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期刊网 精选范文 调查工作汇报范文

调查工作汇报精选(九篇)

前言:一篇好文章的诞生,需要你不断地搜集资料、整理思路,本站小编为你收集了丰富的调查工作汇报主题范文,仅供参考,欢迎阅读并收藏。

调查工作汇报

第1篇:调查工作汇报范文

一、基本概况

(一)调查采取以问卷调查为主的方式进行,问卷分个人问卷和企业问卷两种。在全市各种经济类型单位中以1%的比例抽取1100家和5000名职工。另外还选取了100家个体工商户和200名女雇工。调查共发放企业问卷1200份,回收有效问卷1073份,有效率为89.4%;发放职工问卷5200份,回收有效问卷为4977份,有效率为95.7%。

(二)本次调查内容分为六个方面:女职工就业保障(包括劳动合同的签订和工会组织的建立)、一般女职工劳动保护(包括经期保护、避免从事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劳动、避免从事有毒有害劳动、健康检查)、孕期劳动保护产期劳动保护、哺乳期劳动保护和女职工卫生设施。这次调查的内容是1988年以来最全面的一次。

(三)经济类型构成

此次调查范围涉及女职工人数较为集中的国有企业、集体企业、公司制企业、商投资企业、外商投资企业、私营企业,个体工商户及机关团体单位等。调查的1073家企业中,扣除没有法人代码的非个体经营户后,为895家单位。

被调查的1073家单位共有职工223991人,其中有女职1115245人,占51.5%。

二、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执行的基本情况

(一)76%以上的女职工与企业签订了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是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并受到法律保护的制度,也是女职工劳动保护的基本保证。

从调查的企业卷来看,职工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人数为180177人,占全部职工的80.4%,其中女职工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人数为94902人,占全部女职工的82.4%,略高于全部职工签订劳动合同的比例。从个人问卷来看,4977名女工,已签劳动合同的占76.7%。

(二)企业建立工会组织的情况

在被调查的单位中,822家单位已经建立了工会组织,占全部单位的76.6%,其中692家单位还在工会组织中建立了女工组织,占64.5%;在建立工会组织的822家单位中,有468家单位的工会组织代表女职工与企业签订了集体合同,占56.9%;而且有449家单位还在集体合同中写进了女职工劳动保护的内容,占签订集体合同单位的95.9%。从本次调查的个人卷来看,女职工所在单位一般均有工会组织和女职工组织。

(三)对《女职工禁忌劳动规定》的执行情况

从调查的个人问卷的总体情况来看,各单位对《女职工禁忌劳动规定》的执行情况很好,90%以上的单位均遵守不安排女职工从事四级劳动、井下作业、有毒有害工作,以及一切不适合妇女经期承担的高空、低温、冷水和三级强劳工作。未安排不适合的劳动和四级体力劳动,占被调查人数的99.0%;未安排有毒有害工作的禁忌岗位工作的女职工占被调查人数的97.0%。

(四)对女职工的孕、产期保护情况

孕期保护是女职工特殊保护最重要的环节。为了母婴健康,大部分单位对怀孕7个月以上女职工及时调整适宜的工作,不安排其加班或从事夜班劳动。从总体上看,约有94.8%的怀孕女职工能够定期进行产前检查。被调查女职工产前检查计人劳动时间者占73.4%,在集体企业、机关事业工作的被调查女职工有80%的人产前检查列入劳动时间。

从对企业问卷调查的情况来看,绝大多数单位能执行90天产假的规定。从不同的经济类型来看,在被调查的8种不同经济类型单位中,集体经济企业、公司制企业、私营企业、个体工商户和机关事业单位享受90天产假的产后女职工比例均在95%以上。

(五)女职工健康检查和妇科检查的情况

在被调查单位中,68.4%的企业能够定期对女职工进行健康检查,其中77.4%的单位能在1—2年检查一次,17.4%的单位能在2-3年检查一次,其余单位则要在3年以上才能检查一次。另外,能对女职工定期进行妇科检查的单位有711家,占66.3%,其中1-2年能检查一次的占72.0%,2-3年能检查一次的占17.9%,其余单位则只能在3年以上的时间检查一次。

三、调查中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建立和未建立工会组织的单位女职工劳动权益的保护存在明显差异

调查显示,建立和未建立工会组织的单位,在是否签订劳动合同(建立工会的80.2%,未建立的74.0%)、是否进行定期健康检查(建立工会的74.32%,未建立的56.7%)、定期妇科检查(建立工会的73.7%,未建立的46.1%)等方面,均存在明显差异,前者明显高于后者。说明建立工会组织,是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必要条件。

而是否建立工会组织又与单位的经济类型密切相关。外商投资企业和商投资企业建立工会组织的比例是最低的,不足10%和20%,其次是私营企业。而职工特别是女职工的合法劳动权益受到伤害的也主要发生在这些单位。造成这种现象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一般来讲,外商投资企业如果是跨国公司,在一些问题上还是尊重所在国的相关法律、法规,懂得合法经营。但是,外商投资企业和商投资企业中的一些中小企业,尤其是一些商投资企业缺乏遵纪守法的意识,这是

造成工会组织不健全的主要原因。另外,这些单位的人员流动比较频繁,不易管理,又缺乏用法律手段保护自己的意识和观念,也是原因之一。再有就是一些单位规模较小,变化较大,经常处于频繁的转产、重组或关闭的过程中,也是一个原因。

(二)不同经济类型企业中女职工劳动权益保护存在较大差异

调查显示,不同经济类型的单位在维护女职工劳动保护方面存在着较大的差异,主要表现:

在将女职工劳动权益写进集体合同方面,商投资企业(11.9%)、外商投资企业(4.8%)比重极低,私营企业也不高,最高的是国有经济单位;在定期进行健康检查和妇科检查方面,商投资企业和外商投资企业执行得最差,特别是定期妇科检查,这些单位的比重只有国有经济单位和机关事业单位的一半以下。个体工商户对女职工的妇科检查和两年以内妇科常见病检查率不到50%;在妇科检查费用的报销方面,商投资企业、私营企业和集体企业报销比例最低,只有20%左右,外商投资企业不予报销。

(三)女职工劳动保护设施缺乏

调查显示,在女职工卫生设施的保障上,各经济类型单位均不高。这主要与单位人员的规模有关。在被调查的全部单位中,有345家单位有女职工卫生设施,占32.2%,而在221家女职工大于100人的单位中,有72个单位有女职工卫生设施,占32.6%,在852家女职工小于100人的单位中,有273个单位有女职工卫生设施,占32.0%。虽然比重很接近,但是应该说,大于100人单位的问题更严重。因为根据1993年《女职工保健工作规定》第七条第二款的规定:“女职工在100人以上的单位,应逐步建立女职工卫生室……”,法规已经公布8年多了,被调查的女职工在100人以上的这些单位,仍然有三分之二没有执行相关法律的规定。

(四)在一些企业女职工“四期”保护有待于进一步提高

1、在经期保护上,本次调查只设立了“经期是否从事高空、低温、冷水及三级以上体力劳动强度劳动的人数”,就这一问题的调查结果来看,总体上存在的问题并不严重,但差别最为明显的是在不同经济类型单位之间,在国有经济、公司制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其比例分别是0.05%、0.04%、0.05%,而在外商投资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这一比例高达6.9%和0.66%,特别是外商投资企业,应该引起足够的重视。

