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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产资源勘查报告精选(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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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产资源勘查报告

第1篇:矿产资源勘查报告范文

关键词:资源储量; 报告评审 ;问题及建议

中图分类号:F124.5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一、矿产资源储量评审的作用

矿产资源储量报告,是指综合描述矿产资源储量的空间分布、质量、数量及其经济意义的说明文字和图表资料,包括矿产资源储量的各类勘查报告、闭坑地质报告以及矿产勘查和矿山生产、水源地建设阶段用于筹资、融资、探矿权或者采矿权转让过程中说明矿产资源储量的有关资料。是由具有相应勘查资格资质的地勘单位受矿业权人或矿业权行政管理机关委托,经相应的地质勘查和综合整理编制而成的地质勘查成果。

众所周知,采矿权人采矿需要交纳采矿权价款,开采的资源储量与矿产资源补偿费及资源税挂钩,矿山开采年限与资源储量挂钩。近年来,由于矿业市场投资的多元化,加之国家的有关法制不健全,一些地方对资源储量评审工作盲目市场化,受利益驱使,出现了种种弄虚作假的情况。比如一些企业在改制时,投资者为了少交采矿权价款,往往将储量做小,造成国有矿产资源资产的流失;而有些企业在融资、筹资或包装上市时,为了吸引股民投资,造成绩优股的假象,往往又要求将资源储量做大,以蒙骗股民。各矿产地的矿产资源储量状况不能是地质勘查机构自己说了算,而必须由相对权威的评审机构审查评价、鉴定验收。

矿产资源储量评审是评审机构对矿产地质勘查机构取得的矿产地质成果的审查评价、鉴定验收。其内容包括:对矿体地质特征,开发利用内外部条件,矿产种类、数量、质量、空间分布等技术数据等阶段性认识的认可。它是资源储量管理的技术支撑。是为国家掌控资源家底、维护国家资源权益、保护与合理利用矿产资源服务的,是政府资源储量管理以及矿产资源管理的关键性基础工作。它依据和参照国家的矿产资源储量分类标准、国家和有关部门的矿产资源储量技术标准(各矿种地质勘查规范),国家和有关部门的与矿产资源勘查及矿山生产和水源地建设有关的技术操作规程和技术要求、国家的合理利用与有效保护矿产资源以及环境方面的规定而进行的。

本文总结了在矿产资源储量报告评审过程中所出现的问题,希望能引起重视,以求共同提高。

二、矿产资源储量报告存在的主要问题

1、一些地勘单位不做野外地质工作,靠在室内“编”地质报告进行矿权申请、延续、变更,所编写的报告东拼西凑,凭空想象,质量可想而知。或者报告编写单位与勘查单位不为同一主体,存在着勘查资质随意出租,使不具备资质和勘查能力的单位承揽地质勘查工作,影响了勘查质量及报告的质量。

2、评审目的不明确。

评审目的的确定,应与评审范围对应,在申报表、评审意见书和储量报告等资料中表述一致。同时,评审主要围绕评审目的展开,针对评审目的做出评审结论,目的与结论也应一致。经常出现的主要问题是勘查和报告编制、提交、评审的目的表述不清楚、一致,甚至不属于规定的评审备案范围,也编制提交评审备案。由于经评审备案的矿产资源储量都是储量登记统计的依据,而常把登记统计作为主要评审目的,有的甚至错误地将勘查工作的目的与编制报告的目的人为分开,把编制报告的目的表述为登记统计等,这都是不符合文件规定的。

3、对以住地质工作成果和矿山开采资料收集研究不够。

对于以往工作,应要叙述本次勘查工作之前所进行的各项地质勘查工作及提交的成果及评审情况。已生产的矿山应阐明矿山建设、开采情况、生产规模、开采方式、生产规模、资源储量变化情况及矿山经营、效益状况等,均需对其资源储量变化情况进行全面的总结,搞清历次报告的关系,避免资源储量的重上、漏上。

4、水工环地质的研究程度不足。报告相关章节的内容基本上是很简略的简述,定性内容多,缺乏实际数据。

5、样品的采集和分析不按规范。

矿体(层)直接顶底板样品采集不全,影响了对矿体准确控制和对矿床的正确评价。基本分析样品没有按规范进行内外检,体重样代表性不够,缺少组合分析样、物相分析、全分析样等。

6、资源储量估算中存在的问题

a、资源量估算工业指标选取取不合理。在资源储量报告中,对一个矿床使用的工业指标,个别报告直接套用规范中的一般工业指标,出现不具体的区间值,而不是具体值。如岩金矿床边界品位采用规范中的1~2g/t,最低工业品位2.5~4.5g/t……,,这种不确定值的使用是不允许的。对一个具体矿床应有具体工业指标。或者,在一般工业指标敬意值之间随意选择取低值,或高值,不进行矿区实际情况分析,出现有用的工业指标选择用不全,没用的又抄上。另外,随着选矿技术的提高和矿产品价格的上升,受经济利益驱使,矿业权人随意降低工业指标,虽然是经过预可研论证,但往往论证单位是营业性质的,所以结果可信度差。

b、矿床勘查类型确定及工程间距选择不当。

有些勘查单位为减少工作量,节省勘查费用,往往不根据矿体的复杂程度,随意将勘查程度高定,工程间距放稀了。

c、资源储量估算方法的选择不当,没有用其它方法进行验证。

资源储量估算方法不适合矿区实际,使简单问题复杂化,复杂问题简单化,导致资源储量估算结果可靠程度低。

d、矿体的圈定、连接、外推不当。

很多报告存在外推过大,将矿体外推起点置于没有有控制的矿体边界上,存在“见矿就连”的现象。

e、对采空区范围的圈定,为节省成本,很少进行实地测量,而是对1:1万地质地形图进行扫描后变换比例尺,制成矿区地形图。或者使用测量仪器精度不够,影响整个勘查工作的真实性、可靠性。

7、资源储量估算的表格、图件很不规范。报告文、图、表不符,缺乏检查校对。

三、提高资源储量报告评审的一些建议

1、地勘单位要加强技术力量,严格按勘查规范工作,实事求是,客观反映勘查成果,对勘查中存在的问题要详细如实反映。不能根据矿业权人的要求估算矿产资源储量,甚至代为编造虚假资料。野外第一手地质资料如原始编录、样品采集等应按规程进行,发现问题要及时补救,地质报告编制应按勘查规范编写并进行初审。

2、矿业权人要有风险勘查意识,根据工作区地质情况,按照相应勘查阶段所要求的控制与研究程度,有足够的资金投入,才能摸清资源储量分布情况,降低投资风险。

3、地勘行政管理部门以资质管理为入手,奖优罚劣,促进勘查质量的提高,对于弄虚作假事件必须严肃处理,降低或者取消地勘单位的勘查资质,对矿业权人吊销勘查许可证或采矿许可证。当前实行的由矿业权人和项目勘查单位出具承诺书,保证提交资料的真实性,有利于分清法律责任,应当继续实行。

4、矿产资源储量评审必须具备法定的资质,评审报告的人员必须具有相应的评估师资质,报告评审专家组人数要按要求,并实行评审专家组责任制,并要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精湛的业务技术水平。对储量变化幅度较大的核查报告和重要地质勘查报告,评审中心要加大实地核实和原始资料核对力度。

5、要尽快重新建立我国在矿产勘查及矿产资源储量的质量保障和控制体系,在勘查的程度上、勘查工程和原始资料的质量上、资源储量控制程度上加以监管,应该坚持设计审查和野外验收制度。资源储量评审不能只审查资料,必须到现场实地检查,才能保证质量,防止弄虚作假。

6、应尽快解决评审机构定位问题,要根据我国国情进行储量评审机构的机构改革,健全相关法律法规。

四、结语

矿产资源储量报告是为国家提供资源的信息依据。储量报告质量的优劣关系到所提供资源储量的可靠性、矿产资源开发过程中的风险大小、矿山建设和生产中的一系列工作的布置。因此必须提高矿产资源储量报告的质量 ,这既是矿产资源勘查人的责任 ,也是储量报告评审组织和评审专家的责任。

参考文献:

1、国土资源部,矿产资源储量评审认定办法,国土资厅发[2000]54号

2、国土资源部,矿产资源储量评审机构资格管理暂行办法,国土资发〔2001〕172号

第2篇:矿产资源勘查报告范文

第一条为了发展矿业,加强矿产资源的勘查、开发、利用和保护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和国家有关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勘查、开采矿产资源,必须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矿产资源属于国家所有,地表或地下的矿产资源的国家所有权不因其所依附的土地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不同而改变。各级人民政府必须加强对本行政区域内矿产资源的保护工作,禁止任何组织和个人侵占、破坏矿产资源。

第四条全省矿产资源的勘查、开发实行统一规划、合理布局、综合勘查、合理开采、综合利用和有效保护的方针。省地质矿产主管部门根据全国矿产资源规划组织有关部门编制省矿产资源地区开发规划,报省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第五条勘查、开采矿产资源,必须依法分别申请,经批准取得探矿权、采矿权,并办理登记。已经依法申请取得采矿权的矿山企业在划定的矿区范围内为本企业的生产而进行勘查除外。从事矿产资源勘查和开采的,必须符合规定的资质条件。禁止无证勘查、无证开采矿产资源。

第六条探矿权和采矿权的有偿取得和转让,按照国家规定执行。开采矿产资源,必须按照国家和本省有关规定缴纳资源税和资源补偿费。

第七条省地质矿产主管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矿产资源勘查、开采的监督管理工作。省其他有关部门协助省地质矿产主管部门进行矿产资源勘查、开采的监督管理工作。市(地)、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地质矿产管理工作的部门(以下称“地质矿产管理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矿产资源勘查、开采的监督管理工作,其他有关部门协助同级地质矿产管理部门进行矿产资源勘查、开采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八条鼓励国内外投资者依照国家规定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依法投资勘查、开采矿产资源,保障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第九条任何单位和个人对侵占、破坏矿产资源及其他违反矿产资源管理法律、法规的行为,有权进行检举、控告。

第二章矿产资源的勘查

第十条矿产资源的勘查登记管理,按照国务院《矿产资源勘查区块登记管理办法》执行。

第十一条省地质矿产主管部门按照规定权限和国务院地质矿产主管部门的授权,负责本省行政区域内的矿产资源勘查登记管理工作。

第十二条企事业单位、其他经济组织和个人均可按国家规定出资勘查矿产资源。勘查项目出资人为探矿权申请人。国家出资的,由国家委托勘查的单位为探矿权申请人;合资、合作勘查矿产资源的,由合同约定探矿权申请人。

第十三条探矿权申请人经登记批准,领取勘查许可证,成为探矿权人。

第十四条从事矿产资源勘查作业的单位应当具有国家或省地质矿产主管部门颁发的勘查资格证书。探矿权申请人具有勘查资格证书的,可以自行勘查矿产资源;探矿权申请人不具有勘查资格证书的,应当委托具有勘查资格证书的单位勘查。

