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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投资管理全文(5篇)

基金投资管理

第1篇:基金投资管理范文

关键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投资管理;困境;对策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将维护公平正义以及增加人民福祉作为重要的发展目标,这就使得我国社会保障体系建设越来越受到关注。作为我国社会保险体系重要组成部分的基养老保险,随着基本养老保险基金面临较大的贬值压力,同时我国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规模也在不断扩大,如何更有效的加强投资管理工作显得至关重要。尽管从总体上来看,我国在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投资管理方面已经下了一番功夫,但仍然存在很多不到位的方面,导致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投资管理出现了一些问题和矛盾,需要引起方方面面的高度重视。这就需要在开展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投资管理的过程中,一定要坚持问题导向,着眼于破解投资管理过程中存在的各类困境,采取更加积极、更加科学、更加系统的措施,大力推动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投资管理步入科学化和规范化轨道,努力提升管理水平,确保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保值增值,为我国养老保险事业的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1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投资管理面临的困境

1.1投资管理理念缺乏创新

要想更有效的开展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投资管理工作,一定要在投资管理理念创新方面下功夫,但目前一些地方在开展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投资管理方面还存在诸多不到位的方面,导致投资管理整体水平不高。比如有的地方在开展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投资管理的过程中,没有正确处理好投资与管理之间的关系,大量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放在银行里,投资体系相对比较薄弱,特别是还没有建立比较完善的投资管理机制,导致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投资管理的整体性和全面性不强。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投资管理理念缺乏创新还表现为缺乏“以人为本”,特别是没有从促进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保值增值的角度开展投资管理工作,同时也没有从提升统筹层次的战略高度入手开展投资管理工作,制约了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投资管理的全面 性和效能性,需要引起重视,特别是要通过创新性的投资管理理念,不断提升投资管理的整体水平。

1.2投资管理模式比较落后

作为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在开展投资管理的过程中,一定要以提高“收益”作为重点,因而应当不断创新投资管理模式,努力提升投资管理工作的拓展性。但目前一些地方在开展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投资管理的过程中,普遍存在投资管理模式比较薄弱的问题,特别是很多地方还没有对投资管理工作进行常州的研究和系统的安排,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入市”的规模和比较相对较少,而且在投资的过程中也存在一定的“盲目性”,导致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投资出现了较大损失。投资管理模式比较落后还表现为一些地方尽管对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投资给予了高度重视,但却没有建立比较完善的投资管理机制,相应的组织机构以及人员配置相对薄弱,特别是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投资管理人员素质相对较低,这就在很大程度上制约了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投资管理的科学性和系统性。投资管理模式比较落后还表现为在开展投资管理的过程中,不注重拓展投资领域和投资薄弱,导致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投资体系仍然不够完善。

1.3投资监管工作有待加强

确保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保值增值,是投资管理的重要目标,因而必须大力加强投资监管工作,只有这样,才能使投资管理工作取得更好的成效。从目前我国对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投资监管的整体运行情况来看,尽管得到了国家的高度重视,而且也有一定的法律规制,但在具体的实施过程中,仍然存在投资监管不到位的问题,导致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投资管理受到较大的影响。目前我国还没有建立比较完善的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投资监管制度,相应的法律法规还不够完善,这就直接导致在开展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投资管理的过程中缺乏有效的制度保障。投资监管工作不够到位还表现为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投资信息公开相对较少,特别是还没有建立比较完善的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投资信息化管理体系。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投资监管也缺乏专业化和专门化,还没有建立专门的监管机制,而且在“联合监管”方面也没有形成比较科学的运行体系,导致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投资监管缺乏创新。

2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投资管理的优化对策

2.1创新投资管理理念

理念是行动的先导。对于开展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投资管理来说,至关重要的就是要不断创新管理理念,努力提升管理水平。要将确保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保值增值作为投资管理的重要方向和目标,在具体的投资管理过程中,运用科学化的方法和策略,努力提升管理的全面化、系统性和效能性。要正确处理好投资与管理之间的关系,在开展投资的过程中要加强管理体系建设,比如要切实加大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投资管理情况的调查和分析,找出存在的问题,制定更具有针对性的投资管理方案。要把“以人为本”落实到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投资管理当中,除了要确保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保值增值之外,也要将提高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统筹层次上升到战略层面,使管理工作能够与投资工作做到协调与配合,进而实现投资管理的整体性。创新投资管理理念,还要进一步优化投资管理机制建设,加强相应制度的研究和制定,努力使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投资管理步入规范化轨道,同时也要对全国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投资管理工作进行专项治理等等。

2.2优化投资管理模式

在开展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投资管理的过程中,要着眼于提高收益水平,更加高度重视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投资领域的拓展。要进一步扩大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入市”规模,切实加大对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入市情况的分析,同时也要在防范和控制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入市风险方面狠下功夫,确保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不出现系统性风险。在开展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投资的过程中,也要进行深入的调查和分析,重点要在避免“盲目性”方面下功夫,比如应当切实加大投资决策体系建设,同时也要在投资过程管理方面下功夫,进而使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投资管理更具有全面性。要着眼于提升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投资管理整体水平,大力加强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投资管理能力建设,除了要建立专门的组织机构、配备专业化管理人员之外,要更加高度重视对投资管理人员的教育和培训,提高他们的专业素质,而且还要在强化投资管理人员职业道德等诸多方面狠下功夫,进而使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投资管理更具有科学性和系统性。

