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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资源发展报告精选(九篇)

水资源发展报告

第1篇:水资源发展报告范文

水是生命之源,是种植粮食、产生能源、生产众多工业产品和其他货物和服务以及确保生态系统完整的关键因素,历来是各国治国安邦之大事。伴随人口增长和工业化进程,许多国家面临着水资源短缺和水量分配不公的问题,中国和澳大利亚就是其中两个被水困扰的国家e中国水资源总量为27957.9亿m3(中国水利部,2014),人均占有水量仅为2055立方米,约为世界人均水量的1/4,濒临人均2000m3的国际警戒线,居世界第110位,被列人世界12个贫水国家名单。而澳大利亚是世界上最干旱的有人居住的大陆(UNESCO,2012),水资源总量仅为3430亿m3,但由于人口少,澳大利亚以人均水资源量18743m3,位居世界前50名。同时,中国和澳大利亚的水资源状况也有共同的特点,即地区分布不均匀,东南部沿海地区降水多,北部和西北部地区降水极其匮乏;降水年内、年际分布不均匀。尽管如此,澳大利亚在过去30年对水资源管理和分配进行了深人有益的探索和改革,取得了令世界瞩目的成绩,形成了一系列国际先进的水资源管理制度和方法,吸引了我国众多学者的研究兴趣。例如,甘泓和高敏雪(2008)、张艳芳和AlexGardner(2009)、毛春梅和蔡成林(2014)、姜国洲和马亚西(2009)、张金峰等(2012)等学者先后介绍和总结了澳大利亚实施联合国水环境-经济核算体系的经验,研究了澳大利亚水资源登记和许可证制度、水权市场交易制度、水费征收管理制度等。但是,澳大利亚近年来首创并推广实施的一项重要的水资源管理活动,国内却很少有人研究。尽管它已在联合国教科文组织2012年的《第4期世界水资源发展报告》中专门介绍(UNESCO,2012),但在我国还鲜为人知。那就是,澳大利亚颁布实施了水会计准则和水审计准则,现已在部分地区建立了水资源充分的计量、监管和梭告体系。它采用财务会计的理论和制度,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以物理流量为计量单位,采用复式记账法,由水报告主体定期编制三张水会计报表,即水资产和水负债表、水资产和水负债变动表(损益表)和水流量表,来描述、计量、记录和报告重要地区水资源的增减变动,同时,通过实施水审计来保证水会计报告的质量。

由于自然资源的属性和社会生产活动缺少相似性,以前环境会计方面的文献主要集中在公司环境信息披露和社会责任等方面,很少有研究探讨用传统会计理论和技术来解决资源环境的确认、计量、记录和报告的问题。澳大利亚水会计准则是讫今为止,唯一直接利用传统财务会计理论和制度来编制水会计报告的国家会计标准,实现了将财务会计的理论和形式用于自然资源的管理和披露的先例,体现了决策有用观和受托责任观在水资源管理活动中的应用,彻底将会计理论和技术扩大到传统非会计领域,非常值得我们学习和借鉴。本文将在国内首次系统研究澳大利亚水会计准则,并深入探讨它对我国的启示。

二、澳大利亚水会计准则的产生和构成

澳大利亚国家水资源委员会是澳大利亚政府专门管理水资源的最高机构,它的目标之一就是要使澳大利亚的水会计实践标准化,它要求发展水资源核算,来确保在全国建立起充分的计量、监管和报告体系,使决策使用者获得关于水资源的计划、监督、管理、分配方面一致的、可比的信息,以支持公众和投资者在水交易的数量、为消费使用而提取的水的数量、以及为恢复和管理环境和其他公共利益使用的水的数量方面的信心?。国家水资源委员会委托了几个党派团体共同研究提出了TheSKMStocktakeReportonWaterAccounting,该报告建议按照用于财务会计报告那样的准则来建立水会计准则。2006年晚期,这些隶属于国家水资源委员会的团体成立了国家水会计发展项目(theNationalWaterAccountingDevelopmentproject简称NWADP)来研究、促进水会计技术的发展(WASB,2012)。

NWADP首先考虑的是报表使用者的需求,它制定了《澳大利亚水会计概念框架》(WASB,2009),通过实验项目在州和地区进行试点建设,征求利益相关者的意见。2009年5月,澳大利亚气象局下属的独立咨询单位——水会计准则委员会(WASB)颁布了《澳大利亚水会计概念框架》(WACF)?,它包含8项水会计概念的陈述,这8项水会计概念是:水会计主体、水会计的目标、质量属性、水会计的要素、确认标准和计量、水会计报告的遵从披露以及水会计报告的保证。WACF形成了《澳大利亚水会计准则第1号》(AWAS1)的基础。

2012年5月,《澳大利亚水会计准则第1号——准备和列报一般目的的水会计报告》(AWAS1)以及《应用指南》由水会计准则委员会讨论通过并颁布实施。AWAS1包含了水会计准则的目标、使用范围、水会计报告的一般目的、结构和内容,以及保证声明五部分。它作为准备和列报一般目的的水会计报告的依据,制定了水会计报告中各项目确认、计量、列报和披露的要求。在其《应用指南》中,举例详细说明了相关的重要概念及事项。在其配套的解释中,还模拟了四种水报告主体,完整、详细地编制了它们的水会计报告,以供全国的一般目的的水会计报告主体参考。

同年,审计和保证准则委员会和气象局联合了《澳大利亚水会计准则》第2号般目的的水会计报告的保证契约(公开草案)》(AWAS2),它是为提高水会计报告使用者对水会计报告的信任程度而制定的水审计准则,从2014年1月1日开始实施。AWAS2规范了水审计目标、水审计程序和水审计报告的格式和内容等事项。澳大利亚水会计准则的框架如图1。

三、澳大利亚水会计准则系统应用了财务会计理论和制度

(一)澳大利亚水会计报告的目标体现了决策有用观和受托责任观

一般目的的水会计报告的目标是帮助水会计报告的使用者获得关于水资源分配方面决策有用的信息(WASB,2012),这说明澳大利亚水会计的目标体现了决策有用观。例如,水会计报告能帮助投资者决策是否提供资金给水管理者,是否需要建设水利设施来储存水等。同时,准则还指出,水会计报告将帮助报告使用者评估水资源管理者的责任,以及水报告主体的行为是否符合外界的要求或者更宽广意义上的最佳实践,包括向报告使用者保证水会计报告的各组成部份是否按照公认的水会计准则来编制和列报(WASB,2012),这说明澳大利亚水会计还体现了受托责任观,即水资源的管理者接受委托,管理水资源,承担了有效地管理与应用水资源的责任,以及如实地向委托方报告受托责任履行过程及其结果的义务。

(二)澳大利亚水会计主体是水主体

澳大利亚水会计主体是指那些与依赖于水会计报告来获取水资源信息,或水权方面信息的使用者相关的水主体,它可以是实体、机构或个人,只要满足以下条件之一,就是水会计报告主体:(1)拥有或转移水;(2)拥有水权或其它直接或间接的对水的要求权;(3)有水流人和(或)水流出;(4)有相关的管理水的责任(WASB,2009)。由此可见,涉水单位或个人都应该是水会计主体,须定期编制水会计报告,如给排水公司、水电公司、自来水公司、污水处理厂、水利局、农村水灌溉管理部门、水产公司,湖泊、河流或水库管理部门等。

(三)澳大利亚水会计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

澳大利亚水会计准则遵循了现代财务会计的权责发生制原则,除了水流量表以外,水资产和水负债表、水资产和水负债变动表都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进行编制,即水报告主体以导致交易或事项发生的权利或义务作为标准来确认交易或事项的发生,而不是从物理流动的角度来确认交易或事项。例如,从法律上,某流域在本期负有义务转移水,而实际上并没有转移,但也要反映在本期的水会计报告中。

(四)澳大利亚水会计采用复式记账法

澳大利亚水会计要素有五大类,即水资产、水负债、净水资产、水资产变动、水负债变动。它们之间满足以下两个基本平衡公式:水资产-水负债=净水资产,水资产变动-水负债变动=净水资产变动。对水会计要素进一步分类,就形成了水会计科目和水会计账户。例如,把水资产分为地表水资产和地下水资产两类,其中,在地表水资产下设置“河流”、“水库”、“湖泊”等总账科目,在“河流”下设“XX河流”作为明细科目。再如,把水资产变动分为水资产增加和水资产减少两类,其中,水资产增加下可设置“降雨”、“降雪”等总账科目。澳大利亚水会计依据上述两个恒等式,通过设置完整的账户体系,采用复式记账法,对任何一项水权交易、事项,都采用相等的物理流量在两个或两个以上相互联系的账户中进行登记,借以确认、计量、记录和报告水权交易、转移、变动的信息。

此外,澳大利亚水会计准则对“水资产”和“水负债”的定义也类似于财务会计中资产和负债的定义。水资产指“水报告主体拥有或负责管理,并有可能给水报告主体或其股东带来未来的经济利益的水的数量”,水负债指“有可能导致水报告主体的水资产减少或者对另一个水主体义务的增加的现时义务”(WASB,2009)。水资产和水负债都是从权属的角度来说的,在水权明晰的情况下,按市场经济规则,水主体之间进行各种水权交易,就会导致水会计要素的增减变动。如一个水主体向另一个水主体借水?,就会形成其水负债和水资产同时增加。

(五)澳大利亚水会计的计量属性是体积

由于水会计的核算对象是自然资源——水,与财务会计的核算对象——社会再生产过程中的资金运动不同,所以,澳大利亚水会计超越了财务会计货币计量假设,而采用体积来计量,以立方米为单位,而且如果涉及到分配的问题,则按体积分配。当然,水会计准则同时规定,除了体积以外,计量水的方式还有货币或含盐量等,如果除了按会计准则的要求,统一用体积来计量外,用货币或其他单位计量能帮助报告使用者更好地理解水报告主体的水资产和水负债及其变动,则可辅之以其他的计量单位。

(六)澳大利亚水会计报表类似于财务会计的三大报表

澳大利亚水会计报告主要包括以下部分:(1)承前启后的说明;(2)会计责任陈述;(3)水资产和水负债表;(4)水资产和水负债变动表;(5)水流量表;(6)附注。其中,最核心的部分就是三张水会计报表,这三张报表的结构、原理和相互之间的钩稽关系近似于财务会计三大报表,下面重点阐述这三张水会计报表。

1. 水资产和水负债表

水资产和水负债表反映水报告主体在某一个时点的水资产和水负债的性质和数量,类似于财务会计中的资产负债表。它包含水资产、水负债和净水资产这三个要素及其下属的会计科目,依据“水资产-水负债=净水资产”的水会计恒等式来列报报告日期各会计科目的数额,并且依据等式“期初净水资产+本期净水资产变动=期末净水资产”来列报期初净水资产、本期净水资产变动与期末净水资产的平衡关系,该表反映各项目的期初数和期末数。

