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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养老保险基金运营研究

基本养老保险基金运营研究

摘要:在人口老龄化背景下,我国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投资运营压力增大。本文通过对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历年基金收支结余、投资收益率、投资项目等数据的分析发现我国基本养老保险基金运营中出现的隐性债务显性化、个人账户空账、收益率低下等问题并提出相关建议,为我国基本养老保险基金运营发展方向和管理模式提供一定参考。

关键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投资运营;委托

1我国基本养老保险基金运营现状

我国从2007年开始,老龄人口占比就超过8%,2019年达到18%,截至到2017年我国每100个劳动人口所要承担约16个老人的抚养义务。养老形势的背后是日益增加的养老保险基金运营压力。我国的养老保险基金体系分为三个层级:基本养老保险,企业补充养老保险和个人储蓄养老保险。我国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已由现收现付制发展为社会统筹管理与个人账户相结合。划入社会统筹账户的部分利用当前职工和居民的缴费收入支付当期退休人员养老金,属现收现付制;个人账户按个人工资缴费基数的8%划拨形成的本息和,采用基金积累制。从2019年5月1日起,我国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中由企业缴费的部分降低至16%,个人负担部分仍为8%。另外,在2018年5月的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二次会议中,提出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中央调剂制度,调剂比例将于2019年提高至3.5%,以实现公平协调。我国基本养老保险金实行:省级统筹,中央统一管理。各省收缴的养老保险金纳入社会保障账户,并统一委托给国务院授权的基金委托管理机构全国社保基金理事会进行投资管理。2017年交由全国社保基金理事会管理的资产总额达到3511.19亿元,其中直接投资额为934.69亿元,占比29.62%,委托投资额为2220.5亿元,占比70.38%,实现投资收益87.83亿元,名义投资收益率为5.23%,较2016年3.03%的名义投资率相比有所提高。在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支方面,累计结余持续增加,但近年支出收入比均在85%以上,从地区角度分析,2017年结余最多的广东省达9647.8亿元而黑龙江省2017年基金结余为-486.2亿元。广东省和黑龙江省的收支结余差值达到了10万亿,可以看出,我国基本养老保险的地区发展并不均衡。

2我国基本养老保险基金运营存在的问题

2.1养老保险基金投资保值增值率低。

我国2016年养老金投资名义收益率为3.03%,扣除通货膨胀率后仅为1.03%,2017名义投资率为5.23%,实际为3.63%,同期银行一年定期存款利率为1.5%,三年期凭证式国债利率为3.8%。实际收益率低于三年期国债利率。与国外相比,日本2015年基金收益率为12.27%,新加坡平均投资收益率为5%左右,挪威2014年综合投资收益率为7.6%,而拉美国家代表智利的平均收益率为10.9%左右。不管是与我国的股票、国债等投资方式相比较还是与国外养老金投资收益相比我国的养老金收益都处在较低水平。

2.2养老保险基金投资方式单一。

我国的基本养老基金的投资要保证风险可控、资金安全。据规定,我国的养老保险基金只能投资于银行存款、国债、其他流通性较好的金融工具包括上市流通的证券投资基金、股票、信用等级在投资级以上的企业债权金融债券等有价证券。根据2015年《我国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投资管理办法》规定,固定收益类资产投资比重上限甚至达到135%,流动类资产占比小于低于5%,股票等权益类资产占比小于30%。投资方式的过多限制必然造成投资的单一化和保守化,低收益也是必然结果。如何在政府规定之下,充分分散风险将资金分配到部分权益类资产投资上,甚至进行国外投资,开辟新的投资方式是目前急需解决的问题。

2.3隐性债务显性化。

隐性债务等于未来需要支付的所有养老金的现值减去当前基本养老保险金的累计金额。我国社会统筹基金部分采用现收现付制,即利用当前在职人员缴纳的保险费来支付目前已退休人员的退休金,这实际上类似于一种没有明确合同或者法律规定的隐形债务债权关系,隐性债务反映的并不是当期养老保险金的支付压力,而是未来的养老金的债务趋势。根据相关数据显示,实际养老金的隐性债务总额逐年扩大,隐性债务总额占GDP比重逐年降低,由目前的40%左右降低到2050年的16.1%,但这并不意味我国隐性债务负担在降低,主要原因是GDP总量增长速度大于隐性债务的增长速度使得比重降低。除此之外,王晓东等通过精算模型,测算出我国在2010—2060年间基本养老保险基金隐性债务缺口有35.3万亿元;刘学良利用精算模型,测算我国2010—2050年间养老金缺口折算为2010年的现值为57.5万元,为2010年国民生产总值的143%。1997年,我国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由完全的现收现付制转向统账结合的方式。在转制之前的退休人员已交纳的退休金没有建立个人账户,而当前的在职人员的交费中需要拿出一部分比例的资金来建立个人账户,这就导致了当前的养老基金收入小于支出,使得隐性债务显性化,此问题主要是在我国养老保险制度向统账结合方向转变的过程中所产生的,大部分隐性债务来源于转制成本。