第十五条探矿权人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完成最低勘查投入,并应将每年的勘查投入、勘查工作进展情况报送省地质矿产主管部门、抄送当地地质矿产管理部门。探矿权人不得擅自扩大勘查作业区范围,不得擅自进行采矿活动。

第十六条在取得探矿权的勘查作业区范围内不得设置新的探矿权和采矿权。在探矿权设置的区块范围内,已设置的采矿权仍然有效。

第十七条探矿权人完成勘查项目后,应当编写地质勘查报告。供矿山建设使用的一般大型、中型、小型矿床勘查储量报告和供中型、小型水源地建设使用的地下水勘查储量报告,由省矿产储量审批机构审批。矿产储量审批机构收到勘查储量报告后,应在3个月内作出批复。

第十八条探矿权人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国家和省地质资料管理机构汇交其地质勘查成果档案资料。地质勘查报告和其他有价值的勘查资料,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实行有偿使用。

第三章矿产资源的开采

第十九条开采矿产资源,应当依法申请登记,经批准领取采矿许可证,取得采矿权。采矿权申请人申请办理采矿登记事宜,应按照国务院《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执行。县级以下地质矿产管理部门是采矿登记的管理机关。

第二十条开采下列矿产资源的,由省地质矿产〔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并颁发采矿许可证:(一)《矿产资源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以外的,其可供开采矿产的储量规模为中型的矿产资源;(二)国务院地质矿产主管部门授权审批登记的矿产资源;(三)矿区范围跨市地行政区域的矿产资源。

第二十一条开采下列矿产资源的,由市(地)地质矿产管理部门审批,并颁发采矿许可证:(一)开采本办法第二十条规定以外的,其可供开采的矿产储量规模为小型的矿产资源;(二)省地质矿产主管部门授权审批登记的矿产资源;(三)矿区范围跨县(市、区)行政区域的矿产资源。

第二十二条开采本办法第二十条、第二十一条规定以外的零星分散的矿产资源和只能用作普通建筑材料的砂、石、粘土,由县(市、区)地质矿产[行政主]管理部门审批,并颁发采矿许可证。

第二十三条小型和零星分散的矿产储量规模的划分标准,由省矿产储量审批机构规定。

第二十四条个体经批准可以采挖零星分散的矿产资源和只能用作普通建筑材料的砂、石、粘土。允许个体采挖的零星分散矿产资源的标准和矿种,由省地质矿产主管部门公布。个人生活自用采挖少量砂、石、粘土不办理采矿登记手续。

第二十五条市(地)、县(市、区)地质矿产管理部门发放采矿许可证的情况,由市(地)地质矿产管理部门定期汇总向省地质矿产主管部门备案。

第二十六条严禁国家机关和参照实行国家公务员制度的单位及其工作人员以各种方式办矿或参与办矿牟取利益。

第二十七条采矿权申请人申请开采第二十条、第二十一条规定的矿产资源,在提出采矿权申请前,应当持合法取得的经批准的地质勘查储量报告,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划定矿区范围。申请的矿区范围无争议的,地质矿产管理部门应在30日内根据矿山建设规模与矿床储量相适应的原则,划定矿区范围。需要申请立项、设立矿山企业的,应当根据划定的矿区范围,按照国家规定办理有关手续。

第二十八条矿区范围划定后,地质矿产管理部门在该区域内不再受理新的申请,并对采矿权申请人保留一定的期限。矿区范围保留期:大型矿山不得超过3年,中型矿山不得超过2年,小型矿山不得超过1年。申请人逾期不申办采矿登记的,视为自动放弃。

第二十九条申请个体采矿的,采矿权申请人应持申请书和符合要求的矿区范围图、相应的地质资料、矿产资源开采利用方案、资质条件证明、安全生产条件和环境保护方案,直接到当地县级地质矿产管理部门申请登记,办理采矿许可证。

第三十条上级地质矿产管理部门,接到采矿登记申请后,应当了解申请的矿区范围内的探矿权、采矿权的设置情况,并征求下级地质矿产管理部门的意见。

第三十一条采矿权申请人采取欺骗手段领取的采矿许可证无效,由原颁发采矿许可证的机关予以撤销。地质矿产管理部门、超越规定颁发的采矿许可证无效,由上级地质矿产管理部门予以撤销。

第三十二条采矿权申请人办理采矿登记手续,应按国家规定缴纳登记费。

第三十三条采矿权申请人办理采矿登记后,由矿区所在地的县级地质矿产管理部门按照颁发采矿许可证的机关或其委托机关出具的书面通知和矿区范围图,具体标定矿区范围,予以公告,并可根据采矿权人的申请,组织埋设界桩或设置地面标志。

第四章探矿权采矿权的转让

第三十四条探矿权人在完成规定的最低勘查投入后,经依法批准,可以将探矿权以出售、作价出资等方式转让。已经取得采矿权的矿山企业,因企业合并、分立,与他人合资、合作经营,或者因企业资产出售以及有其他变更企业资产产权的情形,需要变更采矿权主体的,经依法批准,可以以出售、作价出资等方式转让。探矿权、采矿权的转让,按照国务院《探矿权采矿权转让管理办法》执行。

第三十五条国有、集体矿山企业出售、转让探矿权、采矿权,或者以租赁经营方式、承包经营方式开采矿产资源的,应当采用招标方式进行。在采矿许可证确定的矿区范围内不得租赁、承包给两个或两个以上主体经营。大型矿山企业对自己矿区范围内的边缘零星矿产,采用租赁、承包经营方式开采的除外。

第三十六条采矿权人采用租赁经营方式、承包经营方式开采矿产资源的,应当签订书面协议。租赁经营合同、承包经营合同签订后,报颁发采矿许可证的地质矿产管理部门批准。地质矿产管理部门应在30日内作出批复。租赁经营合同、承包经营合同自批准之日起生效。未经批准采矿权人采用租赁经营方式,承包经营方式开采矿产资源的,视为擅自转让采矿权。

第三十七条承包人、承租人应当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开采矿产资源,违反规定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承包人、承租人不得转包、转租。

第三十八条采用租赁经营方式、承包经营方式开采矿产资源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在采矿许可证的有效期限内;(二)采矿权属无争议;(三)承租人、承包人有与所开采的矿种和采矿规模相应的资金、技术条件;(四)采矿权人投入采矿生产满一年;(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三十九条采矿权抵押应签订抵押合同,抵押合同双方当事人应当持采矿许可证和抵押合同,向原颁发采矿许可证的地质矿产管理部门办理采矿权抵押登记手续。抵押合同自登记之日起生效。采矿权抵押时,其矿区范围内的采矿设施应当随之抵押。

第四十条抵押合同变更、解除、终止的,抵押双方当事人应当在事实发生之日起10日内,书面报告原抵押登记机关。

第五章矿产资源勘查开采的监督管理

第四十一条勘查、开采矿产资源,应接受地质矿产管理部门的监督管理。地质矿产管理部门调查了解勘查投入、勘查工作进展情况或对本辖区内矿山企业和个体采矿开采矿产资源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时,探矿权人或采矿权人应当如实报告并按规定提供有关资料,不得拒绝检查、虚报或瞒报,不得设置障碍。探矿权人、采矿权人应当按照国家统计法规的有关规定,填报统计资料,按时将矿产资源勘查或开发利用情况年度统计报表报送当地地质矿产管理部门。

第四十二条采矿权人应将新增的矿产储量报地质矿产管理部门核准。采矿权人对矿产储量非正常消耗,应当提出注销报告,按规定报省地质矿产主管部门会同省矿产储量审批机构批准。未经批准,矿山企业不得核减矿产储量。

第四十三条开采矿产资源,应当符合下列要求:(一)按照经批准的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和设计要求施工;(二)采用合理的开采顺序、开采方法和选矿工艺;(三)开采回采率、采矿贫化率和选矿回收率应当达到设计要求,或符合地质矿产管理部门核准的标准,不得采富弃贫,擅自丢弃矿体;(四)对具有工业价值的共生、伴生矿产,在技术可行、经济合理的条件下,必须综合回收;对暂时不能综合回收利用的矿产,应当采取有效的保护措施。禁止采取破坏性开采方法开采矿产资源。

第四十四条勘查、开采矿产资源,必须遵守有关环境保护、矿山安全的法律、法规,防止污染环境和事故发生。探矿权人、采矿权人应对污染和破坏的矿山环境进行治理恢复,给他人造成损害的,应当赔偿损失,并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矿石、废碴、尾矿应当按批准的设计要求堆放,保证边坡稳定。禁止在行洪的沟壑、滩地、岸坡堆放或贮存矿石、废碴和尾矿。禁止开采或毁坏预留的安全矿柱或岩柱。禁止采用污染严重、耗能高、浪费资源、安全隐患多的方法生产、加工矿产品。

第四十五条耕地、草地、林地、水土保持设施因采矿受到破坏的,采矿单位或个人应因地制宜地采取回填复垦、植树种草等措施;给他人的生产、生活造成损失的,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负责整治、给予相应的赔偿。

第四十六条矿山企业在矿井、中段、采区或整个矿区采矿终止时,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时闭坑。矿山企业〔在矿井、中段或采区闭坑时,〕必须在闭坑前〔3个月〕向颁发采矿许可证的机关或其委托机关提交闭坑报告,经审查批准后方可闭坑。

第四十七条在建设铁路、工厂、水库、输油管道、输电线路、重要公路和各种大型建筑物或建筑群之前,建设单位必须向省地质矿产主管部门了解拟建工程所在地区的矿产资源分布和开采情况。建设项目压覆矿床的,其建设项目设计任务书在报批时,应当附有地质矿产管理部门关于建设项目压矿情况的审查意见。

第四十八条省地质矿产主管部门根据需要,可以向重点矿山企业或矿山企业集中的地区派出矿产督察员,对矿山企业和个体采矿开发利用矿产资源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四十九条属于国务院和省人民政府规定由指定单位统一收购的矿产品,必须交售给指定单位。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收购,开采者不得私自销售。

第五十条上级地质矿产管理部门对下级地质矿产管理部门违法或者不适当的行政管理行为,有权予以改变或者撤销。

第五十一条培育和发展矿产资源中介服务组织。中介服务组织经省地质矿产主管部门确认资格,可以开展矿产资源咨询、、评估、技术服务等业务。

第六章法律责任

第五十二条违反本办法规定的矿产资源勘查、开采行为,《矿产资源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已经作出处罚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予以处罚。

第五十三条将探矿权、采矿权倒卖牟利的,员销其勘查许可证、采矿许可证,没收违法所得,处以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五十四条未取得采矿许可证擅自采矿的,责令停止开采,赔偿损失,没收采出的矿产品和违法所得,并处以违法所得百分之五十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超越批准的矿区范围采矿的,责令退回本矿区范围内开采,赔偿损失,没收越界开采的矿产品和违法所得,并处以违法所得百分之三十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有本条第一、二款行为,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以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

第五十五条未经批准,采矿权人自行核减矿产储量的,由地质矿产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处以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的罚款。

