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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动支付调查报告精选(九篇)

移动支付调查报告

第1篇:移动支付调查报告范文

关键词:政府转移支付;绩效审计

政府转移支付是政府的重要的政策手段,对于国民经济的发展,缩小各地贫富差距,维护社会稳定,有着重要意义。随着政府对绩效审计的重视,转移支付绩效审计显得越来越重要。但是,由于政府绩效审计在我国刚刚起步,政府转移支付也不很规范,对政府转移支付进行绩效审计既缺乏实践经验,也没有系统的理论支持。本文初步探讨、归纳了财政转移支付绩效审计的理论框架、绩效评价的指标和方法,为转移支付绩效审计提供了一些理论上的支持。转移支付绩效审计基理论框架主要包括:审计目标,审计模式的选择,审计程序,审计方法,以及相应的审计程序。

一、转移支付绩效审计目标

1.绩效审计目标

通常说来,政府绩效审计包含的审计目标有三个:经济性、效率性、效果性,即3E审计。但是就财政转移支付来说,不能能不涉及到公平性的评价。政府转移支付对提高各地区之间的相对公平起着重要作用。在许多政府机构的管理中,公平比效率更重要。

对经济性的审计,主要是关注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降低资源消耗量;对效率性的审计,主要是对比产出或服务与资源投入的关系,以一定的投入实现最大的产出或实现一定的产出应使用最少的投入,保证资金支出的合理性;而对效果性的审计,则主要是通过对比资金支出后所实现的实际效果与预期效果之间的关系,保证资金达到理想的效果。

2.财政转移支付审计目标

转移支付资金审计需要涉及三个方面的问题,一是资金是如何使用的,这是目前进行的合法合规审计的层面,二是资金是否得到合理地使用,三是通过资金的使用是否达到既定的政策目标。第一个是基础,后两个方面是绩效审计目标,三者统一构成转移支付资金审计的全部内容。资金不能按照规定的用途使用,必定会悖离原定的转移支付政策的初衷,这是不容置疑的,转移支付绩效审计是在合规性审计的基础上实施的。但是,尽管资金的使用合法合规,但是这基金安排不符合实际,或者由于各种客观条件的限制,政策目标还是不能实现或不能全面实现。在这两种情况下,通过存在的各种原因的分析,就成为评价转移支付及其社会效果的一项重要内容。转移支付资金绩效审计的过程是判断地方政府在使用转移支付资金过程中是否采取了必要的措施和手段保证中央政府宏观调控目标的实现,从而进一步实现对现行的财政政策可实现性的评价,并提供有关进一步改进转移支付政策的有关信息的过程。同时,转移支付资金审计应该为达到转移支付政策目标提供决策信息。通过转移支付资金使用情况和效果的审计评价,将产生一系列有关转移支付政策相关的信息,这种信息最终将反馈到转移支付政策的决策部门,他们将作出对转移支付政策是否继续执行或作出相应调整的决策,因此对转移支付政策是否实现是转移支付资金审计中最重要的环节,它的重要性在于,审计部门通过提供信息将影响转移支付政策的决策过程。

在前述绩效审计目标的基础上,财政转移支付审计同样具备上述绩效审计的目标,同时,由于转移支付的政策性较强,均衡各地经济发展是一个重要的政策目标,因此,转移支付的审计目标更加重视公平性这一目标。从大的方面来说,可以认为转移支付绩效审计的审计目标有四个:效率性、效果性、经济性和公平性,其中公平性占有很重要的地位。公平性包括两个方面:一是审计主体活动本身的公平性,即审计执行程序的公平与否;二是审计对象的公平性,即被审计单位在履行其法定职责的过程中是否遵循了公平性原则。

具体说来,审计目标主要是:转移支付是否达到了相应的政策目标;转移支付的规模是否合适;转移支付的各地区分配比例是否与相应的政策目标相匹配;转移支付产生的社会效果如何;转移支付的投入产出比率情况;如何改进转移支付的效率、效果和经济性。

二、财政转移支付绩效审计模式选择

就审计模式来说,有着不同的表述,在民间审计中,根据审计不同特点有帐项基础审计、制度基础审计,以及风险导向审计的划分方法,根据审计时间不同,有事前、事中、事后的说法。就绩效审计来说,并不存在账项基础等相关的模式的划分方法,账项基础、制度基础并不适用于绩效审计;但是,风险导向对绩效审计来说有着很重要的意义。本文在上述理由的基础上,结合其他学者的研究结果,将审计模式划分为以下四种:结果导向、问题导向、过程导向,以及风险导向等四种模式。

1.风险导向审计方法

就民间审计来说,新的审计风险模型突出了解被审计单位及其环境,包括内部控制,以充分识别和评估会计报表重大错报的风险,从而针对风险点设计和实施控制测试和实质性测试程序。

对于政府绩效审计来说,是否适用风险导向审计并没有一个明确的说法,但是近年来不少学术文章对此进行了探讨。杨妍(2006)认为,政府绩效审计应当引入风险导向审计。随着政府越来越多地关注自身风险,政府可能要面临的风险成为政府审计选择审计项目以及确定重点审计领域的依据。为了更好地应对风险,政府绩效审计引入风险导向审计模式成为不错的选择。联系到政府绩效审计,主要表现为对重大风险领域的识别、评估和应对。通过对被审计对象风险的考察和关注范围的扩展,试图增加风险分析的同时减少盲目的实质性测试,从而提升绩效。

2.结果导向模式

《世界审计组织效益审计指南》指出:“效益审计一般是事后审计”(审计署外事司,2003),相比较其他审计模式来说,结果导向审计模式易于进行,审计成本较低,使用最为普遍。在实际运用中,这种方法可分为四种具体方式:

(1)简单前后对比法;

(2)“投射-实施后”对比分析;

(3)“有-无政策”对比分析;

(4)“控制对象-实验对象”对比分析。

“以结果为导向”的绩效审计程序其最突出的特点是把项目立项文件中确定的项目建设内容和应实现目标与项目实际情况进行比较和评价,把对项目实现的目标和产生的社会影响等项目最终结果进行审计中发现的问题作为审计的起点向前追溯,直到发现问题存在的原因。该审计程序与“以过程为导向”的审计程序为:收集所有与项目成果有关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协议和其他立项文件,确定项目应实现目标,研究确定审计评价标准;对项目建设目标完成情况进行审计评价;对项目运营管理情况进行审计评价;对项目还贷情况进行评价。

3.过程导向审计模式

这种模式是指以审计活动为导向,考虑审计对象的行为过程,围绕特定的审计程序,全面搜集审计证据的一种审计模式。目前过程导向模式应用较多的是全过程审计。“以过程为导向”的绩效审计程序是沿着项目实施过程的时间顺序,把项目从立项审批、实施、竣工、运营等各个阶段的实际投入、产出、成果、影响与项目文件规定的目标和要求进行比较和评价,对内部控制系统是否健全有效进行检查,及时发现内部控制系统中影响项目目标实现等重大风险的环节和存在问题的原因。一般包括下列步骤:选择和确定绩效审计项目;进行审前调查,编制绩效审计方案;确定重要性水平;分析审计风险;测评内部控制;进行效益比较和评价;对可能产生的审计效果进行中期评估,以决定是否改变审计思路和比较方法,或是否进一步审计,以避免浪费时间和没有审计成果不大;分析造成效益不好的原因和证据;与被审计单位交流审计结果;编写审计报告;后续跟踪。

4.问题导向模式应用并不很多,主要是美国绩效审计实践中有所应用,在这种审计模式下,问题是审计的起始点,而不是审计的结束。该模式的主要任务是关注问题的确认与分析,即核对问题的存在性,深入理解该问题,并从不同角度分析其原因。它与结果导向模式的最大区别是以独立分析为特点,而结果导向模式则主要以其对既定规范和标准是否得到遵守的公正评价为特点。

三、财政转移支付绩效审计程序

通过计算GDP及财政收支和转移支付资金增长比例,特别是财力性转移支付和政策性转移支付增长比例,分析转移支付资金对该地发展经济所发挥的作用;通过计算转移支付资金占当地财政收支比重,分析当地财政自给能力;通过计算转移支付资金总额中各结构比重,分析转移支付资金主要去向和地方财政支配自;通过对专项转移支付资金中的重点项目、重点资金的跟踪审计和重点解破,对专项转移支付资金管理和使用效益作出客观评估。

Christopher Pollitt(1999)对部分欧洲国家的绩效审计进行了比较研究,应用较多的绩效审计程序有:文件检查,访谈,二手资料评价,问卷调查,行为观察,国际比较,案例,统计技术,向第三方/外部专家组咨询等。

中注协课题组(2005)对澳大利亚一个州的审计局出具的19份绩效审计报告进行了统计分析后得出结论,应用较多的审计程序分别是:访谈(12份),检查(9份),鉴定和检验(7份)、调查(6份)评价(6份),查阅(4份)。

中注协课题组(2005)对深圳市审计局绩效审计报告进行分析后得出结论,该审计局所有审计报告中都是用了:文件查阅,文件审阅,访谈,二手资料评价和使用,调查,现场走访,观察,个案资料,分析,统计软件,管理分析,可行性研究报告等几种方法。

下面对重要的审计程序在转移支付绩效审计中的应用进行一个简单的讨论:

1.检查文件和记录。体内各国查阅相关法律文件,寻求审计判断的法律依据。通过查阅相关文件或者记录,作为转移支付绩效审计的审计证据。

2.访谈。通过对被审计单位的领导、相关部门负责人,知情人员,相关外部人员的沟通、交流、询问,了解被审计单位对转移支付资金的使用情况的态度、意见,了解相关内部控制情况,了解被审计单位对转移支付资金使用绩效的重视程度以及存在的问题。访谈前,审计时要进行认真的准备,对有关访谈内容进行设计,避免遗漏需要在访谈中询问的相关内容。有些需要进行问卷调查之后进行访谈,既明确了访谈的内容、方向,也使得被访谈人对访谈内容加以重视。同事,访谈形成的证据相对来说证明力较差,需要借助其他证据进行验证。

