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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涝灾害成因和措施精选(九篇)

洪涝灾害成因和措施

第1篇:洪涝灾害成因和措施范文

关键词:城市洪涝,原因,举措,分析

引言:城市洪涝灾害的出现始于上世纪80年代末,城市规模的扩张使得洪涝灾害的比例逐渐增加,尤其是大型城市的防洪排涝能力更是直接关系着城市在洪涝灾害面前的抵抗能力,因此从城市设计层面就必须重视防洪排涝的规划,避免出现排涝体系与城市给水体系交叉的现象,避免防洪能力过低的现象。本文从城市洪涝产生原因及应对洪涝的举措入手,探讨城市防洪排涝的现状及发展趋势。

1 城市防洪排涝规划概述

防洪排涝最初的意义特指在农业种植过程中抵御洪水冲击农田、排出降雨产生的大量农田积水。而城市规模的扩大使得城市中的降雨接收面积和给排水系统的负担不断加大,因此城市也更加容易出现洪涝灾害,为此城市必须针对自身的城市布局和环境特点规划防洪排涝系统,确保城市内部不会因大量积水和洪水影响正常的居民生活。在国内尚未出现统一的城市防洪排涝规范,因此各个城市对防洪排涝的定义并不相同,在防洪排涝规划方面的重视程度也不一样,这为城市的防洪排涝功能埋下了隐患。从理论层面来看,城市防洪排涝包括防御洪水和排出积水两个方面,防洪是指针对城市周边因暴雨、山洪、泥石流等灾害涌入城市大量流体的现象修建的防御设施,排涝则是针对城市内部因降雨等情况产生的大量积水而言,主要目的是修建各类排水设施。与农田防洪排涝不同的是,城市防洪排涝要求在任何时间段内都不可以出现积水淹没的情况,而农田是允许存在一定时间的农田淹没期的。

2 城市洪涝灾害成因

城市防洪排涝需要系统性的进行规划,不能简单的修建一些排水设施和防洪障碍物,要根据城市季节性降雨的变化以及周边地质灾害出现的可能性来有针对性的规划,尤其是地下管网的规划以及地面防洪堤坝的修建,都必须与城市规划相结合进行考虑,比如北方的降雨季节性明显,且城市的地下给排水管路过于窄小,这就要求在安装排水泵的时候慎重选择位置,避免大量闲置设施。比如南方的地下管网较为密集,降雨持续性强,就可以充分利用地下管路来实现城市各个低点积水的排出。城市洪涝产生的原因有多种,主要原因如下:

2.1 地势

一般来讲,平原地区的城市洪涝灾害以内涝为主,周边并不具备形成巨大洪水的自然条件,但是大量的降雨会在城市内部的低点形成积水,因此平原地区城市的排涝是重点,比如近些年北京多次在大暴雨中出现内涝现象;山区城市最大的威胁则是洪水,周边的高山和陡坡容易在降雨过程中形成洪水。

2.2 排涝排水系统不完善

缺少完善的排涝沟系,城市扩建时未能预留排涝通道同时现状排涝河道断面不足,淤积严重,排水能力低。

2.3 排水系统出口过高

排水系统的主要目的在于将城市低位的积水排泄至城市附近的河流、湖泊,但是如果城市将排水系统出口设计过高,比如出口位置的水位长期高于排水系统,那么就容易出现积水无法排出甚倒灌的现象。

2.4 城市化带来的影响

在城市建设发展中盲目与水争地,使河道变窄,湖泊变小,导致蓄洪、滞洪面积缩小,泄洪能力和湖泊调节洪水能力降低,而这些与水争地的建设项目往往是涝灾易发区;比如济南的小清河两岸原来有许多滞蓄洪水的农田、洼地、池塘,现在绝大多数己被填平盖房,大大减少了滞蓄水量,使得小清河洪水位升高,对支流河道形成顶托,大大影响了城市洪水的下泄。

同时城市建设用地面积不断扩大,使地面硬化率提高,增加了径流系数,从而加大洪水量,导致积水现象严重。如绵阳城区的建设速度快,城市的雨水净流量总和不断增加,城区的排涝系统面临的压力也就越来越大。

3 城市防洪排涝对策

根据城市洪涝产生的原因分析,可知城市防洪排涝应充分利用地势优势,尽量减少防洪排涝设施的修建、提高防洪排涝效率。具体措施如下:

(1)完善防洪、排涝沟系,提高河道防洪、排涝标准并进行拓宽改造,尤其针对城市内部的低洼地区要理顺排涝系统,以打通排涝通道,使涝水顺利排出。城市的防洪排涝系统应定期检查,并根据城市规模的变化调整设计。

(2)高水高排,采取修建截洪沟,加大收水设施,拆除棚盖等多项措施将高地势雨水排入山洪沟或河道,避免地势高的雨水顺道路排入低洼地区,尽可能减少低洼区的汇水面积,降低积水量。将各个区域的积水相互分割进行排出,能够有效的降低洪水的整体危害,也能够降低排水系统的负担。

(3)低水低排,为确保低洼地区涝水顺利排出,针对排涝河道的主要出口流量大、水位高的特点,必须重视水位高程衔接,根据外河排涝水位和现状地面标高,确定河道自排或泵排方式;此外各低洼区应结合现状特点有针对性地提出提高地面标高或增设泵站等排涝措施。

(4)应对超标准涝水的措施:首先是将洪涝分流,同一个城市周边的洪涝源头可能有多个,因此一旦出现洪涝灾害,应尽可能的将各个区域的洪涝分割,通过各区的排水系统单独的排出,避免汇合的洪涝造成更大的损失;二是在排水系统的出口设置防止洪水倒灌的装置,加装大功率的排水泵,提高排水效率;三是要在城市周边设置蓄水区,主要目的在于将山区的洪水阻隔在蓄水区,或是起到减缓洪水速度的作用,同时在城市内涝时,也可以讲蓄水区作为主要的排水区。

(5)对于解决市区局部地区积水问题的重要措施是完善雨水管道系统,按排雨标准扩大雨水管沟断面,加大雨水收水设施建设,重视雨水设施的管理养护,改善道路行洪、积水的局面。

结语:我国在城市防洪排涝方面的研究起步较晚,由于固有城市布局的限制和城市规划领域技术的制约,导致许多城市的防洪排涝能力都不足以满足当前城市发展的需求。虽然当前国内在防洪排涝方面已经制定了相应的规范,针对性的研究也在不断深入,但是距离国际先进水平还有较大的差距,需要不断的探索和针对国内城市规划实际来强化城市防洪排涝能力。

参考文献

[1]于琪洋.加强城市雨洪资源利用,保障城市可持续发展[J].水利发展研究,2002,2(3):12-14.

[2]谢华等.城市化地区市政排水与区域排涝关系研究[J].灌溉排水学报.2007,(5):lO-13.

[3]鲁航线等,城市防洪、排涝及排水三种设计标准的关系初探[J].城市道桥与防洪.2007,(11):64-66.

第2篇:洪涝灾害成因和措施范文

Abstract: Based on China's urban flood control and drainage the analysis of the current situation, put forward urban flood control and drainage work problems, combined with China's economic and social development of the actual situation, from the flood control and drainage standard, town planning, early warning system, continue to introduce high-quality personnel to strengthen the application of new and high technology. Strengthen pair of existing flood control and drainage engineering maintenance and renovation, make town dweller knowledge dissemination and popularization of waterlogging disaster and proposed countermeasures for urban flood control and drainage work, provide scientific reference management practice

关键词:城镇;防洪排涝;应对措施

Key words: urban; flood control; counter measures

中图分类号: TU7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5-2104(2012)

城镇防洪排涝安全是城镇基础设施工程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城镇居民正常生产生活及社会可持续发展的保障。城镇防洪排涝安全依托于科学完善的防洪排涝体系,组成一般

包括水库、堤防、内河、水闸、排涝站及滞洪区等防洪排洪设施,我国现存的城镇防洪排涝规划设计是以城镇总体规划为依据,根据城镇在区域规划中的地位和重要性,确定城镇规划期内的防洪类型及标准,来制定城镇防洪安全措施.。

一、目前城镇防洪排涝存在的主要问题

随着国家对基础建设的投入不断加大,党中央对城镇居民的民生问题越来越重视,同过

去相比我国城镇防洪排涝取得了一定成就,但从社会和谐发展的总体要求来看,仍然存在以

下诸方面问题:

1、城镇防洪标准偏低

我国长期以来的防洪排涝政策是立足于城市的,是将城市的防洪排涝安全放在首位来

规划设计,城镇的防洪排涝安全是为处于下游的城市服务的 另外,由于城镇防洪排涝安全设施发展比较缓慢,所以,我国城镇的防洪标准偏低,绝大多数处于中小河流地段的城镇低于国家规定的防洪标准 在遭遇大洪水时,大面积的农田被淹,民房被冲毁,农民的生产生活安全和经济收入得不到保障

2、城镇防洪排涝技术落后

城镇的防洪排涝现在主要依靠现有的防洪排涝工程,这些工程多建于20 世纪 60 、70 年代,抗险能力较低。现代意义的防洪排涝除依靠工程建设以外,还需要先进的技术手段和管理手段,如防洪信息管理系统 洪水预报系统等这些新技术在城镇防洪排涝中的应用水平不高,对现有工程的维护,加固技术也停留在相对落后的水平。

3、城镇建设规划不合理

由于城镇建设规划是总体的全面的规划,规划的内容涉及到相当长的一个时期,在设计

时并未考虑到建设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如城区内的雨水灌渠或者是雨水排放系统,在分期分

阶段建设过程中遭遇超过防洪规划重现期设计标准的降雨强度,排洪设施无法及时排除暴雨

产生的雨水,造成雨水蓄积形成内涝区 在城镇规划期的建设发展过程中,由于建设时序性问题,局部地区尚未建设到规划设计的排洪或排水的标准,也是造成内涝的原因之一。

4、城镇防洪排涝应急管理体系不完备

我国的洪涝灾害应急管理在各级城市当中已经形成了一定规模的管理体系,也都有了相应的防汛组织体系 但在城镇及农村受经济技术条件等因素的制约,仍然存在着当洪水发生时,信息传递不畅,各部门协调联动机制薄弱,预报预警信息不准确。不及时等问题在城镇建设和防洪管理上,尚未考虑在遭遇大洪水时城镇中可以被淹没的区域及设施。当遭遇超标准洪水时,缺乏包括洪水保险 城市居民紧急疏散 撤离及救灾措施等内容在内的城市

防洪排涝应急管理体系和机制,以确保城镇居民生命财产的安全,保护各种城镇生命线网络

系统,并尽快恢复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尽可能减少洪涝灾害造成的损失。

防洪排涝工程的施工技术

城区防洪堤工程设计采用重力式浆砌石挡土墙与土堤相结合,工程规模为Ⅲ等工程,主要建筑物级别为3 级,设计洪水标准按50年一遇洪水设计,地震烈度设防标准为Ⅳ度。

1、堤基施工

堤基施工的首要任务是按设计要求进行清基。按设计断面放线,确定清基范围,边界应在设计结构边界以外 50cm。迎水面浆砌石基础开挖时如果超挖,则应加大基础厚度,不得回填。堤身填筑前应进行削坡处理,清除区域内全部树根、杂草、垃圾、废渣及其他障碍物。当基础为粉细砂层时,应将粉细砂全部清除,使堤基和堤身全部坐落在砂砾层上。堤基表层的不合格土、杂物、植物等必须清除干净,并不得作为堤身的回填土,清基深度≥20cm。

2、堤脚浆砌石施工

(1)浆砌石材料要求石料表面无泥垢、 油渍等污物,并保持砌筑时表面湿润。砂浆配合比必须经试验。

(2)按照设计尺寸放样,开挖基坑,经检验合格后,方可进行砌石施工。

(3)浆砌石体采用铺浆法砌筑,铺浆厚度30mm~50mm。砌筑时,石块分层卧砌,上下错缝,内外搭砌。不采用外面侧立石块、 中间填心的方法,不出现空缝。

(4)砌体的布置和尺寸以及分缝必须满足施工详图要求。

(5)施工中如遇小雨,应适当减少水灰比,同时应做好表面防护;遇大雨时,须保护好已砌工作面。

(6)砌筑过程如因故临时间断,应预留阶梯斜槎。继续砌筑前应将砌体表面的浮渣清除干净。

(7)浆砌石堤脚要留伸缩缝,间距一般为15mm~20mm。伸缩缝为空缝,不作填充物。

3、堤身砌筑施工

(1)堤身砌体材料选用石质坚硬新鲜未风化岩石,冻融损失率小于1%。 堤身浆砌石采用上下两面平行、无尖角、飞口、薄边、有砌面的长方体块石。

(2)砌筑前,应在砌体外将石料上的泥垢冲洗干净,砌筑时保持砌石表面湿润。

(3)浆砌石采用座浆分层砌筑,铺浆厚度宜在 30mm~50mm之间。随铺浆随砌石,砌缝需用砂浆填充饱满,用铁杆捣实,做到不漏填、不空填、不得无浆直接贴靠,严禁先堆砌石再用砂浆灌缝。