第五十六条不按规定闭坑的,责令其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以五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采矿许可证。

第五十七条国家机关和参照实行国家公务员制度的单位及其工作人员以各种方式办矿或参与办矿牟取利益的,责令改正,没收其投资及违法所得,由其主管机关或监察机关对主要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五十八条本办法第五十三条、第五十四条、第五十五条、第五十六条、第五十七条规定的行政处罚,由县级以上地质矿产管理部门按照各自的职权决定。

第五十九条依照本办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而不给予行政处罚的,上级地质矿产管理部门有权责令改正或者直接给予行政处罚。

第3篇:矿产资源勘查报告范文

1.1勘查投资主体发生了变化

在计划经济体制下,国家通过行政授予的方式,将探矿的权利无偿划拨给地质单位,而地勘单位根据国家计划,利用国家投资(地勘费)实施找矿勘探工程,并将勘探成果无偿提供给国家工业部门利用。在这种体制下,勘探者既无任何风险承担,又没有自身的商业目的。地勘单位只是按国家计划来布置工作,完成任务。目的只是提交了地质报告,任务就完成了。然而,在市场经济体制下,国家明确了将公益性勘查和商业性勘查分别运行的方针。明确了国家只出资完成基础性、战略性的地质调查,而具有开发目的的详查,勘探工程均由开发商投资完成。国务院第240号令实施的《矿产资源勘查区块登记管理办法》中明确规定“勘查出资人即为探矿权申请人”,这一来,打破了原先只能用地质单位作为探矿权人的做法。各行各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只要有钱,就可以申请探矿权,从而使勘探单位进入市场,形成了勘查工程的市场活动。在各行各业的探矿权人中,既可以是外国的,也可以是港澳台或大陆各省的,既可以是国营控股的,也可以是各种经济成份联合或纯私人(个体户)的。他们都是通过市场机制形式而获得探矿权的企业,走的是勘探~开发~加工~销售一条龙的路子。勘探成果利用周期短,开发速度快。许多商业性勘探,成果报告提交第二年就开始进入矿山建设,完全扭转了以往勘探成果几十年才规划、开发的格局。

1.2探矿权的出让和流转,使得资源储量形成了资产的概念

探矿权有偿取得制度是保障矿产资源国家所有权的基本制度。有偿取得意味着探矿权有了财产权属性,可以在市场中流转。在探矿权出让或转让的评估过程中,评估的依据是资源储量(包含有资源储量可利用性及经济价值)。客观上使资源储量有了资产化的属性。同时使矿业行政管理发生了质的变化,资源储量成了矿业行政管理工作的基础。资源补偿费以占用资源储量的优劣、好坏来定价。采矿许可证发放、矿业权的变更,物业纠纷,资源综合利用均可以用资源储量损耗的量鉴定。资源储量资产化管理制度的建立,有利于加快勘查进程,提高勘查找矿的经济利益,促进勘查投资主体多元化的发展,使资源利用真正做到市场配置。

1.3固体矿产资源储量分类方式了变化

国家《固体矿产资源储量分类》标准于1999年6月8日实施,废止了原来沿用苏联的一套储量分级分类的标准。具有经济意义属性的分类即资源储量按地质勘查控制程度、可行性研究、经济意义三个方面衡量。综合划分为三大类即储量、基础储量和资源量;从经济意义上划分为:经济的、边际经济的、次边际经济的、内蕴经济的等十六个小类。在此基础上,国家于2002年相继了《固体矿产地质勘查规范总则》(GB/T—l3908-2002)、《煤、泥炭地质勘查规范》(DZ/T—O215—2O02)等22个单、复矿种规范。新的规范增加了各勘查阶段设计编制、勘查施工、地质研究、地质报告编制的审批、资源储量估算及评估,也可以作为矿业权转让,勘查开发融资等评价依据。新的规范将地质勘查阶段分为四个阶段:即预查阶段、普查阶段、详查阶段、勘探阶段。提交勘查报告必须要有相应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才能确定资源储量的分类,并分别对各类资源储量进行估算。

1.4矿井建设立项做出了规定

原来建设矿井只要进行过详查和勘探,便可进行预可行性研究或可行性研究报告。规模在3O万吨/年以下的新建矿井,只要有详查报告,就可做预可行性研究报告,规模在3O万吨/年以上的,必须有勘探报告,才能进行可行性研究。经过环境和水资源评估后到计划管理部门报批立项,地质矿产部门划定矿区范围、设计单位对矿井总体设计后,便可办理基建期的采矿许可证。新的建矿程序规定了矿井建设规模,审批权限范围和应具备的条件。120万吨/年以上的规模为大型矿山,120万吨/年以下至4O万吨/年以上为中型矿山,4O万吨/年以下为小型矿山,小型矿山的核准(原为立项)和证件办理分别在省发改委和省国土资源厅,中型以上矿山的核准和办证均在国家发改委和国土资源部。如果属于未经过国家出资勘查的空白区,投资商便可直接办理采矿许可证,若属于国家出资勘查形成的矿产地,还需经国家确认的矿权评估机构对探矿权价款评估后,方能取得采矿许可证。探矿权价款缴纳的期限为两年。如果属于国有企业投资勘探,因资金紧张一时不能结清的,可以申请将探矿权价款转为国家资本金。

1.5勘查规范在网度和储量比例上有了明显的放宽

为了适应市场化和投资者的要求,勘查规范对一些应由投资者做决定的事不再统一制定强制性标准,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勘查网度(即工程的间距)。老的工程规范是勘探类型确定后,不同级别的储量是由确定的网度来划分的,超过就要降级。而新的规范对不同阶段勘查工程布设的要求,相对灵活。包括预查、普查、详查和勘探阶段。新的规范对工程网度没有硬性的具体规定,也不是过去那种简单地倍数增长或减少,只是用极少量——数量有限——系统取样——加密各种取样工程几个字样来表述,将工程间距的确认权交给了具体做地质设计的工程师来决定。二是探明可采储量。勘探规范指出:探明的可采储量应满足矿山返本付息的需要。表明了勘探规范没有对储量比例做硬性规定。在总的资源量查清的基础上,高级储量(新的规范所称的经济基础储量)探明的比例,由投资者做决定。前提只有一个数量一满足矿山前期生产需要,保证首期、储备后期、滚动发展。一般情况下,探明的资源量能满足矿山建设25—30年需要即可,改变了老规范有关储量比例的要求,使勘探工程布设更加灵活,突显了资金利用的经济效益。

1.6在满足矿山建设初步设计前提下,对工程质量和解决设计中的地质问题要求更高

勘探设计既要符合规范要求,又要满足投资者的要求。根据市场发展需要,在工程间距和储量比例上有所放宽,但不等于勘查工程质量放松或降低标准,甚至比计划经济时期要求更加严格。作为商业性勘探,它的最大优点是地质勘查到矿山建设周期短,一至二年内,矿山就建成了,勘探成果很快得到验证。

1.7地质勘查工程完全可以通过市场机制来管理

地质勘查投资多元化和矿业权有偿使用、有偿转让的市场建立,在客观上形成了地质勘查工程市场,相应的就要符合市场管理制度的要求。以市场形式确保工程质量的运行方式,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市场需要中介性的地质勘查技术服务机构,给投资者作勘探工程管理提供咨询服务工作。二是地质勘查工程可以通过招标的形式来完成。三是勘查工程技术监督管理。

2现阶段矿产开发注重了成本和综合利用

2.1采矿权取得方式发生了变化

在计划经济年代,国家通过行政授予的方式将国家出资形成可供直接开采的矿产地无偿提供给投资业主采矿。在市场经济体制下,国家实行了矿产资源有偿取得制度。采矿权必须通过以下两种方式取得。一是探矿权人直接申请办理采矿权。二是通过转让的方式取得采矿权。

2.2不再沿用落后的开采工艺

采矿权有偿取得后,矿权经营者为了最大限度地降低开采成本,除沿用原有的管理模式外,重点还考虑到资源的回采。

2.3部门管理走向规范化

过去的管理是行政命令,现在的管理是依法行政,过去注重于产量和成本,现在更注重于资源的合理利用和事故的发生。过去鼓励超产,现在是限产。限制井下作业人数,严格按核定生产能力生产。现在国家加大了矿产资源的监管力度。一是严厉查处和打击无证勘查、开采,超层越界,破坏和浪费矿产资源的违法案件。二是对煤矿现有资源储量实行动态管理。三是对资源面临枯竭的煤矿不再扩大矿区范围,配置新的资源,资源等用完自行关闭。四是从2005年开始至2007年逐步关闭年产3万吨以下的小煤矿,2008年至2010年关闭年产6万吨以下的小煤矿。五是严格矿权审批制度,20平方公里以上的探矿权和年生产规模45万吨以上的采矿权审批工作.,均由国土资源部直接审批。六是实行统一规划。国家规划矿区的开发项目由国家发改委核准后方可实施。非国家规划区的开发项目由省发改委核准后实施。

第4篇:矿产资源勘查报告范文

两年以上工作经验 |男| 25岁(1986年1月2日)

居住地:上海

电 话:139********(手机)

E-mail:

最近工作 [ 2年]

公 司:XX地质开采有限公司

行 业:采掘业/冶炼

职 位:项目经理

最高学历

学 历:本科

专 业:地矿

学 校:成都理工大学

自我评价

本人毕业于地矿专业,工作多年来主持过区域化探、矿产化探、地质预查、地质普查等阶段的地质项目并独立完成过地质勘查报告,熟悉矿产资源类的相关的法律法规。生活与工作中诚信、务实、进取,悟性高,抗压能力强。能吃苦耐劳,责任心强,能适应各种工作环境,善于与人沟通交流,能够处理好人事关系。

求职意向

到岗时间: 一周之内

工作性质: 全职

希望行业: 采掘业/冶炼

目标地点: 上海

期望月薪: 面议/月

目标职能: 项目经理

工作经验

2011/4—至今:XX地质开采有限公司 [ 2年]

所属行业:采掘业/冶炼

地质勘探部 项目经理

1、负责各类地质勘查项目的技术管理、探矿权的申请变更、探矿权年度报告的编制;

2、编制公司在甘肃的项目年度地质勘查总体设计及经费预算、编制每月的项目经费使用计划、编制地质勘查工作周报;

3、编制年度地质勘查工作总结;

4、编制探矿权合作、转让等合同草案;

5、编制委托外单位地质勘查的技术要求、委托合同草案,监理地勘项目的实施及委托勘查项目的验收等。

---------------------------------------------------------------------

2010/3—2011/3:XX矿产资源开发有限公司 [ 1年]

所属行业:石油/化工/矿产/地质

地质勘探部 矿产勘探/地质勘测工程师

1、负责野外勘探,明确矿区地质情况;

2、负责资源勘查,整合矿区资源;

3、负责制作室矿区地址图纸;

4、负责季度、年度地质勘查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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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7--2010 /2:XX地质研究机构 [ 1年8个月]

