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期刊网 精选范文 学习法律法规心得体会范文

学习法律法规心得体会精选(九篇)

学习法律法规心得体会

第1篇:学习法律法规心得体会范文

我从事了几年的幼儿教育工作,但关于《教育法律法规》这方面的知识,我自己认为还是需要进一步学习提高。经过这段时间的学习,我获益良多,对教师这个职业有了更深一层的了解。最让我印象深刻的就是关于教师基本修养与师德。谈到修养与师德,其实每一个职业都要求具备一定的职业修养与道德。但是对于教师这个职业而言,就显得尤为重要。因为作为一名教师,一言一行都是学生眼中的榜样和标准。教师在学生心目中的地位是很高的,所以必须具备良好的修养与师德,这一点非常重要。

在学习的过程中,我不仅清楚地了解到自己的法律地位,而且还更新了自己对法律的认识。我知道不管是老师还是学生都有自己的权利和义务。同时我也更清楚地认识到作为教师所应尽的责任和义务。与我们教师相关的法律法规还有很多,比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等,这些都是我们最应该好好学习的。其中《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是我国教育工作的根本方法,要求我们做到:教育必须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必须与生产劳动相结合,培养德、智、体、美、老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这是我们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我们每位教师必须认真贯彻这一方针。

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的基本内容,知道了《教师法》不仅帮助教师得到自己的所得,也让我在行为上有了准则,只有好好学习才能保证自己享有的权利。《义务教育法》于1986年实施的,国家一直都十分重视发展社会主义教育事业,把普及义务教育、实施素质教育和促进全面发展作为立法的基本目标。因此它具有全社会性、普遍性、强制性、统一性和基础性。让我更明确了,作为一名教师该履行的义务和遵守的行为规范。而《未成年人保护法》的基本内容,让我知道在今后的教育工作中,要让学生喜欢,家长满意,校长认同,就必须规范自己的思想和行为,做到不体罚、不挖苦、不讽刺、不威胁学生等等,要时刻关心后进生,公平对待每一位幼儿,发现他们的闪光点大胆鼓励,做到因材施教。

教师的工作是神圣的,也是艰苦的,教书育人需要感情、时间、精力乃至全部心血的付出,这种付出是要以强烈的使命感为基础的。一个热爱教育事业的人,是要甘于寂寞,甘于辛劳的,必须受得住挫折,将自己的所有精力全身心地投入到教学实践中去。

教师必须关爱幼儿,尊重幼儿人格,促进他们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都得到发展,我们应多与学生进行情感方面的交流,做学生的知心朋友,这需要我们对学生倾注相称的热情,对其各方面给予关注。“爱”要一视同仁,持之以恒;“爱”要面向全体学生。“金凤凰”固然可爱,而“丑小鸭”更需要阳光,多给他们一份爱心,一声赞美,一个微笑,少一些说教,要更多和他们交心谈心,帮助他们查找“后进”的原因,真正做到对症下药,在学习和生活细节上关心他们。老师对学生不要体罚,不要训斥,不要高高在上,而应该做一个和气的人,一个严谨的人,一个值得尊敬的人,一个堪为师范的人。学生也有自尊心,而且是很强烈的。老师对学生的批评,恰当的,就是一种激励;不恰当的,就会成为一种伤害,甚至还会导致逆反心理产生。绝大部分幼儿不喜欢老师批评时讥讽、损伤幼儿,伤害幼儿的自尊心。因此在日常生活的教育工作中,我们应掌握批评的“度”,变“忠言逆耳”为“忠言悦耳”。

教育家和教书匠的一个最大区别,就是教育家有一种追求卓越的精神和创新精神。在实际生活中要给给予学生独立思索的机会,刻意培养学生的创造性和批判性思维。更重要的是,要诚心诚意地欢迎学生的质疑和挑战。中国传统文化具有推崇权威、崇尚特权的行为倾向,使得人们缺乏对先辈和权威的怀疑、批判精神。创新思维的核心特征是“求异”,是打破常规,调整视角,突破思维惯性。才能培养出全面发展的人才,而不是只知道读书上知识的书呆子。

当然,教学过程不仅仅是学生学习的过程,也是一位老师学习的过程。教师要不断更新充实自己的学识,博学多才对一位教师来说当然很重要。我们是直接面对幼儿的教育者,幼儿什么问题都会提出来,而且往往“打破沙锅问到底”。没有广博的知识,就不能很好地解幼儿之“惑”,传为人之“道”。知识绝不是处于静止的状态,它在不断地丰富和发展,每时每刻都在日新月异地发生着量和质的变化,特殊是被称作“知识爆炸时代”、“数字时代”、“互联网时代”的今天。因而,我们这些为师者让自己的知识处于不断更新的状态,跟上时展趋势,不断更新教育观念,改革教学内容和方法,显得更为重要。否则,不去更新,不去充实,你那点知识就是一桶死水,终会走向腐化。

第2篇:学习法律法规心得体会范文

一、深刻认识换届工作的重大意义

选出一个群众满意的好班子、强班子、硬班子,直接关系到县市的改革、发展和稳定大局。因此,须站在全局的高度,认真做好街道换届工作,进一步加强组织建设,凝聚民心,提升人气,维护社会稳定,为复兴的大发展、快发展创造民主、和谐的政治环境。2011年是“十二五”的开局之年,也是复兴街道成立的第二个年头。今年的换届工作尤为重要和关键。实现“十二五”规划的宏伟蓝图,配齐配强领导班子是关键。通过这次换届,将那些适应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的优秀领导人才选拔进各级领导班子,必将大大增强班子的整体合力,提高领导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为加快城市经济发展方式、推动县城建设提速提挡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通过这次换届,进一步加强街道党工委的思想、组织和作风建设,真正把那些政治坚定、能力突出、作风过硬、群众信任、善于领导科学发展、能够团结带领农民群众建设新农村的优秀干部,选拔进街道领导班子,不断增强街道党工委的整体功能,对全面实施“十二五”规划、建设大巴山盆景之城,意义重大,影响深远。

二、广泛动员干部群众参与换届工作

换届工作能否成功,取决于宣传发动的效果。我们将充分利用版报、广播等媒体,开设专栏,广泛宣传街道党工委换届工作政策和相关纪律要求;将 “五个严禁、十七个不准、五个一律”纪律要求,及《换届纪律汇编》、《换届纪律和警示教育宣传册》等学习读本,发到街道党员干部手中,向广大党员干部宣传街道换届的重大意义及纪律要求,正确引导党员干部行使自己的民力;同时下发专门文件,要求各单位各部门以党小组为单位,深入学习,进行交流,使每一名党员干部对换届政策入心入脑,进一步提高党员干部对换届政策的知晓率,增强执行政策的自觉性。

第3篇:学习法律法规心得体会范文

社会转型期法律没有普遍得到严格遵守的现实状况和市场经济条件下急功近利的浮躁心理,导致了社会法治意识的缺失。这种缺失在执法不严的外部环境作用下,反映到作为社会个体的领导干部身上,表现为守法成本高昂,违法成本低下。以最小的代价获取最大的利益,是人类行为的基本准则之一。犯罪经济学认为,一个理性的罪犯,在实施犯罪时,总要考虑实施犯罪行为可能造成的代价,力图以最低的代价,换取最大的收益。这里的代价,主要是指预期惩罚成本,包括实现某一目标在时间、精力、资源、名誉、政治地位、道德感情、机会前途、甚至人身自由,乃至生命等方面所付出的损耗。收益,主要是指预期获取好处,包括实施某种行为而在物质、金钱、精神、政治及社会等各种层面所获取的结果。凡实施腐败犯罪行为的过程,行为人的心理动因,难以超脱“两利相权取其重,两害相权取其轻”的代价取向,都是通过对“利”和“害”的权衡比较,然后决定行为的取舍。领导干部实施的腐败犯罪,可能获得的利益包括物质利益和心理满足,可能付出的代价则有良心的谴责,朋友、家人、领导、同事的责难,政治前途和经济地位的丧失,被查处后的惩罚等。由于犯罪行为的消极后果是不确定、或然的,而给其带来的好处实实在在,因而在侥幸心理的作用下,仍然会有人在利弊得失的权衡上难挡诱惑,为本能的冲动提供发泄目标和手段选择,作出非理性的判断,实施违法违纪和犯罪行为。法治精神困乏。第一,重人治传统,轻依法办事。我国两千多年的封建社会,推行人治统治,基本忽视法治。新中国建立后,人治思想一度占据了上风,在社会治理方面留下深刻的烙印。改革开放以后,我国在重视法制建设的同时,逐步确立了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和形成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但毋庸讳言,由于法律的至高地位和至上权威没有得到普遍认同,许多法律法规没有得到应有的遵守和执行,人治传统在社会各个领域并未销声匿迹。其反映在领导干部腐败犯罪领域,最明显的表现就是不严格依照法律规定办事,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徇私枉法。人们常说的“十案九违规”就是例证。第二,重灵活变通,轻守法理念。经过20多年的普法教育,广大领导干部的法律意识得到不同程度的提高,但法治精神还没有深入人心,守法理念还没有变成具体行动。在实际工作中,对法治口头承认,行动违反;原则承认,具体违反的现象十分普遍,表现为习惯于突破法律规定,擅长变通执行,不讲程序和规则。面对各种严格、系统和成文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有为数不少的领导干部,不是严格遵守,而是灵活应对,总是习惯性地寻求各种变通、突破法律允许的空间和可能。每当遇到问题和矛盾,他们首先想到的不是充分利用现有的法律政策和规章制度处理,而是想着找关系、走后路,甚至规避法律政策寻求捷径。我们并不否认,中国是一个人情社会,在局部领域和场合,讲人情关系是必要的和可以接受的。但如果大规模全范围地拉关系、托人情、走后门,且多为寻求规则、制度和法律外突破,就是一种非正常状态,实际上成为法律意识缺失的集中表现。其不仅威胁国家的法治建设,也为领导干部犯罪提供了土壤和空间。第三,重为我所用,轻行为约束。趋利避害是人的本能属性,但在守法的层面上,放大其本能属性而忽视社会属性,既违背公理,也不合时宜。由于受传统观念影响,有的领导干部潜意识里,视法律为工具,而没有把法律规范作为自己的行为准则,片面强调依法享有权利,根本忽视依法履行义务;注重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权利,轻视用法律规范约束自己的行为。在这种意识支配下,有的领导干部把法律作为实现自己目的的工具,对自己有利的执行,对自己不利的不执行,更有甚者,有法不依,独断专横,以个人喜好和一己私利决定法律是否执行。有的领导干部把法律视为牟取私利的工具,对自己有利的遵守,对自己不利的违背。其结果,必然导致违法犯罪行为的发生。

