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期刊网 精选范文 对小学学校管理的意见范文

对小学学校管理的意见精选(九篇)

对小学学校管理的意见

第1篇:对小学学校管理的意见范文

一、 小学校方注意义务之提出

1.注意义务之概念

法学界关于注意义务目前主要存在结果预见义务说、结果避免义务说和结果预见义务与结果回避义务说三种学说,我国多数学者认同结果预见义务与结果回避义务说,即包含注意义务的确立同时还应采取合理的措施预防后果产生的注意义务。注意义务乃指行为人在特定情形下所必须遵循的行为准则以及依该准则而采取的合理防免措施,它包括注意义务的确立和注意义务的违反两方面的内容。前者探讨如何依据社会必要交易安全秩序之需要确立注意义务;后者在事实层面研究危险避免的可能性,以及对可预见的危险是否有采取合理的预防措施加以避免的义务。[1]注意义务是存在于特定义务主体中要求其谨慎行为但并不为其带来利益的法律义务,它受到自然人个体差异的影响但并不取决于自然人个体来判断其履行的实际效果,而是根据一般正常人标准或“合理人”、“注意程度标准人”来进行判断。

小学校方注意义务即小学校方在教育、教学、管理行为中须遵循的符合其职业行为标准以及依据该标准采取的预防、避免危险发生的谨慎法律义务。小学生作为不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不具有完全意思表达能力和行为后果预见能力,因此校方具有更高的注意义务。

2.小学学校注意义务之来源

在民事注意义务研究中,国内有学者认为其产生的依据主要是社会规则,又将社会规则分为法律规则和非法律规则,着重从制定法、技术性规范、习惯和常理、合同或者委托、先行行为几个方面进行了研究。[2]有的学者将注意义务从契约、制定法、非制定法几个方面来进行研究。[3]本文主要从我国制定法和非制定法中的可信赖原则两个角度来分析我国小学校方注意义务的来源。

(1)制定法

制定法是学校注意义务的首要明示规则,小学校方注意义务主要从我国《教育法》、《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民法通则》等法律以及教育部《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等部门规章以及地方性法律法规中体现,特别是在我国《侵权责任法》颁布实施后,侵权责任法第38、39、40条中对小学校方侵害学生行为进行了较为详尽的规定,在小学校方侵权行为中应用较为广泛,对于该法涉及不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学生侵权领域的研究也较多。

(2)可信赖原则

信赖原则在我国刑法学上研究者较多,民法领域研究较少,提出基于信赖原则在小学校方注意义务方面的研究也是希望丰富我国侵权行为法的实践路径。“信赖原则是基于人们的相互信任心、共同责任心以及社会的连带感而产生的。社会分工细化和社会连带的增强为信赖原则提供了广泛的社会基础,而社会相当性理论则为信赖原则奠定了坚实的法理基础。”[4]在民事领域研究信赖原则,较多注意信赖原则在交通事故、医疗行为以及专业审计、律师等专业性较强的领域中,提出在以上领域中行为人作为专家在注意义务中应高于一般人。现代社会分工的细化使人们不可能独自完成与自己相关的每项工作,需要依赖他人或组织,比如在交通、医疗、金融、教育等。面对自己陌生的行业和陌生的个体,基于信赖原则的人们将自己放置在陌生的交通工具上、不认识的医生面前、将金钱放置在银行或是将孩子送入从未打过交道的学校中去。小学生作为不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家长送入完全陌生的学校,正是由于社会分工的细化,家长无法完成教育、管理孩子的社会分工,基于对学校的信赖将孩子送入学校,这种信赖是家长假设学校会采取合理的注意义务来保护孩子为前提的,是家长此行为的基础。小学校方作为教育教学管理的当事人,对于处于失去家长监护范围之外的无民事行为能力和限制行为能力人的小学生,应当具有较高的注意义务。

二、 小学校方注意义务之标准

在我国民事侵权领域,过失作为过错责任的核心要素,主要包括轻微过失、一般过失和重大过失,基于过失产生的注意义务在认定标准上也存在差异。注意义务的程度首先要依据义务主体的职业或者业务区分为普通程度的注意义务和高度的注意义务,然后再根据行为人的民事行为能力作进一步的划分。[2]

小学校方在义务主体的职业性上不同于一般民事领域内的注意义务,学校实施教育教学管理的教师如同医生、律师、建筑师,向委托人提供专业知识,人们基于信赖原则相信学校教师及管理者会对孩子实施较高程度的注意义务。这种不同于一般民事领域的较高注意义务究竟如何定义,学界有的使用“合理人”标准来进行虚拟,也就是按照一般的、通常的、人们的智力或认知水平来进行考量。有的提出“注意程度标准人”,主要是依据某类人群中该类人的智力水平、能力和经验来进行判断。不论是“合理人”还是“注意程度标准人”的提出,都是在法律上虚拟出一个一般人认识下的合理注意程度的标准,这种标准的认知在小学校方、学生家长,乃至司法实践者都存在着不同的差异,这也导致在发生侵权行为时,各方在法律纠纷中持不同的意见,甚至引发一些社会矛盾。

学校在人们的一般认识中除了是教授孩子知识、传授技能的场所之外,还是孩子的一个安全保障场所、心灵的守护圣地。小学生作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和无民事行为能力人,还不能够完全和不能够判断自己行为的后果,要求学校在实施校方各项行为中都具较高的注意义务,这也正是在《侵权责任法》中之所以规定过错推定责任的原因之一。

三、 小学校方注意义务之确定与责任承担

1.小学校方注意义务之确定

(1)教育、教学管理中的注意义务

小学校方注意义务在教育教学管理中包含对学校物的管理和对小学生人的管理两个方面。对物的管理中包含学校的不动产和动产,不动产如学校建筑物、不能够移动的固定物的安全防范,比如上下楼梯设置是否合理,楼梯扶手是否有尖锐物,建筑物是否有脱落物,体育设施是否安全可靠等等。小学校方因具有较高或高度的注意义务,因此在对物的管理中考量是否尽到了法律规定的教育管理职责,不能够仅从安全提醒和安全教育角度来进行考量,还应从是否采取了必要的安全保护措施角度来进行判定。比如学生在放学后上下楼梯容易发生踩踏事故,小学校方不能够仅说明自己在课堂中进行了上下楼梯的安全教育和在楼梯处张贴了安全警示标牌就尽到了教育管理职责,小学校方在此时还应尽到疏导、保障小学生安全上下楼梯的注意义务,因为此时的不完全行为能力人――小学生还不能够或不能判断自己蜂拥入楼梯所带来的严重后果。

小学校方对小学生管理注意义务在时间上限定在在校期间,在空间上限定在“门到门”,即从小学生进入学校大门到放学离开学校大门的空间区域内,当然,小学校方组织的周末活动以及学校组织的校外活动排除在外。小学生在校期间,小学校方对小学生的管理包含课堂管理和课间管理,在课堂管理中,教师在授课的同时,除应关注授课的安全性外,还应该注意到学生间的非安全行为;在课间管理中,小学生的年龄特点决定了他们的课间是活跃好动、丰富多彩的,大量学生从教室中出来活动的安全性也是小学校方管理中不应忽视的注意义务。

近些年,常有学生因为老师的批评而进行自我伤害,虽然《侵权责任法》在二十二条确定了精神损害赔偿的规定,但在具体司法实践中往往要以具体的人身伤害为前提来引用。有的学者提出了隐性伤害的概念,认为对学生的精神伤害等也应列入一般侵权范畴,这就又对小学校方提出了更高的注意义务要求。

(2)教育教学设施设备

教育教学设施设备中与上文提到的不动产管理具有重叠的注意义务,需要说明的是,小学阶段的学生多在6~12岁之间,正是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到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发展阶段,学生的身心发展差异较大,在共用同一教育教学设施时,安全的标准存在差异,这也是我们须要研究的课题。

(3)第三人实施侵权之行为

《侵权责任法》第四十条明确规定,第三人针对在校不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侵权行为由侵权人承担责任,同时学校在未尽到管理职责时,承担补充责任。在对小学校防范第三人对学生实施侵权注意义务考量时,法律所说的未尽到管理职责,显然包含小学校方对第三人致害后果的预见义务和第三人致害后果的避免义务两个方面。也就是说,小学校方在第三人进入校园时应按照一般人能力能够预见的后果进行评估,并实施有效的管理,比如持证登记、校内人员到门口接待,校方违反了预见义务的管理就有可能导致伤害后果的产生;另一方面,在第三人实施针对校内小学生的侵权行为时,小学校方是否采取了有效的措施来防止并避免伤害后果的产生。这两个方面皆是衡量小学校方在第三人对校内学生侵权时是否违反管理职责的内容。

