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期刊网 精选范文 单位年度考核自评报告范文

单位年度考核自评报告精选(九篇)

单位年度考核自评报告

第1篇:单位年度考核自评报告范文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集团公司职工教育培训管理,强化职工教育培训考核,提升职工教育培训质量,为集团公司快速发展提供人才和智力支撑,根据《****集团公司员工教育培训管理制度》,结合集团公司实际,制定本职工教育培训考核评估管理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所属各单位。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培训考核,系指培训考核组织机构对所属单位培训工作及其流程考评,并对培训效果进行评估,非独指培训机构对学员所学知识掌握程度和学习态度的考核评估(包括考试或考察)。

第二章组织机构

第四条集团公司成立职工教育培训考核评估管理领导小组。组长由分管培训工作的集团公司领导担任,副组长由集团公司协管领导担任。下常设机构考核评估办,设在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由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部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安全监管部、生产技术部、审计部、集团公司和股份公司财务部部长及人力资源部分管培训的副部长任副主任,人力资源部培训处负责日常工作。

第五条各下属单位按照集团公司组织机构模式成立相应考核机构,负责所属单位的职工教育培训考核评估管理工作。

第三章考核原则

第六条实事求是的原则。教、学、培均要进行考核,通过检查、评比、考试、实际操作、问考、抽考、测评、论文、答辩、体会、总结等多种方式进行全方位的考核,全面保证培训效果。

第七条注重实效的原则。通过考核积极推进所属单位培训工作开展,提高培训效果,达到提升职工整体素质的目的。

第八条规范管理的原则。通过考核,使培训工作、培训流程和培训管理制度化、规范化、标准化。

第四章考核方式

第九条考核分半年度考核、年终总评两种形式。

对教师的考核,细化教师教学质量考评体系,完善对教师的考评内容。同时把各级领导干部、班子成员、机关业务骨干授课情况(培训内容、时间、次数)纳入考核;

对学员实行班主任负责制,坚持由教师和培训管理员双点名的考勤方式,对学员的出勤率进行严格考核。对学员学习成绩的考核,要通过对学员平时学习情况统计、基础理论考试(工作现场抽查、提问)、基本技能实操考核,按照各占10%、30%、60%进行综合计算,进行有效评价真实反映学员学习效果。

第十条考核实行百分制,考核办依据考核内容逐项考评打分。

第十一条考核方式:

(一)查阅各单位相关文件、会议记录、培训制度、培训记录、培训计划、考试题库、统计报表、培训档案等原始资料。

(二)实行抽签问答、抽签笔试、实地考察等考核方式。

第五章考核时间

第十二条本季度考核在下月10日前完成,半年考核在7月15日前完成,本年度考核在下一年度元月20日前完成。

第六章考核内容

第十三条所属单位(非培训机构)考核内容:

在培训考核上,一级考核一级,即公司对下属单位考核、各单位对区队(车间)考核。考核周期性原则上公司对子各单位3-6个月考核一次;各单位对下属单位1-3个月考核一次、单位对区队(车间)1个月考核一次。把对培训单位、培训教师、参培学员的考核相互捆绑,使所有考核都要有检查、有评比、有对标、有奖惩。

(一)培训工作执行力到位情况

1.全面履行培训职责情况;

2.培训计划申报(含年度计划);

3.岗位练兵、技术比武开展情况;

4.特殊工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

5.上级或集团公司安排的各类调训的送培完成情况;

6.培训服务协议签订及落实情况;

7.脱产培训人员待遇落实情况;

8.校企联合培养生实习计划执行情况。

(二)内部培训制度建设及执行情况

1.内部培训管理制度制定情况;

2.内部培训管理制度执行情况。

检查领导授课制度、调度会汇报制度、培训例会制度和培训信息报送制度等制度执行情况。

(三)年度培训计划实施情况

1.新员工上岗前培训,老员工复训,离岗、转岗人员上岗前培训情况;

2.特殊工种作业人员培训情况;

3.管理人员培训情况;

4.其他人员培训情况。

(四)培训经费管理情况

1.职工教育培训费提取情况;

2.按规定程序审批培训费用情况;

3.按规定使用、报销支付培训费用情况;

(五)培训档案管理情况

1.培训实施记录整理情况;

2.受训人员个人档案建立情况;

3.培训统计台账和统计报表的建立及完成情况。

(六)培训资源投入情况

1.培训师资队伍建设情况;

2.培训设备设施的配备情况;

3.时间(规定培训课时的执行情况);

4.培训信息的完善情况。

(七)培训效果评估

1.培训效果评估制度建设情况;

2.培训效果评估方案及工具的使用情况;

3.培训效果评估组织实施情况。

(八)培训执行率

1.培训次数;

2.培训课时;

3.培训内容;

4.培训方式;

5.未参加培训人员人次与应参加培训人次的比率。

第十四条培训机构考核内容:

培训机构包括培训中心及各职业技能鉴定站。

(一)培训大纲、年度培训计划执行情况,培训大纲、培训计划修改完善的相关情况

1.年度培训大纲的起草与报批;

2.年度培训教学计划的起草与报批;

3.完善年度培训大纲、培训教学计划情况。

(二)课程内容设置、教材选定、教案编写情况

1.课程内容设置情况;

2.教材选定情况;

3.教师教案编写情况。

(三)培训学习记录(课程名称、授课时间、地点、内容,授课人、授课对象、参培人数、到课率、考勤登记、培训考试考核)

1.培训学习记录的质量;

2.及时性。

(四)员工培训学习档案管理

1.培训实施记录整理;

2.受训人员个人档案建立;

3.培训统计台账登账与统计报表的填报情况。

(五)培训计划执行情况。实际培训项目完成情况与计划培训项目的比率

1.实际培训项目完成个数与计划培训项目完成个数的比率;

2.实际培训项目与计划培训项目的比率(实际完成是原计划项目范围之内,两者的比率);

(六)培训班到课率。每期培训班内每个培训课时实到人数总和与应到人数总和的比率

(七)培训效果

受训人通过培训掌握知识和技能的程度。采用对各单位已培训人员进行随机抽考的办法,以抽考结果为依据,确定培训效果。

1.培训效果评估工作的制度建设情况。

2.培训效果评估方案与工具使用情况;

3.培训效果评估组织实施情况;

4.学员对培训机构组织培训教学的满意度;

5.学员掌握理论知识的情况。根据培训结业考试(核)、考察分数将成绩分为不合格(60分以下)、基本合格(60—79分)、良好(80—89分)、优秀(90分以上)四个层次;

6.学员掌握操作技能的情况。能运用自如,举一反三为“优秀”;基本上能够运用为“合格”,不能运用为“不合格”。

由人力资源部负责抽查理论掌握情况,由安全监管部、生产技术部等负责实际技能抽查考核。

(八)培训资源投入情况

1.培训师资队伍建设情况;

2.培训设备、设施的配备情况;

3.时间(规定培训课时的执行情况);

4.培训信息的完善情况。

第七章考核评分标准

第十五条所属单位培训考核评分标准(见附件表一)

第八章组织实施

第十六条季度、半年培训考核由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按照相关要求和考核标准进行考核。

第十七条年终培训考核由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牵头,安全监察部、生产技术部、集团公司和股份公司财务部参与,组成考核小组,按照规定的考核内容和考核标准,分专业进行各项考核工作,然后由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汇总。

