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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安全感精选(九篇)

公众安全感

第1篇:公众安全感范文

关键词:食品安全;风险感知;公众

自2008年轰动全国的“三鹿奶粉”事件后,食品安全引起了公共的关注。此后,各类食品安全事件接连发生。比较典型的有2010年的“地沟油”事件、2011年的“双汇瘦肉精”事件、2011年的“染色馒头”事件。更有一些词汇,如“苏丹红”、“毒胶囊”是公众所避之不及的。公众缺乏对食品安全及食品安全带来的健康风险的正确认识,导致食品安全风险进一步放大。因此,探讨影响食品安全风险感知的因素很必要,从而正确引导公众的食品安全风险感知,为建立食品安全风险交流机制打下基础。

一、食品安全风险感知理论

(一)风险感知

风险感知属于心理学范畴,指个体对存在于外界的各种客观风险的感受和认识,强调个体由直观判断和主观感受获得的经验对认知的影响。心理测量方式是风险感知研究的重要工具。心理测量方式的理论基础是风险特征。1987年,Slovic提出了“自愿性”、“灾难性”、“新奇性”、“可控制性”、“恐慌性”这五个具有普遍解释性的风险特征。自此,风险感知广泛运用心理测量方式和风险特征来研究。公众风险感知则是将公众对风险各个维度的判断综合起来的社会风险的总体感知。

(二)食品安全风险

从感知的角度来研究食品安全风险是食品安全风险的重要研究角度。从近年发生的食品安全事件来看,食品安全风险兼具客观存在性和主观构建性,是一种复合式风险。从食品风险的源头来看,其可分为微生物灾害、化学灾难和技术灾难三类。微生物灾害一般是由细菌引起的,如沙门氏菌、李斯特菌等。化学灾难主要是由食品的生产和加工等控制环节中化学物品的使用和添加引起的,如抗生物治疗、生长调控激素等。技术灾难是由食物的技术改进而可能引起的不良后果,如转基因食品、辐射食品等。近年来,转基因食品的利弊备受关注,至今仍未有明确结论。食品添加剂问题也成为公众最担心的食品安全问题。“三聚氰胺”事件和“双汇瘦肉精”事件是食品添加剂安全事件的典型事例。联合国粮农组织把有关食品危害的食品安全风险分为“食品变质过期”、“假冒食品”、“食品中的农药残留”和“食品中的添加剂”四大类。

二、影响公众食品安全风险感知的因素

(一)食品安全事件信息

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后,公众就会对其产生关注。食品安全事件对于公众风险感知具有双向作用。食品安全事故中,体现食品安全事故具有严重性后果的信息会增加公众的风险感知。食品安全事件中,政府对于事故所采取的措施及体现有效性的信息会增加公众的可控制感。在“三聚氰胺”事件中,这项风险危害的是婴幼儿的健康,婴儿因此会产生一系列后遗症,甚至有的婴儿因此而丧命。对于十分注重幼儿健康成长的中国公众来说,这无疑大大增加了风险感知。

(二)政府部门的失职

由于近年来食品安全事件频发,公众对政府对于食品安全的管理失去信心。吴林海的研究证明,有48%的消费者认为食品安全风险是由于政府监管不到位。张金荣的分析更是表明,公众对于食品安全的责任归因,政府管理跟不上排在第一位。

(三)食品安全事件带来的严重后果

很多公众已经目睹食品安全事件带来的严重后果,因而会对其产生恐惧心理,从而增加风险感知。刘岩等的研究指出,公众对于各类食品安全风险的总体感知趋于比较可怕和比较担忧。严重后果所带来的担忧情绪直接增加公众的风险感知。严重后果的内容概括出来包含几方面,即损害身体健康、不易觉察性、影响下一代、后果的广泛性及深远性。

(四)无能为力与不可控制

因为公众对于食品安全风险的专业知识了解较少,因此公众对于风险显现的时间、后果及如何解决风险都不十分清楚。但有些地区公众对于利用科学技术认识食品风险的能力和社会解决食品风险的能力基本上是持比较乐观的态度。相反,如果公众对于食品安全风险表现出无能为力,则会增加风险感知。无能为力显示出公众对于食品安全无法控制的焦虑心情,公众很难采取措施使自己和家人免受食品风险的危害。

(五)人口统计量

女性、受教育水平越高、年龄越大、收入水平越高对食品安全的风险感知越显著。也有相关研究表明,年龄越大、受教育水平越高的消费者对食品添加剂风险的感知更为准确和理性,这可能也是他们对食品安全风险更加敏感的原因。徐立清对牛奶的安全风险研究表明,已婚的消费者的风险感知水平高于未婚的消费者。家庭人口在 4 人以上时,消费者对食品安全的风险感知水平较高。家中有18岁以下小孩的消费者对于牛奶的风险感知明显大于其他。但是,这些对于牛奶的结论在全部食品安全风险中是否适用还有待进一步研究。

三、食品安全风险的政策启示

食品安全风险是一种复合式风险,存在着一定的主观建构和人为放大,因此应引导公众持有合理的风险感知。经过对相关文献的整理,本文提出以下几点可供参考的政策启示。

(一)政府要充分承担食品安全治理的责任

政府应加大对整个食品行业的整顿力度,提高执行力与监督范围。首先,对于企业应严格把关,强化质量保障。不仅对产品的质量是否合格严格把关,更应充分注意到公众对 “假冒食品”风险的强烈感知。目前仍然要将监管重点放在“假冒食品”上,同时不断提高监管的技术水平,增强应对各种生物化学性风险和其他高不确定性风险的能力。只有这样,公众才能对未来的食品安全有很好的感知,食品安全感知才能在公众心目中逐渐恢复。其次,在政府层面,应从监管者、监管对象和监管过程三个角度完善食品安全管理体系,尤其是在监管过程中,要强化监管的严格性、系统性和持续性。在严格性上,继续细化食品行业的标准,严格界定各种添加剂的使用情况,对不符合标准的问题企业加大处罚力度。在系统性上,应将食品安全监管的执行细节贯穿到生产、加工、存储、运输、销售的每个环节中,控制整个食品链条的安全性,而不仅仅关注某个单一环节。在持续性上,坚持定期检测,建立食品质量监控数据库等。最后,应充分了解公众的风险感知情况,根据公众的风险感知需求,做出相应的措施。这样对于食品安全工作比较有针对性,能取得更好的效果。