法律意识与道德意识一起,是守法的心理基础,成为社会和心理监督的重要工具,可以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行为的发生。就个体而言,法律意识主要包括法律知识、对法律的态度和守法行为素养三个层次,分别对应对法律的认识、评价和调节三个互为联系的功能。法律意识的三个层次与三个功能的相互关系:一是法律意识的认识功能需要得到法律知识的保证,法律知识的多寡又是对法律态度和法律素养的认识基础。二是法律知识本身不能制止违法犯罪行为,只有掌握与道德原则相吻合的一般法律原则内化为个体对法律的态度,具有对行为的评价功能,才能保证内在的社会心理监督成为实施违法犯罪行为的障碍。三是法律的调节功能来源于个体对法律的态度和评价,但当个体需求与道德、法律规范发生矛盾时,其能以顽强的意志品质抑制个人需求,成为防止个体违法犯罪的重要关口。可见,法律意识有别于政治意识,政治意识的提高不能代替法律意识的培养,也不等于法律意识的提高。为此,领导干部学习法律知识,要解决内在动力问题,发挥“三性”,实现“三变”:即发挥自觉性,实现从强迫学向自愿学的转变;发挥主动性,实现从被动学向主动学的转变;发挥积极性,实现从要我学向我要学的转变。领导干部学习法律知识,重点在于抓住核心内容问题。社会个体法律知识的多寡,是其法律意识养成和守法意识提高的基础。领导干部学习法律知识,第一,要突出学习宪法。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权威、法律效力。宪法与国家前途、人民命运息息相关,维护宪法权威就是维护党和人民共同意志的权威,捍卫宪法尊严就是捍卫党和人民共同意志的尊严,保证宪法实施就是保证人民根本利益的实现。通过学习宪法,自觉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牢固树立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的观念,国家一切权力属于人民的观念,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观念,权利与义务相统一的观念,尊重和保障人权的观念,恪守宪法原则,弘扬宪法精神,履行宪法使命,维护宪法权威,使宪法在全社会得到一体遵行,促进国家各项事业健康发展。第二,加强学习国家基本法律制度。从现阶段腐败犯罪案件高发多发的现状反映出的问题看,领导干部学习法律知识,最为重要和迫切的任务,是深入学习刑事法律知识和反腐倡廉法律制度,不断增强反腐倡廉意识,提高廉洁自律的自觉性。通过学习,知道什么是犯罪,什么是刑罚,犯罪需要承当什么刑事责任;明白我国刑法规定了哪些腐败犯罪,以及哪些行为涉及腐败犯罪;懂得刑法打击什么,保护什么。从而,明辨是非,严于律己,思想上不产生违法犯罪的念头,行为上不要做违法犯罪的事情,品质上具有及时阻止别人实施违法犯罪行为的勇气。在此基础上,系统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基本法律和促进经济发展、保障和改善民生、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相关法律制度,特别是学习民商法、行政法、经济法、社会法、诉讼程序法等方面的法律,善于运用法律手段管理经济和社会事务,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处理各种矛盾和问题,提高依法执政、依法行政、依法决策、依法管理和服务社会的能力和水平,并在全社会形成学法尊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法治氛围,充分发挥法律在促进经济发展和维护公平正义中的规范、引导、保障作用。第三,注重学习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理念是思维形成的基础,并对思维方式起着直接和决定性作用。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作为社会主义法治的精髓和灵魂,在长期实践和积淀中,潜移默化地影响到人们的法治思想,形成了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价值认同。领导干部要认真学习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牢固树立并自觉践行依法治国、执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党的领导理念,切实提高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法治意识,推进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主动把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基本要求贯穿到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等各项事业的建设和管理中,形成人人自觉学法尊法守法用法和依法行政、公正司法的社会环境。

领导干部学习法律知识,关键在于讲究方式方法问题。第一,突出实践特色。按照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和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新要求,领导干部学习法律知识,应坚持法制教育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相结合、与法治实践相结合、与履行岗位职责相结合、与加强反腐倡廉建设相结合,不断创新方式,逐步改进方法,及时更新结构,突出实践性,强化针对性,注重实效性。通过学习法律知识,弘扬法治精神,树立法治信念,培育法治文化,营造法律至上,人人守法的法治环境。第二,拓宽学习渠道。力戒形式主义,采取生动活泼、通俗易懂、喜闻乐见的方式,坚持领导干部集体学法、法制讲座、法律培训、考试考核制度,健全领导干部学法用法长效机制,促进领导干部学法的经常化、制度化;坚持自学为主的方法,结合领导干部自身的工作性质和特点,联系实际,确定内容,定期检查,把学习法律与运用法律解决实际问题紧密结合起来,做到学懂会用,融会贯通;利用互联网、移动通信等新兴媒体的快速特点和便捷优势,探索研究式、互动式学法方式,不断拓宽学习渠道,注重取得实际效果;联系发生在身边的腐败案例,以案释法,以事说法,开展以廉洁自律和遵纪守法为内容的警示教育,筑牢思想道德防线和法制教育防线,增强防腐拒变的抵抗力和免疫力,从源头堵住产生违法犯罪的思想闸门。第三,运用法治思维。领导干部学习法律知识,提高法治意识,旨在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法治思维是指运用法治理念、法律规范、法律原则、法律精神和法律逻辑,对所遇到的问题进行综合分析、推理判断、形成决定,并付诸实施的思想活动。其强调思想转变,突出党对法治的理念和态度。法治方式作为行为准则的方法论,是法治思维在实践中的具体体现,在执行层面提出明确要求。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从思想和行动两个方面,为治国理政指明了具体路径,体现了加强领导干部执政能力建设的时代性和必要性。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能力,一是改变决策拍脑袋、执行靠命令、监督走形式等惯性思维误区,树立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公正司法的科学理念,用法治方式凝聚人民意愿,增强改革共识,优化顶层设计,推行改革措施,规范发展行为,监督权力运行,促进科学发展。二是改变重权力轻权利、重治民轻治官、重管理轻服务等传统思维误区,树立执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的法治理念,时刻牢记人民授权和职权法定的原则,严格遵循法律规则和法定程序,切实保护人民权利和尊重保障人权,用法治方式把握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化解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三是改变规避法律、以言代法、徇私枉法等惰性思维误区,树立依法治国、法律至上、尊法守法的现念,始终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自觉接受监督和承担法定责任,以法律确定的标准规范和约束自己的行为举止,用法律构建的准则保障和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带头学法尊法守法用法,切实维护国家法制的统一、尊严、权威,做信仰法律、运用法律、遵守法律、维护法律权威的表率。

作者:鲁正清 单位:云南省人民检察院

第4篇:学习法律法规心得体会范文

1、学法指导的规律性

学法指导贵在揭示学习全过程的规律性(因为学习本身是有规律的),只有体现规律性,才有指导的高效性。如语文学习,其规律包括两方面:

一是学生的认识规律。一般说学生认识的发展可分为动机、感知、理解、巩固、运用、反馈六个阶段。在这个学习的过程中,制约学生学习的规律有“内在动力规律、有序整体规律、获取信息规律、记忆规律、知识与智能促进规律、情感制约规律”等。

二是学语文的规律。学语文规律很多,无论字、词,还是句、篇,都有各自不同的规律可循,掌握了这些规律,学生便可以自能读书,自求知识。

2、学法指导的艺术性

(1)导言中指导学法的艺术。①引旧成新,迁移学法。即教师在研究新旧知识联系的基础上,通过有目的的复习检查,指导学生运用已掌握的知识解决新问题。②审题激趣,提示学法。即教师根据教材特点或教学需要,审题在前、中、后皆可。教师要根据学生的阅读心理,借助审题(题目是文眼),激发学生兴趣,提示学法。(2)提问中渗透学法的艺术。好的提问,可激发学生思维,渗透学法。如以小语《白杨》为例,教师可依次提问:①课文中描写白杨树外表有什么特点?②白杨内在有哪些特点?③作者赞扬的是边疆建设者的崇高思想境界,可为什么先要描写白杨树呢?这三个层次的提问寓含着借物喻人一类阅读文章的学习方法:①初读,重点找出物的外在特点;②再读,重点找出物的内在特点;③精读,重点理解物与人的联系。(3)引导中提示学法的艺术。即教师在教学中不单纯引导学生领会知识、纠正错误答案,还要指导读书方法。(4)示范时把握时机的艺术。示范的最佳时机需视教材、课堂教学的实际情况而定,可在指导前,也可在教学过程中,还可在教学结束时回顾总结。