3.问卷调查。由于政府转移支付往往涉及到公众的切身利益,所以公众对转移支付的绩效的关注的意愿较高,有动机配合调查来提高转移支付的绩效,因此,政府转移支付审计中通常可以采用调查问卷的方法来进行民意调查,收集对转移支付相关项目绩效的评价,获得审计线索或者审计证据。

4.分析。在财务审计中也有分析程序,但是在财务审计中分析程序重要是用来进行风险评估,或获取证据,或者对整个审计结果进行分析性复核,而在转移支付绩效审计中,分析程序重在作评价,找原因,提建议。分析法可以提供总结性或者结论性的证据。

5.咨询。绩效审计需要对相关项目的效果、质量、经济性等进行评价,而某些项目涉及到一些专业知识是审计师并不熟悉的,或者因为保密的原因,审计师并不能全面详细的了解,这种情况下,就需要借助专家的意见,通过咨询具有相关知识的专家,或者能够对被审计单位进行调查权的专业人士或者咨询结构进行咨询,获得相关建议或者证据。

转移支付绩效审计涉及到了比较多的审计程序,这些审计程序需要审计师具备综合性的知识和能力,对审计师提出的要求较高。

四、转移支付绩效审计过程

根据转移支付绩效审计的特点,转移支付绩效审计过程,应包括审计对象的选择与确定、审计计划的制定、收集与评价审计证据、编写和提交绩效审计报告、后续跟踪检查等几个步骤。

(1)审计对象的选择与确定

在国家预算支出总额中,中央对地方的转移支付占有很大比例,不仅要对中央本级的支出进行审计监督,还要对地方的转移支付纳入审计监督的范围。中国转移支付制度还不是很完善,对转移支付的审计监督显得比其他发达国家更为紧迫,对地方适用转移支付的绩效进行监督成为绩效审计的重要内容。在转移支付的审计中,选择转移支付绩效审计项目至少应考虑以下因素:1、项目的政治敏感性。2、项目是否具有可操作性和审计的必要性。3、项目要具备重要性。4、选择项目时,要量力而行。公共资源用途广泛,政府部门职能各异。无论在我国还是其他国家的审计实践中,很少有纯粹意义上的绩效审计,绩效审计成为了一项复杂庞大的工作。

(2)审计计划阶段

首先,要做好审前准备工作。审前准备工作主要包括审前调查和风险评估,这项工作的进行可以为高效节约地实施具体绩效审计工作提供很好的向导。审前调查是在具体制定审计方案前深入被审计单位进行全面、彻底、充分的了解。

其次,是制定审计方案,其基本内容包括:审计单位的业务情况以及相关环境;审计目标;审计范围;审计计划;审计重要性水平和风险分析;审计方法;审计标准;审计时间和进度安排;审计人员构成和安排;具体审计项目和准备收集的审计证据;审计报告的基本框架。

(3)收集与评价审计证据

绩效审计证据是审计人员获取的用以支持审计意见和结论的证明材料,其收集过程是紧紧围绕审计目标进行的,同时从相关性、可靠性和充分性等方面对审计证据进行分析鉴定,最后通过整理,将零散的审计证据按照逻辑性组织起来,分析得出某些意见和结论。这些意见与结论为绩效审计报告的编写奠定基础。

(4)编写和提交绩效审计报告

经过以上步骤,最终审计人员可以得出初步的审计结论与建议,形成审计报告。在上交绩效审计报告前,为降低不当审计建议和结论的风险,还应做好以下工作:征求专家意见,与被审计单位沟通并充分征求其意见,复核、修改审计报告。

(5)后续跟踪检查

绩效审计报告最大的特点在于其一般会形成建设性的建议,这也是绩效审计的贡献所在。因此,其建议是否得到执行,有必要在审计结束后进行后续监督;同时,如果发现审计决定不符合实际情况,审计建议执行脱离实际,应进行修改甚至废止。

参考文献:

[1]Christopher Pollitt.Performance or compliance?: performance audit and public management in five countries[M]. Oxford University Press, 1999:125

[2] 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课题组.中国绩效审计理论体系研究[M].北京:中国时代经济出版社,2005:134-135

[3] 杨妍.风险导向审计模式下的政府绩效审计理论研究[J].审计研究,2006,4期:20-23

第2篇:移动支付调查报告范文

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听取了财政部部长金人庆受国务院委托所作的《关于2005年中央决算的报告》和审计署审计长李金华受国务院委托所作的《关于2005年度中央预算执行的审计工作报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结合审计工作报告,对决算草案和决算报告进行了审查。现将审查结果报告如下:

2005年中央财政收入17260.49亿元(已扣除新增出口退税指标592.4亿元),比因出口退税政策变化后的调整预算增加1045.41亿元,完成预算的106.4%;中央财政支出20259.99亿元,比预算增加1044.91亿元,完成预算的105.4%,其中,中央对地方的税收返还和补助支出11484.02亿元,完成预算的106.6%;中央财政赤字2999.5亿元,比预算减少0.5亿元;国债发行7022.87亿元,其中代地方政府发行100亿元,与预算基本持平。中央预算超收收入主要用于解决出口退税、供销社政策性历史欠账,增加对地方的转移支付、科技教育和社会保障等方面的支出,并依法向全国人大常委会作了报告。

这次提交的决算草案与十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审查和批准的2005年中央预算执行情况相比略有变化,主要是中央财政收入增加了10.7亿元,中央财政支出增加了10.58亿元,赤字减少了0.12亿元,增加的支出主要用于补助国有企业破产关闭等。

财经委员会认为,2005年中央决算所反映的预算执行情况是好的。国务院及其财政等部门,落实科学发展观,实施稳健财政政策,积极组织财政收入,保障重点支出需要,较好地完成了十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批准的中央预算。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效果也是好的,国务院已将具体纠正情况向全国人大常委会作了专题报告。财经委员会建议批准国务院提出的《2005年中央决算(草案)》。

同时,财经委员会认为,中央预算执行中也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是:一些中央部门存在虚报冒领、挤占挪用财政资金等违法违规问题;预算编制和执行中不规范、不透明的问题仍未解决;转移支付制度,尤其是专项转移支付的立项、分配和管理,问题甚多,需要加大改革力度;中央与地方之间基本建设项目管理中的事权划分和管理方式还需要改进等。审计工作报告突出反映了预算执行情况,加强了对预算执行情况的总体评价,注重对重点问题的原因分析,提出了改进预算管理工作的意见。建议国务院责成有关部门和地方对审计查出的问题,认真分析原因,切实进行整改,依法追究责任,在2006年底前将纠正情况和处理结果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提出报告。审计工作报告中提出的加强中央预算管理的意见是可行的,应当认真加以落实。

为做好财政预算工作,财经委员会提出如下建议:

(一)改进预算编制工作。要改进预算收入预测和编制方法,继续做好政府收支分类改革工作。切实将土地出让收入纳入预算管理,今年要研究提出完善土地出让收入的收支管理政策措施。加快研究完善各类开发区的财政税收政策。完善预算支出标准和定额。要严格预算审查,防止虚报冒领现象的发生。进一步细化和提前预算编制,提高年初预算分配到项目的到位率;中央对地方税收返还和补助支出要编制分地区、分项目的详细预算,提高年初列入地方政府预算的到位率。要进一步推进中央基本建设预算管理制度改革,国务院有关部门应将工作重点放在宏观管理上,不要把精力过多地放在中小项目审批上,要改变对投资项目批得过细、过小的作法。

(二)规范财政转移支付。要按照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和实现政府宏观政策目标的总体要求,推进财政管理体制改革,完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科学划分一般性转移支付和专项转移支付,适时合理调整转移支付的分配方法和计算公式,增加一般性转移支付,减少专项转移支付。要改进对专项转移支付的管理。目前中央对地方的专项转移支付项目已达200多项,存在项目分散、相互交叉重复的现象。建议国务院下决心对现有项目进行清理整顿,完善制度和办法。要严格规范和控制新项目的设立,项目的设立要经国务院批准。项目资金的分配要规范、公开、透明,逐步做到在提交各级人大审议批准前编入各级预算。

(三)严格执行人民代表大会批准的预算。要提高预算的权威性和严肃性。进一步加大对预算执行情况的审计,加强效益审计,强化预算约束和责任追究,对随意修改预算、不严格执行预算的要依法追究责任。要加强对超收收入使用的管理,需要动用超收收入追加支出时,应先编制超收收入使用方案,并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和备案。

第3篇:移动支付调查报告范文

根据艾瑞咨询即将的《2009年中国移动互联网用户行为调研报告》,艾瑞通过2009年7月对15家主流手机网站投放问卷的调研结果显示:手机上网付费以包月为主,手机网民付费金额同比增加。以下是详细解读:

手机网民手机上网付费方式以包月形式为主

艾瑞调研数据显示,绝大多数手机网民上网付费方式以包月形式为主,所占比例为90.2%,仅有9.8%的手机网民选择按流量付费。艾瑞咨询认为,随着3G商用时代电信运营商争夺用户资源的竞争日益激烈,资费下调将有助于推动手机上网用户规模的持续增长。此外,电信运营商大力推广手机上网包月付费,很大程度降低了用户手机上网的资费顾虑,从而增加用户手机上网的主动性。艾瑞认为,如何以优惠的资费套餐以及新颖丰富的内容增强用户使用黏性,是电信运营商和互联网服务提供商推动移动互联网快速持续发展的关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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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8.8%手机网民月均手机资费支出超过50元,高于整体手机用户资费水平

