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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收专业化管理精选(九篇)

税收专业化管理

第1篇:税收专业化管理范文

关键词:大企业;税收;专业化;管理;完善;体系

中图分类号:F81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4)010-00-02

随着我国经济市场化、国际化程度的提升,企业整体规模、行业跨度、经营区域不断扩大,跨国公司、企业集团层出不穷。企业组织架构日趋复杂,管理体系日趋严密,重大涉税事项日趋增多,税收筹划能力逐步增强,对税务机关的管理能力提出巨大挑战。传统的低层级、分散化属地管理已明显落后于大企业发展步伐,实施税收专业化管理势在必行。

一、我国大企业税收专业化管理探索与实践

几十年来,税收管理员管户的模式一直居于主导地位,其管理方法、管理手段没有本质改变。进入21世纪,伴随大企业税收管理问题日益突出,国家税务总局借鉴国际先进经验,探索推进大企业专业化管理,取得一定成效。

1.设立专职机构,初步构建组织框架

2008年,税务总局成立了大企业税收管理司。从2009年开始,多数省级税务局相继成立大企业管理处(或与其他职能部门合署办公),部分市级税务局成立大企业科或大企业局。

2.明确管理对象,工作针对性提高

2009年,45家企业集团被税务总局确定为定点联系企业,其2013年实现税收占全国税收收入的21%左右。各地大企业管理部门自行设定标准,选择大企业作为管理对象。

3.尝试新管理模式,专业化分工初步形成

目前,大企业税收管理主要采取两种模式:一种是有限职能模式,即在不改变日常属地管理、不改变税款归属和入库级次的前提下,大企业管理部门主要负责风险管理和个性化服务;另一种是全职能模式,即大企业管理部门负责除税务稽查以外的全部税务管理事项。

4.开展个性化服务和税收风险管理,大企业税法遵从不断改善

大企业管理部门加强与企业的沟通,积极处理大企业涉税诉求;创新税收遵从协议、事先裁定等服务产品。从2009年开始,大企业管理部门对45家总局定点联系企业税收风险进行评估。2012年―2013年,分别对石油石化、烟草、银行、电力行业的4户定点联系企业开展全流程风险管理。风险管理成效明显,税务机关发现并及时消除了涉税风险,增加了税收收入,同时帮助企业完善税务风险内控体系。

5.致力制度建设,初步搭建业务框架

近年来,《大企业税务风险管理指引(试行)》、《大企业税收服务和管理规程(试行)》等制度陆续出台,使大企业管理工作有章可循。

二、当前大企业税收管理存在的问题

6年来,大企业税收专业化管理逐步深入,但在机构设置、职责分工、制度建设、征管资源配备、信息化建设等方面仍存在不足。

1.大企业税法遵从意识仍需强化,税法遵从水平参差不齐

从风险管理实践发现,有些大企业税法遵从认识存在偏差,税务风险内控体系存在漏洞,需进一步提高税法遵从能力。

2.组织建设亟待加强,尚未形成稳定、成熟的管理体系

我国大企业税收管理目前主要采取属地日常管理结合跨层级风险管理的模式,大量工作沉淀在基层。大企业管理机构未实现扁平化,仍然采取直线职能管理。税务总局对省级及以下大企业管理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没有明确规定,少数省(市)未成立大企业管理部门。大企业标准不统一,各省管理对象范围不一致。管理力量薄弱,缺乏税务审计、计算机等专业人才,工作开展难度大。部门职责不清晰,与其他职能部门业务重叠。

3.业务建设亟待完善,尚未形成全面、系统的业务体系

一是个性化服务理念先进但制度欠缺,操作性不强,服务产品较少。二是缺乏系统的大企业税收风险管理制度,以固化风险管理流程和工作机制;税务审计等风险应对手段,缺少法律赋权,没有工作规程。三是没有建立全面的分行业大企业税收管理模型和管理指南。

4.税法确定性和统一性未能满足大企业需求,个性化服务水平亟待提升

税务机关对税法确定性重视不够,各地对税收政策理解和执行不统一,政策适用缺乏透明度和确定性。相同业务,不同区域的税务机关政策执行存在差异,使跨区经营的大企业陷于两难境地。

5.信息化建设亟待改进,尚未形成坚实的涉税信息支撑体系

信息不充分,信息不对称依然是制约税务管理的瓶颈。税务机关掌握信息类别单一,主要是企业申报数据和税务管理数据,第三方信息严重缺失。数据真实性、准确性受纳税人遵从意愿、遵从能力限制,数据质量受税务人员操作和维护水平影响有待提升。税务机关单一功能软件较多,重开发轻整合,存在信息孤岛。数据分析、应用不深入,缺乏智能化的技术工具。

三、完善大企业税收专业化管理的路径

实施大企业税收专业化管理是系统工程,当前应从优化顶层设计入手,围绕机构设置与职责划分、核心业务构建、信息化建设和人才队伍建设等方面,深入推进。

1.健全大企业税收专业化管理组织体系

税务机关按照纳税人规模重构组织架构和管理体系,实行分类分级管理。

(1)统一大企业标准。综合考虑纳税规模、集团化管理、特殊行业、跨境投资经营等指标确定税收管理上的大企业。大企业管理部门每年公布大企业名单,对列明企业实施管理。

(2)缩短管理链条,实现机构扁平化。税务总局大企业管理司在目前6个处室的基础上,增设大企业数据管理中心,负责管理全国大企业的数据。各省级税务局成立大企业管理局,内设若干行业管理科。市级及以下税务局可以不设专职大企业管理机构。

(3)确定管理模式,明确工作职责。笔者认为采取有限职能模式,更符合我国国情和财政管理体制。各省大企业管理局实现税源管理实体化,承担列明企业的税源监控、风险管理和个性化服务。

2.完善大企业税收专业化管理业务体系

当前,我国大企业管理部门需要从以下方面加快业务建设。

一是健全风险管理制度,夯实制度基础。我国应修订税收征管法,赋予税务机关税务审计、纳税评估等风险管理手段。尽快制定大企业税收风险管理工作办法、税务审计工作规程和反避税工作规程,明确工作流程和方法。

二是分行业精细化管理,提升风险管理能力。全面整理各行业税收管理经验,建立行业税收管理模型,制定分行业的大企业税收管理指南;归集行业税收风险点,建立行业税收风险特征库;深入分析税收风险特征和成因,设定行业税收风险识别指标。

3.构建大企业个性化服务体系

找准个性化服务定位,完善相关制度,明确服务内涵,做到服务措施具体化,服务流程标准化。创新服务产品,开展申报前协议、事先裁定等服务产品的试点工作,成熟后迅速在全国推行。科学设定大企业税务风险内控测试指标,开展内控调查测试,帮助企业完善税务风险内控体系。

4.优化大企业税收管理信息体系

借鉴国际先进经验,我国应建立包括企业数据管理平台、风险管理系统以及智能化税务审计软件等在内的信息管理体系。

(1)加强第三方信息采集与应用,构建有力信息支撑。全面获取大企业涉税信息,离不开全社会的支持,有必要从法律上规定单位和个人负有提供纳税人涉税信息的义务。国务院组织建设企业数据管理平台,形成企业信息共享机制,各相关单位定期上传企业信息,政府各部门依职责获取信息,以解决信息不对称问题。

(2)开发大企业税收风险管理系统和智能化税务审计软件。在系统中灌装行业税收风险评估模型,定期开展大企业税收风险评估。增强税务审计软件智能识别疑点的功能,提高审计效率。

(3)强化数据管理,提高数据质量。加强数据库和网络安全管理,防止数据泄露和丢失。强化软件操作培训和绩效考核,减少错误数据。完善综合税收征管软件和报税软件的审核、校验功能,提高申报数据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5.推进大企业税收管理专业化队伍建设

首先,合理确定人员编制,各省大企业管理局编制可以定为30-50人,从全省遴选具有大企业税收管理、稽查工作经验的人才,充实管理队伍。其次,在全系统建立分行业专业化管理团队,以专业团队应对企业集团。第三,加强税务审计、反避税等专业知识和技能培训,通过实践锻炼,提高风险应对能力。第四,探索能级管理,人员薪酬与能级挂钩,形成有效激励机制。第五,开展税务审计、反避税调查时,适度借助中介机构资源,联合开展工作。

参考文献:

[1]国家税务总局大企业税收管理司.奋力推进我国大企业税收专业化管理的改革与发展.中国税务,2013(9).

[2]高宏丽.深入推进大企业税收专业化管理.中国税务,2013(1).

[3]李林军.税源专业化管理与深入征管改革的思考.中国税务,2012(7).

[4]大连市国家税务局课题组.税收征管模式的创新与完善.税务研究,2013(2).