(二)建立透明机制

相关研究结果显示,公众对于食品安全知识的了解大多处于一种“不清楚”的模糊状态,因此有必要建立食品安全风险的透明机制,使大众对食品安全风险有一个相对合理的感知。对于食品安全事件,大众媒体,尤其是网络、电视、报纸等热门传媒,应客观公正地向公众传递食品安全信息。公众和消费者对于食品有知情权,大众传媒应避免夸大报道,要传递正确的信息。此外,还应引导消费者对食品安全信息的使用,如应让公众意识到质量认证标志的重要性,在购买食品时关注质量认证标志、食品标签、食品内容、价格、品牌等信息,以便做出更合理的食品购买行为。但更为重要的是,很多食品信息的质与量存在多重缺失,而且现有少量能够反映食品质量与安全的信息缺乏有效的传递机制。即使质量保障、政府监管都执行到位,但信息不通畅,消费者知情权受到限制,则其风险感知仍较高,消费信心仍无法立刻恢复。因此,消费者需要更准确的信息,甚至是食品生产全过程的信息,这就需要向消费者传递更多、更准确的食品质量安全信息并加快推广和普及食品安全可追溯体系。

(三)正确引导公众的食品安全风险感知,进行食品安全的科普教育和宣传

研究表明,普通公众对于食品安全风险的认识不足,因此风险感知有放大效应。风险感知一面方给政府和企业敲响警钟,提醒政府应重视食品安全管理,但过度的风险感知则会产生负面作用,引起不必要的恐慌。正确引导公众的食品安全风险感知,加强食品安全风险信息宣传势在必行。政府在加大食品安全监管力度的同时,需要强化对公众的食品安全科普教育,准确有效地普及食品安全知识,使消费者意识到消除一切食品安全风险既不科学也不现实,只要将食品安全风险控制在可接受程度就可以保证公众的基本健康。另外,公众强调政府责任大于企业责任,个体责任则是被大大弱化了。政府责任被公众放大,使得政府面临更大的压力。政府应引导公众,对于食品安全人人有责,消费者也应加强维权意识,这样才能使不法分子无可乘之机。公众积极成熟的食品安全意识和理性行动是食品安全规制的内在保证,政府应在科学全面地把握公众对食品安全风险感知的特点和规律的基础上,积极引导公众客观看待当前的食品安全形势和问题,正确看待个案与常态、局部与整体、偶发与频发的关系,树立客观、理性、公正的食品安全意识,在全社会营造积极健康的食品安全文化氛围。

四、评述与未来研究展望

通过对国内关于食品安全风险感知的重点文献进行综述和研究发现,国内对于食品安全风险感知的引起原因、影响因素、感知现状都有涉及。本文只总结了其影响因素,以期为以后的研究者提供参考。目前,对于食品安全风险感知的研究不多,而且每一项研究都是以小样本为例,研究深度较浅。另外,对于不同区域的公众及不同食品之间的食品安全风险的差异还未进行深入研究,有待以后研究者的进一步探索。

参考文献:

[1]张金荣,刘岩.风险感知:转基因食品的负面性――基于长春市城市居民食品安全意识的调查分析[J].社会科学战线,2012(02).

[2]张金荣,刘岩,张文霞,公众对食品安全风险的感知与建构――基于三城市公众食品安全风险感知状况调查的分析[J].吉林大学社会科学学报,2013(02).

[3]吴林海,钟颖琦,山丽杰.公众对食品添加剂安全风险的感知研究:国际文献的一个综述[J].江南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11(12).

[4]吴林海,徐玲玲.食品安全:风险感知和消费者行为――基于江苏省消费者的调查分析[J].消费经济,2009(04).

[5]范春梅,贾建民,李华强.食品安全事件中的公众风险感知及应对行为研究――以问题奶粉事件为例[J].管理评论,2012(01).

[6]徐玲玲,山丽杰,钟颖琦,等.食品添加剂安全风险的公众感知与影响因素研究――基于江苏的实证调查[J].自然辩证法通讯,2013(04).

[7]徐立青,徐晓梅.牛奶安全风险感知影响因素研究[J].商业研究,2013(07).

[8]李华强.突发性灾害中的公众风险感知与应急管理――基于汶川地震的研究[D].西南交通大学,2011(09).

第2篇:公众安全感范文

一是及时贯彻落实。每一季度召开党政班子会专题研究该项工作,明确了党委“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

二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了“__乡开展公众安全感测评工作领导小组”,党委书记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同时,抽调乡有关科室负责人充实到公众安全感工作领导小组,并严格落实公众安全感目标责任制,确保公众安全感组织机构到位。

三是落实具体方案。制定下发了《__乡提升公众安全感工作实施方案》,并于每季度测评开始前召开了部署动员大会,将各个阶段的工作要求和目标明确到位,责任到各驻村班子成员、村委会及全体村干部,积极地引导干部群众正确理解公众安全感,有效地促进公众安全感的提高。

