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期刊网 精选范文 运营经理工作经验总结范文

运营经理工作经验总结精选(九篇)

运营经理工作经验总结

第1篇:运营经理工作经验总结范文

一、指导思想

严格执行国家、省、市关于煤炭行业生产、运销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坚持依法行政与加强煤炭安全生产、严禁煤矿超能力生产相结合,坚持扶持合法煤矿发展与打击非法采矿相结合,坚持依法征收煤炭税费与打击偷逃税费相结合,以规范煤炭生产、经销、税费征收秩序为目标,对煤炭产、供、销各个环节实行全程监控、统一管理,促进煤炭生产、运销健康有序发展。

二、领导机构

为了加强对煤炭统一经销管理工作的领导,区政府成立___区煤炭统一经销管理领导组,领导组下设煤炭统一经销管理办公室,简称销管办,(名单附后)。销管办设在区煤炭税费统一征收办公室与统征办合署办公。领导组及销管办职责如下:

1、对全区的煤炭生产经营(含原煤、精煤、焦炭)实行统一管理,加强全区煤炭市场宏观调控,促进全区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2、打击私开滥挖、非法生产行为,杜绝非法煤炭产品进入市场。

3、对煤炭生产总量和销售总量进行控制,实行严格的三票(煤炭总量控制票、煤炭运销票和煤炭税费统征票)管理体制对非法生产的煤炭产品及超核定能力生产的煤炭依法予以查处。

4、对洗煤厂、焦化厂和铁路发运站台、发电厂、储(售)煤场等收购、销售非法煤焦产品的行为严肃查处。

5、组织开展煤焦生产经营专项检查,依法查处各类非法煤焦交易行为。监督检查煤焦生产企业是否按规定标准和渠道上缴煤焦专项基金、统征税费及其它费用。

三、煤炭生产管理办法

(一)管理主体。煤炭生产统一管理的主体为区煤炭工业局,负责全区所有合法煤矿的生产管理工作。

(二)管理办法。凡经市、区煤矿复产验收领导组批准同意复工复产的煤矿,一律在煤矿大门或计量衡室外悬挂由省煤矿整顿领导组与省煤炭工业局监制的

山西省合法煤矿公示牌。

区煤炭工业局按市煤炭局下达的年度和月度生产计划,到市煤炭纠察支队领取山西省煤炭总量控制票,按月核定各合法煤矿的产量,各合法煤矿按当月核定的生产能力向区煤炭工业局领取力口盖区矿票证专用章的山西省煤炭总量控制票,防止煤矿串票。

区煤炭运销公司派专人进驻煤矿,根据区煤炭工业局开具的山西省煤炭总量控制票开具运销票据,严禁超量销售,并派专人进驻用煤企业,查验票据,严禁无票煤炭进入。

区煤运公司和民营局下设的公路煤焦营业站、管理站负责对煤炭总量控制票和公路煤炭经销票据、煤炭税费统征票据进行查验,无票车辆不得放行。

区经贸局根据洗煤厂、焦化厂核定生产能力情况,制定洗煤厂、焦化厂的用煤计划,区煤炭运销公司根据用煤计划和煤炭总量控制票安排销售计划。

四、公路煤炭统一经销

(一)公路煤炭

1、经销的主体和范围

①经销主体。___区煤炭运销公司是全区煤炭经销的主体,在领导组的直接领导下,根据市统一经销的安排部署,负责全区煤炭统一经销管理工作。

②经销范围。全区范围内所有合法煤矿、洗煤厂、焦化厂生产的通过公路运销的原煤、精煤、焦炭及其副产品,全部纳入统一经销范围。按销售渠道分为:公路出省煤焦、省内工业用煤焦、省内电厂用煤、加工转化用煤、铁路发运上站煤焦。

2、经销管理办法

区煤炭运销公司成立___区公路煤焦经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经营有限公司),具体负责全区公路煤炭经销业务工作。

按照____市和___区政府关于公路煤炭经销管理要求,负责办理合同、票据、供货、结算等经销业务。

3、经销价格

公路出省煤焦及省内工业用煤焦、省内电厂用煤、铁路上站煤焦销售价格,执行市经销公司(____市公路煤炭经销有限公司),参照中国太原煤炭交易市场公布的挂牌价格。根据市场行情,与煤炭生产企业充分协商确定的价格。煤矿坑口价和洗煤厂、焦化厂出厂价,经调查协商报区煤炭统销领导组批准执行。

4、合同管理

①区煤炭运销公司和合法生产的煤矿、洗煤厂、焦化厂,必须认真落实煤矿与____煤炭运销公司签订的《煤炭产销合作协议》。

②区煤炭运销公司,要积极组织合法煤矿、洗煤厂、焦化厂参加____市公路煤焦年度订货会,签订购销合同,扩大市场份额。

通过合同管理,杜绝非法开采的煤炭进入流通领域,切断非法用煤企业的煤炭来源,优先保证本区工业用煤焦。

5、票据管理

公路煤炭经销使用的票据:一是车辆运输运行票据,即煤运系统相关票据;二是结算票据,即税务票据。有关部门要制定严格的票据使用管理规定,切实加强票据管理。

6、经销程序

公路煤炭经销分为两种交易方式,即:期货交易和现货交易。

期 货交易的经销程序为:(1)签订双向合同;(2)预付货款;(3)核发票据;(4)用户派车提货,生产企业装车,煤运公司驻矿人员开票;(5)源头煤焦营业站复磅验票;(6)双向对票结算。

现货交易的经销程序为:(1)用户交款后装车开票;(2)源头煤焦销售营业站复磅验票;(3)经销企业与生产企业对票结算。

7、结算方式

(1)公路煤炭统一经销,坚持统一结算和先付款后发货的原则。

(2)期货交易,经销企业必须及时预付货款,定期结算。

(3)现货交易,用户在生产企业交款提货,经销企业与生产企业双方定期对票结算。

8、纳税缴费

①实行公路煤炭统一经销后,经销企业和生产企业属本区管理的都要按属地管理原则照章纳税。煤炭专项基金和其他费用,仍按照原规定标准和渠道收缴。

②区物价局要根据有关政策法规,加强对煤焦生产、运销企业的收费监督。任何部门都不得另立名目搭车收费。

(二)公路焦炭经销管理

1、全区所有合法焦化企业生产的通过公路运销的焦炭均属经销管理的范围。区民营局管理的焦炭运销管理业务,由区民营局委托区煤炭运销公司进行经销管理。区民营局下设的公路焦炭营业站由区煤炭运销公司负责管理。具体委托办法由区民营局与区煤炭运销公司另行商定。出省焦炭基金由,区煤炭运销公司统一征收,并按照规定渠道上缴。

2、由区煤炭运销公司向合法的焦化企业派驻开票管理人员,焦炭的运销必须按1:1.5的比例携带煤炭总量控制票。否则视为非法焦炭予以查处。

3、全区焦化企业要服从管理,积极配合,否则,将予以查处。

五、煤炭税费统一征收管理

实行煤炭统一经销管理后,煤炭税费统一征收的项目、标准、渠道、方式保持不变,仍按照《___区煤炭税费统一征收实施办法》执行。

六、煤炭统一经销管理运作模式

1、煤管局派员进入区煤炭税费服务大厅合署办公,按月核定各煤矿的产量,煤炭企业根据区煤管局核定产量交纳相关统征税费,并凭统征税费缴纳回单领取等量煤炭总量控制票。

2、煤运公司按煤矿企业提供的煤炭总量控制票办理煤炭运销相关业务。

3、坑口煤炭产品出矿、出厂必须携带三票,即区煤炭税费统征票、煤炭总量控制票、煤炭运销有关票据。洗精煤按1:1.2、焦炭按1:1.5的比例携带煤炭总量控制票,随车备查。站下煤炭产品出厂必须携带两票,即煤炭总量控制票、煤炭运销相关票据,比例标准同上。

4、煤焦营业站负责查验煤炭税费统征票、煤炭总量控制票、煤炭运销票。

5、统征办煤炭税费稽查大队对全区煤炭统一经销进行稽查。

七、工作职责

1、区经贸局:负责对洗煤厂、焦化厂、储(售)煤场、站台的整顿和稽查工作。负责洗煤厂、焦化厂生产能力的核定工作。

2、煤炭工业局:负责组织煤矿进行复产验收工作;向煤矿颁发合法煤矿公示牌;制定煤矿年度和月度生产计划,并及时通报区煤炭运销公司;向煤矿按月核发煤炭总量控制票;

组织对煤炭生产企业、经营企业进行纠察。

3、煤炭运销公司:负责与达到复产验收标准的煤矿签订《煤炭产销合作协议》;负责公路煤炭统一经销工作,收取煤炭专项基金、服务费、管理费及其它费用;负责查验煤炭总量控制票、煤炭税费统征票和公路煤焦运销票据工作;每月及时向区煤炭工业局通报上月销售情况。

4、民营局:负责公路焦炭运销票据管理和公路焦炭相关业务的监督协调工作。

5、公安分局、交警大队:负责打击干扰、破坏煤炭统一经销秩序的违法行为。

6、发展计划局:负责对统一经销管理工作进行收费监督。查处违反规定标准或搭车收费等违反物价法律法规行为。

7、工商分局:负责储(售)煤场所的营业执照审查工作。对未办理工商执照的非法储(售)煤场,责令停业,予以查封。

8、国土资源局:负责各类煤炭储(售)场所占地手续审核,对违法占地依法查处;严厉打击私开滥挖,对违反统一经销管理规定收购、运输非法煤矿煤炭的储(售)煤场场所,按照打击私开滥挖有关规定对其进行立案查处,切断非法煤炭进入市场的渠道。对生产销售煤炭的非法煤矿进行查处。

