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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南政法研究精选(九篇)

西南政法研究

第1篇:西南政法研究范文

关键词:神话研究;抗战时期;西南少数民族

中国分类号:G122.7;1207.99.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2-6959(2010)02-0176-09

神话是人类蒙昧时代的童话,・也是人类文明最早绽放的奇葩。马克思曾说,今天的神话“仍然能够给我们以艺术享受,而且就某方面说还是一种规范和高不可及的范本。”神话以其特有的形式,或是怪诞,或是悲剧,或是崇高的方式得以表达不同民族生产方式、生活结构及其社会历史发展中的各种关系,每个民族表现出来的特征大都能在它的神话中找到素材,因而我们研究神话就如我们走入一个民族的孩提时代,才能真正理解它的民族习惯与性格特征。正如蒋观云于1903年在《新民丛报》上发表《神话历史养成之人物》,指出:“一国之神话与一国之历史,皆于人心上有莫大的影响”,“神话、历史者,能造成一国之人才”。将神话研究与启迪民智的历史使命相结合。

每个民族有它的神话,不同的神话体系又反映不同文化板块与民族习俗,如北方民族狼祖神话各种形态,狼的命运、意象即是民族勇猛、强悍内在精神的表征,钩勒出草原民族与农耕民族长期的历史冲突之轨迹,以及二种民族不同的生产方式与生活形态的心灵表象,体现了文化冲突与变迁中狼的意象多元化。西南地区则显出高山林立、条块分割的神奇,各族神话就地取材、千姿百态,常常表现出细腻纤丽的风格;而华南地区以洪水雷神为众,又保留了与中原创世神话千丝万缕的联系。以稻作生产为主要生产方式,对水的认知具有较为独特的感受与体验,形成了水崇拜信仰,并具有生殖崇拜的文化指向。如茅盾曾从地域的角度所提出的,将中国神话分为北中南三个系部,提出“各自成为独立的系统,但不幸均以各种原因而毁灭,至今三者都存了断片,并且三者合起来而成的中国神话也还是不成系统,只是片段而已。”南部保存得最少,北部的次之,中部的最多。南部神话现唯氏的故事以历史形式被保存着。由于地缘政治与文化认同的原因,我国以往神话研究多偏重于以中原为主的汉文典籍记载中的“凤毛麟角”,而对丰富的少数民族神话却很少涉猎,特别是对于偏处西南一带的少数民族神话研究颇为不足。

直至抗日战争爆发后,西南作为抗战大后方,战略地位突显,了解西南各少数民族风土民情也显得尤为重要,有利于加强民族团结,提高战斗力,而民族神话正是它的生产、生活方式及生理、心理习惯最原始与最直接的反映,也能从中找寻民族精神力量,深入了解西南民族神话便有其现实与战略意义;随着内地高校和学术机构相继迁入西南大后方,许多民族学、人类学、历史学学者有机会深入少数民族地区进行实地调查,采录了大量西南少数民族神话、传说、歌谣和民俗、宗教材料,为帮助国民政府了解民情、实施边政提供可行性,因此,二十世纪三四十年代成为西南民族神话研究兴起与高潮的最佳历史契机。

至今,神话的研究,学界已有不少成果,他们大多从神话理论及其体系、不同区域与族种的神话探析、神话与文化、文学的纽带来进行研究,因此,以抗战时期西南部民族神话研究为视角,可以补充既存研究未曾论及的层面,得以补充与丰富神话研究系统。

自“康梁变法”至前之神话学研究,开始运用西方先进的方法和学术思想研究中国神话,尽管其方法不够成熟,但较传统的以考据、辨伪研究方法相比,已经有了质的进步。抗战爆发前,中国神话学研究开始形成一门独立学科,茅盾、鲁迅、周作人、顾颉刚、黄石、苏雪林、谢六逸、冯承钧等学者为此作了重要贡献,他们引入西方学术思维方式和社会学、人类学、民俗学等,并促进了中国现代神话学理论体系的实际构建,使神话学摆脱了对传统人文学科的依附,成为一门独立的神话学学科。茅盾在1924年至1929年相继出版了《神话杂论》、《中国神话研究新探》、《北欧神话ABC》等专著,它们最早将神话学理论译介与中国上古神话研究相结合。

抗战爆发后,一大批学者云集西南,以出色的成就造就了神话学研究的高峰。芮逸夫、凌纯声、吴泽霖、楚图南、常任侠、马长寿、陈国钧、马学良、岑家悟等著名民族学家、社会学家、历史学家、人类学家、美术史学家和文学研究专家,他们介绍了西方的研究神话的先进方法,并运用他们多学科背景,将人类学、社会学、美学、文学等多学科交叉研究,并将理论研究与田问作业有机结合,充分开拓了神话研究的范围,创新神话研究范式,为理解民族生产、生活方式及生理、心理特点起到实效,为民国政府制订科学的民族政策起了重要作用,因而对后世意义重大。

第2篇:西南政法研究范文

地方档案(文献)整理与研究中的经验与教训是本次会议讨论的重点。四川大学陈廷湘介绍了西南地区民国地方档案藏量和收集整理情况。他认为中国历史思维与史学发展路径的特点决定了档案史料具有特殊意义,目前地方馆藏民国档案的数字化任务十分紧迫,应引起学界及相关部门的重视。贵州师范大学徐晓光介绍了清水江文书的特征、研究现状及当代启示。山东大学龙圣基于冕宁档案的整理、研究现状,就地方档案与社会史的研究分享了他个人的体会。辽宁大学赵彦昌全面考述了中国古代契约文书编纂的历史沿革及特点。中山大学肖代龙就中国近代海关档案文献整理关注的主题、成果展开了思考与述评。成都市龙泉驿区档案局胡开全以成都市龙泉驿区档案局的编研经验为例,强调重视档案编研的方法、视野及人才选拔的通透性。河北师范大学秦进才介绍了长芦盐务档案概况,并分享了《中国长芦盐务档案精选》整理过程中的思路、实践与体会,强调了档案整理人员“内行化”的重要性。西南大学马强对涪陵白鹤梁和汉中褒谷石门宋人石刻题记进行比较研究,探讨了地方石刻文献的历史地理学价值及其他价值。西华师范大学杨小平(注:以下未注明单位者,均来自“西华师范大学”)认为黄山书社新出《清代四川南部县衙门档案》收录并依次影印全部原件档案、采用类表格形式重编并完善目录,造福了学界,但存在检索不便、黑白印刷导致部分内容无法识别、缺少相应索引和内容说明等遗憾。

地方档案(文献)中保存了大量的司法档案,这也是目前法律史研究方兴未艾的一个重要原因。华中师范大学刘伟对清末审判厅设置情况与州县官的审判权进行了考察。河南大学杨松涛对近代早期中国与英格兰地方法院案件进行统计比较,认为 “好讼”与“厌诉”这样的标签掩盖了许多中西地方诉讼本身所具有的复杂面相。上海交通大学张朝阳利用江西都昌县|上曹家所藏诉讼文书,以及江西都昌县档案馆馆藏诉讼抄底,对清代诉讼案中法律与市场的关系进行了细致的分析。四川大学周琳考察了清代《巴县档案》中70个行帮公产纠纷案例,发现清代重庆的行帮公产纠纷多数不易用调解的方式解决,行帮更倾向于通过诉讼处理此类问题。浙江师范大学于帅以《清嘉庆年间处州府青田县〈陈氏、金氏等互控山林争产案〉文卷抄白》为中心,考订案件始末,深入探析清代地方诉讼的特点。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刘之杨利用清代地方档案、契约文本和民事习惯,以实证的方法对田宅买卖中的找补问题进行研究,发现地方官在依据情理作出偏向于贫困当事人的裁判时,以契约公平作为怜贫扶弱的限度。沈阳师范大学冯学伟以传统戏剧中的状词制作过程及家族文书中保存的状词草稿为对象,展示了状纸进入公门前的状态,并分析民间法律资源的不同获取途径。沈阳师范大学张田田以《樊山政书》为中心,从自理词讼册的批阅着手,探寻清代法律教育状况。西北师范大学金怡基于对紫阳正堂司法档案的考察,探究同治四年田土纠纷的民事司法实践,认为州县官面对民事土地纠纷案件,很少依律而断,在审理上有很大的自由裁量空间。左平详细考察了清代州县佐杂官擅受词讼的原因、方式及结果。成都大学张晓霞聚焦清代巴县档案,考察了清代抱告制度在州县民事诉讼中的实践。中国人民大学郭宇昕利用南部档案探析了清代绅衿抱告制度。李增增以《南部档案》为中心,对清代的“帮讼”现象作了初步的探讨。朱仕金对明清乡约所建置进行了考释。

地方档案(文献)的发掘与出版促进了对地方衙门房科、衙门群体、衙门运作的研究。吴佩林对地方政府“房”设置的源流及清代州县衙门的分房情况进行了梳理,并对“串房”的各种表现做了深入分析,认为“有序”的衙门内部运作中隐藏着“无序”的事实。苟德仪对清代州县工房的历史渊源、地理位置、书吏数量、工房木戳进行了讨论,揭示了清代州县制度的具体运作情况。江西社会科学院王涛对明清卫所六房进行了探讨。西南政法大学梁勇考察了清末渝城的警政。台湾故宫博物院陈重方探讨了清代仵作具有的经验、知识及影响。上海交通大学严新宇以清代乾嘉道巴县档案为基础,揭示了这一时期该地地方治理在很大程度上由乡约、保长、客长、团首等乡保人员来进行和完成的状况。河北师范大学丁钰津对清代直隶省增设府州建制情况进行了探析。四川文理学院陈显川从公私视角出发,对陋规的演变进行了追根溯源。王同朝对晚清三费局展开了研究。李升涛以南部档案为中心,讨论了乡村市场中的场头、客总。湖南大学刘艳伟以南部县为例,对清末四川乡试中的地方政府展开了研究。翟兴龙对南部档案所见晚清州县之社仓及其运作进行考察,认为晚清以来州县政府在社仓运作中发挥决定作用,在社首选任及社仓经管中,州县政府往往是政策的决策者。暨南大学梁敏玲结合南海县、番禺县乡村地区的状况,从“捕属”切入,在时间上梳理了清代广州城厢基层行政运作的变化及其与地域社会的互动,为清代城市管理的研究提供一可供思考的角度。白莎莎探讨了清代州县书吏薪金变化及其原因。张加培对清代州县的官媒展开了论述。河北师范大学孙兵讨论了清咸同年间山东州县团练抗粮抗官活动与官府应对情况,认为学界“团练势力极度膨胀”说法有待商榷。胡宁讨论了晚清地方官府祈雨的程序及其对祈雨的态度。

地方档案(文献)中所包含文书种类繁多,使对文书制度和文书本身的精细研究成为可能。首都师范大学魏光奇通过探讨清代州县文簿册报制度及其在运作中所表现出的弊病,透视秦汉以来中国传统行政既不同于其他社会文明“传统型”行政,也不同于现代“法理型”行政的重要特点。黎春林深入研究t禀这一公文形式,对其渊源、流转程序、格式特点、性质意义等一系列问题进行了探讨。王楚强从文书制度探讨了州县书吏对衙门的控制。袁慧以南部档案为例,对比分析了差票与存查、签的异同。林勃以南部档案为中心,研究了清代州县印信制度的运行。铜仁学院杨春君对清代奏折的语言规范问题进行了深入细致的分析。吴海蓉选取了南部档案中出现的八个字进行考释、对比和推理。贺敬朱就南部档案的俗字进行了分析。

第3篇:西南政法研究范文

摘要:近年来,边民跨境婚姻引起了众多学者和社会的关注。文章从不同研究角度对现有跨境婚姻相关研究成果进行了梳理和综述,并对跨境婚姻的后续研究领域进行展望,以期为后续研究提供借鉴和参考。

关键词:跨境婚姻;边民;文献综述

跨境婚姻作为专题研究是伴随着中国边境地区的全面开放而出现的。20世纪90年代以后,中国的陆路边疆地区成为改革开放的前沿,跨境民族及其相关问题的研究成为了社会关注的焦点之一,跨境婚姻也逐步引起研究者的研究兴趣。笔者认为,梳理目前有关边民跨境婚姻问题的研究成果,有助于推动这一课题研究的深入。

一、边民跨境婚姻问题研究现状

近年来,跨境婚姻作为跨境民族地区社会问题研究的专项内容,吸引了包括民族学、人类学、法学在内的多学科研究者的关注。笔者通过查阅文献以及在中国知网(CNKI)和百度、谷歌等各大网站进行搜索,发现跨境婚姻课题的研究者主要来自国内学术界,国外学者对此课题的研究极少,其主要成果如下:

(一)从人类学、民族学角度,对边境地区跨境婚姻的历史、现状、存在的问题及对策进行了初步探讨。

人类学角度。传统人类学在研究跨境婚姻时更加关注两国边界线附近的民族婚嫁仪式及其象征意义,如潘艳勤《布岱人的“桥”仪式与“不落夫家”》中对布岱人“桥”仪式的研究,将民间对跨境婚姻的最初认识揭示出来;日本学者田诚之深入到越南边境岱侬社区做田野调查,对中国村屯和越南边境社区之间所存在的姻亲渊源进行研究,其成果发表在论文《越南侬族和中国壮族之间的民族关系和交流》中;我国学者周建新在中越边境地区展开了田野调查,通过与当地人访谈以及实地生活观察,收集了大量人类学的资料,初步划分出中越跨境民族的基本类型,对跨境民族形成的根源、居住情况、语言文字使用情况、国家政治认同情况等做了深入分析,并提出了“和平跨居”模式,以此为理论背景,对中越跨境通婚问题加以阐述。

民族学角度。从民族学角度对对跨境婚姻的研究,如周建新的《中越中老跨国民族及其族群关系研究》有一章专门研究中越中老边境跨跨境婚姻现象,描述了中越中老边境地区跨境婚姻的历史和现状,分析了跨境婚姻大量存在的内外部原因,阐述了目前边境跨境婚姻的政策法规,他还指出跨境婚姻的实质是跨境民族婚姻,并分析了跨境婚姻引发的一系列负面影响以及解决跨境婚姻问题的建议和对策;范宏贵的《同根生的民族:壮泰各族渊源与文化》则从民族渊源出发,在边境区域深入调查,对中越边境跨境婚姻的现状、形成原因以及未来发展趋势等做了分析,不过较少涉及其存在的问题及如何解决这些问题等方面的探讨;柏桦、王华、熊光荣以及张鹤光等学者详尽描述了中越两国各自的边疆政策,中越跨境民族在我国云南文山州边境地区的分布情况和民族关系等,并建议对异国通婚所需的手续予以简化;罗文青在《和平与交往:广西边境地区跨国婚姻问题初探》一文中对广西边境大新、龙州、凭祥、宁明、东兴5县民族分布状况做了描述,初步探讨了产生中越跨境婚姻的具体原因、通婚形式、所带来的社会影响、存在的问题以及解决问题的具体措施等。

(二)从社会学角度,对跨境婚姻中妇女的社会认同问题及其子女的社会化问题进行了研究。

跨境婚姻中妇女的社会认同。周建新在《中越边境跨国婚姻中女性及子女的身份困境》一文中对越南入境妇女及子女在跨境婚姻中的认同问题进行了分析,指出越南妇女及子女受当地社会文化环境以及我国法律制度的排斥,在自我身份认同和国家归属等问题上存在不同程度的认同焦虑现象,进而造成他们的身份模糊,逐渐生成了模糊意识,需要引起高度重视;广西民族大学硕士研究生李娟,在其硕士学位论文《女性视角的跨国民族婚姻研究》中,以中越边境地区广西大新县德天村为个案,系统分析了跨境婚姻中妇女的社会认同问题,认为跨境婚姻中的妇女由于没有进行正常的婚姻登记,难以取得中国国籍和当地户籍,从而产生国家认同、群体认同、自我身份认同三重危机。这些危机将导致其家庭功能无法正常发挥,从而给社会带来一些隐患。她认为,为使跨境婚姻女性所面临的户籍和国籍的问题得到解决,必须引入新的思维,并采取积极措施使他们的生存条件得到改善。

跨境婚姻中子女的社会化。广西民族大学硕士研究生龙耀对跨境婚姻子女社会化问题的研究比较系统和深入,在他的硕士学位论文《一群特殊孩子的成长问题研究》中,以广西大新县隘江村跨境民族婚姻子女成长个案为例,分析了跨境婚姻子女社会化过程中存在着国家认同感的缺失、政治认同的冷漠、行为规范认同的冲突、语言优势和技能优势的忽略等特殊问题。他认为,跨境婚姻子女在社会化过程遇到的这些特殊问题,需要引起我们的高度关注,需要家庭、学校和社会给他们创造更好的社会化条件。

(三)从法学的角度,分析了跨境婚姻面临的法律困境并就如何完善跨境婚姻法律法规进行了思考。

中越边境地区的跨境婚姻涉及婚姻法、国籍法、出入境管理法等法律法规,中国学者从法学的角度对此的研究主要有:金治泉在《中越边境跨境婚姻的现状和法律思考》一文中提出边境跨境婚姻管理的立法建议;王晖、黄家信在那坡县百省乡就中越跨境婚姻问题进行了田野调查,在论文《在传统与现代之间徘徊的族群》中他们指出,中越跨境婚姻中无国籍越南女性是现代国家管理体制下的违法者,并对这些无国籍女人形成的原因以及她们居住、生活和生育的法律困境进行了分析;学者李碧华对2007年越南的越南人侨居国外的免签证入境的相关规定做了分析,提出逐步解决中越跨境事实非法婚姻合法化及越南入境女性的身份合法化问题;李娟的《中越边境跨国婚姻的法律思考》、龙耀、罗柳宁的《中越边境跨国婚姻问题研究》以《中国与毗邻国边民婚姻登记管理试行办法》、《广西壮族自治区中越边境地区人员入境出境暂行规定》、《外国人在中国永久居留审批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分析了中越边境跨境婚姻中越南妇女办理婚姻登记和获得中国国籍的经济困境和法律困境,提出用新的思维来解决这些越南妇女的国籍问题,并采取其他相应措施改善她们的生存条件。

(四)从国际关系学的角度,论述了跨境非法婚姻移民可能引发的非传统安全问题并提出了相应的解决对策。

暨南大学硕士研究生党晶在其毕业论文《中越边境跨境非法婚姻移民问题研究》中认为,跨境婚姻过程中出现的移民属于国际移民范畴,其中涉及中越关系、越南和中国边境地区经济社会发展以及全球化、区域一体化等各种因素,她运用国际移民、国际法学以及国际关系学等相关理论和方法,将研究视角放到全球化、区域合作和中越关系这一大背景下,借鉴社会学、人类学的方法收集资料,对中越跨境婚姻移民产生的国际国内背景以及这种婚姻移民的特点进行分析,从非传统安全的角度探讨了中越跨境通婚中的非法移民问题以及对中国边疆安全和中越关系的影响等。她认为,中越两国要共同合作,运用国际法的约束力来解决非法婚姻移民的非传统问题,通过谈判、协商与协调,使非法婚姻移民问题从单边国内法律控制向国际合作法律控制转变。

此外,云南民族大学民俗学博士、教授李列,曾经多次到云南边境地区作过民俗和婚姻方面的调查。对于如今边境存在的大量“跨境黑婚”现象,他认为,一方面是因为边民们自身的法制意识不强,但根本在于政策落后和政府主动性不够,难以解决复杂的实际问题。李列教授认为,要解决边境地区存在的“跨境黑婚”问题,首先国家的相关法律要给予支持,其次当地政府应该更主动一些,将现实中出现的新问题及时反馈到制定法律法规的部门,并在政策范围内主动为边民补办手续。

