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期刊网 精选范文 结合唯物史观的基本原理范文

结合唯物史观的基本原理精选(九篇)

结合唯物史观的基本原理

第1篇:结合唯物史观的基本原理范文

一、从“四处变化”说起

2011年12月28日,教育部颁发了《课标2011年版》,两年多来,对其解读研究的文章不胜枚举,尤以谈《课标2011年版》相较于《全日制义务教育历史课程标准(实验稿)》(以下简称《课标实验稿》)新变化的居多,包括《课标2011年版》修订的召集人、首都师范大学徐蓝教授在《人民教育》(2012年第6期)、《课程・教材・教法》(2013年第10期)上两度接受采访或著文,但均对关于唯物史观的“四处变化”作低调处理甚至没有提及。

关于唯物史观的“四处变化”,一是在第一部分前言的“总体目标”中,指导思想用“唯物史观”取代了原来的“唯物史观和科学的教育理论”(着重号为作者所加,下同)。二是在第一部分前言的“课程性质”中,用“坚持用唯物史观阐释历史的发展与变化”取代“逐步学会用历史唯物主义观点分析问题、解决问题”。三是在第四部分实施建议的“教学建议”中,用“以唯物史观为指导,对人类历史的发展进行科学、正确的阐释,客观分析历史人物、历史事件和历史现象,对历史问题进行实事求是的解释和评述”取代“以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理论为指导,客观地分析历史人物、历史事件和历史现象,正确阐释人类社会发展的历史”。四是在第四部分实施建议的“教材编写建议”中,用“历史教科书的编写要以唯物史观为指导,从学生学习历史和认识历史的角度出发,力图有利于学生的历史学习”取代“要以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理论为指导,正确阐释人类社会发展的历史,并作出客观评价”。

显而易见,以上“四处变化”实际上是因《课标2011年版》把指导思想统一为“唯物史观”而出现的:第一处变化略去了“科学的教育理论”,其他三处变化则是将“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理论”或“历史唯物主义观点”统一为“唯物史观”。

二、透析“四处变化”的哲理

首先,“四处变化”是对近年来关于是否要坚持唯物史观对历史教育与研究进行指导的争论的一个明确回应。

2001年7月,国家教育部正式颁布《课标实验稿》后的一个月,中国社会科学院近代史研究所蒋大椿研究员在《历史研究》发表文章,指出多元化史学思潮在中国已经形成,唯物史观的理论影响在下降,并分析了唯物史观基本原理的理论缺陷,认为马克思主义历史观应当发展成为唯物辩证的以实践为基础的系统史观,还对马克思主义新历史观的基本内容作了分析的和综合的探索,勾画出大致的理论轮廓及其建设线索。这无疑是一方巨石落入原本就不平静的史学理论研究湖面,击起千层浪。吴英、庞卓恒、王锐生、陈先达、郭小凌、于沛等专家学者纷纷著文指出:“当代仍要坚持、弘扬、发展唯物史观,而不是超越唯物史观。”[1]更有杂志社邀请国内顶尖的理论专家在同一期杂志同时发表八篇文章强调“中国马克思主义史学在20世纪取得了丰硕成果,端赖唯物史观的理论指导。”[2]在持续的激辩之后,2010年1月27日,中国社会科学院史学理论重点学科主办了“在新的历史条件下,把握马克思主义唯物史观的科学内涵的小型座谈会”,会后《史学理论研究》2010年第2期上发表了六位学者的发言稿,从不同角度探讨了坚持唯物史观基本原理,在新的历史条件下,与时俱进地发展唯物史观,自觉地用唯物史观指导世界史研究的若干问题。

其次,“四处变化”是对几十年来“唯物史观”是否等同于“历史唯物主义”的回应。

关于“唯物史观”是否等同于“历史唯物主义”,早在上个世纪80年代就有争论,迟至2011年仍有学者在论述二者的细微不同。但正如张奎良教授在其文章开头所说的那样:“长期以来,我国学界一直把唯物史观概念与历史唯物主义概念混淆并用:几乎所有的哲学辞典或哲学教科书都无一例外地宣称:‘唯物史观即历史唯物主义’或‘历史唯物主义即唯物史观’。”[3]所以大型综合性辞典《辞海》对“历史唯物主义”的基本解释是“亦称‘唯物主义历史观’‘唯物史观’”;对“唯物史观”的全部解释是“‘唯物主义历史观’的简称,即‘历史唯物主义’”。

第三,“四处变化”是对即将开始的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和各学科课程标准的修订工作的很好昭示。

教育部为全面贯彻党的十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印发了《关于全面深化课程改革 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原教育部副部长、教育部基础教育课程教材专家工作委员会主任委员王湛对《意见》进行深度解读时指出:“从今年开始,按照教育部的统一部署,在近十年改革实验的基础上,在顶层设计的整体框架下,将启动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和各学科课程标准的修订工作。”[4]这就意味着颁发于2003年的《普通高中历史课程标准(实验)》将出新的版本,“尽管高中历史教学有别于初中历史教学,但其共同点在于:都必须以唯物史观为指导,阐释历史的发展与变化”。[5]

第四,“四处变化”是对国家文本的呼应和教学实践中重视不足的提醒。

新中国第一个历史课程标准开宗明义地指出其“目标”是 “逐步培养其历史唯物主义的观点与革命的战斗意志”,[6]随后在“教材编选要点”和“教学方法要点”中两度强调“掌握历史唯物主义的原则”。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历史科(江苏卷)的命题也以高中历史课程标准和考试大纲为指导,以考试说明为依据,实现对学科主干知识、学科能力和思想素养相统一的考核目标,注重考查在唯物史观指导下运用历史知识和方法解决问题的能力。尽管作为国家文本的“中小学历史教学大纲”“考试大纲”“考试说明”等都对掌握和运用历史唯物主义的基本观点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作了明确的规定,但是在中学历史教学实践中,这些规定并没有引起广大教师的重视,似乎对这些基本原理的研究只是历史研究人员或教科书编者的事。因此,尤其是基于中学历史教学的视域、中学生的知识水平,结合中学教学实际和中学课程设置,明确唯物史观确立的标志与在中国的传播过程、科学内涵与基本内容等,通俗易懂地理解唯物史观已成为当务之急。

三、检索中学教学实践中的唯物史观

首先,中学历史课程中有三处与唯物史观紧密相关的内容。

一是在必修一“马克思主义诞生”知识点中,1848年,《共产党宣言》发表标志着马克思主义诞生了,而作为马克思主义组成部分的唯物史观应该也产生了。二是在必修三“马克思主义传入中国”知识点中,发表于1919年的《我的马克思主义观》比较全面地介绍了马克思主义,表明唯物史观此时已传入中国。三是在选修四的“无产阶级革命家”知识点别指出:“马克思和恩格斯还第一次系统地阐明了唯物主义历史观。唯物史观是恩格斯所肯定的马克思的两个伟大发现之一。”

其次,在中学语文课程中有一处与唯物史观紧密联系的内容,即恩格斯《在马克思墓前的讲话》,讲到马克思一生中两大最主要发现之一――“唯物史观”时指出:“达尔文发现有机界的发展规律,而马克思则发现了人类历史的发展规律,即历来为繁芜丛杂的意识形态所掩盖着的一个简单事实:人们首先必须吃、喝、住、穿,然后才能从事政治、科学、艺术、宗教等等;所以,直接的物质的生活资料的生产,从而一个民族或一个时代的一定的经济发展阶段,便构成基础,人们的国家设施、法的观点,艺术以至宗教观念,就是从这个基础上发展起来的,因而,也必须由这个基础来解释,而不是像过去那样做得相反。”[7]776

再次,思想政治必修4《生活与哲学》第四单元第十一课“寻觅社会的真谛”概括了唯物史观(课文中称“辩证唯物主义历史观”或“历史唯物主义”)的基本内容。

一是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社会意识具有相对独立性;社会生活在本质上是实践的。马克思主义的实践观点是辩证唯物主义历史观的基本观点,是打开社会历史奥秘的钥匙。

二是生产力决定生产关系,生产关系具有反作用;生产关系一定要适应生产力状况。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上层建筑对经济基础具有反作用。上层建筑一定要适合经济基础状况。生产关系与生产力、上层建筑和经济基础之间的矛盾,是推动一切社会发展的基本矛盾。

三是社会历史发展是一个前进的、上升的、由低级向高级的和曲折的、自然的过程。在阶级社会里,阶级斗争是推动阶级社会发展的直接动力。“封建社会代替奴隶社会,资本主义代替封建主义,社会主义经历一个长过程发展后必然代替资本主义。这是社会历史发展不可逆转的总趋势。”(邓小平语)所以要坚持历史的观点和发展的观点。

四是人是社会历史的主体。人民群众是社会物质财富的创造者,是推动社会历史发展的决定力量;是社会精神财富的创造者,是社会变革的决定力量。所以,要坚持群众观点和群众路线。人自身的发展与社会发展是辩证的历史的统一。

四、借力“学术争鸣”明晰唯物史观

首先,明确唯物史观形成的标志到底是什么。

“时序思维技能是历史推理的核心。没有强烈的年代学意识(指事件发生的时间、处在何种时间顺序中),学生就不可能考察它们之间的相互关系或解释历史因果联系。年代组织是历史思维的前提”,[8]而标志历史事件是构成历史时序的重要关节点,故作为以探讨历史事件来龙去脉为要务的历史课堂,首先应结合史实明了唯物史观确立的标志,更何况唯物史观的创立,使“唯心主义从它的最后的避难所即历史观中被驱逐出来了”,[9]意义尤为重大!

《辞海》明确指出唯物史观是由马克思和恩格斯在19世纪中叶创立的。《德意志意识形态》(1846年――引者注)是唯物史观形成的主要标志。此观点对中国学术界影响较大,强调的是“主要标志”。但也有学者认为,“《〈政治经济学批判〉序言》是唯物史观正式诞生的标志”,[10]更有学者将唯物史观的创立作为一个时期,分为两个阶段:“1843年夏《黑格尔法哲学批判》至1846年的《德意志意识形态》……基本设计出不同于近代一切历史观的思想体系”“1847年的《哲学的贫困》至1859年的《〈政治经济学批判〉序言》……成熟地、完整地、精确地表述了唯物史观体系。”[11]基于在整个创立时期马克思和恩格斯一直没有使用“唯物史观”这一学术用语,直至1872年,恩格斯才首次使用并界定了这一概念:“唯物史观是以一定历史时期的物质经济生活条件来说明一切历史事变和观念,一切政治、哲学和宗教的。”[7]209因此,“时期说”应该更合乎学理,也更容易被中学历史教学中的师生接受。

其次,明晰史观中的“山”与“角”。

改革开放以来,随着专家学者对西方史学著作的翻译、研究和解读,整体史观(全球史观)、现代化史观、文明史观、生态史观、社会史观等各种各样的历史观纷至沓来,令中学历史教师目不暇接,以至于部分中学教师甚至专家学者对坚持唯物史观的立场有所动摇。专家学者的争鸣在上文可见一斑,高中教师则表现为教学中只强调新史观、新视角,忽视唯物史观基本观点和方法的讲授,甚至以唯物史观中某些过时的观点(如阶级观点、五种社会形态理论)否定整个理论体系,二者的共性是否定唯物史观作为宏观理论体系的方法论地位,以片面的史学研究范式替代或否定整个唯物史观体系。

实际上,明确史观中的孰是“山”、孰是“角”一类的争论或彷徨可休矣!

马克思和恩格斯创立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时批判地吸收黑格尔的“辩证法”思想和费尔巴哈的“唯物论”思想,马克思所创立的唯物史观“是开放的科学的体系,具有博大的气度和宽广的胸襟,承认这些史观有其精华,有其长处,因而对其持吸收、借鉴和改造的态度……吸收现代史观、整体史观、文明史观、社会史观、生态史观的科学精辟的观点和论述……借鉴诸多史观的视角、研究领域、基本概念、研究方法和资源观等……转换现代化史观、文明史观等史观的哲学基础,让其成为奠定在唯物论和辩证法基础上的科学史观,让其与生产力史观,阶级斗争史观等中观史观一起,成为构成现代唯物史观体系的中观史观”。[12]由此可见,唯物史观是“山”,是宏观的史观,其他史观则为“冰山一角”,是中观史观。也正是因为“山”在人们思想中的伟岸、强大和震撼,所以西方史学家德里达说:“地球上所有的人,所有的男人和女人,不管他们愿意与否,知道与否,他们今天在某种程度上都是马克思和马克思主义的继承人。”[13]

再次,唯物史观的基本观点和方法有哪些?如何培养?

纵览1950年至2011年新中国颁布的每个历史课程标准(历史教学大纲),行文都强调“唯物史观”的指导地位,“掌握历史学习的基本方法。学习历史唯物主义的基本观点和方法,努力做到论从史出、史论结合”。[14]

作为资深的教育科研专家,白月桥先生在《历史教学问题探讨》一书中列出了20个他认为的历史教学中的一级观点性问题,并将这些问题与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理论进行了对应(见表1)。

《普通高中历史课程标准》正在修订中,中学历史教师的教学实践也在进行中,笔者撰写拙文,希冀能给修订的专家提供些许参考,给忙碌于文山题海中的历史教师捧上一杯透心的凉茶,以解对唯物史观的求知之渴,从而让原本高高在上的唯物史观更好地渗透到中学历史教学实践中去。

参考文献:

[1] 刘方现.近年来围绕唯物史观的理论争鸣[J].历史教学,2005(3):77.

[2] 瞿林东,于沛,郭小凌,等.唯物史观与21世纪史学发展问题笔谈[J]. 南开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2(2):1.

[3] 张奎良.关于唯物史观与历史唯物主义的概念辨析[J].哲学研究,2011(2):21.

[4] 王湛.做好五个环节统筹 理顺人才培养体制[N].中国教育报,2014-6-23(8).

[5] 陈辉.重新认识唯物史观指导下的高中历史教学[J].历史教学,2012(10):20.

[6] 课程教材研究所.20世纪中国中小学课程标准・教学大纲汇编(历史卷) [S].北京:人民教育出版社,2001:104.

[7]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

[8] 赵亚夫.国外历史课程标准评介[M].北京:人民教育出版社,2005:50-51.

[9]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2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776.

[10] 李幼斌,吴冬春,瞿学兰. 唯物史观诞生的标志――谈《〈政治经济学批判〉序言》的意义[J]. 茂名学院学报, 2002(5):15-17.

[11] 张艳国.史学理论:唯物史观的视域和尺度[M].武汉:华中科技大学出版社,2009:19.

[12] 冯一下.论现代唯物史观的基本特征[J].中学历史教学参考,2009(6):7-8.

