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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招投标程序及标底管理问题浅析

工程招投标程序及标底管理问题浅析

摘要:建筑行业在我国经济发展中发挥着支柱作用,建筑行业的招投标工作是一项经常性事务,招投标工作的质量对企业的发展有深远影响。在建筑市场日益发展过程中,招投标工作管理体系、工作流程等日益完善,为了规避“低报价中标、裁剪成本维持利润”等乱象,推出了“标底管理”,通过标底管理可以减少上述问题出现的概率。但是,从实际来看,标底管理和招投标程序等推动建筑行业规范化发展起到了一定的作用,但很多细节仍有待进一步完善。本文围绕建设工程招投标的实际情况,从工作程序和标底管理两方面进行了探析,梳理现存问题并提出对策建议,希望可以为建设工程招投标工作向规范化、标准化方向前进提供参考借鉴。

关键词: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程序;标底管理;对策;建议

在工程建设过程中,招投标工作关系着所有参与企业的切身利益。对此,建设工程的招投标工作在社会范围内很受关注。当前,招投标工作已经形成一套较为完善的流程,同时相配套地建设了招投标监督管理体系,以保证整体过程公平、公正、公开。尽管社会各界及相关部门都积极推动招投标工作规范化发展,但由于多种因素干扰,在实际工作中很难做到严谨、缜密、公平、公正地按照招投标工作的基本程序展开工作,本文从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工作的程序与标底管理方面进行如下分析。

一、建设工程招投标程序及标底管理概述

(一)招投标程序

1.实行招标发包的工程通常情况下,一般工程项目的招标单位或者是公共招标机构,应该按照明确规定前提做好招标文件,必须严格遵守组织招标工作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第18号令《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中的规定,投标人必须具备承接新项目招标的综合能力,国家有关规定确定了投标人的资格,如果对投标人有特别的规定,该投标人则具有特殊录取资格。相关建设单位可以参与到重大项目的招标工作中,应具备相应的招标条件,具体招标条件包括三点:一是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二是具备与招标工作相适应的经济、技术管理人员;三是具备编制公开招标文件的技术能力,特别是招标评标和授标的综合能力。2.按照程序进行工程施工、招标第一,企业要想进行招标,需要具有完善的证件,施工单位需要具有规划许可证和建设证,在申请证件时需要基于工程实际信息如实地进行报备,同时在该项目中启动政府批准文件,提交商业银行审批申请用地表,审批的证明材料和信用证等文件;第二,向外发挥招标信息,利用媒体等渠道向外界宣传和推广招标本次招标活动,扩大知名度;第三,如实地填写建设清单,完成《城市规划建设工程招标文件》申请表,并接受相关单位的资质审查;第四,建设单位选定投标人后,需要及时将相关文件准备好并按照要求提交到招标地点,接受监督机构审查并备案,此时投标单位可以向建设方也就是招标主体缴纳保证金,然后接收招标文件作为参考进行报价;第五,严格按照相关法规要求进行审查和评标,确定中标人,并对外公布。

(二)标底管理

标底是由业主组织专门人员为准备招标的工程或设备计算出的一个合理的基本价格,即发包方定的价格底线。标底管理就是对标底合理性判断及公正性监督的过程。在建设工程中,标底是衡量招投标报价是否可行的基准,而对于施工企业而言,科学的标底是助力自身中标,提高利润及提升中标概率的关键,目前标底成为招投标活动中难以忽视的一项参考依据,因此,加强标底管理对招投标活动有序完成有积极的作用。

二、当前建设工程招投标程序及标底管理实践中存在的问题

(一)行政干预

行政干预在目前的建设工程招标过程中十分常见。通常情况下,工程招标主要是由招标人结合工程特征采用预审招标,该项目开展的主要目的是对招标申请人进行筛选,筛选过程中的依据主要是对企业的资质、财务状况、业绩以及社会信誉等综合评价进行判断,企业一旦通过预审审查,相关单位就会结合项目建设的相关要求,科学制定审查和评分标准,最终由招标办进行审查。在整个过程中,行政干预主要发生在招标部门进行招标阶段,为了自身利益对潜在投标人的资格进行限定,或者是制定一些有利的条件,这样做会影响招标工作的公平性,对后续工程的建设也会造成不利的影响。