2010年的云南省两会上,九三学社云南省委提交了一份关于加强云南边民涉外婚姻管理的建议,希望政府相关部门对边民涉外婚姻加强关注。提案建议,应开展更深入的和全方位的调研,对云南省边民通婚现状及影响做出科学评价,作为制定政策的科学依据。具体措施有:在边民聚居区就近设置涉外婚姻登记机构;开展一次集体性清查活动,掌握我省涉外婚姻家庭具体情况;多部门齐抓共管;在涉外婚姻家庭相对集中的地区开会、开展相关法规宣传;制定涉外婚姻家庭特别措施,引导更多家庭遵纪守法。

二、结论与展望

纵观学术界对跨境婚姻的相关研究成果,其课题的发展动态和研究趋势主要呈现两个特点:

第一,研究内容上更加注重跨境婚姻问题的解决。在一批针对跨境婚姻问题的专题研究中,研究者更加侧重对中越边境跨境婚姻家庭中嫁入中国一侧的越南妇女现实处境的关注,尤其是“无国籍女人”在边缘化社会中由于身份的缺失而被再次边缘化的问题。如王晖、黄家信的《在传统与现代之间徘徊的族群》,李娟、罗柳宁、龙耀的《人类学视野中的“无国籍女人”》等,研究者不再满足对历史的回顾和田野个案的描述,他们开始对跨境婚姻现状、普遍存在的问题以及解决问题的方法和措施等方面进行研究,寻找其问题解决的对策。

第二,研究态度上更加突出人文关怀的思考。研究者们开始反思法律的局限性和滞后性,对法律制度中所存在的刚性特征予以扬弃,采用更具弹性的解决措施,将更多的关怀和同情赋予跨境婚姻中的弱势群体,如李碧华的《越南2004―2010年预防打击拐卖妇女儿童犯罪计划》,罗文青的《和平与发展:广西边境地区跨国婚姻问题初探》,罗柳宁、龙耀的《中越边境跨国婚姻的流变及其思考》等,更加突出了对跨境婚姻中入境妇女的人文关怀。此外,跨境婚姻子女们所面临的社会化问题也被学者们所关注,比如龙耀、罗柳宁的《中越边境跨国婚姻子女的政治社会化》等文为后续研究开辟了新的途径。

综观学术界对边民跨境婚姻问题的研究成果,从各学科角度对边民跨境婚姻相关问题进行了不同程度、不同领域的探讨,为后来研究者对此问题的深入研究奠定了坚实的基础,提供了有益的帮助。当然,也存在一些不足,为促进此课题研究的深入,笔者有以下几方面的展望:

一是拓展研究视角。对于跨境婚姻问题的研究,前人主要从社会学、人类学、民族学、法学的角度展开研究,笔者认为后续研究者应该进一步开阔此问题的研究视角。比如,可以运用人口学、心理学、犯罪学、妇女学、管理学、国际关系学等研究方法,拓展此课题的研究角度。

二是深化研究领域。在现有的跨境婚姻研究文献中,大多是以跨境婚姻本身为研究对象,很少将研究领域延伸到与跨境婚姻相关的其他领域。比如,由边民跨境婚姻引发的人口跨境流动问题、跨境移民问题、社会保障问题、文化认同问题、违法犯罪问题等,对这些问题进行研究,有助于深化对跨境婚姻问题的认识和理解。

三是扩宽研究地域。从现有的跨境婚姻研究成果看,研究者主要聚焦于中越边境地区的跨境婚姻研究,对我国与其他毗邻国边境地区的跨境婚姻研究特别少。虽然,中国与越南边境地区和中国与其他毗邻国边境地区跨境婚姻具有很多的共同性和普适性,但不同地域的跨境婚姻就具有它本身特定的、不同的地理环境、人文风俗、历史传统等特点,所侧重的方向就会有所不同。因此,扩宽研究地域,比如在中越、中缅、中老、中朝、中韩等边境地区分别展开跨境婚姻问题研究,然后运用比较研究的方法找出其普遍性和特殊性,有助于此课题研究的深入。

总之,跨境婚姻问题虽然在全国不具有普遍性,但是在边境地区具有典型性和严重性,很多的问题还有待后来者的深入研究。在以后的研究中,研究者应该更加注重对跨境婚姻群体的人文关怀,致力于推动国家层面的政策支持、法律调整和政府部门的主动介入,真正有效的解决好跨境婚姻问题。

参考文献:

[1]潘艳勤.布岱人的“桥”仪式与“不落夫家”[J].广西民族大学2004年硕士论文.

[2]田诚之.中国壮族与越南侬族的民族关系与交流[J].广西民族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7(5).

[3]周建新.大陆东南亚跨国民族“和平跨居”文化模式分析[J].社会科学战线:民族学研究,2008(8).

[4]周建新.中越中老跨国民族及其族群关系研究[M].北京:民族出版社,2002.

[5]范宏贵.同根生的民族――壮泰各族渊源与文化[M].北京:光明日报出版社,2000.

[6]张鹤光、熊光荣、王华.中越边界(文山段)跨境民族调查报告[J].文山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02(2).

[7]罗文青.和平与交往:广西边境地区跨国婚姻问题初探[J].广西师范大学学报,2006(1).

[8]周建新.中越边境跨国婚姻女性及其子女的身份困境:广西大新县A村个案为例[J].思想战线,2008(4).

[9]李娟.女性视角的跨国民族婚姻研究[D].广西民族大学,2007年硕士学位论文.

[10]龙耀.一群特殊孩子的成长问题研究[D].广西民族大学,2007年硕士学位论文.

[11]金治泉.中越边民通婚的现状及法律思考[J].广西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1995(1).

[12]王晖,黄家信.无国籍女人:在传统与现代之间徘徊的族群[J].百色学院学报,2007(1).

[13]李碧华.游离于社会之外的群体:广西天等县中越跨境非法婚姻调查[J].东南亚纵横,2008(9).

[14]李娟,龙耀.中越边民跨国婚姻法律问题探析[J].百色学院学报,2007(1).

[15]党晶.中越边境跨国非法婚姻移民问题研究――以龙州县7个村为例[D].暨南大学,2010硕士学位论文.

[16]blog.省略/space.php?uid=29&do=blog&id=5864

[17]省略/Article_Show.asp?ArticleID=1774

作者简介:

[1]杨勇(1986―),男,傣族,云南楚雄人,云南民族大学管理学院硕士研究生,临沧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助教。

[2]付耀华(1974―),男,云南民族大学管理学院硕士研究生。

[3]商成(1985―),女,云南民族大学民族文化学院硕士研究生。

第4篇:西南政法研究范文

(本栏目特邀中央民族大学图书馆塔娜博士主持)

一、民族问题与民族关系研究

法国民族问题及政策对我国的经验借鉴与思考/曹慧//贵州民族研究,-2016,(10).40~43

“国家―社会”视阈中民族地区社会治理现代化研究:历史逻辑、边界重构与机制创新/和思鹏//贵州民族研究,-2016,(10).56~60

红军长征时期中共中央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的实践/周竞红//中南民族大学学报,-2016,(6).13~17

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解决民族问题的正确道路:学习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精神体会/虎有泽,马云龙//黑龙江民族丛刊,-2016,(5).20~24

民族关系的制度化调整策略分析:详论少数人权利保障策略/陆平辉,杜博//中南民族大学学报,-2016,(6).18~25

论当代中国少数民族的民族认同与国家认同:各自逻辑、内在张力与群际团结的实现策略/张英魁//西南民族大学学报,-2016,(11).43~49

论陆疆治理中政协的功能/马宇飞//云南民族大学学报,-2016,(6).10~16

论中华民族共同体认同感的建构/邓新星//西北民族大学学报,-2016,(5).8~14

马克思主义中国化进程中的民族文化参与研究/周保垒//贵州民族研究,-2016,(9).8~11

民族地区社会治理的现实依据与逻辑基础/王虎,王磊//贵州民族研究,-2016,(10).61~65

民族互惠:中国民族理论体系建构的拾遗与补正/朱碧波//思想战线,-2016,(6).41~46

社会建设“新常态”与民族地区政府社会治理面临的挑战/党秀云//中央民族大学学报,-2016,(6).59~69

试论汉代的边疆民族观与治边策略:以“汉书”为中心/王文光,杨琼珍//思想战线,-2016,(6).1~7

试论唐朝“文治武功”的安边策略/管彦波//西北民族大学学报,-2016,(5).1~7

我国民族关系现状评价及其影响因素:基于7341份问卷的实证检验/宁亚芳//贵州民族研究,-2016,(8).6~14

新常态下民族工作的理论政策依据: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族理论政策:民族工作思想研究系列论文之七/包桂芹,盖守丽//黑龙江民族丛刊,-2016,(5).1~4

新常态下民族工作的理论基石:民族平等是新中国立国的根本原则之一:民族工作思想研究系列论文之八/卫松,杨昌儒//黑龙江民族丛刊,-2016,(5).5~7

新常态下民族工作的重点领域:加强城市民族工作:民族工作思想研究系列论文之九/刘吉昌//黑龙江民族丛刊,-2016,(5).8~13

新常态下做好民族工作要坚持和贯彻“五大发展理念”/董强,盖守丽,金炳镐//贵州民族研究,-2016,(9).1~7

新疆文化维稳:理论依据、实践价值与路径选择/孟红松,戚甫娟,吴琼//云南民族大学学报,-2016,(6).17~21

应对“伊斯兰国”中亚扩张的国际机制探析/周意岷//云南民族大学学报,-2016,(6).22~30

二、理论研究

“不能共则不能和”:晚清康有为的国家建构论与政体论/章永乐//思想战线,-2016,(6).55~63

创建“江村学”之再思考/刘豪兴//湖北民族学院学报,-2016,(5).9~13

“非遗”中的互为主体与人类学的社会担当/纳日碧力戈,胡展耀//中央民族大学学报,-2016,(6).24~29

费孝通的合作思想与江村合作经济的变迁/王俊敏,王晓琳//湖北民族学院学报,-2016,(5).14~24

合法性的重新确立:贝特森和米德的视觉人类学实践/梁君健,雷建军//西南民族大学学报,-2016,(11).35~42

民族学如何进步/杨圣敏//中央民族大学学报,-2016,(6).5~23

斯巴苯教概念与内涵辨析/杨黎浩//西北民族大学学报,-2016,(6).21~29

“体性民族志”的解构与反思/吴芳梅//云南民族大学学报,-2016,(6).31~35

影像民族志:人类学知识生产过程与实践/雷亮中//西南民族大学学报,-2016,(11).28~34

族群相关概念及理论维度综述/罗瑛//西北民族大学学报,-2016,(5).34~39

三、社会、文化及其变迁

边疆民族和谐关系建构中的小调适与大变迁:基于佤族猎人头习俗终结的历史考察/方天建//广西民族研究,-2016,(5).69~76

布努瑶密洛陀史诗的活态传承与文化自觉/覃琮//广西民族大学学报,-2016,(5).120~125

城市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生活状况及保障研究/刘立祥//贵州民族研究,-2016,(9).60~63

传承人与民族地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研究:以吐鲁番市传承人为个案/田振江//云南民族大学学报,-2016,(6).36~41

从汉藏语言比较看茶马古道的演化:以汉、白、彝语比较为基础/汪锋//思想战线,-2016,(6).93~102

当代少数民族文化符号的消亡研究/罗彬彬//贵州民族研究,-2016,(7).102~105

端午的文化传承:凤舟竞渡与女性参与/陈华文//广西民族大学学报,-2016,(5).115~119

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视域下的凤翔泥塑传承脉络分析/岳瑾//贵州民族研究,-2016,(7).77~81

非遗保护中的褶皱与张力:以甘南农牧区为例谈村落文化、活态文化、文化空间对非遗保护的作用/陈富祥//西北民族大学学报,-2016,(6).56~61

古代中国与近代老、越山地泰族土地神祭祀的比较研究/[法]马伯乐,著,胡锐,译、注//广西民族研究,-2016,(5).53~58

广西金秀盘瑶巫医的文化变迁:功能界定、机制分析与政策导向/兰洋,黄晴//湖北民族学院学报,-2016,(5).58~64

贵州喀斯特墓葬文化的特征及其现代孑遗/严奇岩//湖北民族学院学报,-2016,(6).108~112

贵州松桃苗族服饰的审美价值探析/秦建星//贵州民族研究,-2016,(7).98~101

“国家在场”下湘西苗族文化的调适策略与现实启示:基于口述史的研究/崔榕//西南民族大学学报,-2016,(11).57~62

哈尼族传统家庭养老方式的现代恢复与发展/王清华//云南社会科学,-2016,(6).84~88

赫哲族桦树皮造物的历史流变与价值开发/雷鸣,李丽//贵州民族研究,-2016,(8).130~133

横断山民族走廊族际文化互动发展研究/李学文,王丽萍//贵州民族研究,-2016,(10).89~94

湖北英山地区的“生死异姓”现象与传说/李牧//民俗研究,-2016,(6).135~146

华夏与夷狄:关于女真族形象的文化想象/阮怡//中央民族大学学报,-2016,(6).89~96

黎族传统织锦的文化价值及现代传承/常艳//贵州民族研究,-2016,(8).71~74

“礼俗互动与近代中国社会变迁”三人谈/赵世瑜,李松,刘铁梁//民俗研究,-2016,(6).5~13

历史记忆、宗族边界与族群分层:明清徽州宗族认同研究/祝虻//云南民族大学学报,-2016,(6).48~55

傈僳族原始记事方法研究/韩立坤//西北民族大学学报,-2016,(5).133~137

两汉时期的倭人研究:以历史人类学的视野/王文光,江也川//云南民族大学学报,-2016,(6).42~47

论土家族梯玛信仰的衰退与“复兴”:基于公共机制变迁的考察/刘伦文,张恩//湖北民族学院学报,-2016,(6).19~24

“蛮不出境、汉不入峒”考释:兼论明清土家族土司地区的人口流动/莫代山//湖北民族学院学报,-2016,(5).35~39

蒙古族长调音乐的文化构成透视/吴静寅//贵州民族研究,-2016,(8).90~93

民国时期对康区藏人的称谓与语境/石硕//思想战线,-2016,(6).8~14

民族互嵌与文化共生:对芒旦傣族村“与汉为邻”的文化透视/张晗//西北民族大学学报,-2016,(5).144~150

民族文化推动民族关系亲密融洽的云南经验/郭家骥//云南社会科学,-2016,(6).73~77

民族文化重构中“知识书写”及其超越性的人类学研究:以青海循化撒拉族“历史书写”为个案/常海燕,满珂//湖北民族学院学报,-2016,(6).89~93

民族音乐学视角下对陕、甘、宁地区回族民歌的研究/于力音,刘洋//贵州民族研究,-2016,(10).119~122

明末清初鄂西土司的家国认同与族群利益:以易代之际鄂西土司的政治抉择为中心的考察/赵秀丽//湖北民族学院学报,-2016,(6).25~32

明清以来麻城民间家训研究/周国林,周文焰//湖北民族学院学报,-2016,(6).94~102

墨西哥恰帕斯州华人移民的历史与现状:兼论海外华人研究的他者化/张青仁//北方民族大学学报,-2016,(6).30~35

仫佬族依饭节来源新探/吴国富//广西民族大学学报,-2016,(5).70~78

“奶奶”的庙:女神信仰的世变与势变:以鲁西区域社会为中心的研究/吴欣//民俗研究,-2016,(6).31~39

宁夏女性婚姻状况、生育水平和人口变化/乔光莉,邓春朝//北方民族大学学报,-2016,(6).59~61

糯的神性与象征性探迹:以西南民族为例/杨筑慧//中央民族大学学报,-2016,(6).97~104

迁徙、认同与饮食:马来西亚的中国回族及清真餐饮业/马海龙//北方民族大学学报,-2016,(6).43~46

迁徙、延续与我群意识建构:美国旧金山湾区华人穆斯林研究/于嘉明//北方民族大学学报,-2016,(6).36~41

嬗变与坚守:热贡绘画唐卡中“模件化”现象的人类学阐释/王星星,覃莉//西北民族大学学报,-2016,(6).70~75

少数民族古村落景观保护与发展研究:以富川瑶族自治县为例/仝晓晓,褚兴彪//湖北民族学院学报,-2016,(5).71~75

少数民族剪纸文化中的美术内涵/林崇华,厉戟,王晓华//贵州民族研究,-2016,(7).72~76

少数民族族际互动中的区域音乐文化的发展:以鄂温克族自治旗为例/薛晓旭//贵州民族研究,-2016,(8).94~97

少数民族古村镇保护与发展的文化场域建构/段超,洪毅,孙炜//中南民族大学学报,-2016,(6).73~76

社会文化变迁对少得褡迕窦湟衾值挠跋旒坝Χ/王雯//贵州民族研究,-2016,(9).100~103

社会资本与迁移距离:对云南跨界民族外出务工者的实证分析/孔建勋,邓云斐//云南社会科学,-2016,(6).140~144

社区影像在云南的实践/章忠云//云南社会科学,-2016,(6).78~83

神话、礼化与商化:云南少数民族茶文化功能变迁探析/邓玉函,葛恒君//广西民族大学学报,-2016,(5).10~16

时空变迁下的流动:中尼边境夏尔巴人的跨界生活与国家认同/王思亓//思想战线,-2016,(6).15~20

生态、经济格局与乡村互动模式:对明清两湖移民社会的考察/吴雪梅//中南民族大学学报,-2016,(6).95~100

台湾无形文化资产登录、指定与补助现状/林茂贤//贵州民族大学学报,-2016,(5).39~67

图们江文化长廊:图们江开发的标志性文化符号/朴今海,朴京花//贵州民族研究,-2016,(9).89~95

土家族地区传统村落发展研究:以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永顺县为例/汪海,金德谷//贵州民族研究,-2016,(8).54~57

维吾尔族婚礼:类型、特征和多元化/田振江//湖北民族学院学报,-2016,(6).103~107

武陵山区崖葬的分布及族偬教/严奇岩,杨鸿//湖北民族学院学报,-2016,(5).65~70

西北地区城市穆斯林公共生活的人类学研究:基于兰州穆斯林婚介所的田野调查/祁虹//北方民族大学学报,-2016,(6).54~58

西部少数民族地区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问题研究/李小静//贵州民族研究,-2016,(9).56~59

新疆少数民族文化现代化研究/张锐//贵州民族研究,-2016,(7).106~109

新时期广西少数民族地区村落民俗文化存续原因探析:以北部湾为例/何海龙,蒋霞//黑龙江民族丛刊,-2016,(5).119~123

仪式中的社会性别建构:以湘西苗族“还傩愿”为例/乐之乐//湖北民族学院学报,-2016,(5).31~34

彝族服饰图案中的艺术元素与服饰文化传承/王飞凯//贵州民族研究,-2016,(8).67~70

浙西南畲族“还福”仪式研究/蓝希瑜//广西民族大学学报,-2016,(5).126~130

制度、市场与文化:古茶树群落活态遗存研究/崔海洋,朱复明,高翔//广西民族大学学报,-2016,(5).2~9

中越边境壮族歌圩文化的恢复与重建/黄桂秋//广西民族研究,-2016,(5).85~92

四、研究动态、综述与书评

20世纪80年代以来中国裕固族的民间艺术研究/梁瑾//西北民族大学学报,-2016,(6).62~69

第十一届全国民族理论研究生学术研讨会和第七届全国民族理论与民族政策教学研讨会综述/李臻//黑龙江民族丛刊,-2016,(5).62~63

近二十年我国民族村寨文化旅游研究进展评析/谭志满,刘双燕//广西民族研究,-2016,(5).149~155

历史视角下党项人(7-13世纪)的渐变述论/郝振宇//西北民族大学学报,-2016,(6).30~35

我国城市化进程中居民主观幸福感的十年变迁/董洁//西南民族大学学报,-2016,(11).76~81

第5篇:西南政法研究范文

【关键词】广西;民族学;发展

【作 者】覃乃昌,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族研究所研究员。南宁,530028

【中图分类号】C9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 编号】1004-454X(2008)04-0001-010

