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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行保险业务论文精选(九篇)

商行保险业务论文

第1篇:商行保险业务论文范文

一、交强险实施前后保险业产险业务经营成果对比分析

1.数据来源。

为避免个别商业保险公司经营成果受偶然因素的影响,本文特收集了交强险实施前后整个保险业1999―2007年产险业务收入及业务毛利的财务数据,并据以分析。数据来源于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统计信息。

2.交强险实施前产险业务毛利与产险保费收入的相关性说明。

根据理论和实际经验,我们将产险保费收入看成自变量,产险业务毛利看成因变量,建立一元线性回归模型,并根据交强险实施前(1999―2005)产险业务毛利与产险保费收入的相关数据,得出模型为:

Y^=0.440165X+274280.9086

根据这些数据,我们进一步分析产险业务毛利与产险保费收入的相关性,可以发现:产险业务毛利与产险保费收入的相关系数为0.9908,正相关特性十分显著。此外,我们还计算出回归模型的判定系数为0.9817,这说明在交强险实施前只有1.83%的概率属于随机因素来影响产险业务毛利,因此所建立的这条回归线是合适的。

3.交强险实施前后保险业产险业务经营成果的对比分析。

一方面,由产险业务毛利的相关数据,可以看出交强险实施前产险业务毛利的年平均增长率约为12.75%,而在交强险实施后,2006年产险业务毛利的年增长率为27.78%,2007年这一比率更是达到了37.04%;另一方面,如果我们根据2007年产险保费收入的实际数据,按照上文所得的回归模型来预测2007年产险业务毛利的话,其预测数为9067608万元,这也明显低于2007年保险业产险业务毛利的实际数9772660万元。因此,从上述两方面的分析来看,交强险实施后保险业产险业务毛利出现了非常增长,我们认为这种非常增长的主要原因是交强险保险费率水平偏高(这一结论将在下文费率影响因素分析中加以利用)。

二、交强险的实施对商业保险公司财务管理的影响

由于交强险本身的独特性,其实施对商业保险公司的经营产生了巨大的影响:一方面,交强险的实施强化了社会保险意识的提高,不仅将商业保险公司带入了交强险这一服务领域,同时为公司的其他业务产品开拓了市场。我国交强险实施以来商业保险公司的实际投保数据表明,投保人在一家保险公司投保交强险后,如果要购买其他商业险种,90%以上会在同一家保险公司出单。另一方面,由于交强险具有社会救助的性质,其条款、费率水平由监管机构统一制定,各商业保险公司统一使用,国家又对商业保险公司经营交强险业务实行“无盈无亏”的原则,加上对交强险的赔付是“无过错”的责任范围,这样势必导致商业保险公司运行成本的增加,从而加大商业保险公司的经营风险。交强险的实施对商业保险公司经营的这种复杂影响也对商业保险公司财务管理产生了多方面的影响,具体可分为以下几点:

1.风险的防范与控制是商业保险公司经营管理的永恒主题,而我国商业保险公司对自身业绩的评价又片面地追求规模的扩张和当期的经营利润,从而忽略了业务盈利性和风险性的平衡(胡宏兵,2007)。然而,按照上文分析知,由于交强险业务本身的特殊性,商业保险公司受理交强险业务会加大公司的经营风险。如果商业保险公司还是与受理传统产险业务一样,在受理交强险业务时不注意业务审批,不注重对风险的控制和衡量的话,势必会加大保险期限内的出险频率,从而增大赔付率,影响商业保险公司的经营业绩,乃至导致整个公司无法继续经营或破产。因此,从风险价值管理来看,要从源头防范和控制风险,并在理赔的各个环节做好应对措施,防止风险的产生和恶化:在受理每笔交强险业务以前做出风险评价,尽可能地防止赔付的发生;公司业绩考核所采用的标准和方法,要对公司经营风险的控制具有引导作用,使其能够体现商业保险公司自身的风险管理文化,有利于形成对风险进行全员、全过程、全范围管理的理念;为交强险业务制定新的理赔流程,进一步完善核损管理模式并加强商业保险公司之间的联系,消除投保人潜在的道德风险问题。

2.商业保险公司的资金主要是来自保费收入,收取保费在前,承担保险责任在后,这决定了商业保险公司资产具有明显的负债性,将这种负债性结合我国商业保险公司所受理的产险业务实际来看,还具有短期性,从而要求商业保险公司的资产具有较高的流动性(戴成峰,2007)。然而如前文所述,对交强险业务的赔付是“无过错”的责任范围,这样一来交强险业务对赔付资金的流动性要求相对于其他产险业务来说更高。因此,从资产负债管理来看,商业保险公司应重新分析公司整体的业务结构,根据公司目前的经营风险状况和实力来配置投资资产:充分考虑交强险业务的出险概率和平均偿付金额,合理分析其平均偿还期,在此基础上考虑其对公司整体业务负债的影响,根据资产分配原则合理配置投资资产;在注重投资资产安全性和流动性,保障公司实际偿付能力的同时,要加强资金运用方面的研究,着力提高资金运用的效率和效益。

3.从有关产险费率制定的精算模型的已有研究成果来看,考虑到影响产险费率水平特别是车险费率水平的主要因素是投保人的历史索赔次数或是历史索赔金额的大小,然而交强险业务是一项具有较高经营风险(主要是赔付风险)的业务,并且具有强制性,保险公司不能拒绝受理交强险业务,由此我们认为,交强险业务费率水平的影响因素不能单一地看作是历史索赔次数或者是历史索赔金额的大小,应该是多因素决定某项交强险业务的风险水平,再以风险的大小来决定费率的高低。因此,从费率制定的影响因素来看,商业保险公司应对交强险费率的制定建立一个风险影响因子库,在受理交强险业务前进行风险评价,以风险水平来确定费率水平。下面对我们所提出的这种费率决定机制做具体说明:

可行性说明。我们所提出的这一费率决定机制的主要思想是根据交强险业务的不同风险水平决定不同的费率水平,而这一思想的前提条件是要有不同费率水平的法定可能性。根据前文交强险实施前后经营成果的对比分析所得结论:目前我国交强险保险费率水平偏高,这为交强险业务制定不同费率水平提供了法定可能空间。如果投保人风险在一个较高的水平上,他/她的投保费率水平将收敛于法定最高费率水平,反之,则收敛于一个较低的费率水平。

风险水平影响因子库的建立。这种由不同的因子影响交强险业务的风险水平,再由风险水平来决定费率水平的思想,明显比由单一因素来决定费率水平更合理、公平。影响因子的选取对于不同的商业保险公司来说可能有一定的差异,但大体上都需要考虑如下几个因子:

(1)投保人历史索赔次数,这是现有车险费率水平决定模型中考虑的一个主要影响因素。另外,从实际经验来看,以投保人历史索赔次数来作为衡量交强险业务风险水平的一个影响因子肯定具有一定的合理性。

(2)投保人历史索赔金额,仅以投保人的历史索赔次数来考虑交强险业务的风险水平明显是不合理的,也缺乏公平性,所以我们认为以投保人历史索赔金额来修正风险水平是必要的。

(3)投保人驾龄或车辆使用年限,单从投保人历史索赔情况来衡量交强险业务的风险水平还是缺少说服力,同时也不能体现公平原则,所以我们将投保人驾龄或车辆使用年限作为交强险业务风险水平的一个影响因子,用来评价交强险业务的风险水平。

风险水平决定费率水平的方法。这种费率水平计量模型建立的瓶颈在于找到一个合理的方法将前文所讨论的各风险水平影响因子赋予一个权重,以期能够准确合理地计量交强险业务的风险水平,这尚需要更多基础数据的支持和业内学者的进一步研究。在能够合理计量风险水平后,我们可以根据现有的车险费率奖惩系统,改进其中的负二项模型或二元风险模型,尽可能地准确计算费率大小。

三、结束语

本文通过对我国交强险实施前后经营数据的对比分析,得出的主要结论是:我国现行交强险费率水平偏高。随后根据交强险业务本身的特性,分析其对商业保险公司经营和财务管理的影响,其别提出了交强险费率制定的影响因素。在分析交强险费率影响因素时,我们结合前文对交强险实施前后经营数据对比分析所得的结论,提出了按照交强险业务的不同风险水平决定不同的费率水平的思想。这对我国商业保险公司受理交强险业务具有一定的指导意义:在受理交强险业务时,商业保险公司虽然不能拒绝受理这一业务,但是可以根据个别投保人风险水平的不同,按照合理的方法制定差别的费率。此外,本文的研究对建立交强险费率的精算模型也具有一定的借鉴意义。

参考文献:

第2篇:商行保险业务论文范文

[关键词] 保险电子商务;保单条款;条款通俗化;条款修订;e客户服务

一 保险电子商务及其特点

电子商务是指运用电子通信作为手段的经济活动,通过这种方式人们可以对带有经济价值的产品和服务进行宣传、购置与结算。保险电子商务是电子商务在保险行业的应用,是指保险公司或保险中介机构以互联网和电子商务技术为工具来支持保险经营管理活动。

保险电子商务的主要特点包括:(1)虚拟性:它没有现实的纸币或金属货币,一切金融往来都是以数字化在网络上得以进行。(2)直接性:客户与保险机构的相互作用更为直接,解除了传统条件下双方活动的时间、空间制约。(3)电子化:在经济交易中采用电子单据、电子传递、电子货币交割,实现无纸化交易,避免了传统保险活动中书写任务繁重且不宜保存、传递速度慢等弊端。(4)时效性:保险公司随时可以准确、迅速、简洁地为客户提供所需的资料,客户也可以方便、快捷地访问保险公司的客户服务系统,实现实时互动。