3、学法指导的示范性

教学的各个环节都孕伏有学习方法的指导,教师应提供模型、典型教材及作出良好示范,使学生便于从教师示范中领悟,总结出学法。具体有两种:(1)明示。其操作过程是“明示”“领悟”。即教学开始,教师就明确告诉学生将按什么方法学习,接着按老师所示方法学习,对学法由浅入深地不断领悟,逐步深化对学习规律的认识,最终达到学法指导的目的。(2)暗示。其操作过程是“领悟”“明示”。即教学中教师有意识、有步骤地将某一学法暗含在每步教学环节中,到了关键处引导学生回顾学习过程,帮助总结经验,促成学生的“领悟”,再经教师明示,将感性认识上升理性认识。

第5篇:学习法律法规心得体会范文

一、提高认识,高度重视“法律进单位”活动

“法律六进”活动是贯穿“五五”普法工作的中心活动,是提高依法行政能力、推进法治建设的重要载体。为了深入开展好这项活动,我所在全体干部职工中深入宣传、广泛动员、周密部署,做到舞好一个龙头,强化一个保障,做到三个到位。

(一)舞好一个龙头。就是抓好支部班子这个龙头,我所将“法律进单位”活动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多次召开支部班子专题会,首先提高支部班子的思想认识。同时,支部班子成员集体在全体职工大会上表态发言,接受职工的监督,增强了领导干部带头学法、用法、守法的自觉性,也让全体干部职工清楚地看到支部的决心和信心。

(二)强化一个保障。就是强化组织保障,我所专门成立了“法律进单位”活动领导小组,书记、所长亲自挂帅,支部班子成员全员上阵,党政工团共同参与,并设立了活动办公室,落实了具体工作人员和职责,确保了此次活动有专人抓,有专人督办检查,从而在全所形成了上下融合、齐抓共管、整体推进的工作网络。

(三)做到三个到位。一是氛围营造到位。我所积极组织召开了动员大会,在所机关悬挂了多幅标语横幅,开办了法律学习专栏和橱窗,制作了活动宣传展板,开辟了法制学习阵地,为“法律进单位”营造了浓厚氛围;二是方案措施到位。我们结合单位实际,制定了《“法律进单位”活动实施方案》,在活动内容、时间等方面作了科学、详细安排部署,并进一步明确了活动目标和要求。三是经费投入到位。我所把活动经费纳入了财务预算,加大了对活动经费投入,2007年我所已投入2万多元,购置500多本学习教材、读本和法制宣传设备,用实际行动向全体干部职工表明了支部对活动的重视程度,为整个活动的开展提供了保障。

二、多管齐下,大力推动“法律进单位”活动有效开展

为确保“法律进单位”活动不搞形式、不走过场、落实到实处,我们不断创新活动方式,多管齐下,大力推动了“法律进单位”活动的有效开展。

(一)党政工团齐抓共管,全员学法。为了让活动在全所形成整体联动,我们积极调动、发挥了党政工团的工作积极性,形成了齐抓共管的良好工作局面。所女工委借助“巾帼岗位练兵”活动,经常性组织女职工开展普法学习,所团支部充分利用青年学理论学习阵地,开辟了法制学习专栏,举办了3期法律知识讲座,并组织青年职工到运输企业开展法治实践活动,用工作中的实际案例来学习宣传法律法规。

(二)领导干部带头,引导学法。强化领导干部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养是我所“法律进单位”活动中的一个显著特点。以前开展学习活动都是领导干部监督职工,领导干部直接参与不够,使学习活动往往达不到最理想的效果。这次活动我们实行领导干部和职工相互监督的方式,领导干部全年要完成1万字以上的学习笔记,并要定期向职工公开,接受职工的检查验收。同时,还实行了领导干部每月轮流讲法制度,从书记、所长开始,全所领导干部每月都要轮流讲一堂法制课,此举有效提高了领导干部重视学习、参与学习的自觉性,很好地发挥了领导干部的示范带头作用,在全体职工中产生了热烈反响。

(三)创新形式,搭建载体学法。一是在法制宣传上创新,我所不仅强化干部职工学法,而且进一步扩大法制宣传范围,引导经营业户学法。我们在每个运政服务窗口设立运政法规宣传栏,制作法制宣传图板,摆放宣传材料,方便社会公众和经营业户随时掌握相关法律知识。同时还设立了法规咨询台,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一个了解运政法规知识的平台。2007年我所投资1.5万元新建运政信息服务平台,采取短信的形式定期、不定期地向车主发送运政法规信息及天气预报、车辆年审维护提醒等温情提示信息,进一步融洽了征缴关系,提高了车主受教育面。如2007年3月份我区一位车主在新疆拉货时将车辆二级维护卡丢失,因担心路上检查被罚款,不敢拉货回,正在着急之时收到了我所发去的交通部关于车辆二级维护卡不再作为上路检查项目的信息,很快消除了顾虑。该车主回来后,对我所发信息宣传法规政策的做法赞不绝口。2007年来我所共向社会发出信息10万多条,发放宣传单5000多份,出动宣传人员300多人次,义务接受群众咨询600多人。通过宣传工作的开展,提高了经营者遵纪守法意识,加深了社会对运管工作的理解程度,拉近了与被管理者之间的距离,进一步树立了我所在社会公众心目中的良好形象。二是在学习形式上创新,在庆祝建党八十六周年文艺晚会上,我所将日常的学法内容和执法工作改编成法制小品《归道》、快板书《话运管》,让干部职工在欣赏节目中享用“法制大餐”,这种贴进实际、贴进生活、贴进职工的学习形式深受干部职工的喜爱。三是在学习方式上创新,我们采取集中学习与自学相结合、自学与培训相结合的办法开展法律法规学习。同时,为了提高大家的学习兴趣,我所除了采取会议集训、邀请专家学者讲课、集中培训、观看教育片等多种形式外,不断创新学习方式,丰富学习载体。每月月底,我所都定期组织一次现场说法座谈会,将日常执法工作中遇到的特殊案例和问题案件进行现场评析。现场说法活动的开展不仅让大家学习了知识,积累了经验,还有效地避免了执法犯法、违规执法等错案发生。截止目前,全所执法案件3000起,未发生一起投诉、败诉案件;在“五一”国际劳动节,我所举办了法律法规知识竞赛活动,为了实现全员参与,我们改变了以往比赛规则,实行了小组淘汰制,确保每位干部职工都能参与活动,在活动中检验自己的法律意识和水平,起到了很好的学习促进作用。

(四)制度保障,激励大家学法。为了保障活动有效开展,我所从制度上入手,制定了周五法定学习日制度、学习培训制度、检查考核制度等一系列制度,要求每位干部职工在学法中做到“四有”,即:有学习目标、有学习计划、有学习笔记、有学习心得,并狠抓制度落实,建立了个人学法档案,每月定期检查考核,将每次检查结果都记入档案,作为年终考核依据。同时,还实行了“学习-考试-工资”一体化激励机制,将学法与干部职工的工资福利挂钩,每半年开展一次运政执法能力测试,按分数高低依次排名,对考试不合格、排名末位的五位同志,调离执法岗位半年,每月只发80%的档案工资。这些措施极大地激发了干部职工学法的积极性,干部职工钻业务、忙“充电”蔚然成风,形成了在学法、守法、用法上你追我赶、力争上游的良好氛围,在提高办案质量、提升行政执法水平等方面取得了良好效果。

三、结合实际,把“法律进单位”活动落实到具体工作中

运管事业的发展,离不开法制的保驾护航。“法律进单位”活动开展以来,我所始终坚持将普法学习与运管中心工作紧密结合,学以致用,以“法律进单位”活动为抓手,努力推动各项工作迈上新台阶。

(一)将“法律进单位”活动与依法行政紧密结合。2007年,我们通过深入学习贯彻《行政许可法》,对全所5项行政许可项目进行了认真梳理,全面上墙公示,进一步规范了行政许可程序,提高了政务公开透明度和工作效率,增强了干部职工依法行政意识。同时,为了强化执法人员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意识,我们一是从规范执法人员执法行为入手,制定了“先敬礼、后讲理、再处理”三礼(理)文明执法行为规范,和“十不准”、“八个严格”、“七条禁令”等一系列行为规范制度,确保让每位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明确“什么可以做,什么不可以做”,做到有章可循。二是实施“阳光作业”,推行执法公示制和执法“三分离”制度,增强执法的透明度,做到运政执法人员的权力行使到哪里,监督就跟到哪里,并加大执法过程责任追究,专门印发了《区运管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办法》,对违规执法的人员和行为,坚决从严从重处理,决不姑息迁就。

(二)将“法律进单位”活动与行业管理紧密结合。普法是基础,依法治理是关键。执法人员通过深入学习,依法治运理论水平有了很大提高,为了能够将理论与实践有机结合,学以致用,2007年以来,我所对运输市场管理工作进行了细化,成立8个管理专班,加大市场监管力度。执法人员先后开展了客货运输市场、维修驾培市场专项清理整顿活动,通过采取明查暗访、举报、专项检查等多种有效形式打击违规经营行为。截止目前有效查处违规经营行为60多起,警告纠正200多起,查扣黑车30多辆,有力保护了合法经营者的利益,维护了运输市场经营秩序,推动了运输经济的快速发展。

