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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学技术的两面性精选(九篇)

科学技术的两面性

第1篇:科学技术的两面性范文

关键词 科学 艺术 关系

中图分类号:J0-05 文献标识码:A

0引言

前苏联著名科学家拉契科夫给科学下的定义是:“科学是关于现实本质联系的客观真知的动态体系,这些客观真知是由于特殊的社会活动而获得和发展起来的,并且由于其应用而转化为社会的直接实践力量。”而艺术则一般被理解为人们以意识的直觉、整体的方式把握客观事物。尽管科学和艺术的内涵各不相同,但两者之间是有其内在联系的。李政道就认为:“科学与艺术是不可分割的,就像一枚硬币的两面。原因就是它们有着共同的基础――人类的创造力;有着共同的追求目标――真理的普遍性。”随着现代科技的发展和对思维科学研究的进展,人们越来越发现科学和艺术之间互相补充、互相协调。

1科学和艺术之间的分离

1.1两者之间的差异

《自然辩证法百科全书》中对“科学”有这样的解释:“科学是反映客观世界(自然界、社会和思维)的本质联系及其运动规律的知识体系。”可见,科学是人们用理性来把握客观世界的认识活动。而艺术是人类以情感、想象为特征来把握世界,通过审美创造活动再现现实和表达情感。“……科学的理论给予了人类生存的物质世界以理性的可靠性感觉,艺术给予了人类内在存在的想象的、情感的和精神的依托”。科学是理性的,讲求逻辑的抽象;而艺术是感性的,追求直觉的具体。爱波・爱伯斯费尔塔说:“艺术探索人的情感的深度,进而主要是表达信念和其他价值,而科学的目的是传达客观知识。这似乎是科学与艺术的基本差异”。科学对万事万物的解析则具有实在性、数学化与可确证性,而艺术对事物人情的阐释是再现性、表现性与人文性的,但正是两者之间的差异性使科学和艺术成为了两种不同形态的文化体系。

1.2由此产生的后果

科学和艺术的差异性,使它们两者似乎存在着一个难以理解沟通或者说是敌对的空间。“查・斯诺在其《两种文化》一书中,对此进行过充分的阐述。”关于由科学和艺术的差异产生的后果的分析,其一,在科学认识中,科学家们必须用理论证明实际;而艺术不需要论证,审美的真实不在于逻辑的正确,只在于想象的可接受性以及情感的内在性。1979年出版的《辞海》描述“科学揭示事物发展的客观规律,探求客观真理,作为人们改造世界的指南。”由此体现出科学的方法是一种理性方法,即用实验观察来证实,用归纳逻辑、演绎逻辑来推理。关于艺术,黑格尔说:“艺术的使命在于用感性的艺术形象的形式去显现真实。”从而体现出艺术的目的就在自身而不必外求,以自身感受为主,以形象思维为特征。因此,思维方式的不同使得很多人认为,科学与艺术是对立起来的,人为地使两者成为丝毫没有任何关系的两个领域。其二,德国美学家鲍姆嘉通和古典哲学家黑格尔都主张分离科学和艺术。而将科学和艺术分化的思想误区的根源在于资产阶级的社会秩序中所建立的学院制度,即“把科学分析和哲学思辨分开,技术和科学分开,科学和艺术分开。”科学和艺术的分野,尽管体现了两大学科的成熟,但同时对两者分离的强调忽略了科学和艺术的共通,制约了科学和艺术的发展,也不符合它们之间的本质关系。

2科学和艺术之间的共通

2.1科学和艺术在本质上的美

其一,本质上的美是以对现象的观察为基础进行分析从而达到对要素的抽象,再通过对整体的思考,以此达到理性的具体。这是由感性上升到逻辑的过程,也是实现本质的美的过程。科学和艺术中都存在着这种本质的美,关于它们的本质美有如下特征:单纯性、均衡性、协调性、韵律性以及统一性。其二,艺术所具备的情感特征和美的内在规律是引起科学家共鸣的内在基础。俄罗斯著名的化学科学家在列宾、列维坦等艺术家的油画作品中,发现了许多令他思考的东西,他指出“我不能想象,作为一个化学家会不知道崇高的诗,不了解绘画大师的作品和优美的音乐。这样的化学家在其领域中未必能够创造出什么有价值的东西来。”由此得出,艺术使科学家更敏感,也更富有探险精神。美是科学和艺术共同的基础和追求,科学家之所以研究自然,是因为自然的美,而这种本质上的美根源于自然各部分和谐的秩序。“自然在她的定律中向物理学家展示的美是一种设计美,因此,审美事实上已经成了当代物理学的驱动力。”美存在且体现在科学和艺术之中。

2.2科学和艺术在认识上的理性

在创造的过程中,逻辑思维是主导,它起到引导和控制的作用。而这也正体现了认识论中的“感受到的未必能理解,理解了的才能深刻感觉到”。思维心理学、大脑科学等的研究表明,具有高度创造性的科学和艺术需要左右脑全部思维能力的支持,每一个科学和艺术作品的诞生必然融合了人的全部创造力。逻辑思维在科学中的运用无疑是肯定的,而在艺术中同样也需要逻辑的指导。理性使艺术家以科学的逻辑从而加深了对对象的认识。康德指出:“所以审美的艺术是这样的一种艺术,它是拿反思着的判断力而不是拿官能的感觉作为准则的。”黑格尔也在《美学》中指出:“艺术表现的普遍需要所以也是理性的需要,人要把内在世界和外在世界作为对象,提升到心灵的意识面前,以便从这些对象中认识他自己。”由此可见,艺术在整个现代科学技术体系中,虽有其特殊的地位,但其内容、思维形式与科学是相互贯通、互相促进、融为一体的。

2.3科学和艺术在发展上的构想

著名的华裔科学家李政道先生多年来一直倡导科学与艺术的融合与共通。他提出,“在历史的发展过程中,科学与艺术始终是交织在一起的。但有必要弄清楚科学与艺术为什么能够结合?结合的基础是什么?它们的结合对当代科学、艺术和社会文化的发展有什么意义?”等一系列问题。此外,他还提出了关于科学与艺术结合的构想:其一,科学和艺术在本源上是一致的,两者都来源于人类的智慧与创新;其二,科学和艺术追求的目标是一致的,即都是为了追求真理。艺术通过人类的想象,以创新的方式唤起了人们的情感;其三,科学和艺术是紧密的存在,科学中有艺术,艺术中有科学,它们是不可分的。“艺术和科学事实上是一个硬币的两面,它们源于人类活动最高尚的部分,都追求着深刻性、普遍性、永恒和富有意义。”科学和艺术的结合不仅符合自身发展的需要,而且也符合人类文化的发展规律。

3科学和艺术之间需关注的问题

3.1关于科学标准和艺术标准

科学研究的过程中不仅存在着理性思维,与此同时,非理性思维也介入于其中。非理性思维具体表现为创造性思维,我们说科学发明发现中没有创造性思维是无法实现理论上的突破的。科学研究和艺术创作有着相似的意识活动过程,正如詹姆斯・W.麦卡里斯特所言,“很多科学家都相信他们的审美感觉能够引导他们到达真理。”这是无可厚非的,但关键在于科学的判断是不需要听从于麦卡里斯特的审美感觉的。17世纪新古典主义的代表人物、剧作家高乃依曾提出文艺必须以理性为指导的核心思想,也就是“美即是真”。他把美与真直接等同起来,从而对感性中的理性作出了进一步的解释。由此得出,真的事物比虚假的事物更具有美学价值,但这并不能因此推出“真也是美”。科学作为第一生产力,直接或间接地创造着价值,而科学理论的价值是以事实为评判标准的,它是通过验证以理论符合于实际。而在科学研究中,若采用审美感觉即审美标准,则抛弃了理性对于科学的意义,从而扰乱了科学与非科学、科学和艺术之间的界限。

3.2关于科学价值和社会价值

“艺术和科学都是人类心智的创造物,它们都是人类创造的文化形态,两者之间不可能没有相似性,不可能完全没有相通的东西。……然而,几乎没有什么疑问的是,艺术与科学又是这个大人类文化系统中的两种不同的东西,是两种非常不同的符号系统、表意系统、功能系统,并发挥着不同的作用,满足不同的需要。”人在现代越发注重科学和艺术两个领域的自律性,是为了更好地满足人类自身的不同需求。通常我们说,科学研究源于形象思维,止于逻辑思维,而形象思维源于艺术。但如果我们能辩证地看待在科学研究和艺术活动中科学和艺术的先后顺序,具体表现为进行艺术活动的时候不一定要优先考虑到是否符合某种科学理论,从事科学研究时同样也不用首要关注其中所包含的艺术性。科学和艺术的两种行为之间是没有必要严格的区分开来的。贝尔纳对此指出:“科学情态本身并不企图教人做这件事而不做那件事。企图教人做这件事不做那件事则是更应该属于有同等社会性质的艺术情态的职务。艺术情态的作用之一,正在于使人对于特定动作先产生愿心,然后产生决心。这两种情态,缺此或者缺彼就都不完整,而且事实上,科学与艺术都没有缺此或者缺彼而存在着的。”

3.3科学、艺术和技术的关系

科学、艺术和技术的关系有着明显的区别。科学是对自然的解释,技术是人类改造自然的手段与方法,而艺术则是对自然的表述。本质上说,技术比科学更贴近艺术,技术也是连接科学和艺术的桥梁。

其一,由于人类进入信息时代,科学与技术飞速发展且广泛渗透于社会之中。因而艺术需要多种科技手段的参与和支持。艺术家们利用现代高新技术尤其信息技术的特殊功能,运用于影视、戏剧、音乐、绘画、建筑等各类艺术形式上,塑造了传统艺术方法和人工所无法实现的艺术形象,同时满足了人们不断变换的审美需求,而科学的发展也得到了艺术上的支撑。科学与技术的结合,在于技术成果的相互利用,技术在两者之间起到了良好的协调和促进的作用。其二,关于现代技术的发展和高科技技术的应用对于艺术形式的变革。古代手工制作是独一无二的,但如果在艺术品的生产过程中采用了现代技术,则会使其成为批量生产的产物。是需要艺术品的少而精,还是保持艺术品的大众性,也是人类需要广泛关注和深入探讨的问题。

3.4科学、艺术和人的全面发展

在当今科学和艺术相结合的世纪,精神生产成为物质生产的前提,成为人们需求的主要目标,而人类的需求也是多方面的。关于现代工业社会,马尔库塞揭露了资本主义社会总体异化的现实,证明了存在“单向度的人”。他认为当代极权主义的新技术的控制造就了“单向度的人”,即便这是一种科学理性。“在历史替代性选择的发展中似乎是决定性的因素。因此便产生了一个问题:这种力量会造成它自己的否定――即是说:会带来‘生活艺术’的发展吗?在已确定的范围内,随着一切社会的必要劳动而不是个别强制性劳动的机械化,科学合理性的继续应用将会达到一个终点。”但这种仅由科学理性造就的人是不符合当今时代价值的。在知识社会中,一个被异化的单向度的人失去了自己的个性以及自主力,是不能生产知识产品的,社会需要的是生产产品的人,也就是具有整体性、全面发展的人。人的全面发展是关乎于人的全面而和谐的发展。其中和谐指的是事物各个方面的协调统一。黑格尔说:“和谐一方面见出本质的差异面的整体,另一方面也消除了这些差异面的纯然对立,因此它们的互相依存和内在联系就显现为它们的统一。”科学和艺术、科学文化和人文文化尽管在内容、思维、精神等方面存在着差异,但在整体上或更高层次上却实现了协调一致,而这也是实现人的全面发展的必要条件。怀特海说:“理性的功能在于增进生活的艺术,这是出于如下要求:要生活;要生活得好;要生活得更好。”为了达到人类文化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人们为科学与艺术的结合探索了新的出路,即美国的马克・第亚尼所编著的《非物质社会――后工业世界的设计、文化和技术》中提出的非物质社会的设计。所谓非物质社会,就是数字化社会、信息或服务型社会。在非物质社会中,信息的普及标志着社会已经从一种“硬件形式”转变为一种“软件形式”。“随着信息的侵入,物质与精神的对立似乎正在消失,随着这种对立的消失,工具理性以及这种理性依赖的逻辑原则也正在受冷落,严密的逻辑原则的失落,是我们这个时代的特征之一。”这种变化体现在设计领域,即人们在产品中追求无目的性以及不可预料的一种情感价值。此外,那些以往被人们视为相互对立和矛盾的现象,不再呈现一边压倒的关系,而是共通及融合的关系。“然而在后现代社会,设计也努力向艺术靠拢,也要同艺术一样,随着不确定情感,制造一种不确定和时时变化的东西。因此,当今的设计,越来越变成下述两个领域之间的‘边缘领域’,一个是主要与物质打交道的科学的领域,另一个是与精神打交道的文学艺术领域。设计作为一个‘边缘领域’正在突破传统科学的框架,与‘非物质的东西’打交道,向主要与精神领域打交道的‘艺术领域’接近。”从技术化到艺术化,体现的是人类的不断进步。

参考文献

[1] 景天魁.社会认识的结构和悖论[M].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0.

[2] 李政道.科学与艺术[M].上海科学技术出版社,2000.

[3] 李建盛.艺术 科学 真理[M].北京大学出版社,2009.

[4] Eibl―bibesfeldt, I.,Human Ethology,New York:Aldine DeGruyter,1989.

[5] [苏]苏霍金.艺术科学[M].三联书店,1986.

[6] 黑格尔.美学(第1卷)[M].商务印书馆,1979.

[7] [英]赫伯特・理德.现代绘画简史[M].刘萍君,译.上海人民美术出版社,1982.

[8] [苏]米・贝京.艺术与科学[M].文化艺术出版社,1987.

[9] [美]阿・热.可怕的对称[M].苟坤,等译.湖南科技出版社,1977.

[10] 康德.判断力批判[M].商务印书馆,2000:151.

[11] 李政道.李政道文录[M].浙江文艺出版社,1999.

[12] [英]詹姆斯・W.麦卡里斯特.美与科学革命[M].吉林人民出版社,2000.

[13] [英]贝尔纳.历史上的科学[M].伍况甫,等译.科学出版社,1983.

[14] [美]赫伯特・马尔库塞.单向度的人[M].上海译文出版社,1989.

[15] [英]马克・第亚尼.非物质社会――后工业世界的设计、文化和技术[M].滕守尧,译.四川人民出版社,1998.

