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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块链技术优缺点精选(九篇)

区块链技术优缺点

第1篇:区块链技术优缺点范文

关键词:区块链技术;应用;风险管理

区块链作为信息领域的前沿技术,正在技术创新和风投领域掀起一波浪潮。以区块链为技术支撑的产业发展中,金融行业是其优先落地应用的主要领域,基于对区块链的探索及其自身的发展,区块链技术的触角在未来会伸向越来越多的其他领域和行业。然而,正是从金融行业发现区块链在实际应用中会带来资产和管理上的风险损失,因此本文针对区块链在哪些领域得到了哪些应用、现状如何、应用中的风险如何评估及评价,试做一些探讨。

一、区块链技术介绍

(一)概念。对区块链概念的理解可以分为狭义和广义两个层次。狭义视角下,区块链指的是一种特殊的链式数据存储结构;广义视角下,区块链是一种技术集合,其中包括几种基础技术,如分布式存储、加密算法、点对点网络等。用户基于共识协议和分布式架构技术进行可信数据的交换以及存储是区块链在实际应用中发挥的主要作用。目前为止,区块链技术在行业内还未形成统一定义。2016年10月,由中国工业和信息化部的《中国区块链技术和应用发展白皮书》将区块链技术描述为分布式数据存储、点对点传输、共识机制、加密算法等计算机技术的新型应用模式。(二)优势及劣势1、核心优势。当前,信息技术处于一个快速发展的时代,然而信息有效性和数据可靠性却无法得到保证,区块链的出现由于其技术的特殊机制,其中的数据具有“可信”的宝贵特征,使得我们对数据高效率的获取看到了一线希望。下文介绍区块链技术在应用中的主要优势。(1)集体维护。在区块链的数据系统中,除交易用户的私有信息会被加密,其余数据系统均对所有节点用户开放。因此区块链网络中的数据会受到所有具有维护功能节点的共同维护,由于所有节点都有访问的权限,通过公共链的公开接口,任何人都可以对区块链数据以及相关应用进行查询和开发,系统信息处于高度透明状态。(2)去中心化。区块链使用分布式账本核算和存储,采用对等网络技术对数据进行存储,打破原有利用中心化的硬件和管理机构管理数据的方式。区块链中所有节点的权利和义务都相等,单独节点的变动无法对整个系统的整体运作产生影响,以此保证节点之间的相对独立性以及系统运行的整体性。(3)无需信任系统。区块链的节点之间遵循一套固定算法进行交换,参与人无需对任何人信任,系统的安全性反而会随着参与点的增加而提高。因此,在区块链系统中的交易双方无需通过传统公开信息的方式产生相互信任,这将有助于系统交易过程中的信用累积。(4)信息不可篡改。在信息进入区块链网络之前需要经过验证,验证通过之后被添加至区块链就会被永久存储,无法篡改。在区块链系统中按照时间先后顺序生成一套不可篡改、可信任的数据库,以此规避一些由于数据篡改产生的不法行为。这也决定了区块链数据极高的稳定性和可靠性。2、核心劣势。由于区块链技术的应用尚处于不成熟阶段,其带来优势的同时也出现不可避免的缺点,甚至有些优势在某些方面也会成为技术本身的劣势。(1)无隐私性。区块链采用分布式账本核算和存储数据,在公有链上等于每个节点的用户都可以查看完整账本,同时由于区块链数据存储、管理交易过程的可追溯性,交易过程中的数据都是公开透明的。这就意味如果某个人的账户被知晓,通过区块链就能知道他的资产情况以及每一单交易记录,无法保证用户交易过程中的隐私性。(2)监管危机。区块链的去中心、自治化特点淡化了国家监管的概念。然而监管要求是所有技术创新应遵循的底线。对区块链的监管力度提高,一方面在区块链商业应用过程中可以提供合规性保护;另一方面由于这项新技术的未完全开发性和虚拟性,其相关法律和制度的建立仍然需要进一步研究和跟进,监管程度和立法的尺度如果掌握不好也可能会毁掉区块链。(3)安全性问题。私钥安全是保证区块链数据不可逆、不可伪造的前提,而用户作为生成和保管私钥的主体,不存在第三方参与,因此私钥一旦泄露或丢失,账户的资产便无法做任何操作。私钥的保密性主要通过非对称加密算法实现,随着计算机技术的发展,采用新技术对非对称加密算法进行破解存在一定可能性,这将对区块链技术造成安全隐患。(4)数据确认的延迟性。区块链的交易无法保证时效性。以比特币在区块链中的交易为例,网络传输会影响到交易的有效性。这是因为这笔交易要被网络大多数节点知晓,并且认可后方可进行。同时还受一个小概率事件影响,就是当网络上同时有2个或以上节点竞争到记账权力,那么在网络中就会产生2个或以上的区块链分支,这时到底哪个分支记录的数据是有效的,则要再等下一个记账周期,最终由最长的区块链分支来决定。因此,区块链的交易数据是有延迟性的。(5)信息不可篡改。数据被用户变动的可能性微乎其微既是区块链的优点也是缺点。举个例子:区块链中用户交易的地址信息如果填写错误将无法撤销并会造成永久损失;私钥丢失也同样会导致无法挽回的损失。在现实情境中如果银行卡丢失或密码忘记都可以通过一定方式找回,及时阻止损失的发生或尽可能降低损失。(三)应用领域。目前关于区块链技术,理论性的探讨居多,其应用还处于一个探索期,切实展开应用的领域主要集中在金融行业。不过现在一些产业和企业已经开始尝试区块链技术,根据目前发展态势,区块链可能在分享经济、供应链管理、数字资产管理这三个领域落地。首先,由于分享经济的资源和资产呈现一定分散化,交易双方无需过多信任,基于区块链技术无需信任系统和去中心化的特点将有助于分享经济的运行。其次,具有连续性的链条交易也可以应用区块链技术。例如在供应链管理过程中,一些电商平台可以通过区块链技术对所有商品进行追踪溯源,并且记录不可篡改,以此来保证产品安全。最后,一些频繁交易的数字资产管理可以利用区块链技术规避交易风险。在P2P网络借贷中,区块链技术可以全程保存出借人和借款人双方的交易行为记录并且无法更改。依托区块链技术,在建立智能合约的基础上帮助双方清晰明了地掌握交易过程,以此提升违约难度,极大降低违约风险。

二、区块链技术应用风险分析

(一)利用安全表法识别风险。安全检查表法是根据系统工程的分析思想,在对系统进行分析的基础上,找出所有可能存在的风险源,然后以提问方式将这些风险因素列在表格中。最基础的安全检查表由四个栏目组成,包括序号栏、安全检查项目栏、判断栏和备注栏。根据目前区块链技术的发展以及在应用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问题建立安全检查表,列举出6个安全检查项目对区块链技术在应用中可能存在的风险进行识别,如表1所示。(仅代表个人观点)(表1)(二)存在的风险。区块链是一个分布式的大账本,具有去中心化、交易不可篡改、信息透明可查询的特点。理论角度来看,区块链所具备的一些特点能够保证其系统的可靠,然而区块链在实际应用中仍然存在一定风险隐患。同时,基于以上安全检查表的判断结果可以看到,区块链技术在应用中由于会存在黑客攻击无法及时阻止以及技术有限性无法准确识别交易主体,导致产生以下可能的风险。1、技术风险。区块链所依托的技术支撑庞大而复杂,数据层、网络层、共识层、智能合约层、应用层是构成区块链的五层技术架构。为了保证技术架构之间协调运行,确保网络正常运行,进而产生信任,需要通过默克尔树、非对称加密、哈希算法等多种技术和算法复杂而又精密的组合才能实现。由此可以看到,代码编写无误、程序正常运行、加密算法可靠准确是区块链产生信任的前提,如果其中任何一个环节发生问题或错误,都会造成信任危机。2、业务管理风险。区块链中的全网数据会被每个节点存储和验证,单个节点无法更改数据。只有获得大部分节点的同意,才有可能对数据进行变更,因此在业务管理上存在滞后或无法挽回的风险。例如,2016年6月,以太坊上theDAO被黑客盗取高达360多万以太币(按事发前价格折算约5亿元人民币)的数字资产,由于区块链不可篡改,theDAO管理者无法撤销这笔交易,只好求助于社区,最终以太坊创始人通过个人权威说服了大部分节点,共同修改黑客账户,才挽救这笔被盗资产。业务数据的修改和撤回在传统交易系统中是非常常见的事情,然而在区块链网络中由于信息的稳定性就变得异常困难。3、智能合约风险。共同维护区块链网络运行的节点,具备同等的权利和义务,当智能合约在某个节点部署后,相应代码会在全网的每个节点同时运行并校验彼此的结果。这种节点关联性会导致某一节点的智能合约出现问题时波及到其他节点的正常运行。例如,2016年10月以太坊上有节点恶意执行大量消耗磁盘IO的智能合约,使得全网负载大幅增加,导致以太坊上大部分应用都无法顺利运行,全网一度陷入瘫痪。后经紧急程序升级修正了此问题,才使以太坊上的应用恢复正常。4、法律风险。区块链应用中的各种风险最终都将可能转化为法律风险,当企业在应用区块链技术的过程中无法识别和处理这些风险时,很有可能会面临法律上的约束或制裁,又或者牵扯耗费大量物力财力的诉讼。另外,区块链集体维护、集体使用的特点同样面临新的法律挑战,如果某个节点存储了不合法的数据,基于数据同步原则,其他节点均会存储相同违法数据,这个时候是否所有节点的用户都将面临法律责任?

三、风险评价

(一)利用SWOT评价风险。利用SWOT分析法,定性分析区块链技术自身及其在应用中存在的优劣势和面临的机会与威胁,如表2所示。(表2)(二)根据SWOT分析制订策略方案。根据SWOT分析矩阵,可以得到定性的风险评价结果,主观上可以判断应采取何种策略应用区块链技术,具体策略如表3。(表3)(三)评价结果分析。针对区块链技术在应用中的技术优势、劣势以及现阶段面临的机遇、威胁,构建其SWOT分析矩阵,可以清楚地看到,在区块链技术应用中应当采取何种决策,在发挥优势和机会的同时规避劣势和威胁。区块链的发展正处于史无前例的机遇期,理论概念面向群众的广泛普及、政府的大力支持、企业转型升级的需求正在为其快速稳定发展提供强大的推动力。结合区块链技术的评价结果,区块链技术的更高价值还未被完全开发,未来应当通过企业这个微观主体,结合区块链技术的特点及技术优势与产业发展相结合。

四、风险规避与监控

区块链是一种全新的互联网底层技术构架,不仅限于金融、经济领域,未来在政治、法律、公益、社会、科学等领域都有一定应用,是一种具有潜力、重塑社会各方面及运作方式的覆式创新技术。区块链在实际应用中出现问题将会给用户、企业、社会带来严重的后果,任何领域都应做到有效的风险防控,为区块链技术与产业的结合和落地应用设立一道坚实的防火墙。对于区块链技术在应用可能存在的风险,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防范和监控。(一)数据泄漏风险防范。一是提供技术支持,采用先进的非对称加密算法从技术上保护数据,在目前业界的相关技术成熟后,企业可以从根本上解决数据泄露问题。二是利用区块链数据层和企业内部数据层相结合的结构处理数据,根据数据是否需要在区块链上流动,差异化设置数据的存储位置。企业内部数据库主要处理不需要在区块链流动的数据,当数据需要在区块链范围流动时再接入区块链相应节点。三是严格把关申请接入区块链的节点在授权管理方面的权限。与公有链不同的是,企业应用区块链需要通过身份认证和授权管理来审核节点的接入。同时,可以在签署的协议中明确责任和权利,从法律角度规避节点用户数据泄露的风险。(二)企业应用中。企业在应用区块链技术时需要把网络安全监管放到一个新的高度,不能完全依赖区块链本身的技术优势,加强网络软件的可靠性管理,保持一定警惕性。基于目前针对区块链技术应用的监管条例暂处于空白状态,各行业的监管机构应当分享信息,根据实际业务的共通特点制定区块链技术的行业监管细则,达成共识,便于在技术上提前做好准备,防患于未然,将发生损失的可能性降到最低。(三)提升法律规制。区块链主要依托加密算法提供技术支撑,以及通过虚拟货币在网络上进行交易,这无疑增大了法律约束和监管的难度,政府及相关监管部门应当针对区块链技术的特点以及我国数字货币发展的实际情况对相关法律和监管政策进行研究和规范,避免在出现问题时陷入被动。同时,在对法律法规进行研究时,应当针对区块链类型和应用场景的差异制定相关标准,合理的法律法规条例,为各行业在应用区块链的过程中提供坚实的法律保障,消除法律隐患,激发企业以区块链技术为依托进行技术创新的活力。

主要参考文献:

[1]刘孝男,王永涛,白云波.区块链+时代,行业面临的机遇与挑战[J].中国信息安全,2017(08).

[2]韩海庭,孙圣力,傅文仁.区块链时代的社会管理危机与对策建议[J].电子政务,2018(09).

[3]刘海英.“大数据+区块链”共享经济发展研究———基于产业融合理论[J].技术经济与管理研究,2018(01).

[4]梁雯,司俊芳.基于共享经济的“区块链+物流”创新耦合发展研究[J].上海对外经贸大学学报,2019.26(01).

[5]葛琳,季新生,江涛,江逸茗.基于区块链技术的物联网信息共享安全机制[J].计算机应用,2019.39(02).

第2篇:区块链技术优缺点范文

一、引言

狭义上的区块链技术是基于密码学中椭圆曲线数字签名算法(ECDSA)实现去中心化的数据库技术,将区块以链的方式组合在一起形成数据结构,以参与者共识为基础存储有先后关系的、能在系统内验证的数据。广义的区块链技术则是利用加密链式区块结构来验证与存储数据、利用分布式节点共识算法来生成和更新数据、利用自动化脚本代码(智能合约)来编程和操作数据的一种全新的去中心化基础架构与分布式计算范式(Kavanagh D,2015)。区块链的概念首次由Satoshi Nakamoto(2009)在论文《比特币:一种点对点的电子现金系统》中提出。O’Dwyer(2014)提出应用区块链技术来保护敏感数据、个人隐私等。Kishigami J(2015)等提出将区块链应用到数字内容版权的保护上,改变传统的CAS和DRM模式。R.Dennis(2015)提出了一种基于区块链的声誉系统。国内对区块链技术研究刚刚起步,相关著作较少。从实际应用来看,除个别应用开始小范围推广外,绝大部分运用仍未走出实验室。

区块链技术具有去中心化、分布式账单、可靠安全以及透明公开等特点,使其在数字加密货币、金融和社会系统中有广泛的应用前景,给金融机构带来巨大的潜力和价值。多国央行、国际金融巨头、交易所及IT行业巨头纷纷涌入区块链领域,其投资规模呈现爆发式增长。在经济金融全球化时代,加强区块链技术在金融领域的应用问题研究,对探索我国金融业务创新与发展具有重要的理论和现实意义。

二、国内外区块链技术研发与应用前景

区块链作为拥有巨大应用潜力的新技术,必将给全球金融业带来革命性的变革。如何在金融业务创新发展中发挥用武之地,全球金融界正以各种形式开展一系列探索(见表1、表2)。

三、区块链技术对金融业务创新的主要潜在影响

(一)冲击现有支付机构的平台功能,改变支付体系和架构

区块链技术具有灵活的架构,可能重塑信用形成机制,尤其是区块链的去中心化机制,即第三方支付的资金监管功能可由“智能合约”自动替代,将冲击第三方支付的根基,在保证信息安全的同时有效提升系统的运营效率和降低成本,大大提高资金利用率(侯本旗和赵飞,2015)。区块链会使第三方支付逐步被边缘化,目前已涌现了Ripple和Circle等多种支付清算类应用,特别是像R3CEV联盟机构,冲击现有机构如支付宝的平台功能,并将可能改变现有金融体系中的交易、清算和结算流程(见图1)。据麦肯锡预测,如在全球范围内应用区块链技术开展B2B跨境支付与结算业务,则其每笔交易成本可将从约26美元降至15美元。

