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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税收征管的措施精选(九篇)

加强税收征管的措施

第1篇:加强税收征管的措施范文

一、抓好思想教育。征收期改革后,机关平时只留四分之一的干部处理业务,大多数人员在税源“一线”抓征管。因此,搞好思想教育和引导十分重要。一是要教育引导大家征收期调整改革的目的意义,让大家明白,征收的改革调整,不是局领导凭空想象的结果,也不是对原有征收人员的不信任,而是当前经济形势发展的客观要求。二是要体现科学发展观,即“严密监控税源应收尽收,着力培植税源应免尽免”。抓“应收尽收”是为了当前的稳定和发展提供财力;抓“应免尽免”是为企业做大做强提供了政策支持,不仅现在有税收,今后税收会越来越多,持续地收下去。这就是税收的科学发展观。三要树立“税源有限,管理无限”的管理理念,通过加强管理提高执政能力。地税部门是国家的税收执法部门,执政能力就是管理能力。这样,以“两提两抓”实际行动来体现税务部门的发展观,以应收尽收、应免尽免来体现税收的科学发展观,以“税源有限,管理无限”来体现提高执政能力保证发展,思想上树立了这样的观念,统一了这样的认识,就把党的“发展是执政兴国第一要务”的论断、科学发展观的论断和提高党的执政能力保证发展的这些要求和最新理论成果与地税部门工作实际紧密地结合起来了。用这样的观点来指导思想,用这样的观点来指导行动,税收工作的思路才会创新、措施才会创新、效果才会大增。要把这种观念反复讲,反复讨论,让这种思想深入到每一个税收干部的头脑中去,以此来指导税收工作。

二、抓好能力建设。什么叫能力?能力归纳起来有三个层次,能力在三个层次上体现、在三个层次上衡量。第一个层次是,能把上级的总体要求和精神转化为本部门、本单位的正确思路的是有能力,反之是没能力。如果把上级的精神一字不动,而照搬照转的叫“传声筒”,因为,中央的政策是针对全国而言的,对于每一个单位、每一个部门,工作职能不同,工作基础不同,工作条件不同,必须拿出符合自己实际的那些工作思路来。第二个层次是,能把正确的工作思路转化为切实可行的工作措施的是有能力,反之是没能力。思路是方向性的、思考性的,有了思路才是基础,更主要的是把这些思路转化为一个一个切实可行的工作措施,仅仅有了思路而转化不成措施,再好的思路也没办法执行、也没办法操作。古人讲,有些人笔下虽有千言,胸中实无一策,讲起大道理来滔滔不绝,但拿不出一个解决实际问题的办法来,这种人就是“书呆子”,因此不仅要理出正确的工作思路,而且要拿出正确的、切实可行的工作措施来。第三个层次是敢抓、善抓,即能把每个措施落到实处,抓出成效的是有能力,反之是没能力。有了工作措施,只是找到了解决问题的正确途径和方法,并不等于工作成效。因此,首先要敢抓,其次要善抓。推动一项工作是很难的,不仅事业本身需要克服各方面困难,也会伤及一些人的利益,因此,要敢于抓工作、敢于排除困难、敢于加强管理、敢于得罪人。仅仅敢抓还不够,要善抓,善于谋划、善于出点子、善于解决困难,把思路转化为措施,把措施落到实处,产生实效,这样的人叫有能力。提高能力,首先要从管理思路上来锻炼自己,在制订措施上提高自己,在措施落实上来考验自己。衡量一个干部有没有能力,就要用这三个层次的标准来衡量;提高领导水平和执政能力,就要从这三个层次上来锻炼。

三、抓好功夫建设。一线征管人数与征管效果并不一定成正比。加大征管力度,取得实质性效果,必须在三个方面下功夫:

一是堵漏。这几年,全系统上下都在堵塞这样“四个漏洞”:一是车辆税收。要把车辆的各个税收作为第一个漏洞。堵的办法是由过去委托改为自主征收,虽然这项工作现在还没有完全达到预期的目标,如果做好这项工作,我们每年可增加税收XXX;二是规模以上餐饮业的定额调整。以前,餐饮业的税收定额是“商量”的成分多,人情的因素多,离实际的应纳税标准差距较大。去年底,全省集中时间、集中力量,统一行动,仅仅这一项全XX就增加税收XXX;三是房地产税收。房地产税收有三大难点:建设周期长、管理部门多、价格机制不透明,要成立专门的征收机构,抽调精兵强将,用重兵保重点的办法,力求打开突破口。四是房屋租赁业。房地产租赁业的税收、征管上的探索和突破是全体干部职工对全XX地税事业的贡献。原来认为量大面广,宜漏难征,但是这些难题一个一个的破解了。目前,机关的、单位的、集体的,应该说都管起来了,但个人住房出租税收的管理和征收还需要进一步探索。

第2篇:加强税收征管的措施范文

市地税局

去年,面对艰巨的征收任务和税源严重短缺的严峻挑战,全局上下继续发扬特别能战斗的作风,进一步突出组织收入的中心地位,迎难而上,努力挖潜。全年共组织各类收入9.11亿元,其中市县级工商税收45640万元,教育费附加4117万元,社会保险费34510万元,各项基金4083万元,省级收入2824万元。一般预算收入比上年增长31.3%;收入总量比上年增收1.73亿元,增长23%,增收额创近年来新高。今年,市委市政府下达给我局的征收任务是市县级工商税收66180万元,比上年增长33%,其中一般预算收入55830万元,比上年增长35%;五项社会保险费收入37706万元;综合基金收入3300万元。征收总量将突破10亿元,创历史最高。针对上述征收目标,我们地税系统将采取扎实有效措施,努力完成全年收入任务。总体思路是“围绕一个中心,实现两个保证,强化三项措施,加大四个力度”。

围绕一个中心。就是围绕组织收入这个中心不动摇,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把收入任务放在第一位,在人员上、精力上、时间上、措施上都紧紧扭住收入不放,组织收入始终是地税工作的中心。

实现两个保证。就是保证完成市县级一般预算收入任务,保证完成各项收入任务。

强化三项措施。1、强化乡镇税收征收。我们将从各镇经济特色的实际情况出发,加强地方特色税源管理,使产业优势转化为稳定的税源优势,不断增加地方财政收入。一是在工业上,重点从小五金加工业、小橡胶工业、小水泥预制业、外贸加工业、电脑绣花业税收上求突破。二是在第三产业上,重点从农村建筑装璜业、农村货运车辆营运业、服务业、农民经纪业税收上求突破。三是在农副业上,重点从农村养殖业、农副产品收购加工贩运业上求突破。四是在其他行业上,重点从各镇工业集中区税收、镇房地产开发税收、民房建筑税收、镇村路桥建设税收、运输税收、农村零散税收上求突破。

2、强化房地产税收征收。近年来,我市房地产开发如火如荼,为地方财政注入了新的活力。从地税而言,房地产税收全部为一般预算收入,因此,各镇、各分局要高度重视房地产税收的征管,加强部门协调配合,搞好各征管环节连接,进一步加强房地产税收征管。我们在对全市重点工程实行“双向控管、专业征管”的同时,将加大和房地产管理部门、财政部门的联系和信息共享,全面进行工程项目登记管理,建立完整的工程项目税源台帐,强化建筑工程项目集中开票管理,实行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双向管理,从源头上堵塞房地产税收流失漏洞,使房地产业、建筑业税收继续保持高速增长的良好势头。

