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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区域安全检查报告精选(九篇)

办公区域安全检查报告

第1篇:办公区域安全检查报告范文

一、不断优化营商环境,持续深化商事制度改革

(一)深化放管服改革,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持续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积极推行“一网通办”前提下“最多跑一次改革”,积极指导辖区市场主体注册“法人天府通办”,实现100%全程网办,进一步压缩企业开办时间,由原来的3天办结,压缩至1天办结,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办结。深化“政银合作”新模式,与县内金融机构搭建“政银”对接服务平台,为企业开业登记提供“一站式”免费代办、帮办服务。截止2021年11月10日,全县注册登记主体市场8642户,注册资金达1100463.049万元,其中企业1438户(内资120户、私营984户、农专334户);个体工商户7204户。其中新设个体工商户775户,同比增长0.89%,新设企业172户,同比增长0.88%。

1.推行“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活力。一是牵头组织将中央层面设定的523项和省层面设定的8项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全部纳入清单管理,按“四扇门”分类推进审批制度改革,全面推动照后减证和简化审批。截止目前,通过省政务平台为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精准推送注册登记信息139条;二是推进电子证照运用,探索以电子营业执照运用为基础,加快建立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市场主体信息共享与互认机制。三是创新监管方式,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依托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推动企业年报公示,本年度企业年报率98.86%、农专年报率97.55%、个体年报率99.41%;全面推进市场监管领域“双随机、一公开”部门联合监管,将发改、卫健、公安等18个县级部门纳入成员单位,并及时开通平台登录帐号;制定2021年度抽查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截止目前,已开展抽查事项13项,抽查市场主体112户,并将检查结果全部录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进行公示,探索建立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分类监管和信用监管相结合的新型监管方式。四是加快“互联网+监管”行为采集数据录入工作。开展“互联网+监管”平台实施清单完善及监管行为数据录入,已完成清单认领编制163条。

2.积极服务民营经济发展,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一是建立了《县领导干部联系走访民营企业工作制度》、《县民营企业评仪政府部门服务制度》两个制度。2021年组织开展企业家座谈会1次,共收集民营企业反映的困难和诉求20件,并将问题清单以点球形式交办相关部门予以办理,截止目前已办结3件。二是积极指导个私协会加强内部管理,健全工作机制,积极宣传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收集协会会员反映困难和诉求,帮助仿古街商业区以及谊桥花园a区商铺业主协调解决了生产经营性用电保障和用电安全事宜;与3家银行、2家财税公司、2家律师事务所、3家医疗机构签订合作协议,着力为协会会员提供优惠便利的融资渠道和服务,以及免费提供法律、财税咨询、医疗健康等服务,充分发挥个体私营企业和政府之间的桥梁纽带作用。三是持续推进民营企业雁阵培育计划和民营企业家梯队建设计划。指导县烹坝十里香餐饮有限公司等3家企业进一步完善现代企业管理制度,将县宏运物流有限责任公司纳入全州民营企业雁阵培育计划;组织县泸沣超市、佛谷医疗技术有限公司、州诗和远方农业科技有限责任公司3家企业参加2021年全州民营企业家家梯队建设计划暨现代企业管理制度培训。

(二)开展法律法规宣传。一是组织开展了防邪反邪专项法治宣传教育活动,通过发放宣传资料的形式向市场主体、小区居民、人员密集等场所宣传了什么是,的社会危害性、如何防范和辨别等知识,积极检举揭发的违法犯罪活动,共发放宣传资料300余份。二是充分利用单位微信公众号、各类市场主体微信平台推送市场监管领域相关法律法规,食品药品、特种设备等安全知识,典型案例,通过以案普法,充分发挥警示教育作用;通过led屏幕滚动播放宣传标语,利用食品快检车走街串巷流动宣传,提高广大群众、经营户安全意识,积极营造良好的国家安全氛围。报送依法治县工作小结共10期,推送相关法律法规、安全知识26条次,典型案例12期,公布以案释法案例4期。三是组织全体干部开展了《民法典》宣讲及“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知识测试。

(三)进一步做好简政放权有关工作。为深入贯彻省、州、县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积极助力抓“六稳”促“六保”,不断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和发展内生动力,稳定推进简政放权工作,按照“权责一致”原则,根据《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县县级行政权力清单(2020年本)〉和〈部分中央在县单位行政权力清单(2020年本)〉的通知》(泸府办发[2021]45号)和《县权责清单动态调整管理办法》(泸府办发[2018]5号)精神,加快制定本部门2020年权责清单687项,并按程序审签后进行公示。

(四)加强企业信用监管。严格落实企业信息公示、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企业黑名单等制度,强化信息公示、信息共享、信用约束。目前有15户企业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失信企业在获得荣誉、贷款、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推荐、国有土地拍卖、招投标、政府采购等方面都不同程度受到限制或禁入,初步构建“一处违法、处处受限”的联合惩戒机制和信用监管格局。

(五)做好案件核审,严厉打击各类违法经营行为。截止11月,共立案查处各类违法经营案件54件(食品违法案件16件,药品案件5件,化妆品案件3件,知识产权案件1件、产品质量案件8件、农产品案件8件、其他案件10件、不予处罚2件、移送1件),已结案43件,未结案11件,共计罚没款19.9521万元,案值12.3086万元。

二、落实责任强监管,筑牢民生安全防线

(一)强化食品安全监管。一是充分发挥县食安办牵头作用。完善落实党政同责食品安全工作责任机制,细化分解目标责任和工作任务,结合我县行政区划和村级建制调整改革,指导各乡镇健全完善食品安全监管体系,压实乡镇属地管理监管责任。二是针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新形势和新要求,扎实开展各项突击行动。三是主动靠前,加强重点区域食品安全监管。联合多部门对辖区内学校食堂、校内食品经营店、学校周边食品经营者进行专项检查,共出动执法人员82人次,执法车辆15台次,检查学校食堂34个,校园周边食品经营户69户,下发责令整改通知书4份,并对34个学校食堂开展风险等级评定工作,均为d级;按照“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将34个学校食堂、32个校园周边经营店全部录入系统;深入贯彻落实州餐饮服务环节“明厨亮灶”工程,督促学校加强阳光餐饮app学习,强化管理,强力推进食品安全社会共治。四是开展“地沟油”专项整治行动、“周三查餐厅,周四查市场”专项行动、“平安-食品安全进寺庙守护行动”“两考期间食品安全专项检查”行动、“农牧区食品安全监管”专项行动、“餐饮质量安全提升行动”、“肉及肉制品专项检查”“打击农村假冒伪劣食品执法行动”、“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检查、“餐饮标准化建设”等专项检查行动;截止目前,共出动执法人员312人次,车辆92台次,排查食品生产经营单位853户次,下发监督意见书130份,责令整改通知书95份,对16起食品类违法行为进行立案查处,罚没金额共计13.34111万元。五是加强食品监测。开展食品及食用农产品抽样监测工作,截止目前,共计抽取食品及食用产品308批次,出动执法人员及检验人员64人次。对检测不合格的食品及食用农产品及时开展核查处置并将结果进行公示。

(二)强化药品安全监管。一是加强新冠疫情防疫物资管控检查,确保防疫医疗器械质量安全有效。二是出动执法人员27人次,车辆10台次,完成州局下达的零售和使用环节药品监督性抽样30批次任务,抽检合格率100%。三是开展“除隐患、防风险、迎大庆”百日攻坚专项检查工作,立案6起,罚没款15000元。四是开展药械市场专项整治,开展无菌和植入性医疗器械、专项检查、角膜接触镜专项检查、清网行动、医用氧气专项检查等5专项整治行动,检查药品、眼镜等经营零售企业120余家次,医疗机构、诊所70余家次,美容美发机构60余家次。五是强化药械日常监督检查,对全县药品、医疗器械经营和使用单位日常监督检查共806家次,检查覆盖面达到100%。实现“四类”药品实名购买,落实购买信息日报告。六是加强adr、mdr监测,深入县级医疗机构、乡镇卫生院等涉药单位开展药品、医疗器械不良反应监测知识、法规的宣讲,督促建立药械不良反应工作制度;全县共报送药品不良反应80例,器械不良反应事件35例,化妆品不良反应9例。七是为进一步提高我县应对突发药品安全事件的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能力,组织多部门联合开展2021年药品突发事件(iv级)应急演练活动,共120余人参加。八是统计全县医疗机构、诊所近2年共购进中药饮片15.18557吨,销售14.02323吨。

(三)强化特种设备安全监管。一是突出春节、“五一”、“十一”及“七一”建党百年等重点时段,以人员密集场所、重点工程施工领域和液化石油气充装为重点对象,开展各类检查31次,检查使用单位68家(次),出动执法人员70余人次,下达监察指令12份,召开节前电梯安全约谈会2次(全县7家电梯维保单位)、电梯安全培训会1次(22家电梯使用单位参会),确保全县特种设备安全运行。二是组织开展特种设备安全应急演练。6月28日在县康巴二郎山燃气有限责任公司组织开展液化石油气特种设备应急演练1次,9月24日在龙吟半岛小区组织开展电梯应急演练一次;大力提升增强特种设备使用单位有效预防和提升特种设备事故应急处置的能力。三是深入开展特种设备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督促使用单位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对照检查清单自查自纠,开展常态化隐患排查治理;组织执法人员深入辖区使用单位开展专项检查,保持安全监管高压态势。

(四)强化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一是加强辖区工业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工作。截止目前,共开展生产领域工业产品质量监督抽检5批次,合格率为100%;开展流通领域重点消费品监督抽检68批次,目前已检验发现不合格产品8批次(其中贵金属饰品及制品1批次;玩具2批次;旅行箱包1批次;电热暖水袋1批次;卫生纸1批次;磷肥1批次;可移式通用灯具1批次),部分样品正在检验中;对销售抽检不合格产品的经营户7户进行立案查处,1户(标识不符合标准要求产品)进行责令改正。二是加强产品质量日常的监督检查工作。截止目前,开展严厉查处打击涉及冷光烟花和“钢丝棉烟花”生产销售等违法违规行为、土法铸造炊(饮)具专项治理工作、在县辖区内开展农资专项检查各1次,对佛谷医疗技术有限公司(生产一次性使用防护口罩)开展产品质量监督检查4次,对山盛水泥有限公司、藏族自治州桥水泥有限公司开展产品质量监督检查各1次。三是加强成品油监督检查。对辖区8个加油站开展检查,坚持“全面覆盖,不留死角”的工作思路,对其进销台账、应急方案、成品油质检报告等记录进行仔细查阅,确保成品油质量安全。