2. 水资产和水负债变动表

水资产和水负债变动表反映在一段期间内水报告主体的净水资产的数量和性质的变动,相当于财务会计中的损益表。它包括水资产变动、水负债变动、净水资产变动三项,依据“水资产变动-水负债变动=净水资产变动”的动态水会计恒等式来破露一定会计期间水资产增减变动的情况,该表反映各项目的本期数和上期数。

由上述两张表体现的会计等式可以看出,在水资产和水负债表中的“本期净水资产变动”的数值,来源于水资产和水负债变动表中最终计算得出的“本期净水资产变动”的值,这就把两张表联系在一起,与财务会计中资产负债表与损益表之间的钩稽关系类似。水会计核算有了这祥的钩稽关系,使得水的增加或减少与现存的水资产数量之间可以复核、验算,有利于水资源的科学、精细管理。

3. 水流量表

水流量表反映水报告主体在会计期间的水流动的性质和数量。它类似于财务会计中的现金流量表,包含本期和上期水流入量、水流出量、水储藏量的变动量。依据“水流入量-水流出量=水储藏量的变动”来列示。其中,水流人量可分为“地表水流入量”和“地下水流人量”,水流出量也可分为“地表水流出量”和“地下水流出量”。水流量表还满足以下等式:期初水储藏量+本期水储藏量的变动=期末水储藏量。

(七)澳大利亚水会计信息的质量要求与财务会计信息的质量要求相同

为了保证实现水会计报告的目标,保证会计信息的质量,必须明确水会计信息的质量要求,它是水会计报告所提供信息应达到的基本标准和要求。澳大利亚水会计信息的质量要求主要有:(1)相关性;(2)可靠性;(3)可比性;(4)可验证性;(5)及时性;(6)可理解性;(7)约束性(WASB,2009)0其中,相关性和可靠性是基本原则。相关性是指水会计报告为其使用者提供与决策相关的信息,可靠性是指水会计报告提供的信息是完整的、客观的和无重大错报的。可比性、可验证性、及时性和可理解性是提高性原则,它们使得相关且真实的信息变得更有用。而约束性原则包括重要性原则和成本收益原则,它们是对水会计报告的约束性规定,重要性说明水会计报告的编制要有轻重之别,重要性依赖于项目或错报的属性或数量是否会影响到报告使用者的决策,成本收益原则说明编制报告的收益应大于提供它的成本。这些水会计信息的质量要求与财务会计信息的质量要求相同。

(八)澳大利亚用水审计准则来保证水会计信息的质量

为了保证水会计报告的质量,澳大利亚政府部门还制定并颁布实施了水审计准则,它借鉴了财务会计报告的审计标准,把水审计的保证作用分为合理保证和有限保证两种类型,对审计目标、职业怀疑和职业判断、审计计划及重要性、理解水会计报告主体和环境,以及确认、评估重大错报风险、对评估的重大错报风险进行反映并实施进一步审计程序、期后事项的审计、审计质量控制、形成审计意见、审计报告的格式和内容等做了具体详细的规定和解释(ABOM,2012)。澳大利亚水审计准则规定水审计报告有以下五种意见类型:(1)无保留意见;(2)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3)保留意见;(4)否定意见;(5)无法表示意见。这五种审计意见类型与财务会计报告审计的意见类型完全一致。

四、财务会计理论和制度在水资源管理中系统应用的理论依据

澳大利亚水会计准则的颁布实施标志着财务会计理论和制度在自然资源管理中得到首次系统全面应用,其理论依据是水运动的客观规律适应复式记账法和会计恒等式。

(一)水运动的客观规律适应复式记账法

在水权明晰的条件下,无论是江河、湖泊、还是水库、沟渠,水资源是水主体拥有或者负责管理的,预期会给水主体或其股东带来未来经济利益的资产。水资产的数量随着水流入或流出、降水或蒸散等而发生水量的增加和减少两个方面的变动,并且一项水运动在数量上的增加或减少,总是与另一项水运动在数量上的增加或减少相伴而生。因此,水资源运动的客观规律满足财务会计的核心理论——复式记账法的基本原理,即可以把每一项水运动(包括水权交易、转移、变动等)所引起的水量的增减变化,通过两个或两个以上相互联系的账户进行等额记录予以全面反映。正如财务会计反映的是现金流增减变化的原因和结果,而水会计反映的是水流量增减变化的来龙去脉。所以,水运动的内在规律性是财务会计理论和制度得以在水资源管理中系统应用的理论依据。

(二)水运动过程适应会计恒等式

既然水运动过程象资金运动过程一样,可以用复式记账法来反映其增减变化的原因和结果,那么,我们就可以把核算对象——水及其运动过程,划分为几大类会计要素,并且每个水运动过程都必然涉及相应的会计要素的变动,从而使全部水运动所涉及的会计要素之间存在一定的相互联系,这种联系可以通过数学表达式予以描述。

澳大利亚水会计准则仿照财务会计,把水会计对象分为五大会计要素:水资产、水负债、净水资产、水资产变动、水负债变动。其中,水资产和水负债与净水资产,实际上是同一水运动的两个方面,一个是原因,一个是结果。这两方面之间必然存在着恒等关系,也就是说,一定数量的水资产减去一定数量的水负债对应着相同数量的净水资产。这一恒等关系用公式表示出来就是:水资产-水负债=净水资产,它是一个水存量会计等式,既表明了某一会计主体在某一特定时点所拥有的各种水资产,同时也表明了这些水资产的归属关系,它是编制水资产和水负债表的理论依据。另一个动态水会计等式是:水资产变动-水负债变动=净水资产变动,反映了水会计主体某一时期水资f2、水负债增加或减少与净水资产变动的恒等关系,表明了水会计主体在某一会计期间所取得的净水资产,是编制水资产和水负债变动表(损益表)的理论依据。正是由于水运动过程所引起的会计要素的变动适应会计恒等式,因此,财务会计理论和技术能应用到水资源管理活动中。

五、澳大利亚水会计准则对我国的启示

澳大利亚水会计准则的颁布实施,将财务会计理论和制度系统应用到传统非财务领域,在水资源管理活动中践行了决策有用观和受托责任观,使会计的反映职能和监督职能扩展到水资源管理活动中。水资源会计核算加强了水资源核算,为水企业或水管理部门经营管理水提供数据;为投资者提供水会计报告,以便于其进行正确的投资决策;为国家宏观调控、制定经济政策提供信息,其意义非常深远。尤其对于水资源日益紧缺的中国,更值得我们深思。下面,将结合我国的具体情况,探讨澳大利亚水会计准则对我国的启示。

(一)我国社会经济发展现状迫切需要构建水会计准则

随着我国水资源短缺、水污染严重、水生态环境恶化的问题日益突出,中共中央连续三年出台水利改革方面的政策措施。2011年1月,出台了《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水利改革发展的决定》,提出了新形势下水利改革发展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基本原则和政策措施等;2012年1月,出台《国务院关于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意见》,提出了包括加强水资源开发利用控制红线、加强用水效率控制红线以及加强水功能区限制纳污红线的“三条红线”管理制度;2013年1月,出台《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办法的通知》,提出了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具体考核办法。尤其是2013年11月,中共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将水资源管理、水环境保护、水生态修复、水价改革、水权交易等纳入生态文明制度建设的重要内容,并指出要探索编制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对领导干部实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中共中央,2013)。这一系列政策措施的出台表明我国政府非常重视水资源管理,迫切希望实施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这为我们开展水资源会计核算理论和方法的探索提供了良好的时机。

2014年7月,水利部大力开展7省市的水权交易试点工作,为下一步在全国推进水权制度建设提供经验借鉴,标志着我国水权交易工作的全面展开。这是一项非常重大的改革,它将使我国水资源从单一的政府计划配置转变为在发挥政府宏观调控作用的同时,市场依据供求关系来配置水资源。水权交易的市场化迫切需要有一套公认、一致、科学的水会计标准来规范涉水企业或水管理部门的水会计行为,确保生成公开透明、高质量的水会计信息,促进涉水企业投融资活动和可持续发展,落实涉水主体的水资源开发利用和环境保护的责任,深化生态文明制度建设。同时,水权交易的发展一方面尽可能减少政府对市场的直接干预,另一方面又需要政府承担更多的公共责任,对市场行为和市场经济秩序进行恰当、必要的监管。建立高质量的水会计准则,体现了决策有用观在水资源管理活动中的应用,可以为政府监管部门和有关水管理部门提供更加科学有效的评判标准,而且还有利于提高整个水管理工作的质量和效率。

(二)水会计核算能弥补水统计核算的不足

传统上,对自然资源的核算采用统计的方法。我国也开展了水统计核算的理论研究和实务工作,其中,具有代表性的是水利部、水力水电科学研究院、国家统计局等部门围绕联合国出台的《水环境-经济核算体系》(简称SEEA)展开探讨,并研究中国水环境-经济核算体系(甘泓和高敏雪,2008)。这是一个水统计标准,它的宗旨是将水统计融入国民经济统计中,记录经济社会对水资源的供、用、耗、排过程以及同时发生的经济产出及财务支出状况,以完善国民经济核算。

尽管水会计采用了和水统计相似的计量单位——物理单位计量,但水会计和水统计在核算主体、目的、性质、核算方法、工作成果、执行效力和监管力度等方面有诸多不同。水会计可以在以下方面弥补水统计的不足:第一,水会计的核算主体是微观涉水主体,并承担与法律相联系的会计责任,水统计的核算主体是政府,一般由各行政区的统计局负责核算,这使它不能监督和评价供用水或管理水的微观主体的业绩及其委托-责任,执行效力和监管力度都明显弱于水会计;第二,水统计不能为水权交易双方或潜在的交易双方提供决策有用的信息,更不能促进水权交易市场的建设,但水会计能提供决策相关信息,有利于水权交易市场的完善;第三,水统计的核算信息缺乏参与交易的权属主体(或潜在的交易者)各方利益关系的制约与稽核,往往可信度存疑。而精确计量和可稽核性正是水会计的优势。

(三)我国若实行水会计准则,能弥补我国现有的水资源会计核算的缺陷,丰富会计规范

我国目前水资源会计核算主要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对取得水资源权益、水资源开发投资、开发成本与费用、开发收人、水资源保护支出、循环利用、水资源使用权转让等方面进行核算,并纳人到企业财务会计报告中(许家林和王昌锐,2008)。这种核算方法存在的缺陷主要表现为两点:第一,由于水资源具有流动性和流域性、时空变化的不均匀性以及可恢复性和有限性,再加上人类社会生产活动对它的影响,使它的存量和质量处于不断变化之中,企业很难利用现有的财务会计核算方法将它连续、系统、全面和综合地反映出来,提供给信息使用者决策;第二,由于水不仅是人类直接消费的对象,而且还是某些生产的条件或载体,如航运、水体旅游、渔业等。对涉水产业来说,即使水资源的拥有者或管理者没有进行水资源使用权转让,也能从水权中获得收益,在水的利用过程中可能消耗或污染水,从而造成对生态环境或第三方的损害,这些成本在现有的财务会计中没有反映出来。

