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期刊网 精选范文 收支制度范文

收支制度精选(九篇)

收支制度

第1篇:收支制度范文

二、财务收支审批人员。我局严格实行财务收支“一枝笔”审批政策,由局长负责财务收支的审批,如果局长因出差等特殊原因不能履行审批职能时,必须明确授权其他局级领导代行审批职能,授权范围为:原则上不予审批报销业务,借款额度控制在3,000元之内,重大支出项目必须与局长沟通后方可发生。以明确责任。

三、财务收支审批权限。我局各种财务收支项目,凡金额在人民币500元(含500元)以上的,必须经局长审批方可办理;凡金额在人民币500元以下的收支项目,由财务科长审批即可办理,并实行月报制度。金额在人民币20,000元以上的重大收支项目,必须经局长办公会议集体决策后方可实施。局长办公室应将局长办公会议纪要中涉及资金活动的决策内容抄送局财务部门以便执行。

四、财务收支审批程序。

1、借款的审批程序:借款人职能部门负责人(正职)分管领导财务科长局长。

2、报销的审批程序:经办人验收人职能部门负责人(正职)分管领导财务科长局长。

五、财务收支审批人员的责任。

凡是参与财务收支审批及相关业务审批的人员,应当熟悉并掌握党和国家有关的财经路线、方针、政策,坚持原则,不徇私情,为党和国家的堤防事业和全体员工的利益负责,为自己履行的审批行为的合法性、合理性负责。经上述有关人员审批的业务,若出现违纪问题,将按照有关法规给予处理。

事业会计岗位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事业单位财务通则》、《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及其他财经、会计法规。

2、根据审核无误的原始凭证,按照财会制度的规定,及时编制分局事业部分的记账凭证。

3、负责登记事业部分的总账、事业收入及支出明细账、往来和净资产类明细账。

4、负责财政集中支付的支付凭证打印及对账等相关工作。

5、负责财务科微机及附属设备的维护工作,保证日常工作的正常运转。

6、协助科长起草相关的文字材料。

第2篇:收支制度范文

一、财务收支审批制度设计的原则

1、全面控制和重点控制相结合的原则。一方面,企业必须对所有的财务收支进行全面控制。所谓全面是指三个方面,一是全过程的控制,包括采购、生产、销售等各个环节;二是全员的控制,包括单位领导在内的所有职工;三是全要素的控制,包括材料费、人工费、差旅费、业务招待费等所有费用项目。另一方面,在全面控制的基础上,对重要的财务收支项目,应实施重点控制,严格审批。

2、事前审批和事后审批相结合的原则。审批制度作为企业控制财务收支的一种重要途径,不仅包括事后的审批控制,还应该包括事前的审批控制。特别是对于一些发生金额较大或者重要的财务支出,必须进行事前审批。

3、不相容职务分离原则。财务收支审批制度作为内部会计监督制度的重要内容,必须遵循不相容职务必须分离的原则。这也是内部控制制度的基本要求。《会计法》明确规定,“记帐人员与经济业务事项和会计事项的审批人员、经办人员、财物保管人员的职责权限应当明确,并相互分离、相互制约”。

4、科学性和实用性相结合的原则。一方面应坚持科学性原则,尽量做到理论上的完善性;另一方面,应该从本单位的实际出发,使制定的审批制度尽量切实可行。如果企业重视科学性而忽视实用性,设计的制度只能作为“花瓶”而不具有可操作性,或者不符合成本效益原则。相反,如果企业重视实用性而忽视科学性,设计的制度虽然简单易行但却“漏洞百出”,同样达不到内部控制的目的。

二、财务收支审批制度设计的内容

企业设计财务收支审批制度,应该包括以下内容:

1、财务收支审批人员和审批权限。财务收支审批人员及其权限由企业根据其组织结构、规模大小等实际情况确定。企业可以确定一个审批人员(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人员),也可以确定两个或多个审批人员,他们各自在其授权范围内行使审批权力。在确定审批人员和审批权限时,必须坚持可控性原则,即审批人员必须能够对其审批权限内的经济业务具有管理(控制)权。只有这样,才能保证审批人员能够正确审批财务收支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合理性,提高审批质量。

2、财务收支审批程序。企业发生的各项财务收支,应该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审批和批准。在实际工作中,许多企业一般先由经办人员在取得或填制的原始凭证上签字,然后再据以向规定的审批人员审批,审批通过后交会计部门审核入帐或报帐。笔者认为这种审批程序不很合理。因为在一般情况下,审批人员的职位高于会计人员,先审批后审核,必然造成会计人员的审核形同虚设。许多会计人员直接以是否有领导签字为依据进行审核。如果领导已审批通过,会计人员往往不会或不敢有异议,这显然不利于发挥会计的审核监督作用。因此,笔者认为,在设计审批程序时,如果审批人员的职位高于审核人员,应实行先审核、后审批的程序。

3、财务收支审批内容。财务收支审批的内容主要是财务收支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合理性。具体包括:(1)财务收支是否符合财务计划或合同规定;(2)财务收支是否符合《会计法》、有关法规和企业内部会计管理制度;(3)财务收支的内容和数据是否真实;(4)财务收支是否符合效益性原则;(5)财务收支的原始凭证是否符合国家统一会计制度规定等等。

4、财务收支审批人员的责任。财务收支审批制度必须坚持权利和责任对等原则。在审批制度中,必须规定审批人员应该承担的义务和责任。具体包括:审批人员应该定期向企业领导或企业职工汇报其审批情况;审批人员失职应该承担的责任等。

