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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质灾害防治监理精选(九篇)

地质灾害防治监理

第1篇:地质灾害防治监理范文

(一)为防止和减轻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维护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经济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394号令)和《江西省地质灾害防治管理办法》,针对我镇当前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二)地质灾害防治坚持预防为主、避让与治理相结合和全面规划、突出重点的原则。地质灾害防治实行领导负责制,镇村领导干部要加强领导,分工负责,统一指挥和协调。要根据全镇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结合所辖区的实际,制定和落实本辖区的防治方案,把地质灾害防治落到实处。

(三)本方案重要用语说明

地质灾害:是指包括自然因素或者人为活动引发的危害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的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地裂缝、地面沉降等与地质作用有关的灾害。

地质灾害易发区、次易发区:是根据历史上地质灾害发生的频率、强度和地质环境条件,对地质灾害易发程度所作的一种自然区划。地质灾害易发区,是指在自然作用和人为作用影响下容易发生地质灾害的地区;地质灾害次易发区,是指在自然作用和人为作用影响下比较容易发生地质灾害的地区。

地质灾害重点防护区、次重点防护区:是根据本年度中长期降雨趋势预报、历年暴雨中心,结合地质灾害易发程度区划,对本年度地质灾害发生趋势所作的一种预测。地质灾害重点防护区一般根据当年预报的暴雨中心,结合地质灾害易发程度区划确定;地质灾害次重点防护区一般根据多年暴雨中心,结合地质灾害易发程度区划和其他条件确定。

二、本年度地质灾害趋势预测

(一)降水趋势预测

根据气象部门预测,今年*市发生洪水的可能性比较大,全镇上下要引起高度重视,特别是镇村领导干部要早做准备,早做部署。根据掌握的资料,综合多种因素分析预测,由于时空分布不均,我镇今年主汛有降雨集中期,部分地区有洪涝,洪涝程度明显重于前两年。

(二)地质灾害趋势预测

*年地质灾害的发生预计有以下特点:

1、受局部暴雨诱发的崩滑流灾害将主要发生在我镇南部丘陵地区一带,主要包括古塘、周舍、六家源等地区。地质灾害发生时段为4-6月份,重要防护时段为5月和6月下旬。已发现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在连续降水时段要加强监测,出现变形加剧应立即组织人员撤离。

2、采石、修路、建房切坡、坡地耕作及修建山塘水库等工程活动是近几年诱发地质灾害的重要因素,且逐年有加重的趋势。在采石场、临八线、切坡较陡的公路、建房和修建山塘水库等山地、丘陵地区都有可能发生不同程度的地质灾害,另处溢洪道、引水渠也有地质灾害发生的可能。其主要发生时段在汛期,非汛期也可能发生。

3、地面塌陷有发生的可能。一是采石场采空及抽排矿坑水会诱发地面塌陷。二是伏秋期,因干旱天然地下水位下降,将导致覆盖型岩溶区地面塌陷的可能。地面塌陷主要发生期是伏秋期和枯水期,汛期也可能发生。

三、汛期地质灾害重点防护区及防护点

(一)盏窝采石场采空塌陷重点防护区。

防治措施如下:

做好监测预警工作,密切监视采空区地面塌陷、地面裂缝等形迹的发展,及时发现险情,做好防护工作;圈定危险区范围、竖立警示牌。

(二)古塘村委会龙仪村、周舍村委会南源村、下王村、六家源村委会横路源村滑坡、崩塌重点防护区。

防护要点如下:

密切监视住宅房后山坡或人工切坡中上部的潜在易灾体(土体)的变形迹象,发现掉土、掉石块、坡脚冒浑水时,应实施疏散撤离室内人员的紧急防范措施。

(三)各村地质灾害危险点主要防治措施

斜坡、滑坡:地表排水、坡面防护、植树种草、立警示牌、监测预警。

四、地质灾害防治行动方案

(一)汛前调查与制定防治方案

汛前各村要组织力量,对辖区内地质灾害险情进行检查,核实危险点、危险区段的位置、类型、规模、成因及危害等情况。根据调查情况和上级地质灾害防治方案,预防地质灾害和防汛抗旱要结合起来,制订所辖地区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划定重点防护区段和重要地质灾害危险点,提出防范措施,落实防灾责任。

(二)监视监测与汛期应急调查

1、重点地质灾害危险点和重要防护区段,由所在村负责监视监测工作。明确责任人、监测内容及方法,落实监测人员。与工程设施直接有关的地质灾害危险点,由有关单位负责监测工作。

2、镇会同城建、土管、房管、水管等单位加强对重要地质灾害危险点、重点防护区段的巡视检查工作。汛期巡检一般不少于2—3次,重要地区、重要时段要加密巡检。

3、监测期间如发现重要异变情况,要及时上报镇政府。

4、做好汛期应急调查工作。规模较小的或危害性较小由镇政府负责组织人员调查;规模稍大的或危害性稍大的,县国土资源(地矿)行政主管部门派员协助调查。

(三)预防、预报、预警

1、镇政府统一布置,各村各单位分工负责对所有重要地质灾害危险点采取必要的防治措施。凡是有条件进行治理的应立即落实治理措施进行治理;暂时没有条件治理的,也要制定治理规划,并应针对可能的诱发因素采公元前简易应急工程措施和防范措施,以遏制、减缓险情。由工程建设引起的地质灾害危险点,要及时通知、监督有关建设单位进行治理。

2、做好重要地质灾害危险点险情预报工作。预报分三级:

一般级:经监测,隐患点险情没有明显异变情况者;

异变级:经监测,隐患点险情有扩大、加剧异变情况者;

临界级:经监测,隐患点险情异变情况特别显著、加快或其他明显征兆者。

镇属各单位要相互配合,迅速建立地质灾害预报制度。实行重要险情实时预报、通报,一般情况每月通报一次。对重要地质灾害危险点、隐患点,镇政府专门落实责任人,并及时向县政府和县国土资源(地矿)部门报告。

3、异变级、临界级预报点,对由县国土资源(地矿)行政主管部门要组织专业人员确认进入危险阶段者,镇级及以上人民政府预警,在地质灾害危险点一定范围内,设置明显警示标记,予以公告。

在地质灾害危险区内,禁止爆破、削坡、进行工程建设以及从事其他可能引发地质灾害的活动,镇级以上人民政府组织有关部门及时采取工程治理或者搬迁避让措施,保证地质灾害危险区内居民的生命和财产安全。地质灾害险情已消除或得到有效控制的,镇政府及时撤销原制定的地质灾害危险区,并予以公告。

(四)应急准备与避险

1、对预警点,土管立即派出专业人员赶赴现场,加强监测和防范技术指导。

2、预警点所在村要立即成立防灾小组,加强对险情监测、避险救灾工作的领导,制定具体可行的避险、抢险、救灾方案,保障必要的抢险救援人力和物力及时到位。

3、做好人员撤离、财产转移和重要设施保护工作。出现异变险情,地质灾害体地段及灾变主要方向临近地段的人员要按既定的安全线路撤离,重要财产要转移。出现临界险情,灾害影响范围内人员要立即撤离,重要财产要尽可能转移,并做好抢险救灾临战准备,对灾害影响范围内的重要设施,如重要交通线、军事设施、水利水电和通信设施等,要做好保护工作。

(五)抢险、救灾

灾情发生后,灾发地防灾领导小组要立即按既定方案,统一部署抢险救灾工作,各单位要各尽其职,共同做好抢险救灾工作,镇政府迅速查明灾害范围、活动情况、发展趋势,圈定危险地段,加强现场监测,参与指导安全抢险救灾;抢险救援队伍要迅速进入现场,抢救被压埋人员,实施应急简易工程措施;医院、防保站要迅速组织急救人员抢救伤员;水管、电信、电管、城建等单位要保证抢险救灾的通信、供电等后勤急需,并尽快恢复被破坏的有关基础设施;民政所要做好灾民转移安置抚恤工作;派出所要做好灾害发生地公共秩序的维护工作。

村委会要向镇政府速报灾情。汛期结束后,镇政府对地质灾害发生点和隐患点进行复查,对地质灾害发生情况进行核实、统计,并向县政府、防汛抗旱总指挥部、县国土资源(地矿)部门报告灾情,编发当年度汛期地质灾害情况通报。

(六)治理

因自然因素造成的地质灾害,确需治理的,由政府组织治理;因工程建设等人为活动引发的地质灾害,政府责成有关责任单位治理。

五、实施保证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责任制。灾害防治工作实行领导负责制,各单位要按照统一部署,分工负责,做好有关工作,水管具体负责山塘、水库、堤坝崩塌、滑坡隐患的防治工作,中小学负责学校可能存在地质灾害隐患的防治工作,城建负责在在地质灾害易发区建房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灯盏窝采石场负责人负责采石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各单位要相互配合,共同做好地质灾害的防治工作。镇政府成立以镇长为首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以组织协调所在地区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对地质灾害重点防护区实行领导分片负责,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组织落实具体防护责任人。在重要地质灾害危险地和灾区,要建立前沿防灾救灾指挥机构。

