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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政学习材料精选(九篇)

廉政学习材料

第1篇:廉政学习材料范文

1月18日,中共中央印发了《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2月23日,中央和省、市又相继召开电视电话会议,对学习《廉政准则》做出安排部署,3月4日,县委又下发了关于认真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的通知,要求各级党员干部要充分认识学习贯彻《廉政准则》的重要意义,认真组织好《廉政准则》的学习宣传,着力解决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做自觉遵守《廉政准则》的表率。

一、充分认识《廉政准则》的重大意义

廉政建设自古以来是一个国家的重中之重,历朝历代君王都相当重视国家的廉政建设,廉政建设也是我党一项重之又重的工作。《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的出台无疑给廉政建设注入了一支强心剂。

中央此次修订《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适应了时展,是与时俱进的体现,是实践科学发展观的生动实践,更是进一步提高管党治党水平和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建设的重要举措。

在改革开放的今天,新思潮、新观念、新知识不断冲撞着每一个人。享乐主义、拜金主义时时在入侵领导干部的头脑,出现了“有权不用过期作废”、“不吃白不吃、不拿白不拿”等腐朽思想,也就出现了诸如、、、等等一批社会主义大厦建设中的蛀虫。新年伊始,《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的出台,再一次体现了中央反腐倡廉毫不动摇与坚强坚决的信心,再一次让我们感受到廉洁从政推动民主政治、社会发展的有力信号。

《廉政准则》,不仅是党中央给党员领导干部戴上的“紧箍咒”,更是“安全网”。一方面,《廉政准则》给党员领导干部戴上“紧箍咒”,目的是为了规范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行为。近几年来,党员领导干部违反廉洁从政准则的行为屡屡发生,在某些地区和领域甚至呈愈发愈烈之势。其他的不说,就说说2009年我国在新一轮声势浩大的反腐风暴中,全国纪检监察机关共处分县处级以上干部3743人,移送司法机关的县处级以上干部764人,其中有17位省部级高官先后“落马”,(2009年“落马”的副部级以上官员名单公安部原党委委员、原部长助理*、北京市原副市长*、中共福建省委原常委、国家开发银行原副行长、证监会原副主席、吉林省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中共广东省深圳市委原副书记、原市长*、全国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原主任、*、天津市市委原常委、中国石化原董事长、中国核工业集团公司原党组书记、原总经理*、中共浙江省委原常委、原纪检委书记*、广东省政协原主席、省委原副书记、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原副主席、辽宁省人大原副主任、宁夏回族自治区原副主席、贵州省政协原主席、山东省政协原主席*)

在这些落马和判刑的高官中,既有国务院部委官员公安部原党委委员、原部长助理*、地方行政首长北京市原副市长*、中共福建省委原常委、中共广东省深圳市委原副书记、原市长*、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原副主席,也有人大吉林省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中共广东省深圳市委原副书记、原市长*、全国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原主任*、政协广东省政协原主席、省委原副书记、贵州省政协原主席、山东省政协原主席*、公安公安部原党委委员、原部长助理*、法院系统高官最高法原副院长*,有金融国家开发银行原副行长、证监会原副主席、国企高管中国石化原董事长、中国核工业集团公司原党组书记、原总经理*,甚至还有纪检系统自身的蛀虫中共浙江省委原常委、原纪检委书记*。据媒体报道,这17位省部级高官这一数字也足以刷新改革开放31年以来高级官员落马的年度纪录——据公开资料统计,2003年至2007年的5年间,共有35名副部级以上官员落马,年均7人,而2009年一年就有17位省部级高官落马。2009年这17位落马的省部级腐败高官的特点:一般学历高,且大多有基层经历;另一方面,落马贪官大多有情妇。与此同时,群众举报、网络监督等已经成为反腐的重要渠道。(一)多半是研究生,高学历本应具备更高的修养,包括政治修养,但是他们的学历不能代表他们的人格和素养,根本谈不上高素质的修养。(二)多来自基层,17名落马官员中多从基层干起,贵州省原政协主席和福建省委原常委、省委原秘书长,二人为中小学老师;北京市原副市长*,全国人大财经委员会原副主任委员、前财政部副部长*则为工人或技术人员。许多腐败官员原本是贫寒出身,从基层干起,很能体贴民生疾苦,但是随着权力的扩张、地位的提高,思想、信念、作风都会悄然发生变化,从廉洁自律的好官变成了肆无忌惮、的坏官。它说明在一个长期的权力比较大的特殊环境中任何个人及品行都是靠不住的,靠得住的只有制度与监督,特别是应当建立预防腐败的制度,大力提倡新闻监督、群众监督。(三)多人养情妇,在这些落马和判刑的高官中,有不少高官流连于声色犬马,包养情人、“二奶”,甚至嫖宿娼妓。在有情妇的人中,贵州省政协原主席一人有13名情妇,吉林省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米凤军嫖妓过百。新华社曾经报道被查处的贪官污吏中95%都有“情妇”;腐败案件60%以上与“情妇”有关。“某市反贪局一位领导表示:在侦破贪污案件中,找到了情人,一般就能找到犯罪嫌疑人的确凿证据。陕西省政协原副主席庞家钰就是被他的11人‘情妇告状团’给扳倒的,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原副主席的媒体传言是:他有“四个情妇都是有夫之妇”,并以“给这些情妇及她们的丈夫工程项目作为交换的代价”,此次出事“就是未能满足其中某个情妇老公的胃口,被招到深圳,交纳了300余万元,仍被暴打一顿,并且最后被举报出来”,这17位省部级高官中明确有情妇的6人、不明确的6人、无情妇的5人。有关专家指出,高官多陷于“桃色门”的漩涡之中,因此将官员私生活纳入反腐败斗争体系是必要之举。这些高官在一年内先后“落马”,足以说明我们一些党员领导干部由于没有遵守廉洁从政的若干准则,走上了违纪违法甚至犯罪道路,这些党员领导干部违法违纪犯罪事实令人触目惊心、不寒而栗。以前“试行”的《廉政准则》毕竟不是正式的准则,缺乏刚性;去掉“试行”二字使之“转正”,是一种历史的必然。我们有理由相信,它“转正”后,能够更加有效地规范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行为,更有效地指导今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实践,成为一部高质量、高层次的党内法规。可以说《廉政准则》的实施,是给党员领导干部戴上了“紧箍咒”,只要一道道“咒语”不断念下去,必然会产生威慑、警示作用,从而使党员领导干部自觉遵守廉洁从政若干准则,达到规范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目的。

另一方面,给党员领导干部系上了一道道“安全网”。《廉政准则》共有52个“不准”,犹如52根带电的“高压线”,《廉政准则》就好像是增压器,可以说“危险”与“安全”同在。谁敢触碰,那就是“死亡线”;自觉遵守,那就是“安全网”。从某种意义上说,《廉政准则》的和实施,在对党员领导干部违纪行为惩处的同时,更重要的还是警示、教育和保护,最大程度地使党员领导干部少违纪违法甚至是不违纪违法。将进一步规范党员领导干部从政行为,着力解决涉及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突出问题。只要党员领导干部自觉遵守《廉政准则》的各项规定,时刻保持高度警惕,始终做到警钟长鸣,就一定能够保证自己的“安全”。

二、准确把握《廉政准则》内容实质

《廉政准则》实质就是制约权力,出发点在于爱护干部。《廉政准则》详细规定了领导干部从政行为方面的“禁止”,并详细列出52种“不准”的行为,新增禁止干预和插手房地产开发、大办婚丧喜庆事宜等要求。纵观全文,按照《廉政准则》的要求,就是要着力解决六个问题。

第一,严禁谋取不正当利益

党员领导干部手中都掌握大大小小的权力,权力和职务也必然带来一定的影响,党员领导干部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谋取不正当利益,是公众意见集中的问题之一,正确运用手中的权力和职务影响,对每个领导干部都是重要考验。对此,《廉政准则》有哪些具体要求和规定呢?