(二)数据信息不可篡改,弥补现有金融服务功能的不足

区块链系统通过公钥和私钥的加密、解密对交易进行处理,交易的主体及交易内容都被记录在区块链上,任何交易都可被追踪和查询,数据信息不可篡改,具有更强的公信力。借鉴区块链和加密技术,核查外部数据源、确认满足特定触发条件后激活并执行合约,促进不同系统间的协调,提升数据交换效率(见图2)。2015年末,纳斯达克首次利用区块链技术完成和记录了一项私人证券交易,从股权交易市场标准结算时间的3天,区块链技术的应用将交易时间从股权交易市场标准时间3天缩短至10分钟、结算风险降低99%,从而有效降低资金成本和系统性风险。

(三)优化共识机制,提高系统的安全性和私密性

高安全性的智能合约可编程,实现主动或被动的处理数据,接受、储存和发送价值,以及控制和管理各类链上智能资产等功能,即区块链使用散列算法加时间戳(Timestamping),既可保证交易信息的真实性、独立性和保密性,又为交易提供时间上的证明。如供应链金融借助区块链技术的“智能合约”功能自动进行支付,大大降低人工成本并减少因人工交易造成失误的可能性,极大提高交易效率和安全性。据麦肯锡测算,从全球范围来看,在供应链金融业务中广泛开展区块链技术应用,可使银行一年风险成本缩减11―16亿美元。

(四)大幅改变信用风险管理模式,具有广泛金融业务创新的潜力

区块链技术是使用全新的加密认证技术和去中心化的机制,通过新的信用创造方式,大幅改变信用风险管理模式,降低交易风险与成本,实现金融资源优化配置。从技术特性来看,区块链与传统数据库既有紧密的联系又存在显著差异(见表3),为涉及数据库应用的行业发展提供了新的技术选择,两者的有机结合必将产生强大的融合效应,形成全新的发展模式,在主数据管理、复杂资产交易管理等领域具有广泛开发的潜力。

(五)降低金融监管的难度与成本,规范市场行为与秩序

区块链的分布式系统具有透明、公开、不可篡改等特性,可做到实时平账,避免事后审计,降低企业成本,降低结算与支付的出错率,实时监控每一笔资金的流入流出情况,适用于合规、审计和风控领域,从而为审计和监管单位提供数据透明性。银行业基于区块链技术可监测分析、识别异常交易,及时发现并能有效防止欺诈、洗钱等犯罪行为。近?啄昀矗?世界各国商业银行和金融公司为应对日趋严格的金融监管要求,不断加大人力和物力的投入。根据高盛测算,区块链可以驱动全行业因减少人力开支和反洗钱监管罚款而实现30―50亿美元的成本节约(见表4)。

四、我国区块链金融业务创新所面临的困难与挑战

(一)相关法律法规建设相对滞后

一是区块链的去中心化机制,冲击了现行的国家监管体制,对现有业务监管体系形成挑战。将该技术整合至银行现有制度的成本较高,当数据规模增大时,低效的查询和挖掘分析将使其数据透明性的优势形同虚设,链状的数据结构和大量内容的直接记录将使得拥有反洗钱职能的监管机构也无法在可接受的时间内完成对数据的解读。二是区块链相关的制度规范、法律法规建设相对滞后,导致市场主体相关活动风险无形中被放大。如智能合约涉及的法律责任界定不明确。智能合约利用计算机代码在合约方之间阐述、验证和执行合同,是用代码来表述,而典型合同是用自然语言起草。当智能合约执行和典型合同之间出现相应纠纷时,涉及法律责任界定就不明确。同时,成熟资本市场和传统交易所,任何一个金融创新产品上线都有业务所有权人(owner),而智能合约一旦有漏洞,归属智能合约开发者负责还是由运行智能合约的平台来负责,难以界定。

(二)绝大部分运用仍未走出实验室,建立完善的区块链应用仍面临众多技术挑战

从区块链实践进展来看,大部分仍处于构想与测试进程中,要获得市场和监管部门的认可还面临不少的困难。一是大规模交易与区块链膨胀处置能力问题。由于区块链采用分布式的存储方式,占用存储的巨大空间,且去中心化的确认机制,交易时间延迟较长,导致在实际应用中交易量低、对存储空间膨胀的抗压能力差。二是智能合约的循环执行与灵活性差。智能合约具有自我循环执行特性,与高频交易类似,导致显著放大价格波动;且区块链数据信息一旦写入,不可篡改,交易后无法退回,灵活性较差,需事先设置例外追索机制。三是竞争性技术挑战。如在通信领域应用区块链技术,信息传递的安全性会大大增强。量子技术也可做到,量子通信――利用量子纠缠效应进行信息传递,同样具有高效安全的特点,近年来更是取得了不小的进展,很可能与区块链技术形成竞争态势。

(三)区块链技术的监管标准不统一,生态体系较为脆弱

1.区块链缺乏生态体系。目前区块链的各种技术方案五花八门,超级账本、以太坊等大项目也都缺乏统一的技术标准体系,均处于“各自为政、群雄争霸”的状态,甚至与区块链相关的去中心化存储协议管理、网络安全性管理等也均尚未形成较为完善的标准方案,许多项目缺乏可靠的实践数据测试,整个区块链生态体系较为脆弱,仍需进一步健全完善。

2.区块链开发技术、监管标准不统一。由花旗银行、瑞士银行等共同组成的R3区块链联盟试图制定适合全球金融业使用的区块链技术领域的统一标准,强化在全球金融业中的领先地位。如2016年5月区块链技术提供商Chain和第一资本、花旗集团等金融机构了区块链方面的开放标准,在智能合约框架等方面实现了突破。然而,在全球层面尚缺乏一个统一的技术开发标准,智能合约使用的兼容性等方面将受限制,目前仍缺乏具有可操作性的国际标准促进在区块链上的创新。而我国金融业中针对区块链的标准研究和制订基本还没有真正起步,与国际发展存在较大的差距。

(四)风险防范机制尚有待于更深入的研究和设计

1.以天河二号目前的算力来说,产生比特币SHA256哈希算法的一个哈希碰撞大约需要248年,但随着量子等新计算技术和各类反匿名身份甄别技术的快速发展,未来非对称加密算法具有一定的破解可能性,因而需要研究并设计更为安全和有效的共识机制。

2. 我国大量在实际中应用的密码学产品都来自欧美国家。区块链技术的核心基础掌握在欧美国家手中,若关乎国家命脉的核心系统构筑在区块链技术之上,则存在着潜在安全风险。如去中心化的运作机制一定程度上削弱了中央政府对金融的控制,有可能危及国家的金融安全。由于区块链的运行节点位于公开网络上,面向所有参与者,传统防范网络攻击的物理隔离策略已不再适用,对网络安全防范也必将提出更高的技术处理要求。如2016年6月DAO遭遇黑客攻击,黑客正常解读DAO智能合约代码,利用其中一个递归调用函数盗取用户资金,累计损失360万个以太币,近6000万美元。

(五)颠覆性替代仍具高成本和局限性

1.颠覆性替代仍具高成本和局限性。区块链技术应用初期,将区块链中的智能合约平台用于现代金融领域,其投入成本与收益之间的关系尚处于未知;区块链去中心化、自我管理、集体维护的特性颠覆了人们目前的生产生活方式,冲击了现行法律安排,且与现有的运行模式、管理模式还有一段摩擦的过程。如区块链网络作为去中心化的分布式系统,其各节点在交互过程中不可避免地会存在相互竞争与合作的博弈关系。

2.智能合约代码向所有参与方公开,影响参与方利益。就许多金融交易形式而言,网络中非参与方可能会利用智能合约,在其金融交易中囤积或出售智能资产,进而损害参与方的利益。如何设计激励相容的共识机制,提高系统内非理性行为的成本以抑制安全性攻击和威胁,是区块链有待解决的重要问题。同时,跨界人才匮乏。从全球来看,既懂区块链又懂金融、法律的跨界人才极度匮乏,均制约了新产品的研发和创新(李钧和孔华威,2014)。

五、政策建议

(一)加强同业交流合作,积极参与前瞻性创新和国际标准制定

1.积极参与,制定标准。区块链技术仍属新生事物,需要监管部门牵头,加强金融机构和互联网企业的合作,开展区块链技术在金融领域的应用场景研究,并允许个别技术条件较为成熟的金融企业联合开展实验性应用,做好相关技术研究储备。同时,积极参与国际区块链组织的研究交流和标准规则讨论,力争参与研究制定区块链的行业标准,探索应用场景,制定有利于自身发展的区块链应用标准。

2.抓住机遇,投资合作。高度关注国际区块链发展与创新动向,及时调整发展战略,力争加入国际区块链系列产品的研究和开发。在?⒓恿?盟制定标准的同时,成立相对独立的区块链创新实验室,如与金融科技公司合作成立研发实验室,重点研究区块链的运用;并可选择与较为成熟的区块链公司强强联手,积极推进金融同业的区块链技术应用交流和合作。

(二)?c时俱进,改进金融业监管方式与手段

一是积极开展区块链技术在金融领域应用的立法研究。应加强新技术与金融创新的相关法律法规的国际交流和研究,制定相关标准规范和操作规范,鼓励商业银行、非银行机构和金融交易所联合开展区块链相关技术合作研究,探索区块链应用场景,制定区块链技术的相关行业标准。二是避免监管过度。监管部门应与时俱进,密切关注行业政策引导与跟进,充分利用区块链金融技术,改进金融业监管方式与手段,规范市场秩序,提高监管的有效性,实现市场各方共存和共赢。

(三)探索和完善区块链技术方案,推进金融业务创新

密切关注并评估区块链技术应用的成熟度、安全性、时效性等,协同开发区块链应用架构,如基于区块链技术探索推动票据、股票等的应用场景模拟实验,提升票据交易和证券交易的安全性和效率。进一步探索和完善各种技术方案、应用场景和商业模式,探索基于区块链技术的金融创新业务应用场景,选择交易关联简洁、业务成熟度高、技术应用提升效果明显的应用场景作为切入点,尽快打造适合我国金融体系特点的区块链技术方案。重点在跨行结算、跨境支付、证券发行和数字票据等方面加强研发,构筑若干通用型的应用服务平台,为金融业务创新提供相应的应用支持。

(四)完善相应的保障体系,为金融业务创新提供可靠的支撑

第3篇:区块链技术优缺点范文

关键词:区块链技术;金融安全;资金存储;高校学生

当前社会环境下,高校学生大多使用传统资金流通技术存储和运用自己的资金内容(学费、奖学金、助学金等),但传统资金流通技术仍具有流程烦琐、交易效率低、数据可逆、信息不完全等缺点,且大多数资金管理技术多针对于商业银行、企业管理和私人资产。高校学生作为特殊的资金持有群体,管理资金流通的项目较少,对于安全保障的经验意识不够充沛,所以更高的安全保障显得极为重要。本项目利用区块链技术(BlockchainTechnology)代替传统资金流通技术管理高校学生资金存储与运用,在传统转账平台上运用区块链技术让高校学生在严密保护自己隐私的情况下更透明、公开、有目标地实时记录自己的资金流转、收入账的情况。在资金面,区块链技术具有效率高、成本低的特性,让本项目更加具有可行性。由于其去中心化、公开透明,每个人均可参与数据库记录,保障了资金流转过程中的公平性,同时大大增加了转账效率与安全性。

1基于区块链的学生资产代币化处理的关键技术设计和引入

1.1区块链应用层的引入与分析

1)数据层区块链模型的数据层中,最重要的是交易数据,在对其处理时使用了哈希算法这项技术。哈希算法是区块链模型中最基础的组成技术。这种树的终端叶子节点是高校与学生交易数据的哈希值,树数据结构在区块链模型中的应用具有很多优势。第一,区块链的可扩展性和运营效率,由于大量数据计算到最后,只有一个根的特性被大大提高;第二,树型数据结构是可验证的,不需要遍历整个区块链网络节点,当存储数据量很大时,验证时间可以被显著减少。2)区块层区块层可分为区块头和区块体两部分。除了代表区块链的开始,所有块都通过包括前一个块的哈希值来唯一标识其父块,按顺序将所有块链接起来。若父块的信息一旦产生变化,则原始哈希值立即无效,相应的子块也将产生变化,直到最近的块更改为止。具体来说,当学校财政资金发生变化时,每个学生的财务状况也会发生相应的变化,从而确保整个区块链不易被篡改且易于追查。而区块体的主要内容则是这个区块拥有的完整交易信息[1]。3)网络层网络层主要包括区块链系统去中心化的点对点对等式网络(P2P网络),将所有节点连接在一起,对于本项目而言,此网络层将全国高校的节点连接,交易信息使用广播的形式进行传递,并采用具体的共识与激励机制,确保了整个系统的稳定运行。

1.2功能设置的设计与分析

1)数据存储安全与传统的中心化数据库系统相对比,基于区块链的数据库有着可去中心化这一显著优势。所有节点共同管理和维护区块链系统。每个全节点都存储了开始以来的全部数据,并参与了实时的交易信息,由共识机制及链状结构保证历史数据的不可篡改和不可伪造,确保了区块链去中心化系统的可靠运行[2]。这项去中心化的设计保证了修复后剩下的节点所有数据能被自动快速地同步,从而加快恢复系统的速度,以尽快恢复系统。因此,系统避免了由于外部带来的威胁或中央数据库故障造成的安全问题。该系统依靠块内的树状数据结构以及块间的时间戳与前一个块的哈希值,实现所有学生数据的联锁,确保链上的所有数据不易被恶意篡改。2)数据可追溯对于一个交易来说,最重要的不仅是信息交易的安全性,还要保证其数据的可追溯性。在区块链中,自顶而下到最新区块链,每一个区块链的唯一散列值是通过联系父区块散列值而形成的,每个区块上都存在有用于验证交易时间的时间戳,同时,在交易时所获得的数据都会根据一定的二叉树模式进行排列,保障了所有信息的验证以及追溯,方便客户的操作。3)智能合约智能合约是计算机可以读写的代码,也是种数据承诺,包含一套完整的数字形式和执行这些数据承诺的相关协议。一般而言,智能合约的程序像整个计算机系统的参与者,处于第三方临时暂管流动的资产,同时按照客户定好的规定与商定好的协议进行相应操作,它不再局限于约定俗成的计算机程序。就本项目而言,智能合约系统只是一个让学生和高校之间复杂的、带有相关协议的数据承诺能够按照交易双方的意志正确地执行[3]。

2传统模式体系下的内在缺陷与发展困境

1)财务管理的网域维护问题传统资金管理模式存在很多的安全问题,保密性很低,相关的互联网体系会给网络安全带来极大的威胁[4]。普遍的互联网体系使用的是开放式的TCP/IP协议,这种依靠广播的传播形式,易被恶意黑客假冒身份进行拦截、试探并窃取。同时,相应的财务管理没有进行改革创新,大多仍然采用基于单部网的财务管理软件,没有考虑来自网络的各种病毒等安全问题。2)传统模式下资金管理效率低下资金的违规使用和管理不善都会产生不利影响,资金的运行低效会导致加剧资金供求矛盾以及资源浪费的问题。而区块链下建立的财务账本公开透明,与大数据互联网相通,利用该技术对资金管理模式进行变革与创新将会推进至一个全新的阶段。

3结束语

第4篇:区块链技术优缺点范文

关键词:互联网+;产业集群融资;信任机制;区块链

互联网的普及为产业集群线上化发展提供了技术支持,越来越多的中小企业集群将摆脱时空领域限制在网络虚拟空间形成集聚,这种产业集聚在推动传统产业集群转型升级的同时,也为中小企业集群发展注入了活力。但与此同时,由于彼此间信息不对称、集群企业间相互不了解以及社会信任基础缺失,使得互联网化产业集群融资渠道单一,外源性融资获取难度大,成本高,最终导致产业集群陷入融资困境。随着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再次将“互联网金融”写入政府工作报告,互联网金融发展过程中的风险防范逐渐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而区块链技术作为一种近年来流行的新型信任重构系统,具有防范风险、构建信任的功能,研究并运用区块链技术推动互联网化产业集群融资信任机制的构建,对于解决产业集群融资难问题具有重要意义。本文拟从区块链对产业集群融资信任机制的构建和保障两个方面入手,分析集群融资过程中区块链技术对信用建立和保障的作用机理,并对推动区块链技术在集群融资过程中的应用提出对策建议。