三、严格执法维权益,维护有序稳定市场经营秩序

(一)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一是加强年报工作推进力度。依托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推动年报公示,本年度企业年报率99.25%、农专年报率97.54%、个体年报率99.46%。二是有序推进“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按照《国务院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意见》的要求,制定统一的抽查事项清单,纳入25大类69个抽查检查事项,实现市场监管部门“双随机、一公开”全流程整合。

(二)强化责任担当,有序推进“春雷行动、铁拳行动”。自全省“两个行动”启动以来,我局强化高位推动,制定了我县实施方案,明确责任分工,细化工作举措,增强部门合力,回应民生关切,紧紧围绕“防疫治乱保安全提质稳增促发展”行动主题,全面推进市场监管执法行动。以案件查处为抓手,聚焦市场中的突出问题和短板弱项,围绕“冷链食品疫情防控”、“知识产权“护航”、“长江禁捕打非断链”、“特种设备安全排险除患”、“打击农村假冒伪劣食品”和“疫情防控用药械质量安全”6个执法子行动及10大类重点任务,对食品安全、生产销售“偷工减料”劣质钢筋线缆、生产销售劣质儿童玩具、中介机构“乱收费”、翻新“黑气瓶”、农村市场“山寨”酒水饮料和节令食品、“神医”“神药”等虚假广告、成品油流通市场、销售环节食盐质量安全、移动式压力容器等方面进行集中整治,全力护航冬春旅游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公平竟争的良好市场秩序。

(三)加强各类市场专项整治。一是强化广告行业整治。开展违法违规商业营销宣传集中整治行动,对全县网络交易平台10个(其中网络交易平台1个,自营网站9个)、10户网络主体进行监测,共监测和检查传统媒体及互联网广告106条次;开展户外广告专项检查,共检查立柱广告、墙体和其他户外广告236条次,责令广告主拆除破损广告26幅;开展“护苗助老”专项行动,检查健康养生馆9家,规范宣传广告12条次;检查校外培训机构21余次,监测相关广告55条,及时处置1起针对老年群体“共享租金收益”的举报线索,为群众挽回经济损失9万余元;对城区8户广告企业进行环保检查,签订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信用承诺书8份,要求广告企业,应逐步使用国家规范使用的环保产品,不得使用有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排放的广告。二是强化价格监管。稳定价格秩序,《价格提醒告诫书》300余份,对5户住宿业市场主体开展价格违法行为行政约谈;推进明码标价,制作发放《商品价格标签》500余份,对桥景区及周边市场主体的明码标价行为进行规范;组织开展供水、供电、供气收费行为专项整治行动3次,禁止独占地位公用企业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对市场通讯行业开展价格监督检查5次,要求企业对各自合作门店、自营门店的明码标价行为开展自查整改,规范明码标价行为,非5g手机不能标注为5g;对城区餐饮及景区周边经营户日常检查291余次,检查是否明码标价,是否存在短斤缺两的情况。三是加强成品油及车用尿素监督检查。出动执法人员12人次,对辖区内8个加油站开展检查。检查中,坚持“全面覆盖,不留死角”的工作思路,对各加油站进销台账、应急方案、成品油质检报告等记录进行仔细查阅;抽检成品油5批次,100%合格。四是强力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严格按照县扫黑办工作安排,结合市场监管部门职能,扎实开展市场乱象整治,全面摸排、不断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纵深开展。获评为年度全省市场监管系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集体。五是深入开展“长江禁渔”行动。指导市场主体健全水产品进货查验制度,责令改正字号名称中含有“河鲜”行为2起,没收含有“雅鱼”的菜单25份。六是开展农资打假工作。督促农资经营户落实主体责任,完善农资商品进货查验、索证索票、质量承诺、不合格商品退市等制度;严查化肥产品标识标注等违法违规行为、严查农资虚假宣传行为,确保农业生产顺利进行。检查农资经营户63户次,责令市场主体销毁超过保质期的种子、农药共计135袋。七是配合县委宣传部开展“扫黄打非”专项整治。共计开展“扫黄打非”专项检查11次,共计检查书店、网吧、音像制品、打字复印、印刷等市场主体逾200户次。八是开展打击非法制售军服市场专项检查。共检查全县41户服装业市场主体,下架仿制式军服3件。九是推进“圣洁·放心舒心消费城市”创建。指导40户市场主体开展“圣洁·放心舒心消费城市”创建,指导设立消费维权站点40个;组织市场主体开展百店千商“诚信守法·文明经营”活动,倡导诚实信用、守法自律、文明经营。十是加强野生动物保护。出动执法人员90人次,检查餐饮经营户291余次,商超45余次,综合市场26余次均未发现经营野生动物及其制品行为;我局将继续加强联合检查、日常巡查力度,严厉查处破坏生态安全行为。

(四)强化知识产权保护。一是设立县知识产权工作领导小组,作为县人民政府知识产权工作的议事协调机构。二是完善工作规则,印发《县知识产权工作领导小组工作规则》、《县知识产权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细化、明确工作规则、工作职责,保障知识产权相关工作有序有力开展。三是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摸清底数,对全县现有的898件注册商标(含地理标志证明商标3件:红樱桃、核桃、仙桃)、8件专利建立知识产权台账;在桥广场开展“全面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推动构建新发展格局”主题宣传,发放宣传资料400余份,现场咨询50余人次。2021年度查处专利案件1起、以“精准扶贫家电惠民”名义傍名牌销售家用电器行为1起、调查处置商标投诉2起。

(五)加强消费维权宣传,夯实诚信基础。一是以“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为契机,围绕“守护安全畅通消费”消费者权益保护年主题,组织开展灵活多样的消费者权益日纪念活动。本次宣传活动全局共上门宣讲139户,发放宣传册(单)1500余份,资料架200余份,发送短信6807条,公布典型案例3起,特殊节点价格提醒告诫5条;开展百店千商“诚信守法文明经营”活动,各行业市场主体在《诚信守法文明经营公约》墙上签名承诺,不断筑牢诚信基础。该活动今日头条、搜狐等多家媒体予以报道。二是及时化解消费矛盾纠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截止目前,我局共受理各类消费投诉举报案件76起,咨询50件。对消费投诉举报案件积极进行调解,化解矛盾纠纷,截至目前,对74起消费投诉举报案件达成和解,2件正在办理中,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14.7万余元,切实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四、提升服务强保障,倾力促进县域经济高效发展。

第2篇:办公区域安全检查报告范文

主要工作回顾

一、加强组织领导,及时落实各级安全生产责任措施

年初,召开街道安全生产和食品安全工作会议,全面总结去年工作,分析和剖解存在不足,及时部署新年度安全工作。街道主要领导分别与分管领导签订了安全生产责任书,落实各条线的安全生产领导责任;街道办事处与各条块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22份、消防安全责任书22份、食品和药品安全责任书22份,街道办事处马雪峰主任与5位分管副主任分别签订了安全生产工作责任书;各条块与监管对象签订安全生产告知承诺书583份、消防安全告知责任方(出租人)296份、承租经营方750份、食品药品安全告知承诺书420份,发放区安全生产告知书297份进一步明确和落实安委会成员单位及各监管对象的安全职责,进一步深化落实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街道党工委对安全生产工作相当重视,上半年先后3次在班子会议上对安全生产工作进行明确部署,有效确保了各条线、部门“一岗双责”责任的落实。同时,我们还着重抓好新改扩建项目的安全预审和告知工作,督促指导新进企业落实好各项前置工作,第一时间确保其安全生产各项工作职责、措施落到实处。

今年以来,街道共组织召开各类安全工作会议17次,其中安委会成员单位专题会议2次,安全工作例会4次,“厂中厂”等集中出租区域专项整治工作会议2次。九个方面专项整治和打非治违工作、基层队伍建设、重大事故隐患挂牌督办工作等会议5次,食品、特种设备安全、企业安全标准化创建、落实国务院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的相关精神等各类专题会议4次,其中街道主要领导亲自参加5次,分管领导全部参加。及时印发各类文件和工作材料19种750余份,确保各项阶段性工作措施及时得到落实。

二、加强监管检查,确保节日和重要时段安全形势稳定

(一)全面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督促企业开展隐患排查和网上填报工作。累计督促企业完成网上注册315家,隐患填报1025家次,发现隐患971条、完成整改969条,累计投入整改经费51万余元。

(二)深入开展安全大检查。安监办共检查、复查企业单位54家78次,开具现场检查记录54份,发现一般隐患123条、整改隐患123条,责令立即改正47条,开具限期整改指令书22份、开具复查意见书22份,相关隐患全部整改到位。

(三)全面开展专项整治工作。①开展“厂中厂”等集中出租区域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为深刻吸取“2.16”开关厂火灾事故教训,街道安委会召集14个集中出租区域负责人、属地社区主任、安全员以及消防大队、两个派出所、城管、安监等部门负责人,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动员部署,下发整治方案,明确工作目标任务、实施步骤和牵头责任单位。5月11日,街道组织召开专项整治推进会,各相关企业、责任部门负责人,以及社区主任参加会议。会议听取并讲评了各区域推进落实情况,观看了安全生产警示录像,丁主任及各责任部门对整治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针对文博公司龙山路出租区重大消防隐患问题,安委办专门协调公安、消防等部门召开了现场协调会,推进整治落实,目前,该区域住户已基本清理完毕,室内外违章格档及房屋门窗正在拆除中,预计本月底可全部完成人员清理和房间拆除工作;其他各区域整改推进情况良好,预计6月份可完成验收结案工作。②开展烟花爆竹安全专项整治。安监办先后组织专项检查40多次,检查有证烟花爆竹经营单位15家,查处超量存放、异地经营等违规经营行为17次,查处无证烟花爆竹经销点5个,3月初,对全街道11个临时销售网点进行了全面检查,回收了销售许可证件,对4家长期经销户逐一进行了上门告知,进一步规范其储存和销售行为。③开展工贸企业较大安全风险作业普查及专项整治工作。召开安全例会部署,印发工作方案、普查表格和专项整治考核细则,目前,企业排查摸底工作已基本完成,涉及企业有5家。④开展汽车4S店、汽车修理企业职业危害专项整治,完成10家单位基本情况统计上报工作。⑤开展全国“两会”期间燃气安全专项督查。重点检查燃气供应点和使用燃气的餐饮行业,安监办对10个民用燃气供应点进行了普查,对使用燃气的餐饮行业由社区负责,结合商贸企业底数调查,下发“燃气使用安全告知书”300份,收回回执288份。⑥开展电梯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街道印发专项整治方案,召集各商、住区域物业管理单位和电梯维保单位负责人、各社区安全员召开专项整治会议,市、区质监部门电梯安全负责人到会并作重要讲话。6月将完成全街道所有商、住及生产企业电梯基础数据统计和上报工作。⑦开展职业病危害申报工作。重点督促涉及危害的企业开展网上申报,今年已完成新增申报备案企业13家、累计41家。⑧开展打非治违工作。查处非法“三合一”场所3处,违规使用过期液化气钢瓶1起。完成新峰史巷无证卤菜作坊取缔。