现行的财务会计对水资源的核算存在的不足早已有学者发现并进行论述,而且提出“微观会计主体对经营期内水资源使用情况应当定期披露或提供专门的报告,使管理当局和公众清楚国家水资源的开发利用状况和效果”,并指出“完善的水资源会计需要相关法规和制度的支撑,有关水资源会计的相关准则及核算制度还需尽快出台”(杨美丽等,2002),但至今为止,我国没有人对专门的水会计准则进行深人系统地研究,也没有形成水会计核算理论和技术。现在,澳大利亚巳研究出来比较系统完整的水会计核算理论和制度,并成功实施,如果我国加以学习和借鉴,结合中国实际情况,制定和颁布实施中国水会计准则,不仅可以弥补以上缺点,在全国范围内形成对水资源的充分的、可比的计量、监管和报告体系,而且可以丰富和发展我国的会计规范。

总之,我国面临着在经济发展的背景下,水资源短缺、水资源分配的争议持续不断等问题,需要加强水信息披露。特别是,我国正大力开展水资源确权登记并建立水权交易制度。水权交易制度的建立离不开水会计制度的构建。我国利用世界各国关注全球气候、环境资源利用与社会发展问题,可以为建成我国的环境会计制度奠定理论基础(刘玉廷,2011)。

第2篇:水资源发展报告范文

作者:王新才 单位:长江水利委员会水资源局

由于受当时经济社会发展水平限制,整个社会层面对开展规划水资源论证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够,在法律法规层次上,也缺少与《水法》配套的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因此,2002~2007年规划水资源论证工作仅停留在理论探讨和概念化层面。随着国民经济和社会的进一步发展、产业结构调整的深化和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工作的扎实有效推进,全社会和各级政府逐渐认识到规划水资源论证工作的必要性和重要性,长江流域的部分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在总结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工作经验和教训的基础上,试探性、开创性地开展了化工园区规划水资源论证。2008~2010年,恰逢国家“十一五”期间的产业结构大调整时期,率先开展的园区类规划水资源论证工作,是在化工、石化产业沿长江从下游向中上游转移的大背景下应运而生的。长江下游经济相对发达地区在产业结构调整中,关停并转了一些化工石化产业,并对这些产业的发展规模予以限制。与此同时,长江中上游经济相对欠发达地区,纷纷规划不同级别的化工园区以引进和承接化工石化产业转移。为了加快招商步伐,同时也为规避化工石化产业的环境污染风险,化工园区大多采取了集中建设供水工程、废污水统一处理排放的模式。因此,早期的园区规划水资源论证对象(表略)仅是园区供水工程和污水处理工程的论证,本质上是建设项目论证。虽囿于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但这些试探性的工作对规划水资源论证工作具有重要的探索意义,为后继深入推进规划类水资源论证工作积累了一定经验。深入推进阶段。以水利部《关于开展规划水资源论证试点工作的通知》(水资源[2010]483号)为标志,长江流域规划水资源论证工作进入深入推进阶段。2011年是规划水资源论工作全面和深入推进的关键性一年。四川南充经济开发区(化学工业园)规划水资源论证[3]是依照水利部水资源[2010]483号文的规划水资源论证技术要求编制的第一份园区规划水资源论证报告书。此后,结合中央水资源费项目,开展了汉江干流、乌江干流梯级水电开发规划水资源论证工作[4-5]。2012年是在2011年深入推进的基础上,继续深入全面推进和逐步规范化的一年,着重深入推进和规范工业园区类、河流规划类水资源论证,并积极推进其他类型规划水资源论证工作。近两年来,随着流域内经济社会的发展,对水资源需求不断增加,已建梯级水电站的逐步投入运行,使蓄泄矛盾日益凸显,不合理调度加剧了流域水资源的供需矛盾。单一水利水电项目水资源论证都是针对单一工程开展论证的,未从流域水资源承载能力或者水资源的优化配置和水环境的承载能力以及各工程的整体协调关系考虑,无法从流域全局协调各种矛盾,也无法整体考虑工程对流域性水资源开发利用的累积影响。鉴于此,长江委在总结工业园区规划水资源论证经验的基础上,开始探索河流类和水电梯级开发的规划水资源论证工作[4-6]。部分地方政府、相关企业等逐渐认识到开展规划水资源论证工作的必要性和重要性,主动开展有关规划水资源论证工作[6-7]。至此,长江流域开展的规划水资源论证工作主要涵括了工业园区、城市发展、重大项目布局、河流规划4类。

规划水资源论证体系对于规划水资源论证体系的划分,笔者认为总体上应划分为河流和区域两大类,包括:城市规划、园区规划、建设项目布局、河流规划、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五大类型。(1)水资源是支持城市发展的决定性因素之一,城市总体规划伴生着重大项目布局或调整、城市人口增长、取用水增长、排污量增加等,城市发展必须依靠水资源的有效支撑,同时城市发展又对区域甚至流域水资源带来较大影响。因此城市总体规划应开展规划水资源论证。(2)园区主要包括工业园区和经济开发区、城市新区、高新技术开发区等。此类规划和城市总体规划相似,也应开展规划水资源论证。(3)建设项目布局规划水资源论证主要是指,以水资源作为直接、必备、基础支撑性条件的行业性规划。这类规划的建设项目布局对流域或者区域水资源配置、水文情势、水环境的影响较大,主要是指水利(如灌区规划等)、水电、火电、核电、化工、石化、煤化工、造纸(纸浆)、钢铁、冶金、航运等行业规划,对此应进行规划水资源论证。而与水资源开发利用关系不紧密的行业规划,如机械、电子、交通运输(公路、铁路等)、民航等行业规划可不开展规划水资源论证。(4)河流规划主要包括,江河湖泊流域综合规划、干支流综合规划、河段综合规划等。由于这类规划中,对水资源的供用耗排分析和优化配置、水资源统一调度、水资源监测、水资源管理等因素考虑不够,应进行规划水资源论证。(5)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主要包括,国家和各省(市、区)、各地市县(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五年计划和十年规划或规划纲要等。因其需与水资源条件相协调,其实施将对水资源产生影响,故需要开展规划水资源论证工作。规划水资源论证主要内容和技术要求2010年11月29日,水利部的《关于开展规划水资源论证试点工作的通知》(水资源[2010]483号)提出了规划水资源论证的技术要求。该技术要求的及时推出,对于指导规划水资源论证工作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但从近年来的实践看,仍存在一些问题,应进一步加以完善和调整。笔者认为,规划水资源论证的目的主要有3个方面:①从流域或区域层面检视和协调规划布局和水资源条件的关系,提出相应的对策措施,为规划方案的确立提供水资源条件支撑;②从流域或区域层面协调水资源技术和行政管理等,提出相应的对策措施;③指导建设项目的水资源论证工作。规划水资源论证的分析基础主要是各项规划的经济社会发展指标、规划总体布局,所在流域或区域的水资源条件等。规划水资源论证的主要内容应包括:规划概况,水资源条件分析,水资源配置,水资源调度,规划对水资源的影响分析,水资源监测,水资源管理等。以下分河流类和区域类规划水资源论证做简要阐述。河流规划类河流规划类主要包括上述体系划分中的河流规划以及以江河湖泊为主要对象的专业规划,如水电、水利、航运等。规划水资源论证是以流域或河流、河段的综合规划或者专业规划确定的规划方案为对象,在系统分析流域内现状年、规划水平年河道内外水资源开发利用的基础上,充分协调流域水资源综合利用、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水资源保护等方面的关系,合理配置水资源,统一调度水资源,使之发挥更大的经济、社会、环境等综合效益,分析规划的影响及提出对策措施、监测方案及管理要求。河流类规划水资源论证有其特殊性,目前的技术要求尚不能完全涵盖河流类规划水资源论证的实际工作要求。笔者认为,河流类规划水资源论证应涵盖以下内容:①流域基本情况。包括流域的自然地理、水文气象、水系、社会经济概况;流域内国民经济发展规划、水资源综合或者专业规划情况、流域规划的实施情况、各规划间的协调性分析等。②分析论证范围与水平年选择。流域规划应以整个流域为分析论证范围,河段规划或湖泊规划根据具体情况分析确定;现状水平年一般选择为编制规划水资源论证报告书时的前1~2a,规划水平年应根据规划确定的项目实施顺序、规划水平年,结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的水平年综合确定。③流域水资源状况与开发利用现状分析。根据分析论证范围及水资源分区分别进行水资源开发利用现状(供、用、耗、排分析)及潜力分析;按照水功能区评价水资源质量。④流域水资源配置。提出流域和分区现状水平年和规划水平年的水资源配置方案,成果主要包括分区供、用、耗、排分析,红黄蓝分区,基本断面控制指标等;拟根据水资源开发利用状况和水资源管理要求,选取重要水工程控制断面、省界控制断面、水系重要节点控制断面和重要城市控制断面作为流域水资源管理的基本控制断面;基本断面控制指标主要包括下泄流量、最小下泄流量、最低水位、COD、氨氮等。⑤统一调度方案与应急预案。针对流域内各蓄水工程的任务、水资源条件、各取用水户的情况以及断面控制指标,从流域或河流层面提出统一调度方案,实施统一调度,检验水资源配置方案是否落实到位,进而提出水量应急调度预案。⑥流域水资源监测方案。提出满足流域水资源统一配置调度管理和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要求的水资源监测总体方案,以检验调度是否落实到位。⑦规划实施影响分析与减缓措施。⑧流域水资源管理。⑨结论和建议。

