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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建筑保护论文精选(九篇)

古建筑保护论文

第1篇:古建筑保护论文范文

关键词:广州名城;黄埔古村;商埠文化;建筑遗产;保护利用

Abstract:The architecture culture heritage in HuangPu History Village records the history about the foreign trade in GuangZhou. The threat to it is pulling down old architecture and the too much new-built. It is urgent task that we should protect culture heritage, renovate the regulate architecture and develop tourism that make the history village more vigorous.

Key words:The famous city of GuangZhou; HuangPu History Village; Architecture heritage; Protection and Renovation.

中图分类号:TU-02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4144(2010)9-21(7)

作者简介:杨宏烈广州大学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教授

肖佑兴广州大学中法旅游学院副教授博士

黄埔古村是典型的岭南海滨港镇,作为广州十三行时期商埠文化重要的实物载体之一,今后还将继续发挥任何新建筑不可替代的作用。农业文明的村落景观与海上贸易帆船时代的历史建筑,依然具有文物纪念性的存在价值。完善、完整、完美地保护利用其建筑文化遗产,具有重要的历史意义和现实意义。与此相违,“滥拆乱建”、新旧冲突,只会加速古村的衰落和死亡,体现不出“发展与进步”①。

一、黄埔古村拥有丰富的商埠文化建筑遗产

广义的黄埔古村是旧时整个琶洲岛,狭义上的黄埔古村,是以对外贸易的酱园码头为中心的黄埔村与石基村。现在任何一个到过黄埔古村的人,都会为黄埔古村丰富而精美的历史建筑所感动,为其多姿多彩的人文环境和自然景观而叫绝。

1.独特的港口型空间格局

黄埔村始称“凤浦”,建于北宋,到清代已发展成为拥有“好几千人的市镇”②。广州海外贸易的发展使得黄埔村由一滨海小渔村发展成为著名的十三行碇舶港口(图1),建筑布局非同一般村落,具有市镇的规模档次。因外国人多传诵“黄埔”而得名。全村分为十二坊,现在仍保留着昔日坊、街、里、巷的规划层次。很多里巷的坊门题有“瑞康”、“覆仁”、“永乐”等祥瑞名号,给古村频添无穷的雅趣。街道铺设花岗岩条石,可通马车。黄埔古港的标志至今还在,“一港两市”走向仍清晰可见。底层做商铺、一边是柜台、一边开大门的商铺建筑,至今也有集中的保留。粤海关志记载:每年有上百艘大型海舶停靠黄埔。世界给这个远东的村庄带来的不仅是大量的物质商品,还有大量的精神文化财富。

2.丰富的高品质传统建筑

(1)古宗祠全村原有祖祠36座,现存19座,承袭了岭南建筑的传统风格,但在某些细部上,具有异于传统的装饰作法,体现出黄埔村是一个受到西方文化影响的村镇。保留下来的古宗祠大多空置,有些功能发生了变化。梁氏宗祠是十三行行商梁经国家祠,已被定为市级文保单位(图2)。位于乐善里的化隆冯公祠,现为黄埔华侨港澳同乡联谊会之一。始建于清同治十三年的胡氏宗祠至今有270年的历史,三间两廊式的粤中风格保存较好。

(2)古民居 保存完整的民居建筑尚有73处,比一般的农舍规格要高,依水而建、院落相套、“梳式布列”、里巷分隔。如拱辰里、永康里、平燕里、太平里、中正里等多为青石板铺砌,清洁宜人。名人故居不胜枚举,如“子牙居”、“涉趣园”、冯肇宪故居、胡璇泽故居等,工艺制作上乘,高大的锅耳山墙,青砖磨缝砌筑厚实,门头和窗罩用的灰塑式样很多,雕塑、壁画、漏窗、花基、门洞、灰塑门联,无不令人赞叹(图3)。

(3)古私塾各宗姓常建有私塾,启蒙了大批享誉国内外的儒商雅士。商家于故里兴办私塾培养子弟,并热衷公共文化事业,是很普遍的事。“佐垣家塾”(图4)为天宝行行商所筑,因私塾与祠堂同为公共场所,所以将二者有机地组织在一起,内院外场通畅和谐。

(4)古神庙 始建于宋代的北帝庙(又名玉虚宫),是一片供奉玄武水神的道教建筑群,主体建筑为砖木结构,面阔三间,深二进。现庙内保存了九方碑记,记载了广州外港――“黄埔口”对外贸易的发展史。村内原有的神庙多祭拜海神,这凸显了黄埔村乃古代港口城镇包容性的特征。

(5)涉外建筑 “日本楼”的称号也许就会给人带来涉外的意象。当年符合中外建筑天然合一要素的这一小洋楼,现今依然充满神奇魅力。西式院门、中式屋盖,青砖绿瓦、外廊内天窗,好一处风味无穷的景点(图5)。

3. 生态的网络型河海景观

黄埔古村位于江海交汇之处,负洲临海,江涛与海潮对此产生严重的威胁或影响。然而,黄埔古村的江、河、湖、塘、堰、池、涌,却组织得十分科学合理,不但体现了大自然的平衡互利,还为人们的生活用水、景观用水带来了极好的效益。全村水系长数十公里,大小水面几百亩,且一脉相连,源头活水水质很好,人工治理可控可调。有利于航运、防洪、防旱、防潮汛,以及灌溉、安全防御、饮用、造景、调节微气候等等。黄埔古村的水系网络也是一笔可贵的旅游、生活、文化与美学资源(图6)。

盛大的建筑,往往关联着良好的人文环境与自然环境。港口贸易使黄埔村处于农耕文化与外来文化的双重影响之中,舶来的文明嫁接在黄埔村古老的传统上,近代涌现的商业巨子、外交家、军事家以及工程专家,荟萃成黄埔村独特的人文景观。十三行时期,村民“差不多都直接或间接地与外国航运有关,充当买办、装卸工、铁匠等等”(亨特《广州“番”鬼录》P66)。策划开发黄埔古村旅游产业,建筑文化遗产及与之相联系的非物质文化遗产都是宝贵的资源财富。

二、黄埔古村商埠文化建筑遗产的整体保护

然而,在传统的、和谐的黄埔古村中,出现了大量违章建筑。固有水面日益减少,传统的街巷格局被破坏,许多优美怡人的院落空间、街巷空间、园林空间、山水空间、名胜景观不复存在。村镇的天际轮廓、优美的水岸线、富有韵致的街面、具有标志性特征的村镇空间节点,都令人不堪入目。奇怪的是,长时间以来竟无真正的政策法规遏制败坏人类历史文化遗产的行为,杜绝这种丑恶的现象孳生蔓延。

1.古村落的保护模式

从整体上保护古村落,国内有两种基本的方法与模式:

(1)文物古村落――整体性的文化遗产保护模式

将整个村落当成一个保护对象,严格保护村落的内外环境、总体格局、所有空间特征,以及全部建筑集群关系、所有单体建筑及其构造工艺特色。这种保护模式注重历史的真实性、环境的完整性、村民生活的延续性和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这种保护模式在我国远没有普及,具体的实例不多,浙江建德市新叶古村是个典型③。新叶村始建于南宋嘉定十二年(公元1219年),至今已有800余年的历史。它是浙江省内保存最为完整的古代血缘聚落建筑群之一。新叶村村落建筑质量高,类型多,发育好,总计200多栋,包括塔、阁、祠、庙、桥、堂、厅、舍等,传统建筑得到了原真性的保护。这一文物保护工程,被专家誉为古村落保护的活标本。

(2)一般古村落――保护性的开发利用模式

这种模式的保护工作主要针对自然景观和历史人文景观以及建筑艺术价值较高的人工景观,结合自身的地理优势和现实状况,按重新整合的总体规划进行分级保护。通过有效的保护和合理的开发,发展古村落特色旅游,也不失为一种可持续发展模式。实际例子有贵州省从江增冲村④。增冲村古村落是一个自然景观和古村落文化结合得较好的村,新建筑较少,且包涵有特色的民风民俗文化以及黔东南山区饮食文化。考虑到保护与发展的关系,将保护放在首位。“保护就是资源”,保护古气、古风、古韵、古貌,确立富有特色的旅游主题形象,充分挖掘无形文化资源,作好基础设施建设,建立项目审批制度,加强旅游资源开发。

2.黄埔古村保护模式

广州黄埔古村现因遭受严重破坏,已失去整体保护的基本条件,不可能作为一个“文物古村落”实行全面的“冷冻保护”或整体“博物馆式保护”。在农业萎缩,城市化、商业化渗入骨髓的大环境包围之中,不依赖商贸活动也是难于发展存活的,因此必须采取“保护文物精华,维护古风古貌;创新第三产业,重登世贸舞台”,即,保护遗产与开发旅游互动的模式。基本要点是:

(1)将“文化工程”与“民生工程”相结合

古村落的保护是一项文化工程,须全方位地沿袭古村历史文化,而不能追求全方位的商业现代化开发。通过保护修缮历史建筑,尽量保存自身特有的历史环境。古村落的保护又是一项民生工程,不能简单地将所有历史建筑封存起来(无论私人封存,还是政府封存,都只会加速建筑的灭亡),须充分考虑如何改善生活条件,使村民在保护中得到实惠。

(2)以“保护”为宗旨进行旅游开发

除特殊文物建筑之外,冷冻式的保护,将使历史建筑遗产、建筑物等,失去更有效的运用。冷冻式的保护古村落原有生活方式,居民将会落后于现代生活水平,况且因产业变迁、时代变迁,原有的生活方式早已不复存在。只有以“保护”为宗旨进行旅游开发,确立富有特色的旅游主题形象,才能既使建筑遗产得到有效保护,展示宣传自身固有的历史文化,又能提升居民的生存质量。

(3)做好基础设施与环境保护工作

古村丰富的建筑文化遗产,今天看来依然富有艺术魅力,值得继承发扬。然而许多当时先进的设施,因种种原因现已破损、老旧,而满足现代需求的新的设施尚没安装。如是,在保护建筑文化遗产历史风貌的同时,应极力改善古村落的基础设施。既不丢失历史,又不脱离现代;在利用中更好地保护,保护中更好地利用。基础设施的投资主要靠政府。政府应改变不投资古村落基础设施的陋习。

(4)走产业化物业化经营管理道路

古村落保护的主体是村民,而不是政府。政府须在更大范围内做好政策协调、服务、监督的工作。保护利用的具体工作需要村民来实现,任何越俎代庖的行为都不可能产生好的效果。为了保护,进行产业化的经营管理是时代的进步。为此,恢复古村落原有建筑私有化模式,变被动为主动保护方是根本法理所在。在此基础上,组建古村历史文化旅游产业集团,村民可以房屋作为股份投资,社会资金可以输入,克服单纯财政补贴的不足。村民民主选举自己的总经理、董事长,实行产业化经营,古村“旅游区”配备物业化的管理⑤,在一种特定历史环境中开办家居旅馆、“农家乐”等休闲观光旅游项目,可望使古村落取得较好的保护效果。

三、黄埔古村商埠文化建筑遗产的单体保护

为什么黄埔古村至今还以“村”的形态自立于大都市化环境之中?只因该“村”在广州的历史文化中占有重要的地位。建筑文化遗产以其物质形态深刻地表明,人类的现代化需要文化遗产,不能以毁灭文化遗产为代价。任意将一个城中村“全拆”,都是没有任何道理的。相反,须采取多种保护手法展示其历史建筑的文化内涵及环境特色。

