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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后托管服务方案精选(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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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后托管服务方案

第1篇:课后托管服务方案范文

【关键词】台湾;《儿童教育及照顾法草案》;托幼一体化;启示

【中图分类号】G619【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4-4604(2009)12-0036-05

托幼一体化,是世界各国(地区)学前教育改革和立法中普遍关注的问题。在我国,打造托幼一体化已经成为一种席卷全国的浪潮(虞永平,2008)。然而,尽管各地都在进行托幼一体化的实践,但与之相应的纲领性文件与规范依然缺失,“一体化”过程中的课程管理、指导和评价等也缺乏可参照的标准。托班教育幼儿园化、0~3岁幼儿师资及培训、整合家庭和社区的教育资源、提升和规范家长和看护人员的育儿能力与资格等相关问题,还有待解决。当托幼一体化已成为不少地区拓展早期教育发展目标的时候,我们常常看到的只是形式和规模的变化(薛生,2005)。

在历经数年的研讨与反复修订后,我国台湾地区相关部门近期出台了以托幼一体化为立法核心的《儿童教育及照顾法草案》(以下简称《草案》),这部法案被称为促进台湾地区学前“教保合一”的“新里程碑”。[’’如获准实施,全面的托幼整合一体化对于台湾地区的学前教育而言,将是划时代的变革,法案中的一些经验与做法,也值得我们审思与借鉴。

一、《草案》的立法背景

(一)台湾地区教保机构面临的问题

在台湾地区。幼稚园和托儿所是主要的学前教育及保育机构,幼稚园是教育机构,归教育部门主管,主要招收4岁以上学龄前儿童;托儿所则归社会福利机构部门主管,招收2~6岁幼儿。二者招收的幼儿在年龄上有所重合,在托幼机构的规范与协调上,也存在一定的问题,具体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1 师资标准

幼稚园依据《幼稚教育法》及《师资培训法》相关规定聘任教师,托儿所则依据《儿童及少年福利机构专业人员资格及训练办法》选用教保员和助理教保员。两者在教师及保育人员的培训、资格、等级、权益等方面的要求都有所不同,特别是对于4~6岁的幼儿而言,在幼稚园其教育者是教师,在托儿所其教育者则是教保员,不同的师资标准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早期教育的品质。

2 课程标准

台湾地区相关部门针对幼稚园制定了专门的《幼稚园课程实施标准》,而托儿所则没有类似的课程标准,有的按照《托儿所教保手册》实施教学,有的则参照《幼稚园课程实施标准》组织教学活动。课程标准的不统一,再加上主管部门不同,使得对幼儿开展的教学急需进行评估与规范。

3 设施与管理

虽然托儿所和幼稚园招收的幼儿在年龄上有重合,但园、所在建筑与设施标准、安全上的要求不同,每个班应配备的教师人数要求不一致,对教师的评价奖惩制度、进修学习要求等亦有区别,这种不同可能导致同年龄幼儿在享受的教育资源、接受的教育品质上不一致。

(二)早期保育与教育相结合已成为世界学前教育的趋势

近年来,在学前教育领域,“早期儿童保育”(early childhood care)和“早期儿童教育”(earlychildhood education]这两个具有不同涵义而又相互关联的概念,开始被“早期儿童保育和教育”(early childhood care and education)这一整合性概念所替代。此外,另一个融合保育(care)和教育(education)的新概念“保教”(educare)也开始形成。[3]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和国际经济合作发展组织都强调整合早期保育和教育服务对提高早期教育质量的重要作用,政府应在其中扮演积极推动者的角色。台湾地区以立法的形式推动保教结合的托幼一体化,一方面是为了解决托幼主管体系不同所衍生的一些问题。另一方面也是顺应早期教育及保育一体化的国际趋势。

二、《草案》的主要内容与特点

《草案》有总则、教保服务、资格权益、儿童权益、家长权利与义务、兴办管理辅导、罚则和附则共八章。其内容包括了对托幼机构的划分、各级主管机关管理主体与职权的规定;教保服务的原则、形式、种类及特殊幼儿的照顾;教保机构的各级人员配置、从业资格与福利待遇;教保人员及相关机构在信息公开、安全管理、幼儿保健与保险、急救训练等方面的规范;家长及家长组织的参与、组织、监督权及相关义务;公私立教保机构的兴办及区别,收退费制度、评价、监督与奖励机制;违反《草案》相关规定的处罚制度与处罚机关;托幼一体化过程中教保机构的改制过渡规定及《草案》施行细则与日程等。其主要特点如下:

(一)强调全面的托幼整合一体化

《草案》强调的“托幼整合”指的是幼儿保育与教育多方面整合的一体化。草案实施后。台湾地区的托儿所和幼稚园都将整合为幼儿园,统一划归教育部门管辖,原来的幼稚园教师将成为幼儿园教师,托儿所的教保员和助理教保员将成为幼儿园的教保员和助理教保员。托婴中心招收0~2岁婴儿,幼儿园招收2~6岁幼儿,除特殊地区外,2~3岁的幼儿每班以20人为限,且不得与其他年龄段幼儿混龄编班,3岁以上幼儿每班30人为限。幼儿园教师和教保员入职都将采用统一的资格认证。

《草案》对幼儿园的环境置备、人员设置、教育和保育服务内容都有统一要求。招收0~2岁婴儿的托婴中心、提供居家式照顾服务的家庭保姆所、为小学阶段儿童提供服务的课后照顾中心也被纳入立法范围,法案对其服务内容、人员设置与资格标准也作了统一要求和规范。其中,幼儿园、托婴中心、课后照顾中心三者统称为“教保机构”。草案规定教保机构不仅要对招收的儿童提供教保服务,还得“提供作为社区儿童教保资源中心发挥社区资源中心之功能,协助推展社区活动及社区亲职教育”。[4)因此,台湾地区托幼一体化所整合的内容不仅是幼儿园与托儿所,不仅面向0-6岁的幼儿,也包括小学阶段的课后教保服务,且涵盖了对家庭与社区早期保育与教育的整合与规范,强调教保机构的社会职能,可谓是比较全面的托幼整合一体化。

(二)严格规范教-保服务人员的从业资格认证

《草案》对托幼整合后教保服务人员应具备的从业资格作了严格细致的规定。除幼儿园教师必须取得教师资格外,各教保机构的主要负责人,如幼儿园园长、托婴中心主任、课后照顾中心主任还应参加并通过专业课程培训,并具备五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譬如,幼儿园园长首先得具备幼儿园教师或教保员资格,其次必须担任教师或教保员五年以上,并且还应通过主管机构举办的园长专业训练课程考核。对于主要从事保育工作的教保员,则要求必须有学前教育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学历,其他专业

的必须修完教育部门规定的学前教育相关专业课程,助理教保员的学历则要求中专以上。总之。要从事幼儿教育和保育工作,必须具备相关的资格证书且受过幼儿教育与保育的专业训练。

《草案》对从事居家式儿童照顾服务的保姆人员资格也作了明确规定,要求其必须是“高中以上学校幼儿保育、家政、护理等相关专业毕业,并取得保姆人员技术士证,或修毕保姆训练课程并取得保姆人员技术士证”。[5]照顾幼儿的家庭保姆必须到相关的主管部门进行登记,并定期接受主管部门检查与辅导。可以说,《草案》对家庭保姆从事照顾幼儿工作的资格作出了前所未有的严格规范与要求。

(三)建立缜密的幼教机构监管规范与机制

《草案》规定所有教保机构都应在主管部门登记备案,得到设立许可后方能招收儿童。主管部门对教保机构的设立标准、改建、迁移、扩充、增加招生、停办、撤销等具体事宜进行管理和督导、检查和评价。据了解,《草案》颁布后台湾地区相关部门还将制定《幼儿园设置基准》《幼儿园设立许可及管理办法》《幼儿园评价及追踪辅导办法》《幼儿园教保服务实施准则》等20余部具体层面上的管理标准。可谓全面而缜密。

同时,《草案》对公立和私立幼儿园经费管理也作了规范,要求教保机构的经费收支应设专账管理,要有合法依据。在收费方面规定“公私立教保机构之收费项目、用途及公立教保机构之收费基准之自治法规由主管机关定之”。其中,特别强调私立教保机构收费数额须依照主管部门所订的收费项目及用途制定,每年的收费必须对外公布且报主管机关备案和审查后方能生效。这样,将能有效遏制一些私立幼儿园高收费、乱收费的现象。

此外,《草案》制定了罚则专章,对于违反相关规定的个人和行为制定了严格详细的处罚条例,如教保机构未登记招收儿童,违反教保活动和卫生保健法规,招聘未具备资格的教保人员、家庭保姆和其他教保服务人员从事相关职务等,将视情节轻重分别处以罚款、勒令停办、废止登记等处罚。

(四)注重家长参与监督与儿童权益保障

《草案》制定了家长权利与义务和儿童权益保障专章,规定托幼整合后的幼儿园必须成立家长会,对幼儿园进行监督。主管机关要制定家长会的任务、组织、运作等相关法规。主管机关对教保机构评价时要有家长团体的参与,同时还将参加亲子活动,参加幼儿园因“儿童特殊需要所举办之个案研讨会或相关活动”,作为家长的法定义务。

在儿童权益保障方面,《草案》注重幼儿健康与安全方面的保障,规定幼儿园与托婴中心必须为幼儿办理团体保险,建立幼儿健康管理制度、健康资料档案等,教保服务人员至少要接受16小时以上的急救训练。要接受安全教育的相关课程和紧急救护演习。为保障幼儿安全,《草案》对幼儿园和课后照顾中心接送幼儿专用车辆的具体规格、颜色、标识、驾驶和随车人员应具备的资格都提出了要求,强调相关人员必须接受急救训练。对于在经济、文化方面和生理、心理等方面处境不利的儿童,《草案》强调应优先给其提供接受教保服务的机会,对于招收此类儿童的教保机构,政府应提供适当的协助和补助。

三、问题及启示

《草案》在台湾地区尚未正式实施,却已引起了一些争议。一方面,以立法的方式全面推行托幼整合一体化,对台湾地区学前教育机构、制度和管理都可谓是极大的变革。另一方面,推行托幼一体化也面临诸多问题,譬如,《草案》并未对政府在托幼整合过程中应投入的经费作出明确规定,但据其对教保机构设施等方面的硬性要求,托幼整合后的许多幼儿园都需投入大量经费进行硬件和软件的提升,这样虽然提高了保教质量,但也势必提升教育成本,无疑会增加收入偏低家庭的负担;《草案》对于幼儿园教育内容与环境设施等方面的统一限定。也将对台湾地区幼儿教育的多元化发展有所限制。此外,托幼整合后,对于2一,3岁幼儿教育和保育的规律、方法和内容依然有待区分和研究。尽管如此,这部法案对于我们思考托幼一体化问题,依然有一定的启示意义。

