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期刊网 精选范文 关工委先进集体事迹材料范文

关工委先进集体事迹材料精选(九篇)

关工委先进集体事迹材料

第1篇:关工委先进集体事迹材料范文

一、主要内容

(一)重温革命历史第一

局党组要深入挖掘局机关第一名中共党员、第一任党组书记、第一任局长等革命历史资源。各基层党组织要深入挖掘第一名中共党员、第一个党支部、第一任党支部书记等革命历史资源。

在此基础上,要抓好以下几项工作:一是形成事迹材料。各单位对挖掘出的每个“第一”,都要整理出500字左右的事迹材料,组织党员干部学习。各单位整理出的“第一”事迹材料要于4月15日前报局创先争优活动办(人事处);局机关整理出的“第一”事迹材料要于月日前报市活动办。二是举行事迹报告会。4月份到6月底前,各单位都要结合挖掘出的“第一”革命历史资源,举行革命事迹报告会,开展多种形式的党课、研讨会、茶话会、故事会等先进事迹学习教育活动。三是集中进行刊播。“七一”前后,各单位要将所有“第一”事迹材料,通过媒体、公开栏等方式予以刊播。局活动办将推荐典型报市活动办,市活动办将在新闻媒体开辟专刊专栏,集中择优刊播,并辑印成册,印发交流学习。

(二)学习各行各业第一

1、集中选树标兵。全市农业系统结合实际开展“支农标兵”评选活动。月日前,各单位要将评选方案报局活动办,月底前,局活动办要将全局评选方案报市活动办,以配合市委10大行业“十大行业标兵”评选活动。“七一”前后,市委将结合“一先两优”表彰,对全市“十大行业标兵”进行命名表彰。

2、宣传学习先进典型。从现在开始到“七一”前后,各单位要采取媒体播报、巡回报告、事迹交流、编印先进典型书籍等形式,深入宣传学习各类典型。局活动办将以新闻媒体和简报、网站等形式,报道先进典型事迹。

3、抓好成果展示。各单位要通过绘制展板、拍摄专题片等形式,集中展示本单位创先争优、科学发展成果。“七一”、“十一”等重点节点前,局机关、各单位要充实更新创先争优活动成果展相关内容,市里将分期分批组织党员干部和社会各界人士参观学习。

(三)争创履职奉献第一

1、组织公开承诺。结合年创先争优对标定位公开承诺,局党组要将争做“全国、全省、全市第一”的工作逐一进行承诺。各基层党组织要将本单位年公开承诺进行充实调整,特别是将做“单位或行业第一”工作逐一进行承诺。党员干部要将岗位工作晋位目标、争做第一目标和争当模范星的目标逐一进行承诺。3月底前,各基层党组织和每名党员干部的公开承诺工作全部完成,报局创先争优活动办。

2、引导一线建功。认真落实党员干部分包联系重大工程、重点项目、重点任务、案件等制度,在“吨粮市”建设、“4123”双增工程、牧渔业产值“半壁江山”工程、“百千万”活动等重点工作一线比拼执行力、落实力。围绕以上重点工作抓落实,实行定期过堂、观摩拉练、现场办公、一线督导,激励引导党员干部在推动重点工作中履职尽责、争当先锋。

二、基本要求

(一)抓好学习教育。各单位要组织广大党员学习、读党史、忆传统,正确认识党的光辉历史、丰功伟绩,继承和发扬党的宝贵经验、优良传统,并与学习同志春节期间视察重要讲话精神紧密结合。要突出抓好省委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提出的“七个一”基本教育方式的落实:读一本党史书籍、组织一场宣讲报告、讲一次党课、参观一次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开展一次警示教育、召开一次组织生活会、组织一次志愿服务活动。各单位要结合“三个第一”主题教育,对“七个一”做出具体安排,切实落到实处。

(二)确保全面覆盖。各单位要认真谋划推动“三个第一”主题教育活动的有效举措,引导每名党员干部积极投身主题教育活动。

(三)注重群众参与。要坚持群众路线,按照党群共建创先争优的各项要求,局人事处、团委、妇委会要分别在广大职工、青年、妇女中组织开展各具特色的主题教育活动,在全局营造学习先进、你追我赶、干事创业的浓厚氛围。

三、组织领导

第2篇:关工委先进集体事迹材料范文

关于做好全市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和先进性教育活动先进集体、先进个人推荐工作的意见

各辖市、区委,市委各部委办,市各委办局(公司)党组(党委),各人民团体党组,各直属单位、企事业单位党委:

今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85周年,是实施“十一五”规划的开局之年,也是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取得丰硕成果之年。为展示新时期我市共产党人的先进形象,激励全市广大基层党组织和共产党员在加快推进“两率先、两步走”、构建和谐社会的伟大事业中奋发进取、建功立业。市委决定,今年“七一”,将表彰一批全市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和先进性教育活动先进集体、先进个人。为认真做好评比推荐工作,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表彰对象的名额、条件和范围