所属行业:学术/科研

地质物探研发室 科研人员

1、负责技术文件编制、炉区生产用图的绘制、矿区储量管理;

2、负责岩石力学性质合作试验;

3、负责现场钻井编录、气化工艺跟踪、寻找煤层裂隙发育方向;

4、负责矿区地表沉降系统的建立及地应力测试;

5、负责各指定项目地质部分的资料编写等。

教育经历

2004/9 --2008 /7 成都理工大学 地矿 本科

证 书

2006/12 大学英语六级

2005/12 大学英语四级

第5篇:矿产资源勘查报告范文

小矿理论上是指经地质勘枵查明,矿床资源储量规模小于小型矿床上限1/5~1/10的矿床;零星分散资源是指经地质勘查查明,矿体(或矿点)的规模小,且零星分布于含矿层或含矿地段,或零星分布于主要矿体边沿,不能被主要矿体开拓系统开采利用,其资源储量规模一般小于小矿上限的1/5~1/10。

“小矿地质勘查报告”一般指受采矿权(申请人)委托,对小矿及零星分散资源进行地质勘查工作后提交的资源储量地质报告(或储量核查地质报告),主要用于矿山建设或资源储量核查。但在实际工作中,“小矿地质勘查报告”一般泛指小型矿山开采范围经简易地质勘查后,编写提交的地质储量报告。

经统计,全国的开采矿山数经多年的治理、整顿规范和整合,已由2006年的11.79万个下降至2009年的9.50万个(含近10%的新建矿山)。生产及新建矿山中绝大多数为小型矿山,约占70%左右。在这小型矿山中,绝大部分为非金属建材类露天矿山。

2006年4月,国土资源部发文,决定在全国开展矿山储量动态监督管理。各地为全国开展这项工作,制定了相应的实施办法、细则,开始对矿山资源储量勘查、占用、开采进入动态监督管理,实行常态化的资源储量年度核查制度。除新建矿山提交地质勘查储量报告外,生产矿山也要提交年度储量核查报告。近年来,地勘单位为新建矿山地质勘查和生产矿山储量核查做了大量工作,编制提交了相应的地质勘查报告和储量核查报告,为矿山建设和矿政管理服务做出了巨大贡献。

1 小矿地质勘查的报告质量现状和报告质量下滑的危害性

1.1 存在问题

近年来,地勘单位为新建矿山和生产矿山提供技术服务,开展新建矿山地质勘查和生产矿山储量核查工作,编制提交了大量的地质勘查报告和储量核查报告,基本满足了矿山生产和矿政管理工作要求。但是,占较大比例的小矿地质勘查报告质量问题较多,总体质量有明显下降现象。主要问题一是矿床地质研究程度达不到要求,二是勘查工程达不到要求,三是报告内容与矿山实际脱节。具体表现在以下几点。

(1)对以往地质工作成果和矿山生产资料搜集、研究不够。

(2)矿产地质、矿床特征分析、总结,叙述不够、不全面。

(3)矿床共(伴)生矿产评价重视不够,很多矿区缺乏评价资料。

(4)工作方法及质量评述简单、缺乏实际数据。

(5)储量估算中存在不同程度的矿体、储量估算边界、采空区范围的圈定问题,储量估算参数确定问题,资源储量与矿界关系问题。

(6)其他问题,如有的报告章节不全,编排不当;有的只是实际资料的堆积,缺乏分析、归纳和必要的综合结论;储量计算级别厘定不符合规范要求,储量计算参数处理不当;有的文、表相互矛盾,有的图前、后不一致;有的计算单位有误,打印复制遗漏差错等。

1.2 危害性

小矿地质报告质量下滑的危害性体现在三方面:一是地勘单位的声誉、形象;二是不利于提高地质勘查技术人员的技术素质;三是因受报告质量影响,矿山资源储量出现与实际有较大出入的问题,可能引发法律纠纷。

2 原因分析、提高方法和建议

2.1 原因分析

(1)市场竞争环境问题。小矿因规模小、且多为非金属建材用矿产,一般由县级矿产资源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其开采登记手续。小矿地质勘查报告是矿业权人办理采矿许可手续中的必要件之一,是不得不做、不得不提交的一份资料。在实际工作中,小矿地质勘查要求较低项目数量多,加上市场的无序竞争,许多地勘单位以低价承接项目,项目普遍具有时间紧、任务重、资金投入不足等特点。项目费用一般都远低于定额标准,完成时间一般少则一星期,多则一个月,因此,承接项目的地勘单位只有压缩野外工作量、减少费用、降低成本,从客观环境上导致小矿地质勘查报告质量有程度不同的下降。

(2)勘查区地质研究程度问题。小矿勘查区一般为非重点开发矿区,以往地质工作程度较低,大部分只经过区调、普查工作,一般只有简单的区域地质资料,缺乏勘查(矿)区地层、构造、矿层(体)、矿石质量、矿区水文地质等开采技术条件资料。

(3)个别地勘单位对小矿项目不重视。在时间紧、任务重,项目委托人催得急的客观情况下,有的地勘单位对小矿地质勘查项目不重视,一是地勘工作量及经费投入不足,二是随意安排专业不对口或业务能力不够的专业技术人员,有的甚至安排没经过野外地质工作锻练的刚毕业学生担任项目负责人或报告主编。

(4)个别有地质勘查资质的单位有弄虚作假现象。拿到项目后,派非地矿类专业技术人员勘查现场,再将搜集来的同类小矿地质勘查报告作为模板套作报告,使报告内容与矿山实际不符。

(5)技术管理工作不到位。有的地勘单位质量管理制度不健全不完善,有关责任把关不到位,各级技术负责对报告编制环节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初审草率、马虎,未重视地质勘查成果成型的把关。对地质勘查报告编写提交的技术管理流程,如校对审核、修改复审、打印检查、登记盖章等质量管理流程缺乏严格的管理、监督。

(6)不重视搜集以往地质工作成果资料。充分搜集、利用前人成果既是地质工作的基本原则,更是市场地质勘查项目的特殊需要。对矿区地层、构造、矿产等地质特征缺乏了解,有时因项目经费少、时间紧,投入的野外地质勘查工作量少的情况下,搜集的以往地质矿产资历料往往能起到较大作用。

(7)野外工作简单化。地质勘查工作实践性强,每项地质勘查都是一个不断探索研究认识勘查区的过程。有的项目负责人缺乏野外工作经验,有的误认为小矿地质勘工作不需要系统开展地质勘查工作,资料的搜集比较简单或单一,相关资料获取不全,不能全面反映勘查区地质矿产特征,使报告质量先天不足。

(8)对规范的理解、执行出现偏差。规范是对地质勘查的目的任务、工作内容、方法以及技术要求做出的统一规定,是约束地质勘查主体活动和行动的规则。其核心是用一定的勘查工程,最有效的查明勘查区地质、矿体地质、开采技术条件、矿石加工技术性能。但在实际工作中,有的项目负责人不能正确理解、掌握规范要求,不明确项目的成果报告需达到什么标准和要求,收集应用资料不对路、报告编写内容与大纲要求不符。常见地层描述脱离矿区实际,含矿岩系与矿层(关系)交代不清、矿石质量评述参数缺乏基本数据(以引用为主)、开采技术条件内容单薄、储量估算方法结合实际不够等问题。

2.2 提高小矿地质勘查报告质量的方法及建议

(1)地质单位应在抓好大项目的同时,搞好统筹安排,重视加强小矿地质勘查工作。小矿数量多,一般是地方经济的重要支柱产业,影响面大。地勘单位应根据项目情况,合理安排专业技术人员、加大野外工作投入,为提高报告质量打下基础,确保项目成果达到规范要求。

(2)充分搜集利用以往地质勘查成果资料,既是地质工作的基本原则,更是市场地质勘查项目的特殊需要。特别对那些经费少、时间紧、投入的野外地质工作量少的项目,充分搜集以往地质矿产资料往往能起到较大作用。

(3)明确地质勘查工作目的,重点查明矿(层)体赋存状态,回答有矿无矿、矿好矿坏的问题。由于小矿地质勘查一般不分阶段,属一次性勘查,因此要充分用好有限勘探资金,合理部署勘探工程,防止出现勘探类型定得过于简单、勘探工程密度过稀、勘查控制不足、资料获取不全等情况。

(4)地质勘查应遵循《固体矿产地质勘查规范总则》,勘查内容主要为勘查区地质、矿体地质、开采技术条件、矿石加工选冶技术、综合评价等5个方面。重视搞好地质测量及各勘查工程的原始地质编录,加强综合分析和整理,提高地质研究程度。编制符合勘查区具体特点的小矿地质勘查报告编写大纲。

第6篇:矿产资源勘查报告范文

关键词:矿业权融资;融资困境;走出途径

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矿业权融资将成为地质勘探工作重要的资金来源,但是目前矿业权融资存在很多问题,如矿业权市场化程度低、矿业权法制化建设落后以及矿业权经营风险大等难点,随着市场化发展的需求、地质勘探事业的商业化以及经济发展对矿产资源的强劲需求,促使了矿业权融资市场的发展,目前我国的矿业权融资发展缓慢,仍处在一定的困境中,这就需要研究探索,为矿业权融资提供一个可行性方案。

一、矿业权融资现状

(一)矿业权融资的可行性。矿业权融资首先有政策依据,政策规定探矿权以及采矿权的有偿取得,在一定的条件下可以转让,并且指出探矿权人有权在规定的勘查作业区内进行勘查作业,可以优先取得矿产资源的采矿权。矿业权融资也符合市场经济运行规律,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着基础性作用,可以优化合理配置资源,矿产资源的勘查可以通过矿业权的运作实现经济发展对矿产资源的需要。矿业权融资的大力推行也受到国家的大力支持,我国的矿业将向土地经营一样采取招标或是拍卖的方式出让矿业权,这种运作不仅体现在市场上的运作,也体现在企业之间。总的来说,矿业权融资既有国家政策的支持,也符合市场经济的发展形势,但是目前矿业权融资还面临一定的难题,需要研究攻克。