(二)加强监测预报,实行专业监测与群防相结合。各村要建立本地区监测预报组织,明确人员,建立联系制度和工作制度,同时认真做好监测预报的各项基础工作,增强应急反应能力,要根据本村地质灾害分布情况,层层落实地质灾害隐患点的群防组织和工作任务,加强对群防人员的业务培训。

第2篇:地质灾害防治监理范文

关键词:施工企业地质灾害预防防治

中图分类号:TU7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地质灾害防治方针及基本概念

1.1保障责任体系

施工企业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必须实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各相关职能部门分工负责、自上而下逐级监管的管理机制,并根据自身施工业务板块进行分类管理。管理工作做到法治化、科学化、规范化、信息化和制度化。同时,应实行各级法定代表人(行政主要负责人)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的地质灾害防治责任制度,按照“谁分管、谁负责”、“一岗双责”的原则,建立健全有系统、分层次的地质灾害防治保证体系和监督体系,保证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目标的实现。总部机关应成立由法定代表人为主任的地质灾害防治委员会,下设委员会办公室,具体负责日常管理工作。所属单位应成立以各级法定代表人(行政主要负责人)为组长的地质灾害防治领导小组,明确归口管理部门,建设项目还应根据防治工作需要成立相关职责明确的工作小组。总部各部门按照分工履行地质灾害防范工作,对部门职责范围内的地质灾害预防、治理和应急处置工作全面责任;各事业部全面负责管理企业或分管业务板块的地质灾害预防、治理和应急处置工作。所属各单位(项目)是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直接责任主体,对负责区域及场所的地质灾害调查、预防、监测、报告和处置承担主要责任。并应结合所在地域特性,制定地质灾害防治实施细则,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纳人本单位(项目)安全生产的全过程管理。各单位应把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纳人本单位的年度生产经营计划中,做到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考核生产工作与灾害防治工作“五同时”。

1.2各级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应履行的职责

(1)贯彻执行地质灾害防治法律、法规、条例、规章和标准。

(2)负责组织编制本单位年度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方案及《地质灾害应急抢险救援预案》,开展应急演练活动,组织协调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3)负责本单位地质灾害防治的排查、评估、监测、预警、培训及应急响应工作。

(4)负责预警联动机制的建设及信息报送工作。

(5)协助政府主管部门启动突发地质灾害应急响应。

(6)积极组织开展宣传教育,普及提高员工地质灾害防治的基本知识,增强防灾、抗灾、救灾、避险意识。

建设项目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除应履行上述职责外,还应履行以下责任:

(1)主动与当地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建立联系,接受其指导,根据其的行政区域地质灾害防治规划,组织施工、生活区域内项目地质安全评估,提出分析评估报告。

(2)落实监测人员,做好监测、记录和资料上报工作,及时传递预警预防信息。

(3)组织开展本项目地质灾害排查、巡查、核查,并及时上报上级主管部门。

(4)按照上级命令,及时组织员工转移避灾;危急时,直接组织员工迅速避灾自救。

(5)监督检查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演练执行情况。

2地质灾害防治管理制度体系的建设

建立健全符合施工企业实际情况及自身特点的管理制度体系是保证地质灾害预防与防治工作有效开展的基础和根本所在。施工企业所属单位应依据国家、行业及企业有关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法律、法规、条例、规定,制定本单位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管理制度,使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标准化。

2.1管理制度应包括(不限于)的内容

(1)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实施细则。

(2)地质灾害监测预警值班制度。

(3)灾情险情速报制度。

(4)汛期险情地质灾害巡查制度。

(5)应急调查评估制度。

2.2预案编制

各单位(项目)应结合所处地域及场所的地质、气候等情况,按年度编制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方案,并依据单位(项目)的实际编制《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抢险救援预案》,对重要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应编制现场处置方案,并认真组织演练。

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抢险救援预案编制应包括的主要内容:组织机构和职责、主要地质灾害的类型与特点、主要地质灾害危险点的威胁对象及范围、主要地质灾害险情的应急处置对策、预警信号和人员及财产转移路线(避难场所)、主要地质灾害灾情的应急抢险救援实施对策、地质灾害险情或灾情的应急响应和处置程序、宣传培训和演练、保障措施等。

各单位编制的《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抢险救援预案》应每年进行评估,根据需要适时更新(最长时限不能超过5年,建设项目的预案应根据项目进展情况及时更新)。

2.3工作方案编制

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方案编制应包括的主要内容:所处地域及场所易发地质灾害概况、防治目标及原则、重点防范区域和场所及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工程建设遭遇地质灾害的可能性、工程建设引发或加剧地质灾害的可能性、地质灾害的重点防范期、地质灾害防治的组织领导、排查及监测防治原则与职责、具体要求及保障措施、预期效果等。

3地质灾害防治的监测、预防与预苦

地质灾害防治最重要的手段是建立科学、系统、有效的监测、预防与预警机制。尤其是多数施工企业建设施工项目具有地域跨越性大、人员流动性强、通信条件差等问题,监测、预防与预警机制的完善越发突显重要。

3.1预防评估与检查

建设项目应会同有关部门沟通业主和设计单位索取地质资料,并参考当地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的行政区域地质灾害防治规划,进行项目安全评估及安全设计,辨识、分析工程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地质危险因素,评估划定本单位地质灾害易发区和地质灾害危险区;提出科学、合理、可行的安全对策措施,并形成地质灾害预防分析评估报告。同时,要定期监督检查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方案执行情况,落实包括防灾组织机构、责任人、报警信号、通信联络、紧急疏散撤离路线、避难场所、应急抢险等内容的组织措施,建立群专结合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体系。严格执行讯期24h值班制度,在遇到强降雨等异常气候环境时,各单位(项目)应建立保持与国土资源管理、气象、业主等部门24h灾害预警信息定时联系制度;必要时,安排专项资金,确保及时获得水文、气象、地震等信息支持。

3.2监测预普

各级政府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是地质灾害信息的权威机构。各单位应进一步完善地质灾害监测预警机制,建立严格的预警预防信息传递责任制。预警预防信息传递必须做到及时、准确,落实到每一位员工(包括分包商人员)。同时,要积极与当地政府、气象部门、国土资源部门、业主、参建各单位建立灾害预警信息共享联动机制,指定专人负责地质灾害预警的信息沟通及传递,对地质灾害实行动态监控,确保信息渠道畅通。对评估划定的地质灾害易发区和地质灾害危险区,应落实灾害监测预警负责人,安排监测人员,进行经常性监测,并做好隐患点的监测、记录和资料上报,加强对数据和资料的统计分析。危险区域应设置警示标志。此外,要完善汛期地质灾害防范各项准备工作,加强险情排查、巡查工作。认真落实临时避灾场地和撤离路线,规定预警信号,准备预警器具,及时传递预警预防信息。

4地质灾害防治灾情报告

施工企业实行地质灾害速报制度。地质灾害发生后,现场有关人员应立即报告项目部、本单位负责人。各级负责人接到事故报告后,应按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按时限要求如实报告灾害发生地政府及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同时逐级上报到企业总部。

5地质灾害防治应急响应与处置程序

施工企业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应严格执行分级响应,并建立相应的处置程序。突发性地质灾害发生后,受灾单位地质灾害防治领导小组应立即启动5地质灾害应急抢险救援预案6,组织现场力量抢险救援。现场力量不足时,应就近组织足够力量赶赴现场支援,并对地质灾害现场严密保护,对可能发生的次生灾害有足够的防范措施,防止人员伤亡扩大。地质灾害防治领导小组在核实地质灾害初步情况后,根据本单位5地质灾害应急抢险救援预案6应急响应划定的预警级别,在向当地政府、国上资源管理部门及上级部门报告的同时,分级启动预案,进行抢险救援处置。小型地质灾害由受灾单位做应急响应,并负责处置,企业所属相邻单位给予帮助支持。受灾单位分管领导或其指定的负责人召集有关人员组成调查组进行调查,形成调查报告,并按规定分级上报;中型地质灾害由企业各事业部、子公司地质灾害防治领导小组做出应急响应,并组织各单位和各方力量进行处置。受灾单位第一责任人应立即赶赴现场,指挥协调灾害的调查处理,并成立内部调查组,协助政府调查组开展调查。施工企业总部酌情组织调查;大型和特大型突发地质灾害由施工企业总部地质灾害防治委员会组织应急处置的同时,立即向地方政府及国家相关部委报告,请求支援。

各级类型地质灾害抢险救援处置程序执行施工企业总部5地质灾害应急预案6规定。中型及以上地质灾害发生后,子公司、总部事业部第一责任人或分管负责人、施工企业总部地质灾害分管领导及管理部门负责人应赶赴现场指挥协调地质灾害的调查处理;大型及以上地质灾害发生后,施工企业总部成立内部调查组开展灾害调查,并协助政府事故调查组开展调查;地质灾害调查组组长由施工企业总部和子公司、总部事业部或受灾单位指定,成员应由地质灾害管理部门、监察部、工会等有关部门人员组成。必要时,应聘请有关专家参与调查。

