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期刊网 精选范文 介绍我的家庭范文

介绍我的家庭精选(九篇)

介绍我的家庭

第1篇:介绍我的家庭范文

关键词:创新教学;手抄报制作;教材使用

手抄报是近几年在中小学出现的一种新型文化现象。手抄报不仅要有报头设计,还要有板块设计,更得有中心内容。可以说,一份手抄报体现的是作者的综合素质。下面结合七年级上册英语“Unit 3 This is my sister”谈谈手抄报的具体运用。

“Unit 3 This is my sister”的语言目标要求是:介绍他人、确认人物。所以,课文在1A中要求“在图中找到这些人物,将单词与图中人物匹配”。学生通过看图片,学习单词,并要知道单词的对应人物。在1B中,课本要求通过结对活动轮流介绍家庭成员。以下内容围绕介绍人物展开,要求学生会读、会写、会认家庭成员,后面又设置了通过相片向别人介绍家庭成员的活动。所以,这一节课基本任务是要掌握介绍人物。

在学习这一课时,我在甲班按照常规流程讲解,发现学生学习热情不太高,甚至有的学生有点没兴趣、应付的苗头。怎么办?在乙班讲课时,我换了一种讲课方式,我先把“Unit 3 This is my sister”的1A学完,学生对各家庭成员单词的拼写和读音初步掌握。然后,我布置学生动手制作一期手抄报,内容是介绍自己的家庭成员,要求有图片。一听说制作手抄报,学生的兴趣忽然被调动起来,他们跃跃欲试。我对他们说,后半节课做不完,可以课后作为家庭作业继续完成。谁都想把自己的家人画得漂亮一些,介绍的精彩一些。但是,许多学生对自己家庭成员的绘画水平实在不敢恭维。怎么办呢?他们想了各种办法。有的把他们家的全家福贴在手抄报中央,有的用爸爸妈妈的手机把全家福照成图片再打印在设计好的方框内。可以说,一份手抄报不仅让学生动起来,而且调动了家庭成员的参与,再次拉近学生与家人的距离。可以想象,这一期手抄报质量是相当高的。

学生交回作业后,我挑选一些好的,当堂展示。作业得到展示的同学,心里美滋滋的。我又让他们当堂给大家指着手抄报上的人物逐一介绍。各家的家庭成员不一样,介绍时也各有特色。学生当时积极性挺高。这个环节完了以后,我又让学生互相对调手抄报,互相提问,给别人介绍自己的家庭成员。教材成功地得到加工和创造性使用,结果乙班的教学效果比甲班好了许多。后来,我把课堂上展示过的手抄报又张贴在教室里,学生通过交流,忽然对英语有了一种新的情感。

第2篇:介绍我的家庭范文

一、关于当前区分拐卖妇女罪与介绍婚姻索取财物行为存在的误区

关于如何区分拐卖妇女罪与介绍婚姻索取财物的行为,司法实践部门和有些学者认为,二者的区别主要在于:1.是否实施了拐骗、出卖等行为;2.是否将妇女当做商品出卖,收取被害妇女的“身价”;3.是否受他人之托,待婚事谈成后再索取财物。我们认为,这两种行为的最本质区别是“是否将妇女作为商品”,而是否拐骗、是否收取“身价”、是否受他人之托,事后索取财物等并不能用做区分这两种行为的标准。

首先,介绍婚姻行为中并不能完全排除“拐骗”的因素。在婚姻介绍中,为促成男女双方的婚姻而索取一定的钱财,介绍者在双方见面之前并不是都会告诉对方所有的情况,甚至有时也不一定立即告诉女方是在为其介绍对象,而是在介绍双方见面后才说明介绍婚姻的意图,然后由双方自主决定是否成婚。在这种情况下,介绍人为保证介绍成功而采取的行为与拐卖妇女罪中的“拐骗”并无实质区别。根据刑法第二百四十条第二款的规定,拐骗只是拐卖妇女罪的客观行为之一,单纯从拐骗这种行为无法判断出行为人主观上是否存在出卖妇女的目的,如果行为人没有出卖妇女的目的,就无法将其行为认定为拐卖妇女罪。从主客观相统一的定罪原则来看,单纯由拐骗来认定拐卖妇女罪难免有客观归罪之嫌。因此,“是否拐骗”不足以区分这两种行为。

其次,第三者收取一定的财物并不等于将妇女作为商品。因为介绍婚姻中索取的“介绍费”与出卖妇女所获取的“身价”,在物质形态上都表现为一定的货币或者实物,并且,财物的性质是“身价”还是“介绍费”也无法从男方给付或从财物的数量上加以判断。因为,“身价”或“介绍费”大多数情况下都由男方支付;再如实践中有些妇女被卖的价钱还不比介绍婚姻者所获的“介绍费”多。事实上,给付财物也并不是一定发生在交易过程中。因此,第三者收取一定的财物并不能作为交易是否发生,即是否将妇女作为商品而出卖的判断依据。

最后,“受他人之托,事后再索取财物”并非仅限于婚姻介绍行为中,它也可以发生在拐卖妇女罪中。接受委托,事后再索取财物是合法买卖进行的一种形式,既然拐卖和收买妇女是一种“买卖”,它就同样可以成为买卖妇女这种非法交易的形式。现实中,拐卖者有时就是基于他人的委托而实施拐卖妇女行为的,为防止人财两空,或者基于拐骗者与收买者之间的信赖关系,买方事后给付财物的情况是存在的。更何况,长期从事拐卖妇女者为逃避打击,通过这种方式来规避法律也不是没有可能,如果以此作为拐卖妇女行为与介绍婚姻索取财物行为的区分标准,就难以处理以出卖为目的,拐骗妇女,但还没有索取财物的行为人。因此,“受他人之托,事后再索取财物”也无法将这两种行为区分开来。

二、“将妇女作为商品”的判断

我们认为,“是否将妇女作为商品”是拐卖妇女行为与介绍婚姻索取财物行为的最本质区分。由于商品就是用于出卖的物品,妇女被当做商品就意味着被出卖,因此,区分这两种行为就看其中的妇女是否被作为商品。妇女作为人,与商品的最本质区别就在于:妇女是有意志自由的存在,而商品则不存在意志自由。妇女是有意志自由的存在就意味着她可以根据自己的意愿决定自己的行为,而商品则不存在自由决定的问题,哪怕它是仅次于人类的动物。一旦妇女被作为商品而买卖,她就失去了按照自己意愿作出决定的自由,这也就是刑法之所以禁止拐卖妇女的原因所在。因此,是否违背妇女的意志应该是区分妇女是否被作为商品的关键。

我国刑法学界的通说认为,拐卖行为是否“违背被害人意志”,不影响拐卖妇女罪的成立。即使实践中,妇女自愿被卖也不能免除拐卖者的刑事责任,但在量刑时可考虑从轻。但是,认为拐卖妇女罪的成立不要求违背妇女的意志则无疑会导致无法区分拐卖妇女罪和介绍婚姻的行为,因为,介绍婚姻中,被介绍者与他人成婚基本上是出于自愿的,并且介绍人索取财物与拐卖妇女罪中行为人索取财物在“索取财物”上本来就不存在明显的差异,无法区分“介绍”与“出卖”,更何况现实中行为人出卖妇女并不一定认为或声称其在“出卖”妇女,相反,他们大都认为其从事的是介绍婚姻。