(一)政府应承担在托幼一体化过程中的监管责任

从理论上讲,0~6岁幼儿的教育是否需要一体化、应该如何整合,依然是值得商讨的问题。然而,现实情况是,在我国内地的许多地区,随着社会的变迁,以前街道或单位举办的托儿所在逐渐消失,而私立的早教机构和一些公立幼儿园设立的“托班”“婴儿班”都在招收0~3岁的婴幼儿。张振平等人在对河北省103所幼儿园的调查中发现,大多数城镇以上幼儿园都开设了托班或亲子班,加上没有开设但近期打算开设的幼儿园,基本上接近被调查幼儿园总数的80%。然而,这些幼儿园开设托班或亲子班缺乏相应的政策支持与监管,低幼教育水平也参差不齐,教育品质难以保障(张振平,2008)。政府对托幼整合的关注程度和监管力度不够,是一些幼教机构保教职务管理混乱、胡乱收费、专业不强、质量不高等问题产生的重要影响因素。

当托幼一体化在一定程度上已成为一种趋势时,政府应予以重视,承担起应负的责任。这一点学前教育较为发达地区的地方政府已有所意识。譬如上海市目前正在进行的学前教育改革与发展主要体现在:第一,推进0~6岁托幼一体化管理体制改革,并构建0~3岁早期教育服务体系;第二,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多渠道、多形式发展学前教育事业,逐步建立以政府办学为主体、社会各界共同办学的体制(和建花、蒋永平,2008)。上海市的相关做法就是注重政府在托幼一体化中的主导作用的具体表现。

政府的逐步参与监管。相关管理体制的改革,是托幼一体化发展的趋势,也是早期教育质量得以保障的前提。台湾地区以立法的形式进行托幼整合,强调政府的监管与责任,明确托幼机构的主管部门及其职责,对公私立幼教机构都按标准进行严格的收费管理,注重托幼整合过程中的监督与规范,这些都具有一定的借鉴意义。

(二)应强调相关保教人员特别是保育员的资格规范与认证

在托幼一体化过程中,对于0~3岁的幼儿,保育重于教育。仅就早期保育而言,它不仅仅是保育员对婴幼儿身体的照顾,还要求保育员具有一种关心儿童的渴望,具备观察儿童并思考其需要和发展可能性的能力(虞永平,2008)。现代的保育是保育、教学、养育的融合,所以,在幼教机构承担保育工作的保育员,在托幼一体化过程中扮演着重要角色,需要具备扎实的专业保教知识和技能。

在许多幼儿园,保育员的专业素质和工作水平都存在一定的问题。虽然《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明确指出“随班参教”是保育员的工作内容之一,强调“保教并重”,但是,近年来相关的调查研究却表明保育员存在着文化层次偏低、年龄结构大龄化、缺乏保育职业培训、保育水平低、自我感觉差等问题。大多数幼儿园没有建立系统的保育评估体系,保育员开展工作的随意性较大。有研究者还提出幼儿园领导在奖惩激励机制、评价管理保育员工作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杨文婧、胡海兰,2008)。我国在制度上缺乏对保育员的资格认证与规范,在很大程度上导致了保育员地位低、待遇低、专业素质不强等问题。《草案》严格要求从事幼儿教育和保育工作者必须有相关的资格证书且受过幼儿教育与保育专业训练,这是提升托幼一体化教育水平的重要保障。因此,我们在推进托幼一体化时也应强调早期保育工作的重要性与专业性,建立相关的资格认证制度。

第2篇:课后托管服务方案范文

2002年3月17日,深圳市布吉东方半岛花园小区因物业管理费上调一事引起部分业主不满,接连引发原业主委员会被全部调整,新业主委员会强行招标,中标的深圳市北方物业管理公司与原恒兆基物业管理公司在小区对峙,恒兆基物业管理公司诉新业主委员会违反合同等事件发生。整个事件所折射出的关于物业管理合同的性质、物业管理权属的移交程序及业主委员会的赔偿方式和制度建设等问题,引起深圳业界广泛关注和深入思考。目前该事件正由深圳仲裁委员会主持仲裁解决当中。

2003年3月21日,深圳仲裁委员会作出了终局裁决。由曹叠云担任首席仲裁员的仲裁庭作出[2003]深仲裁字第151号深圳仲裁委员会裁决书的裁决如下:

(一)申请人与被申请人自2003年4月1日起继续履行双方2001年2月18日所签

《物业管理委托合同》;

(二)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自2002年8月1日至被申请人采取措施恢复申请人的管

理状态之月的物业管理酬金损失,每月以1.7万元计算。

(三)和(四)本文略。

本裁决为终局裁决,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深圳市恒兆基物业管理有限公司随后向法院申请执行。时至今日,作为终局裁决的该仲裁裁决并没有执行,东方半岛花园仍由深圳市北方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管理,新旧物业公司也没有移交整个小区的物业管理资料,小区物业管理费拖欠情况比较严重。物业管理业界和法律人士都非常关注该案的执行,对业主委员会能否全面履行义务、如何履行义务表示关切。

6月19日,新华社受权国务院令第379号《物业管理条例》,将于2003年9月1日正式实施。这将是物业管理行业规范发展的新起点。5月,由梁慧星担任课题组负责人的中国民法典立法研究课题组提交的《中国民法典草案建议稿》已经正式出版,这是从1998年初开始恢复的民法典草案编篡工作取得的阶段性成果。虽然法律不具有溯及既往效力,笔者还是愿意结合新条例和民法典草案建议稿,对物业服务合同的法律性质发表一些初浅的看法,如果能够为法律界和物业管理同行提供一些有益的参考,则幸甚。

《物业管理条例》的颁布对物业管理行业的影响是深远的。随着现代市场经

济的发展,产生了很多种新的合同类型。物业服务合同就是其中的一种。物业管理是为维持或者增加不动产及其附属设施的使用价值、维护不动产及其附属设施的使用安全和使用秩序而进行的管理活动。物业管理的权利来源归属于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物业服务合同是物业管理人依据《前期物业服务合同》或《物业服务合同》的规定,为业主持续进行物业管理服务,业主或使用人按照约定按时支付物业服务费用的合同;物业服务合同的内容应当包含物业管理事项、服务质量、服务费用、双方权利义务、专项维修资金的管理与使用、物业管理用房、合同期限和违约责任等。物业服务合同的本质是反映区分所有建筑物的管理,具物权关系的民事合同,是一种特殊的服务合同。委托合同是委托人和受托人约定,由受托人处理委托人事务的合同,它是一种比较古老的合同类型,古巴比伦汉谟拉比法典对委托合同有专门规定。物业服务合同与委托合同有一些“近似”,但与纯粹的委托合同有差别。并且这种差别是明显的、实质的差别,这种差别足以使物业服务合同构成一种新的合同类型。

委托合同是委托发生的基础,民事主体通过委托扩大了活动空间和范围,适用范围相当广泛。委托合同的订立以双方当事人相互信任为基础。委托人之所以选定受托人为其处理事务,是以其对受托人能力和信誉的了解,相信受托人能够处理好委托的事务为基础的;受托人接受委托也是基于对委托人的了解和信任。没有当事人双方相互信任和自愿,委托合同关系不可能建立。从而,当事人双方均享有任意终止权,可任意终止合同。《合同法》第410条明确规定:“委托人或者受托人可以随时解除委托合同。”,这一点使委托合同具有了区别于其它任何合同的本质特征。而在实践中,如果允许物业服务合同的任何一方随时任意地单方解除合同,对物业管理行业发展的影响将是致命的,甚至给物业管理行业带来一种灾难。试想,只要双方的“信任”有所动摇,不问客观上是否有理由,可以随时、任意地行使解除权,将是什么后果?势必造成物业管理企业短期行为,小区管理极度不稳定,从根本上造成对全体业主利益的损害,并造成社会资源浪费,激化各种社会矛盾。《物业管理条例》规定选聘、解聘物业管理企业的权利由业主大会行使,且必须经物业管理区域内全体业主所持投票权2/3以上通过。

委托合同以处理委托人事务为目的。委托合同的标的是处理事务的行为,是

典型的提供劳务合同。现代建筑新技术、楼宇科技、设备设施的智能化、网络化、专业化的发展,使物业管理向“服务集成商”转变,物业管理的管理服务将发展成为一种系统化、专业化、技术化的综合性有偿服务,并不是简单的事务。国家鼓励物业管理采用新技术、新方法,依靠科技进步提高管理和服务水平。技术的创新领先是物业管理行业持续发展的根本,物业管理的服务必须与现代建筑产品保持同步领先。物业管理的核心还在于满足和超越顾客不断增长的需要。专业电梯工程、专业清洗、环境园林工程等专营公司的大量涌现,使得“业主大会+物业公司+专业公司”的未来物业管理模式必将成为主流。

委托合同中受托人应对委托人尽忠实义务,必须亲自处理和报告,受托人应当按照委托人的指示处理委托事务。需要变更委托人指示的,应当经委托人同意。受托人以委托人名义开展活动,受托人行为的法律后果、所得收益和支出的费用在委托范围内由委托人承担和享受。物业服务合同中,物业管理公司是以自己名义从事经营管理活动,并且,由于物管企业对自己品牌的“树立”可以形成商誉,成为无形资产,享有知识产权。在一定程度上,这些知名品牌公司对小区的管理可以提升小区知名度和公众形象。物业服务合同中双方的权利义务、管理者酬金、违约责任、侵权责任都应明确规定,双方当事人各自分别承担和享有,物管企业必须获得利润才能获得生存。

但《物业管理条例》是行政法规,物业服务合同的法律性质应由上位法来明确。中国历史上实行专制体制,历代法典均属刑法,并无现代意义上的民法。编篡民法典之议,始于19世纪末。新中国成立后曾三次进行民法典编篡,均告中断。改革开放后,1998年初,起草民法典的条件已经成就。《中国民法典草案建议稿》于2002年8月全部完成,分总则、物权、债权总则、合同、侵权行为、亲属和继承共七编,八十一章,一千九百二十四条。其将“物业管理合同”单列为第五十二章,共十四条。但是笔者认为,该草案对物业管理合同的法律性质归位于委托合同是值得商榷的,对委托人和物业管理人的合同解除权的规定尤其值得物业管理界注意,引起重视。第1318条物业管理合同的定义为“物业管理合同是物业管理人受业主或者业主团体委托,为委托人持续处理物业管理事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第1331条“本章没有规定的,适用委托合同的有关规定。”第1327条“委托人可以随时解除物业管理合同。”第1328条:“物业管理人不得解除物业管理合同,但合同约定的解除条件成就的除外。”①