《廉政准则》第一条规定:禁止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谋取不正当利益。不准有下列行为:

(一)索取、接受或者以借为名占用管理和服务对象以及其他与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或者个人的财物;

(二)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宴请以及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安排;

(三)在公务活动中接受礼金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

(四)以交易、委托理财等形式谋取不正当利益;

(五)利用知悉或者掌握的内幕信息谋取利益;

(六)违反规定多占住房,或者违反规定买卖经济适用房、廉租住房等保障性住房。

第三条规定:禁止违反公共财物管理和使用的规定,假公济私、化公为私。不准有下列行为:

(一)用公款报销或者支付应由个人负担的费用;

(二)违反规定借用公款、公物或者将公款、公物借给他人;

(三)私存私放公款;

(四)用公款旅游或者变相用公款旅游;

(五)用公款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和获取各种形式的俱乐部会员资格;

(六)违反规定用公款购买商业保险,缴纳住房公积金,滥发津贴、补贴、奖金等;

(七)非法占有公共财物,或者以象征性地支付钱款等方式非法占有公共财物;

(八)挪用或者拆借社会保障基金、住房公积金等公共资金或者其他财政资金。

这两条分别就严禁党员领导干部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谋取不正当利益以及严禁违反公共财物管理使用规定提出了明确要求。党员领导干部要认真贯彻执行这些要求和规定,坚决杜绝以各种名义收受钱物,坚决杜绝通过各种方式谋取不正当利益,坚决杜绝利用公款公物假公济私、化公为私的行为,做到克己奉公、清正廉洁。

第二,严禁私自从事营利性活动

怎样理解《廉政准则》对党员领导干部私自从事营利性活动以谋私利问题提出的规定?党员领导干部作为肩负重要责任的国家公职人员,不但要带头遵守国家法律和党的纪律,带头遵守《公务员法》,还要带头遵守党和国家对领导干部的特殊规定。

《廉政准则》第二条规定:禁止私自从事营利性活动。不准有下列行为:

(一)个人或者借他人名义经商、办企业;

(二)违反规定拥有非上市公司(企业)的股份或者证券;

(三)违反规定买卖股票或者进行其他证券投资;

(四)个人在国(境)外注册公司或者投资入股;

(五)违反规定在经济实体、社会团体等单位中兼职或者兼职取酬,以及从事有偿中介活动;

(六)离职或者退休后三年内,接受原任职务管辖的地区和业务范围内的民营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和中介机构的聘任,或者个人从事与原任职务管辖业务相关的营利性活动。

党员领导干部要认真落实上述规定,坚决杜绝私自从事营利性活动的行为,切实把精力用到履行职责、服务群众上来。

第三,严禁违规干预和插手市场经济活动

经济建设是全党的工作中心,也是国家的大局,各级党委和政府都要围绕这个中心和大局开展工作,但搞经济建设要按客观经济规律和市场规则办事,特别重要的一条,是领导干部不能直接干预和插手具体的市场经济活动。但是,从近些年暴露出的腐败案件中可见,党员领导干部干预土地使用权出让、插手房地产开发等干预市场经济活动并以此谋取私利等违规现象突出,《廉政准则》如何作出规定?

《廉政准则》第七条规定:禁止违反规定干预和插手市场经济活动,谋取私利。不准有下列行为:

(一)干预和插手建设工程项目承发包、土地使用权出让、政府采购、房地产开发与经营、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中介机构服务等市场经济活动;

(二)干预和插手国有企业重组改制、兼并、破产、产权交易、清产核资、资产评估、资产转让、重大项目投资以及其他重大经营活动等事项;

(三)干预和插手批办各类行政许可和资金借贷等事项;

(四)干预和插手经济纠纷;

(五)干预和插手农村集体资金、资产和资源的使用、分配、承包、租赁等事项。

我们一方面要认真落实这些规定,切实解决领导干部违反规定干预和插手市场经济活动的问题,同时要通过深化改革和完善制度,加快政府职能转变,进一步减少和规范行政审批事项,减少权力寻租的机会,从根本上预防这类问题的发生。

第四,严禁为“身边人”谋取利益

党员领导干部的职务是公职,权力是公权。一定要公私分明,坚持用权为公、用权为民,绝不允许、公权私用。针对党员领导干部利用手中权力,为身边的工作人员、亲属等关系密切的“身边人”谋求利益的行为,《廉政准则》有哪些明确的要求?

《廉政准则》第五条规定:禁止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为亲属及身边工作人员谋取利益。不准有下列行为:

(一)要求或者指使提拔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其他亲属以及身边工作人员;

(二)用公款支付配偶、子女及其配偶以及其他亲属学习、培训、旅游等费用,为配偶、子女及其配偶以及其他亲属出国(境)定居、留学、探亲等向个人或者机构索取资助;

(三)妨碍涉及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其他亲属以及身边工作人员案件的调查处理;

(四)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取利益,其父母、配偶、子女及其配偶以及其他特定关系人收受对方财物;

(五)默许、纵容、授意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其他亲属以及身边工作人员以本人名义谋取私利;

(六)为配偶、子女及其配偶以及其他亲属经商、办企业提供便利条件,或者党员领导干部之间利用职权相互为对方配偶、子女及其配偶以及其他亲属经商、办企业提供便利条件;

(七)允许、纵容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在本人管辖的地区和业务范围内个人从事可能与公共利益发生冲突的经商、办企业、社会中介服务等活动,在本人管辖的地区和业务范围内的外商独资企业或者中外合资企业担任由外方委派、聘任的高级职务;

(八)允许、纵容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在异地工商注册登记后,到本人管辖的地区和业务范围内从事可能与公共利益发生冲突的经商、办企业活动。

党员领导干部一定要认真贯彻落实这些规定,坚持原则、秉公办事、不徇私情,对亲属及身边工作人员加强管理,发现他们有违纪行为要及时制止。

第五,严禁违规选拔任用干部

领导干部的主要职责是出主意、用干部,用什么人、不用什么人,对党的事业关系极大。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干部特别重要的是要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坚持任人唯贤的干部路线,遵守选拔任用干部的各项规定。匡正选人用人风气,形成风清气正的用人环境,关键在党员领导干部,怎样把握《廉政准则》的相关规定?

《廉政准则》第四条规定:禁止违反规定选拔任用干部。不准有下列行为:(一)采取不正当手段为本人或者他人谋取职位;

(二)不按照规定程序推荐、考察、酝酿、讨论决定任免干部;

(三)私自泄露民主推荐、民主测评、考察、酝酿、讨论决定干部等有关情况;

(四)在干部考察工作中隐瞒或者歪曲事实真相;

(五)在民主推荐、民主测评、组织考察和选举中搞拉票等非组织活动;

(六)利用职务便利私自干预下级或者原任职地区、单位干部选拔任用工作;

(七)在工作调动、机构变动时,突击提拔、调整干部;

(八)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封官许愿,任人唯亲,营私舞弊。

各级领导干部要认真执行这些规定,一方面要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正确对待自身的进退留转,严守纪律、胸怀大局,自觉服从组织安排和群众选择;另一方面,要坚持党的干部路线和用人标准,正确处理对干部的选拔使用,发扬民主作风,公道正派用人,严格按条件和程序选拔任用干部,切实为党和人民选好人用好人。

第六,促进党员领导干部作风转变

领导干部的思想作风、工作作风、学风和生活作风,对党委和政府形象影响极大。领导干部作风不是小事,任何时候都绝不能放松对自己的要求。在着力解决党员领导干部作风问题上,《廉政准则》提出了怎样的具体要求?

