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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极分子培养方案精选(九篇)

积极分子培养方案

第1篇:积极分子培养方案范文

根据《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中办发〔2014〕33号)、《关于进一步提高发展党员质量的意见》(鲁组字〔2018〕63号)、《关于进一步从严做好发展党员工作的有关规定(试行)》(济组发〔2018〕35号)等有关要求,现将发展党员工作中5个阶段25个步骤的相关流程和注意事项梳理如下。

一、申请入党阶段(2个步骤)

1.递交入党申请书

(1)申请入党条件。一是年龄在18岁以上的中国公民;二是承认党的纲领和章程;三是愿意参加党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四是愿意执行党的决议;五是愿意按期缴纳党费。

(2)申请书有关要求。入党申请书一般应当有以下4个方面的基本内容:为什么要入党,自己对党的认识和入党动机;自己的政治信念、成长经历,以及思想、工作、学习、作风方面的情况;家庭主要成员和主要社会关系情况,主要写其职业、政治情况、与本人的关系等;入党的态度和决心,主要是写自己如何积极争取加入党组织,表明自己入党的决心和今后工作、学习、生活等方面的打算。

(3)申请入党的途径。一是有工作、学习单位的人员,单位有党组织的,直接向工作、学习单位党组织提出入党申请;单位未建立党组织的,向居住地党组织提出入党申请。二是没有工作、学习单位的人员,应当向居住地党组织提出申请。三是流动人员,应当向工作、学习单位的党组织提出入党申请;没有工作、学习单位或工作、学习单位没有建立组织的,可向居住地党组织或单位所在地党组织或单位的主管部门党组织提出入党申请。流出地已经在流入地建立流动党员党组织的,可以向流动党员党组织提出入党申请。四是在校学生,应当向学校党组织提出入党申请。五是离退休人员,原则上哪个单位管理,就向管理单位党组织提出申请。生活、管理主要由原单位负责的,向原单位提出申请;生活、管理与原单位基本脱离关系的、主要活动在居住地的,向居住地党组织提出申请。六是借调到外单位工作半年内的,可根据工作需要和个人实际,向原单位党组织提出申请;半年以上的,向原单位或借调单位党组织提出申请。七是失业、待业、自谋职业的,向居住地党组织提出申请;加入个体劳协的,向劳协或劳协主管部门党组织提出申请。八是下基层挂职、扶贫、支教半年以内的,向原单位党组织提出申请;半年以上的,可以向基层单位党组织提出申请,发展前必须征得原所在单位党组织同意。

(4)不得发展入党情形:①不信仰马克思主义,笃信宗教、热衷封建迷信活动或参与邪教的;②是非观念淡薄,在涉及党的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等原则问题的政治挑衅面前态度暧昧、消极躲避的; ③入党动机不纯、功利思想严重,一心想借入党捞好处的;④对群众缺乏感情, 为民服务意识不强, 个人利益至上的; ⑤道德品行不端, 所作所为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的;⑥违反信访有关规定,组织、参与或煽动、教唆他人进行信访活动且屡教不改的;⑦存在涉黑涉恶情形或霸痞行为的;⑧因违法行为正在接受调查的,以及因 “黄赌毒”受到行政处罚或者因其他违法行为受到行政拘留处罚不满2年的; ⑨被侦查、起诉或者审判,正在执行刑罚或者刑罚执行完毕但不满5年的;⑩违反计划生育政策接受处罚但不满5年的;⑪受开除党籍处分或脱党除名处置不满5年的。

(5)严把曾有违法犯罪行为或出党经历人员入党。在符合接收入党申请书条件后,自接收入党申请书之日起,一般至少经过5年以上培养教育和考察,其中拥护党的领导、能改过自新、积极追求进步、工作实绩突出的,方可按程序发展入党。

注意事项:一是申请入党的人要结合自身工作学习情况和思想情况撰写入党申请书,不得抄袭;党支部要对入党申请书认真审核把关;二是曾有违法犯罪行为或出党经历的人员递交申请书时,要如实向党组织汇报个人有关行为或经历;三是入党申请书要由党支部保存。

2.        党组织派人谈话。

(1)谈话时间。收到申请书后要在1个月内。

(2)谈话主体。一般由党支部书记、副书记或组织委员进行。

(3)谈话目的。了解入党申请人基本情况,介绍入党条件和程序,加强教育引导。

注意事项:一是谈话人员要认真审阅入党申请书,存在问题的要当面向申请入党人员指出;二是谈话结束后要整理形成书面记录,由党支部存档。

二、入党积极分子确定和培养教育(4个步骤)

3.推荐和确定入党积极分子。

(1)推荐范围:已递交入党申请书、党组织已派人谈话且连续培养考察满6个月以上,基本具备积极分子条件的人员。

拟确定基层组织班子成员近亲属,特别是与村(社区)“两委”主职干部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还有曾有违法犯罪行为或出党经历人员为积极分子前,党支部须书面向具有审批发展党员权限基层党(工)委书面报备。基层党(工)委应派人对相关情况进行了解,出具书面意见。基层党(工)委备案同意的,方可履行后续程序。

(2)推荐方式:采取“两推荐一公示”方式进行。“两推荐”,即由党支部组织召开党员大会和群众代表会议,分别对入党积极分子推荐人选进行无记名投票推荐。入党积极分子推荐人选,得党员赞成票超过全体应到会有表决权正式党员半数,同时得群众代表赞成票超过实到会群众代表半数的,方可列为入党积极分子人选。“一公示”,即由党支部对入党积极分子人选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工会、共青团和妇联等群团组织,可按照有关规定通过推优方式产生入党积极分子人选。

(3)支部决定:入党积极分子人选公示无异议的,经支部委员会(不设支部委员会的由支部党员大会,下同)会议研究同意,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

注意事项:一是支部委员会集体研究确定入党积极分子,要综合运用“两推荐”结果,防止简单以票取人;二是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后,党支部书记要与他们逐一进行谈话,掌握思想动态、帮助端正入党动机;三是基层党(工)委应指派党(工)委委员或组织员列席“两推荐”会议、支委会会议或群团组织推优会议,并在会议记录上签字;四是基层党(工)委关于基层组织班子成员近亲属、曾有违法犯罪行为或出党经历人员列为入党积极分子人选的批复、“两推荐一公示”、支部委员会会议记录等相关资料,由党支部存档;党支部关于基层组织班子成员近亲属、曾有违法犯罪行为或出党经历人员列为入党积极分子人选的备案报告,由基层党(工)委存档。

4.上级党委备案。

(1)备案形式及内容。主要包括备案报告及台账:①备案报告应包括人员基本情况、谈心谈话和日常考察情况、“两推荐一公示”情况和支委会意见情况等。②台账应包括人员姓名、性别、民族、学历、身份证号、工作单位及职务、递交入党申请书时间、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时间、联系方式等。

(2)审核重点及结果。基层党(工)委组织委员或组织员应认真审核入党积极分子是否具备相应条件、是否履行规定程序等。符合条件、程序规范的发放《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和预备党员培养考察写实簿》(以下简称《培养考察写实簿》),由党支部负责指导填写并保存。

注意事项:一是基层党(工)委在发放《培养考察写实簿》时,建立发放台账;二是《培养考察写实簿》由党支部保存、存入党员档案,根据发展进程及时组织培养联系人、入党介绍人等进行填写,严禁突击填写、事后补填和他人代填等违规违纪行为;三是党支部报送的入党积极分子推荐情况备案报告和台账,由基层党(工)委存档。

5.        指定培养联系人。

(1)培养联系人数量。党组织应当指定2名正式党员作为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联系人。

(2)培养联系人任务。主要有4项。一是是向入党积极分子介绍党的基本知识;二是了解入党积极分子的政治觉悟、道德品质、现实表现和家庭情况等,做好培养教育工作,引导入党积极分子端正入党动机;三是及时向党支部汇报入党积极分子情况;四是向党支部提出能否将入党积极分子列为发展对象的意见。

注意事项:一是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联系人,应由支委会会议研究确定、党员(培养联系人)本人同意;二是受到留党察看处分尚未恢复党员权利的党员、发展对象近亲属党员、预备党员等不得担任培养联系人;三是培养联系人工作岗位发生变动、不适合继续联系培养的,党支部应及时更换。四是在填写《培养考察写实簿》培养联系人培养考察意见时,可由其中1名培养联系人主笔,由2名培养联系人共同签名;培养考察意见每季度填写1次。

6.        培养教育考察。

上级党委每年对入党积极分子队伍状况进行一次分析,针对问题,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培养教育考察。

(1)培养教育方式:主要通过吸收入党积极分子听党课、参加党内有关活动、分配一定的社会工作、开展集中培训等方式加强培养教育;基层党(工)委要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集中培训。

(2)实行动态管理:党支部每半年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1次考察,每年组织1次党员群众测评。理想信念缺失、政治立场动摇或有其他不合格表现,经教育引导仍无转变的,取消入党积极分子资格。基层党(工)委每年要对入党积极分子队伍状况进行一次分析,针对问题,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培养教育考察。注重将不同群体、不同行业表现突出的入党申请人及时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保持入党积极分子队伍适度规模。

(3)做好接续培养:入党积极分子工作、学习单位(居住地)发生变动,应及时报告原单位(居住地)党组织,原单位(居住地)党组织应及时转交材料;接收单位党组织认真审查材料、做好接续培养,培养教育时间可连续计算。

注意事项:一是党组织要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1年以上的培养教育,才能确定为发展对象;二是入党积极分子集中培训不得代替发展对象集中培训;三是加强入党积极分子队伍建设,确保“源头活水”充足;四是认定转入人员入党积极分子资格,应严格审核相关档案资料、经支委会集体研究并进行公示。

三、发展对象确定和考察(5个步骤)

7.确定发展对象。

(1)人选条件。对经过一年以上培养、教育和考察的入党积极分子,可以推荐为党员发展对象。

曾有违法犯罪行为或出党经历的人员拟确定为发展对象人选前,基层党(工)委要会同所在支部,对其违法犯罪行为或出党经历进行认真分析研判和考察,并将相关情况及党委意见书面报区级党委组织部门备案审查,区级党委组织部门审查后,出具书面答复意见。审查同意后,方可履行后续程序。