艾瑞调研数据显示,手机网民月均手机资费支出主要集中在100元以内,占比为79.5%。其中月均手机资费支出20元以下的手机网民比例达5.4%,20-100元的用户占比最高为74.1%,100-200元的占比为15.5%,200元以上占比为5.0%。

根据2009年中国移动、中国电信和中国联通三大电信运营商中期财报数据显示,中国手机用户平均ARPU为56.6元。艾瑞研究发现,58.8%的中国手机网民用于移动通信服务的月均资费支出超过50元,手机网民月均资费支出高于整体手机用户月均资费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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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4%手机网民月均手机上网资费支出在20元以下,资费水平较去年整体提高

艾瑞调研数据显示,手机网民月均手机上网资费支出主要集中在20元以下,占比由去年的76.2%下降到61.4%;月均手机上网资费支出在20-50元的手机网民占比由去年的17.9%增长到26.2%,50-100元的手机网民由去年的10.3%下降到3.8%,100元以上占比为2.1%,与去年基本持平。艾瑞认为电信运营商下调手机上网资费的策略效应显现,更加优惠的上网套餐和较大的资费调整幅度,提高了用户手机上网的资费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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艾瑞咨询认为,对手机娱乐、即时通信和手机搜索需求不断增长,促使青年人成为手机上网的主要消费群体。由于青年用户对价格敏感度较高,因此移动增值业务资费及打包优惠策略,均成为影响此类用户活跃度的重要因素;同时对于移动互联网广告营销,体现时尚元素和个性化需求的宣传促销形式可以有效激发青年用户的体验意识和消费意愿。

说明:

1.移动互联网定义:从技术层面定义是,指以宽带IP为技术核心,可同时提供语音、数据、多媒体等业务服务的开放式基础电信网络。从终端层面定义:在广义上是指用户使用手机、上网本、笔记本等移动终端,通过移动网络获取移动通信网络服务和互联网服务;在狭义上是指用户使用手机终端,通过移动网络浏览互联网站和手机网站,获取多媒体、定制信息等其他数据服务和信息服务。

注:本文中出现的手机网民是指移动互联网上网用户。

第4篇:移动支付调查报告范文

【关键词】 移动电子商务 电子商 无线互联网

移动电子商务(m-commerce),是指通过手机、pda(个人数字助理)、笔记本电脑等移动通信设备与无线网络技术有机结合所构成的一个电子商务体系。移动电子商务作为一种新型的电子商务方式,充分利用了移动无线网络的优点,是对传统电子商务的有益补充,具有非常广阔的发展前景。

一、移动电子商务的内容及特点

移动电子商务可以进行pim个人信息服务、移动定位服务、商务交易服务(包括购物、支付等)、娱乐消费服务(包括铃声、图片下载、电影票订购等)、移动营销服务(包括手机炒股、手机等)、移动广告服务(包括图片广告、文字播报等)、移动商情服务(包括信息定制、手机调查等)、移动办公服务(包括oa、移动供销存管理等)、移动浏览服务(包括手机报、移动文学等)、移动游戏服务、紧急避险服务、移动公益服务等。

通过移动电子商务,消费者可真正突破“时空限制”,随时随地获取所需的服务、应用、信息和娱乐。和传统基于因特网的电子商务相比,移动电子商务具有以下几个显著的特点:第一,交易不受时间和地点的限制;第二,移动终端拥有者的身份相对固定,可方便地向消费者提供个性化移动交易服务;第三,通过移动定位技术,可以提供与位置相关的交易服务。

二、我国移动电子商务发展现状

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的《2010年中国电子商务市场数据检测报告》显示,截止到2010年12月,中国移动电子商务实物交易规模达到26亿元,同比增长370%,继续保持快速增长的趋势。www.133229.Com中国移动电子商务目前正呈现良好的发展势头,企业应用成为发展热点,呈现出广泛渗透、规模扩张的特点。当前跻身移动电子商务的企业类型较广,包括大型企业管理软件厂商、移动服务提供商、新兴it公司以及网络公司等。国内各移动电子商务运营商的市场份额被几家大的运营商所占据,排名前三的分别为亿美软通、新网互联、用友移动商街,这三家的市场份额已经超过整体市场的40%,剩下的大部分市场空间则基本被汇海科技、中科聚盟、天下互联和其他小型厂商所瓜分。

艾瑞咨询预计到2012年,中国移动电子商务市场用户规模将达到24957.2万。越来越多的消费者喜欢上网购物,增值的sms(system management server)也广受欢迎,而且越来越多的预付充值购买通过移动手机就可以完成。

在金融服务、资讯信息、网络游戏等领域,特别是在酒店、旅游、交通、餐饮等客户流动性大、随机性高的行业,移动电子商务的发展前景一片大好。2010年上半年,国内旅行预订网站开始纷纷入驻手机终端,推出了手机预订功能,开通手机网站实现了酒店和机票预订服务的功能。中国银联开通的移动pos业务,使移动电子商务业务突破信息商品的范畴,除了用于旅游订票,还应用于上门售票、物流配送、客户服务等领域,实现了不受时间、场地和线路限制的商务交易活动。我国已构建了以央行现代化支付系统为核心,银行业金融机构行内支付系统为基础,票据支付系统、银行卡支付系统等为重要组成部分的支付清算网络体系,为经济金融和社会发展提供了快速高效、安全可靠的支付清算渠道。

三、移动电子商务面临的问题

1、安全缺乏保障。移动电子商务面临的最大障碍便是保护用户的合法信息(账户、密码等)不受侵犯。解决安全问题涉及到两个方面:首先是技术,通过研发新技术为移动电子商务提供基本安全保障,如密码、密钥、sim智能卡、防火墙等;其次是信用体系和相应法律法规的建立和完善。网络的虚拟性使得信用制度更显重要,我国目前的信用体系建立得不够完善,严重威胁交易的安全性。法律对于任何一种新生事物都有一个从不完善到完善的过程,需要在移动商务的实际运用过程中不断地发现问题,不断地完善信用体系和相应的法律法规。

2、存在带宽问题。与有线相比,对无线频谱和功率的限制使其带宽较小、带宽成本较高,同时分组交换的发展使得信道变为共享,时延较大,连接可靠性较低,超出覆盖区域时,服务拒绝接入。因此,服务提供商应优化网络带宽的使用,同时增加网络容量,以提供更加可靠的服务。

3、缺乏良好的商业模式。传统电子商务的商务模式发展到今天已经逐渐成熟,移动电子商务想要发展就必须寻求良好的商业模式,缺乏成熟的商业模式已经成为我国移动电子商务发展的瓶颈。创造好的商业模式需要整合价值链,做好价值链各个环节的利益分配,其中移动运营商处于整个产业链的中心地位,提供基础设施的维护和运营,在应用服务和终端用户之间提供基本的信息和数据沟通。

4、业务范围不大。到目前为止,移动电子商务的应用更多地集中于获取信息、订票、炒股等个人应用,缺乏具吸引力的应用,这无疑将制约移动电子商务的发展。计世资讯曾对150家独立软件开发商和系统集成商进行调查,其中只有40.7%的被调查者已经为用户部署了移动商务,另有59.3%的被调查者还没有为用户部署移动商务,而部署了移动商务的被调查者中60.7%只是采用了短信技术。数据表明,我国移动商务业务范围不大,有待进一步开发。

5、移动支付缺陷。国内移动电子商务的支付手段主要有两种:物流公司代收货款和充值点卡代收。前者基本为货到付款,物流企业代收。这种模式的风险在于,目前中国物流行业鱼龙混杂,物流企业与商家的结算风险较大,而且结算周期相对较长。而充值点卡代收方式相对比较保险,但也仅限于小额支付,一般在30元内,消费产品以虚拟产品为主,如、道具等。因此二者都不尽如人意。就移动支付产业链而言,其核心成员包括金融机构、电信运营商、第三方支付平台。三种角色之间有竞争也有合作。移动支付市场中存在众多细分市场,包括帮助商家处理移动支付业务、提供安全性解决方案、提供针对不同行业的手机支付解决方案等。如果建立了共赢的商业模式,对于商户、服务提供商和消费者都具有非常重要的价值。

四、结束语

我国有着庞大的移动用户基础,移动电子商务在我国有着巨大的发展潜力。虽然目前移动电子商务市场还处于培育阶段,在用户消费习惯、3g上网资费、移动支付的安全性、商家诚信等多方面还存在着客观条件的限制。但是正如传统电子商务的发展一样,移动电子商务也将以其对传统电子商务的有效补充开拓一片广阔的新蓝海。

【参考文献】

[1] 秦成德、王汝林:移动电子商务[m].人民邮电出版社,2009.

[2] 康科:移动电子商务在我国的发展问题刍议[j].现代商业,2006(10).