第九章考核结果运用

第十八条按照考核分数高低,考核结果运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一)作为用人导向。

把单位教育培训工作情况和单位领导的考核使用结合起来。对单位培训工作抓得好、成效显著的单位,主要领导作重点培养使用;对搞形式主义、马马虎虎,工作进展慢的单位,干部要调整或淘汰。

(二)与奖惩相结合。

按照《集团公司员工教育培训管理制度》有关规定,对考核排名在前五名的单位领导及相关人员予以奖励,对排名在倒数三位的单位予以通报批评。

(三)与年度评优、单位班子成员培训深造和出国学习考察相结合。

1.集团公司年度评先评优时,对考核排名在前五名的单位优先考虑。

2.集团公司在选送高、中层管理骨干参加省党校、省国资组织的调训时,对考核排名在前五名的单位班子成员优先考虑。

第十章 培训效果评估原则

第十九条多维度、多层次、多方法原则。对培训项目进行效果评估,应根据培训班类型,确定评估层次,选择评估方法,以保证评估结果的针对性、有效性和全面性。

第二十条客观公正原则。效果评估管理人员和培训组织者进行效果调查和统计应客观公正,不得主观影响评估结果。

第二十一条科学规范原则。效果评估管理人员和培训组织者确定评估层次和评估方法要保持规范化和一致性,不得任意减少评估层次和增删评估调查项目。

第十一章培训班分类及培训效果评估层次划分

第二十二条培训班按照培训内容及培训目标可分为观念类培训、知识类培训、技术业务技能类培训和管理技能类培训等四类。如果培训内容跨多个类别,则根据培训主要目标确定类别。

培训班分类标准如下:

(一)观念类培训:培训内容主要为企业文化、企业价值观、企业使命、企业发展战略等内容,属于“情感领域”的培训。旨在引导学员在价值判断、内在思维和精神面貌等方面树立积极的态度,规范和强化员工对职业和企业的认同和承诺,增强企业凝聚力,提高员工士气。

(二)知识类培训:培训内容主要为企业规章制度、产品知识、业务技术知识等完成岗位工作所必需的相关知识,属于“认知领域的培训”。旨在使学员了解和掌握与工作岗位相关的知识。

(三)技术业务技能类培训:培训内容主要包括公文写作、计算机操作等通用技术业务技能以及网络运行维护、营销技巧等专业技能,属于“动作技能领域的培训”。旨在使学员熟悉和掌握与技术业务岗位胜任能力密切相关的技能、流程、工具和方法。

(四)管理技能类培训:培训内容主要为预算管理、绩效管理以及员工激励等管理技能,亦属于“动作技能领域的培训”。

旨在提高学员的管理能力,熟练掌握管理工具和办法。

第二十三条培训效果评估根据培训内容、培训目标以及效果评估目的可采用反应层评估、学习层评估、行为层评估或结果层评估等不同的评估层次。

反应层评估:主要了解学员对培训项目的满意度,包括学员对培训班策划、课程设计、培训师授课水平、培训组织者管理水平以及培训设备设施是否满足培训要求等方面的评价。

学习层评估:衡量学员通过培训对所学知识、技能的把握和熟练程度。

行为层评估:评估培训对学员在实际工作中的行为所产生的影响,掌握学员从培训项目中所学到的技能和知识转化为实际工作行为改进的程度。

结果层评估:判断培训对个人和组织绩效改善的贡献率。

此类评估在引入绩效改进的过程监控和对照组试验时,可取得比较准确的评估结果。重点指标有:工作效率、盈利水平以及服务满意度的变动等。

第十二章评估流程

第二十四条制定培训计划时,培训组织者应在培训效果评估管理人员指导下,根据培训的内容、目标以及培训时间等因素确定培训班类型,并据此确定评估层次与评估方法。

第二十五条培训实施后,培训组织者根据确定的培训层次和评估方法,按照规定时间调查和收集培训效果评估数据。培训师、学员以及学员的直线经理和下级应积极配合培训效果评估工作。

第二十六条培训组织者应及时对收集到的评估信息与数据进行整理分析,并应在培训效果调查和收集工作结束后两周内撰写培训效果评估报告。

第二十七条培训组织者在完成撰写评估报告一周内将评估报告提交培训效果评估管理人员,并反馈至相关人员。培训效果评估管理人员应根据评估结果监督相关人员的改进情况。

第二十八条培训评估完成后,培训组织者将培训效果评估的有关资料移交培训档案管理人员。

第十三章评估层次与评估方法的确定

第二十九条培训组织者在培训效果评估管理人员指导下,根据培训班类型,确定相应的评估层次:观念类培训进行反应层和学习层评估;知识类培训进行反应层、学习层和结果层评估;技术业务技能类培训进行反应层、学习层、行为层和结果层评估;管理技能类培训进行反应层、行为层和结果层评估。

第三十条培训组织者依据评估层次确定相应的评估方法:反应层评估应采用满意度问卷调查的方式进行评估;学习层评估应采用自我报告、笔试或现场测试等方式进行评估;行为层评估应采用直线经理评价、下级评价或自我报告等方式进行评估;结果层评估可采用衡量绩效变化的方式进行评估。

第三十一条培训组织者确定评估层次与方法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所有培训均应进行反应层评估,即对学员和培训师进行满意度问卷调查。

观念类和知识类培训:培训时间为5个工作日以上的脱产培训和参训人员达到50人以上不脱产培训,必须进行学习层评估。所有技术业务技能类培训均应进行学习层评估。

培训班如满足以下任一条件为重点培训,均需进行行为层评估。

(一)培训成本投入较大:培训班人均培训费用2万元以上;(二)培训学员层次较高:集团公司高管以上人员;(三)对集团发展具有较大影响:培训内容主要为企业文化、企业理念以及集团发展战略等。其他培训由培训组织者根据培训的重要性和培训效果评估基本原则,确定评估层次与评估方法。

第十四章培训评估实施

第一节反应层评估

第三十二条培训班结束时,培训组织者应分别对学员和培训师进行满意度问卷调查。

第三十三条培训组织者根据学员满意度调查要求,组织学员填写《学员满意度调查问卷(培训效果反应层评估)》(附件),并在满意度调查结束后两周内完成撰写《学员满意度调查评估报告(培训效果反应层评估)》(附件)。

第三十四条培训组织者根据《培训师满意度调查要求(培训效果反应层评估)》(附件)组织培训师填写《培训师满意度调查问卷(培训效果反应层评估)》(附件),并在满意度调查结束后两周内完成撰写《培训师满意度调查评估报告(培训效果反应层评估)》(附件)。

第二节学习层评估

第三十五条观念类培训学习层评估采用学员自我报告的方式。培训组织者应在培训结束后,根据《学员自我报告要求(观念类与知识类培训:学习层评估)》(附件)组织学员填写《学员自我报告调查问卷(观念类培训:学习层评估)》(附件),并在学员报告提交后两周内完成撰写《学员自我报告调查评估报告(观念类与知识类培训:学习层评估)》(附件)。

第三十六条知识类培训学习层评估应采用学员自我报告或笔试的方法。如采用自我报告评估方法,培训组织者应在培训结束后,根据《学员自我报告要求(观念类与知识类培训:学习层评估)》(附件)组织学员填写《学员自我报告调查问卷(知识类培训:学习层评估)》(附件),并在学员报告提交后两周内完成撰写《学员自我报告调查评估报告(观念类与知识类培训:学习层评估)》(附件)。如采用笔试评估方法,培训组织者根据《笔试要求(知识类、技术业务技能类培训:学习层评估)》(附件)组织笔试和进行结果分析,并在笔试结束后两周内完成撰写《笔试评估报告(知识类、技术业务技能类培训:学习层评估)》(附件)。

