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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工作意见精选(九篇)

群众工作意见

第1篇:群众工作意见范文

改进调查研究

乡副科以上领导干部要多深入所挂村、组、户,所分管的部门抓任务落实、抓工作推进。调研、指导、检查工作要明确主题,增强目的性,深入了解真实情况,总结经验、研究问题、解决困难、指导工作。要多同群众座谈,多同干部谈心、多商量讨论,多收集社情民意、直面各种问题。乡干部下村不得从事与工作无关的活动。

简化接待

上级领导到我乡调研指导检查不张贴悬挂横幅标语,不打字幕、不立欢迎牌,不准以任何名义赠送礼品、纪念品、土特产。上级领导或部门来客招待由乡党政办统筹安排,除特殊情况外一律在乡食堂就餐,用餐标准及陪同人员按县有关规定执行,严格控制陪同人数。各所、站上级来客、兄弟乡镇、县外等客人联系工作需要用餐的,一律安排在食堂用餐,确需在营业性酒家用餐的,需经乡主要领导批准,按照每人30元的标准接待,否则一律不予报销。各所、站之间不许以各种名义相互宴请,更不许在城区招待客人。双休日、节假日值班领导、值班人员一律在食堂就餐。乡领导干部到村调研指导检查工作,原则上一律不安排工作用餐。确需用餐的,简约安排,严格把握实际用量,杜绝铺张浪费。所有公务接待,除属涉外涉商宴请,一律不得上烟酒。全乡干部职工在工作日中午一律不得饮酒。

精简会议活动

压缩会议数量和规模。会议内容相同或相近的合并召开,可开可不开的会议一律不开,尽量减少会议次数。要控制会议时间、参会人员和会议规模,力争时效性。乡村两级干部会议由乡党委会研究,党政办统筹安排。会议活动现场布置要简朴,工作会议一律不摆花草、不制作背景板。一般会议不安排用餐,党代会、人代会等重要会议用餐应简单,会议就餐一律不上烟酒。

精简文件简报

凡国家法律法规和党内法规已作出明确规定的一律不再发文。凡中央、省、市、县已公开的文件,乡里不再另行发文。未经乡党委、乡政府批准,乡直各单位不得向村党支部和村委会指示性公文。没有实质内容、可发可不发的文件一律不发。

规范考察活动

无实质性考察课题的不得外出考察。考察期间的住宿、出行要严格按规定执行。考察期间不得随意改变路线、行程和时间规定。村(居)不得私自外出考察,更不得借考察名义外出旅游。如需特殊情况必须外出的,实行报告制,须经乡主要领导同意,并报乡纪委备案。

厉行节约

认真执行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的规定。严禁用公款搞走访、送礼、宴请、旅游等,严禁组织消费性质的娱乐和健身活动,严禁以任何名义发放纪念品。精简办公用品种类,加强办公消耗品管理,办公用纸要节约,推行双面打印,各办公室用水、用电要控制,下班后及时关闭电灯和空调等,不浪费一度电一滴水,减少水电气等能源和公务用车用油、维修、保险等消耗,切实降低后勤服务成本。最大限度压缩公用行政经费支出,压缩不必要的开支,创建节约型机关。

加强监督管理

乡副科以上领导干部要率先垂范,带头执行,要求别人做到的自己首先做到,要求别人不能做的自己坚决不做,以良好的作风赢得广大群众的信任和支持。严禁乡村(居)干部酒后驾车,严禁乡村(居)干部工作期间随意串岗或上网游戏、炒股、网购、视频聊天等。

第2篇:群众工作意见范文

一、总体要求

做好党员联系和服务群众工作,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思想、邓小平理论和“*”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忠实践行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密切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拓展党员联系群众的途径,丰富党员服务群众的内容,畅通群众表达意愿的渠道,把帮扶困难群众作为重点,努力解决群众生产生活中的实际问题,团结带领群众共同实现党提出的各项任务。

党员联系和服务群众要到以下几点:

(一)尊重和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尊重和维护宪法、法律赋予人民群众的各项权利和正当利益,自觉同侵害群众合法权益的行为作斗争。

(二)听取和反映群众的意见。经常深入群众,了解群众情绪,倾听群众呼声,反映群众的意愿和要求。

(三)帮助群众解决实际困难。关心群众疾苦,为群众做好事、办实事、解难事,解决群众生产生活中最迫切的实际困难和问题。

(四)虚心向群众学习。尊重群众的首创精神,善于发现群众中的先进典型,及时总结和宣传群众创造的有益经验,在联系和服务群众的过程中吸取营养、经受锻炼、接受监督。

(五)做好群众的思想政治工作。向群众宣传解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教育引导群众正确处理个人利益与集体利益、局部利益与整体利益、当前利益与长远利益的关系,凝聚群众力量。

二、主要方式

基层党组织要按照上级党组织的要求和自身条件,组织党员在做好本职工作的基础上,选择适当方式,做好联系和服务群众工作。

(一)结对帮扶困难群众。有帮扶能力的党员要与困难群众结成帮扶对子。既要立足于解决群众的实际困难,又要帮助他们树立信心,提高工作技能,自强自立。

(二)参加主题实践活动。党员要积极参加党组织开展的以服务群众为主要内容的主题实践活动,推行党员承诺,有条件的党员每年要承诺为群众办一两件实事。承诺内容要切合实际,具体可行,履行承诺的情况要自觉接受党组织和群众的监督。

(三)参加设岗定责活动。农村和街道社区党员,要根据自身实际情况,按照自主申报和组织安排相结合的办法,选择所在党组织设立的联系和服务群众岗位,履行岗位责任,努力做好联系和服务群众工作。

(四)参加社会公益活动。党员要积极参加所在地建立的志愿者队伍,开展多种形式的便民、利民活动,义务参加党员服务站(点)的工作。积极参加政府或社会团体组织的扶贫、支教、保护环境和关心下一代等志愿者服务活动。积极参加帮助生活困难群众的捐赠活动。