(三)将“法律进单位”活动与精神文明建设紧密结合。我们将“法律进单位”活动纳入精神文明建设考核目标,与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考核,不断丰富“法律进单位”活动的形式和内容。在全所“青年文明号”、“巾帼文明示范岗”及“学习型运管”等文明创建活动中都把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列为重要创建条件之一。同时,在职工日常生活中我们也不忘将法制宣传教育纳入进来,在“文明家庭”评选活动中,我们要求每户家庭必须要经过普法小知识测试,确保了干部职工在八小时内外都能强化法律知识的学习。

四、“法律进单位”活动的主要收获

法律进单位活动对执法部门来说,就像一副良药,不仅促进了各项工作的顺开展,全所干部职工精神面貌也焕然一新,主要体现在四个方面的明显变化。

(一)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在三个层面得到显著提高。一是领导干部依法、科学、民主管理的意识得到提高,改变了过去单纯靠行政手段领导的方式,注重向运用法律手段领导的方式转变;二是行政执法人员法律素质得到提高。2007年来,全所未发生一起不文明、不规范执法行为,并涌现出了一大批学法、执法标兵;三是运输经营业户自我维权意识得到提高,越来越多的运输经营者学会用法律维护自己的利益,在运输市场经营纠纷中,采取上访、械斗等极端做法的越来越少,通过诉讼等法律形式来维护自己的权益的越来越多,对社会稳定起到了很好的作用。

(二)依法行政行为逐步走向规范化。在“法律进单位”活动中,我所制定、修改、完善了《运政执法三分离制度》、《执法人员工作规范》等12项规章制度,并采取上墙公示、网上等多种措施,向社会公开办事程序,增强工作透明度,使各项行政执法工作做到了有章可循,运政管理真正步入规范化、制度化道路。

第6篇:学习法律法规心得体会范文

一、目标任务

按照法律进机关工作要求,以厉行法治为重点,以解决问题为导向,大力开展宪法、党内规章、行政法以及审计法等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教育活动,努力提高干部职工的法律意识、法律素养和依法行政的能力水平,推进依法审计,努力建设法治,为推进二次创业,再造一个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组织领导

成立以局长任组长,副局长、纪检组长、总审计师任副组长,各股室、中心负责人为成员的法律进机关活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局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会议、听取汇报、开展督查等,确保各项工作得到落实。

三、主要内容

(一)切实强化宪法和国家基本法律的学习宣传力度。努力提高全体审计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的宪法意识,进一步形成学习贯彻宪法的热潮;进一步学习宣传党和国家关于民主法制建设的理论、方针和政策,充分发挥审计监督在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中的重要作用;进一步学习宣传国家基本法律制度,培育民主法制观念、爱国意识和国家安全统一意识。

(二)深入学习宣传审计法和与审计工作相关的法律法规。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审计法及其实施条例、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和国家审计准则、省内部审计条例等审计法律法规;认真学习宣传会计法、预算法、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与审计工作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等。将审计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推向深入,结合今年开展的各项审计项目,将法律进机关的工作落实到审计实施过程中,组织开展好日常审计工作中的法律宣传,有声势、有影响、效果好的组织开展审计进点会、审计报告征求意见会等,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三)突出宣传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相关法律法规。学习宣传维护国家安全、社会稳定、促进民族团结相关法律法规,维护社会政治大局稳定;学习宣传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突发事件应急管理相关法律法规,促进提高社会管理水平;学习宣传、调解等相关法律法规,依法化解矛盾纠纷;加强刑事、民事和行政诉讼法律宣传,引导公民依法按程序表达利益诉求。加强依法行政、公正司法教育,促进党员干部依法办事,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四)围绕实现改革创新,大力学习宣传促进创新发展的法律法规。学习宣传加强资源节约和管理、环境和生态保护、防灾减灾等方面的法律法规,促进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学习宣传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农村土地管理制度、农业支持保护制度、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制度和农村民主管理制度等方面的法律法规,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四、工作措施

(一)建立落实各项制度。一是落实党组中心组学法制度、党组会前学法制度、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职工会会前学法制度等,制定党组会、职工会会前学法计划,党组中心组至少进行1次法治专题集中学习,职工会全年会前学法不少于4次。二是落实党组织生活会学法制度,定期组织学习与机关党员干部工作、生活密切相关的党内条规和法律知识,每年安排学法次数不少于4次,让法律学习常态化。

第7篇:学习法律法规心得体会范文

按照党支部学习安排,我认真学习了《宪法》方面的知识。下面我谈谈我个人学习之后的心得体会。

一、宪法的重要性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规定了我国的国体和政体,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是各项立法的依据,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是保持国际统一、民族团结、经济发展、社会进步和长治久安的法律基础。我国现行宪法是社会主义性质的宪法,准确、及时、全面地反映了作为执政党的中国共产党的各项政治主张和执政理念。

二、积极推进法治建设

认真贯彻依法治国基本方略,不断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和全民守法。在坚持和维护国家法治统一的前提下,从实际出发,围绕保证宪法和国家法律的实施,推进科学发展,保障人民基本权利,扎实推进科学立法、民族立法、不断提高立法质量。

三、新部署及新要求

党的十八大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对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提出了新的部署,提出了新的要求。我们要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深入学习宣传宪法,全面贯彻实施宪法。

1、要在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工作中继续抓好对宪法的学习。通过对党的十八大精神和宪法的学习,增强贯彻实施宪法和推进依法治国的自觉性,在全社会机一部树立宪法意识和宪法权威。同时要通过对宪法的学习,增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的自觉性,增强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自觉性。

2、通过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推动对宪法的全面贯彻实施。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总布局,深化各项改革,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推进科学发展。

四、学习的具体要求

1、通过学习提高了思想认识,增强了遵纪守法的自觉性。我深刻认识到,只有学习法律法规有关条文,熟悉规章制度对各环节的具体要求,才能做到很好的遵守规章制度,并且才有可能成为一名合格的员工。因此,熟练掌握法律法规的基本知识,学好各项规章制度,对我们的工作和生活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和现实意义。

2、通过学习进一步掌握了学习方法,力求在理解和运用上下功夫。法律法规的学习不是一蹴而就,关键要靠长期的学习和积累,要有刻苦钻研的精神,只有思想上认识到学习的重要性,才能真正在实践中去学习,并自觉做一名遵纪守法的合格人员。在学习方法上,我认为要练习岗位重点学习,并做到学习与实践相结合,学法与守法相结合。能在工作和生活中自觉做到不违章不违纪。

重1SAGD二班 安晋瑜

宪法法律学习月学法心得

随着改革开放,经济得到了迅猛发展,人民的生活水平得到了很大提高。为了顺应历史潮流,我国实施依法治国,打造服务型政府的方略。在一个法制的社会里,一个人法律素质的高低,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一个社会的和谐程度。打造法治社会、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成了我们现阶段的追求目标。

法是国家制定的法律、法令的总称。法律是拥有立法权的国家机关依照一定的立法程序制定和颁布的规范性文件,包括宪法和基本法律,法令是国家行政机关颁布的带有规范性、法律性的文件。对国家来说,法是一切行为规范的准则,所有公民无一例外必须自觉遵守,这是公平正义的基石。

在工作中,在生活中,大家都可以做到学法、懂法、守法。但是很少有人去用法。有的缺乏理论与实践的结合,有的认为法律程序解决问题的步骤多,需要的时间长,有的对法的执行和实施存在质疑。有些人会认为用“人情”来维护自己的权益比利用法律途径方便、快捷、直接,而且具有公正力。在遇到纠纷时选择通过民间调解方式的远远多于选择通过法律来解决。用法律保护自己,来维护自身的权利不受伤害在群众的意识中仍然是一片比较陌生的领域。

与法同行,就要做到学法懂法。知道哪些是法律允许的,哪些是法律禁止的,做到心中有数。与法同行,还要做到守法用法。对法要存有敬畏之心,法无禁止即可为,法有规定皆遵从。令行禁止,这是对一个公民的基本要求,也是自觉守法过程中可以参考的一个判断标准。学法懂法和守法用法是有机统一的。守法用法首先需要学法懂法,学以致用,不学无以致用;学法懂法是为了更好地守法用法,用以促学,不用无以促学。通过不断地学习用法,不仅能促进自己守法,同时也能监督别人守法,形成良性循环。

第8篇:学习法律法规心得体会范文

(一)提高自身修养 不触党纪规矩 确保廉洁自律

中央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印发以后,财政局、镇党委政府包括所内先后组织了多次学习。越是学习深刻细致,越是感受颇多。

一、学准则,修身养德,树立自律意识。修订后的《准则》共8条、281字,言简意赅,通俗易懂,可概括为"四个必须""四个坚持""四个廉洁".四个必须重申党的理想信念、根本宗旨、优良传统作风、高尚道德情操;四个坚持强调正确对待和处理"公与私""廉与腐""俭与奢""苦与乐"的关系;四个廉洁围绕廉洁从政,从公仆本色、权力行使、品行操守、良好家风提高要求。《准则》为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树立了一个看得见、够得着的高标准,某种程度上也就是古人所云的修好身立好德齐好家然后方能治国理政。学习《准则》就是要每个党员干部都要心怀虔诚,熟读准则,牢记准则,深刻领会,决不能浅学辄止、浮光掠影。就是要每个党员干部都要心存敬畏,提高自身修养,树立道德高线,强调自律意识, 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决不能学习余音尚飘耳边,准则的要求丢之脑后,或是我行我素,妄顾规章;或是表面正经,背后不堪。

