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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等职业院校劳动教育精选(九篇)

高等职业院校劳动教育

第1篇:高等职业院校劳动教育范文

关键词:职业教育;农村劳动力转移;中原经济区;新型城镇化

中图分类号:G725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9-4156(2014)ol-019-03

当前,中原经济区正积极探索以新型城镇化引领“三化”协调发展之路,亟待农村劳动力转移并融入到新型城镇化建设中来。职业教育应抓住这一历史机遇,发挥优势,提升农村转移劳动力的素质和技能,积极打造成为支撑中原经济区建设的人力支撑平台。

一、劳动力转移和职业教育的内涵

劳动力转移的主要含义如下:第一,劳动者人力资本由体力型向技能化和专业化的转移;第二,劳动者劳动目标的转移,劳动者摆脱传统的劳动观念,不再将赚钱作为劳动的唯一目标,开始将自我实现、安全感、社会保障等作为考察和选择工作类型的因素;第三,劳动者地域流动。据2010年中国社科院《中国人口与劳动问题报告》显示,自2003年以来,农村外出劳动力的总量持续增加,劳动力外出就业成为农村劳动力转移的主要途径。

职业教育是国家教育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促进劳动力实现就业的重要途径。职业教育家黄炎培先生在《中华职业教育者宣言》中提出:“职业教育是用教育方法,使人依其个性,获得生活的供给与乐趣,同时尽其对群体之义务。”职业教育的目的则是“使无业者有业,使有业者乐业”。1998年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在《国际教育标准分类法》中定义:职业教育是为引导学生掌握某一特定的职业或行业所需的实用技能、专门知识而设计的教育。职业教育相比其他教育类型而言,具有社会性、应用性、实践性、灵活性的鲜明特征。

二、职业教育对当前中原经济区农村劳动力转移的重要意义

1 提高农民素质,缓解中原经济区农村劳动力转移压力。当前,河南城乡一体化建设的步伐加快,农业现代化程度提高,将有大量农村劳动力向城市转移。据河南省人社厅统计显示,截至2010年年底,河南省有7000多万农村人口,4700多万农村劳动力,富余劳动力3200多万人,数量庞大,其中,初中以上文化程度所占比重较低,农村劳动力转移压力巨大。如果农村富余劳动力进入城市劳动力市场,由于他们大多受教育程度低,技能欠缺,就业能力差,无法与城市群体处于同一就业竞争地位,将长期处于隐性失业状态,必将造成进城务工农民生活贫困,致使城乡差距拉大,社会矛盾加剧,阻碍中原经济区建设的步伐。因此,应充分发挥职业教育与培训的作用,挖掘农村劳动者的潜力,增加其人力资本,使“无业者有业,有业者乐业”。

2 有效提高农民收入,推进新型城镇化进程。舒尔茨通过对贫困国家经济发展的考察和研究得出结论,土地本身并不是使人贫困的主要因素,而人的能力和素质却是决定贫富的关键。他还指出,美国国民收入的五分之一来自物力资本即财产,而五分之四来自人力资本。人力资本对经济增长的贡献远高于物质资本的根本原因是教育,通过教育进行人力资源开发,形成和积累的人力资本对经济增长起关键作用。劳动者劳动收益率与其受教育的性质存在着高度的相关性,其中受过专业教育,尤其是受过职业教育(含培训)的劳动者收益率更高,职业教育能够促进进城务工农民人力资本化,使其增加技能,参与到产业集聚区建设中来,真正获得可持续发展。农民收入提高,将缩小城乡差距,有效提升新型城镇化的质量和内涵。

三、河南职业教育的现状

1 职业教育规模逐渐扩大。近年来,政府对于职业教育的支持和投入力度不断加大,河南各类职业教育稳步发展,在办学效益、学校数量、在校生人数等方面有较大提高。截至2011年年底,职业教育在校生突破200万人,规模居全国第一。同时,河南省教育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积极整合教育资源,推动职业学校布局和结构的调整。截至2011年年底,全省中职学校由1163所减至874所,校均在校生规模由1613人提高到2166人。同时,河南省新建了建筑、化工、机电、护理等一批高职院校,高职院校增至71所,在校生规模由44.73万人增加到74.13万人。

2 职业教育的专业特色逐步形成。河南省在全省职业教育发展规划中,整体布局,对部分条件较好的中等职业学校进行重点建设,改善其办学条件,培育具有特色的示范性职业教育。教育资源最为集中的郑州市不断整合已有资源,建立起以“旅游文化”、“制造业”、“经济金融”、“现代农业深加工”为特色的四类职业教育中心。

3 职业教育水平逐渐提升。近年来,河南职业院校教师不断创新教学模式,提升学生实践技能,职业教育水平逐渐提高,毕业生就业率不断上升。毕业生就业率是衡量职业学校办学质量高低的重要内容。2011年,河南省首次建立了125名职业教育教学专家组成的师资团队,加大对师资队伍的培养力度。

四、当前河南职业教育在推进劳动力转移过程中面临的难题

1 社会对职业教育的认可度有待提升。河南是农业大省,教育资源较少,整体教育水平较低,职业教育发展也较缓慢。职业教育培养的人才,主要在基层一线工作,人数众多,经济收入和社会地位较低,社会普遍轻视职业教育,同时也质疑职业教育的实力和水平。地方政府也没有充分认识到职业教育的巨大经济功能和社会功能,没有把职业教育当成所有受教育者尤其是农村劳动力全面发展的有机组成部分,不重视对于职业教育的宣传、规划和引导,致使职业教育难以适应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村劳动力转移需求。

2 职业教育经费不足,对农村职业教育投入缺乏保障。融资问题是制约职业教育进一步发展的瓶颈。对职业教育尤其是农村职业教育经费投入不足且运用不合理,阻碍了职业教育在农村劳动力转移中充分发挥作用。随着学校招生数量的增加和办学规模的扩大,学校的校舍、硬件设施和办学设备已跟不上教育教学的需求,严重阻碍了学校持续发展壮大。农村职业教育的经费来源主要是靠财政拨款和学校自筹,但目前财政拨款普遍不足,职业教育的学费水平也普遍偏低,许多农村贫困学生缴纳学费也很困难,某些学校的学费还要上缴部分到财政进行统筹,使得学校的资金来源远远低于教育成本。对于农村劳动力转移的专项培训经费,由于管理渠道不畅通,有些经费在下拨时,还存在一定程度的截留,使得这些经费往往不能真正用于职业学校,挫伤了学校的积极性。

3 职业教育定位缺乏特色,职业教育内容不适应当前农民需求。目前,河南职业教育普遍存在定位不明确的问题,开设的专业往往依托学校现有何种专业教师或是市场目前何种专业人才紧缺,而不是根据未来的市场需求。虽然职业学校在名称上各有特色,但随着社会对于人才综合素质的要求不断提升,职业教育开设的专业越来越宽泛,专业口径越来越扩大。往往是公共课、基础课、通识教育比重过大,而专业的、能力性的、技术性的科目比重过小。一些职业院校受某些经济利益的驱使,在专业设置上无论自身条件具备与否,对热门专业一哄而上。由于学校没有准确的方向定位,最后培养的学生找不准就业方向,学生似乎什么都懂,其实什么都不精。针对河南大规模的农村转移劳动力现状,职业教育培训内容与农民需求未能充分契合。一方面,农民迫切需要提高驾驭现代农业的知识和技能,外出务工农民迫切需要加强职业技能培训;另一方面,大多职业学校“等米下锅”,农林类的职业学校更是如此。职业学校教育内容脱离农民实际需求,难以为农村学员带来很好的就业出路。

4 “双师型”教师缺乏。在目前河南职业教育的发展过程中,学校与社会、教学与实践、学习与技术分离的现象仍是一个较为普遍的现象。职业院校在教师队伍方面具有专长和实践经验的教师数量不足且比例失调,高素质的“双师型”教师较为紧缺。职业教育既然是为劳动力的职业发展进行职前教育或在岗培训,那么,职业学校的专任教师就应当紧密联系社会实际,能及时把行业企业的新知识、新技术、新规范、新工艺等引进课堂。但是当前职业学校教师由于时间、精力与条件等方面的制约,进入行业企业工作现场实地考察了解的机会相对较少,往往形成教学与专业实践相脱离的局面,制约了学生专业学习的实践性与职业性。而且职业院校教师的培训主要集中在教育系统内部,有时借助一些综合性大学,很少有企业人士参与,难以体现职业教育重实践、重职业性的特点,严重制约了职业教育教师队伍建设的进程与实效。

五、河南职业教育支撑农村劳动力转移的对策

1 政府应加大对职业教育的重视和扶持力度。公共教育经费对于职业教育的更多投入是实现教育公平的重要体现。目前,河南中等职业教育财政预算内拨款比普通高中的预算内财政拨款低,高职教育的财政预算内投入也大大低于普通本科,而通常国际上的一贯标准是职业教育的成本比普通教育高3倍。从2012年起,河南省财政设立了奖励引导专项资金,在全省重点支持100所左右示范职业院校和200所左右特色职业院校的建设。同时,对于符合当地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在促进农村劳动力转移方面贡献较大的一些办学质量高、信誉好、有发展特色的职业院校,政府应给予更多资助或其他政策支持,可以运用贴息、补助等方式,引导社会、银行、企业资金加大对农村劳动力培训的投入,加强职业学校农民工培训基地建设。对于职业教育支持农村劳动力培训的专项资金,政府应加强监管,保证资金落实到位。

2 职业院校应更新观念,增强为农村劳动力服务的意识。首先,职业院校要转变教育思想,更新教育观念,充分认识到农村劳动力在河南中原经济区建设中的重要地位,增强为农民工服务的意识,在思想上不仅要给农村劳动力以公平对待的态度,更应加大对农村劳动力教育精力的投入。其次,职业院校要以深化改革和提高教育质量为重点,强化市场竞争意识,创新办学指导思想,从行政推动转向市场拉动,以社会需求为导向,进一步完善职业教育管理体制,找准职业教育的定位与农村劳动力转移之间的结合点,大力推动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培训的制度创新。再次,职业院校应强化为河南经济和社会发展服务的功能,充分发挥职业教育在中原经济区建设中的优势,与企业、行业合作办学,加强实践环节,为促进农村劳动力转移发挥作用。

3 职业教育的定位和专业内容要符合农民工与企业的实际需要。职业院校应抓住中原经济区建设面临的农村劳动力开发和利用的有利时机,合理调整办学定位,积极开展农民工教育和培训,培养市场需求的技能型紧缺人才,提升职业教育对于农村劳动力转移的支撑作用。首先,专业课程设置和内容安排要以农村劳动力的就业需求为导向,进行充分的市场调查,遵循劳动力的认知变化发展规律,做到科学合理。其次,课程设置和内容安排要体现特色。职业院校要善于开发自身的潜在优势,整合各种资源,在针对农村劳动力教育的专业特色上做文章,形成核心优势。再次,课程设置和内容安排要量力而行。职业院校应充分考虑和体现农村劳动力教育的可持续发展,从专业师资、教学实训设施、教学资料、培训经费等方面衡量自身是否达到开设和实施某专业教育的基本要求,切忌不顾现实条件而盲目开设专业的短期化行为。

第2篇:高等职业院校劳动教育范文

关键词:高职院校、职业培训、策略

一、中国劳动力市场迫切需要职业技能培训

随着我国经济持续高速发展,劳动力市场日趋活跃,但总体来说,仍是一个畸形态势。2004年,我国城镇登记失业率约为4.3%,超过800万人,加上下岗人员,实际城镇失业人员超过1000万,如果考虑农村还有1.5亿富余劳动力需要转移,中国的实际失业人口更高。在大批失业人员与新增劳动力涌入劳动力市场、就业十分困难的同时,许多职业技能岗位却招不到人。失业人员职业技能低下,是我国失业率居高不下的根本原因。为解决这一压力,政府对新生劳动力实行劳动预备制度,即新生劳动人口在就业之前接受1— 3年的就业训练和职业培训,增强就业能力①。同时“根据劳动力市场变化和产业结构调整的需要,大力加强职业教育和对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培训。”②显然,无论是政府部门还是企业或教育培训机构,都将对劳动者进行职业技能培训,作为提高劳动者就业能力和缓解就业压力的最直接、最重要的举措。

二、面向社会开展职业培训是高职院校的重要职能

职业培训在我国由来已久,上世纪80年代中后期,随着我国国民经济的腾飞,大规模的社会职业培训形成一个巨大的产业。技工学校、就业训练中心、社会力量办学等各级各类职业培训机构成为职业培训的中坚力量。随着高职教育的发展,以就业为导向、以服务为宗旨、以使受教育者获取一线职业岗位技能为培养目标的高职院校在社会职业培训中的定位,对提高我国劳动力职业素质关系十分重大。

高职院校承担的职业技术教育既是学历教育,又是高等教育,虽与职业培训同属于职业教育,但两者之间的差异十分明显。面对自身教学资源相对紧张,职业培训市场竞争激烈的局面.高职院校有无必要介人社会职业培训?对这一问题,我们从如下几个方面给予肯定的回答。

1.开展职业培训符合高职教育的办学宗旨

高职教育的办学宗旨是服务,首先是为地方经济的发展服务,其培养目标是直接为当地培养生产、建设、管理和服务第一线的应用型人才。为了提高培养对象的职业素质,提高就业率,许多高职院校实施学历证书与职业资格证书双证制,并将职业资格培训纳入正常教学体系。在完成计划内教学的同时面向社会开展职业培训,这与高职院校的办学宗旨不谋而合。全国一千余所高职院校,如果每所高职院校面向社会每年培训1000人,全国将有一百多万人受益,如果高职院校学历教育在校生与职业培训在校生相等,职业培训周期平均为一年,全国每年经高职院校培训的学员将为高职院校毕业生的二至三倍,达到数百万