1. 以学术研究为基础的文物古迹保护

黄埔古码头、北帝庙、“日本楼”、晃亭梁公祠、胡氏宗祠、佐垣家塾、凤浦牌坊遗址等十数处历史建筑,早已划为各级文物保护单位。随着文物普查的深入,黄埔古村会发现更多的文物。依照《文物保护法》,对黄埔村内已批准的各级文物保护单位和尚未批准的“准文物”建筑,须在不改变文物原状的基础上进行修缮保养。黄埔古村的文物古迹是城市的重要遗产,也是旅游经营的基石,因此,要以严肃的学术研究为基础,将文物古迹的保存延伸到历史环境的保护之中⑥,让文物保护带动古村的历史大环境保护,用古村大环境的保护,进一步推进文物保护。

2. 以姓氏文化为线索的宗祠建筑保护

据《重修北帝庙配碑记》记载:黄埔古村大约于宋代,就有了“冯、梁、胡、罗四大姓”以及关、黄、卫、陈等小姓组成的“凤蒲”(“凤洲”)繁华村镇。这意味着黄埔古村因对外贸易而打破了单姓宗族农耕聚居的人口结构模式,形成了新的文化景观。祠堂建筑的艺术成就相对较高,因祠内空间尺度较大,功能转变容易,适宜用作公共建筑,因此将其开辟为各种文化活动中心,如展览馆、纪念馆、博物馆,是非常容易的,成功实例很多。如对十三行天宝行作深入研究,可于梁氏宗祠举办“天宝行”为主题的博物馆。

3. 以名人故居为亮点的民居建筑保护

明清时期,黄埔古村乃人杰地灵的著名侨乡。鸦片战争前这儿是全国唯一通商口岸,世界各国商船云集、舳舻相接,村民得海外风气之先,出洋谋生、经商、留学,涌现出一批对中华民族颇具贡献的人物。例如新加坡华侨领袖胡漩泽,一身兼任三国领事。现新加坡、黄埔村均有他的纪念牌坊。政治家、外交家梁城、商业巨子梁韬、梁经国,专家学者胡栋朝、冯锐,军事家冯肇宪、梁广尧,教育家梁庆桂,经济学家梁方仲等等,都有感人的事迹令人敬仰。黄埔村70多栋古民居极具岭南特色和艺术价值。保护、修复、利用名人故居,挂牌筹建名人事迹陈列馆,使之成为参观景点,室内、庭院、外环境、植物水体,均是层次丰富的游赏空间,对游人具有极大的教育意义(图7)。

4. 以海神文化为特色的宗教建筑保护

黄埔古村原有不少神庙建筑,如北帝庙(玉虚宫 图8)、圣母殿、天后宫、洪圣庙、华佗庙等等。这些神灵大多跟海洋有关,为沿海人民出海作业时祈求平安而供奉,这说明该村确为古代南海港口城镇。而宗教建筑往往具备优美壮观的特点,对此村完备的海洋文化纪念性庙宇建筑进行修复,可开展旅游观光、海洋体验、心理咨询等活动,在不知不觉、潜移默化的过程中,使“古港古村”的概念深入人心。

5. 以家居旅馆星级化促进民族建筑保护

黄埔古村来燕里、横辰里、永康里、长乐里、中和里、太平里,申明大街、黄埔自街、沙桐大街、夏阳大街等处,有73栋特色鲜明的粤中传统民居。它们是砖木结构、“三间两廊”、厅堂天井、花木盆景、高墙静院,其安全完整的私密居住空间,着实逗人喜爱。尤其是那些石铺巷道、锅耳山墙、砖雕照壁、灰塑彩画,字画楹联,更是引人入胜。有的建筑还点缀有西式要素。它们很适合旅居度假、文化创业、商务考察,是最吸引国内外游人的旅游佳品(图9)。临近广交会这个近在咫尺的庞大的国际市场,可将此产业做强做大,带动全村的保护整治工作,从而解决“空壳村”、“空壳巷”、“空壳屋”的问题。

6.以国际化的视野实施涉外建筑保护

黄埔古村慵街有一栋“日本楼”,乃旅日华侨与日本妻子所建,带有东洋风味,还伴生了一些传奇性的历史故事。厦阳大街的安窖居宅则是一栋带有西洋风格的民居,从另一个侧面反映了古村同海外不同文化圈的人民相互交往的情况。这些具有文物价值、纪念性价值的“涉及外来文化的建筑”,作为特殊景点,生动地联系着东、西两半球的民间感情与商贸往来,不应让其毁灭在我们这代人的手上。只要清理一下檐口、屋顶、门窗、入口等部位,清除滥添乱加的部件,其整体形象必将令人刮目相看。

7. 再现粤海关志所描述的港口建筑

对已不存在的文物古迹或历史建筑,根据历史资料记载进行重建,只要坚持原址、原材料、原形制、原工艺,一样具有文物价值。利用恰当、切实的表现手法和风格体裁进行再现,可取得景观功能古今相宜的效果。《粤海关志》所记载的黄埔海关、税馆、夷务馆、买办馆、永靖守卫兵营,以及酒楼、商号,宝塔、宗教寺观等特色建筑,曾经见证了黄埔港的繁盛(图10),但现已淹没在历史的长河中。以纪念性娱乐建筑再现,则是一种集锦式的纪念小品。现税馆的再生是一个案例,其原本的形象意义倒是看不出来,实用的是一个博物馆(图11)。再生的效果与原品或许还存在一定的距离。里普凯莫(Pypkema.1992,p.207)说过:“很少有人会说历史建筑没有用或市场对它们没有需求”⑦,重要的是真正能让人感受到它们所具有的历史文化价值。

8. 以山水情怀为理念的基础设施营建

黄埔古村的村镇格局主要是石板路加水系林木组成的网络,这一特色在保护规划中应得到延续。现有黄埔村的“梳式”巷道空间保存较好,巷道口的牌坊、石板道路都很有文化个性。目前很有必要提升街面的铺装质量、配套服务设施,对村内的池塘河涌进行水害治理和污染治理。要使得这里的每一口水塘都是一个优秀公共园林,每一段护城河都是赏心悦目的景观带,与原汁原味的黄埔古村八景――“华山晚望”、“曲水流觞”、“北秀山明”、“古花勒园”、“上界清风”、“长鹅之岭”、“洞里乾坤”、“夏阳大道”相互映照,用优美的山水将其维系成一个旅游的大观园。

四、黄埔古村建筑遗产需乡规民约予以保护

古村落的形成、保护、科学发展,得益于人民大众自觉严格遵守的“乡规民约”。在目前城镇化浪潮的冲击下,乡规民约对古村落的保护尤显重要。

1. 建立全村、全族共同信赖的乡规民约

浙江、贵州等地的经验值得借鉴,他们的做法有:

(1) 由政府给以物权政策和业主身份,把遗产保护工程与民生建设工程结合起来,引进社会资金,让全民参与监督。地方政府的相关法规和乡规民约互补互容,逐步建立起以乡村自主管理为基础、地方政府以政策配套为主体的法治环境。

(2) 力争科学化、民主化,发挥学术机构、大专院校等社会团体的智囊作用,共同保护我们民族的文化根脉。文化古村的保护要以严肃的学术研究为基础,在保护物质文化遗产的同时,注重挖掘、继承和发扬非物质文化遗产,积极探寻文化村落保护事业与社会生态环境协调发展的模式。大力培养保护和管理古村落文化遗产的各类专门人才,避免唯利是图的商业行为对物质的和非物质的文化遗产的侵害。

(3) 加强法律、法规建设,推动地方制定《黄埔古村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黄埔古村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黄埔古村历史文化街巷保护条例》。

2.运用法律、法规保护文化遗产的物权

黄埔古村大量出现损毁古建筑、滥建乱搭违章建筑的现象,就是缺乏有法律效应的物权机制。“遗产”的所有权归公归私并不重要,重要的是能否有效地保存传承下去。具体保护方法可作如下思考。

(1)黄埔村的古建筑多为一二层,而周围的民居多为三至五层,与古建筑极不协调。对于新式建筑的高度应以历史文化村镇保护规划所确定的控制高度为依据。体量形式应考虑历史街巷的连续性,使新旧建筑的视觉感受协调与平缓过渡。坐落在古建筑群甚或古建筑院落中的新建(构)筑物,必须坚决拆除,然后按照传统建筑修补完备。

(2)一般民族风格式的现代居住建筑,如位于风貌协调区,结构方面可以还原修正、维护加固、嫁接替换;空间划分可以结合具体业务功能区别对待,采用成组成团的院落式、庭院式加以综合使用;外墙采取传统青灰装饰为主色调,满足现代家庭或家庭式客栈的需要。

(3)建设控制区内,一些与历史风貌不协调的新式建筑,可按照历史风貌要求对建筑的高度、色彩、形式、体量等进行修改。新式建筑如有30年以上年龄,可对其建筑式样,施工工艺和工程技术等进行价值鉴定后确定取舍。在乡土经济发展中具有一定代表性的作坊、商铺、仓库及工业附属设施,应作必要的隔离或更改,使之不破坏历史风貌。历史文化应该是发展的,保留和适当更改这类乡土建筑即可延伸、记录这种历史文化⑧,可克服“断代”现象。

(4)在考究的景观地带中,一些很大程度上与历史风貌不协调的新式建筑,应进行拆除,兴建符合历史风貌要求的空间环境。新建筑必须应用古建筑语言表达当代意象,形成具有传统风格的现代建筑。

参考文献:

[1]赵勇. 中国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保护理论与方法【M】.北京: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08:32.

[2](美)威廉・亨特.广州“番”鬼录【M】.冯树铁译,章文钦校. 广州:广东人民出版社,1993:59~67.

[3]宫苏艺. 浙江新叶:古村落保护的活标本【J】.名城报,2010(01).

[4]韦光正.从江增冲村古村落保护与开发的思考【J】.名城报,2010(01).

[5]杨宏烈.广州黄埔古村商埠文化特色旅游规划构想【J】.热带地理,2010(08):32.

[6]闫力,杨昌鸣,汝军红. 论历史建筑保护设计导则【J】.天津大学学报,2009(09):45.

第2篇:古建筑保护论文范文

关键词:秦皇岛市;古建筑;保护措施

中图分类号:F592.7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291X(2013)15-0201-02

引言

作为特色的旅游资源,以“山海关”、“老龙头”为代表的古建筑已是秦皇岛市众多旅游地的标志之一,成为秦皇岛市的“旅游名片” 。如何在开发旅游资源的同时做好对秦皇岛市古建筑的保护工作,以达到经济、文化、生态等效益之间的和谐统一是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

一、秦皇岛市古建筑保护面临的主要问题

(一)缺乏科学规划

我市不少地方编制了多种类型的规划,但古建筑的保护未能很好地纳入建设规划中,且古建筑的保护规划缺乏进一步实施的具体技术指导。各项规划之间缺少合理、必要的衔接,其实施部门也各行其事,容易对古建筑造成“建设性破坏”。

(二)管理混乱,立法滞后

古建筑的管理部门职能不清、权责不明现象比较突出,普遍存在文物、建设、规划、旅游乃至宗教等多部门管理,由此产生政出多门、相互干扰的局面,出现协调合作难和管理“ 真空”等诸多问题。在古建筑管理机构中,真正懂保护管理的人为数甚少,这些都严重制约着对古建筑作出科学、及时的保护决策。在古建筑保护立法方面,需要完善专门的古建筑保护法规。

(三)保护意识淡薄

管理部门在如何协调古建筑的保护与发展关系的认识上有待提高,保护与持续发展意识淡薄。受实用短视的利益驱动,许多古建筑成了城市发展的“牺牲品”,古建筑原真性的丧失,在许多地方其物质形体也荡然无存。中国市民受教育程度总体不高,素质较低,自觉保护古建筑意识比较淡薄。当地居民生活观念和文化习俗是构成古建筑原真性和完整性的重要部分,这些无形文化的流失,给古建筑保护带来了沉重压力。

