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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论文精选(九篇)

经营论文

第1篇:经营论文范文

研究文献综述

1932年Melin[2]以大量实验证实微生物的共生性的存在;1879年德国真菌学家Anton将共生定义为不同种属生活在一起,并指出寄生是一种共生。Fmainsstim、Kozo和Korskii先后对共生引起的物种形态、生理变化展开深入研究;Ceuallery(1952)和Lewils(1973)定义了捕食、竞争、共生、寄生等生物种群间的不同相互关系,对共生模式做出了清晰的分类。王德利等(2005)[3]研究认为,竞争虽然主导着生物进化,但共生是一种普遍存在的生态现象,是生物体适应环境的动态过程与最终结果。袁纯清(1998)[4]等学者将这个生态学概念引入经济学范畴描述经济领域内竞争与共生博弈生存的关系。Ehrenfeld(2004)[5]、郭莉[6](2005)等运用共生理论分析了工业经济领域的企业的竞争力与生存能力,并试图利用企业共生理论研究解决或缓解日益严重的环境危机。杨松令等(2009)[7]基于共生理论研究分析了上市公司股东的行为。谢金等(2010)[8]、郭颂平(2011)[9]等基于金融共生理论对我国商业银行与保险的关系进行了研究,逐渐形成了金融共生理论,大量应用于金融保险业问题分析。

伯克希尔公司综合经营背景

伯克希尔•哈撒韦公司(BerkshireHathawayinc,以下简称为BH公司)创建于1956年,是一家以保险为主业实现综合经营模式的控股公司,业务领域涵盖保险、铁路运输、公用设施和能源、金融、制造服务和零售等,总资产达4000多亿美元,实现年营业收入2000亿美元。[10]BH公司形成了保险业务板块和非保险业务板块共同发展的良性综合经营局面(见表1)。BH公司保险业务承保、保险资金运用与非保险业务实现持续盈利(见表2)。保险业务板块下属的4个主要保险公司均连续多年承保盈利,财险业务综合成本率控制在100%以下;投资业务主要配置现金及现金等各类投资产品,投资连续多年实现盈利;公共设施和能源投资的5个主要公司,对公司盈利贡献逐渐提升;金融和金融衍生品投资也实现连续盈利;其投资业务各年均实现盈利。BH公司是开展综合经营的典型成功案例,其以长期投资见长,实现以低成本获取投资资金目标是该公司开展综合经营的重要内在动因。由于保险公司经营效益好,持续实现承保盈利,其所属财产保险公司能为BH公司提供足够稳定的保险资金,奠定了BH公司综合经营模式迅猛发展的资金基础。BH公司主要以控股方式开展并购业务,通过将被控股企业的现金流投资新的业务单元,驱动综合经营发展。

BH公司综合经营模式共生机理

BH公司依托综合经营共生模式优势,借助严格的风险管控以及较强的投资能力,遵循确保风险偿付能力、实现投资收益最大化的经营原则,保持风险和收益的平衡,即便经历了美国严重的金融危机,公司的经营状况也未受到冲击。综合经营共生模式在BH公司可持续发展中起到了巨大作用。

1.BH公司的共生界面分析

BH公司业务范围涉及保险、投资、金融服务、铁路、公共设施与能源等诸多领域,业务单元多元化。公司保险、铁路、公共设施及能源业务承担着资金提供者的角色,投资业务在金融市场中承担着资金供给者角色,金融服务业务承担着资金需求者角色。BH公司参与多个不同的共生系统,拓宽了公司的发展渠道,挖掘了收入来源,提升了盈利水平(见表3)。BH公司以集中管理方式突出发挥综合经营的投资优势,所有投资及资本分配都由公司统一决策。公司充分发挥管理层创造现金流的功能,以现金等流动性资产完全覆盖保险负债业务,在确保完全偿付的基础上,将不需考虑负债匹配性的剩余资金配置于高收益的股票投资和债券投资,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BH公司保险资金运用能力较高,保险资金运用收益高于承保盈利,充分体现出综合经营模式在资金运作和投资组合上产生了巨大效益。基于微观视角分析,BH公司综合经营模式形成了一个相对独立的共生系统,此系统共生界面内不同业务单元发挥着共生功能,分别担当着资金供给、资金需求和资金中介的角色。保险单元在系统中承担资金供给者角色,投资、铁路、公共设施、能源单元承担资金需求者角色,集团作为平台,形成一个功能强大、良性循环的共生系统。

2.BH公司共生特征分析

根据共生理论,共生单元之间能否形成共生系统的判断标准是业务单元是否具备多元性、相关性和整体性特征。[11]具备此三维特征的共生综合经营模式,奠定了保险金融集团在金融市场,或者在保险金融集团共生系统内的各业务单元所产生的规模效益,远远高于非共生条件下单生产能力的业务单元的产出效益。由于BH公司业务领域涉及保险、投资、铁路、公共设施和能源等,其综合经营共生模式具有显著的多元性特征,投资是其优势业务单元。但是BH公司对各业务单元实施单独考核,例如,将保险业务经营的直接结果与使用保险资金投资的经营结果分离,分别予以单独核算,这种管理模式有利于实现承保业务单元和投资业务单元的双盈利。因此,资金成为BH公司联系各共生业务单元的共生能量。相关性是实现整体性特征的重要前提和基础,由于BH公司各业务单元之间的交叉相关性较弱,并且各业务单元实行“隔离”经营,所以BH公司的综合经营共生模式的整体性特征也并不明显。BH公司采取以保险业务单元为核心,承保盈利和投资盈利为“双盈利”的共生单元并行的综合经营共生模式,加大股权投资领域开拓,实现了公司业务和规模的扩张。

3.BH公司共生模式分析

根据共生界面特征的不同,共生模式可以分为寄生型、偏利型和互惠型共生关系;根据组织模式的不同,共生模式可以分为点共生、间歇共生、连续共生和一体化共生四种关系。[12]BH公司对各业务单元之间实行独立经营与考核。从作用方式来看,投资、铁路、公共设施和能源等单元的资金大多来自于保险单元,与保险单元关系属于寄生型和偏利型共生关系。铁路、公共设施和能源单元的资金都是通过投资单元操作,它们之间关系为寄生型共生关系。从组织模式来看,由于保险资金长期为投资板块提供资金,这两个业务单元的共生关系属于连续型组织模式。投资单元对铁路、公共设施和能源之间的投资大多属于一次性投资,因而两者之间属于点共生或者间歇共生的金融关系。

基于经济资本理论的BH公司综合经营风险测度

经济资本理论的在险价值函数(VaR函数)原本用于银行业风险分析。由于保险业的风险具有严重的厚尾性,因此提出尾部风险价值(TailVaR)。在相同置信区间下,TailVaR比VaR计算结果更高。[13]根据经济资本理论的分析方法,对BH公司经济资本进行估算。基于数据的可得性以及国内外保险金融集团经营绩效比较的考虑,将以资产收益率(ReturnofAsset,ROA)作为主要研究指标,即净利润除以总资产,经济含义为单位总资产经过一年的运用后所创造的净利润。假设BH公司的总资产收益率服从正态分布。表4反映了BH公司的净利润、总资产和ROA情况。由于受全球金融危机影响,2008年净利润出现大幅度下降。由于这一时期总资产和净利润波动幅度较大,为减少金融危机对经营业绩的影响,更为准确地反映总资产收益率变化,总资产收益率的计算将采用期末净利润与期末总资产数据。计算出资产收益率的均值和标准差之后,与分析框架相对应,将净亏损率定义为资产利润率的负值。BH公司的净亏损率服从均值为-3.23%、标准差为1.26%的正态分布(见表5)。由于计算使用“损失率”指标,表中数字的含义可以理解为损失占总资产的比重。如果计算保险金融集团某一年度的经济资本估值,用当年总资产乘以(损失率的TailVaR-损失率的均值)就可以得到该年度经济资本估值。本文以高估风险为原则,使用99.99%的置信水平对应的TailVaR值(见表7)。

研究结论及启示

BH公司构建起多元盈利格局,保险业务和非保险业务的协调发展,使得盈利格局更加均衡。虽然公司投资业务具有优势,但公司仍坚持将承保业务和投资业务分开进行考核,以实现承保盈利作为评价多元盈利格局的基础。投资业务集中管理,集中进行投资和资本配置决策,进一步提高了资金使用效率。投资业务倾向于具有长期竞争优势的企业,力求实现长期价值增长,同时保持流动性充裕以履行保险赔付责任。

1.强化保险主业核心构建综合经营共生模式

保险业务是BH公司现金流的重要来源,为公司投资业务提供了长期稳定的现金流。公司不同于其他财险公司,是以实现盈利的方式获取现金流,不需要用未来的投资收益覆盖投资资金的获取成本。将承保盈利与投资盈利分项考核是BH公司经营的主要特色,国内保险金融集团构建多元盈利格局应不断提高经营管控水平,降低承保业务获取成本,实现以低成本获取保险资金,形成稳定持续的现金流来源。BH公司保险板块盈利和非保险板块盈利贡献占比接近,是公司持续实现总体盈利的重要保证。国内保险金融集团已形成多元盈利格局,但各业务单元盈利水平有所差异。国内保险金融集团旗下保险业务板块和非保险业务板应该实现协调发展,以此实现各板块资源的优化配置,促进各板块盈利能力的提升。

2.以股权投资方式拓展非保险业务单元

国内保险金融集团可以探索以并购等股权投资方式,以私募股权或者风险投资形式,投资一些未上市、具有长期竞争优势的优质企业,实现对被收购企业的控股,既可以追求企业价值的长期增长,又能获取现金流,扩大资金运用规模。股票是BH公司配置保险资金的主要投资类型。在股票投资对象的具体选择上,不以追求价差收入为投资目的,重在发现被投资企业长期价值增长。BH公司认为企业的实质价值决定其股价,所以关注企业的成长性胜过关注股票价格。未来收益确定性较高的企业是投资的主要对象,特别是消费垄断企业。