我们认为,以是否违背妇女意志来区分拐卖妇女罪与介绍婚姻索取财物的行为,应该从“是否同意与对方成婚”来考虑。关于“愿意被‘拐卖’”,刑法学界一般认为是妇女因为生活困难,或者在家庭中处于痛苦境地而急于脱离家庭,但自愿脱离家庭并不等于妇女同意与他人成婚。如果妇女不同意与他人成婚,就不能认为“妇女愿意被‘拐卖’”。因此,其准确的含义应该是妇女同意被带离家庭,而不问对方是否索取男方财物。“妇女愿意被‘拐卖’”的说法本身就存在问题,由此推论拐卖妇女罪的成立不要求违背妇女意志就难以成立。我们认为,只要妇女与他人成婚是出于自愿的,就不能对中间人以拐卖妇女罪认定。具体而言,对是否违背妇女的意志,把妇女当做商品的判断可分别以下二种情况加以考虑:

1.即使妇女出于脱离家庭等考虑,愿意被他人带离家庭,当妇女不同意与对方成婚时,“介绍人”索取男方财物的,无论财物多少,也应该认为是拐卖妇女行为,而不能认为是介绍婚姻行为,因为,此时妇女已被当做没有意志的商品。

第3篇:介绍我的家庭范文

证婚人、介绍人、各位来宾:

今天是xx与xx举行婚礼,承蒙xx先生光临,又承xx女士介绍,以及亲朋好友前来观礼,我在此表示衷心感谢。如有招待不周,请大家多多包涵。同时也祝各位健康!

注:主婚人是指家长,男方的父亲或女方的父亲。

介绍人致词示例

新郎、新娘、证婚人、主婚人、各位来宾:

大家好!今天是xx先生和xx小姐缔结良缘,百年好合的大喜日子。作为他们的介绍人,参加这个新婚典礼,我感到非常荣幸。同时,我也感到惭愧,因为我这个介绍人只做了一分钟的介绍工作,就是介绍他们认识,其余的通讯、约会,花前月下的卿卿我我等等,都是他们自己完成的。

这也难怪,你们看新娘这么端庄秀丽,新郎这么英俊潇洒,又有才干,确实是女貌郎才,天作之合。我衷心祝福他们百年偕老,永浴爱河。

注意事项:

介绍人即媒人,也称为红娘。介绍人致词一般要注意语言的感染力,能够调动整个婚宴气氛。

证婚人致词示例

新郎、新娘、主婚人、介绍人、各位嘉宾:

今天吉日良辰,是xx和xx合婚缔结百年欢乐的日子。在这大喜的日子里,我祝福新郎新娘新婚愉快,蜜月美好。夫妻互敬互爱,和睦相处,互相照顾,白头偕老,美满幸福!并祝各位嘉宾健康快乐!

注意事项:

“证婚人”,一般是请家族中的长辈、单位领导或整个婚宴上威望比较高的人做证婚人,应视具体情况而定,可以在婚宴中临时请。通常是在婚宴开始时,请证婚人做证婚词。

来宾致词示例

新郎、新娘、主婚人、各位来宾:

第4篇:介绍我的家庭范文

大家好!今天是XXX先生(新郎名)和XXX小姐(新娘名)缔结良缘,百年好合的大喜日子。作为他们的介绍人,参加这个新婚典礼,我感到非常荣幸。

同时,我也感到惭愧,因为我这个介绍人只做了一分钟的介绍工作,就是介绍他们认识,其余的通讯、约会,花前月下的卿卿我我等等,都是他们自己完成的。

这也难怪,你们看新娘这么端庄秀丽,新郎这么英俊潇洒,又有才干,确实是女貌郎才,天作之合。

我衷心祝福贤伉俪,情切切,意绵绵,百年偕老,永浴爱河。

注意事项:介绍人即媒人,也称为红娘。介绍人致词一般要注意语言的感染力,一下子调动整个婚宴气氛。

来宾致词示例新郎、新娘、主婚人、各位来宾:今天是X、Y两家合婚的大喜日子,小弟蒙主人邀请,得以参加盛会,万分荣幸。我代表全体来宾,祝福新娘新郎新婚愉快,美满幸福。大家知道,社会的昌盛以个人家庭的幸福为基础,家庭的幸福以婚姻的美满为起点,婚姻是社会的基矗今天X先生与Y小姐结婚,郎才女貌,佳偶天成。我希望好俩唱随偕老,互助互谅,共同努力,创造美满幸福家庭。祝愿新郎新娘健康快乐,鸾凤和鸣,白头偕老。

媒人致辞(二)

女士们、先生们:大家好!

金结同心百年夫妻良匹偶;彩绳系足千秋鸾凤永和鸣。

今天是XXX先生与XXX小姐牵手结对的好日子。有句古话说的好:“十年修得同船渡,百年修得共枕眠”。作为介绍人,能于茫茫人海中将他俩凑成一对分明是月老的指令,他们命定的姻缘!在此,我想对两位新人说:“用心呵护这份缘吧,彼此珍惜这份爱!”

最后,作为介绍人并以过来人的身份送新郎一句话:老婆是用来疼的。“不打你,不骂你,就是不理你!”这事咱干过,以往跟老婆吵架,我都懒得跟女人一般见识,再说,君子动口不动手,我连口都不动,岂不成了“圣人”,所以这种非暴力不合作态度向来是我制伏老婆的杀手锏。老婆这人,没有“刀子嘴,却偏要长颗“豆腐心”,因此,冷战不过两天,一切就会恢复往日平静。现在把这宝典送给二位,希望二位的婚姻生活能够永远甜蜜幸福!谢谢大家!

媒人致辞(三)

女士们、先生们、各位来宾:大家好!

红莺鸣绿树,对燕舞繁花。

第5篇:介绍我的家庭范文

二、作自我介绍成长经历(making a self-introduction developing history)

有很多学校要求做一个自我介绍,这一问题并非在请你大谈你的个人历史。考官是要在你的介绍中寻找有关你性格、资历、志向和生活动力的线索。来判断你是否适合读MBA。你可以先介绍一下成长的经历,出生地和毕业学校等内容。在这一部分要介绍的有些特色,让老师在听几十个人流水帐式的介绍中增加一点乐趣,就权且当作MBA人际关系管理的第一个挑战吧!

I come from ******,the capital of *******Province. I graduated from the ******* department of *****University in July ,1997. (很简单的一句话,一定要发音准确!要把毕业学校的英文准确名字搞清楚了。)

你可以借光一下家乡的名人,可以用这句高水平的话,展示高超你高超的口语。You know, there is a saying that The greatness of a man lends a glory to a place. I think the city really deserves it. 另外在介绍性格和爱好的时候,适合把家庭介绍结合在一起,可以说父母给了你哪些方面良好的影响。不要流水帐似的介绍家庭成员。

第6篇:介绍我的家庭范文

技巧一:自我介绍不超2分钟

“请你自我介绍一下”这道题90%以上的用人单位都会问,面试者事先最好以文字的形式写好背熟。其实面试者的基本情况用人单位已掌握,考这道题的目的是考核面试者的语言表达能力、逻辑能力、以及诚信度。所以,面试者在自我介绍的内容要与个人简历相一致,表述方式上尽量采用口语化,注意内容简洁,切中要害,不谈无关、无用的内容,条理要清晰,层次要分明。自我介绍不能超过2分钟,最好把握在1分钟左右。面试的一分钟介绍是最适合不过了。

技巧二:强调温馨和睦的家庭氛围

“谈谈你的家庭情况”此类问题70%的用人单位都会涉及,面试者应简单地介绍家人,一般只需介绍父母,如果亲属和应聘的行业有关系的也可介绍。回答时注意强调温馨和睦的家庭氛围,父母对自己教育方面的重视,各位家庭成员的良好状况,以及家庭成员对自己工作的支持和自己对家庭的责任感。要顺利面试这部分似乎显得有点总要,体现你的责任感。这个使每一个单位都需要的。

