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湿地生态修复方法精选(九篇)

湿地生态修复方法

第1篇:湿地生态修复方法范文

[关键词]:环巢湖;湿地景观;自然系统修复;

[引言]:对于巢湖湿地治理而言,整个保护开展过程是一个非常复杂的过程,同时需要长期性地坚持的一项任务。其位于安徽省境内,从属于上来分析属于天然调节水库。整个水域面积已经达到了780平方公里。在其区域内的湿地生态系统中,虽然呈现出独立存在的特征,但湿地区域内的自然生态体系与陆地生态体系同样存着物质交换。

1、环巢湖区域湿地景观自然系统存在的问题

1.1环巢湖区域受污染程度非常严重

对于环巢湖水源进行分析后发现,其主要水源来自长江以及裕溪河。对于湖区的补给形式主要是以季节换为主,整个其间环巢湖水位变化并不大,而且水流量也较小。这样的一种生态环境给其区域的营养物质提供了积累的空间,让其长其能够积累于整个湖体当中。由于整个湖体内的营养物质过剩,在上世纪八零年代,其湖体内的营养物质已经超出了其湖水本身的承载能力。导致整个湖体内出现了大量蓝藻,从而让其湿地受到了非常严重的破坏。由于生态环境的受污染程度越来越严重,其湖体水文环境也受到了影响。其湖泊生态系统表现出了不稳定性,导致环巢湖区域成为了国家水污染的重点治理对象。

1.2环湖湿地逐渐消失

我国在建国初期开展了围湖造田以及环湖堤防建设工作,在这样的一个发展形势下,环巢湖的整体湿地面积开始逐渐萎缩不足。甚至导致有一半以上的湿地被淹没在巢湖正常蓄水位以下。同时,在大力发展农业灌溉以及航运业形势下,环巢湖闸的枯水季水平被提升,导致部分环湖湿地一直都被淹没于湖体之中,其生态环境得不到晒滩,整个湖泊水动力呈现出了下降的现象。由于整个湖体水文环境的变化,湖泊环境的自净能力开始不断下降,让其整体湖泊容量呈现出了缩小的问题,尤其是环湖湿地消失成为了环巢湖区域的突出问题。

2、环巢湖区域湿地景观自然系统修复措施

2.1认真分析与利用湿地原生态景观环境

对于环巢湖区域内所存在的陆地及水域系统过渡区域内所存在的湿地景观,可以随着季节变化以及水位变化而在湿地生态系统与陆生生态系统之间进行转换。湿地景观自然系统修复过程中,应该不只是针对其滨水景观来进行分析,应该对其整个生态系统的变化来进行研究。所以,要从整个区域内生存的丰富动植物及周边地貌入手。充分利用好这些自然环境所提供的资源,修复过程中发挥出这些资源的作用。在开展实际修复工作时,不仅要保护好环巢湖湿地景观本身的物种及丰富的动植物资源,寻找到能够恢复已经开始退化湿地景观生态系统的办法。尽量使用其区域内自身的湿地物种,让其能够产生积极的促进作用来对整个生态环境进行修复。如果考虑来引进外来物种时,一定要结合本土湿地品种来进行分析,切记不可引进对本地湿地物种具有破坏性的资源,从而才能够有地对其区域内的原生态景观及环境进行有效保护。比如:以巢湖南岸庐江段为例,想要能够对其区域内的湿地资源开展有效保护,就需要通过不断地扩大当前的芦苇荡范围,从而让其生态环境中的水生植物的生存环境得到改善。同时也对周边生态环境形成了非常有效的保护。此外,在针对湿地景观地貌进行修复过程中,应该分析湿地景观本身的环境,要进行建设景观时,其景观环境需要与周边地域特征相符合,让其景观与原地貌形成有机整合,避免出现对原有湿地景观产生破坏的现象发生。在开展湿地景观生态文化修复过程中,要结合湿地景观原本所具有的文化内涵,通过提取湿地生态文化因子的方法,在修复过程中将其因子应用其中,不仅保护了原有生态文化,同时还能够丰富环巢湖湿地景观文化内涵

2.2制定科学化的湿地景观植物生态系统的修复方案

对于湿地景观区域中的植物种群的修复工作,会影响到其湿地区域内的水文条件。所以在进行环巢湖湿地影响修复过程中,应该通过模拟技术来对其区域内所生长的植物种群生长的水文条件进行模拟分析,从而才能够制定出科学化的湿地景观植物生态系统修复方案。因为,对于湿地自然系统而言,其生态体系是一个非常脆弱的体系,如果轻易地改变了其中的任何一项生态因素,势必会对整个生态系统产生影响。在实际开展修复过程中,必须要严格保护好原有湿地景观环境,然后才能够进行修复巢湖湿地景观。这样才可以让湿地景观生态修复得到充分地发挥。比如:对于环巢湖区域生态环境而言,其湖底泥资源非常丰富,可以通过种植一些耐水性较的植物来巩固湖体周围边的植物种群。这也是让其区域内形成防浪林带的一种非常有效的办法。在进行植物物种选择过程中,应该结合其景观实际需求,选择具有发达根系以及强适应力的陆生植物来进行种植,除了让其植物景观具有上述功能之外,还能够吸收湖底泥中多余的营养物质,促进整个自然生态系统的均衡发展。此外,为了避免风浪对环巢湖岸形成破坏,可以采用种植挺水植物或者构建湿地林台的方式来形成一定的生态护坡,促进环巢湖湿地生态环境能够得到有机修复。

2.3通过植物配置来提升水面观感

在开展水体修复过程中,需要借助自然生态系统拥有的潮汐现象,利用好环巢湖湿地大量的天然芦苇来构建一个过滤床。也可以通过在其水面上种植浮床式水生植物来构建一个自然生态修复体系。通过这种技术可以对湖体中的营养物质以及水体进行净化,整个修复模式是是通过湖体自身的自然系统来完善,充分体现出了湿地景观所具有的可持续。在对环巢湖湿地水体资源进行补充过程中,应该尽量利用好巢湖径流及“引江济巢”工程的水资源,为其区域内的湿地提供新鲜水资源的保障,让湿地成为陆生以及水生植物的良好栖息地。对于环巢湖湿地景观的建设而言,主要任务需要在相关试点河段配置沉水植物来进行布置,对于此类型植物配置可以选择刺苦草、眼子菜等植物,让此类型的沉水植物来形成一个天然的净水体系,还可以在其水面上配置部分菱角来提升其湖面的水面观感。

3、结束语

综上所述,湿地景观自然系统修复过程中,切记不可对其原有生态环境进行破坏,且所建设的景观也需要与其原有湿地景观形成融合。尽可能地减少人工干预的形式一类开展环巢湖区域湿地景观自然系统诉修复,最终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共处。

[参考文献]:

第2篇:湿地生态修复方法范文

湿地与森林、海洋并称为全球三大生态系统,被誉为“地球之肾”,是重要自然生态资源,是全省国土自然生态空间重要组成部分,在支撑全省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地位和作用不可替代。受人类活动长期影响,在国土陆地自然生态空间中,江苏自然森林资源保存少。近年来,全省持续努力开展“绿色江苏”建设,森林面积和质量稳步提升,至2016年全省森林面积156万公顷,林木覆盖率22.8%(森林覆盖率15.2%,居全国第24位)。全省森林资源中人工林占96.7%,生态质量较高和生态功能较完备的天然林仅5.2万公顷,占全省森林面积3.3%,占全省国土面积0.5%。在相邻省份中,浙江省森林面积605万公顷,森林覆盖率达60.9%,其中天然林360万公顷,占其国土面积34.1%(2016年);山东省森林面积264万公顷,森林覆盖率达16.7%,其中天然林约10万公顷,占其国土面积6.3%(2016年);安徽省森林面积396万公顷,覆盖率达28.7%,其中天然林占163万公顷,占其国土面积11.7%(2015年)。江苏森林生态资源禀赋相对较低。

但江苏湿地资源得天独厚。全省位于长江、淮河流域下游,东临黄海,水网密布,河湖众多,滨海滩涂辽阔,湿地资源极为丰富。全省有湿地282万公顷,约占国土面积25%(将部分近海与海岸湿地纳入国土面积计算),其中自然湿地195万公顷,包括湖泊、河流、沼泽、近海与海岸湿地等多种类型。全省湿地总量居全国第六位,仅列青海、、内蒙古、黑龙江、新疆等国土面积大省之后。在相邻省份中,浙江省有湿地111万公顷,湿地率10.5%,其中自然湿地84万公顷;山东省有湿地174万公顷,湿地率11%,其中自然湿地110万公顷;安徽省有湿地104万公顷,湿地率7.4%,其中自然湿地71万公顷。江苏湿地资源总量大,占国土面积比例高,比较优势显著。

湿地是人类最重要的环境资本之一,也是自然界最富有生物多样性和较高生产力的生态系统,具有巨大的生态、经济、社会功能。全省丰富的湿地资源不仅提供了动植物资源、土地资源、水资源、矿产资源等生产生活资料,是湿地周边居民世世代代赖以生存的衣食之源,更在涵养水源、净化水质、蓄滞洪水、补充地下水、稳定岸线、控制土壤侵蚀、保墒抗旱、净化空气、调节气候、保护生物多样性等方面发挥着重要功能,是全省经济社会发展重要的生态支撑和国土生态安全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正是得益于丰富的湿地及其提供的资源,才孕育了江苏独特的水乡人文,成就了其富庶之地的美誉。而且全省湿地生态地位重要,全国七大水系中长江、淮河经江苏入海,黄河曾流经江苏700多年并留下496公里故道;太湖、洪泽湖、石臼湖、高邮湖、盐城沿海湿地已列入国家重要湿地;大丰麋鹿、盐城沿海湿地珍禽部级自然保护区是国际重要湿地;东部近海与海岸湿地为亚洲最大规模同类湿地,是东北亚重要候鸟迁徙通道,为丹顶鹤、黑嘴鸥、勺嘴鹬等众多珍稀濒危鸟类提供栖息繁衍地,其中属于《中日保护候鸟及其栖息环境保护协定》的鸟类有186种,占该协定保护鸟类81.9%;属于《中澳保护候鸟及其栖息环境保护协定》的鸟类有57种,占该协定保护鸟类70.4%。