3、强化私营个体税收征收。针对个体私营税收偷漏税现象较多的实际,今年我们将着力抓好三点工作:一是大力清理漏征漏管户。组织各分局以所辖范围内工商部门发证户数为基数,集中人力、集中时间与有关部门配合,逐村逐组、逐街逐巷、逐户逐摊进行拉网式清查。二是严格定额管理。各分局要对个体“双定户”的月定额进行全面调整,对纳税信誉等级低的定期定额户可以适当增加核查次数,逐步使“双定户”的税负与实际经营水平相一致。三是加大执法力度。我们将集中力量,对个体私营经济比较发达的地区进行专项检查,并由点到面,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私营个体税收专项检查,重点检查做假帐、两套帐等违法行为,防止个体税源流失。

加大四个力度。

1、加大协调力度。一是紧紧依靠地方党委、政府来开展组织收入工作。各分局要主动向当地党政领导汇报征收方案和征收工作中的难点和问题,取得理解和重视,各责任人更要加强与所在镇的党政领导的沟通,定期汇报征收进展情况,多听取他们的意见,争取关心和支持。二是抓欠税大户的资金协调。克服等、靠、要的思想,主动对少数欠税较多、资金周转困难的企业,加强跟踪督查,帮助加快资金回笼,从多方面协调资金,保证清欠到位。必要时要采取强有力措施,按规定强制执行。三是借助社会各方面的力量,形成征收合力。主动向公安、工商、交通、金融等相关部门通报地税工作情况,取得他们的协助和配合。

2、加大纳税评估力度。各分局要将日常评估、专项评估与特定评估相结合、案头评估和实地评估相结合,细致地抓好评估工作。一是做细基础准备。纳税评估中确定对象、评估分析、询问核实、评定处理、管理建议五个步骤都要有详细的预案,数据的采集应及时、完整、准确。二是周密实施计划。按照既定的评估的内容和时间安排,明确专人评估,按照市局专项评估计划,实施跨片交叉评估。三是认真组织评估。在评估工作中,要坚持各税统评、业务统一的原则,加强协调配合。要加强反馈,以评促管,在评估的深度上下功夫。通过纳税评估,认真解剖分析征管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并及时反馈给有关业务岗位,以进一步提高税收征管质量。

3、加大税收稽查力度。一是专项检查抓进度。重点开展房地产业、外贸加工业、化工企业、大批发零售企业和个人所得税专项检查。对各类偷逃骗税行为,除追缴税款外,还要严格按照税收征管法的规定加收滞纳金,并处以相应比例的罚款,及时按规定将涉嫌犯罪的案件移送公安机关。二是日常检查抓深度。实行各税统查,全面提高稽查质量和效率,做到同检查、同处理、同入库。三是专案检查抓力度。要突出对举报案件和大要案的查处,加大大要案的查处力度,提高税务稽查的威慑力,最大限度的遏制重大涉税违法行为的发生。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公告曝光,达到处理一起、震慑一方的目的。四是以查促管抓强度。要加强稽查与征管工作的衔接,实施稽查建议制度,对稽查发现的征管的薄弱环节和部位,由稽查提出具体措施和建议,促进征管质量和水平的提高。

第3篇:加强税收征管的措施范文

为充分发挥税收的职能作用,不断提高税收征管质量和效率,确保税收收入持续增长,现就进一步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税收征管工作通知如下:

一、坚持依法治税,服从服务大局

(一)坚决执行税收法律、法规和政策。各级税务机关要不折不扣地执行国家税法和中央陆续出台的一系列税收政策,不得擅自变通,积极支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

(二)坚决贯彻组织收入原则。各级税务机关要落实好“依法征税,应收尽收,坚决不收过头税,坚决防止和制止越权减免税”的组织收入原则,既不能以完成税收任务为名收过头税,转引税款、虚收空转;也不得以各种名义越权减免税,缓缴税、擅自豁免欠税。要主动配合地方政府维护税收秩序,对超越税收管理权限的规定和不切实际追加收入计划的做法,要主动向政府汇报和说明情况,并及时向上级税务机关报告。

(三)坚持强化征管与优化服务并重。各级税务机关要针对税收风险和征管漏洞,落实科学化、专业化、精细化管理,因地制宜采取有效措施,大力规范税收秩序,积极做好风险防范、堵漏挖潜和增收工作。要努力优化纳税服务,牢固树立征纳双方法律地位平等的理念,切实维护纳税人合法权益,提高办税效率,进一步减轻纳税人办税负担,不断提高纳税遵从度。

二、夯实征管基础,创新管理方法

(一)加强户籍管理。充分利用工商等部门提供的企业信息、组织机构代码信息、国家经济普查资料和国税、地税间交换的税务登记信息,认真进行比对,及时发现漏征漏管户和非正常户。加强注销户检查,防止少数纳税人利用注销登记逃避纳税义务。要加快与公安部门共享公民身份信息工作步伐,推进利用公民身份信息查询系统核对税务登记法定代表人身份的试点;逐步建立全国非正常户法定代表人数据库,提供各级税务机关查询,防止不法分子利用虚假身份、证件办理税务登记、涉税资格认定和骗购发票等违法行为。

(二)强化普通发票管理。继续贯彻落实《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普通发票管理工作的通知》(国税发〔20**〕80号)精神。有条件的地区要利用互联网、12366纳税服务热线等渠道,提供发票真伪查询服务。根据“简并票种、统一票样、网络开票、建立平台”的思路,在部分地区选择建筑安装、房地产、农产品收购、机动车销售等行业开展普通发票“网络在线开票”的试点。加大税控收款机推广应用力度,完善相关制度和措施;积极推进大型商场、超市税控装置改造试点;凡已推广税控收款机的地区,要督促纳税人使用税控机具开票、按规定期限向税务机关报送相关数据,并做好“票表比对”工作。

(三)严格欠税管理。严格控制新欠,大力清缴陈欠。要加强对纳税申报的审核和税款缴库的监控,对于不按期申报、申报资料异常、申报不缴税或少缴税的纳税人,要及时核实情况,采取措施防范欠税。落实催缴制度,建立欠税档案;严格执行会计核算、报表上报和欠税人报告制度。加大欠税检查和清缴力度,坚持依法加收滞纳金。严格执行缓缴审批制度,坚持以欠抵退的办法。要及时掌握欠税企业资金动态情况,依法采取强制措施,积极行使代位权、撤销权,参与企业清偿债务。认真落实阻止欠税人出境和欠税公告制度,定期进行欠税公告。要定期检查、通报清欠情况,落实责任制。

(四)充分发挥信息化保障作用。继续做好现有信息系统的运行维护工作,保障税收征管正常进行。重点做好综合征管、总分支机构、个人所得税、反避税、票证管理等信息系统的功能完善和推广应用工作。着手建立自然人数据库(个人所得税部分),从20**年7月份开始,已经实现省级数据集中和个人所得税全员全额管理的地区,应按照总局的业务和技术标准,向总局集中个人所得税明细数据;各地区应加快推广应用个人所得税管理系统,积极创造条件,逐步向总局集中个人所得税明细数据。在统一标准、规范软件版本的基础上,扩大推行税库银联网电子缴税模式。

(五)完善和创新管理方式。完善增值税纳税申报“一窗式”管理模式,扎实做好“票表比对”工作;针对海关缴款书现行管理办法存在的问题,抓紧实施“先比对后抵扣”的管理办法,先选择部分地区试点,逐步在全国推广实施;认真贯彻落实废旧物资经营企业有关征税政策;加强农产品收购发票的管理,加快研究改进农产品增值税抵扣办法。

加强白酒行业消费税管理,针对白酒企业存在的通过设立销售公司、降低产品出厂价格、侵蚀消费税税基等问题,研究制定白酒消费税计税价格核定办法。加强成品油消费税管理,完善管理办法,单独考核成品油消费税收入;采取驻厂征收、延伸服务等方式,密切监控收入进度和免税油品流向,并对非正常销售成品油消费税开展专项评估。

