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期刊网 论文中心 账户资金监管范文

账户资金监管全文(5篇)

账户资金监管

第1篇:账户资金监管范文

(一)账户设置。

为了满足支库会计核算业务与资金清算业务的需要,支库必须在(TBS)系统与银行的资金清算系统中各设立了一套独立的国库会计核算账户和国库资金清算账户。会计核算账户只用于会计账务核算业务,仅反映国库会计核算的结果,不反映相关资金的清算信息。国库资金清算账户仅用于国库资金的经收、结转、拨付、缴存等清算业务,反映国库资金的实际流转情况,不反映国库会计核算账务信息。

(二)业务处理过程。

当前,支库主要依据总库制定的国库制度进行收支业务处理。处理过程包括两个阶段:一是在(TBS)系统中进行的国库会计核算阶段,处理的结果是产生收支报表及会计报表;二是在银行的资金清算系统中处理的国库收支业务资金的清算阶段,处理的结果是实际收纳、划转或拨付各种国库资金。

(三)资金清算模式。

支库的资金清算名义上大多采取“行库往来”的模式,实际国库资金清算独立于会计核算,而且在时间安排上,两者不存在必然的先后顺序和联动关系。在国库会计核算方面,国库业务的资金往来清算情况,主要依靠“行库往来”进行资金来账“虚拟提入”和资金往账“虚拟提出”进行核算,核算结果间接反映国库资金的清算情况。

(四)会计档案管理。

由于支库的会计核算与资金清算分开处理,会计档案可分为国库会计核算档案与国库资金清算档案。其中,会计核算档案主要包括收入缴款书、财政支出凭证、会计转账凭证及国库收支报表和会计账表等等;国库资金清算档案主要包括资金收纳凭证与清单、国库资金特种转账凭证、国库资金拨付凭证与清单、资金账户明细表等等。调查发现,支库会计核算档案和资金清算档案的管理依据与保管场所不一致。会计核算档案主要依据国家金库的相关规定进行单独存放并管理;资金清算档案主要依据是银行的相关内控制度,与银行营业柜台的其他业务凭证统一存放并管理。

二、支库业务处理监管漏洞分析

(一)监管资料缺失。

支库资金清算档案管理的现状,导致国库收支业务的资金清算凭证未能和会计核算档案一起存放并管理,相关国库资金清算档案未纳入支库档案管理规定的管辖范围,从而在一定的程序上造成国库资金清算业务缺乏支库本身的事后监督与管理,还造成其他监管方对支库资金清算凭证等档案资料的事后监督难度非常大,部分导致对支库的国库业务检查制度流于形式。

(二)监管信息失真。

支库使用不同系统中的会计核算账户和资金清算账户,对国库业务会计核算与资金清算进行分离处理,使国库会计核算账户或资金清算账户只能反映国库会计账务核算或国库资金清算的某一方面信息,无法保证“两个”信息在内容上一致。其次,由于实际业务处理过程中,支库对资金清算和国库会计核算缺乏统一的管理以及对国库会计核算档案与国库资金清算档案分别存放管理,监管形同虚设,更无法形成合力,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国库会计核算信息的质量,最终可能导致支库会计核算所产生的收支报表和会计报表反映不了国库资金收付的真实情况。

(三)监管手段单一。

目前,支库的业务量越来越大,业务处理手段越来越丰富,电子凭证信息越来越多,而且国库资金清算信息还混入银行其他业务信息,国库监管环境非常复杂。然而,现阶段对支库的外部监管及支库本身的内部监督大多数还仍旧采取人工对纸质资料进行复核、审查并核对的方法,其特点工作耗时、监督面小、效率低,无法满足实际基本监管需要,更无法做到对支库会计核算信息与国库资金清算信息一一对应的监督。