6结束语

随着中西部开发力度的增大,建设工程项目不断向地形、地质、水文、气象等条件越来越复杂恶劣地区展开,地质灾害的规模增大、频次升高、破坏损失日趋严重,在今后一个相当长的时期内将呈持续发展趋势。防治地质灾害是一项系统性、长期繁重的工作,作为施工企业应充分认识地质灾害预防与防始的重要性,建立科学、有效的防治体系,综合预防灾害与避让应急措施相结合,才能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的伤亡和财产损失,更好地履行社会责任。

第3篇:地质灾害防治监理范文

一、易发地点

根据历年地质灾害发生情况,我市地质灾害易发地点主要包括:位于地质灾害易发区的乡镇、村庄、集市等人员集中地(重点是和办事处),人工开挖的高陡边坡的坡脚和自然土质斜坡附近的居民居住区,矿山开采区,公路、铁路等交通干线,已查明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及其它在汛期可能发生地质灾害的区域。

各地要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在认真调查、综合分析和预测的基础上,列出本地重要地质灾害易发地点,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防治。对危害严重、需重点防范的地质灾害危险点,要挂牌督办,限期整治到位。

二、重点防范期

突发性地质灾害的发生与降水密切相关,我市主汛期是5月至10月,这段时间暴雨、持续降雨极易诱发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因此,我市地质灾害重点防范期为5月1日至月30日。

三、监测、预防责任人

㈠各乡镇(办)地质灾害隐患点,由乡镇(办)人民政府负责组织监测、采取防范措施并落实防灾责任人,在主汛期增加监测巡查频次,以便及时掌握地质灾害危险体的变形发展趋势,做出准确的预报。

㈡危及铁路、公路、水利水电、河堤及通讯等基础设施的地质灾害隐患点,由设施的主管部门负责监测、采取防范措施并落实防灾责任人。

㈢危及学校、工矿企业、事业单位等受灾主体单一地质灾害隐患点,由其主管部门负责组织监测、采取防范措施并落实防灾责任人。

㈣其他人为因素诱发的地质灾害由建设责任单位负责监测。

四、防控措施

年至2013年我市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避让与治理相结合”的方针,并采取以下防治管理措施,力争把地质灾害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威胁和损失减小到最低限度。

㈠高度重视,建立健全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责任制。各地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充分认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和艰巨性,把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坚持不懈地抓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各地各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是本地本部门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第一责任人,要建立和完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责任制,将灾害危险点的监测和防治任务落实到具体单位,明确具体负责人,务必做到任务到人,责任到人。

㈡明确职责,加强合作,共同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国土资源、建设、交通、水利、教育、旅游、气象等部门是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责任部门,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相互配合,共同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1、市国土资源部门要认真履行地质灾害防治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职责,切实做好地质灾害的巡查、监测、预报、预警和防治工作。要督促、配合建设、交通、铁路、水利、教育、旅游等部门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加强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监督指导。

2、市建设部门要加强对建设项目和建设单位的管理与监督,在有可能发生滑坡、崩塌、泥石流等危险的斜坡上进行修路、建房、开矿、取土等工程活动,必须事先做好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和工程勘察工作,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标准规范进行勘察、施工,防止人为活动诱发地质灾害。

3、市交通部门要组织开展对公路、铁路沿线地质灾害调查,发现险情要及时采取防范措施,做好监测和预警预报工作,并在隐患路段设立醒目的警示牌,提醒过往车辆和行人注意。建立公路、铁路沿线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系统,做好公路、铁路沿线地质灾害的预防和治理。

4、市旅游部门要组织开展各旅游区(点)地质灾害调查,建立旅游区(点)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系统,加强对辖区内从事旅游服务的企事业单位和从业人员防灾知识的培训,加强对旅游人员防灾知识的宣传。

5、市教育部门要认真组织开展各中小学校区(舍)的地质灾害调查,编制中小学校区(舍)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在每年汛前、汛中,对中小学校区(舍)及其周边的地质灾害或隐患进行全面排查,对受地质灾害隐患威胁的校区(舍)要加强巡查与监测,落实防灾责任、防灾措施和应急措施。

6、市水利部门要加强水利工程设施特别是病险水库(坝塘)的巡查、监测、预报,对出现的险情要及时采取措施,及时治理;要加强对建设项目和建设单位的管理与监督,防止建设过程中引发地质灾害。

7、市气象部门要做好汛期地质灾害气象预测预报及预警信息的,要及时将气象预测预报及预警资料通报各有关部门及责任人。

㈢排查隐患,建立健全群测群防网络。各地各有关部门在汛前、汛中、汛后要及时组织人员进行地质灾害巡回检查,对已发现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制定防灾预案,落实监测责任人、预警信号、撤离路线等,连同防灾避险明白卡,一并发放到每户受灾害威胁的群众手中。

第4篇:地质灾害防治监理范文

关键词:地质灾害;防治;措施

1概述

近年来由于工程建设引发的地质灾害发生的次数明显增多,各种灾害类型明显增加,分布面积不断扩大,地质灾害所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至少占各种自然灾害总损失很大的一部分,每年造成人员伤亡数以千计。地质灾害给我国许多地区的经济建设和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造成了严重威胁,对地质灾害的防治既是经济问题又是社会问题,关系到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

2地质灾害点(段)防治措施

2.1避让措施.

对已发生的直接威胁到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地质灾害点(段),建议采取避让措施。

2.2生物工程措施。

生物措施是利用农业或者林业的技术,对沟域内泥石流的产生提供大量固体物质的陡坡耕地、荒坡、荒地进行相应的改造,以控制泥石流的面蚀作用和水土流失强度,减少泥石流的固体物质的来源,同时能也起到调节或削减地表径流,阻滞在沟道中形成大的洪峰,从而抑制泥石流的产生和发展。

2.3工程措施

2.3.1滑坡地质灾害工程防治措施。

对滑坡地质灾害工程主要措施为:a.排水治理工程排除滑坡体以外的地表水,防止滑体充水、饱水,以拦截和旁引为原则,具体做法是在滑坡体坡顶处设置一条环形截水沟,拦截旁引地表径流,不使地表水流入滑坡范围之内。另外,采用浆砌石修建路基排水沟,防止滑坡体充水,降低滑坡驱动力。b.抗滑锚固工程根据滑坡的规模、成因、形态、深度及施工条件等因素,设置支挡构筑物,在滑坡体前缘(路基)设计施工抗滑桩,垂直滑坡轴方向布置,增大抗滑力,阻止其滑动,以保证路基稳固和交通安全。采用坡脚修建挡土墙、坡面恢复植被等综合治理措施。

2.3.2崩塌地质灾害工程防治措施。

危岩体进行彻底根治消除,并修建挡石墙或护坡,以防止斜坡岩体剥落。对规模不大的崩塌点、段可根据具体情况,采取人工削坡、清除危岩体或修筑拦石栅栏、挡墙及柔性防护等工程。

2.3.3泥石流地质灾害工程防治措施。

针对被保护目标性质和重要性,采取合理的工程措施对泥石流进行抑止、疏导等措施,以求达到最佳治理效果和节省投资。对于防治泥石流,常采取多种措施相结合,比用单一措施更为有效。a.拦截排导工程流通区、堆积区修筑排导槽、导流堤、拦截坝,拦截泥石流进入村屯,排导泥石流进行下泄。修建长挡墙修建跌水缓冲坝,在泥石流沟口修建排导槽,有效拦截疏导泥石流。b.固坡工程在泥石流沟域松散固体物质分布区,修建梯级谷坊工程,调节沟道纵比降以削减泥石流流量,以面蚀为主的荒坡等分散物源,采用农林措施固坡。

2.4监测预警措施。

监测预警措施是对稳定性差、危险性大的灾害点及潜在灾害点布置监测工作。对目前危险性特别突出的泥石流等进行预警工程。特别是汛期要根据降雨情况和监测结果做出适时预警预报及撤离工作。

3群测群防网络建设与运行群测群防网络建设。

建立地质灾害群测群防三级监测网络。一级监测为市级监测网,由分管该项工作的市长负责,市国土资源局主持日常工作;二级监测网为乡镇监测网,由分管该项工作的乡(镇)长负责;三级监测网为村级监测网,由村长直接负责该村的地质灾害监测、预报、预警工作,并指派专人进行灾害点的监测工作。

3.1监测网的重要职责。

市级监测网(群测群防一级网):a.负责市境内的重大地质灾害隐患点的监测预报和预警;b.建立市级群测群防监测站,进行多种手段的综合监测:进行灾害应急调查、应急监测、抢险救灾;c.负责该市的监测系统、信息系统和预警系统以及群测群防的技术指导和管理、群测群防的信息管理,成为群专结合组成的监测预警系统的纽带。乡镇级监测网(群测群防二级网):a.负责该乡镇地域内较大的地质灾害隐患点的监测预报和预警工作;b.其监测手段是定人、定点、定时进行巡查和简易监测,并做好记录、上报等工作;c.协助上级监测机构做好本地区内重点地质灾害体监测预警;d.领导辖区内各村的群测群防工作,做好地质灾害发生的短期临灾前兆宣传和自救工作。村组级监测网(群测群防三级网):a.负责该村组地域内较大的地质灾害隐患点的监测预报和预警工作;b.其监测手段是定人、定点、定时进行巡查和简易监测,并做好记录、上报等工作;c.地质灾害预警的自救指导。