3.投资业务采取集中管理模式

投资业务是BH公司的优势业务。公司对投资业务决策集中管理,旗下并没有独立的资产管理公司专门从事资金运用业务,公司高管共同参与决策所有与资金运用和资本分配相关的业务。投资业务集中管理具备以下优势:一是可以缩短决策链条,提高决策效率;二是可以根据不同子公司资金的属性、期限统筹进行优化配置,提高资金运用收益;三是避免各子公司在投资选择上出现差异,降低资金运用的机会成本。国内保险金融集团可以借鉴BH公司对投资业务实行集中管理的经验,加强集团资金运用和投资业务相关部门对集团整体投资业务管理的权利,以实现集团资金运用整体收益最大化为目标,综合考虑资金属性、期限等因素,根据集团整体资产负债匹配情况,统一制定投资策略,避免投资分散决策造成的投资效率降低、效益下降。

第2篇:经营论文范文

关键词:精神产业民营文化企业文化资源文化产业链

一、从四维文明视野看文化产业

文化产业这一术语产生于上世纪初。它最初出现在法兰克福学派代表人物霍克海默和阿多诺合著的《启蒙辩证法》一书之中。它的英语名称为CultureIndustry,汉语可以译为文化工业,也可以译为文化产业。文化产业作为一种特殊的文化形态和特殊的经济形态,影响了人民对文化产业的本质把握,不同专家学者从不同角度看文化产业,完全有不同的理解。本论文从四维文明划分的角度认识文化产业的精神属性,以区别于认为文化产业只是文化艺术产业或创意产业的狭隘认识。

自从梁启超提出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的区分以来,关于两个文明建设的论述越来越多。但是仅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二维文明不足以概括人类文明全貌,一些人为了弥补这一缺陷,曾经提出物质文明、精神文明和生态文明的分野,也有人把人类文明区分为物质文明、精神文明和制度文明三个层面,最为流行的是就人类文明的主干部分简单分为政治、经济和文化三大板块。其实,人类始终生存于自然与社会、物质与精神的对立统一体系之中,人类文明可以大而化之地分为自然文明与社会文明、物质文明与精神文明四个区域。自然文明是处理人与自然的关系;社会文明是处理人与人和社会的关系;物质文明是处理人与物质的关系;精神文明是处理人与精神的关系。

四维文明之间互相贯通彼此渗透,相互依存相互作用,融为人类文明整体。在上述划分之中,四维文明之间也是互相交错,彼此交融的,并没有一条截然分明的界线,但是各自的主干是相对明晰的,大致说来,政治属于社会文明,经济属于物质文明,文化属于精神文明。

而现代经济已经早已突破了物质经济的狭隘概念,走向“大经济”的广阔天地,涵盖了自然经济、物质经济、社会经济和精神经济等多个领域。在经济中心时代,从经济视角透视人类文明的一切方面,所有的活动均可以经济尺度加以衡量。国民生产总值(GDP)可以相应分解为自然生产总值、物质生产总值、社会生产总值和精神生产总值四个基本方面,各自在国民生产总值中所占比例成为衡量一个经济体系内部结构的重要指标,进而自然生活消费、物质生活消费、社会生活消费和精神生活消费在人们生活总消费中所占比例也成为衡量人们消费结构和生活质量的重要尺度。从这个角度出发,满足人们自然需要,扩展人们自然自由的产业群落为自然产业;满足人们社会需要,扩展人们社会自由的产业群落为社会产业;满足人们物质需要,扩展人们物质自由的产业群落为物质产业;满足人们精神需要,扩展人们精神自由的产业群落为精神产业。

从四维文明视野看文化产业,文化产业属于精神产业。

二、浙江民营文化企业投资文化产业特点分析

浙江是民营经济大省,民营企业的发展走在全国前列,民营企业撑起了浙江经济的大半江山,在生产总值(GDP)中超过国有经济成分。国家工商联公布的数据表明,全国民营企业综合实力500强中,浙江总量居全国第一。

浙江省还按照文化产业规模化、集约化、专业化发展的思路,搭建产业平台,以基地园区的形式吸引民营文化企业集聚发展。广厦集团、宋城集团及宁波文体用品、德清钢琴制造、富阳古籍影印等一批民营文化企业和特色文化产业区块迅速崛起,浙江正成为全国文化产品的制造基地和集散中心。杭州国家动画产业基地、杭州数字娱乐产业园和LOFT49创意产业基地,在较短时间内吸纳了70多家民营文化企业……集聚效应正在转化为文化产业发展的新优势。

归纳浙江民营文化产业主题文化企业发展有以下特点:

1.民营文化企业发展迅猛,规模不断扩大,经济总量急速增长。宋城集团、横店集团、广厦集团等一批龙头民营文化企业已在全国产生较大影响。

2.民营文化企业形成文化产业集群,表现为区域块状经济结构。如德清钢琴制造中心。

3.民营文化企业家素质不断提高。一是民营文化企业主素质有了明显地提高。在早期,浙江民营企业主体是乡镇企业,经营者绝大部分是刚刚从田地里上岸的农民,文化程度普遍不高。在20多年的发展中,相当一部分乡镇企业的经营者通过各种途径的学习,文化程度有了很大的提高。尤其是已完成了资本原始积累,有着扩大再生产欲望和能力的企业,产生了希望提升素质的自发要求,开始加强自身的学习。二是注重引进专业人才,提高企业管理水平。民营文化企业普遍认识到人才的重要地位,因此千方百计吸引各类人才。

4.注重文化创新,品牌意识不断提高。如:横店影视城的全国品牌推广。

5.民营文化企业国际化迅速提升。浙江义乌文化商品国际贸易覆盖世界各国,宋城集团筹办2006世界休闲博览会。

6.民营文化企业已融入市场,面对竞争找市场不找政府,形成开发文化资源、整合文化产业链、打造文化产业集群的独特运营模式。

三、结语

近期,国务院颁发的《国务院关于非公有资本进入文化产业的若干决定》对于民营资本而言,无疑是一大利好和政策的强心针。这既拓宽了民营资本的投资渠道,又能对文化产业起到很重要的推进作用,能充分调动全社会资源参与文化建设。

浙江民营文化产业的发展在全国是具有典型意义的。各省市要进一步解放思想,转变观念,充分认识到民营文化产业在促进和谐文化、和谐社会建设中的地位和作用。文化产业的发展需要民营企业及民营资本的进入。政府通过规划引导、技术创新、法制保障、人才支撑、品牌引领、产业集聚、开放带动、政策扶持等各个方面来加快民营文化产业的发展。

参考文献:

[1]胡惠林.文化产业学.高等教育出版社,2006,8,(1).

[2]柳士发.从经济学看文化产业.文化市场信息,1999,(2).

[3]“浙江省私营经济发展前景的思考”课题组.当前浙江民营企业发展的特点——浙江民营企业的抽样

调查报告.

[4]李思屈.文化产业概论.浙江大学出版社,2007.1.

第3篇:经营论文范文

非法经营罪是指违反国家规定,从事非法经营活动,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行为。非法经营罪是1997年刑法在分解投机倒把罪的基础上形成的新增罪名。1997年刑法采纳学者建议,(注:参见赵秉志主编:《刑法修改研究综述》,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1990,263、264页;周道鸾等主编:《刑法的修改与适用》,人民法院出版社,1997,485页。)分解投机倒把罪、增设非法经营罪。单行刑法与刑法修正案相继对非法经营进一步做出现定,司法解释不断丰富非法经营罪的“其他”行为方式的内容,形成非法经营罪构成的繁复局面,导致非法经营罪认定的诸多困难。本文正基于此,根据相关立法规定与司法解释对非法经营罪作进一步阐述,以求廓清非法经营罪的构成,并在司法实务中准确认定非法经营罪。

一、非法经营罪之“堵截构成要件”

堵截构成要件,是大陆法系立法技术角度的要件分类形式,它指刑事立法制定的具有堵塞拦截犯罪人逃漏法网功能的构成要件,表现形式包括“或者其他型”、“持有型”、“最低要求型。(注:参见储槐植著:《刑事一体化与关系刑法论》,北京大学出版社,1996,358、359页。)作为严密型法分则条文的立法方法,堵截构成要件对完善我国刑事立法较具实证意义。非法经营罪采取列举式与概括式并举的方法借以表现客观要件内涵,存在基本构成与加重构成两个量刑幅度。换言之,在非法经营罪的客观要件上,成功运用了堵截构成要件的立法方式,表现为“或者其他型”。1997年刑法典采取的是先列举非法经营行为的两种明确方式之后,次以“其他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非法经营行为”概括罗列未尽的非法经营行为方式。1999年刑法修正案进一步增加“非法经营证券、期货、保险业务情节严重的”作为第三种行为方式。

1997年刑法典第225条第1、2项规定非法经营两种行为的方式:未经许可经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专营、专卖物品或者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买卖进出口许可证、进出口原产地证明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经营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但司法实践中非法经营方式情状各异,难以以列举式予以明确概括。因而,刑法第225条第4项设定了“堵截构成要件”,即其他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非法经营行为。这一概括性规定是为弥补上述两项对非法经营行为的列举而设。刑法之所以作这一概括性的规定,是为了重点打击前二类非法经营行为的同时,不使其他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非法经营行为人逃脱法网。(注:参见黄京平主编:《扰乱市场秩序罪》,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1999,172~173页。)为适应经济生活发展变化,以立法技术采取列举与概括规定相结合的办法,便于有力打击非法经营犯罪。

堵截构成要件具备堵塞拦截犯罪人逃漏法网功能,但司法运用中存在被滥用的危险。(注:参见储槐植著:《刑事一体化与关系刑法论》,北京大学出版社,1996,358、359页。储教授认为,堵截构成要件运用必须遵循两条规则:一是不到不得已时不用;二是法条本身应能明示或暗示“其他”的内涵和外延。)因此有必要对“其他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非法经营行为”做一限定。理论上,构成非法经营罪的非法经营行为需要具备两个基本特征:第一,具有行政违法性,即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禁止性或者限制性规定,行政违法是构成犯罪的必前提。第二,严重扰乱市场秩序(包括市场准入秩序、市场竞争秩序和市场交易秩序)且达到犯罪程度的社会危害性。严重与否需要从情节和危害后果上加以限定。具体外延上,不同学者对非法经营罪对象做出了不同限定。(注:参见刘家琛主编:《新刑法新问题新罪名通释》,人民法院出版社,1997,621、622页;周道鸾、单长宗、张泗汉主编:《刑法的修改与适用》,人民法院出版社,1997,489页;但伟:“论非法经营罪”,载《法商研究》1999(2)。)我们认为,没有必要也可能人为地以罗列方式穷尽“其他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非法经营行为”的行为对象。非法经营作为一个取消投机倒把罪后的新罪,涵盖面广泛,援引频率高,尤其是第225条第4项。作为对刑法没有明文规定的具备较大社会危害性的非法经营行为定罪的法律依据,它不被认为是口袋罪但是司法实践中发挥着口袋的作用。因此,如何理解和适用“其他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非法经营行为”的规定,防止非法经营任意膨胀成为新的“口袋罪”,从而动摇罪刑法定的根基。这是立法者、司法者和学者们应当共同关注的课题。(注:参见陈泽宪:“非法经营罪若干问题研究”,载《新刑法研究与适用(刑法学研究会1999年年会论文集)》,中国检察出版社,2000,519~522页。)我们认为,认定非法经营罪应以行为时法律法规为衡平,把握非法经营罪的罪质与构成要件,对现实经济生活中的行为进行具体的认定。

