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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企业所得税法解读精选(九篇)

新企业所得税法解读

第1篇:新企业所得税法解读范文

新税法将现行的内资企业、外资企业各自的所得税法合二为一,并将名义税率确定为25%,相对于现行两部税法33%的名义税率,统一降低了8个百分点。

公平和统一是此次税法修订的主要考量准则之一。税率的确定主要是考虑到对一直承担高税负的内资企业减轻税负,对外资企业也尽可能少增加税负,同时要将财政减收控制在可承受的范围内。由于总体上降低了法定税率,提高了税前扣除标准,2008年实施新税法后,与现行税法的口径相比,财政将减收约930亿元,其中内资企业所得税减收约1340亿元,外资企业所得税增收约410亿元。如果考虑对享受法定税收优惠的老企业实行过渡措施因素,在新税法实施当年财政减收将更大一些,但还在财政可承受范围之内。

同时,新税法也考虑到了国际上尤其是周边国家(地区)的税率水平。当前全世界159个实行企业所得税的国家(地区)平均税率为28.6%,我国周边18个国家(地区)的平均税率为26.7%。而我国新税法规定的25%的税率,在国际上处于适中偏低的水平,因此这一税率水平仍然有利于提高企业竞争力和吸引外商投资。

焦点二:优惠政策风向大转

新税法对税收优惠政策做出了重大调整,总体上以“产业优惠”取代了现行的“区域优惠”政策。

经过整合的新优惠政策对微利企业,高新技术企业以及创投企业的优惠尤为突出: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将享受20%的优惠税率,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享受15%的优惠税率。草案保留了对农林牧渔业、基础设施投资的税收优惠政策,扩大了对创业投资企业的税收优惠,以及企业投资于环境保护、节能节水、安全生产等方面的税收优惠。对劳服企业、福利企业、资源综合利用企业的直接减免税政策采取替代性优惠政策。

焦点三:五年“过渡期”

为缓解新税法的出台给部分老企业带来的税负增加的影响,对新税法公布前已经批准设立,依照当时的税收法律和行政法规享受低税率和定期减免税优惠的老企业,给予过渡性照顾。

具体讲,对于按原税法规定享受15%和24%等低税率优惠的老企业,在新税法实施后5年内逐步过渡到新的税率;对按原税法规定享受定期减免税优惠的老企业,新税法实施后可以按原税法规定继续享受尚未享受完的优惠,但因没有获利而尚未享受优惠的企业,优惠期限从新税法实施年度起计算。

焦点四:明确免税收入

免税收入指的是属于企业的应税所得但按照税法规定免予征收企业所得税的收入。新税法中,包括国债利息收入、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规定为“免税收入”,明确了企业所得税的应税所得范围。同时,草案对“不征税收入”也做了明确规定,即财政拨款、纳入财政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等属于财政性资金收入。

焦点五:强化反避税

新企业所,导税法还对特别纳税进行了调整。当前,一些企业运用各种避税手段规避所得税的现象日趋严重,避税与反避税的斗争日益激烈。为了防范各种避税行为,税法借鉴国际惯例,对防止关联方转让定价做了明确规定,同时增加了一般反避税、防范资本弱化,防范避税地避税,核定程序和对补征税款按照国务院规定加收利息等条款,强化了反避税手段,有利于防范和制止避税行为,维护国家利益。

焦点六:“纳税人”概念新标准

大多数国家对个人以外的组织或者实体课税,是以法人作为标准确定纳税人的,实行法人税制是企业所得税制改革的方向。按照这一国际通行做法,新税法取消了现行内资税法中有关以“独立经济核算”为标准确定纳税人的规定。同时,将纳税人的范围确定为企业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这与现行税法的有关规定是基本一致的。为避免重复征税,新税法同时规定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不适用于本法。

第2篇:新企业所得税法解读范文

2012年5月9日,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作出了《关于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若干税务处理问题公告的解读》,其中的第六条对15号公告的第五条作了如下解读:“根据《实施条例》第四十三条和第四十四条规定,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期间发生的业务招待费、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可以按企业当年收入情况计算确定扣除限额。但是,对于在筹办期间没有取得收入的企业发生的上述费用如何进行税前扣除,未作具体规定。考虑到以上费用属于筹办费范畴,《公告》明确,企业筹办期发生的业务招待费直接按实际发生额的60%、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按实际发生额,计入筹办费,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税务事项衔接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98号)第九条规定的筹办费税务处理办法进行税前扣除。”然而,尽管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作了上述解读,但是,实务中对上述问题的理解及执行仍存在一些模糊甚至错误,为此,笔者从两大方面专题分析如下。

一、如何正确理解企业筹办期税收政策

根据《企业所得税实施条例》第四十三条和第四十四条的规定,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期间发生的业务招待费、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三项费用(以下简称“三项费用”),可以按企业当年销售(或营业,下同)收入的一定比例计算确定扣除限额,但是,由于企业在筹建期间没有能够投入生产,更未能取得销售收入,如果按照企业当年取得销售收入的一定比例计算确定三项费用,因为企业筹建期间的收入为零,所以,据此分别计算确定的三项费用应为零,企业将不可以列支三项费用,在15号公告出台前,此方面的问题一直困扰着存在相关问题的企业。而如果按照15号公告第五条的规定,则不再受有无销售收入的约束,对企业筹办期发生的业务招待费直接按实际发生额的60%(即发生额的40%不可以扣除)、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按实际发生额(即全额扣除),先计入筹办费,然后再按照国税函[2009]98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税务事项衔接问题的通知》)第九条规定的对筹办费的税务处理办法进行税前扣除,即“新税法中开(筹)办费未明确列作长期待摊费用,企业可以在开始经营之日的当年一次性扣除,也可以按照新税法有关长期待摊费用的处理规定处理,但一经选定,不得改变。企业在新税法实施以前年度的未摊销完的开办费,也可根据上述规定处理。”由此可见,15号公告及其解读不仅规定了三项费用的税前扣除额度,而且要求比照国税函[2009]98号第九条规定的对筹办费税务处理的办法进行税前扣除。而国税函[2009]98号第九条则规定了企业可以选择对筹办费是否分期及如何分期税前扣除的税务处理办法。具体举例如下:

甲公司2011年1月至2011年12月为筹建期间,2011年12月正式投入生产,筹建期共发生业务招待费16万元,发生广告费及业务宣传费21万元,根据15号公告的规定,甲公司将三项费用计入了筹办费,会计处理为:“借:长期待摊费用—筹办费37万元,贷:银行存款等37万元”。2011年12月,甲公司的全部基本建设工程竣工并投入生产,2012年1月,取得第一笔销售收入,根据国税函[2009]98号文件的规定,甲公司选择将筹办费一次性列入当期损益,2012年1月,甲公司作了如下会计分录:“借:管理费用37万元,贷:长期待摊费用—筹办费37万元”。但是,按照15号公告及其解读的规定,甲公司可以列入税前扣除的筹建期的业务招待费为16×60%=9.6(万元),可以列入税前扣除的广告费及业务宣传费为21万元,两项合计为30.6万元,由于甲公司选择在开始经营之日的当年一次性税前扣除(为简洁选择一次性税前扣除),至2013年4月办理2012年度所得税汇算清缴时,甲公司因筹建费中业务招待费的40%不可以列入税前扣除,需进行纳税调整(广告费及业务宣传费因可全额扣除而无需纳税调整),应调增2012年度的计税所得额6.4万元(16×40%=6.4(万元)),甲公司因此需多计缴企业所得税1.6万元(6.4×25%=1.6(万元))。至此,甲公司对筹建期三项费用的会计和税务处理结束。

