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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建工作调研汇报材料精选(九篇)

党建工作调研汇报材料

第1篇:党建工作调研汇报材料范文

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省、市委组织部有关规定,结合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流程。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2020机关县管干部任免工作流程,欢迎大家阅读。

 

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省、市委组织部有关规定,结合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流程。

一、干部任免前期工作

1、职位分析。在分析单位领导班子的基础上,根据职位需求,干部科及时提出调整配备的意见和建议,拟定干部任免工作预案。

公开选拔、公推直选等竞争性选拔须根据相关的规定程序制定专门工作方案。

2、初始提名。初始提名包括:县委、县委组织部根据工作需要直接提名,单位党组织推荐提名,领导干部按规定实名推荐提名,其他形式推荐提名。

3、沟通。因职位空缺等原因需要调整干部,由单位党组织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和干部科进行充分沟通,形成初步意见。领导班子换届、重要岗位或批量干部的调整,应由单位党组织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向部领导作专题汇报。

4、向分管副部长汇报。干部科向分管副部长汇报与单位党组织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沟通形成的初步意见。部管副科级以下干部经分管副部长同意后,转9步;备案管理干部经分管副部长同意后,转19步。副科职和正科级以上干部经分管副部长同意后,形成《向部长汇报建议启动的干部事项》,有初始提名人选的准备《干部任免审批表》。

5、向部长汇报。分管副部长向部长汇报,干部科提供《向部长汇报建议启动的干部事项》《干部任免审批表》。同意后,形成《向部长办公会汇报建议启动的干部事项》。

6、部长办公会酝酿。部长办公会酝酿是否同意启动该干部事项,干部科提供上会材料:《向部长办公会汇报建议启动的干部事项》、《干部任免审批表》。同意后,形成《向书记汇报拟启动的干部事项》。

7、向书记汇报。部长向书记汇报,干部科提供《向书记汇报拟启动的干部事项》、《干部任免审批表》。经书记同意后,方可启动干部推荐考察等程序。其中,换届人事安排方案、大批量调整干部方案、正职干部的调整,应根据书记意见向县委重要干部人事工作协商小组汇报经原则同意后,方可启动。重要干部调整应与人大、政协主要领导沟通。

8、向市委组织部汇报。需事先征求市委组织部意见的职位,根据县委重要干部人事工作协商小组的意见,与市委组织部沟通,征得市委组织部同意后方可启动。

二、民主推荐

9、准备民主推荐材料。干部科就民主推荐的有关事宜(人选范围、资格条件、参加推荐人员范围等)与单位党组织进行沟通,由干部科准备或委托单位干部人事部门准备民主推荐相关材料,主要包括会议推荐讲话稿、民主推荐表、干部名册等。委托单位准备的材料须经干部科审核同意。

10、会议投票推荐。召开民主推荐会议进行会议投票推荐。领导班子换届和选拔正职领导干部时,民主推荐会议由县委组织部主持;个别选拔其他干部时,民主推荐会议可由县委组织部主持,也可委托单位党组织主持,干部科派人参加。民主推荐票的回收和统计由干部科负责。

11、个别谈话推荐。个别谈话推荐在会议投票推荐后进行,会议投票推荐票数相对集中(40%以上)时,个别谈话推荐可结合考察工作一并进行。

12、报告推荐结果。填写民主推荐结果报告单,附得票集中人选的《干部任免审批表》,向分管副部长汇报,其中,领导班子换届和主要领导班子成员的推荐结果须向部长汇报。如果两次推荐结果比较分散,根据部领导意见,决定是否进行二次推荐。

13、研究确定考察对象。根据推荐情况,干部科综合分析提出考察对象初步人选,报经分管副部长和部长同意后与单位党组织沟通,由单位党组织研究呈报考察对象(会议推荐得票40%以上,个别谈话推荐结合考察一并进行的单位不呈报考察对象)。

试用制干部到期直接确定为考察对象进行转正考察。

三、组织考察

14、征求执纪执法部门意见。干部监督科在接到干部科提供的拟考察人选名单后,迅速征求执纪执法部门意见。党政正职干部根据需要经部长同意后,可安排审计调查。

15、考察。干部科与单位党组织主要领导沟通考察工作方案后考察预告(个别谈话推荐与考察一并进行的不发考察预告),进行考察。考察结束后,形成《干部考察汇报提纲》、《干部任免审批表》、《干部考察材料》。

试用到期干部的考察要对试用干部进行民主测评。民主测评不称职票超过三分之一,或基本称职票与不称职票之和超过40%,经考察不胜任试用职务的,延长试用期半年或取消试用任职。

16、向分管副部长汇报考察情况。干部科向分管副部长提供《干部考察汇报提纲》、《报部办公会讨论的干部名单》

17、向部长汇报考察情况。干部科向部长、分管副部长提供《报部长办公会讨论的干部名单》、《干部任免审批表》、《干部考察材料》。部长同意后,通知单位党组织呈报干部任免材料。县管干部征求分管县领导意见。

四、单位呈报任免材料

18、单位党组织呈报干部任免材料。干部科就考察情况和呈报人选、职务等有关情况与单位党组织沟通,单位党组织根据推荐和考察情况召开党组(党委)会,研究干部任免意见(班子正职和交流提拔干部的任免意见由组织部建议)。呈报材料包括:(1)党组(党委)请示;(2)党组(党委)会议纪要; (3)会议讨论记录复印件; (4)民主推荐或民主测评情况;(5)干部任免审批表; (6)现实表现材料及电子文档;(7)新呈报为部管干部的,同时报整理后的干部档案。干部科在接收单位呈报的干部任免材料时,要认真审查,不符合要求的,应退回呈报单位按要求重新呈报。

协管干部由市主管单位党组织向县委(县委组织部)来函征求意见,征求意见的材料包括:征求意见函、干部任免审批表、属于提拔任职的附干部考察材料。

五、部长办公会研究

19、部长办公会讨论。干部科提供《报部长办公会讨论的干部名单》《干部任免审批表》《干部考察材料》,单位呈报的任免材料等;干部监督科提供拟任人选征求执纪执法部门意见情况和有关举报的调查核实材料。会议研究同意后,形成《向书记汇报拟提请县委研究的干部事项》。

对试用转正干部、部管干部和协管干部,则形成《关于XXX等同志职务任免的请示》报书记审批,其中协管正职干部还须根据书记意见征求县长、分管县领导意见;协管副职干部征求分管县领导意见。书记同意后,试用转正干部转29步,部管干部转26步,协管干部回函。

六、征求有关领导和部门意见

20、任前备案。以县委管理为主,但需要报市相关部门任前备案的干部任免(县纪委常委,乡镇党委书记,县委政法委、县总工会、县公安局、县法院、县检察院、县统计局等单位领导班子成员),按规定应征求市相关部门意见。

