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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营企业精选(九篇)

民营企业

第1篇:民营企业范文

(一)制定公有企业民营化的原则

首先,对公有企业民营化政策的内容进行分析,强化决策者的意志和能力,设定法律、制度上的准备程序,然后加以实施;其次,不断补充和完善各项制度,使调整手段制度化,尤其是善后措施一定要跟得上。为了达到预期目标,政府应考虑到资本结构和民营化的公有企业的经营效果、新的支配结构形成后的影响、如何消除民营化过程中发生的工人的反对和抵触情绪、如何扩大国民对民营化的支持度、出售公有企业的股份的可行性以及市场消化能力等。

1.决定构成公有企业民营化要素的范围

公有企业民营化要求把与财富和劳动供给相关联的职能由公共部门转移到民间部门,其核心内容就是所有权的调整及经营权的转移。决定公有企业民营化的概念框架和构成要素的范围非常重要,因为在达到既定政策目标的过程中,所有权、竞争、政府调控等构成要素对今后的政策推进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所以,韩国政府在出台方案时,非常重视划定公有企业民营化的概念范围。

2.明确推进民营化的目标,重新确立政府的职能

只有推行公有企业民营化的目标明确,才能选择正确的政策手段。民营化的目标就是提高企业经营效益,进一步适应本国经济发展变化的需要。在推进民营化之前,应对政府职能进行重新审查,将行政服务等公共财产以外的财富和服务职能转交给民间,使政府的职能向只担当产业、政策上的间接作用和调控作用的方向发展。

3.做好公有企业的分类

按照公有企业的类型,分别对其商业性、公共性、相关产业政策、手段、可行性等进行深入的调查分析,在此基础上重新进行分类,有选择地列入民营化对象。韩国通常把公有企业划分为4种类型,并分别采取不同的政策:(1)值得民营化且可行,推进民营化;(2)值得民营化,但可行性不足,对此类企业只能引入利润机制;(3)公益性较大的企业,对此类企业则采取引入和强化商业性因素;(4)政府业务,鼓励其追求公共性目标,不允许引入商业性因素。采用最佳的民营化方案

韩国的具体作法是:(1)充分考虑企业支配结构变化后的影响,虽然允许大股东掌握企业经营权的方式有助于提高企业经营效益,但同时也会出现经济力量过分集中的问题。所以,韩国政府在注重提高民营化企业效益的同时,采用各种手段限制经济力量过于集中到少数人手里,如以多种渠道出售股份、规定和限制股份的持有量,尤其是限制财阀并购,只是在有利于企业参与国际竞争或被民营化的公有企业规模不大时,才允许财阀和大企业并购。(2)向国外发售股票。金融危机后,随着国内资本市场开放度的增大,政府在民营化中已有限度地允许外国资本参与,即对可转让给财阀的企业才允许外国资本参与,而对不适合转让给财阀的大型企业则采取慎重态势,甚至拒绝参与。(3)协调好各种利害关系。韩国政府每次推进公有企业民营化之前都制定出一些有效缓和和解决各种利害关系冲突的方案,以便在发生矛盾时能及时加以解决,这也是保证公有企业民营化顺利进行必不可少的一个方面,在解决各种利害关系时,应尽一切努力,使政府持有股票的出售得到最佳回报。另外,不管承认大股东控制经营权是否,都有必要注意分散所有权,出售资产时不能伤及纳税人(公有企业真正的所有人)的利益。同时,努力保障原企业员工的合理、合法待遇,尽量让员工持有公民内部股,并解决好再就业问题,以安定人心,稳定社会秩序。

(二)民营化的主要方式及股份转让方法

1.民营化的主要方式

根据公有企业的性质和经营内容的不同,其民营化的方式也会有所区别:(1)出售资产(政府持有股票所有权转移)。通过出售政府持有的公有企业财产进行民营化方式可在较短的时间内较快地收回所投资金,是通常采用的方法。出售股票可有多种方式,即公有企业作为一个独立单位,出售其股票的一部分或全部;将企业分割成不同部分,优先出售给相关部门;只出售现有公有企业的周边业务部分;按买方不同可分为国民股、内部职工持有股、股票市场公开买卖及国外市场出售等。根据出售股票程度,可分为“完全民营化”和“部分民营化”。“完全民营化”是把企业的所有权和经营权彻底转让给民间;“部分民营化”是政府希望在一定时期内继续掌握企业的所有权和经营权,从而仅出售一定数量的股票。(2)契约制度。它是以合同承包的方式将地方服务机构或服务领域交给民间经营者进行管理与经营。如垃圾整理和街道卫生清洁工作等,由地方政府负责其财务开支,用税收金向经营者支付一定的费用,以补偿其提供的服务,避免直接向服务对象收费。另外,合同承包形式也可用于公共建设项目,以便在民营部门的投资者获得足够的回报后,再把资产归还国有部门。(3)放宽或撤消政府限制。放宽或撤消政府限制适用于法定的垄断待业机构,通过这种形式可使民营机构介入以前只有国有部门才能涉足的领域,通常是与出售股票方式结合起来的,也可视为民营化的启动措施。

2.股份转让方法

(1)公开发售。以一般投资者为对象,用公开投标的方式来决定发售价格和发售量。此种方法还可细分为3种,即以公定价格公开发售,事先由政府把发售的股份价格公布于众,由认购者申请认购数额;公开竞争,以公开竞争方式决定股票价格和发售量,面向普通投资者发售;混合方式,固定价格发售和公开竞争发售混合的方式,多数用于大型公有企业的民营化。采用公开发售方式时,要防止投资者串通一气压低股票价格,应事先定好发售价格,对个人认购股份的机会和数额进行适度限制。(2)直接出售。根据认购对象的不同,直接发售可分为发售给特定的人或特定的企业、直接发售给经营者及公司员工2种。此种方式的特点是,程序简便,费用低,但发售价格的公共性难以保证,垄断性较强的企业出售可能会引发新的垄断。所以,此种方式较适用于小规模公有企业的民营化及公有企业的部分民营化,以及受人为因素制约较多的公有企业民营化。(3)国民股。将公有企业股份发售给一般国民,以此来分配企业发展带来的红利、扩大和稳定证券市场。此种方法可避免政治上的舆论,防止新的垄断的形成,提高国民主人翁意识,有利于重新进行国有化,但由于发售给一般投资者时对股价实行了优惠,所以整个发售额会相对减少,如大量出售,需要有金融机构的配套支持才行。另外,会与所有权分散的民营企业一样,对外部效果依赖性大,责任不明确,很难对经营者进行有效的监督。

二、韩国公有企业民营化的进程

韩国的公有企业是在20世纪40年代中期由政府从日本人手中接管的铁路、通讯、专卖业、土地和其他归属财产等形成的。当时,韩国政府为了恢复和发展经济,对国家上述部门的公有企业进行整改合并与政策性扶植,使其得到较快的发展,并在整个国民经济中的地位与作用不断上升,但随着民营经济的不断壮大、经济发展形势的变化,原有公有企业政策中的弊端逐渐暴露出来,如公有企业经营效益下降,亏损扩大,政策的负担加重等。为扭转这种局面,政府开始对部分公有企业推行民营化。到目前为止,韩国已进行了5次公有企业民营化运动。

第1次民营化(20世纪60年代末~70年代初)。这一时期,韩国政府对部分公有企业采取股份转让及对国有城市银行实行实物出资的方式推行民营化,其中包括航空、制造业、运输、银行等部门中的公有企业。其中对“韩国机械”、“海运公司”、“造船公司”等以股份出售的方式进行;对“国有城市银行”、“银川重工”、“大韩航空”、“矿业冶炼公司”采取实物出资的方式进行,明显带有尝试性的投石问路的性质。

第2次民营化(20世纪70年代初~80年代初)。该时期的民营化主要是以公开投标竞价或发售股票的方式进行的。当时,完成了石油、银行等部门的7个企业的民营化。在银行部门先从“韩一银行”入手,然后是“第一银行”、“汉城信托银行”、“兆兴银行”,为了防止4家银行民营化时出现金融垄断主体,政府在招标时明确限定出售给法人和个人的股票各占一半,个人购买限度为总股份的5%,上市后持有限度为8%。石油领域于1980年完成了民营化,个人持股的比例没有明确规定。

第3次民营化(1987-1992年)。1987年4月卢泰愚政府设立了公有企业民营化推动委员会,并公布了对“韩国电力”等11家公有企业的民营化方案。其中对“韩国电力公司”、“通讯公司”和“国民银行”等优良公有企业以国民股的方式发售,国民购股十分踊跃,股票很快就被抢购一空。1987年12月,政府将“政券交易所”公有股的68.1%出售给25家证券公司,1984年4月,将政府和银行持有的“浦项钢铁”69.1%股份中的34.1%以国民股的形式发售,并于同年4月上市,成为韩国最早得到普及的国民股。1989年5月将政府持有的“韩国电力”21%的股份上市发售。但由于1989年以后韩国证券市场的不景气,除“韩国电力”、“浦项钢铁”两家企业上市股得以推行外,其他公有企业股票均未能按计划上市而被迫中断。

第4次民营化(1993-1997年)。此间公有企业民营化可分为2个阶段,即1993年的“公有企业民营化计划”和1996年实行的“大型公有企业民营化计划”。1993年12月开始推行的民营化规模较大,其中包括58家公有企业实行民营化和10家公有企业进行合并整改方案,民营化的重点是放在经营权和实质性转让上,以实现企业的责任经营化。主要体现在,以发售政府持有股的形式实现经营权的转移;从公平竞争原则出发,增大推进过程中的透明度,在政策上保证民营化的公有企业实现政企分离,提高企业经营效益。1996年,韩国政府把尚不完全具备民营化条件的4家大型公有企业(“人参烟草公司”、“煤气公司”、“韩国重工业”、“韩国通讯”)实行由专业管理人才负责的经营管理体制,培育和创造向民营化转换的条件。作法是,将4家公司由政府投资机构转为政府出资机构,以提高企业经营的自律性。这一时期推进民营化的内容是,政府仍保留企业所有权,但将经营权转给民间,以“民营化管理”的概念和设想制定了改善公有企业经营结构及与民营化相关的法律。此外,对有关设立特殊金融业务银行的某些规定进行了修改和废除,将中小企业银行从政府金融机构中剔除,将住宅银行的部分股票在海外以存托凭证(DR)的方式出售,金额为1340亿韩元。

第5次民营化(1998年~现在)。1998年韩国政府先后公布了2项公有企业民营化方案,对26家母公司和82家子公司进行民营化或企业内部结构调整。第1项民营化方案中,决定对“浦项制铁”等5家公司和21家政府出资公司进行彻底的民营化,对“韩国电气通讯公司”等6家企业实行分阶段性的民营化。第2项民营化方案中,对19家母公司下属的55家子公司进行民营化,其中一步到位的民营化企业有12家,分阶段实行民营化的企业28家,整改合并的6家,结构调整的8家。民营化的主要方式为国有股的直接发售、投标竞争发售和国民股等。政府为了完善和强化民营化推动体系,对“民营化推进委员会”机构进行充实和调整,增进其职能与作用,其中包括制定和修改与民营化相关的法律、完善民营化调控机制、提高对执行部门的业务指导、监督、支援等职能。

到目前为止,“韩国的国定教科书”和韩国综合技术金融等民营化已经结束,其他企业正在进行中,其中“浦项制铁”先后2次将政府持有股以DR方式在海外发行(第一次发售额为3.5亿美元,第2次为10.1亿美元)。此外,“韩国电力”和“韩国通讯”分别以DR的形式向海外发售7.5亿美元和24.9亿美元的政府持有股,“入烟烟草公司”在国内公开发售9583亿韩元的政府持有股。

三、对公有企业民营化的评析

(一)政策评析

韩国推行公有企业民营化已有近半个世纪的历史,在肯定其成功一面的同时,也要对其过去所采取政策方面存在的缺陷进行总结。

1.民营化的目的和对象的选择不够明确一致

韩国出台的5次国有企业民营化政策均显得目标不十分明确,政策决策者对民营化的必要性认识不足,缺乏勇气与决断力,不乏有想利用公有企业民营化来解决政治上的利害关系之倾向。结果造成个别公有企业改革推进速度迟缓,相关政策不能得到有力地贯彻执行。此外,在选定民营化对象企业时,没有一个具体统一的标准,从而加大了执行政策的难度。

2.政策协调能力不足

公有企业民营化从一开始就会陷入错综复杂的利害关系中,有利害关系的各方在政治上、经济上的利益角逐有时很激烈,其中主管部门、政治圈、将被民营化的公有企业等是首当其冲的。从韩国的5次民营化运动看,有的公有企业民营化进展迟缓或宣告失败,都是由于利害关系各方害怕失去既得利益以及列入民营化的公有企业的反对造成的。

