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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毕业设计总结精选(九篇)

招标毕业设计总结

第1篇:招标毕业设计总结范文

为全面贯彻落实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精神,全面建立有利于发展素质教育的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全面深化基础教育内涵建设,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印发福建省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闽教基〔2018〕66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遵循教育规律,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强化立德树人,以促进每一个学生健康发展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以促进公平公正为基本价值取向,深化考试招生综合改革,建立完善科学合理、客观公正的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促进各地和学校深入实施素质教育,深化课程教学改革,加快内涵建设,提高质量水平,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二)基本原则

1.坚持育人为本。突出素质教育核心理念,重视课程、实践、文化育人,做好体育美育工作,建立面向全体学校、全体学生的多元多维评价体系,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提高学生发展核心素养,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

2.坚持普职并重。按照普通高中与中等职业学校招生规模大体相当的要求,突出高中阶段教育协调发展,统筹制定招生政策,合理调控普通高中招生规模,积极拓宽中职学校生源渠道,引导学生选择适合自己的高中阶段教育,巩固提高高中阶段教育普及水平。

3.坚持公平公正。突出招生行为规范,健全管理监督机制,完善规章制度,切实保障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机会公平、程序公开、结果公正,增强公信力。探索建立综合评价、多元录取的考试招生制度。

4.坚持统筹推进。突出改革的导向作用,正确处理教学与考试、考试与招生、初中与高中的关系,统筹实施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综合素质评价、高中阶段学校招生改革,推进教学、考试、招生有机衔接,增强改革的系统性和有效性。

(三)改革目标

——继续实施语文、数学、英语等9门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科目省级统一组织考试制度。从2018年秋季入学的初一新生开始,实行新的学业水平考试和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制度。

——2021年起,全面实施新的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方案,形成基于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结合综合素质评价的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录取模式,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健康成长,维护教育公平。

——继续推行全市统一组织实施高中阶段学校计划编制、考试报名、招生录取,实现招生管理更加规范有序、监督有力。

二、实行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制度

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是根据国家普通初中课程标准和教育考试规定组织实施,衡量学生达到国家规定学习要求的程度,保障义务教育基本教学质量,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的一项重要考试制度。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实行初中毕业、高中招生考试“两考合一”,考试成绩作为学生毕业和升学的基本依据。

(一)考试科目与内容

1.考试科目。教育部《义务教育课程设置实验方案》所设定的语文、数学、英语、体育与健康、道德与法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音乐、美术、信息技术等13门科目均纳入初中学业水平考试范围。物理、化学、生物另设实验操作考试,综合实践活动纳入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

2.考试的基本内容和要求。全面遵循教育部《义务教育课程标准》,依据《福建省初中学科教学与考试指导意见》,坚持立德树人,强化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统筹“两考合一”考试定位,突出学科思想方法和学科核心素养培养,减少单纯记忆、机械训练内容,增强与学生生活的联系,考查学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分析问题、解决问题能力,做到题量适度、难易适当。体育与健康、信息技术根据国家和我省有关要求实施测试。

(二)考试方式与组织

1.全省统一考试科目。语文、数学、英语、道德与法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9门科目学业水平考试实行书面闭卷笔试。由省教育厅统一领导、统筹管理,省教育考试院具体组织全省实施,市教育局负责全市考试工作的实施和管理。

2.宁德市组织的考试、考查科目。体育与健康和物理、化学、生物3门科目实验操作,实行现场操作考试,具体考试办法另文通知。

3.县(市、区)组织的考试、考查科目。音乐、美术、信息技术3门科目由县(市、区)教育局组织学校具体实施;学校结合学生平时学习表现进行综合评价,确定成绩。学校考试评价方案须经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同意,报市教育局备案后实施。市、县(区)教育局组织过程巡视和成绩评定结果审核。

(三)考试分值与时间安排

1.考试分值。省级统考科目卷面满分分值,语文、数学、英语各150分,道德与法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各100分。体育与健康40分。其他非省统考科目成绩只定合格、不合格。

2.考试时间安排

各科目分年级考试时间安排如下:

年级科目时间

八年级生物实验操作、信息技术4~5月

地理、生物6月中下旬

九年级体育与健康4~5月

物理实验操作、化学实验操作,音乐、美术4~5月

语文、数学、英语、道德与法治、历史、物理、化学6月中下旬

(四)评卷与成绩呈现

1.评卷工作。省级统考科目实行计算机网上评卷。按照省教育考试院统一制定的学业水平考试试卷参考答案、评分标准以及网上评卷有关工作要求,由市教育局组织实施具体评卷工作。

2.成绩呈现方式。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是初中学生毕业资格认定和升学录取的基本依据。各科根据原始成绩,划定五个等级,由高到低位次分别为A、B、C、D、E.原则上每个学科等级人数所占比例依次为:A等级15%、B等级30%、C等级35%,D等级15%、E等级比例不超过5%;A、B、C、D等级为合格,E等级为不合格。

三、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定工作

为了全面反映初中毕业生的发展状况,根据省教育厅要求,以思想品德、学业水平、身心健康、艺术素养和社会实践5个方面为学生综合素质的评定内容,由学校对初中毕业生的综合素质进行评定。评定的组织与程序参照《宁德市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指导意见》(见附件)执行。

评定等级分为A、B、C、D四等,A为优秀、B为良好、C为合格、D为不合格。评定结果既是学生毕业的主要标准之一,也作为普通高中学校招生的重要依据之一。

四、初中学生毕业资格认定

初中学生毕业资格由学校认定,教育主管部门审核。学生综合素质评定“C”等以上(含“C”)、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科目成绩均达到D及以上等级即可毕业。学生毕业当年未能达到要求的,可在离校2年内申请补考相应科目,补考通过的认定为D等级,应予以毕业。

五、录取总分

(一)考试结果总分的组成

语文、数学、英语、体育与健康、道德与法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和生物10门科目的考试成绩,按原始分数、折算分数相结合方式计入中招录取总分。2021年中招录取文考总分为800分,具体如下:

1.语文、数学、英语3门科目,按卷面原始分数计入中招录取文考总分,3门科目满分各150分。

2.体育与健康科目按《福建省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指导意见(试行)》组织实施的考试成绩计入中招录取文考总分,满分40分;

3.物理科目按卷面成绩的90%、化学科目按卷面成绩的60%、道德与法治和历史2门科目均按卷面成绩的50%、地理和生物2门科目均按卷面成绩的30%计入中招录取文考总分。

(二)照顾政策加分。根据国家统一部署,大幅减少、严格控制中招录取加分项目,逐步将加分的激励导向功能转移至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我市将根据省教育厅部署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情况适时修订原有照顾政策。

(三)录取总分的呈现。高中阶段招生的录取总分由“考试结果总分”和“照顾分”组成。

(四)考试等级的使用。中招录取计分科目及未计入中招录取总分的市级统考科目,设定等级底线要求;对未计入中招录取总分的市级统考科目,探索实行等级奖励分政策,防止群体性偏科,确保国家课程实施质量。市教育局根据文理兼顾、全面发展原则,结合实际科学制定各科等级在中招录取中的使用方案。

六、普通高中招生录取办法

(一)合理使用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

市教育局将明确综合素质评价使用的基本要求,普通高中学校要结合办学特色创建,制订具体的使用办法。学校使用方案报经教育主管部门批准后应至少提前一个学期公布,使用情况必须规范、公开。2019年起,普通高中自主招生须使用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2018年秋季入学的初一新生到2021年毕业升学开始,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作为中招录取的重要参考;待条件成熟时,我市将把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作为中招录取的依据之一,探索基于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等级和内容,以量化积分或等级奖励分数方式计入中招录取总分。

(二)完善优质高中定向生和完成义务教育后的特殊群体升学政策

继续实行优质普通高中招生总计划按不低于50%的比例定向分配至各初中学校的做法,定向招生名额向农村初中和无选择生源的城区初中倾斜,促进初中学校均衡提升。完善优质普通高中定向生录取办法,合理控制定向生降分幅度并动态调整。

落实好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就地参加中招录取政策。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享受与当地户籍学生同等的报名、考试、录取待遇。支持普通高中和中职学校通过随班就读、举办特教班等扩大招收残疾学生规模,招生考试机构应为残疾学生参加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提供便利。

(三)完善普通高中自主招生政策

实行普通高中自主招生政策,招收具有学科特长、创新潜质的学生,旨在推动高中阶段学校多样化、有特色发展,满足不同潜质学生的发展需要。

市教育局将根据高中多样化发展规划目标加强统筹,合理确定全市高中学校自主招生时间,严格规范自主招生办法和程序,严格审批学校自主招生方案(含学校特色创建目标任务、基础能力、主要措施、招生范围和人数、招生办法等),并及时将批准的学校自主招生方案汇总报送省教育厅。严禁单纯以学业成绩作为录取依据。全市每年自主招生比例严格控制在我市普通高中招生计划总数的5%左右。经市教育局批准的学校,自主招生比例控制在该校总招生计划的10%以内;经省、市级教育行政部门确认的示范性高中建设学校、高中课程改革基地校、高中多样化发展改革实验校,可适当放宽至15%左右(但不超过100人)。自主招生一般安排在中考后进行。实施自主招生过程中,要重视招收农村学校学生和贫困家庭子女。要切实加强对学校自主招生各环节的监管,及时向社会公开各校的自主招生方案和录取结果。凡被自主招生录取的学生均要参加中考,可不参加中招录取投档。

七、招生管理工作

(一)招生计划管理和考试报名

我市将按照普职招生规模大体相当原则,分县(市、区)、分校一次性下达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计划,自主招生数须纳入学校总招生计划数管理。已连续三年无实际招生或连续三年每年实际招生不足100人的高中学校,要停止安排招生计划。普通高中同一校区高中部招生计划均不得超过1000人、班生额不超过50人。各地要在宁德市中考报名管理平台进行考试报名,并于报名前报名条件等信息;各县(市、区)教育局和高中阶段学校不得在市级管理平台外自行组织报名。

民办高中(含中外合作办学机构,下同)与公办高中享有同等的招生权利,支持民办教育的规范发展,将民办高中统一列入招生计划。市教育局将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要求制定民办高中招生政策,认真审核民办学校招生方案,根据学校实际办学能力逐校下达招生计划。未取得办学许可证(含筹设期间)的民办高中不得参与招生。

市教育局将每年适时向社会公布全市具备招生资质的高中阶段学校名单,并各县(市、区)、各校招生计划。所有高中阶段学校须严格按照市教育局下达的招生计划招生,不得擅自超计划招生,更不得无计划招生。

(二)加强普通高中招生范围管理

严格控制跨市域、跨县域招生校数和招生规模。因国防建设、重大教育改革实验等特殊需要,确需跨设区市招生的公办普通高中,由双方设区市教育局协商同意后,方可组织实施;公办普通高中按照属地原则,在本地范围内招生。我市将进一步严格控制市域内跨县(市、区)招生的公办高中校数和招生规模并规范学校招生行为,对教育教学改革无实质促进作用的,不予批准跨县(市、区)招生。一般情况下,经市教育局批准跨县(市、区)招生的学校,其招生计划不得超过学校当年高中总招生计划数的5%.经省、市教育行政部门确认的示范高中建设学校、高中课程改革基地校、高中多样化发展改革实验校,其跨县(市)招生比例可放宽至10%;学校因所在服务区初中生源暂时不足的,由市教育局和各县(市、区)教育局协商调剂。