2.3强化投资监管工作

在开展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投资管理工作的过程中,要把进一步强化投资监管工作上升到更高层面,通过切实可行的监管措施,使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投资管理更加规范有序和科学发展。要大力加强法律监管体系建设,国家应当制定相应的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投资管理法律法规,比如为了确保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投资活动科学和健康发展,可以颁布实施《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投资监管条例》。要大力加强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投资监管模式创新,特别是要在创新投资监管体系和运行机制方面狠下功夫,比如可以建立专门的组织机构开展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投资监管工作,再比如也可以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投资监管联席会议制度”。要大力加强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监管信息化体系建设,比如可以建立相应的监管平台,再比如也可以加强网络监管平台建设,强化社会监督、媒体监督和公众监督,进而使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监管工作更具有拓展性和多元化,提升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监管整体水平。综上所述,作为我国社会保障体系重要组成部分的养老保险事业,越来越受到国家的重视,如何推动养老保险事业朝着科学和健康的方向发展,至关重要的就是要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投资管理工作,努力提升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实现保值增值,进而为养老保险事业的发展奠定坚实基础。这就需要在推动养老保险事业的过程中,要将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投资管理上升到战略层面,着眼于破解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投资管理面临的诸多困境和存在的一系列矛盾问题,运用系统思维和创新理念,坚持问题导向,不断改革和创新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投资管理体系,重点要在创新投资管理理念、优化投资管理模式、强化投资监管工作等诸多方面取得突破,推动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投资管理取得新的更大的突破,为我国养老事业的健康和持续发展奠定坚实基础和创造良好条件。

参考文献

[1]耿瑶瑶.养老保险基金投资运营问题研究[J].今日财富,2019(19):38-39.

[2]侯加铮.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存在的风险及对策研究[J].现代营销(经营版),2019(08):175.

第2篇:基金投资管理范文

关键词:私募股权基金投资;投资风险;风险管理

随着目前金融行业不断快速发展,基金投资也得到越来越快的发展,私募股权基金投资作为基金投资中的一种重要形式,由于其独特特点,受到越来越多的投资方的关注。在当前私募股权基金投资中,投资风险的存在对于基金投资效益会产生直接的影响,因而需要有效开展风险管理工作。本文主要针对私募股权基金投资中的风险管理进行风险分析,以便更好进行投资风险的控制,使投资风险得以降低,实现更理想地基金投资。

一、私募股权基金投资风险概述

所谓私募股权基金所指的就是通过非公开方式向特定投资方间资金的募集及筹措,并且将募集到的资金用作股权投资。依据私募股权基金的内涵而言,私募股权基金所表现出的特征主要体现在以下两个方面。一方面,私募股权资金属于非公开募集资金。对于私募股权资金而言,其与公募股权纪检属于相对立的概念,其所面向的通常都是一些个体投资者,有些情况下也会涉及到一些投资机构,但这种情况比较少,资金筹措的方式为非公开方式。在私募股权基金的管理工作中,基金管理人员发挥着重要的价值及作用,其主要就是对私募基金出售及回收实行管理,通常不会涉及公开场景,并且一些交易细节也都是通过幕后实现。另一方面,私募股权基金投资渠道具有多元化特点。在目前私募股权基金不断快速发展的背景下,其投资渠道也表现出越来越多元化的特点,逐渐改变以往单一股权投资形式,资金的筹集有着更加丰富的方式,可使资金得到充足保证。因此,这种投资方式被越来越多的投资方接受并受到欢迎,从而实现私募股权基金投资的快速发展。

二、当前私募股权基金投资中的风险因素

(一)投资方式过于单一就当前的私募股权基金投资实际情况而言,很多企业首选的投资都是普通股,这种投资方式对于投资企业并不是十分有利,无法使投资企业获取较高的利润及效益。对于这种情况的发生,相关研究显示,其具体原因主要包括以下两点。第一,当前我国很多企业内具备较强综合素质及能力的人才仍旧比较缺乏,对于新型投资方式缺乏充分了解,也就导致投资方式比较单一的情况出现,而这种单一投资必然会导致风险几率增加。第二,在私募股权基金投资中,证券化投资方式虽然是比较新颖的一种,然而目前仍不具备可转换证券的相关法律法规,同时受到其它有关法律法规影响,若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出现问题,则很容易有违反法律规定的行为出现,为能够避免这种情况的出现,很多企业并未选择这种投资方式,这也是导致投资方式比较单一的重要原因。

(二)有效的投资管理缺乏就目前私募股权基金投资发展情况而言,很多投资企业缺乏投资管理标准,导致在投资风险出现时无法进行有效应对,更无法进行合理预测,从而导致投资风险不断发生,并且在实际投资中投资企业也很容易受到不良影响,会有一定损失。另外,由于私募股权基金投资在我国起步发展比较晚,对于这一方面的研究仍旧比较缺乏,因而在这一方面的投资管理中也就缺乏有效的理论依据及支持,影响投资管理工作的开展,从而导致投资风险的发生。此外,对目前的私募股权基金投资发展,仍旧不具备良好的宏观监管机制及政策,这也是投资管理缺失的重要因素,导致发生投资风险的可能性增加,影响最终的投资效益。

(三)投资行业集中度过高在当前私募股权基金投资中,对于投资风险的发生,另外一个影响因素就是我国当前的私募股权投资仍旧以传统产业及服务业为主,但是当前这些行业的发展潜力比较有限,尤其在当前各种新兴产业越来越多的形势下,这些产业所受到的冲击越来越严重,其发展也受到很大程度的限制,因而在这些行业中进行投资也就很难取得较高的利润。同时,由于这些行业中的很多企业自身存在生存压力,经营效益比较低,因而容易出现破产的风险,从而也就导致这些行业中的投资风险比较高。

(四)相关法律体系建设比较落后在目前的私募股权基金投资中,除以上几个方面的影响因素之外,还存在的一个风险因素就是相关法律制度建设不够完善。就实际情况而言,缺乏专门的法律制度及法律规范,这种情况的存在会导致私募股权基金投资缺乏有力的法律支持与基础,投资人的权益也就很难得到法律保障,这对于私募股权基金投资活动的开展及投资效益必然会产生重要的影响,需要对这一方面注意。