认真做好新增企业所得税征管范围调整工作;落实好企业所得税行业征管操作指南;加强企业所得税预缴管理,提高预缴税款比例,力争使预缴税款占全年应缴税款的70%以上;开展对跨省总分支机构汇总纳税情况的交叉检查;加强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管理,强化汇算清缴后的评估和检查工作。

进一步推进个人所得税全员全额扣缴申报工作,扩大全员明细申报的履盖面;加强对高收入行业和非劳动所得征管,推进高收入行业纳税人建档管理工作;继续做好年所得12万元以上纳税人的自行申报工作;多方获取信息,切实加强股权转让所得和股息、红利所得的个人所得税征管。

全面深入开展土地增值税清算工作,规范工作流程。深化房地产税收一体化管理,积极推行建筑业、房地产业营业税项目管理办法,利用房地产交易环节信息和评税技术,核实房地产交易计税价格,加强交易环节各税种的管理。健全机动车车船税“以检控费(保)、以费(保)控税”的征管办法,规范代收代缴工作;通过采取委托等协税护税措施,提高农村和边远地区车船税的征收率。

(六)推进税收管理员制度落实和完善工作。遵循管户与管事、管理与服务、属地与专业、集体履职与个人分工相结合的原则,在落实现行税收管理员制度的同时,积极探索按行业、环节实行专业化分工的管理模式,进一步规范其工作职责、标准和程序,健全考核机制,完善管理制度。

(七)继续加强国税和地税协作。推进国税和地税联合办理税务登记,对新办税务登记实行“一户一证”和“一证双章”,采取统一受理、办理、管理的措施,避免出现漏管户和纳税人重复、多头报送资料。推进国税和地税联合管理个体工商户工作,人机结合共同核定纳税定额;对国税局临时代开发票的纳税人应缴纳的城建税及教育费附加,地税局可委托国税局,国税局应主动配合。积极推进国税和地税联合纳税评估和稽查,建立健全联合评估、稽查机制和办法,及时解决工作合作中的问题,提高评估、稽查的效率和质量。

三、深化纳税评估,强化税源管理

(一)加强涉税数据的管理和应用。完善数据管理制度和机制,提高数据质量。总局和省局要按照统分结合的原则,充分利用现有资源,逐步建立涉税数据应用及分析监控平台;进一步集中各类涉税数据,并逐步向各级税务机关开放数据查询,为基层开展纳税评估、税源监控和税务稽查提供数据支持。基层税务机关要充分利用涉税数据和分析结果,强化税源管理。

加强税务机关内部信息共享和利用。积极推进税务机关内部各部门、上下级、不同地区和国地税之间的信息共享。建立健全各类函调制度,并抓好落实。逐步建立跨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信息交换平台。总局按期向各省地税局下发增值税、消费税征管信息,各级地方税务局要充分利用好“两税”信息和比对软件,做好当期及以前年度的信息比对,促进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的征管工作。国税和地税局要加强对同一纳税人不同税种申报信息中销售收入等数据的比对,要充分利用运费发票数据加强企业所得税等税种管理。各级国税局要明确相关程序和责任,加强征退税信息的共享和比对工作。

广泛收集、利用第三方信息。继续抓好银税共享企业财务报表信息试点,将银税企业财务报表差异作为纳税评估的重点线索。努力扩大与海关、外汇管理、公安等部门的信息共享范围;各地要积极开展与建设、国土、商务、电力、保险、海事等部门的信息交换工作,促进相关税种的管理。

(二)切实加强税收分析与预测。全面开展税源、税收预测预警、税收管理风险和政策效应等分析,强化对重点税源地区、行业和企业的分析。密切跟踪宏观经济和企业经营形势变化,全面掌握影响税收收入变化因素,及时发现组织收入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税收征管的薄弱环节,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把握工作的主动权。

(三)进一步做好重点税源监控工作。健全总局和省、市、县局重点税源监控体系;积极开展对跨地区、跨行业企业集团税源监控工作;及时掌握和分析重点税源企业的生产经营和税收情况,建立包括税负、物耗、成本费用率等指标的重点税源预警体系,为纳税评估和稽查提供信息。

(四)深入推进纳税评估工作。逐步完善纳税评估管理办法和工作规程,建立健全行业综合评估模型和指标体系。针对税源实际和纳税遵从风险,重点对建筑安装、房地产、金融、交通运输、批发零售、国家垄断等行业和大型企业集团以及零负申报、低税负企业开展纳税评估。要加大纳税评估力度,扩大评估面,注重各税种的综合评估,准确核实税基,提高评估问题疑点落实率和税款入库率。发现纳税人有偷逃骗抗税或其他需要立案查处的税收违法行为嫌疑的,要及时移交稽查部门处理;稽查部门要加强案件的查处和跟踪管理,督促纳税人对查补税款进行正确规范的账务处理,及时向管理部门反馈查处执行结果;管理部门要根据稽查部门反馈的信息加强日常管理,推进以查促管。建立纳税评估复核和评估质量考核制度,适时组织开展纳税评估工作质量抽核和互核。完善税收分析、纳税评估、税源监控和税务稽查相结合的互动机制。

(五)强化大企业税源管理。制定大企业纳税遵从风险管理指引,建立风险导向税收管理机制,控制重大税收风险,引导企业提高纳税遵从度。针对大企业特点提供个性化税收服务,指导和帮助大企业建立税收风险内部控制机制。认真落实总局定点联系大企业制度,按照总局统一安排,做好定点联系大企业的日常检查和反避税工作。

(六)加强中小企业税源管理。要针对中小企业的不同特点,分别实施查账和核定征收管理方式。强化信息采集,摸索行业规律,实施分类管理,推进“以票控税”,有重点地开展纳税评估。对个体工商户、临时经营等零散税源可根据征管条件,依法实施委托。

(七)加强国际税源监管。贯彻落实《特别纳税调整实施办法(试行)》(国税发〔20**〕2号),全面加强反避税管理。强化关联申报管理;研究资本弱化、受控外国企业等反避税措施;深化转让定价调查,加大调整补税力度,重点调查企业对外大额支付特许权使用费和劳务费,以及“走出去”企业从国外收取特许权使用费等关联交易;加大国际税收情报交换力度;稳步开展预约定价谈签和转让定价对应调整的国际磋商工作。收集和掌握非居民税源信息,以完善和落实非居民税收管理制度为抓手,加强非居民企业所得税的征管。加强非居民享受税收协定待遇的管理,防范税收协定滥用。

四、加强税务稽查,规范税收秩序

(一)加大查处税收违法行为力度。继续查处利用虚假凭证、做假账、账外经营、两套账等手段偷逃税款行为;重点查处企业利用电子账簿虚假记账、隐匿或销毁电子账簿,利用互联网和手机等新型支付手段逃避纳税的问题,以及关联企业利用区域税收优惠转移应税收入问题;重点关注零负申报、低税负和跨国经营企业涉税问题;对国内大型连锁零售企业实施重点检查。重点查处假报出口、以次充好、低价高报、将低退税率产品按高退税率产品申报退税,以及利用小规模纳税人货物、未缴税或缴税不足货物骗取出口退税等行为。继续查处虚开发票违法行为,对废旧物资经营企业有关征税政策调整前存在的疑点,应加大检查力度;高度关注增值税转型后,部分企业将以前年度固定资产列入当期抵扣的新动向,重点查处利用真票套打、虚开专用发票和其它可抵扣票偷骗税的违法行为。