人。这将大大缓解我国劳动力市场人员素质低下的问题。

2.开展职业培训,有利于高技能人才的培养

随着国民经济高速、协调、科学地向前发展,社会对高级工、技师、高级技师等高技能人才的需求日益增大。这类人员除有精湛的技艺外.同时具有相当的理论水平。以前,技校、中专或高中毕业的学生,要通过长期的工作实践与理论进修才能获得技师以上的技能等级。随着技术与技艺的进步,过去通过长期实践才能获得的实践能力,现在可以通过具有高度仿真效果的实践教学获得,这样,可以通过培训来缩短一般技术工人成为技师的成长周期,扩大技师队伍。劳动和社会保障部2003年拟定并下达了三年内在全国培养50万新技师的计划。要求“推动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以及高等职业院校改革,完善教学方法,突出专业技能训练,强化新知识、新技术、新工艺、新方法的内容,充分发挥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的作用,采取校企合作、定单培养等方式,开展后备青年技师的培养工作”③。为实施这一计划,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在高职院校中批准成立了一批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教育部等六部委也于 2004年在全国高职院校建立了一批“国家数控技术应用专业技能型人才培养培训基地”。显然,在为社会培养高技能人才方面,高职院校以其师资、设备、技术教学、科研方面的优势,处于主力军地位。

3.开展职业培训有利于充分利用教学资源

在我国一千多所高职院校中,除近200所民办院校外,其余都由政府与行业投资,投资规模少则一、二亿,多则十几亿。虽然总体来说,高职院校的教学资源仍然匮乏,但与社会一般培训机构比较,高职院校的教学资源不仅更加丰富,而且更加先进。教学资源匮乏主要是师资、校舍和设备。在校师资不足,但社会整体师资并不缺,可以通过临时聘用退休教师,企业富余技术人员解决师资问题。校舍不足是针对正常教学时段而盲,考虑到职业培训的业余性及培训学员多为走读,多数院校都可以解决。设备不足是指满足高职教育该有的设备没有,但已经拥有的设备存在很大的利用空间,据一般统计,即使按每周40小时计,许多学校的设备利用率也不足50%。资源取之于民,必须用之于民,面向社会开展职业培训与技能鉴定,可以充分发挥高职院校资源优势,挖掘资源潜力,使高职院校成为既是承担计划内高等教育的职业技术学院,又是承担社会培训的职业培训学院。

4.开展职业培训有利于提升高职院校的造血机能

职业培训目前已形成一个巨大的产业,2004年上海昂立进修学院对上海2003年整个培训市场规模进行过调查和统计,结论是:上海约有200万人接受各种培训,按每人投入500元计,培训产值达10亿元④。全国现有民办培训机构近2万所,就业训练中心与技工学校近八千所,此外还有数百个集培训、技能鉴定、推荐就业一体化服务的综合性职业培训基地。高职院校进入这一产业,有着天然的品牌优势,在鱼龙混杂的培训市场,可以占得信誉的先机,赢得一定的市场份额。我国一些开展社会职业培训较早且形成规模的高职院校,学校的发展与建设以及提高员工待遇的经费主要来自社会职业培训。

5.开展职业培训可以提升人们对高职院校自身的认知程度

高职教育在我国仍处于劣势地位,人们对高职教育的认同感太差,在观念上总是认为职业教育不是高等教育。高职院校可以通过面向社会开展职业培训,为企业培养高技能人才,为社会解决就业压力,为个人提升自我价值做出贡献,这一过程,可以大大提升社会对学校的认知程度。以开展外语培训为主的新东方为例,其知名程度及对社会的贡献,要远远高出不少本科院校。广东白云职业技术学院和江西蓝天职业技术学院以社会职业培训起家,目前各类培训班在校学员的人数接近或者超过高职教育在校学生人数。这两所学校,政府没有投一分钱,经过十年左右的时间,达到资产数亿、在校学生数万的教育规模,成为全国知名学校。其成功之举,为高职院校面向社会开展职业培训提供了借鉴。

三、高职院校面向社会开展职业培训的策略

1.以我为主

以我为主就是要充分认识开展社会职业培训的重要意义,掌握职业培训的主动权。它包含多重意义:首先,学校要向劳动与社会保障部门申请成立职业培训机构,按照市场运行规律面向社会开展职业培训;第二,培训机构必须根据当地社会的需求,制定培训计划,把握培训的方向;第三,培训机构必须与校内各教学单位建立密切的合作关系,学校要采取必要的措施,支持培训机构的工作;第四,培训机构必须有使用学校各种教学资源的权力。

2.以市场为主

高职院校开展社会培训的关键是获得生源。在竞争激烈的培训市场,高职院校是后来者,与见缝插针、机制灵活的社会培训机构相比,高职院校除资源外其他优势并不明显。要拓宽市场,除一般的广告宣传外,应采取如下措施:一是重点推出一般培训机构难以开办的培训项目,比如要用到昂贵设备的项目;二是刚开始不要过于追求办班效益,即使人数不多、利润不高甚至亏损也要办,其目的是使机构运行起来,逐步形成影响并扩大规模;三是主动与其他培训机构建立合作关系,利用学校的资源与品牌优势合作培训;四是主动与中等职校联系,针对其毕业生开展高层次的技能培训;五是要形成稳定的培训项目.定时开班;六是将培训与推荐就业结合起来,解决培训学员的后顾之忧。

3.以高技能培训为主

在五彩缤纷的培训市场,高职院校不可能大包大揽面面俱到,合理分工与准确定位是市场对各培训机构在竞争中得以有序发展的必然要求。职业技术教育是高职院校的优势,将培训方向定位于培训高级工以上的高技能人才既是社会的需要,也是高职院校培训机构自身发展的必然。高职院校培训与鉴定机构应充分利用政府或其他职能部门授予其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的有利条件,帮助政府制定与完善高技能人才的职业标准与考核大纲,开发新的技能鉴定项目。

4.以全日制培训为主

培训与一般教育一样,有业余与全日制之分。业余就意味着“走读”,但受地域限制给参加培训的学员带来不少困难。城镇新增劳动力中的“三校”(职高、技校、中专)毕业生是高职院校开展全日制培训的最好生源,他们需要接受培训课程之外的思想教育与生活管理,特别适合全日制的“住读”方式。实施全日制培训,家长放心,学生安心,但要解决好学员的住宿问题、日常管理及教学资源的协调问题。

5.以在职人员培训为辅

2004年,在一项关于“今年职涯路上最让你满意的是什么?”的调查中,30%的参与者选择了“学了新的知识和技能,能力又上一层楼”,其比例远远超过“薪酬提升”、“职位提升”等选项,居第一位①。显然,企业员工将提升自我作为最实际的需要。校企合作是高职教育发展的必然之路.高职院校与企业有着密切的联系,完全可以通过职业培训帮助企业员工实现自我升值的愿望。对在职人员培训,要将培训班办到企业去,要根据企业的要求制定培训计划。

高职院校在从以上五个方面向社会开展职业培训的过程中,任何时候都必须强调质量,质量是培训机构的生命。要建立稳定的质量保证与监控机制,比如培训计划的制定应科学、规范,执行计划应严肃并具有一定的灵活性,还要有督导机构和完善的质量评价体系,严格执行考培分离原则等。

参考文献:

①中国新闻网http://www.chinanews.com.cn/2001-03- 11

②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工作的通知 中发[2002)12号

③劳社部发[2003138号

第3篇:高等职业院校劳动教育范文

[关键词]劳模精神 职业道德教育 高职学生

[作者简介]李会娟(1978- ),女,河南禹州人,上海工会管理职业学院人文艺术系,讲师,硕士,研究方向为思想政治教育。(上海 201415)

[中图分类号]G71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3985(2014)30-0062-02

高职院校的毕业生是我国新增劳动力的重要来源,其职业道德水平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从业人员队伍的整体职业道德水平。但是目前高职职业道德教育存在缺失,这只数量庞大的从业大军,其职业观念、职业态度、职业技能、职业纪律和职业作风都有待提升。劳模作为社会道德的先进典型,具有社会肯定性和主导性,他们的思想行为和感人事迹承载着社会所倡导的人生观和道德观。在高职职业道德教育中弘扬劳模精神,有助于提升高职学生职业道德教育的质量。

一、高职院校职业道德教育存在的问题

1.重专业教育,轻职业道德教育。高等职业教育作为高等教育的一种类型,肩负着培养生产、建设、服务和管理第一线需要的高技能人才的使命。高职毕业生作为社会新增劳动力的主体之一,其职业道德素质的水平直接影响着整个社会的安定和文明,这得到了大众的一致认同。但是在操作层面上,一些高职院校没有全面、准确地理解和把握职业道德教育的重要性,过于强调高职教育以岗位能力体系为主的培养定位,存在重技能轻素质的倾向。比如在一些学校的专业建设规划中,没有职业道德教育的教学计划、大纲,没有具体的实施计划、考核标准等。

2.重理论,轻实践。当前职业道德教育与社会职业需求相脱节,职业道德教育存在着学科化和去职业化的问题,职业道德教育与职业实际、职业教育相脱节。在课程安排上,以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必修课为主;在教学方法上简单移植一般的德育理论体系,强调“道德性”,缺少对“职业性”的深入思考和研究;在教学主体上,以没有行业、职业背景的政治理论教师为主,难以把职业、行业中的道德原则与规范有效地传递给学生。

二、劳模精神在高职职业道德教育中的作用

1.劳模精神明确高职职业道德教育的方向性。劳动模范的产生是人类劳动活动和工作实践的结晶,是工人阶级和劳动群众的优秀代表。作为以党和国家为主体评选出来的劳模,其形象和思想形态很大程度上受到国家层面的同构,其变迁的动力在于国家意识形态的演变。由此相对应的是在每个劳模背后都承载着符合主流意识形态和现实政治需要的革命新伦理观念。因此,在高职学生职业道德教育中引入劳模精神,将使高职职业道德教育的方向性更加明确。同时,劳模是各条战线上的劳动能手,不同企业、行业、产业中的劳模所体现的劳模精神具有不同的品格,对之进行分析、整理、提炼,将进一步为高职各个专业的职业道德教育提供更明确的培养方向和目标。

2.劳模精神彰显高职职业道德教育的职业性。社会对从业人员的要求不仅仅体现在知识和技能方面,而且也表现在职业道德方面。调查显示,现代企业对员工职业道德的要求甚至高于对于知识技能的要求,对毕业生最不满意的也是其职业道德素养,对此,高职院校必须保持足够的敏感性。而职业道德作为从事一定职业的人在职业生活中应遵循的行为准则,以职业实践活动为基础,具有鲜明的职业性。不同企业、行业、产业中的劳模或劳模集体所体现的不同精神品格,具有直观性、具体性和形象性,能够增强职业道德教育的感染力、时效性和职业性,同时也可以警示高职院校,在进行职业道德教育的过程中要避免去职业化和过分学科化。事实证明,高职院校为进一步提高人才培养的质量,提升学生的就业竞争力,就应该在职业道德教育中弘扬劳模精神,使职业道德教育与职业实际、职业教育相融合。

3.劳模精神能提升高职职业道德教育的情感性。职业道德品质的内涵包括三个层面,即职业道德认知、职业道德信念(情感、意识)和职业德行为。职业道德知识的学习掌握是提升职业道德品质的基础,但职业道德认知并不等于职业道德品性的养成。“关于道德的观念,关于诚实、纯洁或仁慈的见解,在性质上是不能自动地使这些观念变为好的品性或好的行为的。”职业道德情感和品性的培育仅靠理论知识的教学是远远不够的,必须将从社会、职业实际中提炼出来的道德规范理论体系与培育学生的职业道德思维能力和习惯,以及职业道德情感、意识、信念相结合。劳模在工作岗位上表现出的艰苦创业精神、忘我的劳动热情、强烈的奉献精神、锲而不舍的开拓意识,很好地体现了职业实际中的道德规范、职业习惯以及职业信念或情感。因此,弘扬劳模精神、以劳模典型人格和动人的事例来教育学生、感染学生,能够使学生产生情感共鸣,在目睹榜样的行为中获得道德启迪,将劳模所承载的价值内化为自身价值、外化为道德实践。

三、发挥劳模精神育人的途径

1.开展劳模访谈,提升学生对劳模的理性认知。在不涉及商业机密的前提下,要求学生根据劳模精神的相关特征,自写脚本,以视频拍摄等方式采访记录劳模在工作岗位上的一天,领悟提炼行业职业精神,并内化为自我发展的动力,外化为实际的职业行动,克服知行分离,做到知行统一。

2.开通劳模育人微博,及时弘扬劳模精神。建立劳模育人微博,以学生喜闻乐见、乐于接受的方式进一步增强劳模的亲和力和感染力,如劳模们积极试水“红微博”,以“质朴”“平民”“时尚”的风格传递劳模精神。利用微博的巨大传播效力,使学生树立勤奋劳动、诚实劳动、创新劳动的基本理念;并利用劳模在一言一行中所表现出的主流价值观来引导、感染学生,让学生向劳模学习,争取进步。

3.开展劳模进校园活动,营造弘扬劳模精神的校园氛围。通过劳模导师讲座、劳模团支部和党支部活动,让每个学生近距离地接触劳模,分享劳模的成功历程,感受劳模崇高的职业道德,促使学生去思考自己的职业选择、职业规划和行为,并让学生意识到他们实际上正在通过自己的选择和行为来决定自己未来的生活。专题活动后,通过学习劳模征文、集体讨论、辩论赛等活动让高职学生充分发挥自己的见解,帮助学生正确地评价劳模精神及价值。与专题活动相匹配的是建立劳模育人手册,记录每次专题活动的过程、内容,学生的感悟、劳模寄语等。通过手册内容再现和反映学生在劳模影响下的成长变化,这也是对劳模育人效果的检验,并有利于对之前的工作进行反思,对后续工作加以改进。高职院校还可以通过校园广播宣传劳模的先进事迹,设立宣传橱窗和劳模墙展示劳模的各种风采,在校园文化建设中融入劳模语录等形式,积极营造以劳模精神为主题的校园文化氛围,在潜移默化中以劳模风采熏陶人、以劳模精神引领人、以劳模道德影响人、以劳模思想凝聚人,实现预期的育人效果。