Retrospection on the Development of Guangxi’s Ethnological Re search for 50 Years――Celebration of the 50s’ Anniversary of establishment of the Guangxi Zhuan g Autonomous RegionQin Naichang

Abstract: The complete and systemic ethnological research in Guangxi sta rted inthe 1950s of 20th century, hitherto was divided into 4 phases, there are the i ni tial phase from 1950s to the mid-term of 1960s, the stagnated phase from mid- ter m of 1960s to the 1970s, the resumed phase of former term of 1980s and the enti r ely developing phase after mid-term of 1980s from its beginning Guangxi’s Et hno logical research was contacted to carrying out the policy set by the CPC and ournation of equality to each ethnic groups, and has serving the ethnic job for t h e CPC and our nation Since the 50 years of establishment of Guangxi Zhuang Aut o nomous Region, though experienced zigzag and crucifixion, the Ethnological res earch has still obtained the plentiful and substantial harvest

Key words: Guangxi; Ethnology; development; retrospection

19世纪80年代起,英国、法国等西方国家侵占东南亚各国,我国南方各省与东南亚的文化关 系引起他们的注意,他们开始研究这些地区的地理、历史、民族、语言、习俗等。这一时期 出版和发表了一批西方学者的著作,其中有不少涉及壮族等民族及其与东南亚泰、老、掸、 岱、侬等民族的关系。这是对广西民族研究的开始。这一时期研究的特点是,把华南的壮族 及相关民族都视为泰族的一部分。在西方学者的影响下,到20世纪初,泰国学者也加入了这 项研究并持与西方学者相似的观点。20世纪20年代以后,出于对我国疆土沦丧和被入侵的忧 虑,我国的知识分子开始了对包括广西在内的边疆少数民族的调查与研究。其中对广西民族 研究最有成就者为徐松石、刘锡蕃先生,其主要著作有《粤江流域人民史》、《泰族僮族粤 族考》和《岭表纪蛮》等。与此同时,钟敬文、李方桂等一批中国学者还开始对广西瑶、苗 等民族的调查与研究,主要涉及这些民族的族源、历史、语言、经济生活和风俗习惯等。学 者们对壮、瑶、苗等民族地区进行了多次调查,积累了一定的资料,为新中国成立后开展广 西的民族学研究,提供了可贵的线索和材料。

广西全面系统的民族学研究是从20世纪50 年代开始的,迄今可以分为四个阶段:即20世纪5 0年代到60年代中期的起步阶段、60年代中期到70年代的停滞阶段、80年代上半期的恢复阶 段 和80年代中期以后的全面发展阶段。

一、20世纪50年代到60年代中期:以大规模的少数民族社会历史调查为主要内 容的起步阶段

1.中央民族访问团的访问及对广西少数民族的初步调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废除了民族压迫、民族剥削制度,实行民族平等政策。1951年7月至1 1月,中央人民政府派中央访问团(中南分团)到广西少数民族地区进行访问,著名社会学家 费孝通任团长,李德全、金晓任副团长,广西民政厅副厅长陈岸、著名学者黄现、刘介 、苗延秀等也参加了这次访问工作。访问团的任务,主要是代表中央人民政府慰问少数民族 ,宣传党和国家的民族平等团结政策,了解民族地区的情况,帮助民族地区进行基层政权建 设。中央访问团联络组在进行慰问和宣传的同时,做了大量的社会历史调查工作,整理成20 多份调查材料,其中包括:《广西少数民族历史资料提要》;《广西大瑶山一般情况》;《 大瑶山瑶族家庭经济与自然屯经济典型调查》;《大瑶山团结公约订立经过》;《广西龙胜 县东区概况》;《广西龙胜县场头苗族调查》;《广西龙胜县伟江洋湾村调查》;《广西龙 胜县东区伟江乡甘甲村甘甲屯调查》;《龙胜县南区龙脊村壮族社会调查》;《广西龙胜县 减租退押情况》;《龙胜县文化教育情况》;《龙胜县灾荒情况调查》;《广西三江县第八 区(林溪)民族概况》;《三江县第六区民族概况》;《广西三江木材问题调查报告》;《三 江县人民政府财政经济委员会关于开展兄弟民族地区贸易工作报告》;《广西三江县1951年 下半年度半级制财政收支概况报告》;《防城县偏人情况》;《防城三区少数民族情况》; 《东兴市情况介绍》;《防城县山人(瑶族)情况》;《防城县第三区峒中乡民族情况》;《 防城县二区巫头、氵万尾、山心越南族情况》;《江平 越南族情况及教堂活动》;《广西东兰 县第五区(中和区)民族概况》;《广西东兰县西山区民族情况》;《广西田东县民族概况》 ;《广西平果县民族概况》等,共40多万字。这是广西解放后首次范围广泛的少数民族社 会历史调查,它忠实地记载了广西少数民族地区解放初期的实际情况,为各级党委和政府制 定民族政策提供了重要的依据,也为以后的广西民族学研究提供了重要的资料。在中央访问 团访问后,发表了费孝通的《关于广西壮族历史的初步推考》①等文章。

2.民族识别调查

由于历代统治阶级实行民族压迫政策,许多少数民族得不到承认,更不能享受民族平等 的权利。在广西,就是当时有近千万人口的壮族,也没有被当作一个民族来看待。解放后, 实行各民族一律平等的政策,许多在历史上被湮没了的民族获得了新生,但由于历史的原因 和其他条件的限制,广西解放初期仍有不少人们共同体的民族成分未能确定。为了落实党和 国家的民族政策,做好民族工作,在广西民族事务委员会的统一领导下,从1953年下半年到 1954年上半年,由中南民族事务委员会和广西民族事务委员会共同派出调查人员,对广西未 确定民族成分的人们共同体开展调查识别工作。

调查工作分两期进行,第一期从1953年9 月到12月,调查了龙胜县的伶人、黎人和苗人 ,罗城县的仫佬人、环江县的毛难人、南丹县的水家和隔沟人。第二期从1954年2月到5月, 调查了平果县的陇人、防城县的越人(即京人)和龙津县的傣人。调查结束后,由调查组给 广西民族事务委员会写了调查报告,为人民政府确定民族成分提供了依据。广西民委将这10 份调查材料印成9 册(南丹县水家和隔沟人调查合一册),送有关部门内部参考。这9册资 料约93万字,另有各种统计资料113份,地图16幅,房屋、衣饰图18幅。②这是继19 51年中央民族访问团访问之后,广西组织的第一次较为系统的民族调查。

3.壮族语言调查

民族平等和语言文字平等,是马克思主义处理民族问题的基本原则。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 后,为了贯彻党的民族政策,适应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的需要,党和人民政府在民族文字方 面做了大量的工作。1951年起,中国科学院先后派出工作组,到广西、贵州、云南等省,调 查壮、布依、傣等民族语言,并研究这些民族的文字创制和改进问题。1952年和1954年中国 科学院语言研究所又先后派人赴广西,在中共广西省委和桂西壮族自治区党委统一领导下, 与地方的壮族干部一起,组成壮语调查工作队,对47个壮族聚居县52个点进行壮语方言的调 查。经过两年的协作,记录了丰富的语言材料,为创造拼音壮文和深入开展科学研究准备了 较为充分的资料。经过对壮语方言材料的语音、词汇和语法等方面的全面对比研究,确定以 壮语北部方言为基础方言,以壮语武鸣音为标准音,采用拉丁字母为字母形式,制定了拼音 《 壮文方案》草案,并在1956年 12月11日的《广西日报》上公布。经过在壮族部分地区试行 后,国务院于1957年11月29日正式批准了《壮文方案》,并决定在壮族地区全面推行使用。 这一时期出版了《壮语语法概述》、《武鸣壮语语法初步研究》、《壮汉词汇》(初稿)、 《壮汉语言语法的几个问题》等,发表了《广西壮语方言分布概况和创制文字的途径》、《 壮族文字同壮语的基础方言和标准音问题》③等一批壮族语言研究成果,这次语言调查不 仅为创制拼音壮文准备了条件,而且也为以后的广西民族学研究提供了大量的资料。

4.少数民族社会历史调查组的调查

1956年8月,在中共中央和同志的倡议下,由全国人大民族委员会主持成立少数民族 社会历史调查组,在全国开展少数民族社会历史调查工作。广西调查组设5个分组,每个分 组又设2―4个小组,开展调查工作。根据全国人大民族委员会关于“首先调查各少数民族的 社会生产力、所有制结构和阶级情况,然后尽可能收集历史发展资料和特殊的风俗习惯,进 而对各少数民族历史作系统的研究”的方针,到1963年,共完成了对广西壮族自治区30多个 县、近百个(乡)及广东、云南、湖南、贵州等省有关壮、瑶、仫佬、毛南、侗、 苗、仡佬、回、水、彝等10个少数民族的调查。在普遍调查的基础上,对少数民族历史的若 干问题,如侬智高、黄鼎凤、陈开、李锦贵、吴凌云、李文彩、冯子材、刘永福起兵、左右 江革命和土司制度、私庄经济、瑶族石牌制、民族起源以及少数民族歌谣、风俗习惯、宗教 、丧葬等作了专题调查;以龙胜、南丹、大新壮族社会历史调查和金秀大瑶山、南丹大瑶寨 瑶族社会历史调查为试点,取得经验后,全面铺开,并开展了睦边县那坡(以壮族 为主)、都安瑶族自治县三只羊(以瑶族为主)、七百弄(以瑶族为主)、宁 明县夏石(以壮族为主)、龙胜各族自治县马堤(以瑶、苗、壮族为主) 历 史的专题调查;开展对革命老根据地东兰县东里屯解放后经济变化情况的调查。此外,还组 织了对宁明县境内宁明江畔耀达“岜莱”(壮语,即花山)崖壁画的考察,收集有关崖壁画的 故事传说等资料10多万字。到1963年底统计,上述调查共搜集资料2620万字,包括广西各民 族的经济、政治情况及民间传说、歌谣、碑文、出土文物、历史文献资料等。同时完成了《 壮族简史》、《壮族简志》、《瑶族简史简志合编》、《仫佬族简史简志合编》、《毛南族 简史简志合编》、《花山崖壁画资料集》和《壮族社会历史调查》(6辑)、《瑶族社会历史 调查》(7辑)等书稿的编写(内部印行),出版了《广西少数民族简介》、《广西壮族简史》( 黄现著)、《广西壮族历史和现状》(黄藏苏著)等著作。在编写《壮族简史》过程中,为 了弄清壮族历史上的三大问题即族源问题、壮族是否经过奴隶制社会问题、侬智高起兵反宋 的性质问题,于1962年和1963年,分别在南宁和北京召开壮族历史科学讨论会。通过这次调 查,系统地了解广西各少数民族社会历史基本情况及经济结构、阶级结构、风俗 习惯等,为研究壮、瑶、仫佬、毛南、京5个民族解放前的社会性质提供了大批资料。这次 调查对当时正在进行的少数民族地区农业、手工业和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实施 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对制定民族地区的经济文化建设方针和政策,以及对形成以民族平等为 核心的民族政策体系,都提供了重要依据。同时也为开展广西少数民族社会历史和文化研究 培养了一支队伍,准备了大量资料。正如彭真同志所说的:“确定以大力在少数民族地区进 行调查研究工作,要求于4年到7年内基本弄清楚各主要少数民族的社会经济结构和阶级情况 ,这不仅为民族工作所必需,也可供研究各民族历史和人类原始公社以来的古代史以丰富的 史料”。

1953年在广西民族学院设立民族研究室,1956年,在广西少数民族社会历史调查组基础上成 立广西民族研究所,隶属自治区民族事务委员会领导。这是广西社会科学战线最早成立的研 究所。

这一时期民族学研究的主要特点,一是在中国共产党和人民政府的领导下有计划地开展。二 是以全面系统调查少数民族社会历史情况为主要内容。三是民族学调查与研究的主要目的是 为贯彻实施中国共产党和人民政府的民族平等政策服务,但是它本身就是民族学研究,并为 后来的民族学发展创造了条件,民族学研究也由此与党和国家的民族工作建立了密切的联系 。

二、20世纪60年代中期到1977年:民族学研究从曲折发展到完全停顿阶段

从1957年反右斗争扩大化开始到“”结束的20年间,以“阶级斗争为纲”的“左 ”的错误指导思想对党和国家各项事业造成了严重的危害,民族工作和民族研究事业也在“ 民族问题的实质是阶级问题”的错误判断下受到严重破坏。在广西,从1957年下半年到1958 年,在全国形势的推动下,普遍开展了整风和反地方民族主义运动,在如何走社会主义道路 的问题上,开展了“多、快、好、省”还是“少、慢、差、费”的两条道路的大辩论。辩论 的结果是完全否定了对少数民族地区的循序渐进的工作方针,接着是批判少数民族地区“特 殊论”、“落后论”、少数民族工作“条件论”、“渐进论”,在处理民族问题方面出现了 简化民族过程的唯意志论,并刮起了一股“民族融合”风,人为地抹煞民族差别。对这些违 背党的民族政策的做法提出疑问或表示反对的言行,均被视为阶级斗争的反映而被加以整肃 。这一时期的民族研究工作也受到这种“左”的政治思潮的影响,例如在少数民族社会历史 调查中片面强调经济结构、阶级关系的调查,而忽视对少数民族社会历史文化的全面了解, 对少数民族传统文化习俗的调查被当作“资产阶级倾向”、“猎奇”等等,从而给以后的民 族历史文化研究留下许多缺憾。即使是这样,这次调查的科学成果也很快被尘封埋没,而且 有限的研究也被强调服从政治,为阶级斗争服务,为中心工作服务,被当作应时应景之作, 因而学术上没有发展。随之而来的“”,使广西民族工作与民族研究全面瘫痪。 广西民族研究所也被撤销,人员下放。

三、1978年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到1985年:以编辑出版《民族问题五种丛书》为主要内容的恢复阶段

粉碎“”以后,1977年恢复了广西民族研究所,广西民族学院民族研究室也恢复独立 建制。1978年12月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召开,大会确定的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的路线,为民 族研究指明了方向,广西民族研究开始有计划、有组织地展开。其中第一项工作即继续进行 20世纪60年代因“左”的干扰而未完成的“中国少数民族问题五种丛书”的编辑出版工作。 《中国少数民族问题五种丛书》由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主办,成立丛书编辑委员会,统一规 划和组织编写。《丛书》工作分两个方面,一方面是组织修改补充五十年代和六十年代已经 编纂的书稿,主要是几个少数民族简史;另一方面是组织整理和编撰一批新书,包括广西少 数民族社会历史调查丛刊和民族自治地方概况等。经过广大民族研究工作者的共同努力,从 1979年到1985年,共完成了43本约1000万字的编辑出版任务。其中,《广西少数民族》分别 简要介绍广西11个世居少数民族的族源、人口及分布、语言文字、历史、文化传统、风俗习 惯、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前的社会形态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后的社会经济发展 情况。《壮族简史》、《瑶族简史》、《仫佬族简史》、《毛南族简史》、《京族简史》分 别记述主体在广西境内的壮、瑶、仫佬、毛南、京5个民族的族源、族称、历史发展、社会 经济形态、文化艺术、、风俗习惯以及他们在历史上共同开发广西,为维护国家统 一、民族团结所做出的贡献。少数民族语言简志包括《壮语简志》、《瑶语简志》、《仫佬 语简志》、《毛南语简志》、《京语简志》,介绍这5个少数民族语言系属、特点及使用情 况。少数民族自治地方概况主要包括《广西壮族自治区概况》和《巴马瑶族自治县概况》、 《金秀瑶族自治县概况》、《都安瑶族自治县概况》、《富川瑶族自治县概况》(恭城、大 化两个新成立的瑶族自治县《概况》到1993年才出版)、《龙胜各族自治县概况》、《隆林 各族自治县概况》、《防城各族自治县概况》、《三江侗族自治县概况》、《融水苗族自治 县概况》、《罗城仫佬族自治县概况》、《环江毛南族自治县概况》,介绍各民族自治地方 的行政区划、自然资源、民族人口分布、历史发展、政权建设、社会变革、经济文化建设成 就以及风俗习惯、、名胜古迹等。少数民族社会历史调查丛刊包括《广西壮族社会 历史调查》(7辑)、《广西瑶族社会历史调查》(8辑)、《广西侗族社会历史调查》、《 广西仫佬族社会历史调查》、《广西仫佬族毛南族社会历史调查》、《广西京族社会历史调 查》、《广西彝族仡佬族水族社会历史调查》等,基本上是根据20世纪50年代、60年代少数 民族社会历史调查材料编辑整理,一般由50年代参加实地调查和资料整理的专家学者负责编 辑整理。此外,还编辑出版了《广西少数民族地区石刻、碑文集》、《广西少数民族地区碑 文、契约资料集》、《广西崖壁画资料集》、《明实录•广西史料摘录》等,这些都是50年 代、60年代广西少数民族社会历史调查的成果。

1978年,为了《壮族简史》一书定稿,广西区民委在南宁主持召开壮族历史科学讨论会,再 次对壮族族源、壮族是否经过奴隶制社会、侬智高起兵性质等壮族历史上三大问题进行讨论 。通过三次讨论并进行探讨,这三个问题有的逐渐明朗。对第一个问题,意见趋于 一致,认为壮族是土著民族,是从百越中的西瓯、骆越人发展而来的。第二个问题,有三种 看法,一是认为壮族经过奴隶制社会发展阶段;二是认为桂东南地区没有经过奴隶制社会, 桂西地区经过奴隶制社会;三是认为壮族地区没有经过奴隶制社会发展阶段。第三个问题, 有两种意见,一是认为侬智高代表奴隶主的利益,是以落后的奴隶制社会反对宋王朝先进的 封建社会,搞分裂,应否定;二是认为侬智高反对交趾侵略,是民族矛盾导致侬智高起兵, 是正义战争。以后一种观点趋于一致。

20世纪50年代和60年代的少数民族社会历史调查和80年代中国少数民族问题五种丛书的编辑 出版,为党和国家制定民族政策及其他相关政策、为民族工作提供了依据,也为以后开展少 数民族社会历史文化及民族问题的理论研究提供了丰富的材料。