民办普通高中跨设区市招生,要符合市教育局的相关规定和要求。申请跨设区市招生的民办普通高中,需市教育局确认后统一发函征求生源所在地设区市教育局意见(内容包括招生人数、招生对象、招生办法、收费标准等),经生源所在地设区市教育局同意,学校向生源所在地设区市教育局提交具体的招生简章,完成衔接后方可向社会公布。未经学校所在地和生源所在地设区市教育局对接确认的民办高中,不得擅自组织跨设区市招生。民办普通高中跨县(市、区)招生政策,由市教育局根据招生规模比例、学校条件等进行核定。

跨设区市招生事项纳入生源地设区市教育行政部门统一招生录取管理。除对招收的学生具有体质、技能特殊要求外,不得安排提前跨市、县招生。跨市、县招收学生的学费按照招生学校正常标准收取,招收计划纳入生源地管理。

八、招生录取管理工作

(一)建立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信息化管理平台

市中招管理部门负责统一组织管理全市所有普通高中及在本地区招生的中职学校招生录取工作。完善全市统一的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信息化管理平台,凡升入普通高中学习的学生,均须经我市招生管理平台统一录取。未在我市参加中考的学生,一律不准录取。

(二)规范各类招生程序

1.严格做好普通高中学籍接续工作

全市普通高中招收的新生须经市中招管理部门审核并办理录取手续。跨设区市招生的在生源地设区市中招管理部门办理录取手续。所有普通高中均不得招收全市划定的普高最低投档控制分数线以下的学生,并确保农村初中和无选择生源的城区初中至少有一定比例学生被优质普通高中录取。跨设区市招收或经自主招生予以降分录取的,不得低于生源地设区市普高最低投档控制分数线。

市中招管理部门核定的中招录取名单是普通高中学生学籍接续的依据。县(市、区)教育局要充分利用全国中小学生学籍管理系统,加强高中招生和学籍接续管理。各县(市、区)教育局要严格按照市中招管理部门确认的普通高中录取名单,在规定时限内通过全国学籍系统为正式招收的学生接续电子学籍档案,对未经设区市中招管理部门确定招收的学生一律不予审核通过。涉及跨设区市招生的,生源地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要依据本设区市中招管理部门的录取花名册,及时在学籍管理系统上办理外地就读学生审核手续。市教育局每年根据全市招收录取结果,适时抽查各县(市、区)教育局办理的升学学籍接续情况。

2.拓宽条件做好职业教育招生

各县(市、区)要积极创造条件,留足职业院校容量,认真做好中职学校招收应届初中毕业生工作,鼓励引导动手能力强、职业倾向明显、有就读意愿的学生初中毕业后接受职业教育。要继续把往届初高中毕业生、退役士兵等城乡劳动者纳入中职学校招生范围,采取积极有效措施,引导他们接受中等职业教育。支持中职学校根据自身办学能力,规范有序开展非全日制学历教育。

(三)强化招生监督检查力度

1.实行“阳光招生”。市、县教育行政部门要严格实行“阳光招生”,主动、及时向社会公布学校招生资格、招生计划、招生专业和录取结果等。要加强招生信息监管,杜绝虚假招生宣传、欺骗误导学生的行为。严肃查处违规招收借读生、择校生等行为;招生结束后,学校不得擅自招收已被其他学校录取的学生;严禁以改革为名乱收费,坚决纠正公办学校变相以民办学校名义招生、收费及举办“校中校”等违规行为,防止公办学校优质办学资源异化和流失;严禁学校、教师干预或代替学生填报志愿;严禁违规跨区域和擅自提前招生,防止恶性竞争,维护正常的教育教学和招生秩序;严禁在中职学校招生中搞区域间、学校间生源封锁和地方保护;严禁初中学校或教师在招生过程中向中职学校索要、收受任何名义的“经费”或实物,严禁虚假宣传欺骗误导学生的行为;未经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中职学校不得以任何名义设立异地分校、教学点。

2.加强高中招生工作监管。严肃招生工作纪律,通过专项督查、暗访抽查、来函来电随查等形式,及时发现、制止、严查各种违规招生行为。落实群众信访举报查办和督办责任,实行重点信访举报直查直办和通报制度。对屡禁不止、性质严重、影响恶劣的乱招生行为,不仅要对直接责任人给予党政纪处分和组织处理,还要严肃追究主管部门有关负责人的领导责任,并进行点名公开通报;对招生中出现的暗箱操作、徇私舞弊等权利寻租、利益输送和失职渎职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九、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要不断加强中考中招工作党的领导,教育部门党组织要切实把握教育招生工作的政治方向,教育纪检部门要切实加强考试命题、招生录取等各个环节的检查监督,切实防范和打击考试招生腐败行为。要充分认识初中教育考试评价改革的重要意义,将进一步准确把握改革的工作要求,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和工作协调,明确各部门工作职责,落实计划编制、考务管理、评卷分析、招生录取等各项具体任务,确定专业考试机构负责考务工作,确保中考中招改革顺利实施。要从维护教育公平、社会稳定大局出发,有机衔接原有做法,科学确定考生志愿填报时段,科学制定招生录取条件和程序,科学划定普高最低投档控制分数线,稳妥推进中招录取改革。

(二)强化教学管理。各县(市、区)和学校要严格落实义务教育课程方案,合理安排教学进度,开齐开足国家规定课程,严禁压缩综合实践活动、艺术(或音乐、美术)、体育与健康等课程课时,让青少年拥有光明的未来。要加强初中学校校长和教师培训,转变人才培养观念,创新学校管理方式和教学方法,加快发展素质教育。要切实加强师资配备、设施设备等方面资源保障,满足正常教学需要。各县(市、区)要定期开展初中学校课程实施情况评估,加强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数据的分析应用,指导教育教学改革。

(三)提升保障能力。各县(市、区)要加强考试招生工作的基本能力建设,严格试卷运送保管等环节的保密要求,确保考试安全。书面考试科目必须安排在标准化考点进行。要以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数据为基础,建成全市统一管理的考试招生报名、录取管理电子平台,探索建设区域内统一的综合素质评价信息管理系统。各县(市、区)要确保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所需经费,严格按照国家教育考试的标准和要求,统一设置考点考场、规范考试程序,并按要求加强考试、评卷及招生管理,确保中考工作有序进行。

(四)做好宣传引导。各县(市、区)要认真做好改革政策措施的宣传解读工作,及时回应学生、家长和社会关切。要加大综合宣传力度,利用网络、电视、广播、纸媒和新媒体等,广泛宣传国家关于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和加快建设现代职业教育有关要求,重点解读和宣传国家助学、教育扶贫、就业和升学等相关政策,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要指导高中阶段学校组织好校园开放日、政策咨询会、宣讲会等活动,加大改革工作政策宣传。

十、其他事项

1.因休学原因转入2018级、2019级的初中学生实行新的学业水平考试制度,除已获得的初中学业考试成绩的科目,须通过其他科目学业水平考试。

第2篇:招标毕业设计总结范文

一、招录对象

国家普通计划招收的籍生源的年应届及往届非师范、医疗卫生类未就业的本科毕业生(含符合政策性规定进我县就业的外籍本科毕业生)。

二、招录岗位设置

(一)单独提前招录9个岗位

县广电局事业中心、县城市资产投资经营公司、县计生微机联网中心、县规划服务中心和县技工学校等5个单位共设9个有相关专业要求的岗位。招录条件及实施办法,待后另行公布。

(二)统一招录65个岗位

1.全额拔款事业单位设10个岗位,作为优秀毕业生选派岗位,毕业生选岗后,原则上到县10强企业服务1年。

2.县人才储备中心设15个全额拔款事业岗位,选岗进入人才储备中心的毕业生分别到十五个镇工作,服务于新农村建设,待镇有关中心事业编制许可时,人事关系转入镇事业中心。

3.“开发区人才交流中心”和“县经贸委人才储备中心”各设20个财政定额补助事业岗位,分别由开发区和经贸委结合开发区企业和全县50强企业人才需求情况委派到相关企业服务,原则上服务期五年,服务期间由县财政每月定额补助500元,保险、住房公积金等应由集体承担的部分由县财政拨付,其余待遇由服务企业按同类人员的工资标准(含奖金福利及工伤保险等)支付。五年后愿意继续留企服务的保留事业编制性质,不再享受财政补助待遇;不愿留在有关企业服务的可以自主择业,不再保留事业编制性质。

三、招录工作程序

1.考核积分阶段(1月8日~月15日)

依据毕业生提供的原始证件,对照考核项目标准,与毕业生本人当面据实结算,得出考核分值,考核占总积分的40%,满分40分,主要考核政治面貌、学位、毕业时间、外语和计算机等级等。其中党员加5分;学士学位加16分;一类本科加3分;往届毕业生从年起算按1、2、3、4、5分递减扣分;外语六级(外语专业八级)加8分,四级加6分;计算机三级及其以上加8分,二级加6分,一级加4分。计算机或英语专业的毕业生如没有计算机三级及其以上级别或英语专业八级的则分别加6分。大学生志愿者加3分。考核分高于40分的按40分计。

2.考试阶段(1月12日~1月16日)

统一招录考试主要内容为省年录用国家公务员和机关工作人员考试大纲中的公共科目,一张试卷。内容涉及马克思主义哲学基本原理、思想概论、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职业道德、语文基础知识、文秘与公文写作、法律、历史知识、管理知识、经济知识、科学技术知识、时事政治等。实行考务与出卷两条线分开,强化考试纪律,保证考试工作严密公正。考试时限为120分钟,满分100分,按卷面得分的60%计入总积分。

3.考试考核成绩公布阶段(1月16日~1月18日)

对考试、考核两项总积分进入前80名的毕业生得分情况予以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4.选岗阶段(待单招结束后实施)

根据岗位设置要求,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选岗,岗位选满为止(凡参加单独提前招考并被录用的本科生不可参加统招选岗)。选岗结果予以公示。

5.体检阶段

按招录名额1:1的比例参加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中的常规项目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招录。体检合格者由人事部门直接派遣到相关单位就业并实行一年试用期制。

四、纪律要求

第3篇:招标毕业设计总结范文

关键词:就业;UML建模;B/S模式;.NET框架

中图分类号:TP31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3044(2013)19-4377-04

大专院校的招生就业处主要负责用人单位招聘信息、毕业生就业数据以及就业信息统计的采集管理,数据量非常大,程序繁琐。因此,就业管理工作存在信息交流不够畅通,政策不够及时,数据处理效率较低,无法满足越来越多的用人单位和毕业生的需要。该文将利用计算机和网络,达到对毕业生就业管理工作中各类信息数据的搜集、处理、统计、报送、管理的目的。一方面拓宽毕业生就业的选择途径,另一方面实现信息化技术在学院就业管理工作中的应用。毕业生就业信息管理系统无疑提供了这一问题的最佳解决方案。该系统结合已有学院就业网站的特点,突出了实用的模块,更加实用、方便,提高对毕业生和用人单位的服务质量。

现在大专院校招生规模不断扩大,近几年毕业生数量逐年增加,面对当前全国高校毕业生就业形势依然严峻,今年有680万高校毕业生面临就业;高职院校毕业生就业压力较大,大专院校在招生、就业、人才培养均面临在夹缝中生存的严峻考验。就业处也面临在就业数据处理、毕业生就业指导、创业教育、职业测评工作中的具体事务性工作大量增加的情况下,为促进毕业生充分就业,逐年提高毕业生就业质量、就业层次,续写学院品牌特色。大专院校的招生就业处都在加大工作力度、采取有效措施、切实推进毕业生充分就业。首先出台文件制度、开展创新创业培训、就业帮扶、职业评定、积极拓展就业渠道、联系用人单位和生源地人社局,提前做好就业工作部署安排,及时处理学生就业信息数据,做好就业前指导服务工作。提高毕业生就业竞争力,保障毕业生充分就业。其次,创新现有就业工作常规模式,升级就业网站系统,充分考虑用人单位招聘需求,通过网络技术获取应聘毕业生的就业信息,并且实现对录用学生的信息筛选、联系、管理。这样不仅为学生提供了更多招聘岗位,还能最大限度简化单位到校选录毕业生的繁琐程序和接待工作。因此,招就处利用计算机和网络,实现了对繁杂就业信息数据的处理工作。实现了大专院校就业工作的网络化管理,增强了为学生、招聘单位服务的能力,这也是大专院校信息化校园建设至关重要的环节。

