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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公路;路基路面工程;质量控制
中图分类号U4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1674-6708(2011)35-0139-02
随着我国交通运输业的快速发展,公路运输所体现的重要作用愈来愈明显,如何安全有效地实施公路运行的全面控制也就显得尤为重要。目前,交通监管部门除了对己发生事故的公路进行整治外,还更加注重从公路设计到公路运营整个过程中的公路安全改进,并广泛推行公路安全评价机制。
1公路路基路面工程的事前质量控制
一个完备的工程建设班子,必须至少具备建设方、设计方、施工方和监理方四方,同样,工程建设质量也由四方共同管理和控制。
建设方:公路路面建设项目责任重大,建设方在建设管理经验上必须要丰富,因为公路施工过程也是一个集劳动力、资金和技术的高强度生产过程,它规模大,投资多,生产周期长,使用周期也长,因此,在正式施工前的统筹规划和科学决策非常重要,对项目在设计、施工和监理上的必要的技术可行性、经济合理性十分必要。
设计方:在设计阶段,对路线、路基路面、桥涵、隧道、排水设施、防护工程、道路交叉和交通安全设施等的设计,应在符合公路周围环境、地形地理条件及满足国家行业标准规范的基础上,并结合人的行为学和安全心理学等来考虑安全因素,设计合理的各种交通安全设施,增强公路的安全性能和舒适性能,达到人、车、路与交通环境的和谐统一,提高公路本质安全。当然,在公路设计安全检查体系研究中,还应该考虑到公路安全工程是一个关系到人、车、路和交通环境等因素的动态系统,公路设计是整个公路安全工程中的一个子系统,这个子系统及这个子系统下面的更小的系统都必须衔接合理,运用得当。
施工方:施工方必须是承包经验富足、建筑机械设备齐全、物资到位的优质承包商。在施工作业组织、施工进度计划施工调度、现场管理和技术资料管理等方面的管理工作中,施工方必须全心全意准备工程建设所需材料,抓好工序管理,并与建设方、设计方和监理方及时沟通协调,促进工程管理处于有条不紊,工程质量可以得到保证。
监理方:监理方需要在施工前和施工中均对施工质量进行监理和控制。首先,在施工前,要检查施工组织是否健全,施工设备方面包括施工设备的配套和完善程度,施工现场包括施工点、水源管理、材料堆场、运输便道等设施的安排是否满足施工要求等等。其次,施工中监理首先要对理论配合比进行审查,按路面工程结构设计强度、施工的和易性、抗冻性、抗渗性等要求,以及按原材料碎石中的最大粒径,与施工控制的坍落度来确定含水量,并据此计算水灰比,确定和审查施工配合比。最后,监理方依然要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实施规范化的质量监理管理,在内部协调和外部控制的有效监理中,全面提高工程建设的管理水平,促进生产资源的优化配置和合理利用。
2公路路基路面工程的事中质量控制
安全检查:安全检查作为一种质量管理方法,对设计过程中的安全问题进行定期和正式的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反馈给设计者,从而可以提高设计的安全性和高效性。在道路安全检查工作结束后,还必须由具有道路安全审查资格的审计人员对公路使用性能的存在的潜在的安全隐患和安全性能进行评估,并做出最终审计报告,以备后用。
事故防治:公路一旦进入运行,我们就必须加强事故防治。作为交通安全领域内的公路管理工作重点,公路与车辆均是防治工作的重点,其中,公路交通基础设施的防治措施包括公路设计、公路交叉口规划与设计、交通控制与管理、公路照明、公路标志标线、路侧环境管理、设计车速与运行车速选择与控制和公路施工与养护等。
3公路路基路面工程的事后质量控制
公路用户:众所周知,公路用户来自不同的地区和社会环境,具有性格与行为繁杂化的特征。因此,特性繁杂的公路用户群体在共用公路交通设施的同时,必须对之采取强制性的执行和教育措施等,以此约束和指导公路用户在使用公路时的安全行为。
质量管理规范化:一般地,工程竣工并运行一年以上,即可申报优质工程。因此,为确保高速公路创精品工程目标的实现,应坚持在认真执行操作规程,实施规范化、制度化的质量管理上下工夫。一是根据每条高速公路技术要求,都制定一部创精品工程实施方案,将此方案发放到全体技术干部和施工人员手中,使大家对各项奋斗目标心中有数;二是要求路面工程主要质量指标合格率达到95%以上,均比一般规范要求高出一个档次,一般指标达到90%以上;三是坚持质量检查制度。项目管理部每月定期进行一次质量检查,每次检查结果通报,并与奖惩挂钩。
路基路面管理系统:建立合理有效的路基路面管理系统,使之客观准确地对路面使用性能进行评价,正确认识路面出现早期破坏的原因,从而进行正确地预防和寻找合理的处治对策;同时,建立合理有效的路基路面管理系统,也可将路基路面评价结果不直观、信息可视化程度低的问题进行综合处理,实现属性数据与空间数据共享,完成图形、属性、影像、文本高度集成的一体化数据库的可视化管理,提高数据存储的准确性、信息查询快捷性、路面使用性能评价的直观性和正确性。因此,通过对公路交通地理信息的综合分析和处理,以及建立高速公路路况评价分析、路面性能的预测、养护方案的制定与优化、养护计划的制定等专业模型,路基路面管理系统将方便为各级公路管理部门提供及时、准确的决策辅助信息。
参考文献
[1]刘启顺.分析公路路面工程施工检测与质量控制[J].广东科技,2010(2).
[2]姚俊武.公路路基路面工程设计研究[J].科技咨询导报,2007(6).
[3]金宏雷,金笃慎.浅谈做好公路路面工程管理与质量管理[J].民营科技,2010(4).
关键词:路桥建设;安全监理;难点;措施
中图分类号:U41文献标识码: A
引言
从这几年频频出现的公路桥梁工程安全事故中可以发现,除却一些公路桥梁工程表面的事故原因之外,其根本原因在于我国当前公路桥梁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问题。在当前的市场经济体制下,各方想要获得的是近期的利润还是长远的发展,那么所需担负的责任以及风险,应当同利润的多少相匹配。政府和行政管理部门应为市场提供一个公平、公正的氛围,将各方的利益相协调,加强经济、社会的共同发展,推进社会整体进步。公路桥梁工程的安全监理问题直接关系到公路桥梁工程施工单位的利益及发展,也有关参与公路桥梁工程建设的其它方的利益问题。因此,想要将公路桥梁工程建设安全监理问题解决好,不但要通过公路桥梁工程计划经济体制下的思路和方法进行,还要从适应市场经济体制下的思路和方法进行。
一、路桥工程安全监理的难点
(一)监理单位不断规范安全监理
为了适应和满足对公路桥梁工程安全监理的要求,保证公路桥梁工程企业的生存和发展,各监理企业对安全监理工作予以了高度重视,很多监理公司在通过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后,顺应形势的发展,将环境保护和员工的职业健康安全问题也纳入公司的管理体系,形成质量、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三标一体”管理体系。现场监理机构也不断建立健全安全保证体系,通过编制监理规划、安全监理实施细则和相应的规章、制度,以及现场安全监理工程师的配置,认真做好安全监理的事前、事中、事后控制工作,对公路桥梁工程安全生产的全过程进行动态监督管理,以保证公路桥梁工程施工安全,促进公路桥梁工程建设顺利开展。
(二)工程建设安全生产形势依然严峻
虽然在国家加强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和建设工程实施安全监理后,工程建设安全生产形势有了很大的改观,重大安全生产事故不断减少,但是工程建设安全生产形势依然严峻,重大安全事故时有发生。这些安全生产事故暴露出当前行业监管尚有漏洞,违法违规现象屡禁不止,隐患排查效果不佳,安全管理制度执行不力;责任主体履责不到位,施工单位安全管理严重缺位,安全生产管理水平极不均衡;监理单位对施工现场的安全隐患没能及时发现或视而不见,对发现的隐患不督促整改,不按规定上报,安全监理作用没能有效发挥。
(三)监理工程师地位低,权利小
在公路桥梁工程是施工中,进度、质量、费用的控制是监理工程师的主要工作内容。目前公路桥梁工程质量监理是实施工程监理制度的侧重点,而公路桥梁工程计量支付和节段进度目标大多是由公路桥梁工程管理方决定的,公路桥梁工程管理方经常会限制监理工程师费用和进度控制的权利,监理工程师的工作积极性和职能被大大削弱,造成公路桥梁工程管理难度增大。公路桥梁工程质量、进度和费用控制是相辅相成的,若监理无法对公路桥梁工程计量支付或进度调整行使权力,则无法有效地控制公路桥梁工程质量。
二、路桥工程安全监理工作难点的完善措施
(一)加强对安全控制重要性认识的教育