《廉政准则》第六条规定:禁止讲排场、比阔气、挥霍公款、铺张浪费。不准有下列行为:

(一)在公务活动中提供或者接受超过规定标准的接待,或者超过规定标准报销招待费、差旅费等相关费用;

(二)违反规定决定或者批准兴建、装修办公楼、培训中心等楼堂馆所,超标准配备、使用办公用房和办公用品;

(三)擅自用公款包租、占用客房供个人使用;

(四)违反规定配备、购买、更换、装饰或者使用小汽车;

(五)违反规定决定或者批准用公款或者通过摊派方式举办各类庆典活动。

第八条规定:禁止脱离实际,弄虚作假,损害群众利益和党群干群关系。不准有下列行为:

(一)搞劳民伤财的“形象工程”和沽名钓誉的“政绩工程”;

(二)虚报工作业绩;

(三)大办婚丧喜庆事宜,造成不良影响,或者借机敛财;

(四)在社会保障、政策扶持、救灾救济款物分配等事项中优亲厚友、显失公平;

(五)以不正当手段获取荣誉、职称、学历学位等利益;

(六)从事有悖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的活动。

另外,《廉政准则》还对它的事实与监督以及适用范围作出了明确规定,县直机关党员负责人,乡镇(街道)党员负责人,基层站所的党员负责人参照执行本准则。这就包括咱们的中层负责人。

《廉政准则》对党员领导干部八个方面、52种行为说“不”,进行了明确的禁止性规定。稍加分析就可知道,领导干部之所以能够实施52种“不准”行为,其背后无一不是其政治角色所赋予的公共权力在提供基础,其本质就是利用公共权力进行寻租。

腐败不是权力活动的必然产物,但却是权力失去制约的直接结果。历史已经证明,无政府主义是要不得的,极权主义也是不行的,国家政府必须承担提供公共物品、增进公共利益等重要职责,行使公共权力处理公共事务、维护社会秩序、规范市场行为。但是,公共权力必须由具体的公务人员来行使,特别是掌握最为关键的决策权领导干部,而权力本身又天然具有扩张性和腐蚀性,因此,公共权力目标的公益性和其行使的私人性一开始便具有内在的紧张关系。政治史也一再表明,不受制约和监督的权力必然导致腐败。《廉政准则》的52个“不准”,基本涵盖了领导干部公共权力运行中可能出现的权力“异化”现象,其实质就是规范公共权力的运行,防止领导干部滥用权力。可以说,52个“不准”,不仅是对领导干部的政治纪律要求,更是其政治生活的从政伦理底线。

近年来,党中央加大反腐倡廉建设工作力度,查处了不少滥用权力、贪污腐化分子,特别是一批高级领导干部的落马,更使我们清晰地看到了党和国家打击腐败的决心。我们在为那些腐败分子得到应有的纪律、法律处分怕手称快的同时,也为他们的结局感到惋惜和痛心。

我们要把贯彻落实这些要求,与贯彻落实总书记关于领导干部加强党性修养、树立和弘扬良好作风的要求结合起来,与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关于大兴密切联系群众之风、求真务实之风、艰苦奋斗之风、批评和自我批评之风的要求结合起来,通过党组织加强教育、完善制度、强化监督和党员领导干部加强理论学习、注重实践锻炼、从严要求自己等方式,促使党员领导干部的作风有明显转变,以优良的党风促政风带民风。

三、严格按照《廉政准则》办事

中共中央印发的《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是规范党员领导干部从政行为的重要基础性党内法规。《廉政准则》规范的主要对象是党员领导干部。因此,作为党员领导干部,必须要认真学习,以身作则,自觉遵守,严格按照《廉政准则》办事。

1、严格按《廉政准则》办事,就要在思想上、政治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作为党员领导干部,一定要认真学习全面贯彻实施《廉政准则》,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从政治和全局的高度充分认识贯彻实施《廉政准则》的重要意义,充分认识贯彻实施《廉政准则》、促进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是新形势下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教育、管理、监督的现实需要,是加强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重要举措,是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建设、夺取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新胜利的重要保证。只有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才能切实把促进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作为一项紧迫现实任务和长远战略任务抓紧抓好。

2、严格按《廉政准则》办事,就要全面把握《廉政准则》的基本精神和主要内容。《廉政准则》共分3章18条,提出了8个方面52个“不准”。这些要求具有很强的现实针对性,不仅涉及到党员领导干部行使权力过程中的行为规范,还对党员领导干部的思想、生活、家庭和社会交往等作出规定。可以说,规定清楚,要求明确,标准严格。作为党员领导干部,要把《廉政准则》作为工作的“宝典”,带头学习,全面掌握《廉政准则》的各项要求,把握其精神实质和具体规定,树立准则观念,牢记纪律要求,做到对《廉政准则》熟稔于心、了如指掌,使《廉政准则》的各项要求真正转化为自己的实际行动。

第2篇:廉政学习材料范文

一、充分认识《廉政准则》的重大意义

廉政建设自古以来是一个国家的重中之重,历朝历代君王都相当重视国家的廉政建设,廉政建设也是我党一项重之又重的工作。《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的出台无疑给廉政建设注入了一支强心剂。

中央此次修订《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适应了时展,是与时俱进的体现,是实践科学发展观的生动实践,更是进一步提高管党治党水平和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建设的重要举措。

在改革开放的今天,新思潮、新观念、新知识不断冲撞着每一个人。享乐主义、拜金主义时时在入侵领导干部的头脑,出现了“有权不用过期作废”、“不吃白不吃、不拿白不拿”等腐朽思想,也就出现了诸如、、、等等一批社会主义大厦建设中的蛀虫。新年伊始,《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的出台,再一次体现了中央反腐倡廉毫不动摇与坚强坚决的信心,再一次让我们感受到廉洁从政推动民主政治、社会发展的有力信号。

《廉政准则》,不仅是党中央给党员领导干部戴上的“紧箍咒”,更是“安全网”。一方面,《廉政准则》给党员领导干部戴上“紧箍咒”,目的是为了规范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行为。近几年来,党员领导干部违反廉洁从政准则的行为屡屡发生,在某些地区和领域甚至呈愈发愈烈之势。其他的不说,就说说2009年我国在新一轮声势浩大的反腐风暴中,全国纪检监察机关共处分县处级以上干部3743人,移送司法机关的县处级以上干部764人,其中有17位省部级高官先后“落马”,(2009年“落马”的副部级以上官员名单公安部原党委委员、原部长助理、北京市原副市长、中共福建省委原常委、国家开发银行原副行长、证监会原副主席、吉林省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中共广东省深圳市委原副书记、原市长、全国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原主任、、天津市市委原常委、中国石化原董事长、中国核工业集团公司原党组书记、原总经理、中共浙江省委原常委、原纪检委书记、广东省政协原主席、省委原副书记、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原副主席、辽宁省人大原副主任、宁夏回族自治区原副主席、贵州省政协原主席、山东省政协原主席)

