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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允价值概念精选(九篇)

公允价值概念

第1篇:公允价值概念范文

公允价值在我国经历了先用后弃、禁而又用的过程(谢诗芬2001),在我国与国际惯例之间、我国与经济合作国之间、我国政府与企业之间、企业与企业之间的博弈过程中,我们领略了教训也收获了经验。笔者认为这个用中学、学中用的过程是实践、认识,再实践、再认识循环往复的过程,这个过程是必经的、持续的,更是有益的。

一、公允价值概念沿革

2000年2月,经过十多年的酝酿和反复讨论,FASB在SFACNo.7中对公允价值所作的定义如下:“资产或负债的公允价值:在自愿双方所进行的现行交易中,即不是在被迫或清算的销售中,能够购买(或发生)一项资产(或负债)或售出(或清偿)一项资产的金额”。2005年10月,FASB又了“公允价值计量”准则的工作稿,进一步修改了公允价值的定义,“公允价值是在当前交易中,在特定资产或负债的参照市场上,市场参与者从资产中获得的价格或清偿债务所支付的价格”。此次修订较SFACNo.7的显著差异是:取消“在自愿双方所进行的现行交易中,即不是在被迫或清算的销售中”的表述,意在强调“特定资产或负债的参照市场上”,事实上,如果资产负债交易价格源于公平有序的市场交易,则无需强调“自愿双方所进行的现行交易中,即不是在被迫或清算的销售中”,这一修订用词更加专业、简明精炼。FASB的SFAS,No.157《公允价值计量》准则(2006)又将公允价值定义确定为:“在计量日,在报告主体交易的市场参与者之间的有序交易中,为某项资产所能接受的价格或为转移债务所支付的价格。”此修订较之前的工作稿定义更加严谨,将“在当前交易中”改为“在计量日”,更加注重时态观,是计量日的时态,而非当前交易时态,二者在内涵上是有差异的。变“在特定资产或负债的参照市场上”为“在报告主体交易的市场参与者之间的有序交易中”,强调交易以市场参与者定价资产或负债时所使用的假设为基础,而不是参与实际交易的特定买方或卖方的假设为基础,体现市场基础计量,而不是特定个体基础计量。

IASB对公允价值所作的定义也是得到广泛接受的定义之一,它在IAS32“金融工具:披露和列报”中对公允价值作出了界定:“公允价值,指在公平交易中,熟悉情况的自愿当事人进行资产交换或负债清偿的金额。”2004年4月IAS39中对公允价值的定义为:“公允价值是指在公平交易(arm‘slengthtransaction)中,熟悉情况并自愿的各方之间,交换一项资产或结算一项负债时,所采用的金额。”两个公允价值定义没有实质性变化。

我国会计准则制度建设也非常重视公允价值计量,1998年首次在部分会计准则中引入公允价值;2001年修改会计准则时,取消了大范围的公允价值;2006年2月15日,财政部的新会计准则又重新启用公允价值,《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首次在法规层面上增加了公允价值计量属性,将公允价值定义为:在公平交易中,熟悉情况的交易双方自愿进行资产交换或负债清偿的金额。该定义与IASB/IASC在其制定的IAS39(1999)《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定义一致。但这种趋同决非会计规则的简单趋同,而是交易实质相同情况下的规则趋同。在表述上与FASB的SFAS157不同。IAS39与CAS公允价值定义没有涉及时态,包括过去、现在、未来三个时点,是广义的公允价值,FASB强调计量日,属于狭义的公允价值,实务中更多使用的应是狭义的。FASB用了三个关键词:有序交易、计量日和脱手价格,用有序交易表述在计量日之前一段时间这些资产和负债已暴露在市场活动下,并已经历了正常的市场交易,不存在强制、清算和迫售交易;用计量日强调交易的当前时态,即非过去时,也非将来时;用脱手价格强调计量日资产交换或负债清偿的金额,而非入账价格;隐含的一个前提是资产交换或负债清偿基于假设基础之上。FASB在定义中没有直接提及公平交易,熟悉情况等关键词,只用有序交易表述,在解释有序交易时实质内容又体现了公平交易,但更加强调计量日交易的假设性,笔者认为这一表述更具可操作性。总的来说IAS39、SFAS157、CAS都包含以下要点:一是强调公平交易、熟悉情况、自愿情况下的脱手价格,而非强制、清算和关联交易而产生的迫售价、清算价和关联交易价。二是公允价值是一种估计价格,是买卖双方意欲成交的现行交易达成的金额(葛家澍2006)。实际上是资产负债表日有关资产和负债价值的估计,是根据当时交易状况对资产或负债的点估计(陆宇建2006)。三是公允价值是交换价格而非价值,价格围绕价值上下波动,不违背价值规律,公平交易和等价交换的实现不可能存在于任何场合,但也不会出现系统性偏差,是个平均修匀值,但从长期来看,公允价值应与价值一致。

二、公允价值概念研究中的误区

长期以来,学术界局限于介绍IASB与FASB机构公允价值研究的动态、相关概念理论、应用前景与应用基础等,但对公允价值方法本身、现阶段我国应用公允价值的限制条件及公允价值与其它计量属性之间关系的研究略显不足。理论界与实务界对公允价值计量存在争论与模糊认识。公允价值概念一直是我国学术界研究的重点,也是相关研究的基础和关键,随着IASB与FASB对公允价值的含义内涵及外延不断的修订与完善,我国学界在解释与介绍中产生了一定程度上的曲解。

一)公允价值不是独立的计量属性

非计量属性说(石本仁、赖红宁,2001)认为公允价值不是一种计量属性,只是一种检验尺度,将公允价值与公允列报、真实公允等标准混淆了。1984年12月,SFAC5提出了五种当时流行的可以在财务报表中使用的计量属性。其中,现行成本、现行市价和可变现净值主要用于初始确认时的计量和以后的新起点计量;历史成本主要用于初始确认和以后各期的摊销;现值主要是一种摊销方法。尽管SFAC5没有涉及公允价值计量问题,但是它彻底动摇了历史成本在财务会计计量中的统治地位。它所界定的除历史成本外的四种计量属性,与公允价值计量的概念基本上一致,从而为公允价值计量属性在实务中的推广提供了理论框架。公允价值的计量属性理论上存在三种:非计量属性说和复合计量属性说(裘宗舜,谢诗芬,2001)、独立计量属性说(黄平,2003)。复合计量属性说和独立计量属性说的共同点是承认公允价值是一种计量属性,独立计量属性说认为公允价值是一种独立的计量属性,复合计量属性说认为公允价值并非特指一种计量属性,而可以表现为多种形式,公允价值的表现形式有:历史成本(历史收入)、现行市价、短期应收应付项目的可变现净值和以公允价值为计量目的的未来现金流量现值,这种观点与IASB、FASB、CAS一致,应是目前的主流观点。

(二)公允价值就是现行市价或现值

公允价值和现行市价二者在某些属性上一致,均是计量日的市场参与者在有序交易参考市场上的脱手价值,但从交易费用角度来讲,公允价值不包含交易费用,而现行市价则包含交易费用,所以不能将现行市价等同于公允价值,只有符合一定条件的现行市价才是公允价值。现值分为两种类型:即以公允价值为计量目标的现值和以特定个体为计量目标的现值。只有以公允价值为计量目标的现值才符合公允价值的定义。

(三)公允价值与历史成本相对立

人们一提到公允价值的优点时,就往往以历史成本为对立面,历数历史成本的不足,似乎有过之而无不及。事实上,广义的公允价值是包含历史成本的,可以是历史时点上的公允价值,狭义的公允价值才不含历史成本。计量属性是指会计要素可计量的某一方面的特性或外在表现形式。IASB、FASB、CAS列举了五种计量属性,并要求“企业在对会计要素进行计量时,一般应当采用历史成本,采用重置成本、可变现净值、现值、公允价值计量的,应当保证所确定的会计要素金额能够取得并可靠计量”。在列举的五种计量属性中,与公允价值相对的分别是历史成本,采用重置成本、可变现净值、现值,而并不仅仅是历史成本。

第2篇:公允价值概念范文

一、引言

公允价值是当前财务会计研究最活跃的领域之一。2014年1月26日,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并于2014年7月1日起施行,实现了我国公允价值单一计量准则的国际趋同。公允价值首先是一个会计计量问题,但是它的影响又不仅仅局限在会计计量领域,公允价值在会计准则中的广泛运用引发了人们对财务会计一些基本理论问题的反思。与此同时,IASB于2011年重启了财务会计概念框架的研究和修订工作。2013年7月18日,IASB了一份内容广泛的概念框架讨论稿(Discussion Paper),计划在2014年底征求意见稿(Exposure Draft),并于2015年完成概念框架的修订工作。本文初步分析公允价值给财务会计概念框架带来的反思,以期为概念框架的持续改进提供有益的启示。

二、公允价值给财务会计概念框架带来的反思

公允价值对财务会计概念框架的影响是多方面的。按照当前概念框架的逻辑,分别从财务报告目标、信息质量特征、财务报表要素、确认与计量、列报与披露五个方面展开分析,最后讨论公允价值对会计假设的影响。

(一)财务报告目标

财务报告的目标是当前财务会计概念框架的逻辑起点。无论是“受托责任观”还是“决策有用观”,实际上都是“信息观”的产物,即首先认为财务会计是一个向利益相关者提供信息的系统,在此基础上再来论述其所提供的信息有什么作用。从这个意义上说,当前的概念框架名为“目标导向”,实际上仍是“本质导向”(任世驰和李继阳,2010)。

与“信息观”相对应的是“计量观”,“计量观”认为会计信息可以直接反映报告主体的价值。理论上,如果报告主体所有的资产和负债都以公允价值计量,那么财务报表基本上就反映了报告主体的价值。从会计准则的发展历程来看,在财务报表内越来越多地确认公允价值信息已是大势所趋。然而“信息观”并不必然要求公允价值在表内确认,表外披露公允价值同样能够提供决策有用的信息。因此可以说,公允价值更加符合“计量观”的要求(谢诗芬,2004)。

那么,如果公允价值在会计准则中得到越来越多的应用,财务报告的目标又将如何定位呢?在IASB和FASB联合制定的财务会计概念框架第一章“通用目的财务报告的目标”中,两个准则制定机构依然坚持“信息观”,而不认可“计量观”:“通用目的财务报告不是用来反映报告主体的价值,然而财务报告提供的信息能够帮助当前和潜在的投资者、借款人和其他债权人估计报告主体的价值”(SFAC No. 8 OB7)。就目前的应用范围看,公允价值尚不足以动摇“信息观”的主导地位,但如果公允价值应用范围进一步扩大,财务报告目标的定位将受到挑战。是继续坚持“信息观”,还是转而采用公允价值所代表的“计量观”,是财务报告目标研究需要进一步思考的问题。

(二)信息质量特征

历史成本计量模式被诟病的主要原因在于它反映的是“过去”的信息,从而缺乏与当前和未来决策的相关性。公允价值被认为反映了“当前”的信息,因此比历史成本更具有相关性。然而,公允价值所谓“反映当前”的特征,也引起了人们对相关性这一会计信息最重要质量特征的反思。

什么叫相关性?“相关的财务信息能够让信息使用者的决策产生差异”(SFAC No.8 QC7)。从这一界定可以看出,相关性是通过信息使用者使用会计信息之后的决策所体现出来的。换句话说,如果使用者没有做出决策,就观察不到所谓的相关性。然而,因为目前的财务报告尚无法做到实时提供,使用者在做出决策时,他看到的无论是会计上的历史成本还是公允价值,实际上都是“过去”的信息。比如,假设某企业2015年3月31日披露了2014年12月31日的资产负债表,不管这张资产负债表上的项目是采用历史成本还是公允价值计量,对于信息使用者来说,都是过去的信息。因此,说公允价值能够反映“当前”从而更相关,不是一种实事求是的论断。正如葛家澍(2009)所说:“如果说,报告日是当前,那么,过了报告日岂不是过去?……过去能够成为一个时间段(即时间的积累)。未来也是一个时间段。……当前则不同。它总是指某一时日,是一个瞬间,一过即逝。公允价值(假定属于一级估计)是当前资产的市场价格,……这个市场价格不过是其假想(估计)的价值而已!”因此,从相关性角度来说,公允价值和历史成本没有本质差别。公允价值的意义可能并不在于能够反映“当前”,更重要的是公允价值计量模式反映了一段期间资产或负债公允价值的增减变化,这才是公允价值相对于历史成本的优势所在。

