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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不动产管理方法精选(九篇)

公司不动产管理方法

第1篇:公司不动产管理方法范文

一是,财务预算管理能够帮助公司制定经营方针,实现发展规划。公司的财务预算管理方案是建立在经营策略、发展计划之上的,根据公司的长期规划目标,明确每个年度、季度的财务预算目标和内容,并交由各个部门严格执行,明确每个执行部门的工作职责、管理权限,建立负责人机制,加强不同管理部门之间的分工与合作,通过财务预算管控促使部门之间主动配合,节约经济成本,提升公司经营收益额。

二是,财务预算管理能够提高公司资金利用率,同时监督生产经营、组织管理等活动。节约经营成本是财务预算管理的一项重要职能,通过事先对各个部门的生产活动、行政管理工作制定目标和工作计划,列明预算清单,实现对公司经营活动的监管和控制,估算公司在未来一段时间内的利润收入,提升公司对现金流、资金周转的控制效果,避免对有限资金的过度浪费,降低财务管理风险与隐患。

二、当前我国公司在财务预算管理工作中的不足之处

公司要想实现经营发展目标,财务预算工作必不可少的管理手段。只有重视并树立科学的财务预算管理意识,公司才能够将发展计划与现实生产活动结合起来,节约经营成本,确保经营收益。

一是,财务预算管理工作缺乏有效监督。在实际实施中,许多企业集团跟踪预算执行存在一些问题。例如,控制程度没有标准化等。许多商业团体的跟踪预算执行数据基于每月的基础,但是,正常的标准是要对实时数据进行跟踪。因为问题一旦产生,如果不能及时掌握,就会带来严重后果。在每年的年末,企业都会对各个子公司的预算进行调整,调整过程中往往会存在缺乏符合实际的预算调整情况和预算调整方案的规范。但是,这种调整不是基于任何系统,违反了刚性预算的原则,预算一旦发出,原则上不可调整,在预算执行过程中使用,只能采取相应措施来消化不利因素,进而促进预算目标完成。

二是,财务预算管理中的项目编制不合理。大多数公司通过对初始问题和调节的方式来实现预算控制,但该方法也不是很科学合理的。首先,该方法很容易导致子公司不平衡的预算目标设定。从而导致经批准的预算目标跟一些子公司的实力以及市场状况不匹配,对于设置预算目标较低的分公司来说,轻松的完成目标,进而影响激发他们的发展潜力;而对于一些高目标的子公司就很可能出现因为无法实现的目标而出现的不良影响,进而影响到实现企业整体预算目标;一般来讲,企业把每一个子公司的产品或服务能力和单位利润乘以所获得的总利润作为年度预算标准下发给全资子公司。不过,该计算方法得出的利润并不是年终考核中使用的全部净利润,而只是每个子公司的主营业务的利润。因此,该计算方法做法还是不科学的。其后果,使每个分子完成了各项预算目标的难度不同,加大经营者薪酬激励之间的差距,破坏预算的原则,造成不公平现象。

三是,财务预算管理计划的执行效果有待提高。在这实际管理中,多?瞪桃低湃狈?具体的执行和实施,预算年度结束时,企业将评估子公司的预算内容,测试结果则作为绩效的重要参考标准。但是经过调查发现,许多企业在年末评估时,对所有子公司采用统一的评价标准,这就会出现缺乏公平性的现象,对于一些缺乏资源的子公司来讲是非常不利的,反之则非常有利,进而导致公司出现各种情绪,从而降低工作效率。

三、优化公司财务预算管理的策略与方法

一是,从现实情况出发,科学编制公司的财务预算。只有确保财务预算编制的科学性,才能够按步骤实现公司的策略目标和发展规划,同时财务预算管理应当从公司的现实经济水平、生产情况出发,避免脱离实际的预算编制。财务预算编制目标的确定,应当切合实际,并且满足公司发展需求,有利于在现有基础上,提升公司的劳动力生产率,有利于技术创新与科技研发,有利于维护公司的经济利益,同时保护公司员工的劳动积极性。

二是,开展财务预算管理工作,需要公司领导决策人员的带领与关注。只有公司领导者和管理者认识到财务预算管理工作的重要性与现实意义,才有利于财务预算管控工作在公司内部的推广与有效执行,并将财务预算管控工作融入公司生产制造、产品销售、组织管理等全部活动的方方面面。

三是,财务预算管理工作,可以根据现实情况,适度调整。举例说明,当母公司下属子公司在一个财政年度中,有财务预算计划之外的经营项目,可以将具体情况、数据上报给母公司的财务管理部门,由母公司的财务预算管控部门进行审核和批复。如果该申请项目,切实可行,则可以由母公司的财务预算管理部门通过审核,增加子公司的预算额度。

四是,财务预算管控工作应当重视数据收集,建立审核、批准程序。举例说明,子公司如果有超出财务预算范围的经营项目需要提出申请,那么子公司的财务管理部门应当首先主动收集申请预算的相关数据与信息,进行汇总整理后,递交给子公司的决策人、领导者,由子公司负责人进行初步审查,审查通过后递交给母公司的决策团队、董事会,召开正式的财务审批会议,集体讨论后,予以审批通过。

五是,财务预算管控与行政管理工作的协调与促进。为了提升财务预算管理的效果,公司的领导者、决策者首先应当从思想上重视预算管控,学习并掌握财务预算管控的理论知识与管理方法,并将其与公司的现实生产需求、经济情况相结合,制定出符合公司现实水准的预算管控策略。在此基础上,加强公司经营管理制度的构建,利用行政管理手段,辅助财务预算管理工作的开展与执行,制定严格、明确的绩效评估与考核人事管理机制,保护公司员工的劳动生产积极性,为公司创造更多的经济效益。

第2篇:公司不动产管理方法范文

关键词:集团公司;内部财务管理制度;创新

中图分类号:

D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3198(2014)06015902

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以资产为纽带的适应现代市场经济要求的集团公司在我国得到了巨大的发展,现代企业集团公司制的管理模式已经得到巩固和发展。然而,面对在日益复杂的经济形势,以及国家法律法规的不断健全和完善,在集团公司内部,怎样进行有效管理仍然是一个决定集团公司生死攸关的问题。由于没有按照市场经济规律的要求及时建立起一套行之有效的内部管理制度,没有及时实现制度创新,一些集团公司很快解体了,一些集团公司虽然没有解体,但集团总部的控制力也显得十分无力。只有那些能够适应市场经济规律要求,及时建立健全集团内部管理制度,并不断完善、创新和严格执行的集团公司得到了稳定的发展和壮大。因此,建立健全并严格执行集团内部管理制度,并不断实现制度创新,对于保证集团公司的稳定发展和逐步壮大是十分必要的。

1 集团公司内部财会管理制度创新的概念

集团公司内部财会管理制度,是集团公司根据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财经制度,并结合集团公司生产经营特点和财会管理的要求制定的,调整集团公司内部财会关系的财会管理体制和书面文件规范。集团公司内部财会管理制度在集团公司内部管理制度中占有十分重要的地位,这是由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各种要素、生产经营活动的过程和结果几乎都与财会活动和价值范畴相联系的特征所决定的。

集团公司内部财会管理制度创新,是指集团公司的各级管理者在学习市场经济知识,自觉转变和更新观念的基础上,遵循市场经济规则,尊重经济规律要求,以国家财经法规和统一的财会制度为依据,结合集团公司生产经营活动实际和管理要求,对集团公司现行的内部财会管理制度进行全面审视,在此基础上建立和健全一套适应市场经济和社会化大生产管理要求的科学合理、规范合法、便于理解、易于操作的财会管理体制和制度的过程。能否适时地进行财会管理制度的创新,事关集团公司的生存和发展。

2 集团公司内部财会管理制度创新的必要性

(1)集团公司内部财会管理制度创新是促进集团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

在传统的计划经济体制下,各个联合企业都统一按照国家的指令生产产品,生产产品所需要的各种要素由下级按规定申报,由上级统一调配。盈利上交国家,亏损由国家弥补。因此,在生产要素的配置和生产成果分配的管理上,同一所有制的所有企业执行着相同的制度和规范,企业财务管理以及会计计量和确认的标准都由国家制定统一的制度进行统一规范。财务会计对所管理和核算的对象,一般只需翻开上级的“本本”就能操作,财会人员在工作中一般用不着进行职业判断。因此,管理和核算中的价值只是一种形式,这种价值形式并不反映商品的真实价值。在这样一种高度集中的计划管理体制下,企业内部的财会管理制度没有创新的条件,企业没有经营的理念,企业管理没有科学性可言。

随着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逐步深入,完善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正在逐步形成,特别是现代企业制度的逐步规范,体现价值规律要求的价值形态越来越被各个企业和集团公司的各级管理者们所重视,使他们或先或后,或自觉或不自觉地意识到,企业管理水平的高低,不仅体现在企业内部管理对市场变化反应的及时性和准确性上,而且,更为重要的是,要看企业经营的决策者们在千变万化的市场面前,能不能透过现象看本质,通过完善内部管理制度,不断加强内部管理,不断提高员工队伍素质,一方面,通过企业的科技攻关和对新产品开发的不断投入,调整产品结构和生产组织形式,形成具有本企业特色的核心竞争力,促进企业生产出市场所需要的、多品种、多规格的合格产品,扩大市场占有率,在市场竞争中,形成一种竞争优势的态势。另一方面,以改组、改制、改造为手段,不断优化企业内部生产流程、生产组织和经营管理组织;以重组、兼并等资本运作方式,实现资本的迅速扩张,把企业不断地做强做大。

勿庸质疑,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集团公司内部的管理要体现及时、准确、高效的要求,必须在内部财会管理制度上实现不断创新,才能使集团公司内部管理机制随着外部环境的变化,自觉、及时和准确地作出适度的反应,以适应市场的变化。

(2)集团公司内部财会管理制度创新是加强集团公司内部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的需要。

集团公司内部的财务管理,是指集团公司对财务政策、标准和资金的管理。集团公司内部的会计核算,是指集团公司各单位在会计核算中,对会计核算对象进行确认、计量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会计处理方法的处理原则和规范。集团公司应当在国家财务管理制度、企业会计准则、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等法规出台时,以积极的态度,及时学习和加强研究,以扎实有效的工作,及时修订完善内部财会管理制度规范体系,实现最先执行;同时,通过及时调整和完善集团公司财会管理信息系统,把企业为适应国家法律法规要求所进行的内部财会管理制度的新规范固化于信息系统,这既有利于提高集团公司财会管理信息的质量,加速集团公司财会信息处理的速度,又有利于集团公司内部各子公司相关财会信息的比较分析和及时提供考核所需的财务会计指标,也有利于相关各方正确理解和使用集团公司及其所属子公司的财会信息,使财务会计信息使用者能够及时地进行正确的管理决策。还可以为集团公司不断强化资金的高度集中管理,更新控制手段;为内部为各单位创造相对公平的经营环境,调动各单位生产经营的积极性。显然,要实现这样的目的,就要求集团公司在内部财会管理制度上,随着国家政策和制度的调整,内部生产经营情况的变化和强化内部管理的需要不断地创新。

(3)集团公司内部财会管理制度创新是保证企业有序管理,提高运营效率的需要。

国家每次对财会法规和制度改革的力度和涉及面有大有小,当国家财会法规和制度改革力度大且涉及面较广时,集团公司财会管理制度的创新不会是一蹴而就的,而是需要在主要财会制度修订实施后,一方面,要安排专人负责主要财会制度执行情况的跟踪检查,及时掌握执行中存在的问题,当存在的问题较大、较急的情况下,应当及时研究,采取统一的措施,补充部署,加以完善;另一方面,对执行主制度的配套办法的修订完善作出全面部署,安排人员,深入研究,及时修订完善执行主制度所需的配套办法。只有这样,方能使集团公司内部财会管理制度创新的任务得到全面落实,促进集团公司在新制度基础上的有序管理。

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的生存和发展必须紧紧依靠企业的全体员工,充分调动他们的生产经营积极性,促使他们自觉自愿地为企业的生存和发展而努力工作,保证集团公司在市场竞争中经久不衰。要达到这样的目的,集团公司应当及时进行内部财会管理制度创新,及时实现内部各项财务会计政策、标准与国家最新的政策和标准相对接,使企业全体员工在国家政策出台的第一时间得到国家经济改革所带来实惠,只有这样,充分调动员工的生产经营积极性,促使他们自觉自愿地为企业的生存和发展而努力工作,提高集团公司运营效率才有持续的内部动力作支撑。