江K湿地资源面临开发建设、围垦、污染等多种威胁,而湿地保护管理能力相对薄弱,因缺乏有效保护,呈现出湿地面积逐步减少、生态质量逐步下降、生态功能逐步退化的不良趋势。湿地面积持续减少。江苏人口密集,土地资源紧缺,特别是近30年来全省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土地资源需求持续增长,湖泊、河滩、沿海滩涂、沼泽等湿地资源被大量围垦或转为他用,成为缓解土地供需矛盾的重要途径。近十年来,由于围垦或占用,全省自然河流湿地减少9.8万公顷,长江沿江生物多样性最丰富的洲滩地、浅水区域被围垦1.56万公顷,占长江湿地9%。湖泊湿地减少10.6万公顷,里下河湖泊沼泽约95%被围垦或者转为他用;近30年来有8个面积100公顷以上的湖泊消失。1951~2015年,围垦沿海滩涂约480万亩。围垦湿地一定程度上缓解了经济社会发展对土地资源日益增长的需求,但也导致自然生态资源严重破坏,使湿地面积急剧减少,一些湖泊、沼泽、河流、滨海湿地甚至永久消失。

湿地生态质量逐步下降。由于各种因素综合影响,全省湿地生态质量持续下降。一是湿地水环境持续恶化。来源于工业废水、废渣、化肥、农药、生活污水、垃圾、围网养殖等的各种污染物,直接或间接汇集于湿地,湿地水质不断恶化。长江主要入江支流水质总体处于中度污染,41条主要入江支流45个控制断面中,水质符合Ⅳ类、Ⅴ类和劣Ⅴ类断面分别占22.7%、2.3%和20.5%(2015年)。由于污染物超过湖泊自我净化容量,太湖湖泊生态系统生态质量恶化,导致2007年太湖蓝藻暴发,虽然历经治理,太湖湖体平均水质仍处于Ⅳ类。沿海浅海水域Ⅳ类水质、劣于Ⅳ类水质海域分别占到全省海域9.4%和9.4%,陆源排污入海严重,全省17条主要入海河流,均超过地表水环境Ⅲ类水质标准(2016年),滨海潮间带、浅海水域生物多样性急剧下降。二是自然岸线被破坏或占用。堤坝或护岸工程、防洪(汛)基础设施满足了防洪防涝等安全需要,但阻碍了生态系统之间物质、能量交换和生物信息交流,导致湿地退化和生物多样性下降。近十年来,长江自然岸线被占用约300公里,占长江自然岸线24%,长江滨岸自然生态逐步恶化。三是淤积和沼泽化趋势明显。由于人类生产生活干扰,湿地淤积和沼泽化进程快于自然演替速度。由于泥沙淤积,洪泽湖西部与北部湖区、高邮湖西部与北部湖区湖床逐年抬高,逐步沼泽化。分散在农业种养殖区域或居民集中居住区的小型库、塘、河渠,是农业种养殖面源污染和居民生活污水进入主要河道的前置蓄积库,发挥着重要的前期蓄积、沉淀、分解和降解作用,但随着农村生产生活方式逐步转变,这些小型湿地逐步淤积、污染。四是湿地生物多样性减少。由于资源过度利用、水环境污染,及湿地面积减少等多种因素影响,湿地生物多样性不断下降。以鱼类资源为例,江河及沿海鱼类资源结构简单化、低龄化、小型化现象十分严重。

湿地生态功能逐步退化。湿地生态功能维持需要一定的湿地面积和良好的生态质量来保证。由于湿地面积缩减、淤积和沼泽化等,湿地调节气候、滞洪防涝、蓄积水分、降解污染、提品、支撑生物多样性的功能大幅减弱。由于开阔水域被大量围垦或占用,里下河湖荡地区库容由20亿立方米,下降到不足1亿立方米,区域“低降水、高水位”的洪涝灾害压力趋大。由于城市区域湖泊河流湿地被围垦或填埋,湿地总面积和湿地单体面积大幅减少,湿地在调节气候、缓解城市热岛效应和洪涝灾害等方面的功能减弱。

湿地保护是全球关注的生态保护热点,已成为各国政府重要的生态公益事业。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日益重视生态文明建设,加强湿地保护已成为江苏生态文明建设题中之义。党中央、国务院印发了《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和《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据此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会议审议通过了《湿地保护修复制度方案》,并已于2016年12月由国务院办公厅实施,对湿地保护修复提出严格要求。2015年,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实施意见》提出,到2020年全省湿地面积不低于282万公顷,自然湿地保护率达50%以上,修复或恢复湿地2万公顷。2017年初江苏地方性法规《江苏省湿地保护条例》开始实施,湿地保护管理实现了有法可依。下一步,在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决策部署,依法推进全省湿地保护管理工作中,必须夯实“三个基础”、强化“六项措施”。

扎实做好三个方面的基础性工作,为全省湿地保护管理奠定良好基础。一是明确湿地的“身份”。将湿地视为一种独特的自然生态系统或者一种土地资源类别的认识,发展形成于20世纪中期。按照我国现行《土地利用现状分类标准》(GB/T21010-2007),湿地不属于任何一级土地类别,而以不同形式存在于其他一级或二级土地类别中,如“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中的“河流水面、湖泊水面、水库水面、沿海滩涂、内陆滩涂”等,又如“其他用地”中的“沼泽地”等。“身份”不明是当前湿地保护面临的首要问题。应当完善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和标准,明确湿地作为一种自然生态系统,并以一种单独但不排他的国土自然资源类别,通过湿地名录,明确其范围和边界,从而在国土开发利用规划、自然生态资源保护相关规划中,通过划定生态红线保留和保护湿地生态空间。二是实行湿地面积总量管控。一个行政区域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必须维持湿地、森林等不同类别自然生态空间的最低保有量。针对江苏自然生态资源分布及保有量的特点,必须划定并维持全省湿地保有量底线,杜绝随意减少湿地面积,这既是保证经济社会发展的自然生态资源需求,也是江苏特殊水乡历史人文保持和发展需求。国务院办公厅《湿地保护修复制度方案》明确提出实施湿地面积总量管控,并明确全国湿地面积维持8亿亩底线。根据江苏生态文明建设目标任务要求,维持全省湿地面积282万公顷,是全省湿地面积保有量的底线,对此务必实施严格考核,落实地方政府湿地保护责任。三是完善湿地保护机制。湿地生态系统各组成要素,如水、土壤、鱼类、鸟类、植物等,均由不同部门根据各类资源管理法律法规管理。应从生态系统角度,建立湿地保护协作机制,统筹湿地内各类资源的保护和开发利用,厘清各管理主体职责,形成各负其责、紧密配合、相互衔接、优势互补的强大合力。应强化规划引领和指导,根据湿地生态特征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特点,科学、系统规划湿地保护,合理布局,明确湿地保护重点措施,分解落实湿地保有量、湿地保护率、湿地修复等目标任务。要建立稳定的湿地保护投入机制,保障湿地保护事业持续发展。

第3篇:湿地生态修复方法范文

以生态恢复理念为指导思想,结合株洲市高新区新马河湿地资源的现状,阐述在湿地公园建设中遇到的限制性因素。

2.基于保护性建设思路,对株洲市高新区新马河公园进行了景观功能分区规划。

对新马河湿地公园的现状地形、交通、植物、驳岸等景观进行了生态恢复设计。

关键词:湿地; 生态恢复; 新马河湿地公园

Abstract: The wetland is a special ecological system and land resources, in recent years due to the deteriorating environment in the area reduced greatly. Ecological processes and the construction of the wetland park wetland restoration theory, starting from the neighboring Hunan province Zhuzhou city wetland park, explore the operational method of the construction of the wetland park. Based on the concept of wetland ecosystem, research work is carried out from the following three aspects:

1 by the ecological restoration concept as the guiding ideology, combining the current situation of wetland resources in Zhuzhou High-tech Zone in the new horse river, the restrictive factors encountered in the construction of the wetland park.

2 based on the protection of construction, the landscape function zoning of the hi-tech zone of Zhuzhou City, the new horse river park.

3 on the new Horse River Wetland Park status, traffic, terrain, revetment plants landscape of ecological restoration design.

