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期刊网 精选范文 民建会员履职报告范文

民建会员履职报告精选(九篇)

民建会员履职报告

第1篇:民建会员履职报告范文

关键词:国有资产;监督;法律责任

一、国有资产监督的概念

广义的国有资产,包括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国有参股企业和金融机构中的国有资产。狭义的国有资产,则不包括和金融机构中的国有资产。国有资产监督则是指有关机构和组织对国有资产增值保值等问题的监督。

二、我国国有资产的监督管理机制

《企业国有资产法》规定了企业国有资产监督机制。从主体上看,主要有以下五种:

1.立法机关的监督。《企业国有资产法》规定,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通过听取和审议本级人民政府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情况和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情况的专项工作报告,组织对本法实施情况的执法检查等,依法行使监督职权。监督主体是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的内容是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和《企业国有资产法》的实施情况,监督的对象是本级人民政府和与《企业国有资产法》实施有关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监督的方式有:①听取和审议本级人民政府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情况报告:②听取和审议本级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情况的报告;③组织对本法实施情况的执法检查等。当然,除了上述监督方式外,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还可以依据宪法和监督法的规定,通过其他形式对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行使监督权。

2.政府监督。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和政府有关部门、机构根据本级人民政府授权,作为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代表本级人民政府对国家出资企业履行出资人职责。国务院和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对其授权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履行职责的情况进行监督,这属于政府内部监督的一种形式。监督的内容主要包括:①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是否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履行职责;②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是否按照法定程序履行职责;③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是否有效履行职责。

3.审计监督。国务院和地方人民政府审计机关依照《审计法》的规定,对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执行情况和属于审计监督对象的国家出资企业进行审计监督。《审计法》第21条规定,对国有资本占控股地位或者主导地位的企业、金融机构的审计监督。因此,属于审计监督对象的国家出资企业包括国有独资企业、国有独资公司以及国有资本占控股地位或者主导地位的企业(包括国有金融机构)。

4.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的监督。国家出资企业依法自主地进行生产经营活动,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有权对同家出资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进行监督。《企业国有资产法》规定,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可以通过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对企业的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进行审计。具体情况分两种:一是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可以根据需要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对国有独资企业、国有独资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进行审计。二是通过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作出决议,由国有资本控股公司聘请其指定的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财务会计报告进行审计。需要指出的是,与人大常委会的监督、人民政府的监督和审计监督不同,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监督的权力来源是出资人的权能,而不是公务管理服务职能。

5.社会公众监督。国务院和地方人民政府应当依法向社会公布国有资产状况和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工作情况,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对造成国有资产损失的行为进行检举和控告。

三、国有资产监督的法律责任

1.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工作人员及其委派的股东代表的法律责任。(1)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①不按照法定的任职条件,任命或者建议任命国家出资企业管理者的;②侵占、截留、挪用国家出资企业的资金或者应当上缴的国有资本收入的;③违反法定的权限、程序。决定国家出资企业重大事项,造成国有资产损失的;④有其他不依法履行出资人职责的行为。造成国有资产损失的。(2)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的工作人员、、,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处分。(3)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委派的股东代表未按照委派机构的指示履行职责,造成国有资产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并依法给予处分。

2.国家出资企业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国家出资企业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造成国有资产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并依法给予处分:①利用职权收受贿赂或者取得其他非法收入和不当利益的;②侵占、挪用企业资产的;③在企业改制、财产转让等过程中,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平交易规则,将企业财产低价转让、低价折股的;④违反本法规定与本企业进行交易的;⑤不如实向资产评估机构、会计师事务所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或者与资产评估机构、会计师事务所串通出具虚假资产评估报告、审计报告的;⑥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和企业章程规定的决策程序,决定企业重大事项的;⑦有其他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和企业章程执行职务行为的。

国家出资企业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因上述行为取得的收入,依法予以追缴或者归国家出资企业所有。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任命或者建议任命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有上述行为之一,造成国有资产重大损失的,由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依法予以免职或者提出免职建议。国有独资企业、国有独资公司、国有资本控股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本法规定,造成国有资产重大损失,被免职的,自免职之日起5年内不得担任国有独资企业、国有独资公司、国有资本控股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造成国有资产特别重大损失,或者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被判处刑罚的,终身不得担任国有独资企业、国有独资公司、国有资本控股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第2篇:民建会员履职报告范文

专职代表还是兼职代表?

2010年8月,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的代表法修改草案明确规定“代表不脱离各自的生产和工作”,并增加规定“代表在闭会期间的活动以集体活动为主,以代表小组活动为基本形式”。这意味着,专职人大代表和人大代表工作室的探索被立法“封杀”。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李适时在代表法修正案草案说明中解释称,“ 鉴于我国各级人大常委会的办事机构、工作机构是代表履职的集体参谋助手和服务班子,代表不设个人工作室”。

紧随其后,代表法修正案草案在网上征求意见,这两条规定在人大实务界、学术界引起巨大反响和争议。有学者认为,代表法修改应增强代表履职行权的动能,对于“代表专职化”、“代表工作室” 的探索“允许试,不必急于下禁令”。

人大实务界则倾向于维护宪法关于代表兼职制度的原则,认为代表制度“大改”条件尚不成熟。

按照宪法原则,我国实行兼职人大代表制度,此番修改代表法,再次宣示兼职代表制度,并不意外。倒是代表个人工作室的去留问题成了此次修正案的最大争议。

近年来,“人大代表工作室”一度成为“民主时尚”。2004年3月,温州市人大代表周德文在全国率先设立“人大代表工作室”。而最引人注目的是2010年6月,四川省罗江县试行县级专职人大代表制度,全国首位专职人大代表李国喜的工作室高调出场。

然而,就在代表法修正案草案公布两天后,2010年8月25日,历经5年已接访3000余件投诉,接待2万余人的“杨剑昌人大代表接访室”宣布关停。9月1日,运行仅2个月的四川罗江首个专职人大代表工作室更名为“幸福促进室”,李国喜的身份由专职县人大代表变为调解员,而此前李国喜代表的主要工作是监督政府工作,接待选区群众,听取和反映社情民意。

此次修法禁止设立“代表个人工作室”,但是由人大常委会主导设立的代表联络站则不在禁止之列。目前,在广东、浙江等地的人大代表联络站依然正常运转。

2010年9月28日,在“中国人大网”的在线交流中,全国人大常委会有关方面负责人回应了关于“是否设立代表个人工作室”的争议。代表法修正案的二次审议稿和修改后的代表法,仍然延续否定专职化代表与禁设代表个人工作室的思路。

履职报告首次写入法律

20世纪90年代,直接选举产生的县级人大代表向选民述职在不少地方蓬勃开展,但无论是官方还是坊间,加强对人大代表监督的声音依然不绝于耳。

这次代表法修正案回应社会期望,强化对代表的履职监督。修改后的代表法第四十五条规定:“代表应当采取多种方式经常听取人民群众对代表履职的意见,回答原选区选民或者原选举单位对代表工作和代表活动的询问,接受监督。” “由选民直接选举的代表应当以多种方式向原选区选民报告履职情况”。 应该说,这是对地方人大推行包括代表述职在内的履职报告模式的肯定和拓展。这一制度设计将激励代表主动积极履职,堪称此次代表法修改的一大亮点。

近年来,代表述职开始向间接选举产生的人大代表延伸。浙江省的做法是地方创制的一个缩影。2010年9月30日,浙江省人大常委会通过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省人大代表工作切实发挥代表作用的决定》,试行省人大代表向原选举单位报告履职情况,代表履职情况作为提名连任代表候选人的重要条件。浙江省健全代表履职激励机制的做法,无疑契合代表法修改意图。

2010年10月25日,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乔晓阳在报告代表法修正案草案修改情况时说,代表报告履职情况可以先从直接选举产生的代表做起,逐步积累经验。从立法意图来说,新法为间接选举产生的代表述职和报告履职情况留下了较大探索的空间。

“代表话语”更有分量

近些年来,全国和地方人大组织的专题调研大大丰富了代表的履职“素材”。这次修改代表法,专题调研被上升为法律规定。

提交一审的草案稿规定:“县级以上的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根据安排,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和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社会普遍关注的重大问题,开展专题调研”;“代表参加视察、专题调研形成的报告,由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事机构转交有关机关、组织研究处理”。

“代表的调研报告能得到运用吗?”有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和人大代表建议,应明确对报告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进行反馈,以增强代表视察、专题调研的实效。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审议意见据此将这一条规定修改为:“对报告中提出的意见和建议的研究处理情况应当向代表反馈。”也就是说,向代表反馈的不是处理报告本身的情况,而是如何处理代表在报告中提出的意见和建议。此举有助于增强有关机关、组织的责任意识,保障代表的“话语分量”。