集团公司内部财会管理制度每一次创新,无论制度修订者预先安排如何周密,主制度实施后的补充规定和配套办法如何周到,随着形势的发展,新情况、新问题会不断出现,制度执行过程中也就会出现这样或那样的问题,因此要求集团公司经常注意调整内部财会管理制度,使财会管理制度起到促进先进,鞭策落后,奖勤罚懒,堵塞管理漏洞,促进协作的作用。

3 集团公司内部财会管理制度创新的原则

(1)集团公司内部财会管理制度创新要体现市场经济规律的要求。

市场经济规律是市场经济中各种事物之间内在的必然联系。虽然市场经济规律是客观的,是不以人们的意志为转移的,但是,人们可以通过经济管理实践认识它,利用它。目前,人们认识并利用的市场经济规律就很多,最主要的是价值规律、价格规律、供求规律、竞争规律、宏观调控规律、微观管控规律等。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必须体现经济规律的要求,以最少的劳动占用和劳动消耗,生产出尽可能多的符合社会需要的产品,才能保证企业不断发展和壮大。为此,集团公司在制定内部财会管理制度时,就应当使所制定的制度符合市场经济规律的要求,以不违背市场经济规律作为制定集团公司内部财会管理制度的首要原则。

(2)集团公司内部财会管理制度创新应当反映社会化大生产的客观要求。

现代集团公司都是生产经营规模较大的企业组织群体,要使这个群体协调健康地发展,就应当处理和协调好集团公司内部的各种关系,在处理这些关系时,不但要反映经济规律的要求,而且也要反映社会化大生产的要求。要实现生产作业过程的标准化、通用化和规范化;要体现生产经营决策过程的公开化和民主化;要贯彻管理标准、政策、方法的统一规范;要体现员工招聘、工资分配、劳动保险和福利待遇的透明度,等等。显然,要处理好社会化大生产中的这些关系,在财会管理制度方面实现不断创新,以适应社会化大生产的客观要求。

(3)集团公司内部财会管理制度创新要符合集团公司生产经营和管理实际的要求。

由于集团公司生产经营活动是在一定的内外部环境中进行的,因此,任何一个集团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就不能不受内外部生产经营环境的影响,并形成与集团公司内外部环境大致协调的,具有地缘特色和企业特色的生产经营氛围。关键是集团公司经营管理者要准确把握公司所处内外部环境的特点,并善于利用对集团公司生产经营活动有利的内外部条件,注意规避对集团公司生产经营活动不利的内外部条件,适时推动集团公司生产经营活动健康发展。毫无疑问,集团公司所处的内外部环境是随着国内外政治经济形势的变化和市场经济发展情况而变化的。集团公司生产经营情况也是不断发展变化的,内部财会管理制度要适应生产经营实际的变化,就应当实现不断创新。

4 集团公司内部财会管理制度创新的依据、时机、组织和基础

(1)集团公司内部财会管理制度创新的依据。如前所述集团公司内部财会管理制度创新的依据是、而且只能是国家财务会计法规,而不能脱离国家财务会计法规的规定和要求闭门造车。那种脱离国家财务会计法规的规定和要求闭门造车,设计出来内部财会管理制度再完美无缺,也如无源之水、无本之木。这样的内部财会管理制度从一出台之日就存在先天缺陷,必然是行不通的。因此,集团公司内部财会管理制度创新的依据是、而且只能是国家财务会计法规。

(2)集团公司内部财会管理制度创新的时机。

如果是一个新设立的集团公司,那么,集团公司酝酿设立之时就是该集团公司内部财会管理制度创新的最佳时机。在集团公司酝酿设立的过程中,在设立公司组织构架的同时,也必须包含内部财会管理制度设计。只有这样,才可能在财会管理方面保证公司设立后的有效运作,保障新公司的资产安全和完整,以便在此基础上实现资本增值。

如果是一个已运行多年的集团公司,那么,国家财务会计制度改革之时就是该集团公司内部财会管理制度创新的最佳时机。如前所述,集团公司要保证高质量的财务会计信息,就必须紧跟国家财务会计制度改革的步伐,集团公司只有紧跟国家财务会计制度改革的步伐,及时、持续地修订和完善内部财会管理制度,才能保证高质量的财务会计信息。

(3)集团公司内部财会管理制度创新的组织。公司高层管理人员必须高度重视内部财会管理制度创新的工作,

必须把内部财会管理制度创新作为“一把手工程”,及时抓紧抓好。为保证集团公司内部财会管理制度创新的质量,应成立内部财会管理制度创新工作组,将内部财会管理制度创新的任务落实到每一位修订者。同时,参与内部财会管理制度修订的主要修订者必须具备对国家财务会计制度的学习能力,以及丰富的财会管理制度设计知识和经验。

第3篇:公司不动产管理方法范文

关键词:资产管理公司企业转机破产重整风险控制

企业转机与破产重整的内涵

(一)企业转机

企业转机是企业陷入衰退危机,尚未达到破产原因之前,对其实施危机干预,使其恢复生机和活力。同为企业的再生程序,企业转机不同于破产重整,破产重整是在司法干预下的重整程序。转机中的企业并未达到破产法规定的破产条件,而是在企业进入衰退早期,由企业主动进行的一种自我挽救程序。

转机管理的成功有赖于正确制定转机方案并有效实施。成功的企业转机需要转机管理专家,而非单纯的行业专家。转机负责人需扮演领导者和管理者多重角色,需要具有丰富危机处理经验的专业机构和人员、危机企业转机管理人市场才能完成危机企业转机管理。

(二)破产重整

破产重整又名“司法康复”或“更生”,是指对已具破产原因但有再生希望的债务人实施的旨在挽救其生存的程序,经利害关系人申请,在司法机关的主持和利害关系人的参与下,对其进行整顿,以使其摆脱困境,重获经营能力。

资产管理公司参与企业转机及破产重整的内容

(一)提供融资服务

重整融资是重整能否成功的关键,重整融资需要寻求风险偏好型投资者,融资契约当事人之间法律关系比较复杂,涉及包括公司原债权人、股东、管理层、雇员等在内的多方当事人。重整融资的重要问题是定价,重整公司的风险高于正常经营的公司,而其收益又不确定,重整融资会要求高于市场价格的回报,给予融资人更多的权利保障,并要重整公司负担更多义务。资产管理公司提供重整融资具有优势,一方面,资产管理公司具有不良资产处置的经验与技巧,容易对重整企业估值及风险作出判断,另一方面,资产管理可以通过多种融资手段进行融资。

(二)请求权交易

1.重整模式的新发展与请求权交易。重整是在司法框架下重新组合困境公司的资本结构,使公司摆脱债务负担以恢复营运。重整的基本目标是挽救困境企业,挽救的方式包括法人人格存续和核心业务存续。后者是在恢复公司营运价值的前提下的灵活的重整模式,包括重整拍卖、重整并购、重整资产出售等。重整资产出售是债务人企业利用重整程序作为一个平台出售公司资产,这是一种司法程序下的吸收合并。重整出售已经成为美国公司重整中广泛应用的一种模式,据统计2002年美国依据破产法第11章实施破产保护的大公司中,过半数采取了资产出售的方式,美国破产法第11章1123条明确规定重整方案中可以规定出售债务人的全部或任何资产。

重整出售的重要特点是对重整中的公司的债权或股权等权益进行交易,这种交易被称为请求权交易,不同请求权人根据重整方案对这些资产拥有不同层级不同数量的请求权,美国有着世界上最为先进的重整制度,与其请求权交易活跃有着密切关系。美国法一般不会在破产条件下由于请求权的性质而限制其转让,其判例法形成一个基本原则:请求权或利益的收购者拥有和原始请求权人或股东同样的权利和限制。

破产企业实质上就是一个财产集合,权利人对其拥有相应的请求权。破产法最基本的目标是保护这些请求权。重整制度的核心在于恢复那些有继续存在价值的企业营运,请求权交易并不阻碍破产重整的上述价值,而且可以使不愿意参与重整的权利人解脱出来,又为新的投资者提供机会。

2.请求权交易方式与程序。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擅长投资困境公司,在长期的金融不良资产处置实践中,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积累了经验和风险识别及管理能力,通过在破产重整框架下的投资活动实现增值。

第一,确定收购方案。在确定收购方案前,应了解目标公司的债权人结构和状况,与债权人私下接触,了解债权人的风险偏好,掌握影响重整计划通过的关键表决组债权人的信息,金融资产管理公司还应能运用自己对困境企业的专业能力准确判断目标公司的风险和价值,并能成功说服目标债权人。然后,在此基础上,确定债权收购方案。债权收购方案的主要内容是收购价格以及付款方式。

第二,收购谈判。不同请求权人具体需求不同,有些请求权人对流动性的需求大于对未来收益的需求,也愿意收到现金退出重整程序,也可以与其协商债权收购,或者进行债转股,交换重整公司新的股权,请求权清偿的清偿次序越低,收购价格也越低,实施债转股的可能性越高。

第三,控制重整公司。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可以通过收购请求权控制重整中的公司,进入并控制债权人委员会。金融资产管理公司要达到上述目的,重整方案表决通过是重整中的重要环节,一般情况下,重整方案会把各利益主体分为若干组别对方案进行表决,请求权交易会使每个类别组的人数都可能减少,从而易于通过重整方案。投资人提出并通过自己的重整方案,或者阻挠通过对自己不利的重整方案,都可通过收购请求权获得投票权的方式实现。按照一般的重整法律规定,每一个类别组请求权人中只要代表二分之一以上参加投票的请求权人数,且其持有请求权数额超过参加投票的请求权数额的三分之二的请求权人同意重整方案,就视为该类别组同意重整方案。收购关键组别,金额可以达到控制的目的。

(三)提供专业服务

资产管理公司在资产处置和管理实践中,以债务重组、资产重组和企业重组为工具,强化投资银行业务能力,逐步在金融体系中形成并确立了特色业务优势。资产管理公司在不良资产营运管理方面具有丰富的经验,积累了大量的资源。企业转机管理、重整与不良资产经营管理业务在市场环境、法律背景、定价机制、业务能力等方面具有十分密切的联系。资产管理公司在企业转机及破产重整中可以提供多元化的服务。

1.经营管理服务。对于企业转机而言,需要对企业所处的危机进行准确诊断,整个过程可能涉及稳定危机、获取利益相关方的支持、战略调整、组织变革、优化关键流程及财务重组,转机管理人要得到利益相关方的信任和支持,完成转机管理,需要具有较高的危机处理能力及经营管理能力。

资产管理公司在破产重整中同样可以提供经营管理服务。债权人和股东在重整中会争夺破产控制权,债权人控制论从剩余所有权及企业价值最大化观点出发,认为重整企业中债权人才是真正的剩余所有权人,主张债权人拥有剩余控制权,并控制重整过程中公司的经营活动。重整制度改变了以往的契约式公司治理规则,代之以债权人参与及司法监督下的治理方式。管理层既向股东负信托义务,也向债权人负信托义务。股东控制论认为,重整中的公司其剩余所有权人是模糊的。股东和债权人都可能是剩余所有权人,其利益又是相互冲突的。剩余所有权理论不适用重整中的公司治理。重整制度是把不同的请求权人约束在同一个目标之下,实现重整中的公司价值最大化,立法出于对效率和公平的考虑,重整公司治理目标常常是公司价值最大化,为了降低成本和解决信息匮乏问题,确定了债务人企业主导的重整方式。但这种模式存在问题,因为管理层有拖延重整程序的激励,管理层不能从清算中受益,却能从重整程序中得到控制权收益。现行重整法律一般给管理层提供了过多的控制重整权力,造成滥用重整程序。

解决DIP重整模式的方案是破产管理人模式,即由管理人主导重整程序。这需要破产管理人具有专业的经营管理能力,或者在经理人市场聘请专业管理人员。根据我国破产法规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和破产清算事务所以及个人可以担任管理人,实际上这些机构和个人难以胜任上述工作,而具有丰富“问题企业拯救”经验的资产管理公司是一个不错的选择。

2.提供投资服务。破产重整是一个综合性的程序,涉及财务、管理、法律、金融等内容,债务人企业要进行融资,发行债券及实施债转股等活动,除了作为投资者之外,资产管理公司可以发挥在资产管理及重组等方面的优势,为投资者提供投资服务。

3.担任管理人。在企业转机和破产重整中,管理人的作用至关重要。企业转机管理并非一个司法程序,转机管理可以由危机企业自行实施,也可以由危机企业专业处理机构来实施,但一般由后者来完成。资产管理公司可以通过与危机企业谈判确定的转机方案来担任管理人。而在破产重整中,破产法规定了破产管理人制度,破产管理人的选任可以由债权人会议确定或由法院指定。我国破产法采取由法院在管理人名册中指定管理人的方式,资产管理公司可以成为破产管理人。