9、区煤炭税费统征办:负责煤炭税费统征票据发放管理,坚持统一组织、部门主体、联合执法、统一稽查的原则,负责煤炭统一经销管理的稽查工作。稽查所扣寸甲非法煤炭产品等按规定和程序依法处置,罚没款项等收入按规定上缴区财政专户。

10、监委:负责查处煤炭生产经营工作中的违纪违法案件。

八、保证措施

1、统-思想。煤炭统一经销管理是规范煤炭市场秩序的重大举措,各级各部门要站在服务___经济大局的高度,充分认识煤炭统一经销管理的重大意义,无条件地服从服务于煤炭统一经销管理工作。

2、落实责任。为了加强对煤炭统一经销管理工作的领导,区政府成立领导组,领导组下设的销管办具体负责全区煤炭统一经销管理日常工作。各有关部门要认真落实责任,制定严格的配套管理办法,部门一把手是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是主管责任人,要抽调专人负责,认真制定和落实煤炭统一经销管理工作目标责任制,区政府将把此项工作纳入部门年度考核体系。通过层层分解任务,责任到人,真正形成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的工作机制。

第2篇:运营经理工作经验总结范文

通过建立完善、系统的运营介入机制,使得运营人员全面介入新线建设,提前将南京地铁运营公司在8年运营管理积累的宝贵经验中总结出的出于安全和乘客服务需求的合理化建议在设计、建设阶段予以落实,消除地铁建设中设计理念和运营服务实际需求之间存在的偏差,确保新建线路最大程度满足运营服务实际需要,对缩短交接时间,提前释放运营筹备压力,为人机磨合、系统总联调及试运行节省宝贵的时间,保障十二五新线安全、顺利开通,提升运营服务质量具备十分重大意义。

2运营参与地铁工程建设的实施办法

通过积极走访、调研北京、广州、深圳等兄弟地铁运营公司在新线工作方面的做法,不难发现兄弟地铁公司虽然在新线建设运营参与方法、参与成效控制等方面做了很多有益的尝试题。为了摸索更合理、有效的新线工作方式,加强建设与运营间的紧密衔接,提高运营介入新线工作成效,为地铁今后的安全运营提供强有力的保障,南京地铁运营公司在集团领导的关心和指导下,从参与机制、运作模式、工作标准体系等方面着手,在建立、完善运营参与新线建设工作机制、建立新线建设(运营建议)企业标准等方面做了诸多探索和创新。2.1建立、完善运营参与新线建设机制,提前介入地铁工程建设本着“尽量通过改设计而不是改施工,消灭设计缺陷,减少施工质量问题”的原则,受集团公司委托,结合兄弟地铁成功经验,经过多方意见征集、反复讨论修订和来自北京、上海、深圳的专家的细致评审,拟定了集团公司层面文件《运营参与地铁工程建设实施办法(暂行)》。通过文件明确了运营介入的环节、方式、工作机制等,尤其对在既有线路接管、验收过程中发生的界面模糊、责任不清等问题进行了明确界定,使得运营新线介入工作有法可依、有章可循,为运营“介入建设,反馈建设”工作提供了制度保证。2.2搭建建设运营沟通渠道,强化现场问题协调根据公司领导的统一部署,提前启动,建立和完善由各部门、中心分管领导和专(兼)职新线工作人员组成的新线管理网络,形成了由新线管理部负责总体牵头、协调、整合,各部门、中心专业技术组为具体支撑依托的全员参与的大新线办格局。一方面确保新线各项介入工作的统一扎口和稳定、连续,另一方面依托专业技术组提出具体需求,协助建设做好质量把控,监督运营意见落实情况。同时,为了强化沟通,加强建设运营紧密衔接,建设、运营建立了四级问题协调机制,即运营与建设单位之间的专业与专业(建设、设计、施工单位直接沟通)、新线管理部与建设单位(专业中心无法解决的问题)、建设运营联席会及集团公司高层会议(重大问题无法取得一致)四个层面问题协调模式。通过四级问题协调机制,层层协调,快速解决运营参与建设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和提出的合理化建议,有效加强建设运营沟通联动,缩短新线接管时间、减少涉及安全和服务的遗留问题、节省整改经费、提高设备管理水平、增强应急反应及事故处理能力、确保新线运营安全、提升运营服务质量。2.3明确运营相关要求,提高运营参与成效为了确保运营参与工作的成效,避免同一问题多线、多设计单位反复沟通,重复劳动及重复劳动带来的难以避免的遗漏问题,南京地铁运营公司全面总结八年安全运营经验,在对现场问题及遗留问题整改情况的记录、分析、梳理及总结基础上,收集各类易被设计忽略的问题600余条,通过运营公司内部各专业及与建设公司、各总体设计单位反复交流、反复论证,将不违背设计原则、设计规范的500余条设计建议按照地铁设计规范的章节和形式,编制成《南京地铁新线建设运营建议汇编》,作为南京地铁企业标准,为新建线路的设计、建设及后期质量跟踪管理等工作提供参考依据。与此同时,结合设计建议汇编,编制运营公司专业技术人员《现场工作手册》,对介入工作注意事项、检点、查看内容等进行了明确,全面跟踪设计建议汇编及前期设计联络等运营建议落实情况,使得运营人员有方向、有目的的介入,避免介入工作无的放矢。

3运营参与地铁工程建设的经济、社会效益分析

第3篇:运营经理工作经验总结范文

第一条为了维护本市道路运输市场秩序,保障道路运输安全,保护道路运输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道路运输业的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的道路运输经营及其管理活动。

前款所称道路运输经营,包括道路旅客运输经营(以下简称客运经营)、道路货物运输经营(以下简称货运经营)和道路运输相关业务。客运经营包括省际的班线客运经营、包车客运经营和旅游客运经营。道路运输相关业务,包括道路旅客运输站(场)(以下简称客运站)经营、道路货物运输站(场)(以下简称货运站)经营、机动车维修经营、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动车综合性能检测、公共停车场(库)经营和道路货物运输经营。

本市公共汽车和电车、出租汽车客运管理不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市城市交通管理局(以下简称市交通局)是本市道路运输的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本条例。市交通局所属的*市城市交通运输管理处(以下简称市运输管理处)和*市城市交通行政执法总队(以下简称市交通执法总队)为市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市运输管理处负责具体实施本市道路运输的日常管理工作,并直接对黄浦、卢湾、徐汇、长宁、静安、普陀、闸北、虹口、杨浦等区的道路运输进行日常管理和监督;市交通执法总队具体负责本市道路运输监督检查工作,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和本条例的规定实施行政处罚。

本市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协同实施本条例。

第四条市交通局应当按照法定程序,根据本市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编制道路运输发展规划和专业系统规划,分别纳入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以及城市总体规划。

第二章基本管理

第五条从事客运经营、货运经营、客运站经营、货运站经营、机动车维修经营、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的,应当具备国家规定的与其经营业务相适应的条件。具体条件中的专业标准、技术规范可以由市交通局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并公布。

需要从事客运经营、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的,应当向市交通局提出申请;需要从事危险货物运输经营的,应当向市运输管理处提出申请;需要从事危险货物经营以外的货运经营、客运站经营、货运站经营、机动车维修经营的,应当向市运输管理处或者所在地的区县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提出申请。市交通局和市运输管理处、区县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受理申请后,应当按照法定条件和程序进行审查,作出许可或者不予许可的决定。

第六条从事机动车综合性能检测、公共停车场(库)经营、道路货物运输经营的,应当在取得营业执照后十五日内,向市运输管理处或者所在地的区县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备案。

第七条依据本条例第五条规定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的经营者需要合并、分立或者变更许可事项的,应当向原审批机关申请办理变更手续。

客运经营者、客运站经营者需要终止经营的,应当在终止三十日前告知原审批机关,并同时向社会公告。

第八条从事危险货物运输的驾驶人员、装卸管理人员、押运人员应当经市交通局考试合格,取得上岗资格证后,持证上岗。

从事危险货物运输以外的货运经营以及客运经营的驾驶人员、培训机动车驾驶员的教练员,应当经市运输管理处考试合格,取得上岗资格证后,持证上岗。

考试发证机构不得组织强制性考前培训或者指定培训点。

第九条实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的道路运输服务价格,由市交通局提出方案,经市物价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后执行。

道路运输经营者应当遵守国家和本市价格规定,并按照规定明码标价。

第十条从事道路运输经营依法应当具备的经营许可证件、车辆营运证、上岗资格证、营运标志、机动车维修范围标志牌、机动车维修合格证等证件、标志牌,由市运输管理处统一监制,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伪造、涂改、转让或者出租。

第十一条本市积极推进建立道路运输公共信息网络系统,具体实施办法由市人民政府制定。

第十二条市交通执法总队可以依法在本市主要的公路道口对道路运输经营车辆的经营资质和经营行为进行检查。市其他行政管理部门需要委托市交通执法总队对车辆运输的货物依法进行检查、控制的,应当经市人民政府批准。

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的工作人员应当严格按照职责权限和程序加强对道路运输经营活动的监督检查,做好检查记录。

第十三条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对道路运输经营中的违法行为和服务质量以及交通行政管理部门、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工作人员的违法行为,向市交通局、区县交通行政管理部门、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进行投诉和举报。

交通行政管理部门和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建立举报、投诉制度,公开举报和投诉电话、通信地址或者电子邮件信箱,依法及时调查处理举报和投诉,并将处理结果回复举报、投诉人。