三、私募股权基金投资风险管理有效策略

(一)选择并应用科学合理的投资方式首先,在私募股权基金投资活动开展之前,作为投资方应当从各个方面入手对投资产业实行评估,对于投资产业的发展现状需要充分了解,并且需要分析其发展潜力,更重要的一点就是需要将产业发展规模清楚掌握,在产业规模较大的情况下,才能够保证其具备较强的发展潜力,也就能够得到更好的投资收益,同时风险发生的可能性也更小,因而需要对这一方面加强重视。其次,在对投资对象进行选择过程中,投资企业还需要从整体层面进行合理规划,对于投资对象不但需要掌握其流动资金情况,还需要了解投资对象所具备的固定资产,同时还应当注意对其人才结构加强把握,通常情况下具备充足人力资源的基础上,可使企业具有更加稳定的发展基础,也就能够使投资更加具有稳定性。

(二)进一步加强宏观监管就目前私募股权基金投资实际情况而言,在实际投资中往往会有各种不同风险出现,这种情况的出现很大程度上都是由于缺乏宏观监管,因而需要有效开展宏观监管。就当前的宏观监管而言,基本上都是通过发挥政府作用使其得以实现,政府部门应当选择适当方式进行合理引导,在市场中积极引入民间资本,从而使市场化运作得以实现,也能够实现资本市场的更好发展,使市场更加稳定,这对于私募股权基金投资十分有利,可使其具备良好的环境,也就可以实现风险的有效控制。另外,在私募股权基金投资中,通过有效进行宏观监管可使其收益状况得到改变,且对于投资可起到一定的导向作用。比如,2008年所产生的金融危机,虽然对于国际金属市场的影响比较严重,但是我国金融基金基本上没有受到太大影响,这主要是由于政府部门实行宏观监管。此外,在私募股权基金投资方面,在实现宏观监管的基础上,可对经济发展变化随时进行了解,从而选择更加合理的投资时机,这样一来也就能够使投资风险尽可能降低,保证投资效益的有效提升,私募股权基金投资能够得到更加理想的成果。

(三)选择分散性投资方式在目前的私募股权基金投资过程中,为能够使投资风险得到有效控制,投资企业可选择分散性投资方式,目前的分散性投资方式在实际应用中主要包括两种类型,即分阶段投资方式和分开投资方式。其中,对于分阶段投资方式,需要投资企业在对投资决策进行确定时,应当科学合理的投资计划,且需要有效进行调研,在实际调研过程中不断需要对投资对象以往的数据加强关注,且需要合理进行预测,这主要是因为各个企业在发展中都会受到各个方面因素的影响,在投资企业将这些信息完全掌握的基础上,才能够保证投资决策中综合考虑各种风险因素。在完成这一阶段的任务之后,下一阶段的任务就是要对监管成本缩减进行研究,若投资对象的资产性都比较强,但固定资产相对较少,在实行投资过程中需要对投资次数及频率进行合理控制,在此基础上才能够使风险控制得以强化,使投资效益得到更好的保障。对分开投资方式而言,其所指的就是投资企业在实际投资过程中,应当改变以往在单一行业集中投入的方式,不但要在传统行业及服务行业中进行投资,同时需要在高新技术行业中进行投资,这些行业具有较大的发展潜力,可使企业得到更好的投资效益。通过这种分开投资方式,可使企业投资风险得以分散,也就能够使投资风险降低,使私募股权基金投资得到更好的效益,使投资预期目标更好实现。

(四)构建并完善相关的法律体系在当前的私募股权基金投资过程中,为能够实现更合理的风险管理,还需要加强法律体系建设,并且要不断完善。国家政府需要对私募股权基金投资的发展加强重视及研究,针对私募股权基金投资特点,构建专门的法律制度及规范,并且需要对这些法律制度及规范不断进行更新完善,从而使私募股权基金投资能够具有更加理想的罚款支持及保障,使投资人权益得到更好保证,满足投资活动开展的实际需求,对风险进行有效控制。

四、结语

在当前私募股权基金投资过程中,其最终目标就是获得比较理想的投资效益,而投资风险的存在对于投资效益会产生直接影响,因而需要对投资风险进行有效管理及控制。基于此,相关投资方及投资人应当私募股权基金投资加强认识,意识到投资中可能会出现的各种风险,针对这些风险选择有效途径及方式进行管理及控制,从而使风险降低,使投资效益得到更好的保障,满足投资需求。

参考文献:

[1]黄希.基于私募股权投资基金风险及控制措施的思考[J].时代金融,2020(08):3-4+9.

[2]段慧欣.私募股权基金投资的风险管理方法研究[J].中国商论,2019(24):50-51.

[3]董梦云.我国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发展现状与建议[J].知识经济,2019(25):28-29.

第3篇:基金投资管理范文

关键词:私募股权;基金投资;风险管理;方法研究

随着中国经济的高速发展,中国已经成为私募股权市场中最具有潜力的资本市场之一。然而长久以来,重投资,轻管理是我国私募股权市场中存在的普遍现象,显然,经济新常态背景下,此种运作方式难以实际满足私募市场运作需求,忽略投资风险,造成经济损失的情况不仅不利于企业的发展,更不利于我国资本市场的发展。私募股权投资行业的发展是继银行信贷和资本市场之后的第三大融资市场,是国际市场发展的新趋势[1]。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资本市场起步较晚,但私募股权在我国的运作时间已经有十几年的历史,私募股权的投资基金早已被列入我国法律监管体系之中。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同时遇到发展与挑战,在此背景下,对私募股权基金投资风险管理方法展开研究,具有一定理论意义和社会意义。