资产管理公司参与风险控制

(一)重整融资风险控制

重整融资的风险主要在于重整结果的不确定性,对融资的风险控制主要通过对融资的监督和提高收益率以及立法和司法保护。对融资的监督可以通过在融资协议中设定相应条款的方式。

1.规定限制性条件。如规定在限定的日期出售公司资产或者重整方案得到法院批准;要求公司必须达到一定的现金流标准,规定资金使用范围和用途,只有债务人特定的营运费用和经营活动才能使用重整融资。通过循环贷款的模式控制债务人的经营活动。借款间隔一段时间到期一次。每一次到期时融资人对债务人进行评估,如果认为债务人符合贷款条件,贷款会继续循环一次。

2.参与重整公司治理。可建议债务人管理层聘请首席重组官作为专业人士指导债务人重整。首席重组官协助管理层制定重整方案。资产管理公司有权提出首席重组官候选名单,或参与对首席重组官选任和解聘,甚至要求撤换债务人管理层。

大部分国家的破产立法并未明确规定融资人参与重整中的公司治理的法定权力。美国破产法第364条仅规定重整融资人可以享受到清偿优先权,并没有规定融资人可以行使撤换管理层或者参与经营决策等公司治理权。我国《企业破产法》对融资人的权利未具体规定,《企业破产法》第七十三条规定,在重整期间,经债务人申请,人民法院批准,债务人可以在管理人的监督下自行管理财产和营业事务。《企业破产法》第七十四条规定,管理人负责管理财产和营业事务的,可以聘任债务人的经营管理人员负责营业事务。《企业破产法》第八十九条规定,重整计划由债务人负责执行。可见《企业破产法》也没有赋予融资人参与重整中的公司治理的法定权力。但实践中重整融资人通过融资协议参与公司治理却在不断扩展,重整融资人利用重整融资协议控制重整中的公司的经营活动也是重整模式向市场化发展的结果,是对债务人及其管理层过度操纵重整程序的纠正。为控制风险,融资人应注意将融资协议作为重整方案的一部分通过法院批准而取得强制效力,重整融资条款就具有了强制力。融资人还可充分利用立法对重整融资的特别保护。

3.完善法律制度和规则。降低重整融资风险吸引投资者,需要明确的法律规则。美国破产法给破产融资进行了详细的规定,集中体现在第364条,该条(a)款规定,如果债务人企业在正常的业务经营过程中取得无担保信贷和承担无担保债务,则该融资可作为管理费用,享受第一优先受偿权;(b)款规定,对非属于正常业务范围,在法院批准的前提下,债权人同样可享受上述优先权;(c)款规定,如果债务人企业不能得到无担保贷款,法院可以批准融资人获得“超级优先”管理费用请求权,或者批准融资人获得针对没有担保负担的财产的担保权益,如果财产有担保负担,则获得从属性担保权益,即该担保权益的地位从属于既有的担保权;(d)款规定,如果债务人企业无法通过其他方式获得贷款,法院可以授权重整融资人获得担保利益,这种担保利益优于或等同于现有的担保利益,但必须给予原来的担保债权人以充分的保护。

发行证券是重整融资的重要方式。由于重整企业是困境企业,不符合证券法规定的发行条件,需要特别进行规定,美国破产法规定了重整中公司发行证券的豁免制度。美国破产法第1145(a)(1)条规定,为交换对债务人的请求权或债务人破产申请前的股票而发行证券,债务人可根据重整方案发行证券而不必根据1933年证券法的规定申请注册陈述。“与债务人联合制定重整方案的联营公司”或者“根据重整方案继承债务人的公司”发行证券也适用上述豁免程序。第1145(a)(3)条为投资人在公开证券市场交易请求权提供了立法支持。该款规定:根据本条(a)款(1)项指定的方式向本条(1)款规定的市场主体以外的市场主体要约出售或出售任何证券,该市场主体都不构成1933年证券法2(11)条意义上的承销商。此外,重整中的公司的一些非证券性质请求权也可以通过非证券市场进行交易。因此,我国破产法也应做出相应安排。

(二)请求权交易风险控制

企业破产重整需要一个良好的请求权交易环境与机制。比如,在三鹿破产案中,河北国信资产运营公司以20%价格收购普通债权人债权成为国内首例破产债权收购,这是一例不成功的非完全市场行为的收购,收购过程凸现了我国相关法律规则的缺位。

立法应为请求权交易创造宽松的条件,在此基础上进行明确的规定。请求权交易更多属于市场行为,因此,破产法不应禁止该交易行为,并且不应过多限制受让人的权利,而是为交易创造条件。比如,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是受公司法限制的,以维护其人合性,但在重整状态下,这种限制不再具有法律效力,因为破产重整是公司一系列契约的再安排。破产法立法应关注继受者的权利问题,请求权或利益的收购者拥有和原始请求权人或股东同样的权利和限制。

由于请求权交易会产生控制权的转换,受让者可能会滥用权力而损害其他债权人的利益;请求权受让人也可能有敌意的目的,如竞争对手出于阻碍重整而进行交易。因此,法律在鼓励交易的同时,必须进行必要的限制。交易程序公开、公正是基本的原则,需要规定信息披露制度;规定受让人的信托义务;禁止操纵和欺诈活动。法院可以对交易进行必要的最低限度的审查和批准,推行交易备案制度,在交易达到一定比例时,借鉴上市公司收购的强制要约制度,以保护中小债权人及股东利益。

参考文献:

1.李曙光,王佐发.中国破产法实施的法律经济分析.政法论坛,2007(1)

2.斯图尔特•斯莱特,大卫•洛维特.涅槃:危机中的企业转机管理.高等教育出版社,2009

3.DouglasG.Baird,AWorldWithoutBankruptcy,inCorporateBankruptcy:EconomicandLegalPerspectives,editedbyJagdeepS.BhandariandLawrenceA.Weiss,CambridgeUniversityPress,1996

第4篇:公司不动产管理方法范文

[关键词]保险公司,组织结构,设计

组织结构设计是保险公司经营管理的一个重要课题,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保险公司的经营管理效率。笔者对组织结构做出如下定义:组织结构是组织通过专业化分工与协作来完成各项任务的方法总和。组织结构的内容包括部门设置、岗位设置、业务流程设计、决策权分配和管理报告关系,其中,部门设置是组织结构设计的核心。

一、保险公司的经营管理活动和影响组织结构设计的主要因素

(一)保险公司经营管理活动和保险公司组织结构设置

保险公司的经营管理活动是保险公司组织结构设置的基础。保险公司从事风险管理业务,需要进行程度较高的专业化分工。其主要经营管理活动包括:产品开发、市场营销和销售、承保、再保险、客户服务、投资、理赔,以及其他支持性经营管理活动。大体而言,保险公司基于这些基本经营管理活动所设置的部门可以分为三类:前台部门、部门和后台部门。前台部门负责业务发展和客户开发,包括营销管理部门和销售部门。部门管理运营环节,为前台部门提供支持服务,对业务风险进行管控,为客户提供售后服务,具体包括产品开发部门、客户服务部门、核保部门、再保险部门、理赔部门等。后台部门为整个公司提供支持,具体包括办公室或行政部、人力资源部、财务会计部、信息科技部、法律部、企划部等。

保险公司前台部门和部门的设置充分体现出保险行业的经营管理特色和各家保险公司的发展战略,也是本文的研究重点。

(二)保险公司组织结构设计的主要因素

1.公司战略

公司战略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组织结构的设计,组织结构设计必须充分体现公司战略,并支持公司战略的实施。采用成本领先战略的保险公司,其组织结构强调较高的权力集中度,较高的资源共享程度,标准的运作流程,要求组织结构设计有利于提高经营效率。采用差异化战略的保险公司,其组织结构相对灵活,权力集中度较低,部门间横向协调能力较强,组织结构设计注重提高市场反应能力和创新能力。另外,一些保险公司依据自身优势资源,制定了大力发展特定业务的战略,并在组织结构设置方面做出相应的安排。

2.信息技术

信息技术的发展对保险公司的经营管理产生了深远的影响,为保险公司进行组织结构变革创造了重要的条件和手段。保险信息技术被广泛运用于保险核心运营系统、数据集中、客户服务系统、办公自动化系统和管理信息系统等领域,为保险公司实现集中化、标准化、自动化管理提供了外部技术手段。

3.有影响力的外部机构

保险行业属于受到政府严格监管的行业,保险公司组织结构设计必须符合法律、法规、行业监管政策的规定和要求。母公司或大股东是另一类具有影响力的外部机构。母公司或大股东的资源和偏好也会对保险公司组织结构产生较大的影响。

4.主流的组织结构形式

参考和借鉴同业主流的组织结构形式是保险公司组织结构设计的通常做法。主流的组织结构形式一般为行业内公司所普遍采用,并被长期实践证明是切实可行的。一般而言,主流的组织结构形式会不同程度地体现在各家保险公司组织结构之中。

除了上述列出的主要因素之外,保险公司的组织结构还受到组织规模、经营管理环境、组织的历史沿革等因素的影响。

二、保险公司组织结构现状分析——国内外保险公司的组织结构实践

(一)西方保险公司组织结构变革的最新发展趋势和动因

自20世纪90年代以来,西方国家保险市场出现了以下新的发展趋势:第一,市场监管放松造成市场竞争日趋激烈;第二,消费者购买行为发生演变,越来越多的消费者愿意在一家金融机构购买系列金融产品;第三,各家保险公司都在信息技术领域进行了大量的投资,信息技术被广泛运用于经营管理的各个环节。

上述发展趋势对西方保险公司的组织结构和经营管理产生了如下主要影响:

第一,保险公司的管理方式发生了深刻的变化。一方面,保险公司对部门采用了集中管理的方式;另一方面,保险公司对前台部门采用了授权管理的方式。部门职能的集中式管理有利于保险公司共享在承保、理赔领域的资源,取得规模经济优势,降低运营成本;而前台部门的授权式管理(分权)有利于保险公司降低在营销和销售环节的控制成本,更加灵活地参与地区保险市场的竞争。荷兰aegon保险集团将其组织结构和管理方式的特点描述为“分权式管理,集中式支持”,即aegon保险集团对各地区业务单元的经理人员授予充分的经营自,各地区业务单元的经理人员有权做出关于品牌管理、产品组合和分销渠道管理等领域的决策;同时,在一些控制职能领域,特别是资金管理和风险管理领域,由集团总部实施集中管理。

第二,保险公司的组织结构发生了深刻的变化:大多数西方保险公司已将原来基于产品线的组织结构变革为基于客户类型的组织结构。安联保险集团和苏黎世金融集团在实施组织变革时,都明确提出使组织结构变得更加“以客户为中心”,以便于实施“以客户为中心”的商业战略,提高市场反应速度。保险公司建立基于客户类型的组织结构不仅迎合了消费者购买行为的演变趋势,而且使各销售渠道能更好地共享客户和产品有关的信息,实现交叉销售,更好地了解并满足客户多元化的需求。

第三,保险公司的销售渠道更加趋于多元化。首先,信息技术的运用提高了部门和销售渠道的整合能力,有效降低了部门和销售渠道之间的沟通协调成本,使保险公司能低成本地利用更多的销售渠道实现销售,如银行保险渠道。同时,利用信息技术开发直接销售的方式,包括电话营销和互联网营销因具有明显的成本优势而变得日益流行。安盛保险在集团层次专门设立了直效营销(direct marketing)服务事业部。aig集团非寿险事业部下设了专门从事直效营销业务的aigdirect。

第四,保险公司的经营方式更趋灵活,一些公司选择了外包部分经营管理活动。信息技术的运用提高了保险公司对整个经营管理活动价值链的控制力。在确保控制力的前提下,西方保险公司开始将更多的不具备竞争优势的经营管理活动外包给效率更高的第三方公司。西方保险公司最常外包的经营管理职能包括:销售职能、营销职能、精算职能、理赔职能和客户服务职能。ibm咨询公司的调研结果显示,80%接受调研的保险公司经理人员完全认同或部分认同保险公司将与外部第三方公司建立更多的合作关系的发展趋势。

(二)国内外保险公司组织结构的比较研究

1.前台部门设置

(1)前台部门设置的选择标准

保险公司前台部门的设计是组织结构设计的关键,充分体现出各家公司的发展战略和发展阶段。各家公司往往依照以下三类标准设置前台部门。

第一,依照不同客户类型,保险公司可以设置个人业务部和团体业务部。该种设置方法的依据在于个人保险业务和团体保险业务在产品、承保、客户服务、理赔和分销渠道等方面存在较大的差异性。依据客户类型设置前台部门,有利于保险公司实施“以客户为中心”的发展战略,及时、准确地了解客户的需求,为客户提供一揽子的保险产品和服务,满足客户的综合保险需求。