(2)人选确定。采取“两评议一公示”方式进行。在认真听取党小组、培养联系人意见的基础上,采取“两评议一公示”的方式征求党员群众意见,即党支部召开党员大会和群众代表会议,分别对经过1年以上培养教育和考察、基本具备党员条件的入党积极分子进行民主评议;支部委员会根据听取意见和民主评议情况,研究确定发展对象人选,公示无异议后报基层党(工)委备案审核。

注意事项:一是基层党(工)委对拟发展曾有违法犯罪行为或出党经历人员考察、审查均须形成书面材料,由党支部存入党员档案;二是参加民主评议的党员、群众代表数量和对发展对象人选公示,参照“两推荐一公示”执行;三是基层党(工)委应指派党(工)委委员或组织员列席“两推荐一公示”、支委会会议,并在会议纪律上签字;四是“两评议一公示”、支部委员会会议相关资料,由党支部存档。

8.报上级党委备案。

(1)备案形式及内容。主要包括备案报告及台账:①备案报告应包括人员基本情况、日常培养考察情况、“两评议一公示”情况和支委会意见情况等。②台账应包括姓名、性别、民族、学历、身份证号、工作单位及职务、递交入党申请书时间、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时间、确定为发展对象人选时间、联系方式、《培养考察写实簿》编号等。

(2)资格审查。基层党(工)委对党支部上报备案的发展对象人选,要统一书面征求纪检监察机关和政法、公安、法院、检察院、信访、民族宗教、卫生健康等部门的意见;发展对象是企业或社会组织负责人的,还应征求税务、自然资源、生态环境、应急管理、市场监管等部门的意见。联审部门反馈意见应由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反馈意见由基层党委填入发展对象《培养考察写实簿》。

基层党(工)委组织员应认真审核发展对象人选是否具备相应条件、程序步骤是否规范,并将审核意见填入发展对象人选《培养考察写实簿》。

(3)审核批复。基层党(工)委组织委员或组织员应认真审核发展对象人选是否具备相应条件、程序步骤是否规范,并将审核意见填入发展对象人选《培养考察写实簿》

对基层组织班子成员近亲属拟确定为发展对象的,基层党(工)委应在党支部进行报备后,详细分析该党支部党员构成,并安排专人对其进行全面深入考察,通过个别访谈、民意调查等方式,认真听取党员群众和各个方面意见。其中,村(社区)“两委”主职干部近亲属入党的,区级组织部门要安排专人会同街道党工委,对其进行实地考察;经区级组织部门批准后,方可列为发展对象。

注意事项:一是经基层党(工)委批复同意的发展对象人选,方可确定为发展对象;二是村(社区)“两委”主职干部近亲属、曾有违法犯罪行为或出党经历人员,未经区级组织部门批准的,不得确定为发展对象;隐瞒情况一经发现的,终止发展党员程序,已经发展入党的一律不予承认,且2年内不得列为发展对象;三是党工委的备案意见应书面通知党支部,上级党工委备案同意的时间即为确定发展对象的时间;四是党支部报送的发展对象人选备案报告和台账,由基层党委存档。

9.确定入党介绍人。

发展党员要有2名正式党员作为入党介绍人,介绍人可以由培养联系人担任,也可以由党组织指定。

注意事项:一是党组织指定入党介绍人,必须经党员(入党介绍人)本人同意且经支委会研究确定;二是预备党员、发展对象近亲属、受留党察看及以上处分尚未恢复党员权利的党员不能担任入党介绍人;三是介绍人工作变动的,还在原单位的,可以继续担任,离开原单位的,应重新指定;四是确定入党介绍人后,党支部书记要同入党介绍人谈话,明确培养任务,提出工作要求。基层党(工)委应对党支部确定的入党介绍人进行业务培训。

10.    进行政治审查。

(1)政治审查的内容:一是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的态度;二是政治历史和在重大斗争中的表现;三是遵纪守法和遵守社会公德情况;四是直系亲属和本人关系密切的社会关系的政治情况。

(2)政治审查方法:同本人谈话、查阅档案资料、找有关单位和人员了解情况以及必要的函调和外调。对流动人员中的发展对象还应对征求户籍所在地和居住地基层党组织的意见。

注意事项:一是政审材料要出具明确意见,表述应清楚、明确,符合新精神、新论述;由具有发展党员权限的基层党(工)委出具并加盖党组织公章。二是直系亲属包括父母、配偶、子女,自幼抚养其长大的养父母和由其抚养的养子女。长期同本人一起生活、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如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弟姐妹等,必要时也应了解。主要社会关系,通常指在政治、生活、思想上与其有密切联系的旁系亲属,如岳父母(公婆)、伯叔姑舅姨,以及与发展对象关系密切的朋友、同事、同学、同乡等。具体工作中,并不需要调查上述范围的每一个人,主要是了解那些政治、经济上与发展对象交往密切的人。三是党支部要对发展对象政治审查情况形成结论,并如实填入《培养考察写实簿》;其他党组织反馈的发展对象近亲属政审材料,由党支部存入党员档案。四是未经政治审查或者政治审查不合格的,不能发展入党

11.    开展集中培训。

(1)培训主体:区级党委组织部门或基层党(工)委

(2)培训时间:不少于3天或者24个学时。

注意事项:一是未经培训的,不能发展入党。二是党员发展对象经过集中培训后应参加政治理论测试,考试不合格的,一般取消党员发展对象资格。三是发展对象参加集中培训情况及测试成绩,由党支部如实填入《培养考察写实簿》。

四、预备党员接收(7个步骤)

12.支委会审查。

支部委员会广泛征求党员和群众的意见,对发展对象(拟接收为预备党员人选)有关情况进行公示,对发展对象进行严格审查,集体讨论发展对象是否合格。

注意事项:一是对发展对象的公示、支部委员会审查会议记录扥档案材料,由党支部存档;二是党支部报具有审批权限的基层党委预审材料至少应包括:入党申请书、政治审查材料及结论性报告、《培养考察写实簿》、发展对象培养考察情况综合报告等;曾有违法犯罪行为或出党经历人员还应包括基层党委考察、县级组织部门审查意见书面材料。

13.上级党委预审。

主要包括基层党委预审和区级党委组织部门复审,审查内容主要包括:一是审查发展对象是否具备党员条件、入党手续是否完备;二是审查档案资料是否完备、填写是否规范;三是审查是否征求执纪执法部门意见;四是审查曾有违法犯罪行为或出党经历人员、基层组织班子成员近亲属等人员是否履行相应程序等。

注意事项:一是区级党委组织部门复审通过后,向基层党委发放《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志愿书发放情况要同步登记备案;二是发展对象未来3个月内将离开工作、学习单位的,一般不办理接收预备党员手续。

14.填写入党志愿书。

发展对象填写《入党志愿书》,要在入党介绍人的指导下进行。填写《入党志愿书》前,要认真阅读填写要求,严格按照规定填写。

注意事项:一是填写《入党志愿书》必须实事求是,不得向党组织故意隐瞒有关问题;二是《入党志愿书》由党支部存入党员档案,妥善保管。

15.       召开接收预备党员大会

(1)召开支部大会条件。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到会人数必须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正式党员的半数。

(2)支部大会主要程序。一是会议主持人讲明会议议题和发展对象推荐、培训、公示、考试等基本情况;二是听取发展对象汇报情况;三是听取入党介绍人汇报情况、表明意见;四是支部委员会报告审查情况;五是与会党员进行充分讨论;六是与会党员无记名投票表决。

注意事项:一是召开讨论接收预备党员的支部大会,须提前1周下发通知并向上级党(工)委报告;上级党(工)委要派人到会监督指导,并在会议记录上签字;二是讨论两个以上发展对象入党时,要逐个讨论和表决;三是赞成人数超过全体应到会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的半数方可通过,因故不能到会的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在支部大会召开前正式向党支部提出书面意见的,应当统计在票数内;四是党支部应当及时将支部大会决议写入《入党志愿书》,连同本人入党申请书、政治审查材料、《培养考察写实簿》等,一并报上级党(工)委审批。支部大会决议应包括:发展对象的主要表现;应到和实际到会有表决权的党员人数;表决结果;通过决议的日期;支部书记签名。五是党支部会议记录、支部委员会报告审查情况、表决票及其他会议材料,由党支部存档。

16.    上级党委派人谈话。

(1)谈话时间:在支部大会讨论通过后,基层党委审批前进行;

(2)谈话主体:区级党委组织员、基层党委组织委员。

(3)谈话重点:重点了解其主要社会关系是否清楚、入党动机是否端正、入党程序是否规范、党的基本知识是否掌握以及日常表现是否符合党员标准等,讲明党规党纪,对做合格党员提出希望和要求。

注意事项:一是谈话情况形成书面记录,组织员将谈话情况和对申请人入党的意见如实记入《入党志愿书》和《党员发展对象有关情况登记表》;二是谈话中发现基层党组织负责人近亲属入党未报批、入党动机不纯、隐瞒重大错误、程序违规等情况的,须及时核查处理;三是谈话人员应遵循回避原则。

17.    上级党(工)委审批。

(1)审批时限:党委对党支部上报的接收预备党员的决议,应当在三个月内审批,并报上级党委组织部门备案。工作中,基层党委应在党支部接收预备党员当年度12上旬前完成审批工作。

(2)审批方式:审批必须采用集体讨论和表决的方式进行,会上,党委委员要逐人负责地发表意见。审批两个以上的发展对象入党时,应当逐个审议和表决。

注意事项:一是基层党委审批预备党员前2天,要将发展对象基本情况印送党委委员,并向区级组织部门报告;二是党委审批意见及时写入《入党志愿书》,注明预备期起止时间,并通知报批的党支部;三是党支部应当及时通知本人并在党员大会上宣布;对未被批准入党的,应当通知党支部和本人,做好思想工作。

18.    区级党委组织部门备案。

(1)备案目的:主要掌握预备党员结构、分布、质量等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2)备案方式:一般以发展党员工作报告和花名册形式进行。花名册应包括预备党员花名册、入党积极分子花名册和申请入党人员花名册。

