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期刊网 精选范文 粮油食品采购工作计划范文

粮油食品采购工作计划精选(九篇)

粮油食品采购工作计划

第1篇:粮油食品采购工作计划范文

早上好!

很高兴有机会参加20*中国粮油市场展望会,和大家一起探讨中国粮油市场情况。下面,我简要介绍一下当前我国粮食供需形势和国家近期采取的调控措施。

一、当前粮食供需基本情况

(一)粮食生产稳定发展

20*年以来国家采取了一系列扶持粮食生产发展的政策措施,取消农业税,逐年加大粮食直补、农资综合直补、良种补贴、农机具购置补贴规模,对重点粮食品种实行最低收购价政策,有效地调动了农民的种粮积极性,粮食产量实现了较快的恢复性增长,粮食产需形势得到明显改善。20*年,我国粮食产量达10030亿斤,比2003年增产1417亿斤,实现了连续4年增产。粮食产需缺口由2003年的1000多亿斤缩小到300亿斤以内,粮食产不足需的矛盾大大缓解。从区域看,粮食主产区粮食产量增长较多,粮食生产进一步向粮食生产优势区域集中;从品种看,小麦和稻谷等口粮品种增产较多,优质品种种植面积和产量稳步提高。20*年国家继续巩固、完善、强化各项支农惠农政策,有利于粮食生产的稳定发展。按正常年景测算,预计20*年我国粮食产量将保持10000亿斤左右。从小麦主产区看,20*年播种面积稳中有增,目前长势良好,小麦连续五年增产是有可能的。

(二)粮食需求平稳增加

过去几年,随着我国经济的持续较快发展和人们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粮食消费继续平稳增加,但增速趋缓。预计20*年我国粮食消费量在10250亿斤左右,当年产需缺口约220亿斤左右。从消费结构看,城乡居民口粮消费基本平稳,大致在5300亿斤左右;由于肉蛋奶等动物性食品的需求增长较快,带动了饲料用粮的稳步增长,近年来我国饲料用粮一般在3300亿斤左右,约占国内粮食总需求的1/3;在国际能源价格不断上涨的推动下,以粮食为原料的深加工业迅速扩张,使工业用粮在过去几年里增长速度较快,超过了饲料用粮的增长速度,但在国家政策调控下工业用粮增速得到了有效控制,目前工业用粮大约在1400亿斤;种子用粮变化不大,稳定在230亿斤左右。从品种结构上看,小麦和稻谷作为主要口粮品种,消费相对稳定,玉米消费在加工业和饲料业的带动下增长较快,大豆消费则快速增长。从粮食消费区域情况看,随着农民进城务工人数的不断增加,农村粮食需求总量减少;由于城市化步伐的加快和城镇人口的增加,城镇粮食需求增加,城镇口粮消费增加尤其明显。粮食主销区需求继续呈缓慢增加的趋势,部分粮食主产省在粮食加工业的带动下,粮食需求也出现较大增长。

据海关统计,20*年我国进口谷物31亿斤,出口谷物2*亿斤,全年净出口谷物175亿斤。当年国内粮食呈供略大于需的形势。分品种看:稻谷、小麦、玉米三大品种产需平衡有余。此外,近两年,我国油料种植面积减少,产量有所下降,消费量继续增长,自给水平较低,缺口全部要靠进口弥补。20*年共进口大豆616.4亿斤。

(三)粮食库存充裕,市场供应有保证

由于粮食连续四年增产,近年来国家粮食库存保持较高水平,库存消费比远远高于国际上公认的17%~18%的粮食安全线。库存中小麦比重略升,大米、玉米、大豆比重略降。中央储备规模保持相对稳定,地方储备逐步得到充实,国家临时存储粮食库存较多。此外,重点非国有粮食企业库存增加较多。总体看,目前调控市场的物质资源比较丰富,这为我们做好粮食宏观调控工作打下了坚实的物质基础。

综上所述,我们可以判断,虽然当年粮食产需存在一定缺口,但由于粮食连续四年丰收,国家和农户库存充足,当前粮食供求总体上是平衡的,粮食市场供应是有保证的。

(四)粮油价格仍然存在上涨压力

据我局价格监测数据显示,20*年各主要粮食品种价格稳中有升,年末小麦、早籼稻、中籼稻、晚籼稻和玉米价格分别比上年同期增长1.3%、7.6%、7.8%、9.2%、12.7%,粳稻价格同比下降3.9%,但小麦、稻谷、玉米的价格上涨幅度大大低于国际市场价格上涨幅度。受国际市场大豆和油料价格大幅上涨影响,20*年来国内大豆和食用植物油价格涨幅较大,大豆和豆油、菜籽油、花生油价格分别比上年同期上涨60.3%、38.2%、38.2%、55.7%。今年3月底,主产区白麦、混合麦、早稻、中晚稻出库价比去年12月底又有上涨,主产区玉米出库价与去年12月底基本持平;粳稻出库价比去年12月底有所下降,豆油、花生油和菜籽油零售价与12月底相比,继续上涨。由于预计当年粮食产需存在一定缺口,再加上去年以来农资价格上涨幅度很大,增加了种粮成本,国际大豆和油料价格波动对国内影响较大,因此推动价格上涨的因素还将存在,预计20*年主要粮食品种价格仍有上涨压力。但由于库存充裕,我们有能力保持市场价格稳定

(五)全球粮食等农产品供求趋紧,价格仍呈上涨趋势。

从产需情况看,近几年世界粮食生产总体上呈增长态势,但年际间波动幅度较大。20*/*年度世界粮食产量为19.92亿吨左右,预计20*/*年度产量达到20.76亿吨。随着人口增长和经济的发展,以及生物能源迅速发展的影响,世界粮食消费需求稳定增长,20*/*年度世界粮食消费需求为20.44亿吨,当年产需缺口5200万吨。预计20*/*年度世界粮食产量为20.84亿吨,消费量为21.05亿吨,当年产需缺口2100万吨。从库存情况看,由于粮食连续几年产不足需,世界粮食期末库存连年下降,预计20*/*年世界粮食期末库存为3.14亿吨,期末库存消费比为14.9%,为近20年来最低水平,不足世界人口两个月的消费量。从贸易情况看,世界粮食贸易量基本稳定。据美国农业部预计,20*/*年度世界谷物贸易量2.55亿吨,与上年基本持平。从市场价格情况看,国际市场价格维持高位运行。受美国次级贷危机引发的世界金融动荡、美元贬值,原油价格上涨,大量粮食用于燃料乙醇生产、需求大幅增加、部分主产国粮食因灾减产、一些国家粮食供求紧张等因素影响,20*年以来国际市场小麦、大米、玉米等主要粮食品种和油脂油料价格都有较大幅度的上涨。据了解,美国芝加哥期货市场(CBOT)20*年12月份小麦、玉米期货平均价格比20*年末分别上涨63.7%、12.1%,比2005年末分别上涨160.2%、100.9%;大豆、豆油期货价格比20*年末分别上涨64.5%、55.6%,比2005年末分别上涨103%、114.9%。今年3月,国际市场大米价格更是突破了500美元/吨的关口,创19年来的最高价格水平,引发世界各国的广泛关注。由于20*/*年度世界小麦、玉米、大米、大豆等品种产需仍存在缺口,库存有所下降,预计国际市场粮价将继续保持高位运行的态势,价格还有进一步上涨的可能。近年来,与全球粮食产量波动、产需缺口较大、储备减少、粮价暴涨形成鲜明对比的是,中国粮食连续四年增产,供求基本平衡,储备继续增加,粮价上涨幅度相对较小,为世界粮食安全作出了应有的贡献。由于目前我国粮食生产发展势头良好,粮食库存充裕,稻谷、小麦、玉米三大粮食品种产需平衡有余,再加上除大豆和植物油外国际市场粮食价格对国内影响不大,因此我们完全有能力保证国内粮食市场供应。

二、已采取和即将采取的调控措施

中国政府历来高度重视粮食生产,采取了一系列促进农业和粮食生产发展的措施。新一届政府成立后,又采取了十项扶持农业和粮食生产的政策措施,在今年中央财政对“三农”支出已比上年大幅度增加的基础上,再增加农业投入252.5亿元,主要直接补贴给农民,调动农民种粮积极性。下面我简要介绍一下粮食流通领域近期已经和将要采取的宏观调控措施。

(一)落实好最低收购价政策,做好粮食收购工作

20*年国家继续对小麦和稻谷实行最低收购价政策。全年,启动小麦最低收购价执行预案的河北、江苏、安徽、山东、河南、湖北6省按最低收购价累计收购小麦578.5亿斤。由于南方稻谷市场价格较高,没有启动早稻和中晚稻最低收购价执行预案。受全国粳稻增产、运力紧张等因素影响,20*年粳稻上市后,市场价格持续下降,黑龙江和吉林两省部分地区收购价格已低于最低收购价水平。为保护种粮农民利益,国家分别于20*年12月和20*年2月,在黑龙江和吉林省部分地区启动了粳稻最低收购价执行预案,截至4月初,已累计按最低收购价分别收购20*年新产粳稻35和9亿斤。

(二)提高吉林、黑龙江两省粳稻最低收购价格,对辽宁省粳稻实行国家临时储存收购

20*年3月21日起,国家将吉林、黑龙江省粳稻最低收购价由每市斤0.75元提高为每市斤0.77元(国标三等质量标准),收购截止期由20*年3月31日延长至20*年4月30日。同时,自20*年3月21日起,对辽宁省粳稻市场价格低于0.77元/斤的地区,由中储粮总公司按每市斤0.77元(国标三等质量标准)的价格,设点挂牌敞开收购,作为国家临时储存粮食。

(三)鼓励关内销区到东北三省积极采购粳稻(大米),中央财政适当补贴运费

为解决黑龙江省粳稻“卖粮难”问题,保护种粮农民利益,同时促进粮食资源的合理有序流通,推进产销合作,20*年1月,国家有关部门出台政策,对关内销区到东北地区按不低于最低收购价采购粳稻(大米),由中央财政给予适当运费补贴,其后这一政策的实施范围又扩大到辽宁、吉林两省。在这一政策的影响下,销区企业到东北地区采购粳稻(大米)的积极性明显提高。在我局于哈尔滨和长春召开的产销衔接见面会上,产销双方企业共签订购销协议(意向)300多亿斤。目前,会议签订的购销协议正陆续履约。

(四)及时安排中央储备和临时储存玉米收购工作

为加强粮食市场调控,满足南方饲料市场需求,稳定玉米市场价格,20*年1月和3月,国家有关部门分两批下达了中央储备和国家临时储存玉米收购计划,目前收购计划正在执行之中。

(五)安排最低收购价粮食和中央储备粮的跨省移库工作

为减轻主产区收储压力,支持主产区搞好收购工作,保护种粮农民利益,同时优化粮食库存布局,充实销区和库存薄弱地区库存,近两年,国家有关部门(单位)共分五批下达了最低收购价粮食跨省移库计划,目前移库工作进展顺利。近期,国家有关部门又下达两批中央储备玉米跨省移库计划。

(六)增加投放,保证市场供应

去年10月以来,国家有关部门根据粮食形势变化情况和宏观调控需要,加大了最低收购价稻谷和小麦投放力度,并两次调低稻谷拍卖底价,保证了市场供应,满足了市场需要,稳定了市场价格。

(七)提高20*年稻谷和小麦的最低收购价格

20*年2月8日,国家有关部门公布了20*年稻谷和小麦各品种的最低收购价的提价幅度及水平。考虑到今年粮食生产成本上升较多,进一步促进粮食生产发展,给农民更加直接、更加有力的信号,提高农民种粮积极性,国家决定从新粮上市起再次提高20*年生产的稻谷和小麦最低收购价水平。其中,每50公斤早籼稻(三等,下同)、中晚籼稻、粳稻最低收购价分别提高到77元、79元、82元,提高后的最低收购价格均比20*年高7元;白小麦、红小麦、混合麦最低收购价分别提高到77元、72元、72元,提高后的最低收购价格比20*年分别高5元、3元、3元。同时,20*年生产的粳稻最低收购价执行范围由黑龙江、吉林两省扩大到黑龙江、吉林、辽宁三省。

第2篇:粮油食品采购工作计划范文

为了加强本市粮油经营管理,促进粮油的生产和流通,保持粮油市场稳定,保障市场供应,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粮食购销体制改革的通知》及国家其他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粮油定义)

本办法所称的粮油,是指原粮、成品粮、油料、油脂及其副产品等。

第三条(适用范围)

凡在本市从事粮油经营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和农民,均须遵守本办法。

第四条(管理部门)

*市粮食局是本市粮油经营管理的主管部门。

区、县粮食管理部门负责本地区粮油经营管理工作,业务上受*市粮食局指导。

第五条(经营资格)

开办粮油批发企业,除须具备企业法人条件外,还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有30万元以上的自有资金;

(二)有与经营规模相适应的经营场所和储备设施;

(三)有必要的粮油质量检测手段(包括委托法定检测单位进行检测)。

第六条(资格审批)

符合本办法第五条规定,需在本市开办粮油批发企业,应当取得*市粮食局或者区、县粮食管理部门(以下简称粮油管理部门)批准发给的《粮油批发资格证》,再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企业登记。

开办专营粮油批发企业,向*市粮食局申请办理资格审批手续;开办粮油零售兼营批发企业,向所在地的区、县粮食管理部门申请办理资格审批手续。区、县粮食管理部门应当将批准粮油零售兼营批发企业资格的情况报送*市粮食局备案。

已经工商登记取得法人资格的企业,需增加粮油批发业务的,须按前款规定取得《粮油批发资格证》,再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变更登记。

第七条(临时许可)

通过粮油商品交易所期货交易取得粮油的单位或者个人,尚未取得粮油批发资格的,凭粮油商品交易所出具的现货交割票据,向*市粮食局办理粮油批发临时许可手续后,可以批发合约规定范围内的粮油。

第八条(指导性粮油收购计划的执行)

本市郊县生产粮油的单位或者农民,在完成政府部门下达的指导性粮油收购计划后,方可自营粮油。

在政府部门下达的指导性粮油收购计划完成前,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收购市场采购粮油。

第九条(平抑物价稳定市场的措施)

政府委托国有粮油企业承担供应粮油货源、平抑物价、稳定市场的责任。当市场粮油收购价格低于国家规定的价格时,国有粮油批发企业应当按国家规定的价格和收购数量收购粮油;当市场粮油销售价格过高时,国有粮油批发企业应当按国家规定的价格抛售粮油。由此发生的价差,按财政隶属关系,在粮食风险基金中解决。

从事粮油经营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应当执行国家有关粮油价格规定和政策。

在市物价部门指导下,*粮油行业协会可以根据市场情况国家限价外的粮油品种的销售价格,供经营粮油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和农民参照。*粮油行业协会应当将的粮油品种的销售价格向市物价部门和*市粮食局备案。

第十条(储备粮油管理)

未经国务院和市人民政府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动用国家和本市市级专项储备粮油。代管国家和本市市级专项储备粮油的企业,应当加强对专项储备粮油的管理,发现问题要及时处理。

专项储备粮油的管理办法,由市人民政府另行规定。

第十一条(库存和储备义务)

粮油批发企业应当保持合理的粮油库存结构和核定的储备量。

第十二条(质量管理)

进入本市的粮油须经政府技术监督部门或者受技术监督部门委托的质量检验单位质量检查。严禁带有传播性虫害、病毒的粮油进入本市。

经营粮油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和农民应当做到经营的粮油质量与其明示的品种、标准、等级相符,不得在粮油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不得以不合格的粮油冒充合格粮油。

第十三条(零售网点管理)

粮油零售网点的撤销或者改变用途,应当经所在地的区、县粮食管理部门同意。

第十四条(市场检查)

粮油管理部门可以对粮油经营活动进行检查。检查人员在检查时,须出示行政执法证件。

凡经营粮油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和农民,应当服从粮油管理部门的检查。

第十五条(公民监督)

对违反本办法的行为,公民有权举报;粮油管理部门收到举报后,应当及时处理;举报内容不属于粮油管理部门管理范围的,粮油管理部门应当移送有关主管部门处理。

第十六条(对擅自批发粮油的处罚)

未经批准从事粮油批发活动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没收其违法所得,并处以3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十七条(对违反计划规定自营粮油的处罚)

违反本办法第八条第一款规定的,由粮油管理部门按其销售收入的50%至100%处以罚款,但最高不超过3万元。

第十八条(对违反计划规定收购粮油的处罚)

违反本办法第八条第二款规定的,由粮油管理部门按照国家规定的最低保护收购价强制收购其违法采购的粮油,并可以按其采购粮油价值的50%至100%处以罚款,但最高不超过3万元。

第十九条(对违反粮油价格规定的处罚)

违反本办法第九条第二款规定的,由物价检查部门依法处理。

第二十条(对违反质量规定的处罚)

违反本办法第十二条规定的,由技术监督、工商、卫生等行政管理部门分别依法处理。

违反本办法第十二条第二款规定的,由粮油管理部门根据情况予以降级、降价处理。

第二十一条(对违反网点管理规定的处罚)

违反本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由粮油管理部门责令其限期改正,并可以按粮油零售网点面积每平方米100元至1000元处以罚款,但最高不超过3万元。

第二十二条(对妨碍公务行为的处罚)

拒绝、阻碍粮油管理部门执行公务的,由公安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处罚。

第二十三条(复议和诉讼)

当事人对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可以按《行政复议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规定,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向人民法院。