安全生产最首要的问题是安全意识的淡漠,绝不仅仅只是公路桥梁工程现场施工人员安全意识淡薄,还包括部分公路桥梁工程施工企业管理人员,致使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得不到真正的贯彻执行,在公路桥梁工程进度和利润面前,往往抱以侥幸心理把安全撇在了一边,导致施工中的冒险性、盲目性和随意性,习惯性的违规、违章作业屡禁不止,安全生产事故不断发生。很多监理人员认识不到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督管理的重要性和意义,没有深刻理解生命可贵的含义,那些辛勤工作的施工人员,他们是家中的顶梁柱,他们的安危关系到一家几代人的幸福。因而,关注他们的生命安危,把公路桥梁工程安全当作天大的事来抓,每一次工地巡视,时刻关注安全,只要发现公路桥梁工程安全隐患,就要坚决地予以排除,尽心去保护每一个活生生的生命,不仅是监理的责任所在,也是监理的义务,更是对生命的尊重。只有每一位监理人员具有高度的责任感,把安危时刻挂心上,才能把各项安全制度、规定落实到现场监理工作的每一个环节中。
(二)提高监理人员的综合素质和专业技术能力
按照安全生产管理规定,施工单位应在公路桥梁工程施工组织设计中编制安全技术措施,对达到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工程应当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并附安全验算结果,经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以及总监理工程师核签后实施,由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现场监督。这就要求监理人员要熟知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各种规程和规范,具有较为广博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的监理经验;在审核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者专项施工方案中,能发现安全事故隐患,提出合理的修改建议和意见,把好安全的预控关;在施工过程中一旦出现一些安全隐患苗头,能正确地应用监理程序和手段,责令施工单位进行整改,及时将安全隐患苗头排除,把好安全的事中控制关。
监理企业常因监理取费低,制约了聘用一些既懂技术懂专业、又懂经济懂法律并且具有丰富工程经验的高素质的人才。监理企业只有通过练内功,结合公路桥梁工程项目实际加强对员工的培训,提高监理人员的综合素质和专业技能,才能满足监理工作的要求,保证公路桥梁工程的顺利实施。
(三)完善质量控制依据
公路桥梁工程监理工作是以质量控制为核心进行监理的,而关键公路桥梁工程施工质量控制的主要依据是技术规范、设计图纸、合同。公路桥梁工程设计图纸和技术规范是工程质量的主要标准,合同则是承建单位要求公路桥梁工程施工单位按照设计图和技术规范进行施工的依据。在监理过程中完善公路桥梁工程质量控制需要对施工的全过程进行监理,全过程监理是对某项工程质量进行的事前控制、事中控制、事后控制。如突发事件的处理、人为因素的监督等;事后控制是指对公路桥梁工程结束后质量的控制。公路桥梁工程施工现场监督是监理监控的重要措施,公路桥梁工程现场监督主要通过巡视和旁站来完成,保证公路桥梁工程的施工质量及安全。
结束语
工程项目监理制已经成为公路桥梁工程管理体制中的一项基本制度,应坚持和完善这一公路桥梁工程管理制度,继续深化对公路桥梁工程监理重要性的认识,提高公路桥梁工程监理的社会地位和工作地位,摆脱公路桥梁工程监理行业存在的困境,使建设公路桥梁工程监理事业健康发展,进一步走上规范化、科学化、制度化的轨道。监理行业从业人员无论从专业技术上还是职业道德上都应该积极完善、提高自己,使建设监理队伍在公路桥梁工程建设中更好地发挥作用,保证公路桥梁工程的安全。
参考文献:
[1]梁伟,李双凤.路桥建设工程安全监理的难点及其完善措施[J].科技创新与应用,2013,07:162.
[2]郭欣欣.浅论路桥建设工程安全监理的难点及其完善措施[J].科技创新与应用,2013,12:162.
[3]蔡金良.论路桥建设工程安全监理的难点及其完善措施[J].中小企业管理与科技(上半月),2008,04:125.
(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农村公路建设管理,促进农村公路健康、持续发展,适应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需要,鼓励县政府各部门、各乡镇政府建设农村公路的主动性、创造性和积极性,动员农民群众踊跃参与农村公路建设,规范农村公路建设行为,保障农村公路快速、健康、有序的进行和建设目标的实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交通部颁发的《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办法》及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结合我县农村公路建设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农村公路包括县道、乡道和村道。农村公路建设应当遵守统筹规划、分级管理、因地制宜、经济实用、注意环保、确保质量的原则。
农村公路中的乡道由乡镇人民政府负责建设;在乡镇人民政府的指导下,村道由乡村民委员会按照村民自愿、民主决策、一事一议的方式组织建设。
第三条凡在本县辖区内从事农村公路建设的单位必须遵守本办法。
第二章标准与设计
第四条县道和乡道一般应当按照等级公路建设标准建设;村道的建设标准,特别是路基、路面宽度,应当根据当地实际需要和经济条件确定。对于工程艰巨、地质复杂路段,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平纵指标可适当降低,路基宽度可适当减窄。
第五条农村公路应当充分利用现有道路进行改建或扩建。桥涵工程应当采用经济适用、施工方便的结构型式。
第六条农村公路建设应当重视排水和防护工程的设置,提高公路的抗灾能力,在陡坡、急弯、沿河路段应当设置必要的安全、防护设施和警示标志,提高行车安全性。
第七条农村公路直接采用施工图一阶段设计,但农村公路上中型以上桥梁要按照国家规定,分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两个阶段进行。
第八条农村公路中的乡道、村道工程的设计,可以由县交通局组织有经验的技术人员承担,但中型以上桥梁的设计,应当由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承担。
第九条农村公路工程的设计,必须经专家评审并报市交通局审批。
第三章规划管理
第十条农村公路建设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总体目标为依据,认真编制建设规划。农村公路建设规划要与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与村镇总体规划相协调,与县域干线相衔接,与农田基本建设、水利改造、环境综合整治等工作结合起来,统筹安排,统一实施。
第十一条农村公路中的乡道、村道建设规划由乡镇人民政府组织编制。县计划发展委员会、交通局负责技术指导。农村公路建设规划的项目必须纳入省交通厅的GPS管理系统。
第十二条农村公路建设规划编制完成后,经专家评审,报县计划发展委员会、交通局审批,并报市计划发展委员会、交通局备案。规划批准后,应严格执行,认真组织实施,不得随意更改,确保规划的严肃性和目标的实现。
第四章计划管理
第十三条农村公路的年度建设计划由乡镇人民政府申报,县交通局审查、遴选、优化,县计划发展委员会会同财政局、交通局审批,统一下达。县计划发展委员会、财政局、交通局按照已批准的年度建设计划分别上报各自的上级主管部门,争取列入上级计划。乡镇政府必须在每年九月底前申报下一年度建设计划,过期视同放弃。
第十四条农村公路建设计划必须符合实事求是、量力而行、突出重点、鼓励先进、分层推进的原则,避免一哄而上,而造成工程无法正常完工的情况发生。
第十五条申报农村公路建设计划的项目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项目在农村公路建设规划内,并纳入省交通厅GPS管理系统;
--施工图设计或简易设计已经批准;
--建设单位和资金构成方案明确;
--项目必须通过“一事一议”,并解决了征地、拆迁等问题。
不具备上述四个条件的项目不得申请列入年度建设计划。
