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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与生态保护论文精选(九篇)

环境与生态保护论文

第1篇:环境与生态保护论文范文

在美国开发中西部进程中,有两个大规模集中开发的时期:一是1860-1890年,这一时期开发西部的主要动力来源于皮货贸易、土地投机以及奴隶主庄园的扩张。二是1930-1970年,在大规模开发时期内,美国联邦政府陆续出台了有关中、西部开发的法律和政策,极大地加快了美国中西部地区的农业开发的速度。

19世纪中叶,美国联邦政府为了鼓励西部农业开发者,除制定了灵活多样的土地开发政策外,还陆续颁发了《沙漠土地法》、《鼓励西部植树法》等法律。以法律和政策的形式明确了只要在西部地区植树、种草或修筑灌溉沟渠达到一定面积和一定时间,就可以免费或低价获得一定面积的土地。这些法律和政策的实施,促进了美国西部的土地开垦和农业的发展。从1836年到1985年,美国中西部新开垦的耕地面积为2.45亿英亩,相当于原有耕地面积(1.6亿英亩)的1.53倍。随着耕地的增加,粮食产量倍增;玉米由1934~1938年期间的平均每年1061.3万t,增加到1989年的1亿9120万t,增加了约17倍;小麦由1934~1938年期间的平均每年389.5万t,增加到1989年的5540.7万t,增加了14.2倍;大豆由1934~1938年期间的平均每年23.3万t,增加到1989年的5244万t,增加了224倍。使美国成为世界主要的粮食出口国;美国主要畜产品的平均年产量:1961~1965年期间,肉类335.28万t,牛奶1139.9万t,鸡蛋78.4万t。到了1989年,肉类(不含鸡肉)、牛奶、鸡蛋的平均年产量,分别增加到1818.9万t、6543.2万t、397.4万t,分别比1961~1965年期间增加4.43倍、4.74倍、4.07倍。

但是,大规模的垦荒活动,在中、西部开发初期,一些农场主为了获得更加丰厚的农牧业利润,对那里进行了掠夺式的开发,使该地区的农地、水等自然资源遭到破坏,土地荒漠化加剧,生态失去平衡。

2农业生产与资源、生态环境问题

在美国,由于农业的开发而引起的资源、生态、环境问题,如,土壤侵蚀,水资源枯竭,盐害,水质污染,生态系统失衡,等等。

下面讨论在美国由于农业开发引起的土壤侵蚀、水资源枯竭、盐害、水质污染4个方面的资源与生态环境问题。

2.1土壤侵蚀

美国联邦农业部的最新调查研究结果表明:引起农业生产力低下的土壤侵蚀面积达6900万英亩,约占耕地总面积3亿4500万英亩的20%。土壤侵蚀主要发生在:长期不断地种植较单一的农作物的耕地,即不实行轮作、不实行休耕的农地,机械化大农场。此外,美国政府以往的农产品价格扶持政策、增加农户收入的各项优惠政策,导致农户以垦荒的途径扩大种植面积,增加农产品产量,维持较高水平的收入。

由于对土地、水资源的不合理开发利用,由于受风和水的侵蚀,美国全国的农地每年土壤流失量高达27亿-31亿t;造成容易发生土壤侵蚀的耕地面积达1亿1800万英亩。

2.2一些主要农业生产地区水资源枯竭

根据美国联邦农业部的统计资料:1949年美国可灌溉耕地面积为2500万英亩,到了1978年则增加到了5000万英亩,稍后减少到了现在的4500万英亩,其中包括容易发生水土流失的1200万英亩可灌溉耕地和1340万英亩地下水位下降的耕地,分布在北部平原、南部平原、丘陵地区、太平洋沿岸的17个州;例如,西部的加利福尼亚州中央的溪谷地区,地下水位的降低,已成为亟待解决的严重问题。另据美国联邦农业部的调查,1980-1984年,有1400万英亩的可灌溉耕地的地下水位每年下降0.5~5.0英尺。

2.3盐害

美国西部的干旱地区,是“灌溉农业区”,引起盐害的危险性极高。在这里不但有钠盐,还有钙盐、镁盐等各种盐类。加利福尼亚州受盐害最严重,加州的中部及南部帝国峡谷等主要农业区,降水极少,在那里若不进行灌溉,进行农业生产是不可能的。那里灌溉用水的水源是:地下水、圣礼河水、科罗拉多河水。因为科罗拉多河水含盐,加州中部、南部地区的土壤也含盐,所以,用含盐的水灌溉农田导致了耕地表面盐分过度积累,农作物因受盐害而枯死,耕地也逐渐变成了荒漠。现在,对此采取的对策是:用自动撒水器撒大量的水来希释盐分,使盐分流入地下。但是,这样做并没有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因为时间一长,地下水盐分含量增高,当盐分含量高的地下水位上升到农作物的根系部位时,就会导致农作物枯死;或用盐分较高的地下水灌溉农田使农作物枯死。为解决这些问题,也曾采用抽水机抽取地下水的方法,来降低地下水位。但是,盐分较高的水,向何处排放?这一问题至今没有得到解决。例如,为降低地下水位,曾将盐分较高的地下水排放到Gustafson野生动物自然保护区,该保护区发生了水鸟和水生植物受害事件,如水生动、植物生长畸形,以水生动物为食的水鸟因吃了这里的畸形动物也生长畸形,水鸟不下蛋,或生了蛋也孵不出小鸟。由于发生了这类事件,排水处于被禁止状态。如果在今后的10年中,这里仍禁止排放地下水,随着含盐分较高的地下水位的上升,将有100万英亩的耕作,因盐害而充耕,变为荒漠。到目前为止,含盐分较高的地下水的排放问题仍没有找到令人满意的解决办法。

2.4水质污染

由于农业开发、生产活动而引起的水质污染,是众多损害大而且涉及范围广的生态环境破坏问题之一。水质污染主要是由于农业生产活动而产生的地表土流失,这些流失的地表土沉积在湖底或河底,恶化有关动植物的生存环境;此外,美国的农民为扩大耕作面积,将湿地转化为农田,也使那里的动植物的生存环境受到破坏。就农业生产而言,大量使用氮和磷随地表水流失到河流及湖泊中,使河水及湖水产生富营养化问题,给动植物的生存带来负面影响;杀虫剂会使水生动、植物产生畸形,乃至死亡。据美国联邦农业部的调查资料显示:在美国,流入河流湖泊地表水的水质污染物约有50%来自农业生产活动,主要是由土壤侵蚀、水土流失造成的。其中有50%-70%为氮和磷,主要来源于耕地上的化肥与围栏育肥方式所聚集的家畜粪便。水质污染不仅使地表水质恶化,而且对地下水资源的水质也有重大影响。如果农业生产上使用的化学物质一旦污染了地下水,就会污染整个地下水水脉。地下水质污染,危及着农业生产地区人口总数的97%,占美国总人口50%的居民健康。因为,这些居民要饮用地下水,所以水污染问题的严重性是不言而喻的。

3美国的农业土地资源和生态环境保护对策

面对农业生产、开发资源环境带来的负面影响,美国联邦政府从20世纪80年代初期开始注重与农业生产、开发相关的资源、生态、环境的保护,制定了一系列旨在农业可持续发展的保护耕地、水等自然资源及生态环境的法规和长期计划,特别是联邦政府1985年制定的“农地保护计划”,大规模地实施退耕还草、退耕植树、或休耕;到1990年共将1亿1800万英亩的农地纳入,发挥了巨大的生态效益和经济效益。

3.1农业立法与资源、生态环境保护

美国联邦政府于1985年修订了农业法,修订后的农业法的主要内容是:①为提高农产品在国际市场上的竞争力和出口,政府对农民支付农产品出口补助金;②为减少农产品库存积压,扩大农户对农产品市场的选择权(交易条件、方式等);③通过实施农地保护计划(CRP),贯彻对农地进行保护的方针。此外,该法还包含了有关资源、环境保护的条款、草地保护、沼泽地保护等条款,制定这些条款的目标是:持续地提高农业生产的劳动生产率,保护土地和水等自然资源与生态环境。为实现该目标,政府制定了长期性资源和生态环境保护计划,即与该法相辅相成。

1990年美国联邦政府再次修订了农业法。修订后的农业法的目标是:通过实施农地、水等资源的保护及水质改善、湿地的生态环境系统保护、食品安全性保障对策,以保证农业生产力的持续提高,保证向消费者供给“绿色”的农产品。为实现上述目标,在农业法中还增添了关于“持续农业”和推行新的耕作方法的条款。

修订后的《农业法》,沿袭了食品安全保障法的方针,增加了对资源和生态环境保护的内容。该法的主要政策目标是:市场理论的应用;提高美国农产品在国际市场上的竞争力;资源和生态环境保护(特别是农地、水资源)。该法由9项条款组成,有关资源和生态环境保护的条款是第2项和第7项。

3.2农地保护计划

就其内容来看,可以说是荒漠化防治计划。其主要内容是:针对农业生产给土地、水等自然资源、生态环境带来的破坏,在容易发生荒漠化的地区,实行有计划的退耕还草、退耕还林及休耕(如种植以改良土壤为目的的豆科植物等),即在美国联邦农业部的监督下,对容易发生土壤侵蚀的耕地,实行为期10年的休耕或永久性退耕还草、退耕还林。同时,作为补偿,由联邦农业部每年向该计划的参加者(农户),支付一定数量的补助金(按每英亩一定的单价乘以退耕、休耕地面积的方法计算,并被称为地租,下同):联邦农业部退耕还草或退耕还林的农民支付树木和草的种植费用总额一半的补助金(一次性的补助)。

农地保护计划的主要目的是,减少容易发生土壤侵蚀的农地土壤侵蚀量,防止荒漠化蔓延。除此之外,还有以下五个较具体的目的:①通过农地保护计划的实施,长期保持美国农业的食品及天然纤维的生产能力;②减少由农业生产而产生的环境污染物质的数量;③改善水资源质量;④保护野生动、植物;⑤通过减少农作物种植面积的方法,抑制农产品生产过剩,通过总量控制来保证农户增加收入(稳定和提高农产品价格)。

根据联邦政府统计,1989年联邦农业部对大约6300万英亩容易发生土壤侵蚀的耕地实施农地保护计划管理,每年减少土壤侵蚀量达8亿t;到1990年,联邦农业部对容易发生土壤侵蚀的1亿1800万英亩耕地,实施农地保护计划管理。

在美国,实施农地保护计划管理,也不是一帆风顺的,常常会遇到阻力。例如,是参加会减少收入的农地保护计划(CRP)、还是维持以前那种较大耕作面积的农业生产活动之间进行选择时,农民更偏好后者。

在实施农地保护计划的区域内,如果农户不参加农地保护计划,则取消该农户享受政府扶持及参加联邦农业部“农产品计划”的资格。

到了1996年,最初实施农地保护计划的耕地(休耕、退耕还草、退耕还林)已经过了10年的保护期,也就是说已经失去了向农业部领取地租的资格,一部分休耕的农地可以从新进行农作物种植了。但是,拥有这些耕地的主人,必须严格遵守1985年及1990年修改后的农业法中有关农地保护的条款来耕作。否则,他们将不得不同农业部的“农产品计划”说“再见”了。那些退耕还草、退耕还林的农地,则永久地退出农作物的生产。

3.3防止水质污染对策

1987年美国颁布并实施的《水质法》、《水质净化法》,根据该法的规定,各地方(州)政府有义务每年向联邦政府报告关于缓解农业水源水质污染问题的对策及成果。1988年美国联邦农业部公布了“土壤、水资源保护全国计划”及“区域水资源水质净化计划”,并通过该计划的落实,管理着全国22个区域性水资源水质净化计划的实施。现在看来,全国各地的农地、水等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保护的实践证明,上述各项法律和计划收到了良好的效果。

3.4耕作方法的资源、环境保护对策

3.4.1可持续农业

所谓“可持续农业”,一般是指“能够持续地利用资源进行农业再生产或能够进行资源的再利用,把农药、化学废料的投入量控制在必要的最小限度,在实现资源与生态环境保护、生产安全农产品(食品)的同时,保持较高水平的农业生产力和收益性的耕作方式及其农业管理体系。”

实现可持续农业的手段是:①改革现行的农业种植、养殖体系中不利于农地、水等资源保护的部分;②采用病虫害综合防治方式;③促进家畜粪尿等农家有机肥料及豆科植物等绿肥的利用;④实施保护农地、水资源的保护性耕作方式;⑤采用种植业和畜牧业相结合的复合经营模式。