综上所述,保险电子商务具有诸多优点,应当在保险行业大力发展。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的保险电子商务还处于起步阶段。2000年3月9日,国内推出首家电子商务保险网站——“网险”,随后各中外资保险公司都开通了自己的保险电子商务网站,但目前这些网站大部分都没有实现网上实时投保。

二 保险条款与保险电子商务

1. 保险条款及其通俗化

保险条款是列明保险合同双方当事人权利义务的重要文件。保险条款的内容明确了投保条件、保险责任起止时间、保险责任、交费办法、宽限期间和合同中止、除外责任、受益人的指定和变更、索赔时效等内容。它是保险公司对所承保的保险标的履行责任的依据,在保险合同中占有重要的地位。目前市场上的保险条款,往往专业性过强,条款中很多词语晦涩难懂、专业术语过多。保险条款应当具备专业性并确保用词严谨,但专业术语太多太深奥,会影响客户的阅读与理解。

2.保险电子商务对条款通俗化的需求分析

在保险电子商务中,主要是保单网络销售环节和条款通俗化问题有密切关系,下文讨论的保险电子商务主要指保单网络销售。保险条款不通俗将对保险电子商务产生以下不利影响:

(1)保险条款的不通俗将使客户阅读困难,无法执行保单购买流程。传统销售中,营销员可以为客户解释条款中的难点,指出条款的重点关键所在,克服保单过于专业的问题。而网络销售中,客户将面对电脑屏幕和条款中冷冰冰的文字,在网络上几乎“一条龙”地完成保单购买。条款不通俗将使客户无法理解险种中的各种约定、说明,不得不放弃保险购买计划。

(2)保险条款的不通俗将使客户难以理解条款中细节,以致害怕被误导,不敢购买保单。客户在签订保险合同时会往往存在警惕心理,保单中过于专业的字眼会让客户深恐遭到误导,从而放弃保险购买计划。

(3)保险条款的不通俗将削弱网络销售渠道的竞争力。网上保险条款不具备传统销售渠道中营销员对条款“人性化”的解释与辅助说明能力,所以客户在同等条件下,可能宁可放弃操作便捷的网上购买,而去选择对条款解释的更清楚的传统购买模式。

条款通俗化是保险行业各个销售渠道所共同面对的课题,但由上面的分析可知,保险电子商务的特点使其更容易受到条款通俗化问题的影响,对保险条款通俗化有着更强的需求。为了促进保险电子商务的发展,必须积极消除条款不通俗这一“瓶颈”。

三、面向保险电子商务的条款通俗化建设的原则讨论

保险条款的通俗化建设,可以分为直接和间接两种思路。直接的通俗化建设是指对条款本身的修订、加工、优化,是狭义的通俗化;间接的通俗化建设是指采取客户服务等其他手段让客户能够通俗地理解条款,是广义的通俗化。

1. 直接通俗化建设的原则

首先,无论在国内还是国外,无论在传统销售领域还是网络销售领域,条款本身的通俗化修订都是大势所趋。作者认为,因为保险网络销售是对条款通俗性要求最苛刻的销售渠道,所以我们应该以保险电子商务的苛刻需求作为目标推动全行业条款的修订工作。又因为保险电子商务中销售着与传统渠道相同的保险产品,所以可以随全行业的通俗化进程享用修订的成果。其次,要优化建设方案,使通俗化建设达到合理的速度、效度与精度。为此,笔者依据控制论的数学思想设计了条款修订的系统模型,并设计了反馈测试方案,力求使建设工作数学化、解析化。

2.间接通俗化建设的原则

保险条款本身不可能无限度地通俗化,因为这样既会丧失必要的专业性,影响合同的严谨,而修订工作也永远无法满足所有人的理解能力。于是条款的间接通俗化建设,即建立解答条款的客服系统,显得非常必要。

笔者认为,保险电子商务中条款间接通俗化建设的核心原则是建设出针对性的配套e客服系统。e客服是保险电子商务的特色服务项目,后文中作者将论证:e客服较之营销员的解释可以更有效地辅助客户理解。

四、 直接通俗化建设与负反馈测试工程

1. 保险条款通俗化修订的大环境

20世纪70年代起,英国、美国等西方国家根据市场的需要,都对保单进行过通俗化、简明化的修订。近年,提高条款可读性和推进条款通俗化也引起了中国行业监管部门、保险公司的重视。中国保监会从2003年开始酝酿此项工作,积极研究国外情况,同时密切关注国内保险条款存在的问题和发展动态。2004年,保监会在人身险领域出台了《推进人身保险条款通俗化工作指导意见》,条款一共八条,旨在“使保险条款通俗易懂,方便购买”。这一文件出台后,各公司开始大规模进行通俗化工作。

2. 条款修订的模型分析

依照第三节设计的条款修订的两条原则,笔者首先依据数学中的控制论分析建立了条款修订的系统模型。图1表示的是条款修订模型的系统结构,括号中标出的是各个环节的控制学含义。其中,通俗化建设的目标是系统的给定,修订工作是系统的控制器(调节器),保险条款是受控对象,修订结果是系统输出,测试工程是系统的变送器(传感器)。 转贴于

图1

此处的受控对象——保险条款可以被近似地抽象为一个一阶系统,其复频域表达式为Ke-τs/Ts+1,K为系统增益,T为时间常数,τ是滞后时间。那么,系统时域响应曲线可以绘为图2。归一化的单位1表示保险条款修订的期望目标,曲线的震荡表示测试过程中对修订的正负纠正。

虽然保单通俗化的问题不能绝对数量化,但解析化的模型能够更有效地指导我们的修订工作,从程度与趋势上考虑修订的效果。

3. 负反馈测试工程的设计

按照控制论的思想,调节一个系统要追求“快、稳、准”,条款修订亦可以遵循这些原则,即兼顾修订的速度、效度与精度。首先要确定通俗化的目标(给定),保险电子商务面向的是无人性化辅导的客户,所以要追求尽可能的简单明了。其次要设计修订工作(控制器)的策略(算法)和测试工程(变送器)的协同工作。即找到有代表性的测试人群,一边修订一边组织可读性测试。在这一过程中,需采用控制论中最通行的负反馈控制思想(负反馈纠正偏差,正反馈引起震荡):当给修订后的条款通俗程度不能达到保单网络销售的要求时,继续进行通俗化修订;过于通俗而在专业性程度上有所不足时,反向地向专业化修改;直到最终达到要求时再中止。这其中修订的力度可以遵循控制学中PID(比例-积分-微分)系列算法中的P控制(比例控制)思想。

五、间接通俗化建设与配套e客服系统

1. 配套e客服系统的作用与意义

控制学在工业中应用时,经常不苛求系统模型的精确性,不苛求系统受控后的性能指标,节省下成本并用其他辅助性手段弥补。保险电子商务的条款通俗化建设中也可以借鉴这一思想,在保险条款不可能无限度通俗化的客观条件下,适当采用e客服系统帮助客户理解条款,降低直接通俗化建设(条款修订)的复杂度和难度。

2. 间接通俗化建设中e客服的特点

(1)是电子商务客户的首选。保险电子商务的在线客户,在遇到条款方面的疑问时,可以选择电话咨询、找营销员咨询和向网站咨询等多种方法解决。但选择和网站咨询最为便捷、最为对口,所以,必须要建设起相应的网络e客服系统,及时解答客服问题。

(2)解释更权威,实现专家资源共享。网站上接收到的对条款的疑问,可以交由公司最权威的部门解答,一改以往营销员水平参差不起,对客户解答不够准确甚至误导客户的问题。

(3)以文字形式说明效果更佳。解释条款时,文字性表述比语言说明更加严谨、更加到位。

(4)回复效率更高。客户会问出大量重复的问题,使用电子答复系统。或者可以把问题集中建立FAQ(下转53页)(上接55页)栏目,或者用复制常用答复文本的方法,在一一答复时提高效率。

以上特点使e客服比人工客服能更好地解释条款,使客户在遇到较专业的条款时,能通俗地理解相关内容。

3. 配套e客服系统的建设思路

笔者的思路是将其分为三个环节:

(1)问题提交系统。可以采用专设电子信箱的方法,也可采用问题在线提交界面的方法。

(2)专人解答环节。可以由经验丰富的人员每日集中解答问题,通过客户留下的电子邮件地址,回复客户。

(3)常见问题汇总。可以定期总结客户提出频率较高的问题,集中在FAQ栏目解答。

e客服除了要考虑上述服务硬条件,还要考虑服务态度、服务意识这些软条件,这些需要服务人员的努力和管理人员的重视。硬软兼顾,才可以真正建立起有效的配套e客服系统,服务于条款的通俗化建设。

主要参考文献

[1] 陈文辉. 2004中国人身保险发展报告[M].北京:中国财政经济出版

社,2005.