三、财务收支审批制度的基本模式

各企业应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选择采用以下几种财务收支审批模式:

1、“一支笔”审批模式。这是指一切财务收支全部由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人员(总会计师或主管会计工作的副职)一人审批。其优点在于能够克服多头审批造成的监督失控或审批标准掌握不一等问题。但是,其缺点则是容易导致腐败。特别是由单位负责人“一支笔”审批,更是难以对其形成有效约束,这本身也不符合内部控制的基本要求。再加之单位负责人的主要精力集中在企业的经营管理上,对各项财务收支也不可能事无巨细地进行审批。这种审批模式应当予以改革和完善。

2、分级审批模式。这种审批模式根据企业业务范围和金额大小,分级确定审批人员。单位领导副职(分管领导)或职能部门负责人在其主管业务范围和一定金额范围内具有审批权,但对于重要的财务收支或金额较大的财务收支,必须由单位负责人审批。金额巨大的财务收支,甚至需要通过单位领导集体、董事会或职代会审批。这种审批制度的优点在于避免了权力的过分集中,有利于形成对审批人员的约束和牵制;并且,由于审批人员一般是职能部门负责人或单位分管领导,他们对审批范围内的财务收支比较了解,可以提高审批质量。

第3篇:收支制度范文

当前一些单位内部管理松弛、控制薄弱,从源头上给舞弊,腐败行为予可乘之机。同时造成了单位资产的流失,影响了利润水平,从而降低了其市场竞争力。为适应加入WTO的客观要求,在新形势下加强单位内部控制是现代管理制度建设的首要课题。2000年国家先后了《会计法》及《内部会计控制规范(试行)》,从法律的角度对内部控制作出规定。意在规范会计行为,强化单位内部会计监督,提升单位内部经营管理效果,杜绝经济违法行为于未燃。

内部控制是保证单位业务活动的有效进行,保证资产的安全和完整,防止纠正错误和舞弊,保证会计资料真实、合法、完整的政策和程序。其贯穿于单位经济活动的各个方面,只要存在经济行为,就需有相应的内部控制。建立内部控制制度,就是在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责任制度、财务会计制度和财产物资管理制度等有关管理制度中,都应具体体现内部控制的要求。财务收支审批制度作为内部控制程序的重要组成部分,其设计得是否科学、完善,对单位的财务管理影响重大。

一、制定财务收支审批制度的必要性

内部控制制度划分为内部管理控制制度与内部会计控制制度两大类。内部管理控制制度是指那些对会计业务、会计记录和会计报表的可靠性没有直接影响的内部控制。如企业单位的人力资源管理。内部会计控制制度是指那些对会计业务、会计记录和会计报表的可靠性有直接影响的内部控制。如由非出纳人员每月编制银行存款调节表。财务收支审批制度是内部会计控制制度的具体规定,其基本目的在于:通过这种控制,可提高现金交易的会计业务、会计记录和会计报表的可靠性。保证组织机构经济活动的正常运转,保护资产的安全、完整与有效运用,提高经济核算的正确性与可靠性,推动与考核单位各项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提高经营管理水平。

二、财务收支审批制度设计的原则

1、全面控制和重点控制相结合的原则。一方面,单位必须对所有的财务收支进行全面控制。所谓全面是指三个方面,一是全过程的控制,不仅包括经济活动各个环节中涉及支出类业务的审批,还包括如销售单、供货合同等收入类业务的审批;二是全员的控制,包括单位领导在内的所有职工;三是全要素的控制,包括办公费、投资、差旅费、业务招待费等所有费用项目。另一方面,在全面控制的基础上,对诸如基建投资、兼并等重要的财务收支项目,应实施重点控制,严格审批。

2、事前审批和事后审批相结合的原则。审批制度作为控制财务收支的一种重要途径,不仅包括事后的审批控制,还应该包括事前的预算审批。特别是对于一些发生金额较大或者重要的财务支出,必须进行事前预算。

3、不相容职责划分原则。财务收支审批制度作为内部会计监督制度的重要内容,必须遵循不相容职务必须分离的原则。这也是内部控制制度的基本要求。《会计法》明确规定,“记帐人员与经济业务事项和会计事项的审批人员、经办人员、财物保管人员的职责权限应当明确,并相互分离、相互制约”。对一些小型单位因为职工人数少,绝对的职责划分困难很多。但是应通过更严密的监督和复核,以弥补划分的不足。

4、科学性和实用性相结合的原则。一方面应坚持科学性原则,尽量做到理论上的完善性;另一方面,应该从本单位的实际出发,使制定的审批制度尽量切实可行。如果重视科学性而忽视实用性,设计的制度只能作为“花瓶”而不具有可操作性,或者不符合成本效益原则。相反,如果重视实用性而忽视科学性,设计的制度虽然简单易行但却“漏洞百出”,同样达不到内部控制的目的。

三、财务收支审批制度设计的内容

依据内部控制的原则,财务收支审批制度设计中应该包括以下内容:

1、财务收支审批人员和审批权限。明确审批人及对业务的授权批准方式、权限、程序、责任和相关控制措施。审批人应当根据授权规定,在授权范围内进行审批,不得超越审批权限;在确定审批人员和审批权限时,必须坚持可控性原则,即审批人员必须能够对其审批权限内的经济业务具有控制权。只有这样,才能保证审批人员能够正确审批财务收支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合理性,提高审批质量。