二、学《条例》,慎权慎行,不犯党纪规矩。《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列明"六大纪律",开列"负面清单",为所有党的组织和党员干部划出了不可触碰的底线。党员领导干部要防腐拒变,必须奉《条例》为操行宝典,在日常行为中严于律己,守住底线。戒贪欲,重小节,慎用权,择好友,齐好家,担好责。管好手脚,不该拿的不拿,不该去的不去;管好嘴巴,不该吃的不吃,不该议的不妄议;管好权力,不能用的慎用,不该特殊的不擅权;管好朋友家人,不该结交的圈子朋友不进不交,不该纵容的行为不纵容。

三、抓落实,结合本职,确保廉洁奉公。一是以身作则,带好队伍。强化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抓好本所范围内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深入认真组织学习《准则》和《条例》,领会精神,把握内涵,提高全所人员党风廉政意识。二是认真履行职责,创新工作方法。通过完善各项制度,简化办事程序,抓好作风建设,提升服务质量,主动担当、积极作为,推动财政管理精细化、科学化、法治化,提高财政工作适应新常态水平,促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显著成效。

(二)认真学习《准则》《条例》做好基层财政干部

按照上级要求,我认真学习了修订后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通过学习,我的思想认识有了进一步的提高,心灵上受到了一次深刻的洗礼,体会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坚持学习,突出党性教育。我是一个有近二十年党龄的基层财政干部,从事财政工作有三十多年了,在工作中往往注重抓工作任务完成,对学习重视不够,特别是党纪、条规方面的学习尤其不足,导致党性不够强。指出,党性是党员干部立身、立业、立言、立德的基石,因此,今后要更加突出党性教育,把党性教育贯穿于平时的学习之中,使之常态化、规范化。加强党的宗旨和群众路线教育,时刻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始终把人民利益放在首位。加强《准则》、《条例》学习,自觉遵守党的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讲政治,顾大局,守纪律,坚决维护中央权威,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对党绝对忠诚,一心一意听党的话,跟党走,永不叛党。

二、做好工作,坚守个人干净。为政清廉是我们党赢得民心的重要法宝。指出:"一个人能否廉洁自律,最大的诱惑是自己,最难战胜的敌人也是自己。"贪如火,不遏则燎原;欲如水,不遏则滔天。打铁还需自身硬。作为基层财政干部,多多少少手里握着一定权力,面对各种诱惑,要坚持守住底线,不越红线,把廉洁自律作为为官从政的人生信条和终身尊崇。要把好金钱、美色和名利关,不为私心所扰,不为名利所累,不为物欲所动,做到"手净",不义之财坚决不取;做到"嘴净",不该说的话坚决不说;做到"腿净",不该去的地方坚决不去。要以正反两方面典型为镜,见贤思齐,见不贤而自省,多积尺寸之功,时常修枝剪叶,防微杜渐,老老实实做人,踏踏实实干事,清清白白为官。

三、为民谋利,勇于担当。作为一名基层财政干部,我们所做的工作都是与农民群众的利益密切相关,比如涉农补贴的发放,涉农项目的实施,农村环境的整治等等。我们要尽力做好,要勇于担当,要保持一种舍我其谁的魄力,坚持一种争创一流的标准,具有一种奋发有为的状态,要敢于正视"最坏情况",善于解决"最难问题",积极争取"最好结果",把全部智慧和心力用在谋事干事上,做到凡是有利于党和人民事业的,就坚决干、加油干、一刻不停歇地干。要始终保持一股知难而进、攻坚克难的闯劲、冲劲、韧劲,竭忠尽智地多办一些让老百姓拍手称快、真心点赞的实事、好事、正事,无愧于人民,无愧于时代。

(三)新《准则》、《条例》学习心得

10月18日,中国共产党中央颁布了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简称《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简称《条例》),这是党中央在新形势下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治本之举,是树立全威、扎紧制度笼子、改进党的作风、严明党的纪律、协调推进"四个全面"的战略部署,新《准则》、《条例》必将对我党的发展产生重大而深远的影响。通过自己的研读、所务会的集中学习、多场所的认真倾听,让我对新《准则》、《条例》有了更深的理解。

主动学习,做到心中有数、心中有戒。通过逐字逐句深读,将新《准则》、《条例》学深学透,切实掌握其精神实质。新修订的《准则》为党员干部树立了看得见、摸得着、够得到的高标准。要深刻领会《准则》是党的道德宣示和行动的高标准,自觉加强党性修养,培养高尚道德情操,正确对待和处理公与私、廉与腐、俭与奢、苦与乐的关系,坚持理想信念宗旨"高线",永葆共产党人清正廉洁的政治本色。新修订的《条例》围绕党纪戒尺要求,开列党组织和党员在纪律方面的负面清单,坚持纪在法前、纪严于法,是管党治党的一把戒尺,是党员的基本底线和遵循。要深刻领会《条例》是管党治党的尺子和党员的行为底线,切实增强党规党纪意识,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坚决守住纪律"底线",始终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

脑中有纪,做到心有所畏,行有所止。对照《准则》昭示的"高线"和《条例》列举的"底线",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沿,坚持理想信念宗旨高标准,绝不允许突破纪律底线。一是坚决维护政治纪律。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反对资产阶级自由化,不妄议中央大政方针,不丑化党和国家形象、诋毁党和国家领导人,不组织不参加迷信活动。二是严格遵守组织纪律。坚持民主集中制,坚决执行党组织做出的重大决定,服从组织的调动、交流,个人重大事项如实向组织汇报,遇组织函询时,如实回答,在选举活动中不拉票、不助选。三是依法执行廉洁纪律。不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配偶、子女等人谋取不正当利益;不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消费卡等;不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借机敛财;不买卖股票;不占用公私财物;不超标准、超范围接待或借机大吃大喝。四是维护保障群众纪律。坚决执行中央涉农政策,维护群众利益,按时发放粮食直补、农资综合补贴等惠农资金;不借农桥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超标准、超范围向群众筹资、筹劳;不刁难群众,不吃拿卡要;依照政策及时解决群众生产、生活等切身利益的问题。五是认真落实工作纪律。正确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以及决策部署;如实向上级检查单位汇报;不插手政府采购;不插手集体资金、资产和资源的使用、分配、承包、租赁等事宜。六是从严要求生活纪律。勤俭节约,不生活奢靡、不贪图享受、不追求低级趣味;维护社会公德、尊重社会公序良俗,管好自己在公共场所的言行。

(四)学习准则条例体会

《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颁布实施,是党中央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党的纪律建设的重大举措,对于树立权威、扎紧制度笼子,改进党的作风、严明党的纪律,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作为一名普通党员干部,要坚持高线、守住底线,不触底线、不越红线,恪守"廉洁"二字,常怀律己之心、常思贪欲之害,时刻牢记党的纪律。现就本人学习新《准则》《条例》谈几点体会:

2、时刻谨慎,要畏纪。党的纪律是党的各级组织和党员必须遵守的行为准则,党组织和党员应严格执行党的纪律,自觉接受党的纪律的约束。党员在日常言行中,对党的纪律、对国家法律法规要从心底里敬畏,并约束自己。在遇到可能违犯党纪政纪的时候,要有如履薄冰、如临深渊的警惕。现实生活中,一些党员特别是一些党员干部,把党纪、国法、制度等全不放在眼里,任凭自己的欲望恶性膨胀,最终跌进了深渊,其教训不可谓不深。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党员干部时常要面对金钱、名利、美色等种种诱惑,稍有不慎,就有可能成为诱惑的俘虏。因此,党员要经常用党的纪律作为镜子来正视自己,明白不该做的做了,会受到什么样的处分,有什么样的结果,算好经济账、政治账、亲情账,才能防微杜渐。

三、严于律己,要守纪。要自觉自愿、时时刻刻牢记并遵守《条例》规定的"六大纪律",做一个纪律面前的明白人、清醒人,把纪律真正当作碰不得的红线和带电的高压线,始终做到慎独、慎初、慎微。作为一名财政干部,在日常工作中,手中多少有点"小权",要时刻保持清醒头脑,把党的纪律牢记心中。生活上,要管住自己的脑,不该想的不要想;管住自己的嘴,不该吃的不要吃;管住自己的手,不该拿的不要拿;管住自己的脚,不该去的地方不要去,努力做到洁身自好。工作上,凡涉及项目申报、资金拨付等事事项,一切按程序、规定、制度办理。同时,正确处理对亲人、朋友等的感情,不做只讲亲情、友情,而忘了原则、法纪事。

(五)学习《准则》和《条例》心得

新修订的两部党内法规,坚持立德立规结合、一正一反配合、自律他律并重、高线底线互补,是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精神的具体体现,也是我们财政部门广大党员立足工作岗位、全面规范言行的重要依据。四个必须、八条规范,从正面为我们指明了方向。《准则》紧扣廉洁自律主题,重申党的理想信念、根本宗旨、优良传统,提出"四个必须"和"八条规范",为全党树立了一个看得见、够得着的高标准,展现了共产党人的高尚道德情操。《条例》突出政党特色、党纪特色,把党规的纪律要求细化整合规范为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六大纪律",开列负面清单,为党组织和党员划出了不可逾越的纪律底线。