2.小学校方违反注意义务之责任承担

小学生一般处于6~12周岁年龄阶段,具有不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其中在10周岁以下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12周岁以下到10周岁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两个年龄阶段中小学校方违反注意义务存在不同的归责方式。

(1)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侵权责任法中过错作为一般的归责原则,无过错责任采用类型化的立法模式,法律有规定的行为人使用无过错归责原则,过错推定作为校方过错责任的一种特殊形式,在第三十八条中明确了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学校受到人身损害的,学校应承担责任,除非能够证明自己尽到了安全保障义务。在校外第三人针对校内学生实施的侵权责任承担上,学校未尽到管理职责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法律提到的尽到教育、管理职责包含校方在日常行为中对自身教育教学、管理和教学设施等方面的预见性致害和防止、避免致害后果发生两种职责。

(2)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一般是小学阶段的高年级学生,该类学生在一定程度上对自身和外界行为的预见和后果防范上具有一定的认知能力。侵权责任法在第三十九条中明确了校方承担过错责任,即学校在教育、管理中未尽到职责,依据学校过错程度来承担相应的责任;在校外第三人实施的侵权中,学校承担的是补充责任。由于小学生身心发展的特殊性,即便是小学高年级的学生,学校仍需要承担较高的注意义务,避免侵害后果的发生。

四、 小学校方注意义务之预防

从注意义务的确立到注意义务的违反,作为过失判定重要内容的注意义务,对小学校方教育、教学、管理中行为的违法性和有责性提供了考量的路径。注意义务判断时点乃行为发生之时,其要求行为人不引起损害或采取适当的预防措施,这一司法和行为的基本范式有利于强化规范的行为引导功能。[1]

1.预见义务

一是小学校方在日常教育教学、管理中对自身行为和教育教学设施应建立经常性的巡视、检查机制,将硬件设施可能导致的致害进行预见;二是对小学教职工日常行为进行规范和管理,明确教职工之责任不仅在课堂,还在课间;三是加强教职工职业道德和法制教育,让教师明确自己的职业特殊性,注重法制修养,规范自身的教学行为。

2.防范、避免义务

小学校方还应对在校学生有可能遭受的致害后果采取防范措施,避免致害后果的发生,比如小学生课间嬉戏打闹,经过的教职工发现其行为存在危险的时候,就应该规劝、制止,防范伤害的发生。另一方面,在校外第三人对校内学士实施人身侵害时,教职工应该及时进行制止,防范致害行为的发生,如果教职工面对侵害行为未加以制止而仅是在事后进行了补救,在侵权过失的认定上,还是应该认定校方并未尽到完全的职责。

作为提供专业教育服务的特殊类职业,小学校方承担着较大学、中学更为谨慎的较高注意义务,在侵权责任的归责上也承担着较一般侵权责任更为严格的过错推定责任,这无疑使小学校方承受了较大的压力。举办学校,明确小学校方注意义务的内涵,使举办者和小学教职工明晰自身需要承担的义务,对于规范小学校方日常行为管理无疑具有一定的借鉴意义。

参考文献

[1] 廖焕国.注意义务与大陆法系侵权法的嬗变―以注意义务功能为视点[J].法学,2006(6).

[2] 屈茂辉.论民法上的注意义务[J].北方法学,2007(1).

第2篇:对小学学校管理的意见范文

1.近年来中小学校长培训工作取得了哪些成绩?当前存在哪些突出问题?《意见》的出台对进一步加强校长培训工作有什么重要意义?

许涛:中小学校长是学校改革发展的带头人。一个好校长,可以带出一批好教师,成就一所好学校。中小学校长培训是加强校长队伍建设的重要举措,是推动基础教育改革发展的重要保证。近年来尤其是教育规划纲要颁布实施以来,教育部及地方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推出了一系列政策措施和项目,中小学校长培训工作取得显著成效:一是始终坚持服务基础教育改革发展,培训了一大批中小学骨干校长和农村学校校长,提升了校长队伍的整体素质和办学治校能力。二是积极探索中小学校长培训规律,基本形成了符合校长职业特点的培训模式和方法,建立了校长培训的相关管理制度。三是不断加强培训机构和培训者队伍建设,基本构建了较为完备的国家、省、地市、县区四级校长培训体系,建立了一支专兼职结合的培训者队伍。但是,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与基础教育改革的新形势和广大中小学校长对高质量培训的新期盼相比,中小学培训工作还存在着一些薄弱问题,如发展不平衡,统筹规划不够;培训模式改革步伐不大,培训针对性和实效性不强;培训制度不完善,培训项目招投标等机制尚未建立,培训过程监控不够等。

针对当前中小学校长培训存在的突出问题,《意见》明确了校长培训工作的总体要求、主要任务,并从培训内容、培训方式、培训机制、队伍建设、监管评估、经费投入等方面提出了要求。可以说,《意见》顺应了当前基础教育改革发展的新形势和中小学校长专业发展的新需求,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加强中小学校长培训工作的指导性文件。它的颁发,将对各地加强中小学校长培训工作产生积极影响,发挥重要作用。

2.《意见》对今后一个时期中小学校长培训工作提出了怎样的总体要求和主要任务?

许涛:《意见》提出,今后一个时期中小学校长培训工作的总体要求是:按照教育规划纲要的要求,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以促进校长专业发展为主线,以提升培训质量为核心,以创新培训机制为动力,进一步提高校长培训工作专业化水平,努力造就一支品德高尚、业务精湛、治校有方、人民满意的中小学校长队伍,为推动基础教育改革发展、实现中国教育梦提供坚强保障。

《意见》要求,各地要着力抓好三项主要任务。一是谋全局,有计划地面向全体中小学校长开展任职资格培训、提高培训、高级研修和专题培训。二是补短板,重点加强农村地区、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民族地区校长培训,加大薄弱学校校长培训力度,重视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园长培训。三是促高端,组织实施中小学名校长和幼儿园名园长培养计划,为优秀校长、园长成长发展创造条件。

3.您刚才提到,中小学校长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需要进一步增强,那么《意见》提出采取哪些方面的措施解决这一问题?

许涛:近年来,各级教育行政部门不断加大工作力度,为广大中小学校长提供了参加培训、学习提高的机会,但也要看到,与校长个性发展、自主成长的需求相比,还存在一定差距。当前,校长培训工作重点要逐渐从“有培训”转向“好培训”,从数量扩张转向质量提升,真正满足广大中小学校长专业发展的个性化、差异化需求。为此,《意见》提出,要在培训内容、培训方式、培训手段等三个方面下功夫。一是在确保按需施训上下功夫。《意见》提出,各地要全面推行需求调研,精选培训内容,满足不同层次、类别、岗位校长的专业发展需求,并将职业道德教育作为校长培训必修内容。二是在改进培训方式上下功夫。《意见》提出,要坚持以学员为主体,采取专家讲授、案例教学、学校诊断、同伴互助、影子培训、行动研究等多种方式,强化学员互动参与,增强培训吸引力、感染力和实效性。三是在利用现代化信息手段开展培训上下功夫。《意见》提出,要探索建设校长网络研修社区,开展区域内、区域间校长网上协同研修,推动校际间、城乡间校长网上结对帮扶,形成校长学习发展共同体,实现校长培训常态化。

4.《意见》在完善校长培训制度、激发校长培训工作活力方面有哪些亮点、创新点?

许涛:学习靠自觉,也靠制度。建立健全培训制度是促进校长专业发展的重要保障。《意见》首次提出,实行5年一周期不少于360学时的在任校长全员培训制度;建立培训学分管理制度,探索建立培训学分银行,推动校长非学历培训与学历教育课程衔接、学分互认。同时强调,建立培训与使用相结合制度,把完成培训学分(学时)和培训考核情况作为校长考核、任用、晋级的必备条件和重要依据。

激发校长培训工作活力,关键在于创新培训机制。《意见》提出,要创新四个方面的机制。一是探索校长自主选学机制,建设菜单式、信息化的选学服务平台,为校长提供多样化、个性化的选择机会。二是改革课程资源开发机制,采取政府购买、招投标等多种方式,吸引优质培训机构参与课程资源建设。三是实行培训项目招投标机制,择优遴选具备资质的专职培训机构、高等学校、中小学承担培训任务。四是建立联合培训、优势互补、资源共享的运行机制,鼓励培训机构依托优秀中小学建立培训实践基地,加强与境内外优质培训机构、高等学校的合作。

5.《意见》提出要实行培训项目招投标机制,择优遴选具备资质的专职培训机构、高等学校、中小学承担培训任务,请问为什么要提出要采取这样的举措?