二、实务中容易出现的错误及难点分析

第3篇:新企业所得税法解读范文

继2006年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进行重大调整后,2007年3月16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又通过了新的企业所得税法(以下简称新税法),随后具体条例也将推出,这一系列重大改革必将掀起一股企业所得税学习热潮,也必将使其作为核心税种在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等高品级专业考试中更加炙手可热。然而,由于企业所得税内容篇幅冗长、条款甚重、术语繁多,加之较短时间内接连几次大调整都给大家的学习带来很大的困难。在此笔者仅以未来企业所得税应试准备为切入口,将企业所得税学习要领作一回顾和展望,以期提供一些参考和帮助。

第一阶段:在理解企业所得税征收理念的基础上有侧重地阅读指定教材

对指定教材内容的熟悉是应考的基本要求,多数财会、税务人员习惯于拿起教材就埋头阅读,这种方法在一些小税种的学习中可能感觉不出有什么麻烦,但是对于企业所得税这一难度较大的税种也采取这样的办法来通读往往步履维艰,甚至有看了一大半内容却一片茫然抓不住头绪的现象。当然,就目前形式来看,必须先把相关法律法规当教材来预习。

(一)先给税种做定性分析

每一个税种的法律规定均具备的几大方面为:纳税义务人、征税对象、基本税率、税额的计算、征收管理和纳税申报,而其他内容可以视为由各税种的特性所产生的相应的特殊规定。企业所得税也是如此,首先应明确的是企业所得税是对什么“人”的什么所得按怎样的幅度征收的问题。要特别留意新税法引入的居民企业和非居民企业概念以及所负纳税义务上的差别。此外,新税法已将基本税率调整成为25%。

(二)根据税额的计算流程找到主要阅读点

人们需要逐步解决计税依据的确定、应纳税额的计算、税收优惠政策的使用才能最终正确计算出实际应当缴纳的税款,很明显,大部分拿分点就分布在这个计算流程中。如果毫无概念地依照教材顺序一条一条阅读很容易一盘散沙,比较有效的方法是:通过初步熟悉应纳税额计算流程来把握其中关键点的逻辑关系,从而确定出主要阅读点,而这种逻辑关系基本上是各税种征收理念的一个体现。

特别强调一点,纳税申报表在这一环节中的作用相当重要。一个比较普遍的现象是很多人尤其是没有相关实践经验的人员甚至还有个别培训导师几乎不触及教材各章最后所附的纳税申报表。实际上纳税申报表对于正确理解和掌握税目、税率、应纳税额计算的重点、难点和流程、减免税优惠等主要信息十分有帮助,在企业所得税的学习中尤其必不可少。考虑到两税统一和新税法的公布,现行企业所得税年度申报表可能将会再次适度调整,笔者仅以其为蓝本结合未来热点变化做一个抛砖引玉式的介绍。

1.应纳税所得额计算的总体思路

通过“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的浏览,可以理出一条企业所得税计算的逻辑链条:先是三个“所得”即“纳税调整前所得”到“纳税调整后所得”再到“应纳税所得额”,然后以“适用税率”为分水岭,后面是四个所得税额即“境内所得应纳所得税额”到“境内、境外所得应纳所得税额”到“实际应纳税所得额”;最后是“本期应补(退)的所得税额”。需要留意的是这些所得和所得税额之间是怎样的层层递进、演算关系。

2.纳税调整前所得要重点关注

现行纳税申报表第13行“纳税调整前所得”是计算出应纳所得税额的一大关键。企业所得税的计算遵循的还是“收入-支出=所得”这一恒等式基础,但具体收入、支出和会计制度归口原则却不同。很多考生常常习惯于将会计上的处理方法照搬过来,造成对税法上应税收入、可扣除支出项目理解上的混乱。考生可以将第13行的“纳税调整前所得”理解为是对企业会计账目的一个清查、整理结果,即以会计账簿所登记的企业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为基础,按税法口径重新归类认定的企业总体利得。“纳税调整前所得”不完全等同于会计利润,它是由税法认定的收入总额减去相应的扣除项目得到的。

税法认定的收入总额不仅囊括了企业利润表中的主营业务等收入项目以及投资收益,还包括了会计上根据谨慎性原则的要求反映在资产负债“资本公积”中的债务重组、接受捐赠和资产评估等企业非日常生产经营行为产生的增值利得。此外,像将自产、委托加工产品用于在建工程、职工福利或赞助等虽然在会计上并没有产生收入或者利得,但从经济实质来看符合流转税(增值税)的征收要件,同时这些事项存在因人为操作而使国家遭受税收损失的风险,在税法上也将其确认为一项应税收入。这里要提醒几个问题:一是新企业所得税法将收入总额细化为九个大类。如,现在归入“其他收入”中的接受捐赠在新所得税法中被单独列出。再如,固定资产处置在之前是以净损益数反映在其他收入或其他扣除项目中,而新的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是将其收入归入“财产转让收入”、相应净值归入扣除项目中。二是新企业所得税法引入了不征税收入和免税收入的概念,并就其范围做了具体规定。

税法认可的扣除项目基本上包括了进入利润表的成本、支出、费用、损失项目。会计将发生的债务重组、资产评估损失记入了“营业外支出”,属于税法认可的扣除项目,与上面的收入总额的认定正好配比。体现配比的还有在利润表中没有反映的视同销售成本。不过,并非所有的利润表支出项目都可以作为收入的减项,例如捐赠。笔者认为,设定企业的正常捐赠是以不影响生产经营为前提,且捐赠的资产从性质来看应当是由企业创造的价值转化而来,因此是利得的范围,而国家为了鼓励企业承担社会责任,作为优惠将其中的公益性捐赠作为了税法收入的减项予以免征所得税。这也是现行申报表设置较以前发生重大改变的地方,即将非公益性捐赠从以前的纳税调整增加项目去除,而将允许扣除的公益性捐赠和免税所得、加计扣除项目等归为计算上的同一个逻辑层面放在了“纳税调整后所得”之后。(2007年注册税务师指定教材第二十七页“如实际捐赠额大于或等于捐赠扣除限额时,税前按捐赠扣除限额扣除,超过部分不得扣除,超过部分即位纳税调整额”的提法,笔者以为是不恰当的。)新企业所得税法再次突出了国家对公益性捐赠的鼓励,将其税前扣除标准调整为年度利润总额的12%以内的部分。

因此,考生需要在教材阅读中留意上述税法认定收入和扣除项目的具体内容,并重点关注相关税制改革中口径、标准发生了变化的项目。

3.按税法认可规定进行纳税调整

之所以要进行纳税调整是因为企业对发生的经济事项进行的会计处理存在“税法认可”的问题,这是由企业的会计处理和税法之间存在利益指向不同的本质区别决定的。通过浏览现行纳税申报表新增加的“纳税调整增加以及减少项目明细表”,不难发现纳税调整基本上是针对扣除项目进行的,归纳起来有三个主要方面:

(1)会计上作为成本、支出、费用、损失的项目在税法上认可尺度不同

一类是实际发生了支出但税法只认可这笔开支的一部分甚至不认可,如广告支出只能是有限额的扣除而税收滞纳金则全部不能抵扣。特别说明一点,根据税政司2007年3月22日的解释将“取消内资企业实行的计税工资制度,对企业真实合理工资支出实行据实扣除”,这无疑是个关注点。另一类是会计上增加了账面费用而没有实际支出的,税法不予认可,最典型的是当期增提的各项准备金。

(2)企业当期已经发生了资金的给付,但不通过费用账户反映而税法认定为可以扣除

如,会计上对企业为职工支付、缴纳的医疗保险通过“应付福利费”进行反映,税法上对此采取了一分为二的处理:基本医疗保险准予全额作为所得的减项,补充医疗保险则只允许部分作为调减项目。

(3)以前年度遗留问题的调整

如,各年广告费支出可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时予以扣除数有一个最高限额,如果这个最高限额在以前年度没有被用完,即以前年度实际发生的符合条件的广告费支出小于最高限额,差额部分可以递延到以后年度扣除,于是便产生了以前年度遗留问题的调整问题。