这次共表彰全市先进基层党组织50个、优秀共产党员50名、优秀党务工作者50名和先进性教育活动先进集体60个、先进性教育活动先进个人50名。名额分配原则上按照推荐单位党员和基层党组织的数量以及工作需要来确定(名额分配表另附)。

先进基层党组织的基本条件是:出色地完成规定的基层党组织的基本任务。领导班子好,坚持以马列主义、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团结协作,勤政廉洁,有较强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党员队伍好,能够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党员干部能够较好地发挥骨干带头作用;工作业绩好,求真务实,开拓创新,各项工作成绩显著;工作机制好,各项制度完善,工作运行规范;群众反映好,党群干群关系密切,得到党员和群众的拥护。

优秀共产党员的基本条件是:模范地履行规定的党员义务和中央确定的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的六条基本要求,始终保持先进性。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具有坚定的理想信念,带头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带头执行党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努力钻研业务,熟悉掌握本职岗位所需的知识和技能,不断开拓创新,在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诚心诚意为人民谋利益,在平时工作中埋头苦干,甘于奉献,在危急时刻敢于挺身而出维护国家和人民的利益。事迹突出,在本地区(本系统、本行业)有较大影响,受到广大党员和群众的赞誉。版权所有

优秀党务工作者的基本条件是:刻苦学习马列主义、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特别是关于党的建设理论,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带头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热爱和熟悉党务工作,继承和发扬党的优良传统,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党务工作的方法和途径,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取得显著成绩;党性强,作风正,坚持原则,廉洁奉公;密切联系群众,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在党员和群众中有较高威信。

先进性教育活动先进集体的基本条件是:坚持以马列主义、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认真完成基层党组织的八项任务,并把学习贯彻始终,认真组织党员学习,基层党组织建设明显加强;对存在的问题扎实整改,积极为群众办实事、解难事、做好事,服务发展、服务基层和群众的工作作风明显好转;坚持“两不误、两促进”,单位各项工作取得明显进展;检查验收群众满意率达90%以上,平时各级督导检查工作比较靠前。

先进性教育活动先进个人的基本条件是:对先进性教育认识到位、深刻,坚持高标准、高质量地完成了先进性教育活动各阶段的工作要求;积极主动、卓有成效地组织本单位开展先进性教育活动,工作务实高效,所承担的各项任务完成情况满意度较高;带头学习和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定理想信念,树立宗旨意识,能够立足本职岗位,勤奋工作,成绩明显;牢记“两个务必”,模范遵纪守法,作风扎实,较好地发挥了共产党员先进性表率作用。

这次表彰的重点是,近几年来在全市三个文明建设特别是去年以来在先进性教育活动中涌现出来的先进集体和优秀个人。推荐先进基层党组织的范围,主要是农村、社区、企业、机关、学校、科研院所等基层单位的党委、总支、支部。镇、街道党(工)委、部门党委应严格控制数量。推荐优秀共产党员,应向生产、工作、科研、教学一线等基层岗位倾斜。副处级以上领导干部一般不推荐。推荐优秀党务工作者,应向基层从事党务工作的同志倾斜。2003年以来被省、市委表彰的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称号的,这次不再推荐。推荐先进性教育活动先进集体的范围,主要是开展第一、二、三批先进性教育活动的基层党委、总支、支部。推荐先进性教育活动先进个人,主要从开展先进性教育活动的组织者和表现突出的优秀个人中产生。版权所有

二、推荐办法和材料上报要求

这次推荐工作以各辖市(区)委、某某新区工委、市委市级机关工委、市有关委办局(公司)党组(党委)、各行业管理办公室党委以及直属单位、企事业单位党委为推荐单位,负责本地区本系统推荐工作的组织领导、审查把关和有关材料的整理上报。各推荐单位要坚持标准,精心组织,严格程序,认真把关,按照市里分配的名额,采取自下而上、上下结合,好中选优、逐级遴选的方式,组织所属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做好推荐工作。推荐对象初步名单产生后,各推荐单位要进行认真考察,多方面听取党员、干部、群众的意见,同时听取纪检机关和有关执法部门的意见,并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各推荐单位正式确定推荐对象前请先与市委组织部沟通。

推荐对象确定后,各推荐单位要上报推荐对象产生的情况报告,以及各类先进推荐和审批表。推荐情况报告内容应包括:主要做法、参与推荐的基层党组织数和党员数、召开的推荐会议数、常委(党委)会研究确定的情况等。表格中地名、单位名、人命一律使用全称和标准用字,并认真核对,确保正确无误,推荐对象的事迹材料一般为2000字左右,审批表中主要事迹栏字数原则上控制在300至500字,内容由事迹材料缩写而成。上述材料统一使用16开纸,一式三份,连同电子文档于2006年6月10日前上报,其中,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共产党员有关材料报送市委组织部组织处(联系电话:4423899),先进性教育活动先进集体、先进个人有关材料报送市先进性教育活动办公室组织组(联系电话:5021319)。