第2篇:科学技术的两面性范文

 论文摘 要:大陆目前的应用性高等教育(技术与职业)发展相对滞后,学习、借鉴台湾在这方面的成功经验,推进两岸技职院校的交流与合作对于推动大陆应用性高等教育的发展与提升具有重大意义。“陆生三法”修正案的通过,为推动两岸技职院校的进一步交流与合作提供了一个非常好的契机。 

 

 2010年8月19日,台湾有关部门三读通过了《两岸人民关系条例》、《大学法》与《专科学校法》即所谓“陆生三法”的修正案,标志着台湾地区将正式有限度承认大陆学历,并开放大陆学生赴台就读大专院校。 

 然而,在两岸长期分裂状态下,在两种不同的社会制度下,两岸的应用性高等教育经过多年的发展形成了各自的体系和特点。其中,台湾应用性高等教育经过规模扩张、升格改制、多元入学、鼓励私立办学等一系列改革,已经形成比较合理的结构体系,并与普通高等教育并行发展,培养出了大批社会经济发展需要的中高级技术应用性人才。大陆目前的应用性(技术与职业)高等教育发展相对滞后,学习、借鉴台湾在这方面的成功经验,推进两岸技职院校的交流与合作对于推动大陆应用性高等教育的发展与提升具有重大意义。此次“陆生三法”修正案的通过,为两岸技职院校的交流与合作提供了一个非常好的契机。 

 一、两岸高等教育交流政策的简要回顾 

 2006年,在首届两岸经贸文化论坛上,大陆单方面宣布承认台湾教育行政部门核准的台湾高等学校的学历,至此完成了采认台湾高等教育学历的工作。2010年4月,大陆国台办宣布:大陆123所高校将开始免试招收学测成绩达“顶标级”的台湾高中生,面试合格即录取,于9月即可正式入学。 

 2008年9月,台湾教育主管部门公布《大学法》和《专科学校法》条文修正案,决定将大陆地区与港澳地区学生比照侨生、蒙藏学生与外籍生,增列为“特种考生”。 2010年8月,立法机构通过针对开放大陆学生赴台就读、承认大陆学历的《两岸人民关系条例》、《大学法》与《专科学校法》修正草案,有限制地开放大陆学生赴台湾大专院校就读及正式承认大陆41所高校学历。 

 “陆生三法”修正案的通过,意味着大陆学生赴台就读终于进入操作性阶段。有利于解决台湾生源结构性不足与教育资源相对过剩的矛盾和问题,有利于促进台湾大学教育多元化,提升台湾高校学术科研水准和综合竞争力 [1]。 

 二、新形势下两岸应用性高等教育的发展与交流 

 应用性高等教育(技职教育)是技术与职业教育的简称,是我国台湾地区对高等职业教育的提法。即旨在协助中学至大专阶段的学生习得走入工作职场所需的能力和以促进成人学员在终身教育体系下继续增进职业能力发展的教育。 

 (一)两岸应用性高等教育发展概述 

 大陆应用性高等教育以培养生产、建设、管理、服务第一线的高素质技能型专门人才为根本任务,是高等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1985年颁发的《中共中央关于教育体制改革的决定》提出:“要积极发展高等职业技术院校,逐步建立起一个从初级到高级、行业配套、结构合理又能与普通教育相互沟通的职业技术教育体系。” 应用性高等教育从此正式纳入了国家教育体系。1996年,《职业教育法》第一次把应用性高等教育以法律的形式确定下来。1999年第三次全国教育工作会议作出大力发展应用性高等教育决定后,应用性高等教育进入了蓬勃发展阶段。主要形成了职业技术学院、短期职业大学、普通高等专科学校,独立设置的成人高校、本科院校举办的二级职业技术学院、具有高等学历资格的民办高校以及部分重点中等专业学校等的高职教育的学校类型 [2]。2005年国务院召开全国职业教育工作会议,明确提出大力发展中国特色应用性高等教育。 

 台湾应用性高等教育在20世纪50年代初至70年代初期总体上处于专科层次。1974年,台湾工业技术学院建立了技术学院,开创了本科层次的高等职业技术教育。该校于1979年设立了工程技术硕士所硕士班,于1983年增设博士班[3]。从20世纪90年代初至今,台湾处在应用性高等教育不断升格以及大发展阶段。至2006年,台湾地区的科技大学由1997年的5所增至32所;技术院校由1995年的10所增至46所;专科学校由1996年的70所减至16所。大量的专科学校升格为本科院校,为台湾地区培养更多高质量的技术型人才提供了保障。目前,台湾高等技职教育由专科学校、技术学院和科技大学,以及技术学院、科技大学所设立的研究所等三个层次构成 [3]。 

 综上所述,面对高度竞争的知识经济时代,面对社会急剧变迁的实际需要和大学学术自主环境改变的趋势下,如何建立有效的学校课程发展机制,加强理论与实务的结合,建立教学特色,提高竞争能力以吸引学生就读,是两岸各高等技职院校努力的重点。 

 (二)两岸应用性高等教育交流与合作情况回顾 

 1987年,大陆颁布的《关于对台湾进行教育交流的若干规定》明确了由国家教委负责对台教育交流与合作事宜。在学术交流上,海峡两岸高等技职教育研讨会自1999年开始分别在大陆与台湾每年举办一次,成果丰硕[4]。 

 2007年12月,首届海峡两岸职业院校校长论坛在福州举行,交流研讨了两岸职业教育经验,为实现两岸之职业院校发展交流与合作营造了良好的氛围,奠定了坚实的基础。2009年4月,海峡两岸高等职业教育展览会在厦门国际会展中心举行。同年5月 “海峡两岸职业教育交流合作中心”在厦门挂牌,主要开展两岸职业教育合作试验,并通过研究进一步推动两岸高职院校交流,探索两岸高等技职教育合作办学新形式。同年8月31日—9月5日在沪举办了首次“海峡两岸高等职业教育发展论坛”,与会人员围绕高等职业教育发展历程、高等职业教育可持续发展面临的问题与挑战、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模式改革与创新、推进高等职业教育产学合作等问题进行了深入探讨和广泛交流[5]。 

 由此可见,近年来两岸应用性高等教育的交流方式日趋多样化,在学生交流、教师交流、学术交流等方面均取得了较大的进展。根据台湾应用性高等教育发展的成功经验,大陆可在以下两个方面寻求突破:一是建立完善的应用性高等教育体系。大陆高职教育应用性高等教育发展的主体是专科层次的,应逐步提升办学层次,形成一个包含专科、本科、研究生层次的完备体系。二是重视并加强校企合作,务实培养人才。校企合作既有利于协助技职院校培养专业技术人才,又可以充分运用学校与企业的资源,共同研究开发新产品与新技术。 

 (三)新形势下两岸应用性高等教育的交流与合作及其前景展望 

 两岸发挥各自优势,努力实现教育资源相互开放、相互共享已逐渐成为两岸教育界的共识。但是由于“陆生三法”修正案通过之前缺少两岸高校间学历、学位的互认,在很大程度上限制了两岸高等技职院校学生交流的规模,限制了两岸应用性高等教育的进一步交流与合作。 

 一方面,面对台湾社会少子化趋势、高等教育市场的国际化,高等技职院校相对于普通高校的招生压力更大,有些高等技职院校甚至面临招收不到学生而要停办的生存危机。另一方面,面对台湾应用性高等教育行业的教育资源供大于求、高职教育机构到大陆合作办学的意愿强烈等现实情况,大陆高等技职院校可积极吸纳引进和参考借鉴这些有利资源和成功经验。因而,“陆生三法”修正案的通过对两岸应用性高等教育发展的互利性是毋庸置疑的。 

 台湾有关部门随后公布的《大陆地区学生来台就学及停留办法》和《大陆地区学历检核及采认办法》,规定了大陆高中生只能申请到台湾私立大学攻读学士学位。而台湾地区应用性高等教育办学形式大体分为私立、公立两类,举办私立应用性高等教育的院校包括:科技大学、技术学院和专科学校,统称为“私立技专校院”。 私立技专校院在台湾技职教育发展中特别是在提供学生接受高等教育机会上扮演着非常重要的角色,为台湾地区高等教育大众化和普及化做出了巨大贡献。台湾私立技专校院协进会理事长陈振贵接受中评社访问时指出,73所台湾的私立技专校院相当欢迎大陆高校的学生前来就读。 

 台湾技职校院对于大陆学生非常有吸引力。此前,大陆高校的学生到台湾只能短期交流,例如进行半年或一年的学分研习,且因为不是台湾籍学生到业界去实习就受到了一些限制。这就使台湾技职院校的特色在这些学生的身上难以体现,从而限制了双方的交流。现在,“陆生三法”修正案通过后出台的办法有利于大陆学生赴台就读。随着交流与合作的进一步密切以及政策的推动,两岸高等技职教育交流与合作的前景一定会越来越美好。 

 

参考文献: 

[1] 肖杨.“陆生三法”修正案:两岸文教交流的新机遇[j].台湾工作通讯,2010,(9):16-17. 

[2] 解德道.中日高等职业教育发展之历史对照[j].职业时空,2011,7(3):38. 

[3] 林若红.台湾高等技职教育体制对大陆高职教育的启示[j].西安航空技术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09,27(6):35. 

第3篇:科学技术的两面性范文

[关键词] 创新体系 科技社团 集成论

1 集成的基本理论概述

美国的约瑟夫•哈林顿博士在1973年首次提出了计算机集成制造系统(CIM)的概念,其基本观点体现了集成的思想,在计算机系统的基础上把企业的制造过程中的各个部分,即决策、经营、生产、销售及售后服务有机地结合在一起,从而对市场做出快速反应。从此,广大学者将集成作为学术术语进行深入研究和运用。

在我国,集成理论的研究不断深化,我国著名学者钱学森是集成思想研究的奠基人,他于1989年提出开放的复杂巨系统的概念,在此基础上,又提出处理开放的复杂系统的唯一有效的方法是综合集成方法,这为集成的思想和方法奠定了基础。另外,不少学者从不同角度对集成的概念作了探索,归纳起来共有四种:(1)中国人民大学李宝山教授等认为集成是主动寻优的过程,要素只有经过优化选择搭配并以最合理的结构结合在一起才能称为集成,而一般性的结合不能称为集成[1]。(2)中科院戴汝为教授认为集成就是集其大成,即将复杂事物中的精华部分组合在一起达到最优就是集成[2]。(3)华东理工大学龚建桥教授等认为集成是将独立的若干部分加在一起构成一个整体[3]。(4)武汉大学海峰教授等认为集成不是要素之间的简单叠加,而是要按照一些集成规则进行组合从而提高有机整体的功能[4]。

由此可见,迄今为止,对于集成并无一个统一的概念定义。学者们对于集成的内涵和外延的观点各不相同,但是基本认同集成就是要素的集合。集成与传统的系统理论又有差别,一般的系统理论认为系统有特定的边界,有内外环境之分,而集成更具动态性,它的边界是模糊,呈现出一种“泛边界化”的态势。因此对于复杂巨系统来说,集成的方法更适用。

2 创新体系对集成的需求

创新体系是一个开放的复杂的社会系统。政府、企业、大学、研究院所与中介机构是构成创新体系的五大主体。这些系统、要素和环境之间纵横交错、紧密联系构成一个复杂的网络系统。这个网络系统的运行效率是影响技术创新的关键指标。

林昭文在《国家创新体系的效率及其增进研究》认为国家创新体系的运行过程包括两个方面[5]:第一,生产知识都要有一定的要素投入,可以认为创新过程就是一个投入―产出的过程,因此国家创新体系表现为技术体系起作用的结果;第二,国家创新体系不仅是一个创新主体的要素投入―产出过程,更是创新主体间互动合作的协同过程。即国家创新体系的效率不仅取决于资源的投入―产出效率,更重要的是创新主体及各相关要素间通过相互联结产出网络效应,激发创新行为的有效性。这两种效率共同决定国家创新体系的帕累托最优状态。

通过对创新体系二元效率的分析表明,可以通过加强创新主体之间、创新主体与相关支撑机构之间的联系,形成联系密切的、互动的知识流动网络,增强网络效应,从而提高系统的效率。从集成论的角度来看,国家创新体系是一个社会集成系统,在主体作用下,通过建立规则,使要素形成集合,并通过要素间内力的相互作用形成的有机体。这个集成系统,包含着随机性,如果放任自流,会导致知识无序流动、技术扩散效率低下。同时这个集成系统的规则性多于随机性,可以通过有效的集成管理,促进知识有序流动,提高技术扩散效率。集成创新体系的必要性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一是整合增效,即在强调各创新主体作用的同时,强调集成增效,克服资源利用率低下,创新风险大,信息不对称等阻碍;二是泛边界资源整合,即站在更高的层面上,突破各创新主体的组织边界,进行资源的整合,实现低成本的技术创新;三是协同旋进,各创新主体间应该通过联盟式的组织,相互优势互补、匹配,共同推进,共谋发展,实现多赢的局面。

3 科技社团在集成上的优势

科技社团是科技工作者的群众组织,其本身是具备科技组织特性、虚拟组织特性、中介组织特性、非政府组织特性和非营利组织特性的社会组织,能利用其跨部门、跨行业、跨区域、跨学科的优势,集成科技力量,优化配置科技资源,促进知识转移和技术扩散。

3.1 地位优势

近年来,政府机构不断深化改革,一些原属于政府的职能逐渐向第三部门转移,这为科技社团的发展提供了机遇。科技社团凭借其非政府组织特性、非营利组织特性和中介组织特性,承担着其他部门和机构难以涉及的社会职能。同时,科技社团作为智力密集、人才荟萃的科技组织,本身又具备权威性和高知识性。这些地位优势为科技社团开展科技创新活动,集成科技力量提供有力的保障。

3.2 科技资源整合优势

科技社团是由科技工作者组成的虚拟组织,最广泛地联系着各界科技工作者,能及时掌握各学科,各行业的前沿信息。这些科技工作者大部分来自企业、研究机构和高校等创新主体。因此科技社团也是各创新主体的支撑要素,科技社团与各创新主体间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由于这种独特的联络机制,科技社团能够在国家创新体系中建立不同创新主体间的广泛联系,起到桥梁和枢纽作用。同时,在推进知识转移和技术扩散方面,科技社团作为横向联系强、组织网络健全的组织能够利用其虚拟组织特性,发挥自身学科融合交叉的优势,将不同部门、行业和区域科技力量加以集成,促进各创新主体间良性互动,有效促进知识创新和科技创新。

3.3 经验优势

多年来,科技社团依托其网络健全、人才密集、信息渠道广泛的独特优势,不断开展各种科技服务活动,如为政府、企业等单位和行业提供科技政策建议和决策咨询; 在科技界和产业界之间牵线搭桥推动科技成果的转化,如“金桥工程”和“千厂千会协作行动”。这些活动已见成效,供求网络已形成规模。凭借这一系列的活动经验,科技社团完全有能力站在更高的层面上,集成科技力量,牵头组织产学研科研合作项目,组织或参与科技成果转化项目,从而引导知识有序流动,提高技术扩散效率,不断为科技创新服务。

4 对于两岸创新体系建设的启示

自1992年以来,两岸科技交流与合作发展迅速,在技术引进与创新、资源开发与利用、创业投资与产业发展等方面,两岸各有各的经验和优势,同时各自也存在劣势和不足,因此,共同构建海峡两岸创新体系,实现优势互补、合作双赢、共同发展具有重要意义。科技社团要发挥其在创新体系中的桥梁和纽带作用,为创新体系的建设做贡献。

