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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窗考察报告精选(九篇)

门窗考察报告

第1篇:门窗考察报告范文

Abstract: Based on the author's many years of practical experience in project bidding business case analysis to the tender control points are explained.

Keywords: project bidding case; bidding by company; control points

关键词:工程招标案例;企业自行招标;管控要点

中图分类号:C2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前言

经对招标文件初审,因三项因产品类型性质不同,且因塑钢窗工程供货安装工程涉及到施工资质及成活要求,同时能符合相应的资质条件的投标人较少,故建议拆分成三个分项,通过一次招标采购活动办理。该项目单位经过修改招标文件有关要求,本项综合采购招标更改为仅塑钢窗供货安装招标。

该招标文件中对塑钢窗的材质采购要求标准及报价要求为“塑钢窗为蓝灰色塑钢框料,明框,玻璃型号为低辐射中空玻璃窗5+9A+5,门窗产品要求(海螺)品牌。塑钢为88系列。门窗拦标价均为307元/m2(含制作、安装、运输、成品货到达工地、含配件、锁具等成活价)”,择日开标,经百分制综合评审,某报价306元/m2的投标人被推荐为中标候选人。

1 案例分析

经调查研究,该招标案例工程存在以下缺陷或弊端:

1.1 招标前期策划不合理。综合采购选中一家中标的意向不合理,没有考虑资质资格要求的匹配性,主要是混淆专业分包工程的性质和材料采购的性质,不确定选择的是供货商还是专业承包队伍。

1.2 招标工作安排整体计划性欠缺。没有根据整体工程施工计划节点要求提前准备,导致本次招标活动时间安排紧迫(工程在等待),自报审时间至开标时间仅3日,且从发标到开标时间没有严格遵守招投标法相关不少于20天规定,有关标的技术标准和价格标准没有匹配性复审。

1.3 采用的是邀请招标非公开招标,没有在指定媒体上公开公告,消息的广度不够,投标单位数量太少不具有竞争性。项目单位称本项目曾邀请过有关单位,但投标人因价格低,不愿参加,本次为调整价格后第二次邀请。

1.4 招标文件审核中米组价未经专业人员比较测算审定。招标控制价依据为上报的考察价格报告中批复的内部预算综合平米控制价,而非相关预算编制依据和规定做完整预算结合市场考察分项报价资料综合测算确定的。

1.5 对投标文件报表格式没有设置固定表格样式,造成投标结果以综合平米单价的形式报的模糊,无详细的相应分项报价。将对后期施工过程中的退换或尾留单项核价、质保零星物件价格参考确定等工作带来不利。

1.6 招标图纸表达的技术标准没有事先复核。中标后,招标图纸中对塑钢窗玻璃的标准两处表达不一致,经复审关键材料标准“玻璃型号为低辐射中空玻璃窗5+9A+5”为设计错误项。此时投标人认为如做低辐射中空玻璃窗5+9A+5需要增加相关的镀膜费用大约40-70元/平米,否则不能应标,招标人陷入被动。

1.7 考察行为计划完备性欠佳和目标实施有偏差。一般情况下招标人对投标人应做详细调查了解,对其生产、供货等履约能力及同期业绩参考价格等情况调查了解后方可进行邀请。但本次对投标三家均未进行考察,曾经提供的考察报告仅为对塑钢窗专营实体店面考察确定307元/平米控制价的报批报告。在对塑钢窗专营实体店面进行考察材料之前,缺少完整详细计划和考察调研格式书面文件。店面零星工程制安和批量工程采购没有体现报价优势区别。

2 对策和建议

以上案例虽然具有个例特点,但招标运作也有一定的代表性,故建议企业自行招标中,应重视以下管控要点:

2.1 招标前期策划。应充分考虑资质资格要求的匹配性,不应混淆专业分包工程的性质和材料采购的性质,明确选择的是供货商还是专业承包队伍。策划中应根据标的所需资质资格要求不同,合理拟定和构想中标单位个数结果,是否能够兼投兼中等问题。

2.2 招标工作应有计划有组织有序进行。主要根据总体工程施工计划节点要求提前准备,避免招标活动时间安排紧迫(工程在等待),适当放宽报审复核准备时间,有关标的技术标准和价格标准对应匹配性复审,从发标到开标时间应严格遵守招投标法相关不少于20天规定。避免中标后有异议和发生变更。

2.3 采用公开招标,在指定媒体上公告,增加竞争性。如公开公告后,投标人参与愿望低,不够3家时,可考虑延长一次报名时间,仍缺少投标人参加的,凭有关信息报名资料登记情况报请有关主管部门申请调价或变更材料标准,进行第二次招标活动。但前提是有关书面来往答复的相关资料能证明曾做过类似邀请。企业自行招标有关管理实施细则中应予以明确要求规定竞标力不足时须提供有关书面资料或信息平台来往资料证明。

2.4 招标文件审核中米控制价须经专业人员比较测算审定。不能将综合测算的内部预算价,作为招标控制价格。招标控制价应按照相关预算编制依据和规定做完整预算结合市场考察分项报价资料综合测算确定,才可。

2.5 对投标文件报表格式应设置固定投标表格样式,引导投标结果详细的相应分项报价。方便将对后期施工过程中的退换或尾留单项核价、质保零星物件价格参考确定等工作管理使用。

2.6 招标图纸表达的技术标准应先复核,准确表达,以免造成招标结果因标准变化大产生纠纷,招标人陷入被动。

2.7 考察应制定完备的计划,设定固定的表格格式,对不同材料标准有不同的表列明示区别,并对数量大的工程材料采购安装区别零星材料采购安装应有价格优势与否做出表格让考察对象给予填报,并注意被考察对象的签章。无论对塑钢窗专营实体店面进行考察还是对参加的投标单位考察,都需要形成有考察人签字的报告材料,供评标参考。

2.8 企业(公司)层面应明确不同类别招标管理部门或设立招标委员会,配备相应专业管理人员。建议“有关部门或招标委员会”应该明确。为避免招标委员会形同虚设,应有相应的运作流程和审批细则要求。避免报审无门。

2.9 企业制定的招标细则,对不同类型如工程施工类、服务咨询类、设备材料采购类,应做到分工合理,标准明确,分合有致。即对一个建设项目应设有统一汇总登记管理的单位或部门台账,自项目之初至项目结束,及时登记管理各类招标项目,关注项目投资预算分项招标工作执行情况。

2.10 加强对招标采购人员进行培训,并注意对多种招标方式研讨和运用。比如竞争性谈判方式在招标中的应用。即不集中投标人到场开标,而采用一对一逐家进行谈判,另一家不知道上家的谈判报价让利幅度和原则。此种方式建议应适用于国家有关采购要求规定。非国有资金独资或控股的招标人可采用。但应注意谈判前事先进行详细的调研测算和了解市场行情的底限和高限,熟知合理的幅度区间,并避免低价中标高价索赔。参加谈判组成员专业性高,并有一定的谈判技巧,对商议确定的原则性的要求心中有数。

3 结束语

经过对某工程项目自行招标组织运作过程中出现的漏洞和弊端分析,不断总结并提出相应解决的策略和办法,对规范招标采购行为具有积极的意义,尤其对国有投资项目的运作更应注意合法合规性,并同时招标能真正的满足项目需要,带来积极的管理效益。

参考文献

[1]李志生,付冬云.建筑工程招投标实务与案例分析[M].(ISBN:9787111316466).

