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扶贫的意义精选(九篇)

扶贫的意义

第1篇:扶贫的意义范文

贫困是全世界人类社会发展面临的古老而又现实的共同难题,同时与国家的社会管理(尤其与农村的社会管理)密切相关。当前,给社会管理带来诸多障碍的因素之一则是贫富差距的逐渐拉大,产生了诸多不稳定现象。因此,优化农村社区管理、提高农民生活水平、缩小贫富差距已成为建设新农村、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手段。也正是因为贫困与社会管理息息相关,国内外学者对贫困的研究热情一直不减。至于何谓贫困,诸多专家学者分别从不同角度对其界定,但是至今也没有一个定论,之所以如此,是因为,人们对贫困的理解随着时代的不同以及人们对其认识的深化而不断变化。综合国内外学者的研究,贫困大致可分为收入贫困说、能力贫困说和权利贫困说。本文就对国外学者阿马蒂亚·森的贫困理论进行简要论述,并阐述其理论对当前中国扶贫工作的借鉴意义。

一、阿马蒂亚·森的“能力贫困”理论

阿马蒂亚·森是1998年诺贝尔经济学奖获得者,他的主要经济学贡献之一即是对贫困的研究。森认为,贫困不仅仅是相对地比别人贫穷,贫困的概念中含有一个不能去掉的“绝对核心”,即缺乏获得某种基本物质生存机会的“可行能力”。[1]他认为“贫困必须被视为基本可行能力的被剥夺,这是识别贫穷的通行标准。”[2]

森所说的一个人的“可行能力”(capability),是指对于此人有可能实现的、各种可能的功能性活动的组合。从这个定义上看,可行能力就是一种自由,是一种实现各种可能的功能性活动组合的实质自由。[3]森说的实质自由包括免受困苦——诸如饥饿、营养不良、可避免的疾病、过早死亡之类——基本的可行能力,以及能够识字算数、享受政治参与等等的自由。[4]一个人的“可行能量集”由此人可以选择的那些可以相互替代的功能性活动量组成,因此人们实现生活功能的可行能力也包括“不带羞耻地出现在公众面前,或参与社群生活的能力”。[5]概括地说,森的能力贫困所指的就是一个人有实质性的自由去选择任何有理由珍视的那种生活的能力的缺失。

以可行能力的剥夺来看待贫困,不像收入低下只具有工具性意义,这种方法更集中注意具有自身固有的重要性的剥夺。虽然收入低下影响可行能力的被剥夺,但其是可变的,除此之外,还有一些其他因素,诸如收入不平等、性别歧视、公共教育设施和医疗保健的缺乏、高失业率乃至家庭内部资源分配不均、政府公共政策的取向等因素都可弱化或剥夺人的可行能力。

由此,我们可以较为清晰地看到能力贫困理论比传统的收入贫困理论更合乎人自身发展的需要。收入贫困理论一般只针对“收入低下”,把对贫困的认识的变化统统纳入到以收入或资源占有量来衡量的概念框架中,[6]而森的能力贫困理论在承认收入剥夺与能力剥夺之间具有相当程度的相关性的同时,肯定了贫困的实质是人的“可行能力”的被剥夺(也即一个人实现各种不同生活方式的自由的被剥夺)。由此可以看出,森的能力贫困理论落脚点在于试图通过重建个人能力来避免和消除贫困,[1]森在阐述能力贫困时把人的全面发展和生活质量纳入自己理论的范围之内,其贫困理论体现了以人为本的全新理念。

二、阿马蒂亚·森的“权利贫困”理论

阿马蒂亚·森认为,认识贫困不应仅停留在收入层面,更应考虑贫困者的生存状态。森还认为,无论是绝对贫困还是相对贫困,其本质都是一样的,都是由于权利的被剥夺或者其他条件的不足造成的。[2]森在《贫困与饥荒——论权利与剥夺》一书中具体论述了贫困发生的原因及其与权利体系的相互联系。他指出,要说明饥饿现象,必须深入到所有权结构的研究中去,因为,“除非一个人自愿挨饿,否则就可以说,饥饿现象基本上是人类关于食物所有权的反映。”[3]

森认为,所有权关系是权利关系之一,所以,要理解饥饿,理解贫困的起因必须首先理解权利体系,并把饥饿(贫困)问题放在权利关系中进行分析。在这里,森说的权利关系也即在私有制市场经济社会中人们所公认的典型的权利关系,其共包括四个方面:(1)以贸易为基础的权利:一个人有权拥有通过自己自愿交易所获得的东西;(2)以生产为基础的权利:一个人有权拥有用自己的资源或在自愿的基础上使用雇佣来的资源所生产出来的东西;(3)自己劳动的权利:一个人有权拥有自己的劳动能力,并进而有权拥有与自己的劳动能力有关的以贸易为基础的权利,以及以生产为基础的权利;(4)继承和转移权利:一个人有权拥有他人自愿赠予他的东西,但后者对这些东西的所有权必须是合法的,而且,这种赠予可能要等到赠予者去世后才能生效(如果他指定这样)。当然,“所有制关系的范围会因经济体制不同而出现很大差别。”[4]以上关系中以生产为基础的权利与以贸易为基础的权利的失败是自然经济致贫的原因,后两者的失败是市场经济致贫的根源。[5]

所有这些都或多或少是直接性的权利关系,还有其他更为复杂的权利关系存在于现实生活中,比如交换权利。交换权利也就是一个人在转换中,能够获得的各种商品所构成的集合。[6]鉴于五个影响交换权利的因素,森指出一个人避免饥饿的能力依赖于他的所有权以及他面对的交换权利的映射。因此,一般来说,一个人饥饿是由食物短缺引起的,饥饿的直接原因也是由于其交换权利的下降。[7]森还特别指出权利关系重视的是一个人具有由于没有支配足够食物的能力而挨饿的可能性和在一社会现有的法律体系中具有合法控制食物的手段。通过权利方法分析贫困,森设下了诸多疑问,为什么粮食供给没有减少,还会发生饥饿?为什么粮食供给没有减少,有的人啼饥号寒,有的人肥肠肥脑?也正是这些问题的存在,森用权利方法把贫困的原因分析深入到社会、政治和法律的层面。

三、森的贫困理论对当前我国扶贫的借鉴意义

“”结束后,党和政府在致力于自改革开放同时,也开始在城乡进行扶贫工作。在农村扶贫工作中,先后在不同阶段出台了多项扶贫政策。大体上分为:1978~1985年的农村改革,1986~1993年的国家扶贫和开发项目,1994~2000年的八七扶贫攻坚计划,以及2001~2010年的新世纪农村扶贫开发计划等四个阶段。 经过前几个阶段政策的实施,我国的扶贫事业取得了很大成就,农村贫困人口已大大减少,农民生活水平稳步提高,贫困地区基础设施明显改善,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全面建立。[1]但是,贫困是一个历史性问题,扶贫工作还有很长的路要走,因此,当前,政府又出台新的扶贫政策:《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2011~2020年)》。

实际上,人类历史上的所有重大事项都会有相应的理论作依据,我国当代的扶贫事业和扶贫工作也不例外,也需要借鉴人类历史上任何有价值的贫困理论。笔者认为,阿玛蒂亚·森的贫困理论相较于传统的贫困理论来说有其优点,可以一定程度上为当前我国的反贫工作及其扶贫政策的制订提供某些借鉴。

森的贫困理论的要点主要就是以上阐述的能力贫困理论和权利贫困理论。贫困弱化了低收入者的可行能力,[2]反之,可行能力的被弱化又限制了贫困者应有权利的获取。当前我国的扶贫工作,也不仅是要增加贫困人口的收入,同时,更要提高他们的能力,以及相应权利的实现。我们目前有些扶贫政策其实虽然有意和无意地体现着这些精神,但还需要进一步自觉。

(一)保障和落实农民应有的权利

尽管中国有庞大的农业人口,但仅仅只是数量庞大,其享有的基本权利却远不如城镇人口。当然,权利的实现也必须通过政府的力量,没有一定的组织形式,农民应有的权利就无法实现,其脱贫的可行能力也就受到限制。因此,当前的扶贫也一定程度上把农民的权利和可行能力纳入到相关政策中。如国家扶贫政策明确提出,到2015年,较大改善贫困地区基本农田和农田水利设施、进一步提高农村饮水安全保障制度、全面解决贫困地区用电问题、基本健全贫困县、乡、村医疗卫生服务网、明显提高县医院水平,到2020年,显著改善贫困地区群众的居住条件、基本普及学前教育、进一步提高义务教育水平、健全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等。[3]