本系统使用面向对象的分析方法,结合毕业生就业工作特点,分析了招生就业处就业管理工作的需求,就业管理系统既要在物理层面上具有分散性,采用Web访问模式,又要在逻辑上具有集中的特点,能利用已有资源独立工作。本系统利用计算机和网络,实现对就业管理工作中的信息数据进行处理,既能拓宽毕业生的就业选择,又能体现信息化技术的应用能力。大专院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管理系统无疑提供了这一问题的最佳解决方案。

1 本课题国内外研究状况

现在世界上很多国家都推出了适合本国的就业管理政策和措施,部署了相关信息系统。2002年6月俄罗斯教育部门颁布了《关于在教育部下属高职院校建立高职院校毕业生工作安置和就业信息系统的法令》,由此开发了支持青年专家就业的信息分配系统由文献[1]可知,经过几年的发展,俄罗斯的许多高职院校都已经设立了支持青年专家就业的信息分配系统,毕业生的就业都比较顺利。在日本,政府对就业问题格外重视,在《文部省设置法》和《劳动省设置法》中专门规定了文部省在就业方面的职责,实现全国统一的就业制度。西方国家有着优良的教育体制,所以在就业的理论基础和实际应用方面都很有特色,作用也很明显,像欧美的就业率比较高,高校基本都有自己的就业信息网,在就业中扮演重要角色,起主导作用。其他如法国、德国、印度等各国也都有自己的高校毕业生就业体系,颁布了促进就业的法律政策如《就业促进法》、《平等就业法》、《反歧视就业法》等,也规定了毕业生就业的责任,这些制度和措施对我国高职院校毕业生就业都有很好的参考价值。

目前国内关于毕业生就业信息管理系统还缺乏政策的支持和法律的规范,各个高校都是根据自己的需要委托软件公司开发的就业信息网,没有统一的标准依据,因此各自为政,适应性不强。尽管2002年9月,国家教育部了《教育管理信息标准化》条例,作为教育行业的信息化行业标准。但是,该条例缺乏就业网站各本体的设计的标准。尤其是近几年我国高校都在进行数字化校园建设,许多数据信息量大的部门都使用了相应的信息系统,在发展过程中出现经费紧缺,理论不完备,缺乏统一的协调和理论指导问题,而且各个部门容易形成信息孤岛,无论在硬件还是软件上更新速度慢,使得整体信息化使用程度不高。有些高校只有招生就业宣传网,在就业工作使用方面作用很小,即使有了专门的就业信息管理系统,在信息的更新和使用上效率不高,缺乏专门的管理人员,这就出现了信息传递缓慢、组织乏力、信息采集不及时等问题,因此本系统的开发除了解决这些问题之外,也将研究系统的使用状况,以促进高校正确使用信息化技术为毕业生就业提供更好的服务。

2 相关技术理论概述

2.1基于Web系统开发的技术基础分析

本系统的开发主要会涉及的技术有基于Web的三层体系结构(图1)、技术、数据库技术、UML建模技术等。建立Microsoft Visual Studio 2005开发平台,ASP3.0的开发环境,操作系统以Windows XP为主,选择Sql Server 2005数据库方便管理和使用。客户端只要支持Windows系统,IE5.0以上即可,扩大使用的范围。

2.1.1 ASP技术

ASP(Active Server Page)是微软公司开发的代替CGI脚本程序的一种活动服务器网页工具,可以与数据库进行交互,操作简单、轻松,是目前网站开发过程中不可缺少的技术。ASP是一项位于服务器端的脚本编写环境,通过回应用户端的需要来建立动态网页或web使用程序。ASP网页中允许包括HTML标示、普通文档、脚本操作命令以及COM组件等。ASP技术应用非常灵活,既可以在页面中设计交互信息,又可以创建以HTML页面作为客户界面的web程序。因此,ASP有如下特点:

1)展现动态页面技术,实现与客户交互的目的;

2)ASP代码和HTML代码可以出现在同一个文件中,方便修改和调试;

3)ASP程序产生的内容可以用HTML格式或XML格式传送到客户端,保持了良好的兼容性,支持各种浏览器;

4)ASP通过一些内置对象可以从web浏览器中获取用户请求,并以脚本的形式对这些请求进行处理并响应,然后把结果反馈给用户;

5)ActiveX控件具有很强的功能,可以完成如存取数据库等各种各样的交互任务;

6)ASP代码在服务器上运行,只是将结果传送给用户,因此程序保密性很高,防止一些机密算法被窃取。

2.1.2 JSP技术

JSP(Java Server Pages)技术是一种动态网页技术标准,JSP1.0标准是1999年9月公布的,同年12月又推出了1.1规范,目前较新的是JSP1.2规范和JSP2.0规范。JSP技术推出后,受到众多大公司的支持,纷纷开发使用JSP技术的服务器,如IBM、Oracle、Bea公司等,由此迅速推动JSP成为商业应用的服务器端标准技术。

JSP工作原理是通过Java语言编写类XML的tags和scriptlets,来封装产生动态网页的事件。同时网页通过tags和scriptlets访问服务端资源。JSP技术分开处理网页逻辑、网页设计和网页显示,加上可重用的组件技术,使得基于Web的应用程序的开发变得快捷、安全。JSP与JavaServlet一样,Web服务器在收到访问JSP网页的请求时,首先在服务器端执行相应代码,然后将执行结果连同JSP文件中的HTML代码一起返回给客户,对客户端的软硬件配置要求很低,只要有浏览器就即可。Java程序段可以实现动态网页的功能,进行诸如存取数据库、重定向网页等操作。而Java Servlet是JSP的技术基础,而且大型的Web应用程序的开发需要Java Servlet和JSP的配合。

JSP具备Java技术的简单易用,完全的面向对象,多平台支持、强大的可伸缩性、多样化的开发工具支持、服务器端组件支持且安全可靠等特点,是Web应用程序开发的首先技术工具。

2.1.3 数据库访问技术

数据库访问技术日新月异,也日趋成熟,目前有ODBC、DAO、RDO、OLE DB、ADO、RDS和。本系统开发使用Sqlserver数据库,因此主要介绍Sqlserver数据库的访问技术。

ODBC技术为访问各种SQL 数据库提供了一个共同的接口,通过这一接口一个应用程序可以使用共同的代码访问不同的 SQL 数据库管理系统 (DBMS)。ODBC的结构包括四个主要部分:应用程序接口、驱动器管理器、数据库驱动器和数据源。

OLE DB仍然以ODBC为基础,并提供更高级数据访问接口的组件。OLE DB由三个组件构成:数据使用者、数据提供程序及数据服务组件,可以说是一个针对 SQL 数据源和非SQL数据源进行操作的 API。

是一组面向对象类库,是一种与多种数据源进行交互的.NET技术,数据源既可以是数据库,也可以是文本文件、Excel表格或者XML文件。包含五个对象:SqlConnection对象、SqlDataReader对象、SqlDataSet对象、SqlDataAdapter对象和SqlData Command对象。在中连接数据库的就是。

2.2 基于面向对象和UML建模的需求分析

通过面向对象的分析方法和UML建模,对信息系统的需求分析如下:系统服务的对象主要是毕业生、用人单位和分院管理员, 那么系统要实现的基本功能有四项。首先学生用户可以登录、查询、浏览信息,查看、修改毕业生生源基础信息;其次用人单位用户能够管理本单位基本信息以及公司简介、招聘简章,可检索毕业生的基本信息;然后二级管理员(如分院管理员)可以对毕业生生源基础信息修改、添加、维护和审核,生成数据表;最后一级系统管理员可以实现对所有用户功能权限的设置和最终审核,对系统及数据库的整体维护。

本系统中一级管理员的需求是审核用人单位资质、、修改招聘信息、删除、更新招聘信息。功能需求是生成就业数据库、各类就业报表、生成毕业生生源基础信息校对表、生成毕业生派遣审批表、生成招聘单位用工信息表等。审核招聘单位资质、添加、删除、更新招聘信息;审核毕业生资质、添加、删除、更新学生基础信息、汇总、整理、上报毕业生就业信息;、更新校园公告。

毕业生的需求是个人账号、毕业生生源地基础信息、求职简历和就业协议书,搜索招聘信息、查看用工信息、投递简历、填写就业协议书、查看单位回复录用情况、处理招聘单位录用情况。系统实现毕业生在就业网站填写生源地基础信息如姓名、性别、民族、出生日期、生源地、身份证号、学历、专业、主修外语、学制、培养方式;实现毕业生在网站制作个人求职简历,求职意向、实习经历、获奖情况、联系方式等。

招聘单位的需求是单位帐号、企业资质和招聘信息。角色功能是管理用人单位个人资料、管理招聘信息、搜索学生求职信息、查看学生就业信息、处理投递学生简历、选录毕业生。

2.3 基于B/S模式的系统总体与详细设计

采用B/S模式是考虑它的诸多优点,总体设计分基础数据设置模块、两级管理员管理模块、招聘单位信息管理模块、毕业生信息管理模块、综合查询系统模块。系统的功能由四类用户 (毕业生、招聘单位、学院就业处管理人员、分院就业管理人员)组成,各自能相对独立地使用系统。角色有五个分别是毕业生、招聘单位、学院就业管理员、分院就业管理员和系统管理员,如图2所示。

2.4 基于软件可移植性的系统实现与测试

测试是对软件整体功能和性能的总体评估,是软件工程中重要的组成部分,并伴有阶段性测试,使软件隐藏的错误尽可能在早期发现并纠正,通过设计测试用例,分别进行功能测试、性能测试、数据库测试、可用性测试和安全性测试等,保证系统顺利部署使用。

考虑到系统的可移植性以及用户使用的特点,本系统采用了多种软件测试方法。黑盒测试主要测试系统能否满足功能要求,用户输入能否被正确地接收并输出正确结果,以及能否保持外部信息(如数据文件)的完整性等。该方法侧重于软件的外部特性,而忽略软件的内部逻辑结构。单元测试考查模块功能,用于详细设计。集成测试考查模块之间的接口和联系。回归测试防止之前的测试不准而进行的重复测试。验收测试看软件最后能否满足需求,跟当初软件设计的要求是否一致。

3 结论

通过阅读大量的文献资料,探索、测试大专院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管理系统,本系统使用面向对象的分析方法,结合我院毕业生就业工作特点,分析了招生就业处就业管理工作的需求,学院就业管理系统既要在物理层面上具有分散性,采用Web访问模式,又要在逻辑上具有集中的特点,能利用已有资源独立工作。本系统利用计算机和网络,实现对就业管理工作中的信息数据进行处理,既能拓宽毕业生的就业选择,又能体现信息化技术的应用能力。大专院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管理系统无疑提供了这一问题的最佳解决方案。该系统结合学院已有就业网的特点,突出了本校实用的模块,更加实用、方便,提高对毕业生和用人单位的服务质量。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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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篇:招标毕业设计总结范文

关键词 现代职业教育 层次结构 招考制度 构建

中图分类号:G710 文献标识码:A

Construction of Modern Vocational Education Levels and Enrollment System

GUO Shaojun

(Huangshi Polytechnic College, Huangshi, Hubei 435003)

Abstract Higher entrance examination (specifically, undergraduate) vocational schools to highlight the characteristics of vocational education, to build students 'vocational skills-based assessment, taking into account students' culture (language, mathematics) test scores, the overall quality of test scores, grades (English, computer ) test level vocational education entrance examination system.