(四)监管职能失效。

目前,由于监管身份不明确、监管意图不统一、监管条件不成熟等原因,支库日常监管作用没有得到真正的发挥。!、支库成立后,银行一般只能满足国库会计核算业务的人员需求,国库日常监督人员几乎是空缺。即便监督职责由银行的事后监督人员兼任,但由于其对国库业务的不了解,监督职责不能得到真正的落实。’、基于企业盈利及风险控制的目的,银行对国库资金清算业务处理过程及其档案信息会实行严格的日常监督程序。但对于国库会计核算业务及其档案管理的日常监督以及国库会计核算账务与国库资金清算业务的一致性核对监管,银行一般都会进行弱化甚至忽视处理。

三、提出资金清算与会计核算“双向监管”的措施

(一)健全支库业务制度。

目前,总库没有制定专门的国库业务处理制度及业务监督制度,基层支库的国库业务处理与业务监督主要参照人民银行国库部门的各种制度执行。在制度执行过程中,由于支库业务处理流程与人民银行国库制度内容的不匹配,制度执行力不高,各种业务处理实际得不到有效规范。为了解决制度缺失的问题,各地国库部门应根据支库业务处理的实际情况制定“支库业务操作规范与管理规定”,从账户设置、资金清算账户与会计核算账户的统一管理、业务处理流程、会计资料管理及业务监督规定等方面对支库业务处理进行规定。

(二)规范业务操作流程。

为了解决支库会计账务核算与国库资金清算程序脱节的问题,支库应重新疏理其国库业务处理流程。首先,将收入业务与银行经收业务紧密结合起来,规定国库收入业务的会计核算处理必须以相应款项在资金清算账户中的结转为前提,防止收入业务的会计核算与资金结转脱节,严禁收入业务处理完后,相关资金仍存放在经收账户或其他资金清算账户中;其次,将支出业务与地方财政库款资金清算账户的资金拨付紧密结合起来,规定支库支出业务的完成必须以银行将相关款项从库款资金清算账户中拨付到预算单位账户为标志,防止支出业务的账务核算已处理,但资金错拨、漏拨及不及时拨付等现象仍然存在,从而确保国库业务的会计核算与支库资金清算账户的资金收付产生联动效应,国库会计核算信息与支库资金清算信息一一对应。

(三)加强会计档案管理。

为解决监管资料缺失的问题,支库应从业务处理层面就开始加强业务处理依据及凭证档案的管理。首先,将资金清算账户的资金往来凭证作为国库收支业务处理的依据之一,要求会计核算凭证附件与资金清算账户的资金收付凭证一一对应;其次,将清算凭证与会计核算凭证作为国库业务档案统一存放并管理,保证支库的监管有据可依。

(四)强化会计核算与资金清算的账户管理。

为了防范支库的资金风险,提高国库会计核算信息的质量,支库应每个工作日对TBS会计核算账户与其对应的资金清算账户进行核对,核对的内容不仅包括对应账户余额,还包括对应账户的发生额,从而确保资金清算账户的资金往来全部在TBS系统中得到了会计核算处理,还保证了TBS系统已处理业务的资金清算行为在支库的资金清算账户中已经发生。

(五)完善支库的监管机制。

第2篇:账户资金监管范文

与市场自行监管模式、第三方支付公司监管模式相比,银行资金管理模式无论是在业务服务的安全性还是专业性上,都具有显著优势。可是,就目前我国大宗商品电子交易银行资金管理模式而言,仍存在一定的不足之处。

(1)缺乏交易金运行情况监控

资金监管银行无法掌握交易市场各个交易商的交易金具体运行情况,只是交易市场发出的清算划拨指令,对市场专用结算账户的总额进行监督,这种情况为客户的保证金被非法挪用埋下了隐患。投资者将客户交易结算资金存入交易市场专用结算账户后,交易市场对该账户具有支配权,投资者在交易市场提供的平台上只能看在自己的虚拟账户中看到保证金的提交,并不能直接检测到交易市场是否有非法使用保证金。同时交易市场可以通过虚增账户、虚拟资金来操纵市场行情,从而获取非法收益,这严重损害了投资者的利益,极端情况下甚至也会给交易市场带来破产风险。