第三章客运、货运管理

第十四条本市对客运班线实行有期限经营,经营期限为四年到八年。市运输管理处应当根据班线客运经营者的资质条件、服务质量等确定相应的经营期限。

班线客运经营者依法取得客运班线经营权后,应当在一百二十日内正式营运。超过规定期限六十日未营运的,视为放弃客运班线经营权。

客运班线经营期限届满需要延续经营的,班线客运经营者应当在届满六十日前向原审批机关提出申请。

第十五条本市建立客运班线经营状况评议考核制度。市运输管理处可以每年对班线客运经营者的基本资质条件和营运服务质量进行评议考核。考核应当公开、公平、公正,考核结果作为延续或者注销客运班线经营权的依据之一。

第十六条客运经营者的客运车辆应当按照规定的线路和公布的班次行驶,在批准的客运站点停靠,禁止沿途揽客。禁止超过核定人数运输旅客。

定线旅游客运应当按照班线客运管理,非定线旅游客运应当按照包车客运管理。

第十七条因特殊情况发生旅客严重滞留的情况,市运输管理处应当及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疏散;客运经营者应当服从市运输管理处的统一调度、指挥。

第十八条市交通局应当会同市公安交通行政管理部门根据本市道路运输发展规划、货运市场需求以及市内道路交通条件,制定允许在市内全天通行的营业性货运车辆运力发展年度计划。公安交通行政管理部门可以根据道路和交通流量的实际情况,在一定区域、时间内限制货运车辆通行。

允许在市内全天通行的营业性货运车辆应当具有独立的封闭结构车厢,车辆的外型和安全、环保等技术性能应当符合国家和本市规定的有关标准和条件。禁止使用客运车辆从事货运经营活动,禁止使用货运车辆从事客运经营活动。

第十九条本市道路运输车辆应当按照国家和本市的规定悬挂和使用与其运输经营业务相符合的营运标志。

第二十条客运经营者、货运经营者应当按照国家和本市的规定定期对营运车辆进行维护和检测。市运输管理处、区县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按照国家营运车辆技术等级划分和评定要求,每年对营运车辆进行车辆技术等级评定,并同时实施年度审验。

客运经营者和货运经营者应当按照国家和本市的规定建立车辆技术档案,及时、完整、准确记载车辆检测、技术等级评定等有关内容。

第二十一条在外省市注册的货运经营者从事起迄地均在本市的货运经营活动的,应当到市运输管理处或者区县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备案。

第四章机动车维修与检测管理

第二十二条本市鼓励发展以便利、快捷为特点,以机动车常见故障排除和养护为主要内容的机动车维修服务(以下简称机动车快修)。机动车快修应当符合本市汽车快修企业技术条件。

本市中心城区内鼓励发展连锁经营的机动车快修,不再新设机动车专项维修点。

第二十三条机动车维修经营者应当在经营场所的醒目位置悬挂机动车维修范围标志牌,公示经营许可证、机动车维修工时定额和工时单价、材料配件进销价差率、机动车维修质量保证期。

从事机动车特约维修的经营者除应当遵守前款规定外,还应当公示机动车制造企业的授权证明,并向市运输管理处或者所在地的区县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备案。

第二十四条机动车维修经营者承接机动车二级维护、总成修理、整车修理的,应当与托修方签订维修合同,并建立维修档案,做好维修记录。

第二十五条机动车维修经营者应当建立配件登记档案,记录配件的名称、供应商名称和地址、制造企业名称和地址、进货日期、进货单价等。

机动车维修经营者提供的配件应当标明原厂配件、副厂配件、修复配件或者旧配件,供用户选择。使用修复配件或者旧配件的,应当征得托修方同意,并保证维修质量。禁止使用假冒伪劣配件维修机动车。

第二十六条机动车维修经营者应当按照有关技术标准对机动车进行维修;尚无标准的,应当参照机动车制造企业提供的维修手册、使用说明书和有关资料进行维修。

机动车维修经营者承接机动车二级维护、总成修理、整车修理的,应当进行维修前诊断检验、维修过程检验和维修竣工质量检验。维修竣工质量检验合格的,应当由维修质量检验人员签发全国统一样式的机动车维修合格证。机动车维修经营者不具备维修质量检验能力的,应当委托具有资质的机动车综合性能检测站进行维修质量检验。

进行机动车维修竣工质量检验的,应当按照有关技术标准进行检验,确保检验结果准确,如实提供检验结果证明,并对检验结果承担法律责任。

第二十七条机动车维修经营者应当按照公示的机动车维修工时定额、工时单价、材料配件价格收取费用;机动车制造企业未提供机动车维修工时定额的,应当执行市交通局制定的机动车维修工时定额。

机动车维修经营者与托修方结算费用时,材料费和工时费应当分项计算,并出具市运输管理处统一监制的机动车维修结算清单。

机动车维修经营者应当将机动车维修工时单价、机动车制造企业提供的机动车维修工时定额报市运输管理处或者所在地的区县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备案。

第二十八条机动车维修经营者、机动车综合性能检测站应当加强对检测、计量仪器设备的日常维护和校正,确保其技术性能指标达到标准要求。用于机动车维修质量检验、营运车辆技术等级评定等的检测、计量仪器设备,应当按照国家和本市的规定进行强制周期检定。

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在监督检查中发现前款规定的检测、计量仪器设备不准确或者逾期未进行强制周期检定的,应当责令其限期校正或者检定,并移交质量技术监督行政管理部门依法处理。

第五章其他相关业务管理

第二十九条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在经营场所的醒目位置公示经营许可证、收费标准、训练区域等;

(二)按照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规定的教学大纲进行培训;

(三)聘用取得教练员上岗资格证的人员从事教学工作;

(四)严格考试纪律;

(五)按规定做好培训记录,建立学员档案。

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及其教练员在培训过程中不得弄虚作假,对结业考试不合格的学员,不得颁发培训结业证书。

第三十条客运站、货运站、公共停车场(库)的设置和建设,应当符合本市道路运输专业规划及国家和本市的有关标准。

市和区、县规划行政管理部门及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在审查客运站、货运站、公共停车场(库)建设工程的规划方案和初步设计方案时,应当分别征求市交通局和区县交通行政管理部门意见。

未经批准不得改变客运站、货运站、公共停车场(库)的用途和服务功能。

第三十一条客运站经营者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合理安排运行班次和发车时间;

(二)按照客运经营者根据政府指导价确定的票价售票;

(三)对无故停班或者连续三日不进站经营的,及时向市运输管理处或者所在地的区县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报告;

(四)严格执行各项站务收费规定;

(五)工作人员佩戴服务证上岗。

第三十二条货运站经营者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按照国家规定的安全操作规程装卸、储存、保管货物;

(二)严禁有毒、易污染物品与食品混装;

(三)仓储等经营场所符合消防安全条件,各种消防器材、设施配备齐全有效;

(四)工作人员佩戴服务证上岗。

第三十三条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者受理运输危险货物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有关手续后方可运输的货物业务的,应当了解运输货物的品名、性质、数量和应急处理方法,查验有关凭证。不得受理运输国家规定的禁运货物。

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者应当将受理的运输业务交给具有合格资质的货运经营者承运。

第六章法律责任

第三十四条违反本条例的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已有处罚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十五条违反本条例的下列行为,由市交通执法总队、区县道路运输管理机构予以处罚:

(一)违反本条例第六条规定,未履行备案义务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罚款。

(二)违反本条例第八条第二款规定,教练员未取得上岗资格证上岗从业的,责令停止上岗,并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罚款。

(三)违反本条例第十条规定,转让或者出租营运标志、机动车维修范围标志牌、机动车维修合格证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收缴有关证件、标志牌,并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罚款;伪造或者涂改营运标志、机动车维修范围标志牌、机动车维修合格证的,收缴有关证件、标志牌,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违反本条例第十九条规定,未按规定悬挂和使用营运标志的,责令改正,可以处一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的罚款。

(五)违反本条例第二十条第二款规定,未建立车辆技术档案的,责令改正,可以处三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的罚款。

(六)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未履行备案义务的,责令改正,可以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罚款。

(七)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一款规定,未履行公示义务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罚款。

(八)违反本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未建立维修档案、未履行记录义务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罚款。

(九)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未建立配件登记档案、未履行记录义务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罚款。

(十)违反本条例第二十六条第三款规定,未如实提供检验结果证明的,责令改正,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二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一)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九条第一款第五项规定,未做好培训记录、未建立学员档案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罚款。

(十二)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九条第二款规定,教练员在培训过程中弄虚作假的,处二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教练员上岗资格证。

(十三)违反本条例第三十一条第三项规定,未履行及时报告义务的,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罚款。

(十四)违反本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受理运输国家规定的禁运货物或者将受理的运输业务交给不具有合格资质的货运经营者承运的,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五)道路运输经营者在经营活动过程中,因情况变化丧失或者部分丧失第五条规定的经营条件,仍从事经营活动的,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不改正的,吊销其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件。

第三十六条市交通执法总队、区县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在实施监督检查过程中,发现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的,可以暂扣其营运车辆、维修机具设备等物品,并责令当事人在规定的期限内到指定的地点接受处理:

(一)无车辆营运证又无法当场提供其他有效证明的车辆从事经营活动的;

(二)无经营许可证从事机动车维修经营活动的。

市交通执法总队、区县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在暂扣物品时,应当向当事人出具暂扣物品文书和清单,告知执法依据、理由和接受处理的地点、时限;对暂扣的物品应当妥善保管、不得使用,不得在告知当事人接受处理的时限内收取或者变相收取保管费。

当事人应当在规定时限内到指定地点接受处理。逾期不来接受处理的,市交通执法总队、区县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可以依法做出行政处罚决定,并将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当事人履行处罚决定后,取回暂扣物品。当事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经公告三个月后仍不来接受处理的,市交通执法总队、区县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可以将暂扣物品予以没收,依法处理。

第三十七条当事人对市交通局、区县交通行政管理部门、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规定,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第4篇:运营经理工作经验总结范文

Abstract: The mismatch between the available information and the uncertainty distribution in the life cycle of mega infrastructure project (the paradox) is the main negative factor for the success. Based on PDCA cycle theory and project evaluation theory, the double-loop learning model of mega infrastructure project is constructed to solve the available information and uncertainty paradox. The double-loop learning model is also the path to promote the tactical success and strategic success of infrastructure megaproject. Taking Hongqiao Integrated Transport Hub project as an example, this paper shows the effectiveness of the path to promote the success and enhance the value of infrastructure megaproject.