第三十七条技术业务技能类学习层评估应采用笔试或现场测试。如采用笔试评估方法,培训组织者应根据《笔试要求(知识类、技术业务技能类培训:学习层评估)》(附件)组织笔试和进行结果分析,并在笔试结束后两周内完成撰写《笔试评估报告(知识类、技术业务技能类培训:学习层评估)》(附件)。如采用现场(模拟)测试方法,培训组织者应根据《现场(模拟)测试要求(技术业务技能类培训:学习层评估)》(附件)组织现场(模拟)测试,并进行结果分析。现场测试应在培训结束后一周内进行,培训组织者应在现场(模拟)测试后两周内完成撰写《现场(模拟)测试评估报告(技术业务技能类培训:学习层评估)》(附件)。

第三节行为层评估

第三十八条技术业务技能类培训行为层评估应采用学员自我报告和直线经理评价的方式。培训组织者应结合实际情况,

在培训结束后一至三个月内实施。培训组织者根据《学员自我报告要求(技术业务技能类培训:行为层评估)》(附件),组织学员填写《学员自我报告调查问卷(技术业务技能类培训:行为层评估)》(附件)。培训组织者根据《学员直线经理评价要求(技术业务技能类:培训行为层评估)》(附件),组织学员直线经理填写《学员直线经理评价调查问卷(技术业务技能类:培训行为层评估)》(附件)。

培训组织者在自我报告提交和直线经理评价调查结束后两周内分别完成撰写《学员自我报告调查评估报告(技术业务技能类:培训行为层评估)》(附件)和《学员直线经理评价调查评估报告(技术业务技能类:培训行为层评估)》。

第三十九条管理技能类培训行为层评估应采用学员直线经理评价和学员下级评价的方式。培训组织者需结合实际情况,在培训结束后三到六个月内实施。培训组织者根据《学员直线经理评价与学员下级评价要求(管理技能类培训:行为层评估)》(附件),组织学员直线经理和学员下级分别填写《学员直线经理评价调查问卷(管理技能类培训:行为层评估)》(附件)和《学员下级评价调查问卷(管理技能类培训:行为层评估)》(附件),并在调查结束后两周内完成撰写《学员直线经理评价与学员下级评价调查评估报告(管理技能类培训:行为层评估)》(附件)。

第四十条重点培训中,观念类培训行为层评估参照管理技能类培训行为层评估方法,知识类培训行为层评估参照技术业务技能类培训行为层评估方法。

第四节结果层评估

第四十一条结果层评估可采用成本收益分析、个人业绩档案分析等方式进行。各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积极探索结果层评估的方法和工具。

第十五章附则

第2篇:单位年度考核自评报告范文

为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从严管理干部要求,促进干部履职尽责、干事创业,根据《省教育厅机关、直属单位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履职尽责管理办法》(党委研究决定,开展2017年度二级领导班子和班子成员履职尽责考核工作。具体方案如下:

一、检查考评对象

学校各单位(部门)领导班子和班子成员。

二、检查主要内容

1.领导班子政治表现、履职尽责、干事创业、运行状况、党风廉政建设的总体情况,班子成员在德能勤绩廉方面的综合表现;

2.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增强“四个”意识,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的情况;

3.落实学校决策部署,履行“一岗三责”,完成重点党建工作和业务工作任务的情况;

4.领导班子领导决策、管理运行、担当作为、团结协作等方面的情况;

5.班子成员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及违纪违规情况。

三、步骤和方式

检查考核时间为2019年1月,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总结自查阶段(2019年1月10日前)。

各单位(部门)向考评组提交2017年度领导班子和班子成员述职述廉报告,其中必须报告重点党建和业务工作项目完成情况、领导班子及班子成员个人思想状况。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形成《2019年度二级领导班子和班子成员述职述廉报告》,通过OA系统公开。各单位通过召开会议集中述职述廉或其他方式向教职工公开信息。领导班子对照《2019年度二级领导班子履职尽责考核评分表》认真开展自查评分,完成书面自查报告和自评分表(纸质版和电子版各一份),领导班子成员完成履职尽责《记实簿》,于2019年1月10日前交学校党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体办)。领导班子和班子成员自备其他相关支撑材料。

第二阶段:现场考查阶段(2019年1月10至20日)。

    1.汇报(述职)与民主测评。二级学院科级以上干部、支部书记、教研室(工作室)主任和8-10名教职工代表参加汇报与测评会。其他非教学单位全体教职工参加汇报会。各单位(部门)主要负责人汇报二级领导班子和班子成员履职尽责情况,检查组工作人员当场回收测评表。

2.查阅资料。检查组查阅被检查单位(部门)关于领导班子建设和工作的有关文件、记录、台帐等资料,进行量化打分,做好考核记录。必要时考核组要通过个别谈话方式有针对性地了解情况。

第三阶段:综合评议阶段(2019年1月下旬)。

1.各单位(部门)互评。统一组织中层干部互评互测。

2.检查组综合评议。结合日常工作落实情况,对全校各部门(单位)领导班子及班子成员进行综合评议,对检查考核情况进行综合分析并报校党委审定。

四、组织领导

检查考核工作在学校党委领导下,由学校检查考核组负责组织实施。学校领导班子成员任考核组组长,相关党务负责人任副组长。

五、考核结果运用

检查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考核结果在一定范围通报,对检查考核中发现的问题坚决督促整改。

六、工作要求

1.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统筹安排,按照要求认真自查,提前做好检查考核所需的文件、记录、台账等资料的收集分类工作,确保检查考核信息真实准确。

第3篇:单位年度考核自评报告范文

“杭州模式”:一种公民导向的政府绩效评估模式

城市里占道停车位是太少了还是太多了?“有车族”、“无车族”对停车问题迥异的态度,成了解决“行路难、停车难”的一大障碍。杭州市2008年7月1日开始推行“停车新政”,其破解之道是:向上万名市民发放问卷、了解民意,5.9万个城区停车泊位全部都由社区市民和交警、城管部门“三位一体”共同划定认可。

“停车新政”的背后,是杭州市近年来“问需于民、问情于民、问计于民”的其中一项探索。要解决哪些民生难题、怎样更好地解决?杭州市的答案是:倾听民声、尊重民意。

2008年4月25日,杭州市综合考评委员会办公室在《杭州日报》、“中国杭州”门户网站、“杭州考评网”上,向社会公开了《2007年度杭州市直单位综合考评社会评价意见报告》,其中涉及的杭州市连续7年为群众“破七难”的民生工程,均是由群众直接“点题”,政府直接回应群众呼声,直面群众最关心、最不满意、最盼解决的现实问题。而这些民生问题解决得好坏,将成为杭州市直单位年度综合考评的一项重要依据。

“社会评价意见报告的公开发表,在全国是第一家,作为社情民意的白皮书,报告通报了2006年度市直单位对社会评价意见的整改情况,分析了2007年度社会评价意见的主要内容和基本特点,并提出了相应的对策和建议。”谈起报告公开一事,杭州市综合考评办主任伍彬的脸上就溢满自豪的微笑。

首吃螃蟹者,媒体给予的关注往往很多。4月25日,新华社浙江分社发表了题为《杭州公开发表社会各界对市直单位的评价意见,在国内尚属首次》的新闻通稿,《中国青年报》、《新京报》、《成都晚报》、《南京日报》等国内多家平面媒体作了转载、报道。新华网、人民网当日在显要位置播发了新闻,新浪网、搜狐网、腾讯网、网易等国内知名门户网站在时政频道都及时刊登了新华社文章。

