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期刊网 精选范文 义务教育制度的特点范文

义务教育制度的特点精选(九篇)

义务教育制度的特点

第1篇:义务教育制度的特点范文

[论文摘要]制度政策是影响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一个重要因素。一个能够保障义务教育可持续地均衡发展的制度框架应该包含以下关键性的制度安排:投资保障制度、绩效管理制度和资源共享制度。浙江省各级政府近年来从制度政策这一环节入手,通过加大教育投入、合理配置教育资源,把教育政策、资源重点向农村、欠发达地区和困难人群倾斜;深化招生制度改革,建立新的教育导向机制;改革和完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质量评价机制。这些措施有效促进了义务教育和谐、健康、均衡发展。

近几年来,浙江省各级政府部门从制度政策这一环节入手,加强有利于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制度设计,为保障义务教育公平、民主的政策环境,促进义务教育和谐健康发展作出了有益的思考与探索。

一、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理性认识

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是义务教育发展的基本指导思想,是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重要战略选择,也是化解义务教育多重矛盾和问题的根本手段。但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是一个系统工程,要把握宏观,循序渐进。浙江省各级政府部门深刻体会到,一个能够保障义务教育可持续地均衡发展的制度框架应该包含以下关键性的制度安排。

首先是经费投入保障制度。保证义务教育经费增长满足可持续均衡发展的长期需求,无疑是实现义务教育可持续均衡发展最为关键、也最为迫切的制度建设。如果没有一个更加稳定而有强制性的制度保障,仅仅依赖于政府的相机选择,实现义务教育可持续均衡发展的战略目标就将面临极大的不确定性。

其次是绩效管理制度。由于政府是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中的主导力量,因此,政府建立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导向的绩效管理制度,对于实现义务教育可持续均衡发展就是一项关键性的制度建设。

再次是资源共享制度。为了实现高水平的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目标,提升公共教育资源的利用效率,保持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动态效益,必须在义务教育活动的各个层面建立对公共教育资源的共享制度。

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化不仅需要有关部门出台缩小差距的具体政策,更需要观念创新以及在此基础上的制度创新和系统的制度设计。有鉴于此,各级政府部门应积极探索多样化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模式,重点在保障体系、教育管理机制等方面做文章,着力推进城乡教育、区域教育均衡协调发展。

二、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改革尝试

浙江省将跨越式发展与均衡发展相结合,通过跨越式发展来推动均衡发展,在发展中形成高位均衡,实现了内涵发展和质量提高,形成了推动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特色。

(一)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之基本决策:加大教育投入,合理配置教育资源,保证义务教育起点均衡

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其主要内涵是合理配置教育资源,使区域内义务教育阶段的学校大体处于一个相对均衡的状态,以体现义务教育的公共性、普及性和基础性。可以说,浙江省在基本普及15年教育的今天,各级政府已充分认识到义务教育办学的主体是政府,学校的校舍等一些硬件设施投入是政府的责任,政府要为人民群众提供相对均衡的办学条件(无论是农村或者是城市)。而这一认识的最终的价值取向即是政府要为每一个学生提供一种公平的教育机会。这方面,浙江已涌现了不少典型。以宁波市江北区为例,江北区是宁波市三个老城区之一,2002年江北区政府实施了“以区为主”的教育管理体制的重大调整,将全区所有农村中小学上划区本级管理,同时将全区所有公立中小学财务及预算外资金实行统筹管理,从而在体制上保证了城乡教育的统筹。

2007年,浙江省教育厅还推出一项新举措,首次决定对杭州、宁波等11个设区市的教育局进行以“教育科学和谐发展”为主要内容的业绩考核。此次考核,总分为350分。重点考核各市在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各类教育协调发展方面的情况,共设置“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情况、各类教育协调发展情况、素质教育情况”等3类指标,30个子项目。对全市中小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爱心营养餐等没有做到“应助尽助”的,在该项考核中不得分;如果农村中小学生均仪器设备值、生均图书等生均办学条件比城市中小学低,相应的项目即为零分,以引导各地缩小区域内城乡之间的教育差距,打造和谐教育。

(二)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之政策焦点:从教育公平的角度提高经费的使用效益,重点抓好义务教育的薄弱环节,切实保障义务教育的均衡发展

义务教育最薄弱环节在于农村教育和弱势群体教育。农村学生、贫困家庭子女和民工子女接受教育的质量相对较低。要进一步提高义务教育水平,就要切实解决农村教育和弱势群体教育问题,追求教育公平这一原则。浙江省把教育政策、教育资源重点向农村、欠发达地区和困难人群倾斜,以不断缩小城乡之间、区域之间、人群之间教育的差距。浙江省针对农村中小学和弱势群体的重点倾斜措施主要有以下几项:

第一,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生全免学杂费。浙江省现有各类中小学校9129所,在校生673.5万人。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生全部免除学杂费后,各级政府每年落实经费11亿元,其中省级财政承担4.6亿元,各县市承担6.4亿元,513万全省城乡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全部免除学杂费。

第二,实施农村中小学“四项工程”。为改善全省,特别是欠发达地区农村中小学校的教学生活条件,推进城乡教育均衡发展,浙江每年投入约9.4亿元启动农村中小学“四项工程”,即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扩面工程、爱心营养餐工程、食宿改造工程、教师素质提升工程(面向全省17万名农村中小学教师)。

第三,扶持五类弱势群体教育。特别关注贫困家庭子女入学问题、流动人口子女入学问题、残疾儿童少年教育问题和少数民族学生的入学问题,关爱心理和行为有偏差、学业有困难的学生。目前,有49万经济困难学生受到政府资助;有30万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享受爱心营养餐。浙江全省流动人口子女就学数65万人,入学率达到96%。

浙江省上述政策相继付诸实施,使得义务教育原有薄弱环节得到有效弥补,城乡教育差距得到显著改善。

(三)推动中考招生制度改革:以招生制度为杠杆,建立新的教育导向机制,推动初中教育均衡发展,实现教育公正

中考招生是制约基础教育发展的核心环节,也是事关千家万户的百姓工程,政府作为教育制度的设计者,必须把握教育现状,针对新时期新矛盾,建立新的引导机制,构建新的教育秩序。2007年之前,浙江省内大部分重点高中实行考试选拔制,从2007年秋季开始,全省重点高中招生推行“分配制”,即把重点高中招生名额按一定比例分配到初中学校。实行“分配制”后,各重点高中将拿出部分招生名额分配到各个初中学校。根据浙江省教育厅的要求,从2007年开始,3年内分配比例要提高到重点高中招生数的50%以上。在分配重点高中招生名额时,将学校的综合办学水平、参加初中升高中的人数、中考优秀率和中考合格率这四个指标作为分配的主要依据,将几个指标结合起来,设计一个数学模型,最终计算出各学校的分配指标。

以指标分配取代原来单纯的升学考试竞争,淡化校际间的恶性竞争;以学校办学综合实力评估确定指标分配,引导政府进一步加大投入,改造学校硬件设施,引导学校端正教育思想,改进教育教学方式和管理水平,全面提升学生的综合素养;以全学科平均分确定指标分配,引导教师关注全体学生的全面发展,尤其是中下生的发展;新的招生制度使每所学校均有重点高中指标,从终端上保证初中教育的出口公平,以此吸引优质生源,拉动教育过程优质化,引导家长安心当地、就近入学。以上就是推动初中教育均衡发展,实现教育公正的制度设计的基本构思。

(四)增进教学质量监测机制改革:关注后20%学生,并以评价考核为抓手,引导学校树立正确的质量观,推进教育均衡发展

由于长期受应试教育的惯性影响,一些地方和学校还存在仅仅以分数、升学率高低论英雄,重视少数尖子学生,忽视对大多数学生培养的倾向。浙江省针对这个问题,提出教育不能轻言放弃,对学习有困难、心理行为有偏差的学生,应给予更多的关怀和帮助,重点监控各地各校学生群体中“后进”学生的比例,了解掌握学习成绩在后20%的学生的变化情况,特别是后20%学生与前20%学生之间的差距变化情况以及后20%学生的学校分布变化情况。对学习成绩在后20%的学生分布较多的学校进行具体分析,找出原因,研究对策,切实解决教学薄弱学校存在的问题,帮助学校端正办学思想,提高教学质量和管理水平。

例如,金华市为了从真正意义上实现教育过程和结果的平等,通过对2006年初中阶段学业考试成绩后25%学生的研究与分析,着手构建与素质教育相适应的,并与新课程理念相符合的现代教育评价制度。为此他们采取了以下措施:改革和完善对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的质量评价办法,将学业考试成绩后25%的人数比例情况作为对学校综合评价的一个重要内容,作为示范性学校、师德群体创优先进学校评估一票否决的指标;建立初中学生学业考试成绩后25%的人数比例的监控和通报制度,每年9月份在金华晚报教育版、金华教育网站公布各初中学校学生学业考试成绩后25%的人数比例的情况。

上述政策制度的改革和创新,有效地缩小了义务教育区域之间、城乡之间和学生群体之间的差距,促进了义务教育的相对均衡发展,推进了教育公平。据2006年统计,浙江省小学适龄儿童入学率为99.99%,小学毕业生升初中比例为99.99%,初级中等教育适龄少年入学率为99.72%,三残儿童义务教育阶段入学率达到98.5%。

三、推进义务教育可持续均衡发展的对策建议

浙江省的实践探索充分说明,只有从制度政策这一环节入手,针对新时期新矛盾,把握义务教育现状,建立新的引导机制,才能有效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内涵是发展的、动态的、相对的,因此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是一个长期性课题。要推进义务教育可持续均衡发展,各级政府部门仍应强化保障机制建设。在现阶段,我们尤其是要选准突破口,围绕政策设计和制度安排进行多样化模式的探索,重点应在内涵层面考虑。笔者认为,为推进各地义务教育可持续均衡发展,当前可采取如下对策:

第一,加强对县(市、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考核力度,加强政府对区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规划统筹、经费保障和政策导向。各省有关部门可择机研究出台有利于区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导向性指标。

第二,教育行政部门要积极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在等级评估、教育创强中关注区域内义务教育的均衡发展。

第2篇:义务教育制度的特点范文

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是一定区域内的义务教育的发展在数量特征与质的规定性上体现平衡的特点。它不仅是一个静态的发展结果平衡,更是一个动态的发展过程平衡。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是“后普九”时代基础教育改革和发展的战略任务。我国的许多教育改革是以县为单位推进的,解决了县域内的教育问题有助于解决更大区域内的教育问题。因而,以县域内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为重点,逐步扩大均衡范围,不断提升均衡质量,是最终实现更大区域内义务教育优质均衡的重要步骤。推进县域内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宜从实际出发,抓住关键因素,整体设计,重点突破,科学推进。