(3)花名册信息应包括:姓名、性别、身份证号、工作单位及职务、递交入党申请书时间、列为入党积极分子时间、确定为发展对象时间、吸收为预备党员时间、联系方式、所在党支部、党支部书记、培养联系人、入党介绍人等信息。

五、预备党员教育考察和转正(7个步骤)

19.编入党支部和党小组。

对新接收的预备党员,党支部负责人要找其谈话,通知其入党时间、预备期限、党内有关生活制度、交纳党费的有关规定等,进行政治生活新起点的教育,及时编入党的一个支部、小组,吸收其参加组织生活,加强党性锻炼。

20.入党宣誓。

(1)时间节点:发展对象被基层党(工)委批准入党后1个月内。

(2)组织主体:基层党委或党支部(党总支)。

(3)宣誓程序:一般包括唱国际歌、党组织负责人致词、新党员宣誓、新党员代表发言、党组织负责同志讲话并提出要求等,要做到场合正式、严肃认真、庄重简朴、严密紧凑。

21.继续教育考察。

预备党员的预备期为一年,从支部大会通过其为预备党员之日算起。基层党(工)委书记要在1个月内与新发展党员谈心谈话,基层党(工)委要对新发展党员在1年内组织不少于32学时的集中教育培训。党支部每半年对预备党员进行一次考察,每次考察结果由入党介绍人、党支部书记及时填写《培养考察写实簿》。

22.    提出转正申请。

一般情况下,预备党员应在预备期满前一周主动向所在党支部提出转为正式党员的申请。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时提出转正申请的,应当在其预备期满后一个月内向党组织提出书面转正申请。转正申请由党支部存入党员档案。

注意事项:一是基层党支部要建立提醒机制,对预备期满未向党组织提出转正申请的预备党员,要及时提醒、提出要求;二是根据不同情况,对理想信念动摇、不愿继续留在党内,或经党组织提醒仍不提出转正申请的,经支部大会讨论,逐级报区级党委组织部门批准,取消其预备党员资格;三是转正申请由预备党员本人手写,由党支部存入党员档案。

23.    支部大会讨论。

(1)前期准备:一是党小组提出意见;二是党支部征求党员和群众意见,对预备党员有关情况进行公示;三是支部委员会审查,经集体讨论后,研究提出能否按期转正的意见。

(2)程序步骤:预备党员转正要通过召开支部党员大会、采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一般由党支部书记主持,程序步骤与接收预备党员的要求一致。注意赞成人数超过全体应到会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的半数方可通过。预备党员转正会议可与接收预备党员会议同步召开。预备党员转正后,要在其所在单位党支部对本人情况进行公示,公示要求与确定发展对象时一致。

注意事项:一是支部大会必须及时召开,不得无故拖延;二是预备党员预备期未满不得召开支部大会、办理转正手续;三是对需要继续考察和教育的,可以延长1次预备期,延长时间不能少于半年、最长不超过1年;四是基层党组织对转入的预备党员,在其预备期满时,如认为有必要,可推迟讨论其转正问题,推迟时间不超过6个月。转为正式党员的,其转正时间自预备期满之日算起。五是上级党委要派人到会监督指导,并在会议记录上签字。

24.    上级党委审批。

党支部应向上级党委提供关于预备党员转正情况的报告及预备党员档案;基层党委集体研究审批后,及时向基层党支部书面反馈审批结果。

注意事项:一是基层党委应在3个月内进行审批;二是基层党支部应将审批结果反馈党员本人,并在党员大会上宣布;三是党支部提供的关于预备党员转正情况的报告,由基层党委存档;基层党委书面反馈的审批结果,由党支部存档。

25.    材料归档。

各级党组织要明确专人负责党员档案整理和管理工作。党员档案填写、查阅或移交要严格履行规定程序,防止丢失、污损和涂改。

(1)党员档案整理。预备党员转正后,党支部应当及时将《入党志愿书》、入党申请书、政治审查材料、转正申请书和《培养考察写实簿》等材料(曾有违法犯罪行为或出党经历人员还应包括基层党委考察材料、区级党委组织部门审查材料),交党委存入本人人事档案;无人事档案的,建立党员档案,由所在党委保存。党支部应告知党员本人档案存放地点。

第2篇:积极分子培养方案范文

一、以学生为主体,发现学生创新的闪光点,鼓励学生

在以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为重点的素质教育中,教师必须启发引导学生积极思维,自己提出探究实验的方法,自己动手实验,通过观察实验活动,锻炼学生,提高他们的创新意识和勇于探究未知的能力。

在实际教学中教师要善于发现每个学生创新能力的闪光点,并及时地进行鼓励,从而调动全体学生的创新意识。在全体学生积极参与的氛围中,学习新知识。

例如,在《水到哪里去了》一课中,让学生自主设计一个蒸发的快慢与空气流动(风)有关的实验。学生讨论后出现了各种设计方案,有的学生利用电风扇产生的风,有的学生利用自然界的风。学生的积极性被充分调动起来,他们开动自己的思维,为了解决问题,各种各样的方案呈现在老师和同学的眼前。而有一个方案让人眼前一亮:让两只手同时沾上水,一只手放在桌子上,另一只手在身旁挥动,比较哪一只手干得快。

这种实验设计方案看起来虽然简单,但是却充分体现了学生的创新能力,这种设计打破了传统思维方式,体现出了发散思维的特点,于是我马上对提出这一方案的学生进行了表扬,结果全班学生的积极性被更大程度地调动了起来,收到了良好的教学效果。

二、在实验教学中创设情境,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引导学生创新思维

苏霍姆林斯基说:“如果教师不想方设法使学生产生情绪高昂和智力振奋的状态,就急于传授知识,那么,这种知识只能使人产生冷漠的态度,而不动情感的脑力劳动就会带来疲倦。没有欢欣鼓舞的心情,学习就会成为学生沉重的负担。”兴趣是最好的老师。小学生好奇心较重,但这种好奇心有时只能停留在好玩、新奇的水平上,停留在给予解释的水平上。结合学生好奇心重的特点,教师可以创设情境激发学生的求知欲,让学生在好奇心的驱使下,积极地创新。

如在教学“磁铁的性质”时,在一只装满了水的烧杯里,放进一只图钉,教师告诉学生,这节课老师表演一个魔术,教师手里藏着一块磁铁,隔着杯子取出图钉,学生认真观察、努力思考讨论着,很快就有学生想到了用磁铁隔着杯子吸图钉的办法。整节课学生以饱满的热情与教师共同做完了实验,取得了良好的教学效果。

这节课首先创设了一个魔术情境,激发了学生的学习兴趣,学生带着好奇心思考问题,他们在思考各种答案的同时,也就是把自己放置在一个开放的思维环境中,把自己想到的答案进行分析筛选组合,从而产生新的答案,有些答案尽管与现实相差很远,但这也是一个创新过程,也达到了对学生创新能力培养的目的。

三、在实验教学中结合实际培养学生创新能力

课堂教学中应以“教为主导,学为主体”,但长期以来,在课堂实际教学中,课堂是由教师支配的,教师事先设计好每一个教学环节,特别是实验课,为了取得预期的教学效果,完成预定的教学目标,让学生观察、实验,讨论……条条框框都是教师预先定好、划好的,学生只能按教师预设的方案完成预定的任务,学生独立思考、判断和活动的时间很少,并且忽视了学生能力、态度、兴趣和创造精神的培养。因此,要真正地在课堂教学中确立学生的主体地位,培养学生的主体意识和主体精神,教师首先应当转变观念重视学生的创新能力,在实际教学中有意识地培养学生的创新能力。

在教学《茄子的生长》一课中,有一个让学生观察茄子的生长情况的实验记录,在安排学生记录时,教师有意地提出这样一个问题:土地以上的部分我们可以看到茄子生长的情况,如果老师想知道茄子的生根情况,该怎么办呢?这个问题一提出,“一石激起千层浪”。学生讨论后提出了很多方案,有的学生提出把苗看一看种子的生根情况,有的学生提出来把种子泡在水里观察种子的变化,有的学生甚至提出了无土栽培既可以看到苗,又可以看到根,这些方案不管可行与否,都说明学生在为解决这一问题而积极动脑。但是当老师问道:你觉得哪一种方案更有利于我们完成实验时,大家经过分析觉得都不合适。这时,有一位同学想到了一个简单可行的方法:把种子种在透明的塑料容器的边缘,保持适宜茄子的生长环境,这样就可以既不伤害到秧苗,又可以观察到种子的生根情况。这一方案提出来之后,同学们觉得这是最合适的方案,因为每一个同学都可以在现有的条件下做这个实验。

从这个例子可以看出,教师并没有直接告诉学生如何做,只是提出了一个问题,学生为了解决这个问题想到了各种方法,而后面的这种方法既结合了实际情况,又解决了问题。前面的几种方法有的也可以解决提出的问题,但离我们面临的实际情况有一定的距离。最后一种方案是可行性最强的,很好地解决了问题而且也很有创新性。学生的创新能力也得到了培养。

四、在实验教学中引导学生主动学习,大胆创新

心理学家布鲁纳在“认知结构”理论中指出:学习是一种能力的建构过程,应积极培养学生本身能力的自信感,使教学过程中学生成为一个积极的探索者。实践也证明,学生积极、主动地参与学习的全过程,发挥学生的主体性,能够更好地激发学生的创新精神,增强学生的自信心,能使学生大胆地进行创新性实验,从而使学生得到真正属于自己在创新实践中学习到的知识。

在实际教学中要使学生积极地、主动地、创造性地学习,教师要让学生真正成为学习的主人,充分调动学生的积极性,有了积极性学生才能主动的学习,使学生从内心深处有一种对知识的渴望。为了学习到更多的知识学生会大胆实践,在实验中才能放开手脚有所创新。

第3篇:积极分子培养方案范文

分党校培训模式探索为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党的组织建设,培养一支高素质的大学生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队伍,高校分党校要以马列主义、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加强大学生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和管理。用科学的理论、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优良传统来培养教育大学生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促进高校的改革、发展与稳定,为党和国家的社会主义事业培养更多合格的建设者和接班人。

