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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卫生服务站政策精选(九篇)

社区卫生服务站政策

第1篇:社区卫生服务站政策范文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国务院和省市关于加快发展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的精神和要求,坚持为人民健康服务的方向,积极整合城市现有卫生资源,大力发展社区卫生服务,为居民提供安全、有效、便捷、经济的公共卫生服务和基本医疗服务。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社区卫生服务的公益性质,以社区居民需求为导向,始终把社会效益摆在首位;将社区卫生纳入社区建设中提规划,与社区各项事业协调发展。

(二)坚持政府主导,加大投入,部门协作,社会参与,多渠道发展社区卫生服务。

(三)坚持统一规划设置,立足于以整合现有卫生资源为主,以改扩建和新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为辅,健全社区卫生服务网络。

(四)坚持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并重,中西医并重,防治结合。

三、工作目标

到2011年,全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总数达36个,其中社区卫生服务中心9个,站27个,城市社区卫生服务覆盖人口达100%。形成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枢纽,社区卫生服务站为基础的一体化管理,逐步健全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体系。社区居民能在社区免费享受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成本价享受基本医疗服务,基本形成小病在社区、大病进医院的格局。

四、机构设置

(一)设置依据。依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执业医师法》、《卫生部关于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基本标准》(卫医发[]240号)、《省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设置基本标准》、《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的实施意见》(政[]67号)和《市城市社区卫生服务发展规划》(—)。

(二)设置原则。以街道所辖范围进行设置,每3—5万人口设置1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其中政府举办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每个街道不少于1所;街道所辖社区居委会范围内原则上每5000—10000人设置1所社区卫生服务站,中心能够覆盖的区域不设站,社区所辖人口较多,区域较大,可适当增加社区卫生服务站设置;街道所辖农村区域严格按照《居区—年农村医疗机构设置规划》要求,实行乡村卫生服务管理一体化,原则上每个行政村设1所村卫生室。

(三)设置标准。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按建筑面积不低于1000平方米的标准进行建设,按辖区人口每万人配备2名全科医师进行配置;社区卫生服务站按建筑面积不低于150平方米的标准运行建设,按每个站2-3名全科医师进行配备。

(四)服务功能。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提供公共卫生服务和基本医疗服务不以营利为目的,以社区、家庭和居民为服务对象,以妇女、儿童、老年人、慢性病人、残疾人、贫困居民等为重点,以主动服务、上门服务为主,提供健康教育、预防、保健、康复、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开展常见病、多发病等诊疗服务,开展社区爱国卫生运动、卫生信息管理,配合或参与处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等。

(五)设置数量。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根据街道办事处城区所辖社区及服务人口数,进行划分设置。到2011年规划设置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总数达36所,其中,年完成11所,2008年完成11所,2009年完成9所,年完成5所。具体设置情况如下:

总数10所,其中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所,社区卫生服务站8所。

总数6所,其中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所,社区卫生服务站4所。

总数10所,其中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所,社区卫生服务站8所。

总数5所,其中社区卫生服务中心l所,社区卫生服务站4所。

总数2所,其中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所,社区卫生服务站1所。

总数3所,其中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所。社区卫生服务站2所。

今后,根据区划调整、社区人口数量和分布变化等情况,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设置可适当调整。

五、保障措施

(—)加强组织领导。把发展社区卫生服务纳入政府年度岗治考评内容,作为城市社区建设的重要内容组织实施。区政府成立区城市社区卫生工作领导组,定期研究发展社区卫生服务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统一协调发展社区卫生服务工作。各街道办事处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组,由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明确工作职责,制定具体措施,落实工作任务。

(二)强化社会宣传。以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开展社区卫生服务工作的重要意义,宣传社区卫生服务典型事例,开展多种形式的卫生进社区活动,营造社区卫生服务发展的良好外部环境,引导广大居民提高自我保健意识。

(三)明确职责分工。各街道办事处、各相关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能分工,切实履行职责,共同推进社区卫生服务发展。

区卫生行政部门是社区卫生服务的行业主管部门,负责按照社区卫生服务设置规划、条件和标准,严格进行审批和执业登记。加强社区卫生服务的标准化建设,统一规范设置机构名称、标识、科室设置、设备和人员配备,依法严格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从业人员和技术服务项目的准入。

区发展和改革部门负责将社区卫生服务纳入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安排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基础设施建设。

区财政部门负责制定社区卫生服务财政补助政策,建立社区卫生资金投入机制,建立健全财务会计制度,完善财务收支管理办法。

区人事部门负责完善全科医师、护士等卫生技术人员的任职资格制度,制定社区全科医师、护士等卫生技术人员的聘用办法和吸引优秀人才进社区的有关政策,与卫生行政部门共同做好社区卫生人员技术职称的聘任与管理工作。机构编制部门负责制定政府举办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人员编制标准及聘用办法。

区民政部门要将社区卫生服务纳入社区建设规划,建立以社区卫生服务为基础的城市医疗救助制度,制定针对“低保”人员和城市特困人群的医疗救助相关政策,提出明确具体的减免要求和救助措施,及时补偿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实施救助而产生的费用,做好对社区卫生服务的民主监督工作。

区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要依据医疗保险有关规定。把符合条件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纳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范围,负责制定促进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到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就诊的有关政策措施。

区物价部门要研究制定社区卫生服务收费标准和药品价格管理办法,加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医疗服务价格和药品价格监督管理,规范收费行为。

区人口和计划生育部门负责社区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指导和管理,指导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开展计划生育、宣传教育、药具发放和人员培训等工作。

第2篇:社区卫生服务站政策范文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坚持以人为本,服务群众为方向,实现人人享有初级卫生保健为目标,以构建新型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体系为内容,以提升城市社区卫生服务能力为重点,以体制、机制创新为动力,将发展社区卫生服务作为深化城市医疗卫生体制改革,构建新型城市卫生服务体系的基础,整体推进,分步实施,促进城市社区卫生服务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努力为城市居民提供安全、有效、便捷、经济的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二)基本原则坚持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的公益性质,注重卫生服务的公平、效率和可及性。坚持政府主导,鼓励社会参与,多渠道发展社区卫生服务事业。坚持实施区域卫生规划,立足于整合现有卫生资源,加快建立和完善社区卫生服务网络。坚持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并重,中西医并重,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坚持以健康为中心、需求为导向,努力满足社区居民日益增长的医疗卫生服务需求。(三)工作目标到2010年,在我市基本建成机构设置合理、服务功能健全、人员素质较高、运行机制科学、监督管理规范、筹资机制稳定、政策措施配套的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体系,城市居民可以在社区享受到预防保健等公共卫生服务和一般常见病、多发病的基本医疗服务,城市社区卫生服务基本覆盖城区人口。具体目标。雁江区要加快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步伐,以街道办事处或居委会为单位,20*年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建成率达到70%,20*年达到90%,2010年底前建立比较完善的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体系。简阳市在试点的基础上,要强化人才培养,落实配套政策,为全面推进社区卫生服务体系建设积累经验,进一步完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服务功能,提高服务质量,扩大服务人群,20*年覆盖8万社区居民。*、*可根据自身财力和卫生资源配置等情况,在一定范围内开展试点工作。

二、主要工作与措施

(四)统筹规划,健全网络

设置原则。建立健全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网络。各县(市、区)要根据城市社区卫生服务发展规划,有计划、有步骤地建立健全以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站为主体,以诊所、医务所(室)、护理院等其他基层医疗机构为补充的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网络。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由政府举办。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站可由政府举办,也可由社会力量举办。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站可实行一体化管理。规划设置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应立足于调整现有卫生资源,对政府举办的一级、部分二级医院和国有企事业单位所属的基层医疗机构等按照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的基本标准和服务功能要求进行转型或改造。

布局规划。坚持合理、方便、就近的原则,以建设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重点,按照每3-10万居民或按照街道办事处所辖范围规划设置1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社区卫生服务站的设置必须遵循科学、合理的原则,对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难以覆盖,人口相对集中达0.5~1.5万人左右的区域,可根据社区居民医疗保障需求设立社区卫生服务站。

建设标准。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业务用房应满足开展全科诊疗、中医、护理、康复、预防接种、妇幼保健、健康教育、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和信息资料管理等工作的要求,为独立或相对独立的建筑,并符合卫生学及无障碍的基本要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业务用房建筑面积应不低于1000平方米,社区卫生服务站业务用房建筑面积应不低于150平方米。

设备配置。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要严格按照《四川省社区卫生服务示范机构建设基本标准》的要求进行规范化建设,并合理设置科室,配备与服务功能相适应的仪器设备。加强信息化建设,规范使用信息软件,充分满足开展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服务的基本要求,使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发挥应有的作用。