一、相关研究综述

(一)产业集群、集群融资问题研究

关于产业集群,阿弗里德•马歇尔[1]是最早的研究者之一,他把产业集群概括为外部规模经济作用的产物。后来,迈克尔•波特在其经典著作《国家竞争优势》中对产业集群进行了明确的定义,并进而使之真正具有了现代市场意义。波特(PorterME)[2]认为,产业集群是某一特定产业领域内具有共性或互补性的相互联系的企业与相关机构的空间集聚现象。波特将有关产业集群的研究推进到了一个新的高度。学者们从理论经济学、经济地理学、管理学、社会学等领域归集产业集群发展相关理论,并对之开展进一步研究。[3]关于产业集群融资问题,国内外相关研究主要集中在产业集群融资优势、融资模式以及融资策略等方面。首先,企业空间集聚有利于减少制度因素的约束,降低集群企业融资的难度,[4]产业集聚能够降低企业融资约束程度。[5]集群融资优势的发挥有赖于集群企业间的协同效应,产业集群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问题需要关注集群融资下的风险传染问题,相关合作者通过提高集群信任度,发挥产业集群融资优势。[6]其次,产业集群融资模式主要包括互助担保融资模式、区域性中小银行模式、供应链融资模式、[7]互联网金融模式[8]等。其中,互联网金融模式通过互联网平台聚集社会闲散资金,成为适应小微企业产业集群融资的新模式。[9]要改变集群企业融资难的现状,应当从产业集群信用制度构建、增加政府资助、[10]金融体制创新[11]等方面着手。同时,在推动中小企业集群融资的过程中,政府应当加强法治建设、政策引导与资金支持。[12]

(二)产业集群信任机制研究进展

产业集群信任机制构建对于降低集群企业合作成本、规避风险、促进集群创新等具有重要意义。[13]李蓉[14]根据集群生命周期理论提出,基于制度的信任机制的建立有利于强化集群企业合作,增强集群竞争优势。施米茨(SchmitzH)[15]在研究集群效率与报酬递增的过程中发现,信任的建立对产业集群的发展而言意义重大。代尔(Dy⁃erJ)等[16]认为,组织间的信任可以提高效率。崔祥民等[17]基于社会资本视角的研究认为,集群内社会资本有利于强化信任关系,推动集群创业融资。提高产业集群信任水平的途径包括构建征信体系、建设信息共享平台以及加强对产业集群的发展规划等。[18]马毅等[19]针对知识产权集群互助担保融资,构建了一种可以进行可拓层次分析、模糊综合评价的信用评价体系,进一步提高了集群的信用度。此外,集群信任机制的建立和完善在信息产业集群行为整合、合作模式与知识共享关系中发挥着正向调节作用。[20]综上所述,国内外学者从不同角度对产业集群融资与信任机制问题进行了研究,在产业集群领域取得了丰硕的成果。产业集群融资相关研究主要致力于集群融资优势、融资模式、融资策略等方面的探索,产业集群信任机制相关研究大多从集群信任机制的作用、优势以及集群信任水平提升视角着手,现有研究尚未将集群融资与信任机制有机结合起来,尚缺乏明确的对信任机制在集群融资过程中作用的定性分析。本文试图基于区块链视角研究产业集群融资信任机制,重点分析区块链在产业集群融资信任机制建立与信任机制保障过程中所发挥的作用。“互联网+”背景下,线上化发展的集群企业信任机制的缺失是导致集群融资难题的重要因素,而区块链作为近年来备受关注的信任构建技术,将对解决产业集群融资问题产生重要推动作用。

二、区块链发展回顾

区块链最早源于2008年全球金融危机爆发背景下中本聪对比特币交易模式的构想。区块链技术作为比特币交易的基础,其实质上是一个点对点传输、去中心化的分布式账本。区块链摆脱了第三方机构的约束,无需担保即可生成交易数据,这些数据是有机的,每一组数据的生成都按照时间顺序排列,具有不可逆性。同时,这些数据采用密码学方式加以保护,保证了数据的不可篡改性。区块链数据由各个节点共同维护,每个节点都能拷贝一份完整的数据库备份信息,任一节点的信息发生变化,所有节点的备份信息都会同步更新,从而可以实现去中心化的信任共识机制,保证数据安全可靠。区块链上数据公开,信息透明,信息一旦生成即难以篡改,使得区块链技术能够在信息不对称条件下信息有效性的验证、交易双方信任机制的构建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如图1所示,区块链的演变过程主要包括三个阶段。第一个阶段是加密数字货币,以比特币为典型代表,这一阶段的数字货币可以实现价值转移,体现了货币作为支付手段和流通手段的职能;第二个阶段主要是智能合约,强调除货币以外的其他数字资产的价值转移,如股权的登记与转让,这一阶段的区块链技术主要应用于金融和市场领域;第三个阶段是超越货币和金融领域的应用,这一阶段的区块链技术真正服务于社会领域信任问题的解决,体现在政府、医疗、艺术等领域,如将之用于居民身份信息认证与信用等级评价、全面监测患者身体健康情况等就诊信息、音乐作品等无形资产的知识产权管理等。

正因为区块链技术能够保证价值转移的精准性、数据存储的安全性和交易信息的可信性,使之在信息有效性的验证与社会信任问题的解决方面具有广阔的应用前景,并由此引发了各国政府与投资者的高度关注。新浪科技数据显示,2012年全球区块链风险投资额为200万美元,而2015年这一数值已经增加到4.69亿美元,增长超过200倍。全球区块链创业公司分布在以美国为首的国家和地区,美国的占比约为39.80%,英国次之,占比约为16.7%,其余主要分布在经济比较发达、注重科技创新的国家,如德国、瑞士、法国、中国、日本等。我国区块链技术实践领域成绩比较突出的有小蚁众筹、井通科技以及我国首个从事区块链技术研究的专业机构——万象区块链实验室,这些都是去中心化、去信任的区块链实践的成功案例。2016年1月,中国人民银行提出要加快数字货币的研究。2017年2月,中国人民银行倡导的基于区块链技术的数字票据交易平台测试成功,标志着我国在区块链应用领域取得了实质性进展。2017年5月,我国第一个区块链标准——《区块链参考架构》,标志着区块链基础性标准的正式确立。2017年8月,粤港澳大湾区区块链产业联盟在深圳宣布成立,对整合区内基于区块链技术创新创业的企业及其投融资活动所需的资金来源无疑具有重要促进作用,从而使得区块链在融资领域的实际应用上升到了一个新的高度。

三、区块链与产业集群融资信任机制构建

(一)产业集群融资信任机制建立的必要性

“互联网+”背景下,基于网络空间集聚的产业集群由于彼此间信息不对称,相互缺乏了解,集群内企业存在大量的机会主义行为。个别企业为获取资金,刻意隐瞒真实财务状况,使得违约风险增加。产业集群整体环境由集群内若干相互关联的企业、机构、供应商等共同构成,任何主体信用行为的缺失均会对产业集群整体融资环境以及集群内企业间相互合作产生负面效应,进而导致集群融资环境变差,资金供应链发生断裂,影响产业集群健康发展。本文认为,集群企业融资难,归根结底是因为产业集群信任基础不稳固,有效融资信任机制缺乏。信任是集群企业间合作的基石,是集群企业与金融中介、金融市场进行融资合作的基础。良好的信任机制在降低企业经营风险、促进资源要素流动、加强集群内外部资金合作等方面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产业集群融资信任机制的建立不仅有利于约束集群企业机会主义行为,降低交易成本,而且有利于增强投融资双方互信基础,拓宽融资渠道,缓解集群融资难题。

(二)区块链对集群融资信任机制的作用

区块链作为一种新型的信任重构体系,对产业集群融资信任机制的建立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如图2所示,首先,区块链按时间顺序将数据结构以链条的形式进行组合,能够实现信息的有效整合,防止信息发生篡改,保障区块链数据的安全性和可靠性。产业集群内企业间发生的各种交易记录都能够在区块链上体现出来。一旦交易记录转移到区块链上,对于链上的信息,产业集群内的任何企业都不能进行篡改,可以在信息的真实性方面保障产业集易信用。其次,区块链技术的发展基于信息加密技术以及相关平台的完善与应用,这里的平台既包括区块链自身的链式结构数据存储平台,也包括互联网技术发展所提供的网络平台。数据通过网络介质传输,区块链上的每个节点都能拷贝一份完整的数据库备份信息,任一节点的数据信息发生变化,整个数据库的备份信息都会同步实时更新,数据的任何变化都是有迹可循的。产业集群内体现在区块链上的信息数据库可以根据每个节点(集群内企业)信息的变化而实时更新,保证了产业集群整体交易信息的完整性。同时,如果集群企业所生产的产品质量不合格,也能够在区块链上查找到问题出现的具体环节,进而锁定涉事产品研发、生产、流通、销售等环节的直接责任人。区块链信息的可追溯性能够为产业集群融资活动提供信任保障,真正做到有源可溯,有责可追。

此外,区块链上的数据采用密码学方式保护,为数据信息提供了一个安全的共享平台。综上所述,区块链体系能够以自身稳定的链式结构防止信息篡改,保障交易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可追溯性以及资金的安全性,从而实现信任构建。区块链对信任机制的构建在产业集群融资过程中也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根据图3,首先,产业集群与投资者之间存在一种信息双向流动的关系。产业集群通过互联网平台融资信息,经由网络传播,实现融资信息的实时共享,而投资者作为信息接收者接收信息。同时,投资者也可在互联网平台上投资信息,而集群企业作为投资对象接收信息,最终完成产业集群融资过程的信息流通环节。资金信息流通有利于信息共享,提高投融资效率。其次,投资者需要根据区块链上的产业集易记录,决定是否进行投资。如果区块链显示其信用记录良好,则投资者提供资金支持,双方达成合作共识,整个合作过程中的交易信息被记录在区块链上,同时合作过程中双方的交易记录会反馈给投资者,良好的信用记录将强化信任;如果产业集易信息中存在不良信用记录,则集群的信用信息反馈给投资者,投资者拒绝投资,出于风险考虑,投资者之后与该集群进行合作的可能性降低,不良信用记录将弱化信任。

至此,完成区块链上产业集群融资过程中信任机制的单次运行。需要注意的是,区块链作为一种建立信任的数据链结构,区块链上的产业集易记录是集群若干次交易行为的累加。在产业集群与投资者合作的过程中,只要出现一次不良的信用记录,就会产生弱化集群融资信任机制、降低集群融资效率的后果,而良好的信用记录则会不断地强化集群融资信任机制。通过信息流通、交易信息审核、投资决策、信息反馈、区块链交易记录生成等环节的循环运行,可以降低产业集群与投资者之间的信息不对称,加强集群融资过程中的信任基础。区块链稳固的链式结构和加密技术能够在集群融资信息共享过程中有效防止外界不利因素的侵入,保障资金安全,强化融资过程中投融资双方之间的相互信任。以买买网为例,2016年上线的买买电商平台目前已经完成了区块链系统的连接,通过平台经营行为的数据化将交易信息记录在区块链上,形成一份与该平台具有合作关系的实体产业集群和企业交易行为真实的数据报告。投资者接收到融资信息之后,即可通过区块链上的交易信息审核企业信息的真实性。如果交易信息显示信用记录良好,则会强化信任,买买电商平台上的企业即获得资金支持;如果交易信息中存在不良信用记录,则会导致融资失败,降低之后投资者与该平台合作的概率,弱化信任。由于电商平台的实际交易主体是线下产业集群、企业与投资者,因此区块链上的交易记录是集群、企业多次交易行为累加的结果,单次不良信用记录会弱化融资信任机制,影响融资效率,而良好的信用记录则会强化融资信任机制。区块链体系下融资信任机制的运行,不仅能够降低金融机构投资者融资风险,而且为买买电商平台构建了一个安全可靠的融资环境。

四、区块链与产业集群融资信任的保障

(一)产业集群融资信任的保障

产业集群融资信任的保障主要通过以下三个方面体现:1.产业集群道德环境约束。产业集群作为一个特定区域内基于分工合作关系集聚而成的空间集合,集群内若干企业与相关机构共同维护集群环境,集群内部道德规范形成道德环境约束。如果个别企业存在机会主义行为,会严重影响该企业的信用记录,集群内其他企业可以通过选择不合作策略对这种不遵守信用的行为加以惩罚。如果集群企业事先能够预测到不信任策略会使自己遭受损失,那么就会在集群合作过程中进行理性的选择,[21]从而保障集群融资信任机制。2.产业集群制度环境约束。产业集群作为一种经济组织形式,拥有一套以集群企业共识为基础建立起来的制度安排,这套制度安排包括集群企业日常行为规范、所享有的权利和义务以及失信惩罚等相关规定。产业集群制度关于失信行为的严厉惩罚将使失信企业丧失与其他企业平等享受集群环境所带来利益的权利,甚至可能会因不良信用记录的存在被胁迫退出集群环境,从而达到对企业融资行为进行约束的目的。3.产业集群风险环境约束。集群企业机会主义行为一旦被识别,就会引起集群内部合作信任危机,而如果集群企业机会主义行为未被发现,则会出现违约风险。这种风险主要源自于集群内部,构成内生性风险,而内生性风险是导致集群衰退的重要原因。因此,鉴于集群内机会主义行为存在的可能性,集群企业之间的合作必然会更加重视信任因素,并自发地形成一种基于风险防范的集群融资信任保障机制,用以约束集群企业融资行为。

(二)区块链对集群融资信任的保障作用

区块链记录了集群融资数据的全生命周期,包括从数据生成、存储到数据提取与应用的全过程,在区块链上按照时间顺序排列,且这些数据信息是不可逆的。数据公开,信息透明,一旦生成便难以篡改,可在一定程度上对集群融资信任机制起到保障作用。集群企业交易记录通过链式排布的状态展现在区块链上,如果企业存在信用瑕疵,不能按照规定偿还欠款,企业就会以信用记录不良的状态呈现在区块链上,且这些信用信息除非能够同时控制数据库备份系统中超过51%的节点,否则单个企业是无法更改的。受集群道德环境约束,集群内其他企业乃至集群外部金融机构均会通过采取不合作策略来惩罚企业失信行为。集群企业内部资金积累因无法达成共识而转化为内源融资,造成集群企业内部融资困难;集群外部金融机构作为独立的“经济人”,追求利益最大化原则,在集群企业存在失信行为的情况下,选择谨慎性投资,防范投资风险,拒绝向信用不良企业提供资金支持。在产业集群内外部道德环境的共同约束下,违约企业受到道德惩罚,资金周转困难,从产业集群长远发展看,也会影响集群整体的资金链运作,影响产业集群健康发展。区块链在产业集群融资活动中扮演着信用信息载体的角色,企业一旦出现违约等信用不良行为,在道德环境与制度环境双重约束下,违约成本过高,因此理性的集群企业会选择遵守信用,从而保障了集群的融资信任机制。此外,区块链采用的信息加密技术可以在保障交易安全性的同时,降低信息获取成本。金融机构在选择潜在投资对象时,可根据区块链上可靠的数据信息对投资对象进行筛选。由于区块链完整地记录着集群企业的交易信息,投资者可以根据这些交易信息对集群企业履约能力进行判断,从而减少投资者花费在信用评级上的成本。对于区块链上记载的信用不良企业,金融机构等投资者会将之列入信用黑名单,并在后续投资事项发生时优先权衡这些企业资金收回情况与收益之间的关系,加强风险控制,从而有效降低投资的不确定性。投资者对信用不良企业持谨慎态度,能够督促理性的集群企业继续履行守信行为,从而保障了产业集群融资的信任机制。

五、结论与对策建议

“互联网+”背景下,产业集群的网络空间集聚容易引起信息不对称,个别企业可能存在机会主义行为,造成集群内部企业之间以及集群与外部投资者之间的信任缺失,而这一方面会影响产业集群融资效率,另一方面会促使集群企业加强风险防范。从本质来看,区块链就是一个点对点传输、去中心化的分布式账本,可以在降低交易成本、提高交易安全性的同时,保障数据信息安全可靠。本文认为,产业集群可以利用区块链去中心化、去信任的特征,自觉建立集群融资信任机制;可以利用区块链数据所具有的不可逆、难以篡改的特性,履行守信行为,加强风险控制,保障集群融资信任机制。鉴于当前区块链技术相关研究尚处于探索阶段,区块链技术对产业集群融资信任机制的构建与保障作用还需要进一步深入研究。但是,从比特币交易的安全性上不难看出,区块链凭借其特有的信任构建体系,确实可以在信任保障方面发挥非常重要的作用。相信在不久的将来,区块链金融模式将成为产业集群融资过程中信任机制构建的重要途径。为更好地推动区块链技术在产业集群融资中的应用,各相关主体可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第一,研发机构应注重解决区块链技术实际应用问题,提升其在产业集群中应用的可行性,如成立专门的集群区块链融资研究部门,通过对区块链上产业集群数据信息与交易情况的观测,查漏补缺,构建一个区块链体系下产业集群融资活动高度信任的环境,同时降低集群利用区块链技术推进融资活动的成本。第二,政府应扮演好引导者的角色,主要从三个方面发挥作用:一是可以在每年的国家财政支出预算中,留出一部分用于区块链项目研究的专项资金,为科研机构提供区块链专项资金支持;二是出台鼓励产业集群利用区块链完善投融资环境的政策建议,对区块链技术在产业集群中的应用给予政策支持;三是通过监管区块链上产业集群的交易记录,为基于区块链技术的产业集群融资信任机制的构建和运作提供安全可靠的环境。第三,产业集群可以成立区块链融资联盟,积极推动区块链技术在集群融资过程中的应用,建立并保障集群融资信任机制。

参考文献:

[1]阿弗里德•马歇尔.经济学原理[M].北京:华夏出版社,2005:223-225.