一、当前高校基层党建工作现状

从上世纪末、中国高校办学规模不断扩大,随着市场化进程的加快,高校的规模越来越大,发展速度越来越快,这给高校党建工作者提出了严峻的挑战。如何使高校的党的组织发展工作适应未来中国建设的发展要求,为党的事业培养更多优秀的青年干部队伍,一直都是各高校相关领导关注的主要课题。现在高校基层党建工作现状是:(1)学生人数多,党建工作干部少。例如,笔者工作的外国语学院,十年前全院在读学生不到500人,现如今已经有1400多名在读本科生。学院专门从事学生党务和学生思想工作的老师人数基本不变。(2) 90年后的大学生思想活跃,兴趣爱好广泛,关注社会,强调自我;学生有一定政治敏感性,但他们信仰模糊,入党动机复杂。(3)基层党校重视新党员组织发展工作,忽视了入党后新党员的思想教育和管理。高校现行的党校培训主要是以培训入党积极分子为主,即开设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一次性的集中培训。而根据有关规定,入党积极分子的考察期为一年,这就意味着入党积极分子在上完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以后有约一学期的时间没有参加党校的集中学习。党员在被发展后,在预备期内,学院党校一般不会组织他们进行集中学习。预备党员转正以后,党校一般也不会组织正式党员进行集中学习。随着时间的推移,部分新党员忘记了自己入党的宗旨,出现入党前拼命干、入党后没人管。

二、新时期基层党校工作模式

基层党校在大学生中开展学生党建工作,首先要培养当代大学生共产主义理想信念。党校作为学生学习共产主义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知识,磨练意志、增强党性修养的精神家园;办好学生党校,要把加强青年学生思想教育和提高大学生整体文化素质联系在一起。

外国语学院党校依据中国共产党关于党校工作若干规定的精神,立足于成都理工大学工作实际,结合本学院党校工作实践经验,对新时期高校党校培训模式进行研究。并且在专题研究的基础上进行宏观分析,结合多年分党校工作的经验和教训,设计出“一个中心、四个点”的基层党校的工作方针。

“一个中心”即坚持以人为本,以大学生党员群众为中心;“四个点”就是要在党校的制度建设、组织建设、纪律作风建设和宣传工作建设这四个建设点上下功夫。为了能更好地落实“一个中心、四个点”的工作方针,在制定具体工作方案时,学院党校综合考虑相关因素,结合学院党校工作的实际情况,提出了在理工大学外国语学院建立和完善“3+2”党校培训模式。该模式是以入党为界限,入党前学院党校为广大的青年学生和有入党意愿的积极分子举办的“党的基础知识培训班”“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和“发展对象培训班”;此为培训模式的“3”;入党后再为预备党员举办“新党员培训班”,以及预备党员转正后学院为正式党员安排地定期集中培训,此为培训模式的“2”。

在进行“3+2”党校培训模式方面,学院党校在综合研究和规划的基础上,探索以每一个子要素作为一个专题,研究每个子要素的具体方案。在“党的基础知识培训班”“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发展对象培训班”和“新党员培训班”这四个专题的研究中,吸收已有的经验,做到形式和内容上丰富和创新,特别注重教育的实效性,提出教学规划和方案。在“正式党员的定期集中培训”这一专题中,注重党校和党支部的联动机制,在党内下功夫,特别注重教育的实效性和长远性,提出教学规划和方案。

这种党校培训模式过程,它要求一名在校大学生如果要想成为一名光荣的中国共产党员并能较好地保持党员的先锋模范带头作用,他就应该经过党校系统地培训。当他被确立为入党积极分子后需经过党校的“党的基础知识培训班”“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和“发展对象培训班”的集中培训;被发展为党员后,在预备期内,他还需参加“预备党员培训班”的集中培训;转为正式党员后,还需参加学院党校组织的新党员定期集中培训。

在外国语学院党校具体工作上,针对“一个中心、四个点”方针,党校坚持以参加培训学员为本,从思想政治教育、学习管理、组织管理和生活管理各方面全面加强学员日常管理,在各级培训班建立班委会和学习小组,任命辅导老师和学生党员干部,并通过建章立制,严格管理。每期培训班的学员考勤表、思想鉴定综合评定表、学员讨论记录、学员学习心得汇报材料以及培训班结业考试成绩和学习论文等材料整理归档,学院党校坚持“培训必先治学,治学务必从严”的理念,通过加强培训班的班风、教风、学风建设实现从严管理、规范管理、科学管理。

三、需要改进的方面

外国语学院党校在“‘3+2’党校培训模式”的研究方面已经开展了一些工作,也组织专职党员干部和学生党员作了一定的调研并形成调研报告。但仍然还需要改进和提高。

1.针对当前高校的快速发展,学生人数增多,而现有的分党校规模偏小,不能满足学院广大青年学生要求参加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的要求。外国语党校增加培训班次数和人数。

2.少数参加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的学员素质不高。目前外国语学院党校已经从新生入学抓起,在新生入学教育阶段,进行党的知识学习和宣传。培养学生对党的认识,端正入党动机。

四、结论

成都理工大学外国语学院党校,在学校党委和党校的正确领导下,在学院党政班子的共同努力下,学院党校的各项工作,特别在党员发展和培训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仍要清醒地认识到我们党校工作还有许多的困难和不足。在今后党校工作中,我们要继续以“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为指导,结合学院实际情况,有针对性开展入党积极分子培养和新党员教育工作,努力探索具有本学院特色党校办学模式,为党和国家培养出更多更好的高质素接班人。

参考文献:

第4篇:积极分子培养方案范文

XXX党支部

2020年4月

为适应推进教育现代化工程,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的需要,建设一支观念先进、素质优良、业务精湛的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队伍,影响、带动我乡教师队伍整体素质的提高,为阿瓦提乡教育事业的持续发展提供人才智力支持,特制定“阿瓦提乡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培养计划”。

一、培养目标

加强骨干教师网络建设,构建由课堂教学优秀者——教学能手——学科带头人组成的骨干教师队伍,造就一批具有先进的教育思想,科学的教育理念,道德素质高尚,业务精湛,教学成绩优秀,开拓创新,科研成果闻名的特色名师。到2020年底,培养出2名的县级骨干教师,3名左右的教学能手,在这批队伍中发展1——2名党员培养对象。

二、选拔方法

制定和完善骨干教师培养、选拔及考核方法,建立骨干教师档案。继续实施骨干教师认定和考评制度,给教师创造提高和发展自己的机会。通过分校推荐,听课、说课、评课及综合评定等几个环节,认定校级骨干教师,做到成熟一个,发展一个,培养一个。逐步形成我乡的骨干教师队伍,通过树立先进典型,营造良好的气氛,带动全乡教师积极进取。

三、培养方法

1、开展“名师推动工程”。

首先,确定全国、省、市、区各级名师的基本要求,放到骨干教师中广泛讨论,然后让大家制定适于自己特点的自我实现方案。自我实现方案包括个人业绩回顾、能力自我评价、未来发展目标、近期发展目标、方法措施五部分,促使骨干教师自觉向名师靠拢。

2、开办“骨干教师读书班”

学习内容:《给教师的一百条建议》、《走进新课程》等

学习形式:以自学为主,辅以集体辅导。

采取“请进来”和“走出去”等办法。

“请进来”——以学校牵头邀请地区、县级教研员讲座。

“走出去”——派骨干教师外出学习观摩。

①学校全力支持骨干教师参加的各种形式的外出进修学习,坚持走前分管领导谈话,学习归来,一是要递交书面汇报材料,二是要进行组内或全校的经验交流,三是要上一节或两节公开课、观摩课。

②鼓励骨干教师积极参加优质课评比,课件比赛等。另外,还要以教研组为单位组织骨干教师到兄弟学校听课。骨干教师在听课中学习领悟,并对照教学实践写出心得体会,加强理论联系实际的能力。一个月进行一次学习心得交流,两个月一次业务考核。

3、为骨干教师“搭台子”。

为了给骨干教师提供施展才能的机会,学校制定了奖惩制度,鼓励教师大胆进行教学改革,开展“我最满意的一堂课活动”,通过活动推出示范课、创新课。

4、给骨干教师“压担子”

树立教育科研是第一生产力的意识,承担并实施一个课题专项研究,每学期写出该课题的总结论文或阶段性报告。取得科研成果的教师要上成果实践课。

四、培养措施

1、建立学习督察制度,加强对理论学习的督促检查,确保学习效果和学习质量。

2、通过各种竞赛活动及奖励措施,鼓励骨干教师积极参与。

3、学校对骨干教师所需要的参考资料,学习经费等提供必要的保障。

4、骨干教师参与的各项活动均与教师年底考核挂钩。

五、管理与考核

1、制定骨干教师培养计划,并建立骨干教师业务与考核档案。

2、每学年对骨干教师进行一次全面系统的考查,并对考查情况进行总结和通报。

附:1、骨干教师培养对象名单;

2、学科带头人培养对象名单;

3、入党积极分子培养对象名单;

XXX党支部

2019年4月1日

1骨干教师培养对象名单:

姓名

责任人

培养时限

备注

1年

入党积极分子

1年

入党积极分子

2、学科带头人培养对象名单:

姓名

责任人

培养时限

备注

1年

入党积极分子

1年

入党积极分子

3、入党积极分子培养对象:

姓名

责任人

培养时限

备注

1年

1年

第5篇:积极分子培养方案范文

关键词:电子商务 岗位导向型 课程模式 人才培养

中图分类号:G71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3791(2012)11(c)-0221-01

在企业“招人难”和大学生“就业难”的问题上,许多业内人士面对这双重困难发现,国内电子商务正在遭遇的发展“瓶颈”就是人才问题,而人才困境也亟需解决。电子商务人才市场如果想要供需平衡,最根本解决方案就是培养人才。因而在职业教育,尤其是高职院校层次中,如何把握电子商务专业的人才培养,如何进行理论和实践的课程模式改革,已成为迫在眉睫的重要课题。