按照《四项监督制度》中规定需要向上一级组织(人事)部门报批的或报告的事项,应按规定向市委组织部专题报告。

各单位纪委书记(纪检组长),按规定征求县纪委意见。

21、向书记或县委重要干部人事工作协商小组汇报干部事项。换届人事方案、大批量调整干部方案、正职干部的调整,根据书记的意见向县委重要干部人事工作协商小组汇报,其余干部调整根据书记的意见提交县委常委会研究。提供《向书记汇报拟提请县委研究的干部事项》《向县委重要干部人事工作协商小组汇报拟提请县委研究的干部事项》《干部任免审批表》《干部考察材料》。同意后,形成《呈报县委讨论文件组呈〔XXXX〕XX号目录》《关于XXX等同志职务任免的请示》《常委会决定干部任免表决票》《常委会决定干部任免表决结果》《干部事项征求分管县领导意见表》。

22、征求分管县领导意见。提供《干部事项征求分管县领导意见表》。

七、呈报县委讨论决定

23、向市委组织部报告。召开县委常委会之前,由干部监督科向市委组织部干部监督科报告,邀请市委组织部派人列席县委常委会。

24、县委常委会讨论决定。呈报讨论材料包括:《呈报县委讨论文件组呈〔XXXX〕XX号目录》《关于XXX等同志职务任免的请示》、《干部任免审批表》《干部考察材料》《常委会决定干部任免表决票》《常委会决定干部任免表决结果》。会议讨论情况由干部科长记录,会议结束后,参加汇报的副部长在《关于XXX等同志职务任免的请示》上签署县委常委会议决定意见后交干部科存档。

25、县委全委会票决。根据县委常委会的决定,对镇场区和县直部办委局党政正职的任用,须提交县委全委会票决,全委会闭会期间,书面征求县委委员意见。票决或征求意见的结果如不影响任职,则向书记报告,如影响任职,则根据书记意见向县委常委会报告。

八、办理任免手续

26、任前公示。与单位主要领导通报常委会决定,根据任前公示制的相关规定对相关拟任职务进行任前公示。干部科向干部监督科提供任前公示的相关材料。干部监督科将公示期内收到的举报件报分管副部长、部长同意后,派专人核实,并根据核实结果提出是否影响任职的建议。对建议取消任职的,根据部长意见,分别向书记和县委常委会汇报。

27、向人大、政府、政协通报常委会决定。提供《县委常委会讨论决定的干部事项》给人大、政府、政协党组各1份。

28、任前谈话。公示结束后,按照干部谈话的相关规定,书记或部长、副部长同调整干部谈话。干部科做好谈话的有关衔接和记录工作。

29、印制任免文件。干部科按照拟文的规定印制任免文件。

30、履行有关法律或章程规定的程序。需经过法律或章程规定程序任免的干部,按照有关法律或章程规定的程序办理。

31、宣布任免决定。正职干部由部长或分管副部长到单位宣布,干部科准备相关材料;其他职务如是本单位(系统)内部人员的,委托单位党组织主要领导在单位一定范围内宣布任免决定;交流任职的,交接单位双方到组织部接送,委托任职单位党组织主要领导在单位一定范围内宣布任职决定。

32、任后备案。对按规定需要任后备案的干部任免(宣传部长,统战部长,台办主任、副主任,团委书记、副书记,妇联主席、副主席,残联理事长、副理事长,环保局书记、副书记和局长、副局长,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人防机构领导班子成员)在任免后的1周内向上一级有关部门报送备案材料。

九、干部材料分发和归档

33、分发文件。按照发文范围,在宣布任职后1周内及时分发任免文件。

34、信息上网。宣布任职后,干部科应及时将干部任免信息在XX宣传网,干部科应及时更新维护县管干部信息库信息。

35、任免材料归档。宣布任职后,干部科应在30天内将干部任免审批表、考察材料放入干部档案。

36、文书材料归档。干部科留存的文书材料包括:

1、任免文件及相关材料:干部科办理的任免文件、单位呈报材料、民主推荐或民主测评结果、征求有关领导和部门意见的材料、以及有关举报问题的调查核实材料等。

第2篇:党建工作调研汇报材料范文

关键词:教学档案 分类 措施

中图分类号:G271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

高职院校的教学档案是高职学校在教学中的最直接的形式,具有一定的价值文字、文件、图片、录像、声音、软件等不同形式的资料的总和。高职档案教学管理主要的是: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档案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综合规划学校档案工作;制定学校关于档案工作的规章制度,并负责贯彻落实,对全校的档案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和指导;负责接收(征集)、整理、分类、鉴定、统计、保管全校的各类档案和有关资料;负责编辑档案参考资料,编制档案检索工具,积极开发档案信息资源,组织实施档案信息化建设和电子文件归档工作,开展档案的开放和利用工作,按照有关规定对全校乃至社会开放档案资源,提供利用服务,开展档案学及相关学科专业人才培养与培训工作,利用档案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活动,充分发挥档案的文化教育功能,开展国内外档案学术研究和交流活动。

1、高职学校的教学档案分类

1.1教学党群类档案

是上级机关颁发的关于党务工作的文件材料,校党委会、常委会、党委扩大会、党政联席会、书记校长碰头会、总支书记会、分党委书记联席会、党政中心组学习会会议记录、纪要、决议及会议讨论通过的文件,校党委召开的工作会议文件材料党委工作计划、报告(包括调查报告)、总结(包括经验总结),党委负责同志在校内的重要讲话稿和参加上级召开的会议发言稿,反映校党委领导任职期间重要活动的有关材料,表彰奖励有关材料,党群系统启用和作废印章的文件和印模,分党委、党总支、直属支部报党委的工作计划、总结、报告、请示及批复,分党委、党总支、直属支部重要执行经验介绍、调查材料、会议记录和统计表,党员申诉、复查、撤消处分形成的材料,有领导重要批示和有重要查处结果的,请示、批复、通知。

1.2教学行政类的档案

上级机关颁发的关于行政事务的文件材料,请示、批复、通知、名单、日程、报告、讲话、总结、决议、决定、纪要等,党和国家领导人、上级机关领导等视察、检查本校工作时形成的文件材料(包括题词、录像、照片等)典型材料、代表发言材料、交流材料、简报,典型材料、代表发言材料、交流材料、简报复制件或副本,有关全校性工作的调查材料和经验总结,本校与外单位开展合作交流所形成的记录、纪要、协议等文件材料,高职学校行政管理工作中形成的许可证、执照、资质证、资格证等的审批、管理文件材料,没有刊号的非正式出版物及各种文件汇编、规章制度汇编、论文汇编等。

1.3教务类档案

教学制度、教学改革、规定、办法、条例、总结等重要的,部门关于教学工作制发的文件材料,学校召开教学工作会议的文件材料,教学检查、教学评估、教学成果评奖材料,教师工作量的规定及考核材料,上级机关关于学科、专业设置与实验室建设的文件材料,校关于学科、专业设置与实验室建设制发的文件材料。招生计划、招生简章、专业介绍、新生录取名册等重要的。学生学籍变更文件材料,上级机关关于招生工作的文件材料,表彰、奖励师生的文件材料(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奖学金),教学实习、生产实习的计划、报告、总结等材料,毕业生分配、就业规定、办法等重要的,学校关于教材工作制发的文件材料。自编、主编教学指导书、实习指导书、习题集和参考材料,毕业生质量跟踪调查和信息反馈材料,,毕业生派遣证存根,社会调查、社会实践的计划、报告、总结等材料。