因此,考生需要留意企业发生的开支哪些是不允许税前扣除的,哪些又是有限额规定的,尤其是在两税统一后其计算基数和扣除标准有变化的项目。

4.所得减免不能错漏

纳税调整后所得和应纳税所得之间不能完全划等号,还要根据所得上免减的相关优惠政策经过进一步调整,才能计算出正确的税基——应纳税所得额。

首先,有亏先补亏,但不是以前年度的所有亏损都可以在税前弥补。

其次,补亏后若有剩余再处理两项利得:先剔除如国债利息收入这样的法定免税收入,以及如治理三废收益等需经相关税务机关审核批准的免税收益;尚有余额才加上与该余额对应的在被投资企业已经缴纳的所得税额,因为在被投资企业已经缴纳的所得税额实际上是企业投资行为创造出的利得的一部分。

现行纳税申报表第二行的“投资收益”在新税法中明确为九大收入总额之一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但仍将不需要还原而直接以会计入账的金额反映。笔者认为此举使得“纳税调整前所得”的金额减少,相应地可以用于以前年度亏损弥补的所得减少以及可以享受的免税所得也就相应减少;可以在一定程度上遏制投资行为中利润暗箱操作的情况;也可以促使企业加强自身的经营管理、提高经营业绩。

最后才能享受两项费用支出上的优惠,即先剔除公益性捐赠支出,仍有剩余才能再剔除技术开发费用的加计扣除。

因此,我们需要留意的是这些所得的减免事项有哪些,具体内容、先后顺序以及顺序的排列在计算中是怎样应用和体现的。

5.适用税率要明断

新税法公布的税率有三档,其中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减按20%的税率。考生需要训练的是能根据某个具体企业所处地理位置、经济规模和所属行业等信息来正确选择实际适用的税率。

6.境外已税所得要补税差(税收抵免)

经过之前步骤完成的是企业境内所得应纳所得税额的计算,随着国际经济往来的增多,境外投资收益的涉税问题也成为近年来税法考核的一个重要知识点。企业获得在境外已税的收益由于各国所得税率不尽相同,就有可能需要在国内补税。先将境外已税所得换算成按我国规定应缴纳的税额,再抵免在境外已纳税额,在境外投资所得与之前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不发生任何关系是基本思路,需要留意的是两税统一后的税收抵免政策和计算方法。7.应纳税额的减免要有数(税额抵免)

这部分和税收优惠政策有密切的关系,新税法对优惠政策做了很大的调整,明显向行业优惠倾斜,地区优惠大大减少。应纳税额有减免和抵免优惠两个方面。其中减免优惠基本上是反映了国家宏观经济调控政策指向高新技术、农业、基础设施建设以及就业、资源等关系民生和国家建设的问题;而抵免优惠主要是针对企业的某项可鼓励的具体行为,目前主要是指购买国产设备投资。新企业所得税中明确规定企业购置用于环境保护、节能节水、安全生产等专用设备的投资额,可以按一定比例实行税额抵免。这也意味着考生需要熟悉减免和抵免的具体项目以及各项目的优惠政策是如何规定的。

至此,企业所得税税额计算的关键知识点基本上在头脑里有了初步而比较精要的印象,在浏览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时,对照主表和附表、把比较生疏的项目和有税法特殊规定的项目可以加注标记,以引导教材具体内容的学习。

(三)对于征收管理、纳税申报重时重地

企业所得税实行汇算清缴制度,考生要注意的是什么时间预缴、什么时间清缴,上哪里缴以及申报表怎么填报等常规问题,还有新税法中强调的非居民企业的源泉扣缴、纳税地点判断上的登记注册地和实际管理机构所在地结合的原则以及不具有法人资格的营业机构汇总缴纳的规定。

(四)侧重阅读有讲究

通常对从业人员专业技能和素质的考查是重点,实务针对性强,因此生僻的、不具有普遍操作意义的内容所涉及的题量和分数一般不多。教材预习时如果在诸多细枝末节的琐碎条文上花费太多的精力,从投入与产出比上来权衡是很不理智的。

第二阶段:重点、难点分项掌握

在对教材内容初步了解的基础上,整理出重点内容,再从中根据自己掌握的情况确定出难点。特别强调的是当年企业所得税法调整和新增加的内容中具有普遍意义和可操作性的部分也是学习的一个重点。除上述中已提及的方面外,还应对新税法体现强化反避税力度精神的“特别纳税调整”的具体规定和操作予以高度重视,并及时跟进如业务招待费、坏账准备等之前内、外企业扣除办法不同的项目的具体统一规定以及新税法特别列出的“三新”研发费用的加计扣除等。

考生对于难点、重点内容可以采取单项熟悉、掌握的办法,并在理解的基础上不断的强化记忆;涉及计算的可以采取单项演算和自检归纳相配合的方法。这一环节可以借助比较权威的辅导练习册中的同步练习部分来完成。

笔者介绍一个重点、难点分项掌握的方法,即借助表格自制“攻克掌中宝”,在此仅以一例示范。(如上表)

对考生而言,这个方法虽然在整理时比较耗时,但对于重点、难点的深入掌握非常有帮助,并且在后期反复强化记忆和关联知识点核查对比方面非常有帮助。

第三阶段:重点、难点综合突破

将可以影响应纳税所得额计算的流转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房产税等以及税收管理法中的惩罚规定结合起来进行融合训练,以提高重要知识点掌握的准确度以及对复杂业务的分析能力。这一环节可以借助比较权威的辅导练习册中的跨章节综合练习题以及往年考试中的综合计算题来完成。

第四阶段:临考冲刺戒急戒乱

第4篇:新企业所得税法解读范文

根据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在全市国税系统开展“千企百项”专项活动的通知》的精神,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内容、实施步骤和方法

进一步深化落实《区国家税务局关于服务新兴产业助推“一核四园”的实施意见》,围绕“送、快、促、减、控、创”的要求,以“两项制度、两大服务平台”为载体,重点对全市重点规模企业、高新技术企业、上市和拟上市公司、新兴骨干企业等300家企业和全区20项重点投资项目开展以下几方面服务工作,促进企业发展和项目落实。

(一)深入开展“三访三助”活动

根据区委区政府“三解三促”活动要求,结合我局实际,开展“访企业实情、访发展困难、访服务需求,助信心增强、助难题破解、助服务提升”的“三访三助”活动。对全区300家规模以上重点企业和20项重点投资项目进行一次大走访,全面了解企业呼声,帮助企业解决困难。

本次企业大走访活动从10月份开始,至12月底结束,分调查摸底、上门对接、座谈交流和督查反馈四个阶段。

1、调查摸底。各分局负责确定走访企业名单,并通过前期调查摸底,详细了解企业对税收工作的实际需求,在此基础上对问题进行梳理归类。对属于业务范畴的需求,由各业务科室对照相关政策和规定,形成书面答复材料。

2、上门对接。区局领导对挂钩企业的上门进行对接,听取企业意见建议,帮助解决实际困难。

3、座谈交流。召开以乡镇为单位的“经济税源分析和税收政策解读座谈会”,与地方党委政府和企业共同分析经济发展形势、谋划发展思路,宣传税务部门服务企业发展的举措,解读相关税收政策,提出应对建议。

4、督查反馈。将座谈会未能当场答复的问题、企业和政府共同关心的问题、有借鉴意义的问题整理成书面材料,并反馈给参会代表。

(二)引导企业建立和完善内控机制

有针对性地宣传解释年内国家税务总局出台的《关于逾期增值税扣税凭证抵扣问题的公告》、《关于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有关问题的公告》、《关于实施农林牧渔业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问题的公告》等三个《公告》的内容,引导企业在材料采购、货物销售、税收核算、领导决策等环节优先建立和完善内控机制,防范税务风险。