通过上述手段来防止土壤侵蚀、荒漠化蔓延、水资源水质污染的目的,并且在保护农地、水等自然资源和保护生态环境的前提下,进行农业生产,提供安全的(卫生的)农产品。

3.4.2关于“保护性耕作方法”

集约型持续单作经营方式农业,容易发生土壤侵蚀,导致农药使用量的不断增加、水质污染。

第2篇:环境与生态保护论文范文

关键词 生态文明建设 发展历程

中图分类号:D23 文献标识码:A

改革开放以来,党在领导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过程中立足于基本国情与国际环境,积极应对时展的新要求,继承和发展了马克思主义生态文明理论、批判吸收中国传统文化中的生态智慧,借鉴参考国外生态环保理论的有益成果,深入开展生态文明建设实践,明确提出并详细阐述生态文明建设思想,逐渐形成中国特色生态文明建设理论。探究我国生态文明建设理论的形成历程对于我国现时期的生态文明建设具有重要理论和实践指导意义。按照党中央领导集体不同时期的侧重方向和发展特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生态文明建设发展历程大致经历了探索起步时期、基本形成时期、走向成熟时期和不断完善时期等四个历史阶段。

1探索起步时期(20世纪70年代到90年代初期)

(1)环境保护意识的觉醒:20世纪70 年代,我国环保意识开始觉醒,这种觉醒首先表现在中国政府出席了1972年6月联合国在瑞典首都召开的首届人类环境会议,会议通过了《人类环境宣言》,提出了“人类只有一个地球”的口号,号召世界各国政府和人民为维护与改善环境、造福全人类、造福子孙后代而共同努力,它标志着全世界对环境问题的认识已达成共识,人类已开始了在世界范围内探讨环境保护和改变发展战略的进程。此后1973年8月我国召开了第一次全国环境保护会议,会议通过了《关于保护和改善环境的若干规定》,确定了“全面规划、合理布局、综合利用、化害为利、依靠群众、大家动手、保护环境、造福人民”的32字方针,这是我国第一个关于环境保护的战略方针。该会议推动了中国环境保护工作的开展,迈出了中国环境保护事业关键性的一步。

(2)环境保护进入立法阶段:1978年召开的党的十一届中全会,实现了党和国家的工作重心转移到经济建设上,作出改革开放的伟大决策,开启了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了的历史新时期。与此同时,我国的环境保护工作逐步开展,最重要举措,就是使环境保护步入了法制化进程。1978年宪法,第一次提出保护环境和自然资源、防治污染等内容,环境保护正式入宪。1978年十一届三中全会主题报告中,将包括“森林法、草原法、环境保护法”等在内的各项法律提上了制定日程。1983年,第二次全国环境保护会议召开。1989年12月,七届全国人大11次会议正式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这是我国第一部环境保护的基本法律,对中国环境保护作出了详细的、全面的规定。我国环境保护步人正常的法制化轨道,以环境保护法为基础,我国先后颁布了多部环境保护实体法律。目前中国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多达一百多部。

2基本形成时期(20世纪90年代到21世纪初期)

20世纪的90年代,全球性的生态环境问题日趋严重,如何解决生态危机成为世界各国共同关注的主题。1992年6月联合国环境与发展大会在巴西里约热内卢召开,大会通过了 《里约环境与发展宣言》和《21世纪议程》两个纲领性文件,提出了“可持续发展”的新战略和新观念。中国政府积极参与了该大会各项工作,会后不久中国了《中国环境与发展十大对策》明确提出可持续发展原则。1994年中国政府批准《中国21世纪议程》和《中国环境保护行动计划》,从人口、环境与发展的具体国情出发,确立了中国21世纪可持续发展的总体战略框架和各个领域的主要目标及行动方案。

1992年10月召开的党的十四大,首次全面深入地分析了控制人口与加强环境保护这两者之间的重要关系,把加强环境保护列为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任务之一,强调可持续发展的战略思想对于我国的发展的重要性。1996年3月,八届人大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九五”计划和2010年远景目标纲要,明确把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和实施可持续发展作为现代化建设的一项重要战略。

1997年6月,国务院召开第四次全国环境保护会议,提出保护环境是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的关键,保护环境就是保护生产力。国务院做出了《关于加强环境保护若干问题的决定》,明确了跨世纪环境保护工作的目标、任务和措施。1997年9月,同志在党的十五大报告中明确提出科教兴国战略和可持续发展战略,深刻地分析了可持续发展战略的对我国未来发展的重要意义。2000年11月,国务院印发了《全国生态环境保护纲要》,明确提出全国生态环境保护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与目标,主要内容与要求。2002年3月国务院印发《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十五”计划》详细部署了“十五”期间的环境保护工作。

2002年11月党的十六大明确指出:“可持续发展能力不断增强,生态环境得到改善,资源利用效率显著提高,促进人与自然的和谐,推动整个社会走上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可持续发展战略的提出以及相关环境保护原则和和具体措施的落实,标志着我国生态文明建设迈出实质性的一步,也昭示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生态文明建设思想的基本形成。

3走向成熟时期(2002年党的十六大――2012年党的十)

3.1提出科学发展观

进入新世纪新阶段,我国社会发展呈现出一系列新的阶段性特征,一方面,我国取得了举世瞩目的发展成就,另一方面长期形成的结构性矛盾和粗放型增长方式尚未根本改变, 影响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依然存在,尤其是资源环境问题日益成为影响经济社会发展的瓶颈。如何解决我国社会发展面临的这一严峻挑战成为社会广泛关注的重点。

2003年10月,中共十六届三中全会召开。总书记在会上发表的重要讲话,明确提出“坚持以人为本,树立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观,促进经济社会和人的全面发展”。“按照统筹城乡发展、统筹区域发展、统筹经济社会发展、统筹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统筹国内发展和对外开放的要求”,推进各项事业的改革和发展。这是中国共产党首次明确提出了科学发展观,也是中国共产党又一重大战略思想。2005年10,十六届五中全会通过的“十一五”规划建议明确提出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经济社会发展全局,要坚持以人为本,转变发展观念,创新发展模式,提高发展质量,落实“五个统筹”,把经济社会发展切实转入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轨道。2006年10年,十六届六中全会明确指出按照“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总要求,以及“坚持科学发展”的原则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并把“资源利用效率显著提高,生态环境明显好转”作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目标和主要任务之一。 2007年10月,在党的十七大报告中进一步深刻阐述了科学发展观的时代背景、科学内涵、精神实质和根本要求。

3.2提出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

2005年3月,总书记在中央人口资源环境工作座谈会上提出“建立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2005年10月,十六届五中全会通过的“十一五”规划建议将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确定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的一项战略任务。2006年3月,全国人大十届四次会议通过的“十一五”规划纲要进一步强调,“落实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基本国策,建设低投入、高产出、低消耗、少排放、能循环、可持续的国民经济体系和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2006年10月,十六届六中全会进一步要求,以解决危害群众健康和影响可持续发展的环境问题为重点,加快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2007年10年,党十七大报告再次强调,必须把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放在工业化、现代化发展战略的突出位置,坚持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实现速度和结构质量效益相统一、经济发展与人口资源环境相协调,使人民在良好生态环境中生产生活,实现经济社会永续发展。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是我党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实现国民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的重大战略举措。对于深入推进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保障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实现中华民族的永续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

3.3明确提出生态文明建设

2007年党的十七大第一次提出了“建设生态文明”的重要命题,把建设生态文明列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奋斗目标的新要求。总书记指出:“建设生态文明,基本形成节约能源资源和保护生态环境的产业结构、增长方式、消费模式。循环经济形成较大规模,可再生能源比重显著上升。主要污染物排放得到有效控制,生态环境质量明显改善。生态文明观念在全社会牢固树立。”提出生态文明建设,这是党的十七大的理论创新成果,是中国共产党执政兴国理念的新发展,是对人类文明发展理论的丰富和完善。2010年10月,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通过的“十二五”规划建议明确提出,树立绿色、低碳发展理念,以节能减排为重点,健全激励和约束机制,加快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提高生态文明水平。

4不断发展完善时期(2012年以后)

2012年11月召开的党的十把生态文明建设提高到前所未有的战略高度,作为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总体布局,与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相提并论,形成“五位一体”的战略布局。报告明确指出,“建设生态文明,是关系人民福祉、关乎民族未来的长远大计。面对资源约束趋紧、环境污染严重、生态系统退化的严峻形势,必须树立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生态文明理念,把生态文明建设放在突出地位,融入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各方面和全过程,努力建设美丽中国,实现中华民族永续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由“三位一体”到“四位一体”再到“五位一体”的不断发展,是对社会主义建设实践的总结,它标志着党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本质内涵从理论与实践上有了更为精准的理解与把握,体现了党对社会主义建设规律、共产党执政规律、人类社会发展规律的认识的不断深化。

2013年11月召开的党的十八届三中对生态文明建设作了进一步的部署,明确指出,紧紧围绕建设美丽中国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加快建立系统完整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健全国土空间开发、资源节约利用、生态环境保护的体制机制,推动形成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现代化建设新格局。2016年3月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通过的“十三五”规划纲要,单篇编制“加快改善生态环境问题”,指出以提高环境质量为核心,以解决生态环境领域突出问题为重点,加大生态环境保护力度,协同推进人民富裕、国家富强、中国美丽。

改革开来以来,中国共产党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相关论述,体现了党在生态文明建设的理论和实践方面的日趋成熟和不断完善,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全面发展和完善奠定基础,它标志着我们党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认识更加成熟。

参考文献

[1] 中国环保网:http:///view/ViewNews.aspx

[2] .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新局面[M].人民出版社,2002(5).

[3] 新华网:http:///misc/2006-03/16

第3篇:环境与生态保护论文范文

关键词:环境保护,经济发展,生态保护区,左江

1.壮文化生态保护区概况:

左江壮文化生态保护区位于广西南部,区域包括宁明县的驮龙乡、城中镇和明江镇,总面积为35677.65公顷。左江壮文化生态保护区的核心区域是以宁明县的花山岩画为中心,包括珠山、龙峡山、达佞山、高山五个岩画点及其周围的区域,核心保护区面积为210公顷。保护区地区生产总值现行价2004年53469.9万元,人均地区生产总值3904元,其中: 第一产业产值22283万元,占生产总值的41.67%,第二产业产值16952.5万元,占生产总值的31.7%,第三产业产值14234.4万元,占生产总值的26.62%。该区经济结构以农业为主,随着当代我国经济体制的改革,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逐渐发展,它们占国民生产总值的比重逐渐增加,但仍然屈居二、三位。 [1] 左江壮文化生态保护区目前面临着环境保护与经济发展的矛盾。保护区内的花山岩画为国家的重点保护文物,目前正准备申报世界文化遗产。保护区多是土壤稀少、乱石散布的石灰岩生态脆弱区,石材丰富、植被稀少是该区的一大特色,过度开发会引起整个区域的生态破坏。

2.保护区环保与经济产生矛盾的原因

2.1脆弱的自然生态环境与粗放的经济增长方式

生态保护区资源丰富多样,质量优良,给经济发展提供了有利的因素。但其生态环境极为脆弱,受到外界干扰时,恢复能力较弱。一旦无序开发破坏,即发生退化和逆向演替现象,难以自然恢复。我国长期采用粗放式经济增长方式,高投入,低产出。造成了对资源的大量浪费,同时排放出了过多的污染物质,也加重了对环境的负担。

2.2人口不断增长和环保意识薄弱

环境是人赖以生存的基本条件,又是发展生产的物质来源。人既是生产者又是消费者。当人口不断增长后,所必需的生存物质也将激增。当发展难以满足需求时,势将无计划、无序向自然环境索取资源,经济在以环境被破坏为代价中求发展。加之生态保护区所在地一般处于偏僻位置,经济相对落后,人们普遍环保意识比较薄弱,发展经济往往成为首要选择,这给环境保护工作带来很大的压力。

2.3 环境保护制度缺少创新和补偿机制

目前我国环境保护制度形成的一种导向就是:环境保护是政府的事,消费者和企业则是制度的被动的遵守者,缺乏自觉遵守制度的创新和补偿。一旦制度出现了漏洞或监管不力,就会出现钻政策的空子情况。这说明现行部分环境保护制度确实需要完善与创新,如有严格的约束制度,一旦企业或个人的违约成本超过收益,在面临着成本与收益的权衡上,企业或个人必然会作出理性的选择。可见,增加主体的违约成本是制度创新的根本点。同时,环境破坏对企业而言只是一种外部不经济性,短期内常常对企业的经营状况不产生直接影响,因而企业缺乏对环保技术需求和对环保改造的积极性和自觉性。