1.4教学科研类档案

科研行政管理文件材料,上级有关科研工作方面的文件,科研成果管理文件材料, 科研经费管理文件材料,课题研究计划、设计实验、测试、观测、调查、考察的各种原始记录(含关键配方、工艺流程及综合分析材料),数据处理材料,包括计算机处理材料(如程序设计说明、框图、计划结果),配套的照片、底片、录音带、录像带、幻灯片、影片拷贝等,鉴定会材料(鉴定代表名单、会议记录、鉴定意见),科研成果报告表,科研成果奖励申报与审批材料,成果宣传媒体报导材料。

1.5教学仪器设备类档案

物质工作、设备工作计划、报告、总结、调查材料校仪器设备申购报告、计划、论证报告、批复、长期经费分配方案,有关仪器、设备工作的规定、办法、制度等开箱记录及装箱单、验收记录,索赔来往函件及结果文件技术改造和开发过程中形成的技术文件材料。

2、完善中职院校的教学档案管理的措施

2.1健全档案管理制度

要在高职学校中加强宣传,普及档案管理的基础知识,增强学院领导的管理,应当建立、健全档案工作的检查、考核与评估制度,提高全校档案工作管理水平。档案工作要与学校各项工作实行“四同步”管理,即布置、检查、总结、验收各项工作时,要同时布置、检查、总结、验收档案工作。

2.2提高档案人员的素质

档案工作人员应当爱岗敬业,忠于职守,遵守纪律,保守秘密,具备档案业务知识和相应的科学文化知识以及现代化管理技能。按学校的有关规定收集、整理本部门招生、教学、科研、设备等活动中形成的不同载体的文件材料,并负责本部门文件材料的立卷归档和整理、保管、移交工作。兼职档案员应积极参加学校档案馆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举办的档案业务学习与培训,不断提高档案工作水平。

2.3加快教学档案管理信息化建设

近年来,随着国家实施高职学校建设工作,对高职学校加大了教学方面的投入,建立一些的基础设施,保障档案的信息化建设,配备了很多的计算机,建立了档案管理网络,加快了高职学校的档案管理的信息化建设,配备了不少的现代化设备,加强的档案管理的软件开发利用,采用成熟的档案管理软件,建立数字化的档案,最大的限度发挥了档案的信息化的建设作用。

2.4加强档案资料的检查

档案资料进行定期安全检查,切实做好档案的防火、防盗、防鼠、防高温、防潮、防虫、防尘、防有害气体“八防”工作,千方百计确保档案的实体安全和信息安全。对重要档案和破损、褪色的档案应当及时数字化,加工成电子档案保管。

参考文献:

[1]杨敏.浅谈高职院校系部教学档案管理[J].浙江档案,2004,(7):33-33.

[2]王飞.高职院校院系(部)二级管理体制下教学档案管理的探讨[J].湖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11,11(1):121-122.

[3]杨洁.规范高职院校教学档案管理的探索与实践[J].山西财经大学学报(高等教育版),2007,10(z1):184.

[4]田琼.高职院校教学档案管理亟待解决的几个问题[J].档案时空,2010,(6):38-39.

[5]张文君.浅谈如何加强职业院校教学档案管理[J].职业,2012,(14):156-157.

第3篇:党建工作调研汇报材料范文

12. [工作汇报] 认真学习贯彻政协章程 充分发挥各派作用 [醉舞斜阳][2008年8月21日][6] 新的政协章程增写了:“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是我国的一项基本政治制度”,“促进参加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的各党派、无党派人士的团结合作,充分体现和发挥我国社会主义政党制度的特点和优势”等内容,这是总结了我国政党制度的实践成果和历史经验,体现了我国政党制度的特点和优势。我们学习贯彻政协章程,就要在思想上充分认识这一基本政治制度是符合中国国情,具有强……

13. [调研报告2] 把握重点 注重实效 切实履行三大职能——建邺政协工作新探 [书剑][2008年8月12日][4]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章程修正案》把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并列为政协三大职能,并增写了参政议政的具体内容。这是中共中央关于新时期人民政协理论和实践发展的重大成果,有利于拓展人民政协履行职能的空间,增强人民政协工作的生机和活力。区政协要深入学习贯彻新修改的政协章程,紧密结合加快建邺新区建设的新的伟大实践,把握重点,体现特色,把履行职能的各项工作更加郑重经常、……

14. [思想宣传] 在政协第十届泰安市×区委员会上的讲话 [imsyj][2008年8月10日][35] ××同志在政协第十届泰安市××区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上的讲话 各位委员、同志们: 今天,政协第十届泰安市××区委员会第三次会议隆重开幕了。这次会议的召开,正值全区上下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加快“工业立区、振兴××、强区富民”进程的关键时期,是全区人民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开好这次会议,对于团结和动员全区各级政协组织、广大政协组织、广大政协委员和各派、工……

15. [工作汇报] 市政协工作汇报材料 [佚名][2008年6月30日][43] 为了进一步贯彻《政协全国委员会关于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的规定》和近几年来中共中央对加强和推进人民政协工作提出的一系列新精神、新论断及新要求,汉南区政协对照新修订的《政协章程》和《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建设的意见》,听取了区各派、工商联、无党派人士和部分政协委员的意见,认真总结了近几年来我区政协履行职能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的经验和体会及存在的主要……

16. [计划规划] 市政协机关2008年工作目标 [佚名][2008年6月30日][4] 政协鹤壁市委员会 机关2008年工作目标 2008年,市政协机关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十六大、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团结带动政协委员和各界人士,切实履行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职能,及时反映社情民意,大力加强机关建设,积极推进履行职能的规范化、制度化、程序化建设,努力开创政协工作新局面。 经市政协党组会议研究,制定市政协机关……

17. [财政金融] 试论加快税收行政协助的步伐 [佚名][2008年6月29日][9] 试论加快税收行政协助的步伐 税务机关作为行政机关之一,其职能对象比较复杂。一方面,纳税人不仅数量多,还存在诸多差异;另一方面,涉税经济活动的种类不断创新,跨地区、跨行业业务不断增加,税务机关仅靠自身努力,在自身职权范围内无法获得或以较低成本获得履行职能所必需的涉税信息。因此,寻求其他行政机关的行政协助,是税务机关的必然选择。 一、……

18. [党政司法] 发挥政协优势 积极履行职能 努力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有所作为 [chuanqing][2008年6月29日][15] 发挥政协优势 积极履行职能 努力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有所作为 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决定》提出,要坚持最广泛最充分地调动一切积极因素,不断提高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能力,不断增强全社会的创造活力,妥善协调各方面的利益关系,推进社会管理体制创新,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的群众工作,维护社会稳定。这是我党用发展……

19. [申报材料] 档案工作先进集体事迹材料(政协) [chuanqing][2008年6月29日][86] 鹤壁市档案工作先进集体 事迹材料 市政协 近年来,市政协高度重视档案工作,档案工作取得了较大的成就,迈上了新的台阶。 一、领导重视 今年是《河南省档案管理条例》实施一周年,为了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河南省档案管理条例》,根据鹤常法〔2008)5号、鹤档〔2008)18号文件精神,针对我单位的档案工作开展情况,做以下汇报: 一、加强教育,强化意识 档案工作是一项重要工作,我市政……