Key words: wetland; ecological restoration; New Horse River Wetland Park

中图分类号:TU 文献标识码: A文章编号:2095-2104(2012)01-0020-02

1、前言

项目位于株洲市河西新马工业园新马河中游段,设计研究面积约为193公顷,全长约4250米。东起京珠高速,西至湘江,南北分别为新丰路和万丰路。

株洲市迄今都没有完整地湿地,只要有河道景观设计出现,就会有湿地。本次设计只是针对株洲市高新区新马河这样小型的湿地,但在建设方法上却为大型的湿地资源保护提供参考依据,同时希望株洲市高新区湿地公园生态恢复设计对株洲市民有教育展示意义。

2、湿地生态恢复基本理论

湿地生态恢复理论到目前得到了一定的发展,它涉及生态科学、水文科学、环境科学、等多门学科,在湿地公园生态恢复建设中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2.1 湿地的概念

湿地学在现阶段发展还不够完善,目前有关湿地概念的阐述将近60多种,〔1〕。美国学者认为:湿地是处于水域和陆地之间的过渡区,通常处于浅水淹没区和水位刚好达到或接近地表;日本学者认为:潮湿是湿地的首要特征,然后是土壤在要处于一定的饱和状态,达到一定的地面水位高,使植被得到很好发育。而我国学者认为:湿地为60%的水生植物在路缘区生长,水位在海平面6m左右的海区。

2.2湿地恢复的定义

湿地恢复是指受到损害的地方通过有力保护致使自然得到逐渐恢复的过程,当今湿地、河流、湖泊等环境遭到严重迫害,而学者主要运用湿地恢复理念解释现状,使遭受迫害的环境得到一定程度的恢复。〔2〕

2.3湿地生态恢复目标和原则

湿地生态恢复包括有力防御、尽力修复和全力重建。湿地生态恢复指对遭到严重破坏的并且丧失生态功能的湿地,在生态恢复理念的指导下,通过生态技术全力进行修复,修复不行在考虑重建,使湿地发挥本该应有的生态服务功能。〔3〕

2.4湿地生态恢复的方法

湿地生态恢复根据其策略和目标的不同,采取的生态恢复措施也大为不同。如湿地补水增湿措施;改善湿地酸化环境;阻止木本植物入侵和湿地得到演替;使湿地本土植被得到充分恢复。

3、项目概况

3.1 现状分析

设计地块主要以平坦的农田和耕地为主,周边为典型的南方丘陵地貌。本次设计将整个新马河湿地公园划分成为三个大的区域,根据现状受损程度,设计相应的生态景观在三个区不同的的区域。

3.2 设计依据

与株洲市“一江四港”设计在差异性与特色上进行分析,找寻和对比。

3.3 设计目标

设计应以打造株洲独特的标志性湿地景观为目标,以新的公园管理模式为目标,做到建成后让自然做工,而不需要浪费大量的人力物力,为当下中国和世界的环境问题树立一面积极的旗帜。

3.4设计方案

3.4.1 新马河维护性设计

一般自然河流湿地,其景观的基本要素是水系和植被,设计的基本原则是:最大限度的保留现状生境,在此基础上,进一步拓展自然植物类型;结合湿地生态修复理念,对水系进行湿地恢复能力优化设计,对新马河的整体景观进行维护性设计。

3.4.2 河道设计

新马河根据现状特色的景观采用与众不同的自然驳岸,采用植物护岸和片石干砌,片石驳岸能够提供更多的亲水空间三种形式的自然生态驳岸,结合木制自然生态平台、架空建筑等亲水设施,不同的景观采用不同的处理方法,与景观更加融合,使湖岸更加生动自然。其驳岸处理方式和水生植物的季节性选择结合道路的布局,解决了季节水位落差带来的景观缺陷。并且在驳岸设计中,对亲水区域进行合理设计,通过自然栈道、亲水木平台等的基础设施设置满足人们的亲水愿望,同时考虑无障碍设施:设计科学合理的盲道,正确的残疾人坡道,这样使弱势群体得到很大的方便,同时在设计中使水体视线通畅。

3.4.3 湿地生态恢复理念的方法及在设计中的应用

多样的水系流态使生态恢复的可能性得到提高,除了水生植物的合理搭配之外,增加水体氧浓度、水体与植物的接触时间及接触面的长度是关键。在水域空间处理上有以下 5 种方式。(1)保证多样的水体流态:多设计浅滩,合理引导水流向水岸流动,与河岸的水生植物或湿生植物接触;(2)曲折的河岸线:在保证不形成死水的情况下,多设计曲折的河槽,凸岸处种植植物的数量比凹岸大,这样可以增加水生植物对水体的阻力,接触时间和接触面得到增加;(3)横向种植水生植物群落

3.4.4种植设计

河岸带种植设计主要以湿生植物种植设计为主,包括新马河20年最大流量淹没区的乔灌木种植设计。河流缓冲带种植种类选择遵循了本土性和观赏性结合的原则,首先依据视线要求的种植空间设计;选择骨干乔木和灌木,以常绿植物作为背景,均匀分布在场地内,结合植物的观赏特性和生态习性进行搭配设计。

3.4.5 功能设计

保持原有氛围,设计目标与原有生境保留相同;更新设计,主要为硬质景观设计,为市民提供集中的活动场地。

4 小结

本文就新马河湿地景观设计的实践,以生态恢复理念为指导思想,在设计中提出了设计的方法和原则。但在实践设计中发现存在很多问题:如驳岸的设计过于单一,没有很好结合当代先进技术;湿地植物种类大都都是本土植物,植物形式单一;新马河湿地景观周边是居住区,这样在设计中就存在了安全性和生态性的矛盾。

参考文献:

[1] 赵思毅,侍菲菲.湿地概念与湿地公园设计【M.南京:东南大学出版社,2006

第4篇:湿地生态修复方法范文

依据海陆作用过程,研究划定中国海岸带管理范围

海岸带是海陆相互作用的交错带,在陆向,风暴潮淹没、海岸侵蚀、海平面上升、海水入侵、河日海水上溯等过程以及盐渍土、微咸水、盐生植被等表征指标均可作为边界划定的依据;在海向,河日淡水舌、陆源污染等均可作为陆源影响边界。双向生态过程叠加划定海岸带边界,可作为启动海岸带管理的范围基础。应由国家研究编制海岸带范围划定技术指南,指导省级行政区划定海岸带范围,汇总形成国家海岸带一张图,使得多部门的资源调查以及制度政策具有一致的范围基础,进而推进滨海湿地海陆一体化保护和监管。

开展沿海省市海岸带规划,划定海岸建设退缩线

国际上已经]’‘泛应用海岸建设退缩线对海岸实施严格的管控。海岸建设退缩线(coastalsetback)又称海岸建筑控制线,是根据海岸的特征规定的禁止开发或禁止一定类型开发活动的区域界线。经常采用的划定依据有以下三种:一是海岸在风暴潮、长期侵蚀和海平面上升(通常以百年计)过程中后退的距离;二是在极端风暴潮期间的最大洪水水位;三是根据沙丘高度、植被、风力状况等,以专家评价的方式确定维持沙丘稳定需要的退缩距离。《威海市海岸带分区管制规划》根据蚀退速度等划定了海岸建设退缩线。平均高潮线向海一侧,国家海洋局已组织开展海洋生态红线划定工作,但是,高潮线陆向临近地区是海洋灾害高发区,必须划定一定宽度的禁止开发建设范围。建议沿海省市编制海岸带保护规划,参考国际经验划定一定宽度的海岸建设退缩线,建设生态屏障,规避海洋灾害、截蓄陆源污染,维护生物多样性和自然景观。

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确立生态用地的法律地位

200年修订的《土地管理法》关于湿地为未利用地的定位,间接推进了湿地的开发,国家需尽快推动该法律的修订工作,将生态用地确立为与农用地和建设用地并列的大类,完善二级分类和保护性要求。

推进我国“海岸带保护法”的立法进程

美国于1972年的世界上第一部综合性《海岸带管理法》,树立了海岸带综合管理的典范。我国曾启动海岸带立法研究,但因种种体制协调困难而搁置立法程序。应再次启动海岸带立法,通过立法协调滨海湿地管理部门职能、明确资源权属、统一执法,约束滨海湿地开发和围垦,倡导离岸港日规划建设,抢救性保护最具活力的海岸带湿地。

第5篇:湿地生态修复方法范文

关键词:城市湿地;可持续;保护

中图分类号: C93 文献标识码: A

20世纪90年代以来,随着我国城市化进程的加快,生态城市开始成为人们聚焦的一个热点,而在生态城市建设进程中,城市水环境综合整治是其中重要内容之一。本文将对城市中湿地保护进行一些思考和探讨。

1城市湿地的定义和作用

湿地与森林、海洋一起合称为全球三大生态系统,在保护环境、维持生态平衡和出产资源方面有着多重价值,特别是湿地由于具有强的物质转化功能,而被誉为“地球之肾”。

目前对于城市湿地还没有特别的定义。但是,随着城市的演化和发展,城市湿地将成为一种重要的、不可替代的生态、人文景观。实际上,城市湿地是自然湿地在城区的延伸或分布。不仅于此,城市湿地还被赋予更加丰富的意义,这主要体现在湿地的多功能性与人文价值。进而,由于湿地深刻地融于现代城市,使城市湿地的内涵体现了其特殊性。

2城市湿地的类型及特点

由于这种湿地处于城市或城市近郊,决定了它要受到城市的影响。城市湿地大多是分布不均匀的、面积不大、成斑块状,并且斑块之间的连通性差,从而增加了城市湿地内部的生态环境破碎化程度。从功能角度分析,城市湿地不仅具有生态功能,还具有景观、生产、休闲、娱乐、教育等社会服务功能。

由于湿地介于陆地与开阔水域之间,所以除了其自身的特征外,还不同程度地兼有其他生态类群的特征。城市湿地一般总体分为两类:一类是半人工与自然湿地的复合体,另一类是人工湿地。

1)半人工与自然湿地的复合体,诸如河流、湖泊与水库。这类湿地常常是在原有水系、自然水体的基础上加以不同程度的人工改造,因此,它们通常体现较多的自然成分,生态功能强,动、植物以当地物种占优势等。

2)城市中人工湿地,诸如城区中低洼地带、池塘、沟壑为基础,基本上是通过人工措施建立的人工生态系统。这类湿地在每座城市都有,由于大多数是为了城市的景观、生产、污水处理等需要而建设,因此这类湿地的生态功能相对较弱。

3城市湿地存在的问题

城市是“人―地”关系的焦点,是人们生产和消费最为集中的地方,因而城市也成为污染集中的地方。城市化在给人类带来巨大经济效益的同时,也使得城市湿地面积大幅度减少,给城市生态系统带来严重的负面影响,极大制约了城市整体的可持续发展。具体问题如下:

