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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运营规划方案精选(九篇)

公司运营规划方案

第1篇:公司运营规划方案范文

【关键词】 铁塔公司 站址规划 专项规划

一、引言

为减少重复建设,优化资源配置,2014年7月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铁塔公司”)正式成立。近一年多的建设运营中,铁塔公司常面临电信企业需求量大、时间急,需求站址难等问题,为免于长期处于被动,铁塔公司于2015年年末展开了第一次专项滚动规划以期能逐步解决这类问题。本文将简要描述铁塔规划的特点和主要问题,并对相关解决方案进行探讨。

二、铁塔规划的特点及存在问题

铁塔公司规划与电信企业规划虽都涉及到基站,但本质上不同并存在冲突的。这些的具体区别导致了建设中问题的产生,厘清二者的区别和冲突,能让我们对铁塔规划有个更为清晰的认识:

1、规划的主体不同:电信企业规划是网络规划,考虑网络容量、质量和网络的发展演进。铁塔规划是站址规划,只关注站址资源的储备。关注主体不同导致了双方信息的不对称,电信企业握有更多自有网络的信息,但不了解他运营商站址资源。铁塔规划更多关注当前存量资源的整理和未来站址的储备,对各运营商整体发展规划疏于了解,故只能被动接收建设需求。

2、规划的需求输入不同:电信企业规划的输入主要是网络的容量质量,网规网优及网络发展策略等相关资料,而铁塔规划的输入是电信企业的站址需求,网络发展策略等。铁塔规划需要运营商提供数据故一般滞后于电信企业规划,但铁塔规划最终结果只有电信企业认可和使用才最终有效,即最终铁塔规划输出时间应同步于电信企业规划输出。这样就导致了铁塔规划的一个突出性问题,时间紧急。

3、规划的目的不同:电信企业规划的目的是建设优质的移动通信网络达到用户的良好体验,倾向选择有利网络的站址,较少考虑他运营商的共建共享和物业协调难度。铁塔规划的目的是提高资源利用率,倾向把多家电信企业的需求整合到一起。目的的不同带来经济利益上的冲突,电信企业会更倾向于适合自己的,而不是更为经济更有利于资源共享的。这就要求铁塔规划必须实现资源利用和网络质量的平衡。

三、相应解决方案探讨

针对当前面临的信息不对称、时间要求紧、地位被动、经济利益和网络质量的平衡等问题,笔者认为铁塔规划的可以从联合规划、主动预判、和城市规划相结合等手段去进行问题的逐步改善与解决。

1、与运营商建立常态化沟通机制,实现与运营商的联合规划,减少信息不对称带来闭门造车。铁塔公司应全程跟踪和参与电信企业的网络发展策略编制、网络规划方案编制与评审完成各环节。在网络规划方案编制过程中,积极向运营商敞开站址资源信息,并充分了解运营商的网络状况,尽量引导运营商对存量站址的使用和对新建站址位置的合理调整实现后期更好的共建共享。

2、积极进行主动预判,提前建立资源储备库,为建设争取更多时间。众所周知,运营商都是在规划方案确认后才将建设方案提交铁塔公司,紧接着铁塔公司就必须在约定时间内完成大批量的建设,“时间紧,任务急”成为常态。铁塔公司开展主动预判,即应根据各运营商的网络发展策略和近期建设的动向提前进行相关的站址需求预测,例如当确认某运营商的近期目标是扩大行政村覆盖,即可提前对该企业未覆盖的行政村进行初步选址,并对利旧的存量站址进行梳理。运营商提交建设需求时,将根据需求去选址变为将预判库中的资源去和需求做吻合。由于主动预判已经完成了一定量的前期初勘工作,也为建设赢得了更多的时间。

3、将铁塔站址规划和城市规划相结合,与政府共同协商从而减轻城区站址协调难度,特别是针对新区规划、新的大型工程规划时,由铁塔和政府或者相关单位统一牵头主导从而实现更好的资源共享。将铁塔站址规划纳入城市发展规划后,在进行城区物业协调时,能有强有力的理论支撑,可以让整个站址规划更为有前瞻性和统筹性。同时我们知道对新区和新工程如地铁、高速的统一规划,也能极大的提高共建共享率,避免各运营商单一建站,资源浪费的情况产生,极好的实现经济利益和网络质量的平衡。

结语:铁塔公司在2015年底展开的铁塔规划中已经进行了联合规划、主动预判以及与城市规划结合的各类方案不同程度的探索,由于时间尚短,各类方法的具体操作和落地仍然需要在实践中更多的探索和经验积累。但只有通过更为积极主动的自主规划,才能真正达到铁塔公司主导基础建设,真正的实现电信企业更好的共建共享和行业资源配置。

参 考 文 献

第2篇:公司运营规划方案范文

【关键词】电信运营 市场营销策划 闭环管理 精细化管理

1 引言

当前,电信运营商持续发展面临诸多不利因素,既有移动普及率提高带来的增长压力,也有市场竞争更加激烈带来的严峻考验,还有全业务竞争、号码可携等带来的挑战。电信运营商要想巩固并提升行业地位,需从粗犷式经营向精细化管理发展。从日常生产及用户角度来看,营销策划方案是公司与用户沟通的直接桥梁,同时也是电信运营商日常工作的重要内容,因此抓好营销策划管理的各个关键环节就显得尤为重要。

2 现状及问题

从行业发展来看,未来几年基础电信业将保持低位运行,难以赶超GDP增速,如何保持健康持续发展是电信业当前亟待破解的重要难题之一。

从电信运营商实际情况来看,目前存在的主要问题是地市分公司营销案的设计、执行、评估等还没有形成统一规范,给省公司审批、督导工作带来较大困难,另外,营销案的跟踪分析完全通过手工进行,经分系统难以实时跟踪。

从理论研究情况来看,国内外关于电信运营商省市上下联动的市场营销闭环管理模型的成果较少,实践指导作用有限。

综上所述,理顺并建立市场营销策划闭环管理机制是保障省、市级电信运营商市场营销工作上下联动、有效运行的重要纽带。

3 营销策划定义

从国外研究情况来看,美国营销协会AMA(American Marketing Association)于1950年将营销策划定义为“将生产者的物品与服务带给消费者或使用者的商业活动”,随着时代演进,又于2004年重新定义,提出“营销策划是创造、沟通与传送价值给客户,经营顾客关系以便让组织与其利益关系人受益的一种组织功能与程序”。

从国内研究情况来看,综合理论界已有的成果,基于电信运营企业实际工作,本文认为营销策划是指企业根据内外部环境的准确分析,以满足消费者需求和欲望为核心,借助科学方法与创新思维,有效地配置和运用自身有限的资源,实现企业预期目标。同时,从企业内部流程的角度来看,营销策划是融合诸多元素的系统工程,涵盖营销活动组织管理、方案内容、审批、执行、跟踪及效益评估等整个闭环过程。

4 市场营销策划闭环管理

基于某市移动公司为期1年的驻地项目经历,笔者认为科学有效的市场营销策划闭环管理内容应涵盖市场营销策划的各个环节,如营销策划的组织管理、营销活动的设计原则、方案的编写、活动的审批、执行、跟踪、评估、存档及促销品管理等一整套闭环流程,这样才能更好地发挥营销活动在带动、拉升业务发展过程中的作用,最大化地利用好促销资源,同时对营销活动的开展形成有效的监督和管理,如图1所示。

4.1组织架构及管理职责

电信运营商营销活动的组织管理一般分省(区)公司(以下统一称为省公司)、地市(盟市/地州)分公司两级(以下统一称为地市公司),集团公司一般不参与实质管理,多数情况下仅以指导意见形式传达集团领导层的管理思路等。本文所述的“市场营销策划闭环管理”将主要站在省市公司的角度展开阐述。

关于省市公司管理职责及内容,主要是基于营销活动管理的闭环流程、活动发起部门及活动支撑部门协同工作情况来界定。

(1)省公司管理职责

负责省级营销活动传播工作。

负责兄弟部门会签工作。

负责审批、协助、跟踪、评估地市分公司策划的各类营销活动。

负责在通信管理局的报批、报备工作。

负责组织全省各级营销活动策划人员的培训工作。

(2)地市公司管理职责

制定分公司营销活动管理办法、促销品管理办法,明确审批流程、审批权限及跟踪要求等。

根据省公司安排或当地市场发展需要,及时制定营销活动方案。

对于涉及到通信费用优惠类、系统充值、有价卡赠送和折扣销售类的营销活动,在完成分公司相关部门会签及领导审批后,需提前X天报省公司,以便管理局备案。对于不涉及上述优惠类别的营销活动,各地市分公司按照相关规定做好内部审批备案工作。

跟踪、评估营销活动并形成评估报告,按需向省、市分公司相关部门效果评估报告。

地市分公司制定的地方性营销活动要注意考虑与全省性的整合营销传播活动的呼应和匹配。

4.2六大原则

参考霍亚楼、王志伟、张科平等三位老师的研究成果,在充分理解各原则的内涵后,结合通信行业特点及电信运营企业工作实践,提出了电信运营企业策划并开展营销活动应重点把握以下六大原则:

(1)扩展性原则

针对客户。以客户发展规模大小为优惠条件,遵循大网小优惠、小网大优惠的原则。

针对话务量。以鼓励客户多消费为原则,采用越打越便宜的资费结构进行产品设计,合理设计价格阶梯,平衡分钟数或小区内外单价水平。

(2)区隔性原则

针对消费量。考虑到低、中、高端客户的核心消费差异,本着“高ARPU(Average Revenue Per User,每用户平均收入)、多优惠,低ARPU、少优惠”的原则设计产品。

针对消费属性。主要从社会属性、消费特点(如长途、漫游客户)、工作特点、集团、功能等多角度进行细分,同时有效利用分时、分区、分门槛等区隔方式设计产品,多采用资费包,少体现单价。

(3)效益原则

科学设置促销资源使用的赠送比例。预存话费、协议消费赠送促销品活动应尽可能采取预存话费分月返还或协议承诺最低消费等方式延长客户在网时长、提升客户消费。关于增值业务类的促销活动,促销品的价值原则上不得高于该业务的月功能费或协议期内该业务的累计消费额。

合理设定促销资源使用的活动周期和活动次数。除预存话费和协议消费赠送外,购物品的促销活动原则上持续周期不超过×天(如内蒙古移动规定为45天),全年开展次数不超过×次(如内蒙古移动规定为5次)。

规范促销资源的使用范围和种类。对于预存话费赠送和协议消费赠送的自有类促销品要由省公司统一确定使用范围和种类。促销品应优先选用自有产品或与自有产品相关性较强的产品,外购促销品要充分考虑对社会相关行业的影响。在促销活动开展前要与当地工商、物价、行业监管等部门做好沟通,取得相关主管部门的许可。用于抽奖类促销活动的促销品应符合工商部门的相关规定,价值不得高于×元人民币(如内蒙古移动规定为5000元人民币)。

(4)品牌提升原则

营销活动应根据用户品牌设置相应的回馈额度、周期等充分体现品牌营销的原则,充分发挥营销活动对品牌的驱动作用,更好地体现品牌内涵。

(5)渠道匹配原则

营销活动设计时应根据业务办理的复杂程度、是否需要客户领取促销品等情况。充分发挥社会渠道,尤其是电子渠道的作用。

(6)闭环管理原则

营销活动的设计应从营销背景、营销目标和营销活动内容、时间、推广渠道、宣传、活动预算、费用列支、执行、跟踪、效果评估等方面进行全面闭环管理,以提高营销活动设计的科学性和有效性。

5 闭环设计流程

从调研情况来看,我国绝大部分电信运营企业市场营销活动设计流程正趋于规范严谨。参考国外学者LindaLee、Denise Hayes关于市场营销策划的观点,市场营销策划闭环设计有两个重点内容需要关注,一是环境或背景分析,二是营销策划内容。基于国内外相关理论成果及电信运营企业项目实践,总结得出营销活动完整的设计流程如图3所示:

5.1营销活动的设计内容

(1)明确营销背景。

(2)选择目标客户。

(3)制定营销活动规则。

(4)确定营销活动执行时间。

(5)确定营销活动推广渠道。

(6)投入宣传资源。

(7)确定营销目标。

(8)预估活动效果。

(9)做出活动预算。

5.2编写营销活动方案的三个原则

(1)合法性:指营销活动方案中的活动内容描述应清晰、规范,并能合理规避税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风险。

(2)完整性:指每一项营销活动的方案原则上应包括活动方案、系统支撑需求、客服FAQ和前台营销脚本这四个部分。

(3)规范性:指对于需要短信群发或在公司网站、10086中进行宣传的营销活动,活动宣传语要求描述规范;前合营销脚本要求内容全面、准确、精炼、规范;系统支撑需求的描写应符合BOSS系统、电子渠道等相关规范要求,并力争严密、完整、清晰;活动方案中的“活动预算”部分要明确列支费用的科目或冲减收入。

5.3营销活动方案的审批

(1)营销活动的分类:指根据营销资源的不同将营销活动分类,如某省移动公司将活动分为通信费用优惠类、系统充值与有价卡赠送及折扣销售类、定制终端类和第三方产品回馈类。

(2)营销活动的审批:指针对省公司相关部门策划的营销活动,兄弟部门会签并由主管领导审批后,由省公司市场部报备集团公司及通信管理局后方可执行;针对地市公司策划的营销活动,兄弟部门会签并由地市公司领导审批后,再上报省公司相关部门审批,由省公司市场部报送通信管理局备案后方可执行。

(3)营销活动的审批流程及支撑时间:指省公司相关管理部门、会签部门对地市公司上报方案意见反馈的时间;客户服务部、业务支撑系统部、数据产品部的系统支撑时间;短信营业厅的支撑时间等。

5.4营销活动的执行、跟踪及稽核

(1)营销活动的执行:从客户角度来看,营销活动执行过程中需向客户充分告知活动规则、参与活动后的权利和义务关系等内容;从受理前台角度来看,前台受理人员需在客户的业务办理完毕之后,确保将相关信息录入系统;另外,关于体验营销活动必须保证客户的知情权,体验前及体验到期后的业务续办必须事先征得客户同意。

(2)营销活动的跟踪:指营销活动的发起部门要及时跟进活动的开展情况,对于活动中出现的问题应通过及时调整营销策略、渠道选择策略、客户参与流程、宣传策略等手段,确保营销活动达到预期的目标。

(3)营销活动的稽核:指营业前台(一级稽核)、地市分公司(二级稽核)和省公司(三级稽核)应加强业务稽核工作,明确营销活动业务稽核流程,对客户参与条件、活动规则的系统执行情况、促销品的领取和发放、客户的履约情况等进行稽核跟踪,确保营销活动按照设计的营销规则执行。

5.5营销活动的评估

(1)营销活动效果评估报告的时限要求:地市分公司报经省公司审批的营销活动及全省统一执行的营销活动,需在活动结束后×个工作日内分别由地市分公司、省公司活动发起部门将营销活动效果评估报告上报省公司的活动审批部门或省公司主管领导;地市分公司自行开展,无需向省公司相关部门报批的营销活动,需在活动结束后×个工作日内形成营销活动效果评估报告报地市分公司主管领导审阅。

(2)营销活动效果评估报告的内容要求至少应包括:活动预期目标的完成情况;活动中积累的经验及存在的问题;客户反应、市场反应;费用支出或收入冲减情况;活动对客户发展、客户稳定、业务拉动的效果分析等。对于涉及高价值促销品的营销活动,在评估报告中还应就获得高价值促销品的客户给公司带来的业务收入与促销费支出的配比情况进行全面深入分析。

5.6营销活动的存档管理

营销活动的组织管理部门应形成以年、季或月为单位的活动方案电子版建档、存档管理机制,以便相关部门查阅和借鉴。如地市分公司每季度首月×日前要上报省公司前一季度电子版的营销活动存档材料。

第3篇:公司运营规划方案范文

一、通过开具同一张发票进行纳税筹划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增值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规定〉的通知》(国税发[1993]154号)第二条第(二)款规定:纳税人采取折扣方式销售货物,如果销售额和折扣额在同一张发票上分别注明的,可按折扣后的销售额征收增值税;如果将折扣额另开发票,不论其在财务上如何处理,均不得从销售额中减除折扣额。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折扣额抵减增值税应税销售额问题通知》(国税函[2010]56号)也规定:纳税人采取折扣方式销售货物,销售额和折扣额在同一张发票上分别注明是指销售额和折扣额在同一张发票上的“金额”栏分别注明的,可按折扣后的销售额征收增值税。未在同一张发票“金额”栏注明折扣额,而仅在发票的“备注”栏注明折扣额的,折扣额不得从销售额中减除。

显然,对于折扣销售,纳税人应尽量使得销售额和折扣额在同一张发票上分别注明,按折扣后的销售额计征增值税,这样便可达到纳税筹划的目的。

案例分析1:潍坊依美惠服装批发有限公司为一般纳税人,适用于17%的增值税税率。2012年7月,该公司为了促销,规定凡购买新产品在3000件以上的,给予折扣10%。新产品不含税单价200元,折扣后的不含税价格180元。根据这种情况,请提出纳税筹划方案。

方案一:依美惠服装批发有限公司未将销售额和折扣额写在同一张发票上。

则应纳增值税销项税额=200×3000×17%=102000(元)。

方案二:依美惠服装批发有限公司将销售额和折扣额在同一张发票上分别注明。

则应纳增值税销项税额=180×3000×17%=91800(元)。

由此可见,通过纳税筹划,方案二比方案一减轻税收负担10200元(102000—91800)。因此,依美惠服装批发有限公司应当选择方案二。

二、通过分别开具发票进行纳税筹划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货物运输业若干税收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4]88号)的规定,代开票纳税人从事联运业务的,其计征营业税的营业额为代开的货物运输业发票注明营业税应税收入,不得减除支付给其他联运合作方的各种费用。因此,如果代开票纳税人又需要支付给其他联运合作方费用,应尽量由联运合作方单独开具发票,而不要合并开具发票,否则,这部分营业税也应当由代开票纳税人承担。