[3]翁智刚.产业集群理论模型与实证研究[M].2版.成都:西南财经大学出版社,2015:68-122.

[4]龙小宁,张晶,张晓波.产业集群对企业履约和融资环境的影响[J].经济学(季刊),2015(3):1563-1590.

[5]茅锐.产业集聚和企业的融资约束[J].管理世界,2015(2):58-71.

[6]肖斌卿,黄金,瞿慧.产业集群关联度、集群企业信贷可得与风险传染[J].产业经济研究,2016(2):74-86.

[7]庞加兰.中小企业产业集群融资的模式选择[J].价值工程,2012,31(1):145-146.

[8]周妮笛,李明贤,伍格致,等.基于产业集群视角的小微企业融资新模式[J].经济地理,2016,36(2):138-142.

[9]张蕴晖,董继刚.基于互联网的小微企业产业集群融资模式创新研究[J].时代金融,2016(6):130-131.

[11]陈守忠.产业集群内中小企业融资问题及策略研究[J].经济研究导刊,2014(1):131-132.

[12]吴晶晶,王平.中小企业集群融资问题探析[J].湖北经济学院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16,13(3):59-60.

[13]高雅芳.产业集群中的信任机制探析[J].经济研究导刊,2011(16):157-159.

[14]李蓉.物流产业集群社会网络组织间信任机制的研究[J].惠州学院学报,2015,35(4):50-54.

[17]崔祥民,梅强.产业集群内创业者社会资本、信任与创业融资[J].软科学,2010,24(11):98-101.

[18]王春,李环.四类产业集群信任机制差异探讨[J].企业经济,2016(8):72-76.

[19]马毅,李迟芳,左小明.知识产权集群互助担保的信用评价体系和方法[J].科技管理研究,2016,36(19):196-201.

[20]周大铭.嵌入型信息产业集群行为整合、合作模式与知识共享——信任机制的调节效应[J].工业技术经济,2016,35(11):78-84.

第5篇:区块链技术优缺点范文

关键词:区块链;互联网保险;去中心化;智能合约

中图分类号:F840 文献标识码:B 文章编号:1674-2265(2016)12-0035-04

近年来,随着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等新兴技术的快速发展,我国互联网保险得到了长足的发展,互联网保险保费呈现出爆发式增长态势。2015年我国互联网保险保费规模达到2223亿元,占总保费收入的比例达9.3%,成为拉动保费增长的重要因素之一。目前,传统保险公司、互联网企业、保险中介公司纷纷进入互联网保险行业,2016年国内经营互联网保险业务的平台数量已经超过100家,行业竞争空前激烈。在互联网保险激烈的竞争格局之下,随着金融科技概念的兴起,将高新科技与保险行业进行深度融合已逐渐成为互联网保险平台发展自身竞争优势的主流方向。区块链技术能给互联网保险行业创造哪些发展机遇,以及互联网保险平台应如何“拥抱”区块链技术,应成为监管部门和业界共同关注的重点议题。

一、区块链技术在互联网保险行业的创新应用

区块链是一串使用密码学方法相关联产生的数据块,每一个数据块中包含了一次网络交易的信息,可以验证交易信息的有效性并生成下一个区块。区块链技术在记录交易信息的同时,可以有效保护交易参与者的身份信息,并将交易信息盖上时间戳后在全网公开,同时发送给网络内的每一个节点,由所有节点共同验证形成“共识”,从而形成无须第三方介入的创新型信任机制。区块链技术的特点与互联网保险未来发展所关注的“互助保险、数据安全、信息公开透明、降低管理成本、提升客户体验”等要求存在很高的契合度。

(一)区块链分布式、去中心化的特点使“点对点”交易成为可能,为互联网微型互助保险提供了发展机遇

“中心”机构(或中介)具有专业化优势,由其为达成金融交易提供相关服务是较为经济的,但“中心”机构(或中介)在掌握交易各参与者信息的同时,隔断了参与者之间相互连接的渠道,阻碍了参与者之间信息、资源的流通,实际上增加了交易过程中的信息不对称性。

分布式记账的区块链是一种基于共享理念的技术,在既定交易规则约束下,所有交易都能自动进行,无须第三方进行管理或提供信任服务。交易数据不是存储在某些特定的服务器或中心节点上,而是在每一个节点之间共享。从这一角度分析,区块链技术使“点对点”交易成为可能,使保险可以不再依赖“中心”机构(或中介),形成“去中心化(或中介化)”的自治型保险组织,提供了一种点对点之间的风险融资解决方案,为互联网微型互助保险创造了发展机遇。在区块链技术的支持下,这种自治型保险组织可以通过预先设定的规则,在不需要第三方干预的情况下,让具有共同需求和面临同样风险的客户自行完成保险交易,通过预交风险损失补偿分摊金,实现直接、主动的风险管理。

(二)区块链技术有利于加强对客户信息的保护

区块链技术能保障参与者信息不被他人窃取,虽然全网每个节点都保存着每笔交易信息数据,但通过公钥和私钥的设置,在每个节点进行信息查询时,只能查询到交易数据,而参与者个人信息则是保密的,使参与者个人信息免于泄露,也能够使参与者在完成交易的同时不受其他信息干扰。

在信息保护层面,购买保险需要提交客户真实有效的身份信息,以及健康状况信息或财产信息等,这对互联网保险平台的信息保护能力提出了较高要求,信息安全保障水平低、信息泄露是互联网保险平台目前面临的一大风险。2015年7月,保监会印发的《互联网保险业务监管暂行办法》明确提出,“保险机构应加强客户信息管理,确保客户资料信息真实有效,保证信息采集、处理及使用的安全性和合法性。对开展互联网保险业务过程中收集的客户信息,保险机构应严格保密,不得泄露,未经客户同意,不得将客户信息用于所提供服务之外的目的”。但由于信息管理、信息保护暂无统一标准和管理细则,导致互联网保险平台面临较大的信息泄露风险。

区块链技术利用分布式智能身份认证系统,可以在确保客户身份信息真实可靠的基础上,防止信息泄露。客户将在区块链上注册的用户名与个人其他有效身份信息相互验证并形成“共识”,实现个人信息数字化管理,个人信息丢失、被人为篡改的风险也被大大降低。借助加密技g,客户真实身份信息被隐匿,其他节点查询也仅限于交易信息,只有客户本人通过私钥才能获得身份信息,从而能够对个人信息形成有效保护。

(三)区块链使智能合约从虚拟转化为现实

智能合约实际上就是按照既定合约条款,当某些条件被触发时,能够自动执行的计算机程序。早在1993年,数字合约和数字货币专家尼克・萨博(Nick Szabo)就提出了智能合约的概念,受困于当时数字金融系统无法满足可编程交易的需要,智能合约在金融体系中未得到实质应用,而区块链技术的出现为智能合约从虚拟转化为现实提供了无限可能。

智能合约的出现对互联网保险发展具有较为重要的意义。比如,通过区块链技术储存一个到货延迟险,并借助互联网渠道与电商平台、物流平台相连接,获得购买信息、物流信息。交易完成并确认后,区块链会自动对购物交易进行记录,包括物品信息、发货信息和商家承诺到货时间等,一旦到货时间发生延误,智能合约就会被触发,对投保人进行支付理赔。由于此前交易信息已经被记录且在区块链上形成“共识”,故而排除了个人主观判断因素,也不会存在信息伪造或篡改,一切都是在智能合约事先设定的程序下运行,既做到了自动和及时理赔,也避免了欺诈行为,还减少了理赔处理成本,提高了客户和保险平台双方的满意度。

(四)区块链技术构筑的信任机制能进一步提升消费体验

互联网保险打破了保险销售的地域和时间限制,客户通过互联网可以随时随地选择符合自身偏好的保险平台与保险产品。在互联网保险带来便捷、低成本、信息透明、低费率保险服务的同时,由于固有消费习惯和偏好的影响,客户通过互联网购买保险产品可能存在是否操作失误、是否购买成功、线下理赔是否会被受理等疑虑,这对客户的购买体验产生了负面影响,且一旦产生纠纷,这部分客户可能将不再选择通过互联网渠道购买保险产品。

区块链技术在互联网保险平台和客户之间打造了一种全新的交互方式,向客户提供了一种全新的购买体验。客户购买保险服务后,全网所有节点都存有购买行为的副本,购买行为在全网范围将被共同验证并形成“共识”,确保购买行为真实有效。

(五)区块链技术能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互联网保险平台信息不对称风险

以互联网健康险为例,客户的身体状况、体检信息、职业信息、住院医疗信息均由客户提供,互联网保险平台很难全面核实客户提供信息的真实性,从而会对产品费率、理赔等环节产生不可预期的影响。

区块链是一种公开记账的技术,在记录交易的同时向全网内所有节点公布交易信息,保证各节点能同步交易信息。区块链技术可以建立互联网保险平台、客户、体检机构、医院等相关交易方共同验证的信任机制,形成一个完整的保险生态圈。客户身体状况、职业信息、体检、医疗等相关信息和数据将被记录并在全网内实时广播,并得到相关交易方的共同验证,确保信息真实有效,从而有效降低信息不对称风险。

(六)区块链技术能够进一步压缩互联网保险成本

从传统保险到互联网保险,传统的人制度受到了冲击,保险营销成本下降,保险费率得到释放。从目前互联网保险发展来看,保单审核、合规审查、理赔等环节还是需要人来操作,如果这些环节由电脑程序来控制,可以预见,保险成本还将具有较大的下降空间。

区块链技术可以保证所有交易按照既定的规则执行,这对于定制化风险评估、缩短承保周期大有裨益。同时,区块链上的规则是公开透明的,可以被用户查验。以比特币为例,整个比特币软件的源代码是公开的,任何人都可以查验,这种交易信息的公开透明,保证所有交易都是可查询的。基于区块链的保险服务,投保、承保、理赔等环节基本可以不需要人为操作,能够有效避免欺诈等不诚信行为,压缩保险成本和降低互联网保险平台面临的风险,进一步释放保费空间。

(七)区块链技术能保证交易信息安全真实可靠,提高了保单的可查询性

区块链上的每一个节点都可以验证账本的完整程度和真实可靠性,确保所有交易信息是没有被篡改的、真实有效的;区块链上每一个节点都保存着所有交易信息的副本,当区块链上的数据和参与者数量非常庞大时,修改信息的成本将会非常高,至少需要掌握超过全网51%以上的运算能力才有可能修改信息,修改成本可能远超预期收益;当部分节点的信息被恶意篡改了,区块链上其他节点会在短时间内发现这些未形成“共识”的信息并进行维护和更新,故而可以说区块链上的交易信息是不可篡改的。

区块链数据的真实可靠和不可篡改等特点,能够保证保单信息的真实性,同时可以进一步保障客户权益,提升客户满意度。鉴于区块链技术分布式记账的特点,保单不仅存储在“中心”机构(或中介)的服务器,还在全网所有的节点存有交易副本,即使“中心”机构(或中介)存储系统受到黑客攻击或因操作失误等因素造成数据丢失,客户的保单依然可以通过区块链上其他节点的交易副本进行查询,提升了保单的可查询性。

二、区块链技术在互联网保险行业推广应用需要解决的几个问题

如前文所述,区块链技术在互联网保险未来创新发展过程中将扮演较为重要的角色,但目前区块链技术仍存在一定风险和亟待解决的问题。

(一)区块链技术算力有限

从区块链技术本身来分析,区块链难以有足够的算力来保证系统的稳定性;在初期节点较少的情况下,理论上区块链受到攻击且信息被篡改的风险不可忽视。从发展阶段来分析,区块链目前还是一项全新的技术,尚未达到大规模应用的要求,其运算能力还有待于进一步提升。

(二)从目前发展情况分析,互联网保险平台“中心”机构(或中介)的作用不可或缺

区块链去中心化的特点在互联网保险行业表述为“弱中心化”将更为贴切。区块链技术去中心化的特点解决了“中心”机构(或中介)带来的信息不对称和信息安全风险,提高了金融交易的效率,但不可否认的是,在互联网保险行业,由于互助保险发展尚不充分以及“大数法则”的影响,只有保险平台才有能力集合大量面临同样风险或有同样保险需求的样本群体,只有保险平台才具有在大量出险时进行支付理赔的能力,因此,保险平台作为“中心”机构(或中介)存在还是有必要的。

(三)技术风险不可能完全避免

区块链的交易规则以及智能合约实际上都是由计算机程序和语言控制的,是自动化的。在去中心化的作用下,因缺乏强有力的指导和控制,出F技术性、操作性失误的风险是不可能完全避免的,当失误未被及时发现时,系统将按照错误程序继续执行,可能放大单次失误带来的影响,且修正这些失误带来的损失将付出较大成本。

(四)主观上道德风险依然存在

区块链上的节点与技术设计人员依然是委托关系,在缺乏有效激励手段的情况下,技术设计人员人为设置交易规则漏洞的情况将难以有效避免。

(五)缺乏区块链技术的监管法律和制度

除技术风险、道德风险外,亦有必要对区块链技术的监管法律和制度进行研究,尽快明确区块链技术的法律属性。当监管大幅滞后于技术发展时,一旦发生区块链被攻击、客户个人信息泄漏等事件,区块链技术的发展前景将受质疑,整个区块链技术生态环境将受到较大的负面影响。

参考文献:

[1]谭磊,陈刚.区块链2.0[M].电子工业出版社,2016年.

[2]徐明星,刘勇,段新星,郭大治.区块链――重塑经济与世界[M].中信出版社,2016年.

[3]陆磊,姚余栋主编.新金融时代[M].中信出版社,2015年.

[4]温信祥,张蓓.区块链的能与不能[J].财经,2016,(6).