(四)组织开展“重大事故隐患政府挂牌督办”工作。上报区级挂牌督办企业1家(兴源钢结构1台行车),街道发文确定本级挂牌督办企业5家(特种设备单位3个、较大火灾隐患场所1个、“三合一”场所1个),目前,已有4家单位完成整改,预计6月份可全部完成摘牌销号。

(五)全面推进“企业标准化达标创建”工作。明确上报2013年拟达标企业30家,组织企业自评员参加市级培训,印发“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告知书”和“2013年创建工作意见”100份,完成走访规模企业30家,逐一和企业老板进行了告知和相关政策宣传。重点督促已启动的20家企业,制定创建实施方案,落实人员和经费,配合咨询公司快速推进创建工作。与未启动的8家企业负责人进一步沟通,基本确定启动时间。对2家自行组织创建的单位进行现场指导(华意德恒温和华盛印刷),先行开展软件建设。

(六)强化基层基础工作。①全面开展监管对象普查工作。由各社区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开展工贸企业、商旅服务业及个体工商户底数调查。截止3月25日,共完成统计各类生产经营单位1576家,其中个体工商户832个,相关核对和录入工作于4月中旬完成,为更新监管数据库,摸清培训底数打好基础。②开展社区安全工作座谈。由街道分管领导牵头,根据年度安全生产工作情况,按照先重点、后一般的次序,逐一对社区主任、分管负责人、安全员进行座谈,研究解决各社区在工作中重难点问题,着力提高基层安全监管工作能力。③组织4个社区(桃源、梁溪、荣巷、新峰)和1家安全文化示范企业(恒源模塑)分管负责人、安全员参加区安全示范创建工作会议。④街道召开安全示范社区创建专题会议,印发安全社区创建标准,部署9个社区创建工作,重点指导今年上报区级示范的2个社区(荣巷、新峰)开展创建工作。⑤现场指导恒源模塑开展安全文化示范创建。⑥按照4月份街道安委会成员会议部署,督促各成员单位完成年度工作计划和季度履职报告的上报工作。⑦组织全体安监办人员及相关社区安全员参加市安监局组织的业务培训。

(七)强化消防安全管理。区消防大队给街道配备专职消防协管员1名。组织开展消防安全户籍化管理。收集整理辖区内宾馆、饭店、医院、学校及重点企业单位信息;完善区域内二级重点单位基本信息(包含单位基本信息、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单位简介及照片);设置区域内二级重点单位“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消防安全职责”的类别,并制定具体内容;录入维护区域内二级重点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人员(包含消防安全管理人员、单位专职(志愿)消防队、单位专职(志愿)消防队装备配备情况、重点岗位人员及其他人员),并报消防机构备案;录入区域内二级重点单位建筑基本情况、建筑入驻情况、单位毗邻情况、消防设施、图纸信息、单位危险品等建档工作;开展区域内二级重点单位安全报告备案(包括人员备案、维保合同、消防设施维保备案、火灾隐患整改记录、消防安全管理人履职情况等)。

三、加强宣教培训,提高主体责任单位安全监管水平

(一)结合检查进行宣教。始终把隐患排查、专项整治和职工教育培训等活动内容作为检查台帐资料的主要课目,不失时机地在受检企业中开展各项安全管理工作重要性和相关法律责任、政策法规及安全常识为主要内容的宣讲活动,着实提高企业负责人安全责任意识。

(二)结合会议进行宣教。结合社区召开企业安全生产工作例会,分别在青龙山、勤新等工业集中区组织安全生产专题宣讲4次,234家企业的安全管理人员、主要负责人共450多人次参加了学习。荣巷社区组织企业消防安全知识讲座,社区50多位居民代表和辖区内工、商企业法人代表约40余人参加学习。

(三)组织开展专题培训。①组织开展消防安全管理员培训1次,参训企业215家,另有60家企业消防安全管理人员参加了市组织的消防安全培训;②组织开展行车操作工培训1次,参训人员71人;③组织危化品从业单位负责人、采购员及保管员参加上级组织的培训2期,共计51人参加了培训。④组织企业安全员任职资格复(新)训班一期,参训单位107家。⑤组织消防安全补学补训22家,今年共完成组训339家,重点防火单位参训率100%。

(四)组织开展事故应急演练。街道、社区组织指导17家消防重点企业和场所开展了事故应急救援演练。

(五)组织开展其他宣传活动。①各社区结合安全生产月和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分别组织居民小区开展以消防及食品安全为重点的宣传教育11场次,受教育人数380多人;②召开安全工作例会,部署安全生产月各项工作。根据区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和补充通知要求,街道拟发了2013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明确了各社区及相关条线部门工作任务。③组织开展标准化咨询公司送安全文化活动。3家咨询公司共完成征订各类宣传挂图145份、1160幅,目前正在各标准化创建企业中张贴和悬挂。④制作各类安全宣传展板20余块,供各社区进行安全宣传教育展示。

四、加强专项整治,消除和解决各类事故隐患

(一)全面开展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专项整治工作。街道安委办印发《2013年区生产(仓储)租赁企业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关于集中开展违章搭建彩钢板临时建筑及人员密集场所门窗设置影响逃生灭火障碍物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和《关于进一步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工作的通知》,各类专项整治及排查治理汇总表及相关材料54份,检查监管单位367家(处),较好地摸清了各条线监管对象底数,及时消除和解决了各类事故隐患。

(二)全面开展“重大事故隐患政府挂牌督办”工作。从2月初开始,街道先后2次召开专题工作会议,在全街道部署开展重大事故隐患政府挂牌督办工作,对新年度首批确定的6家重大隐患单位进行挂牌督办。目前,相关隐患除2家仍在整改之中外,其他单位已全部整改到位,街道安监办已着手办理相关单位审核验收和结案工作。

(三)全面开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对辖区12家常压热水锅炉(茶炉)使用单位专项检查和整治工作。全面落实质监局关于简易升降机自查自纠活动。组织各电梯使用单位和维保单位进行自查自纠,确保发现隐患能够立即排除。

(四)全面开展打非治违工作。上半年,共处理和解决燃气供应、消防、食品安全等相关、举报案件5个,查处商业“三合一”场所3家。违规使用过期液化气钢瓶1起。完成新峰史巷无证卤菜作坊取缔。

安全情势分析和存在问题

6月份以后将进入高温多雨季节,高温中暑、台风、雷击、淹亡、触电、燃气泄漏、群体性食物中毒等季节性伤害事故发生机率增大,企业忙于生产、疏于安全防范,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物的不安全因素会有所增加,给安全生产带来诸多不稳定因素。

纵观上半年安全情势,表面上看来基本稳定,但安全工作上存在的诸多问题也不容忽视:一是一部分企业的安全管理不规范,特别是“厂中厂”等“边缘地带”安全事故隐患和非法违法生产经营现象仍然较为突出;从业人员的自我安全防护意识差,违章作业、冒险作业、劳动防护用品穿戴不规范等现象比较普遍。二是高层建筑和商业用房的消防安全隐患突出、管理水平低下,相关职能部门和产权单位的管理和治理力度不足。三是建筑、拆迁任务还很重,安全监管工作依然任重道远。四是特种设备使用单位数据库有待进一步完善,操作人员持证上岗率不高。五是食品药品安全监管面广量大、无证作坊此消彼长,监管查处难度明显增大。六是监管队伍力量配备、工作素质和工作机制建设仍需进一步的加强和提高。

下半年重点工作计划和措施

一、继续抓好隐患排查和执法检查。继续开展九个方面的隐患排查和专项整治工作,同时要充分利用好“安全生产月”、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夏百安活动”和国庆节日等重要活动期间、上级组织开展专项整治之机,切实指导和督促企业搞好自查自改工作,促使主体单位正确履行安全主责、切实落实防范措施、增强企业本质安全。街道、社区两级要加大监督检查频次,重点抽查安全生产重点企业、场所和零隐患单位,确保重点监控全覆盖。继续重点实施好“厂中厂”等七个方面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确保整治工作如期达效。狠抓重大隐患挂牌督办单位隐患的督促整改,结合安全生产“打非治违行动”,做好排查和整改阶段的各项工作,突出重点,对2个已列入政府挂牌督办的重大隐患单位实施整改和整治,确保在规定期限内整改到位。

二、继续做好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充分利用“11.9消防日”等大型宣传活动各召开工作例会之机,督促各社区、工业园区完成不少于2次的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并督促20个以上生产经营单位和居民高层住宅小区完成相关应急救援演练。安监办计划下基层举办4期安全义务宣讲会,确实增强企业主体责任落实的自觉性和从业人员安全防范的有效性。

第3篇:办公区域安全检查报告范文

结合当前工作需要,的会员“chetaixian”为你整理了这篇2020年市场监管局重点事项完成情况总结范文,希望能给你的学习、工作带来参考借鉴作用。

【正文】

2020年,全州市场监管系统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贯彻落实省、州的安排部署,围绕落实“六稳六保”要求和疫情防控常态化的工作措施,扎实推进市场监管各项工作。