技巧三:用乐群好点缀形象

“谈谈你的业余爱好”是合资企业、民企乐于问这道题,因为企业主要想通过此题了解面试者的性格是否开朗,是否具有团队精神。所以面试者千万不要说自己没有业余爱好,也不要说自己有那些庸俗的、令人感觉不好的爱好。谈爱好时最好不要说自己仅限于读书、听音乐、上网等一个人做的事,这样可能会令面试官怀疑应聘者性格孤僻,最好能有一些如篮球、羽毛球等,在户外和大家一起做的业余爱好来“点缀”自己的形象,突出面视者的乐群性和协作能力。

技巧四:不忘本令考官难忘

“你最崇拜谁?”是近两年用人单位爱考的一道题。面试者回答时,不宜说自己谁都不崇拜,或者说崇拜自己,也最好不要说崇拜一个虚幻的、或者不知名的人,更不能崇拜一个明显具有负面形象的人。面试者所崇拜的人最好与自己所应聘的工作能“搭”上关系,说明自己所崇拜的人的哪些品质、哪些思想感染着自己、鼓舞着自己。面试第一印象是很重要的。

技巧五:座右铭与应聘行业相关

通过提问座右铭用人单位就可以判断面试者是否具有发展前途。面试者不要说那些易引起不好联想的座右铭,也不应说那些太抽象的座右铭,更不宜说太长的座右铭。座右铭最好能反映出自己某种优秀品质,或者和本专业、本行业相关的一句话,比如“只为成功找方法,不为失败找借口”。

技巧六:说与工作“无关紧要”的缺点

当考官问到你的缺点时,面试者不能说自己没缺点,也不能把那些明显的优点说成缺点,但更不能挑严重影响所应聘工作的缺点,或者说令人不放心、不舒服的缺点。可以说出一些对于所应聘工作“无关紧要”的缺点,甚至是一些表面上看是缺点,从工作的角度看却是优点的缺点。

技巧七:尽量回避待遇问题

考官问到“你为什么选择我们公司?”时就试图从此题中了解面试者求职的动机、愿望以及对此项工作的态度,面试者最好不要说太多待遇好等,可以说“我十分看好贵公司所在的行业,我认为贵公司十分重视人才,而且这项工作很适合我,相信自己一定能做好。”

技巧八:遇到提问陷阱采用迂回战术

“如果我录用你,你将怎样开展工作”这是一道陷阱题,如果应聘者对于应聘的职位缺乏足够的了解,最好不要直接说出自己开展工作的具体办法,以免引起不良的效果。面试者可以尝试采用迂回战术来回答,如“首先听取领导的指示和要求,然后就有关情况进行了解和熟悉,接下来制定一份近期的工作计划并报领导批准,最后根据计划开展工作。”

技巧九:回避回答对上级具体的希望

“你希望与什么样的上级共事?”通过面试者对上级的“希望”可以判断出面试者对自我要求的意识,这既是一个陷阱,又是一次机会。面试者要好好把握此机会,最好回避对上级具体的希望,多谈对自己的要求,如“做为刚步入社会新人,我应该多要求自己尽快熟悉环境、适应环境,而不应该对环境提出什么要求,只要能发挥我的专长就可以了。”面试陷阱就需要巧妙的避开了。

第7篇:介绍我的家庭范文

漫画是人们喜闻乐见的一种通俗的艺术形式,它是绘画中的随笔、小品。它常用夸张、比喻、象征、拟人、寓意等手法,构成幽默诙谐的画面或画面组,以取得讽刺或歌颂的效果,是含有讽刺或幽默色彩的绘画。漫画题是一种综合性考题,综合考查学生的观察能力、理解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因此,漫画也就成为了中考语言表达题的重要素材。2009年之前,只有少数地市曾试探性地将漫画引入中考试题,如,2007年湖北省黄冈市,2008年河北省和四川省南充市,2009年山东省等。近几年,漫画题备受各地中考命题者的关注,命题形式更是别出心裁,常考常新。本文试从众多漫画试题中撷取其中的部分,略作解析。

【真题解析】

统观2013年中考试题,中考漫画题主要有以下几种题型:⑴介绍漫画;⑵拟写标题;⑶解释寓意;⑷解说漫画;⑸漫画补白;⑹写出感想;⑺漫画作文。

一、介绍漫画

浙江丽水卷 仔细观察下边的漫画,用说明性语言简要介绍画面的内容。

[解析]本题要求用说明性的语言介绍漫画内容。一幅漫画一般由标题与画面组成,画面内容往往是由画中的人(或物)和画中人物的动作、语言、表情,以及画中的文字、符号等要素组成,介绍时一定要仔细观察画面内容,采用说明的表达方式,按照一定的顺序介绍。画面上有什么就介绍什么,不要添加自己的看法,更不宜进行想象虚构,只需把画面内容客观地介绍出来即可。介绍画面内容要做到语言简明扼要,说清画面中人与人、人与物、物与物之间的关系。

[参考答案]示例:画面中有一个不法商人,他手持一把大伞,伞上写有“国标允许”的字样。在大伞的遮盖下,他在某食品中加入有害的化学物质。

二、拟写标题

黑龙江牡丹江卷 仔细观察漫画,并为漫画拟写一个题目。

[解析]漫画的标题是漫画的眼睛,能对漫画起到画龙点睛的效果。答题时一定要理解漫画内涵,然后围绕漫画内容拟写标题。拟写的标题一定要能揭示漫画的主旨,比如“手推车与汽车”“推车”就不行,因为它仅仅反映了漫画的表面现象,并不能揭示漫画的实质。两幅图画再现了从手推车到小汽车的演变历程,反映的是时势的变迁。我们应根据这一漫画主旨来拟题。

[参考答案]示例:变迁

三、解释寓意

浙江舟山卷 仔细观察漫画(见44页),写出其寓意。

[解析]一幅漫画往往是在某些细节上显示寓意,因此观察漫画必须观察细节。这幅漫画的细节表现在两个方面:画注和人物的动作、表情。画注“你作业完成了吗?别总想玩电脑”和“看书去!就知道玩”,是对漫画情景的提示和注解,它决定了我们思考的方向。人物的动作、表情是审题的关键,要仔细观察和审视:父母只顾自己玩电脑,却对一个想玩电脑的孩子大声训斥,要求孩子认真学习,而孩子则毕恭毕敬地站着,显得十分委屈。我们把画面上的这些细节联系起来分析,就不难领会漫画的寓意。

[参考答案]示例:这幅漫画揭示的是现实生活中家庭教育存在的问题。孩子沉迷网络(玩电脑),家长只顾自己娱乐;只是一味地要求孩子认真学习,却没有为孩子树立榜样,意符即可。

四、解说漫画

山东东营卷 仔细观察右边的漫画,写一段解说文字。

要求:介绍这幅漫画的内容、特点及其寓意, 至少用上一个成语。

[解析]解说漫画,与前文介绍的三种题型不同,它不是要求单一地介绍漫画内容、为漫画拟写标题和解释漫画寓意,而是要求我们既要介绍漫画内容,也要说明漫画特点,还要解释漫画寓意,是一种综合性考题。介绍漫画内容,我们可以参照前文第一种题型介绍的方法,用说明性语言,按照一定的顺序,依照画面内容如实介绍即可。至于说明漫画特点,我们可以根据自己的观察,恰当地组织语言,得体地表达自己的见解,言之成理即可。最后是解释漫画寓意,可以参照前文第三种题型的答题指导,注意这幅漫画细节表现的三个方面:标题、画注和人物的动作、表情。我们综合分析漫画细节,即可领会漫画的寓意。注意解说时至少要恰当使用一个成语。

[参考答案]示例:漫画中有七个树桩,中间一棵小树,一人手拿绳子坐在中间的一个树桩上发呆,他望着眼前这棵高不盈尺的小树一筹莫展,原本用绳子栓到树上自尽的想法落空了。画下有一行字“他有足够的理由活下去”。漫画构图清晰,构思自出机杼,从人要自尽而不得的角度,反映树木被野蛮砍伐、生态遭到严重破坏的现象,令人发指而又发人深思。

五、漫画补白

江苏苏州卷 阅读下面的漫画,结合当前有学生沉迷于游戏的现象,把画中母子两人的对话补充完整。要求:①用语简明,能反映画面内容,每句话不超过5个字(不含标点);②补充完整后的对话能赋予该漫画讽刺的意味。

(1)母:该睡觉了! 子: .