2、在孕期保护上,总体上约有94.8%的怀孕女职工能够定期进行产期检查,但在孕期检查费用的报销上问题比较突出。不同经济类型的单位,差别很大。国有经济单位孕期检查费100%报销,比重最高,私营企业的比重最低,而外商投资企业中是根本不存在全部报销的。在不予报销的单位中,以外商投资企业的比重最高,达到82.4%;从被调查女职工产前检查计人劳动时间的情况来看,尚有26.6%未计人劳动时间。公司制企业,商企业以及个体商业户工作的被调查女职工,产前检查计入劳动时间的比例更低,未算作劳动时间者占50%以上。

3、在产期保护上,突出问题是不同经济类型单位怀孕女职工在产假期间享受工资标准的情况上差别比较明显。主要在商投资企业,只有24.2%的怀孕女职工能享受100%的原工资,而在外商投资企业,根本无此待遇;在这两类单位中,还有15—17%的怀孕女职工只能享受最低工资以下的待遇。

4、在哺乳期保护上,在全部调查单位中,三年内怀孕的女职工只有58.2%的人哺乳时间有保证,比例是相当低的。

(五)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的要求和运用范围已落后于我国经济发展的形势

主要表现在:经期、产期、哺乳期的工资标准及相关报销标准和当前工资制度不相适应,各单位难以准确执行。例如,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中第四条“不得在女职工怀孕期、产期、哺乳期降低其基本工资或解除劳动合同”,这里的基本工资伸缩性很大,在企业自主确定工资的情况下,要给予新的、具体的说明。

(六)国有企业在女职工劳动保护的一些项目上不如其它类型的企业

在大多数人的印象中,国有企业在女职工劳动保护的各方面一定比其他经济类型的企业做得好,但本次调查显示,国有企业在一些项目上不如其他类型的企业。国有企业在避免女职工接触有毒有害工作岗位方面、在女职工卫生设施的建设和卫生用品发放方面、在定期进行健康检查方面、以及在产假工资100%发放方面等都出现一些问题。由此说明,有关部门也应当加强对国有企业的管理和监督。

四、建议

针对上述调查发现的问题,我们提出如下建议:

(一)加强对现有法律法规的监督和执行

在我国现有的法律、法规中,涉及女职工劳动保护的条款较多,主要集中在国务院《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和犯京市实施(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的若干规定》中。从这次调查情况看,违反女职工劳动保护法规的情况比较普遍。

在《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中,直接涉及女职工劳动保护的条款主要集中在第3—11条中,而调查显示,其中违反第4—10条的情况都存在,有的还比较严重。这说明我们的检查、监督力度不够。为此,建议各相关部门应建立一项定期联合检查、监督的制度。定期检查贯彻女职工劳动保护法规的落实情况,加大行政执法力度,使女职工劳动保护工作实现规范化管理。同时,要采取措施,让广大女职工参与到法律的监督执行中去,充分利用现有法律维护职工个人的合法权益。

(二)尽快出台职工生育保险制度

目前,我市五大社会保险体系中的四项保险制度相继出台。为保障女职工的特殊权益不受侵犯,解决女职工孕、产、哺乳期内遇到的种种不公正待遇,建议市尽快出台生育保险制度。对女职工的生育价值实行社会补偿,将原来的生育“企业保险”变为“社会保险”。这样既体现新形势下政府对女职工合法权益的保障,又有利于女职工生育价值得到社会的承认,同时对促进和保护企业参与市场公平竞争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

(三)完善立法,修改和补充女职。劳动保护的法律法规

国务院《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已经颁布实施14年了,“市的实施办法”也已经颁布实施了13年。在此期间,我国的经济形势发生了重大变化,出现了许多新情况、新问题,有许多是原有的法律、法规中没有涉及的。原有的女职工保护条款局限于对女职工的生理保护,而对社会保护未涉及到,这就要求对其进行必要的修改产充和完善。

通过本次调查可以看出,《市实施〈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的若干规定》有待从以下方面加以修改和补充:一是某些内容有待补充和细化;二是检查、监督要具有可操作性;三是对于违反者如何进行处理或处罚,及其应承担何种法律责任,缺乏罚则,难以有效地制止违法行为,应补充具体的条款;四是对于坚持“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执行女职工劳动保护法卓有成效的单位和主要领导者给予奖励。建议组织专门的人员进行研究、讨论,拿出补充、修改的详细方案,供有关部门参考。

(四)在非公有制企业中加强工会组织建设

如前所述,在被调查的1073家单位中,有180家(16.8%)没有建立工会组织,它们主要集中在外商投资企业、商投资企业和私营企业。工会是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代言人,没有建立工会组织将很难保证职工的合法权益。调查数据显示,建立和未建立工会组织的单位,在女职工劳动权益保护方面存在着明显的差异,前者明显高于后者。

对于建立工会组织的问题,一些经验可以借鉴。市中关村科技园区管委会针对高新技术企业人员流动率较高的特点,组织跨行业、单位的工会,由管委会直接管理。这个办法可以在工会组织比较薄弱的商投资企业、外商投资企业中加以推广。有了跨行业、单位的工会组织,就可以在保护职工利益、特别是女职工合法劳动权益等方面发挥监督、检查、督促的作用。

第2篇:调查工作汇报范文

这次社会实践活动的小组成员是由我和留宇慧同学组成,当然人员是很有限的,也就对我们的社会实践调查有一定的限制,我们所调查的一些资料基本上仅限于我们的居住地,延庆县和海淀区和丰台区,自然就缺乏了一定的代表性,但是我们的数据和资料是亲力亲为的相信可以弥补这些缺陷的。

本次社会调查实践活动内容主要有三项内容:

一、北京市卫生建设调查

二、公民综合卫生素质调查

三、北京市防疫工作

在这三大项的调查工作中,我们竭尽全力,遇到了不少的困难,当然也就克服了不少的困难,让我们收益非浅。

1、在北京市卫生建设调查中,为了了解北京市近五年来的卫生发展状况,我和刘宇慧同学相继走访了北京市延庆县石合营社区居委会,和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政府卢沟桥街道办事处,及一些餐厅,如新城服务楼。天外天烤鸭店等一些相关的单位和社区。通过这些单位和社区的走访,我们已经调查了居民健康教育状况,城区除四害,及爱国卫生运动的实施状况,餐饮业的卫生状况。

在这一项调查工作中还是比较顺利的,基本上我和刘宇慧同学都没有受到太大的阻力,大多说情况都能顺利的了解我们所需要的情况,我想也是因为我们选择的单位大多数均为我们所熟悉的吧。

在《国家卫生城市标准》实施具体实施情况的调查中,我走访了海淀区卫生局了解情况,但在调查初步就被相关人员以这一情况归环卫局管的理由拒绝了我的调查,因为只有一份介绍信,当我再去环卫局时又被以证件不符合标准的理由没能进行调查,而且态度很不好,让我十分反感。我只得回到所在地区的居委会搜集了这方面的一些资料汇总了一份调查报告。除此之外,这一项工作的调查都是我们这几年的所见所闻所感,如此而已。