关键词: 大型基础设施项目;可用信息与不确定性悖论; PDCA循环;双环学习模型; 虹桥综合交通枢纽项目

Key words: infrastructure mega project;available information and uncertainty paradox;PDCA cycle;double loop learning model; Hongqiao Integrated Transport Hub project

中图分类号:F29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4311(2017)11-0001-03

0 引言

全球城市人口每天以20万人的速度增长,所有这些城市人口都需要使用城市基础设施[1]。从2013年到2030年,全球每年基础设施建设支出大约34000亿美元,这些支出主要在大型基础设施项目上[2]。大型基础设施项目投资额大、建设周期长、不确定性大、需求主体是社会公众,对国家或地区的经济社会发展、生态环境、政治军事都会产生影响[3],是一类完全不同的项目[4]。大型基础设施项目的成功,对促进国家或地区的经济社会发展、保护生态环境、成功促进我国提出的“一带一路”倡议[5],提升大型基础设施项目价值均具有重要现实意义。现有文献主要从微观的视角探讨影响实施阶段项目成功交付的因素,有必要从全寿命周期的视角宏观分析大型基础设施项目成功的阻滞因素,并探寻促进成功的路径。

1 大型基础设施项目可用信息与不确定性分布悖论

大型基础设施项目的全寿命周期可以分成决策阶段、实施阶段和运营阶段。Q策阶段需要进行决策策划工作,分析社会公众的需求和优先顺序,分析对满足公众最迫切需求的基础设施项目的要求,根据对项目的要求和项目所处环境提出项目的方案构想,从技术、经济、环保可持续等角度对项目方案进行优化比选,决策确定的方案作为设计的依据,设计工作把决策想法深化表现到设计图上作为下一阶段实施的依据。实施阶段从项目实施准备开始到项目交付为止,实施阶段应进行实施策划工作,实施策划的目的是寻求更好的方案实现设计图表达的决策策划的意图,实现大型基础设施项目实体,实施策划需要根据项目所处的环境和条件,对项目的目标进行论证分解,综合考虑参与实施阶段的利益相关者的需求,构建出实施方案,在对实施方案进行优化、比选的基础上确定实施方案,确保项目成功交付,实现项目决策阶段的功能要求并满足社会公众的需求。运营阶段从项目交付到项目废止,运营阶段在项目全寿命周期中的持续时间最长,也是大型基础设施项目实现公众需求和发挥投资效用的阶段,这个阶段的成功与否,除了受运营期间的环境影响外,主要取决于决策阶段的项目方案构想,所以运营阶段与决策阶段密切关联。大型基础设施项目的全寿命周期中,实际可用信息和不确定性分布如图1所示[6]。项目在决策策划时变更项目方案所需成本很小,随着项目的推进,投入到项目上的资源逐渐增加,变更项目方案所需代价越来越大,可变更性越来越小,大型基础设施项目在全寿命周期中的可变更性和变更的成本情况如图2所示[6]。因此破解大型基础设施项目全寿命周期的可用信息和不确定性分布悖论是促进大型基础设施项目成功的路径。

2 打破可用信息与不确定性悖论的双环学习路径

由于大型基础设施工程全生命周期的“长时间尺度”特征,没有类似于工程实施阶段的施工单位一样的经营单位重复经营大型基础设施工程的全生命周期业务,导致大型基础设施工程全寿命周期的相关经验知识和信息没有很好的总结、传承和反馈。经验实际上是未经理论化,或是难于理论化的知识和方法[7]。如果不重视总结、传承,大型基础设施工程全生命周期的宝贵知识将逐渐流失。适时对大型基础设施工程进行总结评价,一方面是监控工程的状态、确保工程处于持续的“健康”状态[8],另一方面是总结相关的经验教训,并传承、反馈到拟建类似工程中去[9]。Knut Samset从工程评价学习的视角,针对挪威政府投资工程的治理框架,提出了双循环学习构想[8]。本文在其基础上,根据中国大型基础设施工程的特点,结合PDCA循环原理,构建破解大型基础设施工程全生命周期可用信息和不确定性分布悖论的双环学习方法模型,如图3所示。

PDCA是计划(Plan)、执行(Do)、检查(Check)、调整(Adjust)四个英文单词首字母的缩写,PDCA循环原理首先广泛应用在工业企业质量管理中,由于它适合于任何一项合乎逻辑的工作程序,所以很快扩展到其他许多行业和领域。PDCA循环的原理为:按照计划去实施某项工作,再检查其结果,总结成功的经验,巩固成绩,改进不足的工作,再转入下次循环,逐轮改进工作质量[10]。PDCA循环的本质是一个学习环,下一个循环的提高改进是上一个循环的学习结果。大型基础设施工程集成、建构过程是按一定的程序开展的,完全符合PDCA循环原理的适用条件。下面对实施阶段的单环模型和全生命周期的双环模型分别说明。

2.1 实施阶段单环学习过程

施工企业以承接建设工程实施阶段的施工任务为主要经营对象,施工企业会自觉地把上一个工程的施工经验和知识传递到下一个类似工程的施工任务中,以提高施工生产的效率获取更多的利润。这种仅限于实施阶段的学习模型叫单环模型。图3所示的单环学习基本过程是:分解工程的目标、分析工程实施的环境、提出工程实施的方案、工程实施方案优化和选择;根据选定的施工方案施工,完成施工图规定的工程实体;对工程实体进行竣工交付评价;总结实施阶段的经验和教训,在进行下一个工程的实施策划时,应用总结的经验知识,构造更优的实施方案。这个学习循环的本质是信息传递和反馈,把本工程实施全过程信息传递到下一个工程实施期初弥补下一个工程实施策划时可用信息不足,是同阶段(工程实施阶段)跨工程项目的学习过程,是促进大型基础设施工程战术成功的重要路径。

2.2 全生命期双环学习过程

由于大型基础设施工程全生命期很长,没有类似于实施阶段的施工企业一样的经营单位重复经营大型基础设施工程的全生命周期业务,所以基于全生命周期的学习循环并没有流畅地开展。鉴于大型基础设施工程的运营阶段时间跨度太长,有必要在运营阶段设置多个总结评价时点,分批次学习截止到运营阶段不同时间点的知识,为决策策划阶段提供可用信息。

图3所示的全生命期双环学习过程如下:根据对工程的需求分析、要求分析、资源分析、环境分析,提出工程决策策划方案,优化、比选决策策划方案;根据实施阶段的整个单环模型实施选定的决策策划方案;分别在运营期初、运营期中和工程退役三个时间点,分批次进行总结评价;把总结评价所获得的知识分别传递到下一个类似工程的决策策划阶段。这样,大循环实际上包含了传统的实施阶段的单环,把它称为双环模型。双环模型把工程全生命周期所积累的知识,传递到前期决策阶段,弥补前期决策阶段开展决策策划工作时可用信息的不足,是大型基础设施工程跨阶段(决策、实施、运营阶段)跨工程项目的学习过程,是促进大型基础设施工程战略成功的重要路径。

3 双环路径模型在虹桥综合交通枢纽项目中的应用

上海虹桥综合交通枢纽项目是具有高速铁路、磁悬浮、城际铁路、高速公路客运、城市轨道交通、公共交通、民用航空等各种运输方式集中换乘功能,设计集散客流量为110万人次/日的世界最大的城市大型综合交通枢纽之一。是典型的大型基础设施工程。该工程项目从理念到实施,为我国及世界大型城市综合交通枢纽建设起到了成功的示范作用。该工程的决策及实施阶段均贯彻了双环路径学习的思想,下面就该工程项目在决策阶段和实施阶段对其应用进行简要介绍。

3.1 决策阶段的应用案例

上海虹桥综合交通枢纽概念方案的提出者、上海机场集团刘武君高工曾经留学日本,在留学期间他就感受到日本的城市综合交通枢纽换乘的便捷,以及日本城市综合交通枢纽的空间立体综合利用的巧妙。在虹桥综合交通枢纽决策策划时,决策策划人员第一反应就是去学习世界上几个最主要的综合交通枢纽工程是什么样的[11]。不管是在日本留学期间对日本综合交通枢纽的切身感受,还是专门到世界上已经建成运营的几个最主要的大型综合交通枢纽工程进行考察,其主要目的都是尽可能弥补前期决策策划时可用信息的不足,是σ丫建成运营的大型城市综合交通枢纽的经验和知识进行学习并应用到虹桥综合交通枢纽工程的决策策划中。下面仅对综合交通枢纽高铁站的决策策划的两个决策事项进行介绍。

一是轨道数决策。最初的规划高铁站轨道10股,高铁运营单位要20股,最终确定30股。最终确定的30股就是宏观学习了世界上最大的城市比如纽约、东京、巴黎、伦敦后根据所获得信息类比所做的决策。这些世界级的城市铁路站轨道总数都在80线以上,而在虹桥站之前的上海南站和上海站加起来只有26轨道,这样比较并结合虹桥高铁站的未来扩展需求,最终就决策了30股道的土地给高铁,这为未来虹桥高铁站的发展及上海高铁的发展均至关重要。