第2篇:税收专业化管理范文

一、充分认识推行税收专业化管理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首先,推行税收专业化管理是实现科学化、精细化管理的基本方法。专业化管理与科学化、精细化管理三者之间相互联系、相辅相成;只有三者有机结合,才能发挥税收管理的最大效能。在这三者中,科学化强调探索和掌握管理规律,是加强管理的基础和前提;精细化强调管理要精确、细致和深入,是加强管理的具体要求;而专业化强调根据纳税人特点,实施有针对性管理,是加强管理的基本方法。离开专业化管理,科学化、精细化管理就很难实现。

其次,推行税收专业化管理是强化各类税源管理、推进依法治税的有效举措。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和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纳税主体个性化差异日益明显。从我市来看,全市59592户纳税人中,国有企业560户,集体企业1676户,股份制企业5490户,“三资”企业1602户,私营企业和个体工商户50264户。这些纳税人不仅所属行业、经济性质、纳税能力不尽相同,而且在内部控制、会计核算和税法遵从度等方面也存在明显差异。比如,世界跨国500强企业在我市投资的近40户“三资”企业,普遍采用erp系统进行内控和核算,而国内的一些小企业一般采用手工核算,有的新办企业则请人代账。管理对象的明显差异,必然要求税务部门尽快适应形势发展,科学划分管理对象,准确把握管理规律,分别制订管理办法,有效配置管理资源,合理调配管理力量,实施有针对性的管理,以收事半功倍之效;否则,极易出现“大户管不透、中户管不细、小户管不住”等现象。

再次,推行税收专业化管理是优化人力资源配置、推进税收事业科学发展的重要实践。随着近几年经济持续、快速发展,纳税户数不断增多,税收管理员工作量明显加大;同时,推行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涉税事务日趋繁杂,不少税收管理员因事务性工作缠身,很少有时间、有精力对重点税源企业、税收风险企业的税收征管难题进行研究,影响了税源管理质效;此外,同类企业分散管理,极易出现“力度不同、标准不一、效果各异”的现象。比如,7月份对商业企业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联滞留票专项核查,由于商业企业分布在全市200多个税收责任区,基本上所有税收管理员都要集中精力忙于这一工作,影响了其他工作,最终也不能达到规范统一的效果,出现了“人人都来做、最终做不好”的现象。因此,在人少事多矛盾日益突出的情况下,推行税收专业化管理是优化人力资源配置、提高征管效率,推进税收事业科学发展的重要探索和实践。

二、准确把握推行税收专业化管理的深刻内涵

根据总局会议精神,所谓税收专业化管理,就是根据纳税人的实际情况和管理的不同特点,通过建立一支高素质的税收管理专业人才队伍,优化人力资源配置,探索实施以分行业管理和分规模管理为重点的分类管理,达到加大管理力度和拓展管理深度的目的。

从税收专业化管理的内涵来看,专业化管理主要有两种方式:

(1)分行业管理。即在一定范围内打破地区界限,按照行业系统和隶属关系,设立专业管理岗位,明确税收管理员,进行税收征管的一种管理形式。这种管理形式的优点是,便于税收管理员了解同行业内各企业的经营管理和纳税情况,可以对企业经营活动进行对比分析、发现问题。其缺点是,所管企业分散,容易出现漏征漏管户。分行业管理形式一般适用于市区税源管理单位,因为市区工商业户比较集中,行业分工比较清晰。比如我市市区除商业企业外,工业企业一般都集中在石油化工、汽车船舶、机电装备等主要行业上,而且仅这三大主导产业占全市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的比重达67.5%。

(2)分规模管理。就是在一定范围内打破地区界限,按纳税人的经营规模,设立税收专业管理岗位,明确税收管理员,进行税收征管的一种管理形式。这种管理形式的优点是,能抓住不同经营规模企业在内部控制和会计核算水平等方面的差异,采取有针对性的管理措施。比如,对大型企业集团重点突出税收服务性调研,优化税收服务,定期开展税务审计;对中型企业重点突出纳税评估,促进规范核算;对小企业重点突出税务稽查,促进建账建制。这样,税收管理的针对性就更强。这种管理形式的缺点是,规模划分标准很难准确界定,少数企业经营规模与会计核算水平不相适应。

当然,税收专业化管理除了上述两种主要方式外,还有其他一些方式,比如:

(1)分税种管理。就是按照不同的税种设立税收专业管>!

(2)分涉税事务管理。就是按照税收管理的不同事项,划分税收专业管理岗位,明确税收管理员开展税收征管的一种管理方式。比如,设立税务登记管理岗、纳税评估岗、发票发售管理岗等。这种管理形式的优点是,分工专业性强,管理内容单一,更利于干部钻研税收业务,提高专业岗位技能。这种管理形式的缺点是,容易出现疏于管理、淡化责任等现象。

综合以上文秘站:分析,尽管税收专业化管理有多种方式,但每种方式既有优点,又有缺点,应该相互结合,科学选用,尽量扬长避短。 比如,把分行业管理与分规模管理有机结合起来,在对工业企业、商业企业实行分类管理的基础上,再按各行业内不同企业的规模进行进一步细分,进一步提高税收专业化管理水平。

三、积极探索适合本地实际的税收专业化管理方式

各地税源结构、人员配置有着明显差异。因此,推行税收专业化管理不能搞“一刀切”,要因地制宜,逐步探索适合本地实际的税收专业化管理方式。从扬州市局调研情况分析来看:

(1)市区税源结构主要有三个特点:一是户数较多,大企业集中,基本集中了全市大型的工业和商业企业;二是行业齐全,每个行业都有几十户甚至上百户纳税人,每个行业的税收管理方法、管理重点不尽相同;三是涉税事务比较繁杂,经常出现整体资产转让、债务重组、关联交易等重大涉税事项。

(2)农村税源结构主要有两个特点:一是征管户数相对较少,企业规模普遍较小,除极少数年销售过亿元企业外,一般企业年销售在20__万元左右,甚至还有一些企业年销售在1000万元以下,不少纳税人会计核算不健全,有的企业甚至是建账,税收风险相对较高;二是户源分散,企业一般分散在各个乡镇,有的还在村组之中,点多线长,税源管理费时费力。

(3)县城税源结构:融合了市区和农村的一些特点,形成了自己的税源特色,比如企业规模大小不一,既有不少销售过亿元企业,更有为数众多的亿元以下甚至是千万元左右的企业。

根据各地税源结构特点,结合人员配置情况,应选用不同的专业化管理方式:(1)市区可以试行以分行业为主,分规模、分税种为辅的专业化管理方式;(2)农村可以试行以分税种、分涉税事项为主,分规模、分行业为辅的专业化管理方式;(3)县城可以试行以分规模为主,分行业、分税种为辅的专业化管理方式。

四、扎实做好推行税收专业化管理的各项基础工作

推行税收专业化管理既牵涉到征管范围的调整,也涉及人员配置、机构设置等问题,需要从基础工作抓起,统筹兼顾,稳步推进。

首先,要科学设立税收专业管理岗位。这是推行税收专业化管理的基础。要准确把握税源特点和税收管理要求,选择适合本地实际的专业化分类标准,并据以设立专业管理岗位。比如,设立大企业税收管理岗、跨国税源管理岗、个体税收管理岗、工业税收管理岗、商业税收管理岗、小规模纳税人税收管理岗等。当然,专业管理岗位的设置要本着清晰明了、简洁适用的原则,既不能过粗,也不能过细;既不能交叉重复,更不能留有“空档”。尤其是在试行专业化管理初期,要把行业管理与区域管理有机结合起来,在稳定现有机构设置的基础上,在分局内部(或科室内部)推行分行业、分类别、分规模管理,既体现税收专业化管理要求,又发挥分局(或科室)的区域综合管理职能,防止出现漏征漏管等现象。

第3篇:税收专业化管理范文

 

关键词:税收管理专业化 管理模式 专业化人才 纳税服务专业化 管理专业化

专业化管理是根据纳税人的实际情况和不同特点,通过建立高素质的专业人才队伍,充分运用其专业技能,实行分类管理和规模化管理相结合的模式,达到加大管理力度、强化管理深度的目的。在市场经济不断发展、所有制结构发生深刻变化、市场主体日趋多元化、市场分工越来越细的经济社会背景下,税收管理专业化是大势所趋。据笔者调研,20o7年娄底市国税局适应这种趋势,大力推行税收专业化管理,着重改革管理的组织结构,按一般纳税人、小规模纳税人和个体户、所得税三个类别分设税源管理机构,实行针对性管理。专业化管理推行一年多来,收到了明显成效,税收征管质量得到一定提升,补办税务登记2836户,个体税收增长44.6O%,高出总收入增长水平20.42个百分点,所得税收人增长53.5%,高出总收入增长水平29.92个百分点。但是,总体来说,目前的专业化管理还只是“破冰”之举,尚未达到“融冰”、“化冰”的境界,专业化管理的深度、广度还有很大的拓展空间,尤其是在专业化管理方法、专业化管理手段、专业化管理目标等方面还大有文章可做。本文拟从认识和实践两个层面对推进专业化管理纵深发展提出几点浅见,供工作中参考。

一认识上应该厘清的几个问题

1、专业化管理不是简单的分类管理,而是全方位、立体型、深层次的专业化管理。有人认为,按一般纳税人、小规模纳税人和所得税纳税人进行了分类就是进入了专业化管理,这是错误的。分类是专业化管理必备条件,是基础,但不是全部。目前,我们的专业化管理还停留在浅层甚至表面上,形式上转型了,实质上还没转型,管理的手段、管理的方式、管理的程序还是老套路、老办法。在一般纳税人管理上,税源管理部门没有做进一步的细化、分工,也没有制定对应的管理办法,更没有形成系统的管理体系;在所得税管理上,缺少专门的税源监管,缺少多元化的信息网络,缺少专业的纳税评估;在个体税收管理上,税源底子、纳税人户籍还不是很清楚,税额调整方式还比较粗放,个体大户的征管还不是很到位。真正的专业化管理应该是专到了每个行业、每个税种、每个纳税人、每个工作点上,还应该有专门的办法、专门的手段、专门的目标。

2、专业化管理不是税源管理部门单打独斗,而是多个部门共同参与、相互联动。有些人一提专业化管理就认为是税源管理部门的事,与自己无关,因而置身事外。诚然,税源管理部门是专业化管理的主体,但是,其他部门也是专业化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在专业化管理模式下,信息技术部门应提供专业化的信息技术支撑,征管部门应提供专业化的征管制度和办法,税政部门应提供专业化的政策服务,计统部门应提供专业化的统计分析,因此,不能把各类业务彼此割裂,而应该各单位各部门、各岗位明确分工、强化职责、密协协作,尤其要理顺综合管理部门和专业管理部门之间的关系,落实和完善税源管理良性互动机制。

3、专业化管理不是一专到底,也应有适当的多元化管理。专业化管理是纵向的延伸,多元化管理是横向的延伸,缺少多元化的专业化是狭隘的专业化。比如:管理增值税的部门既要管理好增值税,也要注意所得税的管理,及时将增值税管理中发现的问题向所得税管理部门反馈;管理大企业的部门,既要探索大企业税收管理新方法,也要对大企业下的子公司、小企业加强管理;管理甲行业的税收管理员,既要加强对本行业的税收管理,也要注意与甲行业相关的乙行业的情况,做到相互融通、相得益彰。因此,专业化管理是相对的,不是绝对的。