在这些落马和判刑的高官中,既有国务院部委官员公安部原党委委员、原部长助理、地方行政首长北京市原副市长、中共福建省委原常委、中共广东省深圳市委原副书记、原市长、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原副主席,也有人大吉林省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中共广东省深圳市委原副书记、原市长、全国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原主任、政协广东省政协原主席、省委原副书记、贵州省政协原主席、山东省政协原主席、公安公安部原党委委员、原部长助理、法院系统高官最高法原副院长,有金融国家开发银行原副行长、证监会原副主席、国企高管中国石化原董事长、中国核工业集团公司原党组书记、原总经理,甚至还有纪检系统自身的蛀虫中共浙江省委原常委、原纪检委书记。据媒体报道,这17位省部级高官这一数字也足以刷新改革开放31年以来高级官员落马的年度纪录——据公开资料统计,2003年至2007年的5年间,共有35名副部级以上官员落马,年均7人,而2009年一年就有17位省部级高官落马。2009年这17位落马的省部级腐败高官的特点:一般学历高,且大多有基层经历;另一方面,落马贪官大多有情妇。与此同时,群众举报、网络监督等已经成为反腐的重要渠道。(一)多半是研究生,高学历本应具备更高的修养,包括政治修养,但是他们的学历不能代表他们的人格和素养,根本谈不上高素质的修养。(二)多来自基层,17名落马官员中多从基层干起,贵州省原政协主席和福建省委原常委、省委原秘书长,二人为中小学老师;北京市原副市长,全国人大财经委员会原副主任委员、前财政部副部长则为工人或技术人员。许多腐败官员原本是贫寒出身,从基层干起,很能体贴民生疾苦,但是随着权力的扩张、地位的提高,思想、信念、作风都会悄然发生变化,从廉洁自律的好官变成了肆无忌惮、的坏官。它说明在一个长期的权力比较大的特殊环境中任何个人及品行都是靠不住的,靠得住的只有制度与监督,特别是应当建立预防腐败的制度,大力提倡新闻监督、群众监督。(三)多人养情妇,在这些落马和判刑的高官中,有不少高官流连于声色犬马,包养情人、“二奶”,甚至嫖宿娼妓。在有情妇的人中,贵州省政协原主席一人有13名情妇,吉林省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米凤军嫖妓过百。新华社曾经报道被查处的贪官污吏中95%都有“情妇”;腐败案件60%以上与“情妇”有关。“某市反贪局一位领导表示:在侦破贪污案件中,找到了情人,一般就能找到犯罪嫌疑人的确凿证据。陕西省政协原副主席庞家钰就是被他的11人‘情妇告状团’给扳倒的,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原副主席的媒体传言是:他有“四个情妇都是有夫之妇”,并以“给这些情妇及她们的丈夫工程项目作为交换的代价”,此次出事“就是未能满足其中某个情妇老公的胃口,被招到深圳,交纳了300余万元,仍被暴打一顿,并且最后被举报出来”,这17位省部级高官中明确有情妇的6人、不明确的6人、无情妇的5人。有关专家指出,高官多陷于“桃色门”的漩涡之中,因此将官员私生活纳入反腐败斗争体系是必要之举。这些高官在一年内先后“落马”,足以说明我们一些党员领导干部由于没有遵守廉洁从政的若干准则,走上了违纪违法甚至犯罪道路,这些党员领导干部违法违纪犯罪事实令人触目惊心、不寒而栗。以前“试行”的《廉政准则》毕竟不是正式的准则,缺乏刚性;去掉“试行”二字使之“转正”,是一种历史的必然。我们有理由相信,它“转正”后,能够更加有效地规范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行为,更有效地指导今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实践,成为一部高质量、高层次的党内法规。可以说《廉政准则》的实施,是给党员领导干部戴上了“紧箍咒”,只要一道道“咒语”不断念下去,必然会产生威慑、警示作用,从而使党员领导干部自觉遵守廉洁从政若干准则,达到规范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目的。

另一方面,给党员领导干部系上了一道道“安全网”。《廉政准则》共有52个“不准”,犹如52根带电的“高压线”,《廉政准则》就好像是增压器,可以说“危险”与“安全”同在。谁敢触碰,那就是“死亡线”;自觉遵守,那就是“安全网”。从某种意义上说,《廉政准则》的和实施,在对党员领导干部违纪行为惩处的同时,更重要的还是警示、教育和保护,最大程度地使党员领导干部少违纪违法甚至是不违纪违法。将进一步规范党员领导干部从政行为,着力解决涉及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突出问题。只要党员领导干部自觉遵守《廉政准则》的各项规定,时刻保持高度警惕,始终做到警钟长鸣,就一定能够保证自己的“安全”。

二、准确把握《廉政准则》内容实质

《廉政准则》实质就是制约权力,出发点在于爱护干部。《廉政准则》详细规定了领导干部从政行为方面的“禁止”,并详细列出52种“不准”的行为,新增禁止干预和插手房地产开发、大办婚丧喜庆事宜等要求。纵观全文,按照《廉政准则》的要求,就是要着力解决六个问题。

第一,严禁谋取不正当利益

党员领导干部手中都掌握大大小小的权力,权力和职务也必然带来一定的影响,党员领导干部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谋取不正当利益,是公众意见集中的问题之一,正确运用手中的权力和职务影响,对每个领导干部都是重要考验。对此,《廉政准则》有哪些具体要求和规定呢?

《廉政准则》第一条规定:禁止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谋取不正当利益。不准有下列行为:

(一)索取、接受或者以借为名占用管理和服务对象以及其他与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或者个人的财物;

(二)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宴请以及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安排;

(三)在公务活动中接受礼金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

(四)以交易、委托理财等形式谋取不正当利益;

(五)利用知悉或者掌握的内幕信息谋取利益;

(六)违反规定多占住房,或者违反规定买卖经济适用房、廉租住房等保障性住房。

第三条规定:禁止违反公共财物管理和使用的规定,假公济私、化公为私。不准有下列行为:

(一)用公款报销或者支付应由个人负担的费用;

(二)违反规定借用公款、公物或者将公款、公物借给他人;

(三)私存私放公款;

(四)用公款旅游或者变相用公款旅游;

(五)用公款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和获取各种形式的俱乐部会员资格;

(六)违反规定用公款购买商业保险,缴纳住房公积金,滥发津贴、补贴、奖金等;

(七)非法占有公共财物,或者以象征性地支付钱款等方式非法占有公共财物;

(八)挪用或者拆借社会保障基金、住房公积金等公共资金或者其他财政资金。

这两条分别就严禁党员领导干部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谋取不正当利益以及严禁违反公共财物管理使用规定提出了明确要求。党员领导干部要认真贯彻执行这些要求和规定,坚决杜绝以各种名义收受钱物,坚决杜绝通过各种方式谋取不正当利益,坚决杜绝利用公款公物假公济私、化公为私的行为,做到克己奉公、清正廉洁。

第二,严禁私自从事营利性活动

怎样理解《廉政准则》对党员领导干部私自从事营利性活动以谋私利问题提出的规定?党员领导干部作为肩负重要责任的国家公职人员,不但要带头遵守国家法律和党的纪律,带头遵守《公务员法》,还要带头遵守党和国家对领导干部的特殊规定。

《廉政准则》第二条规定:禁止私自从事营利性活动。不准有下列行为:

(一)个人或者借他人名义经商、办企业;

(二)违反规定拥有非上市公司(企业)的股份或者证券;

(三)违反规定买卖股票或者进行其他证券投资;

(四)个人在国(境)外注册公司或者投资入股;

(五)违反规定在经济实体、社会团体等单位中兼职或者兼职取酬,以及从事有偿中介活动;

(六)离职或者退休后三年内,接受原任职务管辖的地区和业务范围内的民营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和中介机构的聘任,或者个人从事与原任职务管辖业务相关的营利性活动。

党员领导干部要认真落实上述规定,坚决杜绝私自从事营利性活动的行为,切实把精力用到履行职责、服务群众上来。

第三,严禁违规干预和插手市场经济活动

经济建设是全党的工作中心,也是国家的大局,各级党委和政府都要围绕这个中心和大局开展工作,但搞经济建设要按客观经济规律和市场规则办事,特别重要的一条,是领导干部不能直接干预和插手具体的市场经济活动。但是,从近些年暴露出的腐败案件中可见,党员领导干部干预土地使用权出让、插手房地产开发等干预市场经济活动并以此谋取私利等违规现象突出,《廉政准则》如何作出规定?