原《合同法》直接规定了十五种有名合同,《中国民法典草案建议稿》增加到三十种。经笔者考查,除原十五种外,新增存款合同、借用合同、雇用合同、项目建设运营合同、物业管理合同、教学培训合同、医疗合同、餐饮合同、住宿合同、旅游合同、演出合同、出版合同、合伙合同、保证合同和独立保证合同共十五种。虽然没有出现“服务合同”的归类,但“服务”的概念已经明确。如第1349条“医疗合同是医方受患者的委托或者基于职责,为患者施行治疗、防疫、保健或者医学检查等服务的合同。”第1372条“餐饮合同是就餐人交付费用,餐饮业经营人提供餐饮服务的合同。”第1381条“住宿合同是住宿人交付费用,旅店业经营人提供住宿服务的合同。”第1396条“旅游合同是游客交付费用,旅行社提供旅游服务的合同。”②

不同类型的合同所涉及的合同内容、合同方式、合同目的都应该有着本质的差别。“任何法律上的分类均涉及两个问题:一为区别标准,一为区别实益。”③合同的不同类型划分不光要反映社会现实,准确界定交易的性质,还要通过民商法律的规定保障交易的安全、推动交易的便捷,充分保护主体的权利,符合主体权利和义务相对应的要求,从而构建法治社会。因此,笔者建议,将物业管理合同、医疗合同、餐饮合同、住宿合同和旅游合同归位于“服务合同”,将服务合同作为单独一章单列,按一般规定和各小类合同分节。

2002年10月22日国务院办公室就《中华人民共和国物业管理条例(草案)》向社会大众征求意见稿,收到社会各界意见和建议共计近4000条,条例吸收社会各界意见与建议近50%,充分反映了广大人民群众的意愿,体现出发展为重、平衡利益、保护弱者的观念,此次征求意见是进一步增强政府立法工作透明度的一次尝试和探索,事实证明这样的方式是成功的、有益的。④笔者衷心希望这些成功的、有益的尝试和探索成果能够在民法典起草和编篡中得到体现,那么物业管理行业的发展才会迎来更光明的前景。

参考文献:

①②中国民法典立法研究课题组(课题组负责人梁慧星)《中国民法典草案建议稿》,法律出版社,2003.3

第3篇:课后托管服务方案范文

建宁实验中学课后服务执行情况报告

2019年秋季开学,学校严格按照市发改委、市教育局文件精神,七年级新生除部分寄宿生外,其余学生在综合考虑广大家长意见与要求的基础上,根据实际情况,按照自愿的原则,本着服务每一位学生的宗旨,实行课后服务管理。2019级初一学生共计1096名,经统计,自愿参加校内课后服务学生人数为507名。

开学初,学校将课后服务相关方案交送教育局审批。经过一个星期的准备与协调安排,结合学校的作息时间安排和学校实际情况,从9月9日起,初一年级正式进行课后服务托管,即从周一至周四正常放学后,每天提供总计三节课的课后服务。按每25人/班配置一名辅导老师。1.以走班的形式,开展篮球、足球、舞蹈、书法、魔方、创意制作、桥牌、机器人等近30门7+1课程,以丰富孩子们课余生活。每周一固定开设阅读写字课程;另外穿插名师课堂等培优辅潜学习活动,以满足不同层次学生的需求。2.安排学科老师进行作业辅导,解答疑问,结束后由辅导老师护送学生安全离开校园。

经每天巡查统计,课后服务进行的四周时间里,老师们按时到班,根据学生需要对学生进行个辅或方法指导,家长反映良好。部分家长反映课后服务托管前学生磨磨蹭蹭做作业,经常要到十点以后才能完成,严重影响了孩子的休息时间与学习效率。在学校参与课后服务以后,学生完成作业的时间明显提前了,效率提高了,并且晚上回家后还可以有针对性地查漏补缺。

课后服务方案实行了一个月,已经渐入正轨。但在期间也发现存在一些问题,需整改、完善。学校处于基建维修阶段,一定要加强安全管理。

第4篇:课后托管服务方案范文

良好的教学效果是每位教师不断的追求,不同的教学内容只有采取与之相适应的教学模式,才能相得益彰。本文将中餐服务课程内容划分为陈述性知识、服务技能、服务意识、餐饮服务程序四个知识模块,提出针对不同的模块知识采用不同的教学模式,增强教学效果。

【关键词】

中餐服务;教学模式;运用

【Abstract】

Good teaching efficiency is the relentless pursuit of every teacher.In order to promote the mutual coordination between curriculums and teaching methods,it will be necessary to adopt different approaches according to the teaching contents.In the article,the course content of Chinese catering is further divided into four sections: declarative knowledge,service skills, service consciousness and the procedure of catering.We will discuss different teaching patterns for different sections to improve the teaching efficiency.

【Key word】

Chinese catering;teaching pattern;application

教学模式就是指建立在一定的教学理论或教学思想基础之上,为实现特定的教学目的,将教学的诸要素以特定的方式组合成具有相对稳定且简明的教学结构框架,并具有可操作性程序的教学模型。教学模式是教学实践的概括化的形式和系统,具有多样性和可操作性;教师对教学模式的选择和运用有一定的要求,教学模式必须要与教学目标相契合,考虑实际的教学条件,针对不同的教学内容来选择不同的教学模式。餐饮服务是一门操作性、实践性很强的旅游专业基础课,我们可以根据课程内容的不同特性采用不同的教学模式,提高教学效率;我们将餐饮服务课程内容分解成为四个模块,陈述性知识、服务技能、服务意识、餐饮服务程序;不同模块采用不同的教学模式,强化学习效果。

1 针对陈述性知识模块采用传授式教学模式

传授式教学模式是教师系统讲授知识的模式,教师运用口头语言向学生描绘情境、叙述事实、解释概念、论证原理和阐明规律的一种教学模式。 其教学活动的步骤为讲――听――读――记――练,学生对所学内容从感知、理解到巩固,都是在教师领导下进行的,教师完全控制课堂,掌握教学进度;其特点是教师灌输知识,学生被动机械地接受知识。任何一门课程都有一些内容属于陈述性知识,主要用来说明事物的性质、特征和状态,用于区别和辨别事物。餐饮服务课程中餐饮产品特点、餐饮服务设施、餐饮服务项目、餐饮部组织机构、餐饮具名称、餐厅类型、菜单菜肴的名称、烹饪方法、酒水的类别、酒的名称以及特点等类似这些餐饮服务中的理论知识均属陈述性知识,这些知识在教学过程很难展开,也不易为学生所理解;通常需要教师运用准确、生动、形象、简练的语言对学生进行解释、分析,引导学生开展思维活动,学生通过认真听讲,理解知识,不断地反复诵读或通过多次反复读写,依赖强制性理解和记忆,将知识刻画在脑海,形成自己掌握的知识。

2 针对服务技能模块采用四步教学法

技能就是通过练习而形成的合乎法则的活动方式,是由一系列动作及其执行方式构成的,属于动作经验,不属于认知经验的知识,是要通过坚持不懈反复练习形成的。餐饮服务技能通常包括六大技能,即托盘、餐巾折花、摆台、斟酒、上菜、分菜。这六大技能的掌握,不是学生听一堂课,或随意动动手就能掌握;需要学生花较长时间反复机械地训练才能养成;正好吻合四部教学法的特点。四步教学法是以对某具体知识和技能的掌握为主要教学目的,通过讲解――示范――模仿――练习四个教学环节或步骤完成教学目标。例如以轻托技能教学为例。一开始教师通过讲解,简明扼要地向学生讲授有关轻托技能知识,轻托操作分为理盘、装盘、起盘、走托、落盘五个环节,每个环节都有自己的操作理论知识和操作要领;从理论上充实学生头脑,但他们实际上可能还是不懂怎么操作;接下来教师亲自示范整个轻托过程让学生观看,老师边讲解边向学生示范技能动作,告诉学生做什么、怎么做、为什么要这样做,让学生对动作规范所有了解;例如轻托中的走托,要求正确的轻托姿势配合正确的走姿,轻托行走时两眼平视前方,步态轻盈,右手自然摆动,左手臂自然弯曲成90度角,掌心向上,自然形成凹型,五指自然张开,用五指和掌根托住盘底,掌心不与盘底接触,平托于胸前;做到平、稳、松。通过教师的亲自示范,学生可直观观察到整个操作动作,加深学生对操作要领和动作的理解。再来要求学生模拟操作,学生根据老师的讲解和示范动作,自己亲自模仿体验,学习和感受标准操作动作。在这个过程中学生还可能出现各种不规范的动作,例如在轻托时,有的学生会出现歪头、低头、斜肩、夹肩、贴腹、贴小臂、贴掌心、弯腰、斜盘、扶盘、手臂间没成90度、五指张开不自然等不规范动作,教师要一一指出并纠正,使学生对轻托标准操作有一个正确的认识。最后是学生强化练习,学生在领会正确动作的基础上,经过反复练习和深入体验,形成娴熟的技能,例如通常教师会通过静托、拐弯托、走S型托、换物托,不断强化学生对轻托技能的学习和感悟,最后形成稳定的一种操作技能,较好地掌握轻托操作技能。

3 针对服务意识模块采用案例分析法

服务意识是指企业全体员工在与一切企业利益相关的人或企业的交往中所体现的为其提供的热情、主动、周到、耐心的服务的欲望和意识,即主动做好服务工作的观念和愿望,它发自服务员的内心。服务意识属于意识形态,无形无色;很难向学生描述或展示什么是服务意识,学生又缺乏生活和工作经验,最好的方法就是通过案例,让学生自己去领悟什么是服务意识。案例分析教学法就是在教师的指导下,根据教学目的要求,组织学生对案例的调查、阅读、思考、分析、讨论和交流等活动,教给他们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方法或道理,进而提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加深学生对基本原理和概念的理解的一种特定的教学方法。例如有这么一个案例,有一位美国客人入住某饭店,他个性孤僻,不喜言笑,单身。在饭店住了一周,几乎从不开口,不跟人打招呼,更难得让人看到一丝微笑。楼层服务员觉得这位客人极难伺候,任凭他们如何笑脸相待,主动招呼,所得到的总是一张铁板的脸,天天如此。 每天早上,他爱去自助餐厅吃早饭。当他吃完自己挑选的食品之后,便开始在台上寻找什么东西,一连三天都是如此。第一天,服务员小梅曾问过他要什么东西,他没吭一声,掉转头便走出餐厅。第二天小梅又壮起胆询问他,他还是一张冷峻的脸,小梅窘得双颊发红。当这位美国客人正欲步出餐厅时,小梅又一次笑容满面地问他是否需要帮助,也许是小梅的诚意感动了他,他终于吐出“香蕉”一词,这下小梅明白了。第三天早上,那位沉默寡言的客人同平时一样又来到自助餐厅,左侧一盘黄橙橙的香蕉吸引了他的注意力,绷紧的脸第一次有了一丝微笑,站在一旁的小梅也喜上眉梢。又一次领悟到“精诚所至,金石为开”的道理。 在接下来的几天里,饭店每天早餐都特地为他准备了香蕉。几个月后,这位客人又来到该饭店。第二天一早他步入自助餐厅,原以为这次突然“袭击”,餐厅一定没有准备香蕉。当他走进餐厅时,迎面出现的是一大盘香蕉。这位客人看到小梅,第一次主动询问是不是特意为他准备的香蕉。小梅嫣然一笑,告诉他昨晚总台服务员已经给餐厅带来了他入住本店的信息。“太感谢你们了”,美国客人几个月第一次向酒店表示了发自内心的感谢。在这个案例教学中,教师不断地提醒学生,服务员小梅通过几次的主动行为为客人提供良好服务。从这个案例我们看到,服务员小梅主动观察、主动询问、主动为客人准备香蕉,几个月后的一次突然光临,还能为他准备他爱吃的香蕉,小梅的不断主动终于赢得了客人的赞誉,这就是我们要提倡的主动服务意识,通过对这一案例的逐一详细分析,让学生从中品味到什么是服务意识。