(二)加快最直接的“济贫”制度建设及加大其覆盖面

最直接的“济贫”制度主要是指社会保障中的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和失业保险制度。我国贫困地区农民的就业、福利、医疗、教育等制度性保障还存在严重不足,相关保障制度的不规范、不健全、甚至一定程度上的缺失导致他们脱贫的可行能力的弱化或者直接被剥夺。除此,要特别提到的还有进城务工的“农民工”,由于户籍制度的限制,导致他们的选择受限,福利、救助、保险等制度性安排也因为其身份的特殊而被相对剥夺。这就使得加快包括广大农村人口在内的社会保障制度建设、加大社会保障的覆盖面应当成为当前政府扶贫工作和扶贫政策的重点之一。当前的扶贫政策应时提出,到2015年,进一步完善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五保供养制度和临时救助制度,实现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全覆盖。这实际上也就是朝着这个方向前进的体现。

(三)加大就业扶贫力度,合理配置资源,提高贫困者的可行能力

第2篇:扶贫的意义范文

贵州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陈敏尔出席并讲话,国务院扶贫办主任刘永富作主旨发言,贵州省委副书记、省长孙志刚主持,省委副书记、省委政法委书记谌贻琴出席。

陈敏尔指出,总书记关于扶贫开发重要讲话精神,对各级领导干部有打赢脱贫攻坚战“军令状”意义,对全党全社会有合力扶贫、全力脱贫“动员令”意义,对展现大国责任、展示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有国家扶贫开发“宣言书”意义,对中国特色扶贫开发理论创新有里程碑意义,对推动脱贫攻坚实践有“指南针”意义。

陈敏尔指出,一年来,贵州全省上下始终把学习好、领会好、贯彻好总书记关于扶贫开发重要讲话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和长期战略任务,努力把讲话精神渗透在思想里、贯彻在工作中、体现在行动上,做到内化于心、外化于行、转化为果。通过深入学习,我们真切感受到,总书记关于扶贫开发重要讲话精神,充分体现了与时俱进的战略谋划,充分体现了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充分体现了五大新发展理念的根本要求,充分体现了科学发展的辩证思维,充分体现了精准施策的工作方法和工作作风,形成了一个有中国特色、世界意义的扶贫开发理论体系和行动指南。当前,扶贫开发形势逼人,任务艰巨。我们将把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转化为脱贫攻坚的新思路、新办法和新作为,把脱贫攻坚作为贵州的头等大事和“第一民生工程”,围绕“两不愁”“三保障”目标,深入推进大扶贫战略行动,继续打好“六大脱贫攻坚战”。

第3篇:扶贫的意义范文

扶贫思想是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有机构成,既具有全面系统性,又具有深刻创新性,从扶贫意义,到如何扶贫以及扶贫的关键等诸多方面,都有深刻论述,是指导贫困地区打赢脱贫攻坚战的理论法宝。根据会议安排,下面我就如何以扶贫思想为指导,坚决打赢脱贫攻坚决胜之战做个交流和表态,敬请各位领导同志们批评指正。

首先,要深刻领会扶贫工作的时代意义,切实增强抓好扶贫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总书记明确指出:“消除贫困、改善民生、实现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是我们党的重要使命。”“没有农村的小康,特别是没有贫困地区的小康,就没有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施精准扶贫,就是要运用科学有效程序对扶贫对象实施精确识别、精确帮扶、精确管理,帮助每一个贫困人口都摸索出适合的致富路线,这正是“共同富裕”理论原则的发展和延伸。做好扶贫工作,实现共同富裕,是我们为世界提供“中国方案”的信心之源;而“中国方案”的魅力正是源自我们对社会“共同富裕”之正义的永恒追求和守护。到2020年消灭贫困是中国对世界的承诺,既关系到每一位贫困人口在小康路上不掉队,也关系到中国的国际形象。作为党员干部,我们必须深刻领会扶贫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克服松懈思想和厌战情绪,积极主动投身脱贫攻坚战役。

其次,要以扶贫思想为指导,创新抓好脱贫攻坚工作。一是要“扶贫先扶志”。指出,“扶贫不是慈善救济,而是要引导和支持所有有劳动能力的人,依靠自己的双手开创美好明天。”扶贫要重激活内生动力,这是消除贫困的治本之策。我们将积极帮助贫困群体克服等、靠、要思想,通过就业创业摆脱贫困。二是要“扶贫必扶智”。指出,“扶贫必扶智。让贫困地区的孩子们接受良好教育,是扶贫开发的重要任务,也是阻断贫困代际传递的重要途径。”我们将注重贫困户劳动技能培训工作,尽可能让贫困户每一个人至少掌握一门以上的劳动技能。

第三,树立必胜的信心和决心,坚决打赢脱贫攻坚冬季决胜之战。一是开展大学习活动,深入学习贯彻关于脱贫攻坚系列讲话、批示精神和《扶贫论述摘编》以及各级党委政府关于脱贫攻坚决策部署精神,进一步统一思想,认清形势。二是开展大排查活动,对照关于扶贫工作重要论述查思想认识问题;盘点历次检查发现的问题和全区脱贫攻坚现场会通报的问题,查工作上的问题;对照发现问题整改不落实,查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作风上的问题,切实理清当前的工作思路和努力的方向。三是开展大整改活动。突出问题导向,对查摆出的思想上、工作上和作风上的问题,制定整改清单,限时整改到位。。

我们将在区州县以及镇党委的坚强领导下,重整行装再出发,咬定目标加油干,凝心聚力抓收官,以扎实的工作、一流的业绩、百倍的信心,为确保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应有的使命和担当。

第4篇:扶贫的意义范文

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是党和国家为统筹城乡发展、解决“三农”问题,进而实现全面小康和构建和谐社会而提出的一项重大的战略举措。而贫困地区的新农村建设任务更为艰巨,形势更为严峻,有诸多不可回避的难点、难题,必须清醒认识,并认真解决,也必须发挥扶贫开发在新农村建设中的作用。那么,如何发挥作用,首先要分析与认识扶贫开发与新农村建设的关系。

第一,解决广义的贫困与新农村建设的目标一致,内涵与标准相通。贫困作为一种社会现象,不仅包括经济意义的狭义的贫困,还包括社会、文化、政治意义上的广义的贫困。从广义的方面理解,消除贫困与新农村建设的目标是一致的,内涵与标准是相通的,途径与手段是相辅相成的。

第二,消除经济意义上的绝对贫困是新农村建设的前提和基础。贫困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一大障碍,也是新农村建设的重点和难点。如果贫困人口不能稳定解决温饱,不能解决最基本的生存与发展问题,新农村建设就无从谈起。

第三,贫困乡村是新农村建设的难点,也自然是重点。贫困地区因其长期贫困,加之受自然、历史、社会等因素的影响和制约,存在着诸多经济和社会问题,严重制约了新农村建设的全面推进,也就决定了贫困乡村必然是新农村建设的难点和重点。

第四,扶贫开发是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工作内容。农村扶贫开发是消除贫困最直接最有效的方式和手段,贫困地区要想实现新农村建设的目标,必然离不开“治穷工程”和“发展工程”。因此,贫困地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当前最紧迫、最核心的任务就是将扶贫开发做为一项重要工作内容来抓,加快减贫进程,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奠定坚实的基础。

第五,整村推进等扶贫开发工程是加快新农村建设的好形式,是最佳结合点。当前,整村推进扶贫等项扶贫工程是扶贫开发工作的主要扶贫方式,其建设内容与新农村建设提出的五个方面的具体要求是一致的,是扶贫开发与新农村建设的最佳结合点。

二、清醒认识贫困地区新农村建设面临的严峻形势

阜新作为全省的重点贫困地区,分析其贫困的成因与现象,特点较为明显,消除贫困与新农村建设面临的形势较为严峻。

一是城乡双重贫困,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的能力有限。作为资源型城市,随着煤炭这一主导产业的逐渐枯竭,伴随着国有企业和集体企业改制,城市下岗失业人员大量增加,城市贫困人口数量剧增,社会保障压力巨大。同时,由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低,工业化程度不高,全市经济总量不大,城市与农村同样贫困。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的能力极其有限。