2、财务收支审批程序。单位发生的各项财务收支,应该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审批和批准。在实际工作中,许多单位一般先由经办人员在取得或填制的原始凭证上签字,然后再据以向规定的审批人员审批,审批通过后交会计部门审核入帐或报帐。这种审批模式有许多不足之处。因为在一般情况下,审批人员的职位高于会计人员,先审批后审核,即使会计人员发现疑问已是“既成事实”,会计人员往往不会或不敢有异议,这显然不利于发挥会计的审核监督作用。因此,在设计审批程序时,如果审批人员的职位高于审核人员,应实行先审核、后审批的程序。

3、财务收支审批内容。财务收支审批的内容主要是财务收支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合理性。具体包括:(1)财务收支是否符合财务计划或合同规定;(2)财务收支是否符合《会计法》、有关法规和内部会计管理制度;(3)财务收支的内容和数据是否真实;(4)财务收支是否符合效益性原则;(5)财务收支的原始凭证是否符合国家统一会计制度规定等等。

4、财务收支审批人员的责任。财务收支审批制度必须坚持权责对等原则。在审批制度中,必须规定审批人员应该承担的义务和责任。具体包括:审批人员应该定期向授权领导或职工代表汇报其审批情况;审批人员失职应该承担的责任等。

四、财务收支审批制度的基本模式

1、“一支笔”审批模式。这是指一切财务收支全部由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人员(总会计师或主管会计工作的副职)一人审批。符合《会计法》中“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的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的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的原则。其优点在于能够克服多头审批造成的监督失控或审批标准掌握不一等问题。但是,其缺点则是不符合内部控制的基本要求,容易导致腐败。特别是有些单位负责人把“一支笔”审批错误的认为是一个人说了算,更是难有约束。再加之单位负责人的主要精力集中在经营管理上,对各项财务收支也不可能事无巨细地进行审批。这种审批模式应当予以改革和完善。应加强民主理财建设,对于大型投资应经过领导集体会商,涉及职工利益事项应通过职代会表决等。

2、分级审批模式。这种审批模式根据业务范围和金额大小,分级确定审批人员。单位领导副职(分管领导)或职能部门负责人在其主管业务范围和一定金额范围内具有审批权,但对于重要的财务收支或金额较大的财务收支,必须由单位负责人审批。金额巨大的财务收支,甚至需要通过单位领导集体审批。这种审批制度的优点在于避免了权力的过分集中,有利于形成对审批人员的约束和牵制;并且,由于审批人员一般是职能部门负责人或单位分管领导,他们对审批范围内的财务收支比较了解,可以提高审批质量。

第4篇:收支制度范文

它是国家处理中央与地方、地方各级政府之间的分配关系,确定各级财政收支范围和管理权限的重要制度。目前,我国财政收支划分的重点在于中央与地方的财权与事权的划分,本文试图对这一问题提供一些思路和建议。

一、合理界定政府与市场的关系

各国的财政收支划分都必须建立在政府与市场关系的准确界定之上。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投入了大量的精力解决政府与企业的关系,本质即是在于处理政府与市场的关系。但是,实践中出现的甘肃兰州“牛肉面限价令”和贵阳某区政府的西红柿救“柿”事件都表明,政府与市场的关系是非常复杂的,而我国目前政府与市场关系的处理依然存在不少问题。

经济学家的研究表明,市场是最有效的资源配置手段,建立在利益主体多元化基础之上的市场机制,用价格信号诱导,调节社会生产和消费,协调供求关系以及人们日常的经济活动,成为自动协调经济运行的神奇的“看不见的手”。但是,市场存在天生的缺陷,那就是市场会失灵。在市场这只“看不见的手”失灵的情况下,政府这只“看得见的手”就需要介入。

但是,如何界定政府在介入时的职能,就成为了一个难题。政府的职能可分为收入分配职能、资源配置、稳定和发展经济等三方面。但之三种职能的优先次序在不同的国家会有差异。例如,西方成熟的市场经济国家,其经济已较发达,更重要的是强调稳定的职能,而在我国,财政的收入分配职能应置于首要地位,然后顺次为资源配置,稳定和发展经济职能。

缘于上述对政府与市场关系的认识,现代市场经济国家的公共财政,必然是缺陷财政,也即公共财政必须是以弥补市场缺陷为前提。而在我国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进程中,财政应该优先发挥收入分配的职能,特别是在再分配领域,强调更加注重社会公平的原则,以有效弥补追求效率的市场存在的天然缺陷。其次,稳定经济发展和优化资源配置是公共财政要解决的重要问题。我国的财政收支划分也必须建立在这种认识基础之上。

二、充分考虑我国非典型市场经济的国情

考虑我国的财政收支划分,还必须关注我国的经济国情,那就是非典型市场经济。我国作为非典型市场经济国家,具有三大特征:

首先是体制转轨。我国是在计划经济体制的背景下开始市场化改革的,改革采取了渐进策略。由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的转轨,意味着属于非公有制企业所承担的社会职责需要转移出来,也意味着政府体制改革需要逐步进行,转变为只在市场失灵的范围内活动,还意味着既得利益的丧失,而由此引发的多种利益集团的博弈造成了体制转轨难度的增大,因此,非典型市场经济体制的完善需要更多的智慧。

第二是发展中大国。作为一个发展中大国,我国需要更多地依靠内部力量,发展经济。如何培育国内市场,实现内外均衡,需要转变改革以来选择的外向型经济发展战略,同样是一个大难题。

第三是文明古国。长期的农业社会现实,决定了我国文化必然植根于农业社会背景。我国农业社会的许多特征依然存在,而农业社会不同于市场经济所依托的商业社会,如何在二者之间找到均衡点,或者寻找到对应于农业社会向商业社会过渡的社会治理良方,就成为我国进一步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难点,也成为我国非典型市场经济的一大特征。