(2)T+N核账模式沉淀资金问题

银行为了控制交易风险,一般采取实时对账和日终T+N对账两种核账机制。日终T+N对账机制按照日间市场管交易、银行管资金,日终(T日)双方清算对账的对账模式。在当天交易结束后,银行与市场清算对账,进行总分账户平衡检查等手段核计各附属账户余额,以做到交易与资金相符,并根据市场日终报文调整会员浮动盈亏附属账户。该模式为事后监管模式,交易日结束后银行根据市场台账调整会员资金账户余额,并根据不同交易市场的规定,在交易结束的N天后,会员可对交易资金进行出金操作。于是交易金在出金前的N天内成为沉淀资金并产生一定的利息,利息的归属问题就目前制度而言,并没有做出明确的规定。因此,大宗商品电子交易服务资金管理的发展需要一个更为完善的资金管理机制,对平台和平台的商家的交易资金进行管理,确保交易顺利进行,保证交易风险成本。

二、大宗商品电子交易服务银行资金管理模式改进

(1)大宗商品电子交易服务银行资金管理账户体系

银行可以电子交易市场名义为其开立交易实体结算账户,存放市场自有资金以及交易商提交的保证金。同时,针对交易服务的特点,银行还应该设计满足资金初始化、市场调账、计息收费等功能的其他附属账户,可以建立银行资金管理模式账户体系。电子交易市场对上述账户具有唯一操作权。银行可以为交易商开设不少于一个的附属账户,并将该附属账户同用户在本行或他行设立的一般类型实体结算账户进行绑定。实体结算账户为办理资金收付结算的人民币活期存款账户,可绑定多个交易商附属账户,附属账户的业务权限应至少包括:订单明细查询、附属账户信息查询,以及出金、转账、(网关)支付等。交易商对上述账户具有唯一操作权。

(2)大宗商品电子交易银行资金管理业务流程

首先,银行审核交易商提供的开户申请和资料后,为其开设相应的交易账户。然后,交易商或市场可以将资金从任意银行的实体结算账户自动实时转入己方附属账户,通过汇款摘要栏填写附属账号等功能实现自动入账。支持通过电子银行服务渠道的入金,便捷迅速地完成资金划拨。入金完成后,买卖双方达成交易、订单成交后交易进入支付流程。支付流程分为:买方账户冻结、解冻支付;卖方账户支付冻结、解冻以及直接支付。订单未成交,市场释放冻结的交易保证金,将交易商缴纳的保证金退还至其交易资金账户。交易商或市场可以将资金从己方附属账户自动实时转出至任意、银行的实体结算账户,应提供出入金绑定设置功能,锁定交易商出金路径,款项去向必须与入款来源名称一致,以有效规避资金风险。最后是市场调账,交易市场将主体账户在电子交易开通前的存量资金分配至各附属账户中。当市场发生一笔不明来账时,资金首先进入交易市场公共调账附属账户。待明确款项来源与去向后,市场将不明来账调至相应的交易商交易资金附属账户,确保交易商资金准确入账。“调账入款”发生错调时,市场可以将调错款项按原路径调回。当市场交易商违规未能履约,交易市场可以发起强制转账,强制将买方资金转账、解冻、或解冻支付以协助交易完成。强制转账可以由市场操作、银行审核,也可以由银行直接操作完成。

三、我国大宗商品电子交易银行资金管理的建议

(1)加大对交易金流向控制,增加交易透明度

现阶段,银行资金管理模式的主要作用是确保交易资金准确快速的清算划转,而缺乏对于资金流向方面的监控,这就为不法之徒提供了可乘之机。交易商可以利用这一监管空白,在市场开展虚拟交易,便达到洗黑钱的目的,严重干扰了交易秩序,更对社会稳定造成一定的影响。因而在未来的发展中,银行作为资金的监管方,不仅需要确保交易的顺利进行,也需要在一定程度上对资金流向进行监督,如结合交易商的信用资料,系统分析出金入金请求的发起是否为合理。同时,监管银行还应将交易金的流动方向及时反馈给交易商和市场,实现多方共同监督,真正做到交易的公开透明,为大宗商品电子交易提供良好的交易氛围。