(4)浆砌石要上下层错缝砌筑。砌体外观面应平整美观,预留约3cm~4cm砌缝。

(5)浆砌体勾缝前应清缝,用水冲洗干净并保持缝内湿润,砂浆分次向缝内湿润,分次向缝内充填密实。

(6)浆砌体砂浆配合比应按设计标号通过试验确定。施工过程在砌筑现场取样试件。

三、保障城镇防洪排涝安全的对策

城市防洪排涝安全规划应在充分分析城镇防洪排涝问题的基础上,结合城镇生产生活

实际情况和城镇建设规划提出切实的应对解决措施,在保障城镇居民生命财产安全的前提下,促进社会和谐,保证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 笔者认为,在实现防洪排涝安全目标工作实践中以下几项措施具有实际指导意义:

1逐步提高城镇防洪排涝标准

城镇防洪标准既关系到城镇居民生命和财产安全,又体现国家的经济政策和技术政策,是城镇防洪规划、设计、施工和运行管理的一项重要依据。洪标准定得愈高,防洪效益也就愈高,所需的工程投资也就愈大、防洪标准定得愈低,城市防洪安全性和防洪效益也愈低 随着农村城市化的步伐不断加快,固定资产的数额也在不断增长,发生同样大的洪水,同样的受灾面积造成的损失将成数倍增长。因此我国的现行城镇防洪标准应根据国民经济发展状况予以适当提高。

2 城镇防洪排涝规划应与城镇建设规划同步进行

应处理好城镇防洪排涝规划与城镇建设发展规划间的关系,在城镇发展规划中注意防

洪排涝问题,明确城镇防洪建设的方向、总体布局、 建设规模、防洪标准及主要治理措施,防洪排涝设施与城镇基础建设同步规划,同步实施另外,在新城区开发和老城区改造问题上必须考虑防洪能力的补偿,配套建设好排水设施,内外排水要统筹考虑在城镇基础设施施工过程中要预留出水口或配套建设排涝泵站,将重要关键的设备用房规划设置于高暴雨重现期的规划内涝水位之上。

3建立城镇防洪涝灾害预警预报机制

防御城镇洪涝灾害需要气象、水利、城建水务等各相关部门协同配合,需要建立有效机制协调好各部门之间的关系,形成一个城镇防洪涝灾害预警预报系统,各相关部门可根据预警标准的各类信息,立即启动预警系统,并通过通信、新闻媒体、互联网等方式向相关部门组织、人员分层次、分类别地有关防御灾害预警信号,将洪涝灾害对城镇的影响降至最低。

4、加强人才引进和高新技术的应用

随着社会进步,防洪排涝工作对人才的要求越来越高,现代技术掌握多与少直接影响到

防洪排涝工作效率和效果,也最终影响到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一些高新技术的使用,可以缩短反应时间,增强防御工程运转的协调性 如信息管理技术的引入,可以建立防洪排涝智能应急响应系统,在洪水发生的情况下,为救灾决策和快速反应措施的制定提供技术支持,为指挥抗洪救灾提供通讯保障,并跟踪 反馈各项命令的执行情况,以达到减少人员 耕地 财产和资源损失的目的

5、做好城镇居民的防涝减灾常识宣传普及工作

我国的防洪排涝工作主要由政府和人民军队来完成。长期以来,由于对城镇所存在的洪

涝灾害风险宣传不够,特别是对居住在农村的居民宣传不够,除遭受过洪涝灾害的城市居民

对洪水灾害的严重性有一定体验外,多数地方居民对对洪涝灾害风险认识不足,导致我国在

发动城镇居民投入防洪减灾方面存在严重缺欠,地方政府在经济发展中没有考虑足够的防

洪排涝减灾对策,部分地方领导干部既存在着严重的麻痹思想,又缺少足够的防洪减灾知识,

在面对突如其来的洪涝灾害时往往束手无策,在洪涝灾害发生的过程中不但不能成为防灾减

灾的积极因素,反而却成为防洪减灾救助的对象。

四、结束语

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高速发展,城市化进程不断加快,城镇防洪排涝问题将逐步成为城镇规划建设中至关重要的环节 正确分析城镇防洪排涝工作中存在的实际问题,提出科学的

解决方案及应对措施,这对实现可持续发展,保障广大城镇居民生命财产安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具有极其重要的指导意义

参考文献

第3篇:洪涝灾害成因和措施范文

【关键词】城市防洪;防洪措施;防洪规划

一、城市洪灾的原因

(一)气候因素

降雨大而急,过量降水是导致城市内涝的主要原因。近年来气候变化导致水文极值和强降雨强度、频次都有所变化。很多城市的排水和防洪系统已不能适应变化的气候和发展的城市

城市地理位置因素。冷外全球变暖导致很多地方海平面的上升,与全球变暖相关的一些极端事件,如暴雨、洪水等的发生频率和强度呈现出多发态势。

(二)城市地理因素

我国有十分之一的国土和100多座大中城市地面高程在江河水或潮水以下,易受洪水危害。另外,我国还有许多城市位于山坡下,易于遭受山洪和泥石流威胁。

(三)城市聚集因素

一般而言,人口较稠密的地区为城市。城市的出现,是人类走向成熟和文明的标志,也是人类群居生活的高级形式。随着城市的兴起和发展,城市数量不断增加,城市规模不断扩大,人口、财富不断向城市聚集。城市已经成为现代社会的政治、经济、文化、信息、商贸和交通中心,人口和财富的聚集地。城市聚集性使同样的洪水造成的损失增加。

(四)城市环境因素

随着城市的发展,改变了原来的水文环境,加重了城市洪涝灾害;许多城市由于地下水过量开采,形成严重的地面沉降;一些城市因为水土流失问题重视不够,造成山体滑坡、泥石流以及河道堵塞,是洪水灾害变得原来越严重。

二、城市防洪现状

我国城区建设的不合理化,现有的城市规划和发展也在不断的加剧这城市内涝的问题。城市内植被覆盖率低,道路“硬化”,使得降水只能通过排水系统排走,土壤本身是去了储水能力。

近年来我国多个城市包括武汉、北京、上海、杭州等频频遭遇雨袭击,引发严重内涝,可说是“逢雨必涝,逢涝必瘫” 2011年,“到武汉看海”成为了流行词;2012年,北京“7・21”大雨让77位市民失去生命。近几天仍有城市被淹的消息传来,暴雨淹城的景象不断上演,但城市内涝问题仍然迟迟没有得到解决。内涝对城市最大的影响是交通,道路上发生积水会严重阻碍车辆通行,甚至会延伸到其他道路上,最后造成全城交通大拥堵。城市内涝问题人没有得到解决的原因是多种多样的。

(一)城市防洪能力低

城市作为社会进步的象征,城市防洪历来受到各国的重视,城市防洪比重也比较高。如美国采用100至500年一遇,日本采用100至200年一遇,英国伦敦采用1000年一遇,我国有防洪任务的城市中,防洪标准大于50年一遇的占18%,只有非常个别的城市达到100年一遇,大部分城市采用10至50年的防洪标准,城市防洪标准降低,影响了城市的防洪能力。

(二)排水系统老旧

在城市发生的内涝中,老城区往往是受涝的重灾区,由于大部分城市的老城区仍在使用早年建设的排水管道系统,这些管道当年的设计标准和建设标准都比较低,管沟规格小、雨水口少、管道破损淤塞严重,排水能力大打折扣,在遭遇强降雨时就不堪重负,再加上地面坑洼,雨水泄流路径不畅,很容易形成成片积水。

(三)城市防洪工程不配套

随着社会的发展,城市数量和规模急剧扩大。城市化趋势使得同样暴雨而发生洪水的可能性和洪灾损失都大幅度提高,洪水威胁更加严重。许多城市在发展过程中没有按照客观规律考虑城市防洪问题,破坏防洪工程设施,造成防洪标准降低。有的城市在发展新城区时,盲目向低洼地区发展,侵占河道,堵塞出口,有没有加强堤防建设,人为地增加了洪水危害。

(四)城市防洪技术水平和管理落后

洪涝灾害的防治除了依靠防洪工程建设外,还需要先进的技术手段和管理手段。洪水预报、预警系统、3S技术(遥感、卫星定位系统、地理信息系统)对于及时了解洪水水情和灾情,指挥抗洪抢险,避免城市洪涝灾害等方面都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我国在城市防洪新技术应用中还处于起步阶段,同时我国在防洪管理方缺乏有效的管理措施。

(五)雨水调蓄能力小

城市的河湖水面是调蓄雨洪的主要设施,当发生超过排水系统排水标准降雨强度或降雨过程时,应采用河湖水面或蓄水设施暂时蓄存,降低雨洪峰值和延缓峰值到达时间,待降雨峰值过后再从调蓄设施缓缓排至排水系统或在调蓄设施中对调蓄的雨水加以利用。解决排水设施能力不足和设计标准偏低的问题。然而,随着城市的快速发展,城市中原有的河湖水面大规模改造,已所剩无几,存留的河湖水面规模也大幅度缩减,雨水调蓄能力降低,已基本失去了雨水调蓄作用,在新的建设中又疏于建设相应的雨水调节设施,一旦遇到降雨量超过排水设施能力,多余的水排不出去,又无处蓄存,于是只能漫上街道,形成内涝。

(六)城市防洪规划滞后

城市防洪规划是城市防洪工程建设的依据,由于历史原因,我国城市防洪规划严重滞后,截至1994年底,我国只有不到半数的城市完成防洪规划。

三、城市洪灾防治措施

城市排水系统建设需要通过法律、行政、工程等综合手段,才能确立其应有的地位。一些国家之所以能较好的解决城市排水问题,是因为在法律、资金投入、运行管理等方面形成了一个较为均衡的机制,甚至上升到法律的高度。

(一)工程措施

通过河道整治,修建堤防等防洪工程,避免或减小城市遭受洪水灾害造成的生命财产损失。工程措施是国内外防洪的主要措施之一,一般从蓄洪和排洪避洪两方面着手。主要有:整治河道和护岸;建防洪闸;分(蓄)洪区和水库;山洪和泥石流的拦蓄、排导工程以及排涝工程。加强排水设施的建设,适当提高排水管沟建设标准。改造旧的排水管沟,特别是旧城中的排水管沟,是这些排水管沟具有相应的排水能力,建设雨水调蓄设施。加强排水设施日常管理。

(二)非工程措施

城市防洪还要重视非工程措施,在流域上加强水土保持和城市土地利用管理,建设城市洪水的预报预警系统,建设城市防洪的生命线,对于减免洪灾损失具有重要作用,特别是对于抵御城市特大洪水尤其重要。

四、城市防洪建设

防洪治水是一项艰巨而长远的任务,明确目标是做好防洪工作的第一步。为了提高我国的防洪能力,减少洪水灾害损失,我国也制定了防洪的近期、中期和远期目标。这就要求我们要加强防洪意识,依靠科技进步,采取一定的工程措施,积极筹措防洪建设资金,加大防洪投入,加快城市防洪建设步伐。我国的城市防洪工程建设,除了中央财政补贴外,主要靠城市自筹资金建设。自20世纪80年代开始,我国各地逐渐认识到城市防洪的重要性,将城市防洪纳入了城市发展规划,并将城市防洪作为防洪的主要问题逐步落实,特别是1998年长江、松花江大水后,各地城市的防洪建设速度明显加快。除了加快城市防洪工程建设外,许多城市还注意非工程防洪措施的运用,积极建设洪水预报预警系统,严格按照防洪要求进行措施规划和建设,管理防洪河道,提高防洪抗灾能力。

五、城市防洪排涝总体规划

(一)总体规划基本原则

总体规划必须在城市总体规划和江河流域规划的基础上,根据洪水特性及其影响,结合城市自然地理条件、社会经济状况和城市发展需要,全面规划、综合治理、统筹兼顾、讲求效益。

总体设计应实行工程防洪措施与非工程防洪措施相结合,工程措施有水库、堤防、防洪闸以及修梯田、植树造林等;非工程措施有洪水预报、防洪保险、防汛抢险等。根据补贴洪水类型(河洪、海潮、山洪、泥石流),选用各种防洪措施,组成完整的防洪体系。