二是贫困人口大量存在,返贫现象频繁发生。到2005年年底,全市仍存在贫困人口24万人,低收入人口36万人,贫困乡(镇)30个,贫困村256个。这部分贫困乡(镇)、村和贫困人口长期以来仍未摆脱“靠天吃饭”、“雨养农业”的束缚,经受不住一般自然灾害的袭击,因灾而贫、因病而贫、因学而贫、因婚而贫、因建房屋而贫的现象在这部分地区频繁发生。今年严重的伏旱表明,我市农业基础仍很脆弱,扶贫任务仍任重道远。

三是农业产业结构单一,农户增收渠道狭窄。贫困地区大多位于偏远之所,部分贫困群众仍未摆脱自给自足的落后状态,缺乏商品意识、科技意识和市场意识,农业生产带有一定的盲目性和传统的自然习惯。且农业多以种植业为主,经济结构单一。贫困农民基本依靠第一产业增加收入,增收渠道单一,难度也越来越大。

四是精神和物质同样贫困,个别乡村摆脱贫困的思路不清,信心不足,办法不多。由于长期贫困,信息闭塞,观念落后,部分贫困村的干部群众甚至部分乡镇政府,仍然缺乏自力更生、艰苦奋斗的精神,宁愿苦熬受穷,也不愿苦干摆脱窘境。尽管有些乡村和农户也有着脱贫致富的愿望,也不断努力尝试,却因种种原因最终导致失败,丧失了信心与勇气。

三、如何发挥扶贫开发在新农村建设中的作用

进入新世纪以来,在扶贫开发的总体目标方针不变的前提下,扶贫开发的途径与方式方法不断创新,重点有整村推进扶贫、产业化带动扶贫、劳动力转移培训、移民扶贫等等。只有努力使这些新的方式方法与新农村建设有机结合,才能充分发挥作用。

一是以整村推进扶贫为切入点,努力改善贫困村的生产生活条件。整村推进扶贫即以贫困村为单位,采取集中资金、集中扶持的办法,实施整体推进,最终实现整村脱贫的目标。“十一五”期间,我省将继续实施此项扶贫工程,这对我市现有的贫困村来说是个加快发展的大好机遇,如果我们通过五年的努力,占全市40.2%的贫困村基本脱贫了,也就解决了新农村建设中最困难的问题,全市新农村建设就迈出了非常重要的一步。

二是以培训转移为切入点,努力提高贫困人口的综合素质。农民是新农村建设的主体。没有新型农民,就不可能建成新农村。因此,贫困地区的新农村建设在大力发展农村科技、教育、文化事业,全面提高农民的思想道德素质、科学文化素质和技能水平的同时,开展大规模的技能培训和转移就业培训,使贫困劳动力通过培训转移实现脱贫致富。

三是以产业化带动扶贫为切入点,努力调整贫困村产业结构。贫困地区应充分利用本地区的自然条件、资源优势和劳动力成本优势,结合全市各类农业产业化基地建设,通过产业化扶贫的实施,在产业化扶贫龙头企业的带动下,不断调整优化本地区的农业产业结构,促进农业生产的发展和农民收入的增加。

第5篇:扶贫的意义范文

初会其意:“第三方评估为精准扶贫保驾护航”

进行工作,最重要的是找准自己的角色定位。自加入精准扶贫工作以来,我就一直在寻找自己作为第三方评估工作人员的定位。之前,对贫困现状的调查、扶贫计划的制定、扶贫措施的实施、扶贫效果的评估都由政府来进行,政府既是扶贫工作的实施者,又是扶贫成效的考核者,这样的安排不甚合理,可能导致个别腐败现象的产生,影响扶贫工作的成效。在缺乏监督的情况下,一些地方政府可能会根据自身的政绩需要,刻意隐瞒贫困户的真实数量和具体情况,强行进行“数字脱贫”,如此,扶贫效果可想而知。第三方评估的出现恰恰能够弥补政府“自我评估”的缺陷,对政府而言,第三方评估相当于是一个外部制衡机制,对政府起到一定的监督作用。

起初,我始终将自己作为监督政府的工作人员,在调研的过程中也处处“提防”着乡里和村里的干部,“清场”是常有的事。我认为他们会对农户的回答,特别是满意度方面的回答,产生一定的干扰,相反,我非常注重倾听农民的观点。

然而在调研的过程中我发现,农户自身存在隐瞒收入的情况。 “钱财不外露”的观念导致谎报收入的情况较严重,我采访的农户几乎都会说类似“没有多少钱”“没有种什么”“赚不了多少钱”这样的话,这就需要调研员们刨根问底、明其所以,通过自己所见所听来识别农户言语的真实性。

经过调研我渐渐明白,第三方评估是精准扶贫的有力工具和保障。作为第三方评估的工作人员,我们应正确处理好与政府以及被调查农户之间的关系,既要监督地方政府,识破其面子工作及弄虚作假、敷衍了事的不当行为,对脱贫成效进行考核,又应向上级政府反映调查结果,打破省市县乡政府信息不对称的现状。既要维护农户的参与权和话语啵了解农民对扶贫工作最真实的看法和最需要的帮扶形式,又要防止被刻意隐瞒收入的农民误导,造成数据收集和判断上的误差。

总而言之,第三方评估是一个客观的机制,不偏听偏信任何一方,运用科学的方法做出客观的判断,不倾斜、不偏袒、不同情,才能达到为精准扶贫保驾护航的目的。

再探其实:“贵在精准,重在精准,成败之举在于精准”

精准扶贫作为一项新型的扶贫工作,贵在“精准”二字,与传统粗放式扶贫不同的是,其用“滴灌”代替“漫灌”,将帮扶目标从大规模减贫细分到因户因人施策,这是精准扶贫在以往的扶贫工作基础上做出的建设性创新,是其亮点所在。

精准扶贫重在“精准”,讲究“六个精准”即:扶贫对象精准、项目安排精准、资金使用精准、措施到户精准、因村派人精准、脱贫成效精准。“精准”同于“对症下药”,只有“精准”,方能“药到病除”、成功减贫,故“成败之举在于精准”。

“精准”始自识别,判断识别的准确性也是本次工作的重要内容。主要是根据事先制定的统一标准、流程来判断调查对象是否符合贫困县、贫困村、贫困户的标准。精准地识别是让真正需要帮助的人得到帮助,识别的重点在于找到符合国家规定的贫困标准、真正贫困的扶贫对象。识别出贫困对象后,应进行精准帮扶,根据致贫原因制定出具有针对性的扶贫策略,要“扶到点上,扶到根上”,这是“精准”的精髓所在。

此次第三方评估工作主要是考核精准识别的准确性和精准帮扶的科学性,判断对贫困户、脱贫户的识别是否合理,帮扶措施是否有效,能在多大程度上改善农户生活。

后明其然:精准扶贫长效机制“滴水穿石”

此次精准扶贫第三方评估工作主要围绕“两不愁、三保障”的脱贫攻坚目标展开,关注扶贫对象是否愁吃愁穿及其义务教育、基本医疗和住房是否有保障。立足长远并且具有可持续性,是精准扶贫的长效机制。这能长久地造福村庄和农户,达到长期稳定的扶贫效果。此次入户调查使用的问卷非常注重对农户享受的长期稳定的帮扶进行考量,如九年义务教育、促进劳动力转移就业、农业产业化、医疗保障、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强调完善教育、医疗、养老、住房保障体系,将一些临时性的帮扶如慰问品、慰问金、政府发的种子、仔畜、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等排除在外。

精准扶贫长效机制能够长久地保障贫困户的生活,其功不在一时,而在一世。从短期来看,这些长效机制达到的效果远不比慰问金、慰问品来的快速、明显,因此一些地方政府为了追求短期政绩,受功利主义驱使,采取直接发钱的方式来帮助贫困户快速脱贫,脱贫指标很快全部完成,但是返贫现象十分严重,终究是治标不治本。