区域规划类从区域类规划水资源论证的工作实际来看,《关于开展规划水资源论证试点工作的通知》提出的规划水资源论证的技术要求具有一定的指导作用,在论证工作中应重视以下问题:①区域规划往往深度不够,给论证工作带来很大困难。如部分园区的近期、远期发展目标不明确,园区产业发展规模和定位不具体,需水、退水情况不清,大多停留在规划的宏观分析等;②把园区规划水资源论证当成了供排水项目的水资源论证,往往忽略园区的水资源开发利用分析等内容,对园区的用水效率指标、节约用水指标、应急措施等分析不够,对园区水资源条件和取用水的联合运用,供水、中水回用、退水等分析不够;③保障措施不明确,如对水源保障措施、取退水影响监测措施、事故污染应急措施、园区用水指标控制措施等的论证较空泛,没有具体落实责任主体和控制手段。因此,区域规划水资源论证的内容,仍需参照河流规划类水资源论证进一步规范。主要内容应包括:基本情况,分析范围与水平年,区域水资源状况与开发利用分析,区域水资源配置,水资源调度,水资源监测,规划实施影响与减缓对策,区域水资源管理,结论与建议等。只是内容的侧重点与河流规划类不同,更加注重区域内及其分区的供、用、耗、排分析,统筹区域内水资源条件、取用的区域外水资源和中水回用合理配置水资源,统一调度水资源以及用水效率和废污水处理措施等。规划水资源论证报告书的编制和审查关于规划水资源论证报告书的编制和审查,根据以上五大类型,笔者认为应作如下规定。(1)城市、园区规划水资源论证报告书拟由城市政府和园区主管部门组织有相应资质的单位编制,由上一级水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审查,如存在需国家核准、审批的建设项目或超过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取用水管理限额的,应由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初审,由流域机构审查。(2)建设项目布局,如水电、火电、核电、化工、石化、煤化工、造纸(纸浆)、钢铁、冶金、航运等行业规划,应由行业主管部门或相应企业组织有相应资质的单位编制本行业规划的水资源论证报告书。规划布局在一省(市、区)范围内的由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初审,由流域机构审查;规划布局跨省级行政区的,由流域机构组织审查;部级行业规划水资源论证报告书由流域机构初审,水利部组织审查。(3)河流规划水资源论证报告书由相应区域水行政主管部门组织有相应资质的单位编制,由上一级水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审查;其中布局的建设项目涉及国家核准、审批或取用水量超过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管理权限的,应由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初审,流域机构组织审查;跨省级行政区的河流规划水资源论证报告书由流域机构组织审查;七大江河流域或干流规划水资源论证报告书,由流域机构初审,水利部组织审查。(4)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应由相应区域政府组织编制规划水资源论证报告书,由上一级水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审查;其中项目布局涉及国家核准、审批或取用水量超过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管理权限的,应由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初审,流域机构组织审查。规划水资源论证的审查是技术审查,是指导规划实施的重要依据。审查机关出具的审查意见,不同于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审查意见,不应属于行政许可的范围。良好的技术支撑对深入推进规划水资源论证工作至关重要,建议国家水行政主管部门明确开展规划水资源论证的资质条件,建立健全规划水资源论证资质管理体系,开展与规划水资源论证相关的培训,提高已有相应资质单位的技术能力。规划水资源论证监督管理与后评估在规划的编制阶段,开展规划水资源论证工作是为了明晰水资源条件对规划的保障能力与约束因素,论证规划布局与水资源条件的适应性,提高规划科学决策水平。在规划的实施阶段,开展具体建设项目的水资源论证时,首先必须检查其是否符合规划水资源论证报告书的要求。其次,在整个规划实施过程中要检查各项目和区域的实施是否符合规划水资源论证报告书提出的取水用途、用水总量、用水水平和效率指标、退水量、退水水质、入河排污总量等要求,规划水资源论证报告书提出的削减不利影响、事故应急处理等工程措施是否落实到位。因此,有必要依据规划水资源论证的成果,对规划的实施进行必要的监督管理,对具体项目落实规划提出的用水水平和效率、退水水质目标、水资源保护措施情况等实施监督管理。在规划实施5a或实施完成后,有必要对规划水资源论证进行后评估,以检查落实情况,进一步提高规划水资源论证报告书编制质量。对于没有落实的措施,要督促落实;对于落实措施没有达到预期目标的,督促其予以改进和调整;对于超出预期而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应协调各方认真研究,寻求解决方法和途径。实施规划水资源论证监督管理与后评估是必要的,但规划水资源论证管理和建设项目水资源管理工作可能涉及到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和流域机构,如何落实规划水资源论证的监督管理和后评估,还需要在以后的工作中作深入探索和研究。

目前,虽然规划水资源论证工作得到社会高度重视,但有效推进该项工作仍然任重而道远。长江流域规划水资源论证工作,不仅需要得到各级政府及水行政主管部门的高度重视,还要切实投入人力、物力、财力,有效地开展这项工作。长江委将以具体建设项目的水资源论证工作为抓手,努力推进与其相关的规划水资源论证工作,着眼于区域大局、流域大局、国家发展战略大局,通过规划水资源论证工作,充分协调生产、生活、生态用水和各方用水权益,建立水资源监控体系,为区域、流域和国家制定水资源管理三条红线与考核实施情况提供可操作的途径。

第3篇:水资源发展报告范文

一、外部的机遇与挑战

1.湖北等4省的传媒业市场有巨大的潜力

2011年,全国广告收入3125.55亿元,广告收入/GDP的比率为0.66%,尚处于较低发展水平阶段,而美国等西方发达国家的该比率为1.5%左右。湖北、江西、湖南和安徽4省较于东部沿海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对滞后,这也在一定水平上制约了传媒业的发展。随着中部地区经济社会的高速发展,未来传媒业市场潜力巨大。

从理论上讲,一地的传媒业市场受GDP、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人口数和人均可支配收入等因素的影响。当前,北京、上海、广东、浙江和江苏是我国前5大广告市场,占全国广告市场的60%的市场份额。这里选择中部4省2011年的相关数据,按照全国平均水平(0.66%)、低于全国平均水平(0.5%)和高于全国平均水平(1%)以及美国国家的水平(1.5%),分别进行广告市场的预测,具体可见表1。

2.国家相关政策大力支持文化产业和传媒产业发展

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通过的《决定》以及十报告中都提出了要大力发展文化产业,提升文化软实力。

(1)到2020年底,文化产业成为国民支柱性产业。一般来说,国民经济支柱性产业是指该产业的增加值要占到国内GDP的5-6%,这也意味着到2020年我国文化产业的增加值要占GDP的5%-6%。根据国家统计局的报告显示,2010年我国文化及相关产业法人单位增加值达到11052亿元,占国内生产总值的2.75%。要实现2020年文化产业成为国民经济支柱性产业的目标,按照文化产业增加值占国内生产总值5%的较低标准,如果此期间我国GDP增速为8%,则文化产业的增速需要高达14.66%,如果GDP增速为9%,则文化产业的增加值需要高达15.71%。而要实现文化产业14%以上的高速增长,国家就必须在政策上给予扶持,并实行转企改制来释放企业的体制生产力和活力。在具体政策方面,十七届六中全会的《决定》中提出,继续执行文化体制改革配套政策,对转企改制国有文化单位扶持政策执行期限再延长5年。114号文指出,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制为企业后,免征企业所得税。由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的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制为企业,对其自用房产免征房产税。党报、党刊将其发行、印刷业务及相应的经营性资产剥离组建的文化企业,所取得的党报、党刊发行收入和印刷收入免征增值税。114号文的执行期限为2009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由此可以看出,相关优惠政策将延长到2018年12月31日。例如,2011年全国报业、出版业和期刊业的净利润分别为98.61亿元、94.24亿元、22.92亿元,由于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5%,即使按照利润不增加来计算,则5年的时间将为报业、出版业和期刊业分别节省企业所得税123.26亿元、117.8亿元和28.65亿元,合计达到269.71亿元。

(2)明确了加快完善文化管理体制和文化生产经营机制、基本建立现代文化市场体系、健全国有文化资产管理体制等三大基本任务。健全国有文化资产管理体制的重点将在于以中央文化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为基础,组建文化领域的国资委。

(3)在具体措施方面,一是促进文化和科技融合,发展新型文化业态,提高文化产业规模化、集约化、专业化水平。可以预测的是随着我国传媒业的进一步发展,全国范围内的整合、兼并、重组将展开,这对于准备充分、实力强的传媒集团意味着重大机遇。二是完善经营性文化单位法人治理结构。随着我国新闻出版单位转企改制工作的基本完成,下一步将是健全和完善法人治理结构。

3.城镇化程度快速提高

传媒是城镇化的产物。十六大以来,我国的城镇化率从2002年的39.09%提高到2011年的51.27%,上升了12.18个百分点,但是和发达国家的水平80-90%的城镇化率相比仍然相差悬殊。尤其值得指出的是,目前我国高度重视城镇化建设,并把城镇化建设作为下一步经济社会发展的抓手。可以预见的是,随着我国城镇化水平的进一步提升,传媒业市场也必将进一步扩张。

4.行业融合的进一步加快

互联网技术给传播业带来了第四次传播革命,给工业带来了第三次工业革命,在这种情况下,文化业、传媒业、通信业、IT业之间的界线日益模糊,逐渐形成新的“信息服务业”。此外,互联网技术也颠覆了传统零售业,以阿里巴巴为首的电子商务业成为广告的吸金大户,淘宝网和天猫2012年的广告额有可能过200亿元。尤其值得指出的是,互联网和金融业的融合也在进一步加快,互联网金融业呼之欲出,不仅颠覆了传统金融业,而且也给多行业的融合提供了源源不竭的动力源泉。

5.传统媒体正受到新媒体的致命冲击

首先,根据互联网上市公司财报而统计汇总的广告数据显示,2011年为41.75亿美元,再加上淘宝网和谷歌中国的广告收入,高达387.55亿元,如果把全国所有的互联网广告收入都统计在内,保守估计广告收入会超过430亿元。考虑到互联网上市公司近两年超过80%的复合增长率,2012年前三季度上市互联网公司广告收入的增速高达61.91%,具体见表2,则2012年全年的互联网广告收入应该能超过50%,2012年的互联网广告收入会达到645亿元,铁定会超过报纸而成为第二大广告媒体,并进一步缩小和广电业广告的差距。此外,新媒体的利润总额和利润率远远高于报纸。根据国家新闻出版总署《2011年新闻出版产业分析报告》的统计资料,2011年我国报业的净利润为98.61亿元,预计2012年会低于90亿元,而百度仅仅前三季度净利润就为76.61亿元,预计全年会超过100亿元,则2012年百度的净利润铁定会超过全国报纸的净利润,此外,腾讯的净利润则更高,2012年前三季度就为92.81亿元(见表2)。

其次,2012年我国报业广告的下滑受诸多因素的影响。一是我国GDP同比增速下滑,直接影响了广告的投放。根据国家统计局的最新数据,2012年我国GDP为519233亿元,首次突破50万亿,但是GDP增速只有7.8%,为13年来最低。二是作为报业广告投放大户,政府的财政收入增幅放缓,也直接影响了广告的投放。三是房地产、汽车限购等因素导致报纸投放额度最大的两大行业低迷,更是直接影响了报业的广告收入。

第三,新媒体的冲击和替代是根本性原因。在传统媒体广告哀鸿遍野的情况下,新媒体的广告收入依然全线飘红,保持高速增长态势。2012年前三季度百度、腾讯、新浪、搜狐、网易、奇虎360和凤凰新媒体的广告收入为240.97亿元,同比增长61.91%。

西方发达国家报业快速衰退的事实也证明了传播技术的革命是根本原因。截至2011年底,美国、日本、加拿大的新媒体广告收入已经超过报纸的广告收入,英国的新媒体广告收入已经超过电视的广告收入。由于西方发达国家对媒体采取的是管制很少、自由竞争的管理方式,如果认为我国对传统媒体的管理体制和管制方式是报业衰落的根本原因,则没有办法解释西方发达国家报业的衰落,因此,传播技术的革命是报业衰落的根本原因。尤其需要指出的是,随着互联网媒体的高速发展,传统媒体的年轻读者被快速分流,其读者群平均年龄逐步增大,这将从根本上决定传统媒体的广告收入的未来。