第二,依照不同渠道进行设置。在实践中,最具特点的销售渠道包括个人人渠道、专业和兼业中介渠道、银行渠道和直效营销渠道。依据渠道类型设置前台部门,有利于保险公司实施大力发展特定销售渠道的战略,有利于开发、管理和维护重要销售渠道,充分挖掘渠道的潜力。

第三,依照不同产品设置部门。按照产品设置部门对于财产保险公司而言更为普遍。最常设置的部门包括车辆保险部、水险部、财产保险部、特殊风险保险部、意健险部等。这种组织结构可以体现出保险公司大力发展特定产品线的战略,有利于公司加强对产品线业务的开拓和管理,促进与产品线相关的知识和技能纵深发展。但是,这种设置方法不利于公司全面深人地了解客户需求,不利于公司向客户提供综合保险产品和服务。

(2)西方保险公司在前台部门设置方面的做法

按客户类型设置前台营销部门是国外人寿保险公司的主流做法。比如美国大都会人寿的前台部门分为个人客户部和团体客户部;ing保险美国公司下设个人金融服务事业部和机构金融服务事业部;荷兰aegon保险集团英国公司下设个人业务事业部和公司业务事业部。一些寿险公司采用了以客户类型为主,渠道类型为辅的设置方法。如忠利泛欧保险公司下设了公司业务部、个人营销部和中介销售部。另外一些寿险公司采用了以客户类型为主,产品类型为辅的设置方法。如安盛人寿公司在设有个人财富管理事业部、公司业务事业部之外,还设立了保障产品事业部来重点开发保障类保险市场。

大多数国外产险公司的前台部门设置同时采用了多种设置标准。第一种常见的做法采用了客户类型和产品类型相结合的方法。比如美亚保险公司(aiu)设置了两个按客户类型命名的事业部(商险事业部、个险事业部)和两个按产品类型命名的事业部(意外及健康险事业部、能源险事业部)。chubb保险公司设置了商险部、个险部,以及特殊险部和保证保险部。另一种常见的做法采用了客户类型和渠道类型相结合的方法。安盛保险(安盛集团的财产保险分支)下设四个事业部:公司合作事业部、个人保险中介事业部、商业保险中介事业部、安盛解决方案事业部。cgnu保险公司下设了零售业务部、公司合作部和保险中介业务部。

事业部制已普遍为西方保险公司所采用。依据产品类型、客户类型和渠道类型设置事业部是常见的做法。一些大型跨国经营的保险公司在集团层次设立地区事业部也是常见的做法。以英杰华保险公司为例,在集团层次设立了英国事业部、欧洲事业部和国际事业部3个事业部。安盛保险在集团层次也设立了11个地区事业部。另外,一些大型保险公司在集团层次引入了矩阵式组织结构。例如,苏黎世金融服务公司在集团层次设置了4个业务线和地域相结合的事业部,包括全球公司事业部、北美商险事业部、欧洲非寿险事业部和全球人寿事业部。应该说,全球化和综合化经营是欧美大型保险公司设立事业部的基础。

(3)国内保险公司在前台部门设置方面的做法

国内人寿保险公司已普遍依据客户类型设置业务部门,大多数寿险公司都设有个险业务部和团险业务部。另外,鉴于银行保险渠道的重要性,大多数国内寿险公司都设立了银行保险部。

各家中资寿险公司的前台部门设置大体相同,这与国内寿险公司的发展历程有关。早期经营寿险业务的保险公司仅开展团体人身保险业务。自友邦保险在1992年率先引入了保险人机制之后,个人寿险业务在国内取得了快速发展,各家寿险公司都增设了个人业务部。在2000年之后,平安保险、太平寿险率先在银行保险领域取得了突破式发展,促使各家寿险公司设立了银行保险部。目前,虽然各家寿险公司的业务发展重点各有差异,但基本上都按照个人业务、团体业务和银行保险业务来设置其前台部门(见表1)。

相比较而言,财产保险公司在前台部门设置方面具有一定的差异性。长期以来,依照产品线设置前台部门一直是国内财产保险公司的普遍做法。近年来,按照客户类别和渠道设置前台部门的做法逐步为更多的产险公司所接受(见表2)。例如,平安财产保险公司依照客户类别和产品类别相结合设置前台部门,都邦产险也是依照客户类别设置前台部门。

国内一些规模较大的保险公司,包括人保财险、平安寿险等公司已在前台引入了事业部制。对于业务规模较大、经营能力较强的保险公司而言,事业部制已成为一种现实的选择。对于新兴保险公司而言,由于整体业务规模较小,业务结构不均衡,各职能的专业能力亟需加强,采用职能部制可能是更好的选择,有助于公司快速提高各职能的专业能力,实现职能规模经济,建立职能资源的共享机制。

2.部门设置

(1)部门设置的关键问题

部门设置需要解决以下关键问题:第一,部门能否在各职能领域建立专长和技能优势,向客户和前台部门提供优质服务并有效控制经营风险;第二,部门能否在各职能领域实现规模经济,降低经营成本;第三,部门设置能否降低前台部门和部门之间的协调成本,提高市场反应速度。

长期以来,如何实现部门职能和前台部门职能的融合、是否对某些部门职能例如核保与理赔实行独立和集中式的管理,成为保险公司的两难选择。对部门的特定职能实行集中式管理有利于加强在特定职能领域的专长和技能,有利于控制业务风险,有利于在特定职能领域实现规模经济,有利于建立资源共享机制。但是,保险公司对于风险的识别能力、经营管理经验、业务流程的标准化程度、信息系统的支持程度等因素,均对保险运营的集中化构成挑战。另外,设立独立的部门并实行集中式管理,可能提高前台部门和部门之间的协调成本,影响市场开发的效率。伴随着保险行业的发展和数据的积累,尤其是信息技术的运用,保险公司承保、理赔等运营流程的标准化水平和自动化水平显著提高,前台部门和部门之间的沟通和协调成本显著较低,有力支持了对核保和理赔等部门职能实行集中式管理的做法。

(2)西方保险公司在部门设置方面的做法

西方保险公司在承保和理赔管理领域大多采用了集中式管理的做法。在承保管理方面,由于西方保险公司已掌握了较为先进的风险评估和风险定价技能,并已积累了大量的经验数据,除了少数较为复杂和规模较大的风险之外,西方保险公司已基本能将承保的风险因子程式化,并将业务流程标准化,借助于信息技术系统实现远程电子核保。依据集中程度的不同,集中的承保管理可以分为完全集中模式、分险种集中模式、分地域集中模式、分客户集中模式和混合集中模式。例如,苏格兰皇家银行保险公司在英国国内采用了完全集中模式,设置了独立的保险服务部,统一负责下属各保险品牌的业务承保。美亚保险公司采用了分险种集中模式,按照不同险种设立了若干个承保中心。友邦保险公司对分客户集中模式进行了探索,设置了专门面向小型商业客户的承保中心。在理赔管理方面,大多数西方保险公司也设置了专门的理赔部门对全公司的理赔进行统一管理。例如,美亚保险公司专门设立了理赔事业部对其全球2000多名理赔人员进行了统一的管理。另外,许多西方保险公司,例如苏格兰皇家银行保险公司充分借助于信息技术系统,实现理赔流程的标准化和自动化,能对简单赔案进行快速定损、理算和赔款,大幅提高了理赔环节的管理效率。

(3)国内保险公司在部门设置方面的做法

在核保和理赔等职能领域,国内人寿保险公司和财产保险公司在组织结构设置方面存在着差别。国内人寿保险公司基本都设立独立的核保部(或履行核保职能的业务管理部)、理赔部。对财产保险公司而言,其部门设计存在一定的差异。一些财产保险公司设置了独立的核保和理赔部门,而另一些财产保险公司则将核保职能纳入了前台部门。例如,太平洋财险设立了单独的核保和核赔中心,而人保财险则将核保职能纳入各相关产品事业部中,设立了独立的理赔部。造成这种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产险公司的主要业务领域,如大型工商保险、水险,要求核保职能与销售职能实现更为紧密的结合,有利于核保和销售环节的融合,提高展业的效率。

总体而言,国内保险公司在承保和理赔管理领域采取集中式管理的做法尚处于探索阶段,一些领先保险公司,如平安保险集团已取得显著进展。平安保险集团选择了完全集中管理模式,并于2004年启动全国后援管理中心的建设。后援管理中心将逐步集中平安保险3000多个分支机构的运营管理职能。截至2006年底,平安保险的后援中心已经完成全部个人寿险业务和银行保险业务的核保和理赔集中,完成60%的产险业务的理赔作业集中,车险核保自动化比率达到50%。”其他国内大型保险集团,包括太保集团、中国保险集团、中国人寿也纷纷开始建设全国后援管理中心。

三、西方保险公司组织结构研究的几点启示

(一)建立基于客户类型的组织结构

如前所述,西方保险公司普遍采用了基于客户类型设置前台部门的做法。采用这种做法的动力主要源自于“客户第一”的理念和消费者趋向于“一站式”购买金融服务产品的购买行为。同时,西方大型保险公司都实现了综合化经营,基于客户类型设置前台部门的做法有利于提高公司内部交叉销售产品的成功率,有利于保险公司降低经营管理的复杂程度。在我国,保险公司基于客户类型设置组织结构将成为一种发展趋势。例如,平安保险集团旗下的寿险公司和财险公司都采用了依据客户类型设置前台部门的做法。

(二)对承保、理赔等职能领域实施集中管理

随着信息技术的运用,在承保、理赔等领域实施集中式管理具有明显的优势:第一,承保、理赔技能和专长能在公司内部低成本地实现共享;第二,业务风险能得到有效的控制。在实践中,西方各家保险公司都在承保、理赔等领域实现了不同程度的集中式管理。运营管理的集中化已成为国际保险行业的通行做法。

然而,国内保险公司要成功推行承保和理赔等运营领域的集中管理,必须充分考虑公司现有的经营管理能力、经营管理环境、自身业务规模、发展阶段、人才队伍状况、核保技术以及信息系统建设情况、险种差异性和地域差异性,选择合适的集中管理模式,还需要为集中式管理模式配备相应的工作流程、管理制度和专业技能强的人员,并需要克服许多执行方面的困难。

(三)更为广泛地运用信息技术,优化经营管理流程,提高经营管理效率

西方保险公司已完全将其经营管理模式承载在信息技术系统之上。信息技术广泛运用于经营管理各主要环节,包括营销管理、销售管理、承保、理赔等。在保险公司经营管理体系中,经营管理模式和业务流程设计是基础,而信息技术则为经营管理模式和业务流程的运用提供了技术条件。因此,保险公司必须持续改善经营管理水平和业务流程,并不断通过信息技术实现管理进步,提高管理水平和效率。

(四)明晰公司的战略定位,基于公司的战略需求设置组织结构

组织结构设计体现出保险公司的经营发展战略。由于西方保险市场已发展得较为成熟,西方保险公司一般具有清晰的战略定位和发展战略,充分体现在其选定的业务范围、经营地域、分销渠道、经营管理活动之中。许多国内保险公司还处于初创期,尚未确立清晰的战略定位。为了在市场竞争中更好地生存与发展,各家国内保险公司应尽早明晰战略定位,对重点业务领域、重点经营地域和重点分销渠道做出选择和取舍,并对组织结构进行相应调整。

(五)因地因时制宜,加强变革管理

第5篇:公司不动产管理方法范文

[关键词]高校 产业公司 财务管理

中图分类号:F253.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914X(2014)44-0062-01

针对高校校办产业普遍存在的问题,教育部提出了“积极发展,规范管理、摸清家底、明晰产权,在高校与企业之间建立‘防火墙’,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要求,全国各高校纷纷改制,大部分的高校改制成立了有限责任公司和资产经营公司。通过改制,将高校与校办企业所有权和经营权分离,把高校的无限责任转变为以实际出资人承担的有限责任,实现企业投资主体的多元化,引进公司发展所需的资金、人才和管理方法,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提高公司核心竟争力和经营能力,促进公司的健康发展。但各高校在对这些公司的财务管理方面存在不少问题,如:资本结构、财务管理体制、持续亏损等。如何强化高校产业公司的财务管理,避免国有资产流失,提高产业公司效益,是目前许多高校面临的一个重要课题。