1 电子商务专业人才培养理念的提出

电子商务专业立足于现代服务业,培养适应信息社会发展要求的新型商务人才,是商务类专业中最具特色、又充满活力的一个新型复合型专业。电子商务迅猛发展所带来的人才培养的严重滞后,已经严重阻碍了我国电子商务的发展。面对世界经济一体化的新形势,如何培养出满足电子商务人才市场需要的实用型人才,如何构架电子商务专业的课程体系等问题已成为我们亟待解决的重要任务。为此,应坚持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以培养高素质高技能商务人才为根本任务,以培养学生技术应用能力为主线,按照电子商务专业技能培养标准的要求,面向中小企业的电子商务类岗位,培养既了解经济活动基本规律,又懂计算机信息技术;既掌握了先进的营销管理理念,又熟悉现代商务运作流程的复合技能型人才。优化工学结合的人才培养模式,积极探索顶岗实习、生产性实训的新途径。根据电子商务岗位的要求和特点,要着重培养有较强的适应能力、有鲜明特色、有突出技能的人才,在企业电子实际应用中能够“零距离”,可以在就业岗位上实现“零试用期”,更够在企业电子商务的具体岗位上快速胜任。

2 电子商务人才培养模式改革指导思想

2.1 创业素质教育贯穿于人才培养全过程

围绕电子商务人才培养质量目标,针对电子商务专业特点及网上创业的优势,把创业素质教育贯穿于人才培养全过程:一年级培养学生的创业意识,二年级丰富学生的创业知识结构,三年级提高学生的创业实践能力,最终培养学生的创业意识、创业心理品质、创业社会知识和创业能力。

2.2 构建“三双”人才培养模式

积极推行与生产过程和社会实践相结合的人才培养模式,把工学结合作为职业教育人才培养模式改革的重要切入点,引导课程设置、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改革。在人才培养的过程中实现“双师资”、“双环境”、“双证书”的人才培养模式。在实施渠道中通过课堂内外,在实施环节上借助校内外实训平台,将工学结合,双证教育体现于人才培养的全方位。

3 基于岗位导向型的课程模式电子商务人才培养体系

3.1 更新传统教育思想,优化人才培养方案

要进行创新教育,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创新素质,首先必须改变传统的教育思想,教育观念,树立正确的人才观、教育观、质量观,并以此为指导,制定和调整人才培养方案。本专业积极倡导以学生为主体,以教师为主导,注重多样性、开放性、应用性、创新性和学科交叉性,组织教学工作研讨会,及时讨论研究教学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大力推进知识、能力、素质并重的培养总模式,着力构建多通道、多规格、模块化的人才培养框架;从而使人才培养计划更趋合理,更符合创新人才、复合性人才培养的需要,更符合个性化发展和人本主义,体现电子商务专业的办学特色。

3.2 建立“岗位导向型”的课程模式

3.2.1 岗位导向的项目教学模式

在以就业为导向的办学思想指导下,围绕学生就业进行“岗位导向型”课程开发,根据就业岗位来开发课程目标。以企业提供素材的商务项目为单元,教师带领学生开发运作,让学生在工作中学习、实践职业岗位的工作内容,保证学习的过程是实际的工作过程,实现未来“零距离”上岗。

3.2.2 公司制运作的实习实训模式

依托模拟公司,以学生为主体,以教学商务项目为载体,通过模拟运作完成实习实训。以校企合作为基础,组织学生参与企业项目的实际运营和业务活动;利用共享教学素材库与网络平台,以电子商务技术及信息服务等形式,解决企业商务活动中的疑难问题。实现在商务活动中学习、在学习中从事商务活动的良性循环。

3.3 建立完整的实践教学体系,递进提高学生的职业技能

根据高职院校电子商务专业培养目标和人才规格要求,毕业生既要掌握文化基础知识和相应的专业知识,又必须具备很强的应用能力和现场操作能力。改革教学方法,培养学生应用能力。加大案例教学的比重,以教师为主导、学生为主体,利用情境、协作、交互等教学方式,充分发挥学生主动性和创新精神,培养学生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通过构建工作过程导向的项目课程体系,以培养学生电子商务运作能力为宗旨,以电子商务作业流程为导向,以网上商店经营为特色,以典型的电子商务任务为主要教学内容,设计功能相对独立的项目式课程体系。网上创业的自主学习模式。学生参与教学超市的经营管理,并依托商务网站参与面向社会的商务经营活动。鼓励学生在现有的商务网站平台上开设网上商店,将所学的知识与技能运用到网店经营的实践中去,锤炼学生的实践能力,激发学生学习的主动性与积极性。岗位针对性技能培训模式。以拓展课程体系为依托,除了为企业培训在职员工、拓展社会服务功能外,重点针对企业具体需求,对企业预订的学生进行岗前培训,进一步完善学生能力结构。

3.4 采用现代教学模式、方法和手段,不断提高教学水平

教学模式、方法和手段对教学的最终效果将产生极大的影响。为了达到专业人才培养目标,深化教育改革,电子商务专业教师应逐渐改变“以系统知识传授为核心、以教材为中心”的传统教学模式,不断完善“以学生为中心、以教师为主导”,融课堂教学、技能实验与社会实践为一体的能力知识职业型教学新模式,将创新教育渗透于整个教学过程的各个环节。在教学方法上,大力提倡和推广参与式、启发式、讨论式等教学互动型模式,积极运用案例教学法、实地考察法、模拟训练法以及模块教学、项目教学。在教学手段上,积极探索利用网络和多媒体课件的开放式教学新模式,加快教学设施与教学条件的建设,努力实现教学水平的跨越式发展。

4 结语

构建基于岗位导向型课程模式的电子商务人才培养体系,应在注重学生能力和素质的培养同时,使学生既学到知识,又学会做人。积极创造有利于学生个性发展的条件环境,热情鼓励学生的个性发展,通过各种途径,培养学生的创造性思维和创新能力。

参考文献

第6篇:积极分子培养方案范文

一.入党积极分子的确定

1.什么是申请入党人,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

申请入党人--凡符合<<>>第一条规定,向党组织正式提出入党申请的人。

入党积极分子--经党小组(共青团员需经团组织)推荐,支委会研究同意。不设支委会的由党员大会讨论同意,可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党支部对入党积极分子,一般应指定一至两名正式党员担任入党积极分子的党内培养联系人,并有具体的培养教育计划和措施,如实填写<<华东政法学院建党对象培养考察写实簿>>。

发展对象--入党积极分子经过一年以上的培养教育,党组织在听取党小组党内培养联系人和党内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经支委会,不设支委会的支部大会讨论确定为具体条件,准备近期发展的,称为"发展对象"。

2.入党申请书的主要内容和要求

要求入党的同志必须主动地,个别地向党组织提出申请.

(1)入党申请报告的主要内容:

a.为什么要入党。主要写对党的认识,入党动机和对待入党的态度和决心。

b.自己的政治信念,成长经历和思想、工作、学习、作风等方面情况。

c.本人今后努力方向。

d.其他需要向党组织说明的问题,包括家庭成员及主要社会关系、本人主要经历等。

(2)写入党申请报告的要求:

a.要联系思想实际,谈自己对党的认识,树立正确的入党动机,不能简单地抄书抄报,不谈真实思想。

b.要对党忠诚老实,向党组织说明自己的政治历史,本人的经历等有关情况,不能隐瞒或伪造。

3.党组织收到入党申请书后应做哪些工作?

申请人向党组织递交申请报告后,党组织要及时做好以下工作:

a.审阅入党申请书的内容;

b.了解其现实表现;

c.支委会审查是否同意列为入党积极分子;

d.党支部的主要负责人找申请人谈心;

e.对递交了入党申请书的人员造册登记,建立档案,将入党申请书、思想汇报等有关材料由支部组织委员负责管理,及时建立申请人信息库。

4.团组织“推优”基本条件和程序

党支部吸收28周岁以下青年入党,一般应是共青团员。发展团员入党一般应经所属团组织推荐。团组织“推优”基本条件和程序参见《华东政法学院关于推荐优秀团员为党的培养发展对象工作实施办法》。

5.党组织确定入党积极分子的程序。

(1)根据团支部“推优”结果同申请入党人谈话,主要内容有:

a.了解和端正申请入党人的入党动机

b.了解申请入党人的思想、工作、学习情况,鼓励肯定其成绩,指出不足和努力方向

c.了解申请入党人的经历和家庭情况

(2)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

主要听取党员、党小组和党外群众的意见及反映,党支部要了解清楚,作出正确评价。

(3)党支部会议讨论,确定入党积极分子:

a.介绍申请人入党愿望及有关情况;

b.介绍党小组讨论意见、推优意见以及党内外群众意见;

c.支委会讨论形成意见,记录在案。

二.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和考察

1.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的方法

a.指定党内培养联系人,对其进行经常性的帮助。

b.上好党课。

c.“压担子”。给入党积极分子提供锻炼和考验的机会,分配一定工作,并检查完成情况。

d.组织学习。进党校进行政治理论和党的基础知识的培训。

e.定期分析。要求入党积极分子经常向党组织汇报思想和工作。

第7篇:积极分子培养方案范文

一、申请入党的条件

年满十八岁,承认党的纲领和章程,愿意参加党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党的决定,按期交纳党费。

二、建党积极分子条件

1、承认党的纲领,决心履行党员义务;拥护和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政治上和党中央保持一致;学习认真,工作积极,作风正派,团结同学,生活简朴,在学生中有较高威信;政治历史清楚。

2、写书面入党申请时间达6个月以上。

3、申请入党后没有违反校纪校规的现象。

4、班级同学民意测验得票率达到参测人数的60%以上。

5、已向支部提交自传。自传的内容主要有:①本人基本情况。包括姓名、性别、民族、出生年月、籍贯、文化程度、家庭出身、从事工作及担任的职务等。②本人经历。一般从上小学或七周岁写起,包括读书、工作的起始时间、单位、所任职务和受到的奖惩情况,参加过什么组织、证明人是谁,以及需要向党组织说明的其他问题。⑨直系亲属(指父母、配偶、子女以及和本人长期在一起生活的亲属)和主要社会关系的政治面貌和职业。④自己的思想认识变化过程。