1私募股权基金

私募股权基金,是从事私人股权(非上市公司股权)投资的基金。追求的不是股权收益,而是通过上市、管理层收购和并购等股权转让路径出售股权而获利。私募股权基金主要可以分为杠杆收购、风险投资、成长资本、天使投资和夹层融资以及其他形式[3]。私募股权基金投资的主要特点包括:第一,股权投资收益丰厚,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收益与其他投资的利息收益有所不同,一旦被投资公司成功上市,私募股权基金即可获得几倍甚至几十倍的公司收益分红。第二,股权投资风险高,私募股权基金的投资通常需要若干年的投资周期,被投资企业自身发展伴随一定风险,被投资企业发展不利一旦破产,即可导致私募股权基金血本无归的现象。第三,股权投资为企业提供相应增值服务,私募股权资金在注入企业的同时,也为企业带来先进的管理理念和各种增值服务,在满足企业融资需求的同时,私募股权投资资金能够有效提升企业的经营管理能力,拓宽企业的发展渠道,协调企业内部发展与其他企业之间的关系,提升企业的综合实力和竞争力。私募股权基金对企业发展而言,其资金来源广泛的特点,可有效帮助企业获得资金支持。公开发行上市、出售或并购、公司资本结构重组对引资企业来说,私募股权融资不仅有投资期长、增加资本金等好处,还可能给企业带来管理、技术、市场和其他需要的专业技能。相对于波动大、难以预测的公开市场而言,股权投资资本市场是更稳定的融资来源。对非上市公司的股权投资,因流动性差被视为长期投资,所以投资者会要求高于公开市场的回报,监督企业经济发展情况的同时,促进企业不断向前发展。由于未存在上市交易,所以没有现成的市场供非上市公司的股权出让方与购买方可直接达成交易。对于投资者来说,企业可直接参与被投资公司的管理,但没有决定权。PE投资机构多采取有限合伙制,这种企业组织形式有很好的投资管理效率,并避免了双重征税的弊端。投资退出渠道多样化,有IPO、出售(TRADESALE)、兼并收购(M&A)、标的公司管理层回购等,为投资者提供多种渠道,减低经济损失的产生。

2私募股权基金投资风险管理存在的问题

2.1缺乏完善的管理结构。私募股权基金投资风险管理中的风险管理结构,主要目的在于保护投资者的利益,对私募股投资基金的被投资者展开权利、义务以及责任的合理分配,进而全面降低投资过程中产生风险的概率。就我国经济市场而言,私募股权基金投资的发展仍处于初级阶段,其治理机构一般由管理的公司决定,其内部管理结构一般包括投资决策委员会、合伙人代表委员会以及投资顾问委员会等。从其管理结构中可以明显发现,投资的决策权实质是掌握在投资管理人手中,合伙人难以通过外部结构的实际情况了解投资企业实际运作情况,私募股权基金投资风险难以得到实际把控,投资监督更无从下手,一定程度上扩大私募股权基金的投资风险。就我国目前私募股权基金管理情况以及运作情况看来,我国私募股权基金并没有形成完善风险管理结构,难以全面控制私募股权基金投资的风险,更难以实际发挥基金投资风险管理的专业化。2.2信息披露制度不完善。根据私募股权投资的特点,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有必要定期向投资者以及相关监督管理部门公示企业内部经济信息。根据《私募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和《私募投资基金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指引2号—适用于私募股权(含创业)投资基金》的有关规定,管理人需定期披露基金的资产负债情况、投资情况、收益分配情况、重大诉讼情况等。信息披露制度的确立规范管理人的私募股权基金运作,实现投资者参与企业的实际管理。但信息披露制度是行业协会的规定,效力等级较低,导致私募股权基金的投资风险管理不全面现象产生。2.3投资行业以及方式单一。通过对我国私募股权基金投资行业的相关研究发现,我国私募股权投资过于偏向传统行业与服务行业。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传统行业的发展受到一定程度的限制,而产业割接后优化升级落实于发展,使许多企业管理人员认识到产业结构平衡的重要性。长期过度集中投资方式会直接加剧行业之间竞争力,传统行业自身的利益难以得到有效提升,行业之间恶性竞争形成,不仅不利于私募股权基金投资行业的发展,还会导致传统行业以及服务行业的滞后发展。就目前我国私募股权基金投资而言,多数企业以及投资人员多将普通股票作为首选投资方式,由于缺少相关专业型人才以及转换证券法律法规等不健全,企业在为降低投资风险的情况下选择比较单一的方式进行投资。然而,此种单一的投资方法不仅不能给企业带来较高的收益,并且还会给企业造成一定风险,阻碍企业发展。