2、公民综合卫生素质调查中,主要是以问卷调查方式,向城市居民发放《综合卫生素质调查表》,发放调查表对象主要是以我们熟悉的地区为主,比如说我的调查表主要发放在所居住的青塔小区及附近的研究所单位里的人员所填写的,而刘宇慧同学的调查表主要是以她高中的同学及父母的单位的人为主,这样做的最大的好处就是我们所发放的调查表都可以收来,但是这样做也有一定的弊端,就是人员集中,不能有很好的代表性,因此我和刘宇慧同学也在不熟悉的人群中间发放调查表,以求我们的数据更准确,更具有代表性。但是所能收回来的调查表是有限的,有相当一部分的人并不愿意配合我们的工作。这就进一步增加了我所调查的难度,但是我们还是竭尽全力的收回了我们所能收回的调查表,因为我们希望我们可以更好的完成这一项工作。

3、在北京市防疫工作的调查中,主要包括非典时期城市防疫工作,及其他疾病的防疫工作。

第3篇:调查工作汇报范文

一、主要做法

二、主要问题与原因

(一)被调查户对统计工作及《统计法》普遍不了解,配合抽查情况不理想。

从调查情况看,数字准确性较低。实事求是提供销售情况的是少数,多数情况是消极应付,随便填个数字了事,有的甚至很不愿意配合。

1、生意清淡的被调查户对抽样调查工作的配合比较消极。如有一户经营五金电器的外地人,记帐一年后,因经营效益不好,情绪很坏,态度改变,不愿续记。经调查人员反复做工作后,才勉强表示再记,但态度很消极。其结果就是应付了事,每次记帐数字相差无几,调查人员也只能疲于这种无聊的重复。

3、修养差、素质低。一些被调查户对统计工作和《统计法》知之甚少,认为自己做生意自负盈亏,除了工商、税务等部门外,没有义务向统计部门提供统计数据,故意找理由推脱,存有拒报心理。如有一户经营餐饮的经营户,当我们调查人员上门时,他上午推下午,下午推晚上,晚上又说忙,最后再也没理由推脱了,填报也是很不情愿的。在餐饮业,这种被调查户较为普遍。有的每次如此,更有甚者,用污言秽语谩骂调查人员,严重阻碍了抽查工作,搞得调查人员火不是,忍又不是。

(二)任务重与力量小的矛盾突出。

1、现有的统计专业力量难以承担繁重的调查任务。以城区为例,统计部门干部每人每月担负近20户的调查任务,收集上来的帐页经审核评估后交由贸易专业人员录入汇总上报。统计部门实行条块管理体制,业务这一块由上级统计部门垂直领导,下级统计部门必须对上负责,按时完成报表及其它考核任务,而组织人事、行政经费这一块又由地方管理,必须服从和服务于地方,为当地决策部门提供统计信息、咨询服务,并进行一些调研分析,这就势必造成统计部门因专业人手紧、任务重而忙于应付,这种矛盾反映在县级统计机构尤为突出。人员编制少,统计报表多,且正处于统计制度方法改革期,各种调查任务繁重,要求统计专业人员深入基层完成细致的调查工作,压力很大。就基层而言,乡镇统计机构不健全,没有专门的统计站,力量不足,精力分散,统计员一般身兼数职,象抽样调查之类的任务很难落实到人。对于乡镇这一块的抽样调查,只能由聘请的辅助调查员来完成。从检查情况看:辅助调查员素质参差不齐,只有少数辅助调查员思想、业务素质高,能够做到逐户上门调查,并建有台帐,而大部分辅助调查员上门调查比率不高,台帐不健全,有些只凭自己的评估数上报,准确率不高。

2、调查耗时、耗力,效率不高。有许多经营者雇工帮忙,又没有及时记台帐和帐页的习惯,如果上门碰不到雇主,就只能再次登门。如有一户酒店经营户,生意较红火,调查员上门登记总是遇不到老板,一连上门五次才有调查结果。

(三)现阶段贸易抽样调查指标体系设计缺乏针对性和实际意义,调查资料开发利用价值不大。

贸易调查指标仅限于批发和零售额,缺乏针对商品市场供求信息、经营状况的调查,没有现实的指导意义,很难引起社会的关注和当地政府的重视。并且由于个体工商户量多面广,关、停、转现象频繁,名录库(抽样框)的及时更新维护有困难,加之个体样本数据质量不高,因此难以保证推算总销售额的准确性。从抽样推算角度看,社会消费品零售额指标是否准确反映实际情况,还是一个问题,对当地来说更是缺乏代表性。

三、几点建议:

(一)提高被调查对象和调查者的整体素质,营造良好的统计调查氛围。

1、加强宣传力度。被调查对象大多对统计工作和《统计法》缺乏认识,需要加强这方面的宣传工作,争取政府的重视和有关部门(如工商、税务等)的大力协作,通过广播、电视、报纸等媒体作广泛的宣传,让他们意识到提供统计数据是他们应尽的义务,同时,统计部门也有义务对调查数据做好保密工作。

2、加强依法调查。针对态度恶劣、明显满报的被调查户加强执法力度,以达到“执法一点、警示一片”的效果。

3、加强培训工作。上级统计部门要适时组织有关抽样调查方面的专业培训工作,使调查人员全面掌握有关抽样调查知识,提高业务水平;调查员也要自觉树立敬业爱岗精神,尽职尽责地完成调查任务,克服调查过程不顺利而带来的烦燥情绪,耐心引导,认真对待。

(二)改革统计管理和调查制度,切实提高统计调查质量。

1、设立垂直管理的专门调查队,实行统一管理统计经费,改变地方统计机构找地方领导解决调查经费的为难处境。

2、随着社区建设的推进,社区机构和管理不断完善,可以聘用各居委会主任为辅助统计调查员,发挥其天时地利人和的作用,协助做好统计调查工作,想必会收到良好的效果。

第4篇:调查工作汇报范文

通过调研了解到,2004年以来,在各级党委、政府的倡导和推动下,各级慈善组织的积极努力下,社会各界的广泛参与下,慈善事业在我市迅速发展,共募集善款5.9亿元,投入慈善资金4.3亿元,广泛开展了助医、助学、助老、助残、助困和赈灾等活动,救助困难群众25万多名,为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做出了积极贡献。

一、取得的成绩

(一)慈善组织不断发展。市及各市区共成立慈善总会8个,成立镇(街道)慈善分会73个,配备了工作人员,保障了工作经费,形成了市、县、镇三级配套联动的慈善组织网络。在大力加强慈善专业工作队伍建设的同时,注重发展慈善义工队伍,共注册义工600多名。制定了《市慈善总会慈善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规范了对善款的接收和使用,并积极配合监察、财政、审计等部门的监督。大力推行慈善信息公开,及时、真实地向社会公布善款的接收、管理和使用情况以及向捐赠人反馈信息的情况等,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切实保障公众知情权,努力打造“透明口袋、阳光慈善”,不断提升慈善组织公信度。