(五)深入基层调研。各级领导机关的党员干部要进一步转变作风,深入基层调查研究。省部级党员领导干部每年至少要有1个月时间,市县两级党员领导干部每年至少要有2个月时间,深系点和基层单位调研,特别要注意深入到艰苦地方、困难地方和问题多的地方,听取群众意见,走访慰问困难群众,帮助基层和群众解决实际问题。要坚持民主决策,把调查研究的成果作为决策的重要依据,充分体现和维护群众的利益。调查研究要讲求实效,切忌形式主义。

(六)做好接待群众工作。党员干部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要根据各自岗位职责,定期接待群众,认真听取意见和建议。对群众反映的问题,包括中反映的问题,能够解决的要及时解决,受客观条件限制暂时不能解决的,要向群众做好解释工作,并协调有关部门创造条件逐步加以解决。

党员领导干部在联系和服务群众的过程中,要注意加强同派和无党派人士的联系,经常听取他们的意见和建议。

鼓励基层党组织和党员不断创新联系和服务群众的方式方法,并把好经验好做法及时推广运用到联系和服务群众的工作中去。

三、加强组织指导

各级党组织要把做好党员联系和服务群众工作列入重要议程,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加强指导。在党委统一领导下,组织、宣传等部门和纪检机关要各司其职,相互配合,形成合力。基层党组织要切实履行职责,做好党员联系和服务群众的具体组织工作。

(一)加强马克思主义群众观教育。要对党员进行马克思主义群众观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以服务人民为荣,以背离人民为耻,端正对群众的态度,增进与群众的感情,创新群众工作方法,提高服务群众的本领。

(二)建立党员联系和服务群众网络。街道(乡镇)、社区(村)党组织可建立党员服务站,集贸市场、居民楼和商务楼宇可建立党员服务点。党员服务站(点)要在做好服务本地党员和流动党员工作的同时,积极开展服务群众的工作。要注意整合一些地方建立的街道(乡镇)一站式服务中心、居民(村民)事务中心等服务群众的社会资源,综合利用,避免重复建设。机关、学校、企事业的单位的基层党组织,也可以建立党员服务站(点)。建立党员联系和服务群众网络,要从实际出发,不搞“一刀切”。

(三)畅通群众表达意愿渠道。实行政务公开、厂务公开和村务公开,逐步推行党务公开,推广居民(村民)议事等做法。公开设置意见箱、热线电话和举报电话,利用电子政务等信息网络手段,方便群众反映情况、发表意见,帮助党员做好联系和服务群众工作。对涉及多数群众切身利益的大事,要广泛征求群众意见。对群众反映的情况,要及时反馈意见。

第3篇:群众工作意见范文

一、征求意见和建议的要求

区政府领导班子及成员采取不同的方式,广泛征求意见和建议,查找区政府领导班子及成员自身在“”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

二、征求意见和建议的方式

(一)书面征求意见和建议(7月份起,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负责)

以区政府办的名义下发书面征求意见通知,就进一步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自治区党委“两规定一办法”,反对形式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等方面,征求各乡镇、街道以及区直局级以上单位对区政府领导班子及成员的意见和建议。

(二)召开座谈会听取意见和建议(7月份起,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负责)

区长主持召开区政府班子领导成员座谈会,就改进工作作风,反对“”等方面,听取对区政府领导班子及成员的意见和建议。

(三)深入各联系点听取意见和建议(7月中旬完成,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和区政府领导兼任主要领导的单位负责)

区政府班子领导要深入各自教育实践活动联系点,通过到农村田间地头、企业生产车间、基层工作现场,以实地走访、召开座谈会、召开群众大会等各种形式,分别听取农村(社区)、事业单位、合作社(公司、协会等)等不同领域、不同层次干部群众的意见,了解基层干部群众的期盼和愿望。召开座谈会不少于2次,群众大会选择在1个村(社区)召开。

(四)深入分管部门和单位征求意见和建议(7月中旬完成,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和区政府领导兼任主要领导的单位负责)

区政府班子领导结合工作分工,深入分管领域、单位和部门,就改进工作作风,反对“”等方面,听取对区政府领导班子及成员的意见和建议。每个区政府班子领导到有关单位(部门)召开座谈会不少于1次。

(五)面向社会公众征求意见(6月起,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负责)

设立专门的电子邮箱:热线电话:征求意见箱:设在区委区政府办公大楼三楼,面向社会公开征求对区政府领导班子及成员在改进工作作风,反对“”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设立的电子邮箱、热线电话、征求意见箱情况以不同的形式向广大人民群众公布。

三、有关工作要求

(一)区人民政府办公室下发书面征求意见通知,收集后并进行梳理汇总。

第4篇:群众工作意见范文

一、群众工作运转良好。为顺利开展群众工作,设立了群众工作室。在各村设立了群众工作站,村党支部书记兼任群众工作站站长,“两委”成员兼任群众工作站成员,同时指定了1名社区调解委员会委员作为社区群众工作站专职人员。明确了专兼职工作人员职责,制定了相关制度并将制度上墙,真正让群众反映诉求找得着“门”、办理事情行得通“路”,生产生活放得下“心”,为扎实开展好群众工作奠定了良好的组织基础。

自群众工作室成立以来,努力做好群众工作,提高群众的满意度成为各村日常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为进一步深化宣传教育,各村对全村群众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提出了具体目标要求。各村分别召开了“两委”会议,成立了领导机构,制定了各自的实施方案。同时,通过开辟宣传栏、印发宣传资料、悬挂展牌等形式,加大群众工作宣传力度,广泛吸引群众参与,形成正确舆论导向,营造了良好的工作氛围。