3.实现环保与经济可持续发展的对策措施

3.1控制人口数量,提高人口素质

人口增长过快会导致一系列资源环境问题。论文格式。要严格控制人口总量,转变传统的生育观念,降低出生率,控制人口增长,同时相应要提高人口素质。目前保护区人口的科学文化素质较低,提高人口素质,可以增加他们工作的机会,有利于促进保护区的经济发展。其次可以缓解人口对环境的压力,通过实施农民知识化工程,增强农民的产业技能、务工技能和创业技能,能很好地减轻人口对生态环境建设的压力。再次提高人口素质可以提高资源利用率,减少对资源的盲目和破坏性利用,扩大资源环境对人口的承载力。

3.2发展相宜的产业,进行保护性开发

进行保护性开发,是实现保护区环保与经济可持续发展的前提。如果单从保护生态环境的角度去管理或单从发展经济的角度去谈发展,最终都无法实现经济、社会和生态效益协调发展。环境与产业发展有着极高的相关度,产业政策的制定与实施会间接影响环境系统。在对保护区进行保护性开发时,要因地制宜发展经济,利用生态环境和文化独特优势,发展相宜的产业。对那些低效率、易破坏生态环境的产业应该低投入或者退出。利用先进的科学技术,自觉发展生态产业,打造出一批有优势的主导产业,这不仅有助于恢复生态循环和减轻环境压力,同时还促进经济的发展。目前,左江壮文化生态保护区以打造“花山岩画”为品牌开展壮文化生态旅游、以生态循环农业产业的发展、依托丰富“四棵摇钱树”资源加工业的发展以及新技术澎润土采矿等,这些主导产业的选择和进一步发展是变左江壮文化生态保护区资源优势为经济优势,实现环保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有效途径。

3.3创新环保制度,对经济结构实行战略调整

将经济激励与约束机制引入环境保护制度,运用价格与利益机制给经济主体提供充分的激励,实现生产、消费与环境保护的协调一致。对经济结构的战略转移实行调整,淘汰落后生产力,推行清洁生产,发展绿色经济,促进结构优化升级,推动绿色消费,发展先进的生产力。论文格式。实现环境保护与经济发展“双赢”,必须坚决摒弃靠高投入、高消耗、高污染求得的粗放型发展,从根本上解决结构性污染问题。左江壮文化保护区内的主要工厂布局在驮龙和县城,工业污水基本上直排至明江。特别是在冬季和春季,糖厂正值榨季生产高峰期,工厂每天排入明江的污水有1~2万吨,使明江水质下降,COD、BOD、PH值(6.6~7) 、氨氮等都明显超标。因此,政府要严格执行环境保护法,严禁工厂企业超标排放。取缔浪费资源、污染环境的小企业,对重点资源开发区要施行强制性保护、对生态环境良好区要施行积极性战略,加速区域生态质量的恢复和生态环境重建。重点发展以清洁生产、循环经济、生态经济为特征的绿色生产力。

3.4提高环保的技术水平,加强环保意识

加大环保科技投入的力度,不断提高环保的技术水平。要依靠科技,大力开发、推广和应用先进适用的生态“友好型”实用技术。集中力量研究开发一批对可持续发展有重大影响的关键技术,提高可持续发展技术水平和能力。 [2] 鼓励和支持企业采用高新技术,使用新型能源。加快建立和完善以开展清洁生产为重点的工业污染综合防治模式,走低能耗、物耗、少排污的清洁生产发展道路。论文格式。

要以左江壮文化生态保护区作为生态教育示范基地,开展环境保护的宣传活动,加强对群众的宣传和教育,树立全民环保意识,使群众认识到保护环境的重要性,自觉参加到环境保护的行动中。

参考文献:

[1] .黄建清,胡衡生等.左江壮文化生态保护区土地可持续利用研究. [J].改革与战略,2007(5):72-74.

第4篇:环境与生态保护论文范文

[关键词]近三十年;古代;环境与资源保护;综述

20世纪80年代,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环境问题日益突出,成为国家和社会关注的重点,环境保护也成为一项基本国策。如何实施环境保护,是所有中国人面临的一个新课题。一些学者开始探究中国历史上的环境与资源保护思想意识、政策法令、行为,以期古为今用。此类研究颇为丰富,钞晓鸿、佳宏伟在《世纪之交的中国生态环境史――以近年来大陆生态环境史研究为中心》(载钞晓鸿著:《生态环境与明清社会经济》,黄山书社2004年版,第46-50页)中扼要回顾了九十年代以来对中国历史上环境保护的研究,不过,两位关注的主要是史学界的论文,对相关专著及其它学科的成果较少提及。笔者在此对近三十年来中国历史上环境与资源保护的研究从四个方面进行梳理:

一、综合性的论述

改革开放后,随着我国环境保护事业的发展,在相关机构与官员的推动下开始了中国环保史编纂工作。余文涛、袁清林、毛文永编著《中国的环境保护》(经济科学出版社1987年版)一书,该书第一章为“中国古代的环境保护”,主要介绍我国古代环境保护的思想、机构、法令,以及对森林、苑囿园池的保护、国土与环境整治等实践。也许考虑到此书对古代环境保护阐释太少,随后,袁林清推出《中国环境保护史话》(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1989年版),在介绍古今环境变迁基础上分析历代环境保护思想、法令与实践。虽说略显单薄,但其通过环境变迁来研究环境保护的思路,学界至今还在运用。林学界的陈登林、马建章编著《中国自然保护史纲》(东北林业大学出版社1991年版)思路基本也是如此,按原始社会、夏商西周、春秋战国、秦汉、三国两晋南北朝、隋唐五代、宋辽金元明清的历史分期,简略描述了各个时期对水土、动植物资源的保护与利用的思想、政策、机构等。

集成性研究是罗桂环、王耀先、杨朝飞、唐锡仁编著的《中国环境保护史稿》(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1995年版),该项研究是1989年在国家环境保护局宣教司倡导下,综合多方面人力,历时5年完成。此书详细介绍了我国古代环境保护思想、法制的产生与发展,并分为生物资源的合理利用和物种保护、森林保护和植树造林、注重产出和自然循环的农业模式、水旱灾害防治与水资源利用、水土保持实践经验积累、土地盐碱化与沙漠化治理、传统手工业生产的环境问题、对环境与健康关系的认识、古代都市规划和环境建设、人口土地开发与环境等10个主题探讨了古代环境保护实践。编者还将我国历史上环境保护特点概括为注重防灾抗灾、强调森林生物资源合理利用和保护、农业生产中的综合平衡、关注人地协调。罗桂环与舒俭民编著了《中国历史时期的人口变迁与环境保护》(冶金工业出版社1995年版),突出了人口对环境变迁的影响,诸多内容与《中国环境保护史稿》相同。李丙寅发表数篇有关不同时期环境保护的论文后推出《中国古代环境保护》(河南大学出版社2001年版)一书,依次论述先秦、秦汉、魏晋南北朝、隋唐五代、宋元、明清有关环境保护的思想、法令与实践。该书创新之处不多,细致程度也远不如《中国环境保护史稿》。王玉德、张全明主编的《中华五千年生态文化》(华中师范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虽没冠名为中国环境保护史,但该书上卷以史为以经,主要内容是论述中国历代环境保护思想、法令、实践,但主要汇编前人研究成果。

在环保研究热潮下,除了通论全国之外,还有专门研究地区性环境保护史著作。如王伟杰编著的《北京环境史话》(地质出版社1989年版),简要描述了人们改善北京地区环境史迹的各个方面。同时,一些省市县开始编纂出版“环境保护志”、“环境卫生志”,此类方志一般会对古代的环境与资源保护进行简要追叙。

与通历代论相比,对不同历史时期的综合研究更为丰富:先秦有袁清林《先秦环境保护的若干问题》(《中国科技史料》1985年第1期)、李丙寅《略论先秦时期的环境保护》(《史学月刊》1990年第1期)、郭仁成《先秦时期的生态环境保护》(《求索》1990年第5期)、李金玉《周秦时代生态环境保护的思想与实践研究》(郑州大学博士论文2006年4月);秦汉有李丙寅《略论秦代的环境保护》(《商丘师范学学报》1990年第1期)、《略论汉代的环境保护》(《河南大学学报》1991年第1期)、倪根金《秦汉环境保护初探》(《中国史研究》1996年第2期);魏晋南北朝有李丙寅《略论魏晋南北朝的环境保护》(《史学月刊》1992年第1期);唐代有刘华《我国唐代环境保护情况述论》(《河北大学学报》1993年第1期);宋代有刘华《宋代自然资源的保护和利用》(《安徽师范大学学报》1996年第1期)、张全明《论宋代生物资源保护及其特点》(《求索》1999年第1期)、《论宋代生物资源保护》(《史学月刊》2000年第6期);元代有刘华《元代自然资源的保护和利用探幽》(《中国环境管理干部学院学报》1999年第1期);明代有杨昶《明代在资源环境领域的理论与实践》(《江汉论坛》2007年第1期)等等,诸如此类的研究自然让我们对各个时期环境保护有了基本认识,但概述性研究往往很难将问题引向深入。

二、关于思想与意识

在与自然的接触中,古人形成了一些朴素的环境保护思想与意识。刘翠溶在《中国历史上关于山林川泽的观念和制度》(载曹添旺、赖景昌、杨建成主编:《经济成长、所得分配与制度演化》,中研院中山人文社会科学研究所1999年版,第19-42页)中对历史上山林川泽的观念进行了初步的探讨。张建民则在《论传统农业时期的自然保护思想》(《中国农史》1999年第1期)中指出,先秦至两汉核心自然保护思想的核心是“以时禁发”,同时往往与宣扬社会伦理道德结合一起,魏晋以后则更多注重于资源破坏的影响,森林植被、水、土资源的相互关系,特别是认识到森林在维持生态系统平衡中的作用。

法学界张梓太在《中国古代立法中的环境意识浅析》(《南京大学学报》1998年第4期)中从法学角度指出,古代立法中虽没有现代意义上的环境立法,但立法者注重对自然环境保护,强调立法时应当尊重自然规律,正确处理好人与自然的关系,尽可能做到“道法自然”。在处理环境与发展关系时,主张永续利用,对资源开发要“不夭其生,不绝其长”。同时特别注重对生活环境的保护,以“礼”为标准,对生活环境划分出重点保护区域,进行重点保护。

对不同时期环境保护思想与意识的探讨更为常见。鞠继武在《试论先秦时代生态环境保护思想》 (《自然科学史研究》1990年第2期)中简述了先秦时期的环境保护思想,李根蟠《先秦时代保护和合理利用自然资源的理论》(《古今农业》1999年第1期)则进一步指出先秦保护利用野生植物资源的理念依据是处理“天、地、人”关系的“三才”论。陈业新在《秦汉时期生态思想探析》(《中国史研究》2001年第1期)中对秦汉时期生态思想进行了概述,认为这一时期生态思想基本方面是关于自然界与人类社会间应有的和谐与统一关系的思考,具有辩证法“合理的内核”。邹逸麟在《我国古代的环境保护意识与环境行为以先秦两汉时期为例》(载《庆祝杨向奎先生教研六十年论文集》,河北教育出版社1998年版,第206-213页),中强调古人具有丰富的环保意识。叶坦在《宋代帝王的经济观:君主诏令所反映的保护生产与生态的思想》(《中州学刊》1990年第6期)中分析了宋代君主诏令所反映的保护生产与生态的思想。张全明对宋代环境保护关注较多,在《简论宋人的生态意识与生物资源保护》(《华中师范大学学报》1999年第5期)、《筒论宋代儒士的环境意识及其启示》(《文史博览》2006年第8期)等中认为宋人表现出较强烈而广泛的生态意识,提出了顺应自然,调节生态系统,维护生态平衡,保护生物资源的生态哲学观,而宋代儒士“天人合一”的哲学观、“中庸”的处世道德观,使环境意识达到一个较高的高度。

或许是为资料所限,对明以前环境与资源保护思想的研究大多过于抽象,对明清时期的则要细致的多。杨昶在《明代的生态观念和生态农业》(《中国典籍与文化》1998年第1期)中认为在人口骤增、土地开发相对受限的压力下,明代涌现出一系列生态环境意识超迈前贤的思想家,并讨论了其中一些代表性人物的思想。美国学者邓海伦在《十八世纪中国官方对环境问题的看法与政府的角色》(载刘翠溶、伊懋可主编:《积渐所至:中国环境史论文集》,中央研究院经济研究所1995年版,第877-916页)中通过具体案例分析了十八世纪中国官方对环境问题的看法,认为虽然一些官员看法是合理的,但由于当时的人口压力,使他们主要致力于解决人口生计问题,对环境问题常常忽视。