4.1 科技人员的集成

建设海峡两岸创新体系,人才要先行,使更多的科技人才为两岸创新体系建言献策。在这一方面,科技社团拥有得天独厚的优势,能够通过各种活动培养人才、发现人才、举荐人才,促进优秀科技人才脱颖而出。一是科技社团应当积极主动吸引台湾地区富有创新精神的企业家、科技工作者加入学会,为科技社团注入新鲜血液。尽管目前许多学会吸纳了一些台湾地区个人会员,但这一比例明显偏小,这不利于破除海峡两岸科技文化的隔膜,因此应该适当增加台湾地区个人会员比例。二是促进两岸科技交流常规化、制度化。近几年,两岸科技交流形式日趋多样,规模不断扩大,往来日渐频繁。通过两岸学者的头脑风暴,解决了不少重大问题、难题。科技社团为两岸科技交流做出了不少贡献,比如举办海峡两岸科技与经济论坛、海峡两岸管理科学论坛、派遣专家学者到台湾省进行访问考察、参加展览技贸活动等。因此,科技社团应当继续发挥科技交流方面的作用,促进科技交流常规化、制度化。三是集成两岸专家学者,建立专家库和智囊团,为两岸科技合作项目发挥专家的咨询和评审作用。科技社团广泛联系着各行各业的科技工作者,掌握各个行业的前沿信息,对于建立专家库、智囊团具备十分有利的条件。因此,科技社团应该发挥自身优势,建立、使用和管理好 两岸专家库、智囊团。

4.2 科技组织的集成

海峡两岸科技产业合作,是两岸创新体系的直接表现。不管是科技交流还是学术探讨,最终都要取得实效,达到科技与经济的相互转化,使两岸人民得到直接利益。在这一转化的过程中,必然涉及如何使资源流向最高收益率的产业,提高科技成果转化效率,增大两岸优势互补效应等诸多问题。在这一方面,科技社团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一是科技社团应当积极争取台湾地区优秀企业作为团体会员加入学会,为两岸科技产业合作打下坚实的基础,为两岸企业的交流与合作创造便利的条件。二是由科技社团牵头组织海峡两岸产学研科研项目。两岸科技社团要实时沟通,充分利用自身的网络效应,积极牵线两岸企业、科研机构与高等院校间的科研项目合作。

由于科技社团站在一个更高层次上,科技人才高度密集,信息渠道比较广泛,凭借此优势可以消除两岸科技合作中人才缺乏、信息不对称的阻碍,提高产学研科研项目的成功率。三是组织或参与海峡两岸科技成果转化项目。科技成果产业化、市场化这一过程对于企业至关重要,关系到企业的生存与发展,科技社团作为智力密集的组织要充分利用人才优势帮助企业对引进技术进行消化吸收,组织专家与企业联合攻克技术转化难题,帮助企业掌握核心技术,使企业在市场竞争中保持活力。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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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龚建桥等.科技企业集成管理研究论纲[J].科技管理,1996,(3):16-19

第4篇:科学技术的两面性范文

20世纪90年代以来,中俄在两国总理定期会晤机制的框架内,建立了中俄科技合作分委员会,实现了国家之间、政府部门和地区之间以及科研院所之间的对口科技合作,并且形成了多渠道、多层次,全方位合作的格局。但是,由于各种主客观条件的制约,我目前对俄科技合作的水平与两国的大国地位和不断提升的战略关系还不相适应。

进入新世纪,俄社会经济开始全面复苏,科技体制改革正在经历艰难的转折阶段,其振兴经济和科技事业的重要任务,急需借助外来的资金注入才能完成。今后3~5年可能是引进俄技术人才和先进科技难得的机遇期。我应从战略的高度出发,紧紧抓住这一转瞬即逝的有利时机,通过观念创新和机制创新,大力推进对俄科技合作,尽可能多地引进对我至关重要的先进技术。

一、对俄罗斯科技实力的基本评价

如何评价俄罗斯的科技实力和水平?我国政界和学界长期以来存在不同的看法。社会上总有一种低估俄罗斯科技实力的倾向,在一定程度上干扰了我管理部门的正确决策和制约了两国科技合作的进程。因此,正确分析和判断俄罗斯的科技实力和水平,走出思想误区,给予对俄科技合作确切定位,是自觉加强和推进对俄科技合作的重要前提。

俄罗斯是前苏联的主要继承国,拥有前苏联60~70%的科技实力,向来有“科教兴国”和“专家治国”的历史传统。经济转轨10多年来,其科技人才虽大量流失,科技实力有所减弱,但是,俄罗斯仍不失为世界重要的科技强国之一,其总体科技潜力仍居世界一流水平。

(一)科研开发队伍的数量和质量居于世界前列

近来年,随着经济的复苏,俄科研机构和研发队伍已经停止萎缩并开始恢复发展。2000年全俄有各类科研组织4099个,其中,科学研究组织2686个,结构设计局316个,规划设计和设计研究组织85个,高等院校的研究机构390个,工业企业的研究机构264个,其他科研组织303个;在册人员共有88.77万人,其中,研究人员42.6万人,技术人员7.52万人,科研辅助人员24.05万人。在这些在册人员中,具有博士学位的科技人员有21949人;具有副博士学位的科技人员有83962人。俄罗斯科技人员的总数虽然只及美国的2/3,但在技术科学、计算科学等领域具有学位的专家绝对人数却超过美国30~40%。

俄罗斯的科技力量主要分布在三大系统:科学院系统(如俄罗斯科学院、俄罗斯医学科学院、俄罗斯农业科学院等);工业部门的设计研究系统(如苏霍伊飞机设计局、图波列夫飞机设计局等);高等院校科研系统(如鲍曼科技大学、莫斯科大学、萨莫拉航空航天大学、圣彼得堡技术大学和船舶大学等)。俄罗斯科学院系统主要从事基础研究,拥有400多名科学院院士和通讯院士;下辖圣彼得堡科学中心、乌拉尔分院、西伯利亚分院和远东分院。工业部门的设计研究系统体系完整、创新能力强;高等院校科研系统基础研究扎实,富有活力。除了以上三大系统外,俄罗斯还有一个工程院系统。该工程院系统拥有近千名国内外院士,在俄罗斯89个联邦主体中有54个工程院分院或中心。

俄罗斯的科技实力是在西方长期包围和自我封闭的条件下另辟溪径发展起来的。与西方国家相比,俄罗斯科学家的科学积累丰厚,具有自己独特的科学思想和研究方法,蕴藏着较强的、持续的创新开发能力。

(二)基础科学研究处于世界领先地位

俄罗斯基础科学水平总体上仍居于世界先进国家的行列。2000年5月俄罗斯对本国科技实力进行新的评估表明,在当今世界上102项尖端科学技术中,俄在其中的52项保持世界领先地位,27项具有世界一流水平。近年来,在基础研究的所有领域,比如,在微电子和毫微电子、电光绘图新工艺、高温超导、化学、天文物理、核物理、数学物理、超级计算机、分子生物学、气象等领域都取得了具有世界先进水平的科研成果;在激光领域取得了重大的突破;先后在实验室合成了元素周期表上第114号和116号超重元素等。俄罗斯科学院院长称,在重点基础科研领域中,俄约有40%居于世界领先地位。

(三)在一些宏观技术领域仍保持着国际领先水平

据我科技专家评估,在宏观技术领域,俄罗斯的工业基础设施的全部基本指标与西方非常接近。只是在技术环境方面,比如质量保证系统、标准自动化、计算机化、远程通讯等的发展水平落后于西方。在当今世界决定发达国家实力的50项重大技术中,俄罗斯在其中12~17项可以与西方国家一争雌雄。在当今世界决定发达国家实力的100项突破性技术中,俄罗斯在其中17~20项(比如,电子—离子技术、生物工程、等离子体技术、原子能、复合疫苗、航空航天技术、新材料技术等)居于世界领先地位,另有25项经过5~7年可以达到世界水平。

俄罗斯是世界唯一能够全面掌握空间站制造、发射和回收技术的国家。和平号空间站超期服役10年后按照预定的轨迹成功陨落,说明俄仍是这一领域技术最先进的国家。俄的小卫星总体设计技术及其姿态与轨道控制和发射及自主导航、登月飞行技术和空间飞行器系统技术、载人飞船部件、卫星和飞船材料抗高速粒子撞击技术、空间材料加工技术等都居于世界的前列。

另据美国防部的资料,俄在信息交换、处理和信息安全技术方面,在定位、导航和定时技术(包括惯性导航和相关配件、重力仪和梯度仪以及无线电和数据导航系统工程等)方面,在能源储存、整流技术以及生物传感器技术方面,与美国一样,具有全面的研制开发能力;在能源的转换和发电技术方面,领先于美国。

(四)军工和宇航领域的技术与美国旗鼓相当

军工和宇航技术广泛涉及到电子、通讯、自动控制、大气物理、天文、材料科学、动力学等许多技术领域。俄罗斯的大部分科技潜力主要集中在这些领域并用于包括航空、电子、无 线电、通信设备、兵器、造船、弹药和特殊化工、火箭和航天技术等国防系统。无论在宇宙的研究和开发方面,还是在各类尖端武器的研制方面,俄罗斯与美国都是各有所长、难分上下,同处于世界遥遥领先的地位。俄空间载人航空技术、运载火箭技术处于世界一流水平。从苏联时期到现在所发射的运载火箭(2500多次)和航天器(3000多个)就占世界发射总量的2/3;具有21世纪作战能力的第四代战机苏—34和苏—37战机,其关键技术是推力矢量喷管技术,目前美国尚未达到应用阶段。近年来,在导弹和战机等武器的研制方面,俄罗斯创造了许多新成果,比如最新式的“白杨—M”系列多弹头分导导弹、能有效打击隐形飞机的S—400地对空导弹、X—22隐形导弹、反弹道导弹以及能产生等离子隐身的隐形飞机等。目前,俄罗斯武器级的铀和钚大约分别为1200吨和120吨,均多于美国并向美国出口。美国承认,俄罗斯的等离子体武器技术要领先美国5~7年。中国专家认为,俄罗斯载体激光制导武器的射程远远超过美国。在舰船制造方面,俄罗斯潜艇的隐身性和壳体防护性均优于美国同类产品。

但同时也应看到,俄罗斯在科技发展方面还存在着一些薄弱环节和问题,诸如:

一是科技成果产业化机制相对落后,民用产品的技术性能低下

苏联时期,由于体制障碍和指导思想偏颇,其基础研究的先进成果大都集中用于军工和宇航领域,较少转为民用技术的应用和开发。独立后的俄罗斯,由于军工转产不成功,上述状况并没有根本改变。西方国家普遍认为,苏俄民用技术,除了少数项目比如泥浆的管道运输技术、生命保障系统以及计算技术等达到世界先进水平外,其总体大约要比西方落后10~15年。美国国防部的资料显示,在生产和制造技术方面,俄罗斯与美国的差距相当大:在生产和加工技术、涂料、冶金、生产设备和机器人的研制技术等方面,美国具有全面的研制开发能力,而俄罗斯只具有一般的或有限的研制开发能力。在科技成果的工艺造型和技术环境方面,俄罗斯也存在较大的差距。俄罗斯总统普京承认,俄罗斯的科学研究与其成果推广之间存在脱节现象。在世界的科技服务总量中,俄罗斯所占的份额不到1%,而美国却占20%。

二是科技体制正处于困难的转型阶段

自上个世纪90年代开始向市场经济转轨以来,俄罗斯的科技体制在经济下滑和“私有化”浪潮的冲击下,一直处于困难的转型阶段。一方面,国有科研机构由于数以十万计的科研人员“外流”而急剧萎缩;另一方面,科研和研制经费急剧减少(1992~2000年各种来源的经费拨款占GDP的比重由0.5%下降到了0.24%;占联邦预算的比重由2.43%下降到了1.66%),许多具有世界先进水平的原发性研究课题中断,创新研制的成果不能中试和实行产业化。为了自谋出路,许多国有科研机构纷纷改组改制,组建面向市场需要的科学中心和股份公司;不少科研人员离开研究所和实验室,去组建自己的私人科技实体。目前,俄已经初步形成了多种所有制科研实体并存的局面,它们的科研和研发经费也呈多元化发展的趋势。

为了加强科技创新活动,提高科技成果的产业化水平,俄在保持原有的科研和研发体系框架下,正在着手建立科技创新的新体制。在全国范围内,目前已形成了66个以优势专业方向为主导的科学城(“科学综合体”),并以这些科学城为主体建立了58个各具特色的国家科学中心,即“联邦科学和高技术中心”。面向市场的科技小企业已经发展到5万多个。俄工业科技部已经把技术创新作为该部的工作重点。为此,国家还成立了“政府科学创新委员会”。近年来,普京决心把振兴俄经济的重任寄托在加速科技体制改革和优先发展科技事业上。根据规划,到2010年前,俄科技体制改革将渡过艰难的转折阶段。

近年来,俄科研和研发费用越来越多地来自国外。今后几年,俄众多的科技园区的发展以及大量急待进行的原发性研究课题、中试研究和研制项目的完成,仍急需借助国外资金的注入才能实现。为适应国际经济的一体化,促进国际技术创新合作,2000年俄联邦科技部出台了《2000~2005年俄联邦国际科技合作政策构想》,鼓励俄技术在境外通过合作实现商品化。这种特定的条件为我加强对俄科技合作提供难得的机遇。

二、中俄科技合作的现状

中俄科技合作是中苏科技合作的历史延伸。苏联解体后,经过两国10多年的努力,中俄科技合作已从20世纪90年代初期的恢复调整阶段,中期的合作转型规范阶段发展到了现在的高科技产业化及创新合作阶段。

(一)恢复调整阶段(20世纪90年代初期)

20世纪90年代初,随着苏联的解体和中俄国家关系的正常化,两国间的科技合作关系开始恢复。1992年两国签订了“中俄政府科技合作协定”,为两国按照国际惯例开展科技合作奠定了法律基础。此协定随即纳入了中俄副总理级的中俄经贸科技合作委员会下设的科技合作分委员会。这一阶段俄的对华方针是:鼓励和支持对口部门、科研单位和地区建立直接的科技合作关系,加强开展技术贸易和技术含量高的合作项目。

(二)转型规范阶段(20世纪90年代中期)

1995年在俄的提议下,两国各自建立“中俄科技和高技术中心协会”。其目的在于,利用中国高新技术开发区的优惠政策和发挥俄罗斯的科技优势并吸引国际资本促进各自国家的高新技术产业的发展。1996年中俄战略协作伙伴的建立,为两国科技合作掀开了新的一页。随着科技合作的深入和规模的不断扩大,两国的科技合作在原有的经贸科技合作委员会下运作的方式已经不适应新的形势。于是,在1997年6月两国总理第一次会晤中,双方正式决定,在委员会框架下设立科技合作分委员会,以统一协调和管理在科技合作领域中的事宜。两国在分委员会框架下还成立了“中俄重点科研院所合作工作小组”,并采取了各项政策措施,支持两国间科研机构和企业在科技园区推广科技成果,加强科技园区管理方面的交流,形成在高科技领域的双边合作机制。

(三)产业化及技术创新阶段(20世纪90年代后期迄今)

20世纪90年代后期,随着俄加快本国高新技术的商品化和产业化以及技术产品出口的进程,两国科技合作进入了产业化和技术创新的新阶段。1998年12月,在俄方的倡议下,“中俄高新技术产业化合作示范基”在烟台高新技术开发区正式启动。1999年在中俄科技合作分委员会框架下成立了“中俄创新联合工作小组”。同年,两国总理在定期会晤期间签署了《〈中俄政府科技合作协定〉框架内知识产权保护和权利分配协定书》,为解决两国间知识产权问题提供了法律依据。2000年11月两国商定并签署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科技部与俄罗斯联邦科技部关于在创新领域合作的谅解备忘录》。根据两国政府的协议,中国将在俄建立“中俄科技园区”。2001年在双方的努力下,在哈尔滨建立了“黑龙江省中俄科技合作及产业化中心”;在衢州建立了“浙江中俄科技合作园”。双方还商定,各自选出5个地方(中方为:北京丰台、无锡、西安、哈尔滨和上海;俄方为:莫斯科2家、圣彼得堡2家、新西伯利亚1家)作为“孵化器”(科技合作创新中心),共同开发对口科技合作的产品。