精准扶贫是一项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伟大举措。指出:“根本改变贫困、落后面貌,需要广大人民群众发扬‘滴水穿石’般的韧劲和默默奉献的艰苦创业精神,进行长期不懈的努力。”滴水穿石,非一日之功,可见扶贫工作的攻坚性、战略性、长期性。精准扶贫应将眼光放长远,立足未来,发展产业,促进就业,以帮助贫困户可持续创收为目标成效,造福祖祖辈辈。

深感其意:“政策好不好,关键看老乡”

考察农户的满意度是本次精准扶贫第三方评估的重要内容,农户的满意度是检验政府工作的重要指标。精准扶贫机制是为贫困户服务的,最好的结果莫过于扶贫资源公平有效地调配、贫困户纷纷脱贫致富、乡亲们高度满意。

此次评估结果显示,农户的满意度普遍较高,很多农户都非常感谢政府、感谢党。我认为原因有两条:一是政府的工作到位;二是农户比较容易满足。的确,政策的好坏能够从农户们的反映中看出。但是一些农户只是因为自己得到了帮扶而高兴,但自己到底应得多少帮扶并不了解,这样一来最真实的满意度就没能得到体现。所以加强对扶贫相关政策的宣传教育工作非常重要,要让每一个农户都清楚政策要求,了解自己应得的扶助,并提出适当的意见和建议。

同时,我认为建立畅通的民众监督渠道非常重要。让非贫困户或贫困户来检举或反映错评、错退贫困户问题,让村民之间互相监督,反映出最真实的情况和村民对于贫困户或脱贫户评选最直接的想法,有利于对扶贫工作的监督。扶贫政策与民众紧密相关,政策的好坏应由民众来评判,民众的监督必不可少,“乡亲们是哭是笑”十分重要。

第6篇:扶贫的意义范文

【题目】民企参与精准扶贫的问题探析

【第一章】 【第二章】民营企业参与扶贫的方式与作用发挥

【第三章】民营企业参与扶贫动力及参与机制

【第四章】民营企业参与扶贫过程中存在问题及原因分析

【第五章】国内其他地区企业扶贫的经验借鉴

【第六章】民营企业参与扶贫问题解决之道

【展望/参考文献】民营企业精准扶贫研究展望与参考文献

第一章 绪论

一、研究的背景及意义。

(一)研究背景。

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一直致力于贫困问题的治理,扶贫工作经历了不同的阶段,每个阶段都带有鲜明的时代特色。新中国成立之初的扶贫方式是社会救助式的,改革开放之后扶贫工作方式是制度创新式的。当前,历时已久的贫困问题在新时代有了新的表现特征,致贫因素多且复杂。十八大以来以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扶贫工作,以精准扶贫为方略,注重精准、注重实效、注重因人因村精准施策。五年来,全国上下各级各部门都立足于各自的职责,通力协作,密切配合,我国的扶贫工作取得显着成效,有 6000 多万的贫困人口实现脱贫,并且有了稳定的收入来源,五年前我国的贫困人口比例在 10.2%,目前降至 4%以下,脱贫攻坚工作不但让贫困人口实现脱贫,也激发了广大基层群众的创业热情,人民群众的整体生活水平都有了大的提升①。但是,我国现阶段的扶贫任务仍然艰巨,各地发展不平衡给扶贫工作带来了的不利影响,也较大程度上阻碍了人民群众追求幸福生活的步伐。不平衡主要表现有三个特征:一是横向的不平衡,指的是区域之间的发展存在差异。二是纵向的不平衡,主要指的是城乡之间的发展存在差异。三是行业之间的不平衡,行业之间的差异带来相应的社会群体之间的发展存在差异②。

(二)研究的意义。

1.理硕意义。

本次研究,首先分析鹤壁市民营企业扶贫现状,分析民营企业在扶贫领域发挥的重要作用,研究鹤壁市民营企业参与扶贫工作的现状,从多个层面研究总结鹤壁市民营企业在参与扶贫工作中存在哪些问题,并找出存在问题的原因,对今后如何创新思路,在扶贫工作中更好的发挥作用给出自己的建议,旨在增强贫困地区发展活力,弥补政府扶贫的缺陷,进一步改进扶贫工作方法,探求鹤壁市民营企业参与扶贫工作的长效机制,推动鹤壁市的扶贫攻坚工作更加持续、健康的发展。

2.现实意义。

尽管近几年鹤壁市的农村扶贫开发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政府依旧是扶贫攻坚的第一战场,民营企业还是扶贫的新生力量。本硕通过对鹤壁市民营企业扶贫状况进行研究,希望能够为当地民营企业营造更好的参与扶贫工作的内外环境,便于其最大限度的发挥自身优势,形成政府主导下全社会共同参与的民营企业扶贫格局,对鹤壁民营企业扶贫实践提供参考。

二、国内外相关研究综述。

(一)国外研究现状。

国外发达国家中民营企业的发展和振兴都要先于我们国家多年,好多社会硕家、经济硕家都对该领域有深入的研究和探讨,有着丰富的理硕成果:

阿奇 B卡罗尔(Archie B. Carroll)提出民营企业社会责任金字塔(Pyramid of CorporateSocial Responsibility),他研究认为,民营企业应当承担起该负的社会责任,在特定的时期内,民营企业和社会之间,有着四个层面的含义,第一,社会对民营企业具有经济上的期望和依赖,第二,社会对民营企业具有法律上的期望和依赖,第三,社会对民营企业具有伦理上的期望和依赖,并将民营企业社会责任归为第一维度。民营企业作为扶贫力量,应该着眼于贫困问题解决的创新,按照大卫伯恩斯坦(David Bernstein)在其经典着作《如何改变世界:社会民营企业家和新概念的力量》中所说的利用民营企业精神,不以利润最大化为目标追求,致力于贫困问题解决。③瑞典着名经济硕家冈纳缪尔达尔(Gunnar Myrdal)作为诺贝尔经济硕奖获得者,他把经济分析联系到社会的、人口的、制度的条件,他提出亚洲国家存在着若干不利于经济发展的制度条件,这些制度性衰弱的根源是人民参与程度低以及刚性的、不平等的社会阶层。民营企业参与扶贫,可以提高贫困人群的参与程度,为贫困人群提供就业机会,降低社会歧视与排斥,同时还增加了贫困人群获得社会保障的可能性。

穆罕默德尤努斯(Muhammad Yunus)的民营企业理念始终是以贫困问题为中心开展,他相信民营企业能够将消灭贫困的战斗力提高到一个新的高度,甚至加速消灭贫困。他认为自由市场不仅不能有效的解决社会问题,还有可能加剧贫困、疾病和贫富差距。

缓解贫困问题必须引进民营企业模式,民营企业的存在和发展不应是为了实现狭隘的个人利益,应该更多的是创造社会效益。

国外很多硕者认为民营企业扶贫是一种承担社会责任的体现,以企业适合扶贫,企业应该扶贫为出发点,倡导民营企业进行扶贫。从企业的目标来看,国外硕者认为企业在扶贫的过程中要改变自己的目标,不能只以利益为最大化;从扶贫的方式来看,国外硕者更侧重,企业应该怎么为农民提供便利、利益,大多扶贫方式都是企业怎么给予帮助、怎么付出。由此看来,国外的研究大多是理硕性质的,但是缺乏对在实际扶贫中存在问题的研究,缺少多方合作共同扶贫的扶贫理念。

(二)国内研究现状。

近年来,国内许多社会硕家和经济界硕者针对我国的扶贫工作进行了大量的研究,并形成了宝贵的理硕成果。但是这些成果大多都是围绕政府扶贫展开讨硕,在民营企业参与扶贫方面的的研究还很缺乏。

1.关于民营企业参与扶贫的必要性的相关研究。

马晓英认为,贫困人口是弱势群体,需要全社会的关爱和帮助,扶贫工作不能靠政府单打独斗,应发动社会各界参与进来,形成扶贫工作合力,加快扶贫工作进程。其中非公有制经济责无旁贷。在国家的大力支持下,我国的非公有制经济如雨后春笋般发展起来,在国民经济中占据越来越重要的硕置。

陆景林指出:在众多的扶贫手段中,产业扶贫最重要。民营企业的力量是不可忽视的,应充分调动他们参与产业扶贫的积极性,在脱贫攻坚中发挥好民营企业生力军的作用。④2.关于民营企业参与扶贫的内容的相关研究。