4 服务程序采用情景模拟法

餐饮服务程序就是为宾客提供就餐服务的服务流程以及操作标准,餐饮服务分为餐前准备、开餐服务、席间服务、餐后结束工作四个环节,餐饮服务流程为准备餐厅环境整理工作台备齐餐具、调料和服务用品摆台检查开空调熟悉当日菜单整理个人仪表仪容开餐前会侯客迎客引座拉椅让座上香巾斟礼貌茶点菜上开胃菜落巾、脱筷套上调料收去多余的餐用具上菜、分菜、斟酒、撤盘碟结账打包征求用餐意见拉椅送客提醒客人带好物品致谢道别整理餐台恢复台面。这部分课程内容的特点是实践性强,采用情景模拟法教学容易给学生留下深刻印象。情景模拟教学法就是营造人为环境或情景,使学生能够在模拟真实的职业氛围中学习职业所必须的知识、技能和能力。教师事先向学生教授餐厅各岗位工作职责、各项服务工作的操作步骤和操作标准;将学生进行分组分角色,让学生扮演迎宾员、引座员、点菜员、值台服务员、传菜员、收银员等餐饮服务场景的各种岗位服务角色;教学场地从教室转移到模拟餐厅;老师在教学中起组织、指挥、协调、指导、纠错作用。在餐前准备环节,教师就是餐厅经理的角色,分配各项餐前服务工作给各位学生准备,最后检查工作,并主持餐前会。在开餐环节,教师指挥学生各就各位进入自己的工作岗位,按照自己的岗位角色随时为客人服务,教师在一旁观察,发现不符合服务程序和服务操作规范,立即纠错;在席间服务,教师扮演的角色就是餐厅现场经理,不断巡视服务员是否做到五勤,即脑勤、眼勤、脚勤、嘴勤、手勤;是否向客人提供斟酒、上菜、分菜、撤菜、撤换骨碟、撤换香巾、撤换烟缸等席间服务工作;边观察学生边记录,同时根据情形边教授和纠正学生的服务行为。餐后结束工作这一环,教师站在现场的一角观察监督学生做好餐后服务工作,看学生的结账服务是否规范,是否主动帮助客人拉椅,拉椅动作是否正确,是否有意识提醒离席客人带好物品等。通过一系列的现场模拟教学,强化学生的岗位角色意识、服务操作标准意识、良好服务意识、相互合作意识,将原来的理论知识转化为职业行动,深化学生的职业行为和职业意识。

不同的教学模式适合不同的教学内容,教师要主动熟悉教材,研究课程教学内容的特性,采用不同的教学模式因材施教,才能使学生学习得更加扎实,将专业知识内化成职业行为,成为高素质的职场人员。

【参考文献】

[1]郭敏文, 樊平,《餐饮服务与管理》[M],高等教育出版社2009

[2] 秦彩凤,中职学校《餐饮服务与管理》课程教学方法研究[J],职业教育研究,2013,(11)

第5篇:课后托管服务方案范文

关键词:课程评价 方案评价 CIPP评价模式 新课程改革

一、课程评价含义辨析

就整个社会科学而言,课程评价属于方案评价的范畴。方案评价(program evaluation)是系统地运用科学方法,对方案的设计、实施、改善、或者结果等,收集信息资料,并作出价值判断的过程。方案,常常又称计划、系统、工程、制度、项目、活动等,可以包括任何有组织的、非常规的活动,如社会领域的计划生育制度,一般教育领域的义务教育计划,特定课程领域的新基础课程改革、某课外阅读计划、校本课程开发、作为课程的研究性学习活动等。

作为方案评价的一种类型,课程评价是系统地运用科学方法,对课程的过程和产物,收集信息资料并作出价值判断的过程。

那么,课程的过程和产物又包括哪些成分呢?广义的课程产物,主要有课程目标、内容的选择和组织、课堂教学、学业评价。这些产物,其载体为课程改革总纲、各科目的课程标准、各科目的课程资源和教科书、教师备课计划、教师的实际课堂教学、学业评价中纸笔考试的试卷或者学生档案袋中的作品等。就运作过程而言,主要包括课程设计、课程管理、课程实施等。所以,一项全面系统的课程评价,就会涉及上述各类成分,这就是课程评价的对象。

这样看来,课程评价的含义和对象十分广泛复杂。课程教学活动中常见的一些评价,如课程资源和教材的评价、学生学业评价、教师施教评价等等,可以视为课程评价的子系统。另一方面,它们并不是只在课程评价的过程中才会出现,它们也是独立的,与课程评价并列并存。

在课程评价中,评价人员也会监控自己的评价行为,对课程评价进行再评价,也就是元评价。为了保证课程评价的质量,元评价日益成为课程评价的对象之一了。

二、CIPP评价模式之理论进展

在方案评价的各种模式中,CIPP模式的应用最为广泛、最为成熟。CIPP是背景(context)、输入(input)、过程(process)和成果(product)这四种评价英文名称的第一个字母组成的缩略语,该模式由斯塔佛尔比姆(Stufflebeam)及其同事于20世纪60年代末、70年代初提出[1]。当时为了对美国政府资助的课程改革计划实施评价,他们先是采用了泰勒的目标模式,结果遇到了困难:学生的情况各不相同,评价者很难对课程目标作出一致的描述,而且目标模式只在课程实施结束时才提交评价报告,对于课程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无法解决。于是斯塔佛尔比姆与他的同事认识到,必须确立一种新的评价模式,为课程决策提供有用的信息。评价不是为了证明(prove),而是为了改进(improve)。

在很长的时间内,CIPP模式主要包括了四种评价即四个步骤。不过,从本世纪初开始,斯塔佛尔比姆重新反思自己的评价实践,感到四步骤的CIPP模式还不足以描述和评价长期的、真正成功的改革方案。为此,他对其作出了补充和完善,把成果评价分解为影响(impact)、成效(effectiveness)、可持续性(sustainability)和可应用性(transportability)评价4个阶段,由此构成了7个步骤的评价模式。斯塔佛尔比姆对每个阶段的含义及其具体活动,作出了更为明确的阐述[2]。

(一)背景评价,是对所在环境的需求、资源和问题的评价。在该阶段,评价者的活动包括:对方案所在的背景信息,尤其是方案受益人(beneficiaries)需求和资源的信息,进行收集和评估;访问方案的领导者,了解和讨论他们对于受益人需求的各种看法观点,识别本方案需要解决的问题;访问其他利益相关者(stakeholders),进一步了解受益人的需求和资源,识别本方案待解决的问题;以受益人的需求和潜在资源为依据,评价方案的目标;指派一位评价者,监督和记录各种方案所处环境的数据资料,包括其它的相关方案、地区资源、地区需求和问题、政治动态等;方案的有关职员,应当定期向评价小组呈交收集到的有关方案受益人和环境的资料;每年或者在某个合适的时间,评价小组应该向委托人或者大家公认的利益相关者,递交背景评价草案报告,就方案有关的需求、资源和问题,连同对方案目标和优先事项的评价,提供最新的评价信息;大约每年进行反馈讨论会,就背景评价的结果,向委托人和利益相关者作出汇报、进行讨论;完成背景评价报告,提出具体的改善措施,呈交给委托人和公认的利益相关者。

(二)输入评价,对其它可供选择的方案、本方案的设计和工作计划、本方案的财政预算等进行评价。评价者的任务包括:鉴别和调查已有的方案,以便作为新方案的对照;评价方案建议的策略,考查它与背景需求的吻合程度,以及其可行性程度;评价方案建议的策略,考查它与已有的研究和文献之结论的吻合程度;评价方案建议的策略,考查它与其它方案相比之下的优点;评价方案的财政预算,考查其能否保证完成预定的工作;评价方案的工作计划和日程安排,考查它已有的安排是否充足、技术上是否可行和政治上是否可行;撰写输入评价草案报告,呈交给委托人和公认的利益相关者;举行反馈讨论会,就输入评价的结果,进行讨论;完成输入评价报告,提出具体的改善措施,呈交给委托人和公认的利益相关者。

(三)过程评价,监督、记录和评价方案进展中的活动。评价者的任务包括:对方案的实施状况,评价小组进行监督、观察、以图像或者录音的方式记录、以及定期撰写进展报告;与方案的参与人员紧密合作,记录方案实施中的事件、问题、费用、以及资源分配;定期访问受益人、方案领导、员工,以获取有关方案实施的资料;在方案档案库(profile)中,及时更新有关方案实施状况的资料和报告;定期撰写过程评价草案报告,发放给委托人和公认的利益相关者;在反馈性讨论会上,呈现和讨论过程评价的结果;完成各阶段的过程评价报告,提出具体的改善措施,呈交给委托人和公认的利益相关者。

(四)影响评价,对方案到达、影响目标受众(target audience)的程度作出评价。评价者的任务包括:方案职员、顾问、和/或评价小组成员,建立所服务人员和团体的通讯录,记录他们的需要及其收到的服务;就该方案所实际服务的个人和团体与它意图的受益人之间的一致性程度,作出评价和判断;定期访问地区的利益相关者,例如社区领导、雇员、学校和社会方案的人员、职员、警察、法官和私房屋主,了解他们对于方案如何影响社区的看法;把所获得的有关信息和评价者的判断,及时放置于定期更新的方案档案库中;判断方案在何等程度上,恰当地服务了相应的受益人团体;判断方案在何等程度上,不恰当地服务了非意图的人员和团体;撰写影响评价草案报告,反馈给委托人和公认的利益相关者;在反馈讨论会上,讨论影响评价的各种发现;撰写影响评价报告,提出具体的改善措施,呈交给委托人和公认的利益相关者。