(2)完善资金管理预警机制

所谓预警机制,是指预先警告的制度,通过及时提供警示的机构、制度、网络、举措等构成的预警系统,实现信息的超前反馈,为及时布置、防风险于未然奠定基础。在资金管理中,针对交易商和市场的资金操作行为,资金监管银行应当通过对过往交易数据的收集整理与分析,在系统中设定一系列的交易限制。一旦资金操作者在操作过程中试图打破系统限制,系统就会发出提示拒绝交易,并于第一时间通知银行值班工作人员。待银行工作人员审核后,再次决定是否批准交易。如,系统限制交易商的单日出金次数,以及单次出金额度,一旦交易商超出,系统就会拒绝操作,只有工作人员审批操作合理后才可继续出金。这有一定程度上可以快速检测到账户的异常行为,预防因账号被盗等问题造成的损失。

(3)加速银行资金管理的法律、法规和制度建设

相较于发展较为成熟的B2C/C2C资金监管,由银行作为主体的大宗商品电子交易资金监管模式还处于快速成长期,无论是法律、法规,还是行业规范方面都存在大片的空白。因而,国家应完善现行电子交易资金管理政策,补充适用于大宗商品电子交易银行资金监管业务的相关法律条文。对现有法律中不适应的部分进行修订和补充,同时加快出台新的关于大宗商品电子交易银行资金监管业务的法律法规。法律法规的制定不仅要预测未来大宗商品电子交易银行资金监管创新的发展及可能出现的问题,做到先行立法保护,且还要考虑与国际金融监管政策的兼容性。

(4)进一步完善银行资金管理系统,为在线融资、买方融资提供服务

第3篇:账户资金监管范文

关键词:事业单位;国库集中支付;会计核算

一、引言

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是指财政部门将相关资金都集中在一处进行管理,并按照国家基层事业单位的发展规划,统一进行财务资金拨款。按照国库集中支付工作实践的基本情况,可以将其分为直接性支付和第三方授权性支付。前者是指财政部门依据事业单位的主动申请,进行员工薪资、项目投资以及资源采购等方面的资金;后者是指以银行为中转第三方,事业单位可定期进行账款支取的管理方式。比如,事业单位中的财务核算管理,除特殊类申请资金,多属于后者资金核算运用。

二、国库集中支付在事业单位会计核算中的意义

1.有利于预算的有效落实

我国经济社会的发展离不开国家资金的支持与保障,选择国库集中支付方式是适应当今社会经济发展的选择,同时也能有效促进事业单位自身管理水平与单位效益。因此,事业单位应做好单位预算,通过这种规范化和精细化的管理模式来提高单位资金的使用效率,充分发挥会计核算作用,加强对国库资金的有效监管力度。

2.强化资金的有效控制

大部分事业单位采取了国库集中支付制度,通过集中支付,优化了资金支付流程,可以有效掌握单位资金的具体使用情况和流向;通过对传统会计核算方式的优化和精简,可以降低单位的财务管理成本,提高单位的工作效率和管理成效;同时,也可以防范资金的挤占、私自占用、挪用、截留等不良情况的发生,保证国家资金的安全合理高效使用。

三、国库集中支付对事业单位会计核算的影响

1.对银行账户的影响

在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实施之前,事业单位一般开设了多个银行账户,且管理不够规范,一些账户并没有得到充分的应用。在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实施后,事业单位的银行账户大部分都被撤销,一般只允许保留2―3个账户:银行存款账户、零余额账户、其他专用账户。财政通过统一事业单位的银行账户即零余额账户,把财政资金存放在国库统一账户中,实行统一管理,可以有效防止资金滥用,提升国家对财政资金的监管效果。

2.对会计科目及账务处理的影响

随着国库集中支付制度的实施,我国事业单位在会计核算科目方面也发生了一些改变,货币资金的使用不再以银行存款科目来核算,而是通过新增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财政应返还额度等来核算财政资金。国库集中支付方式有两种:财政直接支付、财政授权支付。财政直接支付一般是在行政单位工资发放、政府采购业务发生时被应用,财政资金支付的同时被确认为单位收入;财政授权支付是在单位制定用款计划,财政批复后确认财政拨款收入,同时增加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日常支出发生时,借记费用,贷记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因此,事业单位会计报表也相应做出了调整,资产负债表上的零余额账户资金并不衡量单位拥有的货币资金,只代表财政下达的剩余授权支付额度。