20. [申报材料] 关于推荐----同志任县政协第七届委员会委员、常委的意见 [chuanqing][2008年6月29日][16] 关于推荐----同志任县政协第七届 委员会委员、常委的 意 见 ----,男,生于1958年4月,祖籍四川,汉族,中共党员,大学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1976年参加工作,现任县电信局局长、局党委书记,县政协第六届委员会委员。他政治立场坚定,拥护党的领导,工作作风扎实,生活作……21. [经验材料] 做好政务公开中的民主监督工作(政协) [chuanqing][2008年6月29日][16] 做好政务公开中的民主监督工作 近年来,区政协在区委的领导下,在政府部门的配合支持下,发挥政协组织位置超脱、联系面广的优势,对全区政务公开工作开展切实有效的民主监督,寓监督于支持之中,以监督促发展,推进了全区政务公开工作开展。 一、与时俱进,发挥优势,把政务公开的监督纳入政协工作系列 政务公开工作是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打造廉洁政府、诚信政府、透明政府,实现还政于民的重要环……

22. [工作汇报] 漳清县交通局关于政协提案办理工作汇报 [林忠][2008年6月15日][76] 漳清县交通局关于县政协 十一届二次会议提案办理工作情况汇报 漳清县交通局 2008年5月6日 2008年3月11日在县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交办会上,我局收到县政府办交办的县政协十一届一次会议的委员提案6件,今年政协委员提案主要反映加快道路建设进程、收费站……

23. [计划规划] ###地区政协联委会2008年度工作要点 [佚名][2008年6月3日][5] ###地区联委会2008年度工作要点 2008年度###地区联委会工作的指导思想是: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牢牢把握团结和民主两大主题,紧紧围绕我街道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充分发挥自身优势,积极有效履行各项职能,解放思想,与时俱进,开拓创新,求真务实,为促进我街道经济跨越式发展,推动社会各项事业全面进步……

24. [调研报告1] 关于我市循环经济发展情况的调研综述(政协) [佚名][2008年6月2日][58] 关于我市循环经济发展情况的调研综述 市政协循环经济调研组 为贯彻落实市委六届九次全会精神,研究和分析全市发展循环经济的前景,把握我市中长期发展循环经济的关键和重点,促进我市社会经济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从3月中旬开始,市政协组织了以市政协委员为主体、有关专家参加的41人调研组,分成工业、农业、生态城市建设三个调研小组,围绕全市发展循环经济的现状及前景,分别深入县区、厂矿、农村,采取听取汇报、……

25. [思想宣传] 在政协全体委员学习活动结束时的讲话 [佚名][2008年6月1日][13] 在政协全体委员学习活动结束时的讲话 各位委员:

今天,我们在这里组织2008年度第一次大型委员学习活动,主要任务是贯彻中共中央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精神,进一步统一认识,提高认识,动员广大政协委员在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中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民主监督作用,把先进性教育活动与推动当前工作结合起来,达到促进工作的目的。

按照中央部署,在全体党员中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

26. [工作报告] 县委书记在政协全体会议开幕式上的讲话 [佚名][2008年6月1日][17] 团结拼搏 与时俱进 不断开创政协工作新局面 ——在政协第七届xx县委员会第二次全体会议开幕式上的讲话 xxx (2008年2月9日) 各位委员,各位同志: 正值全县人民兴起学习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新高潮,认真落实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满怀信心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新阶段之际,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七届xx县委员会第二次全体会议今天隆重开幕……

27. [经验材料] 政协工作经验材料 [佚名][2008年5月31日][32] 突出四个重点 开创政协工作新局面 中共ⅩⅩ县委书记 ⅩⅩⅩ 近几年来,我们按照党的十六大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要求,重视和支持政协工作,切实加强和改善对政协工作的领导,取得了一定成绩。我们的主要作法是: 一、提高工作地……

28. [经验材料] 工商局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汇报 [佚名][2008年5月31日][41] 立足职能抓办理 力求实效求满意 2008年,我局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办公室的直接指导帮助下,共收到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14件,其中人大建议8件、政协提案6件、10人以上代表建议2件,面商率、解决率、答复率达到了三个100%。对协办件都在规定时限内面书提供了建议和意见,并积极配合落实。从代表、委员们反映的问题看,主……

第4篇:党建工作调研汇报材料范文

根据党政办公会议安排,为切实做好市规划局、县对局年度绩效考核迎检准备工作,公平、公开、公正搞好党支部、科室工作和全员绩效考核工作,特制订具体工作实施方案:

一、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去年度绩效考核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全局系统绩效考核工作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总协调:阳立强

组长:陈清良

副组长:龙波、周曙(常务)

成员:李宇、吴蓉、周旭临、胡芬、姚知群、佘锋

各科室、单位安排专人对接考核工作小组,配合做好绩效考核迎检工作,负责本科室相关考核资料的准备。人员名单如下:

办公室:周平、陈超群财务科:张玲

研究室:李宇乡村科:刘艳

政务中心:文英程执法队:姚知群

市政科:李振科设计科:苏蓉、周旭临

信息中心:佘锋设计院:胡芬

二、考核内容

(一)市规划局绩效考核(12月8日至15日):考核小组和各科室、单位根据分工安排和绩效考核的要求,对本年度工作进行认真总结,形成年度工作总结材料,准备相关原始资料,12月15日接受市规划局的绩效考核检查。

(二)县对局绩效考核(12月8日至12月31日):考核小组和各科室、单位根据绩效考核的要求,对本年度工作进行认真总结,形成年度工作总结材料,填写自查自评表,准备相关原始资料,于12月31日前报送县绩效考核办公室。

(三)科室工作绩效考核(党支部党建工作考核一并进行)(1月4日至1月20日)

1、考核动员(1月4日):组织召开绩效考核工作动员会议,就去年度科室绩效考核工作进行动员,明确绩效考核的内容、程序和具体要求。

2、集中考核(1月5日至18日):各科室、单位和各党支部根据绩效考核的要求,对本年度工作进行认真总结,撰写年度工作总结材料,填写自查自评表,准备相关原始资料,1月11日前报送局绩效考核工作小组。1月12日至18日,局绩效考核工作小组通过听汇报、查资料、现场答疑的方式进行集中考核,收集汇总平时考核和加分、扣分情况。在此基础上,组织召开年度总结测评大会,结合科室、单位与支部述职测评情况,形成年度绩效考核初步成果。

3、结果审定(1月19日至20日):绩效考核工作小组汇总绩效考核初步成果,提交党政联席会议进行专题研究,形成最终的年度绩效考核结果,综合评定去年度科室、单位绩效考核奖项,并确定绩效考核奖金。

(四)全员绩效考核(1月4日至1月20日)