第3篇:商行保险业务论文范文

[关键词] 保险电子商务;保单条款;条款通俗化;条款修订;e客户服务

一 保险电子商务及其特点

电子商务是指运用电子通信作为手段的经济活动,通过这种方式人们可以对带有经济价值的产品和服务进行宣传、购置与结算。保险电子商务是电子商务在保险行业的应用,是指保险公司或保险中介机构以互联网和电子商务技术为工具来支持保险经营管理活动。

保险电子商务的主要特点包括:(1)虚拟性:它没有现实的纸币或金属货币,一切金融往来都是以数字化在网络上得以进行。(2)直接性:客户与保险机构的相互作用更为直接,解除了传统条件下双方活动的时间、空间制约。(3)电子化:在经济交易中采用电子单据、电子传递、电子货币交割,实现无纸化交易,避免了传统保险活动中书写任务繁重且不宜保存、传递速度慢等弊端。(4)时效性:保险公司随时可以准确、迅速、简洁地为客户提供所需的资料,客户也可以方便、快捷地访问保险公司的客户服务系统,实现实时互动。

综上所述,保险电子商务具有诸多优点,应当在保险行业大力发展。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的保险电子商务还处于起步阶段。2000年3月9日,国内推出首家电子商务保险网站——“网险”,随后各中外资保险公司都开通了自己的保险电子商务网站,但目前这些网站大部分都没有实现网上实时投保。

二 保险条款与保险电子商务

1. 保险条款及其通俗化

保险条款是列明保险合同双方当事人权利义务的重要文件。保险条款的内容明确了投保条件、保险责任起止时间、保险责任、交费办法、宽限期间和合同中止、除外责任、受益人的指定和变更、索赔时效等内容。它是保险公司对所承保的保险标的履行责任的依据,在保险合同中占有重要的地位。目前市场上的保险条款,往往专业性过强,条款中很多词语晦涩难懂、专业术语过多。保险条款应当具备专业性并确保用词严谨,但专业术语太多太深奥,会影响客户的阅读与理解。

2.保险电子商务对条款通俗化的需求分析

在保险电子商务中,主要是保单网络销售环节和条款通俗化问题有密切关系,下文讨论的保险电子商务主要指保单网络销售。保险条款不通俗将对保险电子商务产生以下不利影响:

(1)保险条款的不通俗将使客户阅读困难,无法执行保单购买流程。传统销售中,营销员可以为客户解释条款中的难点,指出条款的重点关键所在,克服保单过于专业的问题。而网络销售中,客户将面对电脑屏幕和条款中冷冰冰的文字,在网络上几乎“一条龙”地完成保单购买。条款不通俗将使客户无法理解险种中的各种约定、说明,不得不放弃保险购买计划。

(2)保险条款的不通俗将使客户难以理解条款中细节,以致害怕被误导,不敢购买保单。客户在签订保险合同时会往往存在警惕心理,保单中过于专业的字眼会让客户深恐遭到误导,从而放弃保险购买计划。

(3)保险条款的不通俗将削弱网络销售渠道的竞争力。网上保险条款不具备传统销售渠道中营销员对条款“人性化”的解释与辅助说明能力,所以客户在同等条件下,可能宁可放弃操作便捷的网上购买,而去选择对条款解释的更清楚的传统购买模式。

条款通俗化是保险行业各个销售渠道所共同面对的课题,但由上面的分析可知,保险电子商务的特点使其更容易受到条款通俗化问题的影响,对保险条款通俗化有着更强的需求。为了促进保险电子商务的发展,必须积极消除条款不通俗这一“瓶颈”。

三、面向保险电子商务的条款通俗化建设的原则讨论

保险条款的通俗化建设,可以分为直接和间接两种思路。直接的通俗化建设是指对条款本身的修订、加工、优化,是狭义的通俗化;间接的通俗化建设是指采取客户服务等其他手段让客户能够通俗地理解条款,是广义的通俗化。

1. 直接通俗化建设的原则

首先,无论在国内还是国外,无论在传统销售领域还是网络销售领域,条款本身的通俗化修订都是大势所趋。作者认为,因为保险网络销售是对条款通俗性要求最苛刻的销售渠道,所以我们应该以保险电子商务的苛刻需求作为目标推动全行业条款的修订工作。又因为保险电子商务中销售着与传统渠道相同的保险产品,所以可以随全行业的通俗化进程享用修订的成果。其次,要优化建设方案,使通俗化建设达到合理的速度、效度与精度。为此,笔者依据控制论的数学思想设计了条款修订的系统模型,并设计了反馈测试方案,力求使建设工作数学化、解析化。

2.间接通俗化建设的原则

保险条款本身不可能无限度地通俗化,因为这样既会丧失必要的专业性,影响合同的严谨,而修订工作也永远无法满足所有人的理解能力。于是条款的间接通俗化建设,即建立解答条款的客服系统,显得非常必要。

笔者认为,保险电子商务中条款间接通俗化建设的核心原则是建设出针对性的配套e客服系统。e客服是保险电子商务的特色服务项目,后文中作者将论证:e客服较之营销员的解释可以更有效地辅助客户理解。

四、 直接通俗化建设与负反馈测试工程

1. 保险条款通俗化修订的大环境

20世纪70年代起,英国、美国等西方国家根据市场的需要,都对保单进行过通俗化、简明化的修订。近年,提高条款可读性和推进条款通俗化也引起了中国行业监管部门、保险公司的重视。中国保监会从2003年开始酝酿此项工作,积极研究国外情况,同时密切关注国内保险条款存在的问题和发展动态。2004年,保监会在人身险领域出台了《推进人身保险条款通俗化工作指导意见》,条款一共八条,旨在“使保险条款通俗易懂,方便购买”。这一文件出台后,各公司开始大规模进行通俗化工作。

2. 条款修订的模型分析

依照第三节设计的条款修订的两条原则,笔者首先依据数学中的控制论分析建立了条款修订的系统模型。图1表示的是条款修订模型的系统结构,括号中标出的是各个环节的控制学含义。其中,通俗化建设的目标是系统的给定,修订工作是系统的控制器(调节器),保险条款是受控对象,修订结果是系统输出,测试工程是系统的变送器(传感器)。

图1

此处的受控对象——保险条款可以被近似地抽象为一个一阶系统,其复频域表达式为Ke-τs/Ts+1,K为系统增益,T为时间常数,τ是滞后时间。那么,系统时域响应曲线可以绘为图2。归一化的单位1表示保险条款修订的期望目标,曲线的震荡表示测试过程中对修订的正负纠正。

虽然保单通俗化的问题不能绝对数量化,但解析化的模型能够更有效地指导我们的修订工作,从程度与趋势上考虑修订的效果。

3. 负反馈测试工程的设计

按照控制论的思想,调节一个系统要追求“快、稳、准”,条款修订亦可以遵循这些原则,即兼顾修订的速度、效度与精度。首先要确定通俗化的目标(给定),保险电子商务面向的是无人性化辅导的客户,所以要追求尽可能的简单明了。其次要设计修订工作(控制器)的策略(算法)和测试工程(变送器)的协同工作。即找到有代表性的测试人群,一边修订一边组织可读性测试。在这一过程中,需采用控制论中最通行的负反馈控制思想(负反馈纠正偏差,正反馈引起震荡):当给修订后的条款通俗程度不能达到保单网络销售的要求时,继续进行通俗化修订;过于通俗而在专业性程度上有所不足时,反向地向专业化修改;直到最终达到要求时再中止。这其中修订的力度可以遵循控制学中PID(比例-积分-微分)系列算法中的P控制(比例控制)思想。

五、间接通俗化建设与配套e客服系统

1. 配套e客服系统的作用与意义

控制学在工业中应用时,经常不苛求系统模型的精确性,不苛求系统受控后的性能指标,节省下成本并用其他辅助性手段弥补。保险电子商务的条款通俗化建设中也可以借鉴这一思想,在保险条款不可能无限度通俗化的客观条件下,适当采用e客服系统帮助客户理解条款,降低直接通俗化建设(条款修订)的复杂度和难度。

2. 间接通俗化建设中e客服的特点

(1)是电子商务客户的首选。保险电子商务的在线客户,在遇到条款方面的疑问时,可以选择电话咨询、找营销员咨询和向网站咨询等多种方法解决。但选择和网站咨询最为便捷、最为对口,所以,必须要建设起相应的网络e客服系统,及时解答客服问题。

(2)解释更权威,实现专家资源共享。网站上接收到的对条款的疑问,可以交由公司最权威的部门解答,一改以往营销员水平参差不起,对客户解答不够准确甚至误导客户的问题。

(3)以文字形式说明效果更佳。解释条款时,文字性表述比语言说明更加严谨、更加到位。

(4)回复效率更高。客户会问出大量重复的问题,使用电子答复系统。或者可以把问题集中建立FAQ(下转53页)(上接55页)栏目,或者用复制常用答复文本的方法,在一一答复时提高效率。

以上特点使e客服比人工客服能更好地解释条款,使客户在遇到较专业的条款时,能通俗地理解相关内容。

3. 配套e客服系统的建设思路

笔者的思路是将其分为三个环节:

(1)问题提交系统。可以采用专设电子信箱的方法,也可采用问题在线提交界面的方法。

(2)专人解答环节。可以由经验丰富的人员每日集中解答问题,通过客户留下的电子邮件地址,回复客户。

(3)常见问题汇总。可以定期总结客户提出频率较高的问题,集中在FAQ栏目解答。

第4篇:商行保险业务论文范文

[论文摘要]随着电子商务的快速发展,信用风险已成为参与电子商务企业所面临的最主要风险之一。针对电子商务活动中的诚信缺失行为和信用危机现象,应通过制定电子商务风险监控和管控措施,建设一个高效、规范的企业电子商务信用风险管理制度与内部控制体系,建立健全电子商务社会信用保障体系。构筑全方位、全过程的电子商务信用风险预警、监测、转移、防范和信用违法行为惩戒记录机制。

随着网络的发展,电子商务已经成为人们从事商务活动的新模式。与传统商品交易方式相比,电子商务的优势明显。但由于网络信息本身具有虚拟性和不稳定性,电子商务信息易被修改、毁坏与丢失,加之参与电子商务的主体诚信问题及网络技术发展的局限,使得电子商务信息的真卖性与安全性难以得到保障。因此,电子商务与传统的商品交易方式相比对信用风险管理的要求更高。如何取得并维持顾客的信任是电子商务成功的关键所在,欲发展电子商务必须先加强电子商务中的信用风险管理制度建设,建立社会信用保障体系。