第十六条农村公路建设计划一经下达,必须严格执行,不得擅自更改项目、变更投资、减少建设规模、降低技术标准,确需调整变更的,须经省级交通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标准,并于8月底前报交通部备案。
第十七条农村公路建设实行月报制度。各乡镇应在每月初前将截止上月底的工程建设进度、资金到位报表以及其他有关情况报县交通局。
第五章建设组织与管理
第十八条农村公路的建设用地、拆迁由乡镇人民政府或村民委员会负责,并按当地补偿标准给予补偿、补偿标准应当公开。
第十九条农村公路建设项目符合法定招标条件的,要依法进行招标。
含群众集资、农民投劳或扶贫资金的农村公路建设项目,以及未达到法定招标条件的项目,可以不进行招标。
不招标的项目应按照法定的招标程序和内容进行议标,必须签订施工合同。
第二十条农村公路中的乡道、村道建设项目的招标由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组织。对于规模较大、技术复杂的项目以及大中桥要单独招标,其他项目可以在同一乡镇范围内多个项目一并招标。
第二十一条县政府招投标中心对乡镇政府的招标(议标)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招标前应将招标(议标)文件和组织方式送交县农村公路建设领导小组审查,未经审查的项目不得招标(议标);招标(议标)后,应将招标(议标)过程和结果报县农村公路建设领导小组批准,未经批准的不得与中标单位签订施工合同。
招标(议标)结果应当在当地进行公示。
第二十二条沥青(水泥)混凝土路面、桥梁等工程,要选择具有国家规定资质的专业队伍施工。路基改建和公路附属工程在保证工程质量的条件下,可以在专业技术人员的指导下组织当地农民参加施工。
第二十三条列入年度建设计划的农村公路建设项目,完成相应准备工作,经县交通局认可,视同批准开工建设。中型以上桥梁应当依法办理施工许可。
第六章项目管理
第二十四条农村公路建设项目的项目法人由乡镇人民政府担任。项目法人对建设项目的方方面面负总责。乡镇人民政府要选派事业心强、认真负责、作风清廉、工作能力强的同志担任法人代表,并选派精干人员组成项目管理班子,健全管理制度,对项目进行全过程、全方位的管理。
第二十五条项目法人必须遵守国家规定的项目建设程序:
--编写项目建设方案设计;
--选择相关单位进行工程设计,并报县交通局评审;
--选择相关单位编写招标文件,并报县招投标中心审查;
--组织招标,并报农村公路建设领导小组批准;
--管理施工;
--组织交工验收。
第二十六条项目法人有责任、有义务履行下列职责:
--为施工做好现场准备工作,包括征地、拆迁,帮助施工单位安排驻地、施工场地、通水、通电等;
--筹集建设资金,发动群众备土,教育群众支持工程施工,创造良好的施工环境;
--严格资金管理,按照合同约定及计量支付制度支付工程款;
--监督施工单位履行施工合同,督促施工单位按照工期、质量、安全要求进行施工;
--处理合同纠纷,帮助施工单位解决突发问题和因难;
--及时报送各种报表及工程信息;
--接受行业主管部门的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
--其他与项目相关的事宜。
第七章资金管理
第二十七条本县农村公路建设实行政府投入、农村社区为辅、社会各界共同参与等多渠道筹资机制。
第二十八条农村公路建设资金,列入地方人民政府的财政预算。县政府、乡镇人民政府的可用资金应尽可能多投入农村公路建设。
第二十九条政府鼓励农村公路沿线受益单位捐资农村公路建设;鼓励利用冠名权、路边资源开发权、绿化权等方式筹集社会资金投资农村公路建设,鼓励企业和个人捐款用于农村公路建设。对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以赠匾、颁发证书、立碑、媒体公告等方式进行表彰。
乡镇政府要加大建设农村公路的宣传、动员力度,引导农民通过“一事一议”、民主决策,自愿投工、投资农村公路建设。
第三十条农村公路建设不得增加农民负担,不得损害农民利益,不得采用强制手段向单位和个人集资,不得强行让农民出工、备料。
第三十一条中央政府和省政府对农村公路建设的补助资金要全部用于农村公路建设工程项目,并严格执行国家对农村公路补助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不得从中提取咨询、审查、管理、监督、纳税(费)等费用。补助资金先预拨一部分,待工程验收合格后再全部支付。
第三十二条县交通局管理由交通部门补助的农村公路建设资金,县财政局管理由国家财政补助的农村公路建设资金。各乡镇自筹的农村公路建设资金要存入财政局管理的财政帐户,由财政局监督使用。各类资金必须建立健全管理制度,按工程形象进度,项目法人的用款申请,经农村公路建设领导小组批准后方能使用。
地方配套资金不到位的项目不得开工建设。
第三十三条县交通局要指导、督促农村公路建设项目法人建立健全资金管理制度,加强对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管。
农村公路建设资金使用要接受审计、财政和上级财务部门的审计检查。
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不得截留、挤占和挪用农村公路建设资金。
第三十四条乡镇人民政府和村民委员会要将农村公路建设资金使用情况,向沿线乡镇、村定期进行公示,加强资金使用的社会监督。
第八章质量管理
第三十五条农村公路建设项目实行“政府监督、法人负责、企业自检、社会监理”的四级质量保证体系。
第三十六条农村公路中乡道、村道建设工程质量的“政府监督”在县交通局工程质量监督站的指导下执行,并负“政府监督”的责任。其具体职责是:
--监督项目法人履行公路建设程序;
--监督、检查项目法人是否建立了质量责任制和质量事故追究制度;
--监督项目法人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是否按规定对施工单位的施工质量进行管理,抽查施工单位是否按合同规定的人员、设备进场;
--监督项目法人是否聘任了监理,监理合同是否规范,监理合同是否得到正确履行;
--监督监理人员是否认真履行职务,检查监理工作开展情况;
--抽查农村公路建设项目施工质量,对发现问题发出整改通知,并跟踪检查,直至消除问题。
第三十七条乡镇人民政府作为辖区内农村公路的项目法人,对农村公路的建设质量负总责。其具体职责是:
--建立健全项目工程量保证体系,并保证体系有效运转;
--建立质量责任制和质量事故追究制度,并认真执行;
--审查施工单位的施工方案,监督施工单位按国家规范和合同约定组织施工;
--监督施工单位按规定对进场材料、施工质量进行检测,施工单位。
是否按规定进行工序间的交验收;
--监督监理人员按监理规范和监理合同的要求进行监理,监理人员工作是否认真,是否正确履行监理职能;
--配合交通部门对工程质量进行抽检,督促施工单位对发现问题进行整改;
--及时上报质量事故,并配合有关部门对质量事故进行调查、处理。
第三十八条县交通局要选聘有经验的公路建设人员,经培训后,派往各乡镇,以乡镇为单位对农村公路打捆监理。监理人员归属县交通局管理,检测设备由县交通局提供。监理费用有项目法人单位承担。
第三十九条农村公路及公路上的桥涵等辅助设施建设工程要设定质量缺陷责任期和质量保证金。质量缺陷责任期为一年,质量保证金为工程合同价的5%。质量保证金由施工单位缴纳,待工程验收合格后,全额返还给缴纳单位。
第四十条发生质量事故应及时上报,不得瞒报。
第四十一条农村公路施工现场应设立工程质量主要措施告示牌,以便社会监督和质量问题的举报。
第九章工程验收
第四十二条农村公路施工结束后,施工单位应立即提出书面申请,请求项目法人进行验收。项目法人接到施工单位的报告后,应立即开展项目验收的准备工作,分别报请市、县交通主管部门组织验收。
农村公路施工结束,未经验收者,不得投入使用。投入使用造成的损失,有施工单位承担。施工单位已经提出申请,项目法人在规定的时间内未进行验收,应按合同规定,给施工单位经济补偿。
第四十三条农村公路实现一次验收,即交、竣工验收合并进行,验收经费由项目法人承担。
第四十四条农村公路中乡、村道路的验收由县交通主管部门组织,项目法人操办具体事务;农村公路上的中型以上桥梁由市交通局组织验收。
第四十五条农村公路可以乡镇为单位多个工程一起验收。农村公路上的中型以上桥梁应单独验收。
第四十六条农村公路的验收要按国家规定的办法、程序、内容、格式进行,待省交通厅做出具体的农村公路建设项目验收办法与程序后,按省交通厅的规定进行。国家规定的验收办法、程序、内容、格式由县交通局另文下达。
第四十七条农村公路建设项目验收不合格者,按合同规定由施工单位无偿消除病害,直到合格为止;项目法人认为合格后,可申请管理部门再次验收,如仍不合格,应移交纪检部门或司法部门进行立案调查,发现问题,严肃处理。验收合格者,项目法人应监督施工单位在缺陷责任期内切实负起责任,及时消除病害。