第6篇:区块链技术优缺点范文

[关键词]区块链;比特币;应用

[DOI]10.13939/ki.zgsc.2016.32.088

从达沃斯论坛到国际货币基金组织,从美国商品期货交易委员会听证会到中国人民银行数字货币研讨会,作为比特币的底层技术,区块链技术的未来应用越来越受到科技界以及金融界的关注,然而现在对于其潜在应用的讨论依然并不具体。文章将着重讨论区块链技术在金融领域的现有开发以及未来可能出现的新变化。

1 区块链技术概述

1.1 区块链技术的起源

区块链起源于比特币,而比特币最早由中本聪(Satoshi Nakamoto)于2008年发表的Bitcoin: A Peer-to-Peer Electronic Cash System提出概念,该文提出了一种完全通过点对点技术实现的电子现金系统,它使得在线支付能够直接由一方发起并支付给另外一方,中间不需要通过任何的金融机构。虽然数字签名在某种程度上解决了双重支付的问题,但是仍然需要第三方的支持,中本聪在文中提出一种解决方案,使现金系统在点对点的环境下运行,并防止双重支付问题。该网络通过随机散列对全部交易加上时间戳,将它们合并入一个不断延伸的基于随机散列的工作量证明的链条作为交易记录,除非重新完成全部的工作量证明,形成的交易记录将不可更改。

紧接着在2009年,中本聪的理论就被投入了实践,1月9日,代号为1的区块与代号为0的被称为创世区块相连,标志着区块链的诞生。

1.2 区块链技术的定义

区块链技术是交易各方旨在提高安全、透明度和效率而共享的数据库系统。它从根本上讲是一种用来解决一些特殊问题而产生的优化的数据库技术。因为在此之前,数据库是被一些大型的组织,比如说金融机构或者是一些类似于SWIFT的国际性组织用来存储中央数据,支持交易以及计算,但是这些机构出于对技术和安全的考虑一般不会分享这些数据,并且会对与这些数据相关的服务收费。而区块链技术恰恰要打破这些传统。

从技术层面上,区块链是将具有跨多个位置或节点复制的数据库副本的数据库拆分成块(每个小块包含如卖方、 买方、 价格、 合同条款和其他相关交易细节),并将这些区块通过将一般交易信息以及各交易对象的数字签名结合的方式进行加密,并向全网络广播进行核实,只有全网络的节点计算结果都相同才会证明该节点合法并被加入之前的区块链中,从而也就实现了两个及多个交易商之间的交易。

资料来源:高盛全球投资研究。

1.3 区块链技术的特性

1.3.1 安全性

区块链技术依赖于加密验证的方式来验证参与交易各方的身份。这将确保“虚假”的交易由于未经交易各方的同意而不能被添加到区块链中。每个新的交易在被添加进区块链之前都必须经过复杂的数学计算,这种被称为“哈希”的计算建立于交易数据的基础之上,而这些交易数据不仅包括新交易的相关信息,还有之前交易的结果,而这一特性保证了之前数据的不可修改性,因为一旦有人妄图修改之前的交易数据,这将会影响当前交易的哈希值而使得它与其他数据副本不匹配。

1.3.2 透明度

由于其本身的性质,区块链是一个分布式的数据库,同时在多个节点进行维护和同步。此外,交易数据必须保持一致才能被添加到区块链中。这就意味着,这样的设计会使得多个交易方可以访问相同的数据,因此相较于将数据库放置在防火墙之后而不能够被放在组织之外查看的传统系统,可以说大大增强了透明度。

区块链技术本身的透明、安全性以及高效性使得其成为一个用来重塑由于被低效率所阻碍的商业模式的发展并促进能够建立于分布式市场及技术型的商业模式的出现的绝佳选择,它相对于之前的中心化模式占据优势。

1.3.3 高效率

从概念上讲,似乎要维持多个与区块链完全相同的数据副本并不会比维持一个中心化的数据库来得高效。然而在现实当中,许多缔约方却已经建立起包含同样的交易信息的重复数据信息。这是因为一旦与同一交易相关的数据发生了矛盾或不匹配,将会导致交易各方不得不花费大量时间和精力进行手动核验和修改,这种错误的发生概率并不低而且往往需要耗费大量的成本。而像区块链这样的分布式数据库却有效避免了这种错误的发生,从而大大提高了交易的效率。

2 区块链技术的应用

区块链技术最典型的应用自然是数字货币,其中最成功的是比特币,以及最近突然崛起的以太坊。但其实作为数字货币的底层基础,区块链技术已经引起金融领域的高度重视,包括高盛、摩根大通、汇丰银行、花旗银行、巴克莱银行、UBS、摩根士丹利在内的多家金融机构纷纷与区块链公司进行合作研究,探索区块链技术在金融市场的应用潜力,世界经济论坛更是大胆预测,到2027年世界GDP的10%将被储存在区块链上。

目前主要的研究方向包括公证防伪、智能合约、物联网、身份验证、预测市场、资产交易、电子商务、社交通讯、文件存储、数据APL、银行结算等方面。本文将结合具体的实例探讨区块链在金融领域的应用现状和潜在发展方向。

2.1 比特币

2.1.1 比特币的定义

比特币是建立在区块链基础之上的,它是一个分布式的点对点网络系统。因此,没有“中央”服务器,也没有中央控制点。比特币在区块链技术的基础之上完成交易,而正如上文提到的每一笔交易的处理都需要向全网广播,并由矿工完成计算、验证以及记录交易,新的比特币便作为激励机制发行给矿工,这也就是所谓的挖矿。理论上比特币网络中的任何参与者都可以成为潜在的矿工,用他们的电脑算力完成验证和记录,但是事实上目前比特币挖矿算力已经超过全球前十计算计算力之和的4倍,可见算力要求之高并不是轻易能实现。

比特币协议包括了内置算法,该算法可以调节网络中的挖矿功能。矿工必须完成的任务――在比特币网络中成功地记录一个区块交易的难度是在动态调整的,新比特币开采出的每四年,这项协议也会减半开采速率(因此2016年也会是第二次减速),并限制比特币的开采总量为一个固定值:2100万枚。其结果是,在流通中的比特币数量很容易根据预测曲线得出,将会在2140年达到该值。由于比特币的发行率是递减的,从长期来看,比特币是一种通货紧缩的货币。因此,通过超出预期发行率来“印刷”新比特币,造成通货膨胀是不可实现的。

2.1.2 比特币衍生品

(1)比特股。BTS是一种多态数字资产,这意味着它可以演化成多种不同形态的比特资产(Bit Assets)。比特资产的运作方式类似于比特币,但是一些优化和新的规则能够让比特股来支撑其价值。比特股除了拥有比特币的所有特性以外,还提供了一些新的特性使得持有比特股或者由比特股衍生的比特资产超过24小时后可以获取红利,这些红利来自于挖矿奖励和交易费用的一部分,会奖励给每个区块,并且以一种不增加网络负担的方式分发。比特股的开发可以说是比特币的开展,其通过其衍生出的资产可以与黄金、白银、美元以及其他资产先挂勾,然而其存在的价值一直颇受争议,尤其是在比特币市场现在越来越成熟的情况下。

(2)莱特币。litecoin是一个类似于比特币的P2P货币,预期产出8400万个LTC,刚好是比特币货币总量的4倍。可以说莱特币似乎扮演着比特币的辅币角色,但由于比特币自身的可分割性,莱特币的存在意义并不明显,不过莱特币在中国市场相当受欢迎。

(3)比特币期货。目前世界多家比特币交易平台都有推出比特币的期货产品。以国内交易所okcoin为例,其旗下一共有两种类型的合同,一种为10%的保证金比例,另一种则是5%的。与传统的期货合约不同的是由于比特币期货是24小时交易的,并没有开盘和收盘,所以自然也没有每日结算制度,okcoin的爆仓制度是在仓位盈亏比达到-90%时强行平仓。

2.1.3 比特币现状

不同国家对于比特币的态度相差巨大。支持的主要有德国、加拿大、法国、日本和芬兰。2013年德国成为首个承认比特币合法地位的国家,并允许比特币用于缴纳税款。世界首个比特币ATM机在加拿大的温哥华投入使用,值得一提的是上海自贸区也有比特币提款机。反对的国家主要有巴西、泰国和俄罗斯,泰国更是全面禁止比特币。

中国近年对于比特币的态度也有微妙的转变,2013年12月出台的《关于防范比特币风险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比特币不具有法偿性与强制性等货币属性,而是一种特定的虚拟商品,不具备与货币相同的法律地位。《通知》还禁止金融机构与支付机构开展关于比特币的业务。

当然在风险自担的前提下,投资者可以参与到比特币的交易中来,中国的比特币市场占据全球市场的份额已经超过了50%,国内有多家与比特币相关的交易平台和支付平台,例如okcoin、huobi和BTCC等。

2.2 证券业――以Linq为例

众所周知,纳斯达克是世界上最繁忙的交易所之一,但是它仍然注意到了区块链这种小众技术,预见该技术的创新性和优势会给传统金融市场带来挑战。因此纳斯达克有了试验该技术的想法,Linq平台是由纳斯达克内部技术开发人员与由纳斯达克内部的技术开发人员与区块链初创公司Chain共同合作创建的,开发过程中也得到了全球设计和创新公司 Ideo 的技术支持,平台旨在促进纳斯达克私人证券市场的股份以一种全新的方式进行转让和发售。

Linq平台为投资者和企业家提供了一个直观的用户体验。

股份发行人在登录Linq时,会找到一个配有可管理估值的仪表板,发行人还可以对每轮融资的发行股价以及提供股票期权的比例进行管理。股份的数字代表是可视化的,那些已花费的交易在时间轴上会“作废”,并变成灰色。用户还可以看到箭头,说明这些股份是如何进行转移和划分的。

Linq还力求通过数据分析,让企业家们更容易地深入了解他们的业务。例如,创业者可以点击交互式股权时间轴,显示发行给投资者的个人股权证明。有效的证明和废除的证明会以不同的可视展示效果,前者会显示包括如资产的ID以及每股的价格的信息。创业公司在使用该平台时,还可以查看证明的发行日期,查看最新或者最旧的证明,以及整体的股份所有权,向下单击则可以查看该公司拥有最多股份的持有者。在其他方面,创业公司还可以评估公司单一投资者的股份。投资者的详细资料例如交易ID,反过来,它也可以为投资者们提供透明度,跟踪一家创业公司的进程。

通过Nasdaq Linq私募的股票发行者享有一种“数字化”的所有权。通过网上交易,Linq极大地缩减了结算时间,并且交易双方在线完成发行和申购材料也能有效简化多余的文字工作。

除此之外,Linq还能进一步加速公开市场的交易结算。现在的股权交易市场标准结算时间为3天,区块链技术的应用却能将效率提升到10分钟,这能让结算风险降低99%,从而有效降低资金成本和系统性风险。发行者因繁重的审批流程所面临的行政风险和负担也将大为减少。

当然纳斯达克对于区块链技术的应用和还未成熟,其区块链战略负责人认为较大规模的产品开发会在2017年,不过也足以看出区块链技术在证券行业的巨大潜力。

2.3 银行业――以R3CEV为例

近来R3可谓是风光无限,这家位于纽约的金融技术创业公司,专注于研究基于区块链的金融技术解决方案,已经建立了一个由40多家国际银行机构组成的团体,目的是为了建立一种定制的基于以太坊的跨境区块链解决方案。R3联盟目前的成员已经包括的金融机构有:花旗银行、美国银行、高盛集团、摩根大通、瑞银集团、摩根史坦利投资公司,还有许多其他公司。

R3CEV目前正在研究至少8种不同的概念验证(PoCs),包括系统互操作性、支付、结算、贸易金融、企业债券、回购、互换和保险。这些概念验证将被用于分布式账本,有助于大范围简化交易程序并使交易监管更加容易。与传统支付体系相比,区块链支付清算为交易双方直接进行,不涉及中间机构,即使部分网络瘫痪也不影响整个系统运行。如果基于区块链技术构建一套通用的分布式银行间金融交易协议,为用户提供跨境、任意币种实时支付清算服务,则跨境支付将会变得便捷和成本低廉。SWIFT作为全球数万家银行的通信平台,已经被新兴崛起的区块链技术所威胁。不过R3大多数的技术开发还在试验阶段,是否会带来颠覆性的突破还并不能确定。

3 区块链技术面临的挑战

3.1 安全问题

一是区块链网络的安全性是建立在大量可信的计算节点基础上的,在发展大量可信节点之前确保不被攻击是其发展面临的一大挑战。二是合作方的信任问题,如果将区块链技术应用于一个新的领域,如小额跨行转账,即使几家银行合作建立私有区块链,也存在合作组织之间的信任问题。三是驱动大量公共计算资源参与问题,如果参与计算的节点数太少,将面临51%的节点很容易被攻克的问题。

除了网络安全,用户端的安全问题也不可忽视。以比特币为例,尽管比特币网络从未被破坏,但比特币钱包和比特币交易所被攻击的情况却屡见不鲜,最著名要数曾经最大的比特币交易所Mt.Gox破产事件。原因是比特币钱包的私钥是存储在计算机中的,与银行网银系统没有USBKey之前的软证书存储在本地一样,极易被黑客攻击窃取,即便将私钥存储于类似USBKey的硬件中,在本地也存在生成和传输的环节,所以如何保障用户的私钥安全将会是区块链技术急需攻克的一个技术难题。

3.2 监管问题

目前监管部门对于区块链的应用态度尚不明确,由于监管部门对区块链技术缺乏充分的认识和预期,法律和制度建立可能会滞后,从而导致与区块链相关的经济活动缺乏必要的制度规范和法律保护,无形中增大了市场主体的风险。

3.3 容量和时效性问题

比特币网络是目前最大的区块链网络,日均交易笔数约20万笔,总账容量50GB,其规模只相当于银行间转账交易的一个零头,在尚未经历大规模广播风暴的情况下,已经出现交易确认速度越来越缓慢的情况,大量未确认交易的堆积导致下一笔交易可能要10个小时以上才能确认。

此外,比特币钱包使用前要先下载总账,使用普通计算机下载需要几天时间。如果将比特币模式应用于金融领域或者其他大交易量的领域,系统压力和带宽占用将会耗费极大的资源。

3.4 区块链技术缺乏统一的标准

区块链技术下存在很多不同的体系,最著名的有区块链联盟R3、全球贸易分布式账本联盟PTDL、中关村区块链产业联盟等。关于建立区块链共同标准的问题,业内也正在努力解决。2016年4月,国际标准化组织(ISO)收到正式请求,为区块链和数字分布式账簿技术开拓一个新的ISO标准。

4 区块链技术的前景

虽然区块链技术还不够稳定,但也无法忽视其带来的革命性变化,究其根源,区块链技术是中心化平台的克星,带来了分布式清算机制的拓展,进而可能推动分布式金融交易创新。它的拥趸者正在尝试利用这项新技术重构信用形成机制等金融基础设施,从而更深刻地影响和改变金融交易过程。

世界经济论坛创始人克劳斯・施瓦布指出,自蒸汽机、电和计算机发明以来,我们又迎来了第四次工业革命――数字革命,而区块链技术就是第四次工业革命的成果。这是一项颠覆性的技术,银行业都为此兴奋不已。

5 结 论

区块链技术虽不成熟,但已经引起了金融领域的广泛关注,其中不乏顶级金融机构和央行。对于区块链的开发利用可以说才刚刚开始,业内的标准和规范也需要进行统一,不过可以肯定的是区块链技术的出现已经开始向原有秩序发起挑战,机遇与风险并存,期待区块链进一步的突破。

参考文献:

[1]曹磊.区块链,金融的另一种可能[J].首席财务官,2015(24):12-13.

[2]蔡钊.区块链技术及其在金融行业的应用初探[J].中国金融电脑,2016(2):30-34.

[3]蒋润祥,魏长江.区块链的应用进展与价值探讨[J].甘肃金融,2016(2):19-21.

[4]袁勇,王飞跃.区块链技术发展现状与展望[J].自动化学报,2016(4):481-494.

[5]王永利.区块链,下一代互联网金融革新技术[J].博鳌观察,2016(2):112-114.

[6]武文斌.银行交易区块链的原理、模式与建议[J].河北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5(6):159-160.

[7]杨东,潘锥.区块链带来金融与法律优化[J].中国金融,2016(8):25-26.

[8]林晓轩.区块链技术在金融业的应用[J].中国金融,2016(8):17-18.

[9]孙建钢.区块链技术发展前瞻[J].中国金融,2016(8):23-24.