经过10年的探索和发展,中俄两国在总理定期会晤机制框架下基本形成了三个层次的科技合作:中央政府间的合作;相应部门及地区间的合作以及科研单位及企业间的合作。在两国总理会晤机制框架下设立的中俄科技合作分委员会,每年召开一次会议。双方通过官方的渠道各自提出合作项目(20世纪90年代每年大约30~40个,2000年大约20个)。经过讨论和商定,双方签订合作议定书,各自进行项目的落实。

在两国的科技合作中,中国自然科学基金会和俄罗斯联邦基础科学基金会签署的《科技 合作协议》具有重要的意义。根据该协议,两国的科技界(主要是两国的科学院及其所属研究院所)以国际学科发展前沿为方向,以合作研究为主要形式,在自然科学基础研究方面实行优势互补。20世纪90年代中期在两国基金会赞助的项目中,化学项目约占50%,数理项目约占1/3以上,材料项目居于第三位。

在两国的科技合作中,两国科技部所属的“中俄科学和高技术中心协会”,起到了穿针引线的作用。双方的协会互相提供科技合作信息,为各自的经济技术开发区和高新技术开发区提供可以合作的项目清单,推动双方科技合作成果实现产业化。

近年来,中俄相应部门和地区间的科技合作以及科研单位和科技企业间的科技合作进展较快。在全国许多省、市、区,初步形成了“官产学研”为一体的、有效的对俄合作方式。目前,在全国53个经济技术开发区和39个高新技术开发区大都有与俄科技合作的项目。

三、对俄科技合作的成效

最近10年来,由于贯彻执行了“官民并举,多渠道、多层次地开展以‘双引(引进技术、引进人才)’为重点”的指导方针,我对俄科技合作取得了重要的进展。根据不完全统计,我国从俄罗斯以及其他独联体国家大约引进上万名专家,2000多个技术项目,其中仅由科技部归口管理的就有400多项。通过对俄科技合作,我已经获得了从西方难以得到或需要用高昂的代价才能买到的高新技术和设备,创造了可观的社会经济效益。从俄引进的先进技术和设备,有的解决了我技术攻关的难题,缩短了研制开发周期;有的填补我科研和技术的空白。这些技术和设备,对于促进经济结构的调整,实施经济跨越式发展都起到了难以替代的重要作用。通过与俄的军工技术合作,我打破了西方的军事遏制和技术封锁,在一些常规武器的研制方面大大缩短了与世界先进水平的差距,增强了保障国家安全的能力。

(一)缩短研制开发周期,填补科研和技术空白

20世纪90年代以来,我与俄合作的科技项目大约70%已经得到执行并获得明显的社会经济效益。仅以我863计划项目为例,1995年底,在863计划实施10周年之际,我国评选出的10项重大科技成果奖中就有4项得益于同俄罗斯的合作。这就是:6000米水下机器人、合成孔径雷达、转基因羊和大功率激光器。通过与俄合作开展6000米水下机器人项目的研究,我不仅掌握了全部关键技术,而且提前10年完成了863国家计划中对水下机器人所规定的任务,使我国水下机器人的研制能力跻身于世界前列。我从俄引进受控热核聚变超导托卡马克装置T—7并成功地进行了改建,在短短几年内使我成为世界上继俄、法、日之后第四个拥有大型托卡马克装置的国家。与俄合作研制成功的第二代L波段星载合成孔径雷达在1998年抗洪斗争中发挥重要作用。通过与俄——独联体科技合作,“卫星行波管研制线技术改造工程”,在空间行波管研制能力方面实现了由单一管子的研制向整个器件研制的重大的转变。在空间技术领域,通过引进、合作和自主开发,我获得了突破性进展:掌握了诸如小卫星总体设计技术及其姿态与轨道控制技术和发射以及自主导航技术,登月飞行技术和空间飞行器系统技术,载人飞船部件,空间材料技术等。我许多参与合作的部门、单位反映,通过与俄科技合作并掌握相关的先进技术,我在一些领域的应用技术水平扶摇直上,缩短了10年甚至于20年的研发时间。

(二)促进我高新技术产业的发展

对俄科技合作对我高新技术产业的发展起着明显的促进作用。通过一次性买断、技术入股以及联合组建合资企业等多种形式,在不少省区开始出现了一批高新技术企业和合作研究开发机构或基地。江苏连云港田湾核电站是迄今为止由俄提供银行贷款与我合作的最大项目。在第一期工程施工中,最多时有400多名俄专家和西方专家同时工作。据国际原子能机构的检测,该核电站在技术参数和安全指标的许多方面都超过了俄罗斯和我国现有的同类核电站,处于世界领先地位。浙江“巨化集团”与俄合作建立的“巨(衢州)圣(彼得堡)化工集团”(“浙江巨圣氟化学有限公司”),用短短的两年半的时间完成了西方国家需要15~20年才能完成的聚四氟乙烯等新产品从研发到中试和产业化的全过程,并且通过与俄专家共同研制又开发出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新产品;与俄罗斯国家光学院合资建立的“巨兴集团”(“浙江巨兴光学材料有限公司”),通过合作研发,大大提高了我国人工晶体生产技术的档次。哈尔滨“圣龙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通过非官方渠道引进俄的专家和技术,共同研究开发了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金属磨损自修复技术(ART),已经获得一项国防专利,并具有广泛的应用前景。山东省正在与俄合作建立“良种示范实验基地”、“育苗示范基地”、“急症研究中心”以及“粉末技术及自蔓燃技术实验室”等。这为我产业结构的调整和升级,以及高新技术产品的研制和开发提供了有力的技术支持。

(三)提高军工技术水平,增强国家防御能力

与俄军工技术的合作,是我科技合作最重要的领域。据不完全统计,20世纪90年代以来,我从俄方引进的技术和购买的武器装备,价值超过100多亿美元。其中购买了数十架苏—27歼击机及能组装200多架苏—27歼击机的生产线;数十架苏—30歼击机及若干架预警飞机;添置了数艘现代级导弹驱逐舰、潜艇和水上船只以及S—300导弹等。2000年以来,中俄两国就共同使用俄GLONASS全球卫星定位系统等进行商谈并有望达成协议。2002年双方就合作生产苏—30歼击机已经达成协议,俄方同意提供发动机和零部件,联合组装200多架这种型号的飞机。通过与俄的合作,我掌握了下一代激光武器研制的关键技术;与俄合作研制的“多注宽带速调管”使我成为继俄之后第二个掌握该项雷达技术的国家。根据我有关部门的专家估计,通过与俄的军工技术合作,我在一些常规武器的研制方面与世界先进水平的差距大约可以缩短10~15年甚至于20年。与俄的军事技术合作,打破了西方对我的军事遏制和技术封锁。我掌握的先进的武器和军工制造技术已经成为维护国家统一和保障国家安全的有力手段。

四、存在问题及其原因

20世纪90年代以来,中俄经贸关系和科技合作虽然取得了积极进展,但是,这与两国的大国地位、不断提升的政治关系还很不相称。同与西方大国的科技合作相比,我对俄科技合作的定位较模糊,合作规模还不够大,运作方式也不太规范,战略性大项目偏少,科技合作成果转化环节比较薄弱,许多具有深远开发价值的项目因资金短缺和部门分割而搁浅。此外,俄官方在转让技术中对我往往存有戒心,关键技术的转让日益困难。中俄两国科技合作中出现的问题,是由两国社会经济转轨的具体国情决定的。就我方而言,这里既有思想观念因素,又有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不适应的因素。

(一)认识上的误区和对外科技合作的错位

中央领导早就多次强调指出:“俄罗斯的科技实力雄厚,发展潜力巨大”,“中俄两国的科技合作有着远大的前景”。“高科技合作不要只把眼睛盯住西方,某些方面与俄合作具有潜力,不可忽视”。但是,长期以来,在我国的学术界和管理部门中,依然存在着一种贬低俄科技实力而盲目推崇西方的错误倾向。近年来,这种错误倾向虽然有所减弱,但并没有得到扭转,迄今仍在起着消极的导向作用。我实业界和一些领导部门的少数管理人员总是不加分析地认为,俄总体科技水平大大落后于西方,俄的设备和技术“傻大黑粗”。在他们眼中,对外开放似乎就是对西方开放。只有西方的先进科技成果才值得引进。在确定对外科技合作伙伴时,一些部门总是自觉和不自觉地把美、欧、日放在优先地位,而对俄却往往不予重视。这既不符合实际,又使我付出巨大的代价。美国虽是世界公认第一科技强国,但长期以来霸权主义作祟。它不仅在高新技术领域对我实行严密封锁,还 控制和阻碍别国向我转让先进技术。中美之间的科技合作迄今仍然局限在环保、气象、地质等公共性领域和基础学科领域。欧盟虽是我开展技术贸易的主要地区,但其对以市场换技术的要求很高,在高新技术领域,也对我严加戒备与防范。我与日本的科技合作大都集中在基础学科和一般传统工业领域,很难在高科技领域打开缺口。一些案例表明,在我从西方高价购买的技术和设备中,就有他们从俄低价购买转手倒卖过来的。

(二)部门分割造成的壁垒和机制方面的障碍

中俄科技合作是在两国实行向市场经济转轨的过程中进行的。新旧体制交替中出现的“管理真空”和利益摩擦必然对双方科技合作产生消极影响。自1997年设立中俄科技合作分委员会以来,两国政府虽然逐渐地加强科技合作中的领导与协调。但是,两国部门分割的局面尚未打破,政府的管理职能尚未彻底转变。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研究——研制——产业化”各个环节一体化的协调机制并没有真正建立起来。2000年初,俄将科技部与工业部合并为统一的工业科技部,加强了对外合作的协调工作。而我对俄科技合作迄今仍然在较大程度上处于各自为政,多头领导、分段管理的状况。科技部、外经贸部、信息产业部和其他产业部门之间,以及省市一级的科技厅、外经贸厅和其他委局之间,在引进俄科技项目方面缺乏正常的沟通机制和专门的协调机构。两国间重大科技合作项目,特别是联合攻关项目不能很快地在全国范围内实行跨部门运作。

(三)不合时宜的规章制度影响对俄合作的积极性

我一些部门和企业,迄今不愿意积极参与对俄科技合作的重要原因之一,是我现行规章制度不适应对俄科技合作的需要。比如,在引进俄军工技术和设备上,采购部门往往过多考虑价格而贻误时机;军备使用单位往往态度积极,而研制部门则往往因为保编制、包研制经费而态度消极、行动怠慢。此外,现行财务制度对我赴俄工作和学习的人员以及俄来华工作和学习的人员规定的待遇标准偏低,缺少对购买和引进俄技术而大量节约国家资金行为实行奖励的机制。因此,在个人实惠和自身经济受益的驱动下,一些部门和管理人员中便出现了不愿低价去购买俄先进技术设备,而宁愿高价去采购西方同类技术设备的“怪现象”。

(四)对俄科技合作的复合人才面临断档危机

在对俄科技合作中,语言的沟通和技术交流起着关键性作用。一些省区的实践表明,在对俄技术交流中,一个既精通俄语又掌握技术的人才,往往在很大程度上决定着双边技术合作和引进项目的成败。但是,当前一个十分忧虑的问题是,全国普遍缺少这类复合人才。目前,上个世纪50~60年代培养的精通俄语的技术人才已经进入老年,真正能够工作的已经为数不多。长期以来,在“留学——西方、研究——西方、采购——西方、旅游——西方”……思想的误导下,许多高等外语院校俄语专业招生人数锐减,理工院校几乎都不把俄语作为第一外语。从俄留学回国的人员在学位学衔承认和住房等方面往往不能享受与到西方留学人员的同等待遇,使得高等院校涉及高技术专业的学生大都不愿到俄留学当“洋插队”;研究院所一些对俄学术交流及人员进修计划的名额也往往闲置不用。浙江等地十分紧迫地感到,对俄科技合作的复合人才断档问题如不尽快解决,将会直接影响双方合作的效果,甚至导致合作项目谈判失败。

五、进一步推进对俄科技合作的政策建议

进入新世纪后,在国际风云不断的变幻下,我在对俄科技合作上,既面临良好的机遇,又遇到严重的挑战。我们必须看到,机遇是潜在的,而挑战却是现实的。在对外科技合作的国际格局中,俄罗斯已把中国列为处于国际组织、独联体国家和工业发达国家之后的第四类国家(第五类为东欧转轨国家)。随着俄经济好转,知识产权保护措施加强,以及科技合作重点向欧洲倾斜,我对俄合作的有利时机可能越来越少。为进一步推进对俄科技合作,特提出如下政策建议:

(一)转变观念,自觉提升对俄科技合作的战略地位

加大对俄科技合作力度,首先要转变观念,破除思想认识“误区”,正确评价俄罗斯的总体科技水平。如有可能,建议中央在适当时候召开一次有中央各部委和大企业以及地方科委、厅(局)和专家参加的全国对俄科技合作工作座谈会,切实贯彻落实中央领导同志的讲话精神,进一步动员各部门和各地区从战略的高度认识对俄科技合作的特殊意义,并且在我对外科技合作格局中,对合作伙伴的排列顺序进行相应调整并重新定位。在保持和加强与美、欧、日等发达国家科技合作的同时,应更加注重与俄的合作,特别是在引进军事技术和关键技术方面,应像浙江、山东等一些省区那样,把俄罗斯作为首选国家之一。

(二)制定对俄科技合作的战略

中俄科技合作不仅是扩大双边经贸合作的“催化剂”,更是两国产业结构调整和经济可持续发展的“加速器”。为使两国科技合作稳定、全面的开展,建议中央责成科技部会同外交部、外经贸部等有关部门制定对俄科技合作战略,将对俄科技合作与国内经济社会发展任务联系起来。要以科技资源整合经济、外交等多种社会资源,推动中俄科技合作的发展。外交部等涉外部门要把国际科技合作,特别是对俄、美等国的科技合作置于对外关系的“重要战略地位”。科研和研制部门要从全局出发,破除“一切从头做起”和“闭门造车”的观念,树立自主研究和积极引进相结合的思想。在对俄科技合作中,要确立“优势互补,共生双赢”的原则;在“平等互利、成果共享、尊重知识产权保护,尊重国际惯例”的方针指引下开展合作。要充分利用中俄最高级会晤的时机,有针对性地研究和解决两国经贸和科技合作中的一些深层次的问题,确定一批两国在战略领域进行合作的项目。