结合当前开展的“三严三实”和“四进四联四帮”活动,开展了一次党“员干部进基层、排忧解难促发展、提升公众安全感”大走访活动。

1、认真进行走访。由各驻村班子成员带领驻村干部及村委会干部深入到全乡10个村委会,91户固定电话用户和有矛盾纠纷、有困难、有诉求的移动电话用户的家中开展“进村入户”大走访活动。通过走访,一是了解固定电话用户的使用、停用、是否是本人电话等情况,以便摸清家底。通过走访,固定电话用户停用、空号67部,我乡现有固定电话24部;二是了解民情,变群众上访为干部下访,做到第一时间介入,把不安全苗头消除在内部、化解在基层、解决在源头,确保全乡上下和谐与稳定;三是走访结束后,各村将固定电话用户和移动电话走访登记表填写好走访时间、走访地点、走访人、采取什么措施等情况,盖好村公章,统一交至领导小组办公室存档备查。

2、积极做好宣传。印发《__乡提升公众安全感致全乡人民的一封信》计6000份,散发县综治委编印的《提升公众安全感宣传提纲》内容1000份。通过开展的进村入户大走访和散发宣传单的方式引导固定用户共同做好测评调查工作,乡政府在人员集中地区拉出横幅,各村书写宣传标语并拉出横幅各一条,确保我乡宣传率达100%。

3、开展自测活动。开展了一次本乡公众安全感自测活动。抽调2名女同志,对全乡所有的固定电话用户逐一进行了一次自我测评,及时掌握了我乡固定电话实情,及时落实解决。根据自测情况,将各村测评的情况按照属地原则,落实到各地抓好整改落实。

4、加强人员稳控。主要是加强对各村重点人员的事前稳控。在工作中,对无理缠访人员、问题长期没有解决的上访人员、重信重访重点人员,特别是对政府不满意、对社会不满意的人,都落实了长期的稳控责任,随时掌握重点人员动向,并深入这些重点人员家中,做耐心细致的思想工作,解决其实际困难,化解其心中怨气,把矛盾纠纷消灭在萌芽状态。

切实加强与乡派出所的沟通和联系,做好群防群治和走访工作:

一是配合抓舆论宣传,增进群众知晓率。为了更好的发挥好宣传工作的作用,配合派出所所结合辖区特点,注重抓好公示栏、墙报、相约警务室、以及法律橱窗等工作,加强对近年来派出所整体工作开展情况的宣传,最大限度地让辖区群众了解治安防范工作。不断增进了群众对派出所工作的了解,消除了老百姓对派出所民警的一些误解;一年两次,在各村开展关于防盗、防抢、防火、防诈骗等安全防范知识宣传,提高群众对派出所工作知晓率。

二是配合抓防范打击,增强群众安全感。针对案件频发以及防范工作较薄弱的村和地段,进一步落实防范责任,严密防控措施,不断提升社会面动态防控水平,组织专门力量开展街面巡逻;同时,狠抓辖区案件的打击力度,对辖区内的现行案件快速反应,及时走访,重拳出击,尽快消除不良的社会影响。

三是配合抓上户走访沟通,提升群众满意度。每个村由驻村班子,乡干部协同驻村民警积极开展入户访谈活动,与他们一起送警民联系卡、安全防范手册、开展问卷调查等方式,切实加强与群众的沟通。

第3篇:公众安全感范文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和党的十精神为指导,在区委、区政府的统一领导下,以贯彻落实好上级政法工作会议精神为主题,以切实提升公众安全感和群众满意度为目标,以落实“打击、防范、治理、服务”各项措施为主线,全面深入推进平安创建工作,努力完成今年全区社会管理综合治理目标任务,最大限度减少不和谐因素,确保人民群众安居乐业,为建设开放繁荣秀美幸福新营造和谐的社会环境。

二、工作目标

(一)总体目标:通过采取和落实一系列工作举措,实现发案少、秩序好、社会稳定、群众满意的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目标,确保今年城建系统公众安全感测评满意率达100%。

(二)具体目标:通过开展公众满意度测评活动,广泛开展矛盾排查调解,不断完善群防群治网络建设,确保达到以下目标:一是不发生危害国家安全犯罪事件;二是不发生“”等人员去市赴省进京滋事和在当地公开聚集闹事事件;三是不发生社会反映强烈的重大恶性刑事案件;四是不发生影响社会稳定的重大;五是不发生重大治安问题;六是不发生聚众上访、越级上访和非正常上访事件;七是不发生群死群伤的爆炸、火灾、交通等重特大治安灾害事故;八是不发生影响恶劣的政法、综治队伍内部严重违法违纪问题。

三、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领导,确保各项工作措施落实到位,成立提升公众安全感工作领导小组。局长任组长,局党委书记任副组长,局班子成员和下属单位副科级领导干部任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由、同志负责。

四、工作措施

(一)全面动员,掀起提升公众安全感工作热潮

各单位要按照全区开展提升公众安全感活动要求,在4月15日之前召开动员大会,精心部署本单位提升公众安全感工作。各单位在4月8日前将联系走访群众人员名单报所在乡镇(街道、场)。

(二)广泛宣传,大力营造提升公众安全感活动浓厚氛围

1.逐户走访。走访时间为4月、8月、11月,做到不漏一户,不漏一人。走访期间,要召开村级宣传动员大会,广泛营造社会氛围,高质量做好走访联系群众各项工作任务。一是发放《创建和谐平安宣传册》并进行解读宣传;二是向广大村(居)民宣传公众安全感基本知识;三是向广大村(居)民宣传讲解自我防范技能,增强人民群众自我防范意识;四是填写民情手册,掌握每户(含流动人口)家庭成员基本情况及固定电话号码等联系方式。

2.回访宣传。主要围绕司法案件办理情况、纠纷和案件的处理情况、平安创建工作收集到的问题的处理情况等内容进行回访,对一时没有解决或无法解决的问题或群众对办理结果不满意的,要不厌其烦做好解释说服疏导工作,理顺当事人情绪,提出下步工作措施,获得群众理解、支持和认可,消除不利影响。回访时间为6月、9月、12月的上旬。