第二十四条(应用解释部门)

本办法的具体应用问题由*市粮食局负责解释。

第二十五条(施行日期和重新登记)

第一条(制定目的和依据)

为了加强本市粮油经营管理,促进粮油的生产和流通,保持粮油市场稳定,保障市场供应,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粮食购销体制改革的通知》及国家其他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粮油定义)

本办法所称的粮油,是指原粮、成品粮、油料、油脂及其副产品等。

第三条(适用范围)

凡在本市从事粮油经营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和农民,均须遵守本办法。

第四条(管理部门)

*市粮食局是本市粮油经营管理的主管部门。

区、县粮食管理部门负责本地区粮油经营管理工作,业务上受*市粮食局指导。

第五条(经营资格)

开办粮油批发企业,除须具备企业法人条件外,还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有30万元以上的自有资金;

(二)有与经营规模相适应的经营场所和储备设施;

(三)有必要的粮油质量检测手段(包括委托法定检测单位进行检测)。

第六条(资格审批)

符合本办法第五条规定,需在本市开办粮油批发企业,应当取得*市粮食局或者区、县粮食管理部门(以下简称粮油管理部门)批准发给的《粮油批发资格证》,再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企业登记。

开办专营粮油批发企业,向*市粮食局申请办理资格审批手续;开办粮油零售兼营批发企业,向所在地的区、县粮食管理部门申请办理资格审批手续。区、县粮食管理部门应当将批准粮油零售兼营批发企业资格的情况报送*市粮食局备案。

已经工商登记取得法人资格的企业,需增加粮油批发业务的,须按前款规定取得《粮油批发资格证》,再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变更登记。

第七条(临时许可)

通过粮油商品交易所期货交易取得粮油的单位或者个人,尚未取得粮油批发资格的,凭粮油商品交易所出具的现货交割票据,向*市粮食局办理粮油批发临时许可手续后,可以批发合约规定范围内的粮油。

第八条(指导性粮油收购计划的执行)

本市郊县生产粮油的单位或者农民,在完成政府部门下达的指导性粮油收购计划后,方可自营粮油。

在政府部门下达的指导性粮油收购计划完成前,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收购市场采购粮油。

第九条(平抑物价稳定市场的措施)

政府委托国有粮油企业承担供应粮油货源、平抑物价、稳定市场的责任。当市场粮油收购价格低于国家规定的价格时,国有粮油批发企业应当按国家规定的价格和收购数量收购粮油;当市场粮油销售价格过高时,国有粮油批发企业应当按国家规定的价格抛售粮油。由此发生的价差,按财政隶属关系,在粮食风险基金中解决。

从事粮油经营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应当执行国家有关粮油价格规定和政策。

在市物价部门指导下,*粮油行业协会可以根据市场情况国家限价外的粮油品种的销售价格,供经营粮油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和农民参照。*粮油行业协会应当将的粮油品种的销售价格向市物价部门和*市粮食局备案。

第十条(储备粮油管理)

未经国务院和市人民政府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动用国家和本市市级专项储备粮油。代管国家和本市市级专项储备粮油的企业,应当加强对专项储备粮油的管理,发现问题要及时处理。

专项储备粮油的管理办法,由市人民政府另行规定。

第十一条(库存和储备义务)

粮油批发企业应当保持合理的粮油库存结构和核定的储备量。

第十二条(质量管理)

进入本市的粮油须经政府技术监督部门或者受技术监督部门委托的质量检验单位质量检查。严禁带有传播性虫害、病毒的粮油进入本市。

经营粮油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和农民应当做到经营的粮油质量与其明示的品种、标准、等级相符,不得在粮油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不得以不合格的粮油冒充合格粮油。

第十三条(零售网点管理)

粮油零售网点的撤销或者改变用途,应当经所在地的区、县粮食管理部门同意。

第十四条(市场检查)

粮油管理部门可以对粮油经营活动进行检查。检查人员在检查时,须出示行政执法证件。

凡经营粮油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和农民,应当服从粮油管理部门的检查。

第十五条(公民监督)

对违反本办法的行为,公民有权举报;粮油管理部门收到举报后,应当及时处理;举报内容不属于粮油管理部门管理范围的,粮油管理部门应当移送有关主管部门处理。

第十六条(对擅自批发粮油的处罚)

未经批准从事粮油批发活动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没收其违法所得,并处以3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十七条(对违反计划规定自营粮油的处罚)

违反本办法第八条第一款规定的,由粮油管理部门按其销售收入的50%至100%处以罚款,但最高不超过3万元。

第十八条(对违反计划规定收购粮油的处罚)

违反本办法第八条第二款规定的,由粮油管理部门按照国家规定的最低保护收购价强制收购其违法采购的粮油,并可以按其采购粮油价值的50%至100%处以罚款,但最高不超过3万元。

第十九条(对违反粮油价格规定的处罚)

违反本办法第九条第二款规定的,由物价检查部门依法处理。

第二十条(对违反质量规定的处罚)

违反本办法第十二条规定的,由技术监督、工商、卫生等行政管理部门分别依法处理。

违反本办法第十二条第二款规定的,由粮油管理部门根据情况予以降级、降价处理。

第二十一条(对违反网点管理规定的处罚)

违反本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由粮油管理部门责令其限期改正,并可以按粮油零售网点面积每平方米100元至1000元处以罚款,但最高不超过3万元。

第二十二条(对妨碍公务行为的处罚)

拒绝、阻碍粮油管理部门执行公务的,由公安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处罚。

第二十三条(复议和诉讼)

当事人对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可以按《行政复议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规定,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向人民法院。

第二十四条(应用解释部门)

第3篇:粮油食品采购工作计划范文

20*年,粮食部门认真学习贯彻党的*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粮食工作的方针政策,按照全国粮食局长会议关于“狠抓政策落实,加强市场调控,积极推动现代粮食流通产业发展”的部署,积极进取,扎实工作,粮食流通工作取得新的成绩,为稳定粮食市场,保障国家粮食安全,促进国民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

(一)加强粮食宏观调控,粮食市场保持基本稳定

一是根据宏观调控需要,积极采取有效措施稳定粮食市场。20*年,国际粮食市场供求偏紧、粮价涨幅较大,为保证国内粮食市场供应,抑制粮价过快上涨,按照国务院部署,常年常时安排最低收购价粮食在批发市场公开竞价销售,并适当降低销售底价,加大销售力度,全年累计销售最低收购价小麦648亿斤、稻谷202亿斤,并销售国家临时存储进口小麦5亿斤、中央储备玉米9亿斤。在京津沪和东南沿海等主销区及时安排抛售中央储备食用植物油20万吨。为有效充实销区粮食库存,改善库存地区结构,缓解主产区收储压力,会同有关部门下达四批最低收购价粮食跨省移库计划186亿斤,其中小麦178亿斤、稻谷8亿斤。各地配合国家粮食宏观调控需要,合理把握储备粮油轮换时机,对区域粮油市场进行适时调节。在国际市场粮价大幅度上涨的背景下,这些调控措施对稳定市场价格,保证市场供应起到了积极有效作用。

二是进一步完善中央、地方粮食储备调节体系和粮食应急体系。会同有关部门适时下达中央储备粮年度轮换计划并督促实施,及时研究和落实中央储备食用植物油增储计划,提出地方储备粮分省规模的指导性意见。各地进一步充实地方储备粮规模,规范地方储备粮管理。落实国家粮食应急预案要求,细化粮食应急动用方案,健全应急机制,增强应急保障能力,不少地方开展应急演练,进一步做好粮食应急各项工作。

三是认真做好粮食产销衔接和政策性粮食供应工作。加大粮食产销衔接工作指导力度,及时协调解决粮食运输和资金结算等问题。去年全国共举办粮食产销衔接交易会、贸易洽谈会、粮油精品展销会等17次,签订粮食购销合同380亿斤。继续指导各地做好退耕还林、水库移民、救灾等政策性用粮的供应工作,按照有关规定销售处理库存陈化粮。加强军粮供应网点和信息化建设,顺利实施军用购粮卡改革,扩大服务范围,稳步提高军粮供应质量、保障能力和服务水平,受到部队官兵的好评。

(二)加强粮食收购工作指导,粮食最低收购价政策得到较好落实

一是做好粮食收购工作,促进粮食生产稳定发展。在粮食收购期间,各级粮食部门负责同志深入收购现场,加强对粮食收购工作的指导、督促和检查,做了大量组织协调工作,指导和督促国有粮食企业发挥主渠道作用,引导和鼓励多元主体积极入市收购。截至20*年11月末,全国各类粮食企业累计收购粮食3533亿斤,其中国有粮食企业收购1848亿斤,其他多元主体收购1685亿斤,分别占总收购量的52.3%和47.7%。

二是认真落实粮食最低收购价政策,切实保护种粮农民利益。在总结近几年经验的基础上,按照国务院批准的20*年小麦、稻谷最低收购价执行预案,进一步完善预案启动机制和补贴机制,细化操作措施,保证了预案的顺利实施。在启动预案的7个省,按最低收购价收购小麦579亿斤,收购粳稻10亿斤,粮食最低收购价政策得到较好落实。

三是加大仓房维修力度,改善主产区粮食仓储条件。20*年中央财政安排专项资金2.1亿元,对9个小麦和稻谷主产区仓房进行维修,9省地方财政落实配套资金1.1亿元,加上企业自筹,9省共安排资金约8.5亿元,维修库点9700多个,仓容445.4亿斤,有效地缓解了粮食主产区执行最低收购价政策仓容紧张问题。同时,其他一些省份也安排资金,进行了仓房维修改造。

(三)继续深化粮食流通体制改革,国有粮食企业改革取得新进展

一是落实政策措施,粮食流通体制改革成果不断巩固和发展。放开粮食购销市场和价格,迈出了农业市场化改革的关键一步。各级粮食部门继续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完善粮食流通体制改革政策措施的意见》(国发〔20*〕16号)精神,以推广宁夏经验为契机,深入调查研究,明确改革重点,加强分类指导,认真组织实施,保证了改革顺利推进。截至目前,吉林、黑龙江、上海、山东、江西、福建、四川、新疆等17个省(区、市)结合本地实际,出台了粮改实施意见,在规范政府调控与企业经营关系、充实地方粮食储备、完善粮食企业国有资产管理制度、发展粮食产业化经营、加强粮食市场体系和物流设施建设、健全全社会粮食流通监管办法等方面,提出了新举措、有了新突破、取得了新成绩,不少地方粮食行政管理机构和人员得到加强和充实。

二是国有粮食企业改革稳步推进,市场竞争力逐步增强。目前,各地已基本完成了政策性粮食财务挂账的清理、审计、认定和剥离工作,绝大部分政策性粮食财务挂账从企业剥离,上划到粮食行政管理部门集中管理。北京、广东、宁夏等省(区、市)已经消化政策性挂账96亿元,这是了不起的成绩。国有粮食企业富余职工分流安置工作取得积极进展,粮改以来,全国累计安置下岗职工再就业124.9万人,占全部分流职工的49.7%,其中粮食部门安置77.6万人,占全部安置数的62.1%。企业产权制度改革稳步推进,截至20*年11月底,全国国有粮食企业21854个,其中购销企业15380个,比上年末分别减少3320个和566个,比粮改初期分别减少31386个和15054个。改革改制后的国有粮食企业竞争力逐步增强,经济效益不断提高,20*年1~11月国有粮食购销企业同比减亏31.32亿元,盈利省份达到12个。

(四)积极推进依法行政,粮食市场监管得到进一步加强

一是深入贯彻《粮食流通管理条例》,提高粮食流通管理和服务水平。认真组织实施《条例》宣传,深入开展“依法经营粮食,保障消费安全”主题宣传活动,提高社会对依法管粮的认知度。健全粮食收购资格许可制度,建立全国粮食收购资格信息系统,加强对已经取得资格经营者的管理、指导和服务,目前全国具有粮食收购资格的经营者达到7.3万个。加大对粮食收购市场秩序的监管力度,会同有关部门和单位组成联合工作组,对河北、山东、江苏、河南、湖北等五省小麦最低收购价政策落实情况进行巡查,指导和督促企业严格执行粮食收购质价政策,切实保护种粮农民利益。加强对临时存储粮竞价销售出库和移库情况的监督检查。认真查办涉粮案件,进一步规范粮食经营行为。开展粮食依法行政示范创建活动,颁布实施《粮食行政复议工作规程(试行)》,积极推进粮食政务公开,努力提高粮食依法行政水平。

二是贯彻落实《中央储备粮管理条例》,认真开展中央储备粮代储资格认定工作。在总结经验和深入调研的基础上,完善中央储备粮代储资格认定工作,优化中央储备粮代储资格企业布局,依法开展第六批代储资格认定。目前,全国共有1771户企业取得粮食类代储资格,157户企业取得油脂类代储资格。加强对已取得资格企业的管理,先后取消了14户不符合中央储备粮代储要求企业的资格。代储资格认定制度的实施,为中央储备粮的库存安全提供了保障。

三是推进粮食监督检查队伍建设,加强粮食库存监管。目前,全国94%的省级粮食部门、68%的地(市)级粮食部门、54%的县(市)级粮食部门设立了监督检查机构。各级粮食部门加大监督检查队伍培训力度,全国取得粮食行政执法资格的人员达到23387人。建立国家粮食局粮食库存检查专家库,开发全国粮食库存检查信息系统,提高了库存检查效率和数据准确率。认真组织开展20*年全国粮食库存检查,重点加大对各类政策性粮食库存的随机抽查和专项检查力度,并将检查结果报告国务院。

四是开展粮食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加强粮食质量卫生监管。按照国务院的统一部署,紧急召开全国粮食质量监管工作会议,制定《全国粮食质量安全整治行动方案》,全面部署和组织实施粮食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并对部分省区进行巡查督导。积极开展收购环节的原粮卫生监测,在全国共采集稻谷、小麦、玉米等主要粮食样品约2万份,取得检验数据约10万个,基本掌握了我国原粮卫生整体状况。以中央储备粮为重点,兼顾地方储备粮、最低收购价粮和商品粮,加大储存环节的粮食质量与卫生安全的抽查检验力度,促进储存环节粮食质量安全水平的提高。在全国建立144个国家粮食质量监测中心(站),初步形成了粮食质量安全检验监测网络。

(五)加强规划和指导,现代粮食流通产业发展迈出重要步伐

一是按照“三个体系、一个保障”的部署,大力推动现代粮食流通产业发展。落实去年全国粮食局长会议提出的关于构建粮食宏观调控体系、现代粮食市场体系、粮食产业化体系和粮食流通行政执法监督保障体系的要求,各地积极制定规划,认真组织实施。湖北、江苏、安徽等省以省政府文件印发了大力推进现代粮食流通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给予资金支持和扶持政策。湖北省粮食局邀请12个省(区、市)粮食局开会专题研究发展现代粮食流通产业思路,河北、安徽、河南、湖北、甘肃等省召开粮食产业化工作现场会,积极推动现代粮食流通产业发展。

二是制定粮食市场体系建设规划,推动现代粮食市场体系发展。在认真调研的基础上,印发《全国粮食市场体系建设“十一五”规划》,加强对粮食市场建设的规划和指导。继续完善重点联系批发市场制度,目前联系粮食批发市场达到18家,大中城市成品粮批发市场达到24家。根据粮食流通需要,批准组建10个国家粮食交易中心,加快全国粮食竞价交易系统建设。积极发挥粮食批发市场功能,推动最低收购价粮食和其他政策性粮油的联网交易,为合理配置粮食资源和粮食宏观调控服务。

三是推动粮食物流体系建设和粮食加工布局调整,扶持粮食产业化龙头企业发展。配合有关部门制定《粮食现代物流发展规划》,支持和指导粮食现代物流体系建设。积极推进上海外高桥、江苏靖江、辽宁锦州港、中粮集团(江阴物流)等重点粮食物流项目建设。配合有关部门落实国家促进玉米深加工健康发展的有关政策,在8个省开展在建、拟建项目全面清理的复查,促进玉米加工产业布局调整。落实“十一五”全国食品工业发展纲要,抓好示范工程建设,建设了湖南长沙、湖北武汉、安徽六安、河北秦皇岛等一批粮油加工园区和产业集群,推进粮油加工向深度和广度发展。会同农业发展银行确定第二批重点支持的粮食产业化龙头企业,在粮食收购资金、技术改造、基地建设等方面优先提供贷款支持。截至20*年11月底,全国国有粮食企业的粮食产业化龙头企业1631个,其中购销企业987个。

四是推动农村粮食产后安全保障工程,指导农户科学储粮。落实国务院领导批示精神,启动国家“十一五”科技支撑计划“粮食科技丰产工程”产后减损项目,与12个粮食主产省签订建立农户储粮示范点合同,推广适合不同区域、不同品种的农户储粮技术和装具,深受广大农户的欢迎和好评。制定农村粮食产后安全保障工程工作方案,利用国家预算内专项资金,在四川、山东、辽宁等3省启动农户储粮试点,配置标准化储粮装具,试点农户和试点区取得明显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五是继续积极推动“放心粮油”工程,促进粮油企业管理和产品质量水平提高。在全国城乡继续坚持不懈地推进“放心粮油”进农村、进社区工程,深受广大消费者的喜爱。据国家质检总局公布的抽样调查结果,目前全国粮油产品总体合格率位居食品合格率榜首,小麦粉、大米合格率分别达到98%和99%。