一、当前高校产业公司存在的问题

1、公司的资本结构不合理,造成了国有资产的流失。高校产业公司目前大部分是有限责任公司的形式,大股东一般都是高校,其余一般由职工个人以工会持股、法人单位的形式投资。由于公司考虑所得税费负担的问题,往往在会计报表上反映的是微利或负利润,这就给投资者的分红带来问题,一些公司老总在考虑职工呼声的前提下,采取变相将分红的股利以工资、奖金、福利费等形式记入成本,对于国有的资本收益就不会考虑,就给国有资产带来损失。

2、有些产业公司持续亏损。高校产业公司设立是有限责任公司形式,持续亏损必然侵害了股东的利益,造成所有者权益的下降,就会给自然人股东、法人股东和国有股东的资本带来损失。

3、财务管理制度不完善,监督不到位,造成内部监督控制效率低。高校产业公司的财务管理制度一般参照高校的财务管理规定来执行,由于产业公司是独立的法人企业,在会计制度的执行上也要符合相关《企业会计法》的规定,公司老总作为法人代表,在财务签字上“一支笔”,由于管理制度的不健全,使得财务监督和制约不到位,内部控制失效,缺乏有效的责任追究机制,出现问题不能得到有效及时的解决。

4、财务治理体制失调。高校产业公司存在资金管理松散和激励机制不健全的普遍现象,相当多的公司资金收支缺少统一的筹划和控制,随意性大,使用混乱,导致现金流量不平衡,有的公司多头开户的现象比较普遍,资金管理不严,体外循环现象无法避免,投资随意性大、恶意沉淀资金、周转慢、使用效率不高的问题日益显露。另一方面,由于激励机制是解决“委托―”问题,完善财务治理结构的必要手段,而高校产业公司由于历史、经济、政治等方面的原因,存在激励机制很不完善的现象。经营者的激励与业绩相关度低,绩效考评走过场,没有与公司经济效益、员工利益挂上钩。

二、强化高校产业公司财务管理的对策

1、加强产业财会管理人才的培养和理念创新。人才是推动经济发展的重要动力,没有人才的流入,企业就没有新鲜血液的流入,企业只会越来越衰败,产业公司应该以人为本进行财务管理,多考虑财务人员的切身利益,通过财务管理措施调动大家的积极性和创造力,利用现有的网络技术对企业进行监控,及时发现问题并解决问题,为产业公司的经济决策提供参考依据。

2、完善公司领导的激励机制,实现公司价值最大化,提高公司的经济效益。从管理学的角度解释,激励是指管理者通过各种方式去激发人的动机,使人产生一股内在动力,迸发积极性和创造性,朝着组织确定的目标奋发努力的过程。

3、强化产业公司的财务治理结构。首先要通过国有资产的资本化和国有资本的市场化,盘活国有资本,实现资本增值,以次构建并完善公司财务治理结构的基础性环节。其次要贯彻实施《国有资本金绩效评价规则》和《国有资本金绩效评价操作细则》,构建一个较为合理的评价体系,可以通过对公司的战略、财务状况、内部管理流程、与相关利益者的关系以及公司的创新和发展能力等几个方面的综合考察与评价,给公司以全面、综合、科学的评价,对于我们开展对国有资本营运的评价有着深刻的指导意义。

4、优化产业公司的资本结构,降低国有资产的流失。将公司的资本构成进行优化,实现资本的多元化。对多数产业公司来说,优化资本结构就是通过引入多个投资利益主体,来改变原有公司单一的股本结构。可以采取减持国有股比例、提高法人股比例等。从优选和监控经营者的角度来说,法人股股东是最理想的选择。它们比国有股东代表者有动力,更加注重自身的投资收益,又比个人职工股有能力,因为它们的股全相对集中,有利于形成较统一的意见,而且它们也有经营管理及控制的经验。从而强化对公司的监督作用,以达到降低国有资产的流失。

5、完善产业公司财务制度,规范内部控制制度。建立完善财务管理制度是规范公司财务活动、确保公司财务安全、支持高校改革与发展的根本保障。内部控制和监督是近几年备受关注的管理重点。公司财务内部控制在实际中的运用是相当复杂的,要想把其运用到公司财务管理中的各个环节中,使公司内部管理更加规范,经营良好,公司自有财产的安全得到保护。有效的内部控制制度必须能够切合高校产业公司管理结构,为公司发展服务。应坚持“预防控制为主,事后检查为辅”的原则,依靠程序制约,人员配置真正做到职务相互分离、相互制约、相互监督,明确经济责任制。重视内部审计职能的发挥,内部审计区别于外部和政府审计有其优势,发现公司问题的几率更大,对公司的风险防范和控制意义重大。公司应重视高校内部的审计报告,并认真对待审计结果。

三、结束语

高校产业公司的财务治理将是一个复杂的、渐进性的过程。如何处理好高校与产业公司、公司领导与职工之间的利益平衡是公司财务治理机制的重要环节。产业公司只有在共同的决策机制和监督机制上强化,在人才培养、资本优化、公司制度和内部机制上不断完善,才能发挥高校产业公司“产、学、研”的优势,才能创造更多的经济和社会效益。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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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篇:公司不动产管理方法范文

一、财务报表、报表附注和相关资料识别法

上市公司财务报告体系主要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及会计报表附注及补充材料等。盈余管理的直接对象是公司损益,而损益状况也会影响到资产、负债及现金流量状况。所以,分析上市公司是否进行了盈余管理,应该对损益表、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会计报表附注等进行综合分析。

(一)上市公司损益表分析。分析上市公司损益表应从以下几方面入手:

1、主营业务利润比重。主营业务是公司正常盈利的主要途径。主营业务利润占利润总额比重的高低,表明企业盈利是否具有持续性,是否具有足够的抗风险能力。如果主营业务利润在利润总额里比重较低的话,企业极有可能为了某一财政指标而进行盈余管理。

2、非主营业务利润比重。同主营业务利润相比,非主营业务利润具有偶然性、非稳定性、非增长性、次数少、金额大等特点。虽然它们都是构成利润总额的因素,但它们对企业的持续发展意义不大。特别是非主营业务利润中的一次性收益在某种程度上不能作为企业盈利能力的判断依据。非主营业务利润包括:附营业务利润、财务费用、投资收益、补贴收入、营业外收入。

如果公司存在以上列示的非主营业务利润比例较大,而主营业务利润比例相对较小,就要考虑公司是否利用行政干预、对生产经营活动的调节、交易的规划以及政府补贴等方法进行盈余管理。我们在分析时,应将非主营业务利润从利润总额中剔除,以评价企业利润来源的稳定性以及盈余管理的程度。

3、上市公司损益表与母公司合并报表比较。将上市公司的损益表与其母公司编制的合并会计报表进行对比分析。通过对比分析,如果发现母公司合并会计报表的利润总额(应剔除上市公司的利润总额)大大低于该上市公司的利润总额,就意味着母公司可能通过关联交易将利润包装注入上市公司,也就是上市公司通过关联交易进行了盈余管理。

(二)上市公司资产负债表分析。分析上市公司资产负债表应从以下几方面入手:

1、应收及预付款项

(1)应收款项。应收款项包括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三部分。其中,后两部分是主要形式。由于对这部分往来款项审查的工作量较大,再加上其自身的隐蔽性,往往成为费用、损失挂账的对象。对应收账款的分析应注意是否存在应收账款规模的不正常增加和期限的不正常延长等现象。对其他应收款的分析应注意其余额大小,正常情况下,其他应收款的余额应该不大。如果余额过大,则该公司有利用该账户进行盈余管理的可能。公司常用其他应收账款隐藏潜亏,具体表现为:a、主营业务应收账款增长快,平均账龄较长。b、其他应收款金额大。如果应收账款的金额在流动资产中的比例较大,则有可能利用信用政策的放宽,来增加利润,进行盈余管理。如果应收账款的账龄较长,则会形成不良资产,坏账损失增加,而盈余质量令人质疑。

(2)预付款项。预付款项指公司为采购原材料或其他活动而形成的债权,是正常经营活动不可缺少的一部分。分析时应着重分析预付款项在流动资产中所占比例,如果所占比例较大,就应该注意公司是否利用预付款项来调低本期利润,从而为将来储存利润,即进行盈余管理。

2、不良资产。资产负债表中的待摊费用、待处理流动资产净损失、待处理固定资产净损失、递延资产、递延税款、开办费等可能产生潜亏的项目,以及三年以上的应收账款,这些资产基本不能或很少能给企业带来未来经济利益,我们把它们统称为不良资产。利用不良资产作为“蓄水池”进行盈余管理是企业的惯用手法。我们在分析资产负债表时,对不良资产应尤为关注。

(1)比较每股净资产与剔除不良资产后的每股净资产,二者差额越大,企业在过去几年因人为夸大利润而存在“资产泡沫”的可能性就越大,盈余管理存在的可能性亦越大。

(2)将当期不良资产的增加额和增减幅度与当期的利润总额和利润增减幅度比较,如果前者超过后者,说明公司当期利润含水量高,公司进行盈余管理的可能性较大。

在分析资产负债表时,还应分析无形资产占资产总额的比例及其合理性,以及存货占资产总额的比例和存货周转率等,以便更好地识别盈余管理。

(三)现金流量表与损益表相关项目对比。通过对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量、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量等现金净流量项目与损益表里相关项目的比较分析,判断企业的主营业务利润、投资收益和净利润的质量。由于利润的计量采用的是权责发生制,上市公司盈余管理往往影响的仅是账面利润,而没有相应现金流量,如在赊销时确认的收入、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确认的投资收益,以及通过关联交易获得的各种利润等均是如此。而现金流量的计量采用收付实现制,上市公司很难利用其进行盈余管理。因此,现金流量比利润更为客观和真实。如果企业的现金净流量长期低于净利润,则意味着与已确认为利润相对应的资产属于不能转化为现金的应收账款、待摊费用等。因此,分析净利润、投资收益等是否有相应的现金流入,可察觉一些有关盈余管理的异常情况。分析时应从以下几方面入手:(1)现金流量净额/净利润,该比率从企业整体考察上市公司账面利润与现金流量的脱离程度。(2)经营活动现金流量/经营净利润,该比率反映经营活动创造的利润是否有相应的现金流量。(3)主营业务销售收现/主营业务利润,我国上市公司利用应收账款进行盈余管理的现象较为普遍,该比率对此有针对性分析作用。(4)投资活动现金流量/投资收益,该比率有助于发现上市公司是否过多利用无相应现金流量的投资收益来调节利润(如权益法下对被投资公司权益变化做出的调整)。

一般来说,比率值越小、调增利润的可能性越大;比率过大,调减利润的可能性大。但由于企业在生命周期的不同阶段现金流量呈现不同特征,如在成长期需要大量现金流出(包括各类投资支出和研发费用),而在成熟期或衰退期现金支出则较少。因此,在分析时应注意剔除这些行业整体因素的影响。

上述分析中,各比率主要考察上市公司的利润来源与现金流量的偏离程度。实际上,上市公司的盈余管理行为并不一定表现为利润与现金流量相脱离。有些盈余管理行为是伴随相应现金流量的,如关联方构造的交易事项、补贴收入以及对生产经营活动的安排等,都可以有实实在在的现金流入。这是投资者在分析时应注意的。但由于现金流量分析主要为发现上市公司利润来源有无异常,以便确定盈余管理的透视重点。因此,充分利用现金流量表及其他财务报表从多个角度进行分析仍是非常必要的。

(四)会计报表附注、补充资料

1、阅读报表附注,看公司是否进行关联交易。如进行关联交易,应分析关联交易的金额及其比例、未结算金额及其比例以及定价政策,特别应关注公司是否以不等价交换的方式与关联方发生交易,并将来自关联企业的营业收入从利润总额中予以剔除,以分析某一特定企业的盈利能力在多大程度上依赖于关联企业,从而判断这一企业的盈利基础是否扎实、利润来源是否稳定,是否通过关联交易进行了盈余管理。

2、阅读报表附注,了解上市公司是否利用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进行盈余管理。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的必然性和合理性以及变更标准的主观性,为公司进行盈余管理提供了空间。会计信息使用者在分析公司是否利用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进行盈余管理时,应着重关注两点:一看变更内容和理由是否确实并且必要;二看利用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的变更进行调整后,对本年度和今后年度利润的影响有多大,从而了解公司是否进行了盈余管理,以及盈余管理的程度。

3、阅读现金流量表的补充资料部分,了解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净流量的过程。现金流量表的补充资料部分是连接现金流量表和损益表的桥梁,有许多调整项目反映了净利润与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量的差异。因而,信息使用者可以通过阅读现金流量表的补充资料部分,识别出公司是否进行了盈余管理,以及盈余管理的项目有哪些。

信息使用者在对上述财务报表进行分析时,还应注意以下几点:(1)合并范围变动对利润的影响;(2)或有事项对利润的影响;(3)会计年度末的生产经营活动安排(尤其是固定资产的买卖和信用政策的变更等)对利润的影响。