作为一名基层支部书记,一要带头学习,学深学透。深刻理解"四个必须""八条规范""六大纪律"的丰富内涵和精神实质,自觉做到知纪、敬纪、守纪,切实做到守住底线、不碰红线,做到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用实际行动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二要认真安排,组织学习。要认真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学习宣传活动,带领支部全体党员认真学习,每个党员干部都要加强党性修养,自觉摒弃自己"一无权力,二无地位,不可能与腐败沾边"的错误认识,自觉对照《准则》和《条例》,不碰"高压线",永葆共产党人清正廉洁的政治本色。三要带头执行,规范言行。要把落实好这两个党内法规贯穿到日常工作的全过程,坚持纪严于法、纪先于法、纪法分开,真正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要守住《准则》和《条例》底线,做到内化于心、外化于行,无论是做本职工作还是当社会公民,都要当好党的纪律的坚定拥护者、模范执行者和有力监督者,正确对待和处理"公与私"、"廉与腐"、"俭与奢"、"苦与乐"的关系,紧紧围绕廉洁从政、从公仆本色、权力行使、品行操守、良好家风等方面,对自己提出更高要求。四要狠抓落实,加强监督。把学习贯彻《准则》和《条例》与落实"两个责任"结合起来,作为党建工作、开展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重点内容,加强贯彻执行两个法规情况的监督检查。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完善党内法规、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重大战略决策上来,结合日常财政工作,要敢于担当、敢于较真,用党纪党规管住干部,着力解决执行纪律失之于宽、失之于松、失之于软的问题,抓早抓小,落细落小,防微杜渐。

(六)《准则》《条例》学习心得体会

近日,中央印发了新版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新的《准则》和《条例》是落实党的十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贯彻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的重要成果,它为全面从严治党划出了明确的道德和纪律红线。与旧版本相比,新的《准则》和《条例》覆盖对象更全、纪律要求更严、主题宗旨更明。新《准则》重申党的理想信念宗旨、优良传统作风,坚持正面引导,重在立德,树立了必须遵循的道德"高线".新《条例》开列"负面清单",坚持纪在法前,纪严于法,重在立规,划出了不能触碰的行为"底线".通过仔细学习研读新的《准则》、《条例》,本人深刻感到在今后的工作、生活中,要不断强化党性意识,敢于责任担当,既要学习党规文本,更要领会其中深意,做到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增强贯彻执行党规党纪的自觉性和坚定性,也要联系自身思想、工作和生活实际,进行"对标",找准不足,立行立改,自觉提升思想道德境界,将党规党纪时刻铭记在心中,体现在行动上,努力争当一名无愧于共产党员光荣称号的合格党员。

一、加强学习,不断提高业务素养。全文通读精读《准则》、《条例》,带头学习纪律,带头遵守纪律,带头维护纪律,做到深学悟透,入脑入心。坚持学习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基本要求,不断提高自身的政治业务素质;要坚持依法行政、实事求是,认识新常态、适应新常态、服务新常态;加强理论武装,在知党、爱党、信党中增强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忠于党的信仰,坚定理想信念,时刻在灵魂深处反躬自省。自觉做坚定理想信念的表率、认真学习实践的表率、坚持民主集中制的表率、弘扬优良作风的表率,真正做到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思想上坚信不疑、意志上坚韧不拔、行动上坚定不移。

二、做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严格遵守者。要始终牢记第一身份是共产党员,第一职责是为党工作、为民服务,第一选择是对党绝对忠诚,坚决做到"四个服从",切实增强组织意识、程序意识、原则意识,相信组织、依靠组织、服从组织。要切实做到忠诚、干净、担当,面对问题和矛盾,无私无畏、不退缩、不避让,牢记责任、迎难而上、积极应对;面对挫折和过失,不粉饰、不诿过,吸取教训、百折不挠、奋勇向前;面对阻力和挑战,不畏惧、不茫然,铁肩担重任、妙手破难题、奋力促发展,切实肩负起历史赋予的职责和使命。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核心是坚持党的领导,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始终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自觉维护中央权威。增强"底线"意识,自觉在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上高标准、严要求,做到头顶有戒、胸中有尺、脚下有度。保持清正廉洁,树立良好的财政稽查形象。在执法检查工作中,始终把优化创建要求贯穿于全过程,努力提高执法水平,树立公正、文明、高效的执法形象,工作中规范言行,廉洁自律。

三、依法履行财政监督职责,切实维护党规党纪的权威性和严肃性。一是服务经济大局,强化政策落实工作检查。选择关系经济社会发展和民众切身利益的重大项目,精心编制监督检查计划并认真组织实施,确保各项惠民政策落到实处。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有要求,结合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加强对行政事业单位及社会团体的"三公"经费、公务卡使用等情况和问题的监督检查,鼓励节约,整治浪费。二是注重预算监督,提高财政管理的科学化水平。进一步加大预算监督力度,强化预算的事前审核、事中监控、事后监督检查和绩效评价;加大对行政事业单位的预算、资产、财务的监督检查力度。通过细化部门预算、强化预算执行、推行部门预决算和"三公"经费公开,加强财政资金监督管理,预防我县在财经纪律和"小金库"等方面违法违纪行为的发生。

(七)遵守财经纪律争做一名合格财政党员

近期中央印发了新修定的《准则》和《条例》,为全国从严治党重新树立了道德高线和法律底线,本人通过认真学习,联系财政工作实际,谈点体会:

作为一名基层财政党员要时刻不忘:廉洁自律,勤恳工作,将清正廉洁贯串于正常的思想和行为,联系财政工作实际,要以高度使命感和责任感管好财务,用好资金,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保证各项事业发展资金需求。首先必须加强学习,进一步提高财政管理水平。认真学习和领会新时期各项财政政策和法律法规,进一步建立健全财务管理机制,创新工作方式,规范财务行为,不断加强财务管理,进一步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其次切实转变观念,建立法制财政意识。要切实加强有关法律、法规的学习,进一步增强执行财政制度的自觉性,建立遵守财经纪律,依法理财的观念,从根本上防范和遏制违法违纪问题的发生。再次坚持廉洁奉公,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财政工作与钱紧密相关,这就要求财政人员在职业活动中,必须时刻以国家法规、财经纪律作为自己的行为准则,一丝不苟按财务制度办事,坚持原则,依法理财,忠实履行财政监管职能,管好用好各项财政资金。

(八了)学习准则条例心得体会

一、新《准则》和《条例》是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的行为规范和指引,是管党治党的重要基础性党内法规。以更高的标准、更严的要求、更实的举措抓好学习贯彻,学懂弄通、学思践悟,全面掌握《准则》和《条例》的内涵和要求,通过学习提高遵纪守章的能力,真正使纪律"立起来、严起来",做到敢于担当、敢于较真、敢于查处、敢于问责,对违纪行为"零容忍",切实维护党纪法规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二、学习《准则》和《条例》,就是要在执行上不折不扣,要坚决履责。纪律的生命力在于执行,我们只有坚定不移的去贯彻执行才能发挥《准则》和《条例》的"治病效能",用两个制度规范党员干部的从政行为,决不留口子、开口子,决不放松要求,用纪律管住管好财政队伍,维护《准则》和《条例》的严肃性和权威性,严肃查处违反《准则》和《条例》的行为。一方面要把纪律融入到各项财政工作和队伍管理建设中,将财政反腐倡廉工作实际与《准则》和《条例》相结合,进一步梳理财政资金监管的思路方法。另一方面将"四种形态"、"六大纪律"等理论成果运用到实践中去,在执行中对工作严格要求和对干部关心爱护,确保财政资金安全无风险,财政工作不出纰漏,财政队伍无违规违纪情况发生。

三、学习遵守执行《准则》和《条例》,坚持监督执纪,要严肃问责。新《条例》充分借鉴吸收近年来监督执纪问责的丰富实践,整合明晰了党员的"负面清单",明确了相应的处分标准,同时提出了清晰的处罚依据,党员不管职位高低,在纪律面前人人平等,动辄则咎,违者必处。要制定责任追究实施细则,从问责内容、形式、主体、方式等各方面进行细化,注重具体性、操作性、实用性。特别是对"两个责任"问责,做到有错必纠,有责必问,权责对等,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和"一案双查",加大落实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的问责力度,对违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组织纪律,""问题突出,出现区域性、系统性腐败案件的单位,既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又严肃追究领导责任,防止主体缺失,监督乏力。

(九)做人民满意的财政干部

中国共产党中央颁布了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这是加强党的建设的一项重大举措。作为一名财政干部更要认真学习掌握新《准则》和《条例》,把学习贯彻与具体工作实际结合起来,做到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坚持高标准,守住底线。现将本人的学习心得汇报如下:

一、深刻理解《条例》和《准则》的深刻内涵。修订后的《廉洁自律准则》共8条、281字,包括导语、党员廉洁自律规范和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规范等3部分,主要内容可以概括为"四个必须""八条规范".导语部分,重申关于理想信念、根本宗旨、优良传统作风、高尚情操等"四个必须"的原则要求,强调廉洁自律、接受监督的主旨,最后将落脚点放在永葆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上,以体现修订准则的目标要求。党员廉洁自律规范部分,围绕党员如何正确对待和处理"公与私""廉与腐""俭与奢""苦与乐"的关系提出"四条规范".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规范部分,针对党员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围绕"廉洁从政",从公仆本色、行使权力、品行操守、良好家风等方面,对党员领导干部提出要求更高的"四条规范".