(六)加强粮食行业基础工作,行业服务水平进一步提高

一是加强社会粮食统计调查和市场监测、预测,为粮食宏观调控服务。广泛宣传并认真落实国家粮食流通统计制度,进一步扩大粮食统计的社会覆盖面,不断提高统计数据质量。完成20*年度社会粮食供需平衡调查工作,对粮食消费、农户存粮及分布、粮食商品率、跨省粮食流通量等情况进行专题分析。积极做好粮油市场信息工作,调整和充实粮食市场监测点,不断完善和提升市场信息监测系统功能,提高监测信息的准确性和时效性。

二是加强标准制修订工作,促进粮油标准水平提高。组织各级粮食部门、科研院所、大专院校、检验机构及粮食企业,对粮油标准进行制修订。实施7项国家标准和19项行业标准,完成80余项粮油标准的审定。全面修订小麦等主要粮食质量标准,积极推进收购环节仪器化检验,规范收购检验工作。

三是加强粮食安全生产,落实全国安全生产会议精神。组织编写《粮食行业安全生产培训教程》,普遍培训省级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对全国特别是东北地区安全防火和两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进行专门部署,对近300户企业安全生产情况进行检查,提高地方安全生产意识。对于典型安全生产事故,局负责同志及时深入现场,指导工作。做好汛期安全储粮工作,及时布置检查,确保库存粮油安全。

四是加强粮食科技、理论研究、新闻宣传和行业教育培训、技能鉴定工作,促进行业技术水平和职工整体素质不断提高。开展粮食行业关键技术研究,逐步完善技术创新体系。组建10个国家粮食局工程技术中心工作进展顺利,批复组建3个省级科研工程中心,一批粮食物流、加工、储藏及检测技术设备新成果实现转化,行业科技成果工程化、集成化和产业化基地网络初步形成。集中力量开展粮食安全等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的研究,加强宣传工作,编撰粮食年鉴、发展报告,促进粮食工作水平的提高。继续扩大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培训和鉴定工作的覆盖面,大力推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成功举办首届全国粮食行业职业技能大赛和财会知识竞赛,全国粮食行业重技术、重技能、重人才的良好氛围逐步形成。

五是加强粮食行业国际交流,不断提高会展水平。初步建立中国—中亚粮食行业交流合作平台,成功举办国际谷物科技大会。充分利用国际科技创新资源,与日本佐竹等公司签订长期粮食科技合作框架协议,与日本不二制油公司建立大豆蛋白深加工及综合利用联合实验室。各种粮食会展活动已初具规模,办展质量和数量逐年提高。

二、正确把握形势,明确今年粮食流通工作重点

今年是我国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发展的重要一年,做好粮食流通工作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党的*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为做好粮食流通工作指明了方向。我们要坚定不移地贯彻落实中央的部署,及时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在纷繁复杂的环境中争取主动,努力做好粮食流通各项工作,确保国家粮食安全。

(一)粮食供求形势和价格走势更加复杂,粮食宏观调控难度进一步加大

正确分析粮食供求形势和价格走势,准确把握粮食供求品种、数量和布局的变化,是加强和改善粮食宏观调控,确保粮食市场供应和价格基本稳定,做好粮食流通工作的重要基础。

一是从粮食供求总量看,粮食产需基本平衡,粮食生产稳定发展的基础还需进一步加强。在国家支农惠农政策作用下,20*年我国粮食生产连续第四年丰收,总产量达到10000亿斤以上,粮食消费平稳增长,产需基本平衡。考虑到国家粮食库存仍处于较高水平,粮食供应是有保证的。但从长远看,保持粮食供需基本平衡任务还很艰巨。

从国内食用植物油供需看,20*年国内食用植物油产量962万吨,需求2300万吨,自给率只有42%左右,而消费持续快速增长,产需缺口逐年扩大,对外依存度不断提高,保证食用植物油市场供应和价格基本稳定面临很大压力。

二是从品种结构看,有的粮食品种供求状况有所改善,有的品种矛盾突出。小麦由前几年产不足需转变为产略大于需;稻谷由前几年的产不足需转变为产需基本平衡;玉米工业消费增长较快,将由以往供需平衡有余逐步向基本平衡转变;大豆产需缺口扩大,需要通过进口解决。粮食库存品种结构与消费需求结构不完全适应,需要进一步改善。

三是从区域结构看,粮食薄弱地区的产需缺口有扩大趋势,产销衔接和市场稳定压力加大。我国粮食生产继续向优势区域集中,13个主产区粮食产大于需,余粮较多;7个主销区粮食产不足需,粮食自给率下降,缺口较大;11个产销平衡区粮食缺口有所扩大。近几年临时存储小麦、稻谷库存增加较多,增强了粮食宏观调控的物质基础,但库存大多集中在主产区,销区库存比较薄弱,国家粮食库存的地区布局需要进一步优化。

四是从国际粮食形势看,全球粮食供需形势趋紧,国际市场粮价居高不下。据联合国粮农组织(FAO)预测,20*/20*年度全球谷物产量21.1亿吨左右,其中小麦产量6.0亿吨,粗粮10.8亿吨,稻米4.3亿吨。谷物总产比上年度增加5.3%,本年度消费量预计达到21亿吨,比上年增加2%,加上上年度粮食结转库存下降,全球粮食库存消费比将近20%,与上年度基本持平,为30年来最低值。由于石油等能源价格不断攀升,生物燃料工业对玉米和大豆的需求量显著增加,全球粮食供需形势依然十分严峻,国际谷物市场价格将继续维持在较高水平。

随着国内粮食市场与国际市场接轨逐步加强,国际市场多方面因素对国内粮食供求和市场的影响越来越大,不确定因素增多,粮食宏观调控面临着更为复杂的形势,保持国内粮食市场和价格基本稳定的难度加大,需要我们正确把握调控目标,科学运用调控方式,注重预先防范,准确把握调控时机和力度,运用好经济和法律手段,增强宏观调控能力和效果。

(二)深化粮食流通体制改革的任务仍然艰巨,要高度重视改革中尚未完全解决好的突出问题

粮食流通体制改革关系到粮食生产者、消费者和经营者的利益,关系到国家粮食安全,关系到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完善。经过几年的努力,粮食流通体制改革总体进展顺利,但进展还不平衡,要高度重视尚未完全解决好的几个突出问题,巩固和发展改革成果。

一是体制机制转换需要加快步伐。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职能转变取得明显成效,但还没有完全到位,政企不分、粮食流通监管缺位、错位等问题在有些地方还比较突出,需要按照“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政府职能定位的要求,进一步推进粮食行政管理职能从过去直接管理国有粮食企业真正转变到管理全社会粮食流通上来。一些承担粮食最低收购价任务的企业,吃“政策饭”的思想有所抬头,市场竞争意识减弱,改革改制步伐放缓。对这些企业,要在服务粮食宏观调控大局前提下,进一步加快经营机制转换,真正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要求的企业经营机制。

二是国有粮食企业财务挂账遗留问题尚未完全解决。目前,仍有相当数量政策性挂账需要消化,企业经营性挂账还没有得到妥善处理。在粮食主产区省级财力相对比较薄弱、粮食风险基金不足的情况下,政策性挂账遗留问题如何解决;粮食行业是微利行业,在收益不高的情况下,经营性挂账如何处理,这些仍然是困扰着国有粮食企业改革和发展的难题,需要在政策上采取更有力的措施加以解决。

三是企业富余职工分流安置和再就业需要进一步拓宽渠道。企业富余职工分流安置工作总体进展顺利,取得了突出成绩。但是,多数地区国有粮食企业改革配套资金存在较大缺口,富余职工分流安置和社会保障工作还存在一些遗留问题,任务仍然繁重,部分分流职工没有找到就业岗位。各地粮食部门在推进企业改革过程中要高度重视和认真对待这个问题。

(三)食品卫生安全问题引起社会高度关注,粮食质量卫生监管需要进一步加强

食品安全是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粮食质量安全直接关系人民群众的饮食安全与身体健康,需要各级粮食部门切实履行粮食质量与原粮卫生监管职责,认真做好粮食质量安全监管工作。

一是原粮卫生安全直接影响到成品粮和食品的质量卫生安全,对粮食收购环节严把质量卫生关提出了更高要求。从近年来开展的粮食质量安全抽查和监测情况看,受自然灾害、环境及生产、收获过程中一些因素的影响,由生产环节带来的粮食质量安全问题应予高度重视。引导和帮助农民种植和收获符合质量标准的粮食,指导和帮助经营者把好粮食收购质量关,建立和完善粮食质量安全监管体系,确保流通环节粮食质量安全,已经成为新形势下粮食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

二是加强流通环节粮食质量安全监管,迫切需要建立健全相关制度和体系。为及时发现和解决粮食质量安全隐患,防止有毒有害粮食流入口粮和饲料市场,进一步明确粮食经营者的质量安全责任,需要建立粮食质量安全监测与干预制度,建立粮食质量安全监测网络体系;建立健全质量追溯、安全监督抽查和责任追究制度;健全粮食检验体系、完善粮食卫生标准和检验方法标准;积极开发和推广适用于粮食收购现场的质量安全快速检验技术和设备;建立粮食产后服务体系,为农民提供粮食快速干燥和杂质清理等服务,解决马路晒粮造成的粮食破碎和污染问题。

(四)粮食流通主体日益多元化,对行政管理和服务提出了更高要求

粮食市场全面放开后,需要进一步提高行政管理部门依法行政、依法管粮的能力和水平。

一是粮食经营主体多元化,规范收购市场秩序和维护市场稳定的难度加大。在取得粮食收购资格的经营者中,70%以上是多元市场主体,且比重呈上升趋势。部分粮食经营者法制观念淡薄,管理水平低,粮食经营台账没有建立或不健全,粮食统计数据不报送、报不实或不按要求报送,从事粮食收购、加工、销售的经营者没有按照规定保持必要的库存量,部分农村粮食经纪人没有依法申请办理收购资格许可证等。有的地方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存在“重许可、轻监管”现象,加上有些地方行政执法人员不足和缺少必要的监管手段,经营主体点多面广、流动性大,影响了市场监管效果。

二是粮食流通活动多样化,规范经营行为和维护政策性粮食安全任务加重。目前,有些多元市场主体承担了储备粮油的保管业务,多数能做到守法经营,但个别企业为谋取不正当利益,存在违法违规经营行为,影响了政策性粮油安全。在新形势下,需要加大监督检查工作力度,采取更为有力的监管措施,尽快建立长效监管机制,确保储备粮油和其他政策性粮食安全。

三是外商投资企业加快进入粮食流通领域,依法监管和服务水平亟待提高。粮食市场全面放开后,更多外资企业进入粮食收购市场和经营领域,特别是油脂油料的进口、加工、销售,外商占有较大份额。外商投资企业已经成为粮油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需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依法监管,加强服务,努力提高粮食市场调控能力。

四是仓储企业多元化,增加了仓储管理难度。据不完全统计,20*年全国共有仓储企业18622户,其中非国有企业2825户。另外,其他行业和粮油加工业的部分企业也开始进入粮油仓储业。总体看,仓储企业的多元化给仓储市场带来了活力,但这些企业多数仓储条件较差,业务人员一般没有经过专业培训,这对行业管理和指导提出了新的要求,需要研究加强对这类企业管理的措施。

三、积极开拓进取,扎实做好今年各项粮食流通工作

党的*强调要“确保国家粮食安全”。中央指出“粮食安全的警钟要始终长鸣,巩固农业基础的弦要始终绷紧,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全党工作重中之重的要求要始终坚持”,要坚持稳中求进、好字优先。最近,总书记、总理对确保国家粮食安全再次作出重要指示,进一步指明了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粮食工作的重点和努力方向。为开好全国粮食局长会议,做好20*年粮食流通工作,曾培炎、回良玉副总理专门做出指示,提出具体工作要求,我们一定要深刻领会,努力贯彻到实际工作中去。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的一系列指示精神,根据粮食流通工作面临的新形势,今年粮食流通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全面贯彻党的*精神,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的部署以及发展改革工作会议的要求,着力加强和改善粮食宏观调控,保障粮油市场和价格基本稳定;着力深化粮食流通体制改革和国有粮食企业改革,继续完善和健全体制机制;着力加强粮食行业管理,提高服务水平;着力推进现代粮食流通产业发展,更好地保护种粮农民利益和调动农民种粮积极性,确保国家粮食安全。主要任务是:

(一)努力提高粮食宏观调控水平,把维护粮食市场和价格基本稳定作为今年粮食工作的首要任务

按照中央关于“防止经济增长由偏快转为过热、防止价格由结构性上涨演变为明显通货膨胀”和“控总量、稳物价、调结构、促平衡”的总体要求,结合粮食部门工作实际,切实落实国家各项宏观调控政策措施,着力改善粮食市场调控。在调控目标上,既要考虑消费者承受能力,又要保护生产者利益,引导粮油产品价格保持在合理水平上;既要利用国际市场调剂余缺,又要立足国内保障基本供给,促进粮油生产发展和产业安全。在调控方式上,既要加强总量调控,又要注重结构平衡;既要搞好即时调控,又要注重预先防范。在调控时机上,既要在供给短缺、价格过快上涨时果断决策、稳定市场,又要在价格大幅下跌、生产下降时及时出手、扶持生产。在调控手段上,既要采取最低收购价、储备吞吐、进出口等调节办法,又要运用财政补贴、信息引导、市场监管等调节措施,努力提高调控水平。

一是切实加强粮油市场调控,确保市场供应和价格基本稳定。增强粮食宏观调控的预见性、及时性和有效性,严格控制工业用粮和粮食出口,保障居民口粮和饲料用粮供给。把握好销售力度和节奏,加大最低收购价小麦和稻谷的销售数量,做好中央储备玉米向主销区、饲料工业发达地区和养殖大省的投放工作。进一步落实中央储备玉米、大豆和植物油的增储工作,完善中央和地方两级粮油储备体系。继续做好最低收购价小麦向库存薄弱地区的移库工作,增强供给能力。加强对粮油供求形势、市场价格的监测分析,建立对规模以上企业的购进、加工、销售、库存及价格变化情况的信息监测制度,为宏观调控提供准确信息和科学依据。当前要切实保障大中城市和敏感地区粮油的有效供给,稳定社会心理预期,重点做好春节、两会期间的粮油供应工作,确保货源充足、质量安全。

二是健全粮食储备体系和轮换机制,服从和服务于粮食宏观调控需要。当前,储备粮的轮换要以保证市场供应、稳定市场粮价、优化品种结构和区域布局为主要目标。准确分析市场价格走势,注意把握好轮换节奏,避免集中轮入推动粮价上涨,各级储备粮企业要把这项工作作为服务宏观调控的首要任务。继续加强中央、地方储备粮行政管理,完善储备粮轮换机制,推进储备粮轮换通过规范的粮食批发市场公开进行,加强对储备粮轮换计划执行情况的跟踪检查。中储粮总公司和地方粮食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对中央和地方储备粮轮换工作的指导,充分发挥储备粮的吞吐调节作用。

三是进一步落实“米袋子”省长负责制,切实增强调控市场能力。各地要增强粮食安全责任意识,按照国发〔20*〕16号文件的有关要求和国家有关部门下达的指导性计划,适时充实地方粮食储备规模,优化地方储备粮布局和品种结构。各地特别是主销区和库存薄弱地区,要根据市场需求及粮食应急需要,落实成品粮油应急库存。京、津、沪、渝等大中城市及敏感地区,要适当增加成品粮油应急储备数量,保证市场供应不脱销、不断档。去年我国局部地区受灾严重,粮食减产幅度较大,要积极组织粮源,增强地方政府调控粮食市场的物质基础和应对市场异常波动的能力。

四是加强粮食产销衔接,做好政策性粮食供应。销区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要支持有实力的企业到产区开展订单生产、订单收购,或委托产区企业与农户签订单。积极推广广东、浙江、福建等省到主产区建立生产基地、北京市到主产区建立粮食储备等长期有效的产销合作模式,鼓励产区与销区建立多形式、深层次、长期稳定的粮食产销合作关系,努力扩大合作规模和范围。对于履行产销合作协议的粮食,要积极争取有关部门在铁路、交通运输、资金结算等方面给予大力支持。销区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要加强企业到东北产区粮食采购的协调工作,定期统计采购和运输数量,会同产区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加强与铁路、交通部门的衔接,力争做到同方向整列运输,提高运输效率。继续做好军粮、灾区口粮、退耕还林和水库移民等政策性粮食的供应服务工作,确保口粮和生活需要。

五是加强粮食流通统计、市场监测工作,完善预警和应急体系。适应粮食流通形势的变化,完善国家粮食流通统计制度,为科学决策提供准确依据。各地要充实统计人员,落实统计经费,加强人员培训。继续做好社会粮食供需平衡调查和粮食市场信息监测工作,加强国内国际粮油供求形势和价格信息的采集分析,提高预测能力,完善预警体系。进一步完善粮食应急加工、储运、供应网络系统,细化和完善地方储备粮应急动用方案,健全应急机制,增强应急保障能力,做到需要时有粮可用、有粮可调、有粮可供。