第2篇:结合唯物史观的基本原理范文

【关键词】马克思;唯物史观;创立

一、马克思之前人们看待历史的观念

在马克思之前,人们都是用唯心史观看待历史的,唯心史观在社会历史理论中长期占统治地位。列宁认为,马克思唯物史观产生之前,所有思想家的观点都是唯心的。唯心史观是把社会现象及其发展的终极原因归结为精神因素的社会历史观。它从社会意识决定社会存在的基本点出发,把人们的思想动机、杰出人物的主观意志或某种超自然的神秘力量看作是社会历史发展的根本原因,否认社会发展有其自身固有的客观规律,否认阶级斗争规律,否认人民群众在历史上的决定作用。

唯心史观有着种种表现,大体可归结为两种理论形态:主张人的主观意志决定历史的主观唯心史观和主张某种神秘的精神实体决定历史的客观唯心史观。这两种形态的唯心史观实质相同,都坚持社会意识决定社会存在,都是用历史本身之外的因素解释历史。它们共同的基本主张是:颠倒社会存在和社会意识的真实关系,认为社会意识决定社会存在,无视物质生产活动,抹煞历史发展的客观规律;认为只有帝王将相、英雄豪杰等少数杰出人物才是历史的主宰,全部世界历史不过是英雄人物实现其思想、意志的过程,就是至高无上的意旨也只能“启示”他们并通过他们表达出来。

二、创立唯物史观的历程

(一)唯物史观的发现与初步研究

1. 《1844年政治经济学手稿》是创立唯物史观的开始

在《1844年政治经济学手稿》中,马克思深入分析批判了资产阶级政治经济学、黑格尔哲学和空想社会主义学说,阐明了一系列唯物史观的基本原理。这在唯物史观的创立过程中具有重大的意义。首先,马克思自觉地将哲学研究与政治经济学的研究结合了起来,从针对“副本”的批判进到了针对“原本”的批判,即从对宗教、国家和法的批判进到了对市民社会(物质生活关系)的批判,形成了探索和创立唯物史观过程中具有重大意义的异化劳动理论,朝着发展历史一般规律方面迈出了关键性的一步。其次,马克思指出“整个所谓世界历史不外是人通过人的劳动而诞生的过程,是自然界对人来说的生成过程”。《手稿》中的异化劳动理论由于深刻的揭示了劳动是人的本质,把社会历史看成是劳动异化和扬弃这种异化的历史,这就把生产劳动看成是社会存在和发展的基础。此外,《手稿》通过异化劳动理论将人的本质归结为自由自觉的活动;为科学的解释人的本质奠定了基础;还分析了生产实践在社会发展中的基础性作用;通过对异化劳动的研究,揭示了资产阶级和无产阶级之间的阶级斗争的根源,深化了对阶级斗争理论的认识。这些认识的产生极大地推动了唯物史观的形成。

2. 《神圣家族》中对唯心史观的批判推动了唯物史观的创立向前迈进一大步

在《神圣家族》中,马克思首先揭露了思辨哲学的秘密,唯物辩证地解决了思维和存在的关系。针对鲍威尔等人的“自我意识”哲学,马克思认为思辨唯心主义的秘密就在于把概念独立化、实体化,即把本来是从个别事物中抽象出来的一般当作独立存在的本质,并把它看作是客观事物的创造者,而客观具体事物只是一般这个独立存在的本质的简单存在形式。接下来,马克思批判了青年黑格尔的唯心史观,揭示了物质生产在社会历史中的决定作用。针对鲍威尔等人把历史的发展归结为“自我意识”的唯心史观,马克思明确指出,不是观念决定历史,而是物质生产决定历史。最后,马克思批判了青年黑格尔派的英雄史观,指出人民群众是历史的创造者。鲍威尔等人认为人类社会的历史是英雄反对群众,精神反对物质的历史。针对这种唯心史观,马克思不仅强调了物质利益在历史发展中的重要作用,而且还特别强调了工人阶级创造历史的伟大作用,指出无产阶级“能够而且必须自己解放自己”。明确指出人民群众才是历史的真正主体,这是唯物史创立过程中的一次意义重大的发展。

(二)唯物史观的创立

1. 《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中提出了实践的唯物主义,为唯物史观的创立奠定了坚实基础

实践的观点是唯物史观最基本的、首要的观点。在《提纲》中,马克思确立了科学的实践观,正是基于此,马克思深刻揭示了社会生活的实践本质,科学的说明了人的社会本质,正确地阐述了社会实践是历史发展的动力。也正是在科学实践观的基础上,马克思正确地解决了历史观的基本问题,及社会意识和社会存在的关系,进而阐明了时间在认识论中的基础地位和决定性意义。在《提纲》中,马克思揭露了一切旧唯物主义的缺陷,指出旧唯物主义既无法理解社会生活在本质上是实践的,更看不到在实践基础上形成的社会关系,所以旧唯物主义同唯心主义者一样,将社会历史发展的动力看作是精神的作用,而不是客观的社会实践,从而在看待历史的问题上是唯心的。科学实践观的提出,为马克思全面创立和阐发新世界观,特别是新历史观找到了正确的立足点,因此,恩格斯将《提纲》称为“历史唯物主义的起源”。

2. 《德意志意识形态》中对唯物史观的基本原理进行了全面的阐发

《形态》中,马克思恩格斯首先批判了费尔巴哈的唯心史观,指出费尔巴哈除了知道人们之间被理想化了的感情关系之外,根本不知道还有其他社会关系。并强调指出,从事实践活动的人才是自己考察历史的出发点,人们为了创造历史必须能够生活,因此就需要衣、食、住及其它东西,因此物质生活本身是第一个历史活动,并由此阐明物质生产是人类社会存在和发展的基础。接下来,马克思恩格斯揭示了分工在社会历史中的作用。他们指出,人类生产活动从一开始就存在着分工,分工不仅使生产力、社会状况和意识三者彼此之间的矛盾成为现实,而且导致了对人的强制行束缚。并指出分工发展的不同阶段,也就是所有制的各种不同形式。通过对分工范畴的考察,马克思恩格斯深刻地说明了生产活动与分工的相互关系,正是在社会分工的基础上,才形成了其他社会活动形式以及不同的所有制形式,并造成阶级对立。正是在分工的基础上,马克思恩格斯揭示了生产力与交往形式之间的矛盾、运动及其一般的发展规律,并由此阐述了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的辨证运动规律:一方面生产力决定生产关系的性质和状况,另一方面生产关系对生产力又有着能动的反作用。这集中体现了人类社会发展的历史辩证法,生产关系一定要适合生产力发展状况的规律是人类社会发展遵循的最基本的规律。最后,马克思恩格斯揭示了市民社会作为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的辩证关系及其矛盾运动。至此,形成了完整的关于社会形态的学说,唯物史观初步形式。

(三)唯物史观的具体阐述

1. 在《哲学的贫困》中马克思第一次对唯物史观作了公开的阐述

马克思将自己行将创立的科学的政治经济学完全建立在辨证的、历史的唯物主义基础之上,确立了这种崭新的政治经济学的研究对象,即客观的、运动变化着的社会生产关系,这表明历史唯物主义关于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的基本原则,不仅是本质的理解社会历史本质的前提,也是一切具体学科所必须坚持的基本前提。马克思进一步发展了历史唯物主义的一系列基本原理,花了大量的篇幅精确的阐述了生产力与生产关系辩证关系的原理,并以此取代了他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的生产力与交往形式的分析,使唯物史观的表述更为精确与科学。在《哲学的贫困》中,马克思批判了蒲鲁东的唯心史观,第一次使用了“生产关系”这一唯物史观的科学概念,进一步阐明了生产力和生产关系辩证运动的规律。

2. 《共产党宣言》对唯物史观进行了系统的阐述

马克思恩格斯运用唯物史观揭示了整个人类社会,特别是资本主义社会发展的客观规律,科学的解答了资本主义的历史地位及其发展趋势这一时代课题。他们指出,由于社会发展的客观辩证法,人类历史上的任何社会形态的产生和消亡都有历史必然性,因此都具有暂时的性质,其根源就在于物质生产力的不断发展。马克思恩格斯还深刻阐述了阶级斗争的理论,指出资本主义必然会被社会主义所取代,这是资本主义自身的客观经济规律所导致的必然结果。他们把唯物史观的理论运用到革命的实践当中,并使其在实践中不断丰富和发展,使唯物史观的表述更为系统和精辟。

参考文献

第3篇:结合唯物史观的基本原理范文

马克思主义的唯物史观传入中国已有近百年的历史了,它对中国史学的发展无疑起到 了巨大的推动作用。建国以后,唯物史观在我国占据了主导地位,广大史学工作者以之 为指导,在各个史学领域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绩。但一度左倾思潮泛滥,问题也随之而 来,不是马克思唯物史观的基本原理,而是马克思、恩格斯以至列宁、斯大林、毛泽东 的一些个别论述被割裂开来,被断章取义,被当作教条、公式,变成束缚生动的历史研 究的绳索。改革开放的春风解开了人们思想的禁锢,人们在总结过去历史的研究的成败 得失之余,难免会思考,唯物史观在新时期是否还具有强大的生命力,从而可以继续作 为我们研究的理论基础?应当怎样理解唯物史观的指导地位?怎样丰富与发展马克思主义 的唯物史观?本文拟就这些问题谈一点个人的不成熟看法。

不少学者认为,坚持马克思的唯物史观,是由我国社会主义的性质决定的,我们事业 的理论基础是马克思主义,这已被写进了宪法,唯物史观的指导地位难道还用得着怀疑 吗?这种说法固然不错,但是,从认识论的角度出发,我觉得这种说法尚不够完善,或 者说,尚不足以说明唯物史观所包含的真理性成份。坚持唯物史观实有着更重要的理由 ,就是这种史观是被实践证明了的唯一正确的理论体系。就几十年历史研究的实践来说 ,只有这种理论提供给了我们分析历史问题,阐释人类社会历史发展的最为锐利的思想 武器。

我这里说的首先是唯物史观的基本原理,即马克思在《<政治经济学批判>序言》中所 表述的用于指导他整个研究工作的出发点:

人们在自己生活的社会生产中发生一定的、必然的、不以他们的意志为转移的关系, 即同他们的物质生产力的一定发展阶段相适合的生产关系。这些生产关系的总和构成社 会的经济结构,即有法律和政治的上层建筑竖立其上并有一定的社会意识形式与之相适 应的现实基础。物质生活生产方式制约着整个社会生活,政治生活和精神生活的过程。 不是人们的意识决定人们存在,相反,是人们的社会存在决定人们的意识。社会的物质 生产力发展到一定阶段,便同它们一直在其中活动的现存生产关系或财产关系(这只是 生产关系的法律用语)发生矛盾。于是这些关系便由生产力的发展形式变成生产力的桎 梏。那时社会革命的时代就到来了。随着经济基础的变更,全部庞大的上层建筑也或慢 或快地发生变革。(注:《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2卷,第82—83页。)

以上关于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相互关系及其矛盾运动的论述,可 以说是对人类社会历史发展的全面深刻而准确的概括,是对历史发展规律的总结。以我 们迄今接触到的古今中外所有关于社会历史发展的理论,确实还难以找到比这更全面深 刻的理论概括。近一个世纪以来,广大史学工作者正是以之为武器,在研究的各个领域 对历史做整体的或具体的探讨,认识历史进程,探讨历史规律,结出大批硕果,推动了 中国史学的发展。

以我本人从事的先秦史研究为例,我认为,无论是过去传统的古史系统,还是在进化 论思想指导下的所谓“新史学”,乃至最近传入的各种西方史学理论,都难以同唯物史 观指导下对这段历史所做出的阐释相比拟。这段包含有我们祖先的童年、我国文明的开 端、早期国家,以及世袭社会向传统社会转变历程等发展阶段的我国远古历史,只有用 唯物史观来阐释才更合理,更接近历史真实,更给人以深刻的启迪。

如论及春秋战国之际的社会变革,我们知道,这是我国历史上除近代社会的转型外最 大的一次变革。过去先哲们亦或朦胧地意识到历史上的这次重大变革,如王夫之就曾说 过战国是“古今一大变革之会”;(注:王夫之:《读通鉴论》。)顾炎武《日知录》言 及春秋与战国礼仪风俗之差异,认为这所有变化皆出于春秋战国之际百数十年间,而得 出“不待始皇之并天下而文武之道尽矣”的结论。(注:顾炎武:《日知录》第13卷, 《周末风俗》条。)然而他们有谁能像唯物史观的运用者那样,把握住这场变革的根本 性质,说清楚这场变革的起始原因,及其逐层变化的事理逻辑?根据唯物史观,这场变 革实起于春秋战国之际生产力性质的变化。春秋时期铁器与牛耕的使用是促使所有这些 变化的最根本的动力。由于有了铁器与牛耕,才有了土地的大量垦辟,有了战国大规模 水利工程的兴修,有了精细农业与劳动生产率的提高,以及随之而来的手工业的发展和 商品经济的繁荣,包括金属铸币的广泛使用、城市的兴起,富商大贾及高利贷的活跃… …以上标志着战国生产力水平提高之荦荦大端者,皆见于文献记载和考古发掘,是谁也 无法否认的。随着社会经济的这种变化,人们的相互关系包括财产关系也跟着发生了根 本性的转折。旧的宗法组织,即以血缘为纽带的各种氏族(宗族)或大家族结构纷纷崩毁 ,代之以个体家庭为主的社会结构,个体劳动、“分地”代替了集体劳动和“公作”; 统治阶级对农民的剥削也由过去的“助法”即力役剥削改变为税亩制即租税剥削,这使 我国从此进入传统的以个体小农经济为基础的社会。所有这些有关生产关系及社会结构 的重大变化都发生在春秋战国之际,并且它们都可以归结为社会生产力提高所导致的结 果,其间变化之迹也是十分清楚的。在社会经济基础发生了如上变化之后,便是上层建 筑和意识形态领域革命了。在这方面,人们同样看得十分清楚的是,由于宗法制及氏族 社会结构的瓦解,我国夏商周三代沿袭下来的早期国家(即建立在氏族组织的联合基础 之上的国家)最终演变为建立在地域组织基础之上的成熟国家。郡县制代替了过去的分 封制,由郡县及于乡、里、会、伍这样一套管理编户齐民的地区编制由是成为以后两千 多年专制王朝政权的组织基础,一套新的中央集权的官僚制度代替了旧的世卿世禄制, 世袭贵族的统治从此成为历史。在思想文化方面,一个新的知识者阶层——士的出现是 这个时期最重要的事件,它的出现同样根源于社会经济结构的变化。由于士阶层的出现 及国家任用贤能而不是任用世袭贵族这一变化,又促使了士阶层的活跃,促使了诸子百 家的争鸣和战国学术的繁荣,以及各种文化事业的发展。总之,一个世袭社会向传统社 会的转变过程,不仅可以,而且只有用唯物史观才能得到很好的说明。迄今为止,难道 还有什么其他的理论可以比这更好地解释春秋战国之际的这场变化吗?