四、20世纪80年代中期至今:民族学研究全面发展阶段

1.研究机构和群众性学术团体恢复和建立,研究人员增加

1977年,广西民族研究所得到恢复。1995年,经自治区编制委员会批准,成立东南亚民族研 究中心,与广西民族研究所两块牌子,一套人马。广西民族学院民族研究室也于1977年恢复 独立建制,1984年升格为广西民族学院民族研究所,并于1995年改名为广西民族学院人类学 研究所,内设民族学人类学研究室、民族历史文化研究室、民族理论政策研究室、民族经济 研究室、东南亚研究室。广西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于1980年成立民族语言文字研究 室,专门从事少数民族语言文字研究。广西艺术学院1984年成立民族艺术研究所,专门从事 民族艺术研究。广西师范学院1985年成立民族民间文学研究所(以后改称民族民间文化研究 所)。广西师范大学1984年成立广西地方民族史研究所,1998年又成立华南民族文化研究所 和壮学研究所。广西大学1990年成立广西大学民族研究所,1995年加挂东南亚研究中心牌子 。广西社会科学院1981年成立少数民族文学研究所,1991年成立壮学研究中心。1998年中共 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党校成立民族研究所。 1997年,广西右江民族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 006年改为百色学院)成立民族学人类学研究所。1985年,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厅成立了广 西民族医药研究所,从事民族医药古籍整理和民族医药研究工作。除此之外,广西壮族自治 区博物馆、广西艺术研究所等单位也有相当一部分科研人员从事民族研究。

与此同时,于1981年成立了广西民族研究学会,下设民族理论、民族学、民族史、民族语文 四个理事会;1985年成立了广西少数民族经济研究会,广西民族贸易经济研究会,广西民族 语文学会,1991年成立了广西壮学学会、1992年成立了广西瑶学学会,1996年成立了广西苗 学学会,2007年成立了广西侗学学会。全自治区专职和兼职从事民族学研究的科研人员及教 师等共约150多人 。

2.与多学科多领域交叉融合,研究领域大大拓展

民族学研究是以民族为对象的社会科学研究,主要研究民族共同体发生、发展、分化和融合 的规律,国家和地区的民族成分、起源、分布和关系以及各族人民的生活方式。20世纪80年 代中期以后,广西民族学发展的一个重要标志就是民族学与其他学科交叉融合,大大拓宽了 研究领域,涌现出大批的研究成果,更好地为广西的经济社会发展服务。例如与历史学相 结合的有各民族族称及历史源流研究、少数民族奴隶制社会研究、土司制度及改土归流研究 、少数民族与中国近现代史研究、民族关系史研究、华南与东南亚民族关系研究等,其主要 成果有《壮族体质人类学研究》(李富强、朱芳武著)、《壮族通史》(黄现、黄增庆 、张一民著,1988年出版)、《壮族通史》(张声震主编,1996年出版)、《瑶族通史》( 奉恒高主编)、《壮族史》(覃彩銮编著)、《明清时期壮族历史研究》(苏建灵著)、《 壮族历史与文化》(范宏贵、顾有识等著)、《越史丛考》(蒙文通著)、《瑶族历史与文 化》(张友隽著)、《壮族历史文化导论》(美•金丽著,英文版)、《AnoutlineZhuan g History and culture》(壮族历史文化概要,英文著作,李向平编著)、《古南越国史》( 余天炽 、覃圣敏等著)、《赤雅考释》(蓝鸿恩考释)、《文明的曙光》(蒋廷瑜、彭书琳著)、《历 史的足迹》(蒋廷瑜、彭书琳著)、《盘村瑶族》(胡起望、范宏贵著)、《中国瑶族风土 志》(蒲朝军、过竹主编)、《金秀大瑶山瑶族史》(莫忍章主编)、《国际瑶族概述》( 黄钰、黄方平著)、《广西苗族》(朱慧珍、贺明辉主编)、《壮族土司制度》(谈琪著) 、《壮族土官制度研究》(粟冠昌著)、《忻城莫氏土司500年》(蓝承恩著)、《壮族地 区土司制度与改土归流研究》(黄家信著)、《清末民初壮族土司社会研究――以广西大新 县境为例》(韦顺莉著)、《太平天国壮族农民起义》(覃高积著)、《广西壮族革命史》 (黄成授著)、《壮汉民族融合论――历史上壮汉民族融合与同化现象研究》(韦玖灵著) 、《广西民族关系的历史与现状》(黄成授等著)、《同舟论――广西当代民族关系研究》 (黄海坤主编)、《瑶族农民起义史》(邓有铭、盘福东著)、《壮泰民族传统文化比较研 究》(覃圣编)、《同根生的民族――壮泰各族渊源与文化》(范宏贵著)、《壮泰族 群 分化时间考》(黄兴球著)等。与考古学相结合的有《壮族文明起源研究》(郑超雄著)、 《壮族历史文化的考古学研究》(郑超雄、覃芳著)、《壮侗语民族先民青铜文化艺术研究 》(谢崇安著)、《广西左江流域崖壁画考察与研究》(覃圣敏等著)、《广西左江崖画》 (王古荣、邱钟仑、陈远璋著)。与经济史相结合的有《壮族稻作农业史》(覃乃昌著)、 《右江流域壮族经济史稿》(黄雄鹰等著)、《蛮荒稻香》(李富强著)。与哲学相结合的 有《壮族哲学思想史》(黄庆印著)。与宗教学相结合的有《壮族民间宗教文化》(玉时阶 著)、《壮族图腾考》(丘振声著)、《壮族自然崇拜文化》(廖明君著)、《壮族生殖崇 拜文化》(廖明君著)、《壮族麽文化研究》(黄桂秋著)、《壮族布洛陀信仰研究――以 广西田阳县为个案》(时国轻著)、《师公•仪式•信仰》(杨树?著)、《布 洛陀― ―百越僚人的始祖图腾》(梁庭望、廖明君著)。与心理学相结合的有《广西民族交往心理》 (李秋洪著)。与社会学相结合的有《近代壮族社会研究》(方素梅著)、《守望精神家园 ――龙脊壮族生活方式变迁研究》(黄润柏著)、《壮族的性别平等》(罗志发著)、《壮 族女性文化》(韦苏文著)、《瑶族石牌制》(莫金山著)、《白裤瑶社会》(玉时阶著) 、《泰国瑶族考察》(玉时阶等著)、《泰国瑶人的过去、现在、未来》(泰•阿南达著) 、《盘村变迁》(郭维利等著)、《中国白裤瑶》(朱荣等著)。与神话学相结合的有《盘 古国与神话》(覃乃昌、覃彩銮、潘其旭、郑坡雄、蓝阳春著)、《文化探源―― 壮族文化的民族学考察》(覃彩銮著)、《追问――来宾市文化考察札记》( 覃乃昌著)、《岭南神话解读》(农学冠著)。与语言学相结合的有《广西通志•少数民族 语言志》(自治区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编)、《壮语方言土语音系》(广西区语委研 究室编)、《壮语通用词与方言代表点词汇对照汇编》(广西区语委研究室编)、《壮语地名 的语言与文化》(覃凤余著)。与科技史相结合的有《壮族科学技术史》(覃尚文、陈国清 主编)。与文化史相结合的有《人类学视野中的壮族传统文化》(李富强著)、《壮族文化 的传统特征与现代建构》(覃德清著)、《壮族传统文化与现代化建设》(周光大等著)、 《瑶族传统文化变迁论》(张友隽著)、《瑶族历史文化与现代化》(毛殊凡著)、《瑶族 传统文化》(谢明学、玉时阶著)、《瑶族文化变迁》(玉时阶著)、《壮族古俗初探》( 刘映华著)、《壮、布依、傣、仡佬、京族文化志》(黄庆印等编写)、《南方山居少数民 族现代化探索――融水苗族自治县发展研究》(吴承德、贾晔主编)、《壮族干栏文化》( 覃彩銮著)、《壮侗民族建筑文化》(覃彩銮等著)、《中国侗族建筑瑰宝――鼓楼、风雨 桥》(吴浩等著)、《中国侗族鼓楼》(杨永明等著)、《广西少数民族服饰文化》(玉时 阶、蒙力亚著)、《壮族文化的重组与再生》(邵志忠著)、《壮族悲文化》(韦苏文著) 、《中国侗族村寨》(吴浩主编)、《壮族风俗志》(梁庭望编著)。与法学相结合的有《 壮族习惯法研究》(陈新建等著)、(没有国王的王国――侗款研究)(邓敏文、吴浩著) 、《广西民族区域自治研究》(覃乃昌著)、《广西民族自治地方立法研究》(覃乃昌著) 、与文学艺术研究相结合的有《壮族文学史》(欧阳若修、周作秋、黄绍清、曾庆全著) 、《壮族文学发展史》(周作秋、黄绍清、欧阳若修、覃德清著)、《瑶文学史》(农学冠 等著)、《仫佬族文学史》(龙殿宝等著)、《毛南族文学史》(蒙国荣等著)、《京族文 学史》(苏维光等著)、《壮族文学概论》(梁庭望、农学冠著)、《壮族民间文学概观》 (韦其麟著)、《广西民间文学散论》(蓝鸿恩著)、《壮族歌谣概论》(黄勇刹著)、《 壮族歌圩研究》(潘其旭著)、《广西民间文学》(韦苏文著)、《岭南文化与百越民风 》(农冠品、过伟等著)、《南方民间文化与民族文学》(过伟著)、《壮师剧概论》(蒙 光朝著)、《壮剧艺术研究》(韦苇、向凡著)、《壮族舞蹈研究》(金涛主编)、《壮族 文学古籍举要》(黄绍清编)、《广西壮族文学评论集》(上、下,王敏之)、《铜鼓艺术 研究》》(蒋廷瑜著)、《壮族铜鼓研究》(蒋廷瑜著)、《壮族审美意识探源》(郑超雄 著)、《左江崖壁画艺术寻踪》(覃彩銮、喻如玉、覃圣敏著)、《苗族芦笙》(贾晔等著)、 《诗意的生存――侗族生态审美谈》(朱慧珍、张泽忠著)。与医药学相结合的有《壮族 医药史》(黄汉儒等著)、《中国壮医学》(黄汉儒等著)、《中国壮药学》(梁启成等著 )、《中国瑶医学》(覃迅云、李桐等著)、《中国瑶药学》(覃显玉等著)。与人口学相 结合的有《壮族人口》(肖永孜著)、《中国京族毛南族人口研究》(央吉等著)、《中国 仫佬族人口》(肖永孜、陈洁莲著)。与教育学相结合的有《中国少数民族教育史丛书•壮 族教育史》(李彦福、何龙群著)。民族人物研究有《壮族历史人物传》(范宏贵等著) 、《侬智高》(黄现著)、《侬智高:历史的幸运儿与弃儿》(白耀天著)、《陆荣廷 传》(陆君田、苏书选著)等。词典类有《古壮字字典》(张声震主编)、《壮族百科辞典 》(潘其旭、覃乃昌主编)、《壮语词典》(区语委编)、《中国各民族宗教神话大词典• 壮族部分》(蓝鸿恩主持)、《岭南文化百科全书》(广西部分,覃彩銮、雷坚等撰稿)。

特别值得一提的是,广西以汉族为对象的民族学人类学研究研究成果丰富,主要有《雪球― ―汉民族的人类学考察》(徐杰舜等著)、《汉民族历史和文化新探》(徐杰舜著)、《汉 民族发展史》(徐杰舜著)、《汉民族风俗史》(徐杰舜等著)。

这一阶段,在民族学学科建设方面,还出版了《民族学概论》(周光大著)、《发展经济学 》(高言弘等著)。

这一时期还发表了大量的民族学研究论文。

3.集中力量实施一批大型调查研究项目,成果影响较大

深入的田野调查是民族学研究的基本方法。1985年至1986 年开展对左江流域崖壁画的全面 调查,出版了《广西左江流域崖壁画考察与研究》,并于1987年在北京中国历史博物馆举办 了大型的“左江崖壁画展览”;1985年,广西民族研究所和广西民族研究学会组织考察组, 开展对红水河上游南盘江流域的民族学考察,撰写了《广西西林县民族社会历史调查》、《 广西田林县壮族社会历史调查》、《南盘江天生桥水电站水库淹没区广西境内民族情况调查 》共40多万字,作为内部资料印行。1986年,广西民族研究所组织调查组,开展对自治区境 内的达开水库和西津、大化、岩滩等水电站库区的调查,分别撰写这些水库淹没区移民安置 问题的调查报告,上报自治区及国家能源部,引起了重视,能源部拨款解决库区移民安置存 在的问题。1986年到1991年广西民族研究所组织对部分自治县的调查,撰写出版了《龙胜四 十年》、《三江四十年》、《融水四十年》、《金秀四十年》、《隆林四十年》5本书;198 9年到1991年,广西民族研究所一批青年学者组成调查组,多次深入红水河流域的天峨、南 丹、东兰、巴马、都安、大化、马山、忻城、来宾等县(自治县),对这一条著名的民族走廊 的民族情况、土地、人口、传统文化、民族关系、国家水电开发与地方利益关系、水电站库 区移民安置等问题进行了综合考察,发表了《红水河地区壮族人口的变迁》、《红水河流域 土地问题研究》、《红水河流域壮族传统文化对发展商品经济的影响》、《国家企业如何带 动民族地区发展――红水河流域经济综合考察》、《广西东兰县长江乡壮族社会和文化调查 》等调查研究报告,共10多万字,引起了学术界和有关部门的关注。在对红水河流域进一步 调查的基础上,完成了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红水河开发与民族问题”, 1996年出版了《红 水河开发与民族问题》(陆群和主编)。为了弥补五、六十年代少数民族社会历史调查中对 少数民族传统文化调查不足的缺陷,推进少数民族历史文化研究,1991年,广西民族研究所 联合有关单位的科研人员组成4个调查组,分赴桂东、桂南、桂西、桂北、桂中及云南省文 山壮族苗族自治州等壮族地区,对壮族传统文化进行了抢救性的全面、系统的调查,整理了 200多万字的调查资料。1992年到1993年,广西民族研究所完成了国家社科基金“八五”重 点课题“边疆民族地区稳定与发展的主要问题及对策研究”广西分课题,上报了《广西边疆 民族地区稳定与发展的主要问题及对策研究报告》及分报告。1994年,广西民族研究所部分 科研人员参加中国社会科学院重点课题“中国少数民族现状与发展调查研究”(1996年被列 为国家社会科学基金‘九五’重点课题),完成分课题“武鸣县壮族调查”,出版了《中国 少数民族现状与发展调查研究丛书――武鸣县壮族卷》(龙远尉主编)。1997年到2002年, 广西民族研究所组织对广西58个民族乡的全面调查,编写出版了《广西的民族乡》(覃乃昌 主编)一书;2005年,广西民族研究所与云南大学合作,开展中国少数民族村寨调查,编写 出版了《罗城仫佬族自治县田心村调查》(章立明、俸代瑜主编)、《环江毛南族自治县南 昌村调查》(匡自明、黄润柏主编)、《东兴市山心村调查》(马居里、陈家柳主编)3本 书。随着中国扩大对东南亚的开放和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的建立,广西加强了对东南亚的 民族学研究,在自治区民族事务委员会的领导下,以广西民族研究所的科研人员为主,编写 出版了 "中国-东盟博览会•民族丛书",其中包括《广西世居民族》(覃乃昌主编)、《中 国民族-东南、华南、西南卷》(覃乃昌主编)、《中国民族-东北、华北、西北卷》(覃彩 銮主编)、《东南亚民族-越南、老挝、柬埔寨、泰国、缅甸卷》(覃圣编)、《东南 亚民族-文莱、新加坡、马来西亚、印度尼西亚、菲律宾卷》(古小松主编)。

4.在国家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政策的推动下,对民族传统文化的调查与研究得到加 强,成果丰硕

一是2002年到达2004年开展田阳县敢壮山布洛陀文化调查与研究,撰写并出版了《布洛陀寻 踪――广西田阳县敢壮山布洛陀文化考察与研究》(覃乃昌等著)一书;二是进行来宾市壮 族文化调查,编写出版了《多维视野中来宾壮族文化――来宾市壮族文化考察与研究》(覃 彩銮主编)一书 ;三是开展对平果县“嘹歌”文化的考察与研究,编写出版了《壮族嘹歌研究》(覃乃昌等 著)一书;四是开展来宾市文化调查,获得了大量有价值的资料,编写出版了《国 与神话》(覃乃昌等著)一书;四是进行大明山壮族龙母文化考察,编写出版了《大明 山龙母揭秘》(罗世敏、谢寿球主编)和《大明山的记忆――骆越古国历史文化研究》(罗 世编)2本书。这些调查研究成果的重要学术价值和实际应用价值在于:(1)长期以来 ,由于认识上的原因和某些客观条件的限制,对华南珠江流域许多原生态文化的调查与研究 工作没有得到很好的开展,使人们对这些文化缺乏了解和正确的认识,这些调查研究成果对 于重构华南珠江流域的历史文化记忆,对于人们正确认识华南珠江流域的历史、正确认识中 华民族多元一体文化具有重要意义;(2)对贯彻落实国家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战略具有重 要的意义。这些调查研究的对象有一部分已被列入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名录,有一部分 被列入自治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名录;(3)为当地民族文化开发和旅游发展提供了丰富 的文化内涵,对丰富人们的文化生活,推动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起到了重要作用。

此外,根据自治区党委宣传部“摸清广西文化家底”的安排,分别完成了“桂北文化调查” 、“红水河文化调查”、“广西环北部湾文化调查”、“左江流域文化调查”,编辑出版了 《桂北文化研究》(潘琦主编)、《红水河文化研究》(唐正柱主编)、《广西环北部湾文 化研究》(潘琦主编)、《西江文化研究》(李俊康主编)、《花山文化研究》(唐华主编 )5本书。

5.加强民族学基础资料整理工作,促进学科研究的发展

广西少数民族在历上形成的文献典籍有两大类:①用古文字记载;②用汉文记载。这些典 籍内容涉及政治、哲学、法律、历史、宗教、军事、文学、艺术、语言文字、地理、天文历 算、经济、医学等领域。1986年,广西壮族自治区少数民族古籍整理出版规划领导小组成立 后,多次组织进行民族古籍的普查、搜集工作,搜集11个世居少数民族古籍600多种2000万 字,整理出版壮族、瑶族、毛南族、回族等古籍40多种约1200万字。其中如已整理出版的壮 族古籍《古壮字字典》(初稿,张声震主编)、《广西壮语地名选集》(张声震主编)、《 布洛陀经诗译注》张声震主编)、《壮族民歌古籍集成•嘹歌》(张声震主编)、《壮族民 歌古籍集成•欢?岸》(张声震主编)、《壮族麽经布洛 陀影印译注》(张声震主编) 、《壮族伦理道德长诗传扬歌译注》(梁庭望、罗宾译注)、《菜根草堂呤稿》(刘映华注释) 、《茹芝山房呤稿》(顾绍柏注释)、《薰生诗草》(刘映华注释)、《亦器轩诗稿》(刘映 华注释)。瑶族古籍《中国瑶族布努瑶支系―密洛陀古歌》(张声震主编)、《瑶族创世史诗 ――密洛陀》(蒙冠雄、蒙海清、蒙松毅搜集翻译整理)、《还盘王愿》(张声震主编)、 《评皇券牒集编》(黄钰辑注),苗族古籍《融水苗族埋岩古规》(乔朝新、李文彬、贺明 辉搜集整理),彝族古籍《那坡彝族开路经》(黄光荣、农秀英搜集翻译)、《毛南族民歌 》(蒙国荣、谭亚洲译注)等。

此外还编纂出版了《侬智高研究资料集》(范宏贵主编)、《壮族土官族谱集成》(白耀天 等编著)、《壮族神话集成》(农冠品主编)、《壮族嘹歌集成――贼歌》(何成文搜集整 理)、《壮族嘹歌集成――三月歌》(何成文搜集整理)、《平果嘹歌》(侬敏坚等翻译整 理)、《历代壮医药史料汇萃》(王柏灿等编)等资料集。这些古籍文献为广西的民族学研 究提供了重要的基础资料,对推动民族学的发展起到了重要作用。