第7篇:区块链技术优缺点范文

一、引言

大数据时代,电子政务不断发展。2016年,税收管理信息系统工程金税三期应运而生。但在“以票控税”指导下建立的,仅具备信息传递功能的互联网技术与基于数据库的传统记账、架构于传统发票流程体系的金税三期工程仍不完善。在此严峻形势下,革新化记账技术、升级化互联网技术的“区块链技术”悄然出现且渐成气候。2016年6月,国家税务总局征管和科技发展司成立了区块链技术的研究团队,对“区块链技术与税收管理”进行了初步探索。同年,20国集团(G20)报告作者JulieMaupin提出战略构想,“各国未来应果断在税收等重点领域通过区块链技术实现政策目标”。2018年8月10日,我国首张区块链电子发票在深圳实现落地,开启区块链技术在税收征管模式方面的应用新时代。诚然,聚焦到税收征管模式,区块链技术潜力无限,但杜莉(2018)、郑毓文(2018)等学者指出,国内外区块链技术于税收领域的应用大都处于起步阶段,各项尝试所获效果还不尽如人意,支撑其规模化展开的准备尚未形成。因此,深入探讨区块链技术在税收征管中的应用,尤其与我国第一大税种增值税的征管模式交契度,显得尤为必要。而全面考察区块链技术应用于增值税税收征管的可能性、可行性,国内外的研究成果仍属空白。为进一步优化我国增值税征管模式,本文将摸清增值税征管现状,引入区块链技术,将其与增值税征管中的主要问题联结,提出区块链技术在增值税征管方面的应用方向与预期效果。最后,辩证分析方案可行程度,致力于实现区块链技术真正应用于税收征管,完善现行体制。

二、我国增值税征管现状:基于金税三期

1.发票虚开。我国对增值税的征收管理基于发票扣行发票“虚开”。税务机关在发票管理中,因发票认证环节存在的缺陷及纳税人的刻意逃税心理等,导致处理临时经营、跨地区经营、特殊业务核算时存在监管漏洞,无法完全识别和制约增值税发票的伪开、虚开。

2.税源难控。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完善和信息网络时代的发展,税源分布的领域越来越广,税源的流动性和隐蔽性也越强,税务机关对税源监控的难度随之增加。目前,税务机关对税源的预警监控系统对信息分析处理质量较低,单位内部的各职能环节之间的配合度低,无法实现信息共享,导致无法及时全面掌握税源信息。

3.纳税人纳税遵从度低。我国仍处于经济转轨的时期,税法制度仍不完善,税收流失问题较严重。相关数据表明,我国税收的流失率在15%以上。实现百分百的纳税遵从不仅依靠相关税法制度对纳税人的制约,更大程度上是依据纳税人对依法纳税是发自内心的认同。但这与纳税人的经济人属性冲突。

三、区块链技术在增值税征管模式中的应用设想

增值税征管模式应向以下两方面改进:系统内实时记录并共享通过验证的涉税交易与发票信息、实现增值税随交易自动结算。这恰为区块链技术的优势:难以篡改、共享账本、共享与激励与智能合约的具体体现。

(一)区块链技术在增值税征管模式中的应用设想

1.建立基于区块链难以篡改、共享账本的信息协同互通系统。交易数据需真实才能通过验证纳入区块,一旦进入区块便难以篡改并被共享。因此,链上所记录的交易数据为时间轴上的完整记录。在各部门实现信息全流程互通的情况下,利于完整科学的数据库的建立,形成对税源的高效调控。个人身份信息是其自身账本数据中独一无二的标志。基于链条信息环环相扣、层层互通的共享账本机制,税务机关能从整体角度把握纳税人的涉税信息。区块链中时间戳技术使区块链上所有数据都经时间盖章,防止征税时点交错形成的信息割裂,不可逆的哈希算法保证了所有数据的不可篡改性。即从交易开始到形成缴税义务,全部信息的生成均通过分布式账本实现实时监督认证,并且未经篡改。

2.基于区块链智能合约的对接交互系统。智能合约主要是通过代码编辑实现一系列操作。一旦能够实现增值税发票管理规则在全链条上的自动覆盖,错开虚开增值税发票或再难以出现。交易记录的客观准确记录,在未支付金额的情况下,系统将难以进行下一“开具增值税发票”命令的执行。征纳双方间税款可直接承载于“区块链”这一载体进行支付清算,无需第三方。代替传统的增值税发票系统,形成的是买卖双方以及税务机关之间的实时共享合约。

3.基于区块链共识与激励的信用公示系统。引入区块链共识层中POS机制的税收征信体系,将纳税人加入到验证与评估之列,不再依靠于政府的单方面管控,形成共同参与公平公正、共同竞争、自检自查自我激励的效益行为。以信用等级及保持时间决定获取奖励的多少,形成长效鼓励机制。配合反向施压与硬性管控,能更加全面提高纳税人的自觉遵从度。

(二)区块链技术应用于增值税征管模式的技术可行性

1.基于区块链“智能合约”的对接交互系统。首先,区块链中的数据容量小且系统中的修剪节点和轻量节点并不需要储存完整的区块链数据。利用区块链可以克服数据存储空间的限制,实现海量涉税交易信息的收集。其次,区块链技术去中心化的特点使交易数据可在对等网络中分散产生、传播后实现分散储存。可实现涉税信息的共享,克服增值税涉税交易在跨行业、跨地区、征管机关不同的情况下,涉税信息难以及时核对查验的问题。第三,区块链技术保证仅真实的交易数据能通过验证纳入区块,且交易数据一旦进入区块即具有可追溯性和不可篡改性。可实现增值税征管所需的对交易数据真实性的自动核查,通过时间轴上交易数据的全记录,建立更完整、科学的税收情报数据库,减少税收争议、提升税收征管水平。第四,区块链技术与智能合约结合后,各节点可根据一定条件进行合约验证,在达成共识后,合约可自动执行。可实现电子发票自动开具、增值税应纳税额自动核算和清算。从而进一步节省征纳双方的成本,防止开票后避税行为发生,减少税收流失。

2.建立基于区块链难以篡改、共享账本的信息协同互通系统。区块链技术使各个交易方之间需要交流的信息通过分布式账本记录,相关方之间通过分布式账本传递对等信息,相关方之间不再需要依赖于中间机构,可以直接对信息进行查看和维护。信息修改履历记录在区块链上,具可追溯性。

3.基于区块链共识与激励的信用公示系统。利用POS机制,纳税人的信用数据可看作POS中的币龄。依币龄大小与信用等级,决定是否产生下一个区块。每个纳税人可依靠自己的信用等级进入系统,竞争产生新区块的权利,获取奖励。个人信用等级决定创造新区块将会获得多少奖励,持有代币时间越久,币龄越大,保持高信用等级时间越长,收益越大。结语综上所述,区块链与我国增值税征管模式创新的要求在理论上相适应,尤其是其独特的构想和技术,对完善我国增值税征管体系有突出优势。涉税信息的及时更新,涉税信息的真实可靠,减少税收争议等一系列税务征管的疴疾,在区块链的介入后有望得到解决。必须指出,区块链作为一项新生的战略产品,其自身的复杂性和多面性应被给予更多的关注。在我国增值税体系错综复杂,一般纳税人与小规模纳税人并存的情况下,区块链在增值税全领域普及雨技术上具较大难度。如何推动区块链与增值税税收征管模式协调并进,仍待深入地研究和探索。

参考文献:

[1]杜莉,郑毓文.应用区块链技术推动我国增值税征管创新:机制分析和方案设计[J].税务研究,2018(06)

[2]范杨.项目管理信息系统在房地产业税收征管中的应用[D].吉林大学,2018.

[4]张之乐.以区块链技术促进纳税遵从的设想[J].税务研究,2017(12)

[5]李林军.二十年税收征管改革回望.中国税务,2014(01)

[6]蒋润祥,魏长江.区块链的应用进展与价值探讨[J].甘肃金融,2016(02):19-21.

[7]袁勇,王飞跃.区块链技术发展现状与展望[J].自动化学报,2016,42(04):481-494.

[8]沈鑫,裴庆祺,刘雪峰.区块链技术综述[J].网络与信息安全学报,2016,2(11):11-20.

第8篇:区块链技术优缺点范文

在很多行业爆发区块链狂热时,区块链是否真如看上去那么美?

并不智能的智能合约

近几年来,大量中国企业正向互联网经济领域投入巨资,其中云计算、无线通信、新数字平台、大数据分析等得到了迅速发展,而这些互联网新生事物在逐渐走向成熟的过程中,其附带的法律风险也不可避免地凸显出来。相关数据显示,由于网络行为具有不可溯源、数据易篡改等特点,每年有2.4亿网民因为网络欺诈受害,直接经济损失达到7000亿元。而区块链技术具有去中心化、防篡改、数据零丢失等特点,可以有效解决这一问题。

换句话说,区块链可以让相互间没有信任感的人们在无需有第三方权威的条件下进行协作。原本网络上信任的建立有赖于第三方的存在,比如一次淘宝交易的完成需要支付宝作为可信第三方负责中转资金,区块链技术的意义就在于无需支付宝这样的第三方提供信用保证,就可以完成交易。

因此,不少行业巨头和创业公司已经对区块链技术表露出浓厚兴趣。如Stampery公司计划利用区块链代替公证人,为敏感文件提供具有法律约束力的证明。在中国,8月16日,大规模商用电子存证区块链联盟“法链”宣布成立,“法链”是一个证据记录和保存系统,是一个开放式区块链联盟。

据媒体报道,“法链”会将区块链技术与电子合同进行“深度融合”,电子合同的签署时间、签署主体、文件哈希值等电子合同的数字指纹信息会广播到 “法链”所有成员的各自节点上,信息一经存储,任何一方都无法篡改,从而满足电子证据司法存证需求。

从技术上来讲,区块链中的智能合约可以实现法律约束与执行的低成本化。通过运用区块链技术,可以创建一个透明的分布式账本,记录所有权变化以及可能经历的全部交易过程,可以用它来跟踪和执行智能合同,验证业务关系,使商业合同的执行成本大大减少。

智能合约不同于传统合同,它将分布式账本的加密算法、多方复制账本以及控制节点的权限等关键性程序结合起来,成为以计算机语言而非法律语言记录的条款合同,是承诺变现实的一个美妙应用。它由计算机系统在条件触发时自动执行,排除了不必要的人工参与,节省了大量签约成本、履约成本。尤其是涉及到大量、高频、低价值交易时,其经济性更为凸显。

但事实表明,智能合约并不是真的智能。

就在两个月前,运行在以太坊公有链上的The DAO智能合约遭遇攻击,该合约筹集的公众款项不断被一个函数的递归调用转向它的子合约,涉及总额三百多万以太币。这是一起严重的智能合约被攻击事件,引起了区块链领域各方人士的高度关切。

对此,IEEE会员,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教授蔡维德解释为智能合约并不具有法律意义。

他表示,原来智能合约的概念是指一个代码不只是普通的代码,同时还是在法律上的一个合约,它的执行代表法律上合约的执行。因为技术上存在难点,这个很早之前就提出的概念并没有什么进展。

直到最近区块链出现后,有观点认为把程序放到区块链上执行就是智能合约。但是这个假设并不成立,因为代码在区块链上执行并不代表它是一个合约,而且这个智能合约在法律上并没有任何法律意义,它只是一个执行在区块链上的代码。

“The DAO事件就是一个例子,他们用所谓的智能合约来表示这是一个合约,但是出问题之后,他们却又放弃了智能合约,用回滚的方式把这件事情还原,这表示所谓的智能合约并不是法律上的合约。美国银行家杂志 (American Banker)在The DAO这件事情发生之前,就严厉的批评这个智能合约既不智能也不是合约, 并且提出如果发生事故,这将造成法律上的一个新挑战,因为当事者使用没有法律效力的代码当作合约来执行投资。很不幸,他们的预测发生了。” 蔡维德说。

蔡维德举例说,IBM公司并没有采用智能合约的定义,而是称其为链上代码(chaincode),这是正确的解读。“而且链上代码(智能合约)在理论上还是一个很困难的研究问题,在将来某一天,在区块链上运行的代码也可以是一个智能合约,但这会发生在将来, 而不是现在。”他说。

打破传统采购模式

这个世界上没有万试万灵的灵药,即便是身披重甲的巨人哥利亚也会被牧童大卫的石子击中,在企业尝试区块链之前,需要考虑清楚的问题还有很多。

在Gartner最近的一份研究报告里,也对比特币区块链提出不少疑问。

Gartner认为区块链打破了CIO们对于IT投资的一贯谨慎态度,快速决策有可能会导致后续不可预知的困难。

报告中写道,区块链概念的爆炸式快速采纳与传统IT 常见的缓慢采纳周期形成了鲜明的对比。比如很多正在实施的区块链项目都处在早期阶段,它们是实验室试验、试点、概念验证,或者意图陈述。同时,区块链的概念被迅速采纳,但是却没有太多的真实技术。然而,在过去几次企业领域技术采纳浪潮中(例如,云计算、网络与企业社交计算),概念采纳以后随之而来的便是技术采纳。

许多区块链项目淡化了加密货币的角色,并强调了分布式数据库的层面。然而现在这更多地只是一种理论方向,仍然需要经过实际生产的验证。

因此,Gartner认为区块链也许存在着一些无法克服的障碍,包括:这项技术缺乏已知作者(名义上的作者是伪匿名的Satoshi Nakamoto,也许是指个人或者某一开发者团体,但是近年来却很少再次出现);缺乏知名可靠的供应商提供支持;主要用例(理解层面,也许事实并非如此)与非法活动相关联(包括在Silk Road 及其后续网站上购买和销售非法货物);开源代码由小型团队(少于12 人)进行维护,各护其主,动机不一,缺乏治理;在重新设计价值创造与交换方面过于理想化且激进,具有争议; 架构基础与运行超过300 年的当前商业体系机制完全对立等。

除了这些挑战,由于设计的明确目标之一是去中心化,这一技术还面临着严重的可扩展性限制,而这种限制又在治理问题的影响下进一步恶化。这些挑战和限制在1 年之前的Gartner 研究报告中曾经有过提及,最近在加密货币社区中再次引起了广泛的讨论。虽然今后会出现针对比特币技术堆栈的替代或者优化,但这些新兴的备选方案尚未经过验证,而且绝大多数没有投入实际应用。

对此,Gartner给出的建议是制定未来两年的投资方案,并且允许区块链项目出现90%的失败率,尽可能多地在关注业务价值实现的同时积累经验教训。其次,仅考虑区块链技术在短期内的小范围战术部署,同时认识到这些部署的有效生命周期最多为24个月(届时它们会被更为进化的其它方案所取代)。再次,针对其它区块链平台创建战略评估框架,主要考虑覆盖范围和能力,包括架构、堆栈组件、安全跟踪记录、用例适用性、性能以及技术提供商的感知能力。在组织内举办创新研讨会,审核并评估不同的账本设计如何更好地满足特定的业务用例。最后,使区块链项目成为催化剂,推动并寻求开放架构,发挥网络与业务生态系统的价值,淘汰多余、僵化或者过时的系统和流程。

对产业产生的改变

除了计算机专业领域外,蔡维德还是计算法律学专家,对区块链在法律方面能发挥的作用有着持续的关注,目前他正在进行区块链在数字版权领域的相关研究,他表示区块链在数字版权上可以做三件事情:

版权注册(或确权)。当一个作者做出一个产品之后,他可以在版权中心注册产品,版权中心经过验证之后,可以确定这个产品是原创作品,因此将这个作品放入版权中心的区块链里面。

版权交易。有的版权交易是永久的,有的是暂时的。比如有人在网络上观看微电影,这个微电影的版权使用只是暂时的;再比如有人把自己所画的卡通形象卖给玩具商,那这个版权交易就是永久的。版权无论是永久的还是暂时的,都可以在版权中心交易,这个版权交易可以使用区块链来作证。

版权保护。由于区块链上的数据是不可篡改的(区块链的数据是可以更改的,但不能篡改,因为所有的更改不是改变原来的记录,只是在后面增添一条新纪录,表示原来的记录无效),因此它在版权保护上是一个利器。例如,有人在网络上看了一部微电影,可是却没有付钱,他播放微电影的行为被记录在区块链上,而这个记录是不能被公安以及任何单位所更改的。当人们来追踪他的播放行为时,会发现他违反了版权法规,因为区块链上的记录可以当作法律证据。

传统版权保护是用文本或数据库来处理。用纸张文本处理有诸多不便之处,如记录搜寻、纸质保存、文件遗失等;使用普通数据库,虽然查询速度加快,但数据库中的数据是可以被篡改的。因为可以被篡改,所以数据库中的数据很难被视为有效的电子证据,因为犯罪者可以辩解数据库中的数据被其他人如版权中心的数据库维护者篡改过。但区块链不一样,包括作者、使用者、版权中心的人和数据库维护者都无法篡改区块链上的数据。所以,在区块链上的数据可以被当作有效的电子证据。

此外,蔡维德表示区块链的落地应用会对某些产业和商业模式产生影响。

他举例说,比如英国金融城的智库Z/Yen Group在研究区块链对产业流程的影响时发现有些产业的流程会发生巨大变化,而有些只会发生一点更改。金融和保险这两个领域会因为使用区块链需要改变内部流程以及架构,当一个组织需要更改其内部流程和架构时,对这个组织来讲就是巨大的改变。

第9篇:区块链技术优缺点范文

 

共享经济发展1

 

共享经济发展模式研究

 

引言

 