汪三贵提出新形势下中国反贫困的三个政策取向:让贫困群众更多从经济发展中受益,通过改进项目瞄准方式,提高贫困人口反贫困参与度提高扶贫投资的针对性和效果,逐步建立城乡一体化社会保障体系。

香港地区对民营企业的定硕是,它是介于社会服务部门和商业组织之间的社会基本单硕。它更多的强调自身的社会责任,而不是把实现经济利益最大化作为唯一的奋斗目标,它通过特定的方式和途径,来担负起自己的社会责任。全社会都应该积极倡导助人自助的思想理念,鼓励民营企业拿出较高的收益用于改善弱势群体的生存和生活条件。

3.关于民营企业参与扶贫的方式方法的相关研究。

张琦在对企业参与扶贫开发的机理与动力机制的研究中提出,引导民营企业帮扶农民脱贫致富,要积极探讨多种渠道的对接与合作,在民营企业和村集体、贫困人口之间建立良性互动,实现共建共享,逐渐改变单纯捐助形式的扶贫方式,慢慢的把企业对农民的资金扶贫变成产品扶贫,企业具体参与到农业产业化中来,从而让农民实现真正意义上的脱贫。引导民营企业参与扶贫.在新形势下工业反哺农业是扶贫工作的一条可行途径。⑤姜一凡研究指出,过去的扶贫工作中始终围绕农业生产这个中心开展产业扶贫,土地还是用来种地的。他认为新时期的产业扶贫应改变传统的模式,把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作为扶贫的重点内容,从交通、农田水利、人畜吃水、医疗保障、养老保障、农业生产等多个方面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逐渐从根本上脱离贫困,让我们的扶贫工作实现从"输血"向"造血"的转变。

4.关于企业参与扶贫过程中出现的问题的相关研究。

吴桂枝对民营企业扶贫进行了总结并表达了自己的观点,他认为:民营企业大多属于劳动密集型企业,和农户的关系是密切的,目前普遍存在劳动力不足的困难;政府在主导产业扶贫中没有厘清自身和民营企业之间的的职能定硕;注重了眼前利益,产业扶贫后劲不足。她强调,在民营企业扶贫中,政府应转变观念,注重建立产业扶贫长效机制,通过多种形式的培训提高劳动者的硕化素质,同时帮助民营企业不断扩大经营规模,提高企业经营管理能力,在提高企业的市场竞争力上下工夫。

徐绍成认为民营企业在产业扶贫中受诸多因素的困扰:人才缺乏,产业扶贫对人才是有专业要求的,现实当中这方面是薄弱环节,民营企业和扶贫之间的衔接显得生硬勉强。缺乏完善的的制度支持;民营企业整体发展滞后,推广复制难;贫困农民观念落后,抵制扶贫。并提出,要想在产业扶贫中更好的发挥民营企业的作用,就要多措并举,注重实效,立足长远,不断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建立健全长效工作机制,努力优化民营企业发展环境,切实推动政府职能转变等,通过促进民营企业的发展壮大来提高产业扶贫成效。⑥总的来说,中国的硕者除了强调民营企业参与扶贫的重要意义以外,还对民营企业在参与扶贫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解决办法进行了研究,对民营企业参与扶贫的方式方法进行了总结和提高。对于产业扶贫,中国硕者不仅仅是理硕上的支持,更多的聚焦在现实中扶贫的问题及对策,而且还有不少硕者已经关注到了民营企业参与扶贫的过程中,政府、企业、贫困户之间的关系,开始强调多方参与、良性互动的扶贫理念。本硕主要强调:以民营企业扶贫主题关系为视角,以政府、企业、贫困户三者的关系作为切入点进行研究。

三、研究思路及方法。

(一)研究思路。

本次研究把鹤壁市的产业扶贫作为研究样本,研究过程中翻阅了大量国内外有关产业扶贫的硕献资料,对我国当前的扶贫政策进行了反复硕习和分析,根据鹤壁市实际工作,对各县区、乡镇民营企业进行调查走访,最后提出发现的问题,给出解决对策。

(二)研究方法。

1.硕献资料研究法。顾名思义就是在查阅大量与产业扶贫有关的硕献资料的基础上展开分析硕证。深入硕习国内外专家硕者有关贫困和脱贫问题的研究成果,对其中的成功经验进行总结归纳。同是,为了更多更全的摄取知识,还借助了各种网络途径来收集材料,为本次研究提供了坚实的理硕支持。

第7篇:扶贫的意义范文

一、以整村推进扶贫开发为动力,进一步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步伐

(一)整村推进扶贫开发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提供脱贫保证

在农村,贫困人口的脱贫问题不解决,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就无从谈起。因此,中央在“十一五”规划建议中把“贫困人口继续减少”列为“十一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的目标。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扶贫开发取得了举世公认的巨大成就。贫困人口由2.5亿人下降到去年的2610万人,贫困人口占农村总人口的比例由30.7%下降到3.8%,成为世界减贫的楷模。我县实施扶贫开发特别是实施新阶段扶贫开发以来,历届县委、县政府抢抓机遇,认真贯彻落实党的扶贫开发方针、政策,始终以扶贫开发作为统揽全县经济和社会事业全局,突出狠抓了以整村推进为重点的扶贫开发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全县累计新修、复修乡村公路3000多公里,新增通路自然村1050个;新修库、堰、渠、窖等水利设施15382处,新增灌溉面积17万亩;新建“三位一体”、“四位一体”生态家园8200多户;新增砖木砖混结构农房5254户,实施安居工程12012户46.7万平方米;改造学校危房49921平方米;新建村级图书室57个;183个村建设了村级卫生室;有线和无线电视综合覆盖率达到95%,人民群众的基本生产生活条件明显改善。以茶叶、肚倍、烟叶、山野菜、冬枣等为主的特色产业基地总面积达到48.5万亩,比2000年净增37.64万亩,特色产业收入占农业总收入的比重达到61.5%,在农民现金收入中的份额达到34%。到2004年底,全县农民人均纯收入达到1789元,比2000年净增457元。全县贫困人口由2000年的16.03万人减少到去年的14.16万人,减幅达11.67%,其中绝对贫困人口由2000年的7.75万人减少到6.96万人,低收入贫困人口由2000年的8.28万人减少到7.2万人。整村推进扶贫开发不仅使已经实施的47个省定重点贫困村和21个省、市对口帮扶村基本实现脱贫,而且极大地推动了整体扶贫开发、促进农村经济的快速发展。由于整村推进扶贫开发是以贫困村为单元,统一规划,综合建设,分批实施,始终贯穿了扶贫对象的瞄准式和扶贫项目的进村入户,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实施了“整村推进”扶贫规划的村,贫困发生率明显下降,农村人均纯收入显著提高。

(二)整村推进扶贫开发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提供有效途径

整村推进是新阶段扶贫开发工作方式的创新。其主要特点是瞄准式、参与式和开发式。所谓“瞄准式、参与式和开发式”就是瞄准贫困等弱势群体,广泛调动广大贫困群众积极参与扶贫开发,在国家扶贫政策的必要扶持下,带动和促进贫困群众增强造血功能和自我发展能力,使贫困村整村实现综合性发展,最终帮助贫困群众实现脱贫致富目标。“整村推进”建设涉及10项指标,其主要内容不仅包括生产生活、产业发展,还包括社会事业、民主政治、基层组织等方面,有一套完整的综合考核评价体系。实现这一目标,不仅能够从根本上改变农村的政治、经济、社会发展等方面的状况,实现农村的全面发展,而且可以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创造条件。实践证明,实施“整村推进”扶贫开发不仅有利于瞄准贫困人口,有利于扶贫资金进村入户、提高使用效益,有利于整合资源、集中力量办大事,有利于提高贫困人口综合素质和贫困村可持续发展能力,而且能够将扶贫开发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和生态效益紧密结合起来,实现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建设内容与建设方式完善、建设手段与建设机制的对接,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具体措施和有效途径。

二、以整体规划为基础,不断丰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内容和方式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重在建设,规划是基础。根据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结合我县实际,我县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必须统筹协调、整体规划。其基本设想是:在2010年之前,全面完成139个重点贫困村扶贫规划的实施,稳定解决贫困人口温饱,促进贫困村经济社会全面和谐发展,夯实贫困村协调文明发展的基础,建立和完善贫困村可持续发展的长效机制,增强贫困村自我发展的能力,如期实现《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确定的目标任务,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及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创造条件。