许涛:谁承担培训任务?当然应该是最优质的资源,谁办得好,就由谁来举办。可以说,招投标是个好办法,都在使用,也体现了公平公正。而且,培训项目实行招投标机制,对我们来说也不是第一次。2010年开始实施的“中小学教师部级培训计划”,在这方面已经进行了积极尝试,并取得了很好的效果。因此,我们决定在校长培训中推广招投标办法,遴选优质的专业培训机构、高校、中小学承担培训任务,为中小学校长提供最好的培训服务。

6.在保证中小学校长培训质量方面,《意见》提出了哪些具体的举措?

许涛:强化监管评估,是保证校长培训质量的关键环节。《意见》提出了三个方面的举措:一是抓标准,教育部将制订校长培训课程标准和培训质量标准,建设培训信息管理和监测平台,建立培训质量保障体系。二是抓评估,要求各地采取专家实地评估、学员网络匿名评估和第三方评估等方式,加强校长培训的过程评价和绩效评估,并将评估结果作为调整培训任务和经费的重要依据。三是抓督导,国家和省级教育督导部门将校长培训工作作为督导的重要内容,定期公布检查结果。

7.《意见》有哪些突出的特点?

许涛:总体来看,《意见》有以下五个突出特点:一是着力解决突出问题。《意见》直面中小学校长培训在顶层设计、实施成效、体制机制、监管保障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出了具有较强针对性、可操作性的具体举措。二是着力体现以人为本。《意见》始终把促进校长专业发展作为起草文件、制定政策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三是着力推进政府管理模式创新。《意见》提出,引入竞争择优机制,实行培训项目招投标制度、校长自主选学机制,加大对校长培训的过程评价和绩效评估,这些做法是对政府管理方式的创新。四是着力反映基层创新。《意见》中的许多政策创新点,都来自基层一线、经过了实践检验,是对地方的首创精神和成熟做法的充分肯定。五是着力凸显调研和课题成果。《意见》汲取了课题组基层调研的成果,广泛征求了教育行政部门、有关培训机构、一线校长、有关专家的意见,努力做到科学决策。

8.最近,教师工作司下发了《关于实施农村校长助力工程的通知》,请您简要介绍一下这个工程的实施情况。

许涛:开展农村学校校长培训,是提升农村校长整体素质和办学治校能力的重要举措,对于加快缩小城乡、区域间的教育发展差距,推动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促进教育公平具有重要意义。当前,我国中西部地区农村校长整体素质亟待提高,特别是参加部级培训的机会偏少,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农村义务教育事业发展。为此,我们启动了农村校长助力工程,决定从2013年起,每年遴选2000名中西部地区国贫县、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乡镇及以下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校长参加部级培训,提高他们实施素质教育、解决办学重点难点问题的能力。

为实施好农村校长助力工程,确保农村校长参训实效,我们根据《意见》要求,推出了三个方面的改革举措。

第一,优化培训内容和团队,强调针对性。一是要求各地根据义务教育学校校长专业标准,围绕实施素质教育和义务教育改革发展的重点难点问题,针对农村学校校长的实际需求,设计安排有针对性的培训内容,其中实践性课程不少于50%。二是要求各地将义务教育学校校长专业标准、师德建设长效机制和信息技术作为培训必修内容,鼓励培训机构邀请全国教书育人楷模等优秀典型作先进事迹报告,提高职业道德教育实效。三是推动培训机构组建专兼结合的培训者队伍,其中优秀一线校长和教育管理干部所占比例不少于50%。

第二,创新培训方式,凸显实效性。农村校长助力工程实行“集中培训+返岗实践”培训方式。其中,集中培训阶段共25天,通过专题讲座、案例教学、影子培训等环节,帮助农村学校校长学习借鉴优秀中小学的办学经验,掌握诊断学校发展问题、制定学校发展规划的基本方法。返岗实践阶段共50天,农村学校校长在培训专家的指导下,制定学校中长期发展规划,实施学校改进行动计划,提高管理水平。

第3篇:对小学学校管理的意见范文

下面,本文以“摘要+简析”的方式,对《意见》提出的几项重要内容做简要分析。

学校应主动承担责任

《意见》指出,要充分发挥中小学校课后服务主渠道作用。广大中小学校要结合实际积极作为,充分利用学校在管理、人员、场地、资源等方面的优势,主动承担起学生课后服务责任。要强化学校管理,建立健全课后服务制度。要完善工作措施,认真做好具体组织实施工作。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统筹规划,指导辖区内中小学校具体做好课后服务工作,帮助解决实际困难。对确实不具备条件但有课后服务需求的,要积极协调学校、社区、校外活动中心等资源,做好课后服务工作。具体课后服务时间由各地根据实际自行确定。

【简析】开展中小学课后服务工作,是促进学生健康成长、解决家长接孩子难题的重要举措,是进一步增强教育服务能力、使群众具有更多获得感和幸福感的民生工程。把中小学校作为学生课后服务的主渠道,体现了教育部门和学校的责任担当精神。当前,江苏南京、辽宁大连等地实施的“弹性离校”制度,就是充分发挥中小学校课后服务主渠道作用的直接体现,该项制度不但解决了部分家长因下班晚未能及时接孩子的难题,还为学生创设了一个良好的课外活动环境,可谓一举两得。当然,在具体实施过程中,各地、各校应做好前期调研,充分考虑学校的实际情况,避免过分加重教师的工作负担。

坚持家长自愿原则

《意见》指出,课后服务必须坚持学生家长自愿原则。中小学生是否参加课后服务,由学生家长自愿选择。中小学校开展课后服务工作,要事先充分征求家长意见,主动向家长告知服务方式、服务内容、安全保障措施等,建立家长申请、班级审核、学校统一实施的工作机制。课后服务要优先保障留守儿童、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等亟需服务群体。对于家长要求在校外另行实施的,中小学校要主动提醒家长选择有资质、有保障的课后服务机构。

【简析】坚持家长自愿原则,是中小学实施课后服务的一个基本前提。学校不得强行要求学生放学后留校,更不得借此从中牟利。为了避免增加管理成本,建议学校进行必要的“资格审批”,原则上只接收确实需要延迟离校的学生。《意见》要求优先保障留守儿童、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享受课后服务,体现了对特殊群体的关爱。

坚决防止借机补课

《意见》指出,课后服务工作要遵循教育规律和学生成长规律,有利于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因此应科学合理确定课后服务内容形式,安排学生做作业、自主阅读、体育、艺术、科普活动,以及娱乐游戏、拓展训练、开展社团及兴趣小组活动、观看适宜儿童的影片等,提倡对个别学习有困难的学生给予免费辅导帮助。坚决防止将课后服务变相成为集体教学或补课。鼓励中小学校与校外活动场所联合组织开展学生综合实践活动,或组织学生就近到社区、企事业单位开展社会实践活动。

【简析】此处明确提出要坚决防止将课后服务变相成为集体教学或补课,侧面反映出社会公众对学校提供课后服务存在的某种担忧和误解。对此,除了当地教育管理部门要做好监管,学校也应主动公开课后服务的内容和形式,通过请家长进校参观、做好宣传解释工作等方式,消除家长的担忧与误解。此外,从长远来看,各地、各校还应进一步提高中小学教师开展课外活动的指导水平,不断提高课后服务质量,让中小学课后服务成为学校教育和课堂教学的有益补充。

完善管理制度

《意见》指出,要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切实保障课后服务学生安全。要明确课后服务人员责任,加强对师生安全卫生意识教育;要强化活动场所安全检查和门卫登记管理制度,制定并落实严格的考勤、监管、交接班制度和应急预案措施。由学校组织在校外实施课后服务的,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与综治、公安、卫生、食药监督等部门的协调配合,切实消除在交通、场地、消防、食品卫生、安全保卫等方面的隐患,确保学生人身安全。