3.标语宣传。各单位分四次(4月、6月、9月、12月上旬),集中在人口密集区、人员集聚区等重点地段、重点部位、办公场所悬挂宣传横幅。每次不得少于2条。

4.阵地宣传。要充分宣传栏、宣传车上街服务、上法制课和举办培训班等形式,在全局全方位全年度广泛进行宣传。

5.加强单位内部防范。各单位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和“管好自己的人、看好自己的门、做好自己的事”的要求,切实做好内部安全防范工作,健全本单位内保组织,落实工作责任,加强值班、备勤、巡防工作,提高自身防控能力,在重点要害部位落实人防、物防、技防措施,切实提高防范效果。在敏感时段和重要节假日要实行领导带班、干部值班工作制度,提升干部职工防突发事件能力。

(三)加强队伍建设,塑造队伍良好形象

各单位要大力开展纪律作风教育活动,引导行政执法人员牢记宗旨、苦干实干、求真务实、清正廉洁、无私奉献,塑造队伍良好形象,密切党群干群关系。

1.加强纪律作风整顿。严厉查处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不作为、乱作为,执法不严、执法不公及“吃、拿、卡、要”和“冷、硬、横、推”等严重影响队伍形象的行为。

2.进一步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加强执法监督体系建设,规范执法行为标准,严密办案流程,落实工作责任,用科学健全的制度规范执法行为和各项执法活动。引导行政执法人员真正做到公正、理性、平和、文明、规范执法。

3.自觉接受社会监督。认真受理、及时查处人民群众对工作人员的投诉,做到有诉必接、有署名必反馈,反映属实的,必须严肃处理和整改。

五、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开展提升公众安全感工作,是今年全区一项十分重要而紧迫的任务。各级领导干部要从讲政治高度切实提高认识,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区委、区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勇于担当,把提升公众安全感工作摆上重要办事日程。要按照“属地管理和部门负责”的原则,切实落实工作责任,分解目标任务,做到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班子成员共同抓,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形成纵向到底、横向到边,人人肩上有职责的责任体系。

第4篇:公众安全感范文

一、指导思想

以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为根本,以落实“打、防、控、管”各项措施为主线,着力提升公众安全感和政法部门群众满意度,最大限度增加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减少不和谐因素,确保社会长治久安和人民安居乐业,为苏区振兴,为县域经济跨越式健康发展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二、工作措施及要求

(一)加大宣传力度

切实加大宣传力度。在各住宅小区悬挂宣传横幅及印发宣传标语、资料等,大力宣传我县在加强社会治安方面的工作措施、政法各部门严厉打击各类违法犯罪取得的成果、我县近年来社会管理方面取得的成就以及在改善民生提升幸福感指数所出台的各项措施,开展政策法律法规宣传教育,预防不法侵害、维护自身权益、遵守社会公德、居家出行平安等常识宣传教育,提高广大群众安全意识、法制意识、平安意识,共同营造和谐平安、幸福生活的良好氛围。

(二)加大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力度

按照“排查得早、发现得早、发现得了、控制得住、解决得好”的要求,集中人员、集中精力、集中时间,全面深入地开展一次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调处活动,及时有效地化解群众最关心、最关注、最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和各种影响公众安全感的不稳定因素,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努力提高人民群众满意率。

三、工作要求

第5篇:公众安全感范文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

局领导高度重视综治和平安建设工作,坚持把综治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计划,摆上议事日程,多次对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切实提升公众安全感工作进行安排部署。一是坚持一把手负总责的原则,根据领导班子及人员岗位变动及时调整领导小组,实行目标奖惩考核,将其纳入干部年终考核的一项重要指标,将责任落实到位。二是根据上级关于加强综治和平安建设的要求,全面贯彻落实“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三是针对工信局工作实际,进一步加强工作,规范执行工作制度,集中处理人民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及时化解矛盾,维护安定团结的发展大局。

二、注重教育,齐抓共管

根据工作需要,我局认真结合全年学习计划,积极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教育工作,强化内部严格管理,努力形成齐抓共管,主动参与的良好局面。一是加大学习教育、警示教育力度。认真学习上级有关会议精神及文件精神,统一认识和行动;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学习《廉政准则》,开展经常性的安全教育,提高全局工作人员安全意识。二是加强法律法规学习教育,开展依法行政和“六五普法”教育,把法制教育和综治教育结合起来,提高广大干部职工的依法行政、依法办事、遵规守纪的自觉性。三是加强业务能力培训,积极组织参加执法继续教育、突发事件应急处理、信息公开等培训,进一步提升队伍综合素质。四是结合精神文明单位创建活动,进一步充实丰富我局工作人员业余文化生活,抵制不良思想侵蚀,杜绝了违纪行为的发生。

三、结合本职工作,保障安全

第6篇:公众安全感范文

一、依法规范履行检察职能,以公平正义提升满意度。依法打击危害民生民利犯罪,严惩严重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犯罪,切实维护规范有序的市场秩序。严厉打击黑恶势力犯罪、严重暴力犯罪、多发性侵财犯罪、涉众型经济犯罪和涉农职务犯罪,始终保持对严重刑事犯罪的高压态势,努力做到法律效果、社会效果和政治效果的有机统一。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重点地区的治理和防范、刑释人员帮教、青少年犯罪预防、禁毒等各项工作。充分发挥检察建议的作用,积极向县委、政府和有关部门提出切实可行的对策建议,加大监督力度,保护弱势群众合法权益,有效预防各种违法犯罪行为。在审查批捕、起诉过程中,严把事实关、证据关,提升案件质量。对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和不捕、不诉案件,一律经检委会讨论决定,确保了案件公平公正处理。

二、不断强化自身监督制约,以清正廉洁提升满意度。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深入开展以案为镜警示教育,严肃检风检纪,严格办案纪律,落实“一案三卡”制度,强化案件质量监督,以良好的形象提高群众满意度。每年“两会”期间派检察官到分组讨论会场,认真听取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人民群众的建议和意见,针对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审议检察工作报告提出的意见和建议,积极吸收采纳,并认真梳理意见,采取有效措施整改,将整改落实措施以书面信函的方式回复给每一位人大代表,诚恳接受人大代表对检察工作的监督,塑造了“阳光检察”的公信形象。