(五)成效评价,是对结果的品质和重要性进行评价。评价者的主要任务包括:访问主要的利益相关者,如社区领导、受益人、方案领导和职员、其它有关团体,了解他们对于该方案正向和负向结果的评价;选择合适的受益人,进行深度的个案研究;评价小组成员和方案职员提供证据,鉴别和证明方案对受益人所产生的成效的范围、深度、品质和重要性;评价小组成员汇总和评价方案对于社区的成效;运用目标游离评价法,评价方案实际上所做的工作,全方位地鉴别其正向与负向的、意图与非意图的成效;获取别处同类方案的本质、费用、成功之处的信息,与同类方案的对比中,判断本方案的成效;以草稿的方式,汇总成效评价发现,呈交给委托人和公认的利益相关者;在反馈会议中,讨论成效评价发现;撰写成效评价报告,并呈交给委托人和公认的利益相关者;把成效评价报告整合到不断更新的方案档案库中,以及整合到最终的评价总报告中。

(六)可持续性评价,即在何种程度上,方案成功地制度化了,将长久地得以实施下去。评价者的任务包括:访问方案领导和职员,就方案的哪些成功之处将会可持续地实施下去的问题,鉴别出他们的观点和看法;访问方案的受益人,就方案的哪些成功之处将会可持续地实施下去的问题,鉴别出他们的观点和看法;回顾评价者有关方案成效、方案花费、受益人需要等的资料,判断方案的哪些成功之处应该和将会可持续地实施下去;访问受益人,就方案的哪些措施和条件,有助于方案的可持续性实施这个问题,鉴别他们的理解和评价;获取和检讨方案的计划、财政、人事安排和其它信息,评价方案将会可持续实施的概率;定期地回访方案,评价其成功之处正在可持续实施的程度;在评价的过程和最终报告中,汇总和汇报可持续性评价的发现;在反馈讨论会中,讨论可持续性评价的发现,以及是否有必要进行追踪研究以评价长期的效果;撰写可持续性评价定稿,发送给委托人和公认的相关利益者。

(七)可推广性评价,即在何种程度上,方案已经和将会成功地被调适和应用于别处。评价者的任务包括:方案职员记录方案的咨询者、访问者,从中鉴别出方案的实际和潜在的采用者;调查有代表性的潜在采用者,要求他们:仔细阅读方案的描述性资料和汇总的评价发现;判断该方案与他们意图推广之地的情景的相关度;判断方案的品质、重要性、以及可复制性;报告他们是否正在或者计划采用该方案的全部或若干部分;访问和评价方案的调适部分;以草稿的方式,汇总和报告可推广性评价的发现;在反馈讨论会上,讨论可推广性评价的发现;撰写可推广性评价定稿,提出具体的改善措施,并提供给委托人和公认的利益相关者。

上述7个阶段的描述,主要针对的是评价的内容。各阶段的方法,则可见下表。

表 CIPP模式各阶段可能使用的方法

三、CIPP评价模式的理论启示与实践应用

CIPP评价模式对我们的启示是多方面的。在理论上,CIPP模式毕竟属于一般方案评价的范畴,它自然适用于课程评价。不过,在应用于课程之时,需要结合课程理论和课程实践的具体情况,进行具体的改造和完善工作,以反映课程本身的特殊性和独特性。其次,CIPP评价模式的各个环节,尤其是新提出的可持续性、可推广性等概念的含义,有待进一步的深入研究。

在实践上,CIPP评价模式可以作为我们分析此次基础教育新课程改革、以及地方课程、校本课程改革方案的基本框架。

基础教育新课程改革,是我国推行素质教育以来规模最大的改革之一。对此进行评价和监控,至为重要。的确,在教育部关于印发《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纲要(试行)》的通知中也明确指出,要“建立促进课程不断发展的评价体系。周期性地对学校课程执行的情况、课程实施中的问题进行分析评估,调整课程内容、改进教学管理,形成课程不断革新的机制”[3]。仅就文字表述看,这里的课程评价,主要是课程实施之评价和反馈,缺少了对课程设计、课程管理等的评价和反馈机制。

实际的情况也是如此。此次新课程改革,在国家层面上,专门性的评价工作,主要分为两类。

一是专题性评价。如由董奇牵头的“促进教师发展与学生成长的评价研究”项目组,对教师发展状态、学业评价方式的进展,进行评价。由余文森牵头的“新课程教学专业支持工作”项目组,对课堂教学的进展,进行评价。对新课程改革各实验区中考的进展,则每年都在进行评价。各专题性的评价,也可以视为课程评价的一小部分,但是毕竟不等同于课程评价,所以不拟在此展开论述。

二是整体性评价。由马云鹏牵头的课程实施评价课题组,受国家教育部的委托,先后于2001年12月、2003年5月和2004年12月三次对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实验区进行了调研评估[4]。前两次以国家级实验区为主,第三次以省一级实验区,特别是农村地区实验区为主。

课题组三次评估调研的内容和结构基本相同,使用的工具相似。例如,第二次评价的主要对象和范围包括:地方教育行政部门对于实验的组织与管理情况;实验学校对实验工作落实情况;实验班的教学情况;管理者、教师与学生的变化。

对照CIPP模式,以及我们对于整个课程理论、课程评价对象的理解,在对我国新课程改革方案进行评价时,还可以包括以下问题:新课程改革,对学生、学科、社会三者的需求分析,以及对改革的条件分析足够了吗?所设计的新课程改革方案,包括目标、内容、教法、学业评价等等的设计,合理吗?是否有更好的设计方案?对原课程的分析合理吗?对国际趋势的把握精确吗?国家层面上的资源投入、课程管理是否足够和到位?从课程实施和过程来看,有哪些课程意图和设计已经成功了?它们具备可持续性吗?实验区的成功经验,能够推广至全国吗?自然,要按照CIPP模式,对课程改革方案作如此全面的评价,非常困难。例如,教育部是否认同和愿意作出如此大范围的评价授权?评价的经费足够吗?评价小组具备如此广泛的能力吗?国内已有的课程理论、评价理论,足以支撑如此大规模、深度的评价吗?就现状而言,回答可能是否定的。就未来趋势看,就评价的应有内涵来看,似乎又必须给以肯定回答。

注释:

[1] Stufflebeam, D. L.. Evaluation as Enlightenment for Decision-Making. In H. B. Walcott (Ed.), Improving Educational Assessment and an Inventory of Measures of Affective Behavior (pp. 41-73). Washington, DC: Association for Supervision and Curriculum Development and National Education Association. 1969.

[2] Stufflebeam, D. L.. The CIPP Model for Evaluation. In D. L. Stufflebeam, %26amp; T. Kellaghan, (Eds.), The International Handbook of Educational Evaluation (Chapter 2). Boston: Kluwer Academic Publishers. 2003.

[3] 教育部. 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纲要(试行)[Z]. 教基[2001]17号, 2001, (7~8).

第6篇:课后托管服务方案范文

【关键词】保育人员;在职培训;台湾

无论是在幼儿园、托幼机构还是家庭中,幼儿的保育工作都是促进幼儿健康成长和发展的一项十分重要的工作。1995年,国家劳动部组织有关专家制定了《保育员国家职业技能标准(试行)》和《家庭服务员国家职业技能标准(试行)》,对保育人员应该接受何种培训、拥有何种技能进行了详细的规定。自当年起,能够在正规托幼机构和幼儿园中从事保育工作的人员必须通过国家职业资格考试并持有相应证书。

在我国台湾省,“保育人员”也被称作“保母人员”,对于保母人员的专业培训有着严格而全面的系统。本文就台湾省关于保姆人员培训的文献进行梳理和评介,从中对我国大陆地区保育人员的专业技能培训获得启示。

一、台湾省保母人员专业训练的历史演变

台湾省保母人员的训练始于1987年台北市政府委托台北家庭扶助中心(现更名为台湾儿童暨家庭扶助基金会台北分会南区分事务所)试办“邻里托儿-保母训练”,1989年起台北市政府正式委托民间团体办理保母人员训练方案,每期上课60小时;高雄市则是自1989年和高雄家扶中心合作推动“家庭托育人员服务训练”;1992年起,全省各县市陆续开办保母人员基础训练;1997年《儿童福利专业人员训练实施方案》规定保母人员至少需训练满80小时才可以参加保母人员技术士技能检定,各县市政府与民间团体陆续开办保母人员训练,协助有医院从事保母工作者参与保母人员技术士考试,以提升保母人员的素质。

1987年台北市政府委托台北家扶中心办理免费的保母人员训练,训练课程内容为:①婴幼儿营养与食物调配;②婴幼儿发展与辅导;③婴幼儿保育(卫生保健);④婴幼儿教育与实习;⑤亲职沟通;⑥婴幼儿服务的展望;⑦家庭托育中心的环境;⑧婴幼儿沟通;⑨婴幼儿游戏与玩具;⑩邻里托儿服务之认识;⑪儿童保护观念与作法;⑫婴幼儿疾病;⑬亲子关系与管教;⑭托儿的法律常识;⑮专题演讲与讨论等。

1997年台湾省内政部规定保母人员的基础训练类别为职业伦理、婴幼儿托育、幼儿发展、婴幼儿保育、婴幼儿卫生保健、婴幼儿生活与环境与亲职教育,课程内容如表1:

2000年台湾省内政部儿童局以《社区保母支持系统实施计划》作为推动保母人员督导管理制度之依据,将保母人员的督导管理内容分为职前训练、媒合转介与支持辅导(包含咨询、家访辅导、在职训练),同时将保母人员的基础训练界定为保母人员的职前训练,是参加保母人员技术士技能检定的资格条件。自此,台湾省保母人员训练分为了职前训练与在职训练两种。

2005年内政部儿童局将保母人员职前训练的核心课程修订为7学分126小时,职前训练的核心课程包括儿童及少年服务法规、婴幼儿发展、亲职教育、托育服务概论、婴幼儿环境规划及活动设计、婴幼儿健康照顾、婴幼儿照护技术等七类。保母人员职前训练的核心课程内容如表2:

从职前训练的核心课程内容可以了解到台湾省保母人员应具备婴儿发展、健康照顾、营养、托育环境规划、学习活动设计、托育相关政策法规、亲职教育等知识与技能,对于只完成了台湾省义务教育或者非幼保相关科系毕业者必须先接受保母人员职前培训的核心课程,完成核心课程训练才能参加台湾省行政院劳工委员会举办的保母人员技术士技能检定。

而从台湾省行政院劳工委员会制定的《保母人员技术士技能检定规范》可知,保母人员检定范围包括学科及术科测验两部分。学科部分,主要是测验儿童及少年福利专业人员保母人员核心课程的内容,即职业伦理、婴幼儿托育导论、婴幼儿发展、婴幼儿保育、婴幼儿卫生保健、婴幼儿生活与环境和亲职教育的内容。术科测验则包括游戏学习区、清洁区、调制区、安全医护区等技能检定。

从保母人员专业训练发展的演变可知,在专业训练上是由局部地区扩展到全省实施的,训练时数由80小时增加至126小时。训练期分为职前训练与在职训练,并由职前训练与保母技术士技能检定两部分相结合,强制非幼保相关专业者接受专业训练。