2.4个人账户空账运转。

在统账结合方式下,我国养老保险金的个人账户缴费标准为养老保险缴费基数的8%。当社会统筹账户的资金不足以进行养老金支付时,相关部门为了短期利益而挪用个人账户资金进行弥补,导致个人账户徒有账户上的数字,而没有实际资金,造成了个人账户的空转。2007—2015年间我国个人账户缺口日趋扩大,接近于线性增长,2015年底空账规模达到了4.7万亿元,且出现多个省市如东北三省社会统筹账户严重收不抵支。多方面原因造成空账的存在,首先,养老保险制度转轨造成的转制成本及隐性债务显性化问题使得养老保险金的支出扩大,这部分资金缺口应该由政府的财政支出予以弥补,但目前大部分是由职工承担;然后,我国在实行养老保险金统账结合之前的职工的个人账户并没有资金积累,而退休以后却要增加发放金额,养老保险金支出扩大;最后是造成空账问题的直接原因,社会统筹账户和个人账户虽然名义上是分离的,但实际并没有分开记账,两者管理混乱。我国缺乏严格的管理监督制度和专门的监督机构进行规范管理,使社会统筹部分的短缺极易引起个人账户资金的乱用,个人账户有名无实。

3我国基本养老保险基金运营优化建议

3.1提高统筹层次。

为实现我国基本养老保险基金规模的扩大,实现保值增值,可以提高基金的统筹管理层次、拓宽投资方向、严格资金监督管理。提高养老保险金统筹级别,制定全国统一标准,实行资金的中央集中管理。目前我国采取养老保险金的省级统筹,由于地区和城乡差异部分地区采用市级统筹。这种分散的筹集与管理方式使得养老保险金分散在省、市、区的各个政府管理部门或者不同行业之间,必然会降低资金的运营效率与制度的公平性。实现全国统筹,可以分三步进行推进。首先,要统一全国缴费比率和计算基数,其次对各省的收支结余状况进行汇总,盈余较多的省向中央缴纳的基金数额较多,所有资金汇总作为中央统一使用的调剂资金,中央利用资金对不同的省市进行补贴,通过再分配实现公平与效率。在以上发展过程中,要持续推进其他方面的统一管理,比如会计账目统一合并,信息管理系统统一,在此准备之上逐步推进,实现真正的养老保险资金的全国统筹。

3.2拓宽投资渠道。

首先,控制银行存款和国债的投资比例,目前这两部分投资占比过半,是最主要的投资渠道。我国国债目前结构较为单一、期限结构不合理,不能有效抵挡通货膨胀风险。国外有些国家对这部分投资做出了明确限制,例如比利时规定政府债务比例约15%。因此,我国应该丰富国债的种类,并合理的控制其投资比例,而银行存款只要能够提供足够的流动性即可;其次,实现养老保险金入市,将部分养老保险金投入资本市场进行长期投资。2012年3月广东省率先实现养老金入市,半年实现6.72%的年化收益率。截止到2018年年末,我国17个省市的6248.69亿元到账投资运营,约占养老保险基金的13.6%,远低于30%的上限,因此,股票投资的比例增加是十分必要的;最后,开辟国际投资渠道。国内市场与国外的相关性较小,国外证券不易受国内的市场波动影响,能够在利率、物价、国内政策等因素发生变动时保持稳定。而且一些发达国家经过长时间的发展积累,金融市场相对成熟,政府监管机制较国内更严格,因此国外金融产品风险可控,收益稳定,符合价值规律;最后,拓展国外市场,增加了投资产品的选择范围,可以有效利用国际市场的创新型金融工具获得收益。

3.3建立合理成本分担机制。

我国基本养老保险基金运营中存在的隐性债务问题主要由转制成本引起,解决此问题则要建立合理的成本分担机制。我国2018年财政收入总额为18.3万亿元同比增长6.2%,财政支出总额为22.09万亿元,同比增长8.7%,全国财政资金对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支出增长11.4%,而2017年补助的增长率为16%,财政对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水平降低。政府在转制过程中,应该作为成本的第一承担者。首先增加社会保障支出规模与支出结构,将部分资金转移向对转制成本的弥补上,其次政府要明确相关部门养老保险金的收缴任务,将其收缴任务完成情况列入各个负责部门的绩效管理考核标准之中,以此对管理部门形成约束与激励作用。同时要配合完善法律法规使管理部门的工作开展有法律支撑。最后,政府要扩大宣传,积极引导失业人群和农村人员参保。除政府之外,所有参与者应共同承担转制成本,包括已退休人员、即将退休人员和在职职工。在已退休人员方面,政府可以适当降低养老金发放数额。而对于在职员工和即将退休人员,2017年我国已经正式实行延迟退休制度,这一方法已经有效降低了国家养老保险基金的支付压力。

3.4个人与统筹账户严格分离。

我国养老保险基金出现严重空账问题,主要原因在于采用混账管理的模式,缺乏严格的管理制度,账户拥有者的权利不明晰。我国对个人账户拥有者的权利、资金的安全性、独立性缺乏明确的法律规定,个人与统筹账户都由政府管理,这很容易出现内部腐败和决策不一致问题。新加坡的中央公积金制度完全采用个人账户,资金委托中央公积金局,该部门独立于财政部,所以不会出现社会统筹账户的透支问题以及资金的混乱使用。对我国而言,可以借此经验将个人账户与统筹账户交由不同的第三方管理,有效防止同一主体拆东墙补西墙的行为产生。总之,我国目前人民生活水平日益提高,人口老龄化形势严峻,社会保障制度应该随之完善,通过借鉴发达国家等经验有助于我国基本养老金未来收益率合理目标的设定,为我国基本养老保险基金运营发展方向和管理模式提供一定参考。

参考文献:

[1]曾茜,朱平华.国际比较视野下的养老保险基金投资运营模式分析与中国路径探讨[J].改革与开放,2018(09):59-60+63.

[2]袁小舒.老龄化背景下我国养老金缺口研究[D].郑州:河南财经政法大学,2016.

[3]曹页彦.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财政风险评估[D].湖南:湘潭大学,2016.

作者:郭辽 单位:天津财经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