《廉政准则》第七条规定:禁止违反规定干预和插手市场经济活动,谋取私利。不准有下列行为:

(一)干预和插手建设工程项目承发包、土地使用权出让、政府采购、房地产开发与经营、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中介机构服务等市场经济活动;

(二)干预和插手国有企业重组改制、兼并、破产、产权交易、清产核资、资产评估、资产转让、重大项目投资以及其他重大经营活动等事项;

(三)干预和插手批办各类行政许可和资金借贷等事项;

(四)干预和插手经济纠纷;

(五)干预和插手农村集体资金、资产和资源的使用、分配、承包、租赁等事项。

我们一方面要认真落实这些规定,切实解决领导干部违反规定干预和插手市场经济活动的问题,同时要通过深化改革和完善制度,加快政府职能转变,进一步减少和规范行政审批事项,减少权力寻租的机会,从根本上预防这类问题的发生。

第四,严禁为“身边人”谋取利益

党员领导干部的职务是公职,权力是公权。一定要公私分明,坚持用权为公、用权为民,绝不允许、公权私用。针对党员领导干部利用手中权力,为身边的工作人员、亲属等关系密切的“身边人”谋求利益的行为,《廉政准则》有哪些明确的要求?

《廉政准则》第五条规定:禁止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为亲属及身边工作人员谋取利益。不准有下列行为:

(一)要求或者指使提拔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其他亲属以及身边工作人员;

(二)用公款支付配偶、子女及其配偶以及其他亲属学习、培训、旅游等费用,为配偶、子女及其配偶以及其他亲属出国(境)定居、留学、探亲等向个人或者机构索取资助;

(三)妨碍涉及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其他亲属以及身边工作人员案件的调查处理;

(四)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取利益,其父母、配偶、子女及其配偶以及其他特定关系人收受对方财物;

(五)默许、纵容、授意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其他亲属以及身边工作人员以本人名义谋取私利;

(六)为配偶、子女及其配偶以及其他亲属经商、办企业提供便利条件,或者党员领导干部之间利用职权相互为对方配偶、子女及其配偶以及其他亲属经商、办企业提供便利条件;

(七)允许、纵容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在本人管辖的地区和业务范围内个人从事可能与公共利益发生冲突的经商、办企业、社会中介服务等活动,在本人管辖的地区和业务范围内的外商独资企业或者中外合资企业担任由外方委派、聘任的高级职务;

(八)允许、纵容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在异地工商注册登记后,到本人管辖的地区和业务范围内从事可能与公共利益发生冲突的经商、办企业活动。

党员领导干部一定要认真贯彻落实这些规定,坚持原则、秉公办事、不徇私情,对亲属及身边工作人员加强管理,发现他们有违纪行为要及时制止。:

第五,严禁违规选拔任用干部

领导干部的主要职责是出主意、用干部,用什么人、不用什么人,对党的事业关系极大。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干部特别重要的是要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坚持任人唯贤的干部路线,遵守选拔任用干部的各项规定。匡正选人用人风气,形成风清气正的用人环境,关键在党员领导干部,怎样把握《廉政准则》的相关规定?

《廉政准则》第四条规定:禁止违反规定选拔任用干部。不准有下列行为:(一)采取不正当手段为本人或者他人谋取职位;

(二)不按照规定程序推荐、考察、酝酿、讨论决定任免干部;

(三)私自泄露民主推荐、民主测评、考察、酝酿、讨论决定干部等有关情况;

(四)在干部考察工作中隐瞒或者歪曲事实真相;

(五)在民主推荐、民主测评、组织考察和选举中搞拉票等非组织活动;

(六)利用职务便利私自干预下级或者原任职地区、单位干部选拔任用工作;

(七)在工作调动、机构变动时,突击提拔、调整干部;

(八)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封官许愿,任人唯亲,营私舞弊。

各级领导干部要认真执行这些规定,一方面要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正确对待自身的进退留转,严守纪律、胸怀大局,自觉服从组织安排和群众选择;另一方面,要坚持党的干部路线和用人标准,正确处理对干部的选拔使用,发扬民主作风,公道正派用人,严格按条件和程序选拔任用干部,切实为党和人民选好人用好人。

第六,促进党员领导干部作风转变

领导干部的思想作风、工作作风、学风和生活作风,对党委和政府形象影响极大。领导干部作风不是小事,任何时候都绝不能放松对自己的要求。在着力解决党员领导干部作风问题上,《廉政准则》提出了怎样的具体要求?

《廉政准则》第六条规定:禁止讲排场、比阔气、挥霍公款、铺张浪费。不准有下列行为:

(一)在公务活动中提供或者接受超过规定标准的接待,或者超过规定标准报销招待费、差旅费等相关费用;

(二)违反规定决定或者批准兴建、装修办公楼、培训中心等楼堂馆所,超标准配备、使用办公用房和办公用品;

(三)擅自用公款包租、占用客房供个人使用;

(四)违反规定配备、购买、更换、装饰或者使用小汽车;

(五)违反规定决定或者批准用公款或者通过摊派方式举办各类庆典活动。

第八条规定:禁止脱离实际,弄虚作假,损害群众利益和党群干群关系。不准有下列行为:

(一)搞劳民伤财的“形象工程”和沽名钓誉的“政绩工程”;

(二)虚报工作业绩;

(三)大办婚丧喜庆事宜,造成不良影响,或者借机敛财;

(四)在社会保障、政策扶持、救灾救济款物分配等事项中优亲厚友、显失公平;

(五)以不正当手段获取荣誉、职称、学历学位等利益;

(六)从事有悖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的活动。

另外,《廉政准则》还对它的事实与监督以及适用范围作出了明确规定,县直机关党员负责人,乡镇(街道)党员负责人,基层站所的党员负责人参照执行本准则。这就包括咱们的中层负责人。

《廉政准则》对党员领导干部八个方面、52种行为说“不”,进行了明确的禁止性规定。稍加分析就可知道,领导干部之所以能够实施52种“不准”行为,其背后无一不是其政治角色所赋予的公共权力在提供基础,其本质就是利用公共权力进行寻租。

腐败不是权力活动的必然产物,但却是权力失去制约的直接结果。历史已经证明,无政府主义是要不得的,极权主义也是不行的,国家政府必须承担提供公共物品、增进公共利益等重要职责,行使公共权力处理公共事务、维护社会秩序、规范市场行为。但是,公共权力必须由具体的公务人员来行使,特别是掌握最为关键的决策权领导干部,而权力本身又天然具有扩张性和腐蚀性,因此,公共权力目标的公益性和其行使的私人性一开始便具有内在的紧张关系。政治史也一再表明,不受制约和监督的权力必然导致腐败。《廉政准则》的52个“不准”,基本涵盖了领导干部公共权力运行中可能出现的权力“异化”现象,其实质就是规范公共权力的运行,防止领导干部滥用权力。可以说,52个“不准”,不仅是对领导干部的政治纪律要求,更是其政治生活的从政伦理底线。