案例分析2:青岛顺发货运有限公司为代开票运输企业,2012年8月的营业额为200000元,其中包括需要支付给联运合作方的运费80000元。顺发货运有限公司请开票单位开具200000元的运费发票,则需要向开票单位缴纳营业税及其附加。如果该公司与其联运企业之间没有承担税款的协议,则所有税款都应由其独自承担。根据这种情况,请提出纳税筹划方案。

方案一:顺发货运有限公司请开票单位开具200000元的运费发票。

则该公司应向开票单位缴纳营业税及附加=200000×3%×(1+7%+3%)=6600(元)。

方案二:顺发货运有限公司请开票单位开具120000元的运费发票,联运企业所收取的80000元运费,可以由联运企业自开或者代开80000元的运费发票。

则该公司应向开票单位缴纳营业税及附加=120000×3%×(1+7%+3%)=3960(元)。

联运企业所收取的80000元运费,由其自身承担营业税及附加=80000×3%×(1+7%+3%)=2640(元)。

由此可见,通过纳税筹划,顺发货运有限公司当月减轻了税收负担2640元(6600—3960)。因此,该公司应当选择方案二。

三、通过索取增值税专用发票进行纳税筹划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的规定,一般纳税人在购进货物或者购进应税产品时,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按17%的税率计算可以抵扣的进项税额,若取得增值税普通发票,则不能抵扣进项税。企业到商场或超市购买劳保用品、办公用品等,零星购买只能得到增值税普通发票。此时,企业可以考虑按期统一购买购物卡,索取增值税专用发票,从而可以按照专用发票金额的17%抵扣进项税。这样,即可达到少缴纳增值税的目的。

案例分析3:李斌是济南中兴电子有限公司的财务人员,每月到银座超市为各部门采购办公用品,共需支付23.4万元(含税)。由于属于零星购买,银座超市只能开具普通发票。因此,该公司只能取得普通发票。根据这种情况,请提出纳税筹划方案。

方案一:中兴电子有限公司取得普通发票。

则该公司可抵扣的进项税=0。

方案二:中兴电子有限公司的财务人员李斌统一到银座超市,为公司的各部门购买一张购物卡用于采购办公用品,再让银座超市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则该公司可抵扣的进项税=23.4÷(1+17%)×17%=3.4(万元)。

由此可见,方案二比方案一可多抵扣进项税3.4万元,从而少缴纳增值税3.4万元。因此,中兴电子有限公司应当选择方案二。

第4篇:公司运营规划方案范文

一、分立企业以减轻增值税税负的纳税筹划

(一)以自产初级农产品为原料的生产企业可通过分立进行增值税筹划

筹划思路: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五条的规定,对于直接从事种植业、养殖业、林业、水产业的单位和个人销售的自产初级农产品免征增值税。同时考虑到一般纳税人购进这些农产品时没有进项税额抵扣,《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八条又规定,一般纳税人向农业生产者购买的免税农产品,准予按照买价和13%的扣除率计算可抵扣的进项税额。但对于使用自己生产的农产品,则不予抵扣进项税额。因此,企业如果有自产农产品,可以考虑单独设立相关的子公司负责生产销售自产农产品,从而享受免税待遇。

案例分析1:潍坊市元丰牛奶公司主要生产流程如下:饲养奶牛生产牛奶,将产出的新鲜牛奶进行加工制成奶制品,再将奶制品销售给各大商业公司。奶制品适用17%的增值税税率,进项税额主要由两部分组成:一是向农民个人收购的草料部分可以抵扣13%的进项税额;二是公司水费、电费和修理用配件等按规定可以抵扣进行税额。与销项税额相比,这两部分进项税额数额较小,致使公司的增值税税负较高。已知2012年度从农民生产者手中购入的草料金额为200万元,允许抵扣的进行税额为26万元,其他水电费、修理用配件等进项税额为16万元,全年经营奶制品不含税销售收入为1000万元。根据这种情况,请提出纳税筹划方案。

方案一:元丰牛奶公司不进行分立。

则应纳增值税=1000×17%-(26+16)=128(万元)。

方案二:将饲养场单独分立出来由独立的子公司来经营,元丰公司仅负责奶制品加工厂。

假定饲养场销售给奶制品厂的鲜奶售价为800万元,其他条件不变。

则元丰牛奶公司应纳增值税=1000×17%-800×13%-16=50(万元)。

由于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产品免征增值税,因而饲养场销售鲜奶并不需要缴纳增值税。

由此可见,经过筹划,方案二比方案一减轻增值税税负78万元(128-50)。因此,应当选择方案二。

(二)通过分立企业对增值税纳税人身份进行筹划

筹划思路:对于不同类型、不同行业的企业而言,选择一般纳税人身份和小规模纳税人身份所承担的增值税税负是不同的。由于小规模纳税人购进货物所包含的进项税额不能抵扣,一般认为,小规模纳税人的税负较高。但有时候情况恰恰相反,对于一些产品增值率高,进项税额少的一般纳税人来说,它所承担的增值税税负有时会远远超过小规模纳税人。此时,则可以考虑通过分立企业将一般纳税人转变为小规模纳税人来减轻税收负担。

案例分析2:青岛市华美商品批发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年销售额为140万元,适用于17%的税率。该公司每年所能获得的进项税额比较少,仅为销项税额的50%。根据这种情况,请提出纳税筹划方案。

方案一:华美商品批发公司不进行分立。

则应纳增值税=140×17%-140×17%×50%=11.9(万元)。

方案二:华美商品批发公司新设分立为两个企业,年销售额分别为70万元。

公司分立之后,每个企业的年销售额都在80万元以下,符合小规模纳税人的标准,可以按照3%的征收率征税。

则两个企业共需缴纳增值税=70×3%×2=4.2(万元)。

由此可见,经过筹划,方案二比方案一减轻增值税税负7.7万元(11.9-4.2)。因此,应当选择方案二。

二、分立企业以减轻营业税税负的纳税筹划

筹划思路:根据《营业税暂行条例》第二条的规定,餐饮业和娱乐业所适用的营业税税率是不同的,餐饮业适用5%的税率,娱乐业适用5%~20%的税率。有些企业同时提供餐饮业和娱乐业的服务,如果这两种经营项目不能够进行独立核算的话,则可以考虑分别由不同的子公司予以经营,以避免从高适用税率。

案例分析3:济南市蓝海大酒店是一家融餐饮和娱乐于一体的企业,该企业经营夜总会、歌厅、舞厅等娱乐项目,同时经营餐饮。由于其内部核算体系不完善,在2012年度,该企业的娱乐业收入和餐饮收入无法准确划分,该公司的总营业额为2000万元,根据企业的估计,其中需要缴纳20%营业税的娱乐项目的营业额应当占到80%。根据这种情况,请提出纳税筹划方案。

方案一:蓝海大酒店不进行分立。

该企业由于没有准确核算娱乐业收入与餐饮业收入,因此,应当一并按照20%的税率征收营业税。

则应纳营业税=2000×20%=400(万元)。

方案二:蓝海大酒店将餐饮业分立出来,成立全资子公司,其他条件不变。

则餐饮业应纳营业税=2000×(1-80%)×5%=20(万元),

娱乐业应纳营业税=2000×80%×20%=320(万元),

合计纳税=320+20=340(万元)。

由此可见,经过筹划,方案二比方案一减轻营业税税负60万元(400-340)。因此,应当选择方案二。

三、分立企业以减轻消费税税负的纳税筹划

筹划思路:根据《消费税暂行条例》第四条的规定,消费税除金银首饰外一般在生产销售环节征收,在零售环节不再征收。因此,相关企业可以考虑将其中某个部门分立出去,成立一家独立核算的批发企业,然后以较低的价格将应税消费品销售给该批发企业,从而减少应纳税销售额。而独立核算的批发企业,只缴纳增值税,不缴纳消费税。

案例分析4:烟台市百丽化妆品有限公司为一家化妆品生产企业,适用于30%的消费税税率,每年生产化妆品20万套,每套成本为180元,批发价为210元,零售价为250元。该公司采取直接对外销售的方式,假定其中有一半产品通过批发方式,一半通过零售方式。根据这种情况,请提出纳税筹划方案。

方案一:百丽化妆品有限公司不进行分立。

则应纳消费税=(10×210+10×250)×30%=1380(万元)。

方案二:百丽化妆品有限公司将其中一个经营部门分立出去成立一家批发公司。

该公司的化妆品先以较低的批发价200元销售给该批发公司,然后再由该批发公司销售给消费者。

则应纳消费税=(20×200)×30%=1200(万元)。

由此可见,经过筹划,方案二比方案一减轻消费税税负180万元(1380-1200)。因此,应当选择方案二。

四、分立企业以减轻个人所得税税负的纳税筹划

筹划思路:自2000年1月1日起,为了避免重复征税,个人独资企业停止征收企业所得税,对投资人比照个体工商户征收个人所得税。个体工商户所得税采用5%~35%的超额累进税率,应纳税所得额越高,适用的税率就越高,纳税人的平均税负也就越高。因此,当个人独资企业拥有多项具有相对独立性的经营业务时,可以采用分立个人独资企业的方式创办多家个人独资企业,这样就可以降低每个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从而降低所适用的税率,并减轻整体税收负担。