二是站前广场需求冲突。历史上,铁路站都有一个广场,以方便春运等特殊情况下组织安排旅客,在虹桥高铁站的建设中,高铁运营单位也有类似的需求,在考察了国外类似综合交通枢纽工程,尤其是日本工程项目的纵向空间利用后,从功能上满足了站前广场的需求,只是把室外广场变成了室内,而且地下停车场等在紧急情况下还可以利用,最终通过立体空间满足站前广场的需求,也说服了高铁运营单位,这是跨项目、跨阶段学习后对铁路站习惯性思维的一次变革,为城市土地集约利用创造了典范。

3.2 实施阶段的应用案例

上海虹桥综合交通枢纽工程决策方案确定后面临着非常复杂的界面问题,包括投资界面、运营界面、施工界面等问题,该工程采取的总体策略是界面能协调清楚的主要由各投资运营单位各自负责建造实施,分不清楚的和需要协调的都由申虹公司负责建造实施和总体协调。而申虹公司是一个新成立的投资公司,没有建设经验,所以在面临复杂的实施管理协调任务,主要通过建设市场的方式委托具有丰富经验的单位开展,借助这些单位所积累的经验圆满完成虹桥综合交通枢纽工程的建设任务,确保了上海世博会的交通保障。对申虹公司自己负责建造运营的交通中心部分,申虹公司委托上海机场建设指挥部作为代建单位业主行使管理权利;委托上海市政设计研究院对工程相关区域的市政配套工程进行统一设计协调、委托华东建筑设计研究院对建筑设计整体进行协调;委托上海建工集团作为施工总承包管理单位对现场施工界面进行协调;委托同济大学工程管理研究所对工程总体进度进行协调控制。这些代建单位、设计单位、施工总包管理单位及研究咨询单位均对所承接部分管理任务具有重复多次的类似经验积累。比如上海机场建设指挥部从浦东机场一期建设开始就持续地管理大型工程建设10多年,积累了丰富的管理经验;再比如同济大学工程管理研究所,承接过全国近20个大型工程的进度总控咨询工作。

4 结语

决策策划所构建的大型基础设施项目方案决定项目建成后与政府和公众需求的关联性和满足程度,合理的方案需要足够可用信息的支撑以降低项目成功的不确定性,而目前大型基础设施项目全寿命周期中,不确定性和可用信息的分布刚好相反,成为不确定性和可用信息分布的悖论。大型基础设施项目运营期长,导致项目运营阶段的知识和信息没有有效支撑类似项目的前期决策阶段的工作,把运营期分成不同的时间点进行检查评价,把PDCA循环原理与项目评价理论结合,构建信息传递反馈双环学习模型,是促进大型基础设施项目成功的路径。通过虹桥综合交通枢纽工程项目的实例分析,说明双环学习路径是促进大型基础设施项目成功的有效路径。

我国大量的铁路、公路、机场、城市市政设施等大型基础设施项目陆续建成投入使用,从全寿命期跨项目学习的角度进行顶层设计,对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进行分类、结合后评价制度对每类基础设施进行评价时要收集的信息要求进行规范并提供共享平台,为后续建设的类似大型基础设施项目决策提供信息支撑,是提高后续大型基础设施项目成功的有效路径,把中国基础设施建设的实践经验和知识信息传递到“一带一路”倡议中的基础设施项目上,可以更好地推进和实现“一带一路”倡议的基础设施互联互通的目标。

参考文献:

[1]WORLD ECONOMIC FORUM. Shaping the future of construction: a breakthrough in mindset and technology [EB/OL]. 2016-05-04.https:///reports/shaping-the-future-of-construction-a-breakthrough-in-mindset-and-technology.

[2]DOBBS B R, POHL H, LIN D Y, et al. Infrastructure productivity: how to save $1 trillion a year [EB/OL]. 2013-01-01. http:///industries/capital-projects-and-infrastruc

ture/our-insights/infrastructure-productivity.

[3]何清华,陈震,李永奎.基于项目组织公民行为的重大基础设施工程项目成功评价体系研究――以无锡太湖国际科技园区开发为例[J].科技进步与对策,2014(11):62-66.

[4]FLYVBJERG B. What you should know about megaprojects and why: an overview[J]. Project Management Journal, 2014, 45(2):6-19.

[5]隆国强. 扎实推进“一带一路”合作[J].国家行政学院学报, 2016(1):19-22.

[6]Samset K, Volden G H. Front-end Definition of Projects: Ten Paradoxes and some Reflections Regarding Project Management and Project Governance[J]. International Journal of Project Management, 2016, 34(2):297-313.

[7]殷瑞钰,傅志寰,李伯聪.工程哲学新进展――工程方法论研究[J].工程研究-跨学科视野中的工程,2016(5):455-471.

[8]SAMSET K. Ex ante and ex post evaluation-making use of evaluation results [EB/OL]. 2016-09-09. http://ntnu.edu/documents/1261865083/1270927367/61+Samset.pdf/b13daf63-4558

-4fad-894e-62821d15a8e4.

[9]姚光业.建立投资项目后评价机制的构想[J].经济与管理研究,2002(3):44-47.

第5篇:运营经理工作经验总结范文

一、整治的范围

在市行政区域内从事客运经营的中巴车和微型机动车,包括公交线路车辆和客运出租汽车。

二、整治的内容

1、对全市客运出租汽车实行总量控制。凡属从事客运经营的出租汽车,统一完善客运出租经营手续,配备客运出租标志。

2、对全市各公交线路的客运车辆统一进行资质审验,包括经营资格审查和安全技术性能检查。

3、严厉打击各类非法从事城市客运经营的公交线路车辆和出租汽车,取缔“黑车”“危车”。

4、整治营运秩序和清理车容车貌,规范服务行为。

三、整治时间安排

本次集中整治从2005年3月8日开始,2005年4月22日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1、2005年3月8日---3月17日为调查摸底阶段。对全市各类从事城市客运经营的车辆进行调查登记。

2、2005年3月18日---2005年4月18日为集中整顿阶段。打击非法客运出租活动,规范客运出租经营秩序和服务行为。

3、2005年4月19日——2005年4月22日为总结巩固阶段。总结经验,建章立制,规范管理,巩固整治成果。

四、整治措施

1、对各种类型的客运出租汽车分类登记,建立档案。此项工作由资质检验组负责。

2、对公交线路车辆和客运出租汽车的驾驶员统一进行一次资格审查和职业教育培训。此项工作由资质检验组负责。

3、对擅自从事城市客运经营的车辆依法予以查处。此项工作由稽查管理组负责。

4、对安全性能达不到国家规定标准的公交线路车辆和客运出租汽车,予以停止营运并限期整修。未按规定时间和要求进行整修或整修不合格的,不得上路营运。此项工作由稽查管理组负责。

5、对已到报废年限的、外地户籍牌照的、无牌无证等非法从事客运出租经营的各类汽车,一律予以取缔。此项工作由稽查管理组负责。

6、对车容不整、随意停放、服务态度粗野等扰乱市场秩序、影响市容市貌、损害乘客权益的行为予以严厉查处。此项工作由稽查管理组负责。

五、组织领导

第6篇:运营经理工作经验总结范文

一、整治的范围

在市行政区域内从事客运经营的中巴车和微型机动车,包括公交线路车辆和客运出租汽车。

二、整治的内容

1、对全市客运出租汽车实行总量控制。凡属从事客运经营的出租汽车,统一完善客运出租经营手续,配备客运出租标志。

2、对全市各公交线路的客运车辆统一进行资质审验,包括经营资格审查和安全技术性能检查。

3、严厉打击各类非法从事城市客运经营的公交线路车辆和出租汽车,取缔“黑车”“危车”。

4、整治营运秩序和清理车容车貌,规范服务行为。

三、整治时间安排

本次集中整治从2005年3月8日开始,2005年4月22日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1、2005年3月8日---3月17日为调查摸底阶段。对全市各类从事城市客运经营的车辆进行调查登记。

2、2005年3月18日---2005年4月18日为集中整顿阶段。打击非法客运出租活动,规范客运出租经营秩序和服务行为。

3、2005年4月19日——2005年4月22日为总结巩固阶段。总结经验,建章立制,规范管理,巩固整治成果。

四、整治措施

1、对各种类型的客运出租汽车分类登记,建立档案。此项工作由资质检验组负责。

2、对公交线路车辆和客运出租汽车的驾驶员统一进行一次资格审查和职业教育培训。此项工作由资质检验组负责。

3、对擅自从事城市客运经营的车辆依法予以查处。此项工作由稽查管理组负责。

4、对安全性能达不到国家规定标准的公交线路车辆和客运出租汽车,予以停止营运并限期整修。未按规定时间和要求进行整修或整修不合格的,不得上路营运。此项工作由稽查管理组负责。

5、对已到报废年限的、外地户籍牌照的、无牌无证等非法从事客运出租经营的各类汽车,一律予以取缔。此项工作由稽查管理组负责。

6、对车容不整、随意停放、服务态度粗野等扰乱市场秩序、影响市容市貌、损害乘客权益的行为予以严厉查处。此项工作由稽查管理组负责。

五、组织领导

第7篇:运营经理工作经验总结范文

【关键词】营运资金管理;渠道管理;供应链管理;流程作业管理

一、前言

2015年以来,国务院国资委为解决企业“两金”(应收款和存货)占资过大,有息负债居高不下,经营性现金流入不足等严重影响企业经济安全运行的问题,将“两金”压降工作的重要性提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如何提高“两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其在企业资金中的占比就成为压降管理工作的重中之重。而由于“两金”代表的存货和应收账款是营运资金的重要组成部分,所以站在更高的角度来讲,如何管理好企业的营运资金,如何科学合理有效配置企业营运资金是财务工作的重点和难点。