一、信用机制建设成为我国电子商务发展的当务之急

2010年一季度,中国互联网网民新增2000万人,网民总数达到4.04亿人。伴随网络用户数量的持续增加,网上购物等电子商务活动逐渐被我国公众所接受,电子商务进入快速发展阶段,这为企业提供了广阔的电子商务机遇。但是,由于我国市场经济发展水平相对较低,有关市场经济制度的法律法规尚不完善,市场经济发展所需要的社会信用保障体系尚未建立起来;企业的市场行为随机性大,不少企业的诚信度还不高;市场信用交易不发达,社会普遍缺乏现代市场经济条件下的信用意识和信用道德规范,诚信缺失行为盛行,“三角债”、假冒伪劣商品泛滥等信用危机现象随处可见。这些诚信缺失行为和信用危机现象无疑严重制约了我国经济的发展,并且也成为我国电子商务发展的绊脚石。

目前,我国社会信用保障体系仅在少数行业开始建立,不少企业尚未建设内部信用管理制度,大多企业根本就没有设置信用管理部门。人们在电子商务活动中不重视对客户信用状况进行调查与评估,时常错误地选择交易对象,从而导致违约或不履行合同等情况的发生。因此,发展我国电子商务的当务之急是加快建设企业信用风险管理制度,建立电子商务社会信用保障体系。

二、企业电子商务信用风险管理制度的建设

信用风险是指商品交易主体不能按事先达成的协议履行其义务的潜在可能性。信用风险会使商品交易主体因未能获得预期的商品交易收益而承担财务上的损失。因此,信用风险管理的目标就是通过采取将信用风险限制在可以接受范围内的措施而获得最高的风险调整收益。目前,信用风险的定量化工具、技术及模型等理论研究都还没有形成一个比较完善的体系。基于此,对电子商务的信用风险以及信用风险管理的研究显得尤为重要。

1、建立健全企业电子商务信用风险管理与内部控制体系

借助贯彻执行国资委颁发的《中央企业全面风险管理指引》和财政部制定的《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的强大东风。优化企业内部控制体系,制定电子商务风险监控和管控措施,构建一个全方位、全过程的高效、规范的电子商务信用风险管理与内部控制体系,预防并降低电子商务信用风险。电子商务信用风险管理与内部控制体系应该包括信用风险管理组织体系、决策体系、评价体系等内容,其中尤其是要加强信用风险管理组织体系建设。建立高效并目相互监督的信用风险管理组织体系是提高电子商务信用风险管理效率的关键。

加强电子商务客户档案管理,根据客户信用信息的变化,及时调整电子商务交易品种与规模,建立合理的应收账款回收机制。为了防止坏账,当账款逾期在3个月以内,由企业内部的信用部门进行追收;对于超过3个月的应收账款,应寻求外部专业机构的力量协助追收;对于超过半年的应收账款就必须作为坏账处理,应采取法律行动追讨逾期账款。对于前任领导经营中产生的逾期账款不能继续作为应收账款保留在账上,而应将这部分应收账款作为坏账处理。

在企业内部培育良好的风险管理文化,倡导和强化风险意识,树立全方位电子商务信用风险管理理念,实行事前预测、事中管理、事后处置的全过程电子商务信用风险管理行为。通过建立这一电子商务信用风险管理文化,使员工以诚实守信、审慎务实的态度来对待每一次电子商务业务,建立一支作风严谨、技术精湛的电子商务信用风险管理队伍。

2、建设具有电子商务信用风险预警、监测、转移和防范功能的电子商务网络系统

加快电子商务风险管理的信息化建设,建立一套具有电子商务信用风险预警、监测、转移和防范功能的电子商务网络系统。各相关电子商务的网站都应发挥自身掌握的信息技术优势,建立起功能强大的电子商务信息数据库和电子商务信用风险管理信息系统,开展信用风险的定量化工具、技术及模型等研究。采用适当模型计量信用风险,实行电子商务信用风险的量化分析与控制,从而降低电子商务参与企业信用风险管理的成本,提高电子商务信用风险管理的时效性和准确性。在电子商务信用风险管理信息系统的基础上,做好重点电子商务客户的信用风险内部评级,建立电子商务客户的信用风险识别管理系统。

3、借鉴国际先进的信用风险管理经验,开发电子商务信用风险管理模型

传统的信用风险管理量化分析方法主要有信用风险因素评估的“6c”法和信用评级法等。“6c”法是指根据商品交易主体的品德(character)、能力(capacity)、资本(capital)、担保(conater-a1)、经营环境(condition)和经营连续性(continuity)等六个因素评定其信用程度(履行商品交易责任的能力及其可信任程度)。信用评级法主要采用z值模型对体现参与商品交易企业的赢利、营运等能力的财务指标(销售利润率、资本金利润率、成本费用利润率、存货周转率、应收账款周转率和营业资产周转率等)进行加权计算进行信用风险等级评分。

近年来,伴随着信息技术的高速发展,信用风险度量模型已成为国际先进的信用风险管理的重要手段。针对电子商务特点研发信用风险度量模型,通过信用风险度量模型计算电子商务的违约概率和违约损失,识别和量化电子商务的信用风险,为防范电子商务信用风险提供了强大武器。在构筑电子商务信用风险度量模型时,应采用通用信用语言,注意电子商务过程中的信用许可范围。

三、构建我国电子商务社会信用保障体系

信用风险的发生通常具有突发性、不可逆性和传递性等特点。因为受主客观因素的制约,当前对电子商务信用风险基本要素及其损失的度量研究尚不成熟,运用信用风险度量模型难以准确识别和计量电子商务信用风险。目前,参与电子商务的企业和网站普遍缺乏—套完善的电子商务客户信用风险等级评分标准与量化评级方法。况且,信用风险受国家经济状况改变、 社会政治因素变动以及自然灾害等企业无法控制的外部因素影响很大。因此,仅依靠企业信用风险管理与内部控制体系和网站的电子商务网络系统控制电子商务信用风险是不够的。

电子商务政府主管部门应在相关电子商务网站和电子商务参与企业积极配合下,借用中国人民银行等其他政府部门的社会信用体系资源,尽快建立包含实名制信用信息共享、电子商务合同履约备案和信用违法行为惩戒记录等内容的电子商务社会信用保障体系。

1、建立电子商务信用信息数据库

不诚信情况的出现,主要是因为信息不共享而导致的信息不对称。针对这种情况就应通过社会信用体系的建设构建良好的信息共享机制。通过建立全国性的电子商务社会信用保障体系,让个人和企业的电子商务诚信已录成为共享的信息。信息的共享可以将交易或交往变成无限连续的博弈,从而增加电子商务不守信用的机会成本。在构建电子商务社会信用保障体系中应做到:规范信息采集程序、信用资源共享、完善信息管理。同时,建立社会信用信息披露机制必须在法律规范下,界定信用信息的合法公开与合理使用范围,注意解决信用信息的披露与保密之间的矛盾,为公众共享电子商务信用信息提供法律保障。

2、积极培育信用服务机构

由信用关系的当事人分别对与信用管理相关授信人的信息进行收集、鉴别、分析、评级等活动交易成本往往太高,而由社会化的机构,如以征信公司为例的信用中介服务机构来为信用当事人服务则可以大大降低成本。这类信用服务机构所提供的服务包括资信调查、信用评级、信用保险以及商账追收等,它构成了社会化的信用管理支持体系,成为社会信用保障体系中有效运行的重要组成部分。积极发展信用中介机构,建立专业化、市场化的信用管理服务,必将大大提高电子商务的执行效率,促进其长远发展。

3、失信严惩机制

追求功利最大化是诚信缺失的经济根源,而要扼制失信者的不诚信就要强制性建设有效的制度,进行外在约束。在社会信用保障体系中,核心是加大不诚信的机会成本,让失信者为其不诚信付出应有的代价。严格信用监督和失信惩戒机制,对遵守信用者应进行褒奖,对失信者进行惩罚,是社会信用保障体系得以健康发展的重要前提。对失信者进行行政或司法处罚,并将受到行政或司法处罚的企业和个人披露于相关的经济和社会领域,从而对其生存和发展带来负面影响。通过打击社会经济生活中失信违法现象来提高社会整体信用等级,这样企业和公民的信用意识才会不断提高,信用制度和信用体系才将不断完善。

四、结束语

市场经济是法制经济、信用经济,无论人们从事何种经济活动都要围绕着依据相关法律签订协议和按照信用管理制度履行协议而进行,并受到相关法律保障与信用机制约束。所以,经济行为的制度化与规范化不仅可以圆满实现经济行为的目的,而且会促进经济行为的科学化,提高行为的效率与效果,极大地创造社会价值。因此,制度化、规范化地开展电子商务是所有参与者必须遵循的行动指南。

电子商务的发展需要信用机制的保障。通过建立完善的社会信用保障体系,形成“诚信为本、以德经商”的商务环境,可以有效地降低企业经营的风险,提升经济竞争力,以保障电子商务交易的可靠性和安全性,促进电子商务的迅速发展。

[参考文献]

[1]肖勇、陈富扬:电子商务的信用体系与信用管理[j]科学管理研究,2006(4)

[2]彭柳:b2c中电子商务中的企业信用管理研究[d]华中师范大学,2005

[3]车纯:基于b2b模式的电子商务信用问题研究[d]西安电子科技大学,2005

[4]黄潇:浅析我国电子商务的信用体系建设[j]北京电子科技学院报,2006(9)