一、突出顶层设计,强化制度保障

义务教育是基本的公共教育服务,是实现国家振兴和民族复兴的重要基础。义务教育发展水平与社会经济的发展水平紧密相关,应将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纳入国家、社会事业发展的全局加以统筹。首先,进一步落实优先发展义务教育的战略。在全面普及义务教育后,从数量发展转向以质量为核心的内涵发展是义务教育发展的内在要求。在这一转向过程中,办学条件的改善、教育观念的转变、队伍素质提升的任务更加繁重,更加艰巨,各级政府必须坚持教育优先发展的理念,切实落实教育优先发展的战略。其次,必须坚持依法治教。均衡是以公平为内核的,实现公平正义必须依靠法制。以《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为核心的义务教育法律法规体系是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重要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明确提出了“国务院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合理配置教育资源,促进义务教育的均衡发展。”各级政府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的规定,制定和出台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规划和政策。再次,优化管理机制。在以县为主的管理机制下,义务教育的发展水平和质量水平与当地的经济发展水平、教育投入密切相关。优化省级统筹、以县为主的管理体制可以有效防止因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差异而产生的财力薄弱地区义务教育低水平均衡。第四,积极推进义务教育改革。县域内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难点是学校的内涵发展。硬件均衡配置后,义务教育的内部管理体制、学校运行机制、师资调配机制等问题仍然需要进一步解决,各级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大教育系统内部的改革,建立优质资源的共享机制,不断缩小学校之间的差距,促进学校的均衡发展,促进优质资源的共享。

机制优化是顶层设计从理念走向具体化、实践化的重要环节。机制优化要突出规划、投入、问责等关键点。首先是规划机制。县域内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责任在政府,但不同政府之间如何分担责任,需要国家进行明确地责任划分,进而由省、县级政府依据国家的整体规划对本地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加以专项规划,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从政策层面进入实施层面奠定基础。其次是投入机制。经费不足是制约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重要因素。当前,国家确立了以县为主的管理体制,但是县级政府存在着财政差异大,特别是经济落后地区的县级政府在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方面的财力不足,需要建立省级及以上的经费统筹机制,为经济欠发达地区提供必需的经费补充。再次是问责机制。政府是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责任主体。县域内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进程与政府对各种力量的动员和协调力度紧密相关,在对责任主体进行激励的同时,建立相应的问责机制,特别是对主要领导的问责机制,防止工作进程中的责任推诿。

二、优化资源配置,均衡发展基础

义务教育阶段普遍存在的“择校热”、校点布局不合理、大班额等问题与教育资源配置不合理直接相关。优化资源配置的直接目的是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家的教育方针和课程计划提供必需的实践基础。优化资源配置是县域内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重要实践起点。它表现为办学条件、师资条件和学校管理与学生发展需要之间的动态适应。首先是办学条件的改善。办学条件是实现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重要物质基础。关键是按照就近入学的原则调整学校布局,按标准建设学校的各种功能用房、活动场地,添置设备设施、图书资料等,为开展正常的教学活动提供保障。其次是师资条件的优化。教师是义务教育从外在均衡走向质量均衡的关键要素。教师的数量、年龄结构、学科结构要能够满足教育教学的要求,并为教师队伍专业发展提供机会。再次是学校管理的优化。学校管理是减小校际差距、实现县域内义务教育整体均衡的重要基础。学校的组织机构建设、管理人员的配备、管理制度的建立必须与教育教学需要相适应,与教师的专业发展相适应,与学生的健康发展相适应。

项目建设是优化资源配置的重要载体。项目建设尤其要重视标准化工程建设和重大项目改革实践。标准化建设项目着眼于国家达成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所确定的刚性标准的实现,是义务教育加速发展、规范发展、均衡发展的必然历程。省级政府从本省实际出发,明确义务教育办学应达到的基本要求,制定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的路线图和时间表,加大对薄弱地区、薄弱学校的投入,不断缩小地区之间、学校之间的过大差异,逐步实现资源的均衡配置。重大项目改革实践是积极稳妥地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重要策略。当前,要突出以边远、农村、民族、落后地区为重点,积极将学校布局调整、薄弱学校改造、农民工子女入学、留守儿童教育、寄宿制学校建设、学籍管理改革等重大改革项目转变为常规工作,切实改善学校的办学条件,加大校长、教师培训力度,积极推进校长、教师的常态交流,建立资源共享平台,实现硬件的共享,缩小软件的差距,促进区域内的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三、坚持实践创新,谋求有效突破

作为基本公共教育服务,全民共享、惠及全民是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应有之义。不同地区面临的具体问题存在着客观差异,要求坚持从本地区实际出发,创造性地开展工作,解决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一是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义务教育是重要的民生工程。各级政府要深刻地把握义务教育作为基本教育公共服务在新历史阶段的发展特点,以普惠、公平为内核,多措施鼓励社会资源关心教育、支持教育,为义务教育的持续发展、均衡发展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二是管理机制的创新。在“后普九”时代,人民群众对义务教育的需求呈现出多样化、优质化的特征,各级政府、教育行政部门要以优质教育资源的扩展和共享为目标,以制约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关键要素为重点,探索和建立区域内优质教育资源共享机制。三是着力解决制约县域内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难点问题。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根本是发展,关键是均衡。内涵发展是推进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根本着力点。在硬件条件合理配置的基础上,加强以师资和管理为核心的软件优化,不断缩小城乡之间、学校之间的差距。

助困扶弱是推进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重要突破口。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深层要求是教育欠发达地区的教育实现追赶型、跨越式发展,以此解决历史欠账问题、发展中出现的新问题,实现可持续发展。困难群体和薄弱环节是制约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关键因素。各级政府应以助困扶弱机制的建立为重点,着力于经费扶持、内涵发展两个关键,因地制宜建立健全制度性援助的实践体系,迅速缩小城乡之间、区域之间的差距,减少资源配置上的差距,缩小教育内部系统的运行的差异。经费扶持方面,国家和省级政府应以经济欠发达地区、经济困难群体为重点,积极采取财政转移支付、学生资助、项目援助等措施,不断提高助困扶弱的标准和范围,持续改善学校的办学条件,解决学生因贫失学、因迁失学等问题。内涵发展则以着力扩大优质教育资源为根本,积极探索联合办学、委托管理等有效方式,加大薄弱学校的改造,培育学校内涵发展的自我“造血”能力,扩大优质教育资源的覆盖面,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多的、便捷的优质教育资源。

四、完善评估体系,实施动态调整

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本质上所追求的是更高质量、更好效益的发展。评估是政府保证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进程和质量的重要方式。以监测和督导为重点,建立完善的评估体系,是加快县域内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重要支持条件。首先是加强监测工作。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表现为县域内学校之间的差异系数的缩小。宜建立国家、省、县联动的监测机构,及时对县域内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状态作出判断和调整。其次是常态化开展教育督导。督导包括督政和督学两个方面,二者不可偏废。从督政来看,国家、省级政府对县级政府的督导是落实以县为主管理体制的重要外部力量。从督学来看,县级督导机构、教育行政部门、教研机构是促进县域内义务教育办学水平不断提升的关键。督政和督学结合起来,可以更好地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

第3篇:义务教育制度的特点范文

一、当前制约我国义务教育教师队伍建设的关键性政策瓶颈

当前,仍然存在着一些严重影响教师队伍稳定和素质提升的关键问题。特别是,义务教育教师的法律身份和地位等根源性问题长期没有得到明确与妥善解决,也使得教师待遇、编制与培训等基本权益保障制度不健全,力度不足,亟待有效破解之策。

1、义务教育教师的法律身份界定不明,教师相关权益模糊、保障不足

教师的法律身份是关于教师与其他各类教育主体间法律关系的规定,是建构教师责任、义务与权利体系的核心依据。明确教师的法律身份是教师队伍建设和稳定的前置性与根本性的问题。义务教育事业是国家最大的公益性事业,具有鲜明的公共性和公益性,从事义务教育的教师承担着国家公务职责,其身份应是国家的公务人员。然而,目前我国现行法律中尚没有关于义务教育教师的法律身份的明确规定,仅在《教师法》(1993年)第三条中规定:“教师是履行教育教学职责的专业人员。”尽管义务教育阶段教师履行的是为国家教书育人的公共职责,工资待遇等经费也由公共财政负担,但始终缺乏明确的公务员法律身份。而2005年《公务员法》对公务员提出的三条界定标准,更是将中小学教师由于没有“行政编制”这点而排除出公务员系统。

由于我国现行相关法律对中小学教师法律身份界定不明确,导致我国中小学教师的权利模糊,基本权益的保障程度偏低、易受侵犯,尤其是贫困、边远农村地区的教师更是生活艰辛,基本的养老、医疗、失业保险等权益和待遇得不到应有保障,造成农村地区中小学教师长期进不来也留不住,补充困难,更难以有效地稳定和吸引优秀人才从教。同时,教师责任和义务履行的有效性不强,教师与教育行政部门、学校等主体问的法律关系不清,教师的聘用和解聘、管理随意性较大,严重地影响了教师教育教学工作的积极性和职业稳定性。我国中小学教师普遍兢兢业业、默默付出,但不少老师尤其是农村教师缺乏安全感――不知明天“饭碗”(工作)是否还在?是否会被解聘下岗?究其根源,就在于我国义务教育教师的法律身份和地位长期不明确和缺乏保障。如果此问题不能早日加以妥善解决,随着公务员制度和事业单位工资制度改革的推进,无疑将加剧当前我国义务教育教师队伍的不稳定和人才的无序流失,对我国特别是农村、贫困边远地区的义务教育教师队伍建设和义务教育事业的健康可持续发展将形成严重的影响与冲击。

2、编制标准城乡倒挂与编制管理制度不健全,农村教师编制紧张、数量不足

编制政策是义务教育教师管理制度的核心,也是现行体制下教师身份与权益的基本保障。其中,编制标准是教师编制数量与配置的决定因素,编制管理制度则是编制政策有效推行的基础。我国现行的是2001年中小学教师编制标准,分城市、县镇和农村三级,规定小学生师比分别为19:1、21:1和23:1,初中生师比分别为13.5:1、16:1和18:1。这一编制标准以压缩编制和效率优先、城市优先为导向,存在编制标准整体偏紧、城乡标准严重倒挂,仅考虑单一生师比维度、缺乏附加编制的明确规定等突出缺陷,与我国农村地广入稀、生源分散、交通不便、学校规模较小、成班率低、存在大量村小特别是10万个教学点的实际情况严重相违。