3.民营化方式中政治色彩过强

韩国政府采取的民营化方式往往考虑政治方面的因素较多而忽视市场经济规律,造成民营化后的企业经营效益不佳。如国民股出售方式,虽然有效地控制了经济力量的过分集中,但股权过于分散带来经营效率难以提高的问题一直都无法解决。此外,在制定民营化政策时偏重于大目标、大方向的决策,而对具体执行阶段的实施细则考虑得不够周全,政策执行常常受阻,拖延民营化的进程。

(二)效果分析

公有企业民营化的正面效果不外乎是减少政府干预,增加财政收入,提高企业效益,转变企业经营理念等。下面分别对5次民营化的效果进行评析。

第1次民营化的企业中除了“大韩海运公司”、“造船公司”、“大韩盐业”继续亏损和资本平均收益率减少外,其余的“大韩通运”、“大韩航空”、“商业银行”、“大韩灾害保险”等企业均实现了盈利和资本平均收益率的增加。另外,对民营经济的发展起到了较好的影响,因此,此次民营化基本上是成功的。

第2次民营化,从80年代初开始,韩国政府着手构筑民营经济为主导的市场经济体制。此间,由于公有企业民营化引进外资带来的偿还本金和利息问题,那些引进外资设立的公有企业的经营效果受到了普遍的关注。同时,国民普遍认为国营企业已具备收购公有企业及提高经营效率的能力。此次民营化正是在这种形势下展开的,多数被民营化的公有企业初期虽然出现过亏损势态,但在后来的数年内都实现了扭亏为盈。但这次民营化并未能达到预期的目标,原计划中一些列入民营化的公有企业由于各种原因并没有推行下去,有的半途而废。

第3次民营化。对证券市场的发展或多或少作出了贡献,但未能实现其根本宗旨即提高公有企业的经营效率。

第4次民营化。1993年的民营化与当初的计划出入较大,仅对22家公有企业的股份进行了出售和对5家公有企业进行了整合,收效甚微,究其原因,首先,政策与现实脱节,以经营权转让为核心的股份出售受阻;其次,对经济力量过分集中和股市动荡深感不安,尤其是把“浦项制铁”、“韩国电力”、“韩国通讯”等公有企业中民营化效果显著的支柱企业从计划中删除。1996年的民营化,由于政府仍旧是企业中的最大股东,从而为其通过政策渠道直接或间接地维护部门利益留下便利条件。当时提出的实现公有企业支配结构的转变在某些方面可能达到了防止政府双重制约的效果,但在摆脱政府和公有企业间的关系公式化乃至政治方面的影响略显不足。此外,由于股东权是由主管部门的负责人行使,经营中利润动机的增强受到一定的限制。

第5次民营化。此次民营化仍在进行中,以前由于与民营化相关产业结构改善方案出台较晚以及相关法案制定的迟延,通过民营化推动整个产业的高效率化和提高竞争力的目的没有得以充分实现。另外,此次民营化主要是以发售股票方式进行,现在已经有人担心子公司的整改方式靠股份出让是否会造成母公司经营效率的下降。

今后,韩国政府在公有企业民营化中将会加强政策推进目标的设立,推进过程的管理和事后监管,利用法律的约束力和独立性的制度推进民营化。

收稿日期:2002-05-09

【参考文献】

[1](韩)公有企业和政府限制政策[Z].1996.

[2](韩)韩国开发研究院.关于国企民营化的研究[Z].1988.

[3](韩)韩国证券研究所.大型国企民营化方案[Z].1998.

[4](韩)经济企划院.国企民营化及功能调整方案[Z].1999.

[5]国有企业改革之路——韩国[M].兰州:兰州大学出版社,1999.

[6](韩)企划预算委员会编.国企民营化及经营革新计划(1~5次)[Z].1998.

第2篇:民营企业范文

一、加强和改进民营企业党的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总书记指出,抓紧在民营企业开展党的工作,加强党的建设,是我们党确立和巩固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经济制度、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的需要,也是加强党同在非公有制企业劳动的职工群众的联系,巩固党在新形势下执政的群众基础的需要。特别是在“七一”重要讲话中,对改革开放以来出现的新的社会阶层(主要是民营经济的从业人员)进行了政治上的重新定位,明确指出:“他们与工人、农民、知识分子、干部和指战员团结在一起,他们也是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并且进一步提出,要把那些经过长期考验、符合党员条件的社会其他方面的优秀分子吸收到党内来。这些重要论述,是对马克思主义党建理论的重大创新,也为加强和改进民营企业党的建设开辟了广阔的视野和发展空间。

首先,加强和改进民营企业党的建设是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巩固党的阶级基础、扩大党的群众基础、提高党的社会影响力的必然要求。在当前新的历史条件下,随着社会经济成分、组织形式、利益分配和就业方式的多样化,人民群众的职业分布和思想状况也呈现出明显的多样化趋势。尤其是民营经济的异军突起和迅猛发展,在某种意义上代表了当代中国先进生产力的发展要求,在全国许多地方的经济总量中,民营经济已经是三分天下有其一或者更多,已经或正在成为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支柱。与此同时,民营经济的从业人员亦呈大量增长之势,其构成除了传统意义上的企业负责人、打工农民、下岗工人以及社会上的其他成员之外,大量的具有较高知识层次的青年知识分子亦加盟其中,使其整体素质得到了较大提高和改善,已经成为当代中国的一支举足轻重的社会力量。他们与先进的社会生产力相联系,拥有较为雄厚的经济基础和较为广泛的群众基础,其政治影响力和要求也日趋增强,他们理所当然地应该成为党执政的阶级基础和群众基础。我们决不能采取关门主义的态度,把他们当中的优秀分子拒之于党的大门之外,更不能把民营经济这个重要的领域拱手相让。否则的话,我们将会犯历史性的大错误。因此,在这样一个社会转型的重要历史时期,我们必须顺应时代的潮流,与时俱进,抓住有利时机,因势利导,通过加强和改进民营企业党的建设,把这支重要的社会力量纳入党的执政基础,从而不断巩固党的执政基础,提高党的社会影响力,把“三个代表”的要求真正落到实处。

其次,加强和改进民营企业党的建设是维护民营经济从业人员的合法权益,保证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需要。我国现阶段的民营经济,既不同于社会主义改造前的民族资本主义经济,也不同于一般的国有经济,而是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伴而生的全新的经济组织。民营经济中的广大职工群众,他们同国有企业的职工群众一样,也是党的阶级基础,是党的依靠力量。他们的利益、愿望和要求必须由党来代表、体现和反映,而不能通过其他的渠道和途径来反映,这也是党的性质所必然要求的。如果我们不能或自愿放弃成为民营企业广大职工群众利益的代表,党执政的阶级基础就有被削弱甚至丧失的危险。

至于民营企业的业主阶层,他们从整体上已经成为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也是党的群众基础,因而必须把他们当成自己人来看待,注意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而决不能将他们推出去,使其成为其他政治力量的社会基础,甚至成为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异己力量。对此,必须有十分清醒的认识,决不可掉以轻心。总之,无论是民营企业的广大职工群众还是业主阶层,他们的利益必须有人来代表,他们的愿望必须得到充分的反映,他们的合法权益必须得到有效的维护。在当代中国,能够有这个资格、并有能力承担起这一历史责任的只有中国共产党,除此之外,别无他人。

第三,加强和改进民营企业党的建设,也是迎接加入WTO带来的挑战,提高党的基层组织的生存能力和战斗力的需要。我国现在已经成为WTO的正式成员,这就意味着我国的对外开放由政策性的开放转变为制度性的开放。WTO所带来的冲击和影响无疑是非常广泛和深刻的,党的基层组织建设也必将遇到严峻的挑战。例如,在加入WTO的新形势下,党的基层组织就不能象过去那样简单地按照“支部建在连上”的原则设立和运作,因为现在“连队”的“番号”变了,大量的民营企业涌现出来,外商独资、控股或参股的企业也越来越多,所以党的基层组织建设也必须应时而动,根据形势发展变化的要求,将党的基层组织建立在街道、社区、工会、市场以及一切有人群和党员活动的地方。从目前的情况来看,在民营企业、尤其是在外商独资或控股的企业建立党组织、开展党的工作困难和障碍都更大一些。这些困难和障碍,一方面表现为缺乏明确的法律条文规定,难以与市场经济和WTO的要求接轨;另一方面则表现为党的基层组织的设立方式、工作机制以及职能定位等,不能适应民营经济飞速发展的需要,甚至出现了某种程度的游离和对立。因此,必须抓住入世的机遇,进一步解放思想、更新观念,开拓进取、大胆创新,努力开创民营企业党的建设的新局面,以昂扬的精神风貌和全新的工作机制来应对WTO带来的挑战。

二、当前民营企业党的建设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原因

近年来,随着民营经济的迅速发展,各级党委、组织部门都把民营企业党的建设作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的重要内容,采取各种有效措施,积极稳妥地推进民营企业党的建设,努力壮大党员队伍,注重发挥党组织和党员的作用,取得了可喜的成绩。对此,必须予以充分肯定。但同时也必须清醒地认识到,在民营企业中开展党建工作是一项全新的事业,对其中的内在规律,我们现在还知之不多、知之不深,党建工作在整体上还处在一个比较低的水准上,亟待提高和改进。目前存在的主要问题是:

一是党组织组建率偏低和党员发展数量偏少。据对某地级市的调查显示,截止到2001年6月,建立党组织的仅占民营企业的6.5%,符合条件应建立党组织的仍有近30%未建立。1999年全市民营企业发展党员274名,仅占全年发展党员总数的2.3%,而且多数为中层以上管理人员,一线职工的数量极少。造成这种状况的原因,一方面,有些业主认识不到位,怕党组织干预企业的生产经营,影响企业的发展;怕会议多,应酬多,加重企业负担;怕难处理与党组织负责人的关系,麻烦多,等等,因而对设置党组织存有排斥和戒备心理,不愿在自己的企业建立党组织。另一方面,民营企业“小”、“少”、“散”、“杂”的特点,也给组建党组织带来一定难度,造成“有企业无党员”和“有党员无组织”现象的出现。还有,民营企业的从业人员成分比较复杂,而且流动性较大,经常出现入党积极分子达不到一年以上的培养时间就离开企业的现象,给发展党员工作带来一定的难度。

二是党组织的地位得不到有效保证,开展活动比较困难。由于民营企业具有高度的自和独立性,党组织作用的发挥往往取决于业主的态度。业主是党员或党的意识较强的,党组织的作用就比较容易发挥;反之,党的工作在企业里就挂不上号,党组织的政治领导和监督保证作用也就无从谈起。而且,企业发展顺利时,党组织相对稳定,一旦企业效益下滑,有的党员就会“跳槽”,甚至使党的组织成为空壳。党组织开展活动方面存在的问题和困难,从客观上来看,主要是缺少活动经费、场所和时间。有的业主认为,党组织活动不能给企业带来直接的经济效益,因而不愿提供经费,更不赞成占用生产经营的时间开展党的活动。从主观上来看,有的党组织虽然开展活动,但形式单一、呆板,且内容枯燥,缺乏吸引力,时间长了党员自身也不愿参加。

三是对党员的教育和管理不到位,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发挥不理想。一方面,由于一部分民营企业没有建立党组织,造成一些党员不能及时接转组织关系,不能过正常的组织生活。另一方面,少数党员自己不愿意接转组织关系,主要是怕在民营企业中干不长,存有临时观点,组织关系转进转出嫌麻烦;还有的本人是下岗职工,还指望原单位安排再就业,因此不愿意接转组织关系;还有个别党员害怕受党组织的约束,或怕开会学习占用休息时间,影响精力,有意不转移组织关系。以上种种原因,致使部分党员的教育管理工作出现“两不管、两不靠”的情况,落入“空档”,形成盲区。另外,在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发挥问题上,存在“三好三差”的现象,即规模较大的企业比较好,小企业比较差;国有或集体企业改制的比较好,而个体或联合办的企业较差;业主原是国企负责人的较好,新创办的企业比较差。造成部分党员作用发挥不理想的主要原因,一是理想信念淡薄,党员意识不强;二是雇佣思想严重,单纯为打工挣钱,不愿发挥党员作用;三是部分党组织缺乏有效的工作机制,管理手段和措施乏力等。

三、加强和改进民营企业党的建设的对策与建议

通过以上分析可以清楚地看到,业主的态度和党组织自身的活力是影响和制约民营企业党的建设发展的关键因素。因此,是否“为企业发展所需要,为党员所欢迎,为职工所拥护,为业主所理解”是民营企业党的建设领域里的一条基本规律。其中,业主的理解和支持以及党组织自身的活力在这一规律中占有主导和支配地位。它的存在,影响和决定着党建工作覆盖面的大小,影响和决定着党组织生命力的强弱,影响和决定着党建工作质量的高低。一句话,民营企业党的建设必须从实际出发,符合市场经济的要求和WTO的规则。实践证明,什么时候按照这条规律的要求去做,民营企业党的建设就顺利发展并取得成效;什么时候违反了这条规律的要求,民营企业党的建设就出现停滞甚至受到损害。因此,必须高度重视并认真研究这条基本规律,按照这条基本规律的要求开展工作,在此基础上,进一步明确民营企业中党组织的定位,找准工作的切入点和着力点,寻找到有效的载体,建立起科学的工作机制,推动民营企业党的建设健康、顺利地向前发展。