第4篇:税收专业化管理范文

社会大生产决定了专业化的必然性,科学的管理必须体现专业化的基本要求。但是,专业化本身同样是有条件的,其设计要求也必须是科学理性的,否则,专业化的负面效应也是不容忽视的。因此,推进税收管理专业化必须关注以下一些问题。

一、专业化是始终明确指向组织目标的实现。专业化组织、岗位、专业化人员、专业化技术等本身不是目的性,都是为了实现组织目标而存在的。即每个专业事项、每个专业环节、每一个专业人员,乃至每个专业技术应用等,必须清晰的表明其对于实现组织目标的价值。不指向组织目标的专业化部门、岗位、甚至技术应用等,可能对组织目标实现产生意想不到的负面结果。

二、专业化始终围绕社会分工来展开。专业化主要实现形式是通过社会的分工来实现。客户分类是为了实现组织内部分工,即为了解决组织内部专业化服务的,本身不具有专业化的目的性。企业管理中的客户导向原则本身不是专业化的设计技术,其强调的是内部的分工要有利于体现客户导向原则,内部分工要有利于客户导向目标的实现。反之,组织内部部门职能导向的分工,虽然也是专业化,但是,这是一种不是以客户为中心的专业化,最终会对组织目标实现造成危害。上世纪的哈默等人的流程再造就是为了部门分工中的流程断裂,影响了客户中心价值的实现。

三、专业化必须基于组织管理活动规律的准确理解和把握。这就要求,一是要将该做的事项梳理出来,作为分工的基础事项;二是要将体现组织运行规律的业务逻辑梳理并呈现出来,形成完整的业务流程,作为分工的主要载体;三是要将组织业务流程的主要环节及每个环节的组成结构进行科学解构,界定清楚,作为分工的关键;四是要将各主要环节关联起来,建立协调机制,把专业化分工联系起来形成一个有机整体。忽略了这些关键点,专业化就会,一是做了不该做的事,这样专业化程度越高,组织效率越底资源消耗越大!二是专业化带来组织管理失序和失范,同样,这样专业化程度越高,组织效率越底资源消耗越大!三是专业化带来不专业,不能回答哪些实现了专业化,这些专业化是不是组织所追求的,即不能反映组织期待的专业化的清晰面目!四是专业化带来组织运行流程的割裂,同样,这样专业化程度越高,组织效率越底资源消耗越大!

四、专业化要适应与管理相关的诸多方面的要求,一是要体现科学管理的要求,就是要有利于科学管理各项目标的实现,如质量管理目标、绩效管理目标、过程控制目标等;二是要体现科学技术发展水平,专业化要基于新科技、新方法等广泛应用;三是要体现资源的优化配置,发挥各类资源的比较优势等。

第5篇:税收专业化管理范文

一、充分认识推行税收专业化管理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首先,推行税收专业化管理是实现科学化、精细化管理的基本方法。专业化管理与科学化、精细化管理三者之间相互联系、相辅相成;只有三者有机结合,才能发挥税收管理的最大效能。在这三者中,科学化强调探索和掌握管理规律,是加强管理的基础和前提;精细化强调管理要精确、细致和深入,是加强管理的具体要求;而专业化强调根据纳税人特点,实施有针对性管理,是加强管理的基本方法。离开专业化管理,科学化、精细化管理就很难实现。

其次,推行税收专业化管理是强化各类税源管理、推进依法治税的有效举措。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和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纳税主体个性化差异日益明显。从我市来看,全市59592户纳税人中,国有企业560户,集体企业1676户,股份制企业5490户,“三资”企业1602户,私营企业和个体工商户50264户。这些纳税人不仅所属行业、经济性质、纳税能力不尽相同,而且在内部控制、会计核算和税法遵从度等方面也存在明显差异。比如,世界跨国500强企业在我市投资的近40户“三资”企业,普遍采用erp系统进行内控和核算,而国内的一些小企业一般采用手工核算,有的新办企业则请人代账。管理对象的明显差异,必然要求税务部门尽快适应形势发展,科学划分管理对象,准确把握管理规律,分别制订管理办法,有效配置管理资源,合理调配管理力量,实施有针对性的管理,以收事半功倍之效;否则,极易出现“大户管不透、中户管不细、小户管不住”等现象。

再次,推行税收专业化管理是优化人力资源配置、推进税收事业科学发展的重要实践。随着近几年经济持续、快速发展,纳税户数不断增多,税收管理员工作量明显加大;同时,推行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涉税事务日趋繁杂,不少税收管理员因事务性工作缠身,很少有时间、有精力对重点税源企业、税收风险企业的税收征管难题进行研究,影响了税源管理质效;此外,同类企业分散管理,极易出现“力度不同、标准不一、效果各异”的现象。比如,7月份对商业企业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联滞留票专项核查,由于商业企业分布在全市200多个税收责任区,基本上所有税收管理员都要集中精力忙于这一工作,影响了其他工作,最终也不能达到规范统一的效果,出现了“人人都来做、最终做不好”的现象。因此,在人少事多矛盾日益突出的情况下,推行税收专业化管理是优化人力资源配置、提高征管效率,推进税收事业科学发展的重要探索和实践。

二、准确把握推行税收专业化管理的深刻内涵

根据总局会议精神,所谓税收专业化管理,就是根据纳税人的实际情况和管理的不同特点,通过建立一支高素质的税收管理专业人才队伍,优化人力资源配置,探索实施以分行业管理和分规模管理为重点的分类管理,达到加大管理力度和拓展管理深度的目的。

从税收专业化管理的内涵来看,专业化管理主要有两种方式:

(1)分行业管理。即在一定范围内打破地区界限,按照行业系统和隶属关系,设立专业管理岗位,明确税收管理员,进行税收征管的一种管理形式。这种管理形式的优点是,便于税收管理员了解同行业内各企业的经营管理和纳税情况,可以对企业经营活动进行对比分析、发现问题。其缺点是,所管企业分散,容易出现漏征漏管户。分行业管理形式一般适用于市区税源管理单位,因为市区工商业户比较集中,行业分工比较清晰。比如我市市区除商业企业外,工业企业一般都集中在石油化工、汽车船舶、机电装备等主要行业上,而且仅这三大主导产业占全市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的比重达67.5%。

(2)分规模管理。就是在一定范围内打破地区界限,按纳税人的经营规模,设立税收专业管理岗位,明确税收管理员,进行税收征管的一种管理形式。这种管理形式的优点是,能抓住不同经营规模企业在内部控制和会计核算水平等方面的差异,采取有针对性的管理措施。比如,对大型企业集团重点突出税收服务性调研,优化税收服务,定期开展税务审计;对中型企业重点突出纳税评估,促进规范核算;对小企业重点突出税务稽查,促进建账建制。这样,税收管理的针对性就更强。这种管理形式的缺点是,规模划分标准很难准确界定,少数企业经营规模与会计核算水平不相适应。

当然,税收专业化管理除了上述两种主要方式外,还有其他一些方式,比如:

(1)分税种管理。就是按照不同的税种设立税收专业管理岗位,明确税收管理员开展税收征管的一种管理方式。这种管理形式的优点是税收管理员比较容易集中精力钻研业务,有利于提高自身业务素质,防止在实际征管工作中由于税收业务知识掌握不准而产生执法风险。这种管理形式的缺点是,对于每一名税收管理员来说仅仅掌握纳税人一部分纳税情况,不系统,不全面,不利于统一协调管理,而且纳税人与多名税收管理员多头联系,容易产生“多头跑、多次跑”的现象。

(2)分涉税事务管理。就是按照税收管理的不同事项,划分税收专业管理岗位,明确税收管理员开展税收征管的一种管理方式。比如,设立税务登记管理岗、纳税评估岗、发票发售管理岗等。这种管理形式的优点是,分工专业性强,管理内容单一,更利于干部钻研税收业务,提高专业岗位技能。这种管理形式的缺点是,容易出现疏于管理、淡化责任等现象。

综合以上分析,尽管税收专业化管理有多种方式,但每种方式既有优点,又有缺点,应该相互结合,科学选用,尽量扬长避短。比如,把分行业管理与分规模管理有机结合起来,在对工业企业、商业企业实行分类管理的基础上,再按各行业内不同企业的规模进行进一步细分,进一步提高税收专业化管理水平。

三、积极探索适合本地实际的税收专业化管理方式

各地税源结构、人员配置有着明显差异。因此,推行税收专业化管理不能搞“一刀切”,要因地制宜,逐步探索适合本地实际的税收专业化管理方式。从扬州市局调研情况分析来看:

(1)市区税源结构主要有三个特点:一是户数较多,大企业集中,基本集中了全市大型的工业和商业企业;二是行业齐全,每个行业都有几十户甚至上百户纳税人,每个行业的税收管理方法、管理重点不尽相同;三是涉税事务比较繁杂,经常出现整体资产转让、债务重组、关联交易等重大涉税事项。

(2)农村税源结构主要有两个特点:一是征管户数相对较少,企业规模普遍较小,除极少数年销售过亿元企业外,一般企业年销售在2000万元左右,甚至还有一些企业年销售在1000万元以下,不少纳税人会计核算不健全,有的企业甚至是建账,税收风险相对较高;二是户源分散,企业一般分散在各个乡镇,有的还在村组之中,点多线长,税源管理费时费力。

(3)县城税源结构:融合了市区和农村的一些特点,形成了自己的税源特色,比如企业规模大小不一,既有不少销售过亿元企业,更有为数众多的亿元以下甚至是千万元左右的企业。

根据各地税源结构特点,结合人员配置情况,应选用不同的专业化管理方式:(1)市区可以试行以分行业为主,分规模、分税种为辅的专业化管理方式;(2)农村可以试行以分税种、分涉税事项为主,分规模、分行业为辅的专业化管理方式;(3)县城可以试行以分规模为主,分行业、分税种为辅的专业化管理方式。