另一个争论是“如实反映”,以前的概念框架将其称为“可靠性”。很多研究指出,历史成本比公允价值更可靠。然而,历史成本和公允价值谁更“如实反映”(或者说“可靠”),取决于“实”到底是什么。历史是一面镜子,人们在做出当前的决策时,总是要了解过去。历史成本反映的是既成事实,当然符合“如实反映”的要求。但是对后续计量来说,历史成本保持不变或者只反映减值而不反映增值,对于价值变动这一“事实”来说,显然没有做到“如实反映”。而公允价值计量通过动态反映,达到了真正意义上的“如实反映”(任世驰和李继阳,2010)。

以前人们通常认为公允价值比历史成本更相关,历史成本比公允价值更可靠。从上面的分析可以看出,如果仔细思考相关性和如实反映(或可靠性)的内涵,就可能得出不同的结论。因此,透过公允价值来进一步反思概念框架中信息质量特征的内涵,有助于我们深化对概念框架的理解。

(三)财务报表要素

“公允价值,是指市场参与者在计量日发生的有序交易中,出售一项资产所能收到或者转移一项负债所需支付的价格。”我国会计准则(包括基本准则和公允价值计量准则)中的这一定义是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以及美国财务会计准则一致的。这一定义将公允价值界定为“脱手价格”或称“退出价格”。陈美华(2014)指出,退出价格与初始计量中大量使用的进入价格相矛盾,与估值技术中成本法相矛盾,与非金融资产最佳用途判断相矛盾。既然退出价格带来了这么多矛盾,为什么准则还坚持如此界定公允价值呢?答案在于退出价格符合财务报表要素的定义。

在概念框架的逻辑中,需先确定财务报表的要素,然后才是要素的确认和计量。因此,作为下游概念的公允价值计量属性,在逻辑上应当与作为上游概念的财务报表要素保持一致。概念框架中最重要的财务报表要素是资产(其他要素可以从资产推导出来),当前资产的定义仍然是:“资产是指企业过去的交易或者事项形成的、由企业拥有或者控制的、预期会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资源。”资产最重要的特征是“预期会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即能够产生经济利益的流入。因此,一项资产的公允价值就应当是“出售该资产所能收到的价格”,从而体现了计量属性与要素的概念一致性。

然而,即便公允价值定义与要素定义保持了一致,仍然不能说它们都是完善的。完全有可能是当前资产等要素的定义存在缺陷,进而导致了公允价值的定义也不够科学。IASB在2013年7月的概念框架讨论稿中,建议把资产定义修改为“过去事项导致的,由主体控制的现实经济资源”,“经济资源”是指“一项权利或其他有价值的资源,其具有产生经济利益的能力”(IASB后来又考虑将“或其他有价值的资源”删掉,仅保留“权利”的界定)。如果资产等要素的概念发生了变化,公允价值的定义也应该随之变化,那么将公允价值界定为退出价格所带来的矛盾也可能会随之消除。

值得一提的是,我国于2014年1月26日《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之后于2014年7月23日修订了《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将基本准则中公允价值的定义修改为与具体准则保持一致。这种做法颠倒了基本准则与具体准则的关系,不利于体现基本准则在准则体系中的统驭地位。

(四)确认与计量

确认是指把一个事项作为资产、负债、收入和费用等正式加以记录和列入财务报表的过程。“确认一定要同可用货币定量的属性相结合。……计量虽很重要,但某一属性的计量,不应等同于某一种属性的会计。只有某种可用货币计量的属性同确认结合起来,这时我们才称它为历史成本会计或公允价值会计”(葛家澍,2009)。简单地说,计量仅指某一项目的金额是多少,而不论这一金额是体现在财务报表内还是表外;而确认则意味着要在财务报表内列示这一项目及其金额。当前IASB概念框架中的确认标准有三条:一是符合要素的定义,二是与该项目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或流出企业,三是该项目的成本或者价值能够可靠地计量。FASB提出的确认标准有四条,即可定义性、可计量性、相关性和可靠性。

公允价值对确认的影响首先体现在未实现损益的处理上。历史成本会计通常不确认未实现收益,但会确认未实现损失(如资产减值)。而公允价值会计则同时确认未实现收益和未实现损失。这一变化给如何利用会计数据评价企业业绩这一重要问题带来了挑战。比如:未实现损益算不算企业及其管理者的业绩?在确定管理者薪酬时,未实现损益和已实现损益的作用有什么差别?这些问题迫使概念框架发展出综合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的概念。什么项目确认为净利润,什么项目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净利润和其他综合收益之间的转换问题,是当前概念框架研究中的难点。

公允价值对确认的另一个潜在影响是它可能会拓展确认的范围。当前很多项目无法确认的主要原因是难以计量。公允价值计量则大量使用估值技术,甚至可以说公允价值计量本质上就是估值。如果认可运用估值技术获取的公允价值具有相关性和可靠性,那么估值的对象可能就不限于当前财务报表确认的项目。比如,曾经被广泛研究的人力资源,在公允价值计量下是否可以被恰当估值并加以确认?当然,公允价值最被质疑的也是它广泛运用估值技术的可靠性问题。但是,如果估值技术取得突破和认可,它所影响的就不仅仅是公允价值计量问题,而是整个财务会计的边界问题。

(五)列报与披露

列报(presentation)是指在财务报表内的披露,实际上就是确认的结果。而披露(disclosure)的含义要广泛得多,表内和表外的信息提供都可以称为披露。自从1978年FASB的第一号财务会计概念公告将财务报表(financial statements)拓展为财务报告(financial reporting)之后,列报和披露的区分就成为一个问题。现在回想起来,FASB当时的这种拓展也反映了财务会计的无奈:财务报表已经不足以满足使用者的信息需求,表外披露可以补充财务报表的不足,为使用者提供更多有用的信息;同时,为了维护财务会计的地位,FASB又特意强调“财务报表是财务报告的核心”,这种说法看上去是在强调财务报表的重要性,实际上恰恰强调了表外披露信息的重要性。也就是说,准则制定机构应该已经意识到财务报表的局限性,通过表外披露弥补表内列报的不足,是准则制定机构已经掌握的技术手段。

然而,与上述描述相反,IASB和FASB煞费苦心制定出公允价值计量准则,其意图并不仅限于提供一个计量的金额,而是希望在表内确认这一金额。这一点从公允价值的三个层次中可以得到体现。如果仅满足于表外披露,至少第三层次的公允价值计量是没有必要的。在市场上既没有相同资产或负债又没有类似资产或负债的情况下,此时只要在表外披露相关信息帮助使用者决策即可,为什么还要使用不可观察输入值去估计一个可靠性风险极高的公允价值金额呢?显然,确认和表内列报才是准则制定机构的真实意图。这种做法一方面违背了当初将财务报表拓展为财务报告的初衷,而且与财务报告目标的论述相悖。前文已经分析,当前财务报告的目标仍然定位于“信息观”,而“信息观”并不要求表内列报公允价值金额。对表内确认和列报公允价值的追求反倒体现的是“计量观”的要求。从这些方面也可以看出,当前财务会计概念框架对一些基本问题的认识仍然不够清晰。

(六)会计假设

目前IASB和FASB的概念框架都没有单独对会计假设的论述,会计假设体现在概念框架的行文当中。我国会计理论界通常认可四大会计假设,即会计主体、持续经营、会计分期和货币计量。这里主要讨论公允价值对会计分期假设的影响。

引发本文对这一问题思考的是现实案例:国内某银行2008年第三季度报告中,交易性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按北京时间还是按纽约时间计量,其结果相差70亿元人民币,占利润的1%。这个问题在历史成本计量模式下可能也会存在,但出现的概率较低。公允价值计量模式下,类似的问题就很可能发生。这使我们发现,《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第十一条“会计年度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这一规定也需要推敲。法律中的1月1日至12月31日是指北京时间,还是上市地时间,还是购买的交易性金融资产发行地的时间?如果任由企业自行判断的话,中国企业的会计分期将五花八门。由此可见,公允价值计量模式的动态调整特征,使得原本相对固定的会计分期也变得多元化起来。传统的会计假设面临着公允价值下的重新思考。

第3篇:公允价值概念范文

关键词:公允价值;FAC No.7;FAS 157;问题与突破;未来方向

中图分类号:F23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5656(2009)07―0083―07

一、前言

2008年的金融危机对公允价值会计是一大考验。发源于美国次贷危机的这场金融海啸,使大批银行和金融机构损失惨重,国际著名投资银行雷曼兄弟、高尔斯登等相继倒闭,各大企业在金融衍生品投资中也损失惨重。在这一背景下,美国金融界出现了指责公允价值的声音,认为公允价值恶化了金融危机,是在危机中“落井下石”、加剧危机的“帮凶”,美国、欧盟、日本等都相继要求暂停公允价值使用。2008年10月3日美国众院通过的救助法案最终稿(“2008紧急经济稳定法案”)中,要求证券交易委员会(SEC,下同)在法案生效后的90日内(即2009年1月2日前)向国会提交有关公允价值计量对金融危机影响的调查报告。10月7日,SEC任命副首席会计师詹姆士・克劳克(James Kroeker)为项目负责人,开始根据救助法案对公允价值会计准则进行调查。

随着这些争论,公允价值计量面临何去何从甚至生死攸关的艰难选择。SEC和负责制定会计准则的美国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FASB,下同)都表达了对现行公允价值计量的支持态度,外界则将金融危机中要求修改公允价值计量讥讽为“体温不正常却要求修改温度计”的荒唐行为。同时,迫于各方压力,FASB也迅速妥协性地采取行动,对公允价值计量进行修改,主要针对不活跃市场中的金融资产公允价值确定进行了改进和完善。

2008年12月30日,SEC首席会计师和公司财务部办公室向美国国会递交了长达211页的调查报告。报告声明,公允价值在金融危机中并没有对金融企业的倒闭推波助澜,在2008年的多家银行倒闭案中,公允价值的负面作用并不明显,因此反对停止使用公允价值计量,建议改进现存的会计实务,包括重新考虑会计损失计算,改进附加指引以确定非活跃市场中的公允价值。

SEC提交的报告使这场公允价值计量之争基本上尘埃落定,公允价值会计有趟过荆棘、“轻舟已过万重山”的感觉,未来的公允价值使用已是大势所趋。而在这场关系公允价值前途和命运的大争论之后,进一步反思公允价值会计,以保证公允价值会计的正常、健康发展,比任何时候都显得必要。

美国的公允价值研究,以2000年2月的第七号财务会计概念公告(FAC No.7,下同)和2006年9月的第157号财务会计准则公告(FAS 157,下同)为典型代表。从这一个概念公告一个准则公告看,美国的公允价值研究仍然存在诸多缺陷、痼疾甚至错误,而不仅仅是这次金融危机中提及的非活跃市场中金融资产公允价值确定问题(后者仅仅是一个单纯的技术性问题)。正确认识美国公允价值研究中存在的问题,是保证公允价值会计健康发展的必要前提和必由之路。

二、美国的公允价值研究现状与进展

在FASB关于公允价值的研究中,FAC No.7和FAS 157具有里程碑式的意义。本文的分析主要围绕这两个公告展开。

(一)对FAC No.7的分析

在2000年2月FAC No.7以前,FASB曾在多个准则中定义公允价值。鉴于分散在各个准则中的公允价值定义在表述上各不相同,缺乏概念上的统一性和逻辑上的一致性,造成了公允价值理解上的困难和混乱,公允价值计量也不统一,因此,制定一个统一的、逻辑一致的公允价值概念和计量理论体系势在必行;同时,由于自1988年以来FASB一直致力于从现值计价角度研究公允价值计量,因此,FAC No.7《在会计计量中使用现金流量信息和现值》(Using cash flow information and present value in account-ing measurements)应运而生。

FAC No.7有两个中心:一是对公允价值概念进行重新定义,并强调会计应以公允价值进行计量;二是规范现值计价技术,尤其是寻找以现值进行公允价值计量的有效方法。FAC No.7在形式上主要是现值计量技术的总体规范,但其实质则是通过市场(以现值)进行公允价值计量的规范。其中对现值计量技术的各种讨论和规范,都从属于如何通过现值“捕捉”和确定公允价值,而FASB一再强调公允价值就是现行市场价格。