第5篇:移动支付调查报告范文

关键词:地方财政专项转移支付资金;绩效审计;免疫系统

中图分类号:F239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291X(2016)13-0076-02

一、我国地方财政专项转移支付资金绩效审计存在的问题

我国地方财政专项转移支付资金绩效审计在完善体制、健全法制、资金合理使用及运用效果与效率方面取得了积极的成效,但由于在审计业务披露中很少披露财政专项转移支付资金绩效审计本身存在的问题,更很少提及如何提升审计效果,导致现阶段我国地方财政专项转移支付资金绩效审计仍存在诸多亟待解决的问题[1]。

(一)审计立法尚未健全

1.财政专项转移支付制度不完善。国务院的《关于实行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的决定》是我国目前地方财政专项转移支付的主要依据,但是由于其立法层次较低、内容相对落后、规范性不够、可操作性不强,不足以解决当前地方财政转移支付过程中遇到的各种问题,所以制定专门的转移支付立法已经迫在眉睫。

2.财政专项转移支付资金审计不全面。我国目前实施的主要是绩效审计审查,还不是真正意义上的绩效审计。

(二)审计模式尚不完善

由于各地方存在不同的特点,审计实施的认识层次和水平也大不相同,审计的目标及内容也存在不一致,这就需要探索积极合适的审计模式,明确各级审计机关的职责和分工,处理好查账和延伸审计、同级审计与上下级审计以及全面审计与专项审计的关系。

(三)审计范围较为笼统

目前,由于地方预算管理存在的缺陷,被审计单位为资料的主要提供者,审计机关无法完全掌握本地区、单位及部门专项转移支付资金的来源、结构和总量等信息,对专项转移支付资金整体执行情况缺乏了解,从而难以确定准确的审计范围。此外,由于现行审计管理体制存在的缺陷,导致上下级审计机关责权利分工有时不清晰,审计范围的界限较为笼统,使部分专项转移支付资金的使用未得到有效的监管。

(四)审计标准较为模糊

目前,作为地方财政专项转移支付资金使用和管理依据的上级政府文件,对相关专项转移支付资金的使用及管理等方面规定得较为模糊,提及使用资金的下级单位的责任明显多于自身责任。此外,由于对专项转移支付资金的预期具体目标与成果考核规定较少,给审计评价依据和标准的确定带来很大困难。

(五)审计问责不到位[2]

由于实施专项转移支付涉及多个部门和单位,各部门和单位承担的具体责任不明确,导致地方专项转移支付资金审计难以具体问责。此外,一些地方政府难以或不愿安排配套资金,也给审计问责带来很多困难。

针对目前我国地方财政专项转移支付资金审计存在的问题,加强地方财政专项转移支付资金绩效审计,发挥审计的免疫系统功能势在必行。

二、我国审计“免疫系统”功能理论

2007年刘家义审计长在全国审计工作会议上首次提出审计“免疫系统”功能重要论断,并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审计理论研究》一书中对审计“免疫系统”功能做出了详尽的阐述,认为审计“免疫系统”具有预防、揭示和抵御三大功能,深刻的理解审计“免疫系统”功能,有利于更好地计划和实施审计工作。

(一)发挥审计“免疫系统”的预防功能,有利于预防各种内外部不利因素对国家经济的侵害

我国审计应建立健全预防机制,维持正常的社会经济秩序。针对地方财政专项转移支付过程中涉及到的项目招标、项目决策、项目管理、资金拨付和竣工验收等环节和流程中可能存在的上下级之间财政专项转移支付资金透明度不高等问题,提出预防措施,发挥其“免疫系统”功能,避免财政专项转移支付资金过程中可能存在的上下级腐败和转移资金浪费等问题。

(二)发挥审计“免疫系统”的揭露功能,促进国家民主法治建设

审计“免疫系统”的要求揭示和查处机关工作过程中的违法违规和绩效低下等问题,维护正常经济秩序,保护国家和人民的利益。审计机关应将绩效审计与地方财政专项转移支付资金审计有机融合,对转移支付部门支出的真实性、合法性、经济性、效率性、效果性、公平性及环保性进行审计,揭示地方财政专项转移支付部门可能存在的虚假支出、违规违法支出、工作效率低下、不公平支出等问题,促进其严格执行各项财经法规,提高财政专项转移支付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效果。

(三)发挥审计“免疫系统”的抵御功能,维护国家经济安全健康良好运行[3]

审计要针对已经揭露的问题,提出完善体制、健全法制、强化管理、抵御风险的建议,提高经济社会运行绩效和质量。审计部门应当建议修订预算法,制定专门的转移支付法,促进和完善专项转移支付资金审计,制定专项转移支付资金审计的绩效审计指南,完善对中央与地方各级政府的问责,加大人大的监督力度,实现社会公正和谐,推动区域间的协调发展以及基本公共服务的均等化[4]。

三、审计“免疫系统”功能的实现途径

审计“免疫系统”功能的实现涉及到很多方面,根据以上分析,本文认为“免疫系统”功能的实现应注意以下几点:

(一)工作关口前移,发挥审计的风险预防功能[5]

由于传统审计只注重对被审计单位大案要案的查处,没有对被审计单位下发审计通知书之前的行动给予应有的关注,这往往导致对可能遇到的阻碍和风险考虑不够,阻碍审计后续工作运行的高效畅通,应将审计的关口前移,发挥审计“免疫系统”的风险预防功能。

1.及早多项文件和条例。根据免疫系统理论,国家审计要时刻检测国家经济社会中的不安定因素,对可能存在的风险因素进行分析,并将分析的信息和结果传给整个审计系统,制定系统的文件或条例,建立健全法律法规,以指导下级审计工作。针对地方财政专项转移支付过程中,可能存在的收入和配套资金到账不及时,资金支付滞拨、滞留和挪用等问题,制定相关的财经法规和政策,对审计部门和审计机关都起到预警作用。

2.积极地开展审前调查。在审计“免疫系统”论指导下,应对审前调查给予格外的关注,了解被审计单位的基本情况,收集法规、政策等相关资料,制定有针对性的具体审计方案。对以往地方转财政专项转移支付过程中的资金计划、拨付、接受和落实配套资金情况应进行具体深入的调查,发现并总结资金管理和项目建设、运行中的问题,及时规范管理、改进规划、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避免重复错误的发生。

(二)审中加大严查严处力度,发挥审计的揭露和清除修复功能

审计的“免疫系统”与传统审计相比要求充分发挥审计的揭露功能,加大严查力度,推行审计问责制。披露地方财政专项转移支付过程中存在的资金浪费、违反法纪、危害人民和国家利益的行为,并追究相关人员的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进行严查、严处,认定存在的错报,对过失进行纠正,并进行处理处罚,实施后续审计,将审计问责制落实到实处,明确责任主体,增强问责针对性。为使被审计单位恢复至未受损前的状态,审计部门应在严处的基础上,将清除功能进一步延伸至修复功能,关注处理问题后的整改工作。

(三)工作关口后移,发挥审计的抵御功能

审计的“免疫系统”要求更早地感受到风险,更精准地发现问题,积极开展审计活动并调动各方资源和能力解决问题,抵御侵害,促进国家健全法制、改进机制、坚固防线、充分发挥审计的抵御功能[6]。

1.提升审计报告质量,充分发挥审计“免疫系统”的建设性作用。汇总各类审计报告提出加强和改进的意见和建议,提升审计成果层次,认清审计报告中审计意见和建议的重要性,推进审计由微观向宏观扩展。

2.提升审计建议水平,帮助被审计单位规范管理、健全制度、建立自律机制。首先,针对被审计单位存在的问题提出相关解决建议;其次,坚持回访制度,促进被审计单位更好地实施整改意见,建立内部控制测评制度;再次,要不断完善审计结果公告,提高公告的透明度,发挥审计的“免疫系统”功能。

3.改进审计结果运用,建立审计结果运用信息反馈制度。及时掌握地方财政专项转移支付部门相关领导的提拔任用、奖励表彰、处理处罚以及对已存在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督促审计结果运用,制定配套法律法规,在纪检监察、干部管理、支付管理等过程中,不断完善审计结果应用的具体要求,增强审计结果运用实效,充分发挥审计“免疫系统”抵御功能。

参考文献:

[1] 徐荣华,胡琪,杨梦翎.加强财政转移资金审计探讨[J].三江论坛,2015,(5).

[2] 亢青红.专项转移支付中存在的问题及审计应关注的重点内容[J].中国审计,2013,(5).

[3] 刘家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审计理论研究[M].北京:时代经济出版社,2013.

[4] 杨京钟.基于绩效审计的财政转移支付资金审计研究[J].重庆三峡学院学报,2012,(6).

第6篇:移动支付调查报告范文

一、充分认识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建立与实现现代化相适应的现代财政制度,对于优化资源配置、维护市场统一、促进社会公平、实现国家长治久安具有重要意义。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1995年预算法及预算法实施条例施行以来,在党中央、国务院的正确领导下,我国财政制度改革取得显著成效,初步建立了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公共财政制度体系,作为公共财政制度基础的预算管理制度也不断完善,为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

当前,我国已进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阶段。随着经济社会发展,现行预算管理制度也暴露出一些不符合公共财政制度和现代国家治理要求的问题,主要表现在:预算管理和控制方式不够科学,跨年度预算平衡机制尚未建立;预算体系不够完善,地方政府债务未纳入预算管理;预算约束力不够,财政收支结构有待优化;财政结转结余资金规模较大,预算资金使用绩效不高;预算透明度不够,财经纪律有待加强等,财政可持续发展面临严峻挑战。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确立了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并对改进预算管理制度提出了明确要求,今年《政府工作报告》也作出了部署。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和国务院决策部署,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实施全面规范、公开透明的预算制度,是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建立现代公共财政制度的迫切需要;是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加快转变政府职能的必然要求;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实现国家长治久安的重要保障。

二、准确把握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总体方向

(一)指导思想。

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按照全面深化财税体制改革的总体要求,遵循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原则,加快转变政府职能,完善管理制度,创新管理方式,提高管理绩效,用好增量资金,构建全面规范、公开透明的预算制度,进一步规范政府行为,防范财政风险,实现有效监督,提高资金效益,逐步建立与实现现代化相适应的现代财政制度。

(二)基本原则。

遵循现代国家治理理念。按照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要求,着力构建规范的现代预算制度,并与相关法律和制度的修订完善相衔接。健全财政法律制度体系,注重运用法律和制度规范预算管理,提高政府公共服务水平。