(二)深入开展税收专项检查和专项整治。20**年重点检查大型连锁超市及电视购物、建筑安装、办理出口货物退(免)税业务的重点企业;按照总局确定的工作方案,组织对大型企业集团的税收专项检查;各地有选择地检查营利性医疗及教育培训机构、中介服务业、品牌经销及分销商、拍卖企业、非居民企业、3年以上未实施稽查的重点税源企业。各地要重点关注征管基础比较薄弱、税收秩序相对混乱、发案率较高或案件线索指向较为集中的地区,将出口退税和增值税政策调整后有可能出现的骗取出口退税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活动作为区域专项整治重点。

(三)严厉打击发票违法犯罪活动。认真落实国务院关于开展打击发票违法犯罪活动要求,协同公安机关加大对制售假发票和非法代开发票行为的打击力度;重点整治不法分子利用手机短信、互联网、传真、邮递等方式销售假发票、非法代开发票活动,摧毁犯罪窝点,深挖幕后操纵的犯罪集团;继续严厉打击团伙违法行为、公共场所兜售发票行为、利用虚假发票和非法取得的代开发票实施偷骗税等违法行为。开展对建筑安装、交通运输、餐饮服务、商业零售等购买、使用虚假发票重点行业、企业的清理检查。严厉查处违法使用发票冲抵个人收入偷逃个人所得税行为。

五、坚持统筹兼顾,确保工作实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狠抓工作落实。各级税务机关要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税收工作,牢固树立大局意识,切实加强对征管工作的领导。总局有关部门要提出加强各税种征管的具体措施。各地要结合实际制定贯彻本通知的具体实施意见,充分保障征管一线的资源配置,明确分工,抓好落实。各级领导干部要切实改进作风,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及时发现和解决征管中的问题,总结推广基层的先进做法和经验。

(二)加强执法监督,规范执法行为。提高税收执法责任和执法风险意识,研究制定防范税收执法风险的具体措施,有效控制执法风险。加强执法监督检查,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完善征管质量监控考核办法和指标体系。进一步完善和推行税收执法管理信息系统,全面落实税收执法责任制。

第4篇:加强税收征管的措施范文

关键词:责令改正;税收征管;行政执法

中图分类号:F810.42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291X(2012)27-0022-02

责令改正是行政主体对行政相对人违反行政法律规范的行为,依职权责成其纠正违法、违纪行为的具体行政行为。近年来,对于责令改正的制度归属,“行政命令说”逐渐成为学术界的主流观点。 责令改正表达行政主体的意志,而且为行政相对人指示行为方式,设定行为规则,制定行为标准。它符合行政命令的内含和外延特征,是行政命令的一种形式。

一、责令改正的适用形式

(一)责令改正可作为其他负担行政行为配合适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以下简称《征管法》)中,有十余条款涉及责令改正,其主要表现为某些负担行政行为,如行政征收、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的前置或并行措施。其中,作为前置程序的体现,主要在扣押、税收保全、强制执行等条款②中;而责令补缴税款加收滞纳金、责令办理税务登记、纳税申报、设置账簿可同时处以罚款等方式③在将责令改正作为其他具体行政行为并行措施。

(二)责令改正可独立适用

责令改正拥有单独适用的法律依据和理论基础。首先,从道德情理上讲,说服、规劝、训导、示范和心悦诚服而非惩罚性,才是道德生活的本意。错误应该得到纠正、轻微错误可以应该得到原谅也是公认的道德准则。其次,从法理基础上讲,行政违法具有“违法性”和“可制裁性”的双重属性,较之行政处罚具有制裁性,责令改正的手段和措施本质上属于对违法行为的直接纠正,是谁违法行为“违法性”的回应,其本身不能是法律关系恢复到合法状态。而纠错是维护社会秩序和法律秩序的第一需要。故制裁不可替代纠错,责令改正应具有优先的独立价值。

从法条表述的逻辑结构看,《征管法》第32条、第60~62条的规定与《行政处罚法》第23条的逻辑是一致的,即加收滞纳金、处罚款一定存在责令改正,而作出责令改正的处理决定,不一定同时处罚。

二、责令改正在税收征管实践中遇到的问题

(一)在纳税申报管理中的困境

现阶段征管实践中,基层税务机关工作人员一般于每月征期过后对逾期未申报纳税人以电话、网络告知及手机短信等方式进行催报催缴,督促纳税人到税务机关补报,视具体情节援引《征管法》第62条规定处以两千元以下罚款。这种处理方式存在以下问题:

1.责令改正程序不规范,易产生纠纷。由于《征管法》及其实施细则中,未明确责令限期改正④的具体形式,一些执法人员将电话告知视为责令改正的一种形式,发送通知后纳税人未及时到税务机关补报税款,即进行处罚。但是,电话和短信的形式随意性较大,一些纳税人在接受处罚时申辩称不知道自己没有申报成功且没有接到税务机关通知,认为税务机关不给相对人以时间自行履行改正义务,而是直接实施行政处罚,难以接受处罚决定。本文认为,目前电话,手机短信等告知形式,只能作为一项人性化执法的服务措施,不属于责令限期改正。在实施处罚过程中,才送达《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使用《税务文书送达回证》,履行责令改正行为。

2.对于情节轻微违法行为处理有失公正。如前文所述,未按期进行无税申报者一般会接受处罚,而一些纳税人应进行有税申报并缴纳税款,却在规定期限内先进行无税申报,而后到税务机关自查补税,税务机关只根据《征管法》第32条规定责令其补缴税款并加收滞纳金却不处罚。所以,相比已进行纳税申报但申报不真实者而言,税务机关对应按期进行无税申报却逾期未申报的处罚过重,缺乏公正性。

这种情况的发生,主要由于对税收征管部门的考核体系中,申报率①考核占有很重要的地位,基层税务工作人员为追求申报率对未按时申报企业处罚过重的现象时有发生。

(二)责令改正行为缺乏后续监督

由于责令改正的法律程序无统一规制,其执行力难以得到保证。如在日常评估补税时,税务机关应按《征管法》第32条规定责令纳税人限期补缴税款并计算滞纳金至实际缴纳之日止,而后打印缴款书令纳税人限期缴纳。但在实际工作中,若发现纳税人持税务机关打印的缴款书离开不及时去银行缴纳税款及滞纳金的情形,基层税务征管部门很难采取进一步强制措施,责令缴纳环节形同虚设。

三、在税收征管中发挥责令改正的积极作用

上述问题的存在,不利于责令改正在税收征管中发挥应有的作用。对此,本文提出如下改进工作的建议:

(一)规范责令改正的实施形式

作为一种对行政违法行为的处理方式,责令改正的法律形式及实行程序应进行具体明确的规范。

在与行政处罚、责令补税及加收滞纳金并行的情况下,应严格文书的规范填写和送达,明确当事人的违法行为、需要改正的事项法律依据、限定改正的时间、对决定不服的法律救济途径等具体内容,告知纳税人应有的权利义务,确保补征税款及时入库,同时减少纠纷的发生。

对于日管中未按规定期限进行纳税申报的责令改正,如采取传统的书面文书送达方式实施将极大地损失行政效率,也不符合税法的稽征经济原则。因此,可探索灵活的实施方式,如通过电子邮件、网上申报系统告知事项、手机短信等方式实施,同时反馈电子回执确保政令送达。

(二)重视责令改正的独立适用价值

在规范实施的法律形式的基础上,应重视责令改正的独立适用,将其作为对于轻微违法行为的替代小额罚款的处理手段。如对于出于疏忽大意过失未按期进行无税申报的,税务机关可采取责令限期改正的措施纠正违法行为,屡次违法再进行处罚。此方式,有利于降低税务机关的执法成本,更是完善纳税服务,构建和谐征纳关系的必然要求。