(二)认真落实国家粮食购销政策,切实保护种粮农民利益和调动农民生产积极性

一是积极发挥国有粮食企业收购主渠道作用,保护和调动种粮农民生产积极性。认真研究提出粮食最低收购价水平和完善执行预案的意见,落实好国家粮食收购质价政策,抓好粮食收购工作,切实保护种粮农民利益和生产积极性。各地要指导和督促国有及国有控股粮食企业积极入市收购,当前东北地区要抓好玉米、稻谷收购,长江流域地区要抓好中晚稻收购,为做好全年粮食购销工作打好物质基础。指导和督促企业坚持以质论价,优质优价,不准压级压价,损害农民利益。今年小麦收购将实施新的国家标准,开始推广使用小麦硬度仪,有关地区要在夏粮上市前做好培训和准备工作。搞好信息服务,引导农民合理价格预期,指导企业把握好收购节奏,防止盲目跟风抬价收购,努力保持粮食价格基本稳定。

二是加大监管力度,切实做好最低收购价粮食竞价销售和移库的出库工作。各地粮食部门和中储粮公司系统要督促有关承储企业认真履行销售合同,严格按规定积极出库,保证销售工作顺利进行。加强对交易过程和合同履约情况的监督检查,对干扰客户正常交易和设置障碍影响粮食出库的承储企业,必须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并追究企业负责人的责任。各有关省(区、市)粮食局要积极协助中储粮总公司及相关分公司,认真做好最低收购价粮的出库、发运、接收、入库和监管等工作,特别是要加大监管力度,解决“出库难”问题,力争按时完成移库任务。

三是继续发挥多渠道收购作用,搞活粮食流通。多元主体已经成为粮食购销活动中的重要力量。各地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要做好收购资格审核和认定工作,继续采取有效措施,引导和鼓励各类粮食经营和加工企业积极入市收购。督促多元主体以质论价收购粮食,建立经营台账,指导安全储粮。严禁在收购中人为设卡,进行地区封锁,阻碍粮食正常流通。

(三)继续落实和完善粮食流通体制改革政策措施,推动改革不断深化

一是加快推进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职能转变。各地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要按照政府职能定位和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的要求,切实加快推进职能转变,做到政企分开,把工作重心转到宏观调控、市场监管、行业指导和做好服务上来,努力提高粮食流通管理水平。要注重发挥规划和政策的导向作用,充分发挥流通对生产发展的引导作用,规范各类粮食市场主体经营行为,加快健全粮食市场体系,积极推动粮食产业化经营,大力促进现代粮食流通产业发展,为粮食生产者、经营者和消费者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

二是加快推进国有粮食企业经营机制转换。各地要加强对国有粮食企业改革和发展的指导,处理好服从国家粮食宏观调控与发挥市场机制的关系。既要发挥国有粮食企业的市场主渠道作用,又要坚定不移地加快推进企业产权制度改革,进一步优化国有粮食企业的布局和结构,推进企业兼并重组和公司制改造。鼓励企业以资本为纽带,整合资金、技术、人才等要素,重点发展一批起点高、效益好、有带动力和竞争力的骨干粮食企业,鼓励企业做大做强。大中型企业要健全法人治理结构,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其他企业要因地制宜建立适应市场化改革要求的经营机制,提高市场竞争力,不断巩固已取得的改革和发展成果。

三是妥善解决国有粮食企业财务挂账等历史遗留问题。协调有关部门解决好政策性挂账剥离上划中的有关遗留问题,配合有关部门完善消化措施。认真分析经营性挂账的构成和资金占用情况,积极争取有关部门的政策支持,因地制宜处理经营性挂账。不断完善政策性粮食委托经营制度,按照“谁委托、谁负责”的原则,严格明确责任主体,及时拨补相关费用,不形成欠账,不留呆坏账,建立防止发生新的政策性挂账的机制。

四是加强国有粮食企业扭亏增盈工作指导。各地要建立国有粮食企业扭亏增盈工作目标考核制度,完善企业扭亏增盈信息通报制度和重点企业经营分析制度,指导企业加强管理,搞活经营,降低成本费用,提高经济效益,利用当前市场粮价回升的有利时机,继续保持国有粮食企业减亏的良好势头,提高盈利水平。

五是继续做好分流职工的社会保障和再就业工作。就业是民生之本。各地要牢固树立执政为民、以人为本的思想,积极争取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的支持,继续筹集资金,切实落实国家社会保障和再就业政策,解决好富余职工分流安置中的遗留问题。分流职工还没有纳入当地社保体系的,要按照政策规定切实纳入社保体系。要把推进改革和创造就业结合起来,将国有粮食企业分流职工纳入当地就业再就业规划,积极创造条件增加就业岗位,促进分流职工再就业。

(四)加大工作力度,积极推进现代粮食流通产业发展

一是认真组织实施《全国粮食市场体系建设“十一五”规划》,加强粮食市场建设的规划和指导。加强对国家粮食交易中心建设的指导与扶持,逐步完善以国家粮食交易中心为支撑、统一远程交易网络为平台、规范运行机制为核心的全国粮食竞价交易系统,发挥配置粮食资源和服务宏观调控的重要作用。各地要结合本地实际,研究提出贯彻落实规划的实施方案,积极争取扶持政策,认真抓好落实。切实加强对大中城市成品粮批发市场发展建设的指导与扶持,根据当地粮食消费需求和结构状况,做好规划布局,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加强场内粮食质量监管,保证居民粮食消费稳定供应和质量安全。

二是认真组织落实《粮食现代物流发展规划》,进一步推动粮食现代物流体系发展。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实施规划的组织协调和物流项目的管理工作,对六大粮食物流通道和各省物流项目进行跟踪指导,对国家安排投资补助的重点项目进行检查。总结国债投资散粮汽车试点项目的运行经验,做好散粮汽车的系列化和技术改进,在黄淮海等地区大力推进汽车散粮运输。加快研制粮食物流关键设备和相关的技术开发,组织做好粮食物流标准和粮食工程建设标准的制订和实施工作。抓好现有粮库仓房、军供网点维修改造和功能提升。各地要认真落实物流规划,配合做好项目筛选和审查工作,协调解决推进散粮流通过程中的重大问题。

三是积极培育和发展粮食市场主体,大力发展粮食产业化经营。在深化粮食流通体制改革过程中,要积极发展农民粮食经济合作组织,规范粮食经纪人行为,发挥好粮食行业协会等各类中介组织的作用,构建新型粮食购销服务网络,搞活粮食流通。积极发展粮食订单生产和订单收购,以订单为抓手,建立企业与农户之间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联结机制,引导和鼓励粮食产业化龙头企业发展多种产业化经营模式,促进农民增收、企业增效。按照国家产业政策要求,用高新技术改造传统粮食加工业,鼓励关键技术和科研成果通过转让、入股等方式进入企业,不断提高粮油加工增加值和加工转化率,提高粮食资源利用率和综合效益。有条件的地区,可采取退城进郊、盘活资产、招商引资等措施,积极利用现有基础设施和政策环境,发展粮食产业集群。大力开发适应市场需求和受消费者欢迎的粮油加工产品,打造名牌,扩大市场占有率。

四是积极发挥行政指导和行业协会推动作用,继续推进放心粮油工程。加强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粮油质量标准、卫生标准宣传贯彻工作,严把产品质量关,从源头上保证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积极开展粮油食品安全科普宣传工作,增强消费者的食品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大力推进放心粮油进农村、进社区工作,总结推广先进经验,发展“两代一换”、连锁经营,扩大销售网络,提高放心粮油市场占有率,让放心粮油进入城乡千家万户。

(五)积极推进粮食流通法治建设,不断提高粮食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

一是深入贯彻落实条例,提高粮食法治水平。各级粮食部门要继续加大《粮食流通管理条例》、《中央储备粮管理条例》的学习和宣传力度,提高粮食执法能力和社会认知度。切实履行条例赋予粮食行政管理部门的职责,抓紧制定条例的配套规章,把条例的各项规定落到实处。总结粮食法制建设和执法实践,做好粮食流通立法的基础工作。继续抓好“五五”普法,推进粮食依法行政示范创建活动,建立健全粮食行政执法责任制。按照行政复议法律法规和《粮食行政复议工作规程(试行)》的要求,尽快建立健全工作制度,明确工作机构,充实工作人员,扎实推进粮食行政复议工作。

二是进一步加强粮食监督检查执法体系建设,积极开展面向全社会的粮食流通监督检查。各地要按照国发〔20*〕16号文件的要求,积极争取有关方面的支持,加强队伍建设,健全粮食监督检查执法体系,推动监管工作向规范化、制度化、常态化、科学化发展。加强粮食市场监管,认真组织开展粮食收购资格核查、统计制度和最低、最高库存量制度执行情况等专项检查,规范粮食经营行为。做好粮食收购特别是最低收购价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把中央的惠农政策落到实处。加强对政策性粮食购销活动的监督检查,重点针对储备粮油库存管理情况开展专项检查,完善监管措施,确保储备粮油数量真实、质量良好、储存安全。继续加大对涉粮案件的查处力度。

三是建立健全粮食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切实加强对粮食质量安全的监管。围绕粮食流通质量安全监管的重点环节、重点区域和重点对象,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建立健全覆盖粮食收购、储存、运输环节和政策性粮食购销活动全过程的质量安全监管体系。今年要重点抓好原粮收购、入库、储存、销售、出库的质量卫生检查工作,加大抽检力度,增加抽样数量和品质检验指标。加快粮食质量监管制度建设,完善粮食质量安全标准体系,加强粮食质量检验检测体系建设,改善和提高检验技术装备水平,全面提升粮食质量与卫生检验能力。

(六)推动粮食科技发展和人才培养,提升粮食产业竞争力

一是推动粮油加工、仓储和运输科技发展。积极争取“十一五”国家科技支撑计划支持,加速粮食流通高新技术成果产业化,注重粮油加工高效、节能、环保和绿色生产技术研究与装备开发,有效提高粮油加工整体科技水平。通过生物技术、信息技术等高新技术的集成应用,在生物保粮药剂开发、储粮和流通信息技术开发、绿色安全储粮技术研究等方面取得新突破。继续完善粮食科技管理体制,进一步营造鼓励创新的环境,完成国家粮食局工程技术中心的组建工作。广泛开展国际合作与交流,充分利用好国际科技资源。

二是加强粮食仓储和国家粮库设施资产管理工作。加强粮食储藏技术标准与管理制度建设,推进粮食仓储企业规范化管理。推广应用先进储藏技术,提升粮油仓储企业核心竞争力。加强对企业仓储业务的核查和指导,确保粮食储藏安全,减少粮食损失损耗。修订《国家粮油仓库仓储设施管理试行办法》,明确国家粮油仓储设施的总体要求和地区分布,规范对国家投资仓储设施的管理程序,规范粮库调整归属、改制、拆迁、改变用途、设施维护等行为,防止仓储设施大量流失,保持一定规模的仓容总量,为粮食流通提供设施保障。

三是加快推进农村粮食产后安全保障工作。继续组织实施国家“粮食科技丰产工程”产后减损项目,推进农户储粮装具和小粮仓标准化、系列化,开发推广农户绿色储粮专用防护剂、杀鼠剂,研究开发和推广高效节能的小型玉米、稻谷保质干燥技术与设备,为提高粮食综合效益提供装备和技术支撑。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争取在全国范围内启动农村粮食产后安全保障工程。各地要把农户安全储粮作为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积极争取地方资金投入,加快普及推广,建立农村科学储粮技术服务体系,指导农户安全储粮,减少粮食产后损失。

四是切实加强粮食安全生产工作。各地要提高对粮食安全生产工作的认识,加强领导,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深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检查、事故报告和责任追究等制度,完善安全生产监管体系。督促粮食企业建立并完善突发事故应急救援体系,提高事故防范和救援能力,减少事故损失。重点抓好储粮药剂管理、露天储粮安全防火、汛期安全储粮工作,严格执行储粮设施技术操作规程。春节和“两会”即将来临,各地要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检查和集中整治,把安全生产工作落到实处。

五是加大行业人才培养和队伍建设力度。实施“人才兴粮”战略,以能力和技能建设为核心,着眼于全行业职工队伍整体素质的提高,抓好教育培训工作。重点开展各级粮食行政管理人员、行政执法人员理论业务知识培训。促进专业技术人员知识更新,培养更多高素质、创新型人才。继续重视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强化职业技能培训和鉴定,提高职工素质和能力。

(七)深入学习贯彻党的*精神,推动粮食流通工作又好又快发展

各级粮食部门要把认真学习和全面贯彻落实党的*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切实把*精神贯彻到粮食流通各项工作中去。

一是把握主旨,提高认识。要紧密结合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生动实践,特别是紧密结合十六大以来党和国家事业所取得的巨大成就,联系粮食流通体制改革、粮食流通工作取得的新进展深入学习,全面把握科学发展观的科学内涵和精神实质,切实增强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和理论体系,开创各项工作新局面的使命感和责任感,不断提高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推动粮食流通工作又好又快发展的自觉性和坚定性。

二是联系实际,推动工作。要坚持把科学发展观贯彻落实到粮食流通工作的各个方面,把推动工作积极性引导到科学发展上来,做科学发展观的忠实实践者。按照确保国家粮食安全的要求,深入调查研究粮食工作中带有前瞻性、战略性、全局性的问题,着眼于粮食行业的改革、发展、稳定,认真分析新形势下粮食流通工作的特点,进一步明确目标,理清思路,振奋精神,开拓创新,推动粮食流通工作又好又快发展。

第4篇:粮油食品采购工作计划范文

一、加强粮食部门基础设施建设保障粮食安全的紧迫性

粮食是关系到国计民生的重要物资,无粮不稳是历史经验证明了的客观事实。粮食经营、粮食流通、在保障粮食安全中起着决定性作用。近年来,随着国家加大对农业生产的支持力度和各项惠农政策的落实,农民的种粮积极性有较大幅度的提高。随着农业生产基础设施的不断完善和生产技术水平的不断提高,我县的粮食产量平稳丰产。

目前,国有和国有控股粮食购销加工企业发挥着××县粮食安全的主渠道作用,但近十多年来国家有关方面在地方粮食基础设施建设方面没有资金投入,省、市、县也没有相应的建设资金,导致粮油仓储设施建设落后,粮油加工逐年萎缩,批发市场散乱,现代物流发展缓慢。从现状看,粮食产量的逐年增加与粮食基础设施建设滞后的矛盾十分突出;这一问题若不能得到及时解决,将影响国家以最低保护价收购粮食这一政策的落实,势必造成农民卖粮难问题的再现,挫伤农民的种粮积极性影响我县的粮食安全。

从全县的粮食产量、商品粮数量和统计储备量总体看似乎是能保障粮食安全,但实际并非如此。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甚至包括各级政府更多注重的是粮食流通产生的经济效益,忽视了其应急功能,导致市、县级的粮油储备静态规模小,粮油库分布格局不合理,不能适应应急需求。以我县近两年的稻谷产量看,每年产量9000万公斤左右,可加工大米6000多万公斤。以全县63万人计算,人均每年可用的主要口粮大米只有100公斤左右。如果省外大米一但不能进入我县,就会使我县的主要口粮大米需求造成紧张。在自然灾害增多和国际、国内粮油价格波动频繁的背景下,各级政府应该从满足应急需求的角度出发对粮食储备基础设施进行重新规划、修建。此项工作势在必行,迫在眉睫。

二、粮食基础设施建设存在的问题或隐患

(一)粮食仓储设施的问题或隐患

1.由于现在的粮油库主要是在计划经济条件下规划布局的,与现在的粮食生产及市场经济发展不相适应,导致出现两类现象:一类是仓储条件较好的储备库基本能按照储备要求承担储备任务;另一类是位于乡镇的粮库,承担着收购、中转的储备任务,但多年来一直没有修缮,破旧不堪,仓容严重不足,直接影响了国家以最低保护价收购粮食,需要尽快修缮或建设,增加仓容,以保障粮食流通。

2、粮库在基础设施、保管条件、机械装备、信息系统、自动化程度和管理水平上其储备条件很差。这些仓房大都处于墙体开裂、屋面漏水、门窗简陋、地面起沙,年久失修,部分瓦屋面仓库倒塌严重,已需大修不能使用。

3.粮食仓储的散装、散卸、散储、散运的“四散”作业和机械化、自动化水平较底,信息化程度不高。

4、保粮设施配备不足。微机检测、环流熏蒸、机械通风仅占有效仓容的六分之一,影响了粮食的安全储存。

5.多年粮食仓储设施建设主要集中在原粮储备,成品粮油储备库是粮食仓储设施建设中的空白。

6.粮库内的烘干设备一直是我县粮食储蓄中的空白。

(二)粮油加工的问题或隐患

1.尽管我县的菜油加工业取得了较快的发展,但总体水平还停留在“小、散、差”的层面上,建设布局、企业规模、设施装备、科技含量、技术创新、产品档次、精深加工、综合利用等各个方面与先进地区相比存在较大的差距,总体竞争实力仍然较低,全行业形不成整体优势,造成有效资源浪费,并存在设备老化的缺陷。

2.由于历史的原因,加工企业按行政区域重复建设,粮油加工企业集团为数不多。当年引进设备新建和进行技术改造的国有粮油加工企业转制后经营困难,效益低下,全行业加工能力严重过剩,开工率较低。

3.粮油加工主食品的工业化、产业化滞后,不能满足城镇居民对粮油加工产品的营养、快速、精细的增长需求。

4.粮油产品的深度加工和资源利用停留在浅层次、初加工阶段,产品结构单一,自主创新能力不足。

5.杂粮产量在粮食产量中占有一定的比重,但对杂粮的开发利用重视不够,没有成为粮食经济发展的有机组成部分。

(三)粮油批发市场的问题或隐患

1.尽管粮油批发市场得到了长足的发展,但与我县粮食主产区的地位、与全国粮食主产区的其它省在粮油批发交易量、手段、设施、信息等各方面存在较大的差距。

2.国有粮食购销企业主要承担中央和省、市、县地方储备粮管理,经营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自行采购粮食、加工转化和市场销售,企业之间集约化的资产整合和规模化的经济合作还未形成。