划清市场和政府的边界。凡属市场能发挥作用的,财税等优惠政策要逐步退出;凡属市场不能有效发挥作用的,政府包括公共财政等要主动补位。

着力推进预算公开透明。实施全面规范、公开透明的预算制度,将公开透明贯穿预算改革和管理全过程,充分发挥预算公开透明对政府部门的监督和约束作用,建设阳光政府、责任政府、服务政府。

坚持总体设计、协同推进。既要注重顶层设计,增强改革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又要考虑外部环境和制约因素,实现与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有序衔接,合理把握改革的力度和节奏,确保改革顺利实施。

三、全面推进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各项工作

(一)完善政府预算体系,积极推进预算公开。

1.完善政府预算体系。明确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的收支范围,建立定位清晰、分工明确的政府预算体系,政府的收入和支出全部纳入预算管理。加大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与一般公共预算的统筹力度,建立将政府性基金预算中应统筹使用的资金列入一般公共预算的机制,加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资金调入一般公共预算的力度。加强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管理,做好基金结余的保值增值,在精算平衡的基础上实现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的可持续运行。

2.健全预算标准体系。进一步完善基本支出定额标准体系,加快推进项目支出定额标准体系建设,充分发挥支出标准在预算编制和管理中的基础支撑作用。严格机关运行经费管理,加快制定机关运行经费实物定额和服务标准。加强人员编制管理和资产管理,完善人员编制、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相结合的机制。进一步完善政府收支分类体系,按经济分类编制部门预决算和政府预决算。

3.积极推进预决算公开。细化政府预决算公开内容,除信息外,政府预决算支出全部细化公开到功能分类的项级科目,专项转移支付预决算按项目按地区公开。积极推进财政政策公开。扩大部门预决算公开范围,除信息外,中央和地方所有使用财政资金的部门均应公开本部门预决算。细化部门预决算公开内容,逐步将部门预决算公开到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按经济分类公开政府预决算和部门预决算。加大“三公”经费公开力度,细化公开内容,除信息外,所有财政资金安排的“三公”经费都要公开。对预决算公开过程中社会关切的问题,要规范整改、完善制度。

(二)改进预算管理和控制,建立跨年度预算平衡机制。

1.实行中期财政规划管理。财政部门会同各部门研究编制三年滚动财政规划,对未来三年重大财政收支情况进行分析预测,对规划期内一些重大改革、重要政策和重大项目,研究政策目标、运行机制和评价办法。中期财政规划要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纲要及国家宏观调控政策相衔接。强化三年滚动财政规划对年度预算的约束。推进部门编制三年滚动规划,加强项目库管理,健全项目预算审核机制。提高财政预算的统筹能力,各部门规划中涉及财政政策和资金支持的,要与三年滚动财政规划相衔接。

2.改进年度预算控制方式。一般公共预算审核的重点由平衡状态、赤字规模向支出预算和政策拓展。强化支出预算约束,各级政府向本级人大报告支出预算的同时,要重点报告支出政策内容。预算执行中如需增加或减少预算总支出,必须报经本级人大常委会审查批准。收入预算从约束性转向预期性,根据经济形势和政策调整等因素科学预测。中央一般公共预算因宏观调控政策需要可编列赤字,通过发行国债予以弥补。中央政府债务实行余额管理,中央国债余额限额根据累计赤字和应对当年短收需发行的债务等因素合理确定,报全国人大或其常委会审批。经国务院批准,地方一般公共预算为没有收益的公益性事业发展可编列赤字,通过举借一般债务予以弥补,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规模纳入限额管理,由国务院确定并报全国人大或其常委会批准。加强政府性基金预算编制管理。政府性基金预算按照以收定支的原则,根据政府性基金项目的收入情况和实际支出需要编制;经国务院批准,地方政府性基金预算为有一定收益的公益性事业发展可举借专项债务,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规模纳入限额管理,由国务院确定并报全国人大或其常委会批准。财政部在全国人大或其常委会批准的地方政府债务规模内,根据各地区债务风险、财力状况等因素测算分地区债务限额,并报国务院批准。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在分地区债务限额内举借债务,报省级人大或其常委会批准。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按照收支平衡的原则编制,不列赤字。

3.建立跨年度预算平衡机制。根据经济形势发展变化和财政政策逆周期调节的需要,建立跨年度预算平衡机制。中央一般公共预算执行中如出现超收,超收收入用于冲减赤字、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如出现短收,通过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削减支出或增列赤字并在经全国人大或其常委会批准的国债余额限额内发债平衡。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执行中如出现超收,用于化解政府债务或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如出现短收,通过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或其他预算资金、削减支出实现平衡。如采取上述措施后仍不能实现平衡,省级政府报本级人大或其常委会批准后增列赤字,并报财政部备案,在下一年度预算中予以弥补;市、县级政府通过申请上级政府临时救助实现平衡,并在下一年度预算中归还。政府性基金预算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如出现超收,结转下年安排;如出现短收,通过削减支出实现平衡。

(三)加强财政收入管理,清理规范税收优惠政策。

1.加强税收征管。各级税收征管部门要依照法律法规及时足额组织税收收入,并建立与相关经济指标变化情况相衔接的考核体系。切实加强税收征管,做到依法征收、应收尽收,不收过头税。严格减免税管理,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超越权限多征、提前征收或者减征、免征、缓征应征税款。加强执法监督,强化税收入库管理。

2.加强非税收入管理。各地区、各部门要依照法律法规切实加强非税收入管理。继续清理规范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坚决取消不合法、不合理的收费基金项目。加快建立健全国有资源、国有资产有偿使用制度和收益共享机制。加强国有资本收益管理,完善国家以所有者身份参与国有企业利润分配制度,落实国有资本收益权。加强非税收入分类预算管理,完善非税收入征缴制度和监督体系,禁止通过违规调库、乱收费、乱罚款等手段虚增财政收入。

3.全面规范税收优惠政策。除专门的税收法律、法规和国务院规定外,各部门起草其他法律、法规、发展规划和区域政策都不得突破国家统一财税制度、规定税收优惠政策。未经国务院批准,各地区、各部门不能对企业规定财政优惠政策。各地区、各部门要对已经出台的税收优惠政策进行规范,违反法律法规和国务院规定的一律停止执行;没有法律法规障碍且具有推广价值的,尽快在全国范围内实施;有明确时限的到期停止执行,未明确时限的应设定优惠政策实施时限。建立税收优惠政策备案审查、定期评估和退出机制,加强考核问责,严惩各类违法违规行为。

(四)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加强结转结余资金管理。

1.优化财政支出结构。严格控制政府性楼堂馆所、财政供养人员以及“三公”经费等一般性支出。清理规范重点支出同财政收支增幅或生产总值挂钩事项,一般不采取挂钩方式。对重点支出根据推进改革的需要和确需保障的内容统筹安排,优先保障,不再采取先确定支出总额再安排具体项目的办法。结合税费制度改革,完善相关法律法规,逐步取消城市维护建设税、排污费、探矿权和采矿权价款、矿产资源补偿费等专款专用的规定,统筹安排这些领域的经费。统一预算分配,逐步将所有预算资金纳入财政部门统一分配。在此之前,负责资金分配的部门要按规定将资金具体安排情况及时报财政部门。

2.优化转移支付结构。完善一般性转移支付增长机制,增加一般性转移支付规模和比例,逐步将一般性转移支付占比提高到60%以上;明显增加对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边疆地区和贫困地区的转移支付;中央出台增支政策形成的地方财力缺口,原则上通过一般性转移支付调节。要大力清理、整合、规范专项转移支付,在合理界定中央与地方事权的基础上,严格控制引导类、救济类、应急类专项转移支付,属地方事务的划入一般性转移支付。对竞争性领域的专项转移支付逐一进行甄别排查,凡属“小、散、乱”以及效用不明显的要坚决取消,其余需要保留的也要予以压缩或实行零增长,并改进分配方式,减少行政性分配,引入市场化运作模式,逐步与金融资本相结合,引导带动社会资本增加投入。对目标接近、资金投入方向类同、资金管理方式相近的专项转移支付予以整合。规范专项转移支付项目设立,严格控制新增项目和资金规模,建立健全专项转移支付定期评估和退出机制。加快修订完善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管理办法,对转移支付项目的设立、资金分配、使用管理、绩效评价、信息公开等作出规定。研究建立财政转移支付同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挂钩机制。在明确中央和地方支出责任的基础上,认真清理现行配套政策,对属于中央承担支出责任的事项,一律不得要求地方安排配套资金;对属于中央和地方分担支出责任的事项,由中央和地方按各自应分担数额安排资金。各地区要对本级安排的专项资金进行清理、整合、规范,完善资金管理办法,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3.加强结转结余资金管理。建立结转结余资金定期清理机制,各级政府上一年预算的结转资金,应当在下一年用于结转项目的支出;连续两年未用完的结转资金,应当作为结余资金管理,其中一般公共预算的结余资金,应当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各部门、各单位上一年预算的结转、结余资金按照财政部的规定办理。要加大结转资金统筹使用力度,对不需按原用途使用的资金,可按规定统筹用于经济社会发展亟需资金支持的领域。建立预算编制与结转结余资金管理相结合的机制,细化预算编制,提高年初预算到位率。建立科学合理的预算执行进度考核机制,实施预算执行进度的通报制度和监督检查制度,有效控制新增结转结余资金。

4.加强政府购买服务资金管理。政府购买服务所需资金列入财政预算,从部门预算经费或者经批准的专项资金等既有预算中统筹安排,支持各部门按有关规定开展政府购买服务工作,切实降低公共服务成本,提高公共服务质量。