3.2监测点选定原则。

a.危险性大、稳定性差、成灾概率高、灾情严重的;b.对集镇、村庄、工矿及重要居民点人民生命安全构成威胁的;c.造成严重经济损失的;d.威胁公路、铁路、航道等重要生命线工程的;e.威胁重大基础建设工程的。

3.3监测点的建设。

a.监测范围确定:除对地质灾害隐患点和不稳定斜坡本身的变形迹象进行监测外,还应把灾害点威胁的对象和可能成灾的范围,纳入监测范围。b.地质灾害监测方式:对地质灾害点,建立以简易监测为主,结合宏观地面变形观察。以定期巡视和汛期强化监测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定期巡视一般为半月或每月进行一次,汛期强化监测根据降雨强度,每天或24小时值班监测。

3.4监测网点的管理与运行。

a.监测责任落实到具体的单位和个人。被监测的质灾害隐患点所在的乡镇、村和有关单位为监测责任人,在他们的领导下,成立监测小组,监测小组由受危害、威胁的居民点或有关单位的群测人员组成。b.建立起岗位责任制,市、乡、镇、村应逐级签订责任书。c.宣传与培训。采取由市国土资源部门组织乡、镇,甚至村级领导进行调查与培训,一方面了解各乡镇地质灾害发育现状及危害,另一方面对他们进行专业知识与防灾减灾知识培训。另外在现场调查时,对危险性较大的灾害点周围的群众进行监测和应急处理措施等知识的宣传,教会监测责任人,监测小组成员和群众,如何监测、如何判断灾害可能发生的各种迹象和灾情速报及有关应急防灾救灾的方法。d.监测信息反馈与处理:市国土资源主管行政部门负责监测资料与信息反馈的收集汇总,上报到上级主管部门,由其将上报的资料与信息录入省地质灾害空间数据库,进行趋势分析,同时对下一步监测工作提出指导性意见。

3.5地质灾害险情的应急处理

经监测有重大险情发生时,市乡镇村级政府和有关单位应立即采取应急防灾减灾措施,同时应立即报告给省、市政府及国土资源厅主管部门,届时将派出专业人员赴现场协助监测和指导防灾救灾工作。

4结论

地质灾害的防治将在很大程度上减轻生命财产的损失,所以做好地质灾害的防治工作具有重要意义。

参考文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中国地质环境公报[J].2005.

[2]柳源.中国地质灾害(以崩、滑、流为主)危险性分析与区划[J].中国地质灾害与防治学报,2003(1).

[3]李媛,孟晖,董颖等.中国地质灾害类型及其特征[J].中国地质灾害与防治学报,2004,15(2).

[4]殷跃平,柳源.中国地质灾害防治研究一对国际减灾十年活动(l990—2000)的思索[J].工程地质学报,2000,增刊.

[5]罗元华,张梁,张业成.地质灾害风险评估方法[M].北京:地质出版社.1998.

第5篇:地质灾害防治监理范文

成立__镇地质环境与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如下:

__

我镇地质灾害以崩塌、滑坡等突发性地质灾害为主,根据全市地质环境特征、地质灾害分布规律,结合2014年地质灾害灾情、隐患点稳定状况和市气象局对2015年降水量趋势初步预测,预计今年地质灾害发生频度、密度和造成的损失将呈平缓增长趋势,主要时段在4-9月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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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镇地质灾害防治实行统一领导,各部门、各单位各负其责的管理体制。国土部门要做好地质灾害防治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工作,督促做到责任到位、措施到位、落实到位。城建、交通、水管、安监、教育、电力等部门和各村(社区)要按照职责分工,分别组织做好相关领域的地质灾害隐患排查、监测和防治工作。

充分利用广播、宣传栏、课堂、会议等多种形式开展地质灾害防治科普知识培训和宣传普及地质灾害防治知识。各村(社区)要于4月下旬办好一个地质灾害预防宣传栏,开好一个村组干部会议,特别要深入地质灾害隐患点和易发区,做好安全警示牌,对隐患点周边住户进行宣传和讲解;要充分发挥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监测网络的重要作用,通过发放地质灾害防灾避险明白卡,使处在地质灾害隐患点的群众做到“自我识别、自我监测、自我防范、自我预报、自我应急、自我救治”,提高自救互救能力;学校要组织学生进行一次地质灾害预防宣传片的观看,增强防灾减灾意识与能力,提高防灾减灾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1、要建立健全地质灾害应急管理组织体系,建立完善防范预警和应急处置措施,形成“政府统筹协调、群众广泛参与、防范严密到位、处置快捷高效”的应急管理工作机制。各相关部门、各村(社区)要认真落实汛期值班、险情巡查制度和灾情速报制度,向社会公布镇村地质灾害报警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2、要检查落实地质灾害隐患点和各村(社区)避险抢险物资准备,确保交通、通讯、物资器材落实到位;要给群测群防责任人配备必要的监测设备和给予适当补助,对监测报警有功人员实行奖励。

第6篇:地质灾害防治监理范文

 

为认真做好我镇2021年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和避免地质灾害给人民生命财产造成损失。根据《贵州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通知》精神,依照《赤水市地质灾害防灾方案》要求,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2019年地质灾害灾情简介

复兴镇重大地质灾害隐患点有凯旋村榜上、桐梓圆滑坡,张家湾崩塌、转石奇观崩塌、风溪老村组崩塌。一般隐患点的有长江村上焦岩、凯旋村水坝,凉江村大营盘,较小的隐患是各村突发性的分散性的小面积的垮塌,诱发因素主要是自然灾害降雨,其次是人类工程活动。2020年,较大型和中型地质灾害未发生,较小的突发性分散性的崩塌各村均有发生。

二、2021年地质灾害预测预报

2020年我镇地质灾害的易发区主要分布凯旋村榜上、桐梓圆和张家湾片区及新建通村公路通组公路边和其他重点工程修建地区等地质环境脆弱及人类活动频繁的部分地区。其中,今年地质灾害隐患严重的点是:凯旋村榜上、桐梓圆——滑坡和风溪村老村组沿赤习路崩塌。

三、2021年度地质灾害防治重点

根据2020年冬季以来地质灾害巡查和排查的情况,一是凯旋村榜上桐梓圆地质灾害隐患点。二是风溪村老村组沿赤习路危岩崩塌。三是在新建通组公路旁和一些地方高位隐蔽性地灾和高切坡建房作为2021年度我镇重点监测区域。同时按程序完成转石奇观崩塌、风溪二期等地灾项目的治理彻底消除隐患。加大受地灾威胁避险移民的搬迁工作,力争应搬尽搬。

四、地质灾害防治管理措施

根据国务院《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省政府《地质灾害防治管理暂行办法》等规定,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负责地质灾害防治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工作;在具体管理工作中,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切实抓好各自职责范围内的地质灾害管理工作;坚持地质灾害“谁诱发谁治理”的原则,因工程建设等人为活动引发的地质灾害的治理费用,由责任单位承担。因自然因素造成的地质灾害的防治经费,列入当地人民政府的财政预算,由当地人民政府组织有关部门或单位进行治理。我镇地质灾害点多、分布面广、危害性大,今年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坚持“以人为本、防治结合、群测群防”原则,实行镇政府统一领导,部门具体管理,单位为主负责的管理办法,力争把地质灾害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威胁及损失减小到最低限度。

(一)加强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领导

根据国务院《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省政府《地质灾害防治管理暂行办法》和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土资源部建设部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意见的通知》的要求,要充分认识地质灾害特殊性、危险性和危害性,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纳入政府日常工作,建立健全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组织编制和及时辖区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落实领导责任制,做到层层负责,分级管理;积极筹措资金,把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经费纳入政府预算;督促各相关部门展开地质灾害的检查工作,切实把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落到实处;一旦发生地质灾害,迅速组织有关部门赶赴现场,采取紧急防灾和应急治理措施,最大限度地减少灾害损失。

(二)明确责任,加强配合,共同做好防治工作

1.自然资源所职责

自然资源所是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统一监管部门,负责地质灾害防治的组织、协调、指导和巡查监督工作;参与地质灾害发生后的灾情调查,了解灾害发生原因、发展趋势,及时汇总统计上报地质灾害情况,避免和减轻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负责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等的编制起草。

2.村镇建设服务中心和交管站职责

(1)因工程建设活动所造成的地质灾害及隐患的防治工作,落实防范措施,在危险区设立警示标志、临灾预警信号,一旦发生险情,及时赶赴现场,对隐患点采取措施,排除险情;负责及时对地质灾害危险区居民危房的鉴定工作,安置房规划起草,质量监管工作;负责本系统、本单位地质灾害事件的报告,协助、配合自然资源所进行地质灾害的调查处理工作。