三、切实加强检察队伍建设,以良好形象提升满意度。扎实开展各项专项教育活动,以开展 “科学发展观”、“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两学一做”等专项教育活动为契机,不断改进工作作风。先后召开了10余场征求意见座谈会,发放征求意见表300余份,广泛收集社会各界群众意见和建议30余条,并进行分工整改,及时给予回访答复。坚持业务、队伍两手抓,在检察队伍的满意度上下功夫。实行一对一传帮带,指导新进人员尽快熟悉办案流程,掌握岗位技能。同时,还通过加强学习培训工作,选派业务骨干参加国家检察官学院和省市检察机关组织的各种培训,积极开展岗位练兵、疑难案件评析,引导干警转变执法理念,使“立检为公、执法为民”的宗旨贯穿于执法办案的每一个环节,用规范的办案行为取信于民。

第7篇:公众安全感范文

一、指导思想

以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建设和谐平安、打造全省最具安全感城市的工作目标,以公众安全感测评为重点,以提高干部职工参与率、满意率、认同感为关键,全面提升水务系统公众安全感满意率。

二、任务措施

1、加大预防和化解各种社会矛盾纠纷的工作力度。公众安全感是社会稳定的晴雨表,如何有效预防和化解矛盾纠纷,使群众顺心顺气,是我们工作的重中之重。各单位一定要着力解决好影响我县社会稳定的源头性、根本性、基础性问题,从源头上预防和消除各类纠纷隐患,努力把影响安全稳定的因素降到最低,对各类不安全、不稳定因素做到早发现、早控制、早解决。要加大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和问题的稳控力度。要进一步加大“三个排查”工作力度,以化解突出矛盾纠纷为重点,着力加强对涉及百姓民生问题、涉法涉诉问题的处置。

2、加大治安防范工作的力度。社会安全最重要的是人身安全,而社会安全影响力最大的是公共安全,维护公共场合的安全,是公安政法部门的责任,也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只有治安防范到了位,广大人民群众心中才有底,要继续把解决突出治安问题作为提高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的根本任务来抓。进一步完善治安防控网络,坚持人防、物防、技防三防并举,落实单位内保措施,组织单位干部职工开展义务巡防活动,增强干部职工治安防范意识。

3、加大综治普法宣传教育力度。坚持“广宣传、浓氛围”,充分发挥部门职能作用,着力在增加群众对公众安全感的知晓率、满意率上下功夫。“综合治理综合抓,公众安全众人管”。各单位对公众安全工作要早做准备,要对群众面对面的宣传平安创建,以及各种安全防范知识,宣传我县经济的发展,宣传县委、县政府在加强社会治安整治方面所做的工作,要通过宣传,提高全系统干部职工对政法工作和公众安全感测评工作的知晓率。各单位干部职工要充当宣传骨干。各单位干部职工集中居住在县城,是省电话测评的重要区段。因此,各单位首先要教育引导好本单位干部职工,使其充分认识到大走访活动的重要意义,确保在民调电话测评中不出意外。同时,要以他们为骨干,进行辐射式走访,教育引导其亲朋好友正确认识和评价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切实扩大综治大走访活动的社会影响。各单位职工的工作由各单位负责,出了问题就找各单位。

三、工作要求

第8篇:公众安全感范文

关键词:稳定 安全感 潜意识 精神需要 社会发展

引言:

社会安全感是人们对社会安全与否的认识的整体的反映,它是由社会中个体的安全感来体现的,安全感是反映社会治安状况的重要标志之一,也是衡量社会运行机制和人们生活安定程度的标志

一、提出问题

社会的不安全因素是否就对社会经济生活有着消极影响呢,不安全感到底根源何处,哪些因素会影响人们的社会安全感?就此类问题,我们作出了一个社会问卷调查活动。希望通过本次调查了解不同地区的人民对在社会的自身安全的主观感受,再根据感受的特征性和倾向性,进一步分析导致安全感的主,客体因素,寻求提高人民安全感的途径和策略。

二、调查背景及目的

当今社会纷繁复杂,社会治安虽有显著改善公众安全感,实现社会安定和谐,推动社会经济协调发展,提高人们生活质量,我们将通过本次调查了解不同地区人民对社会安全的主观感受,再根据感受的倾向性和特征,进一步分析导致安全感欠缺的主、客观因素,寻求提高人民社会安全感的途径和策略。

三、调查结果及基本数据显示

本次问卷调查共发放400份,每个地区100份,共收回400份,其中有效问卷384份,有效率96%。内容设计了16个选择题,其中15个单选,1个多选,地区治安状况、和几年前相比社会安全感如何变化,影响被调查者安全感的原因、治安问题,搞好安全措施应该从哪些方面入手等。

被调查者男女比例基本符合1:1,年龄在26-35之间的占45.3%,16-25占40%,36-50占12%,50以上的占2.67%,认为所在地区治安状况一般的最多占64%,不好的占22.7%,而很好和很差的一样各占6.67%,而在最能影响被调查者安全感的原因中媒体报道高居首位占到了46.7%,自己受到伤害和家人和亲朋好友受到伤害大致相当,分别为16%和18.7%,在社会安全感变化方面没多大变化的占到45.3%,降低的占到30.7%,提高的占到24%,影响被调查者的治安问题中与人身安全有关的社会事件占到了44%,而食品安全(如三鹿奶粉、食物中毒事件)占到了21.3%,而突发事件和公共卫生事件只占到了8%,而当陌生人寻求帮助时,大部分人会视情况而定是否帮助对方,占到了77.3%,会和不会的各占12%,在社会上最易违法的人中社会上的小混混占34.7%无业游民占33.3%惯犯占14.7%,而说不准的占到了27%。关于社区、生活影响群众安全感的五大因素。