6.民族学对外交流与合作不断加强,推动了民族学研究的发展

改革开放以来,随着民族研究的不断深入,丰富的学术研究成果在国内外产生了良好的影响 ,广西少数民族对外学术文化交流日益广泛,有更多的国外学术机构和专家学者关心广西, 并直接参与广西的民族研究。

日本。有一批学者从事壮族等民族的源流、羁縻制度和土司制度、历史上壮族地区移住民与 壮族关系、明清时期壮族史、壮汉通婚及婚姻习俗等研究,出版了《汉民族华南发展史研究 》,发表了《广西土司制度考察》等一批研究成果。1991年,日本学者与广西民族研究所联 合对广西东兰县兰阳壮族蚂(青蛙)节进行考察,编写出版了《中国广西东兰县兰阳壮 族祝祭文化调查》,日本各大报纸将其主要内容作了报道。2000年日本出版田诚之的《壮 族文化史研究――以明代以降为中心》,2001年又出版田诚之的《壮族社 会史研究》,2002年出版千冢惠子的《中国广西壮族歌圩调查记录》。2002年民族出版社出 冈田宏二的《中国华南民族社会研究》。

越南。越南与我国壮族地区相毗邻,历史上关系密切,越南的岱族、侬族与壮族同源,因此 ,越南学者对广西民族研究也很关注。本世纪50年代和70年代,越南的民族识别代表团和古 文字考察团先后到广西访问,与研究壮族的学者进行学术交流。进入90年代以后,越南社会 科学院民族研究所、历史研究所等单位多次派团访问广西,就壮族和越南侬、岱等民族的历 史文化关系等问题进行学术交流。

泰国。壮族与泰国的泰族的历史渊源关系更引起中泰和各国学者的注意。80年代中期, 泰中友好教育委员会派代表团访问广西,了解壮族社会历史、经济文化、语言和风俗习惯。 接着,泰国孔敬大学、朱拉隆功大学、艺术大学先后派代表团到广西考察并开展学术交流活 动。进入90年代,学术交流更加频繁。1986年,广西民族学院学者代表团访问泰国,双方进 行了学术交流,并签订了进一步开展学术交流与合作的协议,1989年再次访问泰国。1990年 ,泰国艺术大学代表团访问广西,与广西民族研究所签订了联合进行“壮泰传统文化比较研 究”项目的协议。此后的4年时间,双方每年都互派代表团开展考察和学术交流活动。1 991年,泰方派团到广西壮族地区考察,回国后编写出版了《壮族:泰族古老的兄弟》一书 。1993年,泰国西北大学学术代表团访问广西壮族地区,回国后编写出版了《从广西、云南 到兰那》一书,介绍泰族与壮族的历史文化关系,同时约请广西壮学研究中心学者撰写《壮 族》一书,译成泰文出版。1994年,泰国朱拉隆功大学与广西民族学院学者联合编写了《壮 泰语词典》在泰国出版。广西民族研究所与泰国艺术大学联合进行的“壮泰传统文化比较研 究”项目,在南宁和曼谷举行多次学术讨论会。泰王姐甘拉•娅妮出席了该项目于1996年在 曼谷举行的学术研讨会,并参观了由会议举办的壮泰传统文化展览。项目于2004年出版了《 壮泰民族传统文化比较研究》(中文版)。2006年,泰国诗琳通公主应邀出席在广西民族大 学举行的“壮泰语言文化学术研讨会”并做了发言。

此外,法国学者分别与广西民族学院、广西社会科学院等单位合作进行壮族、瑶族历史文化 研究。美国学者在广西、云南壮族地区调查后,编写了《发展中的壮族》一书在美国出版。 广西壮学学会、广西瑶学学会还分别召开国际学术研讨会,大批国外学者与国内学者共同对 壮族、瑶族的历史文化及现代化问题进行研讨。这些学术交流活动,推动了广西民族学研究 的发展。

广西的民族学研究从一开始就与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民族平等政策联系在一起,为党和国家 的民族工作服务。广西壮族自治区成立50年来,民族学研究虽然经历了曲折,但还是 取得了丰硕成果。这些成果鼓舞着我们在今后的研究工作中继续努力,争取更大的成绩。

注:本文仅根据个人掌握的材料撰写,未能广泛征求意见,一些研究成果可能有遗 漏,只能待以后修改补充,请大家见谅。

注释:

①见《新建设》1954年第3期。

第6篇:西南政法研究范文

政治史的研究主要集中在政治事件和政治制度方面。20世纪中国魏晋南北朝史研究在这两个方面取得的成就最多,我们只能做提纲挈领式的概述,因此难免挂一漏万。由于十六国北朝的政治史与民族史关系密切,为避免重复,本节重点叙述魏晋南朝政治史研究状况,有关十六国北朝的主要内容则放在后面民族史的部分。魏晋南朝时期比较重要的政治大事约有以下几个方面:三国政治、西晋政争与动乱、门阀政治、南朝低等士族和寒门庶族地位的上升以及侯景之乱等等。

关于三国时期的起始年代,史学界有不同的认识。传统史家多持曹丕称帝之年说(公元220年),然而从20世纪二三十年代起,许多学者已突破王朝体系的局限,认为根据整个时代的特征,这个断代时间应该提前到汉末军阀混战阶段。至于提前到何时,众说纷纭。王仲荦是黄巾起义说(184年)、范文澜是董卓之乱说(189年)、白寿彝是曹操迎汉献帝都许说(196年),此外还有官渡之战说(200年)、赤壁之战说(208年)等。方诗铭《曹操·袁绍·黄巾》(上海社会科学出版社,1996年)一书,以曹操为中心,分别对董卓、袁绍、吕布、孙坚父子、刘备、张鲁以及白波黄巾、青州黄巾、泰山诸将等各种政治军事势力进行了分析研究,全面展示了汉末军阀混战阶段的政治史。类似的文章还有田余庆《曹袁斗争和世家大族》(《历史研究》1974年第1期)、《汉魏之际的青徐豪霸问题》(《历史研究》1983年第3期),陈勇《董卓进京述论》(《中国史研究》1995年第4期)等。对于曹魏政权的性质,陈寅恪认为,曹氏出身于寒族,且与阉官有关。曹操的崇尚与政策即是由他的出身决定的(《陈寅恪魏晋南北朝史讲演录》,黄山书社,1987年)。万绳楠认为,曹魏政权是依靠尚武的谯沛集团和崇儒的汝颍集团建立起来的,而曹丕继位后以司马懿为核心的汝颍集团实力的膨胀,则导致了两个集团势力的分化和斗争(《曹魏政治派别的分野及其升降》,《历史教学》1964年第1期)。周一良打破旧说,认为曹丕、曹植争位,植之失败与他反对曹操决意篡汉的态度有关。陈寅恪提出魏晋兴亡嬗替,不是司马、曹两姓的胜败问题,而是儒家豪族与非儒家的寒族的胜败问题。周一良对魏晋禅代之际分属于曹氏和司马氏两个政治集团的激烈斗争以及对当时思想领域的影响做了深入研究。指出双方实力的消长和文人集团的向背,决定了魏晋两朝政权的交替(《魏晋南北朝史札记》第4—6、26—37页)。万绳楠则认为,谯沛集团内外势力被汝颍集团逐次剪灭,是司马氏代魏的关键(《魏晋南北朝史论稿》第78—82页)。此外,还有大量文章是讨论曹魏用人、校事之制和封国政策内容的。

关于蜀汉政权的构成,王仲荦认为主要是属于刘备的荆州集团、刘璋的东州集团和巴蜀土著集团三种政治势力(《魏晋南北朝史》第78页);李开元在和曹魏、孙吴进行比较之后,认为刘备的蜀汉政权是一个以豪侠武人、寒门下士为核心的政治集团(《浅谈蜀汉统治集团的社会构成》,《文史知识》1985年第6期)。田余庆在《李严兴废与诸葛用人》(《中华学术论文集》,中华书局,1981年)一文中认为,蜀汉政权中新与旧、客与主的分野主要是刘备和刘璋两个营垒,当主客合流后仍然有政治上的派别之分。诸葛亮当政把巩固新人地位、协调新旧关系作为治蜀的核心所在。魏蜀吴三国中,孙吴建国迁延时日最长。田余庆《孙吴建国的道路》认为,最重要的原因是,它需要内部调整的时间,与江东诸大族关系有一个演变的过程(《历史研究》1992年第1期)。在《暨艳案及相关问题》一文中,田余庆又详论了孙吴政权江东化的过程,对其异常艰难的建国历程给予了合理的解答(《中国文化》1991年第4期)。高敏《试论孙吴建国过程中北方地主集团与江东地主集团之间的矛盾斗争》(《郑州大学学报》1994年第1期)和方诗铭《读〈檄吴将校部曲文〉》(《史林》2000年第4期)等文也讨论了这一问题。西晋是魏晋南北朝时期惟一实现了全国统一的王朝。对于这个短命政权,史家历来评价不高。陈寅恪认为,西晋整个官场都已溃烂,弥漫于社会上的是贪鄙、淫僻之风。20世纪八九十年代,讨论西晋政权腐朽性的文章很多。比较有代表性的是简修炜《论西晋地主阶级贪欲和权势的两重性》(《河北学刊》1987年第4期)、王永平《论西晋上流社会的贪欲风气》(《扬州师范学院学报》1992年第3期)、许辉《西晋的佞臣与后党评析》(《江苏社会科学》1992年第2期)、袁济喜《西晋的政失与世风》(《学习》1995年第6期)、夏保连《西晋的腐败风气与门阀制度》(《晋阳学刊》1996年第1期)等。当然也有的文章对西晋前期的历史有所肯定,如郑欣《西晋的历史地位》(《文史哲》1993年第3期)、尚志迈《晋武帝与太康之治》(《张家口师专学报》1994年第2期)等。曹文柱《西晋前期的党争与武帝的对策》晃娜衔?晋武帝虽然较好地处理了发生在中枢权力圈内的党争,保持了前期社会的政治稳定,但是这种党争仍然为西晋王朝的灭亡预伏下了祸根(《北京师范大学学报》1989年第5期)。

“八王之乱”是导致西晋灭亡的重大历史事件。关于动乱产生的原因,传统的说法是由于晋初大封诸王造成的。王仲荦认为此说不全面,八王致乱,主要是司马氏任诸王以方面重镇之故(《魏晋南北朝史》第216页)。唐长孺在《西晋分封与宗王出镇》文中也持此说(《魏晋南北朝史论拾遗》)。祝总斌则认为,乱因是由于继承人和辅政大臣不得其人所致(《八王之乱爆发原因试探》,《北京大学学报》1981年第4期);何吉贤对上述几种观点皆持否定意见。他认为西晋门阀士族势力恶性发展,才是造成八王之乱的主要原因(《试论八王之乱爆发的原因》,《河北师大学报》1981年第4期);杨德炳则认为,八王之乱是晋廷内部存在着宗王、太子妃党和后党三支力量互相殊死争斗的产物(《西晋的崩溃与门阀的分化》,《武汉大学学报》1995年第3期);杨光辉将宗王分为皇子王和宗室王两大派系,认为动乱是两大派系展开的一场争斗(《西晋分封与八王之乱》,《中国史研究》1989年第4期)。

门阀政治一直是学者们用力较多的论题。在门阀政治的产生、性质、作用和衰亡等几个方面,学者提出了很多观点。早期研究这一课题的成果除上面已提到的杨筠如、王伊同、谷霁光等人的著述外,还有其他人讨论门阀士族内容的文章。如杨廷贤《南北朝之士族》(《东方杂志》1939年第4期)、蒙思明《六朝士族形成之经过》(《文史杂志》1941年第10期)、方壮猷《中国中古时期之门阀》(《中山文化季刊》1944年第5期)等。但对门阀政治研究取得重大进展还是在20世纪后半叶。唐长孺《门阀政治的形成及其衰落》一文认为,士族门阀特权的确立,政治上是皇权和地方豪强势力妥协的结果,经济上是封建国家土地所有制和贵族官僚大土地妥协的结果。因此,其发展和衰落也与封建国家土地所有制息息相关(《武汉大学学报》1959年第8期)。以后他又在《东汉末期的大姓名士》、《士族的形成与升降》等文中,进一步论述东汉以来的大姓名士是构成魏晋士族的基础,但能否列入士族与决定士族高低序列的基本条件乃是凭借这一家族在当世的权势(《魏晋南北朝史论拾遗》)。祝总斌在白寿彝总主编《中国通史》第5卷典志部分中撰有《门阀制度》一章。祝文认为,门阀制度最重要的特征是按门第高下选拔和任用官吏。在魏晋南北朝时期,它先后共经历了四个阶段:东汉后期是萌芽期,曹魏、西晋是初步形成期,东晋和南北朝前期是确立和鼎盛期,南北朝后期是衰落期。大土地所有制、封建大家族与宗族以及儒学三者相结合之统一体的形成与发展,是门阀制度出现和持续存在的前提。战乱、统一帝国瓦解与分裂、新皇朝力求获取三结合之统一体,是门阀制度加速形成的决定因素。而门阀制度在形式上如果离开了九品中正制,便成为不可想象的事情。田余庆《东晋门阀政治》一书,把本论题的研究推向了一个新高度。

作者综合考察了东晋时期的政治、经济、民族、军事、地理、文化等诸多方面因素,对门阀政治进行了概括和界定。作者指出,学者所习知的门阀政治实际上只存在于东晋一朝,具有过渡性和暂时性,其实质是一种在特定条件下出现的几家大族的权力平行或超越于皇权的政治变态,是皇帝和士族的联合执政。黄正藩不同意“门阀专政”的提法,他把东晋政权的基本形式概括为君主制下的门阀合议体制(《东晋门阀政治散论》,《苏州大学学报》1990年第1期)。相关的专题论文还有陈长琦《魏晋南朝世族对国家权力中心的作用方式》(《华南师范大学学报》1991年第3期)等。论述士族地位衰落的文章有祝总斌《试论东晋后期高级士族之没落及桓玄代晋的性质》(《北京大学学报》1985年第2期)、高诗敏《试论南朝门阀地主地位的变化》(《安徽史学》1986年第6期)、薛军力《晋宋之际门阀政治的衰落与皇权的重振》(《汕头大学学报》1991年第3期)、陈伟强《从刘宋王朝和谢氏家族的关系看谢灵运的政治悲剧》(《北京大学学报》1992年第2期)、牛贵琥《南朝世家大族的衰落》(《山西大学学报》1994年第4期)等。

北朝士族的情况和魏晋南朝有很大的不同。唐长孺在《论北魏孝文帝定姓族》一文中指出,两晋南朝士族序列高下多是习惯上的而不是法律上的,而北魏是皇帝以朝廷的权威,采取法律形式制定包括胡族在内的门阀序列和体制的(《魏晋南北朝史论拾遗》)。刘琳《北朝士族的兴衰》一文,具体考察了北朝士族发展的过程,指出在北魏前期、孝文帝时期和北朝后期是北方门阀地位上升、极盛和衰败的三个历史时期(《魏晋南北朝史研究》,四川省社会科学院出版社,1986年)。刘驰《从崔卢二氏婚姻的缔结看北朝汉族士人地位的变化》以个案的形式,考察了北魏后期汉人上升为士族并形成汉人士族统治集团的过程(《中国史研究》1987年第2期)。

与门阀政治衰败同步,南朝的低等士族、寒门庶人不断崛起。对这个问题,唐长孺在50年代撰写的《南朝寒人的兴起》一文中有专门的探讨。他认为南朝实际权力逐步转移到寒人手中,既是由于南朝士族的腐朽,也是由于寒人队伍的增加的缘故(《魏晋南北朝史论丛续编》)。进入80年代以后,讨论继续深入。代表性的文章有郑敬高《南朝掌机要的寒人刍议》(《华中师范大学学报》1986年第1期)、《南朝的将门》(《华中师范大学学报》1987年第6期)、何德章《宋孝武帝上台与南朝寒人之得势》(《西南师范大学学报》1990年第3期)、王铿《论南朝宗齐时期的寒人典掌机要》(《北京大学学报》1995年第1期)等。有的学者还把这一变化同南朝皇室的出身与宗王出镇联系起来。祝总斌《刘裕门第考》将刘宋开国皇帝刘裕门第考订为低等士族(《北京大学学报》1982年第1期)。祝总斌又研究了从晋末刘裕起兵至南朝宋文帝时期统治阶级内部的斗争,认为地位日趋上升的低级士族一直没有停止向没落的高级士族进行夺权(《晋恭帝之死和刘裕的顾命大臣》(《北京大学学报》1986年第2期)。万绳楠考察了南朝“拟周之分陕”的政策,认为宗王出镇造成的政治混乱和纷争,使皇室不得不以寒人充任舍人、典签制衡诸王。而舍人典选又进一步扩大、提升了寒人的势力,这是南朝寒人兴起的基本原因(《魏晋南北朝史论稿》第228页)。类似的文章还有陈勇《刘裕与晋宋之际的寒门士族》(《历史研究》1984年第6期)、薛军力《刘宋初年对强藩的分割》(《天津师范大学学报》1995年第5期)、陈长琦《南朝时期幼王出镇》(《华南师范大学学报》1996年第1期)、鲁力《孝武帝诛竟陵王事与刘宋宗王镇边问题》(《武汉大学学报》2000年第6期)等。王铿认为南朝时期的士庶交往已经非常频繁,所谓“士庶天隔”之说并不完全符合历史实际(《论南朝宋齐时期的士庶天隔》,《北京大学学报》1993年第2期)。到南朝后期连江南土豪也日渐兴起,张国安《论梁代湘交广诸州豪强的兴起》(《河南师范大学学报》1989年第2期)、何德章《梁陈之际的江南土豪》(《中国史研究》1991年第4期)、欧阳小桃《梁末陈初的南川酋豪》(《争鸣》1992年第2期)等,都是论述这一课题的文章。侯景之乱的发生,不但导致梁朝的覆亡,而且给南朝士族带来灭顶之灾。与此有关的文章是萧黎《浅析侯景之乱》(《湘潭大学学报》1981年第2期)、夏建新等《论侯景之乱》(《河北学刊》1988年第3期)、郑显文《侯景之乱新探》(《松辽学刊》1993年第1期)等。

魏晋南北朝政治制度的研究是20世纪八九十年代以来收获颇丰的一个领域。举凡这一时代的官制、监察制度、选举制度、军事制度、外交制度等,都得到了深入的研究。下面重点介绍的是魏晋南朝有关制度的情况,个别地方兼及北方。

魏晋南北朝时期中央职官体系最大变化,莫过于尚书、中书、门下三省制的逐步确立。秦汉三公九卿制虽然仍有保留,但“三公”已徒有虚名,“九卿”职务卑落而变成闲散职位。作为辅佐皇帝决策和执行政务的机构是三省及尚书省所属诸曹。对于三省机构设置、运行及变化情况,陈仲安《汉唐职官制度研究》、王素《三省制略论》(齐鲁书社,1986年)、黄惠贤《中国政治制度通史·魏晋南北朝卷》皆有详细论列。陈琳国《魏晋南朝游移发展中的三省制》(《史学评林》1982年第3、4期)、陈满光《论三省六部制形成于两晋南朝时期》(《河北学刊》1996年第6期)也是较有代表性的论文。韩国磐《略论由汉至唐三省六部制的形成》认为,秦汉的尚书、中书、侍中等低等官吏转变成隋唐枢机大臣的原因,在于皇帝欲分相权(《厦门大学学报》1988年第3期)。祝总斌认为此说未抓住事物本质,其真正的原因是为了在新形势下更有效地进行统治。他为“宰相”的内涵做出了界定,并指出魏晋南北朝时期的宰相是尚书省(台)长官,而中书令、监和门下侍中都不是,尽管他们也在某些时候或某些方面权力极大(《两汉魏晋南北朝宰相制度研究》第13页)。