修改后的代表法还明确规定了有关机关、组织办理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的时限,“自交办之日起三个月内答复。涉及面广、处理难度大的建议、批评和意见,应当自交办之日起六个月内答复”。同时,在研究办理代表建议过程中,应当与代表联系沟通,充分听取意见。代表建议办理情况,应当向本级人大常委会报告,并印发下一次人代会。这样规定,有利于提高代表建议办理中的“见面率”、“问题解决率”,防止建议办理中搪塞、敷衍代表的现象。

“红帽子”不能用来牟利

近年来,越来越多的企业界、新兴社会阶层人士当选为人大代表,人们称之为“红顶商人”。“红顶商人”走进国家权力机关政治殿堂适应了社会转型期代表结构的变化。但是,现实中,有少数企业家代表借助头上的“红帽子”为私人谋利益,甚至以代表身份干预司法、执法,这显然与人大代表的职责相悖。

提交一审的草案稿规定:代表应当严格区分从事个人职业活动与执行代表职务,不得利用执行代表职务干涉具体司法案件或者招标投标等经济活动,不得利用执行代表职务牟取个人利益。

在审议中,有关“人大代表不得干涉具体司法案件”的规定引起热议。有的委员认为,代表行使公权力,应当强调不得从中牟取个人利益,也不仅仅局限于干涉具体司法案件或是干涉招投标,在其他领域也可以牟利;同时,有的代表的本职工作与代表职务有密切联系,关键是要正确处理好两者的关系。

修改后的代表法第四十六条最后规定,“代表应当正确处理从事个人职业活动与执行代表职务的关系,不得利用执行代表职务干涉具体司法案件或者招标投标等经济活动牟取个人利益。”中国政法大学教授蔡定剑认为,“把代表从事个人职业活动与执行代表职务严格区分,实际上是防止利益冲突”。

代表能力上升到法律高度

“加强履职学习和调查研究,不断提高执行代表职务的能力”。修改后的代表法首次以法律的形式把提高代表能力作为义务性规定,从履职培训、保障知情权、经费保障、人大常委会工作机构提供服务、人身特别保护权等方面作了明确规定。

新法指出:县级以上的各级人大常委会应当有计划地组织代表参加履职学习,协助代表全面熟悉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掌握履行代表职务所需的法律知识和其他专业知识。乡、民族乡、镇的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可以参加上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织的代表履职学习。

中央“9号文件”提出要为代表知情知政提供信息服务。新修改代表法把人大代表“获得依法执行代表职务所需的信息和各项保障”列为代表权利。新法增加规定:县级以上的各级人大常委会、“一府两院” “应当及时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通报工作情况,提供信息资料,保障代表的知情权。”

2004年初发生了全国人大代表自费打电视广告征集议案的“周晓光现象”。 一年后的中央“9号文件”不提倡代表自己掏钱办国家的事。对此,新法规定,代表的活动经费,应当列入本级财政预算予以保障,专款专用。此外,新法还明确:县级以上的各级人大常委会的办事机构和工作机构为代表执行代表职务提供服务保障。

此次代表法修改突出加强了代表履职的物质保障和组织服务保障,无疑反映了国家对代表履职保障的不断优化。

罢免人大代表不是传说

近年来,有关选民要求罢免人大代表的事件屡见报端,但是除了溆浦县的“获刑”代表被成功罢免外,许多罢免行动不过一纸动议而已,似乎没有成功的范例。

“选民提出罢免案连进入法律程序都很难,更不用说罢免了”。曾参加罢免动议的选民发出感慨。

提交一审的草案对于在一定程度上解决“罢免难”问题作了设计:因刑事案件被羁押正在受侦查、、审判的;被依法判处管制、拘役或者有期徒刑而没有附加剥夺政治权利,正在服刑的,原选区选民或者原选举单位可以依法予以罢免。

对于草案的这一规定,有人提出,罢免人大代表不应局限于这两种情形,否则很容易让人“误读”为其他“问题代表”不属于罢免范围。为此,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将草案修改为:“选民或者选举单位有权依法罢免自己选出的代表。被提出罢免的代表有权出席罢免该代表的会议提出申辩意见,或者书面提出申辩意见。”

乔晓阳解释,选举法对罢免代表的具体程序作了规定,在什么情况下可以罢免代表,应由原选区选民或者原选举单位决定,没有必要规定对哪些代表可以罢免。

由此可见,选民主导罢免“问题”代表或许将不再是传说。

稳健修法的政改信息

关注代表法修改的政治生态,不难发现:有了中央“9号文件”的规定和党的十七大关于“保障人大代表依法行使职权,密切人大代表同人民群众联系”的要求,整个代表制度的框架不可能有实质性改动。

退一步讲,即使实行专职代表制度,也要先动宪法,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上修改代表法,全国人大常委会没有权力改变代表制度的基本原则。正如吴邦国委员长在代表法修改决定获得通过后的讲话中指出,代表法修改“遵循宪法和代表法的基本原则,对代表法的部分规定作了补充和完善”。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国家法室主任许安标与网友交流时表示,代表法修改的一项原则是,“认识尚不一致的,可以暂不作规定,继续深入研究”。

换而言之,代表法修改,是代表制度的转型,而不是转身。随着经济和社会的转型,代表工作的环境和条件日益变化,代表法还有修改的空间。学界和公众对代表法修改,乃至其背后的政改趋向寄予了深切期望。

第3篇:民建会员履职报告范文

政协委员履职能力的高低,事关参政议政的成效,事关政协事业的发展。能力的提高是一个培养、实践、提升的长期过程。除了委员自身的不懈努力之外,更需要政协组织大力推进。近年来,我们顺应时代要求,以有力的举措,推动政协委员练好内功、提升素质,促使他们勤于参政、善于参政,不断增强履职成效。委员们提交提案816件 、反映社情民意信息130件、提交调研报告30余篇、开展视察活动60余次,为推动我市实现跨越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我们的工作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

大兴学习之风,以学习推动委员练好内功

委员要知情明政、把握大局、酝酿良策,就必须要加强学习、提升素养。我们大力打造“学习型”政协组织,以此为载体,大兴学习之风,从“三个多”入手,提升委员的素养、开阔委员的视野、丰富委员的学识。

一是多层次、全覆盖开展学习培训。先后邀请了省政协秘书长丁泽生、省委党校教授储东涛、《群众》杂志社总编周毅之等重量级专家学者来丹为全市政协委员开设大型专题讲座。内容涉及委员业务知识、科学发展观、经济发展方式转型等,每个课题都紧扣了委员履职的切实需要,委员的学习热情也很高。除大型讲座外,我们把专题学习作为常委会的一项重要议程,开设了《物权法》、**历史文化等专题讲座,为常委们“充电”、“加餐”。针对各界别特点,由各专委会灵活开展报告会、小型讲座等学习活动。根据业务需要,针对部分委员开展提案、社情民意信息撰写等业务知识培训。可以说我们的学习培训活动内容丰富、灵活多样,受到了委员的欢迎,每次学习活动的到会率都在95%以上。

二是多形式、全方位搭建学习平台。去年,我们创办了《**政协》季刊,在杂志的酝酿过程中,我们就明确了政协杂志不仅是个宣传平台,也是委员交流探讨的新平台。基与这一定位,开辟了学习园地、工作研究、政情连线、政协论坛等重点栏目,从不同角度选择优秀文章,供委员日常学习参考。去年,我们还开通了**政协网站,依托网络优势,为委员提供了大量的学习内容和便捷的学习方式。尤其是委员可以在线向委员论坛、委员感言板块提交文章。同时,我们利用重要契机开展特色活动,在人民政协成立60周年之际,举办了“我与人民政协”有奖征文活动。收到委员投稿30余篇,并择优在**日报进行刊登,为委员们学习借鉴提供了一次很好的机会。我们每年召开委员活动小组组长会议,今年安排了6名小组长在会上交流发言,促使他们互相学习、共同提高,更好地履行小组长的职责,发挥小组长的作用。此外,在“一报两台”开设政协专题节目,整体策划、长期宣传相关内容。

三是多渠道、全过程提供学习支持。我们对委员的学习活动给予大力支持。向全体委员赠阅《**政协》、《政协简讯》,为部分委员免费订阅《人民政协报》、《中国政协》、《江苏政协》等政协工作报刊杂志,让他们有资料可看,有内容可学。每年组织政协常委、委员外出考察,学习兄弟县市的先进做法和经验,通过走出去开阔委员的眼界。充分重视各委组组织开展的特色学习活动。在城乡建设委组织的城乡规划报告会上,我们全体主席以及机关工作人员与委员们一起学习交流,并邀请了分管副市长到场讲话,进一步鼓舞了委员们的学习热情。我们还要求办公室全力做好后勤服务工作,网站更新、报刊发送、会务工作等等,只要委员有所需、有所求,都必须尽力为他们创造良好的条件。