西北作为我国生态脆弱带,学者关注较多。赵珍在《清代陕甘地区的森林生态保护意识和措施》(载朱诚如、王天有主编:《明清论丛》第4辑,2003年;亦收入赵珍著《清代西北生态变迁研究》第五章“被动的调适:自发的生态理念和环境保护措施”,人民出版社2004年版,第315-352页)中指出,由于人口增加,大面积农田垦殖,生态脆弱性进一步加重,一批有识之士提出了生态保护要求,特别是对森林的保护。王社教则利用清代丰富方志,撰有《清代西北地区地方官员的环境意识――对清代陕甘两省地方志的考察》(《中国历史地理论丛》2004年第1期)一文,通过考查陕甘两省地方志编纂者对当地环境问题直接记述和议论以及各地方志“艺文志”有关论述环境问题文献的收录情况,指出当时整个社会还没有形成群体的环境意识,个别地方官员环境认识集中表现在对森林涵养水源和保持水土功能认识上,以及在此基础上对保护森林植树造林的关注。

除了方志,一些典籍中也蕴涵着丰富的环境保护思想,钞晓鸿、佳宏伟在《世纪之交的中国生态环境史》(载钞晓鸿著《生态环境与明清社会经济》,第49页)一文中列举了以下学者的研究:陈瑞台对《庄子》,郭文韬对《月令》,胡元鹏、宫玉海对《诗经》、《山海经》,田龄对《周礼》、屠承先对《盐铁论》,郑学檬对《状江南》诗组,高玄英、赵文姝对《聊斋志异》等等。以笔者所见,较早时李丙寅也对《诗经》中的环境思想作过探讨,撰有《(诗经)中有关人类对环境认识的初探》(《商丘师范学学报》1992年第3期)。

以上研究涉及环境、资源保护思想的方方面面,也有不少学者专注某一方面,其中以林业保护为突出。叶世昌在《丘F的造林主张》(《中国农史》1984年第4期)中对丘溶阐释在《大学衍义补》中的造林主张。倪根金在《试述中国历史上对森林保护环境作用的认识》(《江西科技师范学院学报》1994年第1期)、《试论中国历史上对森林保护环境作用的认识》(《农业考古》1995年第3期)等中认为,古人已充分认识到森林对人类生存和发展的巨大作用,并把人们对森林作用的认识分为先秦、汉至元、明清、近代四个阶段。关传友则在《论中国古代对林木保持水土作用的认识与实践》(《中国水土保持科学》2004年第1期)中指出,自先秦至明清古人对森林保持水土作用的认识经历了一个萌芽、初步、明确、普遍认识的变化过程。

说到水土保持,马宗申在《我国历史上的水土保持》(《农史研究》第3辑,1983年)一文中,着重论述了我国森林抑流固沙、沟洫治黄、治水先治源等有关水土保持理论。刘忠义在《我国古代水土保持思想体系的形成》(《中国水利》1986年第11期)中略述了我国古代水土保持思想体系形成过程,宋源在《我国古代水土资源管理思想述略》(《中国农史》1987年第3期)中认为我国古代管理水土资源的思想可溯源于先秦,汉唐时力求使有限的水资源取得较好社会经济效果,宋代以后把兴利和除害有机结合起来,注意到水土资源综合效益问题,明清出现了许多综合利用水土资源的建议和实例,这一过程反映了封建经济和农业生产的不断发展对水土资源管理提出的要求越来越高。

还有学者讨论古代保护动物资源思想,如邢湘臣的《我国古代鱼类资源的保护》(《农业考古》1984年第1期),周才武的《古代山东地区渔业发展和资源保护》(《中国农史》1985年第1期),景爱的《古人如何保护野生动物》(《森林与人类》1996年第4期)等等,此类概述性的研究,较为简略。不过,也有较为具体的,如董希在《浅谈我国古代对动物资源的保护》(《中国农史》1990年第2期)一文中解析了清代郭尚品在《上白邑侯希李请禁毒药取鱼禀》中保护渔业资源思想。

三、有关政策与法令

我国古代虽没有系统环境保护法令与政策,但中央、地方法规中相关内容还是比较丰富。姜建设在《古代中国的环境法:从朴素的法理到严格的实践》(《郑州大学学报》1996年第6期)中讨论了我国古代环境保护立法产生过程,认为战国时期社会经济发展,造成环境恶化,有识之士呼吁采取保护措施,最终转化为政府行为,并以法的形式肯定下来。严足仁编著的《中国历代环境保护法制》(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1990年),依次介绍了夏商周、秦汉、南北朝、唐、宋、元、明、清、民国、新中国的环境保护法制,然该书古代部分只是列举了相关政书中有关环境保护政策与法令,甚为简单,仅48页。

断代性通论研究主要是对秦汉、明代。陈业新的《秦汉生态法律文化初探》(《华中师范大学学报》1998年第2期)探讨了秦汉时期对水利、植物、动物、森林 资源保护法令,并认为此时环保法令内容广泛,承前启后,但得不到真正、彻底、完整意义上的贯彻执行。杨昶撰有《明政令对生态环境的负面效应》(《华中师范大学学报》1998年第1期)、《明朝有利于生态环境改变的政治举措考述》(《华中师范大学学报》1998年第5期)等,对明代有利于和不利于环境保护的政策与法令分别进行了考述。

大量的研究体现在林业政策与法令上。如王永厚的《以法治林话古今》(《中国林业》1981年第4期)、黄森木的《我国古代的以法治林》(《农业考古》1986年第2期)分别简叙古代以法治林的历程。王子今的《秦汉时期的护林造林育林制度》(《农业考古》1996年第1期)对秦汉时期护林、造林、育林诸制度进行了探讨,新近韩国学者崔德卿撰有《秦汉时代山林树泽的保护与时令》(载王利华主编:《中国历史上的环境与社会》,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07年版,第557-567页)一文,也许是交流不便,并无太多新见。李广联撰有《北魏的林业政令》(《中国林业》1983年第9期)、《北宋的林业政令》(《内蒙古林业》1983年第10期)。王希亮《宋朝发展林业保护山林的几项措施》(《经济研究资料》1982年第9期),郭文佳《简论宋代的林业发展与保护》(《中国农史》2003年第2期),对宋代鼓励植树、减免赋税、赏罚官吏、保护山林等一系列措施进行了探讨,惜没有回顾学术史。樊宝敏、董源、李智勇在《试论清代前期的林业政策和法规》(《中国农史》2004年第1期)中认为,清政府虽颁希过一些与林业有关的护林植树诏令或条文,但没有全国统一的森林法规,因而地方上有大量乡规民约,然作用有限。

谈到乡规民约,中国有大量护林碑,此方面研究诸多,有代表性的是倪根金。撰有《明清护林碑研究》,(《中国农史》1995年第4期)、《明清护林碑知见录》(《农业考古》1997年第1期)、《新见江西遂川两通清嘉庆时护林碑述论》(《古今农业》1997年第3期)、《中国传统护林碑刻的演进及在环境史研究上的价值》(《农业考古》2006年第4期)对明清护林碑研究较深,认为人们对林业作用认识的深入、风水意识盛行、毁林(尤其盗伐)现象严重是明清护林碑大量出现的三大原因,并把护林碑分为官方型(中央、地方)、民间型(个人、家族、村寨、联村、寺庙)、混合型(官民、僧俗)三大类,同时对现存护林碑分布进行了列表。此外还有,卞利的《明清时期徽州森林保护碑刻初探》(《中国农史》2003年第2期)、古开弼的《广东现存明清时期涉林碑刻的历史启示》(《北京林业大学学报》(2006年第2期)、《广东现存明清时期涉林碑刻的生态文化透视》(《北京林业大学学报》2006年第4期)、何满红的《明清山西护林碑初探》(《文史月刊》2007年第1期)。

与国内较多学者概述性的研究相比,国外一些学者通过具体事件与案例进行细致的研究,如日本学者相原佳之撰有(《清朝中期的森林政策――以乾隆二十年代的植树讨论为中心》)(载王利华主编:《中国历史上的环境与社会》,第506-523页)一文,详细阐释了乾隆二十年代吴鹏南造林提案产生、议定的过程及效果。

一些学者讨论了古代保护动物法令,如王希亮的《北宋保护野生类的法令》(《中国林业》1982年第10期)、《我国古代野生动物管理法》(《野生动物》1985年第1期)。中国各少数民族有许多禁忌,形成了各种各样的规约,如古开弼的《我国历代保护自然生态与资源的民间规约及其形成机制――以南方各少数民族的民间规约为例》(《农业考古》2005年第1期)。

四、相关具体行为

环境保护行为与环境破坏往往是同时存在,虽然很多是无意识的。郭文韬在《我国古代保护生物资源和合理利用资源的历史经验》(《资源科学》1984年第1期)中认为,我国古代在保护生物资源和合理利用资源方面积累了丰富经验,彭世奖在《我国环境保护的历史经验值得总结》(《农史研究》第8辑,1989年)中也指出我国古代环境保护经验值得总结。大量的环境保护实践依然体现林业上,本文非林业史研究回顾,主要列举一些与本文主旨直接相关的较有代表性的论著。

刘彦威撰有《我国古代对林木资源的保护》((《古今农业》2000年第2期,亦载李根蟠、原宗子、曹幸穗主编:《中国经济史上的天人关系》,中国农业出版社2002年版,第117-132页)、《中国古代的护林和造林》(《北京林业大学学报》2004年第4期),对中国古代林木资源的保护与植树造林行为进行了论述。倪根金的《秦汉植树造林考述》(《中国农史》1990年第4期)、《秦汉“种树”考析》(《农业考古》1993年第1期)论述了秦汉植树造林行为。翁俊雄在《唐代植树造林述略》(《首都师范大学学报》1984年第3期)中认为,唐代在植树造林方面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但由于历史条件的限制,人们对山林的保护却注意不够。

对明清林业保护行为的研究主要体现在生态脆弱带。暴鸿昌的《明代长城区域的森林采伐与禁伐》(《学术交流》1991年第3期)认为,人口的增长、城市的扩充等原因最终导致明代长城区域森林禁伐的失败。台湾学者邱仲麟在《明代长城沿线的植术造林》(《南开学报》2007年第3期)中分析了明代出于军事目的而在长城区域的森林禁伐与植树行为,认为整体来说,成效并不明显,无法挽救森林日益减少的情况。上文提到赵珍的研究,虽说涉及保护森林、水土、动植物资源等行为,但主要是探讨人们保护森林的行为,并认为这些行为是被动性的、自发性的。钞晓鸿在《清代至民国时期陕西南部的环境保护》(载钞晓鸿著:《生态环境与明清社会经济》,第101-128页)中主要利用碑记分析清代至民国时期陕西南部对森林等资源保护行为,认为与环境破坏的大范围、持久性相比,保护只是局部、短期的。最近,何满红的《环境脆化中的保护――以明清至民国时期的山西省为例》(载行龙主编:《环境史视野下的近代山西社会》,山西人民出版社2007年版,第246-267页)也是利用碑记探讨明清至民国时期山西省林业等资源保护行为,也认为乡规民约的保护很有限。关传友则利用族谱来研究,在《论明清时期宗谱家法中植树护林的行为》(《中国历史地理论丛》2002年4期)中指出,风水意识是家族法规中提倡植树护林的根本原因,家族经营是护林行为的重要原因。

亦有学者对一些防护性的植树造林进行研究,如杨秀伟《植树造林是水利的传统――堤防植树小史》(《中国水利》1983年第1期),古开弼《我国古代人工防护林探源》(《农业考古》1986年第2期),谢志诚的《黄公树――清代地方性生态农业工程》(《中国农史》1995年第2期)简述了乾隆年间黄可润在直隶无极县植树造林工程。游修龄在《槐柳与古代的行道树》 (《中国农史》1996年第4期)中对保护路基的行道树做了有益探讨,指出历史上行道树种的变化过程,秦是以青松为主,汉以后直到唐宋则以槐树为主,明清转以柳树为主。

水土保持行为是学者关注的另一个重点。张芳在《清代南方山区的水水土流失及其防治措施》(《中国农史》1998年第2期)中认为,清代南方山区砍伐林木垦荒、陡坡种植是水土流失的主要原因,当然手工业、采矿业、樵采、军事也不可忽视,在此基础总结了各地的水土保持措施。张祥稳、惠富平在《清代中晚期山地种植玉米引发的水士流失及其遏止措施》(《中国农史》2006年第3期)中阐述了清代不同地区官方和民间对开山种玉米利弊的不同认识,指出浙江、皖南和陕南等地,政府和民间曾采取多种积极措施,遏止山地种植玉米引发的水土流失,并取得了一定成效。