4.建立劳模育人基地,促使职业道德教育现场化。建立劳模育人基地是学校人才培养模式的重要组成部分,与校企合作、顶岗实习同步思考、同步推进,进一步突出劳模在职业技能、职业纪律、职业素养、职业道德等职业规范和职业精神层面对学生的影响力与感召力。为此,各专业首先要深入分析,把握本专业的发展前景与相关特点,了解在相关产业、行业、企业中具有专业背景的劳模及劳模集体情况,并分析劳模和劳模集体所具有的,区别于其他产业、行业、企业劳模和劳模集体的精神品格。其次,学校要对专业核心能力、就业岗位与培养对象的职业素养进行分析,发现学生的现实情况与社会要求之间的差距,进而提炼出需要在劳模育人基地培养的学生职业素质。再次,要研究学校、专业与劳模所在企业建立劳模育人基地的可行方案和操作路径,并且要在方案中突出社会、产业(行业)、企业的现实需求,强化科学管理、倡导文化建设、注重团结协作等方面,实现劳模在上述各方面的引领作用,使学生体悟现代产业工人的优秀代表的成长经历,不断激发学生潜在的职业素质,使学生深刻感悟现代产业工人必须具备的职业技能和职业道德,深刻认识现阶段专业发展的特点与前景。

在劳模育人基地可以通过以下具体途径来培养学生的职业精神和职业技能:第一,建立劳模育人工作室,为学生良好职业素养的培养搭建平台。以专业劳模为基础,以劳模所在单位里其他具有高尚的思想品德,熟练掌握专门技术和专业知识,拥有专技特艺或优秀技法的其他工作人员为主体,建立劳模育人工作室,开展“名师带高徒”活动。并通过让学生在劳模育人工作室开展参观、模仿工作等活动,提升学生对专业领域和劳模精神的认知。第二,开展劳模讲坛,弥补学生行业现实生活体验的不足。根据教学的阶段需要和学生年级的不同,请劳模在劳模育人基地给学生讲授关于职业技能或者职业精神方面的知识。通过倾听劳模自身的实际经历和故事,了解劳模成功的因素;使学生明白浓厚的职业兴趣和职业习惯对职业生涯发展的重要性;使学生学会处理自身现实与工作、职业要求之间的关系,学会处理作为职业人与服务对象之间的关系。第三,实地参观劳模工作实况,提升学生对劳模的感性认知。根据劳模工作场地的实际情况,分批次地安排学生实地参观劳模工作实况,采访劳模,听劳模周围的人谈劳模的故事,在感受劳模的工作状态的同时,明确精湛的专业技能的获得必须通过勤学苦练、执著进取的精神才能获得;明白企业文化的内涵,提高学生对职业价值的认同感;全面地了解劳模和劳模精神对个人、对企业发展的重要作用。第四,开展“我与劳模同工作”活动,使学生明确职业标准。让学生与劳模在工作岗位一起工作一天,身临其境地感受在平凡的工作岗位上的劳模与普通人的不同,了解岗位所需要的职业纪律、职业道德和职业标准,正确处理创新、竞争和团结协作的关系,使学生躬身自省,明确自我完善的目的和方法;让学生跟随劳模,服务社会一天,使学生学会正确处理索取与奉献、自我发展和履行社会责任之间的关系;通过顶岗实习、社会实践等活动了解行业工作流程、工作艺术等。

[参考文献]

[1]陈少珍.工学结合下高职院校思想政治理论课加强职业道德教育的对策研究[J].学理论,2012(10).

[2]罗金彪.高职院校学生职业道德教育现状及对策研究[J].长春理工大学学报,2012(6).

[3]马仁听.工学结合模式下高职学生职业道德培养机制的思考[J].湖北函授大学学报,2012(4).

[4]钱康.关于加强劳模示范引领作用发挥的思考――以铁路企业为例[J].工会理论研究,2012(2).

[5]孙永成,王显义.劳模永远是时代的领跑者[J].当代劳模,2012(9).

[6]中国化工教育协会.中国化工职业技术教育研究[M].北京:化学工业出版社,2007.

第4篇:高等职业院校劳动教育范文

摘 要:社会经济的发展离不开职业教育作为基础,区域经济的发展更是不能缺少职业教育的保障。职业教育与区域经济在相互促进的过程中实现协调发展。文章对职业教育与区域经济的辩证关系加以探讨,指出职业教育与区域经济协调发展存在的问题,并以此为基础,提出了职业教育与区域经济协调发展的对策措施。

关键词 :职业教育 区域经济 协调发展

一、职业教育与区域经济的辩证关系

1、职业教育对区域经济的推动[1]

首先,职业教育能够提升区域劳动力的综合素质,促进区域经济发展。劳动力素质是决定区域经济发展前景的关键因素。由职业教育向区域输送的优质劳动力能够增强区域竞争力,推动区域经济发展。其次,职业教育能够使区域劳动力素质结构得到优化,促进区域经济发展。区域经济的整体水平和综合能力在一定程度上受劳动力的素质结构制约,因此,职业教育向区域输送的优质劳动力能优化区域劳动力的素质结构,推动区域经济发展。

2、区域经济对职业教育的限制

首先,职业教育的发展速度受区域经济的发展水平所影响。一方面,经济实力的高低决定了可用于职业教育的资金的多少,因此,职业教育的发展离不开区域经济发展所提供的经济支撑;另一方面,经济实力的高低决定了可用于职业教育人才的多少和质量。因此,足够、优质的师资队伍离不开区域经济发展所提供的经济支撑。其次,职业教育专业的结构受区域经济产业结构的影响。产业结构的特征决定了所需的劳动力类型和劳动力素质。

二、职业教育与区域经济协调发展存在的问题分析

1、人才综合素质无法满足区域经济发展的实际需求

对于诸多发达国家而言,其通过长时间的探索与实践,已经建立了同本国国情相匹配的职业教育教学模式和职业人才培养框架。但是,现阶段我国的职业人才培养框架仍然存在缺陷,无法为职业人才培养的各环节提供全面而完善的指导。目前,国内相关人士在职业教育方面存在诸多争议。例如,职业院校学生的能力构成、职业院校的科研方向等。这些争议常常造成职业教育缺乏明确方向,无法制定正确的职业人才培养方案。

2、校企合作缺乏前瞻性的规划

区域经济的发展需要企业的发展作为推动,而职业教育的发展又需要区域经济的发展作为推动。企业的发展需要有强大的人力资源作为保障,才能使企业的技术不断优化、产品不断升级、工作效率不断提升,从而推动企业快速发展。通过校企合作可以保障企业从职业院校获得更加匹配的实践型技术人才。校企合作无疑是保障高职学生掌握并提升实践技能的关键环节。

3、职业教育人才培养的核心功能亟待强化

对于职业教育来说,其教学宗旨主要是为社会培养出具有专业化实践技能的高级人才。因此,职业教育的培养目标应当侧重于对学生实践技能的培养,而对于基础理论的教育则只需坚持“必需、够用”原则。因为教学模式的差异以及理论基础的薄弱,部分毕业生在升本后发现学习较为困难,最终造成操作技能和理论知识的双重困顿。职业院校的学生在升本之后,会出现“断层”问题。首先,升入的本科院校没有与其匹配的专业,只能选择相近的专业就读;其次,升入的本科院校有与其匹配的专业,然而在培养目标的定位方面,对于研究性院校来说,其教学宗旨主要是培养学生研究创新的能力。同职业院校存在明显差异,使得职业院校学生不得以将所学知识加以调整,甚至完全抛弃,造成“断层”的问题。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企业对专业化岗位进行了细分,使得岗位的技术要求更加严格,如此,就要求职业院校为企业提供更加优质的实践型人才。然而,现阶段我国尚未建立纯正的职业化的本科院校,职业院校毕业生无法同本科院校形成零缝对接,无法满足区域经济对实践型人才的高质需求。

三、职业教育与区域经济协调发展的对策措施探究

1、建立健全职业教育人才培养模式

完善的职业教育人才培养模式能够为职业人才培养的各环节提供全面而完善的指导,从而使职业院校的人才培养目标更加明确。职业人才培养模式的建立健全应当由相关主管部门做到领导,由教育界专家、企业专家等作为构成人员,一同进行研讨和制定,从而确保制定的职业教育人才培养模式具备权威性、实践性。与此同时,在制定职业教育人才培养模式的过程中,应当渗透科学发展观的内容,实现职业教育的可持续发展。目前,我国的法律体系当中专门针对职业教育的内容并不多,并且大都是纲领性的、原则性的内容。因此,应制定一部专门针对职业教育的法律,使职业教育拥有权威性的法律保障。

2、健全校企合作模式

所谓校企合作,是由政府机构作为带领,由职业院校、企业一同参与的互动行为。为了使校企合作能够无障碍的开展,从而促进区域经济的协调发展,政府、企业、学校三方均需进行一定的调整。职业院校与企业的合作,需充分考虑区域经济的特征以及职业院校的特色,从而开发出多元化的校企合作途径。职业教育同企业的合作应当参照所处区域的经济水平以及职业院校的特征,开展多元化的途径从而形成优势互补。与此同时,在职业教育与区域经济不断地协调发展的过程中,应当坚持探究新型的校企合作模式,从而满足职业人才的培养要求。

3、增强成人高等教育的水准

增强成人高等教育的水准,需要有政府机构与承认高等院校的共同努力。首先,政府机构应当充分发挥其带领作用,从而为成人高等院校的举办提供可靠的支持和保障;其次,成人高等院校应当转变教学理念,坚持“以顾客为导向”的教学宗旨,从而实现教学质量的增强。与此同时,我国成人高等院校应当广泛收集国外成人高等院校的成功教学经验,并使其同我国的国情相融合。除此之外,成人高等教育应当对学生自身能力的提升给予更多的关注,将学生能力的提升和能力的开发渗透于职业教育的全过程。如此下来,成人高等教育的水准将显著增强,成人高等教育是促进区域经济发展的重要力量。

四、结语

总而言之,职业教育的教学价值体现在为区域经济的发展提供必要的专业化操作人才。文章从“人才综合素质无法满足区域经济发展的实际需求、校企合作缺乏前瞻性的规划、职业教育人才培养的核心功能亟待强化”三方面剖析了职业教育与区域经济协调发展存在的问题。并在此基础上,提出了相应的解决措施:建立健全职业教育人才培养模式、健全校企合作模式、增强成人高等教育的水准、完善职业教育体系。

参考文献:

[1]卢兆梅.高等职业教育与区域经济协调发展研究[J].改革与开放,2013,04:162-163

第5篇:高等职业院校劳动教育范文

关键词:现代职业教育体系;高等职业教育;劳动力市场;良性互动

中图分类号:G712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4-9324(2015)03-0044-02

加快建立现代职业教育体系是与社会经济同步发展的重要举措,鲁昕部长解读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五个基本特征和必须进行的三个重点领域改革,值得高等职业教育工作者深思。高等职业教育以就业为导向提升自身办学水平,为国家经济建设服务,就必须研究劳动力市场的需求,特别是目前我国社会经济快速发展,产业结构调整,产业升级的过程就是从劳动密集型向技术密集型转变的过程,因而在实质上是劳动力结构高级化的过程,尤其是一线劳动力对先进技术的适应能力日益成为产业和企业升级的人力资源瓶颈,人才结构与产业结构发展不平衡的矛盾突出。高等职业教育面向劳动力市场需求进行人才培养,既能为国家经济建设起到推动作用,又适销对路,促进毕业生就业。

一、我国高等职业教育的发展和现状

我国的高等职业教育起步于改革开放初期,1991年,中国颁布《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技术教育的决定》,1994年,在全国教育工作会议上,国务院颁布了《教育改革与发展纲要》,1996年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1998年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后两部法令确立了高等职业院校的法律地位。

进入21世纪,高等职业教育作为一种新的高等教育类型的地位得以确立,在扩大高等职业教育规模的同时,教育行政部门组织开展了一些系列高等职业教育改革。2000年1月,教育部了《关于加强高职高专教育人才培养工作的意见》,《意见》明确了高等职业教育人才培养目标的内涵及培养模式的特征,指出“以培养高等技术应用性专门人才为根本任务;以适应社会需要为目标、以培养技术应用能力为主线设计学生的知识、能力、素质结构和培养方案;以“应用”为主旨和特征构建课程和教学内容体系;实践教学的主要目的是培养学生的技术应用能力,并在教学计划中占有较大比重;学校与社会用人部门结合、师生与实际劳动者结合、理论与实践结合是人才培养的基本途径”。这份文件是我国高等职业教育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的文件,是我国高等职业教育发展的指导性文件。

此后,教育部在全国高等职业院校中开展了专业教学改革试点工作,于2004年提出了我国高等职业教育的办学导向,即高等职业教育要走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产学研结合的发展道路,这个要求的提出为我国高等职业教育的发展指明了方向。国务院提出了重点建设100所“示范”高等职业院校,2010年7月,教育部、财政部决定继续推进“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计划”,遴选了100所骨干高职建设院校,分三批开展建设。这项工作的开展,促使高等职业教育深化教育改革、走工学结合、校企合作的道路,例如采取“订单式”培养计划、与企业联合办学等提升人才培养质量,增强高等职业教育的社会服务能力,高等职业教育的发展得到了社会的认可。但是随着科技发展,产业结构升级,高职教育的人才培养滞后于经济发展的需求,表现为高职毕业生就业难、就业质量低下,而用人单位岗位需求又无处可寻。今年国家提出建立现代职业教育体系,这是高等职业教育提升现有办学水平的大好时机,高等职业教育应面向市场需求办学,通过与劳动力市场深度对接,使学校培养的人才与社会需求协调一致。