(五)加强预算执行管理,提高财政支出绩效。

1.做好预算执行工作。硬化预算约束,年度预算执行中除救灾等应急支出通过动支预备费解决外,一般不出台增加当年支出的政策,一些必须出台的政策,通过以后年度预算安排资金。及时批复部门预算,严格按照预算、用款计划、项目进度、有关合同和规定程序及时办理资金支付,涉及政府采购的应严格执行政府采购有关规定。进一步提高提前下达转移支付预计数的比例,按因素法分配且金额相对固定的转移支付提前下达的比例要达到90%。加快转移支付预算正式下达进度,除据实结算等特殊项目外,中央对地方一般性转移支付在全国人大批准预算后30日内正式下达,专项转移支付在90日内正式下达。省级政府接到中央一般性转移支付或专项转移支付后,应在30日内正式下达到县级以上地方各级政府。规范预算变更,各部门、各单位的预算支出应当按照预算科目执行。不同预算科目、预算级次或者项目间的预算资金需要调剂使用的,按照财政部的规定办理。

2.规范国库资金管理。规范国库资金管理,提高国库资金收支运行效率。全面清理整顿财政专户,各地一律不得新设专项支出财政专户,除财政部审核并报国务院批准予以保留的专户外,其余专户在2年内逐步取消。规范权责发生制核算,严格权责发生制核算范围,控制核算规模。地方各级财政除国库集中支付年终结余外,一律不得按权责发生制列支。按国务院规定实行权责发生制核算的特定事项,应当向本级人大常委会报告。全面清理已经发生的财政借垫款,应当由预算安排支出的按规定列支,符合制度规定的临时性借垫款及时收回,不符合制度规定的借垫款限期收回。加强财政对外借款管理,各级财政严禁违规对非预算单位及未纳入年度预算的项目借款和垫付财政资金。各级政府应当加强对本级国库的管理和监督,按照国务院的规定完善国库现金管理,合理调节国库资金余额。

3.健全预算绩效管理机制。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强化支出责任和效率意识,逐步将绩效管理范围覆盖各级预算单位和所有财政资金,将绩效评价重点由项目支出拓展到部门整体支出和政策、制度、管理等方面,加强绩效评价结果应用,将评价结果作为调整支出结构、完善财政政策和科学安排预算的重要依据。

4.建立权责发生制的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制度。研究制定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制度改革方案、制度规范和操作指南,建立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和政府会计标准体系,研究修订总预算会计制度。待条件成熟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向本级人大或其常委会报告。研究将政府综合财务报告主要指标作为考核地方政府绩效的依据,逐步建立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公开机制。

(六)规范地方政府债务管理,防范化解财政风险。

1.赋予地方政府依法适度举债权限,建立规范的地方政府举债融资机制。经国务院批准,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可以适度举借债务;市县级政府确需举借债务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代为举借。政府债务只能通过政府及其部门举借,不得通过企事业单位等举借。地方政府举债采取政府债券方式。剥离融资平台公司政府融资职能。推广使用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模式,鼓励社会资本通过特许经营等方式参与城市基础设施等有一定收益的公益性事业投资和运营。

2.对地方政府债务实行规模控制和分类管理。地方政府债务规模实行限额管理,地方政府举债不得突破批准的限额。地方政府债务分为一般债务、专项债务两类,分类纳入预算管理。一般债务通过发行一般债券融资,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管理。专项债务通过发行专项债券融资,纳入政府性基金预算管理。

3.严格限定政府举债程序和资金用途。地方政府在国务院批准的分地区限额内举借债务,必须报本级人大或其常委会批准。地方政府举借债务要遵循市场化原则。建立地方政府信用评级制度,逐步完善地方政府债券市场。地方政府举借的债务,只能用于公益性资本支出和适度归还存量债务,不得用于经常性支出。

4.建立债务风险预警及化解机制。财政部根据债务率、新增债务率、偿债率、逾期债务率等指标,评估各地区债务风险状况,对债务高风险地区进行风险预警。债务高风险地区要积极采取措施,逐步降低风险。对甄别后纳入预算管理的地方政府存量债务,各地区可申请发行地方政府债券置换,以降低利息负担,优化期限结构。要硬化预算约束,防范道德风险,地方政府对其举借的债务负有偿还责任,中央政府实行不救助原则。

5.建立考核问责机制。把政府性债务作为一个硬指标纳入政绩考核。明确责任落实,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要对本地区地方政府性债务负责任。地方各级政府要切实担负起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防范化解财政金融风险的责任,政府主要负责人要作为第一责任人,认真抓好政策落实。

(七)规范理财行为,严肃财经纪律。

1.坚持依法理财,主动接受监督。各地区、各部门要严格遵守预算法、税收征收管理法、会计法、政府采购法等财税法律法规,依法行使行政决策权和财政管理权,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建立和完善政府决算审计制度,进一步加强审计监督。推进预算公开,增强政府理财工作的透明度,减少政府自由裁量权,让财政资金在阳光下运行。

2.健全制度体系,规范理财行为。要健全预算编制、收入征管、资金分配、国库管理、政府采购、财政监督、绩效评价、责任追究等方面的制度建设,扎紧制度的篱笆。要规范理财行为,严格按照规范的程序和要求编报预决算,按规定的用途拨付和使用财政资金,预决算编报都要做到程序合法、数据准确、情况真实、内容完整。

3.严肃财经纪律,强化责任追究。财经纪律是财经工作中必须遵守的行为准则,也是预算管理制度改革取得成效的重要保障。地方各级政府要对本地区各部门、各单位财经纪律的执行情况进行全面检查,通过单位自查、财政部门和审计机关专项检查,及时发现存在的问题。强化责任追究,对检查中发现的虚报、冒领、截留、挪用、滞留财政资金以及违规出台税收优惠政策等涉及违规违纪的行为,要按照预算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严肃处理。

第7篇:移动支付调查报告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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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第十二次全国国民阅读调查报告[EB/OL].,2016-04-28.

[8]杨扬.2013年湖北居民阅读指数报告出炉[EB/OL].,2016-05-26.

[10]中国新闻网.当当2014中国图书消费报告:全国阅读两极分化[EB/OL].,2016-05-26.

第8篇:移动支付调查报告范文

    银行缺乏代位监管职能,降低了贸易信贷管理的有效性。改革试点下贸易信贷管理政策取消了银行对贸易信贷协同监管的职能。即银行无需再进入监测系统进行相关贸易信贷的审核,通过银行版的监测系统也无法查询企业相关的报告信息,这既加剧银行办理收结汇业务的风险,也降低了企业贸易信贷报告的准确性。

    由贸易融资引发的贸易信贷行为加大外汇局的监管难度。如企业因办理90天以上境外代付融资业务,而引发的企业超过90天以上的延期付款是否应报告尚待明确。因为境外代付行实际发生的付汇业务并非真正意义上的延期付汇业务。可见,由贸易融资业务引发的企业贸易信贷行为,必然会虚增部分贸易信贷数据,扰乱贸易信贷秩序。

    贸易信贷未实行额度和期限管理,报告金额无上限,企业资金可自由进出。新的贸易信贷管理制度未采用额度和期限管理,致使企业资金可无限制地自由进出。在人民币升值预期强烈的情况下大量资金涌入,企业可无限制地进行100%以上的预收、延付报告;一旦形势出现逆转,企业又可无限制地进行100%以上的预付、延收报告。贸易信贷无期限约束助长了超长期贸易信贷的存在,容易成为境外“热钱”流入的便利渠道,显然不利于外汇局对跨境资金流动的监管。

    未制定针对特殊行业的贸易信贷管理办法,不但显失扶优限劣原则,而且增加了外汇局监管工作量。新的贸易信贷管理制度未对如船舶、飞机、大型成套设备等特殊行业实行有针对性的管理,而将其等同于普通行业一并纳入总量核查管理。由于特殊行业的产品、时间周转以及金额等均具有特殊性,贸易信贷指标也常处于超标状态,导致外汇局频繁地对其进行非现场监测指标筛选和现场核查,影响外汇监管效率。同时,将特殊行业等同于普通行业进行管理,无法体现扶优限劣原则,不利于支持实体经济的贸易信贷需求。

    缺乏有效的贸易信贷惩处机制,弱化了监管力度。新的贸易信贷管理办法仅明确将报送贸易信贷数据错误率高且严重影响外汇收支与进出口匹配的企业,移交外汇检查部门或将其列为B类企业。对违反贸易信贷管理规定的各种情形,均未明确相关的处罚依据,也没有细化对贸易信贷违规行为的处罚标准,在一定程度上弱化了贸易信贷管理的有效性。

    改革试点下提高贸易信贷基础数据质量的思路

    为了提高贸易信贷数据的准确性与完整性,增强外汇局对贸易信贷监管的有效性,建议依托外汇金宏系统全面采集贸易信贷登记数据,在此基础上合理设置贸易信贷的期限结构监测指标、综合监测指标和差额监测指标。通过额度管理、期限管理、特殊行业有针对性的管理等手段,结合原有的总量核查、分类管理、现场核查等措施,进行深度监测与多维度分析,进一步提升贸易信贷管理效率。

    设想一:实行全口径数据采集,提高数据的准确性与完整性

    (一)具体方案。在国际收支申报系统中增设贸易信贷数据的申报功能,实现国际收支申报数据和贸易信贷报告同时生成。监测系统可通过国际收支申报系统采集到全口径的贸易信贷数据,进一步提升贸易信贷非现场监测工作效率。

    (二)前提条件。修订现有贸易信贷管理制度,将企业向监测系统报送的预收货款和预付货款数据的时间口径,改为与外汇金宏系统中采集的预收货款、预付货款数据的时间口径保持一致。