第2篇:门窗考察报告范文

第一项指标:“规范行政行为,规范行政审批事项,简化办事程序”

(一)指标要求:该项指标由市政府法制办与政务中心牵头负责,测评方法为材料审核。

(二)自查情况:年以来配合市政府法制办、市监察局,对全市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项目进行了认真调查摸底,先后进行了四次清理和审定。最近一次是在年,通过清理和审定,市级保留行政审批服务事项共计429项(其中,行政审批项目195项、公共服务项目164项、日常监管项目70项),比年清理结果减少178项,减少了29%,比年清理结果减少100项,减少了19%,实现行政审批项目名称和标准的统一,提高了行政审批效率。各行政审批职能部门按照“精简、高效、便民”的原则,先后于年、年两次对现行行政审批流程进行清理,尽量减少环节,压缩承诺的办结时限,对每个环节明确了办理时间和责任人,平均承诺提速率由原来的10%提高到30%。加大窗口授权力度,切实提高行政审批事项服务事项的现场办结率,确保按时办结率100%。

第二项指标:“设有政府服务中心,所有行政审批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都集中到政务中心办理”

(一)指标要求:该项指标由市政务中心牵头负责,测评方法为实地考察和材料审核两种方式。

(二)自查情况:市政务服务中心年7月正式运行,年3月统计结果:现在全市具有行政审批和服务事项的部门42个(消防大队单列),其中24个在政务中心设立了窗口,18个未在政务中心设窗口,项目总数457项。其中在窗口受理的项目116项,窗口受理率25.4%,104项可以在窗口现场办理,现场办结率22.8%。

涉及建设项目并联审批的部门15个,涉及事项52项。经信局的2个事项、环保局的2个事项、农业局的1个事项、住建局的3个事项、气象局的1个事项在政务中心窗口受理、办理;消防大队的1个事项、安监局的1个事项在政务中心窗口受理。其余41个事项都没有在政务中心窗口受理、办理。

第三项指标:“遵守职业道德,服务标准和程序公开,服务规范,诚信守法”

(一)指标要求:该项指标由市政务中心和各行业主管部门牵头负责,测评方法为实地考察。

(二)自查情况:市通过在市政务服务中心、乡镇便民(政务)服务中心、村(社区)便民服务代办点采取多种方式(如电子政务大厅、政务中心门户网站、办事指南等)公开项目名称、法律依据、申请条件、申报材料、办事程序、收费标准及依据、承诺时限、联系电话以及办事进程和结果,落实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一次性告知制、责任追究制,实现了行政审批及公共服务等事项的集中办理、现场办结、透明运行、限时办结。

第四项指标:“有高效的投诉处理机制”

(一)指标要求:该项指标由市政务中心和各行业主管部门牵头负责,测评方法为实地考察,要求符合测评标准。

(二)自查情况:一是完善行政审批电子监察系统。对窗口部门办理审批服务及工作情况实行适时视屏监控和数据监控,及时发现、纠正、处理办事过程中出现的相关问题。二是公开市行政效能投诉电话和市政务服务中心投诉电话,方便企业和群众对办事窗口违规行为进行投诉。三是在政务服务中心网站设置投诉平台,方便企业和办事群众在网上进行投诉。四是对企业和办事群众进行回访。向群众发放评议卡,对服务对象电话回访,深入企业、社区、乡镇进行实地回访,广泛收集对窗口工作的满意度。五是完善社会监督机制。聘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社区群众、企业代表、乡镇群众为政务服务行为作风监督员,收集社会对窗口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六是完善通报考核制度。市政务服务中心每月对窗口工作进行考核通报,市行政效能办公室定期对部门行政效能建设情况进行通报,纳入市政府对窗口部门的年度目标考核。

第五项指标:“行业风气满意度>85%”

第3篇:门窗考察报告范文

如果你是一个真正有企业管理经验的人,自己换了码头,或是被“空降”到了某一个单位,一个无法回避的问题就是实现控制,总不能被人架空,或是眼睁睁看着企业乱成一盘散沙吧。

这显然是一个领导力的问题,而管理学在这方面,其实并无什么作为,能够一说的,还是各种经验的介绍。

指标观察

既然我们大多数人依然对的传统――语录非常推崇,那我就从管理学大师们的语录开始说起。美国通用前CEO韦尔奇有一段著名的话被广泛引述,他在谈到自己的领导方法时曾说:“我的工作是为最优秀的职员提供最广阔的机会,同时将资金作最合理的分配,投入到最合适的地方去。这就是全部--传达思想,分配资源,然后让开道路。”韦尔奇说的无疑是对的,但他的话又等于是什么也没说,因为最关键的地方是在于,你要传递什么思想?你的思想又是如何形成的?

为了完成领导者的使命,管理者必须懂得建立观察窗的道理。什么是观察窗?说来简单,就是一系列简洁的有关企业运作的指标和动向。每一个企业都是特殊的组织,除非你的企业是别人企业的一个车间,否则市场竞争和企业的存在,就决定了天下没有一个同样的企业。这就要求管理者根据企业的不同,寻找最有代表性的经营指标来观察企业,建立自己的信息系统,去了解一些关键人物和重大事件的发展动向。

窗口调整

具有讽刺意味的是,管理学总在告诉我们,课堂上所有的一切都是重要的,如果你是一个好学生,那是最糟糕不过的事情,因为你可能毫无保留的接受这一切观点。想想看,管理学涉及到人财物产供销的所有方面,你会有多少报告要读,我敢打赌,你可能用一年的时间也读不了一个月内涌现出来的报告。等到你终于从这大堆报告中,搞明白了实现有效控制的脉络,你可能已经面临被清理出去的现实考验了。

第4篇:门窗考察报告范文

一、统一思想,充分认识建设行政服务中心的重要意义

设立行政服务中心,是市委、市政府的重大决策,也是对行政审批制度的一项重大改革。通过建设行政服务中心,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加快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探索、创新行政管理模式和服务方式,推进政务公开,规范行政实施主体实施行政审批行为,方便群众办事,提高行政效率,转变政府职能,加强廉政建设,营造良好经济社会发展的环境。市直各单位一定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上,高度重视行政服务中心的建设工作,充分认识建设行政服务中心的重要性和艰巨性,增强建设行政服务中心的紧迫感和责任感,牢固树立大局意识,自觉服从工作需要,积极支持,主动促进,勇于改革,善于创新,把依法行政、政务公开等工作同行政服务中心建设工作结合起来,把方便群众办事、提高行政效率同中心窗口建设结合起来,把创新运行机制、完善服务方式同提高中心综合效能结合起来,真正把行政服务中心建设成便民办事的“超市”、政务创新的“样板”、展示政府权威和形象的“窗口”。

二、明确职责,建立行之有效的管理和工作体制

设立市行政服务中心党的工作委员会,为中共*市委工作机构。工作职责是:确保市委有关决定、决议和工作部署的落实。参与管委会制定重大管理活动和决策方案。与管委会共同做好中心工作人员的思想政治工作,按照《》要求对党员进行教育、管理。

设立市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委员会,为市政府议事协调机构。工作职责是:统一指导和协调全市行政服务中心工作,研究制定有关政策措施,协调解决行政审批工作中出现的重大问题。

设立市行政服务中心,为市政府直属事业单位。工作职责是:负责协调对进入“中心”的部门和项目的确定、调整。负责对项目办理情况进行协调、督查、催办。负责对进入“中心”的窗口单位工作人员进行现场管理和考核。组织调查研究,及时准确地向市委、市政府、“中心”党工委和管委会反映情况,提出建议。为区县行政(政务)服务中心提供信息服务和业务指导。协助行政审批服务投诉中心处理办件中的违法、违纪行为。

具有行政审批职能的市级和省属有关行政部门、事业单位在市行政服务中心设立服务窗口。服务窗口单位的工作职责是:负责保证全部行政许可事项在“中心”受理、缴费、办结、送达。制定办理行政许可事项程序。制定《行政许可事项服务告知单》和《申请书示范文本》,在“中心”陈列。加强审批制度改革,规范行政许可行为,选派得力工作人员,充分赋予职权,简化办事程序,减少办事环节,提高办事效率。制定窗口管理制度,配合中心现场管理,保证窗口工作正常、有序、规范。服务窗口工作职责是:负责办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申领各类证、照事务,审批、核发各类批准文件。受理有关投资政策、证照申领的咨询。