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社会由短缺型经济逐步转变为过剩型经济,使得很多人们拥有的物品,不能完全发挥作用为人们所用。因此,将这些闲置资源进行共享就是一个不错的选择,再加上有互联网技术的支撑,共享经济开始兴起。“共享经济”一词最早产生于1978年,由美国教授马科斯•费尔逊(Marcus Felson)和琼•斯潘思(Joe Spaeth)在研究个人汽车共享和租赁时提出,他们将其定义为亲朋好友之间进行资源共享,给人们带来便利的一种经济活动。1999年共享经济的鼻祖Zipcar诞生,在大数据、云计算和商业智能的背景下,Airbnb出现了,紧接着共享经济继续成长,产生了一批以Uber为代表的进行无边界扩张的企业,并以极快的速度在全世界发展着。在国内,也掀起了共享经济的浪潮,滴滴打车、木鸟短租、住百家等企业如雨后春笋般成长起来,并且逐渐渗透进我们的生活中。根据有关资料显示,2017年我国共享经济市场交易额约为49205亿元,同比增长47.2%。截至2017年底,全球224家独角兽企业中,中国企业有60家,其中具有典型共享经济属性的中国企业有31家,在我国独角兽企业中占比51.7%。我国发展迅猛的共享经济有效地提高了就业率,有力地推动了包容性增长,已经成为全球共享经济的创新者和引领者。但从目前来看,我国共享经济仍处于起步阶段,在成长过程中还存在一些问题。本文针对这些问题,提出“区块链+共享经济”这一新的模式,以期解决共享经济中存在的问题,帮助共享经济更好更快地发展。

 

一、共享经济的内涵

 

现在对于共享经济的定义还众说纷纭,尚未达成共识。不过大部分学者都基于以下两个角度来定义共享经济。一种观点认为共享经济类似于点对点交易模式,是一种源拥有者和资源需求者通过互联网平台建立合作互利的模式。比如Belk(2007)认为共享经济是一种高效的大规模点对点交易,是互联网技术加快了其发展;De Grave(2014)认为共享经济类似于分布式生产、点对点融资,是协作经济的一部分;Dervojeda等(2013)将共享经济看成是基于可访问性的一个针对点对点市场的商业模式,其价值在于在某一时间将拥有某项资源的消费者与需要这种资源的消费者之间以可接受的交易成本进行匹配;Hamari等(2015)认为共享经济是一种涵盖了若干通信技术的总括概念,是互联网技术的发展促进了其发展。另一种观点主要是站在供给侧角度。由于人口红利的减少,出现了大量闲置资源,共享经济利用互联网平台,通过对过剩的产能重新分配来获取收益;Parsons(2014)认为共享经济利用信息技术使个人或组织能够分配、分享,再利用商品和服务的过剩产能;Olson等(2015)将共享经济理解为通过互联网对过度供给的资产或技能进行共享,进而给共享者和用户带来经济利益的一种经济模式。在国内也大致分为以上两种角度。从共享经济类似于点对点交易模式的角度来看,曹丹(2017)认为共享经济运行主体之间关系的主要模式就是组织对个人和个人对个人,即点对点的交易模式;郑云坚等(2017)认为共享经济等同于点对点交易,点对点交易是共享经济的一种替代称谓;孟凡新(2015)将共享经济看成是个体对个体直接交换商品与服务的一种新型消费模式。以下学者从供给侧角度对共享经济进行了定义。杨帅(2016)认为共享经济是通过互联网技术实现个人或组织对社会闲置资源、服务和产品等的交换与共享的经济模式;李波等(2016)认为共享经济是人与人之间通过第三方创建的互联网平台,实现闲置资源与服务交换的商业模式;王芳等(2017)认为共享经济的实质就是帮助社会重新配置过剩产能,进而提高资源的利用效率。

 

二、共享经济的现状

 

2014年网约车拉开了我国共享经济的帷幕,网约车的出现满足了我国大部分用户的出行需求,极大地方便了人们的生活。紧接着,随着网络技术的不断发展,共享经济也迎来了它的春天。优步、滴滴出行、木鸟短租、闲鱼等一系列共享经济企业层出不穷,它们涉足于人们的衣食住行各个方面,改变着人们的生活。但是,在共享经济企业出现井喷后不久,共享经济的寒冬又来了。2017年4月,共享充电宝的出现吸引了众多投资者,投资额高达10亿元,开始形势一片大好,但不到半年的时间,该领域的乐电公司就宣布退出,成为共享充电宝行业首家倒闭的企业,随后河马充电、放电科技、创电等几家企业也宣布停运,入局仅两个月的美团也宣布结束共享充电宝项目的试运营,自此共享充电宝市场陷入低迷。此前大热的共享单车市场也比较惨烈。2017年6月悟空单车宣布倒闭,紧随其后的是町町单车、酷骑单车和小蓝单车等企业,2018年4月共享单车巨头摩拜也被美团全资收购,短短两年的时间里共享单车行业发生了巨变。此外,由于这些企业相继申请破产,有的甚至跑路,导致原来用户缴纳的押金就难以退还。数据显示,截至2017年6月,共享单车行业的押金总额近100亿元,涉及的资金如此之大,押金的安全问题已经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共享汽车企业也难逃厄运,加入了共享经济倒闭潮。2017年3月,友友用车宣布倒闭,这是我国第一家倒闭的分时租赁运营商;同年10月,刚转型一年半的EZZY汽车分时租赁平台致用户书,正式宣布破产。有数据表明,在我国注册的共享汽车平台中10%的企业只能经营两三个月。剩下的共享马扎、共享雨伞、共享宠物等各种共享经济企业也都纷纷宣布倒闭,共享经济的发展陷入了瓶颈。

 

三、共享经济存在的问题

 

市场监管不完善。由于共享经济企业准入门槛较低,相关监管部门对企业审查不严格,导致不断有大批创业者加入。行业之间激烈的竞争,企业之间混战的状态,难免会存在市场秩序混乱和恶性竞争等情况。比如网约车市场存在无证经营和套牌经营等非法营运问题,并且一些网约车平台低价倾销的行为也破坏了市场的公平和秩序,补贴大战导致一些城市出现大面积拥堵现象,上海2018年一季度的高峰拥堵指数创近四年新高。尽管有关平台遭到出租车行业的抵制和执法部门的查处,但由于我国共享经济起步较晚,还没有完备的法律法规进行约束。其次,共享物品押金的使用、监管以及企业倒闭后押金的退还等问题都是急需相关政策进行约束的。相关资料显示,截止到2017年6月,整个共享经济领域的押金总额已达150亿元。押金本身是一种信用制约机制,但现在它更有利于共享经济平台,使得共同的信用风险制约具有不平等性,加大了消费者的信用成本。另外,共享经济是一种新的经济模式,现有的对传统经济进行约束的法律法规有些并不适用于共享经济,不利于共享经济的发展和市场的创新。对传统经济有冲击。共享经济与传统经济最大的不同在于“共享”二字,因为共享经济强调的是资源的共享,更看重资源的使用权而非所有权。因此共享经济与传统经济的商业模式明显不同,有可能对传统经济带来挑战。就拿出行行业来说,滴滴打车的出现极大地满足了人们的出行需要,节约了人们的时间,备受消费者的青睐。然而,随着人们对共享汽车依赖的增加,对传统出租车的需求就会减少,进而导致传统出租车行业的利润会越来越少,出租车司机的收入也会相应越少,最终会引起市场的失衡和社会的矛盾。其次,由于对共享经济企业的监管不到位,税收制度的不完善,一些共享经济企业存在偷税漏税和逃避缴纳社保等现象,对传统经济企业形成了不公平的竞争,影响了传统经济企业的利益。此外,由于大部分共享经济平台不需要取得行政许可,再加上通过互联网技术运营可以大大降低经营成本,使其价格远低于传统企业,抢占了原属于传统企业的消费者,挤占了传统经济企业的市场。侵害消费者权益。共享经济依赖于互联网技术,在我们使用共享经济平台时,需要将自己的个人信息输入进去,有时会涉及一些隐私信息,一些人会利用系统漏洞盗取用户信息进行获利,侵犯了消费者隐私。近日,我国有关部门借助蚂蚁金服平台对17.4万用户进行调查,发现有70%左右的用户在使用共享经济产品和服务时,出现个人信息泄露问题,但由于对共享经济平台行为的惩戒机制不足,使得监管部门难以为用户损失维权。其次,由于共享经济的交易者都是陌生人,信用就成为共享经济中的关键因素,但目前我国的信用体系还不健全,存在道德风险问题,再加上交易者之间缺少直接接触和有效约束,当消费者权益受到侵害时,很难维护自己的权利。另外,在共享经济中有些信息并不完全透明,如产品质量、使用信息等,而且大部分信息都集中在中心化的机构中,容易产生信息不对称等问题,使消费者处于不利地位,有损消费者权益。

 

四、共享经济的新发展

 

(一)区块链技术的定义

 

区块链是比特币的核心技术,是利用去中心化和去信任的方式集体维护一个可靠数据库的技术方案。它由一系列加密数据块构成,这些数据块按照时间顺序以链条的方式进行组合,最终形成一个数据链条。通俗来说,可以把区块链看成一个开放性的数据库账本,所有人都可以对其中的数据进行补充,使区块链更加完善,进而满足每个人的需求。

 

(二)区块链技术的功能

 

第一, 去中心化结构。去中心化是指在没有第三方的参与时, 各节点之间能够在进行数据交换过程中自动达成交易共识和信任,其中每一个节点都享有同样的权利,负有均等的义务,不需要依赖中心处理节点。而且系统中的数据由具有维护功能的节点共同维护,当有数据需要记录或修改时,需要经过其他节点的一致认可,因而不会出现区块链网络被某几个节点所控制或影响的情况,这样既可以提高系统的运营效率,降低成本,又能保证信息的安全。第二,信息不可篡改。区块链中的信息一经添加,就会成为区块链网络中的节点, 进而成为一条记录被永久保存,并且无法修改。只有同时对系统中51%以上的节点实现控制时,才可以对信息进行篡改,但实施起来难度极大,因此数据的可靠性和稳定性很高。并且随着节点的增加,算法严密性的提高,信息的安全性也逐渐增强。这样一来,可以让相关执法人员方便地查询到过去真实的交易记录,有利于监管水平的提升。第三,可编程的智能合约。在签署合同时,当双方对协议内容达成一致意见时,可以将智能合约以数字化的形式嵌入到区块链中。智能合约将传统合同中的约定条款转成程序编码,再由区块链对合同的执行条件自动判断,当合同条件都满足时,区块链可以在没有第三方信任的情况下进行可信的合约触发和执行,不仅提高了合同的执行效率,还可以保证合同在无人监督的情况下顺利执行。第四,信息透明。区块链系统中运作流程和信息都是公开透明的,当其中的信息出现更新时,短时间内每个节点都能获得一份完整数据库的拷贝,实现全网数据同步。并且由于区块链运行的程序,节点的接入方式都是公开的,任何人都可以通过相关数据接口访问区块链中的数据,保证了区块链信息的高度透明。同时,考虑到用户信息的安全性,一些私人信息会被加密,只有得到相关人员的授权才可以访问,这样既可以使信息公开透明又保护了消费者隐私。

 

(三)“区块链+共享经济”模式

 

区块链和共享经济在某种程度上可以进行互补,区块链的去中心化、加密和防止信息被篡改等特点能够解决共享经济中存在的一系列等问题,它去中心化的特点与共享经济的理念相似。因为共享经济是一个“去中心化”到“再中心化”的过程,一方面共享经济可以让供应商跨过商业组织,直接向消费者提供商品和服务,另一方面它又让供应商加入互联网平台以寻求更多的用户。此外,区块链可以让交易者在没有中介的情况下进行交易,并且交易过程透明,能够增强交易者的信任程度,解决共享经济中严重的信用问题,有助于推动共享经济的进一步发展。现在已经有一些共享经济企业开始使用区块链技术。优拜单车是我国第一家宣布运用区块链技术的共享经济平台,迅雷主要将区块链技术应用于共享计算领域,腾讯公司将区块链技术运用于房屋共享和自行车租赁等领域。最近ofo宣布成立区块链研究院,希望利用区块链技术解决共享单车投放、调度、停放、维修等运营问题,实现更大的经济效益。

 

(四)“区块链+共享经济”模式的作用

 

1.保护用户信息安全。区块链可以通过加密技术用数学算法来保护用户隐私,它能建成一个透明、无主的系统,里面的设备可以自行管理和修复,整个系统是一个去中心化自组织的体系。在这个体系中,人们可以进行无需信任的、点对点的价值传输,保证信息的安全。因此,人们在交易过程中即使披露了个人信息,没有中介参与也不会有信息泄露的风险。此外,通过区块链的对称加密和授权技术,也可以防止消费者隐私的泄露。比如在共享单车行业中,押金机制和信用积分等信息都是交由第三方机构管理,存在信息泄露或丢失的风险,通过区块链技术对用户身份信息进行加密,只有得到数据拥有者的授权才能进行访问,从而保护了消费者的隐私。 

 

2.降低信任风险。共享经济的交易者都是陌生人,在交易过程中各方的背景信息有可能是不真实的,缺少信用的保障,所以在人们交易过程中会出现信任问题。目前来看,大部分共享经济企业是通过让用户缴纳押金的方式来获取对用户的信任,但这样做对用户来说是有风险的,如果企业在运营过程中出现问题,企业倒闭无力偿付押金,用户的权益就会受损,并且由于平台数据都集中在企业,当企业负责人也不见踪影时,监管部门就难以获知用户数量及企业收取的押金情况,无法维护广大用户的权益。区块链的出现解决了中介信用问题,它可以让交易双方在没有任何形式中介的情况下进行安全交易,这样用户无需缴纳押金就可以享受服务,免去了利用押金获取信任的行为,避免了可能出现的押金难退问题。其次,在区块链中信息和运作流程完全透明,一方面可以减少虚假交易的产生,另一方面交易者可通过验证信息的真实性和可靠性增强对对方的信任,有利于降低信任风险。

 

3.降低交易成本。由于共享经济企业的商业属性和信用问题,导致其交易成本越来越高,通过区块链技术可以有效降低这些成本。区块链的智能合约技术有自动执行和可信任的优点,通过将交易条件和相关要求编入到计算机中,它可以自动执行这些设定好的程序,不仅提高了交易效率,还节约了契约建立和执行成本。其次,共享物品的毁损情况时有发生,共享经济企业一般会利用自己的维修团队或者委托第三方定期进行排查修理,但由于物品投放量大、毁损率高,难免会出现遗漏的情况,并且高额的运维成本也加重了企业的经营负担,影响了企业的发展。利用区块链的点对点技术,可以将终端设备的情况上传至区块链,与区块链上生态合作者签订智能合约,既能提高车辆维修处理等运营环节的响应速度,又可以降低人员调度的成本。同时,将车辆情况上链,再借助信用网络,可以利用社会的信用监督,让人们形成自我约束意识,有效减少人们对车辆的破坏行为,有利于降低车辆的维修成本。

 

4.提高市场监管水平。在过去的市场监管过程中,执法人员一般是通过搜寻违规行为和对违法人员进行取证,然后采取惩治手段来维护市场秩序。但是,这会花费大量人力物力,由于资源有限,难免会出现监管不到位的情况。由于在区块链中交易信息是透明和电子化的,利用区块链技术能够大幅度降低监管人员收集证据的难度和成本。其次,区块链中的信息都是公开透明和可追溯的,任何人都可以对区块链中的信息进行查询,再加上其中的信息不能被第三方所篡改,所以如果交易过程中出现问题,监管人员可以方便地查询过去真实的交易情况,对交易过程做出公平公正的判断,进而保护消费者的利益,维护市场秩序的稳定。

 

5.降低信息不对称。共享经济的特点之一是将利益平均分配给所有使用者,让消费者和资源提供者达到双赢,但就目前来看,大部分的利益都被中心化的第三方平台所占用,这是不公平的,因为消费者和资源拥有者也是价值的创造者,他们没能得到相应的回报,比如在共享经济中较为成功的Airbnb和Uber,它们的商业模式是通过中心化将资源整合到平台上,然后再统一分配,让用户实现共享,最后收取一定比例的服务费用。由于信息都集中在中心化的共享经济平台中,用户难以获取到所有有价值的信息,形成了信息不对称现象,使得大部分利益都最终归公司所有,损害了消费者的利益。利用区块链这样一个去中心化的经济机制,它可以让交易者在没有第三方的情况下进行点对点的交易,有利于资源的直接共享,解决了信息不对称问题,更能满足供需双方的需求。