非典型市场经济的国情提醒着我们,市场化的改革并不意味着我们步入的市场经济和典型的市场经济国家一模一样。因此,在我国的市场化改革进程中,照搬或移植的做法行不通。我国的财政收支划分也不可能照搬或移植国外的现成经验。例如,在支出责任的划分方面,就必须考虑基层政府面对的“三农”问题的压力,中央政府以及地方上级政府有责任来共同承担此部分责任。再如,我国财政收支划分制度的改进还必须考虑政府体制改革与经济体制改革的不同步问题,很难完全借鉴国外的经验在收支划分体制改革方面一步到位。

三、改革财政收支划分制度的建议

根据政府与市场关系的理论以及我国非典型市场经济的国情,笔者建议我国的财政收支划分制度重点关注以下问题:

1.合理划分中央与地方的事权职责。

根据上述原则,中央政府的事权范

围及主导作用应主要包括:(1)制定并组织实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长期战略,对经济发展的速度、方向、结构、生产力布局、g

dp分配等重大问题进行决策,并通过各种手段组织实施;(2)调节经济总量关系,协调宏观经济结构偏差,促进并保持总供求和部门结构的大体均衡,促进宏观经济持续、稳定、协调地运行;(3)在市场失效的领域,有效承担起跨省际重大基础设施和基础产业项目的投资建设、提供全国性公共产品等;(4)调节gdp分配结构和组织社会保障,从全国着眼把收入差距控制在有利于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范围内,协调好公平与效率的关系;(5)调控各地区之间的财政经济发展差距,促进地区间经济社会协调发展;(6)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和法律秩序;(7)自觉组织和推动市场化进程,培育和完善市场体系;(8)维护国有财产的所有者权益,防止国有资产流失;(9)维护全国的生态平衡,搞好环境保护和人口控制等。

在明确了中央事权范围之后,还需要对中央与地方共同参与的事项予以明确,地方上下级政府的事权的划分也需要依据各地的情况进行区分,例如,民族自治地区的事权划分和非自治省份内部的情况应该有所区别。

2.建立健全财力与事权相匹配的体制。

长期以来,不少人强调以事权定财权,建立财权与事权相匹配的机制。在此理念指导之下,在财政收支划分上强调在赋予地方政府事权职责的同时,应该允许地方享有较大的税收立法权。笔者认为,这一观点应当慎提。毕竟,我国是单一制国家,地方政府的自主权力有限,更重要的是,在地方政府财政管理能力有待提高,和地方政府间财政税收不当竞争问题严重的情况下,特别需要强调中央对地方的强力预算控制。否则,完全套用发达资本主义国家的经验来解决我国的财政分权和收支划分问题,很容易出现更为严重的后果,例如,加剧地方政府的税收恶性竞争和过度投资竞争等现象。

因此,笔者主张,要淡化“财权与事权相匹配”的提法,以“财力与事权相匹配”的表述代之,强调在合理划分事权的基础上,运用财政转移支付等方式,由中央为地方政府或者地方上级政府为下级政府提供财政资金,解决地方政府的财力不足问题。所以,解决问题的最佳方法并非是赋予地方政府更大的财权,而是应当规范财政转移支付法律制度。

完善的转移支付制度应当以实现各级财政收支平衡以及各地区基本财政服务水平相当为目标。要建立规范化的转移支付制度,对标准收入、标准支出的测算更科学、准确,最大限度的考虑地区间成本差异因素,建立更加完善的补助制度。通过一般性补助,即税收返还弥补正常情况下地方政府收入与支出的差额;通过专项拨款补助,对于特别地区和特殊行业等给予财政支持,以保证地区发展平衡和国家产业政策的顺利实施;此外,还应设立临时性的补助,在重大自然灾害或者突发性事件时,用于弥补地方政府财政支出的不足。

第5篇:收支制度范文

第一,使赤字和长期建设国债规模继续有所降低,而不是一下子抹平和停发。把这部分可用财力和超收收入用于加强经济社会发展中的薄弱环节,优化结构,服务于构建和谐社会的大局。同时,继续酌情积极运用特别国债手段置换超额外汇储备,以间接或直接地收敛流动性。

第二,优化结构,增加有效供给。运用增收财力和其他可用财力着重强化经济社会的薄弱方面和“短线”领域,在“矛盾突显期”改进民生、消解矛盾和维持 “黄金发展期”的良好势头。

第三,由于收入丰裕的时期不可能永远持续下去,财政支出的刚性又十分明显,所以应适当拨出部分增收财力形成中央预算调节稳定基金,准备以丰补歉和应对不虞之需。

第四,还应运用部分财力支持深化改革和“花钱买机制、建机制”。

第二次世界大战后,北欧的瑞典、挪威、丹麦等国家建立了一整套被当今世界称之为典范的福利社会制度。这些国家把GDP的50%以上集中在政府,用于社会福利,构建了从“摇篮到坟墓”的覆盖社会所有成员的社会保障制度。在这些国家,像比尔・盖茨这样的超级大富豪极少,他们通过建立合理的税收制度,在走“共同富裕”的道路。

这种北欧式的和谐对当代中国是“奢侈品”,因为我们和他们的差距太大。而 “中国特色的公共服务”应当包括:

一是建立体现公平正义的制度。以税制改革为例,过去企业是由政府投资建立,各级政府分别从其隶属关系之下的企业里面拿收入,对不同的企业有亲疏之分,在各级政府面前,企业无法公平竞争。1994 年实行分税制改革以后,财政进入了一个新的体制,即企业不分大小,不论行政级别,依法纳税,该交国税的进国库,该交地方税的进地方。

二是通过财政支出、转移支付制度发挥固强补弱、控制差距、雪中送炭的作用。

第6篇:收支制度范文

关健词:行政事业单位;收支两条线;完善对策

“收支两条线”制度实施多年,从宏观层面看,在执行该制度后,各级财政可通过账户控制、资金控制、票据控制、稽查控制、核算控制、监督控制的手段实行对执收执罚单位的全方位管理,成效显著。但从微观层面看,“收支两条线”制度在某些执收执罚行政事业单位的贯彻落实仍存在一定问题。

一、“收支两条线”在实践中存在的问题

1.“非税收入”与支出、绩效考评相挂钩

上世纪90年代,中央财政部门规定行政收费、罚没收入不得与部门收支相挂购,也不得下达收入指标,但目前仍有部分主管部门对行政执法单位下达收入目标任务,并以完成的收入数按比例返还可自由支配的金额,年终上级以完成经济指标的考评来“以收定支”并与绩效考核挂钩,使部分行政事业单位为完成目标任务本末倒置,在行政执法中形成了错误的认识,将完成收入目标当成首要任务,且单位往往把扣除政府统筹后的非税收入视为己有,支出过程中,按照本部门的要求使用,随意性较大,非税收入使用不规范。而另一些执法任务重,收费来源少的执收执罚单位则可能会因经费紧张、无上级返还款导致工作积极性不高。

2.多头设立银行账户,资金转移随意

虽然地方政府对行政事业单位多头开户行为已进行集中清理整顿,但这一现象并未得到完全遏制,某些单位出于自身利益或为隐匿资金在不同银行私设账户。这种多头开户行为增加了行政事业单位逃避各方监督、财务人员随意转移资金的风险,增加了同级财政及上级主管部门监管的困难。且部分事业单位未按《行政事业单位预算外资金银行账户管理的规定》将预算外资金按收入与支出分开开设银行账户,收入与支出混同核算;对取消了独立核算资格的下属行政分支机构未核销基本存款账户,收支仍通过不合规账户核算汇缴,与上级部门取消行政分支机构独立核算资格为强化管理的本意相去甚远。

3.票款分离、罚缴分离制度执行错乱

主要体现在过期票据未及时缴销,又未纳入收费信息管理系统进行监控管理,在执罚执收过程中仍在使用,导致部分票据管理失控及财政资金流失。现场执法未实现票款分离、罚缴分离,现场执法收缴费用未履行相应批准手续,“以收抵支”。部分现场执法单位地处偏远,执法收入不能及时入库,在上级没有拨付备用金的情况下,自然会坐收坐支,以支出发票抵消票据款。

4.人员财物多头管理,同级财政缺乏监督

部分地市级执收执罚行政事业单位实行的是条块分割的管理模式,省级与地方事权财权划分不清,财权归省级财政,征收的非税收入全部上缴省财政,经费由省直单位核拔,同级财政无权监管本地市级执收执罚单位,上级财政监督通常只在政策层面,没有进行直接、常态督查,因而形成监管盲区。虽然省直主管单位会委托同级政府审计,执收执罚单位为了规范也自请社会审计,但这种审计通常只是常规抽样审计,仅限于账目的合法合规性检查,不涉及内部控制制度、执法流程、银行账户的开设使用等的监查,不会引发下属基层执收执罚单位对执法行为合法合规性的关注。

二、解决对策与建议

1.转变观念,树立执法服务理念

首先应取消收入与单位绩效效益挂钩的做法,在政府非税收入管理政策和部门预算编制中建立激励约束机制,足额拨付经费,以调动执收单位积极性,确保应收尽收,出台规范的工资和津贴制度,弱化狭隘的利益驱动;其次应采取措施统一强化各执法部门的思想认识,进一步明确行政事业收费的财政资金属性,为相关部门执法人员设立法规界限,使“收支两条线”制度改革得到广泛支持和理解并促进规范实施。

2.统一管理口径,防止政出多门

首先要扩大“收支两条线”制度的管理范畴,统一管理规则,集中对执收执罚行政事业单位的人员财物进行管理,改变管理松散的局面。其次要依靠现代化的网络技术,建立信息共享平台,实现非税收入信息在财政部门、主管部门、执收部门和交款人之间的互通,确保政府非税收入及时足额上缴国库或财政专户,防止隐瞒、截留、挤占、坐支和挪用现象发生。最后要建立财政预算资金绩效评价制度,对非税收入征管的全过程进行评估监督,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

3.完善政府控制制度,强化同级财政监督

(1)对以往未按规范管理制度设立的多头银行账户进行彻底清理,依照合法程序履行审批手续设立银行账户,开设统一的“预算外财政资金专户”,通过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对资金的使用进行集中控制和管理,实现真正的收支脱钩。

(2)缴销或将已失去时效的票据纳入执收信息管理系统,把好以票控费关,加强对所属单位的管理指导,及时纠正错误,增强法制观念,提高遵守财政法纪的自觉性。

(3)开展“收支两条线”制度的专项检查,对执收执罚单位收费项目、资金及票据使用、执行最新制度的规范性等环节保持及时跟踪督查。审计监督应不仅限于会计账目的检查,还应从法规约束、履行行政职能层面考察,并建立相应的责任追究制,为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提供解决途径。