政策法规科负责《公告》的解释、内控机制建立完善建议的拟定;各税分局负责收集和反馈上述《公告》贯彻落实中发现的特殊问题;大国科负责对ERP内部管理系统企业的实地辅导。活动11月底前完成。

(三)开展对高新技术企业、软件企业的专项辅导服务

对全区高新技术企业的涉税核算和备案资料状况开展一次全面调查,以企业为单位梳理出存在的问题和整改建议。召开高新技术企业、软件企业税收政策解读会,详细解读税收政策,指出调查中发现的共性和个性问题及整改建议,引导企业防范税务风险。

该活动由政策法规科负责实施,10月底前完成。

(四)开展对重大涉税事项风险提醒服务

对企业报告的、第三方传递和管理中了解到的企业对外投资、重大资产重组、成本分摊、大额融资等重大事项进行信息采集、政策分析和研究及特殊事项的课题攻关,及时指导企业处理涉税问题,并对处理情况进行跟踪服务,避免事后调整引起的税务风险;对跨国交易事项开展专项提醒服务,防范特别调整、税务审计和税收情报交换等方面的风险。

该活动由大国科、稽查局负责实施,12月底前完成。

(五)发挥“短信平台”在专项活动中的作用

依托省局“短信平台”,及时税收信息,提供预警服务。

征管科和政策法规科负责确定信息的内容,各分局负责信息的。

(六)整合税收服务团队

建立区局和分局两级税收服务团队。区局成立由税务指导师和科室专业人员组成的税收服务团队;分局成立由分局长为税收协调员、分局专业人才为辅助协调员的税收协调员服务团队。

两级服务团队在税务指导师和税收协调员的统筹安排下,有针对性地分工负责与企业的沟通,和解读税收政策,了解掌握企业重大经营变化,帮助企业查找税务风险,受理企业重大涉税需求,引导建立和完善税务内控机制,确保每个企业得到个性化的服务。

政策法规科和人事教育科负责专业人才的确定。税务指导师和税收协调员负责税务指导具体计划的制定。

二、工作要求

第5篇:新企业所得税法解读范文

摘 要:大数据时代提高学生解读数据能力是我们提升教学有效性的新课题。面对《经济生活》教材中的众多经济数据,我们不能止步于浅层次的文本阅读,还需要将它们从“知识”“情感”和“思想”三个维度上进行解读,使其融入知识、能力及情感态度价值观“三维”目标之中,为拓宽学生知识视域、提升学习能力、培育正性情感、树立正确价值观服务。

关键词:经济数据 知识性解读 能力性解读 思想性解读

褚宝福,男,浙江省嘉善高级中学,中学高级教师;鲍静,女,浙江省嘉善高级中学,中学一级教师。

大数据时代,学会正确解读数据已成为人们应具备的重要技能之一。因此,培养和提升学生解读数据能力就成为我们提升教学有效性的新课题。普通高中思想政治课教科书中设置了大量的数据,仅人民教育出版社2014年3月第6版普通高中必修1《经济生活》教科书中选用的经济数据就达20多处。面对这些经济数据,笔者发现有不少教师在教学时只是将其作为一般文本材料让学生自己阅读,而没有立足于时代需求、从新的角度来解读,这既是对教材资源的浪费,也不利于学生的真正发展。为此,本文结合课程标准的要求,倡导对经济数据进行三个层次的解读:知识性解读、能力性解读及思想性解读,并期望以此提升学生的数据解读能力、力促学生的发展和课堂教学有效性的提高。

一、经济数据的知识性解读

所谓知识性解读,指的是教师在教学时,能够从纵横两个视角引导学生对《经济生活》中的数据进行解读,让学生获取相关的经济学知识,以达成思想政治课的知识目标。

1.基于纵向视角的知识性解读。从纵向视角对经济数据进行知识性解读,强调的是对一定的经济数据进行历史性考察,并据此解读出相应的经济学知识。如对教科书第10页“2010年4月8日人民币对美元的汇率中间价为682. 59,2013年4月8日人民币对美元的汇率中间价为626.5”这一数据,我们的历史性考察分两步:首先是选择四个典型的历史时期来考察汇率情况。一是1953年到1972年,国家实行计划经济,实行严格管制和固定不变的汇率政策,使人民币对美元的汇率基准价长期稳定在246.1上。二是1981年至1993年,国家实行对外开放,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为扶持出口,增加外汇收入,人民币对美元的汇率基准价控制在149和195.8之间。其中1985年至1993年国家为平衡国际收支,实行官方牌价与外汇调剂价格并存的政策,使人民币对美元的汇率基准价由293.6逐渐上升到576.2。三是1994年至2005年,为进一步完善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国家逐步形成了以市场供求为基础的、单一的、有管理的浮动汇率制。人民币对美元的汇率基准价保持在835与819间浮动。四是2005年7月21日起至今,实行以市场供求为基础的、参考一蓝子货币进行调节、有管理的浮动汇率制度。人民币对美元的汇率基准价水平由797上升到619,并呈稳中有升的特点。其次,在上述四个时期考察的基础上,我们可引导学生解读出这样一些基本的经济学知识:一是我国的汇率政策是为适应并促进不同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而制定的,期间经历一个由严格管制向市场逐渐过渡的历史过程,并呈日趋市场化开放化的发展趋势。二是汇率是以另一国货币来表示的本国货币的价格,其高低最终由外汇市场决定,但同时也会受到国家政策等因素的影响;三是一国汇率数据的变动会对该国经济发展和居民生活带来一定的影响。我国人民币汇率总体呈上升趋势,这对我国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既有利也有弊,需要我国防范汇率风险等。

2.基于横向视角的知识性解读。从横向视角对经济数据进行知识性解读,强调的是对经济数据横向间的各类关系进行分析,并解读出其中所蕴涵的经济学知识。如对教材第66页“财政收入”这一数据,我们的知识性解读也分两步进行:首先将教材上“2012年财政收入”来源项目细化,并选择典型项目进行横向分析。一是分析财政收入、税收收入、非税收收入的数量及关系:2012年财政收入117210亿元(不含债务收入),税收收入100601亿元,非税收收入16639. 24亿元,分别占全部财政收入的85. 83%和14. 20%。二是分析税收中几个主要税种的数量及关系:国内增值税26415.5亿元、国内消费税7875. 58亿元、营业税15747. 64亿元、企业所得税19654亿元、个人所得税5820. 28亿元、关税103.5亿元等,其中国内增值税已成为我国目前税收的主要来源,企业所得税次之,营业税居第三,然后是国内消费税和个人所得税,关税数量较少。三是分析非税收收入中主要项目数量及关系:行政事业性收费4579. 54亿元、国有企业利润1154. 02亿元、罚没1559. 81亿元等,其中行政事业性收费最多位居第一,而国有企业上交利润相对比较少,低于各类罚没收入。四是几类主要国有企业利润数量及关系:烟草企业252. 64亿元、石油化工企业308. 45、电力企业76. 74亿元、煤炭企业106. 54亿元、电信企业106. 90亿元、电子企业1. 65亿元、金融企业0.33亿元、转制科研企业1.88亿元等,其中石油化工、煤炭、电力等资源类国有企业利润占总利润的42. 61%,而科技为主的国有企业利润只占总利润的9.5%。其次在上述分析的基础上,我们可引导学生解读出这样一些基本经济学知识:一是税收是依法取得财政收入的基本形式,是财政收入的主要来源。二是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等是国家收入的主要来源,但也直接影响企业的生存和发展。当前的税收改革特别是“营改增”,对国家税收总量及企业发展与竞争力影响甚大。三是非税收收入中行政事业性收费太多,而国有企业上交利润偏低,与国有经济的性质、地位及作用不匹配。四是国有企业利润结构不合理,其中资源类国有企业的利润占利润总量过高而科技类国有企业利润偏低,这表明我国仍需要大力推进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型升级。