2001年的编制政策实行后,我国中小学教师尤其是农村教师编制大幅度减少,全国中小学教师编制数量整体压缩近10%。据报道,山西省实行2001年编制标准后教职工人数减少了5万,减幅高达15%左右。山东省济南市实际需要4.8万名中小学教职工,但按照2001年标准核定的编制数仅为4.1万个,编制缺口达7千余个,造成中小学实际运转和发展需要与人员编制的严重不匹配。同时,由于编制标准的城乡倒挂,各地编制数量下降和裁减的影响主要集中于农村地区,致使农村地区的教师编制更为紧张,数量严重不足。许多地方中小学校由于教师编制进口卡死而难以补充新教师,规模小的农村学校与教学点甚至由于缺少编制而难以为继。据不完全统计,2004-2006年全国约有10%的县连续三年未补充正式公办教师。不少农村中小学教师一人兼任几个班级的多门甚至全部课程,教师负担极其沉重;部分农村学校不得不为了保证学校正常运转而聘用代课教师。编制政策不合理且多年不做调整的状况已严重滞后于我国义务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形势和需求,不能满足学校正常运转对教师数量的基本需要,更难以满足新时期对教师队伍与教育质量提高的迫切需求。

3、教师待遇缺乏制度保障,教师收入长期偏低且在新机制推行后大幅下降

合理的收入和待遇是稳定教师队伍的基本前提。我国中小学教师待遇一般包括基本工资、津补贴和“三险一金”等。但由于我国城乡、区域经济发展长期存在着巨大差距,我国近70%的地方财政都属于“吃饭财政”,无力落实教师应有的各种津补贴和福利待遇,因而许多农村教师基本上只有国拨“工资”,而津补贴和“三险一金”等实际上主要依靠学校收取各种杂费与综合服务费来支付。这种缺乏制度保障的状况使得我国中小学教师收入、待遇长期普遍偏低,特别是长期坚守在贫困、边远地区的广大农村教师,生活和工作条件十分清苦,长期缺乏应有的待

遇补偿和专项津补贴等。

新机制推行后,中小学校停收一切杂费与综合服务费,而且明确规定公用经费不能用于人员津补贴和奖金等。禁止公用经费挪作他用本身是合理的,但由于新机制缺乏相关配套政策措施,并没有安排专项财政资金来保障教师的津补贴、奖金和“三险一金”等待遇,因此新机制推行后各地纷纷反映教师津补贴和“三险一金”等失去经费来源,农村教师实际收入较新机制推行前明显大幅下降,人均月减少100~500元不等,年收入人均减少约1000~6000元,致使本已偏低的农村教师待遇水平进一步下降,生活状况更为艰难,成为影响当前教师队伍稳定的新导火索。据报道,中西部一些地区已经多次出现教师因收入减少而流失或者集体上访等情况。2006年初新机制在西部实行仅3个月,四川省德阳市和宜宾市已出现由于收入降低造成的农村教师流失,西充县甚至发生2千多名教师集体上访阻断212国道的;2007年底安徽省肥西县3千多名教师省市政府要求解决地方性津补贴不足问题。随着公务员工资与津补贴改革的推进,教师收入下降及其所引发的问题正日益凸显和加剧。2008年底,教育部提出将出台义务教育教师绩效工资改革措施,2009年3月份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中央财政将为提高1200万中小学教师待遇投入120亿元,但据地方计算,此项政策的推行只能给每位教师带来约每月100元的绩效工资,难以缓解教师收入长期偏低的问题,更难以实现《教师法》关于教师平均收入不低于公务员的法律规定。

4、教师培训经费缺乏制度化保障,中小学教师特别是农村教师的培训机会匮乏

在职培训是促进教师专业化、提高教师素质的重要条件和必要保障。义务教育教师承担着为国家教书育人的重要职责,其工作内容与性质的独特性要求教师群体在其任职过程中必须持续参与培训,不断提高其专业素质。由于义务教育教师职业所具有的较强的公共性,加强中小学教师培训从而促进教师队伍整体素质和教育质量的提高应是现代公共政府的基本职责之一。政府作为中小学教师培训的责任主体,在其培训经费上理应负有主要责任,各级政府的财政投入应成为中小学教师培训经费的重要来源。

然而,目前我国义务教育教师培训经费缺乏明确、完善的政策与制度保障,从中央到地方各级政府均未实现培训经费单列,义务教育教师培训经费投入的主体不明、比例偏低,各级政府在培训经费上的分担与责任机制不明确。特别是中央政府责任弱化,各级地方政府的投入责任层层下移至财力最为薄弱的县级财政,导致培训经费来源不稳定、投入水平偏低。由于没有明确的制度保障,我国各级财政投入教师培训的经费十分有限,仅有的一些专项经费也主要针对骨干教师、优秀教师和城市教师等特殊人群,培训面小、量少,严重缺乏全员培训特别是专为农村中小学教师设定的培训经费。据统计,2003-2006年,甘肃、宁夏、、新疆等省(区)省级财政投入教师培训的经费人均仅十几元。新机制推行后,虽然规定“教师培训费按照学校年度公用经费预算总额的5%安排”,但由于新机制的公用经费补助标准本已偏低,其5%更是杯水车薪,远不能解决我国中小学教师培训所需经费。培训经费缺乏制度保障的现状,使得我国中小学教师特别是农村教师的培训机会严重匮乏,农村教师由于学校无力支持而自身又无力承担培训费用而“出不来、学不起”,专业发展难以保障,成为制约我国义务教育教师队伍素质提高的重要因素。

二、破解当前我国义务教育教师队伍建设困境的五个政策建议

为破解当前我国义务教育教师队伍建设中凸显的核心性、紧迫性问题,必须抓准源头,调整、重构和完善我国教师政策体系。根据对当前制约我国义务教育教师队伍建设政策瓶颈的分析,建议优先和重点从以下五个方面进行政策改革与突破。

1、明确义务教育教师为国家教育公务员的法律身份,突破教师队伍建设的根源

从上述分析可知,我国义务教育教师队伍建设中诸多深层矛盾难以根本解决,其根源在于我国义务教育教师的法律身份和地位长期不明确和缺乏保障。尽管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教师履行的是公共职责,但始终没有明确的公务员法律身份。因而,明确教师的法律身份是教师队伍建设的前置性与根本性保障。当前,我国已具备相应的经济、社会与法制基础,建议尽快修改《教师法》,明确义务教育公办教师为国家教育公务员,并建立义务教育教师教育公务员制度。这不仅是解决当前我国义务教育事业发展和教师队伍建设深层次、根本性问题的关键,是教育界、广大教师和社会的殷切期盼,也是充分体现政府对中国最大的教师群体的人文关怀和极富人情味的重大举措,如能在本届政府任期内解决,将成为我国教育史上功德无量的重大突破!此举将有利于明确义务教育教师的权利、义务和责任,从根本上保障并显著提高教师的待遇,全面提升教师的社会地位,有利于有效增强教师职业的内在吸引力和队伍的稳定性,同时也将有利于政府加强对教师队伍的建设与管理,促进城乡和区域间教师资源的统筹,有效组织教师合理有序的城乡流动,从而提高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促进教师队伍和教育质量的均衡发展。

2、抓紧健全新机制的配套政策,建立教师待遇的保障机制

合理的教师津补贴与医疗养老保险等福利待遇是保障教师正常生活,也是关系到教师队伍稳定和职业吸引力的重要基础。中央和地方各级政府应将其作为稳定和促进教师队伍建设和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予以高度重视。在强调服务型政府和责任政府建设的新时期,各级政府还应将保障教师的福利待遇、确保教师收入不低于公务员作为落实《义务教育法》和《教师法》的重要职责。为此,建议各级政府将落实教师合理的政策性津补贴、保险与住房公积金等纳入职责范围,并全额纳入各级财政预算。在“谁出台谁负责”的基本原则下,将教师的各种中央和地方政策性津补贴纳入相应级财政保障范畴。当前,中央政府应督促各省市地方尽快调研本地区城乡教师之间、教师与公务员之间的收入差距,抓紧研究并将推进“城乡教师收入持平”和“教师与公务员收入持平”列入中央和各省市地区的社会经济发展规划与教育发展规划,出台落实“两持平”的具体时间表与政策措施。同时,应该进一步强化省级统筹,并加强上级财政对贫困地区的转移支付力度。对部分财政困难、确实难以落实和保障教师津补贴、保险等待遇的贫困地区,应由上一级财政直接调拨资金发放,再在下拨的转移支付资金中予以抵减。要建立相应的政府相关部门及其领导干部监督问责制,将教师待遇落实情况作为每年考核各级政府相关部门和领导的工作及其业绩的重要内容,对落实好的地区给予一定的奖励与表彰,对于没有落实或落实不好的地区,对当地政府和相关领导实行监督与问责。

3、建立“国家贫困地区义务教育教师特殊津贴

制度”,为稳定和建设贫困地区教师队伍提供切实的待遇制度保障

为切实改善和提高我国贫困地区中小学教师的待遇水平,充分肯定贫困地区中小学教师为我国义务教育事业和社会发展所做出的巨大贡献,体现政府对贫困地区教师群体的重视与关怀,建议中央政府建立“国家贫困地区义务教育教师特殊津贴制度”,作为国家在贫困地区支持义务教育发展、促进教师队伍建设的一项重要政策举措。委托教育部、财政部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等相关部门,合作研究建立一套科学适宜、具有较强有效性和可操作性的政策制度,对国家贫困地区义务教育教师特殊津贴的发放对象与范围、档次及其划分原则、发放额度、经费来源与管理、发放方式等作出明确规定。津贴的发放对象主要应该是工作于相对贫困的农村、山区和民族地区,在编且在岗的中小学专任教师,同时建议将那些在贫困地区从事义务教育工作20年以上且在贫困地区退休的教师也纳入特殊津贴范围;津贴额度应具有较大力度,而不应是点缀性、象征性的,建议依据目前全国教师的平均工资水平(约12000~15000元/年),将津贴额度定为教师平均工资水平的50%左右,并按照教师所处地区的贫困程度、所在学校的偏远程度和工作年限等划分为不同档次:特殊津贴所需经费采取中央和省级财政按照7:3比例分担的方式,确有困难的省份地区可由中央财政通过专项转移支付予以照顾:并且应将特殊津贴的经费来源、管理与发放落实情况纳入各级人大、监察和教育主管部门督导的范围,以确保特殊津贴经费的拨付与发放的及时、到位。