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市监察局)在市行政服务中心设立行政审批服务投诉中心。工作职责是:负责受理对违纪违规实施行政审批行为的检举、控告。负责受理对行政服务中心工作人员违规违纪行为的投诉。协助“中心”管理窗口工作人员。

市直有关部门和单位的工作职责是:建立健全中心高效协调运转保障制度、监督制约机制、责任追究制度。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市监察局)、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市法制办公室、市财政局、市物价局等要结合各自的工作职能,加强保障、监督、追究等制度的建设;要结合中心建设和工作,授予中心一定的组织人事管理权、日常业务协调权和考核奖惩权,将中心的运行经费列入财政预算,确保中心依法行政、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便民高效。

三、应进须进,构筑中心综合服务平台

凡是具有行政审批职能的市级和中央、省属驻黄有关行政部门、事业单位都应进驻市行政服务中心并设立服务窗口,所保留的行政许可实施主体实施项目和上级下放的行政许可项目都应进入市行政服务中心受理、收费、办结,不得以任何理由在原单位继续受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在原单位继续收费、结算。确有特殊情况,暂不能进驻市行政服务中心的部门及项目,必须说明理由,列出依据,报市行政服务中心审核后,经市政府批准。凡是暂不能进驻“中心”的部门,都要按照《*市行政审批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实行本部门窗口集中办理制度,规范许可行为。

四、完善制度,不断提高窗口办事能力和办事效率

建立完善公开办事制度。各部门要将行政许可项目(包括子项目)、设立依据、申报条件、申报材料目录、办理程序、承诺期限、收费标准和依据,通过中心网站和《行政许可事项服务告知单》、《申请书示范文本》等方式对社会公开,在“中心”公示,方便群众查询,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建立完善项目办理运行机制。各部门要按照《行政许可法》“便民高效”的原则,适应行政服务中心的要求,改进审批方式和机制,建立和完善“中心”窗口与部门职能科室之间的项目办理运行机制。根据项目的不同特点,确定不同的办理模式和操作办法。要进一步明确申报、受理、审核、缴费、办结、送达、反馈、协调、督办等规范要求,责任到人。努力把依法管事、按章办事贯穿到审批工作的各个环节,推进政府行政的制度化、规范化建设。

继续推行并联审批制度。凡需经两个以上行政审批单位交叉审批的事项,其运行过程、办事程序由“中心”确定一个主受理窗口,按国家法律规定的程序全部负责,实行“一窗受理、抄告相关、联动审批、限时完成、统一回复、责任追究”。“中心”负责监督和协调,各相关部门必须无条件支持配合。

积极开展全程服务试点。优化组合联办审批和集中办理模式,开辟“绿色通道”,推进标准化服务,落实办件责任,突出抓好即办件、承诺件和联办件运行机制的建立,努力提高即办件比重,提高承诺件办理速度,提高联办件能力和水平,真正做到服务对象在一个窗口递交申请材料,在“中心”结算窗口按规定交费,在承诺日到同一个窗口领取申请结果。实现“告知一口清”、“服务一站式”和“联办一条龙”的服务目标。

建立行政审批报告制度。窗口单位在每年的1月和7月上旬,将全年和半年行政审批工作开展情况,包括实施行政审批的种类、具体项目、办理数量、收费情况、行政审批事项的增减情况向市行政服务中心书面报告。

建立完善协调、督查、催办和通报等制度。市行政服务中心要加强制度创新,建立完善协调、督查、催办和通报等制度,严格执行制度,强化监督检查,以制度规范办事,以制度约束行为,以制度提高窗口服务质量,以制度提高窗口办事效率。

五、选优配强,建立一支高素质的窗口工作人员队伍

行政服务中心是政府依法行政、规范运作、廉洁高效、勤政为民的载体,各窗口单位要选派政治素质好、业务能力强、服务水平优的同志到窗口工作。窗口工作人员必须是行政实施主体单位的正式在编人员,工作2年以上,熟悉本单位审批事项,掌握电脑操作。设2人以上的窗口,要配备一名中层干部,作为窗口负责人常驻“中心”。

窗口工作人员在窗口工作时间一定1年以上,严禁窗口单位随意更换窗口工作人员。窗口工作人员若不能适应窗口工作或因工作表现差、有违纪违规行为的,“中心”提出退换要求,窗口单位应及时更换并根据“中心”意见予以处理。

窗口工作人员实行双重管理,工资关系不转,原单位福利不变。对窗口工作人员要给予适当的岗位补贴,经费由窗口单位和市财政共同负担。在窗口工作期间,中共党员组织关系要转入“中心”,在“中心”过党组织生活,参加党组织活动。

窗口工作人员年终考评由“中心”统一组织,按公务员考核办法进行考核,市人事局按照窗口工作人员实有人数单列考核指标。考核结果作为原单位对其年度考核的最终结果,并存入档案。

六、加强监管,不断推进行政服务中心全面建设

第5篇:门窗考察报告范文

新形势下,进一步加强政务服务中心建设,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转变政府职能的迫切需要,加强权力监督、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的有效途径,建设法治政府、效率政府、服务型政府的重要举措。各级各部门要从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高度,从完善审批机制、提高执政能力、优化发展环境的高度,充分认识加强政务服务中心建设的重要意义,统一思想,齐心协力,采取更加积极有效的措施,进一步理顺政务服务中心管理运行体制,拓展服务功能,努力把政务服务中心建设成为运转协调、管理规范、公开透明、廉洁高效的服务平台,实现顺序最简、时限最短、效率最高、服务最优目标。

二、明确职责权限

(一)市政务服务中心是行政服务管理机构,挂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市政务服务中心履行对市政府各部门入驻事项的组织协调、监督管理和指导服务职能;负责制定政务服务中心的各项规章制度、管理方法并组织实施;负责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和房地产开发项目审批服务事项的领办、督办工作;对入驻窗口工作人员进行管理、培训、日常考核和年度公务员考核,受理服务对象投诉,承担市政府赋予的其他职责。

(三)各入驻部门已纳入市政务服务中心集中受理、操持的行政审批和行政监管事项,一律不得在本单位或者其他场所受理、操持。入驻前,必需明确本单位入驻市政务服务中心首席代表”首席代表”接受派驻单位充分授权,对市政务服务中心和派驻单位负责;必需刻制本单位的行政审批专用章工作时由“首席代表”严格依照《用章规定》规范使用,其他时间由市政务服务中心统一妥善保管。

(四)市政务服务中心在入驻部门和窗口工作人员的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年度目标考核、行风评议及创优评先等工作中占有一定权重,对派驻工作人员的任用具有建议权。

(五)经市政府批准、各部门未入驻市政务服务中心的办事大厅,要接受市政务服务中心的业务指导、工作协调和监督,纳入市政务服务中心的统一考核。要加强信息沟通、业务协作和相互配合。

三、完善服务功能

(一)坚持应进必进。除经市政府批准,涉及国家秘密、国家平安以及申请量较小的审批事项外,其他经常性的审批事项要全部入驻;审批事项料理中,除涉及检验检测检疫和评估评审环节等不适合入驻的外,其他环节也要全部入驻;与经济社会发展和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行政审批和行政监管事项要全面入驻。入驻项目须经市政府依法审核批准后,要及时向社会公开,并由市政务服务中心窗口统一受理、统一审核、统一送达,严禁多头受理、体外循环。

(二)坚持充分授权。各窗口单位要对市政务服务中心窗口充分授权,凡行政审批和行政监管事项的所有审批环节,全部由授权窗口操持。窗口工作人员在授权范围内,对申请资料齐全、符合法定情形、能当场作出决定的事项当场办结;对需经部门协商决定的重大审批事项,由首席代表负责联系督办,按时办结并送达;对申请量少的审批事项,可由市政务服务中心综合服务窗口负责预约相关部门受理,督办和结果反馈等事宜。