二、非法出版行为的认定

非法出版行为是指违反国家出版管理规定,从事出版、发行、复制发行等出版行业的活动,包括出版物内容违法与出版物程序违法。一般而言,出版内容违法出版物的行为采取不履行正常出版手续,即出版程序违法的问题。

(一)非法经营罪之非法出版行为的认定

关于非法出版行为是否构成非法经营罪的认定问题,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出版物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明确了两种涉及非法出版的“其他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非法经营行为”:一是出版、发行、复制发行具有反动性政动性政治内容出版物、侵权复制品、物品等以外的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扰乱市场秩序的非法出版物的行为;二是非法从事出版物的出版、印刷、复制、发行业务,严重扰乱市场秩序、情节特别严重的行为。前者为出版内容违法出版物,后者为出版程序违法出版物。司法解释颁行前,有学者认为对盗版以外的所有情节严重的程序违法的非法出版行为,均宜按非法经营罪论处。(注:参见侯凤梅、张金龙:“非法出版行为的罪与罚”,载《新刑法施行疑难问题研究与适用(刑法学研究会1998年年会论文集)》,中国检察出版社,1999,518页。)这种观点是较为中肯的。但解释严格规定,对于出版程序违法出版物需情节特别严重方构成犯罪。因此,对于第二种情形即出版程序违法出版构成非法经营罪是否存在加重构成,值得思考。我们倾向于这种行为只存在基本构成。针对出版单纯追求经济效益而与他人事前通谋出售、出租或非法转让该出版单位的名称、书号、刊号、版号的,解释规定此类行为构成非法经营罪的共犯。

司法解释对非法出版内容违法出版物行为构成非法经营罪做出了明确规定:(1)单位犯罪与自然人犯罪定罪条件的相异标准。单位非法出版行为规模大、危害严重,解释规定单位较自然人非法出版行为构成非法经营罪的更高数额标准。(2)定罪条件中数额与情节并重。非法经营罪属于情节犯,以数额为定时因素的重要标准但并非唯一标准,因此数额、数量接近起点但存在特定情形的构成非法经营罪。(3)定罪数额适应犯罪情型的多元化。考虑到实践中可能存在非法经营仍未能赢利甚至亏本、破产者,数额标准上采违法所得数额与经营数额择一方式。只要两种数额之一达到定罪条件即构成犯罪。(4)计量方法多元化和富操作性。鉴于一些案件中无法计量经营数额或违法所得数额,解释规定了其他计量办法(如报纸按份、期刊按本、图书按册、音像出版物按张)。(5)定罪条件的原则性与灵活性结合。解释既规定一定的数额幅度,又规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本地的情况和社会治安状况,在法定数额、数量标准的幅度内,确定本地执行的具体标准,并报最高人民法院备案。这些数额和数量的规定为认定出版内容违法出版物构成非法经营罪拟订了准确的标准。(注:应当注意的是这些定量因素仅就出版内容违法出版物而言,出版程序不合法出版物不适用上述规定。孙军工:“《关于审理非法出版物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释解”,载《刑事审判参考》1999(1)。)对于出版程序违法出版物,司法解释未规定“情节特别严重”的标准,实践中应当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认定,从严把握。

(二)司法解释存在的问题及解决

从最高人民法院颁布的司法解释看来,主要存在两个问题:一是出版程序违法出版物行为的定罪标准。司法解释未对“情节特别严重”的标准做出规定,司法实践中如何把握。我以为应按照数额与情节相结合、以数额为主的定罪标准把握“情节特别严重”,可以参照出版、发行、复制发行具有反动性政治内容出版物、侵权复制品、物品等以外的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扰乱市场秩序的非法出版物的行为构成非法经营罪的加重构成的标准从严把握。二是出版、发行、复制发行具有反动性政治内容出版物、侵权复制品、物品等行为的罪数问题。严格依照司法解释的规定,出版、发行、复制发行具有反动性政治内容出版物、侵权复制品、物品等行为不能构成非法经营罪。问题是:实施出版、发行、复制发行具有反动性政治内容出版物、侵权复制品、物品等行为构成相应犯罪,却可能同样扰乱市场秩序且情节严重而构成非法经营罪。这种情形当为想象竞合犯。司法解释舍繁就简,回避了本应在罪数形态中研究的问题,(注:参见侯凤梅、张金龙:“非法出版行为的罪与罚”,载《新刑法施行疑难问题研究与适用(刑法学研究会1998年年会论文集)》,中国检察出版社,1999,516~519页。)将问题过于简单化。而且,这样可能会导致法律漏洞,即实施出版、发行、复制发行具有反动性政治内容出版物、侵权复制品、物品等行为不能构成相应犯罪,却可能同样扰乱市场秩序且情节严重而构成非法经营的情形无法处理。对于这种状况,在现行司法解释下无法得到解决,只能严格按照解释的规定办理。

三、非法买卖外汇行为的认定

非法买卖外汇行为是指违反外汇管理法规,进行外汇买卖的行为。一般意义上,我们讨论的非法买卖外汇行为指在国家规定的外汇交易场所外进行外汇买卖外汇的行为。

(一)非法经营罪之非法买卖外汇行为

根据《商业银行法》第3条、第11条的规定,商业银行的业务范围包括买卖、买卖外汇;未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任何单位、个人不得从事吸收公众存款等商业银行业务。《关于惩治骗购外汇、逃汇和非法买卖外汇犯罪的决定》第4条规定:在国家规定的交易场所以外非法买卖外汇,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根据刑法第225条的规定罪处罚。对于单位实施上述非法买卖外汇行为,构成犯罪的,根据刑法第231条的规定处罚。有学者认为这一立法内容无疑是把非法买卖外汇行为规定为非法经营罪的第四种行为方式。(注:参见黄京平主编:《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罪研究》,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9,671页。)我们认为,无论是将其列为第四种行为方式还是将其作为“其他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非法经营行为”,均不影响对该种行为的定罪量刑。考虑到单行刑法与刑法的衔接,且仅仅作为一种解释性规定,(注:参见黄太云:“《关于惩治骗购外汇、逃汇和非法买卖外汇犯罪的决定》的理解和适用”,载《刑事审判参考》1999(1)。)非法买卖外汇行为构成非法经营罪在司法解释和单行刑法中并无实质性变化。认为成立第四种行为方式似嫌牵强。我们倾向于将其纳入“其他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非法经营行为”。至于非法买卖外汇行为“情节严重”与“情节特别严重”,单行刑法未作明确规定。司法实践中,可以参照《关于审理骗购外汇、非法买卖外汇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有关规定。

(二)非法买卖外汇行为之立法沿革与溯及力问题

立法上对非法买卖外汇行为构成非法经营罪存在一个立法演变的过程。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骗购外汇、非法买卖外汇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和第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惩治骗购外汇、逃汇和非法买卖外汇犯罪的决定》先后对之做出不同规定。于此,产生了法之溯及力问题。

司法解释第3条、第4条规定,实施下述非法买卖外汇行为以非法经营罪论处:在外汇指定银行和中国外汇交易中心及其分中心以外买卖外汇,扰乱金融市场秩序,且非法买卖外汇20万美元以上或违法所得5万元人民币以上的;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违反有关外贸业务的规定,采用非法手段、或者明知是伪造、变造的凭证、商业单据,为他人向外汇指定银行骗购外汇,数额在500万美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5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居间介绍骗购外汇一百万美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十万元人民币以上的。单行刑法第4条、司法解释第3条均规定,对在国家规定的交易所外非法买卖外汇,扰乱市场秩序构成犯罪者以非法经营罪论处。因而,对于刑法实施后单行刑法颁行前发生的非法买卖外汇案件应当根据刑法第225条和司法解释第3条予以定罪。对单行刑法颁行后发生的非法买卖外汇案件应依刑法第225条和单行刑法第4条予以定罪。

四、扰乱电信市场秩序行为的认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扰乱电信市场管理秩序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违反国家规定,擅自经营国际电信业务者涉港澳台电信业务进行营利活动,扰乱电信市场管理秩序,情节严重的”,构成非法经营罪,依照刑法第225条第4项规定定罪量刑。这一解释肇端于大量私营网络电话案的出现。

(一)司法解释的肇端

以福建省陈氏兄弟私营电话网络案为例,我们可以探求司法解释的源头。对于福建省福州市陈氏兄弟私营网络电话案,相关媒体曾作过系列报道。(注:《中国青年报》1998年12月10日和1999年1月29日。报道认为,私营网络电话显露法律空白,应予弥补。是否法律空白,当可作进一步深入探讨。)该案由福建省福州市马尾区公安局受理侦查,以涉嫌“非法经营罪”传讯犯罪嫌疑人陈氏兄弟,并没收用于经营网络电话的电话机、彩色显示器等工具。随后,陈氏兄弟交纳5万元取保候审,同时向马尾区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原被告就经营IP电话是否非法经营展开了争辩。陈氏兄弟提出“IP电信不属电信专营”,请求法院确认公安局“”。马尾区公安局抗辩认为陈氏兄弟非法利用因特网经营网络电话,具备刑法第225条“未经许可经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专营、专卖物品”、“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等特征,应追究刑事责任。一审驳回,二审裁定“IP电信不属电信专营”。但是否陈氏兄弟经营行为属于“其他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非法经营行为”?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实际上以二审判决否认了这一行为“违法国家规定,扰乱市场秩序”的性质。理论界亦认为民间经营IP电话行为不宜认定为非法经营行为。(注:参见陈泽宪:“非法经营罪若干问题研究”,载《检察日报》2000年2月12日。)就此案而言,我们认为,不存在“网络电话不得私营”的一般性禁止规定。因而,以此追究陈氏兄弟刑事责任于法无据,如对陈氏兄弟案以非法经营罪定罪量刑势必有违罪刑法定原则。