(2)交通沿线地质灾害险情巡查、排查工作,编制公路沿线重要隐患点防灾预案,对其灾情发展情况进行监测、监管、群防群测;施工单位落实防治责任人、监测责任人、以及临灾预警信号,必要时采取关闭危险路段的措施;负责管理公路建设工程中诱发的地质灾害隐患监督治理,负责公路沿线发生的地质灾害事件的报告与调查处理工作。

3.农业服务中心、水务站职责 

开展辖区内地质灾害隐患及险情的巡查和排查,组织开展发生在江河岸坡、水利工程、水电站大坝等的地质灾害隐患的群测群防工作,督促落实防治责任人、监测责任人,设立警示标志,以及临灾预警信号;负责管理水利工程施工中诱发地质灾害隐患监督治理;负责江河岸坡、水利工程、水电站大坝等发生的地质灾害事件的报告与调查处理工作。

4.学校职责

开展学校教育活动区地质灾害隐患及险情的巡查和排查,编制中、小学校等管辖区内的地质灾害防灾预案,组织检查在学校范围内所发生的地质灾害隐患的群测群防工作,设立警示标志,制定撤离路线,落实防灾责任人和监测责任人,并在师生中广泛宣传《地质灾害条例》、地质灾害的危险性,提高师生的防灾意识;负责管理学校工程施工中诱发地质灾害隐患监督治理;负责学校范围内的地质灾害事件的报告、调查处理工作。

5.林业站职责

负责生态林区、经济林区、防护林区的地质灾害进行巡查和排查工作,设立隐患点警示标志,督促落实防灾责任人、监测责任人,以及临灾预警信号和人员财产撤离的组织实施;积极开展监测系统和监测网络的建立,督促监测措施的落实;负责解决落实受灾害群众重建家圆所需的木材计划报批。

6.财政所职责

负责调拨、筹措地质灾害及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经费;对用于地质灾害的应急调查及工程治理等的专项经费使用进行财政监督。

7.社事办职责

负责对遭受地质灾害的灾民救济和安置,做好地质灾害救济经费项目的申报工作。

8.派出所职责

负责组织公安干警及时赶赴地质灾害现场维护灾区社会治安,保护灾区人民群众财产不受损失。

9.卫生院职责

负责组织医务人员及时赶赴地质灾害现场,了解医疗灾害造成的受伤群众,使受伤群众及时得到医治,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并做好灾区传染疫情的防治工作。

10.科教中心职责

负责在镇辖区内宣传《地质灾害条例》 《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增强广大群众的防灾意识、群测群防、避让与治理相结合,使地质灾害损失减少到最低限度。

11.各村(社区)职责

各村(社区)要在本区域内宣传《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地质灾害防治管理暂行办法》和镇2021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地质灾害应急预案》,配合政府开展组织地灾应急演练特别是加大对列入市级地灾隐患台帐的风溪村和凯旋村的检查、排查,并定期在区域范围内开展地质灾害巡排查工作,分析地质灾害易发生的地方及时上报,对隐患点必须安排人员24小时值班监控制度,凯旋村配合今年实施的转石奇观片区崩塌治理工程。提高广大群众的群测群防和防灾意识,降低或避免灾害对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损失。

特别汛期(4月到9月底)是地质灾害发生的主要时期,上述各部门各单位要根据自己的职责,按责任包保的要求,“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早布置、早行动,务必使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组织到位、工作措施到位。

 

 

 

 

  

第7篇:地质灾害防治监理范文

(一)年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概况及地质灾害分布特点

1、年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概况

年区地质灾害防治及地质环境管理工作,在省国土资源厅和市政府、市国土资源局的指导下,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认真贯彻《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全面落实各级政府主要负责人对本地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负总责的要求,通过加大宣传普及防灾知识,有效地提高防灾意识;全年共开展地质灾害防治知识培训6场次、参加人数150人、发放宣传手册近千份、防治宣传扇500余把,对已调查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及高陡边坡点均下发防灾“明白卡”(22份)、设立避险警示牌3个;编制年度防灾预案,完成区地质灾害防治规划(~2015年)修编工作;签订防灾责任制,进一步完善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网络,加强汛期地灾巡查,组织汛期值班制度,领导带班,通过电话、电传、手机短信息及时公布区内台风及降雨信息,并对地质灾害危险区、易发区加强防范,做好各项防灾准备工作;发现险情及时组织群众临时转移避让,确保一方平安;通过各项防灾措施的落实,有效减少了灾害损失。特别是在去年汛期各成员单位尽职职责,区政府分管领导亲自值班,实施靠前指挥,实现地质灾害零伤亡,取得了较好成绩。

2、年地质灾害分布特点

年的台风暴雨对区地质灾害的影响较小,根据年地质灾害点详查及年地灾排查结果,区有可能产生边坡变形迹象的地质灾害隐患为芝山镇丰笙实业有限公司(猫仔山)、丹霞大及瑞京市场等潜在不稳定斜坡;目前仍有地质灾害隐患点2处,高陡边坡点19处。

(二)2012年地质灾害趋势预测

1、2012年气候总趋势预测

预计2012年平均气温略低于长年,预计冬季气温正常略低,春季正常略低,雨季正常,台风季偏高。全年降水量略少,各季降水量:冬季略少,春季略少,雨季正常,台风季正常略多。影响我市的台风或热带风暴个数略多,约4~6个,其中有1~2个严重影响的台风或热带风暴。

2、各季节展望

(1)冬季(1月~2月)

预计冬季平均气温正常略低,冷暖变化幅度大,月份分布为:1月正常略低,2月正常。极端最低气温正常略高:预计我市西部、北部高海拔山区可达-2~0℃,局部低于-3℃,中南部地区可达2~5℃,西北部其余地区可达-1~1℃。预计冬季降水略少,月份分布大致为:1月略少、2月略少。

(2)春季(3~4月)

预计春季平均气温偏低。月份分布大致为:3月正常略低、4月正常略低。预计春季全市降水量偏少,月份分布大致为:3月略少、4月略少。春播期(2月下旬~4月上旬)平均气温接近常年,降水略少。全市除海拔500米以上山区外,无“倒春寒”。

(3)雨季(5~6月)

预计雨季开始于5月上旬前期开始(略偏早),结束于6月下旬中后期结束(正常)。雨季期间降水正常;月份分布大致是:5月略多,6月略少。

(4)台风季(7~9月)

预计台风季平均气温偏高;其中7月、8月、9月均略偏高。预计7~9总降水量大部分地区正常略多,月份分布大致是:7月略多,8月略多,9月略少。预计2012年登陆或影响我市的台风(含热带风暴)略多,约4~6个。各月份布大致是:7月以前1个,8月1~2个、9月1~2个。

预计夏季平均气温略偏高;≥35℃高温日数接近常年至略偏多,内陆县市可达30~40天,沿海县市15~25天;极端最高气温略高,内陆县市约38.0~40.0℃,极端最高气温接近常年,内陆县市约39.5~40.0℃,局部高于40.0℃;沿海县市37~39℃,局部高于39℃。

3、主要气候灾害分析

(1)冬季气温变化幅度大,可能出现寒潮或强降温天气过程,请注意做好防御寒害工作。

(2)预测今年冬季至明年春季降水偏少,且时空分布不均,部分县市将发生中等以上强度的气象干旱,请注意做好蓄水防旱工作。

(3)夏季台风偏多,有1~2个相对较强的台风严重影响我市,程度重于年。

4、2012年地质灾害趋势预测

做好地质灾害活动预测,是为了更好地防灾减灾,使因地质灾害造成人民生命财产的损失得到有效的控制。根据区的年均降雨量分布特点,地质灾害的空间分布特征,结合地形地貌、地质环境条件以及工程活动情况等综合分析,区的地质灾害活动地段为:金峰经济开发区厂房目前存在隐患的高陡边坡、瑞京市场~市第二技工学校一带北侧的高陡边坡、浦南镇、石亭镇、天宝镇、通北街道、西桥街道、金峰经济开发区等地的居民建房和工业民用建筑建设所形成的高陡边坡等。

二、地质灾害威胁对象、范围

根据年的地质灾害详查及年地质灾害在排查成果,目前我区尚有2处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存在一定程度隐患。2012年地质灾害的防治重点是地质灾害隐患点(其中市丹霞大纳入治理对象),次重点是各镇(街道)、金峰经济开发区等居民建房和工业用地形成的高陡边坡(绿洲富成新形成的高陡边坡列为重点监督对象,由开发商负责消除地质安全隐患、确实做好边坡支护工作)。各镇(街道)应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在认真调查、综合分析和预测的基础上,对本辖区地质灾害危险点,采取有效的防治措施。对需重点防范的地区,必须挂牌督办,限期整治到位。