FAC No.7以后,对涉及公允价值的旧准则的澄清、新准则的制定,以及公允价值在实务中的运用,并无大的改善。笔者以为原因可以归结为三个方面:(1)从现值计量角度规范公允价值计量,着眼点值得探讨;(2)在理论上,可以把现值计量技术设计得很完美,但在实际运用中要用它去估计公允价值则困难重重――未来现金流量能准确估计吗?如何选择合适的贴现率?未来不确定性的客观存在决定了这两个问题永远无解;(3)公允价值的定义虽然统一了,但并不明确:公允价值和价格之间究竟是什么关系?自愿而非强迫或非清算基础上交易双方在市场中的交易价格,究竟哪一个(买入价?卖出价?脱手价?中间价?等等)是公允价值?难道历史成本就不是自愿交易形成的价格?为什么某种情况下历史成本就是公允价值?这些问题在FAC No.7中都不能找到答案,容易引起混淆。以我国的情况为例,在2000年2月FAC No.7以后,对公允价值的讨论就一片混乱:说它是单独的、新的计量属性者有之;说它是组合或复合计量属性者有之;说它绝不是计量属性者有之;说它是评判标准者有之。真可谓众说纷纭,莫衷一是。基础性概念的模糊,必然极大地阻碍公允价值的运用推广,这是不言而喻的。

显然,FASB对FAC No.7的缺陷是清楚的。经过此后两年多对公允价值计量的反复讨论,2003年6月,FASB启动“公允价值计量”项目,并于2006年9月了“公允价值计量”准则(FAS 157)。

(二)从FAS 157看FASB公允价值的研究现状与进展

FASB公允价值研究的最新进展,集中体现在2006年9月的FAS 157中。新准则对公允价值定义、不同项目的公允价值计量、初始确认时的公允价值、公允价值的估价技术和公允价值级次以及公允价值披露等进行了系统深入的阐释和规范,它是第一个完全从公允价值本身(而不是从某种特定计价方法如现值的角度)对公允价值计量进行全面规范的专门准则。

FAS 157将公允价值定义为“在计量日,市场参与者之间在有序交易中出售资产收到的价格或转移

负债支付的价格”。为方便对概念的理解,FASB专门对概念中涉及的专用术语――市场参与者、有序交易、主市场和最有利市场、计量日的虚拟交易等――做了针对性解释;在该准则中,FASB第一次明确将公允价值确定为脱手价;同时,将公允价值的估价技术划分为三类:市场法、收益法和成本法;并根据估价所使用参数的不同,将公允价值划分为不同的级次,并规定不同级次的公允价值,披露要求不同。

研究者认为,FAS 157对公允价值计量的研究有三大创新:一是提出脱手价计量目标,使公允价值的定义更加明确,解决了“公允价值是什么”的问题;二是坚持市场参与者观,强调公允价值就是主体以市场参与者身份估计的、资产或负债在有序的虚拟交易中的价格;三是提出公允价值级次概念,根据估价参数的可靠性程度将公允价值分级,并规定不同的披露要求,从而有效限制了主体在公允价值计量过程中的操纵行为。因此,FAS 157的是一大进步,它使公允价值概念和计量变得具体、明确、统一,并具有可操作性。

事实是否果真如此呢?有意思的是,2008年5月,FASB主席罗伯特.H.赫兹(Robert H.Herz)和财务会计基金会董事琳达.A.麦克唐纳(Linda A.MacDonald)特地了一个针对FAS 157的解释,该解释专门说明现行财务报告中什么地方使用公允价值、什么是公允价值。这说明,虽然FAS 157对公允价值定义、计量、披露进行了详细规范,但即使在两年后、甚至在美国,对公允价值概念的理解和公允价值的使用,仍然存在困惑,FAS 157并没有达到预期的效果。

的确,从本质上看,FAS 157只不过是对原来分散在不同准则(或概念公告)中的公允价值计量进行梳理,把一些术语进一步澄清而已。即使在最基本的公允价值概念上,也没有实质性的突破。我们可以对FAS 157和FAC No.7的公允价值定义做一比较(见表1):

通过比较可以发现,上述两个公允价值概念,在时间、交易性质、市场参与者方面,本质上并没有任何变化。因此,FASB只不过在一次次想尽办法以各种表达方式把同样的内容力图说得更清楚明白――在2008年5月罗伯特.H.赫兹和琳达.A.麦克唐纳针对FAS 157的解释中说得很明白:公允价值估价是寻求资产或负债的现行价值,而资产的公允价值估计就是计量日有序交易中(资产出售)收到的价格(现行交换价格观念)。熟悉公允价值的人一定知道,FASB在公允价值计量中坚持计量时点现行价值的观点是一贯的,并且始终认为该现行价值就是计量当时的现行市价。

同样地,FAS 157中的公允价值计价方法,也只不过是参考资产评估方法将确定现行价值的方法进行了总结和归类而已。

笔者以为,FAS 157的真正突破有两点:一是把现行交换价格(即公允价值)明确确定为脱手价(正确与否另当别论),而不是再笼统地表述为“金额”,从而确定了公允价值的价格标准;二是对可靠性的认识发生了悄然转变,承认不断变化的市场价是可靠的,在公允价值计量中依据不断变化的市场价对资产(和负债)账面价格进行调整是可靠的。这一转变突破了历史成本原则下对可靠性的机械认识,在可靠性的三特征(反映真实性、中立性、可验证性)中,对可验证性有了全新的、科学的理解,从而真正做到了反映真实。

那么,FAS 157是否如其所愿让公允价值定义和计量变得更明确清楚呢?答案显然是否定的。正如前述,即使到了2008年5月,FASB仍在对FAS 157中的公允价值概念和使用进行解释,这从一个侧面说明了对公允价值的理解仍然存在困难。从我国的情况看,某种程度上FAS 157反而更加模糊或误导了对公允价值的理解。比如在我国,已有学者通过对FAS 157的研究认为,公允价值是以市场为基础的计量,而原来的历史成本等其他计量,都是特定主体的计量;公允价值是假想的交易(虚拟交易)中的价格,似乎可以与实际交易价格脱节;其他计量都是实际交易价格或以实际交易价格为依据,而公允价值则是以市场交易价格参数为依据的估计价格,需要使用估价技术估计得到。从这些研究中我们发现,某种程度上FAS 157使公允价值计量研究变得更加错综复杂、更加扑朔迷离;同时,不断推出的新概念(如市场参与者、有序交易、虚拟交易等),导致了更多理解上的分歧,加大了公允价值的理解难度。这种现象的出现,与FAS 157自身的缺陷和FASB在公允价值理解上的误区(或对公允价值的认识存在偏差)是密不可分的。

三、美国公允价值研究中存在的问题评析

FASB的公允价值研究,存在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个方面是公允价值理论与已的概念公告的冲突(外部冲突);一个方面是公允价值理论本身存在认识偏差(内部缺陷)。这种冲突和偏差,直接导致了FASB整个公允价值理论体系的混乱,以及公允价值研究的困难,使公允价值研究始终无法取得实质性突破。

(一)公允价值与概念公告的冲突

FASB财务会计概念公告的目的,是要以概念公告为基础,建立一个连贯、协调、逻辑上内在一致的会计理论体系,并为会计准则制定提供理论支持。从1973年FASB成立以来,一直致力于这一目标。但是,FASB的公允价值研究,恰恰存在对概念公告的背离,这种背离的一个表现是准则中的公允价值定义与概念公告中资产和负债定义的冲突。

FAC No.6将资产定义为“由特定主体拥有或控制的、由过去交易或事项形成的可能的未来经济利益”;将负债定义为“特定主体因承担由过去交易或事项形成的现时义务而导致的可能的未来经济利益的牺牲,这种经济利益牺牲表现为未来向别的主体转让资产或提供服务”。这两个定义的显著特征,是强调“未来”经济利益的流入(资产)或流出(负债)。研究者认为,FASB的资产和负债定义,是面向未来的,因此,按定义进行资产、负债的计量,必须考虑未来可能的现金流量(这正是FAC No.7中FASB力图从现值角度进行公允价值计量的一个重要原因)。FASB也强调,资产(负债)本质上是未来经济利益的流入(或牺牲)。但是,FAS 157中的公允价值计量(包括此前的多个涉及公允价值计量的会计准则),却一再声明是计量时点(即当前、计量日)的现行价值,这个现行价值就是计量时点的现行交换价格;即使在收益法估价技术中使用到未来现金流量时,也反复强调这是在无现行市价的前提下,迫不得已用于估计现行市价的一种手段。可以说,公允价值定义是立足现在;而资产、负债定义,则是立足未来。虽然FASB在随后的“157号准则公告总结”别说明,公允价值计量反映了现行市场参与者假设下与资产相关的未来经济利益流入或与负债相关的未来经济利益流出,但是,FAS 157中的公允价值定义与FAC No.6中的资产、负债定义的冲突,仍是很明显的(孰对孰错此处不予讨论)。

(二)公允价值研究中存在的不当与错误

美国的公允价值研究,从公允价值理论体系内部来说,存在着如下一些明显的不当与错误:

1.混淆价值(计量属性)和价格(计量单位)的界限。价值和价格是两个不同层次的问题,价值是商品的内在属性,而价格则是商品价值的外在表现。将价值和价格混淆,直接导致两个严重后果:一是混淆计量属性与计价的关系,使“计量价值”(计量属性问题)和“价值是多少”(定量化确定计量属性的量,即单价、金额)这两个不同层次的问题,界限彻底模糊。其结果,所有具体价格都被当作会计计量的不同计量属性,对会计计价(具体价格)的讨论,都成了计量属性的讨论;二是由于对计量属性与计价的混淆,使会计在货币计量的背景下究竟应该选择哪一个价格,选择的标准是什么,反倒变得模糊起来。

2.对公允价值计量的本质认识不准确。公允价值计量是针对历史成本的缺陷而采用的新计量,其核心是在每个计量时点上(FAC No.7中的“当前”;FAS 157中的“计量日”)以现行市场价格对资产(负债)的现行市场价值进行计量。因为资产(负债)的价值是随着时间推移不断变化的,因此,公允价值计量要求不断地在各个计量时点上将变化后的现行价值(表现形式是现行市场价格)反映出来,这才是对资产(负债)价值的真实反映。所以,公允价值计量的本质,是将资产(负债)的价值变化,不断地进行动态反映。

3.对公允价值计量的重点把握不当。由于对公允价值计量中反映出来的动态反映观没有清醒认识,导致对初始计量和后续计量的关系分辨不清,仍将计量研究重点放在初始计量上。公允价值计量的本质是动态反映,关键和核心是将资产(负债)在每个计量时点的现行价值(表现为现行市场价格)反映出来。因此,基于动态反映观,公允价值计量的重点,当然地是后续计量。对公允价值计量而言,从动态反映的角度看,初始计量中历史成本就是交易发生时的现行市价(这就是FAC No.7中提到的历史成本有时候――初始计量时――就是公允价值的根本原因)。而后续计量,仅仅是将资产(负债)在计量日的现行市场价格(即现行价值)反映出来,并不要求以所持有的资产(负债)进行真实交易,这就是FAS 157中提出“虚拟的交易”、“市场参与者观”这些新名词的由来和根源。由于FASB对公允价值计量重点把握不当,使FASB自身以及相当多的研究者将这些新名词使用到初始计量的研究中,这是一种彻底的误导。

4.公允价值理论体系混乱、复杂。30多年来,FASB制定的涉及公允价值计量的会计准则和涉及公允价值的概念公告,形成了一个庞大的体系,复杂、混乱、前后不一致,造成了理解和操作上的困难。FASB也意识到了这一问题,某种意义上FAS 157“公允价值计量”准则就是针对这一背景而制定的。但是,从FAS 157的内容体系以及准则两年来的实施效果和反应看,FASB的初衷并未能很好地得到实现。

四、从美国公允价值研究看其未来研究方向

虽然美国的公允价值研究存在诸多问题,但是作为迄今为止最接近科学计量的一种计量属性,公允价值计量的大趋势却是不能改变的。从美国的公允价值研究中,可以进一步探索、寻找公允价值的未来研究方向和研究重点:

1、从FAS 157看,FASB对于可靠性的态度已发生悄然转变。在第二号财务会计概念公告(FACNo.2)《会计信息的质量特征》中,FASB认为,会计信息有两个首要的质量特征:相关性和可靠性。在FASB的观念中,相关性和可靠性是矛盾的:相关的信息不一定可靠,而可靠的信息则不一定相关。会计需要在相关性和可靠性之间进行必要的权衡。FASB的这种认识,是基于传统的历史成本会计,以及建立在历史成本会计基础之上的机械的“可验证”观念和畸形的“真实反映”观念。而在FAS 157中,FASB认为,不断变化的市场价格是真实可靠的,依据不断变化的市场价格对账面价格进行后续调整――也就是进行后续计量――是真实可靠的,从而突破了以历史成本为基础的可靠性观念。FASB对可靠性认识态度的悄然转变,有可能导致对相关性和可靠性关系的重新认识;同时,随着对可靠性认识态度的悄然转变,可能进一步导致对会计本质、会计目标、甚至对现行会计理论体系的认识发生彻底改变。

2、美国公允价值会计的出现,使会计计量明确定位到价值属性上来。目前,虽然美国公允价值计量研究尚处于价值(计量属性)和价格(计量单位)混淆的阶段,但是,公允价值计量这一概念的提出,却给重新澄清会计计量带了一线曙光,表明了会计计量原本是两个不同层次的问题:第一层次是计量属性问题,明确计量什么――在货币计量条件下是价值;第二层次是对计量属性进行计量的结果问题(是多少)――在货币计量下,价格和金额是多少。这一变化的出现,为科学的会计计量研究提供了契机。

第4篇:公允价值概念范文

关键词:财务会计;公允价值;计量

我国经济发展速度近年来呈现了喜人的态势,尤其在我国成为WTO成员国后,我国的经济贸易进出口总额迅速增加,面对我国经济发展的需求,对财务会计行业的发展提出了新要求,我国现有的财务会计水平迫切需要尽快与国际先进的水平接轨,将我国会计计量体系尽快与国际体系标准相互融合,减少由于财务会计公允价值计量不当带来的负面影响。

一、我国财务会计公允价值计量现状

在我国建国以来,形成了持续经营的观念,因此影响财务会计的计量中将历史成本确立为最为主要的成本,历史成本具有的可核算性和可靠性使之成为了计量的基础。长期积累下来,现在已经很难有其他内容能够取代以历史成本为主的计量方式。现在提出的公允价值计量方法实际已经在我国的财务会计准则中有所体现,但是一个崭新概念的推广需要经过足够的时间才能够成功,根据我国经济体制的具体情况,必须针对不同行业内容有区别的引入公允价值的计量方式,尤其是波动较大的行业,更应该在充分贯彻公允价值计量的概念。从目前我国的财务会计情况,公允价值的计量方式推广还有很长的路要走,需要克服很多困难,才能够替换原有的计量方式。

二、目前财务会计公允计量中存在的问题

基于我国经济体制的特点,对于国际的公允价值计量方法不能简单的直接应用,中国市场的特点也影响并约束着这种计量概念的贯彻实施,给公允价值的计量方式应用带来很多难点。

(一)公允价值对市场反应敏感

根据公允价值的计量方法可以看出,其计量价格都是基于其行业交易的市场价格来确定的,那么市场上交易价格的波动对公允价值会产生很大影响,而且这种影响有一定的滞后性,当市场价格波动时,企业的预估价值也会随之波动,尤其是当市场交易热情降低时,企业也由于公允价值降低而很难获得贷款,进一步影响企业的生存。

(二)无法确定信息来源的可靠性

既然公允价值是基于市场交易情况来确定的,那么其计量方法也是基于市场交易信息来确定,这些信息的来源是否可靠,信息的内容是否准确都无法确定,那么在我国经济市场并不够规范的今天,如何为公允价值提供可靠的信息是计量的难点,再加上市场行情变化迅速,这就会导致公允价值的计量准确性更加难以保证。

(三)财务会计人员在实施公允价值计量时难度较大

公允价值计量的概念还没有被财务会计人员广泛熟练掌握,因此在进行公允价值计量时,工作存在很大难度,所需要的各种材料信息不够充足,所需要的很多预估值,如未来的企业现金流等都存在很多不确定性,这样需要财务会计人员能够准确的进行预估,提高了对操作人员的要求,但在我国缺少这方面经验丰富的人才,因此很难在短期内实现推广公允价值计量。

三、完善财务会计公允价值计量的措施

为了能够完善公允价值计量的具体实施,可以通过以下方式进行:从我国整体的经济环境入手,为公允价值的推广创造一个良好的环境。实际上公允价值应该作为企业财务核算的最基本内容,但是在核算过程中的应用还是有一定局限性,因此企业只在明确规定的项目才会应用公允价值计量方式。这也说明公允价值计量的概念还没有被广泛的接受。根据国际通用的方式,公允价值应该是更加客观的一种计量方式,尤其在企业并购等会计事务中,按照公允价值可以对各项资产进行计量,但是对于同一企业名下的子公司之间的合并,为了简化就不需要用公允价值计量了。为了能够推广公允价值的计量方式,应该更加深入地利用公允价值计量概念,这样才能够使公允价值计量成为通用的计量方式,不会存在相对传统计量方式工作量增大的情况。将公允价值计量工作规范化,防止人为因素对公允价值计量的影响。在这种计量方式的实施中,财务会计操作人员对信息筛选和计算的过程会存在很大的自主空间,很多问题需要财务人员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实践经验进行判断,这样增加了他们在操作中的权力,有可能出现由利益驱动而非法牟利的现象。需要在财务会计行业加强监管力度,防止这些非法行为的出现,增强企业财务信息的透明度。需要从企业的角度配合公允价值计量。对企业的财务会计体系进行更加完善的建设,有利于公允价值计量概念的实施。在企业概念中肃清利益驱动的非法行为,明确财务负责人员的职能,落实领导对财务工作的责任,提高财务会计人员的从业素质,培养专业的财务会计人员以提高公允价值计量方法的实践性,充分考虑企业的总体战略规划,当市场存在不稳定因素时,还能够借鉴其他计量方法获得更加准确的公允价值计量,为企业价值评估和未来发展提供更多的帮助。

四、结束语

通过本文的分析可以看出,我国经济市场的繁荣带来了财务会计行业的具体挑战,尤其在中国经济与世界经济之间形成了更为紧密的关系后,企业对财务会计工作的要求也产生了更多变化,要求财务会计工作与国际接轨,公允价值计量概念作为新兴的国际通用计量方法也成为企业关注的重点,通过对公允价值计量方式的推广,这种计量方式将极大推动我国经济发展。

作者:李洪洋 单位:天威保变(秦皇岛)变压器有限公司

参考文献:

[1]邹艾峰,刘彬.财务会计的公允价值计量研究.商情,2015,26.

[2]黄丽.财务会计的公允价值计量及应用分析.决策与信息•中旬刊,2015,

[3]邓峰.财务会计的公允价值计量研究.现代经济信息,2014,19.

[4]乔善兰.简析财务会计的公允价值计量.商场现代化,2013,29.

第5篇:公允价值概念范文

关键词:公允价值 思想、制度背景 市场有效假设

一、公允价值的历史起源与思想基础

(一)公允价值的简要回顾 公允观念的产生具有深远的历史渊源。“嵌于公允价值概念中的公允性观念并不是新的”。早在1844年,英国就在股份公司法中规定,公司的资产负债表必须“充分和公允”(Fullandfair);而FairValue一词最早也是出现在西方的法律文献中,当时一般将其译为“公平价值”(刘浩、孙铮,2008);会计上作为术语译为“公允价值”使用,则是出现在FASB和IASB(其前身IASC)所颁布的具体会计准则中,主要有金融工具、养老金及投资性房地产准则等。但这时的使用是片面而谨慎的。直到2000年,FASB在其财务会计概念公告第7辑中,才正式阐述了公允价值概念,同时将公允价值称为会计计量的目标(Objective),并与第5辑谈到的五种计量属性进行了比较(五种计量属性分别是历史成本、现行或重置成本、现行市场价值、可实现净值或清算价值以及未来现金流量现值),指出五种计量属性的最终目的与公允价值相同,都是为了获得公允(Fair)的计价。作为计量目标提出的公允价值,具体的量化方法当时并没有明确,因而造成了会计实务中的困惑。直到2006年,FASB颁布了157号准则才有了具体的量化方法:市场价格法、收益现值法和重置成本法,并重点讨论了收益现值法的应用技巧,从而暂时中止了历史成本与公允价值在可靠性与相关性之间互不兼容的激烈探讨。我国公允价值概念的使用也是几经反复。首次出现公允价值概念的是在1998年颁布的“债务重组”、“非货币易”等具体会计准则中,后因实际运行中出现很多公司滥用公允价值操纵利润的情况,在2001年修订准则时被紧急叫停;但随着我国经济的崛起,会计准则与国际会计准则接轨的呼声日益高涨,为了取得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的等效,同时参考我国现行环境,2006年财政部了包括1项基本准则和38项具体准则在内的新企业会计准则,新准则强调适度、谨慎地引人公允价值(其中具体准则中涉及公允价值的有18个)(刘玉廷,2007)。我国之所以谨慎或避免使用“公允价值”,是由于目前我国在运用公允价值时存在两个问题:一是我国市场经济虽然有了较大发展,但在很多情况下,资产的公允价值难以取得,会计准则要求运用公允价值进行会计核算,会影响会计核算的可靠性和准确性;二是关联交易影响了价格的公允性,尤其是在上市公司与其母公司进行资产交换时(黄冰梅,2006)。从市场本身的发展看,我国市场经济尚处于发育阶段,企业间的交易行为还不十分规范,市场竞争不够充分。为此,公允价值难以形成,特别是国有企业相互之间的交易较多,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可能性一定程度、一定范围内存在。此外,我国市场化程度不高,有些要素市场也有待进一步完善,正是由于这些情况,在会计准则制定中,我国对是否采用公允价值作为会计要素的计量基础方面,不同于国际会计惯例的做法,采取了较为谨慎的态度(姜永德,2006)。这是公允价值在我国应用中的市场环境。

(二)公允价值的思想基础 众所周知,马克思《资本论》(第一卷)提出了科学的劳动价值论――使用价值是商品的自然属性,是由具体劳动创造的,价值是商品的社会属性,是由抽象劳动创造的。正如马克思论述的那样,价值“不外是无差别的人类劳动的单纯凝结物”。随后马克思又将价值过渡到价格概念,推论出了价值与价格之间是本质与现象的关系,并深入挖掘了价格形态与价值量在数量上不一致的现象,论述了商品中永恒的定律――价值规律:对于一般劳动产品,价值决定价格,人类抽象劳动形成商品的价值,价值量由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决定。在此基础上,马克思进一步论述了价值向价格的转化问题阐述了重要的生产价格理论:价值向价格的转化有三种形式:其一是价值向生产价格的转化;其二是生产价格(市场价值)向市场价格的转化;其三是超过平均利润的超额利润向地租的转化。马克思的完全的劳动价值论就是价格决定的原理,所谓价格只不过是物质化在商品中的劳动的货币名称;所谓“完全”是指它应包括价值规律、生产价格理论和地租理论,是价格决定原理的有着内在逻辑联系的三个层面。通过对马克思劳动价值论的概述。很容易建立起劳动-价值-价格这样一组逻辑关系。概括地讲,价值规律就是要求商品按社会必要劳动时间来进行生产和交换的规律。在价值向价格转化的第二层面,生产价格理论“在社会化大生产条件下,由于竞争利润平均化,价值转化为生产价格,由生产成本和平均利润决定;市场价格以生产价格(市场价值)为中心,由供求关系决定。”生产价格理论,使人们从理论走向了现实。在实际的经济生活中,价值规律通过商品生产者之间的竞争和市场价格的波动来实现,最明显的特征是价格围绕价值上下波动,这主要取决于由于竞争而引起的供求关系的变化。在完全竞争市场环境下(非垄断市场),市场竞争越充分,价值越能充分的外现,价格也就越公允。而在这种市场环境下的会计计量的公允性自然也就有了保障。这是长期以来影响我国会计工作者对公允价值进一步研究的思想基础。虽然在社会化大生产条件背景下的完全竞争市场环境,为公允价值的确认提供了可能,但不同的政治体制、管理制度,对公允价值的计量方法、会计核算方法却有着明显的影响,甚至出现理解上的分歧。