4、尽快修改并建立“新双轨制”的教师编制标准,完善编制管理制度

鉴于教师队伍建设和义务教育事业发展实际需要与教师编制政策的现实问题,建议我国教师编制标准调整及新教师编制标准的建立应以公平、均衡和补偿为基本价值取向,并由城乡倒挂转为向农村倾斜。结合江西“三类定编”、重庆“双轨制”等各地探索与经验,我们建议国家采取“新双轨制”的编制标准与计算办法:城市和县城地区按师生比配编:乡镇地区根据学校实际规模分别采取师生比或班师比配编,而乡镇以下规模小的学校和教学点则采取班师比配编;适当增加农村中小学教师的编制数量。强调要求各地的编制标准不得低于国家基准,鼓励部分发达省市地区根据各地教育改革与发展实际需求,适当提高教师编制标准。同时,为保证特殊地区、学校的实际运转与发展需求,建议依据以下三类情况增核总数的3%~5%的附加编制:①根据特殊的地域和地理条件需要,增加学校分散、教学点较多和交通不便的山区、林区、牧区和偏远地区的教师编制;②根据我国贫困农村地区尚有约10)Y个分散教学点,中西部农村地区大规模推行寄宿制学校和少数民族聚集地学校推行双语教育等特殊需要,增加适量编制;③根据义务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实际需要和教师培训、城乡教师交流需要设立一定的附加编制。同时,为保障教师编制政策的落实,完善教师编制管理制度,应建立健全编制的领导、管理和督查制度体系。在领导机制上,明确各级政府职责,强调多部门协同并突出教育行政管理部门的统筹责任与权利;在管理机制上,明确两年一周期的动态核编,并适当下放中小学编制管理权限,采取省级政府总量控制、市级政府根据需要动态调整的办法,规范进编与退编制度;在督查机制上,建立对各级政府教师编制政策制定及其落实的考核、评估与监督问责制度。

第4篇:义务教育制度的特点范文

(一)要改变“等靠要”的思想,严格控制新债。教育部门虽然债务沉重,但不能有“等靠要”的思想,而是要在积极争取国家及上级支持外,应进一步建立勤俭办学机制。学校日常维修要自己动手,勤俭办学,不能“等靠要”。应合理配置教育资源,盘活闲置资产,节约公共资金,尽量减少损失浪费,最大限度地发挥资金使用效率。

(二)要积极处置闲置资产,争取社会捐赠资金,多渠道开辟解决教育债务资金来源。积极处置闲置资产、争取社会资金,尤其是争取已承诺的捐赠资金,多方面促使其早日到位。地方政府应将每年增加的财力拿出一定的比例用于化解教育债务。

(三)要坚持“量入为出”原则,对“普九”偿债资金实行台账管理,封闭运行。偿债资金由县级财政从特设专户直接支付到债权人的银行账户中,同时要按照核定的债务偿还计划,对每一笔“普九”债务实行“销号”处理,兑付一笔,销号一笔,确保“普九”债务专款专用。

(四)要加强偿债资金管理,明确偿债主体。要建立学校危房改造和基本建设长效机制,农村中小学今后原则上不得再搞举债建设,在安排项目规划时,确保新建项目遵循“量力而行、发展重点、突出效益、规避风险”的原则,“有多少钱办多少事”,不增加学校债务。在债务锁定后,将债务从学校和教育部门中剥离出来,纳入政府减债的整体规划,对教育债务实行挂账停息,财政兜底,制定化解计划,逐年偿还。

(五)要分轻重缓急、有所侧重化解“普九”债务。鉴于特别困难县,国家只给政策不给资金,造成财力“三空”,无可比拟的特殊性,导致校建压力大,财政支出多,化解债务能力弱,形成的债务相应也更多的特点,对存在特殊困难、特殊情况的县,在偿债资金划拨时给予重点倾斜。

(六)要建立农村义教债务台账、建立数据资料库。1986年我国实施《义务教育法》以来,当时本着“人民教育人民办”的宗旨,依靠群众集资,形成农村义教债务,解决困扰农义教育的包袱问题,审计要全过程监控,在做好债务清理核实的工作基础上,按照债务的来源和用途,逐笔登记造册,建立债务台账和债权债务数据库,按照市、县、学校、项目、料工费建立债务台账、数据资料库,实行动态管理和义教期间报告制度,坚决制止发生非农村义务教育债务。对虚假谎报债务,挪用化解资金,侵占贪污资金的要严肃处理处罚。

二、提升义务教育巩固率对策

(一)应进一步建立完善教育公平机制。教育公平是社会公平的基础,九年义务普及教育是教育公平的基础。要合理解决农民工子女在城镇就近就学问题;要更好解决留守农民工子女就地读书学习问题;要取消借读费收费;要解决农民子弟、城镇贫困子女读书困难补贴问题;要动态管理生均拨款等。

(二)应进一步正确处理好教育效益问题。义务教育效益特征是教育效益外部化,是社会主义公益事业重要组成部门。既要防止教育产业化,又要防止教育效益外漏,在坚持社会效益第一的原则下,正确的处理好教育内部效益问题,处理好长远效益和眼前效益,国家效益和单位效益的关系。

(三)应进一步建立健全资产管理制度。应建立资产管理台账,详细登记资产的筹建,完工及使用情况等;基建工程立项要科学,程序要合规,招投标手续要完备;实施工程要全过程监理;应完善工程验收制度,工程质量要检验;应完善完工决算制度,工程完工决算要通过审计部门及工程造价审计中介机构进行审计,避免不必要的资金浪费;应完善资产的档案管理制度,从工程项目的立项到完工验收决算,所有资料应收集齐全,按照档案管理要求整理成册,并妥善保管,要经得起历史考验。要加强撤销合并闲置学校资产管理,防止国有资产损失流失

(四)应进一步建立农村义务教育资金保障长效机制。要严格执行《义务教育法》,加大政府资金投入,加强生均数上的宏观控制,按照“义务教育财政拨款的增长比例应当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的增长,保证按照在校学生人数平均的义务教育费用逐步增长,保证教职工工资和学生人均公用经费逐步增长”的规定,足额预算,确保学校教育经费。

第5篇:义务教育制度的特点范文

一、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成绩和做法

1.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教育工作,切实把教育优先发展放在重要的战略摆位

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教育事业的发展,始终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优先发展、均衡发展、优质发展为原则,认真落实“四个到位”,构建了一条结构合理、功能完善、内涵发展、特色鲜明的义务教育体系,使教育事业整体进入了速度与质量齐头并进、公平和效率有机统一、持续协调健康发展的新阶段。一是思想认识到位。县委、县政府将教育事业发展纳入重大“民生工程”,召开教育专题会议,研究制定实施规划,明确各部门在“双高普九”工作中的职责。二是组织领导到位。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大力支持下,通过建立定期议教制度、领导小组制度、人大政协视察教育工作制度等一系列机制,形成了政府主要领导亲自抓、教育行政部门具体抓、其他部门认真配合的工作机制,做到目标明确,重点突出,有序推进。三是落实行动到位。为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县委、县政府首先做到目标明确,定位准确,确保财政投入及时到位。四是宣传动员到位。坚持把义务教育发展纳入绩效考核指标体系,加大执行力度,对工作目标、政策、措施广泛进行宣传。通过多种形式和载体,动员和组织各方面力量共同参与,营造了良好的工作氛围。

2.以学校基础设施建设和教育信息化建设为重点,加大教育投入,办学条件得到显著改善

改善办学条件是确保义务教育质量的重要前提,也是相对稳定的物质基础。三年来,各县(市、区)对义务教育投入逐年递增。用于新建改扩建校舍,实验室更新,购置图书、教学设备,完善校园文化建设,开展教师培训,强化学校信息化建设以及体、音、美器材购置和标准化学校建设。政府对教育投入力度的不断加大,使县域内各校基础设施得到全面改造,校舍焕然一新。校园艺术化水平不断提高,办学条件得到显著改善。

3.坚持终身学习,强化培训机制,努力打造素质高、能力强、学习型的干部教师队伍

各县(市、区)高度重视干部教师队伍建设,始终把拥有一支志存高远、为人师表、严谨笃学的师资队伍视为实现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目标的关键,积极采取有效措施,不断加大干部教师队伍建设力度,提高干部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积极推进人事制度改革,在各学校实行定编定岗、评聘分离的用人机制,形成了竞争上岗、优胜劣汰、资源整合的良好运行机制。坚持校长任期交流制度;坚持校长教育理论水平的提高与学历提高相结合,通过实行校长岗前、岗位培训制,实施名师工程等,构建师资队伍的人才梯队,使校长素质得到明显提升。在教师队伍建设中,把打造“师德高尚、业务精湛、结构合理、充满活力”的高素质教师队伍作为总目标。大力加强师德建设,提高教师的道德素养。充分发挥教师进修学校的重要作用,有计划、有步骤、有成效地对教师进行业务培训,使教师业务能力有大幅度提升,有力促进了教师专业化成长和执教能力提升。

4.深化新课程改革,打造特色化教育,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各县(市、区)始终坚持以促进学校内涵发展为出发点,深化新课程改革,努力创建特色学校,打造教育品牌。深入推进中小学新课程改革,课堂教育改革成效显著,教育教学质量全面提升。始终坚持以学生发展为根本,积极构建学生自主、合作、探究的学习方式,培养学生终身学习与终身发展所需要的自主学习、自我教育、自我管理的意识、习惯、行为和能力,深化新课程改革,使教育教学活动充满生机与活力,教学质量稳步提高。

二、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对策和建议

1.强化政府责任意识,明确均衡发展理念,为创建基础教育强县凝心聚力

县委、县政府要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切实担当起政府在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中的责任主体地位,把义务教育置于优先发展的战略位置,牢固树立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理念,坚持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观,并以此为指导,带动全县教育的全面改革和发展。要把均衡发展的理念深深地根植于心,把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作为制定一切教育政策和制度的出发点和归宿点,努力做到科学、合理、均衡地配置教育资源。要在均衡发展理念的指导下,全面提高义务教育发展水平,从根本上缩小城乡之间、校际之间、群体之间的差距,从而促进县域义务教育高位优质均衡发展。