(二)城市防洪规划的基础资料

城市防洪工程规划具有综合性特点,专业范围广,涉及的市政设施也多。因此在工程设计中要搜集整理各种有关资料。一般包括地形图、河道(山洪沟)纵横断面图、地质资料、水文气象资料、社会经济资料等。

(三)城市防洪设计标准

城市防洪标准是指城市应具有的防洪能力,也就是整个城市防洪体系的综合抗洪能力。在一般情况下,当发生不大于防洪标准的洪水时,通过防洪体系的正确运用,能够保证城市的防洪安全。具体表现为:防洪控制点的最高水位不高于设计洪水位,或者河道流量不大于该河道的安全泄洪量。防洪标准与城市的重要性、洪水灾害的严重性及其影响直接有关,并与国民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

(四)防洪建筑物的防洪标准

城市防洪标准与城市防洪建筑物的防洪标准是有区别的。前者根据城市防洪等别和洪灾类型,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城市防洪工程设计规范》规定的范围内确定;后者则根据其在城市防洪体系中的地位和作用确定。各种防洪建筑物可以采用不同的防洪标准。例如,大型水库大坝,因为防洪安全非常重要,其防洪标准可以高于城市防洪标准;堤防在城市山洪防治体系中,往往只保护市区的一部分,其防洪标准可以低于城市防洪标准,只有当堤防是城市唯一的防洪措施时,其防洪标准才等于城市防洪标准。

第4篇:洪涝灾害成因和措施范文

【关键词】城市防洪排涝;城市内涝;雨水系统;雨水规划;治理措施[Abstract] In our city is located in the vast majority of rivers and the sea shore, in different degree by river floods and water logging threat. The new situation facing the city the process of urbanization, the enlargement of city scale, city population increasing, the construction of city flood control and drainage facilities is relatively backward in our country, city flood disaster loss caused by more and more. In this paper, combined with the city "Shenyang Water Street" phenomenon, analysis of the main causes of waterlogging disasters in Shenyang City, on the planning method of flood disaster prevention and control measures of city, improve the ability of city construction of flood control and drainage.

[keyword] city flood control and drainage waterlogging; city; rainwater; rainwater planning; control measures

中图分类号:TU998.4 文献标识码:A

前言

2011年入夏以来,中国多个大城市因为暴雨出现内涝,多位专家受访时称,城市内涝不仅是大城市的问题,据统计,2008年到2010年间,全国351个城市中的60%在降雨量达到50厘米以上时曾发生过内涝。城市内涝问题表面上看是一种因极端天气造成城市排水不畅的现象,但本质上反映了当前我国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落后、城市功能不完善的问题。城市内涝不仅造成交通拥堵,影响市民出行;而且严重的还会给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造成巨大损失,近年来南方多省遭遇严重的暴雨侵袭。多个城市出现严重内涝,广州市在半个月时间里,两次水漫全城;江西省新余市数个交通要道被大水淹没;湖南省奉家镇公路被冲毁;沈阳市中心城区的“积水街”现象也屡次出现……城市建设中如何提高防洪排涝的能力,已经成为刻不容缓的课题。

1沈阳市中心城区“积水街”成因分析

1.1中心城区排水系统设计标准过低

我国大多数城市在过去的发展过程中,一直是“重地上,轻地下”,随着城市化进程步伐的加大,沈阳中心城区原有的农田、沟渠逐渐变成了城市排水管网,在这一过程中,城市排水系统的建设滞后,大部分排水管道的排水设计能力偏低,地下排水设施建设跟不上城市发展的速度,历史欠账较多,存在排水设施不完善、排水标准较低、排水管网布置不科学等问题。

据沈阳水务部门统计显示,沈阳市中心城区现有的5000多km排水管网,其排水系统的排涝标准偏低,达到1年一遇标准排水管网占总量的85%,达到2年一遇标准的仅有8%,中心城区还有部分重现期为0.5年,有些地区还没有排水管网,全市雨污分流任务仅完成9%,中心城区一旦发生强降雨就很容易出现大面积内涝,沈阳老城区排水管道设计标准多为1~2年一遇,即使新城区的管道也是按3年一遇的标准建设。而国外发达国家的经济实力雄厚,城市排水系统的建设标准较高,如德国的合流排水渠里可以开小汽车,新加坡的雨水设计重现期为5年以上,这些国家的排水系统完善,维护管理到位,“积水街”现象较少。

1.2公共排水设施维护管理不当

地下停车场因监控不严、排水不畅、未及时采取防御措施造成水淹,工地违规排放导致排水系统被破坏,这些因素都对沈阳中心城区公共排水管网的排水能力起到非常大的制约作用。长期以来,市政设施建设维护,都是由城市建设部门负责,现在提倡水务一体化,很多城市成立水务部门,但是有利于城市排水科学发展的体制机制尚未建立,城市排水设施管理维护体制有待于进一步健全。

1.3法律法规不健全

由于城市内涝或者城市积水方面的规定仅仅是技术层面上的标准、规范,还没有上升到法律层面,因此,有关部门在监督建筑物地下设施规划、设计时,缺乏法律依据。

1.4城市框架拉大

随着城市化进程加快,地面硬化面积也急剧扩大,这不仅会造成城市热岛效应,中心城区容易出现强降雨,而且使地面雨水渗透力严重下降,当出现暴雨天气时,雨水大量涌到排水管道,容易造成排水管道拥堵。

1.5中心城区排水体制不合理,雨污管道混接情况严重

城市排水体制一般为合流制和分流制2种类型。我国国家标准《城市排水规划规范》(GB50318-2000)明确规定,新建城市、扩建新区、新开发区、或旧城改造地区的排水系统应采用分流制,在有条件的城市可采用截流初期雨水的分流制排水系统。目前,沈阳市中心城区的排水体制不尽合理,雨水、污水管道混接的现象严重。中心城区大多是老城区,排水体制以合流制为主,新发展区排水体制规划为分流制,但现状多为合流制,一些新建小区按城市规划在小区内建设了分流制管道,但由于公共管理建设与小区建设不同步,造成沈阳市中心城区管道混接现象较为普遍,污水系统内合流制、分流制交替存在,排水系统混乱。城市中大多为直排式合流制,无完善的排水系统,雨污水直接排入河涌,严重影响涝水排泄并污染环境。

1.6极端天气明显增多

最近几年频繁发生的强降雨、高温等极端天气与全球气候变暖这一大气候背景的长期变化有关,在极端天气频发的大背景下,我国针对全球变化启动部级重大科学研究计划正当其时。在全球气候变暖的大背景下,大气环流特征等也会发生相应变化,极端天气气候事件有 “常态化”趋势,亟须把防御极端天气气候事件摆在应对气候变化的重要位置,真正做到防患于未然。

2治理和减轻“积水街”问题的主要措施

2.1编制完善沈阳市排水规划,提高中心城区排涝标准

沈阳应对特大暴雨内涝要考虑全面提高城市的排水标准,做好雨水规划,根据城市性质、重要性以及汇水地区类型(广场、干道、居住区)、地形特点和气候条件等因素确定雨水规划重现期。对于新建地区按3~5年一遇的排水标准进行建设,对于老城区要通过排水改造,进一步提高城市排水标准。沈阳中心城区现状雨水系统设计重现期普遍偏低(基本为小于或等于1年一遇)区域,如沈河、和平、皇姑的旧城区,设计重现期提高应采用与雨污分流同步、与旧城改造同步、与内涝改造同步的“三同步”措施,逐步扩大排水管道的过水能力,从根本上治理沈阳中心城区“积水街”问题。

2.2加强中心城区排水设施管理,建立排涝应急机制

一是完善市、区两级分级管理体制,引进新技术、新设备,提高管养水平。一方面加强路面的清扫工作,减少路面泥沙进入雨水管;另一方面加强管道的清淤养护力量,争取实现清淤机械化。同时加强对爱护城市公共排水设施的宣传教育,禁止市民乱丢垃圾、杂物等行为,对中心城区建筑工地加强监督管理,督促施工单位及时清理建筑废料杂物,消除造成“积水街”的人为因素。

二是建立雨天排涝应急机制。全市各级排水、市政部门应当明确责任,落实到人,抓好积水黑点的应急排水工作;发生涝灾险情时,各部门应及时行动,排水管理部门及时清理道路排水口,检查水闸、泵站等设施的运行情况,加强疏通地下排水管道,确保排水通畅。

2.3加快推进“雨污分流”和“积水点”改造工程

一是“雨污分流”改造。雨污分流可以提高污水及合流管(渠)的过水能力,减小合流管道的雨天溢流量;提高雨水管设计标准或通过新建雨水管道,客观上增大城市排水管网的雨水接纳能力,有利于缓解或消除城市积水现象。新建、扩建地区和旧城改造地区,采用分流制,旧城区逐步改造为分流制。新建小区、改造城区以及道路等市政公共设施,必须全部实现雨污分流,雨水管和污水管不得混接,并对现有排水系统进行正本清源,实现源头排水户、小区排水、市政排水管网的雨污分流,有效解决排水系统存在的雨污混接、错接、乱接问题。

二是“积水街”改造。2007~2011年,沈阳市对中心城区200多个较严重的积水点进行整治,从已完成的165个“积水点”改造项目来看,积水点改造对于提高局部区域的排水能力,并通过强排措施,解决局部积水问题发挥了重要作用。“积水街”是一个动态变化的过程,今后应继承实施“积水街”治理工程,对重点地区排水系统进行改造升级。

2.4尊重自然和谐发展,增加城市地面透水性。

城市内涝的一个主要原因是没有充分考虑城市环境的生态发展。在城市发展规划中增加中心城区绿地面积(如绿化广场、公园等),在人行道、广场等地区采用透水砖,以减少城市地表的径流量。还可以参照以前的公园与城市比例,通过连通河涌、建造公园等手段,扩大水面,加大渗透率,增强天然的排水功能。城市建设应积极推广渗透性新材料,以降低降雨径流,综合运用雨水调蓄与综合利用技术,适当控制城市建设改造前后径流系数的差异。

2.5加强城市生态基础设施建设,缓解城市热岛效应

城市热岛效应是指城市中的气温明显高于郊区的现象。城市热岛主要是由城市下垫面(大气底部与地表的接触面)硬质化、城市大气污染、人工热源增多、城市绿地和水体的减少等因素引起,是造成城市中心城区频繁暴雨的原因之一。所以,在城市建设过程中尤其要注重城市生态基础设施的建设,合理规划、增加中心城区绿化面积(如在中心城区建设青年公园、中山公园、万柳塘公园、怡静园、南湖公园、鲁迅公园、八一公园、南运河带状公园、北运河带状公园等),增加地表渗透能力和集水空间。同时应注意城市规划要利用城市通风,通过节能减排措施来控制中心城区的热量排放,推行环保车辆,提倡市民选择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减少使用排放温室气体的机动车和工具,以提高缓解热岛效应的自然能力。

2.6转变传统观念,走雨水排放与利用相结合的道路

传统观念上的排水系统是以防止雨洪内涝、排除和处理污水、保护城市公共水域水质为目的,认为污水是有害的、应尽快排除到城市下游。21世纪的排水系统的定位应从以前的防涝减灾、排污减害逐步转向雨水、污水的资源化。沈阳治理“积水点”可借鉴发达国家先进的雨水利用理念和技术,使雨水工程从传统的排放方式转向利用与排放相结合的思路上,采取各种雨水渗透与雨水蓄滞措施,以立法形式要求新建、改建小区必须设置相应容积的雨水调蓄库,改变让雨水尽快排入河道的传统思路,调蓄库中储存的雨水在洪峰过后排入河道,或作为绿地浇灌和城市清洁等用水。

3沈阳防御洪涝灾害的规划方法和实践总结

3.1沈阳防御洪涝灾害的规划方法

3.1.1规划原则

贯彻全面规划、综合治理,防治结合、以防为主的方针。因地制宜、因害设防,提高防洪排涝能力,保护城市安全,适应国民经济发展需要。合理选定防洪排涝标准,重要城市对超过标准的特大洪水要作出对策性的方案。

充分发挥城市防洪排涝工程效能、功能和效益,并考虑与流域防洪设施的联合运用。修建水库和分(蓄)洪工程,要尽可能的考虑综合利用。近、远期结合,分期实施。要区别轻、重、缓、急,随着城市发展逐步提高城市防洪排涝设施的抗洪、涝能力。防洪工程措施与非工程措施相结合。要把非工程措施提高到与工程措施同等重要的地位,以节省防洪费用,提高防洪效益。与城市环境美化相结合,考虑保护环境提高环境效益,美化城市。