二、经济数据的能力性解读

所谓能力性解读,指的是教师在教学时,能够引导学生运用比较、综合两种方法对《经济生活》中的经济数据进行解读,提升学生分析数据和概括数据的能力,以达成思想政治课的能力目标。

1.基于比较方法的能力性解读。运用比较方法对经济数据进行能力性解读,强调的是对不同的经济数据,依据一定的标准进行相应的比较,以培养和提升学生分析数据的能力。如对教材第82页虚线框中的“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和“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数据的能力性解读,可分下述两种情况:首先,对同一经济主体在不同时间点上的数据进行纵向比较性解读,以培养学生纵向分析数据的能力。如可将教材82页上“农村居民”和“城镇居民”两类经济主体的经济数据,分别补充上2013年和2014年的最新数据,形成下述比较表格:

依据上述表格数据,引导学生分别分析从2009年至2014年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和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数据变动的特点:城乡居民人均收入逐年增加,但农村居民收入增长速度快于城镇等。其次,对同一时间点上不同经济主体的数据进行横向比较性解读,以培养学生横向分析数据的能力。我们同样可依据上述表格,引导学生分析我国在2009年至2014年期间,每年农村居民和城镇居民人均收入数据的差异情形:城镇居民收入高于农村居民,绝对差距数据在拉大等。

2.基于综合方法的能力性解读。运用综合方法对经济数据进行解读,强调的是在一定的范围内对不同经济主体的经济数据进行相应的综合,以培养学生的数据概括能力。一般我们可选择两种主要范围展开综合性解读:首先就同一教学单元中的经济数据进行综合性解读,以培养学生从单元经济数据中概括出相应结论的能力。如对第二单元“生产、劳动与经营”中的主要数据,我们按照因果联系的逻辑原则,将“我国主要产品产量居世界位次”、“城乡居民储蓄存款余额”、“储蓄存款利息和股票价格”、“投资理财的分配数额”、“保险理赔数额”等数据进行综合,形成下述数据体系:依据上述体系,引导学生对①②③④四组原因结果关系进行概括,可得到这样的结论:随着我国我国经济不断发展、经济实力不断增强,居民储蓄余额不断增加,同时由于国家经济的发展和居民储蓄余额的增加,会引起居民投资理财途径的多样,而这会进一步提高了居民的储蓄余额和国家经济的发展,由此在居民投资与国家经济发展间形成了相互促进的良性互动。总之,一国经济的发展与投资间存在着密切的关系,需要我们正确地处理。其次对教材中不同单元中经济数据进行综合性解读,以培养学生从不同单元经济数据中概括出相应结论的能力。如对第二单元“生产、劳动与经营”和第三单元“收入与分配”中的众多数据,我们同样可依照因果联系的逻辑原则,进行综合,形成下述综合体系:

依据上述体系,引导学生对①②③④⑤⑥六组原因结果关系进行概括,可得到这样的结论:第一,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不仅带来居民投资增多和日趋多样,而且还促使国家财政收入、企业收入和居民收入不断提升及财政支出数量的增加。第二,我国居民投资和财政投资的增加,必然促进我国经济的发展。第三,国家财政收入的增加、企业利润、居民收入的不断提升,也必将推动我国经济的发展。第四,在国家财富一定情况下,投资的增加会引起收入的减少,而收入的增加会引起投资的减少,两者存在此消彼长的关系。第五,国家、企业和个人之间收入分配结构的变化会影响国家经济的发展,同样国家投资结构和居民投资变动也会影响国家经济的发展。总之,一国经济的发展既需要投资的作用,也需要消费的作用,因此必须协调好投资与消费的关系,实现经济的转型与持续发展。

三、经济数据的思想性解读

所谓思想性解读,指的是教师在教学时,能够引导学生从现象和原因两个层面对《经济生活》中众多经济数据进行解读,让学生接受情感熏陶和价值观教育,以达成思想政治课的情感态度价值观目标。

1.基于现象层面的思想性解读。经济数据本身较为抽象枯燥,缺乏情感,但与数据形成、变动相关的经济现象却是具体、丰富的。教学时,我们可借助这些现象进行情感性解读,让学生接受情感熏陶、培养学生积极向上的正性情感。如对教材89页中的“投资和消费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数据,我们在教学时可分两种情形进行:首先选择与“投资对GDP增长贡献率”的经济现象进行解读,如列举各省市县政府投巨资建设“美丽乡村”,培养学生热爱乡村的情感。其次,我们选择与“消费对GDP增长贡献率”数据相关的经济现象进行解读,如例举因书香社会建设而形成的“阅读消费”现象培养学生热爱读书的情感喜好。

2.基于原因层面的思想性解读。经济数据本身反映的是一种客观事实,显得呆板和冷漠,缺乏生动的教育性。但数据产生及变动背后的原因,却值得人深入思考。教学时借助这些数据背后的原因,我们可以让学生了解党和政府所做出的各种努力和探索,进而借此进行价值观教育,以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如对教材89页中的“投资和消费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数据,我们可以对其进行补充扩展并形成下述表格,然后分两种情形进行解读。

首先选择“投资对GDP增长贡献率”数据进行原因性解读。我国2000年至2014年“投资对GDP增长贡献率”呈现由低到高、再由高到低的变动特点,主要原因有二:一是我国投资政策由偏向追求发展速度转向追求发展质量与效益,二是投资结构由偏重经济建设转向民生发展。这样的解读,不仅可使学生认识到我们党和政府立足经济发展的实际,制定和实施科学的投资政策,实现了经济的平稳运行,而且还能体会到政府在制定和实施投资政策时始终坚持“以人为本、以民为本”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从而有利于学生树立乐于为国家、为民众奉献的正确价值观。其次选择“消费对GDP增长贡献率”数据进行原因性解析。自2010年后我国“消费对GDP增长贡献率”保持持续增长态势,其背后的重要原因是政府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扩大内需、提高城乡居民生活水平,努力实现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型。这样的原因解读,不仅让学生认识到政府根据经济发展的客观规律,充分发挥消费对经济的拉动作用,实现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型,而且还能真正体会到政府在制定和实施消费政策时同样始终坚持提升人民生活水平、满足人民需要这一社会主义生产的本质与目的,从而有利于学生树立以人民利益为最高的价值标准和价值追求。

第6篇:新企业所得税法解读范文

关于开展2016年淮安市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公告

根据财政部《会计人员继续教育规定》(财会[2013]18号)和《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江苏省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苏财会[2013]22号)规定,现就我市开展2016年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全市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所有人员。

二、培训方式

所有持证会计人员均可登录淮安市财政局网站(网址:czj.huaian.gov.cn/),打开学习窗口,随时随地进行学习。学习时间由系统自动计时,学完相关内容后方可参加网上考试;考试成绩统一导入江苏省会计人员管理信息系统;以前年度未参加继续教育的持证人员,必须通过“年度学习通道”进行补学补考。