大兴规范之风,以规范倒逼委员提升能力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尤其是对于较为宽松的政协组织来说,如果不能很好地规范委员的履职行为,提升履职能力也就成了一句空话。我们通过建章立制,发挥制度的三大作用,不断增强委员自律意识,倒逼委员提升能力。

一是发挥制度的约束作用。逐步加强了对委员履职的管理考核力度。把委员履职情况进行“量化”,建立起委员履职档案,把委员参加活动、提交提案、反映社情民意信息、撰写调研报告等情况都记录进履职档案,以此为基础,对委员履职进行科学、综合地评价。每年全会期间公布委员全年履职情况。同时实行了劝退制,对不能履行自身职责的委员进行劝退,今年已劝退了一名,给广大委员敲响了警钟。在本届政协届中和届末开展委 员述职活动,由委员进行自我评定、自我总结,发现自身不足,并明确整改措施和努力方向。从去年述职的情况来看,委员们都非常认真而且有比较清醒的自我认识。

二是发挥制度的激励作用。建立完善了一整套激励机制。一方面开展了优秀政协委员、优秀政协提案、优秀社情民意信息等评优评先活动。今年,对20xx-20xx年度54名优秀委员,26件优秀政协提案和12件优秀社情民意信息进行了表彰。在《**政协》刊物和**电视台政协专栏节目中,我们大力宣传优秀政协委员的先进事迹,发挥先进典型的模范带头作用,促使其他委员不用扬鞭自奋蹄。同时对表现优秀的委员按程序向市委,相关部门、单位建议提拔使用,对符合条件的优先提名为下一届政协委员。另一方面推行了稿酬奖励制度。对被各级政协报刊录用的委员稿件,被本级政协《社情民意》简报采用的信息,都给予一定的稿酬和奖励。鼓励委员多撰写建言文章,而且还要撰写好建言文章。

三是发挥制度的引导作用。紧密结合形势要求和市委、市政府工作大局,我们出台了《关于充分发挥委员主体作用的意见》,从委员的学习、活动载体、履职内容、职责要求等各个方面提出了明确而具体的规定和要求,有效地调动委员参政议政的积极性和自觉性。今年我们集中人力,通过3个多月的辛勤工作,修订完善了委员管理办法、委员视察工作条例、反映社情民意信息工作条例、专门委员会通则、各委办工作简则等16项规章制度。目前,主席会议已讨论通过,本月经常委会议审议通过后即可实施,我们将编印成册,印发给全市委员。这对当前及今后一段时期我市政协工作的规范化开展将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

大兴实践之风,以实践促使委员增长才干

实践出真知,实践是提高委员履职能力的最重要途径,同时也是检验委员履职能力的最有效方法。履职能力的提高,最终要能在实践中“掷地有声”、“落地开花”。近年来,我们紧扣中心、服务大局,为委员履职搭平台、选主题、求成果,取的了显著成效。

一是搭建丰富的履职载体。除大力开展委员履职“五个一”活动之外,着力搭建能使委员广泛参与,充分调动其积极性的履职载体。以“委员论坛”、“大会发言”、 “我为**跨越发展、我为政协工作新飞跃‘奉献金点子’活动”等为载体,组织委员围绕全市经济发展焦点问题,民生热点问题建言献策。积极组织委员开展各类专题调研、知情视察和学习考察,保证每个委员每年视察活动不少于2次,参加界别活动不少于4次。围绕国税、地税、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工作开展民主评议活动,举荐委员担任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监督员,有针对性地选派委员担任重点部门行风监督员,积极发挥委员民主监督作用。去年我们大力创建“委员之家”,开辟委员履职“第二场所”。在成功创建两家的基础上,今年又有两家挂牌成立。今后两年将进一步加大力度,力求有条件的镇区和部门全部成立“委员之家”。

二是精选科学的履职主题。积极引导和要求委员把履职与实践工作结合起来,与服务发展和民生的大局吻合起来,最有效地提炼出既能锦上添花,又能雪中送炭的独到的真知灼见。定期印发提案和社情民意信息反映目录,帮助委员更好地找准履职的立足点和落脚点,做合时宜的事、说合时宜的话。大力开展调研工作,近年来我们调动委员力量,配强调研工作班子,开展了三十多个课题的调研工作。今年我们完成了强力推进招商引资工作、加强食品安全监管两个建议案,完成了提升城市管理水平,进一步加大**历史人文资源保护、开发和利用力度两个重点调研报告,其分量明显重于往年。所形成的调研报告受到市委、市政府领导的高度重视和认真采纳。由于这些主题选题准确、切合工作实际,直接推动了相关工作的开展和有关问题的有力解决,委员履职能力也从中得到了显著提升。

三是谋求最大的履职成果。以出成果、出精品为目标,在提案督办上打出“组合拳”:主席会议重点督办、驻会主席领衔督办、承办重点单位主席会议专题督查、机关全员协办,同时在提案交办会前,向市政府提出召集承办重点单位召开办理协调会,基本避免了交办会后踢皮球现象的发生。去年“管理和使用好人民体育场”提案经主席会议重点督办后成效显著。今年进一步加大了主席会议重点督办力度,督办数量由去年的一件增加至两件。“保护和修复萧氏宗祠,打造历史文化新亮点”和“加快推进后巷镇九年一贯制学校筹建步伐”两件提案,在主席会议的督办之下,引起政府高度重视,相关工作已得到较快推进。驻会主席共领办提案10件,主席们带领委员深入部门督促、推动,既促进了相关问题的有效解决,也在实践中提高了委员履职能力。在社情民意信息反映上,我们充分整合利用委员反映的信息,进行质量提升。今年以来已有两篇信息得到市委书记李茂川的亲自批示,李书记分别指出建议很好、问题值得重视,并交分管副市长办理。这在我市社情民意信息反映工作历史上前所未有。

能力建设是队伍建设的永恒主题。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努力学习、认真借鉴兄弟县市先进做法,进一步探索积极有效的创新做法,打造一支能在社会树形象,能为群众解难题,能为发展建功勋的政协委员队伍。

第4篇:民建会员履职报告范文

 

2021年是贯彻党的精神的开局之年,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施“十三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一年,也是省十三届人大依法履职的第一年。做好今年省人大常委会工作,要全面贯彻党的精神,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按照省委十三届三次全会的部署要求,紧扣省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确定的目标任务,依法履行各项职权,努力在推进法治建设上有新建树、在服务高质量发展上有新成效、在汇聚民心民力上有新作为,为扎实推进“两聚一高”新实践、加快建设“强富美高”新江苏作出新贡献。

一、推进科学民主依法立法,保障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1.以良法促进发展、保障善治。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全面准确把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和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变化,落实党的对深化依法治国实践要求,加强重点领域立法,遵循和把握立法规律,着力提高立法的及时性、系统性、针对性、有效性,使我省地方立法与国家法律法规衔接配套、与省委改革发展稳定决策同向同步、与“强富美高”新江苏建设实践相适相融。

2.科学编制五年立法规划。适应新时代的新目标、新任务、新要求,坚持“不抵触、有特色、可操作”的原则,统筹兼顾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建设,精心编制省人大常委会五年立法规划,按程序报请省委批准。协助省委召开全省立法工作会议,明确今后五年立法工作的指导思想、具体任务,全面系统部署我省立法工作。制定20xx年立法计划,合理安排立法时序。今年拟安排3项继续审议项目、13项正式项目、15项预备项目。

3.推进经济领域立法。制定海洋经济促进条例,促进海洋资源的合理开发和科学利用,在更大范围、更高层次集聚创新要素,打造江苏特色的“蓝色”增长极。制定水路交通运输管理条例,促进水运行业结构调整,推动水路运输科学发展。制定职业教育校企合作促进条例,推进产教深度融合,加快高素质劳动者和高技能人才培养,更好服务经济发展。修改广告条例,规范广告行业管理,增强广告产业发展活力。继续审议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条例,推动建立符合市场经济要求的农村集体经济运营新机制,促进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壮大。适应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需要,集中修改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等17件地方性法规,进一步优化发展环境。

4.加强民生领域立法。制定不动产登记条例,规范登记行为,保证不动产交易安全,维护权利人合法权益。制定家庭教育促进条例,解决家庭教育面临的突出问题,强化父母家庭教育法定主体意识,保障儿童全面健康成长。继续审议实施妇女权益保障法办法,保证妇女各方面合法权益得到切实维护,发挥妇女参与经济社会发展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继续审议城乡生活垃圾处理条例,促进垃圾无害化处理,更加有效地控制污染、保护环境。