近年来,党中央加大反腐倡廉建设工作力度,查处了不少滥用权力、贪污腐化分子,特别是一批高级领导干部的落马,更使我们清晰地看到了党和国家打击腐败的决心。我们在为那些腐败分子得到应有的纪律、法律处分怕手称快的同时,也为他们的结局感到惋惜和痛心。

我们要把贯彻落实这些要求,与贯彻落实总书记关于领导干部加强党性修养、树立和弘扬良好作风的要求结合起来,与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关于大兴密切联系群众之风、求真务实之风、艰苦奋斗之风、批评和自我批评之风的要求结合起来,通过党组织加强教育、完善制度、强化监督和党员领导干部加强理论学习、注重实践锻炼、从严要求自己等方式,促使党员领导干部的作风有明显转变,以优良的党风促政风带民风。

三、严格按照《廉政准则》办事

中共中央印发的《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是规范党员领导干部从政行为的重要基础性党内法规。《廉政准则》规范的主要对象是党员领导干部。因此,作为党员领导干部,必须要认真学习,以身作则,自觉遵守,严格按照《廉政准则》办事。

1、严格按《廉政准则》办事,就要在思想上、政治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作为党员领导干部,一定要认真学习全面贯彻实施《廉政准则》,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从政治和全局的高度充分认识贯彻实施《廉政准则》的重要意义,充分认识贯彻实施《廉政准则》、促进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是新形势下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教育、管理、监督的现实需要,是加强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重要举措,是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建设、夺取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新胜利的重要保证。只有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才能切实把促进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作为一项紧迫现实任务和长远战略任务抓紧抓好。

2、严格按《廉政准则》办事,就要全面把握《廉政准则》的基本精神和主要内容。《廉政准则》共分3章18条,提出了8个方面52个“不准”。这些要求具有很强的现实针对性,不仅涉及到党员领导干部行使权力过程中的行为规范,还对党员领导干部的思想、生活、家庭和社会交往等作出规定。可以说,规定清楚,要求明确,标准严格。作为党员领导干部,要把《廉政准则》作为工作的“宝典”,带头学习,全面掌握《廉政准则》的各项要求,把握其精神实质和具体规定,树立准则观念,牢记纪律要求,做到对《廉政准则》熟稔于心、了如指掌,使《廉政准则》的各项要求真正转化为自己的实际行动。

第3篇:廉政学习材料范文

一、存在问题和不足

在学习实践中,过于自信,觉的自己在廉洁从政方面没有任何问题,一切腐败的东西都离自己很远,没有心要学习这些制度。并且由于工作敏忙等原因,疏于学习,有时候,自己不能集中精神学习,在遇到困难的地方,总是浅尝辄止、一知半解。我认为轻视学习,往往会导致严重后果。会因为没有自觉地增强抵御腐败病毒的免疫力,在物殊条件下往往由于一念之差犯下错误。并且因对制度的许多规定不是很了解,在最终也会违纪违法。

二、存在问题的原因

上述在思想、工作、作风上暴露的一些问题,虽然有一定的客观因素,根本上有自身的主观世界改造不够,认识不深,主要有以下两个方面的原因:

1.重事务,轻学习。认为自己身处基层主要是抓好工作落实,不要求有多高的理论水平,缺乏学习的压力感和紧迫感。从客观上总是强调工作忙、任务重,没有处理好工作与学习之间的关系。

2.重指导,轻实践。自身存在的作风不够扎实、工作不够深入等问题,认为每一项工作都有专门的同志去做,不必每项工作都亲历亲为,缺乏深入实践考察研究。

3.重安排,轻要求。在工作安排上,强调每项工作都要有新的提高、新的发展。但在具体落实上,没有用一流的标准去要求、去衡量自己的工作。

三、整改措施及努力方向

(一)、严格执行廉洁自律规定,自觉抵制各种腐朽思想的侵蚀

一是加强理论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素质。为了进一步提高政治敏锐力、政治鉴别力和政策水平,增强贯彻落实党的方针、政策的自觉性、坚定性。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通过加强理论学习,夯实自身的思想政治基础,***筑牢反腐拒变防线,增强抵御各种腐朽思想侵蚀的免疫力。二是牢记“两个务必”。不断加强党性修养,时刻牢记党的宗旨和艰苦奋斗的优良传统,正确对待地位、名利、权力,在思想上筑起反腐廉政的长城,自觉执行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少琢磨组织上给了我什么,时刻想着我为党和人民做了什么,真正做到清清白白做官,老老实实做人,踏踏实实做事。

(二)、坚持廉洁从政,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作为乡党政班子成员,我认真遵守乡机关管理制度的8章44条,注意从思想源头上下功夫,按照“《廉政准则》中52条不准的要求,做到头脑清醒,政治坚定,做到清正廉洁,自重,自省,自警,自励,以身作则,严格按照规定和制度办事。一是在实际工作中,我始终按照工作权限和工作程序履行职责,不讲无原则的话,不办无原则的事,坚持公平正直,不徇私情,珍视和正确行使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勤勤恳恳地做好各项工作,始终坚持***公平公正原则,公平办事,公正做人。二是坚持严以律己,不搞以权谋私。要求别人做到的自己首先做到,要求别人不做的自己首先不做。在招待来客等方面,不搞大吃大喝和相互请吃,不搞铺张浪费。三是在各项工作中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办事。

(三)、认真贯彻从严治党的要求,扎实搞好党风廉政建设

第4篇:廉政学习材料范文

一、强化领导抓责任

进一步明确党组对党风廉政建设负主体责任,纪检组对党风廉政建设负监督责任的责任分工,围绕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推进依法治会的要求,理事长与分管副理事长,分管副理事长与各股室负责人,各股室负责人与本股室党员干部职工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重点落实好“一岗双责”的工作要求,做到分工明确、责任落实、措施具体、考核明晰。

二、强化学习抓教育

利用每次干部职工会议,强化全体党员干部对党风廉政教育相关内容的学习,重点抓好对中央、省、市、县纪委全会、各级廉政会议及领导讲话精神、《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残联系统法律法规的学习;党组书记、理事长带头观看党风廉政建设警示片并举行廉政教育案例专题讲座,进一步筑牢党员干部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

三、强化承诺抓落实

全体干部职工向组织实行承诺制,承诺自己在廉政建设方面具体做到坚决不吃拿卡要、坚决不收受红包礼金、坚决不进娱乐性场所、坚决不铺张浪费、坚决不、坚决不、坚决不庸懒散浮拖等“七坚决”。在工作中处处对照承诺事项,严格要求自己,对违反承诺规定的行为将严肃处理,绝不姑息。

第5篇:廉政学习材料范文

全局要以党风廉政建设社会评价工作为重心,深刻认识当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抓好落实,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进一步形成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强大合力,为全面深化改革、全面振兴发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营造风清气正、和谐稳定的环境。

二、组织领导

为有效开展党风廉政建设社会评价工作,决定成立县城市管理局党风廉政建设社会评价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指挥和协调全局开展工作。

组长:

副组长:

成员:局属各单位、机关各股室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局行政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

三、主要内容

全局要立即组织召开党风廉政建设社会评价工作动员大会,进行层层发动;全局要组织专题学习、上廉政党课;在醒目位置、人流量较大的地方张贴党风廉政建设社会评价宣传资料(含四问四答、“一封信”等);利用公开栏、宣传栏进行党风廉政建设社会评价工作进行宣传;向全局每个干部职工发放“一封信”和宣传卡片等宣传资料,宣传社会评价工作;“三送”队员、精准扶贫结对帮扶干部深入服务对象家中,发放“一封信”和宣传卡片等宣传资料宣传社会评价工作。