(1)城市湿地遭到人为侵占破坏

人类活动对水系影响显著。城市发展过程中,一些地方视城区的支流和湖泊、泡塘为害,大量填埋建楼、修路。尤其是在上世纪90年代后期,随着大规模的城市改造与建设,河道被填埋、水域被侵占,河道硬化、渠化现象严重。导致湿地的水文、地貌、生态和自然条件等发生巨大改变,同时也造成城市水面面积大幅降低,调蓄能力减小,对城市生态调节功能不断弱化,内涝频繁。

(2)城市湿地联通性差,各湿地斑块孤立存在

生产、生活用水量大幅度增加,大片湿地面积减小,城市生态用水被不断挤占,湿地由于缺乏水源而不断丧失。城市的大幅度开发,大量的河道、湖泊和坑洼地被填埋,分段截断河流,河道遭到破坏,形成孤立斑块。

(3)城市湿地丧失了调蓄洪水的功能

在现有河道中,受到城市建设用地条件限制,人为束窄行洪断面或设障,自身无法达到相应防洪标准;部分水库、湖泊年久失修,淤积严重,不能实现原有设计功能。

(4)城市湿地水体污染严重

城市生活污水、工业废水排放量逐年增加,水体沿岸垃圾随意堆积、乱搭乱建现象严重,加上河岸硬质化现象等原因造成水体自净能力减弱,水中污染物积累严重。

(5)城市河流湿地景观建设忽视生态功能价值

长期以来,城市建设完全忽略了湿地的自然属性。例如,人们比较注重河道本身的功能,如行洪、排涝等,因此河道断面形式单一,走向笔直,河道护坡结构也比较坚硬。其主要考虑的是河道的行洪速度、河道冲刷、水土保持等。因此,河道的护岸结构主要采用浆砌石或干砌石护坡,现浇混凝土护坡,预制混凝土块体护坡或现在比较流行的土工模袋混凝土护坡等结构。取代自然水际丰富多样的生态栖息地,不仅破坏了生态迁徙廊道,而且使水体丧失了自净能力,城市水系中水生植物、鱼类、微生物等大多消亡,这样的措施对周边环境的破坏程度,往往超出洪水所造成的损坏。

因此,如何保护和修复城市湿地,是当前城市化进程中需要研究的重要课题,下面就国内外一些经验和笔者的一些初步设想作一些介绍。

4城市湿地保护的方法、措施

1) 强化对城市湿地资源的管理力度,有计划地加快城市湿地的恢复及保护

改革落后的城市水资源管理机构体系。目前城市中水资源的开发利用涉及水源、供水、用水、节水、排水、污水处理(回用)等多个环节,每个环节归不同的部门管理,各个部门各行其道,很难实现水资源的统一调配、管理和综合利用,不能适应新时期“循环水务”理念的管理要求。为此,应建立一个集水资源开发利用过程的各个环节于一体的部门,能够更好地协调和解决水资源开发利用中存在的矛盾,在体制上保证了水资源的优化配置和水资源的利用效率,有利于实现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

完善城市湿地管理政策和法制体系。城市湿地管理法制化。以法律法规的形式确定城市湿地开发利用的方针、原则和行为规范,明确各级、各行业的机构权限以及管理分工,规定管理程序、对违法行为的处理方法和程序等,为从事城市湿地保护与合理利用的管理者、利用者等提供基本的行为准则。借助法律的和经济的手段,严格和强化执法力度,制裁过度和不合理利用水系湿地资源的行为,打击破坏城市湿地资源的违法、犯罪活动。

2)依托水资源治理,为城市湿地的恢复和保护提供源泉和动力

对于湿地资源的恢复和保护,仅凭认为建设、改造和干预,只能治标,水系治理才是恢复和保护湿地,发挥其功能作用的治本良策。对城市湿地进行专项规划,可依托城市防洪规划及城区规划等,划分湿地保护红线,其他工程不得随意占用。将城市湿地保护和修复与城市环境规划、生物多样性保护、土地利用规划、旅游业发展规划等协调一致起来,对开发利用湿地资源和保护生态环境进行统一规划。

3)学习引进先进的管理方法和工程技术、积极开展城市湿地科学研究

通过各种培训和研讨会,积极引进先进的管理理念和方法,提高决策者、管理者和基层人员的管理水平,认真学习成功的湿地保护和修复案例,总结工程技术和方法,采用先进的设计理念。采取低成本的工程措施,恢复已退化的湿地。对已经围垦的湿地逐步退田还湿。适当补水,保持湿地的正常水环境,特别是在结冰期和枯水期。

城市湿地科学研究要针对城市湿地特点,对城市湿地保护和修复模式、城市湿地中能量流动和物质转化规律、城市湿地生态系统演变规律、城市湿地对区域气候的调节功能等方面进行深入探讨,建立湿地资源信息库。为城市湿地规划、管理和评价提供理论指导,为城市湿地保护和修复提供技术数据。

4)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公众保护意识

在湿地保护及其资源合理利用方面的作为,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城市管理决策者和公众对于湿地重要性的认识。通过湿地保护宣传教育,提高公众对湿地功能和湿地保护重要性的认识,强化公众对湿地资源的忧患意识,让全社会都懂得每一个社会成员都有保护湿地的责任和义务,从而调动起公众参与湿地保护的积极性。开发湿地的景观价值和生态价值 这样才能让更多的人关注湿地、湿地。积极引导湿地周边群众参与湿地管理。只有全社会成员的共同参与,才能从根本上保证湿地环境得到保护。

第6篇:湿地生态修复方法范文

中国孕育了许多类似的自然奇观,有位于南方湛江的红树林,也有位于西北的尕海湿地。在保持自然平衡中, 湿地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

作为生物多样性的摇篮,湿地为依靠其生存的数不胜数的动植物提供了水、栖息地及食物,包括鸟类、爬行类、两栖类、鱼类和无脊椎类动物。

湿地同时有助于水资源管理,保持水源及含水层补给,并为饮用水及灌溉提供水源。同时湿地像一块大海绵,暴风雨后会紧紧保持多余的降水径流,然后缓慢地释放出来。其有效地起到了对暴风雨侵袭的防护,减缓洪涝灾害,稳定海洋线和控制侵蚀。简而言之,湿地提供了巨大的经济利益,包括供水、渔业、农业支持、燃料来源和运输。

然而, 人类活动的侵蚀与对自然资源过度的开发对全世界的湿地都造成了威胁。于1971年2月2日通过的拉姆萨尔湿地公约对湿地的保护和可持续利用起到了促进作用。目前在拉姆萨尔湿地公约下, 全球2066块近2亿公顷湿地被划归其下,其成员国已增长到163个。

美国与中国都是其成员。世界湿地日是为了庆祝拉姆萨尔湿地公约,以及来自于湿地的可持续的生态与经济的贡献,湿地应该得到我们人类的保护,我很荣幸地宣布中美正在紧密合作来确保湿地的保护工作蓬勃发展。

美国环保局和中国环境保护部有长达30年的合作关系,并在2010年续签了双方的谅解备忘录。这份谅解备忘录最初包含5个附件,涵盖了空气污染、水污染、持久性有机污染及其他有毒物质污染、危险固体废弃物,以及发展、实施和加强环境执法等范围。2011年10月,这份谅解备忘录又添加了新的附件,其内容涵盖了环保法律和机构。

通过在湿地保护与管理方面的合作,中美共同探讨湿地所提供的广泛益处,及由湿地破坏而引发的负面影响。美国在湿地保护方面积累了长期的经验,其可确保美国在湿地科学发展、湿地生态、湿地管理、湿地修复与湿地改善方面进行有效的科技交流。

美国科学家正在检查湿地的破坏对加速气候变化及威胁多样性的影响,同时寻求决定最佳的方法来修复受损湿地,并在湿地栖息地与人类之间找到最佳的平衡点。

美国一直致力于国内湿地保护工作。长期积累的经验使美国能够深入了解湿地的修复与保护激励机制,包括使用公共基金购买保护地役权,及为湿地修复提供财政支持,同期美国完成了分析并创立计算机模拟来检查各种紧张态势,诸如气候变化、污染、可疑与外来入侵物种是如何影响湿地生态系统的。

第7篇:湿地生态修复方法范文

关键词:人工湿地;环境效益;改善水质

1工程概况

近年来,随着浊漳河南源沿线城镇化、工业化发展步入快车道,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工业用水和生活用水逐渐增多,随之而来的是流域内取水量和污水排放量的增加,河流自然径流减少,河道自净能力下降,水体污染日益严重。工程场地位于浊漳河南源的漳河大桥上游,工程涉及范围为浊漳河及浊漳河两岸的未利用区域。主要内容为湿地设计、河道壅水建筑物设计及堤防加固等。主要工程项目:液压钢坝闸3座、格宾石笼生态护岸10km、景观林带800万m2、河道疏浚清淤75万m3。项目总投资为3.1亿元。

2浊漳河南源流域污染现状

由于工业、农业的发展和城镇建设等原因,浊漳河南源上游排放的工业废水和生活污水总量日趋增多,其污染源主要是一些钢铁、煤炭和后续化产品企业,部分企业偷排偷放严重超标的工业废水和生活污水,致使浊漳河水污染加重,河道生态受损,其自净能力直线下降,浊漳河流域生态系统遭受到严重破坏,污染河水的渗透也造成了地下水的严重污染。浊漳河南源监测断面位于工程建设区下游,该控制断面能较好地反映湿地工程建设前的水质状况。今后浊漳河南源流域的工业仍会高速发展,流域正在构建以煤为基础的产业链,随着洁净能源、电力、煤化工、钢铁等产业的发展,相应的水资源消耗量和废水排放量都会有大的增加。浊漳河南源本段人工湿地水质净化工程的实施,既是改善水质的需要,也是实现水污染防治和环境保护规划目标的重要举措。