目前,对于春秋战国之际历史进程的这样一种阐释,已成为多数人的共识,说明唯物 史观已深入到广大史学工作者心中,成了多数人们自觉运用的思想武器。非但春秋战国 之际的变革,其他如中华文明的起源、早期国家、商周社会形态等重大问题,学者也都 在用唯物史观做武器,对之进行探讨。到现在,前辈史学工作者已为我们积累了不少经 验,我们完全可以在此基础上,高举唯物主义的思想旗帜,进一步解放思想,实事求是 ,肩负起新时期赋予我们的光荣使命。

坚持马克思的唯物史观,必须同史学领域右的或“左”的思想倾向做斗争。所谓右的 思想倾向,就是公开否定马克思主义的唯物史观,认为唯物主义已经“过时”,或者干 脆主张指导思想的多元化,亦即主张用非唯物主义思想指导我们历史研究。所谓“左” 的思想倾向,就是前面提到的把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的论述割裂开来,背离实事求是的 原则,以他们的个别论述取代马克思唯物史观的根本原理,使之成为束缚历史研究的僵 死的教条。就一段时间历史研究的状况和目前史学界的实际情况看来,我认为,这前一 种思想倾向固然存在,并应当引起我们警惕,但后一种思想倾向却是更主要的,更应值 得我们大力克服的。这种倾向造成了我们的历史研究脱离实际,脱离广大群众,并且是 使许多青年史学工作者对唯物史观发生误解与产生隔膜的主要原因。在当前,亟需要针 对这一方面的问题开展工作,坚持实事求是,坚持解放思想,一切从实际出发,破除那 些长期以来束缚人们思想的似是而非的教条,正本清源,弄清楚马克思主义唯物史观的 基本原理,在此基础上搞好我们的历史研究。这也与当前思想战线总的形势相吻合的。

马克思主义唯物史观,就其基本理论来说,其实并不深奥,并不繁复,也并不那么神 秘。即如上引马克思在《<政治经济学批判>序言》中所阐述的那些唯物史观的基本原理 ,应是既简明而又深刻,既朴素而又切中肯綮的。这些基本点,也反复见之于马克思和 恩格斯的其他一些著作,如马克思和恩格斯的《德意志意识形态》、恩格斯的《卡尔· 马克思<政治经济学批判>》、《卡尔·马克思》、《在马克思墓前的讲话》等,说明马 克思、恩格斯有关唯物史观基本原理的论述是始终如一的。简单说来,这个基本原理就 是对人们的物质生产活动决定人们的经济关系、经济基础决定社会的上层建筑及意识形 态,由此推动社会由低级到高级的发展这样一种历史规律的归纳。现在一些人赋予唯物 史观过多的含义,把本来不属于这个范畴的一些内容也当成唯物史观的基本原理去宣传 ,要求人们去遵守,并拿它当普遍规律去阐释社会历史发展的进程,这实际是既不尊重 马克思主义的唯物史观,也背离了历史研究的实事求是原则。

我们认为,马克思主义的唯物史观同马克思、恩格斯对人类历史上各种社会形态及具 体历史问题的论述二者并不是一回事。前者是他们观察人类社会历史根本出发点,是对 整个人类社会矛盾运动及其发展规律的总结,后者则是他们运用这一基本观点对各个具 体历史阶段所经历的各种经济形态的分析,或者是对某一民族或国家具体历史的描述。 虽然这些论述和分析也体现了马克思主义的唯物史观,也应当受到尊重,但毕竟是他们 有关历史理论的第二层次或第三层次的论述,与唯物史观本身并不能划上等号。这些论 述的适应范围一则受到具体时间和空间限制,二则(特别是有关具体历史问题的叙述)也 受到当时具体环境,包括资料来源等条件的限制。一些这样的论述是否那么完善,一定 要句句当真理,是需要我们采取实事求是的态度的。拿现在人们关心的社会形态理论来 说,马克思、恩格斯的著作中有四种生产方式或曰四种社会形态之说,加上他们描述的 在这四种生产方式之后的共产主义社会,人们将其归纳为“五种生产方式”或“五种社 会形态”。有人认为,这五种社会形态的依次演进也是马克思、恩格斯提出的人类社会 的发展规律,是马克思唯物史观的基本范畴。这实际是经不起检验的。因为马克思、恩 格斯在自己的著作中已明确将上述五种社会形态的演进限于西欧各国,对于西欧以外广 大地区前资本主义的社会形态,他们是将其归入“亚细亚生产方式”范畴之内的。在马 克思和恩格斯的著作里,可以随时看到他们将亚细亚社会形态(或曰“东方的”社会形 态)与奴隶制、封建制并提,当作东、西方同时并存的几种社会形态,如:

资产阶级经济只有在资产阶级社会的自我批判开始时,才能理解封建社会、古代社会 和东方社会。(注:《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2卷,第109页。)

在奴隶制、农奴制等等之下,劳动者本身表现为服务于某一第三者个人或共同体的自 然条件之一(这不适用于例如东方的普遍奴隶制,这仅仅是从欧洲的观点来看的)。(注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6卷上,第496页。)

在奴隶关系、农奴关系、贡赋关系(指原始共同体时的贡赋关系)下,只有奴隶主、封 建主、接受贡赋的国家,才是产品的所有者,因而才是产品的出售者。(注:马克思: 《资本论》第3卷,第364页。)

以上,“接受贡赋的国家”即指“东方专制君主”(注:马克思:《资本论》第3卷, 第370页。),其对臣民普遍实行的人身占有和剥削称为“普遍奴隶制”。对于这种剥削 关系,是不能用“欧洲的观点”即西方的奴隶制、农奴制关系来加以解释的。这种“东 方的”即亚细亚社会的特征,一直与“古代社会”、“封建社会”的存在相始终。既然 如此,我们怎么能够将“五种社会形态”当作世界各民族普遍必经的社会,或者当作全 人类社会历史发展的规律呢?

然而我们过去正是长期将之当作铁定的历史发展规律去看待。我们旷日持久的古史分 期讨论便是在预设了“中国不能没有奴隶社会”的前提下进行的。从实际出发,中国历 史上本来就没有过一个奴隶社会。商代不是奴隶社会,因为其时作为社会生产主要承担 者的“众”或“众人”并不是什么奴隶,而是各个氏族组织的族众;西周、春秋也不是 奴隶社会,那时社会的主要生产者庶人与商代“众人”是同样性质的农民;战国、秦、 汉广大的编户齐民更不是什么奴隶。可是过去在“中国不能没奴隶社会”的指导原则下 ,大家非要把这其中的一个或几个朝代说成是奴隶社会,然后再在此基础上来讨论所谓 中国奴隶社会和封建社会的分期,也就是中国奴隶社会的下限到底应断在什么时候的问 题。所以这个讨论旷日持久而得不出什么结论。要说反思建国以来马克思主义史学在中 国的发展历程,这无疑是一个最大的教训。它告诉我们,正是教条主义、公式主义阻滞 了马克思主义史学在中国的健康发展。包括现在一些人们对唯物史观的误解、生疏与隔 膜,“左”倾教条主义都是难辞其咎的。

其他一些建国以来发生的重大历史问题的争论,例如农民战争问题、汉民族形式问题 等,在涉及理论指导时,也有过类似情况出现。如关于汉民族形成问题的讨论,不少论 者仅是主要凭着斯大林关于“民族”概念的一段论述:“民族不是普通的历史范畴,而 是一定时代即资本主义上升时代的历史范畴”(注:《斯大林全集》第2卷,第300页。) ,就将我国主体民族汉族的形成拉到了明清以后,甚至近代,同时武断地指责范文澜先 生所提出的汉民族形成于秦汉之际的论点,是与马克思主义的原理相违背的。这里,斯 大林有关民族问题的论述与马克思主义原理二者之间划上了等号,一个具有悠久历史的 民族硬被说成是仅仅形成于近代的幼稚民族。如此之类,今天看来实难以被人接受,而 在过去教条主义盛行的年代,却是堂而皇之。像这样生硬搬用马克思、恩格斯、列宁、 斯大林、毛泽东的语录,打“语录仗”,成为那个时候的一大景观。这样,历史研究实 难正常地进行,唯物史观的真谛亦难得到很好地张扬。

以上这些,并非要把建国后我们的史学研究说得一无是处,没有成绩可言。我曾经写 过《先秦史研究的百年回顾与前瞻》,已对建国以来的先秦史研究的成就与不足做出过 较为全面的总结,(注:沈长云:《先秦史研究的百年回顾与前瞻》,《历史研究》200 0年第4期。)不拟重复。这里只是强调,为了克服缺点,我们必须着重纠正过去那些主 观唯心主义的东西。尽管实事求是、解放思想的口号倡导了这么多年,史学界尚待清理 的形而上学的东西仍然不少,许多是非仍不是那么明确。我想,只有清理了这些蒙在马 克思主义唯物史观上的灰尘,我们才真正发扬唯物主义。

当前,面对各种史学思潮,包括被不断引进的西方史学理论的冲击,我们不但要坚持 唯物史观,而且要丰富与发展马克思主义的唯物史观。在这方面,我的想法还不够完善 ,只能提出两点粗略的看法。

一是要加强中国史的研究,尤其是加强中国社会发展史的研究,以中国历史发展的实 际去丰富马克思主义的唯物史观。如前所述,马克思、恩格斯曾将西欧以外广大地区前 资本主义的社会形态划归“亚细亚生产方式”的范围,并同时勾勒了一些亚细亚生产方 式的特征。现在看来,尽管马克思、恩格斯对古代东方社会结构及发展路径不同于西方 的基本估计是正确的,但限于他们所处时代对东方了解的程度,他们有关亚细亚社会形 态特征的具体描述尚存在着某些不够精准的地方。众所周知,马克思、恩格斯也把中国 归入了亚细亚社会的类型,这无疑对我们研究中国历史具有指导意义,然而毋庸讳言的 是,我们有关古代中国社会结构特征的具体描述同样存在着不够精确的问题。这或许是 他们接触到的有关中国的资料来源受到某些局限所致。鉴于这种情况,认真研究中国历 史,实事求是地总结出一套古代中国社会结构的特征及其发展规律,对于丰富和完善马 克思主义的历史理论就显得十分重要了。已有不少学者指出,中国古代文明是植根于自 己本土的文明,并且在以后数千年的发展中未曾中断,可以称得上是一种自然生长的文 明体系,因而中国历史的发展比较起其他文明来说,更具有典型性,以之为标本解剖其 发生、发展的历程,将更有助于说明人类社会发展的规律。

第4篇:结合唯物史观的基本原理范文

一、以“唯物史观”为焦点的论争是历史的延续

当前马克思主义哲学研究中以“唯物史观”为焦点的一系列论争是历史的延续,围绕对“唯物史观”的阐释和理解、逐步推进马克思主义哲学的深入研究始终贯穿于马克思主义传播和发展的整个过程。

考察马克思主义哲学在中国的发展过程,中国社会科学院李景源研究员指出“唯物史观”一直是马克思主义哲学研究中的重点,更是难点。他认为,回顾学术史,以信仰唯物史观自居的人并不等于彻底把握了唯物史观的理论本质;认定马克思主义哲学就是历史唯物主义,也不等于会用它来正确分析事物和问题;口头上宣传唯物史观,实际上可能还固守于传统的马克思主义哲学的解释框架。有些人部分地承认历史唯物主义,但不了解历史唯物主义就是合理形态的辩证法。揭示历史发展过程中有关唯物史观的认识,对我们今天准确理解“唯物史观”具有特别重要的理论参考价值。

回到唯物史观在中国传播的早期,中国人民大学张立波副教授指出,当时恰逢思想自由时期,因而招来方方面面的批评。一开始唯物史观就沿着两个向度展开:一是对唯物史观本身的批评;二是对唯物史观在中国的适用性的批评。但是,针对各种批评,信奉唯物史观的人们也做出了种种辩护。可贵的是,此时围绕唯物史观主旨和特征所做出的批评与辩护,已经蕴含着唯物史观偏重物质因素、凸显经济的决定性、忽视伦理和人的意志以及唯物史观的时代局限等学理性问题。对唯物史观在中国传播早期历程的追溯和原汁原味的介绍,有助于我们更好地看待此后的中国社会性质和社会史论战,也有助于对唯物史观的进一步研究。今天我们意欲对唯物史观做出新的更为深入的阐释,有必要回到唯物史观在中国传播的源头,尽可能地了解当时的总体情况和细枝末节,从而帮助我们对唯物史观研究在当今中国的走势做出审慎而清醒的判断。

近些年来,“唯物史观”已经在学界的争论中逐渐成为马克思主义哲学研究的一个热点问题。《求是》杂志社李文阁对这一争论的过程予以综合考察,并进一步深入思考和分析了历史唯物主义在今天引起广泛争论的原因。他认为,对于马克思主义创始人而言,历史唯物主义从来就不是什么“学问”,而是无产阶级争取解放的理论武器。这样一种理论定位使得历史唯物主义与现实和革命实践紧密联系起来,因而那些致力于无产阶级解放的后来者就不能无视、越过这样一种理论,必须根据时代进步“发展”之,根据形势的变化“修正”之。不同的人寓于不同的“前见”、“偏见”,必然会有不同的认识和争论。既然争论在所难免,那么我们如何看待今天这场有关“唯物史观”的争论呢?李文阁指出,有必要把今天我们有关唯物史观的讨论置于唯物史观产生以来的历史长河中、置于时代的巨大变迁中来考量。从19世纪末到今天,关于历史唯物主义主要发生了四次大的争论:第一次是列宁和葛兰西、卢卡奇、科尔施等早期的西方马克思主义者与以伯恩斯坦、考茨基为代表的第二国际理论家之间的争论;第二次是西方马克思主义第二、三代代表人物与以斯大林为代表的苏联教科书派的争论;第三次是以法兰克福学派和萨特为代表的人道主义马克思主义与以阿尔都塞为代表的科学马克思主义和以科亨为代表的分析的马克思主义之间的争论;第四次是在中国发生的在主张改革的反教条主义者与反对改革的教条主义者之间的争论。前三次争论是围绕着“无产阶级革命的道路”这个问题展开的,在中国发生的第四次争论则是围绕着“中国的发展道路”也就是“社会主义的发展道路”问题展开的。探索中国社会主义发展道路问题有两个前提性的理论问题需要解决,这就是“什么是马克思主义”和“什么是社会主义”。今天关于历史唯物主义的争论实际上主要是围绕这两个理论问题展开的。

从以上的探讨可以看出,对于当前我国关于历史唯物主义的讨论,我们应该用长远的眼光、广泛的视界来审视,不仅应将其置于历史上几次争论的背景中予以关注,更重要的是将其看作是我们当前社会主义发展道路探索的重要组成部分,这就要求我们在学术研究中自觉地融入历史和现实的视野。