2.加大硬件配套设施投入,推进学校按基础教育强县标准建设,努力实现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各县(市、区)在学校硬件建设方面虽然做出了积极的努力,取得了可喜的成果,但部分学校图书馆建设有待加强,专用教室数量尚有不足,学校教育信息化水平有待提高,信息技术应用于课堂教学的“理性整合和有效应用”理念有待提升。为此,建议继续加大对硬件配套设施建设的资金投入,不断提高装备配备水平,夯实硬件基础。要加快“通硬件、通资源、通方法”的三通式新“班班通”建设;增加图书数量和种类,提高图书质量;进一步完善各专用教室及其配套设备。学校教育信息化建设的重点应从实现基础设施信息化转向为实际教学、常规管理、校园生活和教师培训服务,努力构建以“信息化场”为理念引导、“校园网”为建设主体的数字化校园建设;建立和完善县级中小学网络教研、教学和资源共享平台,为学校管理、教育教学、学生学习提供现代化、信息化、网络化的交流发展平台。

3.加强两支队伍建设,不断提升校长管理能力和教师执教水平

建议继续加强中小学校的校长队伍和教师队伍建设,进一步从提高学校干部、教师综合素质入手,引领学校干部、教师走专业化发展之路,使一批专家型校长和科研型教师逐渐成长起来。一是要切实加强教师进修学校建设。充分发挥教师进修学校作为教师教育中心、现代教育技术中心、教科研中心和资料信息中心的“四个中心”重要作用。二是多途径提升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要建立以校本培训为重点,积极鼓励和支持教师接受在职培训和继续教育,继续重点抓好提高培训工作,打造一支专家办学、名师引领和骨干支撑的新型教育团队。三是建立人才优化有序流动机制。坚持新增教师优先满足农村学校需求的原则,实行干部定期交流制度,骨干教师轮岗制度。进一步优化干部教师队伍结构,建立起科学合理、层次分明、稳定有序的优质干部、教师队伍。四是健全干部队伍动态管理机制。通过建立考查、聘任、民主测评与考核制,任期目标责任制,建立一套科学合理、充满活力的中小学校长培养管理模式;打造一支精于教育、善于管理的学者型教育领导干部队伍。

4.注重内涵发展,突出办学特色,不断增强校园文化底蕴

学校文化是教育精神的凝练,是学校内涵式发展的外在彰显,是学校教育理念的核心。要树立强烈的学校文化意识,从办学理念、学校精神等方面入手,充分发挥文化底蕴厚重、校园文化浓厚的名校引领示范作用,着力打造一批富有个性化、特色化校园文化的学校。要把学校特色化建设作为重点。一是强化办学特色,鼓励学校总结提升独特的办学理念、独特的人文精神、独特的文化表现形式和管理方式,让每所义务教育学校都能形成富有个性、体现时代精神的办学特征。二是体现活动特色,在素质教育总指导思想的引领下,以教育科研为先导,深化教育教学改革,鼓励广大教师积极探索,形成独具个性的教育教学风格和独特的教学方式,切实增强教师教育教学活动的吸引力。三是培养学生特长,把以人为本的教育理念真正落实到教育教学活动中,认真研究学生,善于发现学生的兴趣爱好和个性特长,并以此因材施教,让学生在完成知识学习的基础上,实现特长发展。

三、结束语

作为教育事业基础和重中之重的义务教育,其均衡发展对于促进社会公平、提升国民整体素质有重要意义,而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正是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切入点和突破口。通过对 7个县(市、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研究,可以看出,其义务教育的规模、质量、结构和效益等方面得到了长足发展,但是,城乡之间、学校之间发展不均衡的问题仍然比较突出,需要从强化责任意识、加大经费投入、优化资源配置、提升师资队伍和注重内涵发展等方面继续加强,全面实现县域内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参考文献

[1] 翟博.教育均衡论[M].北京:人民教育出版社,2008.

[2] 袁振国.建立教育均衡发展系数 切实推进教育均衡发展[J].人民教育,2003(6):36.

[3] 李世萍.邯郸市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研究[D].石家庄:河北师范大学,2011.

第6篇:义务教育制度的特点范文

《意见》强调,要按照《义务教育法》要求,将推进均衡发展作为义务教育改革与发展的重要任务。一是地方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在同级政府领导下,把义务教育作为教育改革与发展的重中之重,把均衡发展作为义务教育的重中之重。东部地区和中西部有条件地区要提升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水平。广大中西部农村地区要在巩固提高义务教育普及水平的基础上,大力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论文百事通

二是地方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以提高教育质量为核心,通过制度建设和机制创新,促进义务教育的内涵发展和均衡发展。要以大力提高农村地区、经济欠发达地区、少数民族地区、边疆地区和薄弱学校义务教育水平为重心,进一步加大财力、人力、物力等方面的支持力度。要进一步完善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要以县级行政域内率先实现均衡为工作重点,大力推进区域内学校与学校之间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积极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努力推进区域与区域之间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三是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大指导和统筹力度,制订和完善本地区义务教育学校基本办学标准,完善出台支持薄弱地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政策措施,加强对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状况的督导和监测。市(地)级教育行政部门要研究制订本地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规划,着重缩小区域内县与县之间义务教育发展差距。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在同级人民政府的领导下,切实履行以县为主的管理职责。

《意见》强调,要以提高教育质量、促进内涵发展为重点,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一是各地要进一步完善政策措施,在配置资源和安排资金时优先保障推进课程教学改革和质量提高的需要。要制定面向全体学生、关注所有学生健康成长的工作制度和机制,把德育工作融入教育教学各个环节,建立学生参加社会实践和社区服务制度。深化课程改革,转变教学方式和学习方式,减轻学生课业负担,提高课堂效率。要制定具体措施和办法尽快提高农村和薄弱学校教学质量。要探索建立学校教育质量监测评价制度、教育质量目标管理制度和提高教育质量的保障机制。

二是各地要对义务教育学校合理定编,科学设岗,满足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对师资的需要。健全教师培养机制,加大对教师尤其是农村教师的培训力度。健全城乡教师交流机制,推动校长和教师在城乡之间、校际之间的合理流动,鼓励优秀校长和骨干教师到农村学校和薄弱学校任职、任教。建立完善城镇教师到农村学校任教服务期制度。继续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创新教师补充机制。积极改善农村教师工作生活条件、提高待遇,全面实施并不断完善义务教育阶段教师绩效工资制度。

三是地方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大合理配置教育资源的力度,促进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水平基本均等,保障学生免试就近入学,有效缓解城市择校问题,保障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与当地学生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积极协助政府建立健全政府主导、社会共同参与的农村留守儿童关爱和服务体系。高度重视和大力扶持特殊教育。

第7篇:义务教育制度的特点范文

前不久,教育部部长袁贵仁在全国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认定现场会上讲话强调,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们要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主要抓好五个方面的工作,深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一是加强领导,落实责任,进一步提高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保障水平。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保障是第一位的。各地党委和政府要切实提高认识,把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作为本地经济社会和教育发展的重要内容,在宏观规划、政策指导和资源配置上优先安排,建立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保障机制。要完善公共财政支持体系,明确划分省、市、县三级政府在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中的投入责任,落实好“三个增长”要求,不断增加义务教育投入。省级政府要加大统筹力度,调整财政支出结构,不断提高义务教育优先发展保障水平。有关部门要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及时帮助解决义务教育发展中不均衡的突出问题。

二是均衡配置,合理布局,进一步加快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均衡的第一个目标是发展,发展的具体表现是标准化建设,这是均衡的基础,标准没有达到,均衡就谈不上。各省要按照学校建设规定抓紧制订和完善本省义务教育学校基本办学标准,加大对农村、边远、贫困和民族地区的支持力度,保证所有义务教育学校教学、生活条件资源配置基本均衡,实现区域内城乡教育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要以信息化推动均衡发展,建设好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平台,促进优质教育资源共享。要发挥名校作用,通过组建教育集团、托管、培训和结对子等形式,支持带动薄弱学校发展。要根据新农村建设和城镇化发展,合理调整和科学规划学校布局,遵循就近入学原则,使学校布局与流入地、流出地人口结构的变化相适应,办好必要的教学点。要按照中央关于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的要求,大力推进节约型校园建设。

三是完善措施,加强交流,进一步合理配置义务教育教师资源。教师是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根本要素。要通过改善待遇、培养培训,加强农村和薄弱学校教师队伍建设,提高教师队伍的整体水平。要加强教师资源的统筹管理和合理配置,健全城乡校长、教师定期交流的制度,加大城镇学校校长、教师对口支援农村学校、优质学校对口支援薄弱学校的力度。要创新教师补充机制,多策并举,吸引更多大学毕业生到农村中小学任教、长期从教,真正让优秀人才下得去、留得住、用得上,从根本上消除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深入推动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第8篇:义务教育制度的特点范文

自去年在内蒙古召开“两基”攻坚现场会以来,西部地区各级政府加大“两基”攻坚力度,“两基”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和成效。下面,我讲几点意见。

一、西部地区“两基”攻坚成效显著,经费保障机制改革进展顺利,义务教育整体水平明显提升

国家于20*年启动西部地区“两基”攻坚计划,从20*年春季学期开始实施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经过各方面的努力,攻坚目标实现在即。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顺利推进,受到农村群众衷心拥护。

一是西部地区义务教育普及水平上了一个新的台阶。近3年来,在中央的大力支持下,西部各省把“两基”攻坚作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大举措,摆在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位置。经过大家扎实工作,艰苦奋斗,“两基”攻坚取得了显著成效。20*年底,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通过“两基”评估验收,成为西部地区第一个实现“两基”目标的省级单位。西部地区410个“两基”攻坚县中,已经有247个实现“两基”,“两基”人口覆盖率已达到91.5%,比20*年的77%提高了14.5个百分点。预计到今年底,西部地区还将有近70个县实现“两基”,西部地区义务教育普及水平上了一个新的台阶。

二是寄宿制学校工程建设取得明显成效,农村义务教育面貌发生了巨大变化。截至20*年8月底,中央已下达专项资金90亿元,批复农村寄宿制项目学校7651所,已竣工5143所。其中,西部地区批复项目学校5086所,已竣工3439所,竣工面积723.6万平方米。到20*年底,西部地区农村中小学将新增校舍面积1076万平方米,可满足新增学生195万人、新增寄宿生207万人的就学需求。寄宿制学校工程建设使西部地区农村学校面貌发生了根本变化,学校已经成为西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亮点。

三是西部地区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实施顺利,农村小学初中适龄儿童少年上学贵、上学难问题得到基本解决。从今年3月起,西部地区开始实施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截至20*年10月,中央财政共落实改革资金133亿元,各地落实改革资金77亿元。改革惠及5000多万名农村中小学学生。所有农村中小学都拿到了财政拨付的公用经费,多数省份农村义务教育的投入水平较改革前有了较大程度的提高。有近20万名农村辍学学生返回学校,辍学率大大降低。免除学杂费后,平均每个小学生年减负140元、初中生年减负180元,贫困寄宿生可减负500多元。农村学校乱收费问题和西部地区小学初中适龄儿童少年上学贵、上学难问题得到基本解决。