服务功能。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提供健康教育、预防、保健、康复、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和一般常见病、多发病的诊疗服务,具有公益性质,不以营利为目的。要坚持预防为主的方针,突出公共卫生服务功能,发挥中医药的特色和优势。要突出全科医学特点,在社区范围内,以家庭为单位,以居民健康需求为导向,以妇女、儿童、老年人、慢性病人、残疾人、贫困居民等为重点,充分体现“六位一体”的服务功能和方便快捷的服务特点。

(五)稳定队伍,提高素质

人员配备。按照国家制定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设置标准,配备相应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政府举办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公益性事业单位,按其公益性质核定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编制为财政补助事业编制。原则上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按每万名居民配备2-3名全科医师,1名公共卫生医师。全科医师与护士按1:1的比例配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应按相关规定配备中医类别执业医师,其他人员的配备应不超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编制总数的5%。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人员编制数由各县(市、区)政府编制部门按规定和其所承担的职责任务、服务半径、服务人口等具体情况予以核定。

培训规划。开展社区卫生服务人员岗位培训和多种形式的继续医学教育,不断提高卫生技术人员的业务技术水平。加强专业技术人员岗位培训,到2010年,全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专业技术人员要实现全员岗位培训。

任职资格。支持和引导社区医生向全科医师方向发展,建立和完善全科医师、护士等卫生技术人员的任职资格制度。对在社区从事医疗卫生工作的医师,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业,符合条件的均可参加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中的临床类别、中医类别全科医学专业考试,取得相应类别的全科主治医师资格。非全科医学专业的主治、副主任及主任医师经全科医师转岗培训合格的,可转为相应资格的全科医师,按有关规定进行执业变更注册后,可在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从事全科医学工作,在晋升上一级专业技术职称时,其转前与转后年限合并计算。具有执业资格的医师通过省级主管部门组织的全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并考核合格的,由卫生、中医药行政部门注册全科医学执业范围。取得初级资格的临床类别、中医类别的执业医师,经全科医学岗位培训合格后,须在上级医师指导下从事全科医学工作。社区护理人员的初、中级任职资格通过参加全国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获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稳定队伍。各县(市、区)要制定配套政策吸引人才到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工作。凡到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可提前1年参加相应的全国卫生专业技术中级资格的专业考试。卫生技术人员在晋升高级职称前,应到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工作半年以上。对在社区工作的卫生技术人员的职称晋升给予政策倾斜。鼓励离退休的中高级卫生技术人员经过全科医学培训后,到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工作,原单位应保持其原有离退休待遇不变。

发挥中医药优势。突出中医药简便廉验的特色,推进社区中医药示范机构建设,提高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中医药服务能力,按规定配备中医药人员,开展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从业人员中医药基本知识和技能培训,推广和应用适宜的中医药技术。

(六)加大投入,完善机制

各级人民政府要按照建立公共财政的要求,调整财政支出结构,落实已出台的各项卫生投入政策,将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并随着财力的增加逐步加大投入。建立市、县(市、区)两级财政对城市社区公共卫生服务的专项经费补助制度。根据川委发〔20*〕2号、川府发〔20*〕33号、资委发〔20*〕19号文件的规定,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对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人口,分别按每年人均2元和3元的标准补助公共卫生经费。为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提供必要的业务用房和医疗卫生设备、设施,核定安排政府举办的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基本建设经费,对人员业务培训和房屋修缮给予适当补助。对社会力量举办的符合区域卫生规划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其房屋修缮、基本设备配置所需经费,市、县(市、区)政府可根据实际情况给予适当补助。在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建立以前,对政府举办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中符合国家规定的离退休人员费用,根据离退休人员数和国家有关规定,其离退休金额、补贴项目和标准由同级财政核定补助。

(七)明确职责,夯实基础

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基础设施建设以县(市、区)政府投入为主,市政府予以适当补助。要制定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用房分期、分批改造建设规划,对政府举办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按照业务用房使用面积标准,由县(市、区)政府与相关街道或镇政府无偿提供。应立足现有基础,通过改造、置换、购买等形式,切实解决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业务用房匮乏问题,力争在2~3年内,使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业务用房的面积、质量和布局有根本改观。市发改委应根据实际情况安排、引导资金,对困难县(市、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的建设予以重点扶持。

城市在新建、改建和扩建居民住宅区时,市、县(市、区)规划、建设等部门要按照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建筑标准预留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用房,并坚持与居民住宅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投入使用。

(八)落实政策,实施救助

充分发挥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在医疗保障中的作用。参保人员在定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住院治疗(含家庭病床服务项目)发生的医疗费用纳入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的起付标准降低100元。符合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的医疗费用,基本医疗保险、补充医疗保险和公务员医疗补助按规定支付、赔付和补助。

参保人员在定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治疗特殊疾病发生的门诊医疗费用纳入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符合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的医疗费用,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由50%提高到按75%支付;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和补充医疗保险赔付、公务员医疗补助办法不变。

参保人员在定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住院治疗期间,需要转统筹地区内上级医院治疗的,起付金只扣一次,按定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起付标准执行;上级医院向定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转院的,不再收取起付金。

(九)对口支援,技术扶持

加大综合性医院对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的技术支持力度。各县(市、区)卫生行政部门要指定辖区内的大中型综合医院、中医院(专科医院)作为辖区内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的定点技术指导、人才培养和转(会)诊责任单位,并建立双向转诊机制。要建立分级医疗和双向转诊制度,由社区卫生服务机构逐步承担大中型医院的一般门诊、康复和护理等服务。

建立定点技术指导医院与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双向交流培训机制。各级定点技术指导医疗机构要免费接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的卫生技术人员的轮流进修培训。公立医院、专科医院组织卫生技术人员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义务服务(提供诊疗、业务指导、开展学术活动、健康教育、残疾康复训练讲座等)。预防保健机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要派出专业技术人员到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无偿提供培训服务,并明确培训时间和内容。

调整疾病预防控制、妇幼保健等预防保健机构的职能。市、县(市、区)卫生行政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统筹安排,将免疫接种,妇女、儿童保健,残疾康复训练等适宜社区开展的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落实到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疾病预防控制和妇幼保健机构要承担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业务指导、技术支持、业务考核与评价等职责。

(十)深化改革,创新机制

按照事业单位改革原则,要深化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人事管理制度改革,实行以编定员、以事定岗、公开招聘、合同聘用、岗位管理、绩效考核等办法,对工作绩效优异的人员予以奖励,对年度考核或者聘期考核不合格的人员,按有关规定解除聘用关系。

改革收入分配管理制度。实行以岗位工资和绩效工资为主要内容的收入分配办法,加强工资总额管理。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从业人员的收入不得与服务收入直接挂钩。要积极探索科学合理的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收支运行管理机制,规范财务管理。完善政府购买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的方式。公共卫生财政补贴根据城市社区服务人口,提供的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数量、质量和相关成本核算;尚不具备条件的地方,可以按人员基本工资和开展公共卫生服务所需经费核定政府举办的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财政补助。政府购买公共卫生服务,不同形式举办的城市社区卫生机构平等对待。

改革药品生产流通体制,减少药品供应中间环节,规范药品购销渠道。鼓励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定点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生产和供应合格、价廉的常用药品。控制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药品价格,加强药品和医疗器械的质量监管,积极创造条件,逐步实现药品零差率销售。

(十一)依法监督,规范管理

社区卫生服务实行行业统一管理。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应当依法建立健全社区卫生服务的行业规章、技术规范和标准体系,逐步实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的标准化、规范化、科学化管理。

依法实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和人员的准入资格监管,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按照非营利性医疗机构设置。各县(市、区)卫生行政部门根据城市社区卫生服务发展规划和《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管理办法(试行)》规定的条件按程序履行前置审批、执业登记和备案等手续,同时报市级卫生行政部门备案。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必须登记注册后方可执业,并原则上不得使用两个或两个以上名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独立法人机构,实行独立核算,对其下设的社区卫生服务站进行业务指导,并可实行一体化管理。三级医院延伸举办或二级医院在医院内组建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应实行人事、业务、财务的单独管理。

建立社区卫生服务机构退出机制。各县(市、区)卫生行政部门要按照有关标准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实行动态考核,每年不少于2次。对现有不符合规划布局和标准要求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要责令限期整改,经整改后仍达不到要求的,要予以撤并或注销其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名称。

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从业人员应具备执业资格,经注册后方可执业。二级以上医疗保健机构在职卫生技术人员(含符合条件的离退休医护人员),经变更注册后,方可到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从事相应专业的临床诊疗服务。