二、我国劳动力市场的发展和现状

我国自改革开放以来,逐步建立了劳动力市场,是计划经济体制向市场经济体制过渡的必经之路。从发展上看大致可分为四个阶段。第一阶:1978―1983年,以计划体制外放开为主要特征,即只限于各类集体和个体经济的企业和部门的需求。第二阶段:1983―1992年,以体制内劳动用工制度改革、体制内人员向体制外流动为主要特征,1984年城市经济体制改革全面启动,企业承包责任制、劳动合同制及工资制度改革等,使体制内的劳动力开始向体制外流动。第三阶段:1993―1997年,以中央明确确立劳动力市场、劳动力资源配置双轨制为主要特征,1993年11月国务院通过的《关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政府首次用劳动力市场的提法,此时劳动力资源配置的市场机制与计划机制同时并存。第四阶段:1998年以后,是我国劳动力市场建设全面展开阶段,各地1998年开始成立“再就业服务中心”,解决体制内人员向体制外的流动问题,2002年底各地的“再就业服务中心”全部撤销,“下岗”与“失业”并轨,为劳动力市场建设奠定了基础。政府加强了对职业中介机构的管理,规范了劳动力市场的秩序。各省市(区、县)基本建立了公共职业介绍机构,逐渐形成了以公益性职业介绍机构为主、民办职业介绍机构为补充的劳动力市场服务网络,现阶段已初具规模。目前我国主要劳动力市场由以下几类就业机构构成:各级人事部门举办的人才交流中心;各类民办的人才交流中心;各级劳动社会保障部门举办的职业介绍所;各类民办的职业介绍所;政府有关部门举办的各类劳动力供需交流会;社区劳动服务部门;专门的职业介绍网站。中国劳动力市场还处在起步阶段,目前网络十分发达,就业中介组织和网站大量存在,但没有建立覆盖全国的信息系统,没有对供求信息进行系统整合,虽然自2011年开始,中国人力资源市场信息监测中心对外公布《全国部分城市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市场供求状况分析》,为政府调控劳动力需求、指导就业和培训、引导劳动力合理流动提供了重要依据,但从为国家教育培训战略的制定提供信息支持的角度讲,信息的全面性、实用性、权威性和前瞻性远远不能满足要求。

三、高等职业教育与劳动力市场深度对接探讨

目前我国高职院校都在进行“产学融合,校企合作”,但学校与企业的合作基本处于自发状态,没有进行全面系统的规划和设计,很难做到人才结构在宏观上与经济结构相适应,这就需要建设完善的劳动力市场信息系统,高等职业教育与劳动力市场深度对接、良性互动,是人才结构与产业结构平衡的前提。

1.政府着力建设有效的劳动力市场信息传递机制。政府制定有关政策,加快建立完善的劳动力市场信息管理系统。着力建设公信力强的劳动力市场公共信息服务平台,进行信息收集、处理、储存、传输和反馈;为国家或地方劳动力资源教育培训战略的制定提供重要参考;为劳动力市场上的各方提供必要的信息服务和指导,增加信息的透明度,保证信息如实、充分传递。

2.高职教育与劳动力市场建立正向互动关系。高职教育进行人才培养,其毕业生通过劳动力市场找到就业岗位,是劳动力市场的供给方,生产经营者向劳动力市场发出用人要求,是劳动力市场的需求方,在产业结构升级的今天,需求方更加迫切招进适于产业发展的劳动者,他们会提出人员数量、结构、技能、素质等的要求,劳动力市场作为联系企业和人才培养单位的中介,在嫁接供需双方进行招聘等活动的同时把这一需求信号反馈给人才培养的高职教育,高职教育根据劳动力市场的需求及趋势调整专业设置、人才培养规模和人才培养方向,为劳动力市场培养合格劳动者;也就是说高职教育通过对劳动力市场的调研、分析和预测,经过三年的培养,与劳动力市场在人员的数量、结构、技能、素质需求相吻合,使学校的人才培养规模、水平、目标与产业岗位需求协调一致,当高职院校培养的毕业生符合了劳动力市场这一需求时,两者达到匹配,形成正向互动,并在互动中保持长期、有序、平衡,毕业生受到用人单位欢迎,达到教育―就业间的促进关系。

3.高职教育专业设置采用“跟动”模式。职业教育的使命是支持国家完成工业化、信息化和现代化的技术技能积累。技术的发展和经济结构的变动都会对社会职业岗位体系产生重大影响。为此高等职业教育的专业设置应采用“跟动”劳动力市场需求的模式。“跟动”模式的特点,一是以劳动力市场需求为导向,就是根据劳动力市场需求设置专业,通过专业设置使高职教育不断满足服务客体的特定需求,这就要求高等职业教育研究市场,把握劳动力市场需求的特征,由劳动力市场导向替换学校资源导向,从而使专业设置的过程成为调整高职院校与劳动力市场需求之间互动关系的过程。围绕劳动力市场需求并迅速顺应需求,就保证了专业设置的正确方向和高职教育的社会效益。二是以行业为依托,专业设置必须把学生的职业技能和就业能力放在首位,从职业分析入手,根据职业岗位群所需要的知识能力和素质结构,兼顾人才可持续发展需要,为学校寻找相应的行业依托,以产学融合、校企合作的方式,实现高职教育与经济发展的结合。三是灵活性与稳定性相结合的原则,专业设置以劳动市场需求为导向注重灵活性,但教育自身的特点又要求它具有相对的稳定性。一个专业的设置与实施,需要大量的软硬件条件支撑,只有相对稳定的长线专业才能保证投入的有效,保证教育效益的实现,因此在新专业开发中,要极为重视劳动力市场需求调研,在稳定中求适应,用专业基础的稳定去支持专业方向的灵活,用专业方向的灵活来保证专业基础的稳定。

总之,在建立现代职业教育体系的改革中,高等职业教育应瞄准社会经济发展和技术进步的走向,面对市场需求办学。这就需要高职教育与劳动力市场深度对接,全面掌握劳动力市场供需状况,进行分析、研究和预测,以前瞻求发展。

参考文献:

第6篇:高等职业院校劳动教育范文

建立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牵头统筹规划,劳动、教育、农委、科技、财政、人事以及建设等行业管理部门按职能分工,落实各自工作职责的城乡劳动者职业教育技能培训管理新体制。

(一)劳动保障部门根据试验区建设十年职业教育技能培训工作目标和统筹城乡充分就业工作任务,统筹安排“五三五规划”,健全完善城乡劳动者的职业教育技能培训制度,全面覆盖城乡“五大类人员”:一是城乡新成长劳动力职业技术教育;二是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技能培训;三是城镇失业人员再就业技能培训;四是企业员工职业技能提升培训;五是农业劳动者实用技术培训。统筹规划“三个层次”的工作:一是加强职业技术教育工作;二是加强职业技能培训工作;三是加强实用技术培训工作。制定实施“五个计划”:一是农村劳动力技能就业计划;二是职业资格证书技能导航计划;三是能力促创业计划;四是新技师培养带动计划;五是失业人员技能再就业计划和岗位对接行动计划。

(二)教育部门牵头,劳动保障部门协助,重点做好新成长劳动力和初中、高中毕业后未继续升学的学生(以下简称“两后生”)职业技术教育工作。

(三)劳动保障部门重点做好城乡劳动者职业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工作。

(四)农业、科技、建设、工会、共青团、妇联、残联等相关职能部门和团体做好农业劳动者和建筑行业农民工的实用技术培训工作。

(五)人事、机构编制部门负责根据城乡统筹工作中职业教育技能培训工作需求,促进发展公共职业教育院校和职业技能培训机构,调整编制充实职业教育技能培训教师力量。

(六)财政部门要根据城乡统筹工作中职业技术教育院校、技师学院、公共实训基地的建设发展需求,筹措资金,加大财政的建设投入。重点支持开展农村劳动力免费技能培训和落实企业员工技能提升培训的补贴投入。

二、完善城乡劳动者职业教育技能培训制度

按照城乡统筹的覆盖城乡“五大类人员”和发展“三个层次”职业教育技能培训统筹规划,加快完善面向全体劳动者的职业教育技能培训制度,为产业发展和企业用工提供合格劳动力,加强职业教育技能培训,促进农村劳动者向二、三产业转移就业。

(一)职业技术教育要以职业技术院校、技师学院、高级技工学校、成人教育机构、部省市属专科层次职业教育机构为基础,根据产业发展和市场需求,以提高就业率为目标,积极开展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和学历证书(以下简称“双证制”)职业技术教育工作,开展“两后生”职业技术教育和劳动预备制培训。按照国家政策规定落实职业教育院校学生、技工学校学生、“两后生”的生活困难补助和奖学金制度。

(二)职业技能培训以公共培训机构、社会力量培训机构、企业培训机构和实训基地为基础,根据产业发展和企业用工需求,以提高城乡劳动者就业竞争能力为目标,开展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技能培训,失业人员再就业技能培训,企业员工技能提升培训。根据促进城乡比较充分就业扶持政策,落实技能培训补贴和技能鉴定补贴制度。

(三)农业劳动者实用技术培训由农业管理部门牵头,以农业技术推广机构、农业广播电视学校、农民科技教育培训机构等公共和社会培训机构为主体,以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和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为补充,通过财政投入,开展免费的农业实用技术培训。

三、整合城乡职业教育技能培训资源

(一)完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牵头的职业技能培训职能。

1.组织实施城乡劳动者技能培训工作,紧密结合产业发展和企业用工需求,组织公共技能培训机构、社会培训机构、企业培训机构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完善劳动预备制度、高技能人才培养制度和特殊工种持资格证书培训上岗制度。

2.根据城乡劳动者充分就业和稳定就业要求,制定就业前培训、在职培训、再就业培训和创业培训计划,并牵头组织实施。

3.负责按国家政策规定统一编制全市职业技能培训教学大纲和教材,负责职业技能考核、技能鉴定标准和职业资格证书颁证工作。

4.加强社会培训机构和社会鉴定机构服务管理,做好各类技能培训机构、技能鉴定机构资质认定工作。

(二)完善教育行政部门牵头的职业技术教育职能。

1.组织实施职业技术教育院校的学历教育、技术教育。

2.组织实施农村实用技术的学历培训和成人教育。

3.组织实施职业技术教育中落实“双证制”要求。

4.组织全市各类职业技术教育机构开展初中、高中“两后生”职业技术教育和劳动预备制培训工作。

(三)完善农业、科技、建设、工会、共青团、妇联、残联等相关部门和团体牵头的实用技术培训职能。

1.组织实施阳光工程培训、新型农民科技培训。

2.组织实施农民素质教育、绿色证书培训工程。

3.组织实施农业劳动者农业实用技术培训。

4.组织实施建筑行业实用技术和农民工夜校培训工作。

5.组织实施“星火科技培训示范工程”,加强农村实用技术和就业技能培训。

6.组织实施大学生毕业后的就业技能培训、女性就业技能培训、残疾人就业技能培训。

(四)完善各行业管理部门督促用人单位开展员工职业技能培训职能。

1.组织企业广泛开展员工职业技能提升培训以及技能鉴定工作,监督企业提足用好成本列支的工资总额2.5%的职工教育经费。

2.督促行业内企业开展特殊工种工作岗位员工的持证上岗培训工作。对涉及公共安全、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的特殊工种、特殊岗位实行职业资格准入制度,普通岗位实行持证上岗制度。

(五)鼓励企业建立员工技能提升培训制度,鼓励有条件的大企业、大集团积极开展内部培训培养产业技术工人,鼓励无条件实施内部培训的企业与有资质的职业教育技能培训机构建立合作关系,通过校企合作方式提升员工的职业技能和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政府给予企业和培训机构相应的技能培训补贴和技能鉴定补贴。

四、完善职业教育技能培训市场对接机制

建立满足产业发展和企业用工需求的以市场为导向的职业教育技能培训机制,构建职业教育技能培训与就业市场需求对接的信息网络和产需结合的衔接平台,建立职业教育技能培训市场运行的新机制。

(一)充分利用全社会资源构建企业用工需求和职业技术院校和各类技能培训机构共享的信息平台,政府各职能部门积极协作构建职业教育技能培训公共信息交换平台,为职业教育技能培训机构和企业牵线搭桥;鼓励引导职业院校、技师学院、高级技工学校和各类培训机构通过校企合作方式,积极开展定向订单培训,为产业发展输送合格的高素质劳动者,为企业用工需求提供技术工人。

(二)职业技术教育院校专业设置要对接市场需求,社会培训机构技能培训项目要对接企业用工,企业员工技能提升培训要对接企业发展需要。职业教育技能培训机构要根据地区经济发展的主导产业结构,主动同本地区的大型企业、大集团公司进行目标对接,设置培训工种和技能科目,进行储备式、协约式、订单式的培训。组织企业实施“新技师培养带动计划”和“职业资格证书技能导航计划”,突出高技能人才培养,带动中级技能、初级技能劳动者队伍的梯次发展,满足地区各工种产业技术工人的市场需求。

五、建立购买职业教育技能培训成果机制

加大对公共职业教育技能培训的投入,加快建立我市基础性的公共实训基地,扩大职业技术教育办学规模和壮大技能培训机构,通过建立购买成果机制,大规模、高质量地培养符合就业市场需求的城乡劳动者。

(一)支持和鼓励企业开展员工技能提升培训,财政加大对企业开展员工职业技能培训补贴和技能鉴定补贴的投入,适度提高技能培训补贴和技能鉴定补贴标准。通过政策引导企业广泛开展内部培训提升员工的技能水平和经考核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政府按照初次取得的相应职业资格等级实行初级、中级、高级职业资格分级补贴支持。

(二)加强对公共和社会培训机构的管理服务,以技能培训达到的职业技能质量标准和实现就业为目的,建立城乡劳动者定点技能培训机构招标机制,对已认定的200余家城乡劳动力定点技能培训机构实行“奖优汰劣”的动态管理。