(四)人才和资金匾乏

人才匾乏是困扰我市古建筑保护的重要因素。古建筑保护是一门多学科交叉的边缘学科,对保护人员的专业水平要求极高。我市古建筑保护人才十分缺乏,至今没有完善一个人才培养制度,且人才知识结构也不全面。此外,修复古建筑需要投入大量资金,甚至比新建建筑更多,各地在修缮古建筑时经常面临资金缺口的窘境,而资金的缺乏也不利于留住人才和培养人才。

二、保护古建筑的措施

(一) 搞好城市规划

要保护好秦皇岛市古建筑,首先要搞好城市规划,城规若有失误,将造成古建筑无法估量的损失。在当前经济快速发展、城市现代化和乡镇城市化建设的过程中,如何在城市发展的同时,更好地加强古建筑的保护,已成为一个需要认真思考和亟待解决的重要问题。正所谓“解铃还须系铃人”,保护城市的历史文化,事关社会各界,但首要的责任在政府。在城市发展过程中,各市政府皆应把保护古建筑作为第一要任。

(二) 理顺管理体系,健全管理机制

旅游发展使古建筑重获新生的同时,又使各管理部门的利益纷争更趋激烈,直接危及到古建筑的保护。在当代社会,保护与旅游发展已是古建筑管理的主要目标,古建筑保护机构的管理职能应与其适应,随之改变,但保护必须处于第一位。针对多部门管理的混乱局面,当务之急是要理顺管理体系,建立行之有效的管理机制,建议成立一个从属于政府的、统一的专业机构直接进行管理,并指定专人负责管理。管理系统的不断完善有助于古建筑保护朝着有利方面演进。

加快立法进程,完善法制体系法律法规能够强制性规范旅游经营者、旅游者和管理者的行为,减少对古建筑的破坏。

(三)提高科技含量

保护古建筑,就是保护古建筑的原状、中国的民族传统文化,在古建筑修复中要充分认识到其特殊性,并保证在保护和修复过程中不改变古建筑的历史、有形与无形等特征,这是至关重要的。古建筑保护的每一项干预、修复活动均需有正确的理论指导,以前期周详的史料和考古研究、调查、勘测、记录、分析等为基础和前提,并开展相关的多学科合作。通过多学科的综合研究、相互配合,运用各学科的知识对古建筑进行研究,有助于达到对古代建筑保存的科学认识。在古建筑的修复过程中,当传统的技术不能解决问题时,可以利用任何现代科技。相对于传统技术,现代科技可更全面、深入、确切地认知古建筑,采取的保护措施就可以更有针对性,更科学。如随着计算机及相关技术的迅猛发展,现在数字近景摄影测量、三维激光扫描测量、虚拟现实等技术为基础的数字化保护与复原开始用于古建筑保护中,并扮演着重要的角色。现代科技手段虽然有上述优势,但不能代替传统技术,甚至不应该设想去改造它,应该做到两者之间有机的结合,各展所长,各有侧重。

(四)加强对古建筑的维护

由于我市古建筑的材料主要是木材,其主要损坏原因是木材的腐烂,定期对古建筑进行维修和修复十分重要。对古建筑的维护应该坚持原真性,即保持古建筑本身和它所代表的历史性和美学性,仿照古代建筑风格,利用现代科技使古建筑维护过程中的环境、人为损坏程度降到最低。

(五)增强保护意识

古建筑是文化遗产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不可再生的人文资源,只有市民自觉地加入到保护的行列中,古建筑才能永久长存。保护文物是全社会、全民的共同义务,全市上下应提高对古建筑保护的认识,市民更要提高自身素质。

(六)加强专业人才培养

我市古建筑保护理论知识薄弱,专业性人才缺乏。因此,需要加强专业人员培养,提高古建筑保护理论研究水平和实践操作能力。向国外和其他城市学习先进的古建筑保护理念和修复方法,充分利用现代科学技术研究成果来解决新时期我市古建筑保护所面临的诸多问题,开创古建筑保护的新局面。

结语

古建筑是秦皇岛得天独厚的旅游资源,通过合理的保护和开发,将会促进秦皇岛旅游业的发展。

参考文献:

第3篇:古建筑保护论文范文

论文摘要:对皖南、晋中的多处古村落、民居进行了实地调研,对这两个地区古村落民居的保护开发情况分别进行概述,并进行比较分析,通过实例来论证笔者对于古村落民居的整体保护观点:不仅保护单幢建筑,还要保护延续其历史信息。

我国拥有大量的古村落、古民居,无论从建筑角度还是文化角度讲,均具有很高的价值,但其目前的处境却非常尴尬。有的已经人为拆除,销声匿迹;有的已人去楼空,任其衰败;有的则处于保护与开发的两难境地。针对这种情况,笔者走访了皖南和晋中这两处古民居村落相对集中,具有鲜明地域特色和深厚历史文化内涵的区域。

1皖南古村落的保护开发研究

1.1皖南古村落、民居概况

皖南古村落是指安徽省长江以南地域范围内具有共同地域文化背景的历史传统村落[m。明清时代,徽州府的辖区包括祁门、休宁、黔县、款县、绩溪以及江西姿源六县,在这六县所形成的“徽州文化圈”范围内存在许多形态、意境相近,而又特色鲜明的古村落。

皖南古村落的择地选址讲究风水理论,背山面水,负阴抱阳,依山势水势灵活建设,以山水为依托,与自然相融合。村落空间独具特色,因土地资源紧缺,村落多密集建设,街巷狭窄,房屋紧密相邻,且多带二层楼阁,加之两侧挺拔高耸的马头墙,街巷愈发显得狭窄幽深(见图1,图2)。民居的典型单元形制是三开间一庭院,建筑平面左右对称,尊卑有序。中为厅堂,待客礼仪之所;两侧厢房为卧室;楼梯在中厅后或左右两侧。人口狭小的天井用于通风采光,当地人巧妙地运用造园手法,在咫尺之间营造出意趣昂然的生活情趣。室内装修多清雅简洁,重视文化品位,随处可见楹联匾额,体现了居住者的文化艺术素养以及对高尚情操的向往与追求(见图3)。

1.2保护开发情况

战略措施:1)保护第一,永续利用。西递是世界文化遗产,只有将这些丰富的历史文化资源进行妥善的保护才能继续发挥它们的作用,体现它们的价值;2)政府统筹,多方合作。古村落保护需要大量的资金,可以通过多种渠道保证资金到位,但是政府必须做好统筹工作,监管保护开发的各个环节,防止盲目运作;3)权责利平衡。由政府带头,制定一套规范的权责利平衡关系,包括政府、出资人以及村民等的利益分配与责任制度;4)弹性发展。按步骤、按情况酌情进行发展,每一步都要谨慎小心、设想周到。

保护措施:首先将历史风貌地区划分为环境协调区、建设控制区和保护区。环境协调区内严格控制大中型项目的建设,保护山体植被,维护村落的周边环境风貌。建设控制区范围内建筑建造的尺度、风格、材料等必须与传统风貌建筑相协调。保护区范围内严格保护村落原有风貌与格局,对新建建筑严格把关,并且对建筑进行分级保护,分为重点保护建筑、保护建筑与改建建筑。

西递在保护村落空间实体等物质文化的同时,更注重非物质文化的保护。鼓励人们继续生活在村落中,改善居民的生活环境,有效地保护了村落的社会、经济、文化内涵,使村落特有的传统历史文化得以继承发扬。

2晋中古村落民居的保护开发研究

2. 1晋中村落、民居概况

自古以来山西地薄人稠,人们在本土上不易生存,纷纷外出经商以谋生计,衣锦还乡后便建造了大批建筑艺术价值极高的地主庄园。山西地区古村落较多,但格局比较完整、建筑比较完美的村落主要集中在晋中地区。 晋中地主庄园择址科学,讲究风水。灵石静升镇王家大院占据当地居高临下的北山坡,一则负阴抱阳、背山面水;二则坡间形成一条条天然的排水沟,无水患之虞;三则宅后生态自然风光调节小气候。庄园多采用严整的规划布局,以经济实力为依托,筑就高大坚固的围墙,城防设施严密(见图4)。高大封闭的院墙划分内外,形成外雄内秀、外封内敞的空间体系。山西合院的基本构成元素有正房、厢房、倒座、宅门几部分,它们通过过厅和垂花门串联成多进规模较大的院落,形成前堂后宅、前园后院的合院类型(见图5,图6)。民居院落中轴对称、空间布局等级严明,反映着尊卑、男女、长幼的区别,传统的封建礼制思想得到充分的体现。

2.2保护开发情况

蜚声海内外的乔家大院位于山西祁县乔家堡,现为祁县民俗博物馆。大院门前修建的商业一条街凌乱地延伸到了新建的停车场边,加之几处随意设置的酒店旅馆,破坏了村落的环境氛围,给古朴的村落蒙上了一层商业俗气。王家大院位于灵石县静升镇,现为中国民居艺术馆,居民已经迁出,只留下了豪华富丽却略显坚硬生冷的房子,没有了人的生活,整个建筑群失去了动人的灵性。曹家三多堂博物馆位于太谷县北恍村中,村中拆掉了老房子,新建了成片的平顶红砖房,而城堡式的三多堂就唐突地立于这一片红砖房之中,孤独地晚视着村落中陌生的一切。

仅将各处大院中的单体建筑完好的保护起来,却迁出了里面的居民,使之变成各种博物馆,这样做改变了其原本的功能属性;同时大院外部的村落环境也遭到一些不协调因素的破坏。大院虽然依然矗立在那里,但内外环境的改变,使其失去了生命的律动,脱离了乡土和村落环境,大院的文化与内涵就略显单薄,剩下的仅仅是一组建筑而已。

3皖南、晋中地区古村落民居的保护开发比较

1)皖南古村落采用“动态”的保护模式,村落就地保护,公众参与其中;晋中大院采取“静态”保护模式,迁出生活在里面的居民,只单纯的保护建筑本身。

2)皖南古村落的保护内容包括村落的环境、格局及民居,并且在改善村落基础设施、发展经济的基础上,提高村民的生活水平,一定程度上保护了村落的民俗生活。晋中大院只保留建筑本身,忽略了所在的村落环境与乡土生活,把这些原本活生生的居住性大院变成了静悄悄的博物馆。

3)皖南古村落采取的动态保护模式的难度很大,需要完备的管理措施与较高的基础设施水平,在进行村落保护的同时,还要改善提高居民的生活水平,满足保护与发展的双重要求。晋中大院的静态保护模式运作起来比较简单,没有居民生活在里面,减少了人为的不必要的破坏,对建筑的保护而言是有利的并且效果是显著的,但不利于村落历史文化的延承。

1999年国际古迹遗址理事会制定的《关于乡土建筑遗产的宪章》中指出:“乡土性很少通过单幢的建筑来表现,最好一个地区又一个地区地经由维持和保存有典型特征的建筑群和村落来保护”无论晋中还是皖南的古村落都是由不同性质的建筑组成的有机整体,单幢建筑只有在这种有机体里才有价值有意义。

第4篇:古建筑保护论文范文

Abstract:With the development of the economy and the advance of the modernized process, protecting the cultural resources of the ancient villages is faced with the huge challenge. Through the field study on the ancient villages in Hezhou, this paper analyzed the existing problem in protecting the cultural resources of the ancient villages’ buildings, and putted forward a series of countermeasure in strengthen protecting.