3完善私募股权基金投资的风险管理方法

3.1优化风险治理结构,形成投资与管理之间的制衡关系。完善合理的风险治理结构,可在投资者与管理者之间形成完善的制衡关系,有效降低私募股权基金投资的风险,强化管理方法,保证企业融资效果的同时,实现基金利润最大化。我国目前私募股权基金投资发展还不够成熟,因此,风险治理结构的制定应结合我国市场的实际情况设计投资监督管理制度,弥补现阶段我国私募股投资风险管理中存在的不足。在私募股权基金风险管理中设置监督管理部门,部门实际工作人员由投资人员选择专业性较强的财经人员担任,该部门隶属于投资人,由投资人负责,有权参与到会议决策之中但不具备否决权。监督部门对企业大额投资项目参与管理,对项目的实际情况展开实际调研,如若监督部门提出反对意见,投资管理人需要对监督管理提出的怀疑以及实际情况进行一一解答,监督管理人与投资管理人意见统一后才可开展项目投资。基于此种风险治理结构有效提升私募股权基金投资资金风险管理效率,有效避免因道德危机而产生侵害他们利益现象的产生,保护投资人权益的同时为被投资企业提供增值管理服务。3.2健全信息披露制度,加强信息披露制度的强制与规范。私募股权信息披露制度应结合不同的对象,展开不同的信息披露内容以及方式。对于投资者而言,信息披露制度越全面,投资人和监督管理机构得到信息的准确性以及完整性越强。与此同时,私募投资股权风险管理效率以及管理质量可有效的得到提升。因此,对于违法信息披露制度行为的责任进行明确规定,并且出台相应实施细则,明确规定违反信息披露制度应承担的法律后果和行政责任,进而为私募股权基金投资风险管理方式方法的强化奠定法律保障。3.3选择科学投资方法,展开分散性投资。企业在进行私募股权基金投资以前,应对所投资产业进行全面评估,掌握产业发展规模。从众多的可投资对象中选出综合实力最好的,进行投资。企业还应做好相关人才的培养,专业人才要可结合自身知识对投资现状进行良好判断,联系实际情况提出合理的应对措施,将企业所承担的风险降到最低。企业还应该采取分散性投资方式进行分阶段性以及分开投资,在做投资决策时,应制定计划书,同时做好调研、预测能避免在私募股权基金投资中受到不良风险的影响。在分开投资中,企业可以将资金投向多个行业,不仅要向传统行业与服务业投资,还要向高新技术行业投资,企业在投资中了解哪些行业所获得收益较高,风险较小,那么在后期投资中便可将更多资金投向该行业,这样的投资方式有利于企业健康发展,避免企业陷入财务危机,促进经济效益增长。

4结语

投资风险存在于市场经济之中,企业在展开私募股权基金投资的过程之中,会遇到各种各样的风险,如果没有对投资风险加以把控将对企业经济效益构成直接威胁,限制企业的进一步发展。因此在展开私募股权投资的过程中,应该对投资风险展开全面管理,结合企业的实际情况以及资本市场的发展动态,采取投资风险管理措施,避免企业在投资的过程中陷入危机,导致经济损失的现象产生。

参考文献

[1]张娅萍,赵峰,张杰.基于多分类器投票表决组合的私募股权投资风险预测度研究[J].统计与信息论坛,2018,33(1).

[2]王发文.新形势下基金投资基础设施的方式及其风险管理策略[J].财会学习,2017(14).

第4篇:基金投资管理范文

[关键词]国际基金;新兴市场;资本管理;协调机制

一、引言

自20世纪90年代以来,越来越多的新兴市场国家逐渐提高了资本账户的开放程度,这使得证券、外汇等短期资本在各国之间的流动性得以提高。但是,1997-1998年的东南亚危机表明,在很大程度上是由于资本流动的加快造成了这次危机的发生。这也使得国际货币基金组织(IMF)等国际组织以及各个国家的政府开始注重以及理性对待资本账户开放程度的问题,IMF也逐渐地放弃了在发展中国家资本账户开放的步伐,2007-2008年发生的次贷危机再次证明了资本账户的开放会使得金融危机加剧,“资本流动管理”开始在各个国家流行起来。2012年,IMF对这一理念进行了肯定。它认为一个国家在特定的情况下对资本管理流动进行管理会使得该国家金融发展更加稳定。从2002年开始,QFII即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沪港通以及债券通等相关政策开始落地实行,人民币国际化的进程得到了快速发展,提高了我国资本账户的开放程度。从2013年开始,美国等发达国家在经历金融危机后经济开始复苏,我国经济增长的速度也逐渐放缓,股市经历了下行以及境外人民币做空的投机行为对我国造成了负面影响,出现了大规模的资本流出。从2015年和2016年这两年的情况来看,我国外汇储备一共减少了一万亿美元。为了避免资本流出造成的进一步冲击,我国开始使用了资本流动管理政策,对资本的流入和流出进行了限制。由此可见,我国国际收支盈余将会在一段时间内大幅度收缩,当然也会出现逆转的可能。美国对我国在出口方面进行了很大程度的限制,并且也采取了通过减税来吸引国际投资回流。近几年,新冠疫情在全球范围内的爆发、战争等因素会对国际贸易等情况带来很大的不确定性,这也会使得国际资本市场将会面对两股相反的力量进行角逐,其一是世界范围内经常账户的收缩将会使得美元的流动性供给在一定程度上大幅收缩,其二是美国正在实施的新一轮量化宽松政策将会使得流动性在一定程度上大幅度扩张。这也会导致很多国家出现收支失衡的问题。在这一方面,我国也应重视避免出现国际流动性不足导致的冲击。通过资本管理流动对策进行管理从而降低资本的流动性,一方面可以避免资本进出对我国经济造成的影响,另一方面也可以使用充足的外汇储备来保证金融的稳定,这对于我国在当前不确定性因素大增的情况下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

二、中国资本流动管理存在的问题

从20世纪90年代开始施行的人民币国际化进程以来,资本跨境流动确实对我国金融以及经济产生了一定的影响,因此实施有效的资本流动管理政策是有必要的,也是推动我国经济稳定发展的有效手段。从我国跨境资本流动发展的历程来看,在历史上一共发生了两次比较严重的资本外逃事件,均是两次比较严重的金融危机所导致。通过对我国以往的资本流动管理政策来看,一直以来我国实行宏观审慎的资本管理流动政策,但是从具体情况来看,很少采取宏观审慎的跨境资本流动管理的工具。此外,虽然中国人民银行可以较为准确地对跨境资本的规模、流动方向以及未来发展情况进行判断,但还是缺乏相关的政策支撑,导致我国资本流动管理存在一定的问题。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实施了一系列的政策,例如提高金融业的开放深度、加大对人民币资本可兑换项目的力度、提高人民币在国际结算中的能力。在肯定我国资本流动政策取得成绩的同时,也要看到当前我国资本流动管理存在的问题。