1、考核动员(1月4日):组织召开绩效考核工作动员会议,就去年度全员绩效考核工作进行动员,明确绩效考核的内容、程序和具体要求。

2、集中考核(1月5日至18日):全体工作人员认真进行年度工作总结,党组织书记撰写履行管党责任述职材料,中层干部撰写述职述廉材料,一般工作人员撰写个人总结材料,与考核登记表、考核记录手册以及省、市、县获奖证书,于1月11日前一并上交绩效考核工作小组。1月12日至18日,绩效考核工作小组对考核记录手册进行集中检查,汇总平时考核测评、督办通报和获奖情况,并对加分、扣分情况进行研究。在此基础上,组织召开年度述职测评大会(党组织书记述职评议会议与年度述职测评大会一并进行),形成去年度绩效考核初步成果。

(三)结果审定(1月19日至20日):绩效考核工作小组汇总绩效考核初步成果,提交党政联席会议进行专题研究,形成最终的年度绩效考核结果,综合评定去年度全员绩效考核奖项,并确定绩效考核奖金。

三、考核办法

1、市规划局年度绩效考核内容包括规划编制、乡镇规划管理、来文办理、规划融合、启动城乡一体化工作五个方面。

2、县对局年度绩效考核根据《望城县绩效考核管理办法》(试行)、《望城县去年度绩效考核管理实施细则》、《去年度县直单位绩效考核工作目标》(望办发[*]3号)、《关于去年县对局绩效考核工作目标责任分解的通知》文件进行;

3、局内科室和全员绩效考核根据《去年度绩效考核管理实施细则》、《去年度科室和二级机构绩效考核工作目标》(望规党发[*]21号)等相关文件进行。

4、奖项设置分为年度工作绩效考核综合奖、单项奖,其中绩效考核奖分三个等级,一等奖二名,二等奖四名,三等奖四名,单项奖分为创先争优党支部、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根据年度中心工作、作风建设活动、“四个标兵”评选等工作进行设置(具体奖项设置详见附件5)。

四、考核准备

1、各科室、单位对照县对局、局对科室的绩效考核工作任务和分工安排,填写自查自评表,并准备相关原始资料。

2、单项考核资料根据科室职能职责由相关责任科室进行资料准备,其中综治维稳、精神文明建设、、档案、建设人民满意县城、关协由办公室负责;工会、妇委会、计划生育由财务科负责;机关党建、党风廉政建设、“双联”、依法治县、团总支、“两型机关”、和谐机关创建由研究室负责;创业富民、“两型社会”建设由设计科负责;“两帮两促”、“双优”创建由政务中心负责;依法行政由执法队负责。

3、各科室(单位)要认真总结本科室(单位)创新创举方面的成绩,将总结材料与相关原始资料一并报研究室汇总,形成全局的创新创举材料。

五、工作要求

1、要提高认识。年度绩效考核工作事关全局,各科室、单位负责人要充分认识其重要性,在考核工作小组的统一安排部署下,早作安排,早作准备。考核小组分管负责人和相关工作人员要加强协调、督促检查,严格按照考核时间和进度要求开展工作,确保绩效考核工作的圆满完成。

2、要注重质量。所有工作总结、各项资料统计都要结合县对局、局对科室及二级机构的目标考核要求,高质量、高标准,有特色、有亮点,不能应付了事;工作总结要层次清楚、实事求是、总结全面,要按时上报,不得拖延。

第5篇:党建工作调研汇报材料范文

(一)按照《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 》和“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培养发展党员。

(二)严格培养发展程序

1、个人写《入党申请书》。

2、支部研究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填写《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表》,并指定两名正式党员为入党积极分子的负责培养人,即入党介绍人。

3、支部每半年对申请人考察一次,填写《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登记表》,对入党积极分子经过一年以上的培养教育,期间党委进行时间不少于10个学时的短期集中培训。

4、支部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政治审查,研究确定上报预备党员发展对象。

5、党委考核审查,研究审批预备党员发展对象,并报组织部预审。

6、组织部审批后,支部召开党员大会形成决议并报党委

研究确定为预备党员,填写《入党志愿书》。

7、预备期一年间,支部每季度填写一次《预备党员考察鉴定表》,期满本人写出《转正申请书》,支部召开党员大会形成决议经党委检查培养教育情况后,研究批准转为正式党员。

(三)完备党员培养发展上报材料

1、《入党申请书》;

2、支部填写《申请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登记表》;

3、本人每半年《思想汇报》;

4、《调查证明材料》;

5、支部《政审报告》;

6、《党内、外群众评议记录》;

7、党的基本知识培训学习合格证;

8、《支部考察报告》;

9、《党委考核报告》;

10、《入党志愿书》;

11、支部填写《预备党员考察鉴定表》;

12、本人《转正申请书》。

(四)入党积极分子应认真真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听党课,积极参加上级党委的集中培训及党的活动和所分配的工作,经常主动地向党组织汇报学习、思想和工作情况,以一个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经得起党组织的锻炼和考验。

(五)入党介绍人要随时掌握被介绍人的入党动机、政治觉悟、思想品质、工作表现、经历等情况,做好被介绍人的谈心教育工作,并及时如实地向党组织汇报。

(六)各支部要搞好入党积极分子队伍建设,坚持党员标准,严格发展程序,规范党员培养发展材料,把好政审、培养、考察关。每季度自觉地进行一次自查,对党员培养、发展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以书面报告上报党委。

第6篇:党建工作调研汇报材料范文

一、调研内容

(一)我县工业园区建设情况,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园区面积、园区企业数。

2、从业人数及规模、投资规模。

3、去年及今年上半年产值和利税等。

(二)我县工业园区建设主要做法、经验和成效。

(三)园区发展方向、遇到的主要问题、困难和制约因素(包括政府扶持和企业内部等方面)。

(四)对园区建设和发展,促进园区产业布局更为科学,资源利用更加合理,发展更可持续的意见和建议。

二、调研方式

采取全面调研与重点调研相结合,听取情况汇报与共同交流探讨相结合,走访相关单位与深入企业实地调查相结合,县内调研与县外调研相结合等方式进行。

三、调研组人员组成

组 长:主席

副组长:政协秘书长、办公室主任 成 员:政协常委、县工商联主席

政协常委、县信用联社理事长 政协常委、德保东方药店总经理

政协常委、闽都房地产开发公司董事长 政协常委、民营水电商会会长 政协常委、县委党校教务科科长

政协常委、县国税局城关分局副局长 政协常委、县住建局设计室主任 政协常委、县监察局副局长

政协常委、华银铝业公司氧化铝厂副厂长 政协常委、足荣镇镇长

政协常委、县发改局副局长

政协常委、县公安局指挥中心副主任 政协委员、县农机局党组书记 政协委员、马隘镇副镇长

政协委员、德保县壮宝酒厂总经理 政协委员、县政协办副主任

四、调研步骤和时间安排

第一步(6月25日—7月4日):调研组查阅了解有关情况,制订工作方案,印发有关通知和相关材料;县工管委办公室、经贸局撰写并报送汇报材料。

第二步(7月5日—7月20日):调研组深入实地调研,召开座谈会听取汇报,与相关人员共同研究探讨,收集有关资料。

第三步(7月21日—7月25日):外出考察调研。 第四步(7月26日—8月25日):调研组对收集到的资料进行整理分析,撰写、修改专题调研报告,提交常委会协商通过。