强化社会监督机制,建立科学评价体系,全市实行统一规范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制度和标识、标牌。建立社区卫生服务工作考核评价体系,完善社区卫生服务工作考核标准。实行社区卫生服务信息公示和服务满意度评价制度。

三、切实加强社区卫生服务的组织领导

(十二)加强领导,强化责任

市政府成立*市城市社区卫生工作领导小组,并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及时研究解决城市社区卫生服务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加强考核评估,每年对各县(市、区)社区卫生服务工作情况进行专项督查。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并结合本意见精神,制订具体的实施方案。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将社区卫生服务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和年度工作目标考核内容,并纳入本县(市、区)的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社区建设综合体系认真组织实施,为社区卫生服务工作提供良好条件。各县(市、区)原则上不再新建医院,要着力发展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街道办事处及有关镇政府要主动协调。

(十三)协调配合,齐抓共管

卫生部门是社区卫生服务的行业主管部门,要制订社区卫生服务发展规划、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建设与基本设备配备标准、准入标准和管理规范,制订社区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加强行业监督管理;组织开展社区卫生服务从业人员岗位培训和继续医学教育;制定推动中医药为社区居民服务的有关政策措施。机构编制部门要研究制订政府举办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人员编制标准的意见。发展改革部门负责将社区卫生服务发展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配合卫生部门制订社区卫生服务发展规划,根据需要安排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基础设施投入。物价部门要研究制订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药品价格管理办法,会同卫生部门制定城市社区卫生服务项目和收费标准。民政部门负责将社区卫生服务纳入社区建设规划;将社区卫生服务作为社区建设示范活动和考核、表彰社区建设先进单位的重要内容;探索建立以社区卫生服务为基础的城市医疗救助制度,做好社区卫生服务的民主监督工作。财政部门负责制订社区卫生服务的财政补助政策及财务收支管理办法。人事部门负责完善全科医师、护士等卫生技术人员的任职资格制度,制订社区全科医师、护士等卫生技术人员的聘用办法和吸引优秀卫生人才进入社区工作的有关优惠政策,为社区卫生人才队伍建设提供相关指导和服务。劳动保障部门负责制订吸引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到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就诊的有关优惠政策和措施。规划和建设部门负责将社区卫生服务设施纳入城市建设规划。人口和计划生育部门负责社区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指导和管理,提供免费避孕药具,开展相关指导、咨询和随访活动。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负责对社区卫生服务的药品和医疗器械质量进行监督管理,规范药品的购进、贮存与使用,保障用药安全。宣传部门要充分利用各种宣传舆论工具加大对社区卫生相关政策、措施的宣传力度,为社区卫生事业的发展营造良好氛围。残联、红十字会等组织要积极发挥作用,共同推进残疾人康复、红十字会工作在社区卫生服务工作中的开展。其他各职能部门要按照各自的职责分工,积极、主动地为我市的社区卫生事业发展尽职履责。

第3篇:社区卫生服务站政策范文

为加快发展我市城市社区卫生服务,完善城市基本医疗和卫生服务体系,解决城市居民看病贵、看病难问题,根据国务院《关于发展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的指导意见》(国发*10号)和省政府《关于发展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的实施意见》(粤府*23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发展社区卫生服务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工作目标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将发展社区卫生服务作为深化城市医疗卫生体制改革,有效解决城市居民看病贵、看病难问题的重要举措,为群众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推进和谐*建设。

(二)基本原则:坚持社区卫生服务的公益性质,注重卫生服务的公平、效率和可及性;坚持政府主导,全社会参与,多渠道发展社区卫生服务;坚持实行区域卫生规划和医疗机构设置规划,立足于调整现有卫生资源,科学合理配置;坚持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并重,中西医并重,防治结合;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探索创新,积极推进;坚持社区卫生服务发展与社区建设同步。

(三)工作目标:到*年底前,*区、*区和*区要建立比较完善的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体系。具体目标: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设置合理,功能完善,人员素质较高,运行机制科学,监督管理规范,居民可以在社区享受到疾病预防等公共卫生服务和一般常见病、多发病的基本医疗服务。

二、建立健全社区卫生服务体系

(四)加强社区卫生服务网络建设。社区卫生服务体系的建设应遵循区域卫生规划的要求,坚持政府主导,鼓励社会参与,形成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社区卫生服务站为主体,以社区诊所、医务室等其他基层医疗机构为补充的社区卫生服务网络。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要合理布局,规划设置,防止盲目设置新的医疗卫生机构,避免重复建设。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社区卫生服务站的规划设置,原则上按照每个街道办事处或按照3-10万人的居民人数规划设置1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可以依托现有一级医院整体转型建立,也可由二级医院举办。对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难以方便覆盖的区域,可设置若干个社区卫生服务站,社区卫生服务站主要从政府举办的医院门诊(诊所)和国有企事业单位所属医疗机构转型改造改制设立。对今后镇改制为办事处的,其所属卫生院相应改制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对村改制为居委会的,也要立足于卫生资源调整和依法准入规定,将所在村的卫生站改制为社区卫生服务站。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所在的居委会不再设置社区卫生服务站。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社区卫生服务站建筑面积应分别不少于1000平方米和150平方米,并布局合理,科室、房屋、人员、设备等均应按要求配置。

(五)坚持公益性质,完善社区卫生服务功能。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设置坚持政府主导,坚持公益性质,承担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赋予的社区公共卫生职能。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是公益性质的非营利性医疗机构,任何单位不得违法向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收取费用。

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要以健康为中心、家庭为单位、社区为范围,积极开展健康管理活动(包括健康教育、健康检查、健康档案和健康促进等项目),疾病预防和控制,妇女、儿童、老年人重点人群的医疗保健,常见病、多发病的诊治,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的防治和管理,伤残康复指导,计划生育宣教和技术指导等,逐步完善社区卫生服务“六位一体”功能。根据居民卫生需求,探索与家庭及个人建立“契约式”服务关系。

(六)加强社区卫生服务队伍建设。社区卫生服务队伍主要由全科医师、护士、公共卫生医师及相关专业技术和管理人员组成。政府举办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为公益性事业单位,按其公益性性质核定的编制为财政补助事业编制。原则上政府举办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按照每万居民配备3名全科医师、1名公共卫生医师,全科医师与护士的比例暂按1:1的标准配置,每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在医师编制内配备一定比例的中医类别执业医师,现有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人员应按此标准落实人员编制。

(七)提高社区卫生服务水平。全面加强全科医学培训基地和实践基地的建设。按照统一培训大纲、统一培训计划、材、统一考试和统一发证等“五个统一”要求,做好全科医学岗位培训和规划化培训工作。到2010年,全科医生岗位培训率要达到100%,并持证上岗,从整体上提高社区卫生服务人员业务素质和实践技能。从事社区卫生服务的医务人员应不断学习业务知识,积极参加继续医学教育,保证每年至少接受一次短期培训,原有从业人员经培训仍达不到岗位要求的,应按国家有关规定解除聘用关系。二、三级医疗机构要定期组织中级以上职称卫生技术人员到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提供技术指导和服务,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也要有计划地组织卫生技术人员到上级医院进修学习。

(八)探索建立社区首诊和双向转诊制度。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应逐步承担一般门诊、康复治疗和护理等服务,实施社区首诊制度,并积极引导和加强与辖区内二、三级医疗机构建立稳定的业务联系,本着“自愿、就近、便捷”的原则,建立健全双向转诊流程和处理规范,真正做到小病在社区,大病进医院,康复回社区。疾病预防控制和妇幼保健、卫生监督等机构,要加强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指导。发挥中医药在社区卫生服务中的优势与作用,实现中医药进社区,推广和应用适宜的中医药技术。

(九)完善社区卫生服务运行机制。政府举办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要根据事业单位改革原则,与其他事业单位同步改革人事管理制度,按照服务工作需要和精干、效能的要求,实行定编定岗、公开招聘、合同聘用、岗位管理、绩效考核的办法。对工作绩效优异的人员予以奖励。要改革收入分配管理制度,实行以岗位工资和绩效工资为主要内容的收入分配办法,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从业人员的收入不得与服务收入直接挂钩。

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在运行机制上按事业编制的性质,应逐步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要采取有效办法,鼓励药品生产经营企业生产、供应质优价廉的社区卫生服务常用药品,开展政府集中采购、统一配送、零差率销售药品和医药分开试点。要逐步弱化药品收益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补偿作用,降低社区卫生服务机构销售药品的加价率。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应优先采购和使用廉价药品。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开展的基本医疗服务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