二、自觉维护党纪党规的权威性。要站在财政事业全局的高度,把学习落实《准则》和《条例》与自身各项财政工作实际结合起来,充分认识《准则》和《条例》颁布实施的重大意义,深刻理解科学内涵,准确把握各项规定,不断增强学习执行的自觉性。把《准则》和《条例》作为行动指南,以身作则,认真遵守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以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决维护党的团结统一。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把党规党纪落实到位,坚决维护党规党纪的严肃性、权威性。

三、做好新《条例》和《准则》的贯彻落实。制度的生命在于执行,规矩确立后,关键在落实。要从严执纪,敢于担当,始终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抓早抓小,做到内化于心、外化于行。自觉践行《准则》要求,对《条例》规定的"六大纪律"各项规定牢记于心,确保不触底线、不越红线,做到"学、思、践、悟",把党规党纪刻在心上。按照徐局长在党组中心组专题学习《准则》和《条例》会议上的讲话精神,通过完善财政资金管理制度和体系,加大对内控制度执行的检查力度,加强财政内部监督检查,筑牢反腐倡廉防线,着力使党规党纪法律的权威性在财政系统得到有效维护,做一名人民满意的财政干部。

(十)学习《准则》、《条例》心得体会

近日,中国共产党中央印发了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分别从自律和他律两个角度明确了全体党员应当遵循的道德"高线"和不能触碰的纪律"底线",体现了党中央全面从严治党、坚决反对腐败、建设廉洁政治的坚强决心。作为一名财政干部,要认真加强学习,深刻领会主要内容和精神实质,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增强贯彻执行的自觉性和坚定性。

一、加强学习,筑牢防线。要结合本次学习《准则》和《条例》的契机,系统全面地学习党的基础理论和基本知识,不断提高自己的政治素质和政策水平,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坚持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始终坚持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的廉洁从政思想,时刻绷紧廉洁自律这根"弦",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

二、修身养德,坚持高线。"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 ,古代先贤们一直就把修身养德作为人生第一大事。新修订的《准则》也以"四个必须"、"八条规范"的形式,为全体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树立了一个看得见、够得着的高标准,是全体党员都必须遵循的道德"高线".作为新时期的共产党员,要注重个人思想道德品质的提高,以高尚的情操、优良的品德,影响和带动广大人民群众积极投身到中国梦的伟大实践中来。只有这样,才能永葆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

三、遵章守纪,远离红线。新修订的《条例》分别对违反政治、组织、廉洁、群众、工作、生活等六个方面纪律的行为列出了"负面清单",这也是我们日常工作和生活中必须要远离的一条条"红线".作为一名财政所长,首先必须带头执行国家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思想上、行动上自觉与党中央保持一致;其次要严格执行国家财经纪律,坚决与违纪行为作斗争;三是要加强廉洁自律,时刻用党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自觉遵守党的纪律,严格执行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做到不该拿的东西不拿,不该去的地方不去、不该做的事情不做,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

(十一)学习新《准则》《条例》心得体会

近日,中国共产党中央印发了《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为全面从严治党树立了道德高线和纪律底线,意义重大。本人按照局及支部统一部署,认真研读了准则和条例全文,受到了很多教育和启发,知道了该做什么,不该做什么。读后我有以下几点体会:

一、认真学习,增强纪律观念。《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准则共八条三百余字,简洁明了,易知易行。前四条是针对所有党员廉洁自律规范,要求所有党员公私分明、崇廉拒腐、尚俭戒奢、吃苦在前享受在后;后四条是针对领导干部的廉洁自律规范,要求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廉洁用权、廉洁修身、廉洁齐家。《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共3编11章、133条17000余字,围绕党纪戒尺要求,开列"负面清单",划出了党组织和党员不可触碰的"底线".《准则》和《条例》两项法规,一正一反,相互配套,体现了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在经济下行压力加大下,财政经建工作既要积极用好当前宽松的财政金融政策,多方筹措资金,加大政府投资,促进宝应经济发展,更要讲纪律、守规矩,确保财政资金和干部"双安全".

二、严格遵纪,提高拒腐防变。许多铸成大错的党员干部,在反省自己一步步走向堕落罪恶的过程时,普遍反映出一点,就是从一些不起眼的小动作、小利益开始,心存侥幸,降低了标准,放松了要求,逐步陷入不可自拔的境地。古人云"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作为党员就要警钟长鸣,时刻用党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要有"怕"的意识,对党的纪律、国家法律法规要从心底里敬畏。财政经建工作,接触面广、项目众多、资金量大,要有如履薄冰、如临深渊的警惕,日常工作生活中,经常用党的纪律作为镜子来正视自已,防微杜渐,不断提高拒腐防变的能力。

三、接受监督,保持党员先进性。作为党员要严格执行,全面贯彻党内处分条例和党内监督条例,自觉接受来自各方面的监督,要虚心接受领导、同事、特别是服务单位的批评意见,做到"有则改之无则加勉",进一步在工作中不断完善,不断创新,不断进步,始终保持共产党员的先进性。坚持机关服务基层、党员服务群众,使廉洁自律准则和纪律处分条例内化于心、外化于行。要坚持高线、守住底线,不触底线、不越红线,做一名廉洁自律、认真履行"一岗双责"的新时期财政干部。

(十二)学《准则》《条例》心得

近日,中国共产党中央修订并印发了《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这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的实践成果,彰显了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决心。新的《准则》和《条例》的出台,体现了新形势下全面从严治党的新认识,是把从严治党成果转化为纪律和道德要求的现实体现,实现了党内法规建设的与时俱进。

局中心党组要求各党支和全体党员深入开展学习,并将此作为局大办公会集中学习内容,再由各科科长向全体工作人员进行《准则》和《条例》的宣传工作,这也是共产党更加开放、更方便接受社会各界广泛监督的一种途径。本人也借此机会认真学习《准则》、《条例》,一是感受到我党在执政过程中的高标准,严要求,修订后的《准则》是执政党的道德宣示和行动的高标准。《条例》是管党治党的尺子和党员的行为底线。《条例》重在立规,《准则》重在立德,立规惩恶,立德向善。二是感受到党纪抓早抓小作用更突出,修订后的《条例》的突出特点是充分体现了纪法分开、纪在法前、纪严于法,落实了从严治党、党要管党的要求,强化违纪查处,为党纪"加码",在法律之前为党员划定纪律底线,使得纪律挺在了法律前面,比法律规定更加严格,对党员提出比老百姓更高的要求,不让党纪严于国法沦为空话,释放出全面从严治党,越往后执纪越严的信号。三是感受到当前违纪的新型腐败问题。修订后的《纪律处分条例》新增一条对妄议中央大政方针的处分规定,在违反工作纪律方面新增党组织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力、工作失职等,就是针对一些党员干部在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组织纪律上思想麻木、意识淡漠问题,把十以来党中央提出的要求细化、具体化。

虽然《准则》、《条例》是针对党员干部提出的高标准,严要求,但身为一名非党干部,时刻保持政治清醒,守纪律、讲规矩,在工作中以《准则》所列的标准作为引领,不触碰《条例》所列底线,自觉维护共产党的权威,仍是十分必要的。因为历史已经为我们证明:没有共产党就没有新中国,也只有共产党才能率领中华民族实现中国梦。鉴于此,我将从以下几方面做起:

一、坚定理想信念,补精神之"钙".一个人只有理想信念坚定,政治上才能经得起风浪考验,关键时刻才能信得过、靠得住、顶得上。作为一名财政干部,要保持一定的政治定力,牢固树立共产主义理想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在大事大非面前头脑清醒,针对意识形态领域的歪理斜说,针对社会小道消息和网络负面信息,旗帜鲜明地批驳、戳穿,做到补台不拆台,帮忙不添乱。

二、扎实练好内功,提高履职能力和服务水平。认真查找自己可能存在的问题,更新理念,改进作风,提升能力,以更好地履行自身职责。一是强化法治理念,将依法行政、依法理财内化为日常工作制度和流程。二是增强服务意识,对符合改革发展方向,看清看准的事,大胆推进,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三是善于宏观思维,围绕服务好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发挥好财政职能作用,从全局和战略的高度来观察形势,分析问题,当好参谋,提出具有可行性和操作性的政策建议。

三、懂得守规矩,坚持按制度办事。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无论是党纪、国法,还是财经法律法规、制度,都是我们每位财政干部必须自觉遵守的规矩。在资金支付过程中,加强资金监管,严格预算约束,做到坚持原则,依法办事,秉公用权。

(十三)学习《准则》、《条例》心得

本月13日,我们XX镇财政所支部集中全体人员逐字逐条认真学习了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通过学习使我们充分认真到了两项法规实施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彰显了党从严治党、从严管党的强大决心。现就本人学习情况谈谈自己的一些体会。

一、做好法规的拥护者。新的《准则》和《条例》是党要求从严治党、从严管党,切实保证党的先进性、纯洁性的核心法规,是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贩斗争的强有力武器。对于扎紧管党治党的制度" 笼子 ",真正树立党规党纪的权威性和严肃性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作为一名共产党员,首先要以党员的高度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热烈拥护新法规的颁布实施,自觉维护法规的权威性。

二、做好法规的践行者。法规讲求的是必须无条件的执行,只有坚决执行到位才能彰显制度的严肃性和权威性。新的法规条目分明,详实具体,对于党员的每件事、每项工作、每个岗位都可一一对应,有章可循。这就为我们在日常工作和日常生活中按照法规行事提供了看得见摸得着的规则归绳。从财政系统的党员来研读法规,我认为新法规进一步关注了民生,关注了群众。第九章"对违反群众纪律行为的处分"八条规定,几乎每条都涉及我们财政工作范畴,尤其是我们基层财政工作直接面对的是基层群众。这就进一步要求我们在为群众服务的过程中,要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规范工作行为增强服务意识,严格自我约束,切实做好法规的践行着。