3.1.2城市防洪规划

防洪标准:按沈阳地形、地貌、地质特点、流域面积形状、洪涝灾害程度,城市在国民经济中的重要性、城市的大小、人口的多少等具体情况,确定城市防洪等级,选定防洪标准。

防洪水文分析与计算,设计洪水与设计潮位的计算。主要防洪工程设施等级、标准,对超过设计标准的洪水,采取的对策性措施方案。

现有工程设施改造利用措施及与流域防洪设施的联合运用方案。城市进行雨水工程规划设计时除须对雨水管网进行计算,确定雨水规划重现期,对于新建地区按3~5年一遇的排水标准计算雨水管网,在进行城市雨水工程规划设计中,雨水管网的计算是根据沈阳地区的暴雨强度进行计算的。还须精确计算出雨水提升泵站的流量及调洪湖的容积,使城区内既确保不发生内涝又可减少基建投资。雨水规划时根据地形地貌绘制汇水区域图,根据汇水面积及暴雨强度计算雨水量及调洪湖的容积,在城市中心区除了扩大原有公园绿地内的人工湖面积外还可以规划下沉式绿化广场、下沉式篮球场、下沉式极限运动场等,以充当调洪湖的容积。当暴雨来临时,雨水通过这些体育场所、绿化广场周边分布密集的环形沟渠缓缓流进“水池”,并存蓄其中,暴雨过后再排入浑河,所以,当雨季来临时,这些运动场地便成了雨水调蓄池。

3.2沈阳防御洪涝灾害的实践经验总结

扎实推进城市综合防洪体系建设,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的理念,统筹城市发展与防洪排涝建设,不断完善城市防洪排涝工程体系、监测预警体系、组织动员体系、应急救援体系和社会管理体系,依法防控、科学防控、综合防控,全面提高沈阳城市防洪排涝能力,有效应对沈阳极端天气和强降雨,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确保城市的正常运行,尽最大努力减轻洪涝灾害损失。坚持以人为本、人水和谐、统筹兼顾、依靠科技、依法防控五个原则,正确处理好城市防洪与流域防洪、近期建设与远期建设、工程措施与非工程措施、政府主导与社会参与、统一指挥与部门联动五个关系。

突出做好八个方面的工作:第一,强化政府主导,切实加大城市防洪资金投入。沈阳政府发挥了主导作用,加大了城市防洪工程、排水管网和排涝泵站建设以及排水管道清淤疏通等资金的投入力度,提高了城市防洪排涝能力。第二,加快达标建设,完善城市防洪排涝工程体系。沈阳正全力推进城区堤防、河道、管网、泵站等工程建设,提高了城市整体防洪能力。城市建设是以统筹市政和城市防洪排涝建设,加强防洪设施的管理和养护,及时疏浚河道,疏通排水管网,确保通畅为指导思想进行的。第三,加强涉水管理,恢复和加大城市河湖调蓄能力。城市水系调整要符合防洪规划,并严格按照管理权限审批。城市发展规划、土地利用规划要避开山洪、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易发区域,增加涝水调蓄空间,留足渗水地面,努力提高城市防涝能力。并认真开展洪水影响评价,消除防洪安全隐患。第四,健全防洪预案,着力提高城市防洪应急处置能力。进一步修订完善城市防洪排涝预案编制导则和管理办法,增强预案的针对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组建防洪抢险队伍,配备应急抢险设备和器材,切实提高城市防洪排涝应急处置能力。第五,狠抓基层防汛,大力提高全社会防灾抗灾能力。加强社区防汛组织建设,提高社区、街道、企事业单位的自保自救能力。低于地面的地下空间和公共设施,采取有力措施,防止进水受淹。城市企业根据防洪法的要求,在政府防汛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做好本行业、本企业的防汛工作。第六,搞好预测预报,着力提高城市暴雨预警响应水平。结合实际,进一步加强城市水文、气象站网建设,大力提高城市暴雨预测精度和预报准确率,延长暴雨预见期。建立和完善预警体系,及时预警,适时启动应急响应,提前落实防灾减灾措施。第七,注重宣传教育,进一步增强城市居民的防灾意识。根据城市河道、湖泊和管网的防洪排涝能力,绘制和城市洪涝灾害风险图,以明显标识标明可能受淹的情况。广泛开展宣传教育和技能培训,让公众了解洪涝灾害风险,掌握防灾避灾知识。以适当方式开展防灾应急演练,提高公众应对城市洪涝灾害的实战能力。第八,坚持标本兼治,进一步夯实城市防洪排涝基础。

抓紧修订完善城市防洪规划,加强城市防洪规律及技术标准研究,特别是城市防洪和排涝标准一致性与协调性研究,使城市防御外洪和内涝的能力相匹配。

加强城市防洪法规体系建设,开展城市暴雨专项课题研究,高度重视城市防洪排涝基础研究,提高城市防洪科技水平。

落实易积水点、山洪灾害易发区等重点区域的预案,强化人员疏散、交通管制等应急防范措施。加强预报,及时预警。气象部门加强预测预报力量,密切监视天气变化,及时向防汛指挥部门报送暴雨发生时间、地点、范围、量级和发展趋势等预测预报信息。水文等部门加强河湖水位、流量的监测预报。利用手机短信、广播、电视等渠道,及时主动向公众雨情、水情、道路积水等有关情况,指导公众做好防范工作。

4结语

在沈阳市中心,水广场很多,平日里为市民提供了一个娱乐休闲的空间。在少雨的季节,它可以储水,而在暴雨天气,水广场可瞬间变身,成为一个防止积水的“排水道”。一些体育场所,比如篮球场、极限运动场,本身就设置在凹地里,雨季来临时,便成了蓄水池。只要利用好,威胁一样变机会,这是沈阳市对于“城市,让生活更美好”主题的生动诠释,在城市规划建设的细节中,增加一些既经济可行、又方便实用的治水措施,既能应对突如其来的暴雨考验,又能起到长期的环保美观效用,真正做到了把非工程措施提高到与工程措施同等重要的地位,节省了防洪费用,提高了防洪效益。

参考文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GB50318-2000城市排水工程规划规范.北京: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00.

[2]司国良,黄翔.沿江城市内涝灾害的反思与对策[J].中国水利,2009,(19):39-40

[3]丁鹤.对内涝灾害的基本认识和主要对策[J].城市道桥与防洪,2007,(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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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篇:洪涝灾害成因和措施范文

梧桐河中下游流域面积2038平方公里,其中山区、丘陵面积为1158平方公里,平原面积880平方公里。流域内土地开发利用程度较高,现有耕地132.0万亩,其中坡岗耕地面积37.5万亩,低平原耕地面积94.5万亩。根据新华、宝泉岭、梧桐河三个农场多年统计资料,洪涝灾害是本地区各种自然灾害中发生最为频繁、受灾面积最大、造成经济损失最为严重的自然灾害,严重制约当地经济发展,威胁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据宝泉岭农场53~98年统计资料,梧桐河洪水曾24次出槽漫滩,平均不到两年一次,遇丰水年甚至一年两次。位于梧桐河下游出口地带沿江涝区的梧桐河农场,受松花江洪水和梧桐河洪水两方面影响,29年统计资料发生洪涝灾害的有26年,发生机率高达90%.位于梧桐河、石头河交汇口西北三角滩地的团结涝区,西部靠邻坡岗区易受坡水侵入,东临梧桐河、南临石头河,有低洼耕地8067公顷,81年大洪涝年受灾面积7067公顷,绝产面积2733公顷,83年受灾面积7467公顷,绝产面积3600公顷,损失达3500万元。1998年洪水梧桐河堤防一处决口,淹没围困村屯6个,受灾人口2027人,淹没农田2730公顷,绝产面积1730公顷,损失粮食3700吨,经济损失总额1540万元。梧桐河流域中下游防洪除涝已经成为振兴当地经济、促进社会发展的当务之急,重中之重。

1、洪涝灾害的成因

洪涝灾害频繁发生是流域的地理位置、地形地势、水文气象、土壤地质等自然因素和水利工程现状、运行管理状况等社会经济技术因素综合作用的结果。

1.1 坡水、洪水成涝

梧桐河中下流域地处小兴安岭东缘,松花江、梧桐河下游。西北部低山丘陵区地表起伏,高差大,沟谷纵横,径流峰高流急。上坡林地坡水不仅对坡耕地造成水土流失、冲蚀沟,而且对低平原村屯及农田危害严重,沟道经常漫溢出槽,淹没农田;梧桐河下游洪水峰高、松花江洪水长时间持续,对低平原区村屯及农田构成洪涝威胁。另外,地形低洼,微地形复杂,排水迟缓,并受外江洪水顶托倒灌影响,使内水无法排除,造成洪涝。

1.2 水文气象

梧桐河流域中下游位于中温带大陆性季风气候区。冬季受西伯利亚冷气团控制,漫长干燥、严寒少降水;夏季常受太平洋北上暖湿气流影响,炎热多降水;春季多风干燥;秋季降温快,温差大。多年平均降水量为580毫米左右,降水年际变化和年内分配不均,年内降水多集中在7~9月。年降水量虽然不多,但时空分配变差大,7、8、9三个月降水占全年降水量的70%,此期间常有短历时高强度暴雨或受北上台风影响而形成的长历时连续降水过程,造成洪涝灾害。由于秋冬季气温低,蒸发量小,秋季滞流耕地中的雨水及受冻结温度梯度作用上升到地表的地下水冻结成为固态,与冬季降雪一起,春暖融化滞存于耕地表层形成春涝。故当地有“一年秋雨,两年成灾”之说。

1.3 土壤与地质

流域中低平原地表为厚1.5米左右的亚粘土沉积层,该土层质地粘重,通透性差,垂直下渗弱,土壤有机质含量高,含蓄水量多,易造成涝渍灾害。向下为深厚的砂砾石沉积层,地下水位距地表仅1.5米左右,补充地表土层水量并阻滞地表水下渗。雨季江河水位上涨高于地面,在下层砂砾石连通管作用下,使耕地地下水层上升至地表,低洼地的地下水甚至出逸形成地表水。

1.4 水利工程标准低,年久失修,工程不配套

梧桐河流域中下游1976年以后修建了一部分防洪除涝工程,但由于防洪及排水标准低,工程年久失修,严重老化,河水泛滥,内水受河水顶托,不能及时排除内水,致使农作物经常遭受洪涝灾害,造成大面积减产。流域内堤防工程标准偏低,不足十年一遇,堤高1.0~3.0米,顶宽仅1.0~3.0米,边坡1:2~1:2.5,堤身瘦小,断面不能满足防洪要求,且堤顶堤身受风雨侵蚀,损坏较严重,很多堤段前后存在坑塘等险工,甚至个别堤防堤段不封闭,河水倒灌形成洪涝灾害。沟道设计标准低,不足三年一遇,断面小,排水不畅,沟道局部段有冲刷或淤积;工程不配套,建筑物超期使用,工程管理维修不善,破损严重,数量不足,现有的建筑物防洪及过流能力不足,致使排水不畅。另外水利工程基础薄弱,待建工程较多,特别是田间工程,受到经济条件和投资力度限制,很多项目还没建,不能充分发挥骨干工程应有的作用。

2、治理措施

2.1 水利工程措施

水利工程措施是梧桐河流域中下游防洪除涝的根本措施。对于丘陵漫岗区要通过大量的修建水库、谷坊、塘坝、截流沟等水利工程,并结合田间工程措施、生物措施、技术措施,拦蓄地表径流,达到涵养水源、控制水土流失、防止坡地洪水爆发,在保护了坡耕地的同时也保护了下游的农田,同时充分合理利用水资源,改善生态环境,变水害为水利。将来将要建设的关门咀子水库就是一座以发电、防洪为主,兼顾除涝、灌溉、水产的大型水库,它的建成将使下游的梧桐河堤防标准提高到20~50年一遇,再通过扩建加固鹤立河、石头河堤防,将使中下游地区的洪涝灾害得到有效的控制。田间工程措施主要在坡耕地里兴修水平梯田、坡式梯田、地埂等,以及调整垄向,等高作业,从而减缓坡度,截断地表径流,控制水土流失。

桐河流域中下游平原区的防洪治涝骨干工程布局基本定型,以防洪及排除地表水为主。堤防工程、排水工程及道路系统大格局已经形成,布局合理,沟道、道路线路顺畅。按设计标准完善加固梧桐河、鹤立河、石头河沿河两岸堤防及穿堤建筑物,防御河流洪水,实施后堤防将达到150多公里。涝区工程建设以工程续建配套为主,按设计标准扩建新建涝区内的排水沟道系统,修复和新建桥、涵、闸、站等建筑物,完善田间配套工程,及时排除内涝,同时整治容泄条件,保证涝区内外排水顺畅。