二、实化内容,强化服务,确保了群众工作扎实有序推进。一是强化服务功能。重点围绕群众工作室(站)服务功能建设,切实规范办事程序,将村级土地流转、国家惠农资金补贴、计划生育优惠政策审批、群众、矛盾纠纷排查调解、接待、综治维稳等方面的便民服务工作,以流程图的形式公示上墙,让工作人员明白办事程序和办事流程,为群众办事提供了便利,提高了工作效率、融洽了干群关系。同时结合创先争优、机关干部综合素质提升等相关活动,就当前发展形势、群众工作政策法规等内容开展了集中学习培训活动,对服务群众的内容进行了广泛扩容,增强了广大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做好群众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二是扎实为民办事。围绕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拓展为民服务渠道,强化解决问题措施,努力为群众办实事好事。强化应急防范处理能力、突出社会矛盾化解。按照每周一小查,每月一大查的工作思路,广泛开展安全生产隐患和矛盾纠纷等不稳定因素的排查调处,积极预防和妥善处?各类,认真化解突出问题,切实解决群众合理诉求。积极开展弱势群体帮扶。结对帮扶困难户,帮助卡亚村村民彭昌明一家修建了新屋。积极做好农村养老及医疗保险工作、加大村居财务管理力度。实现了村居财务管理的规范化、制度化和民主化,有效消除群众疑虑,避免了村居干部因经济问题引发的违法违纪现象,化解了干群矛盾,减少了各类不稳定因素,为社会长治久安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三、完善制度,提高质量,确保了群众工作取得实际效果。一是健全领导干部接访回访下访制度。对群众反映的问题及时调查,认真协调解决;领导干部定期深入基层进行调研走访,了解收集社情民意,建立民意反馈工作台帐,主动帮助群众解决实际问题;明确规定对立案的件要在7日内进行回访,告知人案件进展情况,对已经结案的件在结案后1个月内进行回访,详细了解问题是否解决,对象是否满意,对工作有何意见和建议。二是完善案件领导包案制度。对群众反映的每一个问题,根据问题的性质和所属,明确1名分管领导和有关科室包案,其他领导负责协办。严格落实定牵头领导、定科室负责人、定具体办案人、定解决时间、定回访巩固率;包接待、包协调、包督办、包落实、包稳定的“五定五包”责任,综合运用行政、经济、法律及思想教育等手段,按照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及时妥善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三是建立完善民生实事公开承诺制度。街道把改善和保障民生作为做好群众工作的着力点,围绕社会保障、扶贫开发、帮扶救助、落实惠农政策、推进文教卫事业等重点工作,积极研究谋划,确定具体工作任务,明确目标要求、责任人和完成时限。各村居每月的村务、财务开支、重大事项研究等都及时通过公开栏进行公开,接受群众监督。

第5篇:群众工作意见范文

一、提高认识,增强做好新形势下群众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群众观点是马克思主义的根本观点,群众路线是党的根本路线。密切联系群众,善于做群众工作,是党的政治优势和优良传统。3月上旬,市召开全市群众工作会议,总结交流经验,研究部署新形势下的群众工作,市委书记姜大明深刻阐述了做好群众工作的极端重要性,提出了明确要求;3月下旬,市群众工作联席会议召开第一次会议,对群众工作作出具体部署。加强和改进群众工作,是市委、市政府在新形势下作出的重大决策,对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推动省会又快又好发展,构建和谐济南,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近年来,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在各级党委、政府和市纪委常委会的领导下,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积极履行纪检监察两项职能,在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维护和实现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等方面,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社会满意度逐年提高,密切了党群、干群关系,维护了党和政府的良好形象,为省会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有力保证。但是,应当清醒地看到,在少数地区、部门和单位仍然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有的党员干部理想信念不坚定,大局意识不强,作风漂浮;有的群众观念淡薄,对群众的冷暖疾苦漠不关心,工作方法简单生硬;有的热衷于搞所谓的“形象工程”、“政绩工程”,劳民伤财;有的贪图享乐,甚至,贪污受贿;上学难、看病贵的问题反映比较强烈;在土地征用、城镇房屋拆迁、企业重组改制和破产、环境保护、企业安全生产等方面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还时有发生。这些问题的存在,严重侵害了群众利益,破坏了和谐稳定的发展环境,损害了党和政府在人民群众中的形象和威信。可见,努力提高群众工作能力,切实维护群众利益,是摆在我们面前的一项重要而紧迫的任务。

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一定要从政治和大局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新形势下群众工作的重要意义,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按照全市群众工作会议的部署安排,以更加积极的姿态、更加主动的工作、更加有力的措施,充分发挥纪检监察职能作用,切实加强监督检查,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为推动省会又快又好发展提供坚实的群众基础和坚强的政治保证。

二、突出重点,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

(一)着力解决群众上学难、上学贵问题。实施农村中小学免费义务教育,对贫困家庭学生免费提供教课书和补助寄宿生生活费。继续执行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一费制”收费办法,严格规范服务性收费。停止审批新的改制学校,对已改制学校进行全面清理整顿,严格规范办学行为。坚决禁止公办高中以下学校开办“校中校”、“校中班”,严禁以还贷等名义向学生高额收费。继续严格执行公办高中招收择校生“三限”政策,全面推进高校招生“阳光工程”。出台《济南市教育乱收费责任追究办法(试行)》,进一步规范收费行为,加大责任追究力度。

(二)切实解决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推行网上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办法;继续推进高值医用耗材和大型医用设备集中采购试点工作。加强医疗机构管理,坚决制止科室承包及医务人员个人收入与科室经济收入直接挂钩的做法,规范医院和医生的用药和治疗行为,坚决纠正医务人员收受“红包”等问题。强化医药价格监管,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规定,全面规范医院药品加价行为,认真清理整顿乱检查、乱开药、乱加价、乱收费等问题,严肃查处各种价格违法行为。认真落实省政府《关于违反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行政处分决定(试行)》,扎实推进试点工作。大力发展社区卫生服务,方便群众看病就医,降低群众医疗费用负担。