[5]马俊缸:试论如何构建电子商务信用管理体系[j]中国成人教育,2008(12)

第5篇:商行保险业务论文范文

【关键词】北京市商业养老保险注重因素分析

一、导言

1.研究对象及其现状

作为世界老年人口最多、老龄化速度加快的国家,我国正在发展和完善多层次的养老保障体系。而我国现行的养老体制需要商业养老保险。

目前我国的商业养老保险在我国有很大的发展前景,主要是有以下四个方面有利条件:第一,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增长,国家经济实力显著增强;第二,城乡人民生活显著改善,经济收入大幅增加,为发展商业养老保险奠定了坚实的基础;第三,社会保障体制的改革,国家加快了建立国家基本养老保险、企业补充养老保险和个人储蓄性保险三个方面保障体系的步伐,国家在社会保障体制改革中日益重视商业保险的补充作用;第四,人口老龄化速度加快。据预测2030年和2050年老年人口将分别达到3.1亿和4.68亿。目前我国老年人口增长速度要高于世界平均水平和欧美各国的速度。人口老龄化将带来人口赡养率的大幅上升,一方面给社会养老问题带来巨大压力,另一方面也给大力发展商业养老保险提供了极好的机遇。

但是,我们还应该看到,我国目前商业养老保险的发展中仍存在如下问题:第一,思想认识问题,养老保险公司对市场反应不灵敏,尚未真正认识到养老保险市场的潜力;第二,业务发展缓慢问题,我国开办商业养老保险业务至今已有24年的历史,但其发展速度滞后,没有形成相应规模,份额微乎其微;三,销售服务问题。险种单调老化,适应性差,缺乏吸引力和创新,不能适应大力发展的新形势。

2.研究目的

鉴于以上所列出的我国商业养老保险发展的优势和问题,本文主要对部分北京市民商业养老保险投保选择的一些影响因素进行分析,并希望通过因素分析,对我国商业养老保险业的发展提出可行性合理化建议,以求我国的商业养老保险能够以民众需求为依据,充分发挥优势,解决问题,实现长足的发展。

3.研究方法

本文所用数据全部来自于澳大利亚安宝集团对北京市商业养老保险市场现状的调查结果,共涉及1111个样本,涉及了被调查者的基本信息、一般投保倾向和风险意识等问题,通过计算、筛选,共设计34个变量,其中28个分类变量,6个定比变量。运用了描述性统计,两个独立样本T检验,列联分析,相关分析等方法。

二、结果与分析

在这里需要指出的是,在问卷中涉及购买保险注重的因素的问题是多选题,分为第一因素,第二因素和第三因素,如果想知道总体因素的分布,应该用multipleresponse来综合分析,但是,如果采取这种方式,便不能进行相关性检验,所以在这里仅选择第一因素也就是首选最重要的因素与被调查者背景及其相关问题进行描述与相关性分析。

1.性别与投保选择注重因素

对于性别,我们可以运用独立样本的T检验来观测两者的选择方差是否有区别,由T检验的结果可以知道,双尾检验的P值是0.581,远大于显著性水平0.05,可以说二者的选择几乎无差别。由此结果可以看出,无论是男性还是女性,在选择购买养老保险时注重的因素没有太大的差别,事实也是如此,人们在进入老年后,性别观念逐渐淡化,更多关注的是作为一个老人所需要的生活保障,因此我国的养老保险业在拓展业务时可以不必过多考虑性别因素。2.婚姻状况与投保选择注重因素

由于被测样本仅分为已婚和未婚两种,所以我们也可运用独立样本的检验来观测两者的选择方差是否有区别,T检验的P值远小于0.05,因此应拒绝“婚姻状况与投保选择注重因素无相关性”的原假设,承认婚姻状况对于投保选择注重因素是有显著影响的。

从二者的列联分析得出,虽然已婚者与未婚者对保费高低、服务质量、公司信誉这三个因素都最为关注,但这只是一般理性的人所都会选择的,已婚者与未婚者之间的主要差别在于已婚者更沉稳,更有耐性,他们不会因为公司一时的服务质量不行就改换保险公司,他们会给保险公司机会证明公司自己的信誉,这也致使他们在选择保险公司时会选择一些影响力大、名气响、信誉好的公司,哪怕这种大公司在服务上往往不尽如人意。而未婚者则较怕麻烦,最注重服务的质量及便捷,可以预见如果一个公司的服务不能满足他们的要求,他们是不会在乎这个公司是否是什么百年老店等等因素,而是会选择其他服务质量更胜一筹的公司。另一方面,已婚者考虑问题更周详,他们对每一个因素都有涉及,而未婚者则可能是由于年轻或者经济条件等原因,考虑注重因素时更加注重以个人为中心,更加功利。

3.学历与投保选择注重因素

从学历与投保选择注重因素的卡方检验中可以知道,P值远大于显著性水平0.05,不应拒绝原假设,看来学历与投保选择的注重因素无显著相关性。这一结论或许可归结为现代教育对人的生活规划和人生经验的多少与否并没有太深入的影响,无论学历高低,大家所注重的因素都集中在保费高低、服务质量和公司信誉,可见学历低的人也一样懂得为自己的将来打算。

4.工作单位性质与投保选择注重因素

从工作单位性质与投保选择注重因素的卡方检验中我们发现工作单位性质的P值竟高达0.916,远远高于显著性水平0.05,这说明被测样本的工作单位性质与其投保选择注重因素基本完全无关。在这里之所以还对这个性质进行陈述的原因在于,其相关性之低正反映了我国养老保障体系建立与完善的成效,我们可以较为肯定的推测,若是在计划经济时期,工作单位的性质与投保选择一定是极为密切相关的,而进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后,这一现象明

显地改变了,我们的这一结论正从侧面反映了这一巨大的变化。

三、结论与建议

到此我们可以得出结论,人们参与商业养老保险投保时注重的因素主要与婚姻状况显著相关,而且,在整个分析的过程中,我们可以发现人们最注重的三个因素始终是保费高低、服务质量和公司信誉。就此,对我国商业养老保险业的发展有一些建设性建议,如下:

1.政府应大力支持商业养老保险业的发展,主要是从税收政策上加以实现。一方面对个人购买商业养老保险实行税收优惠,这将极大鼓舞民众个人购买商业养老保险的积极性。另一方面通过一定税收户或政策上的优惠,鼓励企业为员工购买商业养老保险。

第6篇:商行保险业务论文范文

本次活动是由赛迪顾问股份有限公司主办,由《保险家》杂志与美国高明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协办。还获得中国人保财险、中国人寿、太平洋保险、泰康人寿等多家中国主力产、寿险公司的大力支持。

活动设立了财险电子商务平台标杆企业、寿险电子商务平台标杆企业、银行保险电子商务平台标杆企业、第三方保险电子商务平台标杆企业、保险行业专业平台优秀服务商、保险行业支付平台优秀服务商等主要奖项。

此次活动的评奖流程为:电子商务标杆企业的评选流程为:首先由评委会中国保险行业专家牵头,评委会对评估指标体系进行合议,确定各指标权重;

其次由高明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负责对各参评网站进行平台运营和技术监测,为期1个月,并将监测结果上报评委会;

与此同时,由赛迪顾问负责对网站成熟度的评估。首先通过保险客户评价问卷,由保险客户对所知平台进行评价,接下来参考保险客户评价,依照指标对各平台页面、内容、功能进行评估打分。为期1个半月。最终评估结果上报评委会。

最后,由互联网、电子商务、信息化专家牵头,评委会对评估结果进行确认。各指标综合评分加和最高的企业获得“平台标杆企业”称号。

平台优秀服务商和支付优秀服务商的评选,先由赛迪顾问股份有限公司、保险家杂志根据对保险电子商务服务市场的研究给出提名,再由评委会通过3此合议评审选出。

奇异数码(天津) 高科技有限公司

奇异数码公司建立于成功的新西兰DATACAP LTD基础上,该公司于近期被澳大利亚sPEEDscAN LTD成功收购,新西兰DATACAP公司从事智能文本数码化事业,在本国同类高科技企业中排行第一。该公司创始人Mark Woottoon先生曾获多次高科技发明奖。现由天津市政府引进高科技外资企业政策吸引落户天津,植根中国沃土。在中国引进及发展智能文本数码化事业,将在众多行业中突破发展高科技信息服务化水平,尤其将使银行业保险业等科技服务达到国际先进水平。

在世界级管理团队的领导下,奇异数码多年深耕于金融领域,具备行业专长与中国本土多节点和全程的交付能力。目前奇异数码可为金融领域的客户提供保险业后台解决方案、银行机构后台解决方案、银行后台解决方案以及财务会计共享中心解决方案。

奇异数码专注为中国和欧美的银行和保险公司以及财务会计领域提供一站式的后台流程外包服务,客户包括30余家境内、外行业领先的银行、保险公司、支票清算公司等金融机构。凭借以天津滨海新区经济中心为核心、辐射全国的设施和服务网络,自主研发的核心系统数据处理系统和BPM流程管理平台,建立了基于扫描影像的处理系统,通过采用客户现场服务、远程操作和离岸交付等灵活交付模式,实现了把客户端零散的小规模业务处理“集约化”和“生产线化”,创造了BPO领域里独特的中国模式。