二、“唯物史观”在当代的新阐释和新发展

以“唯物史观”为焦点的论争在当代呈现出来的整体趋势可以用一种总体性面相来概括:重释历史唯物主义,正是在立足当今中国现实、重新理解和重新解释历史唯物主义的过程中出现了各种观点的交互碰撞。无疑,异彩纷呈的观点共享着一个前提:不满足于现有国内外学者有关历史唯物主义的全部阐释。

马克思有关历史唯物主义的思想并非呈现为概念清晰、逻辑严谨、完整系统的现成体系,因此重新阐释历史唯物主义,首要的工作是回到马克思经典文本的解读。北京大学聂锦芳教授运用其马克思文献学研究的丰富成果,重点解读了《德意志意识形态》费尔巴哈章最后部分的十八个段落。他的具体方法是将原来的段落顺序打乱,以文本中反复出现的核心范畴“现实的个人”、“共同体”及其相互关系的辨析为线索,重新组织其论证层次和逻辑结构,从而获得了马克思有关“现实的人”与“共同体”关系的新见解:“现实的人”是社会存在的前提,但是在历史的演进中社会的主体却不是“现实的人”而是他们所属的阶级;每个个人迫于生存条件、受共同利益的制约而形成共同关系,进而结成共同体,但其个体和自由却又受到了共同体的制约。从“现实的个人”的角度来衡量和检视社会,也即以“现实的个人”的个性和自由是否得到显现及显现的程度,以其“自主活动”是否参与以及参与的程度来关照历史,将会非常鲜明地分辨出“古代共同体”、“现代市民社会”、“自由人的联合体”的变迁轨迹。只有个人的“自主活动”参与、渗透到生产交往形式交织而成的社会结构中,才能实现上述三种社会形态之间的真正转变。这种有关马克思个人与社会关系的考察,更加有力地拓展和深化了马克思主义的社会形态学说。从更大范围来说,个人与社会的关系不仅是社会历史理论探究的重要议题,而且是关乎每一时代个体生活态度、行为以及社会发展的价值导向问题。还需指出的是,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之后,对“现实的个人”与“共同体”关系的思考一直是马克思社会实践和理论建构的中心线索。因而,回到文本寻找马克思历史的、逻辑的论证与当代实践的内在关联,必然是一件既有现实意义而又紧迫的事情。

重新阐释历史唯物主义仅仅回到马克思经典文本的研读是不够的,更重要的是我们如何重新研读这些文献?这就需要我们在基本理念与研究方法上实现新的突破,从而能够在更深层次上推进历史唯物主义的研究。对此,北京大学仰海峰教授认为,今天重新理解历史唯物主义,一方面是为了深入理解马克思的哲学理念;另一方面是为了以历史唯物主义的理念来面对当代的问题,这就决定了重释历史唯物主义必须要具有当代的历史与 文化视野。这种当代视野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方面批判分析当代资本主义社会的历史文化。马克思面对的是刚从封建社会中脱胎而出的资本主义社会,自由竞争构成了这一社会的重要特征。但在19世纪后期,资本主义社会从自由竞争转向了组织化的社会阶段,以福特制为基础的现代大工业生产取得了主导性的地位。到20世纪60年代,以电子技术为主导的后组织化生产阶段登上了历史舞台。在这三个不同的阶段,资本逻辑都体现各自的一些特征。这意味着不可能简单地以历史唯物主义来面对历史。重释历史唯物主义就必须揭示当代社会的内在结构及其历史变迁。另一方面,在这三个不同的阶段,西方社会的文化理念也发生了相应的变化。卢卡奇与法兰克福学派面对的是大工业生产的资本主义,而后马克思主义面对的是后组织化资本主义社会。因此,我们必须揭示这种社会变化与文化理念变迁之间的内在关系。这既是历史唯物主义的内在要求,也是在当展历史唯物主义时必须加以探索的问题。

如果从上述意义上来理解和发展历史唯物主义,那么立足当今的“信息时代”,对马克思主义唯物史观的基本理论、特别是唯物史观理论确立的前提和方法进行全面反思,进一步分析和提炼它在信息时代与时俱进的新发展,我们会有许多新发现。中国社会科学院孙伟平研究员认为,随着信息网络技术的发展和广泛应用,特别是科学、技术、知识、信息等因素在经济和社会活动中意义的增强,社会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正在发生引人注目的变化,一个全新的“信息时代”正在来临。信息等无形资本的可共享、可传承、不排斥他人的特质,至少对传统的以生产资料的所有制形式、以生产关系为标准划分社会形态的理论提出了理论上的挑战。在信息社会中,先进生产力应与哪些因素相联系?信息的占有者和创造者是否是生产资料的所有者?拥有信息的富裕的被雇佣者、白领工人在生产中的地位如何?他们是否仍然属于无产阶级阵营?以信息为重要资源的社会将走向何处?这些现实问题已经构成了对唯物史观的新挑战,这就要求我们特别重视研究唯物史观的方法,从信息的特质出发推动唯物史观的创新。

历史唯物主义在当代要想有新的发展,同时还要结合和借鉴各学科的研究成果。只有将这些成果纳入到我们的研究视野之中,我们才能真正实现历史唯物主义的重新阐释,同时真正地以历史唯物主义的方法面对当代的历史与文化。中国政法大学孙美堂教授就历史唯物主义研究中引入了“复杂性科学”的研究成果,同时借鉴库恩的“科学范式”理论对当今历史唯物主义主义的研究范式提出了自己的几点看法。他指出,相比经典物理学,复杂性科学在研究范式上发生了根本的变化,从线性的决定论思维模式转向不确定性、随机性的开放式思维。运用复杂性科学的方法来研究历史唯物主义目前主要体现在西方马克思主义的研究中,表现为对历史本质主义的解构。当然从这种范式出发研究历史唯物主义,还可以从以下一些问题逐步深入:历史的本质是固定的还是生成的?历史发展的规律与路径是一元的还是多元的、是决定式的还是随机性的?历史与人之间的关系是封闭的系统还是开放的系统?评价历史的尺度是一元的还是多元的等等。黑龙江大学隽鸿飞教授则选择“历史哲学”这一视角切入马克思历史唯物主义的研究,这样一种理论视角的获得,首先应该澄清有关历史哲学的一些基本的前提性问题,如什么是历史的时间、历史的进程、历史的规律、历史的意识等基础性问题。作为这种研究视角的推进,其次要在对历史哲学的深入理解中获得对历史唯物主义基本概念的重新理解。他本人已经对历史的意识进行了一种生成论的阐释:从生成论的视角来看,意识并不是人的先天本能,而是在历史的进程之中通过人的对象性的实践活动现实地生成的。所谓历史意识,不过是在历史的进程中形成的人的意识,是人对自身存在的意识。

还有一部分学者通过与其他理论问题的关联性展开自己对历史唯物主义的深刻思考和阐释,这些多角度的探索深化和丰富了对历史唯物主义的当代阐释。中山大学刘森林教授通过对“虚无主义”的考察,进入了有关历史唯物主义与虚无主义之间关系的思辨性研究。他首先对虚无主义的三个语境进行了仔细辨别和梳理,即施特劳斯所谓的特殊的德国现象、尼采所谓的柏拉图主义和认定世界是完全堕落和虚无的诺斯替主义。在对尼采虚无主义阐释的基础上,他重点研究了第四类虚无主义,即挣脱了柏拉图主义、历经新价值创造后最终否认一切存在之真实意义的彻底虚无主义。现代文化中自然与人的截然二分,以及对个别性的推崇,被施蒂纳极端化后与马克思发生冲突,再加上通过黑格尔与诺斯替主义的链接,使马克思与虚无主义发生了双重关联。马克思的历史唯物主义保持了价值与意义共存其中的形而上学维度,重新思考并确立了超验价值的路径和根基,从而在保留形而上学精神追求的同时遏制了彻底的虚无主义。北京师范大学沈湘平教授深入到近代德国思想史中考察德国“历史主义”传统对马克思产生的深刻影响,马克思的历史科学本质上是关于存在的历史性的科学。马克思为什么会如此关心“历史”?他所说的“历史”究竟意味着什么?其与历史主义思潮有着怎样的关系?他认为马克思的历史主义具有自己的独特内涵,使之区分于一般意义上的历史主义,也并不是波普尔意义上的历史主义。首先,马克思的历史主义建立在对存在的历史性规定基础之上,是世界观与方法论的统一;其次,马克思历史主义的本体论基础是唯物主义的;再次,马克思的历史主义确实承认了历史的一定的客观性和可认识性,正是这种历史主义使我们有超越普遍主义、绝对主义与相对主义、虚无主义对立的可能。

综观以上有关“唯物史观”在当代的新阐释和新发展,文本研究的路径和研究方法上的创新突破同样重要,同时多学科成果的借鉴丰富了重释历史唯物主义的视角,关联性问题的介入和思考深化了当代历史唯物主义研究的意义和价值。然而,还有一个领域或视角的研究所获得的欣喜成果是我们不容忽视、并且应该特别予以关注的,即马克思主义政治哲学研究对于“唯物史观”当代阐释的推进。

三、“唯物史观”与马克思主义政治哲学的研究

前述有关“唯物史观”的新理解无形中推动着当代马克思主义政治哲学的建构;与此同时,我国马克思主义政治哲学的研究目前取得了长足的进展,在一定意义上也拓展了“唯物史观”的理论空间。因而,怎样理解和推进马克思主义政治哲学的研究,既涉及到政治哲学与唯物史观的关系,也涉及到唯物史观的重新理解。

南开大学陈晏清教授特别指出,“唯物史观”与马克思主义政治哲学两个方面研究的结合是非常必要的,没有这种结合许多关键性的问题难以解决,这两个方面的任何一方面都难以向前推进。比如唯物史观是否仅仅是一种揭示社会发展规律的理论,仅仅是一种认知理论,是否同时还有规范性的理论维度?如果没有或者不能有,那它怎么能够与作为一种规范性的政治哲学关联起来,怎么能够成为马克思主义政治哲学的方法论基础;在涉及到权利、民主、正义这一类规范性问题时,话语权为什么曾经总是掌握在西方政治哲学特别是自由主义政治哲学的手里,而马克思主义哲学则处于长期的失语状态,马克思在哲学上要不要和能不能在此类问题中掌握话语权?与此相关的是,人类解放与政治解放的关系问题,唯物史观批判资产阶级的政治解放的实质意义是什么?在着力建立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今天,我们重新思考现实的政治生活,我们还有没有政治解放的任务或属于政治解放范畴的任务?中国社会的发展不能超越市场经济的阶段,那么能不能超越政治解放的任务?我们在什么意义上和应当经过什么样的途径超越资产阶级政治解放的狭隘途径,更进一步的追问可能是在当今特殊的时代条件下,马克思主义政治哲学同自由主义政治哲学思考和探讨相同的问题有时甚至可能得出在形式上相似的结论,那么马克思主义与自由主义的根本区别在哪里?又比如说,观察政治活动的文化视角和社会视角是什么关系,西方的一些政治哲学强调文化视角、突出政治生活的文化批判,这种文化视角的局限性在哪里?它同唯物史观强调深入经济生活的社会视角的原则性区别在哪里,我们应该怎样完善唯物史观的方法论才能更加适用于关照当代的政治生活等等,诸如此类的问题是当今马克思主义政治哲学不可回避的问题,也是在探讨唯物史观的当代意义和当代阐释的时候不可回避的问题。

明确了两者研究之间相辅相成的关系之后,更应该探讨的是如何在学术研究的实践中发挥这种“结合”所产生的思想力量?南开大学李淑梅教授通过考察马克思创立和完善历史唯物主义的过程,指出马克思的历史 唯物主义包括两个基本向度:一是揭示处于一定历史阶段的特殊社会本质和规律;二是揭示历史发展的一般进程和规律。前者主要聚焦于历史河流中的一段,特别是现有的社会政治结构,对其进行认识,属于社会政治哲学的研究内容;后者则放眼于人类历史长河,是一般意义上的唯物史观。南开大学王新生教授认为只有从深化马克思主义哲学基本理论的意义上理解我国当前的马克思主义政治哲学研究,才能真正把握这一正在兴起的领域哲学的意义和价值。首先,近代以来政治哲学的任务实际上就是整个哲学的时代任务,而在马克思主义出现之前,这一任务主要是在自由主义的思想体系中完成的。其次,我们必须肯定一个事实,在马克思主义的发展史上,它的理论始终是与作为主流政治哲学的自由主义的对峙中发展起来的。因此,我们可以说,在一定意义上马克思哲学的变革就是在超越自由主义的过程中完成的,它超越了只能在以个****利为核心的正义范围内解决社会政治问题的视野,也就从根本上突破了近代以来的哲学通过政治正义为人的自由规定的限度。这是一种超越政治解放,立足于人类解放基础之上的全新哲学观。它的另一个层面是其现实性层面,即对现实生活的正义关怀,而这一关怀需要通过对现实政治制度正义性的肯定得到落实。马克思主义政治哲学从其历史主义出发,在理想性正义原则与现实性正义原则、终极自由与现实自由之间建构起张力关系。这是破解现代人自由秘密的钥匙。

第5篇:结合唯物史观的基本原理范文

关键词:科学发展观;马克思主义;历史唯物主义

一、前言

科学发展观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重大成果之一,是我党在新世纪下对我国的经济社会状况加以总结的重要经验,它客观、科学地回答了新世纪新阶段下的中国面临的几大问题,即“什么事发展”、“要不要发展”、“为什么要发展”、“为谁发展”、“怎样发展”等重大问题。科学发展观深刻地为中国现代化建设的发展提供了新的指导,同时,它将人与社会全面发展的重大实际问题提出来,以马克思主义唯物史观作为重要的理论指导,对马克思主义历史唯物主义的运用更是达到了新的绽放点。

二、历史唯物主义的根本内容是“人”与“社会”的发展

历史唯物主义着重论述了“人”与“社会”的发展问题,它是关于人类社会发展的普遍规律的科学方法论。马克思主义的历史唯物主义认为,历史的所有事件得以产生的根本原因取决于物资的丰富程度,社会历史的发展有着自身客观的根本规律。历史唯物主义的主要基本原理有: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社会意识反作用于社会存在;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的矛盾和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的矛盾,是推动一切社会发展的基本矛盾;社会发展的历史是人民群众的实践活动的历史,人民群众是历史的创造者等。

马克思主义历史唯物主义一切的基本原理都离不开人与社会,它始终围绕着这两个根本的基点进行了总结和论述,为人们提供了正确认识社会现象和社会历史发展规律的科学方法和思想指引,作为科学的理论指导,它为中国的社会主义社会发展提供了有利的理论条件和经验,指引着中国历代的领导者为社会主义社会的发展做出正确的科学的努力。