(二)善款募集卓有成效。一是创新慈善基金募捐模式。2007年“慈善月”期间,我市在全省率先实行企业认捐慈善基金的募捐新模式,慈善认捐企业“一次认捐、逐年付息”,使慈善组织有了稳定的善款来源。当年全市企业认捐慈善基金16亿元。截至目前,全市各级慈善组织共接收基金利息2.2亿元。二是坚持开展“慈心一日捐”活动。2004年以来,全市各级慈善组织累计募集善款2亿多元。三是做好特大自然灾害善款募集工作。特别是汶川特大地震发生后,我市各级慈善组织第一时间向全市发出倡议,共接收赈灾捐款1.31亿元,赈灾物资折款561.48万元,有力支援了抗震救灾工作。此外,我市还组织开展了“送温暖献爱心”、“爱心捐款”以及义演、义赛、义拍等多项活动,有效拓宽了募捐渠道。

(三)救助活动丰富多样。一是开展慈善助学活动。实施了特困高考新生救助和“亲情民政·关爱学子”项目,全市共投入助学款3688.97万元,救助特困高考新生5600多名、在校特困学生1.1万多名,实现了我市对特困学生救助的全覆盖。二是开展慈善大病救助活动。对低保家庭、低保边缘家庭和因病造成实际用于日常基本生活消费支出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120%的贫困家庭大病患者,按照应助尽助的原则实施救助。活动开展以来,全市共投入救助款1.02亿元,救助大病患者3万多名。三是开展救助建筑业农民工“关爱行动”。市慈善总会联合威建集团开展的“关爱行动”,打破了“属地救助”的惯例,使外地来威务工的建筑业特困农民工也能在我市得到救助。2007年以来,共发放救助金211万元,救助建筑业特困农民工1700多名。2009年,该项目被评为我省慈善领域最高奖“慈善奖-最具影响力慈善项目”。此外,我市还积极组织开展了慈善助老、助残等救助项目,共支出善款3917.94万元,救助贫困老年人、残疾人9.4万多人。

二、存在的问题

(一)全社会的慈善意识还不强。政府对慈善工作的公益宣传、政策引导还不到位,慈善信息公开力度不够,群众对慈善工作的了解不多,对捐款的使用、去向存有疑虑,参与慈善事业的热情不高,制约了慈善事业的进一步发展。

(二)慈善立法和组织建设还有待加强。目前作为国家层面还没有一部专项的“慈善事业促进法”,现行的几部慈善法规不足以规范、保护和促进慈善事业发展。从我市的实际情况看,目前慈善工作主要依靠行政力量运作,慈善组织行政色彩过浓,管理模式传统,专职和志愿工作者的人员规模小,不利于推动慈善工作向更高层次迈进。

(三)慈善募集和救助还存在薄弱环节。善款募集方面,募集方式单一,规模较小,日常主动捐款较少,主要靠大型捐款活动和企业认捐,而受前期经济危机和其他因素影响,部分企业的认捐承诺没有完全兑现,慈善基金利息的收缴难度较大,截至2010年底,全市尚有2.2亿元未能收缴到位。另外,部分中央和省驻威企业既未参加省里又不参加我市的“慈心一日捐”活动。慈善救助方面,定项捐助程序繁琐,审批过程偏长,而且定项资金不能全额用于救助,极大影响了救助效率和捐赠人积极性。同时,全市没有统一的慈善工作信息平台,各部门进行慈善救助活动时“各自为政”,缺少对慈善救助工作的统筹安排,存在重复发放善款等问题。

(四)慈善激励机制有待健全。根据国家规定,慈善捐赠免税的范围目前只限于向慈善总会、红十字会等有公募资质的单位捐赠。同时免税政策也比较模糊,程序繁琐,额度偏低,难以落实,无形中打击了人们特别是企业捐赠的积极性。

三、建议

(一)加强慈善宣传,提升慈善事业公信度和影响力。“从善如登,从恶如崩”,社会呼吁慈善爱心,人们要求正义慈悲,但自古以来慈善都是需要倡导和培育的,需要有一片适合它生长的土壤。自古民风淳朴,群众崇尚仁爱、乐善好施,具有发展慈善事业的深厚土壤。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在弘扬传统美德的基础上,吸收现代慈善理念,将弘扬慈善文化纳入公民道德建设规划,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相结合,推动慈善文化进机关、进企业、进学校、进社区,引导广大群众积极参与慈善事业,自觉承担社会责任。要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通过各种新闻媒体宣传慈善协会的性质、宗旨、任务和发展慈善事业的重要意义,国家对慈善捐赠的优惠政策,以及慈善人士、慈善企业的爱心善举,使积德行善、扶贫济困的传统美德不断发扬光大,使捐助不论多寡、行善不分先后的理念更加深入人心,使全社会了解慈善、支持慈善,不断提高慈善事业公信度和影响力,让越来越多的社会资源加入到慈善事业中来。

第5篇:调查工作汇报范文

一、我市渔农村社会保障现状

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和“以人为本、和谐发展”理念的深入人心,我市渔农村社会保障经历了从无到有,从试点到基本普及的阶段,使广大渔农村群众真正得到了实惠。调查发现,我市渔农村社会保障工作主要呈现以下几个特点:

(一)“以奖代保”政策深入人心。20*年市委、市政府出台了《*市新型社区老年人奖励保障金管理办法》(舟财社[20*]15号),该文件规定:“凡拥护党和政府、爱国爱乡、遵纪守法,经所在乡镇(街道)批准为文明守法户的,其家庭中六十周岁以上的老年人按每月30元发放奖励保障金。”这一政策,惠及全市渔农村绝大多数老年人,且随着政府奖励力度的加大,保障金额逐年得到提高。因该项奖励政策能使群众最直接地得到实惠,渔农村群众尤其是中老年群众对该政策一致认可,并高度赞扬。

(二)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稳步推进。我市自1997年建立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以来,低保对象从1997年底的297人增加到现在的12915人。低保标准城镇从150元/人/月增加到现在的250元/人/月(普陀山镇300元/人/月),农村从80元/人/月增加到现在的150元/人/月(*县170元/人/月),人均月低保金从1997年的40元、60元,增加到现在的城镇161元,农村117元,累计支出低保金7845万元。

(三)渔农村新型合作医疗初显成效。自20*年实施渔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以来,20*年全市参加新型渔农村合作医疗的人数达到484835人,占应参保人数的80%。两年来,全市累计筹集资金5*3.37万元,有418951人次得到了农村新型合作医疗基金补偿,补偿额达4145.44万元。

(四)被征地农民养老补助普受欢迎。随着我市城市化、工业化进程的快速推进,失地农民这一特殊群体大量出现。农民原本缺乏基本的社会保障,在失去土地之后,各种问题日益凸现。为避免纠纷和矛盾,市委市政府出台了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实施办法,给失地农民系上“安全带”。实施几年来,农民普遍热衷于领取每月补助金(80元、60元不等),截止今年10月份全市共有89880人参加了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已有35221人开始领取养老补助,今年(截止10月)已领取补助资金12431.8万元。

二、我市渔农村社会保障存在的主要问题

从理论上讲,渔农村社会养老保障作为政府的惠民工程、民心工程,广大群众理应成为坚定的支持者和积极参与者。但在具体实施过程中,仍存在以下几方面问题:

(一)渔农民参保意识不强。在推行渔农村新型合作医疗时,经常会碰到这样的情景,社区的工作人员一次次上门要求渔农民参保,很多渔农民却不肯参与。对享受医疗费补助,渔农民心底是期盼的,但要在参与合作医疗中,每年支付小额费用,又是心底犹豫,存在着侥幸心理,多数没有医疗消费投入意识。岱山新农村建设指导组曾对该县1000名渔农民进行过一次问卷调查,结果表明65%被调查的渔农民对养老问题很关注,但当问及“您最希望用哪种方式解决自己的养老”时,只有47%希望自己有养老金,而53%希望靠子女养老、存钱防老等途径,渔农民对参加社会保障类保险的意识不是很强。

(二)保障资金筹集面狭窄,保障能力有限。资金是推进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的核心问题。从以上分析的四类农民养老保障来看,完全由政府主导的“以奖代保”和“最低生活保障”、“被征地农民养老补助”更受农民欢迎,但保障能力有限。而以个人缴纳为主或个人和政府(集体)共同筹集的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选择性参保项目、新型合作医疗则冷热不均,且存在筹资困难、保障有限的局面,农民缺乏积极性。

(三)各项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尚不健全。我市现行的农村社会保障形式,主要是新型渔农村社区“以奖代保”、被征地农民养老补助、最低生活保障、社会救济、社会优抚、农村“五保”和新型合作医疗。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容易受地方财政影响,一定意义上讲街道比乡镇更能做到应保尽保,因为街道低保金全部由财政支出。富镇比穷镇容易做到应保尽保,因为实力强的乡镇更能够承担配套资金,相比财政困难的乡镇就尽量控制范围、尽量控制人均额度。这些都使一些低收入家庭仍在门槛之外,有的在范围之内的享受标准仍很低。笔者对定海区岑港镇的调查数据显示:20*年底该镇有低保家庭267户309人,占该镇总人口数的1.99%。人均月低保支出70元远低于全市农村月支出117元。新型合作医疗制度有待完善。一是乡镇社区干部对高参保率有畏难情绪,尤其是偏远、经济落后乡镇社区更是对此很有想法,目前全市各县区下达给各乡镇、社区的参保率是85%,小康社区的参保率要求在90%以上。这一指标超过了目前乡镇社区实际接受力,很多乡镇和社区的外出人口多达20%以上。二是合作医疗还不能从根本上解决农民“因病致贫”和“因病返贫”问题。真正的穷人还是拿不出自费部分的医药费,以至于虽然政府给交了合作医疗金,但是生了病还是能拖则拖,真正生了大病的也仍旧保障不了。三是由于目前尚未在全市范围内统筹医保和定点医疗点,流动的农民不能就近就医,即使参保要想享受这一政策可能需要付出更大的成本(交通费),且有可能会造成病情的延误。再是大病医疗报销比例低。这种情况下要让85%以上的农民自愿参保似不现实,但实际上报的指标都是按上级要求完成了,主要原因有三,一是社区以没投保农民的名义参保以完成指标,但又不能告知本人已为其参保(占相当大的比例);二是由经济实力强的社区为全体村民福利性投保;三是代扣村民福利为其参保。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从出台起就开始转向被征地农民养老补助,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中的选择性参保项目遭遇冷落,这与政府推出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的初衷完全不一。而相应的失地盐民、失海渔民的政策亟需出台和完善。

(四)村级集体经济发展不平衡,直接影响渔农民保障均衡。渔农村集体经济是农民社会保障的最后防线,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集体经济发展好的村,老年农民群众每月不但可领取50元-1000元不等的养老金,村民甚至还可以免费享受医保、教育补贴及送老金。而多数渔农民群众则仍依靠养儿送老的传统方式。随着单身子女家庭的增多,这一传统养老方式也将接受严峻考验。

(五)渔农村社会保障覆盖面仍有待扩大。尽管这几年各级政府在不断扩大渔农村社会保障范围,扩大受益面。但是由于失海渔民养老保险仍未启动、“大岛建、小岛迁”战略实施后,相关配套政策没有及时跟上等因素影响,使一定数量的纯渔、农业村的渔农民仍游离在“以奖代保”政策等社会保障覆盖范围之外,如岱山高亭镇的江南村、官山村、大峧山村分属于三个小岛屿,渔农民世代以岛建居从事捕鱼、农业,由于地处偏辟,区域上很难与其它渔农村撤并建立新社区,独立建社区人口又不够,且又受社区指标数限制,因此在建设渔农村新型社区时采用了暂缓考虑和与城中村一并考虑的办法,这也使得该三村的群众至今未能享受“以奖代保”政策。

三、对我市发展和完善渔农村社会保障制度的几点建议

建立和完善农村社会保障政策是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全面贯彻落实*精神的需要。胡总书记在*报告中指出“加快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保障人民基本生活,是社会安定的重要保证。要以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社会福利为基础,以基本养老、基本医疗、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为重点,以慈善事业、商业保险为补充,加快完善社会保障体系。探索建立农村养老保险制度。全面推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建设。完善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逐步提高保障水平。提高统筹层次,制定全国统一的社会保险关系转续办法。采取多种方式充实社会保障基金,加强基金监管,实现保值增值。健全社会救助体系。做好优抚安置工作。发扬人道主义精神,发展残疾人事业。加强老龄工作”。根据胡总书记的这一重要论述,建立和完善农村社会保障政策,不仅是建立、健全我市社会保障体系的需要,更是统筹城乡发展、全面推进新型渔农村建设的具体行动和迫切需要。

(一)要不断加大宣传力度,努力提高渔农民群众的参保意识和热情

渔农村各类社会保障参保的对象是渔农民,惠及的对象也是渔农民,要让群众知道参加渔农村各类社会保障的好处。要利用各种宣传工具来进行全方位宣传,尤其是要宣传参保后实实在在的受益,尽可能要以群众看得见的事实来宣传。一方面要不断改变多年来渔农民对社会保障的被动意识,让其成为渔农村社会保障的主动参与者。另一方面要不断加大支持力度和保障水平,持续提高群众参与热情,让渔农民群众真正感受到政府对他们的关心。

(二)要建立政府、集体和农民三方合理的筹资机制

是否具备足够的资金,是农村各项社会保障制度能否正常运行的关键,也是能否满足广大农村居民各种社会保障需求的经济基础。鉴于我市目前的经济和社会发展水平,现阶段农村社会保障基金的筹集仍须贯彻政府、集体、个人三者合理负担,重点突出财政和社会出资的原则。尽可能体现政府的农村社会保障的主体责任,逐步减少乡镇、村集体的配套。如对于最基础的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救济制度尽可能做到以政府财政为主,减少乡镇的承担比例,尤其要考虑财政困难乡镇的承担比例,让全市最困难的群体能够尽可能的享受到最基本的生活保障。同时进一步开辟社会力量救助困难群体的渠道和力度。