(一)短时间内人民币经常性账户难以全面推进

从我国当前的研究进程来看,人民币经常性账户的开放可以使得我国资本市场配置资源的能力进一步提高,从而使得资本市场的准入限制进一步打破,帮助我国在全球范围内配置更为优质的资产,但是我国依然存在缺乏完善的金融监管体系,导致我国面临着资本跨境流动的风险。因此,本文认为缺乏有效的监管工具会使得人民币经常账户开放面临着以下风险:1.近几年,我国经济增长速度逐渐放缓,资本市场所面临的风险也逐渐增多,而发达国家正在采取量化宽松的政策,放松对资本流动的管制可能会出现资本外逃的问题发生。2.实现汇率市场化的改革是保证人民币经常账户可兑换的前提。从当前现实的情形来看,我国还未实现汇率的市场化。这也会导致经常性账户的开放会损耗我国的外汇储备。3.人民币经常性账户的开放也会导致短期投机行为的发生,导致房地产行业等出现虚假繁荣,影响我国金融市场的平稳运行。

(二)传统资本流动监管能力进一步削弱

从过往的研究来看,我国资本流动监管的有效性之所以削弱是因为资本与金融项目出现了逆差,同时中国人民银行也相应出台了强化外汇管制的金融监管政策,导致我国有汇率调节的逆周期因子的作用没有发挥出来,从而使得资本外流的风险加剧。因此,我国需要进一步找准抑制短期资本无序流动的工具。在20世纪90年代,已有学者对宏观金融监管对我国资本流动具有重要作用达成了共识。但是在实际操作的过程中对使用宏观金融监管政策对资本流动进行管理存在如下问题:1.大规模实行严格的金融监管政策可能会降低境外资本对我国经济发展投资的信心。2.从全球范围来看,当前实施这一政策的国家还不多,不能够为我国实行这一政策提供有效的借鉴,导致出现与预期相反的结果。3.实施这一政策也可能会影响我国人民币国际化的进程。

三、国际基金投资视角下中国资本流动管理对策

(一)重视资本跨国流动的重要性,提高资本管制效率

当前我国已经形成了全面对外开放的新格局,其中资本账户开放程度在其占据着重要位置,此环节对于金融风险的发生也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在国际基金投资越来越多的环境下,资本管理具有复杂性,我们必须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的底线,在国际基金投资视角下采取针对性的对策。首先,我国对资本流出和资本流入进行管制会使得国际基金持有我国证券的数量下降,并且在流入和流出下具有不对称性,在这样的情况下,我们可以采用调高远期售汇业务的外汇风险准备金率等方法。其次,我国对于股票投资以及债券投资应该根据其具体情况采取不同的策略。如果需要对资本管理进行短期管制,那么对股票投资管制比对债券投资管制更为适合。因为,在对资本进行放松管理的情形下,基金可能会对我国股票进行减持,从而变成以现金持有形式的流动性转化为股票的形式。

(二)与新兴国家合作,建立协调的资本流动管理机制

第5篇:基金投资管理范文

当前,我国的人口老龄化程度正逐步加深。预计至2025年,我国六十岁以上人口将高达3亿人,成为超老年型国家。养老形势日益严峻的背后是日益增加的养老保险基金投资运营的压力。当前我国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投资方式的限制过多,只能投资于银行存款、国债、其他流通性较好的金融工具等,这必将造成投资的单一化和保守化,低收益也是必然结果。如何如何在政府规定之下,充分分散风险将资金分配到部分权益类资产投资上,甚至进行国外投资,开辟新的投资方式是目前急需解决的问题。本文详细阐述了德国的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制度构成、管理机制、运营模式以及资产配置,并针对我国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投资运营的现状提出可行建议。

一、德国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构成

德国的养老保险制度包含了三个层次保障模式,其中法定养老保险为主体,企业养老保险、私人养老保险为补充。国内的有关数据表明,至2040年,德国养老保险参保人数之比将从53%上涨至73%。为此,德国政府也正积极采取措施逐步扩大私人和企业养老保险的比例。

(一)第一支柱:法定养老保险法定养老保险是第一支柱。德国的法律规定,绝大部分雇佣劳动者和相关行业的独立经营人员均有参保法定养老保险的义务。律师、零售商、医生等高收入者是非义务参保人,但只要其年满16周岁,他们都可自愿选择参加。此外,法官、农业人员和公务员都有相应的养老保险制度,无需参保法定养老保险。当前,约90%的雇佣劳动者都参保了德国的法定养老保险,资金来源主要分为以下两种方式:一是企业和员工自主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约占总额的75%~80%;二是国家财政补贴,约占20%~25%。德国的法定养老保险自1957年以来一直采用现收现付制,也就是用劳动者缴纳的保险金支付退休人员的养老金。然而社会环境、国内外经济形势、人口老龄化加剧等外部因素对德国的养老保险制度发起了较为严峻的挑战。法定养老保险金支付的总额持续上升,而缴纳的总额却不断下降,这使得德国养老保险体系的第一支柱不堪重负。为此,从上世纪90年代开始,德国政府就针对第一支柱进行了一系列改革,采取延长退休年龄,提高缴费率,修改养老金公式等措施,并取得了较为显著的成效。与德国相似的是,我国也实行“三支柱养老保险体系”。分别为基本养老保险,个人储蓄养老保险与企业补充养老保险。不同的是,我国养老保险制度由现收现付制发展成将社会统筹管理与个人账户结合的模式。划入社会统筹账户的部分利用当前职工和居民的缴费收入支付当期退休人员养老金,属现收现付制;个人账户按个人工资缴费基数的8%划拨形成的本息和,采用基金积累制。