三、表彰和宣传

第3篇:关工委先进集体事迹材料范文

今年是中国共产党建党**周年,改革开放30周年,也是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的第一年。为庆祝中国共产党建党**周年,激励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在和田市改革发展稳定中更好地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市委决定在"七一"前夕命名表彰一批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优秀农村(社区)党员干部、农村党员致富带头人。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荐表彰对象的基本条件

(一)先进基层党组织的基本条件是:领导班子认真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坚持民主集中制,团结协作,勤政廉洁,凝聚力、战斗力强,推动发展、服务群众、凝聚人心、促进和谐的作用突出,群众满意;党员意识强,牢记宗旨、心系群众,吃苦在前,勇于奉献,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突出,在各个方面体现先进性;求真务实,开拓创新,带领广大党员群众出色地完成本部门的中心任务,各项工作走在本部门本行业前列;制度健全,管理完善,运行规范,基础工作扎实;党群干群关系密切,得到党员和群众拥护。

(二)优秀共产党员的基本条件是:模范履行规定的党员义务,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理想信念坚定,自觉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立场坚定、旗帜鲜明地与民族分裂主义和非法宗教活动作斗争;带头贯彻党和国家各项方针政策,忠实执行科学发展观,锐意进取、开拓创新,在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模范实践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和社会主义荣辱观,诚心实意为人民谋利益,坚决抵制歪风邪气,埋头苦干,甘于奉献,清正廉洁,品德高尚,始终保持先进性。

(三)优秀党务工作者的基本条件是:深入学习贯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忠实执行科学发展观;理想信念坚定,在思想上和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自觉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立场坚定、旗帜鲜明地与民族分裂主义和非法宗教活动作斗争;忠诚党的事业,热爱和熟悉党务工作,用改革的思路和创新的办法积极推进党的建设工作,取得显著成绩;坚持原则,廉洁奉公,密切联系群众,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在党员和群众中有较高威信;对本部门、本单位党建工作指导有力,表现突出。

(四)优秀农村(社区)党员干部基本条件是:认真履行村(社区)干部职责,坚持马列主义、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具有坚定的理想信念,积极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求真务实,注重团结,积极维护村党支部核心领导地位,分管工作走在乡镇(街道)前列,为本村(社区)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做出积极贡献。本人亲属没有出现违反计划生育、参与非法宗教的情况发生;廉洁自律,无私奉献,先锋模范作用突出,广大党员和群众认可。

(五)优秀农村党员致富能手的基本条件是:模范履行共产党员义务,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具有坚定的理想信念,带头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自觉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旗帜鲜明地与民族分裂主义和非法宗教作斗争;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带头学科技、用科技,具有一技之长,勤劳致富,家庭收入在本村走在前列,帮带效果明显;遵纪守法、文明诚信,坚持原则、团结群众,主动组织和帮助群众共同致富,诚心诚意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为富一方群众、建一方文明、保一方平安发挥积极作用,特别是在带领群众共同致富方面发模范作用突出,受到广大党员和群众的赞誉。

在推荐过程中,要注意行业分布,兼顾民族和女性比例、援和干部。推荐自治区、地区表彰的单位和个人,不再推荐市表彰。

二、推荐评选程序

1、各党(工)委要严格按照《和田市评选优秀党务工作者和优秀共产党员暂行办法》(和市党组[2007]23号文件)规定的评选程序进行。表彰对象的推荐评选自下而上、上下结合进行。

2、各党(工)委可以推荐一名(工作成绩比较突出、代表性比较强、群众公认的)拟受自治区表彰的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不做硬性要求);各街道党工委在地区表彰的分配名额以外,还可推荐1个新经济组织或新社会组织党组织、1名流动党员拟受地区表彰;在市委分配表彰的名额以外,各单位还可推荐1名流动党员,各受援单位推荐1名援疆干部拟受市委表彰。

3.各推荐单位要对拟推荐表彰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认真考察,多方听取党员、干部、群众的意见,积极征求纪检、计划生育、综合治理、保密、安全生产等部门的意见。推荐对象的确定,由所在单位党委召开会议集体研究,签署意见报市委组织部。

4.市委组织部负责对推荐对象的审核、考察,拟选名单广泛征求各方面意见后,报市委审定。

5、拟推荐表彰的单位、个人要填报相应级别的《推荐表》,其中两新组织填报《先进基层党组织推荐表》、流动党员填报《优秀共产党员推荐表》。

三、几点要求

1、此次命名表彰活动,规格高,要求严,所表彰的先进党组织和优秀党员、党务工作者、优秀农村(社区)党员干部、优秀农村党员致富能手要有很强的先进性和代表性。各党(工)委在推荐过程中,要做到坚持标准,严格程序,认真把关,公正透明。表彰对象的推荐评选,要以事迹是否突出、群众是否公认为最终依据。各乡镇、街办党(工)委推荐的优秀农村(社区)党员干部中,村(社区)党支部书记应占50%。