(4)进一步完善信息控制系统。近年来国家通过推行国库单一账户、实行国库集中收付和政府采购制度等各项预算管理制度改革,建立了各种信息管理平台,在规范财务、执法行为方面成效显著,为进一步确保证非税收入信息的真实性、及时性和有效性,提高政府非税收入资金的管理效能和水平,有必要建立一套科学完整的信息监控系统,实现财政、银行、主管部门、执收单位信息联网,保持信息畅通,提高管理效率,减少监管成本,增加执收执罚行为的公开透明度。

4.结合事业单位改革推动“收支两条线”管理向纵深发展

应健全机制,加快立法,将“收支两条线”管理纳入法制化轨道,确立“收支两条线”制度的法律地位,增强“收支两条线”制度的执行刚性。加快行政事业单位的改革步伐,剥离事业单位的行政职能,将之转变为政府职能部门,使行政职能与事业经营实现真正分离,扩大非税收入收缴范围,进一步规范执收执罚行为。

三、结束语

本文总结了目前执收执罚行政事业单位在“收支两条线”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了解决对策。“收支两条线”制度历经十多年的改革实践,取得了一定成效,但要彻底实现“收支两条线”管理,事业单位在思想上、法制化、配套改革方面还有待进一步深化。应加大宣传统一思想提高认识,逐步将政府性规费全部纳入预算管理,实现全口径预算,扩大非税收入收缴范围,强化财政综合预算管理,以达到建立完整统一的公共财政体系的目的。

参考文献:

[1]秦 君 霍凤丽:浅论收支两条线的财务管理[J].决策探索,2007(5):58.

[2]张康伟:浅淡“收支两条线”管理存在的问题及解决之道[J].上海审计,2003(1):19-20.

第7篇:收支制度范文

一、总则

(一)为推行增收节支、厉行节约的财务核算原则,增加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收支的公开性和透明度,保障村集体经济组织正常运转,维护群众切身利益,根据《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及国家有关财经法规,结合我县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二)代行村集体经济组织职能的村民委员会执行本制度。

(三)村集体经济组织每年春节后应及时做好当年财务收支预算工作,报乡镇农村经营管理部门审核、乡镇人民政府审定、乡镇人民代表大会批准执行;每年12月20日前做好当年财务收入决算工作,次年1月10日前做好上年支出决算工作,及时总结经验,减少预算执行差异率。

(四)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财务收支预算及执行工作接受乡镇农村经营管理部门的指导与监督。

(五)本制度自20__年1月1日起施行。

二、收入预算

(一)村集体经济组织要努力拓展收入渠道,积极组织经营服务活动,搞活集体经济,增强自身实力。

(二)村集体经济组织要结合上年实际,立足发展规划,把各项收入全面预算到位。

(三)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收入主要包括(详见附表一):

1、经营收入;

2、发包及上交收入;

3、补助收入(含两税附加及转移支付等);

4、专项资金(含支农资金、“一事一议”资金、退耕还林资金、救济救灾资金、土地征用补偿费、困难户补助等);

5、投资收益;

6、接受捐赠收入;

7、其他收入(含出租收入、违规收费或罚款、利息收入等)。

(四)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收支预算执行过程中,由于年初预算很难到位或者情况发生较大变化,收入有增加或者需要增加收入的应列作预算追加数进行调整。

三、支出预算

(一)编制原则:

1、确保村、组干部报酬及时足额发放到位;

2、量入为出,统筹安排村集体经济组织公用经费;

3、专款专用,为民办实事、好事。

(二)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支出主要包括(详见附表二):

1、经营、服务支出。根据经营服务的规模科学合理安排,实现效益的最大化。

2、管理费。

(1)村、组干部报酬(含工资、奖金、补助)。严格按审批标准及工作业绩发放;

(2)办公费用。据实安排;

(3)水电费。参考上年发生额安排;

(4)邮电费。根据工作需要安排;

(5)差旅费。参考上年发生额及当年工作规划布局安排;

(6)修缮费。据实安排;

(7)生活接待费用。除召开村民代表大会、村民小组长会、村党员大会按规定标准安排外,其余实行“零”招待;

(8)村组干部学习培训考察费用。应确保村组干部正常培训学习深造的需要,但禁止变相的培训学习支出;

(9)养车租车费用。根据工作需要及收入的实际情况限额安排,甚至“零”费用安排;

(10)教育、卫生、计生等费用。根据工作实际需要安排,严禁发生变相招待费用;

3、专款支出。严格按照专项资金的规定用途和范围使用或者发放,严禁挤占、截留、挪用。

4、其他支出(含基础设施建设支出、特定的捐赠用途支出、利息支出等)。根据工作实际需要与指定的用途安排。

四、收支决算

第8篇:收支制度范文

一、政府收支分类改革的主要内容

新的政府收支分类主要包括三个方面的内容,即收入分类、支出功能分类和支出经济分类。

(一)新的政府收支分类体系对政府收入进行统一分类,能够更加全面、清晰地反映政府各项收入。改革后的收入分类不仅包括预算内收入,还包括预算外收入、社会保险基金收入等应属于政府收入范畴的各项收入。从分类方法上看,新的收入分类按照科学标准和国际通行做法将政府收入划分为税收收入、社会保险基金收入、非税收入、贷款转贷回收本金收入、债务收入以及转移性收入等,这为进一步加强收入管理和数据统计分析创造了有利条件。从分类结构上看,改革后的收入分类分设类、款、项、目四级,四级科目逐级细化,以满足不同层次的管理需求。