三、重点防范期

突发地质灾害和地质灾害隐患多是强降雨引发的,我区地质灾害的高发期与降雨关系极为密切,主要的地质灾害活动时段在5~9月间,与汛期大致相当。根据我区的地质灾害调查与区划资料分析:当日降雨量大于50mm时,一些不稳定屋后斜坡就会出现变形迹象;当过程雨量达到100mm时,地质灾害(主要是滑坡、崩塌)开始产生;当过程雨量达到200mm时,地质灾害(主要是滑坡、崩塌)普遍发生。我们要将这种诱发地质灾害的降雨量视为我区地质灾害的警戒线,加强监测和预警。同时,我区地质灾害的发生,具有比较明显的滞后效应,雨后(尤其是持续性的降雨后)1~5天内仍然是地质灾害的活动时段,因此,在这段时间内仍应提高警惕。

根据2012年汛期气象趋势预测,我区今年地质灾害的重点防范期为4~9月;台风季(7~9月)期间影响我区的台风和热带风暴引发的各类地质灾害,并应根据实际降水量情况进行调节。

地质灾害重点防范期为汛期,各镇(街道)要提前做好防灾的各项准备工作,及时进入重点防范工作状态,认真落实地质灾害防治各项制度,确保安全渡汛,最大限度地避免或减少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

四、地质灾害灾情和险情分级

地质灾害按照危险程度和规模大小分为特大型(I级)、大型(II级)、中型(III级)、小型(IV级)地质灾害灾情和地质灾害险情四级。

(一)特大型地质灾害灾情和险情(I级)

因灾死亡30人以上或者因灾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以上的地质灾害灾情为特大型地质灾害灾情。

因灾造成大江河及其支流被阻断,严重影响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地质灾害灾情为特大型地质灾害灾情。

受灾害威胁,需搬迁转移人数在1000人以上或者潜在可能造成的经济损失1亿元以上的地质灾害险情为特大型地质灾害险情。

(二)大型地质灾害灾情和险情(II级)

因灾死亡10~30人或者因灾造成直接经济损失500~1000万元的地质灾害灾情为大型地质灾害灾情。

因灾造成省内铁路、高速公路、民航和航道中断,或者严重威胁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有重大社会影响的地质灾害灾情为大型地质灾害灾情。

受灾害威胁,需搬迁转移人数在500~1000人或者潜在经济损失5000万元~1亿元的地质灾害险情为大型地质灾害险情。

(三)中型地质灾害灾情和险情(III级)

因灾死亡3~10人或者因灾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00~500万元的地质灾害灾情为中型地质灾害灾情。

因灾造成省内国道、省道中断,或者严重威胁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有较大社会影响的地质灾害灾情为中型地质灾害灾情。

受灾害威胁,需搬迁转移人数在100~500人或者潜在经济损失500~5000万元的地质灾害险情为中型地质灾害险情。

(四)小型地质灾害灾情和险情(IV级)

因灾死亡3人以下或者因灾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下的地质灾害灾情为小型地质灾害灾情。

因灾造成省内区、乡、村道中断,或者威胁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地质灾害灾情为小型地质灾害灾情。

受灾害威胁,需搬迁转移人数在100人以下或者潜在经济损失500万元的地质灾害险情为中型地质灾害险情。

五、地质灾害监测、防灾责任人

地质灾害的发生有渐变或者突变的过程,通过监测,及时作出预报,可以避免或减轻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地质灾害的监测和预防原则上由受威胁的单位和个人承担。直接危及公路、铁路、航道、通讯、水利、生命线工程等设施和主要危及厂矿企业、事业单位等受灾主体单一的地质灾害,由其主管部门负责组织监测与预防。各镇(街道)应建立健全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网络,落实防灾责任人。

六、地质灾害防治措施

(一)组织管理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确保地质灾害防灾救灾工作顺利进行,避免发生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把地灾损失减少到最低程度,切实保障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我区成立以区长为组长,区政府办、国土资源分局、财政局、城乡建设局、民政局、水利局、防汛办、交通运输局、发改局、教育局、安监局、公安分局、卫生局、广电局、旅游局、环保局等单位领导为成员的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国土资源局分局,主任:(市国土资源局分局副局长)。

2、职责

(1)对全区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实行统一管理;

(2)负责全区地质灾害调查;

(3)组织编制全区的地质灾害防治规划;

(4)组织编制全区的年度地质灾害防灾方案,报区政府审查批准后组织实施;

(5)健全全区的地质灾害监测网络;

(6)提出地质灾害短期预报和临灾预报;

(7)组织界定地质灾害治理责任;

(8)审批、验收地质灾害防治工程;

(9)奖励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视不同情节,对违反《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等规定予以警告、罚款或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0)在地质灾害抗灾救灾时,迅速贯彻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关于抗灾救灾的各项指令;掌握灾害的灾情、社情、民情以及有关部门抗灾救灾运作情况;部署抗灾救灾队伍实施救灾行动;下达各类救灾物资和运输的调配供应计划等;

(11)积极开展地质灾害防治知识的宣传教育工作,不断提高全民防治地质灾害的能力。

(二)编制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区国土资源分局在汛期之前要会同城乡建设、水利、交通运输、教育等部门,组织力量对辖区内地质灾害危险点进行调查,核查灾点的位置、发生时间、空间分布及规模、环境地质条件、危害及威胁、防治措施与效果等。在充分调查分析的基础上,联合编制《2012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报区人民政府批准后公布,同时完善地质灾害数据库及信息系统。

(三)加强汛期地质灾害巡查

各镇(街道)应对地质灾害易发区和危险点进行汛前检查、汛中巡查、汛后复查。发现险情和隐患,要责成责任单位或责任人抓紧落实整改措施,并将检查情况、存在问题和处理意见及时书面上报区人民政府。

1、汛前检查的主要任务

检查《防治方案》落实情况,危险点监测责任人是否明确,群测点布置、观测方法、记录、汇总整理是否合理、完善,防灾预报制度是否健全,信息网络是否通畅,危险区群众的应急转移方案及措施是否可行等;检查地质灾害危险点,认真做好排查,划定警戒区域,并设立警示标志牌;在强降雨作用下,可能酿成新的危险点,应加强监测;发现有明显异常的危险点,各镇(街道)应及时组织调查,采取必要的防范措施。

2、汛中巡查的主要任务

进入汛期,按照地质灾害防治的有关规定运行,各镇(街道)及村(社区)要按照《防治方案》的要求,对地质灾害危险点加强监测、重点防范;对具灾害发生前兆特征(地声、泉水变浑、泉水干涸、裂缝扩张、醉汉林出现等)、可能出现险情的,要及时采取措施(如疏散人员、转移财产、或采取临时支护处理措施等),同时向区人民政府及区国土资源分局报告。区国土资源分局要及时组织调查,掌握地质灾害危险体的变形发展趋势,提出处理意见。

3、汛后复查的主要任务

汛期过后,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要组织检查辖区内各地质灾害隐患点情况,提出监测、搬迁、治理的建议,并通知有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

(四)灾情预报

以省国土资源厅与省气象台预警预报为主,结合全区地质灾害点监测或调查的结果,由区人民政府以适当的形式。

鼓励单位和个人提供地质灾害前兆信息,对避免或减轻地质灾害损失有功人员或单位,将依据《省地质灾害临灾预报奖励办法》的规定给予奖励。

(五)监测与处置

1、已作出中期预报的地质灾害点应进行监测,遇有台风或暴雨袭击时,要加强监测。国土资源分局要做好监测的技术指导。区人民政府统一组织、部署地质灾害点避险准备和实施工作。

2、已发出短期预报的地质灾害危险点应加强监测,当地质灾害气象预报预警等级达3~4级时,对危险点和房前屋后、公路沿线高陡边坡、水利设施、旅游景点等地质灾害易发地段加强监测、巡查。有关镇(街道)要采取相应的防治措施,做好受地质灾害威胁人员、财产等的避险转移准备,视情况做好群众及财产转移。

3、已发出临灾预报的地质灾害危险点应加强监测,当地质灾害气象预报预警等级在5级时,要实行24小时监测,对房前屋后、公路高陡边坡、水利设施等地质灾害易发地段加强监测、巡查。有关镇(街道)要迅速做好受威胁人员的撤离、财产转移和重要设施的保护工作;紧急情况时,可以强行组织避灾疏散。

4、成立地质灾害抢险救灾队伍,备足必要的防救物资,制定防救方案,特别是临灾前的人员转移方案,要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处置及时、转移有序。

(六)抢险救灾

灾情发生后,要立即启动相应级别的《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下称《应急预案》),组织、指挥抢险救灾工作。国土资源分局要迅速查明灾害类型、范围、规模、发展趋势,圈定危险地段,加强监测,做好抢险救灾的技术指导工作。抢险救灾队伍要迅速进入现场,抢救受灾人员与财产。其他有关部门应按照《应急预案》的分工及时做好抢险救灾的相关工作。必要时可请求当地驻军和武警给予支援;可根据需要在抢险救灾区域范围内采取交通管制等措施。抢险救灾工作要切实做到防范有效、转移迅速、救治及时,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七)完善地质灾害报告制度

完善地质灾害报告制度,做到信息畅通、及时、准确,为防灾救灾的指挥决策提供依据。

1、地质灾害报告的时间要求

(1)发生特大型地质灾害,区政府立即向市政府和市国土资源局报告,同时迅速报告省人民政府和省国土资源厅、国务院国土资源部。在处置过程中,随时报告处置工作进展情况,直到应急处置工作结束。