(2)母: 子: .

[解析]漫画由两个连续的画面构成,分别再现了夜晚和清晨母子两人对话的场景。画注中只有母亲一人在第一个场景中“该睡觉了!”的喊话内容,略去了第一个场景中儿子的应答和第二个场景中母子对话的内容。题目就是要求我们把画中母子两人的对话补充完整。图⑴中,窗外挂着月亮,表明已到深夜,儿子还在忙着玩电脑,根据妈妈的喊话,儿子该答“再玩会儿”。图⑵中,窗外日上竿头,此时母亲应喊“该起床了”,儿子躺在床上该答“再睡会儿”。

[参考答案]示例:(1)再玩会儿。

(2)该起床了! 再睡会儿。

六、写出感想

黑龙江齐齐哈尔卷 仔细观察右边的漫画,请写出你读图后的感想。

[解析]此题要求结合漫画内容写出感想,这种题型属于“解释漫画寓意”的变式题。解答此题,首先应领会漫画的寓意,然后紧扣漫画寓意来谈自己读后的感想。本幅漫画揭示的是,在家庭、学校和社会过度地关爱下,孩子失去了成长的空间,也可理解为家庭、学校和社会给了孩子无微不至的关爱。只要结合漫画寓意,写出自己的感想,言之成理即可。

[参考答案]示例:在家庭、学校和社会的过度关爱下,我们失去了自由成长的空间。或:家庭、学校与社会给了我们无微不至的关爱。

七、漫画作文

江苏无锡卷 阅读下面的漫画,完成题目。

漫画题目:适当弯曲

请用自己的话概括漫画所表达的观点,并对观点作简要的论证。(字数100字左右)

[解析]这道题也属于“解释漫画寓意”的变式题。漫画所表达的观点即漫画的寓意。根据漫画题目“适当弯曲”和人物的动作、表情,不难领会漫画寓意,即漫画表达的观点:条件(情况)变化了,思想和行为方式也要随之变化。明确了观点,接下来就可以紧扣观点进行论证了。

[参考答案]示例:我们生活的这个世界永远处于不停的变化之中,自然界在变,社会在变,人们的思维方式在变。正如邓小平同志指出:“世界在变化,我们的思想和行动也要随之而变。”人的思想是客观条件、情况的反映,当客观情况和条件发生改变了,人的思想也会改变。如果思想不改变,就会犯错误。

【实战训练】

1.仔细观察下面漫画,用描述性语言,简要介绍画面内容。

2.观察下面这幅漫画,给漫画拟一个恰当的题目。

⒊仔细观察下面漫画,写出其寓意。

4.仔细观察下面的漫画,写一段解说文字。

要求:介绍这幅漫画的内容、特点及其寓意。

5.仔细观察下面的漫画,请写出你读图后的感想。

第8篇:介绍我的家庭范文

20世纪70年代末,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确定了实行改革开放的政策目标,以解放束缚了多年的生产力,使生产力和生产关系之间的关系更加协调,使生产关系能够更好地促进生产力的发展。这也就要求建立一套完整的经济法律制度,从法律上加以保障。对经济运行的机制从法律上加以研究成了当时法学工作者的一项重要课题。在对经济运行法律机制研究的基础上,形成了经济法学的雏形。

也许是受计划经济思想观念影响时间太长的缘故,刚刚改革开放的经济使得法学工作者有些无所适从;另一方面,也可能是由于对市场经济渴望已久的原因,法学工作者认为只要是跟经济有关的法律都属于经济法研究的范围,于是相应地形成了大经济法的概念。在当时,人们以谈经济为时髦,对于经济法学和其他法学部门之间的关系,还没有来得及作深入的探究。只要是跟经济有关的问题都当作经济法问题来对待。为了寻求理论上的支持,人们一方面立足于本国资源,从理论上对经济运行进行研究;另一方面从外国积极引进各种经济法理论,借鉴外国的法学研究成果。在这个阶段,有一大批的经济法学教材和著作被翻译成汉语出版发行。其中最有影响的有前苏联、日本的一些经济法学著作和教材,如前苏联拉普捷夫主编的《经济法理论问题》和《经济法》,日本的金泽良雄的《经济法概论》、丹宗昭信、厚谷囊尔主编的《现代经济法入门》、《日本经济法概要》等。此外还翻译了一批经济法学论文。在国内则出版了相当一部分经济法著作(主要是教材),形成了众多的经济法派别,其中最有影响的是纵横经济法论。经济法学研究对法院的司法实践也产生了一定影响。大量经济案件的出现,使得各级法院相继成立了经济庭,专门处理这些案件。在当时看来,企业之间的经济合同纠纷、涉外经济纠纷等,只要涉及到钱的纠纷案件(民间借贷除外),一般都当作经济案件来对待,而民事案件则只限在婚姻家庭纠纷、民事侵权等很小的范围内。

随着经济法学研究的日渐深入,人们发现,经济法学并不是包罗万象的,经济法研究的许多方面实际上应当属于民法的研究范围。于是经济法和民法的关系问题,包括经济法和民法的范围问题,成了人们关注的焦点。1992年,中国正式确定了经济体制改革的目标是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人们通过对市场经济国家法律的比较研究,发现各国不但在经济上可以互相借鉴,而且在法律上也可以相互参考。法学家们对经济法进行研究后,提出了各种不同的观点,但是这些观点已经跟以前的经济法观点有了明显的不同,无所不包的大经济法概念已经很少有人坚持。这些观点被称作为“新经济法理论”或者“新经济法诸论”。