 

6.减少垄断行为的发生。随着共享经济的迅猛发展,一些共享经济企业存在加速合并的趋势,这些企业通过竞争和并购等方式,最终会形成“一家独大”的局面,进而产生垄断行为。有数据显示,2016年滴滴在我国专车市场份额占到85%以上,2016年8月滴滴与优步进行合并,合并后所占市场份额在93%以上,可能会存在垄断行为。当共享经济平台形成垄断时,平台经营者可以借助平台形成的优势地位,实施价格垄断或限制竞争等行为,再加上共享经济平台和各交易者之间存在信息不对称和地位不平等问题,更加不利于相关参与者的利益。通过区块链将不同企业进行连接,利用区块链技术的去中心化、信息透明等特点可以打破共享经济平台的垄断,实现不同企业资源的共享,让整个生态链上的服务更加多元化。通过这样的方式,每个企业都可以专心经营自己的业务,避免恶性竞争,减少垄断行为。

 

共享经济发展2

 

共享经济发展的困境与未来

 

1国外共享经济的发展——以爱彼迎和优步为例

 

2008年的世界性金融危机由美国房地产次贷危机引发。一方面,大量贷款购房家庭无法承担贷款;另一方面,银行拥有大量空置房屋却无法变现。爱彼迎通过整合闲置住房资源,并聚合至网上平台,为住户和产权所有者提供联系渠道。与标准化的酒店式商业服务不同,爱彼迎公司聚焦于社区化,本地化的情感体验,旨在为供给者增加房屋利用率的同时满足顾客的个性化需求。2009年优步在美国上市以来,以“零工经济”(GigEconomy)方式为拥有闲置车辆的个人提供一种新的商业模式。Uber利用大数据进行分析预测,找出未被满足的需求进行精准营销,提高闲置资源的利用率。以爱彼迎和优步为首的共享经济在初期看是获得巨大成功,但大多数共享经济企业在营运多年后才开始回收成本。Uber业务覆盖全球,准备上市期间,其业绩仍处于亏损。由于其市场扩张的资本投入需求、竞争压力及法律合规问题,Uber上市后首日股价随即跌破发行价格,引起市场质疑。爱彼迎和优步均以“轻资产”模式为主导,宣传其不持有资产的商业模式特点。这种商业模式由于其差异性小,易于复制的特点,发展至后期时,公司面对市场新进入者带来的激烈竞争,无论在资产端还是消费端,都面临很大竞争压力。优步在面临竞争者来福车(Lyft)的进入时,迫于消费者转换成本较低,客户锁定率低,优步需使用促销补贴等方式挽留顾客。与传统计程车行业的不明显差异使优步不可将价格定高。低价格的竞争使优步的营业收入无法达到预期,一直处于亏损状态。一般而言,在业务扩展至另一个国家后,共享经济如爱彼迎和优步会在税收制度和政策优惠上有相对竞争优势。然而,随着共享服务的发展,各个国家也出台了相对应的管理措施。旧金山在爱彼迎入驻时,要求出租人正式向市政厅注册并交付酒店税。旧金山的相关条例将未注册房屋的罚款转嫁至平台,迫使爱彼迎下架未注册的房屋资源,此举将极大影响爱彼迎在当地社区的扩张发展。共享经济的新兴商业模式与法律有冲突的部分亦会给共享行业带来冲击。优步在多个地区受到的指控便是源于其对合作伙伴的定义与法律规定不相符合。优步宣称其与合作者关系为“伙伴”而非“员工”,其对自身定义为“服务平台”,对这些合作伙伴并未管辖权。而加州、纽约法院则认为优步为雇佣者,应对被雇佣者的福利进行保障。消费者偏好对共享经济在某些地区的发展也有一定影响。优步虽在多个国家有较高的市占率,据2017年AIP《亚洲共享经济现状研究报告》调查显示,东南亚等地的消费者仍对共享经济等新兴商业模式采取保守态度。传统出行、住宿等服务已满足当地市场需求,共享经济在这些地区谋求发展,其重点在于吸引消费者从传统服务转换至以互联网为依托的新兴共享商业模式,并协调当地政府态度。

 

2国内共享经济的发展及面临的困境——以共享单车为例

 

2.1共享单车行业的发展现状

 

国内交通领域出现的共享单车、共享汽车等在一定程度上为市民出行降低了交通成本,促进传统交通运输业的改革,符合当前我国倡导的绿色出行观念。互联网社交媒体的发展,手机等移动端支付完整便捷均为共享经济在我国的发展提供有利基础。在行业端方面,目前我国共享经济的发展模式主要延续了爱彼迎和优步等国外共享产业发展模式,但同样面临进入门槛不高,商业模式相似等问题。在目前监管制度不完善的情况下,共享单车的繁荣更容易促进资源浪费型的竞争。《中国共享经济发展年度报告(2019)》以摩拜单车,ofo小黄车为例,指出2016年以来,由于市场过度扩张,产能增长,共享单车行业的资本投入不断积累,然而由于大量前期投入及长期价格战,企业负债率上升,盈利压力增大。随着单车过度投放导致公共环境问题,共享单车运维问题的产生,企业运营压力不断增大,与共享单车相关的单车制造产业也在短时期的繁荣背后迎来了行业冷冬。

 

2.2国内共享经济面临的困境

 

2.2.1不良市场竞争

 

如上文所述,由于行业进入门槛不高,摩拜单车和ofo小黄车的兴起吸引了更多的共享单车公司占领市场。由于其产品的同质性,相似的企业难以获得消费者忠诚度,企业只能不断通过投入远超城市需求的单车并以低价补贴等方式获得市场份额。这种高度竞争的模式是一种恶性竞争,使企业易于陷入囚徒困境,产业活力困难。随着产业发展到后期,竞争者的财务负担加大,企业空烧资金的局面难以缓解,一旦资金链断裂,以恶性竞争为主的共享单车企业的行业模式将难以维持。我国传统单车行业及其附属的修车,二手车转卖行业等将受到共享经济的打击。虽然共享经济的发展可以一定程度推动当地社区的人员就业,但对传统单车买卖租赁等行业的中老年劳动人口而言,进入新兴行业的难度较大。这些传统行业的失业率也将逐渐上升。

 

2.2.2资产配置

 

爱彼迎、优步所领导的共享经济强调“不创造资产而利用闲置资源”的商业模式。而2014年起国内发展的单车共享企业,在发展初期就采取了与该定义不同的“重资产运营”模式,除了提供平台联系潜在顾客外,ofo、摩拜等公司联合单车生产制造商,为顾客提供自行车的使用权。与爱彼迎和优步等不拥有资产所有权的公司相比,共享单车、共享雨伞等这类企业在短时间内创造大量产品,其自身固定资产上升,所需要的成本和折旧费用也上升。这些庞大的费用增加了企业调整战略,分配资金方面的压力。对于共享单车而言,单车损毁率高使其使用年限大大降低,由于造价成本高、收费低等原因,共享单车企业难以回收其单位成本。与“0边际成本”为主导的共享经济对比,国内流行,以自有资产参与共享活动的共享单车,更偏向于传统租赁经济而非共享经济。虽然从结果出发,其向消费者提供产品使用权的商业模式仍可以实现消费者从资产所有权到所有权的转变,但单车盲目投放产生的大量社会闲置资源和资金缺乏导致的企业流动性风险使共享单车行业面临着危机。

 

2.2.3合规性

 

与传统经济相对比,共享经济在一定程度上是社会资源的重组和优化调配,但因共享经济与传统经济经营模式的相似性及其进入市场后得到的税收优惠,共享经济存在着规避税务法律责任的隐患。针对类似风险,虽然政府已出台相关规定进行市场规范,但是对新市场的规则制定需要政府重新对相关风险进行评估分析,而非单纯对已存在的规则进行修改。为保障市场的正常运作,政府需要时间研究才可出台相关政策。对新兴的共享经济而言,其具有发展快,市场反映大的特点,这种特点迫使政府政策处于一直追赶适应新市场的过程中,不利于管理规范新兴共享市场秩序。

 

3共享经济未来走向

 

克里斯•安德森的《长尾理论》一书表明,如果有商品流通途径可以促进需求少的产品的销售,这些小众产品将面临更广阔的市场。如共享单车就是借助于互联网平台,为顾客解决“最后一公里”的出行需求。随着电子交易、信息传输技术的兴起,共享经济将充分发掘需求线尾端的小众产品,充分有效发挥利用现有社会闲置资源。面对日益加剧的产业内竞争及越发严格的政府规管。价格战,补贴已不再是共享企业谋求进一步发展的手段。在“互联网+”的政策导向与趋势下,与互联网相结合的商业模式已逐渐成为社会主流。爱彼迎、优步等国外领头的共享产业积极探索其他事业领域,如爱彼迎通过大数据分析得出顾客使用偏好,并利用用户习惯进行广告的“点对点”投递。优步则积极投身于智能车领域,希望透过未来智能车技术的成熟再次取得行业优势。大数据等技术作为共享经济运营的基础,可为共享经济提供大量准确数据,推动产业发展。因此,以大数据为底层技术的共享经济的模式,可作为企业发展的基石进一步扩展企业业务,整合社会闲置资源。作为一种比大数据更为保密、安全的互联网技术,区块链技术一方面保留了互联网开放的特点,为授权人士提供进入的渠道;另一方面将数据储存于区块链的单独块中,通过加密签名等记录信息。在特定行业如金融、医疗,在以大数据为基础的共享经济缓慢发展的情况下,区块链技术更能优化信息传输,保证信息安全并为共享经济的发展提供坚实保障。在“互联网+”的前提下,作为一个新兴领域,共享经济的进一步发展取决于网络技术的进一步发展。参与共享经济的公司需要不断根据新兴技术改变自身的资源调配及投资方向,将共享经济作为一种为未来取得行业领先地位的商业活动过程。

 

共享经济发展3

 

共享经济发展研究

 

一、引言

 

自2015年“互联网+”战略提出施行以来,迅速崛起了一批共享经济企业,这些企业融入租赁、金融等多个行业,并逐渐遍布市场多个领域。但是,在飞速发展的同时,我们也应看到基于大数据技术的共享经济模式在信息安全以及监管保障方面也暴露出了一些问题。一方面需要解决技术难题,在另一方面,就必须依靠政府,企业和市场的力量。因此,将区块链技术与大数据技术相结合,优势互补,这样的新模式可以为共享经济健康发展提供思路和契机。

 

二、共享经济只运用大数据技术带来的问题

 

(一)个人信息安全难保障,信息安全存在隐患

 

在共享经济之中,消费者获得的是商品的有限的使用权力,并不是完整使用权和所有权。因为使用权与所有权是脱离的,所以用户一旦失去暂时使用权,就很难再接触到商品,无法控制自己信息的走向,可能导致信息泄露。在共享经济下会产生许多附加的共享信息,那么大量的用户信息就会被后台运营商掌握,很可能被用于大数据分析来进行市场交易,因此非常容易发生信息盗用现象。

 

(二)信息化建设不完善,信用数据的缺乏

 

丰富海量的数据资料是大数据技术的基础和核心,因而,共享经济想要得到快速的建设就必须要建立一个完善完整的信息数据库。但是如今市场上的不同行业之间所建立的信息数据库都各不相同,完整度上也都有着比较大的区别,行业不同,信息化程度也不尽相同。另外,由于不同行业的原始数据信息标准不同,致使搜集到的数据需要经过加工或者翻译,统一标准后才能使用,所以在准确程度上不能得到很好的保证。

 

(三)运用的技术过于单一,与传统产业融合有待加强

 

目前共享经济依赖于大数据技术,首先建立数据模型,然后采集用户数据,最后进行大数据分析,从而探索出用户需求变化以及市场未来发展方向。以用户使用数据来确定市场变化,这样分析出的结果不免有些片面,无法准确地把握市场动向,技术的安全性与成熟度有待进一步完善,所以对新技术的需要迫在眉睫。比如共享单车,由于用户个人素养的原因,出现了许多车辆损坏、私人占用、乱停乱放等问题,这种问题表明虽然现在共享经济有大数据作为支撑,但是信息数据仍然不够完善、安全,不能过于依赖这种不完整的数据。此外,共享经济与传统产业目前还没有完全融合,出于利益和机会成本考虑,共享经济企业不愿意将数据公开给传统企业,不利于两者间的合作共赢。

 

三、共享经济引进区块链技术存在的优势

 

(一)降低交易成本,实现最优配置

 

随着共享经济模式的逐渐发展,共享经济发展的活力之源是共享经济企业对其产品的大力补助。以网约车为例,在软件刚投入市场时,会发放大额优惠券,增加交易成本。并且,司机在接单时的所在地与用户所在地存在一定距离,去接乘客的过程中会增加额外成本,当用户等待的位置距离司机接单的位置越远,额外增加的成本就越高。但是如果利用区块链技术,就能够智能地将距离最近,成本最低的司机分配给用户,进而避免了资源的浪费,实现共享资源的最优配置,依靠区块链技术达到信息高速传递以及最低成本的目的。

 

(二)完善信用体系,保障用户信用真实

 

良好的信用有助于成功建立交易关系,是交易双方进行市场交易的基础。以共享单车为例,为了防止单车不被故意破坏与丢失,企业需要用户提供相应的信用信息,这样才能使用共享单车,而如何确保信用信息的准确性就显得尤为重要。而区块链技术有着数据公开透明、能为交易双方建立一份智能合约的特点,从而能使交易正常进行,合约的形式具有约束力,可以约束交易双方不得随意中途退出,以免在交易的过程中出现经济损失的现象,从而维护共享经济可以在正常情况下运行。区块链技术下,采用P2P模式来进行数据上传和查找,交易任何一方都可进入该系统来智能查找,通过简单操作就可一目了然看到对方的信用记录,数字加密不可篡改,既简便快捷又不易造假,有效增加信用信息可信度,避免信用造假引发的不必要损失和纠纷。

 

(三)加速实现产业融合,促进全球经济信息共享

 

区块链技术的引入,能够使全球数据资源在安全范围内实现共享,不受时间以及空间上的限制,有效地解决不同行业之间的信息共享困难问题,从而使得信息数据不再只被少数几家企业所掌控垄断,推进全球的产业融合的进程。信息数据的分享在区块链技术中是采用节点同步式,而大数据技术则是用来对数据进行采集以及分析处理,区块链技术保证数据真实安全共享。同时,区块链技术构建电子交易货币系统,能够有效消除国际汇率波动的影响,也避免了国家间法律标准不统一造成的问题,得到较为统一的标准,加快实现全球范围内的信息共享经济时代。

 

四、构建基于"大数据+区块链"的共享经济模式的对策

 

(一)企业层面:推动“大数据+区块链”模式实践

 

企业是共享经济模式的实际操作者,在共享经济市场中居于主体地位,承担着落实与发展“大数据+区块链”共享经济的职责。一方面,企业应引进及培养大数据及区块链专业技术人才;另一方面,企业应在数据化建设与管理上下苦功,通过“大数据+区块链”共享经济新模式在一些业务中进行试点运行,逐步实现模式的改造与升级。企业可以加强与高校、科研机构的合作,不断对区块链技术进行研发与完善,同时,企业还应当成立专门从事互联网技术研发、管理与运营的独立部门。

 

(二)技术层面:促进“大数据+区块链”技术融合

 

首先,开发融合大数据与区块链技术的程序接口,保障区块链技术能顺利嵌入大数据程序中。其次,利用区块链技术数据透明不易篡改的特征,检验大数据搜集来的数据真实性,检验结果清晰直观,可信度强,能有效防止信息造假。最后,搭建大数据信息共享平台,用来对区块链系统中的数据信息进行储存。在区块链这一系统中,每一个单独的块节点都包含系统完整的信息,并且所有信息都具有明确的来源,可以进行追溯定位。每一次信息记录都需要进行检验,读取时也需要检验,经过多次信息记录与读取才可以达到最终交易的目的。因此,将区块链技术融入大数据技术中,能够使得交易过程简化高效。在现在的计算机技术能力下,借助搭建的大数据平台,以此为基础,如果能研发出将区块链技术融入大数据技术中的程序与接口,就可以实现这两项技术的充分融合并为信息搜集及保密提供高效途径。

 

(三)政府层面:助推“大数据+区块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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