(三)坚持依法行政。所有入驻事项都要按照审批事项、审批依据、办事流程、许诺时间、收费依据、收费规范六公开要求,市政务服务中心窗口和互联网上及时进行状态和结果公开,实行阳光操作。窗口对受理或不予受理的申请事项,均应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监察局、市政府法制局关于规范行政许可事项、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和行政监管事项料理顺序、相关文书的要求的通知》鹿政办函[]63号)要求规范操作;对不予受理审批的事项,应当书面向申请人说明理由,并告知其依法享有申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的权利;对需要上报、转报审批的事项,应当及时操持;本级审批权限内,不得出现申请人往返于窗口与部门之间的现象。

(四)坚持便民高效。各入驻部门要不断规范审批事项,制定格式规范统一的审批实施方法,各入驻部门窗口要全面梳理与优化审批流程,减少不必要的申请资料与办理手续,缩短许诺期限,提高审批效率。对同一个审批事项涉及两个及以上部门操持的实行联合料理制。由市政务服务中心牵头,会同各相关部门,采用现场踏勘、现场会办和联合会办等方式,提高审批效率,为公众提供方便快捷、优质高效的服务。

四、创新工作机制

(一)建立与完善“一口对外”审批机制。加快推进有关部门设立行政审批及行政监管服务科(室)各部门要整合行政审批及行政监管职能,明确工作职责,统一行使行政审批、行政监管和相配套的服务职能;条件幼稚的应整建制入驻市政务服务中心,努力实现职能归并率、项目归位率、人员到位率、审批授权率均达到100%

(二)积极创新创优服务方式。坚持把创新创优作为提升窗口服务的动力,不时拓展服务形式,创新服务手段,树立服务品牌,形成窗口特色,为公众提供方便快捷优质的服务。坚持一次性告知制,首问首办负责制,服务许诺制,限时办结制全程领办制并联审批制,预约上门服务制基础上,结合实际,不时创新完善便民利民的服务新举措。

(三)建立绿色通道。为通过我市项目准入评价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和房地产开发项目设立行政审批绿色通道,提供一站式和保姆式服务。

五、推进信息化建设

(一)依照统筹规划、整合资源、分步实施的要求,将政务服务中心的信息化建设纳入市政府电子政务建设的总体规划。要充分利用现有政务信息网资源,将全市行政审批项目都纳入市行政审批系统,通过互联互通,推进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不时完善市政务服务中心的审批网络体系。要加强网络基础和安全建设,健全网络管理机制。

(二)市政务服务中心要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积极推进网上审批,提高网上审批的实效性。通过技术手段,实现行政审批系统和政务服务网站之间的数据交换与传递。通过增强网上申请、网上受理、网上审批、网上联办、网上投诉、网上公开和网上监管等功能,提高审批效率和服务水平,为申请人提供更加快捷、方便的服务。

六、强化队伍建设

(一)严格窗口人员条件。市政务服务大厅窗口实行AB角工作制度。各入驻部门要把素质高、业务精、服务优的工作人员选派到窗口一线。窗口工作人员应相对固定,确需轮换的必需事前征得市政务服务中心同意。

(二)加强窗口人员管理。窗口工作人员受派驻部门和市政务服务中心的双重管理,业务上接受所在部门领导,日常工作接受市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市政务服务中心对窗口工作人员实行定期考核,并将考核结果书面通知其所在单位。窗口工作人员的年度考核工作由市政务服务中心统一组织实施;人事部门核定并单独划拨评优指标,不占派驻部门的评优名额;市政务服务中心按顺序组织考评后,由派驻部门惩办奖励并记入个人档案。对多次不执行市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制度、严重影响机关形象的窗口工作人员,市政务服务中心可书面告知派驻部门,派驻部门应积极配合并调换合适人选。

(三)完善工作激励机制。各入驻部门和市政务服务中心要切实关心窗口工作人员的政治理论学习、业务知识培训、外出学习考察等,不时提高窗口工作人员的服务意识、服务素质与服务能力。市政务服务中心窗口是锻炼、培养机关工作人员的平台,各入驻部门应积极选派后备干部到市政务服务中心窗口工作。经过窗口锻炼、符合任用条件的由市政务服务中心推荐,所在单位应优先考虑提拔使用。

七、加强监督管理

(一)健全长效管理机制。市政务服务中心要依据自身的特点,进一步完善考核、考勤、评比、培训、学习等各项规章制度,建立一套符合市政务服务中心工作实际的长效管理和运行机制,全面构建服务型政府窗口的服务规范与服务体系。市政务服务中心对各入驻部门窗口的考核评比纳入本级政府作风与效能建设考评体系。

(二)加大行政监察力度。市监察局要把政务大厅办事窗口和网上审批工作列入年度监察工作重点,并派驻2名工作人员到市政务服务中心办公要依法依纪对入驻窗口履行工作职责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通过电子监察、效能监察、执法责任制检查等形式,加大对违规违纪问题的查处力度,实现行政权力规范、公开、透明运行。

(三)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市政务服务中心要通过设立投诉窗口、投诉电话、举报箱、电子信箱等形式,受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行政服务事项料理情况的投诉举报,并及时核实处置。要发挥特邀监督员队伍和新闻媒体的作用,促进市政务服务中心继续高效、廉洁规范运行。

八、加强组织领导

(一)强化组织协调。市政府要成立专门的市政务服务中心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听取相关工作汇报,指导协调各项工作,及时研究和解决政务服务中心建设与发展中遇到困难和问题。各入驻部门也要成立相应领导机构,明确职责分工,落实工作责任,做到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促进窗口各项工作运行规范有序。

第6篇:门窗考察报告范文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坚持科学发展观,围绕服务“满园工程”和创建四型机关,依托“创新年”活动,按照为民、务实、科学、公正、协调、廉洁的要求,以创新理念、改进作风、提高能力、完善机制、加强监督为重点,全面实现效率高、质量优、效益好、能力强的工作目标,促进行政服务提速,为群众提供“便民、规范、廉洁、高效”的行政服务。

二、基本原则

(一)创新务实的原则。各部门行政服务窗口紧紧围绕招商引资、经济社会发展和基层、企业、群众的需要,急人之急、想人之想,从实际出发,创造性地开展便民便企的窗口服务工作。要主动适应开发区建设发展的新要求,不断创新窗口服务机制,真正发挥好行政服务窗口的职能作用。

(二)公开规范的原则。各部门行政服务窗口对所有服务项目实行规范受理,做到公开透明:即公开服务内容、审批依据、申报条件、申报材料、办理程序、承诺期限、收费标准、办事结果。

(三)高效便民的原则。各部门行政服务窗口要把提高行政效率、方便企业和群众作为窗口工作的出发点和立足点,按照面向基层、面向群众的要求,尽量减少流转环节,精简申报手续,简化申报材料,在法定工作时限内压缩承诺时限,使服务工作按照程序最简、路径最短的要求高效流转,力求达到三个满意:基层满意、企业满意、群众满意,确保窗口良好的服务质量。

三、总体目标

按照创建四型机关和“创新年”活动的要求,以提升行政服务水平、优化招商引资和经济发展环境,让客商和群众满意为目标,通过一系列行之有效措施和严格量化考核,切实提升运行质量和管理水准,保证行政服务的提速、提质、提效,努力实现行政服务窗口工作制度化、标准化、程序化、规范化,更好地促进开发区又好又快发展。

四、主要内容

(一)实行文明接待

1、行政服务窗口人员必须置牌上岗,着装整洁,行为端庄。

2、对前来咨询的群众有问必答,接待群众主动热情,微笑服务,文明用语,使用“您好;请坐;请问您办理什么业务;马上办;请排好队;对不起,机器出现故障,请稍等;请签名;谢谢;再见”等文明服务用语。