(十)加强社区卫生服务监督管理。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必须依法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并将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社区卫生服务站作为唯一名称进行执业登记;从事社区卫生服务的专业技术人员必须具有法定执业资格。社区卫生服务机构须根据卫生行政部门的规定履行公共卫生服务和基本医疗服务的职能。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要加强社区卫生服务监督管理,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工作进行年度考核,考核结果与定额补助的发放挂钩。

建立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执业档案制度,将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工作情况记入执业档案,定期向社会和群众公布;建立注销机制,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执业过程中发生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予以处罚,情节严重的吊销其《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实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社区卫生服务站一体化管理。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独立法人机构,实行独立核算,对其下设的社区卫生服务站实行一体化管理,其他没有隶属关系的社区卫生服务站要接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业务指导。

三、发展社区卫生服务政策措施

(十一)制订实施社区卫生服务发展规划。市将制订全市社区卫生服务中长期发展规划,区一级政府要制定社区卫生服务年度实施计划,将发展社区卫生服务纳入当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城乡规划及区域卫生规划,落实规划实施的政策措施,健全社区卫生服务网点。把发展社区卫生服务纳入社区建设整体规划,同步建设,同步投入使用。新建或改建万人以上居民小区,应将社区卫生服务用房纳入小区公共服务设施建设范围,与新建或改建的小区一起规划建设,同步投入使用。

(十二)加大社区卫生服务经费投入。各级政府要调整财政支出结构,合理安排社区公共卫生服务经费,建立稳定的社区卫生服务投入机制,保证社区卫生服务工作良性运行,维护社区卫生服务的公益性。城市卫生事业经费主要用于发展社区卫生服务。政府对社区卫生服务的补助包括:按规定为社区居民提供公共卫生服务的经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基本建设、房屋修缮、基本设备配置、人员培训和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建立以前按国家规定离退休人员的费用等方面的投入和支出。

市、区政府承担社区卫生服务补助的主要责任。要根据卫生部等部门制定的城市社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和服务规范,按照社区服务的人均标准安排社区公共卫生服务经费,并按规定安排基本建设、房屋修缮、基本设备配置、人员培训和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建立以前的离退休人员费用等经费。自*年起,市、区财政按比例安排社区卫生服务经费,具体按照社区服务人口每人每年10元的标准安排(市、区财政按4∶6比例分担)。按目前社区服务的户籍人口数,市财政每年安排309万元,同时每年安排社区卫生服务人员培训经费10万元,共计319万元。随着经济发展、人口增加,逐步增加社区卫生经费。

(十三)发挥社区卫生服务在医疗保障中的作用。按照“低水平、广覆盖”的原则,逐步完善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制度,不断扩大医疗保险覆盖面,通过社会医疗保险制度解决绝大多数城镇居民的基本医疗保障问题。今后一段时期内区人民政府原则上不再新建公立医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必须纳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范围,参保人员在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就诊费用的个人自付比例应低于在二级医院和三级医院就诊自付比例,引导参保人员合理利用医疗服务。探索在我市建立城市中未参保群体的医疗保险制度,解决我市城市中低保人员、无固定单位人员、学生等群体的看病难、看病贵问题。探索建立以社区卫生服务为基础的城市医疗救助制度。

要不断完善医疗保险费用结算管理办法,实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与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联网,参保人员健康信息共享,医疗费用直接结算。

(十四)落实有关部门职责,促进社区卫生服务发展。卫生部门负责制订社区卫生服务发展规划、管理规范并协调实施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日常监督管理。组织开展全科医学培训和继续教育。

机构编制部门负责按标准给政府举办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核定事业编制。

发展改革部门负责将社区卫生服务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根据需要安排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物价部门负责建立和完善社区卫生服务的价格体系,合理制定社区卫生服务收费标准,促进社区卫生服务的发展。

教育部门负责全科医学和社区护理学科教育,将社区卫生服务技能作为医学教育的重要内容。

民政部门负责将社区卫生服务纳入社区建设规划,探索建立以社区卫生服务为基础的城市医疗救助制度。

财政部门负责制订社区卫生服务财政补助政策及财务收支管理办法。

人事部门负责综合管理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医护人员的专业技术职称工作,制订社区全科医师、护士等卫生技术人员的聘用办法和吸引优秀卫生人才(包括应届大中专毕业生)进入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有关政策,积极支持和安排优秀卫生人才到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工作。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负责制订促进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到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就诊的有关政策措施。

规划建设部门负责将社区卫生服务纳入社区建设规划,并依法加强监督。

人口计生部门负责社区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指导和管理。

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负责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所需药品和医疗器械的质量监督管理。

四、加强对社区卫生服务的领导

第4篇:社区卫生服务站政策范文

关键词:公共卫生服务问题对策建议

【中图分类号】R-1【文献标识码】B【文章编号】1671-8801(2012)12-0158-02

随着城乡统筹进程的加快,老百姓对公共卫生服务的需求越来越高,2012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确定继续开展“民生建设年”活动,结合我市“服务基层年”活动以及《关于认真开展民生建设调研活动的通知》精神,为切实了解基层社区公共卫生服务工作存在的问题,新疆库尔勒市对卫生系统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进行了有针对性的调研工作。通过此次调研就如何开展好城市社区公共卫生服务工作谈如下体会。

1我市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基本现状

新疆库尔勒市现有7个街道(镇)办事处,47个社区居委会。根据卫生部、自治区卫生厅等相关政策及文件精神,现设有7个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45个社区卫生服务站(民办非企业)。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对所辖社区卫生服务站实行工作统一部署、业务统一指导、人员统一培训、工作统一考核。目前,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基本形成了由政府组织领导,财政部门支持,卫生部门管理,全社会共同参与的新的卫生服务体系工作思路。

2开展城市社区公共卫生服务存在的问题

2.1人员结构参差不齐。目前,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属于政府办机构,工作人员由政府统一调配。社区卫生服务站由投资者自行聘用,因为在前期开办期间,缺乏相关配套政策,没有严格的准入标准,大部门是由具有投资能力的个体诊所转型的。工作人员以前都是专业性较强的临床医生、护士,知识结构比较单调,而且缺乏全科医学知识,因此达不到社区卫生工作的要求。另外,由于利益的趋势,大部分投资者不会聘用太多的人员去开展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且工作人员的流动性较大,缺乏稳定性。我市现有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人员380余人,且学历、资历普遍较低,服务着约70万城市人口(常住加流动),随着公共卫生工作的全面铺开,工作量大大增加,现有人员数量与资质资历都不能很好的为全市居民提供全方位服务。

2.2租赁用房带来压力。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业务用房基本由政府统一规划设置,面积基本能够满足开展各项工作的需要;而社区卫生服务站业务用房由投资者自行解决,全部属于租赁房,面积规格没有统一的标准和设置,大部分是按照租赁房屋的原有条件进行改造,而且科室设置面积以医疗项目科室占主体。房屋租金给开办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者带来一定压力,使服务机构不能投入足够的精力开展公共卫生服务工作。

2.3观念上认识不到位。认识到位,才能将工作落实到位。就目前来

看:一是政府甚至管理部门在观念上对社区公共卫生服务认识不足,由于没有充分意识到发展社区公共卫生服务的重要性,所以组织领导与推

动力度都不够,造成这项工作开展起来难度较大。二是由于社区卫生服务人员的观念比较陈旧,很难变被动为主动。对于非医疗缺乏热情,服务意识差,难以适应医学模式的转变。三是社区居民对社区公共卫生服务知之甚少。此外,大部分居民还没有树立起预防、保健的观念,不愿将钱花费在非疾病以外的支出上,参与性较差。

3对策及建议

3.1加大地方政策的倾向性。社区卫生服务工作是政府为老百姓办实事的一种举措,是解决“看病贵、看病难”的一种有效途径,在老百姓的心目中,政府举办的医疗机构仍是值得他们信任的。以政府购买的形式,逐步将社区卫生服务站转型为公办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一是合理解决服务站的业务用房,改变目前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以医疗服务解决房屋租金与人员工资的现状,减缓压力,以更好地开展公共卫生服务工作;二是加强专业技术队伍建设,合理解决人员分配不均等问题,确保队伍的稳定性,进一步提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水平;三是逐步将社区卫生服务纳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真正方便社区居民的就医,进一步形成以医疗带动公共卫生服务,公共卫生服务促医疗的良性循环。

第5篇:社区卫生服务站政策范文

一、充分认识加快发展社区卫生服务的重要意义

社区卫生服务是卫生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实现人人享有初级卫生保健目标的基础环节。发展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是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城市社区建设、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是完善城市公共卫生体系、提高全社会疾病预防控制水平、满足人民群众健康需求、解决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的重要举措。大力发展社区卫生服务,构建以社区卫生服务为基础、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与医院和预防保健机构分工合理、协作密切的新型城市卫生服务体系,对于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优化城市卫生服务结构,方便群众就医,减轻群众医疗费用负担,建立和谐医患关系等,都具有重要意义。