魏晋南北朝时期的地方政权,比较规范的是州郡县三级制。涉及这一方面问题的论述,则出现得比较早,如萨师炯《魏晋南北朝时代的地方制度》(《东方杂志》1945年第9期)、严耕望《魏晋南朝地方政府属佐考》(《历史语言研究所集刊》1948年第6本)等。此后王仲荦《魏晋南北朝史》、黄惠贤《中国政治制度通史·魏晋南北朝卷》以及严耕望《魏晋南北朝地方行政制度约论》(《大陆杂志》第27卷第4期)、薛军力《州的地方化与曹魏时期中央地方关系》(《中国史研究》1992年第3期)等,都有专门的研究。由于长期处于战争环境,魏晋南北朝地方行政制度具有军事化的特点:州刺史、郡太守多带将军号以治民又领兵。同时又出现了以军将为都督,督一郡、数郡,或一州、数州,往往又兼府所之刺史或郡太守,治军又领民的现象。研究这一方面的文章有陈琳国《魏晋南朝时期都督制》(《北京师范大学学报》1986年第4期)、姚念慈《两晋都督制演变述略》(《北京师范大学学报》1988年第2期)、薛军力《魏晋时期都督制的建立与职能转变》(《天津师范大学学报》1992年第4期)、张鹤泉《孙吴军镇都督论略》(《史学集刊》1996年第2期)等。近年来,对魏晋南北朝官制的研究有不断细化的趋向。陈长琦《魏晋南朝的资品与官品》认为,官品是表示官职所需才能的品位,资品是在官品基础上显示的官才(《历史研究》1990年第6期)。同类的文章,还有汪征鲁《魏晋南朝官职中的“言秩”与“不言秩”》(《历史研究》1990年第6期)、张旭华《萧梁官品、班品制度考略》(《中国史研究》1995年第2期)等。阎步克在2000年发表了一系列与此有关的文章,如《魏晋的朝班、官品和位阶》(《中国史研究》2000年第4期)、《南北朝的散官发展和清浊异同》(《北京大学学报》2000年第2期)和《仕途视角中的南朝西省》(《中国学术》2000年第1期)等,全面探讨了这一时期朝班、官品、位阶和西省、东省散官的仕途状况,使魏晋南北朝官制史的研究得到进一步深化。

监察制度是君主对臣下的监督和考察。黄惠贤认为,魏晋南北朝时期的监察制度,从监察官的职位来看可分三类:一是专职监察机构(御史台)及其官吏(御史中丞、尉)。二是兼职官吏(散骑诸官、司隶校尉、尚书左职官员)。三是君主直接任命的监察官吏(校事、典签、候官等)(《中国政治制度通史·魏晋南北朝卷》第272页)。讨论这一课题的论文有陈琳国《魏晋南朝监察制度的变迁》(《北京师范大学学报》1988年第1期)、邱永明《略论魏晋南北朝监察制度的得失》(《社会科学》1991年第2期)、徐斌《南北朝监察概论》(《浙江学刊》1996年第1期)和朱朴《论三国时期的校事制度》(《福建论坛》1988年第5期)、高敏《曹魏与孙吴校事官考略》(《史学月刊》1994年第2期)、章义和《孙吴校事与吕壹事件》(《许昌师专学报》1996年第1期)、周兆望《南朝典签制度剖析》(《江西大学学报》1987年第3期)、徐茂明《试论南朝的典签》(《苏州大学学报》1988年第4期)等。考课属于对官吏管理的重要制度,代表性的论文有张文强《魏晋北朝考课制度述略》(《北京师范大学学报》1988年第5期)、杨钰侠《论北魏地方官吏考课制度的演变》(《安徽教育学院学报》1995年第1期)、杨普罗《关于魏晋考课制度研究的两个问题》(《甘肃社会科学》1995年第2期)等。

1985年第6期);陈琳国承认九品中正制是魏晋南北朝时期选举制度的基础,但是同时指出,两晋的选举又可分为吏部铨选与公府征辟、州刺史辟召和察举秀才、郡太守辟召和察孝廉三个层次,而且恰好和高、中、低三级士族的入仕相适应(《两晋九品中正制与选官制度》,《历史研究》1987年第3期)。研究九品中正制的文章还有胡宝国《东晋南朝时代的九品中正制》(《中国史研究》1987年第4期)、杨希珍《北魏的中正选官制度》(《山东大学学报》1989年第2期)、方北辰《解释九品中正制度之一品虚设问题》(《许昌师专学报》1989年第1期)。关于魏晋南北朝时期的选举制度,特别是关于九品中正制的研究在20世纪三四十年代已取得不少成果。50年代唐长孺撰写《九品中正制试释》,对这一制度进行了全面考察。他认为,九品中正制建立的时间在曹丕代汉前,州郡设有大小中正,负责评定人物以备政府选官之用。中正提供的资料有三项:一是家世,二是行状,三是品。二品是上品与下品的分界。九品中正制是士族巩固门阀的工具(《魏晋南北朝史论丛》)。胡宝国进一步指出,九品中正制保证的是当时高官显宦的世袭特权,在势族向世族转化中起重要作用(《魏西晋时代九品中正制》,《北京大学学报》1987年第1期)。张旭华《魏晋时期的上品与起家官品》认为,门第高卑决定起家官品的高下,上品与下品是分属于清流与浊流的两大任官体系(《历史研究》1994年第3期)。也有学者认为不应夸大中正在西晋选官实践中的地位和作用。汪征鲁指出,中正定品只是魏晋选官制度的内容之一,乡论清议、高门达官的意志仍然在选举中起着重要作用(《略论“九品中正制”在西晋选官实践中的地位和作用》,《学术月刊》1985年第6期);陈琳国承认九品中正制是魏晋南北朝时期选举制度的基础,但是同时指出,两晋的选举又可分为吏部铨选与公府征辟、州刺史辟召和察举秀才、郡太守辟召和察孝廉三个层次,而且恰好和高、中、低三级士族的入仕相适应(《两晋九品中正制与选官制度》,《历史研究》1987年第3期)。研究九品中正制的文章还有胡宝国《东晋南朝时代的九品中正制》(《中国史研究》1987年第4期)、杨希珍《北魏的中正选官制度》(《山东大学学报》1989年第2期)、方北辰《解释九品中正制度之一品虚设问题》(《许昌师专学报》1989年第1期)。阎步克《察举制度变迁史稿》全面考察了察举制度的产生、发展及向科举制度演变的过程,弥补了研究魏晋南北朝时期选举制度过多注意九品中正制的不足。他认为,察举虽然比世卿世录、任子制优越,但人格化色彩浓厚,有很大的随意性。这是其终被科举制取代的原因。张兆凯研究了魏晋南北朝的门荫入仕制度,认为这种靠祖辈功绩入仕的制度的最主要内容是“计资入仕”,它对门阀制度的强化和延续起着很大作用(《汉唐门荫制度研究》,岳麓书社,1995年)。张兴成《西晋的宗室仕进制度》是研究这一时期宗室仕进制度的文章(《北京师范大学学报》2000年第3期)。

军事制度主要涉及两个方面的内容:一是军事机构和官员,二是军队的来源和性质。魏晋南朝的中央军也称“台军”。其中屯戍京师的部分称禁军或中军,屯驻外镇的称方镇兵或外军。曹魏时中军的最高长官是中领军,西晋改称中军将军或北军中侯。护军将军为中军的副长官。东晋南朝禁军的领导体制基本沿袭魏晋格局,变化很少。外军的长官是各方镇的“都督诸军事”,因此外军的存在及其变化,与都督制的存在及其变化密不可分。州郡兵是地方军。魏晋南朝时期,除了传统的征兵制、募兵制、谪兵制外,最具时代特色的当属世兵制。世兵制的主要特点是兵民分离和兵家子弟世代为兵。最早系统论述魏晋南朝兵制的学者是何兹全。他在《魏晋南朝的兵制》(《历史语言研究所集刊》1948年第16本)、《魏晋的中军》(《历史语言研究所集刊》1948年第17本)两文中,全面论述了这一时期军事制度的情况。以后学者的成果都是在何文研究基础上展开的。有关论述中军的文章,主要有陈勇《刘宋时期的皇权与禁卫军》(《北京大学学报》1988年第3期)、张泽咸《晋朝军制的几个问题》(《中国史研究》1989年第2期)、张焯《汉代的北军与曹魏的中军》(《中国史研究》1994年第3期)、张金龙《禁卫军权与南朝政治》(《南京大学学报》1999年第3期)等。关于外军方面的研究进展,我们在有关都督的部分已引述过,这里不再重复。对于州郡兵,唐长孺有专文进行深入的探讨。他认为,曹魏时期的地区皆有州兵,置兵的郡不多,但也存在。晋武帝统一全国后州郡兵一度被废止。东晋南朝时期的都督设置的制度化,出现了外军地方化并与州郡兵合流的趋势(《魏晋州郡兵的设置与废罢》,《魏晋南北朝史论拾遗》第141—150页)。相关的论文有杨光辉《晋武帝悉去州郡兵辨疑》(《社会科学战线》1984年第3期)等。讨论世兵制的文章很多,具有代表性的是赵克尧《关于曹魏士家制的几个问题》(《学术月刊》1985年第6期)、陈玉屏《曹魏西晋兵户身份的卑贱化》(《西南民族学院学报》1985年第1期)、高敏《曹魏士家制度的形成与演变》(《历史研究》1989年第5期)、周士龙《南朝时期兵户制度衰落的原因试探》(《河北师范学院学报》1989年第3期)等。此外,论述军事制度其他方面问题的文章有陈苏镇《南朝散号将军制度考辨》(《史学月刊》1989年第3期)、耿敬《关于魏晋南北朝时期募兵制度的探讨》(《中国史研究》1994年第3期)、童超《魏晋南北朝军事领导体制的特点》(《中国史研究》2000年第2期)等。关于魏晋南北朝时期军事制度的系统著作,除前述高敏《魏晋南北朝兵制研究》外,还有刘展主编《中国古代军制史》(军事科学出版社,1992年)、陈高华主编《中国军事制度史》(大象出版社,1997年)等。中国军事科学院主编《中国军事通史》第7、8两卷(军事科学出版社,1998年),是对魏晋南北朝军事制度史研究成果的集大成。

黎虎对魏晋南北朝的外交制度做了系统的研究,除有专著《汉唐外交制度史》出版外,还先后发表《魏晋南北朝鸿胪寺及其外交管理职能》(《中国史研究》1998年第4期)、《魏晋南北朝都督的外交管理职能》(《齐鲁学刊》1999年第3期)等文。

二十世纪魏晋南北朝研究(四)民族史

魏晋南北朝时期是我国历史上民族关系大激荡的时期。内迁各族和沿边各族纷纷登上历史舞台,或在中原建立政权,或居边地进行割据,各族间的混居以及各族政权的建立,促进了民族的融合和社会的进步,为隋唐盛世到来准备了条件。从20世纪20年代开始,学者就对这一时期民族史的研究投入了不少精力,不断地取得进展,使之成为学术成果最为繁富的领域之一。

综合探讨魏晋南北朝民族史的著述,成就较大的是黄烈《中国古代民族史研究》和白翠琴《魏晋南北朝民族史》。黄著理论色彩浓厚,白著注重对史实进行全面系统的叙述。黄烈认为,魏晋南北朝时期许多古老的民族走完自己的历程,从历史上消失了。因此中国古代民族史的研究,魏晋南北朝应该是一个阶段性的下限。由此上溯,可以弄清中国古代一些重要少数民族的脉络。属于综合探讨的论文还有黄佩瑾《魏晋南北朝民族关系的发展》,作者系统考察了这一时期各民族关系发展的大势,指出魏晋南北朝民族关系发展经过了三国西晋的和平发展、东晋十六国时期少数民族武力征服中原和南北朝时期大融合的三个阶段,贯穿着少数民族和汉族、各少数民族之间的两种矛盾,并呈现出同化中有融合的历史特点(《魏晋南北朝史论文集》,齐鲁书社,1991年)。白翠琴《魏晋南北朝民族观初探》(《民族研究》1993年第5期)、邱久荣《魏晋南北朝时期大一统思想》(《中央民族大学学报》1993年第4期)两文观点类似,都认为这一时期各族统治者在政权巩固之后,往往以华夏正统自诩,普遍存在着大一统思想。

研究魏晋南北朝时期少数民族分布、起源和迁徙的著述,主要有王伊同《五胡通考》、白翠琴《魏晋南北朝民族史》、王仲荦《魏晋南北朝史》、王育民《中国历史地理概论》(人民教育出版社,1990年)中国历史人口地理部分,各书都设有专门的章节论述这方面的问题。对十六国北朝历史有较大影响的北方、西北方少数民族,主要是被称作“五胡”的匈奴、羯、氐、羌和鲜卑。匈奴原居蒙古草原,后分裂成南北两部。南匈奴内附后南迁,曹魏时期已深入到汾河流域。对此,马长寿《北狄与匈奴》、林干《匈奴史》(内蒙古人民出版社,1977年)、黄烈《中国古代民族史研究》等书皆有专考。羯人入塞前属匈奴别部。关于其族源众说不一,白翠琴将之概括为六说。唐长孺从羯人相貌特征、葬俗、宗教信仰、姓氏等方面论证,羯人是包含西域胡较多的杂胡(《魏晋杂胡考》,《魏晋南北朝史论丛》第414页)。羌原居青海草原,东汉时部分人口被强徙到关陇一带,被称为东羌。氐人原居西起陇西,东至略阳,南达岷山以北的地区,汉魏之际被曹魏和蜀汉分别徙至关中与巴蜀。氐人与其他北方少数民族不同,是个以定居农业为主的民族。研究这一时期氐、羌的权威著作是马长寿《氐与羌》、《碑铭所见前秦至隋初的关中部族》。值得注意的论著还有冉光荣《羌族史》(四川民族出版社,1985年)、李绍明《关于羌族古代史的几个问题》(《历史研究》1963年第5期)、黄烈《有关氐族来源和形成的一些问题》(《历史研究》1965年第2期)等。关于鲜卑族的情况比较复杂,原居大兴安岭山脉一带,后居有匈奴故地,建立过统一的檀石槐汗国。再后分裂成三部:东部为段部、宇文部,中部为慕容部,西部为拓跋部。慕容部东进吞并段部,打散宇文部,尽有辽东之地。拓跋部是鲜卑族地处最东北的一支,故称别部鲜卑。拓跋鲜卑族早期历史上曾有过三次大迁徙,最后到达今内蒙古和林格尔一带。此外,属于西部鲜卑的还有后来在河西地区建立政权的秃发氏、乞伏氏。控制青海一带的吐谷浑则是慕容部西迁的一支。马长寿《乌桓与鲜卑》是系统论述乌桓与鲜卑起源和变迁的著作。与此有关的论文是周伟洲《魏晋十六国时期鲜卑族向西北地区的迁徙与分布》(《民族研究》1983年第5期)、王俊杰《魏晋南北朝的鲜卑不是一个民族》(《西北师范学院学报》1985年第3期)、陈仲安《乞伏出于高车补正》(《文史》第25辑,1986年)、林干《鲜卑拓跋、秃发、乞伏三部的早期历史及其南迁的初步探索》(《北方文物》1989年第3期)、曹永年《拓跋鲜卑南迁匈奴故地时间和契机考》(《内蒙古社会科学》1987年第4期)、赵向群《河西鲜卑事迹钩沉》(《西北师范学院学报》1992年第3期)等。20世纪80年代,考古工作者在阿里河附近的大兴安岭北段发现拓跋鲜卑祖庙嘎仙洞石室,这使得长期令人困惑的拓跋鲜卑发祥地“大鲜卑山”之谜得以廓清。石室发现者米文平有《鲜卑石室所关诸地理问题》(《民族研究》1982年第4期)、《鲜卑源流及族名初探》(《社会科学战线》1982年第3期)等考证性文章发表。

对魏晋南北朝时期南方历史有较大影响的少数民族是分布在东南地区的山越、长江中上游地区的蛮族、岭南及西南地区的僚族、赣南粤北地区的溪族、两广湖南地区的族以及一度在巴蜀地区建立过政权的巴氐。相比较而言,学者对于南方少数民族的研究成果不多。除王仲荦《魏晋南北朝史》、白翠琴《魏晋南北朝民族史》、万绳楠《魏晋南北朝史论稿》外,涉及这方面的论文,较早的有叶国庆《三国时山越分布之区域》(《禹贡》1934年第12期)、金宝祥《汉末至南北朝南方蛮夷的迁徙》(《禹贡》1936年第8期)、周一良《南朝境内之各种人及政府对待之政策》等。时间靠后的论文,主要有唐长孺《孙吴建国及汉末江南的宗部与山越》(《魏晋南北朝史论丛》)、施光明《山越非山民、宗部解》(《民族研究》1984年第1期)、刘琳《僚人入蜀考》(《中国史研究》1980年第2期)、张雄《南朝荆郢蛮的分布和族属试探》(《江汉论坛》1983年第5期)、张泽洪《魏晋南北朝蛮、僚、族的迁徙》(《四川大学学报》1988年第4期)、陈再勤《南北朝时期峡中蛮的分布与活动》(《中南民族学院学报》1999年第1期)、刘复生《入蜀僚人的民俗特征与语言遗存》(《中国史研究》2000年第2期)等。

此外,还有著述探讨了柔然、高车、稽胡等族分布及族源的情况,主要是冯家升《蠕蠕国名考》(《禹贡》1937年第8、9期)、周一良《北朝的民族问题与民族政策》(《燕京学报》1950年第39期)、周伟洲《关于柔然社会经济和政治制度的初步研究》(《中国史研究》1982年第2期)、曹永年《关于柔然人的民族成分》(《内蒙古师大学报》1985年第2期)、陈发源《柔然族源探讨》(《学术月刊》1985年第1期)、林干《稽胡略考》(《社会科学战线》1984年第1期)以及段连勤《丁零、高车与铁勒》(上海人民出版社,1988年)等。

全面探讨十六国时期少数民族政权的建立、性质和历史作用的论文是唐长孺《晋代北境各族变乱的性质及五期政权在中国的统治》(《魏晋南北朝史论丛》)。唐文指出,晋末各族变乱源于种族和阶级的双重矛盾。各族统治者所建立的政权,一方面有种族报复的特点,另一方面又要同汉族上层分子合作。黄烈认为,不应该仅仅根据各民族政权上层统治者的族属来确定该政权的民族性质,对这一时期的民族战争和民族融合也要做这样的辨证分析。促进各少数民族走向迅速与汉族的融合是政权的建立,其民族共同体和政权是朝相反方向发展的,其政权越巩固,民族共同体越分散与衰落,从而迅速地向汉族全面转化(《魏晋南北朝民族关系的几个理论问题》,《历史研究》1985年第3期)。分论十六国史的著作有周伟洲《汉赵国史》(山西人民出版社,1986年)、《南凉与西秦》(陕西人民出版社,1987年)、蒋福亚《前秦史》、齐陈俊《五凉史略》(甘肃人民出版社,1988年)等。论文有邱久荣《十六国时期的胡汉分治》(《中央民族学院学报》1987年第3期)、王延武《后赵政权胡汉分治政策再认识》(《中国史研究》1988年第2期)、蒋福亚《论慕容鲜卑的封建化》(《历史论丛》1988年第3期)、《前秦政权的民族性》(《北朝研究》1990年第1期)、陆庆夫《略论五凉的民族分布及其融合途径》(《西北民族学院学报》1992年第1期)等。研究十六国时期制度史的文章是牟发松《十六国时期地方行政机构的军镇化》(《晋阳学刊》1985年第6期)、何兹全《十六国时期的兵制》(《燕园论文集》,北京大学出版社,1985年)、高敏《十六国前秦、后秦时期的护军制》(《中国史研究》1992年第2期)、张金龙《十六国“地方”护军制度补正》(《西北史地》1995年第4期)等。