首先,必须进一步明确民营企业中党组织的定位,这是研究和解决问题的前提和关键。目前民营企业党的建设中存在的诸多问题,都与定位问题没有取得实质性的突破和进展有着直接或间接的关系,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定位问题实际上已经成为制约民营企业党的建设发展的“瓶颈”。按照传统理论和思维,民营企业中党组织的定位应该、也只能是政治核心,除此之外,其他的定位都站不住脚。但是这种定位模式在实践中却很难行得通,在理论上也有许多似是而非之处。因为民营企业在产权关系、组织结构以及运作方式等方面与国有企业完全不同,如果照搬国有企业的做法,把党组织定位为政治核心,仅仅是强调发挥政治核心作用的话,往往很难符合民营企业的实际,特别是难以取得外商和中小业主的理解和支持,因而党组织的建立就比较困难,即使建立起来也难以发挥应有的作用。道理很简单,在民营企业开展党的工作,虽然有《》和上级文件的相关要求和规定作依据,但在法律上缺乏明确的定位,尤其是难以与WTO的要求相衔接。在这种情况下,业主的理解和支持就显得尤为重要。有了业主的理解和支持,党组织的建立就顺利,党组织的地位就能得到保证,党组织的作用也能够比较充分地发挥;没有业主的理解和支持,情况就会完全相反,甚至还会出现更加被动的局面。因此,在这个问题上必须进一步解放思想,更新观念,大胆创新,将民营企业党组织明确定位为“维权核心”,即成为维护民营企业以及广大职工群众和业主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的核心。这样定位的根据和理由,一是符合党的性质、宗旨以及“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要求,是代表最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具体体现,同时也是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的具体写照;二是符合民营企业的实际情况和“为企业发展所需要,为党员所欢迎,为职工所拥护,为业主所理解”的原则要求,有利于党组织的建立和充分发挥作用,解决实际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不断提高党建工作的质量;三是符合市场经济和WTO的要求,有利于促进民营企业的发展和进步,壮大和提高社会主义国家的综合经济实力,巩固党的执政基础。

其次,必须找准民营企业党建工作的切入点和着力点,不断扩大党建工作的覆盖面,增强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由于民营企业在所有制性质、投资主体、领导成员、员工组织等方面与国有经济组织根本不同,党组织不在民营企业的权力框架之中,因而党组织不必要也不可能拥有生产经营的决策权、管理权和指挥权,也不可能象国有企业党组织那样,按照“党管干部”的原则,在人事任免问题上拥有发言权。因此,民营企业党组织的工作切入点和着力点应放在通过开展“维权”活动,促进企业的改革发展和生产经营上来,使党建工作与企业生产经营目标同向,思想同心,工作同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都要通过“维权”活动,贯穿到企业生产经营的全过程中去。如果脱离了企业生产经营活动,就党建抓党建,就会越抓越被动,甚至会出现南辕北辙的情况。民营企业党的建设搞得好不好,成效如何,都要以这方面的实际效果来衡量和检验。

围绕生产经营开展党建工作,必须坚持“引导不主导,参与不干预,协调不强制,监督不包揽”的原则,把维护民营企业诸方合法权益作为工作的重点,认真抓好落实。一是宣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维护国家和社会利益,防止和制止制假售假、偷税漏税、破坏环境等不法行为的发生,引导企业走正道。二是按照有关法律的规定,维护广大职工群众的合法权益,尤其是对雇佣童工、擅自延长劳动时间、拖欠克扣职工工资、随意打骂开除工人、恶化劳动条件、漠视劳动保护等违法违规行为,更是要理直气壮、旗帜鲜明地予以抵制和反对。三是依法维护业主和企业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如财产所有权、生产经营指挥权以及政治权利、人身安全等。而且要把争取业主的理解和支持作为重点来突破。由于业主对党建工作的态度和认识程度,直接关系到民营企业党建工作的起步、发展和提高,所以要认真了解业主的心愿,倾听他们的呼声,关心他们的切身利益,帮助解决实际困难,并抓住时机向他们宣传在民营企业建立党组织的意义、目的和作用,用“维权”的实际行动打消他们的顾虑,使其更加自觉地拥护党的领导,支持在企业中建立党组织并开展党的工作。在这个问题上也必须理直气壮、旗帜鲜明。要教育引导党员群众,从维护基本经济制度的高度正确认识民营经济的地位和作用,大力宣传业主阶层也是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而不是解放以前的资本家;充分肯定他们对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所做出的突出贡献,尊重和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四是搞好协调服务,协调企业与政府各职能部门的关系,减少障碍和阻力,为民营经济的发展营造良好的外部环境;支持企业抵制各种乱收费、乱摊派、乱罚款,减轻企业负担,为民营经济发展撑腰壮胆;在资金、项目、技术、市场信息等方面为企业出主意、想办法,帮助解决民营经济发展中的具体困难。

第三,以工会组织为有效载体,建立科学的工作机制,切实加强和改进党组织的自身建设。由于工会组织自身的性质,决定了它与党组织具有内在的天然的联系,党组织不仅是工会组织天然的领导,而且二者在工作上亦有许多相同或相通之处,特别是在“维权”方面更是如此。所以在民营企业中,通过工会组织这个有效的载体建立党组织和开展党建工作,顺理成章,有理有据,在实践中具有很强的可操作性。这种做法的好处,一是可以迅速得到职工和业主的理解和支持,减少环节,提高效率,提高党组织和组建率;二是可以加强对工会工作的领导,凭借工会组织这个“平台”,团结、教育和争取群众,扩大党组织的影响力和凝聚力;三是可以根据《工会法》的有关规定,通过组建工会,及时进入新组建的外资企业和其他民营企业,开展党的工作,避免与WTO的规定相抵触等。因此,今后在民营企业建立党组织,应与工会组织同步组建、同步指导、同步管理,由此掌握工作上的主动权。一般情况下,党组织负责人与工会负责人应由同一个人来担任,党组织的成员,即为工会组织的领导和骨干力量。暂时不具备建立党组织条件的企业,可以先行组建工会,着重在工会负责人和骨干力量中培养入党对象,也可以通过外派和招聘等形式,增加企业党员数量,一俟条件成熟,即可组建党组织。

通过工会这个有效的载体来开展党的工作,这是从实际出发的明智之举,符合与时俱进的时代精神,不仅不会降低党的先进性,反而会极大地提高党组织的生存能力,保持党的生机和活力。因为民营企业是典型的经济组织,追求利润的最大化是其最基本的属性。身在其中的党组织,如果不从实际出发,放弃或削弱自身的“维权”职能,就难以得到业主和职工群众的理解和支持,甚至会引起他们的反感,从而使党组织失去生存和发展的空间,保持党的先进性也就无从谈起。因此,党组织必须从民营企业的性质和特点出发,按照“小型、业余、多样”和“实际、实用、实效”的原则,建立科学的工作机制,卓有成效地开展工作。要通过开展“维权”工作,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和企业文化建设,为职工群众解疑释惑、排忧解难,以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和吸引力。这应该成为党组织的一项经常性的工作和任务,要长抓不懈,抓出成效。还要经常对党员和职工群众进行党的理论和形势任务教育,加强对党员的管理,积极培养、吸收先进分子入党,不断壮大党的力量。与此同时,还要从造就现代企业家的高度,加强对业主的教育、培养和引导工作,帮助其不断提高自身的素质,为国家和社会做出更大的贡献。

第四,必须高度重视在民营企业中建立党组织的工作,这是加强和改进民营企业党建工作的前提和基础。要本着有利于开展党的工作和企业发展的原则,积极稳妥地在民营企业中建立健全党组织,努力做到民营经济发展到哪里,党的组织就延伸到哪里,党的工作就开展到哪里。要坚持非公有制经济发展与党组织建设同步考虑,同步规划,同步推进,因地制宜、因企制宜,不能简单地压指标、凑数字,更不能一哄而起,草率从事。要成熟一个,组建一个;组建一个,巩固一个。对符合规定、条件成熟的,可以单独组建党组织;一时条件不成熟的,可以采取“挂、靠、联、派”等多种形式,开展党的工作,积极创造条件,为建立党组织打好基础。鉴于一些民营企业党员数量较少,单纯由党员推选党组织负责人代表面不广,而且容易受到外界因素影响,不利于选准、选好党组织负责人的实际,在推选党组织负责人时,应借鉴农村党组织建设的成功经验,采取“两推一选”的办法,即:发挥职代会的作用,由职工代表和党员分别推荐候选人,对推荐出的候选人经过考察,然后提交党员大会选举。如果企业一时没有合适的党组织负责人人选,可采取组织推荐、双向选择的办法,从企业外物色合适人选。

第3篇:民营企业范文

四川汉龙集团与澳洲铁矿企业Sundance桑德斯长达两年的“恋爱长跑”最终以“分手”画下句点。

这样的结局有些令人意外。双方谁也没有料到,这一协议会在中途止步。桑德斯在公告中称,由于融资条件没有达到,同时已被告知汉龙集团可能不会满足其它必要条件。

汉龙对桑德斯的收购失败是一系列中企失败的海外收购中的最新一例。12亿美元收购告吹使得中国近期失败的海外矿业收购交易总额达到450亿美元。2008年之后,中国就一直是全球矿业并购领域的主角,全球矿业资本市场对中国资本的需求越来越强烈,但等待中国企业的风险也越来越大。来自中国矿业联合会的信息显示,“十一五”期间中国企业出海的成功率不足20%,其中很多大的项目都来自矿业。

而这其中,以汉龙集团为代表的民营企业的海外并购步伐也在逐渐加快,成为并购市场中的一个亮点。

失败背后

汉龙收购桑德斯始于2011年3月,在汉龙集团收购桑德斯18.6%的股份后,双方于同年9月达成全资收购协议。经过调整,收购价格从原来每股0.57澳元调整到每股0.45澳元,收购代价约为14亿澳元。而此次并购失败,也由多方面原因造成。

作为一家涉足清洁能源、资源开发、基础设施建设、高科技环保产业和跨国投资等领域的大型民营企业,四川汉龙集团可以说是民营企业中的佼佼者。但与国有企业不同,民营企业在进行海外并购的路途上,会遭遇不少坎坷。

目前很多民营企业自身实力并不是非常强,其发展中对政府的支持及银行贷款具有很强的依赖性。据四川银行界人士透露,因刘汉被调查,国开行向汉龙承诺的10.22亿美元贷款在今年年初已被撤销,融资受阻,成为并购失败的重要因素之一。在当前我国的海外并购中,一般都采用现金作为支付手段,或者通过银团短期贷款的方式筹集资金,这种方式大大增加了企业的融资成本,为并购后的整合和公司经营设置了巨大的财务障碍。而未与国内大型中资企业达成合作协议,也成为没有达到并购的必要条件之一。

卓创资讯钢铁网经理于淼蓉在接受本刊记者采访时表示,目前中国企业海外并购主要有两种:即资源型和技术型。国家鼓励民营企业进行技术型并购,对于资源型并购,则更希望由国企来完成。对于中国民营企业来说,更有机会的是在技术型行业进行海外并购。如果是资源型并购,民营企业获取的政府支持有限,就会面临资金风险和政治风险。如果有中国企业来接手收购桑德斯,应该会是大型国企,或者是地方国资委下属的钢铁冶金企业。

民营企业在海外并购中面临着自身资金实力不足,申办收购审批程序复杂,政府对其支持有限等种种困境,同时还可能面临政治风险,融资风险以及法律,文化差异等。

通力合作

或许我们可以从中海油收购尼克森这一成功案例中得到一些启示。

2005年收购优尼科的失败经历,成为中海油下一次收购成功的重要铺垫。准备充分,行事低调,内部成立专门的法律、财务团队应对加拿大政府的审批要求,明确并购目的……这一系列工作有条不紊地进行,让中海油在收购尼克森的道路上稳步前行,最终水到渠成,达成了我国企业海外并购金额最大的成功案例之一。

即使中海油作为大型国企,它在海外并购过程中吸取的经验教训对我国民营企业来说也同样适用。在海外并购中,融资难度较大,因此需要更加注意自身的财务状况,了解自身实力,不要盲目投资。在海外矿业并购案例中,中铝对力拓的注资曾是一个经典,但回顾中铝、力拓此后的合作历程,就能看出成功注资或并购并不意味着能获得正常的权益。

于淼蓉认为,提高民营企业海外并购的成功率,需要多方面的通力合作。首先要加强与被并购方政府的沟通,减少政治因素的干扰。二是要做好充分的调研,分布实施,化解财务风险。三是要选择适当灵活的并购策略。并购策略的选择得当,对并购交易的成功有着重要的影响。四是与大型中资企业加强合作,抱团取暖。五是加强与并购企业的沟通与协商,如法律,金融、劳资及协同性上。