(一)发挥市场监管职能作用,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一是强化农贸市场监管。落实农贸市场“八个起来”要求,在农贸市场设置监督岗,监督和落实农贸市场从业人员佩戴口罩、提示进入人员佩戴口罩和测量体温、经营场所定时消毒等措施。在农贸市场张贴告示200余份、悬挂宣传标语160余条(幅),每个农贸市场每天通过喇叭、广播全天候宣传疫情防控知识;对农贸市场、商场超市以及食品药品生产经营单位实行每日督促检查,督促市场开办者和企业负责人落实每日消杀和测量体温规定,督促指导各类经营场所按要求开展环境消杀,在疫情爆发前期,该举措为黔西南州率先完成疑似病例“清零”贡献了积极力量。二是强化冷链市场监管。组织对全州所有冷库、市场进行认真检查,按照《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加强冷藏冷冻食品质量安全管理的公告》,对全州104家在用冷库进行规范建档;对冷库承储的冷冻肉品来源、包装和标签标示、数量和销售去向要重点进行逐项核查,并建立排查工作专项台账,记录有关情况。针对进口冷冻肉品引发疫情的风险,督促冷藏冷冻食品经营单位(含生产加工企业、销售经营者、餐饮经营者,贮存服务经营者)对进入我州的冷冻冷藏肉品,特别是境外生产的冷冻冷藏肉品,必须严格按照要求填报《贵州省生产经营冷冻冷藏肉品信息报告表》,及时向属地县级市场监管部门报告。县级市场监管部门按照食品安全法等有关规定审查生产经营者资质,以及是否履行进货查验和记录制度,索证索票是否齐全等。对无合法来源证明或不可追溯的冷冻冷藏肉品、进口(含自境外直接进口和国内其他口岸进口分销到我州境内的)冷冻冷藏肉品,分别登记造册,并将相关信息及时通报属地卫生健康部门,由卫生健康部门组织采样,进行新冠病毒污染风险排查。经排查无新冠病毒污染的,方可进入市场销售。对冷冻冷藏肉品生产经营者违反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的行为,一律依照相关法律法规从严从重严肃查处。截至目前,全州共出动执法人员2600人次,共排查冷库520家次,检查冷藏冷冻肉品经营户812家次,排查冷冻冷藏肉品12.5吨。配合卫健部门检测核酸冷冻冷藏肉品样品数量398个,检测从业人员数量148人,检测环境样品数量353个。检查中查获70公斤无检疫合格证的冷冻猪肉,对5家违法违规的冷冻食品经营户进行立案调查,罚没5.5万元。三是强化药品、医疗器械、防护物资质量监管。以药品批发企业、药品连锁企业、药品零售企业为重点对象,以药品、医疗器械、防护物资(口罩、酒精等)为重点品种,切实加强监管和隐患排查整治力度,对州内药品生产经营单位实行每日检查制度,对州内1家医用口罩生产企业实行派员监督制度,确保疫情防控期间药品、医疗器械、防护物资质量合格。同时,针对“部分药店退烧药品上报记录和销售记录不匹配,未按相关规定进行登记并主动引导到就近发热门就诊”的问题,出动执法车辆26车次、执法人员67人次,检查药品零售企业78家,全面检查辖区内零售药店退烧药监管方面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2020年以来,全州市场监管系统共检查药品、医疗器械生产企业224户次,经营单位13298户次。四是强化价格监管。以药品、疫情防控用品及生活必需品为重点,全力做好以猪肉为重点的农产品保供稳价工作,着力加强猪肉市场价格巡查检查,加大对屠宰场、生猪养殖户、农贸市场、超市等的价格监督检查力度。检查粮、油、肉、禽、蛋、菜、奶、盐等生活必需品市场价格,加强价格监管,严厉打击串通涨价、哄抬物价、囤积居奇等价格违法行为。2020年以来,全州市场监管系统共检查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单位11991户次,检查食品销售单位78531户次,检查其他经营单位21652户次。五是强化野生动物市场排查。重点排查农(集)贸市场、花鸟市场、超市、餐饮单位、电商平台等各类经营场所,严厉打击非法生产、销售野生动物及其制品或者禁止使用的野生动物捕猎工具的违法行为。截至2020年12月,全州共排查农贸市场、商场超市、花鸟市场等各类经营场所32447户次,其中农(集)贸市场16010户次、商场超市16085户次、花鸟虫鱼市场76户次、宠物交易市场16户次。累计检查各类市场经营户142068户次,其中市场内经营户97703户次、餐饮店43186户次、宠物店164户次。监测电商平台(网站)9107个次。六是强化食品安全监管。围绕食品生产、流通、餐饮三个环节,重点排查违规销售野生动物及野生动物肉品的行为、销售未经检疫的“白条肉”的行为,督促城区活禽交易市场和活禽屠宰点全部关停,并进行消毒杀毒。截至2020年12月,全州共检查食品生产企业和小作坊1880户次,检查食品销售单位80669户次,检查餐饮服务单位50541户次。七是强化广告监管。以食品、药品、防护用品、保健品等为重点,全面排查各类借机虚假广告、违规宣传疗效和为野生动物及其制品广告等违法行为。截至目前,全州共排查、监测各类广告6600余条次,发现违法广告130条次,已全部整改完成。八是强化12315热线投诉举报事项办理。截至12月28日,12315热线共受理投诉举报咨询13734件,其中投诉2665件、办结2528件,举报563件、办结517件,接受咨询10506件,投诉举报和咨询的重点内容为价格、药品、医疗器械、食品等领域。九是强化重点场所、重要设备检验检测。春节期间加班加点完成兴义市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应急隔离中心电梯检验,保障设备正常投入使用;安排精干力量完成全州各定点医院电梯检验和督促维保单位按期开展维保工作,确保疫情防控期间医院电梯正常使用。同时,根据医院实际需要,安排人员完成各定点医院血压计、心电图机、心电监护仪,B超机,CT机、CR/DR机等400多台医疗设备计量检定工作,确医疗设备正常使用。十是强化违法行为打击。坚持稳定市场秩序就是稳定人心、稳定社会,认真履行市场监管职能职责,抓牢抓实药品、医疗器械、冷冻冷藏食品等重点,强化监管措施,立案查处各类案件569件、罚款713.12万元,有效护航市场环境,确保市场秩序总体稳定。十一是全力服务企业复工复产。研究出台了《黔西南州市场监督管理局支持企业复工复产工作措施》(州市监局发〔2020〕5号),对贯彻落实总局、省局安排部署,充分发挥市场监管部门职能作用,有效解决疫情防控期间企业复工复产面临的实际困难,提出8个方面24条工作措施。根据省药品监管局授权,疫情期间共发放一次性使用非无菌口罩临时生产函5家,帮助企业获省局发放临时生产函4家。全州口罩生产能力从每天4万只上升到每天100万只,为全省、全州口罩充足供应发挥了重要作用。疫情防控期间,州市场监管局所属的州产品质量监督检测所、州特种设备检测所,对复工复产企业计量器具的检定校准收费、产品质量检验检测项目收费、特种设备检验项目收费减少50%。对中外标准信息咨询服务、标准时效性确认和标准翻译免收费用。截至目前,共计减免计量检定/校准费用、医疗器械检验费用、特种设备检验费用等115.09万元。落实抗疫特别国债资金补助市场主体工作要求,督促全州9个县(市、新区)累计筹集、调配资金4345万元,对市场主体进行补助。

(二)履行市场监管部门职责,全力决胜脱贫攻坚收官战。一是抓实动产抵押助力脱贫攻坚。用好用活动产抵押政策,重点帮助民营企业和农业生产经营者拓宽融资渠道,帮助解决融资难题。2020年,全州共办理动产抵押登记100件,总抵押登记金额32.05亿元,指导办理动产抵押变更登记6件,办理动产抵押注销登记29件。二是抓实标准助力脱贫攻坚。牵头开展易地扶贫搬迁“新市民计划”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化试点;指导推进兴义矮脚鸡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建设;组织申报2020年省级服务业标准化试点示范项目;《地理标志产品安龙白芨》《地理标志产品望谟板栗》标准。三是抓实知识产权助力脱贫攻坚。围绕12个农村特色优势产业,将兴义矮脚鸡、九盘五星枇杷、兴仁猕猴桃等列为地理标志重点培育对象,指导制定地理标志培育及运用规划,积极组织实施地理标志的申报和认定工作。将晴隆县、望谟县作为贵州省知识产权优势企业项目和县域经济知识产权战略推进项目的重点推荐对象,积极向省局申请,争取资金支持,助力两县脱贫摘帽。大力推进地理标志产品发展运用和保护,积极做好农产品申报地理标志产品的引导指导工作,培育并指导望谟县申报“八步紫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目前已上报省知识产权局。四是抓实涉农价格监管助力脱贫攻坚。重点加强猪肉市场价格巡查检查,加强生猪屠宰场、农贸市场等收费监管,加大对屠宰场、生猪养殖户、农贸市场、超市等的价格监督检查力度,督促生猪屠宰场严格执行屠宰服务费收费标准,坚决制止乱收费、重复收费等不规范行为,严禁搭车收费;落实农贸市场摊位费等收费明码标价公示制度,监督农贸市场严格执行国家水、电等价格政策,严厉打击捏造散布涨价信息、价格欺诈、囤积居奇、串通涨价、哄抬价格等不正当价格行为。五是抓实挂牌督战助力脱贫攻坚。每月按规定深入晴隆县中营镇中营社区、新光村开展脱贫攻坚挂牌督战,全覆盖走访中营社区、新光村未脱贫户、脱贫不稳定户(监测户)、边缘户,深入查找存在的问题,逐个建立问题台账,逐户研判、制定整改措施,督促抓好整改落实。同时,结合中营社区、新光村脱贫攻坚指挥所实际情况,积极帮助指挥所解决工作经费和食堂物资等实际困难,为村、社区指挥所开展工作提供便利和支持。帮助中营社区、新光村解决工作经费10万元,为中营社区、新光村脱贫攻坚指挥所提供大米、面条1500余公斤。2020年,州市场监管局共选派7名干部到6个扶贫联系村(社区)担任第一书记和扶贫工作队员,帮助6个扶贫联系村(社区)解决工作经费24万元。

(三)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全力助推优化营商环境。一是持续推动市场主体登记注册便利化。采取直接取消审批、审批改为备案、实行告知承诺、优化准入服务等方式,有序推进“证照分离”改革,最大限度减少审批发证,着力解决准入不准营问题。统筹推进简易注销、“企业开办全程网上办”、企业名称自主申报等商事制度改革各项措施,进一步优化市场准入环境。截至12月25日,全州共计培育新增市场主体61197户,占全年目标任务5万户的122.4%。二是持续推动市场主体登记注册规范化。加强市场主体登记数据质量管理,推行企业登记身份信息管理,实施企业登记实名验证,组织开展市场主体登记数据实时监测、专项排查、错情研判和巡回督导,切实防范登记数据质量风险,提升市场主体登记数据质量,有效防范冒用他人信息或利用虚假身份骗取登记注册的行为。三是扎实抓好企业年报公示工作。以服务企业为基础,采取增设咨询窗口、咨询电话、集中上门指导等方式,加大企业年报公示力度,提高企业年报公示率。2019年度黔西南州企业年报公示率为91.45%,农民专业合作社年报率为70.5%。受疫情影响,个体工商户年报公示截止时间延长至2020年底,目前年报率还在统计中。四是严格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管理。按照《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管理暂行办法》规定,有序开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列入、移出等工作。同时,充分考虑疫情影响,按照国家总局、省局“审慎异常名录管理”的要求,对符合移出经营异常名录条件的企业,将移出办结时间由5个工作日压缩到1个工作日。截至目前,全州有20498户市场主体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其中全州有7090户在履行公示义务或纠正错误行为后经申请已移出经营异常名录。五是牵头推进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贯彻落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在全省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实施意见》(黔府办函〔2019〕75号),依托联席会议等工作机制,制定印发《2020年度黔西南州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方案》,组织召开2020年全州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会议,并对相关部门开展业务培训,推动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常态化。2020年,全州各行政执法单位共开展随机抽查7602次,随机抽查对象52677户,选派执法人员28936人次,单位随机抽查平均达29.93次。