【简析】学生安全无小事,各地、各校应根据《意见》的精神,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安全意识教育,制定安全应急预案。建议学校根据当地及本校的实际情况,进一步提升自身应对安全风险的能力,可通过与家长签订安全责任书、为学生购买人身保险等方式,做到未雨绸缪,全盘考虑,以防出现不必要的纠纷。

课后服务可由政府买单

《意见》强调,要进一步加强对课后服务工作的领导。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进一步强化担当、落实责任,统筹规划各类资源和需求,调动各方面积极性,努力形成课后服务工作合力。要积极向本地区党委、政府汇报,加强与相关部门沟通协调,争取资金支持,不断完善经费保障机制,通过“政府购买服务”“财政补贴”等方式对参与课后服务的学校、单位和教师给予适当补助,严禁以课后服务名义乱收费。要把课后服务工作纳入中小学校考评体系,加强督导检查。要创新工作机制和方法,积极探索形成各具特色的课后服务工作模式。

第4篇:对小学学校管理的意见范文

一、今年开展*评议政风行风所做的工作

一是高度重视,强化责任。局党委高度重视政风行风评议工作,局领导班子思想统一,认识明确,对各阶段的工作作了统一部署,并成立了行评领导小组,由一把手任组长,负总责,各分管领导具体抓,各职能股室负责人为成员,设立了专门办公室,负责协调、指导下属学校开展行评工作。下属各单位都成立了相应的组织机构,制定了行评实施方案,做到上下联动,扎实推进。

二是制定方案,周密部署。6月份,我局先后召开了全系统各单位负责人参加的*评议工作动员大会、机关干部大会和收集征求群众意见建议的座谈会。在系统内外进行了广泛的宣传发动。为使整个*评议工作做到步调一致,整体推进并扎实有效,我局制定了《*文教局*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实施方案》,明确了今年*评议政风行风的指导思想,就是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和科学发展观,全力构建和谐社会,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促进我区文化教育事业的改革与发展,树立廉洁、务实、高效的行业形象,形成无私奉献、锐意进取的工作作风,进一步推进文化教育事业的发展。工作目标就是通过深入广泛开展*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努力创建“人民满意的文化教育行政管理部门”和“民人群众满意的文化教育事业单位”,促进文教系统的政风大发问和行风大转变。要紧紧围绕推动文化教育和谐发展这个主题,科学执政、*执政、依法执政,以社会各界的广泛参与为基础,以加强政风行风建设为核心,以解决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师德师风、中小学生上学难、上学贵等热点、难点和焦点问题为重点,以公正评议促进有效整改为手段,不断加强和改进文教系统的政风行风建设,努力办出人民满意的文化教育事业。

同时,明确了今年的评议对象,除局机关外,还包括全区各中小学校和文化企、事业单位。为便于开展工作,局评议领导小组把今年评议内容的重点,确定为抓好在20*年*评议政风行风工作收集到的群众意见和建议的整改落实和20*年省、市“政风行风热线”中收集到的群众意见、建议的整改落实,进一步解决中小学乱收费问题和师德师风问题,切实推进服务型、责任型、效能型单位建设。《方案》明确规定了今年*评议工作从5月下旬开始至10月结束,分六个阶段进行,即全面部署动员阶段(5月25日至6月28日);征求意见、自查自纠阶段(6月29日至7月20日);开展群众满意度调查阶段(7月21日至8月20日);督促整改、建章立制阶段(8月21日至9月18日);检查评估和总结表彰阶段。局属各文化单位、学校均制订了行风评议方案,并进行了自查,要求9月底整改到位。

三是广泛宣传,全民参与。制订了《*文教局*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宣传工作计划》,加强了此次评议工作的宣传力度,编发了《工作简报》6期,并通过专栏、板报等形式及时宣传了*评议工作的实施方案、进展情况和成果,及时传达了省、市*评议工作的精神。强调人人都是行评对象,个个都是文教形象,激励广大教师齐心协力搞好行风建设。

四是开门评议,恳求意见。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分别召开了有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加的学生家长代表座谈会、教师座谈会、校长座谈会,广泛征求意见和建议;局领导和机关相关责任股室,于7月19日走上街头征求群众的意见和建议,现场解答群众对教育方面的一些问题,宣传教育政策法规。在局统一安排下,各基层单位也采取了各种方式向社会征求意见,并通过问卷、走访等方式与家长沟通,解决学校的热点、难点问题,其中三小的“百名教师走访千名家长”的问卷调查活动独具特色,效果明显。聘请政风行风评议员,建立了意见箱,公布了监督电话,接受群众监督。通过自查和意见、建议征集,经疏理共有7条意见被列为我局今年必须整改解决的问题。

五是边评边改,强抓落实。局行评办公室对通过各种渠道收集到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分类,局领导及时批转到局机关有关股室或局属有关单位,要求按照时间表、责任人方式及时落实措施,及时整改。对疏理出来的问题和省、市反馈来的意见、建议以及件,件件都制定了专门方案、明确责任人予以整改落实,做到了不拖延、不护短、不姑息迁就,切实做到了边评边改。

六是建章立制,规范管理。在*评议工作中,我局根据反映较集中的问题,为切实改变作风,从建制度、抓长效着眼,出台了“七个严禁”、“五个查处”和“一个不准”,用铁的纪律确保本系统政风行风建设出实效。具体做法是:严禁机关干部的消费让基层埋单,严禁各单位集体组织用公款外出旅游,严禁单位内小团体经常处理单位钱物,严禁系统内干部职工在任何时候和场所进行,严禁到业务单位索要、吃喝,严禁以联络关系为由肆意开支,严禁经常用公款出入高档娱乐消费场所。查处大额资金开支不明情况,查处中心小学大额收缴村小公用经费、杂费补贴情况,查处挪用工程款项情况,查处专项经费的余额处理情况。不准收费补课。针对学校财务规范管理问题,制订了《*中小学财务管理暂行办法》,建立了校长离任审计制度,制定了中小学班主任考核管理办法,以此来逐步规范学校的管理工作。

二、各类意见和建议的整改落实情况

1、20*年省教育厅回馈意见和建议的整改落实情况

在今年的*评议工作中,省教育厅回馈给我局的20*年的意见和建议共8条,内容涉及收取借读费、学校(教师)收费补课费和服务项目收费问题。

关于反映实验小学收取借读费和练习本费的问题,我局在收到回馈信件时,立即对此问题进行了复查,经复查,家长反映的情况源于对有关政策不清楚,对交借读费和练习本费问题存有疑虑。此问题在今年的*评议中进行了整改复查,已落实到位。

关于反映学生参保交费问题,我局已在去年的*评议中整改到位,在今年的自查自纠中,我局又把此问题列入了整改范围,对各种服务项目的收费工作明确了更严格更规范的操作程序,始终把学生的自愿放在首位。此问题已整改落实到位。

其它反映学生交报刊费、学校(教师)收费办培训班、补课班等问题,我局都在第一时间进行了查实,有的问题是人的疑问,有的问题主体不在学校,也有反映不实的问题。但对所有的问题,我局都作了认真的调查,对有关责任人进行了批评教育,对问题做到了件件有落实,有回复,全部进行了整改,都已落实到位。

2、20*我局满意度调查收集到的意见和建议整改落实情况

在20*年*评义政风行风工作中,我局通过各种途径收集到群众意见和建议共11条,分别是反映教育政策方面5条,反映教育教学管理问题2条,其他问题4条。这11条意见和建议,内容涉及公办高中招生“三限”政策的落实、教师工资的到位、小升初学区的划分以及薄弱学校管理和师资队伍建设等方面,对此,我局在今年的*评议工作中,再一次对这些问题进行了复查落实,把十一条问题分别落实到了财务股、普教股、人事股、办公室等相关责任股室。各责任股室高度重视,再一次进行了有针对性的回访,分别写出了整改落实情况的书面意见,整改情况已全部到位。