(二)司法解释的理解与适用

第4篇:经营论文范文

1.1专业课程教学与创业教育相结合《连锁经营管理》课程教学目标主要是使学生全面和正确认识连锁经营,明确今后专业和职业的发展方向。整个课程的教学理论性较强,主要讲授连锁企业发展历史,经营模式,零售业态,连锁总部、门店和配送中心管理等基础性内容,重点培育学生正确的专业认识和职业发展观念。在《连锁经营管理》课程中融入创业教育与单纯的大学生创业课程不同,课程整个设计会以专业课程教学为基础,突出专业特色,强调学生在本专业或行业领域创业的前提下如何培养创业意识、素质和能力。

1.2重点培养创新、创业意识

《连锁经营管理》在高职连锁经营管理专业课程体系中处于基础专业课程范畴,多开设在大一阶段。此时,学生整体知识结构并不完善,许多专业技能型课程并未学习,如门店陈列、促销,商品采购,特许经营,商务谈判等。而《连锁经营管理》课程的教学目标也是重点放在对连锁经营的理解上,让学生对连锁经营是什么,发展前景在何处有深刻的认识。所以《,连锁经营管理》课程中融入创业教育应把教学重点放在对学生创新、创业意识的培养,要改变他们对于连锁经营管理专业等同于超市经营管理的单一想法,鼓励他们对连锁零售业、连锁餐饮业、连锁服务业等领域提出自己独有的、具有创新意义的创业理念和想法。在这个过程中,教师可以通过课程相关内容的学习来引导学生培养创新和创业意识,正确认识连锁经营管理专业的未来发展前景和职业发展方向。

1.3激发学生的自主学习积极性

《连锁经营管理》课程是一门以理论课程讲解为主,参观考察和模拟实训为辅的高职专业基础课程。单纯的理论讲解,单一的实训手段往往不能引起大部分学生的学习积极性。但每个学生都有自己关于未来职业发展的设想,都有自己成为企业经营者的创业梦想。如果能将创业教育融入到《连锁经营管理》课程内容的讲授中,课程教学中的每个项目、每个环节都可以成为其实现创业梦想的一个步骤,一个准备,这将大大激发学生的自主学习积极性。

2高职《连锁经营管理》课程教学进行创业教育的改革建议

高职《连锁经营管理》课程教学应按照自身的特点进行调整和转变观念,融入必要的创业教育,根据社会的实际需要和现实与未来连锁经营发展趋势来设计整个教学过程,按照职业资格的种种具体要求,与时俱进地对教学内容与计划作出相应调整。

2.1课程教学模式

高职《连锁经营管理》课程内容主要包括连锁经营概述与发展,连锁经营模式和组织结构,连锁战略规划,连锁总部管理,连锁门店管理,连锁配送中心管理,连锁业态分析等。整个教学流程一般为课堂理论教学结合相关案例,在课程不同阶段引入模拟软件综合实训。现阶段,大部分高职院校多选择超市作为具体讲解内容和流程的安排,即每个项目和环节主要依托超市业态来讲解。现在,将创业教育融入《连锁经营管理》课程中,首先在教学内容和教学流程上进行改革:第一,连锁经营认识和战略规划方面的教学重点突出知名企业特别是现阶段刚刚起步的中小型连锁企业的成长发展历史,思考和分析决策背景和成功经验,以培养学生创业思维;第二,连锁企业日常经营管理不仅仅要关注大型连锁企业的管理方法和手段,而应将重点放在更贴近现实、可操作性强的一家小型门店的经营和管理上,以培养学生具体创业管理能力;第三,在不同教学内容中增加大学生参与连锁经营创业成功案例,增强学生创业成功的信念。

2.2考核与评价方式

根据毕业生的相关调查显示,在大学阶段成绩好、分数高的学生在进入职场后往往不及那些略逊一筹的人。造成这样结果的原因之一就是现有的教学考核与评价方式,没有能够体现学生创造力和创业潜质,从而导致他们创新和创业能力退化。将创业教育融入到高职《连锁经营管理》课程后,原有的考核方式没有办法真实反映学生的创新和创业能力,因此必须对该课程的考核与评价方式进行改革。首先,布置需要发挥创造力和富有挑战的具体任务,对创造性地完成任务的学习成果给予肯定,如完成一份简单的连锁创业型企业的市场调研,编写一份某类连锁企业战略规划书,制定某类连锁企业门店管理手册等。其次,一份完整的创业计划书完成为课程最终考核形式。创业计划书不但要形成完整的纸质版,还要做成幻灯片形式进行一定范围的演讲,以培养学生的沟通表达能力。最后,将课外创业性活动纳入到课程评分中,鼓励学生多参加课外创业类的实践活动。经过创新性加入以创业为导向的评价体系改革,学生学习专业知识和创业知识所需的内在动机慢慢激发出来,教学评价能够有效服务于既定的教学目标,达到专业应用能力和创业能力共同提高的双赢目的。

2.3教学团队建设

现有高职院校通过“校企合作”引入企业名师,教师下企业挂职锻炼的形式构建了“双师”型教学团队。教师的“双师型”素质大大提高,但教师中真正有创业经验的少之又少。从事专业课程讲授的一部分是专业全职教师,没有过多时间从事创业实践活动,还有一部分为企业基层或中层管理者,日常企业管理经验丰富但缺乏创业经历。高职《连锁经营管理》引入创业教育的一个最大瓶颈就来自于课程教学团队建设。要解决这一难题,现阶段可以做两个方面的工作。一方面,教师与学生共同来进行创业项目设计与实施,教师不仅是指导者也是参与者,以实践来积累相关经验和知识。另一方面,将连锁企业创立者,特别是高职连锁经营管理专业毕业生中创业成功的人员引入课程教学中来。他们可以通过分享经验和指导实际创业项目来完善教学团队缺乏创业经验的不足。

2.4创业实践平台建设

第5篇:经营论文范文

一、时空观念的变化

互联网是一个全新的信息传播媒体,由于这种新型媒体的特殊性,将会导致人们在时空观念上发生变化。时空观念的变化是导致后续一系列企业经营操作实务和理论模式改变的根本原因。

1.传统工业化社会的时空观。在传统工业化环境下,人们的时空观主要体现出如下两个方面的特点:(1)在时间上的程序性限制。在工业化社会的时空环境下,人们的一切活动和安排都是按既定的时间进行,时间上的程序性这一特点决定了许多企业在开展市场营销和经营活动时的行为模式。例如,企业在电视上进行广告宣传时,往往会考虑不同时段的电视节目及收视率;企业在举办或参加产品订货会时,也必须按既定的时间程序安排。(2)在空间上有范围和地域概念。在工业化社会时空环境下,空间上的范围和地域限制也深刻地影响到企业在市场营销和经营活动中的行为模式。由于空间上的范围和地域限制会造成信息沟通和管理上的不畅,从而影响到企业的经营和管理效率,所以传统企业在市场拓展、企业布局、企业选址、兼并对象选择等过程中,往往会将对象所在的地理位置放在一个非常重要的位置上。

2.信息社会的时空观。(1)在时间上没有了程序性的限制。在网络环境下,人们的活动可以不按既定的时间程序安排。由于网络可以跨越时间约束进行全天候的信息交换,所以对于企业而言,无论是了解产品价格信息、供求信息,还是直接订货、对自己的产品进行宣传等,都可以不受时间方面的限制。(2)在空间上没有了地域的概念。从获取信息的角度看,在网络环境下没有地域的概念。处在世界任何一个地理位置的企业,只要上网就可以获取有关的信息。企业可以充分利用网络的这一特点来拓展其经营和市场活动的范围,增强企业的市场竞争能力。

3.两种不同时空观念的重组。由于技术环境的变化和以上原因,上述两种时空观会同时作用在当代人身上。一方面,生活在现阶段的人们赖以生活和工作的基础体现着工业化社会时空观的特征,而另一方面,在获取生活和工作的信息方面,又体现出信息化社会时空观的特征。两种不同时空观同时存在,共同作用,对传统企业经营理论和实务操作模式都会产生巨大的影响。例如,现阶段企业在计划拓展市场和经营活动范围时,往往可以不考虑地域和时间因素的限制。但是,在现实操作时又不得不考虑当地物流和供应链系统的发达和完善程度。因为如果没有了下游物流和供应链的支撑,这种跨地域的信息资源是不可能为企业带来现实的经济效益的。

时空观的重组对于企业营销策略的制定是十分重要的。网络营销的范围会大大地突破原商品销售范围和消费者群体、地理位置半径和交通便利条件划界的营销模式;产品交易会没有了地点和统一时间的概念,取而代之的是一个网址和客户希望的任何时间,群体集会变成了个体根据自己的需要来访问和处理;消费者了解商品信息的途径由完全以被动式的接收为主,演变为主动在网络上搜寻信息和被动地从传媒接受信息并重等等。因此,时间和空间观念的变迁,要求企业在新的形势下随时调整自己的促销策略和具体实施方案,以适应信息社会日新月异的变化。

二、信息传播模式的变化

在网络环境下,企业商务信息的传播渠道不再是单一依赖于传统媒体,无论从内容还是从形式上都会发生很大的变化。

1.传统信息传播模式的特点。在传统环境下,企业商务信息的主要传播形式是通过各类广告,如电视、报纸、杂志、户外广告牌等,这些传统媒体的特点大致可以归纳为以下几个方面:(1)相对固定的广告内容。为了打动顾客,传统媒体往往需要投入较高的费用和较长的时间精心制作广告内容。广告内容一旦确定以后,由于种种限制,在展示广告的这段时间内通常不会改变,这样无法及时反映企业最近的产品或经营动向。(2)固定的传播途径和范围。广告一旦选择了传统媒体,就会受到该传媒特点的限制。如选择视频传媒会受时间程序和观众分布特点的限制;选择平面传媒会受发行和覆盖范围特点的限制等。(3)针对普通大众的宣传。传统媒体在进行宣传时往往不能将潜在的顾客和真正的顾客分开来处理,这种宣传只能是一种没有针对性的、大众化的宣传。针对普通大众制作的广告内容一般也非常简单明了,因为广告内容做得过细反而会引起受众反感或拒绝观看。(4)单向、推式的广告宣传。传统的广告媒体无论是电视、报纸还是杂志、户外广告牌等,其信息源都是单向传递的,在这种情况下,企业推出什么内容,受众就只能被动地接受什么内容。