第7篇:商行保险业务论文范文

关键词:保险公司 农业保险 属性

目前,理论界普遍认为农业保险是政策性保险业务,其依据是农业保险风险大,赔付率高,任何一个商业保险公司都不愿经营,也无法经营。而且在国际上通常也把农业保险界定为政策性保险业务,如美国、日本、加拿大等一些发达国家,早在上个世纪五、六十年代就把该保险列为政策性强、具有社会保障性的业务。因此,要发展我国农业保险首先应确立农业保险为政策性保险的地位。农业保险既然是政策性保险, 就不以盈利为目的,而是政府实施农业保护政策的主要手段之一,必要时政府还要给予一定的经营补贴。而保险公司是具有法人资格、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的经济实体,实现利润最大化是他们追求的目标。农业保险的政策性亏损同商业保险盈利性目的相违背。因此,农业保险在商业保险公司中不可能找到自己的发展位置和业务空间,也就不可能发展。换言之,商业保险公司不宜涉足农业保险业务。

笔者对上述观点不敢苟同。毫无疑问,农业保险需要政府的大力支持,但这并不意味着农业保险必然亏损,商业保险公司不能涉足其间。农业在国民经济中的基础地位、农业生产分散,风险防范机制脆弱以及政府财力有限等实际情况都决定了我国必须动员一切力量发展农业保险,而不能简单照办发达国家的模式。因此,笔者认为,不应该把农业保险完全定位于政策保险,更不能把保险公司排斥在农业保险的经营主体之外。而应该积极鼓励和支持商业保险公司开展农业保险业务。

开办农业保险是由商业保险公司的社会属性决定的

一方面,保险经济与国民经济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商业保险的发展有赖于社会经济的进步。商业保险本来就是社会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过去的理论与实证分析一再证明,国民经济发展快,保险消费或需求就会增加;反之保险产业的发展就缺乏基础,导致保险水平低下。如改革开放前的计划经济体制使人们的风险意识淡薄,加上较低的国民收入水平,大大抑制了人们对保险的需求,致使我国保险事业几度停办并长期停滞不前。随着改革的深化,经济的发展,特别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确立,人们的观念不断转变,风险意识逐步加强,对保险的需求也日益旺盛,我国保险事业有了长足发展。改革开放以来,我国保费年平均增长率为32.1%,由此可见国民经济发展对商业保险发展具有基础性作用。

另一方面,保险公司具有通过经济补偿带来社会稳定、企业生产稳定、人民生活安定的社会作用,因此和一般性质的企业相比,保险公司具有更强的社会属性。特别是国有保险公司,其所有权属于国家并由政府行使,企业所从事的一切经济活动,从根本上说是为巩固国家政权,加强社会主义制度的物质基础服务的,肩负着不可推卸的社会责任。其生产目的首先要满足的是政府“社会福利”最大化目标,而不是企业微观盈利最大化,甚至在必要时可以牺牲经济利益保护社会利益。我国是自然灾害多发国家。据有关资料统计,我国年均因各种自然灾害造成的农业直接经济损失约400-600亿元,受灾害影响的人口达2亿以上。发展农业保险,是保持农业经济稳定和农业再生产正常进行的迫切需要。正因为如此,作为全国最大国有保险企业,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恢复国内保险业务以来,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多次强调发展农村保险的要求,着力寻找发展农业保险业务的有效途径, 充分发挥经济补偿作用。农业保险赔款1982年时只有22万元,1985年达5266万元,1990年达16722万元,1991年高达54194万元,1996年为39481万元,1982—1996年年均赔款达26422万元。在促进农业稳定发展和保障农民灾后生活方面作出了重要的贡献。事实上,许多农村党政领导都把商业保险看作农村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的“安全阀”、“稳定器”。一些保险意识强的农民群众也把商业保险视为生活和致富的“靠山”。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一百四十九条也规定“国家支持发展农业生产服务的保险事业”。众所周知,《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是一部规范商业保险的法律,也就是说国家从法律上支持和鼓励保险公司从事农业保险业务。总之,发展农保事业实际上是对农业的一种投入和支持。商业保险公司的社会属性要求其开办农业保险业务。

开办农业保险是商业保险公司实现可持续发展的需要

改革开放以来,保险业快速发展。保费年均增长率为32.1%,远远超过世界和保险业发达国家的同期水平。产险业已涉足了航天保险、核电站、海上石油勘探、大型工业标的、信用保证等高风险保障领域;寿险业成功推出了投资连结保险、分红保险和财务再保险等产品。但从市场构成和分布上仔细分析,快速发展的主要原因是城市业务的大力拓展。相比之下,农村业务发展十分缓慢,广大的农村保险市场基本上仍是一片空白。随着国内保险市场上竞争主体的不断增加,城市业务竞争日趋激烈,特别是加入WTO之后,外资保险公司大量进入,城市业务是其争夺的重点。由于外资保险公司雄厚的资本实力和先进的经营技术,民族保险业在国内城市保险市场中的既有份额必然呈大幅下降的趋势。而农村是一个巨大的潜在市场。我国是世界上农村人口最多的国家,也是农村人口比例最高的国家之一。经过20多年的改革和发展, 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日益完善, 乡镇企业的迅猛发展,第三产业的蓬勃兴起,我国农村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巨大的人口基数和快速发展的农村经济,为商业保险的开展提供了广阔的空间。国内保险公司开拓农村保险市场也已具备一定的基础。首先,虽然目前我国的农村保险市场还是一个基本空白的市场,但各种形式的保险企业已在力所能及的情况下尝试过多种农村保险业务,积累了一定的展业经验,为开拓农村保险市场打下了较为坚实的基础。其次,外资保险公司虽然会对城市业务造成巨大冲击,但要进入农村市场却有相当的困难。我国是一个具有悠久文化传统的国家,而农村又是传统习俗保存较好的地方,外资公司要融入农村百姓生活中,必须先过好民族文化这一关,相比之下,国内保险公司在这一方面具有明显的优势。所以,开拓农村市场,既是当前保险业务的新的增长点,更是立足我国国情,实现可持续发展的长远发展战略。可以说,民族保险业的全面振兴和发展,最终有待于农村市场的充分挖掘。因此,国内保险公司要从战略高度重新认识农村保险业务,积极开拓农村保险市场。而农业保险既是国家倡导和扶持发展的,又是农村保险市场中农民投保愿望最高的。因此保险公司应把发展农业保险作为开拓农村保险市场的突破口,认真探讨和研究这项具有战略意义、关系几亿人口的保险事业。

开办农业保险业务是商业保险公司竞争的需要

目前真正在广大农村地区开展农业保险业务的只有中国人民保险公司。该公司自1982年恢复农业保险业务以来,先后开办了种植业保险、养殖业保险、森林保险等十大项18个种类的险别,虽然困难重重,但也取得了一定的成绩,积累了许多农险工作经验。从人保公司10多年的经营实践来看,只要经营得法,农业保险业务也还是有潜力可挖。例如1987年到1993年的这一段时期,在中央农村改革政策的要求和农村商品经济发展的促推下, 保险公司高度重视农业保险业务,形成了以湖南、河南、云南为代表的“三南”模式,农业保险业务无论数量还是质量上都有较快的增长。这六年中,农业保险业务收入从1987年的1.0028亿元增加到1993年的10.2422亿元,增长了约9倍,保险赔付率六年中只有1991年超过100%,为119%,其余各年度基本稳定在80%—90%,可谓 收支相抵,略有节余。同时还应当认识到,作为一种商品,农业保险有其特殊性,必须遵守风险大量原则和风险分散原则。由于我国的农业保险业务从整体水平上讲尚处于创业时期,这就决定了农业保险业务的示范介绍期和成长期要比其他一般商品长得多,保险经营者对此要有足够的认识和耐心。总之,随着我国保险市场竞争主体增多,保险供给能力不断提高,保险市场正在由买方市场向卖方市场转变,以往的那种保费和利润超速增长的局面将不复存在,保险业进入微利时代。农业保险虽然利润微薄,但也将成为保险公司激烈竞争的一个领域。

农业保险业务发展前景广阔

由前面的分析可知,一方面由于保险公司的社会属性要求其开办农业保险,发挥“社会稳定器”的作用;另一方面,国内保险业发展到一定的阶段,在某种程度上形成了市场均衡,过去那种靠上规模、比速度来攫取超额利润的粗放经营方式已不再符合形势发展的需要。而加入WTO之后外资保险公司的大量涌入以及对城市市场的争夺,则直接结束了国内保险公司二十多年来奉行的“业务重点在城市”的发展战略。显然,中国保险业面临着改革开放以来第一次重大的战略调整,但抉择并不困难。我国是世界上农村人口最多的国家,也是农村人口比例最高的国家之一。经过20多年的改革和发展,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日益完善,乡镇企业的迅猛发展,第三产业的蓬勃兴起, 我国农村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巨大的人口基数和快速发展的农村经济,为商业保险的开展提供了广阔的空间。蕴藏着巨大保险潜力的农村市场,无论从天时、地利、人和等各方面看,都是国内保险公司调整发展战略,开辟新战场的最佳选择。而要开拓农村市场,就必须关注广大农民的利益,急农民之所急,和农民建立长期合作的伙伴关系。农业是农村的主导产业,同时又是最易受自然灾害影响的产业。由于家庭承包责任制所形成的超小规模的农户分散经营,实际上我国的农业生产风险防范机制极其脆弱,农民的收益和农业经济一直处在一种极度的不确定性状态。发展农业保险既是农业产业化发展的需要,又是广大农民的热切企盼和愈来愈强的呼唤。要真正打开农村市场,保险公司就应该知难而进,把发展农业保险作为开拓农村保险市场的突破口,认真探讨和研究这项具有战略意义、关系几亿人口的保险事业。大力发展农业保险业务,正是保险公司战略调整的具体体现。保险公司不仅应该开办农业保险,而且能够办好农业保险。我们相信,随着国家对“三农”问题的高度重视和一系列有效措施的出台,农村经济将持续稳定地向前发展,农民收入会稳步增长,风险意识也将逐渐增强;同时随着国内保险公司的战略调整,对农村保险市场的开拓力度进一步加大,农业保险的险种数量会逐步增多,服务质量也将大为改善,我国农业保险事业必将迎来一个新的发展阶段。