四是现代远程教育有了突破性进展,更多的农村孩子享受到优质教育资源。截至目前,中西部地区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工程已投入80亿元,其中,中央投入40亿元、地方投入40亿元;共配备教学光盘设备35万余套、卫星教学收视系统19万余套、计算机教室和多媒体设备3.5万余套,基本覆盖了中西部80%以上的农村中小学,1亿多中西部农村中小学生从中受益。即使是新疆喀什、阿里等边陲地区的农牧民孩子也可以通过现代远程教育,获得优质教育资源,感受现代文明的气息。

五是农村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得到加强,教师短缺的矛盾有所缓解。各地政府对农村教师队伍建设高度重视,加大了城镇教师支援农村教育工作力度。如新疆坚持每年选派2000名城镇教师支教农村,目前已有6000名城镇教师走上农村学校讲台。宁夏每年公开招聘1000名教师到农村学校任教,近些年来,先后派出了6400多名支教人员,到宁夏南部山区农村127个乡镇农村学校任教。云南省红河州政府拿出5700多万元购买教师岗位,5个“两基”攻坚县补充中小学教师1160名。这些做法有力地推进了边远贫困山区“普九”攻坚的进程。今年,教育部、财政部、人事部、中编办启动了“农村义务教育阶段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招募高校毕业生到西部地区“两基”攻坚县农村学校任教。目前中央已下拨专项资金2.45亿元,1.6万多名大学毕业生充实到西部地区260多个县2850所农村中小学,创新了农村学校教师队伍补充机制。

同时,在“两基”攻坚和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中,积累了许多有益的经验。

第一,切实加强领导,落实政府责任。这是“两基”攻坚和新机制取得成效的根本保证。“两基”攻坚是本届政府在教育方面的一项重要工作,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促进教育公平的重大措施。西部地区各级政府狠抓各项工作的落实,教育部、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与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签订了责任书,各省级人民政府与辖区内各攻坚市县也签订了责任书。各地党政领导高度重视,按照责任书的要求,落实各项工作。

在经费投入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除了及时足额将中央资金落实到位外,还积极调整财政支出结构,向农村义务教育倾斜。贵州、广西、陕西、青海、宁夏、新疆六省区实施新机制应由地方政府承担的资金全部由省级财政承担,其他省也做到了“省拿大头”。四川实施“民族地区教育发展10年行动计划”,5年投入21亿元;云南实施“基础教育振兴行动计划”,5年来省级财政已投入27亿元;广西将农村税费改革转移支付的65%用于农村义务教育;新疆自治区财政承担了攻坚县远程教育工程的全部资金和80%的寄宿生生活补助。各级政府的高度重视和强力推动,是“两基”攻坚稳步推进,新机制顺利实施的根本保障。

第二,抓住重点,形成合力,精心部署。两年多的实践证明,寄宿制学校建设工程抓住了西部“两基”攻坚的关键。各有关部门协调配合,形成合力,建立了有效的工作机制,精心部署工作。发展改革部门和财政部门及早下达项目和资金;规划、建设和国土资源部门简化手续,特事特办;审计、监察、质监部门加强监督、严格把关。各地相继出台优惠政策,为寄宿制工程开“绿灯”。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的教育部、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土资源部、建设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工程实施工作若干意见》,减免寄宿制工程建设收费近5亿元,占工程总造价的6.4%。

第三,大力发扬坚韧不拔、艰苦奋斗的创业精神。“两基”攻坚仅在青藏高原上,平均海拔超过4000米的项目县就有61个,海拔3500米以上的项目学校有4*所。在“两基”攻坚中,地方各级党委、政府和基层同志们,在极端艰苦的条件下苦抓、苦干、苦帮,涌现出来许多感人的事迹。正是广大干部群众发扬特别能吃苦、特别能战斗、特别能奉献的精神,才创造了西部“两基”攻坚的业绩。

在国务院的统一领导下,西部各地把得到绝大多数老百姓的拥护、真正使农村孩子受益,作为工作成功与否的基本标准,充分发挥主动性和创造性,因地制宜地开展工作,探索形成了许多行之有效的工作机制和办法。经过两年多的攻坚,一所所新学校在西部拔地而起,成千上万农村孩子走进美丽的校园。同志们从事的是一项千秋伟业,意义深远。在此,我谨代表国务院向地方各级党委、政府和各有关部门,向奋战在“两基”攻坚第一线、奋力拼搏、为农村义务教育作出巨大贡献的同志们表示衷心感谢和崇高敬意!

二、深刻认识当前农村义务教育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进一步增强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

当前,我国正处于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农村义务教育面临新形势、新任务。

一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对农村义务教育提出了更高要求。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必须认真解决好农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义务教育是国民教育的基础,教育公平又是社会公平的起点,因此,把农村义务教育搞上去,不断缩小城乡教育的差距,确保全体适龄少年儿童都能享有接受良好的义务教育的机会,是构建和谐社会和推进新农村建设的一项基础性、战略性工程。只有农村学校办好了,教育质量提高了,才能为新农村建设提供源源不断的较高素质的劳动者,亿万农民最关切的子女教育问题才能得到妥善解决,农村社会才能稳定。农村学校办好了还可以有力推进农村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和先进文化的传播。建设好农村学校、发展好农村教育,不仅是教育问题,而且是在新的形势下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战略抓手。各级政府要从这样的高度认识问题,进一步把普及和巩固九年义务教育、发展农村教育摆到更加突出的位置。

二是新修订的《义务教育法》对义务教育的健康发展提出了法律要求,作出法律保障。《义务教育法》的全面修订与实施,是我国教育改革与发展进程中具有里程碑意义的大事,将推进我国义务教育步入一个新的发展阶段。新修订的《义务教育法》,体现了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促进人的全面发展的指导思想;明确了义务教育的管理体制和经费保障机制;将素质教育的要求写入了法律,明确要求义务教育必须均衡发展。

《义务教育法》明确义务教育经费投入“实行国务院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根据职责共同分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负责统筹落实的体制。农村义务教育所需经费,由各级人民政府根据国务院的规定分项目、按比例分担。”我们要认真贯彻《义务教育法》,坚持依法行政、依法治教,维护法律的严肃性。各级政府要按照《义务教育法》的规定,切实承担起义务教育的政府职责。

三是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为农村义务教育发展提供了制度保障。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是总理亲自倡导的一项重大改革,是国务院进一步加强农村义务教育的一项重大举措和根本性的制度建设,也是近年来教育工作的一大亮点。中央和省级政府进一步增加了对农村义务教育的投入,提高农村学校的公用经费水平,加大对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力度,不断推动农村教育发展,促进教育公平。改革符合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是新时期教育工作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的根本保证。

保障新机制的建立,也对我们的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实行保障新机制,中央和地方财政五年要增加投入2000多亿元,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工程中央财政投入100亿元,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工程中央和地方财政投入100亿元,能否把这些资金管好、用好,广大农民和他们的孩子能否得到应该有的实惠,能否把好事真正办好,关键在于我们的工作是否扎实、各项工作是否落实。

在看到农村义务教育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的同时,我们还要清醒认识当前农村义务教育发展面临的困难和问题,增强做好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第一,全面完成“两基”攻坚目标的任务依然十分艰巨。到目前为止,西部地区还有12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未通过“两基”验收;到今年底还不能实现“两基”的县预计有近100个;已经下达的项目还有2500多所项目学校未竣工;目前寄宿制学校的建设,还不能满足所有需要寄宿的学生的需求;有的食堂、饮水、厕所、运动场地、安全设施等配套设施,还不符合要求;已经通过“普九”验收的县,相当多还是低水平“普九”,迫切需要改善办学条件。因此,确保明年完成“两基”攻坚的任务十分艰巨。

第二,对有的地方初中学生辍学问题仍应高度重视。随着经费保障机制的实施,全国范围内义务教育阶段辍学率不断下降。但是,初中生辍学问题仍不容忽视。调查表明,20*年初中生辍学率超过3%的县全部集中在中、西部地区,还有10%的学校辍学率高于7%,有的甚至达到10%以上。辍学的主要原因是学习困难和厌学。这说明必须加快教育改革,提高教育质量。要让孩子们进得来、学得好、留得住,让国家的投入真正发挥效益,是一项更加艰巨的任务。

第三,农村教师队伍建设任务依然十分繁重。教师队伍建设薄弱日益成为影响和制约农村教育发展的重要因素。长期以来,我国农村中小学教师负担重、付出多,为国家的教育事业作出了巨大贡献。但是,从整体上看,农村教师队伍建设仍不适应农村教育发展的要求。一是相当部分农村教师的业务水平较低。二是一方面许多不合格人员占用教师编制,另一方面,一些地方政府部门长期借调教师和占用教师编制,影响学校教学工作。三是广大农村特别是边远贫困地区,教师待遇较低,加上交通、环境、文化等实际问题,高素质的农村新师资补充困难。四是农村教师缺少必要的交流和培训,制约了农村教师素质的提高。

第四,农村学校特别是寄宿制学校的管理亟待加强。从没有学校到有学校,从分散办学到集中办学,从走读到寄宿,是很大的变化。要适应这个变化,就必须提高管理水平。学校管理制度的完善、管理水平的提高与学校建设水平的提高必须同步。目前,一些地区不断发生校园伤害、交通安全、食品卫生和防疫方面的事故,这些事件90%发生在中小学,60%以上又发生在农村学校。农村学校粗放型管理的状况必须尽快改变。

三、加强领导,狠抓落实,确保各项任务完成,全面提高农村义务教育水平

按照国务院的总体部署,明年要全面完成西部地区“两基”攻坚任务,全面建立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新机制。西部地区各级政府要以决战决胜的精神,加大工作力度,确保各项政策措施的落实,确保各项目标任务圆满完成。明年要着重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进一步强化政府责任,确保“两基”攻坚任务如期完成。

西部地区“两基”攻坚已进入最后的冲刺阶段。越到冲刺阶段,越不能有丝毫松懈。目前,攻坚工作已到了最复杂、最艰难的时刻,必须一鼓作气,毫不放松,直至夺取最后胜利。要继续把“两基”攻坚作为西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工作的重中之重,对照责任书,狠抓工作重点和薄弱环节,层层抓落实,保质保量地完成各项目标任务。要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倒排工期安排工程进度,同时进一步严把工程质量关,坚决杜绝出现“豆腐渣工程”和重大安全事故。要坚持建设标准,重视和加强寄宿制学校的食堂、饮水、厕所、运动场地、安全设施等配套条件建设,确保新建寄宿制学校“建一所,成一所”。要切实抓好扫盲工作,提高扫盲教育质量。要强化监督检查,确保“两基”攻坚成为高质量工程和廉政工程。让我们鼓足干劲,奋力拼搏,确保完成各项任务。