2.网络环境下信息传播模式的特点。(1)双向的信息传播模式。互联网能够实现信息传播双方相当深度的交互沟通,即信息的传播不再会保持目前这种单向的传播模式,而是逐步演变成一种双向的信息需求和传播模式。在这种交互的双向传播模式下,信息源积极地向信息需求者展现自己的信息产品的同时,信息需求者也在积极主动地向信息源索要自己所需要的信息。(2)推拉互动的信息供求模式。在网络环境下,人们对信息的需求将会呈现出两个特点:一是信息需求的个性化,人们不再满足固定的、面向群体的信息,而是按个人的需求来接受信息;二是主动地寻求所需要的信息,即人们对信息需求和接收不再是被动地接受,而是主动上网搜寻所需要的信息。另外,从信息源的角度看,由于需求模式发生了变化,从而迫使传播模式也要发生变化。这种变化主要体现在由传统按固定的信息(节目)组织播出方式变为按用户需求组织播出,即信息源只是准备了大量的信息(节目),但没有固定的播出时间表,用户按自己的需求点播信息(节目)。信息源推出的是素材,用户拉出的是各自感兴趣的内容,这种推拉互动的信息传播模式将演变成为网络时代信息传播的主要模式。作为网络营销者必须时刻关注消费者感兴趣的信息,积极组织上网,即推出网络用户关心的信息。(3)多媒体信息传播模式。与互联网相比,传统媒介的信息传播模式

分离的。电视台主要传播的是视频信息,电台主要传播的是音频信息,而报纸、杂志等主要传播的是文字信息,而Internet将这三者集成在一起,形成了多媒体信息传播模式。企业可以通过网络传播声音、文字、图象、动画等多媒体的信息,来全方位地展示产品或服务的外观、性能、品质等,使消费者完全认识了商品或服务后再去购买。

三、市场性态的变化

在网络环境下,市场的性态也会发生很大的变化。虚拟市场(或称信息市场)的形成将突破许多传统市场的限制,为在网络环境下新一轮市场营销和经营活动奠定了基础。

1.从实体市场到虚拟市场。传统的市场主要表现为实体市场。在实体市场上商家需要陈列一定量的商品供顾客选购,并且陈列的商品品种和数量越多对顾客的吸引力越大,而这毫无疑问会导致企业一定量的资金占用和货物积压。所以企业在传统环境中开展经营活动必须面对经营规模、对顾客吸引力与资金占用、货物积压之间的矛盾。但是在网络环境下,由于虚拟市场只需要提供商品信息,就可供客户进行挑选和购买,它既没有资金的占用,也没有货物的积压。所以虚拟市场的最大竞争优势就是:能够在无限扩大市场“陈列”商品数量的同时,又不会对经营者形成任何负担。如亚马逊网上书店能提供310多万种的图书品种,这是任何一个传统书店都无法做到的。在实体市场上,顾客可以通过各种感觉器官,通过看、听、触摸、闻等手段对产品形成一个直觉印象,甚至通过试验来确定产品的适用性,从而决定是否购买;而在虚拟市场上顾客无法通过自己的感官系统了解和判断产品。互联网市场的这种虚拟性限定了它不可能独立于现实市场而存在,它并不是市场的全部,而只是市场的一部分。

2.新型市场形态的特点。虚拟市场这种新型的市场形态,除了对经营者没有货物积压和资金占用,对顾客具有足够大的吸引力以外,它还有许多传统市场形态所不具备的特点。这些特点正是经营者所追求的和市场营销努力所期望实现的。(1)交易的直接化。在网络环境下,生产厂商和消费者可以通过网络直接进行商品交易。这种面对面的直接交易避开了某些传统的商业流通环节,从而对以传统商业运作为主的市场运作模式产生了巨大的冲击。(2)市场的多样化、个性化。在网络时代,不同的企业、不同的系统、不同的产品将千方百计地在网上营造自己的营销模式以吸引客户。(3)一对一或微营销形式的出现。随着市场的发展和企业竞争活动的加剧,企业的营销活动开始针对同质市场和专业市场来展开。目前市场变化主要体现在市场的划分越来越细和越来越个性化这两个方面。在传统环境下,这两个方面无论怎样发展,其最终结果还是针对某一特定的消费群体,只有在网络环境下才有可能把这两个方面的趋势推向极至,演变成为一场针对每个消费者的一对一营销或微营销。(4)交易范围的全球化。网络突破了传统市场的时空界限,使企业从偏狭的国内市场转向了全球化的市场。

四、消费者概念及行为的变化

消费者是市场营销策略要考虑的重点对象。在网络环境下,消费者概念和消费者行为都发生了很大的变化,每一个消费者首先是一个活跃在不断变化的虚拟网络环境之中的“冲浪者”,他一方面扮演着个人购买者的角色,另一方面则扮演着社会消费者的角色,起着引导社会消费的作用。所以,网络消费者的消费行为是个人消费与社会消费交织在一起的复杂行为。认识并研究消费者行为的变化,可以为网络营销企业的营销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1.消费者的概念从大众中分离。在传统的营销理论中,大众(mass)和消费者(customer)是不加以区别的,任何一个人都是潜在的消费者,是营销策略的对象。在传统的市场营销活动中,企业的宣传、广告和营销策略是面对所有人的。所以,广告不仅花费巨大,而且有较大的盲目性,这种情况在网络环境下会得到根本的改变。电子商务系统为消费者提供了全方位的商品信息展示和多功能的商品信息检索机制,商品的消费者一旦有了需求,会立刻上网主动搜寻有关商品信息,于是,消费者开始从大众中分离出来。在这种情况下,只有上网主动搜寻商品信息的人才是真正意义上的消费者。真正的消费者从大众中分离出来以后,对于企业有针对性地开展营销活动极为有利。在对企业及产品进行宣传时,对于普通大众,企业只需用非常简短的语句或画面,非常强烈的感官刺激,给人留下一个非常明确的主题或品牌印象即可,此时任何冗长的宣传、详细的产品信息都会适得其反。而对于真正的消费者,由于他们有购买企业产品的需求,因此企业应该向他们提供详细的产品信息,以满足消费者在购买产品前多方挑选、货比三家的需求。针对两类不同的消费者,企业还应该采用不同的营销宣传媒体。对普通大众采用传统的广告和促销方式,如电视、报纸、杂志等,因为这些媒体覆盖面大,受众群体多;而对于真正的消费者则应采用网站宣传的方式,通过网站提供丰富、翔实的产品信息。

2.消费者直接参与生产和商业流通循环。传统的商业流通循环是由生产者、商业机构和消费者三者组成的,其中商业机构在这中间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在传统的营销模式中,消费者所选择的产品和服务是企业已经设计制造出来的,产品和服务通过各种销售渠道,最终到达顾客的手中。在这种模式下,消费者是企业产品的被动接受者,他们无法表达自己的意愿和要求,而且由于技术、资金各方面条件的限制,企业也无法满足顾客个性化的需求。因此,从理论上来看,这种流通模式无论如何总会存在一定的盲目性。而在网络环境下情况将会改变。生产者和消费者在网络的支持下直接构成商品流通循环。其结果使得商业机构的职能作用逐步淡化,消费者直接参与企业营销的过程,市场的不确定性因此减少,生产者更容易掌握市场对产品的实际需求。如戴尔的直销模式“GoDirect”,实现了戴尔的超速增长,满足了顾客的特定需求;IBM的“Alphaworks”让消费者直接参与IBM的产品设计,生产顾客需求的特定产品。

3.大范围的选择和理性购买。大范围选择和理性化购买是网络环境下消费者购买行为模式变化最明显的特征。由于网络和电子商务系统巨大的信息处理能力,为消费者在挑选商品时提供了空前规模的选择余地。在这种情况下,企业只有生产优质并适合于消费者需求的产品才能赢得消费者的青睐,企业由此才能获得收益和利润。

、经营和思维模式的变化网络环境所引发企业经营和人们思维观念上的变化是对传统经营管理理论和企业实务操作过程影响和冲击最大的地方。传统的企业营销理念经历了生产理念、产品理念、推销理念、营销理念和社会营销理念的五个阶段。随着互联网的出现,企

业的经营和营销观念发生了较大的变化。互联网打破了地域分割,缩短了流通时间,降低了物流、资金流及信息流传输处理成本,使生产和消费者更为贴近,使客户有极大的商品选择空间和余地,而且此时的客户选择产品时表现出明显的“个性化”特征。在这种背景下,企业必须以“客户”所代表的市场为导向,“客户满意度”成为企业发展的最重要指标。企业能否快速响应客户的个性化需求变化,决定了企业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能否生存和发展。所以网络带给企业的不仅是一种新技术,更是一种全新的经营方式和经营理念。为此,企业必须适应这种变化,对其营销理念进行彻底的革命。

网络环境下的企业经营和营销理念的变化集中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生产与消费的融合。互联网对生产者和消费者之间的各种中间(迂回)环节进行了彻底的削减,缩小了生产和消费之间的时间路径、空间路径和人际路径,把“两点之间直线距离最短”的数学理念变为营销理念。如果说资本使生产与消费分离的话,网络则实现了生产与消费的融合,这种营销理念极大地提高了市场营销的形态效用、空间效用、时间效用、价值效用与信息效用。(2)速度。在网络市场上从事营销活动,讲究的是一个“快”字,速度要快,行动要快。这种速度观念表现在产品的更新换代、网站内容更新、信息查询与交互、物流等各个方面,没有速度,就没有顾客。(3)诚信。诚信是电子商务条件下的市场营销思想基础。网络虚拟市场没有物理介质保证交易的安全性,它所依赖的是密码、认证和其他保密措施,在这种环境下,信用程度的高低直接关系企业的生死存亡。消费者如发现自己买的是假冒伪劣产品,可以方便地利用网络实现信息的广域和高速传播,导致企业信誉急剧下降。因此,没有信誉的企业,很难在网络上长久地把生意做下去。(4)服务。电子商务环境下,市场竞争从内容到方式都发生了质的变化,服务竞争成了商战的重要内容。不同企业经营的同类产品,在品质、规格、功能、价格等方面相差无几,顾客之所以购买某企业的产品,一定程度上取决于企业能否提供优质服务。网络为企业和客户之间的沟通创造了极为有利的条件,满足客户的合理要求,提供优质的客户服务,维系、改善并扩充与客户的关系,是企业必须树立的网络营销新观念。