四、扎实做好推行税收专业化管理的各项基础工作

推行税收专业化管理既牵涉到征管范围的调整,也涉及人员配置、机构设置等问题,需要从基础工作抓起,统筹兼顾,稳步推进。

首先,要科学设立税收专业管理岗位。这是推行税收专业化管理的基础。要准确把握税源特点和税收管理要求,选择适合本地实际的专业化分类标准,并据以设立专业管理岗位。比如,设立大企业税收管理岗、跨国税源管理岗、个体税收管理岗、工业税收管理岗、商业税收管理岗、小规模纳税人税收管理岗等。当然,专业管理岗位的设置要本着清晰明了、简洁适用的原则,既不能过粗,也不能过细;既不能交叉重复,更不能留有“空档”。尤其是在试行专业化管理初期,要把行业管理与区域管理有机结合起来,在稳定现有机构设置的基础上,在分局内部(或科室内部)推行分行业、分类别、分规模管理,既体现税收专业化管理要求,又发挥分局(或科室)的区域综合管理职能,防止出现漏征漏管等现象。

第6篇:税收专业化管理范文

摘 要 加强大企业税收管理是目前税收专业化管理的一个重要课题,也是推进税收管理科学化、专业化的要求。本文通过对大企业当前税收管理的现状、存在问题和不足的分析,结合金湖县国税局的具体实践,提出了提高大企业税收管理水平的措施,同时建议大企业税收管理需要社会关注。

关键词 大企业 税收管理

一、大企业税收管理的现状

大企业与一般企业相比:一是资产规模大,税收收入集中;二是企业经营和税收事务复杂,专业性强;三是企业管理结构较为完备,纳税意识和税收遵从度较强。相对于大企业的特殊性,目前税务机关的管理在征管力量和业务水平、信息来源渠道等方面与大企业专业化、精细化管理的需要存在明显差距。

金湖县国家税务局按省局苏国税函〔2009〕392号文件标准,结合全县实际征管情况划分了大企业税收管理范围。以2009年企业的销售总额、资产价值、纳税额三个指标权重的各三分之一进行筛选,共选取了排名前100户企业,再加上全县的外商投资企业,共计136户实行专业化管理,其中列为市级大企业为6户。136户企业2010年入库税款5.6亿元,占全县税收总收入的56%。由此可见,大企业对于地方政府的经济发展、财政上入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

二、现行大企业税务管理存在问题和不足

当前,大企业税收管理的问题和不足,主要集中体现在以下方面:

1.占有信息资源不对称,企业提供信息不完整。大企业出于保密等方面考虑,在对外披露信息时十分谨慎,对税务机关需要掌握的资产、核算、内部审计数据及年终考核指标达成等信息不予提供,或者即使提供也是经过“加工的”,信息的完整性和及时性难以保证,税务部门很难掌握企业的全部情况。

2.管理技术和管理能力上不对称。大企业普遍采用ERP管理软件,而税收管理员没有深入学习ERP管理软件,不能运用ERP查询功能对大企业执行有效监管。国税系统征管软件还未能实现全国联网,现有征管软件在税源分析方面还存在很大缺陷。目前尚未形成对大企业的联动管理机制,难以发现和应对大企业集团化、规模化运作下的涉税风险。

3.涉税人员素质不对称,征纳双方人力、智力资源不均衡。大企业业务涉及多个行业且跨地域经营,专业化分工细致,信息化程度很高。而税务机关精通法律、财会、计算机等专业知识和技能的人才匮乏,面对大企业海量般的数据、信息和高度专业化的财务核算软件,税收管理员明显力不从心。

由于存在上述问题和不足,使得大企业的税收风险加大。一方面因企业的纳税行为不符合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从而面临补税、罚款、处罚甚至刑罚;另一方面也引起国家税务总局的关注,总局于2009年专门布置开展大型企业集团税收自查工作,对大企业的税收管理进行规范。

三、金湖国税在大企业税务管理方面的探索

金湖县国家税务局为有效提高大企业税收管理能力,选择省局专业化管理第二套试点方案,成立专业化管理分局,探索开展了一系列大企业税务专业化管理实践,形成了以下四方面的做法:

1.成立税源专业化大企业管理机构。金湖县国税局按照“配置专门机构、选准重点企业、配强管理人员、创新管理方法”的总体思路,成立了大企业专业化管理团队,职能定为专业管理,不实行划片分户管理,不再处理日常性事务的管理,主要负责包括全县外商投资企业在内的136户企业四级风险应对和税源监控,同时负责国际税务管理职能,负责联系管理市局确定的6户大企业。

2.建立大企业内部涉税风险控制管理机制。针对金湖县大企业特点和需求,按《大企业税务风险管理指引(试行)》要求,深入大企业了解风险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稳步推进大企业税收风险内控测试,按照内控机制较好、纳税意识较强、信誉等级较高等标准,优先选取了“某电池有限公司”和“某机械集团”两户大企业,按照省市局内控测试格式、方法,通过拟定测试计划、召开大企业财务负责人会议、发放调查问卷、与企业和相关人员座谈询问、审核循环内部控制、抽取业务凭证测试等方法,完成大企业内控测试阶段性工作,指导企业建立税务风险管理制度。通过税收风险内控管理,既帮助企业健全完善了涉税内控机制,提高了自我防控能力,又积极推进了大企业税收管理与服务各项措施的落实,持续提升了大企业税收风险管理水平。

3.开展大企业涉税风险评定事前提醒工作。建立大企业税收风险预警提醒机制。在风险识别、风险分析中发现大企业存在税务风险疑点时,通过发送税务风险提醒函的方式,及时提醒。每季度利用税收风险管理平台提取异常数据,大企业管理人员根据所掌握的企业信息,结合相关涉税信息系统中的疑点提示信息,向大企业发送《税务风险提醒函》,指出企业应关注的风险点,帮助其防范税收风险。同时在日常管理中,对发现的大企业纳税异常和违章行为,及时进行告知提醒,并帮助企业自查自纠,使其尽量避免受到税务行政处罚。

4.完善税收风险体制建立税收风险特征库。建立涉税风险防控机制,搞好大企业特殊,建立大企业动态管理档案,采集内外部信息,依托信息化手段,建立快速、准确的风险识别、分析、评估和应对机制。利用税源分行业、分类别管理将不同企业的税收风险点整理归类,通过走访调研,发现共性税收风险建立通用特征库;对单个大企业系统地掌握其组织结构和生产经营情况,根据企业工艺流程进行功能分析,排查税务风险控制关键要素,建立大企业税收风险特征库,有效弥补现行大企业税收管理缺陷,提高了大企业税收管理质量和效率。

2010年分局共监控分析应对风险异常户48次,共计补增值税697.04万元,企业所得税902.54万元,滞纳金88.07万元,调减亏损532.86万元,其中追缴一笔非居民企业境外股权转让所得税720.9万元。通过对大企业实施专业化管理,规范了纳税人的纳税行为,提高了纳税人的税收遵从度。

四、提高大企业税收管理水平的措施建议

通过对当前大企业的管理现状的分析和我县大企业税收管理方面的实践,大企业的管理应立足于现有的征管格局和管理能力,税务部门应该前移管理重心,抓好预防和创新税务管理的有效载体,注重管理与服务的有机结合,减少对立性与对抗性,努力实现税企双赢。

1.完善大企业涉税风险内控管理机制,引导大企业自我防控风险。现阶段大企业税收管理工作基本可定位为:以需求为导向,为大企业提供有针对性的服务;以风险为导向,建立健全大企业税务风险预防和控制体系;税企合作,有效提高大企业税法遵从水平,降低遵从成本;这就要求税务部们把管理的重点放在引导、帮助和促进大企业开展内控测试,建立企业税务风险管理等制度,通过建立税收风险分析和税法遵从的评价机制,针对不同的遵从程度实行差异化管理,以提高大企业税法遵从的自觉性。

2.实行大企业税源专业化管理,依托现有资源构建高素质队伍。将大企业的税收风险分析、税源监控、大企业内控测试、建立税务风险管理制度,进行纳税评估、税务审计等专业性强、复杂程度高的工作从属地管理税收职能中分离出来,由专业化分局专职管理。针对不同大企业税收管理中的专业性,整合系统人才资源,成立各种专业化团队,县级机关征管部门应实体化,整合为大企业税源专业化管理部门,分清职责界限,便于与上级部门沟通,并与基础管理分局构建相互配合管理格局。

专业人才是支撑大企业税务管理的重要保障,专业化管理要求税务机关运用各种国际先进理念管理队伍,依托现有资源,优化人力资源配置,把政治过硬、业务熟练、作风优良、服务规范的人才整合到在企业管理机构来。大力开展专业技能岗位培训,加强专门业务知识学习,加快专业人才的成长,培养具有税收专业技能,财务核算、反避税、计算机等各门类的专长的人才,打造出一支高素质专业化团队胜任大企业税收管理工作。

3.以信息技术为基础建立精细化的大企业税源监控体系。目前,综合征管软件中缺乏对大型企业组织结构、关联业务的记录,更缺乏税收分析和纳税评估的支持,因此,建立大企业税源管理和分析平台是十分必要的。该系统应实现以下主要功能:(1)建立大企业组织机构、关联企业的基础资料库;(2)建立大企业的申报资料库,从而实现汇总申报数据与其所属单位申报数据的比对;(3)具有与大企业财务软件的数据接口,便于从财务软件中提取数据;(4)建立外部第三方信息资料库;(5)建立大企业的分析预警指标特征库;(6)建立大企业的涉税风险分析模型。系统的开发需要进行充分的调研并听取各方面的意见,确保大企业税源管理和分析平台的实用性和先进性。

4.加强动态监控落实情报管理,构建信息共享机制。树立采集各方面信息和情报进行分析的观念,实行风险管理导向的大企业专业化管理,必须要有充分、准确、及时的内外部信息。要注意收集大企业的行业特点和主要产品工艺流程等信息,锁定产能、物耗、能耗、利润率和费用率等关键指标,确定合理的预警区间,分户构建个性化的大企业风险特征库。建立与供电、财政、审计、工商、海关、银行等相关管理部门的联系和信息沟通制度,丰富税收政策信息资源。建立与大企业高层管理人员的沟通和协调机制,保证信息的畅通。