报告的,也引起了民众的共鸣。“该报告较政府审计报告更能直接反映群众真实意见,有利于推动、改进政府工作,希望杭州继续保持这一做法,形成特色‘品牌’。”新华社浙江分社记者方益波深有感触地说。

原杭州市委老干部局副局长方伯炎对公开报告的做法给予了高度评价,他专门打电话给伍彬主任:“报告实事求是地反映了当前的民情、民意、民声,把百姓想说的话都讲出来了,原汁原味地反映百姓问题,非常了不起。”

报告还引起了市直单位的重视,杭州市综合考评办秘书处干部杨介绍说:“在2007年度报告中,百姓关于公共服务和垄断行业的意见比上年上升较多,像移动公司增加141.7%,电力公司增加38.27%,报告出来后,这些单位就来电详细询问报告中群众反映的意见,哪些指标低,怎么改进。”

据了解,在2007年度市直机关综合考评社会评价中,共收到9个层面14762名参评代表各类意见和建议10630条,经过梳理合并同类项后为5122条,杭州市考评办从中确定了261项群众意见突出、社会影响较大的问题,作为2008年度重点整改目标,分解到85个市直单位,力求当年解决或取得明显成效。这些问题涵盖了“行路停车难”、“住房难”等难点,物价上涨、垄断行业和公共服务、社会治安等热点,新杭州人、“夹心层”家庭等盲点,提高人民群众经济、文化、政治、社会、环境五大生活品质等重点。这些重点整改目标现已公布,并设专线85253000,接受群众监督。

“网上公布的文件将我们老百姓反映强烈的问题都列出来了,市直单位能够倾听老百姓的心声,重视老百姓的意见,这一点是非常好的。我们市民也是非常希望能够和政府、市直机关沟通、交流,毕竟建设美丽的杭州需要我们共同努力啊!”市民张建对这一做法表示很满意。

“社会评价体现综合评价的群众导向,可以扩大公民的政治参与,而公开整改目标,能够建立‘评判―整改―再评判―再整改’的工作机制,使市直机关真正将群众最关心的问题整改落实好。”伍彬主任对目前的工作模式充满信心。

如何做到结果的公正、客观

满意不满意单位评选,老百姓关心结果,更关心这个结果产生的过程。“这个评选是以什么样的标准评定的?有没有透明度?”很多市民都有这样的疑问。

“其实,从2000年评选的第一年起,这个评选标准就在实践中不断完善。2005年的评选采取的新考评办法,是由社会评价、目标考核和领导考评三个部分组成,社会评价也就是满意不满意单位评选。其中社会评价占50分,目标考核占45分,领导考评占5分,总分为100分,达标线为82分。”下过阵雨的午后,在美都大楼六层的杭州市综合考评委员会办公室里,伍彬主任娓娓道来。

据了解,社会评价是由市民代表、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省直机关、老干部、专家学者、行风评议代表,区、县(市)四套领导班子成员,区县(市)的部委办局及街道(乡镇)党政(包括人大)负责人,社区党组织和居委会负责人,企业代表等9个投票层面,对综合考评参评单位的“服务态度和工作效率,办事公正和廉洁自律,工作实效和社会影响”进行评价。

其中,市民代表的确定,是统计局按照统计法,通过计算机在民情调查户中筛选而成的。“我们筛选市民代表的具体方法是:一、全市所有的区都有市民代表参加,而且对市民代表的年龄、职业没有限制;二、市民代表的产生,不是以姓名出现,而是以住址(门牌号码)出现。当确定这一户门牌号码,那么这一户的家庭就是我们所选定的市民代表,就请这一户家庭的成员来填写选票,如果这一户家庭的人都不愿填写,可以委托他人填写(当然允许放弃),但必须反映这户家庭的真实意志。”伍彬主任介绍说。

但是,随机筛选市民代表的模式,可能会出现这样的情况:有的市民很想参与,却拿不到选票,被抽到的又可能不愿参与。为了解决这一问题,考评办采取了“依托市民邮箱,试行网上评议”的新举措。

“用一般的邮箱进行网上投票,显得太随意,真实性无法控制,所以我们采用市民邮箱。市民邮箱是由市政府配发的,采用实名制,每个账号只能投一次票,来确保真实性。”

目前,网上评议的结果还不能计入社会评价总分,但对于群众通过网上评议系统提出的意见建议,经过梳理汇总后,将一并纳入社会评价意见整改范围。这一做法为广采民意奠定了基石。

作为杭州的建设者,越来越多的外来务工人员为杭州的发展作出贡献。在2007年度的社会评价中,外来务工人员也有一定的投票权重。

“将投票权赋予外来务工人员,请他们和杭州市民一起评判政府,享有一样的政治话语权,杭州的做法在全国还是首创。”杭州市综合考评委员会办公室评选工作处副处长叶冰说,考评办采取按行业分类抽样入户(企业)调查方式,从服务业、制造业、建筑业等外来务工人员较为集中的行业随机抽取1000名外来务工者,请他们和10000多名杭州市民一起,代表700多万杭州人民来共同行使评判权力。

“很感谢杭州能给我们这些外来务工者这个投票机会,这一方面说明杭州尊重我们这些非杭州人,也肯定我们的成绩,另一方面也反映一个大都市应有的气魄。我们也会行使好这个权利,把我们广大外来务工者的意见真实地反映出来。”一位参与投票的外来务工者代表满怀激情地告诉记者。

考评体系 不断完善

“社会评价中存在的最大问题就是信息不对称。”伍主任道出社会评价中存在的“硬伤”,“评价者,特别是市民代表,对机关工作不了解,有过接触的还好,没接触过的,不了解,怎么客观评价?”

据了解,2007年度参与综合考评的市直单位共114家,其中参加社会考评的71家,由于老百姓对71家参评单位不可能都了解,将交警的考评内容挂到公安名下,将城管的职责归入环保的范围……诸如此类张冠李戴现象的存在,也的确影响了社会评价来源的真实性。

“往往出现这样的情况:一些与百姓接触多的窗口单位,评价不高,而接触不多的单位,评价都还不错。”伍主任讲道,“这就导致一些单位不服气,觉得不公平,明明不是我的问题,为什么由我来背这个黑锅?”

目标考核中也同样存在着问题。

目标考核由市目标办组织进行,采取机关内部管理的方式。目标办是非常设机构,由机关部门人员临时组成,由于成员都是政府综合部门的相关人员,对机关情况比较了解,对单位考核比较准确。

但正是因为同在一个“屋檐”下工作,“低头不见抬头见”,“考核起来,不大拉得下脸,明明看到问题,对方一解释,原来要扣分的,领导一说,就算了,部门之间不大拉得开分数,扣分扣不下去。”伍主任说道。

如何确保考评结果的公平、公正、客观,形成良性循环的促进机制,相关部门一直在思考、探索解决之道。

对市直单位依据工作性质分为三类,并设定不同的评选系数是解决问题的路径之一。对于社会服务较多的部门,其系数是1.05,社会服务相对较少的部门,其系数是1.01,第三类党群系统,其系数是1.00。

“这些系数是由考评办结合专家组通过调研、模拟得出来的,从2007年度实行的情况来看,效果是好的,一些参评单位的抱怨声减少了。”伍主任介绍说。

设置创新创优目标,对综合考评的加分项目,实行绩效评估,也是提升综合考评的民主性、公正性、科学性的方式之一,为此,杭州市综合考评委员会办公室专门成立杭州市绩效评估专家库,向全市公开招聘绩效评估专家。