二、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目标任务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为人民健康服务的方向,将发展社区卫生服务作为深化城市医疗卫生体制改革、有效解决城市居民看病难、看病贵问题的重要举措,作为构建新型城市卫生服务体系的基础,着力推进体制、机制创新,为居民提供安全、有效、便捷、经济的公共卫生服务和基本医疗服务。

(二)基本原则:

1、坚持公益性质,完善补偿机制。坚持社区卫生服务的公益性质,建立和完善补偿机制,注重卫生服务的公平、效率和可及性。

2、坚持政府主导,部门协作,鼓励社会参与,多渠道发展社区卫生服务。

3、坚持实行区域卫生规划,立足于现有卫生资源的调整,辅以改扩建和新建,统筹规划,合理配置,着力发展社区卫生服务,健全社区卫生服务网络。

4、坚持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为主,防治结合。以满足城市居民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为目标,坚持中西医并重,预防为主,防治结合。

5、坚持以县管理为主。解放思想,探索创新,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积极而扎实地推进社区卫生服务发展。

(三)目标任务。到2011年,完成一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21所社区卫生服务站建设。*年重点完成慎城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5所社区卫生服务站建设工作,筹建10所社区卫生服务站。慎城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设要达到示范要求。

*年—2009年,以社区居委会为单位,社区卫生服务站建设达到规划目标的80%,基本建成适应城市居民需求、功能基本完善、管理基本规范、服务能力进一步加强的社区卫生服务体系框架。形成基本医疗首诊在社区,疑难重症病人“双向”转诊机制。社区卫生服务的人口覆盖率达到70%以上。

2010—2011年,全面实现规范目标,建成布局合理、网络健全、功能完善、管理规范、服务优良、满足城市居民基本医疗保健需求的社区卫生服务体系。以社区居委会为单位,家庭及个人健康档案建档率和管理率达100%;社区人群中,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非传染病管理率达100%;居民基本健康知识知晓率达95%以上;居民健康行为形成率达955以上;居民对社区卫生服务满意率达85%以上。

三、加快推进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体系建设

(四)合理规范布局,建立健全社区卫生服务网络。有计划、有步骤地建立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为主体,以诊所、医务所(室)等其他基层医疗机构为补充的社区卫生服务网络。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由政府主办,现有卫生资源不足的,按照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统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发展,发挥社会力量参与发展社区卫生服务。原则上每5000—10000人口设置1所社区卫生服务站,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所在地的社区居委会不再设置社区卫生服务站,使90%以上的居民出行10—15分钟可以达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与社区卫生服务站实行一体化管理。

(五)坚持公益性质,完善社区卫生服务功能。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提供公共卫生服务和基本医疗服务,不以营利为目的,具有公益性质。以社区、家庭和居民为服务对象,以妇女、儿童、老年人、慢性病人、残疾人、贫困居民等为服务重点,以主动服务、上门服务为主,开展健康教育、预防、保健、康复、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和一般常见病、多发病的诊疗服务。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以社区、家庭和居民为服务对象,主要开展健康教育、预防、保健、康复、计划生育技术等公共卫生服务和一般的基本医疗服务,不得向医院模式发展,并对下属的社区卫生服务站进行业务指导和管理。社区卫生服务站通过主动服务、上门服务等形式,开展一般常见病治疗,提供家庭病床、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技术指导、健康教育和咨询等服务。

(六)加强社区卫生队伍建设。认真抓好社区卫生服务人员的继续教育,制定全科医学人才培训计划,开展全科医师、社区护士的岗位培训,不断提高社区卫生服务人员的业务素质。到2010年,现有社区卫生服务人员岗位培训率达到100%。

鼓励二级以上医院选派优秀卫生技术人员到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工作。从现在起,实行卫生技术人员晋升高级技术职称前到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或农村卫生机构工作一年的制度。鼓励和吸引城市医疗卫生机构中符合条件的退休卫生技术人员到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工作。

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人员要定期到医院和预防保健机构进修学习,医院和预防保健机构要减免其进修学习费用。

(七)建立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与预防保健机构、医院合理的分工协作关系。调整疾病预防控制、妇幼保健等预防保健机构的职能,将适宜社区开展的公共卫生服务交由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承担。建立由医院、预防保健机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的高、中级卫生技术人员组成的社区卫生服务技术指导队伍,采取多种形式,定期到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进行业务指导和技术帮助。开展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与市、县级医院多种形式的联合与合作。建立分级医疗和双向转诊制度以及相应的管理办法,加强监督考核,使双向转诊工作有序开展。医院要指定专门的职能科室和人员负责双向转诊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双向转诊流程和处理规范,对转来的患者及时提供选择科室、预约检查、组织会诊及安排住院等服务,同时将康复期患者和诊断明确的慢性病住院患者转回社区,并提供跟踪服务。探索开展社区首诊制试点,由社区卫生服务机构逐步承担大中型医院的一般门诊、康复和护理等服务。

(八)完善社区卫生服务运行机制。政府举办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属于事业单位,要根据事业单位改革原则,改革人事管理制度。按照工作需要和精干、效能的要求,实行定编定岗、公开招聘、合同聘用、岗位管理、绩效考核。对工作绩效优异的人员予以奖励,对经培训仍达不到要求的人员按国家有关规定解除聘用关系。要改革收入分配管理制度,实行以岗位工资和绩效工资为主要内容的收入分配方法。社区卫生服务从业人员的收入不得与服务收入直接挂钩。

(九)充分发挥中医药技术在社区卫生服务中的作用。鼓励社区卫生服务机构配备中医药专业技术人员,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须配备中医执业医师,开展中药治疗、针灸、推拿、养生保健咨询等特色服务。

四、加强社区卫生服务监督管理

(十)严格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市场准入。依法严格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从业人员和技术服务项目的准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须依法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后方可开展社区卫生服务活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的设置,由县卫生局按照医疗机构设置规划和本意见依法批准,经市卫生局评审合格后,由县卫生局核发《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并报市卫生局备案。

(十一)加强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标准化、规范化、科学化管理。建立健全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统一规范设置机构名称、标识、科室设置、设备和人员配置。符合条件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享受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各项优惠政策,对考核不合格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和人员予以淘汰。严禁其他医疗机构使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等混淆视听、误导居民的名称。

(十二)规范社区卫生服务项目和价格管理。对非营利性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医疗卫生服务价格实行政府指导价。在政府规定的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外,允许根据居民需求开展与社区卫生服务有关的延伸,延伸的价格经物价部门批准后,可以放开。对营利性社区卫生服务价格实行市场调节价。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提供的各项医疗卫生服务项目和药品,实行明码标价、集中公示,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十三)加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药品、医疗器械的监管。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只能配备省卫生厅、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规定的常用、急救药品,向患者提供的药品要与其服务内容和诊疗范围相适应。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要按照规范药房建设标准,配备符合药品储存的设施设备,从合法的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购进药品、医疗器械,索取合法的购进凭据,建立真实完整的购进验收记录,从源头上保证药品质量;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加强对社区药品、医疗器械的日常监管。

(十四)定期开展社区卫生服务工作评价。县卫生局要根据发展社区卫生服务的基本条件、社区卫生服务网络、服务内容、服务质量、服务价格、群众满意度等多方面因素,建立合理的社区卫生服务评价指标体系,定期开展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工作评价。

五、完善发展社区卫生的配套政策和措施

(十五)加大对社区卫生服务的投入,建立稳定的社区卫生服务投入机制。财政部门要调整经费的支出结构,按社区卫生服务人口基数(包括常住人口、长期在城市工作的农民和流动人口)每人不低于5元标准安排社区卫生服务所需经费,并纳入财政预算,主要用于购买公共卫生服务及基础设施建设,按照社区卫生服务工作的考核评价结果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进行补助。政府举办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在职及离退休人员费用,按乡镇卫生院同等待遇执行。

县级财政根据社会经济发展状况,逐步增加社区卫生服务发展经费。

(十六)落实社区卫生服务税收优惠政策。对非营利性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按国家规定收费价格取得的医疗卫生服务收入,依法免征各项税收;对非医疗卫生服务收入直接用于改善医疗卫生服务条件的部分,经税务部门审核批准后可免征各项税收。非营利性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自用的房产、土地,免征房产税、土地使用税。对营利性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三年内,依法免征其医疗服务收入营业税,对其自用的房产、土地,免征房产税、土地使用税。