(三)完善的配套管理措施

第5篇:加强税收征管的措施范文

关键词:综合 治税 完善 措施

完善实行社会综合治税体系,能使税务部门更加有效地摸清税基、控管税源,从根本上解决涉税信息不畅、涉税源头控管不严、征管不到位的问题,实现税收征管方式由注重征收管理向税源控管和征收管理并举,从粗放式管理向精细化、集约化管理的转变。

一、当前社会综合治税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一)思想认识不统一

对综合治税的认识还存在一定的差距。一是主观上对搞好社会综合治税的意义和方法仍然把握不清,在工作上没有主动性,未能真正理解其实质所在;二是认为综合治税是税务部门的事情与自身本职工作关系不大,工作缺乏主动性,少数基层税务机关对综合治税工作依赖性过大。

(二)措施落实不扎实

综合治税工作虽然正走向规范化,但大多数仍存在仅流于形式,没有实质性的开展工作,工作措施落实力度不大,操作程序不够规范,工作主动性不强,缺乏创新理念。

(三)社会综合治税氛围不浓

宣传工作长期性不到位,纳税人的诚信纳税意识没有普遍形成,出现了政府部门“一头热”的现象。不少企事业单位负责人只顾自己利益,不顾《税法》、《会计法》的规定,没有形成“依法纳税光荣,偷税漏税可耻”的责任意识。

(四)操作程序不规范

创新不够,税源流失比较突出。由于社会综合治税涉及面广,工作量大,人员素质参差不齐,在具体操作中硬搬模式,没有因地制宜形成当地行之有效的工作措施,造成了税源流失。

二、 完善综合治税体系的工作措施

(一)加大宣传力度,增强做好社会综合治税工作的主动性自觉性

认识是行动的先导。因此,必须加大宣传力度,广泛宣传社会综合治税的重要意义、目标任务、工作措施以及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提高社会综合治税的认同度,为社会综合治税工作顺利开展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紧紧抓住《山东省地方税收保障条例》颁布实施的机遇,通过报纸、电视、召开座谈会等多种形式进行宣传,进一步明确各有关部门的责任和义务,提高协税护税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同时,开展正反两方面的典型宣传,曝光典型偷漏税案件,以案说法,教育广大纳税人,震慑违法犯罪分子,扩大社会综合治税的影响。

(二)健全联席会议制度,及时研究解决税收征管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

联席会议制度是了解情况、查找不足、研究措施、解决问题的有效形式。一是建立收入分析调度会制度。由县社会综合治税办公室牵头,有财政、国税、地税等部门参加,每季召开一次税源分析调度会,及时掌握税源变化,分析存在问题,明确工作重点,提出工作措施。二是建立社会综合治税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由县综合治税工作领导小组牵头,有社会综合治税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参加,每半年召开一次社会综合治税工作联席会议,明确任务,分析问题,交流经验,安排部署阶段性综合治税工作。

(三)高度重视信息报送工作,确保实现税收及时足额入库

完善涉税信息平台建设,强化涉税信息的报送和应用。为方便涉税信息报送,实现信息共享,县社会综合治税办公室建立了综合治税工作电子平台,各有关部门要按照综合治税办公室给予的指令,通过电子平台实现信息报送和税款。要进一步明确涉税信息采集报送责任。各有关单位要明确一人作为信息员,专门负责涉税信息的收集、整理和报送,年终对报送单位和信息员进行考核评比,并予以奖励。县社会综合治税办公室组织专业人员负责涉对税信息的分类和处理,对采集到的信息要及时进行分析和应用,及时将信息变成税源,税源变成收入。

(四)扩大代扣范围,充分发挥各有关部门、单位的职能作用和工作优势

委托,是单位履行综合治税责任和义务的重要形式。我县在委托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果。今后,我们要根据税收实现的形式,结合单位的工作性质,本着方便纳税人,降低税收成本,减少税收流失的原则,进一步扩大委托范围。特别对一些职能部门要坚持“先税后证”、“先税后审”制度,自觉接受税务部门的委托,对相关税收实行代扣,促进税收应收尽收。

(五)突出工作重点,强化重点税源监控

一是加强煤炭行业税收管理。继续抓好煤炭企业产量监控,加强数据比对,及时了解和掌握煤炭产量变化原因。二是加强土地使用税收管理。抓好城镇土地使用税的征收管理。三是加强房屋出租行业税收管理。四是加强房地产业税收管理。目前我县房地产行业管理不够规范,没有房产证、不通过房产管理部门进行房产交易的现象比较普遍,给税务部门的税收征管带来很大的难度。解决这一问题的办法就是推行房地产税收一体化管理,具体负责全县房地产税收一体化管理工作的组织协调。

第6篇:加强税收征管的措施范文

具体工作目标是:坚持抓收入、强管理、带队伍、谋和谐,努力实现收入质量、管理效能、和谐国税建设“三好”的目标。

重点做好以下四个方面的工作:

(一)抓好收入质量,确保收入工作目标。要坚持依法征税,把收入质量放在首要位置。

1.做好经济税源预测分析调研。一是要把国家宏观经济调控政策与区域经济税源分析相结合。根据增值税转型、全球经济发展速度放缓及国家有关减税政策,结合*经济发展动向,找准税源结构及特点,及早布局收入工作,充分发挥税收对区域经济的促进作用,确保税收与经济持续、协调、同步增长。二是认真开展经济税源调研分析。要根据市局下达的年度收入工作目标,科学、合理分解收入任务;对主要税源由于价格因素或经济政策因素导致的税源变化进行掌控和开展调研性分析研究,利用税收弹性、趋势回归等方法提高税收分析工作效果,及时修订和调整季度或月度税收工作计划,确保税款均衡、足额入库。

2.强化税收收入工作措施。一是完善重点税源分类管理制度。实现对重点税源企业生产营销静态和动态信息的有效监控,科学、合理制定税收收入计划,强化收入措施责任考核,促进经济税源最大化转变为税收,确保税收纲性。二是采取有力措施压缩新欠、追缴陈欠和依法核销死欠。严格控制欠税、缓交税款和延期申报的审批;加强与相关经济管理部门的工作联系,形成清欠工作合力,有效降低欠税规模。三是提高收入数据指标运行质量。确保申报率和入库率等重要数据指标平稳运行,运用纳税评估、税务稽查等职能促管增收;并保持合理可比税收弹性系数值。

(二)实施科学管理,加快一体化建设步伐。要按照省局、市局征管一体化建设工作思路、工作要求和工作措施,加快推进一体化建设。一是要抓好工作统筹。要认真落实好市局的四项工作制度,以分类构建征管格局为基础,以省局数据集中为依托,整合业务、优化流程,围绕市局为中心的统筹主体,形成税收业务、数据管理、征管资源配置等板块联动的征管一体化运行机制,为基层税收业务建设的有效开展提供一体化工作平台和制度机制保障。二是深化数据分析应用。要抓好各税种主要指标监控及运行态势分析,坚持从异常数据中找问题、查隐患,采取有效措施堵塞征管漏洞、降低税收执法风险;要不断探索提炼各单项数据指标的分析方法,用好、用足、用活存量数据,提高数据管理质量,夯实税收征管基础。