2.2 采取水土保持措施,从源头上治理

种植水土保持林,控制水土流失,发展当地农业生产。水土保持林的主要作用是涵养水源,保持水土,防风固沙,保护农田,调节气候,减少或防止空气或水质污染,美化、保护和改善流域的生态环境,从而改变农业生产的基本条件,保证和促进农业高产稳产。据有关资料,林带可削减地表径流80%,减少冲刷量90%,增加土壤含水量18%,提高抗御各种自然灾害的能力。营造和更新农田防护林,结合沟、路、渠布置新林带,同时对残破林带更新改造,使农田防护林林网化。

例如在梁顶、梁坡、梯田埂、沟头、沟坡、沟底、滩边、沟道两侧、环库四周、道路两侧以及有必要进行防风固沙的地方等等,根据不同的地形部位、侵蚀情况、防护目的,因地制宜,合理布局,正确选择水土保持林林种,并与经济林结合起来,以达到最大限度地减少径流冲刷和土壤侵蚀,防止洪涝、风沙、干旱等自然灾害,促进农业高产稳产。种植水土保持草是一项见效迅速、成效显著的水土保持措施,增加地面植被覆盖的同时还有一定的经济价值,可以提供饲料、肥料、燃料,综合利用。比较适合的草种有苜蓿、草木犀、毛叶苕子、野豌豆等,这些植物具有耐寒、耐旱、耐瘠薄,抗逆性强等特性,比较适合北方地区种植,并且可以与大田作物进行轮作。按规定坡度在25度以上(含25度)的耕地必须退耕还林还草,个别地区甚至要封禁治理。

2.3 加强水利工程管理

在水利工程管理上无论是垦区还是鹤岗均已成体系,初步改变了重建轻管现象。但在管理体制、资金方面仍存在一些问题,

一是管理设施不配套。

二是管理人员、生产人员均未按规范要求进行配备,多数由地方或农场水务局的工作人员兼管,并且人员偏少,难以保证管理质量,应根据规范要求及当地的实际情况对相关人员及设施重新进行配备,完善涝区工程管理。在管理体制上实行统一领导,分级负责,专业管理与群众管理相结合,实行工程管理委员会、管理总站、管理站三级管理。因本流域由农垦和地方两部门管理,为协调好工程管理事宜,应成立工程管理委员会。工程管理委员会由管理站和各受益单位的有关领导组成,对管理站起领导和监督作用,可定期开会检查工作。工程管理总站、管理站为专职管理机构,在管理委员会和上级管理机构的领导下,具体完成各项工程管理任务。工程管理段为亦工亦农的管理组织,分管具体的工程项目。同时配齐各管理单位必须的管理站房及办公、交通、通讯等设施,保证工程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

3、结束语

三江平原地区水土资源协调,自然资源丰富,农业发展潜力很大,是我国粮食战略生产和储备的重要基地。梧桐河流域中下游作为三江平原的重要组成部分,主要的粮食产区,通过防洪除涝的治理,解除洪涝灾对农业生产的制约作用,再配合大力加强农田基本建设,改造中低产田,将使坡岗地37.5万亩耕地和低平原94.5万亩耕地成为高产稳产农田,大幅提高全区的粮食单产和总产,保证我国的粮食安全,同时促进当地经济发展。流域内的鹤北镇、宝泉岭镇、梧桐河镇和38处村屯及3.5万人的生命财产安全得到有效的保障,流域防御其它各种自然灾害的能力也会显著提高,水资源开发利用也会有很大的发展,为当地城镇和农村社会经济的发展将发挥巨大作用。梧桐河流域中下游防洪除涝在发挥很好的经济效益的同时,也有很好的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利国利民,功效长远。

第6篇:洪涝灾害成因和措施范文

首先我谨代表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向出席分会的各位来宾、专家和朋友们表示热烈的欢迎!向长期以来关心和支持中国防洪减灾事业的各方人士表示衷心的感谢!

防治洪涝灾害,保障人民生命安全和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是世界各国政府和国际社会共同面临的紧迫任务,尤其对发展中国家,更是一个战略问题。下面,我谈三个问题:

一、防治洪涝灾害是中国需要长期应对的严峻挑战

洪涝灾害是中国最为严重的自然灾害。由于特殊的自然地理和气候条件,中国的洪涝灾害具有三个特点:一是发生频率高。平均每两年发生一次较大洪水。二是受灾范围广。中国三分之二以上的国土都存在不同程度的洪涝灾害。三是一旦受灾,损失严重。在长江、黄河等七大江河中下游,是中国经济最发达地区,约有全国二分之一的人口受到洪水的威胁。

防治洪涝灾害历来得到中国政府和人民的高度重视。经过长期的不懈努力,中国已初步建立起综合防洪减灾体系。目前,全国重要江河具备了防御上世纪50年代以来最大洪水的能力,一般中小河流具备了防御5~10年一遇洪水的能力。能够有效应对较为严重的洪涝灾害。

随着人口的增长和经济社会的发展,中国的防洪形势发生了新的变化,面临着严峻的挑战。一是人与水争地矛盾日益突出,江河行洪能力与湖泊调蓄能力萎缩,大洪水缺乏出路。二是洪涝灾害高风险区域与人口高密度区域、经济财富集中区域相互重合,洪水风险大。三是洪涝灾害与干旱缺水、水污染、水土流失等问题相互交织、相互转化,使得防洪问题变得更为复杂,传统的防洪模式受到挑战。

二、坚持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科学实施洪水管理

中国防治洪涝灾害的经验教训反复证明:人类对水的约束越大,洪水对人类的破坏越强。洪水是客观存在,洪涝灾害不可避免。在江河中下游洪涝灾害高风险区,中国已经形成的密集人口、发达生产力不可能作很大调整。随着人口增加,人水争地的矛盾还会更加尖锐。而洪涝灾害具有自然和社会的双重属性。协调人类生存发展与洪水出路的矛盾,减少洪涝灾害损失,必须坚持人与自然和谐相处。按照可持续发展的要求,中国政府对防洪减灾工作正在进行战略性的调整,核心是按照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理念,科学实施洪水管理。

主要体现在以下六个方面:

1、建设综合防洪体系,使防洪能力与经济社会发展要求相适应。堤防、水库、蓄滞洪区等工程体系是防洪的基础。目前,中国大江大河干流防洪工程体系基本建立,但多数重要支流和中小河流尚未得到有效治理,蓄滞洪区建设滞后,需要进一步加强防洪工程建设。同时,必须进一步加强预报、监测、指挥调度等非工程措施建设,配合工程措施,提高综合防洪能力。

2、规范人类自身活动,使经济社会发展模式与有效规避洪涝灾害的要求相适应。洪涝灾害表面上是洪水对人造成的伤害,本质上是人水关系不协调。因此,要从以往单纯注重防御洪水,转变为既管好水又管好人,规范人类活动。在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中,要调整工农业生产布局,防止侵占行洪通道,尽量保护河湖水系、滩涂湿地。对水土资源过度开发利用的地区,要根据防洪需要,实施退耕还林,治理水土流失;退田还湖,增加洪水的蓄泄空间。

3、实施洪水风险管理,使洪水带来的风险能够与经济社会的承受能力相适应。解决人多地少、水土资源需求压力过大的问题,必须承受适度的风险。中国政府开始将风险管理的理念引入防洪工作中,力求通过建立健全洪水风险控制与补偿、防洪保险与社会保障救助等制度,借以分担、承受和化解洪水风险,将洪水风险控制在经济社会发展可承受的限度以内。

4、科学利用洪水资源,使洪水的资源化能够与中国短缺的水资源形势相适应。中国水资源的70%是洪水资源,洪水资源的利用对于解决我国水资源的紧缺问题至关重要。我们正在积极探索既保防洪安全,又能最大限度地利用洪水资源的方法和途径。

5、优化防洪措施,使防治洪涝灾害与保护江河生态的要求相适应。洪水在维系流域生态系统平衡中也发挥着重要作用。要科学规划江河治理方案,合理建设防洪工程,优化洪水调度,有效配置水资源的时空分布,促进生态和环境的改善或修复。要高度重视解决水利工程对生态可能造成的负面影响。

6、鼓励公众广泛参与,使防洪减灾管理模式与洪涝灾害的社会化特点相适应。防洪减灾需要全社会的广泛参与,共同承担防洪责任和风险。要通过加强宣传,提高公众防灾减灾意识和抗灾避险能力,鼓励社会各方面积极参与防洪减灾管理。

三、中国防治洪涝灾害的近期目标和任务

中国防治洪涝灾害的近期目标:在五年之内使得重要江河达到流域规划确定的防洪标准,特大城市、大城市和中等城市分别能够防御100年、50~100年和20~50年一遇的洪水,重点海堤防御50年一遇潮水位加8-12级风暴潮。

中国防治洪涝灾害的近期任务是尽快建立和完善五大体系:

一是标准适度、功能合理的防洪工程体系。加强堤防、水库、蓄滞洪区建设与河道治理,优化工程布局与调度运行方式,充分发挥防洪工程体系的综合效益。

二是科学规范的管理体系。在主要江河流域和区域初步建立洪水管理制度,加强防洪保护区、蓄滞洪区以及洪泛区的管理,提高水文预测预报、防洪调度和决策的能力与水平。

三是有效的社会保障体系。明确和落实政府各部门所承担的防汛责任和任务,广泛发动群众,坚持军民联防,逐步建立社会化投入和保障机制。

四是完善的政策法规体系。依法协调各方权益,维护整体利益,规范经济社会发展的各项活动,规范工程抢险、防洪调度、救灾救助、经济补偿等行为。

五是先进的技术支撑体系。大力研究推广科学、实用、先进的防汛抗洪技术、材料和设备,早日实现洪水管理技术现代化。

女士们,先生们:

第7篇:洪涝灾害成因和措施范文

国发1号关于加快水利改革发展、十提出生态文明建设、国办函【2013】35号文件提出的坚持把水利基础设施建设放在优先地位的历史机遇下,贵州毕节市加快传统水利向现代水利的转变步伐,在防洪工程建设方面,注重新型堤防建设,强调防洪工程的环境效益、生态效益和社会效益,制定详细的城市防洪规划,防洪应急预案及减灾技术及其措施。

1.洪涝灾害的特点

季节性强。由于降雨季节分布不均匀,一般在夏季发生洪涝。 突发性强 由于山区地形特殊,山高坡陡,溪河狭窄,一旦暴雨,在很短时间内就形成洪峰,造成洪涝灾害。局部性洪涝为主 贵州地区的洪涝灾害是以局部性洪涝为主。频发率高 贵州山区的洪涝一般产生于大暴雨,日降雨量超过100mm或连续3天降雨量超过200mm,就可能引起洪涝灾害。灾害造成的损失严重,恢复难度大由于山洪、内涝、滑坡、泥石流一同泛滥,造成房屋倒塌,人员伤亡,水利、交通、电力等基础设施极度毁坏,农田被毁,粮食无收,损失巨大。

2.加强城市防洪工程建设,对实施环境创新战略具有重要意义

(1)推进防洪工程建设,是改善城市投资环境的重要保证推进防洪工程建设,不仅是改善城市投资环境需要,也是重要保证。

(2)洪安全为根本,以发展为主题,适应传统水利向现代水利、可持续发展水利的转变。

(3)推进防洪工程建设,是推动区域经济发展的历史机遇“发展是硬道理”。

(4)推进防洪工程建设,是构筑城市历史文化的有效途径。

3.我国目前小型水库存在的主要问题

3.1设计标准低

目前我国的城市现存的小型水库多数建于五六十年代,由于受当时国家与城市的财力、技术条件的限制,设计标准低,部分小型水库的设计标准完全达不到目前城市的防防标准,无法满足防洪要求,水利工程老化失修,损坏严重。经过多年的运行,老化损坏严重,相当一部分工程带病运行,不能充分发挥工程效益,这就需要国家水利部分发挥积极高效的行政水利管理。

3.2施工质量差

我国城市中的小型水库大部分始建于年代,当时采取大兵团作战施工方式,坝体填筑没有按照施工规范进行施工,导致工程先天不足,普遍存在坝基、坝体渗漏,坝体单薄,溢洪道窄浅,存在安全隐患。

3.3工程设施不配套

城市中的大部分小型水库部分大坝无护坡,经过多年运行,坝体冲刷严重,有的坝脚已出现陡坎,危急大坝安全。另外,大部分水库未开挖非常溢洪道,个别水库虽然开挖了非常溢洪道,但是标准较低,断面窄浅,无法满足泄洪要求。更为突出的是,大部分水库处在无照明、无通讯设施、无防汛路、无防汛抢险物资、无人看管的“五无”状态。