二、台湾保母人员在职训练的实施

台湾省保母人员在职培训开始于1999年,台北市政府委托信谊基金会与台北家扶中心试办了“保母督导系统”。该系统首次以训练、媒合以及督导三合一的方式,让完成训练的保母人员能继续接受督导——一方面给于保母人员支持,另一方面透过督导系统督导保母人员的托育品质。2000年台湾省内政部儿童局正式将保母人员的在职训练纳入《社区保母支持系统实施计划》的文本中,以提升保母人员照顾幼儿的服务品质。

(一)保母人员的在职训练

台湾省内政部儿童局自2000年起规定各县市的社区保母系统每年必须办理系统内保母人员的在职训练,训练经费由内政部儿童局补助;未参加训练的保母必须退出社区保母系统,完成训练后才能重新加入社区保母系统。由于大多数保母人员的托育时间为星期一到星期五,所以社区保母系统多利用假日举办保母人员的在职训练。同时,为了节省训练经费与训练时间,一般而言在职训练多采用密集式课堂授课方式进行。

各社区保母系统对保母人员安排的在职训练内容多以内政部儿童局每年所规定的训练内容为范围进行课程规划,并且在办理保母人员在职训练前必须将训练计划陈报各县市政府备查。2007年内政部儿童局《社区保母系统实施计划》规定,保母人员必修的在职训练内容为:儿童保护、卫生保健、发展迟缓儿童筛检、婴幼儿发展与学习、保母情绪管理、托育伦理。2008年规定保母人员必修的在职训练内容为:分享育儿照顾新知、育儿经验分享、提升保母自我照顾能力、儿童保护、卫生保健(视力保健、口腔保健以及健康)、发展迟缓儿童筛检保育、婴幼儿发展与学习、保母情绪管理、意外事故预防与处理、托育伦理等。

(二)台北市保母人员的在职训练

将2006年至2008年台北市所办理的保母人员在职训练课程内容警醒归纳整理如下表:

表3:2006年至2008年台北市保母人员在职训练内容一览表

年 在职训练内容

2006 幼儿肠胃功能认识与保健、中年妇女之身心适应、婴幼儿过敏疾病认识与照护、婴幼儿卫生与保健、幼儿生活教养、保母日志撰写、婴幼儿感觉统合与潜能开发、儿童保护、口腔清洁与龋齿防治、婴幼儿身体发展与医疗保健、行为观察与处理原则、游戏学习设计、保母情绪管理、婴幼儿按摩理论与实务、婴幼儿副食品、亲子活动设计、说故事研习营、幼儿创意语文、儿童发展迟缓、社区保母系统计划说明、急救CPR、更年期妇女的保健、谈幼儿情绪、亲职沟通、如何与家长签订保母任务契约、动手做玩具、哺育母乳、保母责任险说明、婴幼儿发展评估相关资源整合及运用、0-3岁幼儿发展认识与协助、培养婴幼儿注意力、幼儿听力发展认识与协助、应用音乐启发婴幼儿学习与发展、婴幼儿意外紧急处理、保母与家长沟通技巧、婴幼儿营养之均衡发展、早产儿的居家照顾、家庭托育环境的规划与布置。

2007 新生儿与婴儿疾病观护与急救、从营养与副食品谈婴幼儿健康、幼儿常用食品营养成分与体质关系分析、0-3岁亲子音乐游戏、危机预防与处理、从清洁与收纳谈托育环境维护、保母托育相关政策、各类营养素对各年龄层之重要性、婴幼儿急症的处置与照护、由医学观点看学习障碍、感觉统合、幼儿语言发展与唇腭裂幼儿之照护、幼儿独立人格训练、幼儿按摩技巧、育儿工作者易发生的职业伤害、受虐儿童与目睹家暴的认识与处遇、儿童视力保健、0-4岁发展检核表实作技巧、婴幼儿教具制作、0-6岁儿童行为改变技术、说故事研习、保姆情绪控制管理、保母专业伦理、儿童哲学与教学、如何帮助情绪障碍的孩子、托育事件个案探讨、文化古迹参访、意外保险、游戏治疗活动设计、保母职场压力管理及心理调适、学龄前幼儿口腔保健、用药安全、保母与家长的沟通技巧、婴幼儿发展检核、以只能治疗角度看0-3岁的幼儿发展、保母形象建立、会谈技巧、儿童托育政策与居家式儿童照护服务管理自治条例说明、保母系统与劳动权益、婴幼儿常见的皮肤病、早产儿照护、婴幼儿意外预防与处理、0-3岁激发孩子的学习潜能、0-3岁分离焦虑情绪与处理、宝宝腹泻与便秘的预防与照护、新生儿的照护、发展迟缓儿童筛检、婴幼儿发展与学习、婴幼儿的感觉统合、婴幼儿的安全-CPR。

2008 意外伤害预防与处理、幼儿脑力潜能开发、托育经验分享、如何与0-3岁幼儿说故事、如何培养孩子学习力、专注力、记忆力、托育契约权利义务说明与签订原则、保姆自我照顾分享、公共卫生与传染病预防、图书故事与幼儿发育、幼儿色彩学、幼儿游戏心理与行为、善用学习策略提升学习成效、传媒对幼儿早期发展的影响、多元文化与幼儿教育、家庭与法律、儿童发展筛检介绍、保母情绪与压力管理、早产儿居家招呼、系统政策及托育辅助业务说明、0-2岁婴幼儿适性发展游戏活动设计、卫生保健(视力、口腔及)、新CPR训练、儿童保护、穿出自信(保母形象管理与沟通)、婴幼儿良好饮食习惯、认识孩子与照顾者的依附关系、有效的家计管理、认识母乳、认识儿虐与法律常识、增进幼儿适当的表达能力与改善构音、托育环境规划与安全、婴幼儿的发展与学习、托育伦理、宝宝日记书写技巧、如何和家长做有效的沟通。

台北市保母人员的在职训练从1999年起实施已10年,起初由台北市政府委托民间团体办理,2000年起依照台湾省内政部儿童局的规定由各社区保母系统办理。多年来各社区保母系统办理的保母人员在职训练为配合保母的时间多于假日举办,训练方式则以课堂讲授方式进行,在职训练内容依循当年台湾省内政部儿童局规定的必修课程进行调整和规划。

综上所述,从台北市各社区保母系统自2006年至2008年所举办的保母人员在职训练内容观之,每年的在职训练内容差异并不大,这应该与内政部儿童局已对保母人员在职训练课程内容做了原则性规范有关。而各区保母系统办理保母人员在职训练前亦会参考保母人员的建议对训练内容进行调整,保母人员多建议增加工作上需要的知识技能或保母人员自我照顾的需求。

三、对我国大陆地区保育人员专业培训的启示

对台湾省保母人员职业培训的历史沿革以及训练课程内容的梳理,可以看出在台湾省对于保育人员训练的内容不仅包括了幼儿保育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同时也涵盖了对于专业伦理和个人发展的素质培训。

而在我国的大陆地区,对于保育人员的专业培训目前还只是对职前培训有着严格的要求,在职培训并未有着明确的规定以促进其继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技能标准》中对于保育员的要求来看,对于保育员的专业培训内容还仅仅是关注对幼儿生理心理的了解、幼儿常见疾病和护理方法以及对幼儿教育保育的技能等,而对于保育人员的专业伦理、职业发展、与家庭和幼儿的沟通以及共创支持保育人员专业发展平台的关注较少。

基于以上对于我国台湾省保育人员专业培训的述评以及对于我国大陆地区保育人员培训的比较,可以看出我国大陆地区可以在保育人员的专业伦理、在职培训、专业发展以及职业生涯规划等方面给予更多的重视,为提高保育人员自身素质和保育质量打造更好的平台。

参考文献:

[1] 关于颁发保育员、家庭服务员国家职业技能标准的通知[J].创业者,1997(6)

[2] 李慧娟.家庭保母训练方案之评估研究——以台北家庭扶助中心邻里托儿服务方案为例[D],1989

[3] 台湾省内政部.儿童福利专业人员训练实施方案,1997

[4] 台湾省内政部儿童局,儿童福利专业人员保母人员核心课程,2005

[5] 台湾省行政院劳工委员会.保母人员技术士技能检定规范,2007。

[6] 台北市政府社会局.台北市政府社会局试办保母督导系统计划,1999

[7] 台湾省内政部儿童局.社区保母支持系统实施计划,2000

[8] 台北市政府社会局.台北市政府社会局90年度业务报告,2001

[9] 张美美.台北市保母人员在职训练需求之研究,2009

[10] 台北市政府社会局.台北市政府社会局97年度业务报告,2008

第7篇:课后托管服务方案范文

为了全面推动地质资料信息服务集群化、产业化工作,有效发挥海洋地质资料委托保管单位的作用,中国地质调查局安排青岛海洋地质研究所承担了海洋地质资料服务产品开发示范课题,一是从海岸带地质工作程度图示范研究入手,系统展示我国海岸带地质资料现状;二是形成和完善委托保管及服务的相关规范,推动和落实地质资料委托保管工作。

2工作方法

2.1海岸带地质工作程度图的编制

从海岸带地质工作程度图示范研究入手,系统展示我国海岸带地质资料现状,探讨我国海洋地质工作的不同特点,进一步确定了我国海洋地质资料服务的核心产品及其指标,明确了以服务为导向的工作重点,重在建设从“工作程度图—综合目录—馆藏海岸带资料实体”的海洋地质资料服务链条和层次。在这项海岸带地质资料服务产品开发示范工作中,主要参照了档案著录规则(DA/T18—1999)、地质资料档案著录细则(DA/T23—2000)等行业规范确定了用于这次综合编目的著录规程,使之既能便于有效编制海岸带地质工作程度示范图件,又能兼顾委托保管地质资料目录数据库建设要求。(1)首先确定了海岸带地质工作程度图使用的馆藏范围。数据的质量直接影响研究评价的准确性,因此,著录过程中严格把握资料的筛选,筛选了共62档3691件海岸带原始地质资料开展著录和综合编目(资料不纳入编目范围),形成了青岛海洋地质研究所馆藏海岸带地质资料公开服务目录。海岸带地质资料著录要求基本沿用了地质资料档案著录细则所建议的著录项,但根据实际需要有所删减和增加,以便于与委托保管目录数据库建设相对应,并根据海岸带地质工作程度图示范编制的要求,补充了相关信息。在筛选资料进行著录时,分为资料分析与筛选、数据录入、检查与修改和数据转换成图几个阶段进行,根据著录需要设计了统一的word登记表格并规定了填写要求。通过仔细核对项目任务书、设计书、工作方案、经费预算、项目成果报告、外业施工报告等材料,确定出详尽的项目起止年度、经费来源和项目预算,以及承担单位、参加单位、项目负责人和主要成员、工作区域、报告摘要、外业种类、数量等信息。上述信息填写完毕之后,通过自检和复检2个步骤反复核对,以确保著录内容的准确性与完整性,使数据符合成图要求。自检主要是著录人员对所著录资料进行第1轮检查,检验是否有错误及纰漏。著录完成后,将形成的word表格转化成可以成图的数据格式,并通过这些数据形成了海岸带地质工作程度图。第2轮自检之后,又请对资料熟悉的老专家对所著录资料进行了第2轮检查,仔细核对著录内容并提出改正建议,把著录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失误降到最低。成图之后根据图中的工作区域和工作内容再一次对资料的著录情况进行核对,对数据的正确性进一步检验和验证,找出问题并进行更正。(2)在数据转换和自动成图过程中,充分利用了信息化的方法检查数据的一致性和合理性,严格控制数据质量,编图的同时建立其支持数据库,有利于在以后的编图中补充资料并及时更新图件,利用GIS平台进行数据处理和变换,提高了效率、降低了成本。经过了图件底图的修订、处理、分层及编辑、修改和定稿,形成了中国海岸带地质工作程度图(示范),图幅分为:渤、黄、东海幅(包括渤海、黄海和东海海岸带及相邻地区)和南海幅(包括南海及台湾岛周围海域)2幅。《中国海岸带地质工作程度图(示范)》是基于资料分析、著录、编图等方法编制而成的,既反映了海岸带地质工作的地域分布,也可以进一步查询综合目录甚至资料实体,实现了“工作程度图—综合目录—馆藏海岸带资料实体”的海洋地质资料服务链条和层次。通过海岸带地质工作程度图示范研究,探索海洋地质资料服务产品开发模式,为下一步广泛开展海洋地质资料开发与服务提供了坚实的技术基础。