(三)要建立和完善分层分类的农村社会保障体系

第一,提高作为社会保障最后防线的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标准和水平。对那些因为疾病、灾害或缺乏劳动能力而造成生活困难的贫困人口提供帮助,以保证他们的基本生活。根据当前我市经济和社会的发展水平在确定最低保障标准时,尽可能考虑群众的基本生活保障的需要及迫切想改善生活的愿望。既要避免养赖汉又要充分调动其个人改善生活的积极性。第二,进一步完善新型合作医疗制度。提高财政支付能力,尽可能减少农民承担比例;统筹全市合作医疗定点医院,使参保渔农民在全市任何一家定点医院都能就近就医;同时尽可能的提高大病医疗的报销比例,让渔农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合作医疗的好处。最终实现城乡之间医疗保障制度的并轨。第三,探索和建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民政部自1992年起试行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因其属于完全个人账户和完全积累型的养老保险模式,缺乏社会统筹,实质上成了一种自愿参加的储蓄,起不到调节收入分配的作用,从而也失去了对贫困人口提供帮助这一社会保障制度的本来意义。因此,在制度设计上应该考虑在自我保障的基础上逐步增加社会统筹的比例,实行个人账户和社会统筹的结合,并设计向贫困人口倾斜的制度。目前我市将农保并入社保的部分除落实原有政策外,尽可能的落实政府配套和社会统筹。第四,构建城乡之间社会保障制度的衔接通道。城市化的进程意味着农业人口将大规模地转变为城市人口。随着我市工业开发进程的加快,本就稀少的土地资源日益紧缺,事实上的农业劳动力已转变为非农业劳动力,但却无法得到与城镇居民同样的经济和社会地位,尤其是不能得到城镇社会保障体系的覆盖。因此,应该尝试在城乡社会保障制度之间设计互相衔接的通道,以加速城市化进程。第五,巩固和完善“以奖代保”,促进新渔农村社会福利事业全面发展。加大财政支付力度,充分考虑尚未享受渔农民的利益,尽可能让全体渔农民享受到改革和发展的成果。关注盐民失地、渔民失海,统筹安排我市渔农民的整体福利。

(四)优化农村土地征用政策,保障农民的持续收入

让农民持续享受到工业化、城市化建设的成果、利益。探索土地征用新的补偿办法,逐步改变单一货币化征用土地的方式,引导被征地农民参与到工业化和城市化建设中来。在征用相当数量的土地时允许社区、个人留置一定比例的土地供其建造房屋,发展配套产业或者租赁。享受商业化、工业化发展带来的土地增殖、资产保值以及稳固的收入。如在商业性土地征用时留置土地或给予营业用房;在工业性土地征用时留置允许社区集体开发的土地或个人租赁用房地块。既确保社区、村集体资产的保值、增值,又促进集体经济的发展,同时增加农民就业,保障农民稳固收入。对于涉及原农民参加的农民养老保险应区别于社会保险,不应做为抵扣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

第6篇:调查工作汇报范文

根据实际情况定。

二、采取的主要措施

为了切实把煤矿整顿关闭工作落到实处,不折不扣地贯彻好落实好市政府下达给我县的政治任务,县委、县政府在认识上高度统一,态度上旗帜鲜明,采取了一系列积极有效的政策和措施,使全县煤矿整合关闭工作稳妥有序地推进。

(一)统一思想,高度重视,充分认识煤矿整合关闭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市政府下达我县三年内再关闭32家煤矿,时间紧,任务重,工作难度大,社会矛盾十分尖锐,工作稍有不慎就可能引发的发生。对此,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正确处理安全与发展、安全与效益的辨证关系,先后多次召开会议,专题研究煤矿整合关闭工作,把全县各级各部门的思想认识统一到安全发展的高度上来,坚定深入开展煤矿整合关闭的信心和决心。

一是从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充分认识煤矿整合关闭工作的重要性。我县煤矿家数全省最多,煤矿是高危行业中的高危行业,极易发生群死群伤事故。为此,县政府高度重视煤矿安全生产工作,深化安全发展理念的认识,进一步摆正安全与发展,安全与效益的关系,树立发展经济是政绩、安全生产也是政绩的安全理念,把煤矿整合关闭工作作为构建和谐远安,保稳定,提升全县安全生产条件的重要内容来抓。

二是从全县经济可持续发展的高度,充分认识煤矿整合关闭工作的重要性。全县财政收入的60%来源于煤、磷两矿,矿业经济是县域经济的主体,在目前起到了很重要的支撑作用。李毅中同志曾经说过“不是小煤矿消灭事故,就是事故消灭小煤矿”。我县煤矿家数多,规模小,抵御事故风险的能力较弱。因此,我们充分认识到只有通过淘汰一批规模小,经济效益差,安全基础条件薄弱的小煤矿,才能促进煤炭企业做大做强,促进煤炭经济可持续健康发展。

三是从实践“三个代表”的政治高度,充分认识煤矿整合关闭工作的重要性。政府是人民的政府,既要促进地方经济快速发展,又要保障和维护广大人发群众的根本利益。我县在发展经济上确立了“三个不优惠”:职工的合法权不优惠,安全生产不优惠,环境保护不优惠。为此,县委县政府提出了“安全生产没有安全期,安全生产没有安全区”等一批新理念,充分认识到短期效益必须服从长远效益,局部利益必须服从全局利益,煤矿整合关闭工作事关全县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事关全县安全发展的大局,必须作为一项政治任务抓紧抓实抓好。

(二)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建立煤矿整合关闭齐抓共管的联合机制。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把煤矿整合关闭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先后13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制定工作方案,采取了一系列行之有效的工作措施。县政府成立了以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任组长,安监、国土资源、工商、公安、监察、电力等相关部门为成员单位的煤矿整合关闭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规定煤矿关闭工作由县安监局牵头,提出具体关闭工作计划和日程,协调组织各成员单位开展煤矿整顿关闭工作,并与5个产煤乡镇签订煤矿整合关闭责任状,明确规定县政府和乡镇政府是煤矿整合关闭工作的责任主体,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乡(镇)长是煤矿整合关闭工作行政责任人,负有领导责任;分管安全的常务副乡(镇)长为具体责任人,负直接责任。在煤矿整合关闭上不讲价钱,不谈条件,必须作为县委、县政府部署的一项政治任务,无条件服从和完成。

在整合关闭的攻坚阶段,县委常委会集体听取安监局工作汇报,把煤矿整合关闭工作列入常委会今年督办的重要事项之一。县委书记刘学甫多次指示,煤矿整合关闭工作是市政府下达给我县的政治任务,必须不折不扣无条件地完成。县长郑廷贵正就安全生产和煤矿整合关闭工作多次调研,亲自到煤矿井下检查安全,先后两次召集乡镇党委书记(乡镇长)研究落实煤矿整顿关闭与资源整合工作,要求各乡镇党委书记(乡镇长)把煤矿整合关闭工作作为一项政治任务来完成,把煤矿整合关闭工作为检验工作能力和水平的大事和难事来抓。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庄辉俊把煤矿整合关闭工作多次到煤矿调研安全生产和整合关闭工作,亲自带领安监、国土、公安、供电等部门到茅坪场镇依法炸封了下达了关闭决定的界线恼煤矿。县政府在制定年经济目标责任考核时,把煤矿整合关闭列入乡镇政府和县安监局经济责任制进行百分制考核,在月23日召开的全县安全生产大会上,向各乡镇人民政府下达了今年的关闭计划,作为硬指标硬账硬结。县委县政府督查室也定期督办通报煤矿整合关闭的进展情况。