1、流动人口。在问到“影响我区社会治、安的原因”时,63.6%的人选择了“流动人口太多”,居第一位;“贫富差距过大” 和“对犯罪打击力度不够”也是影响社会治安的重要因素,所占比重分别为16.6%和10.1%。

2、盗窃抢劫和宠物伤害。在众多影响群众安全感的因素中,“遭遇盗窃抢劫”所占比重为36.2%,居首位;“宠物伤害”次之,占21.1%。

3、在众多影响群众安全感的因素中“网络安全”也成为对大众心理构成影响的因素。

4、公民的社会安全感还来自于政府对于公民各项福利待遇的重视程度。政府对于整个社会的福利重视程度也从一定方面决定了公民的社会安全感。

5、政府赋予公民权利的多少也会影响公民的社会安全感,当公民得不到应有的权利时,公民会感觉被社会抛弃,不相信、不赞成、不支持政府的所作所为,那时的安全感更是天方夜谭。

四、结果分析

从调查的结果来看,虽然男女比例大致相当,但是35岁以下的占到了85.3%,他们认为这几年的社会治安并没有多大变化,相反,36岁以上的人尤其时50岁以上的人却大部分认为社会治安比几年前有了大的提高,这也符合安全感是人的一种感受,不同年代出生的人经历的不一样,因此感觉也不一样。35岁以下的人认为安全感没多大变化的人最多,50岁以上的人大部分都认为提高了。而在最影响被调查者的因素中35岁以下的人和50岁以上的人观点也不同,35岁以下的人认为主要是社会媒体的报道,而50岁以上的人却认为主要是自己受到伤害和家人及亲朋好友受到伤害。外出旅行时35岁以下和50岁以上的人都认为安全感会降低,只是降低的程度不同而已。而当看到有人受到伤害时大家的选择都是积极的,要么报警,要么帮助别人寻找帮助。这说明我们大家都还有社会责任感。

从调查的结果来看,与几年前相比,人们的社会安全感有了很大的提高。社会治安也提高不少。

五、建议

我们认为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搞好社会治安提高公民的社会安全感

(一) 小区方面

加强小区社会治安管理,小区全封闭式管理,设立门卫制度,加强门卫责任,全天24小时值班,非本小区的人员进入需要登记。小区内禁止养烈性犬,家养的宠物狗猫应该大预防针,一旦有人被宠物咬伤,应立即上医院。

(二)火车站汽车站方面

加强街头巡逻警力,提高街头治安民警的责任,加强治安巡防。对于小偷决不姑息,严格按规章制度办事。传授旅客如何识别行骗、小偷的伎俩。外来人员方面

要切实保障外来人员的合法权益,加强流动人口服务和管理。从制度及心理层面消除对外来人员的歧视,并切实解决其实际困难,保障外来人员的人生安全。切实解决外来人员子女上学问题,是实现治安好转、公众安全感提升的重要途径。

(三) 舆论方面

树立正确的舆论导向。在日常的宣传报道,特别是对社会治安、刑事案件的报道中,必须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充分发挥宣传媒介的正面作用,注意防止进行个案炒作,消除负面影响,不应该造成公民恐惧心理,维持社会的稳定。

(五)受害者方面

建立犯罪被害补偿制度。从提高公众安全感的角度出发,有必要建立犯罪被害补偿制度。

(六)公民方面

增强公众的防范意识,时刻警惕不法侵害的发生,尤其是在繁华市中心火车站汽车站等地方,掌握基本的安全常识,并且可以和家人及朋友交流,并在生活中有意的调整自己的言行举止以防被害。要切实按照党的十七大的部署,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不断增强全社会的法治意识; (七)违法犯罪人员方面

社会上有一大部分犯罪人员有前科,因此应该特别向这些人员宣传法律知识,通过讲座,看记录片等方式改变他们头脑中的不正确观念,纠正他们的错误行为。降低他们在出狱之后继续从事违法犯罪的概率,以此提高公民安全感。 --!>

六、结束语

解决社会不稳定因素,提高全民安全感,不仅能为社会经济发展提供稳定环境,也是促进和谐社会构建的重要举措。重视人民社会安全感,提高人民幸福指数,给全民一个安全感。(作者单位:西华大学管理学院)

说明: 由于时间和人力资源有限,调查的范围局限,各个地方的情况各不相同,因此调查的结果难免反应所以的问题,提出的建议也不一定合理,希望大家提出宝贵意见,谢谢! --!>

参考文献:

[1] 王丽;潘一萍等,公众社会安全感状况调查分析,时代金融2011-08-15

第9篇:公众安全感范文

一、警察公共关系的概念

“公共关系”一词源于英语“PublicRelation8”。自从1903年美国著名记者艾维・李在美国开办一家正式的公共关系事务所开始,现代意义上的公共关系就走上了历史舞台,迄今已过百年。警察公共关系就是―种公安机关与其相关的社会公众之间的特殊的公众关系。这种特殊的“公关”由警察组织(公安机关)、公众和信息传播三个基本要素组成,其中警察组织是警察公共关系的活动主体,公众是警察公共关系的活动客体,信息传播是警察公共关系的活动内容。以现代公关学理论为逻辑起点来看,和谐沟通是公共关系的本质属性,管理监督是公共关系的重要职能,构建和谐公众关系是公关的重要任务。因此,警察公众关系概念包含以下四项基本含义:1警察公共关系是一种公众关系,以构建椭皆为本质要求;2警察公共关系是一种传播活动,且不局限于传统的新闻媒体的传播,包含公安机关为公关所从事的一切活动;3好的警察公共关系是双向信息交流关系,是公安机关与社会公众的一种良性互动;4好的警察公共关系具有管理监督职能,公安机关在公共关系中始终处于主导地位,凭借公共关系的不断推进为更好地履行自己的法定职责服务,同时作为客体的社会公众可起到监督作用,促使公安机关执法互动更加规范完善。