营运资金管理工作在企业财务管理过程中地位突出,能否有效的营运资金管理关系到企业的生死存亡,因此不断提升企业资金运转的速度和获利能力,保证企业销系统的良性循环,才能不断提高企业经营绩效。莱瑞・吉特曼和查尔斯・马克斯维尔两位专家曾实地调研大量美国的大型企业的财务负责人,结果表明财务负责人耗用在企业营运资金管理工作上的时间至少超过三成。加强营运资金的管理应当成为建筑企业财务管理中不可或缺的一环。在经济和信息技术高速发展的今天,营运资金管理同样有了新的发展,融入了很多管理的新思想,供应商管理、施工生产管理、业主关系管理等为更好的进行营运资金管理如虎添翼。但是在现实中,营运资金管理的研究以及实际应用与管理目前在我国相对滞后,出现资金短缺、应收账款变现难,应付账款使用不当、存货管理不善、资金使用效率低下存在大量沉淀等一系列问题,尤其是对于资金密集型和劳动密集型的建筑企业更为明显。为了解决这些问题,在对营运资金作出界定的基础上,分层次进行营运资金管理,基于供应链、分渠道的内部细化流程作业两个层次上进行管理,实现资金管理的供需匹配,总体上均衡营运资金管理的风险与收益,进而实现企业营运资金管理的最优化。

二、文献回顾

国外学者最先于上世纪30年代开始研究营运资金。截至70年代,学者们大多是从某个营运资金内容出发研究营运资金的改进问题,涉及营运资金改进的目标和内容、考评方法的确定等。W.D.Knight(1972)指出单独研究每项流动资产的最优水平是不合适的,当将个流动资产上的投资结合起来统一研究时,决策性质不能是效果最好,而应该是合理。Keith V.Smith(1979)认为每个营运资金管理项目的研究已经获得一定程度的进步,但将营运资金所有内容作为一个整体展开研究的进展不多,开始探讨了营运资金如何规划与控制。90年代以后,营运资金突破传统的单个项目的管理,开始从全局的角度对营运资金进行整体规划,从简单的依赖数学方法进行研究逐渐向以优化和加强供应链管理的方向转变,从流动资产周转率向营运资金周转期方向转变。值得注意的是于1997年美国REL咨询公司和CFO杂志对美国最大的1000家企业进行营运资金调查(The Working Capital Survey),并且每年都会一次报告。2003年以前使用变现效率与营运资金周转期双指标对企业进行排名,之后只采用营运资金周转期这一指标。这一营运资金报告从2001年起一直强调将供应链上的所有企业关系作为重点管理,2002年度的题为“不要让供应链断裂”充分反映了企业应与客户和供应商建立良好的关系,并于2005年提出构建“供应商、企业、客户”之间无缝连接的新思想。这些足以体现供应链管理思想对营运资金管理的重要影响,基于供应链角度研究营运资金管理是一个必然趋势,并且在现实中发挥了重要的作用。DELL(戴尔)和APPLE(苹果)公司的基于供应链管理的营运资金管理堪称典范,他们的营运资金周转期都是负数,他们不但不需要为企业经营活动垫支资金,而且能够为企业融通资金。

为寻求与国际惯例靠拢,1993年我国会计新制度出台,随后国内开始展开了对营运资金管理的研究。毛付根(1995)认为对营运资金的管理应当从流动资产与流动负债的关系着手,将流动资金的存量配置与其相应的资金来源联系起来,从总体上进行观察和研究。而对于建筑企业来讲,应该将存货、应收账款与应付供应商的应付账款进行一定的匹配,减少公司垫付资金的额度。王竹泉、马广林(2005)提出跨区经营企业营运资金管理的重心转移到渠道控制上的新理念,并将营运资金管理与供应链管理、渠道管理和客户关系管理等相结合进行研究,以产品为中心的“推式”的渠道模式转变为以客户为中心的拉式的渠道模式。这是基于渠道理念的新的开端。借鉴渠道管理经验,建筑企业可以将营运资金按照区域或者业主的类型进行分类管理。中国海洋大学营运资金研究课题组在这方面做出了很大的贡献,开展中国上市公司营运资金管理调查和中国上市公司营运资金管理数据平台建设,将渠道管理理论引入到营运资金管理当中,提出了“基于渠道管理的营运资金管理理论”和“基于渠道管理的营运资金管理绩效评价体系”。王竹泉等(2007)在分析国内外营运资金研究的基础上,从经营管理的角度将营运资金分为经营活动营运资金和理财活动营运资金,可以进一步将经营活动营运资金按照渠道分为营销渠道的营运资金、生产渠道的营运资金和采购渠道的营运资金。这也是本文研究营运资金管理的理论基础。

三、分层次营运资金管理

基于目前营运资金的3种分类模式,建筑企业营运资金具体分类如下:第一种是按照营运资金构成要素进行分类,将营运资金分为现金、有价证券、应收账款、存货和应付账款等。第二种是按其随时间的变动特点进行分类,将营运资金分为临时性营运资金和永久性营运资金,研究的是短期融资和长期融资的组合问题。这两种分类方法存在很多问题,划分的类别过于简单,不利于营运资金周转期的精确衡量。所以,以王竹泉为主导的提出了第三种分类方法,将渠道关系管理引入营运资金管理当中,首先将营运资金分为经营活动营运资金和理财活动营运资金,进而将建筑企业经营活动营运资金按照渠道分成营销渠道营运资金(应收账款、应收票据预收账款应缴税费)、施工生产渠道营运资金(原材料存货+已完未验存货+其他应收款-应付职工薪酬-其他应付款)、采购渠道营运资金(在途物资+预付账款-应付账款、应付票据)。这种分类有助于清晰呈现建筑企业营运资金在每种不同渠道上的分布。为了提升建筑企业的营运资金管理水平,实现企业营运资金风险偏好与收益预期的最优组合,需要分层次进行营运资金的管理,基于供应链、分渠道的内部细化流程作业两个角度。

(一)基于供应链管理的营运资金管理

供应链以现代信息技术为支撑,从原材料的采购开始,到施工生产最后通过验工计价和工程移交给业主的销一系列过程,通过核心企业,将供应商、业主紧密联系起来,实现信息、资金与物流的控制。供应链的目的是将链上每一节点企业进行整合,信息共享、风险共担,实行共赢,最终实现互利合作。供应链管理是一种有关生产经营与上下游企业协调的过程管理,不仅关系企业内部业务流程,也关系到上游供应商、下游业主等其他利益相关者,企业的经营活动从采购活动开始一直到工程竣工及工程维护,供应链上每个企业之间具有一定依赖性,只有保持供应链上的资金顺畅和运营效率,每一节点企业才能发挥最大的作用,否则一旦发生资金断裂,受影响的不仅是单个企业,影响的更是企业与上下游企业之间的经营与合作的效率。因此,供应链管理的理念是企业对于自身内部营运资金的管理应考虑上下游企业,通过与上下游的关系管理从而与之建立长远的合作关系,切实提升与上下游企业的合作水平,继而提升自身的营运资金管理成效。对于建筑企业而言,一方面要处理好与业主的关系,确保业主能够按时验工计价及按时支付工程款;另一方面也要跟供应商处理好关系,将业主的相关苛刻的支付条款转嫁给供应商,比如商业承兑汇票的背书或者对应的支付条款,以此才能保证整条供应链的资金不断裂,从而实现合作共赢的目的。

对于初始采购业务环节而言,企业对于营运资金项目的管理包括υ料、预付款、应付款、应付票据等的管理如何发挥最大功效主要取决于与上游企业的关系治理。在供应链的管理中,企业要控制采购环节的总成本除了考虑自身的资金状况、施工计划等外,还需要考虑业主的资金支付条件、供应商的状况、供应商的可选择情况、信用政策、市场状况等业务因素。处理好与供应商的关系,建立持久稳定的合作关系,可以获得与施工有关的高品质、及时的原材料,并且能够降低采购成本和存货成本,在延迟支付的情况下变相获得一定的融资。建筑企业应加强对应付账款的使用。即使应付款是一种短期的融资方式越晚付出则对企业越有利,但也同时会使企业的信誉下降,不利于持续融资,建筑企业应建立完善的信用体系,合理利用信用条件,选择最有实际利益的方式进行支付。对于最后的工程竣工移交环节(包括工程维护),与建筑企业联系最紧密的是业主,这是实现资金回流的重要环节,营运资金项目包括应收账款、应收票据、预收账款、应缴税费等与业主密不可分,要提高营运资金管理效率需要制定适用的信用政策和保持良好的业主关系,首先要确保业主能够及时进行验工计价并办理竣工移交,这样才能获取实现资金的及时回流的依据,进而控制坏账和收账费用,最大限度的使用预收账款等商业信用,或者使用银行保函替代各种保证金,加快资金的回笼,降低因应收账款的占用带来的资金紧缺和较高的机会成本,但这些都需要业主的积极配合,实现资金的供需匹配。