(四)强化重大风险防范化解,牢牢守住安全底线。一是强化食品安全风险防范。以“四个最严”为引领,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州关于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策部署,深入贯彻食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践行“五步工作法”和“四逐四准”要求,狠抓“从农田到餐桌”的全过程、全方位监管,牢牢守住了不发生重特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底线。深入开展学校食堂“明厨亮灶”和“互联网+明厨亮灶”工作,全州学校食堂“明厨亮灶”覆盖率100%,提前完成省级安排的“小学和幼儿园‘互联网+明厨亮灶’率达50%”的目标。全州完成食品及食用农产品抽检10837批次、不合格208批次,合格率98.08%。立案查处食品及食用农产品行政处罚案件679件、罚款529.95万元,没收不合格食品及食用农产品3543.95公斤,移交公安机关案件17件。与六盘水市建立区域食品安全风险预警交流合作机制,组建风险预警交流专家库,聘请了31名涉及食品生产、流通、餐饮等领域及食品安全监管人员的食品安全风险预警交流专家。组织食品安全风险预警交流专家开展食品安全风险预警交流2次。二是强化“两品一械”质量安全监管。组织开展“两品一械”生产经营使用单位日常监督检查、专项检查和飞行检查,全州共出动执法人员8123人次、检查两品一械生产经营使用单位8325家次。开展中药饮片、特殊药品、生物制品、无菌和植入性医疗器械、医用防疫物资产品出口生产企业标签标识、毒品检测类医疗器械、美容美发场所化妆品,国家局公布的268批次不合格及假劣化妆品等专项检查,确保两品一械质量安全。开展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及疫苗预防接种单位专项监督检查,确保疫苗在运输、储存中的质量安全。立案查处“两品一械”违法案件29件,罚款91.9万元,移送公安机关案件1件。完成药品抽检608批次,不合格6批次,不合格率0.99%;完成化妆品抽检50批次,合格50批次,合格率100%;完成医疗器械抽检40批次,合格40批次,合格率100%。完成收集评价药品不良反应报告2982份、可疑医疗器械不良事件报告291份、化妆品不良反应报告77份、药物滥用报告173份。三是强化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开展“百日攻坚”及重要节假日特种设备安全检查,完成重大活动期间特种设备安全保障任务,开展电梯维保质量评价,评出A级单位13家、B级单位13家、C级单位9家、D级单位10家。开展“两场站”压力管道安全整治,对涉及燃气储存、供气的企业以及液化石油气充装站开展压力管道专项检查,协调解决压力管道检验历史遗留问题,促进解决压力管道检验和合法使用。开展景区旅游观光车专项检查,共发现安全隐患3起,下达安全监察指令书3份。开展试运行电站锅炉安全检查,督促企业建立健全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落实管理机构和人员,落实补充监督检验和安全附件校验,确保设备检验合格使用和人员持证上岗。全州特种设备平均隐患率2.82%、登记率96.88%、检验率97.47%,均符合省级年初的预期目标要求。四是强化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组织开展生产领域产品质量监督抽查,争取财政资金30万元对混凝土电杆、砌墙砖等9类183个批次产品进行抽检,组织开展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督抽查,对流通领域7类108个批次商品进行抽样,对省级工业产品质量监督抽查不合格的2家生产企业开展后处理,目前已全部完成。

第4篇:办公区域安全检查报告范文

对消防安全进行控制管理,保障企业的健康、稳定发展。

2、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消防安全工作的组织管理、责任划分、明火管理、电源电气管理、消防器材管理、消防安全检查、突发安全事件响应等过程

3、制定依据

3.1《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3.2国务院《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3.3《省消防条例》

3.4公安部《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4职责

4.1公司总经理对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负责;

4.2办公室作为公司消防安全管理的归口部门,负责指导、检查、督促各部门消防安全管理;

4.3人力资源部负责实施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和培训;

4.4各部门、车间负责所管工作范围内的消防安全管理;

4.5安全科在办公室领导下,负责公司消防安全的具体管理和监督工作。

5、内容

5.1方针和原则:消防安全管理以“预防为主,防消结合”为基本方针;实行“谁管理,谁负责;谁使用,谁维护”的原则。

5.2组织管理

5.2.1公司实行总经理领导下的消防安全责任制,各部门、车间、班组实行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

5.2.2公司应当建立、健全职工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明确各岗位的防火责任区和消防职责,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

5.2.3公司应当对职工进行经常性的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普及消防知识,增强安全观念。让职工懂得本岗位有什么火灾危险,懂得预防措施,懂得灭火方法;会报警,会使用消防器材,会处理事故苗头。

5.2.4公司应建立义务消防队,仓库等防火重点部位的职工都应参加义务消防队,义

务消防队要定期开展消防演练。

5.3消防安全责任

5.3.1公司总经理作为公司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

A、执行消防法规,保障本公司消防安全符合规定,掌握本公司的消防安全情况。

B、统筹安排本公司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为本公司的消防安全工作提供必要的经费和组织保障。

C、逐级落实消防安全责任,组织开展消防安全检查,督促落实安全隐患整改,及时处理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

5.3.2公司办公室作为公司消防安全管理的归口部门,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

A、组织实施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B、拟订消防安全资金投入及组织保障方案。

C、组织实施消防安全检查和火险隐患整改工作。

D、组织实施对本公司消防设施、灭火器材和消防安全标识的维护保养,确保其完好有效,确保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畅通。

E、组织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实施和演练。

F、及时向消防安全责任人报告消防安全情况,报告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

G、公司消防安全责任人委托的其它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5.3.2人力资源部组织开展消防知识、消防操作技能的宣传、教育和培训。

5.3.3安全科作为公司消防安全的直接管理部门,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

A、按照国家消防法律法规及其他消防安全相关规定的要求,结合公司发展实际情况,制定完善公司消防安全管理相关规章制度;

B、督促各部门、车间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明确消防安全职责;

C、监督各部门、车间落实实施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的情况;

D、协助办公室做好消防安全检查和火险隐患整改工作。

E、督促各部门、车间做好消防设施设备和消防安全标识的维护保养工作,确保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畅通。

F、协助办公室做好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实施和演练。

G、及时向办公室报告消防安全情况,报告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

H、负责公司消防设施设备的定点、统计、监管工作;

I、负责公司消防器材的统一申报、采购和配置工作。

5.3.4各部门、车间的主要责任人,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

A、各部门、车间的主要负责人是各自主管区域的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对管理区域内的消防安全负有主要责任;

B、负责在其管理区域内落实与实施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明确消防安全责任;

C、负责管理区域内消防安全的自查与隐患整改工作;

D、对管理区域内重大消防安全隐患应及时上报安全科;

E、负责管理区域内消防器材的管理、维护和保养,严禁将消防设施设备挪作他用;

F、及时将部门或车间内损坏、失效、已使用的设施设备上报安全科备案,对已使用的器材设备要做出书面说明;

G、确保消防设施设备的整洁完好,确保消防通道的畅通。

5.3.5行政科负责公司消防设施的维修和维护。

5.4明火管理

5.4.1车间因工作需要使用电焊、气焊(割)时,必须事先报告工程部,由工程部派专人监护,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必要时,应采取相应的消防安全措施。

5.4.2公司须根据生产特性、危险程度和建筑布局划分禁火区域。因工作需要在禁火区域内动用明火时,必须事先向总经理办理《动用明火审批表》,由专人监护,在确认无火灾、爆炸危险源后方可动火施工。动火施工人员应遵守消防安全规定,并落实相应的消防安全保护措施。

5.4.3严禁在车间、仓库、高配房等重点区域内使用明火。

5.4.4公司生产区、库区、易燃易爆物品作业场所,应有明显禁烟、火警标志,严禁吸烟。

5.4.5外来单位或人员进厂作业前,公司办公室应与其签订《外来作业人员消防安全协议》,规定其进出厂区的路径,保证施工或作业范围内的消防安全。

5.5电源电气管理

5.5.1车间、仓库内严禁擅自乱拉、乱接电源线路,不得随意增设电器设备。如需改变或安装线路,必须由持合格证的电工负责。

5.5.2车间、库房的电源线路、电器设备应保持清洁,配电箱、立式配电柜内应保持干燥,不得有灰尘堆积,不准堆放物品。各电气设备的导线、接点、开关不得有断线、老化、、破损。禁止使用不合格的保险装置,电气设施严禁超负荷运行。

5.5.3公司工程部负责公司电气安全管理,合理安装电气设备,做到安全操作,经常检查,及时维修,保证用电安全。

5.5.4电气线路、电器设备必须由持合格证的电工进行安装、检查和维修保养,操作时必须严格遵守各项安全操作规程:

A、凡是能够产生静电引起爆炸或火灾的设备、电器,必须设置消除静电的装置。

B、凡电加热设备应落实专人负责操作和看管,离开时必须切断电源。

C、车间设备负责人应经常组织对电气等关键设备进行巡检,及时清除粘附在设备上的花蓬、废丝等易燃易爆物品。

D、车间内使用汽油、煤油等清洗设备零部件,应先审批后使用,落实专人负责,从严限制,并采取相应的消防安全措施。

E、严禁在设备的电动机上、电箱开关内摆放物品。

F、严禁在电线、电缆上方堆放原辅材料、成品等易燃易爆物品。

5.6消防器材管理

5.6.1公司应根据消防安全管理的需要,配备适当种类和足够数量的消防设备和器材,但不得挪作他用。

5.6.2公司办公室应建立本公司《消防器材管理台帐》,详细记录公司消防器材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安装地点、有效状况等。

5.6.3管理要求要点:

A、消防设备器材和工具应放置在醒目、取用方便的地点。放置在室外的要采取防雨、防晒、防锈蚀、防霉烂、防结块和防冻措施。

B、消防设备、器材的周围原则上不准堆放杂物和挂放其他物品,不得堵塞消防通道,公司办公室对消防设备、器材要建立定期维修保养制度,保证完好有效。

5.7消防安全检查

5.7.1公司必须建立、健全逐级消防安全检查制度,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

5.7.2公司办公室应每月组织消防安全检查,班组实行日检查,车间实行周检查,集团公司全面检查。消防安全检查内容应包括:

A、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

B、消防通道有无堵塞;

C、消防水压是否正常;

D、消防器材是否到位、有效;