5.注重社会领域立法。修改奖励和保护见义勇为人员条例,弘扬优良传统,匡护社会正义,促进精神文明建设。修改授予荣誉公民称号条例,鼓励和引导更多外籍人士积极投身我省经济建设、社会发展和对外交流与合作。制定地方志工作条例,推进地方志事业依法加快发展,充分发挥地方志存史、育人、资政作用。贯彻党的对人大工作提出的新要求,修改省人大常委会工作条例,制定街道人大工作委员会工作条例,规范省人大常委会履职和推进街道人大建设。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的关于实行宪法宣誓制度的决定,修改省实施宪法宣誓制度办法,将监察委员会工作人员纳入宪法宣誓范围,完善誓词和宣誓仪式。

6.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不断完善健全法规起草、论证、咨询、评估、审议等工作机制。落实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立法中涉及的重大利益调整论证咨询的工作规范》《关于争议较大的重要立法事项引入第三方评估的工作规范》文件精神,推动出台相关实施意见。发挥基层联系点作用,健全公众意见采纳和反馈机制,拓宽公民有序参与立法途径,加强立法协商,凝聚立法共识,发挥社会力量在立法中的积极作用,努力使每一项法规都符合宪法精神、反映人民意志、契合省情实际。

7.发挥人大在立法工作中的主导作用。健全人大主导立法工作的体制机制,加强对立法工作的组织协调,强化协同配合,防止地方立法中的部门利益倾向和地方保护主义。有关部门起草法规,相关专门委员会、常委会工作机构要提前介入,督促、推动有关方面提高工作效率、提高立法质量。

8.加强对设区市立法工作的指导。强化立法项目统筹,确保省和设区市之间立法计划相互协调,科学利用地方立法资源。加强对设区市人大立法工作人员的培训和指导,建立常态化机制,推动地方立法队伍建设和能力建设。

二、履行人大监督职能,推动中央和省级层面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

9.把握监督重点提高监督成效。紧紧围绕全省工作大局,立足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助力打好“三大攻坚战”、积极回应社会普遍关切等依法开展监督,努力推动解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与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矛盾,确保中央和省委决策部署贯彻落实,确保宪法和法律有效实施。今年拟听取和审议19个专项工作报告及计划、预算、审计报告,开展4次执法检查,结合审议工作报告开展3次专题询问。

10.聚焦经济领域重点工作开展监督。听取和审议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报告、“十三五”规划纲要实施中期情况报告,加强对国民经济运行情况的跟踪和分析,支持和督促政府坚持稳中求进的总基调,牢牢把握高质量发展要求,统筹做好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各项工作,确保目标任务圆满完成。听取和审议20xx年省级预算执行情况报告及审计报告、审计查出问题纠正和整改情况报告,督促政府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推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支持科技创新和产业转型升级,增进民生福祉。全面建成预算联网监督系统,进一步深化预算决算全口径、全过程监督。听取和审议全省文化产业发展情况报告,推动破解文化产业发展中的难题,健全现代文化产业体系,创新生产经营机制,培育我省新型文化业态。听取和审议关于推进建筑产业现代化工作情况报告,促进行业企业转型升级,加快布局适应新需求的生产能力,全面提高建筑产业现代化水平。检查专利法和省专利促进条例实施情况,推动有关方面加大专利保护和转化力度,促进科技创新和成果应用。检查旅游条例实施情况,推动我省旅游业转型升级,加快旅游强省建设。建立政府向人大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制度,推进国有资产管理公开透明。

11.紧扣打好“三大攻坚战”开展监督。听取和审议省政府关于深化地方金融监管体制改革、防范金融风险工作情况报告,支持政府深化改革,健全金融监管体系,完善金融安全防线和风险应急处置机制,提高金融领域防范风险的能力,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听取和审议20xx年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报告,更大力度推进绿色发展,促进我省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对农村扶贫开发条例实施情况开展执法检查,推动政府进一步落实责任,创新扶贫方式,加大扶贫投入,以更大力度推进精准扶贫,全力打好脱贫攻坚战。

12.呼应人民群众期盼和社会普遍关切开展监督。听取和审议全省公共服务标准化建设情况报告,推动政府创建并落实全省统一的基本公共服务供给制度,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向规范化、高水平发展提升,努力使全体人民幼有所育、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弱有所扶。听取和审议关于我省重点地区城镇体系规划编制情况报告,推动政府加快规划编制实施,科学规划城镇空间布局、区域基础设施建设,最大化利用资源和促进生态环境保护,促进城乡融合发展、区域集约发展。听取和审议全省现代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建设情况报告,并开展专题询问,督促有关部门加快完善基础设施网络、提升综合运输服务能力,推动交通运输事业高质量发展。对档案法和档案管理条例实施情况开展执法检查,发挥档案在社会治理和文化传承中的重要作用。

13.围绕依法行使监察权和公正司法开展监督。根据宪法法律规定,听取和审议监察委员会专项工作报告,支持监察委员会建立集中统一、权威高效的监察体系,实现对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监察全覆盖,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听取和审议全省法院司法公开和信息化建设情况报告,推动建立公开透明的审判运行机制。听取和审议全省检察机关开展公益诉讼工作情况报告,并开展专题询问,助力我省公益诉讼工作全面扎实稳步推进。

14.加强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按照全国人大要求建立备案审查信息平台,依法对各类规范性文件进行备案审查,切实维护国家法制统一。听取和审议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关于备案审查工作情况报告,加快完善相关运作机制,加强制度和能力建设,提升备案审查工作整体水平。

15.做好群众来信来访工作。进一步提高来信来访办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水平,及时将群众反映的信访问题交有关部门处理,推动和促进相关问题解决。加强对群众来信来访集中反映问题的分析研究,更好地服务于常委会立法和监督工作。

16.改进监督工作方式方法。加大监督力度,努力增强监督实效。拓展审议组织形式,对群众关注度高的民生热点议题实行小组审议或联组审议。结合审议相关报告开展专题询问,创新工作模式,增强询问效果。改进执法检查工作,突出问题导向,加强省市县上下联动,扩大社会影响力。把审议意见处理情况报告列入常委会会议议程进行审议,并对整改工作进行满意度测评。

三、依法讨论决定重大事项,体现党的主张和人民意志

17.围绕省委重大决策及时作出决定。深入贯彻在我省视察时特别强调的坚守实体经济、坚持创新发展、深化国企改革、推动乡村振兴、修复生态环境等重要指示精神,紧扣中央关于打好“三大攻坚战”决策部署和省委提出的经济发展、改革开放、城乡建设、文化建设、生态环境、人民生活六个高质量发展的新要求,坚持谋大事、议大事、抓大事,以全局视野正确行使人大重大事项决定权,及时把党的主张转化为全省人民的共同意志和自觉行动,推动中央和省委重大决策部署和重点工作落细落实。  

18.及时批准省级财政决算和预算调整方案。对省级预算调整方案和上一年度省级财政决算等进行审议并作出决议,支持政府把更多财力用于发展实体经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保护生态环境和促进民生实事上,发挥公共财政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撑和保障作用,推动全省经济实现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保持全省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的良好势头。

19.听取审议政府提交的重大事项报告。根据省政府提请,听取和审议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情况报告并开展专题询问,推动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特色田园乡村建设,支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听取和审议关于推进“中国制造2025”江苏行动纲要实施情况报告,促进有关方面坚定发展以制造业为主体的实体经济,融合科技新潮流,增创竞争新优势,凝聚升级新动能,实现制造大省向制造强省的新跨越。

20.完善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工作机制。建立党委办公厅牵头、人大办公厅和政府办公厅参加的协调机制,规范重大事项提出程序,加强对决议决定贯彻实施情况的监督,保证常委会作出的决议决定得到有效执行。推动建立政府重大决策出台前向本级人大报告的制度,促进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

四、坚持代表主体地位,更好发挥人大代表作用

21.加强代表工作制度和平台建设。落实并不断完善代表工作各项制度,拓展代表履职途径,建设代表履职平台载体,丰富闭会期间代表活动的内容和方式,推动代表工作机制、载体和服务创新,努力提升代表服务保障和监督管理水平,为代表更好发挥作用提供便利、营造环境。

22.密切常委会同代表的联系。坚持代表列席人大常委会会议、常委会领导到基层调研时走访省人大代表等制度,常委会组成人员固定与3名基层的省人大代表保持联系,每逢双月开展主任接待代表日活动。扩大代表对常委会工作的参与,邀请更多熟悉相关议题和提出相关议案建议的代表参加地方立法、执法检查、重点议案建议督办等活动。完善向代表通报情况和征求意见机制,畅通代表知情知政渠道,通过多种方式听取代表对立法、监督等工作的意见建议。