(2)发生大型地质灾害,区政府立即向市政府和市国土资源局报告,同时迅速报告省人民政府和省国土资源厅。在处置过程中,随时报告处置工作进展情况,直到应急处置工作结束。

(3)发生中型地质灾害,区政府立即向市政府和市国土资源局报告,同时向省人民政府和省国土资源厅报告。在处置过程中,及时报告处置工作进展情况,直到应急处置工作结束。

(4)发生小型地质灾害,区政府及时报告市政府和市国土资源局。在处置过程中,及时报告处置工作进展情况,直到应急处置工作结束;按照有关规定将调查处置情况上报省国土资源厅。

2、地质灾害报告的内容要求

(1)速报报告:负责报告的单位要根据掌握的灾情信息,详细说明地质灾害发生的地点、时间、伤亡和失踪人数、地质灾害类型、灾害体的规模、地质灾害成因和发展趋势等,同时提出主管部门采取的对策和措施。

(2)应急调查报告:地质灾害应急调查结束后,要及时提交地质灾害应急调查报告。报告内容包括:

①抢险救灾工作

②基本灾情和险情

③地质灾害类型和规模

④地质灾害成灾原因,包括地质条件和引发因素(人为因素和自然因素)

⑤地质灾害发展趋势

⑥已经采取的防范措施及效果

⑦今后的防治工作建议

(八)《防治方案》的实施

1、落实地质灾害防治责任制

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直接关系到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各镇(街道)、区直有关部门要以对国家和人民极端负责的精神,高度重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国土资源、城建、水利、交通运输、教育等有关部门要严格按照《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的有关规定,落实部门责任制,密切配合,及时将地质灾害危险点的《防灾明白卡》和《避险明白卡》发至防灾责任单位、负责人和受地质灾害威胁的群众手中,把监测和防治任务落实到具体单位和责任人,做到任务明确,责任到人。对疏于管理、责任不落实、人员不到位而造成事故的直接责任人和有关单位主要领导,要按照《地质灾害防治条例》有关规定予以惩处。

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地质灾害防治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要加强地质灾害防治知识的宣传和技术指导,增强公众的地质灾害防治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协助同级人民政府建立以区为单元的区、镇(街道)、村(社区)、灾点为主的四级群测群防网络,认真落实地质灾害防治值班制度、灾情和险情速报制度;与防汛、气象等有关部门密切联系,做好地质灾害气象预报预警工作。

城乡建设部门要严格按规定实施山地建房的审批管理,指导住宅、校舍等关系到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建设,制止在地质灾害危险区内削坡建房和从事不合理的工程活动。

水利部门要及时向国土资源主管部门通报暴雨、洪水等有关防汛信息,做好水库等水利设施地质灾害的巡查、防治、抢险等。

交通运输部门要做好县道沿线地质灾害防治的巡查与防护,负责县道沿线地质灾害勘察、设计,保障县道的畅通。

广播电视部门应加强地质灾害防治知识的宣传,及时播报防灾部署、灾害性气象消息及地质灾害气象预报等。

教育部门应做好学校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落实校区地质灾害监测与防范,及时组织师生员工防灾避险转移。

其他部门应按照各自的职责分工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地质勘查部门接到灾情时将及时派技术人员赶赴现场,协助开展地质灾害应急调查和抢险救灾的技术指导。

2、建立健全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制度

(1)地质灾害年度防治方案制度

(2)地质灾害巡查制度

(3)地质灾害监测制度

(4)地质灾害预报制度

(5)地质灾害报告制度

(6)地质灾害防治值班制度

3、加强监督,加大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执法力度

各镇(街道)要加强地质环境的管理,严格建设项目的审核审批,切实加强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监督检查,杜绝人为活动加剧引发地质灾害的行为。对因违反规定,发生地质灾害造成重大损失的,按照《地质灾害防治条例》规定,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4、地质灾害防治经费

因工程建设等人为活动引发地质灾害的治理费用,按照“谁引发、谁治理”的原则,由责任单位承担。

因自然因素造成的地质灾害的防治经费,分别列入区级和各镇(街道)的财政预算。危及受灾主体较单一的地质灾害,防治经费由受灾主体单位承担。

第8篇:地质灾害防治监理范文

    我国幅员辽阔,地质条件差异较大,也是一个地质灾害多发的国家,且灾害类型多样化、地质灾害影响面广、造成损失巨大,而地质灾害与人类活动又是相互影响的,地质灾害影响人们的正常生活、威胁人类的生命安全,人类活动也容易造成地质灾害加剧。随着我国各级政府的加强管理下,我国近年来地质灾害的防治与管理取得了令人可喜的效果。但我国每年仍然会由于地质灾害导致较大规模的人员伤亡、经济损失事故,需要政府部门继续加强地质灾害的管理,探索更加有效的管理体系和防治措施,以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减少由于地质灾害带来的损失,为国民经济建设保驾护航。所谓地质灾害防治与管理工作主要指的就是我国的不同级别的政府以及相关的管理部门对地质灾害的防治工作实行关注和监督管理职责。通常意义上的地质灾害管理工作主要包括了下述几点内容:制定地质灾害防治计划并进行组织和实施该计划;根据相关经验及地质灾害调查报告划定地质灾害类别与区域并安排管理监督负责团队;管理和评价地质灾害勘察工作;制定有关的技术标准、行业规范;组织开展地质灾害监测、预报;负责地质灾害防治工程承担单位的资质管理;进行地质灾害责任鉴定和纠纷调处等[1]。根据现阶段我国地质灾害防治管理现状,我们可以将我国的地质灾害防治管理体系概括为:由政府领导的,通过各部门相互协作组成的,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地质灾害防治的行政管理体系[2-3]。

    1 地质灾害管理存在的问题分析

    1.1没有完善的制度预防地质灾害发生

    在进行工程建设时,进行不当的操作容易造成山体滑坡,需要相关部门开展地质灾害评估以及在进行坡地建设或采空区工程建设时,同样需要规划部门具备国土管理部门的相关批准意见方可施工。尽管政府具有坡地工程建设、地质灾害评估制度,但我国大部分地区还时常发生由于人为原因使得工程建设过程中出现地质灾害现象,其主要原因在于规划部门没有取得国土管理部门的批准,或工程实施之前未开展相关的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此外某些私人住宅建设,由于本身属于违法建设用房,在没有进行报批手续时就进行施工而容易引发未知的地质灾害。

    1.2群众对地质灾害认识不够

    南方多雨地区政府对地质灾害防治很重视,每年都要治理一批灾害点。这本来是一件皆大欢喜的事情,但是在实际操作中,存在居民不配合的情况。部分干部群众防灾意识淡薄,对地质灾害存在侥幸心理,认为十几年这样过来了都没事,不会发生危险。特别是在汛期暴雨来临要求危险区人员撤离的时候,矛盾表现得尤为突出。

    1.3监管后续工作不到位

    南方山区,山脚、山坡、山顶一般建筑密集。经常有住户、单位或者村组织私自开挖山坡现象,目的是平整土地后建房子。市国土局接到群众举报后,一般立即到现场,要求停止这种行为。但是由于地质环境管理部门没有行政处罚的权力,而现在国土资源部门的执法监察部门主要查处违法用地案件,没有介入地质环境保护管理,导致没有硬性手段来制止私自开挖山体现象,很多此类事件的最终结果是山体最终被开挖,既破坏了山林,又导致地质灾害的产生。

    1.4地质灾害治理规范不完善

    全国各地每年的地质灾害防治工程层出不穷,大小不同,工程规模大至几百万、千万,小至几十万元规模。一般地质灾害防治工程的设计工作通过公开招标的形式来确定具有相关资质的设计单位来承担,而由于国家在地质灾害防治方面没有完善的技术标准和规范,导致一般的设计方案出于安全考虑而过于保守,容易导致工程造价过于浪费。

    1.5地质灾害治理缺少专项资金

    《地质灾害防治条例》规定:因自然因素造成的特大型地质灾害,确需治理的,由国务院国土资源主管部门会同灾害发生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组织治理。因自然因素造成的其他地质灾害,确需治理的,在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的领导下,由本级人民政府国土资源主管部门组织治理。但是现在国家没有地质灾害治理的专项资金,地方也没有专项资金。每年地质灾害需要治理的点很多,但是资金不能落实。目前的情况是,除非市政府主要领导对某个隐患点有批示,才能到市财政部门落实治理资金,否则由于每年的治理资金没有纳入到财政预算,很难争取到治理资金。

    2 地质灾害防治管理体系构建及相关建议

    2.1提高市民的防灾意识

    地质灾害的防治管理工作核心在于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减少经济损失,但光靠政府部门管理人员和少数的科学研究工作者是远远不够的,而是需要广大的人民群众积极参与到里面来。只有广大的群众懂得了如何爱护环境,如何识别、预防地质灾害,才能够更加全面地掌握地区的地质灾害发生环境,才能够有针对性地实施相关的预防与治理工作措施。所以需要政府和相关管理部门向人们普及地学知识、宣传地质灾害的危险与防治知识,促使人们有意识地减少破坏地质环境的行为、避免由于人为原因产生地质灾害而危害他人或自身的生命财产安全[4-5]。