第十章廉政建设安全管理
第四十八条各乡镇要建立健全农村公路建设廉政制度,对农村公路建设工程加强廉政教育和监督,特别是重要人员的重点环节要盯住不放,避免出现腐败事故。
第四十九条县政府要与乡镇政府签订廉政建设责任书,项目法人与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签订廉政合同。
第五十条县农村公路建设领导小组设立廉政问题举报箱及举报电话,接受举报后,要及时组织有关部门认真调查,向举报人反馈处理结果。
第五十一条施工单位要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保障体系,防止事故的发生,避免人员伤害和财产损失。
第五十二条发生安全事故,要及时上报县农村公路领导小组及安全局、不得瞒报。
第十一章考核与奖励
第五十三条县人民政府对农村公路建设计划执行情况、工程质量、资金使用情况、廉政建设和安全生产情况等方面进行考核,作为奖励依据。
第五十四条对考核结果较好的镇、乡人民政府予以表彰奖励,并优先安排计划项目,对表现突现的干部优先提拔、重用。对考核结果较差的乡镇予以通报批评,暂缓或者取消计划项目的安排。对在农村公路建设中不作为的责任人予以戒免。
第十二章附则
第五十五条本办法如有与国家法律、法规、上级文件规定相冲突的地方,以国家法律、法规、上级文件规定为准。
一、农村道路建设和养护工作情况
一是科学规划,突出建设重点。我们围绕提高路网服务功能,进一步修订完善了全市交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确定了“建设大通道、打通断头路、增加连接线、改造破损段”的工作思路。按照这一思路,去年以来累计投入资金2.1亿元,重点实施了安顺街东伸、安顺街跨弥河大桥、农圣街西伸等县域骨干路网建设项目,维修改造南辛路、李大路、一号路、三号路4条县道及李大路塌河桥、道广路弥河桥2座危桥,新建改建镇村道路74公里。截止目前,全市农村公路总里程达到3044.1公里,网化程度和通达深度整体提升。
二是多措并举,加大资金投入。近年来,我市县道建设主要由市财政投资,镇村道路建设由市财政给予适当补助,同时积极争取上级补助一点、社会捐助一点,多渠道筹集建设资金。市政府专门出台了《镇村公路建设管理办法》,对验收合格的镇村道路建设项目由市财政按50%予以补助,有效地调动了镇村两级公路建设的积极性。同时,近年来我们积极争取中央车购税资金、潍坊市政府奖补资金共7198万元用于农村道路建设。今年还将采用PPP模式建设大沂路北伸和羊临路、三号路改造3个重点公路项目,这是我市首次吸引社会资金参与公路基础设施建设。
三是完善机制,严把工程质量。在项目管理上,严格按照规划、设计、立项、招标、施工、验收这个程序,全面实行工程招投标制、监理制、合同管理制及项目法人制,通过招标落实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在现场管理上,市交通运输局成立若干建设指挥部,及时协调解决遇到的问题。质监站定期对每条公路不同施工阶段进行查验,确保施工材料质量达标、施工操作符合规范要求,每道工序必须经监理签字后才能进入下道工序施工。在工程检测上,质监站会同监理单位、业主单位对每个路段每道工序进行现场取样检测,并对施工合同、招投标资料、廉政合同、安全生产责任书等相关资料进行检查,凡质量达不到施工要求的,不予计量,并要求重新返工,有效地保证了工程质量。
四是加强养护,保障道路畅通。我们依托各镇街养护管理站,落实“五定一罚”责任制管理,即定人员、定路段、定标准、定时间、定报酬,按照每1.5公里配备一名养护员,全市3044公里的农村公路全部列入了养护计划。深化公路养护管理体制改革,积极开展基层交管所观摩点评活动,羊口、侯镇、台头等镇街成立养护公司,探索建立了养护市场化、专业化的运行机制。同时,加大路政执法力度,着力解决农村公路以路为市、占道经营及大棚垃圾侵道等路域环境“老大难”问题,加快实施农村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多年来,我市农村公路养护质量综合好路率始终保持在94%以上,在全潍坊市树立了样板。
二、存在的问题
我市农村道路建设和养护管理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道路破损比较严重。我市农村公路,特别是部分镇村道路因建设标准低、使用时间长,路基路面损毁严重,另外还有210多公里乡道尚未硬化,严重影响了道路交通通行质量,亟需进行维修改造。二是养护管理开展不平衡。部分镇街对农村道路养护管理重视不够,资金投入不足,建养责任不落实,公路沿线路域环境脏乱差、占道经营、乱摆摊点、打场晒粮等现象严重;农村道路安全防护设施安装不到位,交通标志标线、视线诱导及警示设施不全,道路交通隐患依然存在。三是养护员待遇偏低。目前,我市养护员工资为600元/月,工资水平与当地群众的收入、消费水平很不适应,有些镇街甚至出现了养护员难招的现象,严重影响了养护工作效率和水平。
三、下步工作打算
下步,我们将以这次市人大常委会视察为契机,坚持高起点规划,高标准养护,高效能管理,不断加大农村道路建设养护力度,进一步优化路网布局,全力服务“品质”建设。
一是高起点规划。按照我市的总体规划,我们结合城镇化建设、重点项目区建设和农业产业发展,本着“科学规划、突出重点、先急后缓”的原则,启动实施“交通基础设施建设三年行动计划”,从今年开始,每年新建改建县道100公里,改造提升镇村道路100公里,通过连续三年的时间实现全市农村公路上档升级。今年将优先实施大沂路北伸和羊临路、三号路改造、羊田路、南大路、卧甲路等县道改建项目,新建改建105公里镇村道路,总投资额达到7.47亿元,将是近年来我市在公路建设上投入最大的一年。
关键词:道路工程;项目管理;目标;实践
中图分类号:F407.9
文献标识码:B
文章编号:1008-0422(2007)08-0053-03
1 前言
项目管理是一门应用科学,它反映了项目运作和项目管理的客观规律,是在实践的基础上总结研究出来的,同时又用来指导实践活动。现代项目管理起源于二十世纪五十年代,随着中国改革开放政策的深化,项目管理迅速发展,并被业主和承包商广泛接受。项目管理的目的是通过对工程项目施工活动进行全过程、全方位的计划、组织、控制和协调,使工程项目在约定的时间和批准的预算内,按照要求的质量,实现最终的建筑产品,使项目取得成功。株州市株洲大道是国家级经济开发区一株洲高新技术开发区境内的一条主要道路,是衔接京珠高速和城市快速环道的交通要道,它贯穿票雨工业园,与京珠高速、城市快道环线相连,使栗雨高科技工业园内部的交通与株洲市的对外交通有机地组合起来,使之成为既具有对外联络、又具有内部主干路的复合功能性道路,是园区通往外面的主要动脉。它的建设将逐步完善株洲市的城市交通网络,使株洲市与外部的联系更加便捷,同时还将带动道路两边土地的经营和运作,为栗雨园的开发和招商引资提供良好基础设施条件,对推动栗雨工业园的经济产业化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对加快株洲市西拓的步伐,促进了株洲经济的发展和长株潭经济一体化的实现具有深远的战略意义。这个项目建设管理的优劣直接影响到全市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管理,所以,株洲市委市政府将这个项目的建设作为城市市政建设项目管理示范工程来对待,在管理实践中结合项目和地区的实际情况,在相关规范和规定的框架范围内,科学的运用项目管理科学的理论,借鉴了以往成功的管理经验,建立了独具特色的管理模式,使项目建设取得了全面成功,为城市道路建设积累了成功的管理经验。
2 项目概况
株洲大道新建工程东起株洲市快速环道东湖立交桥,西连京珠高速公路大石桥立交。建设内容为对原天易路的设施进行完善、新建跨线桥涵、新建南北辅道、绿化带、下水、路灯及两侧人行道等工程项目。道路全长4.112km,宽120m~150m之间,其中:中间快车道24.5m(已建成),两侧防护绿带各31.75m,两侧辅道各12m,两侧人行道各4m,规划总用地面积60hm2。主道定位为城市快速路,设计行车速度60km/h:辅道定位为城市次干道,设计行车速度为30km/h。总投资约2亿万元人民币,项目建设期为22个月,拟2003年8月开工,2005年6月竣工,株洲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开发建设局为项目法人。
3 项目管理体制