二、跨区域合作的目的

传统媒体进行行政区划内的跨区域合作,首先要明确其目的。也只有明确了其目的,才有可能取得成功。

1.“势”和“利”的平衡

所谓“势”是指传媒集团在某一区域内的掌控力,可以用市场占有率来衡量。“势”是长期化战略目标。目前,在行政区划内,掌控力最强的报业集团当推大众日报报业集团,其在山东报业市场基本上处于绝对领先地位,除了烟台报业市场之外,其他报业市场基本上处于大众报业的掌控之下。湖北日报报业集团在湖北市场也具有很强的掌控力。

所谓的“利”是指获取现实利润的能力,可以通过净利润等指标来衡量,是短期性发展目标。

“势”和“利”乃相辅相成的关系,只有平衡处理好二者之间的关系,才能实现短期和长期发展的协调,也才能真正实现集团战略。

2.通过区域化整合实现自身的转型

当前,我国传统媒体面临着严峻的挑战,转型就成为极其痛苦但又不得不实行的难题,规模化、集团化和多产业协同发展是方向,而区域化整合无疑是实现这一方向的有效途径。

3.控制信息源

媒体竞争的根本是信息源的竞争。无论是传统媒体和新媒体,谁能够掌控信息源谁就能在未来的竞争中抢占战略高地,而进行区域化整合无疑可以在当前的条件下最大限度地掌控信息源。

4.尽可能获取稀缺性资源

媒体在做好“喉舌”和“工具”的同时,也应该最大限度地获取稀缺性资源,只要是能够拿到的“好山好水好土地”等稀缺资源,都应该以尽可能优惠的政策去获取。

三、跨区域合作的具体运作

1.充分认识跨区域合作的性质

由于我国传媒业具有很强的意识形态属性,跨区域合作就是意识形态和市场的混合物,这就要求在进行跨区域整合的时候,同时重视意识形态和市场的力量。

2.处理好与当地党和政府的关系

鉴于我国媒体当前的定位,要想真正整合当地的媒体,就必须消除当地党和政府的担心和顾虑,认真处理好和他们之间的关系,才能取得可持续发展。

3.可以以传统媒体的方式进入,提升当地宣传水平和能力

首先,在进行区域化整合时,可以先以传统媒体的方式进入,掌控信息源,并通过良好的新闻策划和超强的新闻宣传水平,真正提升当地的宣传水平和能力。

其次,在获得当地党和政府高度认同的情况下,尽可能获取稀缺资源,如土地资源、户外媒体资源等。

第三,在掌控信息源的前提下,实现自身的新媒体转型。

4.通过有效的经营在短期内见效

在整合当地媒体时,必须在短期内见效,而由于采编能力的提升需要相对较长的时间,短期内最容易见效的方式是提升经营水平。

5.合作的方式可以采取收购、合资和联盟三种方式

目前,合作的方式主要有湖北日报报业集团收购三峡晚报的收购模式,南方报业和西江日报合资的合资模式,大众日报报业集团把这一模式发扬光大。当然,还可以采取资源互换等联盟方式。

需要指出的是,在区划范围内的要想成功扩张需要对当地媒体采取高压态势,即“边打边谈”效果更好,可以采取直接办单独的报纸和地方版的方式来形成高压效果。

6.体制和机制

体制和机制是区域内成功整合的关键因素,这一方面需要建立起“管理层持股”的长期激励;二要建立起科学的采编、管理和发行的“三驾马车”组织方式;三是建立起真正“能上能下、能进能出”的用人机制;四是建立起有效的法人治理机制。

7.可以借鉴的经验

当前,我国在省外跨区域做得比较成功的有:一是在报纸方面,有南方报业与光明日报报业集团合办的《新京报》、与云南出版集团合办的《云南信息报》、与合肥报业传媒集团合办的《江淮晨报》;华商传媒集团在重庆的《重庆时报》,在沈阳的《华商晨报》,在长春的《新文化报》;此外,还有成都传媒集团。二是在广电方面,主要有湖南广电与青海卫视的合作,SMG与宁夏卫视的合作。

第4篇:水资源发展报告范文

根据会议安排,我就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建设手续办理程序的有关问题作一发言。

一、规范投资项目建设手续的重要意义

为规范项目建设手续,国务院办公厅以[2011]64号文件印发了《关于加强和规范新开工项目管理的通知》,省政府办公厅以鲁政办发明电[2011]196号文件下发了《关于贯彻落实[2011]64号文件精神加强和规范新开工项目管理的通知》,从新开工条件、管理程序等方面提出了明确具体的要求。上述通知下发后,我市认真贯彻执行,以菏政办发[2012]29号文件印发了《关于建立加强和规范新开工建设项目管理制度的通知》,项目管理水平得到了进一步提高。但仍有部分项目建设手续不完善,据初步调查摸底,手续齐备的比例不到30%。

投资项目手续完备,是项目建设的先决条件,是维护投资建设秩序、规范投资行为的重要手段,更是得到法律法规政策保护、争取土地、资金等支持的最低门槛。否则,将成为每次清理的对象,严重者将被拆除,造成投资浪费,不利于项目的顺利实施,不利于经济社会更好更快发展。因此,各级各部门要紧密联系我市实际,从实践科学发展观和提高经济管理水平的高度,进一步提高认识,进一步强化责任感和紧迫感,加大规范建设手续的力度,为保证项目顺利实施、推动全市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结构优化奠定基础。

二、中央和省的有关要求

(一)新开工项目的“八个必须”条件

1、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发展建设规划、土地供应政策和市场准入标准。

2、已经完成审批、核准或备案手续。实行审批制的政府投资项目已经批准可行性研究报告,其中需审批初步设计及概算的项目已经批准初步设计及概算;实行核准制的企业投资项目,已经核准项目申请报告;实行备案制的企业投资项目,已经完成备案手续。

3、规划区内的项目选址和布局必须符合城乡规划,并依照城乡规划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相关规划许可手续。

4、需要申请使用土地的项目必须依法取得用地批准手续,并已经签订国有土地有偿使用合同或取得国有土地划拨决定书。其中,工业、商业、旅游、娱乐和商品住宅等经营性投资项目,应当依法以招标、拍卖或挂牌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

5、已经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分级审批的规定完成环境影响评价审批。

6、已经按照规定完成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

7、建筑工程开工前,建设单位依照建筑法的有关规定,已经取得施工许可证或者开工报告,并采取保证建设项目工程质量安全的具体措施。

8、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其他相关要求。

(二)新开工项目管理程序

1、实行审批制的政府投资项目,项目单位应按照程序先向规划、国土资源和环保部门申请办理规划选址、用地预审和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手续。其中,需上报国家审批的投资项目,项目单位要首先向发展改革等项目审批部门报送项目建议书(其中,技术改造类项目报经贸部门,下同),依据项目建议书批复文件分别向规划、国土资源和环保部门申请办理规划选址、用地预审和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手续。完成上述手续后,项目单位按规定向发展改革等项目审批部门报送可行性研究报告,并附规划选址、用地预审和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文件,其中钢铁、电解铝、铜冶炼、铁合金、电石、焦炭、水泥、煤炭、电力等行业的新、改、扩建项目和年综合能耗2000吨标准煤以上的项目还要附节能评估报告。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手续完成后,项目单位再向规划部门申请办理规划许可手续,向国土资源部门申请办理正式用地手续。

2、实行核准制的企业投资项目,项目单位首先向规划、国土资源和环保部门申请办理规划选址、用地预审和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手续,然后向发展改革等项目核准部门报送项目申请报告,并附规划选址、用地预审和环评审批文件,其中钢铁、电解铝、铜冶炼、铁合金、电石、焦炭、水泥、煤炭、电力等行业的新、改、扩建项目和年综合能耗2000吨标准煤以上的项目还要附节能评估报告。完成项目核准手续后,项目单位再向规划部门申请办理规划许可手续,向国土资源部门申请办理正式用地手续。

3、实行备案制的企业投资项目,项目单位要首先向发展改革等备案管理部门办理备案手续,其中钢铁、电解铝、铜冶炼、铁合金、电石、焦炭、水泥、煤炭、电力等行业的新、改、扩建项目和年综合能耗2000吨标准煤以上的项目在申请备案时报送节能评估报告。备案后再分别向规划、国土资源和环保部门申请办理规划选址、用地和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手续。

三、办理审批、核准和备案手续的具体要求

(一)审批类

建设资金中包含财政预算内资金、政府专项建设资金和由上述资金提供担保进行融资的政府投资项目,机关和事业单位建设的项目,实行审批制,除党政机关办公楼等有特殊规定的外,由财政出资的同级发展改革部门审批。

项目申请人需向发展改革部门提交下列文件:

1、由相应资质的工程咨询机构编制的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2、不需要新征建设用地的,提交原有土地证明;新征建设用地的项目,提交同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预审意见,其中,经营性用地需提交土地“招、拍、挂”的批准文件,工业用地需提交土地“招、拍、挂”的《成交确认书》或《中标通知书》。

3、相应环境保护部门出具的关于环境影响评价的审批文件。

4、城市规划区内的项目,提交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规划预审意见。

5、项目建设资金相关证明。

6、钢铁、电解铝、铜冶炼、铁合金、电石、焦炭、水泥、煤炭、电力等行业的新、改、扩建项目和年综合能耗2000吨标准煤以上的项目提交节能评估报告。

7、按有关规定应提交的其他文件。

(二)核准类

企业投资的省《政府核准投资项目目录》中需发展改革委核准的建设项目、《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鼓励类和允许类的外商投资项目,实行核准制,各级发展改革部门根据目录规定的权限进行核准。

项目申请人需向发展改革部门提交下列文件:

1、由相应资质的工程咨询机构编制的建设项目申请报告。

2、不需要新征建设用地的,提交原有土地证明;新征建设用地的项目,提交同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预审意见,其中,经营性用地需提交土地“招、拍、挂”的批准文件,工业用地需提交土地“招、拍、挂”的《成交确认书》或《中标通知书》。

3、相应环境保护部门出具的关于环境影响评价的审批文件。

4、城市规划区内的项目,提交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规划预审意见。

5、钢铁、电解铝、铜冶炼、铁合金、电石、焦炭、水泥、煤炭、电力等行业的新、改、扩建项目和年综合能耗2000吨标准煤以上的项目提交节能评估报告。

6、按有关规定应提交的其他文件。

外商投资项目,还要提交合作各方签署的合作意向书或增资、购并的公司董事会决议以及合作各方的资信证明和营业执照证明。

需发展改革部门核准的企业投资项目、外商投资项目,由企业直接向发展改革部门提交正式申请文件和项目申请报告,其中需上级发展改革部门核准的,还需提交本级发展改革部门的初审意见。