五、大企业税收管理需要社会关注

大企业的税收管理不仅是税务机关一方职能,需要大企业在涉税方面自我遵从能力,需要全社会共同关注。大企业税收遵从行为具有示范效应,与一般企业相比,大企业的税务风险通常不来自于做假账或者简单的账面差错,而更多地来源于相关治理层和管理层的纳税态度和观念不够正确,相关内部控制的缺失或不够健全,经营目标和经营环境异常压力等诸多方面。因为大企业管理人员在社会活动中政治地位高,大多数在企业在各自的产业或行业中具有主导者作用,对社会经济稳定以及人民的生产生活十分重要,因而提升纳税信用等级在社会活动中的影响度势在必行。由政府出台相关措施,对企业决策层不重视对税收风险管理、财务人员对税收风险的认识不足、企业内部财务关系不明、财务管理混乱的企业进行从严监管;对有涉税违法犯罪行为的大企业降低企业和企业高管信誉,在社会各项活动中进行限制,大大提高涉税违法犯罪行为成本,为有效提高大企业税收管理能力有个良好的外部环境。

参考文献:

第7篇:税收专业化管理范文

【正文】

新中国自成立以来,已经有50多年的税收历史,积累了丰富的税收管理经验,创造了一系列符合我国国情的税收理论成果。以史为鉴,可以明兴替。当前研究税收管理员制度,不能割裂历史。在一定意义上,过去的经验教训和理论总结是我们今天制度改革的前提和基础。因此,在探讨税收管理员制度之前,有必要对新中国税收管理思想的变迁和税收专管员制度的历程做出简要的梳理。

一、税收专管员制度的历史考察

建国以来,随着政治经济形势的发展,我国税制经历了持续变革的过程,但税收专管员制度一直长期、稳定地发挥着积极的作用,为今天推行税收管理员制度提供了历史借鉴。

(一)税收专管员制度产生的背景和意义

税收专管员制度在我国税收历史上早已出现。新中国成立以后,税收专管的优势得到充分发挥,对当时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起到了重要作用。

首先,税收专管员制度的产生,有效加强了税源管理,增加了财政收入。

税收专管员制度始于50年代初期。当时百废待兴,中央政府急需筹资用于经济改造和恢复。1950年1月,政务院颁布《全国税政实施要则》,围绕《要则》精神,全国许多地方展开了税收专管工作,迅速查清了税源状况,切实增加了政府的财政收入,为国民经济恢复和社会主义建设积累了资金。

其次,税收专管员制度的实行,使税收工作更好地协助完成了对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

社会主义改造工作复杂,任务艰巨,需要大量细致的工作。利用税收引导资本主义工商业朝社会主义方向发展,是改造工作的重要部分。在税收专管员的努力下,税收工作配合国家对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发挥了利用、限制、改造资本主义工商业的作用。

此外,税收专管员制度适应了计划经济体制的要求,有力支持了社会主义建设。对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以后,我国实行了计划经济体制。在这种体制下,经济成分较为单一,税收政策法规和税收征管环节较少,这就为税收专管员制度提供了发挥特长的舞台。税收管理员制度行政动员能力强,税收征管效率高,便于税务部门快捷高效完成税收计划任务,因而适应了计划经济体制的要求,推动了社会主义建设的迅速发展。

(二)税收专管员制度的主要特点

税收专管员制度的特点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

首先,动态分类的税源普查办法。

对纳税户进行普查,按地段和行业归类整理纳税卡片,在此基础上建立专管户的征稽手册。对专管员的基本工作要求是:把辖区内纳税户的开业、歇业、迁移等情况和工商户的纳税情况记入稽征手册;对纳税户内部组织、经营方式和护税人员名单等资料,均分门别类登入稽征手册。除此之外,税务专管员还要传达税政法令,组织工商业者学习税法,教育财会人员忠实记帐与申报纳税,联系职工店员协助税收,帮助业户建帐、建票;组织领导纳税小组长审查申报表,督促工商业者按期缴税;搜集资料,掌握情况,检查业户,堵塞偷漏。对专管行业的人员还要求了解行业经营情况,掌握行业发展规律、营业利润情况、季节性变化等;组织与掌握所管行业的民主评议。

其次,社会化分工协作的税收管理体系。

税收专管员除了分区监管所有纳税户之外,还建立纳税小组,实行工商户集体报缴工商税的制度;另外,分区专责管理的基础上,还由专责区与有关区分局的专管人员组成专业小组,并由专责区专管人员担任组长。其任务是:代表专责区加强与有关部门的联系和对工商界进行税务协商;系统汇集和研究行业生产经营和纳税情况,总结交流管理经验,制订行业税收征管工作规划等。早期的这些措施,实现了对税源的有效控管。

第三,税收经济思想。

早期的税收专管员制度也提出了朴素的税收经济的思想,指出“从经济到财政”,把财政收入建立在可靠的基础上。税务专管员把征管与促进生产相结合。由专业活动扩展到各项财税工作,包括税利检查和财务检查等工作,从供、产、销等各个环节上,抓住重点,帮助企业“比指标、找差距、挖潜力、赶先进”,以促进企业生产的发展。

(三)对税收专管员制度的历史评价

历史地看,税收专管员制度是符合我国国情的行之有效的税收管理办法。从建国之初开始,在整个国民经济改造、恢复和重建时期,公有制占绝对优势的经济制度、计划管理的经济体制和严格的意识形态和社会主义道德教育,国家动员能力强,使纳税人的纳税标准比较统一,纳税积极性和遵从度比较高,便于税务专管员集中、统一、高效征收税款。实践证明,税收专管员制度在当时历史背景下是效率高,成本低的较好的选择。同时,政策法规比较简洁,使推行税务专管员制度成为一种好的选择。

需要指出的是,几十年来,国家税收管理思路的变革始终以基层税收专管员制度为依托。每一次税制改革,无论是强调税收征管权的集中还是重视税收征管权的分散,最终都通过税收专管员制度得到落实。税收专管员制度能够长盛不衰固然与客观的历史条件有关,但也与它本身的运转高效的特点和优点分不开。其中最大的优点是对税源的管控直接有效。

但是,税务专管员制度也有其自身的弱点,突出表现为缺乏有效自我约束机制。虽然,随着专管员制度的推行,不少地方都颁布了税务专管员纪律、工作条例和守则,但是这些条例和守则强制力不够,而且缺乏有效的贯彻落实机制,因而不能有效滥用权力的现象。随着经济形势的发展,税收专管员的自由裁量权过大的问题引起了争议。

虽然,税收专管员制度因缺乏有效的制约机制落伍,但它遗留下来的税收分类管理思想和有效的税源监控办法,以及朴素的税收经济思想为今天推行税收管理员制度提供的宝贵的经验。在此种意义上可以说,税务专管员制度是税收管理员制度的前身。

二、税收管理制度的现状与前景分析

1978年(特别是1987年)以后,对外开放和经济改革对专管员制度带来了巨大的冲击。税收专管员的权力制约问题日益成为人们关注的焦点。权力滥用的现象越来越多地受到批评,并且被归咎于制度本身。税收专管员制度由此一度衰微,取而代之的是以职能划分为基础的、保证征、管、查相分离的集中征管模式。

以集中征收为特色的现行征管模式,简单地说就是以市县为单位建立办税服务厅,实行税收宣传与咨询、税务登记、票证发票、纳税申报、税款入库、资料存储等一条龙作业与服务,实现集中征收,在此基础上调整基层税务机构,转变职能,规范税收征管业务流程。

应该说,现行征管模式较好地防止了专管员管户时的执法不严、为税不廉、责任不清等可能出现的问题。集中管理也便利了信息化技术在税收征管工作中的运用,大大提高了管理的效率,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税收的成本,改善了税收服务。但是,随着实践的发展,它固有的一些弱点也逐渐暴露出来。

首先,“重管事,轻管户”,税源不清。集中管理模式实现了由“管户制”向“管事制”的转变,将重点放在集中征收和重点稽查上。税源管理的职能虽然落实在管理部门,各地也相应成立了各类管理机构,但由于始终处于变动磨合的状态,未达到统一和规范,税源管理的职能严重“缺位”,管户与管事相脱节。按照现行的征管流程,征收人员在办税服务厅只是就表审表,就票审票,不能自动收集纳税人的生产经营和税源变动情况,对未申报、非正常户、停歇业户、零散流动税源的管理更是鞭长莫及。税源管理也由过去的专管员下厂了解企业生产经营情况变成了远离企业、坐看报表的静态管理方式,大户管不细、小户漏管多,对税源控管力度明显减弱,“疏于管理、责任淡化”的问题凸现。

其次,体制僵化,被动管理,应变能力差。随着时间的推移,集中管理的模式表现出了难以克服的制度惰性,跟不上征管改革的要求。特别是随着工商注册等制度的改革,一些必要的税源信息来源减少了。以前与工商部门协作,可以从工商部门获知纳税人的经营范围和应税税种。当前随着工商部门的工作改革,纳税人有了更大的自由经营权,这就增加了税务机关对纳税人进行有效税源监控的难度。

再次,偏重计划管理,基层管理税源的积极性受挫。在许多地方,税收计划的完成情况是考核基层税务机关的主要指标。税基较窄,税率相对较高的现实情况下,少数纳税大户对基层税务机关能否完成任务起决定性作用,因而吸引了税务机关主要的注意力。在许多情况下,基层税务组织并不需要清楚了解辖区的全部税源情况,就能够完成上级制定的计划收入任务。

以上种种问题造成了税收工作的停滞不前,突出地表现在四个方面:一是对辖区内纳税人的户数不清,缺少与纳税人的有效联系方式,对那些个体流动业户、专业市场经营者、新兴行业经营者,更显得鞭长莫及,使之成为漏管、漏征户。二是对纳税人的从业内容和和生产经营状况不了解或了解不清,造成征税对象不清。三是对纳税人的税源底子、税收潜力不清,心中无数。税收任务紧了,就反复对纳税人检查。四是对纳税人申报情况不清,造成部分纳税人申报纳税质量不高,不申报、不按期申报和虚假申报的问题比较严重。