3.4管理经费投入不足,难以进行正常维护

城市的大多小型水库,由于运行时间长,工程老化严重,存在诸多隐患,需要投入大量经费进行维修、养护、加固,工程破损日趋严重,隐患逐步加剧,防洪效益大大降低,个别水库已失去防洪能力,每到汛期被迫空库度汛,即浪费了雨洪资源,又阻碍了自然优势的开拓。

3.5管理工作严重滞后

我国的部分城市的小型水库,仅小部分水库日常管理工作初具雏形,其余大部分水库的各项指标均达不到我国防重汛的标准,而享有管理权限的乡镇政府仅汛期组织几次现场检查,对检查发现的问题上报主管部门,便不了了之,平时根本无人问津。

4.防洪措施及对策

(1)当堤防和涵闸、泵站等穿堤建筑物出现险情或遭遇超标准洪水袭击,以及其他不可抗拒因素而可能决口时,工程管理单位应迅速组织抢险,并在第一时间向可能淹没的有关区域预警,同时向上级堤防管理部门和同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准确报告。当水库水位超过汛限水位时,水库管理单位应按照有管辖权的防汛抗旱指挥机构批准的洪水调度方案调度,其工程运行状况应向防汛抗旱指挥机构报告。当水库出现险情时,水库管理单位应立即在第一时间向下游预警,并迅速处置险情,同时向上级主管部门和同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报告。

(2)防洪减灾投资与集资政策研究。我国现有的防洪减灾投资应主要靠财政拨款,但从长远看要拓宽资金来源渠道。防汛抢险实用现代技术研究,在防汛抢险过程中,及时发现险情是抢险成功的关键环节。

(3)工程防洪措施。

加快水土保持治理,改善生态环境根据山区特点, 水土保持治理以生物措施为主,结合工程措施,辅以能源措施和行政措施。生物措施重点抓好退耕还林,封山育林,植树造林。工程措施是以小流域为单位,实行山、水、田、林、路全面规划,综合治理,兴建谷坊、塘坝、地头水柜等拦沙蓄水工程,实施坡改梯地建设,搞砌墙保土,提高土壤和植被的含水保水能力。对泥石流防治要采取“稳、拦、排、停、封、造”六个字对策,对滑坡防治要针对滑坡的成因、性质、发展趋势和危害“对症下药”,采取“避、排、减、挡、填、护”六个字对策。

(4)非工程防洪措施。

加快贵州水利信息系统工程的建设 水利信息系统是一项采用现代化信息采集设备、通信工具、计算机网络和决策支持手段,及时掌握水的有关信息,采取有效措施,以减少水旱灾害损失和水土流失,达到科学调水用水,水资源保护为目的的系统工程。因此,要逐步建立水利信息系统体系,为领导防洪减灾决策提供科学依据。要依据洪水特点、防洪工程现状、保护对象的重要程度等,对可能出现的不同类型洪水,制定不同类型的防洪抢险预案:水库预案、河道预案、城镇防洪预案。主要内容包括:防洪标准、指挥机构、物资调度、人员转移、抢险队伍、防洪调度措施等。

5.健全政策法规

(1)要尽快修订和完善防洪规划。

第8篇:洪涝灾害成因和措施范文

关键词:城市防洪;防洪标准;投资;应急预案;规划

中图分类号:TV87 文献标识码: A

一、我国城市防洪的特点

(一)城市防洪体系保护价值巨大

城市通常都是一个地区的政治、经济、文化中心和交通枢纽,重要的部门和基础设施以及大的厂矿企业都设置于市区,战略地位非常重要。随着我国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大部分固定资产都集中到城市,而且人口密集,一旦城市防洪体系失守,将造成重大的财产损失和生命伤亡。

(二)城市防洪体系保护区域相对较小且集中

城市由于人口集中,财富积聚,其保护区域相对较小也很集中。虽然目前城市规模不断扩大,但相对于广大农村地区来说,其所占面积仍然相对较小。所以城市防洪体系可以集中进行防护,同时这也为城市防洪的分区防护提供了可能。对于城市核心区域保持最高的防洪标准,而对非核心区域可以采取稍低一点的防洪标准,使有限的资金发挥最大的效益。

(三)城市防洪标准相对较高

由于城市防洪体系所保护区域的价值巨大, 所以相对于广袤的农村地区其防洪标准要高得多。根据《防洪标准》( GB50201-94) 规定, 非农业人口超过 150 万的城市防洪标准要大于 200 年一遇, 非农业人口在 50 万~150 万的城市防洪标准要达到100~200 年一遇。非农业人口在 20 万~50 万的城市防洪标准要达到 50~100 年一遇。在实际建设中,有部分城市达到防洪标准,如上海的防洪标准达 1 000 年一遇,沈阳的防洪标准达 300 年一遇。但我国更多的城市普遍存在的问题还是防洪标准偏低,到 2005 年底,全国 639 个有防洪任务的城市中,达到国家防洪标准的只有 236 个,尚有 63%的城市没有达标。防洪标准不达标,成为城市防洪发展的一大难题。

二、城市防洪体系中存在的问题

(一)工程方面存在的问题

1、城市防洪工程质量较差,日常管理与维护薄弱

建国60多年来,我国在水利水电建设上取得了极其巨大的成绩,共建造了8万多座水库,修筑堤防20多万km,蓄滞洪区近100个,有效的抵御了许多次洪涝灾害。但是,另一方面,1998年九江堤防决口,使沿岸的城市与人民生命和财产受到了不可计量的损失,这也充分反映了城市防洪工作仍有许多不足。比如:城市防洪工程质量较差;许多城市防洪工程在日常管理与维护环节上也较为薄弱,表现在,许多地方隐患众多,重点水库带病作业等等。这些都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我国城市防洪工作的有效进展。

2、河道行洪障碍多

由于历史、观念、管理以及资金短缺等原因,造成与城市防洪相关的河道行洪障碍很多。主要表现在由于近些年来城市化进程的加快,许多地方无规划的抢占河滩地,倾倒工程及生活废物,在河道内采石取沙,这些都严重影响了城市安全。

3、蓄滞洪区启动难

由于防洪城市及其周边地区的经济多较为发达,而且人口较多。公用设施如:高速公路、铁路等交通枢纽密布,使得分洪的影响及损失都很大,淹不起也不能淹。而且由于一些城市及流域较长时间内发生洪水的可能性较小,甚至一些蓄滞洪区从未运用过。因此,造成群众思想麻痹,人员撤离困难,导致蓄滞洪区启用困难。

(二)非工程方面的不足

1、城市防洪信息系统不配套

“城市防洪信息系统”能为防洪指挥人员提供水文信息、气象信息、工程信息、物资储备信息、通讯网络信息、交通状况信息、排水网络信息、重点保护对象信息、防洪组织信息等,从而使得防洪工作事半功倍。但由于目前我国经济现状及其对城市防洪工作的重视程度和投入的资金状况,大部分“城市防洪信息系统”尚不完备,有的地方甚至还没有。

2、防洪意识淡薄

许多城市的防洪意识非常淡薄,主要表现在重视城市的开发建设,着重城市的经济发展速度,居民的生活水平,往往忽略城市防洪工程的规划、投入、建设与管理。

三、城市防洪的应对措施

(一)提高防水意识,转变防洪观念,增大对城市防洪的科研力量

与国外的防灾减灾教育相比,目前,我们的教育还只是停留在讲原理、讲重要性,而实际的行动能力训练却非常少。很多公众缺乏基本的防灾自救经验。全民的城市防洪意识,对城市防洪工作来说至关重要。我国应逐渐完善防洪立法,依法防洪救灾,加强全民的防洪观念。可以在中小学中开展灾害预防普及教育,从小树立防洪意识。同时可以在有条件的高校、研究院所加强对防洪相关课题的研究,创立与防洪相关的学术性强的报刊杂志,全面提高我国城市防洪水平。

(二)制定出适合的防洪标准

所谓城市防洪标准,是指采取工程措施和非工程措施后,城市所具有的防洪能力,一般以所防御洪水的频率或重现期表示。城市防洪标准越高,可以抵御比较稀遇的洪水,防洪安全程度大,但需要的投资高;相反,城市防洪标准低,投资少,但一旦发生洪水则无法抵御,使人民生命财产蒙受巨大损失。因此,在制定城市防洪标准时,应综合考虑政治、社会、经济、环境等因素。建议可采用模糊决策分析理论来确定城市防洪标准。

(三)加大城市防洪工程投资

城市防洪要达到抵御洪水的要求,都需要相当的资金投入,从国外的一些城市看,额度都很大。在我国,这部分资金的来源是,一部分由国家调拨,一部分由当地政府调拨,但这些资金仍然很有限。这就需要开辟筹资渠道,可以尝试引用外资来加大对城市防洪工程的投入。

(四)加强城市防洪应急预案工作

应急预案是应急管理体系的纲领,对于全面履行政府职责、提高灾害处置能力、预防和减少灾害带来的损失、保障公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维护社会稳定具有重要意义。城市防洪应急预案是防御和处置城市洪水、内涝、山洪、台风暴潮等灾害的实施方案,是城市抗洪抢险救灾工作高效有序进行的保障,必须具有高度的针对性、周密性和可操作性。

1、确定防御体系和保护对象

结合城市自然地理、社会经济情况,分析城市暴雨、洪水、台风暴潮等洪涝风险,明确城市防洪、除涝排水、防台风暴潮的薄弱环节,确定城市防洪、除涝、防风能力,明确学校、危房稠密居民区、重要地下设施、生命线工程设施、重要有毒害污染物生产或仓储地、城区易积水交通干道等重点防护对象。

2、提出完备的预警方案

信息的有效传递是灾害预测、预警的保障,应形成规范的城市气象、水文、防洪与排涝工程险情、洪涝灾情信息报告制度;对江河洪水、山洪灾害、暴雨内涝、台风暴潮等不同灾害,合理划分灾害预警级别和警示标志,有针对性提出预警信息要求,明确相应防御方案。

3、明确保障措施

从灾时应急和平时战备两个方面做好城市防洪保障。对通信与信息保障、抢险救援支持、供电与运输保障、治安与医疗保障、物资与资金保障等提出明确措施和责任单位;明确防汛指挥机构动员社会力量投入防汛、支持抗灾救灾和灾后重建工作的保障措施;明确日常城市防洪排涝宣传、防灾减灾教育、技术培训、演习等措施。

(四)加强城市防洪规划工作

1、城市防洪排涝体系建设

以人为本、人水和谐的科学发展理念,是城市防洪规划的指导思想。在这一思想指导下,根据城市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和与相邻河流水系的关系,考虑城市近期、远期发展,科学划定城市防洪保护范围和城市洪水风险管理区;在满足流域或区域防洪规划要求的前提下,根据城市人口、经济、社会等因素,按照国家有关规程规范合理确定城市不同区域的防洪排涝标准;统筹城市防洪和排涝规划,推进城区堤防、河道、管网、泵站等工程建设,做好防洪和排涝的工程衔接,使二者相互适应。

2、城市防洪排涝的管理措施

城市防洪规划要根据城市防洪排涝现状和任务、职责分工,明确城市防洪排涝预案体系框架内容;在城市防汛指挥机构的总体框架下明确制订防洪排涝的工程调度方案和调度权限,避免出现责任不清、职责不明、管理缺位等现象,强化城市防洪工程调度管理;加强城市防洪排涝社会管理,严格开展洪水影响论证,加强对已有和规划中洪涝水调蓄水域的管理,提出地下空间和低洼地区防洪排涝管理要求,引导城市建设远离洪水风险区域;综合当地经济、工程因素,提出城市防洪规划分步实施意见,有序进行建设。

参考文献

[1]刘金平,杜晓鹤,薛燕.城市化与城市防洪理念的发展[J].中国水利,2009.13.