案例分析5:山东省日照市市民刘宁创办了一家个人独资企业,该企业经营范围主要是销售商品和加工、修理两项业务,刘宁负责销售商品业务,其妻负责加工、修理业务。在2012年度,该个人独资企业取得销售纯收入50000元(扣除成本、费用、损失和税金),取得加工、修理纯收入25000元(扣除成本、费用、损失和税金)。根据这种情况,请提出纳税筹划方案(为简化计算过程,不考虑投资者的工资和生计扣除)。

方案一:个人独资企业不进行分立。

则应纳个人所得税=75000×30%-9750=12750(元)。

方案二:将个人独资企业分立为两个企业,一个由刘宁专营销售业务,一个由其妻专营加工、修理业务。

假定2012年度经营收入不变,则两个个人独资企业共需缴纳个人所得税=50000×20%-3750+25000×10%-750=8000(元)。

由此可见,经过筹划,方案二比方案一减轻个人所得税税负4750元(12750-8000)。因此,应当选择方案二。

五、分立企业以减轻企业所得税税负的纳税筹划

筹划思路:新《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八条规定,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减按2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是指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并符合下列条件的企业:(1)工业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1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3000万元;(2)其他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8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1000万元。如果企业的规模超过了小型微利企业的认定标准,但企业各个机构之间可以相对独立地开展业务,则可以考虑采取分立企业的方式来享受小型微利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从而减轻企业所得税税收负担。

案例分析6:天津新达货物运输公司共有10个运输车队,每个运输车队有员工70人,资产总额为900万元,每个车队年均盈利28万元,整个公司年盈利总计280万元。根据这种情况,请提出纳税筹划方案。

方案一:天津新达货物运输公司不进行企业分立。

则应纳企业所得税=280×25%=70(万元)。

方案二:10个运输车队分别注册为独立的子公司。

企业分立之后,每个子公司都符合小型微利企业的认定标准。

则应纳企业所得税=28×20%×10=56(万元)。

由此可见,经过筹划,方案二比方案一减轻企业所得税税负14万元(70-56)。因此,应当选择方案二。

第5篇:公司运营规划方案范文

为规范我县接送学生车辆的运营秩序,强化管理,保障学生乘车安全,根据国务院《校车安全管理条例》、《X省校车安全管理办法》,县政府确定改革我县接送学生车辆的管理模式,实行公司化运营。为确保改革顺利进行,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国务院《校车安全管理条例》、《X省校车安全管理办法》为指导,进一步强化红线意识,立足长效管理,健全管理机制,规范运营秩序,杜绝校车安全责任事故,保障学生的乘车安全。

二、工作目标

建立“政府主导、部门联动、公司运营”的运行模式,全面实现校车规范化管理,杜绝超载超员、非法营运车辆接送学生等交通违法行为,消除交通安全隐患,营造安全、便捷的乘车环境。

三、运营方式

(一)经营主体。菏泽慧恩校车服务有限公司为经营主体公司(以下简称慧恩公司)负责经营和管理我县校车。实行四个统一,即统一审批、统一标识、统一培训教育、统一检验。

(二)车辆流转。X县域内现在运营的所有接送学生符合条件的校车可转入慧恩公司名下,接受慧恩公司统一管理。根据校车服务需求,校车使用单位与慧恩公司签订服务合同,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

(三)运营路线。县教育、交警、交通、城管、住建、安监等部门及慧恩公司规划科学合理的接送路线。慧恩公司管理校车要按定时、定线、定点、定车、定员、定座的原则,确定每车每天往返接送学生的次数,做好学生接送工作。

(四)学生乘车。学生乘车采取“实名制”。乘车学生信息由各学校、幼儿园提前向慧恩公司提供,学校确定专人负责配合慧恩公司组织学生乘车,并为校车划出专用停车位。

四、责任分工

根据《X省校车安全管理办法》规定和我县校车安全管理工作要求,各有关单位要对校车安全管理工作履行下列职责。

(一)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对校车安全管理履行综合监督管理责任,依法行使综合监督管理职权,指导协调、监督检查教育、公安交警、交通运输等县政府有关部门校车安全管理工作。

(二)县教育局

1.依照《校车安全管理条例》的规定,与公安交警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建立校车安全管理工作协调机制和信息共享机制;

2.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并实施与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和校车服务需求相适应的校车服务方案;

3.做好校车使用许可申请的受理、分送、审查和上报等工作;

4.组织学校开展交通安全教育;

5.负责校车安全管理责任书备案管理工作。

(三)县交警大队

1.依法审查校车使用许可申请材料并提出意见;

2.依法做好校车驾驶人资格审查、审验和校车检验合格标志核发工作;

3.依法发放校车标牌;

4.依法查处校车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

5.依法查处未经许可从事集中接送学生上下学,使用未取得校车驾驶资格的人员驾驶校车,转让、挪用校车标牌以及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校车标牌等行为;

6.加强对校车行驶线路的道路交通秩序管理,查处机动车驾驶人不按照规定避让校车等扰乱校车运行秩序的违法行为,保障运载学生的校车优先通行;

7.协助教育行政部门组织学校开展交通安全教育,对校车服务提供者和配备校车的学校开展校车驾驶人安全教育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将校车驾驶人的道路交通安全等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信息抄送其所属单位、学校和教育行政部门。

(四)县交通运输局

1.依法审查校车使用许可申请材料并提出意见;

2.合理规划、设置公共交通线路和站点,改善校车途径的农村公路安全通行技术条件,消除安全隐患,按照标准设置校车停靠站点预告标识和校车停靠站点标牌,施划校车停靠站点标线;

3.监督汽车维修企业落实校车维修质量保证期制度;

4.督促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的校车服务提供者健全制度、落实措施,加强安全管理,依照国务院《校车安全管理条例》规定对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企业的有关违法行为给予处罚。

(五)县城管局

县住建局

协助做好校车站点规划定点和建设审批等事宜。

(六)校车公司

1.按照《X省校车安全管理办法》实行公司化管理,建立校车档案,做到一车一档,科学规划和布局校车总量。

2.建立校车信息管理系统,采集录入校车、驾驶人、学生乘坐情况等基础信息。

3.加强对校车运行进行安全有效的管理,校车要安装卫星定位及3G视频监控系统,配备逃生锤、灭火器、急救箱等安全设备,确保有效实用。

4.加强对驾驶员、随车照管人员的管理和安全教育,组织他们认真学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以及安全防范、应急处置、应急救援知识,保障学生乘坐校车安全,确保在运营过程中文明服务、礼貌待人,营造安全舒适、文明方便的乘车氛围;

5.承担安全管理主体责任,全力做好校车的运营和管理工作,达到学生及家长、学校、企业、政府四方满意的目的。如若校车运营管理当中出现安全事故,善后事宜由菏泽慧恩校车服务有限公司全权处理,与X县教育局无关。

6.接受物价部门校车服务价格监管指导,对服务价格进行公示。

7.驾驶员资质、校车质量符合《校车安全管理条例规定》(国务院令617号)。

五、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3月16日至3月26日)。开展校车公司化运营研究,制定校车公司化运营工作实施方案,确定工作目标,明确责任分工,召开动员会议,动员现有接送学生车辆拥有者主动支持我县校车公司化运营工作。

(二)组织过户阶段(3月27日至4月27日)。教育部门做好现有校车的统计,各乡镇(街道)做好与存有接送幼儿车辆的幼儿园协调、联系工作,交警部门按照教育部门提供的车辆信息,结合慧恩公司做好车辆过户。慧恩公司与存有接送幼儿车辆的幼儿园签订合同,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纳入公司化运营。

(三)实施运营阶段(长期)。县安监、教育、交警、交通、城管、住建、慧恩公司根据《X省校车安全管理办法》规定和我县校车安全管理工作要求,认真履行本单位校车安全管理工作有关职责,确保我县校车公司化运营安全、有序,确保接送学生上下学安全。

六、加强领导

县政府成立X县规范校车公司化运营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会议,研究解决校车在公司化运营管理中出现的问题,确保我县校车公司化运营体制健康发展。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主动履行校车管理职责,加强监管,保障所有校车安全运行。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各乡镇(街道)也要成立相应机构,在县领导小组指导下,完善管理机制,增派人员力量,配合有关部门搞好校车监管,确保学生乘车安全。

第6篇:公司运营规划方案范文

工作重心:展开摸底行动,了解掌握整个公司的基本状况:包括人事人员情况,技术力量、能力与水平;营运状态;经营方向与思路;发展策略,企业文化。

新的工作场所、新的上司、新的员工和新的这些新环境对任何人来说不可不是一个挑战。快速适应是一种能力也是作为经理人的一种要求,了解自己直接领导的员工,清楚他们的能力、优点和缺点,工作能力和工作态度,才能快速地适应新环境,才能以积极的心态,充满自信地面对挑战,才能有效展开沟通,制定工作方案,改进策略。

识人,用人是管理的重要工作之一。识人是为了用人,用人重在赏人,懂得欣赏人才的优点,运用人的长处,发挥认得长处,挖掘人的潜能。只有对人才充分了解,才能有效有法地使用人才。只有详细了解公司人力资源,智力资源,才能制定行之有效的经营管理策略;才能实施卓有成效的管理监控措施,如此,才能确保公司日常运作有序高效,确保各项工作有条不紊地进行。