随着经济全球化和我国市场经济地位的进一步确立,税收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和作用日益重要。从公共管理的角度看,税收管理工作既要为国聚财,还要为纳税人服务,为经济的可持续发展服务。现有“征、管、查”三权分离的机构设置模式,和近似“足不出户”的管理办法,既增加了纳税人的负担,(不同的税种要重复申报),也使税务机关远离了税源。而税源的管理状况,决定税收管理职能的发挥程度。当前的税源管理问题和税务机关的组织现状表明,我们必须探索一种既不同于税务专管员制度和“重管事、轻管户”的办法,又要吸收两者优势的新的税收管理制度。这就是税收管理员制度。

三、税收管理员制度的优点

当前,全国很多地方的税务机关都在试行税收管理员制度。根据北京市地方税务局文件,税收管理员是基层税务机关分片(行业)管理税源的工作人员。税收管理员制度是保证税收管理员实现有效的分片管理,使税收管理达到“管理到户、责任到人、人户对应”目标的相关规章和管理体系。税收管理员制度在实践中表现出了一些特点和优点。

1、借鉴税收专管员的经验,调动了税务人员税源管理的积极性和能动性。

税务专管制度之所以能够长期发挥积极的作用,在很大程度上是因为它调动了税务管理人员的工作能动性和责任感。长期以来,税务战线上出现许多优秀工作者的典型。他们既没有完备的法律法规保障,也没有先进高效的计算机网络支撑,仍然实现了对税源的较为有效的管理。其中的经验,最重要的就是税源管理责任明确,税务人员的工作积极性被调动起来。这一点,正是税收管理员制度着重借鉴和引进的。

当前的实践表明,完备的法律体系和先进的技术手段不但不能自发调动人的积极性,相反会使人产生盲目的依赖。我国的许多透漏税现象,既不是因为法律的缺陷,也不是由于技术落后,而是税务人员的积极性不够,对计算机和报表信息过于依赖致使工作出现了漏洞造成的。要从根本上改变透漏税的局面,就要充分调动税务人员工作的积极性和主观能动性。借助专管的办法,税收管理员制度能使税收管理人员的责任与纳税人一一对应,推动税收管理员对税源的积极管理,采集全面的、动态的一手税源资料,减少了税源漏管的可能性。

2、吸取集中征收的教训,利用信息化网络,实现“管事”与“管户”相结合,提高工作效率和行政效力,改善税务机关与纳税人的关系。

税收管理工作既要重视管理的效率,这一点主要借助于现代化信息技术手段实现;也要重视管理的有效性或质量,这一点从根本上要有准确的税源信息来保障。

集中征收的办法在理论上是要调动纳税人的自觉纳税意识,减轻税务机关“管户”的压力,使之集中精力“管事”,提高征管工作效率。由于种种原因,实践的结果并不理想。虽然就票审票、就表审表的办法确实提高了工作效率(efficiency),但是,税务机关管理的有效性(effectiveness)令人怀疑。纳税人提供的原始数据是有效管理的起点。在现实中,大量的纳税人或者有意(偷漏税)、或者无意(缺少相关知识和技能)提供了扭曲的涉税信息。这些信息一旦被计算机系统采用,就会得出错误的信息处理结果。计算机信息平台的使用,加剧了错误数据的影响。结果是数据处理的效率越高,税收预测和计划的盲目性越大,管理的有效性就越差。

税收管理员制度借助于现代化手段,建立起了涵盖广泛、反应灵敏的动态的税源管理体系。它是与市场经济发展相适应的税源管理制度,把管户与管事有效结合起来,实现管理的效率和有效性并重。一方面,税收管理员按照规定与纳税人保持制度化的联系,提供专业的纳税服务和指导,帮助纳税人及时准确申报纳税,保证税务管理工作的高效率。另一方面,通过税收管理员的实地调查报告,税务机关能够掌握税源户籍、财务核算、资金周转和流转额等关键的涉税信息,从而提供针对性的、有效的税收管理,充分发挥税收在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作用。

四、需要厘清的两个认识

1、税收管理员制度是税收专管员制度的翻版。

从两者税源管理的内容对比,不难看出收管理员和税收专管员制度的雷同之处。但是,税收管理员制度的以下几个方面决定了它与税收专管员制度的本质区别:

信息化背景税收专管员的工作主要靠手工完成,实行粗放式管理,效率较低,且管理质量难以保证,比较适合纳税户数少,税制简单,税收目标单一的情况。在人类社会迈向信息化的今天,信息化技术正在改变着税收管理的方式。一是传统粗放式的税收管理体制和方式被信息和网络技术改造了,大大提高了税收管理效率,使税收管理员从大量重复性的人工操作中解脱出来,使税源管理和精细化成为可能。二是利用信息化和网络技术强化了税收信息采集、处理、存储和使用,提高税收执法和税务行政管理的水平;三是利用信息和网络技术使税收管理方式发生根本性变革,使国家税收的职能作用发挥得更充分,以促进经济和社会协调发展进步。

法制化背景税收专管员所遵循的政策法规在法律体系中处于较低层次,约束力和稳定性都比较差,难以规范专管员权力的使用。目前,我国的税法体系正在完善,新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基本适应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要求,初步建立起一个以法律、法规为主体,规章制度和其他规范性文件相配套,实体与程序并重的税法框架,构成对行政权力有效制约,支持合法权力的行使,防止滥用权力的出现,既解决了税收工作面临的一些难题,也有力地支持了新时期税收工作的顺利开展。在税收管理员制度下,法律和一系列的制度保障措施已经构成了对税收管理员权力滥用的屏障,使税收管理员不致重蹈税收专管员的覆辙。

经济市场化背景所有制结构变化,非公有经济的位日益重要,而且有发展的趋势。经济成分和经济利益多样化是影响新形势下税收工作的一个重要方面。改革开放以前,我国的经济成分基本上是单一的公有制经济,1978年国内生产总值中由公有制经济创造的占99%。税制比较单一,税收在纳税人之间不会引起较大的利益分歧。相应地,专管员的税收工作以实现“照章纳税”为目标,能够做到“一人进厂,各税统管”,集“征、管、查”于一身,既裁判,又执行。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特别是十五大以后,我国所有制结构发生了重大变化。非公有制经济成为经济发展中增长速度最快的经济成分。所有制结构调整,彻底打破了传统经济体制下单一的公有制格局,形成了国有、集体、个体、私营、外商等不同经济成分在市场竞争中共同发展的局面。目前非公有制经济在国民经济生产总值中的比重已达25%。多种所有制经济的共同发展,形成了不同的利益群体,对税收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现在的税收管理员,不但要掌握相关的税收实体法,对各个税种的征收管理标准有清楚的认识,而且还要按照程序法的要求,约束自身的行政行为,实现税收征管程序的正义,以调节各方面的利益关系。同时,税源的急剧扩大和税源状况的复杂性,是专管员制度下的“单兵作战”无法胜任的。税收管理员的管理建立在专业分工、集中管理、信息化和法制化的基础上的,它能有效发挥税务机关的整体优势,应对复杂的税源情势。

新征纳关系税收专管员时期的税款征收在很大程度上是一种强制执行的行政行为,税收任务以政府的政策和指令性计划的方式下达。税收管理员制度下的征收却是一种协作管理的行为。征纳双方都在法律的范围内履行自身的义务,合作促成税法的落实。因此,纳税人的法制观念和依法纳税观念增强了,较好地排除了税务人员个人意志的干扰,重视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税务机关的服务观念增强了,以服务促征管。在税收管理员制度下,纳税服务是税收管理员的重要职责。

对比可见,税收管理员的工作内容更加庞杂,目标更加明确,工作要求更加细致,工作手段更加先进,而权力的行使得到制约。面对新形势下复杂的税源管理要求,传统的专管员制度是无法满足需要的。这就表明了税收管理员制度与税收专管员制度的区别。

2、税收管理员制度能够一劳永逸地解决当前税收征管中的问题。

需要强调的是,税收管理员制度是我国征管工作经验继承和发展的成果,它不是教条的、僵化的模式,更不是包医百病的“良药”。它本身尚在探索和发展,需要与实际相结合,虽然基本原则一致,但在不同的背景条件下会有不同的表现形式。所以,建立一个全新的模型非但不必要,而且不可行。实际上,任何一个论证完备的单一模式都很难解决税源流失问题。对税收管理员制度和税收管理员本身期望过高都是不科学的。

对待税收管理员制度的正确态度应当坚持以下几点:一是坚持把税收管理员制度作为一个主体目标,同时采取一些行之有效的措施和办法,为它充实新的内容,辅助它的运行,使之得以完善;二是坚持从实际出发,既不能因循守旧,也不能脱离实际贸然前进,既要借鉴外国经脸,也要结合我国初级阶段和转轨时期的国情,对古今中外的征管经验,既不能盲目排斥,也不能完全照搬,而应当坚持洋为中用、古为今用,抽取精华、剔除糟粕,推陈出新;三是坚持把是否有利于税源管理作为检验具体的税收管理员制度设计的标准,凡是有利于税源管理的措施都应当被吸收利用。

有鉴于此,结合当前实际。专管员制度有可资借鉴之处。在专管员制度下,专管员管户,税务人员与税源直接结合,对税源进行动态管理。现行的集中征管模式也有不少优点,值得吸收。

【参考资料】

1.刘剑文:《税收征管法》,武汉大学出版社,2003年2月版。

2.上海财政税务志编委会:《上海财政税务志》,上海社会科学院出版社,1995年6月版。

3.张忠诚:《抓住机遇积极推进新一轮税制改革》,《税务研究》2004年第7期。

4.安体富等:《新一轮税制改革:性质、理论与政策(上、下)》,《税务研究》2004年第5期和第6期。

5.TaxationandTaxReformsinDevelopingCountries:IllustrationsfromSub-SaharanAfrica,Chr.MichelsenInstitute2003.