3、20*年我局自查中发现的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在今年的*评议政风行风自查阶段,我局先后召开了多层次的收集征求群众意见建议座谈会,自查中共疏理出7条意见和建议,分别是反映教育政策问题1条、反映教育教学管理问题4条、反映收费问题1条、其他问题1条。在这7个问题中,涉及教育政策问题的是反映“个别学校民生工程款发放不及时,宣传不到位”的问题,我局责成纪检监察股对此事进行了调查,主要是*中学对住宿生困难补助2万余元未及时发放到学生手中,在社会上造成了不良影响。对此,文教局及时进行了督查,学校也进行了整改,校长因此受到了行政警告的处分。关于极少数学校违规收费补课问题,我局已对20*年存在收费补课的*中和*中学校长分别给予了免职和撤职处分,今年以来未发生学校收费补课现象。对于学校财务管理有待加强的问题,我局着重做了五个方面的工作。一是对全区中小学的财务管理进行了一次全面检查,指出了问题和不足,要求改进;二是对财务管理规范的予以表彰,通报表彰了8所学校为财务管理先进单位;三是制订了《*中小学财务管理暂行办法》发至各校,在20*年9月起试行;四是对离任、调动的学校校长进行了离任、任职审计;五是召开了学校财务人员会议,进行业务学习、政策法规等方面的培训。关于“少数服务部门对学生服务性收费项目宣传不到位,操作不够规范”的问题,我局召开了服务部门负责人会,强调了开展服务性项目的要求和纪律。规定凡经区联席会批准可由服务性单位上门服务的项目,一律在开学后一周才能办理,由服务单位聘请非在职人员为代办员去开展,代办员必须有聘书、上岗证或委托书,学校不统一组织,不代收代办,不强行推荐,必须完全尊重家长或学生自愿选择的意愿。服务单位印制了《致家长的一封公开信》,将服务项目收费标准公开于众。服务项目收费必须一人一票,票款相符,对未经批准的项目一律不得在学校开展。同时,为加强学校管理,进一步强化了班主任的岗位责任,分别制定了中、小学班主任工作考核管理办法。在自查中发现的其他问题,均已作了整改,并有专项措施予以落实。

4、20*年由市局收集到反馈来的意见和建议的整改落实情况

在今年的*评议工作中,由市教育局收集到的列为我局整改落实的意见和建议共20条,分别是关于教育政策问题1条,关于教育管理问题3条,涉及收费问题16条。

反映教育政策问题,主要是指*中学20*年下学期国家下拨给住宿生的2万余元补助款,没有及时发到学生手中。此事已在我局自查时已进行了自纠,对有关责任人员已作出了相应的处理。

关于教育教学管理方面的3条意见,经我局纪检监察股、财务股等责任单位督查,有的问题反映不实,有的问题主体不在学校,调查结果均已在第一时间向市局作了汇报。

第5篇:对小学学校管理的意见范文

一、制订合理规章制度,实现“制度育人”

著名教育家陶行知先生提出,要建设一所名校,就必须重视学校制度的建设。他认为,学校制度是“学校所以立之大本”,是师生“共同的约言”。所以,严格完善的学校制度是管理学校的根本。

由于实行全寄宿制管理,学校原有的很多规章制度都跟不上新的管理需要,必须修改、完善,包括行政值班管理制度、学生内宿管理制度、学生夜修管理制度、学生日常行为规范要求、学生考勤管理制度,等等。

1. 制订学生管理制度。我们非常清楚地认识到,作为全寄宿制学校,内宿管理是最重要的。因此,要着手制订各项学生规章制度,要求学校各部门按照全寄宿制学校管理需要,依据本部门的工作特点,参考同类型学校管理经验,制订相关规章制度。

2. 实行夜修“双重管理”制度。全寄宿制学校学生在学习上一个最大的特点就是统一学习,主要是指统一夜修,这是和走读学校最大的不同。在夜修管理上,我们实行“教师坐班管理”和“行政巡查管理”双重管理模式,把管理重点放在纪律管理和安全管理两个方面。

3. 成立“内宿管理小组”。 内宿管理小组由行政人员、教师组成,参与内宿管理,重点是在“导”字下功夫,主要职责是了解学生家庭、生活、学习、心理、人际关系等方面问题,帮助学生解“心结”,关心、指导学生如何适应内宿生活、适应高中学习,以及如何处理同学与同学之间的关系;同时,“内宿管理小组”还组织“文明寝室”、“优秀内宿生”评比等。这项工作的开展,使“管”与“导”均衡进行,既对学生的行为进行约束,也帮助解决学生的心理问题。

4. 严格学生请假程序。一直以来,如何规范学生的请假和外出,是全寄宿学校管理上的难点。为了使学生能在校园里安心生活锻炼,潜心学业,学会自立,学会处理问题,我们严格控制学生请假回家或外出,而在这件事上也是颇费心机。

二、坚持民主管理模式,实现“观念育人”

对于全寄宿制学校德育工作来讲,转变育人观念非常重要。实行“学生参与,民主管理”的民主化管理模式,促进学生形成正确的价值取向,提高能力素质。实行以生为本、学生参与的民主管理模式,可以提高学生在管理中的主动性和积极性,使学生在参与中不断教育自己,完善自我。

1. 建立“学生内宿食堂生活监督小组”。通过各班公选,每班选出男女同学各1名,组成各年级的“学生内宿食堂生活监督小组”,负责对内宿管理员的工作态度、工作责任心、工作能力进行监督、评价;并对食堂员工的服务态度、食品卫生安全、食品价格等进行监督,及时向学校反馈,并提出整改意见。

2. 实行“学生宿舍自管民主化”。通过各寝室自我选举,选出本寝室的室长,负责本室的卫生、考勤、财物保管、协调同学关系等工作,既对内宿管理起到协助作用,又提高学生的主人翁精神和自我管理意识,同时,又减少了在学校过多的“管教”之下所产生的心理问题,如逆反、抑郁等。

3. 成立“学生校风检查小组”。通过学生民主推荐选举,组成“学生校风检查小组”(团委会属下学生社团),让学生参与每天校园生活的管理,“校风检查小组”每天要对全校各班的班容班貌、卫生、课间操以及学生的仪容仪表进行检查,每周都要进行统计,形成“校风检查小组检查评比结果”。

4. 设立“校长信箱”。为了提高学生参与学校管理意识,畅通意见渠道,学校设立了“校长信箱”,高度重视学生的每一条意见建议,情况属实的马上整改落实,情况不属实的向学生做解释说明;对于学生意见集中或所反映情况较为严重的,主动约见学生,当面了解、核实,及时解决问题。

第6篇:对小学学校管理的意见范文

问:《意见》是在什么样的背景下制定出台的?它的出台有什么重要意义?

答:中小学校长是学校改革发展的带头人。一个好校长,可以带出一批好教师,成就一所好学校。中小学校长培训是加强校长队伍建设的重要举措,是推动基础教育改革发展的重要保证。近年来特别是教育规划纲要实施以来,教育部组织开展了多种形式的中小学校长部级培训,为各地特别是中西部地区培养了一大批实施素质教育和推动基础教育改革的带头人。各地教育行政部门把中小学校长培训作为重要任务,重点加强农村校长培训和名校长培养,取得了显著成效。但是,我们也清醒地看到,与当前基础教育改革发展的新形势和广大中小学校长对高质量培训的新期盼相比,中小学校长培训工作还存在着一些薄弱问题,如培训发展不平衡,统筹规划不够;培训模式改革步伐不大,培训针对性和实效性不强;培训制度不完善,培训项目招投标等机制尚未建立,培训过程监控不够等。

针对当前校长培训存在的突出问题,《意见》明确了校长培训工作的总体要求、主要任务,并从培训内容、培训方式、培训内容、培训机制、队伍建设、监管评估、经费投入等方面提出了要求。可以说,《意见》顺应了当前基础教育改革发展的新形势和中小学校长专业发展的新需求,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加强中小学校长培训工作的指导性文件。它的颁发,将对各地加强中小学校长培训工作产生积极影响,发挥重要作用。

问:《意见》对今后一个时期中小学校长培训工作提出了怎样的总体要求和主要任务?

答:《意见》提出,今后一个时期中小学校长培训工作的总体要求是:按照教育规划纲要的要求,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以促进校长专业发展为主线,以提升培训质量为核心,以创新培训机制为动力,进一步提高校长培训工作专业化水平,努力造就一支品德高尚、业务精湛、治校有方、人民满意的中小学校长队伍,为推动基础教育改革发展、实现中国教育梦提供坚强保障。

《意见》要求,各地要着力抓好3项主要任务。一是谋全局,有计划地面向全体中小学校长开展任职资格培训、提高培训、高级研修和专题培训。二是补短板,重点加强农村地区、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民族地区校长培训,加大薄弱学校校长培训力度,重视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园长培训。三是促高端,组织实施中小学名校长和幼儿园名园长培养计划,为优秀校长、园长成长发展创造条件。

问:您刚才提到,中小学校长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需要进一步增强,请问《意见》提出采取哪些方面的措施解决这一问题?