3.对会计监管体系的影响

实施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后,事业单位通过国库集中支付系统进行每月用款计划的编制,通过上级财政部门的审核审批,资金得以下达到单位零余额账户。一方面,国库集中支付制度的全面落实,使财政部门可以动态掌握下级单位经费的走向,通过对中间流程的优化和精简,降低了时间成本和资金成本,赋予财政部门更多的经费主动权,使政府可以集中管控和分配调整相关经费。另一方面,国库集中支付制度也使财政部门充分认识到自身的职责,增强对预算资金的科学监管意识,防止有关人员利用中间流程滥用财政经费,有效约束了单位各项不规范经济活动,促进了会计监管体系的进一步完善,建立健全了财务监督制度。

四、国库集中支付方式下事业单位会计核算中存在的问题

1.预算不够精准,未严格执行预算

部分事业单位在进行次年单位预算编制时,通常只是会计个人在闭门造车,按照经验来进行估算,没有根据上一年单位的实际支出来进行科学合理的核算,没有与相关业务处室来确认新增或调整的事项等,这样往往会导致编制的预算与实际情况不符,预算可参照性、可执行性较差。财务预算需要靠各部门相互配合、合理核算,才能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核算不准确,可能会导致资金闲置、资金使用不恰当被滥用、临时预算调整不及时导致未能完全实现其预期目标等,影响整个单位的事业发展。

2.银行账户管理不够规范

国库集中支付制度主要依赖的是零余额账户的管理,但是零余额账户管理依然存在一些不规范的地方,例如基层事业单位在资金收支环节的调节上自主性较大,上层监管部门仅仅是从客观条件上进行监管,而在具体的资金流动和应用层面的管理效果却较低,这样不利于提升事业单位的管理水平。另外,部分事业单位的银行账户还是存在着多头开户、重复设置、专户过多等情况,不利于国库集中支付制度的实施。

.会计核算基础薄弱

国库集中支付制度采取的是收付实现制,如事业单位在用款计划额度到账通知书下达后确认收入。但是在财务处理上应执行权责发生制,如果按照收付实现制的要求,很容易出现资产虚增问题。另外,单位核算工作依赖于会计核算基础工作的准确性、规范性,会计核算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如会计票据不规范、没有准确填制凭证等都会对会计核算分析工作造成不利影响。

4.会计监管体系不健全

国库集中支付制度的实施虽然对事业单位的发展带来相应的影响。从国内实践的具体情况来说,会计监管体系并不完善,一旦实际工作开展期间出现了问题,无法有序解决问题。其一,事业单位的管理者对于如何构建会计监管结构的认识深入性不够,对会计监管工作缺乏重视。其二,事业单位现有的会计报表情况分析,往往是同方向进行分析比较,并没有相应改革会计监管体系,这样很难形成高效的会计监管机制。

五、国库集中支付制度下优化会计核算工作策略

1.科学合理编制预算

预算编制的精准性严重影响着事业单位的会计核算工作,因此,事业单位应充分认识到预算编制的重要性。一方面事业单位在用人时,要对会计核算人员的基本素养有所要求,重视会计核算人员的素质水平,积极开展相关业务技能学习,掌握编制预算的方法,提高预算管理意识和水平。另一方面,会计核算人员要加强与相关业务处室的沟通联系,合理准确的预估单位的开支情况,严禁出现基本经费挤占项目经费、滥用财政资金现象,减少资金风险。

2.规范银行账户管理

国库集中支付制度下,零余额账户的重要性不言而喻,因此,应进一步对零余额账户进行规范。首先,上级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应加强对下级单位资金的监管作用,提高资金使用的科学性、规范性、合理性。其次,要简化资金审批程度,加快零余额账户的资金到账进度,避免资金长期不到账而影响项目实施进度的问题。最后,财政部门应与银行建立账户数据共享制度,使财政部门能够了解事业单位银行账户资金情况,同时要逐步清理事业单位多余的银行账户,提高银行账户的使用率。