(二)分渠道的内部细化流程作业的营运资金管理

分渠道的内部细化流程作业的营运资金管理主要是针对企业更加细化的作业开展的营运资金管理。

王竹泉、张欣怡(2011)对业务流程管理对营运资金管理的影响机理进行研究,将企业的业务流程划分为三大核心流程对应建筑企业为:营销、施工以及采购,并且每一个流程又可分为具体的作业,更精细化地对企业的营运资金进行管理。我们将营销流程细分为业主关系管理、投标管理、结算管理等,对施工流程细分成材料发货、施工生产、设备维护调整、过程检验、装配、完成检验等作业,将采购流程则细划为备料计划、物资招标、供应商选择及关系管理、定单输送、合同处理、外部运送、分类验收、清算等。基于这样的逻辑,不同的作业都会有专属营运资金,由于每期作业流程都与前后流程相连接,并且当期完成会成为下期的一种投入,所以归属于该项作业的营运资金除了其自身占用的资金,还包括与前后联系形成的应收、应付、预收、预付款,如果按渠道对其加总,该些应收、应付、预收、预付款就会抵消,即经营活动营运资金=营销渠道营运资金+施工渠道营运资金+采购渠道营运资金。从建筑企业来看,采购环节的在途物资到达施工现场后就变成施工环节的原材料存货,施工环节的已完未验存货在得到业主的验工计价后变成营销环节的应收账款,因此三大核心流程及其内部细化的作业之间并不是孤立的,他们之间相互联系,相互依赖,对业务流程的管理的同时也会影响相关的业务流程,所以应将不同渠道的营运资金以整合的视角进行管理,从而提升建筑企业的绩效。

四、建议及总结

建筑企业内部单独的营运资金项目管理已经不符合充满激烈竞争的现代社会的要求,实施以供应链视角的基于渠道关系管理的营运资金管理成为发展的必然。通过改进企业内部流程和加强跨区域的营运资金管理优化和整合发挥营运资金管理的功效,关系到建筑企业的生死存亡。

因此,为了改善建筑企业当前营运资金运行效率低下的现状,建议从以下两个方面进行改进:一方面从供应链角度:站在业主、建筑企业和供应商的整个链条上,协商供应商的支付条件略低于业主支付条件,使得应付账款与应收账款匹配,确保建筑企业不成为偿债被告单位,从而确保整条供应链资金不断裂;另一方面从分渠道角度:1.营销渠道,实施以业主需求为中心的推式的分销管理,实现与业主需求的无缝对接,力争盈利能力和支付条件较好的施工合同;2.施工渠道,加强施工计划的精确性,合理提报备料计划,从而不造成原材料存货占用多余资金,并加强与业主沟通,及时取得业主验工计价,将已完未验存货转化为应收账款,从而为收取业主工程款提供依据;3.采购渠道,尽量与供应商取得良好关系,要求供应商能及时供货保证施工生产且不过多过早供货导致占用资金,并与供应商协商一致以达到不影响企业信誉的情况下延迟支付的目的。

总之,本文通过对中外文献的回顾与总结,明晰目前营运资金的研究状况和成果,结合建筑企业当前的现状,指出应当从两个层次进行营运资金管理,树立以渠道管理为重心的营运资金管理的理念,对建筑企业营运资金管理提出了针对性的建议,从而实现企业内外部信息共享和资源共享,实现整个供应链的营运资金管理成效,进一步实现建筑企业“两金”压降的目标,提升自身的营运资金管理水平与绩效。

参考文献:

[1]王竹泉,刘文静,高芳,中国上市公司营运资金管理调查:1997―2006[J].会计研究,2007,12:6975

[2]王竹泉,马广林,分销渠道控制:跨区分销企业营运资金管理的重心[J].会计研究,2005(6):2833

[3]王竹泉,企业营运资金管理该向何处去?[J].财务与会计,2011,2

[4]王竹泉,张欣怡,业务流程管理对营运资金管理的影响机理研究[J].财务与会计,2011,5:1518

[5]曾仁杰,试论基于匹配原则的营运资金管理[J].财会月刊,2011,3;35

[6]泰书亚,李小娜,面向供应链的营运资金管理―以戴尔和联想为例[J].财务与会计,2011,5:1820

第8篇:运营经理工作经验总结范文

一、指导思想

严格执行国家、省、市关于煤炭行业生产、运销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坚持依法行政与加强煤炭安全生产、严禁煤矿超能力生产相结合,坚持扶持合法煤矿发展与打击非法采矿相结合,坚持依法征收煤炭税费与打击偷逃税费相结合,以规范煤炭生产、经销、税费征收秩序为目标,对煤炭产、供、销各个环节实行全程监控、统一管理,促进煤炭生产、运销健康有序发展。

二、领导机构

为了加强对煤炭统一经销管理工作的领导,区政府成立___区煤炭统一经销管理领导组,领导组下设煤炭统一经销管理办公室,简称“销管办”,(名单附后)。销管办设在区煤炭税费统一征收办公室与统征办合署办公。领导组及销管办职责如下:

1、对全区的煤炭生产经营(含原煤、精煤、焦炭)实行统一管理,加强全区煤炭市场宏观调控,促进全区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2、打击私开滥挖、非法生产行为,杜绝非法煤炭产品进入市场。

3、对煤炭生产总量和销售总量进行控制,实行严格的“三票”(煤炭总量控制票、煤炭运销票和煤炭税费统征票)管理体制。[文秘站()一站在手,写作无忧!]对非法生产的煤炭产品及超核定能力生产的煤炭依法予以查处。

4、对洗煤厂、焦化厂和铁路发运站台、发电厂、储(售)煤场等收购、销售非法煤焦产品的行为严肃查处。

5、组织开展煤焦生产经营专项检查,依法查处各类非法煤焦交易行为。监督检查煤焦生产企业是否按规定标准和渠道上缴煤焦专项基金、统征税费及其它费用。

三、煤炭生产管理办法

(一)管理主体。煤炭生产统一管理的主体为区煤炭工业局,负责全区所有合法煤矿的生产管理工作。

(二)管理办法。凡经市、区煤矿复产验收领导组批准同意复工复产的煤矿,一律在煤矿大门或计量衡室外悬挂由省煤矿整顿领导组与省煤炭工业局监制的

“山西省合法煤矿公示牌”。

区煤炭工业局按市煤炭局下达的年度和月度生产计划,到市煤炭纠察支队领取“山西省煤炭总量控制票”,按月核定各合法煤矿的产量,各合法煤矿按当月核定的生产能力向区煤炭工业局领取力口盖区“XX矿票证专用章”的“山西省煤炭总量控制票”,防止煤矿串票。

区煤炭运销公司派专人进驻煤矿,根据区煤炭工业局开具的“山西省煤炭总量控制票”开具运销票据,严禁超量销售,并派专人进驻用煤企业,查验票据,严禁无票煤炭进入。

区煤运公司和民营局下设的公路煤焦营业站、管理站负责对“煤炭总量控制票”和公路煤炭经销票据、煤炭税费统征票据进行查验,无票车辆不得放行。

区经贸局根据洗煤厂、焦化厂核定生产能力情况,制定洗煤厂、焦化厂的用煤计划,区煤炭运销公司根据用煤计划和煤炭总量控制票安排销售计划。

四、公路煤炭统一经销

(一)公路煤炭

1、经销的主体和范围

①经销主体。___区煤炭运销公司是全区煤炭经销的主体,在领导组的直接领导下,根据市统一经销的安排部署,负责全区煤炭统一经销管理工作。

②经销范围。全区范围内所有合法煤矿、洗煤厂、焦化厂生产的通过公路运销的原煤、精煤、焦炭及其副产品,全部纳入统一经销范围。按销售渠道分为:公路出省煤焦、省内工业用煤焦、省内电厂用煤、加工转化用煤、铁路发运上站煤焦。

2、经销管理办法

区煤炭运销公司成立“___区公路煤焦经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经营有限公司),具体负责全区公路煤炭经销业务工作。

按照____市和___区政府关于公路煤炭经销管理要求,负责办理合同、票据、供货、结算等经销业务。

3、经销价格

公路出省煤焦及省内工业用煤焦、省内电厂用煤、铁路上站煤焦销售价格,执行市经销公司(____市公路煤炭经销有限公司),参照中国太原煤炭交易市场公布的挂牌价格。根据市场行情,与煤炭生产企业充分协商确定的价格。煤矿坑口价和洗煤厂、焦化厂出厂价,经调查协商报区煤炭统销领导组批准执行。

4、合同管理

①区煤炭运销公司和合法生产的煤矿、洗煤厂、焦化厂,必须认真落实煤矿与____煤炭运销公司签订的《煤炭产销合作协议》。

②区煤炭运销公司,要积极组织合法煤矿、洗煤厂、焦化厂参加____市公路煤焦年度订货会,签订购销合同,扩大市场份额。

通过合同管理,杜绝非法开采的煤炭进入流通领域,切断非法用煤企业的煤炭来源,优先保证本区工业用煤焦。

5、票据管理

公路煤炭经销使用的票据:一是车辆运输运行票据,即煤运系统相关票据;二是结算票据,即税务票据。有关部门要制定严格的票据使用管理规定,切实加强票据管理。

6、经销程序

公路煤炭经销分为两种交易方式,即:期货交易和现货交易。

期货交易的经销程序为:(1)签订双向合同;(2)预付货款;(3)核发票据;(4)用户派车提货,生产企业装车,煤运公司驻矿人员开票;(5)源头煤焦营业站复磅验票;(6)双向对票结算。