答:近年来,各级教育行政部门不断加大工作力度,为广大中小学校长提供了参加培训、学习提高的机会,但也要看到,与校长个性发展、自主成长的需求相比,还存在一定差距。当前,校长培训工作重点要逐渐从“有培训”转向“好培训”,从数量扩张转向质量提升,真正满足广大中小学校长专业发展的个性化、差异化需求。为此,《意见》提出,要在培训内容、培训方式、培训手段等3个方面下功夫。一是在确保按需施训上下功夫。《意见》提出,各地要全面推行需求调研,精选培训内容,满足不同层次、类别、岗位校长的专业发展需求,并将职业道德教育作为校长培训必修内容。二是在改进培训方式上下功夫。《意见》提出,要坚持以学员为主体,采取专家讲授、案例教学、学校诊断、同伴互助、影子培训、行动研究等多种方式,强化学员互动参与,增强培训吸引力、感染力和实效性。三是在利用现代化信息手段开展培训上下功夫。《意见》提出,要探索建设校长网络研修社区,开展区域内、区域间校长网上协同研修,推动校际间、城乡间校长网上结对帮扶,形成校长学习发展共同体,实现校长培训常态化。

问:《意见》在完善校长培训制度、激发校长培训工作活力方面有哪些亮点、创新点?

答:学习靠自觉,也靠制度。建立健全培训制度是促进校长专业发展的重要保障。《意见》首次提出,实行5年一周期不少于360学时的在任校长全员培训制度;建立培训学分管理制度,探索建立培训学分银行,推动校长非学历培训与学历教育课程衔接、学分互认。同时强调,建立培训与使用相结合制度,把完成培训学分(学时)和培训考核情况作为校长考核、任用、晋级的必备条件和重要依据。

激发校长培训工作活力,关键在于创新培训机制。《意见》提出要创新4个方面的机制:一是探索校长自主选学机制,建设菜单式、信息化的选学服务平台,为校长提供多样化、个性化的选择机会。二是改革课程资源开发机制,采取政府购买、招投标等多种方式,吸引优质培训机构参与课程资源建设。三是实行培训项目招投标机制,择优遴选具备资质的专职培训机构、高等学校、中小学承担培训任务。四是建立联合培训、优势互补、资源共享的运行机制,鼓励培训机构依托优秀中小学建立培训实践基地,加强与境内外优质培训机构、高等学校的合作。

问:在保证校长培训质量方面,《意见》提出了哪些具体的举措?

答:强化监管评估,是保证校长培训质量的关键环节。《意见》提出了3个方面的举措:一是抓标准,教育部将制订校长培训课程标准和培训质量标准,建设培训信息管理和监测平台,建立培训质量保障体系。二是抓评估,要求各地采取专家实地评估、学员网络匿名评估和第三方评估等方式,加强校长培训的过程评价和绩效评估,并将评估结果作为调整培训任务和经费的重要依据。三是抓督导,国家和省级教育督导部门将校长培训工作作为督导的重要内容,定期公布检查结果。

问:《意见》主要有哪些突出的特点?

第7篇:对小学学校管理的意见范文

结论二 上下学路上、课间休息时、上下楼梯时和节假日最易发生安全事故;上下学路上最担心的安全问题是交通安全和社会治安问题

结论三 学生违反交通规则、打架斗殴、拥挤打闹、私自游泳最易引发安全事故

结论四 学生最担心的校内安全问题是同学间的敲诈勒索和打架欺负现象

结论五 学校安全管理机构已较为完善,但仍有近半学校安全管理政策落实不到位

结论六 三分之一以上学校安全设施和提示不完备,西部学校和农村学校的安全设施存在较大隐患

结论七 近八成学校制定了比较完备的应急预案;中西部地区尚有学校从未组织过安全演练活动

结论八 逾五成学校由当地政府购买了学生意外伤害校方责任险

一、目的与方法

为了加强和改进中小学安全工作,在教育部基础教育一司直接领导和联合国儿童基金会的资助下,在2005年安全现状调研的基础上,我们于2009年11月再次对中小学的安全管理现状进行了全面的调查。

本次调研主要采用问卷调查法和访谈法。问卷自编,分别从安全事故发生现状、学校安全管理机构、安全设施设备配置、重点时段和人群的安全管理、应急与突发事件处理、保险等几个方面设计了教师问卷和学生问卷,以期从教师和学生的认知角度来探究校园安全管理现状。

本次调查抽样的样本考虑到了地域差别、城乡差别和学段差别。共回收有效学生问卷5164份,有效回收率为95.6%。共回收有效教师问卷4804份,有效回收率为96.1%。

二、结果与分析

(一)学校发生安全事故现状

1.绝大多数学生认为学校是一个安全的场所

55.8%的被调查学生认为每天在学校生活和学习感觉“很安全”,33.2%的学生认为“安全”,仅有1.4%的学生认为“不安全”。

2.“上下学路上”、“课间休息”、“上下楼梯时”和“节假日”最易发生安全事故

调查结果显示,教师反映学生最容易发生意外伤害的三个主要时段分别是“上下学时”(41.2%)、“课间”(24.6%)和“节假日”(21.1%)(见图1)。学生认为最易发生安全事故的三个主要环节依次是“上下学路上”(67.6%)、“上下楼梯”(39.3%)以及“课间休息”(33.7%)(见图2)。调查结果不存在地区、城乡的差异。

3.学生最担心同学间的敲诈勒索和打架欺负现象

调查结果表明,校园内最让学生担心的三个安全问题依次是:“同学间存在敲诈勒索、打架欺负现象”(57.3%)、“学校有些场所(如厕所、楼梯等)存在安全隐患”(40.9%)和“学校的设施设备(如体育设施破损、缺少消防设备等)存在安全隐患”(28.1%)(见表1)。这与对教师的调查结果高度一致(见表2)。

4.学生上下学路上最担心交通安全和社会治安问题

73.6%的学生在上下学路上最担心的安全问题是“发生交通事故”。学生第二担心的是“被抢或被索要钱物”,占40.3%(见表3)。“被狗或其他动物追咬”是西部地区(52.2%)和农村学校(42.2%)的学生担心较多的安全问题。

5.教师认为“学生自我保护能力差”是学校发生安全事故的首要原因

调查结果显示,教师认为学校发生安全事故的四个主要原因依次是“学生自我保护能力差”(58.7%)、“学校周边环境存在不安全因素”(42.5%)、“学生对安全教育问题不重视(27.2%)”和“家长对安全教育问题不重视(27.2%)”。县镇学校教师认为“安全教育内容脱离生活实际”,县镇和农村学校教师认为“校领导对安全管理和教育问题不重视”也是学校发生安全事故的重要原因(见表4)。

6.教师认为学生“违反交通规则”、“打架斗殴”、“拥挤打闹”、“私自游泳”最易引发安全事故

教师问卷调查表明,由学生自己导致发生安全事故的四大行为依次为“违反交通规则”(45%)、“打架斗殴”(37%)、“拥挤打闹”(34.8%)和“私自游泳”31.5%(见表5)。教师对安全事故发生原因的看法存在地区之间、城乡之间和学段之间的差异。东部地区学校、农村学校和小学教师反映学生“购买无照商贩的食品”,中部地区学校、县镇学校和高中学校教师反映学生“去网吧”,以及初中和高中学校教师反映学生“与校外无业人员交往”等行为也容易引发安全事故。

(二)学校安全管理现状

1.仍有近一半的学校安全管理政策落实不到位

52.3%的教师反映学校在收到上级发送和传达的关于安全问题的文件后,分管校长会详细解读并贯彻落实。但是也有接近一半的教师认为学校对安全管理政策的落实不到位,仅仅只是在大会宣读或批示给相关人员即了事(见表6)。

2.学校安全管理机构已较为完善

调查结果显示,84.6%的教师反映学校有安全管理机构,有专人负责且都能负起责任来。70.1%左右的教师认为教育部门布置、检查、落实学校安全管理工作的实效性“好”或者“很好”,83.7%的教师认为本校安全管理工作的实效性“好”或者“很好”。

3.绝大多数学校能够随时排查或定期排查安全隐患

43.0%的教师认为学校能够“随时排查安全隐患”,46.4%的教师认为学校“定期排查安全隐患”。9.8%的教师选择了“有人报告后排查安全隐患”。但仍有0.8%的教师选择了“从不排查”(见表7)。