(三)完善城乡劳动者职业教育技能培训补贴制度。技能培训补贴的标准由劳动保障部门会同物价、财政等部门按职业技能培训成本的80%确定;职业技术院校、技工学校学生生活困难补助和标准由教育部门会同财政部门根据相关补助政策规定执行。

1.经初次技能培训取得职业资格证书的培训补贴标准,按培训成本的80%确定;经职业技能培训初次进行职业资格技能鉴定的补贴标准,按技能鉴定成本确定。

2.经初次技能培训取得国家、全省统一标准培训合格证书的补贴标准,按培训成本的80%实施分段补贴。即城乡劳动者经培训合格并发放统一合格证书时给予70%的补贴,实现就业后再给予30%的补贴。

3.职业技术教育院校、技工学校学生的生活困难补助和学费补助按相关政策规定执行。

六、健全完善职业教育技能培训评价考核标准

职业技术教育要以取得学历证书和职业资格证书“双证制”为基本标准,城乡劳动者职业技能培训要以取得国家统一的职业资格证书为基本标准,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技能培训以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全省统一培训合格证书为基本标准,农业劳动者实用技术培训以取得全省统一标准的绿色证书等合格证书为基本标准,建立统一的职业教育技能培训考核评价体系,政府给予技能培训补贴和技能鉴定补贴,均以统一的评价考核标准作为衡量标准。

(一)完善职业技术院校和技能培训机构的设立资质审批管理,职业技术教育和技能培训机构按国家规定和办学要求,师资力量、教学规模、教学场地、教学设备必须达到国家标准。

(二)职业教育技能培训补贴制度与城乡劳动者职业教育技能培训考核评价标准挂钩,建立职业教育技能培训的评价考核标准体系。劳动保障部门会同教育、财政等职能部门对全市职业技术院校和技能培训机构培训后达到的质量和完成的数量及培训成果制定统一的评价、考核、补贴标准。

(三)建立统一的职业资格考核鉴定和证书管理办法,以国家职业技能培训大纲和技能鉴定标准为统一标准,加快建立全市职业技能培训考试中心,实行全市统考制度,加大职业技能培训、技能鉴定质量监督检查力度,落实技能培训和技能鉴定质量责任制,提高技能培训实效性和职业资格证书的“含金量”。

(四)城乡劳动者就业技能培训要以取得职业资格证书为标准和实现就业为目的,实行分级分段财政补贴。

第7篇:高等职业院校劳动教育范文

签约风暴一

新法下的就业环境改善

《劳动合同法》的出台必将引发一场前所未有的签约风暴,广大职校生将在这场风暴中受益

文・李文君

数据寒冬

2007年11月,随着《2007年全国职业院校学生就业质量评价报告》的,人们的目光进一步聚焦到了职业院校毕业生的签约率问题上。

这项由国家统计局指导进行的调查显示,中职毕业生中签订正式劳动合同的仅占12.67%,签订试用期劳动合同的占20.6%,大多数中职毕业生目前均未与用人单位签订正式劳动合同,其中除了因处于试用期未签订劳动合同的毕业生外,已是用人单位正式职工但仍未签订劳动合同的中职毕业生高达58.62%。高职毕业生合同签订率比中职毕业生稍高,签订正式劳动合同的高职毕业生比例为14.5%,签订试用期合同的毕业生比例与中职生大致持平,已是用人单位正式职工但仍未签订劳动合同的高职毕业生占调查总数的59.62%。

尽管没有明确的资料显示普通高校毕业生签订正式就业合同情况,但是,我们可以根据相关资料进行大致的推算和比较。有资料显示,2005年接收普通高校毕业生的各类单位中,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与国有企业占了41.7%。考虑到上述性质的单位普遍办理正式用人手续,以及进入外企、私企等单位的高校毕业生中,一部分能与用人单位签署正式合同,我们可以得出一个贴近事实的结论:普通高校毕业生签订正式就业合同比例,应当远超过职校生的14.5%。

刚刚生效的《劳动合同法》,能否开出破解职校生低签约率的一剂良方?

对症开方

正如中国人民大学就业问题研究所副所长姚裕群认为,“劳动合同签订率较低的主要原因在于企业方面,这些企业不愿意和职校毕业生签订劳动合同的原因主要是为了降低法律风险、压缩成本、逃避交纳社会保险费等”。随着《劳动合同法》的生效,这种因企业为降低成本而造成职校生签约率过低的现象有望得到有效遏制。

《劳动合同法》中明确规定,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不与毕业生签合同的,要发两倍工资。如果实际工作满一年还没签,就视为双方签订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用人单位继续违法仍不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毕业生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因此,新法在基本没增加守法企业用工成本的同时,增加了违法用工企业的风险成本,使企业心存侥幸的同时,不得不考虑要为之付出的惨痛代价,同时也为提高职校生签约率提供了法律保障。

告别无奈

专家指出,有一部分没签订正式劳动合同的情况是职校生主动提出的,但主动提出并不等于自愿,而往往是一种无奈之举。

用人单位通常通过劳动合同短期化来规避其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及解除后的法律责任,根据之前的《劳动法》规定,因劳动合同到期而终止劳动关系时,企业对个人是没有经济补偿的。不但如此,用人单位在与初出校门的职校生签订短期合同的同时,往往还要规定与其劳动报酬不相匹配的高额违约金,即一旦学生主动提出解除劳动关系,就要向单位缴纳合同所规定的高额违约金,不然其人事关系很难从原单位顺利转出;而由企业单方面解除劳动关系时,学生为了维权又不得不为之付出大量的维权成本和精力。因此,就出现了很多学生在权衡利弊后,“自愿”不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的怪现象。

正如许多职校学生和老师期待的那样,《劳动合同法》针对合同短期化及高违约金问题,都做出了相应的规定。

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劳动科学研究所研究员,《劳动合同法》的主要起草人之一王文珍解释说,新法立法目的就是鼓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避免劳动合同的短期化。如《劳动合同法》中规定至少有三种情况下是应当签订无固定期合同的,第一种是一个劳动者在一个单位连续工作了十年以上的。第二种是有些单位比如事业刚刚改制为企业,第一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时,如果一名员工已经在这个单位连续工作满了十年,离其法定的退休年龄不到10年的。第三个就是如果一名员工跟一个单位已经连续签了两次的固定期限合同,那么第三次签约时也是要签无固定期限合同的。另外还有一种情况,也就其前文所说的员工在单位工作满一年了之后仍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就视同双方已签订了无固定期限合同。“另外企业因合同到期,而终止劳动合同的也要给劳动补偿金,这样用人单位靠一年一签合同来侵犯职工权益的现象就得到了遏制。”中华全国总工会法律工作部部长谢良敏说。

在违约金方面,《劳动合同法》对其适用范围也做了十分严格的限制,劳动者从单位辞职提前30天书面告知即可,劳动者要求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仅两种情况要交违约金。

职校生比较关心的是第一种情况,也就是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虽然这条规定没有使职校生完全摆脱违约金困扰,但新法对违约金的数额作了明确规定,即约定的违约金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且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这样一来,违约金就会被圈定在职校生能够认可并能够负担的范围之内了。加之前面提到的新法在稳定劳动关系方面做出的种种努力,我们可以预见2008年的春天正孕育一场签约风暴,透过这场风暴,职校学生看到的将是一片生机盎然。

探索与思考

如今,一提起劳务派遣,人们很自然地想到职业院校。的确,这种新型的用工形式正是在我国经济及职业教育高速发展的背景下,随着大量职校毕业生走出校门而产生的。但是,我们在强调劳务派遣存在的合理性,及称赞其促进职校生就业的同时,也必须认识到雇用关系由两方向三方转化所带来的劳动关系复杂化问题。

由于一些企业大量使用劳务派遣规避法律要求的劳动义务,及劳务派遣机构资质不达标,劳务派遣曾经一度成为企业规避法律、非法用工的代名词。如今《劳动合同法》给了劳务派遣一次正名的机会,也为职校生顺利签约系上了保险扣。《劳动合同法》明确规定,作为用人单位,派遣机构应该和被派遣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明确工作期间的权利义务。需要特别指出的是,法律还针对劳务派遣中最受诟病的同工不同酬问题,明确了被派遣人员享有同工同酬的权利。为了避免被派遣人员在权益受侵害时,实际用工单位和派遣单位互相推诿,《劳动合同法》在法律责任的承担上,规定了被派遣劳动者权益受到损害的,由劳务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虽然此部法律仍然没有能够彻底解决哪些岗位和行业能够实行劳务派遣的准入限制问题,但是《劳动合同法》对劳动合同的签订、劳务派遣岗位、派遣与退回等问题的规定,还是能够使与职校生就业密切相关的劳务派遣发生全面改观,使其开始进入按照“游戏规则”规范发展的阶段。

根据《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我们可以预见职校生签订正式就业合同比率必将大幅提高,职校生所享有的各项劳动权益将更有保障。与此同时也必然会促进产业结构升级的加快,企业将更注重提高资本和技术的密集度,以尽可能减少为劳动力所付出的成本。

某种意义上说,鉴于职校生就业方向的特殊性,“高就业率”与“低签约率”具有紧密联系。今后,伴随签约率的升高,职校生的高就业率将相对下降。对于这些未来可能出现的问题,应该引起高度关注。

签约风暴二

高职:压力下启程

文・张韦韦 方华明 马洪亮

“新的劳动法给我们壮了胆,现在可以对企业滥用试用期的行为说不了”。两年前从某高职院校毕业,现在北京一家文化公司工作的王晶兴奋地对《教育与职业》记者说。

王晶在这家公司工作一年多了,可让她郁闷的是,直到现在她的身份还不是正式员工。“活干得比一般的正式员工多,但薪水却只有他们的一半,真不知道这样的日子什么时候能熬到头。”王晶表示,新《劳动合同法》实施了,她打算过些时候就和老板摊牌,如果公司还是这样,她就要拿起法律武器,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这种情况并非偶然,很多职业院校的学生最后一年几乎都是在企业里面顶岗实习,表现合格甚至优异的学生大有人在,但部分企业出于成本方面的考虑,能不签合同就不签,或者找各种理由往后拖延,造成了职业院校高就业率背后却是低签约率的尴尬现状,学生的利益也得不到保障。

职校亟需修“内功”

当前我国经济已经进入产业结构调整阶段,就业岗位的岗位要求随之发生改变。由于部分高职院校未完全按产业结构的调整和需要进行人才培养,使原有的结构性就业矛盾更加突出。广东一位高职教师透露,虽然也有很多职业院校就业率都号称高达95%以上,但事实是不少高职中职院校实际就业情况并不理想。

如何充分发挥我国职业教育作用,避免职业教育资源的浪费,建立起一套科学有效的办学模式并付诸实践是当务之急。作为职教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高职培养机制的健全程度和就业环境的规范与否也极其重要。

《劳动合同法》和《就业促进法》针对目前的就业状况,进一步优化了职业教育发展的大环境,完善了我国的劳动力市场建设,提升了劳动力市场主体的地位,对充分发挥市场对技能人才优化配置的基本功能,实现技能人才这一紧缺人才的效用最大化,最大限度地保护劳动力人才的合法权益均起到了积极作用。

新《劳动合同法》的实施为刚走出校门、步入社会的莘莘学子提供更加公平公正的就业环境。而职业院校则需要积极创新人才培养模式,与市场需求最大化接轨。有专家表示,职校只要抓住新法实施这一有利过渡时机,深化改革,把学校课程设置以及人才培养模式与市场需求完美对接,这一热点问题便不难解决。

职校,也要就业质量

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持续保持较高的就业率,反映了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对中等职业教育培养的人才的强劲需求的同时,也反映了中等职业学校的定位较为准确。但高职教育的定位相对就没有那么清晰,普通高校举办的高职教育容易流于普通高校的形式;地方政府举办的高职教育主要是从中职转过来的,从中专到大专,名字变了,师资力量变化很少;而社会力量举办的高职教育主要聘用兼职教师,教育质量难以保证。这些定位上的不明晰,直接影响了高职学生的就业率。

对于很多办学有特色,教学质量高,与市场接轨比较紧密的职业院校来说,学生就业已经不是问题。除了就业率签约率之外,还有一个问题不容忽视,那就是就业质量。

新《劳动合同法》恰恰能促进学生就业结构的改进,能促进职校学生就业质量的提高。” 河北旅游职业学院人事处的老师徐世玲表示。

但由于受多方面影响职校学生的就业质量仍不容乐观。一项调查显示,高职毕业生中,只有17%的学生做到了企业技术骨干。专家分析,造成这一现状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一、专业技术水平低,从专业对口率看,高职院校仅有20%的学生从事和自己专业对口的工作;二是自我学习、自我适应能力差,高职学生作为职业院校素质较高的一个层次,职业适应周期普遍长达一年以上;三、从职校毕业生人际关系处理、职业忠诚度、创业意识等方面都不难看出,职业院校学生的综合素质有待于进一步提高。

从本质上讲,职业教育要求以社会需求为导向。新《劳动合同法》的实施,用人单位招人必然更加谨慎,对职校生各方面的要求都有所提高,但也会在职业教育供给与社会实际需求之间架起一座桥梁,职业教育以社会需求为导向的教育理念也必将得到进一步有效落实。

学生如果是“产品”,那么学校就是“加工厂”,“就业”无疑是检验“产品”的最佳标准。办学质量的好坏,往往通过学生就业质量的高低显现出来。就业率虽然对职校有一定指导意义,但它并不能全面、科学地反映出一所学校办学水平的好坏。职校要在提高就业率的基础上,努力提高就业的质量。“这才是新《劳动合同法》所倡导的,也是职业院校领导应该关注的。”徐世玲说。

任何一所职业院校,如果毕业生都能高质量地就业,必然会吸引更多的学生前来报名就读,招生形势就会一片大好,从而进入良性循环,这已经成为许多职业教育工作者的共识。在就业率还不高的时候,千方百计采取各种措施提高就业率,尽量使所有的毕业生都能就业,但到了一个阶段,就需要从追求就业数量向追求就业质量转化。

创业:规范≠不能

在温州高新区的一间办公室里,安徽滁州某职业院校毕业生方志远经常认真阅读《劳动合同法》。六年前,方志远从职业院校一毕业就与同学创办了一家制鞋厂。期间,厂里员工换了一拨又一拨。如今,新法已经实施,作为“老板”的他必须洞察这部法律的有关规定,并思量应对之策。“自从国家实施新法后,我又对法律条文先后完完整整地看了6遍,他告诉记者,《劳动合同法》他现在几乎都能背下来了。”在方志远看来,这可是对他事业的生死考验。

对于新法是否会不利于职校生创业,答案是否定的。“《劳动合同法》的实施在给职校生创业带来成本增大的同时,更多的是创造一种机遇。这是一个企业积极改善经营管理的大好时机。”一位负责学生就业创业工作的张老师总结说,新法对人力资源管理提出了很高的要求。关键的问题是企业要转变观念,消极规避肯定不是出路。新法倾向于劳动关系的相对稳定,职校生创业是在观念上要用长期工,这就需要企业完善激励机制,把员工的凝聚力带动起来,不能像过去一样不断更换人员。“企业的管理层要最大开发员工的潜力,为员工做好长期的职业生涯的规划,这其实是个很好的提升机会。”■

签约风暴三

新《劳动合同法》下

职校毕业生权益如何保障?