23.加强代表同人民群众的联系。贯彻落实关于完善全省各级人大代表联系人民群众制度的实施意见,丰富联系内容,拓展联系方式,推进人大代表更密切地联系群众。向原选举单位的市人大代表公布省人大代表基本信息,省人大代表固定联系原选举单位3名市人大代表。发挥代表联系群众工作平台的效用,支持省人大代表依托当地“人大代表之家”“代表联络工作站”等载体定期接待选民和群众,参加全省各地组织的人大代表联系群众主题活动。完善代表履职服务工作平台和服务网络,鼓励支持省人大代表建立实名制QQ群、微信群,使其成为密切与群众联系的“连心群”。

24.增强代表履职能力。采取多种形式,认真组织代表开展初任培训、履职学习活动,提高代表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多渠道拓展代表知政知情面,增强代表行使管理国家权力的政治责任感,帮助代表掌握履职所需的法律知识和其他专业知识,切实提高代表政治素质和依法履职能力。

25.创新代表活动方式。建立省直单位和各市省人大代表小组,结合代表的行业和专业建立专业代表小组,提高代表活动的组织化程度。围绕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问题和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问题及常委会审议的重要议题,组织代表联组或跨地区开展专题调研和年中调研。代表调研、视察活动切实做到有计划、有组织、有反馈,着力提高代表活动的实际成效。按照全国人大常委会要求,协助做好在苏全国人大代表履职服务保障工作。

26.提高代表议案建议办理的质量和效率。组织代表开展经常性调查研究,为代表提出高质量议案建议创造更好条件。完善议案审议机制,加强建议办理的沟通协调和督促,提高议案审议和建议办理的实际成效。进一步完善省政府领导同志领办、常委会领导同志督办重点议案建议工作机制,提升督办落实的层次和力度,推动解决实际问题。组织开展优秀代表议案、建议评选活动,对代表建议优秀承办单位进行通报表彰,激励先进,以点带面,推动议案建议办理工作水平持续提升。

27.建立健全代表履职监督管理机制。完善代表信息管理系统,建立省人大代表数据库和履职档案,组织开展代表报告履职情况工作,本届任期内省人大代表向原选举单位报告履职情况全覆盖。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安排,在苏全国人大代表每年提交一份书面履职情况报告。探索加强代表履职监督管理新方法,不断完善代表履职监督形式,做到代表履职有记载,履职考核有依据。探索开展先进代表小组和代表工作先进个人评选活动。

28.推进基层人大工作有效开展。邀请设区市人大常委会负责同志和部分县(市、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乡镇人大主席列席省人大常委会会议,办好市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学习会、乡镇人大主席培训班。密切与市县人大工作的联系,加强工作指导与交流,深化协同联动,更多采取上下联动的方式开展调研、执法检查等活动,增强人大工作的整体效应。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关于县乡人大工作的有关文件精神,总结推广基层人大实践经验,推进地方人大工作创新发展。发挥联系点乡镇人大的示范作用,推动全省乡镇人大规范化建设和相关工作有效开展。

29.做好人事任免工作。坚持党管干部和人大依法任免相结合原则,不断完善拟任职人员任前法律考试、拟任职发言、颁发任命书和宪法宣誓制度,增强被任命人员的法律意识、责任意识。

五、全面加强自身建设,提高常委会及机关依法履职水平

30.深入学习贯彻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把深入学习贯彻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全面贯彻党的精神的重中之重,认真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活动,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牢固树立“四个意识”,不断增强“四个自信”,严格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以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切实提高做好人大工作的政治站位和理论水平。协助省委召开全省人大工作会议,对做好新形势下全省人大工作作出全面部署。

31.推动人大党的建设向纵深发展。始终把政治建设放在首位,坚持党对人大工作的领导,坚持和完善重大事项向省委请示报告制度,确保中央和省委决策部署在人大不折不扣得到贯彻落实。着力加强省人大常委会党组建设,完善和落实民主集中制的各项规定,充分发挥常委会党组在人大工作中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政治领导责任。支持省纪委监察委派驻纪检监察组履行监督职责,切实强化监督执纪问责。

32.增强常委会及机关的履职能力。坚持常委会党组集体学习制度,完善和丰富常委会专题讲座,针对性地开展理论学习、业务培训等活动,优化常委会组成人员和人大机关干部的知识结构,努力提高运用系统思维谋划全局工作的能力,增强解决问题、推动发展的能力。加强人大干部的培养锻炼和交流使用,提升人大干部队伍的综合素质和整体活力。

33.抓好作风建设。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实施办法,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始终把纪律挺在前面,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各项规定落到实处。大兴调查研究之风,坚持深入基层、深入群众、深入实际,广泛听取人民群众、人大代表的意见建议。改进会风文风,切实精简会议活动和文件简报,把更多精力放到重点工作的调查研究和推动落实上。

34.完善制度体系。根据新形势新要求,推进常委会及机关制度建设,从常委会履职和机关建设管理两个层面,全面梳理、修订各项现有制度,根据实际制定新制度,促进常委会及机关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发挥制度在管人管事管物上的重要作用,保证常委会和人大机关各项工作科学、规范、协调、高效运转。

35.深化理论研究。围绕党的关于健全人民当家作主制度体系、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重要部署,结合人大依法履职的实践,开展深入的调查研究和系统的理论研究,组织交流研讨和成果评比,推进人大工作理论和实践创新。发挥人大工作理论研究会作用,加强人大智库建设,深化人大制度理论阐释,为做好新时代人大工作提供智力支撑。结合改革开放40周年纪念活动,围绕人大领域改革创新举办研讨会,总结回顾人大工作发展成就,推动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与时俱进。

36.强化新闻宣传。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加强对人大制度、人大工作的宣传,努力营造人大依法履职的良好社会氛围。在省主流媒体开辟代表专栏,讲好代表履职故事,总结推广代表工作经验做法,提升代表工作的社会影响力。重视人大新闻宣传舆论阵地建设和队伍建设,发挥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作用,办好《人民与权力》杂志、江苏人大网站、人大微信公众号等,形成人大新闻宣传工作的整体合力。推进机关信息化建设,充分发挥信息技术在常委会行使职权、信息公开、服务代表、新闻报道及提高机关工作效率等方面的重要作用。

第5篇:民建会员履职报告范文

经过大家的共同努力,市政协十二届十四次常委会议圆满完成了各项议程。会议决定了市政协十二届二次会议的召开日期,审议通过了市政协常委会工作报告草案和提案工作报告草案,讨论了市政府工作报告征求意见稿和“十二五”规划纲要征求意见稿。常委们以认真负责的态度,对政府工作报告、规划纲要和政协的两个报告进行认真、热烈的讨论,提出了许多好的意见和建议,为顺利召开市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奠定良好了基础。

今年是我市科学发展、创新发展、和谐发展取得新胜利的一年。中共*市委、*市人民政府团结带领全市人民,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牢牢抓住中央实施促进中部地区崛起战略和国内外产业、资本加速转移等历史机遇,积极有效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冲击,突出“大发展、大建设、大环境”的主题,紧紧抓住工业化、城市化两篇大文章,推动*经济社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全面超额完成了规划确定的目标和任务,经济社会发展迈上了新台阶,跨入了新阶段。

一年来,市政协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旗帜,在中共*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团结和带领广大政协委员,在围绕第一要务、认真履行职能,充分发挥优势,服务跨越赶超,关注民计民生,促进社会和谐,把握两大主题,增进民主团结,加强自身建设、提高履职水平等方面取得了新的成效,我市人民政协事业在创新中发展、在发展中提高,呈现出锐意进取、蓬勃繁荣的生动局面。

不久前召开的市委九届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十二五”规划建议,为我们描绘了今后五年*的宏伟蓝图和美好愿景。处于两个五年规划交替之际,如何服务好新一轮发展大业,为*美好的明天再立新功,身为一名政协委员,我们深感责任在肩,义不容辞!

“十二五”是*厚积薄发、快速发展的战略机遇期,也是我国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今年是我市实施十二五规划的开局之年。蓝图已经绘就,目标已经明确,新的任务召唤我们以崭新的姿态踏上新的征程。我们要以只争朝夕的精神、舍我其谁的决心、勇往直前的魄力,在思想认识上有新突破、真突破,在思维方式上有新转变、真转变,共同开创*更加美好未来。要服务大局谋发展。能识大局,方能谋划大事;有的放矢,才能事半功倍。全市各级政协组织和广大政协委员,应以强烈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责无旁贷担当起党和人民赋予的神圣职责,从大局的高度,从全局的视野,谋大势、议大事,集中力量就事关全市发展的重大事项履行职能,使政协在促进发展的作用更加突出。要多措并举为民生。民为邦本,本固邦宁。我们要始终坚持把重视民计民生作为政协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做到“民之所忧,我之所思;民之所思,我之所行”,紧紧抓住群众普遍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开展工作。要凝心聚力促和谐。“天地之气,莫大于和”。我们要广泛凝聚各党派团体、社会各界人士的智慧和力量,着力做好团结联谊工作,努力营造有利于科学发展的和谐环境,促进共同目标下的大团结、大联合,始终如一做到上下同心、目标同向、干群同力,共同开创*更加美好未来!