Key words modern vocational education; hierarchy; recruitment system; construction

1 职业教育的现状分析

(1)从职业教育办学层次分析,现行的职业教育办学层次导致职业教育缺乏吸引力和影响力。我国现行的职业教育办学层次为中职、高职两个层次,最高学历为专科层次,由于职业教育基础薄弱,学历提升缺乏空间,在就业和升学两个方面均呈现先天不足,职业教育遭遇面对学生及学生家长缺乏吸引力、面对企业(行业)缺乏影响力、面对社会缺乏话语权的尴尬局面。作为职业教育基础的中职教育,由于被边缘化和过度市场化,处于“靠边站”的地位,呈现出规模小、质量差的现象,难以支撑职业教育这座大厦。高职教育的生源主要来源于高考低分的普高毕业生,读高职基本上是无奈的选择,由于文化基础普遍较差且缺乏职业教育基础,难以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和产业转型升级对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的要求。

(2)从职业教育招生考试制度分析,现行的职教招生考试制度导致职教生源文化基础普遍较差,发展缺乏后劲。虽说职业教育注重技能培养,但缺乏理论支撑的技能,始终只能停留在经验层面上,无法造就高素质的技术技能人才和创新人才。

高职院校的生源来源于两个方面,一方面为普高毕业生,约占生源总量的90%;另一方面为中职毕业生,约占生源总量的10%。高职院校招普高毕业生,依据高考成绩安排在最后一批录取,几乎网尽了所有参加高考的学生(2013年,湖北高考总分为750分,高职控制线为200分,全省上线学生占参考学生的比例超过90%),依然难以完成招生计划(2013年有超过60%的高职院校参加补录)。该现象说明两个问题,一方面高职院校对学生的吸引力普遍较低,学生不愿选读;另一方面,高职生源文化基础普遍较差。

2 应对策略

2.1 建立符合现代职业教育特征的职业教育层次结构

(1)高度重视职业教育的初级教育对职业教育的发展所产生的潜移默化的作用。初级教育应该在九年义务教育的初中完成,通过职业教育的通识教育使学生了解职业教育,增强职业兴趣,培养职业情感,吸引更多的学生选择职业教育,为职业教育的发展提供富饶的土壤。

(2)大力发展中职教育,充分发挥中职教育在现代职业教育体系中的基础性作用。中职是高中阶段的职业教育,是我国职业教育的主体。中职教育的基础性作用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方面培养中级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和技术工人等技能人才,为现代化建设产业大军中的技能人才队伍提供源源不断的有生力量;另一方面为高等职业教育提供大量的优质生源。

(3)巩固专科层次的职业教育,切实提高高职教育质量。高职高专发展到现在,已占据高等教育的半壁江山,作为重点培养高端技术技能人才的职教层次,要充分发挥其在职业教育中的主体作用,切实提高教育质量,不断提高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和产业转型升级的能力。要逐步实现其生源的主体来源于中职毕业生。

(4)扩大应用技术本科的办学规模,提高职教的吸引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应用技术本科的发展是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的需要,也是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和高等教育大众化发展的需要,作为重点培养技术型、复合型、应用型人才的应用技术本科在现代职教体系的引领作用将日渐凸现。

(5)探索职业教育研究生层次教育,培养具有一定研发和创新能力的高素质人才,系统提升职业教育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和支撑国家产业竞争的能力。

2.2 构建符合职业教育特征的招生考试制度

(1)中职教育作为职业教育发展的基础,兼有为高等职业教育特别是高职教育提供生源,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技能型人才的双重功能,同时还可以起到有效地节约、合理地配置教育资源的作用,应该予以大力发展。政府应该通过强有力的调控手段,使中职学校实际招收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在数量上不低于普通高中,在质量上与普通高中大体相(下转第20页)(上接第12页)当。中职学校招生实行免试入学,初中毕业生凭初中毕业证到中职学校报到,确保人人有继续接受教育的资格和机会。中职毕业生升入高等职业学院(专、本科)继续学习的人数应不低于毕业生总数的80%,其中应该有不低于20%的人数进入应用技术本科学习。

(2)构建职业教育高考招生制度。由于历史和社会现实诸多因素的制约,本文所讨论的职教高考招生制度仅适用高等职业院校对中职毕业生的选拔。

①招生计划的安排。高职(专科)的生源应以中职毕业生为主(不低于80%),以普高毕业生为辅,以社会其他生源作为补充。应用技术本科要确保有20%左右的招生计划用来招收优秀的中职毕业生,同时要有相应的招生计划用来招收高职(专科)的毕业生。每年招收的专业学位硕士(针对应用技术本科的毕业生)达到当年研究生招生数的50%。只有打通升学的渠道,以满足广大学生继续接受高等职业教育的需要,才能打牢职业教育的基础,促进职业教育的发展,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对职业教育提出的新要求。

②招生考试的改革。高等职业院校招收中职毕业生的招生考试应突出职业教育的特征,以考核学生职业技能水平为主(占总成绩的60%),兼顾文化考试成绩(占总成绩的30%)、综合素质测试成绩(占总成绩的10%)和资格测试水平。文化基础考试时间安排与全国普通高考同步,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技能水平的考核时间安排在第五个学期的期末,按照各专业大类依照职业资格体系的中级标准核定考核内容,以考核学生的实际操作能力为主,兼顾学生对相关专业知识的理解和应用能力的考核。以上两次考试均由全省统一命题、统一组织考试、统一核定考试成绩。综合素质的测试则由各行业按照不同的职业要求制定相应的综合素质国家测试标准,由各中职学校完成。要不断扩大高职院校和应用技术本科院校自主招生的权限,各高职院校和应用技术本科院校应根据自己的目标定位制定具有院校特色的学生评价机制和人才选拔方式并向全社会公布,以便考生有针对性地报考。

高校招生考试制度的改革事关国计民生,由于缺乏理论研究和实践经验,进展缓慢。笔者认为,建立现代教职体系应该是教育层次的顶层设计和高职招考制度的构建同步进行,不能用普通高校的招考来代替高职院校的招考,更不能让高职院校的招考变成普通高校招考的附属,要构建现代职业教育的层次结构和极具职业教育特色的职业教育高考招生制度,以稳固职教的根基,提高职教的质量,促进职教的发展,使职业教育真正担负起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重任。

参考文献

[1] 谢红.现代职业教育体系与技能人才成长“立交桥”的构建[J].中国职业技术教育,2013.

第5篇:招标毕业设计总结范文

根据江苏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江苏省教育厅和江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江苏省技工院校*招生计划的通知》(苏劳社培[*]26号)(以下简称“招生计划”)以及无锡市政府办公室《关于我市职业教育深化改革加快发展的意见》(锡政办发[2007]70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现就*年我市技工院校招生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和*精神,深入落实科学发展观和科学人才观,紧紧围绕“学有所教”,健全面向全体劳动者职业教育培训体系,结合无锡经济和社会发展对高素质技能人才的需求,以就业为导向,坚持市场化办学方向,为企、事业单位培养输送具有社会主义觉悟的、有文化的,能熟练掌握本职业(工种)技术理论知识和操作技能的,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技能人才。

二、招生计划和对象

根据“招生计划”,*年我市19所技工院校计划招生总数为17200人,其中无锡市区计划招生1900人,高级技工、预备技师和技师班计划招生6195人。招生对象必须是热爱社会主义祖国的身体健康的应、往届初中、高中、中职、大专和本科毕业生。

三、教育学制和年限

根据培养目标和要求,技工院校教育学制和年限基本确定为:中级技工班(国家职业资格四级)的教育学制和年限一般为初中毕业生起点3年,高中毕业生起点为2年,其中服装、餐饮、宾馆服务、电子等技术含量较低的部分专业,可适当缩短学制;高级技工班(国家职业资格三级)的教育学制和年限一般为初中毕业生起点5年,中职(含中技、中专)、高中起点为2—3年;预备技师班、技师班(国家职业资格二级)的教育学制和年限一般为初中毕业生起点7年,中职(含中技、中专)、高中起点为4年,高级工起点为2年。

四、报名时间和办法

应届初中毕业生由所在学校集体办理报名手续;往届初中毕业生、在外地借读的应届初中毕业生、技(职)校、高中、大专和本科毕业生可直接到招生院校报名。未能继续升学的应、往届毕业生参加劳动预备制培训的,可于8月中旬起到市职业培训指导中心登记、报名(地址:无锡市塘南一支路4号—1,联系电话:85017847)。考生在填报志愿时,须写明学校代码及专业代码。应届初中毕业生报考技工院校,考生所在学校和地区阻止学生报考或截留时,学生和家长可直接向市劳动保障局培训处反映和报名(电话:85024124、85016432)。

五、考查和体检

报考技工院校的考生政治思想品德考查,由考生报考的技工院校负责。市区考生体检由市招办统一安排进行,外地考生体检由当地统一安排进行。色弱考生不能录取化工、铁路行业、运输驾驶、轮机、印刷、工艺美术等专业(工种);色盲考生不能录取的专业除色弱外,还有烹饪、纺织化纤、电工、电子、热加工等专业(工种)。各专业(工种)的考查、体检等具体要求见招生计划表备注栏。

六、录取和登记注册

1.根据考生德、智、体全面考核情况,按考生所填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对填报第一志愿的考生优先录取。

2.技工院校技师班、预备技师班、高级工班进入下一学习阶段时,须先登记毕业再重新登记注册入学。

七、毕业、就业和待遇

1.技工院校毕业生就业根据地区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需要,按照“劳动者自主择业、市场调节就业、政府促进就业”的就业方针,由学校推荐就业或毕业生自主择业。定向委培的毕业生原则上到定向委培的单位就业。

2.技工院校毕业生被推荐录用后,与录用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免除其试用期。

3.技工院校学生毕业时实行“双证制度”,即技工院校学生毕业时须取得技工院校毕业证书和劳动保障行政部门颁发的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就业后按有关规定享受相应的工资待遇。

八、户籍管理

根据省政府《批转省公安厅关于进一步深化户籍管理制度改革意见的通知》(苏政发[*]142号)和无锡市政府办公室《市政府批转市发改委等五部门关于无锡市区中等职业学校外地生源户口迁移及就业有关问题的意见》(锡政发[2006]202号)文件精神,新生在入学时可将户口迁入录取学校所在地,新生户口迁移全部采用计算机管理,具体操作办法按无锡市公安局户政信息处的规定办理。

九、收费标准

技工学校的招生收费按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调整技工学校收费标准的通知》(苏劳社[2000]21号、苏价费[2000]237号、苏财综[2000]133号)和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衔接同类高职院校收费标准的复函》(苏价费函[2005]136号、苏财综[2005]47号)的文件规定执行。学校对经济确有困难的学生可采取减免学费、勤工助学等方式帮助他们完成学业。

十、技校招生工作要求

1.加强招生组织领导。为加强对技工院校招生工作的领导,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并在培训处设立办公室,负责招生工作的组织和实施工作。各技工院校要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加强领导,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录取原则,严格执行有关政策规定,自觉遵守招生纪律,坚决抵制各种违规招生的不正之风。凡违反规定招收的学生,一律无效,情节严重的,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2.合理编报招生计划。各技工院校要根据市人事局、市劳动保障部门定期的全市人才市场和劳动力市场就业情况,加强对毕业生需求的预测分析,要以国家技工学校专业目录为依据,结合国家职业标准和学校的办学条件,优化专业设置,规范专业名称,合理设置专业(工种)和编报招生计划。各技工院校应按全市统一部署和规定程序实施招生工作。未经市劳动保障局同意,各校不得擅自变更招生方式和招生规模。