3、公示窗口联系电话、投诉受理中心电话、价格投诉举报电话。

4、实行亮证收费,必须有物价部门公布的收费标准及责任人。

5、免费向前来办事的企业、群众提供笔、墨、纸等。

(二)提供便捷服务

1、公布和提供本窗口的职责范围和有关事项的办理流程图。

2、主动及时提供申请文件(报告、合同等)示范文本,表格、文本填写说明,以及其它相关的办件材料。

3、对有关办理事项的内容、程序、时限、法律依据、收费标准和依据进行公开承诺,对公开承诺的内容严格履行。

4、按照“非禁即入”的原则,对法律法规没有明令禁止的事项,要主动想办法帮助群众排忧解难。

5、涉及到本窗口领导机关签批的事项,由窗口工作人员按程序自行办理。

(三)提高办事质量

1、严格执行“一次性告知”制度,对前来咨询办事的群众,一次性告知办事程序、所需材料、办理时限、收费标准及政策依据;对申请材料不完备的,一次性书面告知申请人需要补齐的材料。

2、严格执行首问负责制,第一受件人对办件负责到底,主动搞好上下环节衔接。

3、做到耐心答疑,对未获批准的申请,要告知申请人未予批准的原因。

4、强化时间观念和成本意识,要想方设法节省群众办事的时间,降低群众办事的成本。对服务事项要在承诺期限内办结,并创造条件在承诺期限内提前完成。

(四)规范行政行为

1、建立健全相应的规章制度,切实规范行政服务行为,做到依法行政。严格按照《行政许可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办理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

2、建立群众投诉受理制度,限期解答和反馈情况,对群众的投诉有受理、办理及反馈记录,自觉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3、廉洁行政,严禁,决不允许有任何附加条件的服务行为。

(五)提升管理水准

1、行政服务窗口位置显而易见,整体环境整洁,标识清晰。

2、办公桌椅、办公用品、各类标牌摆放整齐,桌面柜台洁净。

3、窗口配备文件橱柜,文件等资料分类管理,保存的各类文件、规章、办件统计资料、简报等做到“四有”,即登记有台账、管理有专人、保存有专柜、交接有手续,以防止窗口工作资料丢失。

4、模范执行各项法规和规章制度,展示优良作风,争创优质文明窗口,树立良好形象。

五、方法措施

(一)统一思想。要利用各种行之有效的形式,大力宣传行政服务窗口建设的意义,提高大家的认识,引导其自觉主动开展行政服务窗口效能建设。

(二)明确范围。招商局、经发局、高新局、规划分局、建设局、国土分局、劳人局、国税局、地税分局、工商分局、公安分局、房管局、环保局等13个部门的行政服务窗口建设工作列入2008年考评范围。

(三)建章立制。各部门行政服务窗口要按照本方案迅速制定本窗口的具体实施方案,明确目标职责和措施,在此基础上建立健全相应的规章制度。

(四)组织实施。严格按照行政服务窗口建设方案组织实施,定期研究和解决行政服务窗口建设中的有关问题,总结推广典型经验,学习借鉴成功做法,更好地提升行政服务窗口的效能。

(五)检查考评。要在各行政服务窗口中开展创服务品牌活动,争创优质文明窗口,争做服务模范。加强对各单位行政服务窗口的督查考评工作。在形式上,一是定期评比检查,从2008年4月开始,每季度开展一次检查评比;二是年终评议考核,年终按照本方案要求进行一次总评。在方法上,一是量化评估,将建设服务方案中的主要内容量化为具体的项目分值,由考评者对行政服务窗口予以评分;二是互评与鉴评相结合,采取召集各部门负责人互评和邀请服务对象鉴评的办法。在结果上,考评分为优质(90分以上)、良好(80分以上)、一般(60分以上)、差(59分以下)四个等次。在运用上,实行以奖代补的办法,由开发区财政列支专项资金,对行政服务窗口建设实行以奖代补,即对于考评结果“好”以上等次的行政服务窗口分类给予奖励,对于行政服务窗口建设中的先进个人给予表彰奖励。

第7篇:门窗考察报告范文

一、设立省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的指导思想、工作目标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设立省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以下简称省政务中心),是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内在要求,是构建和谐海南的重大举措。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一切为了群众、一切方便群众”为根本宗旨,按照“高起点建设、高效率运行、高质量服务、高水平管理”的总体要求,着力抓好省政务中心软硬件设施建设,打造现代化的省政务服务平台;着力推进政务服务形式创新,实现行政许可和行政审批(以下合并简称许可审批)由省政府部门和机构(以下简称省直部门)分头分散办理向在省政务中心集中公开透明办理转变;着力推进政务服务方式创新,实现许可审批由群众上门办理向现场提速办理与网上办理并行转变;着力推进行政监察手段创新,实现许可审批和政府投资、政府采购的招投标活动由分散的部门自我监督向集中、实时和可追溯的电子监察转变,提高反腐败斗争水平,为群众、企业和基层提供优质快捷的政务服务,促进海南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工作目标。整合省直部门的力量和资源,统一部署,分工协作,扎实推进省政务中心的各项筹建工作,确保省政务中心与省政府新建办公楼同步投入使用,同日正式开业对外办公。经过二至三年的努力,把省政务中心建设成为宽敞整洁、环境优美、功能布局合理、办事公开透明、管理信息化的政务公开平台,显著提高政府政务信息化和政务公开水平;建设成为制度科学完善,服务亲民便民、办事高效快捷的政务服务平台,显著提高行政效能和人民群众对政府工作的满意度、美誉度;建设成为许可审批权力运行和政府投资、政府采购招投标活动的政务监督平台,显著提高行政监察效能和反腐倡廉工作水平,为顺利实现我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提供良好的政务服务保障。以省政务中心建设带动市县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建设,力争在“十一五”期间建成省和市县纵横贯通的全省政务服务体系。

(三)基本原则。建设省政务中心,以我国行政许可法规定的“公开、公平、公正”,“集中办理、联合办理”,“便民、高效、廉洁”等法律原则为指导,坚持下列基本原则。

1.一个中心对外、项目应进必进原则。省政务中心是省直部门提供政务服务的最集中场所。从省政务中心正式开业之日起,除有关行政机关对其他机关或者对其直接管理的事业单位的人事、财务、外事等事项的审批外,省直部门面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实施的行政许可项目、行政审批项目及相关的收费项目(以下合并简称政务服务项目),必须全部进入省政务中心办理,省直部门过去分散设立的政务(行政)审批大厅相应一并撤销,并不得擅自在其他场所再行受理政务服务事项。因涉及国家机密、宗教、意识形态等原因不宜进入省政务中心办理的政务服务项目,需报经省政府批准;对经省政府批准不进入省政务中心办理的政务服务项目,其承办机构必须与省政务中心联网,共享政务服务信息和网络资源,接受统一管理和监督。

2.简化办事程序、窗口充分授权原则。以组织政务服务项目进入省政务中心为重要契机,对省直部门的政务服务项目进行一次全面彻底的清理登记,按照精简优化的要求,再造并实施新的许可审批流程,切实解决传统管理体制下形成的许可审批环节过多、周期过长、要求申报材料过多、行政效能过低的问题。在不改变省直部门对政务服务项目的法定许可审批职权、许可审批主体资格的前提下,以省直部门在省政务中心设立窗口为重要契机,由省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牵头,制定并实施《全面推行许可审批权相对集中改革工作方案》,在不增加人员编制的前提下,对许可审批业务量较大的若干相关部门各增设一个许可审批处室,对业务量较小的可在现有的法规处或办公室加挂许可审批处室牌子,处室主要负责人任部门的窗口“首席代表”,由部门行政首长对“首席代表”依法委托授权、交授行政审批专用章,进而做到“三个集中”,即各部门内部许可审批事项向其许可审批处室集中;许可审批权力向“首席代表”集中,“首席代表”按照“谁批准谁负责”的原则即审即办;各部门的许可审批处室及“首席代表”向省政务大厅集中。不断提高许可审批事项的窗口现场办结率,坚决避免把窗口办成政务服务事项的“中转站”和“收发室”。