同志们,新年的钟声即将敲响,新的使命向我们召唤。

在新的一年里,我们要进一步创新工作理念,不断提高政协履职成效。新时期新阶段,赋予了人民政协新使命,需要我们以创新的观念审时度势,以创新的勇气破解难题,以创新的精神开展工作,把创新作为推动政协事业发展的动力,不断增强履职为民的主动性和自觉性,不断提高履行职能的水平和质量,为推动*跨越赶超创造新的业绩。在指导思想上,要认真贯彻市委的总体工作部署,结合我市十二五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坚持把促进科学发展作为履行职能的第一要务,围绕科学发展谋划工作,紧扣科学发展开展工作,把为促进科学发展的实际成效作为衡量政协工作的重要尺度。在工作思路上,按照综合性、全局性、前瞻性的要求,选择党委政府关注、人民群众关心、政协有条件做好的课题,深入实际、深入群众、摸清实情,探究对策,多做战略性、前瞻性的深层思考,多做针对性、操作性的系统性研究,多提高水平、有见地的计策建议,使政协所建之言见解独到、所献之策立意高远,与党政决策需啊贴得更紧,与广大人民群众贴得更实。在工作方式上,要充分发挥政协人才荟萃、智力密集优势,靠团结凝聚力量,靠民主促进和谐,靠智慧助推发展,为市委战略决策的实施,提供强大智力支持,为推动我市经济的转型升级、转变发展方式创造新的业绩。

在新的一年里,我们要进一步创新工作方式,不断完善政协履职制度。要着眼于政协事业长远发展,站在加强民主政治建设的高度,积极推进政协履行职能的制度化、规范化和程序化。在中共*市委领导下,认真总结实践经验,从实际出发,本着有利于发扬民主、增进团结、改进工作的原则,建立和完善开展政治协商、强化民主监督、深入参政议政等方面的工作制度。在邀请党委政府负责人到政协常委会通报情况形式的基础上,进一步规范政协与党委政府的协商程序,使政治协商工作更加郑重有序。总结开展民生工程大视察、提案督办评议活动、反映社情民意等实践经验,探索并制定一些符合实际、操作性强的规范化制度,使民主监督工作更加注重实效。结合政协专委会、界别与党政对口部门工作联系的实际,建立政协专委会和界别与党政部门沟通交流常态化工作机制,使参政议政工作更加扎实广泛。以重点调研为契机,强化两级政协的工作联动机制,以视察考察为纽带,巩固与上级政协与兄弟市政协的履职合作机制,把人民政协联系广泛的整体优势充分释放出来。

在新的一年里,我们要进一步创新工作方式,不断拓展履职渠道。要从增强政协履行职能的整体成效出发,积极探索做好政协工作的新途径、新方法,更加有效地发挥广大委员的主体作用,激发委员参政议政的积极性、创造性,尊重委员的首创精神,维护委员的合法权利,不断优化履职环境、丰富活动内容、创新履职载体,为委员发挥才智、献计出力创造条件。要把协调关系、化解矛盾作为履行职能的重要着力点,把工作的触角向基层和群众延伸,使广大委员能够更好地代表各界别群众的意愿,更好地关注民情、反映民意、服务民生,使政协组织真正成为广大公民有序政治参与的重要渠道。要不断提高《政协论坛》制作水平和《政协经纬》编辑质量,使之成为激发委员参政议政热情、拓展履职领域、交流工作体会的重要舞台,成为展现委员风采、扩大政协影响的重要阵地。要不断巩固壮大“*之友”组织的交流范围,使之成为团结联谊、招商引资、招才引智的重要平台,为*的发展增添助力。我们坚信,依靠全体委员的广泛参与和共同努力,我市政协工作一定会继往开来,再创辉煌。

第6篇:民建会员履职报告范文

任亚平在常委会工作报告中指出,2013年是本届政协履职的第一年。常委会在自治区党委领导下,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认真贯彻中共十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牢牢把握团结和民主两大主题,紧紧围绕推动科学发展和贯彻“8337”发展思路,大力提高履职成效,努力推进工作创新,为促进全区改革发展稳定作出了积极贡献。

任亚平强调,今年是全面深化改革开局之年,也是深入贯彻“8337”发展思路、实现“十二五”目标的关键一年,人民政协事业发展正面临着新的机遇。面对新任务新要求,开展高质量的民主协商,对政协和委员的履职观念、履职能力、履职方法和履职成效都提出了新的挑战,必须直面矛盾,努力迎接挑战,更好地履行职责。要把加大力度、改进方法和提高成效作为履行职能的内在要求,巩固和运用好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进一步提升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主动性和自觉性;要把围绕全面深化改革履行职能作为头等大事,为改革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要把助推经济发展作为履行职能的中心工作,围绕贯彻“8337”发展思路,落实自治区党委九届九次、十次全委会议暨全区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深入调查研究,努力建真言、献实策,推动自治区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推动人民生活质量和水平不断提高,为圆满完成“十二五”目标奠定坚实基础。

任亚平要求,做好今年的工作,一是要注重协商成效,推动政协范围内的民主协商。把推动构建程序合理、环节完整的协商民主体系,推进协商民主广泛多层制度化发展,作为今后的工作重点;加强政协范围内的协商民主制度建设;进一步增加协商密度,努力扩展协商渠道,注重提高协商能力。二是要坚持质量为先,提升提案工作水平。围绕全面深化改革、助推科学发展、实现富民强区,多提提案、提好提案;要精心选题,深入调研,悉心研究,切实把群众所盼、决策所需的热点难点重点问题和深思熟虑的对策建议,以提案的形式反映到相关层面;要在“提”的环节上下功夫,严把立案关口,确保提案有情况、有分析、有建议;要在“办”的环节上花气力,不断健全提案办理的督促检查和信息反馈制度,加强提案办理精细化管理,争取让提案者满意,让人民群众满意。三是要突出界别特色,活跃界别活动。要把畅通专委会联系界别、界别联系委员的路径,突出界别特点、发挥界别优势、活跃界别活动,作为今后政协工作的重要着力点,积极开展界别座谈、界别调研、界别提案等活动,调动委员履职的积极性,提升政协履职的有效性;政协机关要大力支持界别活动,为界别活动提供有效的服务和保障。四是要巩固履职基础,增强专委会活力。各专委会要负责提出并落实年度协商议题,注重加强同党派团体、各个界别、对口部门、上下级政协的沟通往来;政协各位主席要加强管理和指导专委会工作,积极参加专委会组织的活动。五是要发挥系统优势,凝聚履职合力。要注重体现人民政协渠道多元、联系广泛的特色,集各方之力,商共同之事,既要强化上情下达,又要加强下情上达,还要会同兄弟省区市政协,提高在跨区域共同议题上协同议政的水平。

18日下午内蒙古自治区第十一届委员会第二次会议闭幕。自治区政协主席任亚平主持闭幕大会并讲话。

第7篇:民建会员履职报告范文

各位常委、同志们:

按照会议议程,现在我将2009年市政协委员述职活动的有关情况,向各位常委作一个汇报。

今年我们开展的委员述职活动,自7月底开始动员部署,到8月下旬全面完成,基本上用了1个月左右时间。虽然时间比较紧,任务比较重,但无论从全体委员参加活动的积极性来看,还是从活动本身产生的实际效果来看,都是一次高质量的活动,达到了预期的目标。这次开展的委员述职活动,对加强新一届政协委员队伍建设,对在新形势下更好地发挥委员的主体作用,推动政协履行职能取得更大的成绩,都具有重要的意义。

大家知道,2007年,也就是五届政协的最后一年,市政协开展了第一次委员述职活动。第一次述职活动没有现成的经验可以借鉴,是镇江市政协加强委员工作的一次有益探索和创新之举,在全市、全省乃至全国都产生了良好的影响,也是我市政协委员工作取得一系列成功经验的良好开端,更为我们开展好今年的委员述职活动奠定了基础。

今年的委员述职活动,有以下几个特点:

一、精心组织安排,各项工作高效有序

这次述职活动,虽然有2007年的经验可以借鉴,但是两年来情况有了新的变化、新的特点。六届政协的新委员,占到委员总数的55%以上,他们都是第一次参加述职活动。为使活动取得真正的效果,在组织工作方面做到了这么几点。