其它,如对水源保护的研究,如顾其洋的《水源保护史话》(《环境保护知识》1979年第4期),只是科普性的,较为简要。对动物资源保护研究,上文提到的一些相关论著中往往也会有所提及,笔者在此不再重叙。

五、小结

综上所述,中国历史上环境与资源保护的研究可谓成果丰硕,但同时存在着不容忽视的问题。一些学者不太重视学术史,以致低水平重复现象较为突出。

第5篇:环境与生态保护论文范文

[摘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是主席生态文明思想中的核心,蕴含着丰富的哲学思想和实践意义。本文对“两山论”进行溯源追踪,从主席初次提出到正式形成理论,探索了“两山论”的三层哲学思维,同时结合中国的改革开放和新时期,分析了“两山论”的在不同时期的实践,提出未来我们要继续坚持“绿水青山”和“金山银山”的协调发展。

[关键词]:“两山论” 生态文明 经济建设 辩证统一

1.“两山论”的提出及发展

“两山”思想最早可以追溯到2005年在浙江省安吉县余村考察时期。当时余村生态环境遭到严重破坏,河水污染,空气质量低下,面对日益恶化的生态环境,余村村委毅然关闭矿山和水泥厂,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大力治理生态环境,同时发展旅游业,将生态优势转化成经济优势。正式根据余村生态优势转变的生动事例的基础上,第一次提出“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论断。

在提出这一论断之后,并没有停下探索的脚步,他结合自己的实际工作,对这一思想进行深刻的理论探索。2006年3月23日发表的《从“两座山”看生态环境》这篇文章,从历史唯物主义的角度进一步丰富和完善了“两山”思想,2006年9月15日发表的《破解经济发展和环境保护的“两难”悖论》文章,用环境经济学的相关理论并结合中国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的实践,具体而深刻地阐释了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之间既对立又统一的辩证关系。这两篇文章标志着“两山”思想逐渐走向完善和成熟。

在哈萨克斯坦纳扎尔巴耶夫大学发表演讲,对其“两山”思想进行了更加全面的表述:“我们既要绿水青山,也要金山银山。宁要绿水青山,不要金山银山,而且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这一思想成为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成为指导中国经济发展与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指南。党的高度重视生态文明,提出要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建设美丽中国。

2018年5月18日召开的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上,站在新时代中国现实和历史的高度上,阐释了保护生态环境和经济发展之间的关系,生态文明建设不仅关乎经济发展,更关乎人民群众身心健康和党的长远发展。同时提出了六项重要原则: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良好的生态环境是最普惠的民生福祉;山水林田湖草是一个生命共同体;用最严格的制度最严密的法治保护生态环境;共谋全球生态文明建设。这六项原则标志着生态文明思想的正式形成,其核心就是“绿水青山就是青山银山”的思想。

同时在党的报告指出人与自然是生命共同体,要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这一理念是对“两山论”的进一步发展,强调了生态环境对于人类生存发展的重要性,人类不可能离开自然而独立生存下去,自然环境所给予人类的不仅是光、空气、土壤等这些自然条件,更深层次的是生态优势可以转化成经济优势,从而促进人类社会的发展。这个共同体实现了人与自然、人与人之间真正的和解,实现了人类史与自然史的统一。

2.“两山论”的哲学底蕴

2.1.“两山论”的内涵

“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内涵非常深刻。首先从字面意思来理解,“绿水青山”不仅是河水清澈、山峰苍翠,而是指生态系统处于良性发展、环境得到有效保护、资源实现合理利用的一种和谐发展状态。而“金山银山”也不是仅仅是财富大大增长,更多的是经济效益和质量的提高。“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体现了资源、环境与经济发展之间的关系,在发展经济的同时,兼顾生态环境的保护,将生态文明建设融入到经济建设的方方面面中,实现绿色发展。

“两山论”还具有广泛的实践意义。一是“两山论”蕴含着新的发展理念,“既要金山银山,也要保住绿水青山”要求正确处理好经济发展同生态环境保护的关系,实施绿色发展方式,改变以往以经济建设至上的观念。二是报告中提出建设“美丽中国”,推动了我国人居环境的改善,为我国居民创造了山清水秀的宜居环境。

2.2.“两山论”的哲学底蕴

“两山论”在哲学上揭示了人与自然的辩证统一关系,人与自然是生命共同体,揭示了经济发展与生态保护的辩证统一关系,经济发展与生态保护可以实现齐头并进,更说明了传承与发展的辩证关系。

2.2.1 人与自然的辩证统一

物质资料是人类社会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基础,而物质资料则来源于自然界。人类不能离开自然环境生存,同时自然界也需要人类的保护和合理利用。“两山论”中的 “绿水青山”是人的居住地和生活场所,它表明人是自然的一部分。“金山银山”是人利用 “绿水青山”实现自我发展的结果。因此,“两山论”揭示了人与自然之间相互依存相互影响的的状态,人类需要自然,也离不开自然。自然同样离不开人类。“两山”思想更加深刻地表明了人与自然的辩证统一关系,意在希望人类遵循自然规律、与自然建立和谐发展的关系。

2.2.2 经济发展与生态保护的辩证统一

过去我国的经济发展以牺牲“绿水青山”换取“金山银山”,这样“两山”是完全对立的,经济利益大于生态环境,导致过去几年我国大部分地区生态遭到严重破坏。而主席提出“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关键就是处理经济发展与生态保护的关系。“宁要绿水青山,不要金山银山”,意味着当保护生态与经济建设碰撞时,宁愿放弃“金山银山”,也要选择“绿水青山”。但是这是一种极端的处理方式,其实这两种“山”可以统一起来,共同发展。在经济发展的过程中注意绿色发展和生态保护,而生态保护可以为经济发展提供新的发展动力,生态优势转化为经济优势,“保护实际上也是一种发展”。“两山论”将经济发展与生态保护统一起来,大大拓展和深化了发展的内涵。

2.2.3利用与传承的辩证统一

生态环境是人类赖以生存的宝贵资源,是我们要代代传承的宝贵财富。为了子孙后代的可持续发展,我们这一代人在利用自然生态环境改善我们的生活时,不能损害后代人的利益,不能影响后代人利用自然资源维持自身生存和发展。自然资源是有限的,我们要节约资源,提高资源的利用率,为后世留下资源。“两山论”思想要求我们意识到环境利用、传承和创新转换能源机制的辩证统一关系,使自然界能够再生产,使自然界得以持续发展,更高效地利用有限的资源创造出无尽的财富。

3.“两山论”在中国的实践发展分析

3.1改革开放时期,忽视绿水青山

改革开放初期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这一目标本身没有问题,但是人们在经济发展过程中忽视了对生态环境的保护,盲目追求经济发展速度而牺牲了生态环境。经过十多年的发展,我国经济总量迅猛增长,物质财富日益丰富,取得了举世瞩目的经济成就。但是当人们冷静下来反思我们的发展方式时,发现之一成就的背后我们付出了沉重的代价:空气污染、资源枯竭、动植物灭绝等。这一问题不仅成为制约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瓶颈,也威胁人类自身的身心发展。这样的发展方式是用“绿水青山”换取提“金山银山”最终势必会威胁人类自身。在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上,党中央曾经明确提出“建设资源节约型社会与环境友好型社会”是我国的一项基本国策。虽然在理论层面上已经有了长足的进步,认识到不能只要“金山银山”,还要“绿水青山”,必须实现经济与生态、人与自然的协调发展,但在经济社会发展的实践中,对科学发展观的贯彻执行, “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以及生态文明建设的落实并不到位和,导致这一时期对生态环境保护力度不够,生态环境状况没有实现根本好转。

3.2进入新时代,“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

党的十八大以来,第一次将生态文明建设纳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中,四位一体变为五位一体,把生态文明建设摆在非常重要的位置上,建立生态文明监管机制,实行最严格的生态立法,同时改革原有的业绩考核制度,将环境质量指标纳入进来。生态文明的重要性愈发凸显。

同时,根据中国经济发展状况,结合国内外形式,指出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时期已经过去,未来经济发展进入了一个经济发展“新常态”,经济发展将面临发展速度放缓、经济结构调整、发展动力转换、发展方式转变的新态势、新局面,即“经济新常态”。经济新常态为生态文明建设提供新的机会和动力,所以必须尽快推动形成绿色发展新方式,建设美丽中国,让人民群众权利健康绿色的生活环境。

党的报告中: “生态文明建设成效显著,全党全国贯彻绿色发展理念的自觉性和主动性显著增强,忽视生态环境保护的状况明显改变”,“建设生态文明是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千年大计。必须树立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生态文明建设功在当代、利在千秋。我们要牢固树立社会主义生态文明观,推动形成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现代化建设新格局”。主席的“两山论”在指导我们进行生态文明建设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要求我们坚持“绿水青山”。我们要自觉增强生态保护意识,树立生态观念,为未来的生态文明建设尽自己的一份微薄之力。

参考文献

[1] 姜 韦,杨宪苓. 浅析“两山论”的理论内涵和实践意义[J]. 东华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8.37(3).201-203

[2] 刘伟杰,戴 钰 陈文斌. “两山”思想及其传播落实路径研究[J]. 林业经济.2018.2-4

第6篇:环境与生态保护论文范文

关键词:城市建设;保护生态环境;措施

中图分类号:B845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目前,城市建设的发展是日新月异,但很多政府的决策部门,在城市建设与环境保护方面,有些顾此失彼,只看重眼前的经济利益,往往是在牺牲生态环境的基础上,规划城市建设,因此给生态环境造成了极大的破坏。在生态城市建设的号召下,保护生态环境是城市建设的前提和基础,是不容忽视的重要部分。本文,简单介绍了当前城市建设中的一些生态破坏的问题,深入思考加强城市建设中的生态环境的保护问题,提出了一些建议。

一、目前城市建设中的问题

我国从90年代以来,在日新月异的城市建设中,建设性的破坏已是随处可见,各个政府部门急于创造政绩,不顾城市的地域特征,也不顾城市的人居环境,一味地追求建功立业,以牺牲生态环境为代价。如拆除古迹、挖掉古树、占用耕地等。不仅毁坏了许多文物古迹,而且极富地域特征,又适合人居的自然环境已经荡然无存了。

这样的破坏早在西安市明城区的建设中就有所体现,在2003年 年《建筑学报》期“西安市明城区保护展望”的文章中就有谈到,极具历史文化的西安,经过大规模的旧城改造,虽然取得了经济的发展,居住条件也得到了很好的改善,但是,在相当程度上打破了富有历史文化的名城旧城的传统格局,改变了历史街区原有的容貌和文物古迹环境,而且许多具有文化价值的历史建筑业遭到了大量的破坏,致使西安的历史文化特色已经日益消逝。

这样的例子比比皆是,就在古丝绸之路上的酒泉市安西县也备受牵连。安西,位于甘肃省西部,古有“瓜州”之称。以前在安西县的入城口,公路两旁是绿树成荫,拥有长势奇特、形状怪异的“西北柳”,虽然算不上名贵品种,但已有五六十年的历史,让这个地区极富地域性色彩。但在“改善投资环境,发展地方经济”的号召下,西安县已被改得“面目全非”,昔日的绿荫已不复存在,这不仅破坏了适宜人居的生态环境,而且在这个处于戈壁滩旁的小城镇埋下了生态安全隐患。

如今,我们该如何在城市建设的同时做好生态环境的保护,这是一个值得深思的问题。要使城市规划建设更科学合理,我们必须对生态环境的保护引起重视,真正了解在城市建设中,保护生态环境的重要性。

二、城市建设与生态环境保护

城市建设是城市管理中一个重要的组成部分,依照城市规划,对城市的人居环境进行改造,以及对城市系统内的基础设施进行建设,以创造更好的人居环境为最终的目的。从而为市民正常生活,及城市经济社会的发展提供保障。

生态环境是人类赖以生存的基本条件,包括水资源、土地资源、生物资源以及气候资源,与人类社会和经济的持续发展息息相关。而生态环境保护就是对人类的生存环境加以保护,促进资源科学合理的利用,让生态环境为城市持续发展充分发挥各项功能,从而调节人类与环境和谐共存。

保护生态环境与城市的建设密切相连,良好的生态环境是提高人们生活质量的必要条件,同时,也是促进经济增长的基础,因此,要发展现代化的城市建设,必须协调好生态环境与经济发展之间的关系,并加强对生态环境的保护,才能实现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