(三)备案类

省《政府核准投资项目目录》以外的企业投资项目,均实行备案制,建设项目备案按属地原则实行分级管理。

项目申请人需提交下列文件:

1、《建设项目备案申请表》。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3、总投资1000万元及以上的项目需提交丙级及以上资质工程咨询机构编制的项目申请报告,总投资1亿元及以上的项目需提交由乙级及以上资质工程咨询机构编制的项目申请报告。总投资1000万元以下的项目只提交项目简介。

4、钢铁、电解铝、铜冶炼、铁合金、电石、焦炭、水泥、煤炭、电力等行业的新、改、扩建项目和年综合能耗2000吨标准煤以上的项目提交节能评估报告。

5、按有关规定应提交的其他文件。

需发展改革部门备案的建设项目,由企业直接向发展改革部门提交《建设项目备案申请表》,其中需上级发展改革部门备案的,还需提交本级发展改革部门的初审意见。

(四)高耗能项目

钢铁、铝冶炼、铜冶炼、铁合金、电石、焦炭、水泥、煤炭、电力、造纸、烧碱、玻璃等高耗能行业中属于鼓励类、允许类的项目和限制类的非新建项目,除按规定应转报国家核准的外,其余项目的核准、备案权统一集中到省发改委、省经贸委等投资主管部门。其中,基本建设项目由省发展改革委办理,技术改造项目由省经贸委办理。对初审符合规定条件的项目,还要提交省固定资产投资管理联席会议审核后由省投资主管部门办理核准、备案手续。

四、办理节能评估审查手续的具体要求

钢铁、电解铝、铜冶炼、铁合金、电石、焦炭、水泥、煤炭、电力等行业的新、改、扩建项目和年综合能耗2000吨标准煤以上的项目,必须进行节能评估审查。

第5篇:水资源发展报告范文

目前,我国风电项目实行核准制。2013年5月以前,风电项目由国家发展和改革部门或省发展和改革部门核准。2013年5月,国务院下发《国务院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国发〔2013〕19号)的文件,企业投资风电项目的核准由国家发展改革委下放到地方政府投资主管部门。经核准的风电项目风电开发企业在项目施工时,履行基本建设程序。我国风电项目建设从规划、项目前期设计和核准,到施工图设计和项目实施的运行流程见下图。

2陆上风电项目建设主要的环境影响

陆上风电项目建设,特别是山区风电场项目建设主要的(也是直接的)环境影响是水土流失和植被破坏。如果在动植物物种丰富地区,可能引起生物多样性下降,甚至破坏生态系统的稳定。水土流失和植被破坏问题,主要源于进场及场内道路、风机基础和平台、升压站、送出线路占地的影响。山区风电场一般植被覆盖较好,交通条件较差,建筑材料及设备的运送往往需要修建较长的运输公路。由于风机叶片较长(约50m),进场及场内主要运输道路宽度一般不低于5m,道路转弯半径一般不低于35m(采用特种车辆运输时道路转弯半径可降低至25m左右)。以山区风电项目常见的50MW风电装机(25台单机容量为2000kW)为例,项目总占地约50hm2,新建道路占地约30hm2占项目总占地的60%。风机平台建设需满足风机叶片、轮毂吊装要求,风机平台及送出线路施工占地约10hm2,占项目总占地的20%。我国南方山区风电场植被条件好,动植物和自然景观丰富,在风电场场区或周边区域很有可能分布有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风景名胜区、水源保护区等环境敏感区,部分分布有高山湿地、鸟类迁徙通道等特殊生境,或者施工影响区域分布有珍稀(濒危)保护动植物、古(大)树等。对于这些风电项目建设,除关注常规的水土流失和植被破坏影响外,还要特别关注对这些特殊敏感区、敏感对象的影响。某些风电场风机点位或升压站距离居民较近,对于这些风电项目,运行期的噪声和电磁影响评价也是一个重点。

3风电项目建设环境保护管理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3.1规划阶段

风电项目建设规划阶段主要的环境管理是开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目前,国家层面的风电规划属于指导性规划,一般只提出全国或某个区域在规划水平年的风电装机规模,不涉及具体的建设项目,也不要求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各省(市、区)编制的风电规划属于能源专项规划,按照《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令第559号,2009年8月)要求,应在规划草案报送审批前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然而,目前各地区一般按照《风电场工程规划报告编制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05年5月)或《近海风电场工程规划报告编制办法(试行)》(FD005-2008)要求,编制环境影响篇章,基本上未编写环境影响报告书。有些规划报告在环境影响篇章中对项目选址的环境制约因素分析不到位,导致部分项目选点没有很好的避开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地质公园等环境敏感区,从而一开始就埋下了生态破坏的“种子”。

3.2可行性研究阶段

风电项目建设可行性研究阶段主要的环境管理是开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并同步开展环境保护措施设计。在可行性研究阶段,需论证建设项目的必要性和可行性,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对于一些大型风电场项目,有些地区要求编制预可行性研究报告。风电建设项目预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编制主要依据《风电场预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办法》,该办法第十五条要求编写环境影响评价篇章,但篇章编制要求简单,对主要的环境制约因素分析未做明确要求。风电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编制主要依据《风电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办法》,该办法第十六条要求编写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设计篇章,但篇章编制要求简单,对可行性研究报告中和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表)中的环保、水保措施设计的衔接关系未予明确。对于风电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表)的编制,目前我国行业主管部门正在研究制定行业规范。行业规范出台后,将有利用评价单位抓住风电建设项目的工程特征,突出重点,做好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措施设计。

3.3微观选址阶段

风电场微观选址是对可行性研究阶段成果进行现场确认的关键阶段。实际上,随着现场调查的深入,本阶段可能发现上一阶段未调查到的环境敏感点,如珍稀物种、古(大)树、少量居民点、用地和坟地等。对于这些分布范围较小的敏感点,通过机位的微观调整,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可以有效避免或减轻对这些敏感点的环境影响。但由于本阶段缺乏环境保护专业机构的监督,设计单位往往只考虑风资源的高效利用和如何降低工程造价,忽略了对这些环境敏感点的保护,最终确定的不合理的风机布置给后期环境保护带来了很大困难。

3.4施工图设计阶段

风电建设项目施工图设计阶段的环境管理主要在开展主体工程设计的同时,同步落实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措施设计。目前,该阶段存在的问题主要是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措施设计滞后,甚至没有开展同等深度的设计。

3.5施工和运行阶段

风电建设项目施工和运行阶段的环境管理主要监督相关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措施的实施,并进行专项验收。目前,大多数地区要求风电建设项目施工过程中同步开展环境监理和水土保持监理。但一些建设单位对风电场建设过程中的环境监理、水土保持监理不够重视,迫于环保、水保专项验收压力被动开展监理,常常出现监理工作滞后或流于形式等问题。

4加强风电项目建设环境保护的建议

加强风电项目建设环境管理关键是如何落实环境保护措施“三同时”制度(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4.1加强“同时设计”管理

各省(市、区)编制风电规划,应按照《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要求,在规划报告报送审批前编制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并征求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意见。同时,建议能源行业主管部门参照《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致总纲》(HJ130-2014),修编《风电场工程规划报告编制办法》,明确风电规划报告中环境影响评价篇章的编写重点和要求。根据国家简化前置审批的经济体制改革要求,风电项目核准建议取消预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同时建议行业主管部门参考《海上风电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办法》(FD007-2011),编制《陆上风电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办法》,细化陆上风电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中环境保护与水土保持篇章编制要求。目前,能源行业主管部门正在编制风电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和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编制规范。笔者认为,可行性研究报告应依据批复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表),开展同等深度的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措施设计,措施上有优化(或变更)的需要补充说明。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投资必须纳入工程投资概算,并保证专款专用。可行性研究报告是项目核准的必要文件,项目核准单位应明确项目开发企业申报核准项目时,必须附环境保护和水行政主管部门批复意见。在开展风电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时,建设单位应委托有资质的设计单位与主体工程同步开展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措施设计,设计依据是可行性研究报告,同时对照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表)及其审批意见的要求进行复核。

4.2加强“同时施工”管理

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建设单位应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开展环境监理和水保监理工作。建议环境监理在微观选址阶段就开始介入,并贯穿微观选址、施工图设计及工程施工全过程。建设单位应委托有资质的单位,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和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表)及批复中的监测计划,开展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监测工作。在风电建设项目施工过程中,建设单位应将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环境监理监测落实情况定期向当地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在风电场建设项目施工过程中,如出现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设计重大变更,应当编制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的变更文件。

4.3加强“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管理

在工程试运行前,建设单位应开展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自查工作,全面检查工程各项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措施落实情况。在项目整体竣工验收前,建设单位应按照国家相关法规要求,及时开展工程竣工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验收工作。验收前,建设单位应委托有资质的单位编制工程竣工环境保护调查报告和水土保持技术评估报告。严格环保执法监督。风电项目运行期,建设单位应采取措施确保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设施安全、正常、稳定运行。风电项目施工过程中未严格落实“三同时”管理制度,由此造成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由环境保护和水行政主管部门依法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项目核准机关可对项目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措施的落实进行专项巡查,发现相关问题及时移交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主管部门处理。其他单位和个人可将发现的问题向相关部门举报。

5小结

第6篇:水资源发展报告范文

水资源论证工作是依据江河流域或者区域综合规划以及水资源专项规划,对新建、改建、扩建的建设项目的取水、用水、退水的合理性以及对水环境和他人合法权益的影响进行综合分析论证,其本质是寻求人的活动与自然水系统耦合的平衡点,实现自然水循环与社会水循环的良性发展。水生态文明建设的首要任务是深入实施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以水资源配置、节约和保护为重点,强化用水总量和用水效率红线管理,促进水资源可持续利用。水资源论证作为水资源管理的重要组成,对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推进水生态文明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1.1加强水资源论证,有利于水资源开发利用与管理的源头控制水资源论证工作涉及水资源利用、配置、节约和保护,是贯穿用水总量、用水效率、水功能区限制纳污“三条红线”指标的基础性、前置性工作。规划水资源论证是在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的规划环节,从宏观布局上对水资源开发利用进行总体控制,预防把关规划实施中出现的水资源问题。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是在具体项目建设决策方面,从微观层面落实水资源管理“三条红线”指标要求,预防把关建设项目上马后对区域水资源可持续利用以及其他取用水户的不利影响。水资源论证关口直接关系着后续的水资源开发、利用、节约和保护工作,充分体现了水资源管理以预防为主的指导思想,是水资源管理中十分重要的前置环节。