4.西部学校和农村学校的操场设施安全隐患较大

在“你校操场上的运动设施全部做过安全防护处理吗”一题中,有64%的学生选择“全部”,但也有10.7%的学生选择“没有”。可见操场设施在大多数学校情况较好,但在部分学校仍然有很大的安全隐患。

从地区来看,东部好于中部和西部:有78.4%的东部学生选择了“学校操场的运动设施全部做过安全防护”,中部为62.7%,西部为57.5%。而选择“没有”的比例在东、中、西部则分别为3.1%、12.6%和13.9%。

从学校位置来看,城市和县镇学校间的差异较小,但农村学校的安全隐患较大,仅有54.4%的学生选择“全部”设施做过安全防护处理,还有12.5%的学生选择“没有”。

5.近九成学校教师经常提醒学生注意安全,但仅五成左右学校经常有教师监督学生集中时段的上下楼行为

在回答“同学们进行课间和课后活动时,老师经常提醒同学注意安全吗”的问题时,89.9%的学生选择了“经常”。在询问“课间和上下学集中上下楼时段,你校有没有老师在教学楼楼梯处疏导或指挥”时,56.6%的学生选择“每次都有”,12.7%的学生选择“没有”(见表8)。

6.逾三成学校缺少安全通道、应急灯以及应急疏散示意图等设施和提示

在“你校有下列安全提示和设施吗”一题中,学生反映学校的提示和设施率为:“有上下楼梯迎面墙上的安全提示和安排宣传画,如靠右走、慢走等”的占89.8%、“有安全宣传栏或黑板报”占88.4%、“有安全通道和应急灯”占62.9%和“有应急疏散示意图”占52.8%,还有1.4%的学生选择“没有”(见表9)。

7.近两成学生未买保险,一半左右的教师反映学校由当地政府购买了学生意外伤害校方责任险

对学生的调研结果表明,81.8%的学生购买了保险,但是还有19.2%的学生没有购买保险。对教师的问卷调查表明,55.2%的教师反映所在学校由当地政府购买了学生意外伤害校方责任险(见图3)。

8.近八成学校制定了比较完备的应急预案,中西部地区尚有学校从未组织过安全演练活动

问卷调查结果显示,56.2%的教师反映学校“制定了完备的应急预案并进行演练”。20.2%的教师反映学校“制定了完备的应急预案”,20.3%的教师反映学校只制定了“应对部分事故的应急预案”,此外,还有3.2%的教师反映学校“没有制定应急预案”(见图4)。

约八成的学校都比较重视安全演练活动,每学期会开展1-2次演练活动。初中学校和高中学校组织安全演练的平均次数少于小学;从未组织过安全演练的学校主要集中在中部地区和西部地区。

三、讨论与建议

(一)学校安全状况总体趋好,但仍需常抓不懈

本次调研发现,大多数学校都制定了学校安全管理制度,开展了安全教育活动,能定期组织安全演练活动,并且绝大多数学生认为学校是一个安全的场所,这表明我国中小学的安全状况总体趋向良好。但是调研中也发现学校安全工作存在两极分化现象,例如,有的学校能确保每学期开展1-2次安全演练活动,而有的学校从未开展过,这种差异提示我们仍需要重视安全工作,对安全问题要常抓不懈。

(二)学校安全管理应落实到行动中

调研结果显示,中小学基本都制定了一定的安全管理制度,但是其完善性和执行力有待改善,特别是要注意学校日常生活细节的管理。实践表明,有些安全隐患问题的解决需要有一定的经费支持,但是更多的问题可以从严谨、科学的管理中得到很好的预防。例如,课间和课后是意外伤害发生频率相对较高的时间段之一,但目前教师对课间和课后安全的重视还主要是停留在口头提醒上,近年来学校中时有发生的拥挤踩踏事故就是一个惨痛的证明。为此教育部制定了很多有关的管理措施,其中对于预防拥挤踩踏事故最有效的一条措施是“每次课间和上下学集中上下楼时段安排教师值班疏导”,但本次调研发现仅有一半左右的学校能够做到这一点。如果学校能够做到将口头提醒和现场疏导结合起来,将能更好地保证学生的安全。

(三)增加投入,提高学校安保质量

政府加大投入改善学校办学条件在农村地区尤为紧迫。访谈中,西部一农村学校校长说,目前80%左右的农村学校已经对危房进行了改造,但这些学校全都由于危房改造而负债累累。调查还发现,由于缺乏经费,教育行政部门对学校整改措施的支持力度不大,导致很多教师对教育行政部门的安全工作执行情况不甚满意,甚至认为他们对学校安全管理工作的部署和检查工作只是在走过场。经费问题直接影响到学校的安全设施水平,最终会影响到学校整体的安全教育与管理质量。建议政府把对学校的安全保障经费纳入常规的教育预算,确保学校有足够的资金来聘请保安并配置和维护必要的安全防护装备,提高学校人防、物防和技防的水平。

(四)推广校方责任险,缓解学校安全工作压力

根据本次调查统计,东部地区已有相当一部分学校由政府出资购买了校方责任险,这在一定程度上减轻了学校安全工作的压力,深受学校的欢迎。但是广大中西部地区的地方政府很少为学校购买这个保险。我们认为,应该在全国各地推广校方责任险,以此来缓解学校安全工作的压力和减轻安全事故后的学校经济负担。此外,由于义务教育阶段的学校是政府举办的非盈利机构,因此应该由政府出资购买校方责任险;对于非义务教育阶段的学校,可以由政府和学校分担购买资金。

第8篇:对小学学校管理的意见范文

关键词: 学校; 饮用水; 卫生监督 中图分类号: G 478.5文献标识码:B

在校学生饮水人数多而集中,若卫生管理不到位,易引起饮水中毒事件发生,不仅影响学生身心健康,也不利于学校教学工作正常开展。为了解上海市学校饮水卫生管理状况,确保学生饮水卫生安全,我们于2007年3―5月对上海市各类学校的饮水卫生管理工作现状进行了调查,并对存在问题及日后监管工作进行了分析探讨。

1对象与方法

1.1对象

以上海市2007年3月所有在册学校为对象,共调查各类学校2 057所,其中中小学1 519所,中专技职校143所,普通高校110所,民工子弟学校285所。

1.2方法

按照国家教委的《学校卫生工作条例》(1990年)和国家建设部、卫生部共同的《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1997年)等要求,制作统一的学校饮水卫生管理调查表,由经过培训的专业人员采用现场调查方式,对各类学校饮水类别、卫生管理制度和措施落实情况进行普查。

2结果

2.1饮水类别

饮水类别主要为桶装纯净水和开水,饮用率分别为51.0%、46.9%;水处理设备供水是近年来出现的新型饮水类别,即以市政自来水为原水,经水质处理器进一步处理,去除水中有害物质后直接饮用或经加热后饮用,饮用率为5.0%;沙滤水饮用率为0.5%。有部分学校同时饮用2种以上饮水(见表1)。

2.2学校饮水卫生管理制度

91.2%的学校制订了饮水突发卫生事件应急处置预案,98.8%的学校配备有专兼职饮水卫生管理员,均以中小学最高,民工子弟学校最低。仅0.5%的学校使用公用饮水杯具,但对公用饮水杯具的清洗消毒率只有45.5%(见表2)。

2.3开水卫生管理情况

开水贮水容器多为保暖桶。97.8%的学校对贮水容器加盖上锁,93.0%的学校对贮水容器定期清洗消毒,均是中小学最高,中专技职校最低。管供水从业人员健康证持有率为99.2%(见表3)。

2.4桶装纯净水卫生管理情况

96.3%的学校索取生产单位食品卫生许可证,92.7%的学校对饮水机定期清洗消毒;饮水机由专业机构清洗消毒的占92.1%,饮水机索证率为86.2%。中小学各项措施落实率均最高,民工子弟学校各项措施落实率普遍较低,普通高校对饮水机定期清洗消毒措施落实率最低,为78.7%(见表4)。

2.5水处理设备供水卫生管理情况

分别有79.4%、62.7%、66.7%的学校使用的水处理设备、材料、输配水管材及管件能提供卫生许可批件,76.5%的学校定期更换水处理材料,74.5%的学校定期清洗饮水设施及管道。中小学和民工子弟学校卫生管理状况相对差于普通高校和中专技职校(见表5)。2.6沙滤水卫生管理情况