2、各推荐单位以党(工)委名义上报各类推荐表,连同推荐报告、征求纪检、计划生育、综合治理、保密、安全生产部门的意见情况和先进事迹材料,一式三份并附电子文档(书面材料要求16开纸激光打印,电子文档使用word编辑),个人先进事迹采用人物通讯体裁,字数不少于3000字;党组织先进事迹材料字数在3500字左右。事迹材料要文字流畅、文风朴实、事迹突出。推荐表中"主要事迹"栏字数原则上控制在300-500字。对推荐表中的地名、单位名、人名一律使用全称和标准用字,各推荐单位要认真核对,确保准确无误。

拟推荐自治区表彰的对象的材料于**年5月4日北京时间19时前报市委基层办。推荐地区、市表彰对象的材料分别于**年5月15日前报市委组织部。如未按时上报,视为自动放弃。

3.各乡镇、街办党(工)委、市直各党(工)委要把推荐选拔工作与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纪念改革开放30周年等活动紧密结合起来。"七一"前后,集中时间,充分利用宣传形式,加强对先进典型的宣传,通过宣传典型、弘扬正气,推进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

第4篇:关工委先进集体事迹材料范文

 

各县(市)区委宣传部,市(中、省)直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党委办公室(宣传部),各园(景)区党工委办公室(宣传部):

2017年是党的胜利召开之年,也是实施“十三五”规划、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阶段的关键一年。一年来,全市宣传思想战线认真宣传贯彻党的精神和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的要求,坚持团结稳定鼓劲方针,积极进取、奋发有为,努力开创宣传思想工作新局面,为朝阳振兴发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做出了积极贡献。同时,宣传思想战线涌现出了一批政治强、业务精、纪律严、作风正的先进个人。为大力表彰先进典型,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激励全市广大宣传思想工作者在各自岗位上创造更加优异的成绩,努力造就一支高素质的宣传思想工作队伍,中共朝阳市委宣传部决定组织开展朝阳市2017年度“十佳”和优秀宣传思想工作者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县(市)区机关及乡镇宣传文化干部,市直各部门及宣传系统专兼职宣传干部,市(中、省)直企事业单位专兼职宣传干部。

二、评选条件

1.忠诚于党的宣传事业,致力于传播先进文化,高举旗帜、围绕大局,讲政治、守纪律、重操守。

2.具有良好的理论素养,具有较强的宣传思想工作业务能力,积极进取、勇于创新,工作业绩突出,宣传效果显著。

3.参加党的群众路线教育活动,坚持“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原则,牢固树立服务人民理念,密切联系群众,注重调查研究,深入基层服务,干部群众评价较高。

4.积极投身“走基层、转作风、改文风”活动,取得明显实效。

5.忠于职守、爱岗敬业,在宣传思想文化战线扎扎实实工作、默默无闻奉献,为促进经济发展、维护社会稳定、建设先进文化、提高文明素养、构建和谐社会等做出了积极贡献。

6.参选者从事宣传思想工作的时间不限,以实绩为准。

三、评选表彰

1.组织报名。各县(市)区委宣传部推荐2-3人,市直各部门和单位推荐1-2人,上报到市委宣传部。

2.评选程序。市委宣传部成立“十佳”和优秀宣传思想工作者评选工作领导小组。有关科室对上报的典型进行集中汇总,按要求筛选上报评选工作领导小组,由评选工作领导小组最终评审确定朝阳市“十佳”宣传思想工作者10名、优秀宣传思想工作者若干名。

3.命名表彰。授予当选者朝阳市“十佳”宣传思想工作者、优秀宣传思想工作者荣誉称号,颁发荣誉证书。

四、具体要求

1.各县(市)区委宣传部、各部门和单位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精心组织,认真落实,切实做好典型的挖掘和推荐工作,积极上报先进典型。

第5篇:关工委先进集体事迹材料范文

为此,现就我乡年宣传方面的工作作如下安排:

1、认真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用马列主义、思想、邓小平理论武装我们的头脑,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针,按照党的十七届四、五中全会精神,努力开拓全乡宣传工作新局面。

2、宣传内容:用大量的真实事例,鼓舞全乡人民的志气,特别是我乡灾后重建各个环节的先进典型事例、人物以及党委、政府中心工作,用文字、视频、音响等方式在各级宣传媒体上进行宣传。

3、各村、企事业单位、乡各部门要认真搜集全乡全年工作中涌现出的先进典型事迹、人物形成各种文字材料上报,乡党政办及时对上报的材料予以整理,该形成文字的形成文字资料该拍摄音像的拍成音像资料上传。

4、在今年的工作中,乡党委政府从以下几个方面形成宣传:

①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等媒体,大力弘扬先进典型人物、事迹。

②用大型的标识。如标语、展板、黑板报、宣传单等形式开展各项宣传活动。

③结合全乡旅游开发,在适当的时候举办一次大型的活动,聘请专家、教授、各级领导到为新经济发展出谋划策,吸引更多的人到来观光、旅游,推进旅游事业发展。

5、宣传活动中,乡党委、政府通过奖励的形成,为各宣传人员、单位进行奖励:奖励的形式:

①对在市级电台、电视台、报刊发表文字、音响、视频资料的,给予每次奖励100元;对在市级电台、电视台、报刊上发表的作品每次(篇)奖励200元;对在川台、川报以上的新闻媒体上发表的每次(篇)奖励500元。