6、经过团组织的推荐。团组织推荐的基本程序为:①团支部召开团员大会,介绍申请入党者的情况,团员进行民主评议,提出推荐对象;②团支部对推荐对象进行考察,经团支委讨论形成书面意见;③团支部填写《推荐表》,说明推荐理由,报系团总支审核,系团总支签署意见;④系团总支签署同意的有关意见后,由被推荐团员所在团支部向同级党组织推荐。团支部书记以上的团干部,由系团总支在广泛、认真听取团员青年意见的基础上,由系团总支直接向有关党支部推荐,推荐表交有关党支部。

三、确定建党积极分子的程序

1、党小组提名(未设党小组的由支委或1/3以上党员提名)。

2、党支部委员会审查通过。支部委员会上由申请人所在党小组组长汇报小组讨论意见,由组织委员介绍团支部推荐意见和其他党小组讨论意见,以及征求党内外意见情况。未设党小组的直接由组织委员介绍有关情况。1/2以上支委同意即可确定为建党积极分子。

3、向支部全体党员公布。

4、申请人被确定为建党积极分子后,支部应填写《建党积极分子考察表》,并报校党委备案(《考察表》报送党办)。

四、建党积极分子的培养和教育

1、对每名建党积极分子,党支部必须指定一至两名有培养能力的党员负责培养。培养人的主要职责:①定期找建党积极分子谈话,每两月不得少于一次;②定期向党小组或党支部汇报对建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情况,每季度不得少于一次。

2、吸收建党积极分子听党课(每学期至少一次)和参加党支部或党小组的有关活动(每学期至少一次)。

3、经常分配给建党积极分子一定的任务。

4、定期分析研究建党积极分子的情况。党小组每一、二个月要研究分析一次,党支部每季度分析一次,校党委每半年研究分析一次,并做到针对存在问题落实培养措施。

5、通过学校业余党校等途径,有计划地对建党积极分子进行教育。教育的内容主要包括马列主义、思想和邓小平理论,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等。要注意对建党积极分子进行文明常识、道德基本知识、健康知识等科学知识教育及理想教育,要注意用典型人物的先进事迹进行教育。每年对建党积极分子至少系统地进行一次党的基本知识教育。

五、建党积极分子的考察

1、党支部对建党积极分子的表现情况每半年进行一次考察。考察主要由培养联系人负责。考察的主要内容是:建党积极分子的政治觉悟、思想品德、入党动机、工作学习和现实表现等情况。考察中要注意从动态的角度考察建党积极分子在上述这些方面的变化情况。

2、每考察一次,党支部要根据培养联系人的意见对建党积极分子进行具体分析,针对存在问题,提出进一步培养教育的意见和措施,并通过培养联系人,向建党积极分子指出缺点和不足,提出需加以改进的具体要求。

3、每次考察后,培养联系人要及时将考察结果形成文字材料,填入《建党积极分子考察表》相关栏目中。

六、建党积极分子档案的建立。党支部对每名建党积极分子,都应单独建立档案,档案内容主要为:

1、入党申请书及自传。

2、《建党积极分子考察表》。

3、建党积极分子的思想汇报

4、政审材料。主要包括本人简历、直系亲属及联系密切的主要社会关系的政治情况、本人政治历史情况、本人现实表现情况。

5、参加党校培训考试的成绩、鉴定材料、证书等。

6、系团总支审核通过的建党积极分子《推荐表》。

七、建党积极分子的调整支部每年对建党积极分子队伍调整一次,把符合条件的人吸收进来,把不符合条件的人调整出去。

八、发展对象的确定

1、确定发展对象的程序

①由培养人提名,经党小组充分讨论后,向支部推荐。未设党小组的,由培养人直接向支部提名推荐。

②支部大会讨论确定发展对象,列入本年度发展计划,并报校党委备案(具体材料报党办)。

2、发展对象的确定条件,除符合《条例》规定的要求外,发展对象必须达到如下条件:

①列为建党积极分子的时间必须达一年以上。

②必须经过学校党校的基本知识培训并考核合格

③在确定为建党积极分子后的学习成绩没有不及格现象,且平均学习成绩达良好以上。

④不得有违法违纪现象。

⑤在校学习期间必须获得两次以上的校级表彰(含校团委的单项表彰)。

⑥在班级学生中的民意测评通过率达到参测人数的60%以上。

发展对象数量控制的标准为:建党积极分子与发展数之比不小于4:1~5:1。

九、今后发展党员,必须在召开支部大会表决前一个月,对发展对象的情况进行书面张榜公示,公示期限为15天。公示内容主要包括发展对象的基本情况、简要经历、政治思想状况、现实表现、培养联系人以及党组织对其教育考察等方面的情况;对预备期将满申请转正的预备党员,公示内容除了预备党员的基本情况外,还包括预备党员预备期的自我小结。认真分析处理公示中的群众意见,对公示结果及对群众意见调查处理的结果,要在上报的预审材料中如实反映,凡未经公示的发展对象或预备党员,不得予以发展或转正。对群众反映的发展对象的问题一时难以核实查清的,应暂缓发展,抓紧调查核实,视不同情况作出相应处理。今后,对发展对象和预备党员的公示材料要作为发展党员的基础材料存案备查。:

十、党支部上报发展对象名单应附的材料

1、党支部提交党委的书面报告。

2、党支部关于发展对象的综合报告。

3、积极分子档案材料(至少为前述6项)。

4、学院党校培训合格证。

5、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的材料(含座谈会的原始记录)。

6、院团委对发展对象的意见。

7、发展对象各学期各门功课的学习成绩、平均成绩、表彰奖励情况等。

8、任课教师(不得少于6名)的原始意见材料。

9、班主任老师反映本班发展对象情况的原始材料及排序。

10、公示材料、公示结果及对群众意见调查处理的结果。

十一、党委对发展对象的审查

1、在支部上报发展对象有关材料后的二十天内,党办按照党委要求对支部报上来的发展对象进行预审,并将预审结果向党委有关负责同志汇报。

2、在党办向党委有关负责人汇报后一个月内,党委成员分工了解有关发展对象的情况。

第8篇:积极分子培养方案范文

一是成立组织。由县委书记任组长,各乡镇党委、县直工委、黎阳工业集中区工委负责人为成员,成立发展党员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发展党员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结合全县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定期研究解决基层党组织在发展党员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同时,在各乡镇、县直工委、黎阳产业集聚区分别成立相应组织,进一步健全一级抓一级、一级带一级的组织领导格局。

二是落实责任。进一步建立健全县、乡、村三级发展党员工作责任制,结合全县发展党员工作规划,逐级签订发展党员工作目标责任书。进一步强化乡镇党委书记的第一责任人、党委副书记和组织委员的直接责任人、村党支部书记的具体责任人职责,对于不重视发展党员工作的基层党组织,要坚决取消评先资格,严肃追究党组织书记的责任。

三是加强调研。建立健全县级领导干部联系点制度,定期组织包乡镇县领导深系点开展调查研究,指导基层党组织认真做好发展党员工作。结合“万名组织部长下基层”活动,为组织部机关所有干部建立发展党员工作联系点,结合新时期党员队伍建设需要,每月至少一次组织部机关干部深入发展党员工作联系点,有针对性地做好指导、督查工作。组织部组织科作为发展党员工作的具体负责部门,要实行工作人员包村调研制度,即组织科每位同志分别联系三个村:一个一类村、一个二类村、一个三类村,认真提炼基层发展党员工作中的经验做法,详细解剖农村发展党员过程中遇到的难点问题,为上级研究、部署发展党员工作提供一手资料。

二、夯实基础,抓好发展党员工作的“源头工程”

一是充实入党积极分子队伍。把发展党员工作的着力点放在入党积极分子队伍建设上,依托行业协会、流动党员管理党支部、共青团等组织,拓宽入党积极分子选人渠道,并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大力宣传各行各业优秀党员的先进事迹,提高党员在群众中的影响,努力在群众中营造“入党光荣”、“当党员光荣”的良好氛围,引导他们积极向党组织靠拢。同时,对入党积极分子实行动态管理,做到优胜劣汰,有进有出,保证入党积极分子队伍健康成长。

二是提高入党积极分子素质。结合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和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通过培养联系人帮教、举办培训班等形式,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党的理论方针政策的教育;经常组织入党积极分子参加党内外有益的实践活动,加强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考察,及时掌握他们的思想动态,帮助他们端正入党动机,确立为共产主义事业奋斗终身的信念。工作中,注意给他们交任务、压担子,让他们在实际工作中经受考验。

三是加强党务工作者自身建设。采取召开座谈会、举办培训班等多种形式,增强基层党务工作者对发展党员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增加他们的紧迫感和使命感,使他们能够积极主动地去发现、培养和教育党员后备力量。同时,从规范发展党员工作程序、标准上对乡镇组织委员和村党组织书记进行发展党员业务知识培训,切实提高基层党务工作者发展党员工作业务水平。

三、抓住重点,不断优化全县党员队伍结构

一是着力发展青年农民党员。要着力做好35岁以下农村青年农民入党工作,做到“三个倾斜”,即向青年农民致富能手倾斜,向回乡高中毕业生、退伍军人和外出务工经商人员倾斜,向“大学生村官”倾斜。同时,采取灵活有效的方式,进一步加强对青年农民的教育培养。对思想素质较高的农村青年,做好重点培养工作,分配给他们一些群众工作,使她们在实践中早日成熟起来为,尽快加入党组织。

二是着力发展“两新”组织党员。结合统筹城乡基层党建工作,继续为“两新”组织抽派党建工作指导员,帮助“两新”组织有针对性地做好党员培养发展工作。在培养对象上,把“两新”组织中的经营管理和技术业务骨干作为重点。在培养教育方式上,根据“两新”组织生产、经营实际,采取灵活有效措施,把集中与分散、传统与现代、活动与示范等方式有机结合,并积极安排“两新”组织申请入党人和入党积极分子参与统筹城乡基层党建工作实践,增强培养教育的实效,力争在每个“两新”组织发展一名以上新党员,为构建城乡一体的基层党建工作新格局添加新的力量。