(二)矿业权融资的现状以及问题。矿业权融资发展缓慢,收效甚微,这些远远不能满足矿业发展的需要,矿业权融资难主要有以下几点原因:(1)矿产自身的情况,目前矿产尚未探明的储量和品位使得其经济价值难以估量,矿业权本身存在高风险,使其不能够为商业性融资提供保证,另外采矿权的期限限制降低了探矿权的财务估值,仍然存在不确定性和灭失的可能性,这样为融资带来一定的风险,探矿权投资人对采矿权只是拥有优先权而不是直接的采矿权,这样就加大了投资人的风险。探矿权和采矿权覆盖大量的资源,这样就会形成投资规模的壁垒,提升投资的门槛,加大矿业投资的难度。矿业权融资面临的风险大,找矿周期长且见效慢,在找到矿产之后采矿成本比较高,受全球矿业资源的冲击,我国矿业的竞争逐步减弱,这些风险导致了一些投资的止步。(2)矿业权市场发展不成熟,投资活动的前提主要是安全和收益性,我国目前矿业权市场的不成熟导致矿业权的流动性很差,致使收益实现渠道受阻,对于投资风险的规避能力较弱,在目前也没有一个大范围内高效的资源配置功能和价格发现功能,所以影响了矿业权融资的发展。矿业权市场的尚未成熟,一些利益纠纷比较严重,且矿业的执法难度较大,社会上目前还没有对矿业权作为法人财产权的承认和维护。(3)矿业权融资的相关机构不健全,矿业权的发展离不开评估、法律以及审计等中介机构的支持,这是资本市场必不可少的机构组成,对于矿业权融资还需要专业的地质调查技术以及制度的支持,我国目前的资本市场发展仍然不充分,发育不足,以目前的现状难以支持矿业产权的发展,传统的地质勘探机构很难做到及时、连续的调查报告,而且这些报告很难得到投资者的认可。这一系列机构及设施的不完善致使投资者得到的信息不完整,降低了投资信心。

二、矿业权融资的对策和建议

(一)在矿业权融资中树立正确的意识。矿产开发是一项可持续发展的事业,矿产资源是矿业发展的基础,在寻找矿产时要有新思路,有科学的指导方法,不可以盲目的寻找矿产以及开辟矿产,发挥比较优势,重点开发市场需要的矿产资源,总之要依靠先进的技术,改变传统的找矿思维和矿产勘查方法,勇于进行风险勘探,采用优化资源配置的方法,提高找矿的效果,并进一步实施储备资源战略,增加矿业权的储备,从而为矿业开发提供更高价值的矿业权。

(二)引入专业的地质勘查团队,完善矿业权融资的中介服务机构。地质勘查是找矿的前提,独立地质勘查团队可以根据行业的规范,接受委托人的委托,定期对勘查地进行调查并调查报告,这样投资人就有据可依,科学的推断此矿地的勘探前景,做出合理的决定,因为投资人的举动会影响资金在矿业权中的配置,对地质勘查团队主要的要求是客观、公正并且独立。此外还要完善相应的中介服务机构,比如法律、评估、审计以及财务顾问,这些中介服务机构在矿业权融资中起着重要的作用,是支持矿业资本市场和矿业权流转市场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所以要完善这些中介机构,使其能够提供更加专业和科学的服务。

(三)引进成熟的风险投资机制和专业的投资银行服务。矿业投资具有高投入、高风险以及高产出的特点,随着勘探技术的不断提高,矿产的储量、品味以及开采条件逐步清晰,这样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投资的风险,使得矿业权的经济价值有所提高,矿业权融资可以吸收社会资本组建相应的投资机构,在项目之间进行组合,在投资回报和投资风险之间取得一定的平衡。在矿业权融资中引入银行投资机制,降低投资人进入的壁垒,提高投资人持有投资份额的流动性和交易性,达到分散、规避和降低风险的作用,另外,投资银行还可以提供重组、发债、上市等专业的服务,在一定程度上为矿业权融资提供了专业的服务和保障,解决了投资人进入到退出整个过程中的问题,在矿产中引入银行机制可以大大促进矿业权市场的发展和交易,可以实现规模的扩张。

(四)积极构建多元化资源股份市场,支持矿业权融资。矿业投资规模大、收益大,但是风险大、见效的周期长,在我国矿业权市场刚刚起步,矿业权融资发展相对缓慢、融资有限,建立多层次的资本市场将会为矿业权的融资提供资金支持,推进矿业私募市场的发展,促进更多社会闲置资金投向矿业领域,借鉴国外风险投资模式,建立商业风险勘探投资企业来吸引社会资金的投入,创新矿业权融资模式和融资工具,增加矿业发展资金的来源,面对商业银行信用度不足的问题,可以引入战略投资者作为反担保方。融资和投资的多元化有助于筹集到更多的资金,在地质勘探以及其产业链中,寻找产业结构定位,培育具有竞争力的企业集团,可以通过组建股份制集团并上市,这样就可以大规模快速的融资,运用矿业权向社会融资的有效途径就是组建股份制公司。

(五)建立有序的矿业权市场,规范和完善矿业权市场。矿产权拥有者要树立正确的意识,其合法权益是受到法律保护的,不管是向国家申请获得的矿业权还是通过市场转让得到的,都是一种投资行为,是有相应回报的,使人们正确认识财产权属性的认识,使社会各界参与到矿业权的市场工作中。还要规范市场的运作,高效的实现矿业权的流转和投资收益的实现,及时市场信息,及时沟通双方的供求关系。采用恰当的方法加速矿业权的流转,提高投资的回报率。

(六)加大国家的支持力度。争取矿业权融资获得国家的政策支持,夯实矿业权融资的基础,首先要保障优先权,保障地勘单位的优先权,并且拥有一定的自,国家可以建立专门用于矿业生产的补贴资金,培育和发展地勘的主产业。适当的减免权,当勘探企业取得矿业权的支出,可以申请一些费用在税前进行核销,在勘查开发上给与优惠,为矿业权融资提供一个宽松的环境。

总结:建立一个规范、统一和开放的市场环境,使得矿业权交易充满活力,有效的实现矿业权的交易和流转,积极推行矿业权资本化经营,促进矿业权融资市场的发展,我国矿业权交易的发展仍在起步中,积极借鉴国外的经验,使得矿业权融资能够顺利开展,也促进我国的矿业权融资市场的发展。

参考文献:

第7篇:矿产资源勘查报告范文

我国成矿地质条件优越,石油、天然气、煤、铀等能源矿产有较大找矿潜力,铁、铜、铝等重要矿产资源潜力很大。近年来,我国基础地质调查工作程度有所提高,科技支撑能力不断增强,地质找矿新机制探索初见成效,以社会资金为主的矿产勘查投入连年大幅增长,地质找矿多元化投入的格局基本形成,实现找矿重大突破的时机已经成熟。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明确提出:“实施地质找矿战略工程,加大勘查力度,实现地质找矿重大突破,形成一批重要矿产资源的战略接续区。建立重要矿产资源储备体系。”据此,国土资源部、发展改革委、科技部、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编制了《找矿突破战略行动纲要(2011―2020年)》,以石油、天然气、铀、铁、铜、铝、钾盐等重要矿产为重点,开展主要含油气盆地、重点成矿区带地质找矿工作,力争用8―10年的时间新建一批矿产勘查开发基地,重塑全国矿产勘查开发格局,为我国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提供有力支撑。实施找矿突破战略行动,是在新形势下进一步增强矿产资源保障能力的有效途径,对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宏伟目标的实现具有重要意义。

一、总体思路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贯彻落实节约资源与保护环境的基本国策,遵循地质工作规律和市场经济规律,全面推行地质找矿新机制,着力打造以市场为导向的多元投资制度平台,吸引社会资金投入矿产勘查开发,立足国内增强矿产资源保障能力。

(二)基本原则。

科学规划、合理布局。依据资源禀赋条件,合理规划矿产勘查开局,促进整装勘查和规模开发,引导矿产资源产业集群发展。

突出重点、拓宽领域。以能源、国家紧缺资源、新兴材料资源的找矿突破为重点,兼顾优势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储备与保护。

市场导向、合力推进。以市场机制为基础,调动社会各方面积极性,加大投入,形成政府、企事业单位等共同推进找矿突破的有利局面。坚持改革、创新制度。加快地质找矿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破解制约找矿突破的体制机制障碍。

科技支撑、协同攻关。充分依靠科研院所、高校的科技力量,加强成矿规律和找矿技术方法研究,加快科技成果转化应用,提高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利用水平。

依法实施、加强监管。完善矿产勘查开发的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体系,建立健全高效协调的矿产勘查开发监管体系。

(三)总体目标。

用8―10年时间,实现主要含油气盆地、重要矿产资源整装勘查区、老矿山深部和的找矿突破,以及重点成矿区带找矿远景区的找矿发现,形成一批重要矿产资源战略接续区,建立重要矿产资源储备体系。结合国家主体功能区规划、区域产业布局和重大基础设施建设,推进矿产资源产业向西部地区转移、向海域拓展,推进矿产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推进矿产勘查开发体制机制改革,促进资源与环境协调发展和矿产资源可持续利用,为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提供有力的资源保障和产业支撑。

(四)阶段目标。

用3年时间,实现地质找矿重大进展。完成整装勘查区的基础地质调查。完成重点成矿区带内的重要找矿远景区1∶5万区域地质调查、航空地球物理调查、地球化学调查、遥感地质调查和矿产远景调查工作量的75%。完成重点地区天然气水合物资源潜力评价。新发现10―20个油气资源有利目标区和300处其他重要矿产资源大中型矿产地,初步形成5―8处大型资源勘查开发基地。建立40个矿产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示范基地。初步形成全国统一的矿业权市场,完善矿产资源管理制度。

用5年时间,实现地质找矿重大突破。基本完成重点成矿区带内的重要找矿远景区1∶5万区域地质调查、航空地球物理调查、地球化学调查和矿产远景调查。锁定重点地区天然气水合物资源富集区并优选目标进行试采。形成3―7个油气资源勘探接续区和10个以上其他重要矿产资源的大型勘查开发基地。基本查清我国大宗、紧缺和优势矿产的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状况,完成所有大中型矿山综合开发的技术经济评价和潜力评估。建立60个矿产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示范基地。能源及重要金属和非金属矿产资源回收率与共伴生矿产综合利用率较2010年提高3%―5%。建成全国统一高效的矿业权市场,基本形成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矿产资源管理体系。

用8―10年时间,重塑矿产勘查开发格局。累计新增一批重要矿产资源储量,新打造一批矿产资源基地,建立重要矿产资源储备体系,提高矿业企业国际竞争力。矿产资源利用结构形成“油气并举”、“大宗紧缺矿产和新兴材料资源并举”、“开源节流并举”格局,新矿物材料资源勘查开发取得显著成果,能源及重要金属和非金属矿产资源回收率与共伴生矿产综合利用率较2010年提高5%以上,实现15%以上的难利用矿产转化为可利用资源。勘查开发形成“陆海并重”、“东西并重”空间布局,深化陆域矿产资源勘查并取得新突破,海洋矿产资源勘查取得新发现,促进矿产资源产业向西部地区转移,扭转大宗矿产产地与消费区分割的局面,促进区域产业协调发展。初步完成以矿业权为核心的市场化改革,推进以总量控制、双向调节为核心的矿产资源管理体制改革,重塑矿政管理格局。

二、主要任务

(一)基础地质调查与研究。

1. 基础地质调查。

加快推进重点成矿区带基础地质调查和综合研究工作,重点开展1∶5万区域地质调查、航空磁法测量和地球化学调查,开展1∶25万航空地球物理调查、区域重力调查、地球化学调查和区域地质调查,深化对重点成矿区带成矿地质背景和成矿规律认识,发现新的物化探异常、矿(化)点和矿化线索,圈定新的找矿远景区,更新一批国家基础地质图件,为全面推进矿产勘查奠定基础。