    2.2 高质量编制完成地质灾害防治规划

    加快地区性的地质灾害防治体系的建设,应在根据相关的地质灾害防治计划以及地区地质灾害分布特点,根据地区经济发展情况,统筹规划地区的地质灾害防治的总体目标与基本原则。各级政府的地质灾害防治规划要逐步完善,实行领导负责制,加强地方地质灾害管理机构对于所辖地的地质灾害的管理,及时发现地质灾害,严肃处理违反地质灾害规划相关条文的有害行为。

    2.3完善地质灾害监测预警体系

    完善地区的地质灾害预警系统,需要做到以下三个方面:首先是需要加强推广针对地质灾害监控的最新的技术,在拥有了先进的地质灾害监测与控制设备的基础上,可以全面地将地方的地质灾害预警水平提高。充分认识到"3S"技术的先进性、实用性和可靠性,结合该技术搭建地区性的地质灾害信息管理平台,根据对地区的地质灾害进行系统的信息采集、储存、汇总和分析,并及时处理相关的地质灾害状况,可以实时反映地质灾害并予以快速准确地提供援助措施;其次是强化地质灾害的监控,面对具有突发状况的地质灾害,可以充分发挥先进的地质灾害监控体系的优势,加强监控的力度与频度,做到尽可能地避免或减少由地质灾害发生所带来的经济损失和人员伤亡情况;最后还需要加强地质灾害监控技术的政策支持,确保地方上地质灾害监测人员可以获得足够的技术条件和财政支持[6]。

    2.4 完善地质灾害应急救援体系建设

    需要加快完善针对突发性的地质灾害的应急方案的预先制定工作,组建相关的指挥专家库与救援搜救队伍。根据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处理方案的分工,细化不同预案所需的应急安置工作计划、设置必要的应急避险场所。强化地质灾害监控管理部门的专业力量,积极参加地质灾害高发地区的应急处置演习工作,提供广大群众面对地质灾害时的自救与防治伤害的能力,并提升人民群众配合地质灾害管理部门工作的能力,加强不同管理部门之间的协调管理能力。

    2.5 加大地质灾害防治经费投入力度

    地质灾害防治是一项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公益性事业。各级政府要提高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提高重视,将地质灾害防治项目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建立地质灾害防治专项资金并列入财政预算,建立稳定的投入保障机制,确保地质灾害得到及时调查、勘查与治理。努力探索地质灾害防治多渠道、多元化投入新机制,要把地质灾害防治与水利、交通、城市建设和防汛抗旱、扶贫等结合起来,要充分发挥国家、地方、部门、集体、个人的积极性,建立多元化、多渠道的投资机制。加大对威胁零星分散农户小型地质灾害隐患的排危除险力度,通过政府补助,引导受威胁群众主动参与防灾除险。按照"谁治理、谁受益"的原则,开展利用市场机制吸引社会资金参与地质灾害防治政策的研究,支持社会力量加大对地灾防治经费的投入,逐步形成"政府资金扶持、优惠政策支持、社会资本参与"的地质灾害开发性综合防治新机制[7]。

    2.6积极探索矿山环境保护新思路,推进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工作

    各级国土资源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对矿山地质环境保护的监督管理,督促矿山企业落实地质环境保护方案和缴纳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保证金。要组织开展对本辖区内矿山地质环境的调查工作,充分发挥地质调查专业队伍的技术优势,形成相对全面的调查工作成果。根据调查结果,加强对矿山企业地质环境的监测与信息化管理,对于发现的滥采乱挖等不按开发利用方案开采,破坏矿山地质环境的违法行为予以严肃惩罚;对于不落实矿山地质环境保护方案的企业,限期责令整改,不予整改的要提取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保证金进行恢复治理,改善矿山地质环境。

第9篇:地质灾害防治监理范文

一、20*年地质灾害发生情况及预测检验

1、灾害发生情况

20*年,全市共发生地质灾害60起,直接经济损失503.9万元,无人员伤亡。灾害主要为崩塌,其次为滑坡及泥石流。

20*年发生的地质灾害点主要集中在*县境内,地质灾害的发生与往年最大不同之处是在最不易发生地质灾害的季节发生了地质灾害。20*年元月份,*、*、*三个山区县降水量均在150毫米左右,以暴雪的形式出现,在暴雪融化时诱发了23起地质灾害。

2、灾害预测检验

20*年汛期发生的地质灾均在预测区段及预测时段内,区段预测成功率为98.33%;时段预测准确率为100%。

二、2009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1、发展趋势预测

2009年地质灾害危害可能较往年偏重,防灾形势依然严峻。地质灾害仍以崩塌、滑坡、泥石流等突发性地质灾害为主。

(1)全市南部中低山区一些已发现的稳定性差或较差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在强降水季节,有可能重新复活。

(2)人类工程建设及经济活动可能引发新的地质灾害。

2、重点防范区域和防治点

*县、*县、*县、*区、*区等县区西南山区,共计39个乡镇、一个风景名胜区为2009年度地质灾害重点防范区段(详见附件1),本区段内地质环境条件不良的城镇、学校、村庄等建筑物、风景名胜区、重要交通干线、河湖堤岸及水利设施等重要工程建设为主要的受威胁对象。

初步确定汛前调查发现的*县梅山新华书店不稳定斜坡及*区毛坦厂镇马岭滑坡等17个地质灾害隐患点为2009年度重点防范的地质灾害隐患点(详见附件2);正在开展的地质灾害隐患排查及高边坡隐患排查鉴定查明的较大地质灾害隐患点列为重点防范的地质灾害隐患点进行重点防治。

3、重点防范期

5-9月是滑坡、崩塌、泥石流的重点防范期,集中雨或长时间连续阴雨时段及其过后的2-3天内是重点防范时段。台风活动等其它极端异常天气时期,属动态地质灾害重点防范期。

4、地质灾害的监测、预警责任

地质灾害防治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分级、分部门负责。2009年市重点防范地质灾害隐患点17个,各点防治方案已经核准确定(详见附件2),于地质灾害重点防范期全面投入运行。

各县区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负领导责任,要将重点地质灾害隐患点的监测、预警责任落实到具体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

5、地质灾害防治措施

(1)落实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责任制。市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市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领导,县区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对本地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负总责,分管负责同志具体负责。市、县区国土资源部门负责行政区域内地质灾害防治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工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交通、水利、建设、教育等其它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负责有关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2)加强地质灾害防治知识的宣传和培训。加强地质灾害减灾防灾知识的教育,提高广大干群对地质环境的保护意识和对地质灾害自测自救的能力;加强乡(镇)监测人员的培训,提高其监测能力。

(3)抓好汛前调查、灾害预警、汛期巡查、灾害应急处理工作。市国土、气象部门及时灾害预警信息。县区政府组织国土等部门在汛前、汛期对重点防范区段和隐患点进行调查、巡查,向每一户受威胁群众发放“地质灾害防治明白卡”;建设、水利、交通、教育等部门在同级国土资源部门的指导下,负责各自管理范围内的地质灾害调查、巡查工作,及时处置发现的问题。

对出现地质灾害前兆的区域或地段,及时划定危险区,予以公告,在危险区边界设置明显警示标志;当地人民政府或基层群众组织根据实地情况,及时组织受灾害威胁的居民及其他人员转移,情况紧急时,强行组织避灾疏散。

灾害发生时,及时通报和上报,在当地人民政府领导及防灾救灾指挥机构的指挥下,按预案设计的撤离路线和避让地点,迅速组织人员和财产转移,确保人员生命及财产安全,并采取必要妥善措施,以防灾情进一步扩大。

发生中型以上突发性地质灾害,启动市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

(4)编制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和重点灾害隐患点应急预案。

各县区及灾害重点防治乡镇编制本地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重点灾害隐患点应急预案;根据需要成立地质灾害抢险救灾指挥机构及应急抢险队伍、备足应急抢险物资;地质灾害重点防治县区选择1-2个重点地质灾害危险点进行应急预演,提高应急反应及救灾能力。

(5)加强地质灾害的群测群防工作。市组建地质灾害应急调查专业技术队伍,对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进行重点巡查和应急调查。在重点防范期内,地质灾害易发区的县、乡(镇)、村加强地质灾害险情的巡回检查,落实预防措施;逐级落实地质灾害防治责任制,灾害危险区段(点)的监测和防治任务落实到具体的乡(镇)、单位及监测人员,签订责任书;具体监测工作由乡(镇)安排受威胁单位和个人负责,做好群测群防记录。

汛期定期监测和重点时段强化监测;汛期定期监测半月或每月一次;重点时段每天监测,发现险情及时向当地人民政府或国土资源部门报告。当地人民政府或国土资源部门接到报告后,立即派人进行现场调查,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处理。

(6)坚持和完善汛期值班制度、险情巡视制度和灾情速报、通报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