(十七)加强社区卫生服务基础设施建设。社区卫生服务基础设施建设作为社区服务设施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要纳入城市建设规划。建设部门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城市居民规划设计规范》(*年版),在新建或改建居民小区时,按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不低于2000平方米(建筑面积)、每个社区卫生服务站不低于150平方米(建筑面积)用房的标准规划社区卫生服务用房。

(十八)完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基本医疗保险政策。劳动保障部门将符合条件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纳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的范围,将符合规定的医疗服务项目纳入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制定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医保优惠政策,降低医保病人在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就诊费用的自付比例。参保人员在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就医的起付费标准降低为二级医院的50%,自付费用比例在二级医院(县级医院)标准的基础上降低15%。引导参保人员在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诊治一般常见病、多发病和慢性病,促进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与上级医疗机构之间形成有效的双向转诊机制和基本医疗保险制度长久稳定运行。

(十九)将社区卫生服务作为社区建设和开展社区服务工作的重要内容。

民政部门要把支持开展社区卫生服务作为考核和表彰模范居委会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的条件,要对城市优抚对象和低保人员享受社区卫生服务给予政策和经济的扶持,逐步建立并完善以社区卫生服务为基础的城市医疗救助制度。

(二十)将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与生殖保健工作融入社区卫生服务。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应当根据基层计划生育工作的需要、居民的需求和自身条件,开展计划生育与生殖保健宣传教育和适宜的技术服务。

(二十一)落实有关部门职责,促进社区卫生服务发展。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形成相关部门各司其职、密切配合的工作格局,加快社区卫生服务发展。

——卫生部门负责制订社区卫生服务发展规划、准入标准和管理规范,制订推动中医药为社区居民服务的有关政策措施和社区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加强行业监督管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组织开展社区卫生服务从业人员岗位培训和继续教育。

——机构编制和人事部门牵头研究制订我县政府举办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人员编制和标准。认真执行国家全科医师、护士等卫生技术人员的任职资格制度,制订社区全科医师、护士等卫生技术人员的聘用办法和吸引优秀卫生人才进社区的有关政策。

——发展改革部门负责将社区卫生服务发展纳入国民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积极争取部级和省级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基础设施建设投资项目。

——财政部门负责制订社区卫生服务的财政补助政策及财务收支管理办法。

——物价部门负责研究制订社区卫生服务县级管理的医疗服务项目、收费标准和药品价格管理办法,并加强价格和收费监管。

——税务部门负责落实国家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税收优惠政策。

——劳动保障部门负责制订促进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到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就诊的有关政策措施。

——民政部门负责将社区卫生服务纳入社区建设规划,逐步建立并完善以社区卫生服务为基础的城市医疗救助制度,做好社区卫生服务的民主监督工作。

——建设部门负责按照国家有关标准,将社区卫生服务用房等设施纳入城市建设规划,并依法加强监督。

——人口和计划生育部门负责社区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指导和管理。

——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负责社区卫生服务所需药品和医疗器械的监督管理。

六、切实加强对城市社区卫生工作的组织领导

(二十二)加强政府责任。要把发展社区卫生服务作为执政为民的一件大事来抓,认真履行职责,加强整体部署,精心组织实施,确保责任到位、措施到位、投入到位,督查到位。切实履行对社区卫生服务发展规划、经费安排使用、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进行统筹管理的职责,为社区卫生服务工作提供良好条件。

第6篇:社区卫生服务站政策范文

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加快建立以国家基本药物制度为基础的药品供应保障体系,规范医疗用药行为,有效解决群众“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按照省、市、区各级政府文件精神,进一步强化监管机制和绩效考核工作。根据中央、省、市药品三统一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考核标准。

一、考核原则

(一)公益性原则。

(二)绩效分配原则。

二、考核范围

10所乡镇卫生院、政府举办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实施药品“三统一”的村卫生室。

三、考核内容

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基本药物制度绩效考核内容包括基本药物制度的组织与管理、药品采购和储备管理、药品使用管理、药品价格管理、信息报送管理、群众监督、社会效益等七个方面。

四、考核方法

(一)考核程序。

1、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基本药物制度绩效考核由区卫生局每半年考核一次,年终进行评比,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由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每月进行督察,每季度考核一次,并以公示牌形式公布每月考核情况,年终进行总评比。

2、基本药物制度绩效考核标准采取百分制。将每月经费发放标准量化到考核分数中,依据考核分数进行经费发放。

3、村卫生室由辖区乡镇卫生院每月进行督导检查,社区卫生服务站由辖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每月进行督导检查。各医疗机构严格“三捆绑”(合疗、公卫、三统一)管理,对拒不执行药品“三统一”工作的,将取消其合疗及公共卫生服务资格。出现3次不合格(每次考核低于60分视为不合格)的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要按照考核办法有关条款严厉处置。情节严重者停止拨付有关项目补助经费。

4、根据考核结果奖优罚劣,未达标的医疗机构,按照标准扣除一定的补助经费。扣除的所有补助经费作为奖励基金,不得挪作它用,年终评比时,以奖励性资金发放到医疗机构。

(二)考核形式。

1、查阅资料。包括医疗机构的统计报表、药品购销合同、药品采购发票、药品会计帐目、工作记录等相关文件和处方等医疗文书。

2、现场检查。查看医疗机构药品价格公示和宣传情况,药房建设和药品库存情况等。

3、召开座谈会。召开医疗机构职工和患者代表座谈会,听取意见和建议。

4、走访调查。走访不少于10户患者家庭,进行调查,了解群众的满意度。

(三)组织保障。

区卫生局成立“区基本药物制度绩效考核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基本药物制度绩效考核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卫生局,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也要成立基本药物绩效考核小组,具体负责辖区基本药物制度的考核工作。

六、具体要求

1、各医疗机构要正确认识药品“三统一”的重大意义,提高政策的执行力度,加强政策宣传,让广大群众了解政策、掌握政策、享受政策,缓解群众看病贵的问题,切实把这项惠民工作抓好办实,使群众真正得到更多实惠。

2、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每月定期对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进行检查,季度进行考核,要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切实做到领导到位,措施到位,人员到位,监督到位,确保考核工作扎实有效地开展。

第7篇:社区卫生服务站政策范文

一、充分认识发展社区卫生服务的重要意义,科学制定总体目标和基本原则

首先是有一个很高的思想认识。实际工作中,我们充分认识到社区卫生服务是社区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加快城市社区卫生服务发展步伐,是提供基本卫生服务,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卫生服务要求,提高人民健康水平的保障;是深化卫生改革,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城市卫生服务体系的重要基础;是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迫切要求;是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构建和谐社会,密切党群、干群关系,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途径。

其次是有一个明确的指导思想。我们在发展社区卫生服务的工作中始终坚持在政府领导、社区参与、上级卫生部门指导下,以基层卫生机构为主体,全体医师为骨干,合理利用卫生资源和适宜技术,以人的健康为中心、家庭为单位、社区为范围、需求为导向,以妇女、儿童、老年人、慢性病人、残疾人为重点,以解决社区主要卫生问题,满足基本卫生服务要求为目的,建立融医疗、预防、保健、康复、健康教育、计划生育服务为一体的有效、经济、方便、综合、连续的基层卫生服务网络。

再次是有一个清晰的发展目标。发展社区卫生服务的总体目标就是坚持新时期卫生工作方针,深化卫生体制改革,满足人民群众卫生服务需求,与经济社会发展同步,构建面向21世纪的,适应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国情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现代卫生服务体系。近期目标就是按照《河南省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站指导标准》和《湛河区社区卫生服务站设置规划》进行试点,以点带面,规范管理,形成一定的规模。截止2004年底,在全区已经建立24个社区卫生服务站,形成了一个健全的卫生服务网络,为社区人民群众看病就医提供优质服务。

最后是有一套严格的原则制度。原则带有方向性,制度则具有根本性和长期性。我们一是坚持为人民服务的宗旨,针对社区人群的要求,正确处理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关系,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二是坚持政府领导、社区参与、多方筹资、公有制为主导的卫生服务体制;三是坚持预防为主、综合服务、促进健康的工作方针;四是坚持以区域规划为指导,引进竞争机制,科学合理配置卫生资源;五是坚持社区卫生服务与社区发展相结合,保证社区卫生服务可持续发展,不断注入强劲的活力。

二、制定社区卫生服务发展规划,合理布局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健全社区卫生服务体系

首先是进行调查摸底,弄清情况。我们在充分了解群众需求的基础上,以区域卫生规划为指导,以居民需求为导向,以居委会为单位,研究制定下发了《湛河区社区卫生服务站设置规划》和《湛河区社区卫生服务站分布图》,在全区规划设置了24个社区卫生服务站,保证社区卫生服务工作一开始就在科学组织和周密计划下,正规有序地建立和开展工作,防止一哄而上,滥设滥建,给国家和集体造成损失,给群众看病就医带来不便。