关键词:建筑文化资源 保护 问题与对策

Key Words:cultural resources on buildings protect problem and strategy

作者简介:刘红艳(1979―),女,广西岑溪市人,思想政治教育专业,法学学士,讲师,贺州学院人文与管理系教工党支部书记,广西师范大学政治与行政学院08级思想政治教育专业在读硕士研究生。主要研究方向: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思想政治教育与人的全面发展、社会发展问题研究等。

[基金项目]论文为广西壮族自治区哲学社会科学“十一五”规划2008年度立项课题“桂东古村落文化资源保护与旅游开发策略研究”的研究成果之一(项目编号08BZS002)

中国历史文化村落和乡土建筑遗产之多、地域分布之广,世界罕见。各个时期的文化遗产就像一部部史书,记录着沧桑岁月。保留文化遗产才能使历史连绵不绝,才能使各村落散发出历史的魅力和时代的光彩,才能使人类的发展需求不断得到满足,才能使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不断进步。正因为这样,我们才如此精心保护文物建筑、历史村落。但近年来,随着新农村建设、城乡一体化的推进,一批批“市镇”涌现而大批“市村”却消失了。据研究,从1985-2001年,中国的村落从940617个锐减到709257个。仅2001年就减少了25458个,平均每天减少约70个,中国国家文物局局长单霁翔表示,中国现仅有“古村落”5000个左右,古村落文化资源保护成为一个重要的课题。如何对古村落建筑进行合理保护与开发,既保护和发展古村落文化资源,又尊重村民意愿,促进当地经济发展,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推动社会主义和谐文化的发展,是我们急需探讨的问题。

一、贺州古村落建筑文化资源

古村落建筑不仅包括建筑本身,还包括建筑所处环境的集合,也就是传统建筑环境的各个层面。建筑在拥有物质属性的同时,还包含了生成这种物质所依据的社会文化属性,把各种社会关系、规范纳入到建筑空间组织之中,因而古村落传统建筑呈现出持续的、稳定的发展脉络,是对历史文化、社会关系的延续,是文化传承的载体,也是社会、经济、文化、自然等因素影响的综合反映。

贺州市位于广西最东部,是湘、粤、桂三省区的交界地,辖八步区、平桂管理区、钟山县、富川瑶族自治县、昭平县,境内文化古迹琳琅满目,自然风景秀丽多姿,人文景观独特迷人。贺州有黄姚古镇、临贺故城、富川古明城、客家围屋、桂岭四方营等古镇古村落。各村落里古建筑文化资源丰富,存有大量富于地方特色的古建筑,包括寺庙、祠堂、会馆、古井、古塔、古民居、石板街道等。比如,临贺故城内有寺、庙、祠、馆、观30多座,中原文化、百越文化、楚文化在这里交汇融合;富川县秀水村秀峰山下有石牌坊和状元楼;富川县福溪村鼎盛时期曾经有过24座古戏台、24座庙宇、24座石花广场和一座风雨桥,现在保存完好的还有风雨桥和古戏台、古庙宇各3座。

二、古村落建筑文化资源保护中存在的问题

近年来,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和现代化进程的加快,古村落建筑文化资源的保护还存在着一些薄弱环节,如果我们不加以重视,历史悠久的物质与非物质遗产,就会隐退人世,永远消失。

(一)古村落建筑文化资源保护究竟保护什么,由谁保护,怎样保护

中国古村落保护早在上世纪八十年代就提出来了,但长期以来一直停留在专家、学者的奔走呼号上,相关政府部门并没有出台具体的保护、规划措施。而且古村落建筑文化资源保护究竟保护什么,由谁保护,怎样保护,这些问题都有待于进一步研究和探讨。

(二)认识不清,重视不够,发展思路狭窄

一些基层干部思想文化意识弱化,存在“经济是硬指标,文化是软指标”的模糊观念,对村落文化建设在农村经济、社会和人的全面和谐发展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认识不足,往往“说起重要,做起次要,忙时不要”,没有把古村落建筑看成是文化传承的载体和对历史文化的延续,认为建筑就是建筑,和文化无密切关系,甚至还认为陈旧的建筑对于现代社会的发展和进步起不到任何的推动作用。有的古建筑被用于任意堆放柴草,存在严重安全隐患;有的古建筑只能立在现代新建筑夹缝中……

(三)古村落建筑文化资源保护投入太少、基础薄弱、任务实施艰难

在我们所进行调查研究的古村落中,大多数只剩下年老的村民留守,青壮年村民几乎都长年外出打工。比如在贺州市沙田镇龙井村,我们看到的多数都是老人,为我们介绍龙井村文化资源的是一个年过八旬的老人,该村的支书和主任也差不多50岁了。少数留守村落的年轻人要么就是种植自己的几分土地,要么是靠养殖谋出路,对于古村落文化资源保护他们了解不多关心也不多。再加上各乡镇各村委迫于捉襟见肘的财力和抓经济的压力,对村落文化建设发展的投入十分有限,更别说用于古村落建筑文化资源保护的专项资金了,因此,古村落建筑文化资源保护任务实施艰难。

(四)有的建筑被破坏或翻新、保护不足,未发挥物质与非物质文化的相互促进作用

在我们考察的一些古村落当中,很多都没有把物质与非物质文化相互融合的意识,而且很多古建筑、古民宅遭到破坏或者翻修一新,有的古村落在维修时缺乏保护意识,破坏了原来的历史风貌;大多数古建筑民宅的雕刻和壁画缺乏维护,有的已经脱落,有的已经模糊不清,有的颜色暗淡,有的常年被雨水浸湿,已经严重发霉,如贺州市贺街镇李氏大宗祠。出现这些情况的古建筑还是非常多的。

三、古村落建筑文化资源保护对策研究

中华文化的根基在村落,西安、洛阳和北京等都是从村落发展起来的。近年来,无序开发和保护不力导致中国古村落有破坏加剧之势。因此,中国古村落的保护迫在眉睫。

贺州的古村落大多地域偏远、交通不便,唯有利用传统文化内涵与自然和谐统一的优势,努力寻求古村落建筑文化资源保护与当地经济发展良性循环的路径,使得古村落建筑保护和经济社会发展相辅相成、相互促进。在保护古村落文化资源中,将古村落建筑保护与旅游开发相结合,与传统文化继承相并举,与和谐文化发展相一致,与生态保护相协调,努力探索古村落建筑保护与开发新模式,探索古村落建筑保护与新农村建设的关系,不仅能有效地保护古村落建筑,而且还提升了新农村的文化品位。

(一)强化保护意识,用科学发展观指导古村落建筑文化资源保护和文化建设

古村落的保护是一项综合性工程,古村落的保护不仅仅是保护古建筑群,而且是保护古村落所承载的历史、文化内涵。因而保护古村落也不仅仅是古建筑学家、文物学家的研究范畴,也是经济学家、政治学家、社会学家和文化、教育专家研究的范畴。因此,必须引起高度重视,在科学发展观的指导下,加强古建筑遗产保护,加强宣传,形成“保护古村落”、“保护古遗产”的共识,促进古村落建筑文化资源保护和文化建设的发展。

(二)加强旅游业的管理,创新建筑文化旅游发展思路

加强贺州乡村旅游,特别是加强对乡土性、乡村文化的开发利用,较好地体现当地民居风格和乡土文化气息,不破坏古村落原有的风貌。抓住各种机遇,争取项目和政策支持,促进贺州道路交通建设和古村落建筑文化资源的开发。在目前乡村道路尚未完全拓宽的条件下,搞一些徒步旅游、自行车旅游和休闲生态旅游,根据古村落独特的地理环境和建筑风格,依山傍水建设休闲公园,或者搞一些有意义的庙会、集会、宗祠祭拜等活动,或者积极开发民俗文化、民族风情等旅游资源和高品位、高档次的旅游景点,同时积极保护和开发古建筑文化资源,把贺州一些比较有特色的古民居、古门楼、古城楼、古戏台、古宗祠、古庙、古井、古桥等古建筑资源开发成旅游景点,既可继承优秀的传统文化、发扬具有创新意识的时代文化,又可提高古村落的知名度和美誉度。

(三)发展非物质文化,与建筑文化相融合,促进和谐文化建设

富川县福溪村总共有13 座古门楼,门楼面向福溪,建筑呈敞开式,立柱、抬梁、屋檐造型古色古香,每一座门楼都挂有进士、文魁、武官等功绩牌匾,门楼成了光宗耀祖的地方。据统计,福溪村历史上出了五位进士和35位有品秩官员,一块块官宦恩赐的牌匾仍熠熠生辉。而富川秀水村历代科举进士就占了33名,有3个在宋代被御封的“神童”,后来还出了一位状元,故以“状元村”名之。秀水村保存着中国规模庞大的明、清时期古民居建筑群,保留着上至皇帝下到知县赐封、贺赠的花式各异的匾额,是一个天然的中国文史教博物馆,散发着浓郁的人文气息。

因此,在搞好物质文化建设的同时,要把非物质文化建设摆到重要位置,把建筑文化与非物质文化相融合,以各种非物质文化促进建筑文化的发展。比如,唱大戏促进戏台的建设,表演促进舞台的建设,祭祀促进宗祠的建设,以科教文体促进村落古建筑文化的建设和发展;狠抓科教文体队伍建设、人才培养以及一些民间民俗活动的开展,尤其是民间舞狮、舞龙、舞大刀、闹花灯等特色民俗活动;要经常性地开展活动,自编自演、自娱自乐,由群众唱主角,广泛开展生动活泼、喜闻乐见、形式多样、健康向上的群众性文体活动。除此之外,对于一些特定节日和特殊意义的活动要格外重视,比如具有贺州地方特色的“炸龙”、“脐橙节”、“盘王节”、“茶会”、“二月二”等,以此来进一步发展民族文化,发展非物质文化,与古村落建筑文化相融合,共同推动和谐文化建设。

(四)处理好古村落文化资源保护与新农村建设的关系

当前“撤老村建新村”的新农村建设口号、现代快餐式文化对古村落文化资源和遗产形成全面围攻的趋势。在传统农耕文明下形成的古村落文化,经不起现代市场经济文明的冲击而很快土崩瓦解。要保护古村落建筑文化资源,必须处理好古村落文化资源保护与新农村建设的关系,把古村落文化资源的保护列入新农村建设规划,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同时,不破坏原有的古村落风貌。古村落建筑文化资源给后人的启示远远超出了建筑领域本身,我们在欣赏它的同时,还需要去保护它、延续它,这对于我们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有着重要的意义。因此,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必须切实保护好千百年来形成的物质、非物质遗产和文化传统,走出一条保护古村落、建设新农村的和谐发展之路。

参考文献:

[1]曹国新.文化古村落:一类重要而特殊的旅游资源[J].江西社会科学,2003,09.