――访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中国就业促进会副会长陈宇

新《劳动合同法》的实施有望成为改善职校生“低签约率”的转折点

文・芒刺

随着企业形式和劳动关系日趋多样化,劳动用工制度已发生深刻变化,劳动者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现象频频发生,尤其是维权意识较弱的中、高职毕业生,他们在光鲜的“高就业率”背后,享受的却是较低的劳动权益保障。

这种情况有望在2008年1月1日《劳动合同法》实施后有所改变,职校生如何用这部法律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带着疑问,《教育与职业》专访了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中国就业促进会副会长―陈宇。

不能牺牲就业质量

《教育与职业》:前不久,《2007年全国职业院校学生就业质量评价报告》,调查结果显示,职业学校毕业生就业合同签订率较低,他们的劳动关系以事实劳动关系为主。您如何看待这一调查结果?

陈宇:尽管劳动力供大于求是我国的国情,而且总体上还会持续相当长的时间,但这并不意味着,我们为了追求高就业率就可以忽视就业质量;也不意味着,我们在重视就业数量时,可以忽视对劳动者合法权益的维护。

《教育与职业》:您认为,导致劳动合同签订率过低的原因是什么?

陈宇:这个问题需要从多个层面进行分析。就企业而言,它们在用人方面是十分谨慎的。尽管各个企业的用人标准各不一,但职业院校毕业生在进入企业后,企业都会通过试用期来了解该毕业生的整体情况,其中包含专业技能、职业素养、工作态度等。企业只有在确定了该员工符合其用人要求后,才会考虑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当然,也不排除企业为了降低用工成本、逃避缴纳社会保险费而不签约。从劳动者方面看,有些是出于职业流动的考虑不愿意签订劳动合同。需要指出的是,劳动合同签订利率低的主要原因在于企业而非劳动者。

新法实施前后的无奈与欣喜

《教育与职业》:接受职业教育的学生毕业后一般都会进入传统制造业、劳动密集型服务业等竞争性较强的行业。然而,企业对技能型人才求贤若渴的背后,却是劳动关系非正规化问题日益突出。随着新《劳动合同法》的实施,有人认为,这一现状将有所改观,职校生的合法权益将进一步得到保障。对此,您如何看?

陈宇:新《劳动合同法》在转变企业用工观念,更加重视员工权益方面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新《劳动合同法》在一定程度上维护了包括职业院校毕业生在内的劳动者合法权益,但更是为了实现劳资双方力量与利益的平衡,构建一种合作的、长期的,而不是对抗的、短期的劳动关系。对职校毕业生而言,新《劳动合同法》能更好的维护其权益;对企业而言,《劳动合同法》为其转变增长方式提供了机遇。

《教育与职业》:现实令人颇感无奈。在新《劳动合同法》实施前,一些企业反响强烈,在酝酿和调整人力资源管理政策,甚至出现了“合法”规避劳动用工风险,大规模裁员的现象。此举无疑是对包括职校生在内的所有劳动者权益的一种损害,对这种“上有法律,下有对策”的做法,您怎样看?

陈宇:当前的劳资关系是一种 “劳弱资强” 的格局,要彻底打破这一格局仍面临巨大挑战。由于外部竞争激烈,很多企业采用降低劳工成本、缩短用工时间来赢得竞争优势。从短期看,企业可从中获益;但从长期看,这样的企业培养不了员工对它的忠诚度。一个企业要想取得长远发展,就需要建立一种稳定、持续的劳动关系,如果员工缺乏对企业的忠诚意识,员工就没有动力为企业服务。无论从企业的长远发展还是提升国家竞争力来看,建立和谐稳定的劳资关系都至关重要。

《教育与职业》:新的《劳动合同法》中规定,企业试用期不能超过6个月;不签订劳动合同就要付两倍工资,再不签一年以后就变成无固定期限等。这些都大大增加了企业的违法用工成本,促使企业不得不矫正、规范用工行为,职校毕业生的合法权益在其中也进一步得到了保障。您如何看待这一可喜变化?

陈宇:这些硬性规定有利于打破某些企业长期以来用工随意、肆意侵犯劳动者权益的现状,但需要明确的是这些对劳动者权益的重申或升级并不是给予劳动者特别关照,而是在明确劳动者责任的前提下一次权益的对等归位。

职校亟需补上劳动法规课

《教育与职业》:《劳动合同法》实施后,职校生签订正式就业合同比率必将大幅提高,职校生所享有的各项劳动权益将进一步得到保障。有人表现出了忧虑,担心新《劳动合同法》会降低职校生高就业率水平,企业会以提高单位劳动效率的方式,减少总的劳动力数量。对此,您如何看?

陈宇:目前,这仅仅是一种预测。但值得强调的是,无论是“高就业率”还是“高签约率”都取决于职校生的技能、素质及态度,企业对它最需要的员工肯定会给予高薪并长期雇用,这也对职业院校的人才培养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学校要更强烈地树立服务意识,要更强烈地去捕捉企业的兴奋点,使企业按照劳动力市场规则接受职校毕业生。职业院校只有真正做到紧贴市场、培养企业所需之才,低就业率、低签约率才不会成为职业院校的忧虑。

第8篇:高等职业院校劳动教育范文

摘要阐述了新公共管理下高等职业教育在新时期区域经济建设中的重要作用,即其传播知识、培养人才、推广科学技术等均围绕地方经济与社会发展展开。强调了高职教育与区域经济的协调发展密切相关,要不断加大对高等职业技术院校投入,确保高等职业技术教育实现又好又快发展。

关键词高等职业教育;区域经济;协调发展。

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指出:“要大力发展职业教育。发展职业教育是推动经济发展、促进就业、改善民生、解决”三农“问题的重要途径,是缓解劳动力供求结构矛盾的关键环节,必须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1],为高等职业教育的进一步发展指明了方向,而高等职业教育则肩负着培养面向生产、建设、服务和管理第一线需要的高技能人才的使命,在加快区域经济发展、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进程中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但受多种因素的影响,高等职业教育在许多地方尚未受到地方政府的重视,它在区域经济发展中的优势作用也未得到很好的发挥。

新公共管理环境下我国应建立具有多层次内涵的服务型政府,这应该是政府实行高等职业院校管理职能转化的首要目标。按照市场经济的要求,政府应转变观念,为高等职业院校改革和发展在投资等诸多领域提供良好的服务,建立服务型的高等职业院校管理职能。对于高等职业院校遇到的问题,应主动及时地组织调研、沟通、解决。要改变指挥式管理,切实强化服务职能。实践证明,加强高等职业教育与区域经济的协调发展,关系着一个地区劳动力就业和社会保障事业的发展,关系着一个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进程,也是贯彻科学发展观和实现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的具体体现。

1新公共管理下高等职业教育在区域经济发展中的作用。

高等职业教育是提高劳动者素质,加快人力资源开发和拓宽就业渠道,促进劳动就业和再就业的重要举措。作为地方高等职业技术院校,其自身的发展与地方经济有着密切的关系,需要充分发挥自身在区域经济发展中的作用来体现。

新公共管理就是要改革政府管理的体制,通过参与公共管理的主体多元化和公共管理手段的企业化方法,使政府发挥新型、不同和有效的作用,而是作为高等职业教育的促进者,从而达到提高政府公共管理有效性的根本目标,实现高等职业教育的可持续发展。

1.1为区域经济发展提供高级技能人才,实现区域经济又好又快发展高等职业教育的主要任务是为地方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需要培养大批高级技能型和应用型人才,尤其是为地方生产、建设、管理、服务第一线培养“下得去、留得住、用得上”的高级应用型人才。随着经济建设的发展,产业结构的不断优化调整,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步伐的加快,各行各业生产由劳动密集型逐渐向技术密集型转化,由对熟练劳动者和中初级人才的需求转化为对中高级人才的需求,这种高素质人力资源,需要通过高等职业教育提供。作为农业大市,宿州市经济的主要问题表现在农业比重较大,靠天吃饭,加工业产品多为初级产品,这些问题影响产业结构的优化升级。工业规模小,小企业多,经济总量少。宿州市经济发展处于工业化初期,工业企业技术创新能力需要提升,产品结构有待升级。产业结构升级力度相对落后。传统产业仍占主导地位,新兴产业发展滞后。

加快宿州经济发展的基本对策就是要进一步加快产业结构的优化升级;全力推动宿州新型工业化大发展,加强县域经济发展,增强“三大板块”的协调性;通过优化第三产业内部结构发展第三产业;教育优先,为即将到来的快速发展做好人才准备,其中最主要的就是将大量的农村人口引入第二、第三产业服务,而这些人最缺乏技术,不能适应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发展需要,因此,需要通过高等职业教育将他们培养为高素质的实用人才。

1.2提高劳动者素质,加快区域经济发展科学发展观的实质是实现经济又好又快发展,我国经济发展的明显趋势不再是区域之间经济发展规模及数量的竞争,而是发展水平和质量的竞争,决定经济发展水平和质量最关键的因素是劳动者的素质和能力。提高劳动者素质是加快区域经济发展的必然选择。特别是作为区域经济,随着经济结构调整步伐的加快,传统产业的改造与升级,高新技术的运用与推广,产品质量与劳动生产率的提高,都需要高素质劳动力作为基础支撑。高等职业教育不仅对受教育者进行科学文化、知识技能的传授,而且注重受教育者精神、道德以及人生观、价值观和世界观的教育。因而总体而言,接受过高等教育的劳动者,不仅具备更强的劳动技能,而且具有更高的劳动素质。通过发展高等职业教育,在人才的素质要求和能力结构方面能够实现与社会经济发展要求的对接,为经济发展培养具有各种能力和素质的高技能人才。因此,当务之急是大力发展高等职业教育,尽快培养一批实用型人才,以此带动劳动者素质与能力的提升。

1.3培养市场短缺人才,加速区域产业结构调整和优化综观近年来我国区域经济发展态势,应用型人才的短缺制约着一些企业的发展。高等职业教育由于人才培养的职业定向性、市场针对性以及价值功能的高效性,能较好地缓解这一矛盾。从本质上讲,高等职业教育是一种面向市场、面向社会的教育,也就是其专业设置、课程建设和人才培养都要以市场需要为目标,市场需要什么样的人才,高等职业教育就应培养什么样的人才。高职院校具有一批科学技术人才和较为先进的实验设备,是一个能参与技术创新、技术交流、技术转化和技术贸易的基地,一方面可以把自己的科研成果、发明创造、先进工艺、先进技术通过技术市场转化为生产力,推动区域经济的发展;另一方面,可根据区域经济发展的科技需要,调整自己的科技方向和科研计划,使其更符合区域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产生更大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2新公共管理下实现高等职业教育与区域经济的协调发展。

近年来,我国高等职业技术教育得到了突飞猛进的发展,为经济建设发展作出了应有的贡献。就宿州市而言,职业教育招生人数逐年增加,“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得到加强,职业技能培训成绩显著,办学质量不断提升,但总体来看,职业教育仍然呈现弱势,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和困难。一是思想观念问题。一些地方和部门对职业教育的地位和作用认识不足,实际工作中对职业教育不重视、不支持的现象仍然存在。一些家长对子女接受教育的期望值过高,不希望子女将来从事生产、服务第一线的工作。二是投入问题。投入不足是制约职业教育发展的瓶颈之一。宿州市人民政府2004年6月下发了《关于推进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意见》,强调要加大职业教育的经费投入[2]。但受地方经济发展水平的制约,对职业教育的投入未完全兑现,导致职业教育发展教慢。三是学校自身问题。学校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缺乏活力,职业教育与产业发展之间良性互动的有效机制尚未形成,运作模式与市场衔接不够紧密,过分强调知识的系统性、完整性,未突出技能培训、服务就业的办学思想。四是学生就业问题。总体来看,近年来高等职业院校毕业生的就业率很高,但职业学校毕业生就业难的问题较为突出,究其原因主要表现在:①新增社会就业岗位满足不了新增劳动力的就业需求;②对《职业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执行不力,就业准入制度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等未完全建立,就业制度不够完善,技能培训的任务不突出,毕业生技能不过硬,是导致毕业生就业难的主要原因。高等职业教育是我国整个国民教育体系中不可缺少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牵动经济全局的先导性事业和惠及广大人民群众的重要公益性事业。要坚持科学发展观,抓住“进口”“出口”2个关键,夯实教育教学管理这个基础,面向市场办学,实现由学历教育向终身教育和技能培训的转变,将为当地经济发展培养人才转变成为将农村劳动力向城镇转移,培养一大批高素质劳动者和专业技术人才,为加快推进区域经济发展提供人才支撑。