二、派出所开展警察公共关系活动的必要性

基层派出所处于公安工作的最前沿,担负着维护社会稳定、打击违法犯罪、治安防范和服务群众等多重任务,是公安机关展示形象的窗口。在新形势下,基层派出所如何拓展警察公共关系,对内提升队伍素质,增强队伍凝聚力、战斗力,对外加强警民之间的双向沟通,实现警民关系的良性互动,在树立自身良好形象的同时,得到公众的理解、合作和支持,警民携手共同打造安定有序、社会稳定的和谐环境,有着极其重要的意义。

1 公安机关的性质和任务,决定了公安机关需要开展警察公共关系。公安机关是人民民主的重要工具之一,是具有武装性质的治安行政和刑事执法的专门机关,肩负着保卫人民、打击犯罪、保障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顺利进行、推进依法治国的神圣使命。《人民警察法》第二条规定:人民警察的任务是维护国家安全,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保护公民的人身安全、人身自由和合法财产,保护公共财产,预防、制止和惩治违法犯罪活动。公安机关要担负起自己的职责、完成好自己的任务,就必须与广大人民群众之间开展信息沟通,发展警察公共关系。

2 引导广大人民群众理解、支持派出所工作,需要开展警察公共关系。公安机关开展警察公共关系活动的主要目的是想方设法谋得广大人民群众对公安机关的了解、信任、支持和合作,为公安工作争取更多的辅助力量。派出所“麻雀虽小,却五脏俱全”,但仅仅凭几十名民警的力量是远远不够的。派出所民警与人民群众有着直接的、紧密的接触,公安工作不仅为了人民群众而开展,而且必须依靠群众才能进行。实践证明,公安派出所应当树立“警力有限、民力无穷”的理念,切实在各项工作中坚持群众路线,才能有效地解决社会治安和各种犯罪问题。要发动群众、依靠群众,公安机关就得广泛宣传,以实际行动取信于民,这又恰恰是开展警察公共关系的目的所在。因此,引导广大人民群众理解、支持派出所工作,需要开展警察公共关系。

3 派出所民警树立形象,需要开展警察公共关系。在派出所工作中,塑造良好的警察形象,有助于维护和提高广大人民群众对派出所民警的信任和支持,促进社会稳定。只要我们的公安工作得到了广大人民群众的支持,得到人民群众的帮助,我们完全有理由相信可以创一方平安。那么,如何塑造良好的警察形象,提升派出所在广大人民群众中的美誉度?这就需要开展警察公共关系了。派出所工作无论是打击犯罪,还是搞好辖区防范,其职责归根结底都是服务,但公安机关这种服务是否为广大人民群众所青睐,开展警察公共关系活动,捌立形象就显得极为重要。况且派出所民警自身形象的树立,不仅涉及该部门的形象,更涉及整个公安机关乃至党委政府的形象,正因如此,派出所才被称为公安机关的“窗口”单位之一。

4 派出所自身凝聚力的提高,需要开展警察公共关系活动。派出所良好的公共关系,是基层公安民警政治、业务、纪律、作风和道德品质的集中体现。开展警察公共关系活动不仅是一种外求发展的手段。也是内求团结的有效措施之一。派出所通过开展警察公共关系活动,可以促使组织内部建立起和谐的上下级关系、民警之间的团结友好关系,深化民警对派出所集体的向心力和荣誉感。《孙子兵法》云:上下同欲者胜。所谓“上下同欲”指的是官兵齐心,目标一致,军队就具备强大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开展警察公共关系活动,派出所同样能够使民警“上下同欲”。

三、影响警察公共关系建设的不利因素

一是公安机关长期以来形成的认为打击破案是主业,是硬指标,要全心投入抓紧抓好,而对协调公安机关与社会大众的关系不够重视,忽视了警民公共关系的建设。由于建国以来公安机关一直十分强调和重视公安的打击和管理职能,特别是20世纪80年代初开始的“严打”斗争和各项专项整治行动,使公安机关“责大权重”,一些地方重打击、轻服务,忽视对公民权益尤其是隐私权利的充分保护,忽视和人民群众的交流和沟通,存在着为了破案“宁可冤枉好人,也不放过坏人”的思想。这种思想和做法显然不符合现代管理理念,更不符合时展对公安机关构筑和谐社会和关注民生民本的职责要求。

二是有的民警在与群众打交道时习惯于扮演“管理者”角色,态度冷硬,有高人一等的感觉,少数甚至把对待犯罪分子的态度用到群众身上,其行为举止使群众容易产生抗拒心理,更不用说主动配合公安机关开展工作,情感上造成了“历史痼疾”。

三是将警察公共关系简单等同于一般意义上的对外宣传工作。这种观念认为,警方长期以来十分注重公安宣传工作,除了大众传媒上有大量的警方新闻外,我们还搞了许多诸如“爱民月”等活动,这便是公共关系了。殊不知传统意义上的对外宣传主要是警务信息的单向,而真正公共关系要做的正是将单向信息转变为双向交流与互动沟通。

四、东街派出所开展警察公共关系活动的具体实践

一是抓好管理同时又抓好服务,树立正确的基层派出所工作理念,为活动开展树立正确的思想先导。管理与服务是一对矛盾

结合体。管得过严,势必影响服务;过分强调服务,又会影响从严管理社会,影响打击犯罪,又可能“铲了别人地,荒了自己田”,影响了管理和打击这个公安机关的主业。所以,如何合理地的摆布好二者的关系,对于公安机关回应人民群众新期待至关重要。东街派出所一方面在树立正确的执法理念上下功夫。进一步端正执法思想,转变执法观念,改进执法方式,在打击和管理工作中,真正做到执法上的公开、公平、公正、公认。另一方面,切实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为创造和谐警民关系提供条件。“民生问题”是当前创建和谐社会最关键的问题,要求广大民警必须带着对人民群众的深厚感情去办案,尽最大努力为受害单位和群众挽回经济损失,把更多的关爱传递给社会弱势群体和广大百姓,避免因经济犯罪侵害群众利益布引发不安定事端,维护社会大局的稳定。把管理和服务关系处理好了,人民群众的满意度才会提高,从而才可能为开展好警察公共关系活动确定努力方向,警民和谐关系的培育才有可能。