在法律制度方面,于淼蓉也提出了自己的观点,虽然中国已逐步出台一些外资并购中国企业的法律,如《外商投资法》、《反垄断法》,但是关于中国本土企业海外并购的规定却极为缺乏。目前,世界上很多发达国家都建立了海外投资保险制度,目的是为了保障本国的海外投资,而我国至今尚未建立这一制度。当我国的企业在进行海外并购的时候,遭受到额外的法律风险,所受的损失只能由企业自行承担。如果建立了海外投资保证制度,有保险公司和企业共同承担风险,无疑会激发我国企业“走出去”参与海外并购的热情。

第4篇:民营企业范文

一、现状

1、国内资本市场

统计资料显示,民营企业创业资本80%左右都来自企业主本人及其家庭,运营资金也有70%左右来自企业主本人或者亲友,即使有机会从外部渠道融取到资金,其融资成本也显著高于其他所有制企业。据统计,2002年上半年各家银行发放的短期贷款中民营企业只占21%。2001年10月人民银行在全国范围进行的一项有关中小企业(其中国有独资及控股企业仅占30.9%)贷款发放的情况调查显示,私营企业贷款满足率最低,为60.4%,低于平均水平8.1个百分点。这种情况即使在民营经济非常发达的浙江也不例外,如2002年对浙江省民营企业的专项调查显示,45.7%的企业认为融资困难是企业发展的头号障碍,有66.4%的企业认为获得金融机构的贷款很不容易。另据统计,2001年我国全部年产品销售收入在500万元以上的工业企业每百元负债所负担的利息平均为2.2元,其中国有企业为2元,民营企业在2.5-2.7元之间。

我国的证券市场上民营企业上市融资一直非常困难,如仅就资本和资产要求而言,依据1997年颁布的《证券法》和之前的《公司法》规定,企业发行股票上市时发起人必须最低认购3000万元(股本总额的35%以上),企业发行债券时股份有限公司的净资产不低于3000万元,有限责任公司的净资产不低于6000万元,这么高的融资门槛对绝大多数民营企业来说是可望而不可及的,加之其他歧视性政策造成了我国资本市场严重不均衡发展,如到1999年底我国上市民营企业还不足十家,之后随着从审批制转为核准制才开始出现转折,截至2002年10月底,我国境内证券市场上民营企业控股或者是第一大股的上市公司为194家(直接上市的民营公司67家),仍然只占同期我国境内上市公司总数的16%,而在我国并不发达的债券市场上还没有一家民营企业可以公开发行自己的企业债券。

2、国际资本市场

在国际市场中,西方发达国家跨国公司的业务开展到哪里,其国内的金融机构几乎都会跟随着在相应的东道国就地提供金融服务支持,良好的互动关系促使本国金融业和跨国公司都获得了很好的国际市场发展机遇,据世界银行2000年度报告显示,1990-1997年国际直接投资、国家股票投资、国际债券投资和国际银行贷款年均增速分别达50.3%、16.4%、15.2%和l1.7%。而我国金融业跨国经营的历史非常短,20世纪80年代以前,只有中国银行和中国人民保险公司两家金融机构在海外设立了分支机构,到1998年底,中国海外金融机构还只有658个,代表机构28个,海外中资银行资产总额1668.55亿美元,其业务品种主要有出口信贷、买方贷款、卖方贷款、出口押汇,但其服务对象长期只有国有企业、国有外贸公司和部分外商投资企业。而民营企业要到海外直接上市融资,依据《证券法》,操作的难度非常大,如规定民营企业要到海外上市,改组后投入上市公司部分的净资产规模一般不少于4亿元人民币,募股后国有股要占控股地位。受制于这一法规的影响,截至2002年底,我国只有75家民营企业在海外上市(38家在香港创业板,14家在美国纽约证交所,7家在NASDAQ,18家在新加坡证券交易所)。至今还没有能够在海外债券市场发行企业债券的民营企业。而且资料显示,在海外上市的民营企业的融资成本约占融资比例的15%,有些在香港创业板上市的民营企业融资成本高达20%以上。另外,由于最近在香港上市的“民营企业家”如杨斌、周正毅等先后被查处,使得众多中资民营企业在海外融资时的诚信度受到质疑,未来我国民营企业海外资本市场融资的难度自然会大大增加。

二、成因

1、长期不利的国际宏观环境

改革开放前,我国长期推行“一大二公”的计划经济,加之东西方长达几十年的“冷战”,使得技术、资金、人才等生产要素的跨国流动遇到了许多人为障碍。改革开放后,历经15年的艰难谈判,中国在2001年底成功入世,但在最初的15年内仍然不能享受到应有的市场经济地位。长期缺少平等的国际宏观环境,中国民营企业到西方国家开展跨国经营异常困难,在国际金融市场融资发展自然无从谈起。

2、国内宏观经济形势的束缚

与其他发展中国家一样,资金短缺尤其是外汇资金稀缺是我国社会经济生活的常态,为此政府制订了一系列“奖入限出”的“内聚型”政策法规,吸引外资一直是重中之重,实现资本项目和经常项目的“双顺差”是评价各年度外经贸部门业绩好坏最重要的一项经济指标,“出口创汇”更是中资企业跨国经营的中心,外汇资金的使用长期是国有企业的特权,国内资本证券市场的建立与发展也长期定位于为国有企业服务,这种情况到20世纪90年代中后期才开始出现转折,但相关政策法规的修订需要严肃而漫长的程序,这自然大大阻滞了“外拓型”制度导向的确立与推行,进而延缓了我国民营企业融资发展的国际化进程。

3、社会信用制度缺失

市场经济实质上是一种信用经济,企业跨国经营时由于牵涉到复杂的文化背景、多变的市场形势和汇率风险,企业信用更为关键,没有信用的企业在国际市场上没有立足之地,更加谈不上融资发展。然而目前我国整个社会的商业信用基础异常脆弱,在发达市场经济中,企业逾期应收账款发生额只占贸易总额的0.25-0.5%,我国则高达5%,而且还在不断上升。由于我国有关公民和企业的信用信息都分散在工商、行政、公安、税务、银行、社会保障等部门,不仅部门之间没有联接,就是各部门内部也很少形成资信共享体系,根本不能对公民和企业的失信行为构成有效约束。而民营企业由于在我国发展的历史比较短,加上自身信用意识淡漠,在跨国经营时这一问题便自觉或者不自觉地显现出来,如一些民营企业在前苏联各国市场大肆销售假冒伪劣产品,使中国产品在当地失去信誉,就是非常惨痛的教训。

4、民营企业跨国经营严重滞后

目前我国民营企业已经具备对外投资的经济实力,但实际形势并不乐观。据2002年一项针对全国31省市205万私营企业的民间问卷调查显示,其中有约22%的民营企业已经或者正在着手同海外合资合作,在已经向境外投资的民营企业中,投资额平均只有2.73万美元,占其自身资本总额的3.1%。尽管民营企业跨国经营近年来一直在发展,但相对于我国当前对外贸易排名世界第五,吸引外资占据世界第一的现实而言,还是严重滞后的。

5、民营企业自身产权管理问题

产权安排是现代企业制度的核心,无数市场经济实践表明,“股份有限公司”所构建的委托一一机制是最适应于现代国际市场竞争的。但在我国,由于转轨经济的特殊性,开展跨国经营的民营企业普遍存在两种不合理的产权安排模式,第一种是“带红帽”模式,即通过挂靠某个国有单位的方式获得企业国际市场生存发展的空间,这种方式的确为无数民营企业获得进出口经营权、外汇使用权、配额商品出口权等跨国经营权利提供了方便,但其潜伏的风险也是非常大的,由于产权界定不清,企业发展中会出现各种问题。第二种常见模式是家族式产权安排,企业发展壮大后也很少向现代企业产权制度过渡,这种产权安排,虽然产权界定比较清晰,但由于“一股独大”,常使企业组织治理结构和国际经营发展战略受到很大的制约,如在我国民营企业大多采用“血缘、亲缘或地缘式”组织管理模式,“任人唯亲”、“因人设职”现象非常普遍,由于受所用人才素质等因素的限制,企业账目不清,财务会计制度混乱的现象比比皆是,从而给企业跨国经营融资发展埋下了巨大的隐患。

三、战略思考

1、创造宽松透明的国际国内宏观融资环境

WTO体系下,中国经济正在全面融入国际市场经济体系,为了给民营企业创造宽松透明的国际国内宏观融资环境。

一是要积极参与新一轮WTO谈判,在WTO框架内为民营企业争取到更加宽松的多边融资环境,同时也要积极参与诸如双边投资谈判,避免双重征税等国际协议的谈判及签订,为民营企业争取到更加优惠的国际融资条件。

二是要赋予民营企业在国内市场除军工以外全方位准入待遇,如跨国经营时的自主决策权,对外贸易,对外投资,对外融资等方面与其他所有制企业一视同仁,构建出统一、透明、公开、公平、公正的国内市场。

三是营造良好的基础社会信用体系,尽快建立全国统一的、动态的信用信息征集系统、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和信用信息查询系统,形成规范运作的社会信用奖惩机制,确保民营企业各项跨国经营活动都拥有可靠的信用信息平台支持。

四是对民营企业跨国经营进行立法,当前应尽快对以前那些没有通过正规渠道开展跨国经营的民营企业的合法性进行必要的认定,确保民营企业既有的海外合法投资得到法律上的保障,同时加快《海外投融资法》、《跨国经营促进法》等相关法规的出台,使民营企业跨国经营融资发展拥有明确的法律制度基础。

五是建立健全民营企业跨国经营信贷担保体系。民营企业跨国经营会遇到很多风险,如商业风险、汇率风险、政治风险等,由于自身实力有限,很难独自承担这些风险,此时,需要有高效的国家政策性跨国信用信贷担保机构提供相应支持。据统计,目前12-15%的世界贸易额是在出口信用保险支持下实现的,而我国直到2001年才组建成专门的出口信用保险公司,到2003年上半年其承保的出口信用险业务也只占同期我国出口总额的2.86%。

2、提高民营企业既有资金的利用效率

企业主个人或者家庭既有财产,企业利润留成是民营企业跨国经营发展的主要资金来源,如果能够最大化其使用效率,无疑可以为融资发展赢得更多的主动权。

一是不断增加企业产权的明晰度和管理的科学性。这要求民营企业以现代企业制度为依托,不断明晰自身的产权,大力培养懂得现代融资知识的专业人才,积极采纳与国际接轨的财务会计管理制度,形成规范化的运作体系,从而为企业的融资发展创造更为宽松的条件,化解不必要的融资风险。

二是选择好目标市场,增大企业利润空间。国际市场商机无限,但不同的民营企业面对的市场机遇各不相同。如与向我国提供“普惠制”待遇的发达国家开展贸易可以获得更多的关税优惠,进入“洛美协定”规定的拉美国家投资可以获得进入欧盟市场的诸多便利,进入某些东道国投资时可以利用它们对某种产业的扶持政策获得非常优惠的政府贷款等。

三是利用好国家既有的出口退税政策。为促进出口,我国当前实行大幅度的出口退税政策,但由于各种因素的制约,这笔资金对许多民营企业都是“纸上财富”,如果能够通过贴现、抵押等方式加以盘活,则可大大提高企业运营资金的周转速度,减少跨国经营的融资需求。

四是争取国家的国际市场开拓资金和地方政府相应的扶助基金。如我国在2001年8月设立了专门的“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基金”,在民营企业对外贸易比较发达的浙江等省份许多地区都设立了类似的扶助基金,它们为一些中小企业参加国际展览、国际投(设)标、开拓新兴市场等跨国经营活动提供一定比例(可达80%)的资金支持,对此,多为中小企业的民营企业完全可以积极争取。

五是设立企业风险管理机制,增强风险经营意识。企业跨国经营融资发展面临众多风险,如汇率风险、利率风险、信用风险等,为此企业应当未雨绸缪,积极利用国际市场上套期保值,投资或者财产保险等避险工具加以化解。

3、增大银行系统对民营企业跨国经营的支持力度

虽然民营企业普遍反映贷款难,但银行仍然是当前我国民营企业外部融资的主渠道,据统计,非国有经济的信贷1999年比1981年增长了6626倍,年均增长25.9%。依据我国现行的结售汇制度,民营企业跨国经营更是离不开银行系统的参与。因此,除在国内市场继续增加国有大型商业银行对民营企业的支持力度外,还应采取以下政策:

一是鼓励中资银行跨国经营。在我国除了中国银行跨国经营起步较早以外,其余中资银行基本上是20世纪80年代末才开始走出国门的,不过最近几年发展得非常快,截至2002年底,中国银行一家已经拥有海外分支机构560家,海外员工1.7万人,工商银行在各主要国际金融中心设立了37家分支机构和控股银行,其海外行高达1035家,建设银行加上最近成立的东京分行,也有了5家海外分行。不过由于自身实力所限,中资银行海外分支机构大多只能办理传统的国际结算、国际贸易融资、外汇买卖、中长期信贷、信托租赁等业务,没有或者很少能够提供金融创新服务,而且它们大多集中在亚洲的日本、新加坡、香港等国家和地区,随着我国入世效应的不断深化,这些传统经营模式已经很难适应中资民营企业跨国经营融资发展的多元化需求。为此,众多的中资银行应该大力借鉴欧美等发达国家银行跨国经营的成功经验,以自身实力为依托,积极与民营企业携手于国际市场,形成双方良性发展的局面。

二是放松利率管制,发展中小民营商业银行。民营企业规模小、资产少、负债能力有限、缺乏良好信誉和信用记录,跨国经营借贷时融资额度较大、需求又急、利息高些也可接受,在我国现行利率管制的条件下,这些特点在大型商业银行信贷管理中是典型的“高风险、低收益”项目,由于信息不对称,无法了解企业的实际情况,大型国有商业银行对该类贷款申请往往会退避三舍。但如果能适当放松利率管制,银行又对企业生产经营情况比较了解,那么对这些项目提供贷款又成了“收益高、风险低”。

三是加大对外资银行的开放力度。据统计,截至2003年7月底,外资银行在华营业机构为184家,它们多是些世界性的大型跨国银行,如花旗银行、汇丰银行等,这些银行虽然在贷款上没有“所有制”成份的考虑因素,但由于自己的超级实力,在我国境内特定区域经营的目标市场基本上都定位于大型优质客户,这不仅严重加剧了我国金融市场高端客户的竞争程度,而且不利于我国金融市场整体均衡发展,对此,我们可以在综合考虑金融风险的前提下,逐步降低外资银行进入中国金融市场的门槛,使国际上那些有良好信誉的中小银行也能够顺利在我国开展业务,从而增加民营企业跨国经营时融资发展的机会。

4、大力完善股票市场

WTO体系下,一方面我们要继续深化国内股票证券市场为国民经济发展服务的改革,鼓励有条件的民营企业上市、参股或者控股国有企业,据统计,依据核准制已经完成辅导期并通过监管机构验收合格的100多家拟上市公司中,由民企控股的占40%以上,而在民营经济最为发达的广东(不含深圳),拟上市公司中民营企业占比达60%,浙江更是高达80%。同时,据2002年半年报显示,已上市民营企业每股收益平均为0.103元,远高于沪深两市上市公司0.082元的平均水平。这些都是非常好的发展趋势,因为它不仅可以拓宽民营企业融资发展渠道,而且也可以持续优化我国资本证券市场结构。另一方面我们要鼓励更多有条件的民营企业到香港、美国、欧盟等海外证券市场直接上市融资,也可以借鉴浙江万向集团在美国“借壳上市”的成功经验,直接或者间接利用东道国资本市场、产业市场优势,多方位解决好跨国经营的众多问题。

5、加快发展债券市场

在西方发达国家资本市场体系中,债券市场的作用和历史大多超过了股票市场,企业通过发行长、短期债券所融取的资金一般都大于发行股票所获得的资金,据统计,从2002年一直到2003年初,全球的债券发行高达1.4万亿美元,在美国,公司债券占比50-60%,政府债券占比20%多,股票的占比约20%;在亚洲,公司债券的份额可以达80%左右,政府债券占比10%多,股票占比在10%以下。而在我国,截至2002年底,国债和金融债券余额合计为2.7万多亿元,股票可流通市值为1.3万亿元,企业债券余额只有700亿元,民营企业公开发行企业债券额度为零。WTO体系下,我们一方面应积极借鉴西方债券市场的成熟经验,全力建设好国内的资本债券市场体系,拓宽民营企业融资发展渠道,如通过借鉴它们有关允许企业“垃圾债券”发行和流通的制度,就可以为那些产品有市场,发展前景看好的众多中小民营企业开辟良好的融资渠道。另外一方面,也要鼓励有条件的大型民营跨国公司到国际债券市场发行自己的企业债券,这样不仅可以融取到企业跨国经营所需的大量外汇资金,而且可以极大的提高企业的国际知名度。

6、加快发展票据市场

在西方发达国家,票据市场是非常重要的短期资金融通市场,各种商业票据和银行票据在市场上大量流通,成为民营企业举足轻重的融资渠道。而在跨国经营领域,各种票据更是不可或缺,信用证、汇票、托收承付单据、货运保险单据等票据几乎是任何交易成功的必备要素,作为WTO成员国,我国民营企业跨国经营时对票据的依赖也是不容置疑的,为此我们必须建设全国统一规范的票据市场,并尽快实现与国际市场的接轨。然而从1981年中国人民银行上海分行试办同城票据承兑和贴现业务以来,经过二十余年的发展,我国的票据市场仍然处于参差不齐、零星分散、各自为政的初级阶段。据统计,截止2001年底,我国商业汇票承兑总额只有12843亿元,商业汇票贴现累计发生额也只有15548亿元,到2002年末我国商业汇票余额仍然仅相当于金融机构人民币信贷资金总量的4%,票据贴现余额所占各项贷款的比重不足5%。当前我们要积极借鉴西方发达票据市场建设的得失经验,修订完善1995年出台的《票据法》和之后央行制订的一系列配套政策法规,加快发展票据市场,积极为民营企业跨国经营融资发展创造条件。“”版权所有

第5篇:民营企业范文

关键词:民营企业;国际化;金王集团

一、金王集团的国际化经营

青岛金王集团创立于1993年,主要业务是蜡烛时尚礼品,此外还有家居用品、洗浴用品、石油开采及零售业。集团在美国、欧洲、越南等地设立了24家分支机构,全球拥有员工5000余人。青岛金王是日用消费品蜡烛类行业中亚洲第一家、全球第三家上市公司。企业先后被评为中国重点培育和发展的出口名牌企业、国家重点高新技术企业,Kingking品牌被国家质检总局授予中国名牌,被国家商务部评为中国出口名牌。

金王集团的发展道路是借助世界商业巨头打开国际市场,继而拓展国内市场。1998年,美国沃尔玛公司通过对金王Kingking的严格验厂,向金王开放了其在全球的连锁店。随后,金王产品又挺进德国麦德龙、法国家乐福等世界500强商业集团,与世界500强前17家企业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之后,金王集团相继在美国、韩国和越南设立了研发中心和工厂,其在国际市场占据了年销售额第三的位置。

金王集团的国际化经营的成功经验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构建国际化团队

金王集团不仅雇佣当地的员工,还聘用当地的管理人员,让他们在遵循公司规章制度的前提下,自主管理。这省去了不同文化之间相互磨合的过程,从而获得了更多的收益。比如,美国的研发中心,全部员工都是美国人,他们根据自己的管理模式进行管理,仅按照公司规定按时向公司提交研发成果以及财务报告等。

2、吸引国际化客户

在与国际化客户的合作过程中,企业能从他们身上学到很多。中国人做事总是觉得"差不多就可以了",可在跟国际客户接触的过程中,往往才知道,必须要按国际标准办事,否则就是给自己找麻烦。比如,沃尔玛发现了不合格的商品,要下架,销毁或者遣送回原厂商,所有的下架、运输、销毁等费用都是有原厂商负责,这往往比商品本身的价值贵了很多倍。这不仅是收益的损失,也损害了企业的信誉和形象。不仅是产品质量,还有厂房、生产线、员工宿舍于福利等,都要按照国际标准来,甚至是员工的诚实与否都是合作前要进行调察的内容。

3、生产的国际化

在进行销售的国际化之后,生产也要进行国际化。在国外建厂是一个规避风险的好方法。不仅可以避免人民币升值带来的经济风险,还能降低成本,为企业带来更多的利润。

二、民营企业国际化现状

我国民营企业的国际化以进出口贸易为主要形式,跨国投资主要以合资企业为主,投资规模偏低,而且投资领域和投资区域相对集中。

1、民营企业的竞争优势

民营企业虽然存在诸多问题,但在国际这个大市场中,还是存在一定的竞争优势,主要有以下几点:

(1)企业处于发展初期,规模小,潜力大.企业处于发展初期,机构设置不完全,也没有形成固定的管理模式,便于根据国际化标准进行改革。同时由于规模较小,相对来说比较灵活,容易根据市场需求调整产品结构,适应市场需求。

(2)生产成本低。这相对于国外的产品来说,是一个很大的优势。中国的原材料,以及劳动力的价格都相对较低,较低的成本使得半成品及产成品的价格很低,在国外市场上相对于当地产品有较大的竞争力。

(3)国家政策扶持,从很大程度上增强了民营企业的国际竞争能力,为其国际化经营提供了便利与支持。

2、营企业在国际化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相对于民营企业国际化经营的竞争优势,民营企业在国际化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以及遇到的困难更多。主要有以下几点:

(1)我国民营企业规模小,优质产品少,品牌效应低,竞争力弱。

(2)民营企业尤其是中小企业的资金不足,融资机会少,而且渠道狭小。资金短缺使得多数民营企业难以开拓国外市场。

(3)我国的民营企业的管理模式落后,经营管理者的素质较低。企业难以建立以知识和科技为企业核心的竞争能力,难以建立长远规划的国际化经营理念与目标。

(4)长期以来的本土化经营使大部分民营企业缺乏海外经营与发展的基础。企业缺乏人才,以及对国际市场的充分了解。企业的生产经营等都没有采用国际标准,难以扩大海外市场。

(5)民营企业的国际竞争力差。我国的民营企业主要出于产品生产的上游,以加工、制造半成品为主,利润低,与国外的企业差距较大。从出口的产品结构来看,主要是劳动密集型产品,与东南亚各国的出口产品存在同构性,而且我国在劳动力成本方面不存在竞争优势。

除此之外,多数民营企业还存在销售范围小,在国外不能形成自己完整的销售网络,又不能依附于其他产品的销售网络,使得分销渠道狭窄等问题。这些问题,在企业进行国际化的过程中,急需解决。

三、民营企业国际化的建议

对于民营企业的国际化,在政府加强政策扶持,形成完整的政治体制优势的基础上,企业要依赖于自身的努力。毕竟国家所能提供的政策有限,而且对于所有企业都是公平的,在这种情况下,发展的好坏,企业自身的努力有这决定性的作用。对于民营企业进行国际化经营,本文有以下建议:

(1)树立国际化经营观念,调整公司战略,确立目标。应充分认识到国际化是全球化背景下企业获取国际竞争力并最终实现可持续发展的重要途径,并调整企业战略,做好企业内的沟通工作,明确目标,并做好实现目标的规划。

(2)明确产权,建立完整的管理制度以及监督机制,企业的制度安排要科学,要走民主决策,科学管理的发展之路。

(3)进行全面质量管理,一切生产活动按照国际标准进行,在不断降低成本的同时,保证其产品和服务的价值不受影响。

(4)不断加强企业科技创新。要想在国际竞争中占据一席之地,产品的创新性非常重要,必须加强新产品的研发。同时,在生产技术、生产工艺、营销和管理等方面也要进行创新。构建以创新为龙头的企业文化,以促进企业核心竞争能力的发展。

(5)集中资源,构建企业核心竞争能力。民营企业的资金有限,必须选择企业价值链上的一两个重要环节进行投资,构建企业的核心竞争力,形成与其他企业的明显差异,是自己在同其他企业竞争的过程中具有优势。

(6)重视人才,尤其是国家化人才的培养,为员工提供培训的机会,注重员工个人的发展,这样才能留住员工,让员工逐步成长,成为对企业具有高度认同感、归属感的真正的人才。

(7)进行国际化发展的同时,拓宽国内市场,获得一定的资金回报,支持企业在海外市场的发展。

(8)改善企业财务情况,扩大融资渠道。在努力扩大融资渠道的同时,企业应该注重改善自身的财务状况,这样才能从根本上解决融资难的问题。而这也要求企业进行营销和管理创新,形成良性循环,促进发展。

参考文献:

[1]尤宏兵.民营企业国际化竞争力提升路径分析[J].企业活力,2009,(2).

[2]蔡文著.构建民营企业国际化经营竞争优势分析[J].科技管理研究,2005,(12).