信息使用者在以上报表分析的基础上,还应关注:(1)公司连续几个年度的报表比较;(2)公司年度报表

与同行业类似企业年度报表的比较。

二、盈余管理的其他识别方法

(一)股利分配识别法。丰厚利润与微薄股利的对比有助于我们识别公司是否进行了盈余管理。一般情况下,企业盈利后为了回报投资者,就要对投资者进行利润分配。而利润可以通过调节虚构,但现金却是实实在在的,无法通过调节产生。如果公司有丰厚的可供分配的利润,但一直不进行利润分配,就要怀疑公司是否进行了盈余管理,因为管理出来的利润大多没有相应的现金流量,肯定也无法进行利润分配。当然在这儿我们还要考虑公司所处行业是否处于成长期,有良好发展潜力的项目等待投资而暂不进行利润分配等其他因素。

(二)审计报告识别法。注册会计师作为行使经济评价职能的“经济警察”,其意见应是投资者判断公司盈余管理的主要线索。但由于注册会计师的独立性不能保证,即使注册会计师出具了无保留意见的标准审计报告,也不能绝对保证被审计单位不存在盈余管理行为。会计信息使用者还可以利用上述对会计报表分析的方法寻找盈余管理的线索。如果注册会计师出具的是非标准审计报告,包括带解释性说明段的无保留意见、保留意见、拒绝表示意见和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则有理由怀疑公司可能有盈余管理的行为,对此必须予以充分关注。

在分析注册会计师审计报告时还应注意以下两点:第一,公司是否更换了注册会计师,为什么要更换,对频繁更换注册会计师的公司应特别关注;第二,公司聘请的注册会计师服务质量水平和独立性如何,特别要关注更换前后会计师事务所和注册会计师的知名度、在同业中的信誉以及以往的记录等方面的差异,作为判断盈余管理行为是否存在的线索。

(三)公司管理当局说明书识别法。根据我国现行有关法规的规定,若注册会计师出具了非标准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管理当局应在公司的年度报告中对此加以说明。会计信息使用者在阅读注册会计师的审计报告后,再看一看公司年度报告中管理当局的解释,可以更清楚地了解公司的经济业务是否公允,公司是否有盈余管理行为。

(四)公司行业基本面识别法。对公司盈余管理的识别不但要从财务上分析,更应该结合公司行业的基本面进行。

1、宏观面分析。上市公司的盈利前景必然依托于经济政策、宏观经济和行业整体的发展状况。因而,分析宏观经济和收集行业资料可以使投资者较全面地判断和认识企业的行为。同属一个行业的各公司的财务指标之间,特别是一些相对数指标之间一般不会出现太大的差异。如果存在较大差异,则预示着公司存在盈余管理甚至利润操纵的可能。如果公司主要通过非经常性损益项目来调节利润,反映在财务指标上就是这些公司的主营业务利润占利润总额的比重较同行业公司平均值低。国外的一项研究发现,盈余管理公司比非盈余管理公司具有更高的财务杠杆、更低的资产周转率、更高的流动资产比例。

2、微观面分析。主要是从企业的资源状况、竞争优势、经营策略来分析。经验证明,结构混乱、高层管理人员调动频繁的公司通常发生盈余管理的可能性也较大。企业的经营策略、高层管理人员的素质也是判断公司是否存在盈余管理的另一指标。从微观面分析上市公司是否存在盈余管理,应关注以下几方面:(1)公司是否扩张过快。如果扩张过快,容易造成内部资源、管理跟不上,这为公司进行盈余管理提供了客观诱因。(2)是否经常签订合并、重组协议,合并、重组等是上市公司进行盈余管理的惯用手法,许多公司为保证预期的收益水平,通常采用合并、重组等手段。(3)公司是否业绩太好,以至于让人难以置信。(4)公司是否有盈余管理的历史。(5)企业高层管理者是否更换。(6)公司是否首次公开发行、配股、ST和PT。当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面临ST、PT的压力或为了达到配股资格时,往往有进行盈余管理的动机。(7)公司是否为巨亏、微利公司以及净资产收益率处于增配线边缘的公司。我国上市公司常出于避免退市和取得配股资格等动机进行盈余管理。因而,对报亏当年出现巨额亏损的公司、连续亏损后出现微利的公司以及净资产收益率处于增配线边缘的公司,应尤其加以关注。(8)公司是否存在关联交易、财政补贴等行为。

第7篇:公司不动产管理方法范文

「关键词立法,企业管理,职工参与管理

如何调动并充分发挥广大职工的积极性,使他们真正以主人翁的姿态与企业共度时艰,是当前不容回避的重大问题。这一问题的解决,最直接有效的方法是以法律制度的形式,鼓励并保障职工积极参与企业的经营与管理。本文拟在考察其他国家先进经验的基础上,对完善我国的相关法律制度提出建议。

一、职工参与管理的理论基础及国外的相关实践

现代企业理论认为,企业并非只是股东的企业,而是一种人力资本和非人力资本所组成的特殊契约。人力资本(包括企业内部成员所拥有的劳动力、管理及经营才能等)与土地、技术、实物、资金等在特定的条件下进行竞争、合作、重组,从而形成了各种各样的组织形式。在管理学理论方面,原来泰勒以“物”为中心的管理发展到行为科学以“人”为中心的管理。劳动被认为不仅是谋生手段,而且是人们自我实现、自我成就的手段,这就要求企业要创造条件使职工对企业产生认同感、归属感,进而形成“团队精神”,使员工与企业休戚与共。在这场“职工主人化”变革中,最直接显著的方式便是职工参与管理。

让职工参与公司治理已成为当代西方国家公司治理结构改革的一个潮流。瑞典劳动者以工会基金的形式集体参与公司利润和分配,法国建立了工人自治委员会,以利润换取企业股票使职工参与管理,联邦德国依斯塔公司以“沉默参与”方式,建立了“职工基金制”,规定凡在该企业工作两年以上的职工可以成为基金制会员。公司每年从纯利润中提取30%作为职工基金,每个职工根据自己的工种,以记分制为基础,在基金中获得一个“股份”。在美国,国际竞争的强大压力使得许多企业纷纷推行职工股权计划(ESOP)。该计划的倡导者认为,只有让职工成为企业所有者,才能协调劳资关系,消除企业内部纠纷,提高劳动生产率。ESPO从根本上打破了物力资本一元垄断的局面,使劳动者摆脱了对物力资本的依附,给劳动者提供了一条靠自己劳动、技术、知识分享利润和参与经营管理的渠道,是企业管理的一次质的飞跃。除了从产权入手,鼓励职工参与企业管理外,美国“现在在各企业所推行的‘管理民主化’措施极为盛行,名目繁多,其主要形式大致为:职工建议制度、生产委员会、初级董事会制度、生产线小组责任体制、自我管理制度和目标管理制度等”,“一些公司还利用职工协调会议、劳资协调会议等形式让职工参与企业管理”。(注:王锦瑭。美国现代大企业与美国社会[M]。武汉:武汉大学出版社,1995.168、170.)企业民主管理的理念对公司立法产生了直接影响。美国宾夕法尼亚州首开公司法变革之先河,于1989年修正其公司法,要求公司经营者不仅仅对股东(share-holders)负责,也要对公司所有的“利益相关者”(stakeholders,职工即为其一)负责。

此外,在德国,“劳动与资本共决制”更是举世闻名。该制度肇始于二战以后德国实行的共同经营制度。受其影响,奥地利、卢森堡及一些北欧国家也实行此种共同决定制。

职工参与管理或者说企业管理的民主化浪潮是世界性的,其实际效果亦显而易见:第一,职工与企业形成了利益与共、休戚相关的共同体,职工主动性、积极性、创造性的发挥有了动力保证。如美国联合航空公司在持续多年亏损以后,职工用未来工资的15%为代价,换取了公司55%的股权,并在董事会的12个席位中取得了3个席位,着手参与企业管理,使得联航一年即扭亏为盈。第二、职工对企业的长期发展给予了更多的关注,而不再盲目追求企业短期利润和红利,企业资产配置更趋优化、合理,这对于企业尤为重要。第三,职工参与管理,有助于消除职工与企业管理者信息不对称的状态,最终有利于企业长期发展。总之,职工参与管理对世界各国的公司立法和其他相关立法都产生了深远的影响,已逐渐成为各国公司法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二、我国职工参与制度的立法缺失及其弊病

在我国,社会主义经济制度消除了资本和劳动对抗的物质基础和社会基础,确立了劳动者的主人翁地位。劳动者既是生产资料的主人,同时又是自己劳动力的主人,理应能够参与生产过程的管理和劳动成果的分配。这一思想在计划经济时期公有制企业立法中得到了较好的体现。《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法》第51条规定:“职工(代表)大会是企业实行民主管理的基本形式,是职工行使民主管理的权力机构”。另据《企业法》第52条规定,职工(代表)大会行使下列职权:1.企业重大经营决策权;2.企业重要规章制度审查同意或者否决权;3.重大生活福利事项审议决策权;4.评议、监督企业行政领导干部权;5.选举厂长权,职工(代表)大会有权根据政府主管部门的决定选举厂长,报政府主管部门批准。《城镇集体企业条例》第28条甚至赋予了职工(代表)大会更多的权力,包括按规定选举、罢免或者聘用、解聘厂长(经理)、副厂长(副经理),而无须报批。这一立法的根本指导思想在于,全民财产属于国家统一所有,集体财产属于该集体统一所有,故而在一定程度上,公有制企业的职工可以认为是财产的所有者(当然,这里的“所有”程度存在差别),在法律上就要设有体现他们作为“主人翁”、参与企业管理的规范。

我国传统立法如此,在作为现代企业制度建立依据的《公司法》中,职工参与管理的精神也得到了一定的贯彻。《公司法》第16条规定:“公司职工依法组织工会,开展工会活动,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公司应当为本公司工会提供必要的活动条件。国有独资公司和两个以上的国有企业或者其他两个以上的国有投资主体投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依照宪法和有关法律的规定,通过职工(代表)大会和其他形式,实行民主管理。”第52条第2款规定:“监事会由股东代表和适当比例的公司职工代表组成,具体比例由公司章程规定。监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民主选举产生。”第68条规定:“国有独资公司董事会成员中应当有公司职工代表,董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民主选举产生。”第55条、56条、121条、122条规定,公司研究决定有关职工工资、福利、安全生产以及劳动保险等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问题应当事先听取公司工会或职工的意见;公司决定生产经营的重大问题、制定重要的规章制度应当听取公司工会和职工的意见和建议。

从上述法律规定及我国的实际情况看,我国职工主要是通过以下四种方式参与企业的民主管理:一是通过自己的本职工作参与企业日常的管理活动,如提出合理化建议、技术革新等;二是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这一基础形式参与企业管理;三是通过选派代表参与到企业的决策机构(董事会)和监督机构(监事会),分享企业的生产经营管理权和监督权;四是通过职工自己持有股份,以股东的身份参与管理,在股份合作制企业中,职工全员持股或者近乎全员持股,职工兼具股东身份,参与管理当无问题;而在一般的企业当中,持股职工也可以通过职工持股会的形式表达自己的意见,故这种方式因职工的股东性质,可理解为职工参与管理的异化方式,在本文中暂不作讨论。

尽管从形式上看,我国职工参与管理的方式不在少数,但如对其加以深入分析,不难发现有些规范极不科学,有些则互相冲突,在适用上无法衔接,主要存在以下四个方面的问题:

(一)关于职工(代表)大会的设置范围问题

传统企业立法中,职工(代表)大会的法律规定仅存在于公有制企业,而大量的三资企业和私营企业不仅没有关于职代会的规定,甚至连职工的民主管理也很少提及。另外,《公司法》规定,国有独资和两个以上的国有企业或者其他两个以上的国有投资主体投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要依法建立职工(代表)大会,而对其他类型的公司却未作相应规定,这体现了相当明显的立法“路径依赖”痕迹。从上述规定可知,我国关于职代会的立法思路是:职工(代表)大会作为上层建筑的一个组成部分,其经济基础方面的依据是生产资料公有制,而劳动者是公有制企业的主人,却不是私营企业、三资企业的所有者,当然就不是企业的主人,因而在非公有制企业也就不能设置职工(代表)大会。

其实,从职工参与企业管理的发源地西方发达国家看,职工参与企业管理的根本原因是现代社会化大生产。在社会化大生产条件下,影响企业发展的外部因素错综复杂,市场瞬息万变,在企业内部则分工细密、协作复杂,这就需要民主管理、群策群力,提高企业的决策水平,它在理论上反映为“企业契约论”和“人本主义管理论”的兴起(如上文所述)。故而现代企业科学的组织结构的本质是企业产权在企业投资者、经营管理者、职工之间实现分离、制约和统一,换言之,企业并不只是股东的企业,股东权力也只是企业权力的一个方面,职工在企业中的地位使他们有条件成为最有力的监控者和企业利益的维护者。由此可知,职工参与企业管理是社会化大生产的必然产物,与生产资料所有制并无必然联系。在西方,职工(代表)大会的设立与否及其规模大小,是依公司职工人数而定,而不是依公司类型而定。

(二)关于职工董事问题

董事会负责公司的经营决策,是公司治理结构的中枢。因而,职工代表参与公司董事会,从而参与公司的经营决策,是一种层次较高的参与,又可称为经营参与。我国《公司法》第45条规定,两个以上的国有企业或其他两个以上的国有投资主体投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其董事会成员中应当有公司职工代表,董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民主选举产生。第68条规定,国有独资公司设立董事会,其成员为3人至9人,董事会成员中应当有公司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民主选举产生。对此,有学者认为,“上述规定的依据是,国家财产属全体劳动者所有,选派代表参加公司董事会体现了企业职工在公司管理中的地位和作用。”(注:石少侠。国有股权问题研究[M].吉林:吉林大学出版社,1998.249.)对此,笔者暂且不存疑义,但问题在于,我国的股份有限公司大多由国有企业改造而来,国有股、法人股占绝对优势,既然由两个以上的国有企业和国有投资主体投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和国有独资公司中要求有职工董事,那么在国家控股的股份有限公司中为什么不应设立职工董事?