第5篇:古建筑保护论文范文

【关键词】历史古镇;发展环节;文化特色;风貌优化

一、关于历史文化村镇文化风貌特色的分析

1.我国传统村镇的特色风貌保护的现状

从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社会对于历史文化古镇的保护策略日益展开,一系列的历史文明遗产被得到保护应用。特别是近几年,我国相关的文物保护法规体系不断得到健全,社会上关于历史文明古镇的研究工作日益开展,实现了历史文明古镇的保护之路的正常开始。目前来说,我国已经得到申报的历史文化古镇是比较多的,比如河北省承德市的避暑山庄,山东曲阜的孔府、孔庙等,这都是符合国家历史文化申报的重要名镇。在我国的历史遗产保护过程中,也有一些尚未进行申报的古镇,比如桂林漓江古镇,陕西省白河县城关古镇等,这些古镇的传统文化特色面临着消失的威胁。

古镇的传统文化风貌特色,表现在其传统的城镇建设、人文文化的应用环节上,比如江南水乡古镇,该镇诠释了古诗中的小桥、流水的意境,无论是该古镇的建筑模式还是所表达的艺术特色都表现了一种传统古镇的美,是值得我们进行古镇传统风貌特色的保持的。与古镇传统文化风貌相区别的是,城市风貌实现了自然的人的应用,它是人类的自然生活的改造。通过对城市文化风貌的分析,可以更好的理解历史古镇的文化风貌,从而确保这些历史文化遗产的保护及其延续。城市风貌的空间结构含义是非常丰富的,比如城市风貌区、城市的风貌符号等,在城市风貌的剖析过程中,可以进行村镇传统风貌的深入了解,其具备自身具体的应用结构,比如城镇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人造景观或者自然景观的应用。随着时代的变迁,一些历史文化遗产被破坏,并且即使是目前正在保护的,也可能面临着其传统历史特色消失的威胁。

2.历史文化村镇传统文化特色的保护

随着现代化城市经济的开展,关于历史文化古镇的相关保护法规不断得到健全,比如《关于保护古文化建筑的指示》、《国家环境政策法》等法律体系的与时俱进,延伸了历史文化村镇的核心概念,所谓的历史文化古镇是具备重要的历史文化研究意义的,包括其街道、村镇等,通过对我国历史文化古镇的传统特色文化的保持,可以进行某一历史进程的传统风貌的保持,比如其地方特色、特色民族风情。比如南方的丽江古镇,丽江古镇是一个少数民族聚集的地区,各个民族的文化汇集成了丽江古镇优秀的传统文化内涵。通过对历史文化村镇保护体系的优化,可以保持其区域的建筑遗存特色,实现中国传统文化文明的弘扬,这对于当前社会的历史遗存研究工作的开展是非常具备借鉴意义的。

二、关于古镇传统文化特色的保护分析

1.村庄传统历史遗产的保护

随着我国传统历史文化遗存保护方案的应用,我国各个区域的传统文化古镇都得到保护。比如河北省的历史文化名城――于家村,这个村镇经过了相当长的时代变迁。根据相关历史考究,该村是明朝于谦的后人。该村镇的特点是石头房屋的建造,比如其建筑、街道等。并且该村镇的建筑特色是非常突出的,无论是其阁楼建筑还是四合院建筑都突出了其建筑文化的独特性。这是一种对我国传统的民俗文化弘扬的生活方式,值得社会进行历史研究。像于家村这样的村落在我国的各个区域都是大量存在的,它们具备鲜明的地域特征性,实现了历史建筑格局的保持,具备良好的物质文化研究价值,村落的传统文化风貌特色是现代社会研究历史的活化石。

村落传统特色风貌是古代人们智慧的结晶,其实现了当时时代的物质文化与建筑的融合,比如自然景观、建筑风格等。这些建筑的外在形式表现出了一些非物质文化,比如耕读文化、宗族文化、民俗文化等。对我我们研究过去的社会具备一定的借鉴意义。当然了,村庄传统文化风貌的保持是比较复杂的,需要考虑到现实生活中的诸多问题,需要明确当期的历史文化遗憾保护的紧迫性,展开相关规范措施的应用,确保其物质文化遗产及其特色的延续性的发展。

2.当代村镇传统特色文化风貌的保持

为了实现对历史村镇传统文化特色的保护,积极展开相关历史文化保护方案是非常重要的,这是当代城市经济建设过程中,必须要考虑的问题。在现代化市场经济的运作过程中,古镇的文化风貌的保持,需要经过一个长期而复杂的过程中,需要实现传统建筑文化文明与现代建筑文化文明的结合。通过对当代城市发展与历史古镇保护这两个环节的结合,实现当前社会的传统优秀文化的继承弘扬。当然了,对于历史古镇遗产的保护,不仅仅是对历史发展文明的保护,更是对我国传统文明的保护。在日常生活中,村庄传统文化特色体现在村镇的景观、建筑、街道等,这些环节也体现了其文化价值方面,居民的日常生活模式等。通过对村庄传统特色文化风貌的保持,实现我国传统文明的可持续发展,确保当今时代背景下的村镇传统建筑文化特色的保护。

在历史古镇传统文化风貌保护过程中,不仅仅要针对现有的历史文化遗产进行保护,更要针对尚未被重视的村镇展开保护,从而确保中国历史文明文化遗产的延续,从而弘扬我国的传统文化。在古镇传统文化风貌保护过程中,需要针对当地的具体经济情况,展开相关资金的投入,进行遗产文化建设、遗产传统文化的弘扬。在此过程中,需要进行旅游行业的配合,实现历史古镇文化保护与经济发展模式的协调。

三、结语

在历史古镇发展过程中,通过对文化风貌特色的保持,可以进行优秀传统文化的弘扬,确保后代子孙对于民族文化的集成,从而有利于中华文明的延续。当然,历史古镇的历史保护环节是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需要几代人的共同努力,需要引起国家的相关部门的重视,实现当代城市规划建设与历史文化遗址保护这两个环节的和谐,从而优化社会文化环境、经济环境。

【参考文献】

[1]郝俊卿,吴成基.王雁林.地质遗迹资源保护与可持续发展――以洛川黄土地质遗迹为例[A].2005中国可持续发展论坛――中国可持续发展研究会2005年学术年会论文集(下册)[C].2005:11-21.

第6篇:古建筑保护论文范文

关键词 数学工具 古建筑物 资料数据库 修复

中国古建筑物是祖先留给后代的最宝贵文化的礼物之一,对现存的古建筑物的数据进行有效的勘测和保护是我们这代人应尽的责任和义务,古建筑物的保护和修复需要大量的建筑业的人才,建筑职业院校应为国家多培养古建筑修复建筑方面的人才,更好担当相应的责任。参与古建筑修缮主要有方案设计、辅助设计、工程负责人、工匠这几个层面。方案设计需要有扎实的建筑史理论基础、正确的文化遗产保护理念、了解古建筑工艺技术、具备一定的历史文化修养,可以通过考建筑史或文化遗产保护专业研究学习,并在工作中不断研究、学习。辅助设计是帮助设计师做测绘、画图等辅助工作,需要掌握相应技能,熟练运用各种仪器工具及软件,具备基本的古建筑常识和审美能力,一般建筑史专业毕业也会兼做这类工作,或者是非专业人员经实践培训参与。

从事这一工作除了应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背景,方案设计更要借助数学工具,进行修复工作,并在工作中都应从助理开始逐渐学习。更好地进行古建筑物的修缮,我们才能更好尊重历史。如何更科学对中国古建筑物进行修复,科学方案设计问题要求利用数学工具对现有的数据保存整理和对丢失的数据进行恢复。

一、利用数学工具对现存的各类古建筑物的重要数据进行保存

需要建立全国各类古建筑的数据库,这是个系统工程,需要全国各个文物保护部门提供建筑物的外形和内部建筑的详细的视频和所用建筑材料(推测)和建筑工艺等各种测绘数据,利用数学工具依年代为主线或依建筑物类型为主线或建筑物的地域为主线,便于数据的查询;利用数据库里这些数据,便于利用数学工具Mathematica软件,Mathematica提供了方便在3D打印上使用的zpr输出格式,利用3D打印机,制作出其建筑物实体模型。当然古建筑物的材质和工艺的复原需要我们材料科学和古法工艺方面的专家进行研究和数据的保存,随着年代的流逝,风化和腐蚀古建筑物不断的受损,国家需要不断地投入和保护,我们离不开这些关键的数据保存,例如:如不保存很多珍贵的工匠的手工工艺都会失传,如能保存的工艺数据,现在要做好工作。同时要收集以年代为主线的中国古建筑有关的历代画作为参考资料,建立中国古建筑物的历史研究资料库。

二、利用数学工具对丢失的各类古建筑物的重要数据进行修复

对各类古建筑物的修复,关键在于对过去工匠风格的模拟,通过现存的工匠的造型风格,利用数学工具对丢失部分的造型恢复,利用数学工具建立建筑物的3D模型。通过各个年代的数据库的建立,各个建筑物都有各个年代鲜明的特征,利用这个数据库对丢失部分进行修复具有参考价值,如何更科学的修复我们课题组要根据工匠的风格数据库,借助模糊数学和神经网络数学算法等数学工具进行数据修复,也是我们要研究的重点中的重点,通过课题组的研究,真实和可靠的。特别对人的头像的修复具有不可多得的技术手段。

三、利用数学工具对现存的各类古建筑物的风化和腐蚀推演

数据库保存各个时期的建筑物的腐蚀程度的数据,这样便于我们对现存的各类建筑物的风化和腐蚀的推演,利用数学工具对当地的气候和人为破坏对建筑物的腐蚀研究,进行数学推演,建立长期的监控体系,主要借助的数学工具是利用线性和非线性的理论建立数学模型,为了更好保护文物,为各个文物保护部门提供科学的建议,其意义十分重大。

四、中国古建筑物修复存在问题

在中国很多地方在修复古建筑物的过程中,有部分地区不尊重历史,不考虑年代的鲜明特色,一看全是模仿明代的建筑风格,这种态度是极不责任的。参与古建筑修缮主要有古建筑方案设计、辅助设计、工程负责人、工匠这几个层面,现在的古建筑修复方兴未艾,但现在的古建筑修复人才还是奇缺的,如何还原古建筑物的历史原貌,利用数学工具和资料库的检索,来科学还原古建筑物的本来面貌的是设计单位科学态度;对古建筑物修复现代人的历史责任,古建筑的方案设计要经得起历史的检验,利用数学工具对古建筑物进行修复是具有科学的理论依据的,我们修复工作要借鉴意大利文物修复经验又要充分考虑本地区“土法”和本地区建筑风格问题,同时要有一些创造性的工作方法。

五、中国古建筑物修复中材料问题

材料科学日新月异,设计研究单位要对古建筑物现存的材料进行科学的化验和分析。替代材料的使用,要考虑对古建筑物现存的部分有多大的损伤。古建筑物的大体积的木材使用较多,是否在巴西等木材资源丰富的国家建立木材干燥加工厂是值得关注的问题。中国古建筑设计单位必须参股砖瓦的烧制工艺复杂性加工工厂等强制性的措施,不然很难保证建筑施工的质量,建立独立的中国古建筑物建筑施工监管部门。

不可否认,中国的古建筑物修复,有很多精品,修复技术在有些领域领先于其他国家,国家政府对古建筑物的修复日益重视,其弘扬了中国文化。由于对中国古建筑物的修复,涉及的金额巨大,资金来源于国家拨款和民众捐赠,为了科学的修复,需要国家相关部门要建立中国古建筑物资源数据库。这样为现在的文物保护和将来的文物修复,提供最可宝贵的原始资料。另外国家在审批古建筑物修复工作中,要小心谨慎。要求文物修复设计单位充分尊重历史,本着对历史负责态度,一丝不苟地科学的修复,当然要借助数学这一强有力的工具进行数据专业修复。国家也是逐步再推出一系列的政策和制度,不断完善监管体制。

参考文献:

[1]王静伟,曹永康,吴俊.上海市浦东新区登记历史建筑的分级保护策略研究[J].华中建筑,2011,(04).

[2]王洲,潘可馨.中国古建筑保护的发展与对策浅析[J].科教导刊(上旬刊),2011,(08).

第7篇:古建筑保护论文范文

关键词:顺德古祠堂;民间历史建筑;文物保护法规;“缓冲阶段”

Abstract:The Guangdong Shunde many local history constructions have some cultural relic value, because the present relevant law deficiently is clear about, in detail, effective showing to it, so that creates this area in the protection, the inheritance and the use non-rests on.Profits from the Hong Kong and Taiwan area the procedure, proposed “the cushion stage” conception.