(二)招投标制度体系不完善

目前,我国招标投标管理缺乏统一管控标准,从而导致实际招投标中缺乏参考标准,同时评标办法也是五花八门,这对于推动招投标工作进一步发展产生阻碍。建筑市场想要实现健康、持续的发展,需要立足于建筑市场的实际情况,并建立一套全国适用的招标投标管理体系,特别是在此基础上建立相关信用系统,这样才能更好地完善招投标管理水平,使建筑市场的持续发展成为可能。

(三)投标人的不平衡报价

投标人的不平衡报价,指的是在工程总体价格不变的前提下,投标人故意将工程某一部分的造价抬高,然后同时降低另外几部分的造价,进而使总体造价得到平衡,这种情况在当前的建筑工程招投标中非常普遍,这样做的目的是投标人希望能够尽快获得足够的工程进度款,并且以此为基础提高投标企业的资金回流效率与现金流量,尽可能地降低贷款利息与利息支出,但这种做法却给投资方带来了很大的经济损失,从客观角度上来看,这种行为是不正当的。

(四)对投标人审查、把关不严

这方面的问题与投标人的选择相关,目前大多数招标人对合理选择投标人的重要性并没有充分的认识。对投标人的选择手段比较粗放,无论是在对投标人的管理还是整体技术与资金实力上,都没有进行全面的审查,反而是将现有的重点都放在标书上。但需要注意的是,一些情况下标书所体现的也并非投标者的真实水平,如果不能掌握投标人的真实情况,那么对于未来工程的进度和质量一定会产生影响。

(五)标底设置不合理

目前,一些招标人员认为中标企业必须报价最低,这种心理的存在难免会使一些投标者会利用这样的心理盲目报低价,从而争取到工程。然而对于建筑商来讲,参与商业活动目的是使商业利益最大化,如果为了中标肆意压低报价,一旦中标为了保证自身利益必然会通过压低施工成本的方式压低造价,这必然会导致工程质量下降。以此角度来看,设置标底极为关键。但实际上仍有部分企业忽视标底的约束,想方设法从报价方面入手增大中标概率,而中标后为了保证自身利润,采取降低工程成本的方式回本,这势必导致建筑质量下降,质量下降必然导致业主方存在意见,最终造成严重的负面影响。

三、加强工程招标程序建设及标底管理的对策建议

(一)减少行政干预

从我国当前的工程招标工作上来看,最大的人为干扰因素就是行政干预,行政干预往往会对招标结果产生直接影响,所以,减少行政干预非常重要。对于投标人的选择,相关部门需要严格按照资格预审和评分的标准结合进行,从工程建设的特点需求出发,选择最佳最适合的投标企业,这样才能为工程建设的后续顺利稳定进行打好基础。这样的招标方式从本质上实现了公平公正公开,确保每个招标企业都能够公平竞争,发挥自己的实力,通过自己的努力来获得业主信任,从激烈的市场竞争中保持良好的竞争优势。

(二)建立健全招投标法规制度,加大执法力度

完善的法律制度是保证招投标工作顺利开展的基础,也是及时制止招投标活动中不良行为的重要手段。《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法》正式实施后收获了良好的效果,不仅使招投标活动中很多不正当竞争得到了有效节制,而且一些违规交易也得到了充分避免。我国建筑市场的发展速度愈发迅猛,为了推动建筑行业实现持续发展,不断基于实际情况不断提出新思路完善招投标程序,例如标底的设置在规范报价乱象中发挥重要作用。与此同时,为了进一步规范建筑市场,招投标法律制度也需要不断完善,对于经济行政刑事处罚的执法力度也要持续加大,通过法律和程序的完善,打造更加全面的管控体系,其为打击不当获利行为的积极开展奠定坚实的基础。