第6篇:经营论文范文

经过20多年的改革开放,我国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建设和完善方面所取得了巨大的成就。但是也应该看到,在一些领域还存在着不少的问题,诚信缺失就是其中重要的一项。据统计,我国每年企业间签订的4O多亿份同约中,履约率仅有50%,在当今的经济交往中,许多企业被迫放弃现代信用,重新选择了如以货易货、现金交易等原始交易方式,企业交易中现汇支付高达80%。经调查近有40%的企业经营者对违背诚信经营的行为采取了高度容忍的态度。另外国家审计局曾对1290家国家控股企业的资产损益表进行分析,发现68%的企业财务报表存在严重不实,违纪金额超过1000亿元。诸如此类情况还有很多,这些不规范的市场行为影响着市场经济的健康运行。

二.“诚信”包含的内容分析

西方学者创建了大量衡量企业诚信的学说,这些学说针对不同角度而各有侧重,但一般采用英文单词的第一个字母概括企业诚信要素的特质,从中反映了企业诚信系统中的关键要素。

2.1“C”要素学说

1.三“C”学说。三“C”的表述方法来源于最初代表企业诚信的三个基本要素的英文单词的第一个字母:Character(品格)、Capacity(能力)和Capital(资本)。

2.四“C”学说。1910年,美国费城中央国民银行(TheCentralNationalBankofPhiladelphia)的银行家维席?波士特将三“C”学说加以改进,又增加了一个“C”——Collateral(担保品)。波士特认为,除了三“C”外,担保品的重要性也不容忽视。

3.五“C”学说。1943年,美国弗吉尼亚州开拓移民商业银行(StateplauterBankOfCom.merce&Trusts)的银行家爱德华又在四“C”的理论上再加上了Condition(又称Circumstance环境因素)这一个“C”。爱德华所指的环境状况,包含内容广阔。即影响企业经营活动的相关因素,包括政治、经济、社会、技术等宏观因素,也包含行业发展趋势、竞争状况等因素。

4.六“C”学说。六“C”学说又是在原来的五“C”基础上增加了Coverageinsurance(保险)发展而来。同“担保品”性质一样,保险也是通过减少契约签订者的潜在风险,达到企业与银行之间信贷契约形成的目的。

2.2三“F”要素学说

美国学者米尔顿?德里克根据六“C”要素的不同性质,又将六“c”要素重新归纳分类。具体为:将品格、能力归纳为管理要素(ManagementFactor)、把资本、担保品归纳为财务要素(Finan—cialFactor)、把状况、保险归纳为经济要素(EconomicFactor),即形成了三“F”学说。

2.3六“A”要素学说

美国国际复兴开发银行基于对企业诚信各方面的考虑,提出企业诚信六大要素:经济因素、技术因素、管理因素、组织因素、商业因素和财务因素。

2.4五“P”要素学说

五“P”学说是企业诚信管理中较新的一种学说,其内容主要包括:人的因素(PersonalFactor)、目的因素(PurposeFactor)、还款因素(PaymentFactor)、保障因素(ProtectionFactor)和展望因素(PerspectiveFactor)o

三.将企业诚信经营提到一个新的高度

3.1在企业文化中培养诚信意识与诚信精神

企业要想在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必须提高诚信意识,破除只重经济效益而轻视信誉的思想,把诚信与发展、诚信与效益结合起来。传统的企业经营管理片面强调以市场为中心,一切围绕市场转,忽视企业社会信誉和公众形象。为了占有市场,有些企业搞广告大战,花大钱、请名人,铺天盖地搞宣传,甚至搞虚假广告,引起消费者反感,损害企业形象;有些企业搞价格大战,为了降低成本,以次充好、粗制滥造、不讲质量、误导市场,坑害消费者;还有些企业搞五花八门的促销大战,甚至搞回扣、搞提成等歪门邪道,严重破坏了市场经济秩序。企业经营管理必须树立正确的信誉观,以社会信誉为中心,实现企业的全面长远发展和市场的可持续拓展。企业要形成一种“守信光荣、失信可耻”的文化氛围,企业讲诚信是市场竞争机制的必然,诚信可以为企业赢得更多信赖和支持,创造更多的商机和效益。守信者必将受到市场的奖赏,而失信者终究会被市场淘汰。

3.2加强企业领导的诚信建设

领导者是企业凝聚力的核心,其素质的高低,在很大程度上决定着企业的兴衰成败。在企业中建立一支勤政廉政的领导干部队伍是加强企业诚信管理的关键。企业少数干部的违纪违法问题,使得社会对企业的管理感到质疑,由此对其产品和服务产生不信任感。因此,我们要加强企业领导的诚信建设,使企业领导人把诚信看作是应尽的义务,自觉地遵纪守法,努力使自己成为塑造企业诚信形象的典范。

3.3加强企业员工诚信道德教育

一方面,员工是企业形象的代言人,他们站在市场的最前沿,在某种程度上说,员工的形象就代表着企业的形象;另一方面,员工的诚信与否直接影响到企业的经济利益。如果存在员工怠工和蓄意破坏、泄密等行为,会给企业造成重大的经济损失。因此要加强全体员工信誉观念、信誉意识、信誉道德的宣传教育,建立“讲诚信为荣,不讲信用可耻”的道德规范和评价准则,营造良好的企业内部诚信环境。诚信教育的内容应该结合企业的实际而设计,最好能通过案例的形式告诉员工应该做什么,不应该做什么。这样让全体员工从内心真正树立企业服务意识和市场意识,切实感受到诚信对企业的重要性和迫切性,从而能自觉以诚信做人,以诚信待人,以诚信沟通客户,以诚信坚守岗位,以诚信捍卫企业。

3.4提供高质量产品和优质的售后服务

市场竞争的现实告诉我们,企业要在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并持续发展,就必须有社会所需要的高质量产品和优质的售后服务。质量是企业的生命,要塑造企业诚信形象,就要严把质量关,向市场提供“零缺陷”的产品。服务是产品质量的延伸,在市场经济社会,服务也具有商品的价值,同样质量的产品,可能因服务好而带来更多的客户、更多销售量,从而使产品“增值”,如果服务差则会使产品“减值”。持“产品质量诚信”“服务诚信”,这样的介业将在激烈的竞争中,永远立于不败之地,成就长青基业。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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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李天侠.企业诚信与商业伦理塑造[J].经营谋略,2006(2):57—58.

第7篇:经营论文范文

第二,“温州模式”说到底,是放手发展民营经济的模式。“温州模式”与“苏南模式”孰是孰非的激烈争论围绕的另一关键问题就是,如何看待发展民营经济。当时居主流的观念是,即使在农村发展非农产业也必须以发展集体经济为主,只能让民营经济起“补充作用”,因为只有这样才能坚持社会主义道路。经过包括“温州模式”实践在内的不断的实践,反复的思考,人们终于认识到,要发展市场经济就必须发展民营经济,没有民营经济就没有市场经济,民营经济或者说非公有制经济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民营经济具有很强的利益激励和约束机制。温州放手发展民营经济符合人们要求致富和追求过好生活的愿望。“温州模式”的实践证明,放手发展民营经济的结果,在利益的激励下,蕴藏在群众中的巨大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便可焕发出来,转化成经济发展的强大动力。无须政府的安排和鞭策,也不依赖政府,人们自己就会千方百计地寻求致富之路、发展之路,按照市场的变化去配置资源,在市场的压力下去提高效率,并自己承担风险。

第三,在关于“温州模式”与“苏南模式”的争论中,人们对“温州模式”贬斥最多的问题之一是市场的无序。确实,在温州出现过大量违反市场规则的现象,温州的商品一度成为假冒伪劣商品的代名词。柳市生产的伪劣低压电器给用户的生产和生活造成了巨大损失,遭到中央有关部门的通报,并受到国务院联合检查组的检查。这种市场的无序状况理应受到谴责和处罚。但也要指出,在计划经济秩序依旧占统治地位,市场经济秩序尚未建立的情况下,温州率先突破计划经济的“秩序”发展市场经济,一度出现市场无序是必然的,人们对温州一些企业违反市场规则的种种无序现象严加谴责,也是正确的。与此同时,也要看到,当时许多人是带着长期生活在计划经济秩序中形成的观念来看温州的,他们把正常的市场经济秩序(如竞争、投机、长途贩运)也看作是无序,而加以否定。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温州人自己也渐渐认识到遵守市场规则、维护市场秩序的重要,逐渐纠正了自己的行为,转而注重产品质量,重视市场信誉。同时人们也逐渐习惯了市场经济的正常秩序,从而改变了对“温州模式”的看法,认同了“温州模式”。此后“温州模式”迅速在各地移植和推广,各地民营经济迅速发展起来,甚至连长时间坚持以发展集体经济为主的“苏南模式”地区(主要是江苏南部和浙江北部一带)也逐渐放弃原有模式向“温州模式”转变。当然,各地民营经济的发展有先有后,有快有慢,差别很大,有些地方民营经济发展得很不错,有些地方则还未发展起来。实际上,学习和移植“温州模式”并不容易,而且各地条件也相差很大。从各地学习和移植“温州模式”的情况来看,我认为,有几点需要指出来。

第一,“温州模式”的最可贵之点在于,温州人有很强的致富欲望和创业精神。这与温州的地理环境、历史和传统有很大的关系。温州地处沿海,早在1876年,根据《中英烟台条约》的附约,就开辟为对外通商口岸。这使温州有着久远的经商传统、开放传统和手工业制造技能,而且有广泛的海外关系,因此商业文化或者说市场经济文化较为发达。温州人不安于现状,不墨守成规,不甘于贫困。为了追求财富,追求更富裕的生活,他们不辞艰辛,善于学习,敢于冒险,勇于进取,无论到那里都能扎根,生存,发展。而在不少地方,特别是内地的一些地方,历史上就未经历过市场经济的洗礼,或很少与市场接触,农业文化根深蒂固,计划经济的秩序又成为不可逾越的成规,以致人们在思想观念、行为方式、生活态度等方面与温州人相差甚大,甚至截然相反,只要我们亲身到一些地区特别是边远山区看看,就可以深切地感受到,差距有多大。在这些地方要移植“温州模式”,发展民营经济绝非易事。温州人能够不远千里到异地他乡开发廊,办服装店,甚至摆修鞋摊,设法寻找赚钱的机会,而当地人却对眼前的机会视而不见,或者虽然看到了,却不屑于干,不愿意干,或者不会干却又不去学。当然,有了温州的经验,以及在全国市场经济迅速发展的情况下,这一切都在改变之中,不过需要经历较长的过程。因此,各地在学习温州经验,发展民营经济的过程中,首先要学习和培育市场经济文化,学习温州人的创业精神。