其实,上述立法思想还是以所有制分门别类立法观念的因袭,与设置职工(代表)大会立法理念并无二致。反观外国,目前,大陆法系国家大多建立了劳工代表参与董事会决策的制度。德国法律规定,在超过500名职工的企业中,1/3董事必须是职工代表,由全厂职工直接选举产生;在超过1000名职工的企业中,董事会一般有11位董事,除1名中立的董事外,5名董事即一半是职工代表;荷兰则建立了“工人委员会”,要求董事会的某些重要决定必须通过委员会批准;法国规定,雇员超过50人的公司,董事会必须有工人观察员参加。

(三)关于职工监事问题

职工通过监事会参与公司运营的监督,这种方式又称为“监督参与”。在这方面,我国的相应法律规范存在以下问题:第一,我国《公司法》第52条、第124条均规定,股份有限公司和规模较大的有限责任公司,设立监事会,其成员不得少于3人,监事会由股东代表和适当比例的公司职工代表组成,具体比例由公司章程规定,监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民主选举产生。可见,《公司法》对于监事会职工代表的比例缺乏强制性的量化规定,而是让诸于公司章程确定,而章程乃由股东制定,股东自然倾向于在监事会中多占席位,故而,“这种缺乏刚性的规定,在实践中往往因各种原因被大打折扣”(注:卢昌崇。公司治理机构与新老三会关系论[J]。经济研究,1994,(11):24.),有的职工监事甚至成了一种摆设,无法保证其最低限度的监督参与。在这方面,德国的成功经验颇值借鉴。德国职工参与公司监事会有两种形式:一种是“同等代表制”,即在公司监事会中股东代表和职工代表各占一半,双方地位完全平等,势均力敌;另一种是“三分之一代表制”,即在公司监事会中,至少有三分之一的监事会成员应由职工代表担任。这种对公司监事会中职工代表的比例进行强制性规定的作法,保证了德国企业职工参与监督效果的实现。第二,《公司法》第52条第3款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人数较少和规模较小的,可以设一至二名监事”,而未明确规定在此情况下,监事由股东还是由职工出任,在事实上股东监事往往排挤了职工监事,职工的监督权无法保障。第三,由于职工与公司之间在事实上存在雇佣关系,相对于公司的董事、经理,职工无论在心理上还是在手段上,都处于劣势,在《公司法》没有对职工监事行使监察权可能受到的利益侵害给予任何救济和保障的情况下,期望职工监事恪尽职守、切实监督实属过于严苛,在事实上几无可能。

(四)关于责任追究措施问题

《公司法》第55条、56条、121条、122条规定,公司研究决定有关职工工资、福利、安全生产以及劳动保护、劳动保险等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问题,应当事先听取公司工会和职工的意见,并邀请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列席有关会议;公司研究决定生产经营的重大问题,制定重要的规章制度时,应当听取公司工会和职工的意见和建议。第16条规定,公司应当为本公司工会提供必要的活动条件。但在第十章“法律责任”中,并未就公司违反这些规定,给职工利益造成损害时,应当追究的责任作出明确规定。“无救济,则无权利”,没有责任保障的权利是无法确保实现的,从实践来看,确实如此。在国有企业股份制改造过程中,职工参与民主管理出现了日益削弱的趋势,职代会和工会被虚化,劳动者的积极性日益滑坡、对企业经营者的监督日渐乏力,这也正是国有企业缺乏活力、“内部人控制”问题日趋严重的症结之一。

三、建立和完善我国职工参与制度的立法建议

在当代,企业面临的外部环境日益复杂,企业的生存和发展日益依赖于职工的素质和主动参与意识。而职工主人翁意识的培育,不在于空谈家的外部灌输,而决定于企业内部职工参与制度的建立和完善。根据上述分析,笔者建议在以下四个方面完善相关法律制度:

(一)在职工(代表)大会方面首先,统一立法,确认职工(代表)大会是企业职工参与企业管理的基本形式,其性质是职工参与企业管理的合议机构,也是职工的最高权力机构。其次,抛弃依所有制类型设置职工(代表)大会的做法,通过立法强制性地规定,无论何种类型的企业,只要职工人数达到一定规模,就必须设置职工(代表)大会。第三,明确规定职工(代表)大会的下列职权:(1)对职工董事、职工监事的选举和罢免权;(2)对有关职工工资、福利、安全生产以及劳动保险等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事项的审议和通过权;(3)对制订重大生产经营决策和重要规章制度的咨询建议权;(4)民主评议、推荐公司、企业高级管理人员的权利。第四,理顺职工(代表)大会与工会的关系。我国工会是代表工人阶级利益的群众组织,为维护我国工人阶级的国家主人翁地位,应当把全体职工都团结到工会中来。故可以通过立法规定,任何类型的企业职工都应是工会会员。这样,在企业内部才能真正实现职工(代表)大会和工会会员(代表)大会合二为一。前者作为工会内部非常设的最高权力机构,而工会委员会则作为常设机构,执行职代会会议,并对其负责(注:郑显华。对职工(代表)大会的法律思考[J]。现代法学,1997,(2):67.)。

(二)在职工董事方面首先,扩大职工董事的设置范围。规定凡国有股权达到一定比例的(应以控股为宜)的股份有限公司,都应在董事会中有职工代表。进而言之,为顺应国际上的公司治理潮流,在条件成熟时,法律甚至可以规定,各类公司中都必须设有职工董事,根据我国实际情况,有限责任公司和国有独资公司的职工董事比例在1/3左右为宜,股份公司的职工董事比例则可定在1/4.这样既可留出足够的职位给那些精通经营管理的专业人士,又可使公司的经营决策有着来自生产第一线的可靠的信息基础。其次,由公司章程事先规定职工董事任职资格,最后由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并由其罢免。这样可最大限度地避免职工董事与其他经营董事互相勾结,损害职工利益。

(三)在职工监事方面首先,规定职工监事的任职资格和选任方式,可参照关于职工董事的相关规定;其次,法律明文规定职工监事的比例,而不能由各公司章程自行规定。在经营规模较大的公司中,工人监事应占1/3,在股东人数较少和规模较小而不设监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中,也应保证至少有一名职工监事。因为职工相对于社会散股股东,信息更加周全,监督亦更为直接。至于其经济、财务知识上的欠缺,可通过监事会委托会计师事务所以审计等方式加以弥补。最后,职工监事与股东监事在权限上应有所区别。《公司法》第121条规定:“公司研究决定有关职工工资、福利、安全生产以及劳动保护、劳动保险等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问题,应当事先听取公司工会和职工的意见,并邀请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列席有关会议。”职工监事应侧重于对董事、经理执行该规定的情况进行监督,当然也可行使其他法定职权。

第8篇:公司不动产管理方法范文

[关键词] 资产;国有参股公司;管理体制

一、我国国有参股公司资产管理存在的问题

(一)资产配置不公

由于缺乏公平合理的、有约束力的资产配置和定额标准,以及资产购置资金来源的多样性,目前我国国有参股公司资产的随意购置和重复购置现象比较普遍,导致资产配置不公平,各国有参股公司所承担的任务与所占用的资产不合理,各单位之间的资产配备不公平。

(二)资产使用效率低下

国有参股公司资产是在非生产流通领域占用的、不投或不直接投入到生产经营活动中去的资产,具有配置领域非生产性、使用目的服务性、资产使用无偿性等特点。正是由于国有参股公司资产占用上的免费性,使许多单位完全不考虑资产的使用效率,资产低效使用的问题一直都很严重,普遍存在“重钱轻物、重购轻管”的思想,加之受传统计划管理体制的影响,资产被人为地分割在各部门封闭式运行,而不能随事业的发展变化作相应流动,致使资产闲置与短缺并存,资金的紧张困难与低效使用同在。

(三)资产流失严重

不少单位不经资产监督管理部门批准、不遵守财政部门有关规定,随意变卖、转让、更新、报废、贱价处置资产,不按规定履行报批手续,资产购置与处置失控,造成资产严重流失和滋生腐败。由于资产长期被无偿占有,不评估、不流动、不核算、不提折旧、不考虑损耗或年产值因素,造成每个单位都想有“自留地”,产权分散、流失和浪费严重,削弱了财政分配资金支持各项事业发展的力度及财政的调控能力,加剧了财政资金供求的矛盾。

二、我国国有参股公司资产管理存在问题的原因分析

(一)缺乏应有的管理意识

对国有参股公司资产管理认识上的误区,是目前我国国有参股公司资产管理存在问题的思想根源。在中国国有经济体系中,以国有企业为主体的经营性资产较受重视,而包括中央与地方在内的国有参股公司资产及其管理却长期以来没有得到应有的重视,以致国有参股公司资产管理改革不仅严重滞后于整体经济改革,也滞后于国有企业改革。

(二)缺乏完善的法制建设

一方面,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入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建立,国有参股公司资产的管理出现了许多新情况、新问题。但是,有关的管理制度与法制建设却远远滞后于实践,至今仍没有出台一套完整的国有参股公司资产管理法规,使得地方国有参股公司资产管理的随意性很大,管理混乱无序。另一方面,国有参股公司资产管理的法律与规章制度不健全,部分法规、制度之间互有矛盾,无所适从。

(三)缺乏合理的管理体制

长期以来,由于一直没有很好地解决由谁管理、如何管理以及按照什么原则管理等问题,导致我国国有参股公司资产管理体制不顺。国有参股公司资产的各级管理部门职责不清,职能交叉。国有参股公司主管部门的资产管理权限不清,国有参股公司资产具体占有、使用单位内部财务管理与资产管理权限不清等等。

三、我国国有参股公司资产管理改革的对策建议

(一)加强管理意识

实践证明,国有参股公司对资产管理有关法律法规了解得越全面,理解得越透彻,对资产管理工作就越重视,资产管理方面的工作就做的越好。因此,应该注重加强行之有效的宣传教育工作,使资产管理思想不仅深入各级部门、领导的心中,也要使广大员工自觉学习资产管理的有关政策,从思想上重视资产基础性工作。

(二)完善法制建设

加快《资产法》的制定,以法律的形式明确国有参股公司资产的管理原则、管理体制、主管部门和管理办法等。制定《国有参股公司资产管理法》,从立法上规定:国有参股公司资产管理的目标、原则、范围、程序、内容、组织形式、监督检查以及法律责任等,使国有参股公司资产管理有法可依,便于新的规章制度的建立和地方性资产管理规章制度的建立。

(三)理顺管理体制

1.明确相关部门间的管理与合作

各级财政部门按照统一政策、分级管理的原则,对政府管辖国有参股公司的资产实施综合管理。主管部门负责对本部门所属国有参股公司的资产实施监督管理。国有参股公司负责对本单位占有使用的资产实施具体管理。

2.建立资产管理经营机构

建立国有参股公司资产集中处置与调剂转让市场,将行政事业管理与市场经营两种手段有机结合,制定与单位经济利益挂钩的资产处置办法,鼓励各单位将闲置资产拿出来进行交流,通过所有权变更或使用权转让等方式,将闲置资产转化为有效资源。