三、做好法规的推动者。《准则》和《条例》是每个党组织以及全体党员的行为规范和基本准则,是党从严管党的重要基础,作为一名党支部书记和单位负责人,在自身认真学习和执行的同时,要带领和组织全支部党员积极投入到两条法规的学习中来,通过召开支部会相互交流学习体会,撰写学习心得等方式,提高学习层次,增强学习效果。使得新法规在支部成员中真正牢记在心,执行到位。

(十四 )学习《准则》《条例》心得体会

《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颁布,是我党在新形势下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治本之举,对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永葆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具有十分重大而深远的意义。《准则》共8条,坚持正面倡导,是普通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能够看得见、够得着的高标准。《条例》共133条,划出了党组织和党员不可触碰的"底线".通过学习新《准则》、《条例》,本人有以下体会:

一、强化学习,深刻理解《准则》、《条例》精神实质。最近一段时间,学习《准则》、《条例》是各级党组织和党员的一项重要任务。作为一名普通党员,要坚持自学,通读《准则》、《条例》全文,支部要组织党员集中学习,积极参加局组织的《准则》、《条例》中心组学习。通过学习,深刻理解《准则》、《条例》精神实质,重点学习、把握《条例》的六大纪律具体要求。如:政治纪律,不能有妄议中央等行为;组织纪律,不能有违反民主集中制等行为;廉洁纪律,不能有收受下属或服务对象礼品礼金等问题;群众纪律,不能有为民服务中吃拿卡要等问题;工作纪律,不能有干预市场经济等问题;生活纪律,不能有生活腐化堕落等问题。只有深刻理解《准则》、《条例》精神实质,才能进一步增强纪律观念,为自觉维护和遵守党的纪律打下坚实的思想基础。

二、严格自律,严格执行《准则》、《条例》各项规定。要从我做起,模范遵守党纪。在日常言行中,养成自觉遵纪守法的习惯。只有在日常生活中,经常用党的纪律作为镜子来正视自己,才能防微杜渐,真正成为一个遵守纪律的党员。作为一名财政干部,要时刻牢记"六大纪律"的各项规定,主动接受监督,确保不触底线、不越红线。结合财政工作实际,要重点执行好廉洁纪律和群众纪律,不能有收受下属或服务对象礼品礼金和为民服务中吃拿卡要等行为,执行好财经纪律和财经法规,不断提高科学理财水平。

三、加强管理,确保管党治党责任落到实处。在做好财政业务工作的同时,落实好廉政建设的责任。经常组织本科室和本支部党员干部的党风廉政教育,加强廉政建设。平时加强对《准则》和《条例》执行情况的日常监督和检查,严格按党规党纪办事,在履行职责上敢担当、敢较真,不折不扣把 "一岗双责"落到实处,不断推进财政工作的科学发展。

(十五)财政局长学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心得体会

通过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中央新修订颁布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我充分认识到两部党内法规对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永葆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具有十分重大而深远的意义。作为县财政部门的当家人,组织全系统党员干部学习好、贯彻好《准则》和《条例》,对于保持全县财政工作廉洁本色,确保财政系统党员干部安全有着重要的意义。

学以知义。只有深入学习,才能熟知《准则》《条例》要义,才能形成内化于心、外化于行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作为县财政局负责人,我将带头学习,将平时言行与《准则》《条例》进行对照、反思,明确知道哪些应该起带头作用、哪些不能为。积极推动全系统开展好学习贯彻活动,组织局党组中心组、各支部、各科所开展集中学习,局领导和各支部书记、科所长发挥带头作用先学一步,逐字逐句将《准则》《条例》学深学透,切实掌握其精神要义;将全系统每一名党员纳入学习活动范围,同时带动非党员干部积极学习;结合财政实际,组织全体财政干部进行《准则》《条例》知识培训,让每个人都能学到、学好;成立督导组对学习贯彻工作进行督查督促督导,全面确保学习质量,促进全系统上下明规矩、守规范,为规范廉洁财政建设扎紧思想的篱笆。

第9篇:学习法律法规心得体会范文

关键词:高职学生;顶岗实习;法律风险;防范

中图分类号:G424.4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2-0845(2012)06-0024-02

随着我国高等职业教育的快速发展,顶岗实习已成为高职院校探索“工学结合”人才培养模式、实现高技能人才培养目标的重要途径。但近年来,顶岗实习管理比较混乱,实习过程中安全事故频发,在社会上引起了较大的反响。因此,揭示高职学生顶岗实习中的法律风险,建立、健全风险防控体系,不仅事关实习过程中学生合法权益的保障,更关系到高等职业教育的和谐健康发展。

一、高职学生顶岗实习中的法律风险

目前我国保护顶岗实习学生合法权益的法律法规缺位,顶岗实习协议不规范及学生自我维权意识淡薄等原因,导致高职院校学生顶岗实习期间可能会遭遇到一系列的法律风险。

1.合法权益得不到有效保障的风险

目前,我国还没有专门的法律、法规来保障顶岗实习期间学生的合法权益。高职院校学生的顶岗实习问题处于法律管理中的“真空地带”。同时,国家针对校外兼职和实习环节的相关规定也较少,内容不完备,缺乏可操作性。当高职院校学生在顶岗实习期间权益受到侵害时,无法可依。如,郑州某职院机电工程系安排数控技术的学生到电子厂实习,每天工作时间10小时以上,底薪只有1140元,引发学生的不满。在实践中,顶岗实习的学生被实习单位随意辞退、被强制要求加班加点、与其他劳动者不同工同酬,甚至最低生活保障都没有等现象时有发生。学生的安全权、休息权、劳动报酬权往往得不到有效的保障。

2.发生安全事故的风险

近年来,学生在顶岗实习期间发生的安全事故较多。据教育部有关负责人透露,自2010年8月至2011年3月,全国各地发生的职业院校学生顶岗实习意外死亡事故11起,其中河北省4起,云南省6起,贵州省1起。“这是已经统计上报到教育部的事故数据,不排除还有部分省(区、市)隐瞒事故未上报。”如2010年8月13日,在某企业顶岗实习的河北省石家庄市某职业学校学生小相,由于电梯故障导致意外身亡。经协调,企业同意向学生家长赔偿48万元,但目前企业只赔付了40万元,家长仍在继续索赔中。对于还没有走出校门的高职学生来说,由于安全意识比较淡薄,加之实习单位对顶岗实习学生的岗前安全培训和岗位操作管理不够重视,使得参与顶岗实习的学生极易处于各种安全事故威胁中。一旦出现安全事故,由于顶岗实习的学生不具备企业职工的身份,因而面临无法依据《劳动法》获得救济的风险。

3.导致违法犯罪的风险

顶岗实习要求学生走出校门,到企业的具体生产岗位去,这给学生带来了育人环境和育人主体方面的变化。学生远离学校,暂时脱离了学校的直接监管,造成一些自律性差、社会经验不足的顶岗实习的学生违法犯罪。一旦发生这些事情,不仅会给学生本人造成无法弥补的伤害,也会损害学校的声誉,并给社会稳定造成一定的危害。

二、高职学生顶岗实习法律风险防范对策

防范高职学生顶岗实习过程中的各类法律风险,必须强化教育与预防,充分发挥学校、社会、政府在顶岗实习法律风险防范中的作用,建立政府、学校、用人单位、社会、家庭、学生“六位一体”的顶岗实习法律风险防范长效机制。

(一)政府

1.健全高职学生顶岗实习相关法律、法规

由于顶岗实习的学生不属于《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中所说的“劳动者”,加之目前我国还没有一部法律法规(包括地方性法规)对高职院校学生的顶岗实习行为进行规范,因此,有必要对《职业教育法》、《高等教育法》进行必要的修改,也可通过制定单行法规对顶岗实习社会关系进行规范调整。通过详细规定在顶岗实习期间高职院校、实习单位和实习学生三者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工作时间、工资待遇、保险、休假、学习时间等内容,依法维护顶岗实习学生的合法权益。

2.加强对顶岗实习工作的监督和管理

针对当前学生顶岗实习现状混乱、管理不得力、监管不到位的实际,政府相关部门应加强对国家、行业的劳动安全规程和标准执行情况的监察,建立顶岗实习学生劳动权利专项检查制度,对违反有关法律法规、随意侵犯顶岗实习学生合法权益的违法行为及时予以纠正,并对相关用人单位及责任人予以严惩。

3.制定接收顶岗实习学生的优惠政策

政府应尽快出台优惠政策,对接收顶岗实习学生的用人单位,在有关税收方面给予适当减免,从而提高用人单位接纳顶岗实习学生的积极性。

(二)学校

1.加强考察和考核,优选顶岗实习单位

高职院校应建立一批稳定的、有良好合作基础的、具有较强社会责任感且管理规范、信誉良好的单位作为校外实训基地,为顶岗实习学生创造良好的实习工作环境。要建立“岗位禁入”制度,禁止安排学生到不利于其身心健康发展的岗位上进行顶岗实习。

2.加强对顶岗实习学生的管理

学校要建立、健全《学生顶岗实习管理规定》、《学生顶岗实习管理工作职责》等一系列规章制度,加强对顶岗实习学生的管理,确保顶岗实习工作的制度化和规范化。

3.依法保障顶岗实习学生的合法权益

学校要积极为学生投保实习责任险,并积极要求企业也为学生投保该险种,以有效防范、化解学生顶岗实习的责任风险,保障实习学生的合法权益,从而消除学校、企业、家长的后顾之忧,避免因实习期间发生意外伤害事故引发社会矛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