(二)第二支柱:企业养老保险企业养老保险属于自愿性养老保险的范畴,即企业自愿提供给雇员的福利待遇。企业养老保险主要是为企业工作的劳动者服务,防止雇主因破产而无力支付养老金给雇员。费率根据每年的工资水平而定,由私人公司进行经营,属于企业行为,国家对其进行宏观调控。雇员有权利将部分劳动所得用于建立企业养老保障,同时,企业也有权决定是否向雇员提供养老保障。因此,企业、员工可单独或共同缴纳养老保险费用。德国的企业养老保险的实施包含多种形式,包括直接养老金承诺、直接保险等。直接养老金承诺是指公司承诺向雇员退休时提供养老金,并在公司资产负债表中进行准备金的计提(准备金可免企业所得税)。员工领取养老金时,也需按当时的所得税率缴纳个人所得税。直接保险是企业为职工购买的一种团体养老保险。员工是被保险人也是保险受益人。同时,企业养老保险在投资运营上也受到了严格限制,比如股权投资的金额不得超过总额的35%。

(三)第三支柱:私人养老保险私人养老保险由商业机构提供,个人自愿参加、自主挑选经办机构,个人支付全部险费用,主要是为了保障退休人员在退休后能够得到更多的养老金。目前,德国私人养老保险体系主要包括里斯特养老金、商业私人养老保险产品和吕鲁普养老金。当前,私人养老保险所支付的养老金占养老金总额的10%。德国政府希望这一比例在近期能提升至15%,在中长期提高至25%~30%。如此一来,第二、三支柱的地位也将逐渐提升,逐步与法定养老保险相近。我国的第二支柱与第三支柱基本与德国一致。目前,第一支柱与第二支柱仍占据了我国养老保险的绝大部分比例。据中国劳动和社会保障科学研究院院长金为刚公布的数据显示,截至2016年,我国第一支柱占比74%,第二支柱占比23.1%,第三支柱占比0.29%。相比之下,我国与发达国家差距较大,比起美国第一支柱占比10%,第二支柱占比23.1%,第三支柱占比0.29%,显然德国70%,20%和10%更有借鉴意义。

二、劳资自治型管理机制

受联邦制、市民自治思潮的影响,德国的养老保险看重公平与互助,侧重民主自治,强调自我管理。这体现出民主精神,“社会自治、自我管理”的要求也使得德国养老保险在政策的流程中融入协商和共决的思想。德国养老保险的范围、规模、制度和形式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在不断的发展完善。劳资自治型管理机制便是社保基金运作的主要特征,也是德国社会保险的独特之处,其主要特征如下。

(一)利益相关者参与及其对内部事务的自我决定在养老保险制度刚开始设立时,采用利益相关者(主要指劳资双方)参与民主决策机制。这种方式在公共事务决策方面很好地体现民主自治。但由于涉及的利益相关者过多,为了使得劳资双方都能够及时传达自己的想法,便通过社会选举来组成代表大会,作为劳资双方的传达机构。该方式通过民主协商更好地反映被保险人的需求,将其需求及时传达给日常管理机构,他们将各方利益紧密结合,再衡量劳资双方的利益,尽可能使得做出的决策让双方都满意。经办机构能对具体事务的执行制度具有决定权,但也不能超出法律规定的范围。理事会成员在内部章程引领下可直接参与相关事务的讨论,并可针对事务处理机构进行的有关决策持反对态度。当然,权利和义务是对等的,在行使权利时,他们也必须审慎地履行管理义务,否则将会受到追究与惩罚。

(二)法律上存在独立的管理机构由于德国政府独立于德国的养老保险的日常事务,这使得养老保险体系的运作较为灵活。主要表现为:作为德国养老保险日常事务的主要管理者,社会组织独立于政府,在具体事务的管理上拥有一定的决定权。养老保险机构的收入来源不是政府,来源于养老保险基金的管理报酬所得,这就使政府无法直接干预养老金的运作、管理,较好地维护管理机构的独立性。

三、德国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投资运营模式

近年来,德国的养老保险基金资产高达3000亿美元以上。它受《投资公司法》的约束,并接受来自联邦银行的监管。通过社会选举组成的代表大会将养老金投入不同的投资项目中,以达到风险分散化的目的。

(一)集中于实体性、产业性投资德国养老金的投资偏重较为稳健的实体资产和产业资产,基础设施建设和房地产业是最主要的两个领域。德国政府为了鼓励养老金投资于此,也给予了相应的优惠政策。所以这两种形式不仅投资风险较小,还能够带来社会效益。据德国最大公共养老基金BayerischeVersorgungskammer(BVK)的数据,BVK在不同投资领域的投入比例差异较大,实体资产的投资超房地产和基础建设投资和的两倍。BVK是德国的养老基金机构“领头羊”,因而其他机构很可能会跟随其脚步采取类似投资策略。随着人口老龄化的日益严峻,为保证退休后的生活,德国流行起了“以房养老”。即老年人出租房屋给年轻人,一方面,可获得一笔养老收入,同时和年轻人同住缓解了孤独寂寞,无论在精神状态上还是物质上对老年人而言都是有益的;此外,年轻人也可通过承担家务来减少部分房租,这对于年轻人而言也是有利的。因而,“以房养老”正逐渐成为德国老年人增加养老金收入的良好选择。