参考文献:

1.张国海.发展我国农业保险.必须解决十个问题.金融研究,199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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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庹国柱.农业保险体制改革模式选择.中国农村经济,1997(6)

5.王兰芳.建立有中国特色的农业保险新体制.华东经济管理,1998(1)

6.龚丽,冯中朝,张全印.当前我国农业保险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分析.农村经济,1999(7)

第8篇:商行保险业务论文范文

关键词:电子商务,保险,网络保险,风险

一、 引言

保险,作为金融业的一大支柱,一向以一种固守、稳健的形象出现在世人面前。因为,保险业是抵御冲击产业经济的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的最后一道屏障,它宁可失之于稳固,也不愿冒风险获取额外的利润。但是保险是和信息紧密相连的,保险是一种承诺、一种无形产品、一种服务商品,保险中的每个环节都离不开信息。信息技术的发展对保险业的影响是巨大的,特别是20世纪90年代以来,互联网技术的发展与普及日新月异,其中所蕴涵的无限商机使得无数商家纷纷把目光投向电子商务。于是一种全新的保险经营方式——保险电子商务应运而生。

二、我国保险电子商务的现状及其模式

(一)保险电子商务的现状

目前,许多保险公司和保险中介机构都开展了以信息技术为基础、以互联网为渠道的经济活动--电子商务。保险业电子商务作为一种全新的经营方式和商业模式,其中所蕴含的商机已被越来越多的保险公司所意识到。随着保险业和Internet的高速发展,网上保险营销逐渐为人们所接受,世界保险业已开始主动向现代信息技术靠拢。近年来在Internet上提供保险咨询和销售保单的网站在欧美大量涌现,网上投保量激增。2000年3月9日,国内首家电子商务保险网站--“网险”(www.orisk.net)的推出,预示着我国保险业电子商务时代的到来。

(二)保险电子商务的各种模式

1、保险公司网站

2、网上保险超市

网上保险超市是给保险人和顾客提供了一个交易场所。众多保险人和顾客在这个超市中相互接触,让保险人能发现合适的顾客,让投保人能找到自己所需的险种。

3、网上金融超市

网上金融超市模式与保险公司网站相似,给顾客提供了一个交易场所。在这个交易场所里,顾客可以享受到集储蓄、信贷、结算、投资、保险等多功能于一身的“一条龙”服务。网上金融超市与保险公司网站的关系,就好比传统超市和专卖店的关系。

4、网上风险市场

最近,还出现了商家对商家(B2B)的保险电子商务模式,被称为网上风险市场。一些网络供应商扮演了几方之间经纪人的角色,而这几方通常为保险公司、再保险公司和一些大型企业,它们互相寻求交换个别风险或风险的组合。

5、网上风险拍卖

网上风险拍卖是一种B2B电子商务模式,保险客户可以通过互联网来处置自身的风险。这种“反向拍卖”特别适用于大型的公司,它们可以将自己的风险作为标的来吸引投标者,然后从所有投标中选择最具竞争力的报价。

三、电子商务对我国保险业的影响及存在的问题

(一)电子商务对保险人的影响

1、 电子商务加剧了保险市场的竞争

(1).电子商务降低进入壁垒,加剧了行业竞争。保险产品的传统销售方式大多是通过人或经纪人进行销售,但建立一个销售网络需要大理的时间和成本。而通过互联网销售保险产品的公司只需支持很低的成本,就可以迅速进入保险市场。

(2)电子商务增加了竞争的透明度,加大了投保人的议价能力。电子商务的出现,可以使消费者方便及进地了解到各公司的产品和价格方面的信息,投保人可以更有针对性地选择自己需要的产品和服务,以及自己可以接受的价格。

2、 电子商务改变了保险公司的传统营销方式。

随着电子商务的不断发展,网上保险营销逐步成为保险公司发展业务的新渠道。利用网络资源,保险公司可以建立全新的营销方式。主要有以下四种:

a.网上推荐;b.网上服务;c.网上投保;d.网上市场调查。

3、电子商务大大降低了保险公司的经营成本。

电子商务能提高产品销售、管理效率,从而降低了成本。以互联网为广告媒介进行网上促销,和传统广告及邮寄广告方式相比可以节约大量的成本。来自《Merdien研究》的数据表明,利用网络进行财产保险单管理可以使交易成本大大下降。

4、电子商务有利于保险公司开发新产品。

a.电子商务为新产品的开发和设计提供了条件;

b.电子商务可以促进适合于网上销售的新产品的开发;

c.电子商务促进了网络业务保险新产品的开发。

(二)电子商务对投保人的影响

1、价格下降可以刺激保险需求。电子商务的出现加剧了保险公司之间的竞争,客户可以从更低的价格中受益。

2、服务质量提高可以刺激保险需求。电子商务可以大大改进服务质量如:连续服务(7/24小时);信息深度的提高;如价格、产品信息等;没有国界限制;反馈速度更快;匿名;透明度更高;在线快速理赔等。

3、市场细分能刺激保险需求。只有在网络环境下,电子商务才有可能把个性化保险服务推向极至,能根据不同的人、不同的事设计不同的保险方案及产品,可以做到针对每个投保人的营销。

(三)电子商务对保险中介的影响

1、保险电子商务的出现给保险中介带来的威胁。电子商务可以使保险公司更容易地与客户建立直接关系。而且,网上保险超市能够比传统的经纪人更快地提供较好的价格信息。

2、保险中介的出路。电子商务的出现无疑对保险中介是一个挑战,但作为保险中介依然有其生存和发展的空间,因为:(1)不是所有的保险产品都适合在网上销售,如那些需要提供很多咨询的保险产品,人们更希望通过传统营销渠道购买。(2)随着技术进步,市场仍然会对专业化、职业化、产业化的保险中介组织形成适量的需求。(3)保险企业价值链的打破,有利于保险公司将资源集中于自己具有优势的环节,而在信息咨询、风险管理服务等方面仍会与保险中介形成战略同盟。

(四)电子商务对保险监管的影响

保险业电子商务的发展增加了市场的透明度,为保险监督提供了更多的便利,同时也促进保险监管向网络化发展。

1、电子商务降低了保险监管成本。对保险人的市场行为、偿付能力和信息披露进行监管需要花费很大的人力和物力。如果采用企业与政府间电子商务模式,保险监管部门就可以通过网络审定保险人的经营资格,审定各种财务报表,检查各种理赔资料,审批保单格式,以及监督公司的操作,并极大降低监管的成本。

2、资源共享,提高监管效率。论文参考网。监管体系面临的一个主要问题就是中央和地方监管机构的权力分配以及各级监管机构间的权力分配以及各级监管机构间的协调问题。各级监管机构缺乏相互协调会影响到监管效率,电子商务的出现为监管机构提供了实行统一监督、信息分享的技术手段。

3、监管实施的有力保险。电子商务无疑给监管部门增加了一条高效的渠道,顾客可以随时向监管部门反映意见,监管部门可以及时了解市场对保险公司的评估。

(五)保险电子商务所存在的问题

1、保险电子商务进入实务操作所需具备的物质条件还不成熟。在实务操作中发现,我们至少有三方面的不成熟:(1)在线核保。保险公司对保险标的有较为详细的核保标准和核保要求,包括核保标的的金额、核保标的的范围和核保险种等有关内容。(2)电子签名。由于我国还没有电子签名的相关立法,通过数字签名在线签订的保险公司并不具有法律效力。

2、现有的网民结构和互联网的被动性不利于发展保险电子商务。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截至2007年12月31日的统计数字显示,中国22500万名网民中,18岁以下的占到14.93%,18岁到24岁的占到41.18%,25岁到30岁的占到18.84%。电子商务保险的客户是在线网民,而国内目前的互联网用户结构显然不利于发展保险电子商务。

3、保险产品供给不足是发展保险电子商务的主要因素。评估、确定、付款都不麻烦,只要将保单e化,就完全可以在网上操作的险种是保险电子商务的适宜险种。目前,国内保险产品种类不够丰富,除了旅游险、定期寿险这类金额小、手续简单、要求及时、需求量大少数险种外,适合保险电子商务的产品还不多,不能满足保险电子商务的发展需求。

4、信息风险如何评估是保险业在线服务发展的瓶颈。如实告知是现行保险法对保险人规定的法定义务。在实践中,这一义务通常是由保险人通过详尽回答投保人或被保险人的咨询这一方式来履行的,但在网上进行的交易将使保险人与投保人或被保险人之间的沟通受到相当限制。而如果保险人未能全面履行告知义务,根据现行保险法的有关规定,在出现因对保险合同的条款解释产生纠纷时,保险人就有可能在法律上处于不利地位。

四、发展保险电子商务的对策

在全球经济一体化、信息化的浪潮中,以电子商务(E-Commerce)为代表的网络在线经济活动无疑将成为21世纪新经济发展的重要推动力量。面对加入WTO和网络技术革命的挑战,中国保险业必须加大对网络技术的理解、吸纳和应用力度,积极发展的电子商务保险的发展。

(一)加强对电子商务变革的深刻认识。

在当今信息时代,掌握最新技术和管理方法的企业将处于竞争的有利位置,反之将会落伍直至被淘汰。认识上的滞后是制约我国保险企业进入互联网络的最大障碍。我国保险企业应冲破传统思想和习惯势力的羁绊,从发展战略的高度出发,对保险电子商务加以重视和研究,从现在开始实施抢先占领市场的战略,依靠电子商务等信息技术迅速提高保险企业的管理水平,在新经济时代创造保险企业新的竞争优势。