(二)加强省级政府统筹、精心部署,确保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顺利进行。

目前,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已在西部地区取得明显成效,中部地区的试点工作也正在顺利推进。明年春季学期,改革要在中、东部农村全面推开。各地要认真总结经验,蹲点调研,切实掌握实际情况,确保改革工作顺利进行。

在建立新机制过程中,要特别注意把握好以下两点:一是要坚持和完善经费省级统筹、管理以县为主的体制。这是此次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的基础,也是《义务教育法》的法律要求。二是要高度重视和切实解决好农村贫困寄宿生的生活问题。目前,免学杂费资金大头由中央和省级政府承担,免教科书资金全部由中央承担,只有贫困寄宿生的生活补助是以地方财政为主,但这件事在不少地区仍然没有完全落实。实际上,这一点如果做不到位,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的成效就可能大打折扣。希望各省级政府高度重视,进一步调整财政支出结构,对财力困难县予以必要的支持,确保贫困寄宿生的生活补助政策落到实处。

(三)认真解决当前农村义务教育中的突出问题,促进农村教育健康发展。

当前,西部农村地区义务教育发展要特别注意做好的几项工作,一是要着力抓好农村教师队伍建设。要巩固和完善教师工资保障机制,将教师工资和地方政府出台的津补贴统一纳入财政预算,保证教师的合理收入。要认真实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和其他形式多样的城市教师下乡执教的措施,鼓励和引导更多优秀大学毕业生和城市教师从事农村教育工作。要加强对校长和教师的培训,提高他们的水平。二是要把控辍保学工作作为一项长期任务抓下去。县、乡政府要按照《义务教育法》的要求,督促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建立控辍保学责任制。三是要关心进城务工农民子女和“留守儿童”的教育问题。流出地政府和流入地政府要相互配合,继续落实以“流入地为主、公办学校为主”的政策,保障农民工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各地政府要组织村民委员会、妇联、共青团和学校切实做好关爱“留守儿童”的工作。

(四)充分发挥现代远程教育作用,切实提高农村义务教育质量。

在广大农村中小学普及现代远程教育,对于改变中西部地区农村教育的现状,提升农村教师的综合素质和教育教学水平,扩大学生视野,促进教育均衡,全面推进素质教育,提高农民的科学文化素质,具有重要而深远的意义。

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工程要把应用摆到更加突出的位置。要把远程教育与推进素质教育、推进课程改革以及日常的教育教学活动紧密结合起来,用好国家免费提供的各种教育资源。当前,特别是要把教学光盘的普及应用切实抓紧抓好,使优质教育资源普遍进入农村学校的课堂,尽快解决贫困地区农村小学和教学点师资水平不高,课程开不齐、开不好的困难,大面积提高教学质量。要加大投入,不断完善远程教育的设备配置,不断加大优质教育资源的共建共享力度,经常性运行和维护经费要纳入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新机制统一安排,逐步建立起切实有效的技术支持服务体系,保证远程教育充分发挥作用。

(五)切实加强学校管理,保障校园安全。

第9篇:义务教育制度的特点范文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政府主导、区域推进;统筹城乡、整体规划;分类指导、分步实施”原则,牢固树立“办好每一所学校、教好每一名学生”理念,科学规划,协调行动,整合教育资源,改善办学条件,优化教师结构,推进素质教育,健全关爱体系,全面提高教育质量,着力缩小城乡之间、区域之间、校际之间的差距,切实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促进全区义务教育“均衡、特色、精品”发展,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不断增长的接受优质教育需求,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二、实施目标

围绕“2012年全市率先实现区域内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2015年率先实现全市区域内高水平高质量的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总体目标,建立和完善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政策保障体系,着力实施好“标准化学校、教师队伍、教育质量、关爱学生和规范管理”五大建设工程,全面构建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义务教育管理机制、运行机制和保障机制,努力实现全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布局合理化、办学条件标准化、师资配置均衡化、教育管理精细化、教育质量优质化。

年至2015年,全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具体工作目标是:

年:完成全区90%学校的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使学校办学条件全部达到省颁标准;对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实行免费接受义务教育,实现全区免费义务教育,进一步促进城乡教育公共服务均等化。

2012年:完成全区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80%的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按城市学校标准配齐实验仪器设备和图书资料;实施新修订的普通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标准,配齐配足学科教师,开齐开足国家规定的课程;基本实现覆盖城乡各级各类学校的教育城域网接入,实现“教室班班多媒体化”,实现“农村教师人手一机、生机比达到6∶1”;全面实施区域内义务教育学校教师校际交流制度;全区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接收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的比例达到95%以上。

2013年:通过区域间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评估,实现区域间均衡发展;实现办学条件基本均衡,基本完成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加固改造任务;基本完成农村义务教育资源的整体优化,进一步推进义务教育学校的合理布局调整;探索移动互联教室等高层次的“班班通”模式在区域中小学校的建设。

2014年:农村学校的实验仪器设备和图书资料全部按照城市学校标准配备;实现教师配置基本均衡,形成比较合理的校长、教师交流制度;建立健全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良好机制,实现区内50%以上的中学、20%以上的小学至少有一套课堂录播系统。

2015年:编制内专任教师达90%,基本解决农村学校开好课程的问题;建成和完善网上教研系统、网上教师培训系统和教育资源网站,形成较为完善的推进素质教育的体制机制;实现区域内较高水平的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全区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接收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的比例达到100%,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达到99%。

三、实施措施

(一)实施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建设工程

按照国家规定的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建设及改造加固标准,积极推进学校标准化建设,基本实现区域内各学校校舍、常规教学设施、现代教育技术装备、后勤保障设施等达到规定的标准,缩小学校之间办学条件的差距。

1、优化完善中小学布局。根据推进城乡一体化建设进程及学龄人口变化情况等方面因素,按照“方便入学、相对集中、优化配置、提高办学效益”原则,科学编制以学校布局规划和校园建设规划为主体的学校基本建设规划,加强工业区配套学校建设,重点加大新城、工业集中区、小城镇配套学校建设,完成、中学、一中、中心小学、中心小学、一小、二小、、头小学、新星小学、小学、小学、吕厝二小、小学等学校新(扩)建工程,满足新增生源就学需求;改造老城区学校,重点扩(迁)建老城区小学,完成第一实验小学、第二实验小学、大中心小学校区和城南小学工程建设,破解城区教育资源紧缺难题;扩大乡镇中心学校办学规模,适时整合可整合的办学点,努力归并服务半径在4公里以内、在校生规模300人以下的学校。

2、加快标准化学校建设。积极按照“标准化”和“精致化”建设标准,加大资金投入,计划完成100所标准化学校建设,实现到年全区90%的学校完成标准化学校建设、2012年全区全面完成标准化学校建设任务,促进义务教育学校均衡发展。

3、加快校安工程建设。按照“突出重点、分步实施”的原则制定加固改造计划和实施方案,确保2012年完成34幢、44084平方米的校舍加固任务和全区在2013年基本完成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加固改造,提高中小学校舍抗震及综合防灾能力。

4、加大信息化建设。加大学校信息技术装备建设力度,建设“教育网络平台”和“教学辅助平台”,完善学校教育信息化设施设备,推进学校教育信息化建设,提高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育教学信息化水平,促进学校信息化的均衡发展,实现到2015年全区建设成网上教研系统、网上教师培训系统和教育资源网站。

5、加大资源配置建设。按照市《教育规划纲要》提出的“学设备、图书、校舍等资源配置标准”总体要求,制定计划,落实资金,合理配置,实现到2012年全区80%的学校教学仪器配备达到《省小学数学科学教学仪器配备标准》和《省初中理科教学仪器配备标准》要求、90%的学校图书装备达到《省“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建设基本标准》要求;到2014年全区100%的学校教学仪器配备达到《省小学数学科学教学仪器配备标准》和《省初中理科教学仪器配备标准》要求以及100%的学校图书装备达到《省“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建设基本标准》要求。

(二)积极实施义务教育教师队伍建设工程

积极推进“小片区”管理改革试点工作,基本实现全区教师配备符合教育事业发展需要,教师定期交流形成制度,教师培养培训工作制度健全并得到有效落实,教师学历达标、专业对口、学科配套,各学校师资水平均衡,教师队伍整体素质明显提高。

1、规范核编。积极实行“以县为主、区管校用”教师管理体制和“师资互派、资源共享、学、捆绑考核”管理模式,积极探索“编办管编制、人事管进入渠道、教育主管部门自主调剂现有师资”做法,实现全区师资统调;积极探索“因事设岗、以岗管人”办法,规范学校岗位设置和岗位职责;按《市各级各类教育事业单位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标准》核定教师编制,近年新增的教师编制优先用于补充薄弱学校和农村学校紧缺学科,确保2012年前开齐开足国家规定的课程和2015年编制内专任教师达90%任务的完成。

2、帮扶支教。健全和完善区域内义务教育学校教师校际“交流”、“互派”、“轮转”、“走教”等长效工作机制,合理解决师资城乡分布不均、结构性短缺、学科配备率不全、骨干教师缺乏等问题;认真总结现有教师交流经验,不断拓展“挂职”、“帮扶”、“支教”、“送教”、“跟班”等短期工作模式,合理制定区域内学校“强弱帮扶、扬峰填谷”实施计划,不断完善城乡、优质校薄弱校教师结对帮扶活动;积极推行“教师坐班制”、“月工作考核”、“帮扶工作督导考评”等制度建设,不断强化教师队伍管理,努力构建“风气好、用人少、队伍精、效率高”的教师队伍群体。