(三)建立对俄科技合作的协调机制

对俄科技合作不仅涉及科学技术领域,而且还渗透到经济中的各个产业部门;不仅涉及对双方技术的评估、筛选和引进,还包括技术的中介、中试和产业化。科技合作的这一特点决定了对俄科技合作领导机制的跨部门性和协调性。为了加强对俄科技合作成果的产业化,建议充分利用现行的中俄总理定期会晤机制,加强科技合作分委员会、军技合作分委员会以及经贸合作分委员会和银行合作分委员会的横向联系和相互配合。同时,在中央政府一级设立由副总理或国务委员牵头,各有关部门参加的协调委员会,统一协调全国的对俄科技合作及产业化工作;要借鉴山东省的经验,建立由省领导牵头,各职能部门以及有关地方领导人和科技园区负责人参加的对俄科技合作指导委员会(领导小组),在省市范围内,统一协调对俄科技合作事宜,为对俄科技合作搭好“平台”。

(四)设立对俄科技合作风险基金

俄的科技成果与西方转让的科技成果相比,往往是缺少资金而未经中试的科研项目或者是科技半成品。这些科技成果既具有重要的开发前景,又蕴涵着风险。在合作过程中,引进者需要注入大量资金完成后续工作。目前,我相当多的企业因缺乏资金,无力对俄科研成果的评估、鉴定和中试进行投资。国家预算虽给科技部10亿元 财政拨款和20亿元的银行贷款额度用于对外科技合作,但其中只有少量(大约2000万元)用于对俄科技合作。国家设立的中小企业创新基金等基金的规模不大。缺乏资金支持和风险担保已经成为我对俄科技成果转化的最大难题。因此,建议科技部从国家对外科技合作基金中拨出更多的资金(比如1亿元)用于支持中俄科技合作的重大项目;扩大中小企业创新基金及其他基金的数额,以增加对中俄科技合作项目的支持。同时,在政府支持下,在一些民本经济发达,民间资金富余的省区如浙江省进行试点,采取市场运作方式,建立省区一级的对俄科技合作风险基金,着重支持俄科技成果产业化工作。

(五)共建国际性、开放型的研究院和实验室

中俄正处于深化经济改革和产业结构调整时期。两国实现产业升级都需要突破共性的基础技术和关键技术难关。在空间技术、航空航天技术、材料科学、生物技术等能够形成“核心竞争力”的一些关键技术领域,我存在薄弱环节,而俄则具有技术优势。过去,这些领域的合作往往是通过专家学者的民间交往进行的。这种办法既不规范,也难以持久。目前,我国已经加入WTO,俄罗斯也正在加快“入世”步伐。为了使两国科技合作持续有效的发展,我当按照国际惯例,根据双方的需要,与俄就共建国际性、开放型的研究院和实验室签定协议或意向书。双方就有关领域的合作确立攻关课题。同时,要参照西方多年以来的做法,根据我技术攻关的需要,租用俄闲置的实验室和研制设备,聘请俄技术人员共同完成相关技术课题。

(六)结合大项目的实施加快双边的科技合作

近年来,我与俄大型项目的合作逐年增多。这些大型合作项目,往往都是技术含量很高、历时若干年才能完成的项目。在这些项目实施的过程中,常年云集大批的各种技术、技能的专家。这是我吸纳国外高新技术的极好机会。在这一方面,江苏连云港田湾核电站和浙江“巨化集团”已经积累了有益的经验。建议今后在双方的大项目合作上,比如,在即将破土动工修建的第一条的石油管线项目(耗资约17亿美元)上,参照江苏和浙江的经验,组建技术攻关组织,提出技术攻关的具体项目,通过与俄专家在施工过程中的共事和研讨,尽快掌握俄大口径石油管线在高寒地区铺设、防冻等技术方面的经验和先进技术,并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实现自主知识产权的技术创新。

(七)集中搞好各种类型的科技合作中心的建设

近年来,中俄的科技合作进入了产业化和技术创新的新阶段。在双方的共同努力下,初步形成了“政府引导型”、“院所合作型”和“企业主导型”等三种有效的合作方式,比如,烟台的“中俄高新技术产业化合作示范基地”就是在两国的科技部引导下建立的;“黑龙江省中俄科技合作及产业化中心”就是以哈尔滨工业大学为依托,由科技部和黑龙江省政府支持建立的;在浙江衢州的“中俄科技合作园”就是以合资企业巨(衢州)圣(彼得堡)化工集团”(“浙江巨圣氟化学有限公司”)为依托成立的。实践表明,上述“基地”或“中心”在促进双方科技合作的产业化和技术创新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但是,它们在不同程度上还存在问题和不足,需要进一步改进和完善。建议科技部在对这些“中心”给予资金支持的同时,针对不同的情况给予具体的指导和监督,使其真正成为对外开放型的,具有辐射作用的科技中心。比如,对“黑龙江省中俄科技合作及产业化中心”,要在其职能定位、发展方向问题上加以扶正和监督;对烟台“中俄高新技术产业化合作示范基地”,要帮助其通过项目合作扩大国内智力吸纳的力度;对浙江衢州的“中俄科技合作园”要引导它不仅为其母公司浙江“巨化”集团服务,而且还要走出“高墙”为培育地方的经济增长点而发挥作用。另外,科技部及有关部门还要对即将在北京丰台、无锡、西安、哈尔滨和上海建立的,以共同开发中俄对口科技合作产品为方向的五个“孵化器”(科技合作创新中心),给予特别的关照和具体帮助,使它们把握好方向、定好位、选好企业、用好人、建立好的机制。

(八)加大对“民间引进”渠道支持的力度

长期以来,俄罗斯大约80%的工业企业都参与军工产品的生产,大量的科技院所承担着军工产品的研制工作,许多专家和学者都或多或少拥有先进甚至尖端技术的发明权和专利权。20世纪90年代以来,由于经济连年下降,俄科技院所处境艰难,许多专家、学者生活窘迫,其中一些人曾经表示,可通过个人关系向我转让其技术成果。据悉,我一些留学苏俄的专家和学者通过学术交流、个人友情联络等多种形式,已从俄拿到不少我所需要的先进技术。其中,一些关键性技术已经用于军事领域,一些先进的应用成果如金属自修复技术、蚕性别控制配套品系及有关技术等,已经产生可观的经济效益。实践表明,通过“民间引进”渠道要比“官方引进”渠道更加方便、更为有效。但是,遇到的突出问题是,由于人单力薄,在早期操作过程中,得不到有关部门的资金支持,难以运作一些大项目,特别是军工技术项目。鉴于俄政府近年来越来越严格地控制“技术外流”,我引进俄尖端技术成果的难度增大,建议在对俄科技合作中,我在拓宽“官方引进”渠道的同时,要特别重视建立资金支持和政策支持机制,加大对“民间引进”渠道支持的力度。

(九)尽快建立中俄科技合作的中介机构和咨询评估机构

我国的技术市场经过多年的培育虽然有所发展,但是仍然处于不发达和不成熟的状况,尤其是缺乏引进、推广应用俄技术的中介市场。据悉,我科技部门、科研院所和一些专家、学者掌握着俄许多科研机构的技术成果清单。但是,由于缺乏沟通技术商品的买方和卖方的中介机构和咨询评估机构,俄许多科研机构的技术成果清单至今得不到评估,难以实现技术商品的转让和交易。为了加快对俄技术成果的引进和消化,建议采取政府(科技部)引导和市场运作相结合的方式,建立不同层次的、高效率和专业化的中俄科技合作的中介机构和咨询评估机构,组织熟悉俄技术的专家和学者参与其中,对从俄引进项目的技术水平、市场前景、经济效益等进行可行性分析和评估,为俄技术成果的转化服务。

(十)建立全国性的中俄科技合作信息网络系统

运用计算机网络技术建立全国对俄科技信息网络系统,是实现两国间科技合作项目供需双方快捷沟通、有效对接的途径。目前,这种先进的媒介手段尚未得到普及应用。大多数应用性合作项目多是通过熟知俄技术的专家学者的推介实行对接的。我对俄科技合作比较密集的“高开区”、“经开区”虽各自都收集了有关信息并且制作了网页,但彼此缺乏联系,难以做到资源共享及项目快速对接。一些有钱的企业家苦于找不到好项目;而一些有前景的项目往往由于信息不通找不到合作者。为了加快对俄科技合作及其产业化的步伐,应当在全国范围内建立中俄科技合作信息网络系统。鉴于浙江省、山东省、天津市以及哈尔滨市等地已各自建立了中俄科技合作信息网,建议科技部国际合作司以这些网站为基础,建立全国性的中俄科技合作信息中心网,把全国对俄科技合作比较密集的“高开区”、“经开区”以及在建的5个对俄科技合作创新中心的信息网联成一体。然后,把我对俄科技合作信息网与俄对华科技合作信息网实现联网对接。

(十一)善待俄国专家,加大引智力度

据俄有关部门的人士透露,俄罗斯在对外技术合作方面,比较愿意派遣专家和技术人员来华工作,而不希望他们流向西方。他们认为,派到中国的专家仍会回国,能够保存俄自身科技实力。而派到西方特别是美国的专家往往一去不返,造成人才流失。这就为我引进俄技术人才提供良好的机会。从总体上说,对俄科技合作取得实效的地方和企业,一般都能注意在感情上与俄专家沟通,在生活上关怀备至。在华期间,俄专家一般都比较满意。但是,从长远看,也存在一个普遍值得注意的问题,如在华俄专家的待遇往往低于在华西方专家的水平。一旦俄专家了解到国际市场行情,增强了市场意识,就会认为受到不公正的待遇,最终无益于双方的合作。鉴于俄正在采取措施控制高技术人才外流,我引智难度也在加大,为了吸引和留住俄高技术专家,建议有关部门相应提高他们的待遇。对于以技术入 股的俄专家要切实兑现承诺。国家专家局要参照国际惯例,加紧制定统一的外国专家待遇政策,规范人才引进市场。

(十二)加紧培养和充分利用对俄科技合作的复合人才

为了解决我对俄科技合作复合人才“断挡”的问题,建议中央制定相应政策,扩大和增派留俄学生;在北京外国语大学、上海外国语大学以及黑龙江大学等具有俄语教学优势的院校增设双学位教育;在对俄科技合作具有优势的地区的高等院校,如哈尔滨工业大学、浙江大学、山东大学等增设“俄语+技术(贸易)”或“技术(贸易)+俄语”的“复合专业”并扩大其招生额度;在一些对俄科技合作开展好的地区,还可以创造条件开设各种短期的对俄科技合作复合人才培训班和训练班;采取优惠政策吸引社会上潜在的对俄经贸和科技合作复合人才,特别是聘请早年留学苏联和俄罗斯的老专家、老学者继续发挥“余热”,或直接从事对俄科技合作工作,或参与对对俄经贸和科技合作人才的培养。

(十三)在加强对俄合作的同时,重视与独联体其他科技大国的合作

白俄罗斯、乌克兰、哈萨克斯坦等独联体国家大约继承了前苏联30%的科技实力。这些国家在许多领域,比如航天航空、造船、机械制造、新材料、生物工程、焊接技术以及农业领域的科技水平与俄罗斯各具优势并互相补充。这些国家与我国既没有利益冲突,也没有心理障碍。在美、俄的施压下,它们想借重对华合作来求得自身的生存和发展。因此,它们对华科技合作的态度比较积极主动。近年来,在双方的共同努力下,在山东济南先后建立了“中国—白俄罗斯高科技园”(2000年11月)和“中国—乌克兰高科技合作园”(2002年5月)。2002年11月19日乌克兰总统库奇马在访华期间,还专程到济南参加“中乌高科技合作园”的开园典礼。山东省科学院与白俄罗斯科学院还拟在济南联合组建“生防微生物技术重点实验室”和“干燥技术重点实验室”,分别重点研究微生物技术防治病虫害和压力喷雾技术等基础课题。在烟台的“中俄高新技术产业化合作示范基地”以及其他科技园区也都有与这些国家的科技合作项目。山东等地的实践表明,一些技术从俄罗斯引进来比较难,而从白俄罗斯或乌克兰却比较容易引进来。为此建议,在加大对俄科技合作力度的同时,也要引导有关部门、地方和企业重视对独联体其他重要科技大国的合作,并在政策上和资金上对这种合作实行倾斜。

第5篇:科学技术的两面性范文

关键词:技术本科教育;技术应用型人才;协同

中图分类号:G710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5-1422(2013)11-0029-04一、高职与应用型本科协同开展技术本科教育的理论依据(一)《国际教育标准分类》为高职与本科衔接开展技术本科教育提供了理论基础

在联合国教科文组织重新修订的《国际教育标准分类》中,按教育体系的发展阶梯把高等教育划分为5、6两级,第5级作为高等教育的第一阶段,包括大专、本科和硕士教育,第6级作为高等教育的第二阶段,是指博士研究生教育。第5级分为5A和5B两种类型,5A是指理论研究教育,为研究和高技术要求的专业工作做准备的高等教育,5B是指实用型、技术型、职业专门化的高等教育。5A又分为5A1和5A2两种类型,5A1是按学科分设专业,为进一步研究做准备的教育,培养的是学术型或研究型人才,是研究型、综合性的高等教育;5A2是按大的技术领域设专业,适应高科技要求的专门教育,培养的是高科技专门人才,是应用型、专业性的教育。这里,5B作为高等教育的一个系统,并未仅限定在2-3年制的高职高专教育,因此,应该有自己完整的层级体系,包括专科、本科和研究生层次,也可分5B1和5B2两种类型。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对高等教育的层次与类型划分以及我国高等教育研究的认识成果,为高职与本科衔接开展技术本科教育提供了理论支撑。

(二)人才类型的分类为高职与应用型本科协同开展技术本科教育提供了理论依据

社会发展和经济进步对人才的需求是多样化的,社会人才的合理结构是社会正常运行的必要条件。从社会学的角度出发,一定社会的人才需求结构包括三方面的基本含义:一是总量需求,二是层次需求,三是类型需求。根据生产或工作活动的过程和目的以及人力资源在社会活动中的主要功能进行划分,人才类型可分为学术型或研究型(发现和研究客观规律)和应用型(应用客观规律为社会谋取直接利益)两大类。在应用型人才中又分为工程型(设计型、规划型、决策型)、技术型(工艺型、执行刑、中间型)和技能型(技艺型、操作型)三类。这四类人才之间不仅有不同的层次系列,且各类型人才与层次人员之间具有交叉和重叠的现象,现代科学技术的快速发展,使得科学、工程与技术三者之间的联系越来越密切,不同人才类型的交叉与融合也越来越明显,当今研究领域较为赞同的人才结构的阶梯模式(见下图):

从表中可以看出,在专业设置、教育定向、培养目标、教学内容、培养方式及途径、师资队伍等方面,技术本科教育都是仅仅围绕着技术师和技术员来培养的,这种人才类型既不同于工程型人才,也不同于技能型人才,其一个重要特征是与工程型人才和技能型人才有交叉,即其两端各有交叉的“中间性”。因此,高职与应用型本科协同开展技术本科教育是培养技术应用型人才最有效、最简洁的途径,其培养人才的作用是其他教育类型不可替代的。人才类型的分类为高职与应用型本科协同开展技术本科教育提供了理论支持。