(二)新的政府支出功能分类体系更加完整、直观地反映政府各项职能活动,这是此次科目改革的核心。从分类方法和结构上来看,现行支出分类科目主要是按经费性质设置的,另有几十个按经济性质设置的目级科目作为补充;新的支出功能分类是根据政府管理和部门预算的要求,统一按支出功能设置类、款、项三级科目,能够完整、清楚地反映政府支出的内容和方向,分别为17类、170多款、1100多项,有利于解决人大代表多次提出的支出预算“外行看不懂、内行说不清”的问题。

(三)新的支出经济分类体系更加全面、明细地反映政府各项支出的具体用途。支出经济分类对原来的支出目级科目作了扩充和完善,按照简便、实用的原则,设置类、款两级。类级科目具体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转移性支出、基本建设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全面、明细的支出经济分类为加强政府预算管理、部门财务管理以及政府统计分析提供了重要工具和手段。

二、政府收支分类改革对高等学校会计制度改革的影响

政府收支分类改革必将对预算会计的核算内容、科目的设置等产生深远影响,推进现行的预算会计制度变革。作为预算会计体系中行政事业会计制度重要组成部分的现行高等学校会计制度也必然面临新的挑战。同时,财政部也特别指出“要对现行制度进行清理,及时修改行政事业单位财务制度以及税收、国库、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并将其作为改革的配套措施之一。因此,政府收支分类改革将对现行高等学校会计制度改革产生深远的影响,同时也为其提供良好的改革契机。政府收支分类改革对高等学校会计制度改革的影响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对高等学校部门预算管理的影响

1.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科目明细了分类。根据新的政府收入分类,高等学校的预算内收入设置了类、款、项、目,而且将预算外收入也列入了政府预算非税收入类核算,并且其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预算外收入)是按部门分类的,不论单位类型和收费性质如何,部门所属各预算单位的收费收入均在本部门对应的收入分类科目中反映。

2.支出经济分类科目进一步细化。根据政府收支分类改革,高等学校将使用新的支出经济分类科目,除将原目级科目的人员支出、公用支出两大块进一步充实、细化为工资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三大类外,还需补充基本建设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内容,形成一个完整的支出体系,可以独立反映高等学校的所有支出活动。新支出科目数据上的衔接,可以按2006年科目名称一一对应衔接,只是归类有所调整的,如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大型修缮等,则相应归入其他资本性支出类中反映。

3.功能性基建支出科目相应取消。依据新的功能支出分类,高等学校将取消原有的基建支出科目,相应的原基建支出科目核算的内容分别并入到“教育支出――高等教育”功能性科目中。但为了不改变现有基本建设支出预算管理模式,高等学校将在支出经济分类科目中单设“基本建设支出”类级科目,专门反映由发展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基本建设支出,而对于结转自筹基建以及使用其他资金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土地和无形资产、设备购置、图书资料购置以及购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支出,要在“其他资本性支出”类科目反映。

(二)对高等学校会计模式和核算体系的影响

《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第21条提出,要“改革对高等学校的财政拨款机制,充分发挥拨款手段的宏观调控作用。改革按学生人数拨款的办法,逐步实行基金制”。借鉴西方基金会计核算模式,将高等学校会计系统转变成以基金为基础进行组织和运作,把按照法律法规或其他限定用途的资金设立各种不同的基金,如事业基金、固定基金、修购基金、勤工助学基金、职工福利基金、医疗基金、住房基金和奖励基金等,对每一基金分别进行核算、计量和报告。这种基金核算模式不仅能使各类基金的支出内容有严格管理,有效计量,而且可全口径反映当年的预算收支执行情况,从而保证各种不同来源的资金严格按照要求用于预算设定的用途,确保各项资金在总量上和收支配比上不突破预算的限制。因此,在高等学校会计制度改革中构建基金会计模式既是高等学校发展的必然要求,也是财政管理体制改革的必然结果。

随着高等学校收入来源和支出用途的多样化以及强化教育成本管理核算,现在企业采用的权责发生制是一种必然的选择,可根据学校特点和事业发展需要,在原有实行收付实现制的同时,根据内部核算和管理的需要,部分地采用权责发生制来弥补收付实现制的不足。如有关业务收支(如学费收入和利息支出)以及投资收益等运用权责发生制予以确认,而其他收入(如财政拨款和捐赠收入)和业务支出(如工资支出和补助支出)则按收付实现制比较适宜。

(三)对高等学校会计科目设置的影响

政府收支分类改革的实施,要求我们在高等学校会计科目中加设明细科目:1.增设“教育成本”核算科目,反映和监督在培养各类高级专门人才过程中某一阶段的全部耗费。该账户为费用类账户,其账户结构为:借方归集某一会计期间的费用,贷方反映成本核算对象转出的实际成本,期末余额表示在某一会计期间内尚未完成的成本核算对象已发生的实际成本。2.增设“固定资产清理”一级科目,核算高等学校因出售、报废或损毁等原因转入清理的固定资产价值及在清理过程中发生清理费用和清理收入等。3.增设“累计折旧”一级科目,取消“固定基金”一级科目。对于高等学校固定资产,可根据其预计使用年限采用平均年限法计提折旧。4.增设“待摊费用”和“计提费用”科目,以便按照权责发生制的原则,严格划分费用的受益期限。5.为了便于安排债务偿还及分析偿债能力,增设“借入款项”科目应按归还期限分设“短期借款”和“长期借款”两个科目。