第6篇:民营企业范文

(一)、民营经济的概念

目前法律上尚确切的定义。理论界关于“民营经济”的范围实际上存在三种统计口径:大口径指全都非国有经济,中口径指非公有经济(即国有和集体经济除外),小口径仅指国内居民的个体和私营企业(外资和其他经济成分除外)。从宪法(1999.3.15修订的)第11条的规定(“在法律规定范围内的个体经济、私营经济等非公有制经济,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看,民营经济主要指个体经济和私营经济。江泽民同志“七一”讲话将民营科技企业、个体户、私营经济主并列,以此推断,民营经济似乎包含民营、个体、私营三个经济成分在内。有的学者认为,民营经济应包括民间投资的独资、合作、联营、参股、特许经营等经济成份在内。民营经济与非公有制经济什么关系?民营企业与私营企业什么?民营企业是否就包括私营企业和个人独资企业?这些问题都有待进一步研究。

(二)民营经济的法律地位

1999年3月15日的宪法修正案,不再认为非公有制经济是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的补充,而规定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民营经济是非公有制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因此也成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组成部分。但有的学者认为,宪法和讲话都没有宣布民营经济是社会主义经济的组成部分,民营经济的法律地为仍然不很确定。

(三)、民营经济的作用

改变社会上对民营经济的一些看法(和偏见)、不正当竞争、信誉差、原始积累…。

正确认识民营企业在国内经济和国际经济中的作用。Www.133229.Com

1、 民营经济已成为中国民经济发展的重要力量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国民经济中的一个重大改变是民营经济的迅速发展,成为国民经济发展、促进市场繁荣和社会稳定的重要力量,在缓解就业压力、优化经济结构、应用新技术和增加税收等方面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1)、在工业总产值中的比例逐渐加大。在1985-2000年间民营经济的增长速度高出国有经济增长速度的一倍以上,在工业产出中的份额从1985年的34%上升到2000年的60%。据统计,1978-1999年,民营经济在工业总产值中的比例从0.2%上升到33%。在深圳,民营企业几乎占全市企业总数半壁江山;而浙江的民营企业则是五分天下有其四。

(2)、在吸纳劳动力和缓解就业压力方面作用突出。1999年民营经济从业人数多达8300万人,2000年略有下降,仍高达7000余万人。从97、98、99连续3年的就业变化情况看,下岗工人达4600万人,新就业2200万人,几乎全部是在民营能够继续吸纳劳动力的主要是民营企业。

(3)、推动了经济结构的调整。民营企业的数量已大大超过国有企业,在国民经济的各个行业都有民营企业的参与,它们对国有企业形成了强有力的竞争,从而推动了国有企业的改革和经济结构的调整。

(4)、促进了区域经济的发展。民营经济已在沿海在区得到迅速发展,不仅促进当地经济的发展,而且为其他地区树立了榜样,从而加快了各地区的经济。

2、民营经济对国际经济的发展产生重要影响

1994年10月在日本大阪召开的apec第一届中小企业部长会议认为,健康的中小型企业不仅能够促进国内经济的发展,而且在跨国经济活动中也将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尤其对保持亚太地区21世纪经济发展至关重要。亚太地区经济可持续发展和就业机会的增加,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中小企业的成长与发展。

二、入世后民营企业面临的机遇和挑战

(一) 机遇

1、具备从事对外经贸活动能力的企业将获得进入全球化经济关系、参与国际竞争的机会。有利于企业在国际竞争中发展和壮大。(国际市场准入)

2、入世后民营企业在国内市场准入方面的限制将逐步取消,民营企业可以进入新的投资经营领域。

(1)、2000年国务院办公厅转发《鼓励和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8章25条,都适用于民营企业。但仍有一些领域(基础产业、公用事业)不准民营企业进入。国家有关部门正在研究一项政策,降低门槛,鼓励民营企业进入这些领域。

(2)、中国承诺对外资开放的领域,也将向民营企业开放。如金融、基础设施等对民营企业的开放。

3、入世后国内经济体制的进一步改革将为民营企业的兼并收购、发展壮大提供机遇。

4、有利于推动建立符合市场经济体制的中国民营企业制度。

(二)、挑战

dfr在今年9月在深圳召开的“2001年民营企业发展高层论坛”上指出:“非公有制企业对入世的准备相当不足,非公有制企业入世并不轻松”。中国入世后民营企业在某些方面可以面临比国有企业更大的挑战。

1、 外国商品大量进口的挑战

中国企业的某些产品(有一定技术含量、采用非本地原材料的产品——如化工产品等)因竞争力弱而可能被排挤出国内市场。

2、 外国企业特别是跨国公司进入中国的挑战

外企的竞争优势(资金、技术、信息、管理、国际供销渠道)将使中国许多同类企业被淘汰出局。对民营企业的影响。

3、 民营企业客观上存在很多困难,主观上对入世准备不足。当前民营企业面临的主要困难:人力资源开发,信息获取,技术与技术转让,融资,市场准入等,客观上影响企业迎接挑战。民营企业家主观上对入世思想准备不足,采取应对措施也不力。

4、调整和保护民营经济的法律和政策不健全,不适应改革开放的需要。目前,只有少数几个调整民营经济的法律法规,如《私营企业暂行条例》(1986),《合伙企业法》(1997),《个人独资企业法》(1999)等,而且都是只规范某类民营经济,缺乏关于民营企业的统一立法。此外,民营企业税负重,在土地使用等方面所受的政策限制较多。这种立法和政策状况不利于民营企业的发展和应对进一步开放后的局面。

三、入世后民营企业如何应对挑战

(一)、建立和健全具有中国特色的民营企业法律制度

1、加紧制定促进民营企业发展的法律和政策,并清理、整顿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减轻企业负担,降低税收、收费),尽快建立和健全中国民营企业法,以促进、保护和规范民营企业的活动。这是民营企业应对挑战的法律武器。

2、民营企业要选择(解决)好产权形式

私营企业分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和有限责任公司。民营企业必须在产权和管理制度上积极变革,找到适合自己发展的产权形式。少搞个人独资企业,一人一个山头的做法,今后难有发展且投资者要以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风险太大。合伙制企业目前很少,企业合伙人也要要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这对投资者风险也很大。最好是成立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

(二)、熟悉和掌握wto的规则和制度,运用wto的法律规则保护自己

1、 遵照wto的规则和制度从事经营活动(特别是从事对外经贸活动)。

2、 对外国商品进行反倾销;也要积极应对国外对企业产品提起的反倾销。

3、 外国商品短期中大量进口冲击国内市场时,请求政府采取保障措施。

(三)、订好涉外经济合同(履约、索赔、解决争端的依据)

(1)、订立合同要遵循有关的国际公约〔如1980年《联合国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公约》〕和双方当事人的国内法。

(2)、合同条款要完整、具体、准确、严密。例如,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主要条款有:商品名称条款;品质规格条款;数量条款;价格条款;包装条款;装运条款;保险条款;支付条款;商检条款;不可抗力条款;责任条款;仲裁条款等。

(3)特别注意订好若干关键条款。例如,国际货物买卖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条款、违约金条款或索赔条款、仲裁条款或其他解决争端方法的条款。

(四)、通过法律手段解决经贸争端,维护企业利益

1、订好解决争端的协议:a、争端发生前订好协议(仲裁条款、仲裁协议等);b、涉外经贸争议尽量采用仲裁方式,也可采用其他方法;c、规定解决争端适用的法律(注意不违反当事人本国的强制性法律规定)。

2、采用仲裁方式解决争端,需注意以下六个问题:a、仲裁地点、仲裁机构名称要具体,规定适用的仲裁规则,明确仲裁请求;b、涉外经济案件尽量在国内仲裁而不去国外仲裁;c、仲裁过程中要遵守仲裁法、仲裁规则的规定(如按照规定期限出庭、答辩或报送材料;不与仲裁员直接接触等);d、仲裁协议排除法院管辖;e、对仲裁裁决的不予承认和撤销问题;f、仲裁裁决在外国的承认与执行问题。

第7篇:民营企业范文

我国民营企业因发展时间短,资源条件差和生命周期不长等先天短板的存在,企业文化的建设一直比较滞后。高业庭(2012)等认为我国民营企业文化存在以下问题:企业家文化的主导作用,家族企业的管理模式和经济利益的价值导向。朱逸鹏(2013)认为短期经济效益至上和私营企业家自己的因素是造成我国民营企业文化发展滞后的主要原因。其中的民营矿业企业因其生产特殊性,企业文化建设更是困难。在基础、环境和资源条件都不占优势的民营矿业企业中,发展企业文化道阻且长。我国民营矿业企业文化,尤其是西部欠发达地区企业文化现状大致存在以下问题:只有简略的文化内涵及外延表述、沿用族规或名言、照搬国有矿企文化或流行语。对企业文化重视不足的后果是企业的凝聚力不足,绩效有限,忠诚度缺失,激励手段单一和员工满意度下降。现阶段研究者对矿业企业,尤其是民营矿业企业的特色挖掘不够深入,对企业的运营标准与企业实际所处的环境研究比较模糊,尤其是对于大量存在的民营矿业企业文化“难构建、难贯彻、难保持”的现实障碍理解不足,缺乏相关理论基础支撑等问题长期存在,制约了矿业企业文化评价体系的建设。这一问题也引起了理论界有关学者的重视:宿洪涛经过调研、诊断、梳理,从定性、定量两个方面进行了企业文化定位,找到了临矿集团文化基因,个性特征和未来期望,形成了临矿集团企业文化体系。霍永霞提出了与企业文化类型匹配的管理能力建设,针对诊断出现的问题落实解决,开展“幸福型”企业文化,建设处理好与相关方的和谐关系,履行企业社会责任等方面的神东集团企业文化构建对策。粟增富则认为目前我国矿企企业文化的主要问题有:对企业文化认知不足;企业文化雷同,缺乏个性;重物质文化,轻精神文化;急于求成,缺乏积累。他据此提出了相应的构建途径:立足于安全文化,树立行业标杆,弘扬人本理念;形成独特的矿区文化;以和谐开采为先导构建绿色矿山理念;以“三化”建设促进创新文化等方面的对策。但是,以上研究都比较分散,无法形成完整的企业文化评价体系,尤其是对于民营矿企方面研究的重视度不足,导致这方面理论性成果比较匮乏。同时,这些研究主要集中于定性分析,对于定量分析方法则使用较少。企业文化的建设和完善受限于诸多因素,对于已有的企业文化,如何维护和改进,并与时俱进地进行实时控制,需要建立一系列指标体系来进行评估。

二、民营矿业企业文化评价体系指标构建

企业文化评价体系是一个复杂概念,几乎涉及到企业的每个岗位和阶层,对其测评应兼顾各个方面,故本文主要采用多指标综合评价;通过此测评,应能够在适应民营矿业企业文化评价体系的特点前提下,找出企业文化与企业发展契合度不足的部分加以矫正,将契合较为完美的文化加以发扬。基于以上分析,本文采用多层次多算子二型模糊数学模型,因其较适用于要求整体指标优化的情况,且能够兼顾均衡所有的权重因素,再使用加权平均型模糊分析计算。根据前人研究的结论,综合相关资料,以全面、整体、科学、简明、可操作、动态、稳定性为指标体系构建该体系。该指标体系的构建流程为:发放调查问卷—回收材料、统计分析—(层次分析法、数理统计法)—调查意见反馈—综合处理问卷结果。该指标体系构建的方法主要为:工作分析法,通过对企业职务说明等文件的阅读,提炼相关企业文化内涵;业务流程分析法,主要通过对企业整体流程的研究与总结,分析其相关性,得出企业文化要求并加以提炼;经验总结法,主要对前期资料的阅读与比较,将相关民营企业文化指标进行比对和筛选;问卷调查法,通过初步形成的问卷进行调查,并对指标体系进行调整。建立指标体系的步骤是通过工作分析与业务流程分析确定指标、粗略划分指标权重、通过问卷调查,确定指标体系、修订。具体来说,对于确定的评价目标,首先要保证其要素覆盖率、要素重复率和指标集难度因素的权重在一定的可控范围之内;其次,要分解评价对象,建立评价要素集;第三,应确定要素权重,建立指标集;最后,再确定指标与评价要素的关系。由于篇幅限制,对其中的前三个步骤进行省略。

三、以蒙自某矿冶公司为例进行分析

(一)蒙自某矿冶公司基本情况

蒙自某矿冶公司是一家集资源勘查、采矿、选矿、冶炼于一体,以资源综合开发利用为主的创立于1996年的大型民营矿业企业。公司从业人员7000余人,总资产20亿元;主要产品为电铅、电锌、电铟、白银、硫酸等;综合生产能力强,具有日采原矿4500吨、处理原矿7500吨。公司通过招投标运作,依法取得矿业权近500平方米,主要集中在红河、文山、临沧三个州市;拥有大量的后备资源,其主要矿区已探明金属储量为铅锌528万吨、白银6000吨、铟2000多吨。丰富的矿产资源为公司的长远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2003年以来,公司实现了跨越式发展。2012年在有色金属市场极度低迷、产品价格大幅下滑等不利形势下,实现产值20.62亿元、销售收入18.3亿元、利税4.4亿元。2007—2012年,累计完成产值115亿元,上缴税金14.9亿元。公司主要发展战略:首先是资源控制战略,即加大矿产资源勘查投入,抢占战略制高点,通过掌握大量后备资源,为发展提供有力支持;其次为科技人才战略,即以公司为平台,以国内综合实力强的科研院所的人才、信息、技术为依托,创建产研学结合的产业化基地,打造专家型、创新型管理团队,实现科学决策、规范管理、效益最优化;最后是核心竟争力战略,即用5至10年时间,把企业打造成集资源开发、材料加工、科技创新于一体的大型现代化矿业集团,实现年总产值超百亿元。现有企业文化:公司办企宗旨是创业兴邦、富国强民,报效社会、造福一方;企业核心价值观为高水平、高效益、高报酬;企业管理目标:从正、从实、从优;做好、做久、做大;企业核心文化为仁、义、礼、智、信。综上所述,蒙自某矿冶有限责任公司理念先进,发展迅速,规模与日俱增,生产经营稳定,是处于上升阶段的具有较大潜力的矿冶公司。通过对公司的访问得知,公司于2005、2007年曾分别聘请专业的管理公司做过企业文化规划;同时,公司经过近20年的发展,积累了一定的优秀文化因子积淀,即艰苦奋斗,吃苦耐劳,拼搏奉献,但内容还不够系统,文化的表述还较为简略,文化与企业的契合度有待研究,文化在多大程度上能够对企业的可持续发展做出贡献还不够明确。已有研究表明,无论在企业发展的任何阶段,企业文化的评估与重建都是推动企业发展的原动力,是企业创新的基石。为此,笔者从蒙自某矿冶公司的企业文化相关问题入手,对企业文化进行综合评价分析,找出其中与企业生存和发展不相适应的部分,建设更加符合企业实际的文化。从企业可持续发展的角度,对公司的企业文化进行系统策划,建设企业优秀文化,为企业的全面发展筑建重要的软实力,对企业文化及创新能力的可持续发展发挥更大作用。