Key words:Shunde ancient ancestral temple;Folk historical construction;Cultural relics preservation laws and regulations;“Cushion stage”

中图分类号:C912.8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4144(2013)-01-69(4)

许多民间历史建筑具有某种文物价值,但现行有关保护法律对其缺乏明确、详细、有效的法规条款指导。广东顺德市发挥自身优势,借鉴国内外先进经验,依靠民间群众组织团体,推行尚未公布为文物保护单位的不可移动文物保护法规,让境内众多民间古祠堂历史建筑得到合理的传承与发展(图1),值得赞许。

在我国其他许多地区的历史建筑保护工作中,资金不足、技术缺乏可能是最突出的问题,然而对当今的顺德—— 一个珠三角的发达县市来说,这种情况并不突出。问题是现有相关文物保护法律法规缺乏层次多样、概念明确、具有可操作性的弊端,挫伤了社会组织与个人保护历史建筑遗存的积极性。可有论者不承认这样的现状[1],致使民间大量的祠堂、庙宇、民居、古桥、古村等优秀的历史文化遗产,未能有一个法定的名份而平安生存。它们虽然不是“文物”,却是地方历史文化遗产重要的组成部分,是一条条血缘织成的人文纽带,世世代代将百姓大众紧密地联系在一起。这些非文物的历史遗物饱经历代沧桑磨难得以存留至今,虽然或残或损,却仍具有难能可贵的文物价值,是老百姓心中最珍贵的“紫禁城”。可现在的经济发展和城乡建设,时时刻刻都在挤兑它们的存在空间,毁灭它们的生命价值。

在现有法规基础上,我们能否寻找到更合适的办法,有效地保护它们吗?

1 顺德乡村古祠堂的现状

广东顺德乡村有若干座古老祠堂,很有价值。经实地勘察发现,乐从、伦教、杏坛、均安、北滘等多个村镇,古祠堂、古庙宇、古石桥、古民居、旧街巷、水乡河涌等等历史建筑和名胜景观众多,岭南特色鲜明,惹人喜爱(图2)。但它们残破不堪,令人堪忧。村民们一方面出于对岭南历史文化遗产的爱护,希望把残旧的老祠堂修缮一下,便于开展祭祖、休闲、娱乐、议事、集会等活动;另一方面还希望自己姓氏的祠堂被列为文物保护单位,以满足光宗耀祖的情感。对此,我们有责任尊重群众的思想感情,满足他们日益增长的文化生活需要。

然而,现行的文物保护法律法规,对这一类乡村建筑并没有明确的政策保护和技术规定。如果不属于挂牌文物,则很容易被“开发”掉或被随意拆改而面目全非。其实村民们并不满足祠堂仅仅作为一个普通建筑物,他们最关注的是历史文化资源的保护,希望能为古祠堂争取点资深“名份”而合法保存下去。顺德经济突飞猛进,老百姓口袋里不差钱。他们的修缮行为希望能得到政府有关部门的认可,原有建筑不会被随意地强行拆掉。

岭南地区早有“顺德祠堂南海庙”的美誉。据了解,顺德现存的旧祠堂660多处①,但被列为文物保护单位的不足40处。民间对这一结果似乎并不满意。一方面,即便是这不足40处的祠堂都被列为文物保护单位,真正由政府资助修缮并监管的也不足10处,还有30处得不到修缮。另一方面,还有大量祠堂未列为文物保护单位,更难以受到文物保护法律法规的有效保护,残损状况极其严重。即使尚有一些古祠堂,村民们自主筹资维修,但因传统工匠断代,不知如何按文物保护要求进行修缮,虽然焕然一新,却失去了历史的信息和记忆的文脉。更为令人担忧者,一些地方从事新农村建设,古祠堂随时面临着被拆除的命运(图3)。

目前所暴露的问题是,百姓虽自行筹资修缮古祠堂,但现有的文物法规,对非文物的历史建筑缺乏相应的细则与技术指引,且文保单位工作人员对此也不负责,使得一切处于无序的状态。

2 法规概念理解狭窄 文物古迹覆盖不全

2.1 对现有法规概念不应选择性地理解

我国现行的文物保护政策,除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外,还有一部专业性技术文件,即《中国文物古迹保护准则》(简称《准则》)。它是以国际古迹遗址理事会中国国家委员会的名义组织编写的,于2000年10月10日在承德举行的中国ICOMOS大会上获得通过。《准则》所定义的文物古迹类型是指,人类在历史上创造或人类活动遗留的具有价值的不可移动的实物遗存,包括地面与地下的古文化遗址、古墓葬、古建筑、石窟寺、石刻、近现代史迹及纪念建筑、由国家公布予以保护的历史文化街区(村镇),以及其中原有的附属文物;与文物古迹价值关联的自然和人文景观构成文物古迹的环境,应当与文物古迹统一进行保护[2]。

参照上述表述,我们对现存于顺德区乡间大量的古祠堂作宽泛的界定,发现它们都具有明确的生存地点、相对准确的历史年代,记录了重要历史事件或历史人物的活动;反映了科学、艺术、生产、生活的状态与成果。因此,它们都一定程度地够得上文物古迹的资格,符合文物的形态。

2.2 从文物认定程序看现有法规的狭隘性

《准则》规定文物古迹的保护工作总体上分六步,依次是文物调查、评估、确定各级保护单位、制订保护规划、实施保护规划、定期检查规划。原则上所有文物古迹保护工作都应当按照此程序进行。在这六个步骤中,前三步属于文物保护单位资格的认定步骤,后三步为文物保护工作程序。

由文物普查到核定并公布为文物保护单位,需要一系列的工作过程和时间,包括实地调查和信息数据登录、信息搜集、归纳考证、价值分析评估、个体价值意义比较、同类型个体中甄选、论证、初步拟定及资料报审、专家核定、政府公示与最终公布等等。目前我国文物保护单位认定,仍按《文物认定管理暂行办法》(2009年10月1日试行)执行。然而这些工作很难落实到众多古祠堂身上(图4),显然有失公平。

2.3 从历史建筑的现状看现有法规的短视性

在文物保护以及建筑学领域中,应重视历史建筑的概念。历史建筑一般都具有文化价值、研究价值。已核定并公布的建筑类各级文物保护单位、历史文化名城(镇、村)等,均首先属于历史建筑,源于其突出的价值意义和独特性,进而被核定为文物,而其他众多历史建筑,则只能依旧为历史建筑。实际中往往是选定文物数量少,不予保护的历史建筑数量多。(图5)

现阶段我们没有任何理由不采取完整保护、全面保护的原则,保护更多的历史建筑、历史街区、历史古村落、历史城镇和历史名城。短视,会造成民族的遗恨。现存于顺德区的数百座古老祠堂,由于未核定和公布为文物保护单位,我们只能以历史建筑称之。有些不是文物而胜于文物的建筑处于两可状态,没有任何法律保护措施,很容易造成不损失。这不能不说是法规的空白,这种空白会造成执法的无奈。

3 港台地区的相关法规

国际上及港台地区历史建筑保护法则值得我们借鉴。它们的立法,能做到尽量多的保护好历史(文物)建筑。

1. 国际古迹遗址理事会(ICOMOS)于1964年发表《威尼斯》(又称《保护文物建筑及历史地段的国际 》)对“历史文物建筑”的定义就很宽泛,这不仅适用于伟大的艺术品,也适用于有文化意义的一般历史遗迹。

2. 香港《古物及古迹条例》中,将“古物”与“古迹”分为了两个概念。“古物”②(antiquity) 指:(a)古代遗物;(b)1800年前人为建立、辟设或建造的地方、建筑物、地点或构筑物等的遗迹或遗存,而不论是否已于1799年后予以修改、增补或修复;“古迹”③(monument) 指:宣布为古迹、历史建筑物、考古或古生物地点或构筑物的地方、建筑物、地点或构筑物。

对于包括历史建筑在内的古物和古迹,香港《古物及古迹条例》还增加了两个新的概念,即“假定古物”、“暂定古迹”。“假定古物”③(supposed antiquity): 指可合理假定为古物或内有古物的物体或地点。“暂定古迹”④(proposed monument)指根据第2A条宣布为暂定古迹、暂定历史建筑物,或暂定考古或古生物地点或构筑物的地方、建筑物、地点或构筑物。

3. 台湾《古迹保护条例》对古迹做出的定义有利于保存各种建筑物体,共达十数项之多⑤。

“古物”(antiquity)、“古迹”(monument)类似于我们国内的文物保护单位。“假定古物”(supposed antiquity)、“暂定古迹”(proposed monument):类似我国待保护鉴定的历史建筑。它们的认定具有专业性和官方成分,即必须获得专业认定和官方宣布。在此之前,泛指现实中大量的历史建筑,须增加待定甄别过程中的法律保护成分与拆毁缓冲阶段,以免不可再生的历史文化遗产失之不再。

对于增加缓冲阶段法律保护下的假定和暂定身份,最关键的在于借助于法律法规。对于等待认定和宣布为古物、古迹的古代遗留物,首先实施有效保护,待核查与鉴定后,再做出相应的是与否的认定与宣布。相比于我们国内现有的法律法规,缺乏的就是这一重要的缓冲阶段,以及缓冲阶段相对应的法律法规,至使对于我们身边大量的历史建筑,判定其保留或者拆除时,政府和民众时常陷于尴尬和无奈的境地。

据此,回归到顺德民间旧祠堂,倘若我们有了这个缓冲阶段以及相应的政策,一方面迅速开展文物认定研究,一方面,对于年久失修,濒临塌陷的古老建筑,可以先按照文物保护工程的要求,实施必要的抢修加固或修缮,以专业的技术和手段,加以必要的庇护,这对积极妥善地保护好传统文化遗产,则具有重要意义和决定性作用。

注释:

① 引自凌涛编著的《顺德祠堂文化初探》。

②③④ 香港《古物及古迹条例》第53章第2条。

参考文献:

[1] 李晓东.尚未公布为文物保护单位的不可动文物法律保护[J].中国文物报·保护科学周刊,2011,(12).

第8篇:古建筑保护论文范文

[关键词]旅游人类学 文化生态 建筑原真性

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旅游作为一种休闲娱乐的方式越来越被人们所重视。在此过程中,古村落逐渐进入大众的旅游视野,同时也引发了对古村落“原真性”问题的讨论,毫无疑问,“从认识价值、审美价值、借鉴价值等方面来看,都有必要保护古村落的原真性”。从旅游发展的角度来说,无疑应大力保护古村落中的古建筑,国内外很多旅游地点的成功经验表明,古建筑等资源保护得越好,旅游者获得的感受与印象就越深刻,旅游地也更容易吸引更多的游客,保护建筑的原真性会形成一个有利于旅游发展的良性循环。

但从目前的状况来看,大部分旅游开发项目在建筑保护方面的效果都不太好。一般来说,旅游业主要由政府和开发商主导,在建筑保护方面他们是积极的,但效果差强人意,游客和当地村民对旅游地的建筑保护效果也颇有意见。如此,考察各方对旅游开发过程中的建筑原真性的认识和看法,梳理其中的矛盾和冲突,给出实际的建议,对我们思考如何在旅游开发的同时保护建筑的原真性就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建筑原真性与旅游真实性研究概述

“原真性”来自于英语authenticity的汉译,是文物建筑保护理论中最核心的原则之一,而在旅游研究领域,authenticity主要被翻译为“真实性”,部分学者也会将其翻译为“本真性”。

建筑原真性的概念产生于人们开始有意识地从事遗产保护或是与其性质类似的活动的时候。阮仪三、李红艳回顾国际上关于历史古迹修复思想的渐进过程,指出一种是反干预的历史性修复和另一种是主张干预的风格性修复。这两者间的冲突即被学者称为“历史真实和艺术真实的冲突”,并提出“文物建筑原真性原则及其内涵的不断演变,实则可以看成是为了弥合艺术真实与历史真实之间矛盾而进行的策略性调整。”可见,从古物的修复开始,人们对“原真性”的理解就有所不同。不过在后来的实践过程中,大多数采取的都是风格性修复措施。