五、相关事项和要求

(一)工管委办公室、经贸局按调研内容要求撰写报送有关材料,于7月4日前传送到县政协办公室电子邮箱。

第7篇:党建工作调研汇报材料范文

二、上半年工作情况

上半年,办公室重点围绕“七好”下功夫、尽职责、抓落实,较好完成了局党组交给的各项工作任务。

一是迎好检查。为充分展示我局良好形象,我们对每次检查调研活动都高度重视,细心筹划安排,精心撰写材料,用心做好保障,确保各项活动圆满完成。上半年,分别组织迎接了区委书记、副区长到营商局检查调研,及区委纪委对我局的巡察“回头看”活动,同时迎接安排了顾问团队对我区的考察交流活动。

二是写好材料。文字工作是办公室的重点工作,写作中我们坚持高标准、严要求,精打细磨、精雕细琢,确保出精品、见成果,切实通过文字材料把全局工作成效反映出来。上半年,在局领导的指导下,我们共起草完成各类检查汇报、成果经验、总结报告、新闻稿件等较大材料26份,其中2021暖春行动营商大会和区领导检查调研活动新闻、及党史学习教育成果材料被相关部门和媒体推介报道。另外,编辑简报7期,向市局报送工作信息82条,同时牵头研究制定和完善了28项局党组及行政管理制度。

三是办好活动。组织开展全局党史学习教育活动,制定计划方案,开展动员教育,及时进行阶段性总结,保证了活动有序实施。与建设科协同配合,组织了大会,会务规模大、组织复杂,我们从方案筹划、发言材料、事务协调等每个环节细心研究、认真组织,保证了大会圆满完成。另外组织参加了区直机关跳绳比赛,获得优等奖;组织了全局人员体检活动等。

四是把好人事。认真做好全局干部职工的工资管理、人事报表、人事归档、社保缴费、退休手续办理等日常工作,按要求组织了工资津补贴的调整变动,补发了津补贴,完成个人所得税申报和退费。

五是理好财务。严格执行机关财务制度,规范财务管理,切实发挥理财职能,进一步加强财务人员业务培训和纪律教育,做到精打细算,勤俭持家,在做好日常财务管理的同时,重点做好预算、决算的编制与执行工作,努力实现预算编制科学化、规范化、透明化和制度化,提高预算资金的使用效益。

六是管好文件。指定专人负责文件资料,24小时不间断接收、呈阅和报送文件,保证了上下工作渠道畅通,上半年共收发文件285份。加强文件档案管理,建立文件档案室,拟制档案管理工作规定,进一步规范问题收集、整理、查阅、借阅程序,向区档案室组织移交了局2019年文件资料。

七是督好学习。制定了党组中心组学习计划,明确学习内容,定期组织好检查督促。组织收听收看了在建党100周年大会的讲话,强化政治意识和党性觉悟。及时查看“学习强国”学习情况,经常性进行提醒通报,切实提升学习效果。

三、下步打算

下一步,办公室将紧紧围绕局领导交办的工作任务及职责使命,努力提升工作质量。

一是大抓学习。目前,办公室人员成份普遍年轻,工作经验、能力素质与岗位要求还有一定差距,尤其缺乏业务知识,后续将按照局领导要求,组织好坐岗锻炼,搞好业务学习,切实提升能力水平。

第8篇:党建工作调研汇报材料范文

第一条 为规范信访督查督办工作,建立职责明确、协调统一、运转有序的工作机制,提高督查督办工作效率和质量,根据国务院《信访条例》、《xx省信访条例》的有关规定和中共合肥市委、合肥市人民政府信访局(以下简称市信访局)的工作职责,结合督查督办工作实际,制定本暂行办法。

第二条 强化*意识、大局意识、服务意识和责任意识,严格依法按政策办事,确保国务院《信访条例》和《xx省信访条例》的贯彻实施,确保督查督办的信访事项得到妥善处理。

第三条 督查督办工作的任务是畅通信访渠道,保护信访人的合法权益,强化信访工作责任,维护社会稳定。市信访局对全市信访工作、群众来信来访反映的重要问题行使督查督办权。

第四条 市信访局实行信访事项重点督查督办和一般督查督办相结合的工作机制。市信访局督查处负责重点信访事项的督查督办,市信访局办信处、来访接待室负责本处(室)交办信访事项的督查督办。

第二章 工作原则

第五条 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查明事实、分清责任,就地化解矛盾,将问题解决在当地、解决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

第六条 坚持依法办事的原则。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严格把握政策界限,严格履行工作程序,严格遵守各项制度。

第七条 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深入实际,调查研究,准确、全面、客观地督查信访事项。

第八条 坚持突出重点的原则。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督促解决群众信访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和信访工作存在的突出问题。

第九条 坚持注重实效的原则。切实解决群众反映的实际问题,做到处理到位,不留隐患。

第十条 坚持依靠县、区党委、政府和职能部门的原则。既要独立开展工作,又要尊重有权处理部门、单位的意见,确保督查督办事项的落实。

第三章 工作职责

第十一条 市信访局督查督办工作责任主体的职责

(一)局长对全局的督查督办工作负总责,抓好市委、市政府及国家和省信访局对信访工作各项决策和部署贯彻落实情况的督查,抓好重大信访事项的督办,及时研究部署督查督办工作。副局长协助局长抓好督查督办工作。

(二)处长(主任)是本处(室)督查督办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负责组织、完成本处(室)承担的督查督办工作任务。

第十二条 市信访局督查处的工作职责

(一)督查督办国家信访局和省信访局以及市委、市政府领导交办的需查报结果的信访事项。

(二)督查督办市信访局领导交本资料权属文秘资源网查看更多文秘资源网资料办需查报结果的信访事项。

(三)督查督办来市去省进京上访量大、重复信访多、信访工作相对薄弱的县、区和市直部门、单位的工作。

(四)检查、协调县、区和市直部门、单位需查报结果的重要信访事项的办理工作,加强调查研究,总结经验,探索规律。

(五)督查督办信访工作

领导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的贯彻落实情况。

(六)指导全市信访工作机构的督查督办工作。

(七)督查督办领导交办的其他信访事项。

第十三条 市信访局办信处、来访接待室负责本处(室)交办信访事项的督办,每月将督办的信访事项以列表的形式送督查处备案。对经市信访局领导批准移交督查处办理的督办事项,及时办理移交手续,通报有关情况。

第四章 工作程序

第十四条 督查督办事项的立项

(一)凡列入督查督办范围的信访事项,由相关处(室)进行立项。

(二)督查督办事项原则上按照“一事一项”的要求立项。

(三)对立项督查督办的信访事项,督查前相关处(室)要提出拟办意见,报分管副局长批准后实施,督查工作结束后,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督查报告。

(四)市委、市政府领导和市信访局领导交办需查报结果的信访事项,由督查处立项;国家信访局和省信访局交办需查报结果的信访事项,由督查处立项;经市信访局领导批准的由市信访局办信处、来访接待室向督查处移交的信访事项,由督查处立项。