3.加强会计核算基础工作

在全面实施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后,基于收付实现制度的财务核算模式的问题日益凸显,因此需要引入权责发生制,准确核算收支类跨期业务,提升事业单位会计核算工作。另外,还要定期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增强财务工作人员的专业技能与责任意识,切实规范会计入账依据,约束事业单位的各项财务收支行为,定期对单位资产、负债、债权进行清查盘点,完善事业单位会计报表体系,提高事业单位财务报告的质量水平,更好地服务于会计核算分析工作。

4.优化会计监管体系

一方面,要提高事业单位领导及职工的会计监管意识,充分认识会计监管体系的重要性,增强防控意识和风险意识,成立专门的会计内部控制小组,定期开展内部监督工作。另一方面,事业单位应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引入外部监督,包括上级监督、审计监督、公众监督、新闻监督等,通过内部监督和外部监管,构建和创新完善的会计内部控制制度体系,提升资金管理的透明性和安全性,确保财政资金在国库集中支付制度下科学合理高效运用。综上所述,国库集中支付下事业单位会计核算分析,是事业单位改革工作实践中推进的理论归纳。在此基础上,本文通过分析国库集中支付对事业单位会计核算的意义、影响、存在的问题等方面,探究新时期事业单位会计核算管理策略。国库集中支付制度的全面实施对事业单位会计核算工作产生了深远的影响,只有加强会计核算基础工作,科学合理编制预算,规范管理银行账户,创新会计监管体系,才能全面提升资金使用效率,推动我国事业单位健康发展。

参考文献

1.陈宇晖.国库集中支付下行政事业单位的会计核算研究.时代经贸,2019(19).

2.靳卉君.国库集中支付视角下事业单位会计核算分析.中国乡镇企业会计,2019(05).

第4篇:账户资金监管范文

【关键词】集中采购;全流程管理;资金结算;浙江

浙江省药械采购平台于2016年全面升级后,实现了全省公立医疗机构药品和医用耗材采购的信息流、商流、资金流的“三流合一”,逐步建立完善了“统一平台、统一采购、统一支付”的采购模式。平台运行5年多来,累计有2200余家医疗机构(包含基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近6000家药品和医用耗材配送企业在平台上进行收付结算,累计结算药品和医用耗材采购金额2860亿元。2020年度,药品采购订单1200万份,采购金额636亿元;医用耗材订单200万份,采购金额224亿元;网上资金结算773亿元。

1背景分析

浙江省药械采购平台在不断完善招标、采购、交易、监管等基础性功能后,逐步凸显出了一些问题:如部分医疗机构采购随意性较大,采购与库存盘点脱节,采购价格与实际结算价格不一,医疗机构对多买、错买订单不及时主动在网上退货修正,平台采购数据与真实情况偏差较大,导致平台数据综合利用缺乏价值等。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完善公立医院药品集中采购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7号)、《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改革完善公立医院药品集中采购机制的意见》(浙政办发〔2015〕57号,下称57号文件)等文件精神,按“互联网+招标采购”思维,浙江将资金流引入药械采购平台流程管理,通过设立统一的省药械采购监管账户,将资金结算流程调整为:医疗卫生机构将药品货款支付给结算账户,由结算账户将药品货款支付给生产企业。从而,实现了从产品采购、配送、验收、入库到资金支付、结算的全流程完整的闭环式管理。