3.切实加强专业建设。各技工院校要根据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和企业用工的需求,以市场为导向,做好市场需求预测。切实加强专业建设,科学确定相关专业(职业)的招生数量和培养规模。对毕业生供大于求或学非所用的专业,市劳动保障局将采取必要措施加以限制直至停止招生;已进行职教资源整合的学校要通过论证,明确专业发展方向,形成各自的专业特色。

4.着力提高办学质量。各技工院校要坚持按需招生、按需办学的原则,积极扩大定向培养、委托培养面,促进招生就业的紧密结合,畅通就业渠道。要结合年度技工院校十项目标管理考核、申报重点技工院校评估以及有关项目考核等专项工作,对学校的基本办学条件和专业教学条件的达标、师资队伍的建设、教学计划的规范制定和实施、正常教学活动和培训措施的落实、毕业生就业渠道的畅通等方面进行检查和整改,提高技工院校教育教学质量。

第6篇:招标毕业设计总结范文

根据省教育厅推动普通高中布局调整、扩大优质资源、普通高中教育和高中阶段职业教育大体相当、公办学校和民办学校统一管理的要求,市教体局将结合今年初中毕业生及中考报名情况、上一年度学校计划完成情况等,制定本市2017年公办和民办普通高中招生的具体计划,分解到各县(市)及市直普通高中(另文下发)。各县(市)根据市教体局下达的普通高中计划,合理制定本地2017年普通高中到校具体计划报市教体局,市教体局在汇总、综合平衡并报省教育厅备案后,及时将全市各普通高中招生计划统一发文并通过市教体局网站等向社会公布。

(二)普通高中招生录取

1.招生对象。2017年普通高中招生对象为参加省、市和学校统一组织的初中毕业学业考试、考查和综合素质评价,其结果达到普通高中招生录取要求的应届初中毕业生。

2.招生录取的原则和标准。普通高中学校招生坚持“全面衡量、综合评价、尊重志愿、择优录取”的原则。普通高中学校招生录取的依据是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省统考科目成绩和体育、理科实验操作考试成绩,下同)和综合素质评价的结果。普通高中学校在达到学业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定等级要求的考生中,根据招生计划和考生志愿,按照学生学业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录取为省、市示范高中的考生和定向录取的考生综合素质评价等第必须达到2B2C以上。一般普通高中录取的考生综合素质评价等第原则上应达到4C以上。安庆市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操作表、登记表沿用去年的样式,各地各校应在6月12日前完成此项工作,并将结果报教育主管部门,市区的报市教育招生考试院。在外地就读的我市户口应届考生由就读学校提供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并加盖当地县级以上(含县级)教育主管部门公章,报我市相应县(市)教育主管部门审核汇总,市区的报市教育招生考试院。

3.录取批次和志愿填报。

2017年安庆市区中招录取共分四个批次。

第一批次,省示范高中设置A、B、C三个平行志愿,每个志愿仅能填报一所高中,包括报考学校的统招(含定向)志愿,省示范高中自主招生和特长生在第一批次录取前录取。

第二批次,省市示范高中联盟共建实验班,设置A、B两个平行志愿。

第三批次,普通高中(含市示范高中、民办高中),设置A、B、C、D、E五个平行志愿。普通高中自主招生和体育特长生在第三批次录取前录取。

第四批次为中职对口升学高考班,设置A、B两个志愿。

各志愿批次按录取先后顺序分为若干个志愿轮次。各县(市、区)教育局负责所辖初中学校的志愿填报登记。各地、各校要积极引导考生填报不同层次的普通高中志愿,但不得强行要求或代办。严禁初中学校教师干预或代替学生填报志愿;严禁初中学校或教师招生过程中向招生学校索要任何名义的经费或实物。市教体局将加强对初中学校规范指导学生填报志愿工作进行督查、考核。

4.指标分配和录取原则。按照省教育厅要求,今年安庆市区省示范性普通高中继续按招生计划的80%指标定向分解到初中学校,省示范高中定向指标到校生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不设置省示范高中指标到校生最低录取控制线(但须达到普高招生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若未达到普高招生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所剩指标将面向所有考生按照志愿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补录)。

定向指标原则上根据各初中实际在籍、就读满三年且报名参加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的毕业年级学生数,按比例切块分配,严禁将指标分配与初中升学率挂钩。对于各地出现的诸如异地扶贫搬迁、农业转移人口等政策性特殊情况,由各县(市)教育行政部门结合本地实际做出具体规定,报经当地政府同意后公布实施。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实行100%的指标分解。鼓励和支持辖区内示范高中联合招生,各校按生源成绩平行分配,逐步形成示范高中公平竞争机制。

随迁子女在安徽省流入地参加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和报考普通高中学校,与当地学生执行相同的高中招生政策。在外市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的学生,可以回户籍所在地报名参加考试录取,由教育行政部门集中设立报名点,并根据报名点报考人数,按照省示范高中定向到校的比例同等分配定向指标。

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安徽省军区政治部转发教育部办公厅总政治部干部部关于进一步贯彻实施〈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办法〉的通知》(皖教秘基〔2013〕57号)精神,现役军人子女享受转入初中省示范高中分配指标。

5.严格执行招生计划。普通高中招生计划下达后,各地要维护计划的严肃性,不得随意变更。各地公、民办普通高中不得超计划、超班额招生,不得招收普通高中最低录取分数线以下的学生。公办普通高中一律不得跨省辖市招生。全市普通高中新生严格按照市教体局统一招生录取结果建籍。根据省教育厅要求,对擅自扩大招生计划或自行录取普通高中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下的考生,一律不予建立学籍,不发放普通高中毕业证书,对违规招生的学校将予以通报批评,取消其当年评先评优资格,是示范高中的,取消其示范高中称号。对今年在招生等规范办学行为方面被查处的学校,2018年将按照不低于2017年招生计划10%的比例相应减少其招生计划。

安庆市城区所有普通高中录取通知书将加盖“安庆市教育招生考试院监制”印章,没有加盖此印章的录取通知书,一律无效。

同城范围内(含县域内)的普通高中学生严禁借读,各普通高中必须严格执行。已经正式录取的学生,无故不到录取学校报到,逾期视为主动放弃普通高中就学资格,招生学校不得为其申请建立学籍。

各学校要严格控制班额,不得实行大班额编班,班额不得超过54人。

6.进一步规范民办普通高中招生。根据省教育厅规定,民办普通高中招生纳入所在市、县(市、区)统一管理,其招生计划和办法由所在市、县(市、区)教育部门批准。民办普通高中必须依据教育主管部门下达的各类招生计划及相关招生政策制定招生简章、广告及招生方案,且须经当地教育主管部门审批备案后方可向社会公布。民办普通高中统一招生计划实行与当地公办学校同等管理。民办学校要划定最低录取分数线,原则上可在当地普通高中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下浮20分。

各民办高中不得擅自扩大招生计划或自行录取当地教育主管部门划定的普通高中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下的考生,出现此类情况,一律不予建立学籍,不予发放普通高中毕业证书。各校不得私自招收未经教育主管部门批准录取或已被其他学校录取的新生。严禁买卖学籍,不得委托其他学校代为招生或为其他学校学生挂靠学籍,严禁以其他学校名义进行招生,严禁虚假、不实的招生宣传,严禁欺骗、误导学生的行为。市教体局将严格把关,规范招生行为,及时清除挂靠的学籍。

严禁民办普通高中违规设立大班额班,违规接收借读学生和乱收费,对违反相关规定的学校,教育行政部门将予以通报。民办普通高中违规招生等受到省、市教育主管部门通报的,年检一律作为不合格处理,限期整改,并按照省教育厅规定削减10%招生计划,直至取消其下一年招生计划。按照省教育厅要求,没有取得办学许可证的民办普通高中(含筹设期间)不得参与招生。

各初中学校严禁向没有在我市进行招生备案的外市民办普通高中学校提供学生的基本信息,学校和教师不得组织学生赴外市报名;严禁初中学校教师干预或代替学生填报志愿;严禁初中学校或教师在招生过程中向招生学校索要任何名义的经费或实物。不得为学生赴外市报名提供综合素质评价、学业成绩、学籍信息等证明材料。由于初中学校工作不力,导致流失学生出现入籍问题,由初中学校承担责任。引起家长上访的,由县(市、区)教育局和初中学校负责接访和处理。

7.鼓励自主招生和联合招生

为推进课程改革、促进创新人才培养和高中优质特色发展,支持各地选择示范高中在一定范围内开展自主招生,支持各地开展普通高中联盟共建办学,支持辖区内示范高中联合招生。

安庆市区2017年自主招生和联合招生情况如下:

一是安庆一中面向市域自主招生150人。其中,在安庆市城区自主招收素质全面、有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的特长生80人,待安庆一中龙山校区建成时,纳入到统招计划;在县域自主招生70人(含教育扶贫专项计划、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以及“家庭特困、成绩特优”的“珍珠班”学生)。

二是安庆二中东校区艺术类自主招生50人,其文化课成绩不得低于普高招生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

三是安庆七中自主招生40人。从高一到高三成建制组班。

四是安庆市外国语学校出国班自主招生不超过25人。

五是安庆城区体育特长生采取分校分类自主招生:安庆一中、安庆二中招收田径类各8人、石化一中招收田径类4人和足球类6人、安庆七中招收田径类4人和排球类12人、安庆九中招收田径类和体育舞蹈类共4人,安庆十中招收足球类12人、安庆十一中招收篮球类8人。体育特长生均纳入统招计划。体育特长生中考成绩(总分820分)需达到公办普通高中最低录取控制线。其中,具有国家一级、二级运动员资格的初中毕业生,或在省教育厅、省体育局举办的体育比赛(限省运会青少年项目)中获得个人项目前八名或集体项目前四名的运动员,中考成绩(总分820分)需达到公办普通高中最低录取控制线的80%。体育特长生专业测试方案由各校制定并于5月31日前报市教体局批准。体育特长生报名时间为6月17日—18日,资格审查时间为6月19日。资格审查工作由市教体局相关科室和学校共同完成。测试工作由学校组织实施,测试全程需录像,并可聘请家长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行风监督员、新闻媒体等参与观摩和监督,测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学生确认后公示3天。录取时在中考文化课成绩达标的学生中,依据体育专业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录满招生计划为止。报名参加体育特长生的考生只能选报一所学校,各校体育特长生专业测试时间一致,为6月21日上午9点,若遇恶劣天气则顺延。拟录取的特长生要与相关学校签订协议,明确在录取后的就读阶段承担的训练、参赛任务。

六是继续实行省、市示范高中联盟共建实验班(联招):石化一中与广圩中学、安庆七中与杨桥高中联盟共建办学,各举办一个共建实验班50人。共建实验班设在市示范高中,纳入第二批次招生,班主任和学科教师主要由上述两所省示范高中担任,实行教师定向交流,实验班与对应省示范实行统一教学计划、统一学科测试、统一学情分析、统一生涯指导。

第7篇:招标毕业设计总结范文

[关键词]高校 广告专业 课程开发 对策

[作者简介]杨丽君(1979- ),女,河南开封人,黄河科技学院商贸学院经济系,讲师,硕士,研究方向为区域经济管理。(河南 郑州 450000)

[中图分类号]G64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3985(2013)21-0124-02

近年来中国高校扩招速度很快。仅河南就有河南大学、郑州大学等多所本科院校成立了广告学本科专业。专科也发展迅速,河南旅游职业技术学院、河南职业技术学院等众多高职院校均设有广告学专科。河南的教育水平在全国处于中等,可看作全国教育的平均水平。郑州是河南的省会,期望通过对郑州高校广告专业教育的研究,对全国高校专业设置提供借鉴。本文所研究的广告专业是指高校开设的专业名称中含有“广告”一词的专业。此次研究发现河南高校开设的广告专业为“广告设计与制作”“影视广告”“广告与会展”三个专业。此次研究的院校数据统计截至2009年1月底,高校师资及学生情况的数据取自河南省教育厅网站或实地调查获得。