1964年通过的《威尼斯》指出:世世代代人民遗留的古代遗迹是人类的共同遗产。为后代保护好这些遗产,“将它们真实地、完整地传下去是我们的职责”。1977年,《实施世界遗产公约操作指南》文件公布,至2008年,历经18个版本。该指南一直将原真性作为核心内容专门论述,并不断予以补充。在1994年通过的《奈良宣言》对建筑原真性进行了讨论与阐述,并指出“原真性不应被理解为文化遗产的价值本身,而是我们对文化遗产价值的理解取决于有关信息来源是否确凿有效,原真性的原则性就在于此。所有的文化和社会均扎根于由各种历史遗产所构成的有形或无形的固有表现形式和手法之中,对此应给予充分的尊重。”1999年国际古迹遗址理事会(ICOMOS)《关于乡土建筑遗产的》传递了通过建筑、构筑物和空间实体构成形态、使用和理解方法、传统等有形和无形方面,实现乡土建筑遗产的原真性保护的原则和指导方针;同年《木结构遗产保护准则》则规定了干预措施、修缮和替代、当代材料运用等,对于木构遗产原真性的实现;2003年的《建筑遗产分析、保护和结构修复原则》则提出了建筑遗产保护与修复的基本概念和总原则;2005年的《西安宣言》则总结了遗产背景环境原真性保护的重要性。由此可见,国际上对建筑文物原真性保护已经建立了完整的理论体系。

同时,我国在1982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和在2000年颁布的《中国文物古迹保护准则》就明确规定“所有保护措施都必须遵守不改变文物原状的原则”。2005年的《曲阜宣言》紧贴中国文物古建筑保护的理论与实践,由来自文物、古建筑和城市规划等相关保护领域30名著名学者签名倡议,宣言中两处援引了“原真性”。

而对于旅游中的“真实性”问题,缘起于1964年美国学者Boorstin在他的书中将托马斯库克组织的大众团队旅游称为“伪事件”(pseudo-event),是一种“失真”(inauthenticity),“旅游者既没有获得真实性的动机,也没有获得真实性的能力”。与此相反,1973年,学者MacCannell提出“舞台真实”(staged authenticity)理论,认为游客出游的动机是要逃离不真实的现代生活,去前现代社会寻找纯朴的、原始的、自然的,没有被现代化浸染的东西。

王宁将旅游中的真实性概念分为客观主义真实性(Objective authenticity)、建构主义真实性(constructive authenticity)、后现代主义真实性(Postmodernism authenticity)和存在主义真实性(Existential authenticity)四个类型。客观主义真实性的学者认为真实性是旅游客体内固有的一种特性,可以用一个绝对的标准来衡量。建构主义真实性的学者认为旅游者确实在寻找真实性,但他们寻找的不是客观的真实性,而是社会建构的真实性。后现代主义真实性的学者认为“真”、“假”其实没有严格边界,现代技术可以使“假”变得比“真”还真,世界正是一个“仿真”构成的世界。存在主义真实性的学者认为既使旅游客体是假的,但游客会在旅游活动的激发下放松自己找到个体内部的真实或者个体之间的真实体验。另外,王瑜通过对丽江“民宿客栈”的调查,认为东道主根据旅游者的需要创造和提供符合旅游者需要的“真实性”旅游产品,是一种“定制化真实性”(customized authenticity)。

通过以上的梳理,我们能够看到建筑的“原真性”主要关注的是建筑的保护标准,争论的目的是为了制定一个公认的保护体系,是一种对客体本身的衡量;而旅游的“真实性”则主要是对社会现象的分析,争论的目的是为了更好地解释旅游现象,是一种对主体实地的体验。而当游客进入旅游地,去“消费”当地的建筑,旅游与建筑保护就成为了一个互动演进的过程,因此需要从互动与动态的角度来理解“authenticity”在旅游与建筑保护研究中的概念。这两者的结合,在学理上,已有学者做了一些研究与讨论,但在实践层面上,可供详细探讨的案例则比较少,故本文拟通过在小溪古村落的田野调查来重新展示理解旅游与建筑保护中的“authenticity”问题。本文将目前正在小溪古村落发生的保护与改变作为分析其在实践保护层面的原始依据,从政府人员、游客和当地村民的角度,特别是对于世世代代的局内者――身处建筑居住环境之内的当地村民,梳理他们对“建筑原真性”的看法,来阐述与辨析,以期能够对旅游开发中的古村落建筑原真性保护提出有益的建议。

二、小溪建筑生态的形成过程

湖北省恩施市盛家坝乡小溪自然村是当地发展传统古村落生态旅游的重点对象之一。由于小溪被誉为土家族“吊脚楼的博物馆”,保留着土家族的传统建筑工艺。所以当地政府采取多种建筑保护措施,拟通过建筑保护来推动当地的生态旅游。

小溪现存约75栋吊脚楼,类型有四合水式、单吊式、撮箕口式、“一”字形、亮柱子等多种样式,几乎包含了土家吊脚楼的全部式样。最常见的是两层。最古老的院落是建于清乾隆年间的胡家大院,位于中坝核心位置,胡氏族人原本都居住在落脚朝门这个大院子里,后因人口扩散,逐渐分居到小溪各处。

传统的吊脚楼基本采用当地的木材和木工,花几年的时间来修建,其类型及层高都有所限制。1999年,行车土公路建成,新建筑就开始以混凝土和混木建筑为主了。材料和工人基本都是从外面请进来,类型和层高则比较自由,一般能够在半年内竣工。比较明显的是,现代的住宅不论在样式还是布局上都与传统住宅大相径庭。需要特别说明的是仿木建筑,它们很容易辨认,因为其木板一般都是亮黄色,还有部分人家会在木板上打上蜡油,外表十分亮丽。目前小溪的农家乐基本都是仿木建筑。因为发展旅游以及村民本身居住的需要,部分村民也对原吊脚楼内部进行了改造。

小溪现在的局面是现代建筑、仿古建筑与古建筑共生共处。不过从外观上看,古建筑约占80%以上,是比较典型的古村落。

三、小溪旅游开发过程中的建筑原真性

大体来说,政府为了发展旅游,会提倡保留建筑的原真性,实际会对一些建筑进行修复和强制保留,也会对一些新建筑做仿古处理;游客从外而来,期望看到的就是原真性的建筑,但游客对古建筑的消费毕竟是短时间的体验行为,大部分游客只是从建筑的材料、风格、外观上看是否符合“旧”这一要求,只有少部分游客还会要求“原汁原味的古朴建筑”;而对本地村民来说,对建筑原真性的感情就复杂得多,既有愿意保留的(主要是老年人),又有愿意拆卸的(主要是中青年人)。以下以本文的田野调查为基础,从物质层面(材料原真性、生态原真性)和非物质层面(记忆原真性、文化原真性)来讨论建筑原真性的相关问题。

(一)材料原真性

以前小溪的村民建新房,木材一般取自于附近自家的山林,以杉木作为主要材料,因为杉树没油,不解水,不容易受潮。又因为是帮工的形式来修建新房,所以建造的成本不高,建筑的质量较好。工匠一般在当地直接聘请,匠人们建房所拥有的设计和技术主要承继自前辈艺人。因为受材料及建造工艺的影响,传统木结构房屋在建造形式上有一定的限制。而当地新建的公共建筑――游客服务中心,在小溪一位老人看来,虽然使用的是木结构,但主要材料却是松树,这是次一等的建材,建不成耐用的房子。乡土建筑最显著的特色就是一系列强调“本土”的过程,建材作为建房重要的元素,当地对材料的原真性极为重视。他们会不断地强调,自己的房屋聘请的是当地工匠,在附近山林取材,这个过程不假外求。

但目前来说,材料的原真性这一点已经很难保持。首先是国家实行退耕还林政策,不允许上山砍伐杉树,如果建房需要木材,只能从外地运进来。在离小溪不远的二官寨,有一唐氏户主就正在修建全木的吊脚楼,其主要木材仍然是杉木,但来自外地。其次是木材的造价高于现代建筑材料,人工费用等更高,合计起来一栋木质吊脚楼的建造费用大概是同等面积混凝土楼的三倍左右,昂贵的费用让人望而却步。最后是混凝土建筑实际上象征了时代进步的图景。在新一代人眼中,现代建筑才符合他们对理想生活的想象。笔者了解到,小溪的大部分中、青年表示,与木质建筑相比,他们更愿意居住在混凝土建筑里。主要是混凝土建筑给人洁净、崭新的感觉,反之,木质建筑却给人古朴、落后的感觉。再者他们认为混凝土建筑在居住上较为舒适且更安全,且在修建中还能突破样式上的局限。

因为旅游开发需保持建筑群风格式样的统一性,故政府提倡“整旧如旧”,要求对小溪的钢筋混凝土房外加仿木。而对于新旧建筑,当地村民指出,尽管新建筑在外表上仿造得很逼真,然而在他们看来,新建筑跟老建筑完全不一样,这种不一样不仅体现在大小、高低、颜色上,更重要的是从材料的不一致所导致的对建筑感情的不同上。另一方面,在个别村民眼里,仿木建筑破坏了建筑材料本有的美感。有一户人家,将混凝土房的墙身粉刷成淡黄色,虽然与旁边的木建筑有违和感,被政府多番劝修。然而这户人家却十分喜欢粉刷后的房子,认为混凝土房屋就应该如此,混凝土房屋有其本身应有的美感。由此可见,在其眼中,“整旧如旧”只不过是一个虚设的形式。如要真正贴合建筑原真性,理应贴近其建材该有形式,木房建成传统样式,混凝土房建成现代样式。

(二)生态原真性

建筑与其原生环境是相生相成的,《威尼斯》第七条指出:古迹不能与其所见证的历史和其产生的环境分离。建筑所处的生态环境被视为与建筑一样的保护对象,它的意义有两方面:一是防止现代化建设破坏建筑原有美感。建筑需要其原生环境作为衬托,才能体现其原生之美。这也是历史事实的主张,小溪古村落的吊脚楼之形成与其运用山势而建有关,是形成建造文化的关键。从原生景观来看,就能发现古村落的古建筑层层叠叠的散布在山间与山谷,新建筑遮挡了古村落部分景观,造成环境的不和谐。二是建筑保护伴随的旅游开发,往往导致地质景观格局的改变,挖山修路,大面积建设旅游项目及设施,侵占水体和河道。建筑群的原生生态循环遭到破坏,人与自然长久以来的互生和情感关系也被破坏。小溪古村落曾为了举办汽车越野赛而在风雨桥一带大规模整修河道,原有的河道窄小而滩涂面积很广,景观优美,小溪之名正是源于村民们引以为傲的小溪河,后来河道改宽,溪流减少,滩涂绿化被除掉,现在偶尔还会有游客在此烧烤,污染环境,村民对此普遍不满意,此处本是夏日乘凉、平时闲聊的绝佳之地,但现在己面目全非了。

建筑生态环境的原真性,其实就是建筑的完整性。《西安宣言》实质性地阐述了环境背景对于遗产原真性和完整性保护的重要性。有部分游客,对古村落的场景期待是完全古朴、景观统一的古建筑群。一位来自上海的游客,由于喜欢沈从文笔下的自然风光与吊脚楼之美而来到小溪。一开始,她并不能从建筑风格上辨认小溪的新旧建筑,不过后来她发现新旧建筑在颜色上的差异后,顿时觉得这里失去了她原本所期待的“古风古味”,她直言,来到这里就是为了寻访古韵的,可惜现在只感觉突兀,环境的不一致让她难受。

这里便构成了一个必然的矛盾,到底建筑群的景观如何维持其一致性。民居建筑由于住户对现实生活的需求而必然会经历修缮、重建、新建等过程,甚至有时还会因为个人原因出现面目全非的情况。数百年的古建筑一点不改动,原质原貌是不可能,且是脱离实际的。古村落里建筑群也无法完全避免新旧建筑夹杂的局面。当人们置身于古村落时,将新建筑与古建筑借材料的新旧来暗示“古”的存在,让人们得知真正的历史场所,这显然起了新建筑衬托旧建筑的功能。可惜,这样的考虑只是将个别古建筑突出,让人们去注意规划者想要他们注意到的特色建筑。真正触动人心的却是整体的真实感觉。正如上海游客的感受,新旧建筑夹杂,由于在材料颜色上对比强烈,很难忽视其违和感,故此无法满足其对于古韵所想象的图景,让她感觉到失实失真。

(三)记忆原真性

在2010年2月制作完成的《恩施市盛家坝乡小溪村:少数民族特色村寨保护与发展规划》中,计划在上坝修复标志性的四层吊脚楼建筑,作为休憩、食宿、文化展示等多功能的公共场所。不可否认的是,上坝的四层吊脚楼是许多人的回忆,至今为人所津津乐道。但是,重建标志性建筑本身,到底符合怎样的原真性呢?