    (三)实行全口径数据采集的制度优势及面临的挑战

    1.利用国际收支申报系统采集全口径数据的优势:

    (1)进一步推动贸易便利化。一是由于国际收支申报系统中增设的内容与监测系统中企业贸易信贷报告的内容一致,数据导入监测系统后即可自动生成企业贸易信贷报告,取代了企业通过监测系统报送的贸易信贷报告和到外汇局的现场报告。二是将企业报告贸易信贷前移到国际收支申报时一并处理,企业只要在同一系统进行一次操作,即可同时完成收支申报和贸易信贷报告两项工作,切实减轻了企业负担。

    (2)提高贸易信贷数据的准确性和完整性。目前贸易信贷管理数据的获取主要依靠企业通过监测系统自主报告来实现,但如上所述,这一管理制度存在一些弊端,影响了贸易信贷非现场核查的有效性。通过国际收支申报系统采集贸易信贷数据,借助银行在对企业国际收支申报数据进行审核的同时,也完成了对企业贸易信贷相关单证的审核,有助于克服由企业报告随意性所带来的数据不准确性和不完整性。同时,通过国际收支申报系统采集的贸易信贷数据,可在监测系统中自动转化为企业的贸易信贷报告,企业可在导入数据的基础上着手进行核对、修改、删除、补漏等项事宜,进一步提高贸易信贷数据的准确性。

    (3)可赋予贸易信贷管理更多的数据支持。鉴于通过国际收支申报系统采集的数据属于全口径数据,外汇局可监测到任意时间段的贸易信贷情况,因此外汇局可在更广的统计范围、更全面的统计数据的基础上,提高贸易信贷外汇管理的有效性。如针对实际收汇与实际出口报关的时间差,可设定按期限统计外汇局可监测到的延期收款在30天、60天、90天、180天等的数据,便于外汇局准确掌握企业贸易信贷的期限结构、规模结构等情况。

    2.利用国际收支申报系统采集全口径数据带来的挑战。为了使现有国际收支申报系统涵盖贸易信贷的内容,便于贸易信贷数据的采集,必须在系统中增设相关统计功能,并相应带来国际收支申报内容、法规和各种要素凭证的修改。此外,全口径数据采集也对计算机系统的软、硬件功能提出了更高要求。

    设想二:部分口径采集和银行审核与企业贸易信贷报告双向核对制度相结合

    (一)部分口径采集是指仍通过国际收支申报系统进行预收货款、预付货款数据的采集,转化为企业的贸易信贷报告。(做法同设想一)

    (二)银行审核与企业贸易信贷报告双向核对制度。即银行在审核延期收款和延期付款时,必须审查企业提供的进出口报关单,要求进出口与实际收付款的时间差超过90天的A类企业或超过30天的B类、C类企业,必须提供监测系统打印的贸易信贷报告单。银行或企业如发现报告信息与实际收付款信息不符,企业必须对错误的贸易信贷报告内容进行调整、修改或删除。

    (三)部分口径采集和银行审核与企业贸易信贷报告双向核对制度相结合的优缺点。从优点来看,一是与现行法规一致,不必改变现行系统的操作。二是强化银行的代位监管职能,提高企业延收延付报告的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通过银行的审核可督促企业及时通过监测系统进行贸易信贷业务的报告,及时发现错误并督促企业进行修改。三是与全口径数据采集的制度相比,双向核对制度从总体上可减轻银企双方工作量。从缺点来看,主要是平添了对企业进出口报关单的审核,即必须多审核企业在监测系统中录入的进出口报关号、金额和进出口日期的准确性。

    改革试点下提高贸易信贷管理有效性的建议

    (一)进一步完善系统贸易信贷监测统计预警功能。可按贸易信贷债权债务、期限、行业类别、所有制性质、企业规模、境内区域分布、境外国家/地区、货物类别等设置统计指标,对指标异常变化及时预警,并且在系统中增设企业贸易信贷指标监测功能,对贸易信贷报告期限较长(1年以上)且余额较大(100万美元以上)的企业,频繁修改、删除、变更报告内容(特别是收付汇时间、进出口时间)的,增加系统自动提示功能,防止企业通过自行报告随意删改数据,从而影响贸易信贷监测效率。

    (二)对贸易信贷实行分类管理。要在促进贸易便利化的前提下,建立贸易信贷交易主体分类管理机制。对不同类别企业办理贸易信贷业务采取区别对待、择优扶持的原则,引导和激励企业合规守法经营。一是对A类企业只要求实行必要的贸易信贷报告及银行审核操作。二是对B类、C类企业则实行较为严格的贸易信贷管理措施,限定上述两类企业各项贸易信贷发生比例,同时禁止其办理一定期限以上的预收货款、预付货款、延期收汇和延期付汇业务。

    (三)实行地区贸易信贷业务规模总量控制,制定防范贸易信贷资金异常流动风险应急预案。要结合国内外经济金融环境变化,适度控制我国贸易信贷业务总体规模。对各地区按贸易信贷预收、预付、延收、延付比照年进出口总量设定一个平均比例,各地区、各企业有义务执行比例管理。当这个总体平均比例被突破时,由外汇局根据跨境资金异常流动情况,及时调整贸易信贷管理方式,并对贸易信贷监测指标阈值进行调整。当外汇收支净流入或净流出较为严重时,缩小债务类或债权类指标的监测阈值,增加B类、C类企业的数量,同时缩减B类、C类企业债权或债务类贸易信贷的比例及期限。

    (四)增设“特殊贸易信贷标识企业”标志,对船舶、飞机、大型成套设备进出口等特殊行业贸易信贷实施差别化管理措施。建议在系统中增设“特殊贸易信贷标识企业”,经外汇局审核同意,将上述特殊行业中进出口合同金额超过100万美元、进出口周期达1年以上的企业,纳入“特殊贸易信贷标识企业”管理,不实施总量核查,由外汇局对其实施专项监测,其纳入特殊标识的期限与对应合同项目执行期限一致。上述特殊行业中进出口企业应如实向外汇局申报相关信息,如发现虚假、不实申报等违规情况,外汇局可取消其“特殊贸易信贷标识企业”资格,并将其移交有关部门处理。

第9篇:移动支付调查报告范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省预算审查监督条例》的有关规定以及省人大常委会的安排,受省人民政府委托,我向省人大常委会本次会议报告经财政部审核批复的*省20*年地方财政决算和省本级财政决算情况。

一、全省和省本级地方财政决算的主要情况

(一)全省地方财政决算情况。

20*年,全省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收入完成486.7亿元,为年初预算数的111.5%,比上年决算数增收106.7亿元,增长28.1%;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支出完成1135.2亿元,为调整预算数的91.1%,比上年决算数增支241.6亿元,增长27%。全省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收支决算数与今年年初向省十一届人大一次会议报告数相比,收入增加0.2亿元,支出增加1.6亿元。收入变化的主要原因是决算整理期间中央分配的跨区经营企业所得税补交入库;支出变化的主要原因是中央国债转贷转为补助应增加支出2亿元,以及州(市)结算整理期间支出调减0.5亿元。

全省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收支平衡情况是:一般预算收入486.7亿元,加上中央补助收入689.5亿元,上年结余收入52.9亿元,调入资金36亿元,收入总计1265.1亿元;一般预算支出1135.2亿元,上解中央支出6.2亿元,增设预算周转金1.8亿元。收支相抵,年终滚存结余121.9亿元,比年初报告数增加13亿元。年终滚存结余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中央财政在年终结算时增加了对我省的补助。

全省财政基金预算收入完成137.1亿元,比上年决算数增加49亿元,增长55.7%,与年初报告数持平;基金预算支出完成136.7亿元,比上年决算数增支59.3亿元,增长76.7%,比年初报告数增加0.2亿元。支出变化的主要原因是决算整理期间农林水事务支出增加0.2亿元。

全省财政基金收支平衡情况是:当年基金预算收入137.1亿元,加上中央补助收入12.1亿元,上年结余收入29.5亿元,基金收入总计178.7亿元;当年基金预算支出136.7亿元,调出资金15.4亿元。收支相抵,基金结余26.6亿元。结余的主要原因是按照以收定支、先收后支的原则,部分在20*年底收取的基金无法形成当年支出,需结转到2008年按规定用途安排使用。

(二)省本级地方财政决算情况。

20*年,省本级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收入完成107.3亿元,为年初预算数的126.2%,比上年决算数增收24.5亿元,增长29.7%;省本级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支出完成260.2亿元,比上年决算数增支47.1亿元,增长22.1%。与年初报告数相比,收入增加0.2亿元,支出增加2亿元。

省本级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收支平衡情况是:一般预算收入107.3亿元,加上中央各项补助收入689.5亿元(其中:税收返还163.8亿元;所得税基数返还11.2亿元;原体制补助6.7亿元;一般性转移支付59.9亿元;民族地区转移支付16.4亿元;农村税费改革转移支付25.2亿元;增资补助111.3亿元;缓解县乡财政困难补助9.8亿元;专项拨款226.6亿元;增发国债补助21.6亿元;划转企、事业补助6.3亿元;免除学杂费和提高公用经费标准8.9亿元;暂停征收投调税财力补助6.8亿元;其他各项补助15亿元),下级上解收入45.2亿元,上年结余收入21.2亿元,调入资金20.6亿元,收入总计883.8亿元;一般预算支出260.2亿元,上解中央支出6.2亿元,补助下级支出543.6亿元。收支相抵,年终滚存结余73.8亿元,其中:结转下年支出67.8亿元,比年初报告数增加8.9亿元;净结余6亿元,比年初报告数增加6亿元。结转下年支出和净结余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年终结算期间,通过我省积极争取,得到财政部的充分理解和资金上的支持,对我省反映的困难,中央大部分都给予了较好的解决,其中一般性转移支付补助增加3.5亿元,受灾地区财力和年度财政运行困难补助1.3亿元,以及农村抗震安居工程补助2亿元等。上述中央财政补助收入,已按照补助资金的性质和相关规定,统筹规划,相应地安排用于我省各项经济社会事业发展。