株洲市高新区管委会授权株洲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开发建设局为项目业主,负责项目的建设、融资和还款。开发区政府相关组成单位为协作单位并根据工作需要单位抽调专人负责工程建设的协调工作。项目业主下设专业部门及主要工作职责:1、征地拆迁部:负责土地报批、征地拆迁以及工程实施期间遗留问题的处理和协调。2、项目建设管理部:负责规划、设计、工程建设实施组织、现场管理、招投标、专业协调。3、综合管理部:负责资金保障、后勤保障、对外联系、综合协调、安全保卫、交通安全。对监理施工队伍的选择和管理:一、通过公开招标,选择具有建设部批准的市政工程甲级资质监理单位承担项目的工程监理。由中标的监理单位根据《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在现场设立监理机构。同时,委派多年从事路桥监理工作,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路桥高级工程师出任总监理工程师,对项目的监理工作实行“总监理工程师负责制”。根据项目的特点及《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的约定,监理单位还派出一批技术水平精湛、业务能力强、经验丰富并具有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的地质、道路、桥梁、测量、试验、给排水、绿化、合同管理、计量等专业工程师从事现场监理工作。监理工程师依据《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及《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在业主的授权范围内行使职权,实现项目的质量目标控制、进度目标控制、投资目标控制、安全目标控制及协调业主、施工、监理三方的关系。二、通过公开招标,选择具有资质施工单位承担项目的施工。由中标的施工单位根据《施工合同》在现场设立项目经理部。同时,由施工企业委派有经验、有一级项目经理资格的专业人员出任项目经理,在施工现场履行管理职责。项目经理与项目经理部在工程建设中严格遵守和实行项目管理责任制度,确保项目目标的全面实现。
4 项目管理目标
由于该项目介于公路和城市道路之间的特点,既不能完全沿袭公路管理模式,也不能完全套用城市道路的管理经验。在项目管理实践过程中,以项目管理规划作为指导项目管理工作的纲领性文件,它包括项目管理规划大纲和项目管理实施规划,具体内容是:项目业主根据审查批准的可行性论证报告及初步设计,在总的工期目标约束下,依据本项目的实物工程量,按照既能保证施工进度又能降低施工成本的原则选择投入相应的人力、物力、资金等资源。将项目实施分四个阶段:第一阶段:设计、土地报批和征地拆迁阶段:2003年6~10月。第二阶段:大型土石方施工阶段:总体目标为2003年8月下旬开工,2003年8月至2004年1月完成土石方施工。2003年8月份开工东湖立交至栗雨园边界段土石方工程,2003年10月份开工栗雨园边界至大石桥段土石方工程(大型土石方、涵洞)。第三阶段:市政建设阶段:2004年1月至2004年12月。2004年1月实施东湖立交至栗雨园边界段;2004年4月实施栗雨园边界至大石桥段段(排水、路基、路面、辅道路灯、穿线桥、下穿地道、管线配套)。第四阶段:环境景观建设阶段。2004年12月至2005年5月,完成全线路灯及环境景观(绿化、全线路灯、标志标线、园林小品、交通设施、收尾)。项目计划开工时间为2003年8月建设,竣工时间为2005年6月完成。
为确保项目如期开工,并顺利竣工,项目管理规划大纲制定了具体明确项目管理目标:1、质量目标:确保省优,争创国优。2、工期目标:项目建设在670天内完成。3、安全文明管理目标:杜绝重大伤亡事故,年度轻伤事故频率控制在1.2%之内,确保市级安全文明施工样板,力争省样板。
5 项目管理组织模式
株洲市高新区管委会授权株洲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开发建设局全面作好项目的实施具体方案,合理划分标段,采用公开招投标方式择优选择监理队伍和工程承包商。在株洲大道工程的管理体制下,由株洲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开发建设局制订出项目管理总体规划,并明确各级职能部门的项目管理目标、职责、权限。根据标段的划分,全权委托监理公司负责合同段内的工程勘察、设计阶段、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和保修期阶段的质量控制、进度控制、投资控制、合同管理、信息与资料管理,组织与协调等工作。监理公司依据项目管理总体规划、《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及《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制订项目监理规划、监理实施细则,在业主的授权范围内行使职权。承包人依据施工招投标文件、设计文件、《施工合同》编制项目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组织设计必须经监理工程师审查批准,并满足项目管理总体规划及项目管理实施规划的要求。
6 项目管理措施
6.1管理主体
株洲大道工程的管理是通过监理作为管理的主体,对合同段工程的勘察、设计阶段、施工阶段进行全过程、全方位有效的质量控制、进度控制、投资控制,做好合同管理、资料管理、安全监督和组织协调工作。在不损害他人利益的前提下,最大程度地维护委托人的利益,同时还须向委托人提供技术、经济、法律等方面的咨询服务,最终使株洲大道项目符合合同文件、项目管理总体规划及项目管理实施规划的要求。
6.1.1设计阶段监理任务:设计阶段监理目标控制的基本任务是通过目标规划和计划、动态控制、组织协调、合同管理、信息管理,力求使工程设计能够达到保障工程项目的安全可靠性,满足适用性和经济性,保证设计工期要求,使设计阶段的各项工作能够在预定的投资、进度、质量目标内予以完成。
6.1.2施工阶段监理任务:施工阶段监理的主要任务是在施工过程中,根据施工阶段的目标规划和计划,通过动态控制、组织协调、合同管理使项目施工质量、施工进度和投资符合预定的目标要求。
6.2管理目标的实现
通过目标规划、动态控制、风险管理、预先措施,全面实现工程项目的质量目标、造价目标和工期目标,充分体现业主工程建设意图和工程建设合同文件要求。
6.2.1质量目标确保工程达到省优工程标准。在工程质量监理中,通过督促施工单位质量保证体系的建立与运行,施工新技术、新工艺的运用,从施工控制程序的规范性,材料、设备的合格性,施工操作的标准性,检查验收的合法性,施工资料的完整性等方面加强控制,达到质量目标。
6.2.2工程造价控制目标:严格依据承包合同对工程进行计量与支付、严格控制工程变更,将工程建设造价控制在施工单位中标工程造价范围以内,控制投资成本。
6.2.3工期目标:不超过业主确定的计划工期670天。
6.2.4安全与文明施工目标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承包合同要求,督促检查施工单位安全、文明措施的落实。
6.3项目的组织机构设置及与有关方的工作关系
根据本工程实际和业主对项目实施的要求,编制本工程各协作单位间工作关系如图1。各协作单位均应遵照该图路线进行工作,以维护正常的工作秩序。
6.3.1监理单位位于工作协调的中心,所有的指令均通过监理传达执行。本图代表了一个线性组织体系。
6.3.2业主的要求、指令只能通过监理下传。业主虽然与设计、施工等单位有合同关系,但不能直接向他们发出指令。
6.3.3施工单位对于图纸、技术、设计、价款等有关事宜,均要通过监理去审查、协调与组织。施工单位不得直接与业主或设计单位商定事项。未经监理工程师转发的设计变更,监理工程师可视为无效。在特殊情况下确定处理了的问题,施工单位必须及时报告监理工程师确认。
6.3.4对于总包选定的分包单位,监理工程师与他们是间接关系,但又常常在执行监理业务时,把他们视为总包单位的一部分。所以与他们之间的关系以虚线表示。
6.3.5对于业主指定的分包商,它受监理工程师的直接协调监督,它与总包间的许多关系是通过监理工程师进行协调的。但由于同在一个项目上共同的空间内协同工作,往往也有一些不需要协调的工作往来,故它们间的工作关系亦用虚线表示。
7 结语
【关键词】路桥工程;安全监理;难点;完善措施
一、路桥建设工程安全监理的重要性
质量、进度和投资费用是路桥工程建设的三个重要环节,也是评价建设单位综合经济效果的最重要标准。而安全监理工作则是这三方面顺利进行的基础和保障。
(1)质量是路桥工程建设的生命,提高施工质量是建设项目永恒的话题。然而,安全监理是质量控制的基础。一项工程的施工质量越好,其产生的安全效应就越高;同样只有在良好的安全措施保证之下,施工人员才能较好地发挥技术水平。
(2)公路及桥梁工程都具有工序复杂、施工量大、建设周期长的特点,因此工程的进展程度直接关系着建设单位的经济利益与后期的运行投产时间,工期和进度是建设方与施工方最关注的问题之一。在施工过程中,业主总是希望其投入资金能尽快产生效益,对工期提出不合理的要求。由于目前建筑市场为买方市场,承包方为承揽到工程,只能答应其不合理要求。长时间的加班加点,造成的结果往往是人员和设备的疲劳及施工安全条件无法保证,造成事故频发,影响工程进度,因此要保证工程进度必须时刻把安全监理工作放在首位。