3.坚持财产管理与财务管理相结合

建立健全资产核算总账、明细账、序时账、备查账,认真进行固定资产卡片的记录与登记,严密核算;建立健全资产购置、接受捐赠、内部转移以及资产处置的审批制度,做到资产管理与财务管理相结合。实行单位首长负责制,并确立具体资产管理人员,把资产管理纳入政府考核和单位负责人离任审计范围,明确职责,落实责任。

(四)健全管理机制

1.加快推进产权制度改革

对国有参股公司资产实施产权集中管理,就是在严格遵守国有参股公司资产的国家所有权和国有参股公司的占有使用权的原则下,各级国有参股公司资产管理机构代表国家履行资产所有者职能,打破部门利益格局,对产权实行集中管理。同时,各国有参股公司仅履行占有使用者的职能,在只有使用权的前提下按制度规定去利用这部分资产。

2.强化管理部门的监督职能

应确定资产“政府分级所有并监管,单位占有、使用”的管理原则,明确管理国有参股公司资产的责任委派给一定机构作为专门的主管机构,对各级政府占有使用的行政事业资产实施综合管理。

3.加强资产预算管理

以往资产管理的主要弊病在于与预算管理、财务管理相脱节,这既不利于资产规范管理,也不利于加强预算管理和财务管理。预算安排是实现增量控制的关键,因此要处理好存量资产与增量预算之间的关系。按照以存量制约增量、以增量激活存量的要求,建立科学合理的资产配置制度,这是实现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有机结合的重要途径。

[参 考 文 献]

[1]毛程连,程北南.非经营性资产存在的问题及改革方向[J].社会科学,2006(5):61-66

第9篇:公司不动产管理方法范文

(一)成本管理的内涵。公司成本管理是现代公司制度下公司不断发展的一个重要方面,每个公司都应该有一套属于自己的合理有效的成本管理方法,这样公司才能在竞争日益激烈的社会环境下有条不紊的进步。现代的成本管理是指公司成本管理从产品设计———生产———出售———售后服务的整个过程,公司环绕所有消耗而发生的制作成本、各项费用所进行的一系列管理工作,尽最大能力减少成本支付,为公司获取更多的经济效益。

(二)企业成本管理的重要性

1、以成本管理来带动其他各项管理工作。公司的产品成本和经济效益存在着紧密联系,成本管理的好坏,直接影响着公司的经济效益。因此,要想提高公司的竞争能力和收获更多的经济效益,就必须认清成本管理的重要性并把成本管理放在第一的位置,把加强成本管理工作作为公司发展的一项重要任务来抓,以成本管理来鼓动和推进公司的其他各项管理作业,然后提升进步经济效益和提高公司整体素质的目的。

2、加强成本管理提高企业竞争力。公司在生产经营的过程中,会受到来自不同方面的压力和威胁,这些压力和威胁有外部的也有内部的。公司用来反抗表里压力的兵器,主要是降低生产成本和管理成本、提高产品质量、立异产品设计和增加产销量。其间,下降生产和管理成本是其生命力、是其核心竞争力。公司加强成本管理,不仅能够进步公司成本管理水平,重要的是能够提高公司报价竞争能力,进一步提高公司的竞争力。

3、提高企业经济效益。在中国社会市场经济的大环境下,公司自始至终都在寻求提高经济效益的方针,并把这项任务放在首位。成本管理与公司的经济效益之间的联络十分严密,想要提高经济效益,就必须将降低公司成本放在榜首位,以成本控制为中心,全部打开公司的其他管理工作,然后实现提高竞争力,和经济效益的意图。公司经过加强成本管理,开辟中国公司成本管理的实践工作,比照剖析投入与产出,以清晰投入成本的必要性,即经过尽可能少的成本支付,使得公司取得价值的最大化,直接为公司发明更多的经济效益,为公司的长远发展奠定根底。

二、企业成本管理问题

(一)成本管理观念陈旧。近几年来,大部分企业都是在传统成本管理的旧模式下发展的。企业的负责人和领导也一度单纯的认为成本管理就是简单的降低成本,所以在生产的过程中进行很大程度的节约,最大限度的减少生产用材料,从而产生了一些副作用。我们以现在成本管理的角度来看待成本管理这一问题,就会发现,成本的降低不是随意的,既要保证产品的质量,同时要节约资源,这才是我们的最终目的。伴随着中国经济的极速开展,传统的成本管理已经不再适合如今的公司管理制度。当前来看,成本管理应当联系成本产出以及资源配置的优化进行高效率、高质量的管理。现阶段,许多不同规模的公司运用种类法和分步法来核算商品成本,这些传统成本核算办法比较适合大规模大批量出产产品,当把这些方法运用到小规模小批量出产产品上就有点为难了。而恰恰当今社会大规模大批量生产已经不是主流,小规模小批量多样化生产才是社会发展的主流,这是因为科技发展,人们的生活水平和品位都在不断的提高,继而追求更多各种各样有用的产品,并且每个买家的需求都不一样,喜好也不相同,随着社会生产的不断发展,购买方完全可以依照自己的需要来让厂商规划制造出自己满足的作品,厂商也可以高效益保证买家可以在最短的时间之内取得最理想的商品。可现在许多公司成本管理的规模依然限制在公司的内部甚至只包括了生产过程,从而把其他有关公司和范畴的成本行动的管理给疏忽了。并且现阶段许多公司的公司成本仅仅简略的从中心公司搬运到供货商或者分销商,不仅不能降低商品的销售价格,反而会造成成本的增加,减少了从原材料到最后消费品的增值。特别是在如今市场环境日益激烈的情况下,公司过度的成本搬运将会使公司失去好的合作伙伴。

(二)非生产成本过高。公司不但有生产成本,同时还存在非生产成本,公司存在着非生产成本的费用过高的问题。首先,市场营销费用过高,虽然公司有着营销渠道较短的优势,但是没有好好地把握。公司要想发展,必须要频繁的进行促销以给公司带来知名度,但在促销的过程中,不但面临着人员费用过大的问题,同时单位产品营销费用偏高也是需要解决的事。企业生产的产品或者产品跟不上经济的发展,所以也就跟不上客户的需要,就只有退出市场和降价促销两种办法,最后进入蒙受亏损的两难境地。其次,行政费用的超支严重。许多企业真是应了麻雀虽小五脏俱全这句话,虽然有些企业的组织和大企业相比相对简单,但是小型企业也要发展,在公司不断扩大的过程中不可能避免增加一些设备以及工作人员等等。加上公司要打点一些外部方面的各种费用,导致公司这方面的费用不断地增加,按照这种形势非生产成本必然会增加,随之而来的是生产成本的提高。

(三)缺乏成本管理的市场理念。现阶段许多公司仍然是员工在手工作业条件下进行产品成本计算,他们往往只注重财务成本核算以及生产成本的核算,忽略商品成本费用的核算,乃至忽略了商品的销售量、开发过程中的费用以及售后成本费用的核算,使商品的成本信息不能表现常识经济时代的成本特征。缺少成本管理的市场理念是大多数企业的一个重大弊端,所谓成本,不仅仅是一个企业经营功率的归纳体现,还是企业内部投入和产出的对比关系。很多企业负责人认为以较少的投入资本而供给相对较多的商品的效劳就可以在市场上发挥高效益的效果,可是这只能是意味着高功率,并不是高效益。这种经过提高产值来降低商品成本的方法是十分片面的。形成这种现象的最主要的原因即是大多数企业对成本管理缺少市场理念,以至于在信息管理和决策计划上呈现误区,阻止公司的发展。

(四)成本管理制度不完善。当前,中国大多数公司跟着商场进步,剧烈的竞争环境逐步培养了成本管理的概念,但根据大多数公司因为规划所限,没有树立起完善的成本管理准则,有些公司只有成本管理的一些框架,但是在公司内部管理上,缺少相应的成本管理准则、内部操控准则等,施行的效果并不是很理想。导致有些公司并没有考虑到成本管理以及有关准则的树立,直接致使公司成本管理工作处于真空状况,提高了公司的成本,加剧公司的生计担负。

(五)成本管理人员素质不高,缺乏专门性人才。公司要想更好并且持久的稳步发展下去,除了公司领导的正确管理,还要有高效率、高品质的成本管理人才。企业由于自身条件的限制,往往无法吸引高素质的人才,管理人才流失严重,同时企业领导也没有想办法留住高素质、高学历的人才。他们认为成本核算比较简单,只要每一个员工都认真完成自己分内的工作,不论是高素质员工还是低素质员工都可以做好工作,即使没有专业的知识也是可以为企业带来经济效益的。如果培养这样一支只能够习惯自己公司成本管理需求的专业职工队伍,就不可避免地使公司处于粗放和低下的成本管理模式中。

三、提高企业成本管理的措施

公司要想更好地进行成本管理工作,就必须完善和健全企业成本管理的措施,把控制成本这项工作放在首位,只有这样,公司才能在竞争日益激烈的社会环境下稳步的发展,取得更多的经济效益。以最低的耗费获取最大的经济效益,是公司所寻求的方针。所以加强成本管理势在必行,为此,我们提出几点建议:

(一)提高企业全员成本意识,实行全员成本控制。企业想要提高整体职工的成本认识,那么首先就应当实施全员成本操控。上到公司企业主管以及财务管理人员,下到整体职工都应当对他们进行课堂教学,有必要让他们知道自己的本职工作与企业成本具有多大的联系。设置一个奖优罚劣的准则,以催促和帮助职工疾速进步成本认识,构成一种人人心中有集体的良好氛围。全员成本管理,就是要带动起全公司的领导和员工一起进行成本管理,让公司的每一位人员都充分认识到成本管理的重要性。所以先进的生产技术、高专业的管理人员,这些都是公司实施全部成本管理不可或缺的要素。为了真实达到成本操控的意图,充分发挥每个部门和每个职工操控成本、降低成本的积极性,就需要树立一个纵横的群众性成本操控组织。关于各种定额、费用开支规范、成本方针和降低成本的措施,应广泛发起职工评论,使其变成自己的奋斗方针,这样才能使成本操控变为职工的自觉举动。

(二)做好非生产成本的控制。公司要不断的运行,在运行的过程中就必然会产生成本,并且最终会影响产品成本。而成本的操控不仅包含生产成本操控,它还包含非生产成本操控,所以,我们不能忽视对非生产成本的控制。最主要的是市场营销费用,为此,应该加强预算管理和预算意识、严格审批手续、厉行勤俭节约以及利用权责发生制原则。只有这样才能使市场营销的费用与销售挂钩。其次是坚决压缩行政开支。行政开支也是非生产成本的重要部分,紧缩行政开支,说起来简单做起来难,往往只是口头空喊,最严重的是如果实施不好还会引起员工部门与领导之间的矛盾纠纷。所以在实际操作时,一定要借鉴成功的例子循序渐进的慢慢来。大多数公司都面临着非生产成本操控的问题,如果能解决好这一问题,相信公司会有更好的发展。

(三)全面理解成本管理的市场理念。在信息技术高速发展的今天,计算机技术已经被公司广泛的运用到各种管理工作之中,用计算机技术降低成本让管理者尝尽了甜头,是传统手工方法比不了的。公司应该在信息管理方面大力开展,主要是恰当的投入人力、财力以及物力,树立杰出的信息管理体系。最流行的就是EPR体系,此体系能够削减公司的盲目投入、浪费资源等疑问。其次,以公司价值链来归集和分摊成本。公司价值活动依据所出产商品的联系可分为三种:一是直接活动,指直接发生的活动;二是间接活动,指保证直接活动的持续成为可能的活动,如技术开发等;三是效劳活动,指那些保证公司各项价值活动质量的活动,如训练、保护养护、技术支持等,旨在进步商品或效劳的附加值。给商品带来更高的使用价值,以招引更多消费者的采购。

(四)完善相关制度,建立合理有效的成本管理体系。拟定完善的成本管理原则,完善公司的财务处理原则,保证原则的权威性与标准性,并建立合理有用的成本管理系统。每个公司都要做好成本核算这项工作,这是最基本的,所以应当建立一套完善的成本核算原则。因为在公司不断运作发展的时候,会产生各种费用和支出,只有对这些费用和支出做出合理的计算,才能保证合理的成本运用;另一方面公司应当依据公司各个部门的特色,采用不同的办法对成本开支控制原则进行不断的完善。例如运用计划指标分解法、核算法、定额法等多种办法对出产过程中的成本进行控制。一同出产商品的过程中,难免会有一些成本出现误差,这种情况下只要按照预先制定好的计划标准来对误差进行查实和修改,问题麻烦就会迎刃而解,这样就不会浪费不必要的成本消耗,从而节约公司的生产成本和管理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