三、科学发展观对历史唯物主义的体现

1.科学发展观对社会存在和社会意识关系的体现

历史唯物主义中,首要提出的是社会存在和社会意识的关系,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社会意识反映并作用于社会存在。科学发展观作为社会意识的内容,自然由一定的社会存在所决定。实践证明,自科学发展观提出并实施运用后,中国的经济、政治、社会、文化以及生态发展都有了很大的进步。

2.科学发展观对社会是一个整体理论的体现

马克思主义唯物史观认为,社会的进步是一个由低级形态到高级形态的曲折上升过程,它的上升根本取决于生产力的发展。因此,人类社会的发展是一个辩证发展、矛盾发展的过程,它要发展就要不断地面临各种矛盾,不断地解决各种矛盾,它的发展是曲折上升的过程。笔者认为,推动社会健康发展,就要考虑全面的、协调的、可持续的社会发展问题。

3.科学发展观对社会基本矛盾理论的体现

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的矛盾是人类社会的基本矛盾,是推动社会发展的动力,人类社会发展的过程就是不断解决这一基本矛盾的过程。科学发展观的提出恰恰对这一社会基本矛盾进行了协调和缓和,因此,科学发展观体现了历史唯物主义中的社会基本矛盾的理论,对我国社会基本矛盾的协调和现代化建设都具有着重大的指导和作用。

4.科学发展观对人的全面发展理论的体现

马克思主义人学在马克思主义哲学中占有十分重要的地位,而人的全面发展又是人学的核心。因此,人的全面发展理论是马克思主义哲学唯物史观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了促进人的全面发展,科学发展观总结了一系列的方法,“人们要‘三个文明’一起抓,但其中首要的是发展生产力,特别是要代表先进生产里的发展要求,没有生产力的高度发展,没有高度丰富的物质资料产品,根本谈不上人的全面发展问题。”这些问题和措施的提出都坚持和发展了唯物史观中人的全面发展理论。

5.科学发展观对人民群众的主体地位的体现

历史唯物主义对人民群众的主体地位进行了系统的概括,它认为,人类社会历史的主体是人民群众,社会发展的历史是人民群众的实践活动的历史,人民群众是历史的创造者,是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的创造者。科学发展观创造性地回答了新世纪新阶段中国应该“为谁发展”、“靠谁发展”的重大问题,首次明确提出“以人为本”的科学理念,丰富和发展了马克思主义关于社会形态理论与人的主体地位的观点。“以人为本,从一定的角度看,强调的是在社会历史活动中,人的价值选择、人的关系的正当性、人们社会秩序的合理兴应该受到人们的肯定理解。”这是马克思主义历史唯物主义理解中的一个重大的问题。

以人为本体现了历史唯物主义的基本观点,人类要在社会中生存,有着必要的生存前提,那就是要生活就必须要确保衣食住行。马克思历史观的重要前提和确定的基本观点是从有生命的个人存在与生活出发。科学发展观“以人为本”的提出,符合马克思主义唯物史观的内在要求,并且,也是历史经验的科学总结。它客观要求将人民的利益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归宿;要一切为了人民,一切依靠人民;要不断满足人们在生活中的多方面的需求。归根结底,它就是认为,应当始终将人作为关注中心,要始终坚持人的主体地位,以人为前提、动力和目的,要想方设法为人类创造丰富的发展条件。人不仅是经济社会活动的主体,也是经济社会发展成果的享有者,“发展说到底是人的发展,是人在劳动、社会关系和个体素质诸方面的全面、自由而充分的发展。不以满足人的需要为出发点和落脚点的发展,既没有意义,又无从谈起。”

四、结论及建议

马克思认为,人类社会发展的过程是一个自然的过程,在社会发展的过程中,劳动着的人民群众起着主体地位,发挥着重要的作用,而所有的发展都离不开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的矛盾以及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的矛盾,这一社会基本矛盾是整个社会发展不可或缺的动力。十六届三中全会以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提出的科学发展观,深刻地体现了历史唯物主义所涉及的关于人和社会的基本原理,创造性地丰富和发展了唯物史观中的重大理论。

参考文献:

第6篇:结合唯物史观的基本原理范文

〔关键词〕 唯物史观,道德立场,道德相对主义,情境客观主义

〔中图分类号〕B8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4175(2012)05-0027-04

唯物史观尽管没有系统的伦理学理论,但却蕴含着丰富的道德思想,这些道德思想是唯物史观的有机组成部分。因此,如何准确地认识这些道德思想,如何对唯物史观的道德立场做出一种恰如其分的伦理解释便是一个重要的理论问题。加拿大著名的马克思主义哲学家凯·尼尔森(1925-)在全面考察了唯物史观道德思想的基础上,对唯物史观道德立场的误读予以了澄清,并对如何恰当地解释唯物史观道德立场问题做出了独特且富有启发性的解答。

一、问题的提出

唯物史观不仅科学揭示了社会发展变迁的规律,而且还内在蕴含着一定的道德立场和价值诉求,但在探究唯物史观究竟持有何种道德立场时,一个根本性的同时也是极易引发争论的问题是:唯物史观在道德上是否持有道德相对主义的立场?这一问题源于对唯物史观中一些道德思想和观点的理解差异。马克思和恩格斯在阐述唯物史观的过程中,对道德曾做出过一些社会学解释,这些社会学解释不是从应然性的价值层面,而是从经验的和事实的层面对道德进行了描述和解释。这一部分道德思想包括对道德的起源和功能的解释,对道德多样性、可变性的肯定和对道德绝对主义与永恒道德原则的反对。这些思想和观点是引发唯物史观是否蕴含道德相对主义困惑的文本依据,如果不对其细加分析,确实会常常发生将这部分道德思想当成证明唯物史观蕴含道德相对主义的口实。我们可以把这种证明概括为以下几点:1、道德是为阶级利益辩护的“意识形态”的工具,那么对与错就会随着阶级的转移而转移,道德只不过是阶级的主观偏见,不存在客观的道德标准。2、道德功能性与一定的生产模式相适应,并对相应的经济基础具有辩护的功能。在阶级社会里,占统治地位的道德观念只能是统治阶级的道德观念。因此,符合一定社会的惯例习俗或得到统治阶级的认同就是决定道德合理性的依据,不同历史阶段的各种道德之间的优劣无法进行比较。3、唯物史观承认道德形态在历史中的多样性,反对存在永恒不变的、超历史的道德原则。因此,唯物史观赞同的只能是道德相对主义。这些唯物史观蕴含道德相对主义的证明能不能成立?如果唯物史观不是持有道德相对主义的价值立场,哪一种伦理解释能恰如其分的解释唯物史观的道德立场呢?

二、对唯物史观蕴含道德相对主义误解的澄清

唯物史观的道德立场问题是尼尔森研究的重要内容之一,他在回答唯物史观在道德上是否持有道德相对主义之前,首先区分了与道德相关的几种相对主义,并对道德相对主义进行了界定。第一种是文化相对主义,也可以被称之为社会学相对主义或描述相对主义。它是经验的和事实层面的主张,它认为不同的人(文化或社会)常常遵从不同的道德规范,有时在一些基本的方面甚至是相冲突的。第二种是伦理相对主义,尼尔森也把它称之为规范伦理的相对主义。它不是简单的对人们之间道德信念不同的一种事实陈述,而是一种涉及规范层面的主张,它认为对一些人或社会来说对的或好的东西对另一些人或社会来说不一定必然就是对的或好的,甚至在情形相似的情况下也是如此。第三种是元伦理相对主义。它认为不存在用来证明一种道德规范或道德判断正当性的客观合理的程序,两种道德主张可以是同样正当的或是合理的。我们没有办法确定什么是真正的道德规范或道德信念,也没有办法确定不同道德规范之间的优劣。〔1 〕 (P7 )第一种文化相对主义只是对道德多样性的一种事实陈述,它并不涉及应然性的价值判断,因为对道德多样性的描述并未对是否就应该遵从这些道德规范有所断言,也未对这些道德之间的优劣做出任何断言。因此,尼尔森不把它划入道德相对主义的范畴。尼尔森所理解的道德相对主义是涉及价值判断层面的相对主义,这种相对主义在承认道德多样性的同时,认为判断道德正当与否的标准是多样的,这里并不存在客观的判断道德价值的标准,也并不存在客观的程序来区分不同道德之间的优劣。显然,尼尔森所讲的道德相对主义主要指后两种相对主义。在做出了这种区分和界定之后,尼尔森对极易被误解为蕴含道德相对主义的观点予以了分析,对唯物史观蕴含道德相对主义的证明逐一进行了反驳,认为唯物史观蕴含道德相对主义是对唯物史观价值立场的误读。

唯物史观对道德的起源做出了社会学的解释,认为道德同宗教、形而上学等是建立在一定的经济基础之上并与之相适应的意识形态,其产生和变化依赖并受制于一定的物质生产关系。“人们自觉或不自觉地,归根到底总是从他们阶级地位所依据的实际关系中——从他们进行生产和交换的经济关系中,获得自己的伦理观念。” 〔2 〕 (P99 ) 因此,道德只能从现实的物质生产关系中得到解释,各个阶级都有各自的道德观念,“道德始终是阶级的道德” 〔2 〕 (P100 )。这些解释很容易让人把它们和道德相对主义相关联起来。人们不禁会问,既然道德具有阶级性,道德是为阶级利益辩护的“意识形态”的工具,那么对与错不就会随着阶级的转移而转移吗?道德不就是阶级的主观偏见吗?对此,尼尔森认为唯物史观仅是在描述的意义上对道德的起源做出了解释和陈述,它本身并不蕴含规范伦理学所关注的“道德的应然性”问题。“规范伦理学主要回答一个行动何以成为道德的行动,以及决定道德上对错的根本原则是什么的问题,它试图寻求所有行动在道德上正确和错误的标准。” 〔3 〕 (P2 )显然唯物史观对道德的起源的社会学解释并不能解决判断对与错、不能解决行为的应当与否的问题,道德观念的因果成因不能取代道德观念本身的有效性的判断。尼尔森提醒人们注意道德观念的起源与它们的合理性、正当性是有区别的。人们生活其中的特有的生产关系使人们拥有某种道德观念。因此,人们并不去想这些观念的不合理性和主观性,但是一个容易被忽视的事实是一个人(阶级,社会)持有一定信念的原因和对这种信念的证明、有某种信念的原因和证明这种信念的原因之间是存在基本的区别的。马克思主义阶级分析方法的一个基本原则是人们的阶级地位,人们在特定经济结构中的特殊位置,决定他们的世界观、道德以及其他,但是一个简单的逻辑分析的真理是一个信念的起源的解释与它对与错的评价无关。〔4 〕 (P26 )他引用理查德·米勒的话说:“观念并不总是可以通过追溯它们的社会利益的起源就能够被揭穿的,” 〔5 〕 (P18-19 )仅仅指出观念的起源不等于是对正当性的论证。虽然唯物史观从现实的物质生产关系的角度解释了道德的起源以及道德的阶级性,但在这种解释中并不蕴含价值判断的问题,这种解释也并未对各种阶级所持道德的正当性做出任何断言。因此,不能根据对道德因果起因的解释就简单的认为阶级是判断道德对错的依据,也不能就此认为道德是阶级的主观偏见,进而错误的认为唯物史观是蕴含道德相对主义的。

唯物史观在对道德的起源做出了社会学解释的同时,也从社会学的角度解释了道德的功能。道德作为观念的上层建筑,它的功能性与一定的生产模式相适应,并对相应的经济基础具有辩护的功能。因此,在阶级社会里,占统治地位的道德观念只能是统治阶级的道德观念。那么这是否是在说符合一定社会的惯例习俗或得到统治阶级的认同就是决定道德合理性的依据呢?是否也因此就认为唯物史观持有道德相对主义的观点呢?尼尔森把这种可能的相对主义的推理模式概括为:“一个行动或实践X在社会S中是道德上正确的当且仅当X被社会S的习俗惯例或是被社会S的统治阶级所准许或赞同。” 〔1 〕 (P37 )对此他反证到,如果马克思主义者承认和认同规范伦理的相对主义,那么他就必须认同下面的推理,即如果社会S是一个资本主义社会并且行动X是一个旨在资本主义的革命行动,那么这种行动X就是错误的,因为X不被社会S的习俗和统治阶级所赞成,但是没有马克思主义者会赞同这个看法。显然这个相对主义的推理是行不通的。他认为类似于这种相对主义的断言与马克思主义的精神是不符合的,也不是唯物史观所要求的。唯物史观把社会中占统治地位的道德看做是为现存辩护的工具,它们只是既定生产模式功能性要求的工具而已。但这种主张并不蕴含什么是对的或什么是错的,也并不能说明被既定生产模式功能性要求的东西就是应该得到的东西。因此,不能把唯物史观对道德功能的解释理解为规范伦理的相对主义,同时也不能因为道德功能性的适用于一定的生产模式,就认为适应不同生产模式的不同的道德之间不存在优劣之分,进而将之理解为元伦理的相对主义。尼尔森认为适应不同生产模式的不同的道德之间是存在优劣之分的,道德是存在进步的。他说“技术上更发达的生产模式,可以使更多人的需要和需求得到更充分、更公平地满足,我们有理由相信它们在道德上也是有优越性的。” 〔1 〕 (P144 )他认为这一点是符合唯物史观的基本精神的,也是有文本依据的,恩格斯在《反杜林论》中就明确的说过“没有人怀疑,在道德方面也和人类知识的所有部门一样,总的来说是有过进步的。” 〔2 〕 (P100 )

最后尼尔森还对一种可能被误读为蕴含道德相对主义的主张予以了澄清。唯物史观承认道德形态在历史中的多样性,反对存在永恒不变的、超历史的道德原则。恩格斯曾对此做过集中的表述:“我们拒绝想把任何道德教条当做永恒、终极的从此不变的道德规律强加给我们的企图,这种企图的借口是,道德的世界也是凌驾于历史和民族差异之上的不变的原则。相反地,我们断定,一切以往的道德归根到底都是当时的社会经济的产物。而社会直到现在是在阶级对立中运动的,所以道德始终是阶级的道德。” 〔2 〕 (P100 )尼尔森认为这些观点是描述的意义上对道德的一种事实陈述,显然属于上文所提的文化相对主义的范畴而不属于道德相对主义的范畴。对道德多样性的承认,对永恒道德原则的反对,并不能作为承认道德相对主义的充分条件,因为一个不争的事实是存在不同的道德原则或道德标准并不能说明他们都是同样合理的,也并不能说明就不存在客观的道德标准或准则。这一陈述对不同道德准则和道德标准的合理性和优劣性并无任何断言,也不蕴含任何关于道德的应然性问题的价值判断。因此,承认道德的多样性与承认道德相对主义没有必然的联系,反对道德绝对主义也不必然就赞同道德相对主义,以此作为证明唯物史观蕴含道德相对主义的理由也不足为凭。