三、城市建设中加强的生态环境保护的措施

(一)建立健全考核机制

在城市建设中,其中生态环境保护是一项重要的内容,它是一项复杂的、系统的工程,必须融入各级政府部门所设立的建设目标中,通过分摊责任与义务而建立关于环境保护的考核机制。通过严格实施环境考核机制,对城市环境进行考核,并且对各级政府部门的环境工作进行评价,这样可以促进生态环境保护的进展过程,同时,加强了生态环境保护的力度。

(二)采用先进的科学技术

协调城市建设与生态环境保护之间的关系,可以采用先进的科学技术,来加强生态城市建设。首先,应该由相关的科研单位对生态环境进行仔细研究和分析,给城市建设提供一些有意义的、有针对性的措施,以此作为城市建设的理论依据;其次,在科学发展观的前提下,将生态环境保护纳入城市规划,鼓励科技创新,从而在加强城市生态环境保护的基础上,加大对环境资源的合理利用;再次,在生态城市建设中,加大科研经费的投入,将生态环境保护作为一项重要的科学研究项目;最后,加强关于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的专业人才培养,使环境保护人员能够提高各项能力,为保护生态环境打下基础。

建立生态环境保护监督机制

在城市建设中,保护生态环境是一项重要的工作,同样,对于这项任务的监督也是必不可少的。监督部门通过分工合作的方式进行分级管理,促使城市建设的相关部门将环境保护的计划积极落实到实处,以此推动生态环境保护的建设。

优化资源配置

城市要实现全面发展,需要科学合理的城市规划和建设,其中,城市的生态环境与城市的经济发展和基础设施的建设是联系在一起的,要协调好生态环境与整个城市建设的关系,才能维系好人与生态环境的关系。

(五)加大环保知识的宣传力度

保护环境人人有责,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更需要社会各界人士的共同努力。因此,从普及环保知识做起,加大关于环境保护知识的宣传,培养大众的环保意识,这是一个有效的预防措施。其途径:一通过社会媒体,对环保加强宣传;二通过建立相关网站,对环境保护加大宣传力度;三开展关于环保的舆论和科普宣传活动,不仅增强了人们对环保的认识,还增加了人们自觉环保意识。

四、结束语

综上所述,在当今的城市建设中,必须纳入生态环境保护的计划,将两者有机结合起来,才能科学合理的建设现代化的城市,使城市走向可持续发展的道路。

参考文献:

[1] 王洪力.林管人员的工作重点是保护生态环境[J].城市建设理论研究(电子版),2012,(3).

[2] 朱卫泉.论城市建设的生态施工[J].城市建设,2010,(8):175-176.

第7篇:环境与生态保护论文范文

一、旅游资源开发对环境保护的影响

1.旅游开发对非生物类旅游资源的影响

非生物类旅游资源包括水体、大气与气候、土壤与岩石等,既是人类生存和发展的重要载体,又是构成旅游资源与环境的最基本要素。随着旅游业的发展,游客、车辆、物资等大量涌入旅游地,旅游区出现了水质恶化、大气污染、土地板结、岩石(山体)坍塌等现象,这些对旅游资源构成了严重威胁。旅游对资源与环境的破坏,尤其表现在水体资源与环境方面。

2.旅游活动对生物资源和生物多样性的影响

地球上有丰富的动植物资源,不但可以单独成为人类的旅游产业开发和利用对象,而且还与非生物类旅游资源组合,构成了历史文化旅游资源的重要依托或自然生态旅游资源的总体系。

二、旅游开发与环境保护的关系

旅游地生态系统是旅游资源与环境的同一体。与其他生态系统构成因子一样,一方面旅游资源与环境的演变同样也必须遵循生态学的基本规律。根据美国生态学家哈定和小米勒提出的生态学三定律,可得出三个结论:

1.旅游地生态系统中的所有事物(包括旅游资源及其各个构成因子)是相互联系和相互影响的,旅游活动对旅游资源与环境的影响也不是孤立的。

2.旅游活动不能对旅游地生态环境中的生物化学循环有任何干扰。

3.旅游活动影响旅游资源与环境后会产生无数效应,其中许多效应是不可逆的。这三个基本结论给我们提出了对旅游活动进行管理时的基本原则和基本要求。另一方面,根据景观生态学的理论,在旅游地这个生态系统中,由于旅游区划而对旅游资源进行的分割构成了不同类型的景观单元(即斑块),这些景观单元的空间格局随着生态过程的作用而不断改变。

三、建立旅游资源与环境保护的制度体系

通过立法建立旅游资源与环境保护制度,实现对旅游活动的规范管理,是当前旅游资源保护和旅游业发展面临的紧迫任务。立法必须建立在深入研究旅游活动对旅游资源与环境影响的基础上,必须以生态学理论为指导,遵循资源与环境演变的自然科学基本规律,这样才能保证旅游资源与环境保护制度的合理性和科学性,达到制定这些制度的根本目的。

1.旅游规划制度

旅游规划是指运用适当的经济、技术手段,对旅游区的旅游资源、人力资源、资金与物力资源进行合理配置,以确定区域旅游资源的经济开发目标,实现旅游经济发展与生态环境的协调。

2.旅游资源与环境影响的评价

制度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最早为美国所创设。《美国国家环境政策法》规定,对环境质量具有重大作用影响的联邦建议、立法方案和重大联邦行动都必须提出环境影响报告,包括该建议或行动实施可能产生的环境影响和拟议中的行动选择方案。实施这一制度是对传统决策机制的变革,是协调“人与环境”关系的一种新途径和新方法,并已成为国际环境管理一种惯例。

3.旅游容量控制制度

保护生态系统的完整性,将人类活动控制在生态系统的承载能力之内,是实现系统与区域可持续发展的最基本的要求和首要条件。旅游容量控制制度,是指从这一制度出发,根据旅游承载能力确定旅游区的游客容量,对进入旅游区(点)人数进行控制的一项管理制度。这个制度在保护旅游资源、实现可持续旅游目标方面十分重要。

4.旅游资源与环境保护制度

旅游资源与环境共同构成了旅游地的生态系统,保护资源与保护环境具有高度的一致性。与普通地区相比,旅游区的环境要求更高。因此,要建立环境资源与环境保护制度,加强对旅游区旅游资源与环境消长情况的监测,并按照更加严格的环境质量标准,做好旅游区的环境治理工作,保证旅游地的优良环境,给游客营造一个良好的环境条件。

论文关键词:旅游开发;环境保护;问题

论文摘要:在旅游开发的热潮中,存在以牺牲旅游环境为代价来换取短期旅游大发展的众多问题。本文对我国旅游业发展中存在的环境保护问题进行了分析,在此基础上提出了正确处理旅游开发与环境保护的关系与对策。

参考文献:

[1]杨贵华.旅游资源学[M].昆明:云南大学出版社.1999

第8篇:环境与生态保护论文范文

[关键词] 大保护 流域经济 流域治理 长江经济带

[中图分类号] X52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4-6623(2017)03-0018-04

[基金项目]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一般项目“基于生态系统管理理论的流域管理体制创新研究”(12BGL129)、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三峡库区独特地理单元‘环境-经济-社会’发展变化研究”(11&ZD161)、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长江上游经济研究中心“十三五”重大招标项目“长江上游地区生态文明建设体系研究”。

[作者简介] 文传浩(1972 ―),重庆万州人,重庆工商大学长江上游经济研究中心,教授,博士,博士生导师,研究方向:流域经济与流域管理等;滕祥河(1990 ―),山东临沂人,重庆工商大学长江上游经济研究中心,博士研究生,研究方向:库区移民经济与管理。

目前,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建设迎来了前所未有的历史机遇,同时也面临着愈加严峻的问题和挑战。2016年1月5日,在重庆召开的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座谈会上指出:“长江拥有独特的生态系统,是我国重要的生态宝库。当前和今后相当长一个时期,要把修复长江生态环境摆在压倒性位置,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的提出,源于践的发展要求,为我国以长江经济带为代表的流域经济可持续发展和流域综合治理指明了方向。

一、“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的现实依据

长江经济带“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是基于全球绿色发展潮流、国内战略布局以及长江经济带自身发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等背景下提出来的。

(一)顺应世界范围内绿色发展的潮流和大势,吸收借鉴了国外流域经济发展与流域综合治理的经验教训

21世纪人类发展面临着气候变化、资源危机、环境恶化等复杂问题的挑战,以绿色发展促进环境与经济的共赢,普遍受到国际上的认可和推崇。其核心是,把人的主观能动性建立在自然环境承载力基础之上,实现经济、社会与环境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以联合国开发计划署和联合国环境规划署为代表的国际环境机构,通过人类发展报告、全球部长级环境论坛、政策简报等形式,不断发出“全球绿色新政”、“发展绿色经济”的倡议,国际社会为发展绿色经济做出了积极探索。中国也积极顺应时代潮流,选择绿色发展之路,把绿色发展纳入新发展理念,引领经济发展和环境治理的新实践。

另一方面,由沿海经济借大江大河塑造内陆流域经济,已成为发达国家和部分发展中国家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柱,形成一类极为重要的经济区域,但在开发过程中也有着深刻的教训。国外先行工业化国家实现流域可持续发展的一条基本经验,是注重流域经济发展中生态环境的建设,从全流域完整系统的角度开展流域综合治理。莱茵河流域先污染、后治理的发展模式导致莱茵河曾一度被称为“欧洲的下水道”,付出了很大的治理成本;亚马孙河流域开荒定居、发展水电和基础设施等过度导致热带雨林锐减,水土流失加重,生物多样性减少。国际流域开发的这些负面经验,值得长江经济带发展所借鉴。

(二)符合“五位一体”总体战略布局的内容要求,是“两山论”精神实质的具体表达

生态文明建设是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新要求,极大丰富了现代化的理论体系。生态文明在“五位一体”战略布局中处于基础地位,无论对实现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还是对于改善生态环境、提高人民生活质量、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同时,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是一项复杂的系统性工程,需要将生态建设理念、建设模式和建设路径,贯穿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践中的每一环节。

“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这一重要理念被正式写入《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的中央文件。“两山论”就是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经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的内在统一。生态文明建设、“两山论”、“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本质相同,集中展现了实现生态环境和经济发展协调发展的新方略、新战略。“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是对生态文明建设宏伟蓝图中应用领域明确化、应用手段具体化的进一步发展。

(三)以“经济增长”为价值目标导向的发展,严重破坏了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现行“一亩三分地”生态环境治理模式背离工具理性

长江及其流域生态环境保护,是长江经济带建设的基础和保障,长江水量丰沛、水生态系统服务价值巨大,长江经济带生态区位重要,生态类型多样,生物多样性丰富。但受人类活动干扰程度也大,高强度的水电开发建设致地方原有景观受到不同程度的破坏。截至2012年,长江流域内已建成大中小型水库51600多座,每年巨大的用水、蓄水、调水量,对维持河流正常的生态和航道用水产生巨大的不利影响;在国家城市化战略布局中,长江流域城镇以及城镇群规模扩张,人口的集聚带来城镇生活垃圾和污水的排放持续加大生态环境容量承受的压力;沿江分布着众多港口和工业城市,大量承载金属加工、机械、化工等高耗能、低附加值、高污染产业,曾一度带来大气污染、水污染以及土壤污染,在产业大转移过程中,重化工企业溯江而上,在长江上游和重要支流建立起“污染避难所”;城镇大量占用农田、农业非点源污染对长江流域水环境的影响问题逐渐凸显。因此,不解决长江经济带系列生态环境问题,就不能保障实现长江经济带的可持续发展。

另一方面,在生态环境治理过程中,由于长期以来区域内各个行政主体形成了“一亩三分地”的思维定式,地区之间设置不同程度的行政壁垒,水污染防治权责不清,管理分割严重,“九龙治水”格局仍未根本性转变,城、乡水资源管理分割,地表水、地下水管理分割,水资源开发利用与水污染防治分割等现象依旧普遍。涉及到流域具体工作中,管理职能“越位”、“缺位”、“错位”等情况普遍存在。流域环境监管能力薄弱,上下游统筹管理缺乏,跨界污染纠纷时有发生。

二、深化对“共抓大保护,

不搞大开发”的认识

“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是长江经济带战略转型发展对面临的新实践和新要求的科学回应,关系到未来流域经济发展的理念和实践的变革。