三、培训内容

全市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网上培训的主要内容:《2015管理会计在我国的应用与发展》、《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40号——合营安排》、《企业会计准则第41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企业会计准则》(上)、《企业会计准则》(下)、《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解读及应用指南》、《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实施的后续规定》、《会计职业道德》、《会计基础工作规范》、《企业会计信息化工作规范》、《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金融保险企业财务管理及会计核算》、《行政事业单位财务与会计》、《行政单位会计制度》、新《事业单位会计制度》、新《行政单位财务规则》、新《事业单位财务规则》、《科学事业单位财务制度》、《高等学校会计制度》、《企业产品成本核算制度(试行)》、《房地产行业营改增政策及发票管理实务》、《小企业会计准则》、《小企业会计制度》、《小企业纳税会计实务》、《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医院财务、会计制度讲解》、《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财务会计制度讲解》、《透过报表分析企业经营行为》、《支农惠农政策》、《IPO财务审核》、《审计职业关注重点与案例分析》、《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1-6号》、《企业产品成本核算制度》、《企业会计信息化工作规范》、《关联交易涉税处理与节税筹划》、《企业涉税危机公关技巧与税企关系协调》、《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制度设计操作指南》、《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实务与纳税调整技巧》、《企业涉税风险控制制度设计》、《企业重组并购政策与纳税筹划》、《企业改制上市的流程及方法》、《金融负债与权益具列报》、新《高等学校会计制度》、新《中小学校会计制度》、《合并报表编制技巧》、《会计人员继续教育规定》、《金融衍生工具会计》、《上市公司财务报表分析的新视角》、《特别纳税调整税收政策解读与典型案例分析》、新《科学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管理会计体系与信息化》、《企业伦理与会计道德》、《最新财税优惠政策解读与实务操作》、新《预算法》、《地税报税实务》、《会计诚信与会计职业判断》、《股权转让税收政策分析与税务法律策划》、《国税报税实务》、《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权责发生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制度改革方案》、《企业产品成本核算制度——石油石化行业》、《新常态下经济焦点及对策》、《现金管理暂行条例》。《证券知识》、《社交知识礼仪》、《养生保健》课程作为讲座,不作为考试内容,也不记学分。

四、收费标准

严格按照物价部门文件规定的收费标准执行,并按照淮安市财政局、淮安市物价局《关于公布的通知》[淮财综(2015)19号]精神,公布相关收费标准。

五、具体要求

(一)组织协调

各县(区)财政部门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协调;要充分利用报纸、电台、电视台等媒体进行广泛宣传,让会计人员早知晓、早培训。

(二)严格学习要求

1.及时激活网上培训学习卡。网上培训学习卡必须在现场激活,由财政部门的同志通过读写二代身份证或手工即时填写个人信息。字体要选微软雅黑;数字要选半角12号字体;身份证号码必须是18位,而且中间不得留有空格,身份证号最后一位,凡是有X的必须大写。

2.每张卡学习考试使用时限3个月。合格人员可继续学习至10月31日结算日期。

3.学习不得少于24学分。

4.培训售卡从2016年2月22日开始,截止7月底。

(三)成绩确认

第7篇:新企业所得税法解读范文

关键词:油田企业;非税财会;税务管理

油田企业的运营活动与税务管理关系密切。当前,税务管理对企业财务人员来说是一种基础性的技能。所以,油田公司应向财务人员灌输税务管理的理念,要调动财务人员的热情;在管理思维以及管理模式上力图新颖,在实际操控中谨小慎微。如此,才能培养财务工作者的管理技能,并且让财务这个板块为企业的可持续发展奠定基础。

一、约束增值税涉税工作

伴随中国市场经济制度趋于成熟,油田公司已经成为市场的有利竞争者,油田公司经济活动的模式在持续改变。而针对繁杂的经济活动,财务工作者在谨慎解析的情况下,遵循经济活动的本质,在科学、公平核算的前提下,通常可以寻到并应对税务风险。为完善常规的税务管理作业,非税财务工作者在税务财务工作者的引导下对牵涉到的各类税种实施风险甄别,从而有针对性地对其实施风险控制,规避或降低风险,能够确保在会计活动开展的过程中有据可依。而具体的措施,笔者认为是以下内容。

1.第一时间传递票据,确保增值税票的抵扣时效

我国增值税相关准则出台后,公司出具的红字专业发票的变更较为明显,新策略规定:公司不能再依靠退回发票联以及抵扣联来开具红字发票,需要获得买方证实的蓝字发票并获得买方税务开具的专业发票通知书并给与销货方,销货方在核查完毕后方能出具红字增值税专业发票。新规则指出:假如公司出具的蓝字发票在三个月的认证期限内未进行认证抵扣的,将导致买方不能认证抵扣、销货方不能出具红字专业发票冲销收入的情况,会增大公司的压力。此外,由于发票并未实施认证抵扣,销货方无权开具红字冲销发票,这对其经济实力以及名誉度都是一种打击;财务工作者的信誉会打折扣,甚至导致转嫁隐性成本的情况产生。所以,财务工作者应全面落实增值税发票专项管控准则,确保进项税票的上转,在履行体制的基础上,避免涉税风险。

2.精确甄别增值税应税劳务,保障增值税进项来源

从我国出台新的增值税法律规章以后,一些供应方发现油田公司的应税项目发生了改变,于是企图鱼目混珠,逃掉一些增值税销项资金;而一些供应方因为对新税务法只知皮毛,搞不懂自身供应的是否增值税应税项目,是否应出具增值税发票。对以上两类状况,假如财务工作者缺少必要的交流和核查,通常在源头上就阻止了进项税源,造成经济亏损。所以,非税财务工作者要解读我国税务总局以及财政部共同颁布的关于油田公司增值税的管控法令,掌握油田公司的概念以及增值税应税项目的明细,认真解读新税法,采用有效、科学的手段来处置增值税项目。此外,对油田公司产生的具体疑问与一部分厘定困难的疑问应请教税务部门以及本区域的税务局工作者,减少处理税务时的错漏。

3.依照税务法的相关准则,对向油田公司输出劳力资源的供应方实施油田公司认证汇总

根据相关准则,油田公司为产出原油、天然气而输出的生产类劳力资源应缴付增值税。因此,怎样认证输出的劳力资源是否要开具增值税发票,取得进项税抵扣的重点就是判别劳务公司是否为油田公司。所以,非税财务工作者应询问税务机构或税务局的有关专家,对向油田子企业输出劳力资源的供应方实施油田公司认证汇总并进行有效甄别。

二、规范所得税涉税行为

强化对会计原始凭据的核查力度,为应缴纳税款所得额计算供应参考材料。依照所得税法的准则:公司产生的成本,唯有依照可靠性强、完备的原始凭据才可以增减应缴纳税款。然而当前油田公司的原始会计凭据管理依然有不少漏洞;如填制不标准、信息不全、费用项目结构不科学等。非税财务工作者在平日的操作中应强化对原始凭据的核查,确保会计材料的可靠性。

1.应强化成本的原始凭据的可靠性

在原始凭据核查的过程中,对填制不清楚、有缺陷的凭据,要第一时间退回并勒令修改。

2.要核查成本的原始凭据是否标准

例如,在传统的税务核查中,出现了相异机构混淆使用的状况,税务机构就认为外部企业挤占了本企业的成本。所以,非税财务工作者要仔细核查各机构报送的凭据中有没有成本核心不清楚或混淆使用的情况;另外,应在填制分割单、统筹表、汇总表之时,消除单位名称的应用惯性,名称使用应符合规范。

3.核查成本核算是否准确

在以往的税务抽查中,资本性支出以及期间费用支出和成本项目的分类别、科学性核算通常是抽查的关键板块。非税财务工作者要解读费用特性,强化成本性质以及资金途径的核查;另外,透过仔细解读并比较各类成本项目的核算工作,提升费用识别技能,极力避免原料费与劳力资源费用、物料费用以及福利费等费用项目混淆、串项的情况出现。

三、结语

第8篇:新企业所得税法解读范文

摘 要 合并会计报表也称作合并财务报表,它是指企业集团子母公司的财务合并报表,通常用来反映企业在一定经营期内的母公司与其下属的所有能够符合条件的子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资金流动情况的会计报表。通常包含着企业的资产负债表、利润及利润分配表、现金流量表等,一般编制报表都以企业集团的母公司为基础,通过合并财务分析进行企业整体核算。在阅读合并会计报表时,我们要注意合并会计报表的完整性、正确性以及所得税计算方式等问题,让经营者能够通过阅读合并会计报表了解企业集团在此经营期内的经营成果与不足,对未来企业经营方式、方向进行指导。

关键词 合并会计报表 投资核算 摊销

由于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我国的企业伴随着市场化经济的需求也在不断提升其自身经营、管理水平。在整个股份制企业统一按照规定编制合并会计报表时,通过阅读我们不难发现一些公司的财务报表中存在着不少问题,因此我们针对阅读合并会计报表中会出现的问题进行浅析,希望能给予企业经营者、股权参与者们一定的帮助。