E、是否存在线路私拉乱接、开关等安全隐患;

F、安全出口、应急照明是否良好;

G、电气等关键设备运转是否良好,有无易燃易爆物品摆放或粘附;

H、生产区域是否有吸烟现象,地面是否有烟头;

I、火灾等安全隐患的整改情况及防范措施落实情况。

5.7.3办公室每次检查后,应形成《消防安全检查表》及时通报,并发出《消防安全整改通知书》要求责任部门整改。各级责任部门对查出的安全隐患或违章作业应认真研究,有条件的立即采取措施整改、消除。对一时难以解决的要及时上报,同时采取有效防范措施限期整改。

5.7.4安全隐患或违章作业整改完毕,负责整改的部门或责任人应及时将《消防安全整改通知书》报送办公室验证、存档。

5.8发生安全事件响应

5.8.1发生火灾、爆炸等消防安全突发事件时,各级部门、人员应积极参与突发事件的处理工作,实施灭火和应急疏散方案,确保火险事故得到及时有效处理,尽量避免或将损失降低到最小。

第5篇:办公区域安全检查报告范文

1.1加强技术培训,定期或不定期进行技术巡回指导农业环境质量现状监测评价技术性强,工作繁琐,要求每一步都要按照规范进行。如采样布点要求有代表性,每个样点所代表的面积和种植(养殖)现状要清楚明了,现场检测有时间规定,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检测,相关现场调查、检测记录表要填写规范等。我们常说,“一个错误的数据比没有数据更为可怕。”因此,在采样、制样、样品前处理的过程中,积极与州、市站对接,及时派出技术人员进行现场指导,以确保数据的准确可靠。

1.2加强督促检查该项工作云南省农环站领导极为重视,多次进行督办。在云南省农环站定期或不定期的站务会议上,多次听取项目组的工作汇报,及时解决项目组工作中碰到的问题。并常常利用出差检查工作机会,督促州、市按项目计划进行,

1.3组织相关人员集中编写评价报告大量的调查、检测数据产生后,编写报告就成了一项重要的工作。如何将大量的检测数据实实在在为农业生产服务、为管理服务、为领导决策服务,成了项目实施效果的关键。为此,云南省农环站专门举办了全省农业环境质量现状调查与评价报告编写培训班,召集州、市、县业务能力强、有一定文字能力的同志参与培训。由于有的放矢、学习目的明确、学完就干,各地拿着本区域的调查及检测结果,在云南省农环站项目组的指导下,各地报告编写进展顺利。云南省农环站项目组则侧重于解决各地报告编制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并最终负责报告的编审。

2初步成效

按照项目的总体要求,紧紧围绕云南省农业主要优势产业,以县农业生产区域为评价单位,采用实地调查与布点监测相结合方式,2010年对红河州、丽江市、文山州、保山市等12个州(市)的18个县,按照《云南省无公害农产品产地环境调查、监测评价导则》的要求和该县农业产业化和无公害农产品基地认证需要,开展以县为单位的优势农产品区域环境质量现状调查监测,并以项目县为单位编制全县的无公害农产品产地环境质量现状调查报告、检测报告和评价报告及相关图表。该项工作历时近1年时间,云南省农环站为该项工作共举办培训班4期,省站技术人员现场指导24次,省站共有10位专业技术人员参与了此项工作。整个工作全省共采集土壤样品3502个,检测参数6项;采集农业灌溉用水247个,检测参数10项;采集渔业用水148个,检测参数17项;采集畜禽用水样品126个,检测参数17项;动用原子吸收仪、原子荧光仪、气相色谱仪等检测设备72台套,共取得检测数据27290个,评价面积达75万hm2,编写相关报告及图表144套。该项工作得到了云南省农业厅及相关州、县农业局的大力支持与配合,为云南省无公害农产品基地建设提供了技术支撑,也为云南省无公害农产品基地认证提供了大量的基础数据(见表1)。

3存在问题

(1)短时间内样品量大,检测项目多,所有样品由云南省农环站承担,云南省农环站化验室检测压力相当大。土壤检测项目还可以放置一段时间,但水样样品量较大,还分灌溉用水、渔业用水、畜禽用水,不同用水的水质检测项目不同。一些水样的检测项目要求采样后6h内测定,个别地方路途遥远,检测难度较大。(2)有的地方对这项工作重视程度不够。由于项目经费直接下达到县,有的县农业环保工作较为薄弱,不知道该项工作的专业性和繁琐,给云南省农环站工作带来了一些困难。(3)有些农业生产区域具有特殊的地形地貌,如滇南的红河、文山部分地区,土壤背景值高,而无公害的产地环境标准又是全省统一的,这些地方不合格区域面积相对就大些。在无公害农产品产地环境质量现状评价中,如何把握,有待商榷。

4几点思考

(1)应加强州(市)、县农业环境和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体系建设。目前,云南省农业环保站省级1个,州(市)级16个,县(市、区)级102个,现有编制724人,现有人员699人。其中有化验室的州(市)农业环保站有14个,县(市、区)农业环保站30个。只有云南省农环站和楚雄、大理等州(市)农环站配有原子吸收、气(液)相色谱仪等分析设备,其他州(市)及县(市、区)农环站化验设备均较少,不能开展简单的现场测定工作。

(2)应督促县级质检站尽快通过计量认证。近年来,在农业部和云南省农业厅的关心和支持下,云南省农业环境和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建设有了较快的发展。除了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综合中心已列入农业部建设外,云南省第一批19家县级质检站已按项目要求购买了仪器设备,第二批21家县级质检站正在进行仪器设备的招投标,第三批35家县级质检站已完成省级的申报工作,正积极向农业部争取列项。对已建设的县级质检站,应要求1年建设,2年通过计量认证。计量认证项目循序渐进,可采取以无机项目为主,有机项目为辅的策略。因为无机项目检测成本低,检测技术相对不复杂,基层有较大工作需求;而对检测成本高、技术复杂的部分有机项目,可以在将来计量认证复审中逐步扩项。在平时工作中也可批量送省站检测,上下互动,可降低检测成本。

第6篇:办公区域安全检查报告范文

一、工作目标

通过集中整治行动,解决当前药品生产流通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严肃查处药品生产经营过程中违法违规行为,严厉打击制售假劣药品违法犯罪活动,使我市药品生产经营秩序持续好转,药品质量安全保障水平不断提高,确保人民群众用药安全。

二、工作重点

(一)药品生产环节

1、重点整治内容:

(1)企业未严格按照处方和工艺规程进行生产,物料平衡存在问题,或生产过程存在偷工减料的行为;

(2)企业擅自接受药品委托加工或存在出租厂房设备的行为;

(3)企业原料来源把关不严,以化工原料代替经批准的原料药,以质量低劣药材代替合格药材,购买质量无法保证的提取物生产制剂的行为。

2、重点检查企业:

(1)外购原料药用于制剂生产的;

(2)中药材、提取物采购供应存在疑点的;

(3)近两年受过行政处罚的;

(4)近两年在《药品质量公告》中有不合格产品,或在评价性抽验、不良反应监测过程中发现存在问题的;

(5)近两年未进行过跟踪检查和其他检查的;

(6)近一个时期有群众举报的;

(7)声称已停产但未经核实的;

(8)低于成本价中标的。

(二)药品批发环节

1.重点整治内容:

(1)企业存在的“挂靠经营”、“走票”、出租、转让证照等违法违规行为;

(2)企业购销药品对购销方资质不审查或审查不严格行为;

(3)购销药品不验收、不入库,药品经营存在体外循环行为;

(4)企业存在购销票据、记录审核不严格,购销资金和票据流向不一致,增值税票与购销记录、药品实物不一致行为。

2.重点检查企业:

(1)曾涉及购销假药案件和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流弊案件的;

(2)近两年受过行政处罚的;

(3)近两年有涉及经营假药,“走票”、“挂靠”,出租、转让证照群众举报的;

(4)管理基础薄弱且曾存在违反药品GSP行为的;

(5)在日常监管中存在问题比较突出的或问题较多的企业;

(6)城区重点区域的药品批发企业。

(三)药品零售环节

1.重点整治内容:

(1)进货资质审查不严,供货方资质档案不健全,从非法渠道进货,特别是通过互联网购进假药的;

(2)未按要求销售处方药、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

(3)超方式、超范围经营;

(4)购销票据与实物不符,购销票据和记录不真实。

2.重点检查企业:

(1)城乡结合部和农村药店;

(2)近两年受过行政处罚的;

(3)近两年有涉及经营假药,出租、转让证照,出租柜台受到群众举报的;

(4)管理基础薄弱的单体零售药店及未实施统一管理的零售连锁门店;

(5)非处方药店。

三、工作步骤

集中整治为期四个月,主要步骤为:

(一)宣传发动阶段(自本方案印发之日起至2012年3月10日):成立领导小组,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并进行动员部署。

(二)自查自纠阶段(2012年3月初——3月20日):全市所有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均要对照上述要求进行认真自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原料药和制剂生产企业的自查整改报告(一式二份),应于3月20日前报市局药品安全监管科;各中药饮片、医用氧气、药用辅料生产企业的自查整改报告(一式二份),应于3月15日前报所在地县区局,由各县区局于3月20日前报市局药品安全监管科;药品经营企业的自查整改报告(一式二份),应于3月15日前报所在地县区局、开发区相关监管部门,由各县区局、开发区相关监管部门于3月20日前报市局药品市场监管科。

(三)集中检查阶段(3月21日-5月20日):中药饮片、医用气体、药用辅料生产企业由所在县区局全面检查,原料药和制剂类药品生产企业由市局全面检查;药品批发企业由市局全面检查,各县区局配合;各县区药品零售企业由所在地县区局全面检查;各开发区药品零售企业的检查,由市食品药品稽查支队统一组织,开发区各相关监管部门配合。对各类药品企业检查的覆盖面要达到100%。对查实的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予以严厉查处,集中力量查处一批大案要案。集中检查期间,监管部门的检查与企业自查可交叉进行。

集中检查完成后,各县区局和各开发区相关监管部门要认真对专项整治工作情况进行汇总和总结,于5月20日前书面上报市局。总结报告和药品生产企业检查情况报药品安全监管科,药品经营企业检查情况报药品市场监管科。总结报告应内容翔实,有具体数据和案例,至少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集中整治总体情况,包括组织方式、检查范围、检查企业数、所占比例、检查方式等(附件1);

2、自查和检查发现的违法违规企业名单,包括已查实并处罚的企业名单(附件2)以及已立案但尚在继续查处的企业名单(附件3);

3、对已查实并处罚的企业,要详细报告违法违规行为及处理情况,包括企业名称、违法违规事实、处理依据、处理结果;