但是令人遗憾的是,自从新经济法理论逐渐定型以后,人们对经济法基础理论的研究就很少有突破,形成了经济法基础理论研究驻足不前的局面。人们更多的是关注经济法各部门学科的研究,甚至还有少数经济法学者对经济法是否真的存在,或者是否有必要存在都产生了怀疑,将自己的研究方向转向了民商法的研究。尤其是近几年来民事立法的显著成就,使得经济法的地位问题受到了更大的影响。《合同法》的制定和施行、《物权法》的起草以及《民法典》制定工作的启动,使越来越多的经济法学者把目光转向了民商法学研究。同时,法学研究的结果对法院的司法实践同样产生了影响。虽然经济法学界对经济法还存在不同看法,对经济法概念在表述上有哪些差异,但是他们之间都达成一种共识,即经济法只调整跟国家宏观经济调控有关的法律问题,而平等的民事主体之间的经济关系由民法来调整。对于经济法作为一个独立的法律部门,法学界已经很少有人表示怀疑。至少对于反不正当竞争法、反垄断法等等属于经济法的研究范围,人们都不表示怀疑。由于经济法研究范围的缩小,于是有人对法院经济庭的存在都表示了怀疑。认为经济庭受理的案件都是民商法的范围,而真正属于经济法范围的案件则很少,因此主张撤消经济庭,变经济庭为民庭。这种观点是一种狭隘的部门利益观点。人们意识到经济庭受理的案件很多是属于民商法的受案范围,这是人们认识的深入,是一件好事,也是法学研究的进步。但是,是否就到了一定要取消经济法庭的地步呢?我们应当承认,经济法庭的设立,对我国解决经济纠纷、促进我国经济法制建设作出了巨大贡献,而且在经济庭审理的大量经济案件中,很多案件即使按照某些激进民法学家的观点也不应当属于民法的受案范围。例如,反不正当竞争的案件,等等。当然,他们可能会说,不正当竞争的案件,从本质上说是侵权纠纷案件。反垄断案件(尽管我国目前还没有)实际上是合同纠纷案件,即这种合同是否违背社会公益,因而是无效合同的问题。如果这样认为的话,其实所有其他法庭(除刑事法庭外)都没有必要存在了,因为他们归根到底都是一种侵权纠纷或者合同纠纷。行政纠纷从本质上来说,难道就不是由于行政机构侵害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而酿成的侵权纠纷吗?

其次,法院各法庭的设置缺乏一个统一的标准。有的法庭是根据受理案件的性质来设立的,如刑事法庭、民事法庭、行政法庭等;而有的则是根据其他标准,主要是为了满足处理某一类案件的方便而设立的,如铁路法庭、海事法庭的设立,就不是由于所受理的案件具有相同或者相似的法理特征,而是由于他们同属于某 一个部门,集中起来由某个单独的法庭来处理比较方便。我们也不否认法院各审判庭的设置都是从审判的实际需要出发的,但是其目的都是为了方便人们诉讼活动的进行。经过近二十年的审判实践,人们已经完全适应了经济庭的概念,人们已经对经济庭的受案范围已经有了非常清楚的认识。如果突然间取消经济法庭,势必使人们对法院的行为感到茫然,对法院受理案件的范围无法了解,从而降低诉讼效率、提高诉讼成本,甚至使人们产生经济法是否已经已经被废除了的疑虑。这对当前的经济法学研究是很不利的。

再次,取消经济法庭即便是为了使受理案件的性质在法理上说得过去,但是,在经济法庭取消以后,本来应当属于经济法庭受案范围或者将来肯定会出现并且应当属于经济法庭受案范围的案件,缺乏相应的受理机关。我们总不能把它们让民庭来受理,因为那将在法理上又说不过去了。例如,近些年来,人们对垄断现象都非常痛恨,因此认为我国制定《反垄断法》不但必要,而且可行。如果在最近的将来,《反垄断法》出台以后,人们想提起反垄断诉讼应该由哪个法庭来受理呢?以及现在还经常出现的反不正当竞争的案件应当继续由哪个法庭来受理?如果由民事法庭来受理,这样岂不是又成了大民法理论,回到了原来大经济法研究的老路上去了?

因此,本人认为,撤消经济法庭的提法应当慎之又慎。我们完全可以考虑保留现有的经济法庭,但是对其受案范围作适当的调整,使得所受理的案件在法理上更加说得过去,同时也不至于让人们一时无法接受。

对于经济法应当向何处去的问题,张守文教授在其新近发表的论文“中国经济法的回顾与前瞻”中提到,中国经济法学在世界法学舞台上的地位问题是我国经济法学需要研究的一个重要课题。笔者认为这个问题的提出非常必要,而且也非常及时。这确实是一个值得每一个法学工作者深思的问题。

在我国的经济法学研究中,似乎比较注重从外国借鉴,而忽略了向外国介绍中国的经济法理论。他们也许考虑的是我国的经济法理论还不够成熟,许多问题还没有彻底解决,因此,不宜冒然向外国介绍。实际上,他们也清楚地知道,经济法产生的历史还不长,我国当初从外国引进经济法理论时,外国的经济法理论也同样很不成熟。通过二十来年的研究,我国的经济法学已经取得了令人骄傲的成就,经济法的理论已经基本形成,经济法的地位已经得到认可。但是我国的经济法理论和外国的经济法理论已经有了较大的不同。我国的经济法已经不再是前苏联和日本的经济法著作中所说的经济法了。美国的法经济学(law and economics,law economics, economic analysis of law)也和我国的经济法概念有着质的不同。它更多的是利用经济学的方法和手段来对法律问题进行分析,这些法律问题不仅包括刑法、商法上的问题,也包括法制史上的问题。笔者从互联网上看到美国法经济学会年会的一份会议安排,其中不但有法制史(不是经济法的立法史或者立法思想史)、而且还有法理、刑法、行政法等各方面的发言。这也就说明,美国的法经济学和我国的经济法是两个完全不同的概念。

或者反过来,如果认为外国没有我国所说的经济法,怕他们接受不了,而不去向外国介绍的话,就更加不应该了。如果国外已经有了我们所说的经济法理论,而且发展得更加成熟,这时向它们介绍,反而有班门弄斧之嫌。而正是因为他们没有,我国的经济法是具有中国特色的法学体系,我们才值得而且有必要介绍给他们,使他们了解、接受我们的经济法学。美国没有大陆法中的民法学,但是,美国用英文出版的各国民法著作已有不少,包括我国民法著作。美国还用英文出版了我国的法制史、行政法、刑法方面的著作。但是真正经济法含义上的著作似乎还没有见到。近几年中国政法大学以及今年北京大学针对美国学生办的中国法短训班都没有安排经济法的课程,其原因可能是多方面的,但是经济法学者没有努力争取也许也是一个非常重要的原因。

我们在向外国借鉴法学理论时,一般都比较注意从发达的资本主义国家,尤其是美国和日本、法国、德国等加以借鉴,因为他们的经济比较发达,对其他国家的影响比较大。那么,我们在向国外介绍中国经济法时,同样应当以这些国家尤其是美国为主要目标。我们要想经济法在世界法学舞台占有一席之地,不主动向它们介绍我国的经济法理论,他们是不会主动向我们来取经的。那么,我们应当如何向国外介绍中国的经济法理论呢?笔者以为,以下几个方面值得我们考虑。

一、出国讲学。近些年来,我国每年都有不少法学家到国外作访问学者或者讲学,但是经济法学者所占的比例似乎不是太大。就是在走出国门的经济法学者中,除了很少一部分外,绝大多数都是去当学生,了解国外的法学研究动态,介绍外国的法学研究成果,而很少向外国介绍具有中国特色的中国经济法理论。我盼望我国的经济法学家,尤其是经济法权威们不要将自己的影响局限在国内,而应当向国外渗透。出国讲学,介绍中国的经济法理论,尤其是经济法基础理论不失为一条有效途径。

二、单独或者和国家立法、行政机构举办经济法国际研讨会。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已经培养了不少外国留学生,其中就有一部分是经济法专业的留学生。他们对中国的经济法理论即使没有深入独到的研究,也有相当多的了解。他们回国之后,有的从事法学研究,有的从事法律实务。我们可否建议他们利用所学的中国经济法理论以及经济法学研究方法对他们本国的经济法进行比较研究,写出文章或者专著在本国发表或者出版。同时在有关的经济法国际研讨会上和国内学者进行交流,相互切磋,以促进中国经济法在国外的影响。