(二)实证分析

综合评价(或评估)是系统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评价私营矿业公司和文化素质是社会和人类系统工程的领域之一,是一个复杂的系统。第一,其存在受影响于由多个相互作用的各种互为并列和因果关系的因素;第二,该系统的复杂性导致描述系统的不确定性和不精确性,即增加了模糊程度。所谓的综合评价是指针对复杂的人文系统所做的任何决定都必须考虑到各种因素。该系统使用存在模糊概念,模糊集理论形成综合评价的人脑模拟模糊数学评价的综合评价方法。本文以蒙自某矿冶公司为例,对其企业文化评价体系进行分析。笔者进行了问卷调查:对企业高层管理者、中层管理者、普通职员按10∶15∶25的比例发放企业文化建设情况评价调查表53份(根据调查的内容确定专家组,基本覆盖整个矿冶公司从矿山、选厂到机关的各个部门),收回有效问卷50份。

四、以评价体系为基础的企业文化完善对策

蒙自某矿冶公司通过近20年的发展与建设,已有一定的企业文化,但文化的体系还不够健全,文化与企业发展的契合度还不够明确,文化在多大程度上能够对企业的可持续性发展作出贡献还需进一步研究。通过本评价体系的检验:蒙自某矿冶公司的企业文化素质的综合评价获得较高的分数,这表明该公司的企业文化评价体系属于“良好类型”。这一类型企业特征为:开始重视企业文化建设,逐步组织企业文化攻关小组完善员工行为规范体系,价值观体系建设已经具有一定规模,沟通网络比较畅通,整个企业活力饱满,上下级管理较为密切,员工行为创新能力增强。公司在企业愿景、科技和企业素质与影响力等方面做得较好,但还有改进的余地:企业自主研发能力、新产品技术比重以及企业的激励机制方面尚需加强。当然,在调查中还发现企业宣传手段较为单一,企业内部刊物质量不高,阅读率较低,员工(尤其是新进员工)对于企业发展远景了解不足等情况;同时,该公司安全意识还较为薄弱,某些基层部门存在随意性较大的的现象。针对以上的评价结果,笔者认为应在以下几方面加以改进:

(一)加强企业安全意识,注重文化监控

民营矿业企业的生产、生存的重要支柱是安全生产。相对于普通行业,矿业生产风险性较高,而且一旦出现了安全事故,社会影响极大,对企业的生存也带来极大威胁。因此,在企业文化建设中要尤其重视对于安全的宣传培训。通过不间断、无死角重复宣传,使安全生产的企业文化深入人心;同时,由于企业处于快速发展阶段,企业人力资源构成发生着不断改变,这就要求管理者必须与时俱进,不断监控和评估现有企业文化与企业发展、员工素质、环境现状等因素的契合度,并能够作出及时调整。

(二)增强基础文化培训,弥补文化距离

由于蒙自某矿冶公司员工素质普遍较低,尤其是矿山一线员工普遍来自少数民族聚居的山区,甚至语言沟通都存在一定的障碍,这就导致管理层必须要加大培训力度,不仅是技能培训,还需一定程度的文化训练。通过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企业文化,包括安全文化、操作文化和综合素质文化的教育培训,使得一线员工的文化素质得到一定的提高。加强企业内部刊物的可读性,内部网络的友好程度建设能够使公司员工更好地了解企业使命与个人前途、企业发展与个人发展的关系,能够更加清晰、准确地促进企业文化工作的开展。现有很多研究都表明,学习型组织的生存发展能力越高,更有可能实现可持续发展。

(三)转变思维方式,培育多种激励手段

调查中发现,由于矿业工作劳动强度大,各方面条件还比较艰苦,员工的期望与公司长期发展存在一定的不协调成分。员工对公司的物质期望较大,对于其余的激励手段却几乎很少感知;而企业由于大环境的影响(国际金属价格波动、地区人力资源形势),民营矿业企业起步晚,物质条件有限等因素的限制,在短期内大幅度增加员工的工资与福利是很难实现的。基于这样的现状,企业尤其要在精神激励手段上下功夫,灵活运用诸如预定可达到的目标并进行目标管理、引导员工积极参与企业政策制定、人性化关心员工生活、同级别体现足够的公平、尊重与认同员工的价值观、多层次奖励员工的进步、竞赛评比提高员工业务素质等激励手段来促进企业和谐、健康、持续地发展。

(四)加强文化管理,进一步增加管理透明度

第8篇:民营企业范文

【关键词】民营企业 可持续发展 改革开放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民营企业的发展从无到有、由小到大,快速进步,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地位和作用日益突出。但是民营企业的发展并不是一帆风顺,还存在很多困境,亟待从多方面对其进行支持,促进其可持续发展。

一、民营企业的发展现状

(一)民营企业数量众多

中国通过改革开放到现在将近34年的时间,我们从民营企业个体工商户14万的成员发展到现在中国民营企业已经占全国企业法人的90%以上。据国家工商总局最新数据,截至2012年6月底,我国实有企业1308.57万户(含分支机构),实有注册资本(金)77.20万亿元。其中,内资企业实有1264.89万户,实有注册资本(金)65.90万亿元,其中私营企业1025.93万户,注册资本(金)28.48万亿元。个体工商户实有3896.07万户,资金数额1.78万亿元。农民专业合作社实有60.01万户,出资总额0.91万亿元。外商投资企业43.68万户,注册资本(金)11.30万亿元。显而易见,民营企业已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当之无愧的市场主体。其中有很多上市公司,截至2012年上半年,在沪深两市所有上市公司中,民营背景企业的数量占比已经过半。数据显示,在创业板市场,约96%的上市公司为民营背景公司。此外,主板上市公司中,民营背景公司占比30.06%;中小板市场上市公司中,民营背景公司占比76.18%。与此同时,我国跻身世界500强的民营企业数量也稳步上升,2012年已达15家。此外,2012年9月,波士顿咨询公司(BCG)了2012年中国50强全球挑战者报告,其中民营企业数量达24个。

(二)民营经济占全国经济比重越来越大

1979年,民营经济占全国GDP总量不足1%,现在民营经济占全国GDP的2/3,中国的经济实际上已经发展到以民营经济为主题。在地方上的表现也非常明显,例如四川省到2011年年底,民营经济增加值达到1.2万亿,占全省GDP的57.8%,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达到66.7%。浙江省2011年民营经济总量达到19872亿元,对全省生产总值的贡献连续8年超过60%。民营经济投资也显示了强劲态势,2012年前三季度的数据显示,全国民间投资在整个投资中的比重占到62%,增速达25.1%。此外,我国民营企业的注册资金规模呈快速增长态势,户均注册资金逐年较大幅度增长,显示了民营经济综合实力的不断增强。

(三)民营企业创造大量就业

全国工商联的《中国民营经济发展形势分析报告》指出,我国民营经济、特别是中小企业的快速发展,已经成为吸纳社会就业、增加城乡居民工资性收入、改善人民生活水平的主要来源。国家的民营经济占全国非农就业的85%以上,在城镇就业当中民营企业实际上已经占了70%多。据统计,2000年全国民营企业,吸纳了2000万人就业;现在已经吸纳了2亿人就业。无论是发展速度还是发展规模,都远远超过美国、日本、德国经济起飞阶段的记录。毫无疑问,民营企业已经成为当前我国吸纳就业的主力军和主渠道。

二、民营企业可持续发展中存在的问题

毫无疑问,改革开放以来,民营企业经济获得了巨大发展,但相对于民营企业的天然活力,应该说现状并不令人满意,还存在很多问题。

(一)民营企业规模不大

民营企业资本小而分散,形不成规模。根据《中国中小微企业健康发展报告(2012)》的数据显示,截至2011年底,中小微企业占全国企业总数的99.7%,而中小微企业大部分都是民营企业。另外在2012中国企业500强中,前30强都是国有企业,并且民企500强利润总和不及五大银行的净利润总额6808.49亿元的65%。

(二)民营企业发展成本增高

2011年中国民主建国会中央委员会企业委员会、妇女委员会与中国企业家调查系统联合的《2011年千户民营企业跟踪调查报告》显示,关于“当前企业经营发展中遇到的最主要困难”,民营企业家选择比重最高的两项分别是“人工成本上升”和“能源、原材料成本上升”,明显高于其它选项。一方面,当前民营企业在夹缝中求生存,中国廉价劳动力时代已一去不复返,人力成本的大幅上涨,是劳动密集型企业的最大困难。另外一方面,能源、原材料成本的大幅上升也为中小民营企业的发展造成了很大压力。2011年民营500强企业虽然整体规模仍旧增大,但总体盈利水平是下降的,这折射出中国民营企业劳动力、原材料成本及税负持续增高的现实困境。

(三)民营企业管理机制不健全

由于民营企业过分依赖个人能力,可供使用的资源往往又高度集中,一旦个人的判断力出现偏差,或是个人出了意外,必然使企业遭受重创甚至死亡。一些民营企业在发展过程中虽然已经形成了一定的规模,由于各种原因,企业始终未能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然而企业发展到一定规模和时期后,家族的管理模式将给企业带来很多制约,这些方面表现在股东多头性的决策,管理人员的专业缺乏,越权管理、员工与管理层的沟通障碍等等方面。根据北京锡恩咨询集团最近的一个调查显示,不少企业都有着很好的盈利模式转型的构想,很多也正在进行尝试与努力,但这些尝试与努力,最大的阻碍并不是市场或竞争,更多的是组织内部人与人之间的合作难度的加大。

(四)民营企业发展模式落后

民营企业发展模式总体上仍比较粗放,高耗能、高污染、低技术现象比较普遍,加工贸易企业比重大,资源依赖性强,一些民营企业长期处于散、小状态,营利能力弱,产业竞争力不强。实践证明,经过30多年的发展,民营经济以资源成本、人工成本和环境成本为代表的比较优势已经消失。民营企业如果不能顺利转型,大批中国民营企业的市场被蚕食的情况,将可能会不断上演,甚至有被竞争淘汰出局的风险。

三、促进民营企业可持续发展的对策

(一)引导民营企业转型升级

根据一些发达国家的经验,劳动密集型产业必定将向高新技术产业转型,这是一个经济规律。每个行业都是有周期的,如果不涉足新的行业,公司就没有新的经济增长点。由于中国制造整体水平大多仍处在产业链的中低端,利润率偏低以及这种高消耗增长模式的不可持续性,因此,要引导企业运用资源优势,重新定位产业战略规划,从低附加值、高能耗、高污染的粗放型生产转向高附加值、低能耗、低污染的集约型生产,从“资金+体力劳动”为基础的劳动密集型产业转型为以“资金+脑力劳动”为基础的高新技术产业,使企业能获得新的业绩增长或是摆脱经营困境,实现健康、持续的良性发展循环。

(二)推动形成民营企业服务体系

由于民营企业是市场中的弱势群体,在激烈竞争中亟需得到创业辅导、管理咨询、人才培训、筹资融资、政府采购等公共服务支持。政府通过建立完善民营企业公共服务体系来支持民营企业发展,是市场经济发达国家的通行做法。要发挥政策引导和市场机制作用,调动和优化配置服务资源,推动形成以民营企业服务机构为核心,以行业协会和专业服务机构等为依托,各类服务资源开放共享的民营企业服务体系,包括创业支持服务体系、信息服务体系、资金融通服务体系、人力资源开发服务体系、市场开拓服务体系等方面。