省本级财政基金预算收入完成56.5亿元,比上年决算数增加1.9亿元,增长3.4%;基金预算支出40.7亿元,比上年决算数增加6.7亿元,增长19.9%。基金收支决算数,与年初向人代会报告数基本一致。

省本级财政基金预算收支平衡情况是:基金预算收入56.5亿元,加上上年结余收入21.1亿元,中央补助收入12.1亿元,收入总计89.7亿元;基金预算支出40.7亿元,补助下级支出23.5亿元,调出资金11亿元。收支相抵,年终基金滚存结余14.5亿元,主要是以收定支、先收后支而形成的结余。

二、20*年财政运行的主要情况

20*年,在省委的正确领导和省人大的依法监督下,全省各级财政部门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改革创新,强化财政管理,依法组织收入,合理安排支出,加强资金监管,自觉接受监督,全省财政收支完成情况较好,财政收支增长较快,财政资金更多地向“三农”和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民生方面倾斜,保障了省委、省政府确定的各项重点支出需要,为我省经济社会的健康、快速、可持续发展奠定了坚实的物质基础。

(一)财政收入快速增长,财政保障能力进一步增强。

20*年,全省经济保持较快增长,为财政增收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全省地方一般预算收入实现486.7亿元,比上年增加106.7亿元,增长28.1%,这是分税制改革13年来,我省地方一般预算收入年度增量首次突破百亿元,收入增幅也创10年来最高。从收入结构看,全省税收收入与非税收入均实现了较快增长。地方税收收入完成378.6亿元,比上年增长26.5%。其中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四个主体税种共计增收60.3亿元,增长28.4%,拉动地方一般预算收入增长15.9个百分点,有力地支撑了地方财政收入的增长。全省非税收入完成108.1亿元,占地方一般预算收入的22.2%,比上年增收27.5亿元,增长34.1%,拉动地方一般预算收入增长7.2个百分点。从收入级次看,省本级完成地方一般预算收入107.3亿元,比上年增长29.7%;16个州市地方一般预算收入完成379.4亿元,比上年增长27.7%,各州市财政全面增收,其中昆明、红河、德宏、丽江、普洱、怒江、文山、迪庆等州市的收入增幅超过平均增幅。

(二)突出重点,支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20*年,全省地方一般预算支出完成1135.2亿元,支出增幅比全国平均增幅高1个百分点,支出规模位居全国第15位、西部地区第2位,年度财政支出增量首次突破200亿元,较好地支持了全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一是支持经济加快发展。全省经济建设支出完成215亿元,重点支持了交通、能源、农田水利、教科文卫、生态环境、城镇发展等领域重大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顺利实施;省级安排资金11亿元,支持企业重点项目技术改造,支持企业基本完成分离办社会职能;加快培育新兴产业,大力支持节能减排和发展循环经济,推进“万村千乡市场工程”,促进农村市场流通体系建设。大力支持投融资平台建设,加强与金融机构的合作,拓宽投融资渠道,有效缓解了我省基础设施建设的资金困难。二是支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20*年全省农林水事务支出完成127.6亿元,积极推进了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农业综合开发,加快了新农村建设步伐;各级财政筹集资金28.4亿元,全面落实了各项支农惠农补贴政策;筹集安排扶贫资金19亿元,大力推进扶贫攻坚。开展乡镇机构、农村义务教育和县乡财政管理体制改革试点,农村综合改革稳步推进。三是支持社会事业全面进步。全省教育支出完成190.5亿元,重点支持了基础教育尤其是农村义务教育加快发展,大力推进职业教育,健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进一步完善,“两免一补”范围逐步扩大,农村办学条件得到明显改善;全省医疗卫生支出完成77.1亿元,积极支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全面开展,稳步推进农村医疗救助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加大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和社区卫生建设力度,努力改善农村和城市社区医疗卫生条件;全省筹集资金2.51亿元积极支持开展禁毒和防治艾滋病人民战争;科技、文化、体育和传媒支出完成32.9亿元,重点支持了“科技富民强县”、“科普惠农兴村”、“科技进村入户”和重大科研等工作,改善了城乡群众文化生活条件,支持备战北京奥运,推进广播电视“村村通”工程;人口和计划生育支出完成8.5亿元,继续实行农村人口独生子女家庭“奖优免补”政策。四是支持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全省社会保障支出完成170.5亿元。保证了企业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实现了城市低保对象的应保尽保,建立和完善了城镇居民基本生活消费品价格变动应急救助预案制度、动态补贴制度和临时救助制度,帮助城镇低保家庭缓解因物价上涨所导致的生活压力;全省筹集资金8.6亿元,全面启动了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积极开展了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积极筹措资金,推进了全省廉租住房建设;及时拨付救灾资金,有力支持各地抗灾救灾工作的顺利开展。

(三)加大转移支付力度,增强基层财政保障能力。

20*年,省财政在财力分配上进一步向基层和边境、民族、贫困地区倾斜,着力提高地区间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促进区域协调发展。20*年,省财政共计下达各州(市)补助资金543.6亿元,比上年增加129.8亿元,增长31.4%。其中:返还性转移支付资金80.8亿元,比上年增长5.1%;财力性转移支付资金264.3亿元,比上年增长23.3%;专项转移支付资金198.5亿元,比上年增长62.1%。一是完善缓解县乡财政困难奖补办法。在中央“三奖一补”的基础上,将我省原“四奖两补”办法调整为“六奖一补”。安排省对下缓解县乡财政困难补助9.8亿元,增长87.1%,进一步巩固了缓解县乡财政困难的成果。二是增加省对下财力性转移支付补助。完善省对县一般性转移支付办法,健全省对下一般性转移支付绩效综合评价办法,进一步规范财政转移支付资金分配。安排一般性转移支付资金35亿元,增长32.6%,进一步增强基层政府提供公共服务的能力。安排化解农村义务教育债务启动资金3.1亿元。安排工资性转移支付补助资金118.6亿元,增长30.4%,确保了公务员工资和事业单位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顺利实施。三是进一步完善民族地区转移支付办法。首次将少数民族因素纳入省对各地民族地区转移支付测算办法,安排民族地区转移支付补助资金10.1亿元,增长19.3%,有力地缓解了民族地区县级财政困难,支持了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四是大力整合各项专款,提高资金使用效益。20*年,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补助比上年增长62.1%,增量较大。为提高各项专项补助资金效益,省财政在继续推进专款切块到县改革试点的同时,开展了全省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情况专项调研,推进了不同部门和不同渠道的资金整合。按照“集中使用、相互匹配、形成合力”的原则,努力保证对民心工程、重点产业和重点项目的投入,推进了支农资金向优势产业和优势区域集中、扶贫资金向整村推进等重点工程集中,提高了资金使用的综合效益。

(四)深化财政改革,进一步规范财政管理。

一是继续深化部门预算改革。制定了《*省省级预算单位财政结余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规范和加强省级预算单位结余资金管理,合理配置财政资源。启动了经济支出科目预算编制试点工作,进一步强化预算编制管理。创新项目支出预算编制方法,试行由预算编审委员会民主审议和编制项目支出预算,预算编制决策更趋科学、规范、公开、公正。二是合理、规范地安排超收收入。20*年,全省地方一般预算收入比年初预算超收50.2亿元,其中,省本级超收22.3亿元,州市超收27.9亿元。根据财政部要求,按照省委的部署,参照财政部历年超收安排情况,按照“积极稳妥、整体联动、谨慎理财、依法报批”的原则,省本级税收超收收入10.2亿元主要用于确保完成省委、省政府确定的重大事项,解决“三农”、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等事关民生的突出问题,省本级非税收入超收12.1亿元主要用于中央专项资金配套、相关部门办案补助和成本性开支。三是强化追加预算支出管理。制定了《*省省级财政追加预算审批制度》,进一步明确了省级财政追加支出预算的范围、申报和审批流程,加强了省级财政追加支出预算管理,改变了多年来省级财政追加支出预算程序不够清晰、要求不够严格的情况。四是深入推进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截至20*年底,全省实施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的部门为4378个,是上年同期的1倍;纳入改革的基层预算单位为8305个,比上年同期增长90.7%;纳入改革的财政性资金总量为630.2亿元,比上年增加234亿元,增长59%。全省112.9万名财政供养人员工资实行了财政统发,金额达282.2亿元,比上年增长31.2%。财政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在财政和财务管理中的基础地位不断得到巩固。五是加强政府采购管理。20*年,依据《*省政府采购条例》,省财政制定了《*省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建立了省级政府采购联系制度,明确了政府采购以及申报政府采购计划的具体程序,政府采购规模不断扩大,效益明显提升。全省政府采购完成75.1亿元,比上年增长15.4%,占当年财政支出的6.6%,节约资金5.64亿元,节约率达7%。六是规范专项资金核算。制定了《*省财政厅关于规范财政专项资金会计核算的通知》,要求各级财政部门将财政专项资金账务统一移交财政国库部门管理,进一步强化了各级财政部门的资金安全防控意识和内部控制机制,确保了财政资金调度、日常会计核算、银行账户管理等工作的有序、准确、及时。同时,与有关部门通力合作,顺利实施了规范公务员津贴补贴工作,全面开展了全省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整合财政监督力量,利用国库支付管理网络,加大了对财政资金安排使用的适时监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