(三)认真解决企业违法排污侵害群众权益问题。坚决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严厉打击企业违法排污行为,督促各级各部门和企业对重大环境安全隐患进行全面整改,建立较为完善的环境污染事件应急管理体系。按照监察部、环保总局《环境保护违法违纪行为处分暂行规定》,坚决查处各种环境违法违纪行为,保障人民群众的健康和生命安全。

(四)加强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工作。按照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要求,围绕以乡镇机构、农村义务教育和县乡财政体制改革为主要内容的农村综合改革,加强对转移支付、资金投入等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各项支农惠农政策落到实处。严格执行涉农税收价格和收费公示制、报刊征订限额制和责任追究制,进一步完善“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管理制度,坚决纠正面向农民的“三乱”行为,严防农民负担反弹。严厉打击哄抬农资价格、制售假劣农资坑农害农行为,切实维护农民的合法权益。积极推进村干部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专项审计工作。

(五)全面清理和规范评比达标活动。各级各部门要在全面调查摸底的基础上,坚决取消脱离实际以及加重基层、企业和人民群众负担的评比达标项目,严肃查处利用评比达标活动乱收费和搞各种摊派的行为,制订进一步加强评比达标活动管理的规范性意见,确保评比达标活动过多过滥问题得到基本解决。

(六)严格规范出租汽车行业管理。认真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出租汽车行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2004〕81号),严格清理整顿出租汽车经营权有偿出让的做法,不得出台新的出租汽车经营权有偿出让政策,已经出让的要依法解决好遗留问题;加强对出租汽车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的监管,全面清理针对出租汽车的收费项目,严禁各种乱收费、乱罚款;严格规范出租汽车企业经营行为,切实保障出租汽车从业人员合法权益。

(七)做好“四个纠正”等工作。继续纠正在征收征用土地、城镇房屋拆迁、企业重组改制和关闭破产中损害群众利益,以及拖欠农民工工资等问题。进一步完善征地补偿安置办法,公布统一年产值标准或区片综合地价并严格执行;严格执行征地告知、确认、听证、公告等程序规定,加强村集体征地补偿费的使用管理。认真做好城镇房屋拆迁计划的编制工作,合理确定城镇房屋拆迁规模;建立健全拆迁公示、听证、许可、承诺、资金监管、投诉举报、行政裁决和责任追究等制度,完善拆迁管理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机制。加强对企业重组改制和关闭破产工作的监督检查,切实解决好对职工的经济补偿和社会保障等问题。建立健全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长效机制,完善企业工资支付制度,加强工资支付保障制度建设。积极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重点解决社会反映强烈的教材销售回扣、药品开单提成和回扣等商业贿赂问题,重点查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谋取非法利益、索贿受贿的行为,坚决查处损害群众利益的商业贿赂案件。巩固治理公路“三乱”、党政部门报刊散滥和利用职权发行工作成果。

三、强化监督检查,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一)切实加强对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监督检查。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按照十六届五中全会的要求,积极履行监督检查职责,确保中央和省、市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为落实科学发展观提供有力保证。要围绕做好“三农”工作、转变经济增长方式、节约能源资源、保护生态环境和市委关于工业强市、创新型城市、和谐济南等重大政策和改革措施,加强监督检查,督促各级各部门增强以科学发展观指导各项工作的自觉性和坚定性,配合有关部门切实纠正盲目投资、重复建设、追求脱离实际的高指标等行为,坚决反对搞劳民伤财的“形象工程”、“政绩工程”,坚决克服形式主义、和弄虚作假的行为,坚决制止讲排场、比阔气、奢侈挥霍等不良风气。严肃查处严重违背科学发展观的行为,严格维护党的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保证政令畅通。

(二)继续深入开展“优化发展环境监督检查年”活动。认真研究制约发展环境的深层次问题,深刻剖析原因,制定有效的解决办法。进一步改进优化发展环境民主评议工作,在全面评议的基础上,重点评议教育系统;开展争创“政风行风建设先进单位”和“行风示范窗口单位”活动。总结推广搞好服务的成功经验和做法,促进政府部门强化服务意识,改进服务质量,树立服务型政府形象。建立和完善首问负责制、一次告知制、限时办结制、公开承诺制等制度,加大责任追究力度,规范行政行为。继续办好“聚焦济南发展环境”、“政务监督热线”、“济南廉政网”、《廉政纵横》、《廉政风云录》等栏目,查处和曝光一批损害发展环境的典型案件。

(三)发挥行政监察职能作用,促进依法行政、从严治政。围绕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开展执法监察。继续加强对行政许可法、土地管理法、招标投标法贯彻执行情况的监督,加强对市政务中心、北园大街拓宽改造等重大工程建设项目的监督。认真落实预防生产安全事故等规定,积极参加整顿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和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工作。围绕提高行政效率、改善行政管理,加强效能监察,重点加强对政府职能部门、行政执法机关行使权力、履行职责、执法程序的监察。对行政执法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出台《济南市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办法》,依法追究行政执法责任。加强廉政监察,教育引导党员干部为政清廉、奉公守法。

四、加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为新农村建设提供保证

(一)加强教育,夯实思想基础。结合先进性教育活动,抓好基层党员干部的党风廉政教育,重点进行马克思主义世界观、科学发展观和正确的政绩观、社会主义荣辱观、群众路线和群众工作方法、党的宗旨等教育。把廉政教育融入新农村建设中,培养新型农民。逐步建立基层党风廉政教育的长效机制。通过教育,进一步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增强群众观念、法纪观念和廉洁奉公意识,切实改进作风,真正做到办事要公、作风要实、用人要当、为政要廉,坚决制止吃拿卡要、与民争利的行为,成为群众信赖的贴心人和组织农民创造幸福生活的带头人,推动基层各项事业健康有序发展。