具体目标:根据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提出的“按照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扎实稳步推进新农村建设”的总体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扶贫开发政策,以实施整村推进扶贫开发为重点,到2010年,力争使全县139个贫困村初步实现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标准。在基础设施改善上,围绕解决群众的行路、饮水、灌溉、就学、就医、通讯、电视、生产发展、文化科技、生态能源“十难”问题,着力改善群众的生产生活条件,实现道路宽畅、饮水安全、用电保证、通讯便捷、上学方便、就医可靠、广播到户、电视到家的效果。在增加农民收入上,以培植和巩固特色产业、提高市场竞争力、完善市场培育主体和机制,优化农业生产布局,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促进农产品加工增值,发展高效、优质、生态、安全农业,确保农民人均纯收入年增加100元以上。在基层建设上,以争创“十星级农户”为重点,进一步加强乡规民约建设,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使村民有章可循、照章办事,违章必纠,形成乡风文明的良好风尚,争做社会主义新型农民;进一步加强民主政治建设,形成管理民主的村民自治区域。注重村民自治建设,完善村民管理体系,完善公众参与的社会管理体系,保证人民群众依法行使选举权、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积极开展平安创建活动,自觉维护社会稳定,保障群众安居乐业,最终使重点贫困村实现“有一个好班子、好民风、好规划、好产业、好基础、好环境、好成效”的“七个好”目标。在工作方式上,按照“一次规划、两年建设、第三年检查验收”的要求,采取“先易后难,试点示范,重点重抓,综合治理”的原则,把整村推进扶贫开发与绿色小康村建设、农村经济示范户、老区重点村建设有机结合,整合政策、捆绑项目资金,使每个村年有偿和无偿资金总投入达到100万元左右。通过政策扶持、对口帮扶、产业带动、整体联动,到2010年,使80%左右的村基本达到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标准。

三、以整合资源为手段,逐步完善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机制

实施整村推进扶贫开发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一项涉及面广、艰巨性和复杂性的系统工程,需要整合资源、整体联动、共同参与、形成合力,共同促进整村推进扶贫开发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工作。

1、整合政策资源。要不折不扣地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出台的一系列扶贫开发方针、政策和措施,以“整村推进”为平台,整合扶贫、各类支农、社会帮扶和群众自筹资源,按照统一规划、统筹安排、各负其责、渠道不乱、用途不变、互相配套、形成合力的原则,加大对贫困村扶持力度;进一步加大对重点贫困村财政转移支付力度,对农民免收农业税,对贫困学生和贫困人口实行救助等,力争每个重点贫困村有偿、无偿扶持资金达到100万元左右。同时,要紧紧围绕整村扶贫开发任务目标,充分发挥政策、信息、技术、管理、人才、资源等方面的优势,在贫困村实施有针对性的行业发展帮扶措施,共同推进整村推进工作,确保整村推进扶贫开发实施一个村、脱贫一个村、长远致富一个村。

第8篇:扶贫的意义范文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一项社会系统工程,全社会都有共同的责任。就扶贫开发而言,决定不仅提出了具体要求,进一步明确了扶贫开发的目标与任务,而且还确立了扶贫开发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的地位与作用,因此,进一步抓好扶贫开发各项工作,不仅是扶贫开发工作本身的要求,也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途径。

说扶贫开发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途径,是在于扶贫开发体现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本质属性,是在于扶贫开发特点反映了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核心要求,是在于被扶贫开发的具体实践所证明,是在于扶贫开发是当前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所必须面对的现实问题,是在于扶贫开发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过程中一项长期的历史任务。

一、扶贫开发工作体现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本质属性

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提出的“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其内涵极为丰富,目标十分明确,决定就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出了:“以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为重点,着力发展社会事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建设和谐文化、完善社会管理、增强社会创造活力,走共同富裕道路,推动社会建设与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协调发展”的目标要求。这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本质属性,这一属性与社会主义本质要求是一致的,是社会主义本质要求的延伸与完善,而扶贫开发工作从一开始就按照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确立了自己的出发点与归缩,把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最终达到共同富裕作为自己的行动指南。早在*78年,党中央国务院就高瞻远瞩,通过土地制度的变革,即实行了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在获得了农村经济的快速增长的同时,对农村发展不平衡中显露出来的部分“食不果腹、衣不蔽体、住不避风雨”的问题就采取了有效的扶贫开发措施。*84年国务院发出了《关于尽快改变贫困地区面貌的通知》,*86年又成立了国务院贫困地区经济开发领导小组,并开始有计划、有步骤的大规模的扶贫开发工作。到*93年,在国家对沿海开发取得了重大成效的同时,又制定了“八七”扶贫攻坚计划,随后的*96年和*99年又分别召开了中央扶贫工作会议,部署了新的扶贫开发工作,把解决部分农村群众温饱摆上了议事日程。到上世纪末,当全国绝大部分农村群众基本解决了温饱、全国基本实现小康目标后,国家又针对农村部分群众仍需巩固温饱和部分低收入人群问题,制定了新世纪前十年的《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实事求是地提出了新阶段扶贫开发的目标任务和基本方针,明确了扶贫开发的对象与重点、内容和途径,建立了政策保障,加强了组织领导。近年来,又采取了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对口援助、发达地区支援落后地区、“一体两翼”扶贫工作等等。党中央、国务院所采取的这一系列措施,都不断体现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要求的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充分反映了贫困地区贫困人民的强烈愿望,充分体现了和谐社会的本质属性。

二、扶贫开发工作特点反映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核心要求

六中全会决定就当前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对形势的分析中指出:“目前,我国社会总体上是和谐的。但是,也存在不少影响社会和谐的矛盾和问题,主要是:城乡、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很不平衡,人口资源环境压力加大;就业、社会保障、收入分配、教育、医疗、住房、安全生产、社会治安等方面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比较突出”。我国扶贫开发从一开始就把解决城乡、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很不平衡等关系群众切身利益问题作为自己的工作任务和要求。自*86年有计划、有组织、大规模的开展扶贫开发二十年来,扶贫开发在范围上始终瞄准了我国边疆地区、少数民族地区、革命老区等欠发达地区。自*94年以来在全国划定扶贫开发592个重点(贫困)县中,西部地区占74.5%,中部地区占了25.5%;在扶持的对象上始终坚持了以农村贫困人口为主体,如在改革开放初期突出了以“食不果腹、衣不蔽体、住不避风雨”的贫困人口为重点,“八七扶贫攻坚计划”时期突出了以解决贫困人口的温饱为重点,新阶段又突出了以巩固温饱和瞄准低收入人口为重点;在扶持的方式上实现了由输血型到造血型的转变;在扶贫开发的手段上,采取了社会扶贫、机关定点、党员领导挂点帮扶、东西协作等措施;在政策上,不断加大了资金的投入的同时,在物资、项目等诸方面都向这些地区实行了倾斜。这些工作举措和要求,始终围绕了以人为本这条主线,将以人为本的理念贯穿于扶贫开发的各个阶段,其实质就是以人为本在具体工作中的实践体现,充分反映了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核心要求。

三、扶贫开发曾经为我国的社会和谐稳定发挥了重要作用

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实施《国家八七扶贫攻坚计划》以来,我国扶贫开发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为我国社会的和谐稳定发挥了重要作用。一是农村贫困现象明显缓解,贫困人口大幅度减少。按照我国政府的贫困标准,我国绝对贫困人口已经从*78年的2.5亿下降到*5年2365万,贫困发生率从30.7%下降到2.5%。我国是全球唯一提前实现了联合国千年发展目标中使贫困人口减半目标的国家。扶贫开发实现了贫困地区广大农民群众千百年来吃饱穿暖的愿望,为促进我国经济的发展、民族的团结、边疆的巩固和社会的和谐稳定发挥了重要作用。在短短的20多年时间里,我们解决了全国2亿多贫困人口的温饱问题,这在我国历史上和世界范围内都是了不起的成就;二是贫困地区的基本生产生活条件得到很大改善,满足了群众最迫切的基本需求。到*5年底,国家592个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以自然村为单元,通公路、通电、通电话、通电视的比例分别达到79%、95.8%、73.8%和87.6%,重点县70%的农户能够获得安全的饮用水,在干旱缺水的西部重点县,饮用自来水的农户比例达到38.7%;三是贫困地区各项社会事业得到长足发展,贫困人口的基本素质得到了提高。截止*5年底,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学龄儿童在校率达到94.7%,青壮年劳动力中接受过农业技术和务工技能培训的比例也在逐年上升,重点县73.2%的行政村有了卫生室,74.6%的村有了合格的医生或卫生员。素质的提高使贫困人口建立了自我发展的能力,为改变自己的命运创造了条件。具体的工作实践证明扶贫开发有利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四、扶贫开发目前仍面临着严峻的形势,这种形势仍是当前影响社会和谐的一大隐患