总而言之,尼尔森认为唯物史观对道德的社会学解释是对道德的一种事实和经验层面的描述,它们并不涉及应然性的价值判断问题,现实中对唯物史观蕴含道德相对主义的误读,是将事实判断混同或等同于价值判断所致,唯物史观对道德的社会学解释并不能成为证明唯物史观持有道德相对主义立场的依据。

三、唯物史观在道德上与情境客观主义相容

尼尔森认为唯物史观丰富的道德思想中还有一部分是关涉到应然性价值判断的内容,由于这一部分不像前一部分那样显见于马克思主义的经典文本,也由于在马克思那个时代元伦理学问题还远未形成?因此对隐含在唯物史观中的这一部分道德思想也需要我们对其做出恰当的伦理解释。由上文可知,尼尔森认为唯物史观对道德的社会学解释并不能作为支持道德相对主义的理由,那么尼尔森是否认为道德相对主义可以在唯物史观中涉及价值判断的道德思想中获得支持呢?对此,他同样做出了否定的回答,认为马克思和恩格斯在唯物史观基础上进行的价值判断并未否定道德的客观的理性基础,而是认为道德的合理性和道德的优越性是可以通过客观的情境予以说明和比较的,因此是坚持了道德的客观主义。为此,尼尔森提出了情境客观主义的解释模式,并认为唯物史观在道德上与情境客观主义是相容的。

尼尔森所言的情境客观主义用于道德领域是指“道德的变化在相当大的程度上是由客观的情境所决定的。道德的对与错、好与坏不是由人们的态度、承诺或者任何人们普遍接受的惯例习俗所决定的,而是由人们所处其中的客观的情境所决定的。” 〔1 〕 (P8 )它与道德相对主义相同的是二者都反对道德绝对主义和拒斥永恒的道德原则,都承认道德的多样性和可变性,但不同的是它们对判断道德变化合理性和正当性的依据不同,“对于情境客观主义来说,变化了的客观形势是道德变化的正当性理由,而对于道德相对主义而言,道德信念或道德评价体系的合理性是以人们的态度、观点,以及社会、阶级、或个人的信念体系加以证明的。前者是客观的,而后者却不是。” 〔1 〕 (P9 )可见,情境客观主义在道德变化的合理性上坚持客观主义的观点,这不同于道德相对主义在此问题上的主观主义态度。

那么,情境客观主义是如何根据客观的情境对道德的合理性和优越性进行价值判断的呢?这就需要进一步引入尼尔森情境客观主义解释模式中内在的包含的一个价值前提——道德自明之理。“道德自明之理是指这样的一些道德信念——例如痛苦和退化是坏的;奴役是坏的;不能够使用自己的非破坏的能力是坏的;健康是好的;快乐和友善是好的;相互关心和尊重是好的;人类的自治是好的;对于人们来说,能过上他们的非破坏的需要得到满足的生活和能过上在既不伤害自己也不伤害他人的情况下他们的愿望能得到满足的生活是好的。” 〔1 〕 (P10 )尼尔森认为这些判断类似于罗尔斯“无知之幕”背后形成的关于道德的反思的平衡,它们是超历史和超文化的道德信念,但却不同于永恒的道德原则。它们是作为一般的道德价值的参照体系而存在的,并不是像永恒的道德原则那样是适用于一切可能的社会现实的道德原则,它们只有与客观的情境相结合才能产生具体现实的道德原则。因此,它们在具体历史条件下的实现形式是多样的,实现的程度也是不同的并且是趋向于更为充分的实现自身的。尼尔森认为在马克思和恩格斯对奴役人类和阻碍人类自治的非人道的资本主义社会体系予以严厉的道德谴责和批判时依据的正是这种“道德自明之理”的价值原则。恩格斯在对封建贵族、资产阶级以及无产阶级这三大类道德评价时曾说:“哪一种是合乎真理的呢?如果就绝对的终极性来说,哪一种也不是;但是,现在代表着现状的变革、代表着未来的那种道德,即无产阶级道德,肯定拥有最多的能够长久保持的因素。” 〔2 〕 (P98-99 ),其中的“终极性”道德在尼尔森的理解中就是指称道德自明之理,尼尔森认为这正是马克思和恩格斯据以进行道德判断的价值尺度。西方一些学者在这一点上持有类似于尼尔森的看法,史蒂文·卢克斯把这种价值尺度称之为“解放的道德” 〔6 〕 (P30);R.G.佩弗认为马克思在进行道德判断时所依据的道德原则可以被还原为三个价值原则,即作为自我决定、人类共同体和自我实现的自由 〔7 〕 (P52 )。这些看法虽表述各异,但实质与尼尔森的看法是相通的。尼尔森认为马克思继承了黑格尔的辩证法,抛弃了事实与价值的二元论,唯物史观在对道德做出科学的社会学解释的同时,其道德思想中是蕴含着价值诉求的,这种价值诉求正是他所称之为的道德自明之理。

尼尔森的情境客观主义认为马克思和恩格斯正是以道德自明之理为价值参照,根据具体的历史条件和客观的道德情境,来对道德的合理性和优越性做出说明和判断的。这种解释模式认为在既定的客观条件和情境中,那种可行并更能充分实现道德自明之理的道德原则更具有合理性,同时也可根据不同道德类型在不同历史条件下对道德自明之理的实现限度来甄别它们的优越性。尼尔森认为这种情境客观主义可以对唯物史观做出符合马克思主义精神并与唯物史观相容的伦理解释。唯物史观是在生产力和生产关系以及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的矛盾运动中理解和解释社会形态的变迁。那么,对于功能性的适应于一定生产方式的道德的评价,以及对各种道德类型优越性的评价,也应在这种矛盾运动中、在客观历史条件变化的具体情境中进行。比如,在对功能性的适应于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资产阶级的道德进行应然性价值评价时,尼尔森认为马克思是在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矛盾运动中进行的。在资本主义生产关系取代封建主义生产关系并能适应生产力的发展要求的阶段,马克思对资产阶级道德的历史进步性是有过肯定性评价的,因为按照休谟的“应当蕴含能够”的原则,在当时的客观历史条件下,资产阶级道德对道德自明之理的实现限度最为充分。所以尼尔森认为“不考虑历史发展的阶段,把马克思的谴责笼统地看成是对整个资本主义的道德谴责是错误的。” 〔1 〕 (P133 )他认为马克思和恩格斯曾对资本主义一定历史时期在生产力和道德方面的进步是予以过肯定的,也曾认为资本主义生产模式要求对工人的剥削是生产发展途中必要的恶。但是,随着生产力的发展,“当出现可行的、可供替代的生产模式时,还要求这样的剥削存在,在道德上就是不能被接受的” 〔1 〕 (P133 )而在此时,反映了可供选择的新型生产关系的无产阶级道德比资产阶级道德就显得更具有合理性,马克思和恩格斯也正是在这种情境下对资本主义进行了强烈的道德谴责。尼尔森认为在唯物史观中蕴含的对道德合理性的评价是情境式的,对道德价值的判断是坚持了客观的标准。因此,不能对唯物史观做出规范伦理的相对主义的解释。同时,依据情境客观主义内在的自明之理的价值参照,也可以对不同道德类型的优越性予以比较。在他看来,“现存道德对生产模式依赖的事实并不能排除对道德规则可以做出理性评价的信念,同时也并不能排除道德进步的信念。随着生产力的发展,将会开辟越来越多的促进人类幸福和繁荣的可能性,特别是越来越多的人将会因为能够控制他们的生活而获得更多的自治。” 〔1 〕 (P132)所以,他认为随着社会形态的划时代意义的变革,道德自明之理的实现程度将更为充分,与此相伴随的道德形态也是存在进步的,这与恩格斯对道德进步的理解是一致的。因此,对唯物史观也不能做出元伦理相对主义的解释,道德优劣与否,也是可以结合具体的客观情境加以比较的。

综上所述,尼尔森全面的考察了唯物史观所蕴含的道德思想,对其中极易引发道德相对主义困惑和认识误区的内容予以了澄清,最终认为唯物史观与道德相对主义是不相容的,情境客观主义可以对唯物史观做出一种恰当的伦理解释,唯物史观在道德价值立场上持有道德客观主义的观点。其研究不仅可以消除我们对于唯物史观所蕴含道德思想的一些误解,更为重要的是,它对于我们在理解唯物史观科学性的基础上,进一步的探究唯物史观的道德价值立场具有重要的借鉴意义。

参考文献:

〔1〕Kai Nielsen.Marxism and the Moral Point of View: Morality, Ideology, and Historical Materialism〔M〕.Westview Press,1989.

〔2〕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 9 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9.

〔3〕Shelly Kagan.Normative Ethics〔M〕. Colorado :Westview Press,1998.

〔4〕William Shaw.“Marxism and Moral Objectivity,” Marx and Morality, Kai Nielsen and Steven Patten(eds) 〔M〕.Guelph:Canadian Association for Publishing in Philosophy,1981.

〔5〕Richard Miller.“Marx and Morality”,Nomos〔M〕, vol.XXVI.New York University Press,1983.

第7篇:结合唯物史观的基本原理范文

【正文】

自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特别是近十几年来,我国哲学战线同整个理论战线一样,在党的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指引下,结合时展,科技进步与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实践,研究迫切的理论问题和现实问题,包括对什么是马克思主义哲学的理解,取得了重大成就,也出现一批哲学新人,促使我国的哲学研究步入一个新的发展时期,有力地推动了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发展。所谓哲学陷入了“困境”甚至“绝境”的说法,是极端片面的。这是有目共睹的事实,是勿庸置疑的。我国哲学研究的发展在总体上也是健康的,其发展前景充满希望。但这绝不是说目前我国哲学研究,特别是对马克思主义哲学的研究就没有不足和问题了。如果这样认为,当然也是不客观的。我们还认为,在我国哲学理论研究和发展过程中,出现这样那样的问题是不可避免的,必然的;无论出现何种理论观点,都可以从不同方面、角度促进我们的理论反思,启迪心灵,开阔视野,寻找到理论研究发展的新生长点。从这个意义上说,不同理论观点的出现,都有它的历史理由和积极意义,都为哲学发展作出一定的贡献。但是,正如人们常说的,存在的未必是合理的;局部正确未必完全正确。如果夸大了局部,甚至以局部替代整体,那就容易曲解理论的实质,客观上肢解了马克思主义,甚而造成新的混乱和危害。这就有必要提出,在坚持和发展马克思主义的事业中,既要注意克服教条主义,又要克服以偏概全的倾向问题。所谓“教条主义”是大家所熟悉的,即指在理论研究中的脱离现实,唯书唯上,思想僵化,人云亦云的倾向;所谓“以偏概全”是指理论研究中的随心所欲,各取所需,以偏概全,为我所用的倾向。这里所说的两种倾向,均属于学风和研究方法问题,一般属于学术范围内的问题。近些年来在哲学研究特别是关于什么是马克思主义哲学的讨论、争论中,就存在着这两种倾向。一方面表现为教条主义,这是理论研究中长期存在的固疾(包括老教条和新教条),是相当长的时期要努力克服的主要倾向,本文在此不加赘述;另一方面表现为以偏概全、各取所需的倾向,这是当前特别值得提出和重视的新倾向。这一倾向在近年来我国关于什么是马克思主义哲学的讨论中,表现得十分突出。

近十几年来,我国哲学界在批评和纠正以苏联哲学教科书为范本的马克思主义哲学旧体系的过程中,为了返本归真地理解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实质和改革、建构马克思主义哲学新体系的研究,围绕什么是本真的马克思主义哲学的问题,展示了广泛而热烈的争论。许多专家学者,认真研读马克思主义原著,特别是后来新发表的马克思著作(如《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马克思为写《资本论》而撰写的《经济学手稿》、以及《人类学笔记》等),以便重新认识马克思哲学的实质。这是极其必要的,并在研究过程中,提出许多有重大价值的理论观点和理论发现,极大地深化了我们对马克思主义本真意义的理解,有助于我们重新解读和把握马克思哲学的真谛。但是令人担忧的是,人们在看到这些喜人的成就的同时,也感到了新的迷惘。这就是对同一个马克思哲学,有了许多不同的甚至完全相反的理解,彼此激烈对峙,互不相让。比如,有人认为马克思哲学是以物质论为基础的辩证唯物主义;有的认为是实践唯物主义;有的认为是实践本体论或实践哲学;有的认为是历史唯物主义、是唯物辩证法、是人学、是实践交往理论、是生存论、是文化人类学,等等。有的明确提出马克思哲学不是唯物主义,甚至说马克思在《“政治经济学批判”序言》中表达的唯物史观,只是个别观点,而不是马克思历史观的基本原理。观点纷呈,不一而足。我们仔细阅读各家之见可以看到,上述诸种观点几乎都是建立在分析解读马克思原著文本基础上提出来的,大部分观点也确是马克思哲学思想所固有的内容;许多观点又是被哲学界长期所忽视或否定的,因而突出强调马克思的某些观点或方面,是有历史理由的,对于我们重新认识马克思哲学,建构马克思哲学新体系有重要价值。但是我们认为,上述观点基本上都是抓住或强调了马克思哲学中的某些方面,而不能真正反映马克思哲学的整体,在研究工作中,我们可以而且有必要以其中的某些观点为切入点深入探讨,揭示和展开其新的方面,从而丰富与发展马克思哲学的完整体系。但不可以以偏概全,各取所需,抓住其某一方面或为强调其被忽视的方面,而对其他方面不计其余,用自己对于某些方面的理解替代对马克思哲学的完整把握,甚至认为只有自己才发现了本真的马克思云云。我们哲学界长期以来对什么是马克思主义哲学的问题争论不休,是与某些人采取这种学风或研究方法分不开的,急待加以纠正。