1.2加强水资源论证,有利于保障水生态文明安全随着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水资源的不断利用和重新分配,必将改变现状水资源情势,进而产生不同的影响。因此,面对今后生态文明社会的建设和发展,在水资源有限和已经紧缺的情况下,如何实现水资源可持续利用、水生态文明安全发展就成为了重中之重。水资源论证工作,以国家产业政策和水资源管理政策法规、规划等为依据,检验规划及建设项目是否符合流域区域取用水总量控制的要求,是否符合节约用水的要求,以及是否符合水功能区的管理要求;并从水资源可持续利用方面出发,充分保障规划及建设项目的合理需水,分析对其他相关用水户及生态环境的不利影响。保证了建设项目取水和规划布局与当地水资源禀赋条件、水资源管理要求相适应,改变了以往我国被动的“先浪费,后节约;先污染,后治理”的水资源管理模式,合理调整了区域产业结构,推动了经济布局优化调整,促进了经济与水资源利用的协调发展,保障水资源可持续利用目的,保障了水生态文明安全建设。

2对水资源论证工作的新思考

水资源论证工作从源头上加强了水资源开发利用的需求管理,提升了取水许可审批的科学化、规范化水平,促进了水资源高效利用和有效保护。《水利部关于加快推进水生态文明建设工作的意见(水资源〔2013〕1号)》中要求把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作为水生态文明建设的核心,全面落实水资源论证、取水许可和水资源有偿使用等管理制度,面对新形势,水资源论证工作还存在以下不足:(1)水资源论证从业人员知识面相对狭窄,技术基础不扎实,论证报告编写质量有待提高。在水资源优化配置新态势的要求下,水资源论证报告书的编写规范也愈加严格。水资源论证涉及水文水资源、水利工程、水环境和生态、管理及取用水工艺等多专业,目前从业人员专业相对单一,对相对复杂的取用水工艺分析不够深入,造成项目取用水分析不够科学合理,水资源论证成果不准确。(2)水资源论证法规体系不完善,标准规范不健全。面对水生态文明建设新形势,规划水资源论证管理制度相对落后,论证范围、管理环节和管理内容尚处于探索阶段;现有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制度的设计不够严密;论证报告书编写收费标准不明确,缺乏统一的收费标准和各级水资源论证工作的指导价格,竞相压价会导致论证工作无法保证成果质量和论证工作所应持的公正立场。(3)水资源论证后评估与后续管理相对薄弱。水资源论证后评估作为一项全新的工作,对于水资源论证成果的实效发挥以及建设项目的取用水约束,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目前的水资源后评估和后续管理工作才刚刚起步,工作基础相对薄弱,尚未发挥应有的作用。

3着力改进水资源论证工作,切实服务水生态文明建设

水资源论证的目的是促进水资源优化配置和可持续利用,面对新形势、新要求,针对当前水资源论证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可以考虑从以下几个方面着力改进。(1)加强水资源论证从业人员的管理和培训。规范管理水资源论证从业人员,提高从业人员的业务技能及综合素质。加强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上岗培训,对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制度和专业知识进行系统的培训学习,全面掌握论证制度的精髓,领会技术路线和基本要求,提高从业人员的素质和决策能力,从而提高报告书编制质量,促进水资源论证总体工作健康发展。(2)强化水资源论证制度建设,完善立法。水资源论证制度对于优化配置水资源,促进经济社会与环境资源协调发展,促进水生态文明建设具有重要的推动作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虽然规定了水资源论证制度,但较为原则,可操作性不强。因此需加紧完善水资源论证制度,加强立法,制定有关水资源论证制度的专门的行政法规,并以此为统领,完善水资源论证制度立法体系,从而彻底扫清制约水资源论证制度发展的障碍,为进一步促进水资源论证制度功能的发挥奠定良好的基础。(3)切实加强水资源论证后评估与后续管理工作。水资源论证作为水资源管理的初始环节,要想取得实效,将论证成果切实落实,还需要扎实、长效的后续管理保障。要加强对在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结果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结合取水许可审批、竣工验收和取水许可监督管理等工作,对论证报告书提出的各项措施落实情况、论证报告书质量进行检查评估。通过后评估,强化企业水资源节约与保护意识;全面落实水资源论证制度,查找水资源论证报告书编制、审查、审批及取水许可审批、发证和监督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切实加强水资源论证及取水许可监督管理,完善水资源论证审查制度与实践的统一。

4结语

第7篇:水资源发展报告范文

【关键词】水资源论证;水环境;水资源承载能力

1 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对水资源可持续利用的作用

自2002年3月24日,水利部、国家计委联合《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管理办法》(水利部、国家计委15号令)开始,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工作在全国普遍开展。11年来。水利部通过“论证资质管理”、“审查工作管理”、“论证导则”等文件的推出,使论证工作逐步完善。论证提高了水资源的利用效率和使用效益,在一定程度上避免了水事纠纷出现。论证促使建设项目在规划设计阶段就考虑处理好与公共资源——水的关系,既保障了建设项目水量和水质可靠性、安全性,又使建设项目用水需求控制在流域或区域水资源统一规划的范围内,保证了水、生态和环境不受大的影响,发挥了水行政主管部门的公共管理和社会服务职能。

2 论证工作存在的问题

2.1 论证工作开展阻力大

一些地方政府偏重GDP增长,把招商引资作为经济快速发展的主要途径。往往把水、电、路三通作为招商条件,一些用水多、污染重的项目被冠以“市长工程”“县长工程”,阻止进行水资源论证工作。水利部门作为政府属下的职能部门,有法不能依,执法不能严。目前各地的用水建设项目很多,但真正进行水资源论证的大多是发改委审批过程中要求必须有水资源论证的重点项目以及石油、铁路等与地方政府部门不存在直接隶属关系的项目、个体老板的项目等没有一个项目进行水资源论证。在经济发展与水资源论证工作发生矛盾时,只考虑经济发展因素。部分领导干部水资源保护意识低,论证工作开展阻力大。

2.2 项目业主对论证工作的认识不够深入

目前相当多的业主对水资源论证的认识还比较肤浅,认为论证仅仅是立项过程中的一个环节或水行政主管部门刁难建设单位的一个借口,给论证单位论证和编写报告书的时间一般比较短、经费较少,使论证工作难以达到应有的深度。

论证单位和论证专业技术人员得到论证合同后,不仅应为业主负责,更应该站在国家公共利益的立场上,为水的高效利用、科学管理和有效保护负责,为公共的水资源和生态环境服务。

2.3 流域水资源综合规划缺乏,论证宏观依据不充分

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应以流域和区域水资源的现实条件为基础,但是目前许多流域和区域水资源综合规划还没有做出,要加快流域水资源综合规划及各专项规划的编制工作,做好河流水量分配方案;明确全流域和各区域的水资源承载能力,并根据流域的水资源条件和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的实际,制订出合理的规划方案,使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充分体现区域经济布局和流域水资源基础条件相适应、项目规模与水资源承载能力相协调以及水资源发展规划与生态环境建设同步发展。

2.4论证依据变化导致失真

水资源论证必须对建设项目用水工艺、排水处理深入了解。业主提供的基本资料至少要包括以下内容:确定的项目用水量和用水工艺流程;确定的厂址及取排水口位置;客观全面的河势和水文地质条件;废污水退水影响要有一定深度的分析;水生生物现状及影响分析;附近用水户或利益相关者的。意见等。现实工作中业主往往不能提供论证工作必需的基本资料,或提供的资料达不到要求的情况 论证人员必须想办法收集,否则,论证深度很难达到。

2.5项目论证专家现场查勘工作较少

水资源论证是审查项目取水、供水、用水、耗水、排水、节水和保水等多个方面的合理性,审查项目是否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其重点是审查报告的文字、数字,但也要增加论证专家的现场调研工作,尽量让专家到现场进行查勘,详细了解报告所叙述内容的可靠性。

2.6 重视取水轻视退水

工业企业和生活用水(水厂、水源地)等取用水量较大且容易对周边环境产生影响的取用水工程,必须有充分的水平衡数据作支撑。但是许多论证报告中的水平衡测试数据经不起推敲和实践检验。

取水和退水对周边的影响都是水资源论证的重要内容,特别是在水资源普遍缺乏的地区,这些地区供需矛盾突出,新建、改建、扩建水源地对原来的取用水格局将产生影响。许多项目取水影响分析相对退水影响论证的难度低,所以许多报告的退水影响论证不充分,影响水资源论证的科学性和权威性。

2.7 论证区域范围规定模糊

由于没有统一的论证范围,评价河段或项目影响河段的范围由几公里到几十公里,甚至到几百公里。这样对当地水资源开发利用现状论证的深度往往不够。如果没有一定区域水资源开发利用综合分析,仅限于项目是否有可靠的水源,这只解决了建设项目的问题,没有解决公共水资源是否安全的问题,而后者对于项目及周边用水户对区域水资源累计影响和水环境累计影响的分析是十分重要的论证工作。

3 解决问题的办法及建议

随着取水许可制度的完善,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工作一定会逐步规范,一定会成为优化流域及区域间水资源配置,加强取水许可管理,保障水资源的平衡和安全,支撑和服务区域经济发展的有利武器。

3.1 加强水资源论工作的宣传力度,完善相应措施,落实领导责任制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把思想统一到科学发展观上来,依照量水而行、以水定发展的理念,适度确定建设项目发展速度。同时,合理调整产业结构,大力发展耗水少、污染小的工业,严格控制高耗水行业的发展,积极采用高新技术对现有耗水大的行业进行节水技术改造,不以当前经济发展影响以后发展的持续性。同时,要进一步提升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取水许可的科学化和规范化管理水平,避免取水许可审批和水资源管理工作的失误,依法保护公共利益、取水户和他人的合法利益 。

3.2 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应服从国家重大规划

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要紧紧围绕着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城市总体规划、重大建设项目工业布局及流域水资源综合规划和各专项规划来开展。在国家重大规划的指导下,以水资源综合规划为水资源管理工作的重要基础和依据,做好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工作。水资源论证制度的推进要充分考虑流域与区域之问的实际情况,做好水资源承载能力的科学论证。使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制度的实施有利于水资源的合理配置、有利于提高水资源的使用效率、有利于节水型社会建设、有利于减少水事纠纷和有利于区域经济的协调发展。

3.3 严格管理论证单位及评审专家,保证论证的准确性

论证单位内部要建立健全内部审查审批制度,组织开展分口把关、研究问题、落实责任。水行政主管部门要对水资源论证报告书的编写单位进行资质监管,对论证专家库进行严格审查、动态管理,对审批的文件充分发挥各有关职能部门的作用层层会签(由技术负责人审签,分管行政领导审定)。依法行政,科学管理,做到每个环节专人负责把关。同时,要建立健全有关的行业技术规范和规章制度,依法加大对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工作的管理、考核和监督力度。

3.4 严格水资源论证报告编写、审查工作和市场监管

在审查过程中,坚持水资源总量控制和定额管理相结合,统筹已建、在建和拟建项目的相互影响,注重开发、利用和节约保护相结合,考虑取水、用水和退水之间的影响,平衡流域与区域、用水与节水、生态水与生产、生活用水的关系。要重点加强对建设项目的现场勘察、取水分析、用水平衡、退水影响以及对其他用水户的影响等关键环节的严格审查,确保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成果的科学合理。