3.服务公开公正、管理统一规范原则。把省政务中心作为省政府政务公开的重要载体和示范工程来建设。对所有进入省政务中心的政务服务项目,都要通过新闻媒体、政府网站、文本示范、办事指南等途径或形式向社会公示,做到“十公开”。即公开项目名称、法律政策依据、办理程序、申请条件、申报材料、承诺时限、许可审批进度、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依据,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对政务服务事项的知情权、接受服务权、监督权,切实解决许可审批中“暗箱操作”、权力“寻租”和滋生腐败的问题。按依法行政、规范管理的要求,省政府授予省政务中心对进出省政务大厅的政务服务项目的组织登记清理和初步审核权;对全体窗口工作人员的教育培训和管理考核权;对许可审批和政府招投标活动的服务、协调、监察权;授权其对省政务大厅进行统一的业务管理、政治管理、纪律管理、信息管理、安全管理、物业管理,真正把省政务中心建设成为行为规范、运作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政务服务实体。

二、建设一厅三网两系统,打造现代化的省政务服务平台

(一)建设省政务大厅。按照建筑面积与功能布局匹配、设施适度超前和讲究节约的原则,实施《海南省政府政务信息中心初步设计》方案,建设省政府政务信息中心基建项目一、二期工程(建成后大楼称“省政务大厅”),第一期工程与省政府新办公大楼同步完工,第二期工程于2009年12月底前建成,建筑总面积22674平方米。全部工程完工后,实现“行政许可审批大厅、招投标大厅、产权交易大厅、多功能听证厅、政府中心信息机房”等功能布局。省直属机关事务管理局负责提出二期工程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进行招投标设计,省政务中心负责提出二期工程的功能布局和装修方案,报省政府批准后由省建设厅负责组织施工。按照便民高效的要求,省政务大厅配备公示许可审批进展的大屏幕显示器、等离子显示器、查询触摸屏以及排号机、考勤机等电子设施设备。

(二)建设省政务中心公众网、省政务中心办公网、链接省政府电子政务外网。把省政务中心公众网建设成为面向社会的政务服务信息系统,承担政策法规和服务信息网上公告、办事查询、表格下载、递交有关许可审批申请、网上投诉受理等功能,为人民群众提供“一站式”在线政务服务,显著提高网上审批水平。把省政务中心办公网建设成为全省许可审批内部管理信息系统的核心,承担省政务大厅局域办公功能,承担链接经批准保留的省直部门政务服务机构和市县政务服务中心办公网等功能,为全省纵向和横向传递相关许可审批手续和管理信息提供无障碍的内部网络通道。链接省政府电子政务外网,实现省直相关部门与其在省政务大厅设立的窗口之间许可审批业务网上传输和办理。以上“三网”主体部分的建设于2007年8月底前完成;由省政务中心牵头,省工业经济与信息产业局负责技术把关,共同组织制定《海南省政务中心信息化建设总体方案》,经专家组评审后付诸实施。

(三)建设网上联合许可审批服务系统、许可审批和招投标活动电子监察系统。依托省政务外网平台建设“省政府网上联合许可审批服务系统”,在全面清理许可审批项目、再造许可审批流程的基础上进行软件系统开发,特别是抓好“网上一表式申报多部门并联审批”的软件开发,力争网上联合许可审批系统达到国内先进水平,以形成“窗口受理办理、省政务中心协调督办、网上运行反馈、信息平台转换”的机制。网上联合许可审批服务系统软件开发,由省政务中心负责,会同省工业经济与信息产业局组织实施,2007年9月底前完成。落实中纪委、监察部等《关于开展行政审批电子监察工作的通知》(中纪发〔2006〕20号)精神,建设由视频监控系统、招投标网络系统、许可审批网络系统共同构成的省政务中心电子监察系统,发挥其实时监控、预警纠错、绩效评估等功能,建立起许可审批信息实时交换和应用的长效机制。电子监察系统建设由省政务中心牵头负责,组织省工业经济与信息产业局、省监察厅等单位制定规划并实施,于2007年9月底前建成。

三、创新政务服务运行方式,切实做到服务优质、高效便民

(一)许可审批运行方式。进入省政务中心的政务服务项目各部门不得在其他任何场所受理办理,实行“一个窗口受理、一次性告知、一条龙服务、一次性收费、限时办结”的服务模式,按下列五种方式运行。

1.即时办理。对程序、条件简单,服务对象按要求提供了完整材料的事项,在省政务中心窗口即收即办,当场或当天办结。对即时办理件,各相关部门对其“首席代表”应完全授权,实行“窗口人员受理并审查,首席代表核准”的一审一核办结制。

2.承诺办理。对程序、条件相对复杂,受到设施、场地等条件制约需做出化验、检验、勘察、听证、论证、咨询、研究等而不能即时办理的事项,按不同事项明确不同的承诺办结时限。对承诺办理件,按照高效便民原则,各相关部门对其“首席代表”应按办理环节给予直接报签或决定受理的授权。

3.联合办理。对涉及两个或两个以上部门办理的事项,实行“首办责任制”,即该事项的第一个受理窗口为“首办窗口”,由“首办窗口”联合、协调各相关部门办理并负责最后送达办结件。当“首办窗口”协调不了时,由省政务中心负责协调办理。

4.综合。对政务服务项目少、申办件常年发生次数少的若干省直部门,可以联合在省政务中心设立综合窗口收受申办件,然后按规定的程序、条件转有关部门办理,在综合窗口统一送达;对于下级部门转报或者递次审核的审批项目,可以由中心综合窗口代为接收,然后按照许可审批事项的性质和类别,将下级机关的初步审查意见和全部申请材料转交给许可审批决定机关,办理完毕后再通过综合窗给各下级政务中心或申请人。

5.统一收费。凡进入省政务中心办理的政务服务事项,涉及行政事业性收费或者政府性基金收费的,一律由指定银行设立在省政务中心的收费窗口统一收取,所收资金直接缴入省财政非税收入专户。

涵盖以上五种运行方式内容的许可审批服务项目办理规则,由省政务中心负责制定并组织实施。

(二)招投标运行方式。省政务中心负责“对政府投资的建设项目和政府采购项目的招标投标实施监督并提供服务”,按“统一进场、规则主导、全程监督”的方式运行。

1.统一进场。政府投资的建设项目和需要招投标的政府采购项目的标书发售、投标、专家抽取、开标、评标和定标工作统一在省政务中心依法进行。凡未在省政务中心进行招投标的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和政府采购项目,有关部门不得为其办理任何法定手续。

2.规则主导。由省财政厅牵头组织省政府法制办、省政务中心等单位制定《关于在省政务大厅开展政府采购招投标业务实施办法》,由省发展与改革厅牵头组织省监察厅、省建设厅、省交通厅、省政务中心等单位制定《关于在省政务大厅开展政府投资建设项目招投标业务实施办法》,由省政务中心牵头组织省直各有关单位制定《海南省政府投资项目和政府采购项目招投标工作专家库建立和抽取管理办法》,分别对招投标的各操作环节作出具体明确规定,做到依法公正交易。

3.现场监督。在省政务中心进行的标书发售、投标、专家抽取、开标和评标等关键环节由省政府相关主管部门和有关监督人员进行现场全程监督。省政务中心对开标、评标和专家抽取实行全程声像监控,刻制光盘,建档保存,并受理招投标有关事项的备查和投诉。