四、规范操作,确保新发展党员的质量

一是在发展程序上加以规范。严格按照《》规定的党员标准和《中国*******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试行)》要求发展党员,认真落实培养、教育、考察、政审、吸收、转正、审批等制度。在具体工作中,坚持个别吸收的原则,做到成熟一个,发展一个,防止在发展党员工作过程中出现降低标准、变通程序、简化手续等现象,努力使发展党员工作程序规范化和制度化。

二是在入党材料上加以规范。针对基层发展党员的档案材料参差不齐的问题,在全县统一印制使用封面标明材料目录的发展党员工作档案袋。规范《入党积极分子考察表》、《入党志愿书》的填写和支委会、支部大会、党委会记录,使入党材料内容真实、表述准确、书写清楚、归档及时。

三是严格落实公示制和备案制。严格按照全市《关于进一步规范发展党员工作公示制的意见》(组文〔2008〕71号)文件要求,对拟确定为发展对象的入党积极分子、拟吸收为预备党员的发展对象、拟转正的预备党员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同时,坚持实行发展党员备案制,对各党支部新吸收的预备党员进行严格审查把关,坚持做到“五不发展”,即培养时间不够的不发展,没有参加培训的不发展,考察有问题的不发展,材料不齐全的不发展,政审不过关的不发展,防止出现“带病入党”现象。

五、加强督查,确保发展党员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一是一月一督查。把发展党员尤其是发展青年农民党员工作,作为县委基层党建工作督导组一项重要的督导内容,每月不定期对各乡镇党委、黎阳工业集中区工委发展党员工作进行督促检查,不断总结新经验,及时发现新问题,指导各基层党委与时俱进地做好发展党员工作。

第9篇:积极分子培养方案范文

入党积极分子的确定和培养教育。壮大入党积极分子队伍,加强入党积极分子培养教育,是发展党员工作的重要内容,也是发展党员的基础和前提;下面是小编给大家带来的《细则(试行)》学习会议辅导讲稿、希望大家喜欢!

同志们:

大家好!

很高兴有这样一个机会同大家共同交流学习,现在,我和大家共同来学习一下《细则》主要修订了什么。介绍过程中,如果有不妥之处,敬请大家批评指正。

《细则(试行)》共有6章33条3500字,修订后,增加了1章、11条,共7章44条5000多字。这次修订,涉及文字修改300多处,其中实质性修改50多处。下面,我逐章给大家进行介绍。大家可以看会前印发的《细则》,前面是《细则》原文,后面是新旧《细则》的对照。看新旧细则的对照可能更直观点。

第一章:总则。总则是对发展党员工作目的、要求和原则的概括。这次修订,将原来的第三条与第四条合并,修订后,总则共3条。主要修改内容有2点。

1、关于党员的基本条件。在第2条对先进分子的要求中,增加了“具有马克思主义信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信念”和“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内容。理想信念是共产党人的崇高追求和强大精神支柱,是共产党员先进性的思想基础。提出,理想信念是共产党人精神上的“钙”。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高度重视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央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意见》。因此,对先进分子的要求中增加这些内容,是落实中央精神、注重思想入党、保证发展党员质量的具体体现。这个地方虽然增加的字不多,但是内涵非常深刻,内容非常丰富。

2、关于发展党员工作的指导原则。这次修订,对发展党员工作的指导原则在原有基础上进行了重大调整。主要体现在第3条中,包括4点:一是贯彻“五个基本”。发展党员工作应当贯彻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基本要求。贯彻“五个基本”,发展党员工作才能保持正确方向。

二是遵循“十六字”总要求。这十六个字是2013年1月份主持召开中央政治局会议专题研究加强新形势下发展党员和党员管理工作的时候提出的,2013年4号文件已经做出明确规定。指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发展党员工作的主要任务,就是贯彻好“控制总量、优化结构、提高质量、发挥作用”的总要求。把“十六字”总要求写入《细则》是这次修订很重要的内容。

三是落实“三个坚持”。坚持党章规定的党员标准,始终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坚持慎重发展、均衡发展,有领导、有计划地进行;坚持入党自愿原则和个别吸收原则,成熟一个,发展一个。前两个“坚持”是新增加的内容,就是贯彻中央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进一步突出政治标准,强调发展党员工作的严肃性。四是做到一个禁止、一个反对。禁止突击发展,反对“关门主义”,是发展党员工作的一贯要求,需要在工作实践中认真坚持。

第二章:入党积极分子的确定和培养教育。壮大入党积极分子队伍,加强入党积极分子培养教育,是发展党员工作的重要内容,也是发展党员的基础和前提。修订后,这一章从第4条到第12条,共9条,其中5、6、7、8、12条基本上是整条增加的内容,从中也可以看出现在发展党员工作中对入党积极分子培养教育的重视。在这一部分,需着重说明6个问题。

1、关于申请入党条件。第5条是把党章第一条完整地写入《细则》,规定了申请入党的5个基本条件。一是年龄在十八岁以上的中国公民;二是必须承认党的纲领和章程;三是必须愿意参加党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四是愿意执行党的决议;五是必须按期交纳党费。这5条是申请入党必须具备的基本要求。

2、关于向哪个党组织提出入党申请问题。第6条规定了入党申请人可以向哪个党组织提出入党申请,共涉及5个党组织:一是工作、学习所在单位党组织,二是居住地党组织,三是单位所在地党组织,四是单位主管部门党组织,五是流动党员党组织。这一条文字不多,但分2段,采取“一般+个别”的方法,重点解决了流动人员中的入党申请人申请入党的问题。

一般人员申请入党,主要向前2个地方的党组织提出申请。流动人员申请入党,除可以向前2个地方的党组织提出申请外,还可以向后3个地方的党组织提出申请。一般情况下,提出入党申请时,应当按次序向上述党组织提出。比如,流动人员如果有工作、学习单位的,就应当向工作、学习所在单位党组织提出入党申请;只有工作、学习所在单位没有党组织时,才能向居住地党组织或单位所在地党组织、单位主管部门党组织、流动党员党组织提出入党申请。

3、关于党组织派人同入党申请人谈话。第7条规定,党组织接到入党申请书后,应在一个月内派人同入党申请人谈话。申请入党是一个人政治上的重大选择,申请人向党组织提出书面申请后,党组织不能对他们不管不问,必须派人与申请人正式谈话,对其入党要求给予肯定,介绍党的基本知识,说明入党的条件、要求、程序等,同时对其年龄、入党动机和其他情况进行了解,为今后开展工作奠定基础。增加这样的规定,既体现党组织对入党申请人政治上的关心,也使发展党员程序更加严密。

4、关于确定入党积极分子。第8条规定,确定入党积极分子时,要做到“两推一备案”,即采取党员推荐、群团组织推优等方式产生人选,由支部委员会研究决定,报上级党委备案。入党积极分子报上级党组织备案,目的是使上级党组织对基层支部的情况有所掌握,对具体人员进行把关,同时保证本单位发展党员计划的顺利实施,避免工作的盲目性。这一点也有利于上级党组织优化党员队伍结构,提高质量。

不是说到了接收预备党员这个环节,拿到新党员名单的时候把各种情况一汇总,这时候再调整结构再提高质量。而是应该提前入手,在入党积极分子的时候就把工作做足,就要有所考虑。特别是有些地方,个别的党支部,责任心不强,支部书记是老好人,凡是递交入党申请书的,支部也不把关,全部都列为入党积极分子,这种做法是回避了眼前的矛盾,因为申请人总找他,啥时候给我列为积极分子啊,他全部都给列为入党积极分子,规避了眼前的矛盾但是给后期工作带来了很多不便。

5、关于培养联系人的主要任务。第9条规定了培养联系人的4项主要任务。培养联系人一般由经过一定时间党内生活锻炼、能够用党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先锋模范作用发挥得比较好的一至两名正式党员担任。实际工作中,培养联系人有名无实的现象较为普遍。这次修订,通过明确他们的职责,细化他们的任务,有利于充分发挥他们的作用,加强对入党积极分子的日常培养教育。基层党组织要经常了解培养联系人的工作情况,经常问问怎么联系的,现在情况怎么样,尤其是在确定发展对象的时候,要充分听取培养联系人的意见,只有给他责任,他感觉到受重视,他才会积极地开展工作。

6、关于入党积极分子接续培养教育。第12条规定,入党积极分子工作、学习所在单位(居住地)发生变动,应当及时报告原单位(居住地)党组织。原单位(居住地)党组织应当及时将培养教育等有关材料转交现单位(居住地)党组织。现单位(居住地)党组织应当对有关材料进行认真审查,并接续做好培养教育工作。

培养教育时间可连续计算。这一条规定了在入党积极分子单位(居住地)发生变动时3方面的具体责任:一是入党积极分子本人要及时向党组织报告变动情况,二是原单位党组织要及时转交材料,三是现单位党组织要认真审查并接续培养。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不是一朝一夕的事情,而是一个不断持续、不断深入的过程。考虑到现代社会人员流动性不断增加的实际,《细则》作出了这样的规定,目的是不因入党积极分子工作变动而影响入党进程,同时又保证培养教育效果。

第三章:发展对象的确定和考察。发展对象是指入党积极分子经过一年以上的培养教育,通过一定程序,基本具备党员条件、准备近期发展的人员。这次修订,将发展对象从入党积极分子中独立出来,单列一章,对于加强发展对象的教育考察、保证新党员质量、落实发展党员计划具有重要作用。第三章从第13条至17条,共5条。这里,重点强调3个问题。

1、关于发展对象报上级党委备案。第13条增加了发展对象须报上级党委备案的内容。确定发展对象与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在程序上有所不同: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先由支部委员会研究决定,再报上级党委备案;确定发展对象,则必须先报上级党委备案,再列为发展对象。这样规定,体现了党组织对确定发展对象采取更加慎重的态度。这是《细则》在发展党员程序方面做出的重大调整,大家要引起足够重视。确定入党积极分子是由下而上,先由基层党支部确定,然后逐层上报;确定发展对象是先下后上,先把人选出来,但是你不能定,报到上面再由上而下,基层党委同意了再列为发展对象。这样操作既是体现党组织对确定发展对象态度更加慎重,同时也是为发展党员总要求“优化结构”的顺利完成。