一是领导重视。市政协党组非常重视这次活动,党组成员和驻会主席专门召开会议研究部署。郭礼荣主席多次听取汇报,要求政协机关以高度的责任感,精心组织安排,确保述职活动顺利开展,取得实效。。7月30日,市政协召开委员活动小组组长会议,对述职活动进行动员部署。郭主席在会上讲话,对开展好述职活动提出了要求。市政协其他领导也十分重视这项工作,各位主席不仅亲自到小组参加述职,还与分管委办一起,加强对所联系的委员活动小组述职活动的组织领导。

二是目标明确。今年委员述职活动的目的非常明确,就是要结合政协履行职能的实际,认真贯彻市委五届八次全会精神,回顾市政协六届一次会议以来全体委员履行职责的有关情况,动员广大政协委员,深入学习贯彻科学发展观,积极投身全市跨越发展的宏伟实践。通过述职,激发委员履行职责的责任感和积极性,更好地发挥在政协工作中的主体作用。通过述职活动,总结前阶段开展的“爱镇江、献良策、作贡献”主题活动取得的阶段性成果,推动主题活动取得实效。在述职的基础上,做好“先进委员活动小组”、“优秀政协委员”、“优秀提案”和“优秀社情民意信息”的评选工作。整个述职活动始终围绕上述目标要求,循序渐进、扎实有序地进行。

三是部署周密。市政协办公室给全体委员下发了《关于开展市政协委员述职的通知》。《通知》明确了本次述职活动的目的、内容、时间安排、组织实施等内容,为整个述职活动提供了指南。述职活动以委员活动小组为单位开展,由各小组组长负责实施;市政协各专委会协助所联系小组开展述职活动,包括协助召开述职会议,与委员工作办公室一起,对述职情况进行汇总。在时间安排上,明确7月底前召开会议动员部署;8月10日前委员撰写述职报告,填写《委员履职情况统计表》;8月25日前各小组召开述职会议。各个小组都按照这个要求开展活动。第一个召开述职会议的是第3活动小组,也就是民建、工商联小组,这个组8月11号就召开了述职会议;到8月26号,23个小组全部召开了述职会议,活动圆满完成。

二、委员积极参与,形成浓厚活动氛围

本次委员述职的形式主要是“三个一”,即每个委员填写一份履职情况统计表、写一份述职报告、委员活动小组召开一次述职会议。按照“三个一”的要求,全体委员分别参加所在小组的述职。特殊原因不能参加述职活动的委员,则要求填写述职表,递交书面述职报告。述职时,每一位委员都要回顾总结2008年1月以来履行职责的情况,包括:参加市政协有关会议及调研、视察等活动的情况;撰写提案、反映社情民意、提出意见建议等履行职责的情况;受邀参加市各有关部门活动的情况;发挥自身优势,在本职岗位上做出成绩,受到各种奖励的情况。

委员们对这次述职活动普遍表现出了很高的积极性。为参加本次述职活动,大家做了精心的准备,认真回顾2008年1月以来履行委员职责的情况,填写述职表,撰写述职报告。不少委员撰写述职报告时反复修改,有的认真誊写,有的打印装订,述职内容充实感人,字里行间充满了作为一名政协委员的光荣感、自豪感、责任感、使命感。各小组召开的述职会议程序规范,委员发言严肃认真,充分反映了广大政协委员的良好素质和形象。述职会议上,大家历数着履行委员职责取得的效果,交流着在本职岗位上取得的成绩,讲述着担任政协委员的深切感受。会场气氛热烈,出现了许多令人感动的场景。

江苏大学京江学院副院长朱伟兴要到北京出差,几天前就买好了飞机票,接到参加述职会议的通知后,他退掉了述职当天下午的机票,改乘晚上的火车去北京;江苏科技大学副校长葛世伦在学校接待两位市领导检查工作,但他还是向市领导说明情况,赶到会场,在小组会上最后一个作了发言,结束后又赶回学校;市劳动局副局长顾笈,他是第11小组的组长,召开述职会议的这一天,他本来要到上海去给女儿送药,大家劝他发言后早一点走,但他一直主持会议到下午6点钟散会,晚上再赶到上海;市外经局副局长周祝全,述职这一天要到苏州参加省里的会议,然后还要到上海参加一个招商会。为了不耽误述职,他安排一位处长代他到苏州开会,自己述职结束后才离开镇江;润州区教育局副局长陈桢康,述职的时间正好接待上级部门来验收全区教育工作,他中途赶到会场,述职后又匆匆赶回局里去汇报情况。象这样的事例还很多。有的委员在外地出差,打电话给小组组长,表达不能参加述职会议的歉意,并表示今后要补上这一课;有的在外地创办企业的委员,不能回镇述职,传来了书面述职报告。6个辖市区政协的一把手主席都亲自主持了述职会议,句容的王远根主席,对做好述职工作提出明确要求,述职会议小组的委员一个也不能少,并安排在宝华镇召开述职会议,效果非常好;京口区政协还专门印制了小组委员述职材料的封面,将述职报告装订成册。据统计,参加本次述职活动的委员共有342名,占应参加人数346名的98.9%。其中参加会议述职的292名,占84.4%。

三、活动成效明显,委员工作得到加强

通过全体委员的努力,这次述职工作取得了比较明显的成效,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全面考察了新一届委员的履职情况。市政协六届一次会议以来,全体委员围绕全市中心工作和政协履行职能的重点,充分发挥各自的优势,积极履行职责,在政协工作和本职岗位上作出了很大的成绩。通过这次述职活动,对市政协委员近两年来履行职责的情况进行了全面的考察了解。通过填写表格和书面述职相结合的办法,统计比较准确,对委员的履职情况掌握得更加充分。通过这次述职,更加有力地说明,近两年来市政协委员为促进全市“三个文明”建设,为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为建设和谐镇江,推进发展新跨越,倾注了大量心血,付出了辛勤劳动,获得了丰硕成果。通过述职,也对极少数不能很好履行职责的委员的情况,有了比较清楚的了解,并能以此作出客观分析。

二是激发了委员参政议政的积极性。参加过述职会议的同志都有明显的感受,述职活动是调动政协委员积极性的有效形式。通过参加述职活动,委员们很好地展示了自己的成就,增强了荣誉和责任感,激发了更高的热情。即使履责成果不大的委员,也看到了先进的榜样,找到了自己的差距,增强了进一步做好工作的动力。当然,也有极少数履责不太积极的委员,通过述职受到了一次较大的震动和鞭策,促使他们在今后进行反思。不少委员说,参加述职使自己受到了一次难得的教育,表示要更好地履行好委员职责,更好地做好本职工作,不辜负政协委员的光荣称号。

第8篇:民建会员履职报告范文

在中共X县委的坚强领导和市人大的正确指导下,县人大常委会坚持以党的精神和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打造“实力X”的工作目标,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各项职责,积极发挥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的作用。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全面加强人大“两个机关”建设依法履职行权助推高质量发展交流材料,欢迎大家阅读。

 

在中共X县委的坚强领导和市人大的正确指导下,县人大常委会坚持以党的精神和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打造“实力X”的工作目标,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各项职责,积极发挥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的作用,不断推动人大工作创新发展,为助推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打造“实力X”作出了积极贡献。

一、自觉强化政治引领

常委会始终坚持把党的领导贯穿于人大依法履职的全过程、落实到工作的各方面,围绕县委中心工作精准发力,努力服务全县发展大局。

一是旗帜鲜明讲政治。常委会始终站在讲政治的高度,增强政治觉悟,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政治引领。本届以来,通过党组会议、常委会会议、乡镇人大主席座谈会等形式组织集中政治理论学习X余次,把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争做合格党员的根本立足点,作为全面加强人大“两个机关”建设的根本遵循。

坚持群众路线不动摇,面向基层、面向群众,常委会主任、副主任和乡镇人大主席分别深入联系的乡、村,认真宣讲党的精神、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以及脱贫攻坚、扫黑除恶政策等X余场(次),进一步强化了干部群众的思想认同和行动自觉。

二是围绕中心谋发展。坚持重大事项向县委请示报告制度,在召开重要会议、开展重大活动、决定重大事项前,都向县委进行请示(报告),定期向县委汇报人大工作情况,本届以来共作出请示X余项、报告工作X次,确保与县委在思想上同心、政治上同向、行动上同步。坚决落实县委人事安排,在行使人事任免权时,始终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在发扬民主的基础上,正确领会县委关于人事安排的意图,把县委主张通过法定程序转化为人民意志。

立足县委中心目标谋划人大工作,将脱贫攻坚、扫黑除恶、环境保护、民族宗教、安全生产等县委重大决策部署列入重点工作,综合运用视察调研、执法检查、会议审议、专题询问等方式,推进县委决策部署落到实处。