二、我国会计核算制度下的公允价值及与历史成本的关系

(一)会计核算制度下的公允价值按照美国财务会计准则157号定义,公允价值是指在计量日市场交易者在有序交易中,销售资产收到的或转移负债支付的价格。而我国企业会计准则中的公允价值,沿用的是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IASC)在国际会计准则第32号―金融工具:披露和列报(IAS32)的定义:指在公平交易中,熟悉情况的交易双方自愿进行资产交换或者债务清偿的金额。”尽管定义的表述不尽相同,但其价值计量的公允目的仍然是―致的。无论是sFASl57中的“销售资产收到的或转移负债支付的价格”,还是我国基本准则中的“资产交换或者债务清偿的金额”,公允价值的内涵都是偏重于“对外”的价格,即价、税合计的全部金额。但在我国具体会计实务中(以一般纳税人为例),由于采用价税分开的会计核算制度,而且在确定资产对内的人账价值和资产处置中的账面价值时,也使用了公允价值的概念,因此,其内涵在是否包含增值税的问题上就应该尽快明确。由于资产和负债(TheAsset or Liability)是会计计量的主要目标,所以就我国会计准则中资产和负债的公允价值含否增值税的问题具体论述如下:假定我国的资本市场、生产要素市场的

竞争是充分的,或者说市场是有效的,即价值的公允性能完全外现为脱手价格。在这种情况下,资产在交易过程中的公允价值有两种内涵,一是对外交易的包含价外增值税的总成交金额;二是对内的资产入账的不含增值税的账面金额。作为交易中的对等,其相应的负债自然是包含价外增值税的总成交金额,原因一是负债并没有要求价税分开核算;二是这里并不讨论其现值的计量问题。这样的概念框架,给公允价值在具体准则中的使用留下了隐患,具体表现在:

(1)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准则中的公允价值。根据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会计准则及应用指南: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具有商业实质且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在发生补价的情况下,支付补价方,应当以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加上支付的补价(或换入资产的公允价值)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换人资产的成本。这句话用数学语言表示就是:支付补价方换人资产的成本=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支付的补价=换入资产的公允价值。本文略去了相关税费,因为讨论的重点是公允价值与价外增值税的关系,价内的税费对其不构成影响。该等式的目的是要确定支付补价方换入资产的成本,在我国价税分开核算背景下,作为资产成本的入账价值是不含价外增值税的,这是基本前提。在此前提下换入资产的公允价值也是不含增值税的,那么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含有增值税吗、支付的补价。结论很明显:都不含有增值税,否则该等式无法成立;同样的道理在收到补价方依然存在;如(表1)所示。

(2)债务重组准则中的公允价值。债务重组准则:债务人以非现金资产清偿债务的,债务人应当将重组债务的账面价值与转让的非现金资产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转让的非现金资产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人当期损益。对债务人来讲,重组过程产生的损益有两种:一是债务重组损益(即债权人让步形成的债务人收益)=重组债务的账面价值-转让的非现金资产公允价值;二是资产转让损益=转让的非现金资产公允价值-转让的非现金资产账面价值。在确定债务重组损益中,由于重组债务的账面价值含有价外增值税,作为减项,转让的非现金资产的公允价值也应含有增值税,否则,两者的价值就不同质,债务重组损益也就无法计算。然而,在确认资产转让损益时,转让非现金资产的公允价值则不再含有增值税,因为此时资产的账面价值不含有增值税,否则,同样是价值取向的不同,其差额将无法确认为资产的转让损益。债务重组准则:债权人应当对接受的非现金资产按其公允价值入账,重组债权的账面余额与接受的非现金资产的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债权人,接受的非现金资产按其公允价值入账,由于前文所述价、税分开的原因,这里的公允价值不含有价外增值税。但在确定债权重组损益时,由于重组债权的账酴额含有增值税,作为对等,接受非现金资产的公允价值也应含有增值税,否则,债权^让步形成的损益就无法确认。具体列示如(表2)。由上述可知,在我国会计准则框架内,公允价值的内涵是不确定的,即便是在同一具体准则内部,其内涵也存有明显不同,这不能不说是准则修订过程中的遗憾,同时也说明,不仅市场环境对公允价值有影响,而且国家的监管环境对公允价值的影响也不容忽视。上述相关案例参见《公允价值含否增值税的二难选择》(孙富山,2008)。在讨论公允价值概念内涵的同时,永远有―个无法回避的问题,那就是它同历史成本的关系。

(二)公允价值与历史成本IASC在1989年公布的《编报财务报表的框架》中,将历史成本与历史收入概括为:资产的登记,按照其购置时支付的现金或现金等价物的金额,或是按照为了购置资产而付出的对价的公允价值。负债的登记,按照以债务为交换而收到款项的金额,或是在某些情况下(如所得税),按照在正常经营中为偿还债务将要支付的现金等价物的金额。即取得资源的原始交易价格。从IASC的定义可以看出:历史成本并不排斥公允价值――至少在初始计量时,取得的资产和承担的负债和公允价值是一致的,因为它同样是市场交易各方承认和接受的价格。不同的是,对历史成本会计来讲,不涉及后续计量,资产和负债一直是以历史成本进行计量反映,直至出售或清偿,而公允价值会计除了对资产和负债进行初始计量外,还要进行后续计量,一直以来,正是后续计量中的可靠性问题,成为公允价值会计推广使用的最大障碍。这里涉及了两组概念:历史成本和公允价值;历史成本会计和公允价值会计。对于两组概念的区别和联系笔者有如下的看法:首先,应该树立独立研究观念,就历史成本和公允价值的定义分析,二者高度趋同,都是为了获得公允(Fair)的计价,只是在时间跨度上分属不同的期间,假定经济环境和监管环境不发生改变,过去的“历史成本”应该依然是今天的“公允价值”。其次,由历史成本会计到公允价值会计,应该是会计反映观念的一种变革。由静态的反映观发展到动态反映观,是会计决策有用性的内在要求,是理财决策的需求,它与历史成本和公允价值定义本身无关,其实质是会计适应环境变化自身调整的结果。就像物价变动会计中的历史成本、现行成本一样都要随物价指数调整,根本目的都是要随环境的变化,反映报告期真实有用的信息。因此,就上述意义而言,公允价值与历史成本的定义是一致的,需要重点讨论和关注的应是环境要素的变化程度和趋势。就我国当今的物价指数而言,公允价值会计仅调整后续计量就能够满足决策的需求。

三、有效市场假设与公允价值

(一)有效市场假定的提出

会计假设是指对某些未被确切认识的会计现象,根据客观的正常情况或趋势,所作的合乎事理的判断,而形成的一系列构成会计思想基础的公理或假定。实践证明,会计假设不是一成不变的,是在特定的经济环境条件下,会计研究人员根据有限的事实、在充分观察的基础上概括出的抽象判断。既然环境决定假设,那么也必将随着社会、经济环境的变化而不断补充、修订。有效市场假设,是由美国芝加哥大学财务学家尤金・法默在20世纪60年代提出的,其主要内容是,在一个充满信息交流和信息竞争的社会里,一个特定的信息能够在金融投资市场上迅即被投资者知晓,随后,金融产品投资市场的竞争将会驱使金融产品价格充分且及时反映该组信息,从而使得投资者根据该组信息所进行的交易不存在非正常报酬,而只能赚取风险调整的平均市场报酬。只要市场充分反映了现有的全部信息,市场价格就代表着证券的真实价值,这样的市场就称为有效市场。

(二)有效市场假定与公允价值

有效市场假定的早期研究主要集中在资本市场方面,对于会计信息的影响研究一直很少,我想这可能与会计计量一直以历史成本为主有关,因为资本市场对反应有内在的“即时”要求,而会计在过去则没有,对于会计方面的研究,也仅限于不同的会计方法是否对证券价格产生影响方面。然而当前随着新的国内、国际会计环境的改变,公允价值会计主导地位的确立,公允价值会计的动态反映观对初始和后续计量都提出了即时的公允要求。财务会计之所以由原来的一体化到后来形成两个独立的分支,也体现了商品货币经济、市场化经济运行机制的客观要求,正是在发达市场经济基础上,会计准则中逐渐融入了财务理念和方法,使得财务和

会计在一定领域、一定程度上形成了重叠、趋同(栾富贵,2008)。而正是这种趋同,“又增强了会计信息的管理性质,更加体现了决策有用的目标”(王正德,1986)。有鉴于此,是否可以考虑将资本市场中的有效假设移植到生产要素市场,进而反映到会计的公允价值中。目前我国市场经济体制已然确立、公平竞争的经营环境基本建成,按照学者对我国理财环境的分析,次强式有效的资金市场已经形成。而资金市场有效恰恰是生产要素市场有效发展的高级阶段,因此,确立会计计量前提―有效市场假设,已成为会计理论发展的必然选择。因为,只有在有效的市场上,会计计量的公允性才能得以体现。现行流转税制中,在视同销售产品没有价格或者有价格而税务机关认为偏低情况下,其计税价格之所以按以下顺序调整。即按纳税人当月同类货物的平均销售价格确定;按纳税人最近时期同类货物的平均销售价格确定;按组成计税价格确定,组成计税价格=成本X(1+成本利润率)。也从侧面说明我国监管部门认为目前的市场是基本健全和有效的。

第6篇:公允价值概念范文

第5号概念公告第67段,不论在开始的描述和把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同其他四种计量属性(历史成本、现行成本、现行市价、可实现净值)并列,都曾肯定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是计量属性之一。显然,第7号概念公告对这一点起了更正作用。

究竟是FASB在第5号概念公告第67段的提法有错,而第7号概念公告加以更正,或者第5号概念公告的提法没有错,只是由第7号概念公告来取代它,我们不去纠缠这一点。现在,我们必须承认FASB在1985年12月发表第6号概念公告之后,沉默了15年,专门为计量属性——公允价值(通过现值估计)发表一份概念公告,其意义不同寻常。

主要是因为在1990年12月至1999年12月的10年中,FASB发表32份财务会计准则公告,其中15份涉及到现值技术(present value techniques)的确认与计量, 11份涉及到现值技术的应用。FASB开始觉察到在第5号概念公告中所描述的计量属性对于决定在会计计量中“何时”和“如何”去应用现值尚不够明确。

特别是1998年6月出台了第133号财务会计准则公告《衍生工具和套期保值活动会计》,其中第3段明确指出:“公允价值是工具最相关的计量,而且是衍生工具唯一相关的计量”。

这样,认真并规范如何通过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去估计公允价值就显得特别迫切。

计量与计量属性

在财务会计程序中,确认和计量最为重要。有的会计学家说,“会计计量是会计系统的核心职能”。其实确认也是核心职能。但确认离不开计量。所以,FASB把可计量性列为确认的基本标准之一(第5号财务会计概念公告第63段)。大家都知道,计量是由计量尺度和计量属性两个部分构成的,在会计的和实务上,除非一个国家或地区发生恶性通货膨胀,计量尺度都是这个国家或地区的名义货币。在计量中,需要研究的是计量属性。

第5号概念公告中列举了五种计量属性:

历史成本——只能用来初始计量并供以后各期进行摊销和分配;用历史成本计量,不存在后续计量问题。

(现行成本、现行市价、可实现净值)这些既能用于初始计量,又要在后续时期重新计量。(fresh-start measurement in subsequent periods)

现金流量的现值——只用于按上述计量属性初始计量后的摊销,它属于一种摊销方法。

从上面的说明可以看到,作为一项计量属性的共性是必须能够用于初始计量。这样,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就不是一项计量属性。

市场价格与公允价值

第7号概念公告所推荐的是另一项计量属性——公允价值,并由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来估计。

我们知道,公允价值(fair value)是一个很广义的概念。最能代表公允价值的,在市场中,是可以观察到的、由市场价格机制所决定的市场价格,市场价格是市场交易各方承认和接受的。历史成本就是过去的市场价格,现行成本是当前的市场价格,它们都是用于会计计量,由市场价格转化的形式。因此,为了真实公允地进行计量,市场价格应是会计计量中的基本计量属性。1961年Moonitz在《会计研究文集》(ARS)No.1“会计的基本假设”中列为基本假设B类第2个假设就是市场价格(market prices),这是很有远见的。但是,如果某项资产或负债没有可观察到的、由市场直接决定的市场价格,而却有合约规定的或可以预期的未来现金流入可用以估计的,就可以运用现值技术去探求公允价值。

用这一方法估计公允价值涉及到三个步骤:(1)如何估计未来现金流量;(2)如何合理地选择折现率;(3)通过现值如何估计公允价值。其中,最重要的是第五个步骤;第2、3两步骤说明现值不等于公允价值。现值同公允价值的关系是:

第一,现值只是任何一种现金流量同利率的结合。现金流量是估计的,利率可以随意选择。这样,就会出现多种现值。这些现值不可能都与决策相关。

第二,现值本身不是计量的目的,也不是独立的计量属性。

第三,现值要成为计量属性,它就必须反映、至少应能近似地反映公允价值的定义。

什么是公允价值的定义?一项资产或负债的公允价值是指:在自愿交易的双方之间进行现行交易,在交易中所达成的资产购买、销售或负债清偿的金额。这就是说,这项交易不是被迫的或清算的销售,交易的金额是公平的,双方一致同意的。

现值计量的目的

通过现值计量,应能捕捉到形成公允价值的各项要素。这些要素产生经济差异:

第一,对未来现金流量的估计或者在较复杂的案例中对一系列未来现金流量按其发生的不同时间的估计;

第二,对这些现金流量的金额与时间安排的可能变量的预期;

第三,用无风险利率表示的货币时间价值;

第四,内含于资产或负债中的价格的不确定性;

第五,其他难以识别的因素,包括不能变现、市场不完善等等。

例如:(1)一项在一天内带来的固定合约现金流量$10,000的资产,其现金流量是确定的收入;

(2)一项在10年内带来的固定合约现金流量$10,000的资产,其现金流量是确定的收入;

(3)一项在一天内带来的固定合约现金流量$10,000,其最终收入是不确定的,其金额可能少于$10,000,但不会超过;

(4)一项在10天内带来的固定合约现金流量$10,000,其最终收入是不确定的,其金额可能少于$10,000,但不会超过;

(5)一项在10年内预期现金流量$10,000,其最终收入金额是不确定的,但它可能高于$12,000、低于$8,000,或在两者之间波动。

以上指的是五项资产都能够带来未来现金流入$10,000,但类型不同,经济差异也不同。(第7号财务会计概念公告[SFAC]第20段)

现值应遵循的一般原则

估计未来现金流量和现值受许多复杂的因素,在技术上是多样的,但下列一般原则是普遍适用的。

第一,在可能范围内,对未来现金流量和利率的估计应当反映未来事项不确定性的假设。

第二,用于现金流量的折现率的内含假设,应当同估计现金流量时所内含的假设一致。例如,一项借款合约现金流量利率为12%,这个利率考虑到该借款可能违约而发生拖欠的风险,如果另一项借款在预计现金流量时已考虑到违约损失的风险,假定它的利率也是12%,则12%的利率就不宜作为这项借款未来现金流量的折现率。

第三,现金流量与利率的估计应当客观公正,不应有偏见。为了某种目的,故意高估或低估现金流量都是不对的。

第四,估计的现金流量或利率,应考虑每一个估计数及其出现的概率(可能的结果),而不应采取单一的最可能的,最小或最大的金额。(同上概念公告第41段)

现值计量的两种——传统法与预期现金流量法

为了恰当地反映公允价值,在需要运用未来现金流量估计现值时,有两种现值计量技术:一是传统法(Traditional approach);二是预期现金流量法(Expected cash flow approach)。

1、传统法 按照传统法现值,通常使用单一的一组与估计现金流量呈正比的利率。例如一项现金流量有100元、200元和300元三种可能,其概率分别为10%、60%和30%。按照传统法,只考虑一种可能,即最大可能或者最低的现金流量。在这个例子中,是概率为60%(最大可能)的200元,即按现金流量200元并选用恰当的利率折现。

传统法的优点是简单易行:如果具有合同约定的现金流量的资产和负债,运用传统法计量的结果同市场参予者对该项资产或负债的数量表述能够趋于一致。

不过,采用传统法,关键在于识别和选择“与风险成正比”的利率。为此,需要找到可比较的两个因素:(1)被计量的资产或负债;(2)市场中存在的、相应的、可观察到的利率,具有相似的未来现金流量特征的另一参照性质的资产或负债。在较为复杂的计量中,找到后一因素相当困难。例如,若干非资产或负债,既没有市场价格,在市场上也找不到类似的参照物。

2、预期现金流量法按照预期现金流量法,在计算未来的现金流量时,应当考虑到每一种可能的现金流量的发生概率,加权平均,以求得可能的现金流量的平均期望值。

仍按上例,在预期现金流量法下,现金流量的期望值应当是:100×0.1+200×0.6+300×0.3=220元,美国财务准则委员会在第7号概念公告中推荐这一方法。

对于预期现金流量法,持两种不同看法:一种看法认为预期现金流量法的现金流量估计值不能如实反映现金流量的实际情况。例如有一项资产或负债可能产生两种现金流量:10元和1,000元,其概率分别为90%和10%,若按预期现金流量法,其预期现金流量应为;100×0.9+1,000×0.1=109元。有人认为,109元不能代表最终可能收入或支付的金额;但第7号概念公告认为,在会计计量中使用现值技术是以估计公允价值为目的,在本例中,10元由于产生的概率达90%,似乎最可能代表最终收入或支出的现金流量,但是它不能代表资产或负债的公允价值。因为这一金额排除了尚有10%的概率产生1.000元现金的收入或支出,因而它未能反映未来现金流量的不确定性。在市场交易的人们,将认为公允价值应贴近109元①,既不是10元的折现值,也不是1,000元的折现值,因为在上述情况下,既没有人愿意以10元的折现价格出卖这项资产,也没有人愿意以1,000元的折现价格买进这项资产。

3、按预期现金流量法进行现值计算 如果现金流量的时间安排是不确定的,预期现金流量法同样可于现值技术。举例来说,假定现金流量1,000元可能在1年、2年、3年内收到,其相应的概率为10%、60%和30%,以下的表式表明预期现值的计算状况。然后,可知,预期现值$892.36与传统法下的现值最佳估计$902.73(本例中,概率为60%)是不同的。

$1,000的现值,在1年内

收到,折现率为5%

$952.38

概率10%

$95.24

$1,000的现值,在2年内

收到,折现率为5.25%

902.73②

概率60%

541.64

$1,000的现值,在3年内

收到,折现率为5.5%

851.61

概率30%

255.48

预期现值(预期现金流量法下的现值)

$892.36

总起来说,第7号概念公告主要是为了说明:如果会计计量时,无法采用某种可观察到的、由自由市场客观决定的市场价格(其转化形式是成本、现行成本或直接按现行市价)信息时,就不能不转而采用未来现金流量估计值,但现金流量的简单加总或其现值均不是计量属性,运用未来现金流量的折现值是为了探求(反映)资产或负债的公允价值——在当前非强迫或非清算的交易中自愿双方之间达成的资产买卖或负债清偿的金额。

应用未来现金流量探求公允价值的过程,主要含三个步骤:(1)估计未来现金流量;(2)计算现金流量的现值;(3)确定现值是否可反映公允价值。

在会计计量中,运用现值技术,目的在于捕捉一系列现金流量中不同范围的经济差异。运用现值进行初始计量后,还要在后续时期内重新开始计量。

有两种方法可以估计未来的现金流量:(1)传统法;(2)期望(预期)未来现金流量法。传统法只使用一组最好即最优的现金流量期望值,而不考虑由于不确定性和风险产生的各种可能的现金流量。与传统法相反,预期未来现金流量法考虑到所有可能的现金流量期望值而不是一种最好(最优)的期望值。在计算现值时,传统法也只使用单一的、与风险呈正比的利率;期望未来现金流量法则使用在不同时期的不同利率。

现值的计量也可用于负债。来自一笔贷款的收入就是贷款人将未来流(入)量的许诺作为一项资产而付出的代价。应付债券的公允价值就是该证券在市场上作为资产交易的价格,这样,使用现值技术去估计一项公允价值,可以把它转换为对一项资产的估计。但使用现值技术计量负债时,不同于计量资产的特点是:必须反映借款人的资信(credit)状况,资信的好坏决定借款利率的高低。所以,这时采用预期现金流量法更有效。因为,一个发生负债,意味着该企业将会有现金向外流出,从概率看,此项现金流出是一个随机变量,它有一个可能的取值范围。如果流出的金额很低,违约的概率也低;如果流出的金额很大,违约的概率也大。企业的资信状况可以较明显地反映在按预期现金流量法进行现值计算的结果中,利用现值技术最相关的负债计量通常反映企业清偿负债的资信状况。

主要资料:

张为国、赵宇龙:“会计计量、公允价值与现值”,《会计》2000年第5期。

葛家澍、林志军:《西方财务会计》,厦门大学出版社,1990年版。

Yuri Iriji:ory of Accounting Mesurement“,1979.

Maurice Moonitz:”The Basic Postulates of Accounting“,1961.

第7篇:公允价值概念范文

关键词:公允价值;合理运用;存在问题;建议

中图分类号:F2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2)11-0-01

一、公允价值概念在我国的应用

伴随着知识经济的兴起和金融工具的不断创新,国际市场竞争形势日趋激烈,一定程度上动摇了历史成本计量方法在会计应用中不可置疑的地位;国际金融危机引发的世界经济动荡加剧了按历史成本反映的会计个体经济资源账面价值与市场价值或谓之实际价值的偏离,这种偏离会严重影响会计资料使用者尤其是经济决策者对于企业发展、经济前景等方面的判断。公允价值会计因其与价值的准确估计、精确变动和随时公平性存在着良好相关关系而受到人们的高度重视,国际上对公允价值的应用已经从单纯的金融工具方面扩展到传统领域;与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从20世纪80年代初即开始使用公允价值概念和美国于1991年10月正式接受公允价值方面的准则并延用至今相比,我国对公允价值概念的应用相对落后且一波三折,经历了1997年至2000年期间在10项具体准则中的初步启用、2001年至2005年期间对公允价值计量的明确回避、2006年在新会计准则体系中重新启用的谨慎发展过程,体现了我国会计不断实现国际趋同的发展趋势;目前,我国在17项具体会计准则中将公允价值作为一种会计计量属性明确使用,公允价值在金融工具的确认与计量、投资性房地产、债务重组及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等业务中得到广泛应用;财政部在出台新会计准则体系应用公允价值概念时已经充分考虑到我国目前特有的经济、法律、市场环境并结合会计自身发展阶段的特性,在公允价值应用上比较谨慎,主要表现在公允价值运用的非主导性和苛刻的限制条件上;同时我们需要重视的是:与历史成本概念相比,公允价值概念引入时间较短,理论研究不够深入,应用环境有待提升,在我国现阶段运用还存在一些实际问题,值得分析研究并提出相应对策。

二、公允价值在我国运用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理论研究不足,缺乏单独的公允价值准则。我国新会计准则体系缺乏单独的公允价值准则,未对包括概念定义、确定标准、计量方法等在内的公允价值计量基本问题做出统一规范,仅在具体准则或其应用指南中对其涉及的公允价值计量问题做出狭义规定;各规定出现相同内容的重复(比如对“公允价值能可靠计量的标准”在投资性房地产和生物资产准则中进行重复阐述),同时出现不一致的情形(比如《资产减值准则》将销售协议价格作为确定公允价值的首选,《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将活跃市场的报价作为确定公允价值的首选),这些不利于公允价值概念的理解和实践。

2.公允价值计量的基础即发达有效的市场发育不足。经济全球化浪潮席卷全球,我国积极融入国际经济一体化,包括金融市场、资本市场在内的各项要素市场得到一定程度的发展,相关的理论和实践基础得以不断夯实,为我国引入公允价值概念提供了现实条件;但市场发育不足、要素市场不成熟、法制建设不够健全、资产评估中介机构整体水平有待提升等是我们不得不正视的现实;公允价值虽然不完全等同于市场价格,但市场价格是最客观、最简便的公允价值来源,完善的市场条件有利于公允价值持续、合理、准确、便捷地取得;当前我国的市场发育现状影响公允价值更好地发挥作用。

3.公允价值计量的配套制度不足。公允价值存在着可靠性、可操作性较差的固有不足,这些不足在国外先进的会计准则体系中被恰当的公允价值估计、交易政策和程序以及企业对公允价值运用过程的规范和监控等配套政策或制度进行弥补;我国目前在公允价值计量方面缺少可行的方法指导,对在活跃市场如何得到公平交易下的现行市价和运用现值技术对公允价值如何做出可靠估计没有详细全面的说明,同时缺乏全面的公允价值计量披露要求;我国会计准则体系这些配套制度的不足,一定程度上放大了公允价值判断的主观性,增大了公允价值在实际运用中的困难。