每年绩效评估期间,由市考评办根据工作需要从专家库中随机抽取若干名,组成绩效评估专家组,对市直单位创新创优目标进行绩效评估。

在以往的考核中,被考评单位只要目标任务完成就能得满分,但引入绩效考核方式后,要得满分就不再是那么容易的事了。在现行的评价体系中,不仅要看任务有没有完成,还要看取得的实际效果、百姓的满意度以及投入产出比。

“投入与产出不成正比,即使任务完成了,成绩也不错,但投入太高,这样也是不行的。”伍主任说道,“虽然绩效考核的门槛高了,但由于是加分项目,被考评单位的积极性还是挺高的。”

另一解决方式就是进行程序上的改进,这一改进在目标考核中体现尤为明显,具体又是通过“实际操作明文化”和“增强透明度”两方面来实现。

为了改变以往目标考核中所采取的目标办开会、打分,对被考评单位完全保密,结果导致其不服、告状到市领导的现象,市考评办采取了在考评网上公示考评初步结果,与被考评单位见面,送达考核情况告知书,允许被考评单位3天之内申诉、进行复议等措施。

“在复议过程中,对于一些单位存在的特殊情况,经过解释,认为理由充分的,可以采纳;对于理由不充分的,则维持原来的结果。”伍主任说,“这样的结果出来后,一方面能使被考评单位心服口服,另一方面也确实保证了考核结果的公平、公正。”

“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先哲的教诲于此处也有启迪意义。要使综合考评发挥其应有作用,考评体系的公平、公正、科学是前提和基础,而其落实,仍需在实践中渐趋完善。

相关链接:杭州市绩效考评系列举措

1. 对市直各单位依据工作性质加以分类并设定不同的评选系数;

2. 依据信息对称原则,界定三类考核的不同主体和考核的具体内容并规定不同权重;

3. 在社会评价中,按照适宜度原则确定考评主体,并对不同考评主体规定不同的评价权重;

4.用科学抽样方式确定市民和企业的参评人员和单位,对除市民和企业之外的参评主体实行人员选择和投票结果统计的两次80%抽样;

5. 动态设置达标线;

6. 在综合考评中,专门设置了创新创优目标,各部门自愿申报,由专家组独立进行绩效评估,进行加分或倒扣分。

相关链接:杭州综合考评三个阶段

杭州综合考评2005年以前由市直机关目标责任制考核和社会各界参与的“满意单位不满意单位评选”两部分组成;2005年,增加了“领导考评”,并正式使用“综合考评”这一名称。其发展主要经过以下三个阶段:

一是前综合考评时期(1992―2000年),为单一目标考核阶段。1992年,在邓小平发表南方谈话的背景下,杭州市在市直单位推行了目标管理责任制,一方面确保市委、市政府提出的各项目标任务的全面完成;另一方面,通过实施考核奖励,激发广大机关干部的工作积极性。

第4篇:单位年度考核自评报告范文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省、市、县关于粮食安全责任制相关文件精神,做好市政府对我市粮食安全责任制落实情况的年度考核工作,特制定2019年度*****市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工作方案。

一、考核内容

根据长治市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关于认真开展2019年度长治市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工作的通知》(长粮安考核字〔2019〕2号)和《*****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办法的通知》(长县政办发〔2016〕61号)要求,结合我市粮食安全新形势、新任务,本着“简便易行、务实管用”的原则,2019年度我市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内容为增强粮食可持续生产能力等6个方面14个重点考核事项45项年度考核目标任务,同时取消“定性评价考核指标”。

二、工作安排

(一)自查评分。2019年12月20日前,承担考核任务的各牵头部门要按照《2019年度*****市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评分表》(附件1)确定的年度考核目标任务要求,完成对2019年度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的自评打分和总结报告,备齐自评打分依据的文件资料,并按照《自评材料上报要求》(附件2)上报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自查报告要全面客观反映考核年度落实粮食安全责任制的情况,总结成绩,查找问题,分析原因,提出整改措施。各部门要对自查自评情况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

(二)部门抽查。2018年1月1日前,领导小组根据各牵头部门的自评报告和部门评审意见,确定抽查对象,组成联合抽查小组进行实地考核,并形成抽查考核报告。

(三)综合评价。2018年1月10日前,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各部门自查评分和抽查情况进行综合评价,提出考核等次和考核结果运用建议报领导小组审议。

(四)考核通报。考核结果经县政府审定后,由领导小组向各部门及单位通报,同时,抄送县干部主管部门,作为对各部门及单位主要负责人和领导班子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参考。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考核工作组织领导。各部门要充分认识我市粮食安全的重要性和复杂性,牢固树立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责任意识,深刻认识和领会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的实质要求,端正考核态度,突出工作实绩,杜绝形式主义,务求达到考核工作和业务工作融合促进的效果。要切实加强对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工作的组织领导和部署,确保粮食安全责任制年度考核各项目标任务的落实。要围绕年度考核目标任务,认真开展自查自评工作,全面客观真实反映目标任务完成情况。

第5篇:单位年度考核自评报告范文

1、加强理论武装,进一步提升理论素养。通过参加部机关集中学习、处室内部集体讨论、个人自学等形式,认真学习研读中央、自治区、市本级颁布的各类政策文件,包括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特别是在第二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上的讲话精神,自治区九届三次、四次全会精神和陈全国书记重要讲话,市委十一届四次全会精神和徐海荣书记重要讲话以及《新疆若干历史问题座谈纪要》等内容,对提出的“四句话、四件事”做到入脑入心,不断强化政策理论水平。党的胜利召开以来,紧紧围绕学习、宣传、贯彻、落实的要求,坚持原原本本学、反复深入学、联系实际学,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针对如何学习领会报告精神并运用于实际工作。

2、秉承“好干部”标准,从严做好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协助处室领导参与调整县级领导班子31个,其中一级单位16个,二级单位15个。共调整配备干部52名,其中提拔使用7名,调整交流11名,到龄退休24名,调离免职10名。从严审核科级干部选拔任用相关程序。按照新出台的《关于改进科级干部选拔任用报告审核工作的通知》有关规定要求,严把归口单位科级干部选任关。共审核通过科级干部报告25批次,涉及任免干部103人(其中:提拔64人、平职交流26人、免职13人)。

3、耐心细致工作,严格审核个人有关事项报告。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是从严治党、从严管理监督干部的一项重要创新。通过对县级干部报告的指导、帮助,避免错报、漏报,使报告内容全面、真实、准确,符合规定要求。共计审核报告1000余份。

4、扎实开展专题民主生活会和专项督导考核两项工作,协助处室领导利用5天时间参加了37家直接被督导单位动员会。处室专门召集市教育局及所属学校领导班子成员70余人,本人带领2个督导组通过讲思想剖析过程、分析典型案例、好差材料对比等形式,面对面教方法。采取一对一帮扶。针对个别少数民族领导干部汉语表达能力差的问题,逐个沟通交流,帮助其剖析思想,完善对照检查材料。两个考核组共指导修改归口单位领导干部对照检查材料800余人次。

本人全年借调市委组织部干部四处

1、加强理论武装,进一步提升理论素养。通过参加集中学习、处室内部集体讨论、个人自学等形式,认真学习研读中央、自治区、市本级颁布的各类政策文件,包括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特别是在第二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上的讲话精神,自治区九届三次、四次全会精神和陈全国书记重要讲话,市委十一届四次全会精神和徐海荣书记重要讲话以及《新疆若干历史问题座谈纪要》等内容,对提出的“四句话、四件事”做到入脑入心,不断强化政策理论水平。