其所以如此,是因为上述解读方式背离了对马克思哲学的完整理解。正如许多人所说的,马克思主义哲学不是体系哲学,然而其本身已形成了自己的体系。当然是开放的、不断发展着的体系。所谓科学体系在宽泛意义上讲,即指理论、观点之间的内在联系。马克思虽然没有指明过自己建立了什么样的哲学体系,但马克思的哲学观点是有内在联系的有机整体,实质上已形成了马克思哲学体系的雏型或基本点。马克思主义哲学又是特定历史的产物,它的理论观点必然带有历史的痕迹或说打上了历史的烙印。这就是:其产生的社会背景,是对资本主义工业社会批判的结果;其思想理论背景主要是对18世纪末19世纪初的资产阶级哲学、政治经济学和空想社会主义直接批判继承的结果。在哲学方面,其直接的理论来源是以黑格尔和费尔巴哈为代表的德国古典哲学。可以说,马克思主义产生以前,在欧洲存在的哲学、政治经济学、社会主义理论中,尽管其中包含有许多合理思想和天才的预见,但由于这三大领域基本上是相互分离的,因而没能形成统一的社会发展理论。在哲学方面,虽然有黑格尔辩证法这一辩证法的最高形式和费尔巴哈的人本学唯物主义这一唯物主义最高形式,也是由于唯物主义与辩证法的分离,而没能形成科学的哲学理论。马克思、恩格斯创立马克思主义哲学,是为了批判资本主义工业社会,建立新的(共产主义)社会制度,从而实现人的自由而全面发展的需要,是以人类解放为出发点和归宿点的。它不仅把哲学、政治经济学与社会主义的研究结合起来,吸收其合理方面,克服其弊端,而且总结新的经验进行理论创新,建立了统一的社会发展理论,即马克思主义理论;同时把黑格尔的辩证方法与费尔巴哈为代表的人本学唯物主义结合起来,吸取其合理方面,克服其弊端,并在实践基础上,对此加以革命的改造,实现了理论创新,即创建了马克思主义哲学。马克思主义和马克思主义哲学都是综合创新的产物。因而它是继承前人,又高于(超越)前人,实现了人类哲学思想发展的革命性变革。也决定了马克思主义和马克思哲学创建的固有(原生)形态。不仅如此,马克思本人也不是天生的马克思主义者。马克思的思想发展经历了从唯心主义向唯物主义,从革命民主主义向共产主义的转变过程。他起初信奉黑格尔的唯心主义(当然是辩证的唯心主义),后来又接受费尔巴哈人本学唯物主义的强烈影响,并以此为武器批判了黑格尔辩证法的唯心主义方面(见1844年《巴黎手稿》、《神圣家族》等)。同时,由于对经济学的深入研究和工人阶级斗争实践的发展,马克思开始认清费尔巴哈(包括以前唯物主义)的局限性,认识到其根本原因在于脱离革命实践。于是,马克思站在实践立场,以实践观点为核心,尝试系统地批判费尔巴哈,这就是被恩格斯赞誉为“包含新世界观天才萌芽的第一个文件”——《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的诞生。《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表明了实践观点是马克思新哲学的核心观点和根本特征。接着马克思又以实践观点为基础,研究社会历史,展开了对费尔巴哈和青年黑格尔派的唯心史观进行彻底清算,这就是《德意志意识形态》这一划时代著作的出现。在这部著作里,马克思以实践的观点(“现实的人”即实践的活动中的人)为基础和前提,系统地阐发了新唯物主义,即实践唯物主义或历史唯物主义世界观,标志马克思哲学理论系统的基本完成。马克思后来集中研究《资本论》。他在《资本论》中使用的基本方法是黑格尔的辩证法。当然与黑格尔的唯心辩证法不同,马克思的辩证法是唯物辩证法;并且对辩证法的三个规律在《资本论》中作了充分的论证。同时马克思积极支持恩格斯对自然辩证法的研究,以充分揭示辩证法规律的普遍性。这些都是大家熟知的历史过程。我们概要地叙述这一过程,是为了说明必须从整个历史发展过程,来理解和把握马克思哲学思想的整体与历史形态,而不能停留在或仅抓住其中的某个方面以视全体。我们可以得出的结论是:第一,马克思主义哲学实现了哲学发展中的革命变革,从理论总体上看是实现综合创新的结果。马克思主义就是他那个时代的人类先进思想综合创新的产物。第二,马克思哲学的完整内容是包括唯物主义、辩证法、实践观、历史观、人学、人类学等在内的完整思想。第三,马克思哲学思想的实质是以实践观点为核心(或基础)的历史的辩证的实践的唯物主义。马克思的确从没给自己的哲学规定具体名称,但他已明确提出“新唯物主义”、“实践的唯物主义”、唯物主义“历史观”、“我的辩证方法”,公开承认自己是黑格尔的门生。这些几乎是哲学界所熟知的常识,而常识的客观性是勿庸置疑的,它有力地说明了马克思主义哲学的本质和完整内容。因此,不可以只抓住其某一方面,而忽视或否定其他方面。比如有的学者不承认马克思是坚持唯物主义的。这显然与事实不符。马克思多次肯定评价费尔巴哈的唯物主义,强调“我的方法的唯物主义基础”,“我是唯物主义者,黑格尔是唯心主义”,怎么能说马克思不坚持唯物主义呢?

当然,我们在具体的理论研究中,为了说明某个问题而强调马克思哲学的某一方面,突出某些内容,是完全必要的。如为了说明同唯心主义的区别,强调其唯物主义性质;为了同直观唯物主义区别而强调其实践唯物主义性质;要同唯心史观相区别强调其唯物史观;要同形而上学相区别强调唯物辩证法;要同自然物质观相区别强调人学或文化人类学等。这都是允许的和必要的。但绝不能在强调某一方面时忘记和离开马克思哲学的总体。因为上述不同提法都属于同一个马克思哲学。如果离开了马克思主义哲学的总体,只承认某个方面而排斥其他,不仅与事实不符,而且必然造成多种马克思哲学混战的局面,甚至出现没有马克思(甚至是西方哲学)的“马克思主义哲学”。从而使人们眼花缭乱,迷惘不解,无所适从,各行其事,无法在解放思想中统一思想,更难以确立科学的指导思想了。邓小平多次告诫我们,要完整、准确地理解和掌握马克思主义的科学原理和科学体系,这是正确对待马克思主义的极为重要的原则,对于我们当前研究什么是马克思主义哲学的问题,显得尤为重要。我们哲学界的一个迫切任务,是要在完整、准确地理解马克思哲学思想基础上,进一步深化对马克思哲学各方面丰富内容的研究,在统一思想基础上,发挥优势特长,挖掘新的生长点,不断开拓马克思主义哲学研究的新局面。

第8篇:结合唯物史观的基本原理范文

一、历史唯物主义的基本内涵

从历史唯物主义所属的范畴来看,历史唯物主义是哲学层面上针对人类社会发展提出的相对科学的规律性理论,其具体的原理内容主要是“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社会意识反作用于社会存在;生产力决定生产关系;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上层建筑对经济基础具有反作用;人民群众是历史的创造者”,由原理内容引申而出的、与之相对应的方法论内容则是“要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实事求是,形成先进的社会意识;尊重社会发展的客观规律,使生产关系适应生产力、上层建筑适应经济基础;树立群众观点、坚持群众路线”,列宁曾评价历史唯物主义为“唯一科学的历史观”。历史唯物主义明确揭示了社会发展的根本动力就是社会的基本矛盾运动,强调了人民群众在历史进程中的重要作用,这一点是与我国社会主义的国家性质相吻合的,在时代的演进发展中,历史唯物主义不断获得更新与发展,其基本理念始终与时代的现实情况保持一致,为我国进行国家建设提供了科学化、先进化的理论指引。

二、历史唯物主义在当展中的真实意义分析

历史唯物主义重视个人自由的发展与价值的体现,是一种能够将历史与客观、整体与个体、社会与自然相融合的科学观点,在我国强调结合实际情况开展国家建设事业的新时期,历史唯物主义的真实意义更需要我们的深入探讨。

(一)有利于从整体上把握马克思主义的思想体系

当谈到历史唯物主义时,通常会谈到的另一个思想就是人道主义,在很多观点中认为这两种思想是不能够并存的,但事实上这是一种错误的认识。在对历史唯物主义进行研究时,有的学者过于重视结构与体系的构建,认为个体的自由意志、价值体现和自身需求并不在历史唯物主义的涵盖范围中,导致历史唯物主义虽然是作为一种研究社会结构、发展规律与矛盾探究的思想观点存在,但却缺乏一定的主体,甚至是对具有个人主义的论述展开批评,没有和人类社会建立起必要的、密切的联系,而这样做明显是将马克思主义所呈现出来的人学本质和具有与时俱进特点的生命状态给忽视了,从这个角度来看,这种在认识上存在偏差的历史唯物主义没有完整的反映马克思主义的内涵思想,而存在缺失的马克思主义也不能够对国家建设提出全面化的指导。1845年后马克思在其中思想中没有再通过抽象主义论述个人,而是通过自然与社会的变革、历史的发展和自由的实现来更加形象的阐述个人本质,充分体现了人道主义,可以说这种重视个人存在价值与发展的思想正是历史唯物主义中最为本质与核心的存在,在此前提下马克思主义在中国延伸出了科学发展观中的“以人为本”理念,从更加完整、全面的角度对历史唯物主义展开了论述,使历史唯物主义不仅在引导整体社会发展方面发挥作用,也在引导个人实现价值呈现方面展现了突出的效用,成为真正完整的思想体系。

(二)有利于更加透彻的、全面的认识人的本质

“人民群众是历史的创造者”是历史唯物主义中的重要内容,这一点凸显出了人在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价值,也就是说新时期,历史唯物主义的存在对全面掌握人在社会实践中价值提供了思想上的指引,推动了社会主义文明建设的发展,主要体现在以下三点。第一,人是实在的生命存在,社会要实现可持续的发展就要保证人的基本生活需求能够得到满足,只有物质文明得到满足社会文明建设才能够有序开展,历史唯物主义中将社会与自然相统一,这是因为作为人类社会构成的人需要建立在自然的基础上,自然的存在是人存在与发展的重要物质前提,这是历史唯物主义中生态文明核心理念的体现。第二,人与动物存在的重要区别就是人是通过劳动而存在的,除了表现在人能够通过劳动创造满足存在需求的物质基础,还表现在人能够通过劳动来实现自我的价值、满足精神需求。这一点在我国当前的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体现之一就是重视创业在发展民生工程中的重要价值。第三,人与人之间并不是独立存在的,彼此之间是存在依赖、互助关系的,这种依赖关系的存在使得整个社会能够实现持续的发展,而个人的价值也只有在社会中才得以彰显并被承认,这一点就对我国社会文明建设中社会关系的协调、矛盾的解决和利益格局的调整具有重要的指导作用。

(三)有利于辨证认识人民主体能动性和历史客观规律

历史唯物主义中对人和社会的论述存在着一定的内在性张力,我国的执政党是中国共产党,党坚持为人民服务,因此在制定国家发展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时需要能够在掌握“社会基本矛盾”原理的基础上进行马克思主义的中国化建设,整体来说只有将历史的客观规律与人民主体的能动性相结合才能够实现社会发展的科学性,使我国能够在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基础上对社会主义制度进行丰富和完善,联系实际、稳步推进政治制度和文化体制的变革。

第9篇:结合唯物史观的基本原理范文

因此,中国化也成为当时哲学建构的主要动力和目标。必须指出,在20世纪许多中国哲学家的心目中,中国传统哲学的现代化实际就是传统儒学的现代化。儒学的现代化包括形式和实质两方面。在形式上,儒学的现代化就是采用西方逻辑分析方法来说明传统儒学的概念和辩论,使之更清晰,使儒学更具有理性主义的形式。冯友兰说:中国需要近代化,哲学也需要近代化。近代化的中国哲学,并不是凭空创造一个新的中国哲学,那是不可能的。新的中国哲学,只能是用近代逻辑学的成就,分析中国传统哲学的概念,使那些似乎含混不清的概念明确起来。

(冯友兰,1992年,第207页)冯友兰所谓中国哲学的现代化,与他以前多次提到并进行实践的一样,就是把逻辑分析方法引入中国哲学的观念,使中国哲学的辩论和证明更清晰、更理性化。张岱年说:哲学之基本工夫,实在于解析。解析法是英美新实在论的贡献。中国哲学不太注重解析法,中国新的哲学必须运用解析之方法,使儒学的唯物论观念更加清楚。(《张岱年选集》,第40、42页)张岱年所说的解析法就是逻辑分析法。总之,以冯友兰、张岱年为代表的一些哲学家,把逻辑分析理解为现代化的哲学特质;他们所做的哲学现代化的努力,首先就是使中国哲学尤其是儒学逻辑化、理性化,使之更具有理性主义的特征,使儒学在形式上实现现代化。

然而,儒学的现代化不仅有形式方面,而且还有实质方面。在实质上,儒学的现代化就是引进西方哲学的某些重要概念或理论架构,对传统儒学的一些观念进行发明和新诠释,以应对新时代的社会、政治、自然和人生问题。按张岱年的说法,现代的中国哲学必须能指导科学工作,给科学一种广阔的前提;必须能指导生活及政治社会的实践,为人们提供改造世界的指针;必须是一种有力量的哲学,能给中华民族以勇气的哲学。(同上,第30-34页)相对于儒学,马克思主义哲学在当时被认为是现代的,它无所谓现代化,但却存在着中国化的问题。马克思主义哲学的中国化也包含着形式和实质两方面。在形式方面,马克思主义哲学的中国化实际上牵扯着一个更大的问题即哲学的民族性。

那么,哲学的民族性如何表现且有何意义呢?冯友兰说:民族哲学之所以为民族底,不在乎其内容,而在乎其表面。我们以为民族哲学之所以为民族底,某民族的哲学之所以不仅是某民族的,而且是某民族底,其显然底理由是因为某民族的哲学,是接着某民族的哲学史讲底,是用某民族的言语说底。(冯友兰,1995年,第269-270页)照冯友兰的说法,接着本民族的哲学史并用本民族的语言讲,就表现着哲学的民族性;而且这种哲学的民族性对于这个民族精神上的团结和情感的满足有很大贡献。因此,哲学的民族性是必要的、有意义的。冯友兰把接着本民族的哲学史讲,用本民族的语言讲,作为衡量哲学民族性的标准,这是一种外在的、形式上的衡量。马克思主义哲学要被中国人接受而成为中国的民族哲学,就必须使它的语言中国化,必须接续中国哲学史讲,这是一种形式方面的中国化。

事实上,20世纪30年代开始的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实践,就是语言的中国化和接着中国哲学史讲的。作为马克思主义哲学大众化、通俗化开山之作的《大众哲学》,是艾思奇有意识运用本民族熟悉的、日常的语言讲哲学的典范。当时一些学者认为,马克思主义哲学不仅要语言中国化,而且要接着中国哲学史讲。胡绳在《辩证唯物论入门》中说,辩证唯物论的中国化,要述及中国哲学史的遗产。(《胡绳全书》第4卷,第162页)1938年,明确提出了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命题。他在《中国共产党在民族战争中的地位》一文中指出:从孔夫子到孙中山,我们应当给以总结,承继这一份珍贵的遗产。这对于指导当前的伟大的运动,是有重要的帮助的。共产党员是国际主义的马克思主义者,但是马克思主义必须和我国的具体特点相结合并通过一定的民族形式才能实现。