3.各乡镇或县城对本辖区内的粮食交易数量没有科学的估测,且在批发市场的建设方面缺乏统一的规划和布局,没有统一的粮食批发市场,导致各地粮食市场有场无市或者是有市无场的现象为数不少,市场交易、服务、信息等设施不完善。

4.政府对粮食批发市场的投资和社会资本比重较小,基础设施建设投入不足。

(四)现代粮食物流的问题或隐患

1.运输方式落后。粮食运输采用传统的包装运输方式。粮食收购、储存到中转运输环节,包、散转换,资材耗费大、抛洒损失多、掺混杂质情况严重。

2.装卸装备水平不高。粮食装卸以传统方式为主,机械化、自动化和信息化水平不高,散粮装卸和运输设施(备)不足,整体技术装备水平落后,各种运输方式及其衔接配套有待优化,物流网络有待完善,电子商务体系几乎为空白。

3.组织化程度低。粮食物流资源分散,无序流动,经营企业数量多、规模小、产销脱节,缺乏统一协调的宏观力度,难以形成规模效益。

4.建设资金不足。粮食属于微利经营行业,企业很难筹集资金投入,影响企业积极性,现代粮食物流发展缓慢。

四、加强粮食基础设施建设保障粮食安全的建议

(一)政府应做出科学、合理的粮食基础设施建设规划

1.各级政府应该综合考虑自然环境特点、人口分布特点、粮食主产区和销区分布格局等状况进行县乡级粮油收储库规划布局,设立重点收储仓库。整体布局须科学、合理,形成一个能满足应急需求和市场流通的收储布局系统。

2.粮食加工企业应该置于全县整体发展的格局下作规划,加工企业必须进一步整合、提升,向集团化方向发展。

3.粮油物流中心的布局也必须置于全县整体发展格局下作规划,避免重复建设或有场无市现象的发生。建议每一个乡镇在所辖范围内至少建立一个集粮油收购、批发、质量检测等复合功能为一体的、且规模适当的粮油物流中心。

(二)建议政府每年设立专项资金用于粮食基础设施建设

本着“一次规划、分期实施,逐步完善”的原则,做好至2015年的粮食基础设施建设规划;在科学规划的基础上,建议从2009年起,每年从财政预算中设立专项资金用于粮食基础设施建设。专项资金的主要用途如下:

1、修缮储备设施,增加粮食储备,提高储备质量。开展仓房维修改造工程,对全县不同程度存在维修改造的粮食仓储企业进行一次规划、分期实施、逐步完善,以确保粮食仓储基础设施的基本完好;加强粮食收购必须的基础设施建设,特别是建设和完善库区的地坪和粮食烘干设施;加强粮食仓储企业散装、散卸、散储、散运的“四散”作业程度,提升机械、自动和信息化水平;完善保粮设施,提高微机检测、环流熏蒸、机械通风、检化验设备等保粮设施比例,实现绿色、安全、高效、实用的生态储粮保管技术的全面应用,确保粮食质量安全。

2.支持现有粮油加工业进行结构和布局调整,同时通过资源整合、优化重组,实现粮油加工业由小型、分散和低水平向规模化、集约化和现代化转变,形成企业集团,创建龙头企业和优质品牌,提升粮油加工业的综合竞争实力;支持发展绿色和无公害的粮油加工主食品以及集约化生产、配送、连锁营销配套工程;支持我县特色农业优势,进一步开发杂粮加工的方便食品,全面推进粮油主食品工业化进程,满足消费趋向膳食方便化、健康营养化、品种多样化的需要;支持开发一批粮油精深加工新产品,使粮食加工向食品加工产品和相关工业产品延伸,实现粮深加工和综合开发后的增值目标。

3.支持粮食批发交易市场的基础设施建设,提升市场的基础设施和服务功能,大力推进粮食市场信息化和电子商务应用水平。

4.支持散装、散卸、散运和散储“四散”作业的基础设施建设,提高整体技术装备水平,优化设施的衔接配套,重点给予资金扶持。

(三)理顺管理体制和机制,创新管理模式

由于体制不顺、机制不活、管理理念陈旧导致国有粮油企业资产闲置,经营效益低,浪费了粮食基础设施。理顺粮食行政管理部门与粮油购销企业之间的关系,保证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对国有粮油购销企业有一定的调控权,以发挥国有粮油企业的主渠道作用;可以通过国有资产入股于粮油企业,通过控股来实现调控权。建立现代股份制企业,可以盘活部分粮油企业的资产,提高粮食基础设施的利用效率。实践中要杜绝政企不分和放手不管的两种极端现象。

(四)探索科学、有效的投融资机制

从我县的粮食基础设施现状看,达到满足各级政府的应急需求还有一定的差距,需要的资金缺口还很大。目前粮食基础设施建设资金来源比较单一,粮库或粮油购销公司还期望政府的投入,但政府的财政收入规模还比较小,没有大包大揽的能力。因此,在实际的工作过程中应因地制宜地建立以政府投资为导向,综合应用招商引资、企业自筹、职工参股、资产重组、资产置换等形式的投融资机制。通过资产和土地置换,盘活国有粮食购销企业资源。国有粮食购销企业所属资产,大多是以前的粮站、粮库。这些站、库、点分布在各个乡镇、甚至村落。对那些较边远、不具备批量收购粮食的库点,或是地处中心城镇、具备房地产开发等商业价值的库点,可以通过拍卖或资产置换的方式进行盘活,拍卖所得款项或置换得到的收益,用于重新选址,建设现代化粮食仓库,适应新时期粮食收购和保管需要。

建议政府设立粮食基础设施建设专项基金,资金的管理严格按照预算资金的管理程序进行,资金使用的审批权归属于粮食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为了调动粮油企业加强基础设施建设的积极性,建议各级政府的资金发放方式采取以奖代补。此外,为了加强资金的使用效率和规模效益,须加强各级、各类资金的整合使用工作。

第5篇:粮油食品采购工作计划范文

一、围绕保供稳价工作,着力保障粮食安全

全系统面对粮价上涨新趋势,围绕“四体系,一基地”建设,全力做好保供稳价工作,确保全市粮食安全。

1、做好保供稳价工作。今年以来,受全国粳稻(米)市场价格拉动影响,我市粮油市场价格呈平稳上涨态势。为确保全市粮油市场供应稳定,我市采取有力措施,全力做好保供稳价工作。一是加强领导。根据上级要求,我市专门成立了保供稳价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副市长任组长,粮食部门牵头,发改委等10部门参与,定期会商粮油供应和价格变动情况,积极应对可能出现的异常情况。二是加强储备粮管理。加快地方原粮储备、成品粮油应急储备轮换入库进度;加强地储粮和成品粮油应急储备的管理,杜绝地方储备粮计划落实不到位、超轮空期及虚报库存等违规现象。三是加强价格监测。提高“无锡市粮油信息预警系统”的市场价格监测频率,对全市18家价格监测点的采价周期由原来的每周一次调整为每日一次,及时准确掌握市场动向。四是完善应急机制。进一步完善了应急预案及实施细则,对辖区内各粮食应急加工点及保供点的储备、加工和供应能力进行了全面梳理、核定和评估。

2、完善粮食储备体系。一是完善储备结构。省级下达的2500吨食用油储备计划已经分解落实到位;补充落实省下达的4000吨成品粮应急储备计划和在我省率先建立8000吨军粮专项储备的设想已得到市政府批准。二是适时轮换储备粮。我市仓储企业抓住粮价上涨有利时机,对地储粮开展轮换,共轮出粮食3.6万吨,轮入4.1万吨,全部实现顺价销售。三是落实地方储备粳稻计划。元月份,市局根据市场粳稻价格行情,与有关部门协商,并经市政府同意,及时调整市区地方储备粳稻指导价格,确保全市地方储备计划及时落实。四是加强应急储备管理。年初与本市9家承储企业重新签订了成品粮油应急储备承储协议,要求各承储企业严格按照合同要求,抓好落实。五是加强仓储规范化管理。按照去年全国清仓查库的要求,进一步加强仓储企业的规范化管理,对粮食仓储管理工作中的账、表、卡和各项登记簿格式进行了统一规范设置,并增设了储粮信息栏、地方储备标识牌。江苏无锡新安国家粮食储备库被评为“全国粮油仓储规范化管理先进单位”,为全市仓储企业树立了榜样。

3、加强粮食购销工作。上半年,全市共收购粮食2.24亿公斤,完成省局全年调控目标的149.6%,完成市政府全年指标的80.2%;销售粮食5.33亿公斤,完成省局全年调控目标的177.8%,完成市政府全年指标的97.0%,呈现了购销两旺的良好局面。在夏粮收购中,全市各级粮食部门高度重视,周密部署,确保夏购工作的顺利进行。全市各收购企业严格执行收购政策,坚持分等定级,按质论价,优质优价,敞开收购,现售现结,同时搞好收购服务,方便群众售粮,真正把农民要求交售的小麦全部收购上来,确保农民得到实惠。截止6月30日,全市共收购小麦2.5亿公斤,同比增加0.5亿公斤,全市收购均价达到96元/百斤,高出国家最低收购价格11.6%。宜兴市粮食局通过“五个强化(强化政策观念、强化质量标准、强化服务意识,强化安全意识,强化支部领导)”等措施,千方百计服务售粮农民,受到广泛好评,预计小麦收购总量可达2亿公斤。

4、加快粮食科技物流中心建设。全局上下按照年内全面建成无锡粮食科技物流中心建设的要求,一着不让,加快推进项目建设。到目前为止,共投入资金5.6亿元,占工程总额的80%。所有工程土建工作均已基本结束,年内工程可望全面竣工。在此过程中,一是抓基建进度。目前,交易市场管理大楼主体封顶;市场区交易用房主体工程全部完工;仓储西区粮仓完工;仓储东区中生活服务区大楼主体完工;21、8号粮仓主体完工;大米加工厂内粉刷结束;油罐基础完工;科技研发大楼主体结构封顶;信息服务大楼已建至6层左右。二是抓项目招标。完成了铝合金门窗等项目的招标;小河驳岸的招标正在进行之中;港池、装璜、铁路罩棚等正在做招标的各项前期准备工作。三是抓拆迁工作。帮助朝阳集团物专线办理异地新建的各项手续。目前环评、选址、立项、农用地征用等手续已全部完成,现正在办理土地出让手续。四是抓“感知物流”建设。通过赴常州等地进行参观调研,对物流的信息化管理方案进行充实完善,目前优化后的方案已基本完成,尚需进一步审核、论证。

5、加快中心粮库建设。中心粮库建设是今年各市(县)区粮食工作的重点。半年来,各市(县)区咬定目标不放抓,加快建设,全面推进。江阴市安排750万元维修基金对全市仓储设施进行整修维护,并启动西石桥中心库改造工程。宜兴市引进民资参与中心库建设,走出了一条国有、民营双轨并行建设现代粮食物流园区的新路子,受到省局领导的充分肯定。目前,由民营企业投资1亿元兴建的新庄双木桥粮库已完成一、二期工程建设。宜兴国家储备库新增2万吨仓容扩建项目也于今年夏收前基本建成。徐舍中心粮库5万吨仓容建设项目开工建设,有望在秋购前基本竣工。锡山区东港中心粮库一期工程8600吨仓容及附属配套设施基本竣工,二期工程已经启动。惠山区粮食局着力打造“31125”工程。阳山中心库主体工程于去年9月1日开工建设,至今年5月完工,6月10日通过竣工验收。

二、围绕“五个一”工程,着力发展粮食产业

全行业以省局提出的全力推进粮食产业“五个一”工程的要求,发展壮大龙头企业,确

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着力提升粮食产业发展水平。

1、加快发展粮食经济。上半年,全市粮办工业继续保持了良好的发展态势。1-6月全市共完成销售收入9.24亿元,利润4831万元,分别同比增长26%和111%。无锡布勒在新班子的领导下,通过降本增效,引进新品,调整产能,改善工艺,开展精益化和同步生产等措施,确保了企业的持续发展。1-6月份,公司共完成销售收入1.57亿元,实现利润1685.67万元,与去年持平。在此基础上,该公司居安思危,超前谋划,制定了中期发展计划,明确了布勒产品2012年在中国的市场份额目标以及相关的运作策略。宜兴粮食经济提前一个月实现“双过半”,1-6月份,完成销售收入6.1亿元,同比增长38%,实现利润1719万元,同比增长236%。永友公司积极推进与中粮集团的合作,上半年小麦经营量达到70万吨,成为我省粮食贸易的龙头企业。

2、推进“五个一”工程建设。根据省局要求,我市经过层层筛选,确定了2011-2012年拟培育的县级国有粮企典型、战略合作伙伴、产业园区、研发中心、省优品牌,他们分别是宜兴国家粮食储备库、黑龙江东北大有机食品集团有限公司、无锡粮食科技物流中心、国家粮食储备局无锡科学研究设计院的“粮食加工机械装备国家工程实验室”、宜兴市金茂面粉有限公司的“金洁高”牌面粉。此外,市局专门下发了《无锡市推进粮食流通产业转型升级“五个一工程”(2011-2012年)实施意见》,一是要求抓好市级培育的“五个项目”;二是对各市(县)区分别提出了各自培育对象的具体标准和目标;三是将市级“五个项目”的工作目标任务分解落实到具体处室,明确每年工作任务,落实工作责任,确保规划目标的实现。

3、加强国有资产管理。随着国企改制的结束,加强国资管理,确保其保值增值成为一项重要工作。无锡粮机厂重点做好了盘活中萃新厂区资产的各项前期工作。目前土地证、房产证已办好,方便面生产线正在处置之中,盘活资产的具体方案正在抓紧研究。新业公司全力抓好创收、安全和管理三项工作,上半年共实现收入342万元,同比增长15%,资产出租率达100%。由市局牵头进行了新安油库的拆迁谈判,提前解除租赁合同,有力支持了运河“四改三”工作。宜兴粮食局面向全社会公开处理系统内的闲置资产,提升了国有资产的收益水平。

三、围绕依法管理工作,着力确保市场稳定

全行业坚持依法管粮,加大监管力度,确保了我市粮食市场的稳定、有序,市局质监所再次荣获了“全国商业质量监督检测先进单位”荣誉称号。

1、建立健全执法体系。一是起草了有关法律法规。根据市政府和市人大的立法工作计划,市局先后起草了《无锡市地方储备粮油管理办法》草案和《无锡市粮油安全监督管理条例》修订草案,进一步夯实了行政执法的基础。二是完善了行政执法系统。根据省粮食局和市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工作领导小组的要求,先后充实完善了江苏省粮食行政执法电子政务系统和我市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系统,对其中的基本数据信息进行录入,对有关内容进行充实、更新和完善,确保了两个系统正常运行,数据信息真实可靠。

2、加强粮食质量监管。一是狠抓“放心粮油”质量监管。按照省委常委、副省长黄莉新对加强“放心粮油”监管的重要批示,专门支部了全市“放心粮油”的进行了专项监督检查。共抽检“放心粮油”产品44个,合格率100%。二是狠抓成品粮质量监管。在重大节日及“地沟油”事件发生期间开展成品粮专项监督检查。上半年,共抽检成品粮油98个批次,合格率95%,对问题粮油及时溯源跟踪,并依法深入调查和处理。三是狠抓原粮质量监管。上半年共检测市级地储粮45批次,代表数量6.4万吨。对每批新入库的粮食均增加了对农药残留、重金属含量及真菌毒素的监测。夏购期间,对全市50个乡镇采集的80多个小麦样品分别进行质量、品质和卫生等多方面的检测和数据分析。

3、加大行政执法力度。半年来,全市粮食部门共开展执法检查76次,出动检查人员939人次,共抽检261多批次,覆盖面达85%以上,合格率达98.2%以上。一是举办“110”实战演练。5月下旬,市粮食行政执法支队支部了二市(县)二区及市区城郊分局开展了粮食110执法演练。演练从实战角度出发,着重解决收购监管环节中的重点和难点问题进行。活动达到了规范流程、锻炼队伍、试验装备、检验预案的目的,取得了圆满成功。二是开展了粮食收购资格专项核查。四月份,为做好夏收准备,采取市(县)区普查、市局抽查的方式对粮食收购企业开展资格核查,并对一家企业不按法定要求存放原粮的行为进行了罚款。三是开展了夏粮收购专项执法检查。6月上旬,为深入贯彻国家粮食收购政策,切实保护好粮农利益,市局成立三个检查小组,深入企业检查夏粮收购情况,确保了收购市场秩序井然。四是开展了国家政策性粮食竞价销售出库情况专项检查。1至4月份,市局对国家政策性粮食竞价销售出库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根据竞价交易的情况,每月检查一次,督导企业按时完成出库。

四、围绕双学双比双强,着力提升队伍素质

全行业围绕“双学、双强、双比”活动,积极打造和谐粮食工程,着力提升干部职工队伍素质。

1、狠抓“双学”提升理念。一是抓理论学习。局党委中心组带头加强理论学习,修订完善了学习制度和议事规则,上半年共支部专题理论学习七次。全局各级党支部通过开展专题讲座,邀请专家辅导,撰写心得体会,举办知识竞赛等形式,掀起了学习党的xx大、xx届四中全会精神的热潮。二是抓业务学习。根据局党委提出的加强学习型机关建设的具体要求,上半年,市局机关共支部开展了专题业务学习四次,业务考试三次,并将业务学习与解决实际问题结合起来,提高了学习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受到机关干部的普遍欢迎。