2.2海洋地质资料服务机制研究

在大量收集和研究了已有的国家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规范之后,充分考虑到海洋地质资料的特点,经多次内部讨论和修改,完成了《海洋地质资料库房管理制度》(上报稿)和《海洋原始和实物地质资料服务利用规定》(上报稿)。海洋地质资料服务机制研究形成和完善了海洋地质资料委托保管及服务的相关规范。(1)《海洋地质资料库房管理制度》共分6章:总则;海洋地质资料管理人员及资料的出入库管理;海洋地质资料库房(包括原始地质资料和实物地质资料库房)基本要求;海洋地质资料库房的防护要求;海洋地质资料库房的管理责任;附则。(2)《海洋原始和实物地质资料服务利用规定》共分7章:总则;海洋地质资料服务场所环境保障;海洋地质资料服务方式;海洋地质资料服务规定;海洋地质资料服务要求;海洋地质资料服务收费;附则。

3取得的成果

3.1开发了海岸带地质工作程度图

利用青岛海洋地质研究所馆藏的海岸带地质资料,协助全国地质资料馆开展海岸带地质资料服务产品开发示范,经过资料分析与筛选、数据录入、数据检查与修改和数据转换成图几个前后衔接的阶段后,完成了中国海岸带地质工作程度图(示范)的编制,形成了海洋地质资料产品开发的基本思路、模式、方法并提供利用。

3.2开展了海洋地质资料服务机制研究

收集了大量相关的国家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规范,经充分分析并研究整理后,结合实际工作经验和需求,开展海洋地质资料集群服务机制研究,编写了海洋地质资料库房保管、服务利用规范、服务利用收费标准等制度规范,完成了《海洋地质资料库房管理制度》和《海洋原始和实物地质资料服务利用规定》。

4成果意义和存在的问题

4.1成果意义

项目的成果意义主要体现在以下4个方面:①海岸带地质资料服务产品开发方法与技术规程要点;②青岛海洋地质研究所馆藏海岸带地质资料公开服务目录;③中国海岸带地质工作程度图(示范);④海洋地质资料委托保管机制及制度建设。此项研究的成果展示出了海洋地质资料服务产品开发的方向和方法,有利于多层次地开展海洋地质资料服务,为地质资料委托保管单位更好地开展地质资料社会化服务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4.2存在的问题

存在的问题主要是2个方面:(1)由于我国海洋地质工作的研究机构分散,资料不够统一[6],虽然中国海岸带地质工作程度图在目前尚缺乏权威性,如何形成一个完整的海岸带地质资料目录是面临的重要任务和挑战。(2)海洋地质资料长期以来缺乏高水平著录、档案研究工作,服务功能需要提升到更高水平;著录和制图等规程尚需细化;机制建设和能力建设仍需重视。

5结语

第8篇:课后托管服务方案范文

关键词:管理会计;高职;课程体系;校办实体

管理会计人才培养重在面向未来,履行预测、决策、规划、控制和考核的职能,通过为企业经营发展提供全面预算、财务分析、绩效评估、风险防范、组织管理及商业策略,提升企业内部经营管理水平,从而为企业创造价值。然而,当前职业教育和中小企业的现状却不尽如人意。本文通过高职管理会计课程特色分析,依托校办会计咨询服务公司,探索搭建适合高职人才培养目标、致力培养学生管理会计技能与提高解决问题能力的高职管理会计课程体系架构。

一、高职管理会计课程特色分析

职业教育的特征包括:“以市场为导向”的目标特征;重点培养学生的生产、经营和服务社会的技术技能的内容特征;学校教育途径和手段与社会实践、行业发展密切联系,根据职业、岗位的需要,设计和安排教育教学活动的实践特征;“知识(技能)本位-能力本位-素质本位”的理念特征。因此,高职管理会计课程也必须考虑自身的特色。

(一)课程内容的“适用性”与“实用性”

管理会计涵盖的内容非常丰富,高职管理会计课程内容不是全盘照搬,泛泛而学,而是要紧扣高职会计类人才培养目标,科学选择教学内容。在适用性方面,主要考虑教学内容与高职教育的层次相匹配,教学难度与高职学生的接受能力相契合,内容的选择与中小企业的业务、财务相关联;在实用性方面,强调教与学的管理会计理论、工具方法等,能够实际运用于中小企业,解决中小企业遇到的困难与问题。

(二)课程教学的“实践性”与“灵活性”

现代管理学之父彼得德鲁克认为,管理是一种实践,其本质不在于“知”,而在于“行”。根据中外管理会计概念,它是管理与会计的融合,也必然是一种实践。因此,在教学模式方法上,进行知行合一的实践教学与训练,通过典型案例的讨论与剖析、实际业务的承接与完成,不间断的往复训练,从而培养学生与知识积极互动的思维,能够提高学生管理会计能力与技能。这种实践性要求教学的灵活性,不拘泥于课堂,课堂教学与会计公司实践穿插进行,课堂教学与第二课堂相辅相成,学习无时无处不在,日常生活、影视剧、小说都可以引发讨论和思考。实践应用使师生获得成就感,进一步激发教与学的兴趣,更主动地去思考和寻找新业务,实现良性循环。

二、高职管理会计课程体系架构

(一)“两翼三层”的课程体系架构

根据上述职业教育的特征和管理会计的课程特征,架构高职管理会计“两翼三层”课程体系。1.相关概念。两翼:是指“课堂教学”与“公司实践”。以专业和学生为主体,将课堂和校办会计咨询服务公司作为学习与实践的阵地。三层:包括知识层、能力层和价值观层。知识层:管理会计基础理论。能力层:广义概念,既包括管理会计技能、工具方法,也包括超越具体领域的通用能力,如思维、沟通等。价值观层:整体的心智模型和价值体系,即对事物的判断,在此是指对中小企业经营管理问题判断与解决实践。2.课程架构分析。“两翼三层”的管理会计课程体系架构,以培养深度学习与思考、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为核心,避免学生的低效学习。管理会计课程教学实践中发现,高职学生普遍存在的一个问题是,将管理会计知识与能力割裂,更难以建立知识间的联系,欠缺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高职管理会计的教学目标是学以致用,培养高素质的具有管理会计技能的人才。“两翼三层”,一是使学生明确学习目标,即知道为什么学习管理会计,将来在哪个领域如何应用,这个领域跟现有的其他知识的关系;二是在管理会计知识的学习、典型案例中管理会计工具方法的应用剖析的基础上,通过真实业务承接和完成,对学生进行知识内化为能力的持续训练,帮助学生构建完整的管理会计知识体系、整体的心智模型和价值体系。三是将校办会计咨询服务公司承接业务实践中所获取的中小企业案例,结合管理会计理论,进行总结提炼,反馈回课堂,用于本届学生工作反思、复盘和以后各届案例教学。同时,能够进一步充实丰富中小企业管理会计案例库,完善教学资源建设,更好的服务于高职管理会计人才培养的目标。

(二)课程内容与教学形式

综上,高职管理会计的课程内容,现阶段可以根据财政部印发的《管理会计基本指引》及各项应用指引,编写兼具实用性和适用性的校本教材进行呈现。几点说明:(1)一些假设条件严苛、使用成本较高、明显不适用于中小企业的工具方法,如标准成本法等,简要介绍或直接舍弃。(2)部分与财务管理课程重合的内容,如本量利分析等,在开课前明确主讲课程,以避免重复。(3)具有“灵活性”。由于公司业务发生时间的不确定性,需根据实际发生穿插于全学期教学进程。

(三)课程实施关键点

1.校办实体的业务资源是前提。如何使高职管理会计人才培养目标落地,解决的方法是:学生在学校多学习管理会计相关理论,多分析讨论各种案例,多见识各种情境,多做真实的业务,基本了解一般中小企业经营管理现状和普遍存在的问题,并多思考。学生经过这些培养训练,进入企业后,才能结合企业业务与实际情况,提出思路和解决方案。一条可行的途径是:依托校办的会计咨询服务公司,开发或承接中小企业管理会计相关业务,通过项目式运作,高质量完成咨询服务业务。基于前述现状分析,中小企业主动上门的业务不会太多,有为才能有位,这就需要校办公司通过各种方法寻找、开发业务,如与校企合作的事务所协商,分流其旺季的部分业务,或先免费为其代账的中小企业提供管理会计方面的服务;或通过毕业生库,寻找对口就业的在岗毕业生,就其岗位合作管理会计项目等等。珍视初创期的业务资源,打造品牌,切实为中小企业解决问题或价值创造。2.相关能力培养是核心。采用“两边都向对方靠”的培养方法。教师将知识之间、知识与问题之间进行关联,不断训练学生“两边都向对方靠近”的能力,即知识向问题靠:每学习一个管理会计知识时,就去思考这个知识可以用来解决客户企业什么问题;问题向知识靠:遇到客户企业任何问题时,结合已有的知识体系,思考哪个知识能解决此问题。帮助学生建立起问题和知识之间的联系,提高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具体培养途径是:将课堂、第二课堂与公司实践相结合。一是案例教学。在收集、预习、讨论案例等各环节,布置学生自主学习并提交相应报告,培养学习能力、分析能力和表达能力。二是开设第二课堂或兴趣小组。组织各类内容与管理会计相关的活动,如经典阅读、影视剧观赏、编排情境剧等,培养学生的组织能力、自我管理能力、沟通协作能力和领导力。三是学生进入公司开发或承接的业务项目组。一般由项目经理(专攻该方向的双师型教师)带领、指导学生完成客户企业咨询服务工作,必要时邀请校企合作的事务所资深专业人士支持工作。培养学生团队精神、职业判断、分析与解决问题的能力。3.教练型的师资队伍是保障。高职管理会计教学,就是教师带领学生不断打破行业边界的探索之旅。具有鲜明职教特点、教练型的师资队伍是高职管理会计人才培养目标落地的保障。优秀的管理会计教师,应该是既能胜任有效的课堂教学,又能高质量完成对客户企业的咨询服务的双师型教师。而这样的师资队伍,依托校办公司进行校本培养不失为一个行之有效的办法。校办实体与会计师事务所深度合作,签订产学研业务合作协议,承接业务后直接按专门研究方向归类,每一业务方向的项目经理由教师和事务所人员共同担任,以教师为主,带领、指导学生进行项目工作。教师在正常的业务处理、对学生的系统指导之外,还要承担案例的撰写、提炼与归档工作。通过实践工作,教师能够快速提升业务、发现自我价值,实现全方位的自我成长。