2. 油气资源调查。

以天山―兴蒙―吉黑构造带、中上扬子海相盆地、青藏高原及重点海域为主,开展油气新区、新层系、新领域和新类型的基础地质与战略选区调查,加强区域油气地质综合研究与编图工作,着力解决制约我国油气勘查的关键油气地质问题。发现并圈定新的含油气盆地,优选油气远景区,评价油气有利目标区,查明油气资源潜力和勘探开发前景,开拓油气资源新区、新领域,实现油气新发现和重大突破。引导油气企业加强新区、新领域油气勘探开发,形成新的接续区,增强我国油气资源可持续供给能力。

开展煤层气、页岩气、油页岩、油砂、壳幔源气等非常规油气资源地质调查与研究,圈定勘探开发远景区并评价开发利用前景,选择有利目标区开展重点勘查示范,促进我国非常规油气勘探开发,开拓能源新领域,实现能源多元供给。

开展海域、陆域冻土区天然气水合物资源调查评价与勘查,圈定有利区块,评价资源潜力。优选试采目标,实施冻土区和海域天然气水合物试采工程。研发天然气水合物勘采技术和装备,筹建实验基地。

3. 矿产远景调查。

加快推进重点成矿区带的矿产远景调查,选择重要找矿远景区,分阶段部署矿产远景调查。加大异常查证和矿(化)点检查力度,力争实现重要新发现,圈定新的找矿靶区,提交可供普查的矿产地,为后续矿产勘查奠定基础。开展全国地热资源开发利用现状调查和主要城市浅层地温能潜力调查,重点开展青藏铁路沿线高温地热和重点地区中低温地热及干热岩资源潜力调查,并开展综合利用示范。

专栏:19个重点成矿区带及其主要找矿远景区

(1) 阿尔泰成矿带

(新疆)蒙库―诺尔特(铁铅锌铜)、卡拉先格尔(铜镍铁)、包古图(铜金)等

(2) 天山―北山成矿带

(内蒙古、甘肃、宁夏、新疆)内蒙古北山雅干―乌力吉(多金属),甘肃北山营毛沱―玉石山(铁铜),宁夏贺兰山北段(铜金)、宁南(多金属),新疆阿吾拉勒(铁铜金)、琼河坝(铜铁金)、土屋―笔架山(铜钼)、景峡―银帮山(铜多金属)、乌拉根―霍什布拉克(铅锌)等

(3) 大兴安岭成矿带

(内蒙古、黑龙江)内蒙古莫尔道嘎(铜钼多金属)、得尔布干南段(多金属)、甘河―乌尔其汗(多金属)、吉峰―西陵梯(铅锌金银)、阿尔山―博克图(锡多金属)、西乌旗―霍林郭勒(铅锌多金属)、查干哈达庙―芒和特(铜钼多金属)、白乃庙―别鲁乌图(铜钼多金属)、阿巴嘎旗―西乌旗(多金属)、查干敖包庙―吉尔嘎朗图(铜钼多金属)、奥尤特―朝不愣(铁铜铅锌多金属)、温都尔庙―白音敖包(铁),黑龙江多宝山(铜)、呼中―塔源(铜金)等。

(4) 祁连成矿带

(甘肃、青海)甘肃北祁连西段塔儿沟―小柳沟(钨钼铁铜)、祁连东段(铜、稀土)、小沙龙―大沙龙(多金属),青海祁连―天峻(铜多金属)、冷湖―大柴旦(钾锂硼)等。

(5) 西昆仑成矿带

(新疆)塔什库尔干(铁铅锌铜)等。

(6) 东昆仑成矿带

(青海)景忍―野马泉(铁多金属)、格尔木―曲麻莱(金)、都兰―兴海(铜)、同仁―泽库(铜)、阿尔金北缘(铁多金属)、祁漫塔格(铁多金属)等。

(7) 秦岭成矿带

(四川、陕西、甘肃)四川诺尔盖(铀金),陕西宁强―镇巴(铅锌)、凤县―太白(铅锌金铜锑)、山阳―柞水(铅锌铜铁银),陕西勉略宁―甘肃文县(铜铅锌金),甘肃夏河―合作(金铜铁)、玛曲西南部(金铅锌)、迭部―武都―礼县(铅锌金银铜)、两当县北部(铅锌银金)等。

(8) 辽东吉南成矿带

(辽宁、吉林)辽宁岫岩―宽甸(金铜铅锌硼),吉林柳河―辉南(铜金铁铅锌)等。

(9) 晋冀成矿区

(河北、山西、山东、河南)河北隆化―滦平(铁)、邯郸―邢台(铁)、冀东(铁金)、凤山―北岔沟门(银铅锌钼),河北大海陀―王安镇―山西灵丘(铜钼铅锌),山西雁门―灵丘(铁)、中条山(铜),山东沂源―沂水(铁),河南安阳―林州(铁)等。

(10) 豫西成矿区

(河南、陕西)河南陕县―新安(铝)、偃师―巩义―荥阳(铝)、鲁山―宝丰(铝)、商丘―永城(铁)、许昌(铁)、鲁山―新蔡(铁)、栾川(钼金银铅锌铁)、木桐(钼金银铅锌铁)、湍源(银金铅锌)、下汤―神林(铅锌钼)、桐柏(金银铜铁)、济源(铝铜多金属),河南―陕西小秦岭(金银铅锌钼)等。

(11) 班公湖―怒江成矿带

()足那―恒星错(铜铅锌)、丁钦弄―仁达(铜铅锌铁)、玉龙―马拉松多(铜钼)、颠达(铅锌)、各贡弄―吉错(铜铅锌金)、赵发涌―国从格(铅锌)、拉诺玛―错纳(铅锌)、索达(铅锌)、扎格拉(金)、八宿(铜铅锌)、多隆(铜金)、窝肉―嘎尔穷(铜金)、材玛(铁)、羌多(铜铅锌铁)、小唐古拉(锑)、舍索―班戈(铜铅锌铁)、东恰错(铜铅锌铁)、木乃(铜铁)、碾廷―当曲(铁铜)、哈尔麦(铅锌)等。

(12) 冈底斯成矿带

()玛旁雍错(金铬)、在下根(铜)、马攸木(金铬)、隆格尔(铁铅锌)、色布塔(铜金)、尼雄(铁)、打加错(铜铅锌)、朱诺(铜铅锌)、梅巴切勤―查藏错(铅锌银)、恰功―则学(铅锌银)、则莫多拉―雄村(铜金)、吉如―拉亚(铜钼)、扎西康(锑铅锌)、仁布(铬)、厅宫―冲江(铜钼)、浪卡子(金)、正松多―达布(铜钼)、江翁松多(铅锌铜)、勒青拉―新嘎果(铅锌铁)、驱龙―甲玛(铜钼)、劣布―程巴(铜钼金)、措美―哲古(金锑)、拉屋―尤卡朗(铅锌)、蒙亚阿―龙马拉(铅锌)、帮浦―米拉山(铅锌)、罗布莎(铬金)、查拉普―邦布(金)、萨拉岗―彭岗(金锑)、昂张(铅锌银)、亚贵拉―洞中拉(铅锌银)、得明顶―汤不拉(铜钼)等。

(13) 西南三江成矿带

(四川、云南、青海)四川白玉赠科―理塘虐颜(铅锌)、木里松机庚―金山(金铜),云南德钦红坡牛场(铜铅锌)、中甸(铜钼金)、维西―兰坪(铜铅锌)、腾冲―盈江(锡铅锌)、保山―镇康(铅锌)、澜沧江(铜铅锌),青海沱沱河(铅锌)、纳日贡玛―下拉秀(铜钼)、然者涌―莫海拉亨(铅锌)等。

(14) 川滇黔成矿带

(四川、重庆、贵州、云南)四川马尔康(金铁锰铅锌、稀有金属),川南―滇东北―黔西北(铅锌)、四川盐源―云南丽江(金铜铁铅锌)、扬子地台西缘(铜铁金),重庆城口(钡锰),渝东南―黔中南(锰铝铅锌),黔东南(金锑钨锡铜),滇东南(钨锡铅锌银)等。

(15) 湘西鄂西成矿带

(湖北、湖南、贵州、四川、陕西)湖北神农架―黄陵(铅锌多金属),湖南沅陵―怀化(铅锌铁锰),湖南龙山―湖北鹤峰(铅锌铁),湖南张家界―贵州铜仁(铅锌锰),湖北―四川―陕西大巴山(铅锌)等。

(16) 长江中下游成矿带

(江苏、安徽、江西、湖北)江苏宁镇(铁铜),安徽庐江―枞阳(铁铜)、铜陵(铜金)、繁昌(铁铜)、马鞍山―芜湖(铁)、无为―和县(铁铜金)、安庆―怀宁(铁铜金)、贵池―青阳(铜金)、望江(铁铜金),安徽天长―江苏六合(铁铜),江西九江―瑞昌(铜)、湖口―彭泽(铜金),湖北小池口(铜钼金)、鄂东南(铁铜)、幕阜山(钨钼金)等。

(17) 钦杭成矿带

(浙江、安徽、江西、湖南、广东、广西)浙江结蒙―杨林(铅锌铜金银锑)、罗店―平水(铁铜金)、德清―湖州(金银),安徽祁门―休宁(金钨钼)、青阳―旌德―绩溪―宁国(钨钼锡),江西村前―兴源冲(铜金)、东乡―赋春(铜铅锌金银钨)、莲花―新余(铁钨锡铜铌钽),湖南幕阜山―望湘(金钨铅锌)、浏阳―板杉铺(金铜铅锌)、衡阳盆地周缘(铅锌)、锡田―彭公庙(钨锡)、铜山岭―九嶷山(钨锡),广东信宜―廉江(锡金)、云浮―新洲(金银铅锌),花山―姑婆山―连山(钨锡铅锌),广西博白―岑溪(铜铅锌银)、大明山(钨铜金),广西大瑶山―广东怀集(铜铅锌金钼)等。

(18) 南岭成矿带

(江西、湖南、广东、广西)江西崇义―大余―上犹(钨锡)、赣县―于都(铜钨)、龙南足洞―信封(稀土)、龙南―全南―定南(钨多金属),湖南阳明山―上堡(钨锡多金属)、骑田岭―千里山(钨锡铅锌多金属)、万洋山―诸广山(钨锡多金属),广东花山―连阳(钨锡铅锌)、始兴(钨多金属)、乐昌―翁源(钨锡多金属),广西南丹―河池(锡铅锌)、三江―融安(锡铜铅锌)、越城岭(钨锡多金属)、关帝庙―大义山(钨锡多金属)等。