10所学校饮用沙滤水,其中普通高校、中专技职校和民工子弟学校各1所,中小学7所。除1所中专技职校饮用的沙滤水水处理材料、输配水管材及管件无产品卫生许可批件外,其余学校均能提供相关涉水产品卫生许可批件,并均做到定期更换水处理材料和清洗消毒管道,均能提供水质检验合格报告。

3讨论

上世纪90年代末以来,上海市学校饮水类别逐渐多样化。传统的开水由于方便、卫生,依然是学校主要的饮水类别,沙滤水由于费用高、管理繁琐,目前饮用学校已明显减少。同时随着人们生活水平提高和企业大力宣传推荐,近年来外来饮水产品在各类学校中逐渐增多,如桶装纯净水目前已成为各类学校主要饮水类别之一,在部分经济条件比较好的学校还出现了新型的水处理设备供水。饮水类别的多样化使得同一学校同时饮用多种饮水的现象增多。这些都对学校饮水卫生管理工作提出更高要求。

调查显示,中小学饮水卫生管理制度总体健全,普通高校和中专技职校其次,民工子弟学校最差。各类饮水中,开水和沙滤水总体卫生管理措施落实得较好,桶装纯净水其次,水处理设备供水最差。主要存在问题:① 对外来饮水产品索证意识不强。饮用桶装纯净水的学校对饮水机索证率较低,尤其是民工子弟学校仅为68.6%。3.7%的学校未索取桶装纯净水生产单位卫生许可证,导致一批假冒劣质桶装水流入学校。而对新型的水处理设备供水,学校普遍缺乏对相关涉水产品的索证意识,卫生许可批件持有率很低。② 未落实相关饮水设施设备的安全防范和清洗消毒措施。供应开水的学校中有部分学校特别是普通高校、中专技职校和民工子弟学校缺乏安全防范意识,未对贮水容器(保暖桶)加盖上锁,同时由于保暖桶体积大不便于煮沸和蒸气消毒,使用药物消毒又容易药物残留,导致保暖桶清洗消毒措施落实率较低,有不少学校仅用开水烫一下即用。供应桶装纯净水的学校对饮水机定期清洗消毒执行率不高,6.9%的学校由非专业机构或非专业人员清洗消毒。由水处理设备供水的学校多数未定期更换水处理材料和清洗消毒相关饮水设施及管道。另外,随着公用饮水杯具使用率下降,学校清洗消毒意识明显下降,仅45.5%使用公用饮水杯具的学校建立定期清洗消毒制度,其中中小学为71.4%,而中专技职校和民工子弟学校均为0。

第9篇:对小学学校管理的意见范文

关键词:小学教育;教学管理;意见;对策

现如今,如何在教育教学全部管理中落实小学管理是非常热门的一个话题。教育改革时,一定要保证与时俱进,对学校进行全方位管理。我国教育部对中小学课程提出了新的教学标准,并得到了充分实施,教师队伍素质得到极大提高,有效的促进小学教育的规范化。现如今,我国小学教育教学管理中虽然取了了较大的成就,但是还是存在着一些问题,对我国小学教学管理提出几点意见非常具有必要性。

1小学教育教学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第一,应试教育广泛存在。因为我国目前还是实行的以应试教育为主的教育思想,采用传统的应试教学管理,无论是学校还是教学都普遍以学生考试成绩为重点,将学生个人成绩作为评价学生优劣的唯一标准。这种评价体制充分遏制了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和主动性,学生的创新性思维以及独立思考能力普遍不足。致使培养出来的人才普遍的综合能力较低,学生个性千遍一律。因为小学教育是学生的初级教育,对人的成长质量有着基础性的影响,如果长时间实行应试教育管理,人才的培养质量将会普遍降低。第二,教师队伍素质不足。在学生成才的过程中,教师是学校环境中对培养学生的主要力量。我国目前的课程标准要求,小学教师的教学素质以及教学水平要不断进步和提升,无论是教学的专业水平、个人素养,还是教学风格,都要有更高的要求。目前在信息化时代下,教师一定要与时俱进,不仅要重视书本和教材,还要能够对信息技术熟练掌握并合理应用,通过提升教学方法的有效性来提升学生的学习效率。教师在教学过程中,一定要分析学生的个性差异,根据学生的实际情况,做到因材施教。另外,我国小学教育教学管理必须要对重视教学的自我发展,要健全和完善教学培训的长久机制,要持续的做好教师培训工作,从而有效提高教学的综合素质和教学能力。第三,家庭教育作用发挥不够。小学生在六年教学时间内,大部分时间都是处在家庭环境内。可见学生在成长和发展过程中容易受到家庭教育的影响,其在学生的人格塑造中重要作用。但是在现实条件下,家长广泛忙于事业,缺乏与学生交流和沟通的时间,教育孩子的时间更是缺乏。这就造成学生在校外因为管束不严,接受社会不良环境的感染,从而道德败坏,违法犯罪。这就是小学教学中家庭教育不足的表现,从而造成学生家长难以掌握学生在学校的实际表现。

2小学教育教学管理的意见

第一,提升教师的管理意识。很多教师没有对教学质量引起重视,他们认为教学质量和自己无关,那是学校校长以及相关领导的事情。但是在实际情况下,教师在课堂上会直接对学生加以管理,不仅如此,教师还会在授课、批改作业以及测验考试等方面来检查学生的学习效率。这就表明教师不仅会传授学生知识,还要管理控制教学过程。一个具有管理意识的教师能够提高学校的教学质量,让教学管理工作能够落到实处。第二,要团结社会各方力量,共同致力教学管理工作。要提高教学质量,就必须得经过全校师生的共同努力。要想提高教学质量,就必须要动员学校全体成员,并团结社会各方面例如家庭、政府乃至社会团队的各方力量,让他们参与到教学管理中来。但是,目前现阶段我国还处于以校长为领导、以教导主任为中坚,以各科科研组为核心的管理系统,师生和家长难以参与进来加以监督,社会群众对学校教育工作也缺乏关注,从而对有效的教学管理以及教学质量的提高产生了影响。所以,必须要注意以下两点。首先,各级领导要对此充分重视,争取校内力量参与到管理中去,并结合家长与校外力量,共同致力学校教学管理工作。其次,要健全完善教学监督组织,充分监督教学工作,并为教学改革提出方法论建议。第三,要对教学质量进行全过程管理。教学质量是在教学过程中形成的,不是一场考试就能反应的了的。该过程由多个环节组成,任意一个环节出现质量问题,都容易对整个教学过程带来影响。所以必须要从全过程入手,紧抓教师备课、授课、作业布置、课外活动等多个环节。另外,教师要对学生家庭作业这一重要环节严格控制,对各科作业充分协调,从而保证家庭作业布置的有效性。第四,对教师队伍加强管理。教师在学校教学质量的提高方面起到重要的作用,因此必须做好教师的管理工作,充分落实教师的进修、评价以及培训工作。将校内进修提高以及脱产校外进修充分结合起来。国家要建立多样性的培训进修机构并健全相关制度。我国现如今实行脱产校外进修的确困难重重,这就要求学校将校内进修严加重视,设置专业人员对教师加以培训和进修,要充分应用举办讲座、以老带新、教学研讨会等校内在职进修途径。建立包括校内外的教师评价机构,科学制定相关评价标准,并加强对形成性评价的重视,让评价能够真实的反应教学问题并提升教师专业水平。第五,创设良好的教学环境。教学设备、教师工作条件以及班级风貌都是教学环境的重要因素,教师环境的优劣又关乎着教学质量。首先,要增加经济投入保证有一个良好舒适的教学环境。其次,要增设教师设施,让其充分发挥家偶尔辅助价值。最后,对课堂纪律、班级班风以及教师布置等要加强管理。

3总结

小学是个人成长的基础阶段,小学教育教学的质量对个人的成长和发展有奠基性的作用。教学管理者一定要对小学教育教学管理重视起来。反思教学管理工作中的不足之处,积极团结教师、政府、家长以及社会各方力量,共同做好教育教学管理工作,为小学生的健康发展提供良好的保障。

作者:潘枫 单位:成都市新津县新津一小

参考文献:

[1]宋美芳.新课改背景下小学教育教学管理初探[J].学周刊,2012,19:145.

[2]田景锋.小学教育教学管理问题的几点探究[J].才智,2013,16:94.

[3]杨国义.关于小学教育教学管理问题的几点思考[J].教育实践与研究(A),2015,03:11-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