2.1加大职业教育投入,健全保障机制自20世纪90年代以来,我国高等职业教育进入快速发展时期。统计数据显示,截至2009年,全国独立设置高职院校1 215所;招生人数达313.4万人,与本科招生规模大体相当;在校生964.8万人,我国90%以上的地市至少有1所高职院校。高等职业教育成为高等教育不可缺少的一部分,为社会培养了一大批高素质的技能型和应用型人才,对于促进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发挥着越来越大的作用。但与此同时,经费投入的不足日益成为制约我国高职教育发展的重要因素。相比于普通教育,职业教育偏重于实际操作技能的培养,需要配备更多更新的实训设备,因此往往需要更大的投入。据中华职业教育社副理事长马国湘的研究,在西方发达国家,高等职业教育的办学成本一般是普通高等教育成本的2.64倍。然而,我国目前对高职教育的经费投入却普遍低于其他类型的教育。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明确指出:“政府切实履行发展职业教育的职责。把职业教育纳入经济社会发展和产业发展规划,促使职业教育规模、专业设置与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相适应。统筹中等职业教育与高等职业教育发展。健全多渠道投入机制,加大职业教育投入”[1]。因此,必须在经济发展、社会发展中,加大对高等职业教育科研工作的经费投入,确保在经费投入、外部环境、整体地位方面使高等职业教育等同于甚至优于普通教育。要逐步增加公共财政对高等职业教育的投入。根据经济状况,按职业院校的类别和专业属性,分类研究和制定包括教师工资和公用经费在内的生均经费标准,并逐步按生均经费标准落实公办职业院校经费。各级财政要设立职业教育专项经费,并确保经费逐年增长。职业教育专项经费重点支持技能型紧缺人才专业建设、师资培养培训、欠发达地区的职业教育发展。一些研究建议,实行教育经费预算单列,建立高等教育公共财政体系,可实现教育事权与财权的统一,确保政府对教育的投入,使教育发展的经费需求与政府的投入更加协调,更好地提高教育资源配置的效率。实行教育经费预算单列,也有利于高等教育基金制的建立和实行。这一建议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七章第五十五条得到体现:“各级人民政府的教育经费支出,按照事权和财权相统一的原则,在财政预算中单独列项。”政府和学校主办单位,要认真组织实施国家和省级职业教育专项建设项目,所需配套经费按项目实施要求足额拨付到位。

2.2改革专业设置,建立市场机制新公共管理环境下对高等职业院校进行管理,就是要政府转变职能。要让高职院校享有充分的办学自主权,真正成为能按市场规则运作,面向社会自主办学的法人实体,如专业设置权。应当允许高职院校自主设置专业,能根据社会、人才市场的实际需要自主设置适销对路的专业,增强高职院校服务社会的功能。高职教育的专业设置要根据区域经济建设对实用型人才的需求,按照职业岗位需要进行调整。专业设置要适度超前,要根据科学技术的发展与进步,充分注意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的产生,对未来人才的需求进行科学预测,适时开设新专业。

对已开设的专业,要及时更新和补充有关知识技能,对预计数年后可能被淘汰的专业要及时停办。专业设置一定要立足地方,为当地经济发展服务,高职院校的专业应围绕当地产业发展需要进行设置和调整,专业既是学校教育的基本载体,又是社会需求的反映,是社会需求和学校实际教学工作的结合点。因此,必须仔细地考察当地经济形势,努力把专业设置、教学计划、教学内容及科研活动紧密联系当地产业、企业的现状和发展要求,加强与企业的交流与合作,推动经济发展。

2.3改革教学方法,建立实训基地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明确指出:“制定职业学校基本办学标准。加强‘双师型’教师队伍和实训基地建设,提升职业教育基础能力”,“调动行业企业的积极性。建立健全政府主导、行业指导、企业参与的办学机制,制定促进校企合作办学法规,推进校企合作制度化。鼓励行业组织、企业举办职业学校,鼓励委托职业学校进行职工培训。制定优惠政策,鼓励企业接收学生实习实训和教师实践,鼓励企业加大对职业教育的投入”[1]。高职教育要突出学生学习的主体地位,注重学生实践操作的讲解指导,增大实践性环节所占课时的比例,加强培养学生的实际操作能力。要强化实习实训基地建设。在充分利用现有职业教育资源的基础上,统筹规划,加大地方财政扶助力度,重点建设共享、共用的开放型实习实训基地。

2.4开拓市场,扩大办学规模市场经济条件下,高职院校想要很好地生存发展必须有强大的集聚力,即尽快提升学院吸纳各种资源用于办学的能力或效应。要按照“产学结合”的理念、“校企合作”的思路,不断创新办学模式,着力打造品牌专业,迅速提高办学声誉并产生强大的集聚效应[3]。衡量高职院校办学成功与否的标志在于其辐射力,也就是要增强其服务社会、推动乃至拉动经济发展的能力或效应。近年来,宿州职业技术学院解放思想、更新观念,按照现代职业教育的理念,深化以教学为核心的一系列改革,办学实力迅速增强,对区域经济的支撑度和贡献率迅速提高,先后承办了宿州市新型农民创业培训班,全国农技人员能力提升培训班,宿州市大学生“村官”岗前培训班,安徽省中职骨干教师培训班,有力地推动了当地经济的发展。随着区域经济结构调整和劳动力跨行业、跨地区流动的增多,高职院校要转向学历教育与非学历教育并重,职前与职后培训并重,发挥教育资源的使用效率,提高区域人力资源的综合素质。要以挖掘农村生源潜力为重点,努力扩大招生规模,提高农村劳动力的素质。在目前的教育格局下,高中教育的承载能力有限。相当一部分农村初中毕业生未进入上一级学校,过早地步入社会,通常仅滞留于传统农业领域。要改变这一现状,应突出解决好3个问题。①加大职业教育的宣传力度,增加社会对职业教育的了解,增强职业教育的吸引力,转变“上职校无用”甚至鄙薄职业教育的错误思想和“重学历、轻能力”

的用人观念。②建立健全对贫困生“奖、贷、补、减、免”的资助体系,实行“政府补一点、学校减一点、银行贷一点、企业帮一点”,鼓励帮助困难学生特别是农村学生进入职业学校,接受教育和培训。③协调职业学校为学生统一联系就业单位、统一办理用工手续,最大限度地消除学生和家长的后顾之忧。要支持一批具有行业、专业和资源优势的职业技术学院加快发展,做大做强,要不断扩大高职教育招收中职学校毕业生的人数;鼓励高职院校与本科院校联办高层次职业教育,为高职生提供更高的受教育机会,从而为区域经济的发展作出贡献。

2.5加强统筹,促进发展高等职业教育是提高劳动者素质、加快人力资源开发和拓宽就业渠道、促进劳动就业和再就业的重要举措,其最终目的是服务经济、服务社会。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完善及科技革命的日新月异,受教育优先发展战略和西方新公共管理思想的影响,政府如何有效地进行机构改革和教育行政职能的转变成为现阶段迫切需要面对和解决的问题。尤其在高等教育领域,在由计划经济体制向市场经济体制转轨的过程中,传统的全能型、管制型政府已明显的不适应社会和高校自身发展的实际需要,严重地阻碍了高等教育的健康有序发展。兴起于20世纪70~80年代的英美等国并迅速在全世界范围内得以扩展的新公共管理理论,对于西方公共部门管理尤其是政府管理的理论与实践产生了重大而深远的影响。它所强调的某些积极思想,如追求公共管理的效率和服务型目标,主张引入市场竞争来提高服务的质量和水平,要求行政权力的下放和撤退,提倡私营部门的有效管理方法以及实行绩效激励和监督评估等思想对我国政府高教改革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和现实指导意义[4]。我国《高等教育法》第5条规定,高等教育事业的发展,必须符合国家和人民的利益,要求在国务院的统一领导下进行办学。这种表述客观上对人们的心理造成了影响,认为高等教育事业的发展、规划由政府负责,政府是唯一的投资人。作为政府的管理对象,高等教育行业应当无条件地服从政府的安排。在这种态势下,高等教育体制陷入僵局,而随着政府职能的转变,高等教育体制创新势在必行[5]。新公共管理主张政府在公共行政管理中应该是制定政策而不是执行政策,政府只起掌舵作用而不是划桨作用。

具体来说,政府的主要管理职能是制定和监督实施法规、政策,检查督促高职院校依法办学,保证国家教育方针政策的贯彻落实;通过规划、拨款、评估和信息等手段,为高职院校的发展提供必要的引导、指导和服务。高职院校要结合地方经济发展的实际,因地制宜,采取有力措施,提升职业教育对促进城乡经济与产业结构调整、提高劳动者素质、促进劳动就业和再就业以及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的作用,推进高等职业教育快速发展。要以就业为导向进行培养模式、学制、课程、教材和教学方法的改革,把用人单位的满意度作为衡量质量的重要标准之一。

3结语。

新公共管理思想对我国政府高等教育改革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和现实指导意义。新公共管理运用于高等职业教育管理中,将会使得高等职业教育管理更好也更加有效,可加强高等职业教育与生产、科研和社会其他各方面的联系,使高职院校逐步具有主动适应经济和社会发展需要的积极性和能力。教育部副部长鲁昕在中国职业技术教育学会2009年学术年会暨第三次理事会上明确指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职业教育改革创新的基本任务是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提高质量为核心,理清发展新思路,增强职业教育主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意识和能力,树立育人新理念,落实改革新举措,创造发展新环境。职业教育的功能定位必须服务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服务产业结构调整和升级,服务工业化、城镇化、现代化发展进程,服务国家统筹区域、城乡协调发展,服务区域特色产业发展,服务企业技术进步和产品换代,服务民族文化和民间技艺的传承,服务改善民生和社会稳定。大力发展职业教育,对于大规模培养技能型高素质劳动者的能力、统筹城乡发展和实现教育公平机会的能力、建设人力资源强国的能力,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今后要紧紧抓住难得的发展机遇,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之路,要将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与促进高等职业教育发展结合起来,求真务实、锐意进取,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促进区域经济发展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参考文献。

[1]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EB/OL]。

(2010-08-20)ybcpedu.cn/ReadNews.asp?NewsID=19781.

[2]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意见[Z]。2004.

[3]刘军。促进安徽高等职业教育为地方经济发展服务的政策和策略研究[D]。合肥:合肥工业大学,2008.

[4]陈振明。公共管理学[M]。2版。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4.

第9篇:高等职业院校劳动教育范文

关键词高等职业教育;区域经济;协调发展。

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指出:“要大力发展职业教育。发展职业教育是推动经济发展、促进就业、改善民生、解决”三农“问题的重要途径,是缓解劳动力供求结构矛盾的关键环节,必须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1],为高等职业教育的进一步发展指明了方向,而高等职业教育则肩负着培养面向生产、建设、服务和管理第一线需要的高技能人才的使命,在加快区域经济发展、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进程中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但受多种因素的影响,高等职业教育在许多地方尚未受到地方政府的重视,它在区域经济发展中的优势作用也未得到很好的发挥。

新公共管理环境下我国应建立具有多层次内涵的服务型政府,这应该是政府实行高等职业院校管理职能转化的首要目标。按照市场经济的要求,政府应转变观念,为高等职业院校改革和发展在投资等诸多领域提供良好的服务,建立服务型的高等职业院校管理职能。对于高等职业院校遇到的问题,应主动及时地组织调研、沟通、解决。要改变指挥式管理,切实强化服务职能。实践证明,加强高等职业教育与区域经济的协调发展,关系着一个地区劳动力就业和社会保障事业的发展,关系着一个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进程,也是贯彻科学发展观和实现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的具体体现。WWW.133229.cOM

1新公共管理下高等职业教育在区域经济发展中的作用。

高等职业教育是提高劳动者素质,加快人力资源开发和拓宽就业渠道,促进劳动就业和再就业的重要举措。作为地方高等职业技术院校,其自身的发展与地方经济有着密切的关系,需要充分发挥自身在区域经济发展中的作用来体现。

新公共管理就是要改革政府管理的体制,通过参与公共管理的主体多元化和公共管理手段的企业化方法,使政府发挥新型、不同和有效的作用,而是作为高等职业教育的促进者,从而达到提高政府公共管理有效性的根本目标,实现高等职业教育的可持续发展。

1.1为区域经济发展提供高级技能人才,实现区域经济又好又快发展高等职业教育的主要任务是为地方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需要培养大批高级技能型和应用型人才,尤其是为地方生产、建设、管理、服务第一线培养“下得去、留得住、用得上”的高级应用型人才。随着经济建设的发展,产业结构的不断优化调整,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步伐的加快,各行各业生产由劳动密集型逐渐向技术密集型转化,由对熟练劳动者和中初级人才的需求转化为对中高级人才的需求,这种高素质人力资源,需要通过高等职业教育提供。作为农业大市,宿州市经济的主要问题表现在农业比重较大,靠天吃饭,加工业产品多为初级产品,这些问题影响产业结构的优化升级。工业规模小,小企业多,经济总量少。宿州市经济发展处于工业化初期,工业企业技术创新能力需要提升,产品结构有待升级。产业结构升级力度相对落后。传统产业仍占主导地位,新兴产业发展滞后。

加快宿州经济发展的基本对策就是要进一步加快产业结构的优化升级;全力推动宿州新型工业化大发展,加强县域经济发展,增强“三大板块”的协调性;通过优化第三产业内部结构发展第三产业;教育优先,为即将到来的快速发展做好人才准备,其中最主要的就是将大量的农村人口引入第二、第三产业服务,而这些人最缺乏技术,不能适应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发展需要,因此,需要通过高等职业教育将他们培养为高素质的实用人才。