②认真宣传,大力弘扬先进,对在各级荣获先进的单位和个人,给予下列奖励:

获得市级部门表彰的:400元

获得市委、市政府表彰的:600元

获得市级部门表彰的:800元

获得市委、市政府表彰的:1000元

获得省级部门表彰的:2000元

获得省委、省政府表彰的:3000元

第6篇:关工委先进集体事迹材料范文

01

党的组织委员在支委会的集体领导下,在上级党组织有关部门的指导下,认真负责做好分工的工作,主要职责是:

1、了解和掌握支部的组织状况,根据实际情况的需要,

提出党小组的划分和调整意见,检查和督促党小组过好组织

生活,并按照党章规定,积极做好支部改选工作的准备工作。

2、了解和掌握党员的思想状况,对党员进行思想教育

和纪律教育,收集和整理党员的模范事迹,向支委会提出表扬和鼓励的建议。

3、正确掌握党的发展工作方针,了解要求入党的积极

分子的情况,负责对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和考察,制定切实可行的发展党员的各项工作,认真负责地做好预备党员的考察工作,按时办理预备党员的转正手续。

4、组织好三会一课制度的落实,按支委会讨论的集体

意见及上级的有关指示精神,及时灌输到党员,并做好会前召集的一切准备工作。

5、做好党员的管理工作,做好党员签定、编造党员名册,定期完成党员统计工作,转接党员组织关系,收缴党费,定期向党员公布党费收缴情况。

03

党支部组织委员在支部委员会的集体领导下,负责支部的组织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1、了解和掌握支部的组织状况,做好支部的组织管理工作。提出党支部组织生活的内容和要求;根据工作需要,提出党小组的划分和调整意见;检查和督促党小组过好组织生活;按党章规定,积极做好党支部换届改选的准备工作。

2、了解和掌握党员的思想状况,协助宣传委员、纪检委员对党员进行思想教育、纪律教育和党员培训,收集、整理党员的模范事迹材料,及时向支部委员会提出表扬和奖励的建议。

3、负责做好党员发展工作。及时了解掌握入党积极分子的情况,并负责做好培养、教育和考察工作,正确掌握发展党员的标准,根据本支部的情况,按照发展党员的方针和原则,有计划地提出发展党员的意见,办理接收预备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的相关手续。

4、做好党员管理工作。根据本支部实际做好民主评议党员工作,认真搞好评选先进党支部、先进党小组和优秀党员活动;接转党员组织关系;收缴党费,定期向党员公布党费收缴情况和返还党费使用情况;做好党员和党组织的统计工作。

5、完成上级和党支部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03

组织委员的工作范围是什么?怎样开展工作?

答:党支部组织委员在支部委员会的集体领导下,负责支部的组织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第一,了解和掌握支部的组织状况,根据需要提出党小组的划分和调整意见,检查和督促党小组过好组织生活。