尽管我国扶贫开发工作已经取得了明显的成效,但当前仍面临三大挑战:一是贫困人口绝对数量依然庞大。到*5年末,全国绝对贫困人口还有2365万,初步解决温饱但还不稳定的农村低收入人口为4067万,还有城市贫困人口约2800万,因此,全国尚有1亿人左右处在脱贫的边缘,如果按照联合国和世界银行提出的人均每天消费1美元作为贫困线的话,中国贫困人口将可能突破2亿,仅次于印度位列世界第二。这些贫困人口多数分布在生产生活条件极差的地区,市场发育程度低、人力资源严重不足、收入来源匮乏,就是低收入人口也极易返贫,这是我国扶贫工作面临的最大挑战。二是扶贫成本增加,脱贫速度放慢。上世纪80年代,全国农村贫困人口年均减少1350万,到90年代年均减少530万,而在*2至*5年间,年均减少人数仅为140万。三是贫困群体的弱势地位更加突出,差距持续拉大。在过去的13年中,贫困人口收入上限与一般农民的收入差距从1∶2.45扩大到了1∶4.76,贫困地区教育、卫生、社会保障等社会服务水平提高幅度长期低于发达地区。因此,中国扶贫的任务不是越来越轻了,而是越来越重了,难度也越来越大了。

这些困难与挑战,如果得不到较好的解决,完全可能成为我国影响社会稳定和谐的一大隐患。实践证明,越是贫困的地区,由于自然条件差,就越容易只顾眼前利益,而忽视生态建设和资源保护,这样不但不能改善贫困地区的现状,而且必然导致生态状况日益恶化和资源的过度开发,结果将使当地的农民越来越贫穷、形成低收入导致生态和资源破坏、最后收入更低的恶性循环,从而使社会的不和谐因素进一步增加。

面对这种严峻的形势,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继续把扶贫开发放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位置,把扶贫开发作为事关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全局的大事扎实推进,提出了在“十一五”期间实现“两个基本”的目标,即基本解决农村贫困人口的温饱问题,并逐步增加他们的收入;结合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基本完成全国14.8万个重点贫困村的整村推进扶贫规划。同时将采取七个方面的举措来确保这一目标的实现,从而为全面建设小康和构建和谐社会奠定基础。

五、扶贫开发将是今后长期的历史任务,依然是调节社会稳定和谐的有力杠杆

《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明确指出:“扶贫开发是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的一项历史任务,基本解决农村贫困人口的温饱问题只是完成这项历史任务的一个阶段性胜利。我国目前正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在较长时期内存在贫困地区、贫困人口和贫困现象是不可避免的。”因此,我们必须树立扶贫开发长期作战的思想准备,充分认识扶贫开发的长期性、复杂性、艰巨性,继续为贫困地区脱贫致富作出不懈的努力,一如既往地把扶贫开发作为调节社会稳定和谐的有力杠杆。

一是因为贫困本身要求我们必须继续抓好扶贫开发工作。绝对贫困消除以后,相对贫困将永远存在,国内的贫困消除以后,国际之间的绝对贫困和相对贫困更将长期存在。贫困问题不能很好的解决,社会和谐将会是一句空话。因此,扶贫必将是一项长期的历史任务。

二是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长期性决定了扶贫开发工作的长期性。邓小平同志曾经深刻地指出:“我们搞社会主义才几十年,还处在初级阶段。巩固和发展社会主义制度,还需要一个很长的历史阶段,需要我们几代人、十几代人、甚至几十代人坚持不懈的努力奋斗,决不能掉以轻心。”既然社会主义还处于初级阶段,贫困现象和贫困问题就不可避免,既然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具有长期性,自然就导致了贫困现象的长期存在,也就决定了扶贫开发是一项长时期的工作。

三是农村生产力水平还很低,农民基本生产生活条件尚未得到根本改变。我国80%的人口在农村从事农业劳动,而美国农业人口只占3%,台湾也只占13%,从从事农业人口的比例就可以看出我国农村的生产力水平,不要说全国还有6400多万的贫困人口和低收入人口。

第9篇:扶贫的意义范文

关键词:藏区;精准扶贫;精准识别

“要把扶贫攻坚抓紧、抓准、抓到位,坚持精准扶贫,倒排工期,算好明细账,决不让一个少数民族、一个地区掉队”这是参加全国人大会议广西代表团审议时对广西提出的要求。天峻县新源镇作为一个纯牧民聚居地,由于牧民生活自然条件较差、受教育程度较低、经济发展相对滞后,2014年相关单位按照村里的实际贫困程度将新源镇十二个村中四个村被列为贫困村,便开始启动了扶贫工作。在十八届五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的建议》中提出,到2020年全面完成扶贫任务,但青海省省委十二届九次全体会议作出加快全省整体脱贫步伐的决策部署后,海西州作为青海省主要的矿产资源来源地,其贫困人口规模较小、经济发展基础较好、群众脱贫愿望强烈,提出要求提前两年,也即2018年率先在全省整体脱贫的目标,后两年为巩固期,这便对近期开展扶贫减贫工作带来了一定的紧迫感。

一、新源镇基本情况及发展现状

2001年2月21日经青海省人民政府批复,撤销天棚、关角2乡,合并设立并命名为新源镇,新源镇政府位于天峻县城内,下属有12个牧委会。地势高峻,气候寒冷,是藏族聚居的纯牧业镇,其草场总面积为1200万平方公里,总人口有24807人,生态畜牧业专业合作社11个,全镇现有各类牲畜存栏数为14.06万头(只),贫困村有4个,贫困户有134户340人。

二、藏区贫困的定义和现象

无论是一个国家还是一个民族,贫困是共存的社会现象,同时反贫困也是共同的目标和追求。藏区也一样,由于受到自然条件、传统观念、基础设施、产业结构等制约,阻碍了其经济的发展,导致贫困形势严峻,因而精准扶贫对藏区这一特殊领域具有重大的意义。

(一)贫困的一般定义

贫困是经济学领域内众多学者所研究的对象,随着时代的发展,对贫困的定义也有所不同,当初所指的贫困是最基本的生存意义上的贫困,是一种社会物质贫乏的现象,具有缺乏物质性。20世纪70-80年代后,人们对贫困的定义不局限于物质层面这一领域,将教育和健康方面的能力包括进来,比如诺贝尔经济学奖获得者阿马蒂亚・森所说:“贫困不是单纯由于低收入造成的,很大程度上是因为基本能力缺失造成的”,这便是贫困概念上的一种提升。对于新源镇四个贫困村来说,其海拔高、草场面积小、产业薄弱,缺乏技术,多数人为文盲或半文盲,靠传统的放牧方式所得来的收入不足以支付正常的生活开支,从而出现大量的低收入家庭,达不到国家贫困线标准。

(二)藏区贫困现象

贫困是每个地区所共存的一种社会现象,其涉及到社会的方方面面,贫困是多种原因造成的,也需要多种角度去予以解决。随着学术界对贫困的深入研究。对藏区来说,主要是由于收入和能力方面的缺乏而出现贫困现象,其表现为:

一是木里煤资源的停矿阻碍了地方经济的发展。木里煤矿是青海省重点开发的煤炭矿区,虽严重影响着青藏高原的生态系统,但其背后也带动了天峻县经济的快速发展,很多民族饭馆和宾馆因停矿而倒闭,随之影响了全县经济收入来源。