三、注重直接用外文尤其是英文著书立说,或者将国内有影响的经济法理论著作翻译成外文向国外介绍。每年我们都能在外国的期刊上见到相当数量的中国法论文,但是关于中国经济法的论文却很少见到。正如我前面说到的,如果我们不主动走出去,他们可能不会请进来。因此,如果我们的经济法学家能够申请科研立项、争取获得国内或者国外的科研资助,将中国有影响的经济法研究成果向外国介绍和推广,那么,他们对中国的法律制度的了解将会更加完整、准确、清楚。

四、在针对外国学生举办的各种短训班上增加经济法课程。现在国外学生对中国法感兴趣的越来越多了,而且每年都有不少外国学生到中国来研习中国法律。我们是否可以考虑利用这个机会向他们讲解中国的经济法理论,使他们对中国的经济理论有一定的认识,至少觉得中国有个他们所没有的经济法,不会对中国的经济法产生误解,认为中国没有经济法理论,或者认为中国的经济法就是他们的商法。如果他们真正了解了中国的经济法,学会了使用中国经济法的研究方法以后,他们也许就会发现,原来他们国家也有经济法,只不过还没有谁从理论上加以挖掘和研究罢了。这样他们的兴趣也许会越来越浓,也有可能利用他们所掌握的中国经济法的研究方法对他们本国的法律进行研究,从而促进了经济法在国际间的交流,以及经济法理论的进一步发展。

第9篇:介绍我的家庭范文

【关键词】家庭治疗;社会工作;家庭问题;研究综述

随着改革开放、中国社会结构的转型以及工业化和城市化的快速发展,中国的家庭在结构、功能、观念等方面发生了深刻的变化。社会变迁、家庭变迁为家庭社会工作走向专业化、正规化提供了机遇,也提出了挑战。核心家庭的大量出现、独生子女政策的推行、离婚率的升高、家庭冲突的增多、青少年问题的凸显等促使人们开始越来越关注中国的家庭问题。

从20世纪50年代至今,国内外研究人员进行了很多实证研究,都证明了家庭治疗的功效。家庭治疗的研究与实践已经渗透到了成人精神分裂症、心身症状、障碍、成瘾、抑郁、焦虑、婚姻压力、亲子冲突等许多领域,吸引了具有精神病学、心理学、社会工作等不同专业背景的人员,已由一种鲜为人知的治疗方法发展成为一门应用广泛的学问。家庭治疗作为一种治疗模式,是以整个家庭作为治疗的单位,着重的焦点在家庭成员间的互动关系和沟通问题,是处理人际关系系统的一种方法。每个家庭成员的行为都是与家庭、与家庭其他成员互动的结果,个人的问题不单单是个人问题,可能与家庭系统有关。所以家庭治疗的对象不只是病人本人,而是通过在家庭成员内部促进谅解,使每个家庭成员了解家庭中病态情感结构,以纠正其共有的心理病态,改善家庭功能,产生治疗性的影响。

到目前为止,系统式家庭治疗、结构式家庭治疗和萨提亚的家庭治疗模式已在中国内地被广泛应用和传播。在上个世纪80年代,随着中德心理治疗讲习班的开设,首先介绍到中国的是系统家庭治疗模式。其中以赵旭东为首的研究团队对系统家庭治疗模式进行了详细的介绍和研究。在中国,结构家庭治疗以香港大学的李惟容博士为代表,她是米纽庆(Minuchin)唯一的华人弟子,也是著名的结构家庭治疗师。李惟容博士一直致力于结构家庭治疗的研究,香港家庭研究所也在她的努力推动下得以成立。香港家庭研究培养了包括家庭医生、临床心理学家、精神科医师、社会工作者在内的专业人员,为有需要人士提供了不同程度的家庭治疗课程,这也为结构家庭治疗在中国内地的发展创造了条件。至于萨提亚家庭治疗近年来在中国内地的兴起,一方面得益于国内学者对萨提亚(V.Satir)原著的翻译,如易春丽、叶冬梅合译的《新家庭如何塑造人》(2006);章晓云等翻译的《萨提亚家庭治疗实录》(2006);聂晶翻译的《萨提亚家庭治疗模式》(2007)等。另一方面中国国际萨提亚学院在北京、广州设立了萨提亚中心,大力发展和推广萨提亚模式,这也使得萨提亚家庭治疗很快在中国内地得到广泛认可。还有众多学者对家庭治疗进行的理论研究和应用研究都为家庭治疗在中国的开展创造了条件。

一、国内学者关于家庭治疗的研究

利用在中国期刊全文数据库中对“家庭治疗”的搜索结果①进行文献研究得出,中国国内学者对家庭治疗方法的应用和研究多在临床精神病学、心理治疗与咨询中,在教育教学和社会工作领域的实践才刚刚起步;对搜索结果内的相关文章进行内容分析得出,有关家庭治疗的研究具体体现在以下四个方面:

1、关于经典家庭治疗方法的介绍研究

家庭治疗模式的出现产生的重大影响被视为继心理动力学、行为主义和人本主义之后的“第四势力”。它带给社会工作和心理治疗以崭新的视角,把关注的焦点由案主本人转向家庭。

国内一些学者立足于不同的学术角度从整体上对家庭治疗进行了介绍,以汪新建、韩丽丽、马希权为例。汪新建(2004)从关系的探究和调整的角度,对西方家庭治疗产生的学术背景、基本框架和近期的发展进行了全面介绍。[1]汪新建对家庭治疗的介绍偏重于心理治疗,而韩丽丽(2005)则基于社会工作的立场,从社会变迁引发家庭问题,家庭社会工作运用专业方法对家庭问题的解决来介绍家庭治疗中比较具有代表性的有四个流派:萨提亚(Virginia Stair) 的家庭沟通治疗、敏努钦(Salvador Minuchin)的结构治疗、哈雷(Jay Haley)的策略治疗、鲍卓勉伊-纳吉(Ivan Boszormenyi -Nagi)的脉络治疗。[2]而马希权和赵旭东(2010)更偏重于从精神病学方面对家庭治疗的起源和发展、现状以及研究方法等方面作了一个整体介绍。[3]还有一些学者对家庭治疗进行理论综述和研究综述,为以后的研究者理清了思路并提供借鉴。如郑满利(2003)的《家庭心理治疗理论研究综述》;[4]姚建忠(2010)的《国内家庭治疗研究的回顾与反思》;[5]于春红、郑洁欢(2011)的《家庭心理治疗的理论及其应用》等。[6]

在具体理论流派的介绍方面,国内学者的研究多集中在系统式家庭治疗、结构式家庭治疗和萨提亚的家庭治疗这三个经典家庭治疗流派。1988年,由于中德心理治疗讲习班的开设,系统家庭治疗模式最早介绍到中国内地。其中以赵旭东为首的研究团队对系统家庭治疗模式的治疗理念、具体操作技术和临床实践方面进行了全面又深入的研究。如,赵旭东《系统家庭治疗关于治疗关系的观点――附中德比较》;[7]杨昆和汤宇等人的《系统家庭治疗常用技术的临床运用研究》、[8]《对18岁以下心理问题者进行系统家庭治疗的研究》、[9]《系统家庭治疗技术的临床运用》;[10]还有杨眉的《系统家庭治疗家的提问技术――中德心理治疗讲习班心得》;[11]张明廉、袁国桢等人从临床应用方面对精神分裂症患者进行的系统家庭治疗疗效研究,[12]还有刘爱英、罗锦秀等人对儿童癔症进行系统式家庭治疗等。[13]

