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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儿教师职业道德的失范分析

幼儿教师职业道德的失范分析

近期频发的幼儿教师虐童事件将幼儿教师推到舆论的风口浪尖。本应是幼儿健康成长的启蒙者和引路人的幼儿教师为何屡次做出如此违背职业道德的事情?我们在愤怒和谴责之后有必要理性分析其中的缘由,找到原因,并探寻避免此类情况再次发生或者降低此类事件发生频率的对策。

一、幼儿教师职业道德失范的原因分析

(一)职业生存状况不佳,职业认同感低

首先,幼儿教师的教育对象是3-6岁的幼儿,这个年龄段的孩子身心发育不成熟,自理能力较差,因此幼儿教师不仅要承担教育任务,还要承担保育任务,工作十分繁琐;其次,从社会地位和薪资待遇上看,很多人对幼儿教师的认识存在偏差,认为幼儿教师的工作就是“哄孩子开心、带孩子玩”,与中小学教师相比,幼儿教师享有的社会资源少,薪资待遇较低,社会地位不高;最后,部分新手教师年龄偏低,自身心智不成熟,一方面要承受来自社会、幼儿园、家长、幼儿等的多重压力,另一方面自身不能及时调整心态和控制情绪,不善于向外界求助,极易陷入心理困境,容易将生活中的烦恼或不良情绪带入工作中,出现道德失范行为。由于幼儿教师工作中的付出与回报难以成正比,导致部分幼儿教师内心不平衡,对所从事的职业缺乏认同感和自信心,容易产生职业倦怠。

(二)入职门槛低,道德水平参差不齐

随着“二胎政策”的放开,我国学前儿童数量激增,幼儿教师缺口较大,部分幼儿园由于声望不高或提供的薪资待遇有限,难以吸引优质的教师资源,因此降低幼儿教师入职门槛,使得部分职业道德水平较低、专业素养不高的人员进入幼儿教师队伍。幼儿园尤其是民办园教师队伍稳定性差,人才流失严重,一些优秀教师通过考编进入公办园或跳槽进入资质好待遇优的民办园,甚至转行进入其他行业。此外,幼儿园管理工作繁杂,一些幼儿园只重视教师的教学能力而忽视教师的职业道德,缺乏有效、系统的师德教育,即便开展师德教育也只是以会议和文件的形式浅尝辄止,并未内化于心,难以达到职业道德建设的目标和意义。

(三)职业道德规范过于理想化,缺乏实践性

正如国内学者张远山在《反道德的道德高标》一文中指出:“如果一种道德让大多数人感到不道德,不愿意去做有德之人,那么这种道德就是失败的;如果一种道德不让善良而杰出的大多数人感到自己有希望做个好人,人们就会丧失道德进取心而自暴自弃,这种道德就是虚假的……道德目标是让大多数人成为善人。”目前我国制定的教师专业标准中关于师德的描述过分强调师德的崇高和神圣感,过于理想化,实践性和可操作性不强,因此难以进行道德评价。这并不是质疑职业道德的神圣性,只是近期频发的虐童事件让我们意识到幼儿教师要追求崇高的师德,更要守住师德的底线。

(四)职业道德评价体系不健全,缺乏系统性

幼儿园职业道德评价存在以下问题:1.评价内容片面,重视专业知识和技能,忽视职业道德。幼儿园管理者对于职业道德的认识上存在偏差,容易造成两种极端的看法,一种认为教师能把班级保育教育工作做好最重要,而职业道德在幼儿园工作中并不重要;另一种认为职业道德是崇高的神圣的,相对于专业知识和能力来说是更高层次的追求,幼儿教师很难达到这种思想高度。此外,一些幼儿园认为职业道德评价难以进行量化考核,所以只是简单打分,敷衍了事。2.评价形式单一,程序不严谨。有些幼儿园进行职业道德评估时只是由管理人员根据对该教师平时工作的大体印象作出判断,没有让同事、幼儿家长、教师自身参与评价意见,这样有较大的主观性和随意性,评价结果也难以令人信服。3.评价结果不公示,反馈不及时。职业道德评价的意义就在于发现问题或挖掘亮点,以此作为奖惩依据,若评价结果不公示也不给予反馈,评价环节将失去意义。