一、郑州高校广告教育基本情况

1.广告专业开设情况。郑州共有高校55所,其中本科院校15所、独立学院10所、高职院校23所、招收普通班的成人高校7所。开设广告专业的院校有21所,占郑州高校总数的47.7%。本科阶段15所学校中,开设广告学专业的有河南大学、郑州大学、河南财经学院、河南农业大学、郑州航空管理学院、中原工学院、黄河科技学院7所,占15所本科院校的46.7%。7所本科院校2008年共招收广告学本科生442人,2007年招收264人,2006年招生243人,2005年招生202人,4届合计在校本科生1151人。郑州高校高职专科开广告专业的有河南工程学院、郑州轻工业学院、郑州电力高等专科学校、河南商业高等专科学校4所本科院校,河南职业技术学院、河南经贸职业学院、郑州交通职业学院、河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郑州信息科技职业学院、河南农业职业学院、河南财政税务高等专科学校、郑州科技职业学院、郑州华信职业技术学院等共13所高职院校。专业名称分为“广告设计与制作”“影视广告”“广告与会展”三种。2008年专科招生966人,2007年招生671人,2006年招生463人。郑州高校共有广告类本专科在校学生3251人,占郑州高校本专科在校生总人数530059人的6.1‰。

2.郑州高校教师及广告专业教师情况。郑州高校共有专兼职教师39249人。其中专任教师合计29949人,本科院校专任教师21541人,占专任教师的71.9%;专科院校专任教师8408人,占专任教师的28.1%。外聘教师总计9300人,本科院校外聘教师5505人,占外聘教师的59.2%;专科院校外聘3795人,占外聘教师的40.8%。专兼职教师整体比例为3.2∶1,本科院校专兼职教师比为3.91∶1,专科院校专兼职比为2.22∶1。副高以上职称的11012人,占专兼职教师总数的28.1%。郑州高校广告专业的专业专兼职教师总数190人。其中专任教师121人,本科院校专任教师68人,占专任教师的56.2%;专科院校专任教师53人,占专任教师的43.8%。外聘教师总计67人,本科院校外聘教师37人,占外聘教师的55.2%;专科院校外聘30人,占外聘教师的44.8%。专兼职教师整体比例为1.81∶1,本科院校专兼职教师比为1.84∶1,专科院校专兼职比为1.77∶1。副高以上职称的47人,占专兼职教师总数的24.7%。独立学院开设广告专业的院校基本没有自己的专业教师,完全来自所属高校的师资,是以外聘教师为主的教师团队。

3.郑州市高校广告专业专业课开设情况。郑州市高校本科阶段的广告专业都称“广告学”,隶属于经济传播学学科。本科阶段广告专业的人才培养目标主要定位在培养一批具有基本的广告专业理论知识,拥有较宽综合学科知识,可以在新闻传播部门、广告设计公司和企事业单位的宣传部门进行广告创意策划、广告设计制作、市场调查营销和分析的专业广告学的合格人才。主要的课程有广告学概论、传播学概论、广告史等,还有广告摄像与摄影、广告效果研究方法、中外广告法规等选修课程,让学生在掌握基本广告理论知识的同时选择自己喜爱的广告具体方向进行发展。郑州市高校专科阶段的广告专业名称分为“广告设计与制作”“影视广告”“广告与会展”三种。“广告设计与制作”“影视广告”两个专业招收艺术生为主。这两个专业的学生培养目标为:通过对基础广告学理论知识的学习,初步掌握必要的广告知识技能,在产品包装和书籍装潢中具有设计能力,在企业策划和广告文书的设计中具有创意的合格人才。课程的设置以设计色彩、设计素描、Photoshop 为主,辅助选修标志设计、版式设计、展示设计、外观设计等课程,进行专业化的发展和培养。“广告与会展”招收文理类考生,部分院校“广告设计与制作”也招收文理类考生。这两个专业的培养目标综合了本科专业的部分内容,除了设计类课程外,还注重广告策划、市场营销、公关策划能力的训练。课程开设也是综合了广告学本科和设计类专科的课程,课程设置广告学、广告设计基础、电脑图文设计、广告创意、广告管理与法规等。

4.郑州市高校广告专业毕业生就业情况。广告专业本专科就业定位大体相似,此类专业的毕业生就业去向一般都是广告公司为多,毕业以后也主要是从事广告策划、广告设计和广告等与专业有关的工作;在报社、网站、电视和杂志等宣传媒介从事广告制作和广告经营管理的工作;在各类包装公司,艺术公司和出版社进行相关的出版工作和包装设计;在公司、商场、企业广告部门和相关的服务部门进行广告策划和设计工作。河南省2009届共有高校毕业生30.31万人,截至2009年10月19日已就业23.25万人,就业率达到76.7%。 截至2009年11月河南省高校广告专业2009届毕业生665人,已就业519人,就业率为78.1%。

二、郑州市高校广告教育存在的问题

1.师资队伍不足。郑州高校广告专业教师师资队伍总数占郑州高校教师总数的4.8‰,而广告专业学生占郑州高校学生的6.1‰,这表明广告专业师资力量不足。郑州高校教师中副高以上职称教师占教师总数的28.1%,广告专业教师中副高以上职称的比例为24.7%。数据显示。郑州高校广告专业副高以上职称教师比例较低。

2.教学大纲不明确。在中国,广告专业的教育教学只有二十多年的历程,在这个短暂的过程中,逐渐形成了以厦门大学、中国传媒大学等为中心的一大批本科院校,形成了最早的一批比较完整的广告专业教学大纲体系。然而,对于高职院校和民办院校的新兴广告专业教育,具有特色广告专业教学和广告市场特色的教学大纲还是相对比较匮乏的,不少高职院校和民办院校的教学大纲都是从本科院校的教学大纲直接“嫁接”过来的,所以高职专业的广告课程设置和本科阶段没有任何差别,根本谈不上特色和目标,学科设置不合理,没有突出高职院校教育的实用性,脱离了根本的高职教育培养目标。纵观当前高职院校和民办院校的广告专业教学课程的设置,会发现没有一个明确的总体教学目标,无法指导实际的教学活动,所以造成了课程设置一片混乱,对教学秩序的有序进行没有任何帮助。

3.学生的毕业就业方向不明确。广告学在我国是一门新兴的具有很强综合性的实用性学科,这门课程在高职院校和民办院校的设置,主要是为适应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培养更多的具有广告理论专业知识人才而开设的。广告专业就是通过学生基本广告理论知识的学习和实践,最终掌握广告学基本理论和宽广的文化知识,可以在广告公司、新闻传播部门和企事业单位的宣传部门进行广告的设计、传播和管理、市场调查和分析的工作。对比分析我国当前的学习模式,特别是职业教育和民办教育,注重培养学生的时间管理和动手创新能力,并不是去研究学科的意义和价值,重要的是有更多的学生在毕业之后可以自己动手进行广告设计和操作,适应眼前这个变化的市场。在具体的教学环节中,教师有必要对学生讲述营销策略和经济运营的基本常识理论,可以让市场来调节学生毕业的走向,让学生有更多的机会进入社会进行锻炼和实践。

三、郑州高校广告教育的对策

1.师资力量提升对策。目前开设广告教育的高校师资力量不足,专业开设时间相对较短是造成这一结果的原因之一。开设广告专业的高职院校和民办院校应该重视高素质教师的引进和培养工作,一方面要聘请一些具有高学历和实践能力的教师,优化教师的构成结构;另一方面要加强对自己院校教师的培训,让更多的教师可以获得专业知识的训练和学历的认可。加强教师的动手实践能力,通过校企合作的形式给教师提供更多的实践机会,让理论知识切实运用到实际的操作过程中去,增加教师的专业技能,让课堂的教学更具有针对性,把专业技能的学习作为培养的首要目标。

2.教学特色对策。广告专业课程应以市场对广告人才的需求为依据来设置。高校必须重视专业建设,及时调研、分析总结,调整课程设置,努力把这个新生专业建设成高校自己的优势和特色专业。在分析广告教育专业的地位和作用的基础上,编纂出适合各高校自身的教学大纲,引进和借鉴国内外的经典广告教学案例,并辅助于一些基本的广告法律法规类知识。一定要突出教学大纲里面的主干课程,尤其是技巧性比较强的课程,比如PHOTOSHOP,FREEHAND,3DMAX等专业软件的学习,更好地运用特色教学大纲指导高等院校广告教育。及时进行课程开发也是解决广告教学特色及就业方向的有效应对之策。德国的“双元制”课程开发模式可以作为我国本专科阶段的广告专业课程开发的借鉴。双元制课程开发模式注重企业和学校的结合,以企业为主;注重理论与实践的结合,以实践为主。根据企业的实际需要确定开设课程的名称及先后顺序。在课程开发过程中,召开实践专家访谈会,确定本专业的典型工作任务,进而进行课程调整,使广告专业的课程设置更适应实际需要,合理安排教学进度表,使之更加适应学生学习规律。

3.就业方向对策。通过德国的“双元制”课程开发,确定本专业的就业方向,根据就业方向调整本专业的课程设置。可以尝试在本专科广告学专业开设类似研究生教育的专业方向,在广告专业下设置不同的专业方向,高年级学生实行专业方向培养,针对广告就业中的特定岗位进行强化学习,使学生毕业后马上能适应工作需要。开展校企合作,吸引广告公司到学校创办分支公司,将广告公司的部分工作交给学生完成,也是提升学生就业能力的有效途径。将广告公司引进学校,还可以引进广告公司的资深人士承担部分教学任务,弥补教学师资的不足。

[参考文献]

第8篇:招标毕业设计总结范文

1.1招生规模

四川有省属医药院校五所,其中本科医学院校四所。2006年以来的五年间,四所本科院校的医学类专业本专科招生总规模明显增加(增幅达48.8%),其中以2007年同比增幅最大(本、专科分别为26.7%和56.1%),以后逐渐趋于稳定。近两年医学本科专业招生相对平稳,而专科专业增幅仍然显著(2010年同比增加19.3%)。我们将2006至2010年间四所医学本科院校医学类专业本、专科招生数与同年四川省医学类专业招生总数进行比较(表2),发现四所省属本科院校医学类专业的本科招生数占当年四川省医学类专业本科招生总数的73.0%至82.8%(合计占80.1%),而专科仅占当年同类专业招生数的7.8%至18.4%(合计占12.0%),说明四所省属院校是四川省医学本科教育的主要基地,而专科教育主要由省内其他专科(高职)院校承担,符合四川省高等教育的总体规划。