3人工湿地方案比选

依照水利形态及处置方式的不同,人工湿地一般分为如下3类:表面流人工湿地、水平潜流人工湿地、垂直流人工湿地。表面形式人工湿地其水面一般位于湿地的基质层之上,该种方式的污水一般以较慢的形式流经湿地表面;人工潜流方式水流一般位于湿地基质层之下,该层次具有过滤水流的作用;垂直流人工湿地水流方向与根系方向一般为垂直的状态,此种形式的填料床上一般为自上至下的流通效果。通过对这3种湿地类型进行比选,以最终确定本工程采用的湿地类型。

3.1表面流人工湿地

表面流人工湿地(FWS)是各类型人工湿地中最接近自然湿地的一种类型,由于不需要砂和砾石作为基质,只要将现有的河道、低洼地稍加改造即可形成表面流人工湿地,改造后也不影响原有河网的防洪、泄洪功能以及低洼地的土地功能。污水在表面流人工湿地基质的表面上漫流,水面充分暴露在空气中,氧通过水面扩散补给。一般表面流人工湿地是利用天然沼泽、废弃河道等洼地改造而成,也可以利用池塘或渠道等构建而成。人工湿地池体或渠道间都装设隔墙隔离,通常在池底部也会铺设防水材料(如HDPE膜等)以防止污水下渗,避免污染地下水。湿地池中通常填有土壤、沙、煤渣或其他基质材料,供水生植物繁殖扎稳根系。表面流人工湿地水位较浅,水体流速较慢,一般以水平流的流态流经各个处理环节。大多数有机物的处理是依靠生长在水下植物的下茎或杆上的生物膜来完成,因次,不能充分利用填料及丰富的植物根系。表流人工湿地的水面位于人工湿地基质以上,其水深多为0.20~0.40m。基于此种人工湿地,污水以较为缓慢的流速进入人工湿地的表层,并存在部分蒸发,部分渗入湿地的可能,但大部分会经出水溢流堰流出。对于表面人工湿地结构进行研究时不难发现,接近水面部分为好氧层,底部部分为厌氧层。考虑到湿地植物对阳光有所遮挡,这样就不会存在藻类大量滋生的可能。可以种植芦苇、水葱、香蒲、灯芯草等挺水植物,凤眼莲、浮萍、睡莲等浮水植物,以及伊乐藻、茨藻、金鱼藻、黑藻等沉水植物。还可以种植慈姑、雨久花、玉蝉花、千屈菜、黄菖蒲、泽泻等水生花卉类的观赏植物,既可以处理污水,也可以美化环境。对于表面人工湿地的作用机理进行如下总结:对于悬浮物来说,植物与基质层具有不错的节流效果。对于淹没在水中的植物根、叶等,在其表面上容易形成生物膜,这对于水的净化,有机物及营养物的净化都能起到较好的效果。对于表面流人工湿地进行研究发现,该方案具备如下优点:(1)先期投资及运维费用相对低廉;(2)不论是建造、还是后期的运维,操作相对简单;(3)该方案对于土质要求相对较低;(4)该方案更适合针对水污染含量不高的污水。主要缺点有:(1)该方案占用土地资源较多;(2)该方案在冬季,气候寒冷,存在结冰的可能,因此不合适严寒区域;(3)如果处置不当,可能滋生蚊蝇,严重时会有臭味;(4)为避免蚊子与臭味对附近居民生活产生影响,项目选址需尽可能远离住宅区,或者选择下方向选址建设。

3.2水平潜流人工湿地

水平潜流人工湿地(HF)是现阶段世界上应用相对较为广泛的污水处理系统,其水面位于基质层以下,该方案具体基于各种填料的芦苇床等植物系统。水平潜流人工湿地由上、下2层组成。其中土壤位于上层,根系层位于下层,但下层易于使水流通,如粒径较大的砾石、炉渣或砂层等,在上层土壤中种植芦苇、菖蒲、香蒲、水葱等水生、沼生与湿生植物。对于人工湿地的下面需要铺置防渗透层,铺设防渗膜也是不错的选择,此举可以很好地防止污水渗漏,保证了地下水及地表水不受污染。对于人工湿地技术处理,要确保其具有一定角度坡度,这样可以很好地确保水流从根系层、基质层缓慢流动,并要在出口安装水位调节装置,同时集水装置也是该系统必须具备的,这样可以保证污水与人工湿地的植物根系层充分接触。考虑到植物根系释放氧会导致周边可能存在好氧、缺氧与厌氧3种可能,这是进一步去除污染物的重要环节,对于除氮也有显著效果。填料和植物根系的存在,为微生物提供相应的载体,这种“微环境”的存在,可以去除有机污染物。与此同时,对供污水载流也可以提供一定便捷条件。大气中的复氧,为水平潜流人工湿地提供反应所需氧气,但存在含量不足的问题,导致脱氮效率会有所降低。如果对人工湿地污水进行硝化处置,可极大促进除氮效率。对于水平潜流人工湿地进行研究,总结该种方案具备如下优点:(1)该种方案是在充分利用湿地空间的基础上,对于植物、微生物及基质之间尽可能发挥协同作用,在此种技术背景下,其处理能力显著强于表面流人工湿地系统;(2)该种方案下的污水流动区间基本上是地面以下,保证了污水的保温效果,尤其适合于寒冷区域污水处理;(3)该种方案具备较好的卫生条件,因此可以被广泛推广应用。但此种方案也具有一定的弊端,首先,项目存在建设成本高的缺点;除此之外,管理方面也比表面流人工湿地要复杂一些。

3.3垂直流人工湿地

垂直流人工湿地(VF)具有垂直状态的水流方向特征,水流自上而下流动,一般将人工湿地底部安装出水装置。该技术可以提高氧与基质层之间的转移效率,在表层通畅放置砂层,这主要考虑到砂层具有良好的通透性,可实现间歇性进水的效果。当污水处在砂石床之上时,会逐步向垂直层渗透,并由安装在底部的集水管网对其进行收集,最后直至排出至污水处置系统。可在下次进水的间隙,考虑投配,此举可以使污水与空气进行有效接触,进而实现高氧转移效率,大气中氧气可以通过灌溉期的排水、停灌期的通风和植物传输进入人工湿地污水处理系统,由此来提高BOD去除和氨氮硝化的效果。湿地植物也会通过根向根区转移一部分氧。垂直流人工湿地与生物滤池的原理近似。它对悬浮物处理效果不好,这可能是由间歇配水造成短时间内水力负荷提高造成的。通常情况下不单独使用垂直流人工湿地,一般将它置于两级水平潜流人工湿地之间,由前级水平潜流人工湿地完成悬浮物和BOD的去除及有机氮的氨化作用,垂直流人工湿地完成氨氮的硝化作用,后一级水平潜流人工湿地完成反硝化作用。垂直流人工湿地系统节约建设土地面积,利于脱氮、除磷,而且污水处理效果稳定,单位面积处理效率高,硝化能力高于水平潜流人工湿地。垂直流人工湿地具有相对较少的死区,如果进水分布均匀,对水体的复氧有一定的作用,独特的布水过程中增加的空气层以及人工湿地中的生物特别是微生物的代谢活动所产生的热量,为垂直潜流人工湿地在冬季的正常运行创造了有利条件。但其对有机物的去除能力不如水平潜流人工湿地,建造条件要求较高,建造费用也高,较易滋生蚊蝇,需要在气候温暖的地区建设,目前应用比水平潜流型人工湿地少。垂直流人工湿地主要优点在于:(1)存在污染物高效处置且效果稳定的优势;(2)该方案同时也具备较高的单位处理效率,相比较于水平潜流人工湿地来说,具有较高的硝化能力;(3)此种方式不需占用过多的土地资源。在实际运行过程中,也暴露出如下缺点:(1)相较于人工湿地与水平潜流人工湿地,垂直流人工湿地具有较高的建设投资费用;(2)管理相对难于表面流人工湿地;(3)应用区域比较局限,仅适合温暖地区使用,不适合寒冷地区应用;(4)有滋生蚊蝇可能性;(5)有机物的去除能力不如水平潜流人工湿地。综合对比了3种人工湿地污水处理方案的主要技术指标。水平潜流人工湿地相对于表面流人工湿地具有水力负荷和污染负荷较大、受气候条件影响较小、且卫生条件较好等优点;虽然水平潜流人工湿地相比于垂直流人工湿地来说对污水氨氮的硝化和除磷的效果略低,但该工艺技术较为成熟,基建及运行费用较低,管理和维修较为简单,对管理人员的业务素质要求不高。因此,选用水平潜流人工湿地作为本项目人工湿地污水生态处理的主要工艺。

4人工湿地设计

4.1人工湿地处理工艺确定

近些年来,国内外学者对湿地与城市污水净化之间关系展开了一系列研究,得出了将湿地作为低廉、低能耗且高效的处理城市污水方法,并先后在多个城市开展试验得到证实,在实际应用中取得显著效果。其中以利用天然和半天然湿地系统来处理城市污水处理厂出水最为普遍。在美国,污水与湿地之间的组合形式主要包括:(1)处理水进入天然湿地处置;(2)利用天然湿地进行三级处理;(3)利用处理水修复、重建湿地等。上述几种形式的主要目的都在于利用湿地生态系统来充分利用水和水中的营养物。在美国已有数十个大型天然湿地用于城市污水处理厂二级处理水的深度净化。国外学者还研究了湿地系统中多种挺水植物对BOD5、CODcr、SS、N和P的去除能力,发现芦苇的综合去除能力最佳。在20世纪的70~80年代期间,我国针对城市污水湿地问题陆续开展相关技术项目,并得出多种有效的净化工艺方法,建立规模不同的示范工程。研究发现,采用芦苇湿地系统的策略,对进一步降低污水中的有机污染物,净化水系统,降低N、P等营养物,降低重金属等都具有显著效果。作为一项投资较少且见效快的项目,芦苇湿地系统同时具备后期维护运行成本低、操作方法相对较为便捷的优点,是对城市污水进行二次处理及利用的一种有效方法。对于湿地常用工艺类型进行分析不难发现,可分为表面流湿地和潜流湿地2种。现阶段城市二级处理水深度净化技术,普遍采用水平潜流湿地工艺。鉴于此,本项目研究方法也采用水平潜流湿地。本项目人工湿地生态修复工程完工后,应开展生态环境效益评估。针对工程近、远期目标,应补充阶段性生态环境效益评估。生态环境效益评估采用定性和定量相结合的方法,对本项目生物多样性保护、水质净化效益、水土保持与护岸等生态环境效益进行评估。