(一)从生态欠账走向生态储蓄之路

“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的提出,建立在过去、现在、未来内在联系的演进逻辑上。今天的“大保护”,就是从过去粗放式、不计生态环境发展的老路,走上发展经济与生态环境保护共赢的新路,就是为遏制生态环境恶化趋势所引发的难以承受的生态代价,就是从“生态欠账”迈向“生态储蓄”之路。以长江经济带的生态环境效应换取经济社会效益是错误观点导向下的实践活动,把长江经济带作为逐利敛财的载体更属于一种错误认识。“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是人类在先后经历原始文明、农业文明、工业文明和生态文明等几种文明形态后,对人与自然关系认识的创新发展,是对生态环境与经济建设关系认识的深化、丰富和发展,对于当前解决长江经济带生态文明建设与经济发展之间的矛盾,促进长江经济带未来长远发展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二)建立人与人,人与自然,人与社会的和谐关系

“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是具有内在联系的集合体。“保护”与“开发”行为的实施主体是人,违背自然规律,肆意发挥主观能动性,就易掠夺自然、损害自然。建立在遵循自然规律基础上的主观能动性,就能够做到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突出了人与自然界的依存关系;人是具有社会属性的人,在认识和改造自然过程中建立了人与人之间的各种社会关系,“共”是从“单”到“双”再到“多”渐进发展的高级阶段,反映了人与人之间共同担当、同舟共济、共渡难关的合作关系;“大保护”与“不搞大开发”主要是强调发展要素之间比例失衡关系的调节,从而建立保护与开发之间的正向关系;实施“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的战略目标与战略举措相通,是将价值目标与工具理性紧密结合。科学把握“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内在本质联系,就是要树立人、社会、自然之间以及内部要素之间的联系的哲学思维,建立人与人、人与社会、人与自然的和谐关系。

(三)把握“保护”的支配地位

在人类生产实践发展进程中,始终面临如何认识和处理保护资源环境与创造财富之间的矛盾。首先,“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在矛盾的对立中把握了统一,“大保护”并不等于不发展,反对保护环境与发展经济之间绝对对立的观点,要在对立中探索保护生态环境与发展经济内在统一的路径,在生态环境“危”中发现经济发展的“机”,在分歧中把握共识,寻求利益契合点,凝聚利益共同体。其次,“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在矛盾的统一中看到了对立,划清生态环境保护问题上正确认识与错误认识之间的界限,反对名为保护生态环境实则破坏生态环境的实践,反对表面“合作博弈”实则“非合作博弈”的自私自利行为。此外,“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准确处理矛盾的主要方面和次要方面,“把修复长江生态环境摆在压倒性位置”、把“共抓大保护”置于“不搞大开发”之前,看到了矛盾的主要方面,体现了“保护”的支配地位。

(四)补短板,提升整体发展效能

“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的提出,立足于经济、社会、环境协调可持续发展,统筹人口、资源、环境的协调发展,着力解决经济和环境不平衡发展问题,在保持经济发展的同时,补生态环境发展的短板,提升整体发展效能。“共抓”就是强调在生态环境治理过程中形成一条心、成为一家人、汇集一股劲、打造一盘棋,在建立“经济圈”的“利益共同体”的基础上,缩小区域发展差异、城乡发展差异和群体发展差异;在建立“社会圈”的“命运共同体”的基础上,消除“邻避效应”,各尽其力,各美其美。在全力维护“生态圈”的“山水林田湖共同体”的基础上,不能顾此失彼,实现对山水林田湖系统的统一管理、统一修复。

三、把握“共抓大保o,

不搞大开发”的实践要求

准确把握“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在流域经济发展中的基本要求,有利于保障我国流域经济可持续发展和流域综合治理的顺利开展。

(一)统筹谋划全流域一体化发展

科学统筹优化长江经济带“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的空间范围,形成覆盖上下游、干支流、左右岸和水陆面的生态环境保护全流域空间范围;建立广泛的参与机制,调动覆盖政府部门、企业团体、民间机构、行会组织、专家学者、居民用户等多元参与主体;采取多样化的治理手段,覆盖经济、社会和生态领域的生态环境意识、制度、文化、产业、政策等多项内容;明确上游、中游和下游地区产业分工,避免同质化;合理进行产业选择和布局,避免上游高耗能高污染产业向上游、支流转移;建立紧密的产业关联,打破流域内独立发展的空间格局;破除单一要素管理的思路完善,推进长江全流域生态环境管理“大部制”,建立跨部门、跨区域的流域综合管理委员会专门机构。统筹调动各方面有利因素,共同打造长江经济带的“绿色升级版”。

(二)着力解决生态环境短板

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的重点在上游,难点在支流。鉴于目前一些长江支流存在的生态环境问题,关注长江支流流域的发展极有可能成为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的关键。而且,必须明确支流的功能定位,在长江经济带整体框架下,形成汉江生态经济带、湘江生态休闲走廊、乌江特色经济带、嘉陵江绿色水利经济带、岷江生态旅游经济带等多条支流支撑、体现特色和差异化发展的“次经济带”和“次经济走廊”。深化落实长江上游流域主体功能区建设,建立以重庆、成都、贵阳和昆明等为核心的长江上游城市功能核心区,建立以成渝城市群、滇中城市群、黔中城市群等为核心的城市功能拓展区,建立以成渝经济区、部级新区、部级开发区、省级开发区为核心的城市发展新区,建立以雅砻江流域、金沙江流域、岷江流域、嘉陵江流域和乌江流域等为核心的生态保护发展区,建立以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以及饮用水源保护区等为核心区域的禁止开发区,将其他重要生态屏障、重要生态斑块及沿江消落带湿地划定为生态红线保护区。

(三)在生态危机中培育环保产业,引领壮大战略性新兴产业

长江生态环境治理中蕴藏巨大商机。环保产业链涉及环保技术研发、环保工程建设和综合咨询服务、环保产品生产、环保装备制造、资源综合利用等行业,同时全产业链的各个环节又将带动并催生出庞大的相关产业链,为21世纪开辟以环保产业为引领的“蓝海市场”提供有利条件和发展基础。在长江流域生态治理过程中,要推进生态环境治理与战略性新兴产业深度融合,以新一代信息技术为导向,发展流域大数据产业和智能终端产业;以生物技术为导向,发展生物滞留系统、水体净化装置等生物环保产业;以高端装备制造业为载体,带动高端环保装备制造;以新能源产业为导向,发展新能源汽车产业;以新材料为导向,发展环保新材料。

[参考文献]

[1]秦书生,杨硕.的绿色发展思想探析.理论学刊,2015(6):4-11.

[2]罗清和,张畅.长江经济带:一种流域经济开发的依据、历程、问题和模式选择[J].深圳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16(6):90-96.

[3]赵建军,杨博.“两山论”是生态文明的理论基石[N].中国环境报,2016-2-2(第三版).

[4]杨桂山,徐昔保,李平星.长江经济带绿色生态廊道建设研究[J].地理科学进展,2015(11): 1356-1367.

[5]刘毅,周成虎,王传胜等.长江经济带建设的若干问题与建议[J].地理科学进展,2015(11):1345-1355.

Abstract:To achieve sustainable development of Yangtze River economic belt, it is an inevitable choice to take the action of“Great Protections from All Parties, Limits on Large-scale Development”,which highlights profound philosophical implications of dialectical materialism and historical materialism. To thoroughly apply “Great Protections from All Parties, Limits on Large-scale Development”, it is necessary to enhance systemic thinking for integrative development of the whole watershed, stick to dialectical combination between “two aspect doctrine” and “focal point doctrine” to address the construction weaknesses of ecological and environmental conservation of the upper reaches and tributaries of Yangtze River, to make full use of dialectic and unification thoughts to cultivate and strengthen strategic emerging industries from ecological crisis.

第9篇:环境与生态保护论文范文

关键词:中国梦;生态文明;高校;教育

中图分类号:D616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2-2589(2014)28-0036-03

“中国梦”作为引领我们进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的伟大旗帜,也是中华民族必将践履的宏伟愿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就是要实现国家富强、民族振兴、人民幸福。”[1]在当下,无论国家的富强、民族的振兴,还是人民的幸福,无不与生态文明建设息息相关;富强应该绿色,振兴必是可持续,幸福必须健康。深刻阐明:“走向生态文明新时代,建设美丽中国,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的重要内容。”[1]中国梦内含“生态梦”,中国梦必须是“绿色梦”。十报告提出:“建设生态文明,是关系人民福祉、关乎民族未来长远大计。面对资源约束趋紧、环境污染严重、生态系统退化的严峻形势,必须树立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生态文明理念,把生态文明建设放在突出地位。”[2]作为当代青年的中坚分子,“现在在高校学习的大学生都是20岁左右,到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时,很多人还不到30岁;到21世纪中叶基本实现现代化时,很多人还不到60岁。”[3]他们作为祖国的未来,正是在21世纪中叶实现中国梦的有生力量,其本身生态文明素质的高低直接影响着中国梦的实现程度。因此,为了建设美丽中国,为了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必须对青年大学生进行广泛和深入的生态文明教育。

一、生态文明教育是实现中国梦的内在要求

(一)国家富强的绿色内涵

国家的富强,不仅仅是物质财富数量的增加,更是富强质量的提高。现在人们普遍意识到GDP必须是绿色的,过去通过漠视环境的代价来发展经济的老路日益受到人们的摒弃。以GDP单维增长论英雄的时代已成为过去,必须把环境的成本纳入到GDP评价体系之中。目前,我国的产业结构并不合理,第二产业占比重较多,在某些行业和地区“三高一低”的粗放式发展方式依然存在;第三产业的比重虽然比过去有了很大的提升,但仍然没有突破50%;资源环境的压力空前,危机凸现,优化和调整产业结构、实现发展方式由粗放型向集约型转变的任务异常艰巨。要实现国家的富强必须彻底治理已被污染的环境,维护生态平衡,绝不能走“先污染、后治理”的老路。深刻指出:“要正确处理好经济发展同生态环境保护的关系,牢固树立保护生态环境就是保护生产力、改善生态环境就是发展生产力的理念,更加自觉地推动绿色发展、循环发展、低碳发展,决不以牺牲环境为代价去换取一时的经济增长。”[4]因此必须在发展经济的同时,实现生产发展和生态良好的辩证统一,这就必须大力推进生态文明教育,全面提升全民族的生态文明素质。

(二)民族振兴的永续发展

历史上很多民族的兴衰变迁,无不与环境的改变息息相关。生态文明的建设关乎民族的振兴与未来。要实现中华民族的永续发展必须构建生态和谐的生态文明社会。中华民族五千多年的文明史绵延不绝的事实证明,一个民族的振兴繁荣没有优良和谐的生态自然环境是不可能的。大自然不仅养育了我们祖先,实现了我们的世代更替;而且她还必须继续哺育我们的子孙,实现中华民族的永续发展。人类社会的存续和发展必须以人与自然的和谐统一为根基,必须尊重自然规律,合理有序利用自然,科学维护生态系统的平衡。恩格斯曾经指出:“美索达米亚、希腊、小亚细亚以及其他各地的居民,为了得到耕地,毁灭了森林,但是他们做梦也想不到,这些地方今天竟因此而成为不毛之地,因为他们使这些地方失去了森林,也就失去了水分的积聚中心和贮藏库。”[5]人类社会的发展史,就是人与自然关系的发展史。从原始社会的崇拜和敬畏自然,到农业社会的依赖和顺应自然,再到工业社会的改造和征服自然,面临着资源枯竭和生态恶化的困境。可见,只有科学处理好人与自然的关系,构建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生态文明制度和机制、实现和谐的人与自然共融共存关系,才能实现一个民族的永续发展。所以,生态文明建设不仅要保护当下人们赖以生存和生活的自然环境,也必须考虑到整个民族的繁衍和永续发展的环境需要。生态环境的好与坏不仅与民生的福祉息息相关,也直接影响着民族的未来。因此,我们必须努力构建生态文明,大力开展生态文明教育,从而实现“天蓝、地绿、水净”的生态环境,呵护好自然环境对民族的永续供养能力,给后代留下足够充分的发展空间。

(三)人民幸福的生态基础

2013年4月上旬在海南考察时明确指出:“良好生态环境是最公平的公共产品,是最普惠的民生福祉”[6]人民幸福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重要内涵。实现人民的幸福,最根本的就是要保障好维护好广大人民群众的身心健康,身心健康是人们安身立命的基础,没有身心的健康,其他美好的事物就没有依存和依托的载体。随着我国改革开放和现代化进程的不断推进,人们的生活总体上达到小康水平。随着人们的生活水准的飞跃,人们追求高质量的生活欲求日益强烈。现在人们不仅要求吃饱、吃好,还要求环保、生态;不仅开始注重能吃上食品安全,要求呼吸到清洁的空气、饮用上干净的水还要求居住在优雅的环境中。最近一些地区雾霾天气的频繁出现,成为当地人们的心腹大患,严重影响了人们的生活质量,生态问题日益成为大众密切关注的民生问题。切实解决与人民日常生活和身心健康息息相关的环境问题,保护生态环境,维护生态安全,大力提高人们的生活生产环境和条件,是实现中国梦的重要内容。因此,实现中国梦就要求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全面提升全民的生态文明素养,就必须广泛开展生态文明教育。