第二,一些地方在移植“温州模式”以发展民营经济时,往往注意给民营经济以各种优惠,这在民营经济刚起步时可能有必要,但从温州的经验看,要发展民营经济,最重要的是要为民营经济的发展创造适宜的宽松的环境,让人们自己去闯,去创业,去承担风险。要知道,在“温州模式”兴起之初,温州干部受到来自各方的压力很大,也做过一些不利于民营经济发展的事,例如,曾把最早创业的“王”投入了监狱。但不久,在温州市场经济的特定环境的影响下,派到温州去“灭火”的干部,经过实地考察,反而给民营经济助燃。那时,在异常困难的条件下,温州市政府不可能给民营经济以优惠,但政府的支持和保护却为民营经济的发展创造了必要的环境,民营经济之火才越烧越旺。而在有些地方,民营经济也曾点燃过星星之火,但却没能燃烧起来。现在,各地都在提倡发展民营经济,可是许多地方民营经济发展的环境并不好,当地政府并不懂得在市场经济下自己应该做什么和怎样做。或者是政府管得太多,不放手;或者是步步设卡,处处干预;或者是把民营经济当作“唐僧肉”,各个部门都去“吃”一口。

第三,在温州,在民营经济的发展中确实出过不少问题,有些问题甚至是严重的。究其原因有民营经济自身行为不规范的问题,也有外部环境不规范的问题。对此应从历史的角度、发展的眼光来看待,并采用正确的办法去解决。试想,如果当年在处理柳市制造和销售伪劣低压电器问题时,一棍子将其打死,也就不会有今天中国电器之都的柳市;同样,如果当时不严加整顿,不实施“质量立市,名牌兴市”的方针,也不会有今天中国电器之都的柳市。可见,各地在学习“温州模式”、发展民营经济的过程中,如何对待民营经济发展中产生的问题,值得注意。有的地方一看到民营经济发生了这样或那样的问题就把民营经济看作漆黑一团,借整顿之名,将其封杀,更多的地方则是从本地的狭隘利益、短期的利益出发,对严重破坏市场规则的民营企业(如制造假冒伪劣商品者),肆意包庇,甚至纵容,这样,民营经济同样会走上绝路,因为在混乱的市场环境中不可能造就优秀的民营企业。然而遗憾的是,许多地方政府尚未认识这个道理,他们应该从“温州模式”的经验教训中获得教益。这里还要指出的是,虽然“温州模式”现在已得到普遍认同,但它以往有过现今依旧存在着一些不足。因此“温州模式”也需要进一步发展,这是各地在学习和移植“温州模式”时更应注意的。

第一,“温州模式”是发展市场经济的模式,温州经济的发展也离不开完善的市场环境。在温州经济的发展中,我们看到,固然温州经济的发展推进了市场经济的形成和发展,但是温州经济的发展也受到市场发展不足和不完善的约束。以金融来说,在市场经济中,没有良好的金融服务,企业是很难发展的。温州的经济由于在长时间里缺乏正规金融的支持,为了满足民营企业融资的需要,不得不依靠各种非正规的融资渠道融资,成本很高,风险很大,也确实发生过一些严重问题。但在国家银行不能满足民营经济发展需要的情况下,简单地取缔这些非正规的金融组织和活动并不能解决问题,迫切需要的是发展正规的民间金融机构(如民营银行)来替代,否则非正规的金融一时取缔了,但它还会冒出来。市场发展不足和不完善,不是温州所能解决的,需要有关部门来解决,但温州也有过一些有益的尝试,如成立和发展民间投资的城市信用合作社,可惜未得到应有的支持。

第二,“温州模式”把千千万万的农民卷入到创业的洪流中,这使温州许多早期创业的老板素质不高,文化教育水平低。在“温州模式”兴起之初,他们还能驾驭企业,适应市场的变化,而在全国市场经济发展起来对外开放程度愈益提高后,他们只有不断提高自己的知识水平、经营管理能力,才能适应这种形势,否则就会被市场所排斥。虽然经过市场的锤炼和自身的刻苦学习,在温州已经产生了一批很有作为的企业家,然而有全国影响的一流企业家还很少。这个问题可能是关系到温州经济在未来能否继续走在前列的一个关键问题。有些温州企业的创业者已经认识到自己的先天不足,因而不惜花大本钱培养子女,以至聘用高素质的人才。这是很好的。

第三,“温州模式”下的企业绝大多数是家族企业,对它们不能全盘否定。家族企业有其优越的地方,例如,企业的领导成员间容易沟通,决策快,管理成本低,容易保守商业秘密等。家族企业也有其局限性,例如,如果家族的主要成员的素质和能力不能随着企业的发展而提高,就会成为企业发展的障碍;如果形成了家长式的领导就容易发生决策失误;家族企业是靠亲缘关系来维系的“人和”企业,一旦家族成员之间的利益冲突超过了亲缘的维系力,企业就会分裂甚至倒闭。受文化素养的影响,温州的老板大多“宁为鸡首,不为牛后”,他们把企业封闭起来,不愿外人进入,不愿与其他企业合并,更不愿被其他企业收购和兼并,一般不愿接受股份公司的企业形式。这是温州企业难以长大的一个原因,也是温州至今只有一家上市公司的原因之一,而这家上市公司还是由国有企业改制而成的。当然,在温州,实行公司制的企业已经多了起来。总之,对家族企业要全面看待。温州的企业制度仍然需要创新,学习现代企业制度。即使保留家族企业,也可以考虑,在有些企业的最上层保留家族控股,而将其属下的企业改制为公司制的企业。这样既可以保留家族企业,同时又可突破家族企业的束缚。

第四,一般而言,温州的企业规模较小,技术水平较低,开发能力弱。这也有其历史原因。但温州人的模仿能力极强,可把别的企业的产品仿造得足以乱真。在“温州模式”兴起之初,这难以完全避免。在商品短缺的情况下,温州的商品尽管质量不高,仍还可以“横行”于市场。目前,市场情况变了,许多商品供过于求,特别是我国加入世贸组织后,竞争更加激烈了,更不容许侵害他人的知识产权,一味模仿不仅吃不开,还会阻碍技术创新。对此,温州有些企业已经注意到了,正在改进,他们的品牌意识也在增强。然而受企业规模小、融资渠道窄、技术力量弱的限制,温州企业如何提高技术水平,开发新技术仍是需要解决的问题。温州在传统的加工制造业方面相当强,而在高新技术产业方面则相当弱。为在未来的市场上继续保持竞争的优势,温州面临着用高新技术来改造传统加工制造业和着力发展高新技术产业的课题。

第五,资本市场不发达,是温州经济的另一弱点。而且温州的企业多靠自身利润的积累来发展,很少利用资本市场来扩展。目前只有少数的企业在利用资本市场。随着形势的发展,不改变这种状况,温州企业在与其他企业的竞争中便会处于劣势地位。

第六,在经历了柳市的低压电器被通报和检查,温州的皮鞋被焚烧等事件后,温州企业吃到了不讲信誉的苦头,吸取了教训,端正了行为,温州的商品逐渐获得了市场的信任。不过,也还有一些企业至今仍在干着毁坏温州信誉的事,如不少假证件出自温州。因此整顿市场秩序仍是艰巨的任务。

上面指出的为进一步发展“温州模式”所需要解决的一些问题,对于正在学习和移植“温州模式”的一些地方来说,也是值得认真思考的。因为,“温州模式”产生的大环境(由计划经济转向市场经济等)其实也是其他地区发展民营经济的大环境,虽然其他地区在发展民营经济时,大环境已有不同,如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已经被确定为改革的目标,非公有制经济已经被认定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温州模式”已经得到广泛的认同,等等。这些地方在发展民营经济中遇到的来自意识形态和计划经济体制影响的阻力也比温州当初发展民营经济时小得多,而且可有温州的经验供借鉴。但是,由于历史的、传统的、地理和自然条件等方面的原因,原有经济基础弱以及商品普遍供过于求的市场状况等,又使不少地方发展民营经济的条件在有些方面还不及“温州模式”兴起之初。“温州模式”当前存在的问题,他们也或多或少地存在,甚至有过之而无不及。此外还须指出的是,民营经济在各地发展很不平衡,有些地方已经出现了很有实力的民营企业,而且在发展民营经济中创造了新的经验,也都值得借鉴和推广。

发展民营经济是我国国民经济发展中面临的重大任务,要使民营经济更为健康迅速地发展,需要进一步研究“温州模式”的经验,研究“温州模式”在进一步发展中需要解决的问题。同时也要研究各地在学习和移植“温州模式”中遇到的问题以及新创造的经验。

第8篇:经营论文范文

实现林业可持续发展与林业分类经营有密切的联系。林地资源的稀缺性,决定了林业可持续发展不可能通过无限制扩大经营范围来实现,只有通过对林地资源充分有效的利用,提高林地生产力水平才是林业可持续发展的根本方向。这对林场尤为重要。现在我国林场的经营规模已基本确定,林场经营面积只有缩小而不可能扩大。因此,林场走外延发展来实现可持续发展不现实的。

实现林业分类经营,基本指导思想是根据森林主体功能的发挥来经营森林。商品林追求的是投资的经济效果,其经营行为完全是一种商品生产行为。商品生产行为主要受市场经济规律约束。因此,对于商品林经营不宜采取太多行政手段去管理,也不宜采用严格的计划去控制,而应由企业根据市场作出选择。生态公益林则以森林生态公益功能的发挥为主要经营目的,而生态公益功能则不可能直接体现为经营者的经济效益。因此,必须通过宏观调控,以总体功能最佳为指导,协调经营行为,理顺经营与受益、投入与产出的关系,才能保证其经营走上良性发展道路。