4.2生物多样性保护效益评估

生物多样性保护效益包括人工湿地生态修复工程自身的生物多样性保护效益和对整个河道的生物多样性保护效益。人工湿地生态修复工程自身的生物多样性保护效益通过湿地生态修复面积、修复区新增物种数、生物多样性指数等指标,利用数理统计法或打分法进行定量或半定量评估。本项目实施后对河道的生物多样性保护效益评估包括对河道水生植物、鱼类栖息地、水鸟栖息地保护等进行定性或半定量的评估。

4.3水体净化效益评估

对水体中COD、氮、磷的净化量和净化效率进行主要估算。河道是个半开放体系,其水体净化效益较难定量评估,故通常以单项工程来实施对进出水水质指标控制。本项目采用人工湿地生态修复工艺,其污染物去除效果由进出水指标及处理污水规模进行估算。其中COD、TN、TP作为主要污染物去除指标,其每年污染物减少量为:COD:438t/a;TN:291t/a;TP:18.3t/a;HN3-H:109.5t/a。基于此研究,该项目社会稳定风险不高,但存在个体矛盾冲突的现象。基于上述隐患,已经采取对应防范风险对策,尽可能地消除潜在风险。不可否认,实施后的效果一定程度上是取决于防范措施的执行力度的。本项目的建设不仅对项目区内荒地等进行整理,恢复其生态功能,形成人工湿地,使项目具有生态、水质改善、环境、经济等多种效益。在项目实施后,对改善郊区生态环境及浊漳河河道水质有极大的促进作用。

第8篇:湿地生态修复方法范文

黄河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生命线。横贯东部、中部和西部9个省区,流域面积达80万平方公里,分布着森林、湿地、荒漠等多种生态系统,以仅占全国2%的河川径流量,支撑着全国12%的人口和15%的耕地。黄河流域湿地面积为392.92万公顷,湿地率为4.88%,受保护湿地面积为232.57万公顷,保护率为59.19%,黄河流域湿地对维护区域乃至国家生态安全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

多方联动 保护湿地

多年来,宁夏回族自治区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生态建设,始终把湿地保护作为生态建设的中心任务之一,先后启动实施了退耕还湿、流域综合整治等一系列生态工程,2008年出台了《宁夏回族自治区湿地保护条例》,成立了自治区湿地保护管理中心,为湿地保护工作提供了法律和机构保障。吴忠市依托“黄河穿城”而过的独特资源优势,提出了“生态立市”的目标,率先在全国范围启动退耕还湿工作,恢复湿地面积8533公顷,将青铜峡库区湿地自然保护区内农户开垦的滩地交还青铜峡市统一管理,为在黄河流域开展退耕还湿工作起到了较好的示范作用。出台的《宁夏吴忠黄河国家湿地公园管理办法》,初步实现了国家湿地公园的规范化管理。黄河流域各级政府积极探索湿地保护与合理利用新模式,银川国家湿地公园建成水生植物观光园,农家渔村等新型湿地经济,对合理利用黄河流域湿地资源进行了有益尝试。

国家林业局高度重视黄河流域湿地保护工作。在2003年国务院批复的《全国湿地保护工程规划(2002―2030年)》中,专门设立青藏高原湿地区和黄河中下游湿地区,提出了流域湿地保护和恢复的工作方向,要求加强该区域湿地水资源保护与合理利用。按照规划的总体部署,国家林业局在黄河流域组织实施了一批湿地保护与恢复工程,改善了黄河流域湿地生态状况。此外,国家林业局还启动了湿地保护补助、湿地生态效益补偿试点、退耕还湿试点、湿地保护奖励等四项工作,黄河流域重要湿地保护管理机构能力建设、生态恢复等多项工作全面展开。通过划建自然保护区、湿地公园、自然保护小区等方式,抢救性地保护了黄河流域内一批重要湿地。同时,国家林业局运用湿地生态系统评价体系首次对黄河流域的全部国际重要湿地进行了系统评价。年初国新办了第二次全国湿地资源调查,全面掌握了黄河流域湿地资源状况,为制定黄河流域湿地保护政策、编制流域湿地保护规划等提供了基础数据。

三大问题 亟待解决

随着人口增长和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黄河流域湿地也出现了许多亟待解决的问题。

一是水资源不足、污染现象严重。由于黄河流域年均降水量较少,且季节分配不均。区域内人口众多,农业生产活动过度开采地下水,造成区域内水资源严重不足。大量使用化肥、农药、除草剂,未经处理直接排入湿地,给湿地水体造成严重污染。工业废水、生活污水的排放等使黄河流域水质恶化。2012年,黄河流域Ⅰ类至Ⅲ类水河长比例为55%,劣Ⅴ类水河长比例约为25%。2013年,黄河主要支流水质处于中度污染。

二是过度开发和不合理利用湿地资源现象依然存在。在湿地内造田、盗猎、乱捕、采砂、开挖鱼塘等大规模开发活动,造成了湿地资源严重破坏。黄河流域土质疏松,植被相对稀少,生态系统极其脆弱,人类在湿地进行的开发活动极易造成生态系统的永久性破坏,许多河段由于湿地遭到破坏,水土流失极其严重,阻塞河道泄洪。一些地方为了短期经济利益,大规模种植经济林,过度发展旅游,导致湿地面积减少,生态功能严重退化,生物多样性锐减。

三是湿地保护体系不完善,管理能力相对滞后。黄河流域9省区内自然保护区和国家湿地公园虽然近几年来发展较快,但是由于历史“欠账”较多,与全国平均水平相比,黄河流域湿地保护体系总体上还处于起步阶段。由于经济社会发展和保护意识方面的原因,黄河流域范围内用于湿地保护的资金投入显著落后于东部地区,造成了湿地保护管理机构能力薄弱,直接削弱了保护管理成效。同时,由于缺乏综合管理体制,有关部门有时仅从自身职责和利益出发开展资源利用和管理行为,忽视了湿地的生态系统完整性。

三方面着手 加强湿地保护

党的十把生态文明建设纳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总体布局,提出了建设美丽中国的伟大目标,十八届三中全会进一步对生态文明制度建设作出了战略部署。就湿地保护作出了一系列指示,他指出要扩大湿地面积,实施湿地修复工程,保护生物多样性。这些都为我们在新形势下推进黄河流域湿地保护指明了方向。笔者建议,加强黄河流域湿地保护应做好以下三方面工作。

一是完善法规和制度建设。流域范围内还有山西、河南尚未出台省级湿地保护条例,两省林业部门要主动协调人大、政府做好条例出台的准备工作。已经出台条例的7个省区,要进一步加大湿地保护的执法力度,严格制止破坏湿地资源行为,公布辖区内重要湿地名录。各省区应根据黄河流域湿地特点,选择性制定湿地保护管理制度,如:自然湿地保护制度、退化湿地恢复制度、湿地生态效益补偿制度和湿地生态系统评价制度等。要划定湿地生态红线并根据“二调”结果落实到具体地块,采取多种措施确保湿地面积不减少。

第9篇:湿地生态修复方法范文

(南京审计学院法学院,江苏南京211815)

摘要: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生态文明建设需要建立生态补偿制度,用制度保护生态环境。工业化。城市化进程的不断加快使湿地生态不断退化,湿地占用补偿提上日程。《湿地保护管理规定》首次确立了工程占用补偿制度,但未涉及具体的占用补偿实现机制。美国湿地占用付费补偿制度是通过各种湿地生态价值评估方法,借助湿地预付信用这样的量化单位,使湿地开发者付费给即将开展的湿地保护项目,实现了湿地的动态保护,协调了经济发展和生态保护的冲突。生态付费制度缓解了美国湿地流失的速度,实现了湿地面积的动态平衡。美国的经验对我国中央和地方设计湿地占用补偿的具体实现机制有参考意义。

关键词 :湿地保护;占用补偿;生态付费;立法;启示

中图分类号:DF96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2-3933(2015)03-0074-08

经济发展和环境破坏使湿地生态不断退化,湿地面积不断减少,已成为可持续发展面临的紧迫生态问题。30年来,我国湿地自然保护区内天然湿地面积总体呈下降趋势,除此以外,自然保护区、湿地公园以外的湿地无法得到有效保护。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建设生态文明,需要扩大湿地面积,保护生物多样性,必须用制度保护生态环境,建立体现生态价值的生态补偿制度。2013年3月国家林业局通过的《湿地保护管理规定》明确提出了湿地占用补偿要求,但没有涉及如何实现占用补偿。我国现有的地方湿地法规中,对湿地占用补偿的实现机制有不同设计:一是直接以湿地补偿湿地,如《广东省湿地保护条例》第18条规定,“按照占补平衡的原则,在湿地保护有关部门指定的地点恢复同等面积和功能的湿地”。二是收取湿地的占用补偿费用,如《甘肃省湿地保护条例》第15条规定,“经批准征用、占用的,由征用、占用单位或个人缴纳征占用补偿费”。三是自行补偿湿地行为和给付费用二选其一,如《北京市湿地保护条例》第27条规定,建设单位“按照湿地恢复建设方案在指定地点补建不少于占用面积并具备相应功能的湿地”,也可以委托湿地保护部门组织专业单位“在指定地点补建不少于占用面积并具备相应功能的湿地,费用由建设单位承担”。四是既要给付费用同时也实施补偿行为,如《苏州市湿地保护条例》第23条规定,“征收、征用或者占用湿地的,应当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缴纳补偿费用,并根据农林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同意的湿地保护方案,开展湿地恢复、保护工作”。可见,我国湿地占用补偿法律实践刚刚起步,地方差异巨大,缺乏经验,目前的成效无法预测。为此,借鉴国外实践经验、研究探讨湿地占用补偿实现机制非常必要。