第9篇:洪涝灾害成因和措施范文

关键词:防洪减灾 政策 控制洪水 洪水管理

一、 防洪法规体系的建立

二、 中国洪水灾害特征

三、 中国洪水管理政策展望

一、 防洪法规体系的建立

19世纪50年代至20世纪50年代的100年间,中国主要江河都发生过历史最大或接近历史最大洪水,成为洪水灾害最严重的时期。这一时期黄河和长江因洪水而引起的演变,改变了中国的防洪形势:1855年黄河铜瓦厢改道,夺大清河入海,自此,淮河下游摆脱黄河袭扰,恢复独立水系;海河也因运道中断,减少了大运河对海河水系出路的束缚和限制;黄河本身由于铜瓦厢以下河行低谷,上游发生剧烈溯源冲刷,河道行洪水位大幅度下降,黄淮海平原防洪形势随之巨变。与此同时,长江自19世纪50年代起连续发生大洪水,先后冲开藕池口、松滋口,荆江河段,形成松滋、太平、藕池和调弦四口分流入洞庭的局面,长江中游的江湖关系以及荆江河段都发生了根本性变化。在江河治理中断,防洪设施破残不堪的情况下,洪水灾害造成了巨大损失,成为社会动荡和制约经济发展的重要因素之一。

到20世纪40年代末,中国江河洪水大多处于无控制或控制程度很低的状态,水系紊乱,河道排洪能力与流域产流量不适应,江河湖泊多不能抵御小洪水。全国共有堤防4.2万km,标准低,质量差;除第二松花江和辽河支流有个别防洪水库外,各河均无洪水调节控制水库,遇较大洪水,多造成严重的生命财产损失。

鉴于这种形势,自20世纪50年代开始,中国防洪政策目标侧重于建设防洪工程,控制洪水,各大江河普遍编制了以防洪为重点的流域综合规划,基本方针是上蓄、下排,两岸分滞。到20世纪80年代末,各大流域基本上建成了堤防、水库、蓄滞洪区、分洪道(主要在海河和淮河流域)相互配合的防洪体系。

中国现代防洪法规体系的建立始于1988年7月1日颁布施行的《水法》,此后又制定了一系列与防洪有关的法规(见图1)。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于1988年7月1日起施行。授权水利部为水行政主管部门。它的颁布标志着我国水资源和洪水管理进入法制化阶段。

随着经济的发展,人口的增长,人类不断地侵占洪水高风险区,防洪日趋重要。在我国水法中充分反映了这一趋势。《水法》中有关防洪的条款共有18条,就防洪规划、河道防洪管理、河湖防洪功能维持、防洪工程设施维护、防汛抗洪、制定防洪预案、洪水风险区的土地利用开发、洪水风险转移、蓄滞洪区安全建设和恢复补偿等方面作了原则规定,为洪水管理提供了法律保障。

《水法》中的有关规定比较原则,虽然为实施《水法》水利部建立了专门的水政执法机构,但因缺乏具体的实施条例、办法和制度,水法执行的难度较大。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于1998年1月1日起施行,是我国法制体系中灾害防治方面的第一部法律。

针对在经济建设中缺乏水患意识,洪水灾害损失不断上升;河道内建设缺乏管理,铁路、公路、油田以及许多穿河、临河建筑物严重影响行洪;缺乏规划或不按规划办事,蓄滞洪区安全运用难以实施;投入不足,江河治理严重滞后;事权划分不甚清晰,难以做到有序管理等方面的问题,需要制定一部专事调整防洪事业与防洪工作的防洪法,以推动依法治水的进程。

防洪法的章目包括总则、防洪规划、江河治理与防护、防洪区与防洪工程设施的管理、防汛抗洪与灾后救助、保障措施、法律责任和附则共八章。

防洪法就防洪工作的原则,规定“防洪工作实行全面规划,统筹兼顾,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局部利益服从全局利益的原则”(第二条)。“防洪工程设施建设,应当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第三条)。“开发利用和保护水资源,应当服从防洪的总体安排,实行兴利与除害相结合的原则”(第四条)。“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防洪工程设施和依法参加防汛抗洪的义务”(第六条)。

为实施法制管理,在防洪法中设定了规划保留区制度,规划同意书制度,占用河道审批管理制度,洪水影响评价报告制度,防洪投入由政府和受益者合理承担相结合的制度,蓄滞洪区的安全建设与补偿、救助制度,划定河道管理保护范围和防洪工程设施管理保护范围和防汛抗洪的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和部门分工负责制等8项管理制度。

《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由1988年6月1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第3号令施行。《条例》规定国务院水行政主管部门为全国河道的主管机关。《条例》就河道的整治与建设、河道保护、河道清障、河道管理经费、违规惩罚等方面作了具体的规定。

《水土保持工作条例》于1982年6月30日由国务院实施。《条例》就水土流失的预防、水土流失的治理、水土保持的教育与科学研究、奖励与惩罚等方面作了具体的规定。

《关于蓄滞洪区安全与建设指导纲要》,由水利部制定,国务院于1988年10月27日通知执行。《纲要》要求全国蓄滞洪区制定防御特大洪水预案,运用顺序,绘制蓄滞洪区洪水风险图,建立完善的通讯与预报、警报系统,控制人口增长,采取多种形式的避洪迁安措施,试行防洪基金和防洪保险制度,实施合理的蓄滞洪区规划和管理,开展有关洪水风险、避洪迁安、政策法规教育与宣传等。

《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于1991年3月22日由国务院第77号令实施。《条例》的适用范围为坝高15m以上或库容1000000m3以上的水库大坝,或对重要城镇、交通干线、重要军事设施、工矿区安全有潜在威胁的坝高15m以下、10m以上或者库容1000000m3以下、100000m3以上的水库大坝。《条例》就大坝建设、汛时和平时管理、病险坝处理、违反条例的处罚等作了原则的规定。

《蓄滞洪区运用补偿暂行办法》由2000年5月23日国务院第28次常务会议通过,经第286号国务院令于2000年5月27日施行。为保障蓄滞洪区的正常运用,《办法》就补偿对象、范围、标准和补偿程序作了具体规定,蓄滞洪区运用后,对于区内农作物按产值的40%~70补偿,住房、家庭农业生产机械、役畜和家庭主要耐用消费品按水毁损失的50%~70%给予补偿。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灾后重建、整治江湖、兴修水利的若干意见》(中法[1988]15号文)提出了“封山植树,退田还湖;平垸行洪,退田还湖;以工代赈,移民建镇;加固干堤,疏浚河湖”的32字方针,标志着我国防洪减灾事业开始由单纯的河湖治理向全面洪水管理转折。

中国防洪减灾的行政主管部门是水利部,负责防洪规划、部级防洪工程建设和管理、河道治理等业务。在汛期,由国家防汛抗旱总指挥部领导、组织、协调全国的防汛抗洪工作。

中国各大流域分别于20世纪50年代和80年代制定了两次较为系统的防洪规划,目前正在制定第三次防洪规划。

转贴于 二 中国洪水灾害特征

(一)洪水灾害的社会影响

衡量洪水灾害社会影响的主要指标包括死亡、流离失所和失业等。

影响洪水伤亡的主要因素有(1)居住条件;(2)洪水预警报及预警报的提前量;(3)避洪转移系统;(4)紧急救援措施;(5)卫生防疫措施;(6)灾后社会救济与援助;(7)灾区居民经济实力;(8)洪水风险信息及防洪知识普及程度等。

居住条件的改善可明显减少直接的因洪水伤亡人数和流离失所人数。近年来,由于经济的发展,居住条件首先在经济发达地区得到较大的改善,土房和木结构住房迅速被砖混结构住房所取代,楼房得到普及;即使在经济不太发达的平原地区,目前楼房的普及率也已达到40%左右,预计今后十年内这一比例将上升到80-90%。遭遇洪水侵袭后,楼房可基本保证不倒塌,成为洪水风险区居民的安全避难所。

洪水预警报和避洪转移系统的建立可为洪水风险区居民提供更充分的采取避洪措施的时间和安全避洪的途径,从而有效地减少直接因洪水伤亡人数。

目前,洪水灾害发生后的快速救援手段已趋于完善,在近期历次洪水中发挥了救护濒危人员的重要作用,减少了因洪水伤亡人数。

历史上,由于洪水后疫病流行、饥谨等原因造成的死亡人数往往比直接溺毙的人数更多,动辄数以万计、十万计。近年来由于卫生防疫体系、医疗急救方法、灾后社会救济与援助体系的完善以及灾民自身经济实力的提高,因灾后疫病、饥饿等造成的罹病或死亡人数已大幅度减少。

洪水风险信息及防洪知识的普及程度与因洪水死亡人数的多少有直接相关。洪水风险区的居民若预先对洪水风险特性信息(洪水到达时间、淹没水深、淹没历时等)有所了解,则有可能在住宅建设、简易自救设备等方面作出相应的安排,以应付可能的紧急情况。普及洪水风险信息有多种方法,公开发行洪水风险图和在洪水风险区设置洪水特性标志被证明是行之有效的,中国在这些方面的工作尚在起步阶段。

从国内情况看,因洪水伤亡人数呈不断减少的趋势。如长江1931年洪水死亡人数达14余万人,1954年洪水死亡人数为3万余人,1998年洪水死亡人数则减少到2000人左右,可以预见随着防洪安全保障体系的完善,今后因洪水伤亡人数还将进一步减少。

(二)洪水灾害经济损失的构成

中国作为一个农业大国,农业在国民经济中所占的比重较大,粮食生产在国民经济中有举足轻重的作用,洪水灾害损失的主要部分为农作物损失,因此在进行洪水灾害统计时,农田淹没面积、收成的减少成为最重要的指标。近几十年来,农业在经济中所占的比重迅速减少,目前仅为10-20%,洪水灾害损失的主要部分已由农村转移到城市、工商企业、交通、通讯等方面。

另外,由于建筑物的抗洪防水性能不断提高,建筑物内部财产增殖,原来在洪水灾害损失中占主导部分的建筑物损失的比重也在不断减少,而内部财产损失比例呈增长趋势。

(三)间接损失的比例增加

历史上,由于各类经济活动在时空上相对独立,洪水的损失和影响多集中在淹没区内。随着社会各单元相互依赖程度的增加,现代社会已成为一个网络化体系,洪水灾害无论对这一网络的任一部分构成冲击或损坏,都将不同程度地影响和波及到网络的其他部分,造成越来越多的间接损失,有时这种间接损失甚至会超过由洪水造成的直接实物损失。

(四)防洪工程的损失增加

由于洪水灾害频繁,为防御洪水,经过数十年的建设,中国已构筑起了世界上最为庞大的防洪工程体系:水库85000余座,堤防26万km,以及大量的水闸、泵站等。每当发生较大的洪水,都将毁坏大量的防洪工程,造成较大的工程损失。据近来统计,洪水造成的水利工程损失的比例有时可占总损失的10%以上。

(五)工程失事的附加损失

防洪工程如水库、堤防等在防御洪水的同时也使洪水能量得以聚集,一旦失事,洪水的破坏力更大,尤其是在人口资产密集地区,有可能造成毁灭性的灾害,使损失放大。

截止到1980年,据不完全统计,全国大中小型水库垮坝共2976起,平均垮坝率(垮坝次数/水库总数)为3.4%。其中以河北1963年8月洪水期间刘家台、东川口、佐村、乱木、马河等五座中型水库垮坝失事和河南1975年8月洪水期间板桥、石漫滩两座大型水库垮坝失事造成的损失和影响最大。

总结“75.8”洪水垮坝的教训,开始推行大坝除险加固计划,平均垮坝率降至0.3%以下。即使如此,中国目前年均垮坝数仍有100余起,造成严重的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

堤防溃决虽较垮坝洪水的破坏能量小,但由于堤防多沿经济相对发达、人口相对密集地区的河道修建,一旦失事可能造成远大于无此堤防时的洪水损失。

防洪工程建设的目的是为了减轻洪水风险区的生命财产损失。据对50年来防洪工程的经济效益分析,可以看出,防洪工程的确有效地减少了洪水造成的经济损失,虽然防洪工程的失事有时也造成一些附加损失;但防洪工程是否减少了人员伤亡,尚不能得出确切的结论。例如淮河流域,1954年和1991年大水造成的死亡人数分别为约2000人和572人,一般洪水年份最多数百人,但1975年因板桥、石漫滩两座大型水库垮坝造成的死亡人数为26000人,比该流域近50年其他年份死亡人数的总和还多。海河流域1963年也因跨坝造成大量的人员伤亡。考虑到超标准洪水发生时溃坝的可能性,采取工程措施减轻人员伤亡的效果尚值得商榷。

(六)城市地区洪水灾害损失呈增长趋势

近20年,中国进入城市化高速发展时期,城市面积迅速扩大,人口和资产密度增加,城市与外界的相互依赖、相互影响程度提高,城区不透水面积大幅度增加,就地蓄水和消化洪水的能力减弱,径流系数显著加大;大量开采地下水导致地面沉陷;大城市的“热岛效应”甚至可能改变局域气候,造成降雨强度和分布的变化;城市化发展最快的城乡过渡带防洪减灾能力低下。这些因素,都不同程度地使城市面对洪水的脆弱性增加,洪水风险度提高,在同等降雨或外来洪水发生时,灾害损失呈增长趋势。