三是建立“四位互动”机制。要通过对市局、区局的各项数据指标进行认真分析,斟别疑点,为评估和稽查提供案源,利用评估和稽查建议为税务管理提供决策方向,真正实现税收分析、税源监控、纳税评估、税务稽查“四位一体”的征管运行机制,达到评查促管的工作实效。四是推进纳税评估工作。要运用省局建立的评估指标体系和本局建立的洗煤行业纳税评估模型,有计划、有步骤对出现异常指标企业开展纳税评估工作;要依托信息化支撑,探索构建对纳税人申报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做出定量、定性的判断,对纳税申报和税负异常情况预警的税源管理体系。五是强化税务稽查。要不断充实和完善稽查监督机制、岗位职责和权限范围,提高稽查工作精准打击力度。六是推进征管信息化建设。要按照省局、市局部署稳步推进金税三期工程建设,加大人力、物力、财力投入,大力推行多元化电子申报方式和推广各类信息数据应用软件,努力提高现代信息技术在税收征管与政务管理工作中的应用水平。七是加强税种管理。充分利用金税工程增值税征管信息系统和综合征管系统的数据,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税负异常数据、进销项异常数据进行分析,制定和落实管理措施;要研究和创新企业所得税管理模式,确保新旧企业所得税法有效配套、有机衔接。八是开展政策调研。要针对重大政策实施、政策管理和日常税收征管工作中出现的新问题及时组织开展税收调研,通过认真分析和思考提出好的工作建议供上级决策,不断提高政策管理水平和政策执行能力。

第7篇:加强税收征管的措施范文

一、全力组织税收收入。一是落实组织收入原则。坚持经济税收观,坚决制止有税不收和人为调节收入进度,杜绝征收过头税、转引税款和虚收空转,以及违规调库、混库、滞压、挪用、转引税款等问题,自觉做到依法征管、依率计征。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加强减免税和缓税审批管理。严格控制新欠,大力清缴陈欠。二是强化税收分析。认真分析税收政策调整的收入效应,按月测算增值税转型、小规模纳税人降低税率、成品油消费税改革等因素对税收收入的影响,确认1260户销售额超过3000万元工业企业名单。每月通报、每季分析税收收入情况,及时研究解决组织收入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分析全市工商企业与国内外经济关系,为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献计献策。加强重点税源分析,完成《**年全国重点税源企业消费税税源税收分析》报告。完善税收收入分析系统,规范税收分析工作。

三是加强重点税源监管。制定2009年重点税源工作制度,确定566户上报总局重点税源企业名单,完成**年全国纳税500强企业、100强集团企业和税收百强县的数据审核工作。四是深化纳税评估。修改增值税纳税评估系统税负峰值,调整所得税纳税评估指标,完善纳税评估能手评选方法,定期分析纳税评估工作形势,推进纳税评估工作。上半年,评估归档1813户,评估补税额9787万元。所属长海县、庄河市、金州区国税局的行业纳税评估模型获全国百佳模型称号。

二、大力加强依法治税。一是严格依法行政。认真执行重大税务案件审理规定,受理重大税务案件6件。加强税收执法考核子系统运维管理和对基层局的业务指导,税收执法正确率不断上升。制定税收执法案卷评查办法,努力规范税收执法行为。二是坚决落实税收调控措施。坚决落实各项税收调控措施特别是税收优惠政策,对履行社会责任困难的108户企业进行认定,帮助企业降压减负。深入开展调查研究活动,以“机关干部走进千家重点企业”活动为牵引,市局党组成员先后50余次深入企业现场办公,对企业反映的20余个问题及意见和建议,属于权限范围内的及时解决,不属于权限范围内的协调解决。三是强化税法宣传。坚持经常性宣传与集中宣传相结合,以调整出台的税收政策为重点,深入开展第18个全国税收宣传月活动,突出抓好十个创新活动项目的开展,和谐征纳关系;广泛开展“政务公开日”活动,深化政务公开,推进“阳光税务”;以大连市组织的社会科学活动普及周活动为平台,发放税法资料,解答税法咨询,普及税法知识;依托网站,先后7次通过在线访谈形式,局领导与机关业务处室相关人员共同为纳税人答疑解惑。四是整顿和规范税收秩序。着眼提高检查面、选案率、信息化应用水平和动态监控质量,加强和改进稽查工作。上半年,查补税额5064.2万元,课征滞纳金93.95万元。联合开展打击制售假发票和非法**发票专项整治行动,先后打掉7个制假团伙,抓获犯罪嫌疑人27人。开展普遍发票专项检查,截至5月底,查补税额1713万元,课征滞纳金61.9万元。完善发票管理工作流程,修订12项内容。

三、不断优化纳税服务。一是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制定深化纳税服务实施意见、纳税服务工作方案和办税服务厅规范手册,以及纳税辅导、纳税咨询服务、纳税服务投诉、短信平台等管理办法,强化纳税服务制度化、规范化建设。二是推进税收信用体系建设。开展纳税信用等级评选活动,联合评选出645户A级纳税人。聘请第三方开展满意度调查,有针对性地进行整改。三是强化办税服务厅建设。调整功能区域,统一标识和工作时间;制作33种办税指南宣传单和150个文书使用范本,配备服务评价器;制定纳税服务承诺,开展纳税人满意度调查和“国税新形象满意一百分”服务竞赛活动,努力营造良好的办税服务环境。四是加强网站建设。完善办税功能,推行预约服务,拓展办税范围,使税务网站不断适应税收工作发展的需要和纳税人的需求。上半年,维护网站信息2961条,同比增长359%。五是加强12366纳税服务热线建设。编写满意度测评、业务监控和呼损需求,加强日常咨询,每月检查通报相关情况。上半年,办理咨询电话139564条,同比增长112%;人工座席受理49914条,同比增长11%;即时答复率95%,办结率100%。

四、不断强化科学化、专业化、精细化管理。一是强化税收征管基础建设。制定《联合税务登记机构考核办法》,加强联合税务登记管理。上半年,办理开业登记4862户,变更登记4373户,实施网上税务登记预审375户。根据增值税、所得税政策变化,修订和完善征管工作流程。统一个体工商户计算机定额系统指标体系,基本完成市区市场定额标准的确定工作。推广使用POS机,解决个体工商户用现金缴纳税款的问题。制定进一步做好税收征管工作的实施意见,每季度通报税收征管质量情况,加强税收征管工作。制定进一步规范征收局税务检查工作的若干意见,明确各征收局检查职能,进一步理顺征管与稽查关系,深化税务检查工作。二是加强各税种管理。落实新修订的增值税、消费税条例及其实施细则,深入35户企业调查研究,采取在线访谈、政策说明会、业务培训等形式,加强辅导宣传,确保顺利实施。增加远程认证货运发票功能,试点远程抄报税,开展成品油消费税专项评估,实施驻厂办税管理办法,加强货物和劳务税征收管理。加强企业所得税预缴监督管理,制定行业管理操作指南,修订企业所得税减免税审批管理和企业所得税优惠项目审核备案和后续管理流程,加强**年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升级1600ml及以下排量乘用车暂减按5%税率征税系统,推行车购税二维条码扫描申报系统,提高车购税征收质量和效率。加强非居民企业汇算清缴,截至6月20日,圆满完成**年非居民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的宣传辅导和数据采集工作。修改完善非居民企业税收征管工作流程,建立健全国际税源信息汇集和日常监控机制,加强“走出去”企业调查,推进非居民企业税收专业化管理。上半年,转让定价调查调整应纳税所得额8296万元,补缴所得税724万元。强化总局定点联系企业基础信息数据采集,对总局确定的11个集团定点联系企业进行自查督导,完成总局布置的中远集团下属公司的调查与资料上报工作。按照总局部署和要求,分别对33552条出口货物证明开具传输和使用信息、165686条出口应征税信息进行核查,受到总局的通报表扬。开展对利用CPU骗取出口退税违法犯罪行为的专项检查取得初步成效。试点运行出口退税税银库联网系统,提高退库效率。开展出口企业分类管理,建立出口退税信息反馈机制,加强出口退税工作管理。上半年,办理出口退(免)税62.36亿元,同比增长30.32%。三是严格内部管理。加强资产和基建项目审批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落实工作责任制,加强工作。加强公文、会议、接待、新闻宣传、车辆、保密、安全等管理,健全车辆运行费支出管理办法,完善会议费支出办法,落实节能减排措施,推进节约型机关建设。加强政府采购工作,上半年,落实政府采购任务38项,节约资金139320元。加强研究探索,完善指标体系,加强绩效考核工作。