2、秉承“好干部”标准,从严做好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协助处室领导参与调整县级领导班子47个,其中一级单位12个,二级单位35个。共调整配备干部109名。结合上年度考核工作情况,着眼干部队伍规划性建设,严格按照筛选条件,统筹考虑年龄、性别、族别、专业、学历等因素,认真做好2018年度归口单位年轻干部推荐工作。

第6篇:单位年度考核自评报告范文

根据《国投集团绩效考核办法》以及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工作的要求,现就开展2021年考核工作通知如下:

一、绩效考核

(一)考核对象

1.考核集体:集团机关各职能部室、集团各下属单位;

2.考核员工:集团机关各职能部室工作人员、执行集团薪酬制度的下属单位员工,其他下属单位员工可参照执行。

(二)考核内容

1.集团机关各职能部室主要考核职能工作、重点工作及内部管理等;

2.集团各下属单位主要考核经济指标、重点工作及内部管理等,无经济指标的下属单位主要考核职能工作、重点工作及内部管理等;

3.员工主要考核工作业绩、工作能力及工作态度等。

(三)考核实施

1.对各部门(单位)考核。各部门(单位)填写《年度各部室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考核表》或《年度直属单位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考核表》,表格压缩打包发至人事党务QQ群里,请各部门、单位根据分类自行下载,如有疑问,可咨询人力资源部。

2.对员工个人考核。在集团人事党务QQ群中下载《国投集团员工绩效考核评价表》和《年度考核登记表》(填写对象:1.集团本部所有人员;2.下属公司中层及以上人员)

综合得分

90~100

80~89

70~79

60~69

60分以下

等级

A

B

C

D

E

意义

合格

控制比例

≤10%

约45%

约35%

约5%

≥5%

员工考核评价比例控制为:

说明:全年请事假30天以上,或病假累计超过3个月的、迟到、早退、不签到、不签退等情况较重的,综合得分在B及以下等级评分;

年度工作有重大失误,造成严重后果考核得分为零。

以上考核表,请于2022年1月5日下午下班前汇总至人力资源部。

二、2021年度各部门(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的考核

(一)考核对象。各部门(单位)班子成员;

(二)考核内容。主要考核个人的思想品德、工作能力、敬业精神、勤勉程度、廉洁自律、学习提升(学法律法规、学业务知识等)、履行意识形态职责等。

(三)考核程序

1.撰写领导班子及班子成员述职述廉述学述法述意识形态报告,既要总结成绩,又要分析不足。

2.组织召开述职述廉述学述法述意识形态报告会,集团考核组将参加各单位民主测评会,会议具体时间待集团人力资源部另行通知,各单位人事专员及时做好年度考核大会准备工作(如:复印《直属单位领导班子年度考核民主测评表》、《直属单位领导人员年度考核民主测评表》等工作),开会当日向考评组上报个人述职报告。

三、年度考核工作要求

年度考核结果直接与绩效分配、年度考核等次、员工晋升等密切挂钩,各部门(单位)及员工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好考核考评工作,做到客观公正、及时上报。

附:

1.《年度各部室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考核表》、《年度直属单位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考核表》

2.《国投集团员工绩效考核评价表》

第7篇:单位年度考核自评报告范文

一、考评机构及工作职责

市长、副市长,市政府秘书长、副秘书长,市政府办公厅主任组成市政府督查工作考核领导小组,负责领导全市督查工作;审定全市年度督查工作方案;考评全市督查工作三人领导小组网络成员单位(以下简称被考核单位)督查工作的开展情况,确定考核结果,决定奖惩。

市政府督查工作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常设机构)设在市政府办公厅督查处。主要工作职责:(一)负责全市督查工作的业务指导。(二)根据当年政府工作报告和政府工作要点拟定市政府年度督查工作方案;审核被考核单位年度工作目标的制定、实施情况。(三)安排布置被考核单位承办市政府重要部署(包括市政府全体会议、常务会议、市长办公会及其他专题会议以及市政府领导现场办公决定事项)和中央、自治区、市级领导重要批示事项;督办被考核单位承办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和政协提案等有关事项,并对以上工作的完成情况实施督查和考核。(四)对被考核单位内部督查工作的开展情况进行考核。(五)办理市政府督查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考核对象和内容

(一)考核对象:

被考核单位包括各区、县人民政府,**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和直属机构,以及其他**市人民政府督查工作三人领导小组网络成员单位。

(二)考核内容:

1、年度工作目标的制定、实施情况;

2、内部督查工作开展的情况;

3、承办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和政协提案的情况;

4、承办市政府督办事项的情况。

三、组织实施

每年市政府工作目标任务确定后,市政府督查工作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当年政府工作报告和政府工作要点拟定市政府年度督查工作方案,并报市政府督查工作考核领导小组审定;被考核单位要根据全市工作的总体部署并结合自身情况制定本年度工作目标,报市政府督查工作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并将工作目标的实施情况及时反馈;被考核单位要加强对自身督查工作的领导和督查制度的建设,要重视发挥自身督查机构的作用,按照既定的工作目标集中力量抓落实,确保全面完成各项目标任务,并将年终工作目标的完成情况报市政府督查工作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

市政府督查工作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切实加强日常督查工作,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推动工作落实。日常督查工作主要采取书面督查与现场督查相结合,重点督查与专项督查相结合,抽查、暗访与跟踪督办相结合等形式进行。在督查中,要力戒形式主义,注意工作方法,深入基层了解真实情况,努力减轻下级和基层的负担。

在抓好日常督查的基础上,市政府督查工作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市人大代表人事工作委员会和市政协提案委员会对被考核单位承办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和政协提案的情况进行督查和考核。

对被考核单位督查工作完成情况的具体考核,由市政府督查工作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结果报市政府督查工作考核领导小组审定。

四、考核

(一)分值比例:

对被考核单位的考评实行百分制,满分为100分。其中:年度工作目标的制定、实施情况10分;内部督查工作的开展情况10分;承办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和政协提案的情况30分;承办市政府督办事项的情况50分。

(二)计分标准:

1、年度工作目标的制定、实施(10分)。

考核内容:每年各区、县人代会后30日内,各区、县政府将本级人代会审议通过的《政府工作报告》提出的当年主要工作目标,报市政府督查工作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每年市人代会后30日内,除各区、县政府外其他被考核单位根据市人代会审议通过的《政府工作报告》和国家、自治区主管部门及市人民政府作出的总体安排部署,提出本部门、本单位当年的主要工作目标任务,报市政府督查工作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2分)。被考核单位对于工作目标的实施情况要及时汇报,对于存在的问题要及时反馈,以便市政府掌握情况,协调处理(3分)。年底,要按时限要求,将工作目标完成落实情况报市政府督查工作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5分)。

要求目标制定切实可行,内容准确、全面,报送时间及时。

2、内部督查工作的开展(10分)。

考核内容:

(1)领导重视情况。要求被考核单位领导注重督促落实、率先垂范,积极为督查工作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提供必要的办公条件,授予必要的组织、协调和联络的权力,安排督查人员参加有关会议、阅读有关文件、参与有关活动(2.5分)。

(2)督查网络建设情况。要求被考核单位督查工作三人领导小组健全,督查人员无缺位,工作得力;本单位、本系统的督查工作网络体系建立健全,工作正常开展(2.5分)。

(3)制度建设情况。要求被考核单位督查工作的相关制度建立健全,分管督查工作的责任人和具体承担督查工作的人员责任明确、职责到位、制度落实,确保内部政令畅通(2.5分)。