四、工作步骤

(一)准备材料,开展动员部署。

1、准备相关材料。局行政办将材料(含四问四答、“一封信”、宣传卡片等)复印并准备好。

责任领导:

责任股室:行政办

完成时间:5月31日下午前

2、开展动员部署。5月31日前在城管局六楼会议室召开党风廉政建设社会评价工作动员会议。会上学习省、市、县党风廉政建设社会评价工作相关文件,做好工作部署,提出了工作要求。

(二)加强宣传,进行分类对接。

1、加强媒体宣传。在醒目位置、人流量较大的地方张贴党风廉政建设社会评价宣传资料(含四问四答、“一封信”等);利用公开栏、宣传栏进行党风廉政建设社会评价工作进行宣传。

责任领导:

责任股室:行政办

完成时间:上半年6月5日前完成,下半年11月5日前完成。

2、进行分类对接。局行政办向全局每个干部职工发放“一封信”和宣传卡片等宣传资料,宣传社会评价工作;组织全体干部职工进行专题学习、上廉政党课、粘贴“一封信”;“三送”队员深入服务对象家中,发放“一封信”和宣传卡片等宣传资料。

责任领导:

责任股室:行政办、“三送”工作队

完成时间:上半年6月5日前完成,下半年11月5日前完成。

(三)开展监督检查。

由局行政办和市容督查股组成督查小组,对全局组织学习宣传2015年度党风廉政建设社会评价工作情况和对接联系对象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将督查情况进行整理,对发现问题的股室发出整改通知,对下次监督检查仍发现同样问题的,约谈相关股室负责人。

责任领导:

责任股室:行政办、市容督查股

完成时间:长期

五、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加强领导。全局要充分认识党风廉政建设社会评价工作的重要性,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全县的决策部署上来,切实落实各项工作措施。

第6篇:廉政学习材料范文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

县纪委开展党风廉政宣传教育月的文件下发后,人劳局党总支通过专题党委会统一认识,决定成立了县人劳局“党风廉政宣传教育月”活动领导小组,局长同志任组长,纪检组长程跃勤同志任副组长,班子其他成员,局相关股室和二级单位负责人为成员,加强对宣传教育活动的领导。同时对全局在六月份开展党风廉政宣传教育月活动进行了具体安排。

二、周密部署,认真开展各项活动

1、一把手亲自讲一堂廉政课。局长同志结合社会主义荣辱观,精心准备,亲自给本单位党员干部主讲了一节题为《严于律己,廉洁从政》廉政课,要求大家“做社会主义荣辱观的坚定实践者”,要“树清正廉洁良好干部形象”。引起了广大党员干部的强烈反响,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3、突出读书思廉主题,深化学习内容

为了突出主题,局党总支从报刊、杂志以及上级文件中精选了学习材料向各党支部推荐,作为宣传教育月活动的必学材料。推荐材料包括:(1)《》;(2)中共中央《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3)《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2年工作规划》;(4)《公务员法》及相关党纪政纪文件汇编等。各单位和各支部在宣传教育月活动中,普遍感到学习内容集中,学习主题突出,解决问题效果明显。

三、几点收获

1、通过这次教育宣传活动,使党员干部学习的积极主动性进一步提高。在这次活动中认真学习了总书记的重要讲话、中央纪委一系列党风廉政文件。通过学习进一步掌握了文件内容实质,达到增强政纪、法规观念,提高了反腐倡廉的自觉性。

第7篇:廉政学习材料范文

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既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必然要求,也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保证;既是反腐倡廉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进一步密切党群、干群关系的重要保证。今年以来,仁者村党总支在市纪委和办事处党委的正确领导下,按照年初的工作部署,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精神,学习同志系列重要讲话,紧紧围绕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的实际,深入开展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坚持做到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突出重点,狠抓落实,取得了党风廉政建设的新成效,为我村新农村建设创造了良好的环境。现在将我村党总支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总结如下: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

为搞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党总支召开专题会议,统一思想认识,明确了开展党风廉政建设是中央、省委、州委、市委根据目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形势,全面落实从源头上治理腐败的重要举措。为此,总支成立了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书记任组长,副书记任副组长,班子其他成员为成员,加强对宣传教育活动的领导。同时,对全村党员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行了具体安排。针对村委会行政工作涉及面广,党员分散的特点,总支特别要求,这次廉洁从政教育要不留死角,学习活动要作好记录。并要结合各支部的工作实际搞好宣传教育,确保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顺利开展。目前党总支按照工作计划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承诺落实到实处。

二、突出主题,内容充实

按照要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重点是突出在党员、干部中筑牢思想道德和党纪国法两道防线,牢固树立 “为民、开拓、务实、清廉”的意识。结合我村党风廉政建设的实际,党总支明确了我村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重点是开展树立正确权力观、政绩观和科学发展观的教育活动,解决党员干部 “手中权利是谁给的,手中的权利如何用”的问题;解决党员干部树立反腐败斗争的信心问题。为突出主题,党总支精选了学习材料作为宣传教育活动的必学材料。材料包括:文件、同志系列重要讲话、《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试行)》等。村两委干部普遍感到学习内容集中,学习重点明确,学习主题突出,解决问题效果明显。

三、形式多样,学用结合

按照办事处党委要求,结合本村实际,采取多种形式,组织党员干部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收到了明显的效果。主要表现在:广大党员、干部利用集体学习、专题讨论、党风党纪座谈会等形式多样的学习方式认真学习“为民、开拓、务实、清廉”的深刻内涵。在学习的基础上,总支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围绕“如何加强基层党组织管理”、“如何加强自身建设,做廉洁从政的典范”、“如何杜绝违规违纪”等问题进行讨论,广大党员针对总支当前出现的问题提出了不少善意的批评和好的建议。这些批评和建议对我村党总支的党风廉政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同时利用总支召开党员会议的机会,引导广大党员干部树立正确的权力观、政绩观和科学发展观。通过党员会议,不仅让广大党员充分认识到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在党建工作中的重要位置,以及目前反腐败斗争的形势,还积极地引导党员干部进一步认识反腐败斗争的长期性、严峻性。在学习的基础上,大家认真做好笔记,积极撰写心得体会。

四、统筹安排,有机结合

第8篇:廉政学习材料范文

根据市国资委《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实施意见》的要求,公司党委从今年七月份开始,在全公司范围内开展了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为使这次活动搞得扎实有效,公司采取了几个步骤:

(一)加强组织领导。公司成立了以党委书记和总经理为组长、各位副总为组员的活动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各项具体工作。

(二)把握指导思想、制定目标要求。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是党中央在深入分析新形势、新任务和党员队伍状况的基础上做出的重大战略决策,是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完成党的使命的重要举措。在企业中,是党的基层组织战斗堡垒作用进一步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更加充分的保证。公司党委分析了基层党组织和全体党员的状况,针对存在问题,制定了“提高党员素质,加强基层组织服务人民群众,促进各项工作”的目标要求。即:通过教育活动,使党员自觉做到思想觉悟高、综合素质高、工作标准高;基层党组织要明确职责,发挥作用,利为民所谋。