・协同创新・1高职与应用型本科协同开展技术本科教育的思考二、高职与应用型本科协同开展技术本科教育的可行性随着科学与技术的发展,社会的职业岗位呈现分化与复合的趋势,在职业岗位的复合过程中有技术与技术之间的复合,也有技术与技能之间的复合,职业岗位呈现分化与复合使得技术(水平)层次高移和技术含量的提升。高新技术的发展和知识经济的兴起使高职院校培养的人才难以满足企业的需求,现代企业更强调的是技术的高新性和应用性,需要的是理论知识和实践技能相融合的技术应用型人才,社会对技术师的需求量越来越大,技术型人才通过岗位自我成长需要很长一段时间,且只有部分人才能从技术员成长为技术师,远不能满足社会的需求。在1981年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出版的《工程技术员命名和分类的几个问题》别强调了当代技术型人才有“技术师”与“技术员”两个层次,其中技术员一般由高中阶段的教育与高等教育的初级阶段来培养,技术师则由本科教育来培养。[4]尽管工程教育也重视技术知识与实践的作用,但无法与以技术知识为核心课程内容、以培养技术与整合能力为目标的技术本科教育相比,技能教育在人才培养上虽然也较注重实践教学,但高职的教育层次及其课程决定了其主要是培养面向技能型人才中的高层次和技术型人才中的技术员层次的人才,远不能满足技术型人才的工作要求。应用型本科教育在培养基础理论知识、专业知识、一定科研能力和综合素质等方面,与高职教育相比在学制、时间和实施条件等方面都具有较大的优势,但不具有高职院校“双师型”教师队伍和校企合作培养人才的良好基础和途径。高职与应用型本科协同,通过系统化、有组织、有目的的活动开展技术本科教育,紧紧围绕技术师的培养目标,能在短时间提升人的职业能力,较好地培养技术师层次的人才,为进入应用科学和现代技术领域就业的学生提供学术和职业准备,这是其它类型教育不可替代的。因此,高职与应用型本科协同开展技术本科教育培养技术应用型人才是必要且可行的。

・协同创新・1高职与应用型本科协同开展技术本科教育的思考三、高职与应用型本科协同开展技术本科教育的人才培养目标定位与特征高职与应用型本科协同开展技术本科教育与其他教育类型最大区别是人才培养目标的特殊性,培养的是具有较强技术理论基础、实践技能和应用能力,具有良好的社会适应能力、创新创业素质和进一步发展的基础,适应地区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服务于生产、建设、管理一线,从事技术应用、技术管理和技术服务等工作的技术应用型人才。这类人才通常在工程开发后为实现开发成果进行技术规范、提供技术保障和技术支持,最终在应用过程中组织完成技术任务。人才培养目标总体上须达到两方面的要求:一是人才培养要达到本科层次高等教育的学业标准要求,二是所培养的人才必须是应用型的,具备较强的技术实践能力。应具有以下四个特征:一是定“性”在技术上。主要从事技术实践活动,在知识的转化上发挥重要作用,主要任务是实现技术的转化、申请专利并获得专利许可,其在转化过程中最明显和重要的的贡献在于培养高水平的技术型人才专家。二是定“向”在行业一线上。现代新技术的开发、应用及改造主要集中在行业企业生产的第一线,因此,面向行业企业培养技术应用型人才、为行业企业提供技术支持和技术服务是其主要任务。三是定“格”在复合上。技术和科学相似,自身在发展中,一方面急剧分化,其内容越来越专,另一方面又相互综合,这种发展趋势都要体现在人才培养规格上和培养过程中,因此,技术应用型人才应该是通才基础上的专业复合型人才。四是定“点”在实践上。不仅应具备必需的技术理论基础以及相应的应用能力和实践能力,还应掌握一定的经验技术,学习现代技术和传统技术的结合。此外,定点在实践不仅体现在技术应用型人才培养上,也体现在教师的来源和应用技术研究的项目来源上,教师的来源不仅是学校的老师,还要有从行业企业中选拔具有丰富经验的专业技术人员,应用技术项目的来源也应主要来自于行业企业中的实际问题,具有较强的实践性。

四、高职与应用型本科协同开展技术本科教育课程衔接的思考(一)构建具有技术本科教育特色的课程体系

技术本科教育的培养目标与本科工程教育相比有同“级”但有“类”差,与高职教育相比有同“类”但有“级”差。因此,技术本科教育特殊的培养目标要求其课程体系既不能照搬普通本科教育的课程体系,也不能完全采用高职教育的课程体系,要有自己独特的特点和规律性,既要有一定的学术性,又要有一定的实践性,且这里的学术性和实践性都必须是以技术定向的,主要包括两类课程:一是使人成为人的学问――共同知识类课程,二是使人成为某一种人的课程――专业知识类课程。“共同知识类课程”主要包括素质类的政治理论、体育、大学英语、就业、创业指导等公共平台课程,各个专业或部分专业都需要上的科学类和技术类的公共基础平台课程,以及素质、科学和技术类拓展课程,与“专业知识类课程”是互补和关联的。“专业知识类课程”主要包括某专业(群)都需要上的科学类和技术类的专业基础平台课程、专业技能课程、专业方向模块课程、实践实训类课程和专业拓展课程等。以上两类课程不仅类型可多样化,其课程性质也不是单一的,包括必修和选修,由上述各类课程构成梯次递进、内容衔接、结构优化的模块化课程体系。

(二)专业课程设置上构建功能各异的多种课程群

在课程设置上可构建具有技术特征的理论教学体系和与之对应的课程群,具有技术应用性的校内外实验实训的实践教学体系和与之对应的课程群。也可采取综合化模块课程,将技术理论与实践融合在模块中,不明显划分理论课与实践课,采用理论与实践一体化课程形式,每个模块不仅包含相近的若干门课程,而且都有对应的具体应用领域的对象,按照应用能力确定课程群。通过设置不同专业方向的课程群,以满足学生不同专业发展需求,使学生的自主性得到更好的发展。

(三)课程内容选取上技术理论和技术实践知识并重

课程内容的选取首先要明确科学知识与技术知识的区别与联系,在此基础上探讨其课程内容的整合,以选择技术知识为重点,技术理论和技术实践知识并重,不同专业对技术知识的要求应各有侧重,视具体情况而论。以技术实践活动项目为线索组织教学内容,将技术知识和素质培养融于任务能力来构建具体课程的课程体系,同时采用技术活动项目为主线的课程开展方式,使学生在参与一个个项目的过程中完成知识的学习、素质的养成、能力的增强。

(四)课程实施上高职与应用型本科院校协同发挥各自的优势

对于设置的多种课程模块组合,可由多条路径多渠道培养学生,实行模块化课程教学,充分发挥应用型本科院校学科优势,完成素质类公共平台课程、科学及技术类公共平台课程和专业基础课程模块的教学,充分利用高职院校“双师型”教师团队和实践教学优势,完成专业技能课程和专业方向课程模块的教学,借助合作企业资源优势,引入项目教学,高职协同本科院校与企业共同完成综合实践实训课程模块的教学和产学研合作项目。

(五)在课程建设上突出技术教育特色

要加强面向技术和实践前沿的各类课程(群)的建设,吸纳行业企业参与课程开发和教学,采取灵活多样教学方法,提高学生的学习积极性,采用多元评价方式考核学生的学习效果,着力打造“双师结构”的课程团队,制定具有学术性和实践性,并以技术为导向的课程评价标准,坚定不移地走产学研合作的道路,加强校企合作共建校内外实训及基地,拓展教学空间。

参考文献:

[1]RobortF.Amove,Carios Alberto Torres,parative Education:The Dialectic of the Global and Local, Lanham:Rowman &Littlefield Publishers,Inc,1999,p283-304.

[2]肖化移.审视高等职业教育的质量与标准[M].上海: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2006:63.

[3]夏建国.论技术本科教育[M].上海:交通大学出版社,2011:65.

第6篇:科学技术的两面性范文

关键词:科技成果;内涵;分类

近年来,社会科学与自然科学发展迅猛,彼此联系愈发紧密,且不断涌现出新的研究成果。然而,我国科技成果转化率仍然较低。这其中既有诸多客观原因,也有人们对科技成果及其转化在主观认识上存在偏差的因素。本文通过对科技成果及其分类的相关研究进行分析、总结,以寻求对科技成果更为科学、客观、完整的认识和分类,从而达到更好地指导科技成果转化及其评价标准制定的目的。

1 科技成果的内涵

由于科技成果管理的发展历程、法律规定及经济、社会等多方面因素,世界各国在对科技成果的认识存在差异。而我国在此方面也尚未形成统一认识。

1984年,国家科委明确规定,科技成果“是对某一科学技术研究问题,通过试验研究,调查考察取得具有一定实用价值或学术意义的结果,包括研究课题虽未全部结束,但已取得可以独立应用或具有一定学术意义的阶段性成果”。中国科学院将科技成果定义如下:“科技成果是指某一科学技术研究课题,通过观察试验和辩证思维活动取得的,并经过鉴定具有一定学术意义或实用意义的结果。”

在学术研究领域,我国许多学者对科技成果内涵也有着不同理解。赵玉林等人认为,科技成果是指为了解决某一科学技术问题,经研究、实验、试制、考察、综合分析而得出的,并通过技术鉴定或评审具有一定新颖性、先进性和实用价值(或理论价值)的结果或重大项目的阶段性成果。王闯等人认为,科技成果是人类在科学技术研究活动的全部领域中,取得富有创新内容并能揭示一定的自然规律和社会规律,具有一定的科学技术先进水平或学术价值、实用价值、经济价值的研究成果。崔建海认为,科技成果是科技人员应用科学的理论、思想和方法,借助先进的手段,研究出的具有科学性、先进性和系统性,对科技进步及经济发展具有促进作用,且通过鉴定、审定或认定的新理论、新方法、新技术、新产品等。刘德刚等人认为,科技成果是为提高生产力水平,通过辩证思维、实验研究、调研考察、开发实践,取得新的成就并通过技术鉴定或得到社会认可,具有一定学术意义或实用价值的创造性智力劳动结果。

通过以上描述不难发现,我国在对科技成果内涵的理解上主要立足于科学技术层面,侧重于学术或经济价值的体现。这从根本上导致现有科技成果分类变得狭隘或存在着不完整性。今天,科学技术是一个非常广泛的概念,既包括传统的、典型意义上的自然科学,也包括社会科学、管理科学。现有科技成果大部分属于自然科学技术领域,这使得科技成果的分类只会在自然科学技术领域内进行纵向的细分、深化,而不能很好地进行横向延伸。而随着经济的快速增长以及科技的不断进步、知识和信息时代的到来,自然和社会科学飞速发展且愈发相互渗透。在整个人类社会向前推进的过程中,科技成果的范围也在不断扩大,尤其是自然科学技术领域之外的成果变得越来越多,而且在社会发展中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这些都使得科技成果的内涵不能再仅仅局限于自然科学技术领域。而要求人们必须对其进行更为客观、完整的认识,从而指导科技成果的科学分类,进而促进科技成果的转化。

因此,本文对科技成果的内涵进行了重新认识,突出强调科技成果范围的社会科学性,认为科技成果的内涵体现为对规律的发现,包括自然规律、精神活动(追求)规律、社会组织规律。这里所说的自然规律是指自然科学领域客观存在的规律,主要体现为人类对自然科学领域的理论、原理等进行研究或在生产实践过程中研究发现的规律;精神活动(追求)规律是指人类精神活动领域存在的规律,主要体现为人类在生存和发展过程中通过观察、分析、总结等行为而发现的有关人类心理、精神等方面的规律:社会组织规律是指社会组织在内外部环境的影响下存在的规律,主要体现为随着社会的发展,社会组织在社会活动中生存、运行和发展等方面存在的规律。其中,精神活动(追求)规律和社会组织规律均属于社会科学的范畴,与属于自然科学领域的自然规律形成互补,这体现了科技成果新的内涵的完整性和全面性。

2 科技成果的现有分类及其评价

2.1国外分类方法及其评价

国外现有代表性分类主要有以下两种:①依据技术应用领域将科技成果从物质的基本运动形式、产业领域、生产劳动过程三个角度进行划分。②依据技术的社会功能提出了基础技术、共性技术和专有技术等成果类型。

以上两种分类中,前者反映了成果的推广应用对国民经济各行业的作用,具有一定的合理性,但不能清晰地体现不同类型科技成果之间的价值或功能差异。从而不能为科技成果转化途径的选择提供明显的指导性建议。后者能反映三种技术的功能,明确成果在经济中的不同定位与层次,能突出专有技术的自主知识产权,能为政府政策制定提供明确区域范围,但没有包含非技术类成果,且不能明晰成果间的界限。

2.2国内分类方法及其评价

国内现有代表性分类主要有以下几种:①依据项目研究的不同阶段将科技成果分为基础研究理论成果、应用技术研究成果和软科学研究成果等。另外,有部分学者先将科技成果分为自然科技成果和社会科技成果,然后又再将它们分为基础研究、应用研究和开发研究成果等类型。②依据科学学、技术创新等理论将科技成果分为科学研究、技术研究、工程研究成果或产品创新和过程创新等类型。③依据成果转化过程中的投资量、风险、收益等不同因素,将科技成果分为社会效益型、农业型、工业型、实用型等类型。④依据成果的基本经济用途将科技成果分为可用于经营和不可用于经营的成果。⑤依据公共福利效应将科技成果分为公益性技术成果和商业性技术成果。另外,国内还存在按成果的应用领域、所达到的实际科学技术水平、表述形式等进行分类的方法。

这些分类方法一般都是基于自然科学,社会科学部分涵盖很少,并且划分也未按不同科技成果转化的内在规律进行。尽管每种分类方法都有其一定的合理性,但大都存在过于笼统、分类重复、覆盖面小、缺乏对成果转化的促进作用、不利于评价标准制定等局限性。因此,本文对科技成果进行重新分类,加深分类的层次,弥补现有分类的缺陷,以更好地为科技成果转化及其评价标准的制定服务。

3 科技成果的重新分类

3.1新分类方法及成果类型

本文提出的新的科技成果分类方法如表1所示。一方面,根据科技成果新的内涵,从成果基本属性的角度可以将科技成果分为物质成果、精神成果和管理成果,以分别对应自然规律、精神活动(追求)规律、社会组织规律;另一方面,根据成果所属的项目研究的不同阶段可以将科技成果分为基础型、应用型和开发型成果三类。而这两种分类

进行交叉又将得出更为详细的二级分类。这里需要指出的是,精神成果和管理成果之所以不包含应用型,主要是因为这两类成果和物质成果有所不同,不存在明显的由理论或原理向生产实践转化的过渡阶段。

3.1.1按成果基本属性分类

根据成果的基本属性,科技成果可以分为物质成果、精神成果和管理成果。

物质成果是指在自然科学研究中所获得的能够带来经济、社会效益(外部经济效益)、生态环境效益的提高,促进整个社会物质文明发展的成果。物质成果的价值主要体现为揭示自然界的运动规律,为自然科学的进步贡献力量,同时增加社会经济财富,促进社会的进步。

精神成果是指人类在改造主观世界的过程中,社会的精神生产和精神生活所发展而得到的成果。精神成果的价值主要体现为促进教育、科学、文化的发展和人们思想、政治、道德水平的提高。

管理成果指能够让物质成果和精神成果更好地发挥作用的成果。管理成果的价值主要体现为对组织运转和资源配置的基本规律的揭示、对组织效率的提高和资源配置的优化,从而达到人、财、物的和谐运转。