(4)具体工作情况。要求被考核单位督查工作的方法、手段切实可行,并有创新,工作质量、效率有保证,形成优质高效的工作机制,对目标任务的完成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2.5分)。

要求建立一个上下沟通、运转有序、优质高效的督查工作网络和督查工作机制,促进本部门、本单位督查工作整体水平的不断提高。

3、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和政协提案的办理(30分)。

考核内容:全国、自治区、市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情况。承办单位应按照规范要求和每年确定的办理任务和时限要求认真办理。

本项考核的分数由被考核单位办理全部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和政协提案每单件情况的评分加权平均,按25%的比例换算后(满分25分),与综合办理情况的分数(满分5分)相加得来。

办理单件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和政协提案情况考评标准见附件一。

综合办理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和政协提案情况的考核内容包括:

——承办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和政协提案收文、办复、归档完整、规范,努力提高办复的合格率(1分);

——领导亲自参与办理工作,办结率为100%,努力提高办理效率(1分);

——认真办理涉及人民生活的实事,积极采纳合理的意见和建议,努力提高解决率(1分);

——通过电话、走访、座谈等形式与代表和委员进行工作联系,努力提高见面率(1分);

——向代表和委员寄送征询意见表,征询对办理结果的意见,对反馈不满意的问题进行重新办理或作进一步说明,努力提高满意率(1分)。

本项考评结果向市人大、市政协通报。

4、承办市政府督办事项(50分)。

考核内容:被考核单位承办市政府督办的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方针、政策的情况,执行市政府全体会议、常务会议、市长办公会议、市政府专题会议以及市政府领导现场办公决定事项的情况,贯彻落实上级领导、市政府领导重要批示情况以及其他需要督办事项的情况。

市政府督办事项分为现场督办和书面督办两种形式,本项考核的分数由被考核单位承办每单项督办件的评分(包括所有现场督办和书面督办件)加权平均后,按50%的比例换算而来(满分50分)。

办理单项市政府督办件考评标准见附件2。

(三)考核程序:

1、自查。每年6月底以前,被考核单位向市政府督查工作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半年自查情况;每年12月底以前,报告全年自查情况。

2、考评。市政府督查工作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对被考核单位督查工作自查报告进行复核,根据其完成任务的情况进行考评,并在1个月内将考评情况报市政府督查考核工作领导小组。

3、审定。由市政府督查工作考核领导小组对考核情况进行审定。当年7月向全市通报年中考核结果,次年2月向全市通报全年考核结果并兑现奖惩。

(四)考核原则:

坚持实事求是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真实反映被考核单位督查工作任务的完成和落实情况,确保考核结果真实、客观、准确。

五、奖惩

(一)将督查工作的考核情况作为被考核单位年终综合目标考评的依据之一。

(二)对于被考核单位在督查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的单位和个人,市政府将予以表彰和奖励。对于在工作中不按要求办理的,其行政主要负责人要向市长办公会议说明情况;对于工作中敷衍推诿、不负责任、严重滞后,完不成任务,造成工作损失的,对该部门或单位以及有关责任人予以通报批评,直至诫免。

第8篇:单位年度考核自评报告范文

根据《中共市委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市级机关目标管理考核办法〉的通知》要求,现将2012年审计工作考核实施细则通知如下:

一、考核责任单位及考核范围

审计工作的具体考核由市审计局负责实施。考核范围为文件确定的全市各市级机关和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二、考核分值

(一)镇(街道)审计工作考核基本分为2分,市审计局根据各单位年终考核得分及日常审计工作中掌握的情况,将11个镇(街道)分成A、B、C、D、E、F六个等次。评为A等次的得2.5分,B等次的得2.4分,C等次的得2.3分,D等次的得2.2分,E等次的得2.1分,F等次的得2分,如出现工作问题,最高可扣2分。A等次单位数1个,B、C、D、E、F等次单位数各为2个。

(二)市级机关审计工作考核基本分为3分。市审计局根据各单位年终考核得分及日常审计工作中掌握的情况,将被考核机关分成A、B、C、D、E五个等次。评为A等次的得3.6分,B等次的得3.45分,C等次的得3.3分,D等次的得3.15分,E等次的得3分,如出现工作问题,最高可扣3分。A、B、C、D、E等次的单位数各占20%。

三、考核内容及计分办法

(一)镇(街道)的考核内容、增扣分和评定等次办法

1.按《关于进一步加强各镇、街道内部审计工作的通知》要求建立独立内审机构,配备1名以上专职内审人员的,增0.1分。

2.内审工作的计划、总结、审计报告按文件要求及时上报市审计局、市财政局及市农林局的,增0.1分。

3.对下属单位的审计对象按三年一轮审实施的,增0.1分。

4.内控制度健全,执行有效的,增0.1分。

5.镇(街道)经济运行良好,能严格执行财政纪律的,增0.1分。

6.审计中发现有经济决策不民主,不科学的,扣0.1分;造成经济决策失误导致较大或重大损失的扣0.2分或给予“一票否决”。

7.审计中发现有违反财经法规,私存私放财政资金或其他公款,乱集资、乱摊派、乱罚款及滥发钱物的,扣0.2分;严重违反财经法规的给予“一票否决”。

8.审计中发现未及时清理往来帐,新官不理旧帐的,扣0.1分。

9.未执行《市党政领导干部离任经济事项交接制度(试行)》的,扣0.1分。

10.三公经费未按要求实施控制的,扣0.1分;超支严重的加倍扣分或“一票否决”。

11.审计报告、审计决定整改落实较差的,扣0.2分。

12.当年严重违反财经法规,受党纪、政纪处分或受法律处理的,视情扣分或“一票否决”。

根据以上得分情况评选A、B、C、D、E、F等次单位,并确定考核得分。

(二)市级机关的考核内容、增扣分和评定等次办法

1.按《关于印发2012年“三重一大”保廉工作计划的通知》要求需建立独立内审机构的单位,如未建立独立内审机构,配备2名以上专(兼)职内审人员的扣0.2分;其余单位未按要求建立并上报我局内审领导小组及内审机构的,扣0.1分。

2.需建立独立内审机构的单位,其内审机构实施审计项目的,增0.1分,并提交内部审计工作报告的增0.2分。

3.能严格遵守财政纪律的,增0.1分。

4.内控制度健全,执行有效的,增0.1分。

5.未执行《市党政领导干部离任经济事项交接制度(试行)》的,扣0.1分。

6.审计中发现有经济决策不民主,不科学的,扣0.1分;造成经济决策失误导致较大或重大损失的扣0.2分或给予“一票否决”。

7.审计中发现有违反财经法规,私存私放财政资金或其他公款,乱集资、乱摊派、乱罚款及滥发钱物的,扣0.2分;严重违反财经法规的给予“一票否决”。

8.审计中发现未及时清理往来帐,新官不理旧帐的,扣0.1分。

9.三公经费未按规定要求实施控制的,扣0.1分;超支严重的加倍扣分或“一票否决”。

10.审计报告、审计决定整改落实较差的,扣0.2分。

11.当年严重违反财经法规,受党纪、政纪处分或受法律处理的,视情扣分或“一票否决”。

根据以上分值评选A、B、C、D、E等次单位,并确定考核得分。

四、考核方法及考核时间

审计工作考核采取组织考评与自查自评相结合的方法,做到日常审计工作与年度评议考核工作的有机衔接。

五、考核步骤

(一)自查自评。各被考核单位根据本实施细则,组织自查自评,并写出本单位开展审计工作的书面总结,于当年12月25日前报市审计局。

第9篇:单位年度考核自评报告范文

一、安全生产工作目标

事故控制指标

坚决杜绝一次死亡10人以上30人以下,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重大事故;有效遏制一次死亡3人以上10人以下,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较大事故;减少一次死亡3人以下,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一般事故。各乡镇(场)、各单位、各部门将各类事故指标控制在县人民政府下达的指标之内。