(3)工程项目的投资控制是监理工作的关键环节。监理师可以通过为建设方及施工方降低工程投资费用而赢得他们的信任,从而更好地实现工程的经济利益和社会效益.安全监理是投资控制的保证,承包方是安全管理工作的主体,安全生产的落实是要有资金作保障的。但由于个别业主的资金不到位或随意压价等,承包商不可能将过多资金投入安全设施中,加上人员安全意识较差,一旦出现因安全问题产生的工伤事故,不但会给承包方带来巨大的经济损失,而且会给监理单位造成不良的社会信誉和其他的潜在损失。因此,监督承包商在安全方面进行必要的投入,真正做到“安全第一、预防为主”,企业原有的质量监督人才难以胜任这些工作,急需培养和引进专业技术人才。
二、路桥工程安全监理的难点
从定义上来讲,工程安全监理指的是监理方依照业主的委托和授权,通过相关法律以及安全监理合同和其他一些工程建设合同,对工程的施工采取全面的监督管理,也就是对工程施工的质量、进度、投资进行控制,对合同和信息进行管理,对工程项目的参与方采取组织协调的管理方式。安全监督管理人员同生产组织人员是有区别的,依照哪一方组织生产,就由哪一方来承担安全监理责任,在已有的条件下监理方承担施工安全责任的权利并不充分。
从技能和经验来看,安全监理人员通过自身具备的工程建设知识为业主提供服务,这既不属于承建商的直接生产方式,也不属于业主的直接投资方式,不为业主提供报价,不与承包单位一起获利,所以,监理方承担施工安全责任的理由不够充分。
从目的来看,工程安全监理的目的是为了让工程项目可以在规定的投资、进度及质量范围内完成,安全监理工程人员不直接参与生产活动,监理方并非承包方的工程保证人,监理工程人员只可以尽量让工程在规定内完成,而无法给予保证,在监理的过程里,监理工程人员只可以担负服务责任,所以,监理方承担施工安全责任的能力不够充分。
三、路桥工程安全监理工作难点的完善措施
1、完善质量控制依据
路桥工程的安全监理是一项以质量为出发点的工作,它的核心是以关键质量监控进行监理的,而关键质量监控要根据技术规定、设计图纸、合同进行。设计图纸以及技术规范成为了工程质量的重要标准,合同成为了承建方规定施工方依照设计图纸及技术规范进行施工的根据。在安全监理的过程中不断完善质量控制,并且要对施工的整个过程采取监理,全程监理也是为工程的准备阶段进行控制,全程监理指的是工程质量采取的事前控制、事中控制以及事后控制。事前控制指的是针对工程筹备时期的控制;事中控制指的是针对工程施工时采取的控制;事后控制指的是工程完成后对质量方面的控制。对于监理监控来讲,现场监督非常重要,现场监督主要透过巡视和旁站进行。
2、施工进度同工期的合理性
工程进度控制工期进行的合理性,应当结合合同中的具体要求、重点施工工序的控制以及材料设施的进场规划,以免由于天气和其他原因而受到影响,并为工期预留一定的空间。工程的工期是明确规定在合同当中的,并且工程是否依照合同完工关系到承建方以及施工方的关键利益,所以,监理工程人员要通过合同严格进行控制。控制施工的工期主要通过施工方制定的施工规划进行的,可是还要受到一些外界造成的不可抗拒因素的影响,所以,当监理进行进度控制时,要先考量到影响施工方的有害因素,指引施工方将有害因素排除掉,这样才可以合理的控制施工的工期。监理工程人员一旦发觉在施工现场的组织安排、人员设施、施工顺序中会对工程造成影响时,一定要建议承建方及时调整规划,以便可以更加顺利的完成工程。
3、工程费用的控制
路桥工程相对来讲工期较长,施工工程量较大,它的生产工程费用也相对较高,因此,要针对工程费用采取合理的控制。监理在审查工程费用时要根据工程量以及施工进度相结合进行计算,并且在保证工程质量合理的前提下支付工程费用。所以,在采取质量和进度控制时,还要针对支出工程费用进行探讨,以免出现以下状况:(1)路桥工程不可以提前预支,这将为承建方的资金流通造成困难,并且也会为建设方造成一定的依赖性,会使得建设方不过多的投入人力及物力,或者有拖延工期的现象;(2)拖延支付,拖延支付也会为建设方造成资金困难的状况,有些工程会因为拖延支付影响到整体工程的质量。此外,透过现场的真实状况采取相应的优化设计,可以给业主节省一定的费用,还可以让业主的资金得到更加合理的运用。
4、完善安全监理建议
(1)政策扶持,政府奖惩分明。对于路桥项目施工建设,政府应该出台相关的引导政策,及其管理完善的措施,鼓励和支持施工单位提升工程质量,通过优质高效的工程来获取更多的效益。比如:增设工程质量基金、项目专项经济补偿和补贴等。对于一直坚持安全第一、坚持高质量的施工单位和工程项目,要适时地物质奖励和精神奖励,并将其影响力扩大化,实现品牌效益。对于发生安全事故的主要责任方要严厉的予以打击,严格执法。
(2)重新划定施工责任,明确权责。明确建设方为安全生产管理的第一责任者,或者建设方和施工方共同担责。至于设计方、监理方、安全生产的设备以及材料供应商根据具体的情况承担连带责任。总之,各司其职,各负其责。
(3)加强监管,成立行政监管机构。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指导下,国家应该建立具有监管和执法效力的社会化、专业化安全生产监督机构。适当增强其执法权力,通过强制措施对于施工高危单位予以严格管控。同时,强化工程监理公司对施工方安全生产的监控职能。
结束语
随着经济社会的飞速发展,中国的公路与桥梁工程建设得到迅猛发展,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公路与桥梁工程监理是确保项目投资、进度、质量目标实现的基础性工作,也是避免发生重大安全事故的重要环节。
参考文献
[1]姚元军.公路桥梁建筑项目现场施工管理之我见[J].中国新技术新产品,2010.(02).
至年底市农村公路10818公里,公路密度116公里/百平方公里,高于全省平均81公里/百平方公里。县乡油路水泥路1394公里,村油路水泥路124公里,通乡油路除盘县普古、水城龙场、营盘三个乡正在进行通乡油路工程收尾外,已基本实现乡乡通油路,1229个行政村基本实现村村通公路,20户以上的村寨80%以上以通车,26%的行政村通油路、水泥路。根据国务院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方案,县级人民政府是农村公路建设和管理养护的主体,县交通运输局负责农村公路建设和管理养护的行业管理工作,具体承担县乡道改造和通村油路、水泥路建设的组织管理工作,通村公路一般由乡镇组织实施,县交通运输局作计划管理和技术指导;县公路管理所主要承担农村公路的管理养护工作,具体负责县乡油路养护、管理、大中修工程、水毁预防控制恢复工程;县乡泥路及村公路一般由乡镇组织养护管理,县交通运输局及公路管理所负责计划管理及技术指导。管理养护资金,省级按县道7000元/公里、乡道3500元/公里、村道1000元/公里、全年约2300万元切块下达,主要用于县乡油路大中修、水毁、安保工程补助;市财政承担县乡油路9000—10000元/年公里的小修保养费,年850万元,费用随里程增加而增加,并配套10万元/公里的县乡油路大修工程费,每年约400万元;县财政承担县乡泥路,村公路小修保养费,县乡泥路3000—6000元/年公里,村公路600元/年公里(村公路小修保养费省从切块资金中补助500元/年公里)。
二、存在问题及原因分析
(一)、农村公路建设
国家实施西部大开发以来,加大了以交通为重点的基础设施建设力度,公路专业建设人才极为紧缺,有经验、懂技术从事农村公路设计、施工、监理、业主管理的工程技术人才就更少,加之征地拆迁,炸药等重要物资的协调力度困难加大,项目建设机制体制的制约,就不可避免地出现农村公路建设进度慢、投资超概,质量问题时有发生的现象,使项目“质量、进度、投资”三大目标不能有效控制,其问题的根源是:
1、投资。农村公路建设主要是国家补助引导、市县政府配套建设,受国家政策投向的制约,在一个省内补助标准是一致的,以和黔东南为例,由于是能源原材料城市,很多公路要承担运煤功能,相应投资就高,而黔东南的公路主要是满足沿线群众生产,生活需要,基本没有重载车辆通行,投资就低。国家补助标准为通乡油路40万元/公里,通村油路(水泥路)35万元/公里。农村公路建设项目多,投资数量大,地方配套困难,主要靠贷款解决,建设资金需求与地方配套不足的矛盾突出。为了适应国家的投资政策,争取国家资金补助,在地方配套不足的情况下,只能低标准建设,对于以运煤为主的原材料重载运输线路,效果十分有限,很多有运煤功能的通乡油路由于地方配套不能到位,不能按重载标准建设,不能达到应有的投资效益。