1.2提高劳动者素质,加快区域经济发展科学发展观的实质是实现经济又好又快发展,我国经济发展的明显趋势不再是区域之间经济发展规模及数量的竞争,而是发展水平和质量的竞争,决定经济发展水平和质量最关键的因素是劳动者的素质和能力。提高劳动者素质是加快区域经济发展的必然选择。特别是作为区域经济,随着经济结构调整步伐的加快,传统产业的改造与升级,高新技术的运用与推广,产品质量与劳动生产率的提高,都需要高素质劳动力作为基础支撑。高等职业教育不仅对受教育者进行科学文化、知识技能的传授,而且注重受教育者精神、道德以及人生观、价值观和世界观的教育。因而总体而言,接受过高等教育的劳动者,不仅具备更强的劳动技能,而且具有更高的劳动素质。通过发展高等职业教育,在人才的素质要求和能力结构方面能够实现与社会经济发展要求的对接,为经济发展培养具有各种能力和素质的高技能人才。因此,当务之急是大力发展高等职业教育,尽快培养一批实用型人才,以此带动劳动者素质与能力的提升。

1.3培养市场短缺人才,加速区域产业结构调整和优化综观近年来我国区域经济发展态势,应用型人才的短缺制约着一些企业的发展。高等职业教育由于人才培养的职业定向性、市场针对性以及价值功能的高效性,能较好地缓解这一矛盾。从本质上讲,高等职业教育是一种面向市场、面向社会的教育,也就是其专业设置、课程建设和人才培养都要以市场需要为目标,市场需要什么样的人才,高等职业教育就应培养什么样的人才。高职院校具有一批科学技术人才和较为先进的实验设备,是一个能参与技术创新、技术交流、技术转化和技术贸易的基地,一方面可以把自己的科研成果、发明创造、先进工艺、先进技术通过技术市场转化为生产力,推动区域经济的发展;另一方面,可根据区域经济发展的科技需要,调整自己的科技方向和科研计划,使其更符合区域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产生更大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2新公共管理下实现高等职业教育与区域经济的协调发展。

近年来,我国高等职业技术教育得到了突飞猛进的发展,为经济建设发展作出了应有的贡献。就宿州市而言,职业教育招生人数逐年增加,“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得到加强,职业技能培训成绩显著,办学质量不断提升,但总体来看,职业教育仍然呈现弱势,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和困难。一是思想观念问题。一些地方和部门对职业教育的地位和作用认识不足,实际工作中对职业教育不重视、不支持的现象仍然存在。一些家长对子女接受教育的期望值过高,不希望子女将来从事生产、服务第一线的工作。二是投入问题。投入不足是制约职业教育发展的瓶颈之一。宿州市人民政府2004年6月下发了《关于推进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意见》,强调要加大职业教育的经费投入[2]。但受地方经济发展水平的制约,对职业教育的投入未完全兑现,导致职业教育发展教慢。三是学校自身问题。学校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缺乏活力,职业教育与产业发展之间良性互动的有效机制尚未形成,运作模式与市场衔接不够紧密,过分强调知识的系统性、完整性,未突出技能培训、服务就业的办学思想。四是学生就业问题。总体来看,近年来高等职业院校毕业生的就业率很高,但职业学校毕业生就业难的问题较为突出,究其原因主要表现在:①新增社会就业岗位满足不了新增劳动力的就业需求;②对《职业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执行不力,就业准入制度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等未完全建立,就业制度不够完善,技能培训的任务不突出,毕业生技能不过硬,是导致毕业生就业难的主要原因。高等职业教育是我国整个国民教育体系中不可缺少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牵动经济全局的先导性事业和惠及广大人民群众的重要公益性事业。要坚持科学发展观,抓住“进口”“出口”2个关键,夯实教育教学管理这个基础,面向市场办学,实现由学历教育向终身教育和技能培训的转变,将为当地经济发展培养人才转变成为将农村劳动力向城镇转移,培养一大批高素质劳动者和专业技术人才,为加快推进区域经济发展提供人才支撑。

2.1加大职业教育投入,健全保障机制自20世纪90年代以来,我国高等职业教育进入快速发展时期。统计数据显示,截至2009年,全国独立设置高职院校1 215所;招生人数达313.4万人,与本科招生规模大体相当;在校生964.8万人,我国90%以上的地市至少有1所高职院校。高等职业教育成为高等教育不可缺少的一部分,为社会培养了一大批高素质的技能型和应用型人才,对于促进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发挥着越来越大的作用。但与此同时,经费投入的不足日益成为制约我国高职教育发展的重要因素。相比于普通教育,职业教育偏重于实际操作技能的培养,需要配备更多更新的实训设备,因此往往需要更大的投入。据中华职业教育社副理事长马国湘的研究,在西方发达国家,高等职业教育的办学成本一般是普通高等教育成本的2.64倍。然而,我国目前对高职教育的经费投入却普遍低于其他类型的教育。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明确指出:“政府切实履行发展职业教育的职责。把职业教育纳入经济社会发展和产业发展规划,促使职业教育规模、专业设置与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相适应。统筹中等职业教育与高等职业教育发展。健全多渠道投入机制,加大职业教育投入”[1]。因此,必须在经济发展、社会发展中,加大对高等职业教育科研工作的经费投入,确保在经费投入、外部环境、整体地位方面使高等职业教育等同于甚至优于普通教育。要逐步增加公共财政对高等职业教育的投入。根据经济状况,按职业院校的类别和专业属性,分类研究和制定包括教师工资和公用经费在内的生均经费标准,并逐步按生均经费标准落实公办职业院校经费。各级财政要设立职业教育专项经费,并确保经费逐年增长。职业教育专项经费重点支持技能型紧缺人才专业建设、师资培养培训、欠发达地区的职业教育发展。一些研究建议,实行教育经费预算单列,建立高等教育公共财政体系,可实现教育事权与财权的统一,确保政府对教育的投入,使教育发展的经费需求与政府的投入更加协调,更好地提高教育资源配置的效率。实行教育经费预算单列,也有利于高等教育基金制的建立和实行。这一建议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七章第五十五条得到体现:“各级人民政府的教育经费支出,按照事权和财权相统一的原则,在财政预算中单独列项。”政府和学校主办单位,要认真组织实施国家和省级职业教育专项建设项目,所需配套经费按项目实施要求足额拨付到位。

2.2改革专业设置,建立市场机制新公共管理环境下对高等职业院校进行管理,就是要政府转变职能。要让高职院校享有充分的办学自主权,真正成为能按市场规则运作,面向社会自主办学的法人实体,如专业设置权。应当允许高职院校自主设置专业,能根据社会、人才市场的实际需要自主设置适销对路的专业,增强高职院校服务社会的功能。高职教育的专业设置要根据区域经济建设对实用型人才的需求,按照职业岗位需要进行调整。专业设置要适度超前,要根据科学技术的发展与进步,充分注意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的产生,对未来人才的需求进行科学预测,适时开设新专业。

对已开设的专业,要及时更新和补充有关知识技能,对预计数年后可能被淘汰的专业要及时停办。专业设置一定要立足地方,为当地经济发展服务,高职院校的专业应围绕当地产业发展需要进行设置和调整,专业既是学校教育的基本载体,又是社会需求的反映,是社会需求和学校实际教学工作的结合点。因此,必须仔细地考察当地经济形势,努力把专业设置、教学计划、教学内容及科研活动紧密联系当地产业、企业的现状和发展要求,加强与企业的交流与合作,推动经济发展。

2.3改革教学方法,建立实训基地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明确指出:“制定职业学校基本办学标准。加强‘双师型’教师队伍和实训基地建设,提升职业教育基础能力”,“调动行业企业的积极性。建立健全政府主导、行业指导、企业参与的办学机制,制定促进校企合作办学法规,推进校企合作制度化。鼓励行业组织、企业举办职业学校,鼓励委托职业学校进行职工培训。制定优惠政策,鼓励企业接收学生实习实训和教师实践,鼓励企业加大对职业教育的投入”[1]。高职教育要突出学生学习的主体地位,注重学生实践操作的讲解指导,增大实践性环节所占课时的比例,加强培养学生的实际操作能力。要强化实习实训基地建设。在充分利用现有职业教育资源的基础上,统筹规划,加大地方财政扶助力度,重点建设共享、共用的开放型实习实训基地。

2.4开拓市场,扩大办学规模市场经济条件下,高职院校想要很好地生存发展必须有强大的集聚力,即尽快提升学院吸纳各种资源用于办学的能力或效应。要按照“产学结合”的理念、“校企合作”的思路,不断创新办学模式,着力打造品牌专业,迅速提高办学声誉并产生强大的集聚效应[3]。衡量高职院校办学成功与否的标志在于其辐射力,也就是要增强其服务社会、推动乃至拉动经济发展的能力或效应。近年来,宿州职业技术学院解放思想、更新观念,按照现代职业教育的理念,深化以教学为核心的一系列改革,办学实力迅速增强,对区域经济的支撑度和贡献率迅速提高,先后承办了宿州市新型农民创业培训班,全国农技人员能力提升培训班,宿州市大学生“村官”岗前培训班,安徽省中职骨干教师培训班,有力地推动了当地经济的发展。随着区域经济结构调整和劳动力跨行业、跨地区流动的增多,高职院校要转向学历教育与非学历教育并重,职前与职后培训并重,发挥教育资源的使用效率,提高区域人力资源的综合素质。要以挖掘农村生源潜力为重点,努力扩大招生规模,提高农村劳动力的素质。在目前的教育格局下,高中教育的承载能力有限。相当一部分农村初中毕业生未进入上一级学校,过早地步入社会,通常仅滞留于传统农业领域。要改变这一现状,应突出解决好3个问题。①加大职业教育的宣传力度,增加社会对职业教育的了解,增强职业教育的吸引力,转变“上职校无用”甚至鄙薄职业教育的错误思想和“重学历、轻能力”

的用人观念。②建立健全对贫困生“奖、贷、补、减、免”的资助体系,实行“政府补一点、学校减一点、银行贷一点、企业帮一点”,鼓励帮助困难学生特别是农村学生进入职业学校,接受教育和培训。③协调职业学校为学生统一联系就业单位、统一办理用工手续,最大限度地消除学生和家长的后顾之忧。要支持一批具有行业、专业和资源优势的职业技术学院加快发展,做大做强,要不断扩大高职教育招收中职学校毕业生的人数;鼓励高职院校与本科院校联办高层次职业教育,为高职生提供更高的受教育机会,从而为区域经济的发展作出贡献。

2.5加强统筹,促进发展高等职业教育是提高劳动者素质、加快人力资源开发和拓宽就业渠道、促进劳动就业和再就业的重要举措,其最终目的是服务经济、服务社会。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完善及科技革命的日新月异,受教育优先发展战略和西方新公共管理思想的影响,政府如何有效地进行机构改革和教育行政职能的转变成为现阶段迫切需要面对和解决的问题。尤其在高等教育领域,在由计划经济体制向市场经济体制转轨的过程中,传统的全能型、管制型政府已明显的不适应社会和高校自身发展的实际需要,严重地阻碍了高等教育的健康有序发展。兴起于20世纪70~80年代的英美等国并迅速在全世界范围内得以扩展的新公共管理理论,对于西方公共部门管理尤其是政府管理的理论与实践产生了重大而深远的影响。它所强调的某些积极思想,如追求公共管理的效率和服务型目标,主张引入市场竞争来提高服务的质量和水平,要求行政权力的下放和撤退,提倡私营部门的有效管理方法以及实行绩效激励和监督评估等思想对我国政府高教改革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和现实指导意义[4]。我国《高等教育法》第5条规定,高等教育事业的发展,必须符合国家和人民的利益,要求在国务院的统一领导下进行办学。这种表述客观上对人们的心理造成了影响,认为高等教育事业的发展、规划由政府负责,政府是唯一的投资人。作为政府的管理对象,高等教育行业应当无条件地服从政府的安排。在这种态势下,高等教育体制陷入僵局,而随着政府职能的转变,高等教育体制创新势在必行[5]。新公共管理主张政府在公共行政管理中应该是制定政策而不是执行政策,政府只起掌舵作用而不是划桨作用。

具体来说,政府的主要管理职能是制定和监督实施法规、政策,检查督促高职院校依法办学,保证国家教育方针政策的贯彻落实;通过规划、拨款、评估和信息等手段,为高职院校的发展提供必要的引导、指导和服务。高职院校要结合地方经济发展的实际,因地制宜,采取有力措施,提升职业教育对促进城乡经济与产业结构调整、提高劳动者素质、促进劳动就业和再就业以及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的作用,推进高等职业教育快速发展。要以就业为导向进行培养模式、学制、课程、教材和教学方法的改革,把用人单位的满意度作为衡量质量的重要标准之一。

3结语。

新公共管理思想对我国政府高等教育改革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和现实指导意义。新公共管理运用于高等职业教育管理中,将会使得高等职业教育管理更好也更加有效,可加强高等职业教育与生产、科研和社会其他各方面的联系,使高职院校逐步具有主动适应经济和社会发展需要的积极性和能力。教育部副部长鲁昕在中国职业技术教育学会2009年学术年会暨第三次理事会上明确指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职业教育改革创新的基本任务是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提高质量为核心,理清发展新思路,增强职业教育主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意识和能力,树立育人新理念,落实改革新举措,创造发展新环境。职业教育的功能定位必须服务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服务产业结构调整和升级,服务工业化、城镇化、现代化发展进程,服务国家统筹区域、城乡协调发展,服务区域特色产业发展,服务企业技术进步和产品换代,服务民族文化和民间技艺的传承,服务改善民生和社会稳定。大力发展职业教育,对于大规模培养技能型高素质劳动者的能力、统筹城乡发展和实现教育公平机会的能力、建设人力资源强国的能力,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今后要紧紧抓住难得的发展机遇,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之路,要将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与促进高等职业教育发展结合起来,求真务实、锐意进取,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促进区域经济发展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参考文献。

[1]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eb/ol]。

(2010-08-20)http://www.ybcpedu.cn/readnews.asp?newsid=19781.

[2]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意见[z]。2004.

[3]刘军。促进安徽高等职业教育为地方经济发展服务的政策和策略研究[d]。合肥:合肥工业大学,20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