2主要做法

将资金流纳入以省为单位的药械采购工作,需要取得政策支撑、信息支撑以及大量的日常管理,总结浙江省推广过程,需要重点做好五个方面的工作。

2.1建立完善财务制度

根据省办公厅57号文件要求,浙江省财政厅等三部门印发了《关于公立医疗卫生机构药品集中采购改革有关财政财务管理问题的通知》(浙财社发〔2016〕43号),从政策上解决了公立医疗机构向企业采购,却向省药械采购中心监管账户支付货款的问题,明确了监管账户、资金收付业务账务处理等关键问题。2.1.1省药械采购中心按规定设立监管账户。该账户用于监管公立医疗机构通过省药械采购平台采购药品所发生的与药品供应商之间的货款收付业务,监管账户不得提取现金,除划转账户利息外,不得转账支付与采购业务不相关的款项。对监管账户实行“统一管理,单独核算”。2.1.2规范资金收付业务的账务处理。公立医疗机构应在付款期限内将药品货款足额划给省药械采购中心监管账户,根据银行支付凭证和省药械采购中心出具的证明收到款项的电子单据等相关凭据,做应付账款处理;监管账户收到公立医疗卫生机构划入应付药品供应商的货款,做其他应付款项处理;监管账户在收到货款的下一个工作日办理付款手续,并根据银行付款凭证,作冲减其他应付款处理;公立医疗机构根据省药械采购中心出具的证明已将款项支付给药品供应商的电子单据等相关凭据,相应转销应付账款。

2.2引入在线支付通道

浙江省通过公开招标,确定了省药械采购平台资金监管账户的中标银行。经省级财政同意,设立了2个监管账户。通过这两家中标银行,在新平台内引入了资金支付通道,即人民银行的“一户通”系统和中国银联在线支付(网银支付)系统。这两个支付系统是目前国内最权威、最可靠、使用范围最广的资金支付系统,为平台实现安全、可靠的资金清算奠定了扎实的基础。

2.3建设资金清算系统

浙江省开发建设了“医购通”资金结算系统,结算系统建设坚持模块化、规范化、通用性。结算系统独立于其他功能模块,易于嫁接在不同系统上。药械采购平台上的所有经医疗机构确认入库的订单明细全部推送至结算系统,医疗机构在“一户通”系统、网银支付系统内的资金清算详情也反馈至结算系统,结算系统即药械采购平台上的资金清算系统,可为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收到医疗机构款项的电子凭据和证明已将款项支付给供应商的电子凭据,方便医院、企业查询、打印。

2.4规范资金结算日常管理

省药械采购中心内增设统一结算科,负责平台资金结算业务。对平台资金流严格执行“统一管理,单独核算”。一是完善制度建设,制定了《浙江省药械采购平台资金统一结算规则(试行)》《浙江省药械采购资金监管账户账务管理制度》《浙江省药械采购新平台“一户通”签约制度》等;二是严格按制度规定做好用户结算信息核对,确保用户结算账户准确;三是做好日常监管,坚持每日对账,实时掌握平台资金流情况,积极解决医疗机构在线支付过程中的问题;四是定期分析数据,通过多角度分析平台在线结算数据,协助各主管部门加强医疗机构在线结算工作管理,提升在线结算水平;五是按时完成平台电子账的核算,按月完成新平台资金流电子账及备份工作,遵守国家电子会计档案管理的相关规定,确保平台资金账目安全、完整、规范。2.5不断完善丰富平台结算功能根据落实国家带量采购要求,浙江省开通带量采购监管功能,该功能可随时查看、了解国家带量采购的约定采购量完成情况和资金结算情况;2021年6月,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动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工作常态化制度化开展的意见》(国办发〔2021〕2号)等文件要求,开发上线了按时结算情况查询功能,可查看医疗机构带量中选产品、其他产品采购入库后次月底前结算情况,完善了交易监管。

3主要成效

浙江省药械采购平台覆盖的医疗机构和企业规模不断扩大,平台交易资金日益频繁,保证了浙江省药械采购交易结算数据更加真实可靠,参与各方的采购结算行为日趋规范。

3.1促进医院优化内部流程,提高综合管理水平

药械采购的资金结算纳入全省监管后,各医疗机构为配合好平台上权限分工等内部控制要求,很多医疗机构在明确岗位与分工、合理设置岗位权限、缩短审批周期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以适应平台在线结算时间要求。有的医疗机构还需要在提高资金统筹调配能力,降低药品库存管理成本等方面下功夫,以促进其整体管理水平的提高。