国内学者对结构家庭治疗的系统介绍,赵芳(2006)[14]的研究最为全面。她从结构家庭治疗的产生和发展、国外、港台以及中国内地的研究现状等方面对结构家庭治疗进行了系统梳理,并对实际运用过程中遇到的文化阻抗进行思考,探讨结构家庭治疗与中国文化之间达到“契合”。还有祝菡(2007)[15]以结构式家庭治疗在实际运用中的实用性和有待解决的问题为思考点, 对结构式家庭治疗的现实运用做了比较深刻的应用评价。而萨提亚家庭治疗在中国内地的兴起,除了一些学者对萨提亚专著的翻译和中国国际萨提亚学院在中国内地的成立外,还得益于一些学者对萨提亚家庭治疗模式的关注。杨明娟(2008)[16]对萨提亚家庭治疗的理论基础、人性认同模型以及沟通姿态、转化历程、家庭重塑、角色舞会等主要的治疗方法和技术作了简要介绍。王琪、杨帆(2008)[17]则对萨提亚家庭治疗模式中局限性和优越性进行了评析。在实际应用中,吴燕霞(2007)[18]使用萨提亚治疗模式在改善大学生自尊和人际关系方面进行应用性探索;陈海芹(2008)[19]通过团体辅导实验证明了萨提亚治疗模式对初中生亲子冲突进行干预的有效性。

2、关于家庭治疗最新进展的研究

随着后现代主义思潮的兴起,家庭治疗受到后现代建构主义、女性主义、多元文化主义的质疑与挑战,在经历发展的黄金期后,进入了一个新的发展时期。国内的一些学者也敏感的把握到这种变化趋势。如茆正洪、赵旭东(2010)对西方家庭治疗的五个新趋向的总结,介绍了建构主义的影响与社会建构主义的治疗模式、后结构主义与解构主义的影响及叙事治疗、女性主义的影响及性别敏感性治疗、多元文化主义及文化敏感性治疗、整合的趋势。[20]对家庭治疗新趋向研究的学者还有汪新建、吕小康、赵芳、李洪涛等。汪新建、吕小康(2007)[21]认为自20 世纪80 年代以来,原本流派林立的家庭治疗领域出现了一种整合性的理论思潮和实践取向。整合包括三个层次:一是对整合性理论的构建,二是技巧层次上的整合,三是对促成疗效的共同因素的综合。赵芳(2010)[22]也认为整合是当代家庭治疗发展的主要趋势。在整合的同时更加强调治疗过程的系统化与综合性,并致力于对特定情境下特定家庭问题的研究,以响应不断发展变化的家庭事实。

在家庭治疗的整合性的主导潮流下,国内学者也看到了女性主义也对家庭治疗提出了质疑。李洪涛(2000)[23]意识到传统大文化系统、社会系统以及家庭系统长此以来对女性的不平等期待造成的当前女性的矛盾处境。他倡议应将社会性别的理念纳入家庭治疗过程,警觉传统文化对女性的规范与限制,以治疗促进两性的平等与发展。汪新建(2005)[24]把西方女性主义思潮对传统家庭治疗理论模式和方法造成的冲击和影响概括为四个主要的方面:一是强调用政治的眼光看待家庭;二是反对谴责母亲;三是主张从社会性别的视角看问题;四是正视家庭暴力。

另外,受到后现代主义思潮的影响,近年来国内一些学者也开始将目光转向对叙事治疗(尤娜,2005)[25]和聚焦于问题解决的短期治疗(申雯,2007)[26]等家庭治疗的新模式的理论和技术进行梳理和介绍。

这些研究进一步丰富和深化了家庭治疗的理论和技术,给中国内地的家庭治疗带来了崭新视角,也为家庭问题的解决提供了更多选择和更多可能。

3、关于家庭治疗的实证研究

在家庭治疗的实际运用中,从应用领域来划分可分为:精神卫生、心理咨询、教育、社会工作领域。范围较广且有代表性的的实证调查主要在精神病学和心理治疗领域,如赵旭东、许秀峰等人(2000)对90例精神障碍患者及其家庭成员实施系统家庭治疗,比较治疗前后精神症状、社会功能和家庭动力学变化。结果显示,与治疗前比较,患者及其家庭成员治疗后在精神症状、社会功能和家庭动力学均有积极变化,证实了系统家庭治疗的疗效与家庭认知、情感模式及交往行为的改变相关。[27]杨昆等人(1999)在1994年4月至1998 年2月,共对73个18岁以下有不同诊断的索引病人的家庭进行了系统家庭治疗,认为系统家庭治疗技术适用于中国青少年儿童家庭,可逐渐推广、应用。[28]朱臻雯(2003)选择青少年的视角作为切入点来研究家庭三角关系,设计三角问卷,把被试青少年分为控制组,情绪问题组和行为组,得出结论:不同性别的青少年在家庭三角关系中表现没有显著差异;父母的受教育程度对子女卷入家庭三角关系没有影响;有情绪问题和行为问题的青少年较之没有问题的青少年更多涉入家庭三角关系中,有情绪问题和行为问题的青少年在三角关系中的表现没有显著差异。[29]

而家庭治疗在社会工作和教育领域的应用大都是个案介绍。孔芳(2012)把家庭治疗的理念带入家庭教育中。她在西方家庭治疗理论中,依据家庭发展阶段论观点,关注儿童发展的各阶段主要任务,发现家庭教育的根本目标在于促进儿童与家庭的逐渐分离,这与传统中国人家庭成员之间过度追求依恋的现象有极大的区别;家庭作为一个系统,家庭各次系统之间保持清晰的界限,避免形成各种三角关系,培养良好的家庭教育互动模式,能更好地保证家庭教育功能的正常发挥。[30]

相比之下,国内学者在社会工作领域引入家庭治疗的研究还很少,现存的一些研究主要涉及青少年社会工作,家庭社会工作和社区矫正。如张微(2007)的《结构式家庭治疗在家庭社会工作中的应用―以对一个混合型家庭的治疗为例》;[31]卓彩琴、招锦华的《青少年网络成瘾的家庭治疗策略分析―基于三个典型家庭治疗案例的质性研究》(2008);[32]朱孔芳的《家庭治疗模式在社区青少年服务中的应用研究》(2010);[33]刘学兰、李丽珍等人的《家庭治疗在青少年网络成瘾干预中的应用》(2011);[34]刘新莉的《结构式家庭治疗模式―社区矫正个案分析》(2011)等。[35]

由以上家庭治疗的实证研究的现状可以看出,家庭治疗在中国国内虽有发展,但发展缓慢,缺乏理性而有效的实践模式的构建,案例分析报告过于简单,缺乏长期追踪调查和深入研究。

4、关于家庭治疗的本土化问题研究

产生于西方文化背景的家庭治疗在中国二十年多年的发展和实际应用过程中,也遇到了文化阻抗和“水土不服”问题,这些问题也引起了国内学者的关注和思考。李颜苗和梁(2005)[36]通过对中西不同的家庭文化观的比较,探讨家庭心理治疗在国内应用的特色及其应该注意的问题。并对国内学者提出建议:家庭心理治疗涉及到诸如文化、历史等范畴,国内学者在应用其方法时不要盲目照搬西方的理论,要结合中国文化背景,发展中国特色的家庭心理治疗。梁志秀、孙丹等人(2006)[37]在对家庭治疗本土化的思考中指出,中国家庭文化的基本精神,如注重权威、强调等级,重视亲子关系等,为家庭治疗理论与技术在中国的应用提供了发展的契机和基础;而家庭治疗则进一步发扬了中国文化中人文精神和家庭本位的思想,二者的有机结合将是家庭治疗中国化的真正出路。姚丽(2010)[38]明确指出中国传统的家庭观念对家庭治疗的本土化的阻碍,使得国内社工在运用家庭治疗方法开展工作中面临三个本土化问题:介入、取得信任和改变家庭互动。对家庭治疗本土化的研究还有陈红莉(2006)[39]的《社会工作本土化:文化视角下的家庭治疗》;刘志红、阮曾媛琪(2008)[40]的《系统家庭治疗在中国的适用性分析》等。