3.1.2按成果所属的项目研究的不同阶段分类

根据成果所属的项目研究的不同阶段,科技成果可以分为基础型成果、应用型成果和开发型成果。

基础型成果是指揭示自然、个人、组织以及社会的内在规律,促进人类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进步的成果。基础型成果的价值主要体现为发展、完善自然科学与社会科学的基础理论,为应用型和开发型科技成果的研究作理论铺垫。

应用型成果是指利用自然科学知识,用于解决现实生产中实际问题或具有间接的生产可行性的成果。应用型成果的价值主要体现为革新产品或工艺的原理,促使技术进步,从而更好地获得生产的可行性与规律性。

开发型成果是指用于现实生产。改变人们的思维意识和行为,提高组织绩效,优化资源配置的成果。开发型成果的价值主要体现在成果转化后所能带来的技术、经济、社会、生态和精神效益。

3.1.3交叉分类

物质成果分为基础型、应用型和开发型。基础型物质成果又可以细分为纯理论性成果和具有潜在应用价值的成果。纯理论性成果主要是指成果完全基于基础性理论的创新和深化,运用的领域局限于基础理论研究。具有潜在应用价值的成果主要是指在实际应用或开发过程中能够得到运用的成果,其所潜在的应用价值会在后期的研究或实际运营中得到有效的发挥。基础型物质成果主要是一般性的科学理论,如公式、定律、假说等;应用型物质成果主要包括新产品、新工艺的原理、原型,如样品、图纸、说明等;开发型物质成果主要包括新产品(包括新材料、新设备)和新工艺的实物或图纸、说明等技术资料等。

精神成果分为基础型和开发型。基础型精神成果主要包括一般性理论、思想、原理、定律等;开发型精神成果主要指精神建设方案。

管理成果分为基础型和开发型。基础型管理成果主要包括假说、原理、原则、定律、模型等;开发型管理成果主要指管理方案。

3.2新分类方法的先进性

与现有分类方法相比,新分类方法的先进性主要体现在以下几点。

3.2.1有利于科技成果转化与否的有效判断以及成果的创造和保护

新的成果分类中既包括了一直以来备受人们重点关注的物质成果,同时也强调了与物质成果互补却容易被社会忽视的精神成果和管理成果。这使得社会科学领域的科技成果在当前科技成果体系中的地位变得更加明确,同时也可以带来两方面利益:一方面。新方法对科技成果进行两个维度的划分,明确了每种类型成果的基本属性和所处研发阶段,体现了其特征。由于拥有不同属性且处于不同研发阶段的科技成果的转化是和成果本身的特征有所关联的,所以新分类方法可以引导人们对不同类型成果的特征进行辨别,从而有助于对不同类型成果转化与否进行有效判断。另一方面,新分类方法中社会科学领域科技成果地位的明确,从一定程度上会改善现有或潜在的社会研究主体将精力主要集中到自然科学领域或少数热门领域的局面,从而有利于优化资源(包括人力资源)配置,更好地调动现有或潜在的研究主体们的创造力与积极性。从而促进更多科技成果的创造。与此同时,随着人们对精神成果和管理成果逐渐认可,对社科领域成果的保护也会相应地得到完善。

3.2.2采用“双维度交叉分类”的方式为不同成果寻求更为准确的定位

科技成果的价值主要体现应用价值上,而转化是成果由存在到产生效应的中间过程。所以从促进成果转化的角度来说,科技成果分类的职能已经不能仅仅是为了体现每一个科技成果的属性、用途或行业领域等,而应该引导每一个科技成果寻找到自身的定位,从而进一步寻求转化的路径。这就预示着科技成果分类必然要能体现每一个成果的价值。而成果定位本身就是要明确“成果本身是谁”和“用来干什么”这两个基本要素,即成果的属性和用途。然而,不同属性的成果会在不同领域发挥着作用。而不同用途的成果却可能拥有同一属性。因此,单一维度的分类模式是不能同时明确成果定位所需的两个基本要素的。而新分类方法便在这一方面明显存在着优势――在对科技成果进行分类的过程中,采用“双维度交叉分类”的方式即先分别从成果的属性和所处的研发阶段(成果所处的研发阶段正是体现了成果的用途)两个维度对科技成果进行分类。然后再进行二次交叉分类以形成新的分类体系,从而使得不同科技成果通过自身的类型识别而找到准确的定位,进而更好地促进其转化。

3.2.3更好地辨别成果间的差异性以帮助成果转化评价标准的制定

不同类型的科技成果是具备不同属性的,而将不同属性的成果进行分类可以更好地辨别它们的主要特征和价值,进而有助于科技成果转化的评价标准的制定。目前现有的分类方法基本上都是从科技成果的用途、属性或行业领域等某一角度加以划分,导致每一类型的成果覆盖面过宽。从而使得不同类型成果的特征相对不够明细。进而不能很好的为科技成果转化评价标准的制定服务。而新分类方法则突破了传统的单一维度的分类模式,采用双维度对科技成果进行交叉划分。通过这样的分类,可以更为详细地体现不同类型科技成果的表现形式以及每一类型科技成果的特征和价值,从而有助于更好地辨别不同类型成果之间的差异性,进而为科技成果转化的评价标准的制定提供了间接性帮助。

3.2.4进一步完善当前科技成果的管理模式

第7篇:科学技术的两面性范文

关键词:中庸;科技;科技伦理

中图分类号:N06文献标识码:B 文章编号:1009-9166(2009)05(c)-0124-02

一、正确理解“中庸”和科技

“中庸”一词被很多人的误解为“平庸、折中、调和、保守、妥协,不求上进”,这都是对儒家“中庸”思想的曲解,中庸思想绝不是木讷死板平庸和庸俗的折中主义,更不是无原则和虚伪的善意,它体现着和谐、整合、“中和”的价值取向,是正确处理人与自然、人与社会、人与人之间关系的方法论。现在人们之所以对中庸之道有误解,是因为中庸之道的某些观念在孔子以后的发展过程中被其继承者慢慢曲解,把中庸引上唯心主义的道路。如汉代的董仲舒把中庸之道同阴阳五行学和天人感应学说结合起来,就把中庸之道带上了神秘主义的道路,而宋代的理学大师们在心性上大做文章,使中庸之道变成唯心主义重要元素,这正是现代很多人对中庸哲学误解的根本原因。然而孔子所提倡的中庸的本质是:“去其两端,取其中而用之[1]”,它所体现的是审时度势、沉着稳健、守善持中的处理客观问题方法和原则,是理性主义的具体运行的状态。在科技迅猛发展的今天,我们从原本的中庸之道的角度出发,来观察科技发展与人类社会的关系以及如何利用科技造福人类的问题无疑是有建设性的。

人们一般认为科技是一种事物的统称,其实科技是科学和技术的结合体,两者有不同的内涵,科学是关于自然、社会和思维的知识体系。科学的任务是揭示事物发展的客观规律,探求客观真理。科学是一种“纯”知识,所谓“纯的知识”指的是这种知识一般不考虑直接的生产应用,不能直接用于生产,特别是不解决如何把生产要素投入转化为产出的问题,它包括人文科学和自然科学。“作为知识规则意义的科学技术,是价值中立的。人类对它只能作出真与假的真理评价而不能对它作善与恶的伦理评价然[2]”,而技术则泛指根据生产实践经验和自然科学原理而发展成的各种工艺操作方法与技能。技术则是人类在生产实践中应用的知识,是关于如何把生产要素投入转化为产出的知识。可见科学是人类认识世界的手段,是一种真理性的存在,是一种真。技术是人类改造世界的手段,具有双面性,它的“善”和“恶”由人类掌控。

二、中庸对科技的理解

对于科学的理解,中庸观认为,追求科学是一种美德,而且把追求科学作为人们积极努力的目标,把探求人的内在规律和外在世界结合起来。“故君子尊德性而道问学,致广大而尽精微,极高明而道中庸”。这句话意思说是君子尊崇道德修养而追求知识学问;达到广博境界而又钻研精微之处;极端高明而又奉行中庸之道,这表明中庸思想对追求真理性的知识极为推崇。而对知识的运用采取守善持中的态度,体现的是超越境界与现实态度的统一。其次我们应对“诚”进行分析,我们用现在的眼光分析,“诚”的内涵应该分为两部分,它包括人本性规律的呈现和自然规律的呈现,所谓“诚之者,择善而固执之者也”和“诚者物之终始,不诚无物”。

关于中庸观对技术的考察应从技术的二元性角度去分析,“一方面,是技术把自由由潜能带向现实,自由只有依靠技术才可能表达出来,因为正是技术展开了人的可能性空间。另一方面,技术所展开的每一种可能性空间,都必然会遮蔽和遗忘了更多的可能性,使丰富的可能性扁平化、单一化。技术既是去蔽,又是遮蔽,既成就时间,又遗忘时间,既使记忆成为可能,又导致记忆的丧失。对整个人类而言,技术既是主体彰显自我的力量的象征,也是自我毁灭的力量。[3]”即技术是把双刃剑,一方面能够破除愚昧和落后,另一方面也带给人类无尽的灾难。我们强调技术给人类带来的痛苦和灾难,正是为了这把双刃剑能够最大程度发挥它的正面作用造福人类,这是因为对于技术的理性而全面的思考才能够使得其始终在人类的掌握之下不会反过来祸害人类。“不及中行而与之,必也狂狷乎!狂者进取,狷者有所不为也。”“狂”和“狷”指的是事物的两个极端,前者是“过”,后者是“不及”,“中行”就是“中庸”,“狂”的弊端在于容易在进取中导致偏激,“狷”的弊病在于容易导致人们“该为而不为”,唯有将“狂”和“狷”这两个对立事物中合理的因素结合起来,取长补短才能做到“有所为”和“有所不为”。当今社会把科学转化为技术的速度之快,甚至还没有预计到它会带来的什么样后果,就被投入了应用,在这种莽撞的行为中,技术带来的痛苦和灾难往往大于幸福和期望的受益。这就需要研究、实施技术的人和社会组织对科技的转化有充分的认识和审慎研究,必须考虑科技的“狂”和“狷”两个方面,以守善持中的方法论为某项技术的运用及其后果的防范做出充分的考量并制定相应的对策。既要得其利,又要担其义。所以为了克服技术所带来的消极影响,我们必须重视科技伦理在技术活动中的作用。

结合上面所述我们知道技术是一把双刃剑,而不是科学,科学是对事物发展的规律性的认识,是通过抽象思维得到的,具有中性的纯知识性的认识,是一种事实判断。因此大家所谓的“科技理论”是把科学转化为技术以及技术运行过程中的价值评判问题,人类如何更好的利用技术的过程,就是科技伦理所蕴含的精神发挥作用过程。所以笔者倾向于:把科技伦理分为“追求科学”的伦理和“运用科学”的伦理的可行性。“追求科学”的伦理是人类探求客观事物的规律过程中精神与目的以及对客观事物规律性的认识是否符合人们善的需求的价值判断,而“技术”伦理是大家通常称的“科技伦理”即把科学转化为技术以及技术运行过程中的价值评判问题。通过两者的结合使人们树立正确的科技观,从而使人、自然、社会、和谐统一,在今后经验研究、理论研究、特别是应用研究中应以“至诚”、“至善”为价值取向。

三、中庸关注积极的契合

科学技术是主体用来认识和改变的世界的方式和手段,或是将其作为研究对象,而方法和手段发挥都不能离开主体的活动。所以人类对自己的活动目的、方向、范围及其后果应该有明确的认识,人类通过科学的技术运用对自然界摄取应该是有限度、有节制的,我们提出的科学发展观,就是经济、社会和环境的协调发展,强调经济目标、社会目标、环境目标、科学技术各个层面与要素之间多向互动与和谐的,它注重的是可持续发展的协调性,同时体现科学技术在发展中的推动作用及制约因素。孔子曰:“致中和,天地位焉,万物育焉”,所谓“中”的理念是适度,“和”的理念是整合统一。只有这样天地便各在其位了,万物便能生长繁衍。因此,它所追求的是:整个人类的发展和自然的发展应达到和谐的境界。

“中庸”既是一种伦理学说,同时也代表了一种思想方法,强调内心之“中”与外在之“节”的准确契合,以达到“和”的目的;致中和,恰到好处,追求“中道”,内外协调,保持平衡,这种思维方式铸成了中华民族稳健笃实的民族性格。在面对21世纪科技给人类带来的各种挑战,理性的人类高瞻远瞩,自觉建立起与21世纪高科技时代相适应的科技伦理观,通过科技道德的调控,实现对科技的“扬善抑恶”,使之朝着造福于整个人类的方向发展。应注意到科技伦理是一种道德规范,它在人们科技实践活动中只能起到倡导作用,并没有强制性力量,如果有人反其道而行之,其规范、调整作用就显得苍白无力,因此仅靠行为人的自律是不行的,还必须加入法律的手段来约束其失范行为。

总之,“中庸之道”是孔子在当时的历史背景下提出的,它追求人内在道德境界的提高,要求内外协调,保持平衡,达到太平和合的一整套思想理论与行事方法,又是追求自我实现和自我超越的一种人生哲学,[4]而这种人生哲学与当时的社会伦理结合起来,形成的一整套伦理观,必定有其历史局限性,也就是说“任何一个特定的、历史的伦理观都不应简单地肯定或否定某种科技的发展,根本原因在于人的利益、价值观和伦理观本身是变化发展的,在这种变化发展中才能确定科学技术存在的合理性”。因此,我们今天探讨的中庸思想主要是侧重于它的方法论以及这种方法论对现代的价值,如孔子说:“君子之中庸也,君子而时中。”所谓“时中”是一切以时间和具体条件为转移进而在运动过程中把握事物的“中”。本文所探讨的中庸思想在某种程度上也为解决自然中心主义价值观与人类中心主义价值观之间的冲突提供可以参考的路径,特别在人类追求科学、运用技术的过程中应该尽量关注内在之“中”与外在之“节”的准确契合,以达到“和”的目的的思想,对现代社会的发展具有重要参考价值和指导意义。

作者单位:重庆大学法学院

作者简介:葛印国(1979―),男,山东聊城人,重庆大学法学院民商法学研究生。

参考文献:

[1]引自《中庸》[M],文中引用的文言句式,如无特别说明均来自《中庸》

[2]引张德昭,杨庆峰,石敦国.“论伦理评价对科学技术的张力”[J]《自然辩证法研究》(2002年).第1期第32页。

第8篇:科学技术的两面性范文

作者在书中认为,“技术”是一个比“科学”含义更为广阔的概念,技术哲学研究在中国大有前途。我们可以争论“中国古代有没有科学”,并根据不同的立场阐发在什么意义上“有”或“无”。但是,任何人都无法否认“中国古代有技术”。许多人认为中国古代“有”科学,实际上往往是从技术出发来进行辩护。作者甚至由此提出了一个新口号来作为中国未来科学通史的编史原则,即“技术是,科学是孤岛”。在严格的意义上讲,科学是西方文明特有的产物,是发端于古希腊人的一种独特的知识类型和求知方式。因此,中国人在反思科学这条道路上面对着很多历史性的障碍,而在反思技术方面,这种障碍就会小得多。目前无论在国内还是在国外,技术哲学都刚刚起步,对技术进行哲学反思仍然是哲学界一个相当薄弱的环节。