(二)建立健全机制和制度,加强党风廉政监督。研究制定全市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指导性意见。健全乡镇村(居)干部管理监督机制,完善基层站所管理制度,改善和强化村(居)级组织民主监督。开展乡村财务专项清理规范工作,加强对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的管理,市里将组织对乡镇财务管理工作开展专项检查。推进政务公开、村务公开、基层站所办事公开,建立完善监督制约机制,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民利。加强对新农村建设中各项方针政策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抓好涉农资金的监督管理。高度重视和改进工作,主动了解和解决群众的合理诉求,严肃查处严重侵害群众利益引发的违纪行为。

(三)抓好典型,推动工作深入开展。召开全市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总结推广不同地区、不同层面的先进经验和典型。特别突出的典型,向中纪委和省纪委推荐,争取在全省、全国推广。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和带动作用,促进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上新台阶,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供坚强保证。

五、切实加强领导,狠抓工作落实

(一)成立组织机构。群众工作是新形势下纪检监察机关的一项重要任务。为加强对群众工作的领导,市纪委、监察局成立群众工作领导小组,市纪委副书记、监察局局长李华贤任组长,市纪委常委、监察局副局长李大江、市监察局副局长丁毅任副组长,成员有室主任田兰英、党风廉政建设室主任李庆、执法监察法主任李晓磊、纠风室主任张伟力。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纠风室,丁毅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也要建立相应的领导机制和工作机构。

第6篇:群众工作意见范文

为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规范街道机关干部联村工作,根据街道“争当五型干部、争创五型班子”主题实践活动实施意见,经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研究,决定实施街道干部联村五项工作制度。为规范操作,推动工作落实,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突出改进作风、密切联系群众、服务全市追赶跨越重振雄风发展为主题,以规范街道机关干部下村工作制度为抓手,通过完善措施、建立机制,促进联村干部带着感情、带着问题、带着责任下基层,全方位服务村两委工作,加强指导和监督,促进辖区各村经济快速发展,为保持社会和谐稳定,服务“两富”建设做出积极贡献。

二、主要内容

(一)联村干部列席村两委会议制度

由工作片根据联村干部的分工,经常性深入到联系村。凡联系村村两委研究决定村级年度工作、重大事项的会议,联村干部必须列席参加,主要任务是加强指导监督,引导联系村两委科学民主决策,推动村级党务“阳光化”“透明化”操作。全程引导联系村实施村级规划、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土地开发利用、党员发展、合同财务管理和集体资产处置等热点难点问题的解决;规范村级会议的程序,确保会议合法、合理,避免发生村两委决策与国家政策、法律法规相抵触或出现偏差,提高村两委依法管理村级各项事务的能力;监督与会人员到会情况,保证会议议题、议事过程如期进行。

(二)联村干部领衔召开村民主恳谈会制度

由联村干部围绕优化发展环境、建设和谐女埠、美丽乡村,结合联系村村情民意,组织村两委班子成员、党员代表、村民代表、在村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涉及村集体利益的相关代表等,定期召开参加民主恳谈会,分类别开展征求意见活动,及时归纳与会代表提出的较集中的意见,为街道班子科学决策提供依据。

民主恳谈的内容范围:村集体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村庄建设规划意见;村集体经济项目的立项、呈报方案,村集体经济大额资金的使用,集体资产处置措施;兴修道路、水利、电力、自来水等村级公益事业的经费筹集方案以及建设呈报方案;村集体土地、房屋等集体资产的承包和租赁,宅基地的安排和使用,征收土地各项补偿费的分配和使用等;街道党工委、办事处涉及村民利益和影响当地社会发展的重要决策、阶段性重大工程项目意见建议等。

(三)联村干部村级疑难工作问诊会制度

健全联村干部下村调研工作机制,通过坐堂“闻诊”、上门“望诊”、排查“问诊”、多方“切诊”等方式,由联村干部定期召开村两委会议、党员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研究探讨解决联系村集体经济发展、美丽乡村建设、重大矛盾纠纷、村民反映的热点和难点等突出性问题,促进辖区各类矛盾纠纷的有效解决,切实维护街道和谐稳定。

(四)联村干部工作例会制度

分工作片召开联村干部工作例会,例会每周召开一次,由工作片总支书记召集召开。主要听取联村干部联村工作情况汇报,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的突出问题,分析经验与不足,并部署阶段性重点工作,由工作片总支书记对联村干部工作进行点评指导,并部署阶段性重点工作。

(五)联村干部信息公告制度

由街道统一制作联村干部亮相牌,将联村干部的姓名、照片、联系方式等个人情况,联村工作的职责、要求、任务等,在村务公开栏予以公告,方便村民办事,接受村民监督。

三、工作要求

1、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推行街道联村改进作风、密切联系群众五项工作制度既是贯彻上级有关精神的要求,也是提高联村干部工作责任心和执行力,改进工作作风的需要。作为街道机关干部,应从讲政治顾大局的高度切实抓好五项制度的贯彻落实。街道党工委将组建联村干部下村工作考核制度,定期对五项制度的落实情况进行督察通报,奖优罚劣,对工作成效显著的联村干部予以表彰,对工作成效处于后位的联村干部进行通报批评,取消评先评优的资格。

2、严格纪律,树立形象

街道干部要严格遵守政治纪律、组织纪律、群众工作纪律和各项禁止性规定,不准在联系村报销各种费用,不准用公款吃请,不准收受联系村发放的各种补贴、有价证券,不准在联系村廉价购买或收受物品和土特产,不准搞亲亲疏疏、乱承诺等不利于村里工作的行为等。深入群众一线,了解村情民意,指导和监督村两委做好党务村务工作,切实做到在位不缺位、到位不越位、帮忙不添乱、为民不扰民,真正树立联村干部务真求实、真抓实干、真心为民办实事的良好形象。

第7篇:群众工作意见范文

一、关于公务接待活动的规定

按照县委要求,精简接待活动,严禁大吃大喝和宴请吃请。一律不得在县城及以上城市开展工作接待活动,确因工作需要接待上级部门开展工作的,可在乡镇机关食堂安排工作餐。我镇机关和镇直单位干部下村工作不得在集镇餐馆就餐,政府机关一律不再报销香烟开支。