第8篇:加强税收征管的措施范文

以党的十、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中央《深化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方案》精神为指导,以落实《税收征管规范(1.1版)》《纳税服务规范(2.3版)》《国地税合作工作规范(2.0版)》(以下简称“三个规范”)为主要抓手,以解决问题、防范风险为导向,以加强基础工作和基层建设为着力点,全面推进依法治税,全面提升税收征管、纳税服务规范化水平,全面推动国地税深度合作,为税收现代化建设奠定坚实基础。

二、总体目标

通过“业务管理规范年”活动的深入开展,实现以下四个方面目标:

(一)法治思维全面深化提升。大力弘扬法治精神,让法治理念成为系统上下共同价值取向。重视法治思维实践运用,各项工作严格依法依规,养成以法治思维处理问题、以法治方式规范工作的良好习惯。

(二)纳税服务更加优质便捷。坚持以纳税人为中心,下决心破解纳税人办税中的“痛点”、“难点”问题,最大限度便利纳税人,减轻纳税人负担,进一步增强纳税人获得感。

(三)税收征管更加科学严密。进一步夯实税收征管基础,强化薄弱环节管理,加强征管数据监控和分析,查找和解决征管工作中的突出问题,不断提高税收征管质效。

(四)国地税合作全面深入开展。全面落实基本合作事项、积极探索创新合作事项,突破合作重点和难点,打造合作新特色和新亮点,推动国地税合作达到新水平。

三、主要任务

(一)规范税收执法管理制度

认真落实税收政策法规工作要求,全面开展税收规范性文件清理。对不符合“三个规范”要求的,及时进行调整和修订,保证规范性文件与“三个规范”衔接一致。

(二)规范岗责设置

按照税收征管规范、纳税服务规范以及金税三期信息系统具体应用要求,将由纳税人、缴费人依申请办理的涉税业务前置到办税服务厅。严格按照省局确定的岗责体系,规范岗责设置,进一步优化配置办税服务资源,确保前台、后台岗责调整到位,人员配备到位,业务衔接到位,防止出现因岗责配置错误而导致的工作流程无法正常运行的问题。

(三)规范办税服务

1.统一资料报送。严格执行《税收征管规范》《纳税服务规范》明确的业务受理资料规定,不得要求纳税人额外报送资料。

2.规范业务流程。严格执行“三个规范”明确的业务流程,不得额外增加,不得随意简化。

3.严格办理时限。加强各项工作环节的业务衔接,严格按照规定时限办理业务,提高业务事项流转和办理效率。

4.推进全省通办。全面实现税务登记、纳税申报、发放涉税表证单书、受理纳税咨询等业务全省范围内通办。

(四)规范日常税收征管

1.加强“三证合一”改革后税源状况监控。密切监控、定期分析“三证合一”改革后税源管理状况,包括新增市场主体户数、办税户数、用票户数、申报户数、有税户数、零申报户数、税额、清税户数及非正常户数等情况。及时总结“三证合一”改革后出现的新问题,有效排查风险,采取有针对性地应对措施,加强税收征管。

2.规范欠税管理。严格按照《税收征管规范》要求,依法采取各项欠税清缴措施,遏制欠税增长势头,防范税收执法风险。进一步落实欠税公告制度。严密监控欠税大户动向,动态开展跟踪分析。加强部门协作,严格欠税纳税人的税收信用管理,形成清欠合力。

3.严格注销税务登记管理。按时完成省、市局推送的疑点户风险应对工作。加强注销税务登记各环节风险监控与管理,确保户户资料齐备、程序合法,同时做好与国税部门的衔接配合,进一步提高效率。

4.规范非正常户管理。加强非正常户认定及解除管理,严格按照《税收征管规范》履行程序。落实非正常户公告制度,提高社会关注度。加强非正常户的协同管理,利用税务总局非正常户风险库、长江经济带信息共享平台等信息,加强与国税部门的沟通协作,形成管理合力。

(五)规范税费政策执行

1.加强收入规范化管理。认真落实税费政策,坚持依法征收税费,依法减免税费,严格征管范围,按规定预算级次入库税费。

2.加强申报规范化管理。落实财产行为税统一申报表,实现税种收入按税目核算,减免税数据按减免税政策代码核算。规范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和全员全额扣缴明细申报管理,确保自行纳税申报人数平稳增长、电子明细申报覆盖面扩大和申报质量提高。

3.加强税种规范化管理。落实土地增值税清算管理规程、车船税管理规程、城镇土地使用税管理指引和耕地占用税管理规程等税种管理规范,规范管理程序,细化管理措施,提高税种管理规范化水平。

4.规范减免税核算管理。从政策登记开始,全面推行全口径申报,按流程备案或审批,科学组织减免税核算,客观反映减免税真实情况,提高减免税核算管理的科学化、精细化水平。

5.加强税收政策落实。广泛开展税收政策宣传,提高税收政策知晓度;规范税收政策执行,对落实情况跟踪问效。

(六)规范稽查执法行为

1.认真履行税务稽查法定职责。严格执行税务稽查工作规程,加强内控机制建设,强化选案、检查、审理、执行四环节监督制约。

2.充分发挥稽查软件作用。加强金税三期信息系统对稽查案件监控管理,推进稽查信息化建设。

3.加强稽查案源管理。建立健全税务稽查对象分类名录库、税务稽查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和税务稽查异常对象名录库,落实随机抽查制度。

4.充实稽查力量。加大稽查力度,规范进户执法,推进国地税联合检查,提高案件查办质效,发挥好以查促收、以查促管和以查促查作用;严格稽查案件审理,落实稽查案件三级审理制度。

5.加强案件执行管理。加大案件执行力度,规范税收强制执行措施。

(七)规范征管数据质量

1.加强数据质量分析。分析登记基础信息、申报缴税信息、认定分类信息、减免和退库信息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等状况,制定数据信息纠错措施,处理系统推送错误信息,从源头开始不断提高数据信息质量,扭转由于数据信息质量问题制约税收工作的被动局面。

2.开展问题数据整改。县局定期开展数据质量分析和监控,查找问题数据,下发基层应对;基层分局要加强辅导、培训,减少纳税人和税务人员的误操作,把好数据入口关,并做好上级下发数据问题的整改落实。

(八)规范征管档案管理

1.完善征管档案管理。推广应用税收征管电子档案管理系统,加强征管档案的共享和应用,提高税收征管档案管理质量和效率。2.开展征管档案清理。结合税收征管电子档案管理系统推广工作,以近3年以来的征管档案为重点,全面检查、补缺、纠正,保证征管档案真实、完整、准确。

(九)深化国地税合作

1.落实重点合作事项。推进合作办税便利化。联合规范、简并纳税报表资料,实行纳税人涉税信息一次采集、按户存储、共享共用,减轻纳税人办税负担;开展联合进户稽查,联合开展“失信惩戒”,联合开展打击发票违法犯罪活动,推进国地税联合执法规范化;建立信息共享机制,联合推动建立国地税统一规范的信息交换平台,依托税务专网,定时传递国地税双方在业务办理过程中产生的数据;共同推动地方政府建立信息共享机制,联合采集第三方涉税信息,联合对外税收信息,建立信息共享机制,提高运用第三方涉税信息加强税收征管的能力,提高利用税收信息促进加强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能力。