(七)洪灾与涝灾态势

按水灾成因划分,洪灾通常指河道洪水泛滥造成的损失(客水或外水损失),涝灾则是由于当地降雨积水不能及时排出造成的淹没损失(内水损失)。流域洪水和沥涝之间存在相互影响、相互制约、相互叠加的关系:河道洪水水位高,则涝水难以排出;排涝能力强,则增加河道洪水流量,抬高河道水位,加大防洪压力和洪水泛滥的可能性;当出现流域性洪水灾害时,平原发生洪水泛滥的地区通常已积涝成灾,如1931年、1954年、1998年洪水期间,长江中下游洪水泛滥区多为先涝后洪,遭受洪灾的圩垸,80-85%都已先积涝成灾,洪水泛滥则使其雪上加霜。

在流域防洪体系尚未建成或防洪工程标准低下时,洪水影响范围相对较大。据统计,1954年长江中下游受洪涝灾害的面积4755万亩中,分洪、决口淹没耕地2505万亩(其中80%以上已先积涝成灾,约合2000万亩),山洪和单纯由内涝造成的灾害面积分别为705万亩和1545万亩,若计入洪涝共同影响的部分,涝灾面积则为3500万亩左右。据南京水文水资源所估算,若长江流域防洪工程达到长江流域规划(20世纪80年代)要求的标准后,如1954年洪水重演,因分洪、决口造成的洪水淹没面积约600多万亩,相当于1954年实际受灾面积的25%。但涝灾面积不会因防洪工程的建设而有所减少,甚至因平原区域积蓄涝水的自然水面或低洼荒地被围垦或开垦而有所增加。据统计,1998年涝灾面积约7000万亩,与之相比,即使计入受洪涝同时影响的部分,1954年涝灾面积也没有超过4000万亩。

流域防洪工程体系的建设、防洪标准的提高和洪水调度能力的增强将会有效地减少河道洪水泛滥的几率和淹没的面积,但工程保护面积的增加通常伴随着同等降雨条件下河道流量的增加和水位的抬高,使得排涝入河更为困难(开挖分洪道例外)。一般而言,在出现流域性强降雨天气时,即使机电排涝能力大幅度增加,由于被天然滞蓄洪水水面的锐减所抵消,涝灾面积即使不增加,也不会有明显的减少。1998年长江洪水深刻地揭示了这一态势:中下游成灾面积9787万亩,直接经济损失1345亿元,其中因洪水泛滥淹没耕地仅300多万亩,直接经济损失194亿元。若取山洪灾害面积与1954年相当,为700万亩,则涝灾与平原洪灾面积比为22∶1,损失比约为5.5∶1;以亩均水灾损失衡量,因涝亩均损失值约为1200元,因洪亩均损失约为4800元。与此对照,防洪工程体系尚不尽完善、总体防洪标准较低的嫩江、松花江流域,1998年的洪灾损失与水灾总损失之比略大于1∶2(分别为272亿元和517亿元)。

位于温带半干旱、半湿润季风气候区的海河流域情况略有不同。1950-1987年间,虽然海河流域原有的许多蓄水洼淀被大范围垦殖,但从总体上看,涝灾面积仍呈减少的趋势,年均涝灾面积由2370万亩减少到1579万亩,这与此期间疏浚、开挖了多条兼具泄洪排涝功能的河道、超采地下水使地下水位降低,排涝能力和雨水下渗能力得以大幅度提高有直接关系。

伴随着防洪工程的建设、经济的发展和人口压力的增大,洪水泛滥淹没面积大幅度减少和洪灾损失占水灾总损失的比重降低以及涝灾面积有增无减和涝灾损失占水灾总损失的比重增加,是目前我国各大流域,尤其是南方流域中下游平原地区的共同特点,在未来的防洪减灾决策和实践中对此特点应给予充分的关注。

(八)洪水灾害风险基本评价

随机的洪水现象作用于人类社会及其生存环境所产生不利影响和危害,称为洪水灾害风险。为定量描述洪水灾害风险特征,需分析洪水与人类社会及其生存环境相互作用的机理,估算风险程度。由于洪水风险的随机性和不确定性特征,灾害风险程度通常以统计指标表征,例如期望值、标准差等。

当洪水风险程度高到危及社会经济正常发展或生命安全时,为降低洪水风险程度,或是受洪水威胁区域的居民自发地、或是政府有计划地采取防洪减灾措施。任何措施的采取,无论是工程的还是非工程的、民间行为还是政府行为,都将干扰现有系统,不同程度地改变原有洪水风险态势、利害关系,并伴随着投资风险、工程风险、环境风险、风险转移、公平性等一些次生问题的出现。

中国受洪涝灾害威胁的面积约为80万亩,全国洪水的年均损失在800亿元左右,其中山洪和河道洪水年均损失约为250亿元,涝灾年均损失约为550亿元。

2000年全国国内生产总值(GDP)为89404亿元,洪水风险区内的GDP约占70%,为62600亿元,以此计算全国水灾损失率为1.3%,其中洪灾(河道洪水和山洪)及涝灾损失率分别为0.4%和0.9%。

经过50年来系统的建设,各流域多已形成了较为完善的防洪工程体系,常遇洪水基本得到了控制,如长江流域和海河流域,河道洪水的减灾率分别达到了74%和79%,其他流域的情况大致相近,估计河道洪水减灾率多在70%以上。

转贴于 三 中国洪水管理政策展望

(一)制定洪水管理政策的原则

由于共同消费和无竞争消费的特性,洪水管理事业是典型的公共产品,市场机制对此基本上是无能为力和无效率的,因此需通过制定公共政策,由政府进行资源配置,实施防洪事业的建设。与其他公共政策一样,制定洪水管理政策需遵循效率原则和公平原则。

1.效率原则

由于减轻洪水灾害风险的投入主要来源于公共资源,处于洪水风险区的居民自然希望国家防洪投入越多,自身风险程度越低,在风险区开发与发展越快越好;作为担负防洪减灾主要责任的水管理部门,则要在争取国家更多的投入基础上,平衡各风险区的利益,力求在整体上尽可能减轻洪水风险;由于社会资源是相对缺乏的竞争性资源,为维持国民经济合理稳定的发展,不得不在各使用社会资源的领域进行配置或“分派”。

对于防洪减灾措施,考虑风险因素的费用棗效益分析(风险分析)是测算其效率的有效方法。从经济上考虑,可行的防洪措施在其实施期内,收益的现值应不小于费用的现值,当每单位投入(费用)的增加与由此增加的收益相等(边际成本等于边际效益)时,防洪措施的净收益最大,此前投入是经济的或有效率的。

投入社会资源,减轻洪水灾害风险,可能导致国民经济的发展出现三种不同的情况(见图2)。

第一种情况是防洪投入不足,洪水风险程度高,应当使用于防洪的社会资源过多地被用于其他建设领域,区域经济发展过程可能出现较大的波动:在洪水低发期,经济增长较快;在洪水频发期,尤其是遇大洪水发生时,经济发展将受到较严重的影响,还有可能出现社会动荡,这种情况在中国历史上时有发生。

第二种情况是防洪投入过度,防洪标准很高,经济发展非常平稳,但由于防洪建设过多占用其他领域建设的社会资源,总体经济发展速度受到影响。

第三种情况是防洪投入适当,用于防洪与用于其他领域的社会资源分配较为合理,防洪工程的建设与国民经济发展相适应、相协调,虽然伴随着大洪水的发生,经济发展受到一定的影响,但从社会经济发展的总进程看,仍能持续、平稳上升。

可见,不同的防洪减灾投入或不同的洪水风险程度对应着不同的国民经济发展模式。以保障国民经济发展为衡量标准,有效率的资源配置应是第三种情况。

2.公平性原则

在国家未介入防洪建设,各区域自发保护的情况下,区域间存在不同的洪水风险程度是否公平的问题并不突出。一旦防洪成为政府行为,而国家的防洪投入取之于纳税人的时候,便出现了公平性问题。

防洪公平性是在以下几个方面权衡的结果:

(1)效益公平。效益公平指的是社会资源的单位投入获取同样的边际效益。从全局衡量,重要区域或城市需安排更多的资源,以达到较高的安全度,有时还会有意维持防洪保护标准的差异或有选择地牺牲一些相对不重要的地区(例如设置蓄滞洪区),以保证重要地区的安全,由此造成风险的转嫁。经济效益公平是现阶段中国防洪资源配置遵循的主要原则。

(2)税务公平。税务公平是指同等纳税额的地区有同等的防洪安全度,这是纳税人要求公平保护的权利。这一公平性与经济效益公平性在很大程度上有一致性:通常纳税额高的地区也是经济相对发达的地区,受保护程度相应也较高。另一方面,防洪投入中还包括取之于无洪水灾害风险的纳税人的部分,而造成洪水风险区向非洪水风险区的税务转移,这是防洪的外部性之一,也是有些国家推行洪水保险计划的诱因之一。

(3)生命价值公平。任何一个人的生命享有与他人生命一样得到国家同等保护的权利。这一公平性有时与上述公平性相左:经济发达地区的防洪安全度往往比欠发达地区要高,从而出现安全度高,经济发展更快,经济发展快,提供更高的安全度的循环。

(4)区域公平。这一公平性指一区域对安全和发展的追求不应以牺牲其他区域的安全和发展为代价。但在具体防洪实践中的一些做法,如牺牲局部保全大局,上下游、左右岸设定不同的防洪标准,淹没库区保全下游等,又往往与这一公平性是冲突的。

在制定洪水管理政策时,公平性的体现往往是上述几个方面权衡的结果。当为重点和经济发达地区提供较高的安全保障,导致洪水风险转移时,通常辅之以补偿政策;安全度的确定也不以经济效益为唯一指标,通常兼顾流域间和区域间的平衡,以防止不同发展程度地区间过大的差异。

(二)现有工程防洪能力

据1998年统计,中国已建成江河堤防26万km,保护人口4亿多人,保护耕地3.4亿亩,约占全国耕地面积的1/3,其中主要堤防6.6万km,重点海堤7900余km。兴修水库85000余座,其中大型水库397座,库容3267亿m3,开辟重要蓄滞洪区97处,总蓄洪容量970.7亿m3。

主要流域防洪工程的防洪能力,可以表列出来(见表1)。

威胁重要城镇、交通要道的中小河流基本上达到10~20年一遇的防洪标准。

(三)控制洪水策略的困境

控制洪水、消除洪水灾害,是人类千百年来的共同追求。进入20世纪后,随着经济、技术的高速发展,人类对自身改造自然、征服自然能力的信心增强,世界各国相继开展了以控制洪水、消除洪水灾害为目标的大规模防洪工程建设;随后又相继认识到,工程措施难以完全控制洪水,洪水灾害只能在一定程度上减轻而不可能消除。

表2 中国主要流域防洪工程情况及其防洪能力

流域名称

防洪工程

防洪标准(~年一遇)

堤防(km)

水库(座)

蓄滞洪区(处)

全流域

重点地区

松花江

11600

125

20

100

辽河

11000

715

20

100

海河

20000

1900

26

50

100

黄河

5

50

1000

淮河

15000

5300

26

20~50

100

长江

33600

48000

40

20

100

珠江

20500

13000

20

100

中国控制洪水的实践始于20世纪50年代,经历了半个世纪后,与其他国家一样,该策略所面临的一系列问题逐步凸显出来。

(1)水灾损失仍呈攀升趋势。尽管经历了50多年的以控制洪水为目标的持续不断的防洪工程建设,形成了庞大的防洪工程体系,使河道洪水年均淹没面积减少了70%以上,但水灾损失绝对值仍在上升,其中除了因河道洪水导致单位面积损失值增加外,内涝成为水灾损失增长的主要因素。

(2)兴建控制性防洪枢纽的坝址告罄。黄河小浪底枢纽、珠江飞来峡水库、长江三峡枢纽、嫩江尼尔基枢纽建成后,各大江河流域可有效控制干流洪水、保护重要地区的防洪枢纽的坝址已基本用完,大型防洪枢纽的建设将告一段落。

(3)防洪水库建设所面临的经济、社会、生态环境问题日趋严重。虽然在个别大流域的干流及其支流以及中小流域上仍有建设防洪水库的自然条件,但在现阶段,由于经济、移民、公平性及对生态环境影响等问题,使得许多水库的兴建变得不可行。

(4)堤防建设面临着经济、技术、环境因素的制约。如上所述,全国江河洪水年均损失约250亿元,若通过提高堤防标准减轻洪水灾害,可行的投入如表3所示。

表3 提高堤防标准减轻洪水灾害的可行性评价

年均损失

(亿元)

减灾比例

(%)

减灾值(效益)

(亿元)

可行的工程投入

(亿元)

250

10

25

30

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