社工在具体运用家庭治疗方法开展家庭社会工作时,不应拘泥于某一流派,应博采众长,顺应时代潮流,结合中国文化背景,针对中国家庭的特点和现实需求探索出本土化的家庭治疗服务模式。

二、对国内家庭治疗的评析和展望

国外关于家庭治疗的理论研究和应用研究已十分成熟,这为家庭治疗在中国社会工作领域的应用创造了良好条件。无论从理论上还是实践上,国外关于家庭治疗的研究都为我们提供了很好的借鉴。与西方家庭治疗产生于二战后家庭问题丛生的条件相似,家庭治疗在中国的开展也是社会转型期间中国千千万万个家庭的需要。但从现有的情况来看,尽管国内许多学者和临床工作者把目光转向家庭治疗,也付出了很多努力,在理论和实践中取得了一些进步。但整体来说,在社会工作领域,国内对家庭治疗的研究仍停留在理论和技术的“引进”阶段,具体的应用工作处于“摸索”阶段。第一,在理论研究中,对家庭治疗缺少系统梳理,对家庭治疗的优缺点的批判性研究不够,在家庭治疗与中国家庭之间、中国社会文化背景之间的关系研究不够深入,对本土化家庭治疗模式的构建几乎是一片空白;第二,很多实证研究只是运用家庭治疗方法对某一问题进行简单干预,而缺少对具体的治疗过程的详细的阐释和深入追踪研究。家庭治疗是一种整合性极高的方法,而家庭社会工作更是囊括了社会工作中的众多群体,在具体应用时,需要社会工作者针对不同家庭、个体不同需要,选取一种或多种合适的理论、方法和技术,致力于恢复个人的重要社会支持系统――家庭,改善家庭功能,达致最好的服务效果。

家庭治疗作为一种分析人类行为的新框架,将案主的问题置于更宏观的系统―家庭等群体之中来分析,这种方法不仅为解决个体问题提供了帮助,避免造成对案主的指责,同时也为解决与个体相关的组织系统问题提供了崭新的思路。家庭治疗这一理念也可以运用在各个系统之中,如学校、企业、机构、小团体等,使我们从不同的视角理解人类行为的意义,推动家庭治疗向着多元化的方向发展。

【注释】

①检索时间:2012-6-1;检索关键词为“家庭治疗”或“家庭心理治疗”或“萨提亚模式”;检索范围是从1983年到2012年,在全部数据、全部期刊中,匹配度为精确,查询范围为全部目录,搜索结果共有1226条;选择查询目录为医药卫生,其他检索条件不变时,搜索结果为共有记录999条;选择查询目录为教育和社会科学综合,其他检索条件不变时,搜索结果为263条.

【参考文献】

[1]汪新建.关系的探究与调整:西方家庭治疗的新视角[J].南京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4(1).

[2]韩丽丽.家庭问题与家庭社会工作的介入[J].首都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5(2).

[3]马希权,赵旭东.家庭治疗及相关的家庭研究概述[J].同济大学学报(医学版),2010(1).

[4]郑满利.家庭心理治疗理论研究综述[J].平顶山师专学报,2003(6).

[5]姚建忠.国内家庭治疗研究的回顾与反思[J].哈尔滨学院学报,2010(6).

[6]于春红,郑洁欢.家庭心理治疗的理论及其应用[J].社会心理科学,2011(5-6).

[7]赵旭东.系统家庭治疗中有关治疗关系的观点─附中德比较[J].国外医学(精神病学分册),1995(2).

[8]杨昆等.系统家庭治疗常用技术的临床运用研究[J].昆明医学院学报,1999(2).

[9]杨昆,赵旭东等.对18岁以下心理问题者进行系统家庭治疗的研究[J].云南医药, 1999(3).

[10]杨昆等.系统家庭治疗技术的临床运用(一)[J].中国心理卫生杂志,2000(3).

[11]杨眉.系统家庭治疗家的提问技术─中德心理治疗讲习班心得[J].中国心理卫生杂志,1995(4).

[12]张明廉,袁国桢.精神分裂症患者系统家庭治疗的疗效研究[J].中国行为医学科学,2006(8).

[13]刘爱英等.系统式家庭治疗儿童癔症一例[J].校园心理,2009(3).

[14]赵芳.结构式家庭治疗的理论技术及其与中国文化的契合性研究[D].南京师范大学博士学位论文.2006.

[15]祝菡.结构式家庭治疗的理论及其应用评析[J].社会心理科学,2007(3-4).

[16]杨明娟.萨提亚治疗模式简介[J].社会心理科学,2008(1).

[17]王琪,杨帆.萨提尔家庭治疗模式评析[J].医学与哲学(人文社会医学版),2008(8).

[18]吴燕霞.萨提亚治疗模式在改善大学生自尊和人际关系中的应用探索[D].华东师范大学,2007.

[19]陈海芹.运用萨提亚治疗模式干预初中生亲子冲突研究[D].山西大学,2008.

[20]茆正洪,赵旭东.西方家庭治疗的新趋向[J].医学与哲学(人文社会医学版), 2010(9).

[21]汪新建,吕小康.整合:西方家庭治疗领域的新趋势[J].东北师大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7(1).

[22]赵芳.家庭治疗的发展:回顾与展望[J].南京师大学报(社会科学版),2012(3).

[23]李洪涛.家庭治疗中的社会性别视角[J].中华女子学院学报,2000(2).

[24]汪新建.西方女性主义思潮对家庭治疗的冲击和影响[J].南京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5(2).

[25]尤娜,叶浩生.叙事心理治疗的后现代视角[J].心理学探索,2005(3).

[26]申雯.焦点解决短期心理咨询概述[J].北京教育学院学报(自然科学版),2007(1).

[27]赵旭东等.系统家庭治疗前后精神障碍患者家庭动力学变化及其与疗效的关系 [J].中华精神科杂志,2000(2).

[28]杨昆,赵旭东等.对18岁以下心理问题者进行系统家庭治疗的研究[J].云南医药, 1999(3).

[29]朱臻雯.家庭治疗在中国临床心理咨询与治疗中的应用探索[D].华东师范大学,2003.

[30]孔芳.家庭教育新理念―从西方家庭治疗理论谈起[J].山东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2(2).

[31]张微.结构式家庭治疗在家庭社会工作中的应用―以对一个混合型家庭的治疗为例[J].社会工作(学术版),2007(1).

[32]卓彩琴,招锦华.青少年网络成瘾的家庭治疗策略分析―基于三个典型家庭治疗案例的质性研究[J].河南社会科学,2008(1).

[33]朱孔芳.家庭治疗模式在社区青少年服务中的应用研究[J].社会工作社工方法,2010(1).

[34]刘学兰,李丽珍,黄雪梅.家庭治疗在青少年网络成瘾干预中的应用[J].华南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1(3).

[35]刘新莉.结构式家庭治疗模式:社区矫正个案分析[J].社会工作(实务版),2011(2).

[36]李颜苗,梁.中西方不同的家庭文化观与家庭心理治疗的应用[J].中国临床康复,2005(48).

[37]梁志秀等.关于家庭治疗本土化的思考[J].太原师范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06(5).

[38]姚丽.家庭治疗的本土化[J].社会福利,201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