2.推进服务合作常态化。从整合征管资源、发挥国地税各自优势着手,健全国地税工作合作常态化机制,降低征收成本,提高征管效能。采取国税、地税互设窗口、共建办税服务厅、共驻政务服务中心等方式,合作征收税款,提供纳税服务。2016年实现“前台一家受理、后台分别处理、限时办结反馈”的服务模式。建设融合国税、地税业务,标识统一、流程统一、操作统一的电子税务局,2017年基本实现网上办税。

3.推进跨区域国税、地税信息共享、资质互认、征管互助。县局要应用信息比对情况,建立区域内非正常户征管联动机制和纳税人异地经营税收管理机制,形成异地协作合力,实现跨区域迁移纳税人的相关信息在区域内税务机关之间有效承续。进一步创新自由贸易试验区税收服务举措,让纳税人享有优质、便捷、统一的服务。

四、活动时间及步骤安排

“业务管理规范年”活动分三个阶段部署开展:

(一)动员部署阶段(____年__月)。按照省、市局统一部署,印发《“业务管理规范年”活动实施方案》、制订具体计划,深入开展动员部署。

(二)组织实施阶段(____年__月-__月)。按照活动方案和计划要求,围绕主要任务,结合本地实际,扎实推进活动实施。各活动项目的牵头部门明确工作安排,采取切实举措,确保取得实效。

(三)总结考核阶段(____年__月)。各分局、局属各单位要认真总结“业务管理规范年”活动的开展情况,于____月____日前分别报送总结材料。市局将对 “业务管理规范年”活动开展情况进行考核并择优推荐省局参加评比,省局将对先进单位给予表彰。

五、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业务管理规范年”活动是继2015年“树立法治精神,守纪律讲规矩,加强制度建设,规范内部管理”主题学习讨论活动之后,全省地税系统又一项全局性、系统性工作。全县地税机关应充分认识开展“业务管理规范年”活动的重要意义,把落实“三个规范”作为地税机关和地税干部的自觉行动。要总结地税部门推进“三个规范”落实方面的经验和做法,结合实际提出具体可行的落实措施,在优化服务、科学征管、深入合作等各个领域全面推进规范落地生根,开创依法治税新局面。

(二)加强领导,统筹安排。为了加强“业务管理规范年”活动的组织领导,建立工作机制,县局制定《全县地税系统“业务管理规范年”活动责任分解表》和具体实施方案。要加强对规范落实工作的督促和指导,牵头部门要精心组织,加强协调,跟踪落实,相关责任单位要细化工作任务,明确具体要求,确保按时按质完成。

第9篇:加强税收征管的措施范文

一、存在问题

从分局的税源状况来看,税收征收工作当前面临的形势可以概括为:工业企业历史包袱重,资金紧缺;商业企业无欠税,且后劲不足;个体税收受城建改造及政策性税负的调整,收入增长较慢;金融保险多为集中监管企业,基层管理检查受限,收入不增反降。就税收工作当前存在的问题,集中归纳起来主要反映在如下几个方面:

1、陈欠税款清收不易,纳税主体无力缴纳。从分局历史欠税的情况来看,欠税单位大多属于工业企业,如东风轮胎实业有限责任公司就2001年5月1日ctais上线以来所形成的欠税高达近200万元,因企业长年处于停产半停产状态,分局按照《税收征管法》也多次采取措施,但是其结果欠税仍然有增无减。

2、税收征管手段软化,中小商户偷税严重。许多原实行“双定”征收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受利益的驱动,钻税收管理的空子,采取变换征管方式的手段,偷逃国家税收。如原是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转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原属“双定”征收的纳税人转变为查账征收的小规模纳税人等,纳税人的征管方式改变后,向国家交纳的税收确一年比一年要少。

3、发票管理工作滞后,商户用票与税管脱节。因税收征管软件ctais系统发票供量及使用情况与纳税人月定税额双向监管脱节,形成纳税人发票使用情况与日常税收征收管理工作没有有机的结合起来,使大部分纳税人本期实现的销售额大大超过税务部门核定的定额,纳税人本应缴纳的税款堂而皇之的变成了其个人的收入。

4、公平定税有待完善,起征点下是个漏洞。去年税务部门为了解决个体工商业户定税不公的问题,在全市国税系统推行了公平定税方法,在一定的程度上为个体工商业户公平税负、健康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但是,公平定税方法自身还存在着许多不完善方面的问题,特别是增值税起征点以下的纳税人的管理问题,更应引起我们税务部门的高度重视,谨防少数纳税人把它当作偷逃国家税收的避风港。

5、缴纳所得税的企业自结利润大面积亏损,多数属于对税收政策的理解以及税前扣除方面的问题。直属分局至目前共有企业所得税纳税人309户,除70户核定征收外,亏损企业达178户,占查账征收纳税人的82.41%,造成这些问题的原因很多,但主要还是管理方面的问题。

6、个人储畜存款利息所得税收入呈下降趋势,而储蓄存款余额却在不断的上升,由此形成了一对相互对立的矛盾。2002年底十堰城区个人储蓄存款余额为105亿,而2003年底储蓄存款余额为120亿。税基上涨了,税收收入却变化不大,这也是我们分局以后年度将关注的问题。

二、应对措施

为了切实加强税收征收管理,积极采取行之有效的措施,着力解决好当前税收收入工作中的突出问题,努力完成市局下达的各项税收收入任务,下一步着重抓好如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1、积极培植开辟经济税源。培植税源就税务部门而言,就是要把政策交给纳税人、把服务送给纳税人、把征管措施搞到位。我们要根据纳税人类型,合理确定不同的服务方式,使纳税人真正得到实惠,使其生产经营得到快速发展。一方面我们继续做好国产设备免、抵、退,出口退税,福利企业退税,西部地区经济开发税收优惠政策,高技术性企业税收优惠政策,提高增值税起征点以及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等方面税收优惠政策的宣传、贯彻、落实工作;另一方面改进工作作风,转变征管理念,优化服务功能,落实管征措施,快节奏、高效的服务纳税人,为地方经济发展作出贡献。

2、加大陈欠税款清收力度。直属局的欠税主要集中反映在工业企业,到目前为止,分局c tais系统上反映出的欠税计2540万元,其中:工业企业欠税就达2474万元,占分局欠税总额的97.4%.清收这些欠税的措施,首先根据企业经营资金状况,拟定清收欠税的计划;其次严格执行滞纳金制度,按照先缴滞纳金罚款,再缴税款的顺序,逐步清收欠税;再次实行税务部门常规的办法,即“以票控税”;第四依据《税收征管法》,对其多次催缴无效的,实行税收保全和强制执行措施。

3、强化重点税源监控管理。为准确掌握税源增减变化情况,分局应把年纳税额在50万元以上的纳税户纳入重点税源管理范围,同时建立“片管员周清查、科室月抽查、分局半年检查”的税源管理办法,逐步完善税源管理台帐,做到账实相符。对纳税大户,如人商集团、烟草公司、五商集团、中石化公司、陡岑子电站等重点税源,实行分管局长亲自抓,管理科长具体抓,片管员包户的办法,逐月对资金状况、税源结构、成本、费用等经济指标进行跟踪管理,加强协调,以保证税款及时足额入库。

4、完善税收征收管理机制。税收征收管理制度的建立为我们做好日常税收征收管理工作打下了坚实的基础,现在的问题是怎样执行落实这些已成文的制度,把科室工作交叉业务不衔接的问题研究解决好。同时,把一些单项管理软件和工作与常规性管理工作有机的结合起来,以达到税收管理工作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真正形成分局税收管理上的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