二、关于公务用车管理规定

按照机关小车管理制度严格管理,严禁公车私用。星期天和节假日入库或指定地点停放,一经发现擅自违规使用车辆,每次处罚直接责任人现金200元。被群众举报或媒体曝光的,将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违纪责任。

三、关于禁止镇村干部利用婚丧嫁娶、生日、贺房及子女升学之机大操大办的管理规定

政府机关及村干部及子女婚嫁要操办宴席的,必须事先向镇党委和纪委申报,包括举办的时间、邀请的对象和酒席的规模等要详细说明,经同意后方可按要求进行,未经同意不得擅自大操大办。镇村干部和镇直单位负责人及子女、亲属生日、贺房、升学等一律不准操办酒席、相互宴请、大操大办。

四、严禁镇村干部中午及在接待客人时过量饮酒。凡醉酒一例,每人次处罚现金200元;酒后影响正常工作、在群众中造成恶劣影响的,追究相关人员违纪责任。

五、不准在上班时间从事和其他娱乐活动。发现一例每人次处罚现金200元;累犯或被举报、曝光的,追究相关违纪责任。

六、进一步深化效能制度的执行落实

一是继续坚持执行好政府机关干部上下班签到制度、请销假制度、夜间值班制度等。值班人员要按时签到,做好电话记录、值班钥匙、值班记录资料等的交接工作,做好值班清洁卫生打扫工作,处置临时突发事件。违反规定的,按机关管理制度有关处罚决定执行,多次违反规定的,视情况给予相应处罚。领导干部到县城开会或办事应向书记或镇长说明,镇干部和村书记、主任外出(县外)要向镇书记、镇长汇报说明,经同意方可外出。

二是上班时间一律不得打游戏、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等,不得串岗、溜岗,聚集聊天。干部亲朋、子女及其他无关人员不得使用办公电脑等。发现一次上班时间上网聊天、打游戏或从事与工作无关的活动,属于初犯的,给予当事人批评教育,并责成当事人在镇(村)干部会上做出书面检讨,公开承认错误;属于累犯的,每次处罚当事人现金100元;三次以上(含三次)按违纪处理,追究违纪责任。

三是镇村干部要不断加强学习,进一步强化纪律意识、责任意识。要加强与自身工作和部门业务相关的政策、文件精神的学习领会,努力成为业务上的内行;要认真学习规章制度,自觉遵章守纪;要尽责履职,增强工作的主动性;要增强工作预见性,增强镇情了解和工作研判能力,主动及时向领导汇报,提出合理的工作意见和建议。

四是实行重大事件责任追究制。出现损害党委政府形象,损害群众利益被媒体曝光事件造成较大负面影响的,每件次处经济责任1000元,政府系统由镇长牵头、党建系统由党委书记牵头落实责任划分。

第8篇:群众工作意见范文

一、工作开展情况

书记和副主席一是带领和组织乡、村两级干部深入基层一线,广泛听取意见,征集群众反映集中的突出问题和意见建议,并认真抓好整改落实。二是邀请县政府副县长到我乡为乡、村两级干部、果技员和果业大户开展了一次黄龙病知识宣讲。三是深入乡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村,指导和督促该村支部开展好整顿转化工作。

二、征集的问题和意见整体情况

活动开展以来,乡党委组织机关干部和“三送”干部深入基层一线,广泛听取意见,征集群众反映集中的突出问题和意见建议,并认真梳理出了今年丞需解决的8项民生问题,其中涉及群众医疗、住房、教育、用水等方面。通过挂点县领导的支持和帮助,现已解决1条,正在落到和办理7条,取得明显效果。

三、问题整改落实具体情况

1、问题:由党委和政府出面协调县有关部门解决离退休老同志就医难的问题,争取医疗费就地拨款;

整改落实情况:挂点县领导书记和副主席亲自过问,协调解决,帮助联系医保局相关负责人争取有关事宜。

2、小学教师住房问题希望领导多关心一下,改善教师居住条件;

整改落实情况:挂点县领导书记和副主席亲自过问,协调解决,帮助联系教育局相关负责人争取农村边远艰苦地区教师周转房建设项目。

3、基田-关道路年久失修,不方便出行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该条路修复和扩建项目已列入县重点工程,总投资4000万元,该项目已于6月12日完成开标,现即将进入放线、征地拆迁、路基开挖平整阶段。

4、片区看病难,看病贵;

整改落实情况:挂点县领导到村实地调研了解片片区群众看病难、看病贵的情况,现场协调解决了新设卫生分院问题,并单县卫生局联系人员派驻及设备添置等事宜。

5、村、小组饮用水不安全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通过挂点县领导沟通协调,已向挂点单位争取建设资金10万元,其中6万元,4万元。村已成立用水协会,并已启动自来水工程建设,预计2个月后可完成建设,投入运行。

6、胡屋-长排道路泥泞不堪,村民出行不便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挂点县领导亲自过问协调,乡党委主要领导具体抓落实,长排小组已自筹资金35万元,乡财政出资10万元,并积极向交通、以工代账办等部门争取项目资金,现已完成路基工程,预计3个月后完成施工,投入使用。

7、村土坯房集中建设点地质灾害隐患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该问题已投入16万元完成施工,派出了安全隐患。

第9篇:群众工作意见范文

(征求意见稿)

 

按照省委、市委关于做好两项改革“后半篇”文章部署要求,为进一步加强城乡社区治理和基层群众自治工作,现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总体目标

坚持基础与提升并重,长期与短期结合,编制实施《攀枝花市“十四五”城乡社区发展治理规划》,抓好“社区、社会组织、社工”三社联动,持续改善社区综合服务设施,提升社区服务能力,补齐社区治理短板,形成相对成熟的城乡社区治理新理念、新机制、新模式、新场景。聚焦村级建制调整后的新情况和新变化,抓好改革后村(居)委会首轮换届,在自治协商、议事规范、村(居)务公开、“一肩挑”监督等方面完善制度、健全机制,推动基层群众自治取得新成效。