三、结论

第9篇:课后托管服务方案范文

关键词:“校企全程介入”人才培养模式 酒店管理专业 教学改革

苏州托普信息职业技术学院酒店管理专业。通过教学模式创新,为长三角地区高星级酒店业培养具有良好职业素质、熟练岗位技能,能够为宾客提供优质服务的高技能人才。

1 校企合作、工学结合是创新酒店管理专业人才培养模式的关键

人才培养模式是指在一定的教育思想、教育观念和学习理论的指导下,所确定的人培养目标,培养规格、基本培养方式和过程管理的总和,其内涵最主要包括培养目标和培养措施。培养措施包括课程体系、教学方法和教学评价体系等。

我院把创新人才培养模式作为学校教育教学改革的突出重点,我们充分认识到能否形成自己的办学特色,关键在于人才培养模式的突破。学院鼓励各个专业,突出“校企合作”和“工学结合”的高职教育办学理念和办学指导思想,根据专业的要求,结合行业和企业的需要创新人才培养模式,把工学结合作为高职人才培养模式改革的重要切人点,带动专业调整与建设,引导课程设置、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改革。

酒店管理专业与国际五星级酒店合作,形成了“校企全程介入”的人才培养模式。校企共同商定确定培养方案,校企共同参与实施培养方案。在合作过程中,校企共同努力开发课程,改革教学手段,完善管理制度,改进实训设施,建立教学资料库。

2 “校企全程介入”人才培养模式的主要内容

2.1 校企双方共同商讨确定人才培养的目标和培养规格

经过咨询、查阅、访谈、企业实地调研,以及与合作企业的共同研讨,对本专业关联的职业范畴或工作岗位、工作任务和工作过程(按工作过程排列)进行全面分析,确定本专业培养的人才能适应的职业范畴与工作岗位,然后对应工作项目列出其主要工作任务,并分析和归纳每项工作任务的职业能力(专业能力、方法能力、社会能力)要求。在此基础上确定酒店管理专业的人才培养规格。

2.2 校企共同确定人才培养方案

2.2.1 校企共同制订酒店管理专业人才培养方案

人才培养方案的制定经过了以下程序:第一步,校企双方共同组成培养方案制定工作组;第二步,挑选企业进行企业调查;第三步,工作组讨论;第四步,分工撰写;第五步,定稿并提交专业委员会审定。

2.2.2 校企共同开发阶梯式上升的课程体系

经过深入研究,确定酒店管理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课程体系分为四个模块:

①职业基础课程模块:大学生在校期间及教育部要求完成的思想道德素质课程、身心健康素质课程、计算机、人文艺术素质课程、科学技术素质课程、职业基本素质课程等课程内容。

②职业技术课程模块:本课程系列包括《酒店服务礼仪》、《酒店服务英语》、《前厅服务技术》、《餐厅服务技术》、《客房服务与管理技术》、《康乐服务技术》。这些课程是对应学生毕业后的工作岗位而设置的,学生在第二学期完成8门的专业课程学习后,进入工学交替的第一次实习阶段,通过实践,加深对专业知识的理解,强化技能。

③职业发展课程模块:本课程系列包括《餐饮管理》、《酒店市场营销与公关》、《酒店会务管理》、《职业点菜师》、《酒店管理英语》、《主管与领班实务》。高职院校培养的人才,既需要过硬的技能,也需要为学生今后的职业发展打下良好的基础。这些课程的设置是为学生今后在酒店的发展奠定基础。满足做部门主管与领班的职务的工作需要。加快“职业经理人”的成长速度,使之早日走上管理岗位。

④职业拓展课程模块:根据学生职业兴趣与发展的需求,在第三和第四学期,设置了特色服务技能、专门管理技能和导游技能三个模块供学生选择,以发掘学生的特长,同时拓展就业范围。

4个课程体系呈阶梯式上升关系,第一层:职业基础课程,培养目标:良好的职业素质;

第二层:职业技能课程,培养目标:熟练的岗位技能;第三层:职业发展课程,培养目标:企业运营管理能力;第四层:职业拓展课程,培养目标:发挥学生特长,开发学生潜力。

这四个模块课程开发重视人的职业成长和生涯发展规律。人的职业成长遵循“从初学者到专家”有不同的发展阶段的逻辑规律,每个阶段都有对应的知识形态;职业成长不是“从不知道到知道”的知识学习过程,而是“从完成简单工作任务到完成复杂工作任务”的能力发展过程;只有符合这一发展逻辑规律的系列学习任务,才能把学生从较低发展阶段有序、有效地带入到更高的发展阶段。

2.2.3 校企共同开发专业优质核心课程建设,并改革教学方法

与合作企业共同开发《餐厅服务技能》、《客房服务技术》、《前厅服务技术》等三门课程。在课程开发过程中双发依据职业岗位要求,与企业专家共同制定课程标准;按照课程标准,拟定课程结构和模块;结合生产任务和能力训练要求,开发相应的项目任务和进行学习情景的设计;制定融合职业标准和行业标准的能力训练模块考核标准、考核方法;编写适合在生产性实训基地开展教学的工学结合校本教材和实训资料。根据不同的课程探索和创新以“教学做一体化”为主的教学方法途径,开发了演练结合、情景教学、案例教学、项目设计、任务驱动、问题探究等多种适合酒店管理专业工学结合人才培养模式的教学方法,

2.2.4 创新“校企全程介入”人才培养方案的评价体系

在“校企全程介入”人才培养方案的评价体系作了二个方面的创新:

①实施“以证代考”、“企业评价”,建立新型的学生综合考核评价体系

a职业技术课程模块课程实行“以证代考”。指的是学生学习完职业技术课程模块相关课程后,以参加行业资格证考试代替学校的课程考试。例如上完《客房服务技术》后,学生本门课程的成绩,以获得劳动部门的“客房服务员证书”为及格,否则不及格。

b职业技术实训项目实施“企业评价”。指的是在企业运营中完成的课程,以企业评价作为评价标准。例如《餐厅服务实训》这门课该门课的成绩以企业的评价标准来确定成绩,满意度高、投诉率低、营业额高者为优秀,依次类推。

c职业发展课程采用用综合评价方式。例如《酒店市场营销与公关》采用调研报告方式和营销项目书各占30%的比例。

②实施“3+2评价法”,建立教师评价指标体系

教师评价指标体系“3+2评价法”指企业、学校、学生三个与教师工作关系密切的主要群体为教师工作成绩的评价主体,三个评价主体对教师作定量评价和定性评价两种类型评价。定量评价是学生、学校、企业对教师工作量、企业经营的数量评价,定性评价是学生、学校、企业对教师工作的性质进行评价。

“3+2评价法”的创新之处在于引入了企业对教师的评价,因为本专业教师大量的工作是在企业完成的。定量与定性两种评价结合是为了保证评价的准确性与客观性。

3 校企双方共同参与教学组织与管理

3.1 校企双方共同制定各种管理制度

通过制度建设来规范酒店管理专业人才培养质量,形成了教学管理、校企合作、顶岗实习三个系列的管理制度。力求将各项制度体系化,在企业、学校全程介入过程中确保学生的技能掌握、学分获取;确保教师的业务提升、收入提高;企业的高效运营、减少成本;确保最终实现共赢。

3.1.1 建立保障教学工作规范运行的教学管理制度。

学院以抓教学改革为中心,加强教学管理制度建设。学院对有关教学规章制度进行了修订、补充和完善,形成了较为完备的教学管理规章制度,保证了教学工作的规范管理和有序开展,提升了教学效果。

①教学质量管理要求

建立建全各种教学管理制度,保证教学计划的实施及教学质量,包括教师教学质量管理制度、教研室管理管理制度、教学质量监控体系和专业实训实习管理。

②企业兼职教师管理制度

为加强对兼职教师的管理,制订《企业兼职教师聘任制度》,对兼职教师任职条件、分类和聘任范围、聘任办法、职责和待遇进行了详细规定,使兼职教师聘任工作有章可循。

为了提高兼职教师素质,使兼职教师由技术能手向教学能手转变,制订《兼职教师岗前培训制度》,对兼职教师进行上岗培训,培训内容包括高职理念、教学改革、课程建设、教学法等。兼职教师只有通过多种内容的培训与锻炼后,才能上岗任课。

3.1.2 建立保障校企合作规范运作的校企合作制度

建立校企合作制度,保障实现双方共赢、长久合作。在与企业合作的过程中,除了与企业签订了《校企业合作协议书》等制度之外,还制定了一些适应工学结合、校企合作的系列管理制度,例如《基于工学结合、校企合作的学分替换实施方案》、《教师到合作企业轮岗管理薪酬条例》等。

3.1.3 建立齐抓共管的顶岗实习管理制度

顶岗实习是学生由在校学生到企业员工身份转变的一个重要阶段,我们制订了《苏州托普信息职业技术学院校外实习管理办法》,学生顶岗实习采用三导师制进行有效监控,同时定期与家长沟通,充分发挥家长的引导作用。学院采取3342的管理模式:与实习生日常互动实施三制度:三个月一次回访制度、每月到企业授一次课制度、学生每周汇报一次制度;实习考核内容明确三方面:工勤与行为表现考核、职业技能考核、企业课程学习考核;学生离校前完成四个一:签一自律责任书、留一随时联系电话号码、建一互动QQ群、供一家长联系方式;与家长配合加强学生二教育:加强安全教育、加强感恩教育。

通过顶岗实习管理系列制度,有效提升酒店管理专业顶岗实习质量,为学生最终走向社会打下良好基础。

3.2 在校企双方充分沟通协调的基础上不断加强管理,实施和完善人才培养模式

学校和企业之间建立有机的协调机制是“校企全程介入”培养模式成功实施的重要基础,从课程体系到制度建设到管理实施,都要求校企双方建立密切的合作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