1.熟悉环境,人事人员摸底行动

1.1查看人事档案,了解公司中高层人员的知识和经验基本情况。

1.2走访各部门,观察各部门工作现状;从人员的工作情况、生产现场、办公场所来体味各部门的管理水平;现场状况、人员的工作纪律、工作效率,最能折射出该部门领导的管理水平和能力。

1.3召开座谈会:一对一的单独会谈。会谈内容主要是会谈对象的工作经历与经验,个人的能力擅长,对公司现状,对公司文化和运作的意见,是否有建设性的想法;对其部门的现状是否能看到不足,是否有好的改善措施与设想,对自己部门工作是否有长远规划。 1.4非正式接触:利用工作之外的时间,非正式接触交流,考察各部门领导的沟通能力,和其他潜在能力,增进个人情感交流,有利于取得工作上的支持与配合。

通过上面四种方式了解各部门领导的个人能力,个性特征,从而掌握公司人力资源,智力资源的总体构成,考究是否与现在经营运作需求相适应,能否满足公司现在及未来的经营发展需要,以便以后向总经理提出人力资源策略性意见,便于以后工作开展制定有针对性的措施,处理日常事物务中有区别地采取相应的沟通方式。

2.了解公司营运和生产运作流程与程序、流程与程序。

2.1查看公司运作程序文件和ISO体系文件:了解公司的体系建立的情况,运作程序规范程度;文件的规范与完善与否,透露出公司的管理水平,反映公司运作是否有序,一个杂乱无章的公司是肯等没有完备的有条理的程序文件的。程序文件是公司日常运作,事物处理的法律依据。拥有比较规范完整的程序文件并如是执行,是企业走向规范发展的第一步,是公司可持续经营的基石。

2.2实地调查程序文件,ISO体系文件执行情况,实际运作与文件是否相符,是否存在说的和做得风马牛不相及。不相符的程度,或切实执行的程度。为以后的工作开展提供策略依据。

3.了解公司的发展历史,技术积累与技术力量情况:

3.1主要了解现在的研发团队的人力资源情况,工作经验情况,产品研发发展历史。 3.2查看工程工艺文件的编制情况。工艺指导性文件的规范程度,可操作性,实用性。过程控制文件的规范齐备程度、实施的有效性、可执行性。

4.了解公司产品的客户和销售市场分布,把握公司经营走向。主要通过与总经理和销售人员的交流,查看接受的订单情况来获悉。为以后公司制定市场策略,经营方向,战略布局提供策略意见。

第二周计划

工作重心:进入生产现场细心观察,调查了解生产过程控制与产品质量控制状况。把握需要改善提高的薄弱环节。寻找与外企、同行一流企业的差距,与规范化管理,精益(生产)管理的差距。

1.身临问题发生的现场,考究生产运作中发生的问题。 2.车间生产状况摸底:

2.1查看以往的生产报表记录,了解日产量、生产力、人均产出率、合格率、生产能力,年度月度产出等生产情况;

2.2生产车间观察:现场劳动纪律,员工工作效率,半制品,物料临时性存放搬运的措施与方式,车间布局的合理性和便捷性与否,了解现场6S管理与看板管理,文化墙的建设情况。

2.3细心观察员工的操作,调查员工的质量意思。甚至可以“放苍蝇(”不良品放流水线),观察员工的反映便知一二。

2.4过程控制的了解:员工作业是如何进行指导的,有无标准化作业,过程工艺有无标准,过程控制有无标准,过程有无可靠性控制方法和手段。关键岗位管理如何,关键工序控制怎样。

2.5生产异常现场处理的了解。时候有异常快速处理机制,有快速处理团队。 2.6生产设备配备情况,配备的数量与精度,设备维护保养执行得如何,有无有效的点检制度并执行,有无TPM的培训,操作的安全性,有无规范的操作规程并执行到为。工装夹具配备如何,工装是否有质量保证能力,离精益生产的防错功能工装有多大差距。

3.产品质量管理摸底

3.1查看以往和现在的质量报表,了解质量问题集中出现的情况和车间生产的质量表现,查看报废率,不良率,一次合格率水平。

3.2实验室装备情况了解:安规测试、常规测试、工况测试、特性测试、环保检测等需要的设备配备如何

3.3产品与零部件的质量控制情况:零件检测控制方法和手段,产品出厂前主要经过了那些检测,实施了那些检测和控制手段。

3.4计量器具与检测设备的管理情况:检测工具与设备管理制度,有无定期校验与鉴定管理,能否保证检测数据的可靠性。

3.5有无致力改善和提高生产过程质量输出的稳定性和一致性。有无有效生产过程质量控制稽核制度并执行落实。产品的首检,巡检、终检有无实质性起到作用。

4.物流供应系统管理摸底

4.1了解订单执行整个过程,寻找定单执行的过程障碍。

4.2了解生产计划的制定与执行情况,了解生产计划与进度的吻合程度。计划和进度变更的频度及根由。

4.3了解采购管理:目前采购的前置期,现有采购政策与方式;采购的应急能力;供应商的分布,供应商供应能力与水平;供应商配合合作程度;采购作业的有效性和及时性。 4.4了解仓储管理:目前库存政策,仓储数据的可靠性,物料查找的便利性;仓储与车间生产的供货方式,配合力度;呆滞物料处理措施;

生产过程的稳定性,质量产出的稳定性和一致性,主要依靠行之有效的工程工艺技术,执行到位的环环相扣的监控程序作保证。同时涉及到源头的输入控制,源头控制主要分两块:其一是公司内部产品生产源头,就是产品的研发,产品是否有可靠的质量设计,产品结构与功能除了能满足客户要求外,能否适用现有的生产设备工艺能力,能否满足生产上质和量稳定输出要求。这需要通过有效的试制验证。许多民营企业常出现的毛病就是试产验证只是走过程,没有实质性起到生产质量稳定性的预防保证作用,甚至有的产品刚研制出来,便要匆匆投产,应急订单。这其中可能有诸多因素,我想不可排除之一的因素是开发的速度,没有展开开发的同步工程技术管理。其二,是原材料供应的质量稳定性和一致性的管控。常见一些采购与IQC老抱怨供应商这也不是那也不如意,仿佛天底下就没好的供应商。我们应当反思的是:当初供应商选择与评估的是否做到位,还是公司的供应商政策与策略有问题,这才解决这个源头控制的根本。

因此,我认为建立“靠制度管人,靠程序办事”的运行机制,是公司规范运作的基础。

第三周计划:

工作重心:制定改进方案书,争取公司主要领导层的达成共识;未能达成共识的制定培训方案。

1.通过对公司情况的了解,编制改进方案书:

2.改进方案书呈报总经理:与总经理沟通,在改进方案与措施上取得一致意见的制定实施计划。实施改进需要的支持与保证需求。考虑可能面临的障碍。

3.与个部门领导探讨改进措施:通过单独的一对一的方式,征询直接下属对其部门及公司改进意见。没有建设性意见,鼓励其思考,并确定再次会谈的时间。对有个人观点的,并与改善方案书相同或异曲同工的,进步探讨可能遭遇的障碍与阻力。

4.制定培训大纲与教材,制定培训计划:培训大纲主要是针对现状培训大纲主要是精益生产和精益管理的教材和涉及改善方案中的内容一些教材。

第四周计划:

工作重心:确定改善方案与管理目标。

1.组织召开首次正式工作会议:通过单独沟通工作的铺垫,组织召开与直辖各部门的领导会议,邀请总经理参与,会议主要宣导本人的管理风格,管理思想,工作思路。进行工作方法上的工作沟通。会议要求各部门会后提交自己的工作思路,管理思想,改善建意与措施。

2.收集各部部门(中高管理层)改善意见书:让管理层的认识到这是公司的要求,非我这新来者个人要求,避免改善方案形成孤立的局面,有利于消除一定程度上障碍与阻力。 3.公布改进方案:在中高层管理人员的意见书收集完后,召开管理扩大会议(含一线管理人员,文员等),以公司的

第五周计划:

工作重心:实施培训,达成管理共识,思想共识。

1.培训前思想动员会议:培训的目的与完成培训基本要求。 2.选定培训方式:根据公司生产任务情况,选择培训方式

2.1分部门轮换式培训:不利于各部们的培训交流与沟通,但有利于处理各部门日常事物,保持生产正常运作。适用于生产忙季。

2.2集中封闭式:有利于部门管理者之间交流与沟通,便于形成管理共识,统一管理思想。适用于生产淡季。

3.跟踪和收集培训心得:要求参与培训人员必须提交学习心得,与实践方案。

第六周计划:

工作重心:组织变革小组,制定变革方案并展开管理变革,

1. 融入日常管理,坦诚胸怀,与直接下属建立信任,管理平稳过渡。

2. 观察调研,选定合适人才,组织成立变革小组:变革小组成员要求选用,富有工作激情,改善意思强烈的人员,并有方案涉及的部门之负责人。

3. 制定变革小组行动方案与进度甘特图,并落实实施。 第七周计划:

工作重心:推动变革小组的工作,展开具体措施,并跟进结果,检讨并修正推进行动。 1. 跟进变革的措施,解决生产运作中的障碍,确保生产运作顺畅有序。 2. 每天进行变革小组工作小结。

3. 建立生产质量问题日清制度:对生产中的常见问题和每日主要问题进行当日处理,制定改善措施并落实跟进。

第八周计划:

工作重心:制定并实施基础人员精益思想培训,推动全员改善行动,建立全员提议案制度。

1. 组织制定一线员工精益生产培训计划:

2. 建立和推动全员提议案制度:根据议案执行后的成效设立奖励等级。刺激和激发全员改善的动力。

第7篇:公司运营规划方案范文

一、转嫁税负 

在“营改增”后,大多的物流企业所承担的税负不但没有减少,反而出现上升的趋势,针对这一税负上升的情况,物流企业通过调整服务的价格,把增加的增值税由下游的企业来承担。那么对于下游企业,如果它也属于增值税的一般纳税人,通过购买服务产生的增值税进项税额是可以抵扣的,那么下游企业的实际采购成本就会相应降低。因此,调整原有的价格体系,就会产生一举两得的效果。 

案例一:上海物流有限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并且其位于“营改增”试点的地区。运输服务是其主要的业务范围。2013年9月,该公司与新和有限公司订了一笔300万元合同(含税)。通过财务人员计算,在原来的税收制度下,上海物流有限公司需要缴纳9万元(300x30%)的营业税,净收益为294万元。在“营改增”之后,物流企业中货物运输税率从营业税3%调整到了11%的增值税税率,在这种情况下,上海物流公司的税负必将大幅增加。在不考虑其他的税费和费用的情况下,该公司可以作以下的纳税筹划。 

一般方案:该公司签订一笔200万元的运输服务合同。应该缴纳增值税。应纳增值税为29.7万元[300÷(1+11%)×11%],净利润为一300-29.7=270.27(万元)。新和有限公司可以针对此业务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29.7万元。 

建议方案:该公司通过调整服务价格,签订协议,将合同金额变为328万元。在这种情况下,应纳增值税为32.5万元[328÷(1+11%)x11%],净利润为=328-32.5=295.5(万元)。而新和有限公司可以针对此业务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32.5万元。 

经过对比发现,建议方案比一般方案下的方案税负增加了2.8万元(32.5-29.7),但净收益增加了25.23万元(295.5-270.27)。另外,建议方案中新和有限公司的可抵扣增值税进项税也增加了2.8万元,由此,新和有限公司的实际采购成本也由300万元下降到了295.5万元(328-32.5)。上海物流有限公司应选择建议方案作为最优的选择。 

二、由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转为小规模纳税人 

“营改增”后,许多的物流企业会使得其拥有比较高的销项税额,而其进项税额会相对较少,从而企业的增值税负加重。在这种情况下,如果转为小规模纳税人,其将变成税率3%,这样虽然不能抵扣进项,但整体应交的税将降低。由此,试点的物流企业中如果有年销售额超过500万元,但是规模不具有大规模的企业,可以通过分立,由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转为小规模纳税人,能够在一定程度上降低增值税税负。 

案例二:北京华联物流有限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并且其位于“营改增”试点的地区。运输服务和物流辅助服务是其主要的业务范围。该公司的预计2013年的销售额为600万元(含税),其中交通运输业务的营业收入为350万元。物流辅助服务的营业收入为250万元,该企业可抵扣进项税额假设为20万元,该公司可以作以下的纳税筹划。 

一般方案:在该公司继续保持一般纳税人身份的情况下。该公司应纳增值税为28.83万元[350÷(1+11%)x11%+250÷(1+6%)×6%20],应缴纳的城建税及教育费附加为2.883[28.83x(7%+3%)],共需纳税28.83+2.883=31.713万元。 

建议方案:北京华联物流有限公司可以分立为A和B两个公司,其中A公司主营交通运输业,销售额350万元,而B公司主营物流服务业务,销售额250万元。A和B两个公司正好销售额都在每年500万元以下,符合小规模纳税人的认定标准。由此,A公司应交增值税为10.19万元(350÷(1+3%)×3%),A公司应交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为1.019万元[10.19x(7%+3%)],A公司共需纳税11.209万元(10.19+1.019);而B公司应交增值税为7.28万元(250÷(1+3%)×3%),应交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为0.728万元[7.28x(7%+3%)],B公司共需纳税8.008万元(7.28+0.728)。A和B两个公司共需缴纳税款19.217万元(8.008+11.209)。 

经过对比发现,建议方案比一般方案下的方案税负减少了12.496万元(31.713-19.217),因此,应选择建议方案作为最优的选择。 

三、收入分类核算 

物流企业一般都有多种业务,而不同的业务,其增值税税率是不同的。比如,提供运输服务的企业按照交通运输业的11%的税率进行征收的;对货物储存运输和装卸等其他服务的企业是参照征收增值税的现代服务业项目规定6%的税率进行征收的。根据规定,纳税人同时有不同税率的销售货物或应税劳务,应分别核算;未分别核算,从高适用营业税率。由此,物流企业在兼营不同税率的销售服务或商品时,应把收入分类核算,从而规避高的税率。 

第8篇:公司运营规划方案范文

[关键词] 创新管理 合资铁路 股权管理 行业管理

合资铁路公司的创新管理方式,是实行合资铁路运输资产经营与运输生产经营相分离,即合资铁路公司负责运输资产的专业化经营,运输生产全面委托铁路局专业化经营,实行经营管理目标责任制的管理方式。南昌铁路局(简称南昌局或路局)经铁道部授权,作为福建合资铁路公司的出资者代表、行业管理者,同时又是经营合作者和市场竞争者。如何在合资铁路的公司体制框架内,在创新管理方式情况下,履行好铁道部授予的出资者代表、行业管理职责,处理好铁路局与合资铁路公司之间出资者代表与经营者、业务合作与市场竞争、行业管理与运输主体的关系,建立两者之间的良性互动运作机制,以此达到“双赢”,是需要我们研究探索的问题。

1 创新合资铁路管理方式的主要内容

南昌局从有利于福建铁路西部出口运输生产调度的统一指挥,运用国铁、合资铁路的双重机制和政策,发挥闽赣两省的区域优势,提高闽西铁路运输的整体效益等因素考虑,经出资者代表协商、董事会会议决议,于2004年7月由龙岩铁路有限责任公司(简称龙岩公司)兼管赣龙铁路福建段,实行“两线(漳龙、赣龙线)两制(合资、国铁)一体”管理模式。通过这种模式两年半时间的运作、“互动”,龙岩公司借鉴了路局的直管站段管理制度、专业管理方式,促进了管理品质的提升;南昌局吸取了龙岩公司的体制优势、机制优势和经营理念,提高市场意识、经营意识,实现了路局与龙岩公司的资源互补和优化配置,达到“双赢”效果。

在总结这种模式运作取得经验的基础上,按照“五个有利于”(即有利于运输资源配置、有利于调度统一指挥、有利于强化专业管理、有利于运输安全有序可控,有利于效率效益全面提高)的原则,严格遵循《公司法》,在“六个不变”(即合资铁路公司名称不变、法人地位不变、纳税地点不变、运输管界不变、财产所有权不变、财务收支完整性不变)的前提下,从2007年1月7日18时起实行武夷山、龙岩、泉州铁路有限责任公司资产所有权与生产经营权相分离,合资铁路公司负责资产管理,包括合同签订与执行、国资监管、财务预算编制与执行、董事会相关决议执行,对生产安全、经营管理特别是收入、支出进行有效监督等;生产经营权委托铁路局管理,铁路局对合资铁路公司运输生产资源与国铁相关资源进行有效整合,将合资铁路的运输生产按专业由铁路局落实到南平、龙岩车务段,福州机务段,南平、龙岩工务段,福州电务段,福州、永安车辆段等相关站段进行专业化经营。

2 铁路局的股权管理

南昌局经铁道部授权,作为出资者代表对合资铁路公司实行出资者代表的股权管理,以被委托人身份承担铁道部要求承担的相应责任,在铁道部的授权范围内行使股东权利,享有股东权益等。坚持管资产、管人与管事相结合的原则,体现权利和责任的统一,加强对合资铁路公司股权的规范管理,更好地促进合资铁路健康发展,实现股东与经营实体的“共赢”目标。

(1)资产管理。根据国家、铁道部及路局的有关规定做好合资铁路公司的资产清查、评估、核销、财务、审计等管理工作。以确保铁道部、福建省确定的经营目标为前提,遵循“以收定支、收支配比、总量控制”的原则,做好委托经营管理期间的预算管理,即由路局提出建议,合资铁路公司负责编制,经董事会审议确定后,与受托经营业务相关的预算由路局分解下达,预算执行由路局和合资铁路公司双方共同监督实施。路局要按公司章程规定落实合资铁路公司的铁路方资本金,协助合资铁路公司优化资本结构,按股权比例对合资铁路公司的银行债务提供担保、分享合资铁路公司的税后利润。

(2)人事管理。铁路局要根据干部管理权限和公司章程规定,负责或协助做好公司铁路方董事、监事、经营者(总经理、党组织负责人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推荐和考核工作。建立委派董事监事管理、经营者管理、岗位交流、失职责任追究和优胜劣汰等制度。