三是融入大局抓落实。常委会班子成员讲政治、顾大局,严格按照县委安排,坚持寓监督于参与之中,寓监督于支持之中,积极投身“实力X”建设主战场,分别担任全县重点工作或重大项目指挥部负责人,在脱贫攻坚、旅游开发、大石涧水源工程、高中扩建、铁路建设、扫黑除恶等重点工作中履职尽责、率先垂范,使人大监督与全县中心工作形成了互促共进的良好局面。

二、不断提升监督实效

常委会立足法定职权,紧扣全县社会发展大局,紧贴全县发展重点和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突出问题,改进监督方式,加大监督力度,提升监督实效。

一是突出监督经济运行。按照相关规定,我们每年年中都要听取县政府关于财政、计划、审计方面的工作报告,听取产业集聚区建设方面报告X项;对重点项目进行了集中视察X次;做出财政方面的决议、决定X项。特别是对债券资金使用严格把关,由县人大财经委员会对使用债券是否按县委、政府“三重一大"议事规则研究、是否超出债务限额以及资金的用途等方面进行了依法审查,督促县政府及有关部门进一步压实责任,健全机制,加强整改,维护财政预算执行的权威性、严肃性。

二是着力监督精准扶贫。围绕打赢脱贫攻坚战的总体部署,充分发挥人大职能作用,持续加大对脱贫攻坚工作的监督和支持力度。本届以来共召开X次主任会议,研究安排脱贫攻坚工作。常委会听取脱贫攻坚方面的工作报告X项,并在听取计划、财政和审计工作报告时,明确要求对扶贫资金安排、扶贫项目实施和扶贫资金审计情况进行一并报告。对X个脱贫攻坚方面的议案进行了调查论证,并做出了决议。

对重点带贫企业进行了集中视察和调研X次。连续三年深入开展“精准脱贫一一人大代表在行动"活动,各级代表积极行动,领办带贫实体X家,安排困难群众就业X人;与X户困难群众结对帮扶,举行奉献爱心捐助活动X人次,帮助贫困户清洁家园X人次,开展各种调研视察活动X次,提出意见建议X条。

三是持续监督民生工作。加强对环保工作的监督,每年年底都要听取县政府关于环境保护年度工作报告,深入到乡镇、企业进行视察、调研X次,对中央环保督查、汾渭平原环保督查反馈问题整改工作提出意见X条。着力推进城市提升工作,听取城市提升方面工作报告X项,批准了X县城乡总体规划(XX年);对关于开通公交车和城区背街小巷道路硬化亮化绿化X个议案进行了调查论证,并做出了决议;对城市重点项目建设进行了视察调研X次。

围绕热点、难点问题,听取审议了县政府关于义务教育、学前教育等方面工作报告,对供热供气、食品药品安全、智能电表推广后群众反映电费高等关乎民生的问题,认真对待,加强监督。X年对县食药监局、民政局、环保局开展了工作评议,共征集各类意见建议X条,归纳、整理为X个方面X个问题,通过下发审议意见、跟踪督办、整改报告满意度表决等方式,促使整改任务有效落实,使一些长期存在的难点问题得到有效解决。2019年对安全生产进行了专题询问,县政府分管领导及X家相关单位主要负责人,针对询问人员提出的安全问题,逐一进行了答复,增强了监督实效。

四是积极开展法律监督。本届以来,共听取“一府两院”关于司法方面工作报告X项。对《宗教事务条例》《环境保护法》《水污染防治法》等X部法律开展了执法检查。对“一府两院”规范性文件报备工作进行了集中检查。制定了《X县人大常委会信访工作暂行办法》,认真做好信访件转办、交办、督办工作,积极支持配合有关部门依法妥善处理群众信访问题,促进案结事了、息访罢诉。

五是严格规范任免程序。坚持党管干部与人大依法任免相结合,全面落实《X县人大常委会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办法》,及时做出《X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县监察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任免办法的决定》,严格执行任前法律知识考试、拟任职人员情况介绍、供职发言、颁发任命书、宪法宣誓等制度,本届以来共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X人次,任命县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X人,为地方国家机关正常运转提供了组织保障。

三、扎实开展代表工作

认真完善和落实代表工作制度,积极为代表履职创造良好条件,不断提高代表履职积极性,有效地汇集民智、凝聚民力。

一是注重履职能力提升。邀请省人大常委会领导对代表进行培训,组织人员先后到全国人大培训中心、中国政法大学南昌教育培训基地进行培训,发放学习资料,及时向乡镇人大主席微信群和市县人大代表工作微信群有关会议精神、政策法规、工作信息等,多种形式组织代表学习交流,不断提高代表的业务素质和履职能力。

二是注重履职平台搭建。按照标准完成全县X个乡镇代表联络站建设工作。本届以来共有X名县人大代表应邀列席了常委会会议,组织市、县代表X余人次参加“一府两院”工作汇报会、座谈会、旁听法院庭审等活动,选定X名人大代表担任各类监督员。扎实开展了走访代表活动,收集意见建议X条。

三是注重履职制度建设。建立健全了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本级人大代表制度、代表履职档案管理办法,完善代表联系群众制度,进一步加强代表服务,增强代表意识,提升了代表履职成效。

四是注重议案建议办理。常委会坚持各位主任领衔督办和工委对口督办制度,组织人大代表对议案和重点建议进行视察,现场督办。县政府及各承办单位高度重视,代表议案及建议办理扎实有效。本届以来共收到代表建议X件,除今年正在办理的X件外,其余的代表回复满意率达X%。

纵观近几年我县的人大工作,虽然付出一些努力,取得了一定成绩,但同转型发展的要求相比,同人民群众的期盼相比,同宪法法律的赋予的职责相比,还存在监督的深度和广度有待拓展,督促审议意见落实、推动问题解决还需持续发力;代表履职服务保障有待完善,主体作用发挥还需进一步提升;乡镇人大工作的监督指导还需进一步加强等问题。

第9篇:民建会员履职报告范文

县政协:

按照通知要求,现将本人履行政协委员职责的情况报告如下,不妥之处,请批评指正。我叫xxx,现任xxxxxxx,是县政协第???届和第??届委员会委员,在履行政协委员职责的过程中,主要做出了三方面的努力:

一、学习是基础,提升履行委员履职尽责的能力

政协委员既是公民参与政治生活的成员,也是各行各业中的精英和代表。具有双重身份。在做好本职工作的同时,还要代表各自的界别履行“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的职能。作为一名政协委员,一是加强了对政协的认识,增强了作为政协委员的荣誉感、自豪感、责任感和使命感,不断加强写作能力和口头表达能力。这些工作能力,简单的讲就是要“能写”和“会说”。不“能写”,就写不好提案和调研报告,不“会说”就不能很好的发表意见和建议,不能进行广泛宣传。因此,无论是对自身的本职工作,还是作为政协委员,我都认真进行写作能力和口头表达能力的学习,期望通过学习,提高“写”和“说”的水平,更好地履行“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的职能。

二、职业是根基,立足本职,认真履行委员职责

政协委员都是来自各行各业,都有各自繁忙的本职工作,都有双重身份,都要履行“一岗双责”。我在工作中努力处理好本职工作和履行委员职责的关系。努力做到一要立足本职岗位,做好本职工作,这是安身立命的根本。而政协委员是通过层层协商推荐和组织考察而产生的,只有做好了本职工作,有为有位,才能得到大家的认可、才能被群众组织和领导把我们推到这个位置上,这些都关系到政协形象,关系到政协履职的水平。作为一名政协委员,我经常提醒自己,不要忘记委员的职责,更不要忘记组织的重托、领导的信任。政协委员不仅是政治荣誉,而且更肩负着为各界群众参政议政的重要责任。因此,政协委员参政议政不仅是个人的事情,更重要的是体现着自己所代表的界别和群众的利益。作为一名政协委员,必须严肃认真、尽职尽责地对待政协工作,按时参加政协的会议,积极参加政协的各项活动,认真做好联系委员会安排办理的事情。不做不出席会议,不参加活动,不撰写提案,不发表意见的“四不”委员。我认为这都是缺乏责任意识的表现。几年来,我尽管有时工作比较繁忙,但丝毫没有动摇我对政协工作的热情和赤诚,积极参加政协的各项活动。政协的每一次全会我从不缺席,各项专题调研、视察活动我不轻易放弃;安排给我的工作,我都认真对待,尽心尽力,不推脱不马虎。有时会有白天参加界别小组的活动,晚上才回到单位处理日常工作的情况。但我知道,政协组织的各项活动,都是政协为我们委员搭建的参政议政平台,我很珍惜!能通过这个平合如实反映社情民意,为县委、县政府及时了解民情,制定政策部署工作提供有用的参考;同时,向群众宣传党的好方针好政策,这是我们委员的职责所在,也是群众的期望所在。

三、活动是载体,参与调研,切实提高履职效能

精选范文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