二是正确解决与人民群众之间的情感问题,为开展好活动打下良性基础。俗话说:感人心者,莫过于情。感情的力量可以超过物质的力量,甚至冲破原则与理智。要顺利开展好警察公共关系活动,就一定要处理好警民关系,而解决公安群众工作的核心问题是增进民警同群众的感情,只要感情问题解决好,其他问题也就迎刃而解,因此,解决好民警与群众的感情问题是做好公安群众工作的前提条件。“群众心里有杆秤,群众在你心中有多重,你在群众心中就有多重。”为此,东街所提出“四心四力”的团队精神,特别是“热心、耐心、细心和责任心”的提出,为开展良好的警民公共关系打下扎实的群众基础。一是热心。我们的民警特别是基层民警每天都要和群众打资交道,而这些“交道”更多是服务,民警是否热心为群众服务,群众很“在乎”。服务热心了、周到了,群众就会感激,甚至铭记于心。二是耐心。群众工作涉及方方面面,十分烦琐,而且群众来自各个阶层,他们理解问题的程度和沟通问题的方式各不相同,这就要求我们有十足的耐心,不急、不躁、不烦。做群众工作首先要耐心做一个好“听众”,然后耐心做一个好“解说员”,这样才能与群众建立良好关系。三是细心。要求案件审理时要细心收集证据,案件侦破要细心分析推理,作询问讯问笔录时要全面到位,既注重实体又注重程序。细心还要求民警将以人为本精神落实到每一个工作细节,要在工作善于发现、查找人民群众关注点和关切点,将民本、民生工作作为公安工作的一部分抓好抓细抓实,切实让群众感受到我们的温暖和关爱。四是责任心。要求要准确把握人民群众对社会平安的新期待,把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和满意度作为检验与衡量社会治安工作的根本标准,让每一起案件和接处警都符合法律的规定,经得起历史的检验。从实践来看,“四心四力”团队精神的提出,进一步激发了全所民警的进取心和荣誉感,使得全警宣传的理念顺利贯彻到位,为开展好警民公共关系打下夯实的基础。

三是发挥好公安新闻宣传这个载体,为公安民警严格公正文明执法创造良好的舆论环境。在宣传过程中,我们巧妙运用融势、借势、顺势、蓄势、造势等公关手段及技巧,精心策划宣传方案,把握主动,强化沟通,以诚恳、积极的态度出现在媒体和公众面前,塑造公安机关敢于负责、严抓严管、真心实意为人民群众办好事、力、实事的良好公众形象。同时,定期主动和媒体积极策划,正面引导,寻找利益交叉点,密切合作关系,以双赢为目的,努力构建公安机关与新闻媒体长效互动机制。具体做法有:一是与媒体合作开辟专栏。2007年我们与福州电视台《法眼》栏目合作,以现场讲解的方式,向广大市民宣传安全防范知识,收到很好效果。二是积极向新闻媒体提供稿件。及时将新推出的便民利民措施、民警的好人好事、破获的案件和取得的或绩见诸报端。如2005年6月中央求是杂志社《红旗画刊》登载文章《让红旗在心中代代相传》,全面报道了东街派出所的先进事迹;2007年我所民警刘斌在结婚日抓获盗窃嫌疑人的事迹在《福州日报》、《海峡部市报》刊登;2008年《人民公安报》更是先后两次报道了东街派出所余民、周宁两位优秀民警的先进事迹和工作方法等,都引起强烈的反响,鼓舞了士气,提升了公安机关和人民警察的美誉度,使广大群众了解到一线人民警察不怕牺牲、扬善除恶、舍小家为大家的奉献精神,从而更加理解、支持公安工作。

四是用好用足警务室这个桥梁和纽带,依托社区警务建设进一步密切警民关系。一是提高警务室的知名度。我们将社区民警的工作中心放在警务室,把治保例会、谈话教育、青少年帮教以及简单治安案件的调处等社区警务室能够完成或办理的工作,尽可能放到警务室办理,增加警务室开门时间。定期在警务室召开警情通报会和民警述职会,公开警务工作,听取群众意见,并邀请居民代表、退休老人等参观警务室,增强了老百姓对警务室的认知度和认同感。二是积极推行“四位一体”运作模式,形成警务室、百姓服务站、司法调解站、法制宣传站“四站合一”的工作体系,把窗口设在群众身边,及时了解掌握社情民意、矛盾纠纷,并通过为民办事、替民解忧,拉近了与群众的距离。三是组建群防群治队伍。让社区民警扎根社区,积极发动组织群众参与治安防范,形成良性互动。社区民警积极协调辖区单位和物业加入治安联防工作,配合派出所加强治安防范。同时,社区民警定期上门开展针对性防范指导、法制宣传等,既起到了防范效果,又密切了警民之间的关系。四是处理好与社区单位的关系。社区居委会、业委会及物业公司等单位是社区民警的重要依靠力量。处理好与他们的关系也是警察公共关系的一个重要方面。在社区警务实践中,我们要求社区民警做好治安防范的同时,积极协助社区单位的各项工作,通过参与社区党建、计划生育、物业管理等非警务工作,潜移默化地增进社区单位对警方的信任感、满意度和依赖性,从而建立公安机关和社区各界相互支持、相互理解、密切协作的警民关系。