2、关于政治审查。对发展对象进行政治审查,是发展党员必须履行的手续之一,是发展党员工作的一贯要求,是保证新党员质量的重要措施。这次修订,在第16条进一步明确“党组织必须对发展对象进行政治审查”;“没有经过政治审查或者政治审查不合格的,不能发展入党”;“政治审查必须严肃认真、实事求是,注重本人的现实表现”。

开展政治审查时,既要全面了解发展对象及其社会关系情况,又要避免过于繁琐。通过调查,重点要把发展对象本人的政治历史了解清楚、把与本人有密切联系的主要社会关系的政治历史了解清楚。这一条的修订,有两点需要大家重视:一是在政治审查内容中增加了遵纪守法和遵守社会公德情况。

基层反映,有的流动人员在外有违法犯罪行为,回到本地申请入党,党组织政审时调查不深入,结果被吸收为新党员;有的不遵守社会公德,群众看法普遍不好,也被吸收为新党员。这就要求在政治审查中注意考察这方面内容,从入口上严格把关。二是对流动人员中的发展对象进行政治审查时,还应征求其户籍所在地和居住地基层党组织的意见。

3、关于短期集中培训。开展短期集中培训,是强化发展对象党员意识,端正入党动机,增加他们对党的基本知识的了解,确保发展党员质量的重要措施。这次修订,对短期集中培训作出2点调整。一是培训主体,规定基层党委或县级党委组织部门应对发展对象进行短期集中培训,这里加了县级党委组织部门,主要是根据一些地方做法作出的调整,但是因为人数较多、集中不方便,大家不要光等着组织部来开展培训,要积极主动地承担起培训的责任。

二是培训时间,将原来规定一般为五至七天(或不少于四十个学时),改为一般不少于三天(或不少于二十四个学时)。考虑到农村、非公企业等领域发展对象的实际情况,这次修订适当缩短了集中培训时间。需要强调的是,保证培训时间是必须的,但更重要的是保证培训质量。短期集中培训必须搞,尤其是在效果上要多下功夫。

第四章:预备党员的接收。预备党员的接收是发展党员的关键环节。第四章从第18条到第28条,共11条,是《细则》中条款最多的一章。这次修订,对这部分内容修改比较多、也比较重大,重点有6个方面。

1、关于发展对象预审制。第19条规定,支部委员会应当对发展对象进行严格审查,经集体讨论认为合格后,报具有审批权限的基层党委预审。基层党委对发展对象的条件、培养教育情况等进行审查,根据需要听取执纪执法等相关部门的意见。审查结果以书面形式通知党支部,并向审查合格的发展对象发放《入党志愿书》。预审制是基层的创造,通过上级党组织对发展对象的审查关口前移,更好地保证质量、控制数量、优化结构。

2、关于办理接收预备党员手续的时间要求。第19条第三款规定,发展对象三个月内将离开工作、学习单位的,一般不办理接收预备党员的手续,这主要是针对当前流动人员不断增加、就业岗位频繁变动等新情况,针对一些学校等单位在学生临近毕业前突击发展党员等问题而作出的新规定。这一条在原来的《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问答里面,也进行过解释,也说过发展对象原则上3个月内要离开工作学习单位的,一般不再办理接收预备党员手续。但是这次作为《细则》的内容予以明确,是从一般的工作指导上升为制度规定,力度不一样。很有现实意义。

3、关于召开支部大会。第20条对此作出规定,有两个具体问题需要把握。一是参加人数,召开讨论接收预备党员的支部大会,有表决权的到会人数必须超过应到会人数的半数。原来对这项内容没有作出具体规定,各地在日常工作中经常询问。这次修订,对到会人数提出明确要求。(关于这一条,省里的《关于执行发展党员工作程序的若干问题具体要求》提出开会的时候上级党组织要派人到会,进行业务上的指导。这方面基层也基本上都在这样做。)二是票决,在讨论接收预备党员时,原来规定可以采取举手或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这次修订明确规定,统一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我县也一直在这样实行。

4、关于审批权限。第23条对审批权限作出重大调整。原来规定,“县以上党委直接领导的独立单位的党总支和大型厂矿企业、大专院校直属的分厂、分校党总支,经县以上党委授权,可以审批党员”,修订后,这项规定取消了。今后,所有党总支都不能审批预备党员,但应当对支部大会通过接收的预备党员进行审议。

同时对于一些较为特殊的基层党委的审批权限,还作出了限制性规定,即乡镇(街道)党委所属的基层党委,也不能审批预备党员。作出这样的修改,主要考虑,一是通过提高预备党员审批权限,充分体现从严治党、严把入口的要求,进一步强化党委的职责和把关作用;二是有利于更好地落实发展党员总量调控的任务;三是适应当前基层党组织设置的变化。这里还要强调一下乡镇党委审批的严肃性,一定要按照第25条的规定,做好党委会会议记录。

5、关于党委审批预备党员后报上级党委组织部门备案。主要考虑是,审批预备党员的职责主要是乡镇(街道)一级有审批权限的基层党委,县一级党委及其组织部门承担着调控总量、优化结构的重要职责。通过县级党委组织部门备案,有利于更好地掌握实行总量调控等情况,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研究解决。这不仅是在规范把关,保证质量方面做工作,也能通过这一环节调控总量、调整结构。

6、关于直接接收党员和追认党员。直接接收党员,党章第5条第六款有明确规定,“在特殊情况下,党的中央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委员会可以直接接收党员”,《细则》直接拿过来作为第27条,党章明确规定,《细则》进行重申,应该是理所当然。追认党员,中组部在《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问答》中也作出过解释。这次修订,增加第28条,对追认党员的条件、程序、要求等作出具体规定。把握追认党员这一条,一是要严格掌握;二是要省一级党委批准。

第五章:预备党员的教育考察和转正。规定接收新党员要有预备期,是保证新党员质量的一项重要措施。虽然说已经加入到党组织之内,但是预备党员不能产生船到码头车到站的思想,更不能把预备期当成保险期。在这一阶段,党组织不能放松对预备党员的教育管理。本章从第29条至37条,共9条。这一部分着重说明2条规定。

1、关于转入的预备党员资格的认定。《细则》第35条规定,党组织对转入的预备党员无法认定的,报经县级以上党委组织部门批准,不予承认。这主要是根据从严管理要求作出的规定。有些预备党员在预备期内流动过程较长、流动情况较为复杂,个别的甚至材料不全,基层党组织无法对其预备党员资格进行认定。对于这种特殊情况,基层党组织可以作出不予承认的决定。为慎重起见,这种情况要报县级以上党委组织部门批准,确保这项工作的严肃性。

2、关于转入的预备党员的转正。《细则》第36条规定,基层党组织对转入的预备党员,在其预备期满时,如认为有必要,可推迟讨论其转正问题,推迟时间不超过六个月。转为正式党员的,其转正时间自预备期满之日算起。这是从实际出发作出的规定。随着社会流动性不断增加,预备党员的流动性也在加大。为适应这种新情况,发展党员工作也要与时俱进地对此提出相应措施,既可以使预备党员不因为流动而影响按期转正,又可以使基层党组织和党员有时间充分了解预备党员情况,发挥好把关作用。

第六章:发展党员工作的领导和纪律。保证发展党员质量的责任主要在党组织。本章第38条至第42条,共5条。这次修订,作了3个方面的调整和补充。

1、关于进一步强化发展党员工作的领导责任。对此,《细则》作出了4项明确规定。一是各级党委要把发展党员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作为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和党务公开的重要内容。二是市、县党委每半年检查一次发展党员工作情况,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每年检查一次。

三是各级党委组织部门每年向同级党委和上级党委组织部门报告发展党员工作情况和发展党员工作计划,如实反映带有倾向性的问题和对违反规定发展党员的查处情况。四是重视从青年工人、农民、知识分子中发展党员,优化党员队伍结构。对具备发展党员条件但长期不做发展党员工作的基层党组织,要求上级党委加强指导和督促检查,必要时对其进行组织整顿。以上这四条领导责任,从另一个角度来讲,是给我们做发展党员工作提供了组织保证,让我们做发展党员工作更有底气。

2、关于进一步严肃发展党员工作纪律。主要包括四个方面内容。一是要求各级党组织对发展党员工作中出现的违纪违规问题和不正之风,进行严肃查处。二是对不坚持标准、不履行程序、超过审批时限和培养考察失职、审查把关不严的党组织及其负责人、直接责任人应当进行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给予纪律处分。

三是及时通报典型案例,对违反规定吸收入党的,一律不予承认,并在支部大会上公布。四是对采取弄虚作假或其他手段把不符合党员条件的人发展为党员,或为非党员出具党员身份证明的,要依纪依法严肃处理。这次修订后,《细则》对党组织责任的规定更加全面系统,要求更加明确具体,对相关责任人的不作为、乱作为甚至违纪违规行为的处罚力度加大了。这其中,组织部门的责任尤其重大。

3、关于进一步规范《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印制管理。《入党志愿书》是履行入党手续所填写的正式材料,是党组织接收和审批党员的重要依据,也是党员的一种永久性档案材料。加强对《入党志愿书》的管理,是做好发展党员工作的重要手段,也是实行发展党员总量调控的有效方法。

中组部曾于2004年对《入党志愿书》进行了修订,2012年进行了改版。在《细则》中对入党志愿书的制定和印发作出规定,有利于增强权威性,更好地发挥《入党志愿书》的应有作用。具体到基层,我们就是要填写好《志愿书》,一个是态度上要严肃,要把填《志愿书》的过程也作为对党员进行教育的一个过程。另一个是填写要规范,发挥永久性档案的价值。

第七章:附则。第43条、第44条,是关于解释权和实施时间的规定,要求也是很明确的。

用了这么长时间,逐章对《细则》重大调整做了讲解,希望帮助大家了解修订《细则》的有关情况,特别是修订的重要环节,了解《细则》的新精神、新规定、新要求,真正落实到工作中去。

总的看,新修订的《细则》有3个鲜明特点:一是“严”,坚持严字当头,把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贯穿发展党员工作全过程,做到标准更严、程序更严、责任更严、纪律更严。二是“实”,对入党申请、培养教育、考察审批、责任追究等作出了更加具体、详细的规定,为发展党员工作提供实务操作规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