(3)重大决策。路局通过董事会参与合资铁路公司的重大决策,体现自己的意志。路局在研究决定涉及合资铁路公司的重大问题时,事先由路局合资铁路管理办公室商有关部门提出方案,履行路局内部必要的决策程序,再提出正式议案通过委派董事参与公司董事会决策。

(4)协调服务。路局合资铁路管理部门负责研究合资铁路政策,牵头组织研究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管理制度,协调处理好地方出资者代表、合资铁路公司及路局职能部门单位的关系,指导公司规范运作,组织董事会秘书处的日常工作,为董事会提供服务。

(5)咨询指导。路局有关部门要发挥自身人才、技术、行业管理优势,帮助指导相关站段开展合资铁路的大维修项目、工程审价、招投标、物质供应、技术信息、运输产品设计及合资公司员工的教育培训、职称评定、社保、医保、房改等工作,提供政策咨询、方案论证。

(6)落实股权管理责任。路局通过委派董事、监事在董事会和监事会层面对公司的生产、建设的重大投资、重大决策、劳动用工、收入分配以及干部选派等经营活动行使表决权和监督权,依法履行股权管理责任。

3 铁路局的行业管理

路局受铁道部委托对合资铁路公司行使行业管理职责,在规划建设、技术规范、调度指挥、运输计划、运输统计等方面对合资铁路公司进行检查、监督和指导,承担行业管理的责任。实行委托管理后, 合资铁路公司的运输计划纳入路局运输计划,路局有关部门在编制计划时,在坚持总量平衡、科学合理的原则下,安排好合资铁路公司车辆、车流、车种配置和列车开行方案,强化路网运输的统一调度指挥,确保合资铁路公司和国铁运输联网的有序和畅通。路局各专业管理部门、相关站段,按照铁路行业统一的作业标准、质量标准、检查标准,做好专业管理制度的对接整合,实施国铁、合资铁路一体化专业管理。如:将合资铁路线桥车间细分为线路车间和路桥车间,将列检所改设为运用车间,设检车班组、红外线维修班组,水电车间的给水、电务业务分开,给水与房建、生活业务合并纳入后勤保障管理,电力业务委托电务段管理,实施合资铁路线路、桥隧涵、检车、红外线、电务、房建、给水、生活设施的专业化管理。通过整合,充分利用了国铁工装设备,解决了合资铁路工装设备不足及落后陈旧的问题。通过国铁严格的专业管理和统一的职业技能培训,逐步提高合资铁路技术管理人员业务水平和职工技能水平。

4 建立合资铁路与国铁的互动双赢运作机制

合资铁路与国家铁路既存在内部竞争,又唇齿相依,只有双方精诚合作、良性互动,才可实现双赢。针对合资铁路的创新管理方式,我局可从资产优化、激励机制、营销联运、安全监管、人才交流、优势互补等方面建立合资铁路与国铁互动双赢运作机制。

4.1 建立国铁与合资铁路资产统筹优化的经营机制

实施新的管理方式后,共享国铁的各类资源,优化整合合资铁路管理机构、运输设备,减少增量投入和重复配置,逐步盘活存量资产,从而改变合资铁路资源配置“小而全”的现象。

一是充分利用国铁的生产布局,整合合资铁路公司的生产车间,实现管理资源的优化配置。如:撤销武夷山机务车间,相关业务划归福州机务段福州运用车间进行管理;撤销武夷山列检所,将相关业务划归来舟运用车间管理;撤销南平工务段建瓯线路车间,将南平工务段原建瓯线路车间工作划交南平工务段南平线路车间和建阳线路车间管理。在此基础上,路局对相关站段的管理机构、生产车间、班组进行整合,减少管理层次、结合部及相应管理人员。

二是对机车运用方案进行优化整合。将湖头站调改72小时进泉州整备一次,与泉州―安溪调小机车互换;补机改为漳平―湖头间补助,漳平每天进出库5台次,湖头―福德上行补6列,大深―福德全补,兼湖头―下洋3对小运转列车,补机使用机车4台,由永安运用车间担当,泉州―漳平、漳平―铁山洋机车混套,乘务方式实行轮乘制;取消铁山洋―坎市小运转,改为漳平―铁山洋部分列车延伸到坎市;赣州-漳平的客车交路有一对延伸到泉州,采用轮乘务方式,其它交路机车运用方式和调小机车运用维持现状不变。机车交路优化后,每天节约3台机车,提高了机车和人员使用效率,解决了合资公司机车长期不足的矛盾,缓解了供车压力和机车欠修问题。

三是合资铁路调剂使用国铁轨料物资及电化改造更换下来未到使用期限的设备,盘活国铁资产,节约合资铁路维修成本;在铁路枢纽布局规划及新增设施建设上,要充分发挥既有国铁、合资铁路机辆设施、检修基地的作用,做到设施共享、综合利用。

4.2 建立分权与监督结合、约束和激励并举的运作机制

按照权责明晰、分权与监督相区分的原则,由各合资铁路公司制订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以及总经理工作制度,明确划分股东会、董事会、总经理的职责范围与决策程序,强化监事会的监督职能。

一是建立股东会工作制度或出资者代表协商制度。建立健全股东会工作制度或股东协商制度,路局与其它股东之间就公司的人事安排、制度建设、议题审核、公司组建等重大问题加强沟通、协商和决策,保持股东之间、股东与公司之间的信息传递顺畅有效。

二是提高董事会的工作质量。建立健全董事会工作制度,使其职责职权更细化更明晰,可操作性明显提高,特别在董事会与公司之间的合同授权、资产核销、制度审定、预算编制内容等方面;对公司的重要议案(或报告)审核要程序化,内容要格式化;建立项目提报、咨询论证、董事会决策、监督(落实)执行、情况报告的闭环管理程序,提高决策质量和效果。

三是规范监事会的监督职能作用。建立健全监事会工作制度,促使监事会会议制度和议事活动的正常开展;改变监事会“虚化”现象,发挥监督检查和督促整改的职能作用;建立国家审计、社会中介审计、内部审计“三位一体”监督体系,通过改变委托方式(董事会直接委托),扩大委托范围(年薪、工效挂钩),增加委托内容(经营绩效、管理建议书),提高中介机构审计质量和效果。

四是加强经营班子约束和激励机制建设。建立健全总经理工作制度,对经营班子职责规定更详细,更有约束力;通过实行预算管理和工效挂钩等办法,强化对公司战略管理;通过实施合资铁路公司经理班子薪酬政策与相关站段领导班子经营业绩考核办法,建立合资铁路经营管理委托双方协同一致的激励和考核评价机制,加大经营班子的责任和压力,凸显激励和约束作用。

4.3 建立针对其他运输方式竞争对策的营销联运机制

随着合资铁路的发展,旅客、货物运输往往需要通过国铁、合资铁路“接力运动”而到达目的地。路局作为合资铁路公司的出资者代表,不能回避业已存在的内部竞争,如在货物分流方面,随着车流径路的不同选择,国铁和合资铁路公司货物周转量、营业收入等指标必然存在此消彼长的关系,但考虑到国铁与合资铁路公司之间的经营联动性,需要密切协作、共同发展。竞争的最高境界是合作,可谓合作双赢。路局作为受托合资铁路运输经营单位,在搞好国铁运输主营的同时,也要全力抓好合资铁路的生产运营,组织实施国铁与合资铁路的整体营销策略,统筹优化国铁与合资铁路的运输方案,确立铁路大品牌、大营销战略,制订针对公路、水运等其他运输方式的竞争对策,做到在联合开发、合作经营中实现互利互惠,提高铁路运输在综合运输方式的市场占有率。

4.4 建立完善合资铁路公司的安全监管机制

路局要充分发挥完善的安全监管体系,履行好铁道部委托的安全监管责任。相关站段承担了合资铁路的安全管理责任,直接链接路局的“11233”安全管理机制及与之相配套的安全管理体系,建立定期督导和安全效能考核制度,提高其安全可控程度,促进合资铁路安全质量上水平。铁路安全监督管理办公室要督促各相关站段改善合资铁路安全设施,加强设备质量监控,完善防洪预案、救援预案、施工预案、设备抢修预案和行车组织预案,切实提高合资铁路的各种应急问题处置能力。

4.5 建立国铁与合资铁路流转顺畅的人才交流机制

路局向合资铁路公司选派一支综合素质好,具有战略决策能力,能够忠实代表和维护国有资产权益,正确履行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责,精运输经营、善铁路管理的董事和监事队伍;选择输送一支职业素养好,市场意识强,熟悉国内外经济运行规则,在运输经营、资本运作等方面具有较高水平的经营管理人才队伍。选派人员发挥各自特长、职务优势履行好合资铁路公司决策、监督、执行职责。相关站段实行合资铁路公司人员与国铁站段人员合署办公,相互取长补短,集中众智,促进了合资铁路公司与国铁人才的顺畅流转。