(二)加快保险公司的内部信息化建设步伐。

电子商务不仅仅是网上销售和服务,从广义上讲,它还包括企业内部商务活动,如生产、管理、财务等,这些经营活动在电子商务发展中都可能数字化。因此,电子商务提供了一个全新的管理商业交易的方法,它除了能在企业、消费者、政府之间提供更多更直接的联系之外,还将从企业内部影响经营管理的方法,改变产品的定制、分配、交换和服务的手段。后台运营与服务效率的提高是保险电子商务的重要内容,保险公司需要从经营战略的高度出发,调整企业管理模式,提高内部信息沟通效率,提高业务员在线处理客户需求的能力。客户信息、产品设计及内部管理信息的数字化将成为保险公司新时期的核心竞争力。保险企业内部信息化步伐的加快和管理水平的提高,才能为外部的电子商务提供有效的支持。

(三)积极将保险电子商务引入市场营销和服务。

电子商务作为一种商务活动,其核心是价值创造过程和货值交换过程,这两个过程的实现都必须以满足客户的需求为根本出发点。

因此,首先是要扩大传统产品在线规模,并主动分析消费者需求与欲望,开发多种适合网上销售的新产品。其次要将网络销售和客户服务紧密地结合起来,要组织专门的人力、物力配合网络营销活动,及时对网上客户的访问和征询做出反馈,加强与顾客的双向互动。再次,应将传统营销渠道与包括网络等新型态渠道紧密地结合起来,以建立最大的顾客接触。这种多元营销渠道策略,除了能扩大市场占有率,而且还能创造出许多意想不到的新需求。论文参考网。

(四)利用社会资源在合作发展中实现多赢

保险电子商务还属于新生事物,我国保险公司完全靠自身的力量开发保险电子商务还存在诸多困难,即使加大自身投入,也可能要走很多弯路,面临较大的风险。因此,现阶段我国保险公司可与国内的ISP、ICP、ASP等网络服务业携起手来,联手开发。此外,还可与国内的银行和其他行业结成战略合作伙伴关系,利用他们的资源开展保险电子商务,在专业化经营的同时,共同发展,实现保险公司与合作伙伴和消费者多赢的局面。

(五)大力培养保险电子商务专门人才

电子商务是一项全新的、具有革命意义的技术进步,网上保险营销对传统经营模式提出了人才、管理、技术、法律等方面的挑战,而目前我国的保险从业人员整体素质有待提高。随着我国保险企业走向国际化、标准化、市场化、开放化的发展道路,保险企业员工必须学习电子商务,掌握电子商务运作方法,增强运用电子商务处理保险业务和管理企业的能力。保险公司应下大力气在年轻一代中培养既懂电子商务技术,又有保险业务知识的跨领域专门人才。这种新型人才将很快成为未来保险企业的领导型人才。论文参考网。

(六)积极完善中国保险电子商务环境

加快建立和完善保险业的电子商务,要尽快解决制约其发展的诸多因素。首先要求政府管理部门创造电子商务的政策、规范、法规、法律等法治环境,特别是要保证网上交易的安全性和可靠性,加快建立和完善权威机构承担的安全认证(CA)机制及系统。其次要加强宣传教育,普及电子商务知识,扩大面向大众的电子商务宣传。由于保险当事人之间的人为因素与深刻复杂的利益关系,保险电子商务仅仅依靠网上运作还难以支撑网络保险,如何实现网上核保与网上理赔及支付、如何禁止和惩处利用电子商务进行保险欺诈的行为等,在我国仍有很长的一段路要走,它既需要技术、资金、管理、人才等方面的支持,也需要社会公德意识与法制意识的不断强化。

参考文献

[1]陈秉正、代炎华:《电子商务走进保险》[J].中国保险,2003(2).

[2]吕巍:《保险电子商务的应用》[J].中国保险,2003(11).

第9篇:商行保险业务论文范文

关键词:商业银行;流动性;资产准备制度;负债管理

中图分类号:F830.33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291X(2016)08-0179-03

一、理论依据

商业银行的流动性是指银行为了满足客户对提取存款或贷款的需求,以及自身支付到期债务、保证商业银行正常运营的现金需求,能够及时并以较低的资金成本获取现金或现金等价物的能力。目前,我国主要从两个方面描述银行资产的流动性,一是资产的流动性,指银行资产在较短的时间内、不受损失的变现能力;二是负债的流动性,是指银行能够在短时间内、以较低成本筹集资金的能力[1]。现阶段我国的银行流动性要求主要通过流动性比率、现金比率、存贷比率、核心负债依存度、流动性缺口率、流动性覆盖率、净稳定资金比例、月末存款偏离度等八项标准衡量。银行的资产负债管理主要是指商业银行按一定的策略进行资金配置以实现流动性、安全性、盈利性的目标组合,在其发展过程中,形成了多种的理论流派。

(一)资产管理理论

针对商业银行的资产管理理论,其主要思想是银行资金来源规模和结构属于不受人为控制的外生变量,而商业银行资产业务的规模结构则是其自身能够管理的内生变量,由此可以得出结论:商业银行经营管理的重心应该放在资产业务上,在满足流动性的基础上追求盈利性。

(二)负债管理理论

负债管理理论是20世纪60年代初期金融管制下金融创新的产物。经济的迅速发展需要大量资金,而最高存款利率的管制导致银行业的竞争加剧,促使商业银行发展更多的负债业务,以增加资金来源。该理论主张通过调整负债,以向中央银行借款、同业拆借,发行可转让存单等方式提高资产的盈利性,只要银行的借款市场足够大,银行的流动性就有保证。

(三)资产负债综合管理理论

资产负债综合管理理论的主要思想是,商业银行在妥善安排资产负债结构,并保证资产流动性的前提下,实现经营利润的最大化。单独的资产管理或者负债管理难以达到流动性、安全性、盈利性的均衡,只有兼顾银行的资产方和负债方的共同调整和协调搭配,才能控制市场波动的风险,保持资产流动性。

(四)资产负债外管理理论

资产负债外管理理论认为,存贷款业务在银行的经营中只占据部分比重,围绕存贷款业务,商业银行可以发展更加多样化的金融服务,通过优质的金融服务来吸引客户,增加银行的资金流。同时,该理论也鼓励商业银行资产负债表的表内业务向表外业务转化[2]。

二、现状问题

(一)市场资金依赖度增加

针对2013 年 3 月银监会出台的《关于规范商业银行理财业务投资运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银监 8 号文)以及 2014 年 5 月“一行三会一局”共同的《关于规范金融机构同业业务的通知》(127 号文)[3],由2014年上市银行年报整理所得数据(如图1)可得,这一政策方向使商业银行间不断扩张的同业业务有所下降。在“后 127号文”时代,流动资产规模将明显下降,市场资金依赖度在过渡期升高、压力增加,致使流动性风险增大。

(二)不良贷款率上升

在对银行贷款质量进行评估时,我国通常按照客户贷款风险大小的不同,将其分为正常、关注、次级、可疑、损失五个等级。在这五个等级中,正常贷款风险最小,损失贷款风险最大,后三类均被划分为不良贷款[2]。其中,不良贷款率是指金融机构不良贷款额占总贷款余额的比重。一级资本则包括核心资本和其他一级资本,是衡量银行资本充足状况的指标。资本充足率是一个银行的资产对其风险的比率,即资本总额与加权风险资产总额的比例。根据2015年上半年上市银行上半年报整理得出的数据(如表1)可以得出,主要的上市商业银行的一级资本充足率较为平稳,呈现缓慢上升的趋势,有利于银行流动性及安全性的保障。但不良贷款率呈现大面积、大幅度的上升态势,这一比率的上升使银行安全性下降,从而导致流动性风险增加。

(三)商业银行流动性管理缺乏主动性

就理论而言,商业银行应主动采取多种有效的方式对流动性风险进行管理,以达到规避风险、保持流动性的目的。然而,我国的商业银行流动性的管理主要是依照银监会所规定的八项比率指标进行,这种方式通过硬性的指标对商业银行进行管控,而不是各商业银行依照自身的需求进行调整,使得商业银行的流动性管理缺乏主动性和自觉性[4]。

三、政策措施

(一)建立并优化分层次的资产准备制度

商业银行的资产准备主要分为两个层次:一级准备为流动性极强但不具有盈利性的现金资产,占据银行7%的资产,包括库存现金、存放中央银行超额准备金及存放同业存款;二级准备为短期有价证券,占银行20%左右的资产,包括短期国债、同业拆出、商业票据等多种形式。对于大型商业银行,通过负债的方式进行资产准备能够有效降低资本成本,因此该类银行一级准备相对比率较大。但就整体而言,一级准备额度有限,且通过负债的方式保持流动性将带来较大的资本成本,商业银行应加强对二级准备的建立,完善对其规模、种类、期限、变现能力及收益的规定,形成合理的资产组合[5]。

(二)实施负债管理

在建立资产准备制度的同时,应加强对银行负债的管理,保证商业银行流动性。负债管理理论的主要思想是,为满足客户或商业银行自身的资金需要,商业银行可以通过借款负债的方式在资本市场上筹集所需要的资金。负债来源主要包括吸收活期存款、再贴现、同业拆借、回购协议、发行大额定期存单等。由于借入负债的利息成本高于存款负债的利息成本,商业银行应提高存款负债在总负债中所占比例,以降低银行吸收负债的利息成本,增加盈利,保证银行流动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