第8篇:税收专业化管理范文

关键词:税收管理员制度 问题 构想 手段

税收管理员是指税务机关从事税源管理和纳税服务的税收行政执法人员。为推进依法治税,切实加强对税源的科学化、精细化管理,自国家税务总局2005年起实施税收管理员制度以来,税收管理员在税收管理中的作用得到了强化,“淡化责任,疏于管理”的现象得到有效缓解,税收征管的质量、效率、税源控管力度得到进一步提升。在税收管理员制度发挥积极作用的同时,由于经营形式的多元化、税源管理日趋复杂,以及受传统管理理念、税收管理员素质、行政管理体制等诸多因素的影响,现行税收管理员制度还存在一些问题,为更好地适应当前税收征管工作,笔者结合对吉林省国税局2008年度税收征管审计调查的有关情况,就税收管理员制度的完善提出一些想法。

一、现行税收管理员制度存在的问题

(一)税收管理员日常事务性工作较为繁杂

在基层税务部门,税收管理员的日常工作包括了户籍管理、催报催缴、欠税管理、纳税评估、税法宣传、发票管理、金税专票协查、税控装置管理、信息采集等内容,几乎覆盖了除受理纳税申报、税款征收、违章处罚、减免税和税务稽查以外的面向纳税人的所有涉税事宜。日常事务性工作的增加,使税收管理员面临较大的工作压力,造成税源管理的重点不突出,税收管理员的主观能动性得不到充分调动,影响了税源管理的质量和效率。以吉林省国税局为例,该局虽然制定了《税收管理员工作制度》,但由于工作绩效考核尚缺乏客观的评价标准,基层税务人员“干多干少一个样,干好干坏一个样”的现象仍未得到根本转变。

(二)结合税源特点实施分类管理不够深入

在税源管理工作中,基层税务部门的分类管理不够细化,没有很好地结合辖区纳税户生产经营规模、性质、行业、经营特点、企业存续时间和纳税信用等级等要素以及不同行业和类别企业的特点,实施科学合理的分类管理,部分税收管理员的经验特长、专业特长没有得到有效发挥。特别是对那些经营规模较大、会计核算复杂、利润形成隐蔽以及纳税信用等级较低的企业,实施专业化、有针对性的重点管理做得还不到位。

(三)管理幅度过大,征税成本过高

目前,在税源管理一线执法的税务人员较少,实施税收管理员制度必然导致管理幅度过大。如长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国税局的总纳税人有2800多户,但税收管理员仅30多人,平均每人分管近100户,若要管好,难度显而易见。从征税成本看,目前,我国的征税成本几乎是美国的l0倍。要实现精细化管理,则需要增加税收管理员的数量,从而增加管理成本,而这显然与国家实现征管目标的前提相悖。

(四)保姆式管理并未废除,激励机制尚未建立

税收管理员担负着对纳税企业进行日常的纳税管理、催报催缴、纳税辅导等多项职责,并且还要对所管理的事及管户负全责。一方面,这种管理方式与专管员制度下的保姆式管理没有大的差别;另一方面,现行税收管理员制度下,没有设立相应的奖优惩劣机制,使税收管理员制度难以达到预期目的。

(五)税收管理员与税务机关的法律责任风险加大

税收管理员每完成一项工作都要给相关职能部门和纳税人出具税务文书。这种税务文书导致税收管理员要承担纳税人管理方面的责任。假如纳税人在其财务、纳税等方面采用欺骗、隐瞒等手段,那么税收管理员出具的文书则存在不真实等问题,税收管理员就有可能承担连带责任,税务机关也可能会有连带责任。仔细分析,问题的症结在于税收管理员制度还是建立在对企业直接“管”的基础上。

二、进一步完善税收管理员制度的构想

(一)完善税收管理员的概念

税收管理员应扩大概念的外延和内涵,外延方面不仅仅基层税务部门的税务人员是管理工作员,每一层级的税务人员都是税收管理员;内涵方面不仅是管理,而应该是管理与服务并重,这里的服务不是一般意义上的服务,而是要让纳税人遵从税收法规的服务。按照税收风险理念,作为一名税务人员,每个人都有采集纳税人涉税信息的职责,真正形成税收管理团队去应对纳税人群体;让一些管理能力强的税务人员去处理复杂税收事项,将无差别的对纳税人平均管理转变为有针对性地加强对特定的纳税人管理。

(二)完善税收管理员制度的总体思路和总体目标

明确完善税收管理员制度的总体思路:在全员管理的框架下分工协作、相互监督,依托税收基层管理平台实行层级和岗位之间的考核评价体系、管事和管户相结合的执法与服务并行,形成“全员管理、专业评估、重点稽查”的税收风险管理团队。税收管理员从层级上应分为总局、省、市、县、基层五级;从每个层级的岗位分工上应细化为:风险采集、纳税服务、税源调查、综合管理、稽查监督等岗位。

完善税收管理员制度的总体目标是要建立一种日常管理和专项评估相结合、分户管理和综合管理相结合、全程管户和环节管事相结合的系统管理模式。也就是要推行适度的专业化管理,合理分解税收管理员的管理事项,将重点行业、重点企业、重点政策执行情况的税收分析、纳税评估、税收风险识别以及一些重点涉税事项的调查等交由专职管事人员负责。同时,专职管事人员要将在分析、评估、重点涉税事项调查中获取的信息及时反馈给税收管理员,由税收管理员进行跟踪监控;税收管理员也要结合日常管理,将发现的疑点及时交给专职管事人员作为分析的依据。

(三)完善税收管理员制度的原则

推进税收管理员制度落实和完善工作,应遵循管户与管事、管理与服务、属地与专业、集体履职与个人分工相结合的原则。完善税收管理员制度,将税收管理权分成若干个环节,分解到不同的岗位,通过流程控制,建立起各个征管业务岗位之间相互衔接和相互监督的征管工作机制,其核心为权力的分解、过程的控制和岗位的制约。分解权力并不等同于弱化责任,要坚持强化税收管理员的管户和管事的责任,明晰哪些事情是以管户的形式出现的,哪些是以管事的形式出现的,通过强化责任,促进征管质量的提高和税源管理能力、遵从服务能力的提高。

由于税收管理员是税收征管的重要抓手和载体,人数众多,并且有相关的管户责任,必然会带来“管户责任”的执法风险。而一些行政执法的监督部门在监督税收行政执法过程中,也以此为依据,追究税收管理员的行政执法责任,这在基层实际工作过程中也屡次出现。因此,在完善税收管理员制度过程中,要坚持规避风险的原则,对税收管理员的工作事项进行梳理,减少不必要的签字等执法风险的事项,同时在管户上采取集体履职和个人分工相结合等方式,弱化个人管户的概念,在管事上采取交叉执法等方式规避税收执法风险。

三、进一步完善税收管理员制度的手段

(一)合理划分税收管理员的基本工作职责

完善税收管理员制度要合理划分管户制税收管理员与管事税收管理员的工作职责,明确各自的岗位职责和工作要求。管户税收管理员是指以特定纳税人为管理对象,以特定纳税人的日常涉税事项管理、纳税服务为主要职责的税收管理员。管事税收管理员是指以不特定纳税人的重点事项和一次性(或偶发性)重要涉税事项管理、纳税服务为主要职责的税收管理员。具体可以有以下几种分类方式:

1.按事项分类。管户制,指税收管理员以划定的特定纳税户为管辖对象,以特定纳税人的税源管理、纳税服务等为主要职责。管事制,指税收管理员不以特定的纳税户为具体管辖对象,而是以不特定纳税人的特定涉税事项作为税收执法和纳税服务的主要职责。管事与管户结合制,指纳税人税收执法和纳税服务中的日常涉税事项由管户的税收管理员承担,纳税人的税收分析、税源监控、纳税评估等专业涉税事项由管事的税收管理员承担。

2.按级别分类。国家税务总局级税收管理员负责特大型企业、企业集团的税源监控及特定事项的税收风险应对;省级税收管理员负责省级大型企业、企业集团的税源监控及特定事项的税收风险应对;市级税收管理员负责市区重点税源、五级风险企业的税源监控及特定事项的税收风险应对;县级税收管理员负责全县重点税源、五级风险企业的税源监控及特定事项的税收风险应对;基层税收管理员负责规定区域内的税源监控及一般事项的税收风险应对。

3.按岗位分类。风险采集岗,负责日常管理和接收的各种信息,在发现纳税人有涉及税收风险的可能而计算机又不能自动提取该风险信息的情况下,进行手工录入异常信息的内容并提交给纳税人所在税务机关综合管理岗审核。风险采集为全员采集,对一些特殊任务的风险采集由特定人员采集。纳税服务岗,负责向纳税人进行税收政策解读及纳税人到税务机关申请办理的各种涉税事项,除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税务总局规范性文件另有明确规定外,统一由办税服务厅受理、办理、传递与反馈。税源调查岗,负责辖区内纳税人的基础信息的核实、优惠、认定信息的核查、一般涉税风险的识别与应对、税收政策和宣传解读。综合管理岗,负责特定纳税人、特定事项的涉税风险的识别与应对,监控和缩小纳税人纳税遵从偏离度。稽查监督岗,负责追补没有遵从税收法规的纳税人的应纳税款,提出税收管理建议,并对上一环节的税收管理人员从管理能力、廉洁自律方面实施监督。

(二)合理优化税收管理员人力资源配备

税收管理员可按“税收风险分析、专业纳税评估、大企业的风险监控应对、中小企业的行业性风险监控”等类型配置,也可按行业、产业类型、规模配置,还可聘请“院校管理学者、行业管理大师、标准认证专家”或其他有效方式成立管理员专业管理团队。从事税务工作的人员结构应为:行政机关20%左右,税收服务厅15%左右,税收管理员65%左右,其中,调查核查人员为30%,纳税评估人员为20%,税收稽查人员为15%。

(三)逐步建立以流程管理制度为主线的考核机制

第9篇:税收专业化管理范文

论文摘要:税收管理员制度施行以来,税收管理员在税源管理和纳税服务工作中的作用得以强化,有力地推进了依法治税工作,税收征管的质量、效率、税源控管力度得到进一步提升。然而,在税收管理员制度发挥积极作用的同时,受诸多因素的影响,现行税收管理员制度还存在分类不够细化、管理幅度过大、缺乏奖优惩劣机制等问题。本文结合对吉林省国税局税收管理员制度执行的实证分析,就进一步完善税收管理员制度的构想和手段做了一些有益的思考。