第二是制定先建设、后完善、再发展的社区卫生服务工作思路。我们依托现有的基层医疗保健单位,首先在人员、房屋、设施、管理等四个方面把关,要求每个社区卫生服务站配备4—5名医务人员。业务用房不少于80平方米,设置诊断、治疗、观察、药房、保健、康复和健康教育室,配备基本药物300种以上,添置通讯工具、康复器材、心电图机等设施.与此同时还建立健全了13项规章制度,确保社区卫生服务站的建设有一个好的设施和好的遵循。

再就是对申报和设立卫生服务站严格把关,保证质量。我们对申报设置卫生服务站的单位,按照建站初期对人员、房屋、设置和规章制度的要求,实地查看,认真把关,然后报市卫生局检查验收。经过级级把关,目前我区共建立社区卫生服务站24个,其中企业医院转型的4个,政府督办的医疗机构8个,企业医院院外院内设置的12个。所建社区卫生服务站都颁发了《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从业人员全部具有执业医师、执业护士等资格,确保了卫生服务站的质量。

三、围绕卫生服务站的工作任务和内容,明确服务方向,实行规范化管理

为提高社区卫生服务质量,推动社区卫生服务工作健康发展,根据《河南省社区卫生服务站评审细则》,结合我区社区卫生服务工作实际,我们制定下发了《湛河区社区卫生服务工作规范化管理方案》,统一设计、印制下发了《致社区居民的一封信》、《社区卫生服务联系卡》、《家庭健康档案》和《健康教育处方》4000多份,统一了社区卫生服务健康教育宣传、社区卫生服务站规划平面图、社区卫生服务站标牌,建立了“两册、五档、四卡、十本、一合同”的管理规章。“两册”就是社区诊断资料册、社区疾病筛查、管理方案、行为干预资料册;“五档、四卡”就是个人和家庭档案,65岁以上老人档案、健康管理卡,五类慢性病人档案、健康管理卡,孕妇档案、系统管理卡,0—7岁儿童档案、系统管理卡;“十本”就是门诊诊疗心理咨询登记本,出诊登记本,家庭病床、康复期管理、临床关怀登记本,双向转诊、急危重病人抢救登记本,预防接种登记本,传染病登记本,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登记本,健康教育站内外人员培训登记本,消毒及一次性医疗用品处理登记本,差错事故登记本;“一合同”就是家庭保健合同。

目前,全区24个社区卫生服务站,能够做到从健康调查入手,医疗先行,不断扩大服务内涵,拓宽服务领域,逐步向预防、医疗、保健、康复、健康教育和计划生育服务等综合领域过渡。社区卫生服务站同居民委员会密切配合,深入社区,走进家庭,开展居民健康情况调查,免费为居民进行健康体检,建立健康档案。社区卫生服务站还与综合医院和专科医院实行双向转诊制度,对疑难重症病人做到及时转诊,争取第一治疗时间,基本做到了“小病不出社区、大病快送医院”,使群众能够得到及时、优质的服务。此外,我们还采取站内服务和上门服务的形式,相继开展了家庭病床、电话预约、电话咨询、康复指导、现场急救、临终关怀等多项工作,从而把卫生服务工作做到千家万户,形式多样,扎实有效。在健康教育方面,社区卫生服务站充分利用电教设备,经常为病人播放健康教育宣传片,医务人员无偿为病人开具常见病、慢性病健康处方,还充分利用宣传橱窗进行健康宣传,受到群众的好评。全区共建立健康档案18200册,诊疗病人103000人,建立家庭病床503人次,上门服务2989人次,义诊宣传365次,接受健康教育咨询25000人次。

四、针对存在的矛盾和问题,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推动社区卫生服务持久健康地开展

第8篇:社区卫生服务站政策范文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以维护社会公平、服务城乡居民为出发点,以提高人民群众健康水平为目的,健全管理体制,强化机制创新,合理配置和有效利用现有卫生资源,加快建成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社区卫生服务站为基础,以预防、保健、医疗、康复、健康教育、计划生育技术指导“六位一体”的综合卫生服务为重点,功能配套、分工合理、运行有序、方便快捷的新型卫生服务体系。

二、基本原则

1、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以社区居民的卫生保健需求为导向,合理布局公共卫生资源,形成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主体,社区卫生服务站为补充的卫生服务体系。

2、坚持以区域卫生规划为指导的原则。充分利用现有卫生资源,将不规范的基层卫生机构加强、精减、合并,建成符合要求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

3、坚持与社区建设、新农村建设、农民健康工程相结合的原则。

4、坚持整体规划、统筹安排、分类指导、同步实施、协调发展的原则。

三、工作目标

到年,全县建立比较完善的农村社区卫生服务体系。具体目标是:通过整合资源,逐步构建县乡两级、乡村一体、防治结合、多元投入、分工合理的新型农村卫生服务体系,做到农村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设置合理,服务功能健全,人员素质较高,运行机制科学,监督管理规范,居民可以在社区享受到综合、续、便捷的疾病预防等公共卫生服务和一般常见病、多发病的基本医疗服务。全面提高农村医疗卫生服务水平,促进农村居民健康水平提高。

四、发展规划

(一)总体规划

到年,全县社区卫生服务发展要基本达到:

1、以满足居民出行15分钟以内可及社区卫生服务为目的,全县规划设置20个规范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3个社区卫生服务分中心、310个左右社区卫生服务站。其中,县城规划设置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个,社区卫生服务分中心1个,社区卫生服务站30个;乡镇规划设置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9个,社区卫生服务分中心2个,社区卫生服务站280个左右。社区卫生服务覆盖所有行政村和居民委员会。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要达到标准化建设和设备配置要求,全面提升社区卫生服务能力与水平。

2、规划设置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具备预防、保健、医疗、康复、健康教育、计划生育技术指导“六位一体”的综合性卫生服务功能,与综合性医院、专科医院建立起分工合理,双向转诊的有效机制,发挥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网络的网底作用。

(二)近期规划

年全县建制乡镇的规范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覆盖率达到50%,农村社区卫生服务站覆盖率达到50%。

1、制定设置与建设规划及实施计划。制定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设置规划,建设与基本设备标准配置的实施计划,明确实施规范要求,并将各年度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改扩建计划和投资方案纳入年度投资预算。

2、根据分类设置要求,分步实施标准化建设。

(1)年12月份前建成规范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其他乡镇在年12月份前完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基础设施。年12月份前,各乡镇按行政村或3000—5000人口的设站标准,社区卫生服务站的覆盖率达50%。原则上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所在地的行政村不设置社区卫生服务站,人口不足3000人或步行10分钟可及社区卫生服务的行政村可不设置社区卫生服务机构。

(2)对部分按分类重新定位设置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可按本规划标准酌情调整。

五、机构审批

1、各乡镇的社区卫生服务规划服从全县社区卫生服务规划,报县卫生局审批。

2、农村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设,要按照县设置规划进行合理布局,须按独立法人医疗机构申报,由县级卫生行政部门审批,报市级卫生行政部门备案。

3、农村社区卫生服务站原则上应与农村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一个法人主体,由县级卫生行政部门审批,报市级卫生行政部门备案。

六、保障措施

1、统一思想认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加强农村社区卫生服务工作,是“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具体体现,是农民健康工程的一项重要内容。各乡镇要提高思想认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规划建设协调领导小组,迅速制订社区卫生服务发展规划,加快组织实施,有计划、有步骤地建立健全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主体、社区卫生服务站为补充的卫生服务网络。

2、坚持公益性质,完善社区卫生服务功能。农村社区卫生服务主要提供预防、保健、医疗、康复、健康教育、计划生育技术指导等“六位一体”综合服务,提供的公共卫生服务和基本医疗服务,具有公益性质,不以营利为目的。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以社区、家庭和居民为服务对象,以妇女、儿童、老年人、慢性病人、残疾人、贫困居民等为服务重点,以主动服务、上门服务为主。要建立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与预防保健机构、医院之间合理的分工协作关系。疾病预防控制、妇幼保健等预防保健机构要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提供业务指导和技术支持;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负责对辖区内社区卫生服务站的业务、人员、信息档案和日常事务的监督管理。实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与综合性医院、专科医院的多种形式的联合与合作,建立分级医疗和双向转诊制度,由社区卫生服务机构逐步承担综合性医院的一般门诊、康复和护理等服务。

第9篇:社区卫生服务站政策范文

【关键词】城市大医院; 社区卫生服务站;双向转诊

【Abstract】Bidirectional Referral System is only one example of remitting Difficult and Expensive Medical Services. Its effective implementation and practice is beneficial to rationalization application of health resources. Bidirectional Referral System can combine basic medical service of community hospital and Comprehensive Medical service of in large hospitals, fully bring out function of community health service station and general hospital, make use of health resources efficiently, and coordinate development of hospital and community service station. The author provides solution and strategy which Bidirectional Referral work faces physical problem and some practices.