(三)重大项目服务运行方式。省政务中心对省政府确定或确认的重大投资项目设立专门窗口办理,直接交由有关部门办理许可审批手续,做到特事特办。

四、创新政务服务管理体制,切实做到行为规范、运转协调

(一)明确组织机构及其职责。建立省政务中心,是省委、省政府的一项重要集体决策,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必须举省直部门之力,明确职责,共同来办。

1.省政务中心的职责。负责研究制定省政务中心各项规章制度、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会同省法制办、省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办公室等部门组织、筛选、协调、确定进入或者退出中心的政务服务项目并报省政府决定;负责对政务服务项目的协调、监督和服务,适时通报政务服务工作情况;组织各窗口部门提供规范、高效、优质服务;对进入省政务中心的各部门工作窗口及其工作人员进行日常管理和考核;受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中心工作人员的投诉举报;会同省监察厅对各部门行政效能进行监督检查;组织调查研究,及时准确地向省委、省政府反映情况,提出建议;组织协调全省政务服务中心的工作,指导推动全省各级政府政务服务中心的建设;办理省政府交办的其它工作。

2.各工作窗口所在部门的职责。组织开展对本部门政务服务项目的自查清理,将本部门的政务服务项目纳入省政务中心集中受理、办理、缴费和送达;制定本部门集中受理、办理政务服务项目的各项规章制度、办事流程并组织实施;按省政务中心要求制定统一格式的办事服务指南、表格化的申请书等文本,并免费提供;对涉及本部门多个机构办理的政务服务项目,建立联办会审制度,对需要多个部门审批的事项,建立相应的协调决策机制;在省政务中心设立工作窗口,选派、调整窗口工作人员,委任窗口首席代表;按照省政务中心窗口标准化建设的要求,依法、规范地对本部门的政务服务事项实行“十公开”;保障工作窗口必要的办公条件及正常的工作经费;对省政务中心发出的政务服务事项督办函及时处理并按期回复;协助省政务中心处理当事人的咨询、投诉;完成省政府交办的其它政务服务事项。

3.各工作窗口的职责。依法受理并按承诺时限办结本部门纳入省政务中心的政务服务事项;遵守省政务中心各项管理规定,接受省政务中心的监督协调,配合省政务中心或相关部门完成有关联审、联办事项,按省政务中心的规定填报各种统计报表;负责省政务中心与本部门的工作衔接;受理有关政策法规、办件咨询,实行首办责任、一次性告知、服务承诺等制度;完成本部门和省政务中心交办的其它工作事项。

4.省监察部门的工作职责。派出专职工作人员,负责省政务中心督察处工作;受理对进驻省政务中心各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在违规违纪行为和行政效能等方面的投诉;依据有关规定纠正和查处严重影响行政效能和违反行政纪律的行为;会同省政务中心建立健全电子监察信息平台,依托信息平台对驻省政务中心各单位行政许可审批事项、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和政府采购招标项目办理过程进行监督检查,促进依法行政,提高行政效能。

5.其它有关省直部门和机构的工作职责。省法制办、省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办公室负责协助做好对进入省政务中心的政务服务项目的全面清理登记以及项目办理的流程再造工作;抓好行政审批执法情况的监督检查和各项保障制度的建设。省财政厅应将省政务中心的运行和管理所需经费列入财政预算,给予必要的资金保障。省政务中心的建设经费纳入省财政基本建设专项经费统筹安排。

(二)建立健全人事管理制度。人事管理是其他各项管理的核心。必须建立健全与省政务中心运行相适应的人事管理制度,以确保政务服务工作顺利展开。

1.选拔配强窗口工作人员。相关省直部门按照“素质高、能力强、业务精、服务优、熟练电脑操作”的要求,根据窗口业务量选派窗口工作人员,征求省政务中心意见并备案。窗口工作人员应有明确的岗位责任和执法责任,在窗口工作周期应在一年以上。

2.选拔配强窗口首席代表。省直相关部门应委任一名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有审批工作经验的中层以上干部担任窗口首席代表,代表本部门行使许可审批职权,负责协助配合省政务中心做好管理工作。

3.窗口工作人员和首席代表实行双重管理。业务工作由其所在部门管理,行政隶属关系在原单位不变,工资福利由原单位发放;日常工作接受中心的管理,其党团组织关系临时迁入省政务中心,窗口工作人员年终考核由省政务中心负责,优秀指标由省人事劳动部门单列,不占选派单位指标,并适当高于其他单位比例;晋升职务以及入党入团应考察其在省政务大厅工作的现实表现,并征求省政务中心的意见。窗口工作人员因不能胜任工作或有违纪行为,省政务中心提出处理意见或换人要求时,派出部门应密切配合,及时更换工作人员;部门提出调换工作人员或临时顶岗换人时,应征得省政务中心的同意。

(三)建立健全日常业务管理制度。严格规范的业务管理制度是服务优质高效的重要保证,必须建立健全并认真执行业务管理制度。

1.保持政务服务项目及办理程序的稳定性。凡进入省政务中心办理的政务服务项目,未经省政府同意,各部门及其窗口不得随意进行调整或变更。省政务中心建立政务服务项目库,根据有关规定对政务服务事项依法实行电子化动态目录管理。各窗口对政务服务事项受理、审查和决定情况均录入中心办公自动化系统。

2.保持对政务服务项目办理状态的实时追踪监控。省政务中心信息管理系统自动对各个部门政务服务事项的承诺时限进行监控,接近承诺时限提示,超出承诺时限报警。

3.保持协调办理政务服务事项的有效性。省政务中心在必要时,可以组织召开许可审批联席会议,协调解决联合许可审批中的问题,参加联审会或联席办公会的人员,必须有权确定事项及签发纪要。省政务中心难以协调的事项,提请省政府协调、决定。

4.保持行政监察和督办工作的权威性。对受理的投诉,省政务中心可对相关窗口工作人员及相关部门负责人提出质询,被质询人必须到省政务中心作出解释。省政务中心可编发“海南政务服务”内刊和“政务服务督查通知书”,通报情况,督促窗口及有关部门改进工作。

5.保持政务服务工作人员良好精神风貌。各窗口及工作机构应坚持文明服务,规范礼貌用语,加强廉洁自律,展现良好政风。为规范工作人员服务仪表,省政务中心以及各部门窗口工作人员统一服装,经费列入省财政预算解决。有关部门窗口工作人员按国家规定已着专业制式服装的,所着制式服装不变。

五、创新政务服务监督方式,切实做到实时监察、提高效能

(一)行政首长负责,确保政令畅通。政务服务工作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和行政首长问责制。省长分管省政务中心工作,常务副省长具体分管具体抓;相关省直部门“一把手”要负总责,分工得力的分管领导上阵抓。对在省政务中心筹建阶段,未按统一安排部署按时推进本部门相关工作影响省政务中心正式开业对外服务的;对在省政务中心受理或者办理政务服务申请但又在其他地方受理或办理申请的;对未按规定在省政务中心收费窗口收取许可审批等相关收费的,省监察厅负责进行专项调查,省政府将根据《海南省行政首长问责暂行规定》对其部门主要负责人给予问责处理。

第8篇:门窗考察报告范文

2020年,鄂托克旗人民检察院充分发挥宣传职能作用,不断更新观念、创新形式、挖掘亮点,积极组织全体干警投稿,不断扩大检察工作的社会知晓度、覆盖面。共向报刊、网络等新闻媒体报送宣传稿件50余篇,共中被各级各类主流媒体转载20篇、全年微信99期共计305条、微博508条、客户端235条。改版检察院门户网站 ,门户网站是单位的一张脸,是社会各界认识检察院的一扇窗户,自旧版网站建成以来,已连续运行5年时间。限于当时的设计理念和技术手段,网站的很多模块都比较陈旧,各项功能也无法满足信息化的发展要求。今年来,我院对门户网站进行了全面的升级改版,除了在门户网站窗口做好自身宣传和检察信息等传统功能外,还在服务互动上多作文章。一是根据检务公开的有关要求,设置控告申诉接待大厅,案件管理大厅,所涉及到举报申诉、检察长信箱、远程接访、人民检察院案件信息公开网、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等将网上服务厅落到细微处;二是提供社区矫正监督、案件查询等互动平台;三是开设了3D预防职务犯罪警示教育基地。