现货交易的经销程序为:(1)用户交款后装车开票;( 2)源头煤焦销售营业站复磅验票;(3)经销企业与生产企业对票结算。

7、结算方式

(1)公路煤炭统一经销,坚持统一结算和先付款后发货的原则。

(2)期货交易,经销企业必须及时预付货款,定期结算。

(3)现货交易,用户在生产企业交款提货,经销企业与生产企业双方定期对票结算。

8、纳税缴费

①实行公路煤炭统一经销后,经销企业和生产企业属本区管理的都要按属地管理原则照章纳税。煤炭专项基金和其他费用,仍按照原规定标准和渠道收缴。

②区物价局要根据有关政策法规,加强对煤焦生产、运销企业的收费监督。任何部门都不得另立名目搭车收费。

(二)公路焦炭经销管理

1、全区所有合法焦化企业生产的通过公路运销的焦炭均属经销管理的范围。区民营局管理的焦炭运销管理业务,由区民营局委托区煤炭运销公司进行经销管理。区民营局下设的公路焦炭营业站由区煤炭运销公司负责管理。具体委托办法由区民营局与区煤炭运销公司另行商定。出省焦炭基金由,区煤炭运销公司统一征收,并按照规定渠道上缴。

2、由区煤炭运销公司向合法的焦化企业派驻开票管理人员,焦炭的运销必须按1:1.5的比例携带煤炭总量控制票。否则视为非法焦炭予以查处。

3、全区焦化企业要服从管理,积极配合,否则,将予以查处。

五、煤炭税费统一征收管理

实行煤炭统一经销管理后,煤炭税费统一征收的项目、标准、渠道、方式保持不变,仍按照《___区煤炭税费统一征收实施办法》(尧区政办发[20__]37号文件)执行。

六、煤炭统一经销管理运作模式

1、煤管局派员进入区煤炭税费服务大厅合署办公,按月核定各煤矿的产量,煤炭企业根据区煤管局核定产量交纳相关统征税费,并凭统征税费缴纳回单领取等量煤炭总量控制票。

2、煤运公司按煤矿企业提供的煤炭总量控制票办理煤炭运销相关业务。

3、坑口煤炭产品出矿、出厂必须携带三票,即区煤炭税费统征票、煤炭总量控制票、煤炭运销有关票据。洗精煤按1:1.2、焦炭按1:1.5的比例携带“煤炭总量控制票”,随车备查。站下煤炭产品出厂必须携带“两票”,即煤炭总量控制票、煤炭运销相关票据,比例标准同上。

4、煤焦营业站负责查验煤炭税费统征票、煤炭总量控制票、煤炭运销票。

5、统征办煤炭税费稽查大队对全区煤炭统一经销进行稽查。

七、工作职责

1、区经贸局:负责对洗煤厂、焦化厂、储(售)煤场、站台的整顿和稽查工作。负责洗煤厂、焦化厂生产能力的核定工作。

2、煤炭工业局:负责组织煤矿进行复产验收工作;向煤矿颁发合法煤矿公示牌;制定煤矿年度和月度生产计划,并及时通报区煤炭运销公司;向煤矿按月核发“煤炭总量控制票”;

组织对煤炭生产企业、经营企业进行纠察。

3、煤炭运销公司:负责与达到复产验收标准的煤矿签订《煤炭产销合作协议》;负责公路煤炭统一经销工作,收取煤炭专项基金、服务费、管理费及其它费用;负责查验煤炭总量控制票、煤炭税费统征票和公路煤焦运销票据工作;每月及时向区煤炭工业局通报上月销售情况。

4、民营局:负责公路焦炭运销票据管理和公路焦炭相关业务的监督协调工作。

5、公安分局、交警大队:负责打击干扰、破坏煤炭统一经销秩序的违法行为。

6、发展计划局:负责对统一经销管理工作进行收费监督。查处违反规定标准或搭车收费等违反物价法律法规行为。

7、工商分局:负责储(售)煤场所的营业执照审查工作。对未办理工商执照的非法储(售)煤场,责令停业,予以查封。

8、国土资源局:负责各类煤炭储(售)场所占地手续审核,对违法占地依法查处;严厉打击私开滥挖,对违反统一经销管理规定收购、运输非法煤矿煤炭的储(售)煤场场所,按照打击私开滥挖有关规定对其进行立案查处,切断非法煤炭进入市场的渠道。对生产销售煤炭的非法煤矿进行查处。

9、区煤炭税费统征办:负责煤炭税费统征票据发放管理,坚持“统一组织、部门主体、联合执法、统一稽查”的原则,负责煤炭统一经销管理的稽查工作。稽查所扣寸甲非法煤炭产品等按规定和程序依法处置,罚没款项等收入按规定上缴区财政专户。

10、监委:负责查处煤炭生产经营工作中的违纪违法案件。

八、保证措施

1、统—思想。煤炭统一经销管理是规范煤炭市场秩序的重大举措,各级各部门要站在服务___经济大局的高度,充分认识煤炭统一经销管理的重大意义,无条件地服从服务于煤炭统一经销管理工作。

2、落实责任。为了加强对煤炭统一经销管理工作的领导,区政府成立领导组,领导组下设的销管办具体负责全区煤炭统一经销管理日常工作。各有关部门要认真落实责任,制定严格的配套管理办法,部门一把手是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是主管责任人,要抽调专人负责,认真制定和落实煤炭统一经销管理工作目标责任制,区政府将把此项工作纳入部门年度考核体系。通过层层分解任务,责任到人,真正形成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的工作机制。

3、团结协作。煤炭统一经销管理涉及面广、任务艰巨,各级各部门要发挥各自职能作用,加强团结协作、密切配合。共同努力,建立健全和完善煤炭统一经销体制。

4、严格奖惩。区委、区政府将对在煤炭统一经销管理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部门和个人给予奖励,对敷衍塞责、推诿扯皮、工作不力造成重大失误和严重后果的部门及责任人,追究党政纪责任。对违规违纪、循私枉法、干扰破坏煤炭统一经销管理工作的工作人员依法从严查处。

附:___区煤炭统一经销管理领导组名单

___区煤炭统一经销管理领导组名单

组 长:樊克俭(副区长)

副组长:魏明学(区政府副秘书长、政府办公室副上任)

吉安生(区纪委副书记、监委副主任)

陈志华(区经贸局局长)

赵成河(区煤炭工业局局长)

郭望绣(区民营局局长)

郭明德(区煤炭运销公司经理)

成员:王冬生(区国土资源局局长)

郑晋平(___工商分局局长)

张世龙(区发展计划局副局长)

关新田(区供电分公司经理)

唐继光(区财政局副局长)

李晓青(___公安分局副局长)

张元峰(交警大队教导员)

领导组下设煤炭统一经销管理办公室(简称销管办),和统征办合署办公。

办公室主任:魏明学(兼)

常务副主任:赵成河(兼)

副主任:吉安生(兼)

郭望绣(兼)

张天顺(经贸局副局长)

李晓青(兼)

唐继光(兼)

张元峰(兼)

王良胜(区煤炭工业局纠察大队负责人)

第9篇:运营经理工作经验总结范文

一、财务管理实验课课程简介

管理大师德鲁克说:“管理是一种实践,其本质不在于“知”而在于“行”;其验证不在于逻辑,而在于成果;其唯一权威就是成就。”这种以成就为导向,追求卓有成效的工作效果的学习只能通过实践才能感悟和积累。财务管理实验课就是以沙盘模拟实训为载体,通过仿真模拟企业经营,让学生在游戏般的环境中,重新认识所学的书本知识,重塑自己的知识结构。

(一)教学工具 财务管理实验课的课程体系可以用ERP沙盘系列实训为基础来构建的,是由教学软件和沙盘模拟教具组成。教学软件包括手工沙盘)和电子沙盘,前者主要用于体验企业经营流程、体会“透过财务看经营”的观念;后者主要训练如何从战略规划到战略执行的各个层面理性运作企业。手工沙盘和电子沙盘结合在一起可以训练学生从发现问题、体验经营到理性创业经营的技能,可以让学生的能力从不同的方面得到提高,两者之间有一个递进深化的过程,符合学生的认知规律。沙盘模拟教具主要包括沙盘盘面、货币、原料币、生产线等教具,还包括一些监控表单。无论是手工沙盘还是电子沙盘,都要求学生必须有盘面操作,以提高学生的体验效果。监控表单主要用于手工沙盘,因为手工沙盘学生作弊的机会比较多,为了给全体学生营造一个公平的经营环境,必要的监控措施是不可或缺的。

(二)课程内容 本课程的基础背景设定为一家生产型企业,将学生分成若干个团队,每个团队由4~6名学生组成,每个团队各代表一个处于相同经营环境下的虚拟企业。在实训中,每个团队的成员分别担任企业的总经理、财务总监、营销总监、生产总监、供应总监等。模拟经营分两阶段进行:在第一阶段(手工沙盘),各团队在相同的起点经营一家拥有一定资产、销售良好、资金充裕的企业,用两到三天的时间连续从事6个会计年度的经营活动;在第二阶段(电子沙盘),给各团队分配相同的创业资金,在相同的市场环境中,连续从事6个会计年度的创业经营活动。两个阶段都要求学生通过直观的企业沙盘,模拟企业实际运行状况,并要求学生在每年末提交当年的财务报表。实训内容涉及企业整体战略、产品研发、市场开拓、财务管理、团队协作等多个方面。学生在经营企业过程中将遇到各种典型问题,学生也可以把平日学习中尚存疑问的理论带到实训中解决,通过自己尝试企业经营的各项决策,这些问题都能够直接看到结果或得到解答。

二、财务管理实验课课程构建

开设财务管理实验课的目的是解决财务管理课实践难的困境,在财务理论和实践之间架起一座桥梁。以沙盘模拟经营为基础的财务管理实验课采用的是一种互动式体验教学方式,让学生通过直观的沙盘操作,体验企业运营流程、感受企业财物增加变化,是一种真正的以“学生学为主,教师教为辅”的教学培养模式。财务管理实验课是以企业财务系统为基础构建的,整个课程体系如图1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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