二、重点任务

1.坚持基层党组织核心领导。把加强基层党的建设、巩固党的执政基础作为贯穿社区治理的主线,全面推行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村(居)委会主任“一肩挑”和“两委”成员交叉任职。积极推动在居民小组、网格、小区新建党组织,扩大城市新兴领域党建工作的覆盖面。推动小区党组织书记或成员通过法定程序担任业委会主任或成员,符合条件的社区“两委”成员通过法定程序兼任业委会成员。探索设立社区综合党委,完善社区党建联席会议制度,落实辖区党员干部“双报到”制度。

2.推进城乡社区治理创新发展。全面呼应把握两项改革后空间新格局和发展新态势,科学编制《攀枝花市“十四五”城乡社区发展治理规划》,将城乡社区综合服务设施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城乡规划、土地利用规划等,自然资源规划部门牵头,民政、住建等部门相互配合,实现城市建设与社区建制统筹考虑、一体谋划。以每百户居民30平方米的标准配建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实施社区办公用房、活动场所面积均不低于400平方米的“双四百”工程,推进社区综合服务设施“补短板”达标和“强服务”提升,提倡一室多用、一室多能。2022年底前,完成社区党群服务中心亲民化改造。推进“互联网+社区”行动计划,建成一批智慧科技型社区。加强居民小区治理,推进平安社区建设,营造“自治、法治、德治”融合氛围。到2025年,形成较完善的“党建引领+综合服务+综治保障+科技赋能”城乡社区治理框架。

3.完善“三社联动”机制。按照“三年试点示范、两年扩面延伸、分级分类推进、充分整合资源”的思路,2021年,争取4个省级社会工作服务试点示范项目,依托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引入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实施社会工作服务项目,带动运行5个县(区)社会工作服务总站、10个乡镇(街道)社会工作服务站(其中涉改乡镇占50%以上)以及20个村(社区)社会工作服务室,初步构建县(区)—乡镇(街道)—村(社区)三级社会工作服务体系。孵化培育社区社会组织,完成50个功能服务型和50个兴趣爱好志愿服务型社区社会组织孵化培育,其中涉改社区比例不低于30%。建设社区志愿服务站(点)和志愿者队伍,推动社区志愿服务制度化、常态化。

4.提升村(社区)队伍能力。2021年4月底前,出台社区专职工作者岗位薪酬体系的相关政策文件,推进社区专职工作者职业化建设。2021年6月底前,市、县、乡三级联动、分层实施,对村(社区)“两委”班子成员进行全覆盖培训,帮助提升抓发展、抓服务、抓治理能力。持续开展社区社工队伍分级培训,依托社会工作信息系统,建立社工专业人才库,支持符合条件的社工专业人才通过选举进入村(社区)“两委”。积极培育社会组织、社会企业、专业社工队伍,成立志愿者服务队和各类“微组织”,支持多方主体参与基层治理。

5.推进村(社区)减负增效。厘清基层自治组织权责边界,健全城乡社区工作准入备案制度,梳理制定村(社区)依法履职事项、协助办理事项、负面工作事项“三项清单”,建立事项依法准入和动态管理机制。改进和规范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出具证明工作。建立村(社区)办公场所挂牌准入制度、牌子日常管理、挂牌督查问责三项制度,因工作需要确需挂牌的,须与城乡基层治理机构、民政部门协商一致,避免“两项改革”后各部门竞相挂牌乱象。全面建立村级民事代办制度。

6.高质量完成村(居)委会换届。2021年3月底前,完成新一届村(居)委会换届工作。严格实行村(居)委会成员县级资格联审制度,充分尊重民意,把优秀人才选进村(居)委会班子。按照“一人一策”妥善安置离任村(社区)干部。村(居)民委员会产生后10日内,依法推选村(居)务监督委员会成员和村(居)民小组长。2021年4月底前,完成村(居)委会下属委员会成员以及议事会、理事会、红白理事会等推选工作和其他村(居)组织建设,确保各类组织在党组织领导下依法开展工作、健康有序运行。

7.推动基层群众自治多元化。全面推行村(社区)重大事项“四议两公开一监督”工作法。完善村级议事规则,丰富议事协商形式和活动载体,规范议事协商机制,通过自治协商、集思广益、群策群力,凝聚基层治理强大合力。2021年6月底前,指导村(社区)制定村(居)民自治章程,修订完善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充分发挥红白理事会、乡贤理事会、村民议事会、道德评议会等作用,促进形成良好风气。健全村(居)务监督委员会监督机制,发挥群众监督作用。2021年底前,梳理村(居)务公开指导目录,规范村(居)务公开形式和内容。

8.探索培育社区经济。各县(区)选择1-2个社区,开展社区经济培育试点,积极探索社区服务新发展,在政策和体制机制上寻求新突破。盘活两项改革形成的各类存量和增量资源,推动支持符合条件的公益性社区服务类、物业服务类等组织向市场化转型。推动登记管理权限下放,支持有条件的地方设立社区治理发展基金(会)。引进和培育适合社区特点的创新创业平台,促进社区“新经济”发展。

9.开展基层示范创建。争创1-2个部级村级议事协商创新实验试点单位。开展基层治理示范街道、示范社区、示范小区创建,争创一批省级基层治理示范单位。2020至2022年,每年择优1个县(区)、1个街道(乡镇)和4-6个社区,争创全省城乡社区治理试点单位,着力打造便民服务型、智慧科技型、社会组织参与型、社会企业带动型、社区服务项目型和其他特色的“六型社区”。开展涉改村基层群众自治试点,争创省级“民主协商示范村”“民主监督示范村”“三治融合示范村”“场景营造示范村”“乡风文明示范村”。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级党委、政府要将城乡社区治理和基层群众自治作为“后半篇”文章的重要内容,切实履行主体责任,着力构建党委领导、政府主导、部门协同的组织体系;各级城乡基层治理委员会要发挥牵头抓总作用,加强统筹协调。完善“党建引领+综合服务+综治保障+科技赋能”治理模式,组织部门牵头党建引领,政法部门牵头综治保障,民政部门牵头集成综合服务和基层群众自治,市级相关部门按照方案分工加强协调配合。