4.监督、管控力度不足,易引发通过公允价值计量操控利润行为。早在我国首次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时,就出现过上市公司利于公允价值计量操控利润、粉饰报表的情形;许多上市公司在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资产减值计量、债务重组时利用公允价值计量的主观属性,通过提高置入资产价值、降低转出资产价值或将高额债务重组收益计入利润等手段实现扭亏为盈、避免被ST;新准则出台后,虽在很多方面进行改进和限定,但监督、管控力度的相对不足和公允价值计量更多需要会计人员职业判断的特性,通过公允价值计量操控利润的行为很难得到杜绝。

三、合理运用公允价值的几点建议

1.加强理论研究,规范公允价值准则。加强与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就公允价值计量准则的沟通和协调,借鉴国外学界对于公允价值计量的理论研究成果,处理好公允价值计量准则与审计、资产评估等方面准则的衔接;建立独立的公允价值准则,消除各具体准则中对公允价值规定重复和不一致的现象;制定恰当的公允价值估计政策与程序,限制会计人员的主观随意性,提高公允价值计量的可靠性和可操作性。

2.完善市场条件,为公允价值更好地发挥作用创造良好环境。以法规制度的完善为引导,促进各要素市场的完善;加强生产资料市场的发展,努力培育各级市场,加强监测与调控,促进生产资料的优化配置;加快金融市场化进程,恢复资本市场的固有功能,夯实公允价值计量的市场基础;鼓励、支持包括资产评估行业在内的中介机构发展,加强监管,保证交易双方获得公平的市场价格,进一步提高公允价值计量的可靠性,促进公允价值计量发挥作用。

3.加强制度建设和监控力度,提高审计工作水平。借鉴国际经验,加快与公允价值计量相关的配套制度建设,提高公允价值的披露要求,进而提高公允价值计量的信息质量,弥补公允价值计量的缺陷;加强对市场及企业的监督,通过外部监控和内部治理结构的科学化、制度化,以信息化水平的提升引导监管水平的提升,为公允价值计量的应用奠定坚实基础;建立公允价值审计制度,完善具体审计准则和评价标准,提高审计工作质量;多措并举,确保公允价值的合理运用。

4.加强教育,提高相关人员的职业判断能力及专业技能。通过加大教育投入,全面提高会计从业人员综合素养;从更新观念入手,促进会计人员知识、理念的更新,使其尽快熟悉公允价值计量属性、掌握其具体应用,提高其对公允价值应用中不确定因素的把握能力,确保公允价值会计信息的可靠性;加强对会计人员、审计人员法律意识和道德方面的教育,从其主观上消除其利用公允价值计量来操控利润的故意;降低公允价值计量成本,促进公允价值观念深入。

参考文献:

[1]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M].北京:经济科学出版社,2006.

第8篇:公允价值概念范文

随着衍生金融工具的大量创新与运用以及金融交易业务在企业经济活动中地位的不断上升,企业所面临的金融风险骤然升高,企业因金融风险而招致破产倒闭的事件也时有发生。于是,以公允价值为基础的会计计量受到了前所未有的重视。人们相信,对于金融资产和负债(尤其是衍生金融资产和负债),传统的以历史成本为基础的会计报告模式已经无法为投资者提供具有相关性的会计信息,必须辅之以公允价值。美国在上世纪80年代就开始了对金融工具及其交易进行确认与计量的研究,FASB认为公允价值是金融工具最相关的特征。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IASB)紧随其后,从对金融工具按公允价值的披露与列报发展到了对金融工具以公允价值为基础的确认与计量,IAS39号《金融工具:确认与计量》完整地规定了以公允价值对金融工具进行确认与计量的具体做法。此后,加拿大、英国、澳大利亚等国家也纷纷采用了公允价值这一会计计量概念。我国因经济环境的关系,一直对公允价值持谨慎态度,但在最近的新会计准则中,大量借鉴了国际会计准则的做法,也进一步扩大了公允价值的使用范围。应该说,公允价值概念的引入开始是解决金融工具尤其是衍生金融工具计量问题的,是用于更好地计量金融资产、负债的一种会计计量属性。然而,公允价值会计计量的发展并未就此停止脚步,人们发现公允价值不仅可以用于金融工具计量,而且可以应用于更为广泛的其他会计资产、负债的计量。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IASB)将公允价值概念引入了不动产、租赁、养老金和企业合并等准则,美国则将公允价值运用到了商誉、无形资产和长期资产减值等方面。值得注意的是,2003年FASB启动了《公允价值计量》准则制定计划,并于2005年10月了准则工作草案。公允价值计量基础大有替代历史成本计量基础的趋势。

一、公允价值的内涵与特征

尽管公允价值概念提出并运用已有时日,但关于公允价值概念的定义界定仍然存在较大差异。FASB认为:“公允价值是当前的非强迫交易或非清算交易中,自愿双方之间进行资产(或负债)的买卖(或发生与清偿)的价格。FASB的公允价值概念强调“当前交易”、“非强迫或非清算交易”、“自愿交易”和“买卖或清偿价格”。IASB关于公允价值的概念是:“在公平交易中,熟悉情况的当事人自愿据以进行资产交换或负债清偿的金额”,强调的是“公平交易”、“熟悉情况的交易”、“自愿交易”和“交换或清偿金额”。国际联合金融工具准则制定小组(JWG)专门为制定应用公允价值计量金融工具的准则而成立,它的公允价值定义具有很高的权威性,JWG认为:“公允价值是计量日在公平交易中由正常商业活动推动的买卖资产或结算负债的估计价格”。显然,JWG强调的是“计量日交易”、“公平交易”和“正常商业活动交易”,同时还强调了“估计价格”。可见,公允价值概念的界定主要涉及三个方面的内容:一是定价的时间,是“当前”还是“计量日”。“当前”是指发生交易的时点,而“计量日”虽偏重于“资产负债表日”,指估价的时点,但也并不排斥“交易的当日”。鉴于公允价值既可以用于实际交易的计量又可以用于资产负债表日的计量,“计量日”的界定更具有包容性。二是形成价值的市场环境,是非强迫的、非清算的、正常商业活动的、自愿交易的市场环境,这里不妨称为“公允市场环境”。既然是公允价值,当然首先要求是“公允”。但什么是“公允”?公允是一种个人的主观感觉,完全取决于个人的评价,仁者见仁,智者见智,难以统一规定,只能通过描述价值形成的市场环境来界定。只要是非强迫的交易,其价值就应该具有公允性。非强迫排除了“清算状态下的不利交易”,也排除了“被控制状态下的关联交易”。这样看来,“熟悉情况”和“公平交易”并非必须。既然是自愿要进行的交易,交易双方自然必定要去了解交易状况;既然是自愿达成的交易,交易双方自然也就感觉“公平”了。公允价值概念涉及的第三方面的内容是公允价值的内涵,是已经发生的“交易金额”,还是计量日的“估计价格”。“交易金额”具有更强的“已经发生的”性质,也即具有更强的“可靠性”,而“估计价格”则更多地带有价值估计性质,是一种带有假设状态的交易金额。从上可以推出公允价值具有三个方面的特征:时态性、自愿性和估计性。时态性表明:每个计量日都需要进行公允价值的计量,公允价值计量是一个过程而不是一个一次性状态;不同计量日可能具有相同的计量金额,也可能具有不同的计量金额。自愿性表明:公允价值的确定或估计是以非强迫状态为前提条件的,清算价值和关联交易价值均不是公允价值。估计性表明:公允价值并非是完全可靠的,有时带有估计的性质。

二、公允价值――是一种会计计量新属性

对于公允价值的认识,国内有两种代表性观点。一种认为,公允价值是一种组合属性,是历史成本、现行成本、现行市价和现值等计量属性的集合体,如我国常勋教授(2004)指出:公允价值的概念实际上已经“嵌入”了各种计量属性,使公允价值成为了一种复合的(或综合的)计量属性;另一种观点认为,公允价值本身并不是一种计量属性,而是一种检验尺度。国外关于公允价值性质的观点似乎更支持“集合论”。KIESO指出:公允价值包含了如下的计量属性:市价(Market Value)、贴现的现金流(Discounted Cash Flows)、净现值或可实现净值(Net Present Value / Net Realizable Value)、期权定价(Option Pricing Models)和其他(Other)。FASB在2000年2月的SFAC No.7 也指出,历史成本、现行市价、现行成本在不同情况下都分别符合公允价值的定义。换言之,公允价值在符合情况的条件下可以通过历史成本、现行市价和现行成本来确定。既然公允价值在实际计量时又回到了已有的计量属性,那么,公允价值还是一种独立的计量属性吗?

所谓计量属性,就是指被计量客体的特性或外在表现形式。对于财务会计,计量属性是指被计量会计对象(资产、负债等会计要素)可用财务形式定量化的方面,即能用货币单位计量的方面。对会计计量属性作出经典论述的是美国FASB,其在1984年的SFAC No.5 《企业财务报表的确认与计量》中提出了五种计量属性:历史成本(和历史收入)、现行成本、现行市价、可变现净值和未来现金流量现值(或贴现值)。也有学者提出了现行重置成本(Current Replacement Cost)、现行脱手价值(Current Exit Value,是指在有秩序的清算情况下出售资产所收到的现金)和预期脱手价值(Expected Exit Value,是指资产在未来的某个时间内的与其销售收系的不贴现的现金流量值)等计量属性。以上的各种会计计量属性(或称为传统的计量属性),可以分别从时间角度(维度)和资产估价角度(维度)作进一步的分类(见图表1):

对表1的分类,这里必须作几点说明:

第一,可变现净值和现行脱手价值都是现在时态的变现价值,其区别在于可变现净值是在假定的持续经营状态下估计的价值,而现行脱手价值是在假定的清算状态估计的价值,市场背景不一样。前者符合公允价值的市场假定要求,而后者则不符合要求。

第二,预期脱手价值由于是未贴现的,所以是未来时态的计量属性。

第三,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或称为现值)通常归类为未来时态的计量属性,但笔者认为,既然已经将该现金流量折算为现值,其时态就应该是现在时,这样,属于未来时态的现金流量只能是未折现的现金流量――未来现金流量。

第四,现金流量的折现值是一种利用收益确定资产价值的方法,它的过去时态可以对应于历史收益,因为从长远看,企业收益与现金流是一致的。

表1中提及的大多数会计计量属性,一般都认为是独立的计量属性。然而,从图表1中也可以看出,传统计量属性之间有的仅仅在于时间角度和资产估价角度的不同,属性之间有时也是相通的或是密切联系的。例如,现行市价和现行成本,实际上是一个计量概念,对购买者而言是现行成本,对出售者而言则是现行市价,二者均是交易价格,差别仅仅在于资产估价的角度不同而已。又如,现行成本和历史成本,在资产初始计量时,现行成本就等于历史成本,或者说现行成本一旦计量完成就成为了历史的范畴了。现行市价和历史收入也是如此。未来时态的计量属性则更强调价值的估计性质,因为未来是尚未实际发生的,只能是估计的价值。如果将时间角度和资产估价角度假定为不同的两个维度,则图表1中的计量属性是基于对交易价格或估计价格的“二维分类”。然而,在传统的计量属性中,却没有强调交易价格形成的市场环境,也就是说,在清算状态、关联状态或非正常商业活动状态产生的交易价格原则上也可以作为非公允价值计量属性的计量内容,于是为管理层操纵盈余预留了空间。公允价值计量概念的出现,从市场交易环境的角度对“现在状态”的计量属性规定了“第三维度”。这样,无论是现行成本、现行市价、可变现净值,还是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只要符合非强迫、非清算、非关联的正常商业活动的市场状况,即公允的市场环境,它们就是公允价值,于是,传统的现时计量属性成为公允价值的替代计量属性也就容易为人们所理解了。如果说不同维度分类的会计计量可以看成是独立的会计计量属性,那么以公允市场环境为分类维度的公允价值也应该是一种独立的会计计量属性。考虑了公允市场维度后,会计公允价值计量属性的分类见图表2。