(五)督查处对立项的督查信访事项要建立台账,逐项登记。

第十五条 督查督办事项的交办

(一)督查督办事项的范围、对象、时限、要求,由督查处提出拟办意见,报分管副局长或局长批准后交办。

(二)交办事项原则上应送交有权处理的相关县、区和市直部门、单位的信访工作机构;送主要负责同志的,一般应由相关县、区和市直部门、单位信访工作机构转呈。

(三)承办单位应在收到交办事项之日起60日内办结;市委、市政府领导交办的信访事项,有时限要求的,按要求办理;情况复杂的,经本单位负责人批准,可以适当延长办理期限,但延长期限不得超过30日,并告知信访人延期的理由。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按其规定办理。

(四)督查督办事项立项后,相关信访人再次就同一信访事项提供新的事实和理由,分别由办信处、来访接待室办理、接待;属于督查处立项的,办信处、来访接待室可在收到相关材料(包括信件、来访材料、接谈记录、电话记录等)之日起3日内移交督查处。

第十六条 督查督办的实施

(一)在规定时限内承办单位未办结交办事项的,应及时跟踪督办,要求其说明理由,并书面报告进展情况。

(二)督办主要采取电话督办、文书督办、约谈督办、实地督办和联合督办等方式。实地督办可采取听取汇报、调阅案卷、回访信访人、明察暗访等方法。实地督办和联合督办,须报请分管局长批准。

(三)督办信访事项,应对信访人反映的意见和问题向有关县、区党委、政府和市直部门、单位核实情况,查阅有关材料,听取信访人、相关组织和人员陈述事实和意见。核实后,视情向有关县、区党委、政府和市直部门、单位反馈情况。

第十七条 汇报材料的审核

(一)承办单位应在规定时限内,以公文的形式报送有关督查督办事项的汇报材料(附电子介质),一式三份;相关县、区党委、政府和市直部门、单位报送的汇报材料,应由其领导审核签报意见;市委、市政府领导交办的、国家信访局和省信访局交办的督查督办事项 (二)对督查督办事项的汇报材料(包括经有权处理的县、区党委、政府和市直部门、单位调查处理并经复查、复核的),要按照“事实清楚、定性准确、适用法律法规和政策正确、处理意见恰当、程序规范、手续完备”的要求,严格审核。

(三)交办处(室)收到督查督办事项的汇报材料,应及时审理,提出审理意见,经处(室)负责人审核后,报送分管副局长或局长审定。

(四)报市委、市政府领导和上级机关的,由经办人提出初审意见,经处(室)负责人审核,报请分管副局长或局长审定后,应及时上报和存档。凡不符合要求的,退回原承办单位,限时补查补报或重查重报。

第十八条 处理情况的上报与反馈

(一)报送市委、市政府领导交办事项的督查报告,由经办人起草,经处(室)负责人审核,报分管副局长或局长签批后呈送。信访事项的督查督办情况,由督查处编写《信访督查专报》或《信访督查通报》,报分管副局长或局长签发。

(二)由办信处、来访接待室移交的督查督办信访事项,督查处办结后要将有关情况及时反馈;需要书面答复信访人的,由办信处、来访接待室负责答复。

第十九条 立卷归档

督查督办事项的立卷归档,按照市信访局业务档案管理的有关规定办理。

第五章 建议权的使用

第二十条 改进工作建议权的使用

在督查督办工作中,发现有关党政机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及时督办,并报请局领导批准后,提出改进建议:

(一)无正当理由未按规定期限办结信访事项的;

(二)未按规定反馈信访事项办理结果的;

(三)未按规定程序办理信访事项的;

(四)办理信访事项推诿、敷衍、拖延的;

(五)不执行信访处理意见的;

(六)其他需要督办的。

收到改进建议的党政机关应当在30日内书面反馈情况;未采纳改进建议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

第二十一条 完善政策建议权的使用

对于信访人反映的有关政策性问题,需要提请县、区党委、政府或市直相关部门、单位研究完善的,经有关领导批准后,送请相关县、区党委、政府或相关部门、单位研究处理。重要的政策性问题,经相关处(室)负责人审核,报局领导批准后,及时向市委、市政府报告,并提出完善政策、解决问题的建议。

第二十二条 行政处分建议权的使用

在督查督办过程中,发现党政机关工作人员有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并造成严重后果的,经相关处(室)负责人审核,报局领导批准后,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向有关党政机关提出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党纪、政纪处分的建议。

第二十三条 建议采纳情况的了解和报告

有关建议发出后,相关县、区和市直部门、单位在30日内汇报建议的采纳和落实情况。必要时,报局领导批准后派员了解处理情况。

对于县、区和市直部门、单位采纳建议的情况,有关处(室)及时汇总并形成书面

材料,需要报告市委、市政府的,须经局领导批准。

第六章 工作要求和工作纪律

第二十四条 督查督办工作要求

(一)督查督办工作人员要认真学习与督查事项有关的各项法律、法规和政策,熟悉督查事项材料,做好各项准备工作,确保工作质量和效果。

(二)有关处(室)每季度对督查督办工作情况进行一次自查分析,总结经验,查找不足,研究改进措施,并形成书面材料,由督查处汇总后报局领导。

(三)将督查督办工作纳入全市信访工作目标管理考核内容,实行绩效管理。

第二十五条 督查督办工作纪律

督查督办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国务院《信访条例》、《xx省信访条例》的规定和市信访局各项工作纪律,严格依法规、政策和程序办案,不得假公济私、欺上瞒下、弄虚作假,不得接受信访人和被督办责任单位的馈赠和吃请,不得擅自向信访人和被督办责任单位透露不该透露的情况,不得积压和漏报有关督办材料。与信访事项或者信访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督查督办工作人员,应当主动申请回避,不得干预或擅自办理。

第9篇:党建工作调研汇报材料范文

一、适用范围

*区正、副科级干部的任免。

二、选拔任用的方式

科级干部的选拔任用参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关于民主推荐、组织考察、党委集体讨论决定等规定程序进行,分组织推荐、竞争上岗、公开招调三种方式。

三、基本工作程序

凡提拔任用正、副科级干部均须进行民主推荐(交流提拔的可以采用民主测评)及组织考察。竞争上岗及公开招调的,按规定的程序实施。

(一)各单位根据干部队伍现状,就科级空缺职位按干部管理权限向区委组织部或区人事局提出选拔任用的意向,意向应包括各单位现有科级职位的配备情况、空缺情况及选拔任用的方式等(需进行民主推荐或民主测评的,应同时提交推荐表或测评表表样以及《符合推荐条件人员名册》)。

(二)区委组织部或区人事局根据干部队伍状况,对各单位的编制、科级职数、选拔任用的方式及民主推荐表(民主测评表)、《符合推荐条件人员名册》等进行审核,并予以答复。

(三)经区委组织部或区人事局核准后,实行竞争上岗的,事前报送竞争上岗方案,经批准后实施,完成竞争上岗程序后提出初步拟任人选,按干部管理权限报区委组织部或区人事局审批。公开招调的,事前报送招调方案,经批准后实施,完成公开招调程序后提出初步拟任人选,按干部管理权限报区委组织部或区人事局审批。采取组织推荐形式的,分本单位选拔任用、区内交流及区外调入三种程序进行。