加强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书编制工作的市场监管,建立公平的竞争市场,规范项目管理,提高报告书编制的质量。

3.5 选择合理论证区域

应该根据论证内容的要求制定统一的评价范围,建议设定三个层次评价区间或范围,即水文评价区间、水资源开发利用状态评价区间和建设项目与其他用户相互影响区间,分别作为水文评价、取水评价和排水评价范围。

水资源开发利用状态评价区间。分析项目所在区域水资源开发利用状况及区域用水累积影响。如果项目所在流域或区域已经有水量统一分配或调度方案,则应该按统一分水方案进行取水评价。如果尚没有建立流域或区域水量统一分配方案,建议以建设项目为中心,上下游各取一个水资源三级分区或上下游各100 km左右范围作为用水参考评价区间。

3.6 建立论证回访与论证后评估制度

水资源论证为建设项目可研和科学审批取水许可、入河排污口设置提供了依据,具有前置性、科学性和合理性。项目建成投产后取水、用水、退水情形如何,与论证是否一致,建立论证回访制度和论证后评估制度,用实践来检验论证理论的正确性,以反证水资源论证的科学性和合理性;论证后评估内容建议包括建设项目背景,取水、用水、节水、退水实施评价,论证效果评价,涉水运行管理评价和结论等。通过论证回访和论证后评估,学习更加科学合理的论证策略,杜绝论证与实际脱节,总结经验和教训,对进一步提高水资源论证与评审水平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指导与借鉴作用。

第8篇:水资源发展报告范文

一、加强和改善宏观经济调控,及时研究对策措施,确保经济和社会事业快速协调发展

认真抓了经济发展和形势的调度分析及监测预测。编制下达,了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把县委、政府的工作思路具体化、指标化。加强了对整个经济运行结构、速度、效益等方面深层次问题和经济运行中出现新问题的研究,针对经济运行中存在问题,提出解决问题的对策和建议,全年经济社会保持良好发展态势。地区生产总值预计完成32亿元,增长25%;第一产业12.8亿元;第二产业9.6亿元;第三产业9.6亿元;三产比重为40:30:30;财政收入预计完成2.03亿元,同比增长20%;城镇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预计7515元,增长10%;农牧民人均纯收入预计3854元,增长10%。

二、抓投资上项目,以增量促发展,构筑了经济快速发展的新平台

第9篇:水资源发展报告范文

管理咨询公司埃森哲大中华区主席李纲日前表示,中国过去经济快速增长很大程度上依赖于高资源消耗、高环境负荷的粗放式发展模式。中国城市的发展,已经陷入经济、资源和环境的“三角困境”,要想突破这一困境,需要从数字化、智能化以及拓宽地方融资渠道等多方面入手。

城市“三角困境”日益突出

据埃森哲与中国科学院日前联合的报告《新资源经济城市指数报告》,我国287个地级及以上城市占有6.5%的国土面积,承载了29%的人口,创造了60%以上的GDP。在粗放式发展模式下,城市每天消耗了大量的能源和水资源,同时产生了大量的废弃物和污染物,城市环境质量面临严峻挑战。2010年,城市人均消耗的能源超过6吨标煤,远高于全国平均的2.5吨标煤,城市人均排放的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化学需氧量等环境污染物也远高于全国平均水平。

其中,国内6个超大城市(上海、北京、重庆、天津、广州和深圳)的城镇化率达到75%,已经达到或者超过了中级城市型社会标准,除了重庆的其余5个城市人均GDP已经超过中等偏上收入国家的平均水平,但是城市的资源和环境的承载能力正面临严峻挑战,北京、上海、广州和深圳的建成区人口密度分别达到每平方公里1.19万人、1.27万人、1.15万人和1.2万人,趋近纽约的人口密度(1.45万人)。

李纲表示,尽管在西方工业化的进程中,伦敦、芝加哥等也都经历过这种发展阵痛,但是相比而言,中国在这一问题上的严重程度远远大于西方国家,如果任其发展,中国城市的“三角困境”将遏制城市的健康发展和新型城镇化的前进脚步。

报告指出,未来5-10年是中国社会向城市社会转型的关键时期,是推进新型城镇化的关键阶段。然而这段时期,由于能源结构和资源供应局限,中国经济发展中不平衡、不协调、不可持续的问题将依旧突出。

人口在100-300万城市将成城镇化重点

中国科学院虚拟经济与数据科学研究中心副主任石敏俊表示,由于资源和环境承载能力较好,人口在100万-300万、人均GDP在5万-7万元的城市,不仅经济发展潜力大,而且历史包袱较轻,经济发展和资源环境“脱钩”的基础较好,具备新资源经济转型的良好基础,因此将是未来城镇化的重点。

他说,人口规模超过300万的城市尽管经济绩效突出,但环境质量趋于恶化,其中人口规模超过千万的超大型城市则表现出更为严重的城市病,资源环境可持续性正面临严峻的挑战。尽管这些城市在基础设施、信息化和科技创新等方面很有优势,但是他们的环保资金投入水而低于经济发展水平较低的城市。

报告抽样国内73个地级市分别在经济绩效、资源环境可持续性和发展能力三个方面进行排名,在国内6个超大城市中,尽管北京、上海、天津的城市经济绩效和发展能力的得分名列前茅,但环境可持续性均排在20名之后,重庆市的环境可持续性得分甚至名列67名。

同时,报告指出,人口在100万以下的中等城市的经济绩效较低,经济发展依赖自然资源,产业结构偏向重工业,排放水平较高,经济绩效与环境效率均不理想,需极力避免“先发展、后治理”的粗放型发展。

多措并举推进新资源经济转型

李纲说,新资源经济,能够通过技术创新、管理创新和制度创新,以低资源消耗、低环境负荷的方式实现经济持续发展的新思路和新理念。因此,政府、企业、公众和社会组织需要通力合作,为中国建设生态文明、实现和谐城镇化共同作出贡献。

对此,报告提出未来可以在5个方面寻求发展,而每个城市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选择重点投资领域并作出具体规划:

第一,发展智能化基础设施。发展智能电网、智能建筑解决方案及智能交通等主要系统和基础设施,通过信息技术、通信技术、传感技术、控制技术提高城市服务的集成度,优化城市管理。

第二,完善大数据时代的智慧城市管理。突破数据孤岛,整合城市管理部门和经济活动的数据,保障数据质量,形成洞察和行动;发展电子政务,基于新一代信息和通信技术,向企业和公民提供优质高效、全方位的政务服务,同时企业和公民也可以利用政府平台参与社会公共事务管理。

第三,加速提高能源效率。城市应该坚定共识,制定能效目标、有效标准和激励措施,努力推广清洁能源和新型技术,提供较高效益的解决方案。

第四,建立多元融资渠道。改变地方城市融资来源对于土地出让的依赖,发展多元的融资渠道,包括设立股权投资基金、发展市政债券、鼓励和吸引民间投资。

第五,实现跨部门和跨区域合作。城市之间应建立协作与知识共享平台;政府应提高企业在城市政策、金融、基础设施及战略等方面的参与度,并使私营部门发挥更大作用;政府还应鼓励公众和社会组织参与营造更加和谐的公民社会。

中国可再生能源发电量达全国总发电量二成

日前召开的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听取了全国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可再生能源法》实施情况的报告。报告透露,截至2012年底,中国可再生能源发电装机规模占总发电装机比例达28%,可再生能源发电量约占全国总发电量的20%。

报告指出,截至2012年底,中国水电装机容量2.49亿千瓦,风电并网装机6300万千瓦,太阳能光伏发电装机650万千瓦,太阳能热水器总集热面积2.58亿平方米,浅层地热能应用面积3亿平方米,各类生物质年利用量3000万吨标准煤。

报告认为,可再生能源产业已成为新的经济增长点。“近年来,可再生能源新增发电设备投资占我国当年新增电力设备投资总额一半以上。2012年,全国可再生能源发电设备投资总额达4000亿元。”报告说。

报告同时指出,可再生能源的开发利用对提高群众生活质量和改善生态环境发挥了积极作用。全国小水电年发电量2173亿千瓦时,解决了3亿多人口的用电问题。2012年全国沼气年产量150多亿立方米,折合2500多万吨标准煤,相当于年减少二氧化碳排放6000多万吨。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面积快速增长,有效降低了建筑能耗。可再生能源发电全额保障性收购制度是可再生能源法的一项重要制度,但尚未得到有效落实。

报告建议,尽快出台全国电网发展规划,加强配套电网和跨省区输出通道建设,提高消纳、输送能力。健全价格政策,根据科技进步和成本变化,考虑可再生能源生态环境效益,及时制定和调整各类可再生能源上网标杆电价。

来源:中国信息报

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专项督察即将展开

为进一步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监管,有效控制事故总量、遏制较大及以上事故的发生,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集中开展全国安全生产大检查的总体要求及国务院安委会关于开展专项整治、“打非治违”活动的工作部署,住房城乡建设部决定近期开展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专项督察。

据悉,此次专项督察的内容主要包括:各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部署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专项整治、打非治违等情况,各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对重点地区、重点项目安全检查及隐患查处情况,在建项目的建设、监理、施工单位按照《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检查表》开展自查自纠情况,施工现场模架工程、起重机械、基坑工程、临时用电及安全防护等重点部位和环节安全管理情况。督察对象是今年以来建筑施工安全事故多发或发生过较大事故的12个重点地区,每个地区抽查两个城市。在各地检查基础上,10月至11月,住房城乡建设部将选择部分重点地区进行督察,并将督察情况向全国住房城乡建设系统通报。

住房城乡建部要求,此次专项督察要突出检点,规范检查行为,创新检查方式。各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采取不打招呼、不定路线、突击检查、重点抽查、随机检查等方式开展安全检查,防止安全检查走过场、流于形式,务求检查工作取得实效。

来源:中国建设报

荷兰光伏建筑的大规模应用

荷兰从20世纪80年代开始对可再生能源开发和利用,并于20世纪90年代末进入了发展高峰期。荷兰的光伏建筑由建筑单体发展到城市规模的建筑群,尼乌兰 Nieuwland 光伏住区是其中的典型代表。

尼乌兰住区是荷兰中部城市阿麦斯福 Amersfoort 的一片新开发居住区,在当地政府和电力供应商的支持下,尼乌兰建成了全球首个规模达1兆峰瓦 太阳能装置容量计算单位 的光伏住区。该住区包括500多栋住宅以及学校、幼儿园、运动中心等社区配套建筑,这些建筑上安装了总面积达1.2万平方米的光伏组件,年发电量达1兆千瓦时,相当于300户家庭的用电量。荷兰当地政府和电力公司在该地区发展光伏住区的考虑是:探讨太阳能光伏大规模应用对城市形态的影响,通过大规模使用光伏材料降低其生产成本,在光伏建筑设计和光伏电力系统设计上积累经验,验证光伏系统运行维护方式和产权运作模式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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