第9篇:公司运营规划方案范文

一、煤炭生产企业现状

近年来,我国通过对煤炭生产企业的资源整合,使其逐步走向集团化、规模化作业生产。而集团化、规模化作业生产最明显的结果是产能增长较快。虽然生产产能在增加,但生产材料成本、安全投入、人工成本、各项税费等也在逐年大幅升高,利润空间被压缩。加之一般的煤炭生产企业产品都比较单一,受市场制约影响较大,抵御风险能力不强。受原煤完全成本升高过快和煤炭市场价格约束的双重影响,企业盈利水平较低,不利于企业长期的可持续发展。因此,税收筹划就显得尤为重要。煤炭生产企业在加强财务经营管理、严格成本控制的同时,要把纳税筹划管理融入到企业财务经营管理活动中,充分利用税收优惠政策,以合理合法为前提,通过纳税筹划,减轻税费负担,增加企业利润。

二、煤炭企业生产经营过程的纳税筹划

1、增值税和营业税的筹划

增值税和营业税是我国最主要的流转税,2008年11月国家对增值税和营业税进行了修订。因此,要做好增值税和营业税的纳税筹划,煤炭生产企业应详细解读增值税和营业税税法政策,掌握该税法中的优惠政策,通过企业财税管理人员的合理筹划,达到减轻税赋的目的。

(1)混合销售的筹划。煤炭企业在煤炭销售过程中涉及混合销售行为。所谓混合销售,是指一项销售行为既涉及增值税应税货物,又涉及营业税的应税劳务。这种可选择性为纳税筹划提供了空间。如,煤炭企业在销售煤炭过程中提供运输服务,可以选择将从购货方收取的运费作为价外费用并入销售额一并计算销项税,也可以选择将运输单位设立为运输子公司而缴纳营业税。

例:某煤炭企业2009年销售煤炭100万吨,销售单价300元/吨,全年外购可抵扣进项3500万元,全部采用公路运输,运费为50元/吨,全年运费油耗和修理费用支出2000万元。

方案1:不成立运输公司,运费收入合并煤炭中计算,煤炭企业每年应缴纳增值税:100×350×17%-3500=2450(万元)。

方案2:成立运输公司,运费单独开票,则企业应交增值税为:100×300×17%-(3500-2000÷1.17×17%)=1890.59万元;运输公司应缴纳营业税及附加:5000×3%(1+7%+3%)=165(万元),合计应缴增值税和营业税2055.59万元。

两方案比较,成立单独核算的运输公司企业减少增值税394万元,节税效果明显。

(2)设备租赁费用的筹划。煤炭生产企业需要使用许多大型采掘等机电设备,因此多数大型煤炭集团成立了设备租赁公司,向其生产矿井和集团外部煤炭生产企业提供经营性设备和融资租赁性设备的出租服务,为此,煤炭企业对设备租赁收入可以进行筹划。首先将设立的租赁公司作为单独法人,办理营业执照,以避免租赁公司收入合并到煤炭企业其他业务,其收入按17%缴纳增值税变为按5%缴纳营业税,可为企业节约12%的税率;其次对融资出租的设备,不转移出租设备所有权,只缴纳营业税,避免缴纳增值税。

例:某煤炭集团有设备租赁公司一个,年经营出租设备收入2亿元,融资租赁设备收入5000万元,则筹划如下。

方案1:租赁公司未单独办理营业执照,其业务收入合并煤炭集团其他业务收入中,则该租赁公司应缴增值税250000×17%=4250万元。

方案2:租赁公司单独办理营业执照,且融资出租设备产权转移,其业务收入单独核算,则该租赁公司应缴营业税及附加20000×5%(1+7%+3%)=1100万元;应缴增值税5000×17%=850万元,合并缴税1950万元。

方案3:租赁公司单独办理营业执照,且融资出租设备产权未转移,其业务收入单独核算,则该租赁公司应缴营业税及附加25000×5%(1+7%+3%)=1375万元。

三方案比较,方案3最优,和方案1比较节税2875万元,和方案2比较节税575万元。由此可见,通过筹划可为企业带来可观的节税收入。

当然,上诉税收筹划还应综合考虑设立子公司的注册费、人员费等开支和节税相比后的结果是否降低了企业的成本。因此,在对企业进行纳税筹划时应综合考虑是否以企业整体税负降低为目标,是否以成本效益为原则,考虑企业合并与分设后对生产经营的影响。

2、企业所得税的筹划

2008年1月1日正式实施的新《企业所得税法》在进行了一系列的调整后,降低了税率,扩大了税前费用扣除范围,改变并拓宽了税收优惠政策的应用范围,为企业税收筹划提供了新渠道。

(1)煤炭企业在环境保护、节能节水、安全生产等专用设备抵免应纳税额的筹划。煤炭企业在生产原煤和入洗原煤过程中,需要使用环境保护、节能节水、安全生产等专用设备,符合所得税减免优惠政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3号)第三十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512号)第一百条第一款、财税[2008]48号、财税[2008]115号、财税[2008]118号等规定,企业自2008年1月1日起购置并实际使用列入《环境保护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节能节水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和《安全生产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范围内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和安全生产专用设备,可以按专用设备投资额的10%抵免当年企业所得税应纳税额;企业当年应纳税额不足抵免的,可以向以后年度结转,但结转期不得超过5个纳税年度。企业购置上述专用设备在5年内转让、出租的,应当停止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并补缴已经抵免的企业所得税税款。国家出台的这项重大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对企业技术改造、经济结构调整提供了巨大的政策支持,年投资几个亿的大型煤炭企业更应充分利用这一优惠政策。

例:某煤炭企业2009年应缴所得税100万元,但当年通过自有资金购入并使用所得税优惠目录上的安全生产设备800万元,节能节水设备250万元,则该企业当年可抵减所得税为(800+250)×10%=105万元,由于当年应纳所得税额为100万元,小于抵减额105万元,因此当年不足抵免的5万元可结转到2010年进行抵减,且5年内有效。

(2)煤炭企业在研究开发费用上加计扣除优惠的筹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3号)第三十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512号)第九十五条、国税发[2008]116号等规定,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照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按照研究开发费用的50%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50%摊销。

煤炭生产过程是一个系统化的过程,包括采、掘、开、运输、通风、机电等六大系统,每个系统通过研发优化,都可为企业安全生产带来效益。因此煤炭企业应充分利用国家出台的这项优惠政策,以促进煤炭企业在采、掘、开、运输、通风、机电和原煤入洗等技术的革新,特别是集团化的大型煤炭企业用好此政策,可带来可观的所得税节税额和更新煤炭开采新技术。

例:2010年,某煤炭集团通过在省科研技术中心备案立项,在集团内开展研发项目25个,当年共投入资金1.5亿元,经过验收审查和无形资产申报审批,其中当年形成无形资产5000万元,摊销期10年;未形成无形资产1亿元。按所得税法规定,该集团当年可获得所得税前扣除额1.5亿元,少缴所得税为5000×25%=1250万元;当年获得无形资产摊销扣除额750万元,少缴所得税为250×25%=62.5万元,且后面9年每年可有750万元的无形资产摊销额可扣除,节税效果明显。

三、煤炭企业做好纳税筹划的建议

1、企业高层和财税经营管理人员应具有纳税筹划意识

煤炭企业高层应结合企业的战略目标,考虑企业长远利益,树立对企业重大事项进行纳税筹划的意识;企业的财税管理人员则在日常财务经营管理活动中,应树立起对企业税收筹划意识。具备筹划意识,是做好纳税筹划的前提。

2、筹划人员应认真解读国家税法政策、文件和规定,做好筹划工作

企业必须依法纳税且税收具有强制性,筹划人员只有认真解读国家税法政策、文件和规定,树立科学合法的纳税筹划观念,以合法的筹划方式合理安排经营活动,才能保证所设计的经济活动、纳税方案被税务主管部门认可,把纳税筹划工作做好;否则会受到相应的惩罚,并承担法律责任,给企业带来更大的损失。

3、综合衡量纳税筹划方案,处理好局部与整体利益的关系

影响企业纳税筹划的因素很多,因此企业进行纳税筹划不能仅仅停留在节税上,而是要通过节税达到增加收益、促进企业发展的目的。因此,综合衡量纳税筹划方案、处理好局部与整体利益的关系就成为纳税筹划的核心问题。这就要求进行纳税筹划时,要由上而下、由粗到细,逐渐达到所期望的最优的总体效益。

4、要正确处理好与税务机关的关系

就税务机关而言,对企业的纳税筹划进行正确、合理的支持和引导,并通过纳税筹划达到促进依法征税、推动完善税制和加强征管的目的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对企业来说,在税款缴纳的过程中,通过合法途径进行纳税筹划是其应当享有的权利,但企业往往因为对税收政策理解的不全面、不透彻,而使得某些税收优惠政策未能享受或享受的不全面,因此煤炭企业要处理好与税务机关的关系,加强与当地税务部门的沟通,随时关注当地主管税务机关税务管理的特点和具体方法,及时咨询相关信息,这也是煤炭企业纳税筹划研究防范纳税筹划风险的必要手段之一。

【参考文献】

[1] 王智勇:企业纳税筹划[M].企业管理出版社,2008.

[2] 王智勇:税收政策—解析·实务·纳税筹划[M].企业管理出版社,2009.

[3] 王智勇:纳税筹划方案设计与案例点评[M].企业管理出版社,20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