二、幼儿教师职业道德建设的途径

(一)改善生存状态,提升职业认同感

首先,社会各界应正确认识幼儿教师的工作性质,意识到学前教育的重要性,认可幼儿教师工作的专业性,肯定幼儿教师的劳动成果,尊重并支持幼儿教师的工作。其次,各级政府、教育部门以及幼儿园要切实关注幼儿教师的职业生存状况,提高幼儿教师的薪资和福利待遇,为幼儿教师提供更多专业发展的机会,从物质和精神两方面建立合理的激励机制,提高幼儿教师工作积极性。幼儿园要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实行人性化管理,为教师提供更多学习培训的机会,关心教师的生活和工作需求。最后,面对来自各方的压力,幼儿教师自身要平衡好生活与工作的关系,积极调整心态,避免将生活中的不良情绪带入到教育工作当中,不断学习专业知识和技能,努力提升自己的教育教学水平,从工作中获得满足感和成就感,提升职业认同感,坚定职业信念。

(二)加强“专业化”师德建设,提高教师道德水平

首先,针对幼儿教师道德水平参差不齐的问题,幼儿园应制订严格的准入制度,通过笔试、面试、心理测试等环节,对新进教师的职业资格、专业技能、职业道德等方面进行严格的审查,尽量从入职环节避免专业素养和道德水平低下的人员混入幼儿教师队伍。其次,幼儿园应重视教师职业道德建设,更应意识到职业道德不同于一般的个人道德,它不仅是一种道德规范,更是一种专业规范,需要按照教师专业化的标准和特点探索职业道德建设的方法和策略,强化教师行业规范的自律性和主动性。此外,教师职业道德并不是只可远观、高不可攀的,而是每个幼儿教师通过理论学习和实践工作中的努力都能够达到的。一个合格的幼儿教师应该在教师的道德理想与基本要求之间寻求一个平衡点,在坚守职业道德底线的基础上追求更加崇高的职业道德理想。

(三)建立“一体化”教师职业道德培训制度

教师职业道德培训是一个贯穿幼儿教师专业成长过程中的终身持续不断的动态过程,从职前教育到入职、在职培训都应持续渗透职业道德教育。第一,职前教育在重视专业知识和技术的基础之上,应该增设职业道德、专业伦理方面的课程,使师范生掌握教师职业道德的内涵、原则、规范及其相应的理论基础。第二,入职教育是职业道德理论学习应用到教育实践之中的阶段,新手教师要学习在具体教学活动和教育情境中解决问题的方法和应履行的职业道德规范,使职业道德规范内化于心,外化于行。第三,职后教育应根据教育领域的发展不断更新教育观念,吸收先进的教育经验,提升教师的职业道德水平,促使教师将自身的理论知识和教育教学实践经验相结合,并通过骨干教师集中培训、演讲等方式进行心得交流,从而培养职业道德自律精神。

(四)建立“多元化”教师职业道德评价体系

针对幼儿教师职业道德评估中出现的问题,提出以下建议:1.确立评价标准。国家应根据幼儿教育的特殊性,制定统一的、切实可行的幼儿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让幼儿教师有章可循,有据可依,有则可守。这不仅有利于约束教师自身行为,还是职业道德评估标准的重要依据。2.明确评估形式。为了更加有效地对幼儿教师进行师德评价,使评价方式趋于合理,可在评价中采用园长评价、同事评价、家长评价、自我评价多种形式相互结合的方法,最后幼儿园进行综合评定、结果公示、审核备案等,同时幼儿教师保有申诉的权利和机会。3.制定奖惩制度。对于师德评价得分较低的教师,管理者应该及时沟通,使其意识到自身存在的问题,鼓励其进行改善;对于师德崇高的幼儿教师,园方应在精神和物质上给予奖励,比如将师德评价与职称评定、职务晋升、岗位加薪以及进修学习的机会相互挂钩,以增强道德向善的精神动力。

作者:秦文俊 单位:安徽师范大学附属幼儿园文津分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