2、招投标。按招投标法等相关规定,工程投资超200万元,施工单位必须通过招投标进行选择,通乡油路一般每公里造价在70万元以上,即超过三公里的通乡油路项目必须进行工程招投标。从通乡油路实施以来,由于高速、高等级公路建设项目多、施工条件较好、利润较高,资质等级高、有信用的施工单位特别是省内的专业施工企业不愿承担农村公路的施工任务,而通过招投标公开、公平、公正选择进场的大部分为没有专业技术管理和组织能力,借用资质投标,临时组织农民施工的施工队伍,形成“一流队伍投标、二流队伍进场、农民组织施工”的现状,使本来单价就低的工程不可避免地造成一定的浪费。公路施工,看似简单,“挖高填低压实”,其实对施工队伍的技术管理水平和施工组织管理能力要求很高,很多挂靠投标的施工队伍其设备和资金实力可能不是主要问题,而高水平、有经验的技术管理人员是工程成败的决定因素,挂靠的施工队伍难于具备这个条件,工程质量、进度、成本不能得到有效控制,很难履行合同义务。
3、质量保证体系。公路项目实行“政府监督、业主管理、社会监理、企业自检”四级质量保证体系,首先是企业自检,施工企业的好坏直接决定工程的成败。其次是社会监理,农村公路现场监理条件相对较差,高水平、有能力的监理人员不会到农村公路实施现场监理,农村公路现场监理人员普遍素质不高,不能履行监理职责。第三是业主管理,针对施工技术管理不到位,施工组织不合理的情况下,对业主的组织协调能力和工程技术管理水平相应地提高了要求,而业主管理工作由于任务重,人员少,且大量的精力用于征地拆迁、炸药使用等相关部门的协调,因此在业主管理方面也有不到位的问题。第四是政府监督,质量监督机构主要监督方式:项目前期工作参与论证,实施过程中的巡查,完工后的检测验收。由于项目多,涉及面广,不可能面面俱到,实施有效监督。
4、建设环境。农村公路主要服务乡镇和沿线群众生产、生活和出行要求的公益设施,在农村公路建设中,由于征地拆迁政策的不完善,社会对公路施工企业利润高的认识误区以及相关部门服务理念上的差异,造成服务环境不能很好地满足公路建设的需要,主要表现在征地拆迁困难,料场、供电、炸材审批程序复杂,使用成本高,不能满足工程建设需要,成为制约工期和成本的关键因素,也是业主未满足施工合同条件,违约的主要表现。
(二)农村公路管理养护
1、乡镇农村公路养护管理任务重与管理责任落实不到位的矛盾。乡镇机构改革前,各乡镇基本设有交通管理站,具体负责村公路的建设养护和县乡公路的协调管理工作,责任落实相对到位,机构改革后,交管站取消,有的乡镇明确专人管理养护农村公路,有的乡镇是兼职管理人员。农村公路养护未纳入目标考核,认识不到位,没有得到应有的重视,属“应付式”养护,只有路断才有人管,有限的养护资金不能完全用于公路养护管理,养护形成“小坑不补,大坑无钱补”的恶性循环。
2、养护资金。按市农村公路养护资金筹集规定,市级财政承担县、乡油路养护资金9000—10000元/年公里,约900万元/年,全部到位,县级财政承担县乡泥路及村公路养护资金,县泥路6000元/年公里,乡泥路3000元/年公里,村油路5000元/年公里,村泥路配套600元/年公里(省补助500元/年公里),按照标准,六枝290万元/年,盘县756万元/年,水城480万元/年,钟山50万元/年,部分县区不能完全到位。
3、公路管理。主要是维护路产路权的路政巡查和超限运输治理执法活动,保障公路避免侵占及正常使用,路政巡查中,路政人员少,主要对重要县乡道路进行巡查,巡查的频率和巡查面小,且有执法权,没有有效的执法手段,执法效益低,乡村公路基本无力顾及,主要由乡镇来管理,随意侵占公路,乱搭乱建,利用公路堆放物品的现象随处可见,严重危及公路的安全畅通。在超限运输治理执法活动中,车主受利益驱使,抵制执法,按交通运输部规定,55吨以上车辆严禁上路行驶,而运煤车辆多在60—80吨,农村公路的设计标准只能承受40吨的荷载标准,设计标准与实际荷载存在很大的差距,使设计正常使用年限6—8年的油路只能使用3—4年就需大修,大修的造价约60—70万元,超载产生的运输效益远远低于公路建设投入的成本效益,同时公路建设需占用钢材、水泥、沥青等大量的社会资源,因此超载直接导致投资效益低和社会资源浪费。
三、对策建议
(一)农村公路建设
1、努力筹措地方配套资金。农村公路建设单价投资高,资金总量需求大,单靠地方财力投入,很难保证建设需求,必须紧跟国家投资政策方向,争取更多的项目纳入国家补助范围,按要求筹措地方配套资金,尽量减少地方自主项目的建设,减少地方筹资压力。
2、以项目规划为基础,确保工程质量。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做好项目规划,市级做好县道、县级做好乡道、乡镇做好村道的规划,尤其是村道的规划,在乡镇没有引起足够重视,村公路未进行全面规划,由于国家下达计划规模较大,很多乡镇临时拼凑项目,难免不合理、重复建设,造成投资特别是土地资源的浪费。应按照“质量+进度=效益”的建设原则,一手抓加快速度、一手抓质量求效益;全面落实业主、设计、监理、施工单位责任人责任和“政府监督、业主管理、社会监理、企业自检”质量保证体系;积极探索乡村“义务监督员”制度的成功经验;发挥业主管理关键作用,建立激励机制,加大对业主的奖惩力度;对项目资金,技术质量要求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实行阳关工程。做到农村公路建设一条,达标一条,确保合格率,提高优良率。
3、创新农村公路建设机制,保证投资效益。结合农村公路的实际,可利用公路专业部门的技术管理力量、施工组织经验、机械设备等优势组织当地农民进行施工,在发改、财政、交通等部门对质量、进度、投资、安全责任有效控制的前提下,让农民得实惠,政府得效益,同时解决部分农民的就业问题,公路部门为财政供养的事业单位,也有义务完成政府下达的建设任务,质量意识较强,能确保发挥投资效益。
4、强化服务,营造良好的建设环境。坚持政府主导,部门参与,密切配合,各负其责,认真解决好农村公路建设中涉及的征地拆迁,爆炸物品使用等问题;制定标准适当、统一的征地拆迁补偿标准,维护补偿标准的严肃性,保证补偿公平合理。
(二)农村公路养护管理
坚持建、管、养并重,树立“建设是发展、管理养护也是发展”的科学理念,按照《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的通知》落实农村公路管理养护长效机制。
1、明确乡镇职责、机构。乡镇负责辖区内乡道泥路和村道的管理养护工作,协助县公路管理部门开展路政管理,有条件的乡镇可筹集一定的资金用于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乡镇应通过内部编制调剂,设立交通管理站,具体负责本辖区农村公路的管理养护和建设。
关键词:昌栗高速;勘察监理;质量控制
中图分类号:O213.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实行工程项目监理制度是我国实行建设管理体制改革的重大举措之一,它能使投资得到有效的控制,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加快项目进度,提升项目的管理水平,提高项目的投资效益。
1工程概况
南昌至上栗高速公路位于南昌市、宜春市及萍乡市境内,东接南昌西外环、西连上栗至萍乡高速与湖南浏阳对接,是赣西第三条大通道。本项目起点位于江西省南昌市新建县望城镇罗家老屋,与南昌市规划的城市道路相接;终点位于江西省萍乡市上栗县金山镇上塘村,相交于萍洪高速K30+100处;路线全长221.067公里;全线拟按高速公路设计行车速度100Km/h、路基宽度26米的技术标准建设;设大桥9016/32(米/座)、中桥3070/44(米/座)。
中交公路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受江西交通厅委托成立了南昌至上栗高速公路SJ1、SJ2标段工程地质勘察监理项目部。工程地质勘察监理工作实行驻地监理工程师负责制,驻地监理工程师全面主持项目监理工作,履行监理及咨询合同。
2 监理组织机构及监理依据
本项目地形地质条件复杂,水系较多,有相当长路段属丘陵区,施工和监理条件复杂,技术难度大。根据以上这些特点 ,中交公路规划院建立了强有力的监理项目部,派出具有丰富勘察经验和监理经验的工程技术人员,设立项目组长 1人,专业监理工程师 8人。主要分为现场勘察监理组和土工试验监理组。
工程勘察监理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公路工程地质勘察规范、有关合同文件、会议纪要、审查批准的监理工作大纲、勘察大纲等文件,坚持公正、独立、自主的原则,开展监理工作。监理人员严格按照《公路工程地质勘察规范》(JTJ064—98)等有关系列技术规范及标准,对工程地质勘察全过程进行监理工作。使勘察深度及精度能满足规范及设计要求。
3 工程地质勘察质量监理内容
3.1 工程测量的监理
检查外业测量定点仪器设备及测量精度,检查标定证书是否有效,如发现有误差超过规定,督促安排复测检验。
3.2钻探的监理
3.2.1 钻探监理的要点:
(1)检查使用的钻探设备是否满足勘探技术要求,钻机设备应完整、适用。