(19) 武夷成矿带

(浙江、福建、江西、广东)浙江龙泉―高亭(钼铅锌金银)、庆元―景宁(铅锌钼金银),福建浦城管查―上厂(铜多金属)、建阳井后―建瓯上房(钼钨)、建瓯八外洋―南平后坪(铜)、德化双旗山(金铜)、大田汤泉―漳平北坑场(铁钼)、德化阳山―漳平洛阳(铁)、上杭太山头―永定山口(铜),福建泰宁―江西广昌(铜钼金),江西虎圩―船坑(铜金铅锌)、临川茅排―宜黄(金银铁硫)、会昌-寻乌(锡铜),广东大柘-弄坑(金银铅锌硫铁)、丰顺留隍(铅锌银)等。

4. 地质科技攻关。

加强基础地质业务建设,完善重点成矿区带成矿理论和矿床模型。针对覆盖区地质调查、特殊景观区和深部找矿的需求,加强地球物理勘查、野外便携式测试和钻探技术的研发与推广,探讨有效的勘查技术方法组合,加强航空、航天高光谱技术和信息技术的研发应用,完善矿产勘查和野外地质调查数据采集系统,提高勘查速度与质量。

(二)重要矿产勘查。

1. 油气资源勘查。

按照“深化东(中)部、发展西部、加快海域”的方针,重点加强主要含油气盆地的地质勘查,进一步深化成熟勘探区块的精细勘探,加强老油气区的新领深度挖潜。东(中)部地区油气勘探的重点为松辽和渤海湾等油气盆地,石油勘探的主要领域为新近系、深层、古潜山、滩海,主要目标为构造―岩性和地层―岩性圈闭;天然气勘探的主要目标为构造圈闭,兼顾构造―岩性圈闭。西部地区油气勘探的重点是鄂尔多斯、四川、塔里木、准噶尔、柴达木等油气盆地,主要领域为叠合盆地的前陆和克拉通古隆起,主要目标为大中型的构造和地层―岩性圈闭;同时加强羌塘盆地等新区油气勘探。海域油气勘探以寻找新的大中型油气田为目标,勘探重点为渤海海域、珠江口盆地北部和北部湾盆地等。

加快推进以页岩气、煤层气为重点的非常规油气资源勘查开发。加强重点盆地煤层气勘探和煤矿区煤层气(瓦斯)抽放利用。加大四川、重庆、云南、贵州、湖北、陕西、山西等地区的页岩气远景区勘查力度,实现页岩气勘查开发突破,推动页岩气、煤层气产业发展。

2. 重要固体矿产勘查。

优选有望形成大型―特大型后备资源基地的矿集区,统筹调动企业、地勘单位的资金与技术力量,加大勘查投入、加快勘查进度,实施整装勘查,尽快实现找矿重大突破,增加重要矿产资源储量,形成大型矿产资源基地,建立重要矿产资源储备体系。围绕铀、铁、铜、铝、钾盐、铅、锌、金等重点矿种,首批优选47个国家重点勘查区进行整装勘查,动态评估其他重点勘查区工作进展,滚动调整整装勘查区名录,10年共部署约100个整装勘查区。同时,兼顾锰、镍、铬、银、煤炭、钨、锡、钼、锑、稀土以及金刚石、高纯石英、石墨等矿产勘查。

铀矿:以地浸砂岩型铀矿为主,兼顾花岗岩型、火山岩型和碳硅泥岩型铀矿,重点开展天山、准噶尔、祁连―秦岭、华北陆块、华南等铀成矿区的勘查工作,以伊犁盆地、鄂尔多斯盆地、二连盆地、松辽盆地和南岭等为主攻地区,评价并最终形成大型铀矿资源基地。

铁矿:以“鞍山式”沉积变质型铁矿为主,兼顾矽卡岩(接触交代)型、火山岩型、“攀枝花式”钒钛磁铁矿等。围绕辽东吉南、晋冀、川滇黔、豫西、长江中下游等重点成矿区带,在加大航磁异常查证力度的基础上,加强隐伏矿和深部矿勘查,稳定和扩大产能。同时,围绕天山―北山、西昆仑、冈底斯等重点成矿区带加强新区找矿,形成新的矿产资源基地。

铜矿:以斑岩型铜矿为主,兼顾喷流沉积型、矽卡岩型。西部地区以冈底斯、班公湖―怒江、西南三江、东昆仑、西昆仑、天山―北山等重点成矿区带为重点,加快找矿突破,形成新的资源基地。中、东部地区围绕长江中下游、钦杭、大兴安岭等重点成矿区带开展深部找矿,稳定和扩大产能。

铝土矿:以沉积型铝土矿和堆积型一水铝土矿为主。重点在山西、河南、广西、贵州、重庆等省(区、市)的资源分布区开展勘查。

钾盐:以海相(海陆交互相)沉积型和地下卤水型钾盐矿为主,兼顾现代内陆盐湖型。重点在柴达木盆地西部、罗布泊盆地南部、塔里木盆地、滇西南兰坪―思茅盆地、鄂尔多斯盆地、四川盆地西部以及藏北盐湖区、羌塘盆地等地区开展勘查。

铅锌矿:以密西西比河谷型和喷流―沉积型等层控型铅锌矿为主,兼顾其他类型。重点在冈底斯、天山、柴达木周缘、川滇黔相邻区、滇西、湘西―鄂西、豫西、西秦岭等地区开展勘查。

金矿:以构造蚀变岩型、石英脉型金矿为主。重点在晋冀、秦岭、阿尔泰、西南三江、东昆仑、大兴安岭等重点成矿区带勘查。同时,在胶东、小秦岭等金资源富集区加强深部找矿,其他地区加强新区找矿。

战略新兴产业所需矿产:以资源相对富集的内蒙古、江西、四川、新疆、湖南、广东、广西、福建和云南等省(区)为重点,开展稀土以及稀有、稀散矿产资源战略调查,争取发现新的独立矿床;在已发现稀土以及稀有、稀散矿产资源的成矿区带开展必要勘查以进行资源储备。在青藏高原富锂特种盐湖区,重点开展锂盐及其他重要盐湖矿资源的勘查,兼顾其他地区硬岩型和地下卤水型锂矿的勘查。在新疆、青海、甘肃、陕西、江苏、河南、河北、内蒙古等省(区),优选有找矿潜力的地区开展高纯石英远景调查,对已发现的远景地区,开展重点勘查。在山东、黑龙江、内蒙古、辽宁、湖南、河南、四川和陕西等省(区),开展石墨(包括晶质石墨和隐晶质石墨)的重点勘查。

镍矿:以铜镍硫化物型镍矿为主。重点在东天山、阿尔泰、内蒙古小南山地区开展勘查,同时加强吉林红旗岭―和龙,甘肃龙首山,新疆东天山哈密、阿尔泰喀拉通克、坡北、菁布拉克,四川峨眉,陕西勉县―略阳―宁强,云南哀牢山,河南唐河,广西融水,贵州遵义等地区的勘查。

锰矿:以海相沉积型碳酸锰矿为主,兼顾淋积―迁聚型氧化锰矿,加强隐伏矿和深部矿勘查。加强云南宣威、香格里拉―鹤庆、丘北―弥勒、砚山、盈江、澜沧,广西宜山、靖西,贵州铜仁、遵义,湖南宁乡,陕西―甘肃摩天岭,新疆伊犁特克斯盆地南缘、和静大西沟、库车库尔干,内蒙古四子王旗卫镜尔登等地区的勘查。

铬铁矿:以雅鲁藏布江蛇绿岩带铬铁矿为主,加强罗布莎地区深部和接替资源勘查,开展雅鲁藏布江蛇绿岩带西段、阿尔泰、西准噶尔等地区的勘查。

钨、锡、钼等优势矿产:钨矿、锡矿勘查以云英岩型、石英脉型为主,兼顾矽卡岩型和构造蚀变岩型,重点在南岭、东昆仑、祁连、大兴安岭等重点成矿区带开展勘查,加强湖南锡田、大义山、三九―白云仙、临湘,江西崇义―于都、修水,福建东游―玉山,云南个旧、麻栗坡,新疆白干湖―吐拉,广西宾阳高田―马岭,广东乐昌,陕西柞水―宁陕,甘肃白山等地区的勘查。钼矿勘查以斑岩型钼矿为主,主要在豫西、大兴安岭、南岭、东昆仑、天山―北山、长江中下游等重点成矿区带开展勘查,加强河南嵩县雷门沟、大石门沟、栾川―嵩县―汝阳、大别山北麓,黑龙江大兴安岭岔路口、翠宏山―鹿鸣,安徽金寨沙坪沟、池州黄山岭等地区勘查。加强钨、锡、钼等优势矿产资源的资源储备。

煤:以南方缺煤省份、西部聚煤区及大型煤炭后备基地为重点,开展煤炭资源远景调查与潜力评价,发现新的煤产地。开展西部地区大型煤炭后备基地整装勘查,做好国家煤炭资源储备。开展国家规划的大型煤炭基地中有发展潜力矿区的煤炭资源普查和必要详查。

3. 老矿山找矿。

优先选择大兴安岭、晋冀、长江中下游、南岭等重点成矿区带,开展老矿山深部和接替资源勘查,促进深部找矿突破。通过攻深找盲、探边摸底,发现并查明新的资源储量,为现有资源基地的稳产、增产提供资源保障,延长矿山服务年限。按照分期分批、先急后缓、逐年安排、分步实施的原则,统筹兼顾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优先安排在成矿地质条件有利、找矿潜力大和市场需求量大的大中型生产矿山特别是资源危机矿山开展勘查评价工作,对具有重大战略意义的重要矿集区深部找矿远景作出初步评价。

(三)矿产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

构建矿产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监督管理的长效机制,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和相关技术标准。推广先进技术和管理制度,激励矿山企业科技创新和人才培养,加快转化科技成果,实现难利用资源开发利用的规模化和产业化,不断提高矿产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水平。加快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式转变,促进绿色矿山建设,推进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

1. 开展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现状调查评价。

调查我国主要大中型矿山矿产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的现状,建立和完善主要矿山矿产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数据库,通过开展技术经济评价,摸清主要矿业企业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的潜力,进一步明确开展矿产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工作的重点矿种、重点领域、关键技术和推广应用方向。

2. 建立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考核奖励机制。

结合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年度检查、实时督察、动态监管等工作,对矿业企业矿产资源开采回采率、选矿回收率和综合利用率进行考核,对节约与综合利用矿产资源取得显著成效的矿业企业给予资金奖励。

3. 开展矿产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示范工程。

实施以矿业企业为主体的矿产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示范工程,引导和带动矿产资源领域循环经济发展。

油气资源高效开发利用示范。重点示范推广老油田采收先进技术,低丰度、低渗透油气资源有效开采技术,油砂、油页岩、页岩气综合开发利用技术。

煤炭和煤层气资源高效开采及废物利用示范。重点示范推广中薄煤层机械开采、矸石回填绿色采煤、煤层气综合开发利用、含煤高岭石及煤系硫铁矿综合利用和高灰难选煤泥分选技术等,提高煤炭资源的开采利用水平。