2、狠抓“双强”提高素质。全行业以“强班子、强效能”为抓手,努力建设一支高素质的粮食干部职工队伍。一是抓领导班子建设。

全局各级党支部围绕“团结、高效、开拓、创新”好班子创建活动的开展,不断提高各级班子成员自身素质和驾驭全局的工作能力。通过健全学习教育、议事决策、考核评价等机制,进一步增强了各级领导班子的凝聚力、号召力和战斗力。二是抓作风效能建设。以“人民满意机关”和“文明机关”创建为抓手,通过修订完善作风效能建设整改工作意见,加强权力网上运行机制建设等措施,进一步提升机关作风效能建设水平。锡山区粮食局从二十八个方面制定了《关于落实加强机关作风与效能建设廉洁从政工作意见的若干规定》,涵盖面广,收效明显。

3、狠抓“双比”营造氛围。一是在工作推进中比贡献。结合上半年各重点工作的推进,通过广泛开展“党员示范岗”等活动,进一步激发广大党员干部的工作热情和工作干劲,营造“比、学、赶、帮、超”良好工作氛围。二是在廉政建设中比正气。修订完善了《无锡市粮食局惩防体系950工程和2011年党风廉政建设目标任务书》,与各基层党支部签订了年度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状。围绕“模范履职、文明执纪”主题教育活动的开展,进一步增强党员干部廉洁自律和遵纪守法意识。上半年,未发生一起违法违纪事件。

半年来,全市各级粮食部门做了大量工作,安全消防、信息工作、网站建设、稳定建设等均取得了良好成绩。特别是安全工作,通过开展“安全生产精细化管理”等活动,广大干部职工的安全意识进一步提高,半年来未发生重大恶性安全事故。

下半年工作计划

下半年,全系统要对照“三个一”重点工作目标,排找差距,集中精力,奋力拼搏,努力做到目标再明确,重点再突出,力度再加大,确保全年目标任务的完成。

一、一鼓作气,全面建成无锡粮食科技物流中心

无锡粮食科技物流中心是我局今年“三个一”重点目标的重中之重,上半年项目推进顺利,下半年要继续按照“建起来、管起来、强起来”的要求一着不让,加快推进。一要确保年内全面建成。围绕招投标、拆迁、土地征用、基建、招商、资金供给等工作,将目标落实到人、落实到位,确保年内将项目全面建成。期间要狠抓项目进度、项目质量、施工安全,加强施工档案管理和现场管理等,确保将项目打造成优质工程、样板工程。二是开展专题调研。围绕做大做强这一主题,下半年由国储库支部开展专题调研。到市区朝阳集团、天鹏集团,宜兴永友公司,以及湖南、广东等地的优秀粮食企业进行调研,着重从制度构架、管理模式、激励措施等方面分析这些企业的成功之道。之后结合我市实际,形成具有自身特色的企业发展思路。三要加快“感知粮食”建设。“感知粮食”是无锡粮食科技物流中心建设的重点之一,其涵盖了仓储、物流、监测等各个方面,是粮食行业信息化建设的重要项目。在建设中,要突出高起点、高标准、高要求,要与无锡“感知中国”中心的地位相匹配,在实施中可按照“一次规划,分步实施”的原则进行。

二、一丝不苟,全力确保粮食市场稳定

面对今年粮食价格不断不涨的新形势,全市各级粮食部门要高度警惕,一丝不苟,狠抓保供稳价工作,全力确保我市粮食市场稳定有序。一要鼓励粮食收储和加工企业积极支部粮源,正常生产,保证质量,薄利多销,确保市场供应。引导各粮食企业,特别是各粮食安全信用等级企业,顾全大局,优先服务于本地粮食市场,为共同做好我市保供稳价工作发挥应有作用。二是开展粮食企业最高最低库存专项检查,引导粮食企业严格遵守最高最低库存的相关规定,有计划地做好存粮销售工作。三是加强与南北对口衔接地区粮食部门的协调和沟通,加大落实产销衔接协议和购销合同力度。四是抓紧落实4000吨成品粮油应急储备补充计划和8000吨军粮专项储备计划,使我市储备粮的结构更趋完善。五要进一步完善应急机制和预案实施细则,进一步增强应急保供能力。同时为增强实战能力,下半年要开展一次粳稻(米)应急保供演练工作。此外,要继续做好粮食价格指数编制、秋粮收购、“全国百强军供站”创建等工作。

三、一着不让,加快推进粮食产业发展

要以推进省局粮食产业“五个一”工程为契机,一着不让,加快推进产业发展。一要引导企业做大做强。宜兴要加大龙头企业的培育力度,力争培育龙头骨干企业3-5个,年销售收入超亿元的企业10个以上,超5000万元的企业15个以上。二要加大资产保值增值的力度。无锡粮机厂要通过租赁、出售、引进新项目等方式,盘活中萃新厂的资产,于9月底之前拿出具体方案。新业公司要加大调研力度,创新资产管理方式,确保国资的保值增值。三要帮助企业提升发展层次。与农委进行协调,做好各类项目的申报工作,争取资金的支持;帮助宜兴市金茂面粉有限公司的“金洁高”牌面粉申报省名牌产品,指导双木桥物流申报无锡市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四要开展“五个一”工程的实施和考评工作。按照《无锡市推进粮食流通产业转型升级“五个一工程” (2011-2012年)实施意见》要求,加快我市“五个一”工程的实施,年底对县市区推进本地区重点培育项目进行考评。

四、一如既往,搞好粮食依法行政工作

要按照年初的既定目标,加强质量监测,加强行政执法,确保依法管粮工作落到实处。一要健全粮食法规。制定出台《无锡市地方储备粮油管理办法》;修订《无锡市粮油安全监督管理条例》;修订完善《无锡市粮油流通监督检查办法》。二要深入开展各类专项监督检查。做好2011年小麦和油菜籽收购政策执行情况专项检查;做好全市粮油市场保供稳价专项监督检查;开展秋粮收购检查。三是粮油质监所新楼建设预计将于年内完工,下半年要做好搬迁准备,尽量减少搬迁对工作造成的影响。四是加快质量监管信息平台建设。根据“感知粮食”建设的总体规划和要求,加快质监信息平台建设,做到与物流信息系统同步设计,同步建设,无缝对接。

五、一马当先,全面启动创先争优活动

第6篇:粮油食品采购工作计划范文

(一)主要经济指标完成情况(略)

(二)主要工作开展情况

1.督促执行粮食行政首长负责制,各项责任得到较好落实

我局严格执行《××市粮食行政首长负责制考核办法》(昆政办〔2007〕135号)及全市粮食行政首长负责制工作会议要求,将市政府与各县(市)区政府签订的粮食行政首长负责制目标考核责任书纳入了年度工作目标考核范围,并于年终进行了全面考核。从检查考核的结果来看,各县(市)区政府高度重视粮食工作,严格按照责任书要求,在发展粮食生产、落实种粮农民直补政策、风险基金安排、储备粮食到位和规范管理、发展粮食产业化经营、培育和规范粮食市场等方面做了大量深入细致而卓有成效的工作,确保了全市粮食安全。

2.加强宏观调控,掌握粮源,成效明显

一是抓好本地粮食收购。今年共收购本地粮食xx万吨;组织粮食企业从黑龙江、吉林调入储备粮食及商品粮食xx万吨,争取到中央财政粮食运费补贴xx万元。二是扩大地方油脂储备,经市政府批准同意增储了xx吨食用油脂。三是合理把握储备粮油轮换时机,适时吞吐调节,保持了粮食市场和价格的基本稳定。四是优化地方储备粮油品种结构,适应市场需求和应急需要。五是积极争取到省级动态储备粮x万吨,目前,已完成进度20%左右。

3.加强粮食仓储管理,保证储备粮库存安全

严格执行各级储备粮油管理办法及《粮油储藏技术规范》,加大储粮安全检查力度,全年粮食“四无”率达99.07%。一是层层签订目标管理责任书,落实储粮安全责任。二是召开了全市储备粮管理工作会,制订下发了《××市市级储备粮油库存管理办法》,不断提高了全市储备粮管理水平。在粮食仓储管理工作中,全市涌现出了一批管理先进单位,较为突出的是××国家粮食储备有限公司。目前,该公司分别被云南省粮食局和中储粮云南分公司授予了“仓储管理示范库”和“中央储备粮管理先进代储库”称号。三是坚持储备粮入库质量检验制度。认真贯彻执行《粮食质量监管实施办法(试行)》,对轮入的储备粮进行全程质量监控,对不合格粮食坚决不予入库。省级储备粮每年定期检测二次,市级储备粮每年定期检测四次,做到随时掌握储备粮品质变化情况,合理安排轮换。全年共检验储备粮、油样品751份。四是做好清仓查库工作。按照国家粮食局库存检查要求,组织开展了全市粮食购销企业粮食库存自查抽查工作,并接受了省粮食局库存检查组的复查,省局对市局账实相符率为99.99%的成绩给予了充分肯定。五是积极探索科学储粮新技术。在××国家粮食储备有限公司稻壳压盖低温储粮实验的基础上,继续扩大数量,延缓了储粮品质劣变。××市粮油购销有限责任公司在完善浅层地能低温储粮实验的基础上,积极向上争取到节能减排资金50万元,用于浅层地能低温储粮技术的推广运用。另外,呈贡、禄劝、晋宁等单位安装了电子测温系统,进一步提高了粮情测控管理水平。六是加大粮库等基础设施建设。寻甸县市县投资57万元,改造修缮了仓库1100平方米,提升了仓储功能。晋宁县粮食局投资10万元,建起了县级检化验室。同时,大力推进××市粮油购销有限公司粮库及粮油市场迁建工作。××国家粮食储备有限公司自筹资金2200万元新建仓库xx平方米,主体工程进展顺利。官渡区、西山区、东川区粮食局正积极筹建新库,这些粮库的建成将较大地改善安全储粮条件。

4.做好军粮供应工作,满足部队需求

一是制订了《2008年××市军粮统筹采购组织方式实施意见》和《军粮采购评标细则》,使军粮统筹采购招标工作更趋完善。二是加强军粮质量管理,确保部队吃上“放心粮”。三是增强服务意识,主动征询部队的意见和建议,积极组织优质粮油,满足部队需求。据不完全统计,2008年,在汽柴油价格上涨的情况下,全市各军粮站及委托代供点无偿为部队配送粮油达数千吨。汶川大地震发生后,各军粮站连夜组织人力、物力、运力为赶赴救灾前线的驻昆部队装运、配送粮油数百吨,较好地完成了供应任务。同时,我局下发了《关于做好抗震救灾工作确保全市粮油供应和市场稳定的紧急通知》,要求把抗震救灾、确保灾区群众和救灾部队粮油供应作为当前粮食工作的重中之重,销售的粮食一律不得涨价。通过系统上下的共同努力,实现了全市粮油的有效供给和市场价格的基本稳定。由于工作成绩突出,××军粮供应站被国家粮食局授予“2008年全国粮食系统抗震救灾先进集体”、被市委、市政府、××警备区授予“××市第五届拥军优属模范单位”荣誉称号;市局也被市委、市政府和××警备区授予“××市第五届拥军优属先进单位”荣誉称号。四是按照国家军粮办及省粮食局要求,积极开展了理顺××军粮站管理关系的相关工作。五是积极争取上级资金支持。年内争取到中央财政军粮站专项改造资金30万元。

5.加强粮食流通监管,规范粮食市场秩序

一是继续做好《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的宣传贯彻。提高公众的粮油食品安全意识。二是加大粮油价格监测力度。完善了监测内容,实行价格变动立即上报机制,为政府的宏观调控提供了决策依据。三是加强粮油质量监管和市场检查力度。组织对全市大米加工企业40个批次和食用油生产企业18个批次的粮油产品进行了抽检。全年全市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共检查市场252次,出动执法人员779人次。四是健全粮食收购资格许可制度。办证户数由去年的133户增加到152户,并加强对已取得资格经营者的管理和指导。五是大力推进“放心粮油”工程建设工作。经过严格评审,将新增27个“放心粮店”,现全市“放心粮店”将达到45个。六是顺利完成第四届××国际农业博览会的承办任务。我局作为本届农博会的承办单位之一,展位及粮油品种、品牌均较往年有大幅度提升;博览会上共签订粮油购销合同34.5万吨,金额11.12亿元,同时,获得本届农博会“优质农产品”金奖3个、银奖2个、优质奖1个,是历届农博会中规模最大、人员最多、效果最好的一届。七是加强社会粮食统计调查工作。认真执行《粮食流通统计制度》,不断扩大统计调查的覆盖面,提高统计信息的准确性。全市纳入统计范围涉粮企业100%建立了经营统计台帐。八是坚持不懈做好行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市属粮食系统层层落实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制,加大隐患查处力度,全年未发生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经市政府考核,我局被评定为合格单位。

6.加强粮食法制建设,提高依法行政水平

一是根据国务院《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突发事件应对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我局修订完善并上报市政府批准下发了《××市粮食应急预案》,同时,制订下发了《××市粮食局关于贯彻落实〈××市粮食应急预案〉的实施意见》,为全市粮食应急保供提供了制度保障。二是制订了××市粮食局行政执法职责、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制度、行政执法责任追究办法和行政审批工作管理制度等,指导各县(市)区粮食局依法行政。三是逐步建立执法内设机构。现市县两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共建立粮食行政监管内设机构6个,占全市粮食行政管理部门总数的40%,超额完成了建立监管内设机构30%的目标考核任务。四是执法资格培训有序开展,执法队伍稳步扩大。目前全市培训并取得行政执法证人员增至145人,比去年同期增加15人。五是按照“五五”普法规划和市普法办的要求,重点完成了五部法律的宣传教育培训,我局被国家粮食局授予“全国粮食系统‘五五’普法中期先进集体”荣誉称号。

7.深化粮食流通体制改革,尽心竭力搞好服务,着力提高企业竞争实力

为加快我市粮食市场化进程,放手放胆鼓励和支持多种经济成份参与和搞活粮食流通,不断促进全市粮食事业的发展。一是建立了“××市粮食经济专家咨询会议”制度,为粮食行业的发展提供决策参考、解决方案和咨询服务。现已召开了两次专家咨询会议,效果明显,得到了上级和有关部门领导的充分肯定。二是通过上下协调,多方努力工作,大力支持××国家粮食储备有限公司、××市滇中粮食贸易有限公司成功申报了省级重点龙头企业。现市粮食系统已有三户企业成为省级重点龙头企业。三是为各粮食企业创优质名牌产品做好竭诚服务。通过对企业的资金投入和产品生产的工艺流程改造,收到了较好的效果。现经××市知名商标认定和保护委员会初步审定公示,“黄龙山”、“萌芽”、“胶泥土”、“宜鹤”、“如愿”等五个商标审定为××市知名商标。四是为进一步深化和完善小型粮食企业改革献计出力,指导呈贡县东城粮食购销公司在原改制的基础上积极完善产权制度改革,将国有独资公司改制为股权多元化的粮食企业,使企业焕发了新的活力。五是为粮食企业理清发展思路、制订发展目标,在产业发展、项目申报上做了大量积极有效的工作。

8.全力推进党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为全市粮食系统发展夯实思想基础。

一是认真开展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围绕目标责任制的落实,把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融入到企业经营发展、仓储管理、财统工作、帮带扶贫、安全稳定等各项工作中,全年未发现违规违纪案件。认真抓好丰和公司党委班子建设,理顺穗丰食品厂党组织关系,指导××市军粮供应站新建了党支部。加强信息化管理,全力做好党员信息建库工作。汶川地震抗震救灾中,先期组织全系统单位和职工捐款40多万元,同时,踊跃参加“特殊党费”捐助活动,共缴纳“特殊党费”60410元,支援灾区建设。根据市委、市政府的安排部署,全市粮食系统开展了解放思想大讨论活动。先后召开相关会议和组织学习共19次,学习覆盖面达100%。通过学习讨论,提升了信念、理念和观念,理清了思想、思维和思路,为全市粮食系统夯实了思想基础。我局还成功完成了盘龙区区级文明单位创建工作。二是大力实施软环境建设活动,营造优质软环境。认真贯彻执行《××市政府信息公开暂行办法》,及时公布了领导干部工作职责和工作电话,并做好电话接听和有关事项的落实工作。积极推进行政审批“两集中、两到位”改革,做到了便民、利民。行政审批事项纳入了电子监察系统,审批办理时限由15个工作日缩减为5个工作日。开展制度创新工作,共创新和制订了首问首办责任制、限时办结制、学习教育培训、内审制度等27项内部管理制度,并印制成册,发放给机关每个干部职工。三是加快市属粮食系统信用体系建设。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打造“诚信××”的要求,我局制订下发了《关于印发加快市属粮食系统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意见的通知》,围绕粮食局机关、企业和个人三个环节,初步建立我市市属粮食系统信用体系的基本框架和运行机制,实现市属粮食系统机关公信力、企业信用管理和个人信用意识的明显提高。四是抓好老干部工作和稳定工作。落实老干部“两个待遇”。年内落实件19件,12345热线及书记电子信箱5件、市长接待日批转件4件,回复率达100%。适时开展干部走访慰问,年内兑现企业干部生活困难补助共计112590.84元。五是切实抓好扶贫开发工作。在办公经费紧张的情况下,想方设法自筹近20万元扶贫经费,用于扶贫点村级公路工程复修等。

同志们,收获伴随着艰辛,成功凝结着智慧。2008年,我局在市委、市政府年度目标考核中获得二等奖。这些成绩的取得,是市委、市政府正确领导的结果;是全市粮食系统广大干部职工奋力拼搏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局党政领导班子,向所有关心、支持和参与我市粮食工作的同志们、朋友们,表示衷心的感谢,并致以崇高的敬意!