2林场实行森林分类经营的必要性

2.1实行分类经营可使商品林真正走向市场

长期以来,林业受生产周期长,见效慢,产出投入比低,不能实现正常的投资回报等因素影响,很难吸引到足够的投资而成为粗放经济的传统产业的典型代表。尤其是在计划经济体制下,生产经营部门经营自有限,生产经营活动往往是服从计划而不是根据市场经济规律实施经营,林业不能彻底走向市场。

实施分类经营,可用市场经济规律指导商品林的经营,使林业部门能够选择经济效益好的经营对象来经营,从而使商品林经营者的利益得到保证。同时,在有较高投资回报后,亦可吸引社会生产资源流向林业部门,部分解决林业生产投入不足的问题。

林场实现森林分类经营后,其商品林经营完全属企业生产行为,一切经营活动都以经济效益为中心,有利提高林场的经营积极性,亦可避免林场在自己不熟悉的领域盲目投资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2.2实施分类经营可使生态公益林得到有效的经营和保护

生态公益林的主体功能是森林的生态防护效益,这种效益的受益主体往往不是森林经营者,这就形成了受益者不经营不投入,而经营者主体投入不受益的矛盾。在分类经营不能有效实施的情况下,林场的防护林等生态公益林成为林场只有投入没有产出的经营对象。由于没有产出,林场不愿投入大量人力物力实施有效经营。因此,在未实施分类经营的情况下,由于不能理顺投入产出关系,权益与责任关系,防护林等生态公益林不可能实施有效的经营,大大降低了防护效益。

实施分类经营后,通过理顺投入产出关系,明确责权关系,利用政府的宏观调控能力,有效解决生态公益投入,可使其不再成为经营单位的经营负担,有利加强对生态公益林的经营管护,使其生态防护效益得到时最大限度发挥。2.3森林分类经营是林场林地资源有效利用的保证

林地是林场最重要的生产资源,由于受经营管理水平限制,一方面是林场为了维护林地所有权不得不花大量精力,另一方面,林场对有限的林地资源利用效力低。实施分类经营后,通过对现有林地科学规划,按森林主体功能划分经营类型,同时在商品林经营中大力发展高效林业,可以有效解决林场林地利用效力低下问题。

3现行经营管理体制与林业分类经营

我国林场现行管理体制已沿用多年。其基本特点是把林场作为企事业单位管理,在商品生产中,林场向国家纳税体现与国家的经济关系,向主管部门缴纳各种专项费用体现隶属管理关系;对木材实行限额采伐。这种管理体制有其合理性,在林场经济自知能力有限的情况下,通过国家事业费投入,解决了林场建设初期的造林投入。同时,通过集中专项费用筹集了大量林业基本建设资金,为大规模绿化造林提供了投入保证。在我国林木资源较少的情况下,实行限额采伐也是保护有限林木资源的最有效手段。

但是,也应看到,要实现分类经营,现行管理体制也存在很大局限性。首先,从责、权、利关系看,实施分类经营后,商品林的经营完全是商品生产行为,林场的商品林经营活动应等同于企业的商品生产活动。林场的生产经营应计算投入产出,占用生产资源应支付一定的代价。林场的经营成果主要通过所有权分配,而现行管理体制不能根本解决这些问题。

其次,从投入关系分析,林场投入的两个问题未能很好解决,第一,林场现有商品林大部分是国家投入形成的,由于林场实行事业化管理,这部分商品林林场在生产受益中,未能把国家投入的利益体现出来。第二,林场的生态公益林是林场的非商品生产对象,但林场必须投放生产资源经营管理,这对林场又是不合理的。

4林场分类经营措施探讨

4.1林场划类经营

林场实施分类经营首先应解决林场的划类经营问题。措施上可根据林场资源构成情况把林场划为两大类型,即经营商品林为主的林场和经营生态公益林为主的林场。对于商品生产型林场按规范的管理方式管理,占用林地资源应缴纳林地占用费,国家投资形成的资产应折成股份,在林场分配过程中,国家股份所得应上缴代表国家行使资产管理职能的管理部门,林场的经营活动照章纳税,林场的经营活动投入应通过国家计划解决,这部分资金又可通过向受益部门收取森林效益补偿费解决。在不影响森林生态防护效益的条件下,允许林场积极从事商品生产,增强林场的经济活力。我区的大部分水源林保护区及自然保护区可按生态公益型林场经营,防护林占绝对优势的林场也应作为生态公益型林场经营管理。

4.2林场森林资源划类经营

对林场划类经营后,还应对林场的资源划类经营。生态公益型林场其经营投入主要通过经营管理投入预算由国家投资解决。商品经营型林场由于存在两类资源,还必须对森林资源划类经营。对于商品林完全由林场自主经营,国家或主管部门少干预;对于生态公益林应实行森林效益补偿制,解决其经营投入。实施时,可由主管部门向受益部门征收,林场则通过税费减免或先征后返方式按其拥有生态公益林数量多少,根据经营管理投入大小确定林场应是补偿额。

严格来说,任何森林资源都具有一定的生态公益功能,因此,所谓兼用型森林资源不应再补偿其生态公益功能,理由是该类森林是有产出的,其经营投入小于产业,通过森林生产经营完全可解决投入来源。

综上所述,在林区以林场为单位进行分类经营是十分必要的,也是势在必行的。我们要保护好森林,使林区能真正的做到青山长在,永续利用。

第9篇:经营论文范文

1.1基本思想

作为系统工程中的一种结构模型解析方法,决策试验和评价实验法运用图论与矩阵等工具,对系统各影响因素的逻辑关系进行分析,通过构建直接影响矩阵判断出每个因素对其他因素的影响程度和被影响程度,进而揭示系统的结构关系。目前,该方法已经成功应用于产业经济系统分析[8]、电子校务的风险因素分析、教学质量影响因素分析[10]、网络谱系结构分析[11]等诸多领域。利用DEMATEL方法建模可以得到影响度、被影响度、中心度和原因度等分析指标:根据影响度和被影响度能够判断出因素间的相互影响关系以及对系统整体的影响程度;根据中心度能够判定出各因素在系统中的重要程度;根据原因度能够确定出各因素在系统中所处的位置。

1.2基于DEMATEL方法的企业经营绩效管理模型

2.2.1系统结构分析根据系统结构的概念,系统是由若干要素有机组成的,系统的结构取决于系统中的要素,系统的整体功能是由各个要素的贡献汇总而成的;而每个要素又具有若干属性,这些属性通过合理的组合蕴含着要素对系统的贡献[11]。从系统、要素、属性三维角度构造一个系统:由n个要素组成,记为Nk(k=1,2,…,n),系统的第k个要素有mk个属性,第k个要素的第i个属性记为Pik(i=1,2,…,mk)。在企业经营绩效管理模型中,整个企业经营绩效管理指标体系即为系统,要素为表征企业经营绩效管理的4种能力:盈利能力、营运能力、成长能力和偿债能力,分别记为N1,N2,N3,N4。属性是不同能力下的指标,例如盈利能力N1的属性值分别为净资产收益率P11、主营业务利润率P21、费用利润比P31、销售净利率P41和销售毛利率P51。

1.2.2属性间直接影响关系与程度的确定邀请m位对企业经营绩效管理具有理论研究和实践经验的专家,对不同指标分别进行两两比较,并根据相应的定性判断标准,采用分级比例标度进行描述,给出不同属性之间的直接影响关系和影响程度。出了0~3分级比例标度的属性影响关系判断标准,该标准可以根据实际需要进一步细化或者简化。如果属性数目非常多,当前的分级比例标度难以满足人们的判断需求,可以在现有标度基础上进一步均匀细化,例如在“很弱(0.5)”与“弱(1)”之间均匀插入“较弱”,赋值为0.75,以便区分;同样,对于属性数目较少的情况,可以进行简化,例如只选取“没有(0)”“弱(1)”“中(2)”“强(3)”作为判断标准。总之,关于属性间直接影响程度的确定可以根据系统复杂程度本着“能够区分”的原则灵活处理[11]。

2企业经营绩效管理应用分析

根据企业经营绩效管理指标体系实际和上述模型,以盈利能力分析为例进行描述。步骤1:分析系统要素记盈利能力要素N1含有5个属性,记作Pi1(i=1,2,…,5),具体为净资产收益率P11、主营业务利润率P21、费用利润比P31、销售净利率P41和销售毛利率P51,这些属性能够全面、完整、真实地反映企业盈利能力的特征,在系统中具有代表性和典型性。步骤2:确定属性间的直接影响程度,构建初始化直接影响矩阵邀请20位对企业盈利能力具有一定理论研究和实践经验的专家参与盈利能力要素下不同属性间直接影响程度的定性确定。由于该要素下属性数目相对较少,于是本文采用简化的分级标度确定属性间的直接影响程度,即如果属性Pi1(i=1,2,…,5)对属性Pj1(j=1,2,…,5)有直接影响,且关系为“强”,则rij=3;关系为“中”,则rij=2;关系为“弱”,则rij=1;无关系,rij=0。在这里不考虑属性对自己的影响,即rij=0。于是,按照“众数原则”得到初始化直接影响矩阵步骤3:求规范化直接影响矩阵将直接影响矩阵R进行规范化处理得到规范化直接影响矩阵确定综合影响矩阵为了计算方便,综合影响矩阵近似为T=R*(I-R*)-1,于是有步骤5:系统的综合试验与分析依据影响度、被影响度、中心度和原因度的求解方法,获得系由可以看出,盈利能力各指标的重要程度(中心度)按大小依次为销售毛利率、销售净利率、主营业务利润率、费用利润比、净资产收益率;原因度按大小依次为主营业务利润率、费用利润比、销售净利率、销售毛利率、净资产收益率。进一步讲,主营业务利润率的中心度和原因度均较大;资产收益率的原因度和中心度均较小,这说明主营业务利润率与其他属性的关联关系紧密,而资产收益率与其他属性的关联关系很弱。营运能力、成长能力和偿债能力等要素下各属性的中心度和原因度比较与上述分析一致,不赘述。综上,将上述所有分析结果关联便构建起基于“经营绩效系统—能力—属性”的体现所有指标相互之间关联关系等显著特征的管理模型。与因子分析法[2]相比,能够更直接地反映不同能力下的指标间影响与被影响关系,进而确定原因及结果属性。

3结束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