3、研训一体。一是坚持专家引领示范,促进新课程实验与校本教研工作的内涵发展。二是狠抓全员培训质量,每年利用寒、暑假举办全员培训活动,邀请省、市教育专家分学科、分批次对全区中小学及幼儿园专任教师进行通识及专题培训,内容涵盖新课程专题培训、学科教材培训、骨干教师培训、教育技术培训、小学转岗教师培训等。三是科学实施名师带动战略,继续开展“名师工程”评选活动,进一步规范各级各类“名师”的评选、使用、考核和待遇,充分发挥“名师”的引领带头作用,逐步形成以各级“名师”为龙头,学科带头人、优秀骨干教师为中坚,中青年教师为主体的师德高尚、结构优化、富有活力、专业化和现代化的优质师资队伍。四是实施科研兴校战略,主动把我区教育发展的热点、难点问题转化为研究的重点,积极开展教育教学改革试点研究实验,并通过加强行政管理与业务引领,落实教研常规,提高科研实效,促进教师专业成长。五是深化教师岗位练兵,进一步强化“三项主题”活动,创新形式,讲求实效,提高师资的执教能力,促进教师专业化成长。六是搭建三级教研网络,建立“区进修学校、片区、和学校”教研活动网络,加强农村中小学的校本教研、校本培训和校本课程资源开发。七是积极开发远程教育工程,制作优秀教师示范课和教学光盘,将城镇优质教育资源送到农村中小学,实现优质教育资源的共享。八是加强区级教研队伍建设,形成专、兼职教研队伍,建立和健全教研员帮扶计划考核考评制度,以确保教研员工作落实到位。

4、科学考核。严格执行师德考核规定,实行师德考核“一票否决”制度;进一步加强教学常规检查,落实教学环节,强化教学反思,研究、制定和完善教学过程的各项管理措施;完善教师量化评价制度,实行“日考勤、月考核、年考评”办法,完善考核公示办法;有效探索学校绩效考核评分办法,规范教师绩效考核和绩效工资分配制度,真正体现多劳多得、优资优酬的分配原则,调动教师的工作积极性。

5、提高待遇。教师培训经费按规定比例核定并列入政府财政预算,顶岗见习教师工资财政足额预算,继续落实山区教师补贴制度,有效探索农村教师交通费用补助、教师寄宿房建设、教师海外研修资金、名优教师特殊津贴制度等措施办法。

(三)积极实施义务教育质量提高工程

全面推进课程改革,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全面提高教学质量,切实减轻学生课业负担,让每一个学生享受公平优质教育。

1、加强和改进德育。积极开展以“三种习惯、三种意识”(即品德习惯、行为习惯和学习习惯;安全意识、法制意识和健康心理意识)为主要内容的思想品德教育体系,坚持贴近生活、贴近实际、贴近学生原则,完善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育人机制,不断创新思想品德教育的途径方法,牢固树立“德育辅智”、“全员育人”、“过程育德”理念,不断增强德育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吸引力和感染力。全面推进“六个一”工程建设,全面实施“体育、艺术2+1”项目,加强学校精神文化、制度文化、活动文化、物质文化的建设,努力打造区域性的书香校园、阳光校园、文明校园、绿色校园,积极营造良好的校园育人氛围,培养学生特长,提升学校品位。

2、深化课程改革。严格执行国家课程计划,落实国家学科课程、地方课程和校本课程“三大课程”体系,严格执行课时计划,控制作业量和考试难度,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深化课程教学改革,积极开展中小学教育教学改革试点活动,有效倡导自主、合作、探究学习方式,注重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坚持因材施教,尊重和调动学生的学习积极性,注重培养学生的学习能力。

3、突出教学质量。以“质量年”为平台,推行课程模式、质量评价模式、个性发展、行为规范、学分体制、管理模式等改革,突出能力培养,突出个性发展,突出特色培育;以“有效年”为媒介,探索“备课有效性”、“教学有效性”、“作业有效性”、“学习有效性”、“评价有效性”等策略,切实提高课堂授课和作业布置的有效性;坚持以“提高合格率、降低低分率”为核心,着眼于“抓起始(即小学低年级和初中一年级)、固中段(即小学中年级和初中二年级)、提高层(即小学高年级和初中三年级)”的落实,有效开展“减负增效”、“培优辅差”、“帮困扶弱”、“助学提质”等活动,促进教育教学质量整体提高。

4、深化评价改革。树立以提高质量为核心的教育发展观,建立以提高教育质量为导向的管理制度和工作机制,建立和健全义务教育阶段教学质量监测体系和教学指导体系;严格学校教学管理,积极开展学校课程设置、课堂教学、学业考核、作业布置等检查,完善教育质量监控机制,深入推行质量细化分析,总结成绩,找出不足;重视基础知识,重视人人发展,重视人人成功,探索建立全面的素质教育评价新模式,并逐步形成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和长效机制。

(四)积极实施义务教育关爱工程

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免费接受义务教育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完善政府、社会、家庭、学校共负责机制,依法保障每一个适龄儿童少年都能入学接受义务教育,依法保障弱势群体接受义务教育,确保每一位学生都能顺利完成学业,推进群体之间的教育均衡发展。

1、完善贫困家庭学生资助体系。认真落实免费义务教育和免除义务教育阶段课本费、杂费等政策,切实落实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认真做好义务教育阶段农村家庭和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政策家庭贫困学生“两免一补”工作,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捐资助学,切实帮助特困家庭子女、残疾学生、单亲孩子、孤儿接受义务教育,确保到2015年义务教育巩固率达到99%。

2、加强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学服务与管理。坚持政府负责、公办为主原则,切实承担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义务教育的责任,确保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由公办学校充分吸呐,并与当地学生享有等的义务教育政策,并适时做好随迁子女入学后的教育服务与管理,完善在就学地参加中考的办法。

3、建立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农村寄宿制学校优先满足留守儿童住宿需求,积极实施教育关爱工程,着力构建学校、家庭、社会共关心留守儿童健康成长的教育网络,形成推进农村留守儿童工作的整体合力。建立在校留守儿童的档案和联系卡制度,完善学校教职工与留守儿童结对帮扶机制,加强与留守儿童家长的沟通联系,注重心理疏导,充分发挥学校教育的主阵地作用。

4、关爱心理和行为有偏差、学业有困难的儿童少年。树立以学生为本的教育理念,承认人的个体差异,给予心理和行为有偏差、学业有困难的儿童少年更多的关心和帮助,努力为学生提供各种选择的学习,尊重学生的个性发展。学校要面向全体学生,转变教育教学方式和学校管理模式,不断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5、保障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完善第二特教学校建设,改善办学条件,强化随班就读工作管理,提高三类残疾学生的入学率;落实特殊教育学生公用经费标准和特殊教育教师编制津贴,扩大重度残疾儿童送教上门工作试点,完善普通教育学校接受残疾儿童少年随班就读的办法和保障体系。

(五)积极实施义务教育规范管理工程

以“规范年”为载体,建立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管理体制,切实规范办学行为,促进义务教育健康、快速发展。

1、规范办学行为。加快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籍电子化进程,进一步落实各级政府防辍、劝学工作的法律责任;全面落实义务教育课程方案,开足开好省颁课程,切实减轻学生的课业负担,不分重点班和实验班,不违反规定增加考试科目的课时或减少非考试科目的课时,不随意增加考试次数和按照考试成绩对学生进行排名,不利用节假日、课余时间组织学生集体补课,不违反规定向学生和家长乱收费,不动员或组织本校学生参加社会力量举办的文化课补习班。

2、规范招生秩序。坚持和完善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小学划片就近入学和公办初中免试对口升学政策,严禁小学、初中举行或者变相举行与入学挂钩的选拔考试或测试。根据城镇化进程、新区开发、人口变动等因素,适时适度调整招生片区,有效解决中小学“择校”问题,确保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平等受教育权利。

3、强化安全工作。建立健全学校安全工作的长效机制,加大学校周边环境综合治理力度,强化交通安全、消防安全、食品卫生安全、水上安全、大型活动安全和心理健康教育等管理,保障师生的人身安全。推动社会各部门密切配合,创造和谐有序的义务教育办学环境和发展环境。

4、加强民办学校管理。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办学纳入全区义务教育发展规划统筹安排,并按照自愿报名原则免试录取招收学生。加强民办学校财务管理的监督检查,督促民办学校严格执行收费报批、报备和公示制度,严格执行期初与家长签订收退费协议制度,妥善处理家校矛盾纠纷。

四、实施保障

(一)思想保障

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是社会主义制度的本质体现和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具体体现,是促进城乡协调发展、构建和谐社会的现实需要,是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实施素质教育的必然要求,是执政为民、服务发展、促进教育公平、办人民满意教育的重要保证。随着社会的不断进步和人民群众对教育需求的日益增长,我区义务教育在城乡之间、区域之间、学校之间不程度地存在差距,影响和制约了教育事业的全面协调发展,因此,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坚持把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作为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的一项战略性任务,坚持将加快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作为贯彻国家、省、市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的一项紧迫性任务,贯穿于深入推进城乡协调发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全过程,采取行之有效的措施,大力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真正把义务教育办成惠及人人的平民教育,确保每个适龄儿童、少年都能接受基本均等的义务教育。

(二)组织保障

成立以分管教育的副区长为组长、教育局局长为副组长,人事、编制、教育、发改、财政、建设、公安、国土等部门主要领导为成员的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区教育局副局长兼任,领导小组要认真制定本区域推进义务教育发展的工作规划,明确本区域、分阶段实现区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时间表和线路图,确保本规划所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落实到位;各镇(街)、场和相关政府职能部门要从大局出发,提高对义务教育均衡发展重要性的认识,把义务教育的均衡发展和改革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来抓,完善相关政策措施,明确目标任务和责任单位。

(三)责任保障

建立由政府牵头、有关部门参加的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工作机制,人事、编制、教育、发改、财政、建设、公安、国土等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落实相关工作,加强联动,各负其责,各司其职,共做好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建立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考核问责机制,把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目标任务完成情况作为政府主要领导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推动教育经费投入、教育政策落实、教育机制创新等方面工作落实到位。

(四)经费保障

坚持教育优先发展战略,依法落实教育经费“三个增长”和新增教育经费主要用于农村义务教育;依法落实财政性教育经费支出占地区生产总值(GDP)的比例逐年提高,并按年初确定的教育支出占财政支出比例用于教育;依法落实教职工教育经费按教职工工资总额的1.5—2%列入财政预算;依法落实从2012年起义务教育阶段生均公用经费达到全市统一的标准;依法落实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名费接受义务教育规定;依法落实区域内教师平均工资水平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水平大体相当规定;依法落实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费补助制度,健全和完善学生资助体系,加大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生活补助,切实做好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减免工作,完善生源地学生借款、资助制度,保证贫困学生顺利入学。加强对中小学公用经费的使用管理,规范公用经费支出,确保公用经费专款专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严禁挪用、截留、挤占教育专项经费。

(五)监督保障

积极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价机制,区政府教育督导室要制定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指标体系,将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列入政府教育督导专项检查和效能建设重点;建立完善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监测制度,坚持督政与督学相结合,提出督导意见和建议,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建立区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通报制度,将区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作为区政府奖惩的主要依据和对其有关领导干部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对工作不力、未完成任务或者有违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规定行为的,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