【Key words】city large hospital health service station of community Bidirectional Referral

“双向转诊”是指根据病情和人群健康的需要而进行的上下级医院之间的转院诊治过程[1]。

1我院在双向转诊工作中的具体做法

1.1成立领导专班,提供组织保障:我院是一个地级市的三级甲等综合性医院, 现有开放床位2300张,承担着大十堰350 万人口和鄂、豫、川、陕毗邻地区的医疗保健任务。2006年,根据十堰市政府和卫生局的通知精神我院下发了《关于做好双向转诊试点工作的通知》等文件,并成立了以院党委书记为组长、分管业务的副院长和各大病区科主任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实行院领导分片负责、临床科室对口指导社区卫生服务站制度。要求各临床科室与对口社区卫生服务站建立长期业务指导关系,定期派出副高以上专业人员到对口社区卫生服务站做好技术指导工作。

1.2健全制度,保障双向转诊绿色通道畅通:为了使双向转诊工作更加规范、就医渠道更加畅通,我院设立了社区双向转诊接待处和社区转诊收费处,建立了社区双向转诊绿色通道。社区病人在我院门诊就诊时,同等备件下,优先检查、优先治疗,减少了不必要的排队等候;需要住院及手术治疗的,优先安排床位和手术,对社区转诊的急、危、重症患者免收救护车出车费,出院时,凭社区介绍信享受住院医疗费用优惠,有力地保障双向转诊绿色通道的畅通。

1.3与社区卫生服务站签订双向转诊协议:十堰城区共有10 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75个社区卫生服务站。为充分利用医疗卫生资源优势,更好地帮扶社区卫生服务站,实现社区与医院之间双向转诊,我们陆续走访了城区71个社区卫生服务站,与服务站进行交流沟通,了解社区人口布局、社区人口年龄段、社区群众基本健康状态等信息,与所辖71个社区卫生服务站全部签订了“双向转诊”协议以及医疗优惠协议。在社区卫生服务站悬挂了“双向转诊定点单位”牌子,以保证双方为患者转诊工作的顺利进行。

1.4开展百名医师进社区和健康社区行活动:为尽快提高社区卫生服务站的医疗技术,帮助社区卫生服务站开展“首诊制”,我院组织各学科专家开展“百名医师进社区”活动,做到有组织、有计划、有措施,每周有序地派出副主任医师以上的专家到社区卫生服务站坐诊,发放健康教育宣传资料,定期在社区举办大型义诊和健康教育宣传等活动,帮助社区筛查亚健康人群,建立辖区病人健康档案,引导居民形成“小病在社区,大病到医院,康复回社区”的就医观念。

1.5开办全科医师培训班:联合高等医学院校,免费对社区卫生服务站进行“全科医师培训”和免费接纳社区医师进修,全面提高社区医师的医疗技术水平。具体做法是:根据卫生局安排,联合当地高等医学院校,每年对社区医师进行为期一个月的全脱产的业务培训,随时免费接纳社区卫生服务站选送的医务人员来院进修。提高了社区卫生服务站的诊疗技术水平,也促进了同行业间的和谐。

1.6关注上转病人 做好下转准备:对社区服务站转送到医院的病人,我们特别关注,尤其对手术后康复期的病人,住院治疗后的慢性病病人,需要建立家庭病床的病人,我们及时和社区服务站联系,履行下转手续。

2取得的效果

2.1取得了社区服务站的信任:在双向转诊工作中,社区依托医院解决了许多疑难问题,避免了许多医疗纠纷。尤其对社区转来的疑难危重病人和对社区医疗质量提出疑议的的病人,我们及时组织专家或专科会诊并做耐心的解释工作,化解了矛盾,避免了医疗纠纷。使社区服务站对医院充满了信任和依赖。

2.2上转道路基本畅通:有了医疗技术和医疗质量的保障,全市75个社区服务站除了地域不方便的现有61家社区服务站上转病人到我院,有的社区服务站只要患者病情需要住院几乎98%的都上转到我院治疗。

3存在的问题

3.1双向转诊上转道路畅通民,但由医院下转到社区的病人由于病人的主观或者其它原因却不很理想。

3.1.1由于居民对社区服务站认识不足和就医习惯,加之政策缺乏导向,还有人民群众对健康的高要求,以致很多患者无论大病、小病、急性病、慢性病都到大医院就诊,使双向转诊不能很好地得以落实[2]。

3.1.2政府虽提倡患者到社区卫生服务站进行“首诊制”,但社区服务站并未被纳入到医疗保险定点机构中,患者在社区卫生服务站住院,医疗费用不能纳入报销范围,致使患者不愿转到社区医院治疗。

3.1.3目前社区卫生服务站的条件无论是硬件和软件普遍较差。患者对社区卫生服务站医疗技术不信任,对治疗条件不能满足需求,担心转诊会影响治疗的连贯性,故尔不愿下转到社区治疗。

3.1.4各级医疗机构受利益的驱动,缺乏有效地制约机制[3]。各自为了自已生存和发展都想占有病源,形成了各医疗机构之间的利益冲突;医院作为独立的经济实体,需要稳定和保留病源来增加医院收入,因而病情稳定可转至社区医院的病人没有按预期的流向转至社区医院。

3.2医疗资源严重浪费。城市大医院都具有高、新、尖端一流的检查设备和高、精、专的高学历高技术的医务人员,因有时接诊一些小病、常见病和慢性病人,严重浪费了设备和人力资源,挤占了重症病人的接纳救治。

4方法对策

4.1加强正面宣传引导。政府有关部门要通过各种媒体积极做好宣教工作,不但要使老百姓了解社区卫生服务站的功能及服务形式,也要使老百姓知晓双向转诊制度以及在大医院和社区服务站就医的基本医疗保险报销制度,从而使老百姓真正意义上的双向选择。

4.2建立健全管理办法。政府职能部门要加强政策培训,建立医疗机构间能够接受的转诊办法,调整转出和转进医疗卫生机构的利益,并通过行政手段予以奖惩[4]。同时劳动保障部门要将符合条件的社区卫生服务站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的范围,降低首付比例,提高补偿比例[5]。引导参保人员在社区卫生服务站诊治一般常见病、多发病和慢性病。

4.3加快对全科医师的培训。全科医疗是提高社区卫生服务质量的中心环节[6]。一方面要加快发展全科医学教育,在充分利用现有教育资源的基础上,选择有条件的高等医学院校或培训中心,按照卫生部颁布的《全科医生培训大纲》、《社区护理人员培训大纲》的要求,加强社区卫生服务人员在职培训,不断更新他们的理念、技术,提高诊疗水平和卫生服务质量。另一方面,完善社区全科医师、社区护士等卫生技术人员的任职资格制度,建成服务好、技术高、设备全,群众信赖的社区服务站,使居民主动到社区卫生服务站进行诊疗,从而达到医疗资源的合理利用。

4.4签订双向转诊协议,形成利益共同体。双向转诊制度无法得到有效实施的根本原因之一在于上级医疗机构与社区卫生服务站的经济利益存在对抗性 。要实现双向转诊的道路畅通,大医院和社区服务站必须签订双向转诊协议,建立有效机制。让两者的关系建立在合作基础上的一体化关系,而不是竞争对手的关系,使彼此形成利益共同体。同时大医院还可缩短平均住院日,把待康复的病人转到社区服务站治疗,一提高大医院病床周转率,二增加社区服务站病源,三减轻居民经济负担,实现三方共同受益。

总之, 只有做好“双向转诊”工作,做到城市大医院与社区卫生服务站协调发展, 合理利用医疗资源,才能更有效地缓解“看病难,看病贵”的现状。

参考文献

[1]徐荣凯,曹荣桂.《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卫生改革与发展的决定》学习辅导材料[M].北京:人民卫生出版社,1997:64-66

[2]刘正炼,李军红,徐哲芳.公立医院支援社区卫生服务面临的问题及对策.中华医院管理,2010,26(4):289-291

[3]卢祖洵.中、美两国社区卫生服务比较.中国全科医学,2003,5:293-294

[4]刘正炼,李军红,徐哲芳.公立医院支援社区卫生服务面临的问题及对策.中华医院管理,2010,26(4):289-2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