黑色金属综合开发利用示范。重点示范推广宁乡式、宣龙式高磷鲕状赤铁矿和褐铁矿、菱铁矿等复杂难选铁矿,钒钛磁铁矿、含稀土铌铁矿、锡铁矿、硼铁矿等多组分共伴生铁矿以及低品位微细粒碳酸锰矿等复杂难利用锰矿及矿山废弃物的综合利用技术。

在生态环境承载能力较弱和生态功能重要的矿产资源富集区,应根据国家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要求,充分考虑矿产地规模、生态环境承载力等因素,在生态环境保护优先前提下,统筹兼顾点上开发和面上保护,以点上开发促进经济发展,为生态环境保护奠定基础,达到面上保护的目的。提高矿产资源开发准入条件,引入社会责任感强并具有矿业开发先进理念和技术的大型企业,最大限度地减少矿产资源开发对环境的破坏,同步修复生态环境,促进资源开发与环境协调发展、人与自然和谐发展。

(六)大力完善矿业权管理。

按照地质找矿新机制的要求,进一步完善矿业权管理制度,着力打造竞争开放、规范有序的勘查市场。全面落实矿产资源规划,科学编制整装勘查区主攻矿种矿业权设置方案,保障矿业权的设置布局科学、勘查工作“快而不乱”。矿业权设置方案要根据勘查工作进展进行滚动修编。优选勘查主体,通过勘查实施方案审查和提交承诺书等方式,落实勘查主体责任。进一步规范财政出资勘查行为,鼓励社会资金开展风险勘查。严格规范探矿权转让条件,抑制炒作。整装勘查区新设探矿权必须达到普查以上(含普查)工作程度、地质勘查报告经评审备案后才能转让。充分发挥国有地勘单位地质找矿主力军作用,促进国有地勘单位改革发展。开辟矿业权审批“快速通道”,主动服务,积极协调,提高审批效率。

(七)强化市场秩序和质量监管。

进一步强化矿产勘查市场秩序监管,实现执法监察全覆盖,构建立体监管网络,强化基层监管力量。对矿产勘查开发的热点地区开展重点监控;对秩序混乱、管理松弛的地区开展重点整治。落实各级政府监管主体责任,建立政府统筹协调、部门密切联动的执法监管制度,对违法违纪案件要严肃查处,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依照质量第一、效率优先的原则,建立地质勘查质量监管体系。加强各类财政出资的项目质量监管,保证项目工作质量和成果质量。建立项目实施单位信誉评价制度。严肃查处并及时公布质量监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加强地质勘查资质管理,推进地勘单位质量体系认证工作。继续推进建立注册地质师执业准入资格制度,强化地质勘查个人执业法律责任;开展诚信体系建设,发挥行业协会(学会)作用,促进行业自律,构建个人与单位共同负责的地质工作质量保障体系。完善地质勘查技术标准规范,全面清理制约地质找矿工作的过时技术规范标准,制定符合实际的新标准规范,提高地质找矿工作效率,加快推进地质找矿突破。

(八)加强科技创新和人才培养。

第8篇:矿产资源勘查报告范文

两年以上工作经验 |女| 25岁(1986年3月23日)

居住地:上海

电 话:139********(手机)

E-mail:

最近工作 [2年]

公 司:XX矿产开发公司

行 业:石油/化工/矿产/地质

职 位:项目负责人

最高学历

学 历:本科

专 业:地矿

学 校:西安科技大学

自我评价

本人毕业于地矿专业,工作多年来主持过区域化探、矿产化探、地质预查、地质普查等阶段的地质项目并独立完成过地质勘查报告,熟悉矿产资源类的相关的法律法规。生活与工作中诚信、务实、进取,悟性高,抗压能力强。能吃苦耐劳,责任心强,能适应各种工作环境,善于与人沟通交流,能够处理好人事关系。

求职意向

到岗时间: 一周之内

工作性质: 全职

希望行业: 石油/化工/矿产/地质

目标地点: 上海

期望月薪: 面议/月

目标职能: 项目负责人

工作经验

2011/4—至今:XX矿产开发公司[ 2年]

所属行业: 石油/化工/矿产/地质

项目部 项目负责人

1、负责矿田找矿项目和各矿山金矿普查项目技术工作及行政工作;

2、负责槽探、坑探、钻探等工作和根据矿田及其成矿规律、找矿方向进行课题研究工作;

3、负责1:10000、1:2000地质测量工作、坑探、槽探施工和编录等工作;

4、负责编写相关矿区的地质报告。

---------------------------------------------------------------------

2010/3—2011/3:XX建筑有限公司[ 1年]

所属行业: 建筑/建材/工程

物资设备部 物料主管/专员

1、负责物资设备的采购;

2、负责制定物资设备采购计划;

3、负责对物资设备进行点收,出入账,制作月度,季度以及年度报表;

4、负责对物资设备进行盘点,对机械设备进行保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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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7--2010 /2:XX矿产资源开发有限公司 [ 1年8个月]

所属行业: 石油/化工/矿产/地质

总经理室 总经理秘书

1、负责处理总经理日常工作;

2、协调所属各家矿山的关系;

3、负责钻探编录、报告编写及物探工作;

4、矿山地勘资料的初期审阅。

教育经历

2004/9 --2008 /7 西安科技大学 地矿 本科

证 书

2006/12 大学英语六级

2005 /12 大学英语四级

第9篇:矿产资源勘查报告范文

[关键词]矿山企业 生产勘探 可持续发展

[中图分类号] D267.1 [文献码] B [文章编号] 1000-405X(2014)-1-78-1

当前,我国矿业经济快速发展,矿业产权市场逐步建立和完善,矿山生产勘查已国家单一投资的格局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的多元化方向发展。现阶段,政府财政支出主要用于基础性、公益性、战略性地质勘查工作,而大量的地质勘查已经转变为商业性的地质勘查。通过近年来商业性地质勘查的实践,使得商业性地质勘查工作逐步走向成熟,但生产勘探中还存在着不少的问题,这些问题已经成为矿山企业可持续发展的障碍。本文分析了矿山生产勘探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了相应的解决措施。

1当前矿山生产勘探中存在的问题

1.1矿业权意识薄弱

当前,矿山企业矿业权意识薄弱主要表现两个方面,一是无证勘探。造成无证勘探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一是矿业权过期、失效,很多矿山生产勘探工作领取的探矿业权期限较短,开始矿山生产勘探时,往往拥有探矿业权,但勘探工作结束后,提交勘查报告时,其探矿业权已经过期失效;二是利用他人的探矿业权进行矿山勘探,在取得勘探成果后,常常会造成矿业权纠纷;三是存在严重的地方保护主义,领导意识。一些地方为了招商引资,动用行政手段,对生产勘探投资人许以重诺,结果造成勘探投资人无证的勘探,给勘探投资人造成完全没有必要的麻烦和损失。

1.2生产勘探资金投入不足

矿山企业的生产勘探是一种市场行为,一个矿山生产勘探项目就有多家企业参与投标竞争。一方面,矿山企业为了中标就竞相压价,另一方面,投资人在确定矿山企业时仅仅考虑价格的因素,而忽视设计方案、技术力量等,这就会造成矿山生产勘探资金投入不足。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勘探投资人以最小的投入来完成矿山生产勘探任务本身是没有什么可以指摘的,但以勘探价格作为唯一的考量因素则是不科学的,不可取的。俗话说,巧妇难为无米之炊,如果矿山生产勘探资金投入严重不足,矿山企业也只能偷工减料,在勘探中做手脚,减少工作环节和工作量。这势必会影响矿山生产勘探工作的程度、质量和成果,其结果也只能是增加矿山生产勘探的投资风险。

1.3生产勘探的任务和目标不明确

现阶段,矿山生产勘探工作中普遍存在一个问题,就是生产勘探的目的与任务不明确,绝大多数勘探投资人对矿山生产勘探的目的与任务没有什么具体的要求,他们只是一味地要求以能够取得采矿许可证为唯一的目的。众所周知,矿山生产勘探的最终目的是为矿山的发展设计提供矿产资源储量和开采技术条件等必需的数据资料,以减少开发过程中的风险,进而获得最大的经济效益。但当前,绝大多数勘探投资人,由于对矿山开发的性质和目的不明确,不能对矿山生产勘探企业提出具体的工作要求,这就导致了不少的矿山生产勘探工作达不到预期的目的。这也给勘探投资人造成很大的经济损失。

2坚持矿山生产勘探实现企业可持续发展的措施

2.1合理开发矿山资源,提高资源利用水平

众所周知,矿产资源是十分有限的,无序开采只会造成矿山资源的浪费以及生态的破坏。在矿产资源的开发上,矿山企业要有长远的发展战略,要对矿产资源重新规划,对矿山企业内部组织结构科学重组,确实有效保护矿山资源,提高资源利用的整体水平,使矿山生态环境明显得到改善,坚决杜绝不合理利用资源和破坏资源现象。要采取有效措施,不断提高矿业经济运行的质量,提升矿产资源管理和开发利用整体水平,促进矿山企业的可持续发展。

2.2矿山生勘探中做到“两个引入”

第一,引入社会协力服务,减少矿山投资。社会协力指的是依托社会已经具有的专业性社会化服务的各项设施和功能,为企业的生存和发展服务,使企业的资源配置更加有效率。现阶段,我国的市场经济体制日益成熟完善,社会专业协力公司的规模也越来越大,其服务的范围也会越来越广,服务质量也有了很大程度上的提升。通过引入社会协力服务,可以有效减少矿山企业在辅助生产、生活后勤上的资金和人员的投入,从而转移企业风险,使矿山企业能够轻装上阵,增强企业的竞争力。

第二,引入社会资本,分散企业的风险。当前,我国社会上的闲置资金还是比较多,而矿山生产勘探的投资大、周期长,因此,风险也就比较大。矿山企业可考虑通过股市适当引入外来资本进入企业,以优化企业资本结构,实现投资主体的多元化。社会资本的引入,能够解决企业资金不足的问题,可以切实减轻企业负债风险和负担,分散企业经营管理中的风险。与此同时,矿山企业引入社会资本,对企业冶理结构的优化、产业升级、用工制度的创新都会有不小的促进作用。

2.3加强企业管理创新

矿山企业要实现可持续发展,还要加强企业的管理创新,确保工作中严格执行各项管理制度。同时,矿山企业还要抓好成本控制管理。在实际生产经营过程中,不断革新技术,深挖生产要素的潜力,最大限度地节约水、电、料等物耗和各类非生产性开支;做好安全管理工作,根据矿山企业安全责任大、要求高的特点,强化领导责任制,完善安全防护设施,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等。

3小结

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改革进入了新阶段,随着改革的深入进行,我国企业又将会迎来一个难得的发展机遇期。因此,矿山企业也要抓住机遇,乘势而上,实现企业的可持续发展。本文从矿山开采的实际出发,分析了矿山生产勘探中存在的问题,然后提出了实现矿山生产勘探企业可持续发展的建议和措施。希望本文对企业的可持续发展有所借鉴意义。

参考文献

[1]刘维阁. 加强矿山生产勘探,促进矿业可持续发展[J].江西地质,200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