(2)首先检查孔位是否偏移;还须检查钻进方法、岩心采取率、取样要求、回次记录、钻探深度、岩心的摆放、班报表的填写等。并进行终孔验收。
(3)检查勘察单位的技术人员是否及时到现场进行编录,记录是否准确齐全;
(4)检查取样和原位测试是否按规定间距进行,测试数据是否符合规范要求;
(5)检查操作安全制度及现场执行情况是否符合要求。
3.2.2 对钻探的监理采用巡视、检查和旁站等方式。一般钻孔及简易勘探的监理以巡视为主。对重要的钻孔或钻孔中的关键段落重点检查,必要时采用旁站监理。旁站重点选择在:(1)钻孔中的岩层破碎带段、岩溶带、边坡的滑动带、顺层软弱夹层段和原位测试段;(2)高墩大跨桥位孔,不良地质、特殊岩土分布地段。
3.2.3 钻进过程中或终孔前,监理人员认为未达目的或不满足设计要求时,及时提出处理意见,并督促勘察单位补充工作。对不合格的钻孔要求重新返工。
3.2.4 对钻孔及资料进行现场终孔验收并评定质量是否合格。
4.4 原位测试的监理
4.4.1 原位测试监理的要点
(1)原位测试设备是否满足勘探技术要求,是否按规定期限进行标定;
(2)孔位、孔口高程、测试方法和操作过程是否符合技术要求及相关规范要求;资料整理及采用的公式是否符合相关规范要求,与其他试验方法取得的参数对比是否合理。
4.4.2 原位测试工作的监理应采取抽查、巡视、旁站等方式进行,对重大工程或重要的原位测试点应采取旁站的方式监理。
4.5 室内试验的监理
对外委试验,要求勘察单位提供外委单位的资质证书和双方合同书,并报业主备案。对所采用土工试验的仪器设备的精确度和完好状态进行检查 ,对土工试验的过程和数据资料的合理性进行检查。
5 项目存在的问题
(1) 路线所经之处存在大量苗圃、鱼塘、果树林、庄稼地,由于业主方征地问题处理滞后,青苗赔偿费用未及时落实,严重影响了勘察进度,对后面的设计及施工都会造成影响。
(2) 高速公路勘察监理制度在我国试行不久,目前尚无规程规范可依,建设、监理、设计和施工各方关系还不够明确,有些责任难以理清,还有许多地方有待完善。因此 ,勘察监理制度的全面推行还需要建设各方的共同努力。
(3) 勘察单位技术人员水平参差不齐,公司勘察大纲不同,这些问题造成监理人员在实施监理过程中无法统一标准,而是按照各勘察单位自身特点来进行监督。
6结语
本次初勘项目自 2013年4月5日开始以来,在业主的大力支持下,不仅对勘察质量实施了监理,保证了勘察质量,还加强了业主与承包方之间的联系,减少了纠纷,加快了施工进度,而且一些合理的建议得到采纳,节约了工程费用开支,消除了一些工程隐患等。初勘监理工作的成功,为后续详堪以及设计、施工等工作奠定了良好的基础,为工程效益的提高起到应有的作用。
参考文献:
1设计是工程的灵魂
公路工程建设是一个系统工程,影响公路工程质量的因素很多,而设计是工程建设的灵魂,工程质量首先取决于设计质量。与新建公路的高等级公路相比,农村公路改扩建工程在设计和施工上有许多不同之处。但很多农村公路在设计阶段没有给予足够的重视,设计人员认为是低等级公路就闭门造车,方案粗糙,实际可操作性不强,甚至严重脱节,留下质量、安全隐患,在施工中变更较大,给建设管理带来很大的麻烦。因此必须重视设计阶段的建设管理,从源头上控制工程质量。对于农村道路道路的改扩建工程设计主要要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第一,要对老路进行准确的调查复测。老路经多年使用后自身及周边情况都发生了很大变化,所以改造工程在设计前必须做好老路的调查勘测工作,只有准确、充分把握老路实际状况,才能灵活合理地利用原有道路,实现较高的投资效益。改扩建工程设计是一个复杂的过程,设计单位在确定工程设计方案之前,必须对老路进行详细调研,调查分析老路的建设、使用及养护过程,了解老路存在的问题、病害类型以及治理方法,全面收集工程各方面资料(地形图、竣工文件、改造资料和地区规划等),并根据改建的特点和经济、交通发展需求,确定合理的改造规模、标准及方案,避免盲目性,确保设计质量。可以说,老路的调查复测是否充分将影响到设计品质的高低,也是做好改扩建工程设计的必要前提和条件。第二,要进行详细的图纸审查,提高设计质量。农村公路改扩建工程因涉及项目繁杂、约束条件多,设计文件的好坏对工程建设效果影响更大,所以除了做好标准、规范及设计深度等常规符合性审查外,还应根据改扩建工程的特点重点做好审查。首先审查平纵线形设计的合理性:改扩建项目多数在原有道路基础上实施,对老路的利用较多,往往出现单侧或双侧加宽。应审查平纵线形设计的合理性,尽量利用老路面,充分兼顾结构物加宽、拆迁、施工及社会影响,避免一味追求高标准而降低老路的使用率。其次要加强路面加铺改造审查:重点检查老路的检测数据是否齐全准确、加铺厚度及补强方案设计是否合理等。第三:在工程施工过程中,设计单位应作好后续的服务跟踪工作。在公路工程建设过程中,在设计阶段不可能面面俱到,很多问题只有在施工过程中才能发现,如地质变化、自然灾害等。对于在施工过程中发生的设计变更,设计单位必须遵循质量至上、安全第一的原则,不能为了追求进度、节约成本而降低设计要求。
2质量是工程的生命
由于农村公路多为二级及以下低等级公路,因此,对施工队伍的资质要求就比较低,难免出现施工队伍公路施工经验、技术水平不能满足要求的情况。而监理队伍本身的制约机制尚未健全,难以在工程管理起到监督管理的作用。这就要求建设单位加大质量管理工作的深度和力度,确保农村公路的质量。第一,要加强企业自检工作。企业自检是工程建设质量保证的基础,在工程建设中要加强对施工单位的监督。以规范从业各方质量和安全行为为基础,以抓材料质量、施工工艺、涉及工程耐久性和安全性的重要指标以及排查较大安全隐患为重点,以加强监督检查为手段,以严把竣工验收检测为保证。以此来增强质监机构的执法力度,推动农村公路建设质量。第二,推动社会监理工作。由于现阶段公路建设尤其是农村公路建设摊子大、战线长、监理取费低,监理单位对农村公路建设的监理资源投入不足,监理人员的数量和素质难尽人意,导致监理服务质量低下,监理不作为或乱作为的情况时有发生。因此在农村公路建设中,要切实开展“监理行业树品牌,监理人员讲诚信”活动,使监理人员内强素质、外树形象,充分调动监理工作积极性、发挥监理作用。为此,要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一是项目业主要执行合理的监理取费标准,引进讲诚信、高素质的监理单位和监理人员。二是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加强对监理单位的履约和监理人员的检查考核力度,一旦发现监理单位投入的资源不足,便督促监理单位加大人员投入。三是在施工阶段加大对监理工作质量的检查力度,采取突击检查、现场考核、查阅资料等手段,掌握监理的工作路子和工作质量。第三,加强现场质量控制,推进规范化、标准化施工。农村公路改扩建工程是对现有道路通行标准的提升,是在原有道路上的升级,工程往往涉及地基处理、路基拼宽、桥涵改造、路面补强等多方面内容。要做好改造工程质量管理,除了要要把好原材料质量关、强化施工工艺控制、强化试验检测,保证工程材料和构件质量等基本质量控制要点外,还应注意改扩建工程的质量控制重点,包括地基处理减少新拼宽路基不均匀沉降量、保证路基整体稳定性;做好老路补强施工前的再调查及施工中的路段管理工作。
3安全是生命的保障
“十一五”以来,我市农村公路建设呈现出“项目多、分布广、摊子大、情况复杂、差异性大”的特点,农村公路交通组成复杂,交通混行严重、秩序混乱,其项目特点决定了它在改扩建过程中无法全封闭施工,车道都是机非人混合,安全问题尤为重要。尤其是赶场赶集的交通高峰时间,行人以及占道经营占据道路主要通行空间,施工机械和车辆根本无法通行,这就对农村公路施工的安全管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首先,在施工过程中,要坚持“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理念,强化业主、监理、施工各方的安全生产责任,确保农村公路建设安全生产形势稳定,自觉做到先安全后生产、不安全不生产。要加强开工项目安全条件的监督检查,加大对“重大危险源”和事故隐患的排查、监控、整改力度,加强施工安全技术交底和安全教育培训工作。业主要采取有力措施,督促施工单位安全设施设备、安全人员的投入,确保安全经费切实用于安全生产上,以保障建设项目运营安全。其次,制定详细有针对性的交通安全专项方案,要求施工单位对半封闭的路段一定要采取醒目的隔离措施,设多名专职交通管理人员,指挥现场车辆通行,保证交通通道顺畅。在各个进入施工现场的路口位置均设立施工围栏及派驻文明施工员驻守,并设立明显的警示标志和交通指示牌,禁止非施工车辆及人员进入施工现场。还要强调的是,安全警钟要长鸣不息。安全的管理是贯彻于项目实施的整个过程中,工程没有交付使用,安全施工的提醒就不能忘。农村公路是公益性的公共基础设施,是农村生产生活、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