很显然,把继承孔子以来的中国哲学史遗产看作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重要环节;而他所说的实现马克思主义哲学的民族形式就是中国化,它不仅包括语言形式,而且还包括由接续中国哲学史而来并被中国人喜爱的所谓中国作风和中国气派。正是在的号召下,陈伯达在延安开设中国古代哲学讲座,这是要接中国哲学史讲唯物辩证法的尝试。艾思奇在《研究提纲》中指出,马克思主义哲学在中国有它的基础,即中国古来伟大思想中的辩证唯物论要素的存在。

由此可见,当时的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确实是从语言中国化和接着中国哲学史入手的,这其实是形式方面的马克思主义的中国化。而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实质方面,就是把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理与当时中国政治、经济、社会的具体问题相结合,形成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的实践和理论。然而,在中国现代哲学史上,不管是儒学的现代化还是马克思主义哲学的中国化,其目标都是为了创建一种新的中国哲学,此两者不可能是截然分离的。如果我们能撇开长期存在于头脑中的政治意识形态或党派性的纷争不谈,那么就会发现:在具有哲学活力的30至40年代,儒学的现代化与马克思主义的中国化是融合为一的。

在这场创新活动中,儒学与马克思主义哲学曾在同一群哲学头脑中际遇,并在双方的会通中激出了活力。这是一个特殊的哲学群体,它包括张申府、张岱年、,还有冯友兰、梁漱溟、熊十力等人。这些头脑长期被儒学浸染,并能对马克思主义哲学做相当程度的同情了解。在儒学与马克思主义哲学的会通中,围绕着辩证唯物论和唯物史观,以张申府、张岱年、等人为一派,他们将辩证唯物论做某种儒学的解读,通过儒学使马克思主义哲学中国化;而以冯友兰、梁漱溟、熊十力为代表的另一派,他们将儒学的历史哲学和政治哲学做某种唯物史观的解读,通过马克思主义哲学使儒学现代化。下面就沿这一线索述之。

二、马克思主义哲学的中国化张申府、张岱年、等人的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努力,是接着中国古代哲学哲史,并用儒学的语言来格义、诠释辩证唯物论的。张申府是较早提出将儒学与辩证唯物论结合的哲学家,他要合孔子、列宁、罗素而一之。(张申府,1996年,第240页)他把《易传》的辩证思维与马克思的唯物辩证法结合起来,并用罗素的逻辑分析方法表达,形成了自己的辩证法。张申府认为,辩证法的本质就是相反相成、矛盾的和谐,它是科学的、客观的规律。受孔子哲学的启发,张申府重视相成、和谐,但又认为相反者之统一是有待的,暂的,转移中的,相对的,而互相拒的相反者之交斗相争,则是绝对的,如动与演化然。(同上,1986年,第117页)他强调对立、斗争的绝对性,看上去更接近马克思的辩证法。当然,张申府的辩证法是零散的、很不系统的,还有待后来者进一步充实和完善。其功劳则在于指出了儒学与马克思主义哲学会通的方向。在张申府的影响下,张岱年以儒学来融会辩证唯物论。

经过长期沉潜研究,他完成了《天人五论》,建立了自己的新唯物论体系。张岱年的哲学是将《易传》、张载、王船山、颜元、戴震的辩证法和气论,同马克思主义的辩证唯物论加以综合创新而成。在方法论上,张岱年首先把马克思、恩格斯、列宁的辩证法总结为六条规律,认为对立统一规律为辩证法的核心并贯穿于六条规律之中。然后他又把六条规律汇归为儒学的反复、两一两原则,认为反复是事物的阴阳两方面向对立面的变化,而两一即矛盾,它指事物内部矛盾的两方面(阴和阳)的作用相推,是事物变化的原因和根据。(《张岱年选集》,第80-88页)以此,张岱年便既精巧地将马克思主义辩证法儒学化,又不失马克思主义辩证法的实质。另外,他发挥张载的仇必和而解观念,强调了矛盾的和解与统一的真义。(同上,第216页)的儒学与辩证唯物论的会通,体现在他的矛盾论、实践论和实事求是观上。

毛--泽-东的矛盾论主要包括两个方面的内容:

第一是讲变化的宇宙观,第二是讲作为变化的原因及变化规律的矛盾。把传统哲学的新陈代谢观念与质量互变规律、否定之否定规律相结合,来讨论事物的发展变化。他认为宇宙中的一切事物无时无刻不在变化,变化和发展是宇宙不可抵抗的规律,从而建立了变化的宇宙观。把事物内部的矛盾(即对立统一)作为事物变化的原因和根据。他认为,中国哲学的相反相成、和而不同就是对立统一。他用相反相成来分析矛盾的对立性和统一性,提出了主要矛盾、矛盾的主要方面与次要矛盾、矛盾的次要方面的区分,重视次要矛盾和矛盾次要方面在矛盾运动过程中的地位与作用,强调矛盾的对立面在特定条件下的统一和转化的重要意义。(《选集》第1卷,第301-333页)在认识论方面,接着儒学的知与行关系的讨论,把儒学的知行论与辩证唯物论的认识论批判地结合起来,形成了独特的实践论。其实践论所主张的理论与实践、主观与客观的统一,和理学家的知行合一有很大的相通性。(同上,第282-288页)还用中国传统思想中的实事求是观念来格义辩证唯物论,并对之做出新的解释,认为实事就是客观存在着的一切事物,求就是研究,是就是客观事物的内部联系,即规律性。所谓实事求是就是从客观存在着的一切事物,去研究客观事物的内部联系即规律性。(《选集》第3卷,第801页)的实事求是与朱熹的即物穷理实质上有一致之处。

三、儒学的现代化

众所周知,在马克思主义的全部理论中,唯物史观可以说是对中国人影响最大、也最容易接受的。从理论上看,唯物史观是辩证唯物论哲学方法在历史、政治和经济方面的运用。冯友兰、梁漱溟、熊十力等人曾经接受唯物史观,并对儒学的历史观和政治思想作新的解释。

20世纪30年代中期,冯友兰欧游回来接受了唯物史观,并把它与秦汉春秋学的五德三世说结合起来,形成自己的新五德三世论历史哲学。冯友兰认为,从秦汉时期邹衍的五德说、董仲舒的三统说及何休的三世说,可以寻出适合现代的历史观。他指出,历史是演变的,没有永存不变的社会政治制度,《周易》所谓穷则变、变则通之言,很可以拿来说明这个意思。历史演变乃非依精神的势力,而是依经济的势力。

按照唯物史观的说法,一种社会的经济制度要一有变化,其他方面的制度也一定跟着变。人的意向和行为,不是随意而为的,必须受到环境的限制。人类历史上所表现的制度,都是一套一套的,即有某种经济制度,就要有某种社会、政治制度;有某种所谓物质文明,就有某种所谓精神文明。一种社会、政治的制度,就是为了适应一种经济的制度;当它与经济制度成一套的时候,它就是好的。

人类的社会虽可有各种一套一套的制度,但人类社会之所以能成立是由于有一些基本条件是不变的。这些基本条件就是基本道德,它是每一个社会的人所必须遵守的(譬如信),没有它任何一个社会不能存在。所以,这些基本道德,无所谓新旧,无所谓古今,是不随时变的。关于历史的运动,五德说或三统说认为历史是循环的,而三世说认为历史是进步的;如果把五德说的循环与三世说的进步结合起来,我们就得到辩证的历史观,即历史的演进既是循环的,又是进步的。

因为在历史的演进中,我们不能恢复过去,又不能取消过去,我们只能继续过去。也就是说,历史的演变遵循着辩证的规律。(冯友兰,1984年,第345-351页)以上就是新五德三世论的历史哲学,其基本上是唯物史观儒学化的表达。当然,冯友兰肯定基本道德的普遍不变性,不大符合马克思唯物史观的精神。他以社会之所以成为社会的社会之理来肯定基本道德,与他在新理学中所强调的共相思维是一致的。在《新事论》中,冯友兰还用程朱理学的体用范畴来讨论唯物史观,认为生产力等经济基础是体,政治、文化等上层建筑是用。体改了,用会跟着改。(同上,1993年,第72页)然后,冯友兰用这种儒学化的唯物史观来讨论中国的社会政治发展问题,并指出:中国的发展道路,要经过生产社会化而支配家庭化者(即所谓资本主义社会),然后实现生产社会化而支配亦社会化者(即所谓社会主义社会),最后向共产主义社会过渡。(同上,第279页)这是为中国的现代化来寻找道路了。

梁漱溟对唯物史观的态度极为复杂含混。一方面,在哲学理论上,他似乎是与唯物史观相悖的。梁漱溟在《东西文化及其哲学》中批评唯物史观,指出物质环境对意识或文化创造只能说是有缘,不能说物质环境是产生意识的因。也就是说,只能说两者有关系或关联,不能说物质决定意识。他认为,中、西、印文化的不同,不是基于物质条件的不同,而是基于人生态度或精神欲求的不同。一个民族经济和政治的发展道路取决于一个民族的人生态度。(梁漱溟,1993年,第139-143页)因此,梁漱溟看上去更倾向于精神决定论而不是唯物史观。另一方面,在实践上,梁漱溟又主张社会经济制度的改革,以便能改善社会阶层的不公平,实现理想的人生。

30年代他放弃纯学术研究而推行乡村建设运动,就是先从改善农村经济入手,促兴农业以引发工业,为政治建设寻找新的出路,这又是肯定经济基础对政治上层建筑的决定作用。可以说,唯物史观在他的思想中形成了一种奇特而矛盾的混合。然而,可能正是由于对唯物史观在理论上的拒斥和实践上的接受,才使得他在寻找中国现代化的道路时,既没有简单选择欧洲近代的资本主义政治、经济道路,又没有简单选择苏俄发明的道路,而是主张要走中国特色的民族自救道路。

其中的理由也在精神和经济两方面。他认为,欧洲近代资本主义的政治、经济道路走不通,是由于中国现有物质条件的不适应,或因中国人对民主政治的态度问题;但最重要的原因是东西民族根本精神的不相契,即中国是伦理本位的社会,中国人重视人际情谊,缺乏个人权益和竞争心,这与重视法律、个人权益保障和竞争心的资本主义是格格不入的。苏俄发明的道路走不通,是由于中国是职业分途的社会,缺乏西方社会的阶级对立,因此,革命的阶级基础不存在、革命对象不明确、思想理论难于统一。而民族自救的道路走得通,因为它是取于本民族固有的精神,同时符合当时的中国现实。

梁漱溟的这条民族自救道路,似乎要把孔家的生活方式与基尔特的合作社会主义结合起来,要走一种儒家式的社会主义道路。(梁漱溟,1989年,第510-512页)熊十力的新唯识论哲学主张心物一源、翕辟成变,认为心具有刚健纯善的德性,它能主宰物而不随物转,具有改造物的特殊作用。熊十力重视心的作用,此与辩证唯物论重视物的观点大异其趣。然而,熊十力也承认,中国哲学有如张载、王船山那样的唯物论系统,但其气之为物,是灵妙有理且生生不息的,这与近代辩证唯物论之物差距甚远。不仅如此,熊十力认为唯气论不是儒学的真宗,讲心物同源的孔子之学才是正宗。

建国后,熊十力主张马列主义中国化,认为必须先昭明孔学真相,为吸收马列主义之基础。(熊十力,1994年,第29-32页)熊十力虽然倡导马列主义中国化,却是要使孔学借马列主义来实现自身的现代化。熊十力晚年的学术活动中最值得关注的,就是他用唯物史观解读孔子的政治哲学。在《原儒》中,熊十力指出:孔子之外王学,主张废除统治阶级私有制,而实行天下为公之大道。(同上,2001年,第475页)因为在统治阶级与私有制之下,大多数人受少数人之侵欺,其道德与智慧不易表现。在阶级与私有制废除,天下一家之制度下,人人可以表现其道德与智慧。即荡平阶级,而建立天下一家之新制。(同上,第463页)这就是大同之世,而在大同之世里,没有阶级统治和压迫,没有私有制,人人都是道德和智慧觉悟很高的士君子。如何实现大同之世呢?

他认为,在政治方面上,必须通过人民革命拨乱的方式取消王权,消灭统治阶级,并通过人民选举来决定公共权力之执掌。(同上,第476、520页)在废除私有制方面,他明确提出三方面的措施:一是土地国有;二是生产事业,其大者皆国营,乃至全地万国,亦逐渐合谋平等互助,以为将来世进大同,国际公营事业之基础;三是金融机关与货物之聚散,皆由国营,无私人资本家。(同上,第534页)熊十力用唯物史观来解释孔子的大同思想,将马克思主义政治学说容纳进儒学里,使儒家政治哲学看上去更有系统、更有说服力并具有现代内涵,从而使儒学现代化。冯友兰、梁漱溟、熊十力等人用唯物史观对儒家的历史观和政治观赋予一种新解释,不仅使儒家的历史和政治哲学显得更思辨化、条理化,而且还用唯物史观来分析中国历史的社会发展过程,试图为中国的现代化寻找一种道路,从而使唯物史观与中国实际结合起来。也就是说,他们的努力不仅使儒学在形式上实现了现代化,而且使马克思主义的唯物史观在实质上实现了中国化。

四、反思在儒学的现代化与马克思主义的中国化双向会通的过程中,张申府、张岱年、等人以儒学来格义、诠释辩证唯物论,使马克思主义哲学中国化,同时又间接使儒学现代化;而冯友兰、梁漱溟、熊十力等人以唯物史观来引申、发明儒家的历史和政治哲学,使儒学现代化,同时又间接使马克思主义中国化。在此富有创意的会通中,我们能得出以下几点启迪与思考:

第一,在哲学的现代化和中国化中,儒学与马克思主义在上述哲学家的头脑中不存在僵化的对立。在他们看来,儒学与马克思主义哲学不仅在精神上有相通的地方,而且完全可以创造性地相互转化。那种所谓排斥说只是由于政治意识形态或党派性的立场而来,而那种对儒学与马克思主义都给予肯定的不痛不痒的并存说,在潜意识中还是存在着政治意识形态对立的影子。

第二,建构新的中国哲学必须做到哲学的现代化与中国化的统一。即,一方面我们要吸收现代知识学的新成果,使传统哲学的概念、辩论和证明更加明晰化、理性化和系统化,且不与现代科学常识相违背,以便使传统哲学适应现代人的心智,同时又切实应对现代人所遇到的自然、社会和人生问题;另一方面,所引进的西方哲学范畴和理论必须有一个中国化的过程,使之能接上中国哲学史、并用中国人熟悉的语言来表达。那些保持原汁原味中国哲学的要求,只是理想化的田园牧歌式的情调,因为这种做法只能满足少数人的美学口味,却有可能导致中国哲学在现代社会中死亡。同样,那些照搬照抄西方哲学而不能将其中国化的哲学,也只能供学院书斋中极少数人把玩,而不可能在多数中国人的心灵土壤里生根发芽并结果。因此,一种未来的中国哲学必定是现代化与中国化的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