(二)创新工作机制。创新资金投入机制,完善以省市补助为引导,县级投入为主体的稳定财政投入机制,整合各部门(单位)资金资源,加强社区经费保障。创新权责对等机制,建立社区工作事项准入制度,对确需社区承担的临时事项,须报请县级党委同意,所需经费下沉社区管理使用,健全社区工作者管理制度。创新资源整合机制,推动资源向社区下沉,推动社区与驻社区单位资源共用、阵地共建、活动共办,建立社区治理供需对接机制。创新内生动力机制,支持社区依法以市场化方式盘活社区资源,丰富社区服务供给,增强社区“造血”功能。创新人才培养机制,加强社区专职工作者队伍建设,完善岗位薪酬体系,推进岗位待遇职业化。创新共建共享机制,建立“社区呼叫、街道吹哨、部门报到”召集机制,鼓励驻社区单位和社会力量参与社区治理,推进“双报到”活动常态化开展。

(三)完善考评体系。将城乡社区治理和基层群众自治工作作为城乡基层治理的重要内容,纳入县级年度目标绩效综合考评和领导班子考核指标体系。建立街道(乡镇)和城乡社区履职履约双向评价制度,建立驻社区单位参与社区治理的责任约束和评价激励机制。建立基层群众自治综合评价体系和考核结果公开机制。完善考核退出机制,及时调整不胜任、不尽职的城乡社区“两委”成员。统筹做好城乡社区治理考核评价与基层治理、“两项改革”监测评估体系的有机衔接。

 

 

附件:2021年度加强城乡社区治理和基层群众自治

重点工作任务清单

附件

2021年度加强城乡社区治理和基层群众自治重点工作任务清单

序号

重点工作

主要任务

牵头单位

参与单位

完成时限

1

依法做好第十一届村(居)委会换届工作

2021年3月底前依法完成村级建制调整后的第一次村(居)委会换届工作;4月底前全面完成各下属自治组织组建。

市民政局

市委组织部

2021年4月底前

2

推进社区专职工作者职业化建设

出台《攀枝花市社区专职工作者管理办法(试行)》。

市委组织部

市民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

2021年4月底前

3

实施村(社区)“两委”班子成员“素质提升行动”

市、县、乡三级联动、分层实施,对村(社区)“两委”班子成员进行全覆盖培训。

市委组织部

市民政局

市纪委监委机关、市财政局、市农业农村局

2021年6月底前

4

制定村(居)民自治章程

指导各村(社区)制定村(居)民自治章程。

市民政局

市委组织部

2021年6月底前

5

建立城乡社区工作事项准入制度

出台全市城乡社区工作事项准入备案制度实施意见,制定村(社区)依法履职事项、协助办理事项、负面工作事项“三项清单”。

市民政局

市委组织部、市委编办、市财政局

2021年9月底前

6

完善村级民事代办制度

出台全市村级民事代办实施意见,指导各村落实民事代办制度。

市民政局

市委组织部、市农业农村局、市政务管理局

2021年9月底前

7

“四议两公开”专项督导

组织开展全市村(社区)重大事项“四议两公开”专项督导,指导县(区)建立议事协商事项目录和议事预审制度。

市民政局

市委组织部

2021年9月底前

8

梳理村务公开目录

梳理全市村(居)务公开指导性目录,完善村(居)务公开制度。

市民政局

市纪委监委机关、市委组织部、市农业农村局

2021年12月底前

9

编制“十四五”社区治理专项规划

编制《攀枝花市“十四五”城乡社区发展治理规划》,指导各县(区)做好本地区规划编制。

市民政局

市委组织部、市发展改革委

2021年12月底前

10

推进城乡社区综合服务设施“补短板”达标工程。

争取3-4个省级城乡社区综合服务设施“补短板”达标项目,市、县(区)统筹打造5个社区综合服务设施项目。

以每百户居民不低于 30 平方米的社区服务设施面积,室外活动广场不低于人均 2.5 平方米的标准,配建社区综合服务设施。

市民政局

市委组织部、市发展改革委、市住建城乡建设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政务管理局

2021年12月底前

11

创新居民小区自治机制

建立业务委员会成立备案制、物业承接查验备案制。修订住宅物业服务等级评定标准和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示范性文本。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市民政局

2021年12月底前

12

孵化培育社区社会组织

完成30个功能服务型和30个兴趣爱好志愿服务型社区社会组织孵化培育,其中涉改社区比例不低于30%。

市民政局

市财政局

2021年12月底前

13

城乡社区治理试点

争取1个县(区)、1个街道(乡镇)、4个社区为省级城乡社区治理试点。推进“互联网+社区”计划,建设2个智慧科技型社区。

市民政局

市财政局

2021年4月底前

14

基层治理示范

争创省级基层治理示范单位。

创建基层治理市级示范街道3个,示范社区20个,示范小区40个。

市委组织部

市民政局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财政局

2021年12月底前

15

基层群众自治试点示范工程

争创1-2个部级村级议事协商创新实验试点单位。

村级建制调整改革后的“多合一”村,分别围绕 “民主协商”“民主监督”“三治融合”“场景营造”“乡风文明”五个主题,争取5个省级基层群众自治试点。

市民政局

市纪委监委机关、市委组织部、市财政局、市审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司法局

2021年12月底前

16

社会工作服务试点示范

争取4个省级社会工作服务试点示范项目,带动运行5个县(区)社会工作服务总站、10个乡镇(街道)社会工作服务站以及20个村(社区)社会工作服务室。

市民政局

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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