从这样的背景来看,《讲演录》最重要的努力就在于:作者首先提出了一种新的看待技术的视角,即将技术视为人的基本存在方式,视为某种“存在论差异”,将技术阐释为构造整个人类文明的最基础、最本源的要素;在此基础上,作者力图综合海德格尔和马克思两位技术哲学先驱的思想资源,尝试构建出一种非本质主义的技术存在论框架。在这种技术存在论框架中,人、技术和世界这三者都不再具有传统形而上学所认为的固定不变的现成本质。它们两两处在交互构造之中。借助这种新的存在论框架,作者对一系列技术哲学的核心问题,如技术的起源、技术的分类、技术与人的关系、技术与科学的关系、技术哲学的历史性缺席、现代技术的逻辑、技术对于当今政治/经济/文化的决定性影响等进行了重新审视,提出了不少发人深思的洞见。

作为上述新理论审视的结果,作者对盛行于技术哲学界的两种思想倾向即技术乐观主义和技术悲观主义提出了自己的批判。他认为,技术乐观主义主要来源于技术中性论。技术中性论认为技术本身并不必然指向某种价值和目标,技术目标和手段之间只存在偶然的联系。在这个意义上,技术被认为是某种中性的工具。技术乐观主义者由此认为,目前技术发展中所碰到的各种问题(如环境污染、能源匮乏、生态恶化等)不能归咎于技术本身,而应该归咎于使用技术的人。他们深信,这些问题最终还需要通过发展技术来解决,而且未来的技术发展也一定会为这些问题提供可行的解决方案。相反,技术悲观主义主要来源于技术自主论。技术自主论认为技术本身具有自主性。它有着自我发展、自我繁殖的内在逻辑,而且这种自我发展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技术的这种自我发展逻辑使得人彻底工具化、技术化,沦为技术自我繁殖的工具。当技术乐观主义认为技术问题的解决还是要依靠技术本身时,技术悲观主义就会反驳说,这恰恰是技术发展具有自主性的明证,说明人永远无法逃脱技术自我繁殖的怪圈和暴政。这样,技术悲观主义就为我们描绘了一个特别令人悲观失望的技术发展图景。

基于这些剖析,作者在书中提出了不少有力的论证来批判上述两种思想倾向,作者之所以能在《讲演录》中同时拒斥技术中性论和技术自主论,从而超越技术乐观主义和技术悲观主义之间非此即彼的二难选择困境,正是因为作者成功地拒斥了这两种思想倾向的共同理论前提,即技术与人的相互外在性所导致的人类学的技术观和本质主义的人性论。《讲演录》最核心的创见就在于认为:技术与人具有“相互内在性,两者的关系既不是人完全决定技术,也不是技术完全决定人,而是两者同生同在,处在不断的“交互构造关系”之中。在我们看来,作者的上述创见相当于提出了一个技术与人具有双向沟通交流关系的“对话模型”,上述相互内在性和交互构造关系就是这种对话模型的哲学内涵。这样一来,技术与人两者之间都不再具有客观独立和确定不变的现成本质。人必须通过技术来构造自身,技术也只有通过人(及其具身性)才能成其为技术,两者一直处在某种新的诞生状态之中,处在动态的交互构造之中。这种交互构造关系的多样性和复杂性导致了技术现象的多样性和复杂性,澄清这种多样性和复杂性就是未来技术哲学案例研究的重要任务。

在《讲演录》中,作者面临的更大挑战不仅是如何将上述创见表达为一套基础性的技术存在论框架,而且他还试图用这套存在论框架来整合技术史、科学史、哲学史和现象学、解释学、人类学等相关学科,将其发展为一个独立的哲学反思视角。这就是为什么作者要将技术阐释为使得与人相关的各种存在者成为可能的“存在论差异”,解释为“人的基本存在方式”和“自我构造和世界构造的基础性环节”。简言之,作者力图将技术哲学当做“第一哲学”来思考和研究。

如果我们用作者所期望的这个更广阔的视角来阅读《讲演录》,那么技术概念就开始与其他学科的各种核心概念产生了复杂的理论关联。一方面,问题越来越复杂,层次也越来越多;另一方面,技术哲学这个反思视角的独特性也越来越清晰地凸显出来。例如,“技术哲学的历史性缺席”这个论题,既可以从技术史的角度理解为源于技术本身的“自我隐蔽性”或源于古代技术和现代技术的根本区别;又可以从科学史的角度理解为近代自然数学化、空间几何化和世界祛魅化所导致的机械自然观的遮蔽;还可以从哲学史的角度理解为传统形而上学中的本质主义对于技术、身体、身体意向性或实践意向性这些特定论题的遮蔽。传统形而上学的本体论框架规定了主体和世界处在相互外在的关系之中,而技术概念和身体概念(不是一个作为认识对象的身体,而是一个作为实践主体的活的身体)所指向的正是主体和世界之间交互构造的内在联系。正因为此,技术和身体同时在哲学反思中长期隐而不显。直到20世纪,现象学对传统形而上学的本体论框架进行了深入的反思和批判,技术和身体研究才开始真正进入哲学反思的视野。因此,对技术和身体进行哲学反思的困难并不是由于偶然的原因,而是有着某种深刻的理论必然性和历史必然性。

第9篇:科学技术的两面性范文

关键词高等院校科技创新创新主体

高等院校是我国科技创新的核心力量之一,但与企业以及独立的研究机构相比,其科技创新主体存在着较为显著的差异,其内在结构是由“教学组织(院系)——科研组织(所、中心、研究室、实验室…)——教师”三者构成,而且只有在教学组织的基础上,科研组织才能有效组建,而各研究者往往隶属于某一专业,其组织基石是以学科方向为纽带而构成,而企业与独立研究机构的组织架构则是以项目为核心构成。高等院校往往特别强调“学科方向”,注重教学与科研并重,而企业与独立研究机构则要突出“项目方向”。基于高等院校组织结构与其职能上的独特性,要将我国传统上以教学为主的高等院校塑造成教学与科研并重的机构,就必须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扬长避短,充分发挥高等院校在国家创新体系中的独特作用。

1调整与凝练目标,充分发挥高校科技创新主体的特色与优势

科技创新包括原创性创新、引进技术的消化创新和集成创新三个层次。高等院校应将自身创新目标重点放在原创性创新和集成创新上,而非技术消化吸收之后的再创新。从高等院校之所以要将科技创新的目标定位在原创性创新和集成创新上,是因为这两个层次的创新既能有效规避高等院校科技创新主体的弱点,又能充分将其特点和优势发挥出来。首先,高等院校拥有极为丰富的,具有明显异质性的人才资源,极为有利于理论和技术的原创性创新。其次,高等院校的学术氛围宽松,学术空气浓厚,文化氛围比较自由,谋取短期利益的市场压力相对较小,这使高等院校的科技创新主体能较好地从事具有长远价值的原创性创新。再次,高等院校文献资源极为齐全而丰富,这为原创性科技创新提供了必备的条件。最后,高等院校是科研力量比较集中的机构,由于学科门类齐全,易于形成学科交叉,创造出新的知识及知识体系,形成了强大的集成创新优势。

而消化吸收之后的再创新则往往是企业内部研究机构的专长,由于企业不断进行的技术引进,使其内部研究机构有较多机会接触到新技术、新设备,给消化吸收之后形成再创新能力提供了良好的平台。但由于核心技术往往无法进行引进,所以这种创新的局限性也很明显,就是往往缺乏原创性创新,是一种持续的小修小改,是在别人划定的藩篱内的创新,而集成创新由于企业缺乏足够异质性研究人才往往难以有效展开。高等院校应充分认识自身的特色与优势,在科技创新目标定位上与企业优势互补,各展其长。

2着眼基础,不断完善有利于创新的制度环境

任何创新活动都离不开制度的保障,合理的制度安排是培育科技创新优势的关键,能够使科技创新尤其是原创性创新的价值得到尽可能的体现、尊重和激励,从而使原创性科技创新的供给不断增加,使其可以得到快速发展甚至实现跨越式发展。高等院校应该针对原创性科技创性和集成创新的特点,构建并不断完善有利于此类创新的制度环境,其核心是需要完善学术评价机制与构建合理的激励体制。

高校的科技创新主体肩负着双重任务,一是教学,二是科研,高校在建立科技创新主体的评价机制时既要区别对待这两种任务又要力争将其有机融合,使二者能互为促进,要尽力避免使二者出现相互割裂的倾向。在教学评价机制方面,应该从教与学这两个方面入手,既看教师的授课方法是否得当、内容是否有新意、手段是否多样化等;又要看学生是否掌握了该课程的核心知识、是否得到了课本以外的但与本课程有关的知识、学生的学习积极性是否高涨等。针对科研的评价机制,高校应当将学术评价制度的改进作为推动科技创新的核心,引导科研人员将学术研究的重心放在科技创新成果的质量与效益之上,切实转变目前学术评价方面唯数量是从,忽视质量与效益的浮噪气氛。

制度构建要充分关注人的心理需求,使制度真正建立在以人为本的基础上。根据人的行为动机的起源可以把科研主体的科研动机分为内在动机和外在动机。内在动机是指人们对活动本身感兴趣,活动能使人们获得满足,活动是对自己的一种奖励与报酬,无需外力的推动;外在动机是指不是由对活动本身产生兴趣而产生动力,而是由活动以外的刺激对人们诱发出来的推动力。从这两种动机的定义可以看出,激励的切入点主要是激发行为主体的内外部动机,尤其是内部动机,以达到组织的要求。高等院校科研主体可分为两类:一是社会科学类的科研主体;二是自然科学类的科研主体。不同类别的科研主体其科研动机是不同的,因此激励模式也应该不同。社会科学类的科研主体进行科研,一方面是兴趣使然,另一方面是社会责任感和获得声誉的愿望。自然科学类的科研主体的科研动机,除了内部动机即自身的兴趣外,则是获得声誉、利益和发展空间的愿望。高等院校应该制定出合理的激励模式,有针对性地对科研主体的科研活动进行激励。要相信大部分教师的科研自觉性和高级知识分子的社会责任感及自我实现动机的功能,对一部分高层次研究人员的年度科研业绩考核,应逐渐倾向于以定性为主的考核指标,并试行年薪制,改变急功近利,过分强调成果数量,单一按科研成果数量分配资源的考核政策。

3凝聚高素质人才,优化学术组织建设

确定具有前瞻性的研究方向,构建和谐的研究梯队以及培养能够激发灵感的学术气氛,是科研创新的三大要素。高校的科研主体除了以教师个体为表现形式外,一般是以学术组织的形式存在,如课题组、研究室、项目组、研究所、实验室等等。高校的学术组织应该为科研主体营造有利于科研创新的团队组织因素,构建和谐的研究团队。优化学术组织,应关注以下要素:①充分的自由度。指学术组织的科研个体有足够的权利决定自己做什么和如何做,以及科研个体能控制自己工作主观感觉,不能因外在压力扭曲其研究行为。②富有挑战性。指学术组织的科研目标应该具有前瞻性、重要性,同时又有一定艰难性。③充足的资源。这里的资源主要是指科研主体为了科研创新所需要的人力资助以及信息等资源。④优秀的领导风格。学术组织的领导能够平等地与成员进行学术交流,能根据科研个体的具体情况为组织成员设置适当的工作目标,并积极地支持科研个体的工作,重视科研人员的贡献并能够成为充满智慧和热情的工作榜样。⑤发扬合作风格。协调的团队合作是组织活动成功的重要因素,学术组织也是如此,要鼓励组织内的科研人员彼此信任,互帮互助,互相竞争,杜绝反对分歧的现象,形成知识和技能的互补,以增强学术组织的凝聚力。⑥合理的奖励认可方式。对科研人员的评价不能论资排辈,不能存在对工作的完全否定或威胁性的评价体系。⑦构建具有宽容和支持奇思妙想与异想天开的组织氛围和机制。

4注重创新质量与效益,切实扭转“唯论文是从”的导向

高校对科技创新主体的培育,目的是为科技创新提供良好的条件,排除因制度不完善、管理不合理等阻碍科技创新的因素,让科技创新主体在良好的科研环境下进行科研活动,并能拿出高质量的科技创新成果。然而目前存在着一种普遍现象,高校虽然出了大量的科技创新成果,但拿到市场上时,发现许多都不能满足市场的需求,成果仅仅满足了科研主体评职称的需求,这就造成了人力、财力、时间上的极大浪费。综观其原因,大多是由于高校的科研人员固守科研模式,认为搞科研只是为了提高自己的学术水平、写论文、评职称,不注重挖掘科技成果转化的价值,缺乏市场意识,仅仅“唯论文是从”,因此高等院校在培育科技创新主体时应该高度注重科技创新的质量与效益。一方面,要从根本上改变科研人员的思想观念:认为搞科技创新的成果是其写论文、搞鉴定、评奖金的依据,应该引导科研人员树立科研质量、市场意识,尽快扭转过去在高校形成的科研与市场经济两张皮的现象,高度关注市场需求,避免科技成果与市场需求脱节现象的产生。另一方面,高等院校应该建立以市场为导向的科技立项机制。作为科技成果产出方的高校,要想产生出高质量的科技创新成果,从而顺利实现科技成果的转化,就必须把市场需求和社会需求放在首位,改变过去科研体制下高校只注重科研立项数量,忽视其研究成果效益的状况,做到科研选题以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需求为出发点,使科技成果自立项研究、中试、直到产业化都同经济效益以及社会效益紧密结合,从而提高科技成果的效益,在制度层面上防止科研人员出现研究的方向性偏差。

5衔接技术创新与产业化,促进成果转化

与企业不同的是,高等院校的科技创新主体由于距离市场较远,其成果的产业化远比企业困难。而科技创新的真正价值在于科技成果转化为推动社会进步的现实生产力,促进经济增长。

当科技创新成果具备市场价值时,高等院校应该为科技成果转化搭建平台。一方面,应积极创办大学科技园,高校创办科技园的优势是:①解决大学科技成果转化过程中的中试基地问题,使科技成果顺利找到转化平台。②大学科技园作为技术开发平台、创业孵化平台,为大学的科技人员创造了一个良好的工作环境,可以大大激发科技人员的发明创造直至成果转化的积极性。③扩大学校的科技规模,开辟科技成果的转化经费筹措渠道,从而进一步激活高校的科技资源,使高校科技成果转化步入良性循环的轨道。另一方面,大力推进产、学、研合作。加强高校与企业的联合,也是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的有效途径。作为高校,具有知识密集、人才荟萃的优势。而企业特别是大中型企业面临着产品更新换代、技术改造等多方面的挑战。在这种情况下,找准产、学、研结合的需求点,逐步形成一个紧密的结合体,进行全方位、多角度的合作。合作的形式可以采取:①由企业、大公司、集团为高校提供资金,资助研究,高校的科技成果无偿供其使用。②由企业、集团根据自身发展中急需解决的难题提出来,与高校联合组织科研力量进行攻关。③高校的科研人员带科研成果、技术进入企业、集团。除以上两个措施之外,高校还可以通过获得政府支持,增加政府对高校科技创新的投入,同时,还可以吸引风险投资,解决科研资金不足的问题。

参考文献

1侯自新.抓原始性创新开好高校科技创新的活源头[J].中国高等教育,2005(10)

2赵菊扬,戴志敏.高校科研管理创新的思考[J].成都中医药大学学报.2005(1)

3侯自新.抓原始性创新开好高校科技创新的活源头[J].中国高等教育,2005(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