(三)鼓励民营企业积极对外投资

目前中国企业对外投资,中央企业是主力军,下一步民营企业将成为生力军。民营企业通过境外投资参与国际竞争,增强了自身核心竞争力和国际影响力,也为促进我国经济发展、调整产业结构发挥着积极作用。因此,要鼓励民营企业积极对外投资。但是民营企业的海外投资存在着多重风险,国家要通过政策和法律对民营企业的海外投资进行鼓励、指导和保障。2010年国务院《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明确提出要鼓励和引导民营企业“走出去”积极参与国际竞争,2012年国家发展改革委、外交部、工业和信息化部等13个部委出台了《关于印发鼓励和引导民营企业积极开展境外投资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综合规范民营企业海外投资。但我国仍然缺乏一部针对企业海外投资的保障性法律,应当制定海外投资保障法,为我国企业在海外的投资进行保障,规范投资行为,弱化投资风险,保障投资利益。

(四)加快中小企业集群化发展

企业集群是一种介于企业与市场之间的中间组织,具有持久的竞争优势,在强化专业化分工、发挥协作配套效应、降低创新成本、优化生产要素配置等方面作用显著,在一定程度上能消除中小企业在竞争中的劣势。而我国民营企业大部分是中小企业,因此,加快中小企业集群化发展对于促进民营企业的可持续发展意义显著,集群化发展已成为我国中小企业发展的大方向。构建特色优势中小企业集群,着力推动具有经济技术关联的中小企业集聚,推进其在产业链上的衔接,提高集群企业信誉度和知名度,铸造产业区域品牌效应。通过建立行业协会,把分散的企业有效组织起来,有利于促进信息交流和技术扩散,充分发挥行业协会桥梁和纽带作用。充分发挥政府的推动、引导和服务作用,搭建企业与企业,企业与高等院校、科研机构、中介机构之间合作平台。

(五)向民营企业适度开放垄断领域

中国加入WTO已经十年,但某些行业的开放程度还不明显,这变相限制了民营企业在国内的发展空间。国务院2005年和2010年先后出台“非公经济36条”和“新36条”,但在推进过程中遇到重重阻碍,民营企业在一些重要领域进展甚微。民营资本进入垄断行业,不仅是一种突破,还能起到监督国企运行的作用。引导民营企业进入垄断行业参与管理,同时也通过这种形式提高民营企业自身的管理能力和水平。应当进一步推进银行贷款、设备租赁、技术改造等一系列的配套,支持民间投资进入铁路、市政、能源、金融、社会事业等领域,并建议引导国企调整产业布局,把一般性竞争行业的发展空间尽量留给民间投资主体,在防范国企过度扩张的同时,也促进民营企业自身的健康发展。

参考文献

[1] 莫友阳.民营企业管理现状:不改革十分危险.中国经营报,2012-03-17.

[2] 李海洋.民营企业须加快转型升级.企业观察家,2012(6).

[3] 叶祥松.民营企业转型升级的障碍与对策.南方日报,2012-09-10.

[4] 欧阳君山.中国民营经济10年之价值重估.法人,2012(11).

第9篇:民营企业范文

(广东江门生物技术开发中心有限公司,广东 江门 529000)

摘 要:本文分析了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建立过程中民营企业党建工作面临的新问题,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对民营企业开展党建工作的探索,在此基础上对如何进一步做好民营企业党建工作的几点建议。

关键词 :民营企业;党的建设

中图分类号:D26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0-8772(2014)16-0212-02

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建立,国有企业改革力度的加大,企业所有制和职工身份的改变,大批民营企业如雨后春笋般崛起,它对促进国民经济的增长起到了积极作用,同时也给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带来了许多新情况、新问题。对企业党组织建设提出了新的挑战,也带来了许许多多值得重新探讨的问题。民营企业党组织如何开发党建工作?如何在民营企业发挥党的政治核心和战斗堡垒作用,建立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的长效机制?这就是需要我们探讨的问题。

一、民营企业党建工作面临的新问题

与国有企业相比,民营企业党建工作存在以下四个方面的变化,对企业党组织产生深远的影响。

一是企业管理体制的变化,对企业党组织的领导方式和地位带来了影响。民营企业根据市场经营和现代企业制度要求完善法人治理结构,使企业在原国有企业体制下党、政、工“三架马车”的管理格局不复存在,客观上造成企业党组织领导地位和政治核心作用的削弱。

二是所有制形式的变化,对企业党组织的机构设置和活动方式带来了影响。民营企业从争取最大利益出发,机构设置以生产经营为中心,一般情况下不会设政工部门和专职政工人员。在活动方式上民营企业也不可能在正常工作时间内给予专门的党建活动时间,经费、场地等方面也比国有企业困难得多,传统的“三会一课”等党建活动方式受到影响。

三是企业领导人身份的变化,对企业党组织的保证监督作用带来影响。原国有企业经理厂长由组织部门配置,受党组织的监督和纪律约束,管理相对容易。而民营企业领导往往是由持大股份的经营者或个体投资者担任,大多经营者不是共产党员,而是真正的“老板”,企业领导人不是对上级和组织负责,而是对出资人和股民负责,对非党员经营者而言,党纪的约束无法实施,企业党组织的保证、监督作用在客观上受到影响。例如社会上出现的走私、偷税漏税、制贩假冒伪劣产品、侵犯劳动者权益等违法行为,多数出自于民营企业。

四是企业职工身份的转变,对企业党组织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的发挥带来影响。民营企业职工特别是党员职工,在身份上由过去当家作主的“国企职工”转为“民营雇员”,在感情上由“为党和国家作贡献”转为“为民营老板打工”,心理产生失衡,企业党组织要求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组织发动职工开展各种活动的号召,难免显得有些无力和尴尬,不如老板“加薪晋级”的承诺,党组织的凝聚力受到严峻挑战。

二、对民营企业开展党建工作的探索

江泽民同志讲,“加强非公有制企业党的建设,企业党组织要贯彻党的方针政策,引导和监督企业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领导工会和共青团等群众组织,团结凝聚职工群众,维护各方的合法权益,促进企业健康发展。”针对民营企业党建工作存在的新情况、新问题,要在民营企业中坚持党的领导不动摇,增强民营企业党组织的战斗力和凝聚力,就必须按照“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的要求,与时俱进,改进和创新企业党建工作,使党建工作在新形势、新体制下继续充满活力,具体从以下四个方面着手:

(一)坚持思想观念创新。要按照“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的要求,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全面反映人民的利益和时展的要求,改革和完善党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领导体制和工作制度,使党的工作充满活力。要坚持思想创新,彻底破除那些与发展不相适应的落后思想和陈腐观念,坚持与时俱进,从企业实际出发,创新党建工作思路,改进党建工作方式,提高党建工作水平。例如:民营企业党组织要坚持“为企业所需要、为业主所理解、为职工所拥护、为党员所欢迎”的原则,围绕企业改革和生产经营开展党建工作,要以“老板发财,职工吃饭”为已任,实现“双赢”为目的,牢固树立“民营经济也是社会主义经济”,企业发展、职工生存、社会进步的全局观念。

(二)坚持制度创新。在改革前,国有企业形成了一整套党建工作制度,这些制度对推进企业党建曾起到积极作用。民营企业由于体制和产权的不同,国有企业的党建工作制度已不适应,有的甚至成了束缚民营企业开展党建工作的体制障碍。因此,加强和改进民营企业党建工作,必须把制度建设贯穿于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之中。要在坚持和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坚持基本的组织生活制度、谈话制度、思想汇报制度、党费交纳制度等基础上,打破一切不合时宜的旧的工作制度,积极探索和创新民营企业党建工作的各种制度,不断完善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企业党建工作新体制。特别是通过制度建设,来保证党对民营企业的政治领导,保证党组织参与民营企业重大决策,保证党组织政治核心作用。例如:监督企业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经济政策,抵制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经济政策的行为;支持企业依法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为企业发展出谋献策,协助企业建章立制,加强管理;加强同企业主和员工的沟通,维护业主和员工各自的合理利益,做好业主和员工之间的矛盾化解和协调工作,维护企业的稳定等。

(三)坚持活动方式的创新。要使民营企业党建工作在新形势、新体制下继续充满活力,保持凝聚力,就必须以改革的精神,研究新情况,适应新形势,在坚持党的组织生活制度的基础上,大胆创新企业党建活动方式,创新党建活动载体,充分利用具有高科技含量,时代特征强的载体,大力开展一些群众喜闻乐见的活动,增强党组织活动的实效性。要创新党建工作方法,根据民营企业的实际,拓展党建活动领域,延伸党建活动触角,改进党员教育方法,提升党员管理水平。例如:要把党建活动同企业生产经营、企业发展壮大有机结合起来,同企业经营者的总体目标保持一致,按照“灵活、小型、多样”的原则,通过强化“党员示范岗”和“党员责任区”建设,开展党员“创先争优”活动,要求党员做到带头宣传和带头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带头遵纪守法,遵守企业的制度,带头搞好党内外团结和精神文明建设,引导业主充分理解、支持党建工作。

(四)坚持活动的内容创新。在新形势下要加强和改进企业党建工作,就必须在活动内容上进行创新。对民营企业党员的创新和管理,必须结合企业的实际,突出民营企业的特点,适应民营企业的需要。对党员的教育最重要的是要求党员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教育党员正确理解国家对发展民营企业的方针、政策;从思想上,行动上支持和参与民营企业的发展。党建活动的内容要紧贴企业发展和生产经营目标,调动广大党员和职工的生产积极性,使党组织成为民营企业加快发展的“助推器”,党员成为民营企业中生产经营的主力军。如结合企业的发展需要,组织党员积极参加企业的各项生产攻关和开展“岗位练兵”、“节能降耗”、“质量竞赛”等丰富多彩的生产劳动竞赛等活动,将党员活动与企业生产经营活动融为一体,发挥好党组织和党员在民营企业中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先锋模范作用,使党的活动更为党员所欢迎、职工所拥护、业主所理解;要坚持党组织对民营企业思想政治工作的指导,改进思想政治工作的方法和内容,加强企业文化建设,培育职工良好的道德情操和企业精神,把代表先进文化发展方向落在实处。

三、做好民营企业党建工作的几点建议

要进一步加强民营企业党建工作,促进民营经济健康稳定发展,应做好以下工作。

(一)建好支部。在许多民营企业中,较多的管理人员和工人是外地人或当地村民,党组织关系未转来或在村上,这就造成企业事实上党员已达3人以上而未建支部。要将外地来企业工作三个月以上的相对固定人员组织关系转到企业;本地工作半年以上的企业工人组织关系转到企业,尽量组建企业党支部,让党组织在民营企业中有机构、有阵地。也可采取以下模式组建党组织:(1)单独式。对有三名以上正式党员,具备建立党组织条件的,单独建立党组织。(2)联建式。对党员人数少,不具备建立党组织条件的民营企业,按照“行业相近,地域相邻”的原则联合组建党支部。(3)挂靠式。依托个体协会、工商等机构、团体成立党组织或者依托街道社区等地域基层党组织对民营企业中的党员进行管理。(4)改建式。国有、集体企业经过改革改制变成民营企业时,同步改建党的组织。(5)派入式。由上级党组织向民营企业派驻党建工作指导员,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发展新党员,为建立党组织创造条件。

(二)发展党员。十八大报告指出:“提高发展党员质量,重视从青年工人、农民、知识分子中发展党员”。按照发展党员的标准、条件和程序,积极发展民营企业优秀分子入党;一是将优秀民营企业主培养成入党积极分子,符合条件的及时收到党内;二是重点培养发展民营企业中、上层管理人员和技术业务骨干入党;三是积极发展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的青年、团员入党,提高民营企业党员整体素质。

(三)选好干部。称职的党支部书记是做好企业党建工作的关键,尤其是管理层无党员的民营企业;对党建工作基础较好,经营者不是党员的民营企业,实行支部内选;对党建工作比较薄弱,党员人数较少且经营者不是党员的民营企业,实行上级党组织指派;对改制后经营者是党员,且素质较好的,而且原来就是党组织的负责人的单位,实行经营者兼任。与此同时,地方辖区党组织为民营企业党组织选配好复合型的党务干部。一是有目的地推荐素质较高人员到企业工作;二是采取下派干部的方式解决民营企业党务缺员问题;三是对企业党务人员进行定期轮训,逐步提高企业党务干部水平。

(四)建立党建工作联络员或指导员制度。对党员人数较少,暂不具备建立组织条件,但规模又较大的企业,可以由企业辖区党组织选派一些党务工作经验丰富,善于做群众工作的同志到民营企业担任党建工作的指导员或联络员,加强辖区党组织与这些企业的沟通,扩大党的工作在这些企业的渗透力和影响力,从而避免这些企业成为党的工作盲区。选派人员可以是专职,也可以是兼职,可以一人一企,也可以一人多企,按实际情况而言。

(五)经费支持。要开展党的工作,离不开必要的经费保障,可从以下渠道解决党组织活动经费,一是党员较少的支部所收党费全额返还,党员较多的支部按较高比例返还;二是辖区党委的组织部从党费中给予一定补助;三是争取企业主的支持,党费不足部分在企业经营管理费中支出,或按一定比例从管理费中划出,作为企业党组织的活动经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