(三)整个活动按步骤进行。根据公司的具体情况,我们将这一活动分三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为学习动员阶段。在这一阶段中,一是公司党委和基层党组织都分别召开动员大会,公司领导都分别到基层单位进行了宣讲。提高党员对活动重要性、必要性的认识;二是搞好学习培训,采取集中学习和自学相结合的方法。集中学习有时间[-找文章,到]安排,有学习记录,自学有学习笔记。在这一阶段中,各基层党组织普遍组织党员学习了和《保持共产党咒先进性教育读本》的全部内容。第二阶段为分析评议阶段。在这一阶段中,一是公司党委采取了召开座谈会、开展问卷调查、设置意见箱等方式,广泛征求党员和没工的意见。基层的党员则采取谈心的方式,征求意见。二是进行党性分析。每个党员都对照规定的党员义务和党员领导干部的基本条件,按照“两个务必”和“八个坚持八个反对”要求,全面总结思想、工作和作风情况,不允许唱赞歌,只许找问题,形成党性分析材料。党性分析材料要经支委会审查,并在党员会议上进行宣读,例示其他党员意见。第三阶段为整改提高阶段。在这一阶段中,一是根据分析评议中反映出的问题制定整改措施,二是向员工公布整改情况。

现在我公司的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已进入到整改阶段,从整个活动情况看,一是全员参与。人人参加学习,人人写分析材料,人人受到教育。二是效果显著。通过这次活动,无论是基层党组织还是党员,各项工作都比以前有了提高。基层党组织都在想下一步怎么搞,党都在想下一步怎么干。这次活动已经有力地促进了我公司的党风廉政建设。

二、与时俱进,开拓创新,注重实效

如何搞好企业的党风廉政建设,是我们一直在积极探索的问题。随着改革发展的不断深入,我们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也实践了与时俱进、开拓创新。

(一)建立价格管理体系。 (二)全面开展预算管理。

今年,在我公司范围内,开展了全面预算管理。无论是各个分厂,还是各个部门都开展预算工作,大到工程的开工和建设、大宗原材料的采购、设备的购进更新,小到一把扫帚、一只铅笔,都事先有计划、有预算,超过预算部分,不予审批,不予付款,特殊情况需要增补预算要由分管副总签字方可生效。我们这样全面细致地运行预算管理工作,强化了预算审批程序,有效控制了个人审批的随意性。

(三)严细开展招标、议标工作。

在XX市及至全国的企业,大的工程项目、大宗材料的采购,产品销售等实行招标已是普遍采用的方法。这对于降低成本,抓好防腐倡廉工作都起到了极大的作用。但一般情况下,招标、议标都是在金额较大的情况下采用。而我公司做出这样的规定,一种材料一次购进超过1万元、工程项目超过5万元、大宗材料超过10万元的都要进行招标。招标的过程是公开、公平的,能有效防止腐败行为的发生。

三、规范制度与严格执行相结合,保证党员干部队伍的清正廉洁。

我公司从上到下,在党风廉政建设方面都建立了比较规范的制度。在高管中,我们制定有《公司领导干部行为规范》,其中有遵纪守法、公道正派、反对吃喝玩乐、清正廉洁、自身检点、以等明确内容;在中管人员中,我们制定了《公司中层干部行为规范》,各单位各部门根据自身的工作特点为,还制定了各自的有关党风廉政建设的制度。今年以来,我公司又增加了《服务承诺》的内容。各部门在对下对外工作中

第9篇:廉政学习材料范文

一、存在问题和产生的原因

1、学习理论的广度和深度有所欠缺。我虽然制定了学习制度和学习计划,利用空闲时间记学习笔记和写学习心得,但由于工作忙,有时便产生了以干代学的思想,放松了学习,没有学深学透。在平时的学习中,满足于已经下发的书籍资料,主动去看科学发展观和党的理论方面的书籍较少。围绕科学发展观和党的理论书籍虽然学习了一些知识,但理论的深度和广度缺乏,对思想和灵魂的触动不够。在学习的方法和效果上有所欠缺,没有创新学习方法和学习形式,通过学习来指导实践不够。这主要是我在思想上未能引起高度重视,学习目的和计划性不够明确,学习时缺乏认真思考和钻研精神,工作缺乏创新和务实精神。

2、工作上把握全局能力不足。我对自己份内的工作能够尽心尽力,但对全局范围工作则考虑得不深。工作上存在本位思想,大局意识不够强。对于属下的部门和职工,则考虑他们的工作多,关心他们的思想成长少;考虑他们的任务完成情况多,关心他们工作困难少。在工作上有得过且过的思想,碰到实际工作困难,存在畏难思想,不敢大胆泼辣工作。主要原因是我开拓进取精神不强,满足于维持现状,大局意识不够强,考虑局部问题较多。

3、工作作风上与职工群众联系不够密切。我坐办公室时间多,下基层少,与职工群众的联系、沟通不多,有时了解情况不够全面。对职工群众布置工作多,要求完成任务多,就事论事多,贯彻管理意图多,征求意见听取建议少。这主要是我群众观念淡化,经常深入到一线,深入到群众中去少,工作方法、工作艺术还欠缺。

4、遵守纪律,廉洁自律不够。我在遵守纪律、廉洁自律方面应该说是做到严格遵守、把握有度,但是对干部职工在遵守纪律、廉洁自律方面教育不够,管理不严,以致存在一些群众不满意的现象。在加强思想道德和廉洁教育,做到与实际工作相结合;突出重点,增强针对性,追求教育的实效性;加强制度建设,进一步加大对重点环节监督的力度,充分发挥制度在党风廉政建设中的作用;加强对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各项制度的贯彻落实等方面做得不够,没有真正把遵守纪律,廉洁自律提上议事日程,当作一项重要工作来抓。这主要是我思想不够端正,总认为在执行廉政规定方面不错,没有违法违规的事,但是在廉洁自律方面没有提出更高的要求,存在缺憾现象。

二、今后的努力方向和整改措施

一要勤奋学习。科学发展观重在科学,科学发展是践行科学发展观的重要体现。作为一名领导干部,我必须首先学好科学发展观理论,吃透其精神实质,以便更好地把握、理解党和国家的大政方针及经济建设发展的新思路、新战略。勤奋学习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增强党性、提高本领,做好工作的前提。要牢固树立终身学习的理念,把学习作为一种政治责任,一种精神追求,一种思想境界,带头学习先进理论和科学知识,弘扬良好学风,提高思维层次。在学好政治理论的同时,还要努力学习科学文化和业务知识,作为我自己,特别要学好城市规划、新墙体新材料等方面的知识,增强自己做好各项工作的本领。

二要提高素质。要做到持续发展,就要有高素质的领导干部,我要改正以前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要从理论学习、业务知识培训上探索新思路和新方法,贯彻落实总书记在十七届中纪委三次全会讲话中提出的“六个着力、六个切实”的要求,遵守十七届中纪委三次全会提出的廉洁自律五条规定,努力提高自己各方面素质,做到加强党性修养、树立和弘扬良好作风,以适应新时期党和人民对领导干部干工作的要求。

三要努力工作。我主要负责开发区城市规划、建设局墙改办以及新墙体新材料协会管理工作,这些都是局里的重要工作,关系到地方经济建设、城市面容面貌、节能减排和低碳经济。我要熟悉掌握开发区城市规划情况,关心建设局墙改办工作,在城市建设中着力推广新墙体新材料,促进开发区加快建设,使新墙体新材料更加广泛地应用到城市建设上。我要始终以饱满的热情对待自己的工作,勤勤恳恳、尽职尽责、踏踏实实的完成自己的本职工作。在实际工作中,我要牢记党的宗旨,全心全意为人民群众服务,要“深怀爱民之心,恪守为民之责,善谋富民之策,多办利民之事”;要忠于职守,认真履职,严格执法,不怕得罪人,不计较个人得失,敢抓敢管向党负责向人民群众负责;要做到无私奉献、廉洁奉公,不,不,任何时候都不能用手中的权力为个人牟取私利;要围绕人民群众最现实、最关心、最直接的问题,发奋搞好工作,为群众谋取最大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