淝水之战是十六国时期一次重要的南北战争。蒋福亚《淝水之战前夕北方的形势及淝水之战的性质》一文认为,战争发起方前秦是一个以氐族为主体的、民族性十分强烈的政权,属于一个不巩固的军事行政联合体(《北京师范学院学报》1981年第4期)。持相似看法的还有简修炜《关于淝水之战性质的商榷》,认为前秦发动的战争是非正义的(《学术月刊》1981年第5期)。黄烈则认为,前秦是一个继承了汉族封建政治传统的氐汉结合的政权,其民族性质不应该被看作是单一的。持此说的还有徐扬杰、赵文润等①。不过,在战争性质上,徐、赵认为前秦是正义的而东晋是非正义的。黄烈则反对简单地以正义非正义划分淝水之战的性质,认为这次战争实质上是南北封建集团之间的一场兼并统一战争。孙祚民认为,是战争的非正义的性质决定了前秦的失败。徐扬杰、黄烈则认为,前秦失败的主要原因是发动战争的时机不成熟。赵文润指出,前秦是败于骄傲和战略的错误,持同样看法的还有曹永年、周增义等②。田余庆则认为,在南北民族差异十分巨大、还不具备统一可能的情况下,苻坚过早地发动的以统一南北为目的的淝水之战,只能是一场民族灾难,在本质上仍然是一次民族入侵战争(《前秦民族关系和淝水之战的性质》,《中国史研究》1989年第1期)。

北朝史研究是从讨论拓跋鲜卑早期政权性质开始的。唐长孺《拓跋国家的建立及其封建化》认为拓跋部落早在猗卢统治时期即开始形成国家,其发展道路乃是由家长奴役制向封建制转化,在这个过程中,奴隶制不占主要地位(《魏晋南北朝史论丛》第193页);黄烈《拓跋鲜卑早期国家的形成》则认为从猗卢的祖父力微开始,拓跋鲜卑就已经开始国家化的进程,而且在这个过程中有一个不典型和不发达的奴隶制阶段(《魏晋隋唐史论集》第2辑,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4年)。杜士铎主编的《北魏史》则认为拓跋鲜卑经过了氏族公社、早期奴隶制和封建化国家三个阶段的历史演变,研究更趋细致(山西高校联合出版社,1992年)。研究拓跋鲜卑社会性质和封建化的论文,还有孙钺《拓跋鲜卑在接受汉族文化过程中新旧势力的斗争》(《中央民族学院学报》1983年第1期)、曹永年《早期拓跋鲜卑的社会状况和国家的建立》(《内蒙古社会科学》1987年第4期)、曹文柱《论北魏初年都址的选择》(《北京师范大学学报》1987年第1期)、高敏《论北魏的社会性质》(《中国经济史研究》1989年第4期)、田余庆《北魏平城政权的建立与封建化》(《文献》1990年第3期)、《贺兰部落离散问题———北魏“离散部落”个案考察之一》(《历史研究》1997年第2期)、《华北地区拓跋与乌桓的共生关系》(《中国史研究》2000年第3、4期)等。

关于北魏前期的政治制度。严耀中认为,它的行政中枢包括外朝与内行两个部分。内朝的行政对象主要是京畿地区的拓跋人,外朝管理的是其他地区的臣民。其特点是内重外轻,以内制外。地方官制则是分任互督的州郡县三长官制。其武力核心是内行武官中领将军统率的中央禁军和驻扎在地方的八个军府。负责维持统治的还有由城民组成的地方兵。对于归附的其他游牧民族则实行领民酋长制(《北魏前期政治制度》)。陈琳国指出,北魏前期的鲜卑八部大人制居于主导地位,三省制无足轻重,孝文帝改制后尚书省成为中央行政中枢,这是一个由繁到简、由低到高的发展过程(《北魏前期中央官制述略》,《中华文史论丛》1985年第2期)。论述北魏官制早期的论文有严耕望《元魏北镇制度考略》(《现代学报》1947年第8期)、《北魏尚书制度考》(《历史语言研究所集刊》1948年第9本)、周一良《领民酋长与六州都督》、《北魏镇戍制度及续考》(《魏晋南北朝史论集》),近年来主要有张金龙《北魏政治史研究》(甘肃人民出版社,1996年)、黄省非《略论北魏统治中原的几个问题》(《浙江学刊》1986年第6期)、曹文柱《北魏明元太武两朝的世子监国》(《北京师范大学学报》1991年第4期)、张旭华《试论北魏前期的奴隶主贵族官职世袭制》(《郑州大学学报》1997年第4期)等。北魏前制地方官主要通过宗主督护制间接行使权力。李凭《再论北魏的宗主督护制》(《晋阳学刊》1995年第6期)以及其他人的一些文章都具体地考察了这一基层管理制度。

关于北魏孝文帝改革,大多数学者给予高度评价。马德真《论北魏孝文帝》一文认为,孝文帝积极推进改革,促进了北魏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对于民族融合作出了贡献,既是鲜卑族杰出的政治家,也是我国历史上一位有远见卓识的改革家(《四川大学学报》1963年第1期)。很多断代史以及萧黎和刘精诚分别著述的《魏孝文帝传》都持此说。但陈汉玉认为,孝文帝改革的积极意义远不及消极作用为多,其文治和汉化路线,加速了北魏国家和鲜卑民族的衰亡。陈汉玉还主张把改革划分为两个阶段,前期是由冯太后领导的,主要进行了均田制和三长制的改革;后期由孝文帝主持,主要是确立儒家礼教的地位,以实现北魏的汉化(《也谈北魏孝文帝的改革》,《中国史研究》1982年第4期)。冯君实对此表示异议,认为孝文帝在立三长制、行均田制的时候即已参政,后期的改革也是冯太后改革的原班人马。因此后期的改革只是前期政策的延续和发展(《对近年来“孝文改制”研究的评议》,《东北师大学报》1985年第6期)。讨论类似题目的论文还有王景阳《北魏孝文帝的改革及其影响》(《中学历史教学》1982年第4期)、孙祚民《略论北魏太和改制的几个问题》(《山东社会科学》1987年第1期)以及蒋福亚《魏孝文帝迁都得失议》(《民族研究》1983年第3期)、孙如琦《孝文帝的改革并未完成北方的民族融合》(《杭州大学学报》1989年第4期)等。

第7篇:西南政法研究范文

关键词:插花地 飞地 研究综述

插花地问题无论是历史时期还是当前,都是我国非常关注的社会问题之一。它不仅影响着政府的行政管理、插花之民的生产与生活,而且还关系到社会的稳定与发展。插花地研究是人们全面、深入了解插花地的有效方式,对插花地问题的解决具有重要意义。当前,插花地研究已引起了学术界越来越多的关注,学者们已从不同角度对插花地的相关问题做了研究和探讨,并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果。

一、插花地的研究概述

道光二十八年(1848年),时任安顺知府的胡林翼称:“查贵州所谓插花地者,其情形约略有三种”[1]这是关于“插花地”这一称谓的最早文献记载。插花地的研究可以划分为三个时期:第一,新中国成立之前。该时期学者们主要依托历代正史地理志和相关地域的地方志等文献资料对插花地进行研究,但带有明显的时代性和阶级性。如清代学者胡林翼曾专门研究过插花地,他除了对插花地进行类型划分之外,还详细介绍了插花地产生的原因和影响。但在今天看来,他的研究具有很强的时代局限性。第二,新中国成立至改革开放前。该时期由于人们对插花地的研究不够重视,故而几乎没有什么研究成果。第三,改革开放之后。插花地的研究进入了一个新时期,但遗憾的是到目前仍没有一本专门研究插花地的著作,仅见一些论文和非学术研究的文章,共二十余篇。如史念海的《战国时期的插花地》、杨斌的《历史时期西南“插花”初探》和《民国时期川黔交界地区插花地清理拨正研究》、冯贤亮的《明代江南的争田问题──以嘉兴府嘉、秀、善三县为中心》和《疆界错壤:清代“苏南”地方的行政地理及其整合》、杨朝伟的《城区“插花地”问题及其处理对策》、傅辉的《河南插花地个案研究(1368~1953年)》和《插花地对土地数据的影响及处理方法》、郭声波的《飞地行政区的历史问题与现实实践的探讨》、吴滔的《“插花地”的命运:以章练塘镇为中心的考察》、郭舟飞的《由武汉“插花地”看地方政府公共管理》、蔡博峰的《“飞地”图谱》、鲁西奇,林昌丈的《飞地:孤悬在外的领土》、马琦,韩昭庆,孙涛的《明清贵州插花地研究》、罗志亮的《仁怀“插花地”研究》、王文章的《民国时期滇黔交界处插花地与匪患问题研究》等。虽然插花地的研究成果屈指可数,但从这一时期的研究成果中发现,学者们所使用的资料,已不再局限于文献资料,档案材料和田野调查资料在一定程度上已经得到了运用。而且学者们的看法或见解也更加客观,这对插花地的深入研究具有重要的理论和现实意义。

二、插花地的研究内容

(一)关于插花地内涵的研究

目前为止,关于插花地内涵的研究主要有两种不同的观点:一种观点认为插花地就是飞地,该观点的代表人物有史念海、傅辉等;另一种观点认为插花地是各种穿插交错或经界不正之地,该观点的代表人物有杨斌、郭舟飞、王文章等。郭舟飞在《由武汉“插花地”看地方政府公共管理》中认为,插花地是指:“两个区域间要么没有明确的归属,要么就是两个单位地界相互穿插或分隔而导致零星分布的土地”。[2]郭舟飞虽然概括了各种穿插交错或经界不正之地,但是,笔者认为:“没有明确归属”的土地不能视为插花地,因为插花地是一种行政区划现象,故而对于那些区域界线不清的土地是不能叫做插花地的。另外,将一个政区也统称为一个单位的提法显然也有些欠妥。杨斌在《民国时期川黔交界地区插花地清理拨正研究》中认为:“插花地是特定时期、特定历史条件下、特定区域内的各个政区(或行政区划)在形成、发展和变迁过程中各种穿插交错或经界不正之地的总称,包括飞地和犬牙之地两种基本类型”。[3]

相比较而言,笔者赞同第二种观点并认为杨斌对插花地的定义更为合理。其理由是:第一,“各种穿插交错或经界不正之地”是对插花地科学合理的界定。第二,杨斌认为胡林翼所描述的“华离之地”指的就是“飞地”,因而主张用国内外普遍接受的“飞地”一词更为合理。对于“犬牙之地”与“欧脱之地”,杨斌认为这是一个问题的两个方面,故而主张运用“犬牙之地”即可。该定义既对插花地作了明确界定,又概括了它的两种基本类型,这就更好地诠释了插花地的内涵。

(二)关于插花地产生的原因研究

插花地的产生除了历史遗留之外,在不同时期、不同地域还有其特殊原因。如在《战国时期的“插花地”》中,史念海认为这一特定时期插花地的产生是受了“用兵”、“贿赂”和“采邑”三大因素的影响。杨斌在《历史时期西南“插花”初探》中指出: “改土归流”为历史时期中国西南插花地的产生创造了条件,但根源还是在于封建土地私有制。傅辉在《河南插花地个案研究(1368-1953年)》和《插花地对土地数据的影响及处理方法》中分析得出,明初河南插花地产生的主要原因是军民屯垦。此外,卫所制度、寄庄和随民分土等都是插花地产生的影响因素。根据郭声波在《飞地行政区的历史回顾与现实实践的探讨》中的分析,他认为飞地行政区的产生是受政治、经济、军事和民族等因素的影响。鲁西奇和林昌丈在《飞地:孤悬在外的领土》中分析认为,统治者为加强地方控制的需要而故意设置和不合理的户籍制度都是造成飞地出现的主要原因。在《由武汉“插花地”看地方政府公共管理》中,郭舟飞指出武汉插花地的产生主要有两大原因:第一,改革开放后,我国采用“城乡合治”模式,城乡分界线的模糊是导致城乡结合部插花地出现的原因;第二,政府的行政管理范围与城市化进程不一致。在城市不断扩大的同时,行政管理线却没有随之变更,因而导致插花地的产生[4]。

(三)关于插花地产生的影响研究

迄今为止,在有关研究插花地影响的文章中,主要存在肯定与否定两种截然不同的观点。

郭声波在《飞地行政区的历史回顾与现实实践的探讨》中指出:“飞地行政区不仅应当允许存在,而且还可以适当发展”。[5]蔡博峰在《“飞地”图谱》中认为:飞地的存在给我们带来一些有益的思考和启发。[6]总之,郭声波、蔡博峰等对插花地带来的影响是持肯定态度的。

然而,杨斌在《历史时期西南“插花”初探》中分析认为:历史时期,人们对插花地产生的不利影响已有所认识,但仅限于政治和军事两大方面。在《城区“插花地”问题及其处理对策》中,杨朝伟总结了城乡结合部的“插花地”有三大不利影响:首先,造成城市管理出现“空白区”;其次,严重阻碍了城区职能的充分发挥;最后,影响了城市现代化建设的进程。据《插花地对土地数据的影响及处理方法》中分析,傅辉认为插花地是导致耕地被隐匿,引发县辖耕地与县域耕地不匹配的重要原因。鲁西奇和林昌丈在《飞地:孤悬在外的领土》中认为:政府对飞地的控制力是相对薄弱的,这不利于政府对飞地的治安管理。由于鞭长莫及之故,飞地常常是孕育各种不和谐因素的温床。总之,杨斌、傅辉等人从不同角度分析了不同时期插花地的不利影响,故而,他们持否定态度。

笔者认为,插花地的存在是弊大于利。从当前的角度分析,各地插花地的存在都具有以下三大不利影响:第一,不利于政区形态的优化,影响各级政府的行政效率。第二,阻碍了插花地区社会经济文化的发展。第三,影响插花之民的生产与生活。

(四)关于解决插花地的对策研究

1、清理拨正。到目前为止,有关插花地清理拨正的研究成果较少,并且研究内容仅限于插花地清理拨正的原因、过程和结果三方面。

对西南地区插花地清理拨正的研究,主要集中在黔省及川黔、滇黔、湘黔和黔桂交界地区。关于这些地区插花地清理拨正的情况,学者们一致认为:“历史上虽然经过了多次清理拨正,但仍然具有不彻底性”。对于导致这种不彻底性的原因,学者们却有不同的见解。在《历史时期西南“插花”初探》中,杨斌指出:“导致这种不彻底性的主要原因是未敢深入触及封建土地私有制”[7]此外,杨斌又在《民国时期川黔交界地区插花地清理拨正研究》中说:“民国二十九至三十五年(1940~1946年),川黔交界地区插花地的清理拨正工作分为两个阶段:民国二十九至三十三年(1940~1944年),是川黔两省自行清理拨正阶段。民国三十三至三十五年(1944~1946年)是在内政部主持下,经过三方代表实地会勘,最后拟定划拨方案的阶段。杨斌虽然认为这次清理拨正工作比以往任何一次都彻底,取得了良好的效果,但由于受地方保护主义等因素的影响,故而仍然遗留了不少插花地”。马琦、韩昭庆、孙涛在《明清贵州插花地研究》中总结了导致贵州插花地问题到清末都没有得到妥善解决的三条原因:首先,各政区之间的利益分割冲突是首要的阻碍因素;其次,地方政府相互推诿,缺乏相互间的协作;最后,由于考虑到插花地清理拨正会在一定程度上影响边疆地区的社会稳定,因而清理拨正工作被长期拖延。[8]

相对而言,长江三角洲的插花地已得到较好的解决。正如冯贤亮在《疆界错壤:清代“苏南”地方的行政地理及其整合》中所说的那样:“清末民初的改正工作,应当是全面的,因为它基本上清除了历史上长期维续的错壤插花问题”。[9]

傅辉对河南开封、归德一带插花地清理拨正研究分析后,他认为在明清时期,由于户籍与地籍是相互分离的,因而使插花之民不能就地入籍,故而他否定了明清时期的清理拨正。但在《河南插花地个案研究(1368-1953年)》中他认为:“民国时期插花地的终结,基本结束了河南近600年的州县经界纠葛”。[10]由此可见,他对民国时期的清理拨正工作是给予肯定的。

2、对策建议。在《城区“插花地”问题及其处理对策》中,杨朝伟认为,要解决好城乡结合部的插花地问题,必须要增强全局意识、明确处理原则和加强工作协调。[11]郭舟飞在《由武汉“插花地”看地方政府公共管理》中进一步提出了解决插花地问题的四项基本原则:首先,以人民群众是否满意为准绳;其次,坚持以零附整的原则;再次,便民高效原则;最后,有序推进原则。同时,他还建议在具体实施过程中要做好以下工作:第一,做好宣传工作;第二,规范政府管理;第三,完善政策调整;第四,深化民主建设。[12]

除以上研究内容外,关于特定时期、特定地域的插花地基本情况也有过研究。如张祥刚在《民国时期黔桂交界地区插花地的匪患问题研究》中,将民国时期贵州罗甸与广西天峨,贵州荔波、独山与广西南丹,贵州从江、黎平与广西三江交界地区比较突出的飞插花地做了详细研究。

三、简评与展望

插花地研究虽然取得了很多成果,但也存在很多不足之处:首先,研究的地域空间非常有限。主要集中在以下四个片区:第一,西南地区的黔省及川黔、滇黔、黔桂、湘黔交界区域;第二,长江三角洲地区;第三,傅辉对河南开封与商丘一带进行的研究;此外,上饶市勘界办公室在《巩固勘界成果的重要举措—对己勘定边界线两侧插花、飞地及争议地段进行详查建档工作》中,对江西南昌与上饶一带也做了一定的研究。由此可见,中国还有很多区域的插花地无人研究。其次,研究的时间范围主要是在历史时期。研究新中国成立之前的占据了所有成果的三分之二还多,而研究新中国成立之后的却很少。最后,学者们倾向于县级以上政区插花地的研究,而对县级以下插花地的探讨却非常少。吴滔在《“插花地”的命运:以章练塘镇为中心的考察》中指出:“以往的政区研究,多注力于县级以上政区的沿革,对于县级以下行政单位如乡、都、区等的归属极少涉及”。[13]

笔者认为,插花地要继续深入研究,必须扩大研究的地域空间,同时,还要将历史与现实问题结合起来。在此条件下,深入基层政区插花地做充分的田野调查,将收集到的田野调查资料与文献资料、档案资料对比互证,从而做点面结合的研究和“麻雀式”的解剖。这是研究插花地的必然趋势,也是插花地研究取得突破性成果的关键所在。

参考文献:

[1]贵州省文史研究馆校勘.贵州通志·前事志(三)[M].贵阳:贵州人民出版社,1988年版,第489页.

[2] [4] [12]郭舟飞.由武汉“插花地”看地方政府公共管理[J].科技创业月刊,2009年,第9期.

[3]杨斌.民国时期川黔交界地区插花地清理拨正研究[J].地理研究,2011年,第10期.

[5]郭声波.飞地行政区的历史回顾与现实实践的探讨[J].江汉论坛,2006年,第1期.