据笔者了解,四层吊脚楼在上世纪八十年代由于户主的私人原因而清拆。当时政府及民间都没有对古建筑进行调查和保护的意识,故关于它的记录资料没有找到,期望从图纸、照片、文献记述及可供参照的古迹等信息层面上恢复原状极其困难。笔者本来尝试以村民口述方式来大致了解四层吊脚楼供的外观,推测其建筑形式。然而,村民在回答时,难以用语言表述出其外形,他们坦言,对于建筑风格和形式等信息并不了解,四层吊脚楼在外观上与其他建筑有点相似又有点不同。笔者继而希望他们以小溪现存房屋的类型作对比参照,却也不得要领,村民表示,该建筑拆毁已经有相当长的时间了,没有保留照片可以回顾,记忆已有些模糊,并且从讯息层面上去认识建筑,其口述材料也起不了实际作用。

在原物不存在且无可资借鉴的信息的情况下,复建四吊脚层楼不过是希望重现其辉煌时代保存在群体记忆上的象征价值,故此复建实际上是复制者的情感诉求,它强调了建筑在居民记忆中所占的地位和情感价值,以人的记忆情感作为其“原真性”所在。昔日的四层吊脚楼是一所私人住宅,它与公共建筑所不同的是,前者的记忆价值是个人的,后者的记忆价值则是集体的。尽管不少上坝村民对四层吊脚楼拆毁了感到可惜,因为昔日它在人们的脑海里留下了深刻的印象。然而,村民普遍认为,复建并没有必要。这可能是由于四吊脚层楼只是在景观上给村民留下了深刻的回忆,然而大部分村民并没有在里面居住过,他们的生活和成长,与此楼没有构成直接的记忆情感。另一方面,复建只是创造了一栋新的仿四层楼建筑,人们对于新建筑的记忆情感并不会从原有的四层吊脚楼移植过来,而是重新建构新的回忆。故此,四层吊脚楼的复建,对于当地人而言,并非为了重建感情寄托,更单纯的是为了旅游建设,其“记忆原真性”的价值会大为减弱。

按照1992年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细则》第十四条规定:纪念建筑物、古建筑等文物已经全部毁损的,不得重新修建;因特殊需要,必须在另地复建或者在原址重建的,应当根据文物保护单位的级别,报原核定公布机关批准。不过小溪的四层吊脚楼并没有被有关部门核定为文物,如果被重建,除了“记忆原真性”外,其他方面的“原真性”也很难说是有相关价值的。

(四)文化原真性

对于小溪的建筑,笔者一开始是以土家族文化来理解的。几经了解,再加上走访小溪邻近村落后考察发现当地对于建筑的文化观念,例如空间的禁忌、使用规则等较为薄弱,不如文献所记载的那么强烈。尽管有为数甚少且年纪较大的村民知道某些空间运用上的传统习惯,但他们坦言,现在已经没有人会跟随传统,笔者也是在经过询问多位老人的基础上综合整理所得资料,才大致知道此地房屋上梁的完整习俗。在新时代里,大家都以抛弃“旧观念”,迎接新观念为荣。当地村民坦言,本地汉化严重,且外出人员众多,不少人从外地学习了一些住宅的建造方法,回来后会将自己的房子进行改装。所以,小溪的建筑很难再有里里外外都不经整修的古建筑。

值得一提的是,当地政府决定在本是土家族村落的小溪兴建公共建筑时,却采用了侗族风格的建筑,比如新修的风雨桥即为比较典型的侗族建筑。这主要源于2008年9月由武汉市文物考古研究所、湖北民族学院、恩施州巴文化研究会、恩施市文物事业管理局组成的一次联合调查,进行了两天调查后撰写了5篇调研文章,发表于2008年第4期《巴文化》上,调研组的专家基本都认同小溪居民为侗族后裔或受侗族文化影响较深。按此调查所撰写的发展规划自然就将小溪按照侗族古村落来处理。受此影响后也有学者将小溪按照侗族古村落来看待。不过亦有学者是将小溪看做土家族村落来研究的,并且在小溪的旅游宣传小册子上,以及当地村民的自我认识中,一般都认为小溪为土家族聚居区。

很多人普遍针对“真实性”的理解都停留在可观察的物质表面,外来游客没有留意到土家族和侗族风格之不同。而事实上,游客乃至政府只是单纯认为木构建筑就是“小溪风格”,对于其建筑形式了解不深。尤瑞(Urry J.)指出旅客是场景的被动接受者,为了强化游客的旅游体验,规划者往往在场景上提供与日常生活的反差,或是满足旅客对于场景的期望。建筑在此之中被刻意用来营造景观,满足游客对于古风的幻想。小溪以其古建筑文化遗产作为旅游打造之一的策略,实际上只是创造出一个消费的空间,游客视“木建筑”为消费产品,对其历史、独特性一概无知且基本没有兴趣去知道。政府的保护规划及实践上也是盲目复古,致使建筑保育实际上是为了消费体验而营造的场景。据此可知,在对古建筑的理解上,游客和政府都存在着“木建筑即传统,传统即保留”这样简单的认知。

结语

从以上阐述中可以看出,在小溪古村落旅游开发过程中,古建筑的保护在实践和理论上至少呈现出了材料原真性、生态原真性、记忆原真性和文化原真性四个方面的矛盾与冲突:原真的建筑材料很难获得,为旅游开发而建的混凝土仿木建筑,又使得建筑材料的使用显得不伦不类,但因造价、工艺等原因又不得不使用;良性的旅游发展要求村落保持生态的原真性,但在实践中往往却因旅游开发而将生态破坏,加上村民本身的生活需要,很难完全意义上保持其“生态原真性”;以前缺乏相关技术与保留理念,导致建筑在消失后基本不会留下详尽的文字资料与相关的图片资料,对建筑的重建与仿建往往因为旅游开发而起,很难谈得上保持了村民的“记忆原真性”;文化的发展与变迁本身是自然而然的事情,但为了迎合游客对村落的“想象”,村落文化不停的被重新建构,使建构的文化和本身的文化混合交织,展示着“原真的村落文化”。

第9篇:古建筑保护论文范文

前言:中国是文明古国,有着辉煌的历史和灿烂的文化。中国的古建筑,具有深厚的历史文化积淀,在世界建筑中独树一帜,拥有极高的艺术价值和科学价值。与西方石制古建筑不同,中国的古建筑多为木质材料,无论是木质材料的构架结构,还是榫卯结合的形式,都表现出中国独有的特色。作为古建筑保护工作者,应清楚古建筑的损坏特点和修缮方法,在修缮的过程中,最大限度地保存其历史与艺术的价值,经常维修,从而使古建筑永葆健康状态。

一、中国古建筑保护的理念

由于古建筑是一定时期文化环境影响下产生的艺术品,因此都具有各自的艺术价值和历史价值,在保护与修缮的过程中,针对的只是古建筑的物质组成部分,而不改变古建筑的艺术价值与历史价值,因此在保护过程中,针对不同价值的古建筑,需要对其价值进行意义评估,从而拟定不同的保护对策[1]。

在对古建筑进行保护的过程中,应加强对古建筑保存状况的研究,通过对其材料、保存环境等的研究,找出古建筑损坏的原因和实现古建筑长期保存的办法。此外,还可以利用传统和现代的技术,对古建筑加以保护和修复。在保护和修复的过程中,要充分利用相关的资料,而不能凭借自己的主观想象随意改变,从而破坏了古建筑的历史原貌。

二、中国古建筑保护的内容

对古建筑的保护,首先要保护的是古建筑的本体,包括古建筑原先的平面格局、造型以及艺术风格等,每个古建筑都有自身的时代特点和地域文化特色。保护古建筑,就是不改变古建筑的原状,不损毁、改建或者拆除古建筑。古建筑的原状,指的是古建筑最初建成时的样子,通过建造时间、类型和工艺手法等找出依据,从而恢复其本来面目,再现当时的风采,进而保留古建筑的文化传统特性。

其次是保存古建筑的材料,以及原有的结构[2]。古建筑的材料主要由木、石、砖、瓦、灰五种构成,由于我国的森林资源缺乏,木材通常是供不应求,基于此种现状,我国的古建筑方式需要采用现今的建筑方式,而湿木材通常难以保证古建组修缮的质量。砖瓦的制作也是古建筑修缮的问题之一,由于传统工艺的大量缺失,现代的砖瓦厂很难烧制出原有的砖瓦,从而使古建筑修缮质量大打折扣。建筑结构决定着建筑类型,古建筑在修缮过程中如果不能保持原有的建筑结构,就会降低古建筑的科学价值,同时也改变了古建筑的形式。

此外还有保存原有的工艺技术,用原有的材料、原有的工艺、原有的技术完成古建筑的保护和修缮工作,是实现古建筑保护和修缮的根本保证。当原有的技术难以完成古建筑的保护工作时,可以利用现代的技术实现古建筑的保护工作。

三、中国古建筑保护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在古建筑的保护过程中,通常会出现一些问题,从而不利于古建筑的保护。首先是公众的古建筑保护意识不足,人们在参观古建筑的同时,如乱涂乱画等现象,会造成对古建筑的破坏。由于旅游业和房地产业的兴起,部分人为了眼前的利益,对古建筑进行彻底翻新,从而造成了对古建筑的破坏。

其次,古建筑的保护略显表面化,相关方面的措施不够。部分古建筑的保护仅限与对周围环境的改造,而忽视了对其内部的原状的保护,外表上颇有古韵,而内部则是钢筋水泥加固,失去了古建筑原有的韵味。中国的古建筑多为木质结构,消防设施的缺乏通常会带来严重的后果,如2009年7月四川大学华西医学院怀德堂突发大火,短短几个小时后,百年建筑毁于一旦[3]。

此外,在古建筑保护过程中,通常会忽视对历史文化街区的建设。古建筑的保护仅仅停留在单个建筑上,而忽视了建筑周围的历史环境与文化氛围。久而久之,古建筑的历史文化氛围也将逐渐消失。

四、解决中国古建筑保护问题的对策

针对中国古建筑保护过程中出现的种种问题,应进一步提出应对措施,首先,提高广大群众对古建筑的保护意识。让广大群众积极参与对古建筑的保护,成立相关的保护团体,宣传保护古建筑的重要意义。广大群众和政府部门相配合,共同开展对古建筑的保护工作。

其次,要加强对古建筑的维护,不仅要维护古建筑的外表,更要维护古建筑的内在。定期对古建筑进行修复,在修复过程中保持古建筑的原状。强化古建筑的消防措施,尽可能地减少火灾发生的概率,在发生火灾时也能最大限度的减少对建筑的损坏。加强火灾预防技术的应用,通过各种探测报警系统,做到防患于未然。

再次,将古建筑保护与城市建设结合。在城市的建设过程中,坚持古建筑保护和城市建设结合的原则,合理规划古建筑保护范围,做到对古建筑本身及周边的文化保护。在城市的建设上,做到与古建筑风格保持协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