一、合并会计报表的完整性、正确性问题

1.合并会计报表的完整性

在阅读企业集团合并会计报表时,一定要注意企业合并会计报表所列内容的完整性。要求应列入合并报表的企业均应列入,所列入到合并会计报表中的内容必须经过审查、审计,由于出现过对企业的会计报表中内容的疏忽导致对企业集团的财务报告分析的重大影响,这样的影响可能会对未来企业经营活动带来阻碍。

在阅读审计报告时,我们一定要注意审计报告中是否注明企业合并会计报表资料的完整性、正确性。我们在实务中经常会遇到因客观条件限制,不能取得全部合并所需要的基础数据,须知如果合并报表所取得的合并基础数据未经审计确认,很有可能会对合并报表的准确性造成重大影响,在这种情况下,审计报告是要求披露未经审计或因故未能列入合并报表的子公司的具体情况阐述,我们因此应关注其对整个企业的合并会计报表是否有直接、间接的影响及影响的程度。

2.合并会计报表的正确性

详细阅读子母公司的整个会计报表的合并基础是否一致,在企业的有关会计规定中说明,企业的基础公司即母公司,必须统一整个企业集团的子母公司的会计核算期间、会计政策一致,这样才能正确的核算出合并会计报表。当子母公司的会计核算不一致时,一切均以企业集团的母公司为基础,调整所有子公司的会计事项,经过调整一致时才能够统一编制合并企业会计报表,才能如实的反映企业集团经营期的财务综合情况、经营过程、资金使用情况等,以此来监督会计报表的正确性、合理性。

二、企业长期股权投资核算与差额的摊销问题

阅读企业的合并会计报表时,我们需要注意检查企业对于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的核算方法与投资差额摊销等问题的发生与处理。母公司在进行合并会计报表时需要对子公司采用权益法核算,投资差额的摊销会直接影响合并会计报表的利润。

按照分步方法对子公司长期股权投资管理进行核算,以投资成本与子公司所有者权益的配比,进行份额资金分配,在长期股权投资发生时,按照以下基本原则与核算方式选择差额摊销的方法。

1.当进行一次性购买长期股权投资确认时,其投资差额与确定此差额的时间为购入之日所在月份的次月起,必须在次月确认投资差额时完成合并会计报表,而且此确认时间不得超过一整月,否则需要进行重新确认其长期股权投资的差额。

2.当进行一次性购买长期股权投资确认时,可将购入的长期股权投资差额从购入之后的次月起进行摊销,并在每个摊销月份内进行确认、确定长期股权投资差额。

3.在购买长期股权投资时,按照每笔投资分别进行计算投资差额,再根据每次计算的不同差额数进行整合其购买的长期股权投资的总差额。

只有把握好企业长期股权投资的核算方式与摊销的问题,才能通过企业的合并会计报表确认企业的整体经营期内的费用与盈利水平。

三、合并会计报表变化时,确认报表年初数的问题

在阅读企业的合并会计报表时,我们要关注由于合并范围的变化而造成的企业整个合并会计报表年初数额的变动问题:

1.当整个企业集团的子公司因为重大事项变更,例如出售固定资产、经营范围发生改变,或是持有子公司股份总额比重下降等情况出现时,将把子公司的年初数扣除不计入合并会计报表中。

2.原纳入合并范围的企业,由于实收资本增加、投资者追加投资等一系列的原因,都会导致企业的会计报表的整体变动,这也要求会计在核算时调整企业合并会计报表年初数,以确定整个报表的完整性、正确性。

3.在企业经营过程中,会因新并购子公司,这就需要将整个核算周期内的子公司变动后的数据进行调整,之后进行统一经营核算期间,将子公司整体进行调整后再纳入企业集团的核算范围中,并按照合并会计报表基础进行调整核算。因此,上述事情发生时现暂不调整企业合并会计报表的年初数,待以后进行统一规划整理。

如果企业在经营过程中,发生变卖子公司并以此减持公司股份所引起的经营范围的变化时,这样就需要对于企业的报表年初数进行调整,将已脱离的子公司的合并报表核算的范围减去。

在企业集团进行合并会计报表时,只有正确的确立年初数,再根据实收资本、资本公积、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等进行确认,以此来影响整个经营的利润分配情况,才能让企业的经营者了解整个公司的股利分配情况与经营状况。

四、合并会计报表中所得税的处理问题

在我国企业中重点进行的税务处理就是所得税,企业所得税是我国税收的重要来源之一。正确的阅读、处理企业集团所得税,能够帮助国家保障税收,能够完善企业的管理制度与发展。由于企业经营的多样性,我们需要根据具体问题与情况进行具体的分析。

1.当子母公司均盈利时

此时,当适用税率一致时,子母公司均盈利,这样就要求母公司在核算企业的利润总额时要减去子公司的投资收益,运用权益法核算,对两者计提所得税。

2.当子公司亏损母公司盈利时

但当子公司亏损而母公司盈利时,母公司的纳税基数必须是根据权益法下其扣除子公司亏损部分后的盈利额度来计征所得税,即此时母公司计提所得税的利润数要比其报表利润数大。

3.当采用不同税法计算时

在当期核算企业所得税时我们可以根据应交所得税进行编制合并会计报表,此时,可以不对企业所得税进行账务处理。但是当子母公司都存在内部交易时,这时的收益对于企业集团来说并不是盈利行为,但是因为存在着获利方所以所得税必须计提,然后反映在会计报表中。

如果只是存在于集团内部的交易行为,没有高获利,那么一味的计提所得税会让企业的营业利润减少,这样允许在未来核算时予以扣除。

无论是否确认收入与利润都会影响到企业的整体合并会计报表,这时就需要从整个会计科目与账上调整体现。此时,涉及着“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科目,通过分设使读者在阅读企业集团合并会计报表时的会计讯息。

综上所述,在我国的企业合并会计报表的编制过程中,可以通过控制企业经营的基础来确定合并会计报表的正确性与完整性,让所有者、投资者们在阅读企业的报表时能够将企业的原有价值与未来发生价值进行有效统一,并对其子母公司的经营情况等有一定的了解与预测。如果在阅读合并会计报表时,发现上述问题时,则说明整个企业集团的合并会计报表的合理性、真实性、完整性存在一定的问题。在一定情况下可以要求更改、完善、更新企业的合并财务报表。这样能够不断的通过统一的合并会计报表帮助企业集团更有效地建立会计核算、财务管理等制度,帮助企业集团不断的发展、壮大,让管理者与投资者都能够明确投资收益与企业的发展方向。

参考文献:

[1]黄世忠,孟平.合并会计报表若干理论问题探讨.会计研究.2007(05).

[2]汤云为.高级财务会计.上海三联书店.2005.

[3]肖邦卫.我国合并报表理论与方法探析.广西会计.2001(10).

[4]陈政文.上市公司利用合并会计报表范围变动进行盈余管理.上海会计.2003(12).

[5]黄世忠,孟平.合并会计报表若干理论问题探讨.会计研究.2009(05).