[6]蔡博峰.“飞地”图谱[J].地图,2009年,第4期.

[7]杨斌.历史时期西南“插花”初探[J].西南师范大学学报,1999年,第1期.

[8]马琦,韩昭庆,孙涛.明清贵州插花地研究[J].复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0年,第6期.

[9]冯贤亮.疆界错壤:清代“苏南”地方的行政地理及其整合[J].江苏社会科学,2005年,第4期.

[10]傅辉.河南插花地个案研究(1368~1935年)[J].历史地理,2003年,第19辑.

第8篇:西南政法研究范文

关键词:南太平洋岛国;泰尔指数;区域经济差异

区域经济差异是经济发展过程中较为常见的一个社会和经济问题,也是展示区域内国家或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方式。分析和研究区域经济差异对于促进该地区经济的发展、保持社会的稳定、制定相应的政策措施具有重大意义[1]。近几年,随着世界经济一体化的发展,南太平洋地区以其特殊的地缘优势和重要的资源优势,在世界经济政治格局中的地位日趋重要,南太平洋岛国经济逐渐复苏。各国学者对于南太平洋地区的关注也逐年升温。叶芳等[2]对南太平洋岛国2004—2013年的经济发展轨迹进行了全面分析,研究显示,南太平洋各岛国经济运行起伏波动较大,具体又表现为经济规模小,经济增长持续疲软,三大产业结构不合理,未来南太平洋岛国经济难以在短时间有大增长;泰奥?法尔拜恩等[3]对太平洋岛国经济现状、发展抑制因素、发展战略以及增长前景进行系统而全面的研究,研究得出,该地区经济发展整体依赖外援,发展前景很难预测。也有学者对南太平洋岛国经济外部因素、经济现代化进程等进行了描述[4-6],但是这些研究仅是对南太平洋地区宏观经济进行粗略描述,未对经济差异的组成结构做出合理性的回应。笔者在研究南太平岛国经济发展总体趋势的前提下,考察南太平洋岛国经济差异的大小,利用泰尔指数对南太平洋地区经济差异进行分解分析,从而揭示该地区经济发展水平与差异的变动情况。

1研究区概况

南太平洋地区是太平洋南部的海域,大约在赤道以南到60°S的海域。该区域除澳大利亚和新西兰外,共有27个国家和地区,包括巴布亚新几内亚、斐济、萨摩亚、汤加、瓦努阿图等。这些国家和地区由1万多个岛屿组成,这些岛屿分属美拉尼西亚、密克罗尼西亚、波利尼西亚三大群岛区。南太平洋岛国是名副其实的袖珍国,国小人少,其陆地总面积仅55万km2,总人口为750万余。其中,巴布亚新几内亚面积最大,陆地面积为46.28万km2,人口530万人;最小的国家瑙鲁,陆地面积仅21km2,人口约1.28万人。该区域经济发展水平差异较大,巴布亚新几内亚2015年国内生产总值达到179.95亿美元,图瓦卢、瑙鲁则相对落后,图瓦卢2015年国内生产总值仅为0.34亿美元;经济增长速度上,巴布亚新几内亚的近5年平均增速在7.6%,而萨摩亚、密克罗尼西亚等国则出现负增长态势。整个南太平洋地区经济增速在1.47%左右。

2数据来源与研究方法

2.1数据来源分析数据主要来源于世界银行数据(2004-2015年)中的人口数和GDP,部分缺失数据来自国家统计网站和世界经济排名数据,测度指标主要是人均GDP。瑙鲁、新喀里多尼亚等16个很小的国家和地区由于数据缺失,不计入其中,计入统计数据的国家和地区见表1.2.2研究方法泰尔指数(Theilindex),又称泰尔熵标准,由泰尔在1967年首次提出,是衡量区域经济发展差异的重要测度手段。为了对南太平洋岛国经济差异进行分解分析,泰尔指数分别用GDP比重加权的泰尔T指数和人口比重加权的泰尔L指数表示。本研究以南太平洋主要考察岛国为基本单元,分别用GDP和人口加权计算,可得:L=??i??jpijpi?è???÷logpij/pwij/w?è???÷(1)T=??i??jwijwi?è???÷logwij/wpij/p?è???÷(2)其中,i是按某种特征划分的组数,j分别代表美拉尼西亚区、波利尼西亚区、密克罗尼西亚区;p代表人口数,pi代表第i组人口,pij代表第i组中第j区的人口;w代表GDP,wi代表第i组的GDP,wij代表第i组中第j区的GDP。泰尔指数将区域经济差异划分为区际差距和区内差距,从而分析区际差距和区内差距对整体差异的影响。若以GDP比重加权计算,可得:T=TWR+TBR=??iwiw?è???÷??jwijwi?è???÷logwij/wipij/pi?è???÷+??iwiw?è???÷logwij/wipij/pi?è???÷(3)若以人口比重加权计算可得:L=LWR+LBR=??ipip?è???÷??jpijpi?è???÷logpij/piwij/wi?è???÷+??ipip?è???÷logpij/piwij/wi?è???÷(4)式中:TWR是以GDP比重加权的区域内部差异;TBR是以GDP比重加权的区域之间差异;LWR是以人口比重加权的区域内部差异;LBR是以人口比重加权的区域之间的差异。本研究主要采用GDP比重加权进行测度,运用人口比重加权进行验证分析[7]。

3南太平洋岛国经济差异的泰尔指数测度

3.1南太平洋岛国经济差异总体情况从2004—2015年的GDP与人口比重加权的泰尔指数变化趋势来看(表2),T与L曲线波动趋势趋同,呈下降态势。T值2004—2006年有上升趋势,经济发展差异加大;2007—2012年处于下降态势,2013—2015年继续下降,经济差距总体处于缩小态势。12年间有两个拐点分别是2006年和2013年,2007年经济差异急剧下降,微观来看,在2007年考察的11个南太平洋国家GDP均出现稳步增长,经济增速较快,达到4.18%;2013年经济差异出现上升,从微观来看,考察的11个国家中有4个国家出现GDP增量下降,分属于密克罗尼西亚群岛区和波利尼西亚群岛区。3.2南太平洋三大区域区际差异依据2004—2015年泰尔指数结果,将南太平洋岛国的泰尔指数按照美拉尼西亚区、波利尼西亚区、密克罗尼西亚区划分标准进行区内与区际间的分解(表3)。以GDP权重加权区域内差异的泰尔指数由0.4738缓慢下降至0.2000,并发现其贡献率由2004年的0.5064波动下降至2015年的0.4570,而区域间差距贡献率则由2004年的0.4935波动上升至2015年的0.5429。表明与区域内差异影响相比,南太平洋岛国区域经济发展总体差异主要受到区域间差异的影响,且该趋势不断增强。3.3南太平洋岛国三大区域区内经济差异以GDP为权重加权,将南太平洋岛国整体区域内差异的泰尔指数按照表1区域划分标准,得出美拉尼西亚、波利尼西亚和密克罗尼西亚的区域内部差异对整体的贡献率(表4)。南太平洋岛国内部差异主要受到波利尼西亚和密克罗尼西亚区的影响,其贡献率在90%以上。在这两个地区中密克罗尼西亚区影响显著,波动明显。2004—2007年处于上升,2008—2015年为波动式。波利尼西亚区内部差异呈现波动上升,由2004年的38.94%上升到2008年的47.69%,2008年比2007年有所下降,2009—2012年处于上升,而后2013—2015年处于下降态势;美拉尼西亚区贡献率较小,其内部差异由7.66%下降至2.06%,影响有限。

4南太平洋岛国经济差异的原因分析

南太平洋岛国经济发展差异的形成是经济基础、资源禀赋、政治环境等因素综合作用的结果。

4.1经济基础区域的经济基础是影响区域经济差异变化的基本因素之一。因为无论从发展速度,还是从总量规模看,任何一个区域的经济发展都受制于原有的经济基础[8]。南太平洋国家由于国土面积较小,国土面积分散,基础设施较为落后,交通通达率低,经济发展的条件很差,严重制约了经济的发展。基里巴斯、帕劳、图瓦卢等南太平洋大多数国家经济基础较差,经济增长绝对量和相对量均较小,而巴布亚新几内亚、所罗门群岛、斐济等美拉尼西亚群岛区域的国家经济基础较好,经济增长的绝对量和相对量较高。密克罗尼西亚群岛的帕劳2004年GDP仅为19124万美元,2015年也仅为25321万美元,增长量为6179万美元,12年间增长32.3%;而巴布亚新几内亚2004年GDP为392711万美元,2015年为1799500万美元,增长量达到1406789万美元,12年间增长358%。

4.2资源禀赋资源禀赋对区域经济发展既有积极作用也有消极作用,自然资源是决定或制约经济增长的物质基础,资源丰富可以提高社会劳动生产率[9]。南太平洋国家处在海岛上,海域面积广阔,拥有丰富的渔业资源和海岛旅游资源,适宜发展海洋旅游业和远洋渔业。而美拉尼西亚国家的巴布亚新几内亚、所罗门群岛、斐济则由于国土面积大,资源丰裕,拥有铜矿和森林资源,开发能力强,经济发展状况较好。然而,汤加、帕劳、基里巴斯等波利尼西亚群岛和密克罗尼西亚群岛区域的国家,由于交通通达状况差、游客接待能力弱,渔业开发能力不强等原因,这些国家往往经济发展较差,急需外来投资和援助。

4.3政治环境政治稳定是经济发展的外部保障,特别是对于后发国家、贫穷国家的崛起尤其重要,甚至影响着国家的经济走向。南太平洋国家大多数原属于西班牙、法国、德国和美国的殖民地,在20世纪60—80年代纷纷独立,然而,国内遗留的宗主国后裔和土著居民之间贫富差距较大,容易造成政治动荡,同时,南太平洋国家很多居民在外国求学,受西方思想的影响,对本国的政治状况表示不满,政治改革要求强烈,容易酿成国内政治运动。近10年来,南太平洋多个国家发生国内政治动荡事件,极大地影响了本国的经济发展,尤其是在波利尼西亚区域。5结论与建议研究显示,2004-2015年,南太平洋区域国家总体经济差异处于不断扩大的态势中,T与L曲线波动趋势趋同且呈下降态势,受到经济危机的影响,年际变化呈现出“减-增—减—增-减”的波动,2007年和2013年是主要拐点;区际差异是影响区域总体差异的主导因素;南太平洋岛国内部差异主要受到波利尼西亚和密克罗尼西亚区影响,其贡献率在90%以上。区域经济差异的过度扩大,会造成区域内的不稳定。南太平洋岛国地理位置突出,处于战略要塞,更重要的是其发展潜力巨大,其渔业资源和旅游资源丰富,优势明显。由于受宗主国的影响以及文化的差异、政治体制等诸多因素,造成南太平洋岛国国内动乱频发,影响着南太平洋岛国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中国应在“一带一路”框架下与南太平洋国家建立合作关系,在国际上,打造国家间的命运共同体和新型的“海洋合作伙伴关系”。因此,一方面,要加大对不发达国家的基础设施、人道主义的援助,帮助其改善落后的交通和旅游设施环境;另一方面,通过“南太平洋岛国-中国经济合作论坛”、亚洲基础设施银行等合作平台,针对区域经济发展的特点,中南太之间应展开“全方位、多层次、宽领域”的合作,针对不同国家,不同经济发展特点,展开针对性的经贸合作,提升岛国的经济独立性,促进南太平洋国家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在共建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的背景下,我国应本着进一步巩固中国和南太平洋岛国之间传统友谊的原则,积极发挥在南太平洋区域发展上的大国作用,为构建南太平洋良好的经济格局做出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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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篇:西南政法研究范文

1928年,东北易帜,在形式上统一了中国,由此进入了以党治国的“训政”时期。在教育事业上颁布了普及义务教育的政策。在此背景下,发展边疆地区义务教育也提上了日程。同时根据《建国大纲》“对于国内之弱小民族,政府当扶植之,并使之能自决自治”的规定,教育界人士积极建言开办边疆民族教育。1928年5月,在全国教育会议上由甘肃省教育厅提交了一份《融合各民族并发扬文化案》强调,“欲达总理国内民族一律平等之主义,泯西北从来各民族间感情之隔阂,非从促进各民族教育平等着手不可”[5](P184)正是在上述背景之下,在建制上与教育部其他各司平行的蒙藏教育司,表明了蒙藏教育司已经是中央一级的专门主管边疆民族教育的行政管理机关。作为国家建设一部分的边疆民族教育,其主旨在于通过教育事业达到民族之间的融合,同时在政策上对于边疆民族地区的教育事业予以适当之倾斜,以体现各民族之平等。随着抗战的爆发,西北、西南成为当时国民政府的大后方,特别是西南地区更是国民政府极力经营的重心之所在,所以这一时段的边疆教育其实施范围已经不仅仅局限于蒙藏地区,而且教育之重心也由民族平等发展到聚集全体人民的意志以积极抗战。1939年第三次全国教育会议决议通过了《推进边疆教育方案》和1941年行政院颁布的《边地青年教育及认识行政实施纲要》是实施边疆民族教育的最主要的两个法规文件。对于边疆教育之目标有如下规定:“彻底培养国族意识以求全国文化之统一;根据边地人民个别之特殊环境,切实谋其知识之增高、生产技能之增进、生活之改善、体育卫生及国防教育之严格训练”。[6](P203)由上述三个文件我们可以看出,尽管在各阶段其侧重点不同,详略不一,但是仍有其一贯的方针:其一,力求边疆民族教育的推进与普及;其二实施边疆教育一定要与边疆特殊环境相适应;其三通过教育之手段以实现各民族在文化上的统一以实现中华民族之团结。

民国时期西南边疆教育可分为抗战前的草创期、抗战时期的高潮期及战后的分流等阶段。在不同时期,西南边疆教育呈现出不同的特点。

(一)抗战之前的西南民族教育

这一时期大致从1931年至1937年,西南边疆教育多为地方政府和社会力量的领导下实施的。广西省政府对边疆教育政策,鉴于过去民族政策之有失妥当,为求统一政治思想,提高文化,于1931年4月成立特种教育委员会,以调查、研究、编辑、设计边民生活及教育为主,并以开化边民须从培养师资做起,于1935年1月开办特种教育师资训练所,直属省政府,学生由各县少数民族人口之多寡,定额保送,班级分师范班及师范预备班两种。师范预备班又分为甲乙丙三种,依其程度定毕业年限,教育内容偏重于日常应用课程。此外还在61个少数民族居住县普设各级国民学校,教育边胞。[7]取得了不错的成绩。贵州的边疆教育在此一时期也有渐次展开。1935年视察贵州,曾明令贵州省政府在其教育经费中,每年至少应拨付十万元用于边疆教育经费。1935年4月,贵州省当局开始重视边疆教育,成立特种教育委员会。当时驻军安顺的杨子惠面对边民生活贫苦,文化落后的状况,力促实施共同进化之教育,以增进民族团结。此后他大力开办边疆教育学校,并倡导汉族与当地少数民族通婚,改良少数民族服装,统一语言等边教工作,对贵州的边疆教育作出了一定的贡献。1935年,国民政府教育部拟推行西南边教方案,并议定设立苗民小学14所,其中云南8所,贵州6所,并于各省原有师范学校内,制定几所学校添设边民师资班。1936年教育部推出蒙藏回苗教育计划,统令西南各省在各边区省份,酌情设立普通小学。是年代表大会宣言,第七项中有“重边政、弘教化,以固国族而完成统一。”[6](P203)纵观此时西南民族教育我们不难发现呈现以下特点:各自为政、缺乏重心。之所以出现此一现象的原因就是,在南京国民政府还没有统一西南之前,中央政府尚无暇对西南边疆民族教育过问,而西南各省当局立足于巩固自己的统治地位,结合自己的辖区的实际情况,渐次展开了边区教育。并没有显示出统一的标准、政策,各自布局是此一时期西南边疆教育的最大特征。

(二)抗战时期的西南民族教育

抗战爆发后,随着东、南富庶的省份沦陷,当时中央政府为坚定持久抗战计,立足于背靠大西南作好了持久抗战的准备,对西南方予以足够重视,在此背景下,西南边疆教育进入了繁荣发展阶段。为了能够统一布局,便于在西南顺利展开边疆教育,教育部于1938年在召集有关教育专家之后,草拟了边教方针及办理方针原则。1939年第三次全国教育会议上综合整理,通过了推进边疆教育方案。该方案旨在促进民族融合,提升各少数民族文化,巩固大后方。并且分列各级边教之中心目标,对于培养边教师资、编辑民教教材、推进边疆学校教育及研究边教制度等均有明确规定。1941年教育部又公布了《边地青年教育及人事行政实施纲领》。至此以后办理边疆教育方有了一个明确的宗旨。在中央政府的重视之下,先后在西南各省设置国立师范边疆学校、职业学校。如贵州的榕江国立贵州师范,云南有昭通国立西南师范、国立大理师范、国立丽江师范,西康有国立康定师范、国立巴安师范、国立金江初级实用学校、国立西康初级实用学校,四川有国立松潘初级实用职业学校、国立清溪职业学校,有拉萨小学、扎什伦布小学等。[7]上述学校的最大作用便是提供了边民教育的师资,为边疆教育的开展奠定了基础。在此一时期促使西南边疆民族教育繁荣的发展的另一重要因素便是大量高校内迁。战时各地内迁西南的院校(包括院校本地移动者)共61所。其中,大学22所,独立学院17所,专科学校22所。因重庆为国民政府陪都,是战时国统区的政治、经济、文化中心,所以包括中央大学、中央政治学校、陆军大学、中央警察学校、蒙藏学校等48所院校集中在四川,多在渝、蓉两地。其他院校中,内迁昆明的有10所,桂林5所,贵阳5所,其余则散布在大西南各地。[9](P352-356)为数众多的高校内迁对于促进西南地区的文化教育有着重要的促进作用,同时也为促进西南边疆教育的发展提供了高素质的人才。

在部分内迁高校中,有许多专家学者带领学生投身于西南民族地区的教育调察之中。其中尤以大夏大学对贵州民族地区的调查工作成果最为显著。1945年贵州省政府为促进边民文化,发展边民教育,弘扬国族同源理论,融合民族感情,特设立边胞文化研究会,直属于省府,内分调查、出版、研究三组。大夏大学就参与了此项工作调查与研究部分,大夏大学社会研究部派人员到安顺、定番、炉山调查,完成《安顺县苗民调查报告》十卷、《炉山县苗民调查报告》十卷、《定番县苗民调查报告》十卷,每种共计字数二十余万。此外为配合贵州政府相关民教部门开展工作,大夏大学还分别对贵州少数民族的民俗资料进行了广泛的搜集。1940年春,社会研究部受当时民政厅的委托,对贵州东西两路边区少数民族社会状况进行调查,完成《贵州省西北路各县苗夷社会调查报告》。[10]大夏大学社会研究部广泛运用人类学、社会学、民族学、民俗学以及语言学等多种学科对贵州少数民族进行综合对比研究;在调查方法上通过实地的田野调查,使得贵州少数民族的研究由传统的“印象之学”转变到“事实之学”。[11]此外他们的调查工作对于贵州边疆教育的展开也提供了丰富而又扎实的一手资料。纵观抗战时期的西南民族教育可以说成效显著,成果颇丰。西南各省在中央政府统一调度下,依据相同的教育宗旨,为了共同的抗战目标对边疆教育的功用、师资、制度、宗旨等也有了清晰的认识。而且不同种类的学校也不同程度地开办,为西南边疆教育的发展作出了贡献。

结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