(四)对高等学校基本建设会计核算的影响

根据基本建设业务的特点和国家有关基本建设制度的规定,借此次改革为契机,应将基本建设业务纳入学校财务核算体系,不需要另外设置基建账套,也免去了年末合并报表的麻烦。应在高等学校会计科目中加设明细科目:1.增加“基建拨款”科目,按项目、投资主体分别设置明细科目,用来核算各项基本建设拨款,包括中央、地方、主管部门及单位转入的自筹资金;2.在“借入款项”科目下根据情况增加“基建投资借款”二级或三级科目,用来核算从银行取得的基本建设借款;3.增加“在建工程”、“建安工程”科目,按项目、支出类别设置明细科目,核算所有基建支出及费用支出。当基建项目完工后,相应的“在建工程”支出及费用转入“基建拨款”科目核销,同时作借 “固定资产”,贷“累计折旧”会计分录处理,并通过明细科目的数据编制基本建设决算报表。

(五)对高等学校财务分析报告体系的影响

政府收支分类改革要求我们重新构建高等学校财务分析报告体系,充实高等学校财务分析报表,将原有的财务报表更新为资产负债表、基本数字表、收入支出表、支出明细表、预算执行情况表和基金变动表、四六项教学经费统计表、教育成本分析表等,并附财务分析报告说明或注释,以反映高校财务收支的真实情况,为高等学校实施教育成本核算提供可靠依据。

第9篇:收支制度范文

高等学校的收入和支出业务是学校重要的经济活动,是学校维持正常教学、科研、生产、实验、实习等活动的物质基础。2012年11月29日,财政部印发《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要求自2014年1月1日起,全国行政事业单位开始正式施行。因此,加强收入和支出业务的管理,完善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防止舞弊现象的发生,是高校一项十分迫切的任务。本文针对高校收入和支出业务内部控制制度的现状,从收入业务的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和支出业务的内部控制制度建设、监督内控制度三个方面进行了分析探讨。

关键词:

高校收支业务;内控制度

一、高校收入和支出业务内部控制制度的现状

高校的收入是指能够以货币计量的高校开展教学、科研及其他活动依法取得的非偿还性资金。包括:财政补助收入、事业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高校支出是指能够以货币计量的高等学校开展教学、科研及其他活动发生的资金耗费和损失。包括:事业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上缴上级支出、其他支出。在《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之前,高校对收支业务的控制主要以内部财务会计制度控制为主,没有形成系统的收支业务内部控制制度。虽然各高校基本建立了与收支业务有关的财务制度和会计制度,但是这些制度都是以财务制度或会计制度各自独立存在,没有系统的内部控制制度对收支业务和收支岗位进行制约和监督,也没有对这些制度是否有效执行进行完整的测试,因此,高校在收支业务的管理和核算上存在着风险。

二、收入业务的内部控制制度建设

1.全面分析评估收入业务风险,确定风险点根据高校各项收入所占的比重,财政补助收入和事业收入是高校的主要收入来源,因此,把财政补助收入和事业收入是否合法、合规完整入账列为风险点。构成财政补助收入的因素是在校生数量、教职工人数、离退休人数、高校占地面积、建筑物面积、高校专项资金的申报等因素,因此,正确确定收入构成的因素,就能准确做出财政补助收入的预算。事业收入主要由学费和住宿费构成,根据在校生人数和住宿生人数计算得出,因此,要根据教务管理部门在册学生数据和学生管理部门住宿人数为依据,制定事业收入预算。经营收入主要是高校对外提供服务、经营、资产出租等收入,财务部门一定要全面保管经济合同,根据合同将所有经营收入纳入学院的收入预算。

2.避免出现法律风险严格按收费许可证规定的项目和标准收取学费、住宿费等事业性费用,经营收入要开具发票,照章纳税,避免出现法律风险。

3.完善工作机制设立专门的会计人员进行收入核算,不相容岗位相互分离。收入收取岗位和开票岗位分别设置,明确划分职责权限,实施相应的分离措施,形成相互制约、相互监督的工作机制。

4.设置收入稽核岗位设置收入稽核岗位,全面核对收入预算,检查收入确认是否正确,票据的购买、领用、开票、保管、回收、销毁是否符合相关的规定。

三、支出业务的内部控制制度建设、监督内控制度

1.合理确定支出预算编制风险根据业务部门的工作内容和业务量,编制科学、合理的支出预算。保证业务活动与其财力支持一致,所做预算真实可靠。预算批复程序符合规定,预算指标必须在业务部门进行分解。按规定的额度和标准执行预算,不允许随意调整追加支出预算,禁止超预算支出。规范单位内部预算追加调整程序。

2.完善工作机制,加强管理加强会计机构建设,合理设置会计岗位,确保不相容岗位相互分离;加强票据管理、账户管理、印章管理;合理设置货币资金管理岗位,明确各个岗位的工作责任制,货币资金的收支业务不允许由同一个人全过程办理;建立事前请款审批制度,明确各级领导的审批权限;制定严格的报销流程,设计严谨的报销单据。

3.设计内部使用表单和单据高校财务会计部门要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单位的经济活动业务流程、业务内容和业务特点,设计内部使用的表单和票据,在内部管理制度中明确界定各项经济活动所涉及的表单和票据,并要求相关工作人员按照规定填制、审核、归档、保管单据。

4.考评财务决算考评财务决算,把决算数据和预算数据进行对比,重点考评各项支出是否按照批复的额度和开支范围执行预算;进度是否合理;是否存在无预算、超预算支出等问题;决算编报是否真实、完整,与具体工作是否相对应。

四、监督内控制度,及时改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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