二、高校生态文明教育的主要内容

生态文明是对工业文明的继承和超越,生态文明建设是一个宏大的系统工程,不可能一蹴而就。建设生态文明,不仅要求根本改变人们过去藐视自然的价值观念和思维方式,而且必须彻底转变人们忽视生态的生活方式和生产方式。因此,当代大学生作为未来建成生态文明的重要力量,理应具备全面的生态文明素养和生态技术技能,必须对广大青年大学生进行深入的生态文明教育。

(一)生态文明理念

十报告明确提出要在全社会牢固树立生态文明理念。生态文明理念是人类在处理人与自然、人与人之间关系中形成的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实现人与自然、人与人和谐有序的生态宗旨、原则和运行机制。不仅人,而且自然,都有价值,核心是人与自然的和谐共生,生态文明理念是生态世界观与价值观的辩证统一,具有多个层次和丰富内涵。

1.尊重自然

“尊重自然,是人与自然相处时应秉持的首要态度,要求人对自然怀有敬畏之心,感恩之情,报恩之意,尊重自然界的创造和存在,绝不能凌驾于自然之上。”[7]在人类生产力水平不发达的历史时期,人们膜拜和畏惧自然。工业化进程以来,随着科学技术的飞跃发展,人们开始藐视和轻视自然,以征服自然和战胜自然为骄傲,企图向大自然无限索取,使我们赖以存续的生态环境遭到严重毁坏,“人创造了种种新的、更好的方法征服自然,但却陷于这些方法的罗网之中,并最终失去了赋予这些方法以意义的人自己。”[8]生态事故反复证明,唯有尊重自然才是人类与大自然和谐相处的正确态度,不是自然属于人,而是人从属于大自然。大自然是人类社会可持续发展的根本条件,人不是自然界的占有者和征服者,而是自然界的一部分。人必须对自然存有敬畏之心、崇敬之情,尊重自然界的一切生命,一切创造。

2.顺应自然

“顺应自然,是人与自然相处时应遵循的基本原则,要求人顺应自然的客观规律,按客观规律办事。”[7]自然界作为一个有机统一的生态系统,有其自身特有的内在发展和运行规律。“山水林田湖是一个生命共同体,人的命脉在田,田的命脉在水,水的命脉在山,山的命脉在土,土的命脉在树。”[7]人们只能认识和利用而不能违背大自然的规律,否则就会受到大自然的惩罚。在利益驱动下实施杀鸡取卵、焚林而猎、涸泽而渔都是急功近利的错误行为,“不以伟大的自然规律为依据的人类计划,只会带来灾难。”[9]顺应自然,不仅要求我们积极主动地去认识和探知自然规律,而且我们还要在现实生活中自觉地遵守自然规律,不违背客观规律,按照自然界的客观规律生产和生活。

3.保护自然

“保护自然,是人与自然相处时应承担的重要责任,要求人发挥主观能动性,在向自然界索取生存发展之需的同时,呵护自然,回报自然,保护自然界的生态系统。”[7]自然是我们生存和发展的基础,为了我们自身,我们必须保护自然,同时保护自然也是实现人类社会永续发展的义不容辞的责任和义务。首先,保护自然必须从根本上实现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的改变。坚持科学发展,就必须摒弃拼资源拼消耗的粗放式发展模式,这种不惜牺牲生态环境来支撑经济增长的方式受经济理性的完全支配,最终打破了生态平衡,逾越环境承载的容量,产生了生态危机。十报告指出:“坚持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基本国策,坚持节约优先、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为主的方针,着力推进绿色发展、循环发展、低碳发展,形成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空间格局、产业结构、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2]因此,我们必须根本转变经济的发展方式,用生态理性约束经济理性,由集约式发展替代粗放式发展,从而在源头上减少和杜绝污染的产生。其次,保护环境必须恢复大自然的自我修复能力,增强生态投入,实施生态修复,对生态环境进行综合治理,维护生物物种的多样性。再次,保护自然,必须“建立系统完整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实行最严格的源头保护制度、损害赔偿制度、责任追究制度,完善环境治理和生态修复制度,用制度保护生态环境。”[10]

青年大学生具备了科学的生态文明理念,必然会在生态文明建设过程中具有更加积极的主动性和创造性。针对当前我国的生态现状,我们必须教育青年大学生深入认识生态污染和破坏环境的危害性,深刻把握改善和保护环境的生态环境的现实紧迫性和任务的艰巨复杂性,使生态文明成为青年大学生的主流价值观,从而全面提高青年大学生对保护环境、节约资源的理性认识,树立正确的生态文明理念。

(二)生态法律法规

生态文明教育的内容是一个内涵丰富的体系,它不仅包括生态文明理念教育,还包括生态法律法规的教育。强调:“要牢固树立生态红线的观念。在生态环境保护问题上,就是要不能越雷池一步,否则就应该受到惩罚。”[4]生态法律法规的教育,就是要从法律的视角来加深青年大学生对生态环境的认识,提高青年大学生的生态法律意识。通过对生态法律法规的学习,熟知相关法律,能够做到知法,守法,深刻认识犯法就会受到法律的惩处,从而能够根据法律要求规范日常的环境行为,依法行使自己的环境权利,自觉履行自身的环境义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相关法条

宪法是我国的根本大法,是其他法律制定的依据和指导。对宪法相关法条的学习,是深刻认知国家对生态环境问题的国家意志有效途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9条规定:“国家保障自然资源的合理利用,保护珍贵的动物和植物。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用任何手段侵占或者破坏自然资源。”[11]《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26条规定:“国家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和生态环境,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11]这些宪法法条的规定是大学生学习生态法律法规的基础。

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于2014年4月24日通过最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自2015年1月1日起施行。新修订的环境保护法是目前我国最为严厉的环保法,该法全面贯彻了中共中央的全面深化改革的决定,加快生态文明制度建设的要求,充分吸纳和凝聚了全社会的共识,契合了当前我国生态建设与保护的现实需要,为我国经济实现科学发展、绿色发展提供了坚强的法律保证。新修订的环境保护法是大学生学习生态法律法规的重点内容。

3.各种专业的生态法律和地方生态法规

我国目前已形成了系统的生态法律体系,针对不同的行业形成了专业的部门法和行业法律法规,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等近30部行业法律法规;同时各省市人大根据自己辖区的生态实际提出了自己的地方性的生态法律法规,如济南市根据泉城的保泉护泉的现实需要制定《济南市名泉保护条例》等,这些法律法规也是广大青年大学生必须学习的重要内容,特别是与自己专业相关的法律法规必须做到深知、熟知,更加深入地领会和掌握。

通过对青年大学生的生态法律法规的教育,从而全面提升青年大学生的生态法律素质,增长他们从事生态文明建设的法律本领,既能自觉地履行法律义务,又能运用法律的武器来捍卫生态权益,为早日实现中国梦的生态目标打下坚实的法律基础。

(三)生态科学与技术

作为当代青年大学生,身处建设社会主义生态文明的新时代,不仅需要持有生态文明的理念、熟悉相关的法律法规,还必须掌握相应的生态科学和技术。环境保护离不开科学和技术,生态问题的解决必须大力开展生态科学和技术的研究和开发。只有使广大青年大学生掌握了一定的生态科学和技术,才能进一步强化他们对生态的认知和理解,从而不断增进改善环境保护生态的积极性、创造性和有效性。

1.生态科学

当前生态环境恶化的原因之一就是人们对于生态科学了解得不够,对生态科学缺乏深入的认识。“生态科学是关于生物与环境(包括人与自然)相互关系的系统性的、动态性的、开放性的知识体系。”[12]生态科学提供了人类社会探索的关于生物与环境、人类与大自然千变万化彼此影响的理论知识,生态科学作为研究环境系统与生命系统之间相关关系的重要理论,深刻揭示了所有生命系统在环境中存续和演变的内在机制和本质规律。因此,生态科学知识是青年大学生进行生态文明建设必须深刻把握的现代科学理论,必须对青年大学生进行相关的现代生态科学教育。

2.生态技术

生态文明建设不仅需要具有现代生态科学知识,还必须掌握一定的能处置生态问题的生态技术。生态技术是成熟的应对环境危机的技能,以生态科学为基础,“以建设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生态文明为目标的,模仿自然界物质循环过程的动态的、开放的技术序列或技术体系。”[13]生态技术是动态的、不断发展的技术工程体系。面对生态环境危机不断恶化的局面,青年大学生掌握一定的直接有效的生态技术,是切实普遍提高青年大学生建设生态文明能力的有效手段。

三、高校生态文明教育的有效路径

高校生态文明教育是一个系统工程,需要各方的齐心协力,我们必须从实现中国梦的战略高度给予高度重视。对青年大学生进行全面的生态文明教育,既要普及生态文明的理论又要重视生态文明的实践,全力实施知行合一的“生态文明”育人模式。

(一)加强组织领导,形成制度化的教育体系

在高校内成立生态文明教育委员会,形成生态文明教育的组织机构。全体教职工必须转变观念,改革创新,积极构建生态文明的教育体系。高校的行政领导必须认真承担起对青年大学生进行生态文明教育的领导和组织工作,将生态文明教育渗透到课程教学、校园管理、校园文化等工作中,从领导体制机制上形成了生态文明的育人格局;在高校全面树立“全员生态文明教育观”,摒弃传统的彼此割裂的教条做法,在生态文明教育中努力形成“全员育人”“全方位育人”和“全过程育人”的新理念,树立“全员生态文明教育观”。着力加强生态文明教育教学和研究的机构、队伍建设,建立一支具备深厚生态文明素养的专兼职的生态文明教师队伍,形成系统化、组织化、制度化的教育体系。

(二)通识课与专业课、思想政治理论课相融合

在推进生态文明教育进课堂的教育过程中,要结合学校的实际,把开设生态文明教育通识课和把生态文明相关知识融入各专业课和思想政治理论课之中,实现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把开设通识课和融入专业课、思想政治理论课结合起来。生态科学与技术的教育根据其自身的属性,应该开设专门的通识课程在广大青年大学生中进行普及,而生态文明教育理念和生态法律法规的教育可与其他课程相融入。如,可以把生态文明理念的教育放在思想政治理论课程之中,思想政治理论课本身就含有生态文明理念的内容,这样就不必再专门开设生态文明理念教育的课程。再如,生态法律和法规的教育应结合相关的专业课知识,融入各专业课程中去,从而更能结合专业知识把生态法律法规相关的规定学深学透。

(三)加强社会实践,积极倡导绿色生产和生活方式

生态文明教育不仅在知,贵在行,因此,进行生态文明教育,必须注重社会实践,把生态文明的理论和社会实践结合起来,积极倡导绿色生产和生活方式。在生产方式上,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应组织学生深入厂矿和车间,充分了解当前我国的生产发展的实际和现状,发扬优秀典型的绿色做法,揭示落后生产方式给社会带来的困境和苦痛,深刻认识实现绿色的生产方式的重要意义;在生活方式上,应引导学生从自身做起养成绿色的消费方式,避免享乐主义。倡导学生合理消费,勤俭节约,反对浪费,拒绝奢靡之风。指导学生多用低碳和绿色再循环商品,把生态文明实践与建设生态校园结合起来,在使校园生态化过程中充分发挥广大青年学子的聪明才智,这样不出校门同样就能让广大学生获得生动多样的生态实践。

参考文献:

[1]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关于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论述摘编[M].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2013.

[2].坚定不移沿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前进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而奋斗[M].北京:人民出版社,2012.

[3].青年要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北京大学师生座谈会上的讲话[N].人民日报.2014-05-05.

[4].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六次集体学习时强调坚持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基本国策,努力走向社会主义生态文明新时代[N].人民日报.2013-5-25.

[5]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

[6]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论述摘编[M].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2014.

[7]本书编写组.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13.

[8][美]弗洛姆.为自己的人[M].孙依依,译.上海:上海三联书店,1988.

[9]列宁全集:第58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0.

[10]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M].北京:人民出版社,2013.

[11]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R].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公报,201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