安全生产管理目标

1、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以及国家、自治区关于安全生产职责要求,完善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安全生产企业主体责任和政府监管职责,实行“一岗双责”。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责任考核制度,逐级分解事故控制指标,层层签订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并把安全生产考核纳入精神文明建设和各级干部政绩、业绩考核的一项内容,严格考核,加大奖惩力度,在工作决策和评优选先中落实安全生产“一票否决”。

2、安全生产保障。认真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自治州各级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和有关文件精神,并对各乡镇(场)、各部门、各单位落实有关精神做出安排部署。各单位按要求将落实情况上报有关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自治区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将安全生产工作纳入本单位“十一五”国民经济发展规划,实施“十一五”安全生产发展规划。

3、加强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执法队伍建设。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制度建设。各乡镇(场)、各部门要按照要求建立安全生产领导机构,配备专职安监员,每年安排一定预算资金用于安全生产投入,保障安全生产工作经费;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行政许可制度、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制度和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制度;规范行政执法程序;加快信息网络建设,加快技术支撑体系建设,实施“科技兴安”战略。进一步完善重大危险源台帐等有关管理档案。

4、严格落实《轮台县安委会安全生产工作例会制度》。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安全生产联席会议,由行政正职召集相关单位主要负责人参加,分析安全生产形势,通报安全生产情况,布置、督促、检查防范重特大事故的工作,对重大事项要做出决定,形成会议纪要,会议确定的各项防范措施必须严格实施。

5、事故防范。进一步加强事故预警分析。按照国家、自治区、自治州安全生产工作部署,建立和实施安全检查制度,结合实际,对重点行业、重点领域及重要时期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工作,明确检查范围和内容,对检查中发现的隐患和问题,做到方案、措施、资金、人员、时间“五落实”;认真落实《自治区安全生产重特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办法》,对重特大事故隐患实行公示制度。对有关单位上报的重大安全事项,研究制定相应措施,落实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建立和实施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制度,对举报事项进行核实、调查处理、监控。开展重大危险源普查和重大事故隐患排查。

6、加大安全生产投入。各乡镇(场)、各部门、各单位每年要安排一定资金,用于治理公共设施的基础建设,进一步预防事故隐患;对招商引资、引进项目要依法严格把关,实施安全生产行政许可制度,做好新建、改建、扩建项目“三同时”工作。同时,加大工业园区安全管理。淘汰落后生产能力、工艺和设备。依法打击、取缔、关闭非法建设、非法生产、非法经营和不具备基本安全生产条件的单位。

7、深入开展专项整治活动。深化道路交通、危险化学品、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煤矿、非煤矿山、建筑施工、民用爆破器材、烟花爆竹、农机等行业或领域开展各项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进一步加强对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的领导,协调解决专项整治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督促所属单位按照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要求,落实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的各项任务。依法取缔、关闭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以及非法从业单位。 10、事故报告和查处。严格按照《关于实行安全生产重特大事故情况报告制度的通知》、《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切实做好事故报告和事故查处工作,及时上报各类事故和安全生产信息,不得瞒报、谎报或者拖延不报。发生事故后,认真做好事故救援工作,按照“四不放过”原则,认真查处各类事故,落实事故处理决定,严厉追究有关责任人责任。建立各类事故处理结案跟踪督办机制。建立健全交通事故责任倒查制度,对较大交通事故纳入事故发生地和车辆所在地的年度考核。在规定的期限内结案,事故结案率达到100%。

二、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

县人民政府将20xx年全县安全生产目标分解到各单位,实行层层负责制。各单位行政正职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县人民政府主管领导与各单位行政正职签订《轮台县20xx年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

《责任书》主要内容

1、事故控制指标;

2、安全生产主要职责;

3、安全生产管理目标;

4、奖惩。

《责任书》一式两份,县人民政府和责任单位各执一份。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责任书签订人如有工作变动,接任者为责任人。

三、考核标准

考核时间 考核内容

1、事故控制指标。以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公安局(交警大队、消防科)、农机局提供的考核数据为依据,总分400分。

2、安全生产管理目标。按照《轮台县20xx年安全生产管理目标考核细则》进行考核打分,总分600分。将事故控制指标和安全生产管理目标进行综合评分,总分1000分。其中控制指标占40%,安全生产管理目标占60%。

3、考核实行“一票否决”。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实行“一票否决”。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10人以下,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较大事故实行“一票否决”;受到道路交通事故等安全生产事故红牌警告实行“一票否决”;事故控制指标超出县人民政府下达的控制范围的实行“一票否决”。

评定标准

1、先进单位。

各乡镇(场)人民政府综合评分在950分以上;没有受到安全生产红牌警告;各类事故起数、伤亡人数、经济损失不超过县人民政府下达的控制指标。

县直部门、企业安全生产管理目标考核综合评分在950分以上;没有受到安全生产事故红牌警告;各类事故起数、伤亡人数、经济损失不超过控制指标;2、合格单位。

各乡镇(场)人民政府综合评分在800-950分;没有受到安全生产事故红牌警告;各类事故起数、伤亡人数、经济损失不超过县人民政府下达的控制指标。

县直部门、企业安全生产管理目标考核综合评分在800-950分以上;各类事故起数、伤亡人数、经济损失不超过控制指标;没有受到安全生产事故红牌警告。

3、不合格单位。

各乡镇(场)人民政府综合评分在800分以下;或事故起数、伤亡人数、经济损失超出事故控制指标;或受到安全生产事故红牌警告;

县直部门、企业安全生产管理目标考核综合评分在800分以下;或事故起数、伤亡人数、经济损失超出事故控制指标;受到安全生产事故红牌警告。

四、组织领导和管理

县人民政府负责对各单位落实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情况进行考核。考核组由县精神文明办、监察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总工会、公安局(交警大队、消防科)、农机局等单位共同组成。

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组织考核组对各乡、镇(场)和县安委会各成员单位进行考核;对企业的考核,重点考核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水平。采用自查、抽查、核查等方式进行。企业根据《考核细则》进行自查,将自查情况进行上报县安委会办公室;考核组按一定比例进行抽查;对于申请申请年度安全生产先进单位的企业,由企业提出申请,县安委会办公室组织考核组进行核查。

考核工作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做到公平、公正、公开。

县安委会办公室对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的单位进行不定期抽查,抽查结果纳入年度考核成绩。

五、奖惩

县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实行奖惩制度,考核结果在全县通报。

获得安全生产考核先进单位的,由县人民政府颁发“20xx年度轮台县安全生产先进单位”奖牌,同时给予物质奖励。

受奖单位,奖金中的20%用于奖励责任书签订人,其余部分由单位奖励有关人员。

(四)经考核被评为合格的单位,不奖不罚。

经考核被评为不合格的单位,由县人民政府在全县进行通报,同时给予与先进单位奖励金额相同的经济处罚。被罚单位,罚款中的30%由责任书签订人承担,其余部分由单位对有关人员进行处罚。安全生产不合格单位,单位行政正职须在县安全生产工作会议上做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