第二,了解和掌握党员的思想状况。协助宣传委员、纪律检查委员对党员进行思想教育和纪律教育;收集和整理党员的模范事迹材料,向支部委员会提出表扬和奖励的建议。

第7篇:关工委先进集体事迹材料范文

先进性教育活动先进个人申报材料—统计局党支部同志先进性教育活动事迹材料同志出生于年月,版权所有,全国公务员共同的天地!年月参加工作。年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现任县统计局办公室主任,是统计局党支部这次开展先进性教育活动的信息联络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开展以来,同志始终满怀激情地投入到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中,以活动的开展作为自己一个全新的起点,认真学习,踏实工作,各方面均有了较大的提高。先进性教育活动中,他始终自觉参加局党支部组织的集中学习和各种活动,参加了县委组织的重温入党誓词活动,听了市市级先进模范人物的事迹报告会,观看了《党的好干部,人民的贴心人—牛玉儒同志先进事迹》光碟,认真阅读了《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读本》的各篇文章,学习了《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理论研讨会上的讲话》和《在贵州考察工作结束时的重要讲话》以及中央、省委、市委、县委主要领导有关先进性教育活动的重要讲话精神等内容,写了余字的学习记录和读书笔记,篇心得体会文章和篇观后感。他的《认真学习,踏实工作,做一名合格的共产党员》心得体会文章,被县委第督导组作为交流材料在所督导的各支部先进性教育活动心得体会交流会上进行交流。作为信息联络员,同志一人承担了局党支部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全部材料的起草工作。在这段时间里,他完成了单位先进性教育活动各个阶段的领导动员大会讲话、工作方案、安排意见、党员保持先进性的具体标准、党性分析材料、个人整改措施、各阶段工作总结等材料的起草和多数材料的打字等。较高质量的文字材料得到了县委督导组的赞扬、局领导的肯定和全局党员的认可。在先进性教育活动中,他始终坚持随时进行反省自查是搞好先进性教育活动的前提。认为只有对照标准认真查摆自身存在的突出问题、对照先进性进行自我反省,才能更好地开展学习和互相帮助,否则,学习只能空谈、流于形式,达不到应有的目标和效果。主张真诚地与广大党员和干部职工进行交流,相互理解,广泛沟通,加强团结,增进友谊是先进性教育活动取得成功的关键。认为只有这样,才能收集到各种好的建议和意见,做到集思广益,从而深刻分析自身产生问题的原因,明确努力方向,完善各项工作。在局党支部组织的“访贫问苦,联学帮扶,增强服务,文明办公”主题实践活动中,他积极带头向局党支部所联系村的贫困农户捐献钱物,在他的带动下,全局名在职党员干部共捐出余元现金为乡石板村等户贫困农户每户购买了一包化肥,帮助他们解决在生产中遇到的实际问题和困难。在局党支部新时期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具体要求大讨论中,他积极踊跃发言,认为统计工作岗位共产党员保持先进性,要做到“四新”,实现“五个带头”。即:刻苦学习新知识、自觉培育新作风、努力创造新业绩、全力塑造新形象和带头努力工作、带头遵纪守法、带头廉洁自律、带头学习政治理论和统计业务知识以及带头不折不扣地贯彻执行单位的各项决定和各种规章制度。他认为只要党的工作需要,组织的安排,在哪里干都一样,干什么都一样,领导在不在场,认不认可都一样。他还提出了在全局干部职工中开展“文明办公绿色行动”的建议。他的发言得到了单位领导的认同和采纳,并作为制度固定下来,有力推动了支部党的队伍建设和局机关的政风、行风建设。作为一名共产党员,同志始终牢记党的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在工作上,在活动中,真诚对待周围的每一个同志,广泛团结全局同志,热情帮助需要的同志,用党员的标准、用党员的素质,发挥着党员的作用,鼓舞和带动着周围的同志。他经常鼓励新同志好好学习,努力工作,要求进步。勉励自己生活上要满足、工作上再努力,为他人做好榜样。在平时的工作和生活中,他坚持做到不利于团结的话不说、不利于工作的话不说、不利于上级部署和领导决策的话不说、不利于党和国家形象、威信、利益的话不说。版权所有,全国公务员共同的天地!他对同志不摆架子、不耍态度,愿意力所能及的关心、帮助他人,有同志把应用文材料找他帮助修改,他决不推辞,有同志找他汇报材料、工作总结,他也应允,在先进性教育活动中,他率先写完党性分析材料、个人整改措施等材料,主动拿与同志们交流,接受同志们的点评和监督,供同志们借鉴。同志对工作要求严格、细致认真,一直以来,单位的各种材料,绝大多数都是他自己收集材料,动笔撰稿,所有材料都是反复斟酌修改,直到满意才上报。当前统计局的工作中,人手少,工作量大,加上国家统一部署的经济普查、人口抽样调查等大型普查和调查任务,统计局每一位干部职工都承担了比以往要繁重得多的工作任务,有的甚至一人兼有几个专业的统计业务。在这种情况下,作为一名共产党员,他在全局干部职工中率先带头,以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作为推进各项工作的全新起点和动力,对自己所从事的本职工作从新进行认识和定位,以新时期共产党员先进性为标准,对自己的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以科学的态度,不断创新工作方法,较好地完成了所承担的专业统计和局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受到了单位领导、上级业务部门以及同事们的一致好评。先进性教育活动开展以来,由于他承担了支部教育活动的全部文字材料,又兼有农村社会经济统计工作,加上办公室的日常事务,很多时候工作交叉、冲撞,有时手忙脚乱、身心很累,但他以共产党员的觉悟和理智来约束自己,或妥善安排上班的工作时间、或把大量的文字材料带回家里,利用业余时间或休息日加班加点,尽量把几方面工作都做好。他虽然每天工作比较紧张,但他觉得把全部精力用于工作、用于事业,很充实、很值得,没有怨言,只有积极乐观的工作心态和踏踏实实的工作作风。他始终严格要求自己,坚持一切从小事做起,从自己做起,从本职工作做起,身体力行,带头努力工作,带头遵纪守法,带头学习政治理论和统计业务知识,带头不折不扣地贯彻执行单位的各项决定和各种规章制度,在全局干部职工中树立了良好的先锋模范作用,带动全局干部职工团结协作,求真务实,开拓创新,保证和促进了局党支部先进性教育活动的圆满完成以及全局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为推进全县统计事业的不断发展做出了不懈的努力和应有的贡献。中共县支部委员会××××年×月×日

第8篇:关工委先进集体事迹材料范文

一、活动的原则

庆祝活动要坚持隆重、热烈、节俭、小型、实效的原则,广泛宣传党的光辉历程,伟大的成就和优良的传统以及在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中涌现出的先进基层党组织和优秀共产党员,唱响共产党好、改革开放好的主旋律。活动采取全街道集中组织和各党(总)支部自行安排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二、活动的安排

1、慰问老党员、贫困党员活动。街道党工委将在各党(总)支部推荐的基础上,选出部分特别优秀、具有代表意义的老党员、贫困党员由街道领导慰问。各党(总)支部也要积极行动起来,走访慰问本单位各类优秀党员,特别是在先进性教育活动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在全街道兴起尊敬老党员、关心老党员的良好风气。