(二)社会保险基金的监管德国社保基金的监管状况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以行业为主。德国各行各业都拥有充分的自治权,可依据具体状况及行业诉求来确定所需建立的社会保险组织类型,并负责解决本行业的社保问题。各行各业独立制定符合本行业实际状况的保险制度,进行自我管理、自我监督,这是德国社保制度行业管理的精髓所在。二是实行自治管理。分散、自治管理是德国社保制度的显著特点。在社保基金的管理上,国家给予各州充分权利,使各州可依据自身的实情来制定适合的管理政策。国家也没有统一管理的社保机构,所以德国的社保机构是分散的。各州的社保机构各自管理,在组织上互相独立,财务也互不干涉。日常事项交由代表大会和董事会负责办理,有条不紊地进行着内部自我管理。该模式是德国与其他国家的不同之处,在保证社会保险制度符合各个州实情的同时,也增加了整个国家的凝聚力。三是在国家监管的范围内运行。尽管国家没有统一的社保机构,各个州实行自治管理,但这种管理要在国家监督的范围内进行。同时,国家在行使监督权时也要保证在法律的范围之内。政府对社会保险具体事项不进行直接干涉,而停留在一般监督层面。国家监管也是保障社会监管得以良好运作的重要因素。四是在工会的监督中逐步完善。工会是保障工人合法权益的强有力的组织,同样也能较好地保障工人享受社会保险的权利。工会可通过对政府施压的方式影响政府决策,工会代表人可采取协商、谈判的方式,及时反映工人的诉求,这样不仅能更好的促进社保机构的发展,还能使社保基金处于有效、规范化运行。工会的存在,在较好的保障工人利益的同时,也可以使国家做出的决策更符合国情。

四、德国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资产配置

资产配置对于养老金至关重要。实证研究表明,养老金的资产配置对于投资收益的的贡献度在90%以上,因此研究资产配置是研究德国养老金投资运营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对于资产配置的比较应当立足于多个国家,而不能仅仅局限在德国内部。下图是近年部分国家养老金平均资产配置情况表。从整体来看,受到投资偏好、金融市场情况等因素的影响,各个国家的资产配置差距较大。比较而言,荷兰、法国、加拿大、美国、挪威、澳大利亚的投资偏好相对激进,股票的资产配置比例均超过了30%;韩国、德国、希腊、土耳其、墨西哥的资产配置比较保守,债券投资比例均超过了40%,德国甚至超过了50%;日本、英国比较特殊,在另类资产配置方面占比很高,均超过了50%。以上数据表明,德国的养老保险基金的资产配置较其它西方国家相对保守,大部分都投资于债券,投资于股票等高风险渠道还不足5%。21世纪以来,德国的养老保险改革在速度和方向上都与德国社会经济发展的整体状况保持高度一致。德国养老基金的投资会更注重社会效益,更倾向于债券投资。投资公司负责对养老保险基金进行投资、运营和管理,国有银行负责基金托管。德国的养老保险基金投资方向主要有债券、股票、储蓄和房地产等,但各项投资比例通常设有上限。根据《投资公司法》,养老保险基金投资于欧盟房地产不超过25%,欧盟股票的部分不应超过30%,投资于非欧盟债券、自我投资、外国资产和跨国投资的比例分别为6%、10%、20%和5%以下。《投资公司法》在制定整体规范的同时,也给予了各养老金计划充分的自主性。

五、启示与借鉴

中国目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投资渠道较为单一,投资市场尚未完全放开,在投资模式与类别方面,基本养老保险金除少部分委托社保基金管理外,统筹层次大部分在省级,资金基本以银行存款和国债形式存在。该投资形式属于养老保险资金积累初级阶段的常见状态。而德国作为实行高福利社保制度的国家,在养老保险方面是我国可供参考的重要典范。

(一)确定合理的养老基金投资形式及投资比例我国已经意识到我国的养老保险基金投资形式较为单一,因而不断更新、不断拓宽投资领域。然而养老金近投资形式的拓宽由于缺乏经验可能会引发较大风险,所以我们要限制各种投资方式的投资数量和比例,形成最佳的投资组合。另外,当投资环境逐步好转、资本市场不断完善、投资监管方式合理时,我国应逐步放宽投资限制。当前,我国存在的养老金投资限制主要分为以下两种:其一,具有一定的流动性风险的经允许且被认可的金融资产投资。其二,对于流动性风险水平很高的金融资产,确定最大投资总额比例。最大额限制策略往往用于低等级的公司债券、还未上市的公司股及确定等级的外国投资等,避免了“将鸡蛋放入一个篮子里”,有力的维护了资金的安全。最小额限制策略是针对一些低风险的投资,比如信誉较好的公司债券和政府债券等。但随着经济的发展,废除最小额限制策略的诉求逐渐强烈。

(二)基金运营和行政管理分离我国实行政府直接管理社保基金的形式,管理力度大,有利于维护社会公正和稳定。但管理效率却不尽人意。当前,我国养老保险制度存在职权交叉重叠的问题,业务管理、监督检查、行政管理交叉,各部门难以各司其职,也就难以形成有效的运行机制,就会出现政府直接主导收支运营的状况,有的机构直接进行业务经办和行政管理,如此一来,有效的监督、制约机制便难以形成。德国养老保险采取自治管理模式,能较大程度地做到民主、有效和透明,一方面可通过集合社会力量来减少政府的负担;另一方面,赋予工会和劳动者参与管理的权利,体现了对劳动者的尊重,有利于维护社会稳定;再者,自治管理还促使政府可以集中精力履行监督职能,从而保证制度运行效率良好。所以我们应当借鉴德国的经验,将基金运营和行政管理相互分离,由投资机构负责基金的投资运营及具体事项管理,政府机构履行监督职能,这样能最大程度的展现各自优势,在保障工作效率的同时,又有利于运营的安全。

(三)完善我国养老保险基金运营方面的法律政策从我国已颁布的相关养老基金投资营运的法规、规章制度来看,仍存在着养老基金依法监管的“真空”。在德国,一方面国家对养老保险方面进行较为宽泛的监管,另一方面工会也会对国家的立法进行监督,以保证立法符合具体的国情。而我国的养老金在投资运营过程中,缺乏相关的监管法规,立法有待补充和完善,同时还有待深入研究对基金管理公司的市场准入和退出等问题。此外,只有在体制运行突发重大问题而难以为继等情况出现后,政府才紧急出补救政策,这并不能解决根本问题,依然需要尽快完善相关的风险防御机制。所以我国应当及时完善养老金投资运营相关法律政策,以促进我国社保制度的持续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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