3.2降低企业资金成本,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

据平台五年来的结算数据显示,全省药品采购的累计结算金额占累计入库金额的比例超过90%,其中入库后3个月内的结算金额占比超过70%,一些条件较好的医疗机构入库后30天内的结算占比也达到70%以上,说明浙江省药品回款率较高,回款周期也较短。对于企业来说,供货销售资金周转快有利于降低企业资金成本,提高利润,增加企业的生产和配送的积极性,提高售后服务,形成良性循环。

3.3以详实数据为基础,提升联动监管水平

平台引入资金流,让每笔交易都更真实准确,在此基础上的统计分析,逐渐成为单位管理、部门监管的重要依据,也为制定新的招采政策、医保支付定价政策提供数据支撑。比如浙江省在落实国家带量采购药品扩大范围过程中,监管部门通过平台上开通的“带量采购信息查询”功能,就可随时掌握医院、地区的带量采购完成情况,如发现约定采购量完成进度缓慢、付款不及时的,可有针对性的进行具体分析,进而做好监督检查,共同深入推进国家带量采购政策的落实。

3.4降低廉政风险,为建设“清廉浙江”贡献力量

浙江省药械采购平台为互联网开放式平台,用户可在平台上随时随地查看相关采购交易数据、结算金额和流程,对医疗机构采购部门、财务部门来说是一项硬约束,降低了廉政风险;对企业来说,节省了定期去医疗机构催款的时间和压力,减轻了企业负担;对监管部门来说,也不断提升了监管要求和水平,为建设“清廉浙江”、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贡献了力量。

4存在问题及改进建议

近些年浙江药械采购平台虽然参与主体和采购金额规模不断扩大,但也存在着如医疗机构线下采购中存在的数据完整度不够、未完全覆盖医保定点医疗机构等政策性问题,以及平台运行本身存在的不足。

4.1服务主体范围扩大,现有平台面临超载运行的风险

根据《浙江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浙江省提升药品集中采购平台功能推进医保药品支付标准全覆盖改革方案的通知》(浙医保发〔2020〕14号),平台拓展服务交易主体,鼓励全省1.2万家民营医院及药店自愿进入平台采购。针对这一情况,平台需扩容或更新部分存储或安全设备来满足不断扩张的业务量,及适应日益严峻的信息安全形势。

4.2对平台数据资源挖掘有待进一步加强

第5篇:账户资金监管范文

坚持分账管理是做实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的前提

养老保险基金主要来源于社会统筹和个人缴纳两部分,为避免个人账户基金被统筹基金挤占现象的发生,真正将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做实,必须在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前提下,将社会统筹基金与个人账户基金账目分开,实施分账管理。在支付过程中,统筹基金主要提供基础性养老金与已经退休人员的养老金等相关资金,而个人账户基金部分主要提供个人账户养老金部分的资金,二者既不能相互混淆,又不能相互透支。此外,还要进行二者的结构与职能的调整,统筹基金主要用于基本养老保险账户,个人账户基金主要用于个人养老保险账户。二者分账管理完成后,企业或者单位为统筹基金提供资金,如果出现资金缺口,该缺口由国家财政负担。个人为个人账户基金提供资金,并且单独进行管理,确保二者各自收支平衡,避免发生互相挤占与挪用的现象。

适当延长退休年龄

目前我国人均寿命已经达到72周岁,远远超过了上世纪五十年代的人均寿命水平。在这种情况下,适当延长退休年龄,不但可以增加养老统筹基金的收入,而且还可以减少养老保险资金的发放,增加养老保险基金的个人账户额度。但是,由于我国地区经济发展不平衡,人口老龄化程度也不一样。就拿我们新疆来说,老龄化程度以及人均寿命远低于全国平均水平。在这种情况下,延长退休年龄就需要综合考虑当地的就业状况以及社会保险状况,确保经济发达与经济不发达的地区其替代率相对接近。或者采取弹性退休制度,在一定年龄范围内,达到该年龄的职工,既可以选择退休,也可以选择工作,对于选择继续进行工作的职工,可以适当进行政策或者工资待遇上的倾斜。

建立健全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监管体系

相关热门标签
精选范文推荐
友情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