第9篇:新企业所得税法解读范文

关键词: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筹划

一、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筹划的必要性

企业所得税筹划,是指企业通过合理规划涉税的经营活动,如投融资、生产销售、会计核算等等,达到为企业节税、减轻税负的目的,最终实现企业自身价值最大化的理财活动[1]。企业进行所得税筹划具有现实必要性[2]:

1.1 降低成本的需要

企业的税负是企业的一项外部成本。由于税收具有无偿性,从企业的角度来说,税负是一项净流出,对企业净收益的影响是负的。而所有企业都是追求利润最大化的,因此,减少税负支出从而降低总成本是必然的选择,税收筹划可以满足高新技术企业降低税负成本的要求。

1.2 降低风险的需要

减少税负的方式有合法与非法之分,通过偷税、逃税、漏税的手段来达到降低税负的目的,不仅会给企业带来较高的的法律风险,同样会影响企业的信誉和形象,从而使企业付出沉重的代价,并没有达到降低成本的目的。所以,对于高新技术企业来说,进行合法、合理的税收筹划,利用优惠政策、筹划技巧进行法律允许范围内的节税,是既能降低成本又能降低风险的最优选择。

1.3 财务管理的需要

税收筹划是一项复杂的理财活动,从广义的角度说,税收筹划是企业财务管理的一部分。企业财务人员进行税收筹划的过程,不仅是研究税法的相关优惠政策的过程,更多的是通过合理安排企业的投资、筹资、经营以及会计核算活动来节税的过程,因此,这就要求企业财务人员具备较高的专业素质,也就是说,税收筹划有利于提高企业的财务管理水平。

二、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筹划原则

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筹划要遵循一定的原则,主要有[3]:

2.1 合法性原则

税收筹划需要遵循的首要原则即为合法,如果筹划行为超出了法律允许的范围,即构成偷税、漏税等违法行为,要受到法律的制裁。税法的规定不仅包含了纳税人的各项权利,也包含了纳税人需要承担的各项义务,通过权利义务的对等保障了我国税收活动的正常秩序,也保障了国家财政收入的稳定性。因此,作为纳税人的高新技术企业,在进行所得税筹划时应遵守税法的各项规定。

2.2 全局性原则

企业的纳税行为是企业经营活动的一部分,企业的所得税是企业众多应纳税种中的一种,在进行所得税筹划时,如果不综合考虑企业的其他经济活动,不平衡企业所得税与其他应纳税种之间的关系,就可能出现顾此失彼的问题。企业的发展需要长期目标和短期目标共同指导,这就要求所得税筹划要兼顾企业的长短期目标,不能仅考虑企业眼前的效益而牺牲长远的发展,也不能一味地追求遥远的长期目标而不切实际,要进行全面的、综合的、协调的筹划,使所得税筹划与企业的利益最大化目标相一致。在所得税筹划过程中,企业是以如何使所得税税负最低为出发点的,这就有可能出现在所得税降低后其他税种税负增加的情形,因此,企业在进行所得税筹划时应将所有税种作为整体予以考量,以企业整体税负降低为最终目标。综合来说,全局性原则要求企业以全局性的视角开展筹划活动,使企业兼顾长期和短期利益、兼顾所得税和其他税种的负担。

2.3 风险性原则

相比普通企业,高新技术企业面临的风险更大,产品市场的不确定性更高。由于高新技术企业通常需要较大规模的投入,因此,当企业经营风险较高时,企业有可能获得较高的回报,但也有可能使企业陷入更严峻的困境。在这样的内外部环境中,所得税筹划也相应的具备一定的风险性,如果企业在高风险下获得了高收益,那么筹划的重要性也随之提高;如果企业在高风险下陷入了亏损的泥潭,那么筹划是否得当极有可能影响到企业是否能继续生存。因此,企业经营风险带给所得税筹划的风险,要求企业在进行筹划时应适应企业的内外部环境,通过科学、合理的所得税筹划降低企业的整体风险。

三、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筹划策略

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筹划在遵循上述基本原则的前提下,可采用以下具体的策略来进行[4]。

3.1 身份认定

我国税法对高新技术企业的纳税规定了许多优惠条款,2008年1月1日起实施的新《企业所得税法》规定,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减至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这条优惠政策的实施是建立在企业的身份认定基础上的,只有符合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标准的,才能享受15%的低税率优惠。我国税法对于享受低税率优惠政策的高新技术企业的认定,提出了六个不同方面的条件,包括自主知识产权的占有、产品服务的范围、技术人才的比例、研发费用的规模、高新技术产品收入的比例以及企业经营管理的相关指标。企业在进行所得税筹划时,应首先对照以上六项标准,调整企业的各项指标,使其符合高新技术企业的身份,具备享受优惠的资格。

3.2 政策解读

高新技术企业进行税收筹划的另一重要方法是通过解读相关政策,开展优惠政策所涵盖的经济活动,以此来享受纳税优惠。高新技术企业属于国家重点扶持的对象,国家颁布了许多相关的税收优惠政策,企业在进行所得税筹划时可以充分利用这些优惠政策:

对在特定地区设立的高新技术企业,国家给与了相应的优惠。对经济特区和上海浦东新区内在2008年1月1日(含)之后完成登记注册的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在经济特区和上海浦东新区内取得的所得,自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二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三年至第五年按照25%的法定税率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为了鼓励企业从事某些经济活动,国家对企业的某些特定经济行为给与了一定的税收优惠。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三十三条,企业综合利用资源,生产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规定的产品所取得的收入,可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减计收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九条,企业以《资源综合利用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规定的资源作为主要原材料,生产国家非限制和禁止并符合国家和行业相关标准的产品取得的收入,减按90%计入收入总额。又如,企业自2008年1月1日起购置并实际使用《环境保护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节能节水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和《安全生产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规定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安全生产等专用设备的,该专用设备的投资额的10%可以从企业当年的应纳税额中抵免;当年不足抵免的,可以在以后5个纳税年度结转抵免。

3.3 收入筹划

收入筹划的关键在于收入的确认时间,企业所得税的计税基础是应纳税所得,而收入是构成应纳税所得的主要部分。如果收入于当期全部实现,就于当期计入应纳税所得,征收所得税;如果收入无法于当期全部实现,或者收入于以后期间实现,那么对于当期应纳税所得来说,相对地减少了当期应纳税额。因此,企业可以采用不同的结算方式,来实现不同期间的纳税需要。

3.4 成本费用筹划

企业的成本费用对于企业应纳税所得是抵减效应,因此,企业在进行所得税筹划时,应尽可能地提高可抵扣的成本费用支出,或者通过成本费用的不同摊销方法来达到期望的纳税安排。高新技术企业的研发费用在其成本中占有较大比例,因此,可以利用这一特点,根据新《企业所得税法》第30 条规定,企业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可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加计扣除。未形成无形资产的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照规定实行100% 扣除的基础上,按照研究开发费的50% 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50% 摊销。税收筹划可以充分利用这一政策,进一步加大研发费用的投入。此外,企业还可以利用特定人员的工资薪金进行加计扣除,税法规定企业安置残疾人员的,在按照支付给残疾职工工资据实扣除的基础上,可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按照支付给残疾职工工资的100%加计扣除,高新技术企业可以利用这条规定,在同等条件下多聘用残疾人员,可以达到一定的节税目的。除了上述两种成本费用筹划方法,企业还可以利用借款费用、存货计价方法、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捐赠支出等手段来进行费用筹划。[5]

3.5 递延技术

在企业所得税的计算中,递延所得税对于所得税额的影响也不能忽视,利用递延技术进行纳税筹划也是非常重要的一种手段。常用的方法是利用资产的不同折旧和摊销方法,调节不同期间的应纳税所得,结合货币的时间价值,最终影响企业税负的大小。利用合理的会计政策,能达到税收递延效果,获取资金时间价值,主要通过折旧和摊销政策的选择进行。

四、结束语

高新技术企业对于现代经济的重要性越来越明显,在国家对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倡导中,可以预测出国家对高新技术企业的扶持力度将会越来越大。作为高新技术企业,应通过多种合法、科学、合理的方式实现效益最大化,为经济发展作出更大的贡献。(作者单位:湖南华南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参考文献:

[1] 隋玉明.我国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纳税筹划研究[J].中国管理信息化.2009(08)

[2] 陈兰.纳税筹划与现代企业财务管理[J].致富时代:下半月,2012(2)

[3] 杨宏.新企业所得税法背景下企业所得税纳税筹划的思考[J].湖南财经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07(5):96- 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