(三)稳妥推进,软硬兼施,确保煤矿整合关闭工作落实到位。在实际运行中,我们坚持“软硬兼施”,稳步推进。一是硬整合,软关闭。整合矿井先关闭。对于不具备整合条件的关闭矿井,鼓励企业之间自由组合,关一保一,先将产权合二为一,再选择较差的矿井关闭。对于生产系统可以整合的相邻矿井,先关闭矿井,再整合系统和产权,强力推进。二是硬政策,软环境。县委、县政府用经济杠杆加以引导,用招商引资的优惠政策鼓励和扶持煤矿业主及时转产,用采煤积累的财富在本县开展第二次创业。三是硬心肠,软言语。无情关闭,有情操作,耐心解释,优化服务,化解矛盾。四是硬指标,软着陆。既要坚持关闭数量不打折扣,关闭时限不打折扣,关闭质量不打折扣,又要注意工作方法,大造声势,精心谋划,稳步推进。坚持企业未写申请书不强行关闭,乡镇未下文件不强行关闭,激烈矛盾冲突未得到解决不强行关闭。先促成共识,再强力推进;先整合产权,再整合系统。

为确保已关闭的煤矿关停关死,不死灰复燃,县政府要求乡镇政府每星期对本辖区内已关闭煤矿全面巡查一次,县安监局每个月巡查一次,县政府每半年检查督办一次。明确规定,乡镇辖区内有关闭煤矿的死灰复燃的,在年终责任制考核时予以惩处,乡镇政府行政负责人到县政府说清楚。到目前,全县辖区内已关闭煤矿无一处死灰复燃。

三、工作体会、存在的问题及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煤矿整合关闭的工作体会。实施煤矿整合关闭工作,全面稳妥地完成好“三年内解决小煤窑问题”的任务,是国务院下达给各级政府一项艰巨的政治任务。我县是全省煤矿整合家数最多,任务最重,困难最大的县,三年内再关闭32家煤矿的规划在我县能积极稳妥地按计划实施,得益于党央央、国务院提供了坚强的政策支持和法律武器,得益于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得益于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的极端重视。在具体中工作中,我们的体会有三点:一是强力实施。把煤矿整合关闭上升到讲政治的高度,充分表明县委县政府在煤矿整合数量上不打折扣、在截止时限上不打折扣、在关闭要求上不打折扣的坚强决心。二是稳步推进。妥善处理好关闭企业的利益关系,在形式上以关闭为主,简化整合程序,为企业节省费用;在实质上以整合为主,关矿不关利,缓解矛盾冲突;在程序上先整合产权,后整合系统,分步实施;在工作方法上以稳妥为主,及时防范和化解各类矛盾,确保稳定。三是强化宣传。在煤矿整合关闭工作中,我们充分发挥广播、电视、互联网、报纸、刊物等多种宣传媒体的作用,采取多种形式,大力宣传国务院、省、市有关文件和会议精神,统一各矿山企业业主的思想认识。县安监局将各级煤矿整合关闭的文件汇编成册,发放到每个矿山企业业主手中,逐级开会学习贯彻,做到政策公开,到矿到人,形成共识。各新闻媒体开辟专栏专题节目,通过现场采访、跟踪报道等多种形式,及时报道煤矿整合关闭工作的进展和动态,广泛宣传党委政府依法监管,坚决进行煤矿整合关闭的信心和决心。同时,做好耐心细致的工作,让整合关闭政策在企业中形成共识,由强令整合关闭变成企业自觉行为,企业之间根据政策相互协商,权衡利弊,以协议方式整合关闭。县政府积极研究有利于整合关闭的优惠政策,充分考虑整合关闭企业的经济利益。同时积极引导整合关闭企业转产,从政策、服务上给予最大的优惠。

第7篇:调查工作汇报范文

根据**市水务局于3月22日召开的全市农村饮水安全工作紧急会议部署的农村饮水安全项目前期工作的各项任务。我区进行了全面的安排落实,并于3月23日至4月5日,对全区农村饮水安全现状进行了全面调查评估。现将调查评估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强领导,成立机构

区委、区政府对农村饮水安全问题高度重视,将解决群众饮水安全列入政府工作重要议事日程,写入了区人代十五届三次会工作报告。3月22日全市农村饮水安全工作会召开当天,我局负责人就及时将会议精神向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作了汇报,提出了我区贯彻实施意见。区政府研究决定,成立了由主管副区长任组长,水务局主要领导任副组长,卫生、计划、财政、环保、国土资源、水利等相关部门为成员单位的**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规划和建设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水务局,水务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主要负责安全饮水调查评估等项目前期及建设实施有关事宜。要求各乡镇、办事处成立相应机构,落实专人负责,逐级夯实责任,明确工作部署。并落实了专项工作经费,确保工作顺利进展。

二、组建调查班子,开展业务培训

3月23日,区水务局负责抽调7名专业技术骨干组成了全区农村饮水安全项目调查组,由主管局长任调查组长,召开了调查组第一次会议。对调查工作进行全面安排,制订了工作方案。3月25日,全区抽调了32名由水利、卫生部门熟悉农村工作的专业业务人员组成了专门的调查组,召开了调查组第二次会议,对调查人员进行了业务培训,将调查人员分为现状调查组、规划编制组和审查评估组,严格按照水利部、卫生部制订的农村饮用水安全卫生评价的四项指标进行调查,摸清农村饮水状况和供水工程基本情况,农村人口饮水安全普及程度,农村自来水普及情况;农村饮水不安全人数、范围、问题的类型及其成因和危害;重点摸清饮用高氟水、高砷水、苦咸水、污染水的人口及其分布,无供水设施的人口、取水极不方便的人口、经常发生季节性缺水的人口及其分布;了解农民对解决饮水安全的意愿、筹资能力及水价的承受能力以及农村饮水工程建设和管理存在的种种问题。逐村组核查登记,结合饮用水质抽样调查、典型调查,基本摸清了我区农村安全饮水及存在的问题,为编制规划提供详实科学的依据。

三、全面调查检测,认真分析评估

一)、调查方法

面对时间紧、任务重,安全饮水工作量大面广的实际,我们根据上级安排精神,充分利用已有资料,采用全面调查和典型调查相结合的办法,于3月24日开始,以乡镇为单位,调查人员深入到村组,采取走访、现场查看等方式,充分听取村组群众意见,对饮水现状及饮水类型进行了详细地核查登记,认真分析缺水原因。外业调查期间,规划编制组根据全区流域自然水系水资源分布状况,利用2003年12月安全饮水普查时选取掌握污染典型进行分析。在外业普查的基础上,对全区的人饮现状调查进行了汇总。结合各地实际调查情况进行了综合分析评估,召开全区饮水安全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和污染水调查点乡镇负责人会议进行通报,广泛听取各部门、各级意见,在意见反馈后再次深入调查点进行复核,在此基础上进行全区饮水安全现状调查报告的编制。审查评估组织水利、卫生、财政、计划、环保、国土资源等部门的专家领导对报告进行了评估,审查评估认为:调查评估内容全面,数字详实,客观、全面、实事求是地反映了商州农村饮水状况,为编制全村安全饮水规划提供了科学的依据。