4、警告、责令限期整改、停产整顿及罚款、收回药品GMP或GSP证书以及吊销《药品生产许可证》或《药品经营许可证》的情况统计;

5、已采取的措施和对今后工作建议,包括建立强化药品生产经营监管长效机制、深化药品生产经营监管制度改革的意见等;

6、对本次集中整治行动的评估意见。

(四)督导检查阶段(2012年5月21日至6月底):市局将根据进度情况,组成检查组对县区、开发区集中整治工作进行督导检查。对好的经验和做法将及时进行总结推广,对典型案例进行曝光,对全市药品生产流通领域集中整治行动进行全面总结,形成书面报告于5月底前报省局,迎接省局的督导检查。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整治责任。市局成立由主要领导为组长,各分管领导为副组长,药品安监科、市场监管科、办公室等有关科室和食品药品稽查支队、药品检验所、药品不良反应检测中心等有关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集中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并设立了办公室(名单见附件4)。各县区局、各开发区相关监管部门要高度重视这次集中整治行动,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一把手牵头的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和办事机构,制定工作计划,精心组织,分解任务,落实责任,确保工作任务落到实处。各县区局、各开发区相关监管部门务于3月10日前将整治工作计划报市局药品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完善联动机制,强化协调配合。各县区、开发区相关监管部门和市局机关科室要加强与稽查、药品检验、药品不良反应监测部门的沟通协调,及时了解案件查处、药品抽验和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信息,把握整治工作重点。对跨区域的制假售假案件,要加强区域间的协调配合,防止出现单打独斗、信息不通,各自为政。对大案要案,市局将挂牌督办。要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加强与公安等部门的协作,形成联合打假优势,对涉嫌犯罪的,一律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并将相关信息及时报告市局。

(三)加强案件办理,提高办案效率。对符合立案标准的,稽查部门应及时立案查处,深查深究,一查到底。对集中整治中已经立案,但在2012年6月15日前未能办结的案件,各县区局要把案件查处情况及时向市食品药品稽查支队报告,市稽查支队加强督办,并向省局报告案件最终查处结果。

(四)坚持“严”字当头,确保整治实效。努力做到严格监管、严格检查、严厉处罚。对集中整治中查出的违法违规企业,必须依法严肃处理,绝不姑息迁就。对已经查证属实生产销售假药的药品生产企业,一律撤销药品批准证明文件,对其中使用非法化工原料生产、违法委托生产、参与生产假药等情形的,一律按照情节严重,依法吊销《药品生产许可证》;对已查证属实出租转让证照票据经营假药或者造成特殊药品复方制剂流弊的、明知渠道不清或手续不全仍然购销假药的药品经营企业,一律依法吊销《药品经营许可证》;对生产销售假药的药品生产、经营企业,一律予以公开曝光;对涉嫌犯罪的,一律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对涉嫌增值税票据造假的,一律移交税务部门核实。

第7篇:办公区域安全检查报告范文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保障安全、服务经济、促进发展为出发点,深入实施质量兴县战略、名牌战略和标准化战略,整合资源,扶优扶强,坚持打击与整治、扶优和治劣、治标和治本相结合,集中精力、集中时间、集中力量,统一开展整治行动,全面加强重点区域、重点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严厉打击和有效遏制制售伪劣商品违法行为,进一步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促进我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工作目标

以涉及国计民生和人身健康安全产品为重点,围绕区域产业结构和产品特点,对同类产品生产集中、质量问题较多的乡(镇)进行集中整治,实现遏制质量违法行为、提升区域产品质量水平、服务区域经济发展的工作目标。通过产品质量整治行动,进一步促进各乡镇政府、政府职能部门、行业组织加强对质量工作的支持、指导和服务的力度,进一步促进全社会增强质量意识。

(一)重点产品、重点单位和重点区域

1、重点产品。食品(主要是乳制品、肉制品、饮料、白酒、罐头、糖果、淀粉)、工业明胶、化肥、食品添加剂、危险化学品、人造板、洗涤用品等7类产品。

2、重点单位。有过质量违法记录、消费者投诉、媒体曝光、质量安全控制体系不健全或运行无效以及抽查不合格的企业和生产加工假冒伪劣产品的黑窝点。

3、重点区域。东侯坊乡化肥、食品添加剂;高头乡工业明胶;郝庄乡人造板、洗涤用品以及上述产品制售假冒伪劣案件高发地。

(二)具体目标

通过专项整治,取缔无照制假制劣窝点,关停无证生产加工企业,推动产业整合重组,实现“规范一批,办照(证)一批、取缔一批”。

1、区域内同类产品所有生产加工单位都取得合法生产资质,区域内同类产品所有企业均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在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备案的企业标准组织生产。

2、围绕构建现代产业体系目标,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淘汰落后产能工作的文件要求,区域内没有违反国家产业政策生产国家明令淘汰产品,没有采用国家明令淘汰的设备、工艺,或不符合国家规定的节能、环保要求的生产行为。

3、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意识显著增强,无规模性生产假冒伪劣产品行为,质量故意违法行为基本杜绝,严重质量违法行为得到有效遏制,没有发生较大影响的质量安全问题。

4、省级监督抽查区域内产品质量合格率平均稳定在85%以上。

三、主要工作

根据我县地理位置靠近京津、和商品流通领域制售假冒伪劣易发的特点,突出重点、集中行动、拉网检查、打防结合、务求实效,遏制规模性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确保产品质量安全。

(一)深入开展质量兴县、质量兴镇、质量兴企活动。各乡镇和有关部门要紧紧围绕构建现代产业体系和落实产业结构调整振兴规划,结合地方区域经济发展,研究制定保障区域产品质量安全、推动区域产品质量水平提升的政策措施,完善产品质量状况分析报告制度,定期区域产品质量安全状况和产品质量诚信信息。积极开展与行业高端和强势企业的“对标行动”,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实施规模扩张,增强产业竞争力,逐步缩小与同行业先进企业的差距,促进县、乡、村特色产业质量提升和健康发展。

(二)深入开展区域性产品质量整治活动。要围绕区域产业结构和产品特点,以涉及国计民生和人身健康安全产品为重点,对同类产品生产集中、质量问题较多的企业进行集中整治。

(三)深入开展产品质量网格化监管体系建设活动。积极推广地方政府、职能部门、生产企业和社会各界共同参与的产品质量网格化监管模式,进一步明确监管任务,健全监管制度,落实责任体系,消灭监管盲区,提高监管效能,加强协作配合,营造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形成质量整治工作的整体合力。

四、时间安排

(一)第一阶段:全面调查摸底(年3月)。针对确定的7类重点产品和重点区域,各乡镇及相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对本辖区范围内的生产、加工企业进行全面调查,摸清底数,找准问题,提出整治措施,研究制定详细的整治方案,并于4月1日前报县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第二阶段:集中整治行动(年4月--5月)。针对重点区域、重点产品实行集中拉网式全面检查,对重点产品、重点单位、重点区域开展全面清查,对各种违规行为进行拉网式检查,不留死角。

1、对无证无照(含营业执照、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食品生产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排污许可证、采水许可证、3C认证、汽车目录产品等)生产、产品中有毒有害物质含量超标等质量违法行为的企业,由所在乡镇于4月份负责取缔,做到“三清除”:即产成品全部清除,原辅材料全部清除,生产设备及设施全部清除。5月份,由县政府组织工商、环保、质监、供电等部门逐一督导检查,凡未达到“三清除”标准的,将强制清除,并依法按《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严厉查处,情节恶劣的,移交司法机关。

2、对手续不全、缺少部分资质的企业,一律关停,封存设备,责令限期补办相关手续。

3、对存在质量违法行为的有证有照企业,该吊销证照的,坚决依据有关程序予以吊销。

4、对性质恶劣的、屡打屡犯的企业及窝点,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三)第三阶段:巩固行动成果(年6月)。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对整治行动进行总结,开展“回头看”活动,查找存在的问题,以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和加强宣传教育为主要目的,巩固整治行动成果。对部分合法但规模较小的企业可以进行整合重组,推动企业做大做强,对整合无望且不能取得各种合法资质的企业一律实施关停。县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将对各乡镇开展督导检查,并将有关情况上报县委、县政府。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加强对整治行动的组织领导,保证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县政府成立县重点区域、重点产品质量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名单附后),负责统一领导整治行动,督促检查工作进展,督办重大案件。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质监局,负责日常工作。各乡镇、县有关部门也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制定整治行动实施方案,明确目标任务,落实责任分工,抓好组织实施。3月25日前,将实施方案及整治行动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和联络员名单一并报县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强化责任落实。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县政府对全县产品质量整治工作负总责。各乡镇要对本辖区内的整治行动负总责,企业负主体责任,质监、工商、发改、工信、卫生、食药监、环保、电力、公安、监察、财政、考核办等部门按专项行动任务分工负责。质监部门对产品质量负监管责任;工商部门对不符合产业政策、无生产资质的企业,坚决注销、吊销营业执照;发改部门对不符合产业政策的企业,坚决不予相关资质的审批;卫生、食药监部门要对流入餐饮业的违法食品和涉及药品的违法行为,坚决予以查处;环保部门对不具备环保要求的企业,坚决不予环保许可;电力部门对应予取缔的企业,坚决采取断电措施;公安部门对涉及犯罪的企业或个人,坚决严惩不贷;财政部门要搞好财政保障,确保整治行动顺利进行;监察部门要全程跟踪监督,对整治过程中出现的不作为、乱作为行为坚决查处;考核办要对各单位整治行动的成效进行量化评比,列入政府实绩考核指标体系。各单位要加强协作,增强大局意识,克服地方保护主义倾向,主要负责同志亲自抓,分管负责同志具体抓,切实落实整治行动的各项任务。

(三)加强督导检查。县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要会同有关部门建立整治工作督查制度,组成联合检查组,对各乡镇、各有关部门整治行动进行督导检查。建立产品质量整治工作长效机制,定期召开协调联席会议,协调解决整治工作重大问题,确保整治工作的顺利开展。各单位要站在对党、对人民负责的高度做好这项工作,要“真打实关”,坚决防止走过场,不能“雷声大、雨点小”,要将整治行动变成实实在在的数字、具具体体的案例和真真切切的效果。通过整治,实现整治目标的“四到位”,即“长效机制建立到位,企业主体责任到位,各部门配合到位,打击产品质量违法行为到位”。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及时报送整治行动信息和行政执法数据,整治期间实施周报告制度。对于整治行动中的重大、典型案件要建立专报制度,及时上报县整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第8篇:办公区域安全检查报告范文