同志们,2008年,在全市粮食系统上下的共同努力下,尽管我们的工作取得了新的进步,但离粮食工作发展目标,离市委、市政府的希望还有一定差距,我们仍需正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一是各县(市)区贯彻落实年初经济工作会、粮食行政首长负责制工作会及粮食仓储管理现场工作会的情况不平衡,仍然存在认识不到位,推进不到位的问题。

二是扭亏增盈工作的成效固然可喜,但个别企业亏损严重,扭亏增盈的难点和节点矛盾依然突出。

三是部份粮食企业深化改革不到位,基础管理工作不扎实,维稳工作还存在不稳定因素,转变粮食流通监管职能方面尚存差距。

对于这些问题,我们必须高度重视,认真研究,采取有力措施,在2009年的工作中切实加以解决。

二、2009年工作安排

2009年,我市粮食流通工作的总体要求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市委九届五次全体(扩大)会议及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五次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进一步解放思想,改革创新,狠抓落实,坚持服务三农,促进粮食稳产农民增收;坚持改善民生,切实保障粮油市场供应和价格基本稳定;坚持改革创新,理顺粮食流通体制机制;坚持科学发展,又好又快发展现代粮食流通产业。

重点任务是:抓好购销促增收,充实储备强基础;清仓查库摸家底,保障供应稳市场;加强调控惠民生,深化改革促发展。主要经济责任指标为:年内粮食总购进140万吨,总销售135万吨;全系统利润指标为3064万元,销售收入指标为211780万元;社会粮食流通统计面达到85%。

围绕这一总体思路及目标任务,着重抓好以下两个方面的工作: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增强维护粮食安全的紧迫感和责任感

同志们,去年以来,国际国内经济形势复杂多变,金融危机不断向实体经济蔓延扩散,粮食生产和供求形势、价格走势存在许多不确定因素,粮食宏观调控、库存监管、产业发展和体制改革亟待加强和完善,我市粮食供需和市场形势十分复杂,保持粮食市场价格基本稳定的难度不断加大。总书记在前不久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上特别强调,在经济发展遇到困难的时候,我们一定要更加重视农业、农村、农民工作,千方百计确保农业特别是粮食安全不出问题。铭记“三个始终”(牢记总书记提出的“粮食安全的警钟要始终长鸣,巩固农业基础的弦要始终绷紧,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全党工作重中之重的要求要始终坚持”),做好“四个服务”(全心全意为农业、农村、农民服务,全心全意为城镇居民服务,全心全意为基层和企业服务,尽心竭力为政府确保粮食安全服务)。市委九届五次全体(扩大)会议明确的××跨越式发展的主要奋斗目标,更给粮食工作提出了新的目标要求,增强了完成任务的紧迫感和责任感。张祖林市长在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别指出的“高度重视粮食生产,提高粮食自给率,粮食产量保持110万吨,确保粮食安全”,给我们进一步提出了明确的工作目标任务。对此,我们在粮食安全问题上要始终保持清醒头脑,正视困难和挑战,居安思危,察微知著,一定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科学发展观的要求上来,统一到上级的决策部署上来,准确把握粮食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要求,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刻认识粮食流通工作在统筹城乡、服务三农、保障民生、维护稳定中的重要作用。完善“两个机制”(完善粮油购销市场机制,完善政府粮食调控机制),实现“三个保障”(保障粮油有效供给,保障粮食市场基本稳定,保障粮食质量安全)。

(二)明确任务,狠抓落实,确保全年粮食流通工作目标任务顺利完成

1.继续贯彻落实粮食行政首长负责制的各项政策措施,进一步推动粮食工作又好又快发展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2009年促进农业稳定发展农民持续增收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中央一号文件”)指出“进一步强化‘米袋子’省长负责制,各地区都要承担本地耕地和水资源保护、粮食产销和市场调控责任,逐级建立有效的粮食安全监督检查和绩效考核机制”。各县(市)区粮食行政主管部门必须高度重视粮食行政首长负责制工作,认真落实行政首长负责制各项责任目标,实干苦干,干出样子,干出成效,干出业绩。

2.抓好购销,充实储备,增强粮食宏观调控物质基础

(1)粮油购销是企业的立业之本,要加强购销、扩大购销、激活购销,不断扩大市场占有率

各级粮食部门和企业要强化粮食购销工作,发挥主渠道作用和积极作用,深购远销,勤进快销,要坚持把握购得进,销得出,有利润的原则,多收粮,收好粮,多销粮,销好粮,全力以赴为保增长、保效益服务。对在粮食流通经济中有发展潜力的,要立足粮食,做好粮食。在做好粮食的基础上,要跳出粮食谋发展。当前,国际国内粮食市场出现了很多新情况和新问题,要高度关注,特别要对近期国内旱情引发粮价波动不可小视,要作认真分析研究,早作打算,超前防范粮食安全风险。

(2)充实粮食储备,进一步增强市场调控能力

结合中央一号文件指出的“2009年地方粮油储备要按规定规模全部落实到位,适时启动主要农产品临时收储,鼓励企业增加商业收储”的要求,抓紧充实储备,根据粮食应急工作需要,进一步优化储备粮布局和品种结构,充实成品粮油应急库存。加强市级储备粮油准入制度建设,在管好现有储备粮的基础上,积极研究和探索新的粮油储备制度。加强对储备粮油轮换计划执行情况的跟踪检查,确保储备粮油账实相符、质量完好,做到随时有粮可调、有粮可供、保障有力。

(3)清仓查库,摸清家底,为宏观调控提供决策依据

今年即将开展的清仓查库是2001年以来的又一次全国范围大规模的粮食库存大检查,既是对粮食库存家底的一次大清查,也是对粮食部门工作的一次大检验。各县(市)区粮食主管部门要按照清仓查库的有关规定,成立内部清仓查库机构,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要抽调踏实、认真、业务熟的同志,积极组织参与全省清仓查库业务集中培训,要按照“一线工作法”的要求,深入企业,督促、指导企业开展好自检自查工作,确保查库工作任务圆满完成,每一个细节不出任何问题,为后续普查、复查、抽查做好准备。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依照责任制度及时进行整改,对自查走过场,未能及时发现问题,或检查人员故意隐瞒真相、掩盖问题的,要追究相关责任人员的责任。要重点抓好以下工作:一是各级储备粮规模要足额到位,做到账实、账账、账表、账卡相符。二是严肃库存实物检查,认真测量填写粮食实物检查工作底稿,不能虚填、乱填。对不规则货位进行形态整理,备齐经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校正的称重、计量和质量扦样等检查工具。三是做好库存粮食账务检查,在库存实物检查的基础上,要与保管账、统计账、会计账、银行资金账核对,做到账实相符、账账相符,账务处理要符合规定。四是及时做好粮食出、入库和升、损账务处理,严禁在统计账上出现虚数,确保做到账实相符、账账相符。五是加强储粮安全检查,坚决杜绝高水分粮、发热粮、霉变粮和虫粮。六是2008年已下达的储备粮轮换计划,各承储企业要抓紧轮换工作,确保在3月底前完成轮换任务。不论哪个县区或企业,哪一个细节影响了清仓查库任务的圆满完成,将影响全市乃至全省,因此,务必引起高度重视,同时积极争取政府,落实清仓查库工作经费,不允许将费用转嫁到企业,影响自查质量。

3.稳定粮价,保障供应,切实加强对粮食市场的调控

(1)适时吞吐调节,保持粮食市场和价格的基本稳定

粮价是百价之基,稳住粮食价格,事关农业稳定发展,事关农民持续增收,将成为今年粮食工作的重点任务。当前,受国际金融危机的影响,国际粮食市场价格大幅回落,增加了国内粮价下行的压力。要严格按照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指出的“保增长、扩内需、调结构、促改革、惠民生”的要求,根据国家宏观调控需要和市场需求情况,合理把握储备粮油的轮换时机和销售节奏,稳定市场,保证供应,避免粮价大涨大落,维护广大生产者和消费者的权益。

(2)深化产销协作机制,构筑安全保障体系

一是从完善储备粮油委托代储机制入手,整合区域粮食流通资源。二是拓展与粮食主产区的合作领域和范围,建立市外粮食生产、加工和仓储基地,建立多形式、深层次、长期稳定的粮食产销合作关系,稳定销区粮源渠道。要抓住国家继续对入关的粳稻和大米给予运费补贴的利好机遇,加大到东北产区采购粮食的力度。三是整合区域粮食生产、收购、需求、市场、价格信息,增强粮食流通信息传递的时效性,搭建圈内互动联网、信息畅通、资源共享的粮食信息化平台。

(3)加强粮食应急保供体系建设

做好《××市粮食应急预案》的学习、宣传、贯彻和实施工作,搞好地方储备粮、粮食储存、粮油运输、应急加工、应急供应等五大网络建设,适时开展粮食应急演练,增强应急实战能力。加大对成品粮加工企业的扶持,提高应急加工能力。认真贯彻国家各项军粮供应政策,继续做好全市军供粮源的统筹采购工作,从源头上把好粮食质量关;进一步完善军粮供应应急预案,确保在任何情况下驻昆部队用粮需要;不断提高各军粮供应站(点)工作人员业务水平,以部队的满意为最终工作目标。

(4)做好粮食流通统计工作,加强市场监测预警分析

各县(市)区粮食行政主管部门要督促粮食企业严格执行国家粮食流通统计制度,组织开展巡查和培训,提高统计质量。认真组织社会粮食、食用植物油和油料供需平衡调查,做好粮油加工业统计工作,掌握粮油供需和加工业发展状况。进一步健全粮食市场监测体系,扩大监测范围,密切关注国内外粮油市场供求和价格变化情况,加强信息监测和统计调查分析,把粮食综合信息加工成准确的预警报告,及时提出粮食宏观调控的政策措施建议,为政府提供决策参考。进一步完善信息制度,及时公布粮食政策信息和供求、价格信息,加强新闻宣传,正确引导粮食生产、流通和消费。

4.继续深化粮食流通体制改革,加强现代粮食流通产业建设

(1)大力发展粮食产业化经营,促进企业增效、农民增收

一是继续深化粮食企业改革,着力推动粮食企业“联盟、联手、联运、联营”,形成合力共谋发展,集合优势资源,形成一些具有市场竞争力的粮油品牌,拓展国内市场。二是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对实体经济的冲击,积极争取财税、金融等部门的支持,择优扶持若干个有竞争力、带动力、效益好的大型骨干粮食产业化龙头企业和物流企业做大做强。已认定为省级重点龙头企业的××黄龙山饲料(工贸)有限公司、××国家粮食储备有限公司、××市滇中粮食贸易有限公司要继续发挥龙头企业的带动作用,以执行中央一号文件为契机,积极争取政策扶持,做强做大做优。鼓励和支持龙头企业收购、兼并基层国有粮食购销企业,延伸和完善产业链条。推动有条件的龙头企业发展粮食科研、生产、收购、加工、销售一体化经营,发展精深加工,培育知名品牌,增强企业竞争力。充分发挥龙头企业在促进产业发展、农民增收和增加就业岗位中的带动作用。三是以优势企业为龙头,重组整合粮食企业集团,科学规划产业布局,打造粮食流通企业“航母”。把粮油集团发展成集购销、储备、加工、销售、市场、物流、商流一体化的现代粮油“航母”企业,充分发挥国有粮食企业在宏观调控和确保粮食安全方面的主导作用。

(2)加强基础设施及市场体系建设,搞活粮食流通,进一步推动科技创新和产业升级

一是××市粮油购销有限公司的粮库和粮油市场迁建项目今年已进入主体工程实施阶段,任务繁重,为此,要继续加强领导,采取“三最三严”的过硬措施,加强项目管理和监督检查,严格执行“八个百分之百”,确保工程建设的顺利完成。二是继续发挥好粮食转运站和批发市场在物流中转中的积极作用,不断扩大市场吞吐能力,完善局域网、互联网和电子商务网建设,培养引进物流专业人才,为形成多元互补的粮食市场主体,搞活粮食流通起到积极作用。三是鼓励各类具有资质的粮食市场主体从事粮食收购,积极培育和引导粮食经纪人队伍,活跃粮食流通,方便农民售粮,保护农民利益。四是大力推进“放心粮油”工程。“放心粮店”工作重点要突出规范、完善和提质增效。抓好“放心粮油品牌”推荐评比工作,不断搞好“自有放心粮油品牌”创建。为配合“放心粮油”工程的推进,还要强化各县(市)区粮油检化验体系建设。

5.完善制度,加强监督,进一步推进粮食依法行政

一是继续加大《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的宣传、实施力度,提高粮食行政执法水平和社会认知度。二是结合《国家粮食安全中长期规划纲要(2008—2020年)》的实施,配合相关部门,抓紧制订我市粮食安全中长期规划,切实把中央政策落到实处。三是健全粮食监督检查执法体系,规范执法行为,做到执法责任清晰,执法标准明确,执法程序合法。四是切实加强对粮食市场的监管。建立健全覆盖粮食收购、储存、运输环节和政策性粮食购销活动全过程的监管体系。建立投诉举报制度,畅通维权渠道,保护生产者、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保证粮食市场有序流通。五是切实加强粮食仓储规范化管理,继续狠抓安全生产。全面开展粮食仓储规范化管理活动,进一步提升粮食仓储管理水平。建立健全粮食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加强指导和检查,重点防范粉尘爆炸、火灾、粮食作业中的安全生产事故,加强对储粮化学药剂和大型设备的管理。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提高安全事故防范和应急处置能力。

6.加强党的建设,为粮食工作跨越式发展提供坚强政治保障

(1)认真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

一是努力学习科学发展观,系统地领会科学发展观的科学内涵和精神实质。将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成果转化为谋划粮食流通科学发展的思路、促进粮食流通科学发展的措施、领导粮食流通科学发展的能力,切实做到党员干部受教育、科学发展上水平、粮食产业新发展、人民群众得实惠。二是遵循现代粮食管理的客观规律和变化趋势,科学、理性、及时地调整传统粮食工作观念和思维方式,把思想观念从传统的做法和体制中解放出来,自觉地用科学发展观指导粮食工作实践。在具体工作上,实现四个转变,即由管微观转到管宏观上来,由直接管理转到间接管理上来,由管国有粮食企业转到管全社会粮食流通上来,由依靠指令性计划管理转到依靠指导性计划管理上来。同时,要全心全意为粮食企业和基层单位提供服务,还要进一步完善粮食经济专家咨询会议制度,务求在粮食产业的发展上有所作为。三是在管好粮食储备、推进粮食企业改革的同时,建立科学的粮食市场信息和价格监控体系,加强对粮食行情走势的分析、预测,及时掌握准确的市场信息,科学合理地调控粮食市场,稳定粮价,稳定市场,真正行使指导、协调、监督、服务的职能。

(2)继续加强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为我市粮食经济工作提供坚强的政治和纪律保证

第7篇:粮油食品采购工作计划范文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落实市委十二届八次全体(扩大)会议精神,重点突出“勇担当、重落实、求创新、尚廉俭”这一工作主线,进一步转变机关作风,创新举措,优化服务,提升效能,不断提高机关管理水平和机关工作运行质效,努力塑造勤政、创新、务实、高效、公正、廉洁的机关新形象,为推动全市粮食流通现代化提供强有力的保证。

二、主要措施

1、以优质完善为要求,配合抓好白茆中心粮库建设,确保夏粮收购正式投用

继续把白茆中心粮库建设作为局重点工作来抓,强化分工力量,确保夏粮收购投入运行,秋粮收购全面投用。加强与财政和银行的沟通协调,加强与代建单位的配合协调,加强与施工单位的沟通联系,加强与工程监理部门的联系合作,把好质量关,坚决杜绝重进度轻质量。要把握项目难点,加强沟通协调,在强调建设进度的同时,坚持高标准建设,保证新建粮库的科技含量和现代化水平,成为现代化的“数字粮库”,为储备粮管理、生产经营、宏观调控提供技术保障。要继续加大对粮食仓储设施的投入,按照收得进、保得好的收储原则,不断提升完善烘干及相关配套处理能力,有效满足广大农户的售粮需求,让便捷化服务真正惠及广大农户。

2、以服务惠民为宗旨,全力做好夏秋两季粮食收购,确保粮食储备任务完成

立足全市流转20多万亩规模化种植,充分利用粮食部门的政策优势、资金优势、人才优势、设施优势、网络优势,加强与村级粮食专业合作社、村级合作农场、种粮大户的合作,实现相互促进,合作共赢。要在服务措施上做文章,合理规划跨镇交售线路,全面推行“预约收购”,提供便捷化售粮服务,主动倾听售粮户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帮助解决售粮过程中的困难和矛盾。坚持挂牌收购,提高作价透明度,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农户和社会各界监督,真正取信于民。