二)、调查结果

经调查,截止2004年底全区农村饮水安全人数为26.10万人,占全区农村总人口的57%,自来水受益人数为12.76万人,占全区农村总人口的28%。集中供水工程中供水到户人口12.76万人,有集中供水点供水人口1.81万人。这些供水工程按供水规模分,日供水量达到20吨以上的124处,供水人口9.66万人,其中:地表水源供水工程72处,地下水源供水工程52处,自流工程82处,提水工程42处,有净化设施的43处,无净化设施的81处。全区124处集中供水工程中43处水源水质和供水水质良好,符合农村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的要求,目前有供水管理人员102人,其中专职管理人员92人,兼职管理人员10人。全区有供水设施的分散式供水工程供水人口18.71万人,其中水井10.85万人,引泉水7.49万人,集雨人饮水窖0.36万人,无供水设施的人口12.34万人。小陈老师工作室原创

第8篇:调查工作汇报范文

 

    一、认真搞好竹坪铺村党支部换届工作

竹坪铺村由原竹坪铺村、苗溪村两个村合并而成。今年3月,竹坪铺村进行了党支部换届工作,选出了新一届村党支部班子,为该村扶贫工作提供了坚强组织保障。并村后共有党员74名。

二、认真做好贫困户走访慰问工作

一季度正是春节期间,为了让特困群众过上一个幸福吉祥的春节,原苗溪村拿出3000元对贫困群众进行了走访慰问,使困难群众感受到了党和国家的温暖。

三、认真做好结对帮扶工作

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关于精准扶贫工作的相关会议和文件精神,真抓实干,打赢打好科学治贫、精准扶贫、有效脱贫攻坚战。督促芷江镇政府及国土局干部职工认真做好入户走访工作。

 

 

 

 

竹坪铺村第一书记  龙平

2017年4月6日

 

 

 

竹坪铺村第二季度扶贫工作汇报

 

一、调查摸底,制定工作计划

一是对原竹坪铺村入户走访,了解民情、民意,进一步熟悉村情民情,全力解决贫困群众生活中的热点、难点问题,找出贫困的根源。二是召开扶贫工作会和村两委成员座谈会,听取村两委对脱贫攻坚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制定切实可行的扶贫工作计划。

二、认真做好脱贫攻坚突出问题整改工作

一是开展贫困人口清理,对2014年以来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开展一次全面的清理,重点将“四类人员”和特定老人的贫困户退出建档立卡,此次共清理非贫困户57户153人。二是开展两率一度走访调查工作,将“一低于、两愁、三没保障”的贫困家庭通过识别,民主评议等程序纳入贫困户管理,共新增贫困户2户2人。四是做好贫困户人户不符新增减少工作。

三、认真做好档案管理工作

做好村级扶贫资料,包括全村贫困户“一户一档”资料,进一步完善“一户一档”,确保贫困户从进到出全过程记录。

四、认真做好防汛抗旱、地质灾害等工作

 

 

 

 

 

                            竹坪铺村第一书记  龙平

2017年7月6日

 

 

竹坪铺村第三季度扶贫工作汇报

 

 一、配合村支两委做好日常工作

一是抓好当前党建工作,坚持“两学一做”常态化,以党建工作为抓手,促进扶贫攻坚工作;二是实施村组水泥硬化道路,继续完善竹坪铺村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推动产业发展;三是加强安全生产、综治维稳工作。

二、认真做好贫困户走访及相关调查工作

继续做好贫困户走访工作,调查贫困户家庭外出务工、产业、安全饮水、贫困户在校学生等信息采集工作,以及档案的日常管理。

三、认真做好结对帮扶工作

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关于精准扶贫工作的相关会议和文件精神,真抓实干,打赢打好科学治贫、精准扶贫、有效脱贫攻坚战。继续督促结对帮扶干部认真做好入户走访、政策宣传等工作。

   

 

竹坪铺村第一书记  龙平

2017年10月10日

第9篇:调查工作汇报范文

“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发展状况调查”课题研究(课题编号:2008A 02)是教育部基础教育一司为了摸清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开展情况,进一步推进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向前迈进,于2008年12月启动的一项基础性调查工作,并委托《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杂志社就该课题进行研究(教基司函[2008]91号),调查时间从2008年12月至2009年12月,为期一年。此次调查于2009年5月15日~6月15日在内蒙、安徽、浙江、福建、北京、上海的50个区县进行,校领导卷、心理教师卷、班主任卷各发放300份,教研员卷发放50份,合计发放950份问卷,有效回收818份,总有效回收率为86.11%。

调查主要有五方面发现:第一,半数的被调查区县成立了心理健康教育指导机构,但相当一部分指导机构尚未开展实质性工作;区县教研员总体学历较高,但心理健康教育的专业水平仍需提高。第二,专兼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数量有所增长,心理健康教育教师的专业成长开始受到重视,教师培训工作得到加强,但培训的系统性尚未形成。第三,八成被调查中小学校开展了各种形式的心理健康教育活动,六成的学校将心理健康教育列入课表,但只有三成的学校能保障心理健康教育的全部课时。第四,八成被调查中小学校设立了心理咨询(辅导)室,但是相当一部分学校由于各种原因没有正常运转。第五,七成被调查区县开展了课题研究活动和心理活动课的研讨活动,但各省开展心理健康教育教研活动的频次和范围有显著差异。

课题组就课题研究中发现的问题提出了下一步的工作建议:一、建议加强政策指导研究及宏观管理。二、建议制订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教师和班主任的培训规划。三、建议启动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课程标准(或大纲)的研制工作,加强对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的课程管理和教学研究。四、建议制订中小学心理咨询(辅导)室建设标准,规范中小学心理咨询(辅导)室的建设、使用和管理。五、建议将心理健康教育评估纳入教育专项督导,加强对各地中小学校心理健康教育的指导与评估。

课题论证专家,教育部信息中心《基础教育参考》主编陈海东对本次调查研究取得的结果感到欣慰,他认为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发展状况调查对于民族的强盛、国家的发展都具有重要意义。北京师范大学郑日昌教授认为本次课题研究设计合理,调查样本量大并有较好的代表性,统计方法运用得当,数据可靠,研究报告系统全面,国内外文献翔实,文字通俗流畅,图表清晰,讨论分析事实求是,建议中肯并具有可行性,所得结论具有一定理论意义,对推动我国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深入发展具有很大参考价值。中国人民大学俞国良教授认为本次调查非常有意义,是一项基础性的工作,工作量大,数据丰富,基于调查结果提出的建议具有参考价值。中国社会科学院陈午晴教授对本次调查给予了高度肯定,认为本次调查研究目的明确,调查范围广泛,调查研究过程科学规范,达到了调查目的,基于调查结果对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提出了有针对性、操作性较强的建议。陈午晴教授进一步指出如果研究对象中加入学生和家长,调查的结果会更加丰富全面。

基础教育一司德育处于长学处长认真听取了各方发言后,对本次调查表示满意,并表示教育部对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工作非常重视,并作为德育处的一项主要工作来抓。他指出《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杂志社接受委托任务以后,一直非常投入,时间并不太长,但拿出了非常丰硕的成果,工作十分认真,而且非常负责。调查工作卓有成效,调查报告卓有成效,调查结果富有参考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