1.2本科专业设置

四川省属医学院校医学类本科是四川省医学本科教育的主力军,那么其专业结构如何,是否能满足四川省社会发展的需要,是必须认真研究的问题。社会的进步、教育对象的变化及学科的发展都直接影响着高校的专业设置和调整。现行本科专业目录及专业管理办法是1998年制定实施的,距今已经有十多年时间,明显存在着以下问题:一是不能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社会需求的变化;二是不能适应高校多类型、人才培养多规格的需要;三是新兴学科和交叉学科专业设置困难,不利于复合型、创新型人才的培养;四是与研究生培养《学科目录》存在专业衔接问题。2010年教育部组织专家对本科专业目录进行修订,并于2012年颁布。我们按照教育部高校学生司编印的《2005年普通高考报考手册》[5]之专业目录(以下简称旧目录)及2012年教育部颁布的专业目录(以下简称新目录)统计分析省属医学本科院校有关医学类专业的设置,结果表明:按旧目录计算,医学类本科共设有8类(一级学科)36个专业,四川省于2010年在临床医学专业下又增设了全科医学,故总计按37个专业计算;专科设5类27个专业。按旧目录一级学科专业计算,泸州医学院、川北医学院、成都中医药大学和成都医学院分别有6、6、5、4个一级医学学科招收本科生;按二级学科专业计,四所院校设置的本科专业数由高到低依次为成都中医药大学14个,泸州医学院12个、川北医学院11个和成都医学院9个;即使按2011年招生专业数最多的成都中医药大学计算,其本科专业的设置率仅为37.8%(14/37),且中医药专业占二分之一。按旧目录所列27个专科专业计,2010年成都中医药大学以12个专业(占专业总数的44.4%)高居榜首,川北医学院、成都医学院和泸州医学院依次为4、3、1个专业。按新目录统计,成都中医药大学医学类专业设置率为34.1%(15/44)、其次为泸州医学院29.5%,川北医学院25%和成都医学院22.7%。需要指出的是四所院校本科专业重复率达60%,只有法医学、眼视光学、临床药学、藏药学、针灸推拿学、药物制剂等专业没有重复设置。按新目录计,四所本科院校均未开设眼视光医学、精神医学、放射医学、食品卫生与营养学、妇幼保健医学、卫生监督、全球健康学、药事管理、药物分析、药物化学、中药制药、中草药栽培与鉴定、医学实验技术、医学影像技术、口腔医学技术、听力与言语康复学等专业,可见四川省属医学院校学科及专业建设显得十分薄弱,难以满足社会对医疗卫生事业发展的全面要求,也从一个侧面反映了我省食品卫生与监督、中药产业、精神卫生、预防保健等方面人才匮乏。

1.3本科各专业招生数量与构成比

从各专业的招生规模看,2006至2010年间,省属医学院校在11类医学专业(新目录一级学科)中仅有基础医学没有招生,一方面可能是因为基础医学的办学条件(包括师资队伍、实验室建设等)要求高,省属院校达不到相关要求,也可能是因为该专业学生的就业存在较大困难(因为从事基础医学工作者对科研能力的要求较高,本科毕业生难以企及),其余10类专业均招收本科生。由于从事法医工作人员不计入卫生技术人员,故在此不予统计。四所院校的临床医学类专业(包括临床医学、麻醉学和医学影像学)规模最大,五年共招收19148人(占总招生人数的42.3%),其次是护理学(14.7%),中西医临床医学、医学检验、医学影像学、中医学、药学、中药学、麻醉学所占比例分别为8.3%,6.1%,4.8%,4.1%,3.9%,3.9%和2.6%,其它专业所占比例仅为0.2%~1.7%。考虑到临床医学类、中医学类、中西医结合类、预防医学、口腔医学均是执业医师的来源,故合并计算总数为25823,它们与药学(含中药学)、护理学、医学检验专业招生人数之比分别为1∶0.15、1∶0.22和1∶0.09。按四类执业医师进行分类比较,临床医学类、中医类(含中西医结合类)、口腔医学类和预防医学类专业五年招生所占比例分别为74.2%、21.4%、1.9%和2.5%,与2010年四川省四类执业(助理)医师构成比(分别为71.0%、21.4%、4.2%和5.4%)基本一致(r=0.9998,P<0.01)。由此可见,四川省护理、药学及医学检验(尤其本科以上学历)人才匮乏以及公共卫生和口腔执业医师相对不足的现状在短期内难以改变,这种现状与目前相应专业的招生比例有明显的相关性。

2医学专业毕业生质量

我们曾分析并认为医学专业毕业生能否成为一名合格的卫生人才,需要一个检验的标准,而执业资格考试是行业准入性考试,是评价申请者是否具备从事相关工作所必须的专业知识与技能的考试,同时也应是检验大学专业教育水平的标准[6]。医学类专业毕业生最终能否进入卫生技术队伍行列,需要通过执业资格考试。需要关注的是,2005至2009年间,全国临床医学本科专业毕业生首次参加临床执业医师资格考试的通过率呈逐年下降趋势,2009年仅为52.06%。四川某高校2008年临床医学专业本科毕业生的执业医师资格考试通过率为64.23%[7]。黄海溶等[8]报告2007年海南医学院和其他学院毕业生临床执业医师资格理论考试通过率仅为39%和30.2%,同比显著下降。某省公共卫生执业医师资格考试总体通过率甚至只有24.89%[9]。伍洪波等[10]的研究表明执业医师资格考试成绩受最高学历、单位所属、毕业年限等因素的影响。由此推测专科毕业生的考试通过率可能更低。有资料显示:新疆临床医学专科毕业生执业医师综合笔试通过率仅为13%-19%,明显低于同期本科毕业生的水平[11]。由于四川省招收医学专科学生占本专科招生总规模的一半以上,如果其执业资格考试通过率太低,将明显影响执业医师队伍的建设与发展。那么,其他专业的教育质量如何呢?山东省2002年度共计8169人参加了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其总体合格率为仅为26.8%(药学28.3%,中药学24.4%)[12]。如果四川省执业药师资格考试通过率也如此(未见报告),实在令人担忧。由此可见,目前医学教育的质量不容乐观,如果任其发展下去,势必导致大量医学毕业生“失业”,出现一种一面是大量医学专业毕业生进入社会,而另一面是卫生技术人才依然缺乏的尴尬局面。

3小结

第9篇:招标毕业设计总结范文

根据《福建省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闽政〔2016〕20号)及《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印发福建省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闽教基〔2018〕66号)有关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从2021届初中毕业生开始实施。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强化立德树人,加快内涵建设,深化课程教学改革,深化考试招生综合改革,建立完善科学合理、客观公正的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二)基本原则

1.坚持育人为本。坚持正确的育人导向,遵循教育发展规律,优化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功能,逐步建立多元多维的评价体系,为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奠定基础。

2.坚持普职平衡。关注高中阶段教育协调发展,统筹制定招生政策,合理调控普通高中招生规模,积极拓宽中职学校生源渠道,广泛开展学生发展指导,引导学生选择适合自己的高中阶段学校。

3.坚持公平公正。把促进公平、公正、公开作为改革的基本价值取向,健全体制机制,完善规章制度,切实保障考试招生机会公平、程序公开、结果公正、监督有力。建立以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为依据、综合素质评价为参考的多元录取考试招生制度。

4.坚持统筹推进。循序渐进、稳妥实施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与高中阶段招生考试的改革,加强普通高中教育、职业教育之间的衔接。正确处理教学与考试、考试与招生、招生与管理等关系,确保考试与招生工作高效、有序地实施。

(三)采用模式

实行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与高中招生考试“两考合一”。试行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与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相结合的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录取模式。

二、考试的组织与实施

教育部《义务教育课程设置实验方案》所设定的语文、数学、英语(含听力,下同)、体育与健康、道德与法治、历史、物理、化学、生物、地理、音乐、美术、综合实践活动课程中的信息技术(以下简称信息技术)13门科目,均纳入初中学业水平考试范围,分为考试科目和考查科目两类。凡有莆田学籍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和往届生在就读学校网上统一报名。

(一)考试科目组织

1.考试科目组织

考试科目由市教育局统一实施和管理

2.考试科目

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道德与法治、历史、地理、生物、体育与健康。地理、生物在八年级结束时考试,其他科目在九年级结束时考试。体育与健康考试项目以当年具体文件为准。

3.考试时间

考试时间3天(具体时间以省教育厅文件通知为准)。

4.考点设置及准考证号编排

各县区(管委会)教育行政部门应本着公平公正、方便考生、便于管理的原则设置考点。每个考点原则上要有两所学校(含两所)以上的考生,具体实施办法以省考试院当年具体文件要求为准。考生准考证号由市中招办组织各县区相关人员进行现场电脑随机编排。

5.成绩呈现

(1)考试成绩分值

文化科目卷面满分值如下:语文150分、数学150分、英语150分、物理100分、化学100分、道德与法治100分、历史100分、地理100分、生物100分。

(2)录取投档分计算,投档分由文化分、体育分、等级奖励加分、照顾加分四部分组成。其中文化分和体育分计算方式分别为:

2021年起,语文、数学、英语、道德与法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和体育与健康等10门科目的考试成绩,按原始分数、折算分数相结合方式计入考试总分。考试总分为800分,其中:语文、数学、英语各150分,均按卷面原始分数计入中招录取总分,体育与健康满分40分;物理按卷面原始分数的90%折算,化学按卷面原始分数的60%折算,道德与法治和历史按卷面原始分数的50%折算,地理和生物按卷面原始分数的30%折算,这六个科目均以折算分计入中招录取总分。

(3)科目等级划等方法

2021年起,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道德与法治、历史、地理、生物、体育与健康10门科目根据原始成绩,划定五个等级,由高到低位次分别为A、B、C、D、E。各科目A等级人数为报考人数的15%(遇同分全部计入,下同);B等级以上(含B等级)人数为报考人数的45%;C等级以上(含C等级)人数应不少于报考人数的80%,D等级以上(含D等级)人数应不少于报考人数的95%,剩余学生为E等级。

(4)2021年起九年级异动考生的生物、地理成绩认定办法

九年级由外省转入我市的考生,必须补充参加中考生物、地理两门科目补考,并按补考成绩计分,并统一划定等级。由省内其他地市转入莆田并已参加转出学校所在市同年生物、地理两门科目考试的,在参加莆田市中考报名时,需提供转出学校所在地的市中考招生办公室出具的生物、地理中考成绩证明。

四年生、五年生、往届生如已参加中考生物、地理考试,即可认定原考试成绩和等级(有效期2年),也可报名参加补考。考试时间如已超过两年,需参加中考生物、地理补考,并按补考成绩计分和统一划定等级。

(5)等级奖励加分办法

2021年起,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道德与法治、历史、地理、生物、体育与健康10门科目等级达到10A或9A1B的,投档分加5分;等级达到8A2B或7A3B的,投档分加3分。

6.照顾加分办法

按照省、市相关文件精神,对以下几类学生照顾加分中考办法如下:

(1)少数民族考生投档分加5分。

(2)领取独生子女证的农村双农民独女户的考生,投档分加6分;农村双农民二女户的考生,投档分加3分。

(3)因见义勇为英勇牺牲的勇士子女参加中考的,投档分加10分;获得福建省省级表彰以及市级表彰一等奖以上的见义勇为先进分子或其子女参加中考的,投档分加5分;获得市级表彰二、三等奖的见义勇为先进分子或其子女参加中考的,投档分加3分。

(4)军人子女按照福建省教育厅和福建省军区政治部关于《福建省贯彻的实施办法》(政联〔2013〕1号)及补充协议(闽政联〔2017〕1号)和市委专题会议纪要〔2017〕17号有关规定参加普通高中录取。

若考生同时符合两项以上的照顾加分政策时,则按照“就高不就低”原则,取其中分值的项目进行投档分加分,不进行累加计分。照顾对象申报办理时间为4月10日至4月30日。照顾录取申请表格可在莆田教育网下载,或向初中就读学校领取。

(5)持残疾证且体育免考的考生,体育与健康成绩按其满分的70%(即28分)计入总分;无残疾证因其他相关原因获体育免考的考生,体育与健康成绩按其满分的50%(即20分)计入总分(若省厅后续有另文规定,则以省厅文件为准)。

(二)考查科目组织

1.考查科目及考查办法

信息技术笔试和理化生实验操作考查由市教师进修学院统一命题,考查内容按新课程标准执行。莆田市教育局考试院负责考务管理,各县区(管委会)教育行政部门负责组织考查,考查办法由县区(管委会)教育行政部门自行制定安排。各初中学校负责组织音乐、美术、综合实践活动(含劳动技术、研究性学习、社会实践和社区服务等)、地方与学校课程(校本课程)等科目考查。