2、隆重召开**街道纪念建党85周年表彰暨“八荣八辱”教育大会。街道党工委将在“七一”前夕对优秀基层党组织、优秀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进行表彰,同时聘请**大学*教授为地区党员进行“八荣八辱”教育。

3、大力宣传先进性基层党组织及优秀党员先进事迹。由街道党政办、各党(总)支部利用板报、宣传栏、《**信息》等形式,在全街道开展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党员事迹宣传活动,特别是先进性教育活动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基层党组织和优秀共产党员典型事迹。

优秀党员将在各党(总)支部推荐的基础上,街道党工委结合承诺党员责任网、先进性教育活动“承诺制”、为民服务制落实、扶贫帮困、“双带致富(带头致富、带领群众致富)”、发展地区经济、见义勇为、自觉履行党员义务、爱岗敬业等方面表现特别优秀的,树立街道“十佳党员”。

4、各党(总)支部要在街道组织活动的基础上,结合单位实际,组织党员参加创卫义务劳动、党员看**看**新变化、重温入党誓词、座谈会及党员群众喜闻乐见的文艺演出等轰轰烈烈的庆祝活动。

三、几点要求

隆重纪念我们党建党89周年是党和国家的一项政治大事,按照街道党工委领导指示精神,特提如下要求:

1、加强领导,提高认识。各党(总)支部要正确认识纪念建党庆祝活动的重大意义,及时召开支部会,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有关文件精神,提高认识。党(总)支部书记具体负责各单位的纪念活动,制定活动方案,指定专人组织实施,确保活动顺利进行。

2、实事求是,合理安排部署。各党(总)支部在听取党员意见建议的基础上,结合各单位目前的中心工作和实际情况,安排活动内容,并上报街道党政办审察。

3、密切配合,确保安全。各包村领导,包村部门和业务对口部门,要及时和有关单位联系,加强对此项工作的指导和监督,既要达到街道正常工作开展和纪念活动“两不误”,又要保证活动安全顺利。

4、加强监督,及时总结。在纪念活动中要自觉克服形式主义,严格按照街道党工委要求进行,加强监督、检查和情况上报、信息反馈,保证活动内容积极、健康、向上,及时总结出各单位活动的经验和不足。

5、推荐街道表彰的优秀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在公示3天基础上,以党(总)支部名义上报,连同《**街道优秀党员推荐和审批表》、《**街道优秀党务工作者推荐和审批表》以及推荐对象2500字以内的先进事迹材料一并上报,同时报盘。

上报材料一式二份,要求以通讯的形式撰写,先进事迹要典型、鲜活、内容充实,材料要有标题和副标题,副标题统一为“XX同志先进事迹”。格式为WORD文档,纸张为16开(18.2*26厘米),上下边距2.5CM,左右边距2.2CM,正文行距28磅,大标题为小二号黑体,正文一级标题三号黑体,二级标题三号楷体加粗,正文三号仿宋。

第9篇:关工委先进集体事迹材料范文

第一条为了弘扬社会正气,鼓励见义勇为,维护社会治安,保障我县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顺利进行,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县实际,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见义勇为是指公民为保护国家、集体的利益和他人的人身、财产安全,不顾个人安危,挺身而出,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或者在治安灾害事故中抢险救灾、救死扶伤的行为。

公民在履行法定职责或者约定义务时的行为,不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本县行政区域内实施的见义勇为行为,适用本办法规定。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四条对见义勇为人员实行精神奖励和物质奖励相结合的原则。

*、民政、教育、财政、卫生、社保等部门应当密切配合,做好见义勇为人员的奖励、保护和救助工作。新闻媒体应当积极宣传见义勇为人员的先进事迹。

第二章见义勇为的确认

第五条本办法所称见义勇为行为是指:

(一)在国家、集体财产受到威胁时,临危不惧,挺身而出,制止犯罪行为或设法救援,使之免遭或减轻危害事迹突出者;

(二)积极协助*机关、司法机关和保卫部门抓获重大犯罪嫌疑人事迹突出者;

(三)积极向*机关、司法机关和保卫部门揭发、检举、提供线索,破获重大案件事迹突出者;

(四)其他在维护社会治安、预防和制止犯罪行为中表现突出者。

见义勇为行为的确认由见义勇为奖励基金管理委员会负责。

第三章申报程序和方法

第六条申报程序和方法

(一)由乡镇人民政府、*机关或见义勇为所在单位在行为发生之日起60日内(特殊情况可延长30日)负责整理见义勇为事迹材料,打印后经所属乡镇党委或乡镇综治委审查后报县见义勇为奖励基金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核实,办公室根据核实情况提出审核意见报基金管理委员会审批。

(二)公民跨县见义勇为的(含外地人员在我县),由见义勇为所在的乡镇或*派出所按本条第(一)项规定程序上报。

(三)县直单位报送材料,按属地管理原则,通过所属的单位党组(或支部)向县见义勇为奖励基金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报送材料。