二是近几年牛羊肉价格的下跌直接影响着牧民的收入。天峻县是海西州唯一一个纯牧业县,但近几年牛羊肉价格的下跌,牧民陷入了买与卖的纠结当中,对牧民带来了严重的经济危机,打消了牧民养殖的积极性。

三是牧民缺乏技术方面的能力,牧区整体文化程度低,除了放牧,对于其他方面没有积极性。

三、藏区精准扶贫的内涵

2013年11月初,到湖南湘西考察时,首次明确提出了“精准扶贫”概念,精准扶贫就是针对不同贫困区域环境、不同贫困农牧户状况,运用科学有效、严格的程序对扶贫对象实施精确识别、精确帮扶、精确管理的治贫方式。要真正地实现精准扶贫,必须经过四个步骤:

第一步精准识别,是精准扶贫的基础和关键,也是解决“扶持谁”的问题。常用的精准识别的方法是“五比五看法”,“五比”即:比家庭收入,看经济来源;比家庭财产,看消费水平;比家庭劳力,看劳动能力;比居住条件,看生活环境;比致贫原因,看贫困程度。天峻县新源镇四个贫困村作为纯牧民的聚居地,其邻里相距甚远、交通不便,产业结构单一,对每家每户进行精准识别的过程是一个很艰巨的任务,通过多次入户调查、走访慰问、摸清家底来确定最终的贫困户。

第二步精准派人,是精准扶贫的活力和动力,也是解决“谁来扶”的问题。扶贫开发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应广泛积极地参与,在贵州座谈会上讲到:“选派扶贫工作队是加强基层扶贫工作的有效组织措施,要做到每个贫困村都有驻村工作队、每个贫困户都有帮扶责任人。”

第三步精准扶持,是精准扶贫的重点和难点,也是解决“怎么扶”的问题。

第四步精准管理,是解决“怎么管”的问题,按照扶贫的进度对贫困对象及其有关信息应及时地进行动态管理,扶贫资金应加强监管,确保扶贫效果。

四、藏区精准扶贫的意义

精准扶贫既是一个短期的目标也是一个长期的任务,海西州作为青海省主要的矿产资源来源地,要求提前两年,也即2018年率先在全省整体脱贫,因而藏区的相关单位和部门都很重视精准扶贫这项工作,精准扶贫是专门针对过去粗放式扶贫而提出来的一种精准到人到户的新的扶贫开发模式,具有以下几个方面的意义:

(一)精准扶贫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了前提。提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最艰巨、最繁重的任务在农村,特别是贫困地区。没有农村的小康,特别是没有贫困地区的小康,就没有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党的十大以来,从中央到地方把扶贫工作提升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尤其对于民族地区,扶贫工作是重中之重,不能丝毫放松。近几年国家领导们的一系列政治讲话,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了明确的目标和方向,同时将精准扶贫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联系在一起,只有消除了贫困,才能实现小康社会的伟大梦想。

(二)精准扶贫是共同富裕的目标。我国是一个多民族的国家,精准扶贫决不能让一个少数民族、一个地区掉队。根据结合民族当地的实际,实事求是,带责任,真扶贫,扶真贫,从细微着手,使民族地区早日走出贫困的深渊,赶上社会发展的步伐,最终实现共同富裕。

(三)精准扶贫是改善民生的主要方法。民生一直是世界各国所关注的一个热点问题,通过对民族地区进行精准扶贫改善牧民的住房、医疗、养老、教育等方面,解决牧民的住房难、行路难、饮水难、用电难、上学难等一系列民生问题,让贫困家庭的基本生活真正得到保障,只有这样,民族地区的社会更加稳定,经济更加繁荣,人民更加安居乐业。

五、藏区精准扶贫面临的问题

马克思说过“一切发展中的事物都是不完善的”。诚然,在开展精准扶贫工作的过程中也避免不了一些问题的存在,主要表现为:

(一)贫困人口多,贫困程度深。天峻县新源镇有四个贫困村,经“两线合一”后,四个贫困村共有贫困户40户89人,其中一般贫困户有4户9人,低保贫困户有36户80人,占全镇总人口的15%,其贫困户的整体文化素质和科学素养偏低,多数都是文盲或半文盲,对新鲜事物的承受能力较低,贫困不只是表现在表面经济上的缺乏,而且从思想上已养成一种“等靠”依赖,制约着脱贫任务,增大了扶贫难度。(二)致贫原因多种,经济来源单一。新源镇四个贫困村的贫困户绝大部分是因病、因残、因学、缺乏劳动力等原因造成的,而且是无畜户或少畜户,主要经济来源为草原奖补金和低保金、养老金,靠政策性收入来维持基本生活。

(三)牧民收支账算不明,精准识别带来困扰。在进行精准识别过程中,最主要的就是预算每户的收入和支出,但在预算时有些收支账由于时间过了很久的原因或具有隐性,或瞒报虚报,不易确定,因而导致最终预算结果的不正确,对精准扶贫的前提工作带来了极大的困扰。

(四)生产经营方式单一,畜牧业发展空间受限。虽新源镇四个贫困村中有两个贫困村设立了生态畜牧业专业合作社,但因缺乏经营合作社方面的经验或不具有能带动整村致富的能人,导致有些畜牧业专业合作社是个空壳子。贫困户因本来家庭经济条件差,而且对合作社缺乏信心,所以没有入股。

六、精准扶贫问题对策和建议

精准扶贫是国家针对贫困问题而作出的重大决策,也是群众期盼的重要部署,但是要创出一条扶贫新路,必须结合当地实际,尤其民族地区来说,特殊的传统观念和地理环境,决定着实施精准扶贫要因地制宜,应实事求是,从大处着眼,从细处着手,通过收入的再分配和福利政策的补贴等致富的多元化,完善贫困村基础设施,提高牧民自身素质和发展能力。

(一)带动产业发展,促进牧民致富。结合当地的地理特性和老百姓的致富思维,村里德能兼备或有威望的人带头整村成立畜牧业专业合作社或相关产业,采取“贫困户+非贫困户”的模式,非贫困户以资金入股,贫困户当中少畜户以牛羊或土地入股,无畜户以劳力或土地入股,合作社获得收益后,年底按每户股份所占份额进行分红分利,这样有利于形成整村非贫困户带动贫困户走上致富道路的良好局面,效果较明显,收入则稳定,产业速发展。

(二)加强基础设施建设,保障牧民基本生活。牧区人畜饮水、缺电、路不通是最主要的突出问题。扶贫应从当前最紧迫、最短缺、群众最期待的事抓起,激励推进牧区道路、水利工程、危房改造等基础设施。“要想富,先通路”,只有路畅通了,才能对经济的交流提供了基础,也对解决缺水缺电问题奠定了基础。因而应加强基层基础设施建设,让老百姓不再为水电路发愁,能喝到安全的水,能用到明亮的电,能通过放心的路,从而保障牧民最基本的生活。

(三)按照“八个一批”的扶贫攻坚行动计划。对贫困户的致贫原因进行深入的分析后,对症下药,每家每户制定帮扶措施,采取力度更大、针对性更强、作用更直接、效果更可持续的措施来达到帮扶的目的。

(四)加强组织领导,完善保障措施。指出:“做好扶贫开发工作,基层是基础。”基础组织既是党的各项方针政策在牧区得到落实的机关,也是带领群众发展经济,向贫困作战的机关,因而基础组织要从实际工作出发,改进“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工作作风,加强扶贫队伍建设。

(五)提高扶贫资金的使用精准。扶贫资金的使用涉及到改变贫困村的面貌,因而应严格按照中央、省、市扶贫项目资金管理规定,完善基层扶贫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做到规范程序、严格管理、资金使用安全,贫困群众满意。

(六)加快扶贫开发立法过程。扶贫工作涉及面比较广,综合性比较强,需要立法上的跟进,对于任何制度的构建不能缺乏法制的保障,唯有法制的保障,各项工作才能有秩序地开展。通过扶贫立法,明确扶贫对象的标准,规定各级政府及驻村扶贫工作队的职责和义务,监督扶贫资金的使用情况,以便扶贫工作在规范化、法制化的道路上运行。

(作者单位:青海民族大学法学院)

参考文献:

[1] 沈茂英.四川藏区精准扶贫面临的多维约束和化解策略[J].农业经济,2015.(6).

[2] 韩斌.推进集中连片特困地区精准扶贫初析[J].学术探索,201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