美国在应对湿地流失实践中进行了许多制度创新,湿地占用付费补偿制度是其重要经验。在美国土地私有制背景下,联邦所有的湿地一般以自然保护区、国家公园或者其他形式予以保护。私人所有的湿地在开发过程中根据美国宪法的商务条款和1972年《清洁水法》第404条的规定,转化湿地用途会受到限制,必须对因土地用途转化丧失的湿地生态功能予以补偿才能获得开发许可。经过30多年的发展,现已确立了湿地占用补偿三种机制:湿地银行购买制是首选机制,付费替代制其次,开发者负责制最次。湿地银行购买制是政府主导下的市场交易机制,我国现阶段还不具备相应条件,本文以付费替代制为例,对湿地占用付费补偿开展实证研究,为我国各地的湿地占用补偿实践提供参考。

一、美国湿地占用付费补偿制度的发展过程

早期的开发者承担的湿地占用补偿责任都是由开发者负责实施的就地湿地补偿。在上世纪80年代早期,美国湿地的主要管理部门陆军工程兵团开始批准开发者以付费的方式替代须自行实施的就地湿地补偿行为。不过这些许可主要是基于个案的一些特殊情形,不具有普遍性。随着80年代湿地无净损、超越零净损的湿地保护政策的确立,法律制度不断跟进。1990年,为了应对不断涌现的湿地占用补偿实践需求,陆军部和环境保护署共同签署了一份备忘录,允许在就地补偿、同类补偿不可行的情况下以异地异类的方式补偿湿地损害。这样的规定为付费补偿受损湿地的行为敞开了大门。1995年,在《建立、使用和运作湿地补偿银行导则》中,首次承认了付费补偿存在的合法性。2000年,由美国陆军工程兵团联合多个部分颁布了《联邦替代费补偿安排导则》,明确了湿地保护生态付费补偿的具体运作方式。有了明确的法律指引,湿地付费补偿发展迅速。数据显示,至2005年,美国近一半的州开展了付费补偿湿地项目。2008年,陆军工程兵团和环境保护署为提高湿地补偿的质量和成功率,在对过去的各种补偿规则进行整合的基础上,联合颁布了《水域资源损害补偿最终规则》,进一步肯定了实践中广泛开展的三种生态补偿手段:开发者负责制、湿地银行购买制和付费替代制,并完善了它们的运作过程。2008年以来,替代费项目的发展提供了许多高质量的湿地补偿项目,增加了湿地面积,恢复和提升了许多湿地的生态功能。湿地占用付费补偿制度因其灵活、专业的特点备受联邦政府的推介。

二、美国湿地占用付费补偿机制的主要内容

(一)湿地占用付费补偿的前提

美国湿地占用付费补偿是一种基于市场的使湿地的破坏者承担湿地生态修复成本的生态补偿机制。开发者因其对湿地的生态损害行为,必须向第三方机构交付一笔费用,此费用由第三方机构使用,通过新建新的湿地、或恢复受损的湿地、或强化现有湿地的某些功能或特别保存现有的湿地等方式,以修复的湿地替代受损湿地丧失的生态价值和功能。开发者交付的费用称为替代费(in-lieu fee),第三方机构实施的湿地保护项目称为湿地替代费项目,其所修复的湿地将永久性的予以保护。

替代费设立的目的是对难以避免的湿地损害所丧失的生态价值和功能提供一种替代选择,实现湿地资源在全美范围内的动态平衡。其所替代的一定是无法避免,也采取了可行的合理措施最大化的减小了负面影响的湿地损害,采取这些避免、减小的措施是授予开发许可的前提条件。此外,一般情况下,在不存在湿地银行出售湿地的地域,才适用付费补偿①。这主要是因为付费补偿是一种收取费用后再修复湿地的行为,在补偿时间上晚于湿地受到的实际损害,在一定时间段里造成了湿地的实际损失。

(二)相关主体和项目设立过程

许可部门是批准开发行为的政府部门,一般情况下是陆军工程兵团,也可能因湿地权属的不同由其他部门审批。许可部门决定开发者履行湿地损害生态补偿义务的方式,也对湿地替代费项目的申请、设立、营建和长期管理等行为实施监管。在替代费项目实施过程中,还会受到联合评估小组的监督。联合评估小组是陆军工程兵团在其各个分区都设立的一个机构。因湿地涉及多种自然资源要素,需要政府各个部门的合作协调,与湿地保护有关的各个政府部门代表组成了联合评估小组,辅助兵团的工作,协助对替代费项目的建设、运作予以监督。

开发人亦是付费人是申请开发许可,必须履行湿地生态补偿义务的主体。若开发者以付费方式补偿生态损害,在给付费用后,即视为履行了补偿义务,可获许可从事开发行为。

替代费项目建设人即第三方机构,一般是政府部门或者非盈利的自然资源管理机构。实践中替代费项目的营建主体有非盈利的保护组织、土地信托机构、州政府自然资源部门、州政府渔业和野生生物部门、地方政府或地方政府部门、大学研究机构等。除了政府的或非盈利的自然资源管理实体外,私人实体不能从事替代费项目。对私人的限制,主要是因为替代费项目自身的特点,其是湿地损害后的事后补偿,在积聚一定费用后才开始具体的湿地生态补偿规划的设计,不适合由追求利润的商业主体来实施。2008最终规则背景材料中解释了缘由,希望项目的运作是为了公众的利益,而不是投资者的投资需求,非盈利组织能够把自然资源的保护作为首要的目的。当然,多元化筹集湿地保护资金是世界趋势,吸引私人实体投资湿地保护更多体现在湿地银行手段中。

总的来看,替代费项目的设立通常是这样一个流程。项目申请人向许可部门提出申请,经公众审查和评议后,提交包括湿地损害补偿规划框架等内容的替代费补偿文书草案,在经过联合评估小组审核后,由许可部门最后批准,项目申请人与许可部门签署湿地替代费补偿文书。文书是实现补偿过程中必须遵守的法律文件,规定了项目建立、运行和管理的具体要求,特别是项目可以出售给开发者的湿地额度(开发者的付费额度)以及项目建设人的有关责任。文书特别强调湿地替代费补偿规划框架等内容,补偿规划框架对于替代费项目极为重要,合理规划能够减少项目事后补偿的风险和不确定性,有助于补偿项目的成功。实践中的经验教训使得联邦政府对规划框架的要求不断提高,现在,规划框架应当就是替代费项目所服务区域的一个流域规划。在替代费项目批准后,其可以收取开发人的湿地占用补偿费用。

(三)相关费用的评估、给付和使用

每个湿地替代费项目都有其地理服务区域。只有在湿地替代费项目地理服务区域内的湿地损害,开发者才能向此项目支付费用。这种地理限制主要是尽可能减小湿地异地补偿所带来的环境不公平问题。规划框架必须载明地理服务区域,通常以州的行政区划为限,依据水系的流域特征来划分,以肯塔基州北肯塔基大学湿地替代费项目为例,其项目建设人是北肯塔基大学,其与Louisville区美国陆军工程兵团签订协议,成立了湿地替代费项目,地理服务区域是9个北肯塔基郡,接受这个区域内开发行为导致的湿地损害费用给付。

评估所需费用是最重要和棘手的问题。占用的湿地和付费后予以修复的湿地位于不同的地理区域,很可能具有不同地理特征或生态功能,必须有相同的评估标准才可能实现补偿占用湿地的生态价值和功能。湿地信用(credit)用来做衡量标准,一般是因恢复受损的湿地、新建新的湿地、强化现有湿地的某些功能或者特别保存现有的湿地后,在湿地面积和生态功能方面确定湿地净增值的计量单位,由许可部门根据客观标准确定,一般包括恢复原有湿地功能、增加动植物群落数量和栖息地数量、湿地的特殊类型所具有的特别价值或湿地的质量高低等情形。这种评估依据的是客观的湿地生态评估技术,不同政府部门和不同州都有自己的湿地功能评估方法,鉴于评估湿地的生态价值和功能非常复杂,实践通常以湿地面积作为较为简单的评估单位。替代费项目收取费用时,湿地尚未营建,其所出售的信用称为预付信用(advance credit),具体的额度由许可部门咨询联合评估小组意见后决定,一般确定数额的多少会考虑如下因素:补偿规划框架、地理服务区域的大小等。替代费项目确定预付信用数额即项目的整体费用,主要是为了防止无限期的积蓄或者收费行为,这样将无法保障替代费项目及时完成。一旦预付信用数额即项目的整体费用确定,许可部门将根据实际情形,要求开发者从项目中购买所需的湿地预付信用数。由于是事后补偿,一般将依据湿地补偿存在的风险程度要求较高的补偿比率,确保项目能够替代受损湿地的生态功能。实践中,不同替代费项目的补偿比率各不相同,预付信用的具体价格也是由项目建设人根据建设成本自行决定。费用的估算包括土地获取的成本,项目的规划、建设、管理和维护成本以及风险防范成本等,实践中每英亩从几千美元到十几万美元不等,平均为几万美元左右。

确定了替代费项目可售的湿地信用数额和价格,在指定银行设立项目帐户以后,开发者可以购买预付信用,向替代费项目支付补偿占用湿地所需要的费用。费用支付后,开发者视为履行了湿地补偿的义务,项目建设人承担起相应的责任。替代费项目的资金主要来源于开发者的付费,但也有少部分来源于其他途径,联邦基金、州政府拨款、私人捐款等都是实践中替代费项目资金的来源。