(四)私营企业和个体户(含从事个体运输、文化娱乐、饮食、服务等行业的公民)的见义勇为事迹材料,报送前要经县、私营企业协会或有关主管行业审查后,方能报送。

(五)外来务工人员中见义勇为事迹的报送,有明确隶属单位的,须经用工单位审查批准。无明确隶属单位的,由见义勇为所在地*机关负责审核后,按程序报送。

(六)对应奖励的见义勇为公民,由见义勇为奖励基金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或综治办填报《休宁县见义勇为奖励申请审批表》,并在30日内将事迹材料和《休宁县见义勇为奖励申请审批表》(一式三份)报县见义勇为奖励基金管理委员会。

第四章基金和基金会

第七条设立见义勇为奖励基金,虽见义勇为行为进行奖励。基金管理委员会设办公室,负责对见义勇为行为的核查、确认、奖励和基金的管理。

第八条见义勇为奖励基金管理委员会采取定期和不定期两种形式通过集中表彰、媒体表彰等方式进行奖励。一般情况下每年进行一次奖励。对重大见义勇为需要及时奖励的,奖励基金管理委员会及时给予奖励。

第九条基金的来源

(一)县人民政府拨款;

(二)接受县综治委各成员单位,机关、厂矿、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及个人的捐赠;

(三)通过将基金存入金融机构,购买短期债券等国家允许的各种途径增值。

第十条基金的用途

(一)对见义勇为单位和个人进行奖励;

(二)对见义勇为牺牲、伤残人员或者其家属的慰问;

(三)见义勇为基金管理委员会核定的其它开支。

第十一条基金的管理

(一)基金支出在壹仟元以上的,由基金管理委员会主任、副主任主持召开委员会会议审定;壹仟元以下(含壹仟元)的,由基金管理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共同研究审批。

(二)基金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每年向委员会报告一次财务收支情况,接受全体委员会的监督检查;

(三)基金的奖励管理情况,由基金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不定期地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第五章奖励和保护

第十二条对事迹突出的见义勇为公民,经县见义勇为基金管理委员会研究,由县综治委、县见义勇为奖励基金管理委员会授予见义勇为先进个人荣誉称号;事迹特别突出的授予见义勇为好市民荣誉称号,并给予物质奖励。

(一)在见义勇为中牺牲的,一次性发给奖金贰万元至叁万元。

(二)在见义勇为中负伤或因伤致残的,根据其伤残情况,一次性发给奖金伍仟元以下贰仟元以上的奖金。

(三)在见义勇为中虽未受到人身伤害,但对打击犯罪、抢救国家、集体财产,保护人民生命安全确有贡献的,视其贡献大小,一次性发给奖金贰仟元以下伍佰元以上的奖金。

第十三条对组织见义勇为事迹突出的单位,根据其事迹授予见义勇为先进集体称号,并给予壹仟元至壹万元的物质奖励。

第十四条对需要保密的见义勇为人员或者见义勇为人员要求保密的,有关单位应当给予保密。

对见义勇为人员及家属进行打击报复的,有关部门应当依法处理。

第十五条*派出所或者乡镇人民政府对因见义勇为负伤需要就职的就近就医。医疗机构应当及时抢救治疗,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诿、拒绝、拖延。

第十六条在见义勇为中负伤需要急救或者住院治疗的,免收挂号费、诊查费、输血费、检查检验费、床位费、抢救费、手续费。其它医疗费用按以下办法处理:

(一)由加害人依法承担;

(二)由受益人依法承担;

(三)由所在单位提供资助;

(四)不足或者见义勇为人员不能负担的部份,从见义勇为奖励基金中支付(支付金额不超过贰万元)。

(五)社会捐赠。

第十七条见义勇为负伤人员属于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工作人员或企事业单位职工的,按照工伤处理。

第十八条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招聘工作人员,同等条件下,应当优先录用见义勇为受奖人员、见义勇为牺牲或伤残人员的直系亲属,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应当优先推荐。

因见义勇为受伤致残完全丧失劳动力的本县(户籍属于本县)见义勇为人员,其供养的直系亲属无劳动能力又无其它生活来源的,由见义勇为户籍所在地民政部门按照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对见义勇为人员供养的亲属发给生活费。

第十九条见义勇为牺牲人员符合追认烈士条件的,由见义勇为奖励基金管理委员会办公室配合民政部门办理相关手续。

因见义勇为致残,符合办理社会残疾人证件的,有关部门应当优先办理。

第二十条见义勇为受奖人员、见义勇为牺牲或者致残人员的直系亲属从事非公有制经济的,税务、工商等部门应当优先办理生产经营手续,依法减免有关费用。

第二十一条教育部门对义务教育阶段、生活确有困难的见义勇为人员子女或直系亲属,应当免除学杂费。参加初考、中考的,同等条件下,县属中学应当优先录取,并减免学杂费;考取大中专院校的,由县见义勇为奖励基金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给予一次性学费补助。

第二十二条*、司法机关应当采取有效措施加强见义勇为人员及其家属的保护。对需提供法律援助的,法律援助机构应当提供。

第六章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