税收管理员是指税务机关从事税源管理和纳税服务的税收行政执法人员。为推进依法治税,切实加强对税源的科学化、精细化管理,自国家税务总局2005年起实施税收管理员制度以来,税收管理员在税收管理中的作用得到了强化,“淡化责任,疏于管理”的现象得到有效缓解,税收征管的质量、效率、税源控管力度得到进一步提升。在税收管理员制度发挥积极作用的同时,由于经营形式的多元化、税源管理日趋复杂,以及受传统管理理念、税收管理员素质、行政管理体制等诸多因素的影响,现行税收管理员制度还存在一些问题,为更好地适应当前税收征管工作,笔者结合对吉林省国税局2008年度税收征管审计调查的有关情况,就税收管理员制度的完善提出一些想法。

一、现行税收管理员制度存在的问题

(一)税收管理员日常事务性工作较为繁杂

在基层税务部门,税收管理员的日常工作包括了户籍管理、催报催缴、欠税管理、纳税评估、税法宣传、发票管理、金税专票协查、税控装置管理、信息采集等内容,几乎覆盖了除受理纳税申报、税款征收、违章处罚、减免税和税务稽查以外的面向纳税人的所有涉税事宜。日常事务性工作的增加,使税收管理员面临较大的工作压力,造成税源管理的重点不突出,税收管理员的主观能动性得不到充分调动,影响了税源管理的质量和效率。以吉林省国税局为例,该局虽然制定了《税收管理员工作制度》,但由于工作绩效考核尚缺乏客观的评价标准,基层税务人员“干多干少一个样,干好干坏一个样”的现象仍未得到根本转变。

(二)结合税源特点实施分类管理不够深入

在税源管理工作中,基层税务部门的分类管理不够细化,没有很好地结合辖区纳税户生产经营规模、性质、行业、经营特点、企业存续时间和纳税信用等级等要素以及不同行业和类别企业的特点,实施科学合理的分类管理,部分税收管理员的经验特长、专业特长没有得到有效发挥。特别是对那些经营规模较大、会计核算复杂、利润形成隐蔽以及纳税信用等级较低的企业,实施专业化、有针对性的重点管理做得还不到位。

(三)管理幅度过大,征税成本过高

目前,在税源管理一线执法的税务人员较少,实施税收管理员制度必然导致管理幅度过大。如长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国税局的总纳税人有2800多户,但税收管理员仅30多人,平均每人分管近100户,若要管好,难度显而易见。从征税成本看,目前,我国的征税成本几乎是美国的l0倍。要实现精细化管理,则需要增加税收管理员的数量,从而增加管理成本,而这显然与国家实现征管目标的前提相悖。

(四)保姆式管理并未废除,激励机制尚未建立

税收管理员担负着对纳税企业进行日常的纳税管理、催报催缴、纳税辅导等多项职责,并且还要对所管理的事及管户负全责。一方面,这种管理方式与专管员制度下的保姆式管理没有大的差别;另一方面,现行税收管理员制度下,没有设立相应的奖优惩劣机制,使税收管理员制度难以达到预期目的。

(五)税收管理员与税务机关的法律责任风险加大

税收管理员每完成一项工作都要给相关职能部门和纳税人出具税务文书。这种税务文书导致税收管理员要承担纳税人管理方面的责任。假如纳税人在其财务、纳税等方面采用欺骗、隐瞒等手段,那么税收管理员出具的文书则存在不真实等问题,税收管理员就有可能承担连带责任,税务机关也可能会有连带责任。仔细分析,问题的症结在于税收管理员制度还是建立在对企业直接“管”的基础上。

二、进一步完善税收管理员制度的构想

(一)完善税收管理员的概念

税收管理员应扩大概念的外延和内涵,外延方面不仅仅基层税务部门的税务人员是管理工作员,每一层级的税务人员都是税收管理员;内涵方面不仅是管理,而应该是管理与服务并重,这里的服务不是一般意义上的服务,而是要让纳税人遵从税收法规的服务。按照税收风险理念,作为一名税务人员,每个人都有采集纳税人涉税信息的职责,真正形成税收管理团队去应对纳税人群体;让一些管理能力强的税务人员去处理复杂税收事项,将无差别的对纳税人平均管理转变为有针对性地加强对特定的纳税人管理。

(二)完善税收管理员制度的总体思路和总体目标

明确完善税收管理员制度的总体思路:在全员管理的框架下分工协作、相互监督,依托税收基层管理平台实行层级和岗位之间的考核评价体系、管事和管户相结合的执法与服务并行,形成“全员管理、专业评估、重点稽查”的税收风险管理团队。税收管理员从层级上应分为总局、省、市、县、基层五级;从每个层级的岗位分工上应细化为:风险采集、纳税服务、税源调查、综合管理、稽查监督等岗位。

完善税收管理员制度的总体目标是要建立一种日常管理和专项评估相结合、分户管理和综合管理相结合、全程管户和环节管事相结合的系统管理模式。也就是要推行适度的专业化管理,合理分解税收管理员的管理事项,将重点行业、重点企业、重点政策执行情况的税收分析、纳税评估、税收风险识别以及一些重点涉税事项的调查等交由专职管事人员负责。同时,专职管事人员要将在分析、评估、重点涉税事项调查中获取的信息及时反馈给税收管理员,由税收管理员进行跟踪监控;税收管理员也要结合日常管理,将发现的疑点及时交给专职管事人员作为分析的依据。

(三)完善税收管理员制度的原则

推进税收管理员制度落实和完善工作,应遵循管户与管事、管理与服务、属地与专业、集体履职与个人分工相结合的原则。完善税收管理员制度,将税收管理权分成若干个环节,分解到不同的岗位,通过流程控制,建立起各个征管业务岗位之间相互衔接和相互监督的征管工作机制,其核心为权力的分解、过程的控制和岗位的制约。分解权力并不等同于弱化责任,要坚持强化税收管理员的管户和管事的责任,明晰哪些事情是以管户的形式出现的,哪些是以管事的形式出现的,通过强化责任,促进征管质量的提高和税源管理能力、遵从服务能力的提高。

由于税收管理员是税收征管的重要抓手和载体,人数众多,并且有相关的管户责任,必然会带来“管户责任”的执法风险。而一些行政执法的监督部门在监督税收行政执法过程中,也以此为依据,追究税收管理员的行政执法责任,这在基层实际工作过程中也屡次出现。因此,在完善税收管理员制度过程中,要坚持规避风险的原则,对税收管理员的工作事项进行梳理,减少不必要的签字等执法风险的事项,同时在管户上采取集体履职和个人分工相结合等方式,弱化个人管户的概念,在管事上采取交叉执法等方式规避税收执法风险。

三、进一步完善税收管理员制度的手段

(一)合理划分税收管理员的基本工作职责

完善税收管理员制度要合理划分管户制税收管理员与管事税收管理员的工作职责,明确各自的岗位职责和工作要求。管户税收管理员是指以特定纳税人为管理对象,以特定纳税人的日常涉税事项管理、纳税服务为主要职责的税收管理员。管事税收管理员是指以不特定纳税人的重点事项和一次性(或偶发性)重要涉税事项管理、纳税服务为主要职责的税收管理员。具体可以有以下几种分类方式:

1.按事项分类。管户制,指税收管理员以划定的特定纳税户为管辖对象,以特定纳税人的税源管理、纳税服务等为主要职责。管事制,指税收管理员不以特定的纳税户为具体管辖对象,而是以不特定纳税人的特定涉税事项作为税收执法和纳税服务的主要职责。管事与管户结合制,指纳税人税收执法和纳税服务中的日常涉税事项由管户的税收管理员承担,纳税人的税收分析、税源监控、纳税评估等专业涉税事项由管事的税收管理员承担。

2.按级别分类。国家税务总局级税收管理员负责特大型企业、企业集团的税源监控及特定事项的税收风险应对;省级税收管理员负责省级大型企业、企业集团的税源监控及特定事项的税收风险应对;市级税收管理员负责市区重点税源、五级风险企业的税源监控及特定事项的税收风险应对;县级税收管理员负责全县重点税源、五级风险企业的税源监控及特定事项的税收风险应对;基层税收管理员负责规定区域内的税源监控及一般事项的税收风险应对。

3.按岗位分类。风险采集岗,负责日常管理和接收的各种信息,在发现纳税人有涉及税收风险的可能而计算机又不能自动提取该风险信息的情况下,进行手工录入异常信息的内容并提交给纳税人所在税务机关综合管理岗审核。风险采集为全员采集,对一些特殊任务的风险采集由特定人员采集。纳税服务岗,负责向纳税人进行税收政策解读及纳税人到税务机关申请办理的各种涉税事项,除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税务总局规范性文件另有明确规定外,统一由办税服务厅受理、办理、传递与反馈。税源调查岗,负责辖区内纳税人的基础信息的核实、优惠、认定信息的核查、一般涉税风险的识别与应对、税收政策和宣传解读。综合管理岗,负责特定纳税人、特定事项的涉税风险的识别与应对,监控和缩小纳税人纳税遵从偏离度。稽查监督岗,负责追补没有遵从税收法规的纳税人的应纳税款,提出税收管理建议,并对上一环节的税收管理人员从管理能力、廉洁自律方面实施监督。

(二)合理优化税收管理员人力资源配备

税收管理员可按“税收风险分析、专业纳税评估、大企业的风险监控应对、中小企业的行业性风险监控”等类型配置,也可按行业、产业类型、规模配置,还可聘请“院校管理学者、行业管理大师、标准认证专家”或其他有效方式成立管理员专业管理团队。从事税务工作的人员结构应为:行政机关20%左右,税收服务厅15%左右,税收管理员65%左右,其中,调查核查人员为30%,纳税评估人员为20%,税收稽查人员为15%。

(三)逐步建立以流程管理制度为主线的考核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