(三)提高招投标人员的综合素质

参与招投标活动的人员综合素质,对于招投标活动会产生直接影响,这也是保证招投标工作科学、合理进行的重要条件。提高人员素质,除了要定期对人员展开技能培训外,还应该设立一系列的奖惩制度,对人员进行考核,保证工作人员不断提高自身的业务能力与技术水平,让招投标工作与薪资之间形成挂钩,提高工作人员的工作积极性与主动性,保证工作人员能够胜任岗位,同时促进工作效率与工作质量的提升。另外,随着建筑市场不断发展,招投标程序中不断补充新的内容,相应管理体系也在日益完善,因此,需要强化相关人员对招投标程序及流程的掌握程度,定期组织人员学习最新的招投标知识及法律法规等,不断更新关于程序的把握,以符合新时期招投标工作的要求。

(四)实施科学评标

在招投标工作中,科学的评标体系方式是重要的组成部分,在评标方法中应考虑到项目的差异性与共同性,制定科学、合理的评标方法与评标体系,保证评标工作人员能够遵守执行。要将工期、质量、投资三项结合起来,共同作为评标办法的标准,且保证标底真正具有参考价值,既不能过度追求最低报价从而忽视工程质量,也不能过度追求质量和速度从而忽视造价控制。评标专家在评标时,需要结合相关的法律法规以及实际条件,遵循公平、公正原则进行评判。

(五)提高市场准入,加强行业监管

首先,要对工程集体承包市场的准入门槛进行重点强化,特别是企业承包人的资质要求,要作出严格规范,确保招标人专业方向的准确性,保证资质足够高,能力足够强;其次,要将监管部门的管理职能充分发挥出来,坚持以发展改革为导向,加强各管理部门间的互补性,形成投标监管合力,提升规划上的科学性和合理性;最后,监理部门对于规范施工工作要负责到底,制定好监管条款,对于招标程序的执行情况做好进一步的监督管理工作,加强对标底的管控,确保其真正发挥作用。科学、合理地进行招标评标工作,尤其是进行投标单位的选择时,对于其报价等级要格外重视,同时考虑工程的总造价。

(六)健全相关制度,统一管理招、投标活动

对相关的招标法律法规不断完善,除此以外,对于一些复杂的不合理的限制行业发展的法律法规要及时地清理或废止,保证每个投标都能够受到法律法规的严格保护,适当引进国际的先进技术与经验,结合国内的实际情况,建立起独立的招标投标机构,对招标机构进行重组,做好相关的工作任务管理,纳入新设立的招标日常管理机构,依法统一做好招标投标的主要职能,遵循综合协调、日常管理、统一指导、逐步完善要求有序完成健全制度目标。

(七)优化资源配置,统一公共资源交易市场

要逐渐对投标市场进行优化整合,促进其资源质量平台的提升。在当前市场的基础上,建立起统一规范的社会公共优质资源交易场所,学好投标进场,开展与招标密切相关的活动或服务,先从集中的投标局面做成标准化的招标市场,确保市场的安全性,同时减少招标中信息不对称的现象,为招标平台的项目推进构建公正公平的空间。要保证安全市场交易的构建,这样才能避免过去建设项目招标活动中存在的问题,使建筑项目招标发展的方向更加明朗。

四、结语

建设工程的招投标工作必须坚持公平公正的原则,遵从建筑市场的相关法律程序,不断完善招标机制,理清各方主体之间的关系,完善各方面的工作要素,科学合理、严肃认真地推进招投标过程,保证工作取得良好的成效,确保参与方的利益和形象的同时,推动市场秩序的合理化和规范化。

作者:赵新 单位:伊通满族自治县工程建设招标投标服务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