2.考查时间与成绩使用

考查科目的考查成绩按合格、不合格两个等级记载,并作为学生综合素质评定和省级达标高中学校录取的依据之一。

3.考查成绩管理

各县区(管委会)教育行政部门应加强对学校考查科目组织的管理与督查,学生考查科目成绩由县区(管委会)教育行政部门备案。5月30日前将考查成绩不合格的考生名单报送市教育局。

三、建立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制度

综合素质评价包括思想品德、学业水平、身心健康、艺术素养和社会实践五个方面的评价内容和要求,具体评价方案《莆田市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方案(试行)》(详见附件)。综合素质评价是对学生全面发展状况的观察、记录和分析,是培育学生良好品行、发展个性特长的重要手段。综合素质评价结果是学生毕业依据之一,同时也是学生升学的重要参考或依据之一。各初中学校要结合教育教学实际进行细化和完善,要充分反映学生的发展情况和个性特长,注重考查学生的日常行为规范养成和突出表现,客观记录学生的成长过程,克服唯分数论,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四、志愿填报

(一)志愿类型及批次

中考志愿分普通高中和职业院校两种类型。

1.普通高中(含民办普通高中)志愿共分四个批次:第一批次为省一级达标高中学校;第二批次为省二级达标高中学校;第三批次为省三级达标高中学校;第四批次为未达标普通高中学校。其中,省一级达标高中学校实行顺序志愿招生,其他三个批次均实行平行志愿招生。

2.职业院校志愿共分三个批次,实行顺序志愿招生:提前批次为五年制师范类高职(在普通高中招生前投档);第二批次为五年制普通高职;第三批次为中等职业学校(二、三批次均在普通高中招生完成之后进行)。

报考五年制高职学校需面试(或测试)专业的考生,必须参加所报考学校举行的专业面试或测试。

(二)志愿填报方式

实行考后估分网上填报志愿。考生可在学校或其他有网络的地方,登陆莆田教育网中考中招栏目完成中考志愿填报,填报的密码随机产生并发送到事先登记的学生家长手机上。家长或学生可以多次登陆填报修改或查询考生填报志愿的情况,考生志愿以最后一次登入修改确认为准。全市所有公办、民办普通高中和职业学校招生均依据考生网上志愿填报情况进行招生投档。

五、普通高中学校招生

(一)总体要求

我市普通高中学校以初中毕业(升学)考试成绩和学生综合素质评定结果作为高中阶段招生的主要依据,按学校级别、类别、志愿进行择优录取。普通高中学校所录取的学生综合素质评定等级和投档总分应同时达到各类学校的录取要求。

普通高中招生计划严格按照市教育局下达的指标执行。普通高中学校除省一级达标高中、民办高中、普通高中多样化发展改革试点实验学校(莆田二十五中)面向全市招生外,其他学校原则上第一轮不能跨县区招生。所有高中学校不得招收低于全市普通高中最低录取控制线下的学生,不得招收未在莆田参加中考的学生。普通高中最低录取控制线按普通高中学校招生计划数的1:1.05比例划定。

高中招生投档名单可通过莆田教育网、学籍所在学校以及电话查询等多条途径查询。普通高中学校要按照本校招生计划和市中招办确认的录取名册为高一新生建立学籍档案。

(二)省一级达标高中录取

省一级达标高中按特长生、统招生、定向生、中外合作办学项目班顺序面向全市招生。省一级达标高中录取要求学生综合素质评定等级达B级以上(含B级),科目等级成绩均达到C级以上(含C级),县区及学校考查科目合格。

1.特长生录取办法

报名方式:各省一级达标高中特长生招生方案报市教育局审核通过后,4月10日前由市教育局统一公布。4月30日前,符合特长生报名条件的考生,可在考生学籍所在学校报名,每位考生可根据自己的特长项目和公布的各省一级达标高中学校特长生招生方案要求,选择有招收该项目的省一级达标高中进行特长生志愿填报,最多可选报两个志愿学校。

专业测试办法:特长生专业测试由市教育局统一组织。具体测试办法以相关特长生测试文件为准。

录取基本要求(2021年起):一是学生综合素质评定达到B等级以上(含B等级);二是必须参加我市中考;三是特长生专业成绩满分100分,体育特长生体育专业成绩录取最低控制线为60分,中考投档分必须达到我市当年度省一级达标学校录取控制线的60%(含)以上;艺术特长生艺术专业成绩最低录取控制线为70分,中考投档分必须达到我市当年度省一级达标学校录取控制线的90%(含)以上。

录取投档办法:在投档分及等级科目符合基本要求的前提下,省一级达标高中特长生采取平行志愿投档方式,按照特长生专业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省一级达标高中录取人数不得超过学校招生计划总数的3%。如个别招生学校按要求未能完成特长生招生计划的,招生指标直接转为该校统招生计划。

体育特长生破格录取办法:各省一级达标高中可分别设立本校一项体育特色项目(项目清单4月10日公布),凡取得国家二级以上(含二级)运动员称号,并获得下列荣誉中之一的考生,可直接到有该特色项目学校报名:一是获得省锦标赛、省中学生联赛及其以上运动会单项前三名,或集体项目前三名的主力队员;二是全国性比赛单项前六名,或集体项目前六名主力队员。在保证体育类和艺术类录取比例约各占50%的前提下,省一级达标高中招生学校自行组织专业测试,确认本校推荐名单,统一向市中招办申请免试破格录取。破格录取占用省一级达标高中学校本类特长生项目招生指标。

2.统招生录取办法

(1)按照省一级达标高中招生计划数的1:1划定当年省一级达标校统招录取控制线,并按顺序志愿录取方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2)个别招生计划没有完成的省一级达标学校,由市教育局组织未投档的考生参与网上补报志愿,并进行降分择优录取,额满为止(报名时间另行通知)。已投档省一级达标高中的考生,其他普通高中学校(含民办普通高中学校)不得再接收建档或就读。

3.定向生录取办法

省一级达标高中直接面向我市各初中校招收定向生。

(1)指标下达

按教育部及省教育厅相关要求,省一级达标高中定向生名额为该校招生计划数的50%。定向生计划按一定比例下达到全市各初中学校,具体办法以当年中考中招相关文件为准。

(2)定向生资格

报考定向生的考生应为学籍在报考学校并连续三年在该校就读的初中应届毕业生。

(3)定向生录取

投档分要求:各省一级达标高中学校定向生以各校统招录取线下降50分内(含50分),且在当年度我市省一级达标高中统招录取控制线下降30分(含30分)之上择优录取。

录取方式:每位考生只能填报一所学校定向志愿,录取时在省一级达标高中特长生、统招生未投档的考生中,根据学生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投档方式:省一级达标高中定向生指标第一轮按下达给各初中学校的名额进行投档;如第一轮定向生投档有剩余名额的,统一收回并在全市所有初中学校有填报该省一级达标学校定向生志愿且未投档的考生中择优录取;如省一级达标学校的定向生名额仍有剩余,转为该省一级达标学校统招计划,由市教育局统一组织未投档考生进行网上补报志愿,择优补录。

4.中外合作办学项目班录取办法

中外合作办学项目班招生方案由学校制定,经报送市教育局备案后并提前向社会公布。中外合作办学项目班按照考生志愿择优录取。中外合作办学项目班投档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后续其他普通高中学校招生投档。个别招生计划未完成的中外合作办学项目班,由市教育局统一组织未投档考生网上补报志愿。中外合作办学项目班收费高于普通高中学校,且在二、三级达标高中招生前投档录取,考生务必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慎重填报。

5.试行部分学校自主招生。在部分省一级达标高中学校试行自主招生政策。根据学校的办学条件、办学特色和办学优势,探索建立对具有特殊天赋学生的录取办法,让这些学生能够进入适合其个性发展的高中学校学习。学校制定自主招生的办法,报市教育局审核同意后组织实施(具体方案另行公布)。

(三)省二、三级达标高中录取

省二、三级达标高中按特长生、统招生顺序,根据学生志愿,实行县(区)域内同级学校平行志愿方式择优录取,原则上优先面向本辖区招生,有剩余招生计划时面向全市补录取。特长生报名时间、测试、录取办法与省一级达标高中相同(具体办法另文通知)。

(四)一般普通高中录取

一般普通高中录取原则上面向本辖区招生,根据学生志愿,实行县域内同级学校平行志愿方式择优录取。

个别招生计划未完成的省二、三级达标高中及一般普通高中,由市教育局组织一轮面向全市未投档考生网上补报志愿(报名时间另行通知)。

(五)五年生、往届生录取办法

1.省一级达标高中录取初中五年生和往届生时,在考生投档分减掉30分后参加投档录取。

2.省二级、三级达标高中、一般普通高中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录取初中四年生、五年生、往届生时不减分,择优录取。

六、职业院校招生

(一)各县区(管委会)教育行政部门要扩大中等职业学校招生规模,确保完成中等职业学校招生计划。各中等职业学校面向全市招生,各县区(管委会)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不得封锁生源和阻挠中等职业学校跨县区招生。

(二)五年制高职招生按照省教育厅下达给我市的五年制高职招生指导性计划,依据考生志愿择优录取。五年制高职招生对象为参加我市初中毕业(升学)考试的应届初中毕业生。我市实行五年制师范类高职在普通高中招生前投档录取。师范类五年制高职投档要求及录取办法:

1.艺术类:在专业考试合格的前提下,根据各高职院校提前公布的录取方法和考生志愿,在五年制高职最低投档控制线上按投档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2.非艺术类:按五年制高职条件录取。

(三)五年制高职(师范类除外)、中等职业学校在普通高中招生投档结束后,未被投档的考生,按志愿实行择优录取,个别有剩余招生计划的学校,可再实施网上报名补录取的办法进行招生。已被普通高中录取的考生,可参加个别有剩余招生计划的五年制高职、中等职业学校补录取。

(四)为推进中等职业学校发展,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要积极引导应往届初中毕业生、未升学高中毕业生、城乡劳动者、退役士兵等接受成人职业中等教育,并把他纳入当地年度中职教育招生计划和统计范围。

(五)为了方便学生报考高中阶段各类学校,简化招生手续,除五年制高职师范类外,原则上不进行面试和体检,五年制高职师范类学校的面试、体检应根据当年度省、市有关招生文件规定执行。

(六)7月底,全市集中录取报考五年制高职(师范类除外)和中等职业学校的考生。中等职业学校录取花名册于11月初上报市教育局职成教科。

(七)实行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和国家助学金政策。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资助对象为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年级涉农专业,以及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政策。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正式学籍的一、二、三年级在校生全部免除学费。

七、初中学生毕业资格认定及证书发放

(一)资格认定

初中学生获取毕业资格需具备三个条件:一是学生综合素质评定合格;二是修满三年并完成课程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三是参加全市初中毕业(升学)考试及县区、学校考查科目(含补考)通过考核。投档总分居全市后5%的考生(含5%同分考生)要参加并通过所在县区(管委会)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组织的补考。初中学生毕业资格由学籍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审核认定。

(二)证书发放

对获得毕业资格的学生由学籍所在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发给毕业证书,对未获得毕业资格的学生由学籍所在学校发给结业证书。

八、考试招生收费

各县区(管委会)招生办按物价行政部门的有关规定,向考生收取报名费。

严禁各公办学校以择校生、借读生、自费生、赞助生等名义招收高收费学生;各民办学校要严格按照经物价部门核定并向社会公布的收费标准向学生进行收费,不得超标准收费。

九、实行阳光招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