1、本单位选拔任用的,按下列程序进行:

(1)民主推荐。经区委组织部或区人事局核准后,各单位召开干部会议,就空缺职位进行民主推荐。得推荐票较多者,方可列为考察对象。

第一,民主推荐一般为不提名推荐,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

第二,参加民主推荐的人员应包括:单位全体在编干部、职工(人数在100人以上的单位在推荐正科级干部时可缩小范围至副科级以上干部);下属事业单位正副职(街道党工委还应包括各社区居委会主任、社区工作站站长、党支部书记、股份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其他需要参加的人员。

第三,民主推荐时发放的材料包括经核准的民主推荐表和《符合推荐条件人员名册》。

第四,制作《民主推荐情况汇总表》,统计推荐票时应有计票人、监票人,计票人、监票人要在汇总表上签名。

(2)组织考察。各单位领导班子根据民主推荐的结果,集体研究确定考察对象。一个职位的推荐如果有2至3人得票相近,一般应进行差额考察;如果只有1人得票高度集中,也可以进行等额考察。考察对象正式确定后,参照《党政领导干部考核工作暂行规定》(中组发[1998]6号)和《广东省党政领导干部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办发[1999]17号)的有关要求由各单位自行组织考察(必要时,也可由区委组织部或区人事局直接组织考察),并形成考察意见。

(3)提出任用建议。各单位(党委、党组)根据职位空缺情况及民主推荐、组织考察情况提出正式任用建议,按干部管理权限报区委组织部或区人事局审批。

(4)报送材料。各单位(党委、党组)按干部管理权限向区委组织部或区人事局报送干部职务任免材料,任免材料应包括:干部职务任免的请示、干部任免呈报表、干部任免审批表、分管区领导签署意见的原件、民主推荐材料、干部考察材料、班子会议纪要或讨论记录、干部现级职务的任职文件等。上报材料须按统一样式制作,严格按规定填写,所有材料均须加盖单位(党委、党组)公章,干部任免审批表还应有一把手签名。应征求上级协管部门意见的,还须提供上级协管部门关于干部职务任免的复函。

(5)审核材料。区委组织部或区人事局收到关于干部职务任免的请示材料后,要对请示材料逐一审核,包括:干部任免审批表中填写的自然情况与干部本人档案记载有无矛盾之处,与干部考察材料表述的情况是否一致,各栏目填写是否真实准确,呈报单位意见栏是否有一把手签名;表格及文件是否加盖了单位(党委、党组)的公章;请示与干部任免审批表落款的时间是否相同;民主推荐得票情况和班子讨论表决的情况,以及从机构规格、职数等方面核实干部配备的有关情况。凡材料不齐或不符合要求的,将材料退回原报单位,并解释原因,待重新按要求补齐材料后再予受理。凡不按规定、不按职数、或未按程序和渠道上报任免材料的,一律不予受理。

(6)提请讨论研究。区委组织部或区人事局将各单位报来的请示材料报部(局)领导传阅,根据部(局)领导的批示,提交区委组织部部长办公会议或区人事局局长办公会议讨论。部长(局长)办公会议根据干部工作的有关规定进行研究,形成任用决议。

(7)任前公示。根据《*区干部任前公示办法》(罗组通[*3]45号)的有关规定,对于提任科级职位的拟任人选,由区委组织部或区人事局进行任前公示。公示期限为7—15天。

(8)发文任命。根据部长(局长)办公会议的决定,区委组织部或区人事局发文任命,法律和各种章程对任免职有规定的,依照法律和章程规定办理。

(9)材料归档。对任免工作过程中形成的《干部任免审批表》、考察材料等,及时归入干部档案,其他材料归入文书档案。

2、区内交流提拔按下列程序进行:

(1)民主测评。交流提拔的可以采用民主测评,得赞成票较多者,方可列为考察对象。

第一,民主测评为提名测评,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

第二,参加民主测评的人员与民主推荐的范围一致。

第三,制作《民主测评情况汇总表》,统计测评票时应有计票人、监票人,计票人、监票人要在汇总表上签名。

第四,民主测评一般由调出单位组织进行,测评结果通报调入单位。

(2)组织考察。调入单位领导班子根据民主测评的结果,集体研究确定考察对象,参照《党政领导干部考核工作暂行规定》(中组发[1998]6号)和《广东省党政领导干部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办发[1999]17号)的有关要求到调出单位组织考察(必要时,也可由区委组织部或区人事局直接组织考察),并形成考察意见。

(3)提出任用建议。调入单位(党委、党组)根据职位空缺情况及民主测评、组织考察情况提出正式任用建议,调出单位(党委、党组)同时提出免职(调动)建议,按干部管理权限报区委组织部或区人事局审批。

(4)报送材料。调入、调出单位(党委、党组)按干部管理权限向区委组织部或区人事局同时报送干部任、免职(调动)材料,任免材料应包括:干部职务任免(调动)的请示、干部任免呈报表、干部任免审批表、分管区领导签署意见的原件、民主测评材料、干部考察材料、班子会议纪要或讨论记录、干部现级职务的任职文件等。上报材料须按统一样式制作,严格按规定填写,所有材料均须加盖单位(党委、党组)公章,干部任免审批表还应有一把手签名。应征求上级协管部门意见的,还须提供上级协管部门关于干部职务任免的复函。如拟调动人员调入、调出单位分属党群、政府系列的,应先经调出单位人事主管部门同意调出(免职)后,再报调入单位人事主管部门办理调入(任职)手续。

(5)审核材料、提请讨论研究、任前公示、发文任命、材料归档等程序参照本单位选拔任用的程序进行。

3、从区外单位调入任职的,原则上应平级交流,确因工作需要或表现特别优秀需提拔使用的,应自调入之日起满半年后再予提出,按本单位选拔任用的程序进行。

四、其他

(一)区公安系统科级干部及各街道、区直各部门下属事业单位正、副职领导干部的任免,参照本办法执行。其中,区公安系统各所所长、区属各完全中学校长、区属各医院院长(含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主任、卫生监督所所长)的任免由各主管局提出方案报区委组织部,由区委组织部考察、讨论后报区委常委会议讨论决定。

(二)部队转业干部安置任免原则上按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有关军官转业安置的规定办理,可不进行民主推荐(测评)及组织考察,按科级待遇安置的由各单位(党委、党组)在接到安置任务后一个月内集体研究提出任用方案,按干部管理权限报区委组织部或区人事局审批。

(三)各单位选拔任用正科级领导干部(含事业单位按正科级领导职务管理的干部)无论是采取竞争上岗、公开招调,还是组织推荐形式进行,在提出拟任人选时,均需先征得分管区领导同意并签署意见后,再按干部管理权限报区委组织部或区人事局审批。

(四)科级干部的岗位调整,在区委组织部或区人事局正式下文任免之前,一般不能提前到位,个别确因工作需要或其他特殊情况需提前到位的,必须事先报经区委组织部或区人事局同意,并且各单位在宣布时不得自行宣布任何职务,只能宣布任临时负责人。正科级领导干部(含事业单位按正科级领导职务管理的干部)的提前到位,还须事先征得分管区领导的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