三、公允价值――更是一场会计报告模式变革

公允价值并非仅仅是出现一种新的会计计量属性,它还是一场彻底挑战传统的历史成本计价基础会计报告模式的革命。所谓会计报告模式,这里是指会计报告中会计报表要素期末计价所采用的会计计量属性的组合方式。会计报告模式不同于会计计量模式。会计计量模式是会计计量单位与会计计量属性的不同组合。例如,传统的5种计量属性和2种货币单位(名义货币和不变购买力货币)可以组合出10种计价模式,但主要的计量模式只有四种:历史成本/名义货币、历史成本/不变购买力、现时成本/名义货币和现时成本/不变购买力。而会计报告模式可以从两个方面来观察:一是从一个静态的时点上看,会计报表在期末计价时采取了哪些计量属性,是单计量属性,还是混合计量属性;二是从一个时期内看,会计要素价值计量在时间维度上是如何变化的。因此,历史成本计量属性与历史成本会计报告模式是有显著区别的。历史成本,当作为一种计量属性时强调的是按取得成本(可以是现金、现金等价物,也可以是当时的公允价值)入账,而当作一种会计报告计价方式时,强调的却是在随后的期末计价中(或后续计量中),已经入账的历史成本不得进行调整。也就是说历史成本会计报告模式,计量属性不仅采用历史成本,在会计报告期末计价时该历史成本还仍然是计价的基础,即使外界环境已经发生变化也不得进行调整。历史成本计价模式下,会计要素其计价结果与时间的关系可以用图表3表示。诚然,历史成本计价模式具有可靠的特点,因为历史成本是已经发生的,客观存在的,具有可验证性。然而,历史成本报告计价模式的缺陷也是十分明显的,往往脱离市场环境,以历史成本为基础提供的信息相关性不够。为了提高会计信息的相关性,历史成本为基础的会计报告计价模式得到了修正,谨慎原则是历史成本计价模式修正时必须遵循的原则。按照修正后的历史成本计价模式,当历史成本低于市场价值时,要求会计报表要素的价值进行“下浮”,计提“跌价准备”,而当市价高于历史成本时则不得“上浮”。例如,存货成本的期末计价所贯彻的“成本与市价孰低原则”就是修正的历史成本计价方式的典型体现。修正的历史成本会计报告计价模式,其会计要素价值在时间维度上的变化,可以用图表4表示。尽管成本与市价孰低或其他资产减值计提方法已经允许会计报表要素在期末计价时价值随市场价值和可收回价值发生“浮动”,但其上限却不允许突破历史成本的限制,因而,只能是一种修正的历史成本,并没有造成对历史成本的彻底否定。然而,公允价值却为会计报告提供了一种全新的计价模式。按照公允价值,会计要素的价值不仅随时间按照即时的公允价值“向上浮动”,而且也可以随时间根据即时的公允价值“向下浮动”。公允价值会计报告模式下,会计要素价值随时间变化的情况可以用图表5表示。

从图表5的变化曲线可以看出,公允价值已经完全摆脱了历史成本的限制,已经变成了一种完全与市场价格挂钩的计价方式。开始,公允价值仅仅在衍生金融工具领域采用,但随着人们对公允价值研究的深入和应用的了解,很快在一般金融工具上也逐步采用公允价值计量,并逐渐向非金融工具领域发展。图表6是加拿大注册会计师协会(CICA)在其会计准则中推荐的会计报表计量属性,其采用公允价值的情况已经十分明显。

第9篇:公允价值概念范文

关键词:公允价值;计量属性;全面收益

引言

20世纪90年代以来,随着衍生金融工具的产生,人们日益关注对企业商誉、衍生金融工具等资产 和负债的确认和计量。在FASB和IASB加快步伐采纳公允价值作为计量基础的背景下,中国财政部于2006年2月15日,正式新的企业会计准则体系,具体包括1项基本准则和38项具体准则。新会计准则的和实施必将成为我国会计史上的又一重要里程碑。

公允价值的应用使得财务报告可以摆脱历史成本计量模式下报表数据重成本轻价值、重历史轻未来、重利润轻现金流的局限性,使得财务会计报告所提供的会计信息更加相关,更加合理可靠,更加符合全面收益的概念,更能真实地反映企业财产财务状况。国内外公允价值运用在会计确认和计量方面的趋势是显而易见的,这也反映了财务报告今后改革和发展的一个方向。可以预见,公允价值在国际上的运用将大大加强,有可能成为21世纪最主要的计量模式(黄世忠,1997)。因此,公允价值在新准则中的应用代表着全面收益计量及报告时代的来临,一个新的时代即将揭开序幕。

一、公允价值的定义

1.我国关于公允价值的定义。新颁发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中,公允价值的定义如下:“在公允价值计量下,资产和负债按照公平交易中,熟悉情况的交易双方自愿进行资产交换或债务清偿的金额计量。”

2.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IASB)关于公允价值的定义。“公允价值,指在公平交易中,熟悉情况的当事人自愿据以进行资产交换或负债清偿的金额。”

3.美国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FASB)关于公允价值的定义。2006年9月,FASB先发表美国财务会计准则第157号——《公允价值计量》(FAS157),为公允价值及其运用建立了世界上独一无二的完整的计量和披露框架。2007年2月,FASB再发表了美国财务会计准则第159号——《金融资产与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选择权》(FAS159),进一步允许会计主体选择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多种金融工具和某些特定的其他项目,扩大了公允价值的使用范围。FAS157把公允价值定义为“在有秩序的交易中出售一项资产或转移一项负债时市场参与者在计量日支付的价格”。

可以看出:一方面,对公允价值的定义基本上大同小异,都是在公平交易或有秩序的交易中出售资产或转移(或清偿)负债的金额或价格;另一方面,公允价值实际上是一个很广的概念范畴,它并不仅仅是与其他计量属性相并列的一个概念,它可能是市场价格、未来现金流量的贴现价值等,可以说它是其他属性存在的基础,即需要反映交易和事项内含的公允的价格,并同时兼具相关性、合理可靠性的信息质量特征,符合当前会计计量和确认的需要。

二、公允价值和全面收益

传统的会计收益是指来自期间交易的已实现收入和相应费用之间的差额。这种收益是基于企业实际发生的交易。它具有下面几个特征:

(1)以实际的交易为基础,不确认资产、负债市价的变化或预期的价值变化;

(2)建立在会计分期的假设之上,并且基于权责发生制;

(3)以历史成本为基础;

(4)遵循收益确定的实现原则和稳健原则;

(5)有赖于期间收入和费用的配比。

故而言之,传统会计收益报告是以实际交易为基础,以收益实现原则、历史成本原则和配比原则为规范的。这些原则更多地掺杂了主观的,有些情况下甚至是人为的会计人员的专业判断,因此一直受到众多批评。更主要的是,在历史成本法下,资产在初始计量后,除了需要摊销和分配外,在后续期间不必考虑持有资产价格的变化,也就是说资产的持有不会形成未实现的利得和损失;在大量金融工具和衍生金融工具并存的今天,这个情形显然是不现实的。因此,建立在历史成本的基础上,会计计量无法反映在既定期间内持有资产的价值的增减,不利于反映未实现的利得和损失。因此,传统会计不能够全面地反映企业的收益。

所以,会计学界开始回归经济学,向它来寻求帮助,借助于经济收益,于是提出来全面收益的概念。“全面收益”(Comprehensive Income),又称综合收益。FASB于1980年12月在SFAC3《企业财务报表的要素》中提出:“企业在报告期内,从业主以外的交易以及其他事项和情况所产生的权益变动。它包括报告期内除业主投资和派给业主款外,一切权益上的变动。”全面收益概念的提出,既反映了已实现的收益,又反映了未实现的利得和损失;它涵盖了传统会计收益,更加真实和公允地反映了企业的财务状况和盈利情况。

而公允价值计量模式正是建立在价值基础之上,能够对资产或负债的现实市场价值进行客观、公正的估计,反映披露全面收益所需要的:持有资产市价变动、投资价值变动、未实现损益、衍生金融工具持有收益等等信息,从而反映已实现的和未实现的权益增减变动情况。所以,要想反映未实现的利得和损失,必然要用到公允价值这一计量属性,更好地满足全面收益计量的内在要求。

足以见得,全面收益与公允价值之间存在着密切的内在联系:公允价值符合全面收益的概念;采用公允价值计量,就必然导致全面收益的计量及报告。运用公允价值计量所产生的全面收益,从实质上是改进了财务业绩报告,提高了会计收益信息的相关性和可靠性。

三、公允会计在新会计准则中的应用

为满足实务中的需要,各国和IASC①自80年代末以来,已颁布了越来越多的采用现值和公允价值的会计准则。据统计,现行有效的国际会计准则(IASs)中有60%的准则应用了公允价值,且越是新近准则,应用的比例越大。美国FASB在从1975年至2004年12月底的30年来共了153份财务会计准则,其中与公允价值有关的会计准则有60个。2006年9月19日,期待已久的财务会计准则公告第157号《公允价值计量》终于,为在公认会计原则范围内规范公允价值的计量及披露,增强相关信息的可比性与一致性提供了统一框架。

我国于1998年的《债务重组》中,首次采用公允价值计量。在2001年1月修订的前债务重组、非货币性交易等准则中有公允价值的运用,但是在同年财政部又取消了公允价值在上述准则中的应用。直至2004年7月又回到了采用公允价值的轨道上来,特别是2006年2月15日财政部新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在《基本准则》中将公允价值界定为计量属性之一;具体准则中有24个项目直接提及公允价值,并对31个项目规定了可采用公允价值计量。这31个项目中,具体提供了公允价值确定方法的有19项,涉及11个具体准则。可以看出,新会计准则中涉及公允价值计量的具体准则占很大的比例。

尽管新准则中涉及公允价值计量可操作的具体准则很少,但是公允价值在具体准则中的大面积引入,却恰恰说明这的确是国际国内会计理论发展的大势所趋。公允价值的应用,也向我们说明全面收益披露时代的到来。

四、公允价值应用对策和展望

就目前阶段而言,为了更好地运用公允价值这一计量属性,满足披露全面收益的要求,我们需要做的努力还有很多。1.加强公允价值理论研究,完善企业会计准则

公允价值最早在1961年由美国所属会计研究部主任Maurice Moonitz在其撰写的ARS No.1中提出,随后以美国为代表的西方国家就开始了对这一概念的广泛研究,并取得了很多成果。相对而言,我国对于公允价值的研究则相对起步较晚,所以时至今日在公允价值的运用上仍缺乏一个公认的、系统的会计准则的指导。借鉴美国的先进经验,会计理论界应加强公允价值计量理论的研究,争取早日完善企业会计准则,推出类似美国的关于公允价值计量的概念框架作为指导,保证公允价值计量的顺利进行。

2.积极地建立一个与公允价值计量相适应的市场经济环境

美国之所以能够单独以公允价值作为计量属性,源于其有着发达的资本市场和完善的制度规范。金融工具及衍生金融工具的不断涌现,以及对信息相关性的关注,使公允价值计量的要求日益高涨,因此,各界对美国会计理论界公允价值的研究不断提出新的要求,由此而诞生了美国财务会计准则第157号《公允价值计量》。但是,我国现阶段资本市场不完善、制度规范不健全、信息不透明等因素严重地影响了公允价值计量的“公允性”。因此,要建立公允价值计量属性,必须要从完善产权资本市场、健全制度规范入手,建立健全专业评估机构,加强市场监管等等,从而阻断利用公允价值计量来操纵企业利润、粉饰财务信息的后路。

3.建立一套完整的估价体系,以保证企业对公允价值的正确判断

从公允价值的概念上,我们可以看出:对于资产或者负债的计量,其价格很重要。只有能够获得一个公平交易中交易双方都自愿而为的价格,才能正确地利用公允价值进行计量。目前,我国十分缺乏一个完整的估计机制,所以这一价格较难以获得。另外,由于市场体系的不完善,生产资料市场、产权市场尚在建立健全中,相关的公允价值难以真正地显现出“公允”,从而有可能影响“利润”的真实性、可靠性。而盲目地把公允价值作为一项单独的计量属性,不但不利于价值的“公允”判断,反而有可能成为企业操纵利润的手段。因此,我们必须要加快脚步,争取尽快建立一套完善的估计体系,保障公允价值计量的实施。

4.加强会计人员的职业培训和教育

公允价值计量属性在应用的过程中需要大量的职业判断,懂得公允价值理论与实务操作的会计人员是其得以全面使用的必备条件。因此,我们必须加强会计职业素质教育和会计职业道德教育,从而确保企业资产或负债能够按照公允价值的计量要求进行确认、计量和报告,为报表使用者提供更加相关和可靠的会计信息。

参考文献:

[1] 葛家澍.关于在财务会计中采用公允价值的探讨[J].会计研究,2007,(11).

[2] 于永生.美国公允价值计量准则评介[J].会计研究,2007,(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