保安主管需要以身作则,恪尽职守,严格遵守公司规章制度。以下是小编精心收集整理的保安主管工作职责,下面小编就和大家分享,来欣赏一下吧。

保安主管工作职责11、传达上级工作指示,有序地开展治安、消防和车辆管理等各项服务工作,做好管理区域内公共秩序的维护工作;

2、负责拟定秩序部各项工作的计划,贯彻落实,组织实施。

3、及时收集涉及管理区域安全工作的信息,采取有效预防措施,杜绝一切可控事故发生。

4、督导秩序部业务培训和专业技能训练,定期开展考核工作,建立培训档案。

5、负责拟定秩序部装备用品的采购计划。

6、坚持对各安全管理岗位工作情况进行日检,对各巡逻点不定期进行月检。

9、建议管理处组织开展文化体育活动,调动物管员的工作积极性,保持护卫队伍的相对稳定。

10、保持同辖区城管、派出所等部门的联系沟通。

保安主管工作职责21、制定管理目标、策略、流程架构、标准、制定安全管理团队的目标规划和工作计划,确保管理目标实现;

2、落实公司的安全和消防工作的制度要求,对日常工作进行监控和督促;

建立安全消防责任体系;建立健全队员值班、考勤和请销假制度,并负责对本队队员岗位考评工作,每月定期向经理汇报;了解物业管理相关政策法规,熟悉物业秩序维护各项操作流程,对物业出入口管理、车辆管理、放火、防盗、防事故、突发事件处理流程等方面有个人见解,能拟写相关工作分析报告。

3、开展组织和队伍建设,持续保持队伍人员业务技能达标,队伍稳定;队伍管理、组织建设;全面负责区域内的消防、保安工作,对消防设施、监控设施定期维护;

4、按要求建立区域内紧急和突发安全事件的处理机制和组织;

5、负责与周边区域安全管理部门的协调,建立联动机制。

6、专项风险评估及风险分析管理、安全问题反馈。

7、安全状况收集与预警;

8、物防、人防、技防管理

(人、车、物出入管理)

9、完成公司交办的其他任务

保安主管工作职责31.协助保安课经理组织制定和完善公司的安全管理制度、标准和操作规程,并组织落实;

2.协助保安课经理对保安课日常工作进行安排,全面负责保安课班组的日常培训、检查、督促、管理等工作;

3.负责检查消防设施设备、安防设施设备运行情况,发现问题立即处理,确保设施设备完好有效;

4.负责定期开展消防设施设备及防火安全检查工作,确保商场安全运营;

5.负责督导检查各班工作记录及表格表单填写是否规范;

6.负责落实施工现场动火、登高、喷漆等特殊作业的安全防范措施,发现隐患及时处理并上报;

7.负责对商场租户进行安全检查,并将安全隐患进行整理汇总,同时跟进安全隐患整改情况;

8.负责商场大型活动安全预案的配合工作,组织编排各岗位人员,确保活动的安全和有序进行;

9.负责各类应急预案的演练工作,确保保安课全体员工熟悉并牢记各类应急预案流程;

10.负责组织保安课全体人员治安防范及消防安全管理方面的知识培训,加强安保人员的消防、防盗安全意识及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

11.负责下属员工的培养与培训、工作督导和绩效考核工作;

12.负责检查、督导各岗位保安员仪容仪表是否达到其岗位要求,并监督各岗位保安员岗位职责、工作纪律的执行情况;

13.负责外包安保服务的监管工作,对外包安保人员进行合理的岗位安排;

14.负责对外包安保的工作进行培训、指导、监督和检查,如:外包安保人员的工作流程、工作纪律、出勤情况、服务态度、仪容仪表等方面;

15.配合相关政府部门的工作安排,并维护良好的合作关系;

16.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保安主管工作职责41、做好所管辖区内公共秩序维护工作,根据本部门的工作目标、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监督检查本部门各岗位履行职责情况。

2、负责协调班与班之间的工作关系和保安人员与客服、工程、消防、保洁、绿化人员之间的工作关系。

3、熟悉保安员各岗位职责,掌握管理区域内保安工作的规律及重点

4、负责安保部的文件管理工作,负责本部门器械及设备的使用、保养和管理工作

5、带领并督促全队保安员搞好训练,不断提高素质和业务水平,掌握保安队员的思想动态,做好思想工作,做好培训。

保安主管工作职责51、负责对物业管理处门岗、巡逻、监控和车管的工作进行培训和指导。

2、负责与物业管理处所在辖区公安派出所建立工作联系,落实区域安全防范工作。

3、配合品质服务中心、行政管理中心落实秩序维护班长和队员的检查、考核工作。

4、规范秩序维护服务的管理及内务管理。

保安主管工作职责61.、善于通过礼貌的询问甄别出是业主、租户、访客、员工、维修人员、送货人员、养护人员。

对企图进入大厦闲游、推销商品或分发广告等闲杂人员,应当以文明的方式劝其离开。礼貌劝阻客人、员工、维修人员、养护人员、送货人员等将易燃、易爆、易腐蚀物品携带进大厦(注:如发现任何人携带武器、弹药及管制刀具,立即报告上级领导)。

2、对衣冠不整、醉酒者、精神异常者,应立即查明其身份做出相应处理。

3、对前来大厦工作、检查或抄表的政府有关部门,如:公安部门、劳动局、卫生防疫站等机关部门人员在电话确认以后只要出示有关证件即可放行,但应立即报告领导以示重视。

4、对前来大厦送货、维修、养护等人员给予办理临时出入证登记手续。

5、确保大厦大堂门外道路畅通无阻,禁止一切车辆停泊,保持岗位内外环境整洁、明亮。

6、严格执行大厦物品出门制度,必要时可以检查离开大厦的送货、维修、养护、出租(空载)等车辆所携带的物品。

7、严禁在岗位上吸烟、吃零食、或看报杂志、小说、在岗位上睡觉和处于睡眠状态、在岗位上接待亲朋好友。

8、负责大厦公共区域的保洁、绿化,定期巡视、监督,发现问题,及时报修。

9、遵守公司和部门所规定的工作程序,认真完成上级交办的其它任务。

保安主管工作职责71.公司大门车辆及人员进出管理控制;

2.维持公司办公场所内外区域的正常工作秩序;

第9篇:办公区域安全检查报告范文

为有效加强集团公司办公室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贯彻“预防为主,消防结合”的方针,确保集团公司人员和财产的安全,特制定本办法。

一、认真贯彻执行《消防法》和有关消防工作的法律法规,增强法制观念,提高防火意识,建立和完善各种消防安全规章制度,普及消防常识,提高灭火技能,确保公司财产和员工生命的安全。

二、办公室消防安全总的管理工作由集团公司分管副总经理、公司安全领导小组组长负责,办公室消防安全的日常管理工作由集团公司安全管理智能部门经理负责,各楼层、各单位(部门)办公区域及所毗连的公共区域具体消防安全工作由相应各单位(部门)的领导或分管领导负责。

三、安全管理职能部门负责组建集团的义务消防队,义务消防队其成员主要由后勤人员和集团各单位(部门)指派人员组成,义务消防队负责做好集团消防安全的防范工作,发生火灾时疏散人员、抢救物资和扑救灭火工作,安全管理职能部门负责每年年底前制定下一年度消防培训计划,安排、落实义务消防队员进行消防知识和技能的培训,每年组织一次消防学习、演练。

四、安全管理人员要经常对办公室涉及到的消防重点部位进行巡视和检查,并督促海越大厦做好消防安全工作,及时发现并消除火灾隐患;安全管理职能部门每半年对各单位(部门)办公室消防责任制执行情况及消防安全设施进行检查,填写《消防安全检查表》,对发现各种火险隐患和不安全因素,及时填写《消防检查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督促有关部门落实整改情况。

五、安全管理职能部门要通过发通告、贴广告、看视频等方式,普及防火知识,落实岗位责任,开展防火宣传,增强消防意识,宣传和表扬消防工作涌现出来的好人好事和先进典型事例,通报和批评有违章违法行为的单位和个人。

六、集团内人人有责任、有义务制止可能引起火灾或爆炸等一切危险行为,及时督促消除火灾危险隐患,任何单位和个人应服从消防部门及安全管理职能部门工作人员有关消防安全方面的管理。

七、办公区域各出入口、安全楼梯、通道必须保持畅通无阻,不得占用或封堵,不得在出入口、通道上堆放物品。

八、办公室内严禁携带、储存雷管、炸药、导火线等易燃易爆化学危险物品及各类剧毒物品。

九、集团各单位(部门)办公区域内调整或增设用电线路时,应事先提供书面方案,经资产行政部审查批准后才能施工,原则上统一由资产行政部部后勤科派人施工,收取工本费;特殊情况需由外来施工单位施工的,施工单位和个人必须要有上岗证。

十、室内装修必须将标准装修图纸书面报资产行政部部确认同意,有需要时须经消防部门批准后才可以施工,并按规定采取防火措施。

十一、集团各单位(部门)因施工而必须动用电焊等明火,必需向安全管理职能部门办理相关登记手续,经安全管理职能部门经理审批,按消防规定采取有关防护措施以后方可进行。

十二、集团各单位(部门)办公室内严禁超负荷使用电器,各单位及个人均不准擅自使用电炉、电熨斗、电烙铁等电热器具;也不得使用微波炉、电饭煲等加工饭菜。特殊情况下必须使用超负荷电器时,也要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按规定配备灭火机等消防器材。

十三、除公司安排的工作值班、节日值班和防台值班以外,员工不得因夜间加班等原因而借故留宿在办公室内;保安、保洁服务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和借口在办公室内留宿;未经集团安全领导小组批准,办公室内不得安排人员住宿。

十四、各单位负责人要做好本责任区域的宣传和检查工作,落实防火制度和预防措施。发生火警,应立即告知安全管理职能部门和海越大厦消控中心,并组织人员迅速离开办公和工作场地。

十五、集团办公区域内发生火灾时,应及时联系海越大厦和110火警,并开展灭火自救。灭火自救时设灭火总指挥和副总指挥,分别由集团公司分管副总经理、公司安全领导小组组长和集团公司安全管理职能部门经理、公司安全领导小组副组长担任。总指挥全面负责大厦灭火的组织和指挥工作,及时布置疏散人员、物资和灭火工作,灾后向集团公司提交火灾分析报告;副总指挥负责协助做好组织指挥工作。总指挥、副总指挥不在现场时,依次由大厦义务消防队长、副队长替补负责指挥灭火行动。

十六、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办法有关规定,或者因管理失职、渎职,而发生火警火灾事故的,肇事者、失职者应承担相应的经济法律责任;触犯刑律的,由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