预付信用全部出售后,项目建设人开始运用项目资金确定湿地补偿的具体地点、制定湿地补偿规划,通过新建新的湿地、或恢复受损的湿地、或强化现有湿地的某些功能或特别保存现有的湿地,实现替代开发者履行湿地生态补偿的法律义务。若项目在建设过程中不符合湿地文书的要求,许可部门会暂停湿地信用出售,或减少湿地信用,或使用金融保证金,或终止湿地文书的履行。考虑到客观实际的需要,法律允许湿地恢复项目的小部分资金用于行政开支,不过这种行政用途开支,许多项目都设定了比例要求。

湿地替代费项目建设完毕,湿地应当能够自我维系并且永久的予以保护。不过,确保湿地的可持续性发展仍然需要长期的管理和维护措施,维持湿地水源结构、确保不改变湿地用途以及控制外来物种入侵等是非常必要的。实践中,一半以上的湿地替代费项目明确要求补偿地点应当永久保存,很多还规定了保护补偿地点的机制。一般情况下,项目建设人负责湿地的长期管理和维护,也可由许可部门批准在具备长期资金保障机制下,将长期管理的责任转移给土地管理实体,如政府部门、非政府组织或者私人土地管理者。

三、美国湿地占用付费补偿机制的实施效果

(一)湿地占用付费补偿机制的正效果

就湿地占用付费补偿理念来看,向湿地保护的替代费项目付费承认了湿地生态功能的价值。对湿地生态价值和功能的损害通过补偿,使全美的湿地保持动态的平衡,使湿地总量和功能维持在相同甚至更高的水平。补偿一定程度上平衡了经济利益和环境利益间的冲突,给发展创造了一定的弹性空间。付费行为使开发者承担起相应的责任,一方面提高了湿地的使用成本,一定程度限制了对湿地资源的过度利用,另一方面也是湿地保护的资金来源,付费补偿拓展了国家财政以外的湿地保护资金来源途径。

就付费让第三方机构实施湿地恢复的效果来看,美国的研究表明,大多数替代费项目的湿地恢复是成功的。实践表明,政府的或者非盈利的自然资源管理实体这样的实施主体一般都把环境保护作为其首要的目的,并且在资源管理方面比较有经验,具有专业的技术条件,能够承担长期管理湿地的责任,可以充分的事前规划,更认真的考虑流域的需要,通过集中流域的主要需求、以流域为基础确定合适的补偿地点以及补偿方式,确保湿地能够长期保持稳定,利于地区整个生态系统,能够很好的实现生态和社会效益。替代费补偿规划框架具有详细的环境、生态科学技术分析,目标实现有层级的安排,补偿项目可以整合为一块较大区域的湿地,很能适应地方的需求。

与就地同类补偿相比,替代费项目更具优势。美国政府的早期湿地占用补偿政策偏向就地补偿、同类补偿,一个重要原因是这种补偿方式似乎可以更好的替代受损害湿地所丧失的生态功能,然而,实践证明,大部分开发者自行补偿湿地是失败的。现在,联邦政府更倾向于运用流域分析法,选择最合适的补偿机制实现地区水域生态系统功能的最优化。湿地是水体和陆地的连接,一般总是处于一个大的水系当中,从整个生态系统来看,这种注重流域整体功能的保护比过去单一的保护某个具体地点的水域功能对生态环境要更为有益,替代费项目契合了这些要求。

(二)湿地占用付费补偿机制的负效果

替代费项目的运作中也暴露出一些问题。由于其是湿地损害后的异地恢复行为,损害和补偿之间有很长的时间间隔,时间上的滞后性客观上还是造成了湿地功能的流失。替代费项目接受费用时,补偿湿地的具体位置还未确定,具体实施中项目的建设和湿地的长期管理往往资金估计不够准确,这种估算的偏离易造成对受损湿地补偿的不足。此外,替代费项目这种异地补偿方式能否真正替代受损湿地丧失的生态价值和功能以及是否符合环境公平价值理念等一直都是有争议的问题。尽管存在各种问题,客观事实是替代费项目确实提供了一批高质量的湿地,在恢复湿地上发挥了积极作用。

四、美国实践对我国湿地占用付费补偿机制的启示

湿地占用付费补偿制度对保护美国湿地生态系统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作用,相比之下,我国湿地立法存在很大差距。2013年国家林业总局出台了《湿地保护管理规定》,是我国湿地保护的中央专门立法,首次确立了湿地占用补偿制度,“确需征收或者长期占用的,用地单位应当依法办理相关手续,并给予补偿”。但立法级别低、过于原则化的规定不利于湿地占用补偿的有效施行。湿地地方立法虽然活跃,但突破性的亮点并不多见。在现有的省级湿地立法中,仅有甘肃、广东、江西、北京等明确提出了湿地占用补偿要求。实践中,对湿地占用补偿的法律需求不仅存在,而且非常迫切。现阶段我国经济快速发展进程中,各种重大工程项目建设不断推进,铁路规划的“四纵四横”、高速公路的修建等都会造成湿地的零碎化,对湿地生态环境带来巨大影响。美国较为成功的付费补偿机制对于我国湿地占用付费补偿的启示有如下几点。

(一)湿地占用补偿的前提条件和适用范围

美国湿地付费补偿实施的前提是必须遵循了避免、减小的程序,即开发行为对湿地的损害一定是无法避免,也采取了所有可行的合理措施最大化的减小了负面影响,在此前提下付费补偿湿地损害,履行了补偿义务才获得开发许可。这种避免、减小、补偿的理念在美国《国家环境政策法》中就有体现,防止开发行为对环境的肆意侵害,我国湿地占用补偿制度应吸收这样的理念,避免付费补偿行为沦为建设开发行为的利用工具。

美国湿地占用补偿义务对占用的湿地来说,是不考虑占用湿地的等级的,即所有湿地的用途转化都需补偿。我国的湿地占用补偿对占用湿地的范围规定不尽相同。广东省的占用补偿前提是“重点湿地”,甘肃、江西未有限定,北京是8公顷以上的湿地。从我国湿地保护的现状来看,一般情况下,重点湿地都以保护区或湿地公园的形式予以保护,除此以外的其他湿地保护手段有限。如果占用补偿仅仅局限于这部分重点湿地,其作用极为有限,亟需保护的一般湿地得不到有效保护。而占用一般湿地也可能对生态产生巨大影响,以上海浦东国际机场建设为例,其东移修建在潮滩上,虽然占用的并非重点湿地,但由于地理位置特殊,影响了长江河口的湿地生态环境。通过在九段沙岛实施生态工程,补偿了占用湿地而丧失的生态功能。实践证明,补偿应适用于所有被占用湿地才能起到应有的生态补偿的作用。2013年的《湿地保护管理规定》对占用湿地类型并无限制,是一个很好的方向。

(二)承担湿地占用补偿责任与湿地恢复项目相结合

不同于我国湿地占用费用由政府主管部门收取,美国湿地占用付费补偿是以湿地恢复项目形式使湿地占用补偿付费有的放矢,费用的给付是以各个地方独立的湿地恢复项目的实际成本来确定的,费用的给付有明确的靶向性,避免了只收费不补偿或者拖延补偿,其有四个明显优点。一是收取补偿费用的主体非常明确。湿地恢复项目建设人收取费用,用以将来湿地恢复项目。建设人无须拥有湿地所有权,只要通过有关协议确保湿地用途不被改变即可。我国地方实践中已出现一些案例为这种项目制提供了基础,山东省微山县政府租用农村集体土地,在农村集体土地上投资建成人工湿地,以净化水质,鼓励农民种芦苇、莲藕等,每亩收入和粮食种植差别不大,受到农民欢迎。二是收取补偿费用的标准非常客观。湿地占用补偿费用的收取是根据湿地恢复项目的规划框架,依据生态修复技术手段估算恢复成本而得,不同的项目的费用都不相同,既有原则性也有灵活性。三是整个湿地恢复补偿项目过程非常透明。我国湿地占用补偿过程中,主管部门常常既是裁判员也是运动员,既负责收费也负责湿地恢复项目,湿地恢复项目的经费使用不够透明。美国湿地恢复项目建设人是政府主管部门、付费人之外的第三方,其恢复项目的批准、建设过程、经费使用都受到了政府部门的监管,主管部门只要做好裁判员即可。四是承担湿地占用补偿责任成为地区水域资源生态恢复规划的一个组成部分。按照我国“十二五”规划,湿地的退化修复和综合治理是重要内容,“十二五”整个规划是129个亿,其中中央是55个亿,其他属于地方配套。美国湿地占用补偿付费经验表明将湿地占用补偿付费用于湿地恢复项目是可行的,地方可以通过此渠道筹措资金用于湿地恢复,也将湿地占用补偿责任的承担与国家和地方的湿地恢复规划结合起来,使规划的设计更为合理和科学。

此外,美国经验表明,付费补偿优于个案自行补偿的效果。美国收取替代费的主体是已然明确、到位的,费用的使用也是清晰有具体指向的,项目明确规划又不失灵活性,所以法律规定其优于开发者负责制。但即便如此,由于湿地补偿涉及复杂的生态环境问题,每个个案都有自身特点,付费补偿项目虽然提供了高质量的湿地恢复项目,但它也只是美国存在的多种湿地占用补偿机制之一。我国湿地占用补偿制度的实现机制也应适应地区差异性的需求,在具体实施时结合项目具体情况,在法律层面上付费补偿或者开发者负责制不做强制性规定为宜。在具体的补偿数量上,美国的付费制度根据补偿风险大小有补偿比率要求,我国现有立法只有广东做了明确要求“同等面积和功能”,考虑到补偿有失败的风险,以及保持湿地生态系统的整体平衡,补偿湿地的数量应该比占用湿地只多不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