一年来,我院外宣工作逐步走上了规范化和有序化发展的轨道,成为及时反映各级党委政府和上级院重大部署要求、准确报道本院检察工作开展情况和取得的成效、全面展现检察队伍建设的新形象、新风貌的重要平台和窗口。一是配备专兼职人员。明确1名新闻发言人、1名宣传干事、1名通讯员、1名专职网评员和部门内勤兼职网评员、1名微信、微博管理员。二是丰富宣传内容。积极宣传各级党委政府和上级院重大决策部署、重要会议精神,宣传本院重要工作、重大活动。如会议解读,检察原创作品、权威,案件、以案释法、社会民生等。三是上下联动做好舆情应对。针对网络炒作、不实舆情,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服从上级指挥,统一口径、统一行动,共同应对、化解网络舆情,未发生任何舆情。

虽然我们的工作取得一定成绩,但也存在许多问题,如“两微一端”建设还有待提高,影响力度不够,没有充分发挥检察机关正面舆论影响力。粉丝数和原创作品较少,内容更新较慢,评论较少且影响力不够。对于这些问题,我们将高度重视,切实加以整改。

2021年,我院将采取四项措施,努力提升外宣工作水平。一是统一归口。建立信息登记台账,将信息和宣传工作合并,发挥信息宣传一体化优势。二是加强建设。大力推广微信,增加微信粉丝,增强鄂托克检察微信影响力,提高微信原创质量,宣传检察职能;及时更新门户网站和检察内网页面,建立网评员队伍。三是加强培训。选派干警积极参加检察日报和上级院、旗有关部门组织的各类专题培训,提高新媒体应用水平。四是量化考评。将原创作品、网评、微信转载等指标纳入本院量化考评方案,坚持日常考评与年终考评相结合,推进外宣工作取得新进展、新成效。

第9篇:门窗考察报告范文

一、当前警务督察部门对群众举报投诉和涉警负面舆情的处置工作的思考

警务工作能否顺利开展,则决定了公安队伍的凝聚力和战斗力,直接影响着公安机关保一方平安职责的落实。目前警务督察部门对群众举报投诉和涉警负面舆情的处置工作的思考:

(1)从考核办法入手。

要结合本地实际,制定一套科学规范的警务督察部门对群众举报投诉和涉警负面舆情的处置工作考核办法,充分反映警务工作的各项内容。考核办法要细而精,完整而又具体,既便于操作又利于考核,又能推动工作的不断向前发展。

(2)从硬件建设入手。

要加大对警务督察部门对群众举报投诉和涉警负面舆情的处置工作硬件经费的投入,不断建立健全经费保障机制,加强警务督察部门对群众举报投诉和涉警负面舆情的处置工作基础设施建设,为警务督察部门对群众举报投诉和涉警负面舆情的处置工作打下坚实的物质基础。

(3)从软件建设入手。

某县警务督察部门要“正人先正己”、“打铁先得自身硬”,在开展各项督察活动中,必须首先树立为群众服务的形象,只有自身过硬了,才敢于坚持原则,动真碰硬,依法、客观、公正地实施督察,为群众所接纳和认可。所以一是要加强警务督察部门政治思想教育,充分培养警务督察部门民警乐于奉献、兢兢业业工作的良好工作作风;二要加强培训,大力提高警务督察部门民警基本素质,不断增强民警运用法律知识解决实际问题和会做群众工作解决群众之间内部矛盾的能力;三要建立完善用人机制,要把关心群众疾苦、会做群众工作、乐于为群众办事的民警选调到警务督察部门工作,并应积极向警务督察部门民警争取政治待遇和工资待遇,以鼓励民警尽职做好本职工作,大力营造良好的用人导向;四是要完善考核机制,让会干事的人火起来,能干事的人红起来,好好干工作有想头、有奔头,从而激发广大民警为自身的从警价值而努力奋斗。

二、如何规范警务督察部门对群众举报投诉和涉警负面舆情的处置工作提几点建议和意见

为了进一步规范管理警务监督部门对群众举报投诉和涉警负面舆情的处置工作,提高警务监督部门的办事效率,现就如何规范警务督察部门对群众举报投诉和涉警负面舆情的处置工作提几点建议和意见:

(1)110和122窗口的举办投诉和负面处理工作

110、122等窗口为我们提供了直接联系群众的渠道,但群众通过这些渠道反映的多是具体求助,而对某某警务督察部门队伍建设深层次的意见和建议,却因为语音对话的局限性而难以反映。所以现实中,110、122等窗口的群众举报投诉和涉警负面舆情的工作相对来说比较少。

对于110、122等窗口的群众举报投诉和涉警负面舆情的问题当日值班人员必须记录在案,并在第一时间内给予解释和澄清。

(2)健全一个专门机构处置群众举报投诉和涉警负面舆情。

由某某警务督察部门所长任组长,其他所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科室、大队负责人为成员,加强对警务督察工作的领导;由政治处负责人任队长,从政工、纪检、管教、生产、大队抽调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的民警为队员。规定由所警务督察队专门处理群众举报投诉和涉警负面舆情。确保负面清查工作落实到全方位、全过程、全时空。

为了保障警务督察部门对群众举报投诉和涉警负面舆情的处置工作更好地开展,某警务督察部门应配备一部专用手机,如果群众对警务督察部门有意见和建议,均可随时拨打24小时督查电话。督查员对群众反映的情况进行调查了解后,会将相关信息反馈至警务督察部门,并督促警方作出相关处理决定。这样警务督察部门就可倾听群众最真实的声音,并且在第一时间给予解决。

(3)建立网络值班室,设置“警务在线”,专门处理群众举办投诉及负面舆情等工作

如果群众对某某警务监督部门有什么意见和建议,对警务工作有什么批评和表扬,都可以通过设置的“警务在线”直接向上级领导反映。“警务在线”有:“意见”、“建言”、“举报”、“对话”、“评估”5大模块。“警务在线”包括对批评、表扬、意见、建议、咨询、投诉、解决问题、负面舆情、向领导反映等内容。

其中,“意见”收集群众对社会治安和平安建设的意见、反映,接受非紧急警务报警求助;“建言”倾听群众对平安建设和公安工作的建言献策;“举报”受理群众对公安执法、队伍管理的投诉举报和各类违法犯罪线索举报;“对话”实行网上在线访谈,警民直接对话交流;“评估”定期组织公众满意度评议和专项社情民意调查评估。

对于群众的批评和表扬要第一时间公布于某某警务监督部门网站主页,受到批评的同志要知错就改,及时改过工作中的不足之处;受到表扬的同志要再接再厉,单位根据批评和表扬的事实会给予相应的奖惩措施。对于群众的意见和建议要积极的整理反馈给上级领导,可行性意见要积极的采纳。对于群众急需解决的问题要有固定时间的值班厅长直接在线对话,立即解决其问题。通过这个平台,网民不但可以直接报警和提供批评建议,还能直接得到有关部门的反馈意见,使得群众的问题可以通过网络的方式最快的得到解决和处理。

(4)QQ报警和处理群众举办投诉及负面舆情等工作

不少网民针对生活、工作中的难题,向警察提出咨询和求助。而派出所调配了专门人手,负责接受QQ报警和回答网民提问。对于某警务督察部门的份内事,现场解答或承诺限期帮助解决,对不属于公安业务的,分别转交其他相关部门处理,尽最大努力确保所有求助者得到满意答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