3、以做大做强为目标,打造“沙家浜”大米品牌,致力粮油购销公司向农业龙头企业迈进

要积极推进粮油购销有限公司按照集团化管理的运作模式,建立现代企业管理制度,积极申报龙头企业,打造具有特色的现代农业龙头企业。要继续深化企业内部管理,建立并逐步完善科学的内部管理机制、完善考核机制和分配奖励机制,提高企业职工的创造性和积极性,促进企业管理水平和经营能力的提升。要加快高技能人才的引进力度,通过公开招聘,在粮食仓储、财务管理、粮油机械、质量检验等方面引进和培养一批专业技术和较高技能的人才,为率先实现粮食流通现代化提供人才保障。要实施品牌战略,整合资源,聚合优势,传播推介“沙家浜”大米独特的地理标志形象和地域文化,全力打造“沙家浜”大米品牌,争创名优精品。

4、以盘活存量为抓手,出台实施系统内国有资产管理意见,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出台《市粮食系统公有资产管理实施意见》,明确公有资产管理部门职责范围,维护公有资产的安全和完整,提高公有资产使用效益,确保公有资产保值、增值。要建立、健全公有资产管理各项规章制度,明晰产权关系,实施产权管理。要合理配置公有资产,依法依规使用和处理公有资产。要根据公有资产的不同类型建立明细帐卡,实施信息化管理,规范公有资产购置、处置、维修、调拨、报损、报废等的各项报批程序。

5、以安全健康为标准,配合有关部门抓好粮油质量安全工作,确保地方粮油安全供给

要抓好收购资格审核、核查,确认收购主体资质,维护正常的粮食收购秩序;要强化收购督查,会同相关部门对粮食收购者执行国家收购政策和质量标准、持证收购、告示粮食品种、质量和价格、及时支付售粮款项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防止出现损害农民利益的现象;要加强军粮购销、军供质量的监督检查,确保全市军供粮油品质新鲜、食用安全;要认真开展粮食库存、特别是地方储备粮的监督检查,确保地方储备粮的数量真实,质量良好;要抓好粮食批发市场的专项检查,做好行情监测,会同相关部门不定期对市场进行专项抽查,确保市场经营的原粮及其制品的质量安全;要加强粮食流通统计检查,对粮食经营企业是否建立检验台帐、按时向粮食部门上报统计报表情况进行检查,督促改善统计工作,健全统计制度;要协同食品监管部门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检查,检查成品粮油质量安全,为食品监管部门提供粮油成品质量安全依据。

6、以平衡发展为导向,审视自身不足,开展粮食市场建设调研,有序推进粮食银行、放心粮油店建设,为领导决策提供正确依据

要着手开展粮油市场建设调研,结合实际,采用合资、入股等手段建设粮油交易市场。整合现有市场资源,积极引导各类粮食经营主体加大采购和销售力度,掌握有效粮源,搞活市场购销,满足市场需求,维护市场秩序,稳步提升粮食批发市场经营能力。要抓住市委、市政府全面深化改革提升城乡一体化水平、规范全市农村承包土地流转管理和鼓励支持村级合作农场的有利时机,推进放心粮油供应店、粮食银行建设,将放心粮油供应店、粮食银行与农民口粮供应、土地流转管理有机结合。

7、以廉洁高效为目的,抓好干部职工队伍建设、党风廉政建设、作风效能建设和粮食文化建设,打造过硬团队,服务经济发展。

要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关于改进机关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各项规定,切实做到思想上重视、行动上自觉,认真开展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要内容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进一步完善领导干部挂钩企业联系基层制度,深化“三解三促”活动,着力解决企业和基层在生产经营活动中遇到的实际困难。要大力倡导求真务实之风,切实改进会风文风,精简和规范评比达标表彰活动,加强公务消费和接待管理,厉行勤俭节约,降低行政成本。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政务公开机制,规范公开目录编制,深化公开内容。进一步加强“寒山闻钟”论坛、政风行风热线、粮网公众监督栏诉求办理,探索博客问政、政务微博等政务公共服务新途径。要推进粮食文化建设,创建服务品牌,着手编制《粮食志》,建设粮食档案中心和粮食文化陈列室。

第8篇:粮油食品采购工作计划范文

一、创新粮食购销指导方式,全面搞活粮食流通、促进农民卖粮持续增收。立足于今年粮食再获大丰收,破解库存爆满、收储能力严重不足的突出矛盾,守住“农民余粮顺畅销售、卖好价、有收益、得实惠”的底线,落实粮食安全行政首长负责制,创新购销指导方式,强化工作措施,确保农民不出现卖粮难,促进种粮农民丰产增收。一是抓好2013年度秋粮收购收尾工作。继续认真落实国家粮食收购政策和省工作部署,加强对农民手中玉米脱粒、保管、销售等方面的指导服务。对符合政策性粮质量标准的粮食敞开收购,应收尽收。认真配合质检机构做好政策性粮入库验收工作。二是动员全社会力量提早做好今年新粮收购准备工作。针对国有粮食企业库存爆满的实际,立足于组织动员全社会多元主体参与新粮购销,全面扩大粮食收储和烘干能力。抓紧对当地多元主体收储烘干能力进行调查摸底,提早制定收储预案。在发挥地方国有粮食购销企业主渠道作用的同时,积极发育壮大多元粮食市场主体。加强对粮食生产情况的跟踪,认真抓好田间质量调查和品质测报等基础工作,提前准确掌握粮情,为新粮收购做好准备。三是认真做好大豆目标价格试点工作。加强粮食生产成本调查和市场价格监测采集工作,为实施大豆目标价格试点政策提供依据。大豆主产市县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要指导国有粮食购销企业彻底转变单纯依靠收政策性粮、吃补贴过日子的经营模式,抓好市场化粮食经营,做到效益不减、阵地不丢。四是推进粮食购销商业模式创新。主动适应改革新形势,引导省内外有实力的粮食企业与农民专业合作社、种粮大户、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生产主体搞好产销对接,为培育发展新型农业生产经营主体提供有效服务。扩大“粮食银行”试点范围。积极发展粮食流通电子商务,鼓励和支持新型主体和经营企业充分利用黑龙江粮食交易市场网上电子交易平台,逐步扩大对省内区域批发市场、粮食产业园区、物流中心的辐射带动作用,帮助粮食生产者和经营企业把握市场商机、获取更多经济效益。五是大力推进粮食促销压库。指导各类企业积极开拓市场,扩大粮食销售,确保企业自主经营的新粮购销基本平衡。严格落实国家和省下达的政策性粮调销计划,加强出库监管和监督检查,确保政策性粮调得动、按时完成。继续搭建产销合作平台,协助办好2014年黑龙江省绿色食品产业博览会。认真落实省政府推动绿色食品营销渠道建设的部署,组织粮食企业进驻黑龙江省绿色食品常设交易中心,充分利用省里支持开办的绿色食品旗舰店、独立品牌连锁店、主流超市等营销网络资源,扩大粮油品牌产品销售。继续加强铁路运输协调服务,强化粮食运力保障。

二、创新国有粮食购销企业体制机制,不断提高企业经营活力和市场竞争力。按照打造骨干企业、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培育收购承贷主体三位一体的原则,以加快实现由拥有企业数量向拥有优势企业转变为目标,创新企业体制机制,做大做强地方国有粮食购销企业。一是全面完成布局调整和资源整合重组任务。规划放开的17个粮库抓紧退出国有粮食购销企业序列。13个尚未完成企业布局调整资源整合重组的任务县,按照规划要求抓紧完成工作任务,实现优势资产和优势资源的集聚。有条件的县(市)以保留的优势骨干国有或国有控股粮食购销企业为主体,通过兼并重组、深度整合,打造小县1户、大县2至3户地方国有粮食购销企业,实现“一县一企、一企多库”的经营管理模式。二是加快打造优势骨干企业。从今年起,实施地方国有粮食购销企业“百企提升”工程,抓住今后3年国家对我省粮食仓储物流等基础设施建设给予集中重点投入的机遇,重点打造100个左右以大型控制性综合粮食产业园区、大型粮食集散中心和主产区中心粮库为主的优势骨干企业。提升仓储物流基础设施、规模效益、科学储粮等综合服务功能,示范带动粮食仓储物流业转型发展。各地抓紧确定重点支持的企业以及配套支持措施。三是进一步健全现代企业制度。整合重组后的企业加快建立“归属清晰、权责明确、保护严格、流转顺畅”的现代产权制度,健全协调运转、有效制衡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深化企业内部管理制度改革,做到人员能上能下、员工能进能出、收入能增能减。建立长效约束激励机制,强化国有企业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合理确定并严格规范企业管理人员薪酬水平、职务待遇、职务消费、业务消费。努力做到经营决策规范、资产保值增值、企业效益和经营活力切实提高。四是积极稳妥规范推进改革。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关于“毫不动摇地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坚持公有制主体地位,发挥国有经济主导作用,不断增强国有经济活力、控制力、影响力”的精神,服从服务于“两大平原”现代农业综合配套改革试验规划实施大局。认真落实省政府《关于加强地方国有粮食购销企业资产管理的通知》要求,纳入全省现代粮食仓储物流体系建设规划的骨干企业必须保持国有绝对控股,保持粮食行政管理部门的实际管控,提升政府宏观调控能力,确保农民余粮销售顺畅,保障国家粮食安全。既要抓住机遇,乘势而上,壮大企业实力,又要严格规范,稳妥推进,把握工作底线,确保企业改革发展质量。

三、创新项目建设工作机制,加快实现收储能力重大突破。紧紧围绕实施地方国有粮食购销企业“百企提升”工程,破解粮食收储能力严重不足的矛盾,创新项目推进工作机制,坚持新老项目齐推进、建设与监管同落实,加快进度,规范管理,保证质量。一是抓紧完成2013年已下达项目建设任务。对省里去年已下达的粮食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逐一抓紧推进落实,确保项目保质按时竣工、尽早发挥作用。3月中旬前将消防车全部配置到位;4月底前完成农民售粮信息公开系统项目建设并全部投入使用;6月底前完成25亿斤罩棚建设项目、烘干塔、地坪项目收尾工作;9月中旬前完成“危仓老库”维修改造和翻建仓容项目建设工作。二是抓好今年新建项目推进落实。充分利用2014至2016年省连续3年向国家争取建设标准化储备仓容90亿斤的机遇,今年争取落实剩余55亿斤储粮罩棚建设项目计划。各地按照布局调整要求,做好具体项目的总平面规划,并测算建设仓容需求。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投资建设粮食仓储物流设施。三是扎实推进农户科学储粮专项建设。实行整县(市)推进、跨年实施、单独考核,力争3年内建设一批示范县(市),形成带动力,并择机选择部分县市农民专业合作社,开展超大型农户储粮仓建设试点。四是继续抓好全省粮食质量监测体系建设。武装好、建设好全省15个粮食质量监测站,达到全国粮食系统一流水平。年内建成双鸭山市粮食质检站,消灭省内粮食质量监测空白点。推进县市粮食中心检验室和大型粮食批发市场、物流节点、加工园区和粮食配送中心企业检验室建设,争取年内建成30个左右县市级粮食中心检验室。五是强化项目管理和监督。省局成立由纪检组长谢功臣任组长的项目建设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开展粮食流通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专项督察,规范项目建设程序,加强项目资金使用监管,防止发生各类违纪违法问题,确保项目工程建设规范有序进行。各地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必须加强领导,落实工作机构、人员、车辆、经费等相关保障措施,主动搞好衔接配合,认真抓好推进落实。各项目企业认真履行项目执行主体和招标主体的责任,严格执行项目建设程序,确保工程建设手续齐全、质量合格、管理规范。已完成项目建设的企业,抓紧组织项目竣工验收。

四、创新粮食加工业发展方式,进一步壮大加工产业整体实力。落实中央关于支持主产区发展粮食加工业的部署,抓住省里启动新一轮3 年重点产业项目建设攻坚机遇,以扩能、提质、增效为目标,推动以稻谷和玉米精深加工为重点的粮食加工业发展,扭转粮食产量大、产业链条短、综合效益低的被动局面。一是抓好大项目建设。加快引进建设一批年加工能力60万吨以上的玉米深加工项目,重点开发淀粉、淀粉糖、变性淀粉和酒精等产品;继续支持年加工能力30万吨以上的稻谷精深加工项目建设;依托现有油脂加工龙头企业,主打非转基因牌,重点开发小包装食用油、植物奶、休闲食品、传统豆制品等产品。二是抓好加工园区建设。继续完善稻米加工园区功能,发挥循环经济效益,延伸产业链条;择优吸收一批符合条件的稻谷加工企业进入园区,淘汰已挂牌但没有继续完善功能的园区。借鉴稻米加工园区建设经验,探索引进新的大型玉米加工项目、或依托现有玉米加工龙头企业,建设玉米加工园区,今年重点做好调研论证工作。三是抓好龙头企业培育。坚持粮油加工规模化发展方向,继续对年销售收入10亿元的企业和园区进行重点培育,创新经营管理方式,延伸产业链条,提高产品附加值,打造知名品牌。协调相关部门,解决企业在原料收购、运输、贷款等生产经营方面遇到的困难。指导企业用好用足省已出台的“两大平原”和“绿色食品产业发展纲要”支持政策,培育打造名牌产品,组织开展粮油优质产品推介活动。在省局局域网开辟专栏,对20个优质品牌进行常年推介宣传。四是抓好招商引资。深入推进产销区市县和企业间产业项目、生产基地建设等实质性合作,建设仓储、物流、市场以及粮食产、购、储、加、销全产业链综合大项目。五是抓好粮食加工业运行监测。加强对行业经济运行质量的检测和,选择不同加工品种和规模的企业每月直报主要经济技术指标,汇总分析全省粮食加工业运行情况。加强指导服务,帮助企业分析问题、反映情况。

第9篇:粮油食品采购工作计划范文

为加强市级储备粮油的管理,根据《中央储备粮管理条例》、《*省省级储备粮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术语含义)

本办法所称市级储备粮油,是指市政府储备的用于在本市行政区域内调控市场或者遇有重大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时保障供应的粮食和食用油。

第三条(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市级储备粮油的储存和监督管理。

第四条(储备原则)

市级储备粮油的储存实行常年储备、定期轮换制度,应当做到布局合理、规模存放、结构优化、安全规范。

第五条(储备粮油权属)

市级储备粮油权属市政府,市级储备粮油的规模由市政府确定。

第六条(管理职责)

市重要商品供应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商务局)牵头协调市级储备粮油管理工作。

市粮食局负责市级储备粮油的库存质量、安全及储备业务管理。

市财政局负责安排市级储备粮油的利息、费用补贴等资金,并对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管。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省分行营业部按照市级储备粮油收购、调运、轮换计划做好信贷资金供应和管理工作。

第七条(承储单位选择)

市粮食局应当根据市级储备粮油布局规划,按照交通便利、规模承储、设施齐备、科学保粮的原则,选择确定承储单位,并与承储单位签订承储合同。

第八条(承储单位条件)

承储单位应当具备与承储市级储备粮油相适应的储存能力、具有专业技术人员、粮食出入库检验、化验设备和粮情检测等设施设备。承储单位的具体条件由市粮食局另行制定。

第九条(承储单位责任)

承储单位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执行市级储备粮油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

(二)对市级储备粮油实行分品种、分年限、分地点、分货位储存和管理;

(三)不得擅自变动市级储备粮油储存地点;

(四)确保承储的市级储备粮油库存账实相符、储存安全、管理规范;

(五)按照市粮食局入库和出库通知的要求,保证完成市级储备粮油的调入和调出;

(六)市级储备粮油实物报表按季度报送市粮食局,并抄报市重要商品供应领导小组办公室、市财政局、市物价局。

第十条(储备粮油购入)

购入市级储备粮油,由市粮食局采取招标方式或者经市政府批准的其他方式进行。

购入的粮食应当是国家标准中等以上的新粮;购入的食用油应当是国家标准四级以上的新油。

第十一条(储备粮油轮换)

市级储备粮油的储存年限为:稻谷2至3年,小麦3至4年,食用油2至3年。市级储备粮油轮换的轮空期不得超过4个月。

市级储备粮油的轮换出库,由各承储单位根据市级储备粮油的储存品质和储存年限等情况,于每年年底提出下一年的轮换计划报市粮食局,由市粮食局进行审核后下达轮换计划,并抄报市重要商品供应领导小组办公室、市财政局、市物价局。销售轮出的市级储备粮油,应当遵循公开、公正、公平原则,通过市场竞卖方式进行。

第十二条(储备粮油动用条件)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可以动用市级储备粮油:

(一)粮食供求总量失去平衡或者市场价格大幅度波动;

(二)遇有重大自然灾害或者突发事件;

(三)市政府认为需要动用市级储备粮油的其他情况。

第十三条(储备粮油动用程序)

需要动用市级储备粮油的,由市粮食局根据实际需要提出计划,报市重要商品供应领导小组办公室。市重要商品供应领导小组办公室应当会同市财政、物价、粮食等部门提出建议意见报市政府批准后,按照批准的品种、数量、质量、价格下达动用指令。

未经市政府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动用市级储备粮油。

第十四条(违法责任追究)

承储单位违反本办法第九条规定的,由市粮食局责令限期改正。对拒不整改的,可视其情节轻重,依法变更或者解除承储合同。承储单位违反本办法第十三条第二款规定,擅自动用市级储备粮油的,由市粮食局取消其承储资格;造成损失的,赔偿经济损失;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利用职权擅自动用市级储备粮油的,依法追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行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五条(参